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05卷 第52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05卷 第52期 院會紀錄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蔡委員易餘,有鑑於我國行政體制之健全發展,打擊貪腐惡習是當前之重要課題;惟現行法制中,無相關法令針對於揭弊者有相關保護機制。原預計於101年完成立法《揭弊者保護法》,至今仍滯留在行政院,立法時程一再延宕,對於揭露貪腐之當事人恐亦遭受司法起訴,對我國整頓貪瀆將會是一大阻礙;本院多次發函建請行政院擬定《揭弊者保護法》,至今仍未送至本院審議。新政府上任後已承諾對司法改革之重視,應重新檢討肅貪之成效,及揭弊保護之措施,建請行政院擬定《揭弊者保護法》立法規劃及預訂時程,並儘速送至本院提案報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法授廉字第10306008670號,法務部廉政署於103年12月已將《揭弊者保護法》送至行政院鑒核。

二、本院第8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本院司法及法制員會提案:建請廉政署擬定《揭弊者保護法》立法規劃與預訂時程,並於2015年底前向本院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台中市北屯區仁美里電纜地下化工程進度牛步,不僅有礙市容觀瞻更妨礙交通安全,當地居民怨聲載道。本席反映民意,要求台電公司就台中市北屯區仁美里電纜地下化工程現況提出說明,並速籌預算、加速規劃與施工進度,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依據台中市北屯區仁美里朱里長清華及里民代表等陳情辦理。

二、台中市北屯區仁美里因都市計畫發展順序不同,里內新舊社區交錯。目前部分區域正進行土地重劃,重劃區之電力線路設施將採取地下化的配置,形成地面電桿錯落的詭異現象。

三、依據台電公司104年5月7日台中字第1041176300號函提示辦理架空纜線地下化所需配套措施,仁美里業已向相關住戶徵取同意書、凝聚社區共識。爰要求台電公司就台中市北屯區仁美里電纜地下化工程現況提出說明,並速籌預算、加速規劃與施工進度。

(三)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國軍制式水壺其使用年限不得超過10年,然實際上軍用水壺如外觀良好仍會繼續使用,以致發生軍用水壺使用超過25年的狀況。而軍用水壺長年使用,其內部因生鏽、藏汙納垢,如繼續使用恐會釋出重金屬錳,甚至造成神經系統中毒、記憶障礙,還有罹患帕金森氏症的風險。故許多官兵寧可冒著中暑的風險也不願意飲用水壺裡的銹水。爰此,為維護國家軍人之健康,本席要求行政院替國軍定期補給新式水壺,解決軍人飲用銹水之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根據國軍制式水壺使用規定,其軍用水壺使用年限不得超過10年,軍人需於退伍後將軍用水壺繳回部隊,以利下一位軍人使用。然實際上軍用水壺如外觀良好、尚可堪用,縱使超過10年使用期限,仍會繼續使用,以致發生軍用水壺使用超過25年的狀況。

二、軍用水壺長年使用,且清潔不易,造成內部多處藏汙納垢與生鏽。如繼續使用恐會釋出重金屬錳,甚至造成神經系統中毒、記憶障礙,還有罹患帕金森氏症的風險。因此許多官兵在出操期間寧可冒著滿頭大汗,乃至中暑的風險,也不願意喝水壺裡的銹水。

三、爰為維護國家軍人之健康,本席要求行政院替國軍定期補給新式水壺之相關措施。

(四)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軍人在職時保家衛國,戰時必須出生入死,平時則需留營演習訓練,較一般行業更為犧牲奉獻,故世界各先進國家對於退伍軍人均給予特殊禮遇及保障,進而成立專職部會以彰顯其偉大。例如,先進如美國,除國防部外;亦有專責之退伍軍人部如美國退伍軍人事務部,係協助照顧美國軍人退休後生活,並處理退伍軍人各項事務。而我國目前具有相同功能的主管機關,則屬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了保障與管理退伍軍人,我國應保留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照顧退伍軍人及眷屬,並加強該組織的相關功能。爰此,行政院應繼續保留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而不應廢除,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美國退伍軍人事務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Veterans Affairs,VA),是一個專職部會。該部的宗旨是禮遇專職退伍軍人、協助退伍軍人自立自強、照顧殘障及患病的退伍軍人、對於作戰傷殘人員及戰士之孤兒寡婦的撫卹金及補償費,及處理各項退伍軍人業務。

二、我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是專門處理退伍軍人的主管機關,主要職司退除役官兵之就學就業、職業訓練、就醫保健、就養養護及服務照顧等工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組織照顧眾多退伍軍人,其功能無可取代,如任意廢除將造成退伍軍人的權益受損;亦影響政府招募軍士官兵及在役服勤之士氣。

三、爰為為保障退伍軍人應有的權益,本席要求行政院應保留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不應輕言裁撤。

(五)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我國選手在國際電競賽中表現亮眼,亮麗成績不禁在國內颳起旋風,政府也屢屢宣示將重視電競發展、打造友善環境。然而,風光背後的現實是我國電競產業其實從未受到政府重視與協助。中韓政府積極在這個領域創造利多,反觀我國一方面在大賽獲獎時錦上添花,一方面發展策略又曖昧不明,實在諷刺。究竟政府對電競發展的態度與具體作為如何,應有清楚說明,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台灣電競人才輩出,屢屢在國內外競賽中展現佳績,例如2001年曾政承選手在WCG聯賽拿下世紀帝國2世界冠軍、2012年台北暗殺星奪下英雄聯盟第2季世界錦標賽冠軍。獲獎當時媒體爭相報導,政府官員也允諾將提出扶植電競政策:2012年10月15日,行政院長陳在立法院答詢時便指出經濟部有數位發展計畫,涵蓋遊戲軟體的推廣、外銷等部分;教育部長蔣偉寧則允諾3個月內提出電玩人才甄選升學輔導方案;另一場會議上,經濟部甚至表示研議把電玩人才納入高普考選拔。發展電競似乎不再是口號,情勢大好。

二、然而,幾年下來我國電競產業依然未受到政府重視。官方卻對於電競態度保守,動輒扣上「傷眼睛、荒廢課業」的大帽子,卻總在國際賽傳出佳績時立刻吹捧為「台灣之光」,兩相對照冷暖自知。過去幾年來,我國政府對於電競活動並未有明確態度,政策保守甚至反覆,令許多優秀選手與電競愛好者心寒。

三、反觀他國,政府積極作為力保從軟硬體到選手的優勢。韓國持續投資電子競技與電子遊戲產業,不僅大規模投資硬體建設,更重要的是建立對於選手與電競發展的友善環境,例如比照其他體育優秀選手給予禮遇,使選手可保送大學甚至折抵兵役、企業投入電競產業可以抵稅、創設電競專門法令……等。中國方面,國家體育總局在2003年將電子競技運動列為第99個正式體育運動項目,並在2008年成為第78號體育運動專案。如果這樣的發展趨勢不變,在可見的未來台灣電競能量將落後對手國,且差距將越拉越大。

四、事實上,電競的確該重視。我國電競年產值超過300億元、玩家達到600萬至800萬人,相較於電影年產值約120億元、流行音樂40多億元而言相當巨大;而根據Nielsen在2014第1季市場調查,台灣13到65歲的人口中有745萬人是遊戲玩家,其中與電競有關的台灣線上玩家就有約200萬人。政府屢屢宣示將重視電競發展、打造友善環境,現實卻是發展策略曖昧不明,實在諷刺。究竟政府對電競發展的態度與具體作為如何,應有清楚說明。

(六)本院黃委員秀芳,鑒於民間常有團體於街頭鬧區或公共場合進行勸募活動,常見未依「公益勸募條例」取得勸募許可,或僅持許可但未向該公共空間取得場地使用申請逕行募款,且未依規定提供勸募收據之情形嚴重,本席要求提出相關報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公益捐款本為一樁美事,為了避免有不肖份子濫用民眾愛心從中圖利,制定了「公益勸募條例」來對勸募活動進行規範保障民眾。

二、發起勸募活動之團體,按規定應向活動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關申請許可,但許多團體僅由義工持勸募箱遊走於夜市商圈向往來民眾募款,甚至有佔用人行道路使用擴音裝置高音量勸募的狀況,影響民眾對公益活動的觀感甚鉅。

三、團體收受勸募所得財物,依規定應開立收據,並載明勸募許可文號、捐贈金額或物品及捐贈日期。但坊間義工勸募常為便宜行事未提供收據,民眾付出的愛心難以確定是否專用於該勸募活動的立意,望有關單位加強宣導。

(七)本院黃委員秀芳,針對名人代言保健食品不論是電視、廣播或是報章雜誌廣告,常見誇大功能或誤導具療效的情況。為保障民眾現已訂立了許多食品廣告管理或消費者保護的法規,讓民眾若誤信廣告權益受損時,有可申訴的管道。但名人代言廣告的影響效果驚人,建請研議廣告加註相關警語標示之必要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名人代言廣告是以代言人之形象、專業或經驗,使其與商品或服務連結,以增強廣告之說服力。也就是對廣告商品或服務之「薦證」。

二、國人消費保健營養品風氣盛,家中年長者尤其容易因相信媒體廣告產品有知名人士代言,造成錯誤購買或使用。現行規定對食用產品成份與功能標示多有嚴格要求,但廣告則無相關提示,對民眾安全仍是隱憂。

三、廣告代言人相於經銷者,若造成消費者的損害應負連帶責任。廠商廣告經查有不實療效內容,則可由食藥署來進行開罰。但要避免消防爭議或安全問題,仍建請研議是否參照理財金融商品警語,讓民眾多一分注意。

(八)本院黃委員秀芳,鑒於路邊常見報廢汽機車輛占用停車空間,影響一般用路人停車權益。久未清理的車體若有破損,也容易被投棄垃圾或囤積髒水孳生蚊蟲,造成環境髒亂。本席建請行政院環保署研究加速查報、認定、移除廢棄車輛的程序,將公共空間的合理使用還給一般用路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民眾反應常見無牌汽機車佔用路邊停車空間,進行檢舉會因無牌難尋車主、報廢車認定易,或車主移位取巧規避等方式導致難以有效處理。車主為規避報廢車程序,會任由壞損或已不行駛的的廢車棄置公共空間或停車格。或有以舊車佔位方便自家車輛替換停放,對於實際有停車需求的民眾造成困擾。

二、佔用道路的廢車若無車牌便不能由警方拖吊,需由環保局貼單公告七日,車主未處理才能將車拖至保管場,再公告一個月無人認領才會以廢車處置,無排車主只要三不五時移車就能長期佔位,或整頓外觀,在遭查獲拖吊後宣稱非廢車以避罰。此類情形認定不易亦無適當罰則。

三、民眾見檢舉後違規樣態依舊,會轉而責難執法單位不力,反覆檢舉也會造成執行人力浪費,建請研議就廢車認定標準、佔用車格移處流程及是否追加開罰等方面進行規劃,改善問題。

(九)本院黃委員秀芳,針對每每國內學生代表我國出國競賽,不管是在體育或是在音樂交流上,政府補助總是嚴重不足,總會面臨因缺乏旅費籌資困難可能無法出賽的困境,本席以為政府本應事前培養下一個台灣之光,並提升我國在國際上的能見度,並非事後才出面沾光。中央政府及各縣市政府是否應研議放寬補助標準,讓國際邀請賽事列入補助範圍內,並放寬只能參與於寒暑假之賽事限制,訂出符合實際的補助辦法,免去選手籌措旅費之辛勞,讓他們放心為國爭光安心盡力競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我國體育競賽補助規定,在國內獲得第一名收到邀請出國比賽的隊伍補助,至中南美洲、非洲、大洋洲等,一人補助一萬元,最高上限20萬元,第二名則是一人補助8,000元,最高上限15萬元,而東南北中亞則是8,000元,大陸、港澳、琉球為5,000,也都訂有最高上限,另二、三名的隊伍所補助的經費逐遞減。

二、我國在荷蘭舉行的2016世界盃拔河賽中獲得相當不錯的佳績,然而,除景美女中籌措出國經費尚且順利外,其餘學校都還需仰賴社會各界的善心援助方能成行。像是南投高中拔河隊參加本屆賽事,還需樂團五月天在FB上轉載拔河隊苦缺經費的影片,並自行捐出50萬元,以及民眾協助該校的「大笨牛夢想拔河隊」集資網站,400萬的旅費才得以於幾天內湊足。

三、教育理應不該只是讀書,而讀書也只是教育的一小部份。我國教育氛圍的悲哀,就在於只為篩選出少數所謂的菁英,犧牲了大多數的孩子選擇不符合自己需求的課程,應為全方位發展因材施教,而教育部卻已學生若於非寒暑假期間出國比賽,恐會耽誤影響學業進度,不予補助經費,實為狹隘且牽強,政府的角色應是幫助,而不是限制。

(十)本院羅委員致政,鑒於退輔會轉投資事業機構經理人以上人員中,多位退輔會薦任人員僅具有短期研修資歷,便擔任公司管理階層要職。然公司經營所負責任重大,上述人員資歷卻無法反應與其責任相應之專業素養,難以為社會大眾信服,有酬庸自肥之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自民國57年行政院頒發行政令函:「本省有導管輸送之天然氣,除工業原料及燃料由中國石油公司直接供應以及本案核准前已由民公司申購經營之地區外其餘地區家庭燃料用之天然氣供銷作業,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經營」。民國60年起陸續開始直、間接成立「欣」字輩天然氣公司。於國營事業民營化浪潮中,退輔會也釋出持股予民間,但仍保留二至四成持股。根據「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政府資本若低於百分之五十便不是國營企業,只受退輔會管轄而不受政府監督。

二、退輔會旗下有27間轉投資公司,業務涵蓋範圍廣泛,包含大眾運輸、工業製造、百貨、工程及天然氣供應。

三、然而,多數機構負責人、經理人,以短期研習課程或學分班培養經營公司所需專才,難為社會信服。例如:欣屏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寶峰修習「基礎會計全修班」54小時,欣湖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洪源在修習非財務主管財務報表解讀研習班」6小時、「非會計背景之財務人員如何洞悉財務報表與分析應用研習班」及「企業發言人實務研習班」合計18小時、「財務報表分析入門輕鬆班」12小時。

四、上述提及課程內容、修習課程時數無論是質量、學習時間皆不足以培養一個人的專業素養。何況經營公司所需負責任重大,若由非專業人士經營,難為人民信服。

五、鑑於此,退輔會應盡速檢討轉投資事業機構經理人以上人員遴選標準,專業應優於經驗,連選適任人才擔任管理職。

(十一)本院羅委員致政,針對經濟部標準檢查局於嬰幼兒商品項目國家檢驗標準之訂定延宕、鬆散,查各國(美、加、歐盟、澳、日)已對常見之34項嬰幼兒商品,訂定國家檢驗標準,然台灣僅對其中3種納為「應施檢驗標準項目」,其餘品項僅納入「非應施檢驗標準項目」,甚至根本沒有訂定標準,落後先進國家許多。去年五月,基隆發生嬰幼兒使用不合國際標準的床圍而窒息死亡的案例,標檢局卻表示無相關規範,無法可管。行政機關應加速、全面性地訂定嬰幼兒商品之應施檢驗標準,以保護國人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經本席查詢,目前各國(美、加、歐盟、澳、日)針對市面上常見之34種嬰幼兒商品都有訂定相關檢驗標準,如:歐盟訂定了33種嬰兒商品的檢驗標準、美國27種、日本21種。然查,台灣目前只針對其中3項訂定,鮮有不足。

立法院公報 第105卷 第52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05卷 第52期 院會紀錄

50

51

地區別

美國

加拿大

歐盟

澳洲

日本

已訂定標準商品(種)

27

10

33

24

21

二、嬰幼兒無自主行為能力,政府在相關商品的檢驗、審查、監管應更加嚴格,保護國人安全。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竟疏於訂定嬰幼兒商品之國家檢驗標準,致使有危害幼童生命安全之虞。

三、查,民國104年5月間,基隆一位六個月大的男嬰,因使用不符合國際標準之床圍(通用名稱:家用童床護欄)而不慎死亡。然而,卻因主管機關無訂定相關之檢驗標準,無法規範廠商之行為。

四、標檢局應盡速將國際已有的嬰幼兒商品標準,完整納入台灣的應施檢驗標準系統,要求廠商遵照相關檢驗標準,不要讓百萬家庭活在危機之中。

(十二)本院羅委員致政,針對本國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規範公開發行公司揭露年度及季度財務報告,但尚無要求公開發行公司出具英文版報告。我國地理位置、政經條件、發展程度、法令成熟度等,已具備成為亞太金融中心之條件,是周邊新興經濟體之效法對象,外資法人投資更占本國資本市場交易量之大部分,然我國卻無規範公開發行公司主動出具英文版財務報告與重大資訊,供投資人參考。對廣大外國投資人或潛在投資人而言,台灣公開發行公司之資訊取得相對不便,因此傾向投資其他類似的金融市場。另經查詢,同為亞洲四小龍的世界金融中心─香港、新加坡,該地證券交易所皆規範:於該地公開發行之公司,須出具中、英文版雙語財務報告,以利不同語言使用者查詢及了解。綜上所述,我國產業、金融、法令之國際化程度尚有空間改進,國際競爭力亦受限於語言能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證券交易法三十六條,規範公開發行公司揭露年度及季度財務報告,但尚無要求公開發行公司出具英文版報告。

二、我國地理位置、政經條件、發展程度、法令成熟度等,已具備成為亞太金融中心之條件,是周邊新興經濟體之效法對象,外資法人投資更佔本國資本市場交易量之大部分,然我國卻無規範公開發行公司主動出具英文版財務報告與重大資訊,供投資人參考。現行法下,大部分公開發行公司僅出具中文版財務報告,僅有規模較大或受海外投資市場規範之公司,才會另外製作英文版財務報告。故對廣大外國投資人或潛在投資人而言,台灣公開發行公司之資訊取得相對不便,因此容易轉向投資其他類似的金融市場。

三、查香港證券交易所資訊公開站「披露易」之英文版網站、新加坡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所有登錄之企業皆提供英文版或中英對照版之財務報告書。

四、我國產業、金融、法令之國際化程度尚受限於語言能力,國際競爭力亦有進步空間。我國政府常自勉成為「亞太金融中心」,然若無法提供全球投資人有用、便利、易於閱讀之資訊,做了多年「亞太金融中心」的美夢,恐怕只能淪為政策空話。

(十三)本院羅委員致政,茲有民眾陳情,欲前往摩爾多瓦(Moldova)旅遊,然該國表示不承認我國護照,並要求持「中國旅行證」申請該國簽證。除造成我國公民負擔,亦屬刻意打壓我國之國際地位。爰要求外交部應就此問題儘速處理並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之網站資訊,並未詳實告知國人摩國尚不承認我國護照事宜,造成國人未獲得充分資訊,應盡速修正。

二、有關要求我國公民持「中國旅行證」乙事,實為刻意打壓我國之國際地位。外交部應主動向摩爾瓦多表達關切,亦應積極爭取摩爾瓦多改善我國國人之觀光簽證待遇。

三、為避免類似狀況發生,外交部應對各國之簽證實務做全面性調查,並於網站詳述各國核發簽證之規範。此外,應詳列尚未承認我國護照並不予核發簽證之國家清單,並積極與之溝通協商。

(十四)本院蔣委員乃辛,根據台北市戶政資料顯示,該市逕遷(幽靈)人口數近10年來成長近52%,從95年的10,811人,到今年2月增加到16,427人;而其最長的逕遷年數達18年,共計93人,此外還有近2千人於86至93年期間,將戶籍逕遷戶政事務所迄今,但原本戶政事務所僅是做為「暫遷」之用,卻因中央與地方政府的無效管理,變成一個「長期」且無解的難題!根據基層里長反應,這些逕遷人口根本不住在戶政事務所,且行蹤不明、訪查不易,無法掌握這些人的狀況及為他們服務,甚至成為治安及影響基層選舉的隱患!以台北市為例,單里逕遷戶之選舉人口占里長選舉總投票人數比例最高達60%,完全可左右里長選舉;更令人不解,這些幽靈人口的「居住事實證明」,還要里長開立,不開被說不通人情,開了又有偽造文書的疑慮,難為里長。為防杜幽靈人口影響基層選舉,本席要求行政院儘速修法,解決逕遷人口問題,及釐清里長與區公所的權責,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如案由。

(十五)本院張廖委員萬堅,為國道一號銜接台74線工程案,業經行政院於今年5月上旬核定,總工程經費全數由中央國道建設基金支應,且工期也從七年縮短為五年。台中74號快速道路接連台中、彰化兩縣市,也是台中屯區到市中心的主要幹道目前因未能銜接國道一號,中清交流道附近塞車頻繁,此外駕駛人行駛快速道路銜接市區道路再行駛國道,由於各道路速限不同,使該路段車禍頻傳。綜上,為還給中部地區民眾一個便捷與安全的道路環境,要求國道一號銜接台74線工程案應於行政院核定通過後二年內動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道1號大雅交流道因鄰近台74中彰快速公路及重要聯外幹道中清路,無論平日、假日車流量皆很大,且該路口車流動線也極為複雜。民眾從國道1號要銜接台74線,還需要下大雅交流道,穿越該路口以連接台74線,且大雅交流道與台74線北屯交流道距離過近,車流易相互干擾,因此上下班尖峰時刻路口容易壅塞,常回堵至高、快速公路及地方道路,造成當地交通負荷沈重。

二、國道1號直接銜接台74線,國家發展委員會已於今年(105年)5月6日將審查意見回復行政院,而行政院長張善政也於同月11日批核,亦即該工程總工程經費37.88億元全數由中央負擔,並且工期也從七年縮短為五年。行政院正式核定後,將由高公局接續辦理綜合規劃,並將相關工程技術議題納入規劃設計考量,加速建設期程,惟查,從行政院核定通過迄今已逾一個月,仍毫無進度,不利該工程於期限內完工。

三、綜上,為還給中部地區民眾一個便捷與安全的道路環境,要求國道一號銜接台74線工程案應於行政院核定通過後二年內動工。

(十六)本院張廖委員萬堅,有鑑於中科擴廠計畫,為台積電欲在園區西側及國防部所屬彈藥庫興建18吋晶圓廠,然大肚山科技走廊所產生的廢氣,使台中成為PM2.5超標地區,且台積電擴廠增加48億度用電,須由台中火力發電廠來負擔,必然會增加空污。碳排放量減低是未來的趨勢,作為一個進步的城市應把拚經濟造成環境衝擊的效果降到最低,火力發電遲早需要轉型,政府是否能積極研發替代能源,讓台中的空污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中火力發電廠不僅提供中部地區用電,還供給花東地區,過往會有用電離峰時間,發電廠得以降載,但工業用電是一年365天不能斷,一天24小時不能缺,如此一來,火力發電造成的污染便會增加。

二、台中市肺癌排列市民死因第一名,除盆地地形讓空污不容易擴散,也有包括火力發電廠、中龍鋼鐵、焚化爐、柴油車、工業區、科學園區產生的各種污染物,互相加乘瀰漫在台中市上空,因此問題已非單一的火力發電廠問題。

三、台中榮總呼吸治療科主任許正園表示,因空污致病患者越來越多,工廠和機動車輛排放的廢氣與PM2.5濃度有因果關係,只要PM2.5增加10微克,肺癌罹患率即增加8%。

(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華亞科日前示範了最差勁的資訊公開案例,讓投資人在資訊不確定下交易,因此,要求行政院責成金管會應該整理類似事件,重新檢討現有資訊公開與暫停交易機制的執行問題,並且修正相關規定,最重要的是教育、督導所有上市上櫃公司經營團隊必須落實,藉以保護所有投資人的權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塑集團旗下的華亞科日前示範了最差勁的資訊公開案例,讓投資人在資訊不確定下交易,影響所及是華亞科昨天跌停板(跌幅約10%),其最大股東南亞科大跌9%,而南亞科最大股東南亞塑膠跌幅約4%,總共三家公司股票市值跌掉近500億元,而且華亞科還有許多掛賣的股票賣不出去。此案例凸顯部分上市公司經營團隊心中沒有股東存在,而且也讓股市資訊不夠透明的問題層出不窮,因此值得主管機關設立機制,規範、教育與督導所有上市櫃公司。

二、原本美光集團併購華亞科,對華亞科股東是件好事,華亞科股東會、經濟部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也都通過,眼看就要成就一樁美事;但在端午節連假期間,美光先公告原訂於7月中旬完成的股份轉換交易案無法如期完成,接著華亞科總經理寫了一封暫停所有與美光整併作業的電郵給所有員工,但卻未在昨天開盤前申請暫停交易或進行重大資訊宣告,導致投資人在不確定資訊下交易。同時,在開盤即以跌停開出,且在台灣證券交易所要求下,華亞科才在近中午發出新聞稿,導致金管會的停牌(暫停交易)、資訊公開制度破功,這是缺失之一。

三、華亞科公布的重大訊息也等於沒說,這是缺失之二。華亞科僅提到併購案無法如期完成,美光預計今年「下半年」會再提供更新進度。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態度,意思是指接下來到年底期間,美光收購華亞科將處於高度不確定性狀態,此種不確定性的公告,將增加所有投資人的憂慮。

四、華亞科宣稱配合交易時程,暫停所有與美光管理系統的整合作業,又讓投資人對此併購案是否能完成,產生疑慮;特別是有報導指出美光展延收購案是因為目前經濟環境較宣布收購時惡化,美光是為了保持財務彈性而展延;同時也指出展延的原因可能是華亞科大股東南亞科參與美光私募的協商出了問題。此事件任由收購展延的理由四竄,這是缺失之三。

五、此案又衍生一項疑問,為何美光對此收購案說展延就展延,無需華亞科同意?由於展延收購案傷害所有華亞科股東權益,這是缺失之四。在收購契約中是否訂有條款,可對美光求償?而且若有南亞科參與美光私募的協商,或任何有關展延的協議,也應該公開給所有股東知道。

六、另外,證交所認為華亞科在美光收購案的資訊公開有缺失,將裁罰華亞科,然而這等於又再次處罰華亞科所有股東,這是缺失之五。有關資訊公開的缺失應課責於經營團隊,而非所有股東,理應直接處罰經營團隊。華亞科原本有要增加董事會功能,除大股東代表外,還有三位高知名、專業董事,包含已辭任的行政院長林全,但由此事件可知經營團隊對於照顧所有股東權益、治理公司方面,仍然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七、資訊透明是健全股市發展的第一要件,華亞科的缺失絕對不是個案。例如:在此之前,浩鼎經營團隊在解盲未獲通過,仍然宣布與事實不全然相符的療效,也讓市值大幅蒸發。浩鼎解盲未獲通過事件,也令人想起前年的基亞事件;基亞公司肝癌新藥期中臨床分析解盲失敗,使股價連續20根跌停板,但是在解盲之前,基亞對外說法都偏向樂觀,解盲未過,也造成投資人損失慘重。

(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美國海軍與東協夥伴之年度「海上戰備暨訓練聯合演習」日前正式在馬來西亞沙巴州北部山打根與蘇祿海舉行。我們樂見美國積極協助東南亞各國,強化海上戰備能量的所有努力;也期待區域各國能加強安全合作與軍事交流。因此,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機關積極爭取加入跨國安全合作活動,為確保海上共同安全利益,貢獻我們的力量。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美國海軍與東協夥伴之年度「海上戰備暨訓練聯合演習」日前正式在馬來西亞沙巴州北部山打根與蘇祿海舉行。這項由太平洋艦隊司令部主導的區域多國海上演習,今年已邁入第22年。今年的演習除在馬來西亞進行水面作戰、兩棲登陸、人道援助、戰鬥醫療與叢林戰等操演課目;預定未來半年還將與孟加拉、汶萊、柬埔寨、印尼、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東帝汶等國進行海上聯合演習,除強化情資共享與海上預警能力,也藉此提升對抗跨國犯罪與非法活動之能力。

二、東南亞不僅位處全球戰略要衝,地理與人文環境亦非常複雜。此一區域涵蓋中南半島、馬來半島、南海、菲律賓群島、婆羅洲、印尼各主要群島的廣大土地與海洋,介接亞洲大陸、印度洋、太平洋及澳洲大陸。貫穿其間的麻六甲海峽,更成為海上航運咽喉。地區內高山聳立、河流縱橫、原始森林遍布。東南亞海域由於島嶼星羅棋布,形成極為多元化的部落與族群文化;加上千年以來世界主要宗教先後於此地宣揚,也讓此區域成為宗教背景最複雜的地區。

三、過去數百年來,東南亞一直是列強爭奪天然資源的戰場,從尋找香料、阿拉伯商旅,到搶食石油與礦產的西方殖民主義和日本軍國主義者,幾乎都將中南半島和印尼群島視為剝削資源的目標,因而導致地區開發落後、仇外情緒強烈。近年來,隨著宗教極端勢力、恐怖主義、海盜集團、跨國犯罪組織滲入東南亞地區,復因各國內部治理問題,且政治立場歧異,形成嚴重的區域安全挑戰。

四、近年來,由於經濟全球化與跨國企業板塊移動,東南亞已成為重要的新興市場。除了新加坡已是世界重要經貿中心;馬來西亞、印尼、越南、柬埔寨、泰國等,都逐漸成為重要的製造業基地。蓬勃的經濟促使海上交通日益頻繁,雖然帶來了龐大商機,卻也凸顯區域海上安全的嚴重問題。

五、東南亞海域,尤其從麻六甲海峽、蘇門答臘、波羅洲到菲律賓南部,長期以來一直是海盜與叛亂游擊隊猖獗的地區。由於島礁密布、水文複雜、開發落後,使其成為不法之輩的最佳隱藏之處。加諸各國軍隊與執法單位,普遍缺乏充足的兵力、訓練與現代化裝備,根本難以肅清已在該地區生根的非法武裝團體。不斷發生的劫船、擄人勒贖、恐怖攻擊事件,導致區域貿易與安全面臨嚴峻考驗。

六、美國與西方列強從越戰結束後,即已深刻體悟,解除東南亞根深柢固的文化、宗教、族群、治理等問題,無法藉由外力介入。真正治本之道是建立各國的執法、反恐與反叛亂能量,方能逐步強化內部治安,進而確保區域經濟與安全。因此,美國長期以來一向以強化東協各國之能量為目標,太平洋司令部在此一地區的主要任務亦為「能量建立」(capacity building)。即使2001年全球反恐戰爭啟動,美國亦僅派遣特戰部隊,以訓練演習名義,協助菲律賓等國打擊阿布薩耶夫等恐怖組織。

七、能量建立是一項極為複雜的任務,不僅涵蓋範圍廣泛,更須視各國的國情與需求,進行客製化的調整。這亦是何以包含此次「海上戰備暨訓練聯合演習」在內的區域雙邊與多邊演習,必須包含從海軍與陸戰隊傳統的水面作戰、反潛作戰、防空與兩棲作戰,到非傳統形態的叢林戰、內河巡弋、爆裂物處理,乃至軍民合作的人道救援、海陸搜救、醫療救治等活動。非惟如此,實難以滿足推動此一交流合作的需求。所有參與演習的東協國家,長期以來都不曾擺脫海盜、叛亂活動、跨國犯罪、天然災害等問題。故而,海上安全合作演訓,對於消弭安全威脅、確保區域穩定,實有其重要意義與存在價值。

八、我們仍希望從區域合作確保共同安全的角度,來看待這些具有建設性功能的軍事合作與演習。東協組織過去的聯合海上巡弋行動,使麻六甲周邊海域的海盜活動,幾乎銷聲匿跡,足以證明區域各國團結一致,對於確保海上安全共同利益,具有積極的效果。因此,我們樂見美國積極協助東南亞各國,強化海上戰備能量的所有努力;也期待區域各國能加強安全合作與軍事交流。更希望身為區域成員的中華民國,亦能加入跨國安全合作活動,為確保海上共同安全利益,貢獻我們的力量。

(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財政部出版業發票營收統計,台灣出版產業的總營收,由二○一○年的三六七億元下降到二○一五年的一九○億元。要求行政院責成教育部應與文化部跨部合作,鼓勵並支持民間成立各種大大小小的「讀書會」,地方圖書館也應加入推廣;不僅可以提升整體國民的文化素質,更有助於出版市場的重振。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財政部出版業發票營收統計,台灣出版產業的總營收,由二○一○年的三六七億元下降到二○一五年的一九○億元。儘管出版業衰退是全球性現象,但台灣在五年內產值近乎腰斬,確是令人震驚的消息。

二、出版業在台灣民主化過程中曾扮演重要角色:七○年代大量譯介當代西方思潮,為民主化運動提供了思想資源;八○年代起大量出版台灣歷史與文化書籍,為本土化奠下基礎;九○年代全面展開了性別、生態、環保、階層等政治、社會、經濟議題,為台灣的後民主化提供多元思潮。至於如瓊瑤、三毛、高陽、古龍等作品所延伸的影音產品,則更是文化產值中重要的項目。也因此,對出版業今天的處境,我們深以為憂。

三、為了挽救出版業的崩壞,文化部提出「出版振興方案」,文化部長鄭麗君日前也在立法院報告「台灣出版市場的困境與突破」,認為出版業的困境必須有結構性的改變,政府將從推動圖書「統一定價制」(即「圖書定價銷售制」),及帶動圖書消費兩個面向著手。亦即,文化部認為出版市場的衰退,主要來自錯誤的市場機制。

四、「圖書定價銷售制」具有其普遍價值,但因各國市場環境不同,也有各自的因應方式,並非一成不變。以台灣目前嚴峻的市場困境而言,想要打破現有運作方式,而改採另一套硬規則來重振市場,其實具有極大的風險,結果太難預測。平心而論,台灣出版市場的打折方式,多年來在相關業界已形成一套遊戲規則,難以稱之為「戰爭」,亦不致如文化部所謂的「折扣戰造成惡性競爭」或「折扣戰重創出版」之地步。其實,不可諱言,政府的惡性低標採購,影響可能還更嚴重。

五、探討出版市場萎縮的原因,以一百九十億元的年度總營收而言,顯示台灣每人每年購書不到四本。以如此微薄的購書量和閱讀量,台灣出版市場如何可能振興?換言之,與其談改變市場定價機制,不如從擴大市場規模著手,才能突破出版市場的深層癥結。而欲擴大市場規模,應該問的是:如何打造閱讀環境?

六、教育部應與文化部跨部合作,鼓勵並支持民間成立各種大大小小的「讀書會」,地方圖書館也應加入推廣;不僅可以提升整體國民的文化素質,更有助於出版市場的重振。近年全球圖書館都在面臨轉型,其中最獲肯定的新方向,是成為「訊息中心與討論空間」。各國愈來愈多圖書館正在進行空間改造,挪出更多空間作為讀書討論之用,台灣不應自外於潮流。

七、從小學到中學,課外閱讀書單應該與課程結合。從小說到非小說,從經典到當代作品,都納入閱讀書單,如此,不僅能增加購書量,更可擴大學生的知識領域。

八、推動各類「文學節」的相關活動。暑期即將到來,六月起,歐美各地約有數百個「文學節」活動在大小城鎮進行,主題之多樣,節目之豐富,作家之眾多,蔚為旅遊之外的文化景觀。國內外作家演講、朗誦、座談、簽書,活動萬端,掀起熱潮。我國中央與地方何不根據各地風土特色打造各式各樣的「文學節」,邀請國際作家或華人作家參與,在各個城市的演講廳、圖書館、咖啡店、歷史建築、文化園區百花齊放,營造台灣社會獨特的文化氛圍。

九、如果讀書會、課外閱讀書單、文學節能夠遍地開花,不僅可以推動國民閱讀風氣,更可振興出版市場,這才是深遠而有效的方法。台灣出版業的特質是,資本額五百萬以下的出版社約占三成,一千萬元以下者約占四成五,雇用人力在十人以下者約占六成。

(二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第8屆海峽論壇日前在廈門市登場,從其中看出,大陸對台政策已有明確的新動向,即加強拉攏台灣青年及一般民眾前往大陸發展,而不再面向台灣作「惠台」舉措。目前台灣內部目前已有很多問題待解決,新政府實無必要再去自找兩岸的麻煩。要求行政院更應進一步調整其兩岸政策路線,而有效消除大陸方面的戒心。使兩岸關係格局將恢復為雙方互動、對等交流樣態,而台灣方面亦可從中獲利,來挹注內部改革發展的需求。而且,行政院及其所屬機關應充分運用金門和馬祖兩個外島,來和福建作產業分工布局,以分享福建的一帶一路等商機,並成為兩岸經貿交流的新橋樑。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第8屆海峽論壇日前在廈門市登場,這是觀察520後兩岸關係演變的重要指標。我們從其中看出,大陸對台政策已有明確的新動向,即加強拉攏台灣青年及一般民眾前往大陸發展,而不再面向台灣作「惠台」舉措。

二、一年一度的海峽論壇,本質屬民間性、草根性、廣泛性,是大陸最重要的對台交流盛會,不但每屆與會台灣人士數目皆超過5千,其中大部份來自社會基層,而且論壇活動內容涵蓋經貿、科技、社會事務、文教體育、家庭生活、祖籍尋根等方面,活動範圍則遍及福建省主要城市,因而活動能量不小,對兩岸民間影響深遠。而剛登場的本屆海峽論壇,主題是「擴大民間交流,促進融合發展」,活動架構仍依循慣例。

三、今年初民進黨贏得台灣大選後,大陸是否續辦海峽論壇,受到各方關注。但大陸國台辦很快決定照常舉辦,並於日前正式舉行,這表示台灣大選造成政黨再輪替局面後,大陸仍要積極推動兩岸民間交流,且是當前對台工作主軸。只是,本屆海峽論壇活動內容,及大陸官員相關說法,卻顯示大陸對台政策方針已有所改變。其中最重要的,是如何照顧台灣青年的課題,被放到了最重要的位置;這擺明是針對台灣「太陽花現象」而來,也就是要運用大陸場域和資源,來幫助台灣青年開拓前途,並藉此消除台青的反中心態。

四、為此,本屆海峽論壇新增「青創先鋒匯」的活動項目,以號召台灣青年,前往福建乃至全大陸創業發展。更值得重視的,是大陸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在主導本屆海峽論壇主場活動之餘,特地和台灣創業青年代表座談,並強調兩岸青年相互理解是統一的很重要條件,也鼓勵兩岸青年一道創業就業。而俞正聲在海峽論壇主場大會的致詞,亦是高度重視青年。他說,兩岸和平發展需要年輕人發力,大陸將對台灣青年創業、就業、教育提供服務。但除此之外,俞正聲也說到,要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工作提供更好的便利,及支持台資企業轉型升級,並加入「一帶一路」建設等。福建是一帶一路中的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

五、由此看來,大陸對台政策的新方針,是鼓勵台灣青年和其他民眾「到大陸發展」,而不再如以往一樣地強調兩岸雙方充分交流、互補互利。換言之,未來兩岸交流合作的主要平台,是在大陸那一方,台灣這一方已經不重要了。本屆海峽論壇少了一個「宣布惠台政策」的節目。以往每屆論壇,例皆由國台辦主任上台,宣布一批新的惠台政策事項,譬如擴大開放陸客赴台旅遊,或增加台灣農漁產品免稅輸入大陸等。

六、這種宣布,在本屆論壇是付諸闕如,也表示大陸對台政策已經不再親近台灣,而只剩下親近及拉攏台灣民眾,主要是青年。而造成如此變化的原因,明顯是蔡英文總統520就職演說不承認九二共識,引起了大陸方面的反彈。對台政策這次變化,將造成台灣在兩岸格局中的邊緣化,主要是台灣官方對兩岸交流事務的影響力降低,只能任由大陸官方「操盤」,而且,台灣社會難再享受兩岸紅利,只有去大陸發展的民眾才能享受。這是蔡政府當前的一大挑戰。

七、台灣內部目前已有很多問題待解決,新政府實無必要再去自找兩岸的麻煩。更應進一步調整其兩岸政策路線,而有效消除大陸方面的戒心。果能如此,則兩岸關係格局將恢復為雙方互動、對等交流樣態,而台灣方面亦可從中獲利,來挹注內部改革發展的需求。而且,新政府應充分運用金門和馬祖兩個外島,來和福建作產業分工布局,以分享福建的一帶一路等商機,並成為兩岸經貿交流的新橋樑。

八、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福建省主席張景森,日前到金門視察時,主動提到「金門廈門共同生活圈」等構想,也表示不反對金門、馬祖在一些兩岸事務上,大膽實驗試行。這顯示政府對於金馬和大陸的特殊關係,是有所體會且以正面視之。既然如此,政府應鼓勵金馬兩地政府,去和福建對口城市商談產業分工布局。這將給台灣本身帶來實益。

(二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日前南韓中央銀行突然宣布調降基準利率1碼,達到1.25%的歷史最低紀錄。我國在決定是否調整雙率政策時,南韓的雙率政策一直都是重要的參考指標,一個合適的雙率政策,應同時考量短期的因素和長期的因素。國內出口已經連16黑,惡化程度比南韓更為嚴重,在出口持續不振的情況下,新台幣實在沒有升值的理由和空間。雙率政策對於刺激經濟有很大的作用,尤其是現在台灣經濟仍陷低迷之際,央行應該可以更彈性地運用雙率政策,適時觸發經濟復甦動能。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日前南韓中央銀行突然宣布調降基準利率1碼,達到1.25%的歷史最低紀錄。調降利率的理由很簡單,因為南韓面臨出口連十黑的窘境,因此南韓央行希望以降息措施,吸引企業投資及鼓勵民眾消費,也就是希望以刺激國內投資和消費的方式來帶動經濟動能,以彌補國外部門低迷造成的成長缺口。

二、台灣央行在決定是否調整雙率政策時,南韓的雙率政策一直都是重要的參考指標,一方面是因為韓元匯率變動比台灣頻繁,而且波動幅度經常都比新台幣匯率大很多,所以可以當成重要的領先指標,提供我國央行決策時參考;另一項重要原因是,長期以來,南韓一直是台灣最主要的出口競爭者,新台幣匯率的變動,當然需要參考韓元匯率的走向。

三、近期,由於美國經濟表現比原先預期的略差,尤其是就業表現不如年初時的估測,國際熱錢又大量流出美國,轉向新興市場,當然也包括流向台灣。因此,最近一個多月以來,全球主要貨幣對美元都開始走向升值,年初以來原本趨貶的新台幣兌美元匯率,也因為國際熱錢不斷湧入,在上周連假之前連續八個交易日走強,收盤匯率達到32.225,比前一周整整升值了1角。

四、不過,新台幣在短期內看似應該會有的一波升值趨勢,卻被南韓央行的降息動作打亂了步調,本周一新台幣兌美元匯率就一口氣大幅回貶了2.1角,昨天又回升1.2分,收在32.423。看來本月底,央行理監事會議要討論雙率政策時,不免會有一番爭辯。特別需要強調的是,雙率政策對於廠商的營運有很大的影響,一個適當而穩定的雙率政策,不但可以協助廠商增加競爭力,也可以減少廠商很多風險。

五、一個合適的雙率政策,應同時考量短期的因素和長期的因素。以下就針對現在台灣所面對的短期因素和長期因素分別說明,提供決策部門參考。首先,在短期因素方面,最近國際熱錢不斷湧入,最主要是國際間對美國的經濟表現預期變差,在熱錢不斷湧入下,導致先前新台幣兌美元呈現一波升值走勢。在利率方面,南韓央行已經調降利率到歷史新低,我國景氣同樣不佳,而且國內投資更為低迷,所以短期利率呈現下降趨勢是可以理解的。

六、但若從較長期的角度來看,台灣出口已經連16黑,惡化程度比南韓更為嚴重,在出口持續不振的情況下,新台幣實在沒有升值的理由和空間。也就是說,先前新台幣在短期內驟升的唯一理由,就是國際熱錢的湧入。我們認為,等到這波新台幣匯率漲勢過去以後,長期仍應維持走貶的趨勢。

七、在長期利率方面,國內資金一直都很充裕,而且國內的利率水準本來就很低了,因此調降利率對於刺激國內投資與消費的效果極為有限。其實,國內企業真正需要的,是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與賺錢的機會,調降利率對於吸引國內與國際投資不一定有效。

八、我國的雙率政策一直都很穩定,2015年全年新台幣兌美元貶值幅度小於韓、星、馬、泰及印尼等國貨幣貶值的幅度;2016年以來到4月底為止,新台幣升值的幅度仍然低於韓、星、馬、泰及印尼等國貨幣升值的幅度。這些新興市場的國家都很依賴對外貿易,當出口不順的時候,就採用較有彈性的匯率政策,以保持商品出口的競爭力;等到出口較好的時候,再引導本國貨幣的幣值回升。這是很簡單的道理,也是浮動匯率最基本的理論基礎。

九、從央行的角度來看,維持穩定的雙率政策,可以降低企業的風險,有助於企業的營運,這一點無疑是值得各方肯定的。但在同時,雙率政策對於刺激經濟有很大的作用,尤其是現在台灣經濟仍陷低迷之際,央行應該可以更彈性地運用雙率政策,適時觸發經濟復甦動能。

(二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端午節是交通部長賀陳旦上任之後碰到的第一個連續假期,而且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推出「端午連假國道夜間免收費取消」。經過幾天的實地驗證,不但沒有達到原先的預期目標,效果適得其反。這固然是賀部長一意孤行所造成,新政府的決策顯然也發生很大的問題。建請行政院應要求政務官要有預見危機、避免危機與處理危機的能力,在新政策的推行之前必須體察時勢,防範未然,避免政府決策機制失調。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過去多年來,碰到連續假期,高速公路都會實施夜間免收費,希望分散車流。但新任交通部長認為國道已全面改為電子收費,駕駛不會因為收費站被迫減速導致塞車;加上端午節跟傳統三節相比,移轉白天車流效果不明顯,因此以夜間收費可減低肇事率為由,決定取消夜間免費,並研議取消橫向國道免收費。

二、消息傳出後,非但一般民眾普遍抗議,執政黨內部也十分反彈。在蔡英文首次以總統兼黨主席身分主持該黨中執會時,與會縣市長及立委砲聲隆隆,針對此一政策強烈抨擊。當時蔡英文不但指示黨中央政策會,要求各部會首長務必在兩天內,與民進黨立院黨團各委員會政策小組召集人及立委面對面溝通,而且還提醒在場立委「不要去跑攤,一定要來參加」,若向部會首長表達意見,「說話可以直接一點,該大聲的,就要大聲,該堅持的,就要堅持。」

三、顯而易見,總統對於國道夜間收費,其實並非十分認同;而行政院長林全先前在內閣首次政務會議中,對於交通部政策問題,也明確表示「任何涉及到人民收益的部份未來都要謹慎,要多多討論」,顯見林全院長對此也是有所保留。

四、然而,在總統與閣揆都並非十分贊成,而執政黨立委與縣市首長又都普遍強力反對下,這個案子最後還是通過,只是將橫向國道收費的政策取消。從好的方面想,這意味新任交通部長敢於堅持專業,不顧各方壓力,貫徹其施政理念;但以結果而論,他的堅持己見,顯然沒有達到預期效果,最多只有三十分,距離及格還差得遠。

五、舉例來說,新任交通部長原想藉夜間收費,減少夜間車流,其結果是夜間流量不減反增。以連假首日而言,夜間車流量三十六點五萬輛次,較去年增加百分之二十一;夜間車流量占比為一成三,比去年的一成二還多,足見夜間收費並未抑制夜間車流量。

六、不僅如此,不管夜間或白天,今年流量都比去年增加,國光、統聯、阿羅哈與和欣四大客運業者,端午連假推出優惠,表面上搭乘人數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五,但多數乘客是優惠時段以外搭乘,顯示鼓勵民間搭乘公共運輸工具也沒有奏效,大家照樣把車開上國道,並未移轉到公共運輸工具。至於肇事率,跟去年並無差異,顯見夜間收費並未發生作用。

七、更嚴重的是,今年國道塞車的狀況,比起以前絲毫沒有緩解,反而更加嚴重。台北到台中,有人竟然開了四個鐘頭,不少人甚至還沒上國道就在市區的道路回堵一個小時。這固然是今年的車流量增加所致,但交通部的配套措施未能發揮作用,顯然也難辭其咎。

(二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日前發生在美國奧蘭多的槍殺案,造成百餘人傷亡,震驚全球。目前兇手是否為宗教極端恐怖主義份子,尚無定論,但嫌犯曾透過網路接觸恐怖主義訊息,並受到相當程度影響,已可確定。相關案例凸顯,今日社會之政治運作、經濟活動、商務往來,乃至日常生活,無一不與網路息息相關。愈來愈多的資訊在網路上傳輸,可能產生的衝擊與影響,也必須受到重視。要求行政院除藉由「專責機構、專法管理」,統整事權外,亦應投入更多資源,培養專業人才,並有效運用廣儲民間的資安人力,結合產官學研專業能量,建構完善之國家網路安全聯防機制,庶幾能達成減少網路攻擊全國性弱點,預防對重大關鍵基礎設施之網路攻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隨著科技日新月異,網路的運用愈來愈見普及。網路世界已徹底重塑人們的生活形態,既可帶來便利;存有惡意的團體或個人,亦可能利用網路做惡。當前恐怖組織、跨國犯罪組織及有心人士都明白運用網路空間的脆弱性,由線上攻擊各國金融、醫療或救災等重要資訊網路系統,乃至依賴這些網路作為神經的重大關鍵基礎設施,不僅更容易且頗具破壞力。此外,極端團體亦可利用網路空間宣傳,招募新成員、募款、提供武器與戰術指導,達致有效組織行動、實施攻擊和擴散其意識形態。此種外部環境的變動,為人們帶來新一波的威脅,對生活與安全造成潛在風險;各國也都意識到網路空間安全的重要性,力圖發展攻防能量。

二、以中共為例,自1997年起即積極策劃網路戰力,外界估計其總體戰力約達18萬人。國內政府機關(構)近3年發現、並通報的資安事件,平均每年約300餘件,可知中共網軍對我駭侵力度呈現增加趨勢。為確保科技進步給人類社會帶來的是便捷而非災害,提出適切的國家網路安全戰略,清楚說明我國在網路空間的安全政策與指導方向,採取更積極有效的行動應對網路威脅,就成為政府、企業與民間共同努力的當務之急。

三、當前我國家資訊通信安全政策,係依據《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設置要點》,區分網安、網蒐及網攻三區塊推動。網安體系由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資通安全辦公室)指導科技部、法務部及內政部,分別執行網際防護體系及網際犯罪偵防;網蒐及網攻體系,則由國家安全會議指導國安局統合、協調各情報機關執行網際情蒐,由國防部資電作戰指揮部,執行網際防禦(作戰)任務。為期建構完備的國家網路安全法制,相關部門應可參考美國、日本及歐盟等國,制定保護網路空間專法,以確保網路空間的安全。

四、事實上,過去20年,人類面對各式非傳統安全威脅,對於關鍵基礎設施防護的要求,已超過傳統災害風險管理的範疇。尤其是邁入物聯網時代,因其網網相連、相互依賴的特性,可謂「沒有網安,就沒有國安」。網路空間安全的確保,以及重要關鍵基礎設施的資訊安全防護,成了高難度的戰略挑戰。為此,美國早在柯林頓政府時代,即開始將網路空間安全納入其「國家安全戰略」;小布希政府復於2003年提出「確保網路空間安全國家戰略」,結合反恐與重大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等作為,俾維持一個健康的網路空間。

五、鑑因無論經濟、金融、科技研究,乃至生存所需的重大關鍵基礎設施,均依賴資訊技術及資訊基礎設施支撐;而網路空間範圍廣泛,運用的公私部門又眾多,各國大抵設置網路安全防護專責機構,整合公私部門資安協作。我國目前以任務編組的「行政院資通安全辦公室」來統合政策等相關事宜,國安局亦於104年成立「網域安全處」專責政府網安防護預警機制。未來允宜設置一專責機構,統合中央與地方及所有公私部門能量,達到有限時間內「有發生就有發現」的預警目的,以有效肆應網路安全威脅。

六、其次,網路攻擊與犯罪既為國際性的挑戰,但對於詐騙、犯罪、駭侵等不法網路行為,各國規範卻大不相同。歐盟自2001年制定《網路犯罪公約》;聯合國在2015年通過《網路行為準則》。目前國際間對打擊網路犯罪和網路恐怖主義已有高度共識,應透由雙邊、多邊或區域性協議共同應對。我國亦應積極參與加入,善盡國際義務,深化合作交流,以掌握攻擊來源、控制遭駭範圍及反覘個案事例,建立多面向、多維度網路危安預警情蒐能量,致力維護安全和平之網路空間。

七、總體而言,在21世紀網路空間普遍使用的今日,安全的攻防已成為無聲戰爭。當一國網路空間及資訊系統遭受入侵或破壞,重則導致系統癱瘓,輕者遭受經濟損失,故擁有網路空間技術的優勢,有助於達成維護國家網路安全的戰略任務。政府除藉由「專責機構、專法管理」,統整事權外,亦應投入更多資源,培養專業人才,並有效運用廣儲民間的資安人力,結合產官學研專業能量,建構完善之國家網路安全聯防機制,庶幾能達成減少網路攻擊全國性弱點,預防對重大關鍵基礎設施之網路攻擊;縱令網路攻擊發生,亦能以極小化損害與極短化復原,達成捍衛我國數位疆土,確保網路空間安全的目標。

(二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隨著五二○政黨輪替的發展,不只陸客及來台訪問團少了,就連不少預定的來台短期交流生,也無預警的被宣告終止。在國際政治現實主義的制約下,建請行政院的臉岸及外交政策方向不宜太過向美日傾斜,台日關係與台美關係都不見得會比以前更好;兩岸關係發展得好,台美關係及台日關係反而有可能更好。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隨著五二○政黨輪替的發展,不只陸客及來台訪問團少了,就連不少預定的來台短期交流生,也無預警的被宣告終止。兩岸關係逐漸冷卻已是不爭的事實,兩岸關係會不會繼續冷下去,甚至會不會中斷,已經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

二、總統在五二○講話中,不只提及中華民國憲政體制,還提及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未提及九二共識或直接承認九二共識。對民進黨而言,他們提到憲法及憲政體制,已經很不容易,但對於大陸而言,沒有直接承認九二共識,就是不及格,必須繼續補考,直到及格為止,沒有九二共識,兩岸關係就缺乏共同的政治基礎,從而也就不可能再像過去那樣一路平川般的發展。

三、民眾關切的是,大陸讓兩岸關係冷下來,那兩岸關係到底會不會中斷或完全關閉。在扁執政的階段,特別是其執政的第二階段,兩岸關係幾乎中斷,台灣方面趁著當時的形勢,關起門來大搞意識型態改造工作,特別是在課綱方面,進行讓大陸非常憂慮的所謂去中國化的工程,其結果是台灣年輕人在認知與態度上,與大陸疏遠的程度與比率,確實是較前攀升。鑒於這種令大陸非常焦慮的經驗,儘管在新政府未給出讓大陸滿意的答案之前,兩岸關係會持續的冷下去,但大陸可能會讓兩岸關係維持在冷而不斷的狀態。

四、更值得關注的是,就算大陸將兩岸的官方關係加以冷凍,但對於民間的種種交流,卻有可能會通過各種途徑予以強化,基本上,大陸將持續推動對台的「三中一青」對台政策。本來,大陸對台的「三中一青」政策的出臺,是為了糾正過去兩岸交流太向精英及特殊階層傾斜,但卻被大陸用來因應處理後國民黨時代兩岸關係的政策依據。不過,如果兩岸的政治關係冷甚至斷了,大陸要推動「三中一青」的對台政策,以強化對台的民間交流,恐怕難度也會較前攀升。

五、在另一方面,新政府可能認為,其在五二○的講話已經對大陸有所交代,剩下的就是如何強化和美日的關係。而且,她的上台本身就是明確的拋出向美日傾斜的信息。不過,政府可能忽略掉一個現實問題:在國際政治現實主義的制約下,我們太過向美日傾斜,台日關係與台美關係都不見得會比以前更好;而反過來說,兩岸關係發展得好,台美關係及台日關係反而有可能更好。

六、在前政府執政時期,台日漁業協議之所以可以簽署,與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發展有密切的關係,因為日本會擔心,兩岸因為關係和諧有可能以某種微妙的方式共同對應日本;而如果兩岸關係搞不好,日本知道兩岸絕不可能聯手對應日本,少了大陸這個因素的顧慮,日本基本上對台灣可能會採取較高的姿態,甚至吃定我們新政府,我們希望新政府能更深入的體會這層道理,進而嚴肅的思考如何把兩岸關係處理好。

(二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蔡總統日前主持警察節表揚典禮,不但指示反毒為執法第一要務,更於日前的105年全國反毒會議中,宣示政府反毒決心。要求行政院及其所屬相關機關要建立社會安全網,讓每一個可能掉出這張網外的邊緣人,都可以被這張網接住;可以因為結構的改善,過正常的生活,如此一來,方能根本解決毒品問題。至於具體的防制作法,則包括強化跨部會整合,以及重視實際執行成效等面向。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蔡總統日前主持警察節表揚典禮,不但指示反毒為執法第一要務,更於日前的105年全國反毒會議中,宣示政府反毒決心。國軍成員來自社會,每位官兵都要體認毒品不只危害個人健康,更影響部隊紀律,斲喪國軍整體戰力。因此,要如何落實反毒、拒毒、戒毒工作,是確保國家安全的重要議題。

二、歷史殷鑑不遠,美軍在越戰後期,部隊深受毒品危害,紀律崩壞,影響戰力發揮。根據當時美國國會議員康州史迪爾、伊利諾州墨菲的實地調查,1971年美軍部隊有15%官兵使用毒品;再經深入調查,駐越美軍人員有40%使用過毒品,20%對毒品成癮。因為部隊使用毒品問題太過嚴重,美國聯邦政府因而成立防止濫用藥物特別行動辦公室。

三、依據醫學研究,使用毒品會對個人生理、心理造成傷害,尤其是心理方面因生理反應而造成的影響更大。以使用安非他命為例,吸食者初期或可感到快活,繼而興奮;為了持續這種興奮感覺,就可能重度依賴毒品,進而形成過度使用。更可怕的是,經過此一過度使用階段後,個人對於興奮感覺的渴望會愈陷愈深,繼而生成焦慮感,有人反產生沮喪的感覺。許多濫用毒品的人,最後都可能有自殘舉動,原因即在此。由此可見,毒品不但可能扭曲人的性格,造成個人在心理上、生理上對毒品的依賴心態,難以自拔;也會讓個人的問題逐漸影響到同儕團體。國軍部隊是一個紀律嚴明的組織,若官兵染毒,傷害不僅是個人,而是整個團體的戰力與紀律。

四、對於毒品問題,蔡總統曾在反毒會議中說,只要她在總統職位一天,毒品防制就是政府的第一要務。她會要求行政部門用最大的能量,做好毒品防制,無論是防毒、拒毒、緝毒、戒毒,每一個環節都要用最大力量去推動。蔡總統表示,在她任內,絕對不會放任毒品氾濫,其中尤其重要的,是進一步伸出援手,在他們的就學、就業、就醫、就養問題上,給予足夠的社會支持。

五、從政府反毒策略角度切入,對於國軍部隊實務工作亦頗具啟發性。依據法務部研究報告統計分析,一般人施用毒品,以好奇占最多;朋友相互影響次之,來源亦以朋友供給為多,可見同儕友人的影響力。據此,凡事慎始,考量國軍官兵來自社會不同階層,要有效防毒,首先即要從自身開始防毒,清楚認識毒品危害;其次,從防毒的社會安全網面向思考,各級亦應與眷屬合作,提供官兵足夠的社會支持,以減少使用毒品的誘因。這意味著官兵個人、部隊、家庭須形成一個綿密的防毒社會安全網,部隊不但要強化離營教育,與家屬保持密切聯繫,避免官兵涉足易肇生吸毒的場所;同時持續針對有吸毒前科人員,加強安全檢查,並用愛心與誠懇的態度熱忱輔導,關心他們的日常生活作息,提供足夠的社會支持,自然能降低個人使用毒品的傾向。

六、以實務來看,國軍為徹底杜絕毒品滲透部隊,各級幹部如發現官兵、同袍發生吸毒行為時,多能即時介入處理,有效遏止問題擴散。同時透過各種方式,全面掌握已吸毒人員,一旦出現經常失眠、疲憊、精神不濟、恍惚等類吸毒成癮的症狀,即實施尿液篩檢;篩檢結果經三軍總醫院複驗陽性,移送法辦,亦為有效對策。另對吸毒前科虞犯人員,收假24小時內實施篩檢,防範營外涉險沾毒。透過層層安全網,事先防範吸毒;一旦官兵涉毒,則一律依法行政,確保營區純淨。

七、整體而言,對於毒品可能帶來個人、家庭與部隊的危害,每位國軍官兵都應銘記在心。因為從微觀層面來看,毒品會戕害同袍;違法犯紀,更將傷害軍人的強健體魄和堅韌意志,甚至導致個人受到法律制裁、眷屬受累。至於宏觀層面,國軍部隊戰時擔負守土衛國重任,平日護鄉救災,是確保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每位官兵為履行保國衛民重責大任,都應勤訓精練、嚴肅紀律。其中,軍紀的維持尤其重要,反毒、拒毒正是部隊良好紀律的考驗。只有三軍將士堅決向毒品說不,恪守軍紀,方能厚植並建構堅實強固的國防戰力,為國家永續發展奠定穩固的基石。

(二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新政府上路還未滿月,已端出好幾道經濟大菜力求百日有感。同時間也因開放美豬、禁止採礦、調漲基本工資、要求金融業者成立「天使基金」到重啟核一等新宣示,引發爭議。新政府自詡是最會溝通的政府,是打團體戰的團隊。因此要求行政院及其所屬相關機關的自我期許無疑是台灣經濟最需要的關鍵。但若要百日有感,不能單靠政策牛肉,更需要強化團隊溝通,打出團體戰的隊形,才是讓國家隊順利出征的關鍵。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政府上路還未滿月,已端出好幾道經濟大菜力求百日有感。同時間也因開放美豬、禁止採礦、調漲基本工資、要求金融業者成立「天使基金」到重啟核一等新宣示,引發爭議。這些政策大餅與爭議看似獨立存在,卻也點出新政府經濟政策的幾個挑戰。

二、第一個挑戰是,加大國家介入經濟活動的強度,將是帶領台灣建立新經濟發展模式的經濟政策邏輯。在這個「國家隊」的思維下,國發會已宣布將成立規模達千億元的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以及國家級投資貿易公司,並將鎖定五大創新產業及中小型企業,以投資帶動經濟動能。近年來台灣投資動能每況愈下,病入膏肓,確實需要一股夠大、夠強的強心針,讓快躺平的投資至少能先站穩腳步。而國家級投資貿易公司更是有意透過組成「國家隊」的方式來開拓海外新興商機。

三、以國家力量創造初期的推拉效果,不失為解決方法,但千萬別忘了,注入國家資本本質上具備了濃厚的資源壟斷性與集中性,因此獲得青睞者如虎添翼,無緣入選者只能自求多福。這個特徵的風險首先在於人人都想入選,除了憑實力外也可能靠人脈及錢脈;其次在於「選錯冠軍」的風險。政府因為並非直接利害相關,因而對產業趨勢的理解及掌握常有落後而不自知的問題。

四、這些風險都有許多前車之鑒:馬來西亞的國家級創投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的貪腐醜聞幾乎動搖國本,尚未平息;而台灣至今也還在為過去兩兆雙星的慘痛經驗付出代價。更何況,亞太各國都把國家資本主義當成仙丹,中國大陸的各種國家隊更是pro級,意味著「國家隊」的競爭對手不在少數,絕無成功保證,因此不能只看如新加坡政府「淡馬錫基金」的成功案例,而忘卻面對的風險。

五、政府要做一個成功的領頭羊,發揮「國家隊」的效益,有幾個條件必須同步建立。首先是強化透明度並尊重專業,以排除非經濟考量介入「國家隊」打仗決策的空間。這意味著國家隊的專業決策機制不能只靠首長個人的呵護,更需要在制度上建立與政治間的防火牆。第二也更關鍵的,是要把重心放在創新投資環境的完備,畢竟國家隊只能帶領起頭,能否持續發展,還是要靠民間與外人投資,以及產業本身的努力。

六、第二個更為嚴峻的挑戰來了。國發會找錢找機會,經濟部致力於創新及經營環境的建構,但其他勇於任事的部會各有目標,未必是同心一致。環境要保護永續,食安不能打折妥協,消費者不能被欺壓,勞工權益要保障,地方發展更要平衡兼顧。這些議題都極其重要,也是民主國家政府無法迴避的責任。然而,當這些同樣重要的議題與民間投資及產業創新環境相衝突時,處理原則為何?當國際經貿規則與國內民意或產業利益不一致時,該如何處理?消費者權益重要,還是尊重市場機制優先?

七、新政府才剛上路不應過於苛責,但過去三周新政府到處救火的表現,給社會的觀感是若非原則尚未形成,就是施政原則無法充分貫徹。這種欠缺共同政策原則指引及水平協調能力,任由各部會垂直單線作業,各自追求達成本身施政目標(同時抵銷其他部會的努力)的老問題,才是過去投資起不來,創新被抑制的真正主因;問題不改,恐怕「國家隊」也煽不起創新及投資的火。

(二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行政院長林全日前在立法院答詢時強調,新南向政策是讓台灣經濟多元化,在國際平衡發展,不是要取代任何政策,也不是要擺脫中國在經濟上的影響力,並非是「戒急用忍」。對東協和南亞國家而言,這些服務系統的引進,除了決定於各國主要城市的發展需求外,其專案項目的確定決定於各地主國政府的規劃,方案的推動,也是以「政府招標」的方式執行,自然涉及各國公共建設推動模式和各國政府的態度和政治考量,因此要求行政院及其所屬機關在推動「新南向政策」時,必須積極地加以克服政府採購和公私夥伴關係計劃(PPP)相關規範及政治制約的阻力,以務實的策略,運用多元管道尋求突破。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長林全日前在立法院答詢時強調,新南向政策是讓台灣經濟多元化,在國際平衡發展,不是要取代任何政策,也不是要擺脫中國在經濟上的影響力,並非是「戒急用忍」。在此之前,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在會見台灣工商團體秘書長聯誼會訪問團時則認為「新南向政策不太可能成功,主要是違反經濟學的規律」。

二、台灣出口到大陸金額很龐大,東協十國和南亞六國的確難以成為出口替代市場,加上目前台灣1,515家上市(櫃)公司中赴大陸投資者佔了77.23%,的確不可能放棄已經營許久的大陸市場。在這樣的現實狀況下,林全院長的說明,反映出「新南向政策」是一種「中國加一」的布局思維,特別是在TPP和RCEP等區域經濟整合加速進行的趨勢下,「新南向政策」可視為是新政府掌握新興市場成長機會的「全球布局」的重要環節。

三、至於「新南向政策」未來能否達到「把東協當成台灣內需市場的延伸」,以及蔡英文總統所提出「經濟結構轉型」的策略目標,則決定於台灣能否形成符合東協或南亞國家所需要的合作模式,以及能否藉由雙邊合作克服市場進入障礙而定。整體而言,新政府的「新南向政策」與過去李登輝總統時代的「南向政策」和陳水扁總統所宣示的「重啟南向政策」,有兩項截然不同的發展情境,也是驅動該政策的重要因素。

四、過去李登輝時代的「南向政策」之所以失敗,主要是因為抵不過大陸改革開放政策對台商的吸引力。不過近年來的大陸經營環境,根據美國波士頓諮詢集團(BCG)《全球製造業的經濟大挪移》報告顯示,經生產力調整後,中國工人的工資水準,已經從2004年的4.35美元時薪漲到2014年的12.47美元,漲幅達187%,在成本大幅上揚下,台商自然也將目光轉向東協。據統計至2015年底台商投資東協總金額已超過860億美元,與台灣產業的供應鏈關係也日益密切。

五、隨著大陸經濟成長減緩,東協市場前景極具吸引力。東協經濟規模達2.6兆美元,是全球第7大經濟體,預計2030年將擴增近1倍,將成世界第4大經濟體,同時「東協經濟共同體」(AEC)的成立,預計於2025年前達到貨品、服務、投資、資金與技術勞工自由流通,加上城鎮化發展、基礎建設與交通網絡,以及逐漸重視永續能源與環境等領域的需求大增,都將對台商創造市場拓展的商機,自然使東協成為台商「中國加一」的布局選項。

六、至於新政府「新南向政策」的「把東協當成台灣內需市場延伸」的商機,主要是因為東協和南亞國家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都將面對如何解決環保、清潔能源、城鎮化所需的公共服務、基礎建設與交通網絡或工業自動化或智慧化等問題與需求,對於這一類需求,由於目前台灣已經在交通電子收費、綠色運輸、智慧物流、智慧健康、智慧校園、電子化政府、LED照明、雲端系統、石化、太陽能、YOUBIKE、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的ETAG等領域,已經形成可行的解決方案或服務模式,當然也有將這些服務系統,複製對東協和南亞國家出口的機會,而這也正是把「東協當成台灣內需市場的延伸」的商機所在。

七、但值得注意的是,對東協和南亞國家而言,這些服務系統的引進,除了決定於各國主要城市的發展需求外,其專案項目的確定決定於各地主國政府的規劃,方案的推動,也是以「政府招標」的方式執行,自然涉及各國公共建設推動模式和各國政府的態度和政治考量,因此新政府在推動「新南向政策」時,勢必將面對兩項阻力,必須積極地加以克服。

八、第一,政府採購和公私夥伴關係計劃(PPP)已經成為各國推動基礎建設換公共服務專案項目的主要方式,政府除了應幫助廠商掌握這些規範外,也要關注其政府採購制度對外商市場進入機會的限制,以印尼「政府物品及服務採購綱領及執行指引」為例,不但規定外商可參與之物品及服務政府採購案或諮詢服務政府採購案的門檻之外,更要求「如印尼本國業者亦有能力提供者,外商應與印尼業者合夥或為其下游包商等」,實顯示在地主國保護當地廠商的考量下,未來必須與當地合作或合資,才能取得市場機會。

九、第二,「一中原則」可能成為影響雙邊合作的因素。特別是未來當台灣想要與東協和南亞各國針對環保、能源、都市治理、基礎建設與交通網絡或工業化等議題,簽署雙邊合作協議時,勢必將面對大陸「希望各國繼續恪守一個中國政策,慎重妥善處理與台灣的經貿關係」的政治宣示,在該政治制約下,政府尤其應該以務實的策略,運用多元管道尋求突破,才能達到「將東協當成台灣內需市場延伸」的目標。

(二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日前桃園機場大淹水,國門之恥震驚各界,新政府迅速撤換桃機董事長、總經理,新領導班子也宣示整頓的決心,但隨後狀況連連,接續發生航廈斷水、無空調、行李分揀系統停擺、提領行李轉盤不動,二航廈遇雨漏水事件。因此建請行政院長林全應考慮;一、邀國外機場管理團隊來台體檢。二、評估開國際經營管理標,委由外國機場公司經營桃機。三、交通部所屬公司化交通事業應考慮全面民營化。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際機場是國家大門,是國際旅客抵台的第一印象,各國都非常重視首都國際機場的建設、營運與管理。桃機這半個月來連番出包,其實暴露的是長期以來機場管理的漫不經心。要不要救?桃機是國門,不救也不行;突破年3000萬旅次的客運量,居東亞關鍵樞紐機場的地位,必須要救。該救、要救,但怎麼救?必須痛下決心、痛下重手,別無他法。

二、首先得查出病因,挖出病灶。桃機新董座曾大仁是老工程,土木、營建近30年實務,總經理蕭登科是民航、機場管理老手,兩人只要能排除官場顧忌放手整頓,一定可以找出工程及管理的問題。閣揆林全已下令1個月內提出檢查報告,進入汛期、颱風季的此刻,1個月的敕令應該盡量縮短。

三、一航廈的問題可能還好,早年十大建設底子實在,未曾出過問題,擴建工程甫落成,負責設計、監造的日籍團紀彥團隊以嚴謹務實著稱,未來應不會出現狀況。桃機主要問題在二航廈,2日大淹水在二航廈,一航廈全無災情。這也說明了一個事實,要救桃機就要先重拾當年務實、不取巧的工程文化。

四、二航廈啟用至今不過15年,2日大淹水迄今,幾乎每天都有狀況發生,顯然一身是病。二航廈擴建工程去年底開始動工,規畫增加500萬人次年服務容量。此刻最重要的,應是徹底調整二航廈體質,不要僅著眼於擴建,也不必刻意趕在後年春節前完工啟用,而要先徹底體檢,才能把一身的病治好。

五、不放心二航廈,不止因為新建時工程不牢靠,管理顯然也不到位。二航廈新建之初一再出現黑道圍標、綁標紛爭,裝修工程也傳出借牌疑雲,幾乎全程都在惡劣工程歪風狂襲下完成,在這樣的環境下興建,體質當然不理想,很容易出包。

六、執政黨某立委日前在立法院指出,二航廈醜聞不斷是因為負責設計監造的世曦公司未盡責任,世曦是交通部所屬事業,近親關係下很容易放水,交通部應嚴肅面對鄭運鵬的質疑。更關鍵的是,交通部不能因承包商是所屬事業單位即降低監督門檻。世曦大量承包桃機工程,尤其進行中的二航廈擴建,也由世曦公司設計監造,交通部、桃機公司務必要嚴格督導。

七、12日滑行道配合工程不慎挖斷水管造成機場大斷水,主事的泛亞工程同樣官方色彩濃厚,股權主要歸屬退輔會。不是說應避免瓜田李下,全然拒絕官方背景的工程公司承攬,而是負有監督責任的桃機、交通部要有完善的督導機制,例如招標,價格標之前應有資格標,要審查投標者的工程實績、風評,事前做好嚴密把關,當可降低之後工程品質的疑慮。

八、挖斷供水管相當匪夷所思,就像2日大淹水是因為包商垃圾阻塞排水口,「該清未清必釀災」幾乎是工程入門的第一課,桃機竟然會接連出錯,說明了桃機對包商疏於管理,太過寬縱。不能因為承包廠商有交通部、退輔會色彩,都是吃公家飯,就睜一眼閉一眼、甚至看都不看就放行。這樣的施工管理,出亂子是必然。

九、第三航廈已完成國際競圖,這是預算規模高達700億、十大建設後的最大單一建設,年服務量超過一、二航廈加總,面積比香港機場還大,更獲得綠建築節能標竿,願景確實讓人期待,交通部也花了不少心思宣傳,只是在桃機鬆散的工程文化與管理下,未來真能有幾成產出?

十、搶救桃機需要大魄力,行政院長林全應考慮;一、邀國外機場管理團隊來台體檢,這對桃機是極嚴正的警告。二、評估開國際經營管理標,委由外國機場公司經營桃機,新加坡樟宜機場、香港赤(ㄌㄚˋ)角機場管理都有口碑,自己不行就交給外人承攬,約滿後下次招標桃機當然可以加入競爭。三、交通部所屬公司化交通事業應考慮全面民營化,政府單純財務投資不介入經營。

(二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行政院長林全最近接受媒體訪問時說,台灣現在的經濟體質,承受不住大規模的租稅改革。至於社會上普遍感受到的所得與財富分配不均,林全認為,要靠社會福利政策去改變。然公平合理的「租稅改革」絕對是重中之重,因此建請行政院應研擬可行的有效措施,以解決租稅制度與所得分配不均的問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長林全最近接受媒體訪問時說,台灣現在的經濟體質,承受不住大規模的租稅改革。至於社會上普遍感受到的所得與財富分配不均,林全認為,要靠社會福利政策去改變;他更直言:「社會重分配要靠租稅,是騙人的,做不到!」但另一方面,林全卻主張要採取「稅收制」開辦長照,被綠委質疑是課「窮人稅」,其主張似自相矛盾。

二、當前台灣經濟情勢之嚴峻,大家都感同身受,也了解如果政府此時推動大規模稅改,恐怕會面臨企業界反彈,因而減緩了經濟體質改善所需要的資本家助力。基於這樣的考慮,說要暫緩稅改,外界或許可以接受。但是,政府若以此為由否定租稅對所得重分配的角色,置租稅制度與所得分配不均的關係於不顧,這在推理上欠缺思考,在論據上更站不住腳。

三、關於所得或財富分配日趨不均,幾乎是世界各國近卅年共有的現象,台灣並非唯一。也因為貧富差距擴大的現象極為普遍,故各國政府都在檢討其成因,所有專家學者也都在構思扭轉不均的可能政策。翻開各國探討文獻即可發現,幾乎所有名見經傳的財經學者都認為,稅制不公是惡化所得分配最重要的制度性因素,因此,要翻轉或改善當前的不均情勢,租稅當然是最主要的政策之一。林全的「騙人」說,似乎意指各國頂尖學者都在騙人,相當不可思議。

四、皮凱提所著《廿一世紀資本論》一書中,皮氏大力主張用累進稅與資本稅改善貧富不均。二○○一年經濟學諾貝爾獎得主史提格里茲最近出版《大鴻溝》一書,痛批底層九十九%與頂尖一%的貧富差距擴大,他書中也力陳稅制扭曲對分配不公的影響。法國學者祖克曼所著《富稅時代》,幾乎全書都在討論當前稅制如何造成貧富差距。這些著述與資料幾乎一面倒地佐證租稅對分配的關鍵性影響,難道台灣情況特別與眾不同?

五、仔細分析台灣的分配不均狀況,即可發現台灣租稅扭曲在擴大貧富差距上所扮演的角色極為嚴重。舉一個例子,就能喚醒大家的記憶。二○○○年陳水扁總統主政時召開了著名的「經發會」,與會者全是工商大老,這個會議假「拚經濟」之名倉促通過了「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三年」的決議。三年後,利益團體當然不會放過到手的減稅利益,於是使土增稅率減半變成永久。稅率減半後,炒作土地的最高稅率僅卅%,遠低於富人的綜合所得稅邊際稅率四十%(去年升至四十五%)。如此有利於富人的土增稅減稅,再加上土地公告地價的低估,不但使得許多經濟資源從生產面轉向土地炒作,也使得拿錢炒地皮的人財富迅速累積,更激化房價上漲,使年輕人買不起房子、成不了家。

六、在經發會召開時與其後的土地增值稅永久減半,林全先生都在內閣擔任閣員,對此應知之甚詳。請問林院長,這樣的不公不義與資源扭曲,該不該改變?上述因土地稅制變動而造成的貧富差距擴大,與社會福利政策又有什麼關係?放著稅制扭曲的源頭不顧,卻聲稱要在福利支出面另闢蹊徑,這豈非捨本逐末?

七、根據皮凱提與諾貝爾獎得主迪頓的診斷,貧富不均的成因複雜,其解方也絕不只一劑特效良方;因此,他們都提出一整列菜單式的政策建議。這些政策建議,內容各國或有不同,但公平合理的「租稅改革」絕對是重中之重。至於林全受訪時所提的稅制「騙人說」,也許是口快失言;但從「經濟不佳暫不宜更動稅制」到「重分配靠租稅是騙人」,其間的跳躍也未免太誇張。再問,以提高遺贈稅和營業稅開辦長照,這是社福還是稅改?

(三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今年以來物價漲勢高於預期,官方預測已連續三度上修,多數民眾皆可感受到百物皆漲的壓力,日前主計總處的調查顯示近月高達七成商品皆漲,前五個月通膨率(物價漲幅)升至1.7%,這說明今年以來物價走勢,不容忽視。然所得層級別的物價指數雖釐清了若干總體的迷思,但隨著個體差異與日俱增,還有許許多多總體數據的個體迷思,仍待行政院相關部門深入探究,也惟有澄清這些迷思,政府施政才有品質可言。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內後20%低收入家庭所面對的物價壓力更大,依主計總處估計,今年前五個月他們所面臨的通膨率高達2.2%,高於整體平均1.7%,更遠高於前20%高收入家庭的1.3%。原本收入已少的家庭,在面臨更高的通膨率下,購買力劇降,其生活壓力必然更大。

二、經濟學上的通膨率都是指總體平均的概念,但由於有錢人與窮人消費內容不同,消費結構不同,消費地點也不同,平均的通膨率很難準確描述各族群的感受,因此晚近各國開始編製「所得層級別的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我國主計總處也自2008年開始編製,希望藉此瞭解各族群所面臨的物價壓力。

三、觀察這項所得層級別物價指數會發現,低收入家庭自2012年以來所面臨的通膨率,已連續五年高於平均水準,當我們說物價平穩時,他們感受到的可能是山雨欲來的洶洶漲勢,已偏低的所得在物價高漲下,購買力為之大減,這一情況已有五年之久。

四、何以高收入者近五年面臨低通膨,而低收入者卻面臨高通膨?如前所言,這與他們消費結構、購買地點有關,低收入家庭近七成消費花在食物、房租、水、電、瓦斯,只要民生物資大漲,他們的日子就難過,高所得家庭則不然,他們花在旅遊、娛樂及交通通訊的比重較高,柴、米、油、鹽上漲對他們而言,九牛一毛,影響有限。

五、很不幸的,近年跌得最多的是油價,漲得最凶的是食物,五年間食物類大漲一成六,這個物價走勢對低收入者最不利,也正因為如此,他們所面臨的通膨率已長達五年高於平均通膨率。我們認為這個所得層級別的物價走勢,若運用得好,將有助於政府做如下三項決策與施政參考:

六、第一、可估算出實質所得差距:依主計總處公布的2014年家庭所得分配,高收入家庭是低收入家庭的6.0倍,由於窮人面對更高的通膨率,以所得層級別物價指數加以平減之後,可發現2014年實質所得差距升至6.1倍。進一步假設去年、今年所得分配沒有太大變化,再以今年的所得層級別物價指數加以平減,則會發現我們的實質所得差距已擴大至6.2倍。換言之,從購買力的角度而言,僅兩年多的物價變化,就已讓所得差距擴大0.2倍。

七、第二、可做為央行是否降息參考:所得層級別的物價走勢,除了可以協助我們理解不同家庭的通膨壓力,實質的所得差距,同時也可做為央行貨幣政策的參考。長期以來各國央行升降息,通膨率是極重要的參考指標,然而所得層級別的通膨率可以讓央行更清楚掌握各族群所面對的通膨壓力,據此決策當可提升政策效果。

八、面對低迷的景氣,我國央行自去年9月以來已連續三度降息,央行降息無非希望提振經濟動能,但以近年總體經濟環境而言,利率已然偏低,繼續降息對景氣的提振效果微乎其微。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非僅核心物價升高,從所得層級別觀察,低收入家庭所面臨的通膨率已高達2.2%,於此而言,央行是否該於本月底四度降息,值得深思。

九、第三、可釐清通膨真相緩解民怨:長期以來政府公布的通膨率經常遭外界批判,他們質疑何以民生物資漲翻天,但通膨率卻依舊平穩。事實上,這是因為通膨率是平均數,難以反映各族群的感受,但過去任憑怎麼解釋,仍難以盡釋民眾心中的疑慮,如今即可依據所得層級別物價指數加以釐清。例如,近月食物類價格大漲,人人喊苦,政府所公布的通膨率卻僅1.7%,與民眾感受有明顯落差,然而觀察所得層級別物價指數即可發現,今年以來低收入家庭的通膨率已達2.2%,適足以說明近期物價壓力甚大,可以讓人釋疑,緩解民怨。

(三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新政府強調未來要推動五大研發創新產業。然而,促進創新產業投資需要有全方位整體的思維,沒有短期特效藥,不應只注重新創事業的增量,也要關注現有企業轉型的需求;不只要探討金融和資金面,更需聚焦經濟與產業的真實需要。其中,首要鼓勵目標,應以開創海外國際市場為主,才能創造經濟價值及增進就業品質。而如何拓展海外市場,就非常需要借重海外的經理及市場人才經驗,方能突破海外市場與獲得關鍵技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政府強調未來要推動五大研發創新產業。然而,促進創新產業投資需要有全方位整體的思維,沒有短期特效藥,不應只注重新創事業的增量,也要關注現有企業轉型的需求;不只要探討金融和資金面,更需聚焦經濟與產業的真實需要。其中,首要鼓勵目標,應以開創海外國際市場為主,才能創造經濟價值及增進就業品質。而如何拓展海外市場,就非常需要借重海外的經理及市場人才經驗,方能突破海外市場與獲得關鍵技術。

二、但現實是目前國內的五大創新產業規模仍小,大多數企業無法負擔海外高階人才高額的薪資條件。因此,唯有賴政府有效整合資源,打造良好的生態環境,並加強吸引外資直接參與實體創新經濟,才能真正突破台灣目前的困境。

三、新政府日前將「生技新藥條例修正案」列為優先法案,副總統陳建仁也將於今年下半年領軍組成「生技產業策略諮議委員會」,顯示台灣的生技政策愈發健全,發展方向也愈見明朗。而政府不妨大方恢復以往延攬海外產業專家的補助政策,讓有利國家重點布局的關鍵性技術人才、稀缺的高階研發管理人才、具跨國營運經驗的市場開發人才,能為國內企業所用,填補國內產業重點技術領域的人才缺口,進而扶持產業健全發展與茁壯。

四、尤其,以前政府與大陸間長期發展出相互依存關係,利用大陸經濟高速發展使台灣這幾年經濟尚可維穩。但長期依附大陸下,已造成資金及中高階人才大量流入中國大陸。就現今而言,已對台灣人才運用發生深遠變化。加上台灣本地企業,對投資一點都不熱衷,面對缺水、缺電、缺工、缺地、缺人才,以及嚴苛的環保和勞工相關法規等問題,讓企業家對投資為之卻步。

五、新政府應可以規劃將未來稅賦配套與獎勵制度與國際接軌。尤其,現階段我國個人綜所稅最高稅率達百分之四十五,高於鄰近許多已開發國家所得平均稅率,不僅提高企業用人成本,也會影響員工分紅配股收入。甚至企業員工在參與現金增資認股後,取得股票後即須課稅,與股東課稅方式有明顯落差,造成稅制不合理之現象,有的企業員工甚至得借錢繳稅或選擇賣股。這是扼殺人才留台打拚的不合理制度,推動稅制合理化將有助企業留才與完善激勵員工機制,台灣相較中國大陸,現階段已沒有銀彈攻勢搶才或留才,但突出的醫療環境、良善的法規制度、以及較好的生活品質仍然是在地的優勢;在台灣投資環境改善的情況下增加高階人才,對提升台灣整體競爭力將是關鍵因子。

六、更進一步地說,政府應思考如何投入更多政策的「實質誘因」。例如:思考如何使建立的國家層級全球攬才平台與資料庫能有效運作、鬆綁移民與相關法規政策環境能落實、推動大學教師待遇彈性化更有誘因、核發外人三卡及國際人才白金卡延攬海外人才能有效能,以及放寬僑外生留台工作等有具體可行規範,以利公務人員依法執行以落實政策。另如能在海外人才延攬機制上,設計出獎勵海外人才的退稅配套優惠,將有利企業吸引海外高階人才來台,並提升留才獎酬誘因,讓海外人才與親屬來台可享有較佳的生活品質,方可吸引及留住高階人才為台灣打拚。

(三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為維護國人用藥安全,防制藥害之發生,降低藥害救濟件數,建請行政院責成相關所屬機關,推動藥害早期症狀之宣導,包括:(一)積極規劃醫療專業人員持續教育,提升對藥害的認知與診斷能力,降低藥害發生機率;(二)設計開發適當藥害預防宣導素材,供醫療院所於診間或給藥時與民眾衛教溝通時使用;(三)推動各醫療院所加強藥品不良反應或藥害之藥袋標示,提醒民眾注意及避免藥害發生;(四)透過媒體及網路,加強宣導藥品不良反應早期症狀,以提升對藥害的認知,使民眾能早期就醫接受治療。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如案由。

(三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之規範,政府將股權釋出低於50%以下即達成民營化。由於不再受制於預算法、審計法、決算法、政府採購法、國營事業管理法及人事任用等相關法令之規範,且不需受民意機關之監督,民營化前、後之監督及管理機制差異頗大,然部分國營事業民營化後,實際仍由政府主導公司經營,且大部分公股代表由政府機關現職或退休(伍、職)(含民意代表)人員派任,部分派任人員享優渥待遇,恐難脫國營事業酬庸或利用職權之訾議。要求行政院應堅持公股代表應由專業經理人擔任,不應派任政治或政黨人士。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營事業之經營在法令上受到頗多限制,除受主管機關、審計機關等管轄督考外,尚需受到民意機關之監督,致經營自主性不足,組織結構缺乏彈性及人力資源運用受限,因而冀望民營化可提高其經營自主性及彈性以提升營運績效。然部分國營事業民營化後,仍由政府主導公司經營,且大部分公股代表由政府機關現職或退休(伍、職)(含民意代表)人員派任,部分派任人員享優渥待遇,恐難脫酬庸或利用職權之訾議。

二、由已民營化國營事業之公股代表席次觀之,公股代表超過(含)50%者,計有臺鹽實業公司(下稱臺鹽)、臺灣國際造船公司(下稱臺船)、漢翔航空工業公司(下稱漢翔)、臺灣肥料公司(下稱臺肥)、兆豐金融控股公司(下稱兆豐金控)、第一金融控股公司(下稱第一金控)、臺灣中小企銀(下稱臺企銀)、中華電信公司(下稱中華電信)及陽明海運公司(下稱陽明)等9家公司,且其董事長及總經理(臺船除外)皆由政府指派;而合作金庫金融控股公司(下稱合庫金控)、彰化商業銀行(下稱彰銀)及華南金融控股公司(下稱華南金控)公股代表雖未過半,然公股代表皆逾40%,且董事長及總經理亦皆由政府指派。

三、按我國現行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之設計,主要係仿效政治上三權分立之精神,設立董事會、監察人及股東會,由董事會執行業務,監察人監督公司業務之執行。爰此,前揭事業雖已民營化,政府仍透過指派董、監事代表或指派董事長、總經理等方式實際主導公司之經營與管理。

(三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國營事業職工福利金之提撥,原則上多採從寬、從高提列,完全無視當初法律制定之時空環境、市場經濟結構型態、營運獲利狀況及產業類別,不符績效管理精神。而面對部分國營事業競爭力大幅衰退,獲利能力不如往昔,為避免具有獨占或寡占性質之企業,不斷以調高公用費率方式挹注營收,變相增加職工福利金或連年產生虧損公司仍提撥鉅額職工福利金等怪異現象,要求行政院及相關主管機關應儘速且全面性衡酌各國營事業適用職工福利金條例之標準,以提高各國營事業經營績效,避免國家資源被扭曲配置。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職工福利金條例第2條第1項規定:「工廠、礦場及其他企業組織提撥職工福利金,依左列之規定:一、創立時就其資本總額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二、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百分之0.0五至百分之0.一五。三、每月於每個職員工人薪津內各扣百分之0.五。四、下腳變價時提撥百分之二十至四十。」故國營事業有關職工福利金之提撥,即依上述規定在營業收入總額0.05%至0.15%之間及下腳收入20%至40%之內提撥,無需考量公司營運狀況、獲利能力及產業特性等因素。雖國營事業職工福利金之提撥有上述法源依據,惟若不考量職工福利金條例原始制定之時空環境背景、市場結構型態、公司營運前景、獲利狀況及產業類別,而一體適用同一範疇之福利金提撥比率,且在法定範圍內,由各國營事業任選一提撥率提撥福利金(大部分國營事業均從高從優提撥),不僅無法反映員工貢獻程度,且易造成國家資源被扭曲配置,有違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二、職工福利金條例係於民國(下同)32年1月26日國民政府時期公布施行,其間雖於37年12月16日修正第2條、第5條及第7條;72年8月27日行政院以台72第15825號函提高第11條及第12條罰鍰10倍;92年1月29日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015250號令公布增訂第9條之1及第13條之1,並修正第1條及第7條;104年7月1日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891號令修正公布第5條條文。職工福利金條例雖4度修法,惟除37年曾對福利金之提撥做修訂外,其他3次之修法主要係對其管理、違規罰鍰、企業變更組織及使用等規定進行修訂,有關職工福利金之提撥比率迄今已逾66年未曾檢討修正過。經歷時代變遷,國內政治、經濟、市場結構型態及國際競爭環境與37年迥然不同,然目前有關職工福利金之提撥仍適用66年前老舊法規,令人質疑。

三、依憲法第144條規定:「公用事業及其他有獨占性之企業,以公營為原則,其經法律許可者,得由國民經營之。」基於此規定,我國目前大部分國營事業,仍具有獨占或寡占性質,如臺灣電力公司、臺灣中油公司、臺灣菸酒公司及中華郵政公司等,在法律保障其市場經濟結構下,每月營收總額均非常龐大,相較一般處於自由競爭狀態、創造營收不易之民營企業,此類國營事業按營收總額所提撥之福利金,無法呈現員工對公司經營績效貢獻程度。

四、無論企業獲利能力,逕以「營業收入總額」為提撥基礎,不符績效管理,例如當電價或油價調整時,不論其員工努力與否,臺電及中油之營業收入總額必會隨之變動,提撥職工福利金亦隨之變動。此外,部分連年產生虧損之公司(如臺灣鐵路管理局近5年來均為淨損),仍連年得依前揭規定提撥鉅額福利金,更造成公司虧損情況加鉅,顯見目前依營業收入總額提撥職工福利金,而不問公司營運獲利狀況之制度,不符績效管理精神。

五、各產業性質不同,員工對企業所能創造之產值也將因而有所不同,如以103年度台灣地區各行業員工產值分析,製造業每人平均年產值約152萬元、營造業約49萬元、資訊及通訊傳播業約191萬元,而金融保險業之產值約250萬元。製造業及營造業因屬勞力密集行業,員工數量較多,個人對產業產值之貢獻,反映在營業收入總額並不高;反之,資訊及通訊傳播業和金融保險業係屬資本密集程度較高之行業,員工人數較少,但卻能產生較高之營業收入總額。故營業收入總額多寡,並不能反映出不同產業員工工作成果及努力程度,在此情況下,一體適用同一範疇之職工福利金提撥比率,有違公平正義原則。

六、鑑於企業組織變更非屬新創,職工福利金條例第9之1條第2項規定:「工廠、礦場或其他企業組織變更組織而仍繼續經營,或為合併而其原有職工留任於存續組織者,所提撥之職工福利金,應視變動後留任職工比率,留備續辦職工福利事業之用,……。」另參據企業併購法及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配合組織變更整併之國營事業,非屬新創企業,允宜排除職工福利金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有關依創立資本一定比率提撥職工福利金之規定。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係由原4家港務局整併改制成立,卻於103年度以創立資本額之1%提撥職工福利金6億5千萬元,應檢討改正。

七、民營企業在考量成本管控、競爭力及利潤極大化等因素下,有關職工福利金之提列多以最低標準提撥。然國營事業除少數性質特殊者,如中央銀行、勞工保險局及臺灣銀行公保部(前中央信託局公保處)等因有「代收代付」性質之保費或屬於全民所有之外匯存底,因此職工福利金係以最低標準提撥外,大多數國營事業職工福利金之提撥率,無論其產業特性為何,均以接近上限標準提列,顯然未能反映員工對其企業之貢獻程度。

(三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105年度國營事業仍編列近2千億元固定資產投資預算,當中7成以上資金均須仰賴舉債支應;要求行政院應責成各國營事業之主管機關應嚴加督導其改進以往缺失,落實風險評估作業,俾使國家有限資源妥善運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國營事業計有15家,固定資產投資預算編列1,919億0,976萬1千元,自有資金支應557億6,569萬4千元,其餘1,361億4,406萬7千元則向外舉債。

二、國營事業每年度辦理重大投資計畫屢高估效益、低估風險,肇致部分投資案之實際報酬率與預期目標差距甚大,甚至無法收回投資成本。

三、由於國營事業之資本支出龐鉅,攸關國家整體財政與經濟發展,故歷年來審計部均將其列為查核重點。然根據該部查核結果,國營事業投資興建之多項重大計畫效益不彰,未達預期目標報酬之比率甚高。

四、由於國營事業多項重大計畫之執行效能過低,不僅影響該事業經營績效,國庫亦連帶蒙受鉅額損失;是以,監察院屢提出糾正案,促其確實改善。近年來相關糾正案包括99年度台糖公司蜜鄰事業計畫、100年度台電公司核二廠輻射防護洗衣房新建工程計畫、101年度台電公司核四計畫、102年度台電公司核二廠建廠計畫及臺鐵局南迴線南太麻里溪橋改建工程及103年度臺鐵局沙鹿站跨站式站房新建工程等計畫;其中台電公司幾乎連年均遭監察案糾正,台鐵局亦連續2年被提案糾正,其主管機關應加強查核渠等事業之重大投資案規劃作業與執行情形。

(三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中央政府部分非營業特種基金近年持續編列之業務計畫預算,屢有連年執行率過低,甚或均未執行之情事,實不宜放由任往。按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第13條規定:「各特種基金之主管機關對所管各特種基金之運用情形,應切實督導考核;……。」爰要求行政院應責成各該基金之主管機關,應切實負起督導考核之責,深入檢討該等業務計畫預算執行率過低或無法執行之成因並妥予改善。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按歲入之供特殊用途者,為特種基金,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第3條第3項就營業基金及信託基金以外之其他特種基金(下稱「非營業特種基金)之營運管理特別規定:「除應達成基金設置目的外,並以追求最高效益為原則。」可悉「達成基金設置目的」為各非營業特種基金運作之基本目標,並以「追求最高效益」為基金管理原則。然近年部分非營業特種基金持續編列之業務計畫預算,有連年執行率過低,甚或均未執行之情事,實不利各該基金設置目的之達成。

二、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各基金主管機關對所屬基金業務計畫與預算,應切實詳盡審核,……。」105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五─(七)點另規定:「特種基金應落實計畫預算制度,依核定之計畫核實編列預算,凡績效不彰之計畫及不經濟或無必要之支出,均不得編列預算。……。」爰各特種基金主管機關對所屬基金業務計畫與預算負有審核之責,對於過去執行績效不彰之計畫應查明原因,並審慎衡酌其預算額度編列之妥適性及必要性。

三、然部分非營業特種基金本年度持續編列之業務計畫預算,近年來執行率低落,甚且有均未執行者。如離島建設基金之「離島地區開發建設貸款業務計畫」、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之「因公執行勤務生活急難救助計畫」及環境保護基金之「水污染防治計畫」,其101─103年度預算均未執行,其中「離島地區開發建設貸款業務計畫」及「因公執行勤務生活急難救助計畫」,各該基金於本年度更分別僅編列6千元及9萬5千元,似屬聊勝於無之象徵性預算;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就合併「花東地區永續發展投資計畫」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貸款計畫」之「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本年度編列數達20億2,158萬元,惟其分項計畫前於101─103年度執行率僅0.48%至12.16%或未執行。該等非營業特種基金業務計畫預算連年執行率過低,甚或均未執行,其業務量明顯萎縮,當值主管機關檢討計畫之執行方式或預算編列之必要性。

四、針對部分非營業特種基金業務計畫預算執行率過低現象,審計部每年度於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均有彙列成表,對有該種情況者,審計部近年(101年度至103年度)於審核報告中即一再提出警示:「已影響各該基金設立目的之達成。」

(三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我國即將於107年邁入高齡社會,作為老年經濟安全後盾之勞保基金、退撫基金及國保基金責任準備提列不足,財務缺口合計已逾11兆元,要求行政院應儘速研謀對策,由制度面根本解決,並提升經營績效,以避免造成政府未來巨額財政負擔,並保障國民老年經濟安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我國於82年邁入高齡化社會,依據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中華民國人口推計(103至150年)」,預計於107年65歲以上高齡人口比率超過14%,邁入高齡社會,114年高齡人口比率將再超過20%,平均每5人就有1人是高齡者,成為超高齡社會,伴隨急速高齡化而來之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問題,為政府必須面對之課題。

二、我國對國民老年經濟生活依職業身分而有不同之保障,其中勞工保險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因高齡化、少子化之趨勢,及高給付、低費率之制度設計,造成基金收支不平衡,面臨極大之財務缺口;又因採確定給付年金制度,基金之財務缺口恐加重政府未來財政負擔。

三、單就勞保基金而言,截至104年6月底責任準備缺口高達8兆7,421億元,復加計退撫基金及國保基金,三大退休保險基金尚有11兆9,194億元未提列責任準備,財務缺口龐大。各基金精算(估算)負債及提存準備之專有名詞及會計科目有部分差異,為利表達及加總,原則以勞保基金之名詞及科目統一表達。各基金之精算(估算)基準日及已提存責任準備截止日不盡相同。

四、是以,三大退休保險基金精算最適費率與收取費率差距甚大,導致基金收支失衡,倘依據精算(估算)結果,軍職人員基金、勞保基金、教育人員基金、公務人員基金及國保基金依序於111年、116年、117年、119年及135年出現累積虧損,基金餘額恐將不足以支付當年度給付。此外,依人事行政總處新聞稿,假設現行退撫制度未改變,預估軍職人員退撫基金將於108年度用罄,足見其收支失衡之財務窘境。

五、勞工保險、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及國民年金保險採確定給付制,面對我國高齡化、少子化趨勢,及前開退休保險制度高給付、低費率之設計,將導致基金收支不平衡及負債世代移轉問題日益嚴重,倘未能由制度面根本解決及提升經營績效,將造成政府未來巨額財政負擔,並影響基金之永續經營。

(三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軍公教人員退休體制不同,卻以相同提撥費率箝制,尤其軍、教人員之法定提撥費率上限仍維持12%,顯未依個別財務狀況調整。因此要求行政院責成各類人員主管機關應配合改革現行退休制度,並應考量各類人員退撫基金財務狀況,訂定合理提撥費率,以維世代間軍公教人員繳交退撫基金之公平性,並避免造成政府沉重之財政負擔。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如案由。

(三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我國政府退休及保險基金規模及委外比重逐年上升,預計本年度整體基金委外及自營部位將各占一半,惟由各基金往年委外投資績效以觀,其短期績效波動性高,而中長期績效偏弱,同時在國內權益證券投資方面,多數較台股大盤指數報酬為弱且低於自營部位,不利政府退休及保險基金永續經營。要求行政院責成各基金主管機關應秉持退休及保險基金長期穩健經營之需求,全面檢討受託機構投資策略及整體資產配置效率,俾提升基金運用績效,確保基金永續經營。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如案由。

(四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降低漏水率計畫已實施多年,漏水率雖略呈下降趨勢,但歷年水資源耗損仍極為龐大,造成珍貴水資源大量流失,亟待研謀改進之道;另部分區處漏水率仍高於全區平均水準,甚且漏水率居高不下,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機關積極改善。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截至104年底止,台水公司轄區(不含台北市、金門縣、連江縣)漏水率為16.63%,如按當期供水量31.19億立方公尺換算,漏水量高達5.19億立方公尺,相當於3座石門水庫及600萬人每年用水量,如以該年度平均水價每立方公尺10.93元計算,每年漏水損失更高達56.73億元;另據農委會推估目前農水損失率平均約32%,若以92─101年度農業平均用水量127億立方公尺換算,農水損失量高達40.64億立方公尺,相當於18座石門水庫容量;以上2者合計,台灣地區每年水資源損失量高達45.83億噸,遠高於台水公司年供水量,用水效率亟待加強。

二、103年度台水公司第六、七、八區管理處之分區漏水率目標值分別為9.70%、14.22%、18.48%;惟執行結果,第六、七、八區處實際漏水率分別為10.70%、14.70%、18.59%,均未達分區降漏目標值(其中第六、八區處已連續2年未達目標值);另104年度台公司全區漏水率目標值為17.60%,執行結果,104年度全區實際漏水率為16.63%,雖已達成104及105年度目標;惟第一、四、九及十區處實際漏水率,分別為28.17%、21.60%、22.48%及24.16%,均遠高於全區漏水率,未見有效改善。

(四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民眾對火車「列車準點情形」之滿意度仍然衰退,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機關應儘速研謀具體改善策略,並檢討提升對號列車準點率,期增進服務品質及提升民眾滿意度。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交通部104年5月公布民眾對其施政措施滿意度調查資料,民眾就交通部所轄交通各業103年度整體服務品質在0~100分之間給予滿意度評價結果,各項業務之評價介於74分至81分間,其中臺鐵局得分為76.16分,較102年度滿意度得分,進步0.05分。至有關臺鐵局各項服務中,「列車準點情形」最近5年滿意度均未能達到70%,且102年度及103年度滿意比率僅64.5%及62.5%,分別較前一年度降低2.1個及2個百分點,民眾對於臺鐵局之「列車準點情形」乙項,滿意度持續衰退。

二、臺鐵局103年度旅客列車準點率為94.19%,較102年度之94.01%,提升0.18個百分點,旅客列車準點率略見上升。

三、審計部前已連續兩年度於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針對臺鐵局對號列車之準點率提出審核意見,102年度審核意見指出,臺鐵局102年度總列車準點率為94.01%,其中長途之對號列車準點率則僅82.92%,與平均準點率相差11.09個百分點,且較101年度之準點率降低3.61個百分點,致民眾有列車嚴重誤點之感受,故應針對審計部所提審核意見,進行檢討與改進。

(四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中國大陸為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已與30餘個境外貨幣當局簽署雙邊本幣互換協議,而我國雖已與中國大陸簽訂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並漸進開放金融機構辦理相關人民幣業務;惟有關雙邊貨幣互換協議之簽署,迄未有具體進展,要求行政院應加速進程,俾利參與國際競爭及抵禦金融風險,暨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之目標。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簡稱MOU)於101年8月31日完成簽署後,央行漸進開放金融機構辦理相關人民幣業務,冀能擴大人民幣資金池、擴大境外銀行參與台灣人民幣清算平台、擴大人民幣回流機制,及促成兩岸簽署貨幣互換協議(SWAP),並朝使台灣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之方向邁進。

二、2008年美國次級房貸引發全球金融危機後,中國大陸政府乃積極推動人民幣國際化政策,其先期策略為推動人民幣在跨境貿易之計價與結算,嗣推動人民幣在跨境直接投資之計價與結算,同時與其他國家之中央銀行簽署人民幣貨幣互換協議。故自2009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先後與南韓、香港、馬來西亞、澳大利亞、巴西、英國等30個境外貨幣當局,簽訂總規模超過3兆1,102億元人民幣之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進程。

三、按中國人民銀行與境外貨幣當局簽訂本幣互換協議之目的,不僅包括維護區域金融穩定,尚包括促進雙邊貿易與投資,與降低簽約國在雙邊貿易活動中所面臨之美元匯率波動風險,從而有利於雙邊貿易之發展。是以,兩岸經貿往來頻繁,倘雙方央行相互持有貨幣,一旦人民幣國際收支存在缺口,我國央行可向中國人民銀行拋補人民幣,以避免匯率風險,並可因應突發狀況及共同抵禦國際金融如有發生危機時之衝擊。

四、然而,我國與中國大陸簽訂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MOU)後,雖漸進開放金融機構辦理相關人民幣業務,惟有關雙邊貨幣互換協議之簽署,則迄今尚未有具體發展,除不利抵禦金融風險外,亦延遲我國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之目標進程,相較上開已與中國大陸簽署雙邊互換協議之國家,顯不利我國參與國際競爭。

(四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美國陸軍自2014年推出「太平洋棧道」(Pacific Pathways)行動,派遣旅級機動戰鬥部隊參與亞太地區各地舉行之多國聯合演習。因此,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機關未來除須藉由年度各項演訓強化此一合作關係外,更應將其他配套作戰支援功能與有形、無形戰力,逐步納入聯盟訓練項目中,方可望達成將所有盟國戰力融合為一體之目標。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美國陸軍自2014年推出「太平洋棧道」(Pacific Pathways)行動,派遣旅級機動戰鬥部隊參與亞太地區各地舉行之多國聯合演習。今年為強化與各盟國軍隊遂行聯盟作戰之合作默契,特別邀請新加坡、加拿大和日本等國軍隊,分別前往夏威夷、阿拉斯加和華盛頓州等地美軍訓練基地,實施「移地訓練」,以「反向太平洋棧道」訓練模式,使各軍事合作夥伴能直接體驗美陸軍「遠征作戰」(Expeditionary Warfare)模式,以強化聯盟戰備與兵力投射能力。此項創新性聯盟訓練作為,可望進一步提升美軍在亞太地區的聯盟作戰緊密度,對強化區域整體快速反應能力極具意義。

二、「太平洋棧道」行動最初目標,係在強化美軍模組化旅級機動戰鬥部隊的遠距兵力投射能力。因此由美陸軍第2師第2史崔克旅級戰鬥部隊,先後參與印尼「高魯達之盾」、馬來西亞「凱力斯出擊」和日本「東方之盾」等3項多國聯合演習。經過該年度3場演習的驗證後,顯示以同一部隊連續參與多場多國聯合演習,不僅可大幅提升旅級部隊指管及通信能力、強化部隊官兵對於區域盟邦與地理環境之了解,達到增進美陸軍遠征作戰能力,更可撙節大量訓練經費,可謂一舉數得。因此,美國陸軍在2015年的「太平洋棧道」行動時,更進一步將參演部隊規模增加到3個機動旅級部隊。

三、今年由於新加坡等3個盟國,將分別於夏威夷和阿拉斯加等地點執行「環太平洋」和「北極之砧」等兩項軍演,因此先行安排這些國家的參演部隊赴美軍基地進行準備。新加坡部隊更將於美國本土訓練結束後,返回星國執行「虎標」演習。配合新加坡部隊實施訓練的美陸軍第25師師長佛林少將特別強調:「亞太軍事夥伴來到我們的訓練環境,使用我們的訓練設施,可藉由雙方實彈與虛擬演訓,整合並強化彼此戰力」。

四、事實上,反向「太平洋棧道」訓練模式,可謂是美軍經過冷戰後多場軍事行動,深切檢討所衍生的重要突破性概念。地主國的部隊不僅對於作戰地理環境的熟悉程度遠遠高於美軍,更能透過對社會、宗教、族群等方面的既有基礎,充分掌握戰爭面。若能強化地主國戰力,輔以具高度「共同作戰能力」(interoperability)的聯盟指揮、管制、通信系統,即可由其在區域軍事行動中扮演主攻角色,配合強大的美軍助攻能力,將可發揮遠超過實質兵力與武器的加乘作戰效果。

五、這點由美軍在過去10餘年來,積極推動朝鮮半島聯軍指揮權轉移韓國、北約主導歐洲應變作戰計畫作為、強化東南亞國家「能量建立」行動等,都是基於此種考量的具體行動。美陸軍第1軍軍長藍札中將針對今年的訓練模式特別指出:「太平洋棧道行動不斷演化,重點不僅在於強化軍事夥伴作戰能量,更有助於提升美軍戰力,同時能依據不同國家之需求強化其針對性戰備能力」。即是此種所謂「巧戰略」(smart strategy)的作戰思維變化。

六、美軍自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由於聯盟作戰所涉及的高度複雜問題,加上美國擁有無敵的絕對優勢力量,在時間受限的情況下,往往都是選擇切割作戰責任區的方式,由各盟國分權指揮。美軍則集中壓倒性戰力,發揮主宰戰場的優勢,但隨著全球權力平衡與美國國力條件的改變,美軍早已知道未來根本不可能繼續此種作法。美軍和各盟國相互融合,已成為未來必然的趨勢。

七、在歐巴馬於2012年提出「新國防戰略指導方針」前,美國陸軍即已大幅增加其對友盟邦及夥伴國的「能量建立」作為。在前二年的太平洋棧道行動中,美軍旅級部隊已在融入區域友盟作戰環境方面獲得豐富經驗。在此次反向「太平洋棧道」作為,則是使新加坡、日本及加拿大等盟國能以建制部隊,近距離了解美軍部隊運作模式與訓練作法。這將有助於雙方建制單位未來建立慣常性訓練(habitual training)關係,進一步強化聯盟作戰的契合程度。

八、相互了解、充分協調、彼此合作與統一之戰術思想為未來聯盟作戰成功之關鍵;反向「太平洋棧道」不僅可促進各友盟國軍隊與美軍的相互了解,透過雙向的反覆磨練,更可藉此找出雙方協調合作方面潛存的問題。面對中共、俄羅斯及其他區域潛在對手的挑戰,美軍不僅必須在武器裝備、戰術戰法等方面持續精進以確保優勢,更有賴盟國軍隊發揮自身優勢與整體戰爭面條件,方能發揮聯盟戰力於極致,達到有效嚇阻及超敵勝敵之效果。因此,未來除須藉由年度各項演訓強化此一合作關係外,更應將其他配套作戰支援功能與有形、無形戰力,逐步納入聯盟訓練項目中,方可望達成將所有盟國戰力融合為一體之目標。

(四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全球快速進入去國界、去媒體邊界的數位匯流時代,台灣的報紙、雜誌、電視、廣播,甚至電影等傳統媒體無不受到嚴重打擊,甚至網路媒體也多陷入經營困境,對於置入性行銷的管制,美國一向就採取寬鬆立場,如今歐盟也因為數位匯流時代全面到來,更從管制寬鬆化逐步走向更大彈性,最後勢必徹底鬆綁。要求行政院應研擬相關措施,為台灣打造更優質的媒體環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全球快速進入去國界、去媒體邊界的數位匯流時代,台灣的報紙、雜誌、電視、廣播,甚至電影等傳統媒體無不受到嚴重打擊,甚至網路媒體也多陷入經營困境,必須掙扎求存。此時本院將表決是否同意「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增6位委員以及新任主委名單,這項任命至關重要,新的委員必須具有數位匯流時代新媒體的新思維,這一點攸關台灣通訊傳播產業的未來。

二、日前被提名人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置入性行銷」是否鬆綁意外成了新聞關注的焦點。現行規定只綁死本土戲劇卻管不到外國戲劇,因此應該鬆綁。包括被提名的主委、副主委等5位委員都表態贊成鬆綁,獨獨有1位被提名的委員人選表示堅決反對,還強調自己做過置入性行銷的研究。

三、對置入性行銷管制的世界趨勢,都是新聞及兒童節目不能置入,其他就鬆綁。為什麼應該鬆綁?不妨從為什麼要管制置入性行銷或廣告來分析。過去的管制基礎其實是因為兩個不對等,首先是供需不對等,少數幾家電視台形成了寡占,處在這種極度不對等的關係之中,觀眾的選擇太少,即使不滿也沒有其他理想的替代方案,因此必須由政府扮演保護者的角色,適度管制,才能確保觀眾的收視權益。

四、電視與觀眾的資訊不對等,如果節目與廣告不分開,或是電視台偷偷安排置入性行銷,就傷害了觀眾對於電視台的信任。在這種時空環境之下,管制確實有其必要。

五、在數位匯流時代,時空環境早已改變。現在觀眾的收視選擇千百倍於過去的時代。除了數位電視帶來的頻道數目激增,OTT TV等網路電視的興起,更讓境外的影視平台業者得以直接鎖定台灣的觀眾。在這種情況下,前述的第一個不對等已經消失,觀眾只要對電視台在置入性行銷或廣告等表現感到不滿意,隨時可以轉換到新的影視平台。許多市場調查早已指出,很多觀眾根本不看傳統電視了,年輕族群尤其如此。

六、既然這樣,只要電視台對於置入性行銷或廣告充分揭露必要資訊,讓觀眾清楚知道自己看到的內容到底有沒有接受廠商資助即可,而且,拒絕新聞及兒童節目置入,其他就交由觀眾自己決定吧!新科技已經讓置入與廣告方式飛快翻新,超出老古董們的想像,大數據可以讓不同觀眾看到不同置入,甚至可以讓觀眾看到自己喜歡的置入。對於這些,古董思維可能完全無法理解。

七、尤其當網路影視平台快速興起,在置入或廣告上根本不受傳統法規約束的時候,過去那些對於傳統電視的置入性行銷與廣告的管制,格外顯得既古董又父權,而且還對本土電視業者造成了不公平的競爭限制。包括NCC委員在內的政府官員如果還用原本的思維去管制,真不知道是基於無知,還是父權心態所以才不相信觀眾的理性與自主判斷能力。

八、美國是置入性行銷的發源地,美國法規只要求電視台必須揭露所有的資助資訊。全世界訂戶最多的美國網路影視平台「網飛」(NETFLIX)推出的知名經典戲劇《紙牌屋》,因為置入了超多產品而被戲稱為「置入屋」,卻無損於其內容的精采,而且正是因為有了這些置入帶來的資金,讓《紙牌屋》可以拍出高水平的戲劇。

九、歐盟對置入性行銷限制較嚴,但近年已有鬆綁趨勢,5月間歐盟進一步提出對影音管制鬆綁的修正草案,強調觀眾可以隨時轉換收視平台,尤其是轉到十年前還不存在的網路影視平台。新規定不只強調電視台只要揭露資助資訊,就可以在置入性行銷上有更大的彈性,還放寬了每小時只能有12分鐘廣告的舊規定。這些最新趨勢及資訊,官員們必須知道。

十、對於置入性行銷的管制,美國一向就採取寬鬆立場,如今歐盟也因為數位匯流時代全面到來,更從管制寬鬆化逐步走向更大彈性,最後勢必徹底鬆綁。台灣影視產業比美歐強大嗎?台灣人必須靠政府管制才能維持秩序與安定嗎?如果答案都是否定的,那就要立刻放棄早就過時的古董父權思維與管制,才能引入更充足的影視製作資金,為台灣打造更優質的媒體環境。

(四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英國將在6月23日對是否退出歐盟進行公投。在全球化的環境下,各國的政經情勢早已峰峰相連,何況英國脫歐這麼大的事件,因脫歐引起的一圈圈漣漪效應,其效果更是難以估算。歐洲政經的頓挫,又牽動了中國的全球布局。歐洲與中國的變化,又都牽連到台灣的經濟前景,要求行政院及其所屬相關機關密切注意發展及可能的效應並研擬相關因應措施。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英國將在6月23日對是否退出歐盟進行公投。五五波的民調結果,任誰也不敢草率預測英國與歐盟究竟是分是合。英國首相卡麥隆的公投豪賭,把全世界都捲了進去。在屏息等待公投結果的同時,各國唯一能做的,就是對公投萬一通過所造成的衝擊,做好萬全的準備。

二、幾十年來,英國一直徘徊在脫歐與入歐的兩難之間。當初在加入歐洲共同市場時本就不太情願,如今脫歐聲浪再起,又喚起大不列顛傳統的驕傲。可是今天的國際情勢與當年早就有天壤之別,不可能讓英國的離去,輕描淡寫地像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三、不論支不支持脫歐,英國人都很清楚,一旦離開歐盟,立即後果就是經濟的衰退。歐盟是英國最大的貿易夥伴,英國44%的出口、47%的進口都來自歐洲。英國48%的外國投資也來自歐洲。萬一英國決定脫歐,歐洲自由市場一下子對英封閉,其所造成的衝擊可想而知。即便英國要和歐盟重談一個貿易協定,一般估計從談判到27個成員國逐一批准,至少得花上7年。7年之間,歐盟恐早已人事全非。

四、德國是最擔心英國脫歐的。這有經濟與政治兩個原因。經濟上,英國是歐盟第二大經濟體、第二大軍事力量,也是歐盟最繁榮的經濟中心。對德國,英國是第5大貿易夥伴,去年德國賣了81萬輛車到英國,占德國汽車出口的五分之一。德國的車子也有216000輛在英國製造。一旦英國離去,德國的汽車產業必將受到重創。英國2014年提供給歐盟的預算是71億歐元,若英國脫歐,這個經費缺口一大部分攤額,勢必也會落在德國身上。

五、政治上的原因則更微妙。德國一些分析指出,英國是德國最重要的政治盟友。一旦英國脫歐,德國在其他歐盟國家眼裡,就凸顯出來變成一個太大、太掌控全局,又沒人能制衡的國家。這會讓歐盟小國對德國升高戒心,而這個防備之心又不是德國所想要的。

六、尤有甚者,英國脫歐聲浪之所以響起,難民潮是主要原因。一旦脫歐成功,對德國內部主張反移民、反難民,極右派的「德國另類選擇黨」,自然是很大鼓舞,對梅克爾的領導威信則是很大的打擊。德國明年要大選,到時政治若變天,梅克爾一手所打造的歐洲秩序無疑將會有天翻地覆的變化。

七、梅克爾一直不願意歐盟在她擔任德國總理時崩解,過去她全力救歐元,努力把歐元區箍在一起,也為的是不要背負這個歷史罪名。可是現在很多跡象卻顯示,歐盟是有可能崩解。過去作為歐洲整合象徵的幾個發明或制度,例如歐元的發行、免簽證的申根協定,現在都因歐元危機與難民潮的湧入,一一受到衝擊。

八、今若英國脫歐成功,其他國家也可能效法。連一向認為自己「先是歐洲人,再是德國人」的德國,在受到英國的刺激之後,現在內部都有三分之一的人表示,若可能也想脫歐,其他國家就更不用說了。除了脫歐之外,同時受到鼓舞的,還會有想脫離英格蘭的蘇格蘭,以及想脫離西班牙的加泰隆尼亞。這樣的歐盟,焦頭爛額之下就算沒有分崩離析,也很難再在國際舞台扮演重要的角色。

九、英國的脫歐也影響到中國的布局。就全球格局來看,歐洲勢力的衰退,將讓中國拉歐盟共同打造多極秩序的夢想難以實現,對中國與歐盟的關係也是一個頓挫。習近平去年訪英之後,為中英關係黃金十年揭開序幕。中國深耕英國,為的是借力英國、以英國為橋梁進入歐洲。英國也一直在歐盟內部呼籲,要承認中國市場經濟的地位。今若英國脫歐成功,中國進入歐陸的橋就斷了,中英關係黃金十年也結不出豐碩的果實,中國的經濟勢必也會受到衝擊。

十、在全球化的環境下,各國的政經情勢早已峰峰相連,何況英國脫歐這麼大的事件,因脫歐引起的一圈圈漣漪效應,其效果更是難以估算。如果歐盟因英國脫歐而基礎動搖,或有國家或地區起而效尤,或疑歐的極右派政黨順勢坐大,歐洲的經濟發展都將受到頓挫。歐洲政經的頓挫,又牽動了中國的全球布局。歐洲與中國的變化,又都牽連到台灣的經濟前景,政府對此焉能不預作綢繆?

(四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五大創新產業」政見的推動進展,由於「亞洲矽谷」及「綠能園區」均需經過環評,環保署表示將積極修改環評制度,以加速重大政策落實。如果主政者要求行政機器必須如期兌現五大創新產業,等於先射箭、再畫靶,如此,環評勢必淪為橡皮圖章。事實上,環評如果要無條件協助兌現競選支票,如何以專業防範開發行為對環境的破壞?制度的好壞,最大關鍵出自於操控、運用此制度之人的好壞,也就是取決執政者的心態。因此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環保署必須跳出環評過程,不再手握准駁權,只督導環評之客觀運作,才是重振環評制度之鑰。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蔡英文總統關注「五大創新產業」政見的推動進展,接連召集內閣成員聽取報告。由於「亞洲矽谷」及「綠能園區」均需經過環評,蔡英文擔心環評阻滯計畫的實施進程,要求提高環評「效率」。環保署則表示,將積極修改環評制度,以加速重大政策落實。

二、環保署如此回應,讓人憂心。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立意,是在完整掌握開發行為的可能影響,把開發者刻意規避的外部化因素拉進來考慮,以避免事後出現太多非預期的負面影響。環評的目的,並非在阻撓開發,而在確保環境衝擊受到妥善處理;如果環保署擬議修正環評制度為開發行為一路亮綠燈,即失去設置環評之原意。因此,所謂提升「效率」,若是指縮短審查時間,或可理解;但如果要因此而「弱化」環評把關,即讓人難以苟同。

三、上世紀八○年代,台灣在「開發至上」思維下,主政者追求經濟成長的意志幾乎「無堅不摧」,也導致環境遭到劇烈的破壞,使得環保抗爭四起。一九九四年,政府通過粗具形式的環評法,但因無上位的政策環評,實質上即變成聊備一格的形式背書。正因如此,環保抗爭並未見趨緩,反而因民眾環境意識成熟,環團抗爭運作熟練,環境訴訟有效制衡財團及開發者的破壞行為,反襯出環評制度的脆弱。在另一方面,一些亟待推動的大型建設,則受阻於急速擴張的環保力量,造成大型公共工程停擺,重要建設裹足不前。

四、二○一○年,最高行政法院破天荒判決撤銷中科三期環評,更重創了備受質疑的孱弱環評。其後,中科四期遭判決暫停開發、國光石化、六輕擴廠環評全數停擺,引發開發者對投資環境不確定的強烈抨擊,環評制度也被批評得一無是處。在這種情況下,連政府主導的開發案都想要規避環評。

五、現行環評制度之所以公信力不足,主要在當初制度設計不佳,包括政府主導審查、掌握准駁權,尤其行政體系一味迎合上意,對環評的眉眉角角經常暗地操作。光是官方操控環委遴選,就難昭公信;面對一堆技術面瑕疵,官方還不時跳進去操作准駁,環評遭到批評自屬必然。

六、環評要改、要增進效率,事實確乎如此;但必須認清,主政者的意志也有不能踰越的專業界線。如果主政者要求行政機器必須如期兌現五大創新產業,等於先射箭、再畫靶,如此,環評勢必淪為橡皮圖章。事實上,環評如果要無條件協助兌現競選支票,如何以專業防範開發行為對環境的破壞?

七、上位者觀念正確後,其次須先補正現行政策環評的不足,然後才是實質環評的公信力重建。所謂「政策環評」,是指開發計畫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例如,某市提出生技園區開發計畫,但該行政區閒置的工業區面積遠超過所需,開發計畫即缺乏合理性,政策環評即應予以否決。

八、至於環保署擬議中的環評制度修正,則是末端細節。現行辦法是由開發單位付錢找人撰寫環評報告,環保署計畫改為由環保署招標,委託顧問公司執行。根據此一作法,環保署將仍是環評過程之一員,並非超然、客觀的第三方,無法解決環保署深陷公信力危機的泥沼,也難重建讓人信服的環評。我們認為,環保署須跳出環評過程,不再手握准駁權,只督導環評之客觀運作,才是重振環評制度之鑰。例如,比照建築經理公司建立「環評經理公司」,透過經理公司平台,讓開發計畫擺脫開發者的控制,完全由專家根據學理審核,公民參與也可在平台上表達,如此才能重建制度的公信力。

(四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一個國家要長遠穩健地發展,必須有安定而有活力的社會作為基礎,這其中,人口的組合與性別平衡扮演了重要關鍵。長期存在於我國的男女嬰性別比例失衡的問題,已經對人口結構與社會安定形成隱憂,也恐將逐漸流失國家成長的生機。為長遠計,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機關必須強化性別平等意識,矯正偏差的歧視觀念,讓男嬰與女嬰都能得到公平的出生機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蔡英文總統在5月20日就職時,國際媒體報導的焦點之一,便是強調我國出現了史上第一位女性總統。然而,儘管我國已經進步到女性能夠在政壇叱吒風雲,很多專業領域的女性成就也絲毫不輸男性,但遺憾的是,傳統重男輕女的觀念仍然存在於部分人心中。

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日前公布最新國內新生兒性別比,去年國內出生性別比(新生兒男嬰對女嬰比數)為1.083,創下5年來新高,估計去年至少有2272名女嬰消失了,也就是原本應該出生卻未能誕生於人世。2千多條生命不在少數,每一條生命都如此珍貴,一個女嬰可以為世界帶來多少美好的可能?2千多個女孩又能為我們的未來帶來什麼驚喜?其中會有多少人成為政治領袖、企業CEO或文學名家?我們將永遠不會知道,這是多大的遺憾,又是多麼沉重的折損!

三、性別失衡的問題是有後續效應的,將直接反映在20年後失衡的婚配環境,為社會安定造成衝擊。傳統上重男輕女的亞洲國家,包括中國大陸、臺灣、南韓與印度等,在胎兒性別篩檢與墮胎等人為手段介入下,都有男女出生比例失衡的問題。長期實施一胎化政策的中國大陸,估計有3300萬男性討不到老婆;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沈恩曾分析人口比例指出,90年代初期亞非有超過1億的女性人口「消失」。

四、我國的男女出生性別失衡也曾經在全球數一數二,民國96年一度來到1.098,100年下降至1.079,之後雖略有下降,103年降為1.069,但去年又突然升高至1.083,創下5年來新高紀錄。在自然狀況下,男嬰出生數略高於女嬰,正常範圍在1.04至1.06,我國的數字顯然長期超過自然範圍,意味著有人為的介入,因此國健署特別行文婦產科醫學會,希望婦科醫師切勿違法檢測及選擇胎兒性別。

五、雖也有婦產科醫師跳出來喊冤說,男女嬰之所以性別失衡,主要還是民眾秉持「傳宗接代」的傳統觀念作祟,不能全怪到醫師頭上。持平而論,隨著時代進步與思想轉變,愈年輕的世代愈沒有重男輕女的觀念,覺得生男生女各有其好。問題是上一代的長輩們有些還堅持要有男孩傳宗接代,對年輕夫妻造成壓力。現在生養孩子的經濟成本相當高,因此,一般人孩子生得少,許多人第一胎生了男孩,覺得對父母有交代了,便就此打住不再生育。有些生到二、三胎的,則是刻意想生個男孩,甚至因此進行性別篩選,因此胎次愈後的嬰兒,男孩的比率便大幅提高。

六、這就像埋下了一個定時炸彈,今天的出生性別失衡,會在20年後年輕人的婚配環境裡,導致許多男性覓偶困難。更嚴重的是,這還是一個長期持續的狀態,也就是說對婚配環境的衝擊會延續很久,甚至長達一整個世代。本來就已走低的生育率以及連帶的人口老化問題,勢必隨之雪上加霜。人口如果無法灌注足夠活水,社會持續前進發展當然會缺乏豐沛動能,國人應多加重視。

七、雖說生男生女一樣好,有很多時候,女兒還更勝於兒子。隨便到哪家醫院看看,扶著老人家來就診的,陪著照顧住院家人的,幾乎7成以上是女性。因為男女性格與養成文化原就有些不同,女性普遍比較細心、有耐心,也比較懂得關注及照顧他人。許多父母覺得比起大剌剌的兒子,女兒才是貼心寶。年輕時認為兒子比較重要的人,老來發現最常陪在身邊的卻是女兒。

八、男孩女孩並無高下之別,但在性別的基礎上,每個人又各自擁有自己的性格特質,因此每條生命都有自己獨特的靈魂,並且會成長出不同的生命樂章,每個孩子都值得被社會珍惜呵護。一個安定和諧而且生機盎然的人口結構,才能構築可長可久的安康國度。為了全民共同的美好未來,我們應該先公平地給予每個女嬰一個快樂誕生的機會。

(四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新內閣拍板將全面實現蔡總統在選前喊出的「2025非核家園」及「2025綠電要占總發電量20%」後,然政府要推展選前承諾時,千萬不能只依賴「用愛發電」或是「貫徹全民總意志」這一類的道德喊話著手。因此要求行政院必須建立一致性、可預期且可持續的電力改革、發展與節電計畫,讓更多民眾與企業相信,政府推動非核與綠電,是沒有「髮夾彎」的、陣痛期是可以度過的,況且這當中還有由政府與企業共同投入,且經台灣人民驗證的新世代綠能節電方案,未來也是有商機的,有機會行銷世界賺外匯。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在新內閣拍板將全面實現蔡總統在選前喊出的「2025非核家園」及「2025綠電要占總發電量20%」後,一時間,不論市井小民或企業界都開始為即將開啟的「陣痛期」擔憂。例如,閣揆林全日前要求過去省電績效較差的公私立大學,今夏必須認真節電,甚至也授權教育部不排除祭出強制節電措施,立刻引發不少大學生反彈;而企業界一再呼籲唯有穩定的稅制與水電,才敢放心投資,足見此刻的新內閣,正面臨人民與企業嚴格的「能力考核」與「信任投票」。

二、新政府積極落實選前政見,無可厚非,否則日後必定招來民眾「跳票」與「騙票」的質疑。而在日本發生舉世震驚的福島核災後,世界上有不少「擁核」國家,像是德國,便積極反思核能政策的極限,並全力開展再生能源。順著這些脈絡,新政府上台後力推非核與綠電新政,自然也有一定的正當性。

三、只不過,人心總是由奢入儉難,過去為「理念」打拚時,很多人可以在白天上街頭抗議,爭取非核家園,或是在網路上攻訐台電與過去的政府總是恐嚇人民會缺電,但是只要高溫一來,就非開冷氣不可。

四、人心之世故,也可從經濟部這幾年力推綠電認購,讓個人與企業在認購度數內,附加每度1.06元的費率,支援再生能源發展,看出一二。經濟部資料顯示,目前全台參與綠電認購的戶數僅5,374戶,可供認購的10億度綠電,也只賣出5,500多萬度電(不含最近表態要認購2億度的台積電),更別說,過去那些在攝影機前高喊只要非核、綠電的政要、立委,很多人都不在認購名單上。

五、由此足見,當非核與發展綠電的理想,將變成現實生活的一部分時,很多人或者出於擔憂未來生活舒適度,或是煩惱多付電費,通常「不大喜歡」這類型的改變成真。也因此,新政府要推展選前承諾時,千萬不能只依賴「用愛發電」或是「貫徹全民總意志」這一類的道德喊話著手。

六、要有明確、科學數據佐證的電力供需預估、電力調度、開發與節電計畫。政府必須清楚告訴大家,台灣現在的電有多少?因應中長期的經濟發展,台灣的電夠不夠?若有缺口,未來的電,該怎麼補?若核一廠一號機與核二廠二號機,確定不重啟了,台電選用其他替代發電,以及政府要在九年內,讓綠電比重提高到總電量20%,企業與人民所需負擔的成本,到底要增加多少?

七、務實推動電業法修正。過去十多年來,不論藍綠誰當家,都試圖推動電業法大翻修,實現電業自由化。可惜,這項法制工程浩大,加上藍綠各有信念,始終未見進展。如今,台灣缺電危機逼近,新政府也強力宣示要實現非核,更讓新一波的電業法修正,成為翻轉台灣電力結構的重要樑柱。

八、政府扶植綠電產業,應有更具體的行動與誘因,鼓勵企業參與。建議經濟部不妨在近期籌備全國性的產官學會議,讓不同領域的專家、學者一同為政策把脈、抓出瓶頸與獻策,也可讓政府政策得到業界背書。

(四十九)本院李委員彥秀,建請行政院檢討台灣兒童接種「公費疫苗之接種(含補助公費疫苗注射之設備費、診察費等)納入健保給付之可行性規劃」一案。鑒於預防接種是全球公認對傳染病防治最具成本效益之方法,但防疫與治療之標的甚為不同,為更有效提升預防接種服務品質,針對台灣兒童接種公費疫苗之「預防接種處置費」(含補助公費疫苗注射之設備費、診察費等)不應納為健保給付之列,應另以編列公務(專款)預算之必要。茲事體大,至關重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衛福部之數據顯示,目前公費疫苗接種約八成於醫療院所接種,僅兩成在鄉鎮地區衛生所完成,顯見孩童預防保健之發展,大部分必須仰仗醫療院所對國家政策之通盤配合。

二、數年來,行政院僅比照先前老人接種流感疫苗己付預防接種處置費之規定,對入小學前孩童之流感疫苗支付處置費(含補助公費疫苗注射之設備費、診察費等)。然對其他之公費疫苗預防接種處置費(含補助公費疫苗注射之設備費、診察費等),卻從未編列預算支應,缺乏謹慎應對,造成國家疫苗接種政策欠缺整體通盤考量和一致性。

三、保障孩童之健康應從預防保健做起。今年流感肆虐造成台灣疫情之嚴重,反映出疫苗之重要性。統計顯示,因孩童族群接種流感疫苗之比率較高,其重症與死亡率比率,低於未接種疫苗之50歲至60歲成年人族群。有效成功之防疫政策不僅可為健保節省大筆開支,更能節省照護人力等間接成本、強化家庭與社會整體健康,並可促進國家發展之根本。

四、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1條規範不屬健保給付範圍之項目,其中第二款載明「預防接種及其他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不列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此法條之意即已明示預防接種相關費用應由「各級政府負擔」。據此,行政院主計單位及衛生福利部(包括疾病管制署)等政府部門本應積極編列預算支應預防接種相關費用,但反而消極未編列預算因應,並將財務壓力推向健保給付總額,實有違背立法原旨與其職責,更是嚴重忽視健保總額已嚴重不足,將導致醫院與基層部門每年在健保財務缺口之負擔。

五、若無適當的預防接種處置費(含補助公費疫苗注射之設備費、診察費等),勢將影響醫護人員對未來兒童預防保健政策推展之意願與成效,甚有違情、違理、違法之虞。故應另編列公務(專款)預算,補助給付兒童公費疫苗的預防接種處置費(含補助公費疫苗注射之設備費、診察費等),務以兒童健康權益與兒童醫療品質之確保為念。

六、本院李委員彥秀及十位委員等前曾「臨時提案」建請行政院重新檢討台灣兒童接種「公費疫苗之接種(含補助公費疫苗注射之設備費、診察費等)」一案,並經本院院會決議通過在案。然近日衛生福利部(包括疾病管制署)及行政院卻函覆本席表示「正進行公費疫苗接種(含補助公費疫苗注射之設備費、診察費等)納入健保給付之可行性規劃」,其已違反全民健康保險法之作法,著實令人深感詫異。

七、行政院與衛生福利部(包括疾病管制署)所函覆之內容,無疑是對於本席及提案委員甚有不公允及不義之處,更勢必嚴重打擊所有長期為全國防疫工作而努力之第一線基層醫師們之士氣,實為不足取,應有重新再檢討之必要性。

(五十)本院陳委員超明,鑒於民眾農地於民國89年1月28日後取得,其合法農舍為配合政府公共工程遭徵收拆除,以致徵收後農地剩餘面積未達0.25公頃,若按照現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之規定,無法興建農舍。惟民眾配合政府政策,卻導致其興建農舍權益受損,若貿然興建即明顯違法。農業委員會應保障配合公共工程之農民權益,其現地既存之農舍因徵收計畫遭拆除者,應排除其土地取得時間,均得以補償性原則另覓土地或就剩餘土地興建,以衡平民眾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依照現行農業發展條例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之規定,農業用地於民國89年1月28日後取得,欲興建農舍,其面積不得小於0.25公頃。

二、惟民眾其農業用地興建合法農舍,為配合公共工程遭徵收,徵收後其農業用地面積小於0.25公頃,又農地取得時間為民國89年1月28日之後,按規定無法興建農舍。

三、民眾若貿然興建即違反現行規定,惟民眾為配合政府政策,卻導致權益受損,甚不合理,爰農委會應針對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進行檢討,以衡平民眾權益。

(五十一)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近年全球新創事業蓬勃,我政府亦大聲疾呼創業、編列預算及規劃園區,期望藉此提升台灣內部經濟動能。事實上,新創公司夭折率極高,政府除提供法規建置與財政支援外,更要有協助創業者擁有面對不同階段、不同課題的存活能力。建請國發會統籌經濟部、教育部等相關單位,研議各大專院校提供「創業教育」課程,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年全台出現創業風潮,儘管登記創辦公司容易,但新創公司夭折率極高。統計上而言,9成以上的公司都會失敗,成功上市或以高價賣給國際大企業的新創團隊是少之又少的特例。

二、有志創業的年輕人,應在學校環境裡就得到充分練習。透過比賽或專題的方式參與實際案子,及早做好技能及思想準備。

三、而有意推動創業教育的大專院校,可請實務界人士搭配學術型教授一起開課,推出強調參與式跟實作式的教學。同時鼓勵學生跨學系、學院、跨校合作甚至跨國合作,並與企業合作組織學生進行短期專案。

(五十二)本院邱委員志偉,關於歐盟全球良好農業規範(GlobalGAP)是目前國際間最具有影響力的農產品生產規範。目前全球已有約120個國家,超過14萬家農產品生產者或生產組織,已通過GlobalGAP驗證。亞洲地區有許多國家使用GAP、ASEAN GAP,過去各國曾各自建立國內的GAP,像是台灣的TGAP、日本JGAP,越南VietGAP,然而為順應全球經貿自由化,讓農產品能順利輸出,許多國家的GAP準則已逐漸向GLOBAL GAP看齊,此為必然之國際趨勢。我國歷年推行多項農產品認證標準,像是吉園圃標章、CAS優良農產品及TGAP等,卻屢屢發生爭議,我國未來如欲加入TPP,農產品的產銷規範勢必符合國際認可之食品安全及永續發展之標準,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過去我國農產品認證制度為吉園圃及CAS為標準,然卻屢有仿冒情形,除加強查核外,應有建立更有公信力之認證制度。

二、農委會每年編列約4-6千萬元預算推廣農產品吉園圃認證,但依據辦理成效,通過吉園圃認證標章農產品,僅佔全國農產品之10%,辦理成效有限。

三、吉園圃認證標章是否確定於2019年全面退場?若以導入QR code生產追溯制度,針對產銷業者所應具備軟硬體設施之相關輔導配套措施是否已經完備?

四、我國屢自創農產品產銷認證制度,其規範標準及內容應以GLOBAL GAP為準,以期未來能與國際接軌。

五、2016年5月嘉義縣府和GLOBAL GAP代表簽訂合作備忘錄,未來嘉義縣將以協會的方式成為GLOBALGAP會員,也是第一個台灣會員。請農委會輔導各地方政府循嘉義縣模式加入GLOBAL GAP會員。

(五十三)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近來有僱主任意將勞工的休息時間分散,再以休息時間不計薪為由,減少時薪再給付勞工。以基本時薪120元計算,少工作6分鐘,薪水以9折108元計之。零散的數分鐘除無法獲得短暫休息,恐有鑽法律解釋漏洞之疑慮。根據《勞基法》第35條明文規範,「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僱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觀其立法意旨,為使勞工獲得休息之目的。請勞動部加強宣導符合勞基法所規範的員工休息時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企業所提供的員工休息時間,為《勞基法》保障員工身心健康之權益。非鼓勵勞資雙方應錙銖必較,而是企業對於員工『上班與休息時間』之認知。勞工對於偶而、少量的未休息,多半能理解,但若大量、長時間未能休息,則有損及勞工權益之疑慮。勞資雙方應基於互信之前提,以法規與合乎人情為衡平之立著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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