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7月4日(星期一)9時3分至13時3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學聖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下午6時8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吳志揚 柯志恩 蘇巧慧 吳思瑤 黃國書 張廖萬堅 蔣乃辛 鍾佳濱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李麗芬 何欣純 陳學聖 高金素梅
委員出席13人
請假委員:許智傑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委員:林麗蟬 林岱樺 廖國棟 林德福 盧秀燕 黃偉哲 徐永明 陳怡潔 陳明文 黃昭順 蘇治芬 賴士葆 鍾孔炤 葉宜津 管碧玲 邱志偉 吳焜裕 羅明才 陳宜民 林靜儀 張麗善 鄭天財Sra.Kacaw 陳其邁 Kolas.Yotaka 尤美女 陳歐珀 周陳秀霞 王惠美 蔡易餘 趙天麟 陳賴素美
委員列席31人
列席人員: |
教育部部長 |
潘文忠率同有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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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資源司專門委員 |
林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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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法制司檢察官 |
蔡麗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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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專門委員 |
顏忠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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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專門委員 |
羅美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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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綜合規劃處專門委員 |
邱怡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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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專門委員 |
李美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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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專門委員 |
林延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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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
曾煥棟 |
主 席:黃召集委員國書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劉其昌
紀 錄:簡任秘書 郭冬瑞 簡任編審 朱莉華 專員 江凱寧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偏鄉教育條例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林岱樺等20人擬具「偏鄉教育法草案」案。
(本日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吳志揚、柯志恩、蘇巧慧、吳思瑤、張廖萬堅、黃國書、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蔣乃辛、何欣純、李麗芬、鍾佳濱、陳學聖、葉宜津、高金素梅、陳宜民、蘇治芬、徐永明、鄭天財、陳其邁、王惠美、管碧玲等21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許智傑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議:
一、第一案至第四案,均報告及詢答結束;第一案及第二案併案審查,第三案及第四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二、「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審查通過條文:
1.草案第十五條,綜合修正如下:
「第十五條 學校法人董事會,置董事七人至二十一人,並置董事長一人,由董事推選之,董事長連選得連任,但以一次為限;董事長對外代表學校法人。
學校法人所設私立學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法人主管機關應增聘社會公正人士至少一人擔任該學校法人公益董事,其職權及任期與學校法人董事同:
一、一般大學:獎勵、補助總額達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上。
二、科技大學及技術學院:獎勵、補助總額達新臺幣四千萬元以上。
三、專科學校:獎勵、補助總額達新臺幣四千萬元以上。
四、高級中等學校:獎勵、補助總額達新臺幣四千萬元以上。
前項各款所定獎勵、補助,指學校主管機關前一年度依本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予以學校之獎勵、補助;第三款及第四款所定補助,並應加計前一年度由政府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及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補助之學費。
董事會得置辦事人員若干人,並得納入所設私立學校員額編制。
董事會成員名單應公告於學校資訊網路。」
2.草案第十五條之一,綜合修正如下:
「第十五條之一 學校法人、學校法人所設私立學校、學校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所設私立學校校長、主辦及經辦相關業務之人員,違反本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致影響學校法人或學校正常運作、師生權益者,法人主管機關經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應即增聘社會公正人士至少一人擔任該學校法人公益董事,其職權及任期與學校法人董事同。
學校法人董事會之決議,經前條第二項或前項之公益董事表示異議者,學校法人應將該公益董事之不同意見載明於會議紀錄,於十日內報法人主管機關,並公開登載於法人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頁。
董事會議決本法第三十二條所定之重要事項或其他屬法人主管機關核定之事項,有前項經公益董事表示異議者,非經法人主管機關核定,不生效力。
前條第二項及第一項公益董事應保持獨立性,不得與學校法人有直接或間接之利害關係;其資格、遴聘程序、任期、更換或解聘、費用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3.草案第十六條,綜合修正如下:
「第十六條 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者,不得超過董事總額三分之一。
學校法人設有公益董事者,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者,不得超過董事總額五分之一。
監察人相互間、監察人與董事間,不得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
本法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時,學校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尚未屆滿者,前二項規定自其任期屆滿後改聘之董事及監察人開始實施。」
4.草案第十七條,綜合修正如下:
「第十七條 董事每屆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期滿連任之董事,不得超過董事總額四分之三。
每屆董事會應依捐助章程規定之董事總額加推三分之二以上適當人員為下屆董事候選人,並從候選人中選出足額之下屆董事。
前項候選人應預先出具願任同意書,始得列入候選人名單;其於當選後法人主管機關核定前,因死亡、撤銷同意或其他事由不能擔任董事者,視為任期中出缺,應辦理補選。依本法補選之董事候選人,亦同。」
5.草案第十九條,除第三項中「新臺幣八千萬元」修正為「新臺幣六千萬元」外,餘照民進黨黨團提案第十九條通過。
6.草案第十九條之一,除第二項中「指派程序」修正為「選派程序」外,餘照民進黨黨團提案第十九條之一通過。
7.草案第十九條之二,除末段中「指派程序」修正為「選派程序」外,餘照民進黨黨團提案第十九條之二通過。
8.草案第三十一條,維持現行條文。
9.草案第三十二條之一,不予增訂。
10.草案第五十一條,除第二項末句「一年內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修正為「一年內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外,餘照委員張廖萬堅等提案第五十一條通過。
11.草案第五十七條,綜合修正如下:
「第五十七條 私立學校應定期對教學、研究、服務、輔導、校務行政及學生參與等事項,進行自我評鑑;其評鑑規定,由各校定之。
學校主管機關為促進各私立學校之發展,應組成評鑑會或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定期辦理私立學校評鑑,並公告其結果,作為學校調整發展規模之參考。
私立學校經學校主管機關評鑑辦理完善,績效卓著者,除依法予以獎勵外,其辦理下列事項,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得不受本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之限制:
一、增設系、所、學程、科、組、班。
二、招生之系、所、學程、科、組、班及人數;入學方式及其名額之分配。
三、遴聘校長、專任教師之年齡。
四、向學生收取費用之項目、用途及數額。但以學校具有完善之助學機制者為限。
五、辦理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或學校內之教育實驗。
同一學校法人設立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均非政府捐助設立且未接受政府下列各款之獎補助者,該法人所設國民中、小學(部),報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後,其辦理前項各款事項,得不受本法及相關法令之限制:
一、本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所為獎勵、補助。
二、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及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補助之學費。但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三十五條第六項但書規定辦理者不在此限。
經依前項規定核定之國民中、小學(部),如有違反法令或辦理不善,經學校主管機關查證屬實,或所屬學校法人設立之高級中等學校違反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三十五條第六項規定者,學校主管機關應廢止其核定。
第三項第三款之年齡,由學校定之。但以不超過七十五歲為限。
第二項評鑑之項目、基準、程序與其他相關事項,第三項各款之不受限制範圍、辦理方式、程序與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第四項核定事項、第五項查證程序、廢止核定之事由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教育部定之。」
12.草案第五十九條,維持現行條文。
13.草案第十五條及草案第十九條通過附帶決議1項:
「學校法人主管機關所定公益董事及公益監察人指派辦法之公益董事及公益監察人人選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應具有曾任或現任學校教職員資歷。」
(二)本案須交由黨團協商。
(三)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議事處,提請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推請黃召集委員國書補充說明。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臨 時 提 案
一、「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高海科大)」與「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以下簡稱第一科大)」兩校合併案會議程序完備,經由符合民主程序,(102年)從下而上自決彼此為合併對象,經法定會議程序(高海科更由全校教職員工生公投)決定合併意願,並通過延續兩校現有「創新創業」與「海洋科技」特色的合併計畫書(104年)。案經教育部兩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105年3月28日函送行政院核定。惟因政黨輪替,舊政府退回教育部待520後由新政府決定。
而今原預定105年8月1日兩校合併成立「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的時程已迫近,為減輕少子化之衝擊,並利南台灣高雄地區成立一所具有500多名教授、1萬5,000名學生的全台最大規模的科技大學,以提升學校經營績效及競爭力,並提供多元學習環境,培養業界所需實務人才,以貢獻海洋、科技等各產業之所需之教育願景,教育部應基於尊重民主法制及政策之延續性,並符應兩校全體師生透過法定會議程序所表現民主精神,依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決議提交整併報告後,儘速促成此案報院核定。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柯志恩 吳志揚 蘇巧慧 張廖萬堅 蔣乃辛
決議:修正通過。
二、鑑於高中職導師費與國中小不同,國中小導師費每月3,000元,高中職導師費每月卻僅2,000元,形成校園內之差別待遇,尤以完全中學型態之高級中等學校最為明顯。且根據去年底已三讀通過的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之附帶決議,應優先調整高中、職導師費至3,000元,以符公平原則。爰此,要求教育部應報請行政院核定儘速寬列預算提高公立高中職導師費金額至3,000元,與國中小導師費相同。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何欣純 吳思瑤
決議:修正通過。
三、鑑於臺灣位處地震帶,地震發生頻繁,因此教育部將於全國3,444所國民中小學裝設校園地震預警系統,以保障學童安全。該系統原訂107年底前裝設完畢。但校園學童安全刻不容緩,本席三月份質詢時曾要求裝設進度需提前於106年底前完成,前科技部長徐爵民及前教育部長吳思華也承諾配合。爰此要求教育部應儘快編列預算,並主動與科技部、各地方政府商討相關事宜,並就執行情形於下會期向本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何欣純 黃國書 吳思瑤
決議:修正通過。
四、根據「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第二點規定換算,高中教師與國中教師每分鐘酬勞平均為8元,國小教師每分鐘卻僅有6.5元,中學與小學教師間明顯存有同工不同酬的差別待遇,而此將間接造成偏鄉小學更不容易招到兼任老師或代課老師。爰此,要求教育部於2個月內研擬調整國小教師鐘點費與國中(高中)教師相同和偏遠地區額外地域加給之可行性評估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何欣純 吳思瑤
決議:修正通過。
五、鑒於教育部於第二次《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審查之國家報告中,多元性別學生的受教權和校園處境完全未提及,且目前性別平等教育於教育現場之融入教學欠缺監督把關。爰請教育部研擬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及教材之監督把關機制,檢視現有公部門和民間團體輔助教材內容是否存有或強化對LGBT學生之歧視,並規劃尊重多元性別、消除歧視與偏見之合適教材之研發,以消弭會影響學生對於與自己性別認同不同者之同性戀偏見或性別歧視等觀念,於2個月內提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及提案委員。
提案人及連署人:尤美女 張廖萬堅 蘇巧慧 吳思瑤
決議:照案通過。
六、為使台灣職業教育回歸基本面,從根本紮根做起,縮短學用落差的問題,提供學生興趣探索、職業試探機會,建立正確之職業價值觀,建請教育部應落實《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條規定,針對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是否具備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予以調查及彙整,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另應依同法第三章第九條規定,將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課程綱要,納入職業認識與探索相關內容;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應安排學生至相關產業參訪。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治芬 何欣純 李麗芬 黃國書 蘇巧慧
決議:照案通過。
七、為確保各地區教育均衡發展,並改善偏鄉教育在師資、行政、組織及資源分配制度上所遭遇之各種問題,考量偏鄉地區學校特殊性及相關制度調整之需求。建請教育部於2個月內針對偏遠地區學校特別立法提出完整「偏遠地區學校振興條例(草案)」,明確針對偏遠學校做界定,對偏遠地區學校師資、偏鄉小校裁併校問題、校長任期、偏鄉教師證、師資培育與經費補助等,提出法案修訂建議。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蘇治芬 張廖萬堅 何欣純 黃國書 蘇巧慧 柯志恩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6案。(進行詢答不處理)
(一)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2,300萬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300萬元),俟分別提出書面及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3,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3,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原列5億3,25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超高畫質節目輔導計畫」原列1億5,000萬元凍結三分之一,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六)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電影事業輔導」4,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今天的議程是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6案,今天只進行詢答不處理。
吳委員思瑤:(在席位上)本席要求程序發言。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程序發言。
吳委員思瑤:主席、各位同仁。這個會期即將結束,開會時間真的不多了,可是今天的議程比較特殊的是,我們審議文化部預算解凍案是只進行詢答不處理,請問主席,我們在時間上有什麼困難嗎?因為我的觀察是時間上有壓力。再者,之前我們處理教育部、科技部預算時,都是在同一次會議直接詢答及處理,我原本以為原因出在文化部遭凍結的預算一大堆,後來我看了一下,其實只有6個案子,今天在時間上應該是可以直接處理的。就如同我們在處理教育部、科技部預算時的作法,如果委員對於文化部的說明有意見或是不予認同,可能還要預留下一次處理預算的時間,所以本席想要請示一下主席,今天為什麼這麼特別,只詢答不處理?因為我實在不清楚主席的用意是什麼,今天是不是可以直接處理?大家速戰速決,文化部做不好的部分,請他們再補資料,下次再來。
主席:事緩則圓,我們希望更周全一點,一定會有一個妥善圓滿的處理,好不好?請放心。
吳委員思瑤:本席建議應該看今天委員登記詢答的狀況,在處理上應該要一致性,除非委員的發言必須講到下午5點,沒時間可以處理,否則就應該比照過去的作法,直接做處理與討論,好不好?
主席:請你相信主席這樣做一定是有原因的。
吳委員思瑤:我們相信主席,那就勞煩您了。
主席:今天能排議程已經很不容易了,好不好?
吳委員思瑤:本席是表達一下意見。
主席:謝謝你的表達。我跟大家報告一下,11點的時候有部分教保服務人員要來立法院感謝我們,因為星期四我們要進行第二次的審查,各位如果有空的話,11點的時候可以跟他們見個面,他們不是來抗議的,而是要來感謝我們。
張廖委員萬堅:(在席位上)剛才吳委員的問題解決了嗎?
主席:有,我說主席一定會有一個成熟、圓滿的處理,然後事緩則圓,好不好?不要急,謝謝大家。
吳委員思瑤::(在席位上)可以相信主席。
主席:相信主席今天不會處理,謝謝大家。其實還有兩個星期,請大家放心。
黃委員國書:(在席位上)主席什麼時候要處理,你再跟我講。
主席:還有兩個星期的時間,你放心啦!不要忘記,下星期是你主持會議啊。
黃委員國書:(在席位上)你排了,我沒辦法排。
主席:可以啦,我們很有默契的,你放心。
現在請文化部鄭部長就105年度文化部主管預算解凍案6案進行口頭報告,這裡面有4個案子是部長當初凍結的。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承蒙 大院今天安排本部就105年度預算凍結項目,提出動支專案報告,至為感謝。
依 大院審議本部105年度預算所作決議,須提出專案報告者,共有6案,凍結金額合計2億7,189萬3千元,謹就此6案提出報告,懇請各位委員鼎力支持,並同意動支預算,以利業務之推動。
第1案凍結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2,300萬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3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就新莊大樓空調設施及出國計畫提出書面報告,另針對文化部預算實質減少原因、文化部預算中來自科發基金應採外加方式及臺北機廠土地使用等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文化部決議第2項)
一、計畫推動重點及目標
一般行政費用係維持本部正常行政運作之基礎費用,內含本部人員薪酬、水電通訊、清潔及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二、預定辦理之工作計畫
(一)人員維持:105年度本部預算員額317人,包含職員、駐警、工友、約聘僱人員等,計編列人事費3億5,728萬3千元,主要為支應相關人員薪資、保險及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差額等經費。
(二)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05年度編列9,513萬8千元,主要為支應辦公廳舍所需相關經費,包含水電通訊、租賃影印事務機具、辦公設備採購或汰換、辦公大樓公共管理必要支出等。
三、已完成之具體績效
除適切支援各業務單位,落實一般行政計畫與作業效能外,本部104及105年度擔任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管理小組委員並已參加18次定期會議及6次專案會議,103年度則擔任管理小組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共協調13部會(機關)召開14次定期會議、11次臨時會議,解決相關行政維運問題,使大樓各單位得以順利運作。
四、預算凍結之影響及相關說明
本案有關本部預算實質減少原因、本部預算中來自科發基金應採外加方式及臺北機廠土地使用等說明如下。
(一)本部主管105年度預算166億3,614萬5千元,較104年度167億4,138萬3千元,減列1億523萬8千元,主要係:
1.部分公共建設計畫,因計畫結束,或依期程調整經費需求(如臺灣戲劇藝術中心籌建計畫、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等),計減列3億7,388萬4千元。
2.配合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105年度由執行機關編列預算,增列2億9,953萬5千元。
(二)有關預算來自科發基金應採外加方式辦理一節,業經 大院審議本部105年度預算案作成決議略以,「……科發基金中來自4G頻譜標售之權利金收入,分3年編列政府有關部會之年度預算中,……應於106年度採外加方式處理,才不致排擠文化經費資源……」,本部將持續爭取文化發展所需經費。
(三)臺北機廠土地使用
1.鑒於鐵道等工業遺產保存,已成為世界共同關注之議題,而我國目前尚無一處較整體及系統性之鐵道文化保存或展示專業場域,亟待整合規劃建置。國定古蹟「臺北機廠」為臺灣現存規模最大且歷史最悠久的鐵路車輛修理工廠,整體場域遺留許多鐵道工業遺產之建造物、附屬設施、景觀以及相關機器物件,提供過去鐵道修理技術在臺發展之見證,並蘊藏當年員工機器操作、鑄造、鍛冶與車輛之維修技術等無形文化資產價值,不論在建築歷史、臺灣交通發展、經濟產業史、勞工文化以及整體工業遺產等價值上,展現獨特鐵道文化與場域精神。爰此,本部刻正推動將臺北機廠活化轉型為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期能成為我國致力於工業遺產及鐵道文化保存之重要成果,以及觀光新亮點。
2.推動臺北機廠活化轉型為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相關事宜,包含進行古蹟修復與再利用、籌組鐵道博物館園區營運組織、規劃鐵道文物蒐集及展示、委託口述歷史及文創商品研發等相關事項。
3.為推動臺北機廠活化再利用事宜,迄今行政院已召開1次研商會議,本部亦已召開3次協調會議、1次跨部會專案小組會議、1場公聽會及4場座談會,並於105年3月25日將修正後「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中長程計畫(草案)報行政院審議,行政院於105年5月16日檢送國家發展委員會綜提意見予本部,本部刻正修正計畫(草案)內容。
4.有關 大院要求臺北機廠改以租用方式辦理博物館建置業務一節,本部已與交通部進行會商,並獲得初步共識,將以「共同合作」方式推動成立國家級鐵道博物館。第一期由本部以租賃方式取得臺北機廠土地及建物之使用權,並辦理修復及再利用事項,規劃將採逐步修繕逐步開放之模式;另由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提供交通建設史料及鐵道專業技術,合作模式後續將與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進一步討論與協商。為加快後續活化再利用推動進度,本部將持續與行政院、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市政府等各單位討論臺北機廠保存活化再利用之方向、模式及未來全區短、中、長期活化再利用之執行策略,包含臺北機廠博物館園區之定位、分期執行策略、未來園區營運合作之可行性等事項,並持續辦理座談會,與專家學者、政府機關和民眾交換對於活化再利用之構想,期能及早向社會開放。
一般行政費用係維持本部基礎行政運作之經費,文化政務推動成功需靠相關人員之協調規劃,為適切支援各業務單位,落實一般行政計畫與作業效能,確需預算完整的配合,至本部預算編列將持續爭取文化發展所需經費,並辦理臺北機廠保存活化相關計畫,爰請同意動支預算,以利本部業務順利推動。
第2案凍結第1項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第1節「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中「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3,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文化部決議第6項)
「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奉行政院核定在案,係為培育文化公民、促進多元參與、擴大藝文扎根及均衡藝文資源之必要工作,奠基於過去社造二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之成果,採用兼具「由內而外」及「由外而內」的雙向輔導策略,以符合不同發展階段之社區需求,進行跨域協力串連,進而促進城鄉互助,拓展社區創新能量,以深化公民參與公共事務並落實文化平權。
一、計畫推動重點及目標
(一)促進文化扎根:為整合在地「地方學」知識學習網絡,以持續進行地方文化之永續深耕,並與過往執行成果之轉型應用、扶植多元族群之文化主體性等工作,未來將結合地方文化空間(如博物館、圖書館、社區大學等),以落實藝文資源整合,並促進文化多樣性平衡發展。
(二)擴大民間參與:為鼓勵青年留鄉與回鄉、引動退休黃金人口共同參與,進而促使城鄉策略聯盟,推動村落藝文扎根;以結合第二部門(含社會企業)資源,有效串聯各地方組織與產業,整合議題社群及都會社區能量,嘗試青銀共創與共享經濟之目標,堅壯化在地社區組織;並推動與在地產業合作實驗及行銷推展,輔導城鄉資源連結、共享,以帶動公民覺醒,使社會朝穩定永續目標邁進。
(三)行政分層培力:透過中央及地方層級之分層培力機制,推動跨部會社造人才培育及相關議題之合作,強化資訊的流通及運用;同時加強輔導各公所成立公所社造資源平臺,透過審議式民主促進青年及社區居民參與地方生活文化行動方案之規劃執行。
二、預定辦理之工作計畫
(一)推動進階型公所公民審議專案計畫:輔導公所成立社造資源平臺,並串連地方文化館打造社造前進基地,辦理培訓課程協力公所策劃具公民審議及參與式預算精神之地方生活文化行動方案,以擴大轄內青年及在地組織共同參與地方活動及預算方案。
(二)辦理新住民藝文體驗推廣實驗計畫:廣邀全國新住民及社會大眾共同參與關注及推動新住民議題,透過培育新住民文化種子,協助其與社區共同形成合作方案,並促進新住民參與公共事務。
(三)鼓勵青年及第二部門共同協力:透過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之競賽獎勵及青年村落文化平臺的建立,持續協助青年投入熱血及創意,帶領村落、社區及部落創新發展;協同第二部門藉由參與社造公益事務,協助社區文化產業朝向社區創新服務模式發展。
(四)促進都會退休人口參與社造:臺灣目前約有300萬退休人力,因80%以上人口集居都會區,可推估約有240萬都會黃金人口有待開發;另經統計社造資源未挹注之鄉村區(人口密度500人以下)僅餘337村里,占全國村里4%,而非鄉村區之社造資源未挹注村里數則高達1,352處,占全國村里17%;鑒此,加強引動都會退休人力參與社造,實有其必要性。
(五)補助直轄市、各縣市政府及國內團體推展社造工作:強化縣市及公所層級之行政社造化工作,進行分層輔導培力與串連,應用過去歷年累積的社造(藝文)成果,包含人才培育及在地資源(人、文、地、產、景)等,規劃因應新挑戰之多元整合機制。
(六)「臺灣社區通網站」維運推廣暨功能改善:搭配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之政策重點,進行網頁配置整併與調整,暫定調整主題網頁為「城鄉共好」、「社區創新服務」及「社造人才資料庫」等,進一步整合規劃以協助公廈行動團隊、第二部門與社區產業(如友善小農平臺、社區共購等)之推廣。
三、已完成之具體績效
(一)新故鄉社區營造第二期計畫(97─104年)
1.行政機制社造化:累計1萬2,611場次人才培育基礎課程,培育行政人員及社區居民達29萬9,122人次,輔導661項次鄉鎮市區公所參與社造相關計畫。
2.落實社區文化深耕:累計2,433項次社區文史及影像紀錄案,481項次社區劇場計畫,以及本部補助社區組織推動社造基礎培力計畫達3,206項次,前述各項計畫累計參與活動民眾達82萬5,000人次。
3.區域資源整合及地方魅力再現:累計782條社區文化之旅路線,舉辦1,313梯次活動,培育導覽人員9,718人次;另為強化跨領域整合能力,推動社區營造亮點計畫(期程為100至102年),包括4處文化小鎮及6項社區跨域合作方案,輔導133個組織參與,辦理185場跨域活動,參與人數達1萬4,500人次。
4.推展社造創新活力網絡平臺計畫:核定補助11件計畫(期程為103年8月至104年),共辦理2處國際社造交流、促進大專學子參與社區服務時數達2萬3,773小時;總計有183個社區及150個週邊團體共14萬8,379人次參與,增強創新社群參與模式。
5.辦理公民審議及參與式預算實驗計畫:104年度首先於北、中、南擇定6處包含都會及鄉村類型之示範點,進行志工培訓、議事程序模擬、公民大會及方案表決大會等。
6.社區網路社群普及化:截至104年12月底止,計有6,140個社區符合規定完成註冊,中文網頁瀏覽量已達3,766萬7,642人次,英文網頁瀏覽量亦有143萬9,696人次。
(二)村落文化發展暨推廣計畫(102─104年)
1.人才培育:培育在地人才總計73萬2,917人次、輔導成立藝文團體計327個、村落藝文活動參與計262萬5,160人次,及辦理講座成果發表等計5,997場次。
2.資源調查:村落資源資料調查計約8萬7,760件。
3.產業發展:發展村落微型文化產業,人才回(留)鄉服務及培育在地就業人才計583人次、開發微型文化產品件數計約148件。
4.文化據點改善:輔導文化場所辦理藝文展演活動及研習會、村落居民以在地元素打造生活文化空間及文化行動列車偏鄉服務(村)計253處。
四、預算凍結之影響及相關說明
(一)多數地方政府社造及村落執行經費90%來自中央,中央補助款如能順利如期到位,將成就在地文化深耕並開創各類藝文社造參與模式。
(二)截至104年12月底統計數據顯示,全國仍有1,689村里未曾獲社造資源之挹注(鄉村區337處;非鄉村區1,352處),故仍有待擴大培育社造觀念及文化扎根。惟地方政府普遍財政困難,中央補助款如能順利到位,方能有效串連結合青年、社區及黃金人口等多元族群,文化公民權與藝文資源均衡目標方能落實。
(三)社區營造推動多年以來,社區已開始跨出轄區範圍,進行經驗交流分享,產業合作及陪伴其他社區學習成長;此外,村落藝文扎根普及與推廣亦將進入深化期,是以現階段正需公部門挹注扶植,以求持續發展,中央補助款投注將增強地方文化發展及社區永續經營的能力。
(四)今年係本中長程計畫第一年推動執行,多數立基於過去成果之延續深化計畫項目及創新實驗之規劃待執行推動,亟需預算投注,以整體推動後續文化公民培育及文化資源均衡策略之研發。
鑒於地方政府實有此文化預算需求,爰請同意動支預算,以利計畫順利推動。
第3案凍結第1項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中「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3,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文化部決議第10項)
一、計畫推動重點及目標
近年來,文創產業之推動普獲國際重視,各國相繼提出相關計畫,本部為建構文創產業友善之發展環境,爰提出「價值產值化」計畫並奉行政院核定,推動文創產業之環境整備工作。睽諸各國文創產業之發展,如韓國、英國等對於文創產業發展著有成效者,其政府均投入大量經費。我國之文創業者多為小型規模,亟須政府輔導協助,且就中央政府總預算而言,文創產業所能分配之經費不多,懇切希望 大院支持我國文創產業之發展。
二、預定辦理之工作計畫
(一)建構跨界及加值應用體系
1.協助公有文創資產管理機關建立授權應用機制,促進公有文創資產衍生素材流通運用。
2.鼓勵一源多用,辦理跨界加值應用及行銷計畫。
3.推動原創素材加值應用獎勵及媒合等工作。
(二)發展中介服務體系
1.協助文創事業加強智財權保護、運用之知能及管理措施。
2.補助國內民間及學術團體、財團法人辦理藝文產業創新育成中心相關輔導業務,促進相關產學資源整合及投入。
3.辦理文創中介、文創經紀等人才培育相關計畫。
(三)辦理多元資金挹注計畫
1.提供圓夢資金扶植文創新秀;補助文創產業之研發生產、品牌行銷及市場拓展,協助文創產業化。
2.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文創產業發展。
3.辦理產業陪伴輔導計畫,提供業者整合性服務。
4.辦理文化創意產業投融資徵件與投後管理,及文創事業優惠貸款利息差額補貼。
(四)市場流通及拓展計畫
1.補助參與文化創意類國際展會,鼓勵國際獲獎作品加值應用及產業化,拓展國際文創市場。
2.辦理以國家主題館徵集文創事業參與國際重要展覽,推動搭橋計畫協助產業國際接軌,加強各類型通路媒合,拓展國際市場。
3.策辦臺灣文博會,建立國際文創產業交易媒合平臺,促成市場流通拓展。
4.派員參與國際重要文創展,協助參展工作,蒐集展會趨勢資料,並協助文創業者拓展通路。
三、已完成之具體績效
104年度推動成果謹摘述如下:
(一)跨界整合及加值應用
1.鼓勵一源多用與促成跨界跨業整合:分「一源多用」及「跨界創新」2組,計核定補助13案。增加產值及收入1.1億元、增加投資約2,300萬元、申請專利及商標6件,產出文創產品共367件,增加就業人數87人、提供產學合作計231人、增加銷售通路計549個,參加海內外國際性展賽共106場。
2.推動文化內容開放與加值應用:辦理「文創咖啡廳」媒合平臺,讓文創業者在該平臺提出創意專案,並透過平臺的媒合,協助找到投資人或跨界應用需求者。該平臺於102年8月1日上線啟用,網站瀏覽人次約82萬人、總會員數達9,799人,累計提案958件,截至104年底,已成功媒合418件,媒合成功率達43%,並持續辦理活動提升媒合成功率。
(二)發展中介服務體系
1.協助文創智財權保護與應用:辦理「103年文創產業智財權保護及加值應用工作營」,共完成11梯次工作營及1梯次種子師資班,參與業者545人次;104年賡續開辦「文創產業智財權工作營」,完成2梯次課程,參與業者約40人次。
2.文創產業中介經紀與國際人才培育:計培訓89名經紀人才;辦理3場國際論壇,吸引346人次參加;公開甄選10名中高階文創經紀人才參與本部海外
參展計畫,提升國際視野及競爭力。
3.文創產業創新育成補助計畫:共補助11家育成中心,每家上限300萬元;並由育成中心輔導文創業者,共計141家,創造就業人數約計617人。
(三)多元資金挹注
1.文創產業創業圓夢計畫:針對有意投入文創產業之個人或團體,提供創業第一桶金50萬元創業獎金,計核定補助60件;如進駐本部補助之育成中心,每月可再申請3千元補助,為期1年。
2.文創產業補助計畫:分「研發生產與品牌行銷」及「市場拓展」2組,計核定補助32案。增加產值及收入2.7億元、增加投資約6,500萬元、申請專利及商標29件,產出文創產品共756件,增加就業人數205人、提供產學合作計161人、增加銷售通路計481個,參加海內外國際性展賽共148場。
3.文創事業優惠貸款:通過優惠貸款審查計61件,核貸金額計5億2,136萬元,有效帶動產業成長與發展,擴大文創產業資金募集的管道。
4.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發展具地方特色文創產業。
5.推動產業輔導陪伴計畫:協助業者瞭解文創產業相關法規,提供有關經營管理、市場行銷、財務管理、法律等專業諮詢輔導,計1,607件;主動關懷文創業者並進行臨廠專業諮詢輔導至少150家次,辦理工作坊、說明會、媒合會等活動計141場次。
6.維運「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提供文創輔導資源、補助計畫、研究發展等相關資訊。
(四)市場流通及拓展
1.文化創意產業國際拓展計畫:以「Fresh Taiwan」國家館徵選49家次業者參與5場次國際文創領域展會,協助業者獲得訂單金額預估2.2億元。為擴大計畫效益,重要策略作法包括(1)展會類型逐步擴大,新增參與拉斯維加斯及日本授權展;另規劃參與東南亞地區展會。(2)導入展會策展人、當地代理商等國際評審參與業者徵選,準確挑選符合當地市場偏好之參展商品。(3)以臺灣館帶動其他臺灣參展廠商能見度,共同進行整體宣傳行銷,創造集聚效應。(4)展會延伸活動規劃,於東京、上海、曼谷展後進行延展,測試當地消費者反應,亦作為業者與當地經紀代理商合作嘗試。
2.臺灣國際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4月29日至5月4日於松山文創園區、華山文創園區及花博公園爭艷館同步開展,定位為國際文創專業商展及城市行銷活動,總計615個國內外參展單位、18個國家參與、3,603位國內外專業買家參展、106位國際重要採購邀訪、495場洽商媒合會,共計18萬5,853參觀人
次,為歷屆之最。
3.國際文創產業及組織搭橋計畫:邀請博物館商店、網路商店、百貨精品通路及一般代理商等類型國際買家來臺參訪臺灣文博會、重要文創聚落及品牌,與遴選文創業者進行採購媒合,預估創造3億9,300萬元商貿產值及1億6,283萬元觀光產值。
四、預算凍結之影響及相關說明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為本部重要業務,鑒於我國文創產業近年來已逐步成長,此時,更應維持現有成果並往前推進,而政府對於文創業者即時性的協助,將是關鍵因素之一,為促進文創產業發展,協助文創業者取得資金、通路、空間、人才培育、拓展國內外市場及其他相關合作等資源,爰請同意動支預算,以利計畫順利推動。
第4案凍結第1項第5目「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第1節「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中「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原列5億3,25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文化部決議第16項,法定預算數4億9,446萬7千元)
一、計畫推動重點及目標
國內流行音樂產業發展,缺乏空間足夠、設備完善、製作與表演成本較低之流行音樂表演場館,且缺乏以育成人才與團隊為發展核心之設施;大多數流行音樂活動皆在體育場館、唱片行前街道或廣場等非正式表演場地舉行,團隊排演、排練場亦相當缺乏。為針對產業鏈產、製、銷各個環節,進行輔導、支援,振興、扶植與環境整備,文化部配合行政院「新十大建設」政策目標,委請臺北市政府代辦推動「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本計畫之推動對國內流行音樂產業具有重大意義,有持續執行之必要。
二、預定辦理之工作計畫
(一)規劃設計及建造主體(硬體)設施:表演主廳館(5,000席)、室內中小型表演空間(live house,擬建置2,000人、800人各一間、200人二間)、戶外演出空間暨主題公園、流行音樂文化館展示空間、數位圖書館、流行音樂產業社群暨育成空間、商業生活區等。
(二)軟體配套計畫內容:流行音樂中心軟體建置、展示計畫、流行音樂數位暨文物典藏計畫、口述歷史保存計畫、原創音樂人才培育及團隊扶植計畫、經營管理模式規劃、流行音樂產業扶植計畫、行銷推廣計畫、興建紀實計畫等。
三、已完成之具體績效
(一)本案於98年辦理國際競圖,99年確定規劃設計監造由美國RUR Architecture P.C .辦理,國內配合廠商為宗邁建築師事務所。
(二)100年解決席次及噪音爭議,101年完成基本設計並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專案管理(PCM)廠商為喻台生事務所,並完成全案都市計畫及細部設計審議。
(三)北基地主廳館、南基地流行音樂文化館及產業區均已獲綠建築證書。
(四)北基地主廳館,獲2015國家卓越建設獎「規劃設計類」卓越獎。
(五)目前執行情形
1.硬體工程
(1)連續壁工程:已完工。
(2)北基地(主廳館)工程:截至105年6月17日止,北基地工程實際進度已達26.64%,進行鋼構吊裝、調整銲接及模板組立工程。
(3)南基地(流行音樂文化館):契約開工日為105年4月29日,截至105年6月17日止實際進度為0.93%,現正進行洗車台、導溝及鋪面鋼筋進場查驗工程。
2.軟體配套
104至105年度由臺北市政府規劃辦理「臺灣流行音樂資料庫總目錄建置暨文物數位典藏計畫」、「資深音樂人口述歷史影音訪談紀錄」、「流行音樂專題書籍出版計畫」、「流行音樂文化館常設展規畫設計」、「流行音樂扶植與推廣計畫(含臺北角落音樂活動、國際聲響創作營、流行音樂教育推廣活動、民歌40紀念展、流行音樂演唱會製作人培訓計畫)」、「Live house輔導扶植計畫」、「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興建紀實影片拍攝及製作」、「臺灣流行音樂未來發展與推動策略研究」及「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營運規畫專案辦公室」等計畫,均執行中。
四、預算凍結之影響及相關說明
(一)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營運事宜,業經諮詢國內業界意見,規劃以行政法人或公設財團法人方式辦理,以利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完工後得以順利營運,各項軟體計畫亦招標簽約並持續執行。此外,硬體工程均已進入發包及開工階段,正積極推動中。
(二)本案為求符合各界期待,本部與臺北市政府已邀集國內流行音樂產業界專家學者共同研商,並於105年2月24日召開諮詢會議,以協商確立係以行政法人或公設財團法人方式營運,俾以獲取最佳營運模式。
(三)北部流行音樂中心105年度預算4億9,446萬7千元,其中資本門經費4億7,736萬7千元,須支應北基地工程款、監造費用及南基地工程預付款,經本部及臺北市政府詳實估算,預計105年底將全數執行完畢。
(四)鑒於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為國家重要文化建設工程,且受凍結之預算係為整備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軟硬體內容所必須,為免影響硬體建設與軟體規劃進度,並順利撥付硬體工程與軟體配套計畫相關款項,爰請同意動支預算,以利計畫順利推動。
第5案凍結第1項第5目「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第1節「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中「超高畫質節目輔導計畫」原列1億5,000萬元之三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文化部決議第17項,法定預算數1億5,000萬元)
一、計畫推動重點及目標
(一)促進超高畫質內容產製
協助影視內容產業製作更多元且優質的電視節目,培育更優秀的電視創意人才,加強文化創意與數位跨域整合,係為提升我國電視產業重要之一環。由於技術發展迅速,全球已展開超高畫質電視之開發,為促進我國電視產業升級,規劃由公視基金會扮演臺灣影視內容產業領頭羊角色,開展超高畫質影音內容之製作,為國內影視產業界起示範作用。
(二)促進臺灣影視內容產業、人才與國際接軌
近年來國際影視內容製作規格紛紛朝向超高畫質製作技術發展,公共頻道、商業頻道與網路業者,紛紛投下大量資金朝向超高畫質節目製作,特別是原創內容之製作。為掌握科技潮流,使我國電視產業與國際接軌,並提高國際競爭力,規劃由公視基金會率先展開超高畫質節目製作,與提供超高畫質製作專業人才培育的場域。
(三)促成臺灣影視與新媒體相關產業之互利合作
因應網路科技的時代來臨,影視內容產業與新媒體產業勢必展開高度的互動與合作,不同產業、上中下游的創新模式亟待建立,方能創造互利之商業模式,並創造價值與建立「新」事業,帶動下世代服務模式,並進一步行銷海外,增加臺灣相關產業之能見度,創造未來後續效益。
二、預定辦理之工作計畫
(一)建置超高畫質電視示範製作中心
1.建置超高畫質電視示範製作中心,包括超高畫質攝影機及週邊、轉檔擷取工作站、剪輯工作站、套片合成工作站、調光工作站、光纖高速陣列硬碟組、音效工作站、動畫工作站、超高畫質影像高速傳輸設備等。
2.除超高畫質電視示範製作中心資源分享外,公視基金會將規劃國外超高畫質製作專業講師,進行攝影、調光等專業技術工作坊,與同仁、同業做經驗交流及分享,並安排相關技術同仁至學校相關科系進行經驗交流及傳承。
(二)創新應用計畫
1.配合超高畫質電視示範製作中心之建置,進行戲劇節目製作之規劃及前置、紀錄片之製作。
2.擴大運用不同之新媒體通路,以多平臺授權之方式,在國內外影音平臺、電信業者與智慧型電視新媒體平臺,提供直播或隨選視訊服務,以延續並擴大各節目的服務綜效。
3.建置高畫質與超高畫質影音串流服務訊號中心,提供觀眾網路排播與同步直播之串流影音服務。
4.結合國內新媒體相關產業,推動創新加值應用服務,推出參與式影音服務,與觀眾即時互動,提供國人嶄新的收視體驗,並以創新之介面與應用,增強觀眾收視經驗。
5.與國人自創影音平臺合作,進行超高畫質節目網路直播,引領閱眾透過網路平臺加入話題討論,進而增加參與度及口碑話題,擴大觀眾對超高畫質節目的了解及廣泛分享。
三、已完成之具體績效
105年度本部首次辦理超高畫質節目輔導計畫,以與國際影視產業技術接軌,啟動國內超高畫質節目製作,目前已與公視基金會簽訂補助契約執行中。另本部為輔導我國數位電視發展,前補助公視基金會執行「高畫質電視推展計畫(101年─104年)」,具體績效如下:
(一)101至104年度新製時數達4,775小時以上,公視高畫質頻道新播節目時數明顯提高,有效提升高畫質頻道新製節目比率。
(二)製作包括戲劇、兒少、紀錄片、音樂等各類型多元節目,發揮其公共媒體之角色,從社會關懷之角度,製播許多有別於時下電視節目之內容,提供民眾更多元之收視觀點,如連續劇「含苞欲墜的每一天」及「麻醉風暴」、新住民節目「我在台灣,你好嗎?」系列節目、銀髮族節目「祖孫玩很大」、視障服務節目「視障版單元劇」及「勝利催落去」、藝文行腳節目「浩克慢遊」等。
(三)高畫質節目品質反映在戲劇、兒少、紀錄片、文化藝術及族群等各類節目,都有不錯的成績。公視基金會以「高畫質電視推展計畫」經費補助製播之各類節目,在102至104年度電視金鐘獎共計獲得86項入圍,23項得獎;同時在參加國外影展的成績上,亦有不凡的表現。
(四)公視基金會101及102年度製作之高畫質電視節目,包括迷你連續劇「含苞欲墜的每一天」、「白袍下的高跟鞋」、兒少節目類「為了功夫闖天下」、「我的夢想APP」、紀錄片「變臉台灣」、「青春的進擊」、藝文及綜合節目類「浩克慢遊」、「祖孫玩很大」、「我在台灣,你好嗎?」等節目,已成功吸引國外買家購買版權,總銷售金額超過3,300萬元,現持續就其他節目與各國進行洽談。
(五)根據全國意向調查公司針對全國電視頻道滿意度調查顯示,103年公視高畫質頻道滿意度87.8分,為調查所有頻道當中滿意度最高。
四、預算凍結之影響及相關說明
觀察國際間影視內容產業,以超高畫質節目製作之現況有:YouTube提供可以選擇4K超高畫質播出的影視內容,目前有40多萬筆;日本、韓國等亞洲重要影視娛樂國家,已邁入4K/8K超高畫質技術製播時代;日、韓、美等各國4K衛星頻道陸續開播;國際OTT業者陸續展開4K超高畫質原創內容製作,美國Netflix已進軍臺灣市場。面對超高畫質製作技術之新趨勢,以及服務觀眾收視之新科技,政府應協助臺灣影視內容產業與國際接軌,以有效扶植國內影視內容產業,推動國家影視產業升級政策。
本計畫補助公視基金會執行,公視基金會為臺灣影視內容產業領頭羊之角色,實應率先展開超高畫質節目製作,與提供超高畫質製作專業人才培育的場域;再者,公視基金會可與服務觀眾收視之新科技相關業者策略合作,開創跨領域知識創新模式與服務平臺。本計畫將階段性展開臺灣超高畫質製作環境,製作優質影視內容提升觀眾視覺饗宴,帶動相關產業能量與市場,累積與厚實臺灣文化品牌,爰請同意動支預算,以利計畫順利推動。
第6案凍結第3項第2目「電影事業輔導」4,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決議第1項)
一、計畫推動重點及目標
(一)「電影事業輔導」分支計畫內容包括辦理「電影事業從業人員及團體之輔導與獎助」、「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電影片審議及電影事業管理」、「加強電影產業國際合作及推廣」及「國產紀錄片國際交流」,其中重點計畫為辦理「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等相關業務工作。
(二)「電影產業旗艦計畫」自99至103年度實施以來,國片市佔率自2.13%成長至11.54%,整體產值平均每年成長23億元,共有15部國片票房破億,並於國際影展中共獲得148項獎項,成效優良;第二期「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則在第一期之基礎上,持續辦理各項相關工作項目,鼓勵業者運用視覺特效於電影製作,並建立微電影人才庫,以引導新血進入電影產業,培育新興創作人才,增加生力軍,期能提升電影作品於創作、產製及行銷之呈現效果與創意,進一步推升產業發展。
二、預定辦理之工作計畫
(一)提升產製質量,豐富多元創意開發
1.推動及輔導電影劇本開發,持續針對優良電影劇本及電影短片等進行輔導獎勵,舉辦「金穗獎」等電影基礎及創意人才獎勵活動。
2.輔助業者拍攝優質多元影片,持續辦理各項輔導金機制以提供國片拍攝者的第一桶金。
3.協助業者多元集資、參與國際創投會議及影視優惠融資貸款等措施。
(二)強化國片行銷通路
1.保障國片國內映演空間,補助國片之映演及行銷。
2.加強拓展國片國際市場,擴大輔導業者參加國外影展及市場展,除增加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輔導組團參加之市場展場次,並推動辦理國片海外行銷人才之培育。
3.續拓展國片之大陸市場,協助業者了解大陸發行制度並擴大協助國片業者參與大陸市場展,以提升國片在大陸的能見度。
4.加強與國際合作交流並鼓勵外國影片來臺攝製,持續協調各機關提供景點協拍服務。
(三)培育人才,促進電影產業永續發展
1.針對國內外電影產業發展,辦理推升我國產業發展所需相關人才培育課程。
2.就新媒體發展及影視匯流趨勢,擴大鼓勵電影及其他領域之產學界參與電影整體產業鏈各環節之人才培育相關課程、研討會等活動。
3.縮短電影人才學用落差,推動電影實務經驗及技術傳承,輔導電影新進人員跟隨中大型影片製作實習,並落實學用合一。
(四)構築友善產業環境,促進電影產業發展
1.加強產業資訊,建構完整臺灣電影業者、影片資訊及電影人才中、英文資料;並持續提供景點協拍及協調各級地方政府提供行政支援。
2.提升國民電影素養,透過電影教育扎根計畫,深入全國各社區及村落辦理電影賞析等活動,擴大觀影人口。
3.補助電影工業設備升級,協助後製產業提高國際競爭力。
4.督促電影片映演業依電影法規定建置電腦票房統計系統,有效掌握電影市場脈動。
三、已完成之具體績效
(一)提升國片產製質量,豐富多元創意開發
1.推動電影創意及劇本開發:104年度劇本開發補助共計有56件申請案,經辦理評選,計有24件申請案獲補助開發;105年度共計有37件企畫案提出申請,刻正辦理評選中。
2.輔助拍攝具市場競爭力或文化藝術等多元性之影片:104年度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計輔導17部類型及題材多元之電影長片製作企畫案,核定輔導金總金額為1億9,200萬元,刻正製作中;105年度第一梯次共計有26件企畫案提出申請,刻正辦理評選中。
3.104年度共計有20部獲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製作補助之國片上映,佔104年度上映國片比率之35%,票房表現亮麗者有「我的少女時代」,全臺票房4億900萬元;藝術成就獲得國際影壇肯定的有「刺客聶隱娘」,獲坎城影展最佳導演獎,為全球華人影壇中,臺灣導演難得之殊榮,為國片在國際電影之藝術成就再創高峰;「醉.生夢死」獲柏林影展獨立評審團同志電影之「勝利柱獎」;成功帶動恐怖類型電影風潮的「紅衣小女孩」,全臺票房約8,200萬元,被譽為「十年來最賣座鬼片」,反映出國內電影市場有發展類型電影之潛力。
(二)強化國片行銷通路
1.輔導國內電影業者參加德國柏林、香港、法國坎城與韓國釜山等國際影展及市場展,104年度共計輔導374部次國片參加國際影展及市場展,於國際影展中共獲17個獎項,包括「刺客聶隱娘」獲坎城影展最佳導演獎、坎城影展會外賽電影原聲帶獎等獎項;105年度截至5月底止,共計輔導328部次國片參加國際影展及市場展,於國際影展獲8個獎項。
2.協助業者推廣國際市場,提高版權銷售機會: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104年度以組團參展方式於德國柏林、法國坎城、韓國釜山及美國電影市場展等租設「臺灣電影館」展位並舉辦臺灣之夜酒會等造勢活動,協助國片進行國際版權交易,拓展國際市場,例如「刺客聶隱娘」、「我的少女時代」、「風中家族」等影片,均有不錯的海外銷售成績,105年度持續辦理。
3.協助業者開拓大陸市場:104年度我國國片計有15部(含合拍片)於中國大陸上映,總累計票房約48億3,710萬元。
4.協助業者拓展國內映演通路:除持續辦理「國片院線」,並新訂「國產電影片國內創意行銷計畫補助要點」,鼓勵國產電影片運用新媒體等行銷通路進行創意行銷,開拓國內市場,刻正進行評審準備作業。
(三)培育人才,促進電影產業永續發展
1.推動電影製作實務傳承及輔導民間團體辦理電影專業人才培訓,104年度並首度與南特影展單位合作辦理「國際提案一對一工作坊」活動,共計9案,培訓計872人次。105年度並因應全球電影產製行銷等發展潮流,新增辦理「國際電影特效應用大師講座」及「新媒體與電影行銷應用課程」。
2.獎勵優良影像創作金穗獎:第38屆獎勵優良影像創作金穗獎共計有193件作品參選,54部作品入圍,最後獲獎作品計16部。另辦理金穗獎暨短片輔導金影片全國巡迴影展,共計巡迴30個單位、放映300場次,映後座談37場,觀影人次約1萬5,288人。
(四)構築友善產業環境,促進電影產業發展
1.鼓勵及輔導我國電影產業升級前製、後製與放映等數位設備器材:105年度補助電影片製作業及電影工業計17家次,截至5月底止輔導全國戲院數位化比例高達99.5%。
2.建置全國景點協拍網絡及行政支援:104年度共計受理9部電影45件協拍案,由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代為協調外交部等17個單位提供劇組行政協助,以促成電影拍攝。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為建立全國影視協拍網,已於105年度召開「與各地方縣市政府影視音協拍業務協調會議」,以協調各地方縣市政府之影視協拍業務,截至目前為止,共計協助6部電影劇組辦理7件協拍案。
四、預算凍結之影響及相關說明
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執行以來,在政府與民間合力推動下,臺灣電影無論在創意多元、票房收入及產量上均有顯著成長,未來將持續強化我國電影產業實力,推升國片復甦態勢,由於「電影事業輔導」相關預算多屬跨年度之延續型計畫,為持續落實現正推動之各項產業輔導措施,各項補助款之撥付及獲補助電影業者資金來源等相關輔導活動實需預算經費支持,以協助電影產業健全發展,爰請同意動支預算,以利計畫順利推動。
以上是這6個案子的報告,我們當然知道我們還有很多需要進一步再強化及檢討之處,敬請委員指教,不過也懇切的希望委員會同意先行動支預算,我們會在明年度預算增加的情況下,在預算書送到立法院的時候,將更完整的政策書面報告一併送達。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或附帶決議,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上述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吳委員志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這幾個預算凍結案應該都是去年的吧?所以裡面很多業績及政策,其實不是在你任內制定的,我們除了關心解凍案以外,也希望利用這個機會,聽聽看你上任後一些新的想法,你可以有新的想法。第一,第6案是有關電影事業的輔導,預算4,000萬,你在報告中提到的內容包括拓展國際、大陸市場、增加國內映演通路、培育人才、協助景點拍攝等等,感覺上這些項目都是我們早就知道的東西,也就是老生常談啦!
主席:請文化部長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這些是既有在進行的工作。
吳委員志揚:近幾年來,我們看到實際的狀況並沒有太大的好轉,例如在通路上還是好萊塢最強勢,至於國外的部分,我們大部分的力量只能協助參加影展,即使能夠在影展得名,他們還是要自己設法去拓展,政府的幫忙有限。另外,大陸的這一塊就比較麻煩了,明明知道市場很大,但其中確實存在著政治因素,加上最近飛彈誤射一下,我看在推動上一定會很困難,而且前部長有講過,電影之間的交流層次可能不是文化部的層次,而是兩岸整個政府要對談的層次,但現在在短時間內,協商應該沒辦法重啟,這時候想要在大陸通路方面有什麼大的發展,我看也很困難,這怎麼辦呢?你對通路到底有什麼想法?前面那幾項工作現在都有在做,不過電影業者最關心的是政府如何幫他們拓展通路。
鄭部長麗君:吳委員提出來的的確是最關鍵的瓶頸,也就是通路問題,我在報告中也有提到,新版的電影法已經賦予國片院線持續推動的法源,未來我們會優先去思考以國片院線的方式,在通路的供給面上來提供協助,也就是採取增加通路的方式。最近我們正在盤點,希望能夠協助地方政府,有一些可能既有的院線或既有的空間,把它整備出來以後,優先映演國片,我們正在編列這方面的預算。
吳委員志揚:部長剛才在報告中有提到一些金融的東西,當初我曾經向洪孟啟部長提過一個意見,也許你們已經往這個方向去做了,但這是值得考量的。現在採取提供補助金的方式,說實在的,他們拿到補助金以後是當作成本的一部分,只是幫他們省錢而已,整體的經費仍然不是很大……
鄭部長麗君:資金的部分。
吳委員志揚:礙於經費的關係,許多宏大的想法根本拍不出來,因為他們必須活下去,不可能去透支。我現在的想法是,政府有沒有可能推動一個電影方面的基金,它的性質有點類似創投基金,每一年用很公正的方式,選出5到10部的好電影,有點像是紀錄片的輔導方式,計畫案經過公正審查以後,給予相當大的金額,然後將電影的版權買斷,其中當然要包含合理的利潤,這個合理的利潤算進去以後,至少讓劇組及拍攝的人敢花錢去拍攝,因為已經有人買了,而且他們有一定的利潤在裡面。至於將來這部電影上映以後會賺多少錢或賠多少錢,他們已經脫離風險了,可以趕快去籌拍下一部電影,我的想法是這個樣子。這個構想類似創投基金,早期必須投入資金,為了減低風險,出資金的業者最好也把通路放進去。
鄭部長麗君:合製?
吳委員志揚:對,如果他們也去投資,一定會想辦法把這部電影放上去。
鄭部長麗君:鼓勵通路去投資?
吳委員志揚:對,這有一點類似創投基金的作法,文化部應該可以去試試看,因為我們發現很多不錯的電影,其實都獲得國內滿知名的企業或是以個人贊助的方式給予支持,政府有沒有辦法以國家的力量去成立一個基金,一年就是要讓5到10部片可以在全世界大紅特紅,例如印度有寶萊塢,臺灣也可以有臺萊塢,這些都可以去設想的,好不好?部長有什麼想法嗎?
鄭部長麗君:最近我們正在檢討,未來是不是能夠有相關中介組織的設立,當然他們就可以去促進多元資金的投資,包括金融體系或民間投資,當然我也認為政府在輔導金之外,也可以考慮以投資的方式去投入。關於一筆循環性基金的部分,我們會進一步去研議,看看能否取得穩定的財源,並檢討這樣的構想是否有可能性,這方面我們最近也正在研議當中。
吳委員志揚:過去國內有一些基金投資高科技的作法可以拿來看一下。
鄭部長麗君:是。
吳委員志揚:第二,南投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請部長看一下它的現況,中興新村在921的時候只有受損一點點,可是在指定給科技部主管以後,這幾年他們實在沒有力也沒有心去管這個東西,所以過去這幾年壞掉的程度非常快,921的威力都沒有科技部主管的威力大。他們當然很無奈,不知道部長是否記得過去你針對這部分所講過的話,請部長看一下圖片,本席有將過去鄭委員講過的話整理出來,你對當時的國科會朱敬一主委說,這個政策從一開始就出問題了,你認為園區裡面最多的其實是文化資產,但是選舉時卻把它當成科學園區來開發,你的意思是說,這個園區根本就應該是一個文化園區,而不是一個科學園區,對不對?是不是這樣子?你現在還是這樣想嗎?然後你也對當時的文化部龍應台部長說,希望龍部長去關心現在這個花園城市會不會變成科學園區,顯然你是真的非常希望它是一個文創園區、生活園區,而不是一個科學園區。現在感覺上科技部也有意要放手,請問你們有沒有協調?
鄭部長麗君:我擔任立委的時候,的確非常關心這個議題,當時我也親自去看過,我想多位委員都有去看過,它的確是非常富有現代主義花園城市風格的生活場域,所以那時候我覺得把它當成一個科學園區是很可惜的,我這個想法其實並沒有變,我覺得它很適合拿來做Living Lab,未來這個Living Lab裡面能夠有文化、科技、綠生活、智慧生活,我覺得它滿適合成為這樣的場域。
吳委員志揚:你知不知道它裡面有90%的面積已經被南投縣政府指定為文化景觀保護區?
鄭部長麗君:上星期我也跟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局長交換過意見,因為他們非常關心這個議題,我也跟科技部、吳政委交換過意見,我覺得可以集政府整體的力量,包括地方政府、在地周遭的大學,看看大家是不是能集思廣益,共同來構思它的一個master plan。我覺得它很適合做為台灣未來以文化為基礎,結合科技、智慧生活、綠生活的一個Living Lab─生活實驗示範場域,這個願景是有一些可能的,我們會積極來……
吳委員志揚:你現在已經是部長,所以不是提建議而已,solution也要出來,……
鄭部長麗君:對,但是因為這涉及跨部會,……
吳委員志揚:那你要快一點。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積極來建議,但是權責單位還需要再進一步……
吳委員志揚:因為這個預算科技部要求解凍,我們不給它解凍喔!他們一樣有解凍案,我們不給它解凍,就是因為還沒搞清楚到底是文化部還是科技部……
鄭部長麗君:其實目前我們同仁已經有一個子計畫在裡面,就是有關14座房舍的修繕未來要做藝文村,但我覺得還是要回到整體的主軸、願景去思考。在我上任前,他們已經有在參與其中一部分的計畫。
吳委員志揚:部長,聽說你有說過文化部接受的意願不高,是不是?
鄭部長麗君:沒有、沒有,我是說在我上任前,部裡面有在裡面參與部分的計畫,但是我覺得,現在要談誰負責還有點早,因為我覺得應該要先有一個願景,從這個願景出發,再來思考……
吳委員志揚:就是你講的master plan?
鄭部長麗君:對,應該先有一個整體的願景。
吳委員志揚:多久可以出來?
鄭部長麗君:這可能需要由政院的層級來召集相關部會、獲取共識,甚至……
吳委員志揚:你認為多久可以出來?
鄭部長麗君:我會建議行政院,因為政委已經啟動討論了。
吳委員志揚:是哪一位政委?
鄭部長麗君:是吳政忠政委。他已經啟動了,其實他除了需要跨部會一起思考,也需要跟地方政府和周遭鄰近大學及相關的、重要的文資社群等等,大家一起來討論,所以是不是讓行政院有一個討論的時間?
吳委員志揚:好。
鄭部長麗君:我想我們會積極參與。
吳委員志揚:接下來,大家都認為文創很重要,請問你認為蔡英文總統講的文創主要推動方向為何?是走全民文創,就是你常常講的文化近用權,讓大家都可以受到薰陶,去做一些創業、創作,還是要走菁英的產業推展的路線?這兩種是不太一樣的。因為今天的蘋果日報有報導故宮的事情,故宮以前是以推展的角度,開辦很多文創課程,這些文創課程非常受歡迎,講師也很棒,都是故宮的研究員,真的很棒、很棒,而且它本來是免費的,所以參加的人非常多,可以說是人山人海,一般老百姓都可以參加,大家都會獲得很好的啟發;此外,故宮還常常舉辦各種講座,並且把它兜起來,變成一系列的課程,這也是免費的。可是從去年開始,他們突然把這些活動包裝成一個套裝課程,變成要收2萬元甚至2萬6,000元的報名費,結果今年報名的結果,很多班根本就因人數不足而停開。所以我就想,推廣文創的出發點到底是什麼?如果是要讓大家都知道,其實應該走免費的路線。
鄭部長麗君:根據我的瞭解,我們的課程是免費的,只需要繳保證金,結訓後就退回。
吳委員志揚:是這樣嗎?
鄭部長麗君:對,文化部的是這樣。
吳委員志揚:現在文化部委託資策會辦理的也是這樣嗎?
鄭部長麗君:這是免費的,只需要繳交保證金,結訓後就會退回。
吳委員志揚:180個小時都是免費的嗎?
鄭部長麗君:對,這是從101年起就開始進行的課程,目前是免費開放給公眾;其實它的目的是為了培育經紀人。
吳委員志揚:我覺得有點奇怪的地方是,為什麼這樣的事情是外包給資策會呢?我翻了一下,第一,這個課程沒有師資內容,第二,只有5%左右和資訊科技有關,為什麼整個課程要外包給資策會?
鄭部長麗君:根據我們同仁提供的說明,這個案子當時是希望培育經紀人,而資策會相對而言對著作權比較有經驗,所以是從產業經驗的角度出發,希望借重他們的經驗,來協助文化界建立經紀制度。當然,我們……
吳委員志揚:部長,我希望你們自己認真推文創,像故宮一樣,都是派自己的研究員、最好的師資出來,文化部這麼多人才,不要急著外包。
鄭部長麗君:其實師資幾乎都是藝文界、影視界的人,影視音都有,而且這個案子資策會其實已經是以文化為主軸來進行。我們會把書面資料提供給委員參考。
吳委員志揚:你們還是要考慮。我覺得文化部自己可以辦,要外包也不要包給和文化比較無關的單位。
鄭部長麗君:好,我們會聽從委員的建議,再來做檢討。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報告主席,我一直都覺得我們的主席是全立法院最優秀的委員,可是今天排案怪怪的。文化部的解凍案怎麼會只有詢答,而沒有處理呢?我一直都覺得陳學聖委員為人厚道,應不至於如此。當然,我們都可以理解你會有一些壓力,沒有關係!
本席5月份在我們教文會處理文資法修正案,本來要三讀通過,結果怎麼突然被國民黨黨團杯葛,結果……
主席:這個禮拜就會過了。
黃委員國書:明天就會三讀喔!所以我在這裡要拜託我們的主席、召委,要杯葛可以,但是不要殃及無辜。真的,文化部無辜嘛!我們教文會的案子無辜嘛!所以不要把文化部的案子當祭旗。我們政黨對立可以啦,但是儘量不要影響到文化部的相關議案,謝謝。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文化部鄭部長。部長,文資法明天會過,過了以後,當然會使文化部對文資的保存和活化有更多的空間和資源。
你上任以後有幾個比較大的文資的案子,包括這幾天爭議很大的漢本遺址。漢本遺址和蘇花改的工程當然是有衝突的,文化部站在文資保存的立場,這個案子後續會碰到的困難是非常、非常高的,請問你們未來要如何因應?針對蘇花改的工程和漢本遺址的衝突,你們和交通部之間如何協調?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漢本遺址原來是縣定遺址,7月1日召開的文資審議委員會已經將其指定為國定遺址。其實我們之前就非常關心漢本遺址的保存,指定為國定遺址以後,我們的責任更為重大,所以我們也在密切地和交通部協調當中。它涉及文資保存,我們部裡面當然是以文資保存為最優先的前提,但是目前的權責單位還是交通部,所以,在工程的部分我們會密切地和交通部協調。
黃委員國書:你們要非常審慎地因應這個國定遺址的保存工作,因為它跟重大的國家建設是有衝突的,這個部分請文化部要非常審慎因應。
有關臺北機廠的部分,部長已經大概提出了一個方向,我覺得應該很好。其次,台北市最大的一個具有文資的園區大概就是空軍總部舊址。空軍總部舊址現在大概保存了一處市定古蹟和幾處歷史建築,對於全區未來的保存活化,文化部有沒有方向?
鄭部長麗君:在前行政院的時候,有一個空總創新基地的計畫,這個計畫之前是由經濟部工業局主政辦理,但是近日來我們文化部和經濟部有進一步協調,因為之前文化部也有參與。協調的內容是我們這邊建議能夠更以文化為主軸,來規劃空總的整個文資保存和活化。
黃委員國書:好,那至於未來空總保存活化的工作,文化部會不會接管?
鄭部長麗君:我們有這樣主觀的期待,不過這部分現在正在協調中,最後有待行政院來做決定,基本上,我們認為空總的空間裡有市定古蹟、歷史建物,當然也有非歷建的部分,但是總統的政見中有文化實驗室的概念,所以我們有這樣主觀的期待,看看能否結合空總的創新基地來進行、推動。
黃委員國書:希望未來空總的活化中,文化部能夠扮演積極的角色。
再來,非常感謝部長昨天來台中,我們一起去看了台中州廳、日據時代刑務所演武場及舊典獄長官邸,這裡有一張已經活化成功的演武場照片,是我在擔任議員任內推動的,下一張照片則是日據時代留下來的台中典獄長官邸,目前全台灣就這一棟典獄長官邸保存得最完整、完善,而其相關的活化,也非常感謝部長願意提供經費幫助台中市政府,未來這部分可能會結合周邊的演武場及過去的官舍群,成為一個很好的文資聚落。
上個禮拜我看到一則很有趣的新聞,就是彰化縣政府發布一項行政命令,即鹿港古蹟區全部禁菸。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做法,所以針對全台灣的古蹟園區,部長會不會鼓勵採取這樣的做法?
鄭部長麗君:本人請施局長代為答復,就是全國古蹟在禁菸這方面採取了什麼措施。
主席:請文化部文資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目前並沒有將所有的文化資產予以禁菸,但是依照菸害防制法,所有室內的空間都是禁菸的。
黃委員國書:但還是有室外的古蹟,但鹿港的部分,無論室內、室外,則都是禁菸的,所以文化部會不會跟進?
施局長國隆:我們可以來考量。
黃委員國書:好。
再來,記得6月份時部長曾去看過鹿港的龍山寺。
鄭部長麗君:對。
黃委員國書:龍山寺是國家一級古蹟,裡面有很多清朝時代的建築,現在本席手中這張照片就是龍山寺的中脊梁,1980年代在修復龍山寺時,將這個中脊梁的梁柱給搬了下來,放在廊道上供大家觀賞,可是其置放的方式,讓大家不知道這個東西放在這裡要做什麼,所以大家就將其當成座椅或是置物架,現在這張照片中,就是龍山寺在舉辦活動時,他們把舞龍舞獅的道具就直接放在中脊梁上,依據文資法的規定,這個中脊梁就是一件古物,可供民眾參觀,但是其置放的方式,太容易讓人家以為這是置物架,所以在相關文資保存活化的過程中,這個部分希望文化部可以有一些規範,畢竟未來我們可能有很多的古物要予以保存,所以擺放的方式要注意,不然民眾會誤會。事實上,這張照片中的中脊梁被當成是置物架,但平常很多人是坐在中脊梁上面的。
施局長國隆:非常抱歉,這部分在10年前921地震後,我們有更換廟裡的一些脊梁,事實上,一些足堪使用的,都有加以修補了,但另外有一些部分,我們是希望呈現給一般民眾了解,這些都是以前的建物,所以可能廟方管理單位沒有那麼熟悉相關的情況,針對這部分我們會加強督導。另外,有關典藏在廟裡面倉庫裡面所有的木構建,我們已經請一些專家學者來進行分類,若有的是可堪使用、可以展示的,我們就會做一個完整的規畫……
黃委員國書:現在就是擺放的方式太容易讓民眾覺得那是座椅,這就太可惜了!
施局長國隆:至少要有告示或是做一些管理。
黃委員國書:這是一個小小的個案,但可能會涉及到全台灣歷史建築古蹟保存活化的方式,所以……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的提醒,我會請同仁加強督導,讓文資的價值能夠予以彰顯。
黃委員國書:可能要考量到民眾在使用或是觀賞時的方式,以上建議提供你們參考。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的提醒,我會請同仁加強督導。
黃委員國書:再來,今天公視的邵董事長有來列席,而最近要遴選新的公視董事名單,本席一直認為公視應該保有一定的專業性及獨立性,據日本NHK的一篇報導指出,我們公視有一個節目叫做「有話好說」,而2009年至2010年間公視曾有一半的預算遭到凍結,原因就是「有話好說」這個節目,因為當時的政府說這個節目經常批評政府,而且據日本NHK的研究,當時要求這筆預算解凍的條件,就是要停播「有話好說」,而當時的董事長及總經理都是反對的,但是對我來說,這個就是政治施壓,所以不管未來公視的董事名單是如何,我還是要強調其專業性及獨立性,所以部長可否向我們保證,在這個過程當中,不會受到政府任何的施壓?
鄭部長麗君:委員提的應該是2009年的報導,當時立法院是有凍結公視預算,因為對內容是有意見的,本人在擔任立委時就一直強調,公視是全民的電視台,不是政府的電視台,所以政治力不宜介入,因此,無論是文化部、行政權或是立法權,希望能夠尊重公視是一個全民電視台。
黃委員國書:很好,就算政治上有對立,但也不要拿公視或是文化部做為政黨對立的祭旗,除了在此提出呼籲外,也有部分原因是要講給召委聽的。謝謝。
主席:聆聽指教、遵照辦理。
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要處理6項解凍案,所以我們就來了解一下當初為何會凍結,我看除了第五項有關超高畫質節目補助之外,其他5案大概都是鄭立委當年提案凍結的。基本上,同樣的預算案、同樣的計畫,可能都是由同樣的文化部官員來執行,而今角色易位的話,我們就來看一下到底當初提出的理由是什麼,而今天有什麼方式可以來說服我們,換言之,就我們這種新科立委而言,通常我們會比較期望看到當初被凍的理由還有今天提出的方式到底是如何。我們隨便舉一個例子,以第2案而言,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下有關社區營造的部分,當時凍結理由特別提到有非常多經費流向網站經營,但我想這不是今天的重點,今天我只是要強調一句話,在這6案當中,我沒辦法看到針對預算被凍結原因有做非常精準的回應,我看到非常多陳述性的說法,即使其中有稍微提及解答,但就以第2案而言,我必須從十幾頁中找到答案,卻不見得可以找到答案。所以我個人認為,部長要求解凍時,在文書的處理上,可能很強調需要改進,你自己覺得呢?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的確有提案,不過因為審查預算時通常是併案討論。
柯委員志恩:我了解。
鄭部長麗君:其實大家都有提案,這是綜合討論、合併凍結的結果。
柯委員志恩:沒錯。
鄭部長麗君:並不是我單獨針對這些項目……
柯委員志恩:我了解,但是我還是把……
鄭部長麗君:幾乎各委員都有提案,的確我也有提案,所以才會被合併處理,召委通常都會合併討論、合併凍結。
柯委員志恩:沒有問題,部長,我現在只是要強調,要解凍預算,即使是很綜合性的部分,我還是希望能夠看到對當初每一個委員凍結的理由提出比較直接的說明。可是我發現我自己必須從這裡面找答案,而且很多答案還是沒有辦法找到,我個人認為在報告呈現上,文化部可能必須特別再強調。
鄭部長麗君:好,再跟委員補充說明,我在立委任內所主張的一些政策或想法,上任後都非常積極和同仁溝通,所以都逐步在進行業務檢討,以及提出新的作法。
柯委員志恩:如果你還是立委的話,你認為今天的解凍案說明有沒有回答到……
鄭部長麗君:有一些部分是在明年的預算,因為比較屬於政策性,今年有些計畫、預算已經訂了,比較政策性或者現在正在進行的法案,我們幾乎都融入明年預算。
柯委員志恩:但是,部長,我還是……
鄭部長麗君:至於措施面,同仁沒有充分報告的,後續我會再請他們把檢討的部分以書面向委員補充。
柯委員志恩:我還是強調,今天要解凍,針對當初凍結的理由,一定要提出相對應的說法,至於未來的發展,那是另外一回事,我覺得這是我們在看解凍報告時可以提供更好的訊息。今天不論解凍或被凍,完全來自於我們希望經費能夠更公開透明,這也是我們一致的原則。
今天剛好有公視的同仁在,丁次長過去也曾擔任公視節目部經理非常長的時間,所以我想特別請教次長,過去公視對於人生劇展都是採公開徵案的方式,最近一期是6月1日,入選名單已經公告,但我想請問,在次長之前的4個月,關於人生劇展,除了公開徵案,是不是曾經額外有3案以邀案方式處理?
主席:請文化部丁次長說明。
丁次長曉菁:主席、各位委員。是的,我們在今年年初,有3個案子……
柯委員志恩:就我的理解,一般來說,邀案和徵案不能同時進行,除非這次徵案在某種程度上品質不佳,或者沒有找到,才會採取邀案方式,這一點是否是事實?
丁次長曉菁:原則上是這樣子,但是這個案子跟以往最大的差異是公視去年有推出旗艦計畫,所以比較針對旗艦議題,希望透過戲劇能夠整合。
柯委員志恩:但是問題就出來了,就我們的理解,這比公開徵案的250萬多了100萬,變成350萬,所以我想請問次長,這有經過公開方式處理嗎?
丁次長曉菁:因為一開始在公視內部設定的是自製戲劇,所以不會是公開……
柯委員志恩:如果是自製戲劇,就要有50%是公視內部人員,這樣才符合所謂的自製戲劇,有達到嗎?我很高興知道公視目前已經開始製作戲劇,但那部分可以達到50%嗎?
丁次長曉菁:要跟委員報告的是,自製戲劇的概念在各電視台有非常多種執行方案,公共電視一直都是要和業界共同創作,所以自製戲劇類型其中有一塊是戲劇主創的概念,也就是說,一般在徵案時是開放給創作者……
柯委員志恩:那額外邀案的3案,你剛剛回答我是用自製的方法,這所謂的自製,有50%是來自公視內部人員嗎?這是我要了解的。
丁次長曉菁:應該是說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比例,但就戲劇來說,我們大部分是和業界共同合作,只是戲劇的主題是自製的。
柯委員志恩:350萬1集有經過公開招案的程序嗎?我再追問另外一個問題,當初有一部連續劇「麻醉風暴2」,這部是我個人非常喜歡的,去年得到非常多獎項,據說1集是350萬,13集將近4,550萬元,也是用邀案的方法處理,是不是這個事實?
丁次長曉菁:應該是說第二季確實不是公開徵案,因為是延續性的製作。
柯委員志恩:當初是誰做這樣的決定?公視10年來對於4,550萬元這麼大一筆金額有這樣處理嗎?雖然我知道「麻醉風暴」得到非常多獎項,但是不要忘記公視得獎向來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過去收視率最好的是「外籍新娘」,得獎最多的是「痞子英雄」,如果是4,550萬的話,為什麼不公開?可以找蔡岳勳過來、可以找王小棣過來,為什麼偏偏這樣做?我完全不是在阻礙,但我要求程序一定要公開透明。4,550萬如果不透過公開的方法,是不是就會讓人質疑是誰在做決定?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決定?
丁次長曉菁:關於決定,可能要請總經理回答。
柯委員志恩:可是你是節目部經理,我想丘總經理應該會根據你的判斷來做決定。我還是強調,4,550萬是歷年來最大的金額,到底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結果,到底當初審查會議有哪些人參與?部長,你知道為什麼今天我要特別執著在這部分?因為公視評選不得有黑箱作業,我想部長應該非常同意,今天只是透過這個程序,我們真的想要了解背後整個過程到底是如何,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形發生?另外要特別提到,「他們在畢業前一天爆炸」二部曲是否也是簽約的?也是1集350萬?這有沒有經過公開招標?只要是拿到文化部的補助,相關過程就一定要有。我想部長應該知道,根據政府採購法第四條規定,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都要受到監督,既然拿到文化部的補助,部長是否知道公告金額是多少?
鄭部長麗君:政府採購法規定公告金額是100萬。
柯委員志恩:沒錯,我看了非常多,如果要得到文化部的補助,勢必要經過這樣的程序,而且公視被要求一定要在網路上公開所有資訊,為什麼我查遍所有資訊都沒有看到?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一個解釋?我還是再次強調,我並不是要阻擋影視業的發展,我只是強調過程要公開透明。
鄭部長麗君:關於公視整體程序的進行,是不是可以請總經理說明?
柯委員志恩:可以。
主席:請公視基金會丘總經理說明。
丘總經理岳:主席、各位委員。剛剛委員提到的幾個案子,其中有的是因為之前收視反應非常好,得獎也非常多。
柯委員志恩:不好意思,總經理,我完全同意,誠如我剛才所說,我知道得獎非常多,但你們可以設定基本條件,例如獲得幾次金鐘獎,並且公開評比,然後最後選擇的是麻醉風暴2,大家都沒有話講,我也喜歡看這部片子,但我還是強調,過程一定要透過這樣的程序,不能只是因為得獎的多寡,畢竟對公視而言,得獎太過稀鬆平常了,隨便舉例都有很多,為什麼獨厚這個?到底是誰做最後決定?為什麼用文化部的錢可以不用經過這樣的程序?這才是我今天質詢的最大重點。
丘總經理岳:因為我們希望好的節目能有延續性的效果。
柯委員志恩:蔡岳勳也可以繼續拍、王小棣也可以繼續拍,好節目要有延續效果沒有問題,但是程序一定要公開透明,為什麼我們卻沒有看到這個部分呢?這才是我質詢的重點。
丘總經理岳:是。
鄭部長麗君:它是適用延續性的招標。
柯委員志恩:延續性的條文在什麼地方?有太多人可以做這個延續性的部分,為什麼是延續在這個部分呢?我希望能看到相關的資料,我還是要強調這是一個公開透明的方式,請問部長,如果你還是鄭立委,這樣的回應你同意嗎?
鄭部長麗君:剛才公視同仁跟我說,因為它有延續性,所以適用採購法中的延續性招標,就法規的部分,我們後續再補充更詳細的書面資料給委員。
柯委員志恩:部長也是新上任,我們可以一起瞭解,針對過去沒有公開、透過邀稿的方式製作的連續劇、單元劇及人生劇場等等,是否可以送一份名單及金額給部長及本席參考?
鄭部長麗君:過去執行過的計畫我們都可以提供,剛才總經理的答復是他們依據政府採購法相關適用的項目進行,至於後續執行面如何進行的部分,我們會提供書面資料給委員。
柯委員志恩:雖然總經理這樣說,我還是要強調,即使你們說它是依據政府採購法,但我並沒有在任何公開的網站上看到相關的訊息,所以希望能提供相關的資料給本席參考。
鄭部長麗君:我們再把當時公開的資訊及執行面的資料提供給委員。
柯委員志恩:公共電視是我們需要保護的資產,有太多新興的電影從業人員希望能透過公視的比案,讓他們能有所發展,所以很多人非常期望有公開的程序,希望部長也能秉持以往的精神強力監督,並讓資訊公開透明。
主席:請記得提供委員要求的資料。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先小小抗議一下,我很忌妒,因為教育委員會有3名臺中選區的立委,所以部長就常常關心臺中的文化建設,本席來自臺北市北投區,其實不分區的李麗芬委員也住在北投旁的淡水,也算在臺北市服務的範圍內,這幾年,不論是北投中心新村要做臺灣第一個唯一有溫泉設施的眷村保存基地,或是本席長期推動的北投生活環境博物園區,甚至是我稍後會質詢到的北投製片廠─恢復臺灣的好萊塢的風華,我在這裡公開邀請大家一起到北投走走看看,為北投多做一些文化的工作,好不好?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很願意,其實我擔任立委時也曾去看過中心新村。
吳委員思瑤:對,所以我要加碼,謝謝部長。今天有關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工程的預算解凍,其實我一直在講,文化的發展不分黨派,也不分舊政府或新政府,在鄭麗君部長身上如此,在臺北市柯文哲市長身上也如此。北流中心毫無疑問是前朝遺留,但是我們就好好推動它,其實北流是一個不折不扣中央文化部文化展演的設施,因此,我們不僅要解凍目前被凍結的一億元左右的預算,更要加熱中央政府對地方的加持。北流目標期程預計於2018年10月完工,對此我感到很煩惱,不知是否能如期完工。實際的進度誠如部長剛才的報告,北基地進度為27%;南基地四月份剛動土,目前進度為0.93%。這張是我陪同柯文哲市長及陳次長一起參與南基地開工動土儀式的照片,當天柯P一看到我就向我求救,跟我說預算大有問題。北流實在是命運坎坷,不但先天不足,第一,北基地及南基地工程多次流標,恐致工程繼續延宕;第二,預算又被立法院凍結,所以我們今天要努力讓預算解凍,讓工程得以順利推展;第三,預算尚不足10.44億,目前先由臺北市政府以北基地發包剩餘預算先行招標南基地的動土工程,而且北市府一肩扛起,柯P先用北市府105年至108年四年連續性的預算支應。但北流不折不扣是文化部的文化建設,柯P先替中央扛了,有關這10.44億文化部應該給予幫助。
鄭部長麗君:關於經費不足10.44億的部分,部裡有提出計畫正向行政院爭取中。
吳委員思瑤:你們會全額協助嗎?
鄭部長麗君:行政院尚未核定,但我們會努力爭取。至於去年很多委員提出凍結預算的原因是因為當時工程沒有如期動工,導致去年的保留數過多,所以當時先保留。
吳委員思瑤:現在既然已經動工,就應該可以將預算解凍。
鄭部長麗君:目前已經動工,委員剛才也清楚說明進度,若是預算被凍結將影響後續軟硬體的建設,所以懇請委員准予解凍。
吳委員思瑤:這10.44億的經費要請文化部協力臺北,其實不是要協力臺北,而是要幫忙文化部自己的北流。
鄭部長麗君:這個計畫原本是由北市府代辦。
吳委員思瑤:既然臺中歌劇院與高雄衛武營都是同樣以增撥預算的方式辦理,請鄭部長儘速向行政院爭取這10.44億的經費,不然柯P現在每天也被盯得滿頭包,你們的帳應該要算清楚,這10.44億不應該由北市府支應,他們只是代墊,要請文化部編回預算挹注臺北市政府。
況且,北流在軟體的營運上更是後天失調,剛才部長提到你們現正多元地與產業界對話、交流,未來是以行政法人或是公設財團法人的方式進行營運,只要與業界有共識,這兩個方法我都支持,但是現在中央政府對於臺北市政府後續營運的要求在政策指示與法規層面上相衝突。中央要求依「國有財產法」及「地方政府經營國有公用不動產相關收入解繳國庫作業要點」的規範辦理,你們左手要求臺北市政府的盈餘要逐年解繳國庫,右手的行政院秘書長函及國發會2013年要求交由文化部陳報修正「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會議紀錄提到:請文化部督核臺北市政府研議成立基金之可行性。其實這在政策指導與法令規範上有所衝突。當然你們即刻與臺北市政府文化局進行對話,但是這個流行音樂中心還在學走路,你們就叫它用飛的,預設它未來會有盈餘要解繳國庫,我認為如此不利於流行音樂產業的永續經營與發展。所以應該暫時不解繳國庫,而支持以特種基金的方式,當台北市代管完成營運、終止的時候,若有盈餘,再解繳國庫,我認為這樣的方向非常合理、正當,畢竟還沒有學走路,不能教它飛啊!部長,所以有關這部分,是否可以跟台北市政府協調?
鄭部長麗君:我們部裡面先前有在協調,但是協調沒有結論,我們會繼續努力。
吳委員思瑤:台北市政府的主張合理、正當,其實這不是幫市府而已,不是幫柯P而已,這是幫我們的流行音樂產業。
鄭部長麗君:我想我們追求的是整個合理化,並不是誰幫誰,預算也不是我們幫柯市長,而是文化政策的合理化。
吳委員思瑤:沒有道理一開始就強制要求它倘有盈餘就要解繳國庫,我說這和你們自己的法令有所衝突,所以,繼續對話,就像鄭部長所說的,找出一個合理的解決方式,好嗎?
鄭部長麗君:好。
吳委員思瑤:以上我為北流請命。
另外,今天被凍結的還有一筆是電影事業輔導4,000萬元的預算,我們很重視的人才培育和養成,太多產業界人士告訴我們,台灣的電影人才有嚴重的斷層,而台北市創設了Taipei Media School(台北影視音實驗學校),它是一個從高中就開始培育人才的學校,請問文化部in or out?部長,第一年剛剛完成招生,只要招41名,可是已經好幾百人來爭取入學,而且產業界對這個學校是一片叫好,但是現在卡在台北市每年只撥600萬的預算,3年1,800萬元,我擔心這樣一個好的人才產出的實驗教育會夭折。這個學校短期在寶藏巖藝術村上課,中期會回歸內湖的影視音園區,長期就會在位於本席的選區北投的影視音園區來做課程和後續協拍的工作,它不只是培植影視音人才,更是帶動地方發展的契機。我更要說北投過去就是台灣的好萊塢,所以柯P、台北市政府看到這樣的趨勢,作了這樣的教育實驗的安排。
今天你們在回應委員要解凍的預算說明中,針對被凍結的電影產業部分,以下關於人才培訓方面的說明不折不扣都是你寫的:第一、針對國內外電影產業發展,辦理推升我國產業發展所需相關人才的培育課程,所以因應了台北市在做的Taipei Media School,這就需要文化部的政策支持,甚至以預算來協助。第二、就新媒體發展及影視音匯流趨勢,擴大鼓勵電影及其他領域產學合作,共同進行課程開發,對應在台北的這所學校,文化部應該鼓勵且勇敢的媒合產業人才來參與這所學校的教學。第三、要縮短電影人才的學用落差,要推動電影實務的經驗及技術傳承,你要協助電影新進人員跟著有經驗的人去實拍來落實學用合一。回應在台北市的這個方案,文化部也有角色可以扮演,就是你鼓勵且擴大媒合實習教學,讓教學現場有拍攝的搭配。我都用你的話堵你,In or out?台北市的實驗教學對於電影人才的培育,文化部可不可以像本席提出來的政策支持、預算協助?協助在課程導入實質人才的納入教學,落實減少學用落差。
鄭部長麗君:好,我也看到小野導演接受台北市的邀請來創辦影視音實驗學校,我看了很感動。
吳委員思瑤:感動就要有行動。
鄭部長麗君:雖然他之前的確沒有跟文化部聯繫,我看了很感動的原因是,地方政府用地方政府的力量在推動影視音人才基礎培育的工作。我也公開說我會去拜會他,委員期待的我們都會進一步來思考,如何結合我們的影視政策,其實未來我們也會在行政院文化會報,進一步跟教育部來研商整體的文創產業,……
吳委員思瑤:這個部分不只這個學校,其他的學校也可以。
鄭部長麗君:對,影視音產業人才的培育或是整體人才,譬如跨部會合作,用我們的力量來支持所有在大學在民間努力的這些朋友。
吳委員思瑤:我建議部長focus在目前在影視人才的培植方面有一個新的實驗教學,台北市就是一個新的案例,當然我鼓勵你也支持你去跟教育部其他學校進行產學合作,但是眼前say yes。我剛剛聽到您的回應,我很感動,有了感動就要行動。
鄭部長麗君:我們已經在安排行程要去看這個學校。
吳委員思瑤:而且我必須要說,您過去擔任立委,我相信您也支持實驗教育的理念,台灣的教育要更多元,實驗教育是我們要promote的,更何況它可以跟現在您主導的影視產業媒合、連結,謝謝您!台北的影視音實驗學校期待中央的政策協助。
鄭部長麗君:我們正在聯繫當中。
吳委員思瑤:有錢更好,一年600萬,我想撐不過第4年,麻煩部長和我們一起努力。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吳委員思瑤:還有我也希望今天詢答結束就能直接處理預算。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請鄭部長回答以前,我還是要提醒主席,其實任何被凍結的預算都不是新政府編列的,但是很多預算的執行都有連貫性,包括剛才吳思瑤委員提到的影視音人才培養,或者如何能夠突破最近幾年來影視音產業人才荒的問題。我們看到韓國出了那麼多明星,不斷的打進台灣市場,我們當然都非常擔心,過去不管在華人的流行音樂或影視產業,我們都執牛耳,但是十年、二十年過去了,我們反而從日劇看到韓劇,很少看到台灣本土劇會紅到國外去,雖然有,但是比較少。在這次凍結的預算中我看到有幾筆是相關的預算,不過,今天部長上台備詢,面對預算的解凍案一定百感交集,因為這6個解凍案中有5個部長在擔任立委時都有提案,當鄭委員變成鄭部長,心路歷程會轉換,態度和想法也會有些改變,那沒什麼,本來在監督和執行的立場就有不同,請問你個人現在調整得如何?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的確在每個工作上都要善盡職責,當時身為立委要監督行政部門,在審查預算的時候的確有提案,但是我要澄清的是,凍結案不是我一個人提案,其實很多委員都有提案,大家討論到最後會根據某一個案子形成共識,所以這些凍結案並不是都是我提案的。我當時提案有一些個別的因素,事實上在520上任之後,我就已經在相關的執行面和同仁進行檢討,在政策面,也要反映在下半年或明年的計畫中來落實,而預算面,因為預算已經定了,所以在提出明年的預算時,我們都要作調整,所以,我當時凍結的預算都已經在以上三方面融入了。例如剛剛吳委員問到的北流的問題,現在已經動工了;還有像台北機廠,我也協調趕在我上任一個月內就對外宣布,明年就要啟動,先以以租代購的方式,啟動第一期的保存、修復工作。所以我們是很盡力的針對當時凍結的理由,作了一些改善和突破。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如果你現在還是鄭委員,對於文化部今天送來的解凍案說明,你會表示支持?
鄭部長麗君:會,我會同意解凍,但我現在不是立委,一定要尊重召委和立委們。我早上也跟召委說,尊重他的安排,也感謝委員的指教。
張廖委員萬堅:新上任的部長過去在當委員時對文化政策有意見是很正常的,上任之後……
鄭部長麗君:就變成了責任。
張廖委員萬堅:對,如果我們都不給你們預算,也不知道要怎麼調整。
鄭部長麗君:並不是說想法變了,而是角色轉換,當時是監督,現在變成了責任。
張廖委員萬堅:好,我們來看影視音人才荒的問題。國發會在2015年做了影視產業的調查,不知道部長是否看過這份調查報告?這是國發會針對影視音各種人才的調查,其中指出在電視內容及電影內容產業有關電視戲劇海內外行銷人才、電視戲劇編劇人才、電視節目及戲劇製作企劃人才、電視節目及戲劇導演人才、新媒體的平台建構人才等方面,大概超過40%的現行業者都認為人才是不敷所需的。又,包括電影內容產業、3D特效人員、國外發行行銷人員及編劇也是如此,國發會當年所做的這一份調查很清楚地指出臺灣未來三年的影視音界會有這樣的人才荒。
再來看目前的供需狀況,在製作企劃人才及編劇人才供需方面,大概有四成以上的家數認為是不夠的,其中編劇部分還高達46%;演員部分,也有百分之二十幾;國內行銷、國外行銷部分,也都高達百分之三、四十,平均大概超過四成。部長可以看看這一份報告,俾能了解國內整個影視音人才的狀況。部長,你有沒有看過今年年初開始播映、本年度最紅的韓劇─「太陽的後裔」?
鄭部長麗君:沒有時間看。
張廖委員萬堅:「太陽的後裔」中很紅的男主角叫什麼名字?
鄭部長麗君:我們同仁告訴我說是宋仲基。
張廖委員萬堅:宋仲基是在2007或2008年出道,他在不到10年的時間內變成這麼紅的一個國際巨星。還有,前幾年也有一部很有名的電視劇─「來自星星的你」,飾演劇中男主角都教授的男演員─金秀賢也是因為該劇而被捧紅。反觀臺灣,我們知道公視因為是國家政策中很重要的一個部分,希望能夠提高其自製率,因此其戲劇大概都以自製為主。但我們來看下一頁,談到戲劇人才斷層的問題,我真的要提醒部長,您過去應該也都很瞭解,其實文化部曾委託台經院針對2012、2013年做過一項調查,數據是一年多前公布,但也是最近的一項數據,其中2012、2013年電視劇節目主要男女主角平均年資與級距來看,2012年男主角平均的出道年資是9.3年,可是相隔一年,2013年則是12.2年,一下子老了3年;女主角部分則是從10.7年變成11.8年。配角部分,2012年男配角平均的出道年資是11.7年,2013年則是9.3年;女配角則分別是9.0年和10.2年。我引用這個數據的原因是,感覺上臺灣的電視劇節目的男女主角或男女配角的年資好像都要到一定的程度,以這幾年韓劇興起的趨勢來看,他們的主要演員在出道之後因為電視劇的暢銷變成了知名的演員。部長,你看過臺灣比較出名、流行的電視劇嗎?大概大家都會看民視的本土劇,我看了這些連續劇,發現男女主角的年齡都偏高,不知道你有沒有發現到這一點?部長可能很少看,文化部裡面主管相關業務的人上來答復一下。你看過臺灣本土製作的電視劇之中,對男女主角印象比較深刻的有哪些?
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局陳組長說明
陳組長淑滿:主席、各位委員。最近最紅的是「必娶女人」。
張廖委員萬堅:男主角是誰?
陳組長淑滿:男主角是邱澤、女主角是柯佳嬿。
張廖委員萬堅:你知道他們出道的年資是多久嗎?
陳組長淑滿:邱澤比較久,從他當歌手算起應該將近10年;柯佳嬿比邱澤年輕一點……
張廖委員萬堅:柯佳嬿出道幾年了,你知道嗎?
陳組長淑滿:她是演電影出身,後來轉演電視,大概六、七年。
張廖委員萬堅:不止吧?
陳組長淑滿:我知道她……
張廖委員萬堅:本席要繼續關心的是,希望你們能夠去瞭解一下這些臺灣的年輕演員,他們有些人的演技真的是很不錯,而今天臺灣這種影視音產業的大環境下,他們是不是缺乏機會、管道?剛才吳思瑤委員講得很好,我們過去在培養這些人才,就像剛才我提出國發會所做的調查數據,從這些數據我們很明顯地看到市場上是需要演員、編劇、導演、行銷等等的人才,但卻出現了斷層,這一點從最終端的演員斷層可以看出,國內已經沒有什麼電視劇可拍,就算拍了,我們也看到比較會演、演得不錯的就像龍劭華這樣的演員,他演技很好,但還在當男主角;反觀韓國這十幾年的影視產業發展,他們很多演員很容易演活了劇中人物,因此變成家喻戶曉的明星,請問部長,對此有何想法?
鄭部長麗君:人才斷層的數字可能有兩面,一個是年輕人有沒有機會,另一個是有些年輕人表現不錯之後是否有人才流失、到其他國家去發展的問題。
張廖委員萬堅:對,也有。
鄭部長麗君:當然我們最希望每個世代都有機會,因為如果戲劇的題材和類型能多元化就會需要各種多元角色,當然也更希望有新血投入,但是國內的產業系要完整,不會持續萎縮,才能讓進來的生力軍有更多的機會。
張廖委員萬堅:我讓部長看最後一張資料,這是文化部自己製作的資料,包括高等教育和文化學門相關的畢業人數其實都滿多的,有七、八萬人,高中職也是一樣。
鄭部長麗君:就是機會和管道的問題。
張廖委員萬堅:對。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也憂心我們的影視產業生態系萎縮及人才流失,因為產業沒有成長,其機會和管道就有限,所以,我們還是要從健全產業生態系,讓產業持續成長,讓新興創意能有機會變成成熟的作品,我們會從各面向、環節來努力。
張廖委員萬堅:我先跟召委報告,原則上,如果今天本會要處理這個預算解凍案,本席願意讓預算解凍,讓你們去做。本席來當新科立委才一個會期,但我認為影視音產業的問題滿大的,希望下會期能有機會聽取你們對這部分的政策及方向做更深入的報告。謝謝。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延續剛才張廖委員的質詢,繼續討論影視音相關議題。今天大家都把焦點放在解凍上,試圖比對鄭委員與鄭部長的不同,不過特別讓我留意的是第5案,從剛才聽到現在,這好像和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是我相信你真的非常、非常關心。關於第5案「超高畫質節目輔導計畫」,其實我也特別留意,因為我們每天都會收看電視節目或網路節目等,我們都知道,時代真的又邁進一大步了,當其他國家都已經在製作高畫質節目時,臺灣呢?臺灣到底是到哪裡了?所以今天討論此預算案是否要解凍的時候,本席就特別留意。
可是看了你提出的報告之後,有一點我不是很理解,我想是因為報告內容的寫法,這份報告提到之前公視基金會因為執行這個計畫,所以製作出非常多優秀的節目,例如「含苞欲墜的每一天」、「麻醉風暴」、「祖孫玩很大」、「勝利催落去」,每一個節目我都有看過,我覺得內容真的都非常好。不過在今天報告有關預定辦理工作計畫的部分,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看到,如果這筆預算解凍之後,貴部想要辦理的工作計畫偏重於硬體,請部長解釋一下,為什麼我們強調我們可以製作很多很好的節目內容,但預定辦理事項卻把重心放在硬體?如果部長的解釋能夠讓我們理解的話,也許不只會打動我,甚至還包括召委,這樣下午我們或許就可以處理預算案了。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提問,其實這筆預算是來自於文化部的科技預算,當時是希望透過補助公視超高畫質製作計畫,來示範超高畫質節目的製作過程……
蘇委員巧慧:由公視來示範?
鄭部長麗君:對,它具有雙重目標。由於科技預算最終的目的是提升電視製作的水平,朝超高畫質的方向努力,所以我們希望透過這個計畫來示範超高畫質製作的過程。剛才我有報告過,我們希望未來這些設備能夠與業界共享,而製作過程的SOP……
蘇委員巧慧:業界是指什麼?可以說明一下嗎?因為其實很多電視台也有這些設備喔!
鄭部長麗君:獨立業界,因為他們的資源比較不足,我們希望未來能夠開放共享。
蘇委員巧慧:如果是這樣的話,本席非常贊同。
鄭部長麗君:所以它會是一些硬體的投資。此外,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希望能夠建立標準作業流程,因為超高畫質節目製作出來之後,有的是用在4K,有的不是用在4K,而是要回過頭在2K播出,所以包括它要怎麼轉、整個製作的SOP是什麼,我們都希望能夠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以供業界參考。換言之,除了內容與硬體之外,我們也會根據製作過程和經驗建立相關的SOP。
蘇委員巧慧:我可以理解這筆錢的用途,根據你的說明,這是一個4年期的計畫,從今年開始;換言之,今年是第1年,但我們現在把它凍結了。其實它是為期4年(105年至108年)、每年1億5,000萬元的計畫,是嗎?
鄭部長麗君:對,行政院核定的是一個4年的科技計畫,科技計畫通常都是中程計畫。
蘇委員巧慧:你聽聽看我的理解有無錯誤,我的理解是這個計畫其實有三大目標,第一個是我們要建置硬體設備。因為我們臺灣要跟上時代的腳步,所以我們必須有這樣的設備,但不是人人都有,所以我們由領頭羊公視基金會來建構這些硬體。
第二個,當這些硬體建置好之後,不是獨享,而是要分給獨立產業來運用,是這樣吧?
鄭部長麗君:是,委員說得非常好。
蘇委員巧慧:所以這是為了培育人才。如果我現在講的方向得到肯定的話,未來我就會朝這個方向去監督,明年這筆預算能否過關,就要看今年大家的表現了,所以我要先確立大家的目標。第一個,建置硬體;第二個,這些硬體要和獨立業界分享;第三個,雖然我們現在是朝4K發展,但現實狀況是2K,4K和2K之間落差很大,甚至連化妝技術、燈光的打法都不一樣!
鄭部長麗君:對,攝影、調光等等都不一樣。
蘇委員巧慧:所以必須要有一套SOP出來,這也包含在計畫當中。
鄭部長麗君:對,另外還有工作坊,我們要和業界分享這些經驗,與學校相關科系進行傳承。
蘇委員巧慧:這樣講起來,其實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計畫,我們不但應該要做,而且要加快去做。部長,看你能不能更厲害一點,爭取到更多的預算啦!因為本席對業界稍有理解,我覺得這是未來臺灣非常重要的產業,真的要盡心盡力地去發展,所以我會支持。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蘇委員巧慧:希望我有機會可以支持。
鄭部長麗君:謝謝。除了這個計畫之外,未來對於公視的捐贈,我也希望能有機會檢討公視法,把公視常態預算的捐贈下限提高,讓它更有彈性。不是只有透過專案計畫,而是讓公視更有彈性,讓它得以去思考要如何強化它的功能。
蘇委員巧慧:既然部長談到這一點,我們可以再花一點時間討論。剛才我們講的是預算的運用,在硬體部分,我們立法委員當然可以監督;可是內容好不好,由於黨政軍應退出電視頻道,所以我們應該要決定好的董事,讓他們來決定內容的好壞。我們現在有一個最夯、正在進行的事宜,就是公視董事的審查。請部長用1分鐘的時間為我們說明一下,這次文化部在提出名單時是基於什麼樣的想法,以利於我們未來審查。
鄭部長麗君:謝謝,公視正在進行第6屆董監事的審查,我們的名單已經公布了,接下來這份名單要送給立法院各政黨所組成的遴選委員會來進行遴選,我要在這邊表示,我完全尊重遴選委員會的審查。
蘇委員巧慧:可是有人反映在這次的名單中電視實務的代表性不足,請問部長有何回應?
鄭部長麗君:我們提出來的名單有四個依據,第一個是經驗傳承,所以我們留任了6位既有的董事。第二個,要落實公視法第十三條,應考量性別、族群、教育、藝文、學術、傳播及其他專業,所以並不限於電視類,我們希望名單能夠衡平這幾類的需求。我們的名單涵蓋了這幾類,包括教育、學術乃至於藝文,但是我提名的時候也有特別關注到,他們大部分都具有傳播背景,即使是創作歌手,像謝宇威,他也有製作和主持的背景。
蘇委員巧慧:部長,關於這部分,我希望能有更完整的說明來說服社會大眾,不要再發生上一屆名單拖延五百多天的事情,畢竟公視真的是我們很重要的龍頭。
鄭部長麗君:對,我們也希望這一次能夠順利組成。其實這次的名單裡面也有新移民的媒體工作者和新媒體(如網路)的代表,希望具有創新性和開拓性。
蘇委員巧慧:礙於時間關係,我先提醒部長,好的溝通和說明能讓這件事情處理完善。
接下來,我想請問有關台北機廠的部分。因為要解凍的預算裡面也有涉及到台北機廠,之前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委員曾至台北機廠考察,那一次部長也有去,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裡面竟然還有這麼完整的鐵道基地,所以我想成立國家級的鐵道博物館真的是可行的!不過目前我們的概念還不是很明確,所以我想和部長討論一下。一個博物館應具備典藏、研究與教育三大要件,這一點我們上次已經討論過了,沒有問題;至於一座博物館要吸引人一而再、再而三地造訪,部長認為要有什麼樣的條件和做法?
鄭部長麗君:未來我們希望將台北機廠規劃成一座國家級鐵道博物館,事實上,鐵道文化是一個世界性的題材,各國在鐵道文化的保存和交流上有非常高密度的合作,所以我們也期待台北機廠改成臺灣國家級鐵道博物館之後,能帶動我們對鐵道文化的重視和保存。
蘇委員巧慧:我認為它絕對有潛力成為國家級的鐵道博物館,不過我想要提醒部長,以桃園機場附近的航空科學館為例,它裡面放了很多飛機,可是因為飛機很大、很重,沒有換展的能力,所以它就失去了一座博物館能夠吸引人一而再、再而三造訪的最大條件。未來鐵道博物館必定要展示列車,列車展示一定是內部陳設的一部分,但是要如何做到換展,部長所帶領的文化部真的要好好思考。因為在2012年台北機廠的進場線就已經拆除了,所以我很懷疑未來新的列車到底要如何運送,才能在這間國家級的鐵道博物館展出呢?如果無法換展,會不會永遠都是那幾台列車?這樣怎麼能吸引新的人來呢?本席期待鐵道博物館是一座活的博物館,而不是一個時空膠囊,只把一些東西固定在那裡,這樣是浪費嘛!剛才部長也提到希望它能夠吸引鐵道迷來,可是我希望這座鐵道博物館不只是吸引鐵道迷來,而是來參觀的民眾都可以成為鐵道迷。在此,我想提醒部長,有些執行的細節會影響到博物館後續的生命,希望部長能夠注意這一點。
鄭部長麗君:是,如果只吸引鐵道迷,那當然就不算成功。我們希望它不只是一個……
蘇委員巧慧:但是中間會有很多細節,包括鐵道的部分……
鄭部長麗君:對,要怎麼樣去規劃、經營、營運,才能讓這座道博物館發揮最大的功能,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蘇委員巧慧:最現實的部分就是剛才說的進場鐵道已經被拆除了,所以我認為這樣還不夠啦!那一天局長有說,希望能把貫穿廠區的那一段鐵路保存下來,我認為這不夠啊!展場、庫房、維修設施等的鐵路路線能否都考慮保留下來,以達成我們彼此的共識即成為一座活的鐵道博物館?這真的是一個好的方向,請部長參考。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的建議,謝謝。
主席:我剛才宣布過了,11時左右教保服務人員要來感謝我們禮拜四排第2次審查,所以在本席質詢之後,我們就休息10分鐘。
現在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記得當初在審預算時,我們凍結了部分預算,原因是行政院尚未核定,請問部長,當時行政院尚未核定的那幾筆預算,現在核定了嗎?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在這6案之中,當時有一個台北機廠……
蔣委員乃辛:如果還沒有核定的話,當時我們不分黨派,大家的共識就是一定要等行政院核定之後才能夠審預算、才能夠解凍,所以我希望部長能夠去查一下,需要報行政院核定的案子,行政院是否都已經核定了?
鄭部長麗君:目前主計畫都已經核定了,後續還有一些……
蔣委員乃辛:那行政院核定的文號是不是要給我們?部長,沒關係,如果行政院……
鄭部長麗君:還有一個台北機廠,當時卡住的是……
蔣委員乃辛:行政院已經核定的案子,你就把行政院核定的文號給我們。
鄭部長麗君:好,據我了解,大致上都有核定,只有台北機廠的案子是卡在土地取用沒有共識。關於土地取用的部分,目前我們和交通部已經有共識了,正在呈報行政院做最後核定,行政院要核定整體預算。當時我們凍結的應該是規劃部分的預算,目前我們和交通部的協商已經獲得突破了。
蔣委員乃辛:我們在媒體上也看到了。
鄭部長麗君:北流的部分是本來就核定了。
蔣委員乃辛:照你們的資料,「超高畫質節目輔導計畫」是要在公視設一個示範製作中心,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對,示範中心。
蔣委員乃辛:整個計畫好像是要花4年的時間,整體預算是多少錢?
鄭部長麗君:這是4年的科技計畫,總數為6億元,105年編列1.5億元。
蔣委員乃辛:總數要多少錢、每年要編多少錢、製作的內容為何,到現在都沒有啊!在這次的補充資料裡面也沒有啊!我們在審查預算之前就有向你們要資料,當時你們說行政院尚未核定,所以不能給我們;現在要解凍了,你們給我們的資料裡面還是沒有相關資訊,那今天我們要怎麼解凍這筆預算?
鄭部長麗君:同仁提供的可能是針對1.5億元凍結預算的說明,這一定有一個主計畫,但是沒有給委員……
蔣委員乃辛:這是4年的預算,105年是第1年,所以在審預算的時候,我們一定要了解未來這4年到底要做些什麼事情,這樣我們才知道這筆預算到底可不可以給你、該不該給你,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是,這是4年的中程計畫,預算也匡列了,計畫內容我會請同仁儘速補送給委員,待會馬上提供。
蔣委員乃辛:補充資料裡面提到,要把公視變成影視產業的領頭羊,你覺得公視現在有辦法成為影視產業的領頭羊嗎?
鄭部長麗君:還要努力。
蔣委員乃辛:我有問過其他電視台的人員,他說公視和他們完全不一樣。根據公視法,公視是要建立為公共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並彌補商業電視台之不足。公視的設立就是為了彌補商業電視台的不足,所以公視和商業電視台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公視,政府補助;商業電視台,沒有補助。公視不可以做商業廣告;商業電視台以廣告為主。它們基本上的差異、面臨的壓力和做法都完全不一樣,所以一般電視台就講,公視怎麼可以領導我們呢?怎麼可以做領頭羊呢?它根本不了解我們,要怎麼帶領我們呢?它如果不知道我們的困境在哪裡,它要怎麼帶領我們呢?部長,對於一般商業電視台這樣的疑慮,你要怎麼回應?
鄭部長麗君:公共電視之設立的確是基於公共性,所以提升公共性是我們最主要的目標。我們同仁在報告中所提到的領頭羊,意思是指產業的創新性,政府有其責任;在產業的創新性上,如數位匯流、從高畫質到超高畫質的追求,政府有其責任。當然,政府選擇透過公廣集團、公共電視作為發動者或示範者,也是屬於公共性的一環,只是這個公共性的目標在於創新的應用,我想同仁是這個意思。這句話並不是指公視要去領導其他的商業電視台,而是因為政府賦予它公共性,所以除了關注公民社會、公共新聞之外,文化及科技的創新性……
蔣委員乃辛:如果要做領頭羊的話,你就必須走在人家前面,才能夠帶領人家,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對,其實是基於創新性,而不是指實質領導。
蔣委員乃辛:如果我們今天只是談影視產業的內容,我們有可能超過人家,不過現在示範製作中心是用4K的,而這個4K的示範中心要在4年以後才能完成,請問現在其他商業電視台有沒有在製作4K的節目?有沒有?有啊!好幾台啊!三立、東森和TVBS都有啊!人家已經在做4K超高畫質的節目了,我們公視現在才開始起步。商業電視台都已經在製作了,我們才要起步,4年以後才會建置完成,請問我們要怎麼帶領人家?
鄭部長麗君:我能否請司長很快地和委員補充說明?
蔣委員乃辛:不用!不用!我是要請教你,因為這是政策上的問題嘛!
鄭部長麗君:我了解,他們的確有在進行4K的拍攝,但是除了拍攝之外,還有後製、建立4K整個製作流程的SOP、藝文接軌和紀錄片等等。現在有些電視台嘗試在做戲劇,但是要再廣泛地應用還是有待政府協助,所以我們希望透過公視前導的實驗計畫,把這個流程、經驗初步建立起來,並以工作坊的方式與業界分享、進行經驗傳承,如果民間做得更好,政府當然非常樂觀其成,在此之前,我們願意把這樣的經驗、過程建立起來,並與大家分享。
另外,有關設備的部分,有些比較小規模的獨立業者現階段不一定有這樣的投資,我們願意和他們共享,互相補充……
蔣委員乃辛:將來獨立業者能夠使用公視的設備,這是我們非常贊成的,因為獨立業者的資金畢竟不像電視台那麼雄厚,需要資源共享,這是可以的。可是你在解凍之前至少要告訴我們,我們到底要怎麼做、SOP是什麼、內容到底是什麼,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好。
蔣委員乃辛:請部長將這些書面資料提供給我們,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好,我們會儘快補交給委員。
蔣委員乃辛:這些東西到底要做什麼?將來公視做出來的內容會不會在OTT上面放映?目前這幾個商業電視台製作的4K節目都在OTT上面放映啊!如果公視不這樣做的話,那公視製作出來的內容要在哪裡播放?
鄭部長麗君:有,目前我們和公視正在努力,與MOD、OTT洽談未來合作的可能性。
蔣委員乃辛:部長,現在4K的節目,一般家庭是看不到的,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對。
蔣委員乃辛:就算你有4K電視,你也看不到4K的節目。
鄭部長麗君:對。
蔣委員乃辛:因為機上盒是HD的。
鄭部長麗君:所以一定要積極洽談。
蔣委員乃辛:之前NCC要求全面更換HD的機上盒,最近才換完,你要大家再換4K的機上盒是不可能的事,所以要等到什麼時候才會全面更換為4K的機上盒,誰也不知道,那我們製作那麼多4K的節目,要在哪裡播放?誰可以看?只能從OTT、網路或手機看,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對,要透過網路、手機等介面。
蔣委員乃辛:那公視有沒有和這些平台做連結?
鄭部長麗君:有,目前正在洽談。
蔣委員乃辛:有做哪些連結?怎麼做連結?我們也看不到。
鄭部長麗君:據我了解,目前有在進行洽談。
蔣委員乃辛:我之所以問這些事情,是因為這樣我才能決定公視到底該不該成立示範製作中心、有沒有必要成立示範中心。因為以韓國的速度來看,4年以後,8K都出來了!我們才開始做4K,怎麼跟得上人家呢?現在日本、韓國和許多國家都在發展8K,我們有沒有可能跳過4K,直接做8K?那樣才能追得上人家,否則我們永遠跟在人家的後面啊!對不對?等到4年以後,4K製作中心建置完成,幫這些獨立業者做4K的內容,人家8K都出來了啊!人家根本就不要你了,屆時網路上統統都是8K的節目了,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對於委員關心的手機、網路等平台,這個當然是重點,據我了解,公視正在積極洽談合作的可能性。我們會加快速度,我們和國際的確是有落差。
蔣委員乃辛:部長,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剛才講的這個部分,請你用書面答復,好不好?在解凍預算之前,希望部長能夠把這些資料給我們。
鄭部長麗君:好,我們會儘速把相關書面提供給委員。
蔣委員乃辛:請問部長,誰是臺灣文化內容產業啟動的火車頭?
鄭部長麗君:請委員指教。
蔣委員乃辛:我不知道。我們的政策是什麼?這句話是丁次長的報告上寫的,出自於結論第4項的最後一項,他在今年3月份出國訪查的報告中寫了「誰是臺灣文化內容產業的火車頭?」這個問題的確值得文化部長思考。2014年韓國文化產業的總值為新臺幣2兆8,000億元,我們呢?照文化部的報告,只有七千多億元,連人家的零頭都不到。人家外銷的產值為一千八百多億元,我們只有七百多億元,而且逐漸減少,占GDP的比重也一直在下降,為什麼?外銷的產值逐漸下降,2014年占GDP的比重比2009年還要少,請問我們的文化產業到底該怎麼辦?該怎麼走?未來誰可以帶領整個文化產業?
以韓國為例,它的動漫、戲劇帶動了許多產業,文化產業比汽車產業外銷的額度還要高,所以人家已經把文化產業視為國家戰略產業了,那我們臺灣呢?推動了這麼多年,我們的文化產業不進反退,部長,文化部真的應該好好思考一下,我們的文創院到底何時可以成立?
鄭部長麗君:好,我們也希望文創院能夠儘速成立,目前正在就既有的版本進行檢討,希望能夠進一步強化。
蔣委員乃辛:部長,由於時間的關係,以上幾個問題,請以書面答復,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書面資料我們會儘速提供給委員,謝謝。
主席:現在輪由本席發言,請蘇委員巧慧暫代主席。
主席(蘇委員巧慧代):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今天快要變男配角了,有一半的委員在質詢時還問我為什麼只排詢答而不處理解凍案。部長,這是因為我找不到我過去熟悉的鄭委員的身影,就像剛才提到的,6個凍結案有5個是你連署的,過去你的犀利、你的堅持,在進入行政院團隊以後,也許是為了顧全整個行政團隊,你相對內斂,我們也就看到了你的保守。所以我今天要提3個事件,希望能看到部長的身影,如果看到你昔日的身影,我會同意解凍,讓你好好去思索一下。
你曾經和楊次長講過,你們很欣賞法國有44個文化部,他們每一個部會裡面都有文化部,我想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精神。為什麼要請你當文化部長?就是希望你能開風氣之先、開言論之先河,這一點很重要,文化部不在於預算多寡,而在於理念。
第一個,我要講一件最近發生的故事。有一本書本來叫做「台灣水視界」,但是現在變成「記者的哀歌!冬季 我在布袋」。我讓你看看這本書的照片,作者是一個非常傑出的攝影記者,他記錄了他的故鄉布袋,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社造作品。他覺得他翻過整個故鄉都沒有看到布袋的影子,所以他就自己花錢、自己拍攝、自己印製,印製了1,000本,現在還有500本放在他自己家裡。他是一個非常傑出的記者,但是6月30日他在會議室外面抽煙的時候,我問他:「最近好嗎?」他說:「委員,今天是我最後一天上班。」我問他為什麼?他說因為他被資遣了。原本在5月20日小英上任那一天,他的報社就準備要資遣他了,但是他說依照勞基法應該在一個月前通知他,所以報社就通知他做到6月30日。他在這個報社工作了9年,你知道他領了多少資遣費嗎?9萬元。他在新聞界工作了多久?工作了25年,今年54歲,還要6年才能夠領到勞基法的退休金,所以這6年他不知道要怎麼過。他說在20年前,他太太的薪水只有他的二分之一,而現在他太太的薪水是他的3倍。他現在54歲,他只會攝影、只會記錄他的故鄉,這麼用心的記者,現在卻面臨失業。
日前華航空服員抗爭工作超時、過勞,我們都聲援。你是臺灣文化界最高的領導人,過去在新聞局的年代,新聞媒體是由新聞局負責協助;雖然現在是由NCC負責,但NCC主管的是硬體,文化的實力、新聞的精神還是來自於文化部。部長,當你看到一個記者工作了25年之後,只用9萬元就被資遣掉,而且這個報社未來不會在我們立法院派攝影記者,也不會在北部派攝影記者,全部用中央社的照片,新進記者一個月的薪水是21,000元。部長,我是媒體出身的,作為新政府文化部的最高領導人,你看到臺灣新聞界出現這樣的待遇、看到一位老記者的哀歌,你不覺得該哀嘆嗎?部長,你覺得應該怎麼幫忙呢?這是我給你的第一個試題,請問部長,你有什麼樣的想法?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的確,我並不了解這位朋友有這樣的遭遇……
陳委員學聖:他還送了我一本書。
鄭部長麗君:我還不了解原委,不過在委員提醒之後,我會進一步來聯繫、來了解、來關心。
陳委員學聖:一年前他出書的時候,因為堆得太多了,他就說:「委員,你幫我銷一些好了。」我就買了一些書來贊助他。買了以後,我就把書送給很多對於社造、環保有想法的人。一個對自己故鄉很有熱情的人,現在卻面臨中年失業、轉業,我覺得很難過。25年的記者生涯,9萬元就打發掉了;新記者的薪水只有21,000元。部長,這是我沒有解凍預算的第一個原因,因為我看不到你對於臺灣言論界的支持。
第二個,我要看到部長的態度。部長有參加剛舉行完的金曲獎頒獎典禮,對不對?當李安抗議奧斯卡歧視亞洲人時,奧斯卡主辦單位道歉了。在第88屆奧斯卡頒獎典禮中,主持人戲謔了亞裔的兒童,李安和許多知名導演都提出抗議,認為這是歧視亞洲人,最後奧斯卡的主辦單位出面道歉了。而這次的金曲獎頒獎典禮,我看到鄭部長有參加,你那天很美,我的助理還幫你拍照。在這個過程中,最嚴重的一件事情發生了,就是有人喊「峰姐」,傷了青峰。隔了2、3天之後,蔡康永先道歉,後來小S也道歉了,部長,你知道我接下來會問什麼問題嗎?
鄭部長麗君:請委員指教。
陳委員學聖:好,那文化部的態度呢?我記得在520就職典禮上,因為司儀失言,歧視原住民、傷害到原住民,蘇巧慧委員和我都有感覺,結果主辦單位沒有道歉,反而是部長出來代表新政府道歉,你是一位對於多元、平權非常重視的委員,所以對於這件事情,我覺得很感動。那是別人的事情,你道歉了;而金曲獎的部分,部長,誰是主辦單位?
鄭部長麗君:文化部。
陳委員學聖:對。
鄭部長麗君:有承辦單位,但是主辦單位是文化部。
陳委員學聖:小S和蔡康永都道歉了,那文化部呢?部長,依照過去你的堅持,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5月20日之前,你絕對不會像今天的鄭部長一樣,你一定會跳出來。政府不能沒有態度,因為這場典禮是由官方主辦,而且是臺灣影視流行音樂界非常重要的指標活動,為什麼沒有看到文化部有任何的隻字片語?部長,這是我沒有解凍預算的第二個原因。
部長,你的態度呢?小S和蔡康永都道歉了,我們不能認為這是他們之間的事,既然和解就和解了。部長,這有很大的示範作用,而且主辦單位是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部長,你的態度呢?
鄭部長麗君:後續我有看到相關新聞,當事人有表達他的歉意,青峰也有回應,其實他們都表述得非常清楚,我認為既然當事人已經都表述得非常清楚,社會大眾也有感受到了,我就沒有再進一步對外表達我們的態度。他們雙方都表達了歉意以及對彼此的了解,我們的態度和他們應該是一致的。
陳委員學聖:部長,你最後一句話我沒有聽清楚。
鄭部長麗君:因為當事人有表達了歉意;而另一方,青峰也表達了他的感受、他的理解,雙方都互有表達,所以我們初步就是尊重雙方的表達,我們的確是沒有再進一步對外表述。如果我們觀察後續幾天的新聞,發現當事人沒有表達,或許我們會希望能進一步回應;不過因為當事人已經表達,也取得了彼此的理解,我尊重當事人的表達。
陳委員學聖:在奧斯卡典禮之後,李安表示抗議,請問這件事情和李安有什麼關係?但是李安抗議了。而這件事情又和奧斯卡主辦單位有什麼關係?這是主持人的問題,但奧斯卡還是道歉了。部長,你不覺得文化部應該要對這件事情表態嗎?部長,再給你一次機會,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第一天來立法院的時候,就有委員提到就職典禮上有涉及原住民朋友的問題,因為那是一個國家儀典,也涉及到族群間的互相尊重,我當時認為雖然我沒有參與,但是我願意表達,所以該表達的時候,我不會因為角色的不同而在價值的堅持上有什麼改變。這一點請委員能夠信任,我不會有任何的改變。
陳委員學聖:部長,我對你有高度信任是因為……
鄭部長麗君:我心裡對於價值的堅持不會有任何改變,但是我想事情有不同的層次或不同的處理方式,當事人已經很明確地表達,而另一方也很清楚地理解了,我們當然希望未來任何典禮都能夠體現社會對於民主、自由、多元價值的相互尊重,不管是性別多元、族群多元或文化多元,我們都希望能夠成為社會的共識。對於這次的就職典禮,我心裡的感受是我們社會應該共同來學習,每個人都有可能不小心犯下這些錯誤,我們應該用一種學習的心情彼此提醒、彼此改進。
陳委員學聖:謝謝部長,我剛才特別提到,文化部的重點不在於預算多寡,而在於能夠領風氣之先、開言論之先河,尤其是現在的內閣,大男人、老男人的保守心態非常重,所以我對於部長有很高的期許。如果你有對金曲獎的失言風波表達嚴正的態度,其他部會在辦活動時就會更小心。
鄭部長麗君:委員,我最後講一句話就好,我真的覺得彼此要互相提醒、互相學習,因為不是只有一、兩個人會犯這些錯誤,我們都很容易會犯錯,所以對於社會多元價值的尊重和理解,是不是讓我們大家一起來學習?
陳委員學聖:有啦!部長,你慢慢回復為鄭委員了,你都搶我的話!
鄭部長麗君:因為委員希望看到我的觀念能和擔任委員時一致,關於這一點,我要請委員相信我。
陳委員學聖:4月11日我們去看了士林戲曲中心,剛才吳思瑤委員沒有問這個問題,我很難過。梁歪了,我的心也涼了,4月11日我們委員會都有去看,包括鄭委員和前部長也去看了。我們在4月11日參訪,結果4月份就發現梁歪了,而我們竟然都不知道!聽說72根吊桿,我們才用了12根、吊重20噸就發生鋼梁歪斜的意外,而戲曲中心表示是計算錯誤,這只是一個小疏忽。對不起!委員集體去視察,而你們才用了72根當中的12根,結果梁就歪了,這樣後續的預算我怎麼能夠繼續給?
鄭部長麗君:原本6月30日要報竣工,但我們這邊沒有接受這項申報。我有特別責成次長去看,可以讓次長來向委員簡單說明一下嗎?
陳委員學聖:我相信你不會為了搶政治剪綵而讓它竣工,但是我要跟你講,今天預算沒有過的原因也包括這一個。你看!我們那麼多委員去視察,前、後任部長也都去了,在4月11日我們參訪的同時,梁歪了,我們竟然都不知道!我不知道你們還有沒有隱瞞其他事情,所以預算今天不能處理。我想我這個召委做得還可以啦!對不對?謝謝。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陳委員學聖):現在繼續開會。請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早安!7月1日漢本遺址通過指定為國定遺址,這個其實是我們文化資產保護一個很重大的里程碑,當然後續也希望能夠請部長協助處理。不過我首先要先處理的就是預算解凍案第2案的「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在書面報告裡面其實有提到績效其實還是滿可觀的,不過本席有注意到2個數據,我想就教於部長。
首先就是「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這個預算實際上是延續並結合過去的「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及「村落文化發展暨推廣計畫」,在村落文化發展計畫102年到104年的部分,有1個數據是人才回流故鄉及培訓在地就業服務人數,102年是107人,103年是265人,104年卻驟降為33人,想請問部長,為什麼去年的成果落差會這麼大?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這一點我是不是可以請業務司來跟委員說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謝謝。
主席:請文化部文化資源司洪副司長說明。
洪副司長世芳: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大概在103年度整個計畫有所調整,就是以青年村落來作為補助的對象,所以它的數字就調降下來。我們103年大概補助了83案。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83案?
洪副司長世芳:對。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就是之後的下一年度嗎?
洪副司長世芳:對、對。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補助83案?這兩個加起來也不過增加一點點,就是33加上83,其實也只有100出頭。那本席請問部長,因為這個目標主要就是吸引青年回流,請問您對這個數字滿意嗎?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強化,因為我希望在「社造」邁入第3個10年時,我們要強化新血的投入。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是。
鄭部長麗君:因為「社造」的確有一點老化的現象,但是很多長期有理想的人士在那邊推動,他們需要新的力量投入,所以青年返鄉、留鄉會是我們未來的一個重點;看到現行績效不足之處,我們會用提高預算及增加相關政策計畫來強化。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沒有錯,因為我在部落也看到非常多的社區發展協會,在人才的培力方面,其實已經漸漸地比過去少非常多,甚至很多協會已經沒有這樣的人才。我們希望未來在人才回流的培訓部分,能夠真的大刀闊斧、增加年輕人回流的這個……
鄭部長麗君:青年的部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對,青年的機會。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有非常具體的計畫支持年輕人回去蹲點。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其實最主要的是,我們原鄉或是社區都需要年輕人能夠去協助社區的發展。
再來就是文化部105年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的補助作業要點。
鄭部長麗君:對。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其實我們可以看到文化部的資料,在5月2日、4日、9日都有分區辦理說明會跟分享會,但是總計參與的人數也只有170人,那我再請問部長,這個數字您滿意嗎?
鄭部長麗君:這個計畫是105年的一個新計畫,是針對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匡列一個補助要點,因為它的預算是2,000萬元,目前我們有通過34案,建議補助的經費是1,718萬元;我會再進一步去看這些計畫,委員有提到是不是人數還需要再增加等等,因為後續還有一點預算,我會進一步去看怎麼樣來協助它進一步擴展它的效益。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是的,基本上因為參與的人數只有170人,我相信可能還有很多年輕人或是部落裡面的協會想要去參與,卻都沒有辦法參與到,可能需要更加去推廣這樣的輔助作業要點,可以讓更多的……
鄭部長麗君:有機會!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對,可以讓更多的部落跟村落能夠知道,因為上述這兩個問題,其實我是在核定的計畫目標裡面沒有看到很具體的數字和具體的目標,因此也沒有辦法去判斷到底做得好不好,所以在這裡也希望部長能夠儘快提出政策上的目標,確保這樣的政策能夠如期執行。
鄭部長麗君:好。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接下來就要回到漢本遺址這部分,因為漢本遺址已經列為第8處的國定遺址,這是可喜可賀的事情;然而現在的漢本遺址仍在搶救挖掘當中,而且工程的設施也尚未因應遺址而有任何變更設計,而我們都知道,其實指定為國定遺址之後,才是它真正挑戰的開始。漢本遺址後續的配套措施才是這個漢本遺址是不是得以妥善保存、不至於讓國定遺址淪為虛名的關鍵所在!請問部長,關於後續配套的措施才是未來真正的挑戰,部長您認不認同?
鄭部長麗君:我們文化部基於文化保存的目的,這是我們最關心的,對於現在挖掘的情況,其實我們也希望能夠以文化保存為最優先,所以我們會來關心。
而接下來因為它被指定為國定古蹟,雖然我們是文資的相關主管機關,但是工程本身是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負責。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是。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們會加強密切的協調,希望工程不破壞應該被保護的、被指定的文資,但是後續的施工方式,我們會儘速召開下一次的文資審議委員會。後續的相關保存方法以及它的工程計畫,都會再送文資審議委員會審議。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是的,我瞭解;但是剛剛部長有提到你會儘速跟交通部溝通……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們一直都有在溝通。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那請問目前溝通跟協調的情況是如何?
鄭部長麗君:我跟賀陳部長有直接討論過,另外在6月27日也開過協調會,它在7月1日被指定為國家古蹟,我們這個禮拜也會針對相關的事項去討論,除了工程本身以外,地質的狀況也很重要。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是的。
鄭部長麗君:因為考量接下來的季節,我們也要進一步跟水利局等單位去關心地質的狀況,所以包括水利局等單位,這個禮拜都會在密集的協商當中。在協商之後會把相關的方案……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們要知道進度。
鄭部長麗君:這個禮拜都在進行中。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OK。
鄭部長麗君:會持續進行。至於協商的相關方案,我們會儘速啟動下一次的文資審議委員會來檢視後續工程施工的計畫。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現在其實有很多民間單位以及中研院的劉老師,其實都有提到關於共構的部分,我在這裡提供幾個國際上對於遺址共構的美麗案件,它其實保存了我們的遺址,也保存了工程的完整。
就我的理解,其實部長對於文化資產是非常重視的,而且東服中心也提出聲明,表示針對遺址的保護,會依循最小的工程破壞跟最大的遺址保存……
鄭部長麗君:最大保存。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對,遺址的保存。可不可以請文化部研擬在遺址與附屬設施的共構設計下如何納入民間參與機制,讓社會大眾能夠理解我們國定遺址正在面臨到什麼困境?不管是剛剛圖片中的機房、油水分離池跟其他的……
鄭部長麗君:永久沉沙池。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對。這個部分其實可以藉由工法去撐離地面,民間其實對於遺址跟工程的共構想像,我們認為應該要去打開這種想像,讓這個遺址不是以破壞遺址的方式來達成工程開發的目的。因此可不可以召開類似公開徵圖的計畫以促進民間參與,讓漢本遺址跟蘇花改工程的共構方案能夠廣泛地觸發社會討論?是否讓各方的專業意見都能參與其中,而不是把這個責任都丟給交通部?我們希望讓這個社會能夠對這個很重要的國家遺址進行參與及討論,我們也希望漢本遺址可以成為臺灣文化資產保存的標竿,因為這個可能是史上第一個遺址在面對工程時,可以不以搶救挖掘、搶救文物的方式,真正能夠把遺址的完整空間跟歷史脈絡留下來的指標案例。像這樣的公開徵圖作法,你們可不可以做到?
鄭部長麗君:是。委員提到的是共構、現地保留的想法,我想這也是我們的一個目標,還有一些各國的作法。要跟委員報告的是,其實它現在的關鍵就是幾個附屬設施的施作,我們會進一步檢視會不會影響文資的保存?目前協調的結果是油水分離、永久沉沙池是沒有問題了,它不會再往下、不怕會去破壞到遺址,這個是沒有問題了;但是機房怎麼做,的確還需要再協調,所以後續相關的附屬設施、工程施作,我們會要求以最小破壞跟最大保存原則來做。這些能夠克服的話,我想這個整體共構方案我們會請交通部提出來,在文資審議委員會中審查,我們也會進一步跟社會討論,因為委員也期待能夠讓社會參與。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是。
鄭部長麗君:我想這個意見我們會重視,希望能夠有更多的社會討論。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此外,在這個沉沙池附近還有其他的PS(落橋墩的地方),他們現在正在進行的就是,迴轉平台正在進行的是搶救挖掘,那P2N這邊也是進行搶救挖掘,是否在這個部分能夠考慮一下?因為它是用人工的層位方式去處理文化遺址部分,而不是以自然層位方式,可能會對於未來的後續研究影響非常大,請問文化部可不可以去重新評估過去採取的搶救挖掘措施是否適切?而且這樣的作法是否能夠重新再檢討?部長你可不可以……
鄭部長麗君:是,委員,據文資局的瞭解,他們還是用考古挖掘方式,目前並不是大規模地使用機械。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考古挖掘其實有分非常多種。
鄭部長麗君:對,但是的確也有分不同級,以級別來判定要不要再繼續搶救挖掘,我想我們都要跟交通部來協調,這個我會積極來協調。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那有沒有打算先暫緩搶救挖掘這樣的動作?就是先從評估……
鄭部長麗君:因為這個案子是由交通部發包的,當然我們的立場就是對文資要保存、減少破壞,所以我們會很願意積極來跟交通部協調。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是希望重新去評估一下,現在一直都是用搶救挖掘方式去處理我們文化遺址的狀況,那能不能先考慮暫緩、先評估,然後去思考到底要用什麼樣的方式去處理,以達到文化資產保存的目的?
鄭部長麗君:我們有提出來,但是就是要跟交通部來協調,我們正在努力當中。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謝謝部長。
鄭部長麗君:我也有跟賀陳部長交換過這個意見,謝謝委員。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謝謝部長,希望文化部這邊能夠積極處理。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文化部上週有提出公共電視的董事提名名單,我要肯定部長的是,在這次我們提名的名單中,其實女性比例是超過三分之一的!我們可以看一下我所做的歷屆統計,其實這次應該是我們近三屆來表現最好的一次,我們大概有超過三分之一的女性,這其實是回復到也是我們民進黨在執政時第二屆的水準,所以這個部分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另外,除了看公視董事提名的名單之外,我同時也去檢視了文化部其他兩個滿重要的行政法人及財團法人的董事中女性所占比例,我們發現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女性董事所占比例是28.57%,而國家藝術基金會這邊其實表現得非常好,有將近一半的董事都是女性。我覺得這是比較有趣的地方,因為在國家藝術基金會的設置條例裡面沒有規定董事的性別比例,反而是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規定裡面,其實有提到女性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可是在這邊我們反而看到它的女性比例不到三分之一,所以這個部分要請部長留意,未來如果有任何董事改選的時候,是不是也可以注意到女性的比例?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是,性別主流化的確必須在每一個環節落實,謝謝您反映出來這個數字,我們在未來有新的改選機會的時候都會重視相關代表性的衡平。
李委員麗芬:謝謝部長。其實這當中還包括未來行政院應該會再次把財團法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送來立法院,我看它之前的條例草案其實對於性別這個部分也是沒有作相關規定。
鄭部長麗君:沒有設定。
李委員麗芬:未來再送進來的時候是不是也可以把性別這個部分明文地規範進來?
鄭部長麗君:可以、可以。
李委員麗芬:好,謝謝部長。
提到文創院的設置條例,接下來就要針對這部分請教部長。其實我發現文創院它的命運真的非常坎坷,我對它一路走來的命運做了一個整理,在99年文創法公布施行之後,依照文創法第七條規定就應該要設置文創院,可是到目前已經6年了,而且它其實在上一個會期已經到達二讀了,但是也沒有通過;然後在這一屆的新會期中,它也被送來我們立法院審議,可是因為行政院有一些新政府施政的考量,已經把很多法案撤回了。部長,你知道文創院的設置條例為什麼遲遲沒有辦法通過嗎?
鄭部長麗君:跟委員報告,其實這一次我們也希望先撤回,我們會儘快在下個會期再送回立法院,這是因為之前送進來的文創院設置條例草案,我自己覺得還需要再充實;而且它原來是財團法人……
李委員麗芬:是。
鄭部長麗君:至於是財團法人或行政法人,我們希望最近能召開公聽會徵詢社會各界的意見。
李委員麗芬:是。
鄭部長麗君:不管是財團法人或行政法人,也要討論未來它的架構是怎麼樣。
李委員麗芬:是。
鄭部長麗君:它之於個別的產業是一個綜整性的文創院呢?還是說因應以後個別不同的產業,它需要有比較不一樣的組織?我覺得這需要全盤的檢討,所以我們接下來會召開公聽會,因此我們主動地先把它撤回。
再來就是在相關連動的文創法裡面,文創法有法律授權希望成立文創院,但是匡列了一定要是財團法人。
李委員麗芬:是。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也希望下一次送進來的時候,我們是不是要搭配文創法這一條的修法,就是把財團法人的規定拿掉,讓它保有彈性?
李委員麗芬:好。
鄭部長麗君:未來政府在成立中介組織的時候,比較可以有不同的政策工具來保留這樣的彈性。
李委員麗芬:好,謝謝部長。本席非常肯定部長,就是還要再去蒐集更多的意見,然後找出文創院最好的定位。
接下來關於文創院負責的主要業務內容,我在這邊也提出我的一些意見,希望部長能夠參考。首先,雖然我們要設置文創院,可是其實文化部裡面也有文創司,所以我特別把目前我們文化部的文創司及過去文創院設置條例草案規定的任務拿來比較,如果我們要修正的話,應該要去思考一下,因為目前看起來它們的內容其實是非常重複的,到底文創院跟文創司要各自負責的業務是什麼?其實我們都知道文創包括15大類,所以像電影、廣播電視、流行音樂這些部分還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裡面;然後出版其實是在人文及出版司裡面。所以它負責的工作可能不只是跟文創司有重複的地方,還包括跟影視及……
鄭部長麗君:出版還有影視、ACG都有。
李委員麗芬:對,所以我不知道部長您目前對於這些重複的部分怎麼去定位?你目前有什麼想法?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才希望先撤回,第一,文創院就是我一直提到的類似中介組織,中介組織跟我們文化部裡的業務司不一樣的地方是,業務司負責的是整個政策面、預算編列。
李委員麗芬:是。
鄭部長麗君:它比較是整體推動的角色。
李委員麗芬:對。
鄭部長麗君:但是我比較希望中介組織能夠跟產業界建立夥伴關係,然後作為政府跟民間的一個介面,所以它們的組織性質是不一樣的。
李委員麗芬:好。
鄭部長麗君:過去用財團法人的架構比較是類似研發的功能,類似工研院的角色。
李委員麗芬:對。
鄭部長麗君:但是我現在期待它能夠有一個更強化的角色,像是在資金方面,是不是可能有比較永續性的投資資金模式?或是能夠促進金融體系或民間的投資?它要比較能夠接近產業的需求。其次,它要能夠協助產業建立社群合作的平台,不管是對於各種公協會或是產業的相關團體組織,以及這個社群裡面重要的創作者、經營者,它要能夠有一個平台來促進一些合作,也可以促進公眾課責,讓它更公開化的治理。這些都需要再進一步來討論。的確文創院以後是希望能夠結合我們幾個主要文化創意產業,尤其是文化部主管的部分,包括影視音或者ACG或是出版,還是說有一些必須要獨立出來、單獨設置的。
李委員麗芬:是。
鄭部長麗君:目前我們還沒有定,我們希望跟社會各界來討論。
李委員麗芬:好,謝謝部長。我這邊要舉1個例子來跟部長討論,其實在上個禮拜我有質詢科技部部長,這當中其實是針對算圖農場的硬體設備,因為我們知道目前要發展VR或是3D動畫,其實需要所謂GPU這樣的設備,而目前在國家實驗研究院的國家高速網路中心裡面……
鄭部長麗君:運算中心。
李委員麗芬:對,其實它就是有2部嘛!1個是……
鄭部長麗君:目前都是跟他們借用。
李委員麗芬:對,就是Formosa 3跟Formosa 5,而比較好的這一部其實只有給學術界用,所以我在上個禮拜質詢的時候有特別請科技部部長幫忙,是不是其實也應該要開放給我們產業界來用?因為其實現在產業界的設備沒有很好,就是我們臺灣目前提供的這一套沒有很好,以致於他們必須使用美國或是中國的設備。我之所以提到這個例子,就是要瞭解文創院關於這些硬體的設備,我不知道是不是有含括在裡面?因為其實對科技部來講,它覺得主要的服務對象還是學術界,可是像這樣的硬體設施,對產業界來講其實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在這邊要提出來的是,關於文創院的設計,在這種比較屬於硬體技術的提供上,是不是也應該要含括在它未來的規劃裡面?
鄭部長麗君:對,其實文創院它這個中介組織就可以扮演類似統籌及促進合作的角色,當然也許它不一定要再單獨設立新的硬體,這個不一定。
李委員麗芬:對。
鄭部長麗君:但是它要去做這個連結……
李委員麗芬:是。
鄭部長麗君:譬如說像高速運算中心這個資源能不能共享?因為的確我們在動畫等方面內容的製作上,有時候需要這些高速運算機制。
李委員麗芬:對。
鄭部長麗君:其實文創院它可以扮演後勤的角色,讓這些硬體資源等等能夠串聯,而且它也有人才培育等部分,所以我希望它能夠有多面向的功能。
李委員麗芬:好,謝謝部長。我相信部長已經很瞭解了,可是我這裡還是整理了一下韓國的經驗,我們看到韓國在1997年發布了文化政策白皮書,之後在1999年通過了文化產業振興基本法,2001年它也成立了文化產業振興院,之後就陸陸續續根據不同的產業成立所謂的振興院,直到2009年它又統合在一起,變成了一個創意產業振興院。我們看到韓國的經驗,關於文化產業這部分,其實它跟我們臺灣的思維比較不一樣的地方是,我們臺灣有時候對於文創都會陷入所謂的園區思維,我們都會覺得設一個園區,然後就是在提升這樣的一個產業。我們看到韓國它比較是振興院的思維,它要負擔各種文創產業的整體策略規劃,然後整合上、中、下游,所以我們也看到因為有這樣一個不同的思維方式,他們在這部分的產業方面,目前確實是越來越有競爭力的!所以我在想,關於我們未來文創院的那個條例,雖然我知道我們文創院的規模其實不可能像韓國那麼大,可是我們也應該要看看這個部分要怎麼樣學習韓國,他們對於這個部分的產業發展,誠如剛剛部長所講的,其實它非常強調跟產業的結合,這個部分也是我目前對於文創院未來發展的一個很大的期許。
鄭部長麗君:是。
李委員麗芬:也希望文創院能夠儘快來設立。
鄭部長麗君:關於韓國的例子,它其實就是特別法人。
李委員麗芬:對。
鄭部長麗君:而特別法人就比較類似我剛剛提到的行政法人,所以這也讓我進一步思考到我們文創院組織條例草案還要再檢討。
李委員麗芬:是。
鄭部長麗君:第二,他們是先分別設立了……
李委員麗芬:對,很多不同的。
鄭部長麗君:但是因應數位時代,現在又要整合。
李委員麗芬:又整合在一起。
鄭部長麗君:而我們現在才要設立……
李委員麗芬:是。
鄭部長麗君:到底我們是要走all in one還是有一些要個別獨立?這個就是我們現在綜觀各國經驗之後可以再來思考的。
李委員麗芬:好,謝謝部長。
鄭部長麗君:謝謝。
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請教鄭部長之前,我還是要先呼籲我們的召委……
主席:謝謝,今天我是最佳男配角。
何委員欣純:今天的解凍案只安排詢答而不處理,真的是違反我們的慣例,過去的議事裡面很少這樣子在安排議程,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剛剛召委自己在詢答的時候講了兩個例子說明今天之所以不安排處理解凍案的原因,雖然我不曉得背後還有沒有其他的因素和動機,這部分我想大家心裡都知道,但是你講的那兩個例子,我覺得不足以成為今天不處理解凍案的例子跟原因,所以我們還是要強烈要求召委,等一下沒關係,我們可以來變更,我們就是要接下來處理,這個等一下我們再好好溝通一下。我會號召我們黨籍的委員趕快回來教委會,我們再來提議變更議程。
接著我要請教鄭部長。
主席:都沒有給我回答的機會。
何委員欣純:下次啦!下次啦!
請教部長,在520新政府就職之前,我記得我們曾經也在同樣的這個場所並肩作戰過,我們也針對教育部所屬的很多財團法人有很多的意見,教育部在當時也答應我們,要針對所有教育部所屬財團法人進行整體的盤點及查核,那我就來請問一下,現在我們的鄭委員變成文化部的鄭部長,部長你知道文化部轄下所有的財團法人總共有多少個嗎?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12個。
何委員欣純:部長,我先跟您說我查到的數字啦!沒關係,你等一下再去問你的幕僚。在我們文化部的轄下,由公部門的官方資金成立而主管的財團法人有12個,但是其他民間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總共有188個。
鄭部長麗君:主管的。
何委員欣純:主管的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主管機關啦!
何委員欣純:主管機關是你們嘛!在這188個裡面,我們先不要講你們官方捐資成立的12個……
鄭部長麗君:公設財團法人。
何委員欣純:我們先不談公設財團法人,因為按照你們現在的稽核制度,那是高度的監督;但是對於民間的財團法人,我就要請部長您好好地再去盤點及稽核,看這些民間的財團法人是不是有違背當初成立的宗旨?是不是真正有在做事?這些雖然是民間捐助的法人,但是他們資金的財務公開透明度也需要我們主管的文化部好好地去看一下,是不是可以請部長答應?
鄭部長麗君:應該!
何委員欣純:應該對不對?我也知道你們有在委外,委託一個單位在作查訪跟稽核,但是那個查訪跟稽核,就我們目前所得到的資料來看是流於形式!
鄭部長麗君:嗯!
何委員欣純:而且是粗淺的查訪,並不實際,也沒有強烈的要求或者是以強大的專業能力去要求民間財團法人財務要公開透明,所以我希望部長可以好好地去盤點、好好地去稽核。
我今天就要來講一個例子。部長看到現在螢幕上所顯示的「台灣音樂文化教育基金會」,你知道有這個基金會嗎?
鄭部長麗君:我知道,我最近剛好有看到他們呈上來的公文。
何委員欣純:你有看到他們呈上來的公文喔?
鄭部長麗君:對。
何委員欣純:請看下一頁,所以部長應該知道這個基金會是在民國80年成立,董事長是連方瑀,她跟民間友人共同發起創立,在當初創立的時候都是他們自己民間來捐助,那沒話說,他們自己私人募款之後就成立了,總共捐助了520萬500元,百分之百是民間的,但是魔鬼就藏在細節裡啦!從民國82年到84年,它陸陸續續地接受當時的臺灣省政府教育廳、七大行庫、臺灣省交響樂團等捐助,在那短短的幾年當中,政府總共捐了2,259萬2,000元,占了整個基金會財務的83.3%;這個當初所謂的私人捐助基金會透過政府這樣子的資金捐輸,又變成了要接受政府監督、稽核的基金會,它變成預算、決算必須送由立法院來監督、審查的財團法人。
但是又很奇怪的是,這個財團法人在民國82年到97年之間,每年都有送預算、決算給政府單位(當時的主管機關及立法院)審查;可是就在民國98年,在我這個表格裡面有寫,當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決議案第11項有要求政府捐助50%以上的財團法人在半年內要修改章程,董監事半數以上要由政府的特定公務人員來擔任,當我們這個決議一通過,就在民國98年11月16日,突然之間這個什麼事情都沒有在做的基金會又有民間捐助了1,500萬元進來,結果就把民間捐助的金額比例提升到51.21%,剛剛好過半數,所以從那一年開始,這個基金會所有的預算、決算不用再送給你們主管單位審,它要送備查但是不用你們審,也不用再送立法院了。就這樣又把這個政府捐助過半數的基金會變成私人的、私產的基金會!而且就這麼剛好、就這麼剛好!我不知道它在規避什麼?
我們再看下一頁,我們來談談這個「台灣音樂文化教育基金會」在做什麼。我翻了一下資料,部長手上應該也有,這個基金會說它是在做兒歌推廣,就是所謂讓新的兒歌流傳,而且是在華人世界廣泛地被傳唱及運用,而最重要的是,兩岸交流是它最偉大的宗旨跟任務!這是現在哦!現在它認為兩岸交流是它利用兒歌要達到的目的,我不知道它的兒歌是哪裡的兒歌,照它所說的就是兩岸三地的啦!所以這個基金會名為音樂文化教育基金會,但是在做的是兒歌、在做的是兩岸三地的文化交流!部長,我說真的,我覺得這個音樂文化教育基金會不知道在做什麼啦!
我們再來看它的董監事名單,這個字很小,對不起部長,但是我念給你聽,以現在我們從網路上查到的資料,它的董事長叫連方瑀、常務董事叫申學庸、董事叫連詠心、常務董事叫許樊曼儂等等,連家所有的親朋好友幾乎都在裡面。現在以這樣的名單看起來,以它在98年剛剛好規避了政府的監督而增資,現在這個基金會可以叫做連家班的音樂文化教育基金會啦!從公產變私產,部長,這個要不要查?
鄭部長麗君: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我們一定會查,我剛剛說有看到上呈的公文,我已經要求要查明,因為它本來近期也要進行董監事重新登記,我們先前已經沒有核備這樣的議程……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沒有准?
鄭部長麗君:要求先停止,然後先查明。
何委員欣純:對,部長一定要查。
鄭部長麗君:之所以要查,是因為它在成立的時候雖然是民間的基金,但是從80年成立到98年之間有接受政府的捐助,不管這中間它本來是政府捐資有高過50%,或是民間的錢再進來而低於50%,現在政府捐助資金的總比例是48.79%,即使沒有超過一半也是相當高,所以我已經在公文裡面批示要去會人事總處的意見。
何委員欣純:是。
鄭部長麗君:就是因為有如此高比例的政府基金在裡面,那政府是否應派任董監事?我已經會人事總處……
何委員欣純:部長,這一定要查清楚。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等人事總處的意見,也會自己來進行查明,之後再看後續怎麼處理。
何委員欣純:部長,本席非常肯定你這麼明快。我又去調出它歷任的董監事名單,剛剛我們看的這個是現在網路上公告的名單,依我調到的資料來看,從94年、96年、99年、102年、104年,到現在是105年,所有的董監事名單中8成的名單都一樣,就是那幾個在輪;而我們現在的國民黨主席洪秀柱女士,她在102年以前也都是董監事,我不知道他們的改選程序有沒有符合法令?我不知道!
鄭部長麗君:我們現在就是請它先停止,因為它本來4月在進行變更法人登記,我們部裡面已經請它停止。
何委員欣純:對啦!
鄭部長麗君:我剛剛有說就兩點來查明,第一點就是過去政府捐助資金的情形;第二點就是我們請同仁去會人事總處的意見,因為有高達48%的政府捐助基金比例……
何委員欣純:48%很多。
鄭部長麗君:關於政府是不是應該要派董監事,我們也會請人事總處提供他們的意見。
何委員欣純:部長,我要提醒你,這188個裡面有2個是我們非關心的,這是其中之一,我覺得必須要查清楚。還有1個是現在你們也高度在關注的,就是「中華民國關懷演藝人員基金會」,我不是要質疑它什麼,而是我覺得它可以做得更多。今天報紙有報導我們的資深藝人孔蘭薰小姐,她的生活不見得落入所謂的貧困,但是確實她這麼多年來喪失了很多登台表演、演唱的機會,她也說了「她不知道演藝協會或者是政府單位能夠幫助他們什麼」這句話;而我看了這個基金會的情形,也是政府捐資的比例非常高,我們也一直在關心,結果這個「中華民國關懷演藝人員基金會」只做急難救助、慰問及聯誼餐會,我覺得如果它是政府捐助比例那麼高的基金會,用意就是要來關心、關懷、照顧這些資深藝人,這個基金會還可以做得更多啊!是不是?
鄭部長麗君:是,我們會來關心,其實我們部裡面也有責成同仁去探視,包括萬沙浪先生,我們也看到相關的報導。其實基金會有在做,但是它的預算少,它的預算好像是一百多萬元,所以後續我會整個去思考,看看要怎麼樣強化對資深藝人的關懷。
何委員欣純:後續請部長思考並去強化,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對。
何委員欣純:我為什麼要拿這2個來對比?你看關懷資深藝人的基金會,你說這個基金會的預算那麼少;另外一個是連家班的,是從公產變私產、私產又變公產的財團法人,怎麼會有那麼多錢?也不知道它在做什麼?這是一個很強烈的對比耶!
鄭部長麗君:它是一個民間基金會,它做什麼內容我們先不論,但是就政府在裡面資金投入的歷程……
何委員欣純:政府所投入資金的比例很高啊!
鄭部長麗君:就政府投入資金的歷程跟比例,政府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這點我會進一步來查明。
何委員欣純:我舉這2個例子來給部長參考、審酌,我們希望好好地調整,不管是公設財團法人或是民間財團法人,尤其是政府捐資比例相對高的財團法人,我們真的要好好地去督導,而且要去要求,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你1個月大概看幾本書?我指的不是雜誌、報紙,就是實體的書。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1個月喔?有時候真的是看工作忙碌的情形,就是會抽空翻閱幾本。
邱委員志偉:非工作類的書大概翻了幾本?
鄭部長麗君:最近喔?最近大概翻了3、4本,但是有時候有看完、有時候沒有看完。
邱委員志偉:國政如麻、國事如麻哦!
鄭部長麗君:因為剛上任比較忙一點。
邱委員志偉:對,所以……
鄭部長麗君:但是我昨天晚上……
邱委員志偉:那你過去呢?在過去你當立委的時候……
鄭部長麗君:像我昨天晚上孩子比較早睡一點,我就翻了2本胡晴舫小姐的書。
邱委員志偉:好,所以雖然政務繁忙,還是有抽空看書,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但是沒有看完,就是翻了一下。
邱委員志偉:我想我可以理解。那平均1個月買幾本書?
鄭部長麗君:買書?有時候是網購,平均比較難算計。
邱委員志偉:大概每個月都有買喔?
鄭部長麗君:有,都有在買,像我昨天看的書,有1本是新購的。最近有1本關於旅行的書,封面做成像是登機證,那個是新購的;另外有1本是舊的、以前買的。
邱委員志偉:我平均一個月都買10本書以上,但我大概只能看2到3本。為什麼我要買10本呢?因為我覺得台灣出版業面臨非常大的危機,有人說它已經是夕陽產業,實體書本都被電子書取代,加上閱讀風氣不盛,過去出版業的產值大概還有300多億,到了今年最新的數據已經不到200億,這兩年掉得非常嚴重,這跟科技化有關係,跟閱讀習慣、閱讀率或是閱讀能力、閱讀風氣不盛都有關係,所以今年只剩190億的產值。台灣每年出版書籍數目跟人口數的比例是全球第二,僅次於英國,我們的出版量相當大,閱讀量卻非常不足,出版業受到的衝擊相當大。我們要如何提振出版業?從小的閱讀扎根很重要,這是治本之道,否則現在小朋友都看臉書,不看一般書籍,大人也是一樣,你看在捷運或高鐵上有哪個人不是在看臉書?真正拿起書本來看的,有時候整個車廂大概只有我。我是強迫自己一定要看書,出發點就是要救台灣的出版產業,所以我寧願花錢買10本書,其實以我的時間只能閱讀兩本書左右。文化部有沒有具體政策,包括向下扎根、治本計畫、提振閱讀風氣等?其次,是不是可以發圖書券,讓中低收入那些經濟上比較沒有那麼多餘裕去購買書籍的家庭或學子,可以透過圖書券的機制去購買他們想看的書籍,同時也可提振出版產業,部長以為如何?
鄭部長麗君:我上次來立法院報告時,大家針對出版產業做了相當多的討論,我覺得出版文化非常重要,我們的確很重視,根本之道還是如委員所說的帶動閱讀,這是要從小養成的習慣,我們會跟教育部討論在教育模式上是不是能進一步帶動孩子們的閱讀,同時在語言教育方式是不是能更突破,不要是片段式的或只是作文,要讓他們能夠從閱讀中進一步思考。我們會跟教育部一起檢討,推出文化體驗教育來帶動閱讀。
邱委員志偉:我本身也知道出版業的寒冬與危機,若再不採取具體有效的作為,這個情況可能越來越嚴重。
鄭部長麗君:針對具體的產業相關政策作為,社會最近有很多的討論,我們會參考各界意見來進一步思考。
邱委員志偉:在上次總質詢的答詢中,你好像並不反對發放圖書券或藝文券。
鄭部長麗君:我覺得包括藝文消費抵稅、文化平權相關的體驗券都可以搭配一起思考,因為藝文消費的抵稅有一點貧富差距效果,也就是比較富有、消費多的人,受益也多,我建議用文化平權的概念來配套,讓學齡兒童、學生或低收入家庭可以有一點點文化體驗與文化帳戶在裡面。
邱委員志偉:這需要文化部大力協助與挽救出版產業,如果沒有具體的政策、預算或作為,出版業就真的非常可悲、可憐,倒閉的出版社會越來越多,失業的出版業相關人口也會越來越多,這可能會變成一個社會問題。
鄭部長麗君:我們最近都密切跟出版業進行討論,希望政府能提出支持計畫,我覺得主體還是在民間,看政府要如何支持。
邱委員志偉:光靠獨立書店是不夠的,獨立書店只是一個點,要全面向下扎根。
鄭部長麗君:書店通路其實也非常重要,如果通路持續萎縮,書跟讀者之間的距離就越來越遠,所以包括產製端、出版、通路,及帶動閱讀、促進消費、提振消費等每個環節,還有上次大家多所討論的要不要定價制等等,我們最近都在跟各界密集進行討論中。
邱委員志偉:我自己在我的選區也成立了一個閱讀學會,推動閱讀風氣與活動,我也將此次選舉的補助款捐給選區學校的學生,希望他們能用這筆錢購買想看的書籍,我覺得這是大家要共同面對的危機,不只是公部門,所有藝文界及知識份子都應該面臨這個嚴肅的問題。
另外,本席想請教幾個有關高雄市的問題。樂群村是過去岡山的一個空軍眷村,對於交給國防部保管我們非常不放心,因為國防部沒有這個專業,之前在第8屆時就召開過好幾次協調會及公聽會,文化部都有參與,希望能透過文化部的專業與協助,將樂群這個眷村文化園區變成眷村文化創意園區,導入文化創意園區的元素、資源與人力。那個地方非常好,離捷運站很近,離火車站也近,交通很方便,附近相關的腹地也很大,北高雄缺乏一個藝文中心或是文化園區,那裡有相當好的基礎條件,我希望能夠邀請部長到高雄去,站在文化部的角度去瞭解樂群村現在的概況,看看未來要如何規劃成為眷村文化園區。
鄭部長麗君:我下次到高雄時,一定會去看。
邱委員志偉:部長上任後還沒去過高雄?
鄭部長麗君:有,去過幾次了。
邱委員志偉:高雄市最北邊的湖內區有一所明宗國小,是全國唯一的書法專業學校,還有一個書法藝術館,長年性都有書法展覽,我還參加過黃國書委員在那裡舉辦的展覽。他們的軟、硬體都需要中央協助,因為高雄市政府的財力有限,沒有辦法維持這麼好的一個書法藝術館。
鄭部長麗君:現在是市政府在主導管理。
邱委員志偉:希望中央協助,在硬體改善、軟體更新方面有更多預算配合,否則光靠市政府的話,連人力費用都不夠。
鄭部長麗君:我們藝發司司長告訴我,對於比賽活動我們有補助一部分,委員希望我們更關心……
邱委員志偉:那是活動經費,周遭的環境都需要文化部協助,包括有一個文化沙龍、文化講臺,都已經年久失修。
鄭部長麗君:我們是不是用社造計畫來結合?
邱委員志偉:這部分就麻煩部長。另外,南部流行音樂園區目前的最新進度如何?
鄭部長麗君:關於南流,第一標工程也就是6個Live House的部分,本月底應該會申報竣工,明年11月試營運;第二標工程預定108年4月底申報竣工,109年7月1日試營運。但這是目前既定的時程,我現在對部裡及市政府代辦的工程正進行全面查核,做出一個務實評估的日期,要如時如質。
邱委員志偉:對,這很重要,我就是需要你這句保證。
鄭部長麗君:我不做任何政治開幕,但是要以專業品質為最優先。
邱委員志偉:如果按照你說的時程,明年11月可以試營運的話,高雄市民是可以接受的。
鄭部長麗君:我還在查核中,我會請次長組成專案小組針對所有重大公共工程進行查核。
邱委員志偉:不要像過去一樣,工程延宕、標不出去,造成進度受到很大影響,要如期如質的完成。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如時如質,品質最重要。謝謝。
主席:請高委員金素梅發言。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花蓮的徐榛蔚委員今天要來質詢,我相信她也是問同樣的問題。首先,漢本遺址的名字已經有點不太一樣,部長知道嗎?你會不會念?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請委員指教。
高委員金素梅:Blehun是南澳泰雅族語「門」的意思,因為有耆老說在日本殖民時期有一些船都是從那裡靠岸,所以有很多文化其實還是要問一下我們的族人耆老。當天委員們接受了這個建議,我覺得非常欣慰,現在我要問幾個問題,因為你們的新聞稿說:「在妥善完成遺址保存措施前,絕不容許有工程破壞遺址的情況發生,並將以滿足考古發現和最少破壞為優先價值,請交通部協助蘇花改與考古團隊克服既有困難,提出讓遺址獲得最妥善保護、且不影響用路安全及通車期程的方案」,所以接下來部長的責任很重,首先要面對的是考古團隊挖掘經費不足的問題,然後是文化部與交通部應該針對維護漢本遺址與蘇花改通車期程方案成立工作小組來共同解決,請問這個共同小組成立了沒有?
鄭部長麗君:這個協調平臺一直在持續進行中,上次委員質詢後,我也跟賀陳部長談過,後續他指定了路政司,我們是文資局,已經進行了627的協調會議,後續也在持續中。我們最近還希望邀請水利局,因為這涉及地質與水土的部分,而且汛期也快到了,所以邀請相關單位一起進來,持續進行協調。文化部以文資保存為最大前提,相關協調都有持續進行,包括永久沈沙池及油水分離池目前也配合不會繼續往下挖,所以大家對於文資保存是有共識的,但後續相關的一些附屬設施及保存方式,我們會召開文資審議委員會,聽取委員專業意見。
高委員金素梅:其實我跟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的壓力也很大,因為我們有很多選票是來自於花蓮,跟徐榛蔚委員是一樣的,我們共同希望問一下交通部或文化部,未來如果要變更,技術上有沒有問題?因為交通部都跟交通委員會說技術有問題,然而我問了很多技術工程的委員,他們都說沒有問題,但先決條件是要多編列預算。所以我要問的是:第一,未來如果變更設計,能不能如期完成?如果不能,大概要拖延多久?我覺得這個必須跟花蓮鄉親交代。第二,如果要變更,工程費用可能會增加,這部分是交通部要解決,還是文化部要解決,抑或是國發會再成立一筆基金給你們兩個部會使用?
鄭部長麗君:目前我們是有協調平臺,對人民而言,政府是一體的,我們希望妥善將後續的文資保存及工程施工計畫做整體檢視。我必須要強調,我們非常尊重文資審議委員會的專業意見,他們是以文資保存為職責;至於工程後續完工通車的日期,還是要由交通部對社會說明,文化部基於文資保存的職責,會跟他們密切、橫向、妥善的協調。
高委員金素梅:你可能要交代一下賀陳部長,這樣一個說明要非常清楚與快速。對於南澳及花蓮鄉親而言,能有一個安全快速的道路回家,我們當然都支持,因為我們清楚知道在那裡已經死了非常多的人命,但在這個環節之下,不管文化部也好,交通部也好,要做到資訊公開透明,讓部落的人非常清楚知道現在要做什麼了,不要到時候花蓮鄉親上來抗議,這樣子不好。所以這個工作小組應趕快成立,針對工程如果要延期,可能會延多久?延期的原因為何?未來對於回家這條安全的路是不是會更安全等部分,都要趕快做,否則在公布「Blehun漢本遺址」是國定遺址的同時,非常多鄉親卻是在憂心回家的路要怎麼辦,本席建議你們兩位部長趕快坐下來,對外說明該怎麼做。
鄭部長麗君:我們都在協調當中,政府是一體,我們當然希望彼此部會對於文資保存、交通需求、工程安全、水土、地質安全等都能兼顧,但是彼此之間還是希望尊重文資保存方式的專業意見,工程上則是看看有什麼技術可以克服而追求共存,我想各部會應該有這樣的基本原則來進行協調。
高委員金素梅:必須快速跟外界說明,我相信等一下徐委員也會針對這點來詢問部長,你們的速度愈慢,激起地方百姓不安,其實對政府也不好。
鄭部長麗君:其實協調一直都在進行中。
高委員金素梅:關於推動台北機廠活化轉型為國家鐵道博物館的相關事宜,包含進行古蹟修復、再利用,你們還要籌組鐵道博物館園區營運組織、規劃鐵道文物蒐集及展示、委託口述歷史及文創商品研發等相關事項,所謂國家鐵道博物館有沒有包括森林鐵道及日據時代在原鄉遺留下來的伐木台車軌道?
鄭部長麗君:目前還必須修復再利用,我們正在規劃中,希望成為國家級鐵道博物館,這應該要整體思考台灣的交通史、鐵道史,未來除了台北機廠,還要串連各地鐵道文化,也可以有行動博物館的概念,不僅可以在台北看鐵道博物館,還可以串聯出全國的行動博物館。
高委員金素梅:我要提醒部長與文資局局長,既然是以國家之名成立的鐵道博物館,我覺得我們更應該把日據時代的日本殖民政府、國民黨執政時期及現在民進黨執政時期,有關台灣山林開發史中鐵道所扮演的角色都調查載明清楚。例如日據時期的台灣三大林場,第一個是太平山林場,在宜蘭縣大同鄉,是泰雅族的傳統領域;第二個是阿里山林場,在嘉義阿里山鄉,是鄒族的;第三個是八仙山林場,在台中市和平區,是我的家鄉,也是泰雅族的傳統領域。1895年日據時代,成立了理蕃本署,藉著管理原住民的名義,行管控林業資源之實,台灣的林學研究與林政發展最早也是始於日據時代,台灣是當時日本政治版圖中唯一的熱帶林業地域,因此日本人在占領台灣之後,馬上展開一系列的林學研究,這是一段非常耐人尋味的歷史。日本殖民政府伐木是為了支援母國的殖民戰場,國民政府伐木則是為了賺取外匯,幾經波折,台灣在1991年終於宣布禁伐天然林。1945年時,國民政府接收日據時代留下的森林計畫及編制,日據時代台灣總督府把所謂森林計畫的編制叫撫墾署,也就是現在農委會的林務局,當時的撫墾署有11個支廳,現在變成林務局的8個林管處。部長,這樣的制度相依非常有趣,所以我剛剛講的山林砍伐跟森林鐵道,以及伐木的鐵道是非常重要的。我剛一直強調這3個林場其實是很重要的原住民傳統領域,而我剛說的林場,太平山的林場現在已經變成農委會林務局羅東林管處的太平山森林遊樂區、阿里山的林場現在是嘉義林管處的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八仙山的林場現在是東勢林管處的八仙山森林遊樂區。
部長,其實這就是原住民的鐵道史,也是我剛剛說原住民的轉型正義不應該以年份作為切割的最大原因,今天當我們提到鐵路的時候,其實別忘了原住民在這一段的歷史過程當中,我們所受到所有的不公不義,事實上這個不公不義現在還在發生。我剛剛有說,以前的撫墾署是現在的林務局,而現在3個最大的林場就變成羅東林管處、嘉義林管處及東勢林管處,對原住民而言,簡直就是歷史的血淚史啊!這就是為什麼本席建議當我們在建立鐵道史的時候,一定要把原住民的辛酸史寫在裡面,請問部長同意嗎?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尊重原住民歷史的視角。
高委員金素梅:好,謝謝。另外,我要花一點點時間來談資深藝人的部分,剛剛談到我們花在資深藝人方面的錢很少,只有一百多萬,事實上有非常多的資深藝人要的不是補助,而是尊重與尊敬。我不曉得部長有沒有看,最近公共電視在星期六的時候有播出,那是歌曲搭配演藝的影片,我覺得那個非常好。我是不是能夠請公共電視以這個為出發點,讓我們的老藝人可以藉著這個平台,讓他能夠重新找回自己的價值,其實花得錢也不多,就我知道一集好像才35萬是嗎?
鄭部長麗君:是「今晚,你要點什麼」。
高委員金素梅:那是我的好朋友張瓊姿當主持人,可是事實上這個節目對非常多的資深藝人來說,他們大家都期待非常深。公共電視有給小孩子看的水果奶奶,已經把時間都定住了,然後也有給青少年看的我們這一班,可是對於資深藝人的部分,時間卻好像沒有定,所以我建議公共電視也能把我們認為很好的、能找回古老的音樂、能讓資深藝人有表演、表現的平台,是否也能將它繼續延續下去?請部長或是公共電視的朋友們回應一下。
主席:請公視基金會邵董事長說明。
邵董事長玉銘:主席、各位委員。關於資深藝人的部分,以前在行政院新聞局也是我們的業務之一。
高委員金素梅:對。
邵董事長玉銘:到了公視以後,資深藝人的演出機會,還有一些老歌、民歌,我們都在做,我們大概在7月9日還有一個民歌演唱會。
高委員金素梅:可是你們沒有固定的時段。
邵董事長玉銘:對。
高委員金素梅:本席建議希望你們去思考,因為「今晚,你要點什麼」其實不僅僅是老歌的呈現,還有資深藝人的表演,既然有平台讓資深藝人表現,就可以讓他覺得自己還可以對演藝工作有所貢獻,而不是我們給他多少錢,他們要的是尊重,好不好?
邵董事長玉銘:好,我把委員的建議……
高委員金素梅:請回去後好好地思考一下,我會知道這個平台是因為有一個HD高畫質的預算,然後我也詢問過公共電視,你們說如果沒有這筆預算,你們就沒有辦法再支撐,所以本席在此要替資深藝人喊話,請部長和公共電視來支持這麼好的節目。
邵董事長玉銘:好,我們一定會研究辦理。
高委員金素梅:好,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榛蔚發言。
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是本席第一次在委員會就教部長,蘇花改善道路這條路真的是命運多舛,花東的建設,有很多理由都因為交通不便而被否決,十幾年前東華大學的雙城計畫,因為交通不便而被否決,最近的一件案子是原住民族博物館,也因為交通不便而被否決。有關花蓮的交通,我不曉得部長知道有幾項交通可以到花蓮?您可以回答本席嗎?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的確我們都知道,花東地區居民對於交通的需求,我想我們都知道。
徐委員榛蔚:因為交通的因素,很多部會都說因為交通不便、來客人數少、不符合成本效益與經濟效益,所以該計畫暫且暫緩。也就因為如此,導果為因,讓花東長期以來的建設是落後的、不受到關注的。本席不斷地在各個委員會陳述,真正應該要轉型正義的是花東人的吶喊。漢本遺址升格為國定遺址,請問現在有幾個國定遺址?
鄭部長麗君:漢本遺址是第8個。
徐委員榛蔚:恭喜,是第8個遺址,而且這個遺址是從縣定遺址在三個月內就成為國定遺址,這是從發現到成為國定遺址的最短時間。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挖掘的部分應該是挖了4年,但是依文資法提報指定為國定遺址,我們就要依法召開文資審議委員會來進行審議。
徐委員榛蔚:請問這個遺址的特殊性在哪裡?漢本遺址的發現年代是2012年,到現在2016年成為國定遺址,它的特殊性在哪裡?它是在1,800年前,所以它跟縣定的崇德遺址有雷同性,文化的類型是相似的。當6月30日我們跟交通部長去看漢本遺址,觀禮谷風隧道貫通的那一剎那,那是一個貫通的儀式,我們知道6月30日是漢本遺址挖掘的合約完成日,我們非常欣喜,因為工程終於可以繼續往前走,花蓮的期待不會落空。7月1日下午文資會的審議中,將它定為我們的國定遺址,但是文化部卻說,為了要保存我們的文化,不容工程破壞,當天花東兩縣有多少鄉親一陣嘩然,您的輕輕一份新聞稿,讓花東兩縣的人能擁有安全回家的路愈來愈遙遙無期,我們到底還要等多久?
鄭部長麗君:其實在7月1日指定為國定遺址之前,它本來就是縣定的遺址,只要被指定為縣定遺址,相關的縣府也有責任要進行文化保存,所以……
徐委員榛蔚:謝謝,那本席再繼續問下去……
鄭部長麗君:其實它本來就必須被文化保存,當然這並不是……
徐委員榛蔚:部長,請問在新聞稿中有說蘇花改工程不改線,最小的工程破壞,最大的遺址完成保存,請問您如何解釋這幾句話?
鄭部長麗君:所以當被指定為國定遺址後,文化保存的責任就由縣政府移到文化部,我們當然是希望在國定遺址的責任下進行文化保存,後續的工程希望不要造成文資的破壞,所以不要……
徐委員榛蔚:部長,我們都非常尊重文資的保存,我們也非常重視建設要如何去推進,達到如期如質。現在本席只希望部長回答,要如何將您剛才那兩句話來落實?完整的文化保存,還有如期如質讓蘇花改善道路能完成。
鄭部長麗君:政府是一體的,我們當然會跟交通部密切協調如何追求共存……
徐委員榛蔚:您剛才已經回復過高委員及高潞.以用委員了……
鄭部長麗君:對於要如何追求共存,我們當然會跟交通部協調。
徐委員榛蔚:可以保證如期如質嗎?
鄭部長麗君:工程的部分必須要由交通部來回答,因為我不是交通部長。
徐委員榛蔚:您不可以把這個工作推給交通部。
鄭部長麗君:我不是交通部長,我不是推,我們有密切在協調當中。要跟委員報告的是,這個運作機制會是這樣,因為它現在被指定為國定遺址,其實本來在縣定遺址的過程當中,蘇花改還是在進行工程,但是就遺址共構的部分,會送遺址審議委員會審查。
徐委員榛蔚:我們非常尊重文資工作者,所以從101年開始挖掘,103年展延一次到105年6月30日,我們非常尊重,合同也走到6月30日了,我們現在繼續可以做了吧!現在只剩下橋面120米中間的橋墩座還沒有做上來,如果這一段沒有辦法接續,我們國家政府的交通經費92億就沒有了。蘇花公路從清朝到80年才變成雙向,到現在為止,能讓我們安全回家的路才做了一半,而且還是馬政府核定的,我們總是希望有一個念想,但是這個念想在6月30日到7月1日的時候,就被打碎了,我們到底能否在106年、107年、108年將各個階段如期如質完成呢?剛才高委員也說能否成立專案小組,本席在此呼籲我們來成立專案小組,讓全國的鄉親、讓花東的鄉親能夠直接監督,公開透明,可以嗎?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本來就有協調平台持續在進行中……
徐委員榛蔚:不要平台,要專案小組。
鄭部長麗君:專案小組一定會在協調平台中確定有哪一些權責單位要進來,目前正在邀請相關的權責單位,至於由誰來召集,這個也會再協調……
徐委員榛蔚:什麼時候完成專案小組的成立?
鄭部長麗君:其實一直都在密切的開會,這個禮拜也還會再開會……
徐委員榛蔚:禮拜幾?什麼時候完成專案小組的成立?
鄭部長麗君:目前在安排會議中,因為從7月1日以來……
徐委員榛蔚:幾月幾號有會議?
鄭部長麗君:我們現在還在跟路政司協調,我們本來在6月27日就有開過會了,7月1日指定之後,我們現在就……
徐委員榛蔚:您要約路政司,請問是這個禮拜的什麼時候?您可以訂出來嘛!今天已經是禮拜一了,各個部會都這麼忙……
鄭部長麗君:因為7月1日是禮拜五,今天禮拜一我來立法院,事實上6月27日我就責成同仁在跟路政司協調中,所以我們會持續協調。請委員放心,我們一定會讓所有單位都進來,這件事情我們文化部是基於文資保存,但交通部會基於工程的角度,我們會尋求共識。再來,之前在審定縣定遺址的時候,其實也不等於就沒有蘇花改了,之前是縣定遺址的時候,蘇花改工程還是在進行中,但是在遺址上方共構的工程,必須要讓文資審議委員會的專家就文資保存的角度來檢視,所以對於未來的運作機制,我們也會希望交通部把後續遺址上方的工程是否共構的方案,送到文資審議會來予以檢視,所以我們會儘速推動相關的工作。
徐委員榛蔚:您可否給本席一個確定的日期?部長,您也當過立法委員,我們真的不希望一個工程因為任何一件事情而延宕,然後遙遙無期。
鄭部長麗君:所以剛剛委員說為什麼這麼快就審定為國定古蹟,我們就是希望能快速確認,希望大家對文資跟工程能有共識,而避免造成它的懸宕,讓這個社會能清楚後續的發展,所以我們一定會儘速來協調。
徐委員榛蔚:希望文化部、交通部能夠更有效率……
鄭部長麗君:我覺得也不至於像委員擔心完全沒有蘇花改,我想不會。
徐委員榛蔚:就如同評定為國定遺址一樣。
鄭部長麗君:如何尋求文資、交通需求跟公程安全,這是我們各部會彼此的職責,文化部基於文資、交通部基於工程,我們一定會尋找出一個共識。對於交通部的保存方案,以及相關的工程安全方案,我們也會透過文資審議委員會尋求文資專家的意見,然後最後形成共識。
徐委員榛蔚:謝謝部長。現在的社會氛圍是紛亂的、現在勞運團體也起來了、我們的警察同仁也要起來了、我們的軍人也要起來反動,我真的不曉得哪時候花東鄉親會起來,請更有效率,就如同您將縣定遺址定為國定遺址這麼有效率,在這個禮拜,文化部跟交通部能否坐下來組成一個專案小組,讓所有的程序公開透明,並讓全民來參與。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強化跟社會的討論……
徐委員榛蔚:蘇花公路要怎麼走才是最安全的,交通部的賀陳部長跟我說,蘇花公路走到羅東去換火車是最安全的;我們的行政院長是說請委員指導;而網路的一個笑話是說,別走就是最安全的。別走蘇花公路就是最安全,這是一個冷笑話,但是對花東人來說,那是我們心心念念盼望的一條路,任何用路人的習慣可以改變,但是所有的農產與東西運來運去,物品的運送是沒有辦法改變的,能用鐵路嗎?能用空運嗎?能用海運嗎?因此,請部長您拿出魄力跟效率,也不要推諉任何的責任,我們大家一起共同來討論,並解決這件事情,謝謝部長。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沒有推諉,彼此的部會有各盡的職責,但是我們會追求共識。
徐委員榛蔚:麻煩能否在這個禮拜將專案小組成立下來?
鄭部長麗君:本來平台小組都持續在進行,上禮拜有開會,這禮拜也會開會……
徐委員榛蔚:平台小組沒有用,請用專案小組,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非常謝謝今天的主席,在星期三的下午排3點至5點要到左營的舊城,其實那2個小時是不夠的,我跟他抗議很多次,但至少這是一個起點。今天我會來的原因就是為了這件事。部長,你們現在弄了一個左營舊城的建城計畫,我想無論如何我要謝謝你,這是民國89年塵封的重要案子,當時是吳敦義當市長時所提的案子,那時候的文建會編列100億的預算,因為這裡的情況跟別的地方截然不同,結果後來政黨輪替,游錫前院長讓傳統藝術中心移到宜蘭。我每年看著那個預算,心裡都在淌血,因為那個地方每年大概有10億的預算,最少是8億,你可以去統計。
請問部長禮拜三會到高雄嗎?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禮拜六有去過,所以目前還沒有安排。
黃委員昭順:禮拜六去都沒有告訴我們。
鄭部長麗君:我兩個禮拜前也有去過,這個月應該去了兩次。
黃委員昭順:你看到什麼?
鄭部長麗君:有一次是去看表演,另外是去看……
黃委員昭順:去看表演怎麼都沒有通知一下?
鄭部長麗君:我下次買票請委員一起看。
黃委員昭順:不用,我自己買票。
鄭部長麗君:我知道委員都自己買票。
黃委員昭順:我對這件事非常有意見。
鄭部長麗君:還有一次是去看衛武營的工程。
黃委員昭順:所以你沒有到舊城嗎?去看表演而已,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有關舊城計畫,我有跟文化局長交換過意見。
黃委員昭順:所以你沒有去。部長這個禮拜三沒有辦法去的話,我正式邀請你,請你排定時間,因為這件事絕對不是你跟文化局長交換意見就可以解決的問題。我有幾個資料要拿出來給你看,等一下也有一份資料要送給你,因為那是從民國八十九年就有的案子。其實舊城文化保存區這個案子,大概是從民國八十九年開始,它涉及大陳義胞,還有大小龜山上重要廟宇歷經日據時代的狀況,以及乾隆皇帝到舊城紮營的情形,不知道部長有沒有看過這些資料?
鄭部長麗君:有,高雄市政府有給我相關的資料。
黃委員昭順:紮營的資料你看過嗎?那裡面大陳義胞的住宅,你看過沒有?
鄭部長麗君:沒有非常詳細的看,但是我手上有資料。
黃委員昭順:吳敦義前市長要以國家重大建設,用100億的經費,把整個區塊變成民俗區域,它跟你們現在規劃八年用20億的差距在哪裡,你知道嗎?
鄭部長麗君:請委員指教。
黃委員昭順:這裡面有非常重要的,大陳義胞的宿舍,所以這不只牽涉文化部,包括國防部、財政部都在裡面,因此我要請部長跟我們約個時間,去現場……
鄭部長麗君:7月9日或是其他日子,我本來就還會再去。
黃委員昭順:你要去看表演嗎?週末有一個表演。
鄭部長麗君:那個表演也是在建城計畫的現址辦。
黃委員昭順:如果部長要去看表演的話,我歡迎你來看,可是我希望你在看表演之前,花三個小時到現場瞭解,可以嗎?
鄭部長麗君:我要再看一下我的行程。
黃委員昭順:你看一下你的行程再跟我約。
鄭部長麗君:我一定會再找時間詳細的瞭解。
黃委員昭順:我今天專程來,而且一直特別跟陳學聖委員情商。這裡有舊城文化保存區的資料,還有雙城─左營跟鳳山之間道路的地圖,該道路在乾隆皇帝當時,是到左營的一條小路;這一條小路在鐵路地下化的過程中,我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重視,因為這是歷史的古蹟。部長在看什麼?
鄭部長麗君:看跟您一樣的資料。
黃委員昭順:你怎麼知道我有這個資料?那你還不錯,還知道……
鄭部長麗君:是舊城建城計畫……
黃委員昭順:你知道這個……
鄭部長麗君:委員手邊的地圖比較遠,所以我必須看這一張圖。
黃委員昭順:沒關係,我這個地圖等一下給你。從左營一直到鳳山的這一條古路,有老天爺保佑、幫忙,所以有2/3依舊保存在這裡。部長看表演固然很重要,可是你也要去瞭解,這裡面隱藏多少全中華民國台灣沒有的歷史、古蹟。本席特別來,而且要求你騰出三個小時的時間,從這邊全部看一次。
鄭部長麗君:我一定會安排時間去看,但是是不是那一天,我還要看一下行程。
黃委員昭順:沒有關係,你再跟我約時間。
鄭部長麗君:我一定會找時間詳細瞭解。
黃委員昭順:我在這個時點跟你提這件事,是因為民國八十九年,吳敦義先生及那時候的文建會做的,是行政院作為一個國家整體的重大建設,然後把這些東西全部納入其中,藉此解決整個區塊的問題。我們已經晚了十六年,在這十六年的時間之後,我們好不容易又看到曙光。民進黨政府跟國民黨政府不只一起欠左營,也欠我們整個文化資產。我看過你的報告,你們應該是規劃八年20億……
鄭部長麗君:有關文資的保存修復,我們要再造歷史現場,結合各地方政府推動旗艦型計畫,作為國家的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用中央的資源跟地方一起合作。
黃委員昭順:但是我看你們規劃八年20億,就知道你們可能只看到……
鄭部長麗君:數字還要再進一步核定。
黃委員昭順:不僅要進一步處理,更重要的是這個案子必須拿到行政院的層級。請問講話的那一位是誰?
鄭部長麗君:是主秘。
黃委員昭順:沒有關係,你想講的話上來回答。
鄭部長麗君:我跟委員回答,這個計畫……
黃委員昭順:我覺得我不禮貌,你也不禮貌,因為我在跟部長講話,他上來打擾我講話。他可能覺得你講得不夠好,所以他想講。
鄭部長麗君:不會啦。
黃委員昭順:沒關係,我就讓他講,這是沒有問題的。
鄭部長麗君:委員希望他上來的話,我們請他上來。他只是跟我補充一個程序的資訊。
我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們提出再造歷史現場的主張,是要作為國家重大公共建設,向國發會申請這個建設計畫,但是計畫的內容,我們希望由地方政府提出,所以左營舊城建城計畫是由高雄市政府提出,他們也會編列自己的經費。
黃委員昭順:我看到了,我把它……
鄭部長麗君:他們會編列部分經費。
黃委員昭順:我有看到計畫。
鄭部長麗君:其他希望中央支持的部分,就如您所講的,要作為行政院層次的國家重大公共建設,並向國發會申請經費予以補助。
黃委員昭順:我有看到報告,但是我覺得這個報告跟之前的相較,計畫大概只有1/5,沒有把整個問題都解決。如果啟動重大建設,4/5的東西卻不在計畫裡的話,在做的過程會礙手礙腳。其次,我在左營非常久,鳳山有一個雙城計畫,我們很希望雙城古道得到支持。如果許智傑委員在現場的話,他一定會拍手。
鄭部長麗君:他在鳳山。
黃委員昭順:你要不要支持?雙城古道有2/3沒有被大樓掩蓋,事實上,左營到鳳山不僅只這條古路,你們的規劃只是原來的計畫中一丁點的部分而已,你們要思考怎麼樣讓它變成一個大的計畫,這樣不止還給左營、鳳山,也是還給高雄以及整個國家重大文史。對於這個文史要怎麼恢復,希望你們妥善處理。我不好意思大聲對你說話,所以我都小聲講。我希望部長撥時間到高雄,看跟我還有許智傑委員怎麼約時間,你要走多久,我就陪你走多久。我們好不容易把大小龜山劃為國家自然公園,那是吳敦義當院長的時候處理的。我們希望呈現整個美景、古蹟,像北門有一對石雕門神,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
我看到你拿出資料,我的資料太小張,我曾經唸過助理,要他做power point給部長看,這樣你看得比較清楚。
鄭部長麗君:沒有關係,我這裡有。
黃委員昭順:所有報告的內容,只有以前計畫的1/5,所以我希望部長……
鄭部長麗君:委員希望我更全面瞭解,我瞭解您的意思。
黃委員昭順:這件事絕對不只是文化部的事,還包括財政部、國防部及行政院。要怎麼樣呈現古蹟,是你當部長應該做的事。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提出。
黃委員昭順:這是我特別來這裡說明的原因。
鄭部長麗君:我們非常重視文化、文資保存,再造歷史現場的部分,我們第一步先踏出來,後續會在行政院文化會報……
黃委員昭順:你禮拜六會下去嗎?
鄭部長麗君:目前應該是7月9日,可是現在還不確定當天的時間怎麼安排。
黃委員昭順:我們要的絕對不是那個表演,因為那個表演到哪裡都可以看得到。我知道有找歌仔戲來表演,歌仔戲在更大的地方都能夠表演,我們要的是你們看到這個城,看到這個希望,把整個城的原貌都呈現出來,而且解決當地的問題。
鄭部長麗君:最重要的還是文資保存計畫要怎麼進行,這需要跨部會協調。
黃委員昭順:包括大陳義胞的宿舍都要一起處理,這樣才能夠解決。大小龜山上原來有許多廟宇在上面,那是我們的信仰,可是後來全部被日本軍驅逐出去,我們希望能夠呈現整個原貌。乾隆皇帝當時紮營的所有文書資料,本席這裡都有,我會給你整個資料,這樣可以嗎?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黃委員昭順:謝謝。
主席:謝謝黃昭順委員長期用心,也謝謝文化部的支持,我的助理是左營人,他也拿這個作為碩士論文。禮拜三歡迎大家下午三點鐘在那邊考察。
黃委員昭順:(在席位上)兩個小時不夠,要再安排一天。
主席:沒辦法,因為之前要先去鹿港,後面還有後續。謝謝部長。
黃委員昭順:(在席位上)下次安排的時候,配合部長……
主席:是,安排兩天兩夜,謝謝。
請蘇委員治芬發言。
蘇委員治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鄭部長,當立委辛苦,還是當部長辛苦?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各有不同的角色。
蘇委員治芬:我剛才聽黃昭順委員質詢,覺得非常感慨,其實城鄉文化的資本能建設差距還是很大,部長對於城鄉差距、資本能落差很大的狀況,未來在任內有沒有什麼具體作為?
鄭部長麗君:以剛剛的例子來說,我們希望把文資保存作為國家重大公共建設,因為過去地方政府在文資保存做了很多努力,但是強者恆強,弱者恆弱,資源缺乏的縣市常常有心無力,所以我們希望在提出來之後,向國發會申請,作為國家重大公共建設。未來我會特別在平權的概念上,調整資源的挹注。
蘇委員治芬:部長在5月23日的業務報告有提到,你有建請行政院設文化會報,請問這個文化會報後來有沒有落實?
鄭部長麗君:我們有提出行政院文化會報設置要點草案,也已經跟林萬億政委開過會,經政委指示,我們在修改後已經報行政院核定,只要核定之後就可以召開文化會報。
蘇委員治芬:本席的故鄉是雲林縣,很感謝部長特地到當地走一趟,你在走訪雲林縣短短的時間,會看到我們涉及到國防部、國營的台糖公司。雲林縣有一個重大的公共建設,叫做湖山水庫,劉益昌教授有在這裡發現考古遺址。我接觸過台糖、國防部及水利署,基本上,他們認為那些文化資產是包袱、累贅。最主要的問題是,在從事公共建設的時候,如果發現文化遺址,應該主動提報,甚至在這一項公共工程編列相關的預算,用來處理文化保存工作。部長過去也當過委員,依你熟悉的、能夠掌握的部分,覺得我剛才提到的例子應該怎麼樣改善?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我過去擔任立委的時候,也覺得與文資相關的所有機關,尤其是公有機關,應該率先帶動,並且盡這個責任,所以公有機關應該編列預算,保存、維護及管理所屬的文資。過去政府沒有積極作為,所以我當立委的時候有提案,希望公有機關自己先針對文資盤點、清查,並提出計畫,接下來,公有機關要編列預算,盡保護的責任。至少政府自己所屬的公有機關,要針對手上的文資,先各自盡到責任,然後文化部再就文資相關的身分、未來的保存計畫跟活化,進行參與跟督導。這一點,公有部門應該先做,這樣國家才有辦法在遇到文資是私有財的時候,用更多誘因處理。
蘇委員治芬:上次部長到雲林縣的時候,因為時間不夠,所以沒有辦法帶你去看台糖。目前雲林縣虎尾那一座糖廠,是現在全台灣唯一還有在做糖,還有在經營的。我們看到過去只要地方政府放出一個風聲,就有燒掉房子的現象,而且是平均一年燒掉一棟房子,但是台糖打死不承認。我們質疑台糖,為什麼會任由管理的老舊房子一年被燒掉一棟,這其中絕對有很多蹊蹺,但是台糖打死不承認,而且推給無名火。事實上,不可能平均每年燒一棟房子,這實在是太讓人不能夠接受。
鄭部長麗君:很痛心。
蘇委員治芬:我們要鎖定中油、台電、自來水公司還有台糖等四大國營事業,希望文化部能夠一起處理,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好,我們未來在行政院文化會報協調,對於公有跟國公營事業所屬的文資,期待他們都能夠先盡到基本的責任。
蘇委員治芬:你認為在文化會報成立、落實及運轉之後,四大國營事業106年度的預算應該匡列多少,以便用來處理相關的文化、歷史的建物及景觀?
鄭部長麗君:我贊成委員的建議,我們會協調,讓公有機關跟國公營事業編列預算,盡到基本的維護責任。
蘇委員治芬:沒有匡列預算的話,說什麼都不準。
其次,請問部長對小校、偏鄉教育的問題有什麼看法?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過去擔任立委的時候,非常關心教育平權跟文化平權,我們要把偏鄉的需求,用垂直式公平的概念……
蘇委員治芬:我看到今天地方的報紙提到,雲林縣有十所小學,因為今年招生不到四位,所以不予編班。也就是說,這一所學校現在可能是從小二到小六,未來五年學校也有可能會廢掉。有些學校的歷史滿悠久的,要不要盤點?這些學校怎麼讓它保存下來?它有沒有歷史價值?屬不屬於文化上我們應該關心的事項?這些要不要盤點?
鄭部長麗君:這應該要做整體的盤點。
蘇委員治芬:其實部長的工作相當多,光提這些,就覺得工作量相當大……
鄭部長麗君:這需要跨部會合作,所以文化會報我們有分幾個工作小組,由不同部會進行跨部會組成協調平台。
蘇委員治芬:我們很期待,希望文化會報可以儘早成立。
另外,部長應該知道蕭泰然老師吧?
鄭部長麗君:是。
蘇委員治芬:蕭泰然老師雖然後來都住在美國,但是他一生致力於台灣本土音樂融入西方音樂的創作,是台灣非常值得驕傲的一位音樂家。蕭泰然老師在104年2月24日病逝,請問部長,對於蕭泰然老師在台灣音樂上的貢獻,我們怎麼去紀念他?
鄭部長麗君:其實包括郭芝苑老師過世、蕭泰然老師過世,我當時都有以立委身分建議文化部予以重視,也都有規劃紀念音樂會,然後建議我們的相關樂團在國內、國際上演奏蕭老師的曲子,但這些都是基本的,我覺得比較重要的還是相關藝術家的成就,能夠世世代代、生生不息的傳承,從教育面上讓我們的孩子能夠重視,社會各界也能重視,包括創建數位平台的可能性,因為很多國家都會透過數位平台,讓他們重要的音樂經典可以不斷再現,不斷被演奏,我覺得這可以讓音樂變成活的,一直持續下去。
蘇委員治芬:我覺得最主要是讓台灣人認識蕭泰然老師,親近他的音樂。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我想任何一個國家,尤其是台灣在民主過程中,付出很大的代價,不知道文化部要如何面對12月10日這個人權日?有沒有國家級的大型文化活動?
鄭部長麗君:我們再進一步了解。
蘇委員治芬:本席具體建議部長,12月9日,也就是人權日的前一天,可以在國家音樂廳堂而皇之的演奏蕭泰然老師的音樂,讓蕭泰然老師的音樂可以驕傲的進到國家音樂廳,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我們進一步來了解。
蘇委員治芬:這點,請部長特別注意。
另外,還有4月7日,這跟鄭南榕先生有關,也是言論自由日,我要說的是,像北港,還有人間國寶、傳統藝術,還有一些工匠等等,我真的很想帶部長到我們那邊去看看,但是我們談了這麼多,這些傳統藝術或工匠要如何保留下來,最後真的避免不了還是要進到教育機器,所以剛剛我也跟部長建議,要特別注意那些有可能被廢掉的小校,我舉一個日本的例子讓部長參考。日本有一所已經偏廢的學校最後被改成日本著名的家具產業,本席認為,文化的面向太多、太廣,有非常多層次,所以建議部長可以由此方向思考,我甚至想要建議教育部,在廢小校之前,不妨先考慮轉型問題,有很多學校可以變成是小提琴學校、木工學校或是農作學校,因為小校難免都是位在偏鄉,但是這一定要有文化觀點,從文化觀點去看小校該不該廢、該不該裁撤,然後要如何把文化創意帶進去和教育結合,這點也請部長……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針對已經閒置的校舍,或偏鄉小校中需要轉型的校舍、空間……
蘇委員治芬:結合當地文化特色,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如何能夠做為在地文化、社區營造或是社區參與的相關空間運用,我們會就這一點,和教育部做整體討論。
蘇委員治芬:最後一點,雲林縣那個地方可能沒什麼大戲、沒什麼表演讓部長看,但請部長還是撥出一點時間到北港宗教古鎮,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好,上次去雲林我們也答應還會再去。
蘇委員治芬:我們北港會展現不一樣的宗教古鎮文化讓部長品味。
鄭部長麗君:好,非常樂意。謝謝。
蘇委員治芬: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盧委員秀燕、鄭委員天財、曾委員銘宗、趙委員天麟、徐委員永明、黃委員偉哲、林委員德福、江委員啟臣、陳委員怡潔、管委員碧玲、鍾委員孔炤、賴委員士葆、黃委員秀芳、蔡委員易餘、鄭委員運鵬、林委員俊憲、王委員惠美、羅委員明才、姚委員文智、孔委員文吉、陳委員明文、呂委員玉玲、張委員麗善、周陳委員秀霞及陳賴委員素美均不在場。
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聽到主席唸名字,好像小時候我們唸「白蘿蔔蹲、白蘿蔔蹲、白蘿蔔蹲完紅蘿蔔蹲,紅蘿蔔蹲、紅蘿蔔蹲、紅蘿蔔蹲完黑蘿蔔蹲」,現在輪到我來蹲了!其實部長在這次預算解凍案的角色非常特別,早上包括柯委員及其他委員都問到這樣的情況,因為這些解凍案是上屆立法院凍結的,剛好部長上屆就擔任立法委員,也是本委員會召集委員,在這些凍結案中,有5個案子你是提案人,也就是昔日的鄭委員凍結了今日鄭部長要的解凍案,這讓大家都很好奇你是怎麼看待這幾個解凍案,當然也包括你提的這5個案子,你認為這些解凍案,在預算上對文化部行政、施政的必要性如何?你當初提案凍結的理由是什麼?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身為立委和政務官是各有職責,立委要監督預算、監督行政部門。其實這幾個案子不是只有我提案,很多委員都有提,通常我們在處理預算時都是併案討論,綜合處理,所以我的案子是其中之一,但其他委員也有提,最後我們會就一個案子來形成共識,這是第一點說明。
第二點,當初我們之所以提凍結案,而不是刪減案,就是希望能夠經過檢討、再補充說明而強化,所以我今天一開始報告時,就特別針對這幾個案當初各自關注點提出說明,例如第一案「一般行政」部分,當初關鍵在於台北機廠部分陷入僵局,要以401億買地,我們希望用不必購地的其他方式來處理,目前這部分已經協調出一個成果,就是第一期文化部用租的方式啟動台北機廠修復工作,後續再以合作推動方式進行,所以這部分就有所突破……
鍾委員佳濱:如果其他委員問過而部長也答復過的問題,就可以省略,但如果你覺得還有沒有解釋清楚的地方……
鄭部長麗君:好,例如社造部分,當時是認為社造有老化情況,希望能有新血投入,所以最近我也具體指示同仁……
鍾委員佳濱:這個部分你上次有提案凍結嗎?
鄭部長麗君:對!所以這個部分我已經指示同仁研議接下來的鼓勵青年回鄉、留鄉具體計畫,這個在明年預算會提出來,這部分是有新的具體想法。還有更明確的是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當時是因為有些工程尚未動工,編列的預算被保留,所以我們希望先凍結,看後續檢討情況再決定,目前這部分第一標已經達27%,第二標也動工了,也就是已經進入工程常態狀態,所以我們希望軟硬體經費可以到位。我就舉這些例子向委員說明,我是認為解凍的因素大致上都已經有所突破,另外有需要檢討的部分,也是我的責任,希望責成同仁在接下來的政策面與預算面,能夠進一步改善。
鍾委員佳濱:部長剛剛很清楚說明,當時你也參與提案要求凍結這些預算,但不是刪除,因為你肯認這些預算對文化施政的必要性……
鄭部長麗君:對。
鍾委員佳濱:但認為它在計畫的描述上未盡完備,所以你以立法委員監督行政院施政立場,同意凍結這些預算,你剛剛又說經過文化部的補充與修正,你覺得已達到解凍的程度,請問,這是你以部長的角度來看,還是以當時提案同意凍結預算的鄭麗君委員的標準來看?
鄭部長麗君:其實是有延續性,當時我是基於立委監督立場,當然,我現在是基於首長身分,當時我希望改善的部分,現在變成是我自己的責任,我就必須落實執行,所以,我跟委員報告說我們會努力落實,包括執行面及政策面的檢討,其實本來還有一個「一般行政」凍結理由是文化部預算太少,所以我也積極爭取明年的預算應該要增加,不過,這要等預算書編出來才知道實質增加多少。
鍾委員佳濱:換言之,如果你現在是以鄭麗君立委的角度,你認為當時質疑不足的部分,現在文化部都已經充分解答,如果從立委角度來看,你同意預算可以解凍放行,但如果你是以部長角度,你不只認為它已經達到可以解凍放行的地步,加上你本身在過去擔任立法委員時就對這部分有所要求,你現在既然……
鄭部長麗君:我也會繼續要求。
鍾委員佳濱:你現在既然有行政權,你會繼續更加落實你當時的主張,就是你當部長,不只不會對預算的解凍放水,標準變寬鬆,反而會以立委的標準來要求,你做為一個部長,反而可以更確實落實執行當時你認為這個預算必須凍結、必須加強的部分,是不是這個意思?
鄭部長麗君:是,也就是說當時是監督,現在變成是我自己的責任。
鍾委員佳濱:是,幫你說到這個程度,你再說不是,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鍾委員佳濱:既然如此,我要請教部長,因為在本委員會本席算是新科立委,對於上一屆委員凍結的理由我們並不是很了解,之前教育部有一個凍結案,我們就發現在場的新科立委沒有辦法參與討論,因為上一屆凍結的理由教育部並沒有說明的很完整,今天在場的有上一屆委員,包括坐在主席台上的召委,我想請教部長,你也當過教委會召委,如果你當召委時,一個預算凍結案已經得到與會委員充分的認知與理解,到達可以解凍程度,是不是就應該進行解凍處理?
鄭部長麗君:過去基本上都有解凍,除非有些計畫,譬如「大故宮」,因為遲遲未被核定……
鍾委員佳濱:如果以你過去當召委的經驗……
鄭部長麗君:我的經驗是,書面報告送來或經過專案報告,如果有一定的檢討,基本上我們都會予以解凍。
鍾委員佳濱:有沒有報告後,不處理、不解凍的?
鄭部長麗君:幾乎很少。
鍾委員佳濱:什麼情況下會報告後不處理、不解凍?是不是認為報告不夠詳細,該解凍的要件還沒有達成,所以不能解凍?
鄭部長麗君:有些特殊計畫,譬如必須經行政院核定,但後來沒有核定,或是還在環評中,但環評沒有完成,類似這樣的案子,就不是委員要或不要解凍的問題,而是有必要性條件……
鍾委員佳濱:OK,外部客觀要件還沒有達成?
鄭部長麗君:對!客觀因素決定它該不該被解凍。
鍾委員佳濱:請問今天這些案子中,有沒有像你所說的,有外部客觀要件還沒有達成,以至於本委員會不能放行?
鄭部長麗君:目前這些案子外部客觀因素都解除了。
鍾委員佳濱:反而是外部客觀限制都解除了,我們更沒有理由不讓它繼續執行,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這尊重委員決定。
鍾委員佳濱:好,因為你也知道在我們委員會我不能窩裡反,我不能問我們的陳召委,只好問鄭召委,因為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向來很和諧,針對今天這些案子,作為本委員會委員,我們接到的開會通知是只詢答,不處理,但我們很難想像今天我們詢答半天,如果所有的疑問都解答了,外部條件也成熟了,為什麼不能進行處理?不過,基於委員會尊重召委排案權,以及本委員會的和諧,我當然不會問陳召委是不是得到什麼指示因此堅持不處理,召委現在搖頭說不是,好,雖然這是程序問題,但在此本席不得不藉由質詢時間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本屆立法院運作以來,我們常常感覺到新政府在520接手後,有很多重大施政是民間殷殷期待,而預算的執行是解決民眾關切問題的必要手段,立法院做為監督機關,當然要制止行政機關的浮濫、濫權,以及不作為,但如果立法機關對於預算的把關已經超過這樣的監督要求,而另有其他意圖,譬如不希望新政府團隊做得好,不希望文化部在得到預算解凍之後,把文化事業辦得很好,如果是這樣的心態,只排詢答而不進行處理,不能交由委員會的多數經過民主程序來決定預算是不是要解凍放行,我個人是覺得相當遺憾,但畢竟我們是共識決、是合議制,所以我還是尊重主席陳召委的意見,今天只詢答。在此,我也偷偷的請教鄭部長,公開問怎麼是偷偷的,這有點矛盾,今天詢答完畢之後,你覺得本委員會下次排案,你是不是有把握一定會馬上做實質處理?
鄭部長麗君:我們當然希望今天詢答之後,預算可以解凍,除非裡面有重大因素不可以解凍,但因為召委決定……
鍾委員佳濱:主席已經表示沒有排處理,而在確認議程過程中,不同意的委員也沒有把議程推翻,所以今天就只是詢答完,但不處理。
鄭部長麗君:召委已經決定的議程,我們尊重召委和委員會的共識,但希望在本會期休會前,有機會讓預算解凍。
鍾委員佳濱:休會前?這樣就可以了!好,你對於休會前,本委員會繼續排處理解凍案有沒有信心?
鄭部長麗君:我們善盡說明的責任,該送的報告我們送,其他就是懇請委員會幫我們的預算解凍。
鍾委員佳濱:萬一不能如你所願,在休會前排定處理本解凍案,對文化施政有何嚴重後果?
鄭部長麗君:會有很大的影響。
鍾委員佳濱:你說「很大」,只是兩個字而已,有多大嚴重後果?
鄭部長麗君:這會有影響,那就要到下個會期……
鍾委員佳濱:然後呢?會產生什麼影響?會不會有古蹟來不及搶救、建築無法保存,或是一些該做的事情沒辦法推動?我們陳主席在搖頭,所以我就要聽聽鄭部長對這方面有沒有具體說法?
鄭部長麗君:像剛剛吳思瑤委員特別關心北流的部分,其實它的預算本來編列都還不足,我們還在跟行政院爭取第二期後續預算的支援,所以希望軟硬體預算也可以趕快到位。
鍾委員佳濱:在此,我跟在座各位分享一下過去我在地方政府行政的感覺。地方政府很多施政要靠中央補助款,有時候立法院做成凍結預算且很晚才解凍,中央補助款解凍後才能撥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接到後,可能是9月,可能是10月,還要送議會納入預算後,才有辦法辦理招標、執行,時間上坦白說根本就來不及,我很擔心今天文化部這些預算被凍結,即使未來解凍了,會不會因時間太遲,而造成下級機關沒辦法在年度內完成預算執行的遺憾?這點,部長不必現在回答,我希望下次如果本委員會再排文化部預算解凍案,請文化部一定要就預算的迫切需要性加以說明,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好,譬如社造預算,其實地方是高度仰賴中央的補助,這樣就會造成執行的時間比較短。
鍾委員佳濱:我希望迫切性可以呈現出來,畢竟我們凍結的意思,就不是否定這項預算編列的必要性,而是在執行程序的完備性上,我們要求看到行政機關做好充足準備,請問鄭部長,你可以做得到嗎?
鄭部長麗君:可以,應該的,應該的,要把……
鍾委員佳濱:那如果你做為鄭委員,下次排解凍案處理時,你會支持嗎?
鄭部長麗君:會!會!
鍾委員佳濱:你會用你的影響力請當時的召委來支持排處理解凍案嗎?
鄭部長麗君:其實過去我們解凍案大部分都是支持的。
鍾委員佳濱:最後一秒鐘,我們鄭部長願意了,請問陳召委,你願意嗎?
主席:我願意啊!
鍾委員佳濱:好,願意,謝謝大家。
鄭部長麗君:謝謝,謝謝召委。
主席:你看你做人成功,那麼多人聲援你。因為我現在是最佳男配角,我跟大家報告一下,2015年10月1日,我們教委會還有136億的預算沒有解凍,因為民進黨召委不排,後來我生氣了,我說如果今天不審,我連飯都不吃,跟大家報告一下。
第二點,有關教育部和科技部解凍案,都是教育部和科技部主動跟召委說要排案,對不起,10天前我問文化部,你們的解凍案要什麼時候排?但從2月1日到10天前,都沒人告訴我文化部要排解凍案,是我10天前主動問,問了以後部長才告訴我一般行政的2,300萬元之所以會被凍結是因為預算編得太少,所以我要先看106年度預算編得夠不夠再談解凍。這樣就解釋完畢了,一切都很和諧。
請許委員智傑發言,詢答時間為5分鐘。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早上因為總統到我們鳳山參加三軍五校聯合畢業典禮,所以我比較晚到,感謝主席再給我5分鐘的時間發言。剛才鍾佳濱委員表面上是針對解凍案,事實上是在做解套案,思考該如何替文化部的預算解套。他講了那麼多,也不是要指桑罵槐,而是希望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能一直和諧理性,所以我也要呼籲召委儘快排審這個案子,一起解決這件事,讓文化部可以順利地進行未來要做的事,包括社區營造在內。我們鳳山的社區營造也做了很多,希望文化部可以支持。
剛才黃昭順委員也提到,禮拜三文化部要前往左營,主要在考察左營古城,所以我要特別建議召委,過去高雄縣、高雄市以及屏東縣合起來叫鳳山縣,之前從謝長廷市長起就開辦了左營的萬年祭。之所以叫做萬年祭,是因為當地從明朝開始就叫萬年縣,所以萬年祭行之有年,到了我擔任鳳山市長那一年,也就是縣市合併的前一年,我向陳菊市長報告,左營和鳳山是從1778年的林爽文事件之後,才從左營城搬到鳳山城的,所以這座古城跟左營和鳳山是密不可分的。因此,當時我也要求市長不只要辦萬年祭,有道是「雙雙對對,萬年富貴」,所以要辦「雙城相會,萬年富貴」,因此從當時開始,我們左營城和鳳山城就開始辦「雙城相會,萬年富貴」的活動。如果以後有機會的話,希望召委可以在行程上,考慮到左營古城的時候,事實上就是考慮鳳山縣古城,同時也就是鳳山和左營這兩個舊的縣治所在地,所以也應該要把鳳山一起思考進去,以及左營和鳳山的古道。事實上「雙城古道」也講了很久,當時我擔任鳳山市長的時候也有提到,希望文化部可以協助,因為這是歷史。一個城市的歷史就像一個人在講自己過去的生活一樣,必須再將它重新發揚出來,讓高雄市(原高雄縣和高雄市)所有的市民都能瞭解自己過去的歷史,因此希望部長能再去那邊走一趟。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會再安排時間過去的。
許委員智傑:聽說部長星期六有到我們鳳山來。
鄭部長麗君:上禮拜六我去了衛武營。
許委員智傑:怎麼沒有跟我講?
鄭部長麗君:因為之前委員會有去過,當時次長也有去。但是我還是利用週末自己再去看一次。
許委員智傑:如果你要微服出巡的話,也可以跟我們講,我們可以跟你一起去,盡盡地主之誼,可以不用發布新聞稿,我們都能接受。所以,記得下次到委員選區所在地時,要通知所在地的委員。
鄭部長麗君:好。
許委員智傑:這次可以體諒你,因為你到的時候,我還在洛杉磯。不過,我還是要提醒你,希望部長能通知我們,所以未來部長到地方上考察當地文化、古蹟等活動的時候,至少要通知當地的委員,我認為這是一種禮貌。
鄭部長麗君:上次委員會有去,當時次長也有去,所以我是希望能利用週末再去具體地瞭解一下工程的問題,讓他們務實地評估後續改善的計畫。
許委員智傑:我最後要問的是你去衛武營的目的,當地到底何時才能完工?現在媒體和我們講的又不太一樣,所以要問問部長,你過去瞭解的情況是如何?可不可以告訴我們何時可以完工?
鄭部長麗君:本來申報竣工的日期是無法如期完工的,所以我要求要如實檢討問題,誠實面對問題,但也不是在提出問題之後又提了另外一個完工的日期,卻又不確定屆時是否能夠完工。我要求每一個問題都要有具體的改善計畫,因此我星期六過去,就是為了檢討這些改善計畫是否真能解決問題。待具體的改善計畫出來後,對於其中幾個相關而重要的關鍵日期,我們要看這些查核點能不能做得到,如果做得到的話,我們才會如實地評估出一個完工的日期,所以請委員給我一些時間,我也會請次長責成專案小組,進行全面地查核,希望下次提出來的日期,就是真的能夠完工的時間,而不是喊了一個日期,對於某些問題卻仍無解決方案。
許委員智傑:對啊!我們已經被騙了4次。
鄭部長麗君:我覺得過去7標的工程中有太多介面的整合,有幾標工程是因為某些關鍵因素卡住了,因此我就是去瞭解實際上的改善計畫,我們會非常負責地要求如實、如質地誠實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並提出改善計畫,在追求專業品質的控管下提出完工的計畫。
許委員智傑:這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所以你現在沒辦法告訴我何時可以完工?也沒有辦法告知什麼時候能告訴我何時可以完工?
鄭部長麗君:同仁確實有給我一個日期,但是我覺得我必須負責任地看到改善計畫,而且是具體詳細的時程計畫之後,我才能確認申報的日期是否真能完工。屆時我會報行政院核定,同時也會向委員報告。
許委員智傑:可以預計何時可以評估出來嗎?
鄭部長麗君:近日會加緊瞭解這些改善計畫的提出……
許委員智傑:希望能儘快……
鄭部長麗君:請委員再給我們一些時間,下次我們提出的就會是很明確的計畫。
許委員智傑:因為我們已經被騙4次了,下次提出來的,一定就是能告訴我們確實可以完成的。
鄭部長麗君:過去一再地提,像最近我們同仁也對社會上的新聞說了一些完工的日期,但我要求的就是如實、如質,而不是先講了一個日期,最後又因為某些變數而跳票。
許委員智傑:所以,以後的鄭麗君部長說出來的時間,可以讓人民相信。
鄭部長麗君:會如實、如質。
許委員智傑:不要讓我們再被騙第五次,這樣就不好了。
鄭部長麗君:政府的公共工程應該要建立社會人民的信任。
許委員智傑:好,謝謝,我們拭目以待。
主席: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許委員智傑、徐委員榛蔚、姚委員文智與何委員欣純之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許委員智傑書面意見:
1.智傑首先感謝,鄭部長上週有來到我們鳳山衛武營去做考察,在部長參訪之前,教育文化委員會已經有先去衛武營考察過一趟,而我在部長上台後首次備詢的教委會,重新問過衛武營的進度,而鄭部長給了我會「務實評估」的答案,但據媒體報導,鄭部長在衛武營專案報告的時候,針對衛武營的進度一拖再拖非常不開心,並要求籌備處要全面檢討,針對這項南台灣的大建設,智傑一再要求要在施工品質兼具、符合工程進度情形下要來完工,馬政府時期,因官員不斷說大話而不仔細評估,導致衛武營竣工前後延宕了八次之多,跳票跳成這樣,令智傑以及鳳山鄉親非常遺憾,智傑呼籲鄭部長必須記住上次質詢所說的話,衛武營的資料你會放在桌上,這項工程非常的難是沒錯,因此部長在這部分萬萬不得馬虎,而上次質詢聽到的十月竣工,屆時智傑會請部長說明清楚,在衛武營全面竣工之前,請文化部籌備處每個月繳交進度報告至本辦公室暸解最新工程進度。
徐委員榛蔚書面意見:
文化部主管預算解凍案
(主席煩請文化部 鄭麗君部長 上台備詢)
一、漢本遺址與蘇花改進度密切相關
1.在上週五(7/1)文化部的「第六屆第1次遺址審議委員會」中,以12票對1票通過漢本遺址為全國第八處的國定遺址。本席知道鄭部長才剛接任,對於漢本遺址的相關諸元可能還不清楚,請問部長對於漢本遺址有瞭解嗎?
2.漢本遺址是民國101年時,在台九線蘇花公路山區道路改善計畫(簡稱蘇花改),三個改善路段(蘇澳─南澳、南澳─和平、和中─大清水)中,南澳和平段古風隧道新建工程施工時發現的,因此對於漢本的瞭解就不能不從蘇花公路講起,部長您知道台九線是貫穿東台灣,而且是花東人對外的唯一道路嗎?
二、蘇花改如期完工是花東人共同期盼
3.長期以來台灣的發展都是處於失衡的情形,追究其原因就是由於東部交通建設嚴重的落後,像台九線就是清末僅可通行馬的理蕃道路,後續經過多次拓寬直到民國80年才開放雙向通車,但因路況差加上交通事故頻傳而有死亡公路的稱號,部長您聽過這死亡公路的封號嗎?
4.就是因為這條道路的聯外重要性和危險性,因此歷來地方政府和各級民代都極力爭取繼續拓寬或改善,所以好不容易在100年才爭取到改善計畫,按照預定進度將在108年底全線通車,但現在因為漢本遺址的保存發掘作業,極有可能讓計畫生變,讓花東人對於安全回家的期盼又陷入不確定何時的狀況,這種不確定的期盼心情,部長您能感受嗎?
三、遺址保存與工程建設應共存互利
5.本席在此強調,花東居民以及地方政府並不反對保存文化史蹟,也認為這些文物遺跡確有被政府發掘、保存及教育展示的必要。但我們也必須要向部長表達長期以來,對於唯一聯絡要道必須具備安全基本要求的心聲,尤其是上月中蘇花因坍方封閉加上火車翻覆出軌,導致花蓮幾乎淪為孤島,可見通行安全真的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請教部長,您認為關於遺址文化保存和建設發展是如何的關係?是一定會互相衝突,還是可以共存互利?
6.其實漢本遺址自101年被發現時,就立即依法按照文資法及環評承諾事項通報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經文化局決議進行「搶救發掘」,並在同年7月就與中研院團隊訂並為期兩年耗資約7500萬的遺址搶救計畫,後來文化局還同意兩次展延計畫到今(105)年6月底,期間宜蘭縣還將漢本遺址列為縣定遺址,請問部長,您聽到這裡認為對於漢本遺址的搶救有無遵照文資保存的相關規定?
四、遺址搶救應有一定範圍期程
7.當初漢本遺址經宜蘭縣文化局決定以「搶救」的方式處理,也經過比預定期程多一倍時間的展延,而且為了加快搶救作業速度,後來還另尋覓民間團隊支援同時進行。所以當初既然認定是「搶救」作業,不就應該有其時效性,不然何來「搶」救之說?如果現在要無止境地繼續擴大挖掘面積、深度,那要到什麼時候才會告一段落?
8.先撇開民間盛傳爭取國定遺址認定是肇因於發掘團隊廠商履約爭議的說法,就事論事來看,如果依照目前文資團體要求應繼續發掘,但如此便會超過當初蘇花改環境影響評估的,試問如此超過工程深度且超出環評的開挖是合理、正當的嗎?
9.再次強調本席並不是反對漢本遺址文化的保存,本席重視的是要如何在文資保存與建設發展中取得平衡,當然文化部有文化保存的立場,但交通部也有如期通車的需求,所以需要獲得確認的是,部長對於漢本遺址在被認定為國定遺址後的做法,是否要如中研院需耗費10年來挖掘保存的預估?或是要蘇花改變更路線或設施,重新跑一次動輒耗費數年的流程?
五、漢本遺址與蘇花改的共存之道
10.本席認為目前最急迫需要處理的問題,是考古發掘否需要續挖至工程深度以下的決定。而且對於主張遺址應採現地保存以致需變更工程路線的聲音,我們不禁要問,那現在既有的北迴鐵路、原蘇花公路也是位於遺址的上方,而且還是線性的覆蓋,而非蘇花改將來是樑柱、點狀的影響,所以部長,您認為究竟是哪種方式對遺址文化的影響會比較大?
11.另外不管是縣定遺址、國定遺址,現地保存並非絕對相關的唯一選項,大家都能接受每個考古遺址都有其獨特性及文化資產價值,但國定遺址的給與,應是在經過眾多遺址文化內涵的比較後,對於其中較為優越者所給予的法律定位。過程中或許有相當程度的主觀性,也或許需要一段時間,但漢本遺址在提報國定遺址的問題並不是在於價值比較是否主觀與否,而是根本沒有任何的比較研究,就逕予認定,部長您認同本席的說法嗎?
12.舉例而言,與漢本遺址同屬相同文化類型位於太魯閣國家公園內、花蓮立霧溪口的崇德遺址,在展示教育的主客觀環境上都是一個極佳的地點,此一遺址早在日治時期就被考古學家所重視,雖僅經過調查採集及小規模的試掘,但出土的文物就已經相當豐富了,而砌石結構、鐵渣等遺跡、遺留也多有發現,但在文資評比上是否有認真的將這兩個遺址做比較嗎?
13.而且全臺的石砌結構文化,不僅卑南國定遺址,曲冰縣定遺址也都有出現,石材遺構可在許多中部山區、東部地區的遺址中看到,但易朽的木質遺構,在全台僅有宜蘭淇武蘭等遺址出現,因此它的稀有性是否更為重要呢?
14.而目前全國八大國定遺址,從文化保存方式和現況來看,除了卑南和十三行遺址算得上是受到比較完整的保存外,其他遺址大多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不如漢本文化在發現後立即受到文資法保護和保存,因此本席建議將目前文物以類似卑南或十三行的專案方式在遺址附近設立博物館或園區來保存展示,但這仍需有便利的交通來予以支持,部長您說是嗎?
15.部長,如果谷風隧道因漢本遺址而不得動工或改線,造成耗資92億多的谷風隧道必須報廢,而且蘇花改恐將從明年延到116年才能通車,因此許多東部鄉親都密切在關注遺址保存與工程進度的問題,請問部長,您知道昨天行政院最新的指示嗎?
16.雖然昨天行政院東服中心已經表示蘇花改108年通車的目標維持不變,持續在遺址保存下如期完成工程,以蘇花改工程不改線,遺址的保護將依循「最小工程破壞」與「最大遺址完整保留」原則,研擬附屬設施建構共存方式,並送文化部儘速審定。本席在此仍要代表花東的60萬鄉親和歷來上千個因在蘇花路段殞命以致破碎的家庭,向部長請命,懇求部長在文化保存和地方對於交通需要的綜合考量上,審慎考量,做出對國家人民最正確的決定,好嗎?
17.由於花蓮一向有石頭故鄉的美稱,像去年花蓮縣還結合全省的玉石與異石協會一同到蒙古阿拉善盟進行交流行銷,獲得正面且廣大的迴響。因此對於玉石發展與推廣,文化部可以提供相關的協助對口單位,讓業者及玉石文化工作者有尋求協助的管道,請問部長對於這部分有困難嗎?
18.再來,近年來政府大力鼓吹青年返鄉蹲點發展文創,希望結合文創工作者的理想和政府的經費補助,讓老中青的文創產業可以延古創新,在文創產業平台上謀求最大的經濟產值,因此有許多文創個人工作坊應運而生,但常囿於個人的資源有限,造成工作坊破舊無法吸引顧客的情況,如此便不能促進互動以增進情感連結,達到銷售文創作品的目的,所以本席建議文化部應該增加有關修繕整理方面的補助,讓文創工作者沒有後顧之憂。由於今天質詢時間有限,以上請給本席書面回覆,謝謝!
姚委員文智書面意見:
1.部長,您辛苦了。我想,推動文創產業的發展,並且讓有理想又有抱負的大量青年人才留在台灣,是文化部責無旁貸的責任。上周,國發會安排了一場訪視接受創業天使計劃行程,在訪查過程中,辦公室同仁大致了解了一下國發會創業天使計劃與包括文化部、經濟部等其他部會,針對青年創業、新創與文化創意產業的創業團隊的補助與支持。在文化部的預算解凍報告裡提及,針對有意投入文創產業之個人或團體,文化部於「文創產業創業圓夢計畫」提供50萬元創業獎金,計核定補助60件;如進駐本部補助之育成中心,每月可再申請3千元補助,為期1年。在文創產業補助計畫,核定補助了32案,增加產值及收入2.7億元、增加投資約6,500萬元、申請專利及商標29件,產出文創產品共756件,增加就業人數205人、提供產學合作計161人、增加銷售通路計481個,參加海內外國際性展賽共148場。報告內還詳列了林林總總的成果數字,但創業者最在意的,卻是政府的補助、獎勵,能否給予創業者真正的彈性與鼓勵。文化部日前有舉辦「文創之星創意加值競賽」,今年正在舉辦第二屆,用於鼓勵與獎助各種文創與新創產業團隊,獎金最高40萬至25萬元不等,最低在2至1萬元不等,辦法內還規定「初審入圍者及得獎者須配合接受相關課程培訓、輔導。」但重點就在於,就有接受「文創之星」補助的獲獎業者反映,文化部類似的獎補助辦法,在後續的培訓課程、輔導辦法,造成了這些受輔導業者的困擾。除了安排了繁複,且對業者可能不見得有幫助的課程,甚至,還有來路不明的顧問公司來跟業者交換名片,假借輔導名義,爭取顧問費。核銷經費上,礙於法規,也造成創業團隊的不便。在這一點上,希望部長與文化部能夠重新思考,是否還用過去的標案與核銷經費思維,用在提供創業團隊的實質幫助?這種作法,對台灣的文創產業,是正面還是負面?以及,輔導的方式與課程的內容,是否切合業者需要?請部長多留心,不要讓創業的年輕人誤將文化部的美意變成了負擔。
2.貴部報告裡提及的「文創咖啡廳」媒合平臺,這個平台是自前部長龍應台上任以來的成果,自龍部長102年宣布平臺成立以來,至104年底,也就是馬政府任內的文化部,成功媒合418件,媒合成功率僅達43%,表示在媒合文創團隊與投資人之間的作法與宣傳,還需要更進一步的強化,希望換民進黨執政後,在部長領導下,「文創咖啡廳」能增加更多的媒合率,成功扶植更多文創產業。在美國出現「群眾募資」這樣的概念後,金管會也跟隨文化部的腳步,103年成立「創櫃板」,雖然跟文化部的「文創咖啡廳」媒合投資人的方式不同,媒合的創業團隊範圍也不同,但對於鼓勵台灣新創事業與文創產業都有異曲同工之妙。雖然「創櫃板」可能資金流量與募資成功率,因為金管會以及櫃賣中心的關係,可能能讓文創團隊較易獲得資金,但還是希望「文創咖啡廳」能繼續提高媒合成功率,讓文創產業更為興盛。
3.台鐵去年底為了宣導平交道交通安全,製作了一系列的宣導短片,但因為裡面的主角「鐵道超人」形象與去年好萊塢英雄電影「蟻人」造型相似度甚高,今年三月間,引發北市漫畫工會理事長鍾孟舜不滿,還在臉書上痛斥「台鐵丟盡國家臉面」,並批評台鐵等公務機關長期漠視動漫畫的著作權。隨後,這群漫畫同好隨後在臉書成立社群,規劃與同好舉辦一場設計創作活動,廣邀至少32位台灣本土的動漫作家,畫出自己所好的台鐵英雄,並且共同募資,於前天自發性地舉辦了一場「台鐵英雄創作展」展覽,將持續展覽到月底。我看這場活動有不少的迴響,同黨立委鄭運鵬也有參加。部長,您先前曾在行政院院會針對日前公部門宣導品出現抄襲的問題提出來討論。想請教部長,前次您到立法院進行文化部也曾提出將扶植台灣ACG產業的規劃構想。從這個事件來看,台灣的ACG產業不是沒有人才也不是沒有能量,文化部如何透過智財權的保障,鼓勵公家單位的宣傳品,用合理的價格與方式,鼓勵台灣ACG產業投入創作,才是根本;而ACG產業要的不外乎是既定可以交流的場館、資金,以及提供作品露出的平台,建請文化部全力協助。
何委員欣純書面意見:
因質詢時間結束,本席尚有質詢事項,故以書面質詢文化部長。
(一)5月23日本席向部長請教有關台中國家歌劇院一樓招商事項,部長當時是承諾本席,「責成藝發司、法規會等相關單位儘速進行瞭解」,本席在6月20日曾經發文向文化部要求說明後續,迄今(7/4)上午才取得相關資料。文化部未主動說明調查進度,此其一;於本席詢問後亦未能及時提供調查情況,此其二。
(二)據文化部回覆有關台中國家歌劇院,說明包括「不動產出租並非採購案件,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引起外界誤解」、「(十一)以上非公開評選之櫃號1-001、1-002、1-004,因各自租金與回饋金屬商業營業機密,營推小組未提供」。站在主責機關的立場,文化部主動為調查單位找函釋、說明為誤解,未見本席當初質詢時提出之程序問題,難以區分這些說法是文化部的「調查小組」的回覆,還是歌劇院的回覆。
(三)文化部回覆資料包括「內部管理控制上,營推小組顯有疏失,允宜請營推小組提出檢討改進方案」,並附上5月25日好樣本事提供之「營運計畫書」。
(四)爰要求文化部於三天內,針對前開「程序」,予以程序、時序、適法性,逐一說明,並就台中國家歌劇院及其招標之公共性完整說明檢討。
主席:關於今日議程作如下決議:一、對於委員發言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另定期處理。
繼續處理臨時提案,共計4案。
首先進行第1案。
1、
桃園雖升格為直轄市,人口比同樣為六都之一的台南市還多,但到目前為止,卻沒有一座國家級美術館、博物館、圖書館。現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積極於中壢青埔地區建置美術館,並規劃興建台灣第一座書法美術館,展現桃園藝文特色,因此企盼文化部對於桃園市相關新興文化藝術設施,給予大力支持。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黃國書 吳思瑤 張廖萬堅 蘇巧慧 柯志恩 蔣乃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鄭部長麗君:照案辦理。
主席:本案通過,進行第2案。
2、
台北市政府成立「台北市影視音實驗學校」以期培育影視音技術人才,今年6月起開始招生,編列3年預算共1,800萬元,第四年起學校自給自足靠學費營運。然因經費拮据,恐將影響該校課程安排及永續育才之政策目標。
「台北市影視音實驗學校」校址短期選於寶藏巖藝術村,中期移往內湖影視園區,長期就業就學輔導則落腳北投影視園區。不僅止於培育影視音人才,更可以帶動地方產業、文化發展,恢復昔日北投「台灣好萊塢」風華,文化部應予大力支持。
建請文化部配合「培育電影人才,促進電影產業永續發展」之政策內容,積極支持「台北市影視音實驗學校」之辦學工作,具體建議如下:
一、寬列預算予以補助。
二、擴大鼓勵電影及相關領域之產學界人士,積極參與該校之課程安排及實務訓練。
三、為縮短電影人才學用落差,推動電影實務經驗及技術傳承,輔導該校學生跟隨中大型影片製作實習,落實學用合一。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蘇巧慧 陳學聖 許智傑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鄭部長麗君:照案辦理。
主席:提案人,我可以加入連署嗎?
吳委員思瑤:歡迎。
主席:本席和許委員智傑加入連署。
第2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3案。
3、
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原訂以40億硬體工程預算規劃設計、5.5億軟體配套計畫充實營運內容規格予以進行。惟經發包北基地連續壁工程、北基地表演廳興建工程及南基地流行音樂文化館興建工程後,發現剩餘預算不足10.44億元,致難以完成南基地全部工程,將嚴重影響流行音樂中心之落成營運及我國文創產業競爭力。北市府因應方案係以北基地發包後之剩餘預算先招標南基地流行音樂文化館,並編列105年至108年四年連續性預算共10.44億元以利後續南基地產業區發包。
為使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工程順利推展,並提早因應開館後軟體營運之準備,向文化部提出以下建議:
一、硬體預算:
請文化部比照臺中歌劇院及高雄衛武營案模式,增編預算,回補北市府預先支應之10.44億預算。
二、軟體營運:
(一)擴大與北市府、產業界之多元對話,不論採「行政法人」或「公設財團法人」方案,尋求最佳營運模式,儘速拍板定案,以利提早啟動軟體營運人力進駐。
(二)北流於無償撥用北市府後,市府於接管營運期間的,收入得暫不解繳國庫,相關收支優先以「特種基金」分支項目專款專用,至營運期結束或撥用廢止時,倘有盈餘再按比例解繳國庫,以利流行音樂產業穩健發展,永續經營。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蘇巧慧 陳學聖 許智傑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吳委員思瑤:硬體預算部分,請文化部比照臺中歌劇院及高雄衛武營案模式,應該是向行政院……
鄭部長麗君:向行政院爭取增編預算。
吳委員思瑤:因為這不是文化部說了算,要向行政院爭取增編預算,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對。二、軟體營運部分「(二)北流於無償撥用北市府後,市府於接管營運期間的,收入得暫不解繳國庫……」修正為「(二)北流於無償撥用北市府後,市府於接管營運期間的收入,協調得暫不解繳國庫……」。
吳委員思瑤:你的意思是還要協調財政部國產署?
鄭部長麗君:因為這個規定是財政部定的,我們要跟財政部進行跨部會協調。
吳委員思瑤:請你們積極協調,所以「協調得暫不解繳國庫……」修正為「積極協調得暫不解繳國庫……」。
主席:本席可以加入連署嗎?
吳委員思瑤:可以,歡迎。
主席:本席和許委員智傑加入連署。
第3案照以上修正意見通過。
進行第4案。
4、
本院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等3人,有鑑於「Blehun漢本遺址」已於7月1日「第六屆第1次遺址審議委員會」獲指定為台灣第八處國定遺址,惟遺址目前仍採取「疑似遺址」階段之「搶救挖掘」措施,使後續考古及研究品質堪慮,不利遺址妥善保存。又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42條,主管機關應擬具漢本遺址之管理維護計畫。爰此,建請文化部於管理維護計畫研擬期間,宜暫緩遺址之搶救挖掘,並檢討評估現行P2N橋墩、迴轉平台,及尚未獲同意之機房、沉砂池、油水分離池之「搶救挖掘」措施是否合宜。
說明:
一、「Blehun漢本遺址」業已於7月1日「第六屆第1次遺址審議委員會」獲指定為台灣第八處國定遺址,彰顯其豐富內涵與重要價值。
二、文化部亦於7月1日新聞稿中表示「在妥善完成遺址保存措施前,絕不容許有工程破壞遺址的情況發生,並將以滿足考古發現和最少破壞為優先價值,請交通部協助蘇花改與考古團隊克服既有困難,提出讓遺址獲得最妥善保護、且不影響用路安全及通車期程的方案。」
三、惟漢本遺址目前仍採取「疑似遺址」階段之「搶救挖掘」措施,隨P3N橋墩重大發現出土,並經指定為國定遺址;基於漢本遺址之堆積特殊性與敏感性,是否應續行搶救挖掘措施,有待商榷。
四、P2N橋墩及迴轉平台目前正進行搶救挖掘,機房、沉沙地、油水分離池之槍救挖掘計畫,根據7月1日公路總局新聞稿,也將儘速送遺址委員會審議;然機房為蘇花改工程與遺址範圍重疊面積最大者,在甫指定國定遺址的當下,是否應續行搶救挖掘,主管機關應重新檢討。
五、經徵詢專家學者之意見,現谷風隧道之機房預定地採「人工層位」之發掘方法,P3N及P3S橋墩則採「自然層位」之發掘方法,由於機房預定地接近「梯田」、「煉鐵爐」等重大發現出土位置,屬敏感區位,現行發掘方法是否適當,有待商榷。
五、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42條,文化部應擬具漢本遺址之管理維護計畫。
六、基於以上理由,爰建請文化部應於漢本遺址管理維護計畫研擬期間,宜暫緩遺址之搶救挖掘,重新評估並檢討「搶救挖掘」之適切性,以使遺址得完整保存,並充分彰顯其展示教育意義。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陳學聖 高金素梅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本案剛剛有跟文資局討論過,說明三、五、六部分刪除,說明四「P2N橋墩及迴轉平台目前正進行搶救挖掘,機房、沈沙池……,主管機關應重新檢討。」修改為「附屬設施、機房、沈沙池……,主管機關應重新檢討。」但「P2N橋墩及迴轉平台」部分,還是希望文化部跟交通部積極討論,看看能不能提出新的方案予以解套,讓花蓮居民及關注文化遺址者都能達到平衡的境界,希望文化部積極處理。
鄭部長麗君:依委員修改的文字照案辦理。
主席:本案照修正案通過。
報告委員會,非常謝謝大家今天處理解凍案,我們會選擇春暖花開的時候圓滿、成熟、快速處理完畢,我必須要講,科教文委員會處理危機議題真的是立法院最好的典範,身為召委,我特別為此表示感謝,希望其他委員會能參考比照,也期待明天文資法能三讀通過。
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3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