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0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蔡副院長其昌
秘書長 林志嘉
副秘書長 高明秋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預算報告之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長列席報告「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經過繼續質詢
主席:姚委員文智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姚委員文智書面質詢:
1.106年度預算案,歲入編列1兆8,457億元較本年度1兆8,224億,增加233億,增加幅度為1.3%。歲出編列1兆9,980億元較本年度1兆9,760億,增加220億,增加幅度為1.1%。以這樣的幅度來看,2018年國家政府總預算應會突破2兆,政府該如何開源節流?此外,106年度止,政府累計的債務未償餘額為5兆6,170億元,國人平均負債23.9萬元,雖然政府開始努力控制債務,但如何加速債務償還,避免債留子孫?
2.請教院長,如何將總統「創新」、「就業」及「分配」的核心價值,打造成引領公平正義、經濟發展及財政穩健的三支箭呢?面對,過去8年來政府預算入不敷出,總預算結構僵化,潛在負債驚人,倘若再不增加預算支出及加稅的情況之下,如何運用政策開創內需市場帶動經濟成長?
在中央、地方財政尚未健全前,挹注預算來擴大內需的機會似乎有限。因此,若以「政策」作為擴大內需的引擎,並做為調整目前財政困窘的結構,啟動民間投資的動能,舉例來說,正如本席一直提倡「遷移松山機場」、「公辦都更」,啟動台北都市再生,粗估將可創造10兆新台幣以上的產值,將10兆分成20年,每年5,000億的產值,約可貢獻年GDP2.94%,將可為台灣經濟注入新活水,院長是否贊成遷移松機開啟內需帶動經濟成長?此外,雙北老屋危樓處處可見,政府應該展現公權力,出面主導「老屋健檢」,以負責態度提供民眾更安全的居住環境,院長是否贊成本席共同推動的6年600億全國老屋全面健檢的政策?本席認為,台北應當經濟成長火車頭,「松山機場遷移」的政策決定,即可帶動內需市場產值,注入經濟發展活水,同理,全國老屋健檢的政策,也是一樣。
【圖:中央政府歲入歲出短差】
【中央政府債務餘額】
【松山機場遷移後產值計算】
主席:現在請王委員惠美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王委員惠美:(9時2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朱主計長、許部長、各位同仁。這次風災之後,院長也南下巡視了非常多地區,這次梅姬颱風狂掃之後,請問院長對於中部地區的災情大概瞭解嗎?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9時3分)主席、各位委員。我瞭解,彰化地區也有很多農損的問題。
王委員惠美:對於農損,院長曾經表示希望從優、從寬、從速來認定,請問到底有什麼具體的作法?外界一直在說主委好像在打院長的臉,可是主委星期六才回國,他也很快的在禮拜天下鄉去瞭解狀況,我想知道的是,院長所說的從優、從寬、從速到底有什麼具體作法。
林院長全:除了對於某些農損,視情況提高救助部分之外,我們也特別要求區公所、鄉、鎮公所在認定方面,不要過度拘泥在損失是否達到20%。
王委員惠美:不要像過去完全依法,硬梆梆的,不會吧?
林院長全:我們去現場看,發現確實有公所同仁認定太慢而且拘泥在損失是否達到20%。
王委員惠美:認定是行政作業嘛。
林院長全:對。
王委員惠美:本席現在就遇到兩個狀況,也讓院長瞭解一下。第一、禮拜天我們和主委很認真的去看了彰化有名的葡萄,彰化葡萄過去確實也創造了多位千萬富翁,農民非常辛勤工作,但是今年年初遭遇一場寒害,那一季葡萄幾乎全毀,好不容易農民重新整理,繼續栽種,再一、兩個月就要收成了,沒想到遇到颱風,又全毀了。過去根據法令來認定,明明葡萄一年收成兩季,可是行政單位卻認定只有一季收成,所以一年農民只能有一季的補償。我們的農民要求不多,只要求根據事實來認定,他們真的栽培了兩季,但是兩季收成全毀,而且不只今年沒飯吃,可能還會影響到明年的收成。所以,對於過去因為行政怠惰造成的認定問題,是否能利用此次的機會予以修正?
林院長全:因為彰化現場是主委去看的,可否請主委說明?
王委員惠美:可以。
曹主任委員啟鴻:巨峰葡萄過去都是一年收穫一次,實際上有產期的調節……
王委員惠美:兩次吧?它有冬果和夏果吧?
曹主任委員啟鴻:對,有一部分是有產期調節的,就有兩季。
王委員惠美:對。
曹主任委員啟鴻:過去的習慣,這幾十年來都是把它當作一季。
王委員惠美:因為過去天災沒那麼多,哪裡知道今年剛好這樣。
曹主任委員啟鴻:所以我們就趁這個機會檢討,我還沒有跟院長報告,因為我是前天剛回來,今天下午我就會召集農糧署……
王委員惠美:希望採事實認定,只要農民真的有耕作、真的有投入成本,該照顧就要予以照顧,可以嗎?院長!
曹主任委員啟鴻:可以。
王委員惠美:可以嗎?院長!
林院長全:當然,這部分……
王委員惠美:你不要讓民眾沒飯吃,到時候他們又包遊覽車上來向你抗議,會翻桌喔!
林院長全:我們當然以照顧農民而且讓農業永續發展為原則,至於實際的作法,我們先讓主委作決定之後……
王委員惠美:我們不應該懲罰農民,他們確實有做,政府就不能說一年只補助一次。這樣農民也可以說年初有收成了,年中就休耕不做了,我們的農民不是這樣的,他們是很勤奮的,所以,不要處罰農民,好不好?政府應該要鼓勵農民才對。這部分我希望院長和農委會能夠大力支持。
第二、過去的法令應該拿出來檢討,過去菇農栽種菇類都只有一、兩層而已,現在因為技術進步很多,菇農在小面積的農地上可能栽種了五、六層,因此只要遇到風災、水災,菇農的損失就大於以往好多倍,問題是政府對於菇農的補助還是依照農地面積來計算,因此,希望院長和農委會能夠檢討相關的補償辦法,可不可以?
曹主任委員啟鴻:報告委員,這不是補償,這是救助,復耕……
王委員惠美:或者提高其貸款額度,好不好?
曹主任委員啟鴻:這部分農業金庫都已經準備好了。
王委員惠美:另外,我們也希望農委會儘速推動農業保險,因為我們爭取了好久,好不容易到了去年才適用於高接梨,但是據我瞭解,目前高接梨農業保險的狀況也不是很理想,因為在農委會、縣市政府、農民各負擔三分之一的情況下,保費是導致農民不願意參加保險的重要癥結,所以我希望農委會能夠檢討農業保險的制度,讓更多農民來支持這個保險,這樣政府的負擔也才可以減輕,可以嗎?
林院長全:據我瞭解,農委會正針對保險進行更多的規劃,希望除了高接梨之外,還能擴及多項農產品,而且只要規模變大之後,費率也可望降低。至於您剛剛提到的,當然政府或其他部門協助農民一起來承擔,這個是合理的,也不會完全讓農民不承擔,因為其中會牽涉到道德危機的問題,我們希望透過保險,農民做得愈好,將來的費率就會更低,這樣有助於價格提升……
王委員惠美:是應該沒錯,但要在他們能夠負擔的範圍內。為什麼農民參與的意願那麼低?現在你們也應該要賠償一部分給他們,對不對?
林院長全:對,但為什麼要引進保險機制?一方面是給予農民更多的保障,真的有受到損害的時候,他們能夠得到比較多……
王委員惠美:問題是我們現在給他們的保障額度也不是全額,大概只有三分之一啊!他們不參加農業保險,你們所給的救助也大概是在這個範圍內啊!
林院長全:所以我才說,用保險的方式對他們才有比較多的保障。另外一個原因在於,保險有個好處,如果真正採取保險的話,只要他們的農業設施做得很好、損失愈小,費率會愈低,這樣會讓農民有意願去提高其……
王委員惠美:現在的問題就是如何增加農民的意願,讓更多農民來參加,這樣農民會更有保障,政府的負擔也更少,不是應該這樣嗎?
林院長全: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一個制度,未來讓農業保險能夠推廣,才能達到剛剛所講的……
王委員惠美:我們都有個共識,加油,好不好?
林院長全:好,謝謝。
王委員惠美:再來,這次風災又衍生了停電的問題,到第5天,彰化縣還有一些零星的住戶仍持續停電,到最近才陸陸續續復電!在這個過程中,我還是要建議,第一,電纜地下化部分,我覺得應該要極力來爭取,都市人口密集之處儘量讓電纜下地,而人口比較鬆散之處,不要只是單向的網絡,而能夠是雙向,甚至是多向的,如此就不會像這次這麼地嚴重,彰化縣停電戶數幾乎達5萬戶,甚至到第3天、第4天才大量復電耶!現今的社會一、兩天沒電的話真的很難生活!
我們希望未來能夠朝向這方向去做,但本席看了明年度的預算,包括空中及地下電纜的部分不過才編35億,而且大部分都不是用於地下化!希望院長能夠讓電纜地下化的部分儘速落實,好不好?
林院長全:有兩點特別加以回應,第一個,對於民生用電停止供應造成維生系統受到損害,這確實是我們非常關心的,所以每一次風災之時我對於電力修復部分都特別關心,但我也必須要了解,我們要求台電檢討,看能不能讓電纜地下化儘速進行,當然這部分都要尊重專業,雖然他們在進行……
王委員惠美:我們當然尊重專業,我們的建議……
林院長全:你聽我解釋,這個問題的拿捏是在於我最近也讀到一些報告,如果電纜地下化了,其實有時候也會有一些問題,第一個,萬一損壞的話所要花的時間可能更久……
王委員惠美:我知道颱風的問題,院長,我尊重專業,我們也希望,與其推電業自由化,還不如先推電纜地下化,我想人民會更有感。
林院長全:這是兩件事情。
王委員惠美:下一個問題,院長看看簡報畫面上的是什麼東西,左邊這個是什麼?
林院長全:抱歉,這個圖我看不太清楚。
王委員惠美:這個叫跳跳糖。右邊的叫做梅子餅;下面的叫做巧克力。再看下一張,左邊的這個叫做咖啡包,右邊的叫做果凍。
院長知道我要講什麼了嗎?
林院長全:對,我大概知道。
王委員惠美:毒品,問題很嚴重。院長前後主持了幾個治安會報及毒品防制的相關會議,你也指示教育部、法務部要盡力去處理,對不對?
林院長全:對。
王委員惠美:那我們再來看,校園通報各類毒品濫用人數達兩、三千人,而且在短短不到七、八年的時間內成長的速度非常快,這只是冰山一角,為什麼?很多學校不敢通報,因為怕一旦通報了,未來學校的招生會有困難。再來看看警政署的資料,針對查獲毒品案的青少年嫌疑犯人數,103年、104年是不斷地成長,今年可能又要突破去年的數字了。
院長指示教育部對於校園安全維護這些部分要加強,可是本席看到所編列的預算,105年的預算是1億3,000多萬,而106年的預算也還是1億3,000多萬哪!院長覺得有哪裡不一樣?
林院長全:跟王委員特別說明一下,其實反毒和校園毒品能夠減少,其間也不見得一定是靠錢……
王委員惠美:不見得是靠錢,要用心,沒有錢有沒有錢的作法,對不對?
林院長全:對,我們希望更有效率地使用經費,這樣才會比較好。
王委員惠美:好,我贊成。那你再認真看一下,相較於105年,針對106年你們用心之處何在?106的預算完全照抄105年的,科目一樣……
林院長全:科目一樣,但內容……
王委員惠美:金額一樣!你看,後面寫的都一樣啦!這樣會做出什麼不一樣的事情,你告訴我!
林院長全:請潘部長來說明一下好嗎?
潘部長文忠:謝謝王委員對校園毒品防制的關心……
王委員惠美:還不只有這個,連法務部也是這樣……
潘部長文忠:除了預算之外,教育部在106年增加非常多的部分是輔導人力,因為要讓學生正式認知到相關的毒品,包含跟警政單位……
王委員惠美:我在你們的預算裡面感覺不到,所有的項目跟去年完全一模一樣。
潘部長文忠:不一定是要用毒品防制的這個名稱,但是現在在校園裡面,針對教育的場所……
王委員惠美:你們編列預算時是把它藏在哪裡?不是很具體地讓委員們可以看到就對了,是這樣嗎?
潘部長文忠:不是,因為現在要讓學生更清楚地認識毒品,需要在老師跟輔導人力上來……
王委員惠美:可是我在你們的預算裡面真的完全看不出來。
潘部長文忠:這個我再跟委員做報告,好不好?預算書上面對於輔導人力的部分,因為那是校園正本清源地需要來協助學生的重要人力。
王委員惠美:這次我們看了好幾項預算,我覺得你們真的都不太用心、有一些都是因循過去的作法,當然我還是期待你們明年會有什麼不太一樣的作法,但很簡單地,委員們就是看你們的預算,我們就是想大概了解你們有哪些計畫嘛!看到你們這兩年預算的金額、科目及編列的方式完全都一樣,包括宣傳費用、哪一個計畫的費用各是多少,我實在完全沒辦法想像明年會有什麼不一樣的東西,而現在校園毒品真的已經到了失控、讓很多家長非常擔心的地步!一個好好的小孩子到了學校,一旦沾染到了毒品要怎麼辦?甚至有學校的校長說,如果把那些因好奇而去嘗試過毒品的孩子算進來的話,將近有三分之一的孩子碰過毒品耶!這很嚴重!
林院長全:特別跟王委員說明,毒品問題我們確實有注意到,在校園裡面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也是造成社會上毒品氾濫的一個很重要的管道,所以在這方面其實我們做了很多規劃,但這些規劃不見得是反映在您剛剛講的那個部分……
王委員惠美:院長,我們有期待。我還要再講,連法務部的經費都是這樣,說真的,氣死人了!因為這個事情長期以來我一直在追蹤,也很關心。
林院長全:應該說某些既成的科目是如此,但還有一些新增的工作未必會在原來的科目中表現出來。
王委員惠美:我們期待,但今天是質詢預算,是就預算所看到的問題跟你討論。
主席:林委員岱樺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林委員岱樺書面質詢:
壹、行政院應依法編列兒童公費疫苗之「預防接種處置費」
院長,多年來,兒科醫學會與醫師公會全聯會多次針對兒童公費疫苗之「預防接種處置費」(註:預防接種處置費即前稱之疫苗注射診察費或診療費,為與一般醫療之診察行為區分,故更名為預防接種處置費),與疾病管制署進行溝通協調,並於公聽會中多次反映。而衛生福利部及疾病管制署也表示同意及支持編列疫苗注射相關費用,更多次陳報行政院爭取經費支援。請問院長知道嗎?
院長,這些年來,行政院僅比照老人接種流感疫苗給付預防接種處置費的規定,僅對兒童的流感疫苗給予處置費,但對於更易致命或更易導致重殘之兒童公費疫苗(如白喉、百日咳、小兒麻痺、破傷風、麻疹、德國麻疹、腮腺炎、日本腦炎及肺炎鏈球菌)之基礎及追加注射共20劑等亟需編列的預防接種處置費,卻付之闕如,院長,你覺得這樣恰當嗎?
院長,保障兒童健康須從預防保健做起,預防接種更是全球公認對傳染病防治最具成本效益的方法。今年肆虐台灣的流感疫情,就已深切反映出疫苗的重要性。成功的防疫政策不僅可為健保省下大筆支出,更能節省照護人力等間接成本。
院長,目前公費疫苗接種約有80%是由醫療院所完成,而醫療院所並非公務機關,也沒有接受任何公費補助。目前台灣現況,6歲以下之流感疫苗注射給付診察費100元,但其他嬰幼兒公費疫苗(自0歲至入學前止)共20劑疫苗之預防接種處置費,卻全無公務預算支應。
1.兒童接種疫苗之前須經專業兒科醫師詳細檢查,接種後要注意有無發生疫苗不良反應,還需要更專業的後續處理。
2.衛生行政部門除提供疫苗外,並不提供保存公費疫苗所需要的其他設備。因此,兒科診所及醫院必須自備注射耗材、自購價格昂貴之疫苗專用冰箱及不斷電系統、且每日數次監測冰箱溫度並紀錄、上傳疫苗接種資料至全國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並於事後追蹤接種反應、提醒逾期未接種疫苗之個案。醫療院所自行購置的疫苗儲存設備若於稽查時不符規定,還必須接受賠償損失疫苗等懲處,對於被迫無償提供防疫重任的第一線醫護人員情何以堪。
院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1條規範不屬健保給付範圍之項目,其中第二款載明「預防接種及其他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不列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這已明示預防接種相關費用應由「各級政府負擔」。
院長,公務員應該依法行政,行政部門是不是也應該依法編列預算負擔相關費用?目前最新(2016)小兒常規疫苗,總共20劑,以處置費100元估算。若以每年20萬新生兒來算粗估是4億。院長是否同意在107年編列這項預算?
以下是兒科醫學會與醫師公會全聯會的建議方案,供院長參考。
預防接種處置費之預算編列建議
參考疾管署提供的數據,預防接種處置費的預算評估如下:
目前兒童流感疫苗除外的常規疫苗接種診次最少14次,包括:
1.出生時:B型肝炎第一劑+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
2.1月:B型肝炎第二劑
3.2月:五合一疫苗第一劑(含白喉、百日咳、破傷風、小兒麻痺、嗜血桿菌),十三價肺炎鏈球菌疫苗第一劑
4.4月:五合一疫苗第二劑,十三價肺炎鏈球菌疫苗第二劑
5.6月:五合一疫苗第三劑,B型肝炎第三劑
6.5-8月:卡介苗
7.12月:麻疹、德國痲疹、腮腺炎三合一疫苗第一劑,水痘疫苗
8.15月:十三價肺炎鏈球菌疫苗第三劑
9.15月後:日本腦炎第一劑(JE1)
10.JE1後2-4週:日本腦炎第二劑
11.18月:五合一疫苗第四劑
12.27月後:日本腦炎第三劑
13.5-6歲:麻疹、德國痲疹、腮腺炎三合一疫苗第二劑,日本腦炎第四劑
14.5-6歲:三合一+小兒麻痺注射型疫苗或四合一疫苗
疾管署近三年流感疫苗除外的兒童常規疫苗接種總劑次,平均每年380萬劑次。出生人數近三年平均每年20.8萬,所以常規疫苗總接種率為380萬/(20.8萬X20)=91%。
目前最新(2016)小兒常規疫苗,總共20劑,以處置費100元估算。
若以每年20萬 新生兒來算~(一次編列到位)=>粗估是4億。
一次性編列對目前政府困難之財政狀況,可能會產生一定程度之衝擊,但考量全國疫政之制度完整及對協助施行疫苗接種醫師之公平正義,故仍強烈建議政府逐年編列公費疫苗處置費。
建議方式如下:
A案:依年紀逐年增加
建議以兒科最強調的兒童安全之年齡別
1.第一階段以零至一歲的疫苗為主共十劑,約2億(每年20萬兒童)
2.第二階段以零至二歲的疫苗為主共十五劑,約3億(每年20萬兒童)
3.第三階段以零至7歲的疫苗為主共二十劑,約4億(每年20萬兒童)
若未來再加上HPV,總共23劑,再加入統計
A案的好處在於年紀愈小,家長問題愈多、問診時間長、疫苗副作用及危險性也較高。
先給付這一區塊基層醫師邊際效應高,對政府施政有感度會比較明顯。
B案:以疫苗別來分段編預算。
1.五合一(共4支)*20萬*100=8千萬。
2.13價肺炎(共3支)*20萬*100=6千萬
3.其他疫苗(12支)+流感(1支)*20萬*100= 2億6千萬
合計計4億。
B案的好處,是一系列同型疫苗給付,簡單明瞭,不容易混淆。且編列預算額度較有彈性及選擇性。
註:
1.以上是以每次注射一劑公費疫苗處置費100元估算,但依兒科醫學會精算一劑之成本為350元(含材料費、冷藏冰箱、不斷電系統……等等),故應依成本比例酌情提升至每劑150~250元。
2.其他接種細節,如數劑疫苗合併接種情形、與一般看診門診同時注射……之給付,則日後另成立責任小組討論之。
貳、電子支付及行動支付發展落後,政府應全力扶植,避免惡性競爭
一、院長,對臺灣來說,2015年是行動支付服務開始爆發的一年。電子票證、電子支付及銀行轉投資金融科技的法規陸續放寬或上路,讓許多過去受限而不易浮出檯面的金融服務開始竄起,民眾也開始對行動支付有感。第三方支付專法,終於在2015年5月正式上路,儘管起步已慢,不過後續商機仍然很大,現在食衣住行各產業都能跨足行動支付,尤其電商、遊戲業者更早已搶先。金管會也決心力推,目標是5年內全臺電子支付普及率過半。這些都將進一步帶動2016年行動支付在廣度和深度上更劇烈的成長。
二、院長,2015年中則將相關法規鬆綁,8月更開放銀行、金控業者可100%轉投資金融科技公司。不僅如此,金管會也邀請產官學界關鍵領袖共組金融科技委員會,在2015年11月召開的第一場會議,就將電子支付5年倍增計畫設為首要目標,希望在5年之內從原本的26%倍增為52%。院長,金融科技應用不僅止於如此,本席認為金管會的鬆綁作為也還是不夠開放,例如對美國、中國盛行的P2P借貸的態度究竟如何?對比特幣在臺的發展視而不見,也不列入貨幣管轄範圍,對於未來可能衍生的問題要如何因應?
三、院長,在Apple Pay的安控機制下,所有信用卡的卡片資料,必須轉換成一組數字「代碼」,避免因使用者手機遭竊、或經手商家系統遭駭,造成真實卡號外洩。而Apple Pay原本規劃,由Visa及Master擔任「代碼服務商」(TSP),負責提供「卡號代碼化」服務。但是,國內某家本土行動支付業者台灣行動支付為了搶Apple Pay生意,運用央行為股東的特殊關係向政府強力遊說,由本土業者擔任代碼服務商。這家成立不到兩年的公司,連國內民眾都很陌生,卻突然跳出來要Apple Pay跟它合作;金管會更暗中協助,不斷向行政院與金管會強調「扶持本土產業」重要性,本席請問院長,你認同這樣的商業競爭模式嗎?
四、院長,本席也同意「扶持本土產業」,但是,透過政策保護,本土公司就能提高競爭力嗎?阻擋國際支付服務,國內行動支付產業就有本事壯大嗎?國內行動支付市場尚在萌芽階段,需要更多來自國、內外的參與者,提供各式各樣的技術與服務,再搭配聯合的優惠活動,做大市場。
五、院長,根據資策會的資料顯示,台灣智慧型手機普及率已達73%,我們平均每天花197分鐘使用智慧型手機,顯示行動裝置在客戶生活中佔據非常重要的一部份。台灣行動支付的普及率,在全球已屬偏低,好不容易起了頭,國際品牌也將陸續登台,應多加珍惜這個局面。不應該互相阻擋對方進入市場、運用特殊關係搶生意,或向政府告御狀指控同業不是,這些現象屢見不鮮。院長,此種封閉心態的作法,也是影響我國推展行動支付的遲延的者要因素之一。本席希望院長能深入了解。
參、政府約聘雇人員權益問題:
一、請問院長,勞動基準法是不是勞動基本大法?
二、勞基法是不是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
三、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勞基法之最低標準,對不對?
四、公私企業、機關可不可以自行訂定低於勞基法之規定來限制員工?
五、一般條例、規定、行政命令可不可以抵觸勞基法?
【參考資料】
勞動基準法
第1條(最低標準之規定)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六、院長,請問政府單位的約聘僱員工為什麼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七、院長,所謂「勞動契約」,是指「約定勞雇關係之契約」,對不對?跟政府簽定的契約叫公法契約嗎?跟私人簽定的契約叫私法契約嗎?
八、院長,是不是只要是公法契約就不算勞動契約嗎?如果不適用勞基法就可以違反勞基法嗎?
九、所謂公法契約就可違反勞基法嗎?那麼請問院長,政府機關臨時人員簽定的契約叫什麼契約?同樣是公法契約,為什麼臨時人員又可適用勞基法?臨時人員跟約聘僱人員同樣也是一年一簽,為何有差別待遇?
十、院長,如果一個員工任職同一職務三、四十年以上,請問這種工作是短期性?臨時性?階段性?季節性的嗎?
十一、如符合有繼續性的工作,是不是應該屬於勞基法中的不定期契約?
十二、院長,依據勞基法第十條: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請問這法條對不對?如果對,請問政府機關現行的約聘僱人員工作年資合併計算合不合理?
十三、約僱期限超過五年時,應定期檢討該計畫之存廢,這是「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內的規定。但據本席所知,34年過去了,該辦法或制度有檢討過嗎?從來沒有,對不對?
十四、院長,政府機關現有約聘僱人員,如果服務已超過法定退休資格,他們僅要求只按照勞基法最低保障給予退休金,院長認為合不合理?
十五、院長,以前政府認為,如果要處理約聘雇人員退休金,政府的財源有問題,按照目前約聘僱人員服務年資及年齡,政府可分十年至十五年間編列預算,每年大約在8億至10億左右。
十六、院長,有人說會衍生追討年資的問題?本席認為,一切以勞基法規定,符合退休資格者才有相關處理問題,依現行相關規定,凡政府機關現有約聘僱人員年資在20年以下者因有相對提撥,這部份影響不大,金額也不多,因其年資在20年以下者還有大概25年的時間好處理,且年資20年以下者若離職,更沒有退休金的問題。
十七、綜合以上,本席請問院長,是否能考量依照舊制勞基法給予約聘僱人員退休金的基本照顧?
主席:請周陳委員秀霞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周陳委員秀霞:(9時18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朱主計長、許部長、各位同仁。自97年至106年的重大公共建設計畫,10年以來總共有1.7兆,其中高雄市就占了806億;屏東是422億,但臺南市卻只有244億。我想要請問院長,為什麼「大細漢」差這麼多?是賴市長沒有努力去爭取,還是有什麼另外的原因?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9時19分)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周陳委員提到的,因為過去幾個年度,有些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我相信我們對於台南市公共建設的支出,應該不會像委員所講的低於其他縣市政府這麼的明顯,就我們下個年度所編列的預算部分,如果有需要的話,是不是容我請主計長來說明?
周陳委員秀霞:這樣比較起來,你看台南市的土地占全國6%,人口也占了8%,你們這樣的分配是不是差太多?
林院長全:過去的分配數字,我不了解,但是我們未來分配應該不至於有這樣的問題,我們對於台南的公共建設其實是非常重視的。
周陳委員秀霞:明年的預算是有比較多一點,有41億多,但是這樣的比例看起來還是不夠的。
林院長全:應該不只,因為還有一些像西濱快速道路等等,那些經費都很高的,當然有些鐵路的部分,因為鐵路東移的事情還有一些抗爭,所以雖然編列了預算,但執行可能稍微慢一點。如果有需要的話,有關我們給予台南的公共建設經費,使用在台南的部分,我提供給委員相關的統計數字來做比較,好不好?
周陳委員秀霞:因為我覺得長期以來區域發展失衡的情形非常嚴重,這些年來一些重大的公共建設預算,分配也非常不均。
林院長全:除了交通之外,有些是屬於文化或其它的大型建設計畫,我相信我們對台南市也非常重視,不會完全不處理。
周陳委員秀霞:希望如此,因為從資料看起來,就顯示出公共建設整體的規劃跟國家發展計畫是沒有充分契合的。如果這樣繼續下去,城鄉差距跟貧富差距就會越拉越大,所以我希望行政院趕快……
朱主計長澤民:針對台南的部分,我們還有一些農路的建設,大概有200多公里。
周陳委員秀霞:你說農路?
朱主計長澤民:農路的建設,大概是有編預計改善的農業道路……
林院長全:應該這樣來講,有關台南的部分,我們有一些重大建設,譬如沙崙地區,我們會把它變成能源的一個發展中心,希望把能源產業建立起來。另外,譬如我上次去台南時,我看到美術館的部分,我們也希望透過中央政府的協助,能盡快讓美術館完成,這些可能都不在剛才委員所提到預算額度裡,可能是在別的計畫裡,所以我們是不是針對中央政府認為一些比較重要的國家發展計畫裡,屬於跟台南有關的部分,我可以把這個部分統計出來,讓委員再看一下,好不好?
周陳委員秀霞:從院長剛才所說的這幾個計畫裡面,另外就是有一些因應氣候變遷,大規模的減災計畫,4年編列了30億,明年編列7.2億。但是我看到預算中,光委託研究就花費四點多億,但是實際執行的工程只有2億,我也看了其它的預算,其實都是紙上談兵、紙上作業,這都不是實際的,實際的執行率最重要,不要光是在紙上作業,這樣是沒有作用的。
林院長全:我想第一,預算一定會有一個額度在;第二,我們會要求在年度中間的執行率要能夠達到標準。所以這個部分,我們都會同時注意,執行的部分也會注意。
周陳委員秀霞:像剛才你們所提到農路的部分,我之前就講過了,全國的農路大概還有6,000公里左右,需要緊急修復改善的,尤其最近颱風連續來襲,這兩天還有一個颱風不知道會不會侵襲台灣。全國緊急農路改善的第三期計畫,你們原先的規劃是106至108,總經費有66億元,但是我看明年編列的預算只有9.2億,這個計畫裡面都沒有寫期程是幾年,請問預算是只有這樣而已嗎?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是不是容我請農委員曹主任委員來做說明,好嗎?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們提報到國發會之後就調整到106至109,計有39.2億……
周陳委員秀霞:你們原先的規劃是106至108,總經費是66億,但是明年編列的預算只有9.2億。
曹主任委員啟鴻:對,9.2億。事實上這個部分,以前就在統籌分配稅款當中的地方就已經分配一部分出去了,這個地方還是額外的,過去我當縣長時,我就了解到事實上中央有這筆錢到我們縣裡面來,可是還是不足,所以行政院在國發會這裡還是要提出緊急農路的需求,我們覺得這樣的預算應該是有調整的空間,同時也應該課予地方政府的責任,要求地方應該要把路做好,而且盡可能的、即時的地方自主的搶修是很重要的。
周陳委員秀霞:這9.2億只是明年度的嗎?
曹主任委員啟鴻:明年的。
周陳委員秀霞:因為你們沒有明確嘛!
林院長全:特別再跟周陳委員報告,剛才曹主委的意思是,其實我在行政院擔任主計長時,我們就把一般補助款做了調整,把農路的預算用一般補助款分配到地方,目的也是希望地方政府能夠負擔主要農路的規劃和修復,因為農路屬於因地制宜的事務,其實應該是縣市政府要負比較大的責任,但是中央政府還是會編列,這是屬於補充性的,希望針對某一些特別情況,地方政府如果真的做得不足、能力不足,那麼中央還有能力去幫助它。
周陳委員秀霞:它就是確實非常不足,你們也知道現在的地方政府非常窮。
林院長全:但是整個農路的經費還是要看地方政府,不能只看中央的金額,因為真正的金額還是要看地方政府。
周陳委員秀霞:這次如果我們中央只編了9.2億,其實還是非常不足的。
林院長全:但是政府的預算受到政府預算規模限制,其實在2000年時,我們已經把當時的農路經費全部分配到各縣市了,所以這是額外再湊出來的經費,再來做補充,這是後來我們覺得光是地方政府做,可能有些縣市做得不好時,中央政府還是要想辦法處理一些特別的狀況。
周陳委員秀霞:希望中央還是要多幫忙。
林院長全:是的。
周陳委員秀霞:因為地方政府一定是要靠中央的,如果你們能多分配給他們一些,他們就能多做一些。
林院長全:當然。
周陳委員秀霞:其實在鄉村地方,農路就是最重要的,你看現在天災、颱風這麼多,農路尤其是邊坡,流失都非常嚴重。
林院長全:是的。針對這部分,我也要特別強調,因為農路的開發其實也有些爭議,我們希望未來農路的興建能跟自然生態保育、排水等等都要做得很好,不要造成批評,這也是我們希望未來在農路規劃上要特別注意的部分,這樣的話才能夠讓農路的整個興建,對整個社會來看,除了能夠維持一定的品質之外,對於我們的生態問題也不會有爭議。
周陳委員秀霞:好。另外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依照法律義務必須要編列的支出比重要高達近67%,可以自由運用規劃的預算額度只占不到一半,這樣看來,顯示歲出的預算結構是持續僵化的。
林院長全:是的。
周陳委員秀霞:如果是這樣的話,應該會排擠到公共建設以及其他重要的施政計畫的資源配置,也會連帶影響我們的經濟成長,院長有沒有什麼好辦法可以解決這個僵化的問題?
林院長全:事實上這個問題已經存在很久了,而且這個問題越來越嚴重,法定支出占政府支出的百分比其實是越來越高,主要的原因當然是來自於第一,經濟成長不佳,所以讓整個政府的歲出規模沒有辦法適度擴增;第二,我們的所得分配的差距惡化,造成社會福利支出也必須不斷增加來改善所得分配的差距,這個都是造成我們目前狀況的原因,當然如果要解決這個問題,其實還是要多重處理,首先還是希望讓我們整個經濟成長的經濟競爭力能夠提升,經濟成長的狀況能夠得到改善,同時我們現在所提出所謂的經濟發展的新模式,希望未來的經濟發展能夠以就業為主,能夠促進就業的話,就可以讓失業人數減少,使就業人數增加,並讓整個差距縮小,因此減輕社會福利的負擔,當然也可以使政府有能力,將更多經費使用在非法定支出上,但是這需要靠長期的努力……
周陳委員秀霞:我給院長一個建議,預算的部分不要照抄、複製,你們是不是可以透過零基預算的方式多解決一點?
林院長全:謝謝您的指教。
周陳委員秀霞:你們現在執政了,應該知道持家有多困難。事實上,要收支平衡,要符合大家的要求,是非常困難的。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你們作為一個大家長,要思考怎麼樣處理,讓家庭安安穩穩的,讓國家按部就班的上軌道。
林院長全:謝謝,我們一定會朝您剛才所提的方向努力。
周陳委員秀霞:其次,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在106年編列了423億元,其中的推動創新產業旗艦計畫就編列93億元,可不可以請你說明一下,推動創新產業旗艦計畫的補助對象,有沒有企業規模的限制?
林院長全:創新計畫主要是以未來的五加二產業為主,希望能夠帶動新的產業出現。只要是新的產業,而且它是值得投資的,我們應該不會用產業規模作為標準、門檻。
周陳委員秀霞:所謂創新,就是創造新思維,不是按照過去的按部就班……
林院長全:對,我們希望很多新的產業或新創業者願意進來。
周陳委員秀霞:我希望政府的補助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錦上添花。
林院長全:其實我們針對新創產業有很多作法,不見得是在您剛剛講的93億元的旗艦計畫裡。事實上,我們要幫助整個新創產業,比如說,我們將來要成立國家級的投資公司,就是希望幫助他們一起投資新創產業。我們也希望未來新創產業的很多法規要鬆綁,讓他們有機會出來。這些都是要去推動的,這樣才能夠幫助新創產業。
周陳委員秀霞:這個計畫要多補助中小企業,而不是只有照顧財團。
林院長全:不只是中小企業,還包含年輕人,因為年輕人……
周陳委員秀霞:中小企業的補助比例占多少?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可能沒有統計,因為中小企業在台灣的整個企業占非常高的百分比,而且很多產業發展計畫都嘉惠中小企業,我們也沒有特別的科目是針對中小企業。
周陳委員秀霞:五大創新產業編列328億元,但是看起來像是舊瓶裝新酒,過半的計畫都是舊的,這樣會有效果嗎?
林院長全:五大創新產業,就是生技、能源、機械……
周陳委員秀霞:亞洲矽谷就占了112.5億元,生技醫療……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過去政府也有在做,有些計畫是延續的,我們不會否定這些計畫,當然還是會繼續編列,納進來表示是延續的計畫,因此好像是舊計畫。只要是對新興產業有幫助,政府都應該繼續執行,但是我們也希望加重五加二的產業,所以裡面會有存在新增計畫,也有舊的計畫延續下來的狀況。跟舊的計畫相比,新增計畫的金額看起來非常高,所以我們還是有加強這個部分,並不是完全延續舊的作法。
周陳委員秀霞:我們希望政府一定要有新的思維、新的作法,這樣才能夠幫助台灣經濟真正的發展,不要把預算浪費掉了。
林院長全:好,謝謝。
主席:謝謝周陳委員,謝謝林院長。
請張委員麗善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張委員麗善:(9時34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朱主計長、許部長、各位同仁。最近颱風肆虐,造成我們人仰馬翻,包括院長在內。雖然沒有在第一時間,但是院長也在災後的第五天來到雲林縣。我相信院長來的時候,帶給大家很大的希望,民眾也希望院長來,能夠真的解決許多問題。事實上,雲林縣是所有農產的生產地,而且總損失高達3億8,000萬元。院長來的時候,從山區看到海區,民眾也提出很多問題。院長讓他們懷抱希望,剛開始的時候,說天然災害的現金救助標準不要非常嚴格。我知道院長希望從優、從寬、從速、從簡認定,當時你說不要用20%的標準,19%、18%,甚至10%的農損都可以核准。我只是想請問院長,天然災害救助標準有沒有下修,門檻到底怎麼樣?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9時36分)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我可能要澄清一下,20%的標準目前沒有改變,雖然確實有人希望明年可以拿掉或是下修,但是我並沒有說那個部分要改變,我只有表示由農委會檢討。我覺得20%的標準,在執行上不要那麼嚴格,什麼叫20%,19%跟20%差多少,在目視的時候往往會有誤差,所以我們希望執行的同仁不要拘泥於那個地方,這個叫做從寬、從優、從速的標準。我們拘泥的話,會造成延宕,讓很多人在那裡等半天,處理不下來,這樣不好。
張委員麗善:對於要從寬認定,我們是非常肯定的。其次,你可以看到很多溫室倒塌,全軍覆沒了,重建需要花很多經費,其中包括之前倒塌的溫室還要支付貸款、利息,重建也要重新借款。院長也提了,本來補助三分之一,現在提升到二分之一,這個算不算數?
林院長全:謝謝您提出來。我要特別指出,設施倒塌的傷害非常大,比農業損失還大,所以我們希望未來能夠根據這些教訓,建加強的、抗風型的設施,像是使用軟管、H鋼……
張委員麗善:那是未來的設施,我只是想瞭解,災害補助有沒有……
林院長全:我特別強調,我們希望加強型的部分可以提高,如果做這種設施的話,將來抗風的效果會很好……
張委員麗善:那是未來的,這次的梅姬颱風呢?
林院長全:這次的梅姬颱風,民眾只要改成加強型的,我們就將救助的補助提高為二分之一,因為加強型的很貴,所以政府幫他多付一點。
張委員麗善:好。我背負著使命,因為農民告訴我,如果可以補助70%的話,農民的負擔會減輕。你也知道,發展有機農業、無毒農業及安全農業,採取溫網室的作業及設施是非常必然的。我們要讓青年農民,甚至發展精緻農業的農民有信心,所以我希望院長真的能夠放寬標準,將補助提高到70%,可以嗎?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我特別跟張委員報告,補助已經從三分之一改成二分之一,這無非是希望青年農民,或者是願意發展高附加價值農業的農民能夠提高。譬如說……
張委員麗善:有個別因素、因人制宜嗎?
林院長全:不是因人制宜,您剛剛講到青年農民,事實上,青年農民也許願意採用溫網室的作法,但是不代表其他非青年的農民不願意這樣做,只要是做這個部分,我們都希望能夠多給予幫助,所以我們才……
張委員麗善:提高到70%嗎?
林院長全:不是,而是將補助從三分之一提高到二分之一,補助二分之一的效果如何,我們要去觀察。您剛剛講的部分,我們可以列入未來的討論項目,我們不希望因為有人提議,就一直往上增加補助,這是不對的。
張委員麗善:好。在雲林縣,蒜頭算是大宗,現在農作物的補償,以蒜頭的部分來講,每分地是3,600元,但是蒜苗的量減少了,價格貴了,所以院長在現場講到,如果可以的話,要加倍補助到7,200元,不曉得院長的允諾算數嗎?
林院長全:我是這樣講的,因為3,600元與其成本相比,還不到十分之一,但是他的損害是以20%計算,如果他要重種或補種的話,他所花的錢至少需要8,000元,我們就補助他7,200元,所以是這個意思。
張委員麗善:7,200元補助是復耕以後分兩階段,還是一次就補助?
林院長全:我們現在就給你3,600元,只要你願意把它補種進去,那我們就再加給你,因為補種不是全部都要拿掉,因為只要我認為你損害部分,已經到達20%,所以你再補種下去,連我們原來給的,你大約要花掉8,000元。
張委員麗善:你當時講的是要加倍補助……
林院長全:是這個意思。
張委員麗善:所以民眾當時就拍手叫好,認為院長非常爽快,但事後陳副主任委員吉仲又當場打臉,他說院長講的不算數,必須要重新種植才能領取另一階段的補助。
林院長全:不,那部分我們有一直在澄清。
張委員麗善:昨天是第六天,曹啟鴻主委也前來我們雲林縣勘災,當時我也在現場,農民當場提出一些問題,但曹主委說因為他不是行政院長,所以沒有辦法當場允諾,他只能夠把農民的意見帶回去研議、研議再研議,所以今天我不知道到底是林全院長講的算數,還是曹啟鴻主委講的算數?這令民眾非常混淆。
林院長全:在此特別跟您解釋,因為那天曹主委還不在國內,所以我是請陳副主委跟我一起來,所以有關的補償部分,是我跟他一起做決定的,關於他所講的「重種」,其實就是補種的意思,只是那個部分有被誤解到,所以在第一時間,我們就已經做了澄清,因此不應該有此爭議才對。
張委員麗善:院長說了曹啟鴻主委不在國內,而且可能回來還有時差,所以時間還搞不太清楚,到底這次……
林院長全:不會啦!我相信我們的政策是一致的。
張委員麗善:曹主委,我要請問你,你昨天前來雲林縣勘災,到底你是勘什麼樣的颱風?是梅姬颱風;還是你書面上所寫的杜鵑颱風?你們還在昏頭轉向搞不清楚嗎?這次來勘災書面上寫的是10月2日星期天,但是所要勘災的是杜鵑颱風?你們把2015年的杜鵑颱風拿到現在來講,足以顯示你們行政團隊的確有問題。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想這是我們農糧分署同仁的失誤,對此感到抱歉。昨天前往勘查是要看結構問題,以及我們溫網室設施為什麼有的安然無恙,有些卻是壞掉的?
張委員麗善:有安然無恙的嗎?
曹主任委員啟鴻:有8成安然無恙。我看得很仔細,我是……
張委員麗善:主委,你到北港看溫網只停留了8分鐘,這點本席非常清楚。
曹主任委員啟鴻:張委員,我從彰化、雲林到嘉義,整整一天半的時間……
張委員麗善:我說的是雲林縣。雲林縣這次損失最為慘重,超過3億8,000萬元,所以我希望能針對雲林縣的農損進行補助,在此要拜託院長和主委能特別關心,甚至院長、主委在農民這一塊都非常斤斤計較,請問院長,今年度的第二預備金用在哪裡?
林院長全:關於第二預備金,520之前怎麼用,我不太清楚,520之後好像還沒有簽給我過,所以這部分可否請主計長來說明。
張委員麗善:現在還沒有動用第二預備金嗎?
朱主計長澤民:第二預備金一年的預算是74億,我們目前動用了27億。
張委員麗善:27億用在哪裡?
朱主計長澤民:很多部分是用在小兒的疫苗或是一般所謂的……
張委員麗善:第二預備金的目的是什麼?是用於救急、救命的緊急措施,對不對?我想問題關鍵在於第二預備金用得當與不當。
請問院長,不當黨產委員會的經費預算是否以行政院第二預備金來支付的?
林院長全:因為經費支付的部分,主計單位會來處理,我並沒有特別注意到,因為這牽涉到執行的問題,只要合法就好。
張委員麗善:這不當黨產委員會就設在你們行政院項下,你會不知道經費來源嗎?這樣說會不會太含糊了?
林院長全:經費和人事部分是由主計單位和人事單位來處理。
張委員麗善:不當黨產委員會是一個違法亂紀、違憲、無法無天的組織,現在又動用到第二預備金,然而第二預備金是用來救命的錢,所以才被網友說是拿來養肥貓,不當黨產委員會總共動用了五千五百多萬的預算,我今天要特別要請教院長,不當黨產委員的權力可以無限擴張嗎?可以強制要求國民黨帳戶內的存款只准存入,不准提領,也不准匯出,完全凍結國民黨4.68億的營運基金,造成八百多位黨工無法領取薪水,而且是無限期延長,這樣違法、違憲的不當黨產會,蠻橫禁止銀行兌現國民黨的台本支票,這樣對嗎?本席要告訴院長,本席認為此一不當黨產委員會有4個不當:第一個,院長前往不當黨產委員剪綵過,你知道不當黨產委員座落在哪個地方嗎?
林院長全:他坐落在國發會以前的舊址。
張委員麗善:國發會以前的舊址就是松山大樓。該處以往就是要做創新產業,甚至其前身也曾做過亞太營運協調服務中心,也做過財經法制協調中心,甚至現在還配合國發會的創業拔萃方案,所以該處集合很多青年創新產業,該處原本是給青年希望的,但後來卻變成不當黨產委員會,成為一個政黨鬥爭的戰場,你覺得該處的會址適當嗎?
林院長全:基本上政府辦公室都可以調用,你剛才講的部分,如果別的地方用了,他可以移到別的地方去,不會因為他在這邊,就讓其他業務停頓下來。
張委員麗善:院長,我覺得不當黨產委員會的會址是不當的,跟原來的利益差距太大。
林院長全:不會啦,既然他是依法成立的機關,總是要有個地方去。
張委員麗善:第二個不當是薪資不當。在五千五百多萬的經費中有一半以上,將近2,758.9萬都用在發放薪資,光是人事費用就佔了一半,政務委員的年薪,每個人高達228萬,約聘僱每月月薪也高達7萬3,再加上加班費、年終獎金,合起來比勞工基本薪資22K還高出4倍以上,甚至比一般碩博士生的薪資還要高出許多,請問院長,這樣的薪資合理嗎?
林院長全:第一個,我要特別說明,你方才說的五千多萬,其實不是動用第二預備金,是下年度的預算,而這個年度也確實有動支第二預備金,那是根據法律設定的部分,通常這部分動支第二預備金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他整個經費是2,800萬。
張委員麗善:反正你們有動支到第二預備金就對了。
林院長全:第二是有關每個人的薪資部分,他們這部分主要是職員,也就是公務人員,公務人員的平均薪資是5萬多元,並沒有你想像的那麼高。
張委員麗善:第三個不當就是違反銀行法的第四十八條,一個行政機關可以直接進入銀行凍結帳戶強制處分嗎?這樣不是違法亂紀嗎?所以這是本席認為的第三個不當。
第四個不當是針對無罪推論的原則,本席認為在沒有任何舉證的情況下,就可以發動公權力強力執行,這是否違反無罪推定的原則?所以不當黨產委員會根本就是一個非常不正當的委員會,本席認為不當黨產會的權力比檢察機關、法院還要大,那麼這個黨產會已經是敗壞台灣民主法治的最大兇手,也是警總復辟及東廠再現的翻版,黨產會必須深切去檢討,因為黨產會如果這樣繼續下去的話,就會妨害到台灣的整個經濟,簡直就是一個亂源。
林院長全:特別跟張委員說明一下,這部分是根據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所設立的機關,行使的權力也是法律給它的,如果這方面有爭議的話,第一個,黨產會主委會在立法院備詢,他應該可以回答這些問題,如果還有其他爭議,我們尊重……
張委員麗善:院長,本席希望不要讓黨產會無限擴張,你必須好好去管理黨產會。
林院長全:那要看它有沒有逾越立法院通過的黨產會法律。
張委員麗善:謝謝。
主席:謝謝張委員,謝謝林院長。
請陳委員瑩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陳委員瑩:(9時51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朱主計長、許部長、各位同仁。本席先請問院長幾個輕鬆的問題,你有沒有去過夏威夷?
林院長全:(9時52分)主席、各位委員。很抱歉,沒有去過。
陳委員瑩:那你一定沒有去過玻里尼西亞文化中心。
林院長全:沒有。
陳委員瑩:我花一點時間來講講我的學生時代,我到美國的第一所學校是夏威夷的楊百翰大學,在學校旁邊有一個玻里尼西亞文化中心,該中心非常有趣,而我們的學校也很特別,有來自南島語系國家的學生,包括斐濟、吐瓦魯、大溪地、薩摩亞、紐西蘭及台灣等。學校提供我們獎學金及工作機會,來自世界各國的學生,白天上學,晚上就會到緊鄰學校的玻里尼西亞文化中心去工作,星期六、日也是如此。玻里尼西亞文化中心的面積不大,可是有非常多的觀光客,每年的income還滿嚇人的,而其中的dancer都是來自各國家的學生,每天晚上也都會在學校練跳舞,至於不太會跳舞的台灣、韓國及日本學生該怎麼辦呢?我們就被訓練成去當導遊,我們會帶很多亞洲的旅遊團。這個文化中心中還有很多藝術家,包括繪畫、雕刻及編織等,其旁邊還有旅館,中心裡也有很多傳統建築,餐飲、音控及服裝設計等都是由學校學生來做,還有服務人員、景觀設計及南島語系的相關研究等也是如此,可說是所有人才都聚集在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of Hawaii Campus及玻里尼西亞文化中心。
院長,本席講了這麼多,你應該有一些畫面可以去想像。如果今天我們將這樣的一所學校及文化中心搬到台灣來,你覺得會是什麼樣的一種狀況呢?
林院長全:如果是從教育或觀光旅遊的觀點來看,有這樣的文化中心當然是很有價值的,不過希望有其他的配套及設施,如此才能吸引更多人願意去。
陳委員瑩:我還要再提一下,根據澳洲學者Peter Bellwood的研究,台灣就是南島文化的一個發源地,許多南島語系國家的語言跟我們原住民語言有很多相通的地方。除了剛才我講的一些有關觀光、文化及教育之外,還有一個外交的效益在,就是讓台灣成為南島語系國家的老大,甚至學校也可以培養出很多外交人才。
院長對數字非常敏銳,本席在這裡也與你分享一下。早期2003年在游錫院長時,南島園區計畫是屬於新十大建設之一,很可惜並沒有完成此項計畫。當時經建會的評估,5年內預期可以創造3,500人的就業機會,每年將可以吸引25萬觀光客及250萬的國民旅遊,培育表演藝術人才200人、研究人才100人及觀光服務人才400人,並預估可以增加相關產值達到87.5億,而我們籌建的經費大概是50億元,占總預算的0.26%,這可說是一項低成本高報酬的政策投資。
今天小英政府正在推動新南向政策,本席希望我們也能有一項「新南島政策」,不過大家很容易將台東縣政府提出的台東原動力之下的子計畫「台東南島驛站」混在一起講。院長有沒有看過台東縣政府所提的台東南島驛站設置計畫呢?
林院長全:這部分請夷將主委來說明會比較清楚一點。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原本在我們上次執政時,曾經有提出您剛才所提到南島園區計畫,後來是停掉的。前政府有委託台東縣政府重新評估這個計畫,但評估結果是沒有必要再繼續推動,那是地方政府的意見,後來他們提了台東原動力南島驛站的建置計畫,希望透過國發會從花東綜合發展基金去申請,目前還沒有核定此項計畫。
陳委員瑩:主委有沒有看到他們的財務評估呢?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這項計畫還沒有核定,所以就還沒有看到。
陳委員瑩:我手邊有這樣的資料,其實還滿有趣的,有關經濟效益的評估,他們這個計畫是沒有辦法回收成本的。剛才本席講的南島文化園區計畫,其實與台東縣政府所提很小的南島驛站計畫的概念是不太一樣的,重點除了文化傳承之外,我們應該放在外交方面來思考。大家都知道每年的外交預算是很嚇人的,50億與外交編列的比例來相比,其實是很少的,大家有一個概念,過去日本政府曾經很努力推動的一項工作就是希望有很多交換學生,因為日本政府認為這些在日本留學的學生回到自己的國家之後,會對日本比較友善、會有情感。所以我想從這個出發點來設置南島文化園區,其實玻里尼西亞文化中心楊百翰大學的模式是我們可以參考的,就是用一個很低的成本來做外交,這是很重要的。
另外還有幾點可以加強我今天所提的概念,除了剛才說的,整個南島語系國家的人口大概有2.7億之外,本席來自台東,我認為這個文化園區最適合的設置地點就是在台東。怎麼說呢?因為原住民目前有16族,光是台東就占了7族,族群非常多元,所以它相當適合。再來就是,我們台東擁有最早而且最豐富的史前遺址,從史前時代開始,南島語系就在東台灣地區非常活躍,最近很多委員都在爭論不休,想爭取設立博物館,但我自己對它的定位是死的博物館,我更有興趣、更想推動的是一個活的南島文化園區。針對這個部分,我希望行政院可以好好地重新思考一下這個計畫,這跟台東縣政府提的那個計畫是不一樣的;此外,本席也希望參與這個計畫的單位不是只有原民會而已,還應該涵括教育部、文化部,甚至還有交通部和外交部等等。不曉得院長對本席今天的建議有什麼看法?
林院長全:針對委員講的這個部分,我們很樂意再來看看要怎麼研究它的可行性。
陳委員瑩:謝謝院長,那您大概需要思考多久的時間呢?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因為涉及好幾個部會,我請張景森政務委員評估之後再跟委員做個回覆好嗎?
陳委員瑩:那我們是不是可以押一個時程,免得延宕過久?
林院長全:因為我不知道張景森政務委員要評估多久,所以應該說是請他評估,但是他在一個禮拜之內先告訴你他需要多少時間,這樣好不好?
陳委員瑩:好,謝謝院長。
另外我想再提一個。今天講的都是過去曾經推動過的、雖然沒有成功但卻非常有意義的案子。最近部落真的很厲害,連八、九十歲的阿公、阿嬤,嘴巴都可以講出「轉型正義」。我想,既然是轉型正義,就應該從最少數、最弱勢的族群開始。2006年的時候,原民會依照行政院核示委外研究辦理邵族文化傳承發展實施計畫,這個計畫在2008年的時候核定了5億5,300萬元,期程是從2008年到2011年,但是很可惜,在政黨輪替之後,這個非常有意義的案子就敗在國民黨政府的手中,經費也都被挪光了。我想請教一下主委,目前這個案子到底是已經胎死腹中,還是它還保留了最初的設計規劃,我們還可以讓它重新修正推動呢?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跟委員報告,當年,也就是民國97年,院核定的計畫是5.3億元,不過後來沒有辦法執行主要是兩個原因,第一是用地取得沒有辦法解決,另外就是後續維護管理的部分也遇到問題,所以監察院102年對這個計畫做了糾正。目前南投縣政府正在重新規劃有關邵族文化復振及發展實施計畫的進度。
陳委員瑩:剛剛講到用地的問題,我想是這樣,早期民進黨政府想要採用的方式是有償撥用取得,簡單講就是價購,問題是到了國民黨政府的時候就把它改成以地易地,但是以地易地的方式一直找不到令南投縣政府滿意的地,所以這個案子就這樣子延宕了。
請問院長知道邵族有多少人口嗎?
林院長全:抱歉,這個我不是很清楚。
陳委員瑩:請主委幫忙一下。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委員報告,目前大概有700多人。
陳委員瑩:那你還記得2006年或2004年的時候,邵族人口有多少嗎?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大概是200多人左右。
陳委員瑩:對。所以我們今天為什麼要推這個案子?其實有兩個重要的原因,第一,我們在搶救文化、搶救一個已經快要消失的族群,這不是可以用錢去衡量的;再來就是我們也要落實小英總統的轉型正義,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應該要持續來推動,不曉得院長的看法如何?
林院長全:我想,從文化的傳承和發展來看,委員剛剛講的情況確實應該是很嚴峻的,如果政府能夠給予適當的資源或努力,讓文化傳承延續下去甚至能夠再往上,那當然是好的,至於怎麼做,我還是尊重原民會的規劃,好不好?
陳委員瑩:就是我們可以重新再考慮這個案子?
林院長全:就讓原民會來規劃怎麼樣能夠讓邵族的文化傳承繼續進行下去。
陳委員瑩:主委,你認為我們應不應該重新來檢視這個案子並重新推動?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會重新跟南投縣政府及當地族人做後續的……
陳委員瑩:好,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瑞隆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賴委員瑞隆:(10時7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朱主計長、許部長、各位同仁。中央政府總預算明年度大概有1兆9,980億、將近2兆的規模,較上年度增加了220億,增幅約1.1%,其中經濟發展支出為2,678億元,只較上年度增加5億元,比例上大概是2.27%而已,同時也預估要創造出1.88%的經濟成長率。我想先請教一下院長,其實拚經濟是現在最重要的一項工作,新政府大家對整個經濟的期待是很高的,不知道院長對這樣的預算規模,特別是經濟發展的規模滿意嗎?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0時8分)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也瞭解,以目前國家的財政狀況,要採取擴充的財政政策是不容易的,但也不是不可以,只要我們的計畫是好的,我們都願意去做。但是一個好的計畫需要一點時間去規劃,520之後其實我已經一再去跟我們的同仁,特別是像交通建設等等這幾個部門還有國發會,要求他們去就現在擴大公共投資裡面比較可行的計畫、還沒有規劃好的,我們希望予以加強、儘快來推動。所以,如果這些計畫真的是被認為不錯的,我相信我們會在未來的年度裡面陸續把它放進來。至於現在這個預算金額,事實上確實沒有明顯的增加,主要原因之一當然是我們還是要確認它是好的計畫,不要盲目擴充,因為很多的公共投資,比如說同樣的經費,如果把這個錢都拿去地,這對建設一點幫助都沒有,可是它也是花了很多經費在經建計畫裡面,所以我對買地、徵收土地這個部分一直都非常謹慎。我覺得我們的錢應該要用在對國家的消費或整個投資真正有幫助的地方,也就是要提升競爭力和基礎建設,特別是採購一些建設性的東西,讓它能夠在國內促進民間消費、擴大有效的需求,所以這些做法裡面,即使是同樣的經費,如果我們能把錢用在刀口上,其實現在一塊錢的效果是可以超過過去一塊錢的效果的,這是我們現階段裡面做的。如果有好的計畫,我們會在下個階段重新再來檢視是不是有擴大公共投資的必要。
賴委員瑞隆:也請院長再費心,因為我們的經濟發展支出像這樣的比例是偏低的,不過相關的概算大概在今年3、4月就已經在進行了,院長上台之後也許調整的空間很有限,我希望未來如果有一些空間,還是請院長能夠在經濟的支出更多加努力,我覺得這一塊確實是臺灣現在遇到最辛苦的問題,也是國人對新政府最高的期待。經濟如果能夠發展得好,我們的錢能夠用在刀口上、對經濟最有效益的方面上,我想所有的滿意度、各方面都會很有感地提升,這也是現在最迫切的工作。
再來,我想請教零基預算的問題,其實這與前面的議題也有相關。院長很清楚,每次預算編列的時候大家都在談零基預算,但是多數的預算都不是零基預算,而是照著前面的走,不知道院長對這件事情的看法為何?
林院長全:我想零基預算是一個基本的原則及精神,這個作法要能夠落實的話,就是要一切歸零,把過去的預算全部刪掉,重新排列優先順序。當然,這個作法最大的困難就是過去很多部會習慣性的作法通常是一直往下延,不斷地要求新的經費加入,如果沒有新的經費,就沒有新的工作,這是不對的。所以我們現在對每個部門採取總額預算的制度,就是我給他這麼多錢,但是我要給他新的工作進去,於是他就要想辦法重新檢視,把舊的計畫排擠出來。當然,為了幫助他們,我們也會由行政院整體來做,比如人事行政總處會要求每個部門先刪10%的人力經費,也就是先統刪下來,再來重新檢討要增加多少,也許最後的人事費是不變的,但是這樣就可以強迫他們重新檢視他們的人力,釐清哪些人力是可以先刪的,刪掉之後我們再來調整。這是我們目前希望能夠貫徹零基預算精神的作法,當然,這個部分也需要各部會首長能夠落實這項精神,就是一切歸零,如果他們本身沒有意願歸零的話,我們現在用制度去強迫他們,能做的比較有限,雖然不是完全做不到,但還是比較有限的。
賴委員瑞隆:我們都知道新政府520才上任,所以很多部分是延續舊的,雖然談零基預算,剛剛院長也說的很清楚,這次的預算其實還沒辦法完完全全呈現,過去8年編列的預算有很多延續性的部分在今年還是可以看得到,我們希望院長未來能夠在這個部分加大一點力道,有所調整及改變,我認為很多資源可以壓下來做更有效的運用。政府的資源有限,如果能夠做更有效的運用,對未來臺灣的發展就有相當大的助益,這是林院長的時代非常重要的工作,因為您接了第一棒的工作,需要重新制定、調整,原來在舊政府8年的時代很多不適切的預算編列方式應該再做一些調整,甚至整個區域的均衡思考也應該被重視。我認為過去國家太多的資源還是過度集中在北部,唯有在區域均衡的思考之下,才能夠讓臺灣、包括北部、不只臺北健全地發展。我希望院長及整個內閣團隊將來在編列預算的時候,從概算的編列到整個編列的過程中能夠真的把零基的精神呈現出來,同時也能夠提出區域均衡的概念。
林院長全:賴委員講的非常正確,我們也是朝您剛剛講的方向來努力,特別是您剛剛講到區域均衡發展的部分。520之後其實我已經陸陸續續到很多地方去看,主要也是希望在當地找出一些能夠與當地特色結合的重要建設,這些建設不只地方政府認為需要,中央政府也認為對全國的均衡發展是有幫助的,這個部分我們會努力。當然,其中不只是您剛剛關心的公共建設,其實有一些像文化或其他方面,對區域的均衡發展也是非常重要的,這些都會是我們未來的重點。此外,政府實施5加2的產業發展時,也希望儘量讓這些產業的發展在全臺灣各地方能夠有均衡的機會,不會只集中在北部。
賴委員瑞隆:好,謝謝。在這次總預算的結構中,法律義務支出占了將近7成,我認為未來還是有一些需要通盤檢討的空間,因為法律義務支出如果占這麼高的比例,剩下3成可用的空間就會相當地少,這個部分也許院長稍後會談到。
接下來我想直接跳到下一個議題,今天早上南高屏縣市開了一個區域均衡的治理會議,我想先談一下這個問題。我們現在談新南向,如果新南向對高雄或南部是一個重要的點,事實上,如何讓商務客或觀光客能夠很方便地流通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們來看看現在南部最大的機場─高雄國際機場的整個航線,飛航東南亞幾個城市的部分只有30個航班,占了8.2%;香港及澳門有74個航班,占了19.8%;東北亞最多,有191個航班,占了51.3%;兩岸的航班有77個,占了20.7%,所以總航班有372個。我要講的是,如果我們現在談新南向是重要的方向,而對於南部又是一個重要的契機的話,在國際航班的部分應該大幅地增加,不然不管是商務客或觀光客如果流通都不是那麼容易的話,要談新南向的發展、特別是從南部往新南向的發展是更困難的。現在扣掉香港、澳門之後,連兩岸的航班都比東南亞30個航班還要多很多,這個部分有沒有可能倍增,也就是明年努力的目標能不能達到至少60個航班?院長,有沒有可能?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是不是讓賀陳部長來說明,好不好?
賴委員瑞隆:好。
賀陳部長旦:先跟委員報告一下,您講的完全正確,不單是在地利上高雄機場比較偏向南方,而且現在的開拓也是以這個方向為重點,像最近我們與越南已經達成南進、南出的方式,我想以這個為例,我們會繼續開拓這個方向的航線。當然,另外一方面也可能需要地方政府共同配合,因為這裡的空間雖然有餘裕,但是在一些對於噪音、宵禁上面還是需要跟地方政府、民眾溝通,我們會協助高雄市政府加強這方面的溝通。
賴委員瑞隆:跟院長及部長說明一下,其實現在的量還夠,它的空間不要用到宵禁、不影響的話,它還有餘量可以用。
賀陳部長旦:是的。
賴委員瑞隆:我的意思是,最近兩岸的航班有受到一些影響。既然我們要走新南向的方向發展,我覺得新政府在這一塊應該從誘因、制度面或各方面的方式想辦法去增加,明年度還有1年多的時間,希望院長能夠朝至少超過60個航班的目標來努力,讓我們感受到對新南向從南部出發的重點,也符合南部幾個縣市首長的關切。
林院長全:我很樂意看到您剛剛講的目標,不過這還是要尊重交通部,看它是不是有能力做到。
賴委員瑞隆:部長,我們朝這個方向來努力,可以嗎?
賀陳部長旦:我們來努力,因為這個確實有的時候也要看航空公司怎麼配合。不過,60個航班的目標,現在差不多是30個。
賴委員瑞隆:現在是30個而已。
賀陳部長旦:1年之內能不能倍增,我們來努力看看,好不好?
賴委員瑞隆:我希望朝這個目標努力來做,如果不這樣做的話,我們要談新南向,光是人的流通都不方便,再加上整個執政的時間也只有4年而已,如果我們在1年內沒辦法做到這個努力的目標,新南向的效益顯然就一定會受到很大的折扣。
賀陳部長旦:我們來努力看看。
賴委員瑞隆:謝謝。再來談下一個議題,現在軍公教支領月退的人員是比照現職人員支給子女教育補助費,102年及103年分別有7萬多人支領,104年有將近7萬人支領,軍人是由退輔會、公務人員是由銓敘部,教師是由教育部每年編列差不多10億元的經費。退休人員雖然已經退休了,但是其子女的教育費還是可以補助。我們來看看相關法令的規定,原先是訂在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要點,依本要點的規定支給子女教育補助費,但退休人員這部分其實當初是以函釋來處理的,在民國65年8月行政院頒布函釋,比照退休機關現職人員支領子女教育補助費。同樣的,針對兼領月退人員部分也在68年以函釋做相同處理。就國家財政運用而言,針對退休人員女子女教育補助的做法是不是適合?誠然,對現職人員女子照顧的福利擁有比較大的討論空間,但就退休人員來說,不正因其年紀比較大了,達到退休標準而退休?故其子女理當也都已經長大,所以國家是不是還需要花這麼多資源去照顧?這樣做是不是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況且這部分原本僅以函釋來訂定處理,不知院長是否支持重新檢討此一制度?
林院長全:對此,我們確實在檢討,不過並非取消,而是希望能排富,只是方向尚未訂定。我們注意到請領的退休人員大部分以軍職居多,軍職人員因官階到某個階段後就必須被迫退休,此時孩子還很小,而這就是我們必須考量的。加上這些人所得並不很高,若貿然取消,致使小孩子的教育經費無著,也不見會是一個很好的社會政策,所以我們希望能訂定排富條款。也就是從所得很高者、有能力者退休後,小孩子也已經比較大者來進行檢討;至於所得比較低的中下階軍官,我們認為需要保護其子女受教機會,故而希望能訂定排富條款,這是我們目前的思考方向。至於詳細作法,待評估出來後會再對外說明,賴委員所言,確實是我們已經注意到的問題。
賴委員瑞隆:謝謝院長,確實應從排富做起,如此也較能相對地符合公平正義原則。誠如院長所言,軍職人員約在四十幾歲就達到退休年齡,也因此出現很多問題,包括子女教育問題在內,所以確實必須考量其子女照顧問題,我希望未來在制度的改革上能由此重新思考。現在世界各國的退休年限幾乎都在往後延伸,但我們的軍職人員卻四十幾歲就退休,實在太年輕了,我希望未來在制度改革時能就此做整體思考。
林院長全:軍官人力是金字塔形式,中下層者一定比較多,所以到了某一年齡升不上去了就會被迫退休,這是軍人的特色。也因此,政府必須照顧他們,給他們一個穩定的生活,而最好的作法就是讓退休軍官有第二個職業專長,這部分過去或許努力不夠,我們會來努力。
賴委員瑞隆:應該善用人力。
林院長全:但我們也必須承認軍人四十歲退休是一個常態,而非異常。
賴委員瑞隆:謝謝院長。
主席:謝謝賴委員,謝謝林院長。接下來請陳委員學聖質詢,詢答時間15分鐘。
陳委員學聖:(10時23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朱主計長、許部長、各位同仁。民意代表就是要反應民意,爭取地方建設,但一定要問對人,問對話,還得找對錢,這民意代表才有用。上午院長仍是行政院長林全,下午後會不會變成行政院執行長林全?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0時24分)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沒有執行長這職務。
陳委員學聖:對,但整個權力分配已經不一樣了!因為今天下午將召開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不知以後到底哪個會議說了算?哪一個人說了算?請院長看螢幕,到目前為止,到底有多少會?週一下午有小英總統親自召開的執政決策協調會報,週一晚上有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週三上午有府院會談,週三下午有民進黨中常會,週四下午有便當會,週五上午有黨團會議,總統好忙啊!總統會不會瞎忙,會不會以會養會?在這麼多會中,到底哪個會說了算?還可以決定國家政策方針與預算分配程序?我認為這點非常重要。
林院長全:委員所提到的會議中,總統並非每一個都參加。坦白說,這並不影響到行政院或總統府職權,我們只是希望在執行政策的過程中能多一些溝通,讓很多政策不至於在執行時有很多面向沒有考慮清楚……
陳委員學聖:那我就單刀直入請教你,一例一休將在本週三對決,到底一例一休是行政院的決策,還是總統的意向?如果你與總統意見不一致時,到底是總統說了算,還是院長說了算?
林院長全:總統和我的意見一定會一致……
陳委員學聖:為什麼會一致?
林院長全:因為我們會討論,協調的目的就是為了討論,討論後就會有共識……
陳委員學聖:總統的法定職權在兩岸、外交、國防,內政是院長的職掌,所以一例一休或兩例到底誰管?如果民進黨召委又再次落跑,除了3萬元罰款與黨紀處分外,請問屆時到底是院長說了算?黨團說了算?還是總統說了算?或者是蘇院長說了算?
林院長全:現在府裡面已經瞭解行政院一例一休的政策,立法院黨團也瞭解,且對該政策並無質疑。
陳委員學聖:由誰拍板定案?是您嗎?我只是以此為例。
林院長全:一例一休是行政院,只是這樣一項政策需透過行政立法協調讓黨團瞭解,請黨團支持。換言之,我們會透過這種方式來溝通。當然,有時候意見來自不同部門,包含外界意見在內,所以我們也需要讓其他部門知道,這是協調過程中所必然的。
陳委員學聖:我為什麼以此案例來做建議?未來每週一下午舉行會報,這會不會讓院長變成行政院執行長?我認為這是關鍵,而一例一休只是大家比較矚目的例子。如果今天是由院長拍板定案,那麼勞團、企業界自然去找你遊說;如果是總統說了算,那麼人家不會找你。更甚者是,總統關心很多事,卻沒有標準!我們視為國球為棒球,而明年3月即將舉行經典賽,為此,別的國家早已摩拳擦掌,把軍情掌握得非常清楚,只有我們,不管是棒協、中職球團還是體育署,仍處於拍板卻無法定案的狀態!請問院長要跳進來嗎?還是總統認為此事將影響國人情感,所以必須管?連棒球都有機會讓總統於週一下午納入會報來討論,因為事關民心士氣,影響到民意與滿意度。如果總統再這麼不知節制,又缺少法律標準規定總統什麼該碰、什麼不該介入時,那麼院長將會做得非常辛苦!
林院長全:總統需要選舉,且其政策就是主要政見,他關心這些事務都是合理的。至於行政院在這部分幫總統提出政策方案與考量,希望能獲得大家的支持並予以執行。其實這類溝通不限於總統府,與立法院也要溝通,跟社會大眾也要溝通,這些都是需要溝通的,如果溝通不良自然而然就會……
陳委員學聖:我擔心的是院長的權力會一天天被削弱,我所言均引經據典。我再舉個案子,這個院長放在心裡即可。日前總統參加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的臺灣光子源設施成立大會,李遠哲前院長也去了,李前院長說,航空母艦上的戰鬥機不足,這樣的航空母艦是沒有戰鬥力的。意思就是預算不夠,而總統說他聽懂了!總統講了這句話後,從院長、科技部長一路往下去籌經費、擠經費,這讓大家知道以後找經費要找誰!院長,你已經大權旁落……
林院長全:不會。
陳委員學聖:我希望你能做真正的行政院長,所以我今天還是質詢你,也希望下午之後你不會變成行政院執行長!
林院長全:不會,我當然負責行政院政策,也是由我做決定。
陳委員學聖:既然上午時你還是行政院長,那我要請教,桃園鄉親到底還要被騙多久?還要等多久?以中壢福容大飯店前的圍籬來說,從2014年圍到現在,占據了中正路最精華的區塊。院長,為什麼?
林院長全:我看那個樣子像是捷運?
陳委員學聖:對,因為在2014年前桃園的鐵路採高架化,該案從呂秀蓮作縣長談到他副總統任滿下台,好不容易鐵路高架化案定下來了,臨時軌做到內壢,捷運已經往下開挖,要從中豐北路一直通到中壢火車站,卻在福容飯店前突然停了下來,你知道為什麼嗎?
林院長全:對不起,我不清楚原因。
陳委員學聖:因為鄭文燦上任後說要改為鐵路地下化,他一句「鐵路地下化」就讓工程停頓了2年!鐵路到底是要高架化或地下化,是會影響到機場捷運到底怎麼樣穿越中壢火車站,包括穿越桃園火車站的,這個部分沒有辦法定案,我與鄭寶清委員都很苦惱,工程一停就停了2年。院長,如果能夠鐵路地下化,我也支持,但是請看看螢幕上所顯現出來的經費數據,在中央負擔經費部分,原本的高架化,中央只要負擔199.75億,將近200億,如果改為地下化,中央則要負擔將近700億,瞬間暴漲了500億,而在地方負擔經費方面,原本高架化,我們只需負擔108億,現在要負擔331億。今年桃園的預算首度突破1,000億,現在所要承擔的除了鐵路地下化之外,還有捷運棕線、捷運綠線、後站、輕軌,太多的預算、太多的支票,但是沒有真正到位,一個機場捷運卡在那裡卡了2年,中央損失多少預算?現在我要提醒你們的是,在今年8月8日之前,為了鐵路地下化,我們地方所提出的自償率都只有6.37%,不敢說是要騙中央,但為了爭取中央的支持,地方的自償率可以從今年的8月8日的6.37%,到9月9日突然暴增到可以自償20.02%,如果一位首長能讓自償率從6.37%暴增到20.02%,院長,你也可以不要做了,由他來擔任院長,因為他有能力爭取財源。院長、部長,請告訴我這個錢怎麼來的?不要再騙我們了!我們為了等鐵路高架化或地下化等了20年,現在一句話改成鐵路地下化,導致工程擺在那裡,民眾苦不堪言,給我們一個答案,好嗎?
林院長全:這部分我不是很清楚,我請賀陳部長來答復。
賀陳部長旦:陳委員,這個最大的差別在於,第一,鐵路地下化的想法可以讓車站再開發的站位與面積都增加很多。第二,在容積率的計算與單價方面,地方政府在都市計畫的著眼點上也做了一些調整,當然這些部分本身是否經過足夠完整的討論,交通部、國發會都會再做嚴謹的審查,希望這個案子符合地方政府,同時也能使這個建設真正的造福地方。
陳委員學聖:本席和院長、部長相識都超過20年以上,你們兩位都是我很尊敬的人,我們都是很務實的人,你們想,怎麼可能在8月8日之前,地方政府的自償率只有6.37%,一個月之後自償率就突然上升到20.02%?難道過去都在睡覺嗎?院長,這不是小事,不要以為只有台南有鐵路地下化東移的問題,桃園為這件事情苦了20年以上,到底我們還要等多久?我再次強調,對於鐵路地下化,我不反對,但是請你們告訴我,什麼時候可以動工?什麼時候可以完工?
賀陳部長旦:誠如委員剛才所說,最近這幾個月就一直在嚴審這方面的看法,所以現在還不敢講這個案子什麼時候會核定,不過對於真正的財務,以及是否因此會造成其他工程的影響,我們還是希望能與地方政府做嚴密的討論。
陳委員學聖:今天這個問題不是我發現的,而是桃園市議會已經對鄭文燦市長提出質詢,他們拜託我,並且質疑我們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好的能力,如果有,中央當然要趕快的支持我們,問題是這個財務計畫的自償率從6.37%突然上升到20.02%,部長,我不希望這個計畫因為我今天的質詢而被打回票,4年後就看到我們的精華區繼續被擺爛在那裡,不可以這樣!
賀陳部長旦:我瞭解,這個……
陳委員學聖:但是你不能再繼續欺騙桃園鄉親,很多人從少女時代等到都當阿嬤了,他說這一生希望能看到鐵路高架化或地下化都可以,這個是不分藍綠的重要議題,因為這是桃園鄉親的痛,這個痛請放在心裡。
第二個痛是機場捷運,請問院長,機場捷運什麼時候可以通車?
林院長全:這些都很專業,我還是請賀陳部長答復,因為我很尊重他。
陳委員學聖:院長,你真的快要變成執行長了。
林院長全:不會。
陳委員學聖:院長,這是桃園非常重要的兩大建設,鄭文燦如果這兩項建設沒做好,就換鄭寶清當市長,還有個鄭運鵬在後面排隊,因為這兩個案件是桃園民眾最關心的,也因為這兩個案件,所以吳志揚連任沒有成功,結果你竟然漠不關心!沒關係,鄭文燦的任期馬上就過一半了……
林院長全:不是漠不關心,專業部分由賀陳部長來答復。
陳委員學聖:部長,桃園捷運已經把資本額都賠完了,現在還向中央求取30億的賠償,因為7度延遲通車,機場捷運公司已經開門很久,30億的資本賠完了。
賀陳部長旦:首先,不是「賠償」這樣的字眼,最主要是在籌備機場捷運的過程中,很多地方需要營運單位在備料、人力上面能配合,這上面還牽涉到如果為了做各種測試,營運單位所需的資源,在建設期間當然就要編列預算,有關這個部分,交通部與桃園市一定會來辦理。
至於委員剛才提到的期程部分,我們應該說可以很樂觀的來期望,在不久的將來就可以按照程序來通車,因為最近在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協調之下,現在很多爭議事件,過去大家沒有團結起來共同克服困難的作法都已經改變了,我們希望這段時間能夠克服大家對於安全的疑慮,以及營運上的不熟練,如果都能夠改進的話,我們相信就會走入初履堪,進行後面的……
陳委員學聖:部長,不久的將來捷運要通車,這句話我已經聽很久了,因為機場捷運通車的另外一端就在我的選區中壢,所以我與鄉親都很關心,但是我同樣要向院長提醒一件事情,我剛剛提到鐵路地下化,它的自償率可以從今年8月8日以前的6.37%,突然暴增到20.02%,同樣的,機場捷運在520之前,有待改善的事項是4,522項,結果我們偉大的交通部、行政院才換一個部長,現在就從4,522項降成25項待改善……
賀陳部長旦:這一點委員也很清楚,這4,000多項並不是真正4,000多項的差異。
陳委員學聖:部長,絕對不要政治通車!
賀陳部長旦:瞭解。
陳委員學聖:我要特別提醒你們有個人叫江耀宗,很多人不認識他,但你們兩位與我都認識他,你們兩位在台北市政府阿扁底下擔任局長時,我擔任議員,當時阿扁選市長時表示,當選後要把木柵捷運線打掉,結果選上後有沒有打掉?沒有打掉,對不對?為什麼沒有打掉?因為他找了江耀宗來做木柵捷運線體檢小組,花了2億元,這邊敲敲那邊打打,經過一年之後說安全無虞,就不打掉了。阿扁選前說木柵捷運線是劫運,所以一定要打掉改做木柵捷運紀念碑,留一根柱子,結果江耀宗上任以後,一年花2億,做了一個信心補強、政治補強後就通車了。現在江耀宗要做機場捷運體檢小組的召集人,今天我又看到他準備要接任高鐵董事長,對不起,不要說我政治聯想力很豐富,但江耀宗讓我聯想到木柵捷運線,聯想到機場捷運,聯想到高鐵董事長,如果今天機場捷運是為了政治支票通車,院長與部長就對不起桃園人,所以我特別提醒二位,江耀宗要拿出政治良心,拿出真正的工程背景專業!
賀陳部長旦:我想不管是木柵線或現在的機場捷運,都不是單獨江耀宗個人可以來論斷是否合適通車,同時這中間,各種專家投入的精神也是非常可觀的。
陳委員學聖:我只是跟你講他有前科,請記得這一點,請院長多關心桃園,可以嗎?把這個案子放在心上,可以嗎?
林院長全:一定關心,但木柵線到現在也還好。
陳委員學聖:對啊,所以阿扁講錯了。
主席:請黃委員偉哲及鍾委員佳濱聯合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黃委員偉哲:(10時39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朱主計長、許部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之前看到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問題,雖然今天外交部長沒有列席,但因為這是屬於行政院的業務,所以本席還是要請教院長,我們看到ICAO的問題,又看到UNFCCC的問題,其實中國對我們的打壓是會持續的,先前外交部針對駐外館舍做了一些精簡,目前我們有一百多個駐外館舍,除了精簡之外,接下來應該要做個盤點。再就參與國際組織部分,根據外交部的資料,在37個國際組織中我們是有會籍的,在22個國際組織中我們則是觀察員身分。本席想請教的不是細節,而是外交大戰略,請教院長,我們整體的外交戰略是不是越來越緊縮?政府的資源有限,不能無限制的參與各個國際組織,我們接下來會怎麼做?
林院長全:外交部減少外館,其目的不是要緊縮外交戰略,應該是說我們希望做更有效的資源配置,當然我們也瞭解,因為對岸的杯葛和抵制會讓我們面對很多困難,我們也知道這些困難其實早期就已經存在了,只是有一些假象讓我們誤以為不存在,我們現在只是面對它,我相信只要我們有意志力……
黃委員偉哲:院長所講的「假象」是什麼意思?
林院長全:就是我們以為所謂「外交休兵」造成很多的外交危機好像都不見了,或是……
黃委員偉哲:其實外交危機是存在的?
林院長全:對,那些危機是存在的,今天我們要面對它。
黃委員偉哲:就是一些和平的榮景是假的?
林院長全:我們誤以為有些東西不存在,假設我們參加國際組織的機會是由對方或是中國大陸所施捨來的,事實上這就是一個假象。
黃委員偉哲:過去是施捨來的,沒有錯。
林院長全:我們希望依靠自己的力量逐步去取得,雖然這個過程很辛苦,也許有挫折,但我想這還是比較實在。
黃委員偉哲:在一段可遇見的未來,我們國家會面臨一段時間的衝擊,在外交或是國際社會的參與方面……
林院長全:我們當然希望兩岸之間能夠維持善意的互動,但這個善意的互動必須要建立在雙方都有善意的情況下,絕對不是單方面善意,最後得不到……
黃委員偉哲:可是,我方有,而對方沒有。
林院長全:所以我們希望在這個立場上,讓對方也有個理性的思考,雙方能夠建立這樣的善意互動,建立起善意的互動才是比較務實可靠的。
黃委員偉哲:這個我知道,我這樣詢問的原因,就是政府要為民眾做心理建設或是心理準備,雙方的善意互動絕對不是一天或兩天可以達成的,可能需要一些時間,在那個時間之前,可能還是會面臨一些衝擊,觀光客只是其中一環,國際組織的參與只是一環,甚至邦交也可能只是其中一環。在這樣的過程中,其實總統也已經做了提示,就是對於中國大陸的部分,我們會面臨更嚴峻的挑戰,我們不要仰賴中國的觀光客,也不要仰賴中國的經濟機會,我們對這部分可能要有心裡準備。
林院長全:我們的國際空間或是未來台灣的發展,這都是要靠我們自己的實力,命運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上,我們只有加強實力才是最確實可靠的。
黃委員偉哲:謝謝院長。
鍾委員佳濱:繼續由本席請教院長和朱主計長,今天是總預算編制的質詢,目前社會福利支出達歲出的四分之一,這是很高的規模,今年較去年增加了167億,以下我們來檢視增加的項目。
強化社會照顧的預算編列有390億,在各計畫項目中,用在擴大社區照顧、提升長照品質方面增加111億,社會住宅可用157億,強化食安增加7.2億,另外還有反毒及反詐欺等等,這些都是強化社會照顧的內容,應該沒有錯吧?
朱主計長澤民:對。
鍾委員佳濱:而在社會照顧的部分,有很大一部分是在社工,所要執行的包括社會救助、社區發展、公益勸募等等,尤其是保護性業務包括家庭暴力防治、性侵害防治、性騷擾防治、兒少保護與處遇,這些都需要社工人員和第一線人員去做直接服務。但是我們的社工人力不夠,長期來都要委託社會福利團體代為執行,這點相信院長和主計長都瞭解。
林院長全:瞭解。
鍾委員佳濱:有關社工人力不足的問題,我們由以下圖表來顯示。就99年到104年,104年社工部門的人數就是藍色顯示的部分,缺額部分用紅色表達出來,顯見我們缺這麼多社工人力,而且很多業務都是委託民間團體代為執行,而我們的社工人力是否百分之百投入第一線社工服務?院長可以估計一下人數。本席以之前所服務的屏東縣政府為例,屏東縣到目前為止,社工人力有兩百多名,其中公職社工有六十多位,屏東縣政府社會處長告訴本席,他們目前有超過五分之二,即4成的人力沒有辦法投入第一線的直接服務,要做文書、行政間接服務的審查核銷。為什麼這麼多人力在做核銷呢?因為目前對於自己主辦或是委託民間機構透過招標採購的方式,在費用核銷方面有很多繁雜的手續,包括縣市之間有差別、不同機關有差別、人員之間也有差別,前面的人和後面的人的作法不一樣,甚至連同一個審查的主計人員,其審查標準也前後不一!
本席舉例說明好了,請教主計長,你認為以甫上任的唐政務委員的資格,如果社福團體要辦理有關如何運用資料庫方式,而想要請他來講習,你認為唐政務委員能不能擔任講師?以唐政務委員的資歷,你認為他足不足以擔任社福機構所聘成為社工培力的相關講者?夠不夠資格?
朱主計長澤民:在理論上,他是夠資格的。
鍾委員佳濱:在理論上是夠的?請主計長看一下我們所訂出的支給標準,其中一項是申請補助案時要檢附講座的學歷證明,您知道唐政務委員是什麼學歷嗎?他是國中肄業,他沒有高中、國中的畢業證書,按照你們的規定,他連來擔任講座的資格都沒有,而且還會被酌刪,他大概連1,200都領不到!
以上所講只是其中一個例子,本席再隨便舉一個例子。承辦人員經常講,他們辦個講習或是社區宣導,他們編列午餐費50個便當,我們就規定要50個簽名,有時候差幾個還要請人代簽。我們都知道辦活動會有些伸縮彈性,說要來50個人,不可能只編50個便當的預算,因為可能會來60個人,所以編便當的預算應該要有彈性。而這些缺乏彈性的經費估算核銷制度,諸如便當估算、交通費估算、講師費估算,因為目前所採用的是最低價格標,最低價格標的結果,社福單位跟一般的工程公司一樣,土木工程有一成的管理費,用來處理行政機關的各種要求,但是社福團體承接地方政府委託的直接服務案子,他們經常領不到錢,什麼意思?我們有逐期核銷,做完一期領一期的錢,但是過去中央政府補助核給地方這些社會福利服務支出的預算,什麼時候到?有沒有到年度底才給的?
朱主計長澤民:理論上是在簽約後可以給一定比例的錢。
鍾委員佳濱:那是地方政府要從縣款調度支給,往往中央今年度核給的預算,決定的預算不會在年度一開始就核定,過了年中才核定,是不是有這樣的現象?
朱主計長澤民:可能會有。
鍾委員佳濱:可能會有?事實上經常如此,本席知道你們開過一些聯繫會報。但你想想看,社福機構不是營利事業,工程行來包政府的工程會有周轉金,合理嘛!他會先拿錢出來墊;但是現在社福團體承接政府的社會福利照顧服務事業,他們要自備周轉金,有時候地方政府看不過去,縣款先調度支給,還必須在地方政府的主計單位漠視之下才可以做,請問主計長,這要如何解決?
朱主計長澤民:向委員報告,您所講的這件事情,在520之前就有社福團體向我們反映了,在520之後,我們請衛福部聯繫主計單位、地方政府以及審計部開會檢討,而且在北中南都有舉行研討會。我們修改之後,在8月底已經指定各地方政府要有統一的一致規定,各地方政府不能在契約裡面加一些規定,如果還有委員所提一些執行的問題,我們會改進。
鍾委員佳濱:地方政府不會無聊到自己發明額外的規定,其實都是主計單位的要求,只是不同機關之間主計的認定未必一致,沒關係,你們已經有做聯繫會報了。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院長,主計單位人員非常重要,包括防止經費浮濫、內部防弊等,他們是重要的把關者,但是今天政府在推動長期照顧、各種福利服務直接輸送時,第一、社會福利團體並不是營利事業,不能把他們當作來標公共工程的公司看;第二、他們不是行政機關的內部員工,所以監督、稽核作為應該要內外有別。何謂合理的防弊?若今天新任的資訊政委有來,我就要說,其實現在大型物流公司的倉儲管理並不會逐件抽查、審核,就像如果今天警察要去查是否有汽車偷運槍械,不可能將馬路上每輛車都攔下來檢查,過去有用抽查的方式,另外一個就是大數據的分析,本席希望院長能責成新任的資訊政委,將過去地方政府執行相關社會福利預算支出過程中所建立出來的單據核銷結構內容,以大資料庫的方式整理出一些合理的常態分配方式。至於政府的稽核,其實受委託單位也是經過招標而得標的,過去有些補助只要憑領據就可以核銷了,後來尤其是招標採購的工程就不能憑領據核銷了。主計長,是不是這樣?主計長可能也不太清楚。
關於這部分,請院長明確指示主計總處及資訊政委,針對包括未來要推動的長期照顧等,很多事項都要委託民間辦理,以屏東縣為例,明年的長照經費較今年成長160%至170%,這要怎麼標?也標不出去啊!沒有那麼多承接單位。現在說要改採特約制,比照健保的方式,只要符合機構審查範圍就可以從事這個服務。院長,這部分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社福團體不要被政府僵固的稽查規定給綁死?
黃委員偉哲:這次的風災發生後,院長曾指示要從速、從優、從簡,其實每次風災、天災發生後,每任的總統或院長都會這麼說,但從速、從優、從簡不只是宣示而已,而是要實際做到,所以整個風災處理的行政作業流程,誠如鍾委員所言,當初這樣要求是為了防弊,但社福團體是服務弱勢,如果他要花費大多數人力來做一些paper work,則這樣一來反而讓弱勢的權益受到很大的打壓,所以從優、從速、從簡,還有簡政便民,照理應是全面的、各個面向都來做到,民眾才能感受到政府是服務民眾的,而不是在刁難民眾。
鍾委員佳濱:可否請院長做一些承諾及說明?
林院長全:謝謝兩位委員的指教。委員所提都是非常重要的問題,第一,我很驚訝聽到委員表示,社福人員有40%人力都是消耗在這方面,這是不對的,所以我們會重新訂定目標,希望未來社福人員用在這方面的時間不能超過其人力的十分之一,換言之,人力不應該有這麼多消耗在這方面,所以方法上我們會去改進,屆時就可以增加更多人力來做更多社會福利工作,我們希望以此為目標來作相關處理。
其次,方才委員有提及長照的部分,其實我也有注意到,過去長照經費核銷的速度很慢,現在這是編在總預算裡面,預算的報銷則造成這樣延宕的情形,所以我已經有所要求了,我聽說有些長照機關團體的經費要等6個月才能拿到,所以在年底之前,這部分要減少到3個月。其次,未來要做整個制度的修改,我們希望採基金制度,這樣就不需要逐筆、逐項核銷,而是訂定一個標準就可以核銷了。等到未來新的長照制度推廣時,我們會把這個制度引進來,如此就能一勞永逸解決這個問題。方才委員所提的方法,技術上能做的部分,我們會儘量採行,但我們要用目標管理,我們就看結果,好不好?
黃委員偉哲:謝謝院長。
林院長全:謝謝。
主席:謝謝黃委員、鍾委員,也謝謝林院長。報告院會,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質詢,總計進行一天半(9月26日及本日上午),現已詢答完畢,謝謝林院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答復質詢。
現作以下決定:「一、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交財政委員會依分配表及日程,分送各委員會審查。二、將各委員發言紀錄及書面質詢函送行政院,請就未答復部分予以書面答復。三、已提出之書面質詢尚未登載公報者,一律補刊。」。
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及其他特別決算審核報告等案之報告、諮詢,現在休息。
休息(10時56分)
繼續開會(14時30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審計長列席報告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及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3年度至104年度)審核經過,並備諮詢。
審計長列席報告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及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3年度至104年度)審核經過,並備諮詢。
主席:現在請審計部林審計長報告。
林審計長慶隆:(14時31分)主席、各位委員。大院審議中華民國104年度(以下簡稱本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慶隆應邀列席報告審核情形,至感榮幸。茲依審計法第68條及決算法第24條規定之審核應行注意事項,扼要報告如次:
一、歲入、歲出決算審定數與預算數之比較
本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歲入決算審定1兆8,856億餘元,較預算增加1,089億餘元,主要係所得稅等稅課收入超收所致;歲出決算審定1兆8,957億餘元,較預算減少389億餘元,主要係按業務實際需要減少支付、補助或委辦計畫經費結餘;審定歲入歲出差短100億餘元,連同債務還本660億元,合計760億餘元,經以發行公債及賒借支應。國營事業決算審定總收入2兆8,632億餘元,總支出2兆5,166億餘元,審定淨利3,466億餘元,較預算數增加1,347億餘元,主要係中央銀行債券投資收益率較預計為高,利息收入隨增所致;繳庫股息紅利審定為2,119億餘元,較預算增加71億餘元。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審定總收入(含基金來源)3兆457億餘元,總支出(含基金用途)2兆9,451億餘元,審定賸餘1,006億餘元,較預算增加501億餘元,主要係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認列台灣電力公司補撥核能發電後端成本與提撥數之差額,及部分特別收入基金因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基金用途隨減所致;審定解繳國庫38億餘元,較預算減少258億餘元,主要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釋股計畫未執行,解繳國庫數隨減。另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歲入未編列預算,決算審定2,461萬餘元,主要係土石標售收入;歲出決算審定121億餘元,較預算減支4億餘元,主要係營繕工程及補助計畫經費結餘,審定歲入歲出差短121億餘元,經以舉借債務支應。
二、歲入、歲出與收支之平衡
本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執行結果,經常收入(包括直接稅、間接稅、賦稅外收入)1兆8,462億餘元,經常支出(包括一般經常支出、債務利息及事務支出)1兆5,806億餘元,經常收支相抵,賸餘2,655億餘元;資本收入(包括減少資產及收回投資)394億餘元,資本支出(包括增置擴充改良資產、增加投資)3,150億餘元,資本收支相抵,短絀2,756億餘元,經以經常收支賸餘支應後,歲入歲出差短100億餘元。就整體收支而言,經常收入自民國99年度以來,逐年略有增加,且均足以支應經常支出。本年度因稅課收入較預算數增加1,457億餘元,暨各機關按業務實際需要減少支付、補助或委辦計畫經費結餘等,經常收支賸餘數較預算數增加1,817億餘元;另一方面,本年度資本收入因國有不動產標脫率及讓售繳款率未如預期,及原定釋股計畫未執行等,較預算數減少376億餘元;資本支出因部分計畫經行政院核定免予保留等,較預算數減少38億餘元;資本收支短絀2,756億餘元,較預算數增加短絀338億餘元,經常收支賸餘雖較預算大幅增加,仍不足支應鉅額資本收支短絀,本年度歲入歲出差短100億餘元,倘再加計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歲入歲出差短121億餘元後,差短金額計222億餘元,經以舉借債務支應。
三、歲入、歲出與國民經濟能力
政府綜合考量國內外主客觀條件及各項外生變數,估測全國總資源供需趨勢,訂定年度施政方針及編列歲入、歲出預算,規劃總體經濟目標。本年度除採取積極性財政與貨幣政策外,並推動公共建設、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商品出口轉型等施政作為,及實施消費提振措施,期能增裕投資、創新技術,改善勞動市場並推升勞動生產力,俾鼓勵企業利潤分享,使薪資隨同勞動生產力成長,進而提振民間消費,推升經濟成長。本年度因新興市場與發展中國家景氣持續疲軟,國際原油及原物料價格下跌等,全球經濟成長趨緩,我國受國際景氣疲軟等因素掣肘,以及手持行動裝置與電腦等消費性電子產品終端需求降低,中國大陸發展自主供應鏈減少進口電子零組件等影響,出口值下滑,衝擊我國經濟整體表現,經濟成長率0.65%,未達國家發展計畫設定之經濟成長目標(3.1%至3.7%)。本年度我國實質GDP為15兆6,157億餘元,依GDP構成因子及其貢獻情形分析,民間消費與政府消費對經濟成長貢獻度均呈下滑,政府及公營事業等公共投資持續縮減,投資金額為近5年新低,影響民間企業擴大投資意願,連帶抑制促進經濟提升之引擎效果(如下表);又我國超額儲蓄本年度首度突破2兆元,反映民間閒置資金未能引導至國內產業投資,影響整體經濟動能之提升。另我國產業創新程度及人才、資金外流問題未獲顯著改善,對國外投資之吸引力不足,且國人實質經常性薪資水準仍不及民國89年,一般民眾經濟能力無實質改善,購屋成本及負擔(民國104年第4季臺北巿房價所得比15.75倍、貸款負擔率66.26%)未獲紓緩,食物類、醫療健保類等基本消費負擔增加,連帶影響民眾消費能力及意願。
我國GDP支出細項貢獻度一覽表 | ||||||
年度 |
100 |
101 |
102 |
103 |
104 |
104與103年度之比較 |
經濟成長率(%) |
3.80 |
2.06 |
2.20 |
3.92 |
0.65 |
- 3.27 |
國內需求 |
0.53 |
0.59 |
1.88 |
3.24 |
1.31 |
- 1.93 |
民間消費 |
1.65 |
0.99 |
1.28 |
1.80 |
1.25 |
-0.55 |
政府消費 |
0.29 |
0.33 |
-0.12 |
0.52 |
-0.05 |
-0.57 |
固定資本形成 |
-0.27 |
-0.61 |
1.18 |
0.39 |
0.27 |
-0.12 |
1.民間 |
0.21 |
-0.06 |
1.24 |
0.56 |
0.48 |
-0.08 |
2.政府 |
-0.24 |
-0.44 |
-0.10 |
-0.24 |
-0.12 |
0.12 |
3.公營 |
-0.24 |
-0.11 |
0.04 |
0.07 |
-0.09 |
-0.16 |
存貨變動 |
-1.14 |
-0.12 |
-0.46 |
0.52 |
-0.15 |
-0.67 |
國外淨需求 |
3.27 |
1.47 |
0.32 |
0.69 |
-0.66 |
-1.35 |
商品及服務輸出 |
2.98 |
0.30 |
2.46 |
4.10 |
-0.11 |
-4.21 |
減:商品及服務輸入 |
-0.29 |
-1.18 |
2.14 |
3.42 |
0.55 |
-2.87 |
資料來源:整理自行政院主計總處民國105年5月編製之國民所得統計摘要。
依國家發展委員會發布之景氣概況,本年度國內景氣逐步下滑,自6月起至民國105年3月止,景氣對策信號已連續10個月呈藍燈,復因國際巿場整體需求疲弱,出口貿易總值自本年度2月起至民國105年6月止,已連續17個月呈負成長,影響國內景氣及民間消費意願。政府為加速產業升級,於本年度7月提出「經濟體質強化措施」,以提升出口競爭力;另為進一步提振內需,強化成長動能,復於本年度10月提出「消費提振措施」,惟係屬短期財政政策,且成效尚待觀察(截至民國105年2月底止,新增GDP約181億元,較預計增加154億元之目標為高)。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西元2016年4月發布世界經濟展望,全球經濟復甦緩慢且日益脆弱,將持續影響國內經濟景氣,為因應國內外經濟情勢,政府已於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適度擴增歲出規模,優先用於擴大公共建設、提升科技發展計畫、教育經費及社會褔利等重點施政,並訂頒「加強105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執行措施及注意事項」等規定,督促各機關加速各項計畫預算執行提振國內景氣;政府允宜督促各機關加強歲出經費執行效率,並審慎評估各項施政與公共建設計畫之經濟效益及永續經營,妥適分配運用政府有限資源,發揮政府歲出活絡經濟之最大效益。民國105年4月至6月景氣對策信號已轉呈黃藍燈,7月更轉呈為綠燈,景氣領先及同時指標均呈上升,國內經濟出現回溫跡象,且行政院主計總處105年8月修正105年度經濟成長率由5月預測數1.06%上修至1.22%,政府允應持續透過長期施政策略,營造良善創新創業投資環境,積極培育吸引國內外人才,提升產業價值及競爭力,增加全球對我國商品及服務之需求,提高國內外廠商投資吸引力,進而增進人才就業,促進員工薪資成長,長期增加國民可支配所得,並穩定家庭基本消費物價,提升民眾生活水準,帶動民間消費能力,穩健擴增國內民間消費需求,促使廠商增加產出及投資意願,帶動供需市場正向循環,促進我國經濟永續發展。
四、歲入、歲出與國家施政方針
本年度政府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之施政原則,經擘劃:振興經濟發展,健全國家財政;強化公共建設,縮短城鄉差距;完善弱勢照顧,建立安心社會;落實國土保育,打造永續環境;整合人才培育,厚植文教科技;深化兩岸交流,全面拓展外交等六大施政策略,並據以訂定內政、外交、國防、財政金融等20類施政方針。本年度中央政府計有公務機關230個(分預算及所屬單位1,140個),依照行政院訂定之施政方針及預算籌編原則與總預算編製辦法,編定施政(工作)計畫1,123項,其中未執行者5項(0.44%),已完成者748項(66.61%),尚在執行者370項(32.95%)。又本年度行政院管制計畫計64項,其中文化部「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興建計畫」、農業委員會「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等2項,連續2年總累計執行進度較預定落後1個百分點以上;上開行政院管制計畫,經國家發展委員會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個案計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規定,會同科技部等相關機關辦理複核結果,除交通部「高雄機廠遷建潮州及原有廠址開發計畫」因屬前置作業免予評定分數外,餘63項評核成績為優等1項(1.59%)、甲等41項(65.08%)、乙等21項(33.33%),其優等及甲等合計比率(66.67%)較諸民國103年度之優等及甲等合計比率(61.11%)為佳,惟仍有部分計畫連續2年評核為乙等,或本年度評核等第較民國103年度為低情事,都有待加強。
五、審核綜合成果
本部辦理各項審計業務,秉持獨立、廉正、專業、創新之核心價值,適正性、合規性與效能性審計並重,冀能實踐優質審計服務,創造最大審計價值,提升政府施政績效,促進政府廉能政治。本年度審核中央政府各機關財務收支,在合法性審計方面,稽察發現財務上違失案件321件,其中違失情節重大報請監察院依法處理者15件,通知各機關查明處分者306件,通知處分違失人員338人次;依法修正增列歲入通知繳庫3億餘元;修正減列歲出通知繳庫5億餘元。在效能性審計方面,考核各機關施政績效結果,認為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經依法通知其上級機關並報告監察院者33件;另依法提供行政院有關財務上增進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意見6項。
六、重要審核意見
本部年來審核總決算及特別決算,經就歲入、歲出之預算執行情形,暨歲入、歲出與收支平衡、國民經濟能力及國家施政方針等效能之考核結果,於各冊審核報告內共提列383項重要審核意見,茲擇要報告如次:
(一)全球經濟活動趨緩,國內景氣尚未回升,影響民間消費及投資動能,允宜持續推動相關政策,發揮政府資本支出活絡經濟產業功效,提升我國經濟成長:本年度我國實質GDP為15兆6,157億餘元,經濟成長率0.65%,較民國103年度之3.92%,減少3.27個百分點,係民國99年以來之新低,亦低於全球經濟成長率2.5%。經依本年度GDP各支出細項,分析我國經濟政策推動情形,核有全球經濟活動趨緩,我國景氣尚未回升,且因住宅、食物、醫療等家庭支出負擔增加,影響消費者信心及民間消費;民間投資動能不足、鉅額資本預算未能於當年度執行完竣(本年度資本門預算保留至民國105年度繼續執行金額為498億餘元,保留比率15.65%),抑減政府公共投資帶動經濟成長之效果;出口結構集中特定產品及市場,易受單一產業或市場波動影響。宜加強研謀長期策略活絡我國經濟景氣,穩定家庭基本消費物價,刺激民間消費需求,促使廠商生產及投資意願,帶動供需市場正向循環;持續加強推動創新產業,營造良善投資環境,吸引資金投入,進而增進專業人才就業;持續提升歲出預算執行績效及公共建設計畫經濟效益,俾使政府有限之資源獲得妥適分配及運用,及時發揮政府資本支出活絡經濟產業之最大成效;持續推動產業升級及出口轉型,提升國家出口市場競爭力。
(二)財政健全方案之執行減緩債務急劇累增,惟債務餘額占歲入之比率偏高,亟待賡續強化債務之管控:財政部於民國105年3月9日向大院財政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指出,財政健全方案自民國103年推動結果,財政赤字占名目GDP比重僅有1%,遠低於國際標準,舉債空間則超過9千億元,財政改善之具體成效已在4項指標獲得驗證。經查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本年度舉借數為890億餘元,為自民國97年度以來最低;債務還本數民國95年至103年度除民國96年度最低為60億元、民國101年度最高為940億元外,其餘年度介於640億元至772億元間,本年度為660億元,致未償債務餘額「實際數」仍持續累增,民國104年底公共債務為5兆2,769億餘元(占行政院主計總處民國105年2月17日公布前3年度GDP平均數之比率為34.40%),本年度淨增數230億餘元,與民國103年度債務淨增數1,316億餘元相較,已大幅減緩,若加計未滿1年債務未償餘額1,340億元,合計5兆4,109億餘元,較民國103年底5兆4,439億餘元亦減少330億餘元,主要係稅課收入超徵,國庫減少債務之舉借所致。惟近期全球景氣擴張趨緩,我國經濟成長率亦受影響,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民國105年8月19日公告資料,本年度經濟成長率為0.65%,係民國98年金融海嘯以來之最低,另民國105年度預測數亦僅1.22%,在經濟成長走勢趨緩下,為達成控制年度舉借額度以經濟成長所增加之融資餘額為限之目標,未來舉債空間仍屬有限。次查,中央政府近10年編列債務還本數額,除民國101年度編列還本預算940億元,占稅課收入之7.52%,其餘每年還本預算占稅課收入預算比率僅介於0.54%至6.51%,不利債務之清償。又國際間評析政府債務償付承擔能力高低,係以債務餘額占政府所得收入之比率(Debt/Income)衡量,民國95年度至104年度中央政府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歲入預算數之比率介於234%至318%,距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該指標之建議最佳標準(150%以下)仍有改善空間。顯示政府推動財政健全方案,已減緩債務累增,惟債務餘額占歲入之比率偏高,允宜積極檢討改進。
(三)部分國營事業主要事業單位營運績效欠佳、自製產品競爭力下滑,或營運發生虧損,累積待填補虧損仍鉅,亟待檢討改善:本年度國營事業營運獲有盈餘者11單位(不含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其中台灣糖業公司本年度稅後淨利137億餘元,惟其精緻農業等7個事業單位因花卉商品規格未符市場需求,銷售情形未如預期、部分購物中心結束營運或賣場改裝暫停營業,銷售業績未能提升、豬隻染疾死亡率偏高,飼養成本無法抑減及海外豬隻銷售量下降,造成營運損失等情而發生虧損,總計虧損金額9億餘元;臺灣菸酒公司自製菸品銷售量大幅衰退,市場遭競品嚴重侵蝕,另啤酒市場優勢逐年流失,新產品之銷售亦未有效拓展客源,兼以非菸酒類產品尚乏代表性商品聚焦經營,營收貢獻尚微,本年度稅後淨利97億餘元,較民國103年度減少10億餘元。另營運發生虧損者3單位,除臺灣鐵路管理局係因用人費用居高不下,台灣自來水公司則因上半年水情不佳,支付一期稻作休耕補償費等,致發生虧損外,台灣中油公司受高雄煉油廠關閉及部分工廠發生非計畫性停爐等影響,油品產銷量較預計減少,又因負擔高額折舊費用及固定成本,本年度稅後淨損14億餘元,累積待填補虧損1,013億餘元,占實收資本額之77.91%;台灣電力公司本年度雖獲有淨利636億餘元,惟累積待填補虧損仍達1,359億餘元,占實收資本額之41.20%,且經營改善措施執行結果,間有收益未如預期、替代燃料成本增加等情,均待研謀有效因應對策。
(四)部分不具存續價值之非營業特種基金雖已檢討整併或裁撤,惟未訂定具體作業期程,復閒置資金龐鉅及購建固定資產執行率偏低,亟待檢討改善:中央政府設置作業基金、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畫基金,以辦理相關業務。經查各基金運作情形,核有民國100年度至104年度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非營業特種基金均為105個,分預算單位由民國100年度之96個,增加至本年度之109個,總收支規模亦由民國100年度之4兆163億餘元,增加至本年度之5兆9,908億餘元,顯示非營業特種基金之數量與規模均有逐年擴增趨勢,部分基金雖已檢討整併或裁撤,惟未研訂具體作業期程;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及原住民族就業基金等2個基金,截至民國104年底止,累積賸餘分別為3億6,497萬餘元及14億4,968萬餘元,且帳列現金餘額分別為8億2,908萬餘元及17億8,390萬餘元,各該基金經行政院同意就各該年度決算賸餘超過預算部分免予繳庫,致民國102年度至104年度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累計解繳國庫數僅為1億8,500萬元,原住民族就業基金則無繳庫數,宜檢討增加各基金年度超預算賸餘之繳庫,俾使政府資源作最有效配置;本年度非營業特種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決算數475億2,916萬餘元,占可用預算數53.29%,其中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等37個基金之執行率未達7成,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等14個基金民國102年度至104年度執行率均未達7成,國立臺南大學校務基金民國99年度編列預算1億5千萬元辦理七股校區第1期校舍建設計畫,僅執行80萬餘元等情,均待研謀改善。
(五)政府公布逐步減核新能源政策,惟電源開發及供電情勢日益嚴峻,相關配套措施有待檢討強化,俾維電力穩定供應,以兼顧經濟發展及建構低碳永續環境:我國天然資源匱乏,約98%依賴進口,並為島嶼型獨立電力系統,無法由國外支援電力,本年度電源結構占比仍以火力(煤、油及天然氣等,統稱為化石能源)發電為大宗,約占78.3%(燃煤占35.7%),核能發電量占16%次之,對化石及核能等能源依存度甚高,嗣因日本福島核災後,國人質疑核電安全不斷,行政院為化解民眾對於核安疑慮及因應國內外能源發展情勢,與達成對減碳承諾暨非核家園目標,除於民國100年11月3日宣布「確保核安、穩健減核、打造綠能低碳環境、逐步邁向非核家園」之新能源政策,並於民國103年4月宣布「核四1號機不施工、只安檢,安檢後封存;核四2號機全部停工」,核四工程業自民國104年7月起停工封存3年。然因部分既有機組已運轉多年,民國103年起約有2成火力機組於近10年陸續除役,既有核能電廠亦將於民國107年至114年間屆齡除役,核四為我國未來供電之重要準備方案,惟其商轉日期不確定,餘興建中之林口與大林燃煤機組及通霄燃氣機組更新擴建計畫,亦屢因鄰避設施效應及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等,多有延誤;核一及核二電廠之用過核子燃料池已幾近貯滿(截至民國105年5月止,占貯存容量99.23%至99.77%),影響電廠正常運作;又「104年長期電源開發方案(10405案)」中,新增機組已不足應付退休機組及未來負載成長,系統備用容量率將逐年下降,台電公司預估民國105年備用容量率降為9.2%,民國107年備用容量率降至7.9%,民國112年及113年更可能降為負值,電源嚴重不足。又政府為紓解電源不足困境,雖於民國104年4月至105年3月間推動智慧節電計畫,執行結果,在民生需求及經濟成長下,整體用電微幅成長0.05%,未達預期負成長2%目標。嗣經濟部於民國105年3月至4月間發布新聞稿指出:若積極強化節電措施,供電吃緊情形雖將暫時趨緩,民國112年及113年電力系統備用容量率可望由負轉正,但備用容量率仍屬偏低,有極高限電風險;然再生能源屬間歇性能源,尚無法取代傳統穩定能源,且天然氣供應已趨飽和,新增接收站須耗時8年至10年,替代能源、民眾生活習慣與產業結構調整均非短期可成,停(限)電風險仍持續增加中。鑑於「非核家園」及「溫室氣體減量」乃政府既定政策,為能達成對國際社會「減碳」長期承諾,落實環境基本法要求,雖已採行逐步減核之新能源政策暨宣示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等減緩措施,惟因我國天然資源匱乏、電力系統與能源發展條件相較他國嚴峻,電力缺口之替代方案,迄今仍因各界反對核能設施及廢核聲浪、再生能源發展空間有限、核廢料處置陷入膠著暨禁燒生煤等問題,尚無具體進展與共識,亟待行政院積極協處並督促經濟部等相關主管機關,逐步調整能源與產業結構轉型及推動節能等各項減緩電力吃緊措施,以維持電力穩定供應,達到兼顧經濟發展及建構綠能低碳永續環境之目的。
(六)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推動尚具成效,惟其執行與監督管理,暨政府採購選擇性招標、科研及行政法人採購辦理情形,間有制度未臻完備或執行缺失,均待檢討改善:本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稱工程會)列管重大公共建設計畫202項,年度可支用預算數3,386億1,491萬餘元,執行數3,157億5,403萬餘元,執行率93.25%,部分計畫執行情形,核有未有效管控工程前置作業,或發包多次流標,致年度預算執行落後;「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管理系統」填報之預算執行數據資料失真,未能正確反映重大公共建設實際執行情形;計畫評核結果,未能覈實反映計畫落後情形;納入適用「重大公共建設計畫證照許可行政作業精進實施要點」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比率偏低,影響計畫執行成效;「重大公共建設計畫證照許可管理資訊系統」之內容未公開,致計畫執行資訊欠缺透明等未盡周妥情事。又政府採購選擇性招標辦理情形,亦核有部分機關未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逐年檢討修正已建立之合格廠商名單及後續邀標採購案重複審查合格廠商資格文件等共同性缺失;對選擇性招標採購之資格審查作業,未建立有效內部控制機制,致迭生作業疏失;部分醫院辦理選擇性招標藥品採購案,間有不當限制投標廠商資格等情事。另科研採購及行政法人採購部分,核有部分科研採購單位迄未訂定內部採購作業規定,及部分行政法人延遲訂定採購作業實施規章,或所訂採購作業規章規定之內容寬嚴不一;科研採購資訊尚乏共通公告平臺且公開資訊不一,採購資訊之公開及透明性不足,及部分行政法人逕依內部採購作業規定辦理逾政府採購協定採購門檻金額之採購,與工程會函釋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規定不符等情事。均待督促檢討改善。
(七)警政及消防之勤(業)務攸關人民生活、生命及財產安全至巨,惟警力缺額長期未能補足、地方消防人力短缺情形未獲明顯改善等,亟待檢討研謀因應,以提升警力運用成效及建置合理消防人力:依警察法第二條規定,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又消防法第一條明定消防3大任務,為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經查各地方政府警消人力進用及配置情形,核有近年來全國警力短缺問題嚴重,截至民國104年底止,全國警察機關預算缺額為8,532人,又現行各地方警察機關編制警力之配置,警政署未考量縣市合併或單獨升格直轄市後,轄區範圍已不同以往,據以調整各市縣政府警察預算員額,致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等3個直轄市之警民比高出全國平均值頗多,相關地方警力配置容有檢討調整空間;另截至民國104年底止,各地方消防機關實際員額共1萬3,027人,較過去5年雖微幅成長,惟較合理員額目標尚不足4,277人,部分地方(如:南投縣、連江縣)消防機關缺額比率達4成以上,加以各地方消防機關實施之勤休方式多採勤1休1或勤2休1制,與世界先進國家(城市)之勤1休2、勤1休3制,或日、夜班分開服勤等制度相較,我國消防人員勤務條件明顯嚴峻,致外界迭有消防人員超時加班過勞,恐落入現有人力提早退離、折損,復加深人力短缺之惡性循環等訾議等情事,均待檢討研謀改善。
(八)教育部持續推動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改善,並建置地震預警系統,惟耐震能力不足或位處高風險區域之校舍迄未完成改善或優先納入預警系統,亟待妥謀善策賡續辦理:教育部及所屬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稱國教署)為持續改善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經行政院於民國101年12月3日核定實施「民國102年度至105年度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評估、補強及設施設備改善計畫」,總經費80億元,民國102年度至104年度累計編列預算數57億1,739萬餘元,累計執行數56億5,793萬餘元,已逐年完成各市縣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改善工程;另預計於民國103年度至107年度建置完成全國公立國中小校園地震預警系統。經查執行情形,核有尚待辦理耐震能力詳細評估、辦理補強、辦理拆除重建之校舍分別有118棟、2,287棟、322棟,合共2,727棟,估計改善經費338億8,144萬餘元,有待積極妥謀後續改善計畫賡續辦理;政府列管鄰近第一類活動斷層之校舍,已全數完成補強,惟鄰近第二類活動斷層或位處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土壤液化高潛勢區之校舍迄未完成補強或整建;部分無使用執照建物且鄰近地震帶之潛在致災風險較高學校,迄未建置校園地震預警系統;各級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校舍耐震補強工程之件數比率已達6成,惟多數案件查核成績普遍欠佳,恐有減損校舍耐震補強工程品質之虞等情,均待妥謀改善。
(九)政府積極推動修法保障勞工退休權益,惟部分事業單位尚未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足額提撥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另新制勞工退休金施行以來,勞工自行提繳比率仍低,均待加強查察及宣導:依民國104年2月4日公布施行之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度終了前,檢視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提撥狀況,如專戶餘額不足以給付次年度預估成就同法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退休條件之勞工退休金,則應於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查截至民國105年4月底止,推估仍未足額提撥之事業單位(包含公、私部門)尚有31,566家、未足額提撥金額達1,156億餘元。又新制勞工退休金自民國94年7月1日施行,採確定提撥制,雇主應依規定按月提繳退休金,存儲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提繳之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之;惟據勞動部統計,自民國94年開辦勞退新制以來,截至民國104年底止,提繳事業單位計481,649家、提繳人數6,221,337人,基金規模已達1兆5,212億餘元,惟其中屬個人自願提繳者僅383,495人,占提繳總人數6.16%,且提繳工資在57,801元以上者,自行提繳人數比率為22.41%,提繳工資在57,800元以下者,自行提繳人數比率僅4.07%,顯示高所得者自行提繳比率較高等情。以上,均待賡續促請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加強查察及輔導工作,俾敦促事業單位確實依循法規辦理,儘早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金額;或賡續加強宣傳,鼓勵勞工自行提繳勞工退休金,並持續提升勞工退休基金運用績效,以增加勞工自行提繳之誘因,增裕退休生活養老財源。
(十)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整體預算執行率未如預期,標案完工率欠佳,亟待加速執行治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歲出預算126億4,900萬元,截至民國104年底止,實現數89億9,891萬餘元,已實現比率71.14%,應付保留數達31億7,909萬餘元(占25.13%),主要係本特別預算於民國103年6月18日公布,計畫執行期程縮短,暨初期審查作業費時,部分用地取得及工程執行進度未如預期等所致。復查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核定雨水下水道、河川及區域排水等規劃及檢討、治理工程、應急工程及非工程措施等合計1,488件,已發包1,277件,完工901件,已完工比率60.55%,其中規劃及規劃檢討項目,因雨水下水道規劃檢討執行計畫書於民國104年3月始獲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審查工作小組審查通過,各受補助市縣政府於民國104年下半年始陸續完成招標作業,已完工比率僅5.00%;治理工程項目因部分工程尚處取得用地及規劃測設相關階段中,或執行期程跨第1期及第2期特別預算,或受天候因素及廠商施工能力欠佳等影響,已完工比率59.30%;應急工程項目因部分工程申請路權費時,或需配合現況辦理變更設計等,執行進度落後,已完工比率75.45%;至非工程措施項目,因部分市縣政府規劃或發包作業較緩慢,執行進度不如預期,已完工比率僅72.12%,各項標案完工率均欠佳,亟待加速執行治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綜上,本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審核結果,經擇其中較為重要者,作以上扼要之報告。詳細審核情形,請參閱前送之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
敬請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林審計長的報告,現在開始進行委員諮詢,首先請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諮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14時53分)主席、林審計長、各位同仁。在此,本席要誇獎審計部,因為審計部同仁非常認真,提出厚厚四大本決算報告書,但是看完以後,我發現很多社會關心的問題都沒有提到,這樣如何讓相關部會檢討?以土地爭議問題為例,925我們有反迫遷遊行,審計長應該知道吧?有關既成道路補償問題,大法官已在20多年前提出釋字第400號、440號解釋,明確指出既成道路部分,有關機關應該訂定期限籌措財源,並逐年辦理補償。營建署的決算年年提到既成道路的潛藏負債高達3兆,這3兆為什麼到現在都沒有辦法解決?道路劃設、開闢雖然是地方的職責,請問中央沒有監督的責任嗎?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14時54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指教,既成道路未收購部分,一般稱為潛藏負債,是政府未來應該支付的費用。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要強調的是,政府欠人民3兆,欠了二十多年,這二十多年,你們年年說這是潛藏負債,請問這個政府要怎麼負責?本席認為,這二十多年來,政府都不給予補償,只說這是潛藏負債,其實就是強盜行為。究竟要怎麼做?希望審計部儘速提出方案監督地方政府。
另外,本席要提的是,徵收之後不用的問題,其實現在有非常多工業區,決算報告書也有提出閒置問題,這麼多年來,明明有很多工業區、科學園區閒置,政府一方面放任這些工業區閒置,一方面又不斷進行農地變更,導致農地逐漸消失,經濟部、科技部如此亂搞,內政部為何還配合?這幾年政府不是要提高糧食自給率嗎?農地一直變更成工業區,能提高糧食自給率嗎?
林審計長慶隆:政府為了加強投資,讓投資者有地可以用,設置了不同類型的工業區,包括科學園區、加工園區,以及各地方設置的園區,可是現在發生一種現象,那就是產業界一方面說找不到地,一方面又讓部分已經開發完的工業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又閒置。
林審計長慶隆:目前大概還有四百公頃閒置沒有利用。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花蓮就有兩個血淋淋的例子,第一個就在我住的地方,也就是花蓮鳳林環保科技園區,這個環保科技園區已經蓋了非常多年,當初花了11億,你知道現在這個環保科技園區在做什麼嗎?現在變成一個遊樂場,夏天則變成遊水場,然後又放熱氣球,熱氣球的廣告還做得非常大,請問它符合當初預定規劃為環保科技園區的規定嗎?
林審計長慶隆:其中可能有多種因素,包括開發的時候過度樂觀,當初規劃的這個環保科技園區大概有20公頃,到102年只租了九點多公頃,但是部分還是沒有去設廠,我也看到報紙刊載的廣告,那個地方夏天已變成遊樂區,希望他們能……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還年年撥經費,人民的納稅錢是這樣花的嗎?除了環保科技園區,花蓮還有一個光華工業區,當初也是用工業的名目進行土地開發,現在卻變成住宅區、產業用地,進行觀光產業,這跟原本編列預算的目的符合嗎?
林審計長慶隆:工業區土地大部分是跟老百姓徵收的,當初或許都有一些產業的價值,徵收完以後,沒有辦法照原來的規劃使用……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這個規劃費要怎麼檢討?土地使用不符合原來的規劃目的,土地要還給人民嗎?
林審計長慶隆:就審計機關而言,這是效能過低、未盡職責,花蓮環保科技園區部分我們有報到監察院,監察院也有依法糾正,後續的執行目前還在追蹤中,看起來成效不是很好。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審計部能不能針對全台灣的工業區、科學園區效能不彰問題提出全盤檢討計畫?
林審計長慶隆:對。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可是這些都沒有在你們的決算書看到。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的審核報告每年都會把閒置、沒有出租的園區列為追蹤事項,並加以督促,情節嚴重者,就報到監察院依法追蹤,以後我們還會再繼續督促他們。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這些都是效能非常低的工業區,但是二十年來從來沒有改善過。
林審計長慶隆:如果地理位置、交通能產生產業聚集效應,政府再提供優貸資金,可能會慢慢產生成效。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們必須提出監督的責任,也必須要看到效果。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願意再繼續督促。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再來有關於租稅爭議的問題,你們除了檢討經費的合理使用之外,財源的部分也應該要留意,本席今天要提出花蓮的案例,不知審計部是否知道花蓮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也希望審計長能夠進一步去檢視地方稅制合理性的問題。就在4月1日前後,這個景觀維護稅竟然可以在一天之內調漲到5倍,然而根據地方稅法通則的規定,其調漲最多不能超過多少?
林審計長慶隆:關於這部分,財政部在健全財政方案中希望地方政府要加強自有財源的課徵,所以,以花蓮而言,因為當地產砂石較多,礦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所以你是鼓勵我們課數倍的稅嗎?你是這樣鼓勵嗎?5倍的稅嗎?
林審計長慶隆:不過這部分要有一個合理的稅率,經地方議會通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水利署針對這個景觀維護稅對花蓮縣政府提出一個建議,在這個公文裡面提到,此次調漲5倍其實是一種三輸的狀況,第一,公共利益受到影響,因為它影響到廠商去疏濬河床的意願,因此我可以非常清楚地告訴你們,今年的幾個颱風過後,我們的狀況非常嚴重,雖然沒有影響到花蓮,可是,從花蓮大橋到玉里大橋一直在封橋。第二,輸在產業發展,它降低廠商投標的意願,也影響到業者的生存。第三,居然都沒有廠商要投標。請問,你們財政上要怎麼去增加財源?水利署已經嚴正提出這樣的一個建議,財政部還是讓它備查,我希望審計部去檢討看看其中有沒有問題。
又,花蓮縣今年還修正了一個礦石開採特別稅自治條例,這個稅更誇張,修正後從每噸5.2元調漲到70元,請問,難道政府沒有監督之責嗎?如果我們每次的稅收都可以這樣調漲,當然你會覺得這是一個土石的問題,但稅制就是稅制,它必須在一定的信賴原則之下調整,不可能在一夜之間漲5倍吧?不可能在一夜之間從每噸5.2元調漲到70元吧?
林審計長慶隆:在花蓮土石的採取方面,委員講得完全正確,國內河川長期淤積,特別是花蓮地區,只要一淹水就會淤積,因此政府致力河川疏濬,避免產生大水,此乃政府的重點工作之一。可是,如果運輸、採取方面的稅太重的話,相對就會影響到廠商來採取的意願……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們相關稅法的通則……
林審計長慶隆:所以,雙方要如何取得均衡就很重要。這部分雖然是屬於地方自治,經過地方議會通過,送財政部備查即可,但是,有機會的話,我們來觀察其產生之變化……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它雖然是地方自治,但還是要遵守地方稅法通則中不能調漲30%的規定。本席這樣的說法,審計長認同與否?
林審計長慶隆:這有兩個目標在,一個是鼓勵疏濬砂石,減少淹水,另一方面徵收自主財源,如果其中有政策上的扞格之處,就會影響到疏濬工作之進行。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在此本席要要求審計長深入了解一下。
林審計長慶隆:好,我們願意來做詳細的分析與比較。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瞭解看看它有沒有達到三贏,而水利署說的是三輸。
其次有關原住民族教育的問題,根據原住民族教育法,教育經費比率大概是1.9%,將近2%,其實以現在原住民學生的比率,早就超過這個數字。可是這2%中有一半都是用來做一般教育,剛才審計長也提到關於國民中小學校舍耐震能力提升政策的推動,請問,它算是民族教育嗎?
林審計長慶隆:政府訂有一個法,用來強化原住民族教育經費,因此在法裡面規定在教育經費內要有一定的百分比用在原住民。但我們發現,不論是教育部或原民會,他們匡列的所謂屬於原住民族教育法相關經費中,有蠻多項目其實都是一般性的。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請問,這個一般性的經費為何可以放入民族教育的預算,然後排擠我們的孩子和學生必須要學到的民族教育?審計部在104年其實就已經提出糾正,可是在這一次的預算中,我們還是可以看到校園安全防護與學校廚房設備的部分?這兩項預算當然也非常重要,只是你會不會認為把它們納入原住民族教育經費於法不合?它是否背離了原住民族教育法的精神?
林審計長慶隆:關於這部分,本部業已對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分別提出糾正,而且列舉出哪些實為一般性的經費卻被列入原住民族教育經費,其列法與原來的立法目的不符,已請他們檢討。他們也答應未來會逐項檢討、覈實化,真正符合原住民族教育經費的項目方可列入,未來會慢慢改善。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希望審計部依照你們的法定職權提出糾正。
再者,原民會提出的預算中列有協助五家無線電台數位頻道機、公視HiHD頻道上列的經費,這部分占了原住民族教育預算的34%,請問審計長,你認為這部分有沒有問題?
林審計長慶隆:廣播是政府推動多元文化的另一個作法,對於這不合理的部分,我們會逐一列出,請原住民族委員會與教育部來檢討。我們會監督他們,希望他們提出合理的解釋,不該列的話,應該要把它回歸到一般性的經費,無形中就會使真正用在原住民族教育的經費可以實質增加出來,我們願意繼續督促他們。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謝謝審計長。在此我還是要強調,如果依照我們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四條對於原住民族教育的定義,原住民族教育是要針對原住民族文化的特性,對原住民族的孩子施以文化的洗禮,其主管機關是原民會。但本席發現,原民會在這四年中編列的原住民族教育經費看起來是逐年提升,但其實每年都是下降的。例如,103年度是32.3%,104年度是30.2%,105年度是30.5%,106年則較105年還降了3.3%,對於這樣的情況,審計部要不要提出指正?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我們會再繼續追蹤這部分。除了剛才委員所提示的之外,我們也發現他們匡列的預算中,例如一個縣裡面,某一個學校有一些原住民學生,結果該校的經費統統列為原住民的經費,諸如這一類比較不合理的算法,無形中就會消減原住民教育經費的內涵,我們也願意繼續來追蹤。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希望審計部能夠多多關照一下我們原住民族教育的部分。謝謝。
林審計長慶隆:會的。謝謝。
主席:黃委員昭順之諮詢以書面提出,請審計部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黃委員昭順書面諮詢:
據2016年4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所發布之世界經濟展望,指出全球經濟復甦緩慢且日益脆弱,顯示自2008年金融風暴爆發迄今,世界整體經濟並未完全復甦,而我國之經濟發展勢將持續受到影響。事實上,從累計1至8月出口計1,801.0億美元,較上(104)年同期減6.6%。1至8月進口1,484.8億美元,較上(104)年同期減8.1%的數據顯示,就已十分清楚,國家整體經濟景氣仍處低迷。
世界經濟論壇(WEF)2015年全球競爭力評比結果,我國在140個受評國家中,排名第15名,較2014年下降1名,另端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發布之2016年世界競爭力年報,我國在61個受評國家中,排名14,較2015年退步3名,4大類指標,除政府效能維持第9名外,經濟表現、企業效能、基礎建設均略有下降!
因內需與外貿均呈緩退,兼以出口年增率下滑,經濟成長率不但未達國家發展計畫設定之經濟成長目標,且低於南韓、香港及新加坡等亞洲鄰近國家(地區),在在顯示政府相關提振措施及施政作為,受整體景氣疲軟等因素掣肘,未能發揮促進投資及推升經濟成長的結果。政府允宜賡續強化財務運用及債務管控,創造良好投資環境,提升產業價值及國際競爭力,以促進國家經濟長遠發展。
從決算報告中本席看到,審計部在秉持獨立、廉正、專業之精神,本年度審核中央政府各機關財務收支,在合法性審計方面,稽察發現財務達失案件計321件,經送核受處分人員共計338人次;依法修正增列歲入通知繳庫3億餘元;修正減列歲出通知繳庫5億餘元。在效能性審計方面,認為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經依法通知其上級機關並報告監察院者33件;績效良佳,本席必須對審計長給個「讚」字,惟以下各項,還請審計長酌參!
議題一:加強資訊審計,提升政府審計效能。
主計總處自民國103年度起推動「歲計會計資訊化作業(GBA系統)」,本院亦於民國104年6月2日三讀通過「審計法第36條文修正案」,使各機關透過資訊系統(GBA)迅速正確完成編製及彙總各式報表。但據暸解,在跨單位(層級)的實務作業上,仍未被普遍運用,致使審計成果受限!本席請問審計長:
一、對於中央各機關送審資訊檔案,審計部如何運用審核分析系統所提出審核意見,研議修正、增加資訊檔案內涵,俾能審計機關就各機關傳輸之資訊檔案,作效能性研析與複核。
二、如何鼓勵審計人員運用跨機關、跨政府層級及各種分析工具,探勘資訊檔案潛在價值,形成公部門支出大數據資料庫(Big Data),擴大審計成果。
三、如何規劃研議:就特定事項辦理跨機關間可持續之全面審核,分析具有跨機關間查核效果之控制點,介接其他政府機關資訊系統(如預算審議、財政資訊經濟、工商資訊及採購資訊等系統)之可行性,發展審計跨域分析合作模式,增進審計資源有效運用。
議題二:提升一般性補助款挹注直轄市及縣市財源審計績效。
中央政府依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規定,評定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施政計畫及預算執行情形考核成績,核撥一般性補助款挹注直轄市及縣市財源,依審計部決算審查揭露,部分補助計畫預算地方執行率未達80%、部分基本設施補助計畫執行成效欠佳等缺失。本席請問審計長:
一、對於缺失部分,審計部雖已函請相關市縣政府檢討改善,但是否掌握其改進效果?有無研提具體改進措施之建議與複核?
二、對行政院加強各市縣政府,一般性補助款之賡續監督考核,審計部可有提出何具體修正、增加效能性之研析意見?
議題三:部分市縣財政管理情形未盡理想。
依審計部決算審查揭露,104年度地方政府整體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雖已較上(103)年度減少,惟尚有部分市縣財政管理情形未盡理想,自籌財源比率偏低或下滑,債務舉借金額超過或瀕臨近法定上限,或債務舉借餘額(預算數)達債務預警之限額等問題。
本席請問審計長:
一、對於部分市縣債務未償餘額持續攀升,審計部有何有效之改善建議?對一直無法改善者有無有效的約制辦法?
二、行政院對各市縣政府,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逼近規定債限等情事監督考核,審計部有無提出修正、增加效能性之研析意見?
議題四:地方政府公款支付延宕情事情形。
部分市縣因累計短絀金額頗鉅,公庫無充裕資金可供支應,故屢有公款延遲支付情形,經審計部決算審查統計各市縣近三年度(民國102至104年度)公款支付逾10日(未扣除例假日)者,計有臺南市等8市縣,共13萬餘件,總金額768億餘元,其中受款人為社會福利團體者共150件,影響政府誠信形象至鉅。
據暸解,亦有地方政府因開口契約(救災)與實際請款金額差距過大,未能如實撥付肇致遭廠商控告,一、二審均輸卻仍執意上訴,導使民眾舉債度日,幾臨家破人離,政府霸凌人民至此,怎不惹民怨?
本席請問審計長:
一、對於部分市縣公款支付延宕,審計部之改善建議為何?
二、對因救災急需之口頭契約金額,與事後實務金額差距之事實,若所有追加均經公門有關同意才施工並完成驗收項,請問能因差額過大而延誤撥款嗎?
三、政府的財政是納稅人血汗錢,民眾包政府工程要先自掏腰包,所有追加或擴大工程都經允准施工,事後不認帳的行徑可以嗎?
四、遭法院一、二審都判輸,還堅持要三審定讞,數仟萬元不是公務人員口袋錢,官司打多久都無所謂,薪俸沒少半分!可是有誰想過老百姓?幾仟萬的血本光利息要多少?這樣可惡的制度與殺人有何差異?審計部不該糾正與改進嗎?
議題五:回饋金使用紊亂,審計功能失靈。
近年來,環保議題甚受重視,人民開始注重生活空間的環境問題;這也讓各項政策在推動時,政府各單位會設立著重於與民共生共存、互利互惠「回饋金」或「補償金」,以利政策推行及回饋地方。
自民國96年至104年,各機關單位發放回饋金、補償金共計470億元4,900萬,平均每年金額高達約50億,但後續的審核出現各項瑕疵,爰此;本席希望審計部能注意並落實改進相關。
依法令規定,單位必須針對相關金額建立控管及審核機制,並做記錄通知審計機關。但有部分資金未能進行查核,例如桃園機場將回饋金撥入市府專戶,然專戶中的使用成效無追蹤管理機制;亦有機制過於寬鬆,如抽查比率過低等情形。尤其在實際使用上,經常出現回饋金用於一般性庶務或「其它」項,深入查究則多不清不楚。
本席再舉個實例,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其他收入收取計畫」,收入目的與義務人及徵收用途無顯著關聯性,故難以控管經費支用與執行成效。且預期目標、關鍵債務指標等均未訂定,請問合適嗎?再如;放射性廢棄物儲存回饋金,經費運用也未設專戶控管經費出入,亦未訂定預期目標及關鍵債務指標,以上在在可看出此類經費的控管機制混亂!
本席請問審計長:
一、回饋金、補償金的使用原則是什麼,是否以增加政府收入為主要目的?目前部分單(如農委會)位將回饋金納入基金收入來源,審計單位是不是應本於使用原則進行稽核,以強化控管機制?
二、現行回饋金使用稽核混亂,審計部有無研究應當如何改善因應?是否應有統一審查稽核方式,供各單位參照,以杜絕目前程序混亂、審核標準不一、使用狀況問題重重等狀況?
議題六:玩法弄權濫用公帑及民間善款。
梅姬颱風帶來豪大雨,重創高雄市旗山、美濃、六龜、田寮及橋頭區,積水最嚴重的旗山溪洲地區,水深及胸,降雨量超過200年重現期,是八八風災以來最嚴重一次,偏偏今(105)年4月才新啟用的溪州抽水站,卻在這次趟風中,完全發揮不了作用,讓美濃板條大街變成威尼斯運河,水深達50公分,「蓋這麼大間抽水站無效」惹怒溪州人痛批。
本席再請教審計長:
一、高雄市旗山區溪州抽水站工程預算的預算來源為何?起造案核定的時間為何時?規劃預算金額多少?最後決標預算金額是多少?
二、溪州抽水站工程預算係中央補助,由高雄市政府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請問這個案子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的關係為何?中央究竟是督導、協助?還是其他角色?
三、這個抽水站分幾個案執行?為何要分3次開標?據媒體報導今(105)年5月13日高雄市陳菊市長到旗山溪洲抽水站剪綵?請問剪的是哪一次工程的綵?
四、據媒體報導,溪洲抽水站尚未驗收,但經濟部水利署的資料驗收時間是9月19日,本席好奇工程不是分成三個標嗎?陳市長與水利署的時間是同一個溪洲抽水站嗎?一個抽水站要分三次招標,拆解標案的理由為何?審計部是否該瞭解一下?
五、如果誠如媒體報導雖未驗收但為因應颱風已先啟用,請問這是否有違反相關法令?而今又未達應有效果,這個責任應是廠商還是政府?
另外同樣的狀況也是發生在高雄市旗山區,民國103年開始施工的鯤洲多功能活動中心,當年12月14日陳市長剪綵啟用。本案工程預算根據高雄市政府說法,是由市府莫拉克風災「善款」籌措,交由旗山區公所自辦工程,總預算金額新台幣1,199萬元整。惟其中有些讓人費解處?
本席請教 審計長:
一、據政府採購公報網及相關新聞發現,本案動工典禮是民國103年3月30日動工,但採購公報招標公告卻是在童年的5月25日,顯示動工在先招標在後,請問是否違反法令規定?
二、本工程案申請使用執照核准的時間是民國105年4月29日,接上水電時間是6月29日,驗收的時間是8月19日,而民國103年12月14日陳市長即剪綵啟用,自此後在未完成驗收前,就舉辦多次活動?請問這樣也不算違法嗎?
議題七:國防資源墊支救災,歸墊無門影響戰備整備。
依據「國軍協助災和防救辦法」,在民國104年12月8日修正前,國軍墊支費用皆須報請地方政府歸墊,但從民國98年度以來,至104年為止;國防部共墊支近17億經費投入救災,但卻分文未獲歸墊!雖說修法後,國防部可自行吸收相關墊支金費,但仍有請求歸墊支權利,端看其是否有落實「戰備需求」本務的決心。
救災本不分你我,但問題是任何單位的預算,理論都應是精實編列,也就是說一個蘿蔔一個坑,挖東牆補西牆,那東牆逢風雨又怎麼辦?據瞭解國防部預算中並無「救災」項的科子目,當下所有救災的花費都是先挪戰訓整備的相關經費!若說救災防護還有調動兵力、出勤操演等等的操演戰備效果,資金上的墊支削減那就是實實在在的排擠了我國的國防的能量!
爰此,從整體國力整備及國防戰力罅隙觀點,審計長是否應正視國防部先行墊支的災害防救經費,從未依規定獲得歸墊亟可能影響正常戰備的問題!
本席再請問 審計長:
一、請您從審計之立場來看,國防部投注大量人力與機具,動輒上萬人待命,是否間接會影響部隊戰備整備工作?是否合宜?
二、民國104年12月8日修正辦法前,國防部怠於請求墊支金額回墊,審計部有無進行了解?有無本於職責要求國防部依預算計畫規定,進行相關建軍備戰?落實「怎麼編的怎麼用」這樣一個審計的原則?
三、現行辦法允許國防部自行吸收相關救災經費,請問這些經費是抽掉了國防部哪些部分的預算?就預算編列的精神能這樣被憑空的被抽掉嗎?
四、如果預算能如此被隨意抽調,那是否亟可能在編列時有浮列呈報的問題?否則為什麼能如此寬鬆、彈性?從不要求主事單位、地方政府回墊相關預算?請就審計的立場表達您的看法?
五、國軍官兵協助救災是支援的角色,戰備整備以應國防之需才是主要職責,不可「公親變事主」排擠原有戰備資源。審計部亦應發揮職權,確實查核預算使用情形,不可任由國防能量削減,影響國家安全!
議題八:中央政府轉投資民營事業
※依據審計法第79條及審計法施行細則第77條之規定,僅僅查核中央政府轉投資民營事業共有156家,審計部門查核其投資報酬率有9.67%,表面看來有點小小獲利,但是中央各機關實際總投資金額達5,086億6,462萬元。
本席請問審計長:
一、這156家中央政府各機關平常如何監督管理?
二、這156家投資報酬率在5%以下是由那個部會主管?為什麼投資報酬率如此低?是否經營不善?如果予以撤資投資收回。審計長的建議又如何?有何改革方案。
議題九:有關特別預算編列及特別決算相關問題
本席再就教 審計長
一、特別預算編列的條件是什麼?在甚麼樣的條件下始可支用?
二、特別決算保留的條件和期限有無決算法之特別規定?至104年特別決算歲入歲出共保留多少?審計部如何行使職權加以解決問題?
(據本席了解歲出決算保留了1,388億元,共有多少債務)?
三、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是否是依法增設之新機關?若然,那麼該機關運作所需之經費,是否應據預算法第79條提出追加預算?以第二預備金來支應,是否至當?審計長您是否認同?
※中央政府總預算每年收支差短都會舉債,以及編列釋股預算,106年度中又編列288億元。
本席請問審計長:
一、您認為多年來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釋股預算到底執行如何?原定股價和未能如期賣出的股票市值落差有多少?
二、上端問題審計部門會如何處理?106年編列了釋股預算288億元,真的可以賣出嗎?
三、請問財政改革只是單一改革全國軍公教?還是要改革中央政府總預算的編列結構調整和不當支出?
※新政府開張不過百餘日,巧立名目的單位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什麼年金改革委員會、辦公室?新南向辦公室、經貿談判辦公室,甚至還可以在根本沒有編制員額中,自創個行政院副發言人,黑影幢幢的黑官、黑單位零零總總,哪個不是一筆龐大人事和行政開銷?
各縣市新任首長也有樣學樣,隨意否定前任各項施政,無端浪費人民血汗錢,銀行龐大數不清的呆帳及為數不少的逃稅,早就超過所謂年金的補破網!
本席再請教 審計長:
一、審計的任務使命及核心價值,是否在提升政府施政績效,促進廉能政治?從審計「監督」的立場言,請問政府的組織及預算編設,能便宜行事繞小徑嗎?
二、政府財政紀律敗壞及不當支出,才是真正國家財政窘困的禍源,審計長是否應該嚴格查察、深入瞭解若有重大違失者應即依法送究!
主席:請莊委員瑞雄諮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莊委員瑞雄:(15時9分)主席、林審計長、各位同仁。審計長,我看了你的報告,其實整本報告我都翻閱過,但不唸你兩句不行,我建議你,你這個審計報告寫得太客氣了,其實你們要去把審計部最大的價值創造出來,不然設審計部要幹嘛?行政部門該抓的就要把它抓出來,甚至看到有不符合你們所謂的核心價值時,就應該去痛打行政部門,這是本席的看法。因此,我看到你的這份報告時,我個人真的是很失望。早期我們在議會的時候,最熱門的就是審計處到議會去做報告,可是我看大家好像不太想理你們、對你們沒什麼興趣,所以本席想針對你們的業務裡面,譬如合法性的部分、適當性的部分,因為你們的審計,行政部門有沒有創造出更大的效能,我是很質疑你們這樣的一個審計方式。我先就教審計長,今天行政部門折損了一位幹才,你應該知道吧?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15時11分)主席、各位委員。金管會主委。
莊委員瑞雄:這也不能說都跟你沒關係耶!你有什麼看法?
林審計長慶隆:今天中午有看到報紙登金管會主委請辭的新聞,他有提到這段時間最主要是兆豐金遭到美國監理單位的鉅額罰款調查,還有一個是股票的收購案,這兩個案子他們調查後的預期效果跟外界的看法不同,所以他辭職負責,我看到的訊息是這樣。
莊委員瑞雄:我不是叫你講別人,我是在講你。
林審計長慶隆:以兆豐來講,兆豐金是公股銀行,它的董事長是由政府來指派,政府占有一定的股份,屬於公股銀行。審計法對於公私合營事業有訂定公私合營事業的審計辦法,不過它本身是……
莊委員瑞雄:我要打斷審計長的原因是,雖然你講那麼多,但是在我看來,你們就是紙老虎。公股占了22.4%,其中股份最多的財政部就占了8.4%,你們審核公私合營事業的辦法第七條裡面,其實你們是有武器的,你們也是有責任的。所以我要請教你,今天折損了一位金管會主委,針對兆豐案,你們審計部做了些什麼?
林審計長慶隆:兆豐金爆發的這幾個月,除了政府已經啟動的各種調查機制以外,部裡面是有蒐集相關主管機關,包括財政部對公股銀行代表的監督,另外有關兆豐金公股派的董事或監事,他們在案子發生以後有沒有照規定處理。初步發現有幾個問題,像是金管會訂一些海外分行注意事項,當發生這種重大違規的時候,它應該依法提報到主管機關。但這個案子從報紙上刊登出來的是,金管會、財政部是已經罰款完以後才知道,這中間很顯然有問題,包括它的海外分行在遵行國內相關法規上,還有公股代表掌握這個案子以後,對於這麼重大的事項卻沒有提到董事會來做相關的討論,還有主管機關也是事後才被告知。對於我們目前初步所蒐集到的相關缺失,已經有先通知金管會和財政部,針對主管機關對公股的監督還有銀行監理的方面,有一些應該檢討的地方,初步先蒐集資訊,我們未來會再……
莊委員瑞雄:太客氣了,審計長講這些都太過客氣了,你的這個講法對行政部門都太客氣了。你該去審計,幫人民做把關,去做稽核,我認為連你們的查核機制都出了問題啊!雖然你們是事後查核沒錯,可是事情發生到現在多久了?我不知道前面是不是有人問過,至少這是我第一次聽你這樣講,可是你談這些,我相信老百姓還是不滿意的。國外也有很多公私合營的國營事業,你們有去參考嗎?到104年底,政府轉投資的公私合營事業,金額有達到幾千億?
林審計長慶隆:公私合營的事業總共有156家,政府投資的金額有達到5,000億以上,其中包括有賺錢的、還有長年都虧損的……
莊委員瑞雄:所以重點就出來了,就是你所講長年都虧損的,我們最擔心的就是會不會還有下一個兆豐,沒有人知道,它不會臨時馬上蹦出來嘛!你們平時有在審計嗎?現在社會大眾從媒體上看到的是,這個案件可能都是法遵人員的問題。那我就要問問審計長,這個問題難道是今年才存在的嗎?這件事情是發生在2012年至2014年,審計長也是你,不是嗎?這些東西你說跟你們一點關係都沒有,本席是無法接受的,所以我建議參考看看,或是像你在報告中所提到的,按照你的核心價值,創造最大的審計效益出來,讓行政部門依法行政。你們在投資的時候,用的是老百姓的民脂民膏,你看我們國家一年要舉債多少錢,我們有些公共建設需要舉債,有一些閒錢想去賺點錢,所以跟人一起去投資,有關這些部分,我覺得審計長要擔當起更大的責任。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每年在追公私合營的時候,也會發現不該投資的去投資,或是投資以後沒有一些退場機制,事實上比較大的缺失我們都會依法報到監察院,以督促主管機關。該退場的時候……
莊委員瑞雄:我也知道你們沒有什麼武器啦!你們就是事後報告寫出來給監察院,有違法的就移送,這些本席都知道、全國人民都知道。但問題是你們的功能不應該只有如此而已,除了兆豐金以外,政府的一些投資虧損的公司,譬如2016年初,陽明去投資的光明海運,就已經虧損了20億,現在又碰上全球海運景氣極度不好,連韓國最大的公司都倒了,這家公司在今年去撤銷興櫃的掛牌,在我看來財務應該都有問題,請問審計長的看法為何?
林審計長慶隆:目前這些公私合營的公司,虧損的已經有35家,而且有一些是長年來都在虧損。像剛剛委員所提這種公私合營再去成立孫公司的情形,在監督上又變成另外一個比較力有未逮的地方。但是我們會去蒐集這些公私合營事業,除了本業以外再轉投資的部分,對於委員提出的這些,我們未來在審計的時候會再加強。
莊委員瑞雄:這些都要去示警啦!像是國光生技、亞洲航空、藥華醫藥、台灣絲織、歐欣環保、達榮環保,真是罄竹難書啦!差不多已經虧損一半了。
林審計長慶隆:其實藥華過去投資美國的科技公司有發生很大的虧損,部分的生化公司我們也一直在督促他們。
莊委員瑞雄:這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錢,每一分錢如果虧損,都是虧損到老百姓的錢耶!所以我反而會覺得,審計部要好好地去審查各個機關到底有沒有確實掌握這些轉投資公司的情況,應該處理就要處理,對於不會賺錢又拉不起來的……
林審計長慶隆:應該退場的時候就要退場。
莊委員瑞雄:我認為有一個重點,審計部確實負起查核的工作本來就是應該的,可是這份報告一年才一次耶!有沒有可能縮短時間,譬如每一季提出報告而且公布,針對有問題的相關公司跟主管單位,審計部就勤快點按月去查核,查核後公布並觀察其改善的情況是如何。不然像你現在這樣,一年到本院報告一次,我實在很難想像公布後寫一些缺失就要達到所謂的「效能」,雖然我不懷疑這樣的合法性,但是這樣的效能能達到你要的目的嗎?
林審計長慶隆:委員講得真是一針見血,在審計的效果上,我們依法可以做的大概就是報監察院,將違法的移送行訴處理,更重要的就是缺失的揭露。缺失揭露出來之後,都會引起包括大院、監察院與報章媒體等各方的注目,所以我們要一起……
莊委員瑞雄:我的結論就是,可不可以改變目前的方式?
林審計長慶隆:公布方式的部分,除了每年送交審計報告外,目前還有半年的決算報告也是送到大院,像今年半年的決算報告就是在上個月月底剛送來的。此外,在重要資訊方面,只要有發現成果,比如像比較大的案子,我們一有成果也會主動在審計部的全球資訊網隨時公布。
莊委員瑞雄:再研究好嗎?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會再強化。
莊委員瑞雄:一定有更好的方法,我認為目前這樣的密度是不夠的,人家也不會怕你。
本席想就教你的另一項問題是保留款的部分,政府的保留款太高,像86年度到101年度中央政府特別決算的保留款就高達1,388億元。這裡就會有兩個問題,其一,審計部的查核歸查核,執行單位的行政部門卻連理都不理你。其二,保留的金額如果過大的話,就會影響到政府資源的配置。審計長,預算法裡面本來就有相關規定,像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要點第十九點就規定,保留款超過四年就可以不用再編了,結果現在還是照樣在編。審計長,政府現在部分已在舉債了,這些是要花利息、花錢的。結果,政府舉了債,但又有一大堆錢放著保留,這樣是不通的。我簡單舉個例,現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裡的保留款有1,360億元,86年到94年就要執行完畢,結果到現在還執行不到5%。
林審計長慶隆:歲出保留款最大宗的就是眷改條例。
莊委員瑞雄:他們也有提出理由,我也可以幫你講,這些我都清楚。
林審計長慶隆:而且他們還一再延後使用達成期限,而政府在行政上也一再同意這樣的延期。
莊委員瑞雄:這樣可以看嗎?這樣的執行率太差,你們審計出來後,對於他們提出的理由,難道都可以接受?我要講的是它的影響,像我們屏東的立委,有好幾位都在搭高鐵,你知道嗎?全台灣的高鐵只有屏東沒到,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將近1,300億元的保留款來算就好,你知道台灣高鐵一公里的造價是多少錢嗎?你不知道對不對?不需要14億元,只要13.9億元就好,以一公里14億元來算,高鐵如果要蓋到墾丁,要建112公里,還不到113公里,長度若以120公里來算,經費大概就是1,680億元。如果再蓋到我們的東港,只要54公里,算一算就是756億元,這樣高鐵就蓋起來了,結果政府一直在喊沒錢,還說什麼效能。所以審計長出手要大一點,要鞭策這些行政部門,要求他們提高效能,保留款超過四年也不用保留了,讓政府的財源進行合理配置。我認為你們職責重大,你們可以幫老百姓把關,可以發揮更大的功效。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我們願意在這部分繼續強化。
莊委員瑞雄:我認為你提出的這本報告,內容太客氣了。審計長,你要加油!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於各方面再使出更大的力道。
莊委員瑞雄: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鴻鈞諮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李委員鴻鈞:(15時25分)主席、林審計長、各位同仁。審計部基本的功能其實和立法院是一致的,就是站在人民的立場,把把關的基本動作做好,惟長期以來,審計部幾乎成了替行政院背書的單位,在很多方面都讓我們覺得很可惜,特別是這些都是人民納稅來的錢,所以更要站在把關的基本角色上。
其實我也知道你們的立場很難做,像你的任命就是從行政院院長任命而來,所以你就會有該如何拿捏的問題。像之前莊瑞雄委員提到的,在你的報告書中要如何凸顯在預算與決算的考核中,有哪些是長期以來的不合理之處。這些都應該要點出來,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15時26分)主席、各位委員。審計機關最主要的核心價值就是超然獨立,像是審計長的任命就是總統提名經大院同意,所以在整個審計的作為上,我們會很客觀,對於做得好的部分,我們會加以肯定,但是在做得不好的部分,對於大院通過的預算,只要機關作為有違失或效率不彰,我們都會予以舉發與課責,最後的結果……
李委員鴻鈞:我打個比方,錢是要散彈打鳥、集中火力,還是拿舊有的預算繼續編列,這些都是非常常有的狀況。像五大創新產業就編列了328億元,推出了121項計畫,但其中大部分都是讓舊有的計畫漏洞百出地分散在各部會,依審計法第二條規定審計職權,這樣實質上是根本達不到效能及績效的。
我們常講要編列預算,我在前幾天的預算質詢上也和林全院長提到,政府編的預算都不採零基,而是照以往的慣例編多少就做一點調整而已。然而政府在推動政策的時候,應該要重新把它打掉,依該有的政策方向進行預算的編列才對,但我們都不是以零為基礎。
林審計長慶隆:沒錯,應以零基預算為基礎,才不會有浪費的情況。
李委員鴻鈞:可是,政府都不採用這樣的方向,這只是一個案例而已,但從這裡就看得出預算的盲點非常多。甚至我打個比方,在經濟部的寬頻計畫中APP的行動商務和本土數位內容的部分,裡面實際上只是派人到韓國參觀他們的平台而已。雖然參觀了他們的平台與流行音樂,但我們現在的問題卻不是在國際平台上,真正的問題是在「內容」。當內容不行的時候,建構平台還有什麼意思?所以要創作出內容才行。現在韓國最流行的電影是「屍速列車」,但看到我們的文化部與文創,我們的文創出口幾乎不到3億元,每2元的生產力還不到1元,這些都是我們看到的問題,這也應該是審計部要看到的問題,是不是這樣?
林審計長慶隆:剛剛委員舉的幾個例子,事實上也是大家所詬病的,包括在預算的編列上,沒有完全落實零基預算的精神,很多政策是屬於長期性的,但有時政府會換一個包裝,所以看起來好像是個新的東西,但是預算……
李委員鴻鈞:內容都是一樣的嘛!
林審計長慶隆:其實都是從過去舊有的重新訂一個新的名稱來,這也是長年來受到各界批評之處。至於APP的開發,政府很多部會都希望加強宣導,可是我們發現開發的APP很多,效果卻實在很少!
李委員鴻鈞:我講的不是單純的開發,但是你們看的只是它有建構國際平台,其實你們要看的應該是實質內容,因為它是針對文創的部分。
林審計長慶隆:對,看它的實質內容,要有真正的效果。
李委員鴻鈞:又像我們投資那麼多經費在電影方面,可是文創外銷產額卻不到90億元,才89億元;反觀他國,泰國的文創產額是1,600億元,韓國是1,400億元;我們的只有人家的二十分之一,這就有很多問題,是不是?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
李委員鴻鈞:為什麼我們的和人家的會落差這麼多?
林審計長慶隆:這幾年文化部是有在強化文創的……
李委員鴻鈞:我們補助10元,回收卻只有1元。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有發現他們委託外界專業公司扶植一些文創,但是有些已經結束……
李委員鴻鈞:不只文創是如此;還有工研院、資策會等等,我們每年都補助136億元,每年也可以取得2,000多件的專利,可是除一半完成技術轉移之外,剩餘的部分都看不見了,這也都是問題。
林審計長慶隆:在研發收到的專利管理方面,特別是比較大的研究機構,我們有在控管……
李委員鴻鈞:審計長,對於我到目前所說,你都很清楚,那麼為什麼你不點出這些問題?為什麼不糾正這些問題?這才是重點。
林審計長慶隆:其實在專利等各方面的控管和效果提升方面,部裡在審核報告都有相關的章則。
李委員鴻鈞:我們看看,102年至104年的研發經費都是130多億元。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
李委員鴻鈞:可是研發成果真是少之又少!對不對?
林審計長慶隆:這幾年我們的審核報告都有揭露這個……
李委員鴻鈞:都不到10%,這才是問題,對不對?
還有一個問題,地方政府在編列預算時,為增加歲出,他們會如何處理?我講到這個部分,審計長就笑了!他們就浮報歲入預算。
林審計長慶隆:浮報歲入預算。
李委員鴻鈞:這是很嚴重的問題!請問現在政府的舉債是多少?如果包含地方政府的部分。
林審計長慶隆:關於整個公共債務,光是中央的部分,目前已經是5兆4,000多億元,而地方政府的部分接近1兆,因此整個公共債務截至104年度有6兆3,000多億元,週轉金還不算……
李委員鴻鈞:我們的舉債上限約40.6%,是不是?
林審計長慶隆:法定是40.6%。
李委員鴻鈞:雖然我們一直調控,但是也將近37%,是不是?
林審計長慶隆:包括地方的部分。
李委員鴻鈞:簡言之,我們等於快要破產了!而且不只中央,還包括地方。雖然公共債務法第五條規定地方政府的長、短期舉債上限,然而地方政府為增加歲出預算,竟浮報歲入預算。從100年到104年,光9個縣市,他們高估的收入就將近1,179億元,這不是一筆小數目!你們也知道這個問題吧!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有在導正,也有報監察院進行糾正,而這幾年他們已經有慢慢改善;到104年度,據我們初步統計,他們高估的收入還有110億元,這和最嚴重時期相比已經下降好幾倍,當然我們還會繼續督促他們。
李委員鴻鈞:我們應該很嚴格、嚴肅看待這個問題,我們隨便指出幾個縣市,他們就有問題,這不是針對性,這是事實,況且你也非常清楚,這表示你們都很了解這個問題,所以我們必須很嚴肅對待這個問題,對不對?
林審計長慶隆:對,我們每年都有追蹤地方政府在一般補助款和專案補助款的方面,看看他們是否沒有文號或根本沒這筆收入,卻把它匡列出來,墊高歲出,提高舉借額度的情況,這幾年這一直是我們在地方審計的很大重點,我們也會繼續加強。
李委員鴻鈞:另外,截至105年度,行政院尚有23項計畫的計畫書、修正計畫或財務計畫尚未獲核定,是不是?這些累計編列預算數將近1,800億元。計畫尚未核定,卻編列預算,這不是很奇怪嗎?
林審計長慶隆:關於這個問題,特別是跨政府的預算編列,這往往是在預算書匡列一個計畫型補助的額度;再由地方政府提報個案計畫;所以這會造成一個普遍現象,就是預算執行率偏低,尤其是特別預算,如治水預算,都是年度過了一半以後,實質工程仍未核定……
李委員鴻鈞:預算是延續性的,我很了解,可是這要核定。
林審計長慶隆:對。
李委員鴻鈞:計畫沒有核定,這不是很奇怪嗎?
林審計長慶隆:這是在預算匡列額度之後,再個案核定;理論上,這應該在編列概算時就要有一個成形的計畫……
李委員鴻鈞:我們看看,106年度預算案當中,所列之61項新興計畫中,至少有41項計畫之計畫書或財務計畫未獲行政院核定,這是不是要提出糾正?
林審計長慶隆:依預算法第三十四條,他們要提出各種替代方案和成本效益分析,在這個前置作業……
李委員鴻鈞:站在你的立場,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需要站在行政部門的立場幫他們辯護,你們要站在糾正的立場。
林審計長慶隆:對。
李委員鴻鈞:這就是我一開始和你講的,這是您該有的基本觀念和概念才對。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
李委員鴻鈞:而不是站在行政部門的立場幫他們辯護。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在審核報告都會揭露,如同今天的口頭報告,當重大建設的前置作業做得不落實時,我們都會揭露。在這一塊,我們願意繼續督促和強化。
李委員鴻鈞:另外,說到委辦費,政府現在的委辦費真是高得嚇死人!有19個部會的委辦費占業務費的比率超過50%!照審計部的說法,可按照「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管理辦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等相關法令辦理審計。但是將複雜或難以執行的業務以委辦方式轉由民間處理,那麼我們要行政機關何用?舉例說明,賦稅署106年的委辦費占業務費比率有96%,更誇張一點的還有工業局的97%,中小企業處則有93%,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也有93%,這表示幾乎都是委辦的,那麼要這個單位何用?
林審計長慶隆:如果是一個核心業務或是牽涉到法令,就不應該委辦,法令的強制力是不應該用委辦的方式委託民間……
李委員鴻鈞:政府要委辦並不是不可以,要和民間合作也不是不可以,可是要有適當性,將近百分之百委辦的話,我們要這個單位何用?這不是很奇怪嗎?我們看到的比率有96%、97%,甚到高達98%,那麼我們要這種單位何用?審計長的看法呢?
林審計長慶隆:關於委辦方面,包括他們用這種方式來辦妥當與否,還有發包方式……
李委員鴻鈞:政府要委辦是可以,我也不是反對委辦,但是幾乎百分之百委辦的話,那麼要這個單位何用?
林審計長慶隆:從這些百分比看來,這個現象是有些誇張的,我們願意對個別機關委辦率太高的部分實質搜集相關資料進行評估。
李委員鴻鈞:你們應該針對這個部分好好糾正,這也牽扯到行政效率的問題。
林審計長慶隆:會的,我們會掌握這個資料。
李委員鴻鈞:政府花這麼多的人事費用,結果做出來的是這種事情的話,這說不過去,是不是?
林審計長慶隆:確實如此。
李委員鴻鈞:接下來,審計部在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政府推動社會住宅的期程和數量和民眾的想法有落差。可是依現在的政策,預計112年要推到約13,000戶。
林審計長慶隆:1萬多一點。
李委員鴻鈞:可是據營建署的統計,截至105年6月,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頂多7,000戶,二者落差很大!這個問題要如何處理?你們要如何糾正他們?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政府在這塊的起步比較晚,100年起有核定一些短期的實施方案,目前的戶數只有幾千戶。從短期計畫到中長期計畫來看,103年到112年度就匡列了67億來補助新建8,700戶及獎勵民間4,300戶,總共約可增加1萬5,100戶,不過這樣的進度還是有點晚。
李委員鴻鈞:審計部該有的功能應該是要站在人民的角度來替人民把關,要讓錢花在刀口上,這是你我共同該有的基本立場,我們應該要守住這個立場。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委員指教,我們會繼續強化。
李委員鴻鈞: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宜民諮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陳委員宜民:(15時41分)主席、林審計長、各位同仁。首先,謝謝審計長,本席看了審計部送來的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書,其實內容非常仔細,也做了一些檢討。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15時41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陳委員宜民:因此,本席也要針對審計部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審查使用情形來仔細把關。有關預算的執行情形,我們都知道,如有行政疏失,就必須送監察院;如有不法,就要送檢調的司法單位。
林審計長慶隆:對。
陳委員宜民:所以本席想就防災及空污調查計畫來就教審計長。
林審計長慶隆:請委員指教。
陳委員宜民:今年颱風還不少,這張照片是9月2日在高雄大遠百拍的,那天只是下了一場大雨,就開始淹水了,而且當時是沒有颱風的,所以請問審計長覺得這是天災還是人禍?
林審計長慶隆:台灣常常有颱風侵襲,所以颱風造成淹水也是滿普遍的。
陳委員宜民:但這不是颱風,那時沒有颱風。
林審計長慶隆:如果沒有災害卻淹水的話,可能是雨水下水道的設施沒有到位。
陳委員宜民:是的,就是這方面的問題。因為2004年的敏督利颱風及2005年的豪雨帶來了水災,所以民進黨執政時就編列了8年800億的治水預算,又因易淹水地區還有水患治理的特別預算,所以後來預算增加到1,160億。但因為仍有淹水的情形,故103、104年度就做了一本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特別預算書,所以104年度也有126億的預算。
根據你們提供的資料,在雨水下水道的規劃及建設情形方面,本席發現新北市和台北市的執行實施率高達9成,新北市可達9成6;桃園市較低,只有5成8;而台南市只有6成1;高雄市只有7成。換句話說,雖然有這麼多預算,但是執行率卻不夠,雖然地方政府爭取了很多預算,但是其建設雨水下水道工程的公里數、所涵蓋面積(公頃)卻是不足的。面對這種情況,審計部有想到能以何種方法來提醒嗎?
林審計長慶隆:治水一直是政府長年來的重要施政,包括建設下水道等。這幾年來,政府陸陸續續編列4千億以上的預算,以雨水下水道來講,部分地方政府的鋪設率較低,像是台南……
陳委員宜民:台南只有六成,高雄只有七成。
林審計長慶隆:高雄市是70.95%,其實這方面都可以再提升,包括污水處理方面也是……
陳委員宜民:在這種狀況下,你們有以何種方式去提醒嗎?還是要送去什麼單位?
林審計長慶隆:包括分配到各地方政府的額度……
陳委員宜民:所以地方政府不應該申請那麼多,因為如果申請那麼多卻用不到,等於壓縮其他縣市所需的預算。
林審計長慶隆:可能各地方都想爭取預算,以高雄市為例,流域治理計畫第一期、第二期合計分配到15.58億,以整個地方來看,一、二期合計大概是第一名。
陳委員宜民:所以高雄市水利局的執行績效較不好?
林審計長慶隆:高雄市獲配金額算是較高的,以執行率來說,第一期……
陳委員宜民:高雄市分配到的金額是全國最高的。
林審計長慶隆:對,以目前來看,一、二期加起來的金額是最高的。
陳委員宜民:另外,本席也向審計部要了各縣市的決算書,在高雄市地方總決算的審查書中,我發現104年度高雄市政府的歲入是1,114億,歲出是1,199億,換句話說,歲入與歲出就短差84億,84億等於是由全市市民舉債。若以前面的例子來看,地方政府向中央政府申請那麼多錢,明明無法執行那麼多,但對於有些未寫計畫書的部分,卻以特別方式來申請,這樣不是很奇怪嗎?針對這方面,審計部有無其他建議?
林審計長慶隆:在監督預算執行方面,對於這種與民生相關的重大建設,審計部每個月都會盯它的執行率,並調查其落後原因,提出相關建議。
陳委員宜民:舉兩個例子,其實高雄市水利局總經費超過1億以上的公共建設計畫共有22項,所以總經費高達36億7,222萬餘元,但其執行率不錯,高達九成。但是表上這兩個計畫,一個是截流抽水站設備更新工程,總經費到一億多,104年度預算也有兩千多萬,可是執行數卻只有1,154萬,執行率49%;另一個更重要的高屏溪流域疏濬作業,總經費是四億多,104年度預算是一億多,但執行率只有14%。其實高屏溪的疏濬作業是很重要的,如果不做疏濬的話,就會造成高屏溪的排水問題。針對這些攸關民眾生命財產的重大建設,行政單位卻執行不力,請問審計單位有何作為?
林審計長慶隆:這兩案的金額都滿大的,而且都是與民生相關的問題,所以本部設在高雄的高雄市審計處也將這兩案作為審計的重點。如果進度落後是因未盡職責的話,依照審計法規定,要報到監察院,由監察院進一步做調查。
陳委員宜民:好,那我提供你一些相關的資料。這張照片是梅姬颱風所造成的狀況,其實旗山溪洲淹水淹得滿厲害的,上禮拜即使颱風過去了,水還是退不了。本席上週六到旗山勘查時,有位退役將軍告訴我,他家都淹水淹到胸部了,而家裡只剩一顆饅頭,夫妻倆一天一夜就分這顆饅頭吃。他安慰太太說,根據過去經驗,水應該快退了,但明明颱風都過去了,水還是不退。後來我們去勘查了剛完成工程的溪洲抽水站之情形,但其中有個大問題,高雄市政府花了約7,800萬做了溪洲抽水站,5月份時,花媽也很風光地去剪綵。9月27日時,也就是梅姬颱風來臨前夕,其實副市長史哲也有去視察這個抽水站的狀況,可是梅姬颱風一來,抽水站的功能顯然不彰,甚至還淹水,根據民眾的講法,可能是因為新做的抽水站出口不夠大,而且所在的位置,居然還比河水會淹過來的位置還低,抽了水之後,又怎麼可能送得出去?當地人認為這個抽水站根本就是設計不良。事實上,抽水站應該像石門水庫一樣,要先往上,才有辦法把水抽出去,但是這個抽水站的作法是從抽水站引導,再經過通道,問題是這個通道比旁邊攔水的閘門還要小,在這種情況下,怎麼把滔滔的洪水疏散出去?就是因為這樣的狀況,才造成那個地區淹大水,而且,那個截洪道是以手搖式操作,所以即使楠梓仙溪水位已經下降了,但旗山溪洲地區仍然在淹水,因為是手搖式,必須先把閘門拉開,水才洩得出去,顯見這個抽水站是設計不良,甚至是施工造成的問題。更重要的是,5月十幾號剪綵,可是到現在還沒有驗收,所以在颱風來襲的當下,守在抽水站的,不是高雄市政府員工,而是承包商的工人,他們根本就不知道該怎麼辦,最後就造成了這樣的結果。請問審計長,這是天災?還是人禍?
林審計長慶隆:這次梅姬颱風帶來很大的雨量,不過,像剛才那個淹水的情況,實在是非常嚇人,整個旗山溪洲抽水站在設計上及工程進度上是否沒辦法趕在雨季、颱風季之前該完工而完工,並開始啟用……
陳委員宜民:工程已經完工,但還沒有驗收,既然沒有驗收,為什麼要剪綵?現在已經在使用了,但像這樣的狀況,將來要怎麼處理?
林審計長慶隆:這個案子我們願意紀錄下來,也會指示高雄市審計處針對旗山溪洲抽水站的興建及相關品質上有沒有不當的地方進行查核,我們願意做專案了解。
陳委員宜民:對旗山的民眾來講,這攸關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每年颱風一來,他們擔心的就是淹水問題。
林審計長慶隆:未來還是要靠這個抽水站來……
陳委員宜民:楠梓仙溪是高屏溪的支流,而高屏溪有一個經費龐大的治水計畫,因為美濃溪的水要流向楠梓仙溪,但楠梓仙溪的河床郤比美濃溪還高,所以應該進行疏濬工程,否則以這樣的方式疏洪,水根本就排不出去,甚至還會倒灌進來。換言之,在治水方面,應該是去做疏濬的工作,而不是只做抽水站,這樣是沒有用的,這點在這次的颱風也馬上應驗,所以我們認為這個工程其實是有改良的空間。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委員提醒,包括疏濬、工程進度及整個抽水站的個案,我們會請高雄市審計處進行深入調查、了解。
陳委員宜民:好,謝謝。另外,根據環保署提供的資料,有關全國各縣市空氣品質不良的站數百分比,我們看到比較嚴重的地區就是高雄地區,不管是臭氧指標、不良污染物或是懸浮微粒部分,高雄地區都是全國最高的,相較於台中,甚至是之前我們談論的許厝國小,高雄市其實都是比較嚴重的。
政府多年前在高雄地區遍設石化工業區,所以,一、二、三、四、五輕,全部都在高雄,一、二、五輕位於中油高雄煉油廠附近,也就是北高雄;三輕、四輕則位在林園工業區裡的中油林園廠附近,所以我們高雄市市民,除了臨近山區人口比較稀少的地區外,全市250萬人口其實都是陷入大量石化污染的風險中。根據環保署調查,不論是苯、乙苯或二氧化硫濃度,高雄地區較之雲林台西都嚴重許多,如果雲林許厝國小面對六輕要遷校,那麼對於位在高雄市林園、大社、仁武的國小來講,他們要遷到哪裡去?
在審計部提供給我的資料第606頁到607頁中提到,政府有一個「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的總量管制」全區計畫,但這個計畫的執行力並不好,到今年3月25日止,高屏地區總量管制列管的家數是645家,可是真正行文的只有126家,完成審查的只有37家,整個列管家數不到20%,其中整個追蹤、管考過程,也是呈現非常大的問題。針對這個空污管制計畫,審計部的檢討報告寫的非常清楚,但本席建議你們應該要積極追蹤,因為這個計畫將來有可能變成是全國性的計畫,如果高屏計畫做不好,全國性計畫又怎麼可能做得好!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這一項我們除了在審核報告揭露以外,我們會繼續追蹤,目前已經啟動總量管制的工作,這是我們督促出來的一個初步成果,我們會來繼續追蹤。
陳委員宜民:好,謝謝。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諮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邱委員志偉:(15時57分)主席、林審計長、各位同仁。每年本席都會針對決算提出諮詢,剛剛審計長的口頭報告比較簡略,只提出10項比較重要的部分,事實上你們的整體評估報告,不管是從整體審核,或是針對公務預算執行及特種基金、財團法人部分,審計部大概提列了72項待檢討事項,提供給各執行單位、各機關做執政參考,看要如何修正,以提升績效、改善缺失,但這對他們的約束力好像比較不夠。本席分析你們提出的這72項事項,發現有的很嚴重,有的只是制度未能建立,屬於執行面不夠的問題,有些則是政策面的問題,另外有些是人謀不臧的問題,這些問題,我覺得審計長應該依輕重緩急分類,有些是應立即改善的事項,有些則列為一定期限內列管的管制事項,這樣我們才知道有哪些問題是非常嚴重,必須立即改善、立即處理、立即解決。問題是我們從你的這份厚厚報告裡並沒有看出這點,幾乎每一項都是要檢討、要改善,你是點出了問題,但沒有提出solution,對不對?這些solution是需要各單位去策進,去檢討、去改善,但問題分很多種,有急迫性的、緊急性的,或是有長期性的、制度性問題,你要針對這些問題做區分,這樣我們才能從你的報告中有效去監督行政部門的執行,審計長覺得以後你們報告的撰寫方式,有沒有改善的可能性?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15時59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這份報告目前的表達方式,是按照各部會的公務、非營業和營業等幾個面向提出,所以在參閱上,可能對同一個部會,我們會列出一些重要審核意見,至於其重要性和急迫性,可能就沒有像委員講的……
邱委員志偉:本席連續三年看你們提出的決算報告,其實內容大都大同小異,就是那幾個重點,有些惡化、有些改善,基本上你們點出的要項、方向,往年都是差不多的,因此,本席希望,某些問題若連續存在3年,然後情況是惡化還是改善,像這些你們應該都要點出來,如此國會審查決算報告才有其意義存在。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會在105年度試著用這樣的概念來分類。
邱委員志偉:就像在急診室會先做檢傷分類,有的是馬上需要急救,有的可能等個兩個小時再觀察一下,畢竟有的可能是小感冒,但有的可能就是猛爆性肝炎或是中風,問題都不太一樣,所以你們應將這些問題做一些區分,我們才能做有效的監督。
還有,關於對外投資不振的問題,事實上,對外投資、對外貿易是台灣經濟主要的核心根本,如果國內外投資不振、招商不力、投資環境沒有改善或是跟其他國家的FTA、ECA等投資貿易協定沒有辦法有效簽署,當然就會影響到台灣經濟整體的競爭力,這點審計長同意嗎?
林審計長慶隆:同意。
邱委員志偉:你們的報告提到我們與南韓、新加坡相較,我們的FTA簽了6個,但那些都不是主要貿易國家,反觀南韓簽了18個、新加坡簽了22個,都讓他們的國際貿易競爭力大幅提升。另外,我們也沒有想辦法改善國內投資環境,造成國內投資誘因嚴重不足,也就是沒有人想來台灣投資,像2011年整體對外投資有108億美金,2015年就只有37億,即僑外投資的部分萎縮了190%,反觀南韓、新加坡等國,不僅相當重視FTA,也想辦法改善國內投資環境,所以不管是對外投資、僑外投資國內的部分也都是增加的,可是我們在這部分的數據卻很嚇人,像2010年的平均投資規模還有2,300萬,到了2015年就只剩下1,200萬,表示整體投資的金額是明顯的下滑,所以你們不能只點出問題而已,因為我對照了經濟部的報告,他們表示是有提出很多改善環境的招商措施,但是從你們的報告來看,情況是沒有改善的,請問這該如何處理?
林審計長慶隆:很多因素都會影響經濟成長率,像國際上我們比較沒有辦法像韓國一樣有比較好的國際關係,所以整個因為簽定自由貿易協定的貿易額大概占總額不到10%,跟其他鄰近國家相較,我們的落差太大。
邱委員志偉:這4年來投資外移的狀況非常嚴重,基本上國內投資廠商如果外移,國內就業機會就會減少,中下游產業供應鏈就會受到影響,比方說最近國內某家大廠被地方政府停發執照,此時工廠就沒有辦法運轉,馬上1,400多個工作機會就受到影響,而且整個上下游產業鏈也受到影響,然後地方與中央又不同調。事實上,這些大型廠商的運作一定要符合國內環保標準,也要符合法律相關規定,如此才能生存下去,才能受到地方民眾的支持,可是地方和中央政府完全不同調,地方表示他們違法,所以不發給繼續使用的執照,反觀經濟部卻說他們是ok、沒問題的,各位要知道,這些爭執到最後廠商可能就會考慮外移了,其實從2010年到2014年外移的數量非常的大,審計長知道他們為何外移呢?
林審計長慶隆:國內投資的環境,包括人、水、電等等,都會影響到投資意願,在整個經濟成長中,政府比較可以有效掌握的是政府本身的投資、政府投資執行的進度、政府消費力等等,但是從GDP的貢獻來看,政府的消費、政府及公營事業固定資本的形成這幾年的情況都不太好。
邱委員志偉:固定資本的形成是很重要的,而固定資本形成就是擴大公共投資,對不對?
林審計長慶隆:對。
邱委員志偉:而你一而再再而三強調財政紀律的重要性,所以中央及地方政府都要做好財務、債務的平衡,然每個時代、每個時候、每個時空背景下,都有不同經濟政策需求,像六、七○年代是強調用公共建設、擴大資本形成的方式來提振國家的經濟成長率,而那時的經濟成長率有高達7%或是8%,而今你們採用的是貨幣政策,所以成效是有限的,無論是歐盟、美國、日本等,貨幣政策都運用到一個極致了,但對刺激或促進經濟成長的力道卻是嚴重遞減,所以很多國家就開始思考,如何用有效的財政政策、用政府的資本形成來提振、帶動需求、帶動投資,所以你們就要利用這個時間點來擴大公共建設、擴大公共投資,也就是由政府來引導,否則上述的情況會愈來愈嚴重。其實很多本土企業都是愛台灣的,但是卻被逼著要離開台灣,不僅到中國大陸被欺負,到越南也被欺負,我們不僅無法讓他們在台灣能夠生根發展、促進台灣經濟發展,反而讓他們流浪海外,而且又沒有辦法以政府的力量來保護他們在國外的投資,因為我們沒有簽定FTA或是ECA,像跟越南簽定的投資保障協定就是30年前的事情,還有,現在若碰到被圍場、被抗爭等狀況,損失的全部是台商,因為他們得自行完全吸收,請問政府幫他們做了什麼?政府做的就只是把他們趕走而已,為何台灣的競爭力一直無法提升?為何台灣經濟成長率一直沒辦法提升?就是因為政府在改善投資環境、招商的部分沒有做好。
林審計長慶隆:招商的部分以及保護在外的投資,政府一直都在做,可是力道比較不容易自己掌控。有關政府本身的投資,事實上,政府有微量增加公共建設,從105年的1,812億增加至1,869億……
邱委員志偉:審計長,你覺得「微量」有幫助嗎?
林審計長慶隆:百分比太低了。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的意思是政府的公共支出、資本形成不足、公共建設不足?
林審計長慶隆:政府自己比較容易掌控、比較容易做到的就是公共建設,但我們發現國營事業106年度的投資與105年度相比似乎又降下來了……
邱委員志偉:審計長,我要跟你溝通一個概念,經濟如果是一灘死水,你再怎麼去平衡都沒有用,所以你要先讓它活起來,活起來之後再想辦法去平衡。
林審計長慶隆:對。
邱委員志偉:若整個經濟都死掉了,你再怎麼去平衡,一點意義都沒有。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
邱委員志偉:你要想辦法讓它活起來,之後再想辦法去平衡它,不能說完全以財政紀律為優先,不同時候要有不同的作法,您同意嗎?
林審計長慶隆:我同意,就是在不同的經濟環境下,整個政府的相關政策要先看看何者是最優先的,然後有一個合理的搭配,所以這幾年政府有增加公共建設……
邱委員志偉:你的報告好像沒有寫到這一點,你的報告還是堅持要財政紀律優先啊!你應該要適度擴大政府資本形成、公共建設資本形成或是擴大公共投資來帶領經濟成長。你的報告有寫到這部分嗎?我看了整晚都沒找到。
林審計長慶隆:有,對於如何帶動經濟、提高競爭力的部分,今天的報告中有就各個面向以提醒督促為出發點,雖然這不是短期內就可以有成效,但至少希望在預算執行率提升的部分能在國內馬上看到活水的注入。
邱委員志偉:你是政府施政的警示鐘,若是他們走偏了或是沒有做好,你可以馬上提出警示,要求他們改善,但是你要提出好的方向。WEF公布臺灣法規的競爭力退步了37名,法規競爭力落後代表我們沒辦法與時俱進,新的環境應該用新的法規規範,而且要保持更多彈性。若是我們無法讓所有的企業及廠商活下來,就會影響到整個上下游產業的供應鏈,也會影響國民就業的狀況,更直接影響的就是我們的經濟成長率。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委員說的沒有錯,雖然最近公布的WEF競爭力在整體排名來說我們進步了一名,但是在「法規鼓勵外人投資的程度」項目我們卻落到87名,這是很後段班的名次,而這些指標我們也會在適當的時間提供給政府參考。
邱委員志偉:這點我在你們今天的報告中也沒有看到。
林審計長慶隆:這是上禮拜最新公布的事項。
邱委員志偉:環評是我們的法規為人所詬病的地方之一,倘若廠商要擴廠,沒有經過三、五年的環評根本沒辦法通過,但是廠商怎麼有辦法等那麼久呢?經過地方環評之後還要再經過中央環評,如此一來企業無法生存,我們也會受到很嚴重的打擊,若是企業都外流了,臺灣經濟的根就沒有了。
林審計長慶隆:永續發展是各個面向的,環保及經濟發展都必須兼顧。
邱委員志偉:當然環保與經濟發展是同等重要的,但是我們必須仔細思辨,在確保環境保護的前提下,我們要用最大力度協助臺灣的廠商在臺灣投資。
林審計長慶隆:要投資以帶動經濟發展。
邱委員志偉:但是現在我們卻是把企業趕出去,這讓我感到很難過,我們不能理性的思辨,不能理性的討論,政府好像是依民調在施政,這樣不好,謝謝。
林審計長慶隆:跨域整合的部分很重要,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李委員彥秀諮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李委員彥秀:(16時13分)主席、林審計長、各位同仁。首先,審計長這段時間非常辛苦,因為國家的財政確實非常艱困。過去這麼多年我也看到每年你都有機會到臺北市議會,如果每年你都有去各縣市檢討,但各縣市政府針對花費的狀況仍然沒有太大的改進的話,我建議審計長可以公布這樣的情況,如此各縣市的財源也可以做更好的活用,因為每年各縣市政府都會到中央要錢,大家為了統籌分配款而吵翻天,所以我還是希望審計長對各縣市財政的檢討可以發揮更好的作用。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16時13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李委員彥秀:今天我想討論的主題是遺贈稅實徵稅額波動大,長照財源令人擔憂。我不用提出太多數據,審計長應該也知道目前國家的財政非常辛苦,無論是年金、國營退休金的準備及長照等等的問題,媒體也報導,有幾個國營事業最近會面臨大批的退休潮,所以國家的財政確實非常艱困。最近民進黨政府提出,未來打算調高遺贈稅作為長照的指定財源,因此,我特別整理出過去10年間遺贈稅稅收的金額,我們看到95年到104年遺贈稅的稅收金額,除了99年因為多出王永慶的遺產稅之外,其實沒有因為98年馬政府將遺贈稅稅率調降為10%,而使得遺贈稅的稅收有特別的變動。若是未來新政府打算將遺贈稅稅率提高10%或20%,從過去的數據觀察,其實稅收不見得會提高,因為需要繳納遺產稅者有其節稅的方式,請問審計長同意我的說法嗎?
林審計長慶隆:老人化後,長照是國家很大的施政目標,至於長照財源的部分這幾年有許多說法,包括保險、調升營業稅或是遺產贈與稅的部分都有一些不同的規劃,最近的趨勢則是比較偏向從遺產贈與稅取得。誠如委員剛才所提出的資料,遺產贈與稅可以用人為的方式事先規劃,雖然這幾年將遺產贈與稅的稅率降至10%,但是很多人也利用這段稅率較低的時間贈與財產,所以沒有因為稅率降至10%而使得每年稅收的金額大幅降低。最近政府有放出未來要提升遺贈稅的政策方向……
李委員彥秀:過去遺贈稅稅率為50%時,每年稅收的金額大約也是維持在250億至300億之間,即便未來新政府把遺贈稅的稅率調高至20%,稅收不見得可以增加多少。
林審計長慶隆:我個人有相同的看法,不會因為遺贈稅的稅率提升一倍,稅收就會增加很大量的金額,因為遺贈可以透過一些其他的方式規劃,所以沒辦法像營業稅一樣,稅率提高多少稅收就會增加多少百分比,在這部分是比較不確定的,我同意委員的看法。
李委員彥秀:這部分的不確定因素特別高,我擔心未來新政府打算用遺贈稅增加10%來補足長照的財源這件事會做不到,到時候錢又要從哪裡來?在新的團隊進來後,大家對於長照有很多的期待與期望,如果依照剛才的邏輯以及過去10年間遺贈稅的稅收來分析,其實遺產稅還是一種機會稅,因為富人有其節稅的方法。
林審計長慶隆:對,所以政府應該要多元規劃,包括菸捐及彩券收入等等是比較能確實掌握的收入,如果較大的比重都依賴遺產贈與稅的話,將來在財源的掌握上恐會有較大的落差。
李委員彥秀:長照是國家很重要的政策,不論是朝野各黨派都支持這樣的政策,在這個政策上路後,我們當然希望能有穩定的財源,無論是從菸捐或是從增加遺產稅的方式取得,但是對於未來究竟可以獲得多少財源我還是抱持很大的疑問。
審計長,另外我也關注到很重要的一點,即遺產稅是允許用實物來抵繳,也就是說,遺產稅有很多種處理方式,包括現金、實物抵繳……
林審計長慶隆:對,可以用實物抵繳。
李委員彥秀:這是政府、國家所允許的,在實物抵繳部分,從99年到105年累積約有1,200多億的實物抵繳,累積至今,這1,212億並不是一個很小的數目,如果以新政府目前規劃的長照財源來計算,1,212億約等於7年的長照2.0的預算規模,因為目前打算每年編列178億,這1,212億大概可以做7年,小英政府如果把實物抵繳好好的去做處分與處理,長照的經費大概不需要煩惱。如果以國民黨過去的版本,用長照保險的規模,大概可以做一年而且做得非常好。回過頭來看看現階段,除了本席剛才提到遺產稅的提升有可能是機會稅,對於未來長照是不是能有穩定的預算規模,事實上是令人擔憂的。
第二個階段要跟您探討的則是有關實物抵繳的部分,到104年為止,實物抵繳稅款的累積數為713億,而真正處理完畢的則是638億,差異數大概有1成多左右。有關實物抵繳部分,依據過去我所瞭解,很多都是土地,而且是位於保護區或是剛好在道路中間的土地……
林審計長慶隆:馬路上……
李委員彥秀:對,縣市政府在開闢道路時是要整段開闢的,不能只開闢這一段,所以財政部、賦稅署收到這些實物抵繳的土地,其實根本就沒有辦法處理,不僅沒有辦法處理,而且還要負擔很多管理的責任,在這些土地上發生治安問題、交通狀況,可能還需要負擔國賠,所以這部分也造成了很多管理上的負擔。
林審計長慶隆:委員說的沒有錯,目前抵繳稅額有1,000多億,其中土地占大部分,就像委員所說的,這些土地大概有一半都是公共設施保留地或道路用地,政府對於人民所有卻已經開拓的道路都還沒有辦法收購,何況是政府本身收進來抵繳稅款的土地,這中間大概有500多億都是屬於公共設施的部分,沒有辦法很快得到收入。另外還有一大部分是股票,其中有少數股票是公開發行具有實質價格的,有部分股票包括上市、未上市等帳上的股票,這部分處分後都發生抵繳的稅款多,但實際卻賣不了這麼多錢,所以實物抵繳這部分……
李委員彥秀:實務上都要打一些折扣,對不對?
林審計長慶隆:對,都會發生損失,或是有些土地賣不掉、股票的處理也會有損失……
李委員彥秀:土地不僅賣不掉,現在還有很多政府的土地,因為相關規範的限制,所以不能隨便處分、變賣,但是卻要在管理上多出一筆管理費用,如果在這些土地上發生治安死角或交通事件,政府可能還要負擔國賠。審計長,對於這些狀況,未來審計單位應該要要求行政部門,對於這種賦稅狀況應該要重新檢討,特別是這二年因為世界景氣、臺灣景氣會導致土地價格可能往下滑,實物抵繳中以土地來抵繳稅款的情況可能也會增加。明年的狀況,我不知道新政府能拿多少,但是要增加10%,但是實際上有沒有預估到底有多少實物能拿進來作為長照的財源。其實長照的新版本,到底要用菸捐、菸稅等等,我都還不確定,雖然從媒體上可以看到,但我認為審計部應該有責任把這件事情反映的更清楚,讓新政府瞭解,以機會稅去負擔長照如此大規模的固定財源,其穩定度並不高,如果政府在實施長照過程中還要到處去找財源的話,整個長照政策難免就會做的七折八扣。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對於委員的指教,我們希望整個長照能有穩定、多元性的財源,整個政策實施也比較容易落實。另外,在抵繳實物部分,有些接收的財產比較不合理,所以上次修改遺贈法時,也規範將來要抵繳實物時必須是比較容易變現的實物,這部分已經有初步規劃。本部對於抵繳實物的處分,也一直在關注,希望能夠真正變賣的部分能夠早一點實現,以落實……
李委員彥秀:可以減少國產署管理上的負擔,以台北市來說,光是100坪以上的閒置土地就達近100萬平方公尺,這些土地根本不是國產署有辦法能夠處理的,我認為未來審計部針對國產署、賦稅署未來如何處理實物抵繳部分,應該要有更完整的規範。
另外,我關注到新政府最近送入立法院、馬上就要開始審查的預算當中,有一筆預算我要再次跟審計長提一下,環保署說要升格為環資部已經是很久的時間了,我認為行政院應該努力直接把環保署升格為環資部,但是對於行政單位裡面有很多黑機關,或是設有一些臨時常設的單位,這些組織編制還沒有通過,但預算已經送進來了,我不知道立法院今年有沒有機會處理,這個機關就是環保署的毒物局,過去只編列3億左右的預算,這一次我關注到,在組織編制還沒有通過的過程中,它已經在預算書中編列6億的預算,打算讓我們審查,不只是預算額度增加3億,甚至主管的座車也都編列了。以這樣的預算規模,我不認為它是一個臨時性的設施組織單位,如果是個臨時性的單位,從來沒有設過,那我可以接受這樣的預算去做這樣的執行,畢竟未來毒物局要處理、關注的大概就是食安議題,而食安議題也是國人高度關注的議題。對於這樣的單位,我個人認為應該給予支持,但是如果沒有通過組織編制的動作,直接把預算送進來,我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是有問題的。我不斷關注到,新政府的單位裡面其實一直有這樣的狀況,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所以我希望針對這樣的事件,審計部這邊應該去文要求行政單位必須做一些檢討。
林審計長慶隆:我想預算書送到大院來,大院在審議的時候,這個問題就可以將它突顯出來,我們也願意在適當時間去做檢討,看看有沒有什麼需要提醒他們改進的。
李委員彥秀:我想預算書已經在院會當中了,付委之後,很快就會送進委員會審查,但這件事情已經是個事實,我覺得在現階段組織編制還沒有通過以前,審計長現在就可以提出要求他們必須等到組織編制通過後才將這筆預算送出。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把它紀錄下來去做進一步的瞭解。
李委員彥秀:好,謝謝審計長。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委員。
主席:請黃委員偉哲諮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黃委員偉哲:(16時29分)主席、林審計長、各位同仁。審計長,有個問題一直是預算審查及預算執行時的盲點,體制上依法論法不見得有問題,但實質上的合理性,我覺得民眾一定會質疑,哪個問題呢?國營事業。這一次兆豐銀行的問題,讓人覺得銀行的官股雖然只占17%、18%,將近20%,可是銀行出了問題產生虧損,屆時還是要全民買單。這部分一方面我們監理不到,另一方面要向公股代表追償,有時他的薪水又沒有那麼多,搞不好連他的財產也沒有那麼多。例如兆豐金被罰了57億台幣,公股損失的金額將近11、12億元,請問公股代表有那麼多錢可以拿出來賠嗎?沒有。那怎麼辦?納稅人就得負擔。因此,我想到一個問題。兆豐金的官股只占一部分,我們看到許許多多的國營事業,例如中油、台電、台糖或是交通部所屬的國營事業等等,他們所投資的子公司、孫公司,如果官股資本占5%以上,不提公股百分之百轉投資的公司。就算是公股百分之百轉投資的子公司、孫公司,請問依照預算法,它的預算要送到立法院審查嗎?不用。依照決算法,其預算的執行要接受審計部的監督嗎?也不用。請問這些轉投資公司豈不是變成化外之民?請問就法制面而言,審計部有沒有比較好的見解可以處理這個問題?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16時31分)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所言可謂一針見血,長年來世界各國都希望能提升公營事業的經營效率,很多國家都慢慢將其民營化,所以像……
黃委員偉哲:世界的潮流是deregulation,避免干預過多,因為公營機關或國營事業的預算程序很繁複,恐怕不適合激烈的競爭環境,沒錯,就像台語有一句俗諺說「捏怕死,放怕飛」,可是現在的問題是,用國家的資本、人民納稅的血汗錢轉投資成立的企業就四處亂飛,政府完全無法監理也完全無法拘束。你說事前預算的審查或內部的程序,為了防弊是很繁複的,沒錯,就算事前的預算機制無法送立法院審查,事後的決算機制,你們有沒有辦法審查?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我想這已經造成一個事實,就是目前公私合營的企業,雖然政府握有一些控制力,但是它的預算跟決算可以不受到大院以及審計上的監督。其中一個補強的作法是,在內部控制跟相關的風險上,需要再進一步由比如財政部,如何透過它的公股代表來強化企業本身的公司治理的強度。關於這部分,不僅是大院的審議監督機制比較弱,審計部門的監督力道,跟一般公營事業相較也降低很多,我們只能透過主管機關投資時有沒有符合預算程序、有沒有達到投資的效益以及公股代表有沒有盡到政府給予的指令,從這些比較周邊的事項來掌握,在監督力道上其實也不是很強。但是從這個事件發生以後,我們覺得像金管會頒佈的相關規定,它本身的遵循不夠,對這個重大事件沒有反映在公股機關……
黃委員偉哲:對,我知道,那是所謂「法遵」的問題。
林審計長慶隆:還有公股代表本身的風險控管以及對這件事情的處理也都有不足之處,目前除了行政院有組織小組……
黃委員偉哲:審計長,就通案而言,所謂的為政之道當然就是發生問題之後能夠亡羊補牢,跑掉的那隻羊慢慢再去追沒有關係,但是首要任務就是亡羊補牢。將來如何監理國營事業的轉投資企業,就法制面或是立法、修法的層面而言,請問審計長有什麼建議?像這次兆豐金一案,公股只占了大約17、18%,並未過半,但若是公股占轉投資企業股本已實質過半,要不要受到另一套監理制度的監理?
林審計長慶隆:發生此案也給我們一個亡羊補牢的機會,目前我們正在蒐集相關的資料,也發出了書面通知,未來包括行政院的小組,都會針對此案,找出它的病因,除了兆豐以外,還有其他類似的公股銀行,包括海外分行,關於此案,我們也願意再投入更多的這個……
黃委員偉哲:我在跟你講國營事業,你在講公股銀行。
林審計長慶隆:人力來蒐集相關的資訊……
黃委員偉哲:審計長,面對啦,你要面對問題啦!我在跟你講國營事業,你跟我講公股銀行。我說從兆豐金一案來看,雖然政府所占資本並未超過50%,但實質造成了損失,可是我請你給意見的是,政府資本占50%以上的這些企業……
林審計長慶隆:公營事業。
黃委員偉哲:不僅是銀行啦!也不僅是海外啦!而是這些企業,你將來要怎麼加強監理?在法制層面上,有沒有修法的必要?要不要修法?或是將來立法院修法時,這些公股占50%以上的公營事業轉投資成立的子公司、孫公司,它的財務報表或是業務報告,除了向母公司負責之外,要不要也送一份到審計機關,讓審計機關從外部來瞭解其中有沒有所謂的枉法之處?這樣才有用啊!不能因為鞭長莫及而讓國營事業轉投資成立的子公司、孫公司淪為政治分贓的肉桶,有關係、有辦法的人就躲到國營事業的子公司、孫公司,結果造成肥貓一堆,子公司、孫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的薪資領得比母公司還要高,而整個公司的運作到底是賺錢、虧錢?或是如何賺錢、如何虧錢、是不是能夠賺得更多或是可以虧得更少?完全沒有人管。這部分是我們在意的,所以才請問你在法制上有沒有辦法解決?還是你身為審計長,反正就「好官我自為之」,審計監理的事項越少越好,是不是這樣?
林審計長慶隆:跟委員報告,純公營事業的整個預、決算審計上,我們都做得很落實……
黃委員偉哲:我問的是子公司、孫公司啦!
林審計長慶隆:如果是公營事業自己設立的子公司,基本上公營事業本身還有一定的掌控力,目前像投資的公司有超過一百五十幾家……
黃委員偉哲:對子公司有掌控力嗎?
林審計長慶隆:這一百五十幾家再設立的孫公司,這一塊在資訊……
黃委員偉哲:沒有喔,我講的「孫公司」是指公股的股權比例還占有50%以上的喔。如果是公股再跟民營機關合組公司,公股都被稀釋掉了,那是另外一回事,那種案例太多了,好幾百家、甚至上千家都有。我講的是公股的股權比例還占有50%以上的喔,這部分你管不管?你要不要管?
林審計長慶隆:公股占50%以上,它本身是一個國營事業……
黃委員偉哲:沒有,我指的是它的子公司、孫公司。
林審計長慶隆:它的子公司、分公司,這部分的資訊我們還比較容易掌握,如果公股比例不到50%,它再成立一些子公司、分公司,像委員講的,我們掌握的資訊或是各種監督力道就會更小……
黃委員偉哲:這很間接了啦。
林審計長慶隆:這一塊是更小。
黃委員偉哲:對啦。
林審計長慶隆:過去我們也提過意見,針對這些公司設立孫公司這部分,如何強化主管機關的掌控能力,包括它的代議規範,事實上我們過去有提供這方面的意見,我們願意再利用這個機會再做一些……
黃委員偉哲:你們過去對於國營事業的子公司、孫公司所提出的意見,請給我一份書面,好不好?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過去提的意見,我們願意再整理一份給委員參考。
黃委員偉哲:請整理一份給我,包括將來怎麼做?我們不希望這部分將來變成一個陽光政治的死角,反而變成肉桶政治的分贓之處。不要說「分贓」那麼難聽,就是說變成任用親人、私人,讓一部分人吃香喝辣卻沒有實質的貢獻,變成閒缺。過去立法院審查退輔會所成立的公司,或是哪個部會所成立的公司,或是那個國營事業所成立的公司,這部分外界還看得到,但是再往下就看不到了。就像海洋一樣,太陽光能夠透進去的範圍大概只有50公尺,在50公尺以下的深海,太陽光就透不進去的。
林審計長慶隆:更不容易掌握它。
黃委員偉哲:在這種情況之下,即便是公股占多數,你們還是看不到的,所以這個部分是一個根本的問題、是一個法制層面的問題、是一個道理是非曲直的問題,你們要去處理,好不好?請提供書面給本席,可以嗎?
林審計長慶隆:可以,我們會整理過去我們所提的意見再送給委員。
黃委員偉哲:你們未來要怎麼做,請將書面報告送給本席,好不好?
林審計長慶隆:好。
黃委員偉哲:謝謝。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
主席:許委員毓仁之諮詢以書面提出,請審計部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請鍾委員佳濱諮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鍾委員佳濱:(16時40分)主席、林審計長、各位同仁。請問林審計長自己有沒有車?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16時41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部裡面有配給我車子使用。
鍾委員佳濱:那你個人呢?
林審計長慶隆:我不會開車。
鍾委員佳濱:你有沒有自用住宅?
林審計長慶隆:有。
鍾委員佳濱:你從開始購宅到現在有沒有換過房子?
林審計長慶隆:我長年都住在宿舍,一直到90年左右才在台中買了一戶自用住宅。
鍾委員佳濱:你認為一般人在他的生涯當中會不會經常要換車?應該是會換車。那會不會換屋?是否可能從結婚開始一直到退休都住同一棟房子?
林審計長慶隆:可能要看購屋時的經濟狀況和居住狀況,如果有條件的話……
鍾委員佳濱:合理來講,對汽車、住宅這種耐久財也會因著時空背景的不同而去調整,對不對?
林審計長慶隆:會有一些思考模式。
鍾委員佳濱:本席接下來要請教審計長,目前在財團法人當中有民間捐助的、也有政府捐助的,當然,接受審計部所審計的是公設財團法人。
林審計長慶隆:對。
鍾委員佳濱:根據你們所提供的資料,目前有158個財團法人,其中有9個受到審計部監督,以這158個財團法人來講,其基金總額高達2,579萬餘元,你們審計部有設了規範,預決算編審程序依法律規定要送審計部審核的有9個,以數量來講占了6%、以金額來講占將近2成,為什麼數量少而金額所占的比重高呢?本席看了一下,這些基金都是重要的基金,像最大的是外交部的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有163億多;最小是中央通訊社,金額是5億多,不過每個基金都還是有上億之多。審計長,當你們在監督這些由政府出資成立的公設財團法人,你們審計的重點是什麼?
林審計長慶隆:目前在這158個公設財團法人裡面,有9個依其設置條例或法令規定必須要將決算送審計機關來審核,所以我們每年會派員去對這些財團法人進行抽查。
鍾委員佳濱:你是說9個還是100多個?
林審計長慶隆:就是這9個,我們會派員去抽查。
鍾委員佳濱:那你們怎麼去審計?你們的結論是什麼?
林審計長慶隆:抽查的範圍包括其財務報表是不是有經過適當的監督,像會計師簽證、經過董監事會……
鍾委員佳濱:你們會去審酌其設置目的跟實際發生的效果嗎?
林審計長慶隆:就是有沒有達到其設置目的還有其本身的營運績效,因為政府每年都給這些財團法人相當大筆的補助款,所以要看有沒有達到應有的效益、績效好不好。
鍾委員佳濱:比較常見的問題有哪些?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對這9個財團法人進行監督,並在審核報告裡面將常見的問題列出來,像設置目的和本身的績效經過評鑑以後有沒有達到應有的……
鍾委員佳濱:你認為目前這9個財團法人都有繼續存在的必要嗎?
林審計長慶隆:要看自籌財源有沒有達到一定的規模,這是我們每年審核的重點。
鍾委員佳濱:到目前為止,你覺得你們所審計的這9個基金會都有繼續存在的必要,而且都能達到基金原來設置的目的跟宗旨,是不是這樣?
林審計長慶隆:對於這9個財團法人,我們每年審核的結果或多或少都有提出希望他們在各個面向能夠繼續強化,像他們的決算都有經過審計,其重要性都還夠,倒是其他140幾個財團法人,因為依預算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要達到50%以上預算才要送到大院來,有很多財團法人達不到這個標準,可是政府每年還是給他們一些補助款或委辦經費,他們本身的營運量又很少、收支規模也不是很大,所以比較大的問題就是在這其他140幾個財團法人裡面,這些基金會比較需要斟酌。
鍾委員佳濱:謝謝,審計長說出了本席心中的疑慮,在這158個財團法人裡面,你們審計部可以管9個,你們自然會去嚴審,會去評估他們的績效,對他們的財務狀況進行稽核,但是這其他的149個財團法人要歸誰管?是原來設置的主管部會嗎?
林審計長慶隆:當然第一個是他們的主管機關,依照預算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如果捐助的百分比達到50%,他們本身的預算還是要送到大院來審議,決算的部分也要送到大院來,所以還是要看捐助的百分比。
鍾委員佳濱:我了解,如果是50%以上,主要還是由原來設置的中央主管機關去監督,對不對?
林審計長慶隆:還有大院。
鍾委員佳濱:我們立法院也要監督。
林審計長慶隆:對。
鍾委員佳濱:那我們就來看我們立法院對那149個財團法人的見解跟你一不一樣,目前我們的公設財團法人對政府的行政來講的確組織較為靈活,可以擺脫行政科層的限制,即時的跟社會互動,但是問題是目前公設財團法人跟其他財團法人一樣,都要受民法的規範,甚至在行政院版的財團法人法草案裡面規定,董事一旦選任完畢,財團法人是不是能夠遵循目標,因為它是封閉式,由現任董事來產生下屆董事,如果是政府捐助超過50%以上,當然政府可以派任,但是也要看所占比率是不是能夠掌握絕對的多數。所以對於不受審計部審核的這149個財團法人,本席會考量5點,包括能不能達成設置的目的、政府的補助金額或後來持續的捐助金額能不能妥善運用、使用是否符合目的性、有沒有人員浮濫的問題,最重要的就是封閉式的董事選任機制往往會造成後來政府會不會對董事會失控。本席整理了這149個財團法人的相關資料,最早是從民國40年開始,本席剛才也有問審計長自有住宅一般多久會換一次屋,一輩子住同一棟房子的人並不多,通常會隨著我們的需求去換屋,結果沒想到我們的公設財團法人一旦成立之後幾乎都沒有結束的,勉強只有郵政協會、電信協會在後續這幾年來沒有持續的捐助和補助,完全是靠孳息在支撐,而且孳息真的很少。對於這樣的公設財團法人,雖然不在你們所監督的9個財團法人裡面,你認為是不是應該要予以清算或是進行盤點?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跟委員報告,在這中間就是政府掌控能力的高低,像捐助占50%以上財團法人的監督,還有大院的監督,還有9個接受我們的審計。其實部裡面在這幾年有對財團法人下過功夫,就是在早期對捐助百分比沒有一個規範,本來是捐助100%,可是後來被稀釋掉了,因為賺到的錢變成他們自己的錢。我們大概在5年前有進行導正,就是用一個公式,政府本來捐助的百分比不能夠被稀釋,所賺的錢有一定的百分比要算是公家的,透過這樣的導正有把很多已經快失控的財團法人再……
鍾委員佳濱:有,本席有看到這個趨勢,後來政府持續的捐助又把百分比拉高了,多數是拉高的。
林審計長慶隆:所以部裡面對這一塊事實上有……
鍾委員佳濱:就是怕失控,可是對那些已經「無效」的財團法人要怎麼辦?當年成立的時候是500萬,到現在還是500萬,請問現在2年期的定存利率是多少?
林審計長慶隆:大概是1%左右。
鍾委員佳濱:存100萬1年只有1萬塊的利息,500萬的孳息1年也只有5萬塊,一個公設財團法人的孳息只有5萬,沒有政府的捐助、補助,也沒有政府的委辦計畫,光是5萬元,這個基金會可以做什麼?
林審計長慶隆:所以事實上就像委員所說的,有些財團法人的營運量很小,或是每年的營運結果都發生短絀,顯然它本身的自主財源也不足,對於這一塊,事實上我們每年在總決算審核報告裡面對這140幾個財團法人有歸納一些重要的問題,我們都有在提出來。
鍾委員佳濱:我希望審計長繼續努力。我認為這些年代久遠的財團法人是不是應該發揮應有的效能,或是它有沒有達成成立的目標?如果達成階段性目標就應該退場,讓錢回到政府手中,若有缺失根本無法改善者,也應該將其解散。首先,我們來看公設財團法人的效能、存續的必要性及人員浮濫的情況,我剛剛是舉500萬元為例,但是其中成立時金額比較小的部分,目前政府大概握有八、九成以上,100%的則很多,我只是隨便找一下這些財團法人,根本看不出來有些在做什麼?審計長能否告訴我任何一個,例如台灣省童軍文教基金會,從成立至今規模還是500萬元,由政府100%捐助設立,現在每年沒有任何捐助及委託,你認為這個基金會能做什麼?但是我告訴你,有些基金會還是能做事,以同樣領4萬元的公務員與一些公設財團基金會員工的年終獎金來比較,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的年終獎金與實領的薪水一樣,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創立時,基金規模為1,900萬元,目前政府捐助累計超過1,000萬元,比率超過50%;至於中華顧問工程公司當時基金規模只有85萬,目前已經高達7億2,484萬元。基金規模如果夠大,孳息就夠多,福利也就夠好,我並非說這兩家沒有效能,我只是舉例希望以後審計部的審計報告,除了現有的9個之外,持續對行政院捐助的149個基金會進行研究。目前累積基金超過1億元且政府掌握超過95%以上者有35個,比率50%至95%者不納入計算,因為這35個基金為1億元以上,孳息就相當可觀,至少可以養七、八個人沒有問題。目前為止,這些基金會有沒有發揮效果?不知道!還是七、八個人就養在那裡,反正有錢照領,這些公設財團法人基金會就不會被消滅,因為有人領錢、有人當董事長、有車馬費可以領,這樣的公設財團法人還有很多,審計部有沒有注意這樣的情況?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其實大院過去曾決議,包括財團法人薪資及獎金的問題,必須有較大的改善,我們也提出類似的意見。
鍾委員佳濱:我覺得這是小事,有沒有其他的意見?
林審計長慶隆:事實上,這部分他們已經會同有關機關訂立獎金及薪資規範,並報送主管機關備查或核定;針對財團法人,我們長年關注的財團法人法一直無法訂定,如果透過立法將受民法及公家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有一些不同的監督機制,希望在財團法人法訂立時……
鍾委員佳濱:謝謝審計長,關於財團法人法草案,立法院會繼續努力,並要求行政院儘速提出草案版本。
林審計長慶隆:希望將來在立法時……
鍾委員佳濱:我有一點要請教審計長,對於現在行政院所設的149個公設財團法人是不是該進行全面的盤點?凡是年代久遠或已經達成當時設立的階段性目標,抑或目標雖然達成卻績效不彰者,是不是應該一一檢討、清算,你同意這樣的論點嗎?
林審計長慶隆:同意,審計部願意對這部分加一點力道。
鍾委員佳濱:另外,不要等到財團法人法通過再來處理,行政院未來也應該對所有新設立的財團法人制定內部規範,凡是捐助章程就要明訂起迄期間,譬如10年,如果10年到了,還有繼續運作的必要,可以透過設立的要件及程序繼續設置;若沒有達到、甚至未達10年,消滅要件達成者就將其消滅;假如10年到了,階段性的目標達成了,沒有繼續設置必要者,就自然的解散,你認為這樣的方式是不是比較有助於行政院來管理這149個公設財團法人?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有關委員指教的這些意見,我們將來盤點時願意納入參考,一起提供給主管機關做為改進的重點。
鍾委員佳濱:所以我的重點在於,目前為止,政府的新南向政策清查出明年可編入的公務預算只有42億元,這42億元的公務預算要目前公務機關去執行,想當然爾,他們無法完全執行,因此必須靈活地設置公設財團法人。若繼續創設公設財團法人,置舊有的公設財團法人於何地?資金放在那裡是浪費、可惜!我希望審計部能夠就這個方向,清查舊有財團法人的資源及空間,讓未來行政院因應新的政策需要,可以更靈活有效的設置公設財團法人,你同意嗎?
林審計長慶隆:我同意,我們願意朝這方面來努力。
主席:報告院會,「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案審核報告」及「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一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3年度至104年度)」案之諮詢,均已詢答完畢,謝謝林審計長列席報告答詢。
現作以下決定:
一、「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案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及「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一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3年度至104年度)」案,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審查。
二、將各委員發言紀錄及書面諮詢函送審計部,請就未答復部分予以書面答復。
三、已提出之書面諮詢尚未登載公報者,一律補刊。
明日10月4日(星期二)上午9時繼續開會,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6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