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9月19日(星期一)9時6分至9時3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趙委員天麟
鄭主任秘書光三:報告委員會,今天的議程是選舉本會召集委員,首先請各位委員推舉臨時主席。
賴委員瑞隆:(在席位上)本席推舉趙委員天麟擔任主席。
楊委員鎮浯:(在席位上)本席推舉趙委員天麟擔任主席。
鄭主任秘書光三:請趙委員天麟來主持會議。
主席(趙委員天麟):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在案。
二、宣讀本院第9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舉選人名冊。
號序 |
委 員 姓 名 |
號序 |
委 員 姓 名 |
號序 |
委 員 姓 名 |
1 |
李俊俋 |
2 |
姚文智 |
3 |
陳其邁 |
4 |
莊瑞雄 |
5 |
趙天麟 |
6 |
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 |
7 |
賴瑞隆 |
8 |
洪宗熠 |
9 |
吳琪銘 |
10 |
黃昭順 |
11 |
陳超明 |
12 |
楊鎮浯 |
13 |
林麗蟬 |
14 |
徐榛蔚 |
15 |
陳怡潔 |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本會召集委員。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2人。另依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今天我們要選舉召集委員二人,由本會委員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產生。現在我們要推舉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及監票員,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推薦人選?人選共有二位,一位是發票員兼唱票員,另一位是記票員兼監票員。
楊委員鎮浯:(在席位上)本席推舉林委員麗蟬為監票員。
黃委員昭順:(在席位上)發票員請Kolas委員擔任。
主席:這樣大家有共識了,我們請Kolas委員擔任發票員兼唱票員,林委員麗蟬擔任記票員兼監票員。
接著我們要決定投票截止時間及開票時間,投票截止時間至中午12時為止,請問各位有無意見?
黃委員昭順:(在席位上)太晚了吧!
主席:如果全體委員提前投票完畢即提早進行開票,不過大家都很有經驗了,要不要提早一點?
黃委員昭順:(在席位上)11點應該就可以了。
主席:黃委員建議11點截止投票,請問各位有無意見?如果大家沒有意見,投票截止時間為上午11時整,若全體委員提前投票完畢即提早進行開票。請監票員檢驗票匭及清點選票。
現在開始投票。
(進行投票)
主席:所有委員均已投票完畢,現在進行開票。
(進行開票)
主席:報告選舉結果:應到人數15人,實到人數15人,發出票數15張,有效票數15張,無效票數0張。
得票結果如下:趙委員天麟9票、陳委員超明6票。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經選舉結果,由趙委員天麟及陳委員超明當選本會召集委員。現在散會。
散會(9時35分)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9月19日(星期一)9時2分至9時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劉委員世芳
鄭主任秘書世榮: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請在場委員推舉一位臨時主席。
(公推劉委員世芳為主席)
主席(劉委員世芳):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
二、宣讀本院第9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編號 |
委 員 姓 名 |
編號 |
委 員 姓 名 |
1 |
陳亭妃 |
2 |
蘇嘉全 |
3 |
劉世芳 |
4 |
蔡適應 |
5 |
羅致政 |
6 |
王定宇 |
7 |
呂孫綾 |
8 |
王金平 |
9 |
馬文君 |
10 |
江啟臣 |
11 |
呂玉玲 |
12 |
徐志榮 |
13 |
林昶佐 |
|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本院第9屆第2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二人,由各委員會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請問本次會議是否採推選方式?如果確定,目前民進黨黨團已經將推舉書送至本委員會。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羅致政委員為第九屆第二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劉世芳 吳秉叡
主席:請問國民黨黨團的推舉書……
呂委員玉玲:(在席位上)馬上送過來。
主席:好。另外,時代力量黨團的林委員昶佐也以書面表示同意採推選方式。
林委員昶佐同意書:
本席同意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以推選方式產生。
此致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立法委員:林昶佐
中華民國105年9月19日
主席:因為國民黨黨團之推舉書尚未送達,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國民黨黨團之推舉書已送達。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等相關規定,本黨團推選呂玉玲委員為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廖國棟 江啟臣 王育敏
中華民國105年9月19日
主席:民進黨黨團推舉羅致政委員為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之召集委員;國民黨黨團推舉呂玉玲委員為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之召集委員。請問各位,對以上之推舉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恭喜兩位,希望對我們的議事和諧有幫助。散會。
散會(9時5分)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9月19日(星期一)9時至10時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管委員碧玲
主席(管委員碧玲):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經在場委員推舉本席擔任本次會議主席,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2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1 |
蘇震清 |
2 |
陳明文 |
3 |
林岱樺 |
4 |
高志鵬 |
5 |
黃偉哲 |
6 |
邱議瑩 |
7 |
管碧玲 |
8 |
邱志偉 |
9 |
蘇治芬 |
10 |
蔡培慧 |
11 |
廖國棟Sufin‧Siluko |
12 |
孔文吉 |
13 |
張麗善 |
14 |
王惠美 |
15 |
徐永明 |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圍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本次會議議程為選舉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依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選舉方式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若有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現在請推舉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及監票員,經推舉,由黃委員偉哲擔任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兼監票員。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決定投票截止時間及開票時間。本席建議投票截止時間為中午12時,12時開始開票,並延長會議時間至開票結束後再行散會;但若所有委員均已出席並完成投票,則提前開票。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開始投票,請各位委員依序至主席台領票及投票。
(進行投票)
主席:全體委員均已投票完畢,現在開票。
(進行開票)
主席:現在宣布選舉結果:出席委員15人,發出票數15張,有效票數15張,無效票數0張。管委員碧玲得票數為6張、黃委員偉哲得票數為5張、張委員麗善得票數為4張,由管委員碧玲、黃委員偉哲當選為本會本會期召集委員。
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0時5分)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9月19日(星期一)9時19分至9時2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盧委員秀燕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秘書長函請查照「第9屆第2會期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相關事宜」在案。
二、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並經本院人事處函送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三、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1 |
吳秉叡 |
8 |
羅明才 |
2 |
徐國勇 |
9 |
賴士葆 |
3 |
王榮璋 |
10 |
費鴻泰 |
4 |
余宛如 |
11 |
盧秀燕 |
5 |
陳賴素美 |
12 |
曾銘宗 |
6 |
江永昌 |
13 |
黃國昌 |
7 |
施義芳 |
|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本會召集委員2人。
主席:報告委員會,有關第9屆第2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各黨團同意以推舉方式進行,且均已提出書面同意書,請議事人員宣讀各黨團書面同意書。
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推舉王榮璋委員為第九屆第二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吳秉叡 劉世芳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本黨團推舉賴士葆委員為第九屆第二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財政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江啟臣 賴士葆
主席:報告委員會,本委員會的召委選舉工作相對單純,各黨團都以推舉方式行之,推選結果同意國民黨賴委員士葆及民進黨王委員榮璋為第9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我們都知道,民進黨團有經過陣前換將,本來是徐委員國勇要繼續連任召委一職,但是徐委員10月1日將要擔任行政院發言人,所以改由王委員榮璋擔任本會召集委員。另外,為了表示對資深委員的尊重,所以賴委員士葆掛名在前,接下來是王委員榮璋。
本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謝謝。
散會(9時22分)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9月19日(星期一)9時8分至10時15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何委員欣純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9屆第2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提報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第9屆第2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1 |
何欣純 |
2 |
許智傑 |
3 |
黃國書 |
4 |
蘇巧慧 |
5 |
吳思瑤 |
6 |
張廖萬堅 |
7 |
鍾佳濱 |
8 |
李麗芬 |
9 |
蔣乃辛 |
10 |
陳學聖 |
11 |
吳志揚 |
12 |
柯志恩 |
13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
14 |
高金素梅 |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9屆第2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由本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另按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既然高潞.以用委員堅持要投票,今天投票截止時間為上午11點,若提前投票完畢即提早進行開票。現在請委員互推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及監票員。
陳委員學聖:(在席位上)高潞.以用委員。
主席:經在場委員推選高潞.以用委員擔任發票員兼監票員,本席擔任唱票員兼記票員。
現在開始投票。
(進行投票)
主席:全體委員均已投票完畢,現在開票。
(進行開票)
主席:今天投票過程非常公開透明,符合民主程序。現在報告選舉結果:今天發出票數14張,開出票數14張,有效票數14張,無效票數0張,剩餘票數0張。
得票結果如下:何委員欣純8票,陳委員學聖5票,高潞.以用委員1票。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結果由何委員欣純及陳委員學聖當選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
非常謝謝各位,今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0時15分)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9月19日(星期一)9時4分至10時5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昆澤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9屆第2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號序 |
委 員 姓 名 |
號序 |
委 員 姓 名 |
號序 |
委 員 姓 名 |
1 |
葉宜津 |
2 |
李昆澤 |
3 |
劉櫂豪 |
4 |
鄭寶清 |
5 |
鄭運鵬 |
6 |
蕭美琴 |
7 |
陳歐珀 |
8 |
陳素月 |
9 |
趙正宇 |
10 |
林俊憲 |
11 |
陳雪生 |
12 |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
13 |
鄭天財Sra.Kacaw |
14 |
顏寬恒 |
15 |
李鴻鈞 |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本院第9屆第2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選舉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依選舉辦法規定,以無記名單記法進行票選。投票截止時間為中午12時,若提前投票完畢,即提早進行開票。
經在場委員推選陳委員雪生擔任發票員兼監票員、鄭委員寶清擔任唱票員兼記票員,現在請監票員檢驗票匭及黏貼封條。
現在開始投票,請委員上前領票及投票。
(進行投票)
主席:全體委員均已投票完畢,現在開票,進行唱票及記票,請工作人員協助。
(進行開票)
主席:現在宣告票選結果:應到人數15人,實到人數15人;發出票數15張,有效票數15票,無效票數0票。
得票結果如下:
李委員昆澤5票、鄭委員寶清5票、陳委員雪生5票。
李委員昆澤、鄭委員寶清、陳委員雪生得票數相同,依選舉辦法規定,以抽籤方式決定。
現在進行抽籤,請3位票數相同的委員上前抽籤。現在抽籤決定召集委員,抽中寫有「召」字者,當選為召集委員。
(進行抽籤)
主席:現在宣告當選結果:由李委員昆澤與陳委員雪生當選為本會期本會之召集委員。
今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0時53分)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9月19日(星期一)9時9分至9時4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主 席 段委員宜康
楊主任秘書育純: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請各位委員推舉本次會議主席。
經在場委員推舉,請段委員宜康擔任本次會議主席。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9屆第2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01 |
柯建銘 |
08 |
郭正亮 |
02 |
尤美女 |
09 |
林德福 |
03 |
段宜康 |
10 |
林為洲 |
04 |
蔡其昌 |
11 |
許淑華 |
05 |
周春米 |
12 |
許毓仁 |
06 |
蔡易餘 |
13 |
周陳秀霞 |
07 |
張宏陸 |
|
主席:在進行選舉事項之前,我們先歡迎在場的本委員會新科委員郭委員正亮,因為顧委員立雄轉往行政院任職,所以由郭委員正亮來遞補。除此之外,各位可以看到本來坐在主席左手邊的專委改坐到右手邊,現在是本委員會的主任秘書;左手邊本委員會的專委則由原來的議事處張副處長智為來為大家服務。
現在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9屆第2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今天會議是進行第9屆第2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本會期參加本會之委員共計13人,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應選舉召集委員2人,因為推選方式沒有獲得共識,所以我們以票選方式進行。
現在請各位委員推舉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及監票員各1人。依慣例,發票員和唱票員可以由同一位委員擔任,監票員和記票員可以由同一位委員擔任。各位委員有沒有自告奮勇的?
好,我們請林委員為洲擔任發票員兼唱票員,蔡委員易餘擔任監票員兼記票員。投票截止時間為中午12時,若本會全體委員均已完成投票,則提前截止並提早進行開票。林委員為洲及蔡委員易餘可以先離開,但是12點要回來,因為票選結果2位要簽字;如果13位委員都投票完畢,可以提早開票,就請2位提早回來,如果有困難,我們就還是維持12點開票。
林委員為洲:(在台下)因為本席等一下有一個政黨協商,所以是不是可以換為許委員毓仁?
主席:好,發票員兼唱票員改由許委員毓仁擔任。
在此提醒各位,選舉人名冊所列是13位,選票上的候選人也是13位,我們要選2位召委,但是只能投1個人,投2個人就會變成廢票。
現在開始投票。
(進行投票)
主席:現在全體委員均已投票完畢,就按照之前的宣告,提前截止並提早進行開票。現在開票。
(進行開票)
主席:現在報告選舉結果:應到委員13位,實到委員13位,發出票數13張,開出有效票數13張,無效票0張。委員得票數分別為尤委員美女5票、段委員宜康4票、許委員淑華4票。應該是尤委員美女可以先宣布當選,剩下的段委員宜康和許委員淑華2位都是4票,為了顧及性別平等,是不是由段委員宜康當選?不可以是不是?那我們就來抽籤。
(進行抽籤)
主席:好,本委員會本會期的召集委員由尤委員美女及許委員淑華2位女性委員擔任。謝謝。
請2位召委擇定時間開召委會議,排定本會期的分工和議程。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9時44分)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9月19日(星期一)9時5分至10時27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瑩
劉主任秘書錦章:報告委員會,首先請各位委員推舉一位委員擔任今日會議臨時主席。
有委員推舉陳委員瑩擔任今日會議臨時主席,如果沒有意見,現在就請陳委員瑩主持今日的會議。
主席(陳委員瑩):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秘書長函為「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人事處提報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
三、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1 |
劉建國 |
2 |
林淑芬 |
3 |
楊 曜 |
4 |
陳 瑩 |
5 |
黃秀芳 |
6 |
陳曼麗 |
7 |
吳焜裕 |
8 |
林靜儀 |
9 |
吳玉琴 |
10 |
鍾孔炤 |
11 |
王育敏 |
12 |
李彥秀 |
13 |
蔣萬安 |
14 |
陳宜民 |
15 |
洪慈庸 |
|
主席:報告事項請各位委員參考書面資料。
現在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9屆第2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今日會議係選舉本院第9屆第2會期本委員會召集委員。本會期參加本會委員共15位,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二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請問各位,本日召集委員要以選舉或推選方式產生?
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選舉。
吳委員玉琴:(在席位上)選舉。
主席:如果沒有其他意見,本日係以選舉方式選出召集委員。
現在請在場委員推舉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及監票員各1人。
本席建議推選吳委員玉琴擔任監票員,林委員靜儀擔任發票員,鍾委員孔炤擔任唱票員,林委員淑芬擔任記票員。
(進行投票)
主席:全體委員均已投票完畢,現在開票,請唱票員、記票員及監票員就位。
(進行開票)
主席:現在報告選舉結果:出席委員15人,發出票數15張,有效票數15張,無效票數0張。
各委員得票數如下:陳委員瑩6票,吳委員玉琴5票,陳委員宜民4票。
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八條規定:「各委員會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票選行之時,以得票數較多數者依次當選,票數相同者抽籤定之。」
宣告召集委員當選人名單及票數:陳委員瑩6票,吳委員玉琴5票,當選為第9屆第2會期召集委員。
請當選的兩位委員留下來舉行召集委員會議。
今日會議到此圓滿結束,謝謝大家。散會。
散會(10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