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5月9日(星期一)9時2分至13時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江委員啟臣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5月5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4時1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昶佐  蔡適應  劉世芳  徐志榮  江啟臣  羅致政  陳亭妃  馬文君  呂玉玲  王定宇  呂孫綾  王金平(出席委員12人)

列席委員:鄭天財  管碧玲  林德福  黃偉哲  陳明文  鍾佳濱  鍾孔炤  吳志揚  林俊憲  王惠美  孔文吉  蔣乃辛  李彥秀  張麗善  賴士葆  邱志偉  周陳秀霞 (列席委員17人)

列席人員:

國防部軍備副部長鄭德美及所屬人員(部長高廣圻請假)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處長牟崇德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調辦事法官楊坤樵

 

法務部參事劉英秀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分署長陳繼鳴(署長許文龍請假)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副局長邱建發(局長施國隆請假)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署長莊翠雲

 

   賦稅署專門委員蘇鈞堅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祝健芳(署長簡慧娟請假)

 

國家安全局總務室組長林光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養養護處副處長厲以剛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許永議

主  席:劉召集委員世芳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林淑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本院委員劉世芳等17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四、審查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0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1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8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劉世芳、羅致政、王定宇及賴士葆等4人說明提案要旨;國防部副部長鄭德美及所屬政治作戰局局長聞振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養養護處副處長厲以剛等就委員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6案報告,委員徐志榮、蔡適應、劉世芳、林昶佐、江啟臣、羅致政、陳亭妃、馬文君、呂玉玲、王定宇、管碧玲、蔣乃辛、賴士葆、林俊憲及邱志偉等15人質詢,均由國防部副部長鄭德美、常務次長許培山及所屬政治作戰局局長聞振國及其軍眷服務處處長房明德、資源規劃司副司長劉靖中、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次長周皓瑜、海軍司令部副參謀長胡展豪、空軍司令部副參謀長范大維及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處長牟崇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養養護處副處長厲以剛等即席答復。)

決議: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呂孫綾及黃昭順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四、審查結果:

(一)本院委員劉世芳等17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黃昭順等21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2案,結果:

1.第二十二條維持現行法條文。

2.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內容修正如下:

依前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註銷眷舍居住憑證及原眷戶權益之眷戶,於強制執行完畢前,經主管機關以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自行配合騰空點還房地者,按點還時當地地方政府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標準,由改建基金予以補償。並得價購或承租原規劃改建基地內二十八坪型以下之零星餘戶。

前項於本條例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修正施行前,經主管機關書面通知,配合騰空點還房地者,亦同。

前二項眷戶及其共同生活者,主管機關應協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其意願於六個月內視就養機構設備容量,以自費方式,予以安置;其實施辦法,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另通過附帶決議1項:

1.主管機關未完成本條例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三項適用對象後續安置前,不得報請行政院函請本院廢止本條例。

提案人:劉世芳  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

3.以上2案均已審查完竣,審查結果提報院會。院會進行二讀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劉召集委員世芳補充說明。

(二)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0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8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臨時提案2案

一、有鑑於民間團體於4月30日召開全國性之「2016眷村文化政策座談會」,各地眷村文化保存代表提出之意見,綜整如下:第一、眷村文化保存主政單位,應為文化部;第二、因眷村文化保存資源不足,建議政府成立「眷村事務委員會」與「眷村文化研究所」協助推動眷村文化;第三、國防部、文化部、各地縣市政府協調眷村文化保存事宜等。由此可見,國防部在眷村文化保存上,無論就政策、施政、資源,都亟待改善。爰此,建請國防部邀集文化部及地方政府等相關單位,召開推動眷村文化會議,回應眷村文化推動者之意見,促使政府與民間團體一同落實眷村文化保存。

提案人:劉世芳  呂孫綾  羅致政  黃國書  吳思瑤  許智傑  張廖萬堅

決議:修正通過。

二、針對國防部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27號解釋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未充分考慮不同意改建所涉各種情事,對於不同意改建之原眷戶註銷承購住宅及輔助購宅款權益,並註銷搬遷補助費及拆遷補償費等,咸認法益權衡有未臻妥適,要求檢討改進」乙節。迄今已1年有餘卻仍未見具體檢討結果,要求應即改善,另為展現國防部改善誠意,應即依法院訴訟程序暫時停止相關不同意改建戶「民事訴訟」,俟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部分條文修法結果,再行後續全般,俾利全案圓融。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  黃昭順

決議:修正通過。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外交部部長、國家安全局局長、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報告「近來中甘復交、我國漁船於沖之鳥礁海域遭日本強扣、肯亞及馬來西亞將我國籍詐騙犯遣送中國大陸、WHA邀請函遲未送達等重大外交事件對我國際關係可能造成之困境及因應作為」,併請國防部、法務部、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列席,並備質詢。

主席:請外交部侯次長報告。

侯次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本人今天應邀向 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甘比亞與中國大陸復交、我漁船於沖之鳥島礁海域遭日本強扣、肯亞及馬來西亞將我國籍詐騙犯遣送中國大陸、WHA邀請函遲未送達等重大外交事件對我國際關係可能造成之困境及因應作為進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給予指導。

壹、簡報重大外交事件

一、甘比亞與中國大陸復交

民國102年11月14日甘比亞賈梅總統(Yahya Jammeh)突然致函馬總統表示,基於甘國戰略利益,片面與我國終止外交關係。外交部立即派遣前駐甘比亞大使石瑞琦赴甘,說明我方立場,惟經數度努力仍無法挽回,我於當月22日宣布與甘國斷交,並終止各項雙邊合作計畫。

經本部多方查證,中國大陸當時並未介入本案,主要原因是賈梅總統個人行事風格及當年年初向我額外請援未果之反應;甘國同一時期亦與英國關係陷入低潮,同年10月脫離大英國協。據瞭解臺甘斷交後,甘比亞曾數度接觸中國大陸爭取援助。

本部於本(105)年3月17日獲悉中國大陸與甘比亞將於當日晚間簽署復交聯合公報,即進行查證並掌握即時狀況。當晚大陸外交部網站公佈甘比亞與中國大陸在北京簽署復交聯合公報,宣布自當日起恢復大使級外交關係。

近年來甘比亞經濟蕭條,財政狀況每況愈下,甘國政府陷入財政收入嚴重短絀問題,由於甘比亞人權紀錄不佳,且與歐美等國關係惡化,無法獲得西方國家重大援助,少數仍對甘國提供低利優惠貸款之國際貨幣基金(IMF)及非洲開發銀行(AFDB)亦採保守觀望態度。

甘國將於本年底舉辦總統大選,賈梅總統為執政黨提名候選人。渠為提振經濟景氣,紓解民眾生活困頓、情緒不滿之壓力,亟需外援以改善經濟,加以中國大陸經濟崛起,甘方有所期盼,致有甘、陸復交之舉。

二、肯亞將我國籍詐騙犯遣送中國大陸

肯亞警方於民國103年11月30日分二批逮捕疑似跨國電信詐騙人士,其中共有28名為我國籍,並以多項罪名起訴。肯亞警方嗣於同年12月22日逮捕第三批10名無身份證明之國人並起訴。法院審判期間我駐南非代表處均派員前往肯亞掌握進展;該10名國人獲肯亞地方法院判繳罰鍰後先由我接運回臺。

本年4月5日法庭對第一批犯嫌判決無罪當庭釋放,並限期離境,惟渠等於法院宣判後即被大陸駐肯亞使館人員聯合肯亞警方逕自法院帶往警局非法羈押。我駐南非代表處赴警局抗議其違法拘留我國人,惟警局主管不予理會。8日陸方擬將其中8名我國籍涉案人及2名陸籍涉案人遣送至中國大陸,我立即會同涉案國人之辯護律師緊急向奈洛比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警方將10名涉案國人遣送他地,並趕抵肯亞機場阻止,惟因肯亞警方及海關人員拖延阻擋,無法及時攔阻我國人遭解押赴陸。

肯亞警方4月8日復逮捕另一批疑涉電信詐騙案之22名我國籍嫌犯。我駐南非陳代表忠於11日趕抵肯亞隨率同仁及國人之辯護律師在警察局徹夜守候,阻擋肯亞警方之遣送作業,惟在肯方強勢遣送作為下,我涉案國人仍被送往中國大陸。

案發時外交部即指示駐南非代表處積極進洽肯亞政府放棄對本案我國人之司法管轄權,並設法參與調查,以確保涉案國人之權益。駐南非代表處多次派員赴肯亞探視涉案國人,以及協調刑事警察局自台北派員赴肯亞,接運首批獲釋之我國人。肯亞地方法院104年至105年審理本案期間我駐南非代表處多次派員前往旁聽庭訊,並探視我國籍嫌犯,另曾請旅居當地之僑務委員就近前往探視,適時提供必要之協助及生活用品。

外交部獲悉中國大陸駐肯亞大使館擬會同肯亞警方遣送我涉案國人赴陸後,立即指示駐南非代表處運用一切管道積極向肯方交涉,要求肯亞警方依法庭判決釋放我受押國人。外交部除立即通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法務部及刑事警察局,向陸方表達我方嚴正抗議之立場,並進洽陸方尊重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模式,勿強制遣返我國人至中國大陸。本案處理情形並呈報國家安全會議。

我國與肯亞無邦交,亦未在肯亞設處,該國業務係由我駐南非代表處兼轄,但兩地相隔三千公里,平日我無常駐人員,爰對肯亞之影響力有限;而陸、肯官方關係堪稱密切,以致肯國相關單位願配合陸方所請,將我國人遣送大陸。

三、馬來西亞將我國籍詐騙犯遣送中國大陸

本年3月25日至26日計有52名我國人因涉及跨國電信詐騙案遭馬國政府逮捕及拘押,其中20名我國籍嫌犯於上(4)月15日遣返我國。駐處除積極洽請馬方儘速將所餘我國籍嫌犯依「國籍管轄原則」遣返我國外,本部、刑事局及駐處與馬方通力合作,迅速完成調查並掌握相關卷證,確保彼等返國可由我檢調單位辦理聲押及後續偵辦。惟馬國政府一反常態,持續推延辦理遣返作業,逕將我國籍嫌犯送往中國大陸。

經獲悉馬國擬將其餘32名我國籍嫌犯送往中國大陸,外交部立即責成駐處章大使計平力洽,並啟動緊急應變機制,章大使親率同仁趕赴吉隆坡國際機場全力洽阻,然因馬國政府配合陸方全程低調保密進行,駐處最後努力並未成功,該32名嫌犯仍被強制送往廣州。

本案期間本部及馬來西亞代表處均隨時掌握訊息並積極處理。我當晚發表新聞稿表達遺憾與抗議,本部亦已於第一時間向馬國駐華辦事處表達抗議立場,該處承諾立即將我行政院新聞稿呈報馬國外交部參處。外交部另即指示章大使向馬國政府抗議,並要求馬國政府儘速向我方說明,促請馬方儘速與我國就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等合作展開協商,建立相關合作及交流機制。駐處目前續與馬國警方及移民單位密切聯繫,留意馬方及陸方對仍遭馬國羈留之我國籍嫌犯動態,並要求馬方完成調查後,倘需執行遣送本案嫌犯出境時,務必依國籍原則將我國籍嫌犯遣送回臺。

外交部已責成目前仍有我國籍詐騙嫌犯尚待駐在國遣返之館處,務必提高警覺,隨時掌握涉嫌國人動態,並與駐在國政府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繫,以因應中國大陸再度施壓駐在國政府將我國籍嫌犯送往中國大陸。

四、我國漁船「東聖吉16號」遭日本強行扣押

本年4月24日晚外交部接獲我漁業署通知「東聖吉16號」在日本沖之鳥礁附近公海遭日保安廳公務船尾隨並要求登船受檢,即在臺北與東京展開交涉,惟仍於25日晨在沖之鳥礁東南方213海里處遭受扣捕。外交部即在臺北及東京向日方嚴正表達我政府對沖之鳥礁地位存有爭議之立場,要求日本應尊重我國及其他國家在該公海海域航行及漁捕等權益,儘速釋放人船。

我方多次向日外務省、保安廳及交流協會等嚴正抗議,並請日方以臺日關係為重,儘速釋放人船、勿使問題長期化。惟日方認定沖之鳥為「島」,主張享有200浬專屬經濟區(EEZ),我「東船」係未經「許可」在該區作業遭扣押。

外交部持續向日方相關單位等嚴正交涉與抗議,並自船東及漁業署處獲悉日方有關具保及釋放人船訊息。嗣我船東將保證金電匯至我駐日代表處,外交部尊重家屬早日獲釋之期待,電告日方船東願繳付保證金,並電請駐日處代船東繳交訴訟保證金。船東於26日下午在橫濱獲釋,人船已於5月5日返抵小琉球。

外交部持續向日嚴正交涉,強調我國長期以來認定「沖之鳥礁」為岩礁之立場,未來我行政院海巡署及漁業署將強力護漁,表達我政府捍衛公海捕魚自由、反對日本違法擴權及強力維護漁民權益之立場,呼籲雙方應基於臺日友好密切關係,儘速展開協商,建立通報機制,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

日本交流協會及外務大臣岸田文雄針對我方抗議與主張「沖之鳥礁」並非島嶼乙事,表示無法接受。惟願基於維護兩國友好關係,低調處理本案,另要求我海巡署、漁業署等單位勿派出船艦赴該海域,以免情勢升高,危及臺日關係及東亞和平安全。據我們瞭解,目前宜蘭艦、巡護九號及漁業署的漁訓貳號均已在該海域,日方則有4艘公務船在週邊3至8浬處戒護。

五、WHA邀請函遲未送達

外交部於4月7日獲知我政府候任衛生福利部部長由該部前政務次長林奏延升任後,即於第一時間請駐日內瓦辦事處通知WHO秘書處,以利WHO處理致我邀請函事宜。

第69屆「世界衛生大會」(WHA)訂於本年5月23日至28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我刻積極爭取循例受邀組團與會。外交部已請駐日內瓦辦事處持續向「世界衛生組織」(WHO)表達我政府將循例專業、務實參與,以維持現狀方式組團出席WHA之立場,敦促WHO儘速寄發我邀請函。WHO多次告知駐日內瓦辦事處,我邀請函仍在作業中,建議我方耐心等候。5月6日,WHO方面已發出致我方的邀請函。

為因應WHO隨時寄發我邀請函之可能,並爭取作業時間,本部及衛生福利部已就本年我方組團與會各項準備工作協商,並積極籌備辦理中。

貳、對我國之外交困境及外交部因應作為

外交部除將持續密切掌握上述各案發展,妥善因應外,上揭中甘復交、肯亞及馬來西亞將我國籍嫌犯遣送大陸、我國漁船於沖之鳥礁海域遭日方扣留、WHA邀請函遲未送達等重大外交事件,廣泛涉及國際司法、我國捕魚權、國際參與及兩岸關係等領域,確實顯示我國除面臨特殊之國際環境外,更需隨時處理傳統及非傳統、多元且複雜之外交挑戰。我外交人員均需以專業精神,努力不懈,化危機為轉機。

102年4月我國與日本簽署「臺日漁業協議」,解決兩國長達40多年漁業糾紛,雙方過去17年間即歷經16次正式會議,多次預備會議及協商。

另我國頃於本年4、5月間與英國簽署「臺灣司法主管機關與大不列顛暨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主管機關間移交受刑人協議」,為我繼102年德國之後第2個與歐洲國家簽署者,未來雙方在平等互惠原則下安排受刑人返回本國服刑,將可免除語言文化隔閡及探親不易之困擾。

外交部近年來更戮力推動,達成緬甸、泗水等地設處,正式加入美國「全球入境計畫」,推動享有免簽等入境便利待遇之國家與地區迄今達164個,不但實質拓展雙邊關係,更有利國人出國旅遊及工作更便捷、更有尊嚴。

外交政策及外交工作有其一貫性及延續性,不論外在環境如何變化,我均需持續強化自身力量,凝聚共識,一致對外。在我國特殊之外交處境下,更需要朝野及全體國人之支持與共同努力。外交部基於職責,將賡續秉持尊嚴、自主、務實、彈性原則,以專業之精神推展外交工作,並在平等互惠基礎上鞏固邦誼,戮力加強我國與重要非邦交國之實質關係及參與國際組織,以深化我與各國交往及有意義之國際參與,維護國家利益,提升國人權益。

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不吝賜教。謝謝!

主席:請問國安局周副局長有無補充報告?(無)無補充報告。

請問陸委會施副主任委員有無補充報告?

請陸委會施副主任委員報告。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蒙貴委員會邀請,就有關「近來陸甘復交、我國漁船於沖之鳥礁海域遭日本強扣、肯亞及馬來西亞將我國籍詐騙犯遣送中國大陸、WHA邀請函遲未送達等重大外交事件對我國際關係可能造成之困境及因應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以下謹提出簡要說明,敬請指教。

一、政府已針對陸甘復交案表達立場,呼籲陸方避免採取單方負面作為,以維繫兩岸關係和平穩定:大陸國臺辦於今(105)年3月17日下午循溝通聯繫機制告知我方,將於當日稍晚宣布與我斷交2年多之甘比亞復交,本會立即表達抗議,並陳報國安高層及橫向聯繫外交部緊急應處;本會並於當日發布新聞稿表達遺憾及強烈不滿,呼籲陸方應正視兩岸分治事實,珍惜8年來兩岸獲致之和平成果與累積的互信基礎,避免採取單方負面作為,以利維繫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相關應處情形,本會業於3月21日應邀出席貴委員會時提出說明。

二、我政府維護漁權的立場堅定,兩岸在沖之鳥礁議題並無溝通合作:馬總統與外交部均已明確表示,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於島嶼的定義,沖之鳥為岩礁非島嶼,不能主張200浬專屬經濟海域;我政府維護漁權的立場堅定,希望以和平溝通方式處理;兩岸在此議題沒有溝通或合作情形。

三、政府積極爭取參與今年世界衛生大會(WHA):

(一)我參與WHA彰顯兩岸和平在國際友善互動的外溢效應:國際參與為臺灣民眾的基本權利與長期關切重點,自民國98年以來,在國人努力及國際社會與中國大陸等各方支持下,我方以觀察員身分參與WHA,分享在公共衛生及疾病預防的成功經驗,保障民眾健康安全,並彰顯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發展在國際良性互動的外溢效應,獲得臺灣民意及國際社會的支持與肯定。

(二)本會針對陸方對我參與說法表達政府嚴正立場:近期本會透過國臺辦聯繫管道及首長熱線,說明我專業參與對民眾衛生安全權益保障之重要性,並呼籲陸方正視及尊重我方參與權利及持續維繫兩岸和諧穩定關係之立場。針對5月6日陸方宣稱我參與WHA是在「一個中國原則」、兩岸協商下所作安排的談話,本會亦向陸方表達政府嚴正立場。

(三)「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係兩岸互動基礎,我從未認同大陸的「一中原則」:過去8年來,政府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基礎上,務實處理相關議題、開展良性互動的兩岸關係;我方所主張的「一中」就是中華民國,也從未認同大陸所謂的「一中原則」,我們認為,陸方應務實面對兩岸分治的事實。後續本會將關注情勢發展,配合相關部會共同努力在「尊嚴、平等」原則下參與今年WHA。

四、肯亞及馬來西亞將我國籍詐騙犯遣送大陸:

(一)法務部前已率團赴陸協商,本會後靖將配合法務部持續與陸方溝通:

1.有關肯亞及馬來西亞案,我方已於4月20日至22日,由法務部首次率團赴陸協商,雙方達成4項共識,包括:就肯案、大馬案展開合作偵辦,安排家屬探視,以及對於涉第三地跨境犯罪,研商建立相關處理原則等。有關該次協商結論相關成果,法務部已於4月21日對外公開說明。

2.未來本會仍將與各相關機關共同合作,本於兼顧人權與司法正義的原則,配合協議主管機關法務部規劃,共同派員赴陸溝通,在協議基礎上提升合作成效,以利打擊犯罪、保護受害人及實踐社會正義。

(二)大陸外交部對於堅持「一中原則」的國家表示高度讚許之說法,我方絕不接受:針對肯亞案,大陸外交部發言人在4月11曰表示:「各國政府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值得肯定的」;另於4月12日表示,對於肯亞政府長期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表示高度讚賞。對此,本會也已嚴正表達絕不接受,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有完聱司法管轄權。

針對以上相關事件,本會將持續關注與掌握事態發展、積極應處,並持續穩健務實推動兩岸關係良性互動發展,俾利與我對外關係發揮相輔相成之正面效應。以上說明,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請問其他單位國防部、法務部、衛福部、農委會、警政署、海巡署有無補充報告?(無)無補充報告。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援例,本委員會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委員會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

首先請林委員昶佐質詢。

林委員昶佐: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先確認一下,我們收到了邀請函,他們是要求我們今天要回函,對不對?

主席:請衛福部國際合作組許技監答復。

許技監明暉:主席、各位委員。整個WHO的網站報名是到5月底,今天是5月9日。

林委員昶佐:他們希望我們在5月9日前回函,今天我們回函了嗎?

許技監明暉:還沒。

林委員昶佐:這樣的話,其他部分我們等一下再討論。

接下來請問陸委會,副主委辛苦了,大多數的臺灣人認為臺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8年來政府忍辱負重、接受「Chinese Taipei」這樣子的稱呼,我想這令人不能接受,在本質上我們還是被矮化了,對不對?因為剛才你報告時也講到,過去8年來政府主張應該是用中華民國的名義嘛!

主席:請陸委會施副主任委員答復。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主席、各位委員。在中華民國憲法之下,我們主張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國家。過去8年來是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參與WHA的相關會議。

林委員昶佐:所以相較於「中華民國」,用「中華台北」的名義還是矮化了我們嘛!但我們在九二共識之下去接受了某一種安排。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參與國際社會事關臺灣民眾的權益,也是我們的權利和義務,所以……

林委員昶佐:簡單回答就好。相較於「中華民國」,用「中華台北」的名義是矮化了我們,對吧?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在很多國際參與的空間,都有一定的參與慣例。

林委員昶佐:所以不確定這樣是不是矮化就對了!

回到剛剛您所說的九二共識部分,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概念是什麼,你可不可以再詮釋一遍?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關於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當初雙方對「一個中國」的內涵都各有堅持,經過海基會和海協會的函電往來之後,海基會發了一個文,表示是不是在各自表述的範圍內對於「一個中國」加以表述?海協會回函表示尊重並且接受。

林委員昶佐:我們直接看一下簡報上面的資料,因為你講的還是滿含糊的,對於國人來講,其實一直都不太有辦法確認。我們整理了過去你們多次的發言,我想九二共識應該就是:1.一中各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2.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3.中國方面主張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過去這8年來臺灣主張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但是雙方擱置主權爭議,互相交流、對話、合作。大概是這樣的概念吧?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我剛剛敘述的是,就九二共識,當年兩會函電往來的情形。在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條例的精神下,針對一中各表的「各表」,在我們就是主張為中華民國。

林委員昶佐:概念上來講,臺灣有八成的人都認為臺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但過去9年來政府忍辱負重地接受不管是中華台北或者任何的名義,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原則之下去務實推動外交及兩岸工作,在國際上去發展實質的一些空間,大概就是這樣子的一個概念。

請副主委再說明一下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的內容是什麼。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關於2758號決議文,1971年的時候聯合國做了一個決議,主要是處理有關代表權的問題,但事實上並沒有辦法解決臺灣2,300萬民眾的問題。

林委員昶佐:我們現在看一下2758號決議文,前面的文字我就不複述了,最後的結論是「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這個決議文的說法等於九二共識嗎?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當時的時空背景不同,所以不能用這樣的方式來……

林委員昶佐:它不等於九二共識嘛!你看這裡面他們有提到一中各表、擱置主權爭議,進行善意的交流、合作、對話嗎?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所以剛剛我提到,這是在1971年的時候,時空背景已經不同,跟九二共識當初的基礎也不是……

林委員昶佐:也不同了。那為什麼總統府發言人說這是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善意互動的延續哩?因為你也不是總統府的人員,所以很難替他們解釋,但是我很替各位不值,因為臺灣民意認為臺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但各位為了能夠拓展臺灣的外交空間,忍辱負重地接受了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相關說法。剛才你在報告時也說,現在這樣子的邀請函內容並不是目前政府認同的九二共識,可是總統府卻說這是善意的表現!你們拚了8年,最後總統府全面棄守,還站在中國的立場,我替你們覺得相當不值!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我可不可以補充說明一下?

林委員昶佐:可以。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剛剛我提到2758號決議文是在1971年的時候,而九二共識是在1992年的一個共識,也因為有這個九二共識,所以我們有實際參與國際活動的一個空間……

林委員昶佐:我的意思就是,你現在在打臉馬總統嘛!你說有九二共識,所以我們有實際參與國際活動的一個空間,所以並不是因為有這個決議文,我們才有參與國際活動的空間嘛!現在他們給你們的邀請函是附帶這個決議文,所以這不是善意的,結果總統府說這是善意的,因此你剛剛是不認同總統府的?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沒有,我剛剛有提到,參與國際社會是全民的一個權利,也是一個義務,絕對沒有……

林委員昶佐:所以你認同總統府的說法嗎?我覺得你們現在的講法是,要堅持不認同,可是又不想要批評總統府,在這個地方的說法非常地模糊。我只要再次確定,你認為這是善意的嗎?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我覺得去參與國際會議就是一個正面的意義,這個部分我們希望……

林委員昶佐:不是,我問你的問題很簡單……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基於平等跟尊嚴的立場去參與。

林委員昶佐:以現在的狀況,他們說要退回到45年前這個決議文的精神,這是善意的嗎?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我有提到時空背景不同了,所……

林委員昶佐:所以是善意的嗎?既然已經不同了,現在還提45年前的事幹嘛!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時空背景不同,因為有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所以才會有8年來的國際參與空間。

林委員昶佐:現在我再問一次,很清楚,事實上九二共識也是25年前的事,跟現在的時空也已經不同,可是你們願意退回到25年前,沒關係,我沒有要跟你爭這件事情。現在他們退回到45年前,而且並沒有處理到臺灣的問題,你剛剛也提到了,這樣是善意的嗎?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對於這號決議文,外交部和衛福部都有相當的表達,陸委會也在……

林委員昶佐:你們跟總統府的表達不同?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陸委會也在上禮拜五晚上發出了一個新聞稿加以說明,事實上我們對於參與國際社會不應該附加條件的這件事情也表達了意見。

林委員昶佐:在這邊我還是要跟副主委說一聲「你們真的辛苦了。」因為你們到現在都還不敢直接去打總統府的臉,你們說自己表達了不同的立場、衛福部也表達了不同的立場,只有總統府說這是善意的,而你們又不敢講總統府。為什麼過去8年來你們已經接受他們要求的九二共識,而今天在國際上卻連九二共識都可以不要了,總統府還說對於不是基於九二共識的這種邀請函他們也可以接受、這也是善意的,讓你們現在在這個地方變得進退失據,而你們又不能批評總統府,但事實上這跟過去8年來所堅持的立場又不一樣。最後我在這邊要表達……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我們有表達不滿和嚴正的立場。

林委員昶佐:對,所以這個「不滿」其實不只是針對中國大陸、WHO,也是針對總統府不滿,事實上是這樣,你不敢講出來,但按照我們的推理,以你們過去8年的立場來看,事實上你們也是對總統府表達不滿,但是不能說出來!我知道,所以你不用講沒關係。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不是,委員的推理跟我們的推理實在是差異太大了。

林委員昶佐:從大家的笑聲可以聽得出來他們是不是認同啦!

最後,我要再一次表達立場,在我認為,這不像總統府說的是善意的,絕對不是善意!再者,我們要去參加,而且去參加時所要表達的抗議也不是針對Chinese Taipei名義的這種抗議,我們要去參加、出席,而且要清楚表達臺灣最新的民意,就是臺灣人認為臺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如果我們去了,卻不能清楚表達這樣子的抗議,不只是退到25年前的九二共識,甚至退到45年前這個決議文的精神,那不如不要去!

主席:請陳委員亭妃質詢。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讓外交部、陸委會及衛福部的3位代表看一下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所說的這一段話,然後你們再表達是不是認同:

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強調,馬總統去年11月7日在新加坡「馬習會」中,便對大陸領導人習近平清楚說明:「九二共識」的內容就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其涵義可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這就是「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當我們收到WHA這一張邀請函的時候,這是陳以信代表總統府的發言。請問外交部同意這樣的說法嗎?

主席:請外交部侯次長答復。

侯次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是陳發言人……

陳委員亭妃:他說是善意的。因為他認為WHA的這一張邀請函是善意的,所以做了這樣的發言,你同意他這樣的說法嗎?

侯次長清山:陳委員剛才問的是針對他的發言,我覺得他的發言是一個事實的陳述。

陳委員亭妃:什麼叫「事實的陳述」?

侯次長清山:當初在馬習會的時候,是有這樣的一個經過……

陳委員亭妃:馬習會上有這樣的經過?但這一段話是在哪裡出現的?在我們收到WHA的這一張邀請函之後,他引述了這一段話,又替我們自己戴了個小帽。站在外交部的立場,你們同意這樣的說法嗎?

侯次長清山:這個是兩岸事務……

陳委員亭妃:馬英九當時怎麼跟習近平對談?幫臺灣穿了個小鞋!然後又套用在這一次WHA的這張邀請函當中,請問外交部的立場如何?

侯次長清山:剛剛委員提到的這個部分是兩岸事務,在外交部的立場,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個是毫無爭議的。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不同意他的說法?我們參加任何國際場合的身分就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非常清楚,你是不是能夠把它表達得更清楚?

侯次長清山:中華民國參加國際組織,通常是以獨立主權國家之立場去參與的。

陳委員亭妃:這非常清楚嘛!

侯次長清山:是。

陳委員亭妃:所以對他的這個說法你不能認同,站在你們外交體系的立場不能認同,對不對?

侯次長清山:可能是有不同的詮釋。

陳委員亭妃:喔!「有不同的詮釋」?

請問陸委會施副主委,這是馬習會中馬英九跟習近平的一段對話,但是陳以信發言人把它用在WHA的這一張邀請函當中,他認為是善意的。副主委認同這樣的說法嗎?

主席:請陸委會施副主任委員答復。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一段話,事實上我剛剛有說明,當年海基會和海協會函電往來的一個過程和內容……

陳委員亭妃:你不用替他解釋,我只有說,這一次WHA的這張邀請函,總統府自己把它直接跟一中原則牽扯在一起,你能夠認同嗎?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我剛剛的報告內容就有提及,我們是不認同大陸所謂的一個中國原則,我們強調的是一中各表的「各表」……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完全不能認同?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一中」是強調中華民國。

陳委員亭妃:你完全不能認同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的這個說法?當我們收到這張邀請函的時候,他是代表總統府直接做這樣子的表達、直接用一中原則框在我們自己身上。

請問衛福部的意見為何?

主席:請衛福部國際合作組許技監答復。

許技監明暉:主席、各位委員。衛福部參加世衛大會是專業的參與,所以我們著重的是……

陳委員亭妃:不應該有政治立場框住我們,對不對?

許技監明暉:我們是專業的參與。因為參與國際組織,該怎麼參與、怎麼樣維持尊嚴,這部分我們就完全尊重外交部,外交部有非常明確的……

陳委員亭妃:我們依照專業參與國際組織,希望臺灣醫療可以有國際的參與、國際的貢獻,但不應該有任何政治立場來干預,是不是?

許技監明暉:所謂的專業跟尊嚴,在尊嚴方面,參與國際組織該遵守的部分,我們完全按照外交部對於怎麼樣參與才是有尊嚴……

陳委員亭妃:所以外交部不認同這個說法,我相信衛福部也不認同吧?我們是專業參與,你剛剛說你們尊重外交部的立場,所以這很清楚嘛!我們要有國際的參與,我相信臺灣醫療在世界各國是數一數二、非常值得驕傲的,所以我們拒絕有任何政治立場來干預,是不是?

許技監明暉:我們是針對世衛的部分,這個邀請函的解釋跟我們無關,所以我們就……

陳委員亭妃:無關嘛!對不對?

許技監明暉:對。

陳委員亭妃:我們是站在專業的立場嘛!

許技監明暉:是。

陳委員亭妃:所以我們今天非常的遺憾,基本上總統府的發言人自己先用這樣的一中原則框住我們,這是在幫忙施壓嗎?這是在幫忙施壓嗎?所以我第一個要抗議的是這個部分──抗議馬政府配合中國演出,完全就是讓我們自己再戴上這個一中原則的帽子,我們一直要積極參與國際組織,而政府呢?居然是總統府的發言人說了這一段話!

我們看到國台辦也發出聲明,好像馬政府在配合演出一樣,馬上國台辦就說了,就一個中國的原則跟我們的總統府講得一模一樣,所以我們第二個要抗議的是,我們絕對不能接受專業跟尊嚴被任何政治立場給框住,這是我們的態度。我們也要給予支持,今天新政府一定要登錄,甚至我們在參加WHA的時候要很清楚表達自己的立場,在國際場合的參與上更充分地表現臺灣醫療的專業,而且要安排更多的雙邊會議,讓大家看到臺灣醫療的研發及貢獻,以至直接跟國際接軌,這是不是我們現在要做的?

許技監明暉:包括您說的增加雙邊會議的機會,我們是很單純的、所面對的就是世界衛生大會,因為新政府決定要報名參與,所以我們就會報名去參與,就是專業參與跟尊嚴參與,我相信這應該是一貫的,針對臺灣各方面的強項及對國際的貢獻,我們一定會努力去陳述。

陳委員亭妃:部長有5分鐘的演說,這個演說對臺灣而言太重要了,我們要清楚表達臺灣在專業、主權、尊嚴上的位階,這非常重要。其次就是雙邊會議的參與,希望衛福部一定要協助安排更多的雙邊會議,我相信這就是臺灣醫療的價值所在。

我再就教一下外交部,現在到底是「沖之鳥礁」或「沖之鳥島」呢?

侯次長清山:我們從來沒有承認它是島,從2005年就一直認為它是礁。

陳委員亭妃:我們一直認為它是礁,所以就沒有經濟海域。馬英九政府喊得很大聲,如果外交部一直以來都認為是礁,我們看一下103年2月21日總統府的正式新聞稿:「總統指出,他……於2005年擔任台北市長時,曾有蘇澳漁會漁民因船隻在「沖之鳥島」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取締向他陳情,讓他明瞭我漁民多年來在海上遭遇許多問題……」。可見當時馬英九總統就很清楚,在此海域中有很多曖昧不明之處,而讓漁民遭受很多的困擾。

其次,在103年4月12日的總統府新聞稿中,又有:總統指出,民國94年,他擔任台北市長時,有蘇澳地區漁民因在距離日本沖之鳥島130海里附近海域捕魚,遭日方逮捕而向他陳情,此一事件令他相當感慨……。當時他很清楚說是「沖之鳥島」。

進而於105年4月25日,在東聖吉16號漁船被扣時,也是他卸任前竟然改變了,總統府所發的新聞稿中寫的是:總統表示,日本沖之鳥礁的兩小礁合計約9平方公尺,能否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適於人居且有本身經濟生活」的島嶼定義,此事在國際間存有極大爭議……」。這很奇怪!同樣一個馬英九,103年跟105年所說的完全不同,到底我要相信103年的馬英九,還是要相信105年的馬英九?這就是現在的矛盾,所以要啟動與日本的漁權協議才是重點啊!

東聖吉16號漁船在4月25日發生此一事件,5月1日派出軍艦,那下一步呢?馬英九總統在103年與105年的說法都不同,請問你們下一步要怎麼談?還有,你們開始啟動談判了嗎?

侯次長清山:還沒開始,我們一直敦請日方接受我方建議,即雙方可以開始坐下來協商。

陳委員亭妃:你們才要開始坐下來協商,那漁民的安全及他們的下一步要怎麼辦?

侯次長清山:就外交部的立場而言,我們主張協商及和平解決。

陳委員亭妃:可是你們還沒有啟動,現在是不是在擺爛呢?漁民關心的是安全問題,在下次捕魚時,會不會又莫名遭受日本公務船的押解呢?

主席:未及答復部分請以書面答復陳委員。

請蔡委員適應質詢。

蔡委員適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台灣整體的外交處境在中國的打壓之下,這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過去這幾年以來,馬總統批評前任政府的外交主張,比如一個中國及一個台灣,或是兩個中國,而造成所謂的「烽火外交」。馬英九在執政之後,他轉型為所謂的「活路外交」,讓我國際空間大有斬獲,次長同意這句話嗎?

主席:請外交部侯次長答復。

侯次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看結果,至少這8年來,雙方沒有外交爭奪戰,兩岸也維持一個和平的狀態。

蔡委員適應:照你這樣講的話,這次WHA為什麼要特別加註一中的原則呢?

侯次長清山:這應該是WHO單方面的表述。

蔡委員適應:2010年國際勞動及僱傭協會(ILERA),我國由國家會員降格為團體會員,次長知道這件事情嗎?

侯次長清山:中國大陸對我參與國際組織是處處及時時打壓……

蔡委員適應:馬英九總統宣稱他的活路外交成功,但是有沒有呢?不然為何我國會從國家會員降格為團體會員。我想次長與我的想法是一致的,現任政府推動所謂活路外交的政策,並沒有解決台灣參與國際空間的問題,而且還被限縮及穿小鞋。

在2016年上個月出席鋼鐵論壇的過程中,我們被打壓及被驅逐出場,後來我們重新爭取,在第二天才又持續參與。台灣是國際鋼鐵論壇的參與國,中國是參與國嗎?好像還不是啊!中國不是參與國,卻要求身為參與國的台灣離場,難道這就是活路外交嗎?

侯次長清山:這是中國大陸粗暴的干預!

蔡委員適應:由於跨國犯罪日益嚴重,因此我們一直主張參與國際刑警組織,又或者是我們之前一直推動參與的國際民航組織,其間並發生與中國有航權爭議的M503航線等問題,針對這兩個團體的參與,8年來有任何進展或有成為觀察員嗎?

侯次長清山:3年前我們第一次以「主席貴賓」的身分參與國際民航組織……

蔡委員適應:這3年來有沒有持續參加?

侯次長清山:大會是3年一次,今年9月才會再召開。

蔡委員適應:所以這部分會繼續努力就是了。國際刑警組織呢?

侯次長清山:友好國家有在協助,……

蔡委員適應:包括美國都有替我們發聲嘛!

侯次長清山:對。

蔡委員適應:目前看起來在現任政府推動的外交政策中,除了次長說的邦交國沒有下降之外,我國參與國際外交的空間還是處處受到限制。這次出席WHA,外交部或衛福部有沒有收到邀請函?

侯次長清山:是衛福部收到。外館是接到通知,但是是直接寄給衛福部。

蔡委員適應:在還沒寄出之前,外館就已經收到通知了?

侯次長清山:沒有,是電話聯繫。

蔡委員適應:先電話聯繫外館,之後才寄出正式的邀請函給衛福部,衛福部收到正本了嗎?

侯次長清山:目前還沒有,應該今天會到。

蔡委員適應:衛福部還沒有收到正本,但是今天應該會到,報名截止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侯次長清山:是今天,是網路報名。

蔡委員適應:今天幾點截止?

侯次長清山:日內瓦時間是23時59分,因此今天整天都是,而兩地的時差約為6小時,……

蔡委員適應:所以台灣時間明天早上6點以前報名都可以。請問衛福部你們報名了沒有?

主席:請衛福部國際合作組許技監答復。

許技監明暉:主席、各位委員。還沒有。

蔡委員適應:總共會報名幾個人參與,還有是只報名團長而已,還是參與名單都要報名呢?

許技監明暉:包含團長及所有團員名單。

蔡委員適應:團長確認由新任部長擔任,團員有幾位會參與呢?

許技監明暉:這是第8次參與,每年都在20名上下。

蔡委員適應:包含什麼領域的人員呢?

許技監明暉:疾病管制的防疫是一個重點,WHO有打擊偽劣藥,因此FDA也會派員,而醫事司及健保署亦會有長官一起出席。

蔡委員適應:總共有20位左右,包括新任的林部長。外交部會不會隨同參與?

許技監明暉:按照WHO的慣例,有一些駐處相關於WHO的外交人員,他們也會去做協助。

蔡委員適應:外交部會有幾位參與呢?

侯次長清山:駐處人員……

蔡委員適應:算在報名表裡面,還是沒有呢?

侯次長清山:我們都是駐處的人員,應該也算在裡面。

蔡委員適應:到現在都還搞不清楚嗎?

侯次長清山:往例是有。

蔡委員適應:在20位中,外交部報名幾位參加呢?

侯次長清山:3位,為專業參與。

蔡委員適應:這3位在此場合中,他們會不會幫忙表達台灣的立場呢?

侯次長清山:我們會全力配合衛福部……

蔡委員適應:在立場的部分,是衛福部配合外交部,還是外交部配合衛福部呢?陳委員在詢問衛福部時,他們說有意義及有尊嚴的參與,有尊嚴的參與就是要按照外交部的指示,你剛才是這樣講的,那你們的態度是什麼呢?

侯次長清山:我們會表明我們的立場。

蔡委員適應:你們派去的人員會提示所有參與的團員,在會中會表達所有相關的立場。

我們預計在WHA中參加幾場會議?

許技監明暉:WHA有類似立法院的院會,我們大概會參與30或40場。另外,如果是台灣沒有的疾病,我們就不會……

蔡委員適應:我瞭解,WHA對台灣來講,如果我們能夠有尊嚴及有意義參與,在可能的範圍之內,能不能請衛福部公布所有參與WHA會議的相關情形呢?

許技監明暉:發言稿應該沒有什麼問題。

蔡委員適應:去年及前年都寫得很籠統,到底參加了哪幾場技術會議,本席在網路上都找不到,也許你們的內部文件會有。這部分應該公開讓全體國人知道,我們參與WHA,在面對中國的打壓時,仍然參與哪些有意義及重要的活動,或是分享及貢獻台灣在國際醫療上所扮演的角色,這都是很重要的事情。

衛福部及外交部都知道他們所引用的幾個東西,之前我們是不是有向WHO表達我們的抗議?

侯次長清山:有。

蔡委員適應:在2011年有提出抗議,還記得抗議的內容嗎?

主席:請外交部國組司徐司長答復。

徐司長佩勇:主席、各位委員。關於2005年中國大陸……

蔡委員適應:還記得2011年的抗議公文寫些什麼嗎?

徐司長佩勇:我們每一年都有透過衛福部部長正式致函給WHO的秘書處。

蔡委員適應:內容是寫什麼呢?

徐司長佩勇:對於WHO和中國大陸,不管是備忘錄等,我們都不接受。

蔡委員適應:我們都不接受,也主張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叫做中華民國,對不對?

徐司長佩勇:抗議函的內容我們從來沒有對外公布……

蔡委員適應:外交部都有發文,還說沒有公布!

徐司長佩勇:我們沒有公布信函的內容。

蔡委員適應:但外交部有披露出內容。

徐司長佩勇:我們是適當對外說明。

蔡委員適應:這非常重要,今年你們會繼續做這件事情嗎?

徐司長佩勇:我們會繼續做。

蔡委員適應:我們反對聯合國的決議案,大家都講得很清楚了。

4月18日日本已經通知我方,在日本200海里的經濟海域裡,漁業署知不知道這件事情?你們有沒有通知外交部或相關的漁船呢?

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黃副署長答復。

黃副署長鴻燕:主席、各位委員。有。

蔡委員適應:有沒有通知海巡署去護漁呢?

黃副署長鴻燕:有。

蔡委員適應:後來海巡署有沒有去?

主席:請海巡署龔副署長答復。

龔副署長光宇:主席、各位委員。海巡署後來有人去了。

蔡委員適應:有去嗎?

龔副署長光宇:當天就去了,福星艦在8點就啟程了。

蔡委員適應:後來有沒有到現場?

龔副署長光宇:走到一半,這艘漁船就離開沖之鳥礁的200浬。

蔡委員適應:為什麼還有漁船被抓?

龔副署長光宇:那是另外一個案子。

蔡委員適應:4月18日日本通知的,包不包括東聖吉16號漁船呢?

龔副署長光宇:沒有。

黃副署長鴻燕:它那時不在裡面。

蔡委員適應:東聖吉16號什麼時候跑進去呢?

黃副署長鴻燕:24日。

蔡委員適應:日本通知我方勸離的漁船沒有東聖吉16號,東聖吉16號是24日跑進去,海巡署也沒有發現,那漁業署有沒有發現呢?

黃副署長鴻燕:我們有發現。

蔡委員適應:發現之後呢?

黃副署長鴻燕:我們經常會發通報。

蔡委員適應:你們有發通報,但認為日本沒有通報那4艘船,所以海巡署就不用去了嗎?

黃副署長鴻燕:不是。

蔡委員適應:不然海巡署為什麼又折回來?漁業署通知你們那4艘船已經跑掉,所以海巡署就不用去了。當時還有幾艘在日本的經濟海域,由於日本沒有講,你們就不管了,繼續讓他們被抓,漁業署的意思是這樣嗎?否則為什麼會作出這種決策呢?

黃副署長鴻燕:第一時間就已經發通報,一方面請外交部去協商……

蔡委員適應:你們有通知海巡署去護漁,也認為那是公海,但為什麼海巡署在那邊護漁護到跑了呢?你們兩個單位去想一下,為什麼會發生這種問題。

主席:請羅委員致政質詢。

羅委員致政: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這個時刻,本席相信不分朝野及藍綠,大家的立場都是一致的,就是支持台灣民眾參與世界衛生大會的基本權利,同時也要感謝全民一致想要參與國際組織的決心。今天本席不會從批判的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而是要強化行政部門在參與世界衛生大會及未來參與世界衛生組織相關活動的一些作法。

現在我們已經收到邀請函,之前外交部有沒有做任何努力,希望我們的友邦在相關邀請的作業上提供必要的協助呢?

主席:請外交部侯次長答復。

侯次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直有請友好國家協助。

羅委員致政:所以我們都有拜託美、日及歐盟等國家,請他們在邀請函及邀請的動作上採取對我們有利的作法,我們的主張是什麼?

侯次長清山:我們當然希望能繼續過去7年以來有意義、尊嚴的參與。

羅委員致政:換句話說,我們預期他們會有小動作,所以希望不要加諸任何所謂穿小鞋的作法,對不對?有沒有這樣的主張?有沒有作這種沙盤推演,然後提醒我們的邦交國、重要國家,請他們在邀請函上不要作小動作?有沒有?

侯次長清山:根據中國大陸最近的作法,我們有這樣的……

羅委員致政:我們有沒有具體請友邦、重要國家包括美國、歐盟國家等,請他們不要加諸穿小鞋的作法,有吧!

侯次長清山:對,就請……

羅委員致政:所以你們是有努力了。

侯次長清山:請友好國家去跟他們說要用正常的方式……

羅委員致政: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陸委會施副主委。副主委一早好像有提到4月份主委曾透過熱線,希望對方不要對我們有任何打壓,請問我們的具體要求為何?

主席:請陸委會施副主任委員答復。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主席、各位委員。4月的時候我們有表達這是7年多來的慣例,希望能延續專業的參與。

羅委員致政:所以不要有任何改變?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是。

羅委員致政:中國現在作了改變,也對世界衛生組織施壓,請問這算不算打壓?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我們在5月6日傍晚就已經對陸方表達不滿及嚴正的立場。

羅委員致政:這是對我們打壓、穿小鞋的動作,對不對?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是,參與國際社會應該是我們的權利與義務,也是全民所期待的。

羅委員致政:所以我們應該加以譴責、抗議,對不對?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我們已經有做了。

羅委員致政:做了什麼?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我們已經對陸方表達不滿及政府嚴正的立場。

羅委員致政:你們覺得這樣的強度已經足夠了?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我們不只一次跟陸方作這樣的表達。

羅委員致政:接下來本席要請教許技監,我們會不會提出正式的抗議信函或是在回函中表達抗議的立場?

主席:請衛福部國際合作組許技監答復。

許技監明暉: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部分並不是衛生專業,所以我們會充分尊重其他部會……

羅委員致政:侯次長,在沙盤推演上,目前我們會不會提出正式抗議的用語、字眼?

侯次長清山:我們會有所表示。

羅委員致政:在世界衛生大會那5分鐘發言裡面會不會有口頭的表述或表達抗議的立場?還沒討論?

侯次長清山:那是衛福部部長……

羅委員致政:衛福部列席官員知不知道?還是還沒決定?

許技監明暉:因為那5分鐘的講稿林部長尚未作最後定稿,所以我們現在就是做專業部分的準備。

羅委員致政:除了書面表達我們非常嚴正的立場以及抗議的主張之外,在5分鐘的發言中,本席希望也能表達這樣的立場,因為這會被全世界看到,友邦國家也會注意到。

本席要請教外交部,除了我們自己的5分鐘發言之外,有沒有拜託我們的友邦及相關國家?這個要同步進行,也希望他們能聲援我們。

侯次長清山:目前都有在做。

羅委員致政:美國過去在聯合國裡面聲援過我們,對不對?

侯次長清山:對。

羅委員致政:對於潘基文秘書長擴大解釋2758號決議文的立場,過去有提出幾點說法,對不對?

侯次長清山:對。

羅委員致政:可否把主要幾點告訴我們?

侯次長清山:102年在WHA也有幫忙表示過,沒有任何一個國際組織可以片面決定台灣的地位。

羅委員致政:沒有錯!台灣的主權地位或台灣身分的問題不是任何國際組織可以單獨、片面幫我們決定的,對不對?

侯次長清山:對。

羅委員致政:所以這個立場是我們政府的立場?

侯次長清山:當然是。

羅委員致政:所以這個立場也應該表述在書面或當場的口頭表達裡面,因為這也是國際社會包括美國、歐盟國家認同的立場,對不對?

侯次長清山:我們會以適當的方式來……

羅委員致政:我們希望美國、歐盟國家在世界衛生大會裡面用同樣的表述,也就是台灣的主權地位和我們的身分不是任何國際組織可以單獨、片面來幫我們決定的。

侯次長清山:我想我們這些友好國家會做這樣的表述。

羅委員致政:好。2005年的MOU,即中國跟秘書處簽署的備忘錄,到目前為止有沒有改變?

侯次長清山:應該還是在那裡吧!

羅委員致政:我們有沒有持續表達我們的立場?

侯次長清山:有。

羅委員致政:表達什麼立場?請先告訴我們MOU的主要內容為何。

主席:請外交部國組司徐司長答復。

徐司長佩勇: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2005年MOU還有2010年他們的密函中,他們對我們的稱謂當然都是我們不能接受的,一個是Taiwan,Province of China,另一個是Taiwan,China,我們都持續表示不接受他們這樣使用的立場,但是我們也要說明,這是WHO內部跟中國大陸的文件,他們可以陳述他們的想法,但我們從來沒有接受過,而且我們是持續的抗議,今年我們也會繼續抗議,我們都是以正式的書面來抗議。

羅委員致政:換句話說,不管WHO用什麼樣的名義指稱我們,或對岸怎麼打壓我們,我們的立場從來沒有改變過?

徐司長佩勇:我們的立場從來沒有改變過,我們不接受WHO以及中國大陸他們達成的任何協議,對於我們任何的指稱,我們從來沒有接受過,而且是持續的抗議,我們也會繼續做。

羅委員致政:很好。這次因為作了改變,就你們所掌握的資訊,中國跟WHO秘書處有沒有新的協議或新的諒解?

徐司長佩勇:到目前為止,我們所了解的是並沒有,但這次這個邀請函所引述的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及WHA25.1號決議,這裡面所提到的「一個中國原則」,事實上,這只是WHO單方面就它的立場來陳述,我們認為沒有必要也不認為可以有任何政治框架來限制我們……

羅委員致政:就你們所掌握的,包括國安局在內,中國跟WHO這次有沒有針對台灣的參與有任何的諒解、備忘錄、任何默契或任何書面乃至於公開的立場?

徐司長佩勇:就外交部目前、到此刻為止所掌握的訊息是並沒有。

羅委員致政:本席還是要提醒一下,包括外交部、國安單位、國安局,有沒有新的、所謂秘密的備忘錄或秘密的文件在處理台灣未來參與的部分?既然這次有這樣的動作,有可能是陳馮富珍個人受到中國壓力的讓步或調整,但更要擔心的是,是不是已經有新的備忘錄出現?如果有的話,未來會不會成為一個慣例或是一個新的模式?這是我們要特別注意的地方,請國安局及相關單位特別注意一下,我們不希望它成為一個慣例或是另一個新的模式。

剛才經過幾位委員連署,本席要推動一項決議來表達我們對這次WHA參與的立場與主張,希望能作為行政部門的後盾。這裡面有幾個重點:我們認為聯合國2758號決議並沒有任何涉及台灣政府及人民在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的代表權事宜,對於這樣的立場,請問次長有沒有意見?

侯次長清山:沒有問題,這個我們……

羅委員致政:即聯合國2758號決議並沒有處理台灣政府及台灣人民參與聯合國相關專門機構的事宜。其次,我們反對任何國家以政治手段及理由干預及歧視台灣在世界衛生大會的參與。你認不認同這樣的立場?可以接受吧!

侯次長清山:對。

羅委員致政:另外,我們要強調我們支持政府在主權、尊嚴與人民利益的基礎上,派代表出席本屆世界衛生大會。這幾個原則您同不同意?

侯次長清山:同意。

羅委員致政:最後我們要呼籲國際社會歡迎台灣在世界衛生組織的持續參與與貢獻。對於這樣的立場,您有沒有不同意見?

侯次長清山:同意。

羅委員致政:對於行政部門未來在參與這次世界衛生大會的作法上,希望這樣的決議能作你們的靠山。請問有無其他不同意見?

徐司長佩勇:報告委員,倒數第4段「表達對友好國家及人民」能否加上「邦交國」?

羅委員致政:可以,即「表達對邦交國、友好國家及人民支持我國參與世界衛生組織的感謝」,對不對?

徐司長佩勇:對。

羅委員致政:沒有錯!邦交國最支持我們,幾乎每次在大會裡面表達支持我們的立場,本席尊重這個看法。

徐司長佩勇:另外,「重申參與世界衛生組織」後面能不能加上「的會議、機制及活動」等字,即「重申參與世界衛生組織的會議、機制及活動是台灣人民的權利與義務」?

羅委員致政:OK,沒問題。

徐司長佩勇:還有最後一句,呼籲……

羅委員致政:稍後我們在處理決議時再討論好了,我們尊重主席的決議,原則上沒有問題,謝謝!

侯次長清山: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王委員定宇質詢。

王委員定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衛福部只有許技監列席,希望你能充分代表貴部的說法。今年WHA的會議主題「Transforming Our World……」,即改變我們的世界,因為它是聯合國的組織,而聯合國去年曾提到UHC(Universal Health Coverage)的原則,其實我們看到這個覺得很諷刺,聯合國跟WHA或WHO強調的是普世價值,所有人類都應該在這個照護體系裡面,這是他們基本的條文,對於這樣的宣示,由WHA、WHO發出附帶條款,政治性的綁住台灣的宣示,若我們不參加就會被排除在外,請問衛福部對此有何看法?

主席:請衛福部國際合作組許技監答復。

許技監明暉: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如同委員說的,所謂universal health coverage或健康原則是universal application……

王委員定宇:普世價值嘛!

許技監明暉:對。他們有一個口號:no one leave behind,意思就是全世界七十幾億人口,沒有一個人應該被遺漏。

王委員定宇:不能漏掉半個人嘛!

許技監明暉:是的。

王委員定宇:可是現在全世界國家或組織當中,不能參加WHO及相關大會的大概只剩下我們了,原來還有3個單位嘛!

許技監明暉:應該不只。

王委員定宇:這是一個遺憾,這有點像全世界人類都應該參加這個大會,結果我們好像不是人,只因為中國在打壓。請問你們什麼時候知道這次邀請函有附加條件?

許技監明暉:邀請函的正本截至目前是沒有寄到部裡,不過外交部……

王委員定宇:你們何時得到消息?

許技監明暉:上禮拜五晚上。

王委員定宇:幾月幾日?

許技監明暉:6日。

王委員定宇:6日晚上幾點?

許技監明暉:大概晚上7時左右。

王委員定宇:施副主委,方才你曾說中共所謂的「一中原則」我們是不接受的。

主席:請陸委會施副主任委員答復。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主席、各位委員。就是他們所謂的「一中原則」我們是不認同的,我們強調的是中華民國。

王委員定宇:即我們不接受中共的「一中原則」。這次WHA因為中國施壓,所以在邀請函附帶了「一中原則」,就你們所知悉的情形,這次WHA(世界衛生大會)發出的邀請函所附帶的政治性條款是「一中原則」還是「九二共識」?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這是他們稱的「一個中國原則」。

王委員定宇:所以我們不接受嘛!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是的,我們不接受,所以我們有表達嚴正的立場。

王委員定宇:我們不接受啊!你這麼說,我覺得你是一個好的常任文官,可是總統府發言人怎麼會說這是九二共識?吳敦義副總統還公開講,這就是九二共識的延續。你們作為一個專業單位,吳副總統這樣講適當嗎?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發言有前後……

王委員定宇:你也不用幫他解釋。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我沒有要解釋……

王委員定宇:因為你的說法是我們政府長久以來的立場,有人會用短期的政治操作去做政治的處理,那不是你們的事情。吳副總統說,這是九二共識。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我們要強調的是,有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之後,在一中各表這個基礎上,我們強調的是中華民國主權。

王委員定宇:這次WHA處理的是中共的一中原則嘛!請問你是什麼時候知道這個邀請函有附加條款?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5月6日傍晚,即上週五傍晚的時候。

王委員定宇:大概幾點?方才衛福部表示7點左右知道,那你們是幾點知道?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我們同仁大概在5點多快6點的時候接到訊息。

王委員定宇:次長,2758號決議文是1971年聯合國大會的決議文,這個決議文裡面大概只講兩件事: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次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在在聯合國裡面的名字叫做中華民國,我們的席次被它取代,這樣解釋沒錯嘛!其次,蔣介石政權被驅逐出聯合國,它只講這兩件事情,沒有錯嘛!

主席:請外交侯次長答復。

侯次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對。

王委員定宇:2007年潘基文擴大解釋,他多加了一句,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以外,聯合國確認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分,那時候美國及其他友邦有幫我們講話,他們認為潘基文是擴大、擴張解釋2758號決議文,這是當時的講法,不可以abandon Taiwan,不能把台灣遺棄掉,原來的決議文只是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席次,聯合國並沒有把台灣的地位單方面確認下來,不管是在亞銀或是任何地方,這也是我們長期以來抗議的基礎。而後面的WHA Resolution 25.1其實是引述這個擴張的解釋,而不是原始的條文,所以我們不斷的抗議中。我這樣解釋沒有問題吧!

侯次長清山:對。

王委員定宇:對於今年召開的世界衛生大會,到目前為止你們有沒有尋求美方或其他友好國家就這件事幫我們發聲?

侯次長清山:有在接觸中,希望他們能夠……

王委員定宇:你們應該接觸一段時間了,因為邀請函慢了那麼久,有沒有信心會有世界主要國家、友好國家替我們就這件事發聲、抱不平?

侯次長清山:我相信會有。

王委員定宇:所以應該會有友邦聲援我們的抗議行動?

侯次長清山:對。

王委員定宇:你們是什麼時候知道這個邀請函有附加條款?

侯次長清山:也是同一天。

王委員定宇:5月6日幾點?

侯次長清山:我們是接到日內瓦代表處同仁打來的電話,大約5點多。

王委員定宇:你們和陸委會都是5點多知道,衛福部最慢,是7點多。請問國安局什麼時候知道這個邀請函有附加條款?你們是從國內得知這個訊息?還是從駐地那裡知道?

主席:請國安局周副局長答復。

周副局長美伍:主席、各位委員。在此之前,外館有反映回來,就是他們可能會有打壓我們主權的行為。

王委員定宇:這個是情報,但你們什麼時候知道邀請函是這種寫法?

周副局長美伍:也是那天5點多。

王委員定宇:你們都5點多知道?

周副局長美伍:是的。

王委員定宇:請問在場所有官員,是誰通知中國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外交部有沒有?

侯次長清山:沒有。

王委員定宇:國安局有沒有?

周副局長美伍:沒有。

王委員定宇:陸委會有沒有?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沒有。

王委員定宇:衛福部比他還慢,所以根本沒有。為什麼一個政黨的執行長可以在5月6日5時38分發臉書,把這個內容都說出來,是誰洩密?這是變相的國庫通黨庫。如果都不是你們跟他講的,難道是中共跟他講的?那問題就更大了。中國要打壓我們,你們知道的時間是5點多,衛福部則是7點多才知道,結果某政黨的政策會執行長卻在5時38分發臉書,把內容寫得清清楚楚。我再問一次,各部會有沒有人去通知政黨?沒有?都搖頭。有沒有人通知總統府?應該要吧!這麼重要的事怎麼會沒有通知他們?陸委會在5點多告訴總統府,外交部有沒有向總統府報告?有吧!點頭?你可以說出聲音,這個錄音下來沒有違法。國安局有沒有通知總統府?

周副局長美伍:我們是循機制向國安會回報。

王委員定宇:往上報嘛!

周副局長美伍:是。

王委員定宇:聽起來你們都是5點出頭知道,他在5時38分就po文出來,只有兩個可能,一個是你們跟總統府報告之後,府通黨來告訴他們,一個是中國那邊要修理我們,先通知他友好的朋友,就這兩個可能。國安局能否查出這個管道是怎麼來的?這是涉外事務耶!情報的部分應該是你們負責吧!能否調查一下?這位蔡執行長怎麼會知道?幾乎只慢你們15分鐘,還是你們被裝了竊聽器?都講不出來?這樣公布出來適不適當?是哪個管道洩密的?你們都沒有?是馬英九洩密?這麼大的事情,中國打壓台灣存在主權的事情,違反聯合國當時的看法,連美國駐地的部長都替我們講話的事情,結果被一個民間政黨的執行長幾乎同步公布出來,還因此衍生副總統表示這是九二共識等問題,身為國家公務員,你們不覺得這很過分嗎?其實不只過分,是一個洞在那裡,請國安局查一查,好不好?他快卸任了,你可以查啦!這樣的洩密不妥。

有人大嘴巴,在國會都還不知道的情形下,搶先把相關訊息PO在臉書。聽起來,你們都有通報國安會、總統府,府方知道以後,不告訴各部會該怎麼做,也不告訴國會,請大家一起配合,共同應對國家的挑戰,卻通知某政黨的執行長,可以這麼做嗎?

日本海上防衛軍的飛機看到我們的漁船在他們不喜歡的海域(我們不承認那是他們的經濟海域),都會發電郵告訴我們嗎?這是不是慣例?

主席(劉委員世芳代):請農委會漁業署黃副署長答復。

黃副署長鴻燕:主席、各位委員。只有這一次。

王委員定宇:以前看到我們的船都不通知,只有18號這一次看到用email告訴你們,他們有看到4條台灣漁船,他們準備去取締?只有這一次嗎?我們有很多漁船在那個海域作業,他們也常常去巡邏,以前怎麼都沒被抓起來?

黃副署長鴻燕:有,在101年……

王委員定宇:2005年等個案,我們都知道,可是我們的漁船在那邊作業不是只有那幾年,每年的漁汛時期都會去那邊作業,他們也會去巡邏,只有這一次發電郵告訴我們?我還是那句老話,部長會走,但是你們會留下來,我們還會見面的,只有這一次嗎?

黃副署長鴻燕:印象裡面這一次……

王委員定宇:還用「印象」?這是你們主管的事務,總統都震怒了,你還用「印象」,這是慣例還是特例?

黃副署長鴻燕:絕對不是慣例。

王委員定宇:不是慣例?

黃副署長鴻燕:對。

王委員定宇:有過幾次?

黃副署長鴻燕:就我印象所及,這次比較明確。

王委員定宇:email通知還有分明確、不明確的?明確就寫有幾艘,不明確就傳密碼過來,是不是?以前有沒有通知過?

黃副署長鴻燕:以前如果有通知,大概是警告式的。

王委員定宇:這次不也是警告式嗎?

黃副署長鴻燕:不太一樣。

王委員定宇:漁業電台通報出去,只有那4艘聽得到,還是前往附近區域的人都聽得到?

黃副署長鴻燕:我們透過電台通報後,在那個區域的人都聽得到。

王委員定宇:那個區域都聽得到?

黃副署長鴻燕:應該是。

王委員定宇:我岳父是討海人,所以相關作業我都清楚,都有通報,對不對?

黃副署長鴻燕:對。

王委員定宇:18號通報之後,海巡艦開到一半就說解除了、大家都離開了,所以開到一半就撤回來了,24號東聖吉16號應該也有聽到,當他們進入那個區域時,你們有沒有警告他們有這回事?

黃副署長鴻燕:我們都會發類似的通報出去,因為中華民國政府認為那個地方是公海。

王委員定宇:漁業電台廣播的錄音檔會留多久?

黃副署長鴻燕:我還要再了解一下。

王委員定宇:請把檔案留下來,不要銷毀。你們第一次是怎麼通報的?有沒有叫船離開那個區域?

黃副署長鴻燕:我們有通報單。

王委員定宇:有沒有叫漁船離開那個區域?

黃副署長鴻燕:有請他們注意。

王委員定宇:請他們注意而已嗎?

黃副署長鴻燕:對,一定要注意。

王委員定宇:請你們把通報單和錄音檔提供給本會,可不可以?

黃副署長鴻燕:好,可以。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質詢。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過去幾年我們都是以觀察員的身分參與WHA,過去幾年的邀請函沒有出現2758號決議文,也沒有明載一中原則的問題,這次的邀請函會出現這種內容,當然有很多政治聯想,過去7年連續參與WHA大會跟兩岸關係脫不了關係,請問陸委會什麼時候知道WHA發出這個邀請函?

主席:請陸委會施副主任委員答復。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5月6日(星期五)傍晚知道會發出這個邀請函,而且會提到一個中國原則,但是我們沒有看到內容。

江委員啟臣:還沒有看到內容?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對。

江委員啟臣:但是你們已經對外發出正式的聲明稿。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對,因為我們透過常態聯絡機制了解在那裡面……

江委員啟臣:其實對岸有跟你們證實這件事情,是不是?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是。

江委員啟臣:你們跟對岸聯絡時,他們已經證實邀請函中會有這樣的文字出現,對不對?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對,所以我們立即跟他們表達不滿。

江委員啟臣:這表示北京方面有辦法請WHO發這樣的文,不然他們怎麼會先知道,如果是WHO自己獨立作業,沒有任何國家干涉,坦白講,北京也不知道他們發出的邀請函是什麼內容,沒有錯吧?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我們當天立即表達大陸不應該要求世衛組織對我參與設定條件。

江委員啟臣:我知道,我有看到你們的聲明,我不是說你們的聲明不好,你們的聲明已經告訴大家過去我們能順利參與的原因,因為國人努力、國際支持、兩岸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情形下務實解決相關問題,我們才有辦法連續7年參與,陸委會這個聲明確實說明了實際狀況,但是這次的邀請函提到2758號決議文、一中原則,你剛剛答復委員時提到,「一中原則」和我們所說的「一中各表」不一樣。請問侯次長,長期以來,大陸外交當局所提的「一中原則」是指什麼?

主席:請外交部侯次長答復。

侯次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他們指的當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江委員啟臣: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啦!再過來呢?

侯次長清山:中華人民共和國……

江委員啟臣: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唯一合法的政權,對不對?

侯次長清山:前後有一些變化。

江委員啟臣:第三個呢?

侯次長清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江委員啟臣: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叫One-China Principle。

侯次長清山:這是最嚴厲的講法,後來有一個講法是兩岸同屬一中。

江委員啟臣:美國講的One-China policy是什麼?美國對One-China Principle是recognize還是acknowledge?

侯次長清山:acknowledge。

江委員啟臣:是acknowledge,那是One-China Principle,對不對?

侯次長清山:對。

江委員啟臣:所以美國主張的是One-China policy一中政策,這兩個最大的差別是什麼?

侯次長清山:請北美司姚副司長跟委員說明一下。

主席:請外交部北美司姚副司長答復。

姚副司長金祥:主席、各位委員。美國講到一中政策的時候,主要是指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是基於三個公報和台灣關係法,三個公報的內容並沒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主權的主張,只表示美國認知……

江委員啟臣:就算是美國,他們也不敢主張台灣和中國大陸之間的關係,尤其是未來的關係,所以過去我們才採取一中各表的態度來解決台灣的國際參與問題。假設我們今天去參與了,請問外交部和陸委會,這是延續過去九二共識的基礎參與嗎?還是不是?

侯次長清山:過去7年當然是基於九二共識,今年是第8年,應該也是延續這個基調。

江委員啟臣:是延續,除非你可以強調不是,如果沒有講,就是延續嘛!而且這裡還涉及一個問題,民進黨未來政府的發言人昨天在記者會上說,要請政府持續交涉關於一中原則連結的問題,對於回覆WHO的函件,他們提供了建議稿給衛福部,有沒有?

侯次長清山:有。

江委員啟臣:從今天到520,我們報名會不會生變?會不會因為這中間的交涉、解釋而產生變化?還有將來責任由誰來負?如果因為這中間的交涉產生了一些狀況,導致我們無法參與,或對岸跳起來要求WHO拒絕台灣參與,會不會有這種狀況?

主席:請衛福部國際合作組許技監答復。

許技監明暉:主席、各位委員。因為WHO給我們一個WHA的邀請函,我們就按照新政府的決定去報名,後續的發展並不是衛福部能夠……

江委員啟臣:但是因為這涉及政府交涉,所謂政府交涉就是外交部和陸委會去交涉,請問外交部,你們要去交涉什麼?

許技監明暉:基本上我們是專業參與。

江委員啟臣:衛福部是專業參與,我知道,那外交部要交涉什麼?

侯次長清山:當然我們還是請友好國家幫我們繼續交涉。

江委員啟臣:要交涉什麼?

侯次長清山:就是取消不合理的說法,所謂一中原則的說法。

江委員啟臣:那2758號呢?

侯次長清山:那是聯合國的問題,不是WHO的問題。

江委員啟臣:所以主要是要去交涉一中原則的那部分?

侯次長清山:是。

江委員啟臣:你要怎麼交涉?

侯次長清山:當然是透過友好國家持續交涉。

江委員啟臣:主要是透過哪幾國?

侯次長清山:美國、歐盟、日本等主要國家。

江委員啟臣:美國在這次我們參與WHO有沒有幫我們交涉?

侯次長清山:幫了很多忙。

江委員啟臣:所以,代表WHO發出的WHA邀請函是美國所接受的?不是美國幫我們去交涉嗎?那是不是代表美國政府也接受?

侯次長清山:沒有。

江委員啟臣:他們也不接受?所以今天這個邀請函是美國也無法接受的?

侯次長清山:對,他們也覺得不合理。

江委員啟臣:他們有沒有對外交部這樣講?那他們要不要公開出來講?

主席:請外交部國組司徐司長答復。

徐司長佩勇:主席、各位委員。民國100年美國當時的衛生部部長在WHA大會期間有一個記者會,美國曾經在記者會中特別提到,聯合國的任何專屬機構都沒有權力片面決定台灣國際參與的地位。我在此要再次說明,這次的邀請函不當的引述了這兩個決議案中的一中原則,這是WHO單方面的陳述。

江委員啟臣:那WHO為什麼要單方面的作這樣的抉擇?

徐司長佩勇:自1971年我們失去聯合國代表權的席位以後,在聯合國體系中的文件提到我們的時候用的名稱是「Taiwan,Province of China」,是我們更不能接受的,我們從來不接受且持續抗議,一直到此刻。所以,對於WHO自己去申述他們內部的立場,那是他們的事情,但是他們是用Chinese Taipei觀察員的身分、部長的名義邀請我們參與,這是我們參與的基本根據。

江委員啟臣:現在他們指名的是蔣丙煌部長,針對這一點你們要如何跟他們溝通?

徐司長佩勇:每一次報名都是由衛福部部長回函,所以我們會在回函中提到代表團由新任的部長帶團。

江委員啟臣:今天回函會發出去?

徐司長佩勇:今天一定要發出去。

江委員啟臣:次長,你上禮拜在財委會接受質詢時有證實,台日之間過去對沖之鳥礁這個海域有一個默契,就是「你來我走」,而且有提到這是2005年邱義仁秘書長拍板定案的,有這回事嗎?

侯次長清山:後面這個不是我講的,至於那個默契是雙方的一個practice,並沒有白紙黑字。

江委員啟臣:這個默契是誰去談的?不可能沒有人去談啊!是外交部去談的嗎?

侯次長清山:沒有。

江委員啟臣:就算是practice,也是有人去談,不然怎麼會叫默契?

侯次長清山:事實上因為那是傳統漁場,我們有很多漁船在當地作業,如果有日本的公務船或飛機出現,我們就會通報。

江委員啟臣:次長,我現在想問的就是當初誰代表政府跟日本達成這個默契?你剛剛講不是邱義仁秘書長,那是外交部囉?

侯次長清山:沒有正式去談,只是……

江委員啟臣:沒有正式去談怎麼會有默契?難道是我們自己退縮?你這樣講的意思就是我們自己選擇退縮?

侯次長清山:也沒有,就是不要正面衝突嘛。

江委員啟臣:當然,你說不要正面衝突,我們並不是要跟他們衝突,而是要據理力爭這是公海海域,如果我們自己退縮,等於變相承認那是別人的管轄海域。

侯次長清山:我們從來沒有承認,而且一直在抗議。

江委員啟臣:沒有承認,那怎麼會有你剛剛講的「你來我走」這一說?而且你也說這是我們跟日方的默契,那日方有公開講這是跟我們的默契嗎?也沒有嘛!

侯次長清山:都沒有人講,默契就是都不講嘛。

江委員啟臣:沒有錯,那我們自己就這樣認為了,是不是?因為這樣的默契或我們自我這樣認為,漁民就會質疑護漁一個月之後要如何因應?是不是一個月之後就沒了呢?還是520之後就沒了呢?

侯次長清山:我想護漁的單位還是會繼續做護漁的工作。

江委員啟臣:那外交上你們怎麼做?

侯次長清山:外交上就是一直敦請日方坐下來跟我們協商出一個比較……

江委員啟臣:敦請喔?那他們要跟你們協商嗎?

侯次長清山:我們一直在接洽。

江委員啟臣:解決這個事情大概有三個途徑:一、武力解決,這是我們最不願意看到的,也希望不要發生;二、外交協商,是最可行、應該來推動的管道,但是要有一定的實力作後盾,不然對方也不會跟你談;三、國際解決,因為外交協商必須雙方願意坐下來談,如果日方不願意坐下來,你也沒轍啊!那國際管道怎麼辦?

侯次長清山:國際管道也是要對方同意,我想委員指的是仲裁,但是那也要對方同意,所以我們現在是雙邊來解決。

江委員啟臣:什麼時候可以啟動?

侯次長清山:目前當然沒有日期,可是……

江委員啟臣:這種事情不應該沒有日期。

侯次長清山:我看如果雙方有這個誠意,可以再談日期。

江委員啟臣:日方已經向我們表達這個誠意願意坐下來協商了嗎?

侯次長清山:至少沒有反對。

江委員啟臣:所以最近會展開協商?

侯次長清山:應該短期內就會。

江委員啟臣:我們希望這件事情能夠趕快圓滿落幕,當然圓滿的前提是我們應該據理力爭我們應有的公海權利。

侯次長清山:是,當然。

主席(江委員啟臣):請徐委員志榮質詢。

徐委員志榮: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2008年發生的聯合號漁船事件和這次的沖之鳥礁事件,兩相比較之下,都是台灣和日本漁權的糾紛,在聯合號事件的處理上,政府最後成功的讓日本政府道歉並且賠償,但是這一次我們的漁船在公海上作業,被強押帶走,而且船長像犯人一樣被脫光衣服檢查,這一次我們是不是更有理由要求日本道歉?當然我們是沒有理由要求日方賠償,但是至少能取回170萬保證金。姑且不論民國34年二次大戰結束時我們對日本以德報怨,七十幾年前的事情就不要再講了,311日本大地震台灣企業及民間紛紛捐款,我們是全世界國家當中捐款金額最高的。說到我們對日本的好感,其實本席也是其中之一,我們喜歡去日本旅遊,因為日本的治安好、人民有禮貌,大家還喜歡去採購他們的藥品及電器,不過這是個人行為,我們就不管了。我們對日本那麼好,結果他們竟然這樣對待我們的東聖吉16號漁船。這關係到國家尊嚴,東聖吉16號漁船上的人是我們的國民,針對這次事件,你認為日本需要跟我們道歉嗎?176萬的保證金要還給我們嗎?

主席:請外交部侯次長答復。

侯次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我們提出來的要求之一,事實上,事情發生之後我們就立刻向日方提出抗議,而且也提出一連串的要求,其中包括要捍衛公海捕魚自由。剛剛提到聯合號海釣船事件是因為雙方經濟海域重疊,這次則是發生在公海上,所以我們首先提出要捍衛公海捕魚自由的要求,第二是反對日本違法擴權,也就是反對他們把公海設定為他們的經濟海域,這是不對的。第三是我們將會強力維護漁民的權益,未來如果繼續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們還是會繼續抗議、繼續護漁。

徐委員志榮:針對這次事件,請問要求日方道歉合理嗎?

侯次長清山:這也是我們提出要求的其中之一,基本上,我們要求日本尊重我國及其他國家在這個海域的航行及漁捕的權益,然後也要求他們要退還保證金。

徐委員志榮:既然是你們所提出要求的其中之一,那就表示這是合理的,如果不合理的話,你們就不會把它列為其中之一。

就像主席剛才所講的,「你來我走」的台日默契就好像已經承認日本擁有沖之鳥礁的管轄默契了,你說是不是?

侯次長清山:那從來沒有承認過。

徐委員志榮:如果從來沒有承認過,那為什麼他們的船一來,我們的船就得要走,等到他們走了以後,我們的船才要去?

侯次長清山:從這幾天的發展可以看出來,當我們有護漁的行動時,就沒有這種事情發生,但如果只有單獨的漁船在那邊作業,看到他們的軍艦開過來,當然就要先避一避,這是一種默契,大家彼此心照不宣,因為知道你比我大,所以我就先走開一下。

徐委員志榮:剛剛委員也問過了,這並沒有文書上的約定,就是默契……

侯次長清山:對,是practice。

徐委員志榮:那就是黑箱囉?

侯次長清山:也沒有,就是大家……

徐委員志榮:既沒有人看到,也沒有人聽到,更沒有文字,這不是黑箱嗎?

侯次長清山:黑箱是指不公開的談判或協商,而這是雙方實際作業時,當我們的漁船看到他們的軍艦來了,當然就是先避一下,但我們從來沒有正式談過這件事情。

徐委員志榮:關於這樣的默契,請問我們有哪些單位知道?漁民團體都知道嗎?全國的漁民都知道嗎?

侯次長清山:應該都知道。

徐委員志榮:200浬的經濟海域根本就不是他們的,我認為這種默契是一種喪權辱國的默契,你認同本席的說法嗎?

侯次長清山:我沒辦法這樣講,因為……

徐委員志榮:不敢苟同?

侯次長清山:因為日本主張他們是有經濟海域的,因為他們認為那是一個島。

徐委員志榮:問題是他們的主張並不合法啊!

侯次長清山:現在還沒有正式的決定,因為他們是在2008年向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提出這樣的申請,但是還沒有作成決議,所以現在是一個有爭議的地區。

徐委員志榮:我們已經多次表達嚴正的態度,蔡英文準總統也說要全力捍衛,不管是用我們的軍艦或派海巡署去護漁都不是長久之計,你說對嗎?

侯次長清山:所以我們是主張要協商。

徐委員志榮:那也要人家肯跟我們協商啊!大家最不願意看到的就是發生武力摩擦。說到協商,其實我們也要強勢一點,當初發生聯合號海釣船事件的時候,我們不是召回駐日許代表嗎?難道這次外交部不能升高層級,把我們的駐日代表召回嗎?搞不好他們還把駐台代表召回去呢!到時候豈不是變成他們更有理的樣子,我們不能比日本矮一截啊!

侯次長清山:不會的,我們是據理力爭。

徐委員志榮:據理力爭卻爭不到啊!我們沒有表現出很生氣的樣子,把層級升高然後據理力爭,人家根本就不理睬啊!

侯次長清山:不會啦!我想雙方都會理性、克制的處理這個案子。

徐委員志榮:本席希望能夠有永續的做法,為了不用再時常派軍艦去護漁,也不用像貓捉老鼠一樣,本席建議升高層級,讓對方能夠上談判桌,甚至把沖之鳥礁附近海域的相關問題都納入台日漁業協定當中,這才是長久之計。

侯次長清山:這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徐委員志榮:蔡準總統被問到這件事情時,她說要全力捍衛,當然我們也希望能夠全力捍衛,不過我們看到一些狀況,包括陳前部長說是小題大作,前行政院長(我們以後的駐日代表)說出動拉法葉艦,可能是同時對日、美宣戰,另外還有委員呼籲停止幼稚行動,請問這些言論和蔡準總統所說的全力捍衛有衝突嗎?

侯次長清山:個人的言論我們予以尊重,但那並不是外交部的立場,我們還是主張要協商,然後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

徐委員志榮:總歸一句,就以後的執政團隊而言,既然總統的態度是這樣,那麼政府各部會首長的發言至少也要跟總統一致對不對?

侯次長清山:會的,我相信護漁單位還是會強力護漁,外交部也會從協商、與日本理性對談這方面來進行。

徐委員志榮:要全力護漁沒有錯,但那終究不是長久之計,本席認為還是要回歸到我剛才所講的,設法讓對方可以上談判桌,看看能不能把沖之鳥礁附近海域的相關問題都納入協定當中,讓我們的漁民可以自由到那邊去捕魚,而不用再派軍艦或海巡署的艦艇去護漁,那才是長久之計,不斷的努力護漁並不是長久之計啦!

侯次長清山:我們會全力推動。

徐委員志榮:拜託次長,大家共同努力,我們全國人民做你們的後盾,保護我們的國家尊嚴、保護我們漁民應有的權益,拜託你。謝謝。

侯次長清山:謝謝委員。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質詢。

劉委員世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外交部侯次長剛才答詢時,部裡面好像還沒有正式拿到WHA給蔣丙煌部長的邀請函,是嗎?

主席:請外交部侯次長答復。

侯次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部裡面的同仁跟我說剛剛收到了。

劉委員世芳:那你有沒有看到原文?我這邊有來自媒體的原文,它確實在第一句就……

侯次長清山:我有看過。

劉委員世芳:那你的感想呢?它提到聯合國2758號決議和1972年WHA Resolution 25.1。你的想法怎麼樣?我為什麼要特別告訴你?因為你是老外交人,在過去7屆的WHA邀請函裡面,從來沒有出現過這兩句,這次特別點出來,會不會讓人家覺得是蔡英文總統要上任,WHO藉由他們的秘書處陳馮富珍總幹事(他是香港人,其實也是代表中國)來給台灣穿小鞋,讓我們的外交徒生困境?你的感想怎麼樣?

侯次長清山:這當然很突兀,而且很不合理,因為過去7年就像委員講的,都是單純地邀請我們去參加,就是專業、尊嚴地參與,這次添加一中原則,當然很不應該。

劉委員世芳:如果我們吞不下去,或者有其他官方抗議管道的話,會不會徒生變數,變成到時候我們的準衛福部長林奏延博士也沒辦法如期成行,或者到那個地方去以後把我們的位置排到角落去?還是已經沒有什麼特別的變數了,我們仍然可以如期成行?

侯次長清山:我們是希望這樣啦!當然,世界衛生大會本身也不太會有這種突如其來的做法,應該是會……

劉委員世芳:所以Margaret Chan確實是因為受到中國的壓力或指示,才署名發出這封信件,讓我們的新政府穿小鞋,對不對?

侯次長清山:這是合理的懷疑。

劉委員世芳:既然是合理的懷疑,我們就應繼續斡旋。

侯次長清山:是的。

劉委員世芳:另外一個合理的懷疑我覺得更有趣。1971年10月聯合國通過2758號決議打的是我們的蔣中正(蔣介石)政權,更有趣的就是,我們的蔣中正在同年10月26日發表了一份「告全國軍民同胞書」,裡面特別提到:對於本屆大會(即聯合國大會)所通過此項違反憲章規定的非法決議,中華民國政府與全中國人民絕不承認其有任何效力。也就是說,當時我們並非經由民選產生的蔣總統已經否決了聯合國大會的2758號決議,為什麼現任的馬英九總統對2758號決議居然可以吞得下去,還和人家唱和,給我們的蔡英文總統穿小鞋?你們有很多老外交人,對於當時這些風風雨雨應該也都知道吧!對不對?

其實WHA Resolution 25.1也是採用這個方式,裡面寫得完全一模一樣。既然蔣中正已經不承認2758號決議,現在又把它強套在台灣2,300萬人的身上,這是什麼樣的活路外交啊!你懂我的意思嗎?我們的蔣中正總統是用這樣的方式。而且大家都知道,當時決議中寫的被驅逐出去的是蔣介石政權,現在怎麼會出現這個部分呢?我要請問一下,站在外交部的立場,你們會同意或承認2758號決議嗎?

侯次長清山:我們是不同意也不接受的。

劉委員世芳:從蔣中正、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到馬英九,過去一直都不接受,現在突然來了這樣一個給衛福部的函,把它冠在第一句話,請問外交部要如何去斡旋、如何表達我們在外交上的理性抗議?很多人,尤其是其他在野黨的人會以為民進黨是不是要開始處理悲情路線,沒有!我們要理性對待,而且我們要接受這樣的挑戰、正面迎戰,所以我想知道現在外交部要怎麼協助衛福部處理這一塊?

侯次長清山:就這個個案來講我們是不接受的,因為7年來我們都是以專業參與世界衛生大會,獲得國際的肯定,……

劉委員世芳:沒錯,而且從來沒有這兩句話!

侯次長清山:所以它的貢獻和意義……

劉委員世芳:所以你是不是懷疑和新政府蔡英文有關?其實這和中國大陸講的所謂一中原則、一中各表、九二共識等等完全不相干嘛!因為歷來的邀請函從來沒有出現過九二共識、一中各表這幾個字嘛!所以我覺得其他的友黨很奇怪,庸人自擾之啊!其實現在所有的黨派應該要一致對外,來處理我們在外交上所面臨的困境,而不是一味地和中國唱和,打壓我們自己的外交空間。

接下來我要請問一下國安局副局長。從肯亞案、WHA案、沖之鳥礁到南海太平島的爭議,你有沒有發現無風不起浪,而且開始在拍浪、吹風的都是我們的馬英九總統和他的部屬?怎麼會這樣呢?這對我們的區域和平穩定是不是會有不良的影響?

主席:請國安局周副局長答復。

周副局長美伍:主席、各位委員。我不曉得委員指的……

劉委員世芳:南海太平島本來是菲律賓和中國之間的爭議,但是美國曾經表示,對於國際法庭的處理,中國和台灣在主權問題上過度聲索。

接下來,沖之鳥礁的事情明明可以透過外交或專業管道來斡旋,偏偏在海巡署的船艦出去之後又強調我們的軍艦隨之就到,好像一艘漁船就會配一艘海巡署的巡防艦、一艘漁業署的巡護艦和一艘拉法葉艦。這件事情哪是這樣啊!這樣只會讓人家覺得台灣的存在是與各方為敵。

這次處理WHA的事情也一樣,跑到人家那邊去跟人家講九二共識很重要,所以出來這麼一個結果,這不是很奇怪嗎?這和標榜我們希望國際社會可以看到中華民國台灣2,300萬人的存在、可以和平穩定地發展,不是完全相反嗎?國安局向馬英九總統做國安會報的時候,沒有提出現在政權交接在即,請稍安勿躁嗎?你們有沒有這樣報告國安會?

周副局長美伍:對於兩個政府交接之際,我們會做很多相關的研析和評估,但是我們不會去涉及這些……

劉委員世芳:那我就只問你兩個案子,你們對肯亞案的評估和研析是什麼?

周副局長美伍:不管是肯亞或者剛剛主席談到的馬來西亞,以及甘比亞這「三亞事件」,或者是南海的問題,以及剛剛提到最多的沖之鳥礁主權經濟海域200浬的問題,和大家最關切的WHA和WHO的問題,總的來看,從去年11月底到現在,中共對兩岸關係的作為一直是朝緊的方面在做,……

劉委員世芳:沒錯。

周副局長美伍:他們朝緊的方面在做有很多不同的戰略意義,但是我們……

劉委員世芳:對不起,我知道。我只想問一下國安局對馬英九總統做的口頭和書面報告會不會表錯情,而馬英九總統會錯意,所以才一直在媒體上鬧出這麼多新聞,沒辦法和平穩定地把政權做個交接?在民主時代裡面,和平穩定地進行政權交接是大家所願意看到的狀況,怎麼會搞成這個樣子,每天、每時、每刻都出現這樣的狀況!

周副局長美伍:跟委員說明,不應該會發生委員所講的狀況況,目前最夯的兩個事件,不管是WHA事件還是沖之鳥礁事件,用結果論來看,目前都在可控的範圍之內,而且也都在朝良性發展。

劉委員世芳:所以WHA的部分,依你的判斷,我們所有的官員可以如期參加在日內瓦的大會,也可以發表5分鐘的演說,不會被中國在當地或媒體面前穿小鞋?

周副局長美伍:從現在所有的資訊來看,除了中共那方面我們沒有辦法掌控以外,其他所有狀況我們都預判我們應該可以……

劉委員世芳:你這樣講,我更緊張了,我們現在最擔心的是中國的狀況,不知是怎麼樣的掌控法,這樣的回答我不是很滿意。

周副局長美伍:它已經在各方面打壓我們了,這是一個事實。

劉委員世芳:所以會持續打壓。

周副局長美伍:當然會持續。

劉委員世芳:而且會越來越壓縮我們的國際空間,對不對?

周副局長美伍:完全正確。

劉委員世芳:我也要請教侯次長,羅瑩雪部長前兩天在其他委員會報告時,說類似肯亞案還有很多未爆彈,會在很多國家發生,本席最關心的就是,透過外交部或法務部,在跟很多不同的非邦交國談判關於司法或刑事引渡條約時,動作太慢,如果現在無法完成談判,不管嫌犯是在2個地方或3個以上的地方犯罪,我們要引渡或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權益時,台灣永遠會被當成老二或老三,我想知道外交部如何協助法務部、陸委會來處理這種談判事宜。有沒有設定目標?全世界跟我們簽有引渡協議的國家太少了,你剛剛有提到,我國可以免簽證的有164個國家和地區,結果跟我們簽有引渡協議的只有12個,要嚇死人嗎?這不是變成國人到別的地方去被害或害到別人,被關押在別的國家的監牢裡,完全得不到任何人道或是法律上應有的協助?

侯次長清山:對於國人是否還有在其他國家涉入這種疑似詐騙集團犯罪一事,我們請全世界的駐館清查,有的地方回報有,有的是沒有,在有的地方,我們都會去跟地方政府聯繫,第一個就是要尊重國籍管轄原則,如果國人在當地確實有犯罪行為,我們尊重當地國的管轄,可是在判刑或判無罪之後,要遣送的話,要遣送到我們國家。

劉委員世芳:是,我要特別請求外交部幫忙,如果現在還沒有作成任何協議,可以仿效英國或德國,簽訂MOU,先用這種方式保障我們的國人,如果他們在外國或第三地有犯罪,讓他們得到人道的待遇,這一點非常重要。

侯次長清山:是。

劉委員世芳:謝謝國安局和法務部。

侯次長清山:謝謝委員。

主席:請呂委員玉玲質詢。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看了今天各部會的專案報告,發現海巡署和漁業署的報告跟上週在經濟委員會的報告一模一樣,我們今天排這個專案報告,是要關心這幾天護漁船隻出去的情況,結果你們上週還沒有出船去護漁時寫的報告和今天的一模一樣,要怎麼說呢?請海巡署回答。

主席:請海巡署龔副署長答復。

龔副署長光宇:主席、各位委員。5月6日我們的船已經抵達……

呂委員玉玲:你們報告裡面為什麼都沒有提到?

漁業署,你們今天的報告為什麼跟上週的報告一樣?

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黃副署長答復。

黃副署長鴻燕: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報告是報告整個沖之鳥礁處理的情形。

呂委員玉玲:對呀!那你們處理的情形呢?派了多少船去護漁?

黃副署長鴻燕:這次主要還是海巡署的船,我們漁業署派了「漁訓貳號」跟著出去。

呂委員玉玲:所以包括宜蘭艦在內有3艘護漁艦?

龔副署長光宇:是,我們有3艘。

呂委員玉玲:日本幾艘?

龔副署長光宇:4艘。

呂委員玉玲:在沖之鳥礁附近海域裡,我們有多少漁船在那邊作業?

黃副署長鴻燕:現在大概有幾十艘船在那個區域,但是在裡面的動態不確定,因為大部分都是航行比較多。

呂委員玉玲:你知不知道我們的漁船有多少被日船尾隨或要求撤離,甚至於被他們的軍艦尾隨?

黃副署長鴻燕:他們沒有通知,但是我們有發現有在尾隨。

呂委員玉玲:海巡署知道嗎?

龔副署長光宇:沒有,沒有這個資訊。

呂委員玉玲:這些都是我們要知道的,這些都涉及我們漁船安全的問題,所以我們派出了宜蘭艦,我們有2艘,對日本的4艘,在護漁的狀況下,我們永遠都是被動的,被他們打壓的,以前低調,不代表現在就要低調,現在就不能對抗。尤其是現在馬上就要舉行準總統的就職典禮,日本還派人來參加慶祝活動,卻在另一方面跟我們嚴重對立,這是兩面手法,所以我們的外交部要好好地跟他們抗議,我們兩國不是很友好的嗎?為什麼他們要做出兩面手法的動作?我們不能再低調,不能再忍耐了,我們要抗議,次長,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外交部侯次長答復。

侯次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針對沖之鳥礁事件,我們多次抗議,而且也一直要求讓雙方坐下來協商,討論出比較合理的辦法。

呂委員玉玲:這件事涉及我們國家的主權,我們要捍衛主權,絕對不能再低調,再隱忍!尤其是日本居於國家利益不會跟我們談,所以為了維護我們國家海域主權,我們一定要主動,不要再被動了,好不好?

侯次長清山:有,我們有主張那裡是公海,所有國家的船隻都有航行和漁捕的權益。

呂委員玉玲:我要問一下外交部,之前我們的漁船被日方扣押時,我們有代付保證金或押金。

侯次長清山:沒有代付。

呂委員玉玲:那是訴訟費嘛,還是未來開庭的訴訟保證金。

侯次長清山:那是訴訟保證金。

呂委員玉玲:但是這兩次有開過庭嗎?有開過庭嗎?沒有開庭,不了了之,就變成罰款囉?那為什麼這次政府不代付,要叫漁民自己付?前面已經付兩次了。

侯次長清山:這是不一樣的情況。

呂委員玉玲:什麼不一樣的情況?

侯次長清山:上次是雙方的經濟海域互相……

呂委員玉玲:這次也一樣,也是重疊。

侯次長清山:這次是在公海,沖之鳥礁離我們1,600公里,所以我們並沒有主張是在我們的經濟海域,這是日本在主張……

呂委員玉玲:次長,沖之鳥礁比我的辦公室還小。

侯次長清山:日本在主張它的主權,所以他們才會扣船……

呂委員玉玲:所以哪裡有海域的問題?所以我們自己要強硬起來,事關我們的主權,不能再漠視,不能再低調。漁民的權益和安全,我們要負責任,好不好?

侯次長清山:是。

呂委員玉玲:我要問衛福部關於WHA的事情,請問:我們這次已經報名參加這次世衛大會了嗎?

主席:請衛福部國際合作組許技監答復。

許技監明暉:主席、各位委員。還沒。

呂委員玉玲:世衛大會的邀請人是誰?邀請我們國家的誰?

許技監明暉:邀請函的收件者是蔣丙煌部長。

呂委員玉玲:要參加的人是誰?

許技監明暉:因為給蔣部長的邀請函只說我們邀請你們來參與,請你提供我參與名單,所以參與人員就是參與名單裡的人,主要是以衛生官員為主。

呂委員玉玲:我們參加世衛大會對我們的國際地位及國際發展空間是不是很重要,我們一定要參加這個大會?

許技監明暉:是的,因為不斷有各式各樣的新興傳染病,參加世界衛生大會是對全國國民健康的保障,當然我們也是有非常重要的貢獻。

呂委員玉玲:我們在2005年就參加了?

許技監明暉:2009年是第一年。

呂委員玉玲:2005年我們是參加世界衛生組織,那時候是旁聽員身分。

許技監明暉:是。

呂委員玉玲:當旁聽員時我們是用什麼身分?他們給我們的稱呼是什麼?

許技監明暉:旁聽就沒有所謂的身分,我們從1997年就開始……

呂委員玉玲:在我們坐的位置上放的牌子寫什麼?是寫中國台灣!

許技監明暉:跟委員報告,所謂的旁聽並沒有名稱問題,因為旁聽是申請到旁聽席上……

呂委員玉玲:可是他們就會在座位上擺個稱呼,要不然位置在哪裡不知道啊!所以就是寫著「中國台灣」,我們還參加了18次。到了2009年才正式接受世衛組織的邀請參加世衛大會,而且這是世衛組織的邀請,我們用的名稱是「中華台北」,當時是衛生署葉署長去參加,還被罵賣台,現在呢?現在邀請我們還納入聯合國2758決議文,早上大家對這個決議文已經有很多抗議聲音。我們要報名,報名的時候也會告訴他們要請新政府的新部長林奏延參加,現在大家都這麼討論,我們是不是要嚴正抗議?不只是將參加人名稱更正為林奏延部長,而且還要抗議,他們必須尊重台灣主權及台灣的新民意,是不是這樣?不能矮化台灣!

許技監明暉:有關如何適度表達我們的立場,我們會和其他部會確認回復,截至目前為止……

呂委員玉玲:是不是在報名之前就應該先提出來?

許技監明暉:回函和報名是同一個動作。

呂委員玉玲:不能等到參加的時候都已經接受了才抗議,會不會像鋼鐵大會一樣被請出來?

許技監明暉:委員這些提醒,我們會注意。

呂委員玉玲: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所有委員都可以做為外交部的後盾,我們嚴正提出抗議,做得到嗎?

許技監明暉:我們回函時會清楚呈現我們的立場,其他在參與的時候……

呂委員玉玲:我們的立場就是要參加世衛大會對不對?

許技監明暉:是的。

呂委員玉玲:你們本來說不可接受2758決議文,但是你們還是接受了,所以是接受了,接受了但也要表明立場啊!不能讓中華民國被矮化。

許技監明暉:是。

呂委員玉玲:那你們就先提出來。

許技監明暉:關於呈現我們立場的文字,我們一定會設法在回函中適當表達。

呂委員玉玲:早上這麼多委員,包括民進黨委員,都提出來了,不能矮化中華民國的國格,有我們做你們的後盾,你們就要提出來,你們都不敢提,所以我幫你們提出一臨時提案:「鑑於近日世界衛生組織(WHO)送達我國邀請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邀請函,其內容納入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等相關內容,顯有矮化之嫌,嚴重傷害我國國格;且因邀請人為現任衛福部部長蔣丙煌,時值新舊政府交接時期,且新政府已表態將由準衛福部長林奏延與會,則相關邀請名單更正勢在必行。爰建請外交部與衛福部共同與新政府團隊磋商,研擬相關更正函予世衛組織,明確表達拒絕原邀請卡內有關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等涉嫌矮化我國之論述,並重申中華民國為主權獨立國家之事實。」可以嗎?

許技監明暉:因為回函還在擬定當中,我們會把委員的……

呂委員玉玲:就是因為回函還在擬定,所以我才建請你們這麼做。我們討論了這麼多,都是事實,我們要國格不被矮化就先做,不要到時候參加了、接受了,才在現場抗議,這樣做無意義,可以做得到嗎?次長。

侯次長清山:我們會把委員的意見納入。

呂委員玉玲:因為有很多外交辭令,外交部就研擬要怎麼發函、怎麼抗議。

侯次長清山:是,謝謝委員,我們會納入。

呂委員玉玲:所以你們會這麼做?本席所提的建請案,你們會接受?

侯次長清山:我們會把委員的建議納入回函,並建議衛福部採納。

呂委員玉玲:好,謝謝。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質詢。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近來發生很多重大外交事件,國人非常關注,又面臨政權交接時期,有些政策方向可能和原來有些落差。最近我們剛接獲WHO秘書處發出的邀請函,裡面特別附帶一中原則的要求,我們的回函尚在擬定,本席先請教衛福部,被邀請人蔣部長會不會參加?

主席:請衛福部國際合作組許技監答復。

許技監明暉:主席、各位委員。蔣部長不會參加。

馬委員文君:所以會在回函中明確表述由其他人員前往?

許技監明暉:是的。

馬委員文君:過去邀請函就是邀請函,不會有任何附加條件,但這次特別在其中加註一中原則,其實要去參加的準部長及未來的執政團隊也發表聲明,我們可以很明確知道回函是不理一中原則對不對?有沒有這樣的狀況?

主席:請外交部侯次長答復。

侯次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不會接受他們的一中原則,因為這是很專業的世界衛生大會。

馬委員文君:所以我們會很強力表態,這是有關我們的國格及國家尊嚴,而我們參與會議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全體國民健康,以及我們過去所付出的努力。可是我們面對的不是一個很友善的對象,而且小動作非常多,尤其在近期,中共的小手段越來越多,例如前不久我們去參加世界鋼鐵大會發生的狀況,我們怎麼辦?有沒有做過類似的沙盤推演?

侯次長清山:有,各種狀況都有推演。

馬委員文君:怎麼做?

許技監明暉:我們只能跟委員報告我們有和外交部密切演練各種情況。

馬委員文君:那還有沒有什麼其他狀況是可以想像得到的,也讓國人能夠初步了解現在的外交困境?關於你們的沙盤推演,細節部分如果不方便就不用說,但我們當然是希望透過很多管道,包括可以協助我們溝通的對象等等。還有什麼可能發生的狀況是你們模擬過的,可以簡單說明嗎?

侯次長清山:我們模擬過各種狀況,但是,恐怕不好事先對外宣布。

馬委員文君:既然你們都已經做過模擬,就他們態度一次比一次強烈的狀況來看,你們認為這樣的模擬、這樣的因應方式或這樣的做法是否會有效?萬一在當下很難做出有效的訴求時,我們又該怎麼辦?縱然你們事先已經做過模擬,但是能否真的達成,不知你們的看法如何?

許技監明暉:原則是專業與尊嚴,因此,當尊嚴受到影響的時候……

馬委員文君:寧可不參加?

許技監明暉:我們沒有說寧可不參加,只是針對各種可能性去演練。

馬委員文君:我們也只是預判而已。事關全體國人的權益,更何況,過去我們參加的時間也很久了,本席相信外交部及衛福部等相關單位一定也有因應之道,只是希望你們能思考該如何讓它更圓滿的解決,否則大家可能要預先設想,萬一我們沒有辦法參加的話,無論是因為沒辦法參加或是不願意參加,未來參與許多國際組織時也會不斷發生類似的狀況,因此,這個會議我們是否參加、該如何參加,其實具有指標性的意義,這是今天本席要特別提出來的一點。當然,本席也相信你們已經有一些因應之道或做過一些沙盤推演,總之,我們也都希望能夠很成功的達成。

近年來發生的這些重大外交事件,其實可以明顯看出兩岸關係已經發生了明顯的變化,我們的國際關係也面臨更大的困境。除了各部會提出的報告之外,本席也看了國安局的報告,有關這幾個事件對我們國際關係的影響評估,國安局應該是抱持比較悲觀的看法,對嗎?未來我國國際關係的態勢將會越來越困難,因為受到中共的阻撓,他們的做法包括影響我們的一些邦交國或是其他像是經貿各方面的發展等等,而且他們的作為似乎也越來越強勢。根據你們所提的報告,無論是他們與甘比亞的復交或日本的島礁事件,後者與日本的關係比較密切,不過,日本還是希望繼續與我們維持友好的關係,因為這牽動到整個東亞地區,包括中國大陸及其他國家之間的關係,因此,基於對整個國土或是對所有國人、甚至是漁民尊嚴的考量,我們還是主張應該要強勢,不可以他們說什麼就是什麼。不過,日本在這方面好像也傾向比較和緩的協調模式。另外,中共在處理電信詐騙案時也採取了一些打擊我們的做法,對此,國安單位似乎認為越來越難與他們互動及溝通,目前你們的看法是如何?

主席:請國安局周副局長答復。

周副局長美伍:主席、各位委員。剛剛我也特別提及,從去年底一直到目前5月份為止,兩岸關係在中共的強力打壓之下,各項的交流,無論是經貿或是兩岸的一般交流,甚至是民間智庫學者的交流,目前都有中止或逐漸減少、甚至設立較高條件或加上其他限制等等的因素在作為,但是,它做這些動作的同時,都沒有很正式的宣布,也就是說,它還一直保留一個彈性的空間。以陸客來台這件事情而言,它一直不承認有限制陸客來台,但是,根據我們的實際了解,它在許多的作為上,無論是簽證的發放和申請、員額的分配、或是各省台辦在管制旅遊的員額時都有各式各樣的拖延方法,我認為這就是它慣用的一些伎倆。對於新舊政府交替之際,他們的這些打壓及作為,我認為都在合理的預判之中。

馬委員文君:其實,可以想見,就國安單位所掌握的這些訊息而言,未來在外交發展、經貿發展以及許多國際關係的發展上,我們面臨的態勢可能比過去還要嚴峻,對嗎?

周副局長美伍:當然,委員的看法是正確的。

馬委員文君:剛剛提到,最近要參加WHA的會議已經面臨到打壓,事實上,還有一個國際刑警組織對台灣也是相當重要,而美國基本上也很支持台灣加入這個組織,由於台灣一直置身在國際組織之外,但是,台灣的護照又非常好用,我們每年大約有兩萬多本護照被盜用,導致我們台灣可能成為犯罪的天堂或是刑事案件上很大的漏洞,譬如大家相當關心的詐騙案件,應該都與國際刑警組織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其實,我們一直很希望能加入國際刑警組織或是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等等,根據你們所掌握的訊息,未來在這方面會有什麼明顯的變化或是有什麼樣的困境?

周副局長美伍:剛剛委員提到的那些國際組織都是目前政府各部會一直在努力、並且持續保持聯繫參與的活動,中共當然會持續打壓,而我們還是會持續努力的與這些組織保持良好的互動關係。其實,剛剛外交部也都報告過,這次參與WHA的過程中,其實有許多歐美國家都站出來替我們講話,他們替我們講話有許多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台灣為國際社會的一份子,不僅是在疫情方面,在醫療保健和非傳統威脅方面,我們也都是一個國際的奉獻者,所以我們扮演了一定的角色。至於委員提到的國際刑警組織或是國際氣象組織,他們也需要台灣的奉獻、他們也需要台灣的付出,因為我們在很多方面都有很好的經驗,譬如SARS的防疫實際案例,這些都可以做為世人極度有價值的參考標準,所以台灣在世界是一個不可或缺的角色。如果中華民國在台灣將來能夠參與這些國際組織,尤其是在對人道、健康、氣候、非傳統安全威脅方面有奉獻的狀況之下,這些國家當然都希望中華民國在台灣能夠參與這些組織。

馬委員文君:剛才你講到了一個重點,為了讓我們參加WHA的會議,有許多歐美國家都幫我們講話,為什麼他們要幫我們講話?因為過去我們在防疫或醫藥的一些貢獻,以及我們的醫療及制度等等,其實是足以讓許多國家學習的。因此,我們希望未來台灣的發展是以實力取勝,如果我們能做得好,人家自然就歡迎我們。事實上,台灣有許多外交困境不是用政治去考量,如果今天國內將政治搞得一團糟,或者讓它混濁不堪,我們走出去的路就會越受限。本席相信,無論是在哪一方面,台灣唯有用自己的實力走出去,才能讓大家認同、才能維持我們的尊嚴。今天我們之所以可以拿到那麼多的免簽證,就是因為那些國家認同台灣,因此,我們要把這樣的實力展現出來,讓更多的國家支持我們、重視我們,同時也能幫我們講話,這是我們希望可以提出來的,而不是政治,謝謝。

周副局長美伍:是,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

進行第1案。

1、

一、有關今年世衛組織致發我邀請函參加WHA,內容註明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及一中原則問題,我們認為2009年以來,我方連續7年順利以觀察員身分參與WHA,是在國人努力及國際社會支持與兩岸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互動基礎上,務實處理相關議題的結果。我方從未認同大陸所謂的「一中原則」,我方所主張的「一中」就只有中華民國,中國大陸方面應正視兩岸分治的事實。

二、國際參與是臺灣基本權利與義務,也是臺灣民眾長期的期待,中國大陸不應要求世衛組織對我參與設定條件,這是不智之舉,政府應對此表達嚴正立場,並呼籲兩岸應共同致力維繫和平穩定的良性互動關係。

三、查醫療衛生是全球共同的責任,事關公平獲得基本保健和對跨國疾病威脅的集體防範,我國過去雖僅得以觀察員身分出席,但對全球醫療之貢獻,絕不亞於他國。爰此,政府不應恣意放棄參與WHA的機會,政府更應秉持確保國際參與及維護國家尊嚴的原則,持續擴大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2案。

2、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注意到近日世界衛生組織幹事長所寄來邀請函,所涉及臺灣出席本年世界衛生大會的事宜,關切其中所提及聯合國大會2758決議及「一個中國原則」的說法,確認聯合國2758決議並無任何涉及台灣政府及人民在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的代表權事宜,反對任何國家以政治手段及理由干預及歧視台灣在世界衛生大會的參與,重申世界衛生組織憲章所揭櫫的宗旨,在使全世界所有人民獲得儘可能高水平的健康,回顧過去幾年台灣在世界衛生大會(WHA)與國際衛生條例(IHR)的參與,強調台灣參與世界衛生組織有助提升臺灣二千三百萬人及全人類共同的福祉與利益,更落實上述憲章的宗旨,表達對友好國家及人民支持我國參與世界衛生組織的感謝,並重申參與世界衛生組織是台灣人民的權利與義務,決議支持政府在主權、尊嚴與人民利益的基礎上,派代表出席本屆世界衛生大會,並呼籲國際社會歡迎台灣在世界衛生組織的持續參與與貢獻。

提案人:羅致政  劉世芳  王定宇  陳亭妃  林昶佐  蔡適應  呂孫綾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請外交部國組司徐司長說明。

徐司長佩勇: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倒數第4行的「表達對友好國家」修改為「表達對友邦及友好國家」,謝謝。

主席:請問各位,對於倒數第4行修正為「表達對友邦及友好國家」,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3案。

3、

鑑於近日世界衛生組織(WHO)送達我國邀請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邀請函,其內容納入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等相關內容,顯有矮化之嫌,嚴重傷害我國國格;且因邀請人為現任衛生福利部部長蔣丙煌,時值新舊政府交接時期,且新政府已表態將由準衛生福利部部長林奏延與會,則相關邀請名單更正勢在必行。爰建請外交部與衛福部共同與新政府團隊磋商,研擬相關更正函予世衛組織,明確表達拒絕原邀請卡內有關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等涉嫌矮化我國之論述,並重申中華民國為主權獨立國家之事實。

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請外交部國組司徐司長說明。

徐司長佩勇: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建議倒數第4行「研擬相關更正函」的「更正函」能否改成「回函」?根據以往的慣例,我們收到WHO的邀請函之後都會有一個回函,因此,這裡是否能以「回函」取代「更正函」?另外,倒數第3行「明確表達拒絕原邀請卡」的「邀請卡」應該是「邀請函」,不是「邀請卡」,也就是說,能否將「卡」改成「函」?另外,我們有一項建議要請委員們來做決定,就是將最後兩句改成「明確表達對原邀請函內有關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等涉嫌矮化我國之論述的關切。」,謝謝。

主席:對於外交部提出的修正建議,各位是否有其他意見?

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他們有跟我討論,我還是覺得,原來我是要表達拒絕原邀請函內容,有關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拒絕」2個字還是要放上去。早上那麼多委員,不管是不是民進黨委員都罵得那麼兇,我們要嚴正抗議,當然就要拒絕。羅致政和呂孫綾委員,是不是?

主席:羅致政委員,要不要簽?

羅委員致政:我表達同意就好!

呂委員玉玲:一起連署,我是幫你們做的。

主席:呂玉玲委員主張,保留她原來表達拒絕原邀請函內有關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我再整理一下,「研擬有關回函予世衛組織,明確表達拒絕原邀請函內有關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等涉嫌矮化我國之論述」,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臨時提案處理完畢,我們繼續質詢,請王委員育敏質詢。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外交部侯次長,馬政府執政這8年來,我們所實施的活路外交是不是成功、奏效了?你自己身為外交官,你認為這8年來的活路外交是不是可行、有效?

主席:請外交部侯次長答復。

侯次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8年來確實,我們在外交關係方面能夠繼續維持22個邦交國,都沒有變化;另外在國際參與方面,也都能夠順利參與,所以可以說是有效的。

王委員育敏:這8年來,我們的免簽國從54國增加到164國,增加的比例非常高,高達3倍;過去WHA我們只是可以去旁聽的角色,馬政府上任之後,2009年就讓我們從旁聽的角色變成觀察員的角色;還有,我們重返ICAO、NPFC(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外交突破與成果,但是很遺憾,我剛剛聽到,有些民進黨的委員竟然說活路外交不管用,怎麼不管用呢?這8年來的外交成果,澈澈底底告訴大家,我們走的活路外交是走得通、行得通的,是不是?

侯次長清山:對,我剛剛已經……

王委員育敏:其次本席要講的,過去馬政府執政這8年來,我們連續7年都可以用觀察員的身分出席WHA,今年整個往返狀況變得非常複雜,為什麼在馬政府執政的時候不會出現問題?即將上任的蔡英文政府都還沒有執政,就開始在外交上出現一些狀況和問題,呂秀蓮前副總統更不諱言地說,請新政府開始注意,我們有外交漩渦。侯次長擔任外交官這麼多年,你是不是也已經觀察到,未來的新政府恐怕在外交路上並沒有那麼平坦,有可能面臨呂前副總統所提到的外交漩渦情況?

侯次長清山:其實,我們外交幾十年來一直都有這種情況存在,因為中國大陸的打壓從來沒有停止過。

王委員育敏:為什麼這8年來我們走得出去?蔡英文政府還沒有上臺,他們現在看起來就開始非常困難了。

侯次長清山:8年來確實比較平順,不過……

王委員育敏:關鍵點在哪裡?

侯次長清山:中國大陸的打壓還是繼續存在的。

王委員育敏:這8年來比較平順的關鍵點是什麼?你認為兩岸關係的穩定,是不是有助於我們在國際外交上創造更多的空間,兩岸關係是不是滿關鍵性的因素?

侯次長清山:確實,兩岸關係與我們的國際參與有相互影響的。

王委員育敏:絕對是有影響,絕對不是脫離,不可能沒有影響的。次長先請回座,接下來我要請教陸委會施副主委,其實你們在報告裡面已經非常清楚指出來,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是兩岸互動的基礎,這也是過去8年來,我們跟大陸方面可以維持穩定和平交流一個很重要的基礎,你是不是認同這樣的基礎?

主席:請陸委會施副主任委員答復。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主席、各位委員。由這8年的情形來看,應該有這樣的效果。

王委員育敏:接下來的新政府,我們看到謝長廷已經幫蔡英文發言,他說沒有九二共識,他們也不承認九二共識,有可能520在蔡英文就職的演說上也不會提到九二共識。也就是說,過去馬政府所建構出來的九二共識、一中各表,這樣兩岸很好的互動基礎,在新政府已不復見,看不到這樣的基礎,未來我們跟大陸的互動與溝通,要以什麼為前提、基礎,怎麼再繼續交流下去?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在這段期間,不管夏主委或陸委會對外的發言都有講到,即將上任的新政府和對岸應該有耐心的去做溝通,取得雙方能夠互信的基礎。這個部分,我們期待會有這樣的基礎出現,對於兩岸民眾都是好的方向。

王委員育敏:如果把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整個拿掉之後,兩岸之間還可以有什麼新論述,是讓兩岸雙方都可以接受的,而且可以達到共識,有這個可能性嗎?短期之內你認為新政府提得出來嗎?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兩岸關係,在蔡主席到陸委會的時候,夏主委也有跟她做了報告,而且整個兩岸的一些近況和相關重要事項,也透過政府交接平臺向新政府具體說明,所以這個部分我想新政府應該要有一個很好的處理。

王委員育敏:本席非常不解的,就是過去馬總統執政8年,已經用事實和行動證明,兩岸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互信基礎底下,可以維持和平穩定的互動;但是讓人家非常不解的是,新政府不要,明明可以走得平順的一條道路,它不要,但是有沒有本事再提出另外一個更好的論述、更穩定的大道,讓兩岸持續維持這樣的和平與穩定互動,讓人家非常沒有信心。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個強而有力的論述出來,所以520就職之後,如果兩岸關係沒有辦法繼續穩定下來,我們的國際空間會不會持續遭受更大的打壓與壓力?呂前副總統一直在提醒的外交漩渦是不是即將來臨?過去她曾經用過「外交會面臨雪崩式斷交」的字眼,那是讓大家非常擔心的,因為那並不符合中華民國2,300萬人的權利,在這樣的情況下,真的讓人家憂心忡忡。

再者本席要提到,沖之鳥礁的衝突,我們可以看到,政府是採取護漁的行動,捍衛漁民的權益。但是真的非常遺憾,我們聽到民進黨委員說,這是爆衝、幼稚的行動,怎麼會有人這樣子呢?而且剛剛也有委員倒果為因,說是我們在引發蓄意的緊張和衝突。真是搞不清楚狀況,是日本逮捕我們的漁民,難道我們要坐視不管嗎?難道我們要讓日方予取予求嗎?我希望大家在討論這件事情的時候,要根據事實來評論,不要這樣子,這樣子是親痛仇快。我們捍衛漁民的主權,到底哪一點做錯了?捍衛的強度再強一點,到底是哪裡做錯了?不曉得為什麼,馬政府做到這樣子,還是讓民進黨的委員冷嘲熱諷,現在能捍衛住的,將來民進黨政府接任之後只會更順手而已,因為我們把該爭取的都先爭取到了。這一點民進黨一點感激都沒有,但是剛剛聽到很多委員的發言,還在批判總統府,真是令人不可置信!副主委請回座。

接著我要請問有關護照條例,因為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有委員提案,要把原來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的禁止修改封面的條文刪除,現在正在朝野協商。請教侯次長,關於這一點,我也希望大家要珍惜,現在中華民國的護照好用程度已經進到全球第25名,是不是這樣?

侯次長清山:是的。

王委員育敏:而且我們的免簽國已經達到164個國家,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我們釋放出錯誤的訊息,讓國人在護照上任意去變造,現在已經引發了一些糾紛和爭議,光是5月份媒體的報導,我們國人到日本大阪、美國舊金山、西雅圖與紐約,都有人在護照上貼貼紙,遭到境管人員的詢問,後來他們都是要求,把貼紙撕掉之後才讓國人通關。次長,對這件事情你要表達看法,我們有必要把這個規定刪除,讓國人出國的時候徒增困擾嗎?

侯次長清山:當然外交部的立場,贊成應該要有這樣的條文在,避免變更護照的外觀或內容,要不然都會影響國人旅行的權益,我們當然要善意提醒。當初我們表示,如果委員會有什麼決議,我們會尊重,但是我們的立場還是覺得不妥。

王委員育敏:這個案子現在已經被拉下來協商,我希望在朝野協商的過程中,外交部的立場要堅定,因為這是人民的權益,不要讓民眾在護照上面亂貼一通,出國一趟的機票很貴,如果讓他們沒有辦法達到原來旅行的目的,又被送回來,這是國人權益的損失。到底現在中華民國護照的封面有什麼問題?清清楚楚寫著中華民國,下面還有寫臺灣,到底有什麼問題,為什麼還要貼上亂七八糟的貼紙呢?這件事情應該堅持的,行政部門的立場要非常堅定,而且要把訊息告訴國人,到底有多少人出國,已經因為亂貼貼紙讓自己的權益受損?這要讓國人非常清楚地瞭解,好不好?

侯次長清山:是,我們有公布。

王委員育敏:好,謝謝!

侯次長清山: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質詢。(不在場)鄭委員不在場。

請呂委員孫綾質詢。

呂委員孫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外交部侯次長,今天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題報告的題目非常特別,名稱是「近來中甘復交、我國漁船於沖之鳥礁海域遭日本強扣、肯亞及馬來西亞將我國籍詐騙犯遣送中國大陸、WHA邀請函遲未送達等重大外交事件對我國際關係可能造成之困境及因應作為」。我看到今天的專案報告,裡面提到非常多主題,我非常好奇,2008年政權交接的時候,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到底討論了什麼議題?我看了一下,馬政府上臺前的一個多月,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有12次報告,都是例行性的部會業務報告,其中還有2次的委員會是討論政務移交和就職典禮。這就表示,當年陳水扁政府在做政權交接的時候,在國防及外交的議題並沒有太大的動作或政策作為;反觀現在,馬政府在政權交接前,卻在國防及外交議題上再三有強勢作為,以致於到今天我們還要討論這樣的專案。

在外交部報告的結論當中有提到,外交政策及外交工作有其一貫性及延續性,不論外在環境如何變化,我均需強化自身力量,凝聚共識,一致對外。在我國特殊之外交處境下,更需要朝野及全體國人之支持與共同努力。這個說法我非常認同,因為我也覺得,不論外交環境如何變化,我們都應該持續努力,可是馬政府對於外交政策上的作法,我沒有辦法認同。所以我想瞭解,請次長說明,這些專案報告所涉及的案件當中,現在的政府有沒有知會新政府團隊,新政府團隊有沒有提供任何意見?如果新政府與現在政府有不同意見的時候,外交部有做什麼處置嗎?

主席:請外交部侯次長答復。

侯次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上上星期準總統蔡英文、準外交部李部長、國安及外交團隊有到外交部來,我們曾經很詳細地把外交工作內容,包括政策與重要的要案,我們都有做簡報,雙方也有意見的溝通,我覺得是非常成功的一次簡報。

呂委員孫綾:你們之間沒有什麼不同的意見嗎?

侯次長清山:沒有問題。

呂委員孫綾:溝通上都沒有太大的問題?

侯次長清山:沒有。

呂委員孫綾:其次我想請教沖之鳥礁的議題,在103年2月21日馬總統有出席一個研討會,當時總統府發出的新聞稿第三段,很明確地使用「沖之鳥島」;105年4月27日總統再度針對東聖吉16號漁船被扣召開高層會議,總統府所發出的聲明稿,裡面所使用的詞彙是「沖之鳥礁」,而且還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一百二十一條對於島嶼的定義,「沖之鳥」是礁,不是島。對於總統這2年內,從沖之鳥島轉變成沖之鳥礁的說法,甚至要求政府各機關要使用沖之鳥礁,非沖之鳥島,你認為中間轉變的原因是什麼?

侯次長清山:據我瞭解,103年4月那一次是用英文講的,英文是Okinotorishima,但是我們的新聞稿翻譯成中文,後面shima是中文「島」的意思,所以那是介於兩個詞彙中間。當然名稱是國際間通用這樣講,所以會有誤差,最近把它定位為礁,是基於國際法對於島的定義,必須適合人居住,而且能夠維持基本的經濟上生活,沖之鳥不符合這個要件,所以我們才會明確說它是一個礁。過去幾年來我們採取的立場,因為它在國際間還沒有確切的定義,所以是一個爭議的海域,目前我們是這樣的立場。

呂委員孫綾:次長,我想再釐清一下。你剛剛提到的是,馬總統在這2年之內,對於沖之鳥島變成沖之鳥礁用詞的轉變,是因為因應上的關係,才會有不同嗎?

侯次長清山:我也不好去替馬總統解釋他為什麼這樣講,但是事實上是因為,過去讓我們都認為它是有爭議性的海域,最近因為它追捕我們的漁船,我們才明確地表示,它這個作法是不對的,因為既然沖之鳥是礁,便不具有200浬的經濟海域範圍,日方也就不能有登船臨檢等作為,所以我們才會有這種比較明確的說法,事實上,那裡還是一個爭議性的海域。

呂委員孫綾:本席希望侯次長未來在用字遣詞上也要非常的精準。謝謝。

再者,本席手上拿的這張圖是根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護漁標準作業程序所劃定的護漁範圍,請教龔副署長,沖之鳥礁大概是在政府所劃定的護漁範圍之內的哪個地區?

主席:請海巡署龔副署長答復。

龔副署長光宇:主席、各位委員。沖之鳥礁在所劃定的護漁範圍之外,大約距離臺灣860浬處。

呂委員孫綾:沖之鳥礁是靠近圖示的哪個點?

龔副署長光宇:沖之鳥礁並未在圖示的明確地點,大約距離鵝鑾鼻往東860浬處。

呂委員孫綾:換言之,沖之鳥礁比較靠近本席所標示的第六點方向?

龔副署長光宇:不是的,比第六點還要更遠。

呂委員孫綾:若海巡署獲得漁業署通報之後,海巡署派遣艦船到沖之鳥礁需要多久的時間?

龔副署長光宇:舉例而言,本署派遣艦船在5月1日起航,5月6日中午抵達沖之鳥礁,所以這必須視艦船的速度而定。

呂委員孫綾:換言之,海巡署派遣艦船需要兩天的時間?

龔副署長光宇:航程不止兩天時間,通常需要三天半到四天之久,這次起航就需時五天多。主要因為本署派遣艦船,必須搭配農委會「漁訓貳號」,共同前往沖之鳥礁附近公海執行巡護任務,所以艦船的速度較慢。

呂委員孫綾:過去政府是否很少或幾乎不會到沖之鳥礁附近公海護漁?

龔副署長光宇:報告委員,本署護漁的範圍主要是以我們的專屬經濟海域或中西太平洋海域為主,以往這些地區沒有發生狀況,所以我們將沖之鳥礁納入中西太平洋海域巡護之內。

呂委員孫綾:也就是說,日前發生漁船「東聖吉16號」在沖之鳥礁附近公海捕魚時,遭到日本政府公務船扣留,並非屬常態性事件,萬一沖之鳥礁事件演變成常態性的問題時,政府應否檢討護漁的範圍?

龔副署長光宇:我們將與漁業署共同討論,沖之鳥礁是否納入中西太平洋巡護範圍之內。

呂委員孫綾:我想,這不只是在沖之鳥礁附近海域會發生問題,還有許多的漁民在沿岸捕魚也曾經遭遇類似的困境,因此,本席請海巡署應做通盤檢討。事實上,政府必須維護漁民的權益,畢竟護漁不是最終的手段,還是必須透過外交的程序解決。本席請海巡署與外交部針對這部分進行檢討,並提供相關的書面報告給本席。

龔副署長光宇:護漁是海巡署的天職,我們責無旁貸,從過去到現在,凡是漁民有護漁的需求,我們必定全力以赴,而且我們會不斷地檢討,所以請委員放心。

呂委員孫綾:好的,謝謝龔副署長。

龔副署長光宇:謝謝委員。

主席:請張委員宏陸質詢。

張委員宏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沖之鳥到底是礁或島?當然,我們現在認定沖之鳥是礁。請問沖之鳥礁是我國的傳統漁場嗎?

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黃副署長答復。

黃副署長鴻燕:主席、各位委員。是的。因為每年在四、五月份時,通常會有許多艘漁船在此海域作業。

張委員宏陸:沒錯嗎?

黃副署長鴻燕:沒錯。

張委員宏陸:沖之鳥礁有哪些魚類?

黃副署長鴻燕:沖之鳥礁有許多的魚類,譬如鮪魚、鬼頭刀、鯊魚等等,特別是鮪魚最多。

張委員宏陸:還有旗魚吧?

黃副署長鴻燕:對。

張委員宏陸:就討海人而言,沖之鳥礁海域是傳統的雜魚漁場,擁有相當富豐的魚類資源。

黃副署長鴻燕:對。

張委員宏陸:請問侯次長,日本對沖之鳥的定義為何?

主席:請外交部侯次長答復。

侯次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沖之鳥是一個地名。

張委員宏陸:我當然知道它是一個地名,但我要詢問的是,日文的沖之鳥的定義為何?它不像台北就是個地名而已。舉例而言,台中市豐原舊名為「葫蘆墩」,地名由來取其豐富平原之意。主席,我說的對不對?

主席:你要質詢我嗎?

張委員宏陸:不是的。我要知道日本對沖之鳥的定義為何?

侯次長清山:我對日文沒有研究,請委員指教。

張委員宏陸: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沖之鳥就是可以讓鳥站立的礁石。本席之所以特別要詢問外交部侯次長及農委會漁業署黃副署長,沖之鳥礁是否屬於我國傳統的漁場?方才黃副署長鴻燕的回答是肯定的。

再者,請問海巡署黃副署長,以往海巡署的艦船有到沖之鳥礁展開巡護作業嗎?

主席:請請海巡署龔副署長答復。

龔副署長光宇: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艦船有前往執行公海勤務。

張委員宏陸:國防部每年也都派遣敦睦艦隊……

龔副署長光宇:不是的,海巡署與漁業署都有定期……

張委員宏陸:我的意思是,你們每年有定期派遣艦船前往沖之鳥礁嗎?

龔副署長光宇:有的。因為我們將海域區分為A、B、C、D、E區,並配合農委會漁業署,共同律定前往哪一區巡護,但是,我們沒有在固定的區域巡護。

張委員宏陸:我當然知道你們每年在不同的區域巡護。我只是在詢問你,海巡署每年都派遣艦船前往沖之鳥巡護嗎?

龔副署長光宇:幾乎是有。

張委員宏陸:你只要答復本席有或沒有,怎麼會答復我:「幾乎是有?」本席的國文造詣並不差,但我聽不懂你的回答到底是有還是沒有?

龔副署長光宇:有。

張委員宏陸:海巡署每年都派遣艦船前往沖之鳥進行巡護嗎?

龔副署長光宇:有。

張委員宏陸:我再給你一次機會,你們每年都派遣艦船前往沖之鳥礁或島附近海域進行巡護嗎?

龔副署長光宇:對,沒有錯。我們航行都有經過……

張委員宏陸:請龔副署長提供海巡署10年內固定派遣艦船前往沖之鳥等公海海域巡護的紀錄。

龔副署長光宇:好的,我們再將資料送給委員。

張委員宏陸:農業委員會沙副主任委員志一於4月11日獲得馬總統頒發「四等景星勳章」,請問黃副署長可知沙副主任委員獲獎的理由為何?

黃副署長鴻燕:據我的瞭解,主要因為過去沙副主委推動台日簽署協議,也與菲律賓簽署執法協議,所以這些都算是滿成功的協議。

張委員宏陸:雖然你認為沙副主委推動台日與台菲協議很成功,而且沙副主委在4月11日獲得馬總統頒發「四等景星勳章」,但是,日前「東聖吉16號」漁船遭到日本政府公務船扣留事件發生在何時?

黃副署長鴻燕: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當天應該是4月25日。

張委員宏陸:連發生「東聖吉16號」漁船事件的日期,你還要詢問幕僚人員。4月24晚上「東聖吉16號」漁船發出警訊,我們就立即得知確有此事。你看,沙副主委在4月11日獲得馬總統頒發「四等景星勳章」,隨即發生「東聖吉16號」漁船事件,你認為他推動台日協議還算成功嗎?當然,如果要求你批評自己的長官,你確實不方便。

此外,本席看到媒體相關報導,「東聖吉16號」漁船的船長表示,當他看到日本艦船駛來,他有致電屏東漁會再三確認自己要不要趕快跑?結果屏東漁會的人員告訴他:「沖之鳥礁屬公海海域,你可以不必離開。」請教黃副署長,到底有沒有這件事情?

黃副署長鴻燕:據我初步的瞭解,漁會人員沒有告訴他不要跑。

張委員宏陸:沒有嗎?

黃副署長鴻燕:報告委員,我們視沖之鳥海域為公海海域,既然是公海,臺灣漁船就應該可以捕魚,但是,我們不可否認沖之鳥周邊實屬爭議海域,主要因為日本派出公務船進行巡護,所以我們必須提醒漁民要特別提防。

張委員宏陸:本席是根據媒體報導詢問,並非我自行杜撰。本席要詢問黃副署長的問題是,到底有沒有發生這件事情?

黃副署長鴻燕:根據我們的理解是,「東聖吉16號」船長致電屏東農會時,船已經遭到日方扣留。

張委員宏陸:但報紙的報導不是如此。

黃副署長鴻燕:我們的理解是如此。

張委員宏陸:如同媒體及許多漁民所言,多年來台日兩國在實際的處置措施上,已經形成一個不成文的默契,即我國漁船前往爭議海域捕魚,只要沒有日本公務船接近,一切都沒事;一旦日本公務船接近時,我國漁船即儘速離開爭議海域。請問龔副署長與侯次長,是否確有此事?

龔副署長光宇:報告委員,海巡署從來沒有接獲此一訊息。

張委員宏陸:請農委會漁業署黃副署長答復。

黃副署長鴻燕:我不曾聽聞此事,所以我不瞭解實情。

張委員宏陸:請外交部侯次長答復。

侯次長清山:因為這屬於不成文的規定,所以這項規定不存在,不過,這是practice的作法。

張委員宏陸:如果報章媒體的報導內容正確,「東聖吉16號」漁船的船長表示,當他看到日本艦船駛來,他有致電屏東漁會再三確認自己要不要趕快跑?結果屏東漁會的人員告訴他:「沖之鳥礁屬公海海域,你可以不必離開。」令本席感到奇怪的是,為何馬總統要在4月11日頒發「四等景星勳章」給農業委員會沙副主任委員志一?馬總統頒發「四等景星勳章」給農業委員會沙副主任委員志一是與他套招,要他故意跟日本找碴,他才獲頒「四等景星勳章」?否則,馬總統要在4月11日頒發「四等景星勳章」給農業委員會沙副主任委員志一,4月24日晚上就發生「東聖吉16號」漁船事件?沙副主任委員對於台日相關業務理應非常的熟稔,因此,本席才會感到非常的懷疑。

主席,本席要求農委會提供當時「東聖吉16號」漁船的船長與漁會人員通話紀錄的內容給立法院。可以嗎?

黃副署長鴻燕:我們會盡量瞭解他們通話紀錄的內容。

張委員宏陸:「東聖吉16號」漁船事件已經發生這麼久了,你們理應有所了解,我不相信你們沒有相關資料。我希望你們能夠儘快取得他們通話紀錄的內容。可以嗎?

黃副署長鴻燕:可以,我們會盡量來做。

張委員宏陸:本席之所以特別對此事件提出質詢,主要的重點在於我們要保護漁民,事實上,外交是很複雜的,至於外交當然有外交的手段,我們也要兼顧台日之間的關係,海巡署總不能每當媒體報導相關新聞時,就必須配合國防部派遣艦船展開巡護工作,如此一來,豈不是累死海巡署及海軍弟兄?政府應理建立一套機制,以解決問題。但是,在這套機制之上,我們不能有要特別達到何種目的或是做任何事情的人為因素,這才是國家正常化的作業,也是政府對漁民盡到應盡的責任。不知道大家對此有何看法?難道你們都不認同嗎?外交部侯次長的看法為何?

侯次長清山:我們一直都有護漁。

張委員宏陸:農委會黃副署長是否認同本席的看法?

黃副署長鴻燕:政府護漁是應該的,就長期而言,畢竟沖之鳥海域距離臺灣較遠,所以我們的立場是希望透過外交途徑儘快解決問題,如此才能永續確保漁船的平安。

張委員宏陸:請海巡署龔副署長答復。

龔副署長光宇:凡是漁民打「118」專線或是……

張委員宏陸:事實上,台日雙方都有一套遊戲規則,我要瞭解的是,除了這套遊戲規則之外,不可有例外。外交部或海巡署不可以任何手段犧牲漁民的權利,這才是我今日提出質詢的重點。謝謝。

龔副署長光宇:不會的。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日前總統府對世界衛生組織(WHO)邀請我國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的邀請函表態,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表示「正面看待」,並強調這意味兩岸過去八年來基於「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善意互動的延續。但是,根據國安局報告載明,顯示WHA遵守中共「一中」原則,符合中共立場,具有矮化我地位意圖。在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表示要正面看待之後,國安局的立場也是正面看待嗎?如果你們是正面看待,就不會在報告中指稱,這具有矮化我地位意圖。所謂的「矮化」就是對我主權的打壓與犧牲我國主權,這怎麼會是正面看待?馬英九可以為了沖之鳥礁連續召開兩次國安高層會議,立即決定派遣福星艦出港護漁,但國安局的評估報告顯示,這具有矮化我地位意圖。請問馬英九針對世界衛生組織(WHO)邀請我國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的邀請函一事,有無特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

主席:請國安局周副局長答復。

周副局長美伍:主席、各位委員。據我所知,總統於今日下午即將召開國安高層會議。

邱委員志偉:我國處理沖之鳥礁事件,實在是遇日則硬、遇中即軟,這正是馬英九的特色,他連是敵是友都搞不太清楚。就地緣政治、地緣經濟而言,日本與我國當然具有長期的盟友關係,當然,本席也認同政府應該護漁,但是,政府派出軍艦如此高強度的作為,有可能形成台日之間武力的對峙與衝突。三軍統帥怎可率爾為之?難道國安局沒有提供馬英九相關的建議嗎?甚至你們認為WHA邀請函一事具有矮化我地位的不良意圖,難道你們沒有建請總統召開國安會議嗎?

周副局長美伍:我想政府各部會之間持續對這個問題一直在……

邱委員志偉:我只簡單的詢問周副局長,你認為應該正面看待此事嗎?

周副局長美伍:我們一直都有開會檢討。

邱委員志偉:周副局長認為應否正面看待此事?你們理應戒慎恐懼,並做好所有的沙盤推演,而非以正面看待此事。陳以信實在是不知所云!真不知道馬英九在想什麼?他在任期的最後幾天會做出什麼樣的事情,全民都感到非常的恐懼。

其次,根據陸委會報告載明,針對陸方宣稱我參與WHA是在「一個中國原則」、兩岸協商下所作安排的談話,本會亦向陸方表達政府嚴正立場。請問施副主任委員是正面看待此事嗎?

主席:請陸委會施副主任委員答復。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主張採用平等尊嚴的提前參與國際組織……

邱委員志偉:根據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的說法,你認為要正面看待此事嗎?我參與WHA是兩岸在「一中各表」、「九二共識」的善意延續嗎?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我們對於WHA邀請函所附加的條件……

邱委員志偉:對於陳以信的說法,你是否不以為然?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我們已經表達不滿與嚴正的立場。

邱委員志偉:你有沒有告知總統府高層人士,陳以信的說法並不妥當?

再者,本席請教侯次長,當我方駐日內瓦辦事處收到WHA邀請函,這封邀請函與過去不同之處在於,WHA邀請函收件人為現任衛福部部長蔣丙煌,對不對?

主席:請外交部侯次長答復。

侯次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對的。

邱委員志偉:過去WHA邀請函收件人為衛福部部長,沒有錯吧?

侯次長清山:對。

邱委員志偉:外交部已於4月7日通知WHO秘書處人員名單,因為5月23日召開WHA會議,臺灣520早已政權轉移,衛福部準部長為林部長,照理說,WHA邀請函收件人應為衛福部新任部長,但WHA邀請函收件人卻仍然是現任蔣丙煌部長。根據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文及WHA第25.1號決議,對我國非常的不友善,這明顯是採用聯合國秘書處的不平等待遇,以壓制我國參與WHA,並矮化國家主權,外交部應當正面看待嗎?

侯次長清山:這確實不適宜,因為……

邱委員志偉:陳以信根本就是發言失當,總統府發言人怎可輕易發言,進而傷害國家主權?他不是在跟對岸隔海唱和嗎?我可以告他叛國罪。事實上,所有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全部都是嚴肅以對、嚴重抗議,只有總統府是持正面的態度,馬英九豈不是跟中國隔海唱和?嚴重的話,可以告他叛國罪耶!

按照目前的情勢演變,我們可能要參加WTO的會議,不管參加的方式、我們會有怎麼樣的反應,外交部一定要有相關的作為,我請教相關的亞非司鄭副司長、歐洲司高司長、北美司姚副司長、拉美司林副參事,四位都是邦交國所在的轄區,我們22個邦交國是不是都是WHO的會員國?

主席:請外交部歐洲司周副司長答復。

周副司長慶龍:主席、各位委員。歐洲地區的教廷並不是WHO的會員國。

邱委員志偉:拉美司的邦交國最多,請問林副參事,我們拉美地區的邦交國是不是都是WHO的會員國?

主席:請外交部拉美司林副參事答復。

林副參事昭宏:主席、各位委員。是。

邱委員志偉:有沒有向他們遊說,請他們在大會中幫我們說話?

林副參事昭宏:有,每年在這個時間我們都有做同樣的動作。

邱委員志偉:每一個國家都有照會過?

林副參事昭宏:是。

邱委員志偉:今年有哪一個國家可能幫我們發言?

林副參事昭宏:目前這項業務是由國際組織司在統籌辦理。

邱委員志偉:你們應該積極因應,22個邦交國就是我們的資源,要透過他們的力量在WHO幫我們發言,我怕你們沒有做。

林副參事昭宏:報告委員,我們都有一直重複在做同樣的動作。

邱委員志偉:拉美司有在做,那亞非司有沒有請非洲那三個國家幫我們發言?

主席:請外交部亞非司鄭副司長答復。

鄭副司長維:主席、各位委員。有的。

邱委員志偉:都有聯絡過,是不是?

鄭副司長維:是的。

邱委員志偉:這22個邦交國,扣除教廷,國組司都有通知嗎?

主席:請外交部國組司徐司長答復。

徐司長佩勇: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都有規劃。

邱委員志偉:什麼規劃?23號就要開會了。

徐司長佩勇:我的意思是說我們在做了。

邱委員志偉:北美司有沒有照會過美國?

主席:請外交部北美司姚副司長答復。

姚副司長金祥:主席、各位委員。美國對我們參加WHO一直很幫忙。

邱委員志偉:美國的亞太副助卿也說他們在努力,我們當然希望他們積極的幫助台灣,甚至在會中幫我們發言。

姚副司長金祥:有,我們一直都有在請美國幫忙。

邱委員志偉:不要到最後開完會沒有一個邦交國幫我們在會議上發言,我就要看你們有沒有跟相關的邦交國提出相關的要求。國組司,真的有做這個動作嗎?

徐司長佩勇:我們真的有做。

邱委員志偉:21個邦交國,你們都有一一去商請他們?

徐司長佩勇:我們都是發通電,會有相關的指示出去。

邱委員志偉:我們駐外的大使是不是都要請他們……

徐司長佩勇:我們駐外的大使會很負責任的跟駐在國政府交涉。

邱委員志偉:我們希望會有一個好的結果。

徐司長佩勇:我們也希望。

邱委員志偉:我們希望起碼有一半的邦交國在WHO的會議上針對台灣受到秘書處的打壓、中共的打壓,幫我們發聲。

徐司長佩勇:會,委員關切的我們都會去做。

邱委員志偉:去年有幾個邦交國幫我們發言?

徐司長佩勇:每年發聲的數目都不一定,去年的數目我現在並不記得,但是每一年我們都有請邦交國幫我們發聲,至於國家的數目是不一樣的。

邱委員志偉:結果很重要。

徐司長佩勇:應該有十幾個國家。

邱委員志偉:我希望外交部提供過去三年來有多少邦交國在WHO的會議上為台灣參與的權益、地位發言。

徐司長佩勇:可以,沒問題。

邱委員志偉:本席認為應當召開國安會議,因為牽涉到台灣主權被刻意矮化,當然兩岸協商機制有其既定管道,照理說兩岸之間重大的爭議或議題,都可以利用兩岸熱線溝通。夏主委和張志軍有沒有針對此事通過熱線?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在4月中旬時就針對參與WHA這件事情通過熱線。

邱委員志偉:四月中旬我們還不曉得。他們有一中原則的但書,而不會是用2758號和WHO的決議啊!我們5月6日收到,他們還是寄到代表處,正本今天收到了嗎?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正本是寄給衛福部。

邱委員志偉:正本收到了,正本的內容很清楚,陸委會夏主委有沒有就此事向張志軍表達陸委會的立場和抗議?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上禮拜五5月6日我們收到從國台辦跟我們的溝通機制傳來的訊息,我們就馬上表達我們的不滿和嚴正立場。

邱委員志偉:你跟誰表達?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我們跟國台辦。

邱委員志偉:這個強度不夠,你們應該由夏主委親自撥熱線給張志軍,表達對他們這樣破壞兩岸關係、兩岸氣氛,對兩岸關係造成傷害,表達不滿。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在4月中旬……

邱委員志偉:4月中旬還沒有任何有關WHO的邀請函的內容出來嘛!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那時候也有一些溝通。

邱委員志偉:那個溝通是無意義的,我說5月6日到現在,最起碼今天或昨天第一時間夏主委就要向張志軍抗議。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這部分都有透過管道在溝通。

邱委員志偉:該抗議的時候、該硬的時候不硬。

主席:請徐委員永明質詢。

徐委員永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大家會覺得比較有趣的是,這次WHA邀請函的事件,最早把內容講出來的是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在臉書上發布的,他6日晚上5點38分釋出這個消息,請問6日晚上8點衛福部收到消息沒?

主席:請衛福部國際合作組許技監答復。

許技監明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接到外交部告知有這樣的事情。

徐委員永明:幾點?

許技監明暉:晚上7點。

徐委員永明:那時候你們知不知道蔡正元在臉書上已釋放消息說會拿到邀請函?

許技監明暉:那時我們不知道。

徐委員永明:請問外交部侯次長,外交部是什麼時候知道這個消息的?

主席:請外交部侯次長答復。

侯次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也是禮拜五下午5點多。

徐委員永明:你們那時候有通知蔡正元嗎?

侯次長清山:沒有。

徐委員永明:那他怎麼會知道這個消息?我想請問外交部,你們接到消息後通知、知會哪些單位?

侯次長清山:我請國組司司長答復。

主席:請外交部國組司徐司長答復。

徐司長佩勇: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接到駐日內瓦辦事處通知我們說WHO發出邀請函的時間,他們是先拿到影本。

徐委員永明:他們什麼時候拿到影本?

徐司長佩勇:他們拿到影本大概也是將近台北時間下午5點半,日內瓦的時間差不多是上午11點半,因為有6小時時差。

徐委員永明:所以,你們有拿到影本,影本有到你們手上嗎?

徐司長佩勇:有。

徐委員永明:你們之後把影本交給誰?

徐司長佩勇:我們拿到影本之後會先通知相關部會,像這個案件,我們會告知陸委會、衛福部。

徐委員永明:所以,你們在下午5點已經拿到影本了。

徐司長佩勇:將近5點半左右。

徐委員永明:蔡正元是5點38分發布消息的,我們會關心是因為這本來是台灣對外很重要的事務,可是當天晚上好像演變成台灣內部藍綠之間的問題,因為有一個政黨的執行長先拿到影本,放出消息,雖然他是執政黨,但對未來新政府的處理產生一定的壓力。我想問的是過程中,你們除了通知陸委會,什麼時候給總統?

徐司長佩勇:我們收到之後,林部長當然就馬上會向國安高層報告。

徐委員永明:所謂國安高層有誰?

徐司長佩勇:當然包括總統。

徐委員永明:所以,總統5點半也知道了?

徐司長佩勇:總統什麼時間知道,我並不清楚,但是部長有向總統報告。

徐委員永明:那你們什麼時候通知未來執政的民進黨的?

徐司長佩勇:我們應該也是在同一天。

徐委員永明:同一天?幾點?

徐司長佩勇:確定的時間我要再查一下。

徐委員永明:吳釗燮什麼時候知道的?

徐司長佩勇:同一天知道的。

徐委員永明:同一天的幾點?蔡正元5點38分在臉書上放出消息,所以他知道的時間應該比5點38分還早,那即將上任的新政府官員吳釗燮幾點知道這個消息?

徐司長佩勇:應該也是在……

徐委員永明:誰通知他?

徐司長佩勇:我們部長會跟吳秘書長……

徐委員永明:次長,我想知道幾點通知吳釗燮?我為什麼覺得這個很重要?未來即將上台、5月23日要派人出去的政府幾點知道這個消息?你們5點多就知道這件事,我想總統大概也在那個時間知道,蔡正元也在那個時候放消息,台灣內部的一個政黨都知道這個消息,可是另外一個即將執政的政黨什麼時候知道這個消息?

徐司長佩勇:我們也很快的通知了吳秘書長,因為我們跟吳秘書長協調的平台一直都存在。

徐委員永明:所以,你可以講一個明確的時間嗎?部長什麼時候打電話跟吳秘書長講?吳秘書長什麼時候拿到這個影本?

徐司長佩勇:吳秘書長拿到影本的時間,因為我們是請專人送過去,所以應該是6點多。

徐委員永明:所以你們有專人送去?

徐司長佩勇:對,我確定。

徐委員永明:你們有專人送去給蔡正元嗎?

徐司長佩勇:沒有,當然不會。

徐委員永明:他怎麼會知道?

徐司長佩勇:我不知道,但是我們是請專人送給吳秘書長,這一點是肯定的。

徐委員永明:他的消息是來自對岸的管道,還是來自目前的黨政高層?

徐司長佩勇:我們不曉得。

徐委員永明:請問次長,之前我在經濟委員問過WHA的狀態,你們另外一個次長大約一個禮拜前也放出消息,說是樂觀,因為很多其他友邦在幫忙,可是你們有預測或經過內部沙盤推演知道最後會有所謂一中原則決議文的事情嗎?

侯次長清山:我們根據中國大陸過去的作法,是有沙盤推演,知道可能會有矮化的動作,但是不確定就是這個一中原則。

徐委員永明:我剛才要問的是接到的時間,因為資訊不對稱,目前執政的政黨會接到資訊放出消息,形成設定議題的能力,你們作為政務官或事務官,有些人不一定會隨政黨輪替而改變,其實你們應該從中華民國的立場出發。剛剛衛福部國際合作組的許明暉技監說是晚上7點左右接到消息,消息是來自外交部,不是來自日內瓦,那你什麼時候通知即將接任的部長?其實他還在你們那邊當次長啊!

許技監明暉:林準部長事實上已在12月退休,因為他剛好……

徐委員永明:你們什麼時候通知他?

許技監明暉:我基本上在政權交接平台,……

徐委員永明:所以你不會直接通知他?

許技監明暉:是的。

徐委員永明:所以他幾點會知道這件事情?

許技監明暉:這一點我不是很清楚。

徐委員永明:我覺得這是一個很糟糕的惡例,就是不同政黨之間資訊取得落差如此清楚,當執政黨又可以釋放消息、設定議題,讓未來新政府在決策上受到非常大的限制。我相信有很多委員關心,當然我願意相信這不是你們洩露出去的,可是如果有高層做這樣的政治操作,像你們所講的馬總統在6日晚上5點多就知道這個消息了,他隔天還在說他要繼續看這件事情,我們很擔心當資訊不對稱時,執政黨其實可以用來操作,限縮甚至影響到未來新政府參與、和對岸的關係,所有詮釋權在那個晚上全部都傾斜到另外一邊去。

我想回到第一頁,今天的議題是主席決定的,有一點我覺得比較可惜,甘比亞我們有談,肯亞、馬來西亞我們有談,可是我們略過了一個議題叫做「亞投行」。財政部證實中國認為台灣並非主權國家,須由中國財政部代為申請。另外一個就是我們參與OECD鋼鐵委員會的會議,我們的代表團遭中國打壓退場。所以,從3月到5月,沖之鳥的爭議或許不一定和中國有關係,可是WHA邀請函註記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文和一中原則,我想請問國安會副局長,從3月到5月發生這麼多事件,我們可不可以說這在外交上是節節挫敗?

主席:請國安局周副局長答復。

周副局長美伍:主席、各位委員。「節節挫敗」這個用辭可能太強烈了一點,這些資訊都有持續進來,外交部和其他各部會一直在採取相應的措施。

徐委員永明:所以你認為甘比亞和中國復交不算挫敗?

周副局長美伍:他們已經跟我們斷交了兩年多。

徐委員永明:那亞投行事件呢?

周副局長美伍:亞投行一直都還在協調當中,最新的資訊……

徐委員永明:在OECD鋼鐵委員會會議中遭中國打壓,我們本來是觀察員,後來被迫退出會議,這不算挫敗?

周副局長美伍:我想他們打壓是存在的。

徐委員永明:WHA邀請函註記不算挫敗?副局長,我要問的是,類似事情發生好幾起,在政權交接之前,很多人說打壓本來就會來的,可是在座的首長,你們不會認為這些事情本來就是可預測的嗎?我一直認為OECD這件事情非常可笑,我們的位階比中國,我們是固定的觀察員,對不起,現在叫做參與方,中國是被邀請的貴賓,結果我們被人家趕出去,本來整個會議是要檢討中國鋼鐵生產過剩、傾銷的問題,結果我們反而變成第一個被修理的國家。後來代表團回來說什麼?說這件事情全部跟九二共識、一中原則有關係。我現在比較擔心WHA的事情雖然和一中原則、中國打壓有關係,可是我們參加WHA,國安局除了請友邦代為發言之外有什麼策略?在會場中有什麼抗爭的策略、抗議的方法嗎?

周副局長美伍:這段時間政府各部會持續都有召開相關會議在因應這些狀況,您剛才提到的所有狀況,政府各部門都有在因應,甚至兵推都有做,還不只做一次,而且全部都做完了。每一件事情不管在府方或國安會都會討論好幾次。

徐委員永明:其實OECD和亞投行的事情是一貫的,也就是在政權交接前,對岸一定會給我們壓力,可是在這種情況之下,熱線不通,能不能去溝通?不知道,九二共識到底有沒有用?雖然你說你們做了很多沙盤推演,我只舉一個例子,為什麼一個政黨的政策會執行長會比未來的新總統、總統府秘書長、國安會秘書長更早知道這個消息,而且可以在臉書放出消息?你知道嗎?立法院大部分委員都不是從你們的發言中得知WHA邀請函的內容,我們都是從蔡正元的臉書得知,而且大部分人都相信這是真的。我相信不是你們洩露出去的,可是如果利用這種時間差來操作,就會讓人懷疑台灣到底是不是一個國家?台灣是不是有力量結合對岸打壓未來的新政府?我希望你們的沙盤推演未來能把這一點納入。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林委員俊憲、吳委員志揚、蔣委員乃辛、李委員彥秀、簡委員東明、孔委員文吉、羅委員明才、蕭委員美琴、徐委員榛蔚、顏委員寬恒、陳委員歐珀、鄭委員運鵬及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

本次會議有委員林為洲、吳志揚、林俊憲等提出書面質詢,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也請相關單位於二周內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的部分,也請相關單位於二周內以書面提供。

林委員為洲書面質詢:

護主權、保漁民

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上午在沖之島礁公海遭日本公務船攔查扣押。琉球區漁會說,沖之島礁是台灣漁船雜魚作業區,只是礁石非島嶼,日本近年主張沖之島礁是島嶼,片面宣布他國船隻不得進入200浬經濟海域內作業,但台灣方面未承認。

「東聖吉16號」被日本公務船在沖之鳥礁公海上扣捕,船上包含台籍船長在內共有10人。船主應日方要求繳交600萬日幣(新臺幣176萬元)「保證金」後,4/26下午接獲日方願釋放人船的消息。

事實上,「沖之鳥」是「礁」不是「島」係為客觀事實:「沖之鳥礁」面積僅約9平方公尺(不到三坪),沒有淡水,不適人居,也不能維持本身經濟生活,絕不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關於島嶼之定義,更不能主張兩百海里專屬經濟區與大陸礁層。

針對保護我國主權及漁民,本席提出下列問題與要求:

一、海巡署護漁行動為期多久?目前針對那些特定場域進行護漁行動?其設備如船艦是否有能力護漁或需要國防部的協助?

二、本席要求國防部與漁業署應針對我國漁民常作業之海域,制定相關護魚辦法,而非等事件發生後才展開行動。

三、針對「沖之鳥」,外交部如何做後續處理?有無打算提起國際訴訟?

四、若不提出國際訴訟,外交部是否思考透過第三者尋求解決,或許由美方在外交上涉入協調?

五、520新政府即將上任,對於日方從釣魚臺至今日的沖之鳥,本席要求,日後外交部派日的主要主管如駐日代表,必須強烈表達我國的立場與主權,以捍衛我國領土完整及漁民之權利。

吳委員志揚書面質詢:

政府除了捍衛國土疆域與戰略考量,是否評估經濟價值?

在南海中國與美國以軍事、非軍事方式互相角力,總統為了讓國際重視我國在該海域的主權,甚至親上太平島;在東海日本將「沖之鳥」沈沒海面下的礁石,以水泥逐漸擴大成島,然後片面經濟海域從十二海浬變成二百海浬,甚至在本月25日在該島南東方150浬海域,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扣捕,引發國內軒然大波。在在顯示世界各國對於具有豐富礦產、魚類等資源海域的重視。

海洋資源調查不能只靠科技部下轄單位,應提升為經濟戰略來因應

全球海洋經濟產值預估2020年即可達三兆美元,目前四大海洋支柱產業(海洋石油工業、濱海旅遊業、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業)都已成形,「藍色經濟」甚至可以為歐盟提供五百四十萬個就業機會和五百億歐元加值。但是要開發海洋,首要是探勘海洋資源,探勘需要有各種先進配備,不同噸位的研究船隊來載運研究人員、儀器、設備等。美國擁有七十一艘海洋調查船,日本五十多艘,歐盟達一百五十多艘。我國呢?

海研五號耗資15億成軍兩年,卻因為人為因素在2014年10月10日在澎湖龍門外海,發生船難造成兩人死亡多人受傷,監察院為此還糾正科技部與交通部,少了海研五號大型研究船,國內許多海洋研究被迫延期,請問目前接替方案為何?還是政府完全沒有其他應對方案?政府相關單位是如何看待這經濟戰略角度?

如何有尊嚴地爭取國家權益,各單位應更積極主動

沖之鳥的地緣戰略地位極具價值,被視為台灣、關島、日本橫須賀之間的「中途島」,也是澳洲與上海航運的必經航線。不但是戰略上的最速距離,平時監控也具價值,加上周邊的海底、水溫、鹽度等水文資料都是重大資訊,政府應該要更積極、主動進行協調,蒐集相關資訊,方能立於不敗之地。

外交部、國防部在這事件上,必須要先取得共識,方能有效對外出擊與溝通,因此跨部會協調極為重要,不能一方面護漁,另一邊卻不同調。所以,對內溝通、對外宣傳,政府缺一不可。

林委員俊憲書面質詢:

問題一:不應作個案處理,應整體檢討!

有請外交部:請問針對今年3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甘比亞復交一事,當時外交部亞非司長陳俊賢指出,甘比亞與中國大陸復交表示,主要是因為需金援改善經濟,是兩國復交的主要因素,此外,林永樂部長在21日針對委員詢問此事件是否為中國人民共和國對於臺灣新政權的所投下的信號彈、是否引發雪崩式斷交,也表示不會;根據以上,本席認為外交部的立場非常明確,中甘復交跟蔡英文總統的當選是無關的。接著4月又發生肯亞、馬來西亞將我國罪犯遣送至中國大陸,以及最近的WHA邀請函遲遲未收到。本席今日再次請問外交部,這些一連串的事件從外交部來看,外交意涵為何?還是堅持說這些與中共對臺灣的打壓一點關係都沒有嗎?本席建議外交部針對此一系列的事件應作整體的檢討,不能當作個案處理。

問題二:應作檢討報告,不是自我感覺良好的施政績效!

有請陸委會:陸委會最近似乎忙著彰顯自己馬政府八年來的表現,4月19日先發布兩岸協議執行成效、4月26日再發布施政績效;好,我跟貴會一起來檢討。在協議方面,2009年第三次會議簽署了那些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結果4月8日才發生肯亞事件,外交部與陸委會、法務部還共同召開記者會,譴責肯亞與對岸不顧當事人意願,違反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未事先告知我方,逕將台籍嫌犯押到無中國大陸審判,結果你們還敢在19日發布執行成效;再來是施政績效,洋洋灑灑近三千個字在替馬英九宣揚政績「近8年來,在馬總統的帶領下,政府堅守臺灣主體性、捍衛中華民國主權,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與互動交流,使得兩岸關係呈現大幅的改善」,2008年陳雲林訪臺發生多起民眾因持國旗被警察驅逐的衝突事件,甚至有民眾因而受傷以及抗議馬政府使用國家暴力侵犯人權的野草莓學運,經過四年並無任何改變,2014年張志軍來臺,所到之處中華民國國旗全都不見,請問陸委會,何有捍衛中華民國主權之說?其中,還提到「熱線為兩岸領導人會面所獲致的重要成果,……,且能即時溝通處理兩岸重大急要問題」,以肯亞事件來看,8日要求熱線,12日熱線才通,原來陸委會的「即時」與「重大急要問題」定義那麼廣泛!再來,貴會還在報告裡提到馬習會彰顯「九二共識、一中各表」,馬英九在致詞時,只提「九二共識」,沒講到「一中各表」,是矮化臺灣地位,根本沒有所謂的捍衛主權。本席建議陸委會應該作檢討報告,而不是績效報告!

主席:今天的會議到此結束,散會。

散會(13時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