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開會(14時35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進行施政方針報告之質詢。
請蘇委員治芬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蘇委員治芬:(14時36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上任快一個月了吧?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4時36分)主席、各位委員。是。
蘇委員治芬:媒體都在注意院長的滿月之路。我接下來要講的這段話,院長應該也滿熟悉的,就是小英總統在她的就職演說提到:「未來的路並不好走,台灣需要一個正面迎向一切挑戰的新政府,我的責任就是領導這個新政府。……我們僵化的教育制度,已經逐漸與社會脈動脫節。我們的能源與資源十分有限,我們的經濟缺乏動能,舊的代工模式已經面臨瓶頸,整個國家極需要新的經濟發展模式。……我們只有一個地球,我們也只有一個台灣。」身為一個雲林人,聽到小英總統這段演說,心中有滿多的感觸。院長你知道嗎?很多中產階級及中間選民非常喜歡聽小英的演講,覺得她的演講很能感動人。之所以能感動人,我想一定是她所訴諸的內容就是大家心裡面所期盼的。
內閣現在由院長擔綱,我最擔心的一點就是院長對於土地的溫度這種感覺能不能抓得到?院長人生的經歷大概都非常順遂,我看你除了求學階段一帆風順之外,學成歸國後進入大學教書,然後就進入政府機關服務。你重返行政院擔任院長之前的這10年,曾在世界先進、IC產業、保險、製藥公司及電子資訊等行業擔任7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長、董事及獨董,相較於多數人而言,院長應該算是人生的勝利組。你在3月14日接受今周刊專訪時表示,擔任閣揆的目標是希望社會照你的想像有些改變。請問院長,你想像中的台灣應該要做哪些改變?
林院長全:我希望我們台灣能更走向一個先進國家的水準,首先是每個人的工作都在一個很有尊嚴,而且很適合的環境下工作……
蘇委員治芬:你說有尊嚴,而且適合什麼?
林院長全:就是有個適宜的工作環境,不管是工時或工作權利都能得到充分保障。其次,居住品質是好的,整個自然環境,不管空氣品質、水的品質,都要符合先進國家的標準。我們希望讓社會的公義與公平能得到充分照顧。
蘇委員治芬:院長提到公義與公平,我相信每個有善念的人都想要為台灣做點事情,就像今天本席站在這裡,我會思考在我人生的這個階段能為台灣做些什麼樣的事情,又因為我做了哪些事情而能讓台灣有些改變。
我再引用一段話來跟院長交換意見,並且談一談,這段話是一位朋友傳給我的,他說人類發生巨大轉變的要素,一是能源,二是生產工具,三是教育方式,這三者如果改變,就會發生所謂文化革命的巨大社會結構變遷。當然,這段話中所提的教育方式是電腦網路的數位教育,但我引用這段話是想跟院長談談台灣的教育制度。台灣現在要推行12年免試升學,這是一個體制內的變革,但是另外台灣教育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偏鄉教育和小校裁併的問題。我看到媒體報導院長回到小時候生活的高雄市左營區,看到眷村不見了,然後說了一句話:「我沒有根了。」這是院長很感慨的一句話,因此,院長當時就表示希望把眷村保存下來。其實我也很擔心,所以當內閣都在談五大創新產業、產業升級、國家競爭力的同時,我的眼光卻落在小孩子的教育上,我在想如果我們把教育做好,我們的產業會不會因此升級?我們國家的競爭力會不會因此提升?目前有些小孩子的教育還不必我們擔心,但是有些孩子的教育很需要政府的力量介入,這部分能不能搭上產業升級、國家競爭力提升這班車?我擔心小校裁併以後,農村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樣子,會不會像院長到左營那樣,一看眷村不見了?令人感慨。但是小校裁併以後,會不會讓我們的小孩子更有受教權?小校裁併本身的意義又在哪裡?政府進行小校裁併是基於經濟考量還是財政考量?如果我們把受教權放在第一優先來考量,那麼問題的本質是什麼?裁併是為了解決什麼問題?裁併完畢還會面臨新的問題。在我們對這些問題還沒有得到確切的答案之前,把國中、小的教育權交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就會以財政為由一間一間的裁併。如果未來5年台灣的偏鄉裁併200所小學,整個村子面臨的會是什麼情況?我們用想像的就好。未來5年如果有200所偏鄉小學被裁撤,請問部長,你認為它是國家負債還是國家的資產?
潘部長文忠:委員長期在雲林縣對小校、偏鄉教育的重視,我非常佩服。
蘇委員治芬:部長,我只問你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如果未來5年全台灣有200所小學被裁撤,那這200個空蕩蕩的校園是國家的資產還是國家的負債?
潘部長文忠:學生的受教權益本來就是最大的前提,……
蘇委員治芬:是國家的資產還是國家的負債?
潘部長文忠:偏鄉學校對於社區而言,其實本來就是重要的教育及文化中心,這種轉變當然絕對是重要的資產。
蘇委員治芬:變成200個空蕩蕩的校園,應該是國家的資產?
潘部長文忠:不是,我是說小校在社區中是非常重要的資產。
蘇委員治芬:但是我現在問的是裁撤以後。部長,在國民黨執政的時代,大家都看到這個現象了,這是一個國家的問題,我們不可能等到問題發生了才去尋求解決。我在此是要提醒新的行政團隊,在國民黨執政的時代已經通過了教育實驗三法─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高級中學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條例、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部長,當年修法時所提到的修法精神是什麼?
潘部長文忠:當然希望在台灣受教育的孩子有多元發展選擇的機會,實驗教育其實也是在體制外讓學生有多元就學的管道,可以追求自己的理想。
蘇委員治芬:我想教育實驗三法是鼓勵民間興學,其實最主要就是要開放、要把民間的資源引進來,所以當年修法所提到的精神是,保障人民學習與受教育的權利,增加家長的教育選擇權,鼓勵教育多元化發展,加速課程及教學之改進,放寬家長自主教育的空間,引入社會及政府之力量,保護家長自主教育之學生權益,鼓勵私人興學,給予公辦民營學校較大之辦學彈性,促進教育之多元發展。部長,對不對?
潘部長文忠:是。
蘇委員治芬:部長,你是林全院長任命的部長,民進黨執政,面對國民黨執政時代通過的教育實驗三法,它是非常進步的新法,新的行政團隊面對教育實驗三法的作為是什麼?
潘部長文忠:從103年通過教育實驗三法之後,非常重要的是要讓未來負責執行的縣市更清楚,根據我目前所掌握的訊息,有部分縣市其實對這方面所悉有限。第二、徒法不足以自行,重要的是背後推動的資源和措施,我想在教育部後續的政策裡面,實驗教育的資源和推動確實是重點。
蘇委員治芬:為什麼會有教育實驗三法?我們擔心的是什麼?因為國中、國小的教育權是交在地方政府的手裡,關鍵的問題在此。我擔任縣長時也面臨小校被裁併的問題,當時教育部規定,小孩子100人以下,這個學校就要考慮裁撤或合併,當時我作為雲林縣縣長,我的作法只能走一小步,但是如果有中央給予的奧援,或有教育實驗循法在背後支撐我的話,當時縣政府就可以做很多、很多事情。我要讓院長和部長了解的是何謂「偏鄉」。我聽說教育部有些官員在問「偏鄉」如何定義?就雲林縣來講,我們覺得非常好定義,因為我們的小孩子可能連圖書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我們的偏鄉不要說沒有書店了,是連文具店都沒有。在偏鄉的小孩子有的是隔代教育,有的是單親家庭,有的是家庭突然發生很多變故,所以當年我們在推「夜光天使」的時候,大家非常喜歡,就是因為很多偏鄉的小孩下課之後不曉得要到哪裡去。我可能從小就對自己的成長有所體認,我就想如果家庭出了問題,但是一天24小時當中小孩子最起碼有8個鐘頭是交給政府的,因為他在學校,所以如果我們把學校的環境處理好,孩子還是可以很陽光的慢慢成長。所以我覺得政府所要做的是掌握小孩子每天那8小時在校時間,如何提供孩子良好的環境,但是你如果要偏鄉的小孩和一般孩子一樣去跟人家搶分數,那不可能,把功課都做完對他們來講是有困難的!而這些小孩子真的需要去搶分數、每天一定要把老師所給的功課都做完,這樣才是他們應有的成長環境嗎?他們的家庭環境比起一般小孩實在是差太多了!
部長也很清楚嘛!「教育愈改愈大洞,補習班20年成長8.8倍」,是不是?目前全臺灣有多少家補習班?有1.9萬家,其中針對國中以下的孩童所開設的補習班就占了六成。補習班總量逼近2萬大關,沒有錢的小孩子連補習班都進不了,而現在令人擔心的是他們的學校可能又會被裁撤掉!如果這些小孩子的學校被裁撤掉,要怎麼辦?其實民間有很多作法都走在政府的前面,他們就自力救濟,部長很清楚嘛?像是臺中的華德福實驗教育學校,通常我們都稱它是一個貴族的實驗教育,但我現在要跟院長、部長談的不是一個貴族型的實驗教育,而是能夠普及、讓偏鄉的小孩子可以享受到的實驗教育,所以今天我想跟院長談的是公辦民營。
200間的小學,其中累積了多少人文的資產,每一所小學有那麼大片的土地,如果加以估算,在一個農村裡面占地有3至4公頃之大,林木非常茂盛,在鄉村之中那一塊是最漂亮的地方,但其漂亮之處是由於學校所代表的是一個知識殿堂,一旦我們把它裁撤掉,而沒有把其劣勢轉為優勢、好好去運用它,把這200所小學的國家負債變成國家資產,那就是為政者的能力不夠、無能!
花蓮有一所西寶國小,被認定為全臺灣最美麗的一所小學,我建議院長、部長可以去看一看,了解一下為什麼它被公認是全臺灣最美麗的小學。它是由一位李綠枝建築師歷經7年的規劃、設計、監造所完成,在2003年就從分校升格為一個獨立的學校,但在大環境之下也面臨到問題,由於少子化的緣故,這一所那麼脫俗、漂亮的學校現在又回到邊陲地位,它有可能會被裁撤掉。這所漂亮的學校就是國家的資產,其建築空間對小孩子的美學教育有多大的啟發、這是一件多好的事情!
部長,新的執政團隊面對國民黨執政時代所提、非常進步的實驗教育三法,我們要怎麼接球?有什麼作法?我很希望能夠聽到你具體地說出未來會如何讓各部分支持你以推動實驗教育三法。
英國的目標是朝向百分之百的公辦民營學校,大概部長也都非常清楚,在執行的過程裡頭英國政府也會面臨到問題,政策上需要做一些調整。亦即如果要達到百分之百公辦民營學校的目標,在整個演變的過程裡頭,其他國家其實也有很大的困境,他們如何調整?英國教育部就這個新政策,賦予教育部有權將地方政府所有表現不佳的學校強制轉型為公辦民營學校;對於表現優異的學校,當地政府則保有轉型決定權。也就是說,如果表現優異的話,針對其轉型的決定權就留給當地政府,但對於表現不佳的學校就抽回來、拉回到中央,由中央自己處理。英國政府絕對不提「裁併」這兩個字,但地方政府要如何做到不被裁併?我們也看到世界各國很多的例子,有的學校只有十幾個學生,他們只有1.5個老師,照樣可以把學校經營得很好,這就是混齡教育。
我們都跟部長很清楚地交換過意見了,我要再讓院長了解的是,英國廣播公司指出,去年英國國中會考成績顯示公辦民營學院的學生表現比全國學生平均成績高出7%,更有超過60%的學院學生在五大科目上獲得良好表現;開辦兩年至今的公辦民營小學平均成績進步了10%,比同期公立學校學生成績進步的幅度整整高出了一倍。
如果未來能有一個開放的實驗教育、不一樣的教學方法,去接納、擁抱國內這些偏鄉的小孩子,而不是讓他們接受菁英式教育,我相信他們在各方面都會成長。部長,相對於目前所存在的實驗教育,我希望你們可以把過去菁英教育的觀念改變過來。就我小孩的成長經驗,他的父母來自於菁英階級,以我們親戚的狀況,也可以把小孩送到那邊去,可是每次我到那邊看到那些小孩子之後,心裡就會想,偏鄉的小孩子有沒有機會也可以受那樣的教育?小孩子不像生產線上的產品般是同一個模子做出來的,各自屬於不一樣的典型、個性,有不一樣的長處,以臺灣人的說法就是「一支草一點露」,政府應該幫小孩子創造出更多、更多的機會,讓他們及家長有選擇性,但這時國家就要挹注一些資金。
其實我也跟國發會的陳添枝主委交換過意見,我們在講要攬才,比如一年給薪500萬或800萬以上,希望到國外招攬一些白領階級的人才來臺灣。部長,有沒有信心,10年以後我們自己訓練這種人才?但現在不做的話,一定會太慢,因為老百姓給新執政團隊的時間並不長,所以在此我花了一些時間跟部長交換意見,對於偏鄉小學的教育,現在已經有實驗教育三法,不曉得院長針對這方面的看法為何?
林院長全:謝謝蘇委員的指教,您提到教育三法的理想,我們絕對是認同的,而且可以改善目前學生的學習環境,包括多元學習方面,這絕對是一個很好的基礎,教育部也會在這個基礎上儘量去推廣,特別是讓一些偏鄉學童也都有更好的多元受教育機會。
蘇委員治芬:院長要怎麼做?一定要編一筆預算……
林院長全:我想,這部分應該是由教育部來決定,不是由我來告知他們怎麼做。如果他們沒有做到或是做得不理想,到時候我們再來看,好不好?
蘇委員治芬:部長,院長已經支持了,這樣看來的話,就看你要拿出什麼……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簡要報告,委員提到了幾個面向,對於目前偏鄉小校的後續發展,我非常認同委員提到的,一個學校對一個社區、學生的受教權是多麼重要!因為現在中央跟地方是合作的關係,就之前我在部裡頭服務、委員在雲林縣的關係來說,我覺得那是一個好的關係。當然,在法制面上也要有一個保障,不管是即將發展的偏鄉教育法或國民教育法第四條之修訂,基本上都希望就算這是地方政府主管的權限,但不是說廢即廢,本來就有一些相關的作法來做規範,當然教育部這邊會更用政策及資源來引導,包含實驗教育的推動,我認為這對地方政府有很好的引導效果,尤其是對於一些偏鄉的小校,如果可以開放校區這個資源給更多民間參與,教育部會跟地方政府以這樣的方向來持續發展。過去這兩年應該是大家還在實驗教育法後的基礎上,但是就如委員和我們在之前幾天所談到的,這些熱心的伙伴其實是可以幫各縣市,將這樣的理念、想法及作法,包含像混齡教學的型態,經過這一、兩年的實驗,讓大家知道在只有少數學生的情況之下,其實它也是個很好的互動學習。我想以多元的型態來協助這些偏鄉的孩子,可以進行多元跟視訊的學習。
蘇委員治芬:英國教育政策的目標已經達到100%公辦民營發展自由的學校;瑞典的教育也實施了單行的條例,將權限回歸到中央。所以我很希望能夠聽到部長說明對於台灣已經顯現的這些現象,你們會如何因應的想法,但是部長談的還是非常抽象,面對實驗教育三法,我覺得你一定要再制定單行的法規,而且一定要有一筆特別預算在這個單行的法規和未來要執行的政策背後提供支撐。當年我當縣長時,如果中央能因為小校有實驗教育三法,一年再挹注我地方政府幾千萬,我就能夠跟中央說:我可以把實驗教育三法執行得很好,讓大家覺得那是一個有希望的地方。那些學校留在那邊的話,可以把知識傳遞到社區裡面,很多的小校並不一定要從小一到小六這樣唸上來,我們也可以弄一個小提琴的學校,也可以弄一個木工的學校,也可以弄成很多不同型態的學校,讓小孩從小就在學習的過程中,可以找到跟他們個性所吻合的學校。
所以現在這些空出來的學校也不一定要從小一開始讀起,我們也可以從小五跳到國三,如果能夠提供很多型態,它會充滿很多很多的想像力。我們要看看日本、英國,包括歐盟這些國家是如何應對這種事情,真的讓人家非常羨慕。所以以教育這一塊來講,其實它還是需要創意的,它還是需要有想像力的。部長,其實我比較擔心的是部長的個性太謹慎了,我希望你做事謹慎,但是個性不要這麼謹慎。那天我們實驗教育的伙伴們和部長座談,我在這裡可以老實的跟部長說:我們真的有點失望。我們看到了部長謹慎的一面,但是我們沒有看到你有想像力、有創意的一面。
院長,我覺得你應該優先把公辦民營的實驗教育法歸納為產業投資其中的一項,你要啟動跨部會的整合,國發基金來挹注這方面,帶動公部門與民間資源合流,引進外資以及外來人才,讓產業進來,也可以稅制節稅,鼓勵私人興學,發展多元類型的實驗教育跟自由學校。為什麼我會這樣跟院長提,原因就是民間已經有人關心,而且他們的資金、愛心都已經進駐進來了,現在只要政府在法規上能再開放一點,只要院長能再給他們一點鼓勵,民間會有更多資源進來。而在師資的運用方面,如果部長這邊也能夠更開放一點,那麼會有更多外來的人才願意進來,我所謂外來的人才,包括外國人,他們願意進來,大家共同來投入,我認為這樣才能夠成就一個有創意、創新的文化教育產業,還有就是行政團隊很愛講的「就業機會」,這就是就業的機會。院長的看法如何?
林院長全:謝謝蘇委員的指教,委員剛才所講的這個部分,我個人完全同意,就是能夠讓更多體制外的教育資源和有教育理想的人士一起參與目前國內有關的教育工作,也包含國民教育在內。我也瞭解委員剛才提到法規鬆綁的部分其實非常重要,不是民間沒有意願,實在是被現在很多的法規給拘束了。就這個部分,我們請教育部就相關的法規來探討是不是可以讓體制外的教育能夠比現在有更大的成長空間,也許不能一步到位,因為我們都知道有時候法規鬆綁太快,往往會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引起社會的反彈,往往欲速則不達,我認為這是為什麼潘部長會比較謹慎的原因,但是我們也鼓勵他,在鬆綁的過程中,還是要能夠看見鬆綁的成果,好不好?我們希望能夠看體制外教育成長的速度,藉此檢視我們的鬆綁是否足夠。
蘇委員治芬:謝謝院長,請院長多多關心。
林院長全:好,謝謝。
主席:請廖委員國棟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廖委員國棟:(15時6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報載林院長的施政滿意度是38%,不滿意度是33%,負面評價相較於5月暴增16個百分點。請院長簡述一下,這一個月之內何以有這麼大的落差?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5時7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提出來這個問題,我們當然瞭解社會上對於公共事務都有很多不同的意見,在過去這段時間之內,不論我們所做的、所說的,也許大家都還不是很滿意,我們會儘量努力。至於有關的民調部分,我們也會把它列入我們整個施政的參考。
廖委員國棟:所謂創業維艱,剛開始你們一定會碰到非常多的困難,早上我也跟你提過很多「該彎就要彎」的事情,所以民眾的滿意度會比較起起伏伏,這是預期中的事,我認為你應該再努力。其次,有關賀陳部長對於Uber的談話,讓外界認為部長準備要開放Uber和目前Taxi的系統來競爭,要讓Uber合法化,是否如此?
賀陳部長旦:我最近沒有對Uber有什麼談話。
廖委員國棟:有啊!我自己從媒體的報導裡頭都看到了。
賀陳部長旦:沒有,最近沒有。不過既然委員垂詢這件事情,我們在這邊還是就事論事來討論。我認為網路時代,消費者利用網路媒合來找到他們需要的交通方式,這件事情全世界都在發展,但是對於既有的產業以及我們既有的管理應該要做什麼調整也不能慢。就這件事而言,我樂於見到科技所帶給我們的方便,但是我們會優先讓相關的產業也適應這樣的科技進步。
廖委員國棟:你這個人的腦筋非常靈活,而且快人快語,你沒有把配套措施先說明清楚就說要讓Uber合法化,這樣不好。
賀陳部長旦:我沒有這樣說。
廖委員國棟:你沒有這樣說,是嗎?
賀陳部長旦:不過我們會繼續努力,把這個事情再來弄個清楚。
廖委員國棟:所以這是外界有所誤解,這是第一件事。其次,外傳台中東豐街準備要都更,其中有一個釘子戶,許多人調查的結果直指那是部長的房子,有這件事嗎?
賀陳部長旦:我沒有房子在東豐街。
廖委員國棟:沒有嗎?
賀陳部長旦:對。
廖委員國棟:那就怪了!外面怎麼會有這樣的言傳?
賀陳部長旦:我不知道怎麼傳的,而且我覺得這件事情似乎跟公共事務沒有關係。
廖委員國棟:你應該很清楚的對外界說明,絕無此事,不能夠含糊,不然大家以訛傳訛,你也會很困擾。
賀陳部長旦:停止這些傳聞最好的方法,就是不再重述。
廖委員國棟:你遏止不了外面的傳言。
賀陳部長旦:沒有關係。
廖委員國棟:我是給你一個平台,讓你講清楚。
賀陳部長旦:謝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
廖委員國棟:絕無此事嗎?
賀陳部長旦:我在東豐街沒有房子。
廖委員國棟:院長,今天最大的新聞,應該是漢微科被收購,我把它當做事件,因為這代表股市中股價最高的公司被荷蘭買去,不曉得後續會怎麼樣,我聽說有好幾家公司也預備賣掉。
林院長全:我也知道這個新聞,但是不要把它當成負面的消息來看。
廖委員國棟:你是正面看待嗎?
林院長全:我們中性看待,因為產業的整合有發展的路徑,只要人才及公司都在,國家的就業人口沒有減少,甚至更進一步往前成長即可。產業蛻變有時候是難免的,所以我們不要負面看待,當然也不必宣揚他們有多好,它只是產業發展的一個過程。我們也知道,為使一個國家的產業進步,跟國際接軌,併購只要沒有商業醜聞,沒有違反道德,或是對產業發展沒有負面影響的話,政府也不必特別當成了不起的事情爭論。您剛剛提到,好像證券市場的投資標的少了一個,這完全是從投資證券市場交易的角度來看,但是如果從產業的觀點來看,併購的荷蘭商其實是非常好的企業,所以我們也不必負面看待。
廖委員國棟:請問李部長,你預期未來這個案子會怎麼走,投審會打算怎麼面對?
李部長世光:現在沒有接到申請案,我們會從……
廖委員國棟:會評估嗎?
李部長世光:等到我們接到……
廖委員國棟:你評估一下。
李部長世光:我想我們得……
廖委員國棟:院長曾經被問到,每一個部會都有自己的KPI,請問你的KPI是什麼?
林院長全:其實應該這樣講,如果……
廖委員國棟:你說是就業。
林院長全:是,這是我在昨天還是前天的場合提到的。
廖委員國棟:我非常擔心漢微科的案件,它表面上只是移轉,但是你沒有把握他們將來不會撤走、外移。這樣的話之後就業……
林院長全:不會,他們會買下來就是因為這個公司及其內的員工,在連結之後,對他們而言有商業價值,並不是要把這個公司拿走。我剛才講過有好幾個前提,像是對我國的產業發展是正向的、對我國的就業沒有影響等,我們就是考量這幾點。
廖委員國棟:你現在都是在商言商,但是作為管理者,我們要非常清楚,股價第一,而且在半導體業非常好的公司被賣掉了。我們過去也看到鴻海去買SHARP,一樣的道理,國際間……
林院長全:鴻海買SHARP,SHARP還是留在日本,還是沒有變,所以看實質的影響比較重要。
廖委員國棟:我只是提醒你注意,對於你的KPI─就業的影響。後續你們……
林院長全:如果公司還在這邊,員工都沒有變,就業就不受影響。
廖委員國棟:希望不要變,我也希望他不會變,可是難保五年之後不會有其他的改變。
本席今天的質詢主題其實是轉型正義,它牽涉到原住民的土地。你們提出促轉條例,但是事實上,過去對於一般民眾的轉型正義,該做的都做了;有關二二八事件,政府訂定了補償條例,也辦了一個基金會,關於戒嚴時期不當審判等,也訂定了補償條例,並成立基金會。另外,後續的「二二八事件受害教育文化機構復原辦法」等,也幾乎都處理了。只有一件事情還沒有做,就是原住民的轉型正義。
談到轉型正義,過去原住民當然受到很多損害,但若是單講土地流失這件事情,它有兩個過程,首先是在日本時代,於1895年,殖民統治政府剛剛來台的時候,頒布了很多命令,其中有一個二十六號令,把所有原住民的土地變成官有林野國有地管理。接著在中華民國來了以後,一樣延續官有林野的設置,把原住民的所有土地當做國有林野,變成國有土地。我們後來經過調查,發現這些土地總共有26萬公頃,26萬公頃是什麼概念,我也不知道,但是就是有這麼大面積的土地流失。
在民國77年解嚴之後,原住民開始發起還我土地運動。我們可以看到照片中有你的大將─夷將·拔路兒主委,當時就是青年朋友在臺北的街頭發聲。甚至在民國八十幾年我當國大代表的時候,他們便曾到中山樓,我們在裡面開修憲會議,他們在外面遊行,要求返還土地。相關照片也有近期的,剛剛看到有夷將主委的照片則是早期的,也就是說,到現在還在主張還我土地。當然從民進黨執政到國民黨執政,現在又是民進黨執政,這三十年之間,政府不是沒有做。事實上,經過增編、劃編,全部完成辦理的土地大概有14萬公頃,但是距離我們原住民要求的,經統計的26萬公頃,還有一半沒有取得,這就是為什麼一直會有爭議的原因。院長過去在財政部的時候,可能看過國有財產署的相關資料,目前有爭議的土地,牽涉到國防部、退輔會、交通部、農委會等機關,最大宗的就是台糖。在財政部國產署的部分,涉及的土地是到處都有;只要是原鄉的土地,其實都是原住民的土地,可是目前都在國有財產署的手中。林務局也一樣,尤其是跟山地和原住民產生衝突的,土地面積也非常廣。台糖的部分,有最讓我們流淚的衝突;整個花東縱谷有非常多漂亮的良田,在日據時期,政府把原來居住在那邊的部落全部趕走,因為當年正處於二戰時期,他們說要建機場,可是後來根本沒有建,反而種甘蔗,用來供應他們蔗糖的需求。在開始進行還我土地運動之後,原來居住在這邊的部落民眾都回來了,哭訴他們年輕的時候,如何在這邊成長,結果台糖說他是民營公司,沒有辦法接受返還土地的要求,使得阿美族都哭了;陪同他們一一面對這些土地的時候,真的是讓人傷感。我們要求轉型正義,有幾個事項要特別跟您要求,其中也有蔡總統在政見中已經答應要做的三件事情,包括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族自治法和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今天本席對院長的要求是,第一、立刻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範圍,8年前就已經調查了,可是卻一直沒有公告,請你馬上公告,公告的目的是為了阻止原住民族的土地繼續流失。第二、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公有土地,應該提撥給原民會管理並變成保留地,然後再還給原住民。第三、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內的台糖公司土地,如果是有衝突的,那就由政府價購買回來還給原住民,而且不可以再提撥給相關機關。以上問題請院長或主委答復。
林院長全:這部分既然延宕那麼久且沒有辦法解決,現在我也不能完全瞭解背景為何,是不是可以請原民會答復?
廖委員國棟:時間不多,請簡單講。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先談原民的轉型正義,這與目前在立法院的促轉條例有很大不同的地方,就是出發點不太一樣。委員都很清楚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在1994年山胞改為原住民是一個很重要的轉型正義,當時您也是國大代表,我們正名為原住民,這是第一階段的轉型正義。之後的1996年,原民會正式成立亦是轉型正義很重要的起點……
廖委員國棟:本席是要你回答上面三個問題可不可以做到?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第三階段就是2005年通過原基法之後,原基法要求我們要立子法,剛才委員提到公告傳統領域,其實原民會在網站上已經公布了。
廖委員國棟:公布與公告不一樣。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都很清楚,如果要公告就必須先通過土海法,這樣才會有法律效力。我們很願意公告,可是沒有法律效力,就是公告也沒有用。過去民進黨執政8年,也有提出土海法,上次國民黨執政,土海法也在立法院。現在最好的方法就是我們一起努力達成共識,將土海法趕快通過,這樣問題就可以解決了。
廖委員國棟:我們的自治法經過第7屆及第8屆任期的努力,也幾乎要完成了,是因民進黨不簽署協商結論而沒有完成。現在你們再度執政,希望能夠將此案當成優先法案,這是我對院長的要求。民國94年原基法公告實施,可是一直是小老婆、庶子,不是正子,台灣長子的原住民,法規竟然是庶子,被踩在腳底下,每個部會都不把它看在眼裡,才會導致今天的這種狀況。我希望新政府要有新的視野、新的眼光及新的高度,本席才會特別要求院長,由於原基法還有很多子法,誠如主委剛才所講,該做的部分是不是可在1年之內全部完成?另外,與原基法有衝突的部分,該修的是不是也可在1年之內完成?
林院長全:謝謝廖委員的指教,剛才您所提的部分,我們會請原民會與各部會去協商看看。
廖委員國棟:主委,能不能在1年之內完成?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現在我們正在推動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委員應該也知道,我們準備在總統府設一個原民正義轉型正義委員會。將來有關自治及土海的爭議,都由總統跟各部會討論之後,就會把法案推出來。
廖委員國棟:本席最怕「會而不議、議而不決、決而不行」!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不會,我們會盡力去做。
廖委員國棟:包括自治法及原基法等,請院長好好當成非常專業的母法,當然針對自治法及土海法,我們一樣要求在最短期之內,也在總統府那樣的會議底下,你們能夠儘速去推動完成相關的立法。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好,我們全力來推動。
廖委員國棟:土地只是轉型正義的其中之一,還有一項需進行的轉型正義,本席不得不幫蘭嶼的核廢料貯存場講話。本席在委員會曾經問過原能會主委,核廢料送到蘭嶼到底安不安全?他非常肯定告訴我是安全的。我說既然是安全的,為什麼要放在蘭嶼,能不能遷回放在核一廠及核二廠呢?主委也說可以。請問院長的立場及方案為何?
林院長全:我想這部分還是要尊重專業,有關核廢料的處理是非常嚴肅的問題,而且是很受社會爭議的敏感性問題,我們一定要有專業的意見……
廖委員國棟:不要讓蘭嶼達悟族一直承受40年的苦難,這也幾近是侮辱!40年了,這些核廢料該回來了。
林院長全:這部分要有專業的評估,之後再來處理,好不好?
廖委員國棟:要評估多久?
林院長全:請原能會與台電來看看,好不好?
廖委員國棟:我可以接受你這樣的說法,在下會期總質詢時會再問你一次,希望那時會有比較新的答案。
林院長全:好,我們請原能會與台電來……
廖委員國棟:你們的新南向是很難達成的任務,既然你們有在努力,我們就來研究看看。你認為新南向的範圍會到哪裡,只有到東南亞、印度、紐澳或南太平洋呢?你們的概念是什麼?
林院長全:跟廖委員特別說明,所謂新南向並沒有要把哪個國家當成是執行的目標,只要東南亞國家中有經濟發展潛力的,我們就會尋求雙方交流、合作及投資的機會。誠如你講的印度及東南亞國家,如果我們認為他們的市場可以有互補關係的話,也都會試著去做一些接觸,看看是不是能讓政府規劃的產業可以在那邊共生。
廖委員國棟:院長,我要補充你的話,我們不要只想到經濟,你們的智庫盧世祥先生在3、4天以前,曾經在自由時報寫了一篇「給新政府的建言」,特別提到新南向政策,他希望我們的眼光不要只看東南亞,而是南太平洋所有的國家都應該納入。我不曉得你有沒有看到那篇文章?他要求我們與南太平洋的那些島國好好去做「文化南向」。很多研究報告都顯示,台灣是所有南太國家的原鄉。
林院長全:我有聽到這一個……
廖委員國棟:我是問你有沒有看過,我有帶3本書,等一下會送給你,希望你好好研讀一下,你才會有南向的新境界。同時盧兄也說,希望能夠多培養原住民的外交官來出使這些南太國家,你認為呢?
林院長全:我想只要對我們外交有幫助的,我們不會因為他是原住民就不給他機會,絕對會平等讓每一位對我們邦交工作有幫助的國民都有機會去發展。
廖委員國棟:還是要有優先秩序,南太國家是我們的延伸,他們的外觀跟我們的同胞幾乎一樣,我記得馬紹爾與布農族的外型是一樣的,而吉里巴斯則跟排灣族一樣。另外,我們的語言也相同,我去菲律賓蘇比克灣時,阿美族語的手「Kamy」與他們的發音是一樣的,我們講數目字7是「bidu」,5是「limei」,整個南太平洋都是如此,何以致此?就是因為他們的原鄉在台灣。我同意盧先生所講的,應該訓練外交官派送到南太平洋這幾個國家擔任大使。過去尤哈尼曾經外派到斐濟當大使,表現如何,你們應該去了解一下。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因為他做得很短,所以沒有機會表現。
廖委員國棟:確實不長,因為後來就改朝換代了,但是這是非常有創意的。現在原住民青年朋友受教育的程度越來越高,人數越來越多,博士超過百人,你可以在其中挑選幾個擔任這些工作,相信是綽綽有餘的。
其次,十五、六年前本席在立法院總質詢,質詢游錫院長時提到,我們應該在台灣設置南島文化園區,他當時非常正面看待這件事,也請台東縣政府做了評估報告。後來不知因為什麼原因並沒有完成最終報告,計畫就中止了。今天我們在談論南向政策,南島民族是台灣的遠親,台灣作為最大的國家,擁有優質的科技實力和經濟實力,設置一個南島文化園區是我們的責任。院長,你同不同意這樣的觀點?
林院長全:這是一個非常有創意的想法,但是要了解為什麼過去游院長答應了,最後卻無法實現,問題出在什麼地方?
廖委員國棟:主委的看法呢?南島文化園區作為一個研究單位或是觀光旅遊重鎮,設置在台東是非常適當的地方。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南島文化園區在游院長時代的確有進行規劃,後來並沒有提出最終的報告。
廖委員國棟:我們可以重啟,院長可以交代相關部會或是原民會重啟可行性評估。
林院長全:可以,請原民會去了解一下過去為什麼會停下來。
廖委員國棟:那是研究重鎮,過去是請教育部評估,但是教育部並沒有很認真地面對這件事,所以現在就讓原民會去評估。
林院長全:我們請原民會去了解,如果真的有需要再看看是不是跟交通部觀光局討論一下。
廖委員國棟:好。其次,現在都會原住民的比例越來越高,將近有一半的原住民住在都會。他們因為經濟能力比較弱,於是就在高灘地、河川兩岸隨便找個地方居住,住了四、五十年還是在那裡。我看了非常心痛,十幾年來一直在協助這些住在高灘地的朋友。關於溪州部落,我們和台大合作,主委在擔任局長和議員時都清楚這個過程。請問院長,能不能以社會住宅或眷村的模式實施在原住民身上,讓原住民在都會也有社會住宅?
林院長全:社會住宅是要跟地方政府一起來做,能有多少原住民朋友住進來或是有沒有特別的做法,我們可以請內政部參考,不過關鍵還是在地方政府,每個地方政府會視地方需要去配置社會住宅的比重給不同的族群。
廖委員國棟:部長有什麼想法?你好像有參與溪州部落的事。
葉部長俊榮:社會住宅確實有一定的比例去處理比較弱勢或不同的族群,原住民也包括在內。至於如何配比,除了法律以外,地方政府也會有一些……
廖委員國棟:院長可否授權內政部在半年內提出報告,研議原住民的都會社會住宅政策?
葉部長俊榮:跟委員說明,我們並不會有專門的原住民社會住宅,但是社會住宅裡面的確會涵蓋到這部分。
廖委員國棟:葉部長,你還沒有原住民的概念,你們需要教育,等下我給你們那幾本書,你們好好研究一下。
最後一個問題是,很多原住民向我抱怨,現在考試要到戶政事務所拿證明,甚至有時要一整天才拿到戶籍謄本,所以他們要求比照榮民證發給原民證,可不可以?
林院長全:原民證恐怕也無法解決委員剛才講的問題。
廖委員國棟:這是便民措施。
林院長全:榮民證只是就醫時,可能健保費用比較低一點,它不能解決……
廖委員國棟:對原住民來講,原民證有很多的功能,例如看病、繳費、申請社會福利統統需要原住民的身分證明。現在他們要到戶政事務所去申請,勞民傷財,所以院長可否請原民會研議一下?
林院長全:他們可以研究,但是我怕光是靠原民證可能不能解決,如果他們只是為了申請……
廖委員國棟:以它為主進行研議,可不可以?
林院長全:可以啦,讓原民會去了解一下。
廖委員國棟:你就交辦原民會去研議,好不好?
林院長全:好,請原民會去了解一下是否有可行性。
廖委員國棟:主政的本來是葉部長,但是我們先讓原民會研議,看看如何完成,好不好?
林院長全:好,可以。
廖委員國棟:這幾本書送給你。
林院長全: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瑞隆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賴委員瑞隆:(15時37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是高雄人,住高雄眷村,待到高中畢業才離開。對嗎?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5時38分)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賴委員瑞隆:你對小港的印象如何?
林院長全:政府公營事業早期在那裡有很多廠,……
賴委員瑞隆:你覺得小港的居住品質好嗎?
林院長全:不理想。
賴委員瑞隆:民國49年開始,臨海工業區設在小港之後,小港就承受非常大的污染壓力。這段期間我常質詢各部會相關問題,包括空氣品質及道路的問題。最近下過大雨後,那邊的道路狀況非常差,因為高雄港和臨海工業區的重車非常多,所以居住品質真的非常差。稍不小心,輕則交通工具受損,重則造成人命傷亡,對當地居民其實相當不公平。
今天我想跟院長討論小港的一些問題,臨海工業區為台灣創造了近一兆的經濟產值,大林蒲和鳳鼻頭的周邊被臨海工業區包圍住,包括中鋼、中油大林廠及台電大林廠,甚至紅毛港都遷村了。從臨海工業區設置以來的這55年,其實大林蒲和鳳鼻頭地區的生活品質都很差,居民常常在半夜聞到一些異味,甚至運氣不好的時候還會有工安事故發生,像去年中林路坍塌,經過快一年的時間,道路還沒有辦法完全修復,只因地底下有十七條管線。我們都知道八一氣爆對高雄造成重創,包括許多高雄的重大建設每回工程延宕時,其中一個理由都是因為地底下的管線問題不好處理。這就是高雄,特別是小港地區在工業上的宿命,希望院長和各部會首長能夠大力支持予以改變。
大林蒲居民幾乎是日夜和數百支煙囪在一起,當地的空污危害相當嚴重,從媒體的報導照片來看,污染的情形真的非常嚴重,工安事故也非常多,不論是PM2.5或PM10在全台灣的排名都是前幾名,早已超過安全值。今年一、二月的時候,情況更嚴重,冬天幾乎是天天呈現紫爆的狀態,當台北的空污指標還是綠色的時候,高雄卻已經是紫爆,大家幾乎都是戴著口罩出門。我認為台灣地區不應該有這麼大的環境差異,那個地方不應該還有這麼差的環境品質。當地居民為台灣的經濟不斷犧牲,同時必須忍受高度污染所帶來的身體傷害。
台電有很多廠都設在這裡,中油大林廠也在這個地方,近一年來工安事故非常多,上次質詢時本席就曾向部長提過,我認為這個地方的管理必須加強,在環境品質已經這麼差的狀況下,如果工安事故還不斷發生,實在非常不應該。包括八一氣爆、中林路坍塌、台電大林廠鷹架倒塌造成三個人死亡,另外中油也常常有跳車事故,我認為這些都會增加民眾對於環境更大的疑慮,同時也展現出小港的環境真的需要大力改善,特別是大林蒲和鳳鼻頭的環境真的非常糟糕。
針對遷村的問題,從過去以來曾做過多次民調,包括100年和105年市政府都有做民調,100年的民調結果有71.4%的民眾贊成遷村,105年則有高達88%的民眾贊成遷村。本席的選區在前鎮和小港,這是工業地帶,目前這個地區也在做很大的轉型,今年3月1日本席提出總質詢時,我也曾提到這個問題,我認為對人民而言,環境居住問題是最具急迫性的問題,當時我詢問張善政院長,如果可以選擇的話,他願意住在大林蒲嗎?結果張院長告訴我:「當然不願意。」同樣的問題我也想要問一下林全院長,如果可以選擇的話,你願意住在大林蒲嗎?
林院長全:我想那個地方是不適合居住的地方。
賴委員瑞隆:院長也知道那個地方並不適合居住,當有這麼多的人民也願意選擇搬離這個地方、願意遷村時,不知院長是否願意大力支持這個案子?我必須說明這個地方的土地未來和南星計畫、地方發展、經濟發展都有很大的潛力,遷村不只是付出資源而已,它同時也可以取得很珍貴的臨海線的土地,對未來的經濟發展有相當大的幫助,我希望院長能夠大力支持遷村計畫。
林院長全:不管遷不遷村,小港地區的空氣污染及其他污染問題都應該要設法降低,即使居民不住在那邊,也不適合有一個過度嚴重污染的地區存在台灣,但是現階段一時可能難以解決工業污染的問題,大林蒲幾乎完全被工業區環繞,委員所提出的問題確實很嚴重。在這種情況下,遷村當然是一個比較有效且可直接處理問題的方法,不過我還是必須強調遷村牽涉到當地居民的意願,雖然剛才委員說民調顯示有88%的民眾贊成遷村,但畢竟還是有人不贊成,如何顧及他們對於土地或住宅的感情,確保適當的處理方式,這方面可能還是要很小心。就大方向來看,我樂意看到有遷村的結果,讓大部分居民的生活品質能夠改善,但我們希望前提是能夠適當處理對遷村持保留意見的居民的想法。
賴委員瑞隆:88%的民眾願意遷村其實已經是相當高的比例,任何一項公共政策都不可能會有百分之百的人支持,當然還有一些人無論如何都不想離開他們生長的地方。為什麼過去這個地方一直沒辦法處理這個問題?為什麼遷村可以延了十幾二十年?就是因為沒有辦法完完全全讓所有人都百分之百的支持,這是必然的……
林院長全:我們看看能不能找到一個妥協方案……
賴委員瑞隆:我們希望政府能夠提出比較好的方案出來,既然有88%的居民都願意遷村,就表示當地的生活品質一定很糟了,如果不遷村的話,那麼當地將近二萬戶的居民只能繼續遭受污染的傷害,我認為這並不是進步的做法。
林院長全:針對這個問題,其實我在520之前曾經研究過,當時我的看法是有沒有可能留一小塊地方,讓不願意遷村、仍然想要住在那邊的人繼續居住,但是那邊的空氣品質還是要設法予以改善。當然遷離是改變空氣品質困擾的最好方法,我們也希望朝這個方向來解決問題,無法百分之百完全遷村是因為有些人堅持想要留下來。我們看看有沒有這樣的可能性,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看到具體的規劃和想法。
賴委員瑞隆:如果當地居民願意遷村的話,院長願意支持讓他們順利遷村是嗎?
林院長全:是的,但不願意遷村的人是不是也同意移到稍微遠離一點的角落上繼續居住呢?如果他們願意的話,也許這也是一個辦法。當然這也牽涉到整體土地的規劃以及他們的意願等等,這些都還要去溝通,所以我剛才所講的只是一個意向,還沒有得到具體的回覆和答案。
賴委員瑞隆:在張善政院長時代,經濟部在3月份曾做過大林蒲遷村案的初步評估報告,請問這已經送到院長的辦公室了嗎?
林院長全:對不起,我沒看到這個。
賴委員瑞隆:這份評估報告是不是已經出了經濟部部長室?這已經送到院長辦公室了嗎?
李部長世光:那份報告是3月份送出去的,原本總統已經指示國發會進行跨部會協商,6月14日國發會龔副主委已經召開綠色園區會議,在這個架構之下是由行政院張景森政委及陳添枝主委進行督導,經濟部則是負責平台的窗口,整個園區的循環建置計畫在6月21日會送到行政院,然後才能繼續往下進行行政業務推動,所以院長現在還沒有看到這份報告。
賴委員瑞隆:是不是可以在一個月內擬定初步方案?大林蒲居民已經等了55年,他們一直在忍受這麼差的環境品質……
林院長全:我們希望能夠儘快解決他們的問題。
賴委員瑞隆:如果能夠早半年或早一年解決問題,對他們的身體健康都會有很大的幫助,其實他們也願意離開這個不適合居住的環境。剛才我曾提到,遷村之後,這個地方一樣可以做為很好的產業發展空間,我認為應該可以創造多贏的條件出來,在此懇請院長努力在一個月內擬定方向好嗎?
林院長全:好的,我們會儘量請經濟部及相關部會就這部分……
賴委員瑞隆:另外,相關執行經費也希望院長能夠大力支持,我認為未來所能得到的一定多於付出的,包括土地成本等等,我希望……
林院長全:當然財務面也是一個必須面對的挑戰,不過我們會儘量在有限的財務資源下做最多的努力。
賴委員瑞隆:是不是可以再跟院長確定一下這件事情最後的主政機關會是由哪一個單位來負責?是由經濟部負責還是由國發會負責?
林院長全:經濟部李部長說是由他們這邊來處理。
李部長世光:我跟委員報告一下,關於需地機關的問題,我們現在正在跟高雄市政府討論,其中一個選項是由高雄市經發局與經濟部一起做需地單位的申請,不過那個部分正在協調及討論,因為根據這樣的架構往前推,高雄市政府其實是更合適推動的,經濟部則是合適進一步地推動整個產業園區。
賴委員瑞隆:跟院長報告,過去以來問題也出在沒有需地機關,以前紅毛港遷村的需地機關是港務公司,但是現在沒有。我認為經濟部確實可以擔任需地機關,因為將來這個地方不論做什麼樣的發展,它絕對可以作為南台灣或整個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場域,所以如果經濟部能夠作為需地機關,我想對於未來遷村後的發展會有相當大的助益。
李部長世光:我們會與高雄市政府一起討論這件事情。
賴委員瑞隆:也謝謝院長及部長。根據之前經濟部提出的報告,原先的目標是2019年,我們希望這樣的目標能夠持續,繼續朝這樣的方向前進。就像剛才向院長報告的,當地的居民都希望能夠早半年、早一年遷村。我每次來質詢之前,很多鄉親都會問我大林蒲到底什麼時候可以遷村,要我持續努力。過去民進黨還沒執政,我們還可以說會努力溝通,但是我們不見得能主導;現在既然民進黨執政了,特別是民進黨是一個重視公平正義、重視環境的政黨,作為執政黨,我認為我們應該更認真處理這件事情,希望院長能夠大力支持。
林院長全:好,謝謝。
賴委員瑞隆:接下來我想談的第二個問題一樣是亞洲新灣區的議題,這是高雄未來很重要的發展新方向。高雄這幾年在努力做很大的轉型,院長是高雄人,你應該也知道高雄這20年來有非常大的轉變。
林院長全:是的。
賴委員瑞隆:院長,你對這20年來高雄的轉變有什麼看法?
林院長全:我覺得高雄在過去這幾年讓我們覺得它是非常有活力的城市,很多建設也非常有特色。
賴委員瑞隆:對。當然,過去以來南北之間存在著差距,高雄這幾年來還是面臨很大的經濟轉型壓力,一方面重工業的部分確實帶動了產值及就業機會,但是另一方面也不可能只依靠重工業,所以現在高雄正在努力發展其他產業,但是這個部分需要中央的大力支持,沒有中央的支持,單靠地方政府來做,其實會面臨到相當大的困難。
接下來要請院長看幾張照片,第一張照片是上個月拍的高雄港港景,我們泛指的亞洲新灣區就是這樣的範圍,這也是高雄港區未來產業發展的新方向。過去以來這個區域有很多工業的土地,現在慢慢地轉型釋出了,包括之前提到的205兵工廠的遷移、國公營事業的遷移等等;現在很夯的大魯閣在高雄的業績也非常好;夢時代不只假日人潮非常滿,連第二期、第三期也在做;輕軌、被喻為最漂亮的圖書館總館、高雄展覽館等,這些就是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所打造的亞洲新灣區,將帶動高雄未來新一波經濟的動能。
接下來這張也是亞洲新灣區的照片,非常地漂亮,左邊這塊地就是駁二特區,也是未來高雄很重要的文創重心基地。亞洲新灣區很大的一塊是在前鎮,過去因為前鎮的工業發展,所以保留了非常大、很漂亮的素地,將來在整個產業發展上有非常大的空間。
這張照片是205兵工廠,我們希望未來在整個經濟轉型發展上的時程能夠縮減。
這張照片是高雄港邊。過去以來我們的遊艇產業非常強,是全世界第四、第五大,但是過去我們都把遊艇賣到國外去,現在我們開始在推展海洋產業。既然作為海洋國家,我們應該推展我們的海洋產業。遊艇不見得只有高貴的而已,其實它也有比較便宜的,重點是人民可以藉此親近海洋,透過海洋發展更多的觀光休閒產業。這次在高雄展覽館的外面就直接舉辦高雄遊艇展,這是一個非常棒的地點。以上都位在我們泛指的亞洲新灣區的範圍。
這個就是亞洲新灣區現在的五大重要建設,包括已經完工的高雄展覽館、圖書館總館、陸續在進行當中的輕軌,不過有兩個工程其實是延宕了,一個是港務旅運中心,未來可以停泊搭載數千人的郵輪;另一個是海洋文化流行音樂中心。當時我們也有拜託公共工程委員會、文化部及交通部加緊速度,因為只要這些建設受到延宕,就會影響高雄的發展變得遲緩。
當時在亞太城市高峰會的時候,全世界很多城市國家前來參與會議,國外也有很多人高度地評價這個占地590公頃的亞洲新灣區已經具有國際投資的很好條件。
未來亞洲新灣區需要中央與地方大力地加速相關產業的整合,包括國公營事業的整合,院長可以看一下,這裡面有很多土地都是國有的,包括台電、國防部205兵工廠、台糖、國產署、中油等等,這些都需要中央大力來支持。
高雄其實已經準備了很久,因為如果不積極地在亞洲新灣區上做大力的發展,高雄永遠只能面對重工業的壓力,當然也更無法找到新的產業,把更多優秀的人才及年輕人留在高雄,高雄這個城市未來就會更辛苦,所以轉型絕對是高雄必須走的方向,才能帶動另外一個新興產業的空間。
高雄其實已經準備就緒了,但是中央準備好了嗎?我們真的需要中央更大力地支持,包括205兵工廠的遷移必須加速。雖然新灣區還沒完全開發,但是周邊的公司及商家這幾年已經大幅地快速成長,包括駁二周邊、夢時代周邊、軟科及中鋼周邊,其實都已經快速地成長。
此外,高雄市政府與港務公司成立了一個土地開發公司,今年7月即將掛牌,我們希望未來這家公司能夠協助國際級的招商,這些土地將來不要只蓋高級住宅區或飯店而已,我們希望有更多產業進駐的可能性,這真的需要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有想法、有策略地引進更多國際級的招商。請問部長,這個部分現在的進度到哪裡?
李部長世光:我在這個月已經親自去高雄市政府拜訪過市長,同時本部工業局也與該市經發局做進一步的討論。國營會已經在5月24日與剛才您提到的台電、中油、台糖等等國營事業洽談土地的問題,我們把這些土地整個放進港灣公司一起做整體的規劃,那個簽呈已經送到院裡核備,其實在經濟部處理的時候,那個程序就已經完成了,所以國營會已經開始與高雄港灣公司一起做土地部分的合作。
賴委員瑞隆:我剛剛稍微介紹了一下亞洲新灣區的狀況,不知道院長的想法是怎麼樣?
林院長全:我還是第一次聽到這麼詳細的說明,我過去並不了解,但是看起來在高雄市政府整個規畫裡面,這是非常重要的計畫,如果可能的話,我們中央政府會儘量在現有的資源及能力範圍之內跟他們一起配合。
賴委員瑞隆:謝謝院長。我相信很多人也不見得那麼熟悉,但是這確實是目前高雄大力在推動的計畫,也是高雄很重要的計畫,希望利用總質詢的機會讓院長及所有的閣員都能夠了解高雄在這一塊的努力,但也需要大家更大的支持,因為南部人對新政府有很高的期待,不僅在環境改善方面有期待,對於未來產業的轉型也抱持很高的期待!希望院長能用更多的時間去瞭解這部分的發展潛力,給予高雄市政府更大的支持。
林院長全:謝謝。高雄市政府能把高雄市建設好,對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就業與平衡城鄉差距都會有很大幫助。我想大家的目標是共同一致的。
賴委員瑞隆:亞洲新灣區有很多經濟價值,隨著輕軌與展覽館的啟用,其基礎建設已經衝到193億以上,經濟產值相當可觀。我認為會展產業是經濟發展非常重要的一環,請院長與部長能大力支持,既然高雄有這麼棒的展覽館,就要讓更多好的會展到高雄來,如流行音樂中心、港埠旅運大樓亦很重要,尤其高雄港是臺灣最好的港口,非常適合發展郵輪產業。我認為從日本、韓國到香港、臺灣可以形成一個東亞圈,甚至往下延伸至東南亞,成為一個很好的郵輪圈,從而帶動高雄的發展;而港埠旅運大樓對於高雄的觀光休閒會有非常大的幫助,希望院長及部長能大力支持,使其一方面加速完成硬體建設,另一方面也需要交通部大力支持,培養軟體的量,讓更多觀光客能來高雄,讓高雄得到更好的發展機會!至於圖書館總館也是高雄市政府所大力推動的建設之一。
剛剛有提到205兵工廠,205兵工廠占地56公頃,是一指標地點,因其位於亞洲新灣區中心,但我們等了18年,從1998年即提出遷移計畫,今年終於動了起來,預計7月由國防部與高雄市政府簽訂合作意向書。據聞,光遷移工作就需耗時八年,我希望能縮短期程,因為八年是兩任政府的任期,實在太長了!希望院長能支持縮短期程,最好在四至六年內遷移完成,並由此來發展亞洲新灣區,從而帶動高雄的經濟轉型?
林院長全:我請國防部研究委員的提議,看有沒有可能縮短遷移時程。
賴委員瑞隆:一個遷移案要花八年,這也太長了吧?任何一家民間公司從開始決定遷移,到遷移完成,需要花八年時間嗎?我想沒有一家民間公司可以承受這種速度!姑且不論其遷移理由為何,光是這種速度就非常沒有效率!要完成這件事,需要政府展現高度的效率,我知道背後尚涉及環評與建廠工程等細項,但一個有效率的政府是可以加速其效率的!
林院長全:我請國防部馮部長來向委員說明。
馮部長世寬:從74年11月到現在,其實我們已經做了很多努力,誠如委員所說,下個月8日我們會到高雄與陳市長簽訂合作意向書……
賴委員瑞隆:7月確定會簽署合作意向書?
馮部長世寬:對。不過該處需要環評、勘測,並擬定必要的工程計畫,所以必須等到106年年底才會開工,至於時程上的耽誤,也非我們所能掌握的。至於開工以後,是否能選擇優良廠商這點,其實只要期程不耽誤就可以提前。
賴委員瑞隆:我要向院長報告的也是這件事,單就國防部現在的狀況來說,我認為是有困難的,所以真的需要行政院給予協助,畢竟涉及到太多事項,不管是環評或工程均然。205兵工廠的遷移對高雄發展是非常重大的一件事,可否請中央協助地方、與地方合作,讓事情發展得更順利?並由院長指派一位政務委員專責做跨部會協調,因為這涉及到環保署的環評與其他部會的相關工作。
林院長全:這問題我必須誠實答復委員,政務委員雖負責協調跨部會業務,但對於環評,現階段環評之所以會出現這麼多紛擾,很多時候是政府部門主觀決定何時可以環評通過,這對環評委員會來說其實是非常不尊重的!我們希望環評委員會能站在獨立客觀的角度來看問題,不過我們也希望環保署能就環評作業的延宕做檢討與制度上的改進,而這種改進乃一體適用於所有環評,不會因個案而催促其加快,否則會適得其反,這點我日前也曾好幾次提到。
賴委員瑞隆:這點我瞭解,也同意。雖然環評是制度上的必要,但環評所造成的不明確性也是一個問題!
林院長全:我們會減少這種不明確性。
賴委員瑞隆:我認為這是一個有效率政府所應該要消除的,若真的不行,也請儘快告訴我們不行;若可以,那就儘快定案!其實需要政務委員協助推動的不只環評,還涉及其他事項,也需要做跨部會的溝通協調,這點院長再做評估。
林院長全:若真有什麼問題,我很樂意與高雄市政府及國防部就這件事做瞭解。
賴委員瑞隆:院長願意親自……
林院長全:若真的有需要,我願意去看看。
賴委員瑞隆:謝謝院長,因為205兵工廠的遷移對高雄發展來說會是一個重要的指標性地點。有關土地開發事項我剛剛已經提過了,也希望未來院長與各部會能大力支持周邊土地的開發。
最後,今天幾位委員都提到機場問題,而桃園機場最近的狀況也確實比較多。其實桃園機場的進出旅運人次早在去年就已經爆表、爆量,所以政府也花了很多資源去規劃第三航廈。不過我想說的是,小港機場還有很大的空間與量,小港機場的年容量為609萬人次,去年只用了483萬人次,不到八成,所以還存在著很大的空間,尤其是日間容量。小港機場的國內航廈在高鐵開通後,已經衰退到26.9%,因為高鐵通車後南北往來的量就縮小了,我希望院長及部長能給予小港機場協助,大力改變這種狀況。這不需要花任何資源,只要把一些航班、航次溝通調整一下,對南部就會有相當大的幫助,也為南部提供了很好的發展空間。這點可否請院長及部長大力支持?
林院長全:我會請交通部考量。
賴委員瑞隆:部長要不要講一下?
賀陳部長旦:從高雄的容量與需求成長來講,賴委員的指教是值得期待的。我們希望在此潛力之下,能有共同開拓新南向的航線機會。
賴委員瑞隆:謝謝院長,謝謝部長。
主席:請林委員靜儀、陳委員曼麗及李委員麗芬聯合質詢,詢答時間共30分鐘。
林委員靜儀:(16時9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林院長覺得臺灣的醫療分級制度做得成不成功?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6時9分)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是不成功。
林委員靜儀:您認為不成功?
林院長全:是的。
林委員靜儀:這幾年的醫院暴力事件,院長聽說過嗎?
林院長全:醫院暴力?
林委員靜儀:也就是護理人員或藥師被病人或家屬打。
林院長全:我在媒體上看到過,但是我沒有看到官方的統計數字。
林委員靜儀:最近這一段時間發生了幾件醫院暴力事件,6月7日有一位藥師被打,6月15日有一位護理師被打,就如同院長所觀察到的,分級醫療制度其實一直沒有做得很好,不夠實踐,醫病之間的關係其實很緊張,所以提供醫療專業的醫療人員會遭受到暴力威脅。
本席看到國小6年級的健康與體育課本提到醫療相關知識及就醫能力的部分,教學計畫中有一個篇章提到的就是就醫的能力,課程重點包含就醫行為、分級醫療、部分負擔、用藥安全及醫療糾紛等等,但是在小單元學習目標的第一欄只提到要瞭解西醫的科別,並沒有提到整個醫療團隊,也就是說,小朋友上課後並不曉得整個醫療是團隊才能達成的目標。接下來這一頁是給老師看的,因為老師在授課時要有對應的能力指標。在院長的想法中,您認為醫療行為是不是消費?
林院長全:不能夠完全從消費來看,因為醫療是在解決病人身體上的困難或不舒服。
林委員靜儀:但教科書中每個章節都提醒的是「確認消費者在與健康相關事務上的權利與義務」,以這個觀念來教導小朋友,是不是會讓小朋友以為這一切都是在消費,可以殺價、退貨、比價?
林院長全:有關這個部分,我請衛福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奏延:是不是消費行為,我從當學生開始到現在教學生,我一向的理念就是看病並不是做生意,而且醫療與教育一樣是良心事業,所以醫療行為並不是商品,而且在法律上,自從肩難產事件後,大院在94年修正醫療法第八十二條已經非常明確界定醫療行為不是消費行為。
林委員靜儀:謝謝部長,所以醫療行為不能用消費行為來看待,但是我們給6年級小朋友的課本上卻都使用「消費者」這個詞,今天教育部長也在此,請問部長,未來課綱的調整上是不是會把正確的觀念帶入?
潘部長文忠:當時確實有這樣的訊息,我也特別請國教院針對教科書去進行瞭解,這個部分是依照92年發布修訂的課綱,這個教科書到104學年度第二學期就會停止,在後續的新課綱與新版本中,會朝向把適合的相關醫療觀念帶入,給學生更適切的觀念來做修正。
林委員靜儀:今天院長與二位部長都在場,我們就一起把這個章節順完,以瞭解這其中還有哪些問題。書中提到看病要有分級經驗,但是課本對於分級醫療的說法是「非緊急狀況下應該先去基層診所或區域醫院」,請問是否緊急是由誰來判斷我的病很緊急或很不緊急?
林部長奏延:病人自己也會判斷,不過很多可能都需要專業來判斷。
林委員靜儀:以分級醫療制度的思考來講,其實應該是由就近的診所或家醫的醫師來判斷是不是需要轉診,如果沒有必要,就在自家附近的診所或家醫的醫師處理即可,但教科書中並沒有好好告訴大家應該尊重醫療專業的判斷。而且這個篇章也完全沒有提到,我們國家一直在討論的建立家醫制度,以及診所能夠提供最基礎的醫療保健與諮詢。課本最下面有個資訊小站,小朋友或看資料的人所看到的只有地區醫院、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臺灣重要醫療基礎的基層醫療診所完全不見了!
接下來的章節中提到部分負擔時,舉了一個例子,隔壁的張媽媽說每個月繳這麼多健保費,不看白不看、藥品不拿白不拿,院長應該不會認同這個想法吧?
林院長全:這是不恰當的,是醫療資源的浪費。
林委員靜儀:我們要求應該是遵照專業的判斷,而且我們這些促進婦女權益的人看到這個例子會覺得很不舒服,因為教科書中舉例貪小便宜的人是女性,而下一個章節提到知識的部分,提供孩子知識的人是爸爸,也就是說,在教科書的性別思考中,女人是不懂的、沒有知識的、貪小便宜的,爸爸則是知識的來源,是好的、正面訊息的來源,希望部長未來在修訂課綱時,一定要請委員們特別小心這件事情。
這張圖及下一張圖,在端午節的時候其實已經傳遍所有醫療人員的訊息媒體中,因為上面所舉的例子是在談醫療糾紛。請問院長,如果病家或家屬對於醫療行為感到不滿意,甚至發生糾紛的時候,您鼓不鼓勵他們去灑冥紙及開記者會?
林院長全:我想這不是一個理性的行為,我們還是希望他們能循正常的途徑來處理有關醫療糾紛的問題,同時我們也要讓醫療糾紛的處理,其制度能夠有一定的軌道,讓申訴者與被申訴者都能夠有充分溝通的機會,並得到專業、公正、客觀的裁判。
林委員靜儀:所以您也認為應該先用比較正面、積極的管道來做溝通,因為這裡面的訊息都是很負面的例子,我們會認為,六年級的小朋友討論醫療行為或醫療過程中遇到不滿意的時候,看到的都是這樣的例子,沒有正面的、好的,都是在記者的麥克風前面控訴,然後就灑冥紙。
我們再看下一張,這個篇章談到醫療糾紛時,還是用醫療消費者的字眼。前一陣子麥當勞有一個咖啡的廣告,廣告內容是兩個看起來「漢草」很好的彪形大漢偷錄醫療行為,導致醫生的恐懼,事後想想好像不太合理,於是就請人家喝一杯咖啡,請問院長知道這則廣告嗎?在教科書裡面鼓勵學生去做這種偷錄行為,鼓勵學生去蒐證、拍照片,這就是為什麼今年端午節時會引起許多醫療護理人員的關注,不光是醫師,護理人員在這裡面受到的傷害更多。
所以從剛才提到的問題,院長應該也同意在這整套教育中,第一,消費者的觀念是錯的,以及它在討論我們的溝通時,用語其實是不當的。甚至最近的醫療暴力很多,所以全聯會還要特別發出聲明稿說我們不能坐視這樣的醫療暴力,請問院長,醫院暴力、醫療場域的暴力行為是屬於公訴罪還是告訴乃論罪?
林院長全:如果涉及到傷害,應該是公訴罪。
林委員靜儀:本席希望您能夠以院長的高度,與在場的部長一齊確認未來在修正相關教育時,可以朝這些方向來做改進。
林院長全:我個人完全同意,而且我覺得好像應該要有一些比較正面的做法,或是把一個上軌道的醫療制度,在醫病關係裡面有的正面論述要能夠加強。
林委員靜儀:謝謝院長。
陳委員曼麗:本席有三個議題就教於院長。第一個題目,「永續發展」首次成為國際會議的重要議題是在什麼時候?本席有提供三個答案。
林院長全:很抱歉,我對這方面的瞭解很有限,應該是1972年的「人類環境會議」就有這個觀念了。
陳委員曼麗:答案是第二個。1992年聯合國在巴西里約召開「地球高峰會」,全世界有171個國家參加這個會議,後來聯合國在1993年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並且督導和協助全球各個國家做永續發展的相關事宜。
請教第二個問題,「永續發展」指的是以下哪幾個主題的永續性?是環境永續性、經濟永續性還是社會永續性?抑或是以上皆是?
林院長全:我想環境永續性是合理的;社會永續性也應該是存在的;經濟永續性,我不太清楚所指的是什麼意思,當然經濟本來是要持續下去。
陳委員曼麗:這個答案是以上皆是,因為永續發展所強調的是環境面、經濟面、社會面,所以它是生態的、生計的、生活的,全部都加在一起。
請教第三個問題,行政院有一個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請問它的法源是什麼?
林院長全:抱歉,這部分……
陳委員曼麗:請內政部葉部長代為答復好了。包括1992年、2002年、2012年永續發展會議,葉部長都有參與,是在場部會首長裡面參加次數最多者,所以請葉部長幫忙答復。
林院長全:葉部長說只有環境基本法。
陳委員曼麗:有鑑於國際上推展永續發展,我們在1994年由行政院成立「全球變遷政策指導小組」,在1997年改組成為「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院長知道這個委員會的主任委員是誰嗎?
林院長全:目前在制度上規範的是行政院長。
陳委員曼麗:是,因為今天是針對院長質詢,所以本席要拜託院長。到目前為止,我們的永續發展委員會運作得並不好,過去8年開會非常不正常,有一年開會是0次,大部分開會都是1次或2次,我們也知道,如果國家不加以重視,這個委員會都是空的,完全沒有人在注意這件事情,所以它的內容完全沒有符合永續發展的方向。其實在2002年,環境基本法就明列了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的位階,所以行政院的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其實是法定的委員會,它不是組合性的委員會,它是具有法源的法定委員會,但是,因為它沒有很好的運作,所以到後來民間的委員都在抱怨,民間的委員不是只有NGO,還包括學者,我不知道行政院系統的官方代表是否也會抱怨。當政府組織再造的時候,我們看到了國家發展委員會,當時大家就在想,有沒有可能把國家發展委員會直接加上兩個字,就是「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如果能夠這樣的話,我們就能夠讓永續發展是放在國家訂定政策的層面,不管是屬於經濟面、環境面、社會面,整個都有涵蓋進去,可是到目前為止都沒有辦法如願。
因為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沒有人、沒有錢,秘書處也是放在環保署裡面,所以整個功能是錯亂的,沒有辦法真正符合大家的期待,所以我們國家永續發展在這個部分是非常落伍的。2022年聯合國要召開大會,當然我們也會派國家代表去,民間和學者都會有代表去,可是我們到那邊去就會覺得很丟臉,因為我們完全沒有辦法跟一些好的國家做比較,當然對於比較差的國家也就不用去管了。本席希望院長能給一個承諾,行政院的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不論是就人事、財力或是組織,有沒有可能讓它有更好的發展,讓整個行政院的系統帶動起來,共同來做永續發展這件事情。
林院長全:雖然是由行政院院長來主持永續發展委員會,但因為底下涉及到好幾個部會,目前應該是由環保署來做有關幕僚的相關工作。
陳委員曼麗:希望它真的在運作,而且有國家的目標,真正落實到生活圈,讓每個老百姓都能夠感覺到,我們國家是要朝向永續發展的方向,跟聯合國一百多個國家是一樣的,本席是這樣期待。院長可以給一個承諾嗎?在你的任內,你會把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好好的運作嗎?
林院長全:現在永續發展委員會的委員還在改聘中,我還沒有開會,我還不瞭解整個運作的問題出在什麼地方,照委員的意思,您認為不應該以院的方式存在,而是放在某一個機關部會,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在開會之後可以做檢討,看是放在環保署還是國發會或是什麼單位,這樣可以嗎?
陳委員曼麗:非常感謝院長。繼續請院長看看,我們是海洋國家,但我們發生了什麼事情。今年3月10日發生一起海洋污染事件,這是由商船所造成的環境浩劫。在這個過程當中,環保署很努力,可是環保署沒有辦法調度海巡署,而海巡署不是負責海洋保育,所以沒有汽艇等設備,當然環保署也不能解決海洋污染的問題。另外,綠島只剩下7隻龍王雕,而在今年的5月21日被射殺了1隻,現在只剩下6隻,這隻被射殺的龍王雕重達90公斤。再者,今年6月8日,澎湖一群消防員宰殺了一隻綠蠵龜來進補。發生以上種種與海洋保育相違背的事件,我們想知道到底有什麼法律可以做管理。
去年7月1日公布了海洋四法,但我們發現其實有問題存在,海洋是土地的延伸,但舉凡海洋污染、海洋資源等等,我們現在所規劃的海洋委員會其實沒有辦法做全部的事情,所以民間希望能夠成立海洋部,當然海洋委員會何時上路也非常重要,我們希望環境資源部能夠在很短時間內完成,這是民間團體三十多年來的期待,希望它不要只是影子,不要只在空談階段而無法成立。謝謝部長。
林院長全:謝謝陳委員。
李委員麗芬:首先,本席要請院長看一張照片,這是蔡總統在參加警察節慶祝大會曾說的一段話,即反毒戰爭只准勝、不許敗,所以本席想要請問院長,您有信心打贏這場反毒戰爭嗎?
林院長全:這部分我們內部有很多討論,基本上,我們確實有這樣的要求,希望在反毒一事上能夠做得更澈底,當然我們也知道這不是一個一次就能解決的問題,而是永遠會存在的問題,所以必須用最高的規格來處理這個問題。
李委員麗芬:在此我看到了院長的決心,讓人覺得很高興,其實反毒不只是台灣面對的一個問題,而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據聯合國毒品犯罪辦事處的資料顯示,目前全球有2,700萬人在依賴毒品,所以全球必須團結合作來對抗毒品的危害,而這份報告中特別有意義的一部分就是提到對抗毒害的威脅,需要把人擺在第一位,要去關心孩童、婦女及貧農,不知院長是否贊同這句話?
林院長全:我同意。
李委員麗芬:反毒工作若要成功,則兒少濫用毒品、濫用藥物問題的處理就非常重要了。現在我們就來看看台灣兒少濫用的現況。首先,在年齡的部分,高中職為最大宗,104年有1,029人,大概占了58.8%;使用藥物的級別上,最主要第三級毒品,大概占了8成;最常使用的毒品則是愷他命;兒少涉嫌的犯罪類型中,無論男生或女生,第一位都是竊盜,第二位罰是毒品;若再做性別分析,男生的第一位都是竊盜,第二位則是毒品;女生部分就不同了,第一位是毒品,第二位是竊盜,所以在進行相關防制工作時,要特別去注意性別的問題。
其實根據研究,兒少從開始接觸毒品到成癮,大概需要兩、三年的時間,所以若能及早介入給予輔導、給予相關協助,其實是可以有效降低兒少繼續遭受毒品的危害,甚至可以降低相關犯罪、社會問題的發生率。
關於兒少,特別是濫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目前協助的方式就是區分為就學、未就學,就學部分就是教育單位要提供相關的協助、輔導;未就學部分,目前是由衛福單位提供相關的協助及輔導。請教潘部長,是否滿意目前學校給予這些學生的輔導?
潘部長文忠:這方面的輔導一定是要繼續加油。
李委員麗芬:另外,衛福部是否滿意目前對於未就學兒少的輔導呢?
林部長奏延:這部分主要是由保護司來負責,可以再多做一點。
李委員麗芬:誠如兩位部長所言,這部分還有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據了解,目前教育單位的做法就是宣導、尿篩,可是真正去做輔導的人力是不足的,而且專業能力也不足,事實上,很多是由教官、替代役來做這些輔導的工作;至於衛福單位,我要肯定衛福部在2014年承擔了這個責任,開始針對未就學的兒少進行相關的輔導,可是一年多下來,我們發現兩個問題,第一,輔導能力仍處於摸索階段,這部分真的還需再加強;第二,人力流動率真的很高。再來,這項服務方案並未擴及全國,所以兩位部長可否針對方才提出的問題,能夠努力改善,讓我們對兒少的協助能夠更加的完備?
潘部長文忠:好。
林部長奏延:是。
李委員麗芬:毒品防制工作最重要的一個單位,就是各縣市的毒防中心,這是在2006年開始設立的,毒防中心不只要做相關的防制工作,還要協助相關單位,但目前毒防中心看起來存在很大的問題,比方說監察院在102年就已經指出,毒防中心權責不明、人力不足;法務部在今年年初曾提出檢討,就是沒有專責人力可以去做輔導工作,還有,各單位多數各自為政,輔導人員、醫師人數亦不足,看起來整個防護網的破洞還滿多的,可否在最短的時間內把這些破洞補起來,如此才能打贏這場反毒戰爭。請問院長會親自主持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嗎?
林院長全:我會看一下權責分配,如果是由我負責,我一定會親自主持。
李委員麗芬:類似這種跨部會協調的業務,真的很需要院長能夠親自主持。
另外,院長是否會親自主持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的會議?
林院長全:行政院的任務編組太多了,所以現在是由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及政務委員分別負責,對此,我們曾經檢討過。其實光是由我負責的數目就很多了,但我一下記不得我負責的有哪些,回去之後我會看一下這部分是由誰在負責。
李委員麗芬:好的。
院長,這個小組是依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六條設置的,它有六大項工作,其中第五項是接受涉及違返公約之申訴,可是目前這個申訴機制完全都沒有設立,此其一。
第二,該權益小組的召集人是政務委員,相關部會的次長擔任小組委員,所以這部分就出現兩個問題:第一、層級太低,所以很多事情無法進行協調,我曾經是裡面的委員之一,很多事情就只有討論而無法作決定;第二、這是與兒少有關的小組,可是沒有兒少代表。所以本席要請院長做個決定,能否把這個小組的層級升高?我知道院長很忙,但我希望至少能提高至由副院長來主持。再來,我們要儘速設置這個申訴機制,落實其職掌。最後,我們應該要遵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四大原則,就是要尊重兒少的意見,本席認為,我們這個小組應該要有兒少代表,所以院長可否在3個月內研擬並修改相關設置要點?
林院長全:既然委員提到副院長,我會請副院長檢視有沒有提高層級的必要,或是是由於別的因素而產生問題;其次,兒童及少年的福利與保護非常重要,我個人對於因層級太低而造成績效不彰持保留意見,其實很多是人的問題而非組織的問題,如果組織都要由最高層級組成,有時候運作會非常沒有效率,我會請副院長去瞭解目前的運作是否有困難。
李委員麗芬:這段期間如果你們開會的話,我希望至少能要求各部會的次長一定要出席,因為以我自己的經驗而言,若是層級太低,有很多事情無法做決定。
林院長全:這個要求我們會請副院長一併考量。
李委員麗芬:好,最後有一句話要送給院長及在座的內閣閣員們,我們真的很希望你們能一起為兒少努力。
林院長全:好的,謝謝。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之後,繼續進行施政方針報告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6時41分)
繼續開會(16時52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王委員惠美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王委員惠美:(16時53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先請教賀陳部長,你在大安區東豐街有沒有房子?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答復。
賀陳部長旦:(16時53分)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王委員惠美:是現在沒有,還是過去也沒有?
賀陳部長旦:我曾經住過東豐街,但那間房子不在我的名下。
王委員惠美:確定不是你的?現在不是你的,過去是不是你的?是還是不是?
賀陳部長旦:過去也不是,不過我不理解……
王委員惠美:那間房子是誰的?你住了很久,是用租的,還是別人供你住的?
賀陳部長旦:我不理解這件事情與公共事務有什麼關係?
王委員惠美:不是與公共事務有無關係的問題,部長身為內閣的一員,在新政府努力打拼要做都更的過程中,當然這並不違法,但我還是要用道德來勸說,如果這間房子確實是你親屬的,希望你能動之以情,請他儘速來配合,因為外界一直說是你的,你也不作說明,這對內閣形象會有很大的影響。再者,這等於是官員在帶頭反對都更,這叫新政府情何以堪?部長不能說這不是你的公領域啊!
賀陳部長旦:我從未說過任何反對都更的話,也希望委員不要相信並轉述別人認為我對都更的態度。
王委員惠美:所以絕對不是你家屬的?
賀陳部長旦:我剛剛沒有提到家屬的部分,而是說我從來沒有反對過都更,也希望您不要轉述別人沒有根據的話。
王委員惠美:我覺得部長的回答有點避重就輕,到底是不是你家屬的?是或不是?
賀陳部長旦:我剛剛說過,我在東豐街沒有房子,至於委員說我身為官員卻反對都更的事,我從來沒這樣表達過。
王委員惠美:沒關係,既然你能住在那邊,代表有一定的交情,既然你能夠認同都更,我還是希望你能動之以情把這件事完成,好嗎?
院長,新政府上任不到一個月,出了不少事情,也很多人批評新政府的發條上得不夠緊,本席認為內閣有很多新手,不了解政府的運作,你當過主計長、財政部長,對政府的運作當然也比較熟悉。但有的人雖然曾經為官,卻不知進退,四處放火,搞得你常常要善後。我就直接點名,張景森政務委員未就任前就向部長要求東、要求西,不知道自己的身分為何,就任後,FB又引起非常多的爭議,也說過不再於FB上陳述公共事務,但今天又與市議員對幹,批評市議員「別學下三濫政客」,他四處放火,怪不得你的民調會低!不知道院長為何要繼續放任他這樣,是不能管、不想管,還是怎樣?有沒有考慮將他撤換掉?
林院長全:有關張景森政務委員的問題,我覺得不適合在這邊回答您,不過我先就我所知的部分跟您澄清。針對張景森政務委員在520之前與行政院當時的經濟部長聯繫電價的問題,其實我們的窗口是曾與行政院聯繫過的……
王委員惠美:沒關係,我只是建議你,因為我覺得一個月下來感覺你操勞很多。
林院長全:我們還是會努力來做,其實外界有些批評不完全是根據事實,因為這跟公共事務沒有太大的關係……
王委員惠美:要換不換是你的權力,我只是建議而已。有關中部科學園區第四期的二林園區,院長知道二林園區在開發過程中有非常多的訴訟嗎?
林院長全:我知道這個園區在開發過程中有一些爭議,所以至今仍未完成。
王委員惠美:院長知道你所任用的閣員中,環保署副署長是很多要求停止開發案件的訴訟代理人嗎?
林院長全:我不知道這個案子,但我知道他過去確實曾參與過很多環保團體的抗爭和主張,而且也做了很多事情,在環保團體中也頗受重視和……
王委員惠美:院長接受訪問時曾表示,台灣現在最主要的是要吸引外資來投資,要增加投資,我們要拼經濟嘛!
林院長全:是的。
王委員惠美:但是二林園區官司纏身至今,總共開發了9年,都卡在環評上,一度還遭到台北行政法院撤銷開發許可,後經內政部繼續爭取發回更審後,最後勝訴,可是6月6日公民訴訟又繼續上訴,請問中央對二林園區的開發到底是什麼樣的立場?
林院長全:這部分請主管機關科技部來說明。
楊部長弘敦:有關二林園區現在已經進入二階環評,站在科技部的立場,我們還是會繼續加強招商,只要二階環評順利通過的話……
王委員惠美:從民國98年就有很多廠商陸陸續續地核准,但是到現在都沒有辦法進駐,請問一個企業能有多久的黃金期?當我需要土地蓋工廠的過程中,你一拖就了9年,這樣要怎麼拚經濟呢?
再者,當副署長過去有這樣的定見,未來二階的審議還是在環保署對不對?他畢竟還是關係人,我希望部長跟院長能夠承諾,二林園區所有相關環保問題,在中央的他不得介入,可以嗎?
林院長全:這部分請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應元:王委員,我舉個例子,昨天我們有3個建設案,每一個建設案都在20分鐘內通過環評,所以我認為我們會據理來做這件事情。科技部進入二階,我們就按照二階的程序,一定會兼顧到經濟發展還有環境的保護。
王委員惠美:科技部要加油!你們騙十幾家工廠說准予他們入園,可是園區卻開發不出來。
楊部長弘敦:我們會繼續努力,會根據環評條件適度調整產業進駐的項目,比如低耗能、低污染、低用水的項目。
王委員惠美:這跟我們院長及總統所提五大產業相同的,他們是採精密園區?
楊部長弘敦:對。
王委員惠美:是低污染、低耗水、低耗能的產業。
楊部長弘敦:這是我們這1、2年來,為了環評自我調整讓它有不同的條件。
王委員惠美:地方很期待,希望能夠透過這樣的管道促進地方就業,讓地方政府更繁榮。本席拜託科技部、環保署儘量促成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好。
王委員惠美:另外,在拚經濟及引進各國投資的過程中,我們名列全國前三大的立體車踏墊聖州企業4月對外宣布要將它的生產基地從崑山帶回台灣,預計投資17億在屏東擴廠,屏東縣政府很歡迎,可是相關的社會團體及地方人士也提了一萬多個意見書出來,我想請教,中央政府的立場到底是什麼?是鼓勵投資嗎?你們的農地政策又是如何?
林院長全:第一個,委員剛剛提到的這個案子,我不瞭解,也不太清楚地方的反對意見是在什麼地方,是因為土地使用定位問題,還是環境影響評估的問題?
王委員惠美:農地要變更為工業用地。
林院長全:土地變更部分還是要有一定的制度,應該是政府管的。
王委員惠美:為什麼這樣?院長,我們一直要求企業鮭魚返鄉,但是我們的工業用地卻很貴,全興工業區在開發的時候一坪是3,000元,最近的成交價是4萬,中科土地少說一坪也要二十多萬,有幾個企業買得起?當土地用地有問題的狀況之下,企業要如何來拚經濟?所以在拚經濟的過程中,我們一定要幫人家解決土地問題。請問中央政府在土地方面有沒有具體的方向?
林院長全:政府當然要能夠讓所有需要土地的產業都能有途徑去找尋它的土地,但是也不能把他看中的農地直接變更為工地,這還是要有一個制度,目前土地的部分應該是經濟部工業局主管,如果需要的話,我可以請工業局同仁就您所提的這個問題做一個詳細調查……
王委員惠美:蔡總統上任之前曾經說,未來要以整體的國土規劃兼顧環境農業永續性,來規劃農工用地的分區,讓廠商能有合理的價格來取得工業用地。請教院長,就你的認知,什麼樣的價格是合理的?有什麼具體作法?畢竟這是總統上任前說過的。
林院長全:我的印象中,因為我們現在確實有很多違章工廠的土地不是工業用地,但是它已經存在很久了,要它恢復農地已經不太可能,這部分需要重新檢討,由農委會跟內政部共同處理這個事情。
王委員惠美:工廠部分還牽涉到經濟部,你講的應該是在民國97年所用工廠登記法裡面的臨時廠登。
林院長全:我們重新看這部分,現在有多少工廠是存在的土地違章部分。
王委員惠美:好,我把過去的一些背景讓院長知道,過去工廠就是家庭,家庭就是工廠,他們讓台灣在那段時間經濟起飛,家裡客廳太小,只好利用到家裡旁邊的農地,這是歷史的過程。97年我們也有一個工廠輔導法,輔導這些違章工廠,已經有兩期了,我們有沒有可能有第三期再來輔導這些工廠?畢竟它在非法過程中,政府完全沒辦法控管它,至少這些工廠登記完了以後,除了土地是農業用地,而且有個97年的期限,政府還可以在公安、污水管制污染部分對它有所要求,我們有沒有可能繼之前兩期之後,再來第三期?
林院長全:這部分目前我們也有在檢討,至於是不是按照以前的作法,我看也不完全是,因為如果要把已經污染的農地跟違章工廠做變更的話,就算是變更之後它要有一些回饋或是其它事項,整體的規劃還是要公開討論。
王委員惠美:所以你是不排斥讓它做變更是不是?只是我們需要更完整的法律跟考慮,是不是這樣?
林院長全:我們正在評估、檢討這個問題,目前還沒有具體結論。
王委員惠美:我剛剛問你的是第三期,因為前兩期的時間即將來臨,109年是最後的落日,也就是,他們現在除了地目沒有變更為工業用地之外,都符合所有的法令條文的規範,但他們的合法性只到109年,這個法條到底有沒有功能?有,確實非常多的企業因為有申請這個臨登,拿到非常多國外的訂單,甚至有一張訂單是上億的,所以有它的功效,但是他們現在很惶恐,不知109年的時候要何去何從?院長、部長、主委剛接任,我希望你們能夠審慎地去考慮後續的問題,讓台灣經濟能夠繼續發展,可不可以?
林院長全:委員剛剛講的問題,我會請經濟部去瞭解他們目前狀況。
王委員惠美:在2月26日蔡總統曾經到彰化關心水五金聚落產業,說真的水五金一年的產值有六百多億,也為台灣賺了非常多的外匯,當時我們總統講到一個「田園化生產聚落」,請問何謂「田園化生產聚落」?你們具體的作法為何?
林院長全:這部分是不是請經濟部來說明一下?
李部長世光:水五金是一個常年的問題,工業局的確對他們有長期輔導,但這牽涉到委員所提的臨登與變更部分,誠如剛才院長所交代的,我們會整體做一考量與評估。
王委員惠美:政府現在的財政有限,很多臨登過的中小企業很願意花錢變為合法,在政府沒有錢的狀況下,這不失為另外一個財源籌措方式。再者,在他們的土地無法合法的過程中,他們絕對不敢大力投資,他們的企業要升級的速度就會更慢,希望你們回去後針對這部分好好考量。
另外,請問院長,到底我們會不會缺電?會不會限電?
林院長全:就目前我們手邊的資料來看,至少過去這一週看到台電的供電狀況還算穩定,當然,夏季的熱浪還沒有完全來到,我們會儘量讓台電現有機組在能夠充分運轉的狀態下維持電力問題。因為「非核家園」的目標原來就已經設定,在此一目標下,我們認為如果核一、核二、核三都不延役也不提前除役的情況下,供電問題應該不會有困難。但是現在大家對核一、核二有些機組的維修有點意見,我們會儘量讓社會覺得這是安全的,同時也應該有一定的社會共識,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會儘量讓尖峰用電或其他的電力供給維持在穩定狀態,讓供需在短期內都不會有太大問題。
王委員惠美:不論是美國商會也好,歐洲商會也好,他們對於台灣的建議都是說,我們如要引進外資,水、電一定要充足,所以有電是最基本的考量。自從院長拋出核一的一號機組可能重新開啟,到政務委員張景森提出大賣場與百貨公司下午1點到3點要調整營業,一直到昨天院長又提出大學要限電,每每造成民眾很大的恐慌。請問院長,你這不加思索的發言,到底是行政院把自己當作青蛙在試水溫?還是行政院把人民當作青蛙,用冷水慢慢煮?而且暑假快到了,你在此時針對大學要求限電,會不會讓人感覺是形式比較重要,你們只重形式而已?
林院長全:有關大學要不要裝智慧電表、能不能做更有效率的能源使用這部分,其實我看今天媒體的報導,有些是講得很清楚的,只是很不幸的有一些報導沒有講清楚而已。我們在談這個問題時,其實並不是要讓大學限電,而是希望尖峰時期的能源使用要更有效率,才能在尖峰時期避免缺電或增加電廠的需要。這種作法目前在工業界已經開始了,我們希望做得更澈底,所以會檢討商業設施。昨天的行政院會有人提到,大學也是很大的一個營運體,本身的用電量非常高,所以我們特別關心,同時也瞭解大學並沒有裝智慧電表,想從這方面來努力。
王委員惠美:院長,柿子不要挑軟的吃。
林院長全:沒有什麼柿子挑軟的吃的問題。
王委員惠美:其實大學在100年那個階段就已經省電過一次,當然我們還是要請他們繼續省電。
林院長全:這個節電必須持續來做。
王委員惠美:你是行政院長,你是國家未來施政方向的領導者,節能減碳是大家一致努力的目標,也希望未來可以是非核家園,但是我希望你們不要想到什麼就說什麼,一定要有整體的規劃,不要讓民眾常常處於驚恐的狀況,可以嗎?
林院長全:其實行政院院會討論,從來沒有正式對外說明,但是因為有媒體的轉述顯然和事實有些出入,所以,並不是我們刻意對外作政策宣示。
王委員惠美:台電在2015年提出的十年電源開發方案中就提醒我們,未來在2019年就會出現限電一次以上的情形,今年5月又更新了未來電力的供需情況,2018年北部就開始有8萬瓩的缺口,到2024年更可能高達323瓩,所以,在這個過程中,用所謂的乾淨能源、替代能源取代,是否能有一個期程?不能只說2025年就要非核,到底要如何達成這個目標、如何彌補電力缺口,請院長說明。
林院長全:這部分其實我們是有一些規劃的,核一、核二、核三除役之後,某些電力的結構調整是必要的,再生能源的部分,我們是希望風力發電和太陽能發電能夠並進,但是因為再生能源有一些不穩定性,所以必須要有一些儲能的設施配套來做。
王委員惠美:對,就是它有它的不穩定性,而且在開發的過程中,不見得可以完全如期,如果整個施工過程都很順利,那我們不用擔心,現在之所以有電力短缺的問題,就是現在正在施作的工程並未按照當時的程序進行,才會讓大家這麼擔心,我們希望儘快補足。
林院長全:當然我們會特別強調再生能源未來在電力結構上的重要性。
王委員惠美:剛剛我們說要拚經濟,但是很多企業說找不到工,而很多年輕人說找不到工作,勞資雙方對於工時的意見當然常常會有衝突,也會有部分看法相同,有關法定工時,勞資雙方的意見歧異不大,但是對於加班,雙方的意見就有很大的歧異,資方希望調高加班工時的上限,但是勞工希望不要增加,但是我們也確實接到一些勞工的陳情,說他買房、買車、有小孩,必須顧及家計,反而希望能多加班以增加收入;而最近本席也看到一些數據顯示我們的外勞脫逃比率一直在攀升,因為他們沒有辦法加班,而他們來到台灣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賺錢。在這樣的狀況下,我不知道勞動部能不能有一些具體的、彈性的作法,可以讓企業活下去,讓想要多加班的勞工在不影響他的身體的狀況之下也能多加班?
郭部長芳煜:目前衛環委員會有一個版本在等待審查,那個版本的具體內容是從46小時到54小時,但還有很多委員的提案,包括是否有更彈性的3個月到6個月這種總時數的限制,未來在委員會審查時都會一併提出來討論。
王委員惠美:這部分我們希望要有點彈性,當然有的人追求生活品質,很多企業現在很煩惱,因為找不到工,不要說一些比較辛苦的行業缺人,甚至一般的職缺也找不到工,再這樣繼續下去的話,當這些企業放棄台灣的戰場,遷往勞力密集的地方時,這些勞工就不知道何去何從了,我也不知道臺灣的經濟如何向上提升,甚至企業要如何轉型!請勞動部在這部分能夠有彈性一點,畢竟國內的企業是這樣……
郭部長芳煜:不同的意見,到時候在委員會都會討論。
王委員惠美:企業的心聲是如此,因為有大月、小月,你們單單給他們固定的時間,很難配合,他們大月要趕著出貨,變成是沒接到單痛苦、接到單也很痛苦!這部分希望你們也能朝向以企業、勞工都能夠接受的衡平方式一起來努力,好不好?
郭部長芳煜:好,謝謝委員指教。
王委員惠美:再來我要請教一下院長,彰化有一個鹿港國家歷史風景區,這是縣長一項很大的政策,可是過去我問過交通部觀光局,他們一直很不給面子,覺得鹿港小鎮還是要往觀光的方向發展,因為如果鹿港成為一個國家風景區,臺灣有太多地方可以去劃設了。現在改朝換代,我想或許會有不一樣的新想法,請問部長,鹿港有沒有機會成為國家歷史風景區?
賀陳部長旦:確實就這個事情我還沒看到有相關的分析,不過以鹿港的條件來講,它做為觀光的重點絕對是大家的共識。
王委員惠美:你可以接受觀光的部分嘛?
賀陳部長旦:是。
王委員惠美:我說的是「歷史」風景區,也請文化部長一起上台。
賀陳部長旦:就看怎麼樣讓它最能活用以帶動地方,怕的是有些規定訂得太死,反而不好。
王委員惠美:安平風景區只有5個里,而彰化的福興、秀水、和美、伸港、線西是以鹿港的文化為主,帶動其他鄉鎮、大家統統來搭便車。交通部認為要往觀光的方向走,但因為這跟部長所說的要連結與再生土地、人民的歷史記憶相關,有沒有可能放到文化部這邊來處理?
鄭部長麗君:的確,鹿港有相當豐富的歷史價值,包括古蹟及傳統工藝等等,文化部秉於對有形文化資產和無形文化資產的重視,我們會協助鹿港對於文資的保存工作。
王委員惠美:文化部裡面有一個自己的資產──中央廣播電台鹿港分台,總面積有3公頃多,因為時空背景不一樣了,裡面有22間宿舍現今非常適合作為文創的場地,而且又結合了歷史感情在內,所以我在這邊邀請院長、部長,有空我們去看看。這是文化部自己的資產,你們一直在活化鐵路局等別人的資產,放任自己的資產閒置著,這是很不對的,希望部長也花點心思去了解看看,過去它是鹿港一個很重要的地方,閒置在那邊阻礙當地的發展真的很久了,拜託在部長任內能夠完成這件事情,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國勇、吳委員焜裕及管委員碧玲聯合質詢,詢答時間共為30分鐘。
吳委員焜裕:(17時24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5月14日自由時報刊載,院長要各部首長注意,做好危機管理及災害處理之準備,針對災害資訊要完整掌握。請問院長,您希望各部會首長怎麼來掌握這樣的訊息?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7時24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一個應變中心,如果真有災情發生,它會分不同等級,假使災情嚴重的話,等級會一直往上升高。這個應變中心是各相關的部會都會同時通報,就我的瞭解,是有這個機制。
吳委員焜裕:台灣確實跟國際上都面臨到溫室氣體效應的問題,這就會導致極端氣候帶來嚴重的天然災害。今年3月也發生過寒害,雖然在發生寒害前幾天,氣象預報就已經報告會出現極低溫的氣候,但是還是發生很嚴重的漁業損失,造成中南部養魚業者很大的損失,我認為有時候我們蒐集到資訊,如果沒有即時防範,也是會產生問題。今年因為發生台南大地震之後,有些縣市政府想要公布土壤液化區域,但是這種資訊的公布是不是得體,有時候我會滿擔心的,因為土壤液化區不代表房子就會倒塌,可能反而引發某些居民的擔心。有時候在資訊公告方面,我們要公告什麼資訊可能也要有相當的研究。
在災害防救方面,事實上內政部在消防署下有通過災害防救法,根據災害防救法,我國也寫了災害防救基本的計畫,要求各部會針對不同災害寫出防救計畫書。譬如我要請教葉部長,就是因為內政部要負責地震的防救計畫,雖然各部會都在寫防救計畫,但是我們發現其實最後都是消防署要負責最重要的救災工作,他們要負責救災,所以他們承擔最終的任務,也負責整理各種應變措施。我們發現他們負責的工作主要是在災害發生以後的救災工作,但是災害發生以後,雖然我們極力救災,可是民眾的生命以及財產還是有非常大的損失,有時候有點楚囚相對的處境。所以我們要怎麼做、如何整理我們目前碰到的資訊?譬如我們從資料中才發現我們台灣的平均氣溫事實上是有增加的。確實從國際的評估裡面,我們也發現在台灣很多災害事實上是滿嚴重的,譬如90%的台灣人民可能會面臨到兩種天然災害,73%的台灣人民可能會面臨三種天然災害,那麼我們如何整合這些資訊來做防災、救災的計畫,可能是非常重要的。
在政權交接之前,我也針對各部會相關單位質詢過,我發現目前政府雖然設有防災中心辦公室,但是缺乏相關的整合以及平常如何做防災、減災的工作計畫,這方面比較缺乏。所以我非常建議我們應該整合目前最佳的科學資訊,我們也蒐集了很多數據,如何整合來做好災害的風險評估,進行災害的風險管理。平時我們就可以做減災跟防災的工作規劃,其實這也是國際的潮流。事實上在2005年聯合國就提出如何做好天然災害評估及監測的工作,並加強預警,針對這種監測出來的風險,我們做跨領域的管理,這樣才能做好平常減災以及減少災害發生時的損失等相關工作。對於這方面,看起來台灣似乎落後國際還有一段時間,所以我鼓勵政府應該朝這方面規劃,平常才可以做減災的工作,不要只是在災害來臨時,才做災害防救的工作。
但是,當我們看到災害防救法時,我們發現災害防救法雖然有寫到防災,但是真正能夠在平常做減災工作的只有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的第七款,規定各級政府單位都要做潛勢分析、危險度的風險評估。我看了之後非常驚訝,中央政府知道怎麼利用這樣的評估結果嗎?我真的非常擔心,因為中央政府不一定能夠利用該結果做減災工作,竟然要求各縣市鄉鎮的政府也要做評估、減災的工作。不曉得葉部長覺得這樣合適嗎?這樣的法規可以落實嗎?
葉部長俊榮:您剛剛提到世界銀行的報告,將台灣三種災害的可能性列出來,這件事情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該報告告訴我們,台灣確實面對災害,而且風險確實相當高。過去雖然建立了整個機制,同時我們也不斷的努力,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問題都解決了。有幾個重點跟您報告一下,行政院裡面有災防辦,還有上面的會報,再加上這個委員會,然後各部會會根據災防法,依七個類型的災害,在碰到事情的時候,各自成立應變中心。應變中心跟行政院的連結,在運行一段時間之後,已經看出它的秩序,比較困難的是各災害跟各個地方政府之間的關係,您剛才也有提到,政府努力的方向應該是從資訊著手,尤其是您剛剛提到科學面的調查,我們要思考怎麼樣在好的雲端資訊系統建立溝通機制。現在的EMIC其實就是在解決這個問題,從來源端將災害的潛勢、災情的資料匯進來,EMIC再把資訊匯給災害防救人員、各級地方政府及民眾;再加上整個災防的傳遞、溝通,所以這個機制其實大體完備。可是如同您所說的,可能要在幾個地方再進一步強化,這是確實沒有錯的,尤其是系統的運作,還不見得100%穩定。我們要結合各部會再予以強化,這是努力的方向。
吳委員焜裕:部長講的內容還是比較偏救災的方向,我講的是平常要怎麼減災。依據科學資訊進行災害風險評估,是平常就要做的,不要等災害來了才做。平常做好減災管理工作的話,當天然災變來的時候,我們就會減少災害的發生。我知道內政部會碰到很大的困難,這是台灣目前體制上的困難,因為很多災難防救中心,其實都在科技部。請問楊部長,資料上的災害中心或研究單位,平常是做學術研究,還是做任務導向的研究?
楊部長弘敦:我們可以看到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台灣颱風洪水研究中心等,基本上,這都是研究資料的一個平台……
吳委員焜裕:不只是平台,我們有稍微看過,這裡有蒐集資料做研究等相關工作。這一些資料應該給內政部,作為防災計畫之用,這樣才可以做減災的工作。
楊部長弘敦:對,我們蒐集所有科技資料之後,會在平台上分析,並送給內政部。
吳委員焜裕:如果像防災辦公室這樣,不是定期,只是天然災害來才運作的話,就沒有辦法做平時減災的工作。你們應該思考中央部會要怎麼樣重新進行調整,並整合出一個很好的防災單位,不然台灣面臨兩種或三種天然災害,有的時候真的很難應變、救災。你們要利用平常蒐集到的科學證據,做好天然災害的風險評估,進而做好災害的風險管理跟減災工作,相關的部分也要重新思考怎麼樣去整合,做好防災工作。謝謝!
管委員碧玲:上個禮拜,王委員育敏等在財政委員會提了一個案子,要求衛福部要積極去追討高雄市勞健保的欠款,你們知不知道為什麼北高兩市會有這麼多勞健保的欠款,而其他縣市好像都沒有這問題呢?
郭部長芳煜:北高兩市才有非設籍的計算……
管委員碧玲:其實過去各縣市都有,但在凍省以後,其他所有非直轄市縣市的欠款都由中央處理了,只留下北高兩市,這是有歷史背景的。中央對於這筆款項的差別待遇,從歷史來看的話,北高兩市都留下了債務。有關償還這些債務,以使勞健保基金能夠健全化,現在從台北市政府拿到的資料,我們只能計算96年到103年,這幾年中央補助北高兩市去償還的欠款,你們可以看到補助差額是不公平的。96年到103年補助台北市是325億,可是補助高雄市卻只有36億,中央對台北市及高雄市相關補助的差額高達289億,這是很不公平的,為什麼會這樣呢?民國99年馬英九總統上台,發展出一個計算公式,請問部長那是什麼公式?
郭部長芳煜:非設籍的二分之一……
管委員碧玲:有道理嗎?
郭部長芳煜:很顯然這對台北市有利。
管委員碧玲:所以呢?
郭部長芳煜:對高雄就不利。
管委員碧玲:三位部長認為合理嗎?
郭部長芳煜:我覺得應該再加以檢討。
管委員碧玲:當大量中南部人來到台北市時,他們設籍在故鄉,不過他們的經濟活動、消費及貢獻都是在台北市,這對他們原設籍的城市來講,原本就不公平了,何況還錦上添花,以非設籍的計算公式只補助非設籍住民的健保補助費,這樣就太不公平了!既然這些非設籍住民的經濟貢獻已經在台北市了,然後中央政府卻讓這些非設籍住民得到的補助比這幾年高雄得到的還高達289億。許部長有什麼想法呢?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在未來財政收支劃分法時,我們會會同主計總處……
管委員碧玲:講到財政收支劃分法我就更生氣了,不只是這個計算公式有問題,在101年修法之後,勞健保的補助費全部由中央政府負擔,所以中央政府就將這部分的經費撥下來,可是竟然又列入作為一般性補助款的內涵,也含在一般性的補助款。高雄市又讓你們從一般性補助款將這筆補助款扣掉,從北高兩市被扣的數字,可知有多麼不公平,台北市1個人平均被扣2,997元,而高雄市民則是1個人平均被扣4,395元,你們欺負弱勢。許部長要好好重新審視這個問題。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會會同主計總處,因為補助款是主計總處在負責。
管委員碧玲:今天主計長也在座及聽到了,我希望院長一定要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就是一定要反映在明年度的預算編列上,7月份送進來時,我們要看到你們的誠意,請你們專案重新思考。99年這個計算公式是追溯到89年去計算的,從民國89年以後就用這個公式在補助,所以才會有兩百多億的差額。請你們補足當時錯誤的計算公式對高雄市造成的不公平,請專案處理這一塊,好不好?
許部長虞哲:我們會會同主計總處來處理,因為財政部……
管委員碧玲:我希望能反映在明年度的預算編列上,請院長重視這個問題。
林院長全:我也注意到這個問題,我會請許璋瑤政務委員了解過去因健保費造成分配上的問題,他再和主計總處探討這個問題是不是……
管委員碧玲:你們要快。
林院長全:我們會在今年預算編列時把這個問題釐清。
管委員碧玲:謝謝,太好了。另外,馬政府時代花了8年時間進行組改,其實在葉部長擔任研考會主委時,行政院的組改就開始了。馬政府花了長達8年的時間,但是組改只做了半套,剩下還沒有完成的組改,院長估計大概在多久的時間內會完成?
林院長全:組改沒有爭議的部分都過了,有爭議的都留下來,而有爭議的部分,問題還滿複雜的。
管委員碧玲:大概要多久?依你的決心,一年還是兩年?我覺得不能超過兩年,最好是一年。
林院長全:這牽涉到我們要做的幅度有多大,例如海洋委員會現在還沒有掛牌,就是因為定位有爭議。
管委員碧玲:能不能給我一個時間表?
林院長全:我們在一個月之內給委員回覆,說明我們預備怎麼做,這樣就會有一個時程,這部分我們請人事行政總處……
管委員碧玲:一個禮拜以後給我時間表,好不好?
林院長全:一個月,好不好?
管委員碧玲:好,一個月給我時間表。
林院長全:一個月之內請他思考未來要怎麼做。
管委員碧玲:好,一個月之內給我一個時間表。
林院長全:好,謝謝。
管委員碧玲:稍後徐委員會提到聯合報頭版頭條,最近在20天內有三大爭議發生,首先是5月25日賀陳部長有關端午節收費及橫向國道收費的問題出現爭議;6月5日核一併聯發電的問題也出現了;6月15日長照是否採用營業稅0.5%來作為財源,問題也出現了。我要給院長及所有閣員鼓勵一下,在連續20天出現這三大爭議事件,任何人的民調的不滿意度在這個時候一定會增加,你們不要氣餒,把它當作是一個短期的現象,好不好?
林院長全:謝謝,我們一定會努力,任何的批評……
管委員碧玲:你們要從中得到教訓,有一些應該做的溝通要善盡溝通,有一些應該鋪陳的事項要事先鋪陳。最重要的是,你們要讓整個社會跟著你們走,你們要改革,會離人民遠一點,但是要有點遠又不能太遠。如何選擇那個距離?理想的標竿要設在哪一個定點?你都要說服整個社會。說服和溝通的過程容或對你們來講是一種負擔,你們就把它承擔下來。
現在有兩件事在院長身上,那就是6月5日核一的問題以及6月15日長照營業稅的問題。我這個質詢女王從來沒有說30分鐘的質詢變成10分鐘,這樣子放水,可是國家有很多重擔在你們身上。第一個是非核家園的重擔,甚至是讓核一、核二提前除役,2025年一定要達成非核家園,另外還包括綠能產業如何補足電力的缺口。這是一個重大的、歷史性的國家任務,是一個遙遠的理想,可是我們的政府願意承擔。這一點,全國的人民要支持你們。本席也在此呼籲反對黨,在這件事情上要拿出對人民和對子孫的信諾,站在支持你們把這件事做好的態度上,陪伴你們走過這個過程。
第二件事情也是一個重大的責任,那就是長照,長照不應該是一個選擇題吧!要或不要長照還需要去選擇嗎?院長,長照不應該是選擇題對嗎?
林院長全:是的,我們相信這是一個社會共識。
管委員碧玲:我們就是要做,當我們要做的時候,長照2.0的財源在哪裡?我們要不要去選擇?這是必須做的選擇,所有的選擇都有得失,所有的選擇都會增加社會的負擔,究竟這些負擔要由哪一些人來承擔,我覺得這也是一個可以用理性、科學、客觀的角度來討論的問題。在此我也要呼籲在國家布建長照體系的初期,千萬不要把這種議題操作成政治議題,其實政府也可以不要做,可以繼續拖延啊!當我們願意承擔、當我們要跨出腳步的時候,請不要把這種議題操作成政治議題。本席要給你們鼓勵,我希望你們不要在這些風風雨雨當中失去信心,千萬不要父子騎驢,千萬不要沒有信心,你們就勇敢的讓我們知道你們很認真的在思考這些問題。
林院長全:謝謝,我們一定會全力以赴。
徐委員國勇:今天聯合晚報登出這一則新聞,說是你「自評"不太好"」,今天我從頭到尾都坐在研究室一直經由電視看著所有委員的質詢,我聽得很清楚,你說的好像是「自己來評論自己不太好」,怎麼會變成「自評"不太好"」呢?這似乎已經對你產生了一些誤解,你要不要趁著這個機會來解釋一下?
林院長全:當時是因為柯委員問我要不要自評,我一向認為自己給自己打分數是沒有意義的事情,所以我說自評這件事情不太好,其實是這樣的意思,我也沒有想到會被報紙誤解為「自評"不太好"」。不管外界有什麼樣的批評,我們都會全力以赴,就像剛才管委員所講的,如果這些批評是正確的,我們就會記下來;如果是對我們有幫助的,我們就會來改變;如果是對我們沒有意義的,我們就會把它拋開。
徐委員國勇:我特別挪出這麼一點時間讓你來解釋,否則等到質詢完再回去解釋,搞不好明天報紙寫的又不一樣了,所以本席才會給你這個機會。
林院長全:謝謝。
徐委員國勇:為什麼我要提到這個問題?其實我是想延續管委員剛才所提的議題,過去八年來台灣生了這麼重的病,要開刀當然會痛,可是痛苦會過去,美麗會來到,就像蝴蝶一樣。長照的財源不管是用哪一種稅,從人民身上拿錢一定會有點痛,可是堅定決心做下去之後,美麗就會來到,就像現在台灣引以為傲的健保一樣。
院長在施政報告當中提及「未來每年年度債務成長率不高於過去三年GDP的平均成長率」,顯然你是希望能夠撙節,希望債務問題能夠解決。有一句說「兩個經濟學家會有三種意見」,我請教了許多學者專家,包括台大、政大的財經系教授,他們告訴我這樣的講法沒有錯,不過還有另外一種講法我想要讓院長參考一下:要提振疲弱的經濟必須用積極的政策來搭配,如果政府過於嚴控支出,我們必須小心經濟可能會熄火。院長是財政專家,這句話應該也是財經界要注意的一段格言,院長應該贊同吧!
林院長全:這也是對的,我們希望景氣能夠好轉,最簡單的做法當然就是增加需求,如果民間沒有需求的話,最好的方法就是由政府發債來創造需求,這是一個最普通也是最直接的做法。
徐委員國勇:我們是不是應該繼續採取寬鬆的貨幣政策,並配合積極的預算政策?也就是說,以擴張性的財政政策來進行結構性政策的改革,就像十大建設一樣,由政府率先投資,人民看到政府的建設與投資之後就會有信心,於是他們就會跟進。政府的職責在平穩景氣循環的波動,也就是達成景氣循環週期的平衡,包括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Joseph Stigilitz及哈佛經濟學家Jeffery Frankel都有提到,我也不再贅述他們的看法。他們的意思是,景氣是要看一段時間,而不是看一年、兩年,如果是看一段時間,這段時間波動的平衡才是最重要的。
目前處在低利率、低成長環境,這種低成長環境應該如何因應?我們看到IMF也提出一些建言,包括對於公共投資等等,甚至於應該要舉債來處理這些事情;OECD也提到一些相關的看法。院長是專家,我就不再贅述。
其次,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及結構改革要三管齊下,我把這些專家學者所提到的問題都列在這裡。接下來,我特別把IMF、世銀、OECD、G20、G7,以及哈佛大學教授兼校長Summers Spence的看法列出來,他們都在講這些。
所以院長是不是也應該好好地考慮在某一個層次增加政府的建設、投資等等,再看看整個景氣的循環,不要老是順循環,反循環的策略也可以用。當然,每個學者的意見不一樣,不過這幾位學者希望藉由我的質詢讓院長能夠參酌他們的意見,把台灣的經濟帶上去。對於這些講法,院長的看法如何?
林院長全:謝謝。這當然是一個判斷問題,假設我今天是一個很短視的政治人物,我會覺得這個講法很好,因為我只要舉債就好了。但是從我的專業來判斷,我會對這個講法採取一些保留的看法,比如過去馬政府時代也曾經為了抗景氣循環而把預算從1.6兆大量地增加到1.9兆,可是這個問題似乎沒有解決,只是當時渡過的時候比較平順一點。而且我們去看台灣20多年來、可能已經不只20年的時間,我們都一直在赤字,表示它不是一個短期抗景氣循環的問題,而是長期經濟發展的結構性問題。當然,我可以用短期的方法來麻痺它,讓它繼續維持這種狀態,但是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治人物,我寧願看到我們辛苦一點,做一些結構性的改革。不過就這個部分,我也不會保守到在景氣不好的時候讓政府的支出也變成負的,我們會在可能的範圍之內適當地增加政府支出,但是我們絕對不依賴政府支出作為抗景氣循環的唯一手段,因為那是一個最容易、卻不見得是一個長期負責任的做法。我們如果一直依賴用財政赤字來維持我們的經濟成長動能,長期下來這個經濟絕對會出問題,因為我們的負債會累積到一個很可怕的程度,尤其它的速度是呈加速度的成長。這是我們現在採行政策上的困難,但我們希望自我要求,所以我們的舉債要隨著平均3年的GDP而成長,也就是我們還是可以舉債,但是不要過度依賴這個,我們寧願自己把結構調整好一點。
徐委員國勇:院長,你也講出了你的看法,不過這些學者一再希望你也能夠參考他們的看法,在你看法與他們的看法之間是不是能夠取得一個平衡?
林院長全:好的。
徐委員國勇:我想這是滿重要的。
林院長全:是的。
徐委員國勇:最後,我要跟院長提一下營業稅的問題。希望全國民眾好好地看一看營業稅法第八條,普羅大眾、弱勢團體花最多的錢都是在民生必需品,而民生必需品本來就沒有營業稅。所以如果為了長照的財源而增加營業稅0.5%,對窮人的影響是最少的,所以它絕對不是窮人稅,反而是富人會支出更多的營業稅,我希望院長要加強這部分的論述,好不好?
林院長全:是的。很不幸地,營業稅被形容為窮人稅,這個說法其實是有問題的,因為營業稅是一種消費稅,消費能力越高的人,營業稅的稅負是比較重的,所以它不應該被稱之為窮人稅,它只是不像所得稅一樣有那麼高的累進性而已,並不代表它就是一個窮人稅。
徐委員國勇:好,院長,我們希望加強這部分的論述,感謝!
主席:請周委員春米、尤委員美女及顧委員立雄聯合質詢,詢答時間共30分鐘。
顧委員立雄:(17時55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我們在發言時,林院長可以坐下,待院長答復時再站起來即可,免得院長太過勞累。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7時55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顧委員立雄:我們三個聯合質詢的都是法律人,所以院長應該可以想像我們要問的都與司法有關。現在螢幕上這張照片我想院長應該認得,他是國科會前副主委謝清志,在其任內因南科減震案受到羈押、起訴,後判決無罪,為此他寫了一本書「生命的振動」,內中文字寫得非常好,引起很大的迴響。我今天要分享的不是這個案子,我要講的是上星期一場餐會的對話。上星期我與一位律師也是前同事吃飯,他的舅舅經營一家一般藥廠。他說,由於舅舅涉及一樁進口偽劣藥案件,所以被起訴,因該案非我所承辦,故我也不解其細節所在。他說,當時覺得這案子是個烏龍,所以希望檢察官能查一下報關行,應該就可以讓事情清楚。但檢察官沒有傳報關行的人來問話就直接起訴,經過詳細調查,一審法官判決無罪,可是事情這樣就了了嗎?檢察官執意上訴,於是就上訴二審,也搞了兩、三年,最後無罪確定。用餐時,前同事的先生剛好是法官,該名法官不經意插一句話:不就判無罪了?這讓他覺得很生氣,因為雖然判無罪,卻還是搞了兩、三年!既然如此,為何不在一開始搜求證據時搜求得仔細點?一審好不容易判無罪,當時並無任何理由,亦無任何事證或論述,檢察官還是上訴!這樣搞了兩、三年,沒有任何人為此道歉,當然也沒人給他交代,讓他覺得這個體制對人民所受到的痛苦是無感的!院長非法律人,但我想院長應該有因案接受過偵訊,院長對於一般老百姓碰到這樣一個案子,還歷經兩、三年纏訟,最後判決無罪的感覺如何?
林院長全:這是制度上一個非常不好的狀態,也就是檢察官起訴的人獲判無罪,而檢察官並無任何責任,我瞭解這是不對的!
顧委員立雄:我現在要與大家分享一個觀念。每一個平民老百姓其實難得到法院去,如果因故受到起訴,最後收到無罪判決,那他這一生都不會忘記!只要一提起這個案子,他可以把整個細節講得歷歷如繪,每一個無罪判決,對他來講都是一件大事!對每一個人來說,只要受到這樣待遇都是一件大事,那麼檢察官為何可以當沒事?
林院長全:這是缺乏同理心。
顧委員立雄:對!這問題在於,檢察官一開始在搜求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即起訴這點,我們沒有任何對付方法。對於判決無罪後,檢察官沒有任何新事證、沒有任何新論述即胡亂上訴也沒有辦法!現行所有的辦法中,法官法第八十九條第四項提到,檢察官付評鑑事由,這一個針對重大違失。針對這樣的重大違失,即使我們要證明檢察官在搜求證據本身有重大違失,卻從各款找不到!我們對於他沒有任何新事證就提起上訴,也沒有辦法從這裡面找到任何一個可以對付他的理由。很多人很不高興,覺得檢察官從一開始就濫權追訴,因為最後的判決結果是無罪,被告認為自己被害了,因此就想告檢察官濫權追訴,但是依據法律規定不能由他來起訴,必須由檢察官起訴,所以要告檢察官濫行追訴必須告到另一位檢察官那邊,到現在為止,我沒有聽過有檢察官曾起訴其他檢察官濫行追訴。
接下來的重點是檢察官的管考制度,檢察官的管考制度是用一堆數字堆積出最後的管考結果,裡面最重要的是辦案維持率與結案件數,也許有人會說起訴最後如果判無罪,其結案件數會被扣分,但是我要告訴院長,他大概只用二、三件的結案件數就能抵掉那個無罪判決對他的不利益了,只要利用另外二件比較簡易案件的有罪判決也可以抵掉無罪判決對他的不利益,甚至他在一開始大動作羈押、起訴被告,求刑20年,最後就算只是被判偽造文書5個月,這還是有罪確定哦。這樣的起訴品質完全是散彈打鳥,但是卻沒有辦法經由管考制度達到對他辦案品質的管考,所以檢察官辦案品質考評實施要點是堆積在一堆數字後面,完全看不到檢察官的辦案品質,說這是辦案品質考評實施要點,我覺得是有點諷刺。
因為這樣,再加上檢察官一直強調他們要隨法院配置,因此偵查檢察官是一批人,起訴到一審公訴的檢察官是一批人,到了二審則是由高檢署來接續公訴,所以完全是不同的檢察官,在檢察官隨法院層級配置的情況下,找不到任何一個該負責的人了!之前我們曾提出一路由一位檢察官專責追訴到底,就可以找到該負責的人,如果檢察官起訴後被判無罪,該檢察官就要負責,但是法務部的報告卻表示「各審級公訴檢察官合一,由特定專責檢察官實施公訴直到整個案件確定於法無據」。今天我質詢院長,請院長站在不是法律人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林院長全:我覺得你講的都很有道理。
顧委員立雄:我今天只是藉這個機會跟院長分享,那天我們這三位法律人對著一位被判無罪的人面面相覷,沒有辦法回答他檢察官為什麼可以草率起訴,檢察官為什麼可以毫無理由就提起上訴,如果我們沒有辦法回答這個問題,我們的司法信賴就永遠沒有辦法建立。
院長不是法律人但從事政治工作,法務部則專精於檢察官的升遷、考核、調動及檢察官組織配置,我希望經過今天我們的溝通,院長能責成法務部,不要再說於法無據,不要再說以數字來看,這樣的管理是OK的,不要再說檢察官起訴後判決無罪、檢察官沒有附新事證就提起上訴,司法體制對於這整個事情是無感的!我只是希望跟院長溝通並讓部長瞭解人民的痛苦,以及在這一件事情上為什麼司法信賴會這麼低的原因,希望你們拿出最有魄力的方法來解決這樣的問題。相應解決問題的方法,事實上我在委員會已經提過一些看法了,也許我的看法不見得成熟,但我相信要有一個明確的辦法來做這樣的事情。檢察官的權力比在座的公務員大上很多,但是他相對要負的責任卻遠遠比院長及部長所要負的責任低非常多,甚至在我來看,從人性的觀點來看,他起訴的成本是零,上訴對於他成本的負擔以及對他的不利是零,在這樣的情況下,就一再的藉由程序折磨你,一再的用程序來折磨你。我希望院長真的能夠體會到這個事情,我們從一般非法律人的角度就可以看出這個問題而解決它。
林院長全:委員所提這個問題,我雖然是外行,但我也曾經關心過,我也問過邱部長,好像邱部長也有滿肚子的苦水,我不知道他改革的過程遇到哪些困難……
顧委員立雄:邱部長今天寫了一封給檢察官的公開信,裡面有句話,就是如果要修法的話,也一定要來修。如果真的要修法,立法院至少就本席的立場一定全力支持和配合,我們思考建制一套好的可以對檢察官課責的制度,就是本席一再講accountability的制度。部長,可以嗎?
林院長全:需要部長說明嗎?
顧委員立雄:沒有關係,本席的質詢時間到了,我可以跟部長在委員會再溝通,今天主要是跟院長分享。
林院長全:是,謝謝委員。
周委員春米:院長,辛苦了。剛才顧委員質詢的是有關檢察官課責的問題,繼續本席要請教院長有關犯罪被害人保護的問題。司法改革不能只看到法庭裡面坐著法官、檢察官、律師、被告,司法改革也要聽到暗夜的哭聲,也要看到被害人。
接下來本席要請院長看幾張災難的照片,稍後我們一起討論。依據災難發生的時間,分別是高雄氣爆、新北市八仙塵爆,以及今年農曆年前的台南地震,這些災難有天災、有人禍,當時這些災難所造成的傷痛,我們今天討論還是歷歷在目。該慶幸的是台灣社會有最溫暖美麗的人情,整個民間總動員,捐錢的捐錢,救災的救災,各級政府也都投注大量的資源,除了給予金錢上最大極限的補助之外,在後續的扶助保護措施上也提供了生理和心理醫療,以及生活重建,雖然不可能完全彌補,再回到從前,不過政府跟民間都是盡力在做,責無旁貸。但是,相對於上述這些重大災難及人禍,台灣社會也一再發生讓人扼腕的犯罪被害案件。
我們接下來要討論所謂犯罪被害的態樣。因為犯罪被害的案件,生命被剝奪了;因為犯罪被害的案件,身體造成重傷;因為犯罪被害的案件,受到性侵。以上有些引起社會的注目跟關注,有些是在角落裡沒有人注意。依據現行制度跟法律的運作,相對於上述所講這些災難和重大人禍,對於這些個案的保護是極其微弱的。
本席想請院長看內政部所做的刑案被害人統計表,從92年到104年,雖然上開犯罪案件有逐年降低的趨勢,但在103年跟104年這兩年,每年還是有高達4,000多件的犯罪被害,我所謂犯罪被害就是剛才所講的三種犯罪被害結果。請教院長,因為犯罪行為而導致被害人死亡,對於他的遺囑,你想幫助他什麼?因為刑案重傷者,院長認為政府應該給予什麼樣的協助?遭受到性侵的被害人,政府如何幫助他走出陰影?
林院長全:我是外行人,不過可以想像到犯罪被害人所需要的協助非常多,第一是對他隱私權的保障和保護;第二是在整個偵查或是事件發展的過程中,被害人應該有充分的資訊和得到尊重。就我的瞭解,這些在過去可能都做得不夠,當然還有案件在審理的過程中應該得到迅速的判決,不要讓正義來得太晚,總之,這裡面有很多事情都應該從制度上再去思考,因為我是外行人,不是那麼了解真正的關鍵問題有哪些。
周委員春米:雖然院長自謙是外行人,但你提到了在司法制度中犯罪被害人需要被保護的一些具體且重要的細節。事實上,在現行的法律規範當中,金錢補償是一個很重要的制度,也是一個最基本的制度,關於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九條有關補償金數額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發生了死亡的結果,在殯葬費的部分,最多是領40萬元;法定扶養義務的部分,每個人的金額最多是100萬元;精神慰撫金的部分,最多是40萬元。如果是發生了重傷的結果,最多就是補償180萬元,包括醫療費、精神慰撫金等。如果是性侵,最多就是補償140萬元,而我們要討論的是,對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傷害,會因為這樣的金錢補償就可以完全彌補嗎?方才院長提到了同理心,如果今天被害人死亡,則他的家庭要如何面對一個沒有被害人生活的餘生?若被害人是家庭的經濟支柱,然後發生了死亡或重傷的結果,則這個家庭往後要如何維生?若被害人是遭到性侵,則要多久時間才能走出陰影、不再傷痛呢?總之,雖然這些在現行法律制度下都是有規範的,但卻沒有確實執行。
再來,關於犯罪被害人保護的協會目前是設在法務部的保護司,專任編制人員是15人,年度預算約2億餘元,扣掉人事、行政、宣傳業務費用1億1,138萬後,真正用於被害者及家屬的保護費用只有9,218萬元,如同方才提到的,在103年、104年這些犯罪被害案件有4,000多件,所以事實上這樣的補助、保護費用分配到個案上,大概每個案件只有分到兩萬元上下。還有,除了基本的生活補助、補償之外,還有社工人力、心理諮商等資源可運用,但在資源有限、人力不足的情況下,我們如何有效保護或是協助這些多達4,000多件的被害個案呢?請院長能夠承諾在犯罪被害保護這項工作上,政府能夠再多提供一些資源及人力。
林院長全:委員說得很正確,我也了解政府預算資源在使用上每個地方都很辛苦,但委員提到的這方面,我願意逐年、適度的增加資源,同時要檢討相關的使用效率,詳細的部分,本人請法務部邱部長代為答復。
邱部長太三:周委員提到犯罪被害人保護,基本上要看我們擔任的是第一線的角色還是共同的角色,因為通常犯罪被害的原因有滿多種的,而犯罪被害人的保護在最後都會有政府所給予的補償、照顧,誠如委員所提,在經費上我們會盡力去編列,目前每年大約編列3億多的金額,但並不是所有的被害人都是符合這樣的資格及條件,所以用4,000多件去計算下來,每個個案分到的金額就會很少。事實上,大部分的具體個案大概都可以達到一定的金額,不過這樣的金額對大部分人來說可能都是不夠的,而且像生活的重建、心理的輔導,甚至經濟的支柱,這些才是日後的重點。
周委員春米:這部分我們陸陸續續再於委員會中討論,總之,我想要強調一個重點,政府的財源有限,我們不希望把金錢補償提高到某個程度,也不希望把代位責任或補充責任變成國家的完全責任,而是希望能統合有限的資源。現在若是發生被害案件,被害者可以由犯保協會在第一線提出金錢補償,也可以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獲得法律扶助,亦可以向地方政府尋求社工或是心理諮商的協助,可是他們不一定知道有這些資源及保護的措施;其次,當他們在尋求協助的各管道中,必須一而再、再而三的陳述及回想被害當時的事實與經過,這樣對被害人情何以堪。
我們知道現在的資源有限,大家也都在搶奪資源,但是司法改革不能沒有聽到被害人的暗夜哭聲,現階段我們希望你們做出一個整合的一站式服務,讓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知道,當他們發生了慘痛的被害結果時,政府有一個人會告訴他們可以去哪裡、做哪些事,不用一而再、再而三的陳述被害事實,再去回想被害的經過。針對這部分,院長有承諾會做出考量,第一,我們希望能統整資源,第二,我們希望能夠設置一站式的服務,相關的單位除了法務部之外可能還有衛福部。人民對新政府有很深的期待,我們希望政府能夠苦民所苦,讓被害的人民能有所依靠,謝謝。
林院長全:謝謝委員,我認為委員剛才提到的問題非常重要,其實這也不是錢的問題,而是作法上的問題。至於委員希望能設置一個一站服務到底的平台,我們內部曾經檢討過,特別是在小燈泡事件發生之後,我們也親自去瞭解被害人家屬所受到的心理傷害,並且請林美珠政務委員去協調,希望內政部與警政單位能設置窗口解決這個問題,當然我們也希望能積極推動這個制度,並會檢討跨部會需要協助的部分。
周委員春米:謝謝院長。
尤委員美女:從剛才2位委員的質詢可以得知,大家對於司法改革非常期盼。當小英總統在就職典禮上提出種種重大改革,尤其是提到司法改革時,響起了一片掌聲,這表示人民對於司法改革非常有感。針對司法專業體系的供需失衡,目前各大學及技職學校共有59間設有法律系,並設有110個法律相關系所,每年約有四千多名法律系畢業生,這些畢業生大多報考法官、律師及檢察官考試,但是每年錄取人數約為1,000人,還剩下3,000名政府花費財力所培養出優秀的法律系學生又到哪裡去了?他們可能是年復一年的準備這些法律考試,所以我們才會說司法破洞了,需要進行司法改革,其實司法體系不只有律師、法官及檢察官,還需要更多的專業人才。以醫療體系為例,醫學院不是只有醫師,還有護理師、物理治療師、檢驗師、職能治療師、醫技及醫管等等,由這些周邊的專業人才一起撐起醫療網絡,支撐醫生的醫療過程,進而讓醫生做出非常高品質的醫療行為。但是我們的司法體系就只有法官、檢察官及律師,除了這些之外,大家缺乏想像,但是一個刑事案件的發生,可能需要血跡鑑定、火場鑑定、指紋鑑定、毒物鑑定、估價、彈道比對、精神鑑定及DNA鑑定等等,需要這麼多專業人才共同撐起證據的認定,而檢察官也需要這些堅強的證據才能做好的起訴,如果不給他們這些配備,卻一再指責檢察官,我想這也是強人所難。所以周遭的配備及專業人才到底在哪裡?再談到家事法庭部分,除了法官、律師以外,還需有家事服務中心來協助當事人面對問題、協助子女的探視;也需要調解委員來協助調解糾紛;還需要家事調查官到家中去協助,並做實際調查;此外還需要程序監理人當孩子的代言人。
在國際訴訟中,有這麼多外籍配偶、外籍勞工的訴訟,但裡面缺少通譯,受到公平審判是每個人的基本權益,當他們聽不懂法官講的話,法官也聽不懂他們講的話時,要如何進行公平的審判?所以還需要通譯人才或速記人才等跨領域的部分,雖然我們有各個科系,但別的科系不懂得法律,法律系也不懂得別的科系,我們需要把不同專業集結起來,在兩者交集之處創造出另一個專業,而這些專業就是要共同彌補司法的破洞,所以這部分就是我們目前所缺乏的。
我們每年有4,000位大學法律系的畢業生,其中有1,000人通過考試,難道另外3,000人對未來沒有想像嗎?司法體系中缺少那麼多專業人才,可是這樣的法律體系卻缺乏想像、缺乏他們的未來,針對這部分,請問教育部長的看法為何?
潘部長文忠:針對剛剛尤委員提到的部分,據我們的分析,確實有滿多學生是往這幾個途徑發展,而且很多都是一考再考來爭取這樣的機會。目前大專體系中也有部分開始朝這樣的方向去努力,有幾所大學確實是採跨域的方式,不管是科技類、財金類或醫療部分,已經有大學朝這樣的方向去進行。而即使是法學學生,也應該與實務界做產學的連結,如同尤委員所說的,他們除了法學的專長之外,其實也能對有興趣的領域有所了解,我們也鼓勵他們雙主修,即使學生將來的進路是往剛剛談到的那三個方向走,但在修習法學的過程中,也應該讓他們接觸其他面向,也可能因此引發他們未來發展進路不只有唯一方向,教育部也會鼓勵各大學朝這樣的方向規劃。
尤委員美女:很多大學,尤其是技職院校會擔心學生不足,或是法律系學生對於未來缺少想像,在興趣培養方面,這些學生也不知自己的興趣在哪,或是無法學以致用,所以非常需要法律系所去打開學生的想像、培養學生的興趣,讓他們能夠學以致用,能夠回應社會的需求。其實各個領域都需要跨領域的人才,現在時代發展這麼快,所謂電子商務、併購、BOT等,甚至技職方面的速記員等領域,或以書記官來說,因為書記官打字速度來不及,所以現在變成委辦,導致還要拿回來校對,其實這些領域都需要跨領域的人才,所以如果司法體系所需的專業人才和教育人才培訓能夠互相結合,讓專業人才填補整個司法所欠缺的專業人才,大家共同來建構,把司法的漏洞補起來。我們也知道教育部也有很多的計畫,希望教育部能夠協助這些法律系所,因為要提出比較有創意性、跨領域的學科設計是需要計畫辦公室的協助。你們如果有課程規劃的設計、輔導協力,或是提供學用合一的補助計畫,或是培養更多跨領域的實務師資,用這樣的方式共同來撐起我們所需要的司法專業人才,是不是可以?
潘部長文忠:是,我們往這個方向來努力。
尤委員美女:謝謝。
主席:柯委員建銘、陳委員亭妃、王委員榮璋改提書面質詢,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柯委員建銘書面質詢:
一、處理從威權體制轉型到民主體制的轉型正義,與回復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兩者之間的不同本質主要在於:
由於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跟所謂威權時期轉型正義不同,一般所理解的,處理從威權體制轉型到民主體制的轉型正義,主要追究的是加害人個人或特定團體中所屬成員的刑事貴任,即使後者最終仍是個人的刑事責任。同樣的,轉型正義中所要平反或回復的也是個人名譽及財產上的權利。反之,有關於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追求中所譴責的乃是集體責任,所要恢復的亦是集體權利。換言之,後者必然指涉特定族群對其他族群的迫害與歧視,加害人及受害者必然涇渭分明地分屬不同的特定族群,亦即外來殖民族群與原住民族族群。但在前者情形中,加害人與受害者常常同時存在於同一特定族群中。例如二二八事件或白色恐怖中的加害人包括了不同族群(所謂的本省人與外省人),被害者亦同;換言之,本省人與外省人都可能是加害人或受害者。
換句話說,在原住民族追求的歷史正義中,外來族群原則上都是加害人,原住民族原則上都是受害者(在這裡先撇開與所謂「漢奸」或「台奸」相同意義的「原奸」不論,也就是背叛其所屬群體而與加害族群合作之成員)。所以不管是1989年國際勞工組織通過的第169號公約,其核心意義在於「承認與保護原住民族傳統價值、組織與習慣法,並深化原住民族土地與領土的概念,引進原住民族對附屬於其土地上自然資源的權利、以及返回其已失去的祖居地的權利,繼而引入原住民族自決權、協商與參與的權利、自己決定優先性的權利、以及跨國界聯繫與合作」。而1969年的「消除一切種族歧視公約」第23號一般性建議書及2007年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兩者所構築的回復原住民族歷史正義框架包含的亦是:「外來族群對原住民族侵略與殖民歷史真相之調查與公開,原住民族的文化保全與安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之平權措施,以及特殊世界觀之原住民族法主體之建立」。是以,原住民族歷史正義之回復主要目標有二:其一、在於回復與確立原住民族之特殊法人格主體地位,免於遭致國家暴力之侵權與剝奪。其二、在於強調回復原住民族固有主權與土地之管領權力,即原住民族對其傳統上擁有、占有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獲得的土地、領土和資源擁有權利。其所涉及的皆是外來殖民族群之集體貴任與原住民族之集體權利。
相對的,2004年8月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正式向聯合國安理會提交的名為「衝突中和衝突後社會的法治和轉型正義」的報告中(S/2004/616),對轉型正義及其處理原則的定義為:「轉型正義之理念乃是一個社會處理大規模濫權的遺緒,所進行和建立的所有程序和機制,其目標在確立責任、服膺正義並成就和解;在進行轉型正義時,戰略必須是全面的,包括兼顧起訴個人、賠償、尋求真相、改革機構、人事審查和革職的問題,或這些行動的任何適當組合」。隨後更清楚指出,聯合國在推動轉型正義的法治的時候,所依據的規範是《聯合國憲章》本身,以及現代國際法體系的四個支柱:國際人權法、國際人道主義法、國際刑法和國際難民法。這些準則包括了過去半個世紀以來制定的大量聯合國人權和刑事司法標準。這些都是在聯合國主持下通過的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標準,而這些都是從個人責任出發。因為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才誕生,具備現代意義的國際刑法,其最重要的理論成就即在於將國際刑法的權利義務主體從國家轉變到個人,「個人刑事責任原則」乃是國際刑法中最重要的原則之一。
處理從威權體制轉型到民主體制的轉型正義,所根據及立基者在於強勢族群憲法意義下的實質法治國原則,也就是自然法(恆常不變)VS實定法(隨時修改)間的杆格,而所謂的自然法乃是一套從歐洲起源,立足在基督教的信仰基礎上所確立的原則。這樣定義下的自然法,絕對迥異於原住民族之道德價值體系中恆常不變的原則。正因為如此,故對原住民的壓迫與歧視是不分威權體制或民主體制的,換言之,其乃是不同文明間根本上的差異所造成的文明間的衝突,而非單單僅是涉及法秩序調整的問題,所以原住民族要求的歷史正義在哲學理念上,應該是更高於回復自然法VS實定法間的違反與落差所進行的轉型正義。
因此,有鑑於兩者間既然有此本質上的重大差異,混合於同一法律中處理,恐怕將造成全盤皆輸的結果,也就是,處理從威權體制轉型到民主體制的轉型正義,與欲還給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在不同的責任本質下,應採取的程序與手段本應截然不同,卻因勉強令其適用同一架構導致兩者所要追求的目標,都只能雜亂零碎地完成,更甚者可能兩者完全落空。因此,轉型正義與歷史正義分別立法才是正辦。
二、亟需「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等配套法案
加上,早在民國94年02月05日所通過的「原住民族基本法」,係依據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並參酌台灣原住民族的實際需要及國際原住民族運動之主張,其立法目的有三:(一)保障原住民族權利;(二)促進原住民族發展;(三)建立共存共榮之族群關係。其35條文包含基本法對於原住民族之基本權利作綜合性之規範,其內容涵括原住民族之自治、教育、文化、語言、媒體、住宅、傳統習慣法與特殊爭訟程序、經濟產業、土地與自然資源、社會福利、居住安全及國際交流等範圍,基本法除了指出未來國家原住民族政策的方向,也充實原住民族權利的內涵,就待相關法令依本法之原則修正、制定或廢止(共87案)。有關原住民族權益相關議題相關法源早已存在,只是相關配套法案如「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如何落實問題。
所以誠如蔡英文總統520就職所言,新政府會用道歉的態度,面對原住民族相關議題,重建原民史觀,逐步推動自治,復育語言文化,提升生活照顧。不僅在總統府會成立原住民真相和解委員會,8/1亦將提出原住民轉型正義委員會組織辦法,未來為了可清楚區分行政院下的促轉會與府下的真和會及原住民促轉會權責,建議可將歷史更長、面向更廣的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納入真和會及原住民促轉會轄下來專注處理;一來可回應原住民團體認為僅由原民會處理層級太低問題,二來也可解決威權統治時期與原住民轉型正義不同需求的問題。
陳委員亭妃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委員陳亭妃,有鑑於台南市多項活動暨建設計畫,如「爭取2020世界蘭花會議在台南」、「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設置蘭花種苗交易服務中心」、「國私立高中職改隸」、「新化果菜市場遷建工程」、「興建大台南會展中心」、「台南市美術館興建」、「台南市城市歷史博物館設置」、「中研院南部院區土地專案讓售」、「台南市運河光環境營造」、「都市計畫區內設立民宿政策會商案」、「台南原創動漫園區」、「協助東吉四島國家公園推動觀光及改善基礎建設」、「爭取修正0206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作業規定」、「西拉雅族正名運動」等十四項活動計畫,亟需中央政府協處及回復諸案中央各部會之進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二、綜上,爰要求行政院督處及責成各部會,於一個月內,回復提供本席上開十四項活動計畫之協處方案、評估報告,以及目前執行進度(率)。
王委員榮璋書面質詢:
院長,新官上任,我們有許多的政策需要推動與落實,所以本席有幾個問題想跟院長做一些溝通與討論,來聽聽院長的看法與想法。
先前,前英業達副董事長溫世仁過世後,繳交了超過40億新台幣的遺產稅,令人咋舌;但早期的台灣首富蔡萬霖過世時卻僅僅繳了6億稅款,從國家財政的角度來看,遺產稅顯然是個相當有討論空間的一項措施。
因此本席想請教院長,我們目前的贈與稅及遺產稅的稅制,您認為有沒有檢討改進的空間?您認為目前的贈與稅存在著哪些問題有待改進?
財政部在104年委託計劃曾針對稅制做出檢討,提到了贈與稅免稅額度過高,應參考稅額試算結果,調降贈與稅免稅額的具體建議,這邊想請教一下院長,目前對於調整贈與稅額稅制的問題,在院裡面或者財政部裡有沒有做過討論?贈與稅率(10%)也與其它國家相較要來得低,這部分院長您的想法為何?
現況中,有許多節稅較高明的人,較早做出節稅的方法,所以如前所述,國家課徵的稅額就有天差地遠的差別,有許多富爸爸富媽媽,甚至富祖父富祖母就每年利用免稅額度來做避稅的動作,本席在這邊想請教院長,我們有沒有思考過訂立免稅總額上限?例如贈與年限定十年……等相關措施?
基於政府為稅基穩定,有許多問題值得多加思考,期許院長能夠在這個議題上多加著墨,改善贈與稅稅制。
我國贈與稅免稅額度現況概要說明
1.94年12月31日以前贈與,免稅額則為100萬元。
2.95年1月1日起,贈與人贈與稅的免稅額是每年111萬元。
3.98年1月23日起,贈與人贈與稅的免稅額是每年220萬元。
再來,本席想跟院長請教另外一個問題,我們的所得稅稅式支出的問題,稅式支出是國家因採用租稅減免與優惠政策,所發生的稅收損失;也就是國家為了要「減稅救經濟」或平衡社會財富而沒有收到的「稅收損失」;但也由於是「看不見的預算」,所以往往浮濫。
依據行政院「稅式支出評估作業應注意事項」,九十四年總預算首次出現稅式支出報告,鑒於稅式支出觀念尚屬草創階段,礙於人力與時間限制,我們能夠理解當時初步先行針對所得稅,進行稅式支出項目之界定與金額之預估,但是,請問院長,我們目前仍是僅只有針對所得稅提出稅式評估報告嗎?各個業務主管單位有沒有依據注意事項提供各項的評估報告?
依據《預算法》第二十九條及其它稅法相關規定,行政部門也應就所得稅外之其他各提出稅式支出報告,請教院長,您怎麼看這樣的情況?行政院或財政部有沒有就這樣的問題做過檢討?
租稅減免與優惠向來為政府鼓勵消費、促進產業發展與提昇國家競爭力的慣用工具。尤其,在財政困窘的情形下,面臨不景氣的經濟狀況,行政部門無法透過預算編列或補貼等一般支出方式來刺激經濟時,各種減稅的爭取及訴求必然高舉「減稅救經濟」或「掃除租稅障礙」的大旗蠢蠢欲動。經由各種租稅減免與優惠措施所進行的「稅式支出」,嚴重破壞整體財政結構。
我國《預算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行政院應試行編製國富統計、綠色國民所得帳及關於稅式支出、移轉性支付之報告」;《稅捐稽徵法》第十一之四條規定:「稅法或其他法律為特定政策所規定之租稅優惠,應明定實施年限並以達成合理之政策目的為限,不得過度。前項租稅優惠之擬訂,應經稅式支出評估」。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法案報院審查應注意事項》的第六項規定:「涉及稅式支出者,應依《稅式支出評估作業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
然,行政部門目前是在年度總預算書中揭露所得稅稅式支出報告。各業務主管機關涉及租稅減免的政策提案,應自行評估稅收損失。經評估每年度稅收損失在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者,移請財政部進行評估;自行評估每年度稅收損失在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則應會同財政部與主計總處估算稅收損失金額及研擬財源籌措方式,提出稅式支出報告。
過去我們做了許多的減稅措施,如果我們還不能在稅式支出報告這一道防線做到完善,這對國家的財政會是一個相當大的傷害,所以院長,本席希望行政院能就稅式支出的這個問題,做一個通盤的檢討,並且進行改正。
主席:段委員宜康的書面質詢,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段委員宜康書面質詢:
主題:就同性婚姻平權提出質詢
一、憲法的保障:
憲法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婚姻,是一種選擇的自由,可以選擇結婚、亦可以不選擇結婚。而同性戀,在近幾年已逐漸不被視為精神病,而視為天生的性取向,不需也不應被矯正,自應平等對待,而擁有選擇的自由。
二、外國經驗:
(一)美國於2015年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同性婚姻應受到美國憲法保障,認為婚姻制度有延續也有演變,新世代正經歷「自由的新向度」(new dimensions of freedom)。婚姻是社會秩序的重要基石,這一原則適用於異性伴侶,也適用同性戀者。將同性戀者排除於婚姻制度之外,對他們是不平等及羞辱。
(二)法國於2013年通過同性婚姻,其論點在於目前的法律制度其實不是一個帶有任何宗教色彩的制度,換句話說就是一個制度,是一個民法制度,應與宗教制度脫勾。而契約自由原則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民法基本原理原則,國家不應過度介入之外,更應該盡可能的去維護跟保障契約自由。
三、「同性伴侶法」是歧視,更是另一種不對等的對待:
同性伴侶法,即因其性取向,而採取「隔離」、不同於婚姻的伴侶制度,除了不對等的對待外,更排除同性戀者忠於婚姻制度的承諾。就如同南非過去的種族隔離政策,是基於種族而採取兩套不同的制度、例如學校、交通工具等。
四、「伴侶法」應作為婚姻制度的另一種選項(alternative),而非同性戀者唯一的選項:
法國的伴侶法(Pacte Civil de Solidarité,或稱民事結合),對於雙方的權利義務皆較婚姻制度(強調性忠貞)較低,而是讓雙方的關係有另一種共同生活的選擇。例如,在中國的摩梭族,亦有不婚不娶的走婚族,即是婚姻制度的另一種選擇。
綜上,行政部門應就同性婚姻權利之保障,提出具體的政策及檢討。
主席:報告院會,本會期自6月3日進行新任行政院長施政方針報告總質詢至今天,排定政黨質詢的委員總計55人,均已質詢完畢,謝謝林院長、林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備詢。
6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時繼續開會,進行立法委員個人質詢,從內政組開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8時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