黨團協商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5月13日(星期五)8時4分至9時6分

地  點 本院議場三樓會議室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協商主題

一、研商本(第1)會期延會相關事宜

二、研商「6月3日(星期五)、7日(星期二)及14日(星期二)視為一次院會」相關事宜。

三、研商「為世界衛生組織(WHO)寄發邀請函,邀請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出席第69屆世界衛生大會(WHA)一事,建請本院發表共同聲明」相關事宜。(民進黨黨團提議)

主席:現在開會,我們這一次要針對幾個議題進行協商,特別向大家做一個報告。今天要協商的第一個議題就是我們第一會期延會的相關事宜,因為從5月31日開始,行政院新上任的院長要帶所有閣員來進行施政方針報告並備詢,所以在5月31日之後所有院會的時間大概都會進行總質詢。基本上,我們也有請議事處稍微訂出時程目標,等一下再請議事處向大家說明。

第二個議題是要徵詢各黨團的意見,我們本來是訂星期五、星期二一次會,所以6月3日(星期五)、6月7日(星期二)這兩天是一次會,但是再過來6月10日那個星期五剛好是端午節,大家都放假一天,所以在6月10日這一天就沒有辦法進行報告事項。既然如此,我們就把6月3日(星期五)、7日(星期二)和14日(星期二)列為一次院會,變成3天一次會,看能不能在這3天之內就所有通過的法案做一個整理。

第三個要討論的議題就是研商「為世界衛生組織(WHO)寄發邀請函,邀請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出席第69屆世界衛生大會(WHA)一事,建請本院發表共同聲明」相關事宜,這是時代力量黨團所提的案子,也是今天討論事項的第一案,民進黨黨團希望大家照慣例就所要發表聲明的內容來協商一下,因為如果在議場進行討論事項的時候再來討論,恐怕比較不能討論得那麼詳盡。

針對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一事,過去每個黨團都會派一位代表參加,這一次外交部也同樣為本院4個黨團保留了4個名額,所以請每個黨團各推派一名代表陪同衛生福利部的部長跟外交部一起去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我們立法院大概都是以督導的名義過去。由於要先訂好飛機票,所以我們希望務必在下禮拜二之前提出代表人選,所有的準備工作都已經完成了,就只剩訂飛機票,所以請於下禮拜二之前彙整好並送到議事處,秘書長會再跟外交部連繫。

我們今天就是要處理這幾個議題,現在開始討論第一個議題,就是本會期延會的相關事宜,首先,請議事處高處長說明。

高處長明秋:關於我們這個會期的延會,由於政黨輪替,所以新任行政院長會從5月31日起到本院進行施政方針報告並備詢,所以勢必要延會,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我們現在有兩個參考的案例,在2000年那一次,原來協商是要延到8月4日,但實際上後來時間有縮短,所以最後是到7月28日,但是那時是有225位委員;2008年那一次則是延會到7月18日。這一次從期程上來看,如果從5月31日開始質詢,需時10日,預計會到7月5日,所以我們建議援例延會到7月19日(星期二),當然這個時間點的決定,要看各黨團的意見。以上報告。

主席:請各黨團針對本會期延會到什麼時候表示意見。

吳委員秉叡:除考量總質詢到7月5日之外,可能還要考量本會期待審的法案,在總質詢結束之後,還要開幾次會才有辦法把本會期待審的法案審完。所以也要請議事處就目前的狀況來估計要幾次會議才能結束,來跟大家說明一下。

柯委員建銘:現在要開始算本會期有哪些議案一定要處理,不僅是預算,關於預算現在都還沒有開始協商,提案也都還沒有提完,還有NCC的同意權行使,還有刑事訴訟法的審議有7月1日的壓力,還有刑法的修正,還有很多法案。我建議今天先把這個問題提出來,大家初步交換一下意見,至於今天要不要決定延會到哪一天,大家可以想一想,我尊重大家。今天林德福委員沒有來,請議事處先說明一下。

高處長明秋:我報告一下,520新的部會首長上任之後,新的行政院也許會送一些新的案子進來,就法案來看,現在是沒有辦法預估的,我們把時間暫訂在7月19日,是因為我們預估總質詢會進行到7月5日,後面會有7月8日、7月12日、7月15日、7月19日等4次院會,依照過去的情況來看,如果有必要,我們在後面的時間會加開院會,比如說7月18日就有可能加開,甚至15日之前的14日也可視議案的需求而加開。另外一個因素是,實際上到後來如果議案量很多,當然可以再酌延,所以我剛剛報告說,這個時間點是大家可以來參考的。

主席:7月5日總質詢結束,如果有人放棄總質詢,就可以增加開一次半院會的時間,這樣子就會有7天的時間可以審所有的法案。以我們現在審法案的進度來看,到現在沒有法案排來給我們審,我們是沒案可審,不是我們院會不要審,委員會的案大概都送過來了,我們都全部處理完竣,所以到最後如果委員會的案子多,也可以把委員會的時間變成院會,所以7月19日這個時間點已經把這一些都設想在內了,如果放棄總質詢,那麼院會又可以多出3天的時間,我們就有7天可以用,7天可以通過多少法案?以我們現在的進度來算,時間是非常足夠的。

王委員育敏:現在真的無案可審。

主席:就是無案可審啊!所以我們排那麼多時間,大家反而沒事情做,還要綁在院會……

柯委員建銘:如果大家都講得很和諧是很快。

主席:比較有爭議的就留到最後再來處理。

黃委員國昌:事實上,有些法案還緊鑼密鼓的在委員會當中進行,有一些委員會在審法案的時候是很認真的,我相信那些法案陸陸續續都會送出來。

主席:對。

黃委員國昌:像內政委員會裡面的重要法案,不管是集遊法,還是公投法的法案。現在院會之所以沒有法案可以審,是因為被拉到黨團協商了,如果那個期間可以縮短的話,就可以交到院會進行實質審議,像總統職務交接條例……

柯委員建銘:時間還沒到。

黃委員國昌:對啊!我現在的意思就是這樣。

主席:時間到了就自然……

黃委員國昌:就是要等這1個月的時間。我的意思是,如果黨團都有共識,認為在院會積極審法案是重要的事情,那又何必拘泥於這1個月的時間?如果大家都同意的話,就直接拉到院會來討論就好了。

主席:大概所有交付協商的案子到7月初都滿1個月了,而且5月31日之後委員會一開始絕對會排施政報告、業務報告,新任的各部會首長大概在這1、2個禮拜都會來進行業務報告,這樣一來,委員會審查法案的時間又會減少了。所以,我們排這麼多時間開院會,到最後幾天真的沒有案可審,一樣開始……

柯委員建銘:提早下課。

主席:但是過去大概到6月初就休會了。

柯委員建銘:過去如果沒有政權移轉的問題,5月底是法定休會時間,但我們大概是到6月中休會。現在拉到朝野協商的法案也不多了,後面比較有爭議的法案陸續會出來是沒錯,看起來這個時間是夠的。

主席:是夠啦!不夠的話,我們也可以再協商。

柯委員建銘:不夠再加開。

主席:可以再加開。

柯委員建銘:看國民黨覺得怎麼樣。

主席:請國民黨發表意見。

江委員啟臣:因為現在距離7月中還有一段時間。

主席:對。

江委員啟臣:還有超過2個月的時間,所以我們是不是要現在就訂延會延到哪一天,我覺得可以初步討論,但是可能不見得今天就一定要訂下來。

主席:可以,沒關係。

江委員啟臣:因為中間的變化會怎麼樣,坦白講,2個月時間滿長的。

柯委員建銘:好啦!

江委員啟臣:不管延會怎麼樣,其實在過往來講,只要是重大民生法案真的需要審,要延會或再加開,我想大家也不會反對

主席:對。

江委員啟臣:我覺得主要是現在還有一段時間。

主席:好。

李委員鴻鈞:訂還是一定要訂,因為這是原則。

主席:對。

李委員鴻鈞:有狀況的時候大家再來協商,但我覺得原則還是要訂。

黃委員國昌:我想折衷一下意見,大家可能會希望對今年夏天的工作能夠早一點安排,但是另外一方面,是不是不要急著在今天訂,就給大家1個禮拜的時間回去盤點?在委員會當中有哪些法案可能可以預期出委員會,送院會積極審議,我相信如果出委員會以後,中間沒有時程上的耽擱,都在院會積極審議,我們預估大概在7月的時候要面臨的法案量並不會少。當然,如果拖過了這個會期,下會期主要是在審預算,到時是不是還有足夠的時間審查法案,恐怕也要通盤加以考慮。

柯委員建銘:我想大家的意見都是可以說的,這沒有什麼很大的問題,或有任何政治攻防及計算在裡面,都不必啦!上次劉兆玄的時候是到7月18日,都差不多在那段時間附近。坦白講,現在的法案數量是有史以來最少的時候,以前民進黨一提往往就是一、兩百案,當然,未來可能會出現一些比較具有爭議的法案,屆時大家再好好地協商。今日會議因為國民黨黨鞭林德福委員沒有來,我們就算初步交換意見,基於對他的尊重,我們留待下次會議再討論也無所謂。

主席:原則上,我們將這個狀況向各黨團做報告,初步的規劃是在7月19日休會,我們留待下次協商再做最後的確認。因為自5月31日起進行行政院院長施政總質詢,而且本院各委員會隨即開始邀請各部會首長進行業務報告,根本沒有時間審查法案,現在法案的數量很少,所以請各黨團回去再思考一下,未來會有多少法案送至院會審議。說不定休會日期會再往前,如果有一半的委員放棄總質詢,那麼院會就可以多召開5次,等於多出10天的時間可以召開院會,這也是有可能的情況。本席建議下次協商時再做決定,原則上本會期休會日期暫訂7月19日。由於開會事項第一項沒有做成協商結論,留待下次會議共同討論確定之後再做協商結論。

今日會議開會事項第一項結論如下:原則上訂於7月19日休會,但需視下週會議討論確定、達成共識之後,再完成協商程序。

繼續進行開會事項第二項:研商6月3日、7日、14日視為一次會議相關事宜。6月14日(星期二)與6月10日(星期五)院會原本為同一次院會,但因6月10日(星期五)端午節全國放假一天,而6月3日、7日、14日都是進行行政院院長施政總質詢,如果我們將6月3日、7日、14日視為一次院會,委員們就不必趕赴院會簽到。此其一。

第二,因為6月3日、7日、14日都是進行行政院院長施政總質詢,未質詢的委員只為了趕赴院會簽到,之後他們也沒有事情做,如果我們協商做成結論,將6月3日、7日、14日視為一次院會,這3天議程安排是進行行政院院長施政總質詢,6月14日(星期二)亦可省略報告事項的時間,直接進行行政院院長施政總質詢,如此一來,行政院院長施政總質詢也可以較早結束。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本席宣讀決定事項如下:6月14日(星期二)與3日(星期五)及7日(星期二)視為一次院會。這怎麼會從6月14日開始?請高處長說明。

高處長明秋:因為6月3日、7日本來就視為一次院會,我們另將6月14日掛在該次院會,所以我們的寫法就是這樣。

主席:好。因為6月3日、7日視為一次院會,6月14日是再掛上來,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寫法。

本席繼續宣讀決定事項內容:6月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0時進行國是論壇,6月14日(星期二)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我想今日會議協商結論比較沒有問題,請各協商代表簽名。

繼續進行開會事項第三項,研商世界衛生組織(WHO)發出邀請函邀請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出席第69屆世界衛生大會(WHA)一事,建請本院發表共同聲明。

現在有幾個黨團寫聲明稿?

林秘書長志嘉:有,民進黨。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有寫聲明稿,民進黨黨團希望這個聲明稿能經過協商,這樣才能順利對外發表,時代力量和民進黨都寫了新聞稿,國民黨這邊有沒有新聞稿?

柯委員建銘:決議文啦。

主席:對,決議文。

江委員啟臣:是共同聲明嗎?

主席:對,共同聲明。

王委員育敏:有關參與WHA這件事情,出席方面,我想各黨都有共識,至於今年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轉折,我想大家都知道原因。由於各黨都有自己的政治立場,之前未來的新政府和舊政府都已經發函到WHA,這兩封信函也都各自表述各自的立場,所以國民黨認為這件事情由各黨團好好發揮自己的立場就可以。看起來,這方面要有共識會相對辛苦。國民黨團這邊有我們自己的立場和聲明,並已由蔣丙煌部長發函給WHA,所以國民黨覺得這件事情不需要發共同聲明,由各黨團各自聲明就可以了。

主席:李委員,你有沒有什麼想法?

李委員鴻鈞:我待會兒再講。

徐委員永明:基本上,民進黨版本和我們的差距不大,只是一些文字上的修正,所以我們很感謝民進黨的支持,我們認為立法院對這件事情還是要有態度,之前我們針對肯亞案、沖之鳥礁事件都有發表聲明,我覺得WHA這件事情滿嚴重的,加上代表團就要出發了,這個時候,立法院應該有個聲明做為他們的後盾。我們的版本跟民進黨的文字差距不大,其實重要的都是強調對一個中國原則,其中不但沒有提到九二共識,也沒有提到一中各表,所以我們一直認為各黨團應該支持,共識成分應該滿高的,所以我們還是希望立法院有一個共同聲明,做為代表團到瑞士參加WHA的後盾。

吳委員秉叡:國會對事關台灣主權爭議的外交事件,應該一致對外,之前幾次事件,無論是哪個黨團提出來的,我們都有一個共同聲明,做為外交部、執政者的後盾。我在此懇請國民黨團多加考量,事關中華民國的國際外交問題、能見度及主權爭議,立法院應該有態度,所以我們還是要一致擬出一個共同聲明,以利我們到WHA表達意見。剛剛說每一個黨團會派一個人參與,屆時在場外宣達時,立場會比較一致,基本上,大家對外交問題的目標一致比較好,對於我們中華民國也比較有利。以上建議,請國民黨黨團參考。

主席:如果大家覺得文字有不妥之處,可以修正,看看能不能有一個共同的聲明。

王委員育敏:其實剛才國民黨黨團表達非常清楚,這件事情跟其他事件的本質稍微有一點不同,馬政府執政8年,過去的出席、參與都沒有問題,WHA的來函也不會在前面再附上所謂一中原則。此外,「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其實我們已經表達態度,這個是可以解套的,如果對方講「一中原則」,我們講的其實是「一中各表」,而這裡講的是中華民國,過去馬政府執政8年就是依循這樣的原則,也沒有出現什麼狀況,而且也是馬政府讓我們從在WHA旁聽到2009年變成是一個觀察員,所以此事處理的本質與過去幾個共同聲明抗議的本質是有所出入的。我剛才也表達過了,事實上蔣丙煌部長回覆WHA的信函內容是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去回應中國大陸的「一中原則」。我們只是想請教各黨團,如果大家在立場、看法上的歧見這麼大,如何發表共同聲明?因為我們想出來的方式是「九二共識、一中各表」,這是可以解的,也是可以回應WHA,告訴他們我們過去8年向來都是這樣的立場,也沒有任何的波瀾。即使他們現在講出了「一中原則」,我們回應的就是「一中各表」,在這件事情上,大家也可以發表看法,看看會有共識嗎?大概很難,如果大家願意簽國民黨的版本,我們也很歡迎。

吳委員秉叡:王委員,你固然有你的高見,但你的發言裡面在邏輯上是有些需要跟你提醒的小問題,今天(5月13日)還是馬政府執政,你剛才一直講過去8年,這是在馬政府執政的第8年耶!所以你應該要講過去7年,既然還沒有換政府,照你的講法,現在執政者的態度也沒有改變,那為什麼此次WHA要給我們中華民國穿小鞋?理由何在?照你的講法,馬政府還在台上,假設你們所謂的「一中各表」真的有效的話,這次WHA給我們中華民國穿小鞋的理由在哪裡?對於這個爭議,大家應該要一致對外,因為今天(5月13日)還是馬政府執政,不要一直說你們過去執政8年如何如何,今年如何如何,今年到現在為止改變了嗎?執政者還在台上,還有一個禮拜才交接啊!

陳委員亭妃:剛剛國民黨也一直強調他們無法接受「一中原則」的說法,現在他們的意見是支持由行政院以「一中各表」的原則來回函,但我們不要忘了我們是立法院,那是行政院的回函,不代表立法院的態度。如果今天我們沒有立法院自己的態度與主張,請問,國民黨至今還是把自己當成行政院的立法局嗎?因此,我認為這是兩碼子事,且行政院的態度歸行政院的態度,立法院一定要有自己的態度。過去以往的主張,關於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文,我們非常清楚它所強調的是代表權的問題,跟「一中原則」毫無相關。所以,今天我們立法院如果沒有做出任何聲明,我相信那是愧對我們自己臺灣人民。因此,本席還是認為行政院歸行政院、立法院歸立法院,在5月23日新政府即將前往參加WHA的同時,我們一定要在今天(5月13日)發出聲明稿,這才能代表我們的態度。

林委員昶佐:這其實不是立場的問題,我還是希望各位同仁能站在人民的角度來談這件事。從去年選舉期間國內外各大媒體的報導來看,馬政府過去施政8年間與中國的關係一直是大家討論的一個重要議題,換言之,「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在選舉最後到底是不是人民所認同的,我想大部分的輿論也有一個結論。我不是要求國民黨應該改變自己的想法,國民黨當然可以有自己的核心思想,但是我覺得人民的立場是什麼,這是很重要的。

我想要強調的是,其實國民黨應該可以去思考一件事,就是選舉已經結束,但是不是可以請國際上的人,包括中國在內,即便人民不一定認同「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但是國民黨還是認同的,可是還是要請大家尊重台灣是有其民意的,因為最後選出來是這樣的結果,所以請國際上尊重台灣的民意,台灣的民意是沒辦法接受跟中國是這樣的關係。即便是這樣子,回頭來看這一篇聲明稿,不管是時代力量或民進黨的版本都沒有說反對「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上面的立場跟目前陸委會最近對於這件事的反駁,其實陸委會對此事的說法跟過去8年來國民黨政府的立場也是不一樣的,所以這一篇聲明裡面並沒有去講說支持台獨或支持什麼,其實就是表達反對「一中原則」,因為中國說的「一中原則」跟馬英九說的「一中原則」其實也不一樣啊!雖然總統府說他們是善意,但陸委會事實上不是這樣講啊!所以對國民黨來講,應該沒有那麼難接受才對,因為我看上面的字眼、用字並沒有不妥,所以我最後還是希望有一個立法院、國會的立場,謝謝。

吳委員秉叡:我再請國民黨同仁看一下我們民進黨版本的提案,我們對於WHA對我國邀請函加註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及世界衛生大會第25.1號決議認為這兩項決議文符合一個中國原則,我們是對於這件事情表達違反過去邀請慣例、矮化台灣國際地位跟主權,是針對這件事情。當然以民進黨的立場來講,我們是絕對不接受九二共識,我們認為九二沒有共識嘛!但是今天這個決議文裡面並沒有談到這個東西,純粹就是針對這次WHA的邀請函裡面矮化台灣的事情提出一個聲明,以作為政府的後盾。這裡面並未提到各黨對於這件事情的立場,只是我想各黨派對於WHA這次這樣的舉動,應該都是不同意的,所以如果就這一點來做決議,我是覺得大家應該考慮要不要接受,謝謝。

徐委員永明:我呼應吳秉叡委員的說法,這個對象不是針對中國,而是針對WHA的邀請函,針對邀請函的內容跟過去的慣例,還有裡面所談的「一中原則」,我想它裡面所定義的「一中原則」,台灣內部應該沒有哪個黨派可以接受,就算有支持一中的,大概也不能接受它裡面所謂「一中原則」的內涵。其實時代力量在擬這個文的時候,也是極力想要尋求一個共識,就是我們台灣內部有一致的立場。

之前我們針對沖之鳥礁的決議文,語氣之強烈,就讓人家覺得立法院對於台灣漁民的權益,甚至日本對主權的主張,我們都有非常強硬的立場,我覺得針對WHA邀請函的事情,實在不需要忽然又變軟。我再次強調,這是針對WHA的邀請函,國民黨的朋友不要擔心,這不是針對中國,在這種情況之下,我覺得有共識會比較好,如果沒有共識或者還要協商的話,外面的解讀就會差距很大。我們基本上還是從這個角度出發,希望立法院在5月23日代表團出發之前,能有一個態度。我們行政權有兩封信,這代表政權交接的時候,新舊政府可能有不同的態度,可是我覺得立法院的新會期已經展開,我們應該有一致的態度,尤其是針對WHA邀請函的事情。

林委員昶佐:其實我覺得這個真的是很有共識的事,也就是國民黨反對WHA的這種「一中原則」是基於九二共識;民進黨反對WHA的這種「一中原則」可能是基於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的這種國家認同;時代力量反對這種「一中原則」是基於我們認為國家要正常化,所以我們不必要去強調反對「一中原則」的原因是什麼,但是我們發現三個政黨,可能包括親民黨在內,全都是反對他們講的那種「一中原則」,至於後面的原因,應該不需要將任何一個政黨的想法硬塞到國會的共同聲明裡面,但是反對他們講的「一中原則」,應該是沒有任何歧見才對,所以我不知道這個的困難點在哪裡,謝謝。

許委員淑華:院長,我想今天這樣的結果,大家都心知肚明啦!我們不要浪費太多時間在這邊討論為什麼沒有辦法去參加。國民黨當然有我們的立場和聲明,只是這也不像剛剛徐委員特別提到的還需要協商,這就是一個共同聲明稿嘛!大家既然有各自不同的立場及聲明的話,大家就各自去發表就好了,不需要在這裡字斟句酌地討論,因為在完全沒有基本的共識之下,我覺得是很難達到共識的。

黃委員國昌:回顧剛剛整個討論的內容,我沒有聽到所謂「大家心知肚明,為什麼沒有去參加」,大家沒有在討論「為什麼」,大家在討論的重點是,我們的國會針對這樣的情況,到底要不要有個一致的聲明及立場。對此,時代力量黨團的主張是「是」,相信民進黨的朋友主張的也是「是」。在我們國家的代表團出去以前,國會有個清楚的立場支持我們的代表團,讓他們參加世界衛生大會的時候,能夠帶著國會的支持到場表達我們無法接受這樣的政治框架,以及台灣人民必須納入整個世界衛生健康防疫系統。我覺得從國會來表達這樣的立場並沒有什麼不妥,如果中國國民黨黨團認為有任何不妥的話,不管是對民進黨黨團針對時代力量黨團版本所提出的修正版,還是對時代力量黨團原本的版本有什麼要指教的高見的話,也請國民黨指出來。

現在我們討論問題的層次是在,當我們的行政部門出去的時候,國會發表這樣的聲明作為行政團隊出去時強而有力的後盾到底適不適當。如果大家都肯認這個立場的話,對於這樣的聲明,到底有什麼字句是寫得不對的?

柯委員建銘:今天最重要的是我們反對「一中原則」,大家要想一想,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是1971年10月25日決定排我納匪的代表權問題,而非「一中原則」。即使世衛大會的第25.1號決議,講的也是代表權的問題,並不是「一中原則」。我們不要自己承認這件事,所以對於這個「一中原則」我們絕對要反對。過去國民黨執政的這幾年也沒有在發表什麼「九二共識」,所以今天我們要一致對外,在「一中原則」的這個事件上,一定要有一個徹底的立場。

劉委員世芳:到昨天為止,其實民進黨內還是有不同的聲音,但是我們希望各黨團能擱置爭議,讓我世衛代表團可以成行。為什麼說是「可以成行」呢?因為代表團到了那邊,能不能進得去、能不能坐在原本的位置上,其實都還是未定數。如果我們沒有統一對外的立法院聲明作為他們的後盾的話,那些到第一線去打仗的外交部或衛福部代表其實會很辛苦,他們會莫衷一是。所以,在我們討論的過程中,已經把各黨團會考慮到的爭議都刪除在外,純粹是針對這次WHO總幹事陳馮富珍在給台灣的邀請函中,劈頭就寫出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和WHA第25.1號決議這件事予以回應,其它文字大致上都相同,也就是有意義地參與以及不接受矮化的條件。因為我們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討論的時候,外交部次長也表達不能接受此種矮化的意見,所以我們立法院要扮黑臉,讓第一線的人可以去打仗,因此希望各黨團,包括國民黨黨團能夠考慮這樣的狀況,讓這一仗先打完,平安地回來比較重要,謝謝。

江委員啟臣:支持代表團參加WHA也不是今天才說的事情,過去7年我們的代表團都一直在參加。記得第一年參加的時候,我們代表團在當地受到的抗議,是我們自己人在抗議自己的代表團,說我們接受「中華台北」的名稱是出賣台灣。現在我們要換一個邏輯來談這個共同支持的問題,這樣好像當初做這件事情的人是不對的,他們在國內甚至被不同黨派的人譴責,看看當時葉金川參加時的畫面,我們看了很難過。

今天我們在討論要發表共同聲明與否,其實任何執政黨的對外政策一定由行政部門決定,這是一致的,而立法部門和行政部門不一樣,因為立法部門有多元不同的意見,所以不見得每件事情都能整合出一個共同立場。當然其中或許有些會是共同的立場,譬如我們都共同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社會,但是其支持背後的邏輯可能不一樣,每一位委員、每一個政黨背後的政治想法不見得都一樣。因此這不是不能整合,而是整合過程的困難度到底多高。今天我們在討論要發表共同聲明與否,這相對於我們各自表達各自的支持立場,其難度較高,可是那也是一種支持,在無法整合的情況下,各個黨團、各自政黨都用他們的理由表達支持台灣參與WHA,繼續參與國際社會,這也是一種方式。

徐委員永明:剛剛江委員提到一個點,即過去台灣內部對於這個參與可能持有不同意見;但是這次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藉以表達我們共同支持。如果過去是錯的,這次會是一個很好的改正機會。這次的對象非常單純,即針對WHA的邀請函,且我們的代表團也要參加;再者,我們在協商的內容中亦盡量尋求共識,就我的感覺,其實各政黨針對聲明的內容是不是真的有差異?並沒有。至於背後的政治邏輯,我們當然還是持續有不同立場,可是當代表團去參加時,如果大家能共同支持,尤其發表共同聲明,這會更好。當沖之鳥礁事件發生時,我們知道各黨團對於這件事情也有不同的看法,可是為支持台灣漁民,我們不會計算各自立場,而是談論如何的立法院聲明在對保障台灣漁民的權益上是最好的訴求,也提供行政部門強而有力的後盾去跟日本談判。我再次強調,這次不是針對中國,所以不用那麼害怕。

其次,這是針對WHA邀請函的內容,當我們代表團要參加WHA的會議時,既然當時我們都支持我們的漁民;當然也一定要支持我們這次的代表團。我的意思是聲明內容真有這麼大的差異嗎?至於背後各自的政治立場,這不應該在此時作為最重要的考量。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鴻鈞發言。

李委員鴻鈞:大家說的各有各的看法,但是如果要發表這個聲明,就回溯當初我們提出的南海決議文,當初我們提出的南海決議文也是強調主權是中華民國的,可是該決議文至今已擺放非常久,也沒人在簽。我不知道現在大家對於WHA的看法,關於WHA,以地球村的概念來看,這是防疫的一環,而防疫是無國界的。當初SARS時我們台灣也是疫區,如果世界各國用各種理由排除我們的話,當我們是疫區時,各國對台灣的看法又是如何?所以我們應該是用防疫的角度呼籲世界各國的人認同防疫的行為,如果用這樣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或許大家都沒有意見。但如果是要站在主權的角度上來談這個議題,我認為如果要討論這個,就先把南海決議文拿出來討論看看,我們當初提的南海決議文,好像沒有一個黨簽耶!好不好?謝謝。

柯委員建銘:討論這麼久,今天就只有一個問題而已,就是在共同反對「一中原則」這個立場上,如果大家同意,那麼內文怎麼寫都可以,就是這樣而已,這個有沒有困難?

主席:可以把聲明文的內容看一下,覺得有哪些文句不妥,我們可以再做修正。

許委員淑華:院長,我還是作個最後聲明,因為從頭至尾這7年來,我們都是用「中華台北」參與,到底過去用「中華台北」是錯?還是對?如果過去國民黨參加的都是錯,那今天民進黨用「中華台北」,是不是也是錯?如果今天確定要用「中華台北」參加,那過去國民黨7年來因為參加而受到的誣衊,大家也應該對外說明,不能說國民黨參與的都是錯,現在新政府參與的都是對,這我覺得對很多的……

吳委員秉叡:你怎麼把話題轉到這裡來!這7年來參加WHA,你剛才提到的陳年舊事,就是指7、8年前葉金川在場外時有一部分人跟他抗議,但那一部分人並不是今天在座的這些人,那些人也不是代表全部的人!過去的事你還在談,現在又把它扭曲到我們以前反對參加WHA,在座這些人這些年來,沒有人反對參加WHA耶!所以不要轉到這一台啦!

李委員彥秀:院長,我覺得再談下去,其實談個兩天兩夜也不會有結論……

柯委員建銘:這個邀請函以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以及WHA25.1號決議強調「一中原則」,這是過去沒有的,所以我們一定要反對啊!這個立場講好的話,內文要怎麼寫沒有關係。

王委員育敏:那就按照國民黨黨團的來討論啊!

李委員彥秀:對,就按照國民黨團……

柯委員建銘:只要反對「一中原則」就好了,國民黨是反對「一中原則」嗎?

王委員育敏:就用我們國民黨黨團的版本啊!我們國民黨團也有版本,用我們的版本好不好?

吳委員秉叡:拿出來啊!

王委員育敏:柯總召說什麼版本都沒有關係,照國民黨黨團版本的話,我們同意啊!

柯委員建銘:但是有一個前提,大家共同反對「一中原則」。

吳委員秉叡:你們沒有版本要怎麼討論?

柯委員建銘:要先共同反對「一中原則」,過去並沒有這樣的寫法啊!

吳委員秉叡:我們跟時代力量有版本,那你們的版本拿出來,大家來討論啊!

主席:如果國民黨這邊有版本,拿出來互相比較也OK啦!

江委員啟臣:其實國民黨黨中央在幾天前就有發了,基本上我們會以這個版本為主,今天我不曉得有沒有時間討論,我們可以把我們的版本拿出來。剛剛永明兄也提到523以前,今天是5月13日,523是會議,520出團,代表團應該是520出發……

柯委員建銘:能不能去還不知道。

江委員啟臣:當然,柯總召提到這個變數。如果今天或現階段我們對於聲明的內容沒辦法有共識,但這也不代表接下來幾天不會有,因為環境在變,所以我是覺得還是可以談。我的意思是,未來幾天會有什麼樣的變化、狀況,我不知道,屆時再來談,可能也是一個方式。今天如果硬要談出一個共識,國民黨的立場當然是我們黨中央之前就對外發出的一個對這件事的聲明,我們會以這個聲明做為基礎。如果要拿國民黨這個聲明來跟民進黨和時代力量做整合的話,因為這裡面有我們一些重要的論述,我們當然希望能以此為基準。這樣看大家能不能接受,如果可以接受,才有辦法繼續整合。

柯委員建銘:你們的聲明裡面是什麼東西?

許委員淑華:我們接受九二共識,你們不接受啊!

陳委員亭妃:院長,其實現在大家都很清楚,要講的是國民黨到底同不同意、支不支持把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附加在上面,而且是用「一中原則」的方式,就是這麼簡單!

國民黨為什麼一直要把它扭曲到其他的方向?到目前為止,國民黨說他們有自己的意見和聲明,那就趕快把它提出來!只是一直說,卻不提出來,然後又說我們是不是能夠同意他們的聲明!

我覺得我們今天要確認,對於它用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文及世界衛生大會第25.1號決議,把我們框架在「一中原則」當中,國民黨到底同不同意。你一直說我們用「一中各表」來回覆,可是你要強調,你們同意嗎?如果同意,你們今天當然不敢去做這個聲明;如果不同意,今天聲明當然就沒有問題。我覺得這是一分為二的東西嘛,為什麼要扯這麼遠呢?

李委員彥秀:過去我們有7次機會正式以觀察員的身分參加WHA,這是基於「九二共識的」原則,所以,我們的版本就是以之前我們黨中央所發的那一篇相關資訊為基本準則;今天要討論到這麼高度政治的東西,我相信討論兩天也不會有結論。

主席:所以國民黨黨團的意思……

李委員彥秀:再講下去就傷感情啦!

主席:針對這個案子的協商,請問國民黨黨團的版本現在可以拿出來整合嗎?

許委員淑華:就是有九二共識,各位是不會接受的嘛!

主席:沒關係啊,可以拿出來整合一下。

王委員育敏:跟院長報告,針對這件事情,我們一再表達過去國民黨為什麼可以連續7年這麼順利地參加,而且是從旁聽變成觀察員,其中關鍵的轉折就是我們跟對岸達成「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取得這樣的國際空間。今天新政府要忽視這樣的事實或者是要否定掉這樣的事實也沒有關係,這是新政府的立場,我們絕對尊重,但是我們國民黨的立場非常清楚,是因為有了這樣子的「一中各表」的共識和默契之後,我們才取得這樣子的國際空間。所以,在這個立場上面,從黨中央的聲明到蔣部長給WHA的回函,我們立院黨團、黨中央和目前執政團隊的立場統統都是一致的。這就是我們國民黨的立場。

我們剛剛一開始為什麼會說希望各自表述?因為如果在這個立場上,各黨團其實是沒有共識的,真的很難下筆,不曉得內容應該怎麼寫,所以交由各黨團各自表述,我們覺得這可能是比較好的做法。時間也差不多了,就是各自表述。

吳委員秉叡:我最後再表達一次意見,你們不要做這個共識就不要做這個共識,我們今天在這個地方協商是有錄音、錄影的,將來大家都會知道內容。可是你們在這個地方還「歪樓」,歪到去說你們和中國之間有「一中各表」的共識,那就把你們和中國「一中各表」的共識拿出來啊!完全沒有這個東西嘛!我們臺灣根本就沒有機會各表!他現在是跟你說你是一個中國原則耶!所以我們是要反對這個一個中國原則,而你還要講說你跟他有「一中各表」的共識!那你就把「一中各表」的共識拿出來啊!

劉委員世芳:有關剛剛王委員和許委員所講的,我可以跟大家講一下,我們現在的對象是WHA,而不是中國。今天在中國在聯合國有代表權的狀況之下,許多醫界聯盟的朋友都知道,過去7、8年當中,中國透過陳馮富珍在WHA及WHO的內部文件裡面是把台灣稱為Taiwan,China,或Taiwan,Province of China,這部分我們沒有把它寫出來當成是抗議的對象,因為我們認為要縮小打擊面,也就是只針對WHA為什麼屈從中國這樣的表述、矮化台灣的主權所提出的抗議與聲明。至於Chinese Taipei的代表權,因為它是觀察員的身分,不涉及聯合國所謂的主權國家,所以在過去8年當中,民進黨跟台聯黨團有點不太一樣的表述。這個部分我們已經把它縮小到最小的打擊面,只針對WHA這次發的信函當中的內容提出抗議與聲明。本席還是要強調一點,我們能否成行都還不知道,但是我們如果沒有辦法當我們外交部、衛福部及醫界聯盟朋友的最大後盾,我不曉得他們到瑞士要做什麼,我們要支持有意義的參與時,其實每個人都有讓步,所以本席想用這部分跟國民黨黨團朋友作一說明,謝謝!

李委員彥秀:院長,最後我再講10秒。立法院是一個民意機關,各政黨均有其政治立場,如果我們在這裡就意識型態或各政黨的政治論述繼續辯論的話,我覺得意義並不大,大家再講下去就傷感情了,今天是政黨協商,我倒覺得沒有必要弄得這麼不高興,所以我覺得各自發各自的聲明。

黃委員國昌: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就要提議,因為我們的聲明和民進黨的聲明基本上是相互一致,在民進黨黨團支持的情況下,時代力量也願意以民進黨所提的修正文字作最後的決議文字。現在中國國民黨顯然有自己的聲明版本,方才不是討論到院會的時間還滿多的,看看今天或下禮拜二是否就排一個時間,也讓中國國民黨把他們的聲明擬出來,各黨團推派代表針對這件事情好好把它講清楚,我們就依照程序來處理,要不然今天這個事情我不知道誰要杯葛,要把它拉到黨團協商裡面又冷凍一個月,那520、523通通都過啦!

許委員淑華:我們都希望我們能夠成團、能夠成行,不要節外生枝,這樣才是醫界的後盾。

主席:請問還有沒有其他意見?

徐委員永明:我想作最後一次詢問,方才江啟臣委員也說要審度這幾天形勢的變化,你們是否還需要時間來形成自己的版本,然後希望能拿來討論?你們要不要把這個方向確定一下?如果你們是需要時間審度目前情況的變化來提出你們的版本,那國民黨比較明確的立場為何?

柯委員建銘:這部分討論這麼久了,本席在此要強調一點,我們反對「一中原則」,如果今天沒有結論的話,程序上要怎麼處理?國民黨要把它拉下來協商你就自己去處理,不然就通過時代力量的提議。如果你們要把它拉下來再協商也沒關係,那就來協商,否則這樣講下去也沒有結論,我們看國民黨要怎麼處理即可。

主席:請羅委員致政發言,這是最後一位了。

羅委員致政: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一個中國」、「一個中國政策」、「一個中國原則」,其內涵都不太一樣,在國際社會上也是不太一樣,我們的決議主要是針對這個邀請函當中提到那兩個決議文裡面所引伸出來的「一個中國原則」,所以那個對象是非常清楚的,不是無限上綱拉到一般所講的「一個中國」或是「一個中國政策」,如果只針對那個邀請函本身那段話,我覺得還是要有一定的表態,而這個表態應該沒有黨派的差異,即便國民黨針對2758號決議文的內容是否有涉及一中、能否框架台灣還是表示不同看法,我覺得還是要縮小所謂抗議或反對的焦點,即邀請函的部分,如果要協商的話,這樣會比較單純一點。

主席:現在已經9點04分,我想了解一下國民黨黨團的想法,因為剛才江委員有說隨著時間局勢是會改變的,因為代表團大約5月20日晚上才會出發,所以到下個禮拜還有一個禮拜的時間,是否把你們的版本也整合一下,還是你們的立場就是不協商了?這是不一樣的。如果你們認為可以,但是因為我們有版本,大家針對自己的版本再互相溝通一下,可於下禮拜的院會發表。還是說個人有各自的立場,所以我們不要協商一個有共識的版本,大家就各自發表自己的聲明,到底你們的想法如何?這樣比較好做事。

江委員啟臣:我想現在各自都有自己的聲明,我剛講過國民黨之前就發了,如果今天我們要把版本給你,也是有的,但基本上是我們黨中央之前就發過了……

主席:所以你們的意思是以後也不必再談這個議題?

江委員啟臣:我的意思是說這段過程,當然時局會有一些變化,如果那個變化的程度是院長也覺得可以召集大家再來談看看的,作為立院的共同聲明,那也不是不行,院長大可召集,召集之後再來談,因為環境是會變化的。

主席:所以江委員的意思是或許一個禮拜之後,局勢會有一些變化,如果屆時需要共同聲明時,再來各自討論,但是今天這個案子因為大家都有各自的聲明,而且也已經發了,所以今天這個聲明,就不算是協商成功,是這樣子嗎?既然無法協商,那就算是協商破裂,並且沒有共識。

另外,要記得下禮拜二之前,要送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的名單。

今日黨團協商到此結束,謝謝。

散會(9時6分)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時  間:105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8時25分

地  點:議場三樓會議室

決定事項:

一、6月14日(星期二)與3日(星期五)及7日(星期二)視為一次院會。6月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0時進行國是論壇,6月14日(星期二)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主持人:蘇嘉全  蔡其昌  

協商代表:柯建銘  林德福(江啟臣代) 江啟臣  吳秉叡  許淑華  李鴻鈞  陳亭妃  李彥秀  劉世芳  王育敏  徐永明  林昶佐  羅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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