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05卷 第67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05卷 第67期 院會紀錄
質詢事項
(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我國銀行業者積極拓展海外據點,且往往能追求到不錯的海外獲利成長。但這次,海外據點眾多、又是國銀獲利優等生的兆豐銀行竟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一.八億美元,因此要求行政院應責成所屬主管機關必須落實分層負責制度,讓各部門各憑專業各司其職,確實做好層層把關的工作;再者,要強化董事會的職責,使其從更鉅觀與客觀的角度檢視銀行的長遠運作,以解決「代理人問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兆豐銀是否涉及為特定對象洗錢,檢調仍在調查。但檢視此次遭罰始末,可看出其最大敗筆在於輕忽法遵專業人員的培養和配置,而本國和美國的反洗錢、反恐法規落差,又加重了其間的認知差異。這點,從近兩年國內銀行業涉及的三起重大管理失當案,可以看到不少蛛絲馬跡。
二、二○一四年,中國大陸的「索力鞋業」發生倒帳案,台灣有六家銀行因受主辦行香港野村國際公司之欺瞞,共放貸六○○○萬美元。撥款半月後,索力執行長即告失蹤,無異遭到詐騙。約略同時,也是香港野村擔任主辦行的陸企「福斯特紡織」一億美元聯貸案,則在二○一五年中爆發違約倒帳,使得八家國內銀行連帶受創。再看今年七月,第一銀行倫敦分行遭植入惡意程式後,一路暢行無阻地入侵台灣總行軟體派送主機,進而使部分ATM自動吐鈔,被外國盜領集團盜領逾八千多萬元新台幣。由此,可知國內銀行的安全監理及控管問題不少。
三、這三起事件中,前兩者為信用風險,肇因於銀行缺乏完整的財務、產業及總經分析檢核,卻完全仰賴外國主辦行提供的資料為核貸依據,或誤信該行亦有參貸;不料,即驟然面臨倒帳。第三起事件則是作業風險,是銀行內部作業之不當或失誤,使銀行面臨法律訴訟與商譽損失的風險。這三起案件看似有別,但究其根源,皆出自主事者過於追求短期經營績效和發展機會,將財務報表數字當成關鍵績效指標,卻輕忽企業的永續經營,形成經濟學上所謂的「代理人問題」(principal-agent problem),委託人受代理人之牽累而利益受損。
四、由於台灣市場胃納有限、銀行家數過多,且國內利率不斷下滑,使銀行經營相對艱困。相形之下,海外分行的利率較高,擁有存放利差的獲利空間,拓展海外分行往往可使獲利更為亮麗,國內銀行因此致力擴展海外分行業務。以兆豐為例,今年首季的海外獲利,即占整體獲利的六成。
五、兆豐遭重罰案,也凸顯國內銀行長期不重視法遵、後台等部門,導致法遵部門功能矮化的結果。試想,兆豐紐約分行的法遵主管,竟由業務主管兼任,足見其獨立性與專業度堪憂。近年來,匯豐、花旗等跨國金融機構均因遭到美國重罰,而大幅擴增法遵員額;相形之下,我國銀行的經營成本顯然「省很大」。如此精省的結果,再對比聯貸案、投資案等徵信不確實所肇致的高風險,這些海外分行的高獲利,其實不是建立在扎實的基礎上。
六、再看索力等倒帳事件,由於授信單位的績效和利差及授信額度連動,這也使得風險管控單位因面臨前線單位追求商機的壓力,而無法確實執行職責。第一銀行ATM遭駭,部分原因也與經營者為節省成本而未積極更換新機有關,以致形成資安漏洞。
七、要彌補這些銀行經營文化上的漏洞,首先,必須落實分層負責制度,讓各部門各憑專業各司其職,確實做好層層把關的工作;再者,要強化董事會的職責,使其從更鉅觀與客觀的角度檢視銀行的長遠運作,以解決「代理人問題」。至於打亞洲盃和力求「台商在哪、服務就到哪」的全球化,雖然還要繼續追求,但除了應斥資聘請好的國際法規遵循人才,外派主管要考量專業知識佳、經驗豐富、語言能力強等要件,更必須選擇熟稔外派國文化及政府法規的人才。
(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兆豐金控因違反美國洗錢防制申報規定,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7億元,然經歷兆豐案後,國內金融界應亡羊補牢;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負責監理機關除了應搜集國際金融監理法規、各國政策等資料,加強對國內金融機構的資訊提供外,國內監理規定也應檢討強化,與國際接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兆豐金控因違反美國洗錢防制申報規定,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7億元,舉國震撼。鑑於兆豐金是國內最重要的公營金控之一,案情涉及台美兩方,且於政黨再度輪替後不久爆發,讓許多人回想起8年前政黨輪替後爆出的阿扁總統洗錢案,因而各種批評、檢討、揣測與陰謀論傾巢而出,甚至箭指馬英九前總統與蔡英文總統親人。
二、根據兆豐金的說法,此案發生主要是在5年前,兆豐銀行根據巴拿馬政府的規定,清查兆豐銀行在巴拿馬兩家分行的帳戶,對無法聯絡到帳戶人的帳戶即採關閉方式;但是去年紐約州金融服務署金檢時發現,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對當地匯到巴拿馬分行已關閉帳戶的資金,採退回方式處理,未根據防制洗錢規定向監理單位申報;兆豐銀行分行的法遵人員則為此與DFS辯駁,最後換得重罰57億元的結果。
三、以此觀之,似乎是純然的金融監理業務,但各種政治陰謀論的揣測,卻在電視談話性節目及社群媒體喧騰不已,也有幾位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據以評論,引起社會爭議。主要指涉前總統馬英九的夫人周美青,曾任職兆豐多年,雖然8年前就已離開,但現在仍擔任兆豐慈善基金會執行長,部分人士的矛頭就對準馬英九,影射其涉及洗錢。此外,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在4月主動辭職,而美國政府的金檢報告則是在2月出爐,外界也懷疑蔡友才「涉及失職或不法洗錢」才趕快離職。根據DFS的報告來看,兆豐並非是所謂洗錢案的主角,而是違反美國政府對防制洗錢犯罪的申報規定而被重罰;而蔡友才早在去年4月,尚無DFS金檢事件時,就已向當時的財政部長張盛和辭職,多次請辭後,在今年總統大選後的1月18日得到張盛和同意,當時DFS的金檢報告尚未出爐。因此,那些「政治陰謀論」與揣測,目前來看都缺乏證據。
四、兆豐案引發騷動,主要是因為出現了今年4月爆發的巴拿馬文件案主角的名字,該文件顯示,這家律師事務所廣設空頭公司與開立帳戶,為富人、政治人物洗錢、逃稅。前總統陳水扁就是透過類似國際洗錢管道隱匿「海角七億」,兆豐案自然讓人產生想像空間。巴拿馬文件案中確實出現不少台灣企業與知名人士名字,但其中並無政客姓名出現,這個新聞在台灣喧沸一陣子後就歸於沉默。
五、近年全球政府的金融監理單位,在國安需要與反富人國際洗錢逃稅的雙重壓力下,已加強相關監理工作的力度與密度。不論是主司監理的金管會或各公民營金融機構,都該從兆豐案中警覺,我國金融界對國際金融潮流、國外金融監理法規與監理機關執法風格,確實相當陌生、甚至是無知。兆豐金就是因為分行法遵人員既無知於美國政府的法令規定,又對美國政府執法的權威不夠了解,竟然與監理單位對槓爭執,而不是認錯改正;發生巴拿馬文件案後,兆豐金上下亦未意識到美國政府對洗錢的監管更形嚴厲,而未提出相對因應措施,終而受罰,被迫繳交鉅額罰金。
六、兆豐金是台灣主要的外匯銀行,國際化程度較高,且規模大、人員素質高,尚且如此輕率,其他金融機構的情況就更難期待。金融業如此的素質而奢望「打亞洲盃」甚至「世界盃」,大概很難期望有什麼成果吧?
七、經歷兆豐案後,國內金融界應亡羊補牢;負責監理的金管會除了應搜集國際金融監理法規、各國政策等資料,加強對國內金融機構的資訊提供外,國內監理規定也應檢討強化,與國際接軌。而對那些躍躍欲試想打亞洲盃、世界盃的金融機構而言,除更了解與熟悉國外法規、政策外,更該強化內控與稽核,不要以為國外政府也跟在國內碰上問題時一樣「好講話」。而金檢報告指責兆豐的缺失包括:內控不佳、對客戶查核不實、風控政策不明、漠視金檢報告等,也值得國內銀行警惕。
八、至於坊間流傳的各種政治陰謀論,顯然缺乏證據,不過台灣社會是一個「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社會」,行政院與檢調機關應盡速調查,並對社會作出明確的交代。現在民進黨執政,若證實名嘴與若干立委所言並非事實,當能獲得社會信賴。政府切莫故意拖延調查,有意無意製造羞辱他人的政治氛圍,這會造成社會的再度分裂。對金融業而言,更該從兆豐案中看到台灣金融業的不足與問題,並盡快改善提升。
(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兆豐銀紐約分行疑似洗錢交易未申報,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盯上後,重罰一點八億美元,折合新台幣五十七億元,創下國銀被罰天價。兆豐銀遭罰五十七億元天價在在告訴國銀:法遵與業務對銀行具有相同重要性,法遵長不是小媳婦,更不能讓營業高層隨便兼職,任何角色衝突最後一定壞事。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機關針對國內所有銀行訂定遵循的標準,以為警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兆豐銀紐約分行疑似洗錢交易未申報,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盯上後,使出台灣習以為常的硬掰手腕,推拖拉,堅不認錯,惹火金檢人員,重罰一點八億美元,折合新台幣五十七億元,創下國銀被罰天價。統計我國行政院金管會自二○一三年來所開出五十一件裁罰案,總罰金新台幣一億六千多萬,僅及兆豐案的百分之二點九,只能算是美國人開鍘的零頭,未來還可能遭受聯邦層級懲處。
二、從食安風暴、交通事故到金融違規,我國主管機關及法院多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對金字塔頂端的個人或企業,處罰根本無關痛癢,甚至養成犯法比守法有利的偏差觀念。這回兆豐被押上虎頭鍘,終於讓國人見識美國公權力的尊榮與神聖不可侵犯。
三、可議的是,若干銀行員工及業內人士私下痛罵美國政府形同「土匪」、「搶劫」。或許他們的心態是,堂堂立法院、行政院被攻陷後,政府還可謙卑撤告,只差沒賠學生精神慰問金,區區洗錢漏報怎惹得美國人大動肝火?但是,「人必自尊而後人尊之」,公權力亦然。
四、內外不同調,是台灣的怪現象。從連日來兆豐銀多次對外說明,這次被罰純因美方認為紐約分行反洗錢制度不夠完善,且雙方認知上存在差異,以匯款給已關閉帳戶為例,實務上將款項退回即可,美方則堅持應通報;再者,美方金檢並未發現確實洗錢案例。兆豐銀對台灣內部的說法,堪稱輕描淡寫。
五、相形之下,兆豐銀先是對DFS的警告漫不經心,等把人家惹毛了,打算祭出三億美元罰款,兆豐金董事長徐光曦才緊急赴美滅火,雖然罰款下殺到六成,但仍造成重創,更讓人質疑兆豐金的處理態度。
六、如果事實像兆豐銀對內說明的,只是小小認知差異及制度缺失,讓兆豐銀萬分委屈,一罰就是新台幣五十七億元,美國人未免欺人太甚,政府應該作台商後盾,出面討回公道。如果事實不然,兆豐銀確有嚴重違失,理應向國人坦白,作為所有國銀殷鑑。國銀「世界盃」還未開打,「國家代表隊」就落得棄甲曳兵,丟人現眼,世界盃還打得下去嗎?
七、其實,兆豐銀在反洗錢上算是個「前科犯」,早自二○○三年起,兆豐銀布里斯本分行就涉嫌多起洗錢案,不僅未依澳洲政府反洗錢法規,對交易逾一萬澳幣(當年約折合新台幣二十七萬五千元)誠實申報,甚至「教導」客戶化整為零,惡意規避一萬元門檻。澳洲金管當局查獲後,於二○○九年勒令限期改善,否則提起法律訴訟。當時因兆豐銀「犯行」良好,配合改善,澳洲政府才發佛心未做處罰。孰料,兆豐銀把僥倖當幸運,終於在紐約踢到鐵板。
八、「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兆豐銀遭罰五十七億元天價在在告訴國銀:法遵與業務對銀行具有相同重要性,法遵長不是小媳婦,更不能讓營業高層隨便兼職,任何角色衝突最後一定壞事。除法遵外,資訊是金融業未來存活關鍵,各銀行口口聲聲要飛向雲端,但資訊人員在各銀行地位普遍偏低,往往要聽從營業高層指揮,一銀提款機冒領案,就暴露資訊人員人微言輕、不被重視的困境,該淘汰設備不淘汰,該升級不升級,請問八千多萬能添購多少新設備?五十七億能請多少世界一流法遵長?
(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兆豐銀行在美國遭到史無前例的重罰,雖然是個沉痛無比的打擊,卻是財政部、金管會、以及所有國內的金融業者觀念徹底改革的契機。行政院在8月22日的跨部會決議中,針對強化法遵、專任負責、防堵洗錢、提升定期訓練、增強報告等方面做了全面的善後要求,財政部也將擬定官股管理機制的改革方案,顯然已經有了亡羊補牢的覺醒,要求我們主管機關與官股行庫,徹底落實這些改革。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兆豐銀行在美國遭到史無前例的重罰,雖然是個沉痛無比的打擊,卻是財政部、金管會、以及所有國內的金融業者觀念徹底改革的契機。面對全世界龍頭金融機構全面大幅強化法令遵循部門、務求將洗錢管道防堵機制做到滴水不漏的主流趨勢,台灣的官股銀行、以及許多民營金融機構,至今仍然活在金融海嘯前「獲利至上」的舊思維中,抱著僥倖的心態,以為可以逃過美國與歐洲越來越強勢的金融監管,最終卻付出無比沉重的代價。
二、兆豐銀行事件,的確是一記振聾發聵的警鐘,台灣的主管機關與金融業者,必須放下過往的僥倖心態,扎扎實實面對「強化法令遵循」這個無可逃避的要求。財政部應該儘速啟動公股管理的改革,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則必須徹底要求所有銀行,落實美國與歐元區嚴格的洗錢防制管理規則,並且對於國際最新的相關規範,定期進行充足的教育訓練,定期向主管機關報告,避免台灣金融機構的國際信用再遭打擊。
三、強化法令遵循早就是全球的主流趨勢,為了因應越來越嚴格的金融監管,特別是對於全球追稅與防制洗錢的要求,跨國龍頭金融機構早在2013、14年就已經大幅提升法令遵循部門的規模。例如匯豐控股雖然選擇退出某些市場、或者裁撤高風險的部門,卻獨獨對法令遵循部門大幅投注人力與行政資源,匯豐控股專注在風險控管與法令遵循的人員人數,已經超過2萬4千多人,逼近所有行員人數的十分之一,匯豐控股在2015年在法令遵循與風險控管部門所投入的費用,高達9至10億美元。
四、花旗集團也在2013年將法令遵循相關的部門擴編,規模增幅高達原有編制的三分之一,總人數更逼近3萬人,當時花旗集團的員工總數為24.4萬人,法遵部門的人數超越匯豐控股,達到總員工人數的13%。此外,創下美國金融機構罰款史上最高金額,罰款金額高達130億美元的摩根大通,一口氣新增了1萬3千名專注在法令遵循的員工,其中包括外聘的2,000名專業顧問。
五、正如同絕大多數台灣的官股行庫主管內心所想的,如此龐大的法令遵循部門,必然帶來冗長的行政程序、暴增的費用、也勢必對金融機構的獲利能力帶來龐大的壓力,特別是在利率水準不斷下滑,銀行已經無法仰賴存放利差獲利的惡劣情況下,驟增的法令遵循成本,實在是難以承受之重。
六、這些想法,當然也同樣存在匯豐、花旗、摩根、以及每一家跨國金融機的執行長心中,但是他們從金融海嘯的震盪後,雖曾掙扎避免費用暴增的經營壓力,最終在2012年達成集體共識,朝向大幅強化法遵部門的方向行動,顯然全球金融業者已經無力再承受一次金融海嘯的襲擊,因此,在獲利能力與穩健經營之間,龍頭金融機構集體選擇了後者,保命以求,犧牲獲利、大幅縮減主管與員工的薪資獎金,務求不再犯錯。
七、兆豐銀行所以會釀成如此大禍,就是從紐約分行到台北總行、到金管會以及財政部,每一個環節都抱持僥倖心態,沒有體認到強化法令遵循這個重要的訊號的後果。紐約金融管理局(DFS)早在2014年第一季的金融檢查就已經發現異常,一直到去年底檢查報告都沒有出爐,如此嚴重的訊號,兆豐紐約與台北卻都沒有反應,今年年初,嚴厲的處罰已經無可逃避了,台北卻又在政權交替、前任董事長蔡友才辭職他就的空窗中,無人願意面對這個必然的重罰,美國媒體形容兆豐的罰鍰是「藐視費」,正確描述了整個官股體系的危機,相較於兆豐讓危機滾雪球擴大至難以收拾,韓國產業銀行(IBK)即時檢討改進,則是值得台灣深刻檢討的借鏡。
八、兆豐銀行的前身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曾經是中華民國金融業進軍國際市場的驕傲,但是今年連續發生巨額假鈔案、還因為信用狀開立疏失遭到大陸主管機關開罰,冰凍三尺決非一日之寒,昨日本報社論所點出過往「國庫幫」、「財稅幫」、「金管會幫」退職官員將官股董總,視為小團體利益,輪班交接,忘了金融機構經營本質的問題,也必須藉此徹底檢討杜絕。
(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兆豐金海外洗錢遭美方開出高達1.8億美元罰單,嚴重斲害金融秩序並引發國內軒然大波。「境外洗錢」案屢見不鮮,顯見長期以來銀行端對於內控、內稽、法令遵循用以防制洗錢的三道防線都失守,造成有心人士上下其手,不僅對金融秩序產生莫大破壞,更違背政府對防治跨國洗錢的政策目的,不僅傷害政府威信更連帶影響金融秩序甚鉅。要求行政院必須重新檢討國內銀行在海外分行的資金運作,到底有無管理及通報機制。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兆豐金海外洗錢遭美方開出高達1.8億美元罰單,引發了國內軒然大波,也迫使我們必須重新檢討國內銀行在海外分行的資金運作到底有無管理及通報機制。「境外洗錢」案一再發生,顯見長期以來銀行端對於內控、內稽、法令遵循用以防制洗錢的三道防線都失守,造成有心人士上下其手。其後果,不僅對金融秩序產生莫大破壞,更違背政府對防治跨國洗錢的政策目的,不僅傷害政府威信更連帶影響金融秩序甚鉅。
二、根據金管會統計,銀行涉犯洗錢並非首例,台灣銀行南非分行也曾因防制洗錢法遵循有缺失,遭南非中央銀行開罰500萬南非幣、折合新台幣超過1,000萬元,兆豐澳洲分行也曾出現過防制洗錢法遵循有缺失的問題,但兆豐答辯稱因不熟悉國際法規和環境,請求澳洲政府諒解,澳洲政府最後法外開恩,要兆豐重新建立稽查法規未遭澳洲政府開罰。換言之,國銀銀行在海外設分行,屢次出現同樣問題,若不是銀行端「明知故犯」就是金管會「視而不見」,因此涉犯洗錢或疑似洗錢的銀行才會「有恃無恐」。
三、金融與經濟發展相輔相成,也就是說好的金融政策會促進經濟發展;經濟發展亦為金融產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的契機,兩者缺一不可。且洗錢防制一直都是金管會金檢重點,金管會今年也特別針對銀行業、保險業與證券業的洗錢防制進行專案金檢,發現最多的缺失樣態就是應申報而未申報,顯然國內金融業本身就存在著防制洗錢的漏洞,更何況是國外分行更是鞭長莫及金管會身為掌管金融政策業務的最高主管機關,不應「不告不理」。
四、金管會為了重振金融市場讓重要政策與發展能量可以延續,提出的「金融產業發展政策白皮書」,通篇在談論「國民儲蓄與投資趨勢」、「人口結構變化」等影響金融產業的關鍵因素。卻對影響金融秩序甚鉅的涉入跨海洗錢防治隻字未提,以致銀行涉入跨境洗錢案才會層出不窮。公股行庫海外分支機構的未在地化、作業規範未接軌國際,以及人力低成本的思維邏輯是造成今日受重罰主因,金管會必須拿出魄力,改革台灣銀行界長久以來的惡習,金融產業政策發展才有可能真正落實。
(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行政院「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日前召開第二次會議,會後公布有關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對洗錢防制法令未充分了解,且總行多次錯失協助分行之良機等六大疏失;並決議請財政部要求兆豐銀行,依法對失職之董事提起訴訟追償。金管會對於兆豐銀行海外分行是否有怠忽監督之責,建請行政院「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要求金管會提出台美簽訂的金融監理備忘錄,查明金管會是否已經依照備忘錄約定,善盡其母國監督責任。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日前召開第二次會議,會後公布有關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對洗錢防制法令未充分了解,且總行多次錯失協助分行之良機等六大疏失;並決議請財政部要求兆豐銀行,依法對失職之董事提起訴訟追償;除了提民事求償,也請投保中心以股東身分發函要求兆豐金控之獨立董事,依法行使獨立董事之監察人職權,查明子公司兆豐銀案情,必要時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由於案發當時是蔡友才擔任兆豐金兼兆豐銀董事長,外界解讀,兆豐銀極可能對蔡友才採取民事訴訟求償,至於所謂相關人員,外界甚至懷疑曾任兆豐銀總經理的徐光曦是否也有責任。本案宜儘速完成調查,對當責之人究責,若屬無辜者更宜及早還他清白。
二、兆豐銀行之六大缺失包括:一、兆豐銀紐約分行沒有防制洗錢作業的完整內部手冊,對於洗錢防制未充分了解,無法落實執行洗錢防制作業。二、去年10月5日美國聯準會拜訪兆豐銀總行,就已告知極可能對紐約分行採取監理行動,但總行未派員赴美督導及與美國主管機關溝通,錯失協助良機。三、今年2月9日,美國紐約州金融署(DFS)出具檢查報告時,紐約分行建請總行派員赴美溝通及聘請律師,但總行未採納。四、DFS甚為在意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及箇朗分行間之匯款往來情形,總行未能出面協調分行間資料提供的問題,致紐約分行無法向DFS提供完整說明。五、重大缺失之檢查報告,稽核單位未盡速向董事會報告,仍循一般作業程序,納入每半年度的工作報告,以致本案今年8月26日才向董事會提出完整報告。六、兆豐銀側重績效取向,過度強調包含法遵在內的成本撙節。
三、這六大缺失的第一項缺失明顯是總行應負大部分的責任,以紐約分行這麼重要的海外單位,竟然沒有洗錢防制作業的完整內部手冊,對於洗錢防制未充分了解,員工內部訓練和總行的海外分行管理顯然沒有盡責。第二項缺失更顯示兆豐銀總行對美國聯準會的忠告不當一回事,以致未派員赴美督導及與美國主管機關溝通,錯失協助良機。第三項缺失則顯示總行對分行的請求置之不理,紐約分行無力處理DFS檢查報告提出的問題,建請總行派員赴美溝通及聘請律師,總行竟不採納。第四項缺失還是總行缺失,對於DFS關切的兩海外分行,總行未能出面協調分行間資料提供問題,致紐約分行無法向DFS提供完整說明。第五項缺失更是違反金管會規定,兆豐銀總行稽核單位對有「重大缺失」的主管機關檢查報告,未立即通報董事會,以便轉報金管會,此點嚴重違反金管會有關重大偶發事件通報的相關作業規定。第六項缺失可能不是兆豐銀行獨有的缺失,銀行業競爭激烈,莫不以業績掛帥,法遵、稽核等被視為業務拓展之絆腳石,得不到足夠的資源與支援,此現象由來已久,倒是金管會可以對全體銀行業全面查察的部分。
四、在行政院督導小組第二次會議前幾天,某大學法律系教授召開記者會表示,金管會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負有監理責任,依據「巴賽爾銀行監督委員會」1975年的「母國監督原則」,亦即海外分行之監督並非只是地主國監理機關的責任而已,而應由母國監理機關負主要之責任,因此金管會對兆豐紐約分行應負監理責任。
五、事實上,對海外分行的監理,除了依據巴賽爾銀行監督委員會的的一般性規範,例如「母國監督原則」之外,各國金融監理機關對外國銀行在當地分支機構的監理有其自主性,而且差異甚大;有的監理機關強勢監理,有的則以母國監理為主。通常在兩國開放市場准入之前,雙方對監理分工先進行洽商,簽訂金融監理備忘錄(MOU)。金管會對於兆豐銀行海外分行是否有怠忽監督之責,宜先由行政院「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要求金管會提出台美簽訂的金融監理備忘錄,查明金管會是否已經依照備忘錄約定,善盡其母國監督責任。
(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台灣民意基金會的民調顯示,民眾對政府執政百日的整體評分僅六十一分,勉強及格,其中逾四成五對政府經濟成績不滿意。要提振國內投資,建請行政院短期施政主軸應著重於優化投資環境,鼓勵民間投資,減少國際景氣疲弱對台灣的衝擊;中長期施政,則是要解決我國產業結構與人口老化等結構性問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民意基金會的民調顯示,民眾對政府執政百日的整體評分僅六十一分,勉強及格,其中逾四成五對政府經濟成績不滿意。該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說,不滿意經濟表現,是總統聲望急速下滑的主因,也意味蜜月期將結束。
二、過去一年半,台灣的經濟猶如困在見不到光的長長隧道中,景氣燈號一直難脫藍燈,出口連十七衰,是史上最長衰退期。國人對經濟衰疲的不耐,已直接投射在國民黨選情的大崩壞上,現在又逐漸轉向對民進黨的失望。蔡總統把「經濟結構轉型」列為五大施政項目之首,顯示她深知人民對重振經濟的期盼;但新政府連連突槌,忙於收拾危機,民眾幾乎看不到任何拚經濟的作為。以民眾失望情緒的膨脹速度,以陸客衰退對觀光產業衝擊的不斷擴大,人們對林全內閣的不滿,恐怕很快會直撲蔡英文而去。
三、蔡英文無法有效統合「黨」和「政」這兩匹馬車,又不能改變台灣長期以來「政治掛帥」的文化,這是新政府拚經濟難有起色的主因。閣揆林全本身雖是財金專家,但他對經濟、產業並不熟稔;加上政治手感欠缺,百日來他一直困陷在四面八方而來的大小事件中,與各項爭議糾纏奮戰,根本無暇回神照顧財經事務。也因此,林全內閣雖有「財經內閣」之名,但財經發動機始終未能點火。
四、此外,林內閣任命不少藍營官員,原是寄望「老將帶新人」,做到政策無縫接軌;然而,蔡政府的路線卻從「用人不疑」一路向「勿用疑人」傾倒。林全原寄望國發會主委陳添枝打造「大國發會」,成為行政院最權威、縝密的幕僚機構;但陳添枝在新政府角色尷尬,「老藍男」的指指點點,使他無法像其他「正綠旗」的政委般有效號令各部會。也因此,國發會跨部會協調財經政策的功能未能彰顯,拚經濟的成果自然大打折扣。
五、其餘三個財金部會─經濟部、財政部與金管會,則是「若有似無」的存在。經濟部長李世光一直忙著替蔡總統的「非核家園」政策找尋實踐路徑,經濟部從上到下一直圍繞著能源議題打轉,讓外界質疑李世光究竟是「能源部長」還是「經濟部長」?也因此,對於民眾關切的「經濟結構轉型」問題,經濟部反而毫無著墨。財政部與金管會兩位首長則始終罕見露臉,直到兆豐銀遭美國重罰後引發輿論譁然,兩人仍未站上第一線積極處理,「把官做小了」是其致命傷。
六、財金部會表現不佳,加上新政府在處理勞工七天例休及罷工等議題上的瞻前顧後,想要兩面討好卻反而加劇了勞資對立,勞、資雙方都對政府的立場打了大問號。更值得注意的是,在民調直落之際,行政院倉促提出「擴大投資方案」,希望提振經濟表現;但其核心計畫是提出三千四百億元的國營事業擴大投資方案,卻顯有「不對症下藥」之憂。原因是,目前是民間游資太多,找不到去處,政府政策應該引領民間投資方向才對,怎麼反而回頭擴大國營事業投資?再仔細檢視其計畫內容,連台電向國外「租用」緊急發電設備都列為投資計畫之一,可見此方案不僅缺乏遠見,更有灌水之嫌。
七、要提振國內投資,政府短期施政主軸應著重於優化投資環境,鼓勵民間投資,減少國際景氣疲弱對台灣的衝擊;中長期施政,則是要解決我國產業結構與人口老化等結構性問題。但新政府一上台,就先把勞資爭議推上檯面,親自鼓勵罷工和抗爭,都是反其道而行的作法,殊為不智。更別提,經濟結構轉型是鉅大工程,耗費十年都未必能有所成。
(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日前台灣區觀光旅遊總會發起「九二共識蔡英文不要,我要!」連署活動,明確表達「沒有九二共識,就是日子難過」,希望政府不要拚政治,要拚觀光、救經濟。誠如觀光業者所指,新南向政策不是那麼容易開拓,而靠歐美、日、韓旅客也撐不起陸客的缺口,這些都是十分迫切的實際問題。建請行政院應提早因應準備。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日前台灣區觀光旅遊總會發起「九二共識蔡英文不要,我要!」連署活動,明確表達「沒有九二共識,就是日子難過」,希望政府不要拚政治,要拚觀光、救經濟。中部觀光旅遊業者也在一項座談會中反映,陸客以「跳崖式」急遽衰退,明年農曆年前恐怕有波觀光旅遊業的倒閉潮。新政府上任不過百日,陸客來台人數卻已帶給相關業者極大壓力;兩岸關係須早日走出模糊疑雲,是業者心中的迫切期待。
二、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今年七月陸客和去年同期相比,減少百分之十五,但台中市旅館商業公會理事長鄭生昌指出「民間統計數字更慘」,今年五二○開始到七月底,陸客減少百分之四十六,新政府上任不到百日就少了將近一半,人數曲線圖就像斷崖一樣。台灣區觀光旅遊總會理事長蘇佳男則直指九二共識這四個字表示,「對政府,這只是一句話、一個想法,但對我們而言,沒有九二共識,就是日子難過。」
三、誠如業者所言,九二共識就是一句話而已,中共當局要蔡英文總統親口說出來,來作為兩岸往來的政治基礎,但蔡總統偏偏繞了周邊說了許多好話,卻絕口不提「九二共識」。可是對業者的認知而言,「九二共識」只要說出口,就等於是一波波陸客來台,一個個「財神爺」來台,大家有錢賺,旅行社和旅館諸業都不會倒閉,何苦不說,何樂而不為?其實,蔡英文不是沒有努力,但基於民進黨內各派勢力的衝突和妥協,她只能迎合「冷和平」的方式,也就是冷處理、冷接觸的方式去面對。
四、但對中共當局來說,可就不是這樣想。過去八年馬英九執政期間,對台灣可說是讓利十足和「好事做盡」,如今卻被新政府一腳踢開,如今很清楚的,蔡英文避談九二共識,那就對台灣採取對抗和施壓的方式,亦即「沒有九二共識,一切沒得談」!除了壓縮台灣的國際空間之外,最直接的手段即是以商逼政。去年台灣和中國大陸(包括港澳)的貿易總額約一八八二億美金,與世界第一和第三貿易大國美國和日本同年度的貿易總額一九三六億美金相去不遠。台灣去年對大陸的出口金額一四四三億美金,占了台灣四成的出口總額,但進口只有四四九億美金,台灣的貿易順差幾乎達一千億美金,這是大陸對台灣施壓的一大重要資本。
五、非常明顯的,政府不願承認九二共識,那中共對台灣的施壓將不會歇止,這也是兩岸旅遊相關產業紛紛告急的原因所在。陸客不來,如斷崖式衰退,旅遊相關業者應最敏感,甚且這是生意會不會斷頭的切身問題,絕不是政府一些無關痛癢的數字統計所能掩蓋。政府團隊對這些打壓不致毫無評估,但陸客再不來,恐怕關乎的不只是相關業者的出路,甚且是好幾百萬台灣人的生計和福祉。
六、誠如觀光業者所指,新南向政策不是那麼容易開拓,而靠歐美、日、韓旅客也撐不起陸客的缺口,這些都是十分迫切的實際問題。若等到他們都走上街頭抗爭,政府卻沒有足夠的因應準備,那衝擊到的則是政府整體施政策略。所以,要呼籲蔡政府的,千萬不要忽視觀光業者的呼聲,或僅以官僚式的回應,否則他們的抗爭可能比軍公教上街頭來得強大。
(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台灣產業而言,業者在全球產業體系主要扮演代工的角色,品牌客戶於市場勢力的消長直接影響台灣業者的經營績效。近期發生的併購案例其後續發展,恐將影響業者將來的客戶組合。在未來市場敵友難分,新舊客戶需求多元的情況下,建請行政院應早日因應及早謀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期高科技產業的併購案金額屢創新高,去年6月Intel花了167億美元併購晶片業者Altera,接著Dell於10月以高達670億美元併購EMC;今年6月微軟提出以262億美元併購LinkedIn,7月軟體銀行(Softbank)則出資310億美元收購獨霸手持裝置運算架構的ARM,若以電信服務產業鏈來看,可謂是產業最末端與產業起始端的結合。
二、觀察過往高科技產業的併購案例,多半是希望藉此快速擴大市占,因而多在同業中尋求併購標的,如聯想併購IBM筆記型電腦,海爾併購GE家電部門;或者期望提高產業自主性,積極進行跨國併購,以快速彌補自身在技術或供應鏈上的缺口。
三、另一方面,國際大型網路服務業者如Google、Amazon或是中國大陸的BAT(百度、阿里巴巴及騰訊),其併購領域則相當多元,特別是在「羊毛出在狗身上,豬來買單」的網路經濟商業模式下,業者深知用戶黏著度對其經營的深遠影響,為能維持用戶忠誠度並掌握用戶資料流向的主導權,因此積極跨領域進行併購,包括攸關電腦運算效率的相關技術或是能協助鞏固用戶基礎的應用服務,如人工智慧、影視平台、遊戲平台或社群媒體等皆在併購清單之內。
四、不過,跨領域與同業併購不同的是,同業併購大致在2至3年內即可看出實際成效,而跨領域併購,特別是該領域不易區隔出屬於單一特定產業時,短期內不易評估其併購效益。而且,現階段業者除面臨激烈的市場競爭之外,新技術運用,如大數據、人工智慧及無人載具的快速進展,也深深改變市場遊戲規則。因此,業者對於併購的考量並非僅限於市占的擴充,而是採取拼圖式的策略,終極目標在於全面性的版圖擴張。
五、在過去,除非產品差異化空間不大、競爭者眾或是技術面臨更替,大多數業者皆可在具體且明確的單一戰場上安身立命。然而,現在的戰場已不再單一化,除了硬、軟體核心技術之外,未來如何與垂直專業領域(Domain)進行聯盟或是思索透過何種途徑自行掌握,已成企業經營不可忽視的面向。
六、尤其在諸多應用服務已毋需侷限在經由特別設計的固定裝置上,產業競爭界限日趨模糊,既有產業遊戲規則被澈底破壞。面臨日益激烈的競爭環境,業者為能快速搶進,併購的確是一大捷徑,但對業者最大的挑戰在於併購的資金來源及併購效益的評估。因此,可以想見的是,未來各企業間的貧富差距會愈來愈大,其業務模式若處於正循環,獲利空間將會決定該企業是否具備收購其它企業的基本條件;但也在併購效益不明朗的情況下,財務體質好的企業雖可搶「快」,但也必須擔負不一定搶「對」所需付出的代價。
七、企業不管是為了因應市場變化、接近客戶或者往新經濟布局都需要資金,而為了協助國內企業進行合併、收購、分割及其他有助於企業創新轉型之投資計畫,國發基金匡列新台幣1,000億元設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扮演投資點火角色,為有意轉型升級的現有企業挹注更多資金。但看看前面的案例可知,對於眾多愈來愈高金額的併購,恐怕需要更大更強的力道。
(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日前發布去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這份調查讓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所得分配,家庭收支調查卻告訴我們,十多年來我國所得差距非但沒有擴大,反而還有些微下滑。如今所得分配、財富分配若要運用大數據估算,自不可能單靠主計總處孤軍奮戰,有必要提高層級,要求行政院應設立專案小組,由副閣揆或指定政委直接負責,進行跨部會協商,如此所得、財富分配統計的改革才有成功的可能。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主計總處日前發布去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這份調查讓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所得分配,結果揭曉,去年我們前20%高所得家庭的所得是後20%家庭的6.06倍,這個數字非但與前年相差無幾,甚至過去十多年來也幾乎沒什麼變化。
二、依主計總處的調查,自2001年以來我國所得分配一直相當平穩,毫無惡化跡象,但這是事實嗎?顯然不是。自金融海嘯過後,全球陸續出現所得集中,貧富差距擴大的現象,這由2011年美國「占領華爾街」運動蔓延二十座城市即可明白。我國的情況亦然,這些年薪資階層收入停滯,青年失業居高不下,但豪宅卻如雨後春筍十年成長十倍,自美、歐進口的房車更在台中港大排長龍,說台灣所得分配沒有惡化,其誰能信?
三、然而,我們的家庭收支調查卻告訴我們,十多年來我國所得差距非但沒有擴大,反而還有些微下滑。我們相信,以主計總處辦理此項調查數十年的經驗,抽樣推估不致有問題,問題應該是出在「五等分位」這個分法過於粗略,以致於無法反映所得差距的變化。
四、所謂五等分位所得分配,是把國內所有家庭依其所得高低排序,分為五等分,然後觀察每一等分所分配到的所得比例,藉此可以了解所得差距。以去年而言,五等分位由低而高的分配比依序是6.6%、12.2%、17.3%、23.6%、40.2%,令人意外的是,最高所得組的分配比竟然還低於2001年的41.1%,尤有甚者,十五年來此一數據幾近鈍化,根本沒有出現所得集中的趨勢。
五、何以昔日五等分位能反映實況,近年卻趨於鈍化?概而言之,隨著全球資本經濟的發展,贏者圈愈來愈小,五等分位這個過大的組距已難以掌握日趨縮小的贏者圈,如此豈有不鈍化之理?以我國而言,去年五等分位的每一分位有167萬戶,而最高所得組的167萬戶裡屬於金字塔頂端的家庭不過十萬戶,其餘絕大多數是所得停滯的中產階級,稱不上是有錢人,如此逾百萬中產家庭與贏者圈裡的十萬家庭組合而成的前20%高所得組,自然難以反映所得日趨集中的現象。
六、對於政府每年耗費人力、財力所辦理的調查出現此一鈍化的現象,相關部門必須加以正視,並進行改革,以使這項調查統計更能反映所得分配的實況,對此我們有以下的三點建議:第一、精進統計方法以取得前5%所得分配比:依五等分位,前20%家庭近十年所得分配比都在40.2%上下,變化不大,但同一期間依所得稅檔,前10%家庭所得分配比卻由35.7%升至38.8%,而前5%金字塔頂端的家庭更由24.5%提升至27.7%。由此可知,五等分位看不出來的集中趨勢,細分到十等分位、二十等分位即可一目瞭然。當然,所得稅檔裡的所得總額,與家庭收支裡的可支配所得,兩者內涵有些差異,因此如何援引稅檔資料及調查資料加以調整,以獲得前5%、甚至1%的所得分配比,應是日後改革的重點。
七、第二、讓所得分配調查延伸至財富分配統計:我國目前只有所得分配統計,尚無財富分配統計,長期以來,多數人把財富分配與所得分配混為一談,事實上,兩者有些出入。所得分配裡的所得,指的是家庭一年獲得的收入,而財富分配裡的財富,則是指某一時點家庭所持有的存款、股票、債券、房地產等資產總值,雖然兩者都是錢,但前者是流量,後者是存量,所代表的意義並不相同。我國長期缺乏財富分配的統計,所幸目前政府擁有許多大數據資料庫,若能參考家庭收支調查的樣本,去聯結財稅、金融等大數據資料庫,即可推估出家庭部門財富分配的情況,惟如何整合相關部會的資料庫以進行運算推計,仍有不小的挑戰。
八、第三、行政院設專案小組全力協調;行政院去年兩度運用稅檔、公保、勞保及勞退等大數據運算,揭開了近年企業加薪及大學畢業生起薪的真相,釐清了長久以來外界的誤解。政府能於短短數月完成如此複雜的統計工作,全賴閣揆毛治國的支持,加以副閣揆張善政直接領導「大數據小組」,有效的跨部會協調,才讓這項工作迅速完成。如今所得分配、財富分配若要運用大數據估算,自不可能單靠主計總處孤軍奮戰,有必要提高層級,在行政院設專案小組,由副閣揆或指定政委直接負責,進行跨部會協商,如此所得、財富分配統計的改革才有成功的可能。
(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近來台灣併購市場發生兩件特例:日商百尺竿頭對樂陞公開收購毀約、美商美光對華亞科股份轉換之合併暫停,由此顯示政府在股市收購、合併與資訊公開方面的管理,實在有非常大的改進空間。建請行政院應該修改相關法規,要求主併方在一定時間內完成併購行為,以及未如期完成的罰則與相對應的程序規範,以保障投資人。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來台灣併購市場發生兩件特例:日商百尺竿頭對樂陞公開收購毀約、美商美光對華亞科股份轉換之合併暫停,由此顯示政府在股市收購、合併與資訊公開方面的管理,實在有非常大的改進空間。日商百尺竿頭原本在5月底宣告,自6月1日至7月20日以每股128元公開收購樂陞3.8萬張、25.7%股權,在收購時間及繳款期限各延長一次後,居然說不買了,創下台灣股市公開收購之收購者毀約的首例,此案例對公司、投資人來說,真的是惡夢。針對此次公開收購,共有6.2萬張樂陞股票、約3萬投資人參與應賣,從6月初開始參與應賣到8月底,這些投資人股票不能動;但是樂陞股價在8月中旬就大幅下挫,到昨日更是跌停至70元附近,造成投資人被套牢,遭受巨大損失。
二、在投資人面臨嚴重損失時,主管機關居然無法直接對日商百尺竿頭求償或裁罰,只能處以一年內不能再公開收購樂陞股份。金管會只能採取間接的追償措施,例如:金管會已經要求投資人保護中心研議對百尺竿頭跨海求償,提出民事訴訟;然而,此訴訟案在海外會成立嗎?求償得到嗎?再者,也會請櫃買中心清查百尺竿頭在台灣是否有資產,若有資產,將會先行扣押以保障國內投資人權益;然而,令人擔心的是日商百尺竿頭在台灣可能是空殼。同時,金管會也要檢討公開收購相關法規,以防範故意不繳款的行為。
三、其實,對於日商百尺竿頭是否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意圖操縱上櫃公司樂陞股價?這是可思考的方向。更重要的是樂陞在5月中旬到8月底股價大幅波動,是否有人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內線交易或者上述意圖操縱股價之情事?這是金管會要給答案的。
四、在日商百尺竿頭宣布高價公開收購前,樂陞股價就從5月中旬的80元,上漲至宣布前的105元,到了延長公開收購期間樂陞股價開始鬆動,8月中旬從107元大幅下跌至70元。更值得注意的是,7月下旬樂陞融券張數從2,000張大幅增加至12,269張,且成交量也逐步放大。這段時間股價的大漲大跌,可說是有買賣雙方在捉對廝殺,甚至有炒作、內線交易的情事發生,值得金管會調查,而受到最大傷害的是原本單純將股票賣給日商百尺竿頭的一般投資人。因此主管機關調查對象,不應只是日商百尺竿頭,還要包括樂陞內部人與相關戶頭。
五、公開收購,是指股權收購方預計在20日到50日內對所有股東發出股票購買要約,在達成預計收購股份後,收購方交割付款之行為。因此,在宣布公開收購時,收購方應該準備好資金,包括: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發生樂陞事件後,建議未來在修改公開收購辦法時,可考量在公開收購要件成就後,收購方要有強制付款或銀行履約保證的機制。或者,對於收購方在收購要件成就後,卻毀約不付款,導致參與應賣股東有重大損失時,應思考依證券交易法155條意圖操縱股價,對收購方提起刑事、民事訴訟,藉以保護股東權益,維護市場的交易秩序。至於,事後才對收購方的跨海訴訟或扣押在台資產,都是緩不濟急或杯水車薪的作法。
六、另外,原本美光宣告要在今年7月中旬完成股份轉換合併華亞科,6月時華亞科總經理對內部發布暫停所有與美光的整併作業(其實是美光暫停),但卻未同時對外公告;之後,又公告美光預計今年「下半年」會再提供更新進度,到目前美光也未有任何明確宣告,廣大的投資人完全蒙在鼓裡。針對此案,涉及企業併購法與重大訊息公告,建議政府應該修改相關法規,要求主併方在一定時間內完成併購行為,以及未如期完成的罰則與相對應的程序規範,以保障投資人。
(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國防預算向來都是政府總預算中的最大宗,明年度的國防預算核定為三二一七億元,比起今年度僅微幅增加十六億元。然國人自行研發的經國號戰機,優異的性能也曾引起其他國家的興趣,但在量產高峰期過後,當年的研發人員如今四散零落,不少人遠赴異邦為韓國人研發新一代戰機去了,國家花了大量經費培育研發人才,最終楚材晉用的現象,正是台灣國防自主最該檢討的關鍵所在。人才是國防自主的骨幹,研發工作難期短期有成,必須經歷長時間的養成與培育;武器裝備國造與外購各有勝場,借力使力、相輔相成,才能建構堅實綿密的國防武力。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防預算向來都是政府總預算中的最大宗,明年度的國防預算核定為三二一七億元,比起今年度僅微幅增加十六億元。明年度的軍事投資案共增加七件:空軍「新一代高級教練機」採購案;海軍沱江艦量產;海軍雄二、雄三機動發射車量產案;海軍代號「劍魚專案」的MK-48 ADCAP「先進潛射魚雷」採購案;海軍鴻運計畫「兩棲登陸艦」案;海軍「海劍羚」艦用防空飛彈系統採購案等。其中除「先進潛射魚雷」是向美方採購外,空軍高教機、沱江艦量產、雄二雄三機動發射車、鴻運兩棲登陸艦和海劍羚防空飛彈等六項超過十億元的重要軍購都是由國人自造。
二、政府預計在二○二五年完成第一艘國造潛艦下水,雖然信心滿滿,但軍方評估結果並沒有如此樂觀,畢竟台灣並沒有製造潛艦的經驗與技術,未來潛艦國造仍充滿變數,在新型潛艦可以服役執行戰鬥任務前,國軍水下戰力仍須仰賴已經服役近三十年的兩艘「劍龍級」潛艦「海龍」、「海虎」,為了延長這兩艘潛艦服役年限,海軍進行了電戰、戰鬥、武器系統升級的延壽計畫;在武器系統升級上,原本配備的德製SUT重型魚雷已經瀕臨使用年限,海軍於是向美採購MK48ADCAP先進長程魚雷,並於去年獲得美方同意。
三、關於潛艦魚雷,國人並非沒有努力自製過。中科院曾耗資五億元推動「萬威計畫」,研發智能水雷,但萬威水雷一枚造價高達上億元,幾與美製MK48-4魚雷相當,性能上卻無法達到海軍作戰需求,且無法保證撥出預算研改後是否能達到研發成果,最終遭到海軍的婉拒,轉而採購美製MK48ADCAP先進長程魚雷。中科院是我國最重要的武器裝備研發單位,在國際間主要以飛彈技術聞名,包括短、中程空對空飛彈、地對空飛彈、反艦飛彈、多管火箭與可超音速飛行的衝壓發動機技術等,其所自行研製的雄三飛彈七月份曾因人為操作不當而誤射,卻也顯示出優異性能,引起外國購買興趣;但研發失敗而被三軍拒絕的案例也不在少數,因此,中科院的研發能力也不時受到外界的質疑。
四、中科院也是國人武器裝備研發的重要搖籃,雖然所研發的武器裝備時程較長,訂單較少,造價較昂貴,但中科院培育出來的人才為我國建立基本的國防研究能量,卻不容置疑。許多人認為中科院明明沒有某方面的研究能量,卻不斷向三軍提案研究這個研究那個,但研發出來的東西卻不能用,質疑中科院為了搶訂單不擇手段,但這也是中科院的無奈,在預算縮減情況下,只好想辦法爭取訂單,甚至研發軍民通用電池,以自謀生活。中科院也埋怨各軍種只想揀現成向外軍購,而不願給中科院機會,問題是軍種面臨的是馬上兌現的戰備問題,敵人決不會給國軍時間來等待中科院的成長與成熟。這是我國軍備發展一個相當嚴肅,且存在多年的課題,如何在國機國造、國艦國造與戰力無縫接軌之間取得平衡,值得蔡英文政府深入思考。
五、國人自行研發的經國號戰機,優異的性能也曾引起其他國家的興趣,但在量產高峰期過後,當年的研發人員如今四散零落,不少人遠赴異邦為韓國人研發新一代戰機去了,國家花了大量經費培育研發人才,最終楚材晉用的現象,正是台灣國防自主最該檢討的關鍵所在。
(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新政府公布執政後的第一個中央政府總預算,其中社福預算增加了一六七億元,是增幅最大的。實際上長照政策的成功與否,行政院必須提供穩定的財源,同時具備成熟的服務人力與能量,才能讓人民覺得長照制度「好用又夠用,而且用得起」。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政府公布執政後的第一個中央政府總預算,其中社福預算增加了一六七億元,是增幅最大的。林全說,這是為了因應長照政策,沒有特別討好誰;言下之意是為了長照,只得擠出公務預算來兌現競選承諾。但檢視預算書,長照預算編列一七八億元,增加了—一一億元,確實占了社福增幅的六成五;但對照蔡英文競選承諾的每年三三○億元的長照規模,此數卻約莫打了對折。
二、蔡英文選前是這麼說的:「要用指定稅收加上公務預算,初期用新台幣三百億元稅收、卅億元公務預算,作為長照體系的穩定財源。」也就是向人民承諾,一年以三三○億元投入長照的建置。但是,衛福部七月底公布「長照十年計畫2.0」時,預算規模已經自動縮水為二○七億元;原因為何,政府沒說。如今行政院底定的總預算,再度縮水卅億。執政不過一百日,長照經費前後卻已經有了三三○、二○七、一七八億元三個驟降版本,這樣的長照財務起手式,讓人步步驚心。
三、財務之外,建置長照大軍的計畫也出了岔子。儘管行政院七月底已成立「長期照顧推動小組」,以收跨部會協調之效,但勞動部日前以「擴大長照服務能量」為名,公布「鐘點外勞」大幅放寬申請資格,完全不顧衛福部「長照2.0」要大手筆打造「第一線本土服務人力」的承諾。這是新政府演出各部會間「左手打右手」的又一例證。
四、根據衛福部的計畫,大部分預算是用來為照服員「加薪」,以便增加人民投入長照產業的誘因。其中,包括提高時薪,由平均月薪約兩萬多元,提高到至少三萬元;並加上偏遠地區的服務加給。衛福部的用心,是為了建立本土的服務能量,以減少對外籍看護工的依賴,也創造就業機會。
五、但反觀勞動部的作法,在馬政府時代推出的「鐘點外勞」,已被民間團體視為「雞肋」;因為檢視三年成效,根本沒有達到「減少對外勞人力依賴」的效果,已被要求檢討。不料,勞動部又片面宣布將此試驗計畫再擴大,讓執政黨由社福界出身的立委氣得跳腳,直批勞動部極度不負責任。在長照跨部會推動小組中,到底誰說了算?
六、長照政策要成功,關鍵有二:一是穩定的財源,二是成熟的服務人力與能量,讓人民覺得長照制度「好用又夠用,而且用得起」。如今,長照2.0在這兩軌都遇上阻力。財源面,選前說好的「加稅做長照」,如今沒了;人力面,養成本土長照大軍的政策,政府不同部會互扯後腿。
七、長照2.0出師不利,陷於泥淖;但解決之道其實無甚高深,一是政治決心,二是內部整合。就財源論,當初蔡團隊決定由馬政府的「保險制」轉向「稅收制」時,配套的作法即是營業稅提高○.五趴,預估稅收會可增三百億;加上遺贈稅提高十趴,可多收稅金卅億,加起來即是蔡英文承諾的三百三十億元。加稅有阻力,早該在預料之中。但林全一直搖擺不定,下不了決心。執政百日,他終於決定宣布放棄升營業稅,「因為社會還有很多的質疑和不安」。於是,這下就頓時少了三百億元,由公務預算硬擠出一百多億也是不得不然。
八、但是,明年總預算過了,那後年呢?加稅要等到社會共識,那豈有可能?這種「擰毛巾式」的籌措財源,只會讓長照體系陷入服務不穩的風險。試想:當公務預算難以為繼時,難道長照中心人員真要裁員、服務據點關閉、人民也該承受「服務時有時無」的景況?老邁的生命,哪經得起這樣開玩笑。
九、想要做得成一件大事,政府總得確定自己的核心價值,下定決心、統一步調;說「不是要輪流討好誰」的蔡政府,若一再舉棋不定,以拖延擱置作為應對反彈的手段,這不僅是討好不了誰,更是讓苦等長照的人民多受煎熬。
(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新政府缺乏加入TPP的積極作為,最可能的原因是仍僅將TPP視為一般的貿易協定。然而,TPP作為傳統市場准入、降低關稅貿易障礙的意義其實不大,若僅拘泥於檢視TPP可帶來多少貿易成長的效果,實是見樹不見林。TPP對台灣更重要的意涵在於法規與制度的調適,以至於經濟體質與經濟發展思維的轉變。TPP所欲建構的高品質經貿環境,正提供了台灣最佳的經濟願景與藍圖,若能以TPP做為指引來設計經濟政策,應可以減少迷航失敗的風險,快速改善台灣的經貿體質。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政府上台後,兩岸經濟交流趨冷,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日前指出,兩岸過去已經簽署的23項協議不會改變,但因「目前兩岸沒有共同政治基礎」,溝通與協商機制處於停擺狀態,「現在不可能再談新協議」,貨貿協議也「不可能再談了」。
二、不像以往,這樣的發展情勢並沒有在國內掀起大波瀾,原因有二:兩岸經貿已過了「讓利」的憧憬期,反而對兩岸經貿的過度依賴成為台灣近來出口衰減的主因之一;人民選擇民進黨執政,也已對可能的發展局勢了然於胸。
三、事實上,兩岸經貿本就不是台灣完整經貿布局的全部。馬政府視ECFA為與其他國家簽訂經貿協定的敲門磚,也說明了多元布局的終極目標;新政府更是宣示要藉TPP與RCEP連結全球。因此,全球布局是以經貿立國的台灣別無選擇的道路。
四、雖然TPP目前在美國民粹高張的總統選戰中被棄如敝屣,但TPP對台灣未來經貿發展仍然相當重要。一來,TPP獲美國國會通過的可能性仍高。TPP對美國而言並非兒戲,也絕非箝制中國這麼簡單的邏輯所可詮釋,TPP共30章、6,000多頁的內容係12個會員國歷經多次談判、權衡利弊與政治妥協而得,國會一直站在支持的立場。二來,即使TPP未獲美國國會通過,其協商通過文本所彰顯的各項高標準經貿規範,也必定會是未來國際間發展經貿關係的藍本,台灣若不能據以參考調適,未來經貿連結全球的道路必然崎嶇。
五、面對經濟困局的新政府,對於參與TPP,至今未見具體作為,這也顯示了新政府係把經濟政策的設計與TPP脫鉤處理。事實上,經濟政策的設計必須要有明確的願景與清晰的藍圖,否則很可能事倍功半,甚至徒勞無功。而TPP所欲建構的高品質經貿環境,正提供了台灣最佳的經濟願景與藍圖,若能以TPP做為指引來設計經濟政策,應可以減少迷航失敗的風險,快速改善台灣的經貿體質。
六、新政府缺乏加入TPP的積極作為,最可能的原因是仍僅將TPP視為一般的貿易協定。然而,TPP作為傳統市場准入、降低關稅貿易障礙的意義其實不大,若僅拘泥於檢視TPP可帶來多少貿易成長的效果,實是見樹不見林。TPP對台灣更重要的意涵在於法規與制度的調適,以至於經濟體質與經濟發展思維的轉變。
七、日本對於TPP的體認與作為,應是政府最可參考的例子,因為台灣無論在產業與國際貿易的競爭條件,或政經環境與民生醫療制度等,在目前TPP的成員國中,都與日本最為類似。對日本而言,若由現行貿易與經濟結構推算,加入TPP在經濟效果、衝擊程度、市場成長潛力等指標,均不如加入RCEP來得好,卻反而在談判推動順序上優先於RCEP。這看似不合邏輯的決策,實彰顯出日本希望藉由加入TPP來帶動經濟成長與刺激經濟結構轉型。
八、首先,日本優先推動TPP,目的在於藉由「大型FTA」國際經貿整合來帶動其優勢產業的實質貿易成長,正因為TPP可發揮區域組織的經濟互補性,不與韓中在亞洲纏鬥,也可拓展擁有高所得與次世代需求的先進國家消費市場,更可以改善貿易環境與服務業的出口條件。其次,日本更重視加入TPP對經濟結構「扭轉」與「刺激」的效果,致力擺脫長期以來日本經濟與產業結構難解的課題,包含跳脫現行主力出口產業價格競爭的惡性循環、搶占高附加價值與成長潛力產業的優化結構、透過海外產品創新與管理思維產生正向刺激、加快農業改革腳步以提升海外競爭能力。
九、日本所欲藉TPP達成的這些經濟目標,不也正是新政府「五加二」創新研發計畫所想達成的經濟目標?日本以TPP為燈塔來指引、建構其經濟政策,築起具有系統性的經濟政策藍圖,這是我們目前所不及的,當然也值得新政府借鏡。
(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陸客團日漸衰減,迭有遊覽車和旅行業者宣告不支,接下來,連鎖效應將向旅館、航空、餐廳和零售等業擴散。要求行政院應儘速研擬有效可行之對策。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陸客團日漸衰減,迭有遊覽車和旅行業者宣告不支,接下來,連鎖效應將向旅館、航空、餐廳和零售等業擴散。繼遊覽車業者近日集結向交通部抗議後,觀光相關四大「慘業」也決定九月發動萬人上街。比起先前國道收費員的抗爭,這些業者受政策轉變之害更慘烈千萬倍,對此,執政黨除了說些要求業者「轉型」之類的風涼話,別無止血之道嗎?
二、新政府拒絕承認九二共識,導致兩岸關係倒退,連帶使得民間原本良好的交流惡化,首當其衝的觀光業則開始了割喉流血戰。為了堅持僵硬的意識形態,卻要勤苦企業和勞動者付出痛苦代價,這豈是一個「仁民愛物」政府的表現?蔡英文五二○就職時說,對於總統大選結果,她的唯一解讀就是:人民期待的只是「解決問題」。但請捫心自問:拒絕九二共識演成今天的局面,是在解決問題或製造問題?
三、對於承接陸客團的遊覽車和旅行社業者經營陷入困境,執政黨立委的說法是:這些業者吃了太多「禁藥」,因此才會完全受制於對岸。這種說法,不僅狹隘,而且惡毒。沒錯,任何產業的發展,過度仰賴單一市場,都是危險的。但是,把兩岸人民的市場行為比喻成吃「禁藥」,難道要人民相互仇視才行?而執政者為了自己的固執任性,坐視本國的觀光「綠色產業」遭到打擊而毫無悲憫,這又算什麼民主進步?
四、蔡英文總統在決定拒絕承認九二共識時,應該預料到兩岸的關係會因此陷入僵局,同時也會對民間的交流及產業造成衝擊和影響。然而,在沙盤推演階段,所有戰略其實都是「無痛推定」;因為,決策者沒有或疏於設想實際的痛苦是什麼滋味,也不知道個別小民的耐受力有多少差異。有些網民之所以酸說,「陸客不來,寧靜來了」,也正因為這無關其生計之痛癢。
五、但是,當空氣中的肅殺氣氛,慢慢導致了真實的割喉流血,民眾的痛苦就會變成街頭的哀號,政府還能裝作聽不見嗎?過去一百天,許多業者默默承受兩岸緊縮的壓力,仍在力圖配合政府的「愛台政策」;例如夜市攤商應該最是「春江水涼鴨先知」,但大家寧可勒緊褲帶,不敢多作抱怨。然後發生不幸的火燒車意外,政府的冷漠和遲遲未明的調查,都引發大陸民眾對台灣的反感,也更使陸客團止步。一旦遊覽車、旅行社、旅館、餐廳接連發生危機,並波及下游的鳳梨、茶葉、虱目魚等等農特產,其連鎖效果將極驚人。最近兩個月失業率已連續攀升,若再加上觀光業倒閉或裁員的系統性衝擊,蔡政府將何顏面對國人的支持?
六、表面上看,蔡英文行事似比陳水扁穩重;但就兩岸關係的處理看,蔡英文上任後卻比當年的陳水扁粗疏。二○○○年陳水扁初上台時,由於受到美方的節制,奉守「四不一沒有」的框架,至少讓各方的疑慮降低。也因此,陳水扁僅以三成九的得票率當選總統,在就職百日時卻獲得近六成的民意支持。反觀蔡英文,雖以五成六的高得票率當選,但就職百日民調卻驟跌至四成許;主要原因就在她過於自信,未上台就把兩岸關係弄僵,造成國家社會縛手縛腳,而種種施政不順則更對其政績落井下石,引發民怨。
(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經濟部日前宣布支持面板業者組成「國家隊」,預計由政府與業界投入千億元,推動台灣成為全球軟性主動式有機發光二極體(AMOLED)面板產業聚落。此項計畫攸關國內面板產業競爭力能否扭轉提升,並影響眾多企業發展與員工生計,要求行政院規劃應提供多一點的獎勵措施,包括像研發租稅抵減、向銀行融資時的協助,或是蓋廠所需的土地優惠等。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面板是台灣資訊工業的核心關鍵,總產值接近兆元,產業鏈相當龐大,上下游從業員工超過20萬人,不過由於歷經金融海嘯肆虐,各企業都虧損累累,產業發展與存續一度面臨重大危機。隨著科技持續創新,面板發展也出現新變數,如今韓系大廠在AMOLED技術不斷耕耘且擴大領先,加上美商蘋果下一代手機也將採用AMOLED面板,對技術主流仍停留在液晶顯示器(LCD)的台灣面板業來說,再度形成重大威脅。
二、近來面板業出現十年少見的景氣回升,公司營運與財務體質回歸正常,出現重新投資布局的契機。此刻經濟部督促工研院研發多年的軟性AMOLED技術進行商業化,確實很切合業界轉型升級的需求,只是,千億元投資案才宣布,就引起許多爭端,包括事前缺乏溝通,經濟部與國發會口徑不一致,加上業者反應事前未被告知與徵詢,讓此項立意良善的計畫蒙上陰影。
三、為了讓此重大投資案能順利進行,並成為重新凝聚國內面板業士氣的觸媒,我們提出幾點建議供參考。首先,政府對於重大計畫,應該深入研究並研擬可行策略。千億元的投資案絕對不是小數目,尤其是一個尚未被證明的技術與市場,原本就應戒慎小心,更應做好事前溝通協調與規劃,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猜忌與誤會。
四、政府更應有務求成功的決心與毅力。過去許多政府專案推動不成,問題都出在「事前不規畫、事後不究責」的做事態度,此次絕不能再畫個大餅,花完預算就好,更不是通通有獎,每家廠商都繳一點錢就可以來插花,而是應該確實執行,要求成員拿出績效,讓千億元投資看到成果。
五、政府在推動計畫的觀念上,「國家隊」的說法並不適當,若以「國際隊」或「夢幻隊」來稱呼也許更適合。事實上,目前大家朗朗上口的「國家隊」,其實對自由經濟社會來說,都不是正常運作的商業模式,即使日、韓等臨近國家也不再採取此類作法,至於近年來大陸雖仍積極推動此類型計畫,但若檢討過去的推動成效,許多大陸政府主導的「國家隊」,失敗案例也明顯多於成功的。因此,這次政府出面號召推動軟式AMOLED計畫,要先釐清政府的角色,最好不要過度強調國家隊的概念。早期台灣政府扮演重要的產業政策推手,但如今時移勢轉,民間企業已茁壯,如何讓民間活力發揮出最大的加乘效果,才是政府推動此類專案最終的目標。
六、國內面板大廠目前都各自擁有硬式AMOLED的開發技術與量產實力,其中友達量產經驗豐富,群創又有鴻海布局夏普的後援,至於工研院的軟性AMOLED技術則著重在基礎研發與專利布局,如何讓產業界與工研院的優勢與經驗充分整合,形成國內上下游面板產業的合作,才是最終對抗韓商與其他強敵的利器。因此,在執行層面上,政府也應設計一套可行的辦法,把遊戲規則訂好,讓技術可以作價與授權,讓民間有經營能力的企業家來主導,才是讓創新技術走向商業化的正途。政府在初期只要扮演催生促成的角色,等到公司運作進入正軌後,再逐步淡出。
七、由於軟性面板的技術與量產,目前在全球都還屬於風險較高的創新科技,在市場應用上也有待時間證明,政府也不妨提供多一點的獎勵措施,包括像研發租稅抵減、向銀行融資時的協助,或是蓋廠所需的土地優惠等,讓政府成為業界的助力。
(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在兩岸關係一片低迷氣氛中,政府釋出在立法院下一會期優先處理兩岸監督條例,恢復服貿協議審議,以及重新啟動貨貿協議談判的信息。建請行政院在處理兩岸監督條例之前,政府最好還是嚴肅面對九二共識問題。理順九二共識問題的優先性,應高過於處理兩岸監督條例。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在兩岸關係一片低迷氣氛中,政府釋出在立法院下一會期優先處理兩岸監督條例,恢復服貿協議審議,以及重新啟動貨貿協議談判的信息。這種信息的釋出,透露出政府急欲爭脫施政乏力,民調不斷下降的困境。而政府如果真的想朝這個方向發展,其可行性如何,以及又會激起什麼樣的政治效應,是許多人拭目以待的關注焦點。
二、馬政府執政後期,由於服貿協議審議的受挫,早就已經訂出先過兩岸監督條例,再處理服貿協議審議的順序步驟。其實,這種順序步驟儼然已經成為朝野兩黨處理兩岸關係進程的共識。不過,眾所皆知,儘管馬政府執政時期,國民黨在立法院擁有絕對優勢,但是仍然無法順利推展上述的順序步驟;而今蔡英文政府執政,民進黨在立法院也擁有絕對優勢,相關各界仍然對蔡英文政府能否順利推展這個順序步驟,持相當保留的態度。
三、首先,要處理兩岸監督條例,馬上要面對的棘手問題是,兩岸監督條例有好幾個版本,各自反映不同的兩岸關係觀點,其不同之處,除了呈現藍綠雙方立場差異外,還涉及複雜的意識型態糾葛,在處理過程中,很容易掀起激烈的意識型態鬥爭,從而陷入各個版本支持者各說各話的泥淖之中,其間將充滿張力變數,甚至延伸出大家所不願意見到的政治效應。先處理兩岸監督條例,再處理服貿協議或啟動貨貿協議談判這樣的順序步驟,基本上是朝野鬥爭下的產物,雖具有妥協性,但不見得具有可行性或可操作性。
四、其次,就算政府能夠闖關,通過某種型態的兩岸監督條例,但如果被大陸視為明顯或嚴重偏離九二共識,其結果有可能反而使兩岸關係更加雪上加霜,無法挽救兩岸關係低迷的形勢。在這種情況下,根本不可能期待兩岸監督條例通過後,能夠順利推動服貿協議的通過,或甚至重新啟動有關貨貿協議的談判。
五、馬政府按照先兩岸監督條例再處理服貿及貨貿協議順序步驟來處理兩岸關係,還有其一定的歷史背景支撐,特別是當時兩岸間還有九二共識做為基礎;而今蔡英文政府要推展這種順序步驟,基本上缺乏兩岸歷史背景支撐,而且沒有九二共識做為基礎,對大陸而言,蔡英文政府這樣的的操作,基本上不會有多大的期待,甚至還有可能將其解讀為,蔡英文政府欲藉著這種操作工程,變相的將民進黨的兩岸關係定位框架化。
在處理兩岸監督條例之前,政府最好還是嚴肅面對九二共識問題。要處理兩岸關係相關條例和協議,是很難繞過九二共識的。理順九二共識問題的優先性,應高過於處理兩岸監督條例。政府如果能夠理順九二共識的問題,才相對具有處理兩岸監督條例的條件與能力,處理不了九二共識問題,貿然就說要先處理兩岸監督條例,只會捅到兩岸關係的馬蜂窩。如果政府能夠處理九二共識問題,就根本不必再循著舊思維陷溺在是否優先處理兩岸監督條例的問題,而可以逕直朝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補上兩岸監督條文即可。
(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機車交通事故帶來學生傷亡的嚴重情況,交通部結合教育部推動公車進入校園計畫。校園公車、機車減量在參與示範大專院校已有具體成效,要求行政院應責成交通部、教育部,以及警政單位應加快腳步,將十五個學校成功經驗與安全成效推廣至其他具有潛力的五十多所大學。同時結合家長、老師、學生與社會力量,讓學生交通安全獲得更大保障。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針對機車交通事故帶來學生傷亡的嚴重情況,交通部結合教育部推動公車進入校園計畫。首波試辦學校在過去一年的成效十分顯著,值得予以高度肯定。今年透過專業顧問團隊進行嚴謹規劃,推動後續工作,預計共有三十所學校將在九月一起加入,期能達到減少學生騎乘機車、保護學生安全的政策目標,值得全國大專院校共同持續推廣公車進入校園計畫,讓學生有智慧的選擇優質運具,並期能同步實施其他更積極的行動,以保障國人交通安全。
二、國內目前有一百五十八所大專院校,機車仍為學生通勤與休閒的主要運輸工具,雖然在現有管理制度下,機車在經濟、便捷、可及性的方面具有絕對優勢,但因車輛特性與騎乘行為等原因,機車發生事故常會造成嚴重傷亡。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十八至二十四歲機車事故又以大學生占最大比例,去年共十三萬五百六十一人受傷、二百五十八人往生,這顯示每週都有五位國家未來菁英因車禍身亡,每天有近三百六十位年輕人因車禍而傷殘,這不僅造成無數破碎家庭,更是國家生產力的重大折損。
三、交通部及教育部去年啟動「公車進校園」計畫,首波選定較偏遠的淡大蘭陽校區、景文科大、雲科大、屏科大、東華、台東、環球科大、樹德科大、大葉、中洲科大、耕莘專校、中華、玄奘與元培科大等十五所學校進行示範。據公路總局截至今年七月的統計,總運量已突破四十三萬人次,而各校事故傷亡數也有明顯下降,截至今年六月,平均每千人傷亡數七點一三人,相較去年同期減少二點三八人,降幅達到四成,成效可謂十分顯著。
四、配合提升機車安全目標,除了公車進校園提供學生選擇,以減少機車使用、降低可能的事故風險,整體計畫亦鼓勵各校推出調漲停車費用、減發或停發停車證,並會同警方加強取締違規等措施。例如,大葉大學參與計畫後同時塗銷四百五十個停車格,學生機車持有數明顯降低,其肇事率更減少百分之三十七。不少學校也同步開發公車動態資訊應用軟體,並於開學期間結合校園公車辦理票證優惠活動,達到降低學生對機車依賴度、轉向使用公共運輸之目的。
五、此外,整體活動也應結合學生家長與社會的力量,同時宣導對於機車肇事風險的正確認知,共同推動「家長拒買機車作為成人禮物」的活動,並可應用科技讓家長能主動了解、關切自家小孩通學與課外活動的交通安全。學校導師亦應關切學生使用交通工具的情況,導正其不當騎乘行為,讓學生免於交通事故的危害。
六、由於機車肇事仍持續攀升,因而除了針對學生交通安全透過校園公車、機車減量使用等政策外,其他影響汽機車與行人安全的酒駕防治,以及速限管制措施,都需要交通、教育、警政單位聯手努力。對於酒駕問題,除了嚴格取締與路檢、宣導「勿酒後駕車、指定駕駛、代客叫車」等措施,應該積極推動連做法規,讓酒駕社會行為利用群體力量來規範,始能有效防治酒駕行為、導正酒駕文化,遏止酒駕肇事案件發生。
七、對於汽機車行車速限,更需要進一步予以法治化嚴格規範。各國倡議市區幹道限速四十公里、巷道與校園周邊限速二十公里主要是機動車輛以二十公里時速撞擊行人後,行人死亡率低於百分之十,而當衝擊速度達五十公里,其死亡率將超過百分之六十,而時速六十公里撞擊的死亡率將超過百分之九十。因此,市區道路速限管制不僅是維護駕駛人自身安全,也是維護行人與慢行交通使用者的安全,這也是推動人本、綠色交通的必要措施。
(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從《電業法》修正草案在民國八十四年第一次送立法院審議,廿一年來,我國電業法遲遲不曾納入開創性思維。要落實電業自由化,建請行政院不應在《電業法》強行增設發電燃料配比,欲藉此達到推動再生能源發展與能源轉型的目的,其實犯了「倒因為果」的錯誤。應該效法德國制訂能源綱領的類似方式,從國家發展的戰略層次去擬定能源配比與實踐路徑,再藉由電業法引導業者投入。必須先設立符合我國國家安全需求的能源目標,再透過電業法引導官、民資金投入。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從《電業法》修正草案在民國八十四年第一次送立法院審議,廿一年來,我國電業法遲遲不曾納入開創性思維。其中原因,一則電業法是高度複雜、牽連甚廣的法案,因難以取得各方共識,只能繼續沿用舊有法案;二則是歷任主政者對於修《電業法》缺乏積極動機,以致過去多年電業法草案歷經六次小幅修訂,始終無法完成最後一哩路。
二、近月來,《電業法》修正突然變成一項顯學,這樣的變化,主要是蔡英文總統主張廢核,新政府因而將修改電業法視為推廣再生能源與推動能源轉型的關鍵。另一方面,在網路傳播效應下,不少公民團體認為,修改電業法將導致台灣電業的「財團化」;至於台電工會則擔憂電業法將造成台電公司裂解,導致員工工作權不保。由於多個話題同時發酵,電業法修法已成為當前政壇的熱門議題之一。
三、大家不妨先冷靜思考:為何要修改電業法?這點先想清楚,我們才不會因為各界不同立場、不同出發點的爭論,而模糊了推動電業法修改的初衷。修改電業法的核心精神,是推動「電業自由化」;在這個精神下,有「一個前提、三個目的」必須確認。那就是,在電力穩定供應的前提下,達成提升電業經營效率、增進用戶權益、營造友善分散式的電力發展環境。據此觀察,蔡政府目前主張的新電業法方向,已明顯違背了自由化的精神。
四、依新政府規畫,未來《電業法》將明列發電燃料配比規定,朝再生能源發電占百分之廿、天然氣發電占百分之五十與燃煤發電占百分之卅的目標邁進,所有發電業者都必須符合這項要求。問題是,上述發電配比究竟適不適合台灣,有沒有實踐可能,以及要如何實踐,政府並沒有經過嚴謹的調查與研究,就逕自規定發電業者要合乎此一規定;這種強制規定的作法,恐與推動電業自由化的精神背道而馳。
五、電業法的修改是為了實現電業自由化,確保有意投入電業的參與者擁有公平的競爭環境,進而打破電力寡占結構。理論上,若能吸引更多投資人進入電力市場,藉由競爭機制提升台灣在發、配、售電上的效率,配合民間需求端的自由選擇,將可讓台灣在整體能源使用上達到更佳效率。
六、政府光訂出目標是不夠的,還必須畫出前往目標的路徑圖,外界才能判斷此路是否可行。問題在,新政府滿口非核、綠能的口號,卻遲遲無法提出實質的細部規畫。尤其,當外界一再質疑能源結構調整勢必造成電價上漲,經濟部長李世光一味強調「電業法修訂跟電價上漲完全沒關」,卻說不出所以然。我國電價變動受燃料成本牽動極大,調整發電比例,怎麼可能不影響電價?政府計畫將天然氣發電比重從現在的百分之卅五大幅提升至五十,必然會影響發電成本;經長說兩者無關,只是在迴避問題。
七、部分公民團體與網民反對修《電業法》,主要是曲解修法方向所致。網路上流傳不少錯誤訊息,指電業法一旦修法,台電賺錢的發電廠將賣給財團,只留下不賺錢的輸配電業。這其實是可以輕易戳破的謠言,因為此次修法並未涉及台電的「民營化」,台電也不會因此而被迫出售電廠。但因為政府扭曲了修電業法的初衷,公民團體則誤解了修法方向,導致此一爭議激情有餘而理性不足。
八、要落實電業自由化,政府不宜也不應在《電業法》強行增設發電燃料配比,欲藉此達到推動再生能源發展與能源轉型的目的,其實犯了「倒因為果」的錯誤。政府應做的,是效法德國制訂能源綱領的類似方式,從國家發展的戰略層次去擬定能源配比與實踐路徑,再藉由電業法引導業者投入。簡言之,政府必須先設立符合我國國家安全需求的能源目標,再透過電業法引導官、民資金投入;現在的作法,則是目標和手段倒錯。
(二十)本院許委員淑華,根據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的資料顯示,2015年的中央及地方政府潛藏債務總計為新台幣17.75兆元,然鑑於目前不同職業別之間的保障內容與規範條件的差異性,建請行政院應儘速思考能夠拉近各項制度之間的距離,朝向重新規劃一體適用的制度,並且也應將目前多數屬於確定給付制的退休金及社會保險制度,儘早修法調整為確定提撥制,以培養民眾年金的「自我負責」特性。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的資料顯示,2015年的中央及地方政府潛藏債務總計為新台幣17.75兆元,雖較2014年的18.05兆元降低1.67%,卻比2010年的13.02兆元大幅提高36.33%,代表退休金制度及社會保險「台灣年金獸」的膨脹速度相當驚人。如果社會無法儘快收斂共識、進行相關改革,全民不僅將要面對退休制度的入不敷出,甚至面臨破產的窘境外,讓龐大的年金財務壓力轉嫁給全民共同承擔,屆時國家財政將更加困窘,也會造成社會的不安與動盪。
二、過去在陳水扁與馬英九總統任內共十六年的執政期間,年金改革議題是一直被拿來反覆討論,但十幾年過去了,仍無法徹底解決年金問題。鑑此,新政府尚未上台前就宣示成立「資訊公開透明、各界民主協商」年金改革委員會,在今年3月曾獲得高達75.8%的滿意度支持;而從6月首次會議至今已召開8次會議,在對話基礎浮現下,政府將在9月份進行實質討論。
三、在我國各項不同的退休金與社會保險制度下,不同職業的民眾面對差異的保費分擔與給付水準,一旦受雇者有職業轉換的情況發生,不同制度下的給付權利將會出現難以銜接的窘境;加上不同職業身分的保費費率負擔、計算過程方法、權益給付內容,以及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的差異等,在在加深了職業別與世代之間的不公平待遇及感受。
四、因此,在人口結構老化、費率提撥不足的影響下,我們建議,除了以各職業別年金制度的財務穩健為方向外,應以「強化自負行為、回歸個人主導」的核心理念。
五、鑑於目前不同職業別之間的保障內容與規範條件的差異性,政府應儘速思考能夠拉近各項制度之間的距離,朝向重新規劃一體適用的制度,並且也應將目前多數屬於確定給付制的退休金及社會保險制度,儘早修法調整為確定提撥制,以培養民眾年金的「自我負責」特性;同時,政府也應思考推行「個人可攜式帳戶」的儲金制度,以終身平均薪資或15年平均薪資作為退休金計算基礎,降低工作轉換或工廠歇業受到影響的疑慮,進而消弭職業間不平等、跨業人才流動的限制,讓國人的退休權益與老年生活受到保障。
六、根據銓敘部的資料顯示,國內目前共有235位政務人員領取月退職酬勞金,平均月領11.7萬元,其中包含每人每月的18%利息則是3.5萬元左右。因此對於爭議十足的18%優惠存款利率,建議政府應將優惠存款利率劃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伴隨市場機動的基礎利率(例如: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之固定利率),另一部分則是定義出優惠額度利率(例如:時空背景下的18%與當時市場利率13%之間5%的差距優惠),讓基礎利率與優惠額度利率之合計數作為取代18%的改革方案,正面肯定過去軍公教人士辛勞的付出,同時亦可降低多數民眾的相對剝奪感,增進各階層與各世代的相互和諧。
七、儘管國內自2016年5月1日開始,已將勞保投保薪資上限調高至45,800元,但為了真實反映勞工薪資的實際情況,政府應逐年確實放寬勞保的最高薪資,以提高受雇者的退休金額、並滿足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期待。另一方面,培養民眾「風險自我承擔、獲利自我負責」的特性,參考私校退撫基金的經驗與作法,提供大眾「基金自選平臺」的機會,讓民眾能彈性規劃自己退休金,並選擇合適報酬的機會。
八、提升基金操作績效,適度調高提撥率也有其必要性。目前社會大眾都把年金改革擺在分餅、節流上,甚少把注意的焦點放在開源、造餅的面向。事實上,勞保、健保、勞退的虧損,通常稱為「或有債務」,亦即折現率、提撥率、退休年限,投資報酬率一旦變動或改善,債務可望大為減少,破產或虧損的危機也可紓緩。以投資報酬率為例,勞保、勞退、公保基金的操作,如果能夠參考美國與韓國的方式,建構一套具獨立且受政府監督的行政法人退休基金管理組織,降低目前政府部門人事、審計的規範,並找到重量級的人士操作,提高基金操作績效。以四大基金的規模,每增加1%的報酬率,即可增加幾百億元的收入,財務危機也會大大解除。再者,提撥率的適度提高,退休年限的往後延長一、二年,在國外也有不少前例可循,也是政府在節流、分餅時,可思考的方向。
(二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對於年金改革,討論較多的焦點在於不具永續性的基金結構改革與如何消弭職業與世代間巨大落差,因此,建請行政院對年金改革不應停留在基金不破產與消弭落差的消極意義上,應建構一套具有永續性與良好誘因機制的退休年金制度,讓年輕世代得以無後顧之憂地盡展長才、願意冒險犯難。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年金改革進程正如火如荼展開,除了因為是蔡總統的重要政見之外,各退撫、退休基金也都面臨破產壓力,沒有不處理的空間。當然,所有改革都不容易,年金改革尤其難。近日因為年金改革,台灣似乎陷入階級對立、職業對立、世代對立的惡劣氛圍中,這當然不是國家之福。
二、對於年金改革,討論較多的焦點在於不具永續性的基金結構改革與如何消弭職業與世代間巨大落差;這當然是直接且無可迴避的課題,但其實也僅是年金改革的消極意義。我們期待的年金改革是要能真正建立起社會安全網、具永續性的制度,正因為年金改革還具有對台灣經濟發展更重要的積極意義。
三、年金制度必須改革的原因之一,在於現行年金制度造成世代間的嚴重分配落差。台灣經濟的未來必須依賴創新,而年輕世代必是創新的主力。若沒有一套健全的退休年金制度,年輕世代將會寧可選擇較為安全、保險的職涯發展路徑,難以無後顧之憂地放手創新創業,導致嚴重削弱國家整體創新動能。
四、現行年金制度也存在職業間的大幅落差,因而吸引許多優秀年輕世代致力於進入公部門服務。公部門吸引年輕人並非不好,但公部門的服務性質遠高於創新性質,我們必須思考年金制度的職業間落差是否已造成不當誘因,導致國家的優秀人才資源錯置,甚至導致私部門人才缺乏的困境。
五、年金制度必須改革的另一原因是比例的不對稱:較之人數不多卻導致退撫基金瀕臨破產的軍公教階級而言,人數比例甚高的勞動階級卻面臨年金保障嚴重不足。某種程度而言,這也是一種貧富差距的擴大,而貧富差距擴大,往往是內需消費動能不振的重要原因。雖然說政府應致力於把經濟的餅做大,但「不患寡而患不均」仍有其道理,現在愈來愈多經濟學家認為「不均」正是餅做不大的原因,因為缺乏足夠的消費動能來刺激生產與就業。
六、對於面臨經濟困境的台灣而言,新政府已宣示未來的經濟成長動能必須由外需轉變為外需、內需並重,這的確是出口面對愈來愈不確定的國際經濟景氣局勢下的必要之途。在不可能再發放消費券的情形下,若要提振內需,除了透過中長期的產業轉型帶動薪資成長來達成外,短期最重要的便是透過縮減貧富差距來引發消費動能。年金改革若能縮減年金制度的職業間落差,加強勞工退休年金保障,當然對於提振消費、發展內需型產業具有重要意義。
七、過去一段時間,台灣高漲的房價已經嚴重排擠了對其他內需型產業的消費,抑制內需型產業的發展,也對年輕世代形成莫大壓力。若不能有足夠的退休保障機制,則克制消費、努力儲蓄的現象只會日益嚴重。中國大陸即是明顯的例子,大陸欲將經濟成長動能由外需出口轉向內需服務業而不可得,即使基本工資連年大幅調升也效果不彰,有的只是高揚的儲蓄率,其中沒有足夠退休保障的健全社會安全網正是主因。
八、今天的台灣,年輕世代與弱勢階級的相對剝奪感愈來愈嚴重,階級對立早已存在,這是不爭的事實,工運、學運、政黨輪替,都是不滿結果的呈現。因此,我們期許年金改革不應停留在基金不破產與消弭落差的消極意義上,台灣應建構一套具有永續性與良好誘因機制的退休年金制度,讓年輕世代得以無後顧之憂地盡展長才、願意冒險犯難;讓私部門也能提供優秀年輕世代發光發熱的舞台。我們若需要投資創新來促使產業轉型升級,若需要發展內需服務業來緩和出口壓力、提升生活品質,則年金改革的意義就至為重大,值得政府與人民共同努力完成。
(二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年金議題是每一個國民必須面對的問題,不僅關乎政府財政紀律,也是關乎國民退休後能是否能過一個有尊嚴有品質的退休生活。因此,政府對於勞保、勞退基金的規劃及投資管理就必須先解決投報率過低的問題以及避免投資損失的出現。換句話說,若以「健全財務制度,永續發展社會保障」為終極目標,那麼改革年金制度不能只從制度面做改革,更要從體質面提升承擔風險的能力,才能真正讓年金改革永續發展成為可能。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年金議題是每一個國民必須面對的問題,不僅關乎政府財政紀律,也是關乎國民退休後能是否能過一個有尊嚴有品質的退休生活。因此,政府對於勞保、勞退基金的規劃及投資管理就必須先解決投報率過低的問題以及避免投資損失的出現。換句話說,若以「健全財務制度,永續發展社會保障」為終極目標,那麼改革年金制度不能只從制度面做改革,更要從體質面提升承擔風險的能力,才能真正讓年金改革永續發展成為可能。
二、事實上,目前國內四大基金運作規則是各自獨立運作,大部分是委外操作及部分自行操作。委外操作一次釋出幾百億,公開甄選國內外優秀投信團隊來代操作,因此每一投資團隊每次就是分到幾十億元。投資委外團隊賺飽飽,但基金投資卻年年虧損。根據104年審計部資料,勞動基金運用局掌理相關基金投資運用業務,去年因全球金融市場震盪下跌,導致基金短期獲利受影響,全年度收益數均為負數,投資運用結果損失75億餘元。以新、舊制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來看,其中委外經營之規模達1兆3,483億餘元,占運用規模之44.15%,但運用績效分別為負1.12%、負1.40%、負1.10%、負1.20%,比自行運用部分之績效(分別為1.15%、0.19%、負0.36%、負0.28%)為差。
三、此外,根據勞動基金運用局公布勞動104年勞動基金投資收益,勞動基金虧損六十六億元,收益率為負的0.24%。投資收益直接影響勞工的是新制勞退基金,去年虧損十三億八五三萬元,收益率負0.09%,以目前共有一○四五萬個帳戶計算,等於平均每個新制勞工帳面上將被倒扣一二五元,大約相當二個便當。這是自二○○五年實施新制勞退以來第三次虧損,前兩次是二○○八年金融海嘯和二○一一年歐債危機。顯見,基金投報率及虧損嚴重性對於年金議題來說不能被忽視,年金改革與財政紀律更是密不可分,因此在檢討年金問題外,更要提高基金報酬率及承擔風險的能力,對於年金制度改革才會有幫助。
四、年金問題是每一個人都會面對的問題,又因為涉及到財富重分配,因此格外重要。沒有人反對改革,但對於基金的投資管理及運用必須更加全面外,軍公教勞年金的年金改革如果不能全面且周延,就容易造成不同職業間的對立,終究無法建立一個完善且可以運作的年金制度。
(二十三)本院柯委員志恩,鑒於98.5.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條例解釋令規定,各校皆須為兼任教師主動加保。查有部分大專校院並未主動為兼課教師加保,基於大學自治原則,勞動部不會針對大專院校內勞動情形主動進行勞動檢查,以致兼課教師權益受損。爰此,建請勞動部與教育部加強宣導並查核各大專院校是否如實為兼任教師加保,以期落實兼任教師之工作保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98.5.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條例解釋令:「核釋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規定,受僱從事二份以上工作之勞工,並符合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者,應由所屬雇主分別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並自即日生效。」依解釋令規定,各大專院校應主動為兼任教師辦理勞工保險。
二、然基於大學自治原則,查各大專院校並未如實為兼任教師加保,勞動部也未主動進行相關勞動權益之查核。爰此,建請勞動部與教育部加強宣導及查核各大專院校是否如實為兼任教師加保,以期落實工作保障。
(二十四)本院鄭委員運鵬,有鑑於桃園市蘆竹區坑子里的赤塗崎溪遭上游違法工廠排放廢水汙染,此事件不僅影響該區參與國家卓越社區評鑑,並破壞當地農作物及生活用水,爰要求行政院責成環保署負起跨縣市汙染之取締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依據農試所的全國普測農地土壤重金屬資料,全台有1,113個重金屬汙染超標的地點,其中以桃園市數量最多,共478處,占全台重金屬汙染超標的地點42.9%。從環保署自2002年到2015年的所有汙染農地案件中,至今仍有半數(2,800件)在列管中,占地面積約396公頃,桃園市就有1,280件,共150公頃,顯見桃園市受到廢水汙染的嚴重性。
二、依據桃園市蘆竹區坑子里陳里長長江陳情表示,赤塗崎溪遭汙染已持續好幾年,由於赤塗崎溪上游屬於新北市林口區,經當地里民自行溯溪調查,找到兩處大型的違法埋管,確定汙染源來自新北市,因此桃園市環保局無法越區稽查,以致多年來汙水偷排的情形始終存在。
三、鑑於民眾環保意識抬頭,各地社區都能自發性自行調查汙染源,然因縣市交界處,常因管轄問題,以致地方政府環保機關相互推諉或是虛應故事,未能認真取締,以致汙染始終無法遏止。爰要求行政院責成環保署,應負起跨縣市汙染之統合取締責任,同時依據水汙染防治法對於地下工廠及違規排放廢水之工廠,加強取締。
(二十五)本院鄭委員運鵬,鑑於新北市新店區私立樂活老人長照中心發生大火,造成6死28傷的悲劇,明顯反映出長照中心人手和防災應變能力不足,爰要求行政院強化長照中心之評鑑,落實安檢及加強人員消防演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依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照顧服務人員人力比;養護床白天為1比8,晚上為1比25,長照床白天為1比5,晚上為1比15,但新北市新店區私立樂活老人長照中心發生大火時,並未符合規定。
二、有鑑於台灣長照從業人力長期不足,雖然長照系學生大幅增加,但畢業後從事長照服務的學生少之又少,其原因在於薪資無法吸引年輕人從事長照服務。由此可知,金錢方面無法吸引,倒不如換個角度,參考日本「時間存摺銀行」,即在民眾年輕尚未生病時,以志工的方式至需要的老人家中或機構給予照顧服務,其服務時數可以累計存下來,等到自己年老需要被照護時,就可以從「存摺」中提撥出來,獲得相同時數的照顧或病房升等。但此觀念需長期培養,非一朝一夕能達成,行政院應加強觀念推廣和確實解決人手不足之問題。
三、主管機關應從事件吸取經驗,除應落實全面稽查養護機構外,對於長照機關人員缺乏火災處理能力,爰要求行政院責成主管機關,強化長照中心之評鑑,落實安檢及加強人員消防演練,加強機構之電氣設備管理,以免再次造成悲劇。
(二十六)本院鄭委員運鵬,鑑於無國籍兒童在台人數增加,而政府僅能保障部分權益,且大多為民間團體照顧負責,但隨著孩童的成長,在滿十八歲後即喪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保護,爰請行政院修訂國籍法,增訂特別條款,讓無國籍兒童和成人能享有相關權益之保障。
說明:
一、根據勞動部統計,移工在臺工作人數已高達60萬人以上,而其中約有5萬多人行蹤不明,其中有部分懷孕女性因害怕醫院通報政策,不敢產檢,其過程不僅危害個人健康,甚至影響胎兒,有些在醫院生產完便直接遺棄,使新生兒成為無國籍兒童,而跟著母親生活的孩童,成為幽靈人口,也無法享有醫療和教育權。
二、移工行蹤不明,許多原因為雇主的剝削與人權侵害,代表台灣對移工的工作環境保障仍然不足,無健保也使移工因為醫療費高昂而不敢就醫,如有懷孕婦女也無法定期產檢,醫院通報政策也使得無證移工害怕就醫,無法享有基本醫療權利。
三、雖然無國籍兒童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2條享有基本權益,但無法享有完全的基本權益,可受教育卻無法領畢業證書只能以寄讀的方式,造成生長過程中影響自信和國家認同等問題,而台灣有許多無國籍兒童在滿十八歲後即喪失兒少法之保障,面臨無法升學,想就業也應無學歷證明而困難重重,取得的工作也無勞基法保障,爰請行政院國籍法增設特別條款,使他們能擁有國籍在臺生活,藉此可補充台灣因少子化而減少的幼年人口。
(二十七)本院鄭委員運鵬,有鑑於全台公園遊樂設施普遍罐頭化,不僅造型色彩,連功能也幾乎一樣,毫無創意歡樂的表現,且這類塑膠遊樂器材具危險性,大多老舊損壞,造成兒童安全的問題和家長的憂慮,爰要求行政院聘請團隊設計,打造多樣遊樂器材,並定時檢查和清理公園遊樂設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有鑑於地方政府不想花錢維護設計,造成全台遊樂設施普遍罐頭化,區公所里、幹事應實踐本身的職責,理解當地需求,以免花了大把經費卻淪為蚊子設施,遊樂設施可結合當地特色,讓兒童在遊戲過程中能認識當地特色,寓教於樂,並多使用自然環保建材資源,例如將塑膠地墊改為剪碎的輪胎塊沙地,為避免器材過熱的問題,可將設施建於樹林下,使用天然遮蔽棚,其實台灣各處仍有大家滿意且小孩玩得開心的公園遊樂設施,例如宜蘭幸福轉運站的粉紅大象和台中仁愛圳前公園的機堡造型沙坑等,能借鏡參考。
二、有鑑於各縣市幾乎有八、九成的遊樂器材不合格,區公所、里幹事應組成團隊,定時檢查器材,或是成立線上通報系統,當有名眾發現器材故障或毀損時能馬上通報,當颱風大雨後,應有人員前去清掃積水,以免往後形成青苔,造成兒童滑倒,沙坑也應翻土,以免乾掉後過於堅硬形成砂石。
(二十八)本院鄭委員運鵬,鑑於機動車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比例高達90%以上,其中死傷年齡又以18-24歲最為嚴重,國家為此損失未來菁英,並造成無數破碎家庭,而交通事故原因除了違反交通規則外,大多為未注意車前狀態,例如汽車容易駕駛人忽視機車,發生意外,而車燈能增加機車能見度,但機車駕駛人常常忘記打開開關,故機車應設計成沒有車燈開關,只能調節亮度,爰要求行政院責成交通部宣導駕駛人行車安全觀念和修正機車設計規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衛生福利部的意外事故死亡統計,死亡人數雖然有隨著強制配戴安全帽及兩段式左轉的實施,而減少一半的人數,但機動車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比例仍高達90幾%以上,顯示人民因著機車而死亡的問題依舊存在,已成為國安問題。
二、近來交通部為此實施公車進校園的政策,此政策確實減少各校事故傷亡數,但因機車而發生意外的人數不只有大學生,其他年齡層也提出政策來解決,減少傷亡人數。
三、車燈在車輛安全行駛的過程有重要的作用,行駛時應不論白天黑夜都應打開頭燈,但駕駛人常忘記打開頭燈開關,造成汽車駕駛人容易忽視,要求機車不應製造車燈開關,設計成只能調整亮度的功能,近年sym有生產此類的機車,例如mio115、woo、mii系列,環保電動機車gogogro的車燈也是一發動引擎車燈連同打開,但其他機車仍無此類設計,爰要求行政院訂定機車設置規範,除去車燈的開關,以免駕駛人忘記打開車燈開關,引發安全的疑慮。
(二十九)本院蔡委員易餘,鑒於日前壹週刊頻頻報導,台灣浩鼎生技公司解盲一事,惟此事件已於2016年3月由士林檢察署偵辦,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其偵查內容不應出現於媒體報導。雖新聞報導應受言論自由之保障,但此事件在國內引起眾多輿論,應減少輿論臆測,且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士林檢察署必須秉持偵查不公開之原則;無論媒體消息來源是否正確,恐讓外界認為消息是由檢調單位透露,此疑慮恐讓國人加深對檢調單位之不信任,建請法務部及相關政風單位釐清此事,如有洩密者應依法究責,以捍衛檢調單位之公信力,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於9月6日於官方網站針對香港商壹傳媒出版有限公司所出版之壹週刊發出聲明,並委託寰瀛律師事務所、安永圓方國際法律事務所,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
二、壹週刊於8月31日刊登《浩鼎案傳訊陳建仁 翁啟惠涉貪電郵遭破解》所刊載,內容疑似由檢調單位所外流,恐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
(三十)本院蔡委員易餘,鑒於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和「反洗錢法」,遭紐約金融服務署(NYDFS)重罰1.8億美元。在NYDFS提供的裁判同意書中,詳細記載了在美國「美加銀行」(Mega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的兆豐金從事「可疑活動」的手法。內容指出,從2010到2014年,兆豐金紐約分行多次把錢匯到巴拿馬分行兩個被關閉的帳戶,再以一間中介銀行,把退匯的錢批准支付進入帳戶。惟NYDFS對紐約兆豐金提出質疑期間,現任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為當時銀行局局長,時任銀行局長桂先農任期間是否於當時掌握兆豐金於紐約可疑行動;針對兆豐銀行遭質疑從事可疑活動,建請銀行局彙總2010-2014年,銀行局對兆豐銀行所採取之行動或調查,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如案由。
(三十一)本院施委員義芳,「在地老化」是目前中高齡以上國民最期望的退休規劃,根據內政部委託故鄉市場調查公司進行台灣區年齡五十歲以上民眾大規模調查發現,僅有不到1.59%的老年人願意到安養機構終老;而各地之安養機構照護品質不一,安全設施檢查未落實,屢屢發生意外危害被照護人生命情事,造成當事人、家屬及社會憂慮不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7月6日清晨位於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樂活老人照顧中心」發生火警,造成3人當場死亡,另31人送醫,經搶救後有2人不治,使死亡人數增至5人。消防隊初步確認火警發生時約有45人受困,經陸續救出送醫。相同的悲劇在民國一九九八年元月十五日凌晨曾經發生過,當時位於台北縣中和市興南路二段的慈民安養中心被瞬間燃起的大火燒毀,並造成十一人死亡、十人受傷。十一名不幸喪生的老人都是因為中風或重病,逃避不及,在熊熊大火中被活活燒死。
老人安養中心的消防安檢是否落實是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的職權,在每一次意外發生的時候總會引起社會大眾的檢討改革聲浪,但這是個別養護中心的問題還是整體台灣老人照護的長期難題?因為高度都市化的社會現況,促成許多在都會區的老人照護中心隱身在你我居住的大廈裡。在空間有限的區域中安置許多行動不便甚至癱瘓的老人家們,一旦發生像火警這般的致命的意外事故,逃生的機會相對為低,該如何管理及規範以減少事故發生,需要更多的專業意見及研究討論。
老化(aging)是一種現象,也是一門必須學習的功課。聯合國及世界衛生組織早在八○年代就提出「活力老化(active aging)」新主張,意思是老了之後,要有活力地自然老化。除了聯合國的活力老化新主張之外,「aging in place(在地安養)」這個新的概念,已經成為世界最先進國家面對老化的新趨勢。在地化是指用在地的資源照顧老人,讓老人在自己熟悉的地方自然老化,不要因為老了就必須被迫搬離家園。北歐國家都已經採行這樣的政策,按老人不同的需求,提供不同的服務,把照顧的資源提供到家庭或社區中,目前所有的老化國家都朝這個目標努力,住進機構只是最後訴求。
根據內政部委託故鄉市場調查公司進行的台灣地區五十歲以上民眾大規模調查發現,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有高達六成,認為最理想的居住方式是與子女同住,願意去住安養機構的只有一.○七%,五十到六十四歲的人,想跟子女住的比率雖然下降到四一%,但也只有一,五九%願意住安養機構。
現代家庭因為雙薪家庭普遍,高齡長者的照顧成為「三明治世代」非常困擾的問題,除了日常生活起居的看護協助外,如果老人家還有罹患慢性病的情形,回診就醫及特別照顧的需求將更明顯。雖然政府開放部分外籍看護工,稍稍彌補照護人力的迫切需求,但是社會上還有許多不符申請資格的需照護長者家庭,政府應該以更積極的態度來回應民眾的需求,減少類似的意外發生,讓「老有所養」的目標早日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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