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團協商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7月15日(星期五)10時8分至11時20分
地 點 本院議場三樓會議室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協商主題 就「國民黨黨團針對南海仲裁案請求邀請蔡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及「親民黨黨團針對南海仲裁案請求立法院發表共同聲明」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正式開會,進行今天的協商。今天的協商是因為國民黨黨團在昨天發了一個文,主旨是「請蘇院長儘速針對南海主權仲裁案立即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研商邀請蔡總統立即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相關事宜,請查照。」另外,親民黨黨團也要求針對南海主權的仲裁,立法院能夠有一個共同的聲明,所以我們今天就針對這兩個議題來進行協商。
我們首先針對南海主權相關仲裁案,要求立法院發共同聲明這個部分做為第一個協商的主題,現在請各黨團表示意見。因為這是親民黨黨團發動的,所以先請李委員鴻鈞發言。
李委員鴻鈞:當初南海仲裁庭就是在2015年10月29日接受仲裁的文件,是從那一天開始,其實我們覺得南海的主權問題在仲裁庭會做出怎麼樣的判決是未知數,可是我們必須要強調我們國家該有的基本的主權訴求,在那個時候我們就提出了南海仲裁案的共同聲明。我記得後來在4月17日有召開一次朝野協商,其實朝野各黨原則上都沒有反對,只是對部分文字的修正有他們的看法,我們也針對這個部分做了修正。恰好在南海仲裁判決出來以後,特別是現在我們國內維護主權的民意高漲,大家都覺得這是我們國家基本的領土,所以身為最高民意機關的立法院,應該要在這個最重要的時刻代表人民發出聲音;而且因為今天是院會的最後一天,所以我們才會很緊急的在昨天要求趕快召集再一次的協商,希望大家能夠取得共識。今天是院會的最後一天,如果能夠在這個時間點在我們國家最高的民意殿堂裡面發出共同聲明的話,我想這對內、對外其實都是一個非常正面的聲音,本席在這個地方做以上簡單的報告,謝謝。
主席:李委員是建議立法院在今天提出一個共同聲明。國民黨黨團也針對這個議題要求進行黨團協商,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基本上,我們今天要求協商的目的主要是針對邀請蔡總統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這件事情,而親民黨黨團是針對南海仲裁案要求做共同聲明。國民黨黨團之所以要求進行協商,就是因為在這段不到兩個月、甚至不到兩個禮拜的時間內,我們陸陸續續發生雄三誤射事件及南海仲裁的結果大傷我國的主權還有國家的利益,這些都是涉及到總統三大領域的職權,兩岸、國防、外交都是由總統直接領導,而且也涉及到國家未來的大政方向。南海案雖然仲裁了,但是未來整個情勢怎麼發展其實還在演變中,我們身為這個區域的一個國家,這些變化其實會影響到我們國家深遠的利益,我們覺得有必要邀請總統到立法院來做國情報告,特別這都是他能夠主導的範圍。
另外,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其實我們都是可以邀請總統來做國情報告。雖然過去以來還沒有總統來做過國情報告,但是也曾經討論過,只是協商的結果沒有達到共識。我們覺得這次也是一個開創先例的機會,一個開創憲政慣例的機會,所以我們特別提出來,請院長召集今天的協商。
主席:好,謝謝。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好,我來做一些補充。因為海牙法庭仲裁以後,我們的太平島變成礁,不管是站在在朝、在野的立場,我相信大家都應該不能接受。尤其我們都知道,島有200浬的經濟海域,但是礁只有12浬,接下來的問題是漁民的生存權,對他們來說很重要,到現在為止,蔡總統從來沒有提過U形十一段線。站在維護我們國家主權、國家尊嚴、寸土都不能讓的立場,我們一定要蔡總統到立法院來做國情報告,創造憲政慣例,我認為這個非常非常重要。為什麼這麼講?日本的沖之鳥,它確實是一個礁,它只有9平方公尺,日本都說它是一個島,還要把經濟海域延伸到200浬,但是我們的太平島確實是一個島,裡面可以住人,有淡水,可以養牲畜、種菜,還有電,難道不是一個島?今天仲裁結果認定它是一個礁,如果我們沒有強烈地去主張,強烈地去要求,我相信全國的人民是不能接受的。我一直認為,今天不管是在朝、在野,站在維護主權的立場,我們對外應該要一致,不能有不同的想法或看法,因為這段時間大家都很清楚,人民的感受是,好像美國講東我們就跟著往東,美國講西我們就跟著往西,變成跟他們的兒皇帝一樣,實在是不倫不類。自始至終,菲律賓去提出仲裁,結果到最後在海牙法庭判決,其實我們都知道,這是美國在背後策動,才造成這樣一個結果。但是我們是輸家,要是我們對於仲裁結果沒有去做強力的主張,強力的要求,我相信全國人民是不會接受的。所以今天我們國民黨團在這裡強烈要求蔡總統一定要來做國情報告,因為總統管轄國防、外交、兩岸事務,既然今天人家把我們的疆土中的島認定為礁,當然我們一定要強烈地去要求,去捍衛,這是我們大家共同的責任。總統來做國情報告的話,就創造一個憲政的慣例。謝謝。
主席:謝謝林委員。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柯委員建銘:各位黨團代表,今天應該先從程序上來談,然後再談實質內容,今天有國民黨黨團與親民黨黨團提出,國民黨黨團又增加一個總統國情報告。持平而論,親民黨黨團對南海決議文的關切在上一屆也曾經提出過,這一屆也提過。昨天由親民黨黨團主持了朝野協商,但是沒有結論,此事何其重大,於是今天轉移給蘇院長主持,我覺得這是合理的安排。大家對這部分應該比較沒有疑義,國際仲裁結果出來對國家主權與權益等造成的問題,我相信朝野的立場都是一致,應該都有共識,等一下就看文字上應該怎麼顯現,大家可以好好來談。
至於第二項的總統國情報告,持平而論,看起來兩案是一案,差不多一樣,總統也是來報告這個問題。關於總統的立場和聲明,其實大家都很清楚,因為這段時間媒體報導了很多,我自己比較建議這兩部分分開處理,先處理南海決議文的問題。這部分本黨列了一個文,親民黨也列了一個文,就把大家的文拿出來看一看,我們取最大公約數,我想大家立場都是一樣,朝野都是一致的,應該怎麼表達我們的立場,這是立法院不可豁免的責任。
南海決議文處理好之後,下一個議題就是總統做國情報告,對於總統國情報告,我現在簡單說明一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寫得很清楚,總統在每會期開始時「得」向立法院做國情報告,這是總統的主動權。另外一個途徑大家都很清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第十五條之三、第十五條之四都規定得很清楚,立法院也可以邀請總統來做國情報告。但是總統做國情報告是何其慎重的事,這麼多年來,第三屆李登輝擔任總統時,民進黨鄭寶清委員提過,經過大家連署,後來也是不了了之,還有阿扁執政時期,乃至於最近8年馬英九執政時期,這個議題在立法院都不斷被提出來,但是從來沒有處理過,這部分我還是要稍微點醒一下。我們要照相關規定處理,規定講得很清楚,立法院如果決議要總統來,總統就必須來。至於立法院要怎麼決議,當然就是由委員提案透過程序委員會列入討論事項,然後再共同決議,在處理討論事項時,當然有條文的協商等等,只要照議事規則來就好。立法院議事規則、職權行使法寫得這麼清楚,一旦院會有了決議,再來就是後續相關的處理程序,從第十五條之一開始都寫得很清楚,之後就是程序委員會重新安排再弄一個程序送來院會,在院會如果大家沒有異議,總統就必須來。來的時候要怎麼處理?依政黨比例訂出發言時間,總統報告完畢以後,各黨可以提出問題,總統「得」就這些問題做補充說明。相關程序大家都很清楚,在這樣的情形之下就可以看得出來,過去為什麼沒有成功過,大家還在吵要不要即問即答,基本上這個問題都是政治操作,當兩黨對立到一定程度時,這個問題就會浮現。過去二十多年來,這個問題都是在這樣的時空底下,當然是國家有一些情勢。為什麼都沒有成功過?我還是認為照程序來就好,今天是本會期最後一天了,沒有這樣憑空長出一個案子丟在院會,大家都很清楚,大家要先思考一下這個問題。
我認為前面那個南海決議文先講好,大家覺得滿意後再理性討論後續第二個問題好不好?我們有寫一個決議文,是不是請主席印給大家,讓大家參閱一下?
主席:好,等一下讓各黨團都表示意見。
柯委員建銘:各黨團都有提的,我們大家來對一對,此時此刻是大家必須非常冷靜面對的時刻。
主席:好,現在請時代力量黨團代表發言。
徐委員永明:我們的立場很清楚,就是絕對支持立法院發一個共同聲明。由院長來召集更慎重,之前有關沖之鳥的事情也是院長來召集。因為民進黨黨團和親民黨黨團都有版本,我們也非常樂意在這個版本的基礎上共同來討論。
關於總統做國情報告,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第十五條之三,在院會最後一天的程序上比較難,就像各位先進講的,要創造憲政慣例,我覺得應該非常慎重來討論這個事情。今天是本會期最後一天,我又聽說有好幾百個變更議程案,這時候要總統來做國情報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三又規定,總統應於立法院聽取國情報告日前三天就要提出書面報告,所以在程序上並不可行。我們不排斥未來臨時會可以提這樣的案子,可是以今天來討論,實在太匆促,程序上是有問題的。
主席:請國民黨黨團代表發言。
林委員德福:其實蔡總統要來立法院報告,哪裡不可能?只要朝野取得共識……
柯委員建銘:後一案再處理。
林委員德福:我知道,我先表達一下。只要取得共識即可,我認為這也是提升立法院監督的層次,而且上次馬習會之後,馬總統也要到立法院來報告,他願意啊!但是那時候在野黨極力反對、杯葛,甚至他們提出一問一答,馬總統還說,你們5個人問了以後我一併做回應,他也願意接受,他並沒有排斥,也沒有反對。針對整個國土、疆域,要是總統來做國情報告,會創造憲政慣例,只要朝野達成共識,我認為有何不可?關於共同聲明這部分,等一下大家把版本拿出來,探討研究以後,這個部分應該是可行的。畢竟到現在為止,我們的島變成礁,如果總統沒有來這裡將問題說清楚、講明白,未來要怎麼做,怎麼來維護我們的疆域?我認為這是全國人民共同關注的。到現在為止,總統府只有發一個聲明,沒有召開國際記者會,也沒有強力主張我們一定要登島宣示主權,完全沒有。大家在協商過程中,這個部分可以研究,我認為我們對外要一致,對內怎麼樣不管,但是太平島這件事完全是對外的議題,這一點請主席納入討論,大家來研究。
主席:好,那我們就……
柯委員建銘:等一下,針對剛才林德福委員所提的,總統的說明事實上很清楚,大家再重新看一下就很清楚。南海的問題特別敏感,總統對於整個國家安全的立場是很堅定的,而且她的看法,我相信大家可以重新看那個文,再來參考,等一下我們來討論看看,好不好?
主席:針對各黨團的發言,我稍微做一個整理,第一個是立法院的共同聲明,我看大家全部支持,只是內容的問題。
李委員鴻鈞:針對這一點,我是覺得應該這樣子,本院發表共同聲明當然是最好,只是共同聲明要建立在哪個基礎上。因為我們的聲明文是當初經過一讀、二讀,然後後來再經過朝野協商的提案文字修正而成,應該用這個作為基礎來達成朝野共識,而不是今天來了以後,你提一個文,我提一個文,他提一個文,如果這樣的話,我跟你保證今天不會有結果。
林委員德福:我認同李委員的想法。
柯委員建銘:李委員的想法,我們也可以接受,所以今天我們也列了兩個文,針對你們的文,我改看看,你們看能不能接受。另外一個就是比較簡單,立場堅定地提出幾個……
李委員鴻鈞:如果每個黨都再提其他辦法出來……
柯委員建銘:我們對每個黨的想法都予以尊重。
主席: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黃委員國昌:其實我並不反對鴻鈞兄所提的建議,只想提醒一下,親民黨朋友之前所提出來的聲明,主要是針對去年管轄權的裁決所發的聲明;可是我們今天面對的是本案的裁決,兩者的標的不太一樣。我這樣講,並不表示我反對用你的提案作為底稿,而是想要先把這個問題的層次釐清楚。因為本案的裁決,大家如果仔細去看,你會發現將近500頁的仲裁文全文,比去年管轄權的裁決要來得複雜許多,甚至在國際法、國際海洋法上,究竟要如何詮釋這樣的仲裁文,都會有很多不同的看法。立法院身為最高民意機關,在這件事情上面,表達嚴正的立場,去捍衛台灣應該有的權益,這個部分,時代力量是絕對支持的。
主席:這樣聽起來是不衝突的,基本上只要親民黨黨團提案內容能與現階段南海仲裁案內涵一致,其實大家都可以接受。總之,現在請大家先看一下,說不定看了之後,大家覺得OK,就OK了。一共有兩份,請大家比較一下。
柯委員建銘:比較之前,我再說明民進黨……
李委員鴻鈞:院長,本席覺得今天這個文沒有那麼快速,大家看了之後,就能解決……
主席:你的建議是什麼?
李委員鴻鈞:我覺得先由各黨拿回去修一修……
主席:好,那今天不處理嗎?
李委員鴻鈞:要哦!我想接近中午的時候,再來處理……
柯委員建銘:問題是,等一下會議開始進行之後,一定要先宣讀朝野協商結論,然後開始大家就要來「變面」囉,恐怕待會就沒有機會囉!
主席:要宣讀朝野協商,才進入報告事項。等到進入下午,恐怕就沒有了。
柯委員建銘:待會大家「變面」,恐怕共同聲明就沒有了,處理完這個就開始「變面」囉,我們要實際一點。
主席:本席請議事處先將兩個文都唸一遍,讓大家邊看邊聽,好嗎?
高處長明秋:院長、各位委員。我先宣讀有三頁的部分,上面標明是民進黨的南海決議文……
柯委員建銘:民進黨的聲明請吳秉叡宣讀。
主席:請幹事長來宣讀。
吳委員秉叡:「南海決議文案由:針對菲律賓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提起之南海仲裁案,常設仲裁法庭已經在2016年7月12日做出判斷。中華民國最高民意機關立法院,鄭重聲明仲裁庭相關判斷,我國絕不接受,建請本院做成向國際之聲明如下:
一、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之權利。仲裁庭的相關判斷,特別是關於太平島的島嶼地位,已經嚴重損害我國在南海諸島主權及其相關海域之權利。台灣堅持太平島的島嶼地位,因此,絕不接受仲裁庭的相關判斷。
二、本案仲裁庭的審理過程,從未邀請中華民國參與仲裁程序,也從未徵詢我國意見。而本案的判斷也對台灣在南海之海洋權利,造成明確且嚴重的損害。因此,中華民國主張,仲裁庭的片面判斷,對我國不具任何法律拘束力。
四、立法院各政黨一致重申,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權利屬於中華民國所有,任何行為若損及中華民國在南海之主權與權利,中華民國一概不予承認,也不會讓任何損害國家利益的情形發生。」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吳委員。親民黨的鴻鈞兄,你們要自己宣讀還是請議事處宣讀你們的版本?請高處長宣讀。
高處長明秋:親民黨黨團擬具之聲明內容如下:「
立法院朝野黨團對於南海仲裁案之共同聲明
本院親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鑑於南海仲裁案嚴重損及我國主權領土完整權利,危及南海區域和平,本院各黨團發表共同聲明如下:
針對2015年10月29日陸菲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做之管轄權裁決,中華民國最高民意機關立法院,據諸事實、法理,謹依我國之領土主權與國民授權,做成向國際聲明之國會決議如下:
一、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與東沙群島(總稱「南海諸島」)及其周遭海域屬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海域,中華民國對該四群島及其周遭海域享有國際法上之權利,任何國家無論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予以主張、占據,或任何國際仲裁之片面決定,中華民國政府一概不予承認。
二、南海諸島中,有關太平島,中華民國已持續實質占有、有效統治超過半世紀從未間斷,島上諸般民生行政及軍事建設備具。二○○八年及二○一六年,我國家元首陳水扁總統及馬英九總統,均親往太平島視察駐守人員及島嶼建設,確定我國主權占有事實。有關太平島、中洲礁及東沙群島等南海諸島主權歸屬,如前所述,向由中華民國政府不間斷實質占有、有效統治,殆無疑義,絕非任何其他國家,或任何國際仲裁所能挑戰或改變。
三、有關上述我國擁有之南海諸島包括太平島之主權,中華民國政府從過去到未來,將持續進行對外及對內兩方面之主權維護行動。對外方面:中華民國政府將持續積極向國際社會宣達我國南海諸島主權相關文件、太平島島嶼地位要件及其享有海洋權利之證明,以及我國實質占有、有效統治太平島、東沙群島等事實證據,避免其不辨真實、混淆視聽;並向歷來無權聲索我國主權島嶼之相關國家,持續宣示我國絕不動搖之主權立場。對內方面:中華民國政府將賡續進行太平島之一切行政與建設,包含強化駐軍、鞏固軍備、學術研究、觀光旅遊、民生設施、交通通信、環境保護、資源探勘等所有項目。
衡諸歷史,證諸事實,太平島為天然島嶼而非礁岩,國際法庭的裁定顯然有違事實,中華民國政府與全體國民無法接受。尚盼南海相關各國,本於和平共享之理念,放下武力解決企圖,多方折衝協商,共同尋求可長可久的共同和平發展之道。
主席:針對剛才宣讀的兩個版本,大家有何意見?
王委員育敏:剛才兩個版本對照下來,親民黨版的描述是比較翔實,包括從整個歷史、地理做充分完整的論述,而且第二點提到我們實質在這個島上面,包括民生行政及軍事建設備具。但是我會建議,最近大家在質疑它是不是島嶼,昨天國際法學會也召開相關的研討會,他們所指出、陳述的一些事實有講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論述,如果大家昨天有聽整場研討會的話,我們作為中華民國,去爭取我們太平島島嶼的地位,應該窮盡一切方法,任何事實證據可以證明的,都應該要含括在內,所以包括歷史的詮釋、地理,還有實質的部分,譬如島嶼上日產65噸水,這點是菲律賓挑戰我們、質疑很大的一部分,我認為這個部分應該要加上去;還有就是島上有養雞、養羊與種菜,有二十幾種的農作物等等。
我覺得當國際在質疑我們,我們有能力要提出論述跟主張的時候,應該用盡一切方法去描述、去證明、去論證,如果這是立法院共同聲明的話。基本上我覺得親民黨這份已經滿完整,但是基於這些事實,包括昨天國際法學院的意見,我覺得如果可以再融進來的話,基本上我覺得是滿有力的一份聲明。
黃委員國昌:我想先確定一下事情,我們今天發這份聲明是代表國會,在這件事情上表達我們的態度跟立場,還是要針對這件事情我們來進行完整的論述。如果是要進行完整論述的話,那我真的強烈建議,可能回去還要再多寫一些東西,因為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當初遞到海牙法庭的東西,我事實上大概已經拜讀完畢了,他們在他們的仲裁裡面,當然有一些指責,那些指責我們也不完全接受。但是我的意思是說,我們先釐清今天這份文件的定位是什麼,如果要針對我們在南海擁有的權利,要進行完整論述的話,我看可能還要做非常大幅度的補充,否則不足以克其功。
其次,我看完仲裁的部分,現在對我們來講比較大的影響是太平島從島變成礁,但是對於那塊太平島,我們事實上享有主權這件事情,我在仲裁裡面倒沒有看到有反對的看法,這個是第二個我們在面對仲裁案的時候,必須要比較清楚定位我們在討論的到底是什麼東西。
再來,我剛剛看完二份聲明以後,我對鴻鈞兄沒有任何不敬的意思,不過我覺得可能民進黨他們所寫出來的聲明,是比較貼近現在的國際法跟國際海洋法裡面的規範秩序。只是在民進黨的聲明裡面,時代力量的立場是認為可否再強調一件事情,就是今天所涉及的事情,如果以這個仲裁來講的話,我們遭受侵害的,不是只有程序上面參與的權利。因為那個仲裁案荒謬的地方在於,涉及我們的權利,可是我們沒有被當成是當事人,甚至沒有被當成是第三方,在程序上有任何充分攻擊、防禦的機會,竟然還做出了訴外裁判,也就是不在他們當初提出的15項請求範圍當中,而去影響到我國的權益。除此之外,在仲裁文本身當中,對於我國主權地位,事實上在文字描述上也造成相當程度的減損,因為它寫「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我個人是絕對沒有辦法接受仲裁文用這樣的方式來指涉我國。
李委員鴻鈞:我簡單講二份文最大不一樣的地方,內容我想是另外一個層次,二份文最大不一樣的地方在於,我們的文就是完全否定了仲裁、我們也不承認這個仲裁,然後這個仲裁根本也不可能會邀請我們,基本上他本來就不承認我們,所以我們為什麼要去承認他,因此我們文的基本精神就是否定這個狀態。民進黨的文說要徵詢我國的意見,但他怎麼會來徵詢我國的意見?他根本從頭到尾就不承認中華民國,怎麼會還去說要不要來徵詢我們。因此,這是二份文最大基本精神不一樣的地方,這也呼應一下時代力量黃國昌委員的發言。這二份文最大不一樣的地方在於,一個是強調國家的自主性、主體性,一個則是完全否定海牙法庭的仲裁,我們完全否定他、我們也不認同他,這是最大不一樣的地方。
劉委員世芳:感謝各位委員的發言,有關親民黨所提的共同聲明,站在我們的立場上,我們非常支持聲明中對管轄權的論述。對於今天要提出的南海決議文,整體上是維護我國在南海的主權,其中包括太平島,所以不能只針對太平島提出我們的看法。在文字的論斷上,首先是關於常設法庭的部分,我們認為要放進去,畢竟它和國際法庭是不一樣的。其次,中國和菲律賓之間的仲裁案,基本上是鎖定以黃岩島為主,親民黨在2015年10月29日所提者係針對我國在管轄權上的論述,但過去這段時間以來,我國在整個南海,不論是島、礁還是在其他地方,整體上有關主權論述這部分,我們是被迫缺席的,所以我們也必須對我們被迫缺席一事提出抗議,否則我們就會被整個國際社會邊緣化,因此才要在南海決議文中提到關於整個程序的主張。另外,我們之所以要把親民黨黨團原本所提聲明中所謂的「東沙」、「西沙」等地濃縮成只有「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是因為我們在這裡是主張要和平發展。
李委員鴻鈞:這個部分我同意。
劉委員世芳:對,所以我的意思是不要特別點出是島還是什麼。
李委員鴻鈞:你把它濃縮成南海諸島,我是ok的。
劉委員世芳:關於這點親民黨黨團是不是可以同意?此外,我們也同意剛才時代力量黨團所說,在這次的用語裡使用「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的部分,我建議要把它加在立法院的共同聲明裡,因為「中華民國政府」這幾個字幾乎是完全被忽略掉。同時,我也要特別提到,在遣詞用字上……
李委員鴻鈞:抱歉,這部分我們從頭到尾都使用「中華民國」。
劉委員世芳:不是,我是說我們要對「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這個說法提出抗議,我的意思是,在程序上對我們的論斷有不公平的部分,我認為在政治上要就此提出……
李委員鴻鈞:劉委員我打個岔,我們不要在細節裡打轉,基本上我們就是針對仲裁的內容以及仲裁庭予以否定就好了,我們不承認它,因為我們也無法成為他們的會員,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我們根本不需要跟著仲裁庭打轉。我們的聲明從頭到尾的基本精神,我也覺得我們大家應該要有共同的論調,那就是我們不承認它。它都不承認我們了,我們何必承認它?所以我們也要否定它,就像你剛剛講的,既然它都已經把台灣看成中國的一部分了,我們何必承認它呢?所以我們從頭到尾就是否定這個仲裁庭與這份國際判決,這才是我們朝野應共同一致的基本立場。至於仲裁文的內容我們連理都可以不必理,因為我們已經否定這個仲裁庭了,就不要再去談其中涉及我們的內容,只要強調我們的主權即可,應該用這種精神來處理共同聲明會比較好。
主席:我要表示個人的意見,這份共同的聲明有兩個版本,如果我們要琢磨這個版本每個段落的意思並達到共識,那樣是非常不容易的。假設我們以親民黨的版本為主,我們在修正時就要看需增加什麼,或是哪一句會損及中華民國的利益所以要刪掉,這樣就比較容易整理了,不然就算再處理3個鐘頭也處理不完。
李委員鴻鈞:我同意,應該是這樣。
林委員德福:我要表達的是,因為今天這個版本,尤其朝野協商是親民黨主持的,而且有依照程序同時還經院會聲明,這就等於是立法,宣示我們的主權,我認為這點很重要;今天大家要是只寫了聲明稿表達共同聲明,這樣就意義不大。最重要的是,親民黨的提案因為有經過正式的程序,有經過類似立法的過程,所以我認為還是要以親民黨的版本為主,大家要是認為哪些字眼,諸如剛剛民進黨提出要把「東沙」、「西沙」濃縮成「南海諸島」,這樣是可以的。我認為把文字稍微修飾,大家研究一下,那是可行的,但我還是支持親民黨的版本。
林委員為洲:基本上,我也認同用親民黨版本作為主要版本進行修正,這樣會很有效率。我支持親民黨版本的基本論點是,我們今天不是要和他們爭辯仲裁的內文有哪些不合理、有哪些我們不同意;我們要和他們抗議的是他們不能做這樣的仲裁,不能將我們的太平島也包含在仲裁內。今天他們是仲裁菲律賓所提出涉及和中國之間的案件,他們卻將我們實際占有的太平島也包含在仲裁內,這可能還包括東沙等其他部分;更何況他們還將我們排除於當事人之外;這樣的仲裁對我們不公平、不合理,我們不接受。對於他們這樣的仲裁不尊重我們,不將我們當作當事人,並將我們實際占領的島嶼納入仲裁一事,我們表示抗議,所以我們是否定和抗議這整個仲裁,而不是和他們爭辯仲裁文的內容有哪些我們同意,有哪些我們不同意。因此我支持親民黨版本。
柯委員建銘:針對剛剛幾位的發言,我希望大家要想一件事情,這個決議文是要非常有力量的,立論要很清楚。如果要說一概否認,民進黨版本的第一點就是一概否認;而親民黨版本雖有作過修正,但其中文字還扯到陳水扁、馬英九,這時還在搞這個,有點不妥。親民黨版本的第一點提到,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等等的文字恐怕也比較容易引起爭辯。
我現在要說,民進黨版本很簡單,大家想想看。第一點,不論接受這個仲裁與否,我們要強調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的權利,這要很清楚,我們要堅持國家的立場。第二個,他們沒有邀請我們參與仲裁程序,因此我們主張這個仲裁對我國不具任何約束力。第三個,我們不支持以武力解決南海爭端,任何爭議都應該透過多邊協商,大家在和平基礎上重新談這個問題。第四個,我們還是一再重申,任何行為若損及我國之權利,我們一概不予承認。這個已經都很清楚,如果要再引述很多,可能有點不妥,這不是要重新論述什麼,立法院和國家的立場很清楚就是如此,對於這麼清楚的基礎,大家都知道,但是你們的版本還提到歷史因素……,剛才國民黨又講到國際法學會的研討會,提到那些論述,大家就開始爭辯了。
李委員鴻鈞:我們也不一定要讓親民黨沾什麼光,這個聲明……
柯委員建銘:剛才林德福委員提到,這是親民黨提出要朝野協商的。其實這不是先說先贏……
李委員鴻鈞:這個文是照程序一步一步走上來的,該文和民進黨版本最大的不一樣是從頭到尾都否定這個海牙的國際判決,而民進黨的文內提到為何他們不徵詢我們的意見,為何不讓我們參與程序等等。我們根本不需要就這個判決的內容去打轉,因為我們從頭到尾都否定這個判決,他們也不可能承認我們。至於這個文要如何修改,都可以,甚至將親民黨這些字刪除都沒有關係,用這個文作為基礎,今天才會有共識,如果今天沒有共識,等到院會結束了,我們今天的會就白開了!
柯委員建銘:共識本來就是各個政黨都署名才算數,沒有那種把親民黨拿掉的,也不可以這樣。
徐委員永明:我想程序還是要釐清,在協商共同聲明時,各黨團應該還是可以提出對案,並不是誰先提出,大家只能在先提出的文上進行修改,這一點應該釐清,而且這也應該很清楚。其次,如果大家對於這個決議文的層次有不一樣的看法,像我們是比較支持民進黨版本,那麼大家要不要將這些帶回去再看看?因為今天的院會有三百多個還是六百多個的變更議程要處理……
林委員為洲:還在增加中。
徐委員永明:對啊!還在增加,那要不要大家再帶回去討論一下,然後再來處理,否則今天……
林委員為洲:我覺得今天應該要有個聲明,然後……
徐委員永明:我們也認為要有聲明,只是現在層次差別……
王委員育敏:應該要尊重親民黨,因為親民黨的版本是最早提出來的,而且也走完程序。今天各黨團都在,是不是大家就互相尊重,親民黨真的是最早提出這樣的論述,所以我建議以親民黨的版本為基礎,剛才也有人提出這樣的意見,就是以親民黨的版本為基礎,大家再來加意見,總要有一個版本為主,才可以開始討論。另外,就是我們要決定今天到底要不要發共同聲明?如果要,當然現在就必須討論出一個大家可以接受的文字,要不然待會開會,就不可能再有什麼共同聲明,就走議事程序,這點剛才院長也講過了。
徐委員永明:其實時代力量本來也有準備一個版本,但是我們想既然親民黨有版本,民進黨也有,我們就予以尊重,我們也是努力希望本院能提出共同聲明,所以我們才把我們的版本hold住。因為民進黨版本和我們版本的距離比較接近,所以我們會支持民進黨的版本。我的意思是,如果大家在層次上沒有共識,是不是先帶回去討論,因為下禮拜要召開臨時會,也可以發聲明啊!本席的意思是,我們也有版本,但為了讓協商進行順利,我們還是hold住了。
柯委員建銘:下禮拜沒關係。
主席:共同聲明只是表明我們立法院的一個立場,我們不可能包山包海,每一種都想得到,只是把我們的立場清楚的對外界表達,應該就可以達到這個效果。
林委員為洲:我覺得今天應該要有一個聲明,其實各黨的意見非常接近,在台灣各黨有那麼接近的議題,如果還沒有辦法擬定一個共同聲明,本席不知道其他的議題要如何取得共識!所以,我們期待今天有一個共同聲明出來,因為這也是有其時效性及急迫性,然後大家又很難得可以凝聚共識,其實這個共識是滿明顯的,大家都可以感覺出來,只是在有些字眼上還有意見。我是同意用親民黨版本,然後再予以簡化,因為親民黨版本比較長,描述的細節比較多,細節描述越多,當然就比較會有彼此間的爭議;民進黨的版本看起來是比較簡明扼要,但我覺得可以以親民黨版本為本,然後朝更簡短有力,但基本精神上是一致的共同聲明來做。謝謝。
黃委員國昌:其實只要能夠有共同立場,我們也贊成今天就擬個共同聲明,這是沒有問題的。剛剛永明講的重點是,文字上大家花這麼多時間去討論,今天院會排定的重要議案都沒有討論,那總要給大家修改文字的機會。我記得前幾次我們討論聲明時,一有意見大家就在這邊吵來吵去,所以如果要在這邊喬,聲明文字就沒辦法收歛。基此本席具體建議,今天的議程該進行的,我們還是進行;其次,就文字修正部分,是不是各黨團派一位代表,大家就文字修正部分,具體地加以narrow down,達到一定共識時,院長還是可以隨時召集協商,要不然我剛下樓去看,下面議場內全部都在休息,因為我們現在在進行黨團協商,為了這個案子,讓其他的事情統統沒有辦法處理。
主席:我覺得黃國昌委員的建議也有道理,就是各黨團推派一個人針對文字的部分,以親民黨黨團的文字做基礎來修正,下午2點半開會之前就先宣讀這個共同聲明。如果這樣可以的話,我們就有大概三、四個小時的時間去整合。只要推派的代表同意這個文字,黨團當然就沒有意見,不然現在要大家刪什麼、增加什麼,都亂成一團啦!
林委員德福:就照你們的版本內容怎麼修去做研究,以你們的版本為主啦!
主席:好啦,剛才不是講過了!就是再請親民黨來召集,各黨團推派一個人,然後以親民黨黨團的提案為主、參考其他黨團的文件,來修正這個文字,希望在2點半之前把文件修好,這樣好不好?
李委員鴻鈞:現在就推派啦!
主席:現在就推派啊,這樣你就可以開始召集,協商好了我們就宣布。這個可以啦!
李委員鴻鈞:那個人要被授權,不然……
主席:授權,授權!來,民進黨是誰?是劉世芳委員。國民黨黨團推派誰?
林委員德福:我們就推江啟臣委員。
主席:好,國民黨黨團推派江啟臣委員;時代力量黨團是徐永明委員。請李鴻鈞委員自己來召集喔!
李委員鴻鈞:我來召集。那我們幾點在這個地方……
主席:不一定要在這裡,你們4個人要到另外的會議室討論也沒有關係,要在會場裡面也可以。
林委員德福:這個部分取得共識以後,國民黨昨天拿給你的那份資料呢?
主席:那是等一下要討論的議題。
好,針對第一個案子,關於親民黨黨團提出的立法院對於南海仲裁案發表共同聲明,我們決定如下:請各黨團推派一人,民進黨黨團為劉委員世芳、國民黨黨團為江委員啟臣、時代力量黨團為徐委員永明,由親民黨黨團總召李委員鴻鈞擔任召集人,於2點半之前將……
李委員鴻鈞:就訂1點開會。
主席:好,於下午1點召集協商會議,將共同聲明的內容做一個定案。
李委員鴻鈞:地點就在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席:好,下午1點在群賢樓101會議室,大家要記得喔!
柯委員建銘:我先講一下好不好?重點是程序,這個先放在一邊,等一下報告事項、討論事項逐案進行後會變怎樣大家心裡有底,程序進行下去的時候,這個如果1點弄出來,要在什麼程序裡面去宣讀?
主席:高處長,什麼地方可以來宣讀這個共同聲明?請議事處說明一下。
高處長明秋:我報告一下,因為這裡面有兩件事,第一件事情是剛剛親民黨黨團一直在強調的,他們有一個一般提案,就是院會要做成決議的案子,一般提案在討論事項處理的時候已經逕付二讀、交黨團協商,昨天有協商,所以現在以這個為基礎。如果是要處理親民黨黨團這個案子,在變更議程的時候,因為這次沒有列入討論事項,所以要先變更議程把它列進來以後,才能夠在院會進行這個討論事項時去做決議,以上是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是,如果這個部分我們先不考慮,而是用共同聲明的方式來處理,依照我們過去的例子,共同聲明有可能是一開會的時候,如果大家有共識,我們就會處理,如果沒有,我們在報告事項……
林委員德福:我這裡有一個變更議程的提案……
柯委員建銘:不要激動,先讓他講完。好啦!你不要怕。
林委員德福:是你不要怕!我已經寫好在等你,保證……
高處長明秋:我了解,所以如果是處理一般提案的討論事項,那當然就是要這麼處理。如果不是,我們要用共同聲明的方式,假設報告事項有處理,處理到討論事項之前,即報告事項結束之後,我們通常會在這裡處理協商結論或者共同聲明,所以我們在這個時間點是可以的……
柯委員建銘:哪有辦法抓得那麼準?不可能抓得那麼準!
高處長明秋:對啦!我要說明的是……
柯委員建銘:在今天會議結束前唸啦!這也是一個時間點,否則中間也插不進去啊!因為中間還有程序……
主席:這樣很好,這樣一定唸得到。
黃委員國昌:贊成。
柯委員建銘:在散會前處理掉即可。
主席:在散會前把它處理掉,還有一點就是要整合內容、共識。下午1點啦!
林委員德福:我已經寫給他了,第幾案都沒關係。
柯委員建銘:在散會前處理……
主席:OK!那就在散會之前……
王委員育敏:就是有共識做成的聲明,還有你講的……
主席:對。
柯委員建銘:這個若沒有共識……
主席:這個會有共識啦!下午1點在101會議室召集有關共同聲明的協商,協商完成後在散會之前來宣讀共同聲明。
林委員德福:高處長,那個協商好,第幾案都可以插進去,隨時可以變更。
主席:好,這個案子就做這樣處理。
李委員鴻鈞:院長,你要交待議事處101會議室、1點……
主席:我們會處理。
柯委員建銘:議事規則是可以隨時插進去嗎?
主席:現在處理第二案,就是請蔡英文總統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的案子,請大家進行討論,剛才都有表示過意見了,所以我們就開始討論。
柯委員建銘:剛才我已經表示得很清楚,今天會有一個共同聲明,兩件事是一樣的。
林委員德福:不一樣!
柯委員建銘:都是有關南海決議文……
林委員德福:魚跟蝦哪裡一樣?
柯委員建銘:沒關係!照議事程序來啦!如果你發明今天可以處理國情報告的方式,那到底要怎麼做,請說給我聽,依照職權行使法、憲法……
吳委員秉叡:故意要亂的啦!議程最後一天……
柯委員建銘:好啦!不要生氣。
主席:一個一個發言好嗎?
柯委員建銘:照程序來就好了,今天是最後一天,議程要放在哪裡?你可以看看職權行使法,立法院要議決,若要議決,也要有案子列在議程上面,然後到院會議決,所以這個到此為止就好了。
林委員為洲:不是說要來亂啦!南海仲裁文才剛發布,這個事情現在是國人最關注的一個議題,殆無疑義。大家是針對政府的態度,之前的九二共識,模糊是政府的策略,我們還不知道它的結果會是怎麼樣,但是針對南海這件事,如果還繼續這樣模糊,國人會覺得我們的國家定位到底在哪裡?我的意思是,事情有其急迫性,我們希望政府給國民一個很明確的訴求:我們堅持維護主權的決心,這樣的訴求讓國人有信心。我們打開天窗說亮話,像黨產條例,我們在臨時會難道不能處理嗎?今天如果不處理,之後也是會處理,這個我們都知道啦!處理時會不會過?也是會過啦!絕對會過!但是就國人的感受來講,黨產處理就這麼急迫,南海事件不急迫?這樣說得通嗎?說不通嘛!所以我們提出這樣的訴求,請大家參考。
吳委員秉叡:我們是立法委員,對社會有一個示範作用,所以我們處理事情一定要照程序來,今天是本會期的最後一天,當然你前面提的這些我們都不認同,但是退一萬步來講,今天就算4黨都同意要邀請,邀請書發出去,本院這個會期的會議已經結束啦!所以你今天提這個案是什麼意思?時間緊迫?所以時間緊迫就可以完全不顧程序?也可不顧延會到今天結束?
林委員為洲:臨時會也可以來報告。
吳委員秉叡:臨時會是特定事項。
王委員育敏:院長,可否補充一句?因為剛剛一直說按照程序,跟各位還原一個時間點,南海仲裁文是7月12日的傍晚下午5點時才公布的,請教各位,我們是7月12日中午開程序委員會,所以這的確是事發突然,而且是重大事項,我不覺得我們立法院的應變有這麼僵化,柯總召也很資深,過去很多重大的事件只要朝野各黨團大家有一個共識,事實上是可以處理的,沒有硬梆梆到不可處理。
黃委員國昌:我只想請教一下程序性的問題,我現在有點困惑,就是中國國民黨黨團提這個案子是希望立法院今天邀請蔡英文總統來院報告?
王委員育敏:要今天成案。
黃委員國昌:只是要今天成案?
林委員德福:對。
黃委員國昌:好。第二件事情是今天成案,在這個會期的這個時間,如果院會結束的話,我們下週一是否要針對臨時會召開談話會?
主席:這要有請求,要我們這邊接到請求……
柯委員建銘:關於下禮拜的狀況,我再跟你說明我們現在臨時會怎麼開。
黃委員國昌:因為這會牽涉到我們接下來時間上的安排。
其次,我想要請教議事人員,今天是7月15日,我們上次協商是這個會期到今天為止,我們今天有可能透過黨團協商把本會期的時間再延長嗎?因為要處理這麼重大的事件,顯然今天沒辦法處理完,如果今天協商大家都同意本會期不要在7月15日今天就結束,我們就一路開到7月29日還是什麼時候,既然這件事這麼緊急,你說立法院今天開完會就要休息,好像也講不過去。因為客觀上,立法院邀請總統來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整個程序上面必須完備,因此我很難想像今天立法院打電話給蔡總統,蔡總統今天下午就會來,我相信這也不是中國國民黨的本意……
許委員淑華:不是啦!不能這樣啊!
黃委員國昌:不好意思,可以讓我講完話嗎?你們說話時,我從來沒有插嘴。如果說今天這個事情很重要,那是否有邀請總統前來的必要等等,顯然今天處理不完,若今天處理不完,大家真的有誠意是要處理重要的事情,不是要拖程序,那我覺得我們應該要改變討論的方向,討論這次的會期就繼續往後延,不要到今天就結束。把時間的縱深再拉得更多一點,今天事實上有很多公民團體在立法院外面表達許多訴求,有很多很重要的法案,可能不是只有大家討論比較多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包括空污法、選罷法、集會遊行法,今天在立法院外面的團體非常多。我相信大家也都贊成南海這件事情很重要,所以大家都動員起來,也希望本院今天可以發表一個共同聲明。但是我要強調說請總統來立法院這件事情茲事體大,因為是很重要的事情,而且為了建立憲政慣例,我希望即使要這樣做,也要把它做好。這件事情顯然不可能在今天把它完成,大家如果有誠意的話,能否考慮就繼續延會,不要在今天休息。
徐委員永明:我想國昌的意思不是我們主動要延會,而是如果國民黨提這樣的案子,你們同時要考慮延會的事情,不能說只提這個案子……
林委員德福:都要開臨時會……
徐委員永明:臨時會跟延會不一樣,你是資深的委員,你也知道。
林委員德福:我怎麼會不知道。
徐委員永明:所以你們要總統來,如果你真的是誠心要做這件事,你就要考慮到延會的事情。
柯委員建銘:我來說一下,這個討論應該要停止了,我們若再繼續說下去,會讓人覺得立法院怎麼連基本的遊戲規則都可以吵成這樣,實在不對。今天有延會的空間嗎?沒有啊!延會的時間已經在院會宣讀過了,現在連復議的空間都沒有了,下禮拜即將召開臨時會。不管是延會或臨時會,針對本案我坦白講,我們假如有一個結論出來,蔡總統講話也很清楚,這兩天所有報紙媒體都在討論這個問題,大家都很清楚,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舉行聯席委員會時,所有部會首長也都有來備詢過了,如果要展現大家有共同的立場,朝野就應該要團結,否則為了這件事又吵架就不好,中午要討論的那份共同聲明文要好好寫。至於總統建立憲政慣例的部分,我們可以認同,但剛才吳委員秉叡也說過,即使我們願意退一萬步,大家都同意請他來一下立法院,也沒有那個程序啊。我們是不是針對這個題目,等一下好好看一下聲明文怎麼寫,把共同聲明寫好最實在,議場的程序應該可以開始進行了吧。
林委員德福:今天我們在這邊進行朝野協商,主要目的就是要請總統來立法院做國情報告,只要協商大家取得共識,就可以列入討論事項,我認為那是OK的。只是今天當然沒有時間,不可能要蔡總統今天就來做報告,但是我們可以透過今天這個程序,邀請他在下一次會議,例如第一階段臨時會召開的時候,邀請蔡總統來做報告,我想大家應該都會認同。其實很多國人都在關注這個問題,因為那是關係到整個國家的疆域、土地、領土的問題,而且涉及到主權、國格,我認為這些問題都非常重要。如果蔡總統可以來做報告,大家會給他掌聲,因為他勇於面對,尤其身為國家的領導人,維護我國的疆土是很重要的,現在國人都在關注,為什麼今天要進行朝野協商?因為我們提出這樣的看法,希望大家達成共識,列入討論事項裡面,然後下一次接著開臨時會的時候就可以來立法院做國情報告。
主席:今天大家都已經充分討論了,不會每一次的黨團協商都絕對會有共識的,基本上,針對南海仲裁一事,立法院做成決議文的部分,大家是有共識的;不過邀請總統來國情報告一事,今天是不是能夠成案,我想還沒有基本的共識。但沒有共識也沒關係,因為邀請總統來是有一定程序的,無論哪一個黨團要邀請總統來做國情報告,依照職權行使法的規定,只要超過四分之一委員提案就可以成案,成案之後還可以再協商如何處理。因為現在根本沒有案子,而是想要透過協商將它排入議程,不過這部分沒辦法達成共識,所以我們還是依照正式提案的方式,提案之後再依照程序來協商,這樣比較容易有結果。
林委員德福:總統向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確實是重大事項,因為國人非常高度關注這個問題,所以總統來國會最高殿堂、民意機關做報告,也是對民意的高度尊重,我希望蘇院長在這方面能夠盡力促成,我相信你應該知道怎麼做啦。
主席:剛才大家講到臨時會,談話會就是要決定臨時會將討論什麼議題,那時候我們再來討論,因為大家今天並沒有這樣的共識。
王委員育敏:今天也可以達成共識列入臨時會。
李委員鴻鈞:其實再講下去也不會有共識啦,不過我覺得有幾個原則如果講清楚的話,或許會有轉變。以前馬英九想要來報告,可是民進黨不同意他來,現在國民黨要求蔡英文來報告……
柯委員建銘:馬英九從來沒有主動要來報告。
吳委員秉叡:不是這樣哦!當初要請馬英九來做國情報告,是我先提出主張的,可是之前他都不願意來,他也不答應一問一答。
王委員育敏:他要來,是民進黨不讓他來。
李委員鴻鈞:他畢竟是國家元首,對於國家元首,我們必須給予高度的尊重,如果總統真的要來立法院做國情報告,其實也不是壞事,可是有幾個基本原則,希望他來做國情報告的人也要講清楚,就是要給予高度的尊重,然後他只有來報告而已,不會有備詢的狀態,如果把幾個原則講清楚,再附上但書要求總統來做國情報告,這樣會比較清楚,這是我的看法。
主席:這些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裡面都有規定,我們不能一直在這邊耗時間。
徐委員永明:我覺得情況很清楚,就是協商沒有共識,程序上不可能嘛!如果要在臨時會處理,各位都很資深,我們就等到談話會時再談,看看大家有沒有共識。第二點我要提的是,可能臨時會也不適合處理。其實之前院長好幾次針對預算召集黨團協商,國民黨都不來,今天是你們提的案子,你們來了就一定要他怎麼樣,那預算協商的時候,為什麼不來?我的意思是,如果院長召集協商,各黨團還是有義務要出席,對不對?總不能今天你的案子你要過,你就來,然後其他預算案你不要讓它過,你就不來。
林委員德福:你們在野黨跟我們在野黨的立場不一樣,你們在野黨是做它的側翼,我們在野黨是認為我們做堅定的……
徐委員永明:那是你的看法啦!人民都在看啦!你真的是要蔡總統來,還是要幹什麼……
林委員德福:就是要蔡總統來啊!
徐委員永明:來幹什麼?來做鬥爭嘛!
主席:好,針對總統的國情報告,今天的協商沒有共識,那我們等有正式提案後再依程序處理,今天開會就到這裡結束。
散會(11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