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0月4日(星期二)上午9時1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蔡副院長其昌

秘書 林志嘉

副秘書長 高明秋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對行政院院長之施政報告繼續進行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在進行質詢之前,先請林秘書長報告各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林秘書長志嘉: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外交部李部長大維,本日下午因公請假,由侯次長清山代表列席;大陸委員會張主任委員小月,本日下午4時起因公請假,由林副主任委員正義代表列席。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10月4日(星期二)施政質詢行政院請假首長

 

請假首長

代理人

事由

備註

外交部李部長大維

侯政務次長清山

因公請假(陪同總統接待外賓)

下午半天

 

陸委會張主任委員小月

林副主任委員正義

因公請假(赴總統府出席國安會議)

下午4時起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質詢,請林委員為洲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林委員為洲:(9時2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的報紙報導,兆豐案有6位前後任的官員,主要是金管會主委、副主委,以及前後任的財政部長被監察院調查,是由你們的小組送監察院調查的嗎?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9時3分)主席、各位委員。昨天副院長跟我說明,他們有一個行政督導小組,主要是針對這次兆豐案有關行政部門監督的部分,要去釐清他們的責任,目前還沒有結論。他們希望去釐清這個任期內所有首長的作為到底有沒有責任,所以才列出這段時間的所有首長,但結論還沒有出來。

林委員為洲:但是監察院已經啟動調查了?

林院長全:他們是希望就過去的任期之內到底有沒有責任,加以釐清之後對外說明,當然如果需要進一步釐清的話,也許會送到監察院去。

林委員為洲:昨天我們也看到丁克華主委已經辭職獲准了,這6位裡面,還有一位是現任的財政部許部長,財政部長在調查過程中也要協助調查,可是他自己本身又被送監察院調查,接下來他要怎麼去掌管他的業務呢?

林院長全:督導小組會把所有任期之內的部會首長都拿來檢視,當然許部長也在其中,不過許部長在520之前並沒有在財政部參與金融方面的工作,兆豐的董監事任命也都是520之前任命的,並不是他任命的,所以我想他的關係跟其他人的關係是比較不一樣的,但我們會尊重督導小組最後的決定。

林委員為洲:你剛剛講的是幫許部長解釋了一下,但是會讓我更疑惑,好像在自己打自己,就是你不認為許部長要負擔太大的責任……

林院長全:因為行政院也有請外面的人一起成立督導小組,基本上我不去干預督導小組的意見,我們就等他們的結論。

林委員為洲:會不會再准辭啊?會不會有第二位財經官員向你辭職?

林院長全:我想每一個政務官的去留都有他自己的考量,至少在我個人來看,他們沒有任何需要去辭職的原因。

林委員為洲:好,謝謝。今天我的質詢主要是關於地方的部分,我們新竹縣竹北市有一個生物醫學園區,包括整個園區的始末,還有現在的狀況,我要跟院長以及相關的部會來瞭解。

竹北生醫園區在新竹縣竹北市高鐵站門口,這塊地總共有38.1公頃,它的開發在2003年經行政院核定,花了8年的時間,到2011年才啟用第一棟生技大樓,目前則是已經蓋好二棟生技大樓,生技大樓裡面大概有一些標準廠房,然後招租、招商,也已經招滿了。但是我要講的是,從2003年至2011年,在最精華的地方花了8年的時間蓋了第一棟房子,它是我看過的所有園區中區位最好的,因為就在高鐵站的門口。花了8年時間才蓋了一棟大樓,只用了大概一公頃多的地方,已招商的有42家廠商和15家的育成廠商,這42家廠商有租土地的,也有租標準廠房的。

若拿同樣在新竹縣竹北地區的私人台元科技園區相比較,它原來是台元紡織廠的土地,後來經過轉型,也在差不多的時間,大概是在2001年左右以申請智慧園區的方式來開發,它們的面積也幾乎差不多。同樣的時間,差不多的面積;一個是私人開發,一個是國家開發;私人所花費的經費大概是150億,主要是蓋廠辦跟廠房,也是招租、招商,國家的園區其實不算太大,僅有38.1公頃,花了135億。所以差不多的面積、差不多的時程,也投注了差不多的開發資金,但十幾年過後,結果卻是如此─生物醫學園區招商了42家廠商、15家育成廠商;台元科技園區則進駐了250家廠商,其中包括接近50家上市、櫃廠商。目前竹北生醫園區的使用狀況是,土地已經使用了65%左右,還有百分之三十幾尚未出租出去,土地大部分都出租出去了。生技大樓有兩種招商方式,其一是直接出租土地,讓廠商自己蓋廠房,另一種則是蓋了標準廠房後再招租,讓業者租用廠辦。蓋好的這兩棟生技大樓,標準廠房的部分大概都租出去了,土地租出去的部分,到目前為止卻還沒有任何一家廠商把廠房蓋好,只有兩家好像已經申請好建照準備要蓋,狀況大概是這樣。

再看出租土地與出租標準廠房的租金價格,年限一般是20年,土地租金1坪1個月是251元,這比在外同區段的私人土地便宜了一半,只要一半的價格在園區內就租得到土地。如果以標準廠房來看,一坪一個月大概是三百六、七十元,這樣的租金水準若與外面標準廠房相較,比如剛剛提到的台元科技園區內的標準廠房,大概只有該園區的三分之一,台元科技園區一坪一個月大概是九百多到一千元,而這裡租出去的標準廠房一坪一個月大概是三百七、八十元。現在的狀況是,租出去的標準廠房已進駐了一部分的人,也開始工作了,但是在出租土地的部分卻遲遲沒看到有人動工。這裡的租金很便宜,再加上它的區位還是最好的,就在高鐵正門口,比台元科技園區的區位好非常多,但業者租了以後卻不用也不蓋,既沒帶來產值,也沒帶來工作機會,土地一放十幾年。對於業者租了這麼便宜的土地,卻沒按照其投資計畫去做的,依照相關規定,政府管理單位也不能做什麼,只能道德勸說而已,沒有任何強制手段,所以在38.1公頃的土地中,目前有建物的大概只有兩公頃多,也就是兩棟樓房,其他則是空空的荒煙蔓草,問題是政府已投注了一百三十幾億元在裡面。

與台元科技園區相較,同樣的開發時程、同樣的面積、投注的金額也差不多,但現在已登記並申請進駐園區的廠商大概就如投影片所示,這是自建廠房的部分,其中只有基亞與潤雅有營運。但所謂的「營運中」並不是指蓋好,而是有動作、有申請建照但卻還沒蓋好,好像準備要開始蓋。其它的部分,有的從104年、有的從105年承租至今,都已經超過10年了卻毫無動靜。地租這麼便宜,業者就把它放著,讓這一塊政府投注一百三十幾億元的園區空空如也,就像很多人在講的蚊子館一樣,這就是個蚊子園區,只能長蚊子,沒人在那邊工作,也沒有產值,這對地方來講都是笑話。每天經過高鐵站的人那麼多,大家都會指著那塊38.1公頃行政院核定的國家重大建設說,都沒有產值、也沒有工作人口,然後國家就丟了一百三十幾億元在裡面。花了十幾年時間,結果就是如此。

再看明年的預算,第二生技大樓要花1.7億元,這部分已編列在預算書中,準備要蓋第二棟標準廠房,這部分我們支持,但是標準廠房所使用的土地面積也非常小,不到1公頃,所以還是有一大片空地。在業務推廣費用方面,在可能需要招商、promote以及引進廠商的部分也編列了2,500萬元,但是這筆業務推廣費用卻是放在竹科項下,讓竹科、龍潭科、宜蘭科、羅東科、銅鑼科等生醫園區共用這2,500萬元,算是微乎其微,所以我們也很難期望新的一年新政府上台後,這個生醫園區能脫胎換骨。

再比較產值的部分,生醫園區較好的區位,同樣的土地面積,開發時程也與台元科技園區差不多,花了十幾年的時間,台元科技園區現在的產值是3,000億元,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的產值只有9,600萬元,差了2,999億元,差別就是這樣。同樣的面積、同樣的開發時程,同樣花了一百多億元,民間的作為是這樣,而國家的作為卻是這樣,實在令人汗顏。本席並非要在此指責各位,我只是要提醒,這樣的事情已經發生了,接下來我們能做什麼?為什麼區位那麼好、面積這麼大,政府也和民間一樣投資了這麼多,成果卻變成這樣,原因到底是什麼,我們要找出原因才能解決問題。所以我現在要先請教主管並負責招商竹科園區這塊土地的科技部,你們的看法是什麼?原因到底是什麼?

楊部長弘敦:林委員剛剛提到竹科在十幾年前就開始核定開發……

林委員為洲:2003年就開始到現在。

楊部長弘敦:其實當時一下子是台大,一下子又有不同單位想要開發,但是竹科真正接過來進駐開發的只有這五、六年,現在的招商情形,剛才林委員也講了,目前台大已經答應去蓋醫學園區,所以氣勢已經不太一樣了。

林委員為洲:是不是生醫台大醫院?

楊部長弘敦:對。所以目前我們感受到的氣氛會和以前完全不一樣,我們相信最近這一、兩年會有非常多廠商要申請進駐,尤其在第二個生技大樓興建完成之後,廠商進駐的情形會比以前好很多。至於有一些已經出租,但是廠商尚未營運開發的土地,我們現在正在檢討,看看是否有更積極的辦法進行處理,譬如幾年之內……

林委員為洲:你們要不要訂定退場機制?

楊部長弘敦:對,就是類此規範……

林委員為洲:既然他們都已經不開發了。

楊部長弘敦:我們要訂一個辦法,大致規定他們在幾年內要有開發計畫進來,如果他們沒有如此做,可能就會有類似退場機制的規定。我們會更積極處理,所有園區也都會以這個辦法處理。

林委員為洲:我剛剛問你的是為什麼會有這種結果,到底原因何在?同樣投注這麼多經費,兩者的結果卻差這麼多!而你剛剛的回答大概說到,裡面要設一個醫學中心級醫院的政策一直不定,是不是?

楊部長弘敦:對。

林委員為洲:我想這是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我們常常說,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可怕!但有時政策不定比錯誤的政策更可怕!一直更改的政策造成政策不斷delay,對於錯誤的政策,當我們馬上看到錯誤,就可以立刻更正;可是現在不是如此,現在是政策改來改去,計畫一直更改,結果一拖就是十幾年!請問這個政策到底定了沒有?請衛福部部長說明,因為裡面要設一個醫院,請教目前這個醫院的狀況是如何?

林部長奏延:行政院在今年9月5日已經核定這個園區的計畫,我們也在9月21日核發新竹生醫園區分院的許可,馬上就可以動工。

林委員為洲:今天邀請各位上台要談談這個不算大的園區,面積38.1公頃在所有園區算是非常小的,而我們也可以看出它的結構有多麼不合理!衛福部要管、科技部要管、教育部也要管,三個部會在管理這個小小的園區,它好像很重要,要由三個部會管理,但是問題就出在此,這種多頭馬車的情形,到底要聽誰的?我想向院長具體建議,這一定要整合,請指派特定的院級政務委員處理,因為各個部會之間要做好溝通協調。請院長說明。

林院長全:和林委員特別說明,這個部分現由吳政忠政務委員在協調,因為這個部分涉及好幾個部會,而由於有這些協調,我們現在也比較能做一些明確的決定,讓這個政策的進行速度能加快。

林委員為洲:接下來,談到台大新竹生醫分院,這是在這個生醫園區要設立的醫學中心級醫院。我曾經訪談過許多業界人士,並請教他們,這個園區的區位這麼好,為什麼招商成果會是如此?他們的回應如下,當然我不知道這是否為真正的答案,所以要就教於大家。

第一點,很多人說,推動生物醫學科技比推動ICIT產業需要更長的時間。我認同這點,製藥等方面並不容易,需要多一點時間,只是這個時間未免太長,已歷經十幾年,卻還看不出成果。

第二點,他們說,這個園區要推動生醫科技一定要有一個火車頭,火車頭的意思是要有一個醫學中心級的醫院,包括它的研究中心,將來才有辦法和相關產業結合,譬如和臨床實驗等各個方面的人才進行交流、培育,有這樣的火車頭帶動,才有辦法帶動這個生醫園區的產業。

以上是我在訪談之後,大家提供的說法,我也有某種程度相信這是因素之一。我們來看看這個火車頭,就是台大新竹生醫分院,它目前已經公告招標,預估10月進行第一期的結標。衛福部、教育部和科技部都知道,我們也很欣慰,至少這已經有了進度。現在硬體建設已經匡列好,分為兩期,第一期是23億元,第二期則是另外的預算,目前招標的是第一期23億元的硬體建設預算;不過,現在遇到一個問題─人員的問題,生醫分院將來需要553位醫事人員,第一期需要331人,但是人事總處無法同意這麼多人,只能大致同意197人,請人事總處說明。

我現在還擔心一個問題,剛剛說到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可怕,因為會浪費公帑;但是現在要思考的是政策不定有時比錯誤的政策更可怕!因為它繼續在花錢,錯誤的政策可以停止,重新再來,可是一直變動的政策、搞不定的政策、猶豫不決的政策會一直存在,不斷更改,沒有效率。現在同樣的問題會不會又發生?不要再重蹈覆轍!我們今天找出原因,知道生醫園區歷經十幾年,花費135億元,擁有最好的區位,卻無法招商,原因在於沒有火車頭,需要一個醫學中心級的醫院來帶動整個生醫產業的進步,結果我們提供它硬體,卻不提供它人員,這是再次發生政策搖擺的錯誤。這種情形會不會發生?

施人事長能傑:我想不會有這種情形,之前也曾向委員報告,所有興建的醫院都是分期的,我們會在第一期事先核准將近200人;至於之後不足的部分,根據它的工作時程和進度,我們會再通盤檢討,核准必要的支應人力。

林委員為洲:十幾年來,這個園區的開發成效非常不好!實在很難令人滿意,這可以說是一個蚊子園區;因此,我們現在一樣很擔心,在裡面興建好一個要帶動產業發展的醫學中心級醫院之後,雖然提供它硬體,卻不提供它人員,到時它會不會又成為另一個蚊子醫院,無法發揮我們當初預期它能發揮的功能,這種狀況會不會發生?希望院長要思考這個問題,好好整合各個部會,讓這個問題不要發生,由於政策搖擺,事情做一半,然後耽擱了地方的期盼,尤其現在經濟實在不好,這是可以為國家帶來產值及就業機會的好機會,假使你們無法徹底貫徹,我也很難有所期待,如果這間醫院,蓋得零零落落,達不到原來要帶動的目標,做了也等於白做,結果只會像以前一樣,用了135億慢慢做,然後改東改西的,十幾年來就這樣蹉跎掉了。

同樣的面積來和台元科技相比,台元科技園區已經創造3,000億的產值,並帶來1萬7,000名高品質的就業機會,新竹生醫園區同樣花了十幾年,科技部知道目前的就業人口有多少嗎?

楊部長弘敦:抱歉,我這邊沒有數據。

林委員為洲:就業人口900人,產值1億。政府花了135億,用了38.1公頃最好的區位,產值只有1億,就業人口900人,其中還包括管理的行政人員,因為園區內有行政大樓。我的任期是4年,院長的任期也是4年,希望是4年,我們應該在這個任期內做好這件事,既然區段徵收給國家開發這樣的園區,那就不要辜負地方的期待和政府已經投入的一百三十幾億的預算,一起來努力好嗎?

林院長全:好的,謝謝委員,我們一定會努力,至於委員剛剛指教的地方,確實是過去所造成的問題,我們也會一起來檢討。

林委員為洲:好,謝謝。

主席:現在請高委員志鵬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高委員志鵬:(9時33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因為院長要站一整天,所以等會如果我在質詢其他部會首長時,可以請您坐下。蔡英文總統去年出席蔡英文全國體育高峰會時,所公布的體育政見,包括體育行政優化、鼓勵企業投資體育運動、國際賽事接軌、體育扎根以及選手職涯照顧等,很多體育界朋友也期待新政府上任後可以很用心,但令我訝異的是,奧運前後爆發了許多單項協會的問題,包括4月時足協積欠旅外明星球員機票費用、網協奧運教練資格選拔爭議、羽協的不當懲處罰款選手及棒協在台灣比賽中禁止球迷攜帶加油標語等,而明年經典賽總教練人選之爭所衍生出的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昨天各大報的頭版─Lamigo桃猿隊拒打明年的棒球經典賽。

其實2009年也曾發生La New熊隊抵制出賽的問題,當時總教練表示他只有1.5隊的選手可以選。當然這幾年職棒有重新復甦,也吸引了許多球迷,除了旅外球員外,絕大多數的中華隊隊員一定要從這4支球隊中挑選,但令人擔心的是,如果無法解決這樣的僵局,根本無法組成最強的中華隊。這次的賽程已經抽籤決定了,未來中華隊要和南韓、以色列及荷蘭等3支強隊競爭,4隊中只有1隊能夠入圍,團結都不一定打得好了,不團結一定打不好,何況還有這樣殷鑑不遠。為何體壇會屋漏偏逢連夜雨呢?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我知道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到底是協會的錯,還是體育部門的錯?大概都無法一言以蔽之。究竟要如何解決這些問題,能否先從說服Lamigo桃猿隊來參賽以組成最強的國家隊開始呢?針對這部分,院長有何看法?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9時37分)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剛剛的問題應該可分成兩部分,首先針對整個體育界協會目前的問題,其實我們有個彙整的說明和政策,無非是希望引進更多的專業,同時讓參與過程更透明、更開放,不要被少數人所影響。因為協會都是以民間團體為主,政府不能任意改變其人事或指揮他們,因此,我們希望以政策引導的方式及輿論力量讓協會能夠快速改變。至於經典賽的問題,屬個案問題,這部分能否請教育部潘部長來說明。

高委員志鵬:好。

潘部長文忠:謝謝高委員,目前各界對於台灣的體育運動發展,尤其是關係到選手參與國際競賽方面都非常關心,這樣的機制關係到各單項協會的組成,目前這部分已經展開,朝各單項協會組織的開放、營運的專業、財務的透明、績效的考核,特別是應該回歸到以運動選手為核心的機制來作思考,在後續方面,年底前也會修正國民體育法及全國性體育團體輔導及考核辦法,之後修正案送到大院時,也請委員多予支持。

另外,有關明年棒球經典賽的部分,國人也非常關注,其實這幾月來,體育署和中華棒協、中職聯盟有積極地展開幾次協調會議,比較遺憾的是沒有形成共識。上個月底也特別針對……

高委員志鵬:為何無法形成共識,是他們內亂嗎?現任棒協理事長是廖正井理事長,職盟會長是吳志揚會長,兩位都是國民黨委員,廖委員是前委員,吳委員是現任委員,是他們兩位內亂嗎?他們不能喬好,變成和體育署也喬不好嗎?應該已經喬很久了啊!

潘部長文忠:針對理事長及會長個別的部分,我比較不那麼深入……

高委員志鵬:有沒有什麼問題啊?是兩位感情不好嗎?

潘部長文忠:棒協和中華職棒在幾次的協調會中都比較希望從組訓、選手選訓到比賽有一條龍的作法,但是這兩個協會的構想並不那麼一致,最後體育署本於職責,決定確定總教練人選以後組成教練團,目前的構思已經算是確定。剛才委員關心的,支持4個球團的球員代表台灣參加明年的經典賽,目前在幾個球團的溝通方面,體育署也積極的在處理,教練團已經形成了,如果50人的大名單出來之後,……

高委員志鵬:問題是可能就少了很多位好手,2009年La New熊和興農牛拒賽,所以陳金鋒、林智勝這些明星球員就沒有參賽,最後輸給南韓,連中國都輸了,根本沒有進入預賽。殷鑑不遠,所以我們開始擔心明年的經典賽,現在Lamigo說拒打,義大犀牛說還沒有決定,馬上就看到林泓育、王柏融這幾個好手不會參賽了,而且你不能只用愛國、為國爭光的名義就要求他們參加,他們是職業選手,除了替代役代訓的幾個還歸你們管之外,其他選手和球團是有簽約的,球團叫他們不能去,他們就不能去,所以,你看這兩天問這些球員,他們都說尊重球團。如果球團不點頭,你不能用什麼愛國的大帽子去壓他們,他們就是職業球員。

潘部長文忠:從確定由郭泰源擔任明年中華棒球隊的總教練之後,教練團已經組成了,名單出來後我們會再跟球團積極溝通。

高委員志鵬:你講這兩個協會都希望採一條龍,我知道,到底他們在爭執什麼?真的不能喬嗎?到底裡面有什麼內幕?廖委員、吳委員到底是國民黨自己內亂還是有私人恩怨?還是棒協和職業聯盟積怨已久?當總教練也不是有多高的薪水或是可以得到多大的利益,怎麼會搞了那麼久還是破局?請問部長,內幕是什麼?我們很好奇啊!

潘部長文忠:私人的狀況,我比較沒有辦法那麼深入、明確的向委員說明,這次在協調過程中,對於選拔、組訓確實沒有那麼大的共識,不過,我想50大名單出來之後,教育部也會積極的跟職棒4個球團溝通,其實目前也有一定的成果了。

高委員志鵬:問題是這個事情看起來是小事,但會成為報紙頭條是因為大家都很關心棒球,棒球一直是我們的國球。經典賽4年才打一次,不管原因是國民黨內亂還是兩位委員的心結,但是搞到最後不能組成最強國家隊,責任還是在新政府身上,大家還是會怪到我們頭上。這一點請院長、部長全力協助解決,不要讓2009年的不愉快、最後被淘汰的經驗重複上演,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是。

高委員志鵬:棒球已經有職棒了,蔡總統有很多體育政策,現在遇到體育協會相關的問題,一般而言,體育協會是軟式組織,以選手為主,是輔導選手的角色,不具管理功能,但是目前體育協會和官員都有家長式的心態,都認為選手是由國家栽培的,所以選手應該相忍為國,這樣的不對等心態,也是造成奧運前後一連串爭議的主要原因。所以有人提議採取像日本的全會員制,將相關協會全部開放、透明化,讓民間關心體育實事的人士都可以自發性的參加各種單項體育協會,院長和部長認為這樣的方向可行嗎?

林院長全:這部分其實我們已經在努力,希望未來的協會應該能夠涵蓋多數地區,而非由少數人來控制會員,目前已經採取了一些措施,具體的作法,也許潘部長可以……

高委員志鵬:目前體育協會就是一個封閉式組織,譬如籃協就是300多個會員,我當過台啤籃球隊的領隊,結果我不是會員,我沒有資格當會員,會有這樣的情況。當初我滿辛苦的讓台啤籃球隊從最後一名、一個快要被解散的球隊,最後打到冠軍,他們叫做「綠色奇蹟」,但是這麼多年了我還不是籃球協會的會員,想要參加也無從加入。所以,教育部可否從修改法令著手加以改善?再回頭講職業棒球,讓棒球一定程度的產業化,籃球也是台灣另外一項受歡迎的運動,和棒球不相上下,如果棒球可以產業化,那可不可以考慮讓籃球也產業化?

林院長全:過去台灣也有過職籃。

高委員志鵬:但是是一個失敗的經驗,打了5年就收攤了。

林院長全:表示還是有這個基礎,但是要檢討過去一些失敗的因素,才有可能再組成一個長期可以運作的職籃。

高委員志鵬:所以院長贊成嗎?

林院長全:我當然支持,但是我還是要向高委員特別說明,像您剛才提到的部分,因為它還是一個民間組織,政府只能協助建立一個開放的機制。

高委員志鵬:政府除了建立開放的機制,要不要建立鼓勵的機制?

林院長全:當然開放就包含鼓勵在內。

高委員志鵬:開放只是說政府不去管制,現在是說政府是否應該更積極的去推動,譬如如何贊助球隊?

林院長全:過去政府對於體育活動一向有贊助,這沒有問題。

高委員志鵬:現在職棒只有Lamigo有盈餘,連中信、兄弟都號稱沒有盈餘,另外兩支球隊甚至虧損,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只採取開放的態度,可能還不夠。

林院長全:不,我應該這樣講,職棒、職籃要能夠存在,主要還是在於觀眾,如果有足夠的觀眾、觀眾有足夠的熱情,自然而然球隊不會虧損,現在問題是政府要設法去幫他們創造這個環境,在創造這個環境的時候,也許可以採取獎助、補助或其他方法,但並不是在球隊虧損的時候不斷的用金錢補助,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高委員志鵬:我講的當然不是直接以金錢去補助,現在籃球遇到的問題是,看SBL的人比看HBL的人少太多了,看高中籃球聯賽的大概一百倍於看準職籃的人,所以是有觀眾啊!今年高中籃球聯賽的總冠軍賽在小巨蛋舉辦,一票難求,全部客滿,有人找我們要票,我們以為要SBL的票,結果不是,他是要HBL的票。所以有這些問題存在,我講的不是直接給錢,而是採取租稅減免的方式,有沒有可能?

林院長全:我覺得我們要去看為什麼高中籃球聯賽會受到歡迎,因為它是在一個開放、競爭的環境裡面,會有更多人參與,引起他的熱情,反過來檢討現在的職業運動,我看所有的關鍵都在應該創造環境讓更多的觀眾有興趣參與,這是政府要做的事情,但是這部分來自於一種競爭的、認同的機制,如果沒有這個,單純靠財務補助,長期來看是沒有意義的。

高委員志鵬:因為有一些運動總是會碰到瓶頸,比方籃球的觀眾流失了,因為沒有職業化,就沒有辦法吸引觀眾前來觀看,所以要讓它可以浴火重生,也就是變成職籃。這時政府可能就要提供一些誘因,而不是只在那裡等著看,或是等到運動人口多起來、觀賞人口多起來的時候才要進場,換言之,政府若沒有去點那把火,則他們可能也永遠燒不起來,那該怎麼辦呢?事實上,現在唯一的誘因就是這部分可以提列為費用,但這樣的誘因可能還不夠,若能夠變成租稅減免,比方支出在一定額度以內且經認定是用來支持職籃或是女子高爾夫等其他有機會得牌的體育重點賽事,這時就可以變成是抵稅,如此一來,對很多企業界來說就很有誘因了。

林院長全:如果打假球的問題不解決,還有專業經理人制度不能引進,然後也無法創造一個開放、競爭的環境,我想給再多的錢來補助他們租稅減免,可能都是沒有意義的,所以事情還是有所謂的輕重緩急之分。

高委員志鵬:職籃沒有打過假球,你現在講的是職棒。

林院長全:但是所有的職業賽中,比方專業經理人的引進,球員的養護、培養及生涯的規劃等,都應一併考慮在內,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做全面制度性的檢討,最後才能讓我們的職業賽能夠有機會繼續存在。

高委員志鵬:籃球要不要職業化,可能還有很多的問題要解決,但若政府部門只是等著看,當觀眾人數達到一定程度才會進場協助的話,則很有可能根本不會有這一天,所以希望院長能夠責成相關單位,好好研究一下哪些是政府可以積極扮演的角色,本席並不是要你們一直撒錢,而是希望你們能就整個制度做一全面性的檢討。

林院長全:我們已經在積極檢討,也已請張景森政務委員就職業、業餘協會目前的運作、相關制度等,進行通盤的檢討。

高委員志鵬:另外,今年6月16日在行政院第3502次院會中院長提示暨院會決定決議事項中,院長聽取經濟部「節電推動進展與檢討」報告後裁示,請經濟部提供誘因機制、鼓勵廠商提升產業效率用電效率、改善能源提供的效率、電力市場自由化非常重要,雖然電業法的修法會有很多的困難及爭議,但仍可分階段先進行較無爭議的部分,並請經濟部務必於今年7月底前將電業法修正草案報院,並於本年8月底前函送立法院審議。以上是院會當天的決議,也是院長的裁示。而最近關於此事網路上有很多的討論,甚至有很多的謠言或是不理性的謾罵,但事實上,行政院版本目前尚未送至本院,對不對?

林院長全:是的。

高委員志鵬:結果筆戰卻已經開始了,而且因為行政院版本沒有送來本院,害本席像是頭號罪犯一樣,據了解,台電工會已發出備戰令,啟動焦抗活動,即工會在10月3日下達備戰令,備妥各種物資,準備後續戰鬥。還有,一些消息亦顯示,因為電業法修正案行政院版本尚未提出,加上民進黨黨籍立委高志鵬版本已經公布,造成了一些焦慮及壓力,所以才會下達備戰令。

我本來以為你們7月就會提出版本,8月送立法院審議,結果一直拖到9月都還沒有送來,其實六、七月時本席的版本就提出了,本來想等你們的版本一起來審查,後來則是等不及,所以我在9月就先提出了,而工會在行政院版本還沒有提出的情況下,也已經下達備戰令,準備要開始推動大型抗爭。

據了解,行政院未來要提的版本其實已經跟工會協商過很多次,而且也已經讓了很多步,但看起來台電工會還是不買單、還是下達備戰令。再來,本席的版本是發電、輸電、配電、售電等4部分切開、各自獨立,而現在的版本,大概只會把發電的部分勉強獨立出來,而且前階段還只是用會計分離的制度,既然讓了這麼多步,為何相關版本還是沒有提出呢?為何還是造成工會這麼大的反彈?讓了這麼多步後,他們還是要反彈,則讓那麼多步有任何意義嗎?

林院長全:關於電業法的修正,確實如委員所言,台電還有一些其他團體對於修改的內容還是有很多的疑慮,造成這次的修正一直處於延宕的狀態,不過這部分我們會加強對外界的溝通,同時儘速將修正版本送到立法院。

高委員志鵬:首先就是民營化的部分,我想這也無可厚非,就台電員工而言,民營化之後,原來一些像公務人員的保障就會受到影響,所以你們要溝通的是,電業自由化絕對不代表台電要民營化。還有,他們一直說這樣是圖利財團,再來就是屆時會漲價。

林院長全:這是少數人刻意去扭曲電業法修法的方向,而這裡面確實沒有任何民營化的計畫在裡面,目前只是希望讓廠網分離能夠做得好一點。

高委員志鵬:本席的版本中有提到,即使要分離,但是未來仍是特別獨立的國營發電公司及國營配電公司,所以根本不會民營化。

林院長全:是的,沒有民營化的計畫。

高委員志鵬:所以你們要講得更清楚,做更多的懶人包,讓人家知道電業自由化就是一種能源的轉型正義。

林院長全:是的。

高委員志鵬:台電這70年來壟斷了所有的發電,雖然他們也有勞苦功高的地方,但若能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化,讓其變成是一個能源的轉型正義,如此才能確實達到非核家園的目標,才能讓人民有更多的選擇,像這些坦白說都需要一些宣導,況我們都有看到,現在的情況已經是舖天蓋地而來,即網路上有各種的宣傳及說法,像這些都要靠行政部門儘快提出相關版本才能解決,或許我的版本跟你們的不一樣,但仍可以做充分的討論。其實台電員工人數最多的是在輸配電的部門,然現階段吃大鍋飯的情況下,他們的貢獻就沒有辦法被彰顯,如果依我的版本將其切出來,最辛苦的、人數最多的輸配電員工,其貢獻才會被彰顯,因為以後輸配電的部分可以收費、可以有自己的營運,而且即便分成好幾家公司,未來還是可以成立一個全部都包括的產業公會,而工會也不會被解散,像上述具體的做法,你們也都要向他們說明。

的確,我的版本可能跟你們不太一樣,我的是發電、輸電、配電、售電都切開,如果最後是依行政院版本通過,則你們是否有考慮讓地方政府成立一個小型的區域性綜合電業公司?像前陣子聽到雲林縣長李進勇說,他們的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做得非常好,但就只能賣給台電,甚至還有一些饋線、網路等問題,在日本他們做得很成功的是幾乎每個縣都有自己的電力公司,這次菅直人前首相來臺,我曾與他碰面,並詢問相關的問題,他們最佩服的國家是德國,德國有850家區域型配電公司,其中500家由地方政府持有,日本則有13個自治團體設立電力公司,他們甚至會發送DM鼓勵大家使用自己縣裡的電,以支持當地的生鮮產品。

我們知道地方政府都很窮,可否允許一些地方政府與台電合作,或是容許他們擁有區域的配電中心,讓他們可以自行發電、自己賣電?可否考慮這樣例外的情況?當然我希望照我的版本通過,但若是照行政院版通過的話,可否參考這幾個國家的作法,讓縣市政府有機會成立這樣的公司?

林院長全:有關電業法的修改我們希望分階段進行,為了避免員工的疑慮及社會有些過度扭曲的批評,我們希望本次是較單純的修法,至於委員剛才提到的部分,目前的規劃是地方政府可以成立電力公司或能源公司,但並未允許他們從事綜合電業,若是允許他們從事綜合電業恐引起很多人的疑慮,所以本次電業法修法,主要還是希望解決綠能發電因電業法未修法而無法推動的問題。

高委員志鵬:另外,第九位政委唐鳳已經就任,我們將他定位為數位政委,希望他可以在網路上幫助行政團隊與大家溝通,現在九位政委已全數到齊,請問他就任之後將會推動何種新政?他帶給大家的亮點是最年輕的政委,年紀只有35歲,而且我也發現他是學歷最低的政委,只有國中肄業,但他的自學讓我們非常肯定,今天也是他第一次來備詢,院長認為他來了之後會為行政團隊帶來什麼不同的地方?

林院長全:我想每一位政務委員都有不同的功能,最主要希望他在跨部會之間能有良好的協助,讓部會的政策能夠推動得更廣。另外,由於我們預見未來產業結構的發展中,數位產業或數位經濟的發展是未來的趨勢……

高委員志鵬:最後,社會企業是蔡英文總統在選舉時的重要政見,現在雖然九位政委已經到齊,但是其中卻沒有人負責社會企業,我們認為馬英九政府的時代做得不夠多,但至少有一位馮燕政委專門負責督導社會企業的業務,可是這次我們卻發現在整個任務編組上,沒有任何一位政委在未來是負責輔導及協助社會企業,可否請院長評估,或是重新分配任務?現在社會企業方興未艾,很多年輕人也願意投入這個行列,甚至國際上認為它是政府與民間企業之外可以解決問題的第三部門,在這樣的趨勢下,我希望你們不要不如馬英九政府,儘快指定某位政委負責社會企業的業務。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是由林萬億政委負責。

主席:請尤委員美女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尤委員美女:(10時5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由於國事如麻,所以本席將原本詢答30分鐘的時間改為15分鐘。很多立委都很關心新南向政策,因此大家有就各種層面與院長討論,今天本席想從價值面的部分與院長討論新南向政策,希望能從翻轉思維的概念出發。其實南向政策不是一個新的東西,從李登輝總統、陳水扁總統的時代開始就有提出南向政策,但是當時所提的南向政策並沒有成功,因為還是不敵所謂的西向政策,也就是到中國去,其原因牽涉到同文同種、語文相同、人力資本等等的因素。若是我們單純只用經貿的角度去看待南向政策,即使今天把它加上一個「新」字,但是沒有翻轉思維,仍然只鎖定在以錢為主、以經貿為主要的思維,其實前車之鑒就在那裡。

新南向政策辦公室主任黃志芳原本提到,新南向政策要以人為本、雙向交流、資源共享,雖然以人為本的講法聽起來很抽象,但是當我們要到某個國家時,首要條件就是要有需求性,我們要知道需求在哪裡,然後有人願意過去;另一方面也要有被需求性,對方也要需要我們,若是他們不需要我們,我們卻還一窩蜂擁入,就像越南的河靜鋼鐵廠事件,當臺商在當地不是以人為本,而是抱持的高傲的心態,不是把他們當作朋友或是商業伙伴,而是以鄰為壑時,將會產生很大的反撲。因此,我們的新南向政策就是應該要以人為本,其中牽涉到兩個面向,第一是人才交流,這次教育部在預算編列中匡了10億的經費,而且很多政府部門把將近四分之一的預算放在新南向政策上,但是我們不能只將預算定調在人才的交流上,不能只是把人移來移去,我們應該要看政策的深度與廣度為何,是不是真的要紮根或是永續,還是只是製造一些數字讓KPI看起來好看?若只是把人從臺灣移到東南亞,又把東南亞的人移過來,這樣只是人的移動而已,並沒有往下紮根。我們來看看韓國的作法,對於所謂的南向政策,首先他們是派大量的人去學習語文,所以我們在印尼等許多國家的語文學校裡面,所看到的不是日本人就是韓國人,而我們在那裡的人卻是寥寥可數的小貓幾隻而已。

另外,雖然臺灣有這麼多新住民,但是我們對於東南亞的文化又瞭解多少?在我們的書店裡面,介紹東南亞的文化、風土民情、宗教及生活方式的書籍有多少?事實上,不管是印尼、越南、菲律賓、泰國、緬甸還是印度等東南亞國家,我們其實是非常陌生的,如果去問問學生或官員,印尼、菲律賓的首都及第二大城是哪裡,可能很多人回答不出來。如果我們對於一個國家不是那麼的清楚,卻說要推動新南向政策,要去拓展經貿,進行人才交流,希望資源共享,這有可能嗎?

我們在推動新南向政策時,本席認為有一點非常重要,例如韓國就是以文化輸出為主,對於東南亞,我們其實是有利基的,為什麼?因為我們與東南亞社會有很多相似之點。數百年前,就有許多華人移居東南亞各國,而且東南亞各國的華僑也都佔有重要的地位,東南亞各國也與我們一樣有過殖民、威權的經歷,所以整個現代化與民主化的過程其實是非常雷同的。臺灣已經成為亞洲民主國家的典範,我們如何從威權進入民主時代的民主化過程,所有的NGO,不管是在環保、婦女、勞工運動等議題上,我們都累積了很寶貴的經驗,而這些就是東南亞國家要從威權過渡到民主所需要的經驗。

泰國前外長受邀到臺灣來時也曾經表示,他非常希望臺灣能將民主化的經驗與他們分享,這就是我們的利基。我們真的不要妄自菲薄,只看到我們要他們的錢,其實不是的,我們是要跟他們分享、跟他們成為伙伴關係,所以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們如何把文化輸出。有關文化輸出牽涉到文化先行,這部分是不是可以先從出版業做起?臺灣目前因為閱讀習慣的改變,出版業是在下滑的,而東南亞是可以吸納的地方,而且我們的民主化過程與社會化過程都已經被寫成很多很好的書籍,甚至包括我們的童書,對臺灣整個社會現象的分析是非常的細膩,這些就是我們可以做的輸出,讓他們真正瞭解臺灣,讓文化輸出帶動各種創作、編輯、美編、文編、印刷等文化產業到那邊去。本席希望政府在東南亞的南向政策上,可以注意到文化先行這個部分。

至於輸入、導入的部分,臺灣的利基是我們有非常多的外籍人士,目前有77萬多名外籍人士在臺灣,其中外籍勞工有57萬人,尚未歸化的外籍配偶有5萬人,合計有62萬人,其中8成1的外籍人士來自於東南亞國家,取得歸化者則有11萬人,也就是有將近百萬的東南亞大軍在臺灣,但臺灣對待這些百萬東南亞大軍是抱持著什麼樣態度?我們是不是仍舊抱持著傳統的刻板印象?早期東南亞經濟不如我們,所以我們不把東南亞當成伙伴或是可以學習的對象,在這種情形下,我們的刻板印象,不加遮掩的歧視言語,甚至是理直氣壯的苛刻對待,是不是應該要有所改變?這方面教育部應該有責任吧?政府各個部門,包括勞動部應該也要拓展這個部分。有關新南向政策,在導入、本土方面,要如何善用、善待這些東南亞百萬大軍?院長,本席希望臺灣能成為新住民的友善國度,有沒有可能?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0時15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尤委員的指教,委員剛才提到的,都是我們目前所規劃的重點。我們希望未來不只是進行文化方面的交流,與東南亞建立更密切的關係,同時也要讓目前已經在臺灣的東南亞外勞或在此工作的畢業生,都能夠有更多融入臺灣社會的機會。我們希望藉著這樣的方式,讓人與人之間的交流能夠變得更多,這確實是目前新南向政策的重要方向。

尤委員美女:沒有錯,其實民進黨執政後有很多很好的政策,但是我們都沒有從價值觀念來做宣導,只讓人民覺得怎麼政策又改變了,積非成是的網路訊息到處流傳,政府應該要站在一定的高度、站在一個價值上,我們所信奉的價值是什麼?東南亞是我們的好伙伴,要讓臺灣成為新住民的友善國度,讓新住民與我們成為好伙伴,大家要彼此瞭解,所以不是只把臺灣的文化輸出,我們也必須要瞭解東南亞的文化,所以翻譯人才就很重要,我們不只是要把書籍翻譯為東南亞國家能懂的語文,同時也要把東南亞的文化翻譯為中文,這樣大家才能夠有所瞭解。

另外,有東南亞百萬大軍在臺灣,他們其實是很好的市場調查對象,我們要到東南亞去發展,但我們知道東南亞需要什麼嗎?其實資訊全部都在臺灣,就從這些新住民的需求來著手,只要看看放假時,這些百萬大軍的生活習性、喜好,從這方面去做調查,就知道有哪些市場、哪些產品是東南亞所需的。所以不要站在寶山上,望著遙遠的東南亞,想著要花多少錢進去,而是要善待這些東南亞的朋友。

除了剛才我提到的人民態度之外,另外一個則是我們的政策,有沒有可能去改善婚姻面談制度?我們知道外交部目前正在研擬,對於我國國民與東南亞國民的婚姻,以往都將其當成是假結婚真賣淫,今天這樣的態度是不是可以開始改變了,政策能不能修改?至於國籍法方面,東南亞新住民要申請歸化為我國國籍時,所謂品行不端或放棄國籍等相關要件,當然目前國籍法也正在修正。這些其實都牽涉到政府的政策,對於這些相關政策,是不是能思索到整個新南向政策是全面性的,而不是把人移來移去而已。本席認為政府可以盤點與新住民相關的所有業務,清點與移民、移工相關的政策與法規,逐步去調整法規、放寬政策。當然,在政策上,我們希望能改變這些歧視的偏見,同時也希望能積極引進東南亞各國的文化,促進東南亞各國與我國人民的相互瞭解,反向也要自我要求,我們應該要尊重多元文化及差異。院長,我們不只是要把留學生送出去,本席認為新住民第二代才是我們的利基,新住民百萬大軍也是我們的利基,我們要如何以新的思維、新的視野來推動新南向政策,讓東南亞能走向臺灣,臺灣也能走向東南亞,不知道院長能不能在全面性的來檢討這整個政策?

林院長全:好的,其實有些部分我們已經在做,尤委員剛才的意見,我們都會納入考量。

尤委員美女:根據行政院所提出的新南向政策各部會交流的相關措施,我們一直在講以人為本,但事實上各部會所提出的交流等相關措施非常單薄,好像只是把一個框架弄出來,可是框架裡面要填入什麼,大家的腦袋是空空的。政府部門腦袋空空,是不是能夠開放給民間?台灣有這麼活絡的民間社會,有那麼多的NGO、有那麼多的原住民團體,是否可邀請大家共同腦力激盪以充實框架中的內容,而不是只讓承辦人絞盡腦汁,不曉得裡面要填什麼,好像在考試時面對一張白紙,不知道我要填什麼?我們有審議式的民主,我們有那麼多活躍的NGO,大家可以一起來思索,只要一搜尋網路文章,就可以看到有多少人針對新南向政策在獻策,所以,本席希望行政院能就此政策好好去檢討。

林院長全:好的,這部分我請國發會透過網路,讓更多民間意見及對政策的想法能夠納入公共政策作為參考。

尤委員美女:好,謝謝。

林院長全:謝謝。

主席:請羅委員明才質詢,詢答時間30分鐘。

羅委員明才:(10時21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台灣目前的處境可說是內憂外患,由於全世界的經濟動能不那麼理想以及兩岸關係停滯的結果,我們看到台灣猶如在夾縫中求生存一般。不說外面的環境,我們來看看國內的情況。院長從520上台至今大約五個月的時間,我們就發現人事更迭不斷地如骨牌效應一張一張地掀開來,我們都不曉得林院長是行政院院長還是行政院執行長,後面有一個控制的力量。我記得您在520上任之前,好不容易找到財經三首長之一的丁克華擔任金管會主委,您說他是非常難能可貴、不好尋找的好人才,丁克華主委上任以後也是戰戰兢兢,針對他的專業、他的背景、他的努力,事實上朝野都是肯定的,為什麼在短短的時間內會發生人事更迭,馬上就被切割下台?丁克華主委為什麼下台?還有為什麼桂先農副主委尚未跨出實現他許多理想、抱負、願景的第一步就下台了?外界質疑的聲音非常多,有所謂的陰謀論,有所謂的政治論,有所謂的黑手論,面對這樣的情況,院長還可以掌控得住嗎?後面接二連三雪崩式的閣員換人會不會逐一展開?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0時24分)主席、各位委員。跟羅委員特別說明,丁克華主委在他的辭職聲明當中已經說得很清楚,因為兆豐案造成各界對金管會產生諸多質疑,這些質疑並沒有因為金管會對事件的處理而平息下來,所以他認為他個人的離職也許是一種方法,能夠減少對金管會的傷害。我對他所做的這個決定和想法,經過溝通和思考之後,最後我也勉強同意,事情就是這樣。

羅委員明才:對於丁克華主委的離職,你會不會不捨得?

林院長全:政務官本來就是來來去去,有時為了政策就必須離開,這也不像委員講得那麼嚴重,我覺得不必這樣看。

羅委員明才:他是自願離開的還是因為壓力而被迫所謂的「自動請辭」?

林院長全:我剛才已經講了,其實他已經多次表示,外界任何責難,他都可以全權負責,最後他選擇這個方式,我也尊重他。

羅委員明才:會不會覺得這個速度太快了?在歷任金管會主委中,他的任期大概是第二短的,第一短的是王儷玲代主委,第二短的就是他。我覺得他還年輕力壯,而且他在專業度方面來講也……

林院長全:當然他個人的專業和能力,我認為絕對是非常好的,這一點我完全同意,不過政務官有時不能夠完全只考慮這些因素。

羅委員明才:是否有所謂的陰謀論?就是準備把這些專業有能力的「老藍男」統統一個一個換掉,換成「老綠男」?外界在傳言下一個被換掉的可能就是在座的許虞哲部長,下一個會是許部長嗎?

林院長全:這些猜測都是沒有意義的,就我個人而言,我不想花任何精力在這些上面。

羅委員明才:內閣閣員的人事任用權,究竟是院長說了算?還是其他人在後面下指導棋?

林院長全:關於內閣的人事,既然我是行政院院長,對於內閣所有人事的任免,我當然擁有最後的決定權,但是所有內閣人事的任用,當然我也應該要聽各方的意見,這是當然的。

羅委員明才:本席想藉此機會公開呼籲,林院長也很想把事情做好,你周邊的各部會首長應該要跟你有默契,認真努力,大家不要分藍綠。目前台灣的整個情況可說是雪上加霜,如果還是因人設事或者因為喜好,有派系的力量或所謂的陰謀論,政府的人事不安定,如何追求國家的進步、台灣的進步?

林院長全:跟羅委員特別說明,每一個進入內閣的成員都瞭解自己入閣是來犧牲、奉獻,實現自己的理想,而不是來此爭權奪利,所以這部分我們不會考慮,你剛剛講的那個問題,我覺得不應該納入考慮。

羅委員明才:對。這幾次颱風來襲,我看到林院長都在第一時間風塵僕僕,到烏來勘災了好幾次,在此也特別表示感謝之意。因為你的到來,整個烏來多年沒有疏浚的部分就快馬加鞭,所以這一次雖然也有災損,但是跟上次蘇迪勒颱風相較,災損金額大約剩下五分之一左右,而且搶修的速度也很快,在此本席也代表地方一併向院長及所有團隊表示感謝之意。

林院長全:謝謝。

羅委員明才:另外,這次我們也去看過自來水,以前大家沒有擔心過自來水的問題,結果現在大颱風一來,第一個怕停水,第二個怕喝到濁水。其實老百姓只有一個希望,就是期待能有安全、乾淨的水喝,就這麼簡單。這一次有人建議將取水口上移,所需經費大約20億元。本席以為若再經過台北市政府冗長的行政流程,大家希望喝到好的、安全的水的願望恐怕是緣木求魚,所以希望這20億元的工程,乾脆由中央專案處理、自行執行,趕快來做,20億元的經費不大,但是可以換得600萬大台北地區居民安全的使用水,拜託可否專案處理,讓速度快一點?

林院長全:跟羅委員特別說明,這部分那天我們也一起在現場看過。

羅委員明才:是。

林院長全:主要的關鍵還是因為翡翠水庫專管的設置目前是台北市政府所管轄,所以一定要由它來執行,我們執行也不會比它更快,但是如果經費上需要補助,我們可以配合它,因為翡翠水庫的水不見得只給台北市民飲用,新北市也有,甚至於將來也許桃園地區都可能使用。

羅委員明才:是。

林院長全:我已經說過,這部分我們不會讓台北市政府吃虧,意思也就是說,如果真的有需要我們協調的地方或是由中央政府補助部分經費,都是可以的。但是不可以由中央政府直接去做,這樣只會更慢而不會更快,因為翡翠水庫不是中央政府管的,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經費部分因為必須要考慮到各個地方政府的財務負擔,以目前來看,台北市政府如果得到全額的補助,這對其他貧窮的縣市是不公平的,所以我們希望還是按照現有的補助制度來進行。但是我相信台北市政府也不會負擔不起這些錢,我們一定會找出一個公平有效的方法讓這個案子儘快進行。既然台北市政府認為興建專管是有幫助的,那我們就認同這樣的做法,支持採這種做法儘快來進行。我在當天已經跟台北市政府講好了,就是不要因為補助款而造成瓶頸,應該要儘速來推動。

羅委員明才:是,其實在老百姓的觀念裡面,中央做也好、台北市政府做也可以,大家都沒有意見,但是速度一定要快。

林院長全:對,就是權責要分明,權責分明才能快。

羅委員明才:本席希望中央跟地方協調的速度要快一點,至少要趕快定案,不要停水,讓大家不要喝到混濁的水,而且不要喝到不安全的水,好不好?

林院長全:當然,我們尊重台北市政府的規劃。

羅委員明才:好,謝謝,希望速度快一點。其實這又回歸到一點,本席覺得我們國家要長治久安,要有一個可長、可久、可大的方案,就是全省所有自來水的管理應該要事權統一,我一直覺得,水庫的問題、跟民生用水有關的問題應該事權統一,像自來水、集水區等問題全部集中由中央來做全盤的考量,院長的看法如何?

林院長全:我想這也是一種方式,不過任何方式都有利有弊,如果要採這種方式,要先考慮台北市政府是否同意的問題,據我了解,台北市政府大概不會願意讓台北市的自來水公司跟台灣省自來水公司合併。

羅委員明才:不應該有私心,以後台北市也好、新北市也好,事實上都是一日生活圈,還要納入基隆和桃園,所以應該要用一種比較高的思維,如果要成為全世界一個大都會的城市,對這些都應該要事權統一,才不會在每次颱風來的時候就出現地方推中央、而中央其實也管不到的情況,所以本席還是要請行政院好好來通盤思考一下。

林院長全:我們對水資源的分配和規劃要做的事情很多,事實上,經濟部對這些方面已經有一些規劃,希望未來能夠讓國民飲用水的品質提升,在效率方面能夠得到相當程度的改善。如果羅委員對這個部分有興趣的話,我也可以請經濟部長向你做更進一步的說明。

羅委員明才:謝謝,有機會的話我們就來好好的溝通,想一下如何以專案來做一個比較長久的規劃。另外,關於最近的兆豐案,這關係到金融和外交的問題,我們看到,美國聯邦一出手就罰了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54億美金,折合台幣1,800多億元。另外還有一個在幾年前的案子,就是法國的銀行一次被美國罰了4,000億左右的台幣。這一次兆豐到底犯了什麼錯?一次竟然要被罰台幣57億,院長,你會不會覺得有點感慨?面對美國這樣挑起經濟的戰爭,本席真的是非常不以為然,一家銀行的資本才只有多少!我舉個例子,兆豐在紐約設立分行的費用大概是3億左右,一次就被罰了57億,結果在它被罰了以後,我們國家有沒有代表它去提出申訴?有沒有去講幾句話?或是它真的有涉及洗錢、是怎麼樣洗錢?你們應該要把事實說清楚,結果今天只是一個state就罰了兆豐57億,那如果到了聯邦是罰兆豐300億,像外國的銀行一次被罰1,000億,那我們要怎麼樣面對?本席聽說大陸那邊的情況,我想黃代理主委也很清楚,大陸也有銀行本來是要被罰幾千億,結果在歐巴馬先生和習近平先生見面以後就不必罰了,那國際金融秩序的公平何在?院長,兆豐銀行到底犯了什麼天條?為什麼嚴重到要被罰這麼多錢的地步?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們政府要不要講幾句話?起碼要有一個申訴的機會吧!為什麼統統都沒有呢?我們只有照單全收,我們要全部都接受嗎?真的是弱國無外交嗎?請院長說明一下。

林院長全:我要跟羅委員特別說明,第一個,因為美國是一個金融的中心,所以他們對於銀行的監管一向都非常嚴格,對於很多疏失如果他們認為明顯而應該予以處罰,都會罰得相當重,長期以來都是這樣。

羅委員明才:那為什麼後來大陸的銀行沒有被罰呢?

林院長全:我不了解其他的個案,只是據我所了解,現在的情況是如此。

羅委員明才:大陸的銀行本來要被罰好幾千億。

林院長全:至於目前兆豐案這個部分,以我的認知,美國只是監理機關的裁罰,監理機關本身不負責金融犯罪的調查,只是負責金融監理,如果兆豐真的有涉及到金融犯罪的話,會由美國的檢察機關來進行調查,所以這是分成兩件事情,但是因為在監理上有發現問題,可能會衍生出被懷疑是不是有涉及到其他沒有被查出來的洗錢事實,因此國人懷疑兆豐是不是涉及洗錢這個部分也是合理的推斷,當然我們政府也有義務就這個部分進行釐清,所以這是目前我們要做的事情。當然,我們也了解,要釐清這個案子會需要很多的時間和了解一些專業上的問題,有時候外界可能並不了解,所以很多判斷其實往往都過於簡化,以致於對很多事情的說明變得非常困難,特別是對於在國外分行開設的帳戶,我們要去進一步的了解都會涉及到當地國的監理問題,所以當然就需要花相當的時間,但是並不代表政府沒有能力去查清楚。

羅委員明才:是,院長,你會不會覺得這個環境事實上是不公平的,我舉出相關數字讓院長參考一下,請問台灣有沒有外商銀行?

林院長全:有。

羅委員明才:根據相關的處罰條例,外商銀行在台灣所受最嚴重的處罰大概是多少?

林院長全:我對這個部分不是很清楚,我請黃代理主任委員向委員說明。

黃代理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有限制業務的處罰,限制業務可能比罰款更嚴重。

羅委員明才:對,限制業務裡面有規定最重就是罰200萬到1,000萬,是不是這樣?

黃代理主任委員天牧:限制業務不是罰款。

羅委員明才:對,那罰款的部分呢?

黃代理主任委員天牧:也有罰到1,000萬。

羅委員明才:請各位聽聽看,台灣最重的處罰就是1,000萬台幣,對不對?

黃代理主任委員天牧:是的。

羅委員明才:請問歷年來所有外商銀行在台灣被處罰的最重金額是多少?

黃代理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我現在可能沒辦法給你這個數字,但是最高可以罰1,000萬,但是我覺得名譽上的損失跟業務的限制可能更嚴重。

羅委員明才:我們以罰款數字來看,最高是罰1,000萬,結果兆豐分行在美國一次就被罰57億,大家聽了以後不會覺得很過分嗎?美國比較大,就可以這樣子大刀一砍嗎?Deutsche Bank一次被罰那麼多錢,快要1,800億台幣,法國的銀行被罰4,000億,這根本就是在搶錢嘛!真的已經太離譜了!本席在此要呼應德國等國家的議員所提出的,美國這種行為簡直就是經濟上的挑釁跟挑起銀行的戰爭,坦白說,這根本就不符合比例原則嘛!一家銀行才多大,一次就被罰幾千億,他說要罰多少就罰多少,任何國家都沒有申訴和抗辯的權利,起碼在人頭落地之前,也要讓他知道他到底犯了什麼罪,什麼地方是錯的,可是兆豐連一個申辯的機會都沒有,這實在太離譜了。

院長,我們可不可以關心一下?你看看,一個兆豐案已經折損了你一個閣員,你過去覺得他是一個非常好、非常難得的人才,一個兆豐案,就把一個金管會主委拉下來。

林院長全:兆豐案是兆豐銀行自己的管理問題,跟金管會其實並不是直接有關,只是國人對於……

羅委員明才:那為什麼丁克華主委會下台?

林院長全:只是有關兆豐案後續的處理,國人對於金管會有很多地方有意見,因為這些質疑始終不能停下來,我認為其中有很多是誤解和誤會……

羅委員明才:院長,你會不會覺得兆豐受的處罰太重了?57億!它的分行才……

林院長全:其實這部分也不是像您剛才講的沒有溝通的機會,其實我們是有溝通的,丁主委有跟我提過,美國要裁罰兆豐時給了兩種選擇,一個是同意裁罰,一個是不同意裁罰,如果不同意裁罰,將來會涉及訴訟,通常很多銀行會接受同意裁罰,如果同意,彼此就會有一個共同的協議,放棄以後的訴訟,但是同意裁罰後要給予足夠時間,來跟公司的董事會說明及發布重大資訊,這些事情不可能在幾天之內完成。當時有透過中央銀行和美國的聯邦準備銀行進行溝通,希望他們把簽訂同意裁罰的時間往後延,才能爭取時間就這個案子裁罰的時間和金額來做合理的討論,然後才能報到公司的董事會,然後發布重大資訊,所以確實是有這樣的過程。

羅委員明才:這個過程已經讓外界感覺是以強欺弱、以大欺小的行為,我覺得不能接受,這個處罰不符合比例原則,而且你也可以請美國說明一下,為什麼歐巴馬跟習近平見過面以後,大陸的銀行就不用罰?你也可以跟他講啊!

林院長全:這是你說的,所以我也不知道這是真是假。

羅委員明才:媒體都有報導,你們可以去查一下。為什麼差別待遇差那麼多?美國有什麼事情,我們台灣還全力支持,那我們以後都不要支持好了,不要買美國的武器,大家都可以來談。

林院長全:我們就目前兆豐銀行的案子,以專業來考量。

羅委員明才:我們總是要為台灣的金融業、各行各業來講幾句話,這個問題還是要好好來思考一下,兆豐案歹戲拖棚,已經拖那麼久了,大概什麼時候會結案?

林院長全:對於兆豐當時處理金融監理的部分,我們已經做了一個初步的行政處分,如果還有後續的其他資訊,還是可以再去做進一步的瞭解。現在外界比較質疑的是有沒有犯罪(包含洗錢等等),這部分檢方正在調查,我們行政部門不能給各位任何時間……

羅委員明才:速度要快一點,如果有問題,就趕快把事情真相公布,如果沒有,就要還原事實,還他清白。

現在股市哀聲連連,整個資本市場一天的成交量不到600億,很多證券公司員工不是離職就是失業,都差點要上街頭了,面對這樣的情況,院長要如何來救股市,讓國內的經濟市場可以更為熱絡?本席過去大力推動廢除證所稅,我希望趕快推動,讓台灣成為一個能見度高的地方,啟動台港通、台滬通,讓大媽的錢趕快進來買股票,活絡台灣的經濟,錢是無國界,有機會賺就大膽賺,現在兩岸關係全部停滯不前。我們現在討論一下股市的問題,院長,有沒有振興股市的方案?

林院長全:金管會在過去也提了一些措施,細節部分由金管會來說明,也許會比我講的還清楚。

羅委員明才:那請你改天再以書面說明好了。

現在陸客來台人數明顯大幅度減少,過去高雄六合夜市人山人海,現在卻是小貓兩三隻。故宮博物院也一樣,以前大排長龍,現在都不用排隊了,101大樓也一樣。面對兩岸關係,蔡英文總統在選前說要維持現狀,蔡總統所說的現狀是指過去大陸和台灣密切交流往來的現狀,還是現在小貓兩三隻的現狀?是不是可以請院長說明一下?

林院長全:這部分請張主委來說明。

羅委員明才:張主委,你最後一次跟大陸官方正式接觸,打電話聯絡,是什麼時候?

張主任委員小月: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這樣的機會。

羅委員明才:都沒有接觸過?那兩邊的交流什麼時候開始?

張主任委員小月:兩邊的交流有很多,包括各種的、文化的、人民的往來……

羅委員明才:我說的是官方對官方的正式交流。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個「官方」是很廣義的,陸委會當然本身是……

羅委員明才:由你主委本身跟大陸的互訪、溝通、開會什麼時候會開始?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部分該努力的我們會持續努力,不過……

羅委員明才:截至目前為止,一通電話都沒有打過嗎?現在那邊最大的負責人是誰?

張主任委員小月:就是國台辦張志軍主任。

羅委員明才:你跟張主任最後一次用電話聯繫是在什麼時候?或是都沒有聯繫過?

張主任委員小月:在我任內,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我們會持續嘗試。

羅委員明才:我們過去支持蔡英文總統說的兩岸維持現狀,可是現在的狀況已經不是當時認知的現狀了,兩邊現在已經開始疏離,連電話都不通,觀光客都不來,銷售、物流各方面都停滯,如何能回到過去熱絡的情況?

張主任委員小月:從戰略的層次來講,我們所謂的現狀就是要和平、穩定、發展。在方法這部分,我們持續不斷地釋出善意,過去也做了很多……

羅委員明才:你們釋出善意,是為什麼原因你們沒有辦法突破?

張主任委員小月:該堅持的我們一定要堅持。

羅委員明才:我們堅持的是什麼?

張主任委員小月:就是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

羅委員明才:這部分他們沒有說反對啊!

張主任委員小月:但是現在對岸……

羅委員明才:一定是因為有改變了什麼。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沒有任何的改變。

羅委員明才:剛才主委說的意思就是維持現狀不改變,請問院長,台灣會不會宣布台灣獨立,或由台灣主辦台灣的獨立公投?

林院長全:目前沒有這個……

羅委員明才:既然都沒有,民進黨有沒有可能凍結台獨黨綱或廢除台獨?有沒有這方面的提議?

林院長全:現在我們是在行政院,我想政黨的部分由政黨去處理,不是行政院來處理。

羅委員明才:請問,台灣會不會舉辦台灣獨立的公投?

林院長全:我剛剛講過,目前沒有這個做法。

羅委員明才:目前不會?

對,我覺得你應該要務實,多多釋出善意。為什麼截至目前為止,大陸張主任不打電話給我們張小月主委?或是有打他不接,熱線已經中斷了?

林院長全:要靠雙方互相釋出善意才能繼續下去,現在我們單方面釋出善意,但是對岸並沒有給我們善意,這部分不是我們完全可以操控的。

羅委員明才:為什麼去年可以現在不行?問題出在哪裡?是人的問題還是事的問題,還是制度的問題?

林院長全:我剛剛已經講了,主要是雙方必須要有互動的善意,在彼此都願意釋出善意的基礎下,才能夠進行,改善彼此的關係。

羅委員明才:如果行政單位做不了,那麼由民意代表來組一個和平考察團,邀請林院長一同前往,在第三地進行人與人互相碰面,此舉可行嗎?

林院長全:我覺得如果雙方都有意願,這是可行的;若只是單方面的想法,這是不可行的。

羅委員明才:如果這樣推動,院長願意嗎?你如果願意,我想請台商……

林院長全:我剛才說只要在對等尊嚴的情況下,我歡迎任何的交流。

羅委員明才:我希望這件事還是要攤開來講,因為大陸崛起後,現在已經是全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每個國家都要跟它往來,只有台灣故步自封,不斷地要往南向,雖然南向也很好,但是不能停止西向!

林院長全:我從來沒說過南向就是代表不願意改善兩岸關係,這是兩件獨立的事情,可以同時來進行。

羅委員明才:本席看到觀光人潮變少,大家生意不好,真的為這些農民感到很難過,希望你們可以多多加油來努力!

另外,因為本席來自地方,在此向院長請命,有關捷運延伸至深坑、石碇及安坑的進度如何?對於我們而言,交通問題是相當重要的,特別是深坑、石碇地區人口不斷地成長,如果捷運可以到深坑、石碇,可以將其打造成一個漂亮的台北後花園,也落實節能減碳生活圈的概念。何時開始推動?何時可以讓深坑、石碇的居民有捷運可以坐?

林院長全:容我責由賀陳部長來說明。

賀陳部長旦:據我所知,這部分目前新北市政府研究準備提送高鐵局來研審;關於安坑的部分,行政院已經在去年核定,目前新北市政府也在進行招標相關的規劃。

羅委員明才:希望速度快一點,對此地方非常的期盼!

主席:報告院會,休息10分鐘。休息之後繼續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0時52分)

繼續開會(11時4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

請何委員欣純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何委員欣純:(11時4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我要談到我的人生第一次戴上VR,非常感謝新政委唐鳳,剛剛在休息的時間,讓我體驗了VR。聽說南部VR的產業做得非常完整、成功,也是臺灣的驕傲,我曾經建議科技部部長,未來在教委會或其他場合,可以把這樣的創新科技、台灣的驕傲帶入立法院,教委會的專案報告可以請她用VR來做報告。院長,你覺得這樣會不會是一個創舉,而且是一種鼓勵?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1時5分)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尊重教育部的想法。

何委員欣純:是科技部。

林院長全:我尊重科技部的想法。

何委員欣純:今天除了VR讓我興奮之外,我看到媒體在報導一件事,卻讓我覺得非常沮喪,就是繼謝淑薇之後,我們又有一位最資深的射擊女將林怡君宣布退出國家隊。院長,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到這一則報導?

林院長全:抱歉!我今天沒有注意到這則報導。

何委員欣純:我告訴你,我們最資深的射擊女將,在各大國際賽事上幫臺灣射擊單項奪得非常多面國際獎牌,而且她接受培訓已經將近20年,為什麼她在今天宣布退出國家隊,不再代表國家隊出賽?林怡君說,她在8月底接受總統蔡英文接見的時候,曾經遞交陳情書,陳情的內容是為什麼這麼多年來她的教練永遠沒有辦法取得國家教練的資格陪她出國比賽?她的教練必須自費坐在觀眾席看著她出賽。而她在比賽現場因為沒有教練的臨場指導,讓她若有所失;單項委員會的相關人士說,林怡君一向有一個心裡狀況沒有辦法克服。可是我發現,當一個選手做了如此沈痛的決定,即使她練習、參加了那麼多國際賽事,陪伴她走過大半歲月的射擊、20年的青春歲月,為什麼還是決定退出國家隊?這是國家的損失;林怡君說她很無奈、沈痛,覺得無法改變制度,才做如此的決定。

院長,今天不僅教育部要拿出魄力,我也希望行政院真的要好好檢討,為了我們的國家選手,健全所有競技比賽的環境、培訓的環境,制度要改,但是要怎麼改,到目前為止我們看不出行政院、教育部拿出一套方式來改革說服、保護這些選手。院長要回答,還是部長要回答?

林院長全:關於這部分,我有請教育部體育署提出一個改革方案,他們曾經跟我報告,但是中間有一部分我並不滿意,所以要求他們重新再擬,我還不太清楚目前的進度如何?

何委員欣純:部長要不要講一講進度?最近我們的體育界真的是多事之秋啊!

潘部長文忠:不管是林怡君選手,或是之前在里約奧運代表國家出賽的幾位選手,在教練或羽協一些合約影響選手的基本配備,我想這些都是在這次要通盤檢討的項目之一。

何委員欣純:剛才有委員提到,你也才說過,這些單項協會是否應該改革,哪些特定競技類單項運動委員會與選手間是否有一些不愉快、制度上的不合理、不公平才會讓這些選手非常失望與痛心,這些要怎麼改?

潘部長文忠:對於單項協會這些要改革的面向中,本來就包含組織的開放及對選手參與、選訓問題等,我們未來會要求把選手列為其中的重要成員,也藉由這樣的過程讓選手的需求與想法呈現出來,亦即未來無論是協會或政府,其實都應該回歸到以建構出選手最佳的參賽資質、條件作為此次改革的面向,也會在媒體上將目前對於協會發展非常關心的輔導考核辦法與國民體育法一併做修正,唯有從制度面上將這部分做改變,才不會發生某一個選手又反映在某一個單項運動協會中所遭遇的這些現象,這個枝節的改變還是要回到整體法制與體制上的改變。

何委員欣純:我相信有些單項運動委員會的成員出錢出力,但國內連續爆出這麼多單項運動協會與選手之間這些問題,我覺得改革迫在眉睫。

潘部長文忠:是。

何委員欣純:剛才院長也講了,對你們之前的改革方案有些不滿意,要求你們盡快修改後再提,我希望你們能儘速送出案子。對於林怡君今天這樣的宣布,教育部要如何處理?

潘部長文忠:關於林怡君選手,她在里約奧運參加比賽時,我也特別到現場幫她加油打氣。她可能在過往不論是參加亞運或奧運……

何委員欣純:她說十年來她的教練都完全沒有辦法隨著她出國比賽。

潘部長文忠:這也是這一波改革之中要從制度上去做調整,我會再請體育署……

何委員欣純:部長,今天這則消息上報之後,你們有人去跟林怡君溝通嗎?

潘部長文忠:因為今天報紙才登出這則消息,……

何委員欣純:所以是今天本席質詢你這件事你才知道消息見報,那體育署到底在幹什麼?完全不關心我們的國手嗎?林怡君還是我們參與了無數次國際賽事的資深國手耶!這個問題會是第一天存在嗎?

潘部長文忠:應該是說這些選手在里約奧運後反映的各個現象,其實都是這一波所要改變的部分,主要是讓選手知道往後在單項協會中選手的選拔訓練等等過程中,他們將會扮演非常重要的意見參與者……

何委員欣純:部長,稍後有時間的話盡快去瞭解林怡君現在的狀況,體育署到底有沒有盡最大的力量去跟她溝通?尤其她特別提到,她在8月底蔡英文總統接見時就已經遞交陳情書,而總統府也把陳情書轉給了教育部體育署,但到目前為止,都已經10月初了,沒有任何明確的消息、沒有任何的回應。本席不禁要質疑,第一,政府的效率這麼差嗎?第二,你們這麼不用心地看待這件事,才會讓林怡君今天宣布要退出國家隊。部長,體育署歸你教育部管,你有督導之責,所以,你到現在也不知道原來總統府有要求體育署去處理這件事,而體育署完全沒有去處理?

潘部長文忠:現在在處理的這幾位選手的狀況其實都是在這一次檢討的範圍內,倒不是說目前沒有去處理林怡君選手所提的建議。因為最後一定要在相關的辦法及法制面去處理。

何委員欣純:部長,我當然知道是要做全盤的改革,但針對林怡君在8月份就已經跟總統提出陳情書表示抗議,她今天也在臉書上寫了心聲,但一直到現在都沒有獲得體育署明確的回答,什麼事情都不了了之,我要說的是處理態度不應該是如此。

林院長全:何委員,第一,有關個案的部分,我希望體育署能夠去跟她接洽,把體育署目前改革所採取的作法向她說明。第二,目前改革的作法能否解決林怡君的問題,這部分我並不確定,如果不能解決,也一定要告訴她何以不能解決或何時才能解決,即一定要有一個說法,這個說法應該是要能接受公評的或至少要讓我知道。我請體育署今天就與其接洽,希望他們在一週內告訴我結果。

何委員欣純:好,謝謝院長。其次,颱風剛過,在颱風天,民眾最關心的就是水與電,剛才有其他委員提到水的問題,本席要質詢的是電的問題,在此次的風災,台中市是全臺灣停電戶數最多的直轄市,我也看到媒體報導說經濟部願意協助地方政府,共同推動建置電纜地下化工程,請教經濟部部長,你們要如何推動?

李部長世光:關於地下化的部分,其成本較高,不過我們已經啟動防災式的分析,從主幹線與人口密集的地方先開始做,再從比較容易受到鹽害或風災受損的部分開始逐步規劃,所以那部分已經開始在做整體的分析與規劃了。

何委員欣純:在整體的分析與規劃之後,時程表呢?

李部長世光:現在還沒有做完,我們過去在分析這部分時,因為地下化牽涉到兩個議題,一個是其成本大概是直接高架的七倍左右,另一個,在易淹水的特定地區,其維修反而比原來困難。所以,這兩部分正在做整體的評估,所以尚無一個完整的時程。

何委員欣純:成本部分,本席記得有一個中央與地方分別負擔比率的問題在。

李部長世光:是。

何委員欣純:如果地方政府願意,加上配合剛才部長講到的分析,哪些地方最急迫要做、哪些是易淹水地區而可能影響到未來的維修而可以緩著做的,針對以上分析出來的優先順序,經濟部應該要有一個全盤的配套、規劃及完整的時程表,大家共同來推動,因為用電的安全很重要,尤其颱風天停電戶數越來越多的情況下,會讓大家感覺生活品質降低,也會讓民眾質疑政府效率為何這麼慢,颱風都已經走了兩三天,怎麼自己家裡都還沒有電可用。如果政府能夠站在民眾的生活面向幫他們思考與解決問題,這才是一個有為的政府。

李部長世光:是。

何委員欣純:所以,本席要拜託你們盡快來推動電纜地下化的方案。

李部長世光:好的。

何委員欣純:繼續本席要請教院長,這又是一件中部的大事,我們中部有一項交通建設是在前政府時代就已經開始規劃,即台中的國道1號銜接74號快速道路的高架交流道,問題是現在因為沒有直接銜接,而國道1號要跟74號道路銜接的民眾必須要下到中清交流道,而中清交流道是中部地區目前交通最壅塞的路段,所以,地方一再呼籲,也曾經被交通部告知說已經在做可行性評估,將做一個可讓國道1號直接銜接74號快速道路的高架交流道,不知道進度如何?

賀陳部長旦:對不起,關於這個案子,容我們瞭解一下,……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到現在也不瞭解?

賀陳部長旦:清水交流道的幾何形狀比較有工程上的困難,但我相信……

何委員欣純:不是清水交流道,是中清交流道。

賀陳部長旦:中清交流道那個地方比較複雜,不過既然過去有承諾做研究的話……

何委員欣純:已經做了可行性評估,也通過了喔!

賀陳部長旦:我們今天會做瞭解,下午就把查的情形跟您回復。

何委員欣純:請部長去瞭解清楚,我們有開過數次的協調會進行的雙向溝通,地方政府也有去聆聽交通部的承諾,有很多中部的民意代表也極力爭取這項交通建設,我們是為了大眾行的安全、交通的便利與路網的完整性才建議興建,這個交通壅塞的路段真的非常需要做。

賀陳部長旦:瞭解。

何委員欣純:所以要拜託院長跟部長支持……

賀陳部長旦:那邊有它的工程困難,我們會來瞭解。

何委員欣純:我再告訴你,可行性評估已經通過了,請你回去查清楚,後面的時程和程序,再告訴我們。

賀陳部長旦:好,下午就給您回報。

何委員欣純:好,謝謝。地方的大議題問完後,接下來我想討論剛剛有很多委員也提到的問題,一開始我講到VR,我就想到現在的電子科技這麼發達,現在電子商務的經濟行為、交易行為也非常多元,請問院長有上網去訂過飯店嗎?當你必須要旅行或出差,不管是國內或國外,院長有上網訂過房間嗎?

林院長全:跟何委員特別說明,我太太有訂過。

何委員欣純:我在媒體上看到現在不管是Booking、Hotels、Agoda等等有發生一些糾紛,我想請教部長,這些電子商務有在台灣設點嗎?有在台灣設立公司嗎?

李部長世光:有一部分有,有一部分沒有。

何委員欣純:我們現在有法律可以要求它一定要設嗎?有規範嗎?

李部長世光:經濟部在修改這部分的相關規定,的確……

何委員欣純:現在正在修改?那版本什麼時候可以出來?

李部長世光:那部分不用等到公司法,在其他現行細則的部分我們會做進一步的處理,因為……

何委員欣純:我現在擔心的是你如果不趕快把版本拿出來、不趕快修訂相關的辦法跟法源,在現行的交易制度下,很多電子商務的交易行為,首先是沒有辦法受到台灣法律的規範,其次是發生消費者爭議事件的時候,消費者的權益在哪裡?我們是該向國內的法院、消保官投訴?或者它既然是跨境的電商,我們要跑到它公司設立原所在地的法院去跟它求償?這涉及很多面向,一般老百姓如果發生糾紛的話,他不知道該怎麼辦耶!

李部長世光:是,我們正在修改這部分的法令,您講的完全正確。

何委員欣純:資策會有統計過,2014年台灣電商的交易規模有高達上兆,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經濟規模。而到目前為止,就像部長您講的,有的公司有在台灣設籍,有的公司則沒有,我想請問財政部部長,對於這些沒有設籍的公司,我們可以課到稅嗎?除了要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以外,國家的權力就是要它來繳稅嘛!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對。跟委員報告,我們已經送出營業稅法修正案,這個案子……

何委員欣純:送出來了嗎?

許部長虞哲:已經送到立法院了。

何委員欣純:行政院已經通過了?

許部長虞哲:對,通過了。

何委員欣純:這個會期要送嗎?

許部長虞哲:我們希望這個會期能夠通過。

何委員欣純:我希望趕快。如果修過以後,以你的評估、預估,我們會有多少稅收?

許部長虞哲:營業稅一定會增加,營利事業所得稅也會增加。

何委員欣純:那我請教一下,我剛剛有提到,現在電子商務的交易行為非常多元,不僅僅是要求它的公司設在這裡而已,譬如Uber也有設立公司,可是它的公司叫做資訊公司,而不是交通運輸業,你怎麼課他的稅?這個爭議你們怎麼解?

許部長虞哲:對於Uber我們會實質課稅,對於登記的那個人實際從事的,我們會從金流下手,所以……

何委員欣純:你掌握得到金流嗎?

許部長虞哲:可以。Uber有繳稅,但繳得不夠多,所以台北國稅局已經給予補稅處罰了。

何委員欣純:好,對於這個部分,希望政府該有強硬作為的時候,就要有強硬的作為,辜且不論Uber是否應在台灣進行交通業務上的交易,畢竟這可能也涉及交通部的問題,還要與計程車業者以及相關職業車種、職業相關的交通法規進行整合與討論,但除此之外,關於Uber繳稅的問題以及人身安全的問題,在法規還沒修改之前,當我們無法保障消費者權益時,像Uber這類電子商務的行為又涉及人身安全的疑慮,請問政府該怎麼做?因為這才是消費者非常關心的議題,政府需要跨部會地告訴我們該怎麼解決這樣的問題,像財政部對於稅的問題就應趕快修法以課稅;至於交通部則要告訴我們Uber到底算不算職業用,在目前的法規中,似乎也無法可管;在經濟部方面,對於這種電子商務的法規該如何儘速去修去改,這些真的都牽涉到國人的權益問題。

賀陳部長旦:除了整體的電商之外,Uber的情形就我所瞭解,在政府積極與他們協調之後,他們最近願意讓資訊落地,所以在納稅之外就可以納管,納管之後才能達到您所說的,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這部分我們已有要求,他們也願意朝這個方向來配合。

何委員欣純:他們願意的話,有給出時程嗎?

賀陳部長旦:目前正與他們相關的總部協調,其實每一個國家都有類似的做法,所以我們並沒有額外的要求,他們也正在協調看要如何把……

何委員欣純:部長,我聽你這樣的回答,已經聽了一個月。記得我上個月還是多久之前在交通委員會,你就向其他委員作過這樣的答復。

賀陳部長旦:差不多在兩個禮拜以前,他們才做出這種明確的承諾。

何委員欣純:可是,時間在哪裡呢?雖然他們口頭說願意,但是時間在哪裡?

賀陳部長旦:我告訴過他們,現在會照現有的法規走,他們如果真要提供這樣的服務,前提就是必須資訊落地,他們瞭解此事後,會再與總部協調。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也無法給我一個時程對不對?只能說要求他們儘快。

賀陳部長旦:我們的後盾就是按照我們的執法,如果他們要做這樣的服務,就不能讓消費者覺得他們的品牌是沒有保障的,因此納管一事我們必須堅持,我們也會讓他們瞭解這件事。

何委員欣純:納管是一定要的,因為交通運輸會牽涉到很多安全的問題。如果沒有納管的話,可能就會是個治安的死角,所以拜託儘快處理好嗎?

賀陳部長旦:一定。

何委員欣純:接下來我要繼續請教財政部許部長,剛剛你有提到會去追Uber的金流以進行課稅,對此我要給予肯定,因為你們有積極的作為。但講到稅,現在國稅局查稅的手段是非常多元的,雖然講好聽叫「多元」,但講難聽就是一般老百姓講的「我們國稅局就是死要錢」,真的有欠錢欠那麼多嗎,為什麼政府都向老百姓出手?對於國稅局追錢與查稅的手段,以老百姓目前的形容就是「非常嚴厲」,甚至還說你們是「酷吏」。政府為什麼會讓一般老百姓有這樣的看法?納稅是國民的義務,但國家要課稅也要課得讓人心服口服,課稅要課得公平合理,而且資訊也要透明,讓民眾清楚知道他的權利所在,對此部長認同嗎?

許部長虞哲:認同。

何委員欣純:院長或許從未收過你們的相關公文,所以可能不知道這件事情。我一再提醒你們,今天的提醒已經是第三次,拜託財政部國稅局發出的所有公文以白話文書寫,不管是查帳的公文也好,請人來說明的公文也好。很多老百姓收到國稅局的一紙公文之後,嚇得「皮皮剉」!因為他們看不懂,這是為何?因為你們寫得不清不楚,你們應該寫明你們要請他們來說明、他們沒有來說明會違反何種法令、違反該法令又有何種裁罰等等;但是你們都只引用法條,其他都沒寫,對於他們的權利,你們的公文並沒有寫得很清楚,沒有以白話文告知民眾,以致於很多民眾看不懂,或棄之不理,或嚇得「皮皮剉」去說明之後,又不知道還要不要有第二次、第三次的說明。

我接到很多民眾陳情,他們說國稅局沒有和他們說清楚,便逕自核定,或沒有告訴他們在何時未到達說明時,國稅局會逕自核定,並罰款,且一罰要罰好幾倍。這些事項完全沒有顯示在你們的公文上,這對於民眾知的權利是有損害的,我再提醒你一次。

許部長虞哲:對,這個部分要改進、檢討。

何委員欣純:你們要確實執行,不是只有改進、檢討。

許部長虞哲:有……

何委員欣純:我希望下次民眾來陳情時,我看到的國稅局公文不要再是不清不楚,完全只有法條。

許部長虞哲:這要寫清楚。

何委員欣純:你們的公文要寫清楚,因為民眾有知的權利。

許部長虞哲:對。

何委員欣純:要讓他們清清楚楚知道他們的權利義務。

許部長虞哲:對。

何委員欣純:接下來,請教部長,你也是國稅局出身,請問現在稅務人員追稅還有沒有獎勵金?

許部長虞哲:目前他們沒有罰鍰獎金,但是有行政院核定的稅務獎勵金。

何委員欣純:據本席查到的資料,現在他們沒有罰鍰獎金的原因是「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在93年修正,行政機關的主動查緝人員不能再以罰鍰分配獎金。可是他們還有稅務獎勵金,稅務獎勵金同樣照他們追到的稅額分配,區分為一等、二等、三等,追到某個稅額為一等,核發多少獎勵金,追到某個稅額為二等,核發多少獎勵金,追到某個稅額為三等,核發多少獎勵金等等。當然每個稅的品項和追到的稅額不等,所以有不同的獎勵金。請問這個獎勵金有法源嗎?

許部長虞哲:這是奉行政院核定的。

何委員欣純:這是你們自己核定的嘛!院長,這樣的獎勵金制度真的不合理,這是為何?這個機制有一個具體事蹟不但可以領取獎勵金,而且可以領很多,我唸給你聽,運用機制、鍥而不捨,追取個案鉅額欠稅者,一等獎有6至12萬元,二等獎有4至6萬元,三等獎有2至4萬元。

我不明白何謂「運用機制、鍥而不捨」,稅務人員追稅查帳時,不是都應該「運用機制、鍥而不捨」嗎?連這都可以當作核發獎金的依據耶!院長,既然這是行政院核定的行政命令,你們要檢討。

林院長全:特別和何委員說明,你剛剛說這個裁罰制度在93年修正過,當時我正在財政部,我那時也認為這個制度有改變的必要,所以立法院朱星羽委員提議刪除那個法條時,我個人是完全支持,沒有任何反對意見。

何委員欣純:是。

林院長全:主要原因在於當時的裁罰制度是讓高官領到的比較多,我覺得這個制度是不合理的,所以希望未來的獎勵金制度是,把先前制度取消後改為稅務獎勵金,其修改目的有二,第一、政務官不再領取任何的裁罰獎金,我覺得這是對的,因此當時我有特別要求政務官不得再領。第二,我們希望裁罰制度仍要與基層稅務員的工作努力度有關,至於這樣的標準是否合理或恰當,這部分我們再來檢討。

何委員欣純:請你們做檢討,如果你們不檢討的話,稅務員為了得到獎金,不是運用機制而是不擇手段地去查稅,也引起民眾的反彈。

林院長全:對於稅務員的工作,我覺得還是要給他們一定的激勵,但不要讓他們的手段不合理,這部分我們會來處理。

何委員欣純:是不合理而且負面的,這部分請你們好好檢討。

主席:請黃委員秀芳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黃委員秀芳:(11時36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此時此刻,彰化縣政府前有一群勞工為了保障自己的工作權正在抗議,這是大家最近最關心的台化議題,未來不論台化是關廠也好,或繼續營運也好,我希望勞動部能夠介入關心勞工的問題與權益。

主席: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郭部長芳煜:(11時36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天天都與那間公司的人員做溝通,我們早上也才和副董事長聯絡,副董事長表示,目前還是有工作讓這些勞工做,所以暫時不會有工作上的問題。其次,有關證照的問題,他們目前正在努力處理中,不到最後關頭,絕對不會有之前勞工那樣的動作。

黃委員秀芳:針對這部分,請部長持續關心,這些勞工平均年齡已經48歲以上,共一千多名勞工,如果中年轉業是有其困難性的,所以不論是中央部會或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希望你們都能確實保障勞工的權益,好嗎?

郭部長芳煜:是,一定會這樣做。

黃委員秀芳:謝謝部長。另外,針對所有兒科醫師關心的議題,也就是幼兒公費疫苗處置費的問題,在目前保障兒童健康的方法中,其實預防接種是預防所有傳染病的最佳途徑。我也曾在委員會質詢過部長,部長也非常認同,其實兒科醫師在注射疫苗方面付出滿大的時間和心力,除了疫苗是由政府提供之外,其他所有兒科診所內的疫苗設備都是由診所自行設置的,所以兒科醫師也爭取了很久。截至目前為止,65歲以上的流感疫苗,現在甚至擴大到50歲以上皆可注射流感疫苗,從去年300萬劑到今年600萬劑,其注射流感疫苗全部皆有處置費,然而兒科醫師從事幼兒預防接種疫苗卻完全沒有補助!站在公平的立場上,我希望衛福部或行政院能夠就這部分做處理。

林院長全:這部分麻煩林部長說明好嗎?

黃委員秀芳:好。

林部長奏延:首先感謝委員對兒科醫師的關心,其實40年來,兒科醫師協助公費疫苗接種一直都沒有補助,但目前我們已有公費疫苗補助的規劃,分兩階段:一、1歲以下兒童的公費疫苗,每一診次補助100元,大概需要1.2億元。二、如果6歲以下兒童公費疫苗全部納入的話,大概需要2.6億元。這部分我已和主計長討論過了。

黃委員秀芳:到目前為止,所有兒科醫師購置疫苗的設備還需要花費滿多的,如果主計總處可以比照流感疫苗,針對兒科醫師處置費或設備部分給予一些補貼,讓兒科醫師樂於替幼兒服務,我想也是政府的責任。

朱主計長澤民:如果衛福部提出計畫,並經過審核,那我們可能會考量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

黃委員秀芳:可以從明年開始嗎?

林部長奏延:如果經過核定,我們希望從明年開始。

黃委員秀芳:目前的醫療體系,大家都說五大皆空,兒科醫師人數真的非常少,而他們服務的對象─小朋友,因為年紀小,也比較不會表達,所以兒科醫師真的滿辛苦的,希望院長和衛福部都能重視這個問題。

林院長全:我想我們會讓衛福部把這個制度規劃得周延一點,相關經費也希望能在預算中作適當的考量。

黃委員秀芳:感謝院長這樣的承諾,有這些醫療人員的付出,才使得我們的防疫工作更加完善,所以在此拜託院長、部長、主計長支持這筆預算。

林院長全:好,謝謝。

黃委員秀芳:接下來我要請教跨國婚姻、境外面談的問題,本席從上任至今也接到很多跨國婚姻面談受到阻撓的陳情,請問跨國婚姻、境外面談到底是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事情還是內政部移民署的事情?

林院長全:我想先請外交部說明。

李部長大維:目前外配的約談是由我們外交部在外館的同仁在辦理。

黃委員秀芳:到目前為止,負責面談的人員需要受訓多久才能到第一線服務?

李部長大維:基本上,大部分同仁都受過當地語言的訓練,譬如越南語、泰國語、印尼語,如果不足,我們也會聘僱當地翻譯人員協助。

黃委員秀芳:不只有語言的訓練,其他的呢?

李部長大維:當然對於當地的文化、社會習俗的瞭解,通常都需要一點時間。

黃委員秀芳:是,那外交部負責第一線面談的人員到底要花多少時間接受專業訓練包括問話等等?問話的內容如何培訓?

李部長大維:基本上都是on-the-job training,一面做一面學。

黃委員秀芳:你知道這些面談的內容是什麼嗎?

李部長大維:我略為知道,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要避免一些所謂假結婚、真工作或是假結婚、真賣淫的狀況發生,而且就我的了解,這部分的接受率已經愈來愈提高了,當然我們也有跟內政部商量,將來這部分能夠有一些改革,比方說將外館的面談時間降低,然後由移民署在國內查核,看看是否真的有所謂婚姻關係或是有違反其他的項目,總之,這部分我們還在討論的階段,目前尚未成形。

黃委員秀芳:外交部、內政部接到的立委服務處或是國會辦公室請託服務案件應該也很多,對不對?

李部長大維:對。

黃委員秀芳:如果有這麼多的個案,表示這個制度是有問題的,所以是否應做個修正?

李部長大維:這是絕對值得討論的,就是研究要如何修正相關的辦法,尤其某些國家的個案的確很多,而且違反規定的也有一定的比例,所以外館有責任做好守關的工作。

黃委員秀芳:我也認同所有面談人員的辛苦,也希望部長能夠確實關心到第一線面談人員面談的內容到底是什麼,其實面談內容真的是五花八門,包括一些私密的問題在內,而且透過這樣的面談真的可以辨別出那是真結婚或是假結婚嗎?

李部長大維:當然一定會有失誤的比例,對我們來說,就是儘量將失誤的比例降低,雖然一個年輕的領務官,經驗、年紀、社會歷練都不多,但是後面還會有一位比較有經驗的組長在輔導他、幫助他,我想這是有必要的。

黃委員秀芳:現在政府正在推動南向政策,若所有的外交官、駐外人員全部都投入境外面談,則你們的人手足夠嗎?

李部長大維:當然不夠,所以我們有跟葉部長商量,將來移民署的責任可否稍微多分配一些。

葉部長俊榮:台灣的跨國婚姻從前幾年開始愈來愈多之後,我們就面臨所謂國境線外及國境線內的軟性面談,主要是要確保這方面的尊嚴,但過程中的確需要有相當多的技巧以及對當事人各種社會經濟結構及心理狀況的理解、了解,這些部分我們不斷在強化,但是對於方才部長提到的國境線外及國境線內要如何搭配,我們會進一步研究,看看如何有一個最佳的安排。

黃委員秀芳:你們現在有這樣的規劃了嗎?

葉部長俊榮:有,兩個部會會好好把這方面做好。

黃委員秀芳:本席不希望是互踢皮球。我知道之前也有很多委員在反映境外面談的部分,也有一些委員為此開過公聽會,但後來好像也是不了了之。在這次質詢之後,本席希望外交部、內政部兩個部會能夠去協調,到底這樣的工作是誰的責任?到底這是誰的工作?面談人員要如何面談剛結婚的外配?包括整個內容、SOP、整個流程要怎麼走?本席認為這部分你們真的要好好思考。

葉部長俊榮:其實過去也發揮很多功能,在技巧上以及怎麼做這方面,我們一直都有在努力。

黃委員秀芳:2014年在越南有發生一些抗暴的事情,讓有些台商認為他們好像不如外配,因為全部的外館人員都去面談了,針對這個部分希望外交部也能儘速處理,除了要服務臺灣到東南亞等國做生意的人之外,也要兼顧面談的部分,至於人手不足的問題希望未來兩個部會間能做協調,否則這個問題會一直持續下去。

葉部長俊榮:好。

李部長大維:我們是解決問題的政府。

黃委員秀芳:接著,前幾天梅姬颱風襲台造成農損非常嚴重,尤其是彰化地區葡萄的網室棚架全部倒塌,有些地區的香蕉也損失慘重,本席選區裡的西施柚也全部掉落,本來這些西施柚在這個月就可以採收了,因此,我們真的很為農民擔心,他們一整年的薪水就這樣泡湯了,也有很多農民向政府反映應該要推動農業保險,請問現在的進度為何?

林院長全:這部分請主委說明。

曹主任委員啟鴻:高接梨的部分從去年開始實施,而農戶也逐步開始相信,所以現在保戶已增加至將近100名,這個政策的信任基礎很重要,所以我們是以逐步擴增的方式實施。若是明年農業保險法送到立法院通過之後,我們會優先將稻米、芒果及番荔枝列入,其中稻米的種植範圍約為26萬公頃,芒果2萬公頃,若是能夠實施,覆蓋率就接近一半。此外,針對院長去視察的溫網室部分,院長特別關心要達到二分之一的救助,並希望能夠建構可耐17級風的溫網室,以確保在氣候變遷之下農糧的安全,當這種溫網室做好之後我們也會與保險公司合作,希望不要每年都讓院長或委員到地方勘災,也請委員們鼓勵選區的農民申請新的溫網室,並告知新的溫網室仍有二分之一的補助。

黃委員秀芳:院長及主委其實都滿辛苦的,梅姬颱風還在臺灣附近盤旋時,你們已經很用心的在關心這件事情,而且梅姬颱風過後你們也到現場勘災,地方的民眾也可以感受到新政府的用心,只是每次颱風來襲農民的心血就泡湯了,讓我們感到非常不捨,所以未來針對農業保險法的部分,除了主委剛才提到會優先辦理的幾項之外,其他的部分是否也可以陸續推動?

曹主任委員啟鴻:這部分我尚未向院長報告,我們有到漁村和他們溝通,例如牡蠣的部分,而東勢漁會也提出希望加入的意願,這我們當然求之不得,所以我們向縣長建議,若是行政院負擔三分之一,漁民負擔三分之一,縣政府也補貼一部分,我們就可以用空照定位每個漁民的池數及位置,一旦受到損壞就能夠明確的依照標的保險,這部分我們也希望明年能夠試辦。我們會逐步辦理,如果漁民、漁會及農會願意參與,我們當然求之不得。

黃委員秀芳:有關這個保險,如果要求漁民、農民或果農負擔大部分的保費,可能不是他們能承受的,這部分還是需要政府機構的補貼,但是怎麼補貼才是最公平的?畢竟農作物的成本、價值不一樣,農委會到底要怎麼補貼,對於農民、漁民才是最公平的方式,希望曹主委能去思考一下。本席知道曹主委非常用心,前幾天也陪本席到彰化去勘災,當主委看到稻作全部都倒了,西施柚也全部都掉落時,主委也覺得很不捨,所以本席更加希望新政府能夠苦民所苦,讓農民辛苦種植的農作能有所保障。如果農業保險法可以推動的話,也可以減清政府的負擔,對農民來說,更加是有效的保障方式,是不是請院長說明一下?

林院長全:黃委員剛才提到農損保險機制,讓農民的損害風險能夠降低,這確實是我們需要去努力的。因為現在的救助制度只能針對他們的損害制度給予比較低的幫助,如果有保險制度,就能提供比較高額度的幫助,而且保險還有個好處,對於將來保險的費率,我們會鼓勵保險公司就農業設施風險的高低來調整差別費率,這會讓農民在農業設施做更多的投入以降低其保險費用,這對於農業產值及農業產品素質的提升也會有幫助,這也是我們希望未來農業保險能發揮的功能。當然,這部分也需要配合現在的補助、補貼機制,進行全盤規劃,才能讓您提到的農業保險在臺灣普遍的實施。

黃委員秀芳:其實也可以參考其他國家的作法,因為已經有很多國家實施農業保險法,我們政府也可以去參照其他國家的方式。

林院長全:好的。

黃委員秀芳:彰化是農業大縣,每次颱風過後,農民都哇哇叫,拜託政府在這個部分能夠儘速。

另外,本席希望現行風災受損的現金補貼程序能夠簡化一點,不要讓農民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補資料或是準備文件、書面資料,要求一些年紀七、八十歲的農民去準備資料其實是滿困難的,既然已經決定要補貼這些農民,而且他們事實上也確實受到災損,是不是能在程序上更為簡化一點?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可能牽涉到執行的問題,其實幾次的風災中,我都特別提到要從優、從寬、從速,但是優、寬、速是比較抽象的標準,而地方執行時所採取的態度可能寬嚴不一。前二天我在雲林的時候也特別告訴他們,認定標準時不要拘泥於災害損失到達20%的20%要怎麼計算,因為很多時候看法上的誤差是難免會發生的,所以我們所謂的從寬、從速,就是大概看起來應該有損失達20%左右,就可以認定了。這個部分,主要是執行的問題,其實不是每個地方都有這樣的問題,有些地方執行的很快,有些地方執行的比較慢,這需要去改變公務員的一些想法,我相信這個制度再推行一、二年之後,這方面的紛爭應該會大幅度減少。

黃委員秀芳:感謝院長與主委同意對農民的權益應該要有所保障,謝謝。

接下來本席想請問院長有關統籌分配稅款的問題,彰化是六都以外最大的百萬大縣,但分配到的統籌分配稅款是最少的,最近行政院又針對統籌分配稅款開始思考要如何區分,本席能否請主計長或是部長針對這部分加以檢討,因為所有的資源都集中在六都,其他16個縣市所分配到的金額真的非常少,城鄉差距越來越大,針對這部分,不知道未來行政院要如何重新規劃?

林院長全:這是一個長期的結構性問題,牽涉到的面向非常多,這部分的款項有兩項:一個是統籌分配稅款,另一則是一般補助款,這兩個款項的目的都是希望能讓地方政府的財政基本需求獲得滿足,同時也要提供一些努力的誘因,越是願意開源節流的地方政府,在分配機制中就會給予誘因。至於每次大家談到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是不是哪個地方分配多或少,有時很難訂出一個標準,因為這是一個零和遊戲,某人分配多了,其他人分配就少了,其他人分配多了,某人分配就少了。所以,我們希望在每次調整的過程中,中央政府能夠稍微籌出一點財源,讓每個地方政府在統籌分配稅制度或是財政收支劃分法改變時,大家都不會因此而分得更少。可是這種作法是非常辛苦的,為什麼?因為有這麼多個縣市,要訂出一個標準保證讓大家都不嫌少,其實非常不容易,所以財劃法的修改,講的比較不好聽一點,有時是考慮到政治上,我們不希望任何一個縣市政府因為推動新的制度而造成其收入減少,因為這樣會引起政治上的問題,這是困難之所在。

黃委員秀芳:院長,你是否認同以目前的財劃法來講,對六都以外的其他縣市其實是不公平的嗎?

林院長全:我希望財劃法將來不會有六都、非六都的規定,地方政府都適用同一個標準,不管是直轄市或是非直轄市都一樣,但是在做這樣的調整之前還有一個問題要處理,就是直轄市和非直轄市的支出標準要一致。比如現在有些直轄市直接負擔公立高中的經費,其他縣市並沒有,所以現在變成在支出和收入上都必須同時考量,變得很困難,將來我們真正要做得好,應該是所有地方政府的義務跟責任都是一致的,這樣收入也就比較容易一樣。當然這裡面還有一個更大的困難在於,因為制度是一步一步演進的,台北市政府是最早的直轄市,而且它的商業又集中,所以在財源分配上,台北市分的比例比別的地方高很多。

黃委員秀芳:它會分得比較多。是。

林院長全:若要拉成同一個基準很困難,因為如果要拿大量的錢來補,讓其他縣市跟上來,中央政府沒有這個能力;你要把台北市拉下來,這也會造成政治問題,所以這就變成一個困難。過去我的想法是,我們希望能夠做到推出一個新的制度時能夠只增不減,也就是說新的制度定下來之後,凡是分配的金額比新的標準高的,我讓它維持不變,不要因此而降低,但是新的標準會讓某些縣市分配的金額增加,透過水漲船高,慢慢就會拉平。所以,就是要讓台北市政府能夠先凍結在某個水準,不要再增加,其他縣市就有拉平的機會,可是這要花很長的時間。其實2006年我擔任財政部長時就已提出財劃法的修改,但事實上財劃法至今仍無法修正,為什麼?就是我剛剛講的,每個縣市都要求比別人多,最後結果變成……

黃委員秀芳:當然每個縣市都希望能夠分配多一點……

林院長全:就變得很困難,我想這是最大的問題。

黃委員秀芳:就目前的狀況來講,整個資源分配不均,所以區域發展失衡,城鄉差距越來越大。

林院長全:對。我們希望大家要有個務實的想法,就是所有的改革要一步一步來,我們希望能夠縮小分配的差距,但是不可能一步到位。

黃委員秀芳:是。

林院長全:而且在此過程當中必須大家都能夠體諒,不能因為自己的縣市而讓其他縣市變得更差,如果每個人都這樣想,那麼大家可以接受的分配標準永遠做不出來。

黃委員秀芳:是。當然我們希望分配制度能夠更公平一點,以彰化來講,人口外移的情況頗為嚴重,近20年來外移人口將近十幾萬人,不免讓縣府或地方首長感受到警訊,是否因為資源分配不均,讓地方的建設有所停滯,造成人口外移?上個會期時,本席也提到彰化東區的都市發展以及鐵路高架的問題,鐵路高架會影響整個都市的發展,針對這部分,希望院長能夠多多關心我們彰化。

林院長全:好的。

黃委員秀芳:因為我們彰化可能會被隔壁台中的磁吸效應影響,如果彰化沒有再多一些重大建設而建設停滯的話,人口可能會繼續外移。

林院長全:是的。

黃委員秀芳:所以本席要拜託院長對彰化的鐵路高架化和東區的都市計畫能夠更加關心,彰化的鐵路高架化到現在都還是在紙上談兵的階段,今天下午本席也要跟縣長到鐵改局去聽取關於鐵路高架化的說明。本席希望行政院能夠將我們彰化的發展和彰化的鐵路高架化列為行政院的重大建設,可以嗎?

林院長全:謝謝黃委員的指教,其實我也有注意到,就是中央政府的一些重大建設應該要兼顧到每個縣市的平衡考量,關於彰化的部分,我在一兩個禮拜前有跟魏縣長交換過意見,他也提到一些構想,所以對於這個部分我們會來思考哪一些是他認為要比較優先考量的政策。至於彰化的鐵路高架化,我請賀陳部長向委員說明。

賀陳部長旦:因為路廊很窄,高架要立體,工程比較複雜,下午我們鐵改局會向委員做詳細的報告。

黃委員秀芳:好,本席也希望院長和部長能夠持續關心我們彰化的發展。

林院長全:這是一定的,我們對每一個地方政府都會盡力讓資源的分配能夠比較平均。

黃委員秀芳:好,謝謝。

林院長全:謝謝。

主席: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1時50分處理臨時提案,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2時7分)

繼續開會(13時50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1分鐘。

進行第一案,請提案人莊委員瑞雄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莊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段委員宜康說明提案旨趣。

段委員宜康:(13時50分)主席、各位同仁。日前第一銀行盜領案,駭客利用使用者瀏覽器上的記憶體弱點,利用木馬程式進行中間人攻擊來竊取用戶帳號、密碼,導致個資外洩形成資訊破口,進而造成機密資料被竊取或滅失,經查幾乎所有政府單位之資訊系統均無相關防護措施。行政院應立即要求各機關單位,儘速檢討其網頁應用服務系統,對於網頁服務安全進行更進階的防禦措施,如釣魚網站攻擊、使用者密碼加密保護等,並確實建立防禦措施與應變機制,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若有任何機關單位仍然漠視資訊安全,導致再度發生資安事件,相關權責人員必須予以嚴懲。

第二案:

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3人,鑑於日前第一銀行盜領案,駭客利用使用者瀏覽器上的記憶體弱點,利用木馬方程式進行中間人攻擊來竊取用戶帳號、密碼,導致個資外洩形成資訊破口,進而造成機密資料被竊取或滅失,經查幾乎所有政府單位之資訊系統均無相關防護措施。行政院應立即要求各機關單位,儘速檢討其網頁應用服務系統,對於網頁服務安全進行更進階的防禦措施,如釣魚網站攻擊、使用者密碼加密保護等,並確實建立防禦措施與應變機制,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若有任何機關單位仍然漠視資訊安全,導致再度發生資安事件,相關權責人員必須予以嚴懲。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段宜康

連署人:李俊俋  蔡易餘  吳玉琴  郭正亮  羅致政  施義芳  陳曼麗  鍾孔炤  林靜儀  莊瑞雄  陳素月  黃偉哲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三案,請提案人張委員麗善說明提案旨趣。

張委員麗善:(13時5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4人臨時提案,有鑑於科技發展,國人生活品質提高,各式電力產品風行,甚至每種家電、3C產品都擁有自己的特殊電池,加上市面上大量充斥使用電池的各種器具與玩具,電池用罄後,廢棄乾電池已然成為造成環境汙染的重要項目,電池的汙染是長期性的,透過時間的累積,廢乾電池汙染造成的影響往往是無可挽回的。爰建請行政院針對100%回收廢電池責成相關單位研議押金等具體有效方案以突破廢電池之回收率,達到有效保護環境之效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三案:

本院委員張麗善等14人,有鑑於科技發展,國人生活品質提高,各式電力產品風行,甚至每種家電、3C產品都擁有自己的特殊電池,加上市面上大量充斥使用電池的各種器具與玩具,電池用罄後,廢棄乾電池已然成為造成環境汙染的重要項目,電池的汙染是長期性的,透過時間的累積,廢乾電池汙染造成的影響往往是無可挽回的,一顆一號電池,能讓一平方公尺大的土地永久失去利用價值,而一顆鈕釦電池,就可以讓600噸的水再也無法被飲用,只要有1%的電池未回收都是環境浩劫,尤其回顧歷年回收率均不到5成,顯見製造商、經銷商以及消費者對於廢乾電池之回收觀念與效益仍有待提升。爰建請行政院針對100%回收廢乾電池責成相關單位研議押金等具體有效方案以突破廢乾電池之回收率,達到有效保護環境之效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我國廢乾電池回收率雖逐年成長,由89年約5.7%提升至102年約51%,98年至102年年平均認證回收量約4,150公噸,輸出國外處理量及國內處理量各約占50%,年平均回收率約46%,103年回收率銳降至不到40%,最新104年統計回收率回升到47.2%,雖已超越歐盟廢乾電池回收指令2016年回收率45%之目標,但未能回收的電池仍佔很大比例,對於環境汙染堪為極大隱憂。

二、家庭常用乾電池因種類不同,含有的重金屬也不盡相同,一般均含有汞、鎘、鉛、鋅、錳、鎳、鈷、鐵……等等,其中鈕釦型電池(除鋰電池外)和鎳鎘電池也分別有汞(水銀)及鎘汙染問重金屬將隨滲漏水進入周圍的土壤及水源,在環境中流竄,然後間接被人體吸收,而重金屬是無法經由人體代謝排出體外的,故長年累月經過生物濃縮作用,可能發生重金屬中毒的情況,若混雜在垃圾中,經焚燒後亦會污染空氣,將對環境產生永久性的傷害。

三、全國各地區結合元宵節的燈會活動,估計每年發放超過百萬盞的小提燈。以一盞提燈使用3顆鈕扣型電池,每顆電池約1公克估算,估計使用量可達3.79公噸,因部分鈕扣型電池仍含有對環境有害的汞、鎘、鉛等重金屬,如果隨著提燈當成一般垃圾丟棄,或隨意棄置於環境中,會對環境造成極大危害,應加強並全面回收。

提案人:張麗善

連署人:廖國棟  許毓仁  王惠美  孔文吉  蔣萬安  鄭天財  林德福  曾銘宗  林麗蟬  蔣乃辛  簡東明  徐志榮  李彥秀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四案,請提案人李委員彥秀說明提案旨趣。

李委員彥秀:(13時53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人,為提升兒童接種公費疫苗之執行率,健全預防保健防護網。本席等爰提出「衛生福利部應編列單位預算支應兒童接種公費疫苗之預防接種處置費」,可以充實防疫量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四案:

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1人,為提升兒童接種公費疫苗之執行率,健全預防保健防護網。本席等爰提出「衛生福利部應編列單位預算支應兒童接種公費疫苗之預防接種處置費」,俾利充實防疫量能。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疫苗接種為疾病防治上最具成本效益之公共衛生措施,世界衛生組織及各國均將其視為防疫之重要環節,為維護國人健康,我國亦積極將各類疫苗納入幼兒常規接種之公費疫苗項目,例如我國於民國89年經世界衛生組織列為小兒麻痺根除地區,即有賴於疫苗接種之落實。惟實踐公共衛生政策之醫療院所,為配合提供上開接種服務,除需對民眾給予衛教,更需配合上傳預防接種資料及辦理疫苗冷儲與管理等相關作業處置,卻未獲得相應之費用補助。

二、考量預防接種所達到預防傳染病之目的,顯能有效節省日後健保費用支出,惟為求推動國家預防接種政策之穩定財源,避免常態性動支第二預備金或率由全民健康保險代墊,爰提出應將兒童接種公費疫苗之預防接種處置費編列入單位預算,補助醫師協助辦理預防接種之必要費用。

提案人:李彥秀

連署人:賴士葆  江啟臣  曾銘宗  許毓仁  林麗蟬  鄭天財  徐志榮  蔣萬安  蔣乃辛  張麗善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五案,請提案人吳委員志揚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進行第六案,請提案人簡委員東明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簡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進行第七案,請提案人王委員育敏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王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進行第八案,請提案人柯委員志恩說明提案旨趣。

柯委員志恩:(13時54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許委員毓仁、徐委員榛蔚等14人,有鑑於法務部矯正署現行規定少年收容人伙食費除瓦斯等費用300元之外,每月主食及副食經費僅2,210元,每日三餐合計不到75元,平均一餐不到25元。參考營養師建議,正在成長之青少年活動量較大,成長較速,營養需求大增,近日,本席至桃園少輔院實地訪查,院生反映收容所三餐匱乏,遑論符合青少年成長階段所需之營養。爰此,建請法務部參考物價水準,研擬改善少年收容人伙食。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八案:

本院委員柯志恩、許毓仁、徐榛蔚等14人,鑑於法務部矯正署現行規定少年收容人伙食費除瓦斯等費用300元之外,每月主食及副食經費僅2,210元,每日三餐合計不到75元,平均一餐不到25元。少年收容人皆處青春期成長階段,面臨身體快速發展、體組成改變等,營養需求大增,每日不到75元之飲食,恐不足以應付成長所需之營養。爰此,建請法務部參考物價水準,研擬改善少年收容人伙食。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參考營養師建議,正在成長之青少年活動量較大、成長較速,每日需攝取五穀根莖類4至6碗,奶類2杯,蛋豆魚肉類4-5份,蔬菜類3碟,水果類2個,油脂類3湯匙。近日,本席至桃園少輔院實地訪查,院生反映收容所三餐匱乏,遑論符合青少年成長階段所需之營養。

二、查法務部矯正署現行規定少年收容人伙食費除瓦斯等用費300元外,每月主食及副食經費僅2,210元,每日三餐合計不到75元,平均一餐不到25元。民國92年時台灣食物類物價指數只有78.73,至民國105年8月已達117.35,大漲49%,但查看同期間的整體物價指數,由民國92年89.07漲至104.99,顯見,食物類物價指數遠超過整體物價指數。因此,以一餐不到25元所能購置食材的質與量確實過於貧乏。

三、我國之矯正業務目的係盼透過矯正教化,讓少年收容人在保護管束期間,在生活上給予照顧,在紀律上予以要求,俾促少年導正行為,以為復歸社會作準備。法務部1997年亦宣示其矯正業務係以「加強監所教化之『心靈改造』工作,務使誤蹈法網之人,能經由矯正人員諄諄善誘改悔向善,重新適應社會生活。」為避免對少年收容人有苛刻對待之嫌,建請法務部參考當前物價水準,研擬改善少年收容人之伙食。

提案人:柯志恩  許毓仁  徐榛蔚  

連署人:何欣純  張廖萬堅 林為洲  顏寬恒  李麗芬  林麗蟬  李彥秀  鄭天財  蔣萬安  曾銘宗  蔣乃辛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九案,請提案人江委員啟臣說明提案旨趣。

江委員啟臣:(13時55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5人,有鑑於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規定「農業生產因天然災害受損,政府得辦理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並依法減免田賦,以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惟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第二項復規定「同產季同項農產品,救助以一次為限。」對此,農糧署曾決議,長期作物以一年一次為限。然而天災難防,加上很多作物一年有不同期或數期,又由於天候異常之現代劇烈變化之天氣型態,時為農民造成許多農產之不便及傷害,若依農糧署之決議,等同鼓勵農民領錢休耕,實不符合農發條例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之本意。爰此,要求行政院儘速檢討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符農發條例保障農民之本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九案:

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5人,有鑑於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規定「農業生產因天然災害受損,政府得辦理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並依法減免田賦,以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惟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第二項復規定「同產季同項農產品,救助以一次為限。」對此,農糧署曾決議,長期作物以一年一次為限。然而天災難防,由於天候異常之現代,劇烈變化之天氣型態,時為農民造成許多農產之不便及傷害,若依農糧署之決議,等同鼓勵農民領錢休耕,實不符合農發條例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之本意。爰此,要求行政院儘速檢討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符農發條例保障農民之本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農業生產因天然災害受損,政府得辦理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並依法減免田賦,以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惟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第二項復規定「同產季同項農產品,救助以一次為限。」對此,農糧署曾決議,長期作物以一年一次為限。然而農民每一次風災過後的的種植、栽培,都要重新投入成本,如剪枝、蔬果、套袋、噴藥等,不視異常天候造成的災害型態,僅一年補助一次作為原則,等於叫農民領到補助就休息,明年再種,否則又因氣候農損失必須自己認賠。

二、天災難防,尤於天候異常之現代,劇烈變化之天氣型態,更為農民造成許多農產之不變及傷害,若依現行規定規定,並不符合農發條例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之本意,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實有修正之必要,爰此,要求行政院立即檢討,以確實照顧農民權益。

提案人:江啟臣

連署人:許毓仁  鄭天財  呂玉玲  廖國棟  王育敏  柯志恩  陳雪生  賴士葆  黃昭順  林為洲  張麗善  孔文吉  許淑華  陳宜民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十案,請提案人廖委員國棟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廖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進行第十一案,請提案人孔委員文吉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孔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進行第十二案,請提案人蕭委員美琴說明提案旨趣。

蕭委員美琴:(13時57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1人,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條與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幼兒園新任用的教保服務人員、駕駛人、隨車人員皆應於任職前一年內接受八小時以上的基本救命術訓練,並且在任職後每兩年,皆須要接受一定時數的基本救命術、安全教育、緊急救護情境演練等複訓課程。此規定立意良好,確保了我國幼兒教育的安全保障。然而,多數的地方政府,尤其是東部地區,並無提供上述訓練的常設機構,亦無定期開辦相關課程,致使幼教業者於聘用人員時,受到諸多限制。爰此,建請教育部會同內政部、衛福部等相關單位,整合單位所屬之課程資訊與資源,供予地方政府活絡運用或協助其開設定式期訓練課程,以求健全我國幼教產業,期能達到保障幼兒安全之目的。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二案:

本院委員蕭美琴等11人,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條與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幼兒園新任用的教保服務人員、駕駛人、隨車人員皆應於任職前一年內接受八小時以上的基本救命術訓練,並且在任職後每兩年,都皆須要接受一定時數的基本救命術、安全教育、緊急救護情境演練等複訓課程。此規定立意良好,確保了我國幼兒教育的安全保障。然而,多數的地方政府,尤其是東部地區,並無提供上述訓練的常設機構,亦無定期開辦相關課程,致使幼教業者於聘用人員時,受到諸多限制。爰此,建請教育部會同內政部、衛福部等相關單位,整合單位所屬之課程資訊與資源,供予地方政府活絡運用或協助其開設定期訓練課程,以求健全我國幼教產業,期能達到保障幼兒安全之目的。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條與三十二條,針對我國幼兒教育的緊急救護訓練進行相關規定,強化幼教安全。然而,除了新進人員須在任職前一年內接受八小時以上的基本救命術訓練以外,其餘現職人員的相關複訓課程皆訂為每二年一次,因而造成課程需求不一,致使地方政府的教育課程無法定期、常態化。

二、這個法令對於偏鄉地區的幼教人員聘用之限制,更為顯著。偏鄉地區,地廣人稀,資源分散,地方政府的教育課程安排不易。以花蓮為例,為符合法規規定,業者必須自己搜尋哪些地方開設課程,甚至要跨縣市來尋找課程;有時候礙於緊急人力的需求,必須支付更高的費用,來專案聘請紅十字會開設課程。

三、因此,課程資訊的整合與地方整體資源的盤點是相當重要的。為了健全我國幼教產業的發展、確保幼兒安全,教育部應與其他有開設例行性緊急救護課程的單位,如內政部、衛福部等,共同整合單位所屬之課程資訊與資源,供予地方政府活絡運用或協助其開設定期訓練課程,以求健全我國幼教產業,期能達到保障幼兒安全之目的。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鄭寶清  Kolas Yotaka     管碧玲  李俊俋  李麗芬  張廖萬堅 段宜康  吳焜裕  施義芳  劉世芳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十三案,請提案人蔣委員乃辛說明提案旨趣。

蔣委員乃辛:(13時58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黃委員昭順等16人,針對梅姬颱風襲台,在各地造成許多校園災情,根據教育部最新統計,共有1,416所受災學校,其中受災學校數前三縣市為高雄市192所,臺南市190所,臺北市164所,災損金額初估3億餘元。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及校園安全,本席等要求行政院持續掌握學校受災狀況及清查實際災情,並提供後續重建復原之必要協助;專案全額補助受創學校重建與修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三案:

本院委員蔣乃辛、黃昭順等16人,針對梅姬颱風襲台,在各地造成許多校園災情,根據教育部最新統計,共有1,416所受災學校(受災學校數前三縣市,高雄市192校,臺南市190校,臺北市164校;另外總計有30所大專、156所高中、72所高職、252所國中、816所國小、83所幼兒園、6間館所及一間體育場館等),災損金額初估3.03億餘元(災損金額前四名:臺中市7,077萬元,高雄市5,757萬元,臺南市3,300萬元,臺北市3,140萬元)。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及校園安全,本席等要求行政院持續掌握學校受災狀況及清查實際災損,並提供後續重建復原之必要協助;專案全額補助受創學校重建與修繕。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蔣乃辛  黃昭順

連署人:許淑華  柯志恩  許毓仁  陳宜民  羅明才  王育敏  曾銘宗  楊鎮浯  林麗蟬  張麗善  徐榛蔚  鄭天財  孔文吉  簡東明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十四案,請提案人李委員昆澤說明提案旨趣。

李委員昆澤:(13時59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7人鑑於高雄大眾運輸系統的建置近年隨著捷運紅、橘線、環狀輕軌部分路段通車及未來鐵路地下化後增設的通勤車站而漸具路網的規模,惟相較於大台北的大眾運輸路網仍有相當差距,亦影響高雄民眾使用大眾運輸之意願,日前高雄市政府已提出輕軌都會延伸環線之可行性研究報告,對於整體大眾運輸路網的串連具有重要地位,為利後續工程之推動,爰此,要求行政院儘速核定前揭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四案:

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7人,鑑於高雄大眾運輸系統的建置近年隨著捷運紅、橘線、環狀輕軌部分路段通車及未來鐵路地下化後增設的通勤車站而漸具路網的規模,惟相較於大台北的大眾運輸路網仍有相當差距,亦影響到高雄民眾使用大眾運輸之意願,日前高雄市政府已提出輕軌都會延伸環線之可行性研究報告,對於整體大眾運輸路網的串連具有重要地位,為利後續工程之推動,爰此,要求行政院儘速核定前揭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高雄的大眾運輸系統目前有捷運紅、橘兩線,環狀輕軌捷運第一階段部分目前也已通車至C8站,預定年底通車至C14站,第二階段路網日前也已完成統包工程簽約,預定108年完工。加上鐵路地下化工程完工後,高雄市的軌道大眾運輸系統已具備基礎輪廓。

二、惟相較於大台北的軌道大眾運輸系統,高雄仍有相當差距,而大眾運輸路網的密集度與民眾的使用意願密切相關,目前高雄市積極推展輕軌路網,提高軌道系統之覆蓋率,改善高雄以汽、機車為主要運輸工具之運輸環境,降低大量汽、機車所衍生之噪音、空氣污染、肇事等問題,實是提升高雄都市發展的重要手段。

三、目前高雄市政府規劃推動「都會延伸環線路網」,包含一環兩連結,分別是都會延伸環線路廊、鳳山本館連結線路廊及民族高鐵連結線路廊,串連三民、左營、鳳山、鳥松地區,途經許多重要的文教、商場、醫院等據點,並與捷運、環狀輕軌及台鐵互相串連,形成綿密的大眾運輸路網,對於提升大眾運輸的便利性與城市景觀的改造具有關鍵性的地位。

四、高雄市政府已於今年9月2日函送「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都會延伸環線(一環及二連結)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書」至交通部,為利後續工程推動,爰此,要求交通部儘速完成審查並報行政院核定。

提案人:李昆澤

連署人:劉世芳  尤美女  吳焜裕  蔡培慧  蕭美琴  鍾孔炤  高志鵬  鄭運鵬  葉宜津  吳思瑤  林俊憲  蔡適應  姚文智  周春米  楊 曜  莊瑞雄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十五案,請提案人盧委員秀燕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盧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進行第十六案,請提案人賴委員士葆說明提案旨趣。

賴委員士葆:(14時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4人臨時提案,根據警政署103年統計指出,大型車肇事A1類交通死亡事故發生23件23人,占整體死亡事故的20.9%。仔細研究原因,主要是因為大型車視野較高,形成車輛近側的視野盲點區,在轉彎時容易造成較大的「內輪差」和危險;此時若有系統能夠「主動」提供示警的功能,就能避免事故的發生。有鑑於此,爰提案要求行政院及其相關單位,在三個月內儘速修正「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將盲點偵測系統強制作為大型車輛的標準配備,以大幅提高車輛行車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六案: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4人,據警政署103年統計指出,大型車肇事A1類交通死亡事故發生23件23人,占整體死亡事故的20.9%。究其因,大型車因視野較高,形成車輛近側的視野盲點區,同時因軸距長,在轉彎時容易造成較大的「內輪差」,機車或行人在行進時往往疏忽這些區域內的可能危害;然而,此時若有系統能「主動」提供車輛近側之駕駛者視線盲點區內有物體存在的警示,就能避免事故發生。有鑑於加裝錄影與警示設備並無技術難度,且為使大型車司機在轉彎時可觀察車後動態,並提醒司機危險區域內有人車進入,爰提案要求行政院及其相關單位,應於三個月內儘速修正「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將盲點偵測系統強制作為大型車輛的標準配備,以大幅提高車輛行車安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據警政署統計103年1月至10月A1類交通死亡事故計發生109件、死亡110人,其中得注意的是,大型車肇事死亡事故發生23件23人,占整體死亡事故的20.9%。

提案人:賴士葆

連署人:費鴻泰  曾銘宗  廖國棟  盧秀燕  楊鎮浯  林麗蟬  蔣萬安  王育敏  蔣乃辛  王惠美  鄭天財  李彥秀  顏寬恒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十七案,請提案人黃委員偉哲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黃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進行第十八案,請提案人林委員俊憲說明提案旨趣。

林委員俊憲:(14時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呂委員孫綾等16人臨時提案,針對臺灣自民國86年爆發嚴重口蹄疫疫情,被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列為疫區,喪失外銷市場,對相關產業造成重大的衝擊,18年來到現在仍未能從疫區名單中除名,檢視其中的原因,在於疫苗的全面施打未能落實,疫情的通報不夠確實,因此,為達到不施打疫苗非疫區的目標,本席建議行政院應立即責成檢討專案小組,要求農委會就現行計畫全面檢視,加強政策宣導及防疫輔導,以落實種豬兩劑疫苗的注射,能夠達成早日除疫、不施打疫苗非疫區的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八案:

本院委員林俊憲、呂孫綾等16人,針對臺灣自民國86年爆發嚴重口蹄疫疫情,被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列為疫區,喪失外銷日本市場,對相關產業造成重大衝擊,至今仍未能從疫區名單中除名,檢視其中原因,在於疫苗的全面施打未能落實,疫情的通報不夠確實,因此,為達到不施打疫苗非疫區的目標,本席建議行政院應立即責成檢討小組,要求農委會檢討現行計畫,要求加強政策宣導及防疫輔導,以落實種豬兩劑疫苗的注射,並以產學合作的方式解決人力缺乏的問題,落實查核工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臺灣自民國86年爆發嚴重口蹄疫疫情,至今已過20年,不僅未從疫區名單中除名,去年金門地區甚至發生牛隻感染口蹄疫的疫情,相較於鄰近國家,韓國以三個月時間撲滅,日本則花了半年,曾經是僅次於丹麥的世界第二大豬肉出口國的臺灣,歷經十九年還沒有撲滅,不僅使得我國國際形象嚴重受損,更影響肉品出口及國內養豬戶的競爭力。

二、根據農委會目前計畫,至少尚需三年的時間方能達成不使用疫苗非疫區的目標,然而,在食安意識高漲及國際市場的競爭下,政府應展現決心及魄力,以最穩健、快速的方法來解決問題,若能成功撲滅疫情,對產業界,能降低注射疫苗所需的生產成本,提高品質及競爭力;對社會,也能提高國人飲食的健康;對政府,清除本病後,能減輕動物防疫單的負擔;對國家,在國際上能提高國家形象。

三、對於成為不施打疫苗非疫區的目標雖明確,但臺灣卻遲遲無法達成,究其原因,在於政府並無決心落實,中央計畫雖明確,但地方政府在執行上卻面臨人力不足困境,在稽核不確實及罰則過輕的情形下,對於兩劑疫苗的注射,農民抱持著僥倖心態,導致注射效果不彰。

四、有鑑於此,本席建議,應立即全盤檢討現行口蹄疫撲滅計畫,增加預算以最短時間達成目標,首先應加強防疫宣導,輔導農民確實注射兩劑疫苗,並研究提高罰則以達到政策效果,再者,面對人力不足的困境,可透過產官學合作的方式來挹注人力,不僅能解決問題,也能促進產學交流。

提案人:林俊憲  呂孫綾

連署人:李俊俋  葉宜津  蕭美琴  邱議瑩  周春米  李昆澤  蔡易餘  鄭運鵬  施義芳  鍾孔炤  賴瑞隆  鍾佳濱  Kolas Yotaka    黃秀芳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十九案,請提案人顏委員寬恒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顏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進行第二十案,請提案人林委員德福說明提案旨趣。

林委員德福:(14時4分)本席等14人有鑑於暑假旅遊旺季期間,不少民眾選擇開車出遊,過去曾有輪胎過舊結構變質,失去原先安全係數,導致車輛翻覆意外。98-103年國道爆胎事故統計資料顯示,造成49人死亡,1,096人受傷。本席認為「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是交通部施政的重點,輪胎檢查是行車安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於104年12月16日針對輪胎訂出安裝及使用期限規定。因此,本席建請交通部立即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輪胎壽命列為汽車定期檢驗時之檢驗項目,必須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規定之使用期限,以維護民眾駕車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二十案:

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4人,有鑑於暑假旅遊旺季期間,不少民眾選擇開車出遊,過去曾有輪胎過舊結構變質,失去原先安全係數,導致車輛翻覆意外。98-103年國道爆胎事故統計資料顯示,共造成49人死亡,1096人受傷。本席認為「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是交通部施政重點,輪胎檢查是行車安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於104年12月16日針對輪胎訂出安裝及使用期限規定。因此,本席建請交通部應立即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輪胎壽命列為汽車定期檢驗時之檢驗項目,必須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規定之使用期限,以維護民眾駕車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輪胎為橡膠製品,會隨著時間老化而縮短使用壽命,進而降低載重能力與抓地力表現,嚴重者甚至可能在行駛中發生爆胎狀況,直接影響行車安全。

二、為維護民眾行車之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104年12月16日修訂公布CNS 1431「汽車用輪胎」國家標準,增列汽車(包括轎車、卡車及客車)用輪胎之安裝及使用期限規定:(1)超過製造日期6年之新輪胎不得安裝於汽車。(2)建議輪胎使用期限自製造日期起最長為10年。輪胎使用期限依實際使用狀況,得縮短之。

三、以98-103年國道爆胎事故來看,總計造成49人死亡,1096人受傷。本席認為「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是交通部施政重點,輪胎檢查是行車安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提案人:林德福

連署人:盧秀燕  陳怡潔  林麗蟬  許毓仁  曾銘宗  鄭天財  陳宜民  黃昭順  李彥秀  簡東明  蔣乃辛  徐榛蔚  徐志榮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第二十一案,請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說明提案旨趣。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14時6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1人,有鑒於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雖對原住民族歲時祭儀予以放假定有明文,惟上開規定,僅勞工得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休假1日,學生則需以事假辦理,不僅可能因事假而影響出缺席,事後無補課相關資源,造成原住民學生不敢回鄉參與歲時祭儀,進而產生文化傳承之斷層。爰此,建請教育部訂立「各級學校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日放假實施原則」,保障原住民學生之參與歲時祭儀與受教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二十一案:

本院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等11人,有鑒於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雖對原住民族歲時祭儀予以放假定有明文,惟上開規定,僅勞工得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休假1日,學生則需以事假辦理,不僅可能因事假而影響出缺席,事後無補課相關資源,造成原住民學生不敢回鄉參與歲時祭儀,進而產生文化傳承之斷層。爰此,建請教育部訂立「各級學校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日放假實施原則」,保障原住民學生之參與歲時祭儀與受教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目前我國關於原住民族於歲時祭儀應予放一日規定,於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四條第六款、第五條之二定有明文。惟依目前規定,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民俗節日,屬國定假日,勞工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休假1日;若學生欲回鄉參加歲時祭儀,不僅須以事假辦理,事後也無補課資源,恐會造成學生擔心無法全勤影響權益、或是學習進度落後等原因,而不敢回鄉參加祭儀。

二、然歲時祭儀屬文化傳承之重要、不可分之一部,若以事假辦理將影響學生回鄉參與之可能,進而造成文化傳承之世代斷層。

三、目前學生請假相關規則之訂定為地方政府之授權辦理事項,各地規則不一,除花蓮縣定有「花蓮縣公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日放假實施原則」外,其餘縣市均無相關規定,將造成全台各縣市原住民族學子權益受損之問題。

四、爰此,建請教育部訂立「各級學校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日放假實施原則」,使各級學校原住民族學生,均得於歲時祭儀期間,放假至少一日,且學校應協助學生補課事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林昶佐  洪慈庸  周陳秀霞 蔣萬安  徐永明  柯志恩  蕭美琴  陳怡潔  林麗蟬  李彥秀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第二十二案,請提案人王委員惠美說明提案旨趣。

王委員惠美:(14時7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1人,鑒於彰化火車站自1958年落成,迄今已將近六十年,期間彰化市歷經多次產業轉型以及聚落重整,現在已是彰化地區人口重鎮;而彰化火車站更是台鐵山、海兩線交界的一等站,每日平均進出站旅客達1.3萬人,堪稱交通樞紐;然而,彰化火車站多年來卻未隨著都市發展而有所提升,為落實城市再造以及提升彰化火車站服務品質,交通部應儘速編列彰化火車站之美化整修相關預算。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二十二案:

本院委員王惠美等11人,鑒於彰化火車站自1958年落成,迄今已將近六十年,期間彰化市歷經多次產業轉型以及聚落重整,現在已是彰化地區人口重鎮;而彰化火車站更是台鐵山、海兩線交界的一等站,每日平均進出站旅客達1.3萬人,堪稱交通樞紐;然而,彰化火車站多年來卻未隨著都市發展而有所提升,為落實城市再造以及提升彰化火車站服務品質,交通部應儘速編列彰化火車站之美化整修相關預算。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根據台鐵調查,彰化火車站自2005年起,每日進出站旅客平均值均為1萬人,且每年人數均有顯著成長,2008年到達1.1萬人,2009年、2010年、2011年每日則有1.2萬人,2015年更是將近1.5萬人,顯見彰化火車站在彰化地區鐵路運輸的重要性。

二、經查交通部台鐵局104年6月26日第305次擴大局務會報之決議:「有鑑於彰化站站房已過於老舊,請工務處轉請台中工務段、協助台中運務段,估算站房更新(拉皮)所需經費並編列,並請參酌花蓮站站房更新模式……」;然而自去年會議結束至今,仍未見有何具體規劃與近程,相關單位之規劃進度與執行效率著實需要檢討。

三、彰化車站站體歷經數十年,有許多存在歷史意義之建築,但也正因如此,造成現在彰化車站改建之困難;為兼顧保存文物與旅客權益,交通部應先從「美化整修站體」著手,改善旅客服務相關設施,提供更為先進、舒適的硬體設備,建置更為節能環保的綠能設備,讓使用彰化火車站的旅客有更優質的環境以及服務。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蔣乃辛  曾銘宗  林為洲  鄭天財  蔣萬安  李彥秀  張麗善  馬文君  楊鎮浯  許淑華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臨時提案已全部處理完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進行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4時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