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9月29日(星期四)9時2分至13時2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學聖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9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時4分至下午12時56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柯志恩 吳志揚 許智傑 吳思瑤 蘇巧慧 張廖萬堅 黃國書 鍾佳濱
蔣乃辛 李麗芬 何欣純 陳學聖 高潞‧以用‧巴魕剌 Kawlo.Iyun.Pacidal
高金素梅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蕭美琴 蔣萬安 張麗善 鄭天財Sra.Kacaw 盧秀燕 孔文吉 鄭運鵬
劉櫂豪 江啟臣 陳賴素美 賴士葆 陳歐珀 林俊憲 管碧玲 黃偉哲 林德福 陳明文 羅明才 簡東明 黃秀芳 邱志偉 徐榛蔚 蔡易餘 陳怡潔 施義芳 劉建國 陳亭妃 周陳秀霞 呂玉玲 王惠美
委員列席30人
列席人員: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林正儀率同有關人員
主 席:何召集委員欣純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陳錫欽
紀 錄:簡任秘書 郭冬瑞 簡任編審 朱莉華
科 長 蔡月秋 專 員 江凱寧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柯志恩、吳志揚、張廖萬堅、吳思瑤、許智傑、蘇巧慧、黃國書、鍾佳濱、蔣乃辛、李麗芬、何欣純、陳學聖、陳明文、蔡易餘、施義芳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林正儀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林俊憲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通過臨時提案1項:
從馮明珠前院長自行修正故宮赴中管制年限、擬出任北京故宮博物院乙職,以及故宮近日爆出秘書室劉姓員工侵佔公款移送檢調、許姓員工涉兆豐銀行假美鈔案共同正犯,皆重創故宮形象,也凸顯故宮內部管理、機密認定、人事評議制度的諸多闕漏。
為貫徹國會監督,督導故宮管理,要求故宮博物院提供以下資料:
一、馮明珠案之內部行政調查進度及成果報告。
二、故宮赴中管制年限之檢討作為及結果,及訂定故宮專屬辦法之研議情形。
三、故宮內部文物、業務、文件管理之機密分類檢討報告。
四、故宮人事評議制度之現制及未來改革檢討報告。
上述資料,請於1週內提供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吳思瑤 何欣純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李麗芬 黃國書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教育部政務次長率體育署署長列席專題報告「政府如何因應體壇多事之秋」,並備質詢。
主席:今天會安排此一專案報告,主要是因為里約奧運之後,不僅是成績不如理想,還發生了禁藥風波、罷賽風波及廣告代理等問題;另外,回到台灣之後,也發生了三位協會的理事長要集體總辭的事件。由於台灣體壇的表現已經不是那麼理想,但為什麼還會有那麼多問題?很多人就很關心這個議題,包括黃委員國書也提出體育團體法的修正案,所以今天請教育部特別對此議題來進行專案報告,也請次長及署長就此議題多做發揮。
現在先請教育部蔡次長報告。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政府如何因應體壇多事之秋」,並聆聽委員卓見,深感國人對於體育改革之殷切期盼。在此,謹就相關問題及未來改革方向及內容向各位委員提出專題報告,並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指導及支持,讓我國的體育運動事業可以更進一步向前邁進。以下請何署長繼續報告。
主席:繼續請教育部體育署何署長報告。
何署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這次奧運會我國獲得1金2銅,在207個參賽國家及地區中是名列第50名,其中有7個運動項目的選手也挺進第8名,在參賽項目及人數上已經突破以往,但是與我們原來設定3金2銀1銅的目標是有差距的。其間發生教練遴選、協會贊助契約、選手村飲食、禁藥等爭議問題,我們認為確實需要立即做一些改革及檢討,現就報告如下。
一、網球選手謝淑薇因為不滿網球教練的遴選制度及賽會期間的溝通問題而退賽,此一事件發生在奧運即將開幕之前,對奧運代表團的備戰及團隊士氣確有影響。我們的檢討有下列幾項。
(一)輔導協會要加強資訊的公開及透明,並建立網路平台,秉持公開化及透明化等原則,也應提早公布,以維護教練及選手的權益,確實做好雙向溝通的機制。
(二)對於獲得補助的優秀及具潛力的選手,在參加重要賽事時應明訂相關權利義務,對職業選手也要訂定參賽補助的規範。因此健全教練及選手的遴選制度是有必要的,且應該繼續來處理。
二、協會及選手的贊助合約在衍生爭議時,應該要有一積極協調的處理機制,我們認為要輔導協會參考國國際慣例及維護選手的權益原則,並依此來建立具有共識性的規範機制,藉以創造協會、選手及贊助商三贏的目標。針對教練及選手如果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將設立申訴及仲裁小組的機制來保障教練及選手的權益。因此如何完善協會贊助合約的合理規範機制,這是我們要處理的第二個問題。
三、針對此次賽會的交通及膳食問題,過去在選手村確實有滿多的限制,此次我們希望讓選手可以得到比較舒適的機制,我們透過募款讓他們全數都享有商務艙。針對教練的部分,由於時間比較慢一點,加上募款沒有那麼多,因此沒有讓他們全部都搭乘商務艙。至於,在飲食的部分,我們希望能夠參考日本及韓國的機制,他們在選手村外有聘請一些廚師,並在相關的訓練中心也設置餐飲區,這都是我們可以參考的作法。
四、針對禁藥檢測時程與教育宣導的問題,這次奧運我們有部分選手確實有奪牌的機會,由於賽前檢測及檢體送國外藥檢實驗室的時機未能有效掌握,還有對選手的生活管理及營養品與飲食的監控也未完全落實。未來對於檢測及、檢體送檢時機也要建立管控的標準作業流程,並做好選手生活管理及加強禁藥的教育宣導工作。
五、針對健全體育運動團體組織運作效能的部分,協會組織依照人團法的規範,只要30人就可組成,協會容易以人頭來做組織的壟斷。另外,還有關係人的利益迴避及監督管理制度等,我們也提出強化全國性體育運動團體組織效能的方向。在此要謝謝委員提供公聽會的機會給我們,也給了我們很多正向的建議,我們都會納入國民體育法專法及專章的修訂,還有體育團體輔導考核辦法的研修,我們有以下四個方向。
(一)組織開放化:
考量體育團體的特殊性,應該跳脫人民團體法的規範,策略包括提升體育運動團體的團體會員比例,並納入地方團體會員,也設相關的公益理事來監督,還有親等及相關利害關係人的迴避原則,當然不是只有全國性的運動團體,地方性的體育團體也要管理,因此授權地方政府訂定輔導管理法規。
(二)營運專業化:
體育運動團體應該遴選經營或運動的專業人士來擔任重要幹部,設立專業組織,選訓、教練、裁判及紀律委員會,國訓中心應建立會務標準作業流程,而且教練、選手遴選制度及培訓計畫等重要資訊,要適時辦理公告,設立仲裁小組,涉及選手權益部分,應該要有國訓中心推薦運動項目選手參與的機制。
(三)財務透明化:
建立財務稽核制度或會計師查核簽證制度,公告年度預決算及政府機關補助經費,讓整個社會取得公信,並且讓企業願意捐贈體育運動的發展。
(四)績效考核客觀化:
目前雖然有訪評制度辦理定期或不定期的輔導訪視,但在訪視和辦理補助的機制結合上,可能我們必須再進一步強化,但是又要避免選手補助機會中斷,所以如何建構客觀化績效考核制度,並且和協會補助機制結合,是必須馬上處理的問題。
六、訂定國際賽事觀眾爭議事件處理機制:
近來在國內辦理國際賽事,或因主辦賽事的單位處理不當,或因部分觀眾行為影響賽會事件,引發國際關注,也損及我國國際形象,甚至招致協會被相關單位處罰,針對此事件,部裡已召集相關單位共同研商訂定所謂因應國際賽事觀眾爭議事件的處理作業檢核表,在這個檢核表發布後,除了我們大力宣導外,也要求各個協會應該按照此檢核表,納入他們的SOP作業原則,來執行各項檢核工作及相關教育宣導工作,以避免爭議事件重複發生。
七、強化我國參與帕運行政效能:
這次帕運會因為代表團選手服裝和組委會規定不符,經採取補救措施,並通過大會複檢後,我國選手才能順利參賽,我想這是我們整個行政作業處理上的疏失,造成廠商製定的相關服裝和大會規定不符,我們將持續輔導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對於整個行政處理作業或相關體育服裝、團體服裝製作事務,對於應該注意的事項要去注意,以免影響選手參賽。
八、結語:
里約奧運前後所發生的各項體壇爭議問題,我們感受到社會各界對體育運動團體改革的高度期望,也剛好趁這個時機,我們必須立即處理。政府對這些問題將會嚴肅以對,並視其為重要改革契機,部裡也已經啟動對單項運動協會財務收支等相關情形進行查核,同時,也著手研修全國性體育團體輔導及考核辦法草案,將相關財務稽核制度及透明機制納入這些辦法中研修,明訂體育團體應辦理會計師查核簽證,目前這個辦法已經通過法規會審核,預定在10月7日辦理發布實施。
另外,我們也研修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訂定有關體育運動團體專章,規劃在10月20日前辦理草案預告,12月20日前由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希望能夠藉由仿照體育先進國家成功經驗,配合國情打造一個更有效率、更具「良善治理」的體育運動團體運作機制。未來,我們希望因為環境的改造,能為整個體育環境帶來創新發展,使我國在世大運、亞運、2020東京奧運,以及其他未來國際重要賽事,都能有優異成績表現。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導。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每位委員發言時間10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發言時間8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10時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如果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蘇委員巧慧質詢。
蘇委員巧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進入質詢主題之前,先請問署長你有開車嗎?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何署長答復。
何署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有。
蘇委員巧慧:有開車,那想必你經過測速照相器時會慢下來,是不是?
何署長卓飛:是。
蘇委員巧慧:為什麼?
何署長卓飛:避免被罰。
蘇委員巧慧:避免被罰錢嘛!1,200元、1,800元都是錢,賺錢不容易,被罰心很痛,所以為了怕被罰錢,你會把車速放慢下來。署長,如果有一支測速照相只拍照,但你知道它根本不會罰錢,你會慢下來嗎?應該不會吧!通常是不會啦!
何署長卓飛:通常我很守法。
蘇委員巧慧:我知道啦!通常守法,但基本上,如果知道這支測速照相器只拍照,不會罰錢也不會寄通知單,那我就不會慢下來。好!署長,你剛剛這樣講了,而這就是我今天要問你的問題。今天看過你這份報告,為什麼我是請你上台,而不是請次長上台?因為我相信這份報告是你寫的。我剛剛看了這份報告,一開始覺得很不錯,你們真的有改革的決心,把問題都列出來了,從形式到內容都是,但我繼續看下去以後,越看越覺得有一點遺憾,為什麼?因為雖然將問題花了9頁洋洋灑灑統統列出來,但是看到所對應的方法卻是滿可惜的,我整理一下,你在報告裡所提出的辦法,雖然有前後文,但大都是「輔導、輔導、輔導」,所有的招式其實都是輔導,這是我看到的第一個最大問題,也就是所有的問題你都列出來了,但能夠做的事就是輔導,請問,過去我們沒有輔導嗎?
何署長卓飛:有,但是不夠強。
蘇委員巧慧:為什麼不夠強?所以你是支只會拍照、不會罰錢的測速器嗎?這是我們的體育署嗎?
何署長卓飛:基本上,法所授權給我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
蘇委員巧慧:權限不夠大?法源不夠大?好,署長,記住你現在這句話,因為等一下我會繼續追問下去。今天你們洋洋灑灑的提出這麼多問題,其實最大的問題就在協會,也就是協會、國家和選手這三方面的關係,到底是存在著什麼樣的權利、義務?這是所有問題中最大的,也是你花最多的時間來處理的部分。請問署長,今天如果協會對選手的權益有所侵害,體育署有什麼樣的罰則可以處理?有什麼規範或是有什麼制衡手段?
何署長卓飛:基本上這在人民團體法中有相關規定,如果它違反相關法令,或者在我們做相關查核時發現與規定不符,對協會我們一樣可以要求其領導人停職,或者是解散……
蘇委員巧慧:為什麼現在都沒有做?還有,之後的規定又是什麼?其實對於現存的協會,該肯定的我們還是要肯定,有很多協會的理事長真的是出錢又出力,而且是盡心盡力把協會帶得很好,讓選手有很多的保障,甚至理事長還成為國際溝通的重要管道,這些我們都承認,但也確實一定會有壞的協會,所以我們今天才需要做這樣的討論。
對於好的協會,如果有好的制度,我相信他們一定願意遵守,今天我們就來檢視這些協會的相關章程,從這些協會的章程中,可以發現很多問題。第一,協會代表性問題。協會往往成為我國對國際的唯一窗口,所有選手要參與國際賽事,都必須透過這些協會。請問體育署,各單項協會為什麼會成為我國參與國際賽事的唯一團體?它的代表性夠嗎?一定是不夠啦!因為你在報告第14頁中也提到,一定要增加團體會員以增加其代表性,所以依法源依據,它的代表性夠嗎?又如果這個協會做得不好,政府有權解散這個協會,再重新組一個嗎?那權責單位是內政部?還是教育部?你剛剛回答是內政部,那你有想過要把它拿回來嗎?
何署長卓飛:基本上,國內全國性的單項體育運動團體對應於國際性的奧會或者單項體育運動團體,他們之間也是有一個連結的關係,只是國際性的有強化自主性的問題。
蘇委員巧慧:署長,這個我們都知道,我要問的是政府有權可以解散嗎?強化自主性?我今天就是問你如果他們做得不好,我們有權可以解散嗎?現在有嗎?你提出的草案有嗎?
何署長卓飛:現在是可以直接依照人團法相關規定做。
蘇委員巧慧:曾經有過哪個例子嗎?
何署長卓飛:目前沒有。
蘇委員巧慧:你有覺得哪一個應該有嗎?可能你在這裡不方便說,未來的規範會回到教育部嗎?在你的設計裡有這樣的規範嗎?
何署長卓飛:實際上,美國有個規定……
蘇委員巧慧:不要講美國,我們現在是說你提出的草案內容。
何署長卓飛:就是可以有另外一個替代機制,如果這個協會不行,會有另外一個協會可以替代,也有這種替代的機制。
蘇委員巧慧:很顯然,如果你有很明確的答案,就不用在這裡繞了,應該就是還不完善。
何署長卓飛:是。
蘇委員巧慧:其他還有人事問題,現在理事、理事長都可以連選連任,但連任的部分有需要被限制嗎?我是沒有一定的答案,但你覺得呢?我們的態度又是如何?
何署長卓飛:依照人團法規定是有兩任的限制。
蘇委員巧慧:所以未來的草案也會做這樣的限制嗎?
何署長卓飛:原來本法沒有規定就適用人團法的規定。
蘇委員巧慧:署長,以這種速度,我的資料有這麼厚一疊,到現在才問完2頁而已。關於人事制度,我相信其他委員一定也會complain,因為大家要問的實在太多了。我還看到拳擊協會第七條規定個人會員要身心健康、無身體缺陷才可成為會員,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何署長卓飛:這個可能……
蘇委員巧慧:你有去查核嗎?你有去輔導嗎?接下來我們再看財務問題,自101年至105年體育署補助亞奧運單項協會快40億元,但我們有看過這些協會的財報及理監事紀錄嗎?對於這些財務報表的監督又是哪些?日後的草案在這些部分都能夠有好的稽核制度嗎?看到你頭點得這麼快,可見得剛剛那些都沒有,有的你就回答得這麼肯定,所以我剛剛問的都沒有答案。
何署長卓飛:因為過去是依照人團法,所以是一種鬆散式的管理,未來為什麼要訂定國民體育法專法,就是為了強化這種密度的管理,包括剛剛委員所提的都會納入。
蘇委員巧慧:好,這些項目都有納進去,然後我再告訴你,其實還有其他的,就是現在協會和選手之間的關係,按照實務經驗看起來,協會是可以懲處選手的,不然不會發生羽協這樣的爭議事件,甚至因為棒協可以有各種強制手段徵召球員出賽,所以就曾經出現以前協會為了國際棒球比賽而徵召選手出賽,選手因此受傷導致發生不可逆的狀態,對於這些作為,你有什麼樣的機制?綜上這些規定,即使我看到署長都有注意到,就像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也就是未來的體育運動法,自第三十四條至第三十九條總共6條有就這些問題做了規範,報告第14頁到第16頁也寫得這麼清楚,但是回到我一開始說的,署長,在這6條當中,我完全沒有看到有處罰的規定,一個只會拍照不會罰錢的測速器,人家會怕嗎?
何署長卓飛:針對這個部分,我們也請政大一位教授……
蘇委員巧慧:10月20日就要提出草案。
何署長卓飛:針對這個部分,目前我們也在檢討,會將這些應該處理的相關問題納入,所以我們還是會依照應該有的時程處理,關於委員的提醒,我們絕對會注意。
蘇委員巧慧:你覺得這重不重要?
何署長卓飛:重要,這也是我們最感痛苦的地方。
蘇委員巧慧:所以你在10月20日提出的版本確實就是沒有罰則對不對?
何署長卓飛:10月20日前會有,我們現在還在修,還在滾動修正。
蘇委員巧慧:你今天提出的報告也沒有針對這個方向讓我們能夠理解,那這個報告不就是一個不完整的報告嗎?
何署長卓飛:因為法的修訂必須要很慎重,而且我們必須和相關協會再溝通。
蘇委員巧慧:署長,你去問任何人,他都會告訴你罰則是所有人認為最重要的部分,因為我要知道到底要遵守什麼樣的規定,我會得到什麼樣的結果,如果這部分沒有提出,我認為這個草案是不完整的、是失敗的。我在這裡特別叮嚀署長,未來提出的草案如果要送到院會,一定要有這個部分,這是第一個。第二,我想利用剩下的時間跟你討論帕奧,從帕奧來看台灣,現在台灣的身心障礙人口已經超過總人口數的4.92%,雖然這次我們也有獲獎,但和第一名的中國及第二名的英國實在差距太遠,中國已經將身心障礙選手視為職業選手,給最好的場館,全世界最大的場館就在中國。至於英國,雖然沒有那麼大,但他們有創意,任何一個國民只要輸入郵遞區號就可以找到附近適合身心障礙者運動的健身中心。雖然很多身心障礙者不會去運動,但最大的問題就是不知道從何開始,大國有大國的作法,小國也有創意的作法,請問,我們在這部分做了什麼?
何署長卓飛:我們現在預備在北部建立一個適應體育園區。
蘇委員巧慧:所以只有一個地方?
何署長卓飛:另外在國民運動中心的部分,我們也行文各縣市,國民運動中心應該對身心障礙者有特殊處理。
蘇委員巧慧:署長,我在這裡就是提醒你,我們其實可以有更多有創意的作法,讓更多身心障礙者可以參與運動,真正達到全民運動的效果,至於已經是選手級的,實在應該用職業選手的態度來對待他們,我們才可能有更好的成績,也可以鼓勵大家走上這條路。就學校體育部分來說,次長可能也應該要知道,國立體育大學有適應體育學系,每年都有學士和碩士班畢業學生,他們原來就應該去各級學校教導身心障礙的孩子,可是現在的就業率是零,也就是沒有任何學校用到這個學系畢業的學生,關於這一點,我要特別請教育部注意,不然的話,成立這個系是沒有用處的。
何署長卓飛:謝謝委員提醒,我們會注意。
蘇委員巧慧:希望署長速度快一點,我想其他委員應該也會有同樣要求,今天真的很重要,謝謝署長。
何署長卓飛:是,謝謝。
主席:必要時再辦第二次專案報告。
請柯委員志恩質詢。
柯委員志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昨天大概沒有睡飽吧?你今天應該戴頭盔、穿防彈背心,我很難得看到蘇巧慧委員這樣砲火十足,所以你今天就備戰吧!我想大家應該是對於體育的要求與期望非常高。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何署長答復。
何署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應該的。
柯委員志恩:今年奧運有59位選手參加18項比賽,過去你提到我們預計得到3金2銀1銅,結果現在是1金2銅,署長滿意嗎?
何署長卓飛:當然沒有達到我們設定的目標,對我而言是不滿意的,但是我必須要肯定所有選手和團隊。
柯委員志恩:當然,每個人都會想要得獎牌,這是無庸置疑的,只是我們到底要怎麼做才是比較重要的。我看到署長的報告中分析出很多問題,但是對於你的解決方式,我還是非常有意見。你所提出的問題,難道只有在今年奧運出現嗎?我們並不是第一次參加奧運。
何署長卓飛:其實過去都有,包括協會人頭掌控……
柯委員志恩:這個太多了,我現在只是提醒署長,在103年12月27日體育署就曾經核定「我國參加2016年里約奧運選手培訓及參賽實施計畫」,你知道你設定了一個多完美的計畫嗎?計畫包括藥物的檢定、選手食物的管理,還有艙位等等全部條列在內,也就是說,你今天提到的所有問題在2013年的報告裡全部一一呈現,結果呢?其實你早就預測會有這些問題,如果這3年來你們有好好去做,也許會不一樣。體育署不是剛剛才成立,你們在102年才改制,人員和之前還是體委會的時候完全一樣,你3年前就已經提出所有計畫,結果你今天所檢討的問題,跟你3年前所提出的問題是一模一樣的!難道你是在作文比賽嗎?
何署長卓飛:不是,其實有些事件的發生並不是我們可以掌控的,比如選手與協會之間的問題。
柯委員志恩:今天的會議不就白開了嗎?很多事件不是你可以完全掌控的,你3年前告訴我的跟我現在得到的結果有什麼落差?所以今天的檢討報告在4年之後、2020年東京奧運,我們是不是也期待再一次檢討呢?
何署長卓飛:絕對不會。
柯委員志恩:你憑什麼保證?這次跟上次有什麼不一樣?
何署長卓飛:從相關辦法的修訂及落實的執行,這些問題……
柯委員志恩:這是我們以前提到的問題,不是現在才發生,法早就該修訂了,為什麼等到這個時候,出這麼大的紕漏?其中的很多問題都可以及早解決,包括會徽,那真的是「火花」了,那個問題怎麼可能會發生?我們就一一來檢視,到底是什麼問題?第一,有關行政效率,包括艙位是經濟艙或商務艙,早就該訂立好了,你現在告訴我們因為來不及或是其他原因,這些都不是藉口。今天的時間非常有限,太多體育的問題可以全部條列出來給你,我手上也有一大疊,你是否可以保證這些行政效率的問題不要再發生了?
何署長卓飛:是。
柯委員志恩:第二,我們再來談協會的問題,我想等一下會有非常多委員跟你討論,我只針對其中一個,協會裡面有很多人得到非常多政府的補助,目前受到補助最多是哪個協會?
何署長卓飛:棒球。
柯委員志恩:還有呢?
何署長卓飛:網球。
柯委員志恩:還有呢?
何署長卓飛:羽球。
柯委員志恩:現在會有很多人把焦點放在這3個,我現在舉跆拳道為例,跆拳可以說是大家所期望的,當時這部分我們也看好最多人,結果這次是以零來做為終結點,到底為什麼臨行前總教練一直在換?這個問題究竟何在?
何署長卓飛:基本上,我們認為教練團之間的聯繫與教練之間的理念、認知,在處理選手……
柯委員志恩:難道體育署沒有任何的責任可以介入處理嗎?我隨便舉例而言,2014年仁川亞運之後,你們就解僱伊朗籍教練Reza,你們解僱他之後,他到亞塞拜然指導不到兩年,他們就獲得了1金2銅,等於我們今年全部的獎牌數,更別說今年幫助約旦得到史上第一個跆拳獎項的也是台灣的教練張文賓,為什麼兩位這麼好的教練全部放手給別人用?
何署長卓飛:瑞札是自己不願意留下來的。
柯委員志恩:為什麼嘛?據說他對選手非常好,其中一定有些原因,他沒有訓練我國的選手,我跟他也不認識,我只是從資料得知,所以這已經曝露教練團裡面非常多的內幕,難道署長不需要看一下嗎?
何署長卓飛:當然某些部分有問題,但是也牽涉到待遇及個人家務事的問題。
柯委員志恩:所以這不是你所能夠干涉的?
何署長卓飛:有些事我們無法干涉。
柯委員志恩:我只是要強調體育署是最高單位,我隨便舉出兩個例子,包括選訓委員會如何組成、誰當召集人等等,對於從頭到尾我們聽到不論是耳語或公開的所有問題,相信署長在經歷今天一連串的砲轟後,應該記憶非常地深刻,所以跟過去的作為應該很不一樣嘍?
何署長卓飛:是,我們要有一些改革的作法。
柯委員志恩:不止是要有,而是一定要有啦!第三,我要特別提到,協會應該要強化,你也知道現在不能用外行人來領導內行人,你剛才也特別提到這部分,它是登記在內政部,可是整個事業都由教育部來處理,難道你覺得只是提出一些體育團體管理辦法就可以了嗎?
何署長卓飛:不只是在這個辦法中,我們還有輔導及監督管理辦法,另外一個就是在本法的部分牽涉組織的變動……
柯委員志恩:請問你有沒有機會將人團法稍微改變一下?把它變成由教育部直接管轄,畢竟它跟體育署的關連非常多,它是對外的單位,且受到國家非常多的補助,難道你們沒有辦法嗎?
何署長卓飛:可以啊!基本上,我們在國體法訂定的原因在於它是人團法的特殊法。
柯委員志恩:所以你們完全想到這個問題了?
何署長卓飛:基本上,在人團法無法以強力密度管理的部分,國體法就應該有專章。
柯委員志恩:反正我還是認為這部分等一下會有很多人特別提到,包括罰則的部分,你一定要嚴格納入,否則你們訂了老半天,「無效」啦!
何署長卓飛:我們在第四十三條有規定,但是對於強度處理可以更嚴密。
柯委員志恩:我們今天討論的重點在於希望我國的選手受到最好的照顧、最好的訓練,讓他們未來在奧運可以發光發熱,不是嗎?
何署長卓飛:是。
柯委員志恩:有關國訓中心的情況,各位看一下選手的4人房照片,有內部的浴室、櫥櫃的狀況,署長,這拿給別人能看嗎?這是上禮拜拍的!
何署長卓飛:我國的選手村與其他國家相較確實是簡陋!
柯委員志恩:問題是國訓中心蓋了15年,還被監察院糾正兩次,目前為止還是給他們這樣的待遇,難怪謝淑薇的爸爸說跟貧民窟一樣,更別說許多國家級的教練也說你們給選手的待遇是如此,據說裡面的食物一年到頭只有七、八樣菜。署長,一年到頭只吃七、八樣菜,你難道不會面有「菜色」嗎?臉都會變「菜」了!
何署長卓飛:從國訓中心改制法人化後,飲食的部分做了很大的改善。
柯委員志恩:沒有!署長,我調出105年1月至8月整建運動設施的預算資料,達成率0.58%,不到1%!不是國家沒有給你們錢,而是執行率只有0.58%,這是什麼原因?
何署長卓飛:整個計畫推動分為一、二期,因為牽涉到政黨輪替,所以相關計畫修正沒有核定……
柯委員志恩:如同我上週質詢的,關於105年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建及人才培育計畫,既然你們已經減列5億多元,林全院長卻還搞不清楚的說因為已經完成了!問題是如果你們完成了,請問成品在哪?國訓中心蓋好了嗎?
何署長卓飛:主要有兩棟,分為球類館、技擊館以及室外的射擊場、棒球場等等已經完成了。
柯委員志恩:很多設施沒有蓋好,你為什麼不編列相關預算?而且你告訴我們,106年沒有編列預算,107年才是起始年。
何署長卓飛:那是二期的部分。
柯委員志恩:不管是一期或二期,總而言之,你已經拖了15年,我還管你是一期、二期!假如你再延宕下去,明年(106年)沒有編列任何預算,沒錯吧?
何署長卓飛:是。
柯委員志恩:107年才有可能開始,你怎麼可能在2020年進入東京奧運之前,讓我國選手有一個很好吃住的地方?若沒有好的硬體設備,你怎麼期望他們有辦法能夠上場衝鋒陷陣、去作戰?
何署長卓飛:針對這部分,我們當然會加速!
柯委員志恩:你告訴我如何加速?其中要條列的部分你們把它減列,是不是因為沒有錢就可以不用做事?
何署長卓飛:不是。
柯委員志恩:那你幹嘛不編?
何署長卓飛:根據預算法的規定,計畫要先通過之後,才能夠編列。
柯委員志恩:立法院從以前就給你們很多預算,你有沒有要求部長進行溝通、協調?如果每個人視體育立國這麼重要,而且蔡總統也特別提過,對此他要強力來推動。既然在這個狀況下,我不管一期或二期,而且你們一期結束後,還要再看二期,不覺得已經拖延這麼久嗎?此外,監察院的報告認為你們猶豫不決,才會造成過去蓋了15年,當然這不全然是你要承受,前任的幾位委員及署長也要承受。我要強調的是,你們有沒有可能大膽的告訴我們,2020年前可以給我國選手最好的硬體設備?沒錢怎麼做事?不可能嘛!署長,對嗎?
何署長卓飛:這一定會編預算。
柯委員志恩:你現在預算是零,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何署長卓飛:我們在2020年前一定會完成宿舍改建。
柯委員志恩:你不要打這個包票,這怎麼可能?2017年才可能有這筆預算進來!
何署長卓飛:目前我們已經完成細部規劃了。
柯委員志恩:細部規劃的完成率是多少?運動園區的完成率是非常低的,所以你還是讓我國選手住剛剛我看到的那些設備,沒錯吧?你怎會期待他們比賽會有好的結果嘛?不論是教練或任何人都看不下去了,你們卻還告訴我們,你們非常關照體育選手等等,這句話怎能與你們事實上的行動放在一起?因此,別人生氣是有道理的!
何署長卓飛:我們會特別請行政院相關單位來協助儘快處理。
柯委員志恩:怎麼協助?我絕對不會被這句話給「糊弄」的!沒有錢就沒有辦法做事,你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何署長卓飛:計畫如果能夠及早通過,我們就沒有問題!
柯委員志恩:你難道不能要部長好好去溝通這部分嗎?
何署長卓飛:部長也有去跟相關部會溝通。
柯委員志恩:2020年我也不在這裡了,該怎麼兌現這樣的承諾呢?我只能告訴你,你什麼時候施工,我們就看得出有沒有機會兌現。照目前的狀況來看,署長,我只能大膽地說,真的是非常悲觀。
何署長卓飛:我們2017年一定可以開工。
柯委員志恩:為何不是現在?
何署長卓飛:因為牽涉到計畫還沒通過。
柯委員志恩:那就是因為你們的計畫根本就沒有好好地編,我還是認為你們應該要編計畫,你們根本就沒有編錢,就是不打算要做事。署長,還是要加油好嗎?
何署長卓飛:是,謝謝委員。
主席:你真的是在糊弄我們委員,行政院還成立了體育發展委員會,而且是在7月12日就成立的,成立到現在為止,就連一個國訓中心都要等到2020年,這個體育發展委員會是假的。
接下來請吳委員志揚質詢。
吳委員志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從來沒有看過蘇巧慧委員和柯志恩委員講話分貝這麼高的,真的是惹火他們了。今天這個題目的面向很多,我們就先從奧運開始檢討。說實在的,我覺得署長的這份報告寫得還不錯,問題都有點出來,但問題是,解決的方法還要再細緻一點,而且還要有強制力並且要押時間。
首先,我認為這次奧運不以成敗論英雄,但有一件事你們的確沒有做好,那就是最基本的選手出賽狀況。你知道我在講什麼人,當然謝淑薇是一個狀況,他好像從6月29日就已經有一些跡象了,這中間其實也有很多可以溝通的狀況,但何以演變至臨賽退賽?此其一。其二,過程中謝淑薇有很多臉書的發言,我就不再贅述。不過,我覺得在我整個看下來之後,謝淑薇是他自己的決定,但有兩位選手的狀況是你們根本就沒有在乎的,直到人都到里約後才發現居然沒有辦法比賽,其中一位選手就是莊佳容。我覺得大家並不是很公平,也許是他的個性比較沈默,我覺得整個比賽中,最倒楣的就是她,但在你們的檢討報告裡,也只是提到「導致另外一個……」。可是,他也是一位選手,為什麼沒有人從他的角度去看?是什麼時候知道他的搭檔可能沒有意願打雙打?從那個時候開始,你們有沒有以莊佳容的角度去想是否有補救的方式?總不能老是以期待謝淑薇最後一刻還是要打,但萬一他不打的話怎麼辦?這是他的權利嘛!對於另一位選手莊佳容的權利呢?這樣說來,署長是從何時開始知道謝淑薇有可能不打雙打的?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何署長答復。
何署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是到7月20日。
吳委員志揚:我倒過來講,如果7月20日得知這個訊息,我們有幫莊佳容想的話……
何署長卓飛:因為7月18日就已經報名截止了,但謝淑薇7月20日才在臉書確認不打。
吳委員志揚:那是確認的部分,可是據我們瞭解,他在6月時就已經……
何署長卓飛:但是在此之前,此事還尚未確定,他只是在談教練的問題。教練的問題我們也已經幫他解決P卡的部分了。
吳委員志揚:署長,我的意思是,你要珍視每一個參賽選手。
何署長卓飛:是,應該的。
吳委員志揚:當選手的搭檔有這樣的狀況,莊佳容個人出賽的意願,以及還有沒有機會幫他再找搭檔等,這些問題你們都要用心去做,不能因為把關注放在某處,就忘掉了這麼一個人。所以,第一個部分就是,你們對選手的出賽狀況,並不是很清楚。第二個選手出賽有狀況的就是舉重選手林子琦,你們怎麼會在面臨比賽的時候才從日本收到他可能有些因素不能出賽?雖然他的藥檢過了,但仍有疑慮,以致要做出不得不主動退賽的決定。
何署長卓飛:我想,這也是因為國內的藥檢機制,行政體系在團本部的處理上確實不夠周延所致,這點我們也必須要檢討。
吳委員志揚:署長,世界上進行藥檢的組織叫WADA對不對?
何署長卓飛:是。
吳委員志揚:WADA當然有其檢驗的公信力,至於台灣的部分,我認為我們的科技,不管是生物科技還是檢測科技,絕對不是次等國家,所以體育署應該在台灣建立一個類似WADA的機制。我們的選手平常就要定期去做藥檢,不能把這樣的資料與涉及選手能不能參加比賽的檢測這件事掛在別人何時要提出報告上面。我們很難防止有人可能會為了競賽上的順利,要排除什麼而特別檢舉某些事,所以,我們自己就應該建立起類似WADA的制度。教練平常就有責任注重定期的藥檢,不能覺得自己只要訓練選手就好,而應清楚該選手有無用藥,所以這一定是教練的責任,教練也要納入教育訓練中。除了定期檢測,留下生物護照(我們也要有自己的生物護照)外,就是生活的管理,亦即教練對選手的生活管理。
何署長卓飛:對,生活管理也是我們認為的漏洞。
吳委員志揚:如果我們沒有建立的話,你知道這有一個追訴期對不對?是8年還是10年?雖然我們現在是靠舉重拿了一些獎牌,但是你敢保證10年內不會被推翻嗎?我們為什麼不建立這樣的制度呢?因為我在體大唸書所以我知道現在全世界的潮流就是禁藥零容忍,沒有話講。你看這次俄羅斯被國際的體壇排擠,那是多麼慘的一件事,至於我們台灣若要在國際上露面,這件事情千萬不能被抓到任何小辮子。
何署長卓飛:所以針對林子琦事件,我們才會主動請他退賽。
吳委員志揚:那是怕真的比賽時,之後正式的結果出來就一翻兩瞪眼了,那是非常糟糕的事情。所以,你們現在就應該要建立台灣自己的藥檢制度,而且還要跟WADA協調,萬一他們那邊檢測出來有什麼問題,我們也可以拿出自己平常就在做的加以對照,如此才有機會defense,這是在國際的運動法中很重要的一環,因此我希望你們要注意這兩件事,也就是選手參賽的狀況,看他能不能打,以及選手的禁藥檢查狀況,這些一定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上,這一點應該是重要的一項檢討。
另外,有關這次謝淑薇的事件,之後引起軒然大波的是一句話,他說他不是國家養大的,他是民間粉絲養大的。當然,有些人認同,有些人則是馬上就批評。我印象中,你們體育署做了一個動作很耐人尋味,你們公布了體育署與國營事業過去對謝淑薇的贊助。
何署長卓飛:我們沒有公布。
吳委員志揚:包括4,600萬元的金額以及每年超過300萬元的補助。
何署長卓飛:那不是我們體育署公布的。
吳委員志揚:不是你們公布的話,這些是怎麼出來的?
何署長卓飛:我不知道,因為我們並沒有把相關資料提供給相關媒體。
吳委員志揚:誰會有這樣的資料,只有你們體育署會有嘛!
何署長卓飛:基本上,我們會有謝淑薇的獎金以及培訓的經費,至於相關企業贊助的經費就不是我們所能知道,也不是我們能去……
吳委員志揚:你知道這件事情現在還在延燒嗎?因為謝選手和單項協會之間還在互相攻訐。
何署長卓飛:屬於政府核發給他的獎金,或者在他培訓的經費中,所有帳務與帳單絕對都是清楚的。
吳委員志揚:現在的補助是直接給選手,還是要透過協會來給?
何署長卓飛:是給協會,只有國光獎金是直接給選手。
吳委員志揚:你們透過協會給選手的部分有沒有選手的領據?
何署長卓飛:網協必須要有這些領據,才能向我們核銷,所以這部分是一定會有的。
吳委員志揚:你們不要坐視選手與協會的關係愈搞愈糟。
何署長卓飛:我們也希望……
吳委員志揚:你們是權威機關,要適時出來講話好嗎?
何署長卓飛:是。
吳委員志揚:當然,這次是個很好的機會,很多制度都是可以討論的。我看政府也有討論關於組織開放、營運專業、財務透明與績效考核等問題。基本上,這些都符合現在世界各先進國家對運動團體的治理,但是我要特別提醒的是,不要以偏概全。
何署長卓飛:社會上確實也有很多好的協會領導人,他們確實出錢出力非常用心,這幾年,我們在整個國際的競技體系上有很好的表現,也是靠這些企業家的贊助,靠他們給這些選手……
吳委員志揚:各界在討論這件事情時,你們的發言就特別重要,因為你們代表著官方,所以不要導向成針對個人,但可以針對制度,不然就會感覺有點在政治追殺,或是想把哪個人拉下來,以安排政府自己的人。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是破壞體育的專業。
何署長卓飛:基本上,我們要從體制上進行改革。
吳委員志揚:這些事情要好好檢討,與各單項協會細緻地處理這些問題。很多單項協會都是無給職,久了當然會出現某些弊病而不符時宜,這些就一定要改,但是不要有這樣的態度。
另外,還有一些委員點名署長要下台負責。我個人認為如果你今天是體育部部長,或是體委會主委,站在內閣的角度我就覺得你可以考慮一下,因為你可以做很負責的事情,但是,你現在只是一位署長。我要講的是,現在體育署這個單位層級太低,今天你來報告,為什麼大家都知道要問你,但次長卻一定要來?這是在浪費你的時間。還有,每次在頒獎、重大工程剪綵、握手、照相以及露臉的時候都是部長,但要挨罵的時候卻是罵你,你不覺得你是「有功無賞、拍破愛賠」嗎?
何署長卓飛:在我職責上,應該努力去做的就應該要去做。
吳委員志揚:最近還有更離譜的事,就是剛剛召委講到的體發會,這個體發會直達天聽又意見超多,把你們當成幕僚單位、侵害你們的職權,許多你們本來在做的事情,你們就可以決定的,現在你們都不敢決定了;很多需要你們服務的事,你們還要請示體發會。
何署長卓飛:基本上,體發會對我們還是有助力的,事關跨部會的部分,因為我們是三級機關,所以許多涉及跨部會、必須由院裡協調的部分,他們也幫助我們非常多……
吳委員志揚:體育署要硬起來。
何署長卓飛:是。
吳委員志揚:體發會只是諮詢機關,不能發文。
何署長卓飛:沒有,他們……
吳委員志揚:你知道他們做了什麼事嗎?我今天要代表職棒聯盟反映,我們不是單項協會,而是由4間民間公司組成的聯盟,但他們三不五時就用體發會的名義,早上發文下午就要來報告並提供資料,把我們當成什麼?下屬單位嗎?體育署找我們談,我們是願意的,政務委員來找,我們也願意,但是體發會憑什麼發文?
何署長卓飛:就我瞭解,應該沒有正式的公文是以體發會在發文的。
吳委員志揚:你們都在幫他們作紀錄,居然卑微到幫人家作紀錄而已,連一句話都不敢講,這是非常畸形的,在這種畸形的狀況下,要你負責是沒有道理的。所以,本席會提案,希望體發會能研究一下,如果認為體育這麼重要,請把你們體育署改成體育部,本席一定全力支持,謝謝。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質詢。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當年馬政府把體委會透過組織整併變成體育署的時候,何署長是贊成還是反對?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何署長答復。
何署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當時我本身……
張廖委員萬堅:因為沒有發言權,所以才被拔擢成署長嗎?
何署長卓飛:當時我本身所從事的並非與體育直接相關的業務。
張廖委員萬堅:體育署今天會變成這樣,在這邊噴口水也沒有用,我也贊成要變成體育部。在還沒有進行組織整併時,身為支持體育運動的民意代表,我覺得行政院體發會還是有一定的功用,這是可以大聲講的。
何署長卓飛:確實如此。
張廖委員萬堅:我認為不要因為政治的因素就必須委屈自己。
何署長卓飛:體發會確實有它的功能。
張廖委員萬堅:我接下來要問的是有關2017年棒球經典賽的部分,總教練到現在還沒有產生,到底是正常的,還是已經延宕了?
何署長卓飛:延宕了。
張廖委員萬堅:延宕了多久?
何署長卓飛:延宕了大約一個月。
張廖委員萬堅:是一個月嗎?我的資料很齊全,7月19日體育署發函給全國棒協、職棒聯盟希望在7月26日召開三方會議對不對?
何署長卓飛:是的。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開了沒有?你們當時的公文是不是要求提出總教練的人選?
何署長卓飛:是。
張廖委員萬堅:希望職棒聯盟與棒協能儘快一起協調出總教練人選,以進行組訓與選訓的工作對不對?
何署長卓飛:是。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是9以月29日,遲了兩個月又3天,大聯盟已發函台灣的單位,要求10月7日提交大聯盟的50位選手名單。
何署長卓飛:原來大聯盟的……
張廖委員萬堅:我們的總教練都還沒有出來,距離10月7日就剩一個禮拜。今天下午就算你們能協商出來提出總教練人選,對不起,也只剩一個禮拜了。7天就要觀察選手,總教練不但要選選手也要情蒐。你也知道現在包括美國職棒,我們的選手在美國,中華職棒的球季在台灣都已經在打季後賽了。今天總教練多數都是從職棒聯盟4支球團的總教練中產生的,但他們現在都是在忙季後賽……
何署長卓飛:他們還是會成立一個教練團,然後實際上在選擇相關選手的這方面……
張廖委員萬堅:我現在要很嚴肅地問你,7月26日三方會談的決議為什麼沒有達成?
何署長卓飛:我認為可能是因為中職和棒協之間的共識還……
張廖委員萬堅:在當時的會議中,棒協是不是已提出3名人選?因為你們要求提出3名人選對不對?
何署長卓飛:是的。
張廖委員萬堅:請問中職聯盟有沒有提出?
何署長卓飛:中職聯盟沒有提出。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基於尊重,當時並未決定出總教練的人選對不對?所以,在7月26日的決議中,你們是不是提出於8月15日再由三方進行協商,希望能儘快決定人選?
何署長卓飛:因為他們說要開領隊會議。
張廖委員萬堅:好,到了8月15日後為什麼又沒有決定呢?
何署長卓飛:我能不能請本署的洪組長答復?
張廖委員萬堅:你不知道嗎?
何署長卓飛:因為我在巴西。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洪組長答復。
洪組長志昌:主席、各位委員。他們當初提出來是為了要開領隊會議,但後來又提出來是因為順序的問題,包括今年的總冠軍賽,或是去年的總冠軍賽……
張廖委員萬堅:我只簡單問你8月15日棒協還是維持那3個總教練人選嗎?中職聯盟呢?也是沒有提出來嗎?
洪組長志昌:對,他是提這樣的……
張廖委員萬堅:方案?
洪組長志昌:對。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有沒有決議?沒有辦法?好。所以9月15日行政院體發會介入,對不對?希望你們再次邀請三方趕快決定人選。
何署長卓飛:是,那次會議是我召開的。
張廖委員萬堅:是你召開的?體發會的委員有列席嗎?
何署長卓飛:是。
張廖委員萬堅:協調有沒有結果?
何署長卓飛:最後也沒有確定人選,他們還是沒有提出名單。
張廖委員萬堅:都沒有提名單?
何署長卓飛:對。
張廖委員萬堅:今天下午會不會提出來?
何署長卓飛:一定要提出來,已經不能再拖了。
張廖委員萬堅:署長,我已經提過,這個延宕的責任誰應該扛?剩下一個禮拜要提交50個選手觀察名單,還要做情蒐!其實今天就是要討論這些運動團體,如你所說的體壇是多事之秋,如果用你們這樣的態度,不能盡速去解決,好不容易棒球有了職業團體,現在兩個團體中一個是棒協、一個是聯盟的會長,都還協調得「離離落落」!我覺得從你們所提出的國民體育法修正案裡面,實在看不出會有甚麼幫忙、能解決問題!你自己有信心嗎?
何署長卓飛:一定要有……
張廖委員萬堅:國人最喜歡看的2017棒球經典賽,大聯盟要求在10月7日提出50人的選手名單,可是到現在你們連總教練人選都還提不出來!
何署長卓飛:今天一定會提出來。
張廖委員萬堅:今天會提出來?只剩下7天,要提出50人的選手名單?
何署長卓飛:因為它的名單還是可以再做修正。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嚴重落後!我們這一分組裡有韓國、荷蘭及以色列,人家都選好了,而且都是強隊,你們已經嚴重落後了!
何署長卓飛:其實相關的情蒐本來平常就有在做……
張廖委員萬堅:我再請教署長一個問題,今天在講體育運動專章,大家都在說應該要在國民體育法中做修正,你在報告第14頁(一)組織開放化中的第四點提到職權利害關係人迴避原則。
何署長卓飛:是的。
張廖委員萬堅:本席再請教你一個熱門話題,在奧運事件之後,有很多人提到國內全國單項協會的負責人中有很多是民意代表,請教署長,民意代表到底適不適合擔任運動團體的負責人?
何署長卓飛:如果他牽涉到對我們預算的監督,則是否適宜社會自有公評。
張廖委員萬堅:好,你提到預算監督……
何署長卓飛:審查。
張廖委員萬堅:審查?所以就不適合?
何署長卓飛:社會自有公評。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這次所提的修正案裡面有沒有提到這個迴避原則?
何署長卓飛:不一定只是這個,如果……
張廖委員萬堅:依過去經驗由民意代表擔任單項協會理事長,依據你的經驗與意見,這對於體育運動的發展是幫大忙、幫小忙還是幫倒忙?
何署長卓飛:都有。
張廖委員萬堅:都有?
何署長卓飛:是。
張廖委員萬堅:誰幫了大忙、誰幫了小忙、誰幫了倒忙?
何署長卓飛:我想在這裡不適合講明。
張廖委員萬堅:好。另外,我認為體育署對2017年棒球經典賽總教練人選延宕兩個月的事要負主要責任!
何署長卓飛:是。
張廖委員萬堅:本席再問一個問題,2017年經典賽的指導單位是體育署嗎?
何署長卓飛:是。
張廖委員萬堅:好。體育署的監督單位是立法院,如果立法委員兼任棒協的理事長,對你們是幫大忙、幫小忙還是幫倒忙?假設是我來當、在這邊質詢,你覺得我是幫大忙、幫小忙還是幫倒忙?還是你會覺得壓力很大,我們要求的全部都照准?我適不適合當理事長?
何署長卓飛:有大忙也有倒忙。
張廖委員萬堅:那你覺得我適不適合?應不應該在你講的第四點職權利害關係人迴避原則裡明訂不可以?你們有沒有勇氣提出來?
何署長卓飛:相關的民意機構代表要有自律原則。
張廖委員萬堅:好。現任棒協理事長是前立委廖正井,中職會長吳志揚是本會的委員,你要怎麼協調出總教練人選?你有沒有壓力?
何署長卓飛:兩方的意見當然會有不同的時候,我們怎樣去統合成他們……
張廖委員萬堅:會不會增加你協調的困難度?
何署長卓飛:多少會。
張廖委員萬堅:你認為這有沒有利益迴避的原則?有沒有職權利害關係應該要迴避的原則?
何署長卓飛:如果牽涉到對經費的補助和協助,他若有進行關說,當然這些就會有。
張廖委員萬堅:就會有?我們現在就是在檢討!你也提出職權利害關係人迴避原則呀!
何署長卓飛:所以我們才會明訂……
張廖委員萬堅:我剛才問你,如果我當棒協理事長,而我是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那我站在這裡問你棒球運動的問題,適不適合?你直接講沒有關係,不用怕得罪我。
何署長卓飛:立法委員本來就有他的職責所在。
張廖委員萬堅:不適合!我告訴你,我不會去當、也不會去爭取,我覺得這是制度的問題。今天在談奧運選手引發一連串單一運動團體的角色扮演問題,有很多問題我們必須要去面對,包括我剛才提到,今天你們提出的職權利害關係人迴避原則講得這麼清楚,而在你們的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裡卻看不到!
何署長卓飛:應該會有。
張廖委員萬堅:會有嗎?草案哪一條?
何署長卓飛:我們現在正在擬的草案裡會有。
張廖委員萬堅:會有?會增列?
何署長卓飛:是。
張廖委員萬堅:這應該要有一個分際,依我個人的意見與經驗,民意代表兼任地方、中央的單項運動負責人不見得不好,但是如你所說,職權迴避的分際非常重要!其實大部分是要爭取資源,但是如果這個角色失控了,甚至增加了很多問題,包括我剛才講的,2017年第四屆經典賽總教練人選今天延宕了兩個月,都要提出50人選手名單了,但到現在連總教練都還沒有產生!我覺得除了體育署要負最大的責任外,制度上的問題你們要好好檢討。
何署長卓飛:是。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質詢。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接續張廖委員的質詢,現在各單項協會需要改革吧?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何署長答復。
何署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需要。
黃委員國書:那你同不同意政黨代表、政治人物或是民意代表都不應該擔任單項協會的理事長?
何署長卓飛:站在我個人的意見,我同意。
黃委員國書:你同意?那修法時就放進去呀!
何署長卓飛:所以我們訂有職權關係人迴避原則。
黃委員國書:中華特殊奧運的理事長還是黃敏惠,他那時還擔任國民黨的副主席,我覺得都是不好啦!我個人對他是沒有甚麼成見,我希望這個改革署長要想辦法去做。現在體壇有非常多亂象,陳學聖召委今天安排的會議的主題是體壇多事之秋,我都不知道甚麼時候有少事之秋!上禮拜陳學聖說,針對這些亂象體育署署長要負責、要下台!今天給你機會表達,你同不同意陳學聖的說法、會不會考慮下台?
何署長卓飛:因為我是事務官,只要是在我的職務上我就必須努力做好每一天事務官的工作。
黃委員國書:好,你說「努力做好」,所以你還是沒有回答陳學聖委員的要求,等一下他就會叫你下台了,我只是先讓你有機會講。
請問各單項協會要不要改革?
何署長卓飛:要。
黃委員國書:好,最近實在有太多亂象。9月14日我曾經發文要求體育署去調查很多項目,體育署到現在都還沒有給我。針對這些協會的亂象,你們全盤掌握了嗎?在奧運期間羽協因贊助商的問題對選手罰款;幾天前泳協針對訓練成績沒有達到標準的選手要做處罰,有很多小朋友都要受罰款。你們知道這件事情嗎?要不要介入?
何署長卓飛:我們有去了解,而我們也要定期做相關帳務查核。
黃委員國書:橄欖球協會因為經營不善,所以在亞洲巡迴賽裡棄賽,這有失國家顏面!足協因治理的問題,讓我們旅外選手退賽抗議。這些問題體育署都掌握了嗎?我們還縱容各單項協會私設刑堂自訂辦法,對各個單項協會裡的選手進行他們的要求而來處分,有非常多不合理的事情。請問署長,我們有沒有給你武器去管理這些單項協會?有!我們有考核辦法不是嗎?有沒有?
何署長卓飛:有。
黃委員國書:那有沒有考核出甚麼東西來?我提一個協會就好了,有太多協會需要檢討了!羽協101年考評紀錄是這樣子,僅兩行字,國際賽的檢討連一個字都沒有!接下來看102年有沒有改善,102年羽協的考評紀錄裡國際賽的檢討建議事項是「無」,沒有!我想請問一下,這個考核是誰做的?
何署長卓飛:我們有組一個專家小組去進行。
黃委員國書:還要專家學者?零呀、無呀!我去考核就好了呀!還需要組成甚麼專家學者?
何署長卓飛:我們自104年開始就重新擬定一個訪評辦法。
黃委員國書:好,那101年、102年的署長是誰?
何署長卓飛:101年不是我,102年是我。
黃委員國書:102年是你?
何署長卓飛:是。
黃委員國書:所以你上任以後還是這個樣子?
何署長卓飛:所以我從103年開始訂定類似於大學評鑑的考核機制、評核機制,現在是試辦,今年開始正式實施。
黃委員國書:好,實施了以後,104年是你了吧?
何署長卓飛:是。
黃委員國書:好。我們補助最多的是棒協,金額超過1億元,當時是你擔任署長,我show給你看考核出甚麼東西,就只有這樣1張A4的紙,1億元!1張A4的內容、考評結果,這樣子你就給他1億元耶!要不要看看你們寫的內容?裡頭比較有東西了,我現在馬上幫署長點出,協會在簡報時提出之損益表與資產負債表之內容與申報給國稅局之資料不一樣,很多協會都有這個問題,你們去考核的時候,它的簡報資料跟申報給國稅局的資料不一樣,這表示財務狀況有問題。接下來你要怎麼處理?你有甚麼武器可以對付它?你考核呀、寫一寫呀!但是他們把你當耳邊風!對協會而言你很好相處,何卓飛就是「好做伙」,你真的很「好做伙」,你考核出來的東西人家當成耳邊風。請問署長,在你印象中,你在體育署已經很長一段時間,針對各個單項協會,你們有沒有因為它經營有問題而處罰的?有沒有?
何署長卓飛:目前沒有。
黃委員國書:署長,你錯了!有,就是這個!這是哪個協會?是象棋協會!競技的協會一個都沒有,全民的協會則有,就是象棋協會。在中華民國歷史上,體育署對於單項協會的處罰只有一個,就叫做象棋協會!為什麼處罰它?你也不知道?
何署長卓飛:兩個協會……
黃委員國書:好啦!你不用回答,我只是要用這些事證告訴署長,如果你要離開這個位置我也沒有意見,但是如果你在任一天,你是事務官,那麼全臺灣體壇發展的重責大任就在你的肩上,還可以像過去那樣糊弄了事、這樣來辦理臺灣的體育嗎?
何署長卓飛:不行。
黃委員國書:當然不行!這要怎麼處理?我提醒你,這一次奧運之所以有這麼多爭議其實是民氣可用,有很好的機會來做改革,未來還有很多重要的體育賽事,例如2020年奧運馬上又要開始準備了,而攸關國家選手最重要的訓練中心場地──國訓中心二期計畫,沒了、告吹了!
何署長卓飛:沒有告吹,已經報院了。
黃委員國書:報院了?可是被打槍啊!這個計畫是從甚麼時候開始推動的?以臺灣的人口數,結果我們訓練中心的水平竟是這樣子!太破舊了!這個計畫好不容易從96年就開始推,一直推到現在,你們要去跟國發會要錢,是由誰去做報告?那時候提出國訓中心二期計畫的那個專業人士卻被你們調走了,這沒關係,但總要有人去行政院報告嘛!結果你們報告得太爛了,不當一回事!整個國訓中心的計畫就沒了!那還是你去報告的!104年你有沒有報告過這件事?當時的體育署署長還是你,國訓中心為什麼這樣說沒了就沒了?你們今年的預算還減列五億多元,等於明年完全沒有國訓中心的計畫了!你還指望2020年可以培養出能得牌的奧運選手嗎?你還有這個雄心壯志嗎?你們連去行政院報告國訓中心這麼重要計畫都這樣糊弄了事、不當一回事!你們還要不要再推動?你知不知道國訓中心裡面還有多少問題要處理?自由車場地老舊、選手宿舍待改善等非常多問題,結果你們卻這麼消極在處理,要我們的選手如何期待?目前培訓期間選手每天的零用金還是200元,也還沒有去改善這個計畫。
你說10月要提出國民體育法修正案,要列專章,我現在就提出一個體育團體法專法跟你一起討論,你的版本內容太消極了,有沒有訂罰則?
何署長卓飛:有,第四十三條。
黃委員國書:是什麼罰則?
何署長卓飛:可以撤銷。
黃委員國書:太寬鬆了。我認為應該要有一個體育團體法的專法,特別是針對亞奧運的單項協會。這些都肩負培訓選手及我們在重大體育賽事有得牌目標的這些單項協會,我們必須加以管理,讓它步入正軌。這個法案我已經提出來了,希望在10月的時候可以跟你一起討論。
另外,我想再問你,未來台灣的體育賽事有這麼多應該興革的事項,你有沒有信心在任內可以完成改革?
何署長卓飛:一定要。
黃委員國書:會嗎?
何署長卓飛:絕對一定要在年底前把我們體育署該完成的,就要完成。
黃委員國書:如果你在這個位子,你認為有辦法做到改革嗎?
何署長卓飛:至少在教育部的部分,一定會完成。
黃委員國書:好。我希望在你任內把這一個體育團體相關規範的法律案通過,你再離開這個位子,可以吧?
主席:那要很久。
何署長卓飛:這個不是我能決定的。
黃委員國書:陳學聖等一下就會叫你下台了。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質詢。
吳委員思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改革體育,此其時也。剛剛很多委員一早都在針對今天的命題「政府如何因應體壇多事之秋」這樣一個專案報告,提出很多建言,也提出很多批判。首先,我必須要說,這是一個何等可悲的命題。「體壇多事之秋」就顯示我們這一段時間凸顯了非常多的問題。我必須說,如果你繼續在這個位子上率領我們的體育政策,能夠改革、能夠前進、能夠更前瞻的話,你不能當「好做伙」,你必須當「歹鬥陣」。你知道嗎?你應該要改革,你應該要打破整個盤根錯節的、所有制度累積下來的人的問題。你不能繼續「好做伙」。你是不是試著「歹鬥陣」一點啊?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何署長答復。
何署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該改革的,要改革。
吳委員思瑤:是不是試著扮演鐵腕的角色?可以嗎?
何署長卓飛:是。
吳委員思瑤:今天我的破題是「鼓勵運動投資,就要破除資源的壟斷」。其實我要分兩個面向,不只分配的壟斷,更重要的是資源集中也被壟斷。
體育資源患寡,雖然我們很樂見蔡英文總統說,8年要逐步讓體育的經費,經費包括公務預算、運彩基金以及民間投資,三者加起來要倍增。我看到新政府的努力,我看到體育署的年度預算今年是72.76億元,明年是84.52億元,增加了15億元,成長約15%。
何署長卓飛:是。
吳委員思瑤:我給予肯定。包括我們立法院也大力地幫忙體育署,我們上會期研議修法把運彩基金所有的盈餘全數挹注體育,使它不再被瓜分;這是大家正面幫忙你的。
何署長卓飛:是。
吳委員思瑤:那你就幫幫忙!你就要「歹鬥陣」,不要任意地把這些資源隨便亂花。患寡的部分,大家一起來幫忙解決。但是患不均,也是整體的信用危機的部分,我們長期以來透過一個講好聽是中介組織(就是單項協會),講難聽就是太上機關。講好聽,他們叫「幫大忙」;講難聽,他們叫「幫倒忙」。講好聽,他們叫「挑大梁」;講難聽,他們就是「上下其手」。我們要杜絕這種「患不均」的狀況,就必須從制度來改革。本席非常支持黃國書委員所提國民體育法的整體修正,超越一般人團法的規範,把現在爛到谷底的很多太上組織,我不是說100%,部分不佳的就是要檢討,同時擴大外部的監督。
剛剛吳志揚委員提到的我要追問,針對這些太上組織我們就必須看到謝淑薇的事件。上個禮拜他們還在臉書上互嗆,教育部說給了她5,000萬元,但網協說就是1,000萬元,會有單據。到底是多少?查到哪裡?消失的5,000萬元或1,000萬元,到底是不是羅生門?
何署長卓飛:應該是這麼說:我們可以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是關於她的國光獎金,第二部分是她的培訓經費,第三部分是我們國營事業相關的贊助。
吳委員思瑤:所以,教育部所說的5,000萬元是加了這些部分嘛!我focus在網協的1,000萬元,它到底有沒有直接給下去?你知道嗎?
何署長卓飛:根據我們所查得的資料,是已經有。
吳委員思瑤:有什麼?是給到謝淑薇的手上,還是你們給到網協的手上?
何署長卓飛:我們給網協,然後網協再補助給謝淑薇。而且,這些都有單據。
吳委員思瑤:所以,你是替網協背書嘍?
何署長卓飛:我們這邊所查得的資料是有。
吳委員思瑤:有?請再講清楚一點。我相信體育署是有把錢給網協,網協有沒有如數地把1,000萬元,是1,999萬元,還是1,001萬元?是多少?
何署長卓飛:1,130萬5,005元。但是,其中今年200萬元的部分還沒給。
吳委員思瑤:也就是說,1,130萬扣除今年尚未給的200萬元,所以已經給了930萬元。
何署長卓飛:是。
吳委員思瑤:確定有給網協。你也確定網協應該有撥給謝淑薇。是這樣嗎?
何署長卓飛:是。
吳委員思瑤:那就講清楚。不要放任運動員與單項協會這樣子在網路上互嗆,造成媒體的很多混淆。但是,我還是要看你手上的數據,稍後請提供給本席。
何署長卓飛:好。
吳委員思瑤:鼓勵投資,要杜絕分配不均。小英總統也說:「8年,除了經費倍增之外,還要擴大民間來贊助體育」。我就跟你談民間的贊助。
我們要打破資源「集中與分配」之壟斷,有兩件事情要做。第一,要開闢財源;開闢財源的方法過去都是單一的,政府給或企業捐贈給,我們要更有多管齊下的新做法。第二,要透過制度的設計來破除分配的壟斷。
政府在2013年成立了體育運動贊助資料庫媒合平台,並鼓勵民間擴大捐贈,這是好事。它的遊戲規則是透過網路的媒合平台,由政府(也就是體育署)來收集運動隊伍或運動員的資料並公開。然後,民間捐助者可以指定贊助或由體育署作專業判斷,來指導他分配、捐贈。對不對?
何署長卓飛:是。
吳委員思瑤:然後,再媒合成功,完成捐助。看起來不錯。
它的優點確實也不錯,就是贊助者可以直接捐。打破那個太上機關、打破那個中介組織上下其手的可能,更打破可能被剝削的可能,制度上是好的。可是,署長,我剛剛說過,你們在遊戲規則當中寫:「贊助者可自行指定捐助或由體育署依專業判斷來協助」。也就是說,體育署又有下指導棋的可能。我要求你們基本上要鼓勵民眾自行指定,而不是你們體育署自己又做捐助的太上機關。這是我的提醒。
何署長卓飛:是。
吳委員思瑤:這樣一個平台的第一個優點是提供贊助者民間資源一個直接捐,而且可以直接分配的方式。好做法!第二個優點是資訊公開、協助媒合。往往民間要捐贈時,都會想捐給明星運動員,例如:謝淑薇、許淑淨,捐給已經是明星的人,可能會覺得這個人有機會代表台灣爭光。但是,我們政策上是人人平等的,每一位運動員都應該有公平的機會接受民間或政府的捐助。所以,你們這個媒合平台的另一個優點是,協助民間提供一個所有運動員、學校、體育單位或民間組織的資訊。這也是好事,因為人人都可以平等地被捐助,人人都可以成為運動明星。很好!
我先講幾個成功案例。我看了非常多的資料,像這位程思嘉,她是高爾夫類的運動員,被華國大飯店一年捐助36萬元。有一個國立竹山高級中學的羽球隊,被台灣證交所一年捐助20萬元。一位射擊選手杜褘.依姿,她是原住民朋友,也有某建設公司一年捐助36萬元給她。這些都是好事!這是這個平台work的正面案例。
可是,104年才上路兩年,爭取贊助的案件數即達556件,以去(104)年來講,成功媒合者只有35件,案件媒合成功率只有6.29%。而在金額的部分,提出的需求是6.3億元,你們成功媒合捐助的是0.25億元,加起來贊助金額的達成率不到4%,只有3.96%。今年更慘!截至目前為止,爭取贊助的只有109件,比去年減少447件,負成長了八成。雖然在媒合數上有小幅提升,案件媒合率為35%,但是,金額的達成率還是只有一成五,過低。整體來講,為什麼上路一年會整個急轉直下?為什麼上路兩年你們的媒合率不論是金額或是案件數,都不超過三成,有些還只有3.96%?
何署長卓飛:第一,有些企業的捐助並沒有透過我們這個平台。第二,可能我們與奧會的合作模式必須再檢討。
吳委員思瑤:就是要檢討。
何署長卓飛:從去年開始……
吳委員思瑤:署長,我就覺得很奇怪,體育署是沒有人嗎?連這樣一個媒合贊助的平台都還要透過中華奧會去處理,體育署不能自己處理嗎?這樣一個媒合的平台就是要打破中介組織,你們竟然還是要透過中華奧會,我無法理解。
大問題是,整體來講,都是營利事業捐贈,個人是零。我們要打破集中的捐助,企業可以捐,雖然企業更有錢但個人也應該可以捐嘛!為什麼呢?因為我們的法律是有缺陷的,現行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只針對營利事業捐助體育運動員或團體有稅賦的減免,個人卻沒有。天啊!這是什麼社會?個人都可以捐錢給政治人物,他只要依政治獻金法的規範,允以應當的迴避,有一定的上限。但是,我們現在的法制是個人沒有捐助體育事業的免稅部分,這一點應該檢討。
何署長卓飛:是。
吳委員思瑤:所以,針對法制的缺陷,本席會提出法案。你同意修正嗎?放寬對個人或個別民眾的限制讓民眾可指定捐贈給他認為未來具潛力的運動明星。可以嗎?
何署長卓飛:非常同意。事實上,這部分我們目前也正在研議。
吳委員思瑤:好。簡單講,鼓勵運動投資,做好、做滿。我的要求是有效解決患寡、患不均的體育資源分配問題,也就是你要提高監督改革單項協會的財務紀律的問題。其次,開闢體育運動財源的多管齊下,增進公眾投資。也就是我剛剛說的,修訂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賦予個人捐贈體育事業,可以向營利機關一樣享有稅賦優惠的法源。此外,提升上路兩年但卻越做越爛的體育運動贊助資料庫媒合平台之執行效率。明明可以體育署自己做,為什麼一定要中華奧會幫你們去做平台的操作呢?大有問題!
何署長卓飛:第一年因為是我自己在操盤,但是太累了……
吳委員思瑤:你如果繼續做「好鬥陣」,改革就無望了。拜託你!你要「歹做伙」,做壞人,改革才有可能上路。
何署長卓飛:是。
吳委員思瑤:以上是我的建議,我們一起努力。
何署長卓飛:謝謝。
吳委員思瑤:好。謝謝主席。
主席:俟高潞委員質詢完畢,休息10分鐘。
請許委員智傑質詢。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不能太好「鬥陣」,不過,跟朋友還是要誠懇「鬥陣」,這樣才是「有所為,有所不為。」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
我們看一下單項協會,今年好像發生了不少事。請問,陳昌源機票事件解決了嗎?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何署長答復。
何署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解決了。
許委員智傑:關島友誼賽發生了什麼事,署長知道嗎?
何署長卓飛:知道。
許委員智傑:什麼事?
何署長卓飛:基本上,他所報的資料不被亞足聯採認。
許委員智傑:為什麼不被採認?
何署長卓飛:就是因為球員上場更換的人數。
許委員智傑:還好你知道。本來我們要爭取經典賽到高雄舉行,對不對?
何署長卓飛:是。
許委員智傑:後來為何沒有爭取?
何署長卓飛:聽說是為了權利金的問題。
許委員智傑:是因為我們高雄出不起權利金嗎?還是因為權利金談不攏?或者,本來是要在台中舉行?
何署長卓飛:這是經典賽主辦單位的一種操作手法。
許委員智傑:我們球迷的想法就是投降輸一半嘛!你不要辦,但我希望辦。這件事體育署是否可以去瞭解或協助?看看怎麼去幫忙。
何署長卓飛:韓國室內的巨蛋已完成……
許委員智傑:剛才吳思瑤委員講過,謝淑薇的問題事實上與網協有很大的關係。戴資穎的事你知道嗎?
何署長卓飛:是。
許委員智傑:這個鞋子你覺得應該要穿嗎?
何署長卓飛:協會的做法確實不當。
許委員智傑:確實不當,所以,以後不能再發生。
何署長卓飛:不會發生。
許委員智傑:對打球的人而言,鞋子是多麼重要的事。
何署長卓飛:應該以選手他能夠站上場,最舒適……
許委員智傑:我身為球員,穿著不太適合的鞋子上場怎麼能表現得好?
何署長卓飛:是。
許委員智傑:棒球比賽標語被撕毀,你知道嗎?
何署長卓飛:知道。我想,我們相關的工作人員沒有處理陳抗事件的經驗。當然,我也希望我們整個的處理方式能夠更柔性一點。
許委員智傑:東亞盃主辦權已經拿到,又讓給香港。你知道嗎?
何署長卓飛:知道。
許委員智傑:為什麼?
何署長卓飛:我想是因為足協和比賽場地管理者之間沒有做好完全的溝通、聯繫,致使場地使用權被移走。
許委員智傑:由此可見這個真是單項協會多事之秋。
何署長卓飛:是。
許委員智傑:這張圖你看得懂嗎?這是我的一個好朋友畫的,畫得還不錯。我不是說所有的單項協會,而是說有一些單項協會在網友眼中。你看他這隻手,連鞋子都被變成好像皮影戲那樣被操控,而這兩個體育署的官員一個在看戲,另一個則是在睡覺,這一個是在滑手機。簡單地講,就是體育署沒辦法把所有的單項協會都管得那麼細,也沒那個必要。但是,所有的單項協會應該要有一個基本的品質,這個是不是體育署應該要維護的?
何署長卓飛:是。
許委員智傑:你們有沒有維護好?
何署長卓飛:有發生這些事件,就表示我們體育署應該要徹底檢討。
許委員智傑:體育署其實應該要去監督和協助。我們看它如何表現,對於好的單項協會,我們可以給它鼓勵、為它鼓掌。
何署長卓飛:是。
許委員智傑:如果單項協會有哪些事表現得不好,哪些作為已逾越單項協會的規範,甚至對選手做出不當的壓迫,這些都是體育署應該站出來加以輔導、協助的,對不對?
何署長卓飛:是。
許委員智傑:體育署針對單項協會應該要怎麼改,我想,你心中應該要有一把尺。
何署長卓飛:是。
許委員智傑:下一頁投影片中的圖你看得懂嗎?我前天看了一篇足協的文章,裡面提到體育界的「關公災難」。我在想什麼是「關公災難」?招聘「關公」,你知道嗎?是回到三國時代了嗎?那個職稱其實就是寫錯了。徵「公關」,現在寫成徵「關公」。關公來到現代,去做「公關」,也是很辛苦。關公的忠義精神要如何去保護?要如何維護我們選手的基本尊嚴與權利?所以,你可以做「關公」了。
何署長卓飛:基本上,過去協會或相關的行政體系都比較會以威權和行政角度來處理事情。當然,這已經不合時宜了。而且,未來本來就應該以選手和教練為服務中心作主軸。
許委員智傑:一般來講,有廠商贊助選手當然要感謝,但是,有時候你們也要替選手們篩選一下贊助的廠商。這個是光隆海洋生技,為了陳金鋒要退休,替他做了一座雕像。結果這到底是在為陳金鋒廣告,還是要替光隆海洋生技廣告?你這樣遠遠地看過去,正好看到光隆海洋生技,根本沒有看到陳金鋒,對不對?
何署長卓飛:對。
許委員智傑:廠商贊助同時替自己公司打廣告,我不排斥。但是,起碼應該要把主角的名字寫得大一點,自己的名字寫得小一點。
何署長卓飛:對。
許委員智傑:這整個贊助的精神完全扭曲掉了,它已經變成不是贊助,而是宣傳了。
何署長卓飛:是。
許委員智傑:這真是不恰當的行為。另外,中華賓士跟我們足協簽定贏幾場比賽即可體驗幾週賓士車款。你覺得這種贊助好嗎?難道現在我們台灣是窮國家,看不到也開不到賓士車嗎?搞不好選手自己家裡不但已經有賓士車,而且還是好幾輛,甚至有更高檔的車。這個哪叫做贊助啊?你到賓士車廠去,直接說要體驗,他們就會讓你體驗了啊!幹嘛一定要贏幾場比賽,才能得到它讓你體驗幾週的機會。這一種就是不適合的公關,所以關公要出來,說不適合的公關要處理。有時候我都會上網看看網友怎麼講,以色列晉級經典賽,記者問棒協說:「以色列有什麼情資?」,打球是不是要知己知彼?
何署長卓飛:對。
許委員智傑:還問:「哪個是左投?哪個是右投?哪個的長處在哪裡?」,結果棒協的回答竟然是「從來沒跟他們對打過,所以完全沒資料」。一定要對打過才會有資料,沒對打過就沒資料嗎?這個協會到底在做些什麼?他們不會上網嗎?你看我們的網友怎麼講?「難道這些球員是報名前一天才出生的嗎?」資料是要去蒐集的,它不是從天而降的。從簡單的概念來講,我們可以去看看單項協會,政府要做事實上很簡單。隨便google就有了嘛!甚至你去google這個投手,他叫做Corey Baker。你再google另外一個投手,也有啊!難道連一點收集情資的能力都沒有嗎?竟然說「沒有對打過,所以完全沒有對方的資料」。真是好笑!
我們再看足球,我國參加世界盃的資格賽,因為我們有要求,所以,我們其實表現得還不錯。你記不記得那個時候說不收費?我要求體育署說:「這個比賽你要推廣就小額收費,用收費來培養我們的足球人口嘛!」,台灣跟越南比的那場,觀眾有大概兩萬人,對不對?台灣跟伊拉克在高雄比的那場,也有差不多一萬五千人。現在我們的世大運,友誼賽的觀眾一場是1,000人,一場是2,000人,原本的觀賽人口都跑去哪兒了?我們如果真要推廣,應該是長期的做,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晒網。今天我很重視,就趕快要求一下。今天大家沒有注意看,就隨隨便便。這樣是不行的。所以,體育署對這件事是不是應該要長遠來看?我曾經也要求修正我們的國民體育法或體育團體法,加強對於單項協會的監督。我也曾問過署長,到底有哪幾個單項是體育署比較重視而要特別扶植的?你現在有答案了嗎?
何署長卓飛:基本上,我們會以奧運有奪標、奪牌的作為我們的主軸項目。至於團體賽的部分,當然……
許委員智傑:時間不多,我告訴你一個。現在我們的奧運金牌是誰?
何署長卓飛:許淑淨。
許委員智傑:她是代表什麼項目?
何署長卓飛:舉重。
許委員智傑:她高中是在哪裡讀的?
何署長卓飛:雲……
許委員智傑:鳳山文山中學。
何署長卓飛:對,高雄的文山中學。
許委員智傑:高雄鳳山文山中學,就在我的選區。現在該校沒有專業的舉重教練,你知不知道?
何署長卓飛:原來是吳再富。
許委員智傑:吳再富與蔡溫義現在都在左訓了。
何署長卓飛:是。
許委員智傑:我們國內培育出奧運金牌選手的一個場所,現在竟然沒有專業教練,沒有經驗傳承。
何署長卓飛:明年度我們有編列非常多的專業運動教練費用。
許委員智傑:教育部次長也是高雄出生的吧?
何署長卓飛:是。
許委員智傑:從教育部、體育署的角度來看,我認為,你們應該要有重點。所謂「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我若要求你任何一個單項都做得非常好、都拿世界前幾名,根本不可能做到。但是,如果我們好不容易有這個機會的時候,該為未來銜接的卻放牛吃草,運氣好得奧運金牌,就電視機;運氣壞,就火柴棒。所以,我再一次要求體育署,以後要讓我們看得到體育署的成績。第一,就是單項協會的基本品質你要怎麼維護?單項協會做不好的,你要如何監督與協助?第二,對於我們有哪幾項是需要單項加強的?體育署特別重視者有哪些?請告訴我們。第三,體育署今天重視的這些項目,它從選手小時候的培訓到長大以後參加的比賽,到將來得牌以及得牌之後的教練,作整個生涯規劃,讓體育人對自己一輩子可以有一個簡單的寄託。如果選手年輕時到處比賽,到了晚年卻生活無著,只好去做回收、賣牛肉麵或什麼的。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應該做好整體一條龍的規劃?
何署長卓飛:是。
許委員智傑:針對現行國民體育法、體育團體法該修正的部分,你們有沒有把這些因素全都考慮進去,讓我們的國家將來可以有一個比較好的體育環境?
何署長卓飛:是。
許委員智傑:讓我們以體育的實力在世界上揚眉吐氣,讓我們的體育選手能夠至少不會是少年學體育到了老年反而無以為生。因為這樣,是不是應該有一條龍式的整體思考?
何署長卓飛:是。
許委員智傑:這個可以做得到嗎?
何署長卓飛:可以。我們目前已經在規劃草案了。
許委員智傑:這個規劃什麼時候可以給我?另外,你要有具體的東西……
何署長卓飛:我們可以先把草案提供給委員。
許委員智傑:你要把預測的具體成果讓我們知道;要不然,總是「講的一畚箕,做無一湯匙」,好不好?
何署長卓飛:是。
許委員智傑:希望體育署這部分能夠加強。
何署長卓飛:好。
許委員智傑:謝謝。
何署長卓飛:謝謝委員。
主席:請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質詢。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的專題是「政府如何因應體壇多事之秋」,主要也是針對我們在里約奧運所發生的爭議事件做出檢討,本席對於這次的檢討及改革方向深表認同。但是,我們做的檢討其實就是為了下一次作準備嘛!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何署長答復。
何署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是。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這一次雖然沒有棒球,但2020年的東京奧運我國的棒球就要重返榮耀。我們有這樣的準備嗎?上會期本席曾經針對原住民族棒球員的困境等問題請教署長,我知道你本身是花蓮人,又是從基層做起,我相信你對於花東的基層體育其實是非常瞭解的。可是,我還是要強調,對我們原住民的孩子來講,打棒球就是他們的夢想。所以他們包括我自己的表弟,花了非常多的心力,課餘時間都去練習運動。但你想想看,從球衣、球具、比賽到生活的管理,都非常需要很多的資金挹注。我們的資金夠不夠?我相信署長非常清楚。過去我們的基層棒球主要是仰賴體育署的強棒計畫下的子計畫──「深耕基層棒球扎根工作實施計畫」所提供的補助。可是,就大約的平均數來講,一個國小一年能夠得到的補助金額是15萬至25萬元。
何署長卓飛:是。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這樣的補助對偏鄉小學來說,其實遠遠不足,可是又非常地重要,可惜這個計畫到106年就結束了。請問,體育署後續的規劃是什麼?有沒有考慮要繼續再擴大辦理?針對我們的原鄉地區原住民學校,去增加補助金額?
何署長卓飛:一定會。因為2020年的東京奧運是我們的目標,要想辦法進入前六強,我們才有辦法參加。當然,花東地區幾乎是棒球原鄉,培育的棒球人才最多。我們本來針對花東地區的棒球就有特別的專案計畫。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特別的專案計畫就是有關於花東棒球優先區這個嗎?
何署長卓飛:是。我們也有請民間企業來全力支持。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很好。我自己算過一遍,我這邊有一份104年的花蓮縣棒球優先區計畫,裡面有20所小學。而花蓮地區一年大概共申請了四百多萬元,全縣有20所小學。請問,各小學一年可以分配到多少錢?加上你們原本的深耕計畫補助的25萬元,總共約50萬元。一般來講,一所學校棒球隊的經營最基本的要200萬元、3位教練,50萬元一定不足,所以你剛剛提到,可能需要企業認養。不過,你可否告訴我,這次這個有關深耕的實施計畫,到底錢在哪裡?預算裡面沒有啊!你能否清楚地告訴我各個學校的補助金額?能否符合我們偏鄉小學棒球隊營運的正常運作?
何署長卓飛:基本上,我們新年度的預算雖然沒有用原來的,但是,它原來的計畫仍繼續在執行。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強棒計畫有6億8,000萬元,這一次只剩8,000萬元。請問,這8,000萬元能否資助偏鄉地區原住民學校的孩子繼續打棒球?
何署長卓飛:我們那個預算基本上還是存在的,它編在本署的預算裡面。雖然沒有用所謂「強棒計畫」的名稱,但是,我們這個計畫還是到106年,最後一年的經費還是有相關的預算。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今年對偏鄉小學的補助有沒有辦法增加?剛剛提到的,「天花板」是25萬元,另外一個計畫則是20萬元,加起來頂多是50萬元。你說要由企業優先認養,但是企業在哪裡?
何署長卓飛:據我所知,現在各球團也有認養,像Lamigo,就有認養東部地方的一些學校;他們也會針對這個部分來提供協助。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恐怕署長也不清楚國內企業認養偏鄉這個球隊的情況。請問,詳細的情形你清楚嗎?它在花東地區認養了哪幾所學校?能否去補足他們對資源的需求?而且你說的……
何署長卓飛:新年度總統特別有提到,體育向下扎根。這個部分我們明年度也會用運動基金管理委員會所通過對學校運動校隊的補助,做一些協助。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署長所提到的,就是運動發展基金,對不對?
何署長卓飛:是。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在這裡面確實有看到相關的預算項目,但是,本席沒有看到單獨將原住民地區與偏鄉學校的預算獨立框列。這樣的情況下,真的有辦法去確認原住民地區和偏鄉的學校可以優先得到補助嗎?
何署長卓飛:基本上,應該是不會少。我們在強棒計畫裡面3.54億元的……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署長,你講得非常不肯定欸!這讓我非常替我們偏鄉地區、花東地區的學校感到憂心。針對原住民地區以及偏鄉的學校相關補助與方案,你能否提一份報告給我?
何署長卓飛:我們把它整理出來就提供給委員。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其實我這邊還是有一個問題,希望體育署能夠解決。我們都知道,在學校的資源已經不足,校方又不願意支持的情況下,這個球隊就會面臨解散。在花蓮地區就有一個很明顯的案例,兩年前玉里國小好不容易把成績打出來了,結果卻因為校長不支持,致使27位球員全都轉到關山國小。這種事不會只是最後一次發生。請問署長,能夠讓我們的小朋友繼續完成夢想的這個方案,有沒有辦法提出來?
何署長卓飛:我想,這個還是需要與地方政府教育體系共同合作……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們不能換了一個校長、換了一個政策,然後就換了一種球隊啊!
何署長卓飛:當然,這個牽涉到地方政府,還有教育局的部分。我想……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針對這個部分,請體育署想一個方法。
何署長卓飛:是。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現在要談的,就是WBC的世界棒球經典賽,明年3月就要登場了。而我們同組的最後一個對手在前幾天出爐,那就是以色列。現在距離比賽時間已不到半年,主辦單位要求參賽國家在10月7日提出第一階段的選手名單。可是,我們到現在連總教練的人選都還沒確定。請問,總教練的人選迄今仍未確定,相關的情蒐怎麼辦?其次,我們備戰棒球最高等級的賽事發生這種事,請問署長,誰要負責?
何署長卓飛:我們在行政處理的部分,確實應該要負責。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意思就是說有人要下台嗎?
我這裡想要強調的一件事,鄰近國家對於這樣一個高級的賽事,其實很早就已經有計畫地作準備。你不能隨隨便便找一個總教練,然後,讓他當代罪羔羊。若是這樣,誰要接這個爛攤子?幾個禮拜前體育署也曾辦過「2016年體育運動發展論壇」,也檢討了里約奧運,還討論了未來的策進作為。但是,許多國家的代表隊、總教練都是採責任制、任期制。德國的國家足球隊也是用這樣的方式贏得世界盃冠軍,美國隊也是,都是採任期制。因為它可以透過固定的班底,長時間有計畫地觀察選手組隊。我們2013年的時候發生了很多問題,我相信這些問題大家都非常清楚。過去我們都是比賽到了之後,再找教練。請問,這種方式我們應該要如何改進?
何署長卓飛:其實我們當時為什麼會建立三方的協調機制?當然這種機制是第一次處理,現在是碰到第二次,未來我們針對這個問題應該要建立一個永恆的機制,像日本就是把日職和協會聯合組成一間公司來處理這種共通性的問題,而他們的職棒也有相關的回饋給協會,所以我們可以參考一些相關國家的處理方式,然後建立一個我們獨有的機制。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瞭解,我希望體育署能夠在短期之內趕快先處理這個問題,確認總教練的人選和備戰,
何署長卓飛:是,今天會處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以長期來看,本席是希望國家代表隊的組訓能夠制度化,這方面署長應該是可以承諾嘛?
何署長卓飛:是。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再來是日前大家都非常感慨的一件事情,就是Lamigo的陳金鋒舉行了引退儀式,其實陳金鋒的打擊成績到現在都還維持一定的水準,可是他必須選擇退休,當然這可能是他個人的選擇,但是我們回來看職棒這樣的一個環境,只有4支職棒球隊,他們沒有舞台也是事實,有經驗的選手最後都只能選擇離開,像是陽建福和張泰山後來都轉戰到日本。我想陳金鋒帶給國人很多的感動,他的天賦和努力大家都非常清楚,但是本席要請問一件事情,當我們的基層棒球在一級、二級、三級都沒有做好的時候,下一個陳金鋒在哪裡?為什麼本席在一開始要特別強調原住民地區和偏鄉地區的球隊問題?就是不希望選手因為學校棒球隊的解散而失去了資源和很多的機會,雖然陳金鋒只有一個,但是本席希望體育署能夠持續改善國內的棒球環境,培養更多優秀的球員。
何署長卓飛:是。針對這個部分,實際上院長有特別的指示,當然總統也提出了所謂的「三支箭」,我們目前也提出一些改革方案,希望對台灣棒球的後續發展能夠有更好的幫助。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本席希望這樣的改革方案真的有效果,因為類似這樣棒球的困境已經講了非常多年了。
何署長卓飛:是。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謝謝署長。
何署長卓飛:謝謝。
主席:我們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今天看了你這個報告,好像和過去的檢討報告不太一樣,寫得比較深入,比較露骨一點。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何署長答復。
何署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是,問題就是要改。
蔣委員乃辛:那為什麼以前不寫得這麼清楚,現在要寫得這麼清楚?
何署長卓飛:現在民氣可用。
蔣委員乃辛:是民氣可用,還是說你準備要離開了,所以就把心裡的話統統講出來?因為我看你這樣子好像是在寫悔過書一樣,事實上這九項問題有一半以上和協會有關,現在政府和協會之間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關係?
何署長卓飛:基本上我們的全國性單項協會和奧會的特殊之處在於它是我們國際對外的一個窗口,在國際上不管是國際單項運動總會或者國際奧會,對這些單項運動協會之間,實際上它們是有一個特別的關係,這個特別的關係就是……
蔣委員乃辛:協會和協會之間的關係,協會和政府之間的關係。
何署長卓飛:不是,國際的單項運動總會和我們國內的窗口,或者是奧會和國際奧會,它們都有一個特別條款,就是政府不能過度干預協會的自主性,如果過度干預協會的自主性,它可能就會把我們停權或者是撤銷會籍。
蔣委員乃辛:所以政府和協會之間只有補助的關係,不能做其他的干預和任何的參與?
何署長卓飛:當然還是可以啦!不過我們要適度的拿捏這種關係。
蔣委員乃辛:那這樣子的關係要怎麼改革呢?
何署長卓飛:牽涉到讓協會能夠健全發展,而不干涉到它的自主性,我們應該明定在相關法規的部分就要把它明定清楚。
蔣委員乃辛:國民體育法修改以後就可以解決這些問題嗎?
何署長卓飛:至少我認為目前所碰到的主要問題是可以改革掉的。
蔣委員乃辛:可以解決?
何署長卓飛:是。
蔣委員乃辛:我覺得立法固然重要,可是執行更重要,對不對?
何署長卓飛:對,是。
蔣委員乃辛:雖然你說將來在修法當中要對這些協會課以責任,可是未來的執行能有把握嗎?未來是誰來執行?是體育署來執行嗎?
何署長卓飛:其實協會本身有自立性、自主性,它所謂的自我稽核,還有體育行政機關以及全民都可以來監督、管理,當然屬於這個法所賦予體育署責任的部分,我們應該全部落實去執行。
蔣委員乃辛:所以只要法一修改,這些問題統統就解決了,是不是?
何署長卓飛:應該是說我們目前所提出的問題是可以做一個解決。
蔣委員乃辛:這個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以後,多少時間之內可以把問題統統解決掉?
何署長卓飛:這個是要落實執行,譬如說在理事長的部分有牽涉到任期,那他的任期是到什麼時間……
蔣委員乃辛:對,所以我剛才請教的是,在這個法修改完畢以後,還要多少時間才能夠解決這些問題?
何署長卓飛:譬如剛才講到理事長的選舉……
蔣委員乃辛:大概要兩年,還是三年,還是馬上?一年?
何署長卓飛:應該是兩年左右吧!因為這牽涉到理事長的任期,如果法通過了而他的後續任期還有兩年,我們就必須等到他的任期結束。
蔣委員乃辛:兩年之內可以全部解決嗎?我要請教一下次長,兩年以後絕對不是何署長嘛!說不定兩個月以後就不是何署長,對不對?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答復。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署長很認真。
蔣委員乃辛:現在教育部如果一點頭,署長馬上就離開了,可是現在教育部就是不讓他走,是不是這樣子?要先把今天的報告應付掉,是不是?
蔡次長清華:不是。
蔣委員乃辛:把奧運的問題檢討完畢以後再讓署長離開,換一個新的署長,是不是這樣子?
蔡次長清華:在里約奧運這段期間發生的事情,我想大家也都瞭解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我們要把整個制度建立好。
蔣委員乃辛:對,沒有錯,所以我們今天談到國民體育法的修正如果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以後,多久時間內可以改善完畢?
蔡次長清華:我們制度建立好了以後……
蔣委員乃辛:這個部分我不能問署長,因為那個時候絕對不是何署長,是誰當署長我不知道,所以本席要問教育部,教育部要花多少時間才能夠澈底的改善?
蔡次長清華:我們儘快啦!
蔣委員乃辛:你的儘快是多久?
蔡次長清華:我們先修法,把制度這部分逐步的來……
蔣委員乃辛:我是說如果法三讀通過以後,要再花一年的時間來處理,還是兩年的時間來處理,還是三年的時間來處理?
蔡次長清華:剛才署長提到協會的理事長任期,在法通過的時候,譬如我們最近剛把輔導管理辦法……
蔣委員乃辛:因為我剛才說法通過以後最重要的是執行嘛!
蔡次長清華:是。
蔣委員乃辛:執行是教育部去執行,將來由體育署署長去執行,還是行政院的那個委員會來執行?
蔡次長清華:不是,是體育署,譬如說體育團體輔導及考核辦法最近已經在法規會通過了,只要部會通過了以後,在10月7日公布之後我們馬上就可以執行。
蔣委員乃辛:在國民體育法修改以後,與協會之間的關係改善要花多少時間來落實?這件事情我問了5分鐘,到現在沒有一個答案。
蔡次長清華:在法通過了以後,我們應該就可以執行,可以來落實。
蔣委員乃辛:對啊!你在多少時間之內可以解決這些問題,不會再發生目前的問題?教育部不敢講一個時間嗎?
蔡次長清華:至少一年內絕對可以啦!
蔣委員乃辛:好,一年內。
蔡次長清華:因為這牽涉到任期的部分。
蔣委員乃辛:一年之後我再來問,再來瞭解。
蔡次長清華:是。
蔣委員乃辛:我再請教次長,現在的體育政策是誰在負責?
蔡次長清華:是教育部,教育部和體育署共同來制定政策,然後來執行。
蔣委員乃辛:還是行政院在制定政策?
蔡次長清華:不是。
蔣委員乃辛:體育政策是體育署在制定,依照體育署組織法,第一款規定的就是體育政策,可是現在的體育政策到底是誰在制定?我搞不懂啊!感覺上是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在制定。
蔡次長清華:不是。
蔣委員乃辛:那8年預算翻兩倍是誰在制定?是誰講的?
蔡次長清華:這個也是教育部體育署在制定和執行。
蔣委員乃辛:是教育部體育署講的。
蔡次長清華:是。
蔣委員乃辛:鼓勵企業投資體育運動是誰講的?也是體育署和教育部,對不對?
蔡次長清華:對。
蔣委員乃辛:你看看過去這幾年的預算,都有這些東西嘛!包括國際賽事接軌、體育扎根和發展學校體育,不是這幾年都有編預算在做嗎?那為什麼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成立的時候,林院長講的五項政策都是教育部在做的事,都是這幾年體育署在做的事?到底現在是誰在制定體育政策?
蔡次長清華:我想過去有在做,可是卻沒有完全落實,是因為跨部會方面的功能沒有發揮。
蔣委員乃辛:那是落實的問題,不是政策制定的問題,所以政策本身是ok的,那院長就講落實的問題嘛!成立一個委員會就可以把落實的問題解決嗎?委員會的執行長是誰?
蔡次長清華:是張政委。
蔣委員乃辛:是何署長。
蔡次長清華:執行秘書是何署長,召集人是張政委。
蔣委員乃辛:對啊!所以落實還是要體育署去執行嘛!
蔡次長清華:是,可是……
蔣委員乃辛:體育署長去做執行秘書,到底是怎麼回事?那政策就不是體育署在決定嘍?政策不是體育署在決定,這就是違法,違反了體育署組織法。如果行政院要做政策,行政院要決定政策未來的方向,很簡單,林院長去修法啊!把體育署變成體育部,把體育署變成以前的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變成二級單位,這不是不可以,為什麼不能做?現在反而是在行政院成立一個委員會來決定政策,那將來發生問題的時候到底是行政院負責,還是體育署負責?還是教育部負責?我們立法院在監督,我到底是監督行政院那個體育委員會,還是監督教育部?還是監督體育署?我們審預算是審教育部的預算,審體育署的預算,如果政策是行政院那個體育委員會來決定的話,那召委是誰?是政務委員嗎?審預算的時候是政務委員要到這邊來備詢嗎?
蔡次長清華:不是,這個委員會是一個諮詢的性質。
蔣委員乃辛:如果是諮詢的性質,就講它只是一個諮詢的單位,你現在是把體育署過去幾年做的東西統統搬過去變成它的政策,然後由院長嘴裡講出來,成立那天不是講了五個方向嗎?那些根本都是體育署這幾年做的事,而且我們發現是你教育部報給行政院,然後行政院再照本宣科,那意義在哪裡呢?疊床架屋嘛!
蔡次長清華:我想它是要加強跨部會協調的功能。
蔣委員乃辛:協調跨部會的功能,然後落實執行,這就是我剛才講的,修法完成以後要多少時間來執行和落實,問題就在這裡嘛!如果今天不朝著這方面去講,而是單獨再成立一個委員會,會讓人家覺得很奇怪,然後又權責不清,將來若是無法落實的話,責任到底是在教育部,還是在行政院?到底誰在負責?次長,這個問題請你書面給我答復,在審查預算之前我要這個資料,好不好?
蔡次長清華:是。
蔣委員乃辛:謝謝。
蔡次長清華:謝謝委員。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質詢。
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知道中秋節的由來嗎?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答復。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知道。
鍾委員佳濱:中秋節是怎麼來的?
蔡次長清華:在元朝的時候……
鍾委員佳濱:你講的是月餅的由來,中秋節的由來是傳說的嫦娥奔月,可見次長對月餅比較有印象。那你知道颱風假的由來嗎?
蔡次長清華:現在講的颱風假應該是指風雨很大,為了避免上班上學有危險所以就放假,可是後來卻沒有那麼大的颱風,大家平白多了一個假期。
鍾委員佳濱:我看到颱風假的由來是因為梅姬阿姨來這邊買菜,所以這是梅姬颱風。好,沒有錯,其實我們並沒有颱風假的規定,我們有的是「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你知道這是哪個部門發布的嗎?
蔡次長清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鍾委員佳濱:這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的,而且它是行政規則,不是法律。第二條規定「本辦法適用範圍為政府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沒有包含民間企業對不對?
蔡次長清華:對。
鍾委員佳濱:誰可以決定停班、停課?基本上是直轄市或縣市首長。還有誰可以決定停班、停課?
蔡次長清華:一些比較偏遠的鄉鎮比較具有特殊性,它也可以……
鍾委員佳濱:第九條規定「機關、學校所在地區,經機關、學校首長視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所以校長也可以決定。請問您當過校長嗎?
蔡次長清華:當過。
鍾委員佳濱:您當過家長嗎?
蔡次長清華:沒有,我太太是家長。
鍾委員佳濱:你太太是戶長。中秋節變成月餅節,家長變戶長。您跟您的太太都是家長,我聽到您的回答後,愣了一下,心想你不是有小孩嗎?怎麼沒有當過家長!戶長是老婆。
當您在當家長,小孩還在學齡階段時,颱風假的停班、停課會不會對你造成困擾?
蔡次長清華:確實會有一些困擾。
鍾委員佳濱:你的困擾或者你所知道其他家長的困擾是什麼?
蔡次長清華:孩子的接送與安置的問題。
鍾委員佳濱:您夫妻都有上班,是雙薪家庭,如果孩子停課,而你沒有停班,這時誰去接送你的孩子?他在家裡由誰來照顧?你有沒有遇到過這種問題?
蔡次長清華:還好。
鍾委員佳濱:怎麼說得這麼含蓄,都是交給戶長決定?一般來講,我所知道大部分的家長對於停課這件事情,通常取決於發布的時機,如果發布得太晚,民眾已經睡覺了,或者民眾在早上出門後,你們才發布,所以停班、停課的規定,必須在晚上10時之前發布隔天要不要上班或上課,如果是當天下午停班、停課,則必須在早上10時30分之前發布。
另外,是不是同步停班、停課這也讓家長困擾,就曾經發生過宣布停課,但不停班的例子,你有遇到過嗎?
蔡次長清華:過去常常有。
鍾委員佳濱:在這種情況下,要怎麼辦?
蔡次長清華:確實對家長造成很大的困擾,因為家長要上班,不知道如何安置停課的孩子。
鍾委員佳濱:最近一波放全天或半天的問題,如果停全天,全家老小都在家,若停半天,上了半天的班之後再去接孩子,是不是也是困擾?
蔡次長清華:是。
鍾委員佳濱:你個人是傾向於同步停班、停課?你對於停半天或停全天的看法如何?
蔡次長清華:個人看法是,停班、停課應該同步。
鍾委員佳濱:停全天或停半天?
蔡次長清華:儘量停全天。
鍾委員佳濱:你講出了大部分人的心聲。你除了是家長之外,也是曾經是教師,你過去身為老師,如果學校停課,老師要不要補課?
蔡次長清華:目前是不用。
鍾委員佳濱:你身為大學教授,你的班級停課,你會不會要求補課?
蔡次長清華:還是要上課趕進度。
鍾委員佳濱:怎麼趕?因為大學的課很少,如果少了一節課就少教一個單元,你會不會請同學配合時間補課?如果是因為你請假而停課,你會不會補課?
蔡次長清華:如果是我請假,當然要補課。
鍾委員佳濱:原則上,以大學老師來講,因為某些緣故而不能照常授課時,老師會找機會幫學生補課,這是老師的義務。你認為在國民教育學程當中,如果因為停課,在這種情況之下,老師會有甚麼困擾?如果今年颱風來得特別多,停課的日數亦多。教育部是不是有頒布課綱?課綱是不是規範老師的教學進度、上課時數以及應該教授完畢的內容?
蔡次長清華:是。
鍾委員佳濱:我知道您擔任過某國小的家長會會長,可能那個學校沒有趕進度的問題,但很多學校的老師都有趕進度的問題。如果只宣布停課,沒有停班時,學生不用到校,老師要不要到校?
蔡次長清華:我想宣布停課,是因為風雨對孩子上下學會造成影響,老師也會因為風雨大的關係到校而受到影響。
鍾委員佳濱:若只宣布停課,老師要不要到班?
蔡次長清華:目前是不用。
鍾委員佳濱:其實我們國家的老師,尤其是國民教育國中小的老師非常的盡責,我所知道的幾位校長,他們學校的老師,尤其像你所說的偏遠地區,有時候秋颱影響比較大,一旦發布停班、停課,校長第一個動作是趕到學校,除了要顧慮到學區學生的安全之外,還要去看校舍的情況,有時候老師不待校長指示,也會趕去,因為這些地區經常會受到颱風或風災的侵襲。雖然昨天是孔子誕辰紀念日,縱使發布停課,甚至停班,老師還是冒著危險到學校維持學校校園安全,你們應該給予這些認真盡責的老師肯定與嘉獎好不好?
蔡次長清華:可以。
鍾委員佳濱:我們應該給教師鼓掌和肯定。
我們看到今天報載颱風的爭議是針對放全天或半天,顯然大部分的人都傾向於放全天。但剛剛我們也講到,如果停全天課,就造成教師教學進度的困擾,現在有一項公民提案取消停班、停課半天的規定,一律停全天,而且這項公民提案已經通過了。但我在此還是要很誠摯地來談一件事情,颱風假其實是誤謬,其實並沒有颱風放假,誠如剛剛次長所言,我們是停班、停課,而停班、停課的首要考量是為了要避險,因為學生在通學過程當中,可能會有風險,所以我們儘可能考量到只要有安全顧慮,就會率先停課;至於停班,在某個程度上也是基於同樣的思維,但是公務機關縱使停班,是不是表示所有的公務人員就不必上班?萬一第二天風和日麗,大家剛好順便放假,難道是這樣嗎?你所知道的是這樣嗎?
蔡次長清華:誠如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很多同仁、公務員因為業務的關係還是會到辦公室做一些準備。
鍾委員佳濱:教育部對於教師及公務員都有部分管轄到,其實要改變這個社會對於颱風假的誤謬,認為在風雨不太大之下的停班、停課就是公務員賺到一天假,錯!其實公務機關除了避險之外,還有一個任務叫備災。我剛剛提到校長、老師及公務機關在發布停班、停課警報之後,仍然、甚至比平常更要到第一線工程現場去看堤防、看排水,我覺得這個過程,縱使後來實際風雨沒有那麼強,這些備災的公務人員還是很辛苦的,對此,次長同不同意?
蔡次長清華:同意。
鍾委員佳濱:縱使有人說,如果因為停班、停課而事後需要補班的話,有人做過這項調查,但這項調查當中,比較多數人是持保留態度,但也有少數部人同意。我覺得這個議題,經過這次之後,可能還會持續延燒,我希望教育部做一項調查、普查,就您所轄的學校、校長、老師、學生及家長進行瞭解,對於甚麼時機該宣布?是不是停班、停課要同步?放半天或放一天?甚至事後要不要補課?請你們對這些事情先做個掌握好不好?
蔡次長清華:好的。
鍾委員佳濱:至於真的有考量到補課或補班的話,我認為不能全部占用到公務人員或學生的休假日。如果今天停班、停課一天,就拿我們星期六的休假去補班或補課,等於將所有的休假日都拿來應付天災所造成的停班或停課,這是不對的。所以我覺得,縱使有停班、停課,除了要考量到配合教學進度之外,也不要全部占用到所有學生或公務人員的自由休假時間好不好?這是我的建議。
蔡次長清華:好的。
鍾委員佳濱:如果真的要補課,也應該要有規律性。過去為什麼人事行政總處在報告第二年的連續假期要調整上班上課日期時都要提早一年?因為有人在星期六要辦喜事,如果為了調整我們的連續假日,把星期日變成要上班或上課的話,很多的宴客就沒有辦法進行。所以未來如果考量到教育上需要補課,也務必讓它的週期具規律性,規則是可以預測的,避免造成民眾的困擾。
最後,你可能想今天問了半天,今天應該問體育署的「多事之秋」對不對?我有沒有問到「秋」?
何委員欣純:(在席位上)有。
鍾委員佳濱:有啊!就是中秋節的「秋」,為什麼我要問這個?因為我的助理在這個月的13日及20日,為了我的質詢發文給體育署,請他們提供資料,但沒有答復,所以我沒有辦法提問。今天算次長比較倒楣,別人都沒有從頭到尾問你,都是問署長,署長很聰明不提供資料,我就沒有辦法問,這樣的事情可不可以再發生?
蔡次長清華:不應該。
鍾委員佳濱:拜託檢討一下!署長,並不是不用上課就不用考試。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麗芬質詢。
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今天提出來的報告,我們也曉得你知道問題在哪裡,也提了很多的改革方向,這些都是我認為應該要去進行、去做的。在詢答之前,我先給署長兩個提醒:第一,在這個月初我參加體育署舉辦「體育推手獎」的活動,這是為了要鼓勵企業贊助體育活動,我覺得這是好事,我們應該要鼓勵企業贊助體育活動和優秀的選手。可是我到現場發現有一項小瑕疵,請署長看螢幕上這張照片的問題在哪裡?署長有沒有看出問題?我們注意看當天的工作人員穿著甚麼服裝?我們看到男生穿西裝,女生則穿旗袍。我們都知道在今年520就職典禮上有一項很大的改變,就是女性服務人員已經都不穿旗袍了,也不稱金釵了,而將之正名為「禮賓接待人員」,可是在這次的頒獎典禮上,我們還是看到女性服務人員穿著旗袍。其實對於接待工作來講,穿著旗袍是很不方便的。我們看到她們一直拿著獎牌上、下頒獎臺,非常不方便,當天還邀請總統參加這項頒獎典禮,也是由他們來接待,我認為這部分要請署長注意,我們的改革要從小地方看起,這是第一點。
第二,體育署在9月3日舉辦「Super Star體育表演會」活動,我覺得這項活動也非常有意義,是結合體育與表演的活動,還邀請當紅的歌手來推動體育,參加的陣容都不錯,活動很有意義,本來我想要參加,但後來又看到了一件事情,最後沒有去。請署長看螢幕上這張照片,你知道我為什麼沒有去嗎?署長好像也找不到問題所在,其實是因為當時我看到活動的贊助廠商有威航。差不多在活動舉辦之前,威航發生253名員工要全數被資遣的事件,但該公司在沒有通知員工的情況之下,就將解僱計畫給了臺北市勞工局,直到9月23日威航員工才跟公司協商出資遣條件。所以在當下,我覺得心裡怪怪的,因為我們要參加這項活動的贊助廠商要資遣員工。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何署長答復。
何署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是,本來是威航,後來改為復興,威航就沒有了。
李委員麗芬:政府舉辦活動在找贊助廠商時應該要注意這些問題,因為這部分真的會有觀感的問題。
何署長卓飛:是的,謝謝委員。
李委員麗芬:現在我們回頭來談今天的專題報告,其實你們知道問題所在也提了很多改革方向,可是不只要說到還要做到,因為基本上這篇報告讀起來,我覺得還滿多都是方向性和原則性的內容,至於該如何具體去做?在這份報告中,我們並沒有看到非常具體的作法。報告中提到選手的贊助合約及協會簽訂的贊助合約互相衝突的事情,導致選手被罰款。我們都知道選手上場一定是全力爭取表現,也知道協會很努力爭取贊助,可是在爭取贊助的當中影響到選手的成績時,署長是否認為這樣的情形有點本末倒置?
何署長卓飛:對,確實這次的事件很顯然協會的贊助和選手的贊助它原來的合約是在之後的,而這些規範又影響選手本身的權益,同時也會讓選手覺得,選手應該是以最好的裝備上戰場,結果卻因為這些原因而影響了選手。
李委員麗芬:署長對於這部分接下來要如何處理?不是輔導,而是有沒有確實的、具體的作法?如果在這部分發生衝突時要怎麼辦?
何署長卓飛:他們必須和選手先協議出共識,然後再將這份協議與共識呈報教育部備查,如果在此之前有所爭議時,他們應該要給選手申訴的制度,如果原來的申訴制度也無法解決時,則交由仲裁小組處理這個問題。
李委員麗芬:署長剛剛提到與選手協議,是指協會一一跟個別選手作協議?之後還要進入仲裁,其實這個部分我們都知道會有時間的問題,例如這次鞋子的問題也是因為時間太匆促,來不及,如果這部分還要經過仲裁,在時間上還是來不及要怎麼辦?因為我聽起來,你們好像有辦法、有制度,但是不是可以解決這個問題,這是令人擔心的。
何署長卓飛:其實他們應該要和所有選手先談好制度的問題,這項制度建構好了之後就要呈報教育部備查,如果我們認為這項制度是合理的,才可以讓他們備查;反之如果制度不合理,我們當然還會提供協會改進的意見。
李委員麗芬:既然你們有這樣的想法,你們有要求協會何時該提出這樣的協議嗎?你們有時間表嗎?
何署長卓飛:其實我們可以馬上發文請協會先做。
李委員麗芬:有沒有辦法在年底之前知道這部分有多少協會已經跟選手達成協議?
何署長卓飛:我們可以在年底前提供。
李委員麗芬:請你們在年底將已經達成協議的協會相關資料提供給我參考。謝謝。
再者,這次我們提到選手與單項協會之間的關係,我認為有項因素是應該要考量的。有很多運動選手都是職業選手,相信署長本身也有推動職業化,這也是很重要的工作。這些選手不只是職業化,還是國際化,所以他們在參加賽事時,是有很多的考量。反觀我們的協會都是歷史很悠久,他們的運作模式、行事風格是不是有跟上職業化與國際化的情形?他們到底有沒有辦法跟選手作充分的溝通,我覺得這是很值得探討的問題。因為這次的網球退賽事件就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當然選手與協會之間的衝突由來已久。署長在2014年的仁川亞運後就有到立院報告,也提到要針對教練延攬、聘請作業的部分予以改善,並要加強教練團默契整合,以及選手的調訓及徵召制度。這是你們在2014年提出的檢討報告。請問從當時到現在,體育署到底做了哪些努力?為什麼到今天風波還是不斷?
何署長卓飛:我們訂了一項伯樂計畫,該計畫對於整個教練的體系有提出論述及建構,但對於整個國家教練制度的部分,因為牽涉到國訓中心以及協會之間的關係,這部分確實是我們在建構伯樂計畫中,沒有考慮到在國家的教練制度體系部分,到底政府是強力的主導角色,還是協會才是主辦的主演角色,我覺得我們在中間的拿捏沒有處理好。
李委員麗芬:那這次可以處理嗎?
何署長卓飛:當然從這次事件來看,我們也希望相關規定要有所改革。在這個改革方案裡面,也特別針對協會在教練的遴選及選手的選拔要建立制度,而且要成立專業小組來處理這個問題。
李委員麗芬:同樣的,在你寫的改革方向,一樣都沒有拉時間表。
何署長卓飛:我們也已經……
李委員麗芬:我常常看到這樣的報告,好像你們要做,可是都沒有說明哪個時候要做到。
何署長卓飛:因為我們的監督與輔導辦法已經經過法規會討論通過了,我們將於10月7日發布,發布之後,就會立即執行並請協會處理。
李委員麗芬:我們期待在不久的將來可以看到更具體的作法。
最後,我們看到在報告中一直提到要修正全國性體育團體輔導及考核辦法,也就是要把整個組織的制度化放進來。我要提到最重要的一點是,你們的考核是定期或不定期?到底有沒有在做考核?
何署長卓飛:有,我們從去年開始就有比照大學評定的方式來試辦。
李委員麗芬:我覺得如果是定期或不定期,確實會讓人有疑慮,因為這牽涉到全國性的補助辦法是要按照考核的成果來提補助,可是如果沒有考核又如何決定補助金額?因此我建議不只要修正這個考核辦法,也要修正補助辦法,如果沒有考核,同樣地要在第四條第二項列入其組織有沒有公開化,以及有沒有產生過重大的爭議事件,都要一併列入,作為評核的標準,這樣子可以嗎?
何署長卓飛:可以。
李委員麗芬:這可以馬上修正嗎?
何署長卓飛:是,謝謝委員提醒。
李委員麗芬:如果修好的話,是不是可以提供給我參考?
何署長卓飛:好,謝謝。
李委員麗芬:謝謝。
主席: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李麗芬委員講的,其實不是只有考核辦法要修,而是連體育署裡面的人都要修,所以問題不是在考核辦法,而是在於執行的人。今天早上很多委員質詢到的問題,包括奧運,署長,我們是第一次參加奧運嗎?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何署長答復。
何署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不是。
何委員欣純:我們參加幾次了?從甚麼時候開始參加?
何署長卓飛:194……
何委員欣純:誰要給署長打pass?還是整個體育署都沒有人知道?連這個都不知道,還能將體育政策規劃好,能夠執行,能夠好好為國家栽培人才、栽培國手,我不相信!光是一個簡單的問題,竟沒有任何人給署長打pass!既然我們不是第一次參加奧運,為什麼這次的奧運會引起這些軒然風波?而且是在你的任內。署長有沒有自我檢討?
何署長卓飛:確實……
何委員欣純:是以前都沒有發生問題,還是以前發生問題都沒有人說出來?還是現在網路太發達了,所以一Line、馬上一po就可以知道很多問題?是你的管理能力有問題?還是整個體育署的團隊有問題?不然請告訴我,為什麼這次的會議主席會特別命名為「多事之秋」?
何署長卓飛:這些都是問題。
何委員欣純:正因為這些都是問題,所以我才要問你呀!署長有沒有自我檢討?你認為我剛剛講的都是問題?
何署長卓飛:是的。
何委員欣純:署長上任多久了?
何署長卓飛:三年多。
何委員欣純:那我剛剛問的這些問題你一個都沒發現嗎?
何署長卓飛:其實過去也是有,那也希望……
何委員欣純:難道過去這三年多來,你都在睡覺!
何署長卓飛:我們還是有一些……
何委員欣純:請署長告訴我,你要給國人一個交待。今天很多委員提到的問題都不是今天才發生的,今天那麼多委員提出的問題,你是第一次聽到嗎?
何署長卓飛:當然過去也是有啦!
何委員欣純:今天所有委員提到的問題,不管是教練、選手,以及人才國手的選拔及培訓的問題等等,你擔任署長三年多來,是第一次聽到這些問題嗎?
何署長卓飛:有些事件的發生……
何委員欣純:署長,這是你今天第一次聽到嗎?
何署長卓飛:不是今天啦!就是這一次……
何委員欣純:你不是第一次聽到吧!
何署長卓飛:有些是第一次。
何委員欣純:剛才哪位委員所講的是你第一次聽到的?是剛剛李麗芬委員講金釵穿旗袍的事嗎?請署長摸著良心講話,你當署長三年多了,光是本席從上一任立委到現在,我們對於教練制度的建立、對選手國手的選拔,參加各大國際賽事之前的評估選拔以及所有政府該準備的事情,還有各個單項運動委員會的問題,我相信都不是今天才第一次提到,剛剛黃國書委員也po了你們去考評的紀錄,裡面清清楚楚講到,委員會的財務申報與國稅局的資料比對不合,我還仔細看出那是101年度,雖然那個時候你還沒有擔任署長,可是這是你第一次聽到嗎?不是!你擔任署長三年多了,我相信也不是第一次知道,但是你有什麼作為?你告訴我,你有什麼作為?沒有!完全答不出來!等到這次奧運風波產生了,大家把問題點出來了,總統說話了,你趕快端出今天這個報告,告訴我們行政院已經發布通過這樣的修正辦法,而這個修正非常不周延,也沒有完全到位,真正為我們的國手、國家建立所謂的國家教練制度,在所有各單項委員會會發生的問題的整頓上,也沒有真正到位,因為你不敢嘛!
署長,我再問你一個問題,三年多來,你說所有的問題都是問題,那你給自己打幾分?我真的越講越生氣!請你告訴我,你給自己打幾分?
何署長卓飛:就是不及格。
何委員欣純:不及格!你自己說的,不及格!不及格你還留在這個位子上,你乾脆辭職算了!不是沒有給你時間耶!給你時間了,結果做到什麼?你自評自己不及格!我再問你,剛剛你也回答其他委員的質詢,認為國家教練制度和國訓中心是環環相扣,我們自我期許要做得好,剛剛很多委員都很客氣的拜託你、要求你,但是我在這邊要不客氣的問署長,你剛剛完全沒有正面回答,如果你真的回答其他委員說要建立國家教練制度,我們的國訓中心很重要,那為什麼國訓中心的第二期計畫會被打回票?剛剛你並沒有正面回答這個問題,署長,我再給你一次機會,為什麼?
何署長卓飛:有關國訓中心計畫,我們報院時,院裡是希望分為一、二期,其實之前我們做的報告是把它整合為一期,但新政府認為不宜,認為要分一、二期……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現在把責任推給新的政府說不宜!喔!這個要講清楚喔!來!署長,那就講清楚、說明白。你之前提的報告,不管是全部整合在一期,或者是分期執行,第一,你身為署長,有沒有跟部長、院長報告它的重要性?剛剛有其他委員質疑你們之前做的簡報,和現在做的簡報專業程度完全不一樣,所以,你是不是有誤導部長、誤導院長?有沒有?你不承認嗎?
何署長卓飛:沒有!
何委員欣純:你們自己做得不好,簡報做得不好,你現在跟我講說是新政府要求要分為二期!署長,你剛剛說自己不及格,是嚴重的不及格!請問你有沒有信心再去爭取一次?
何署長卓飛:當然這個我們必須積極爭取,要趕快把國訓中心宿舍及相關建設……
何委員欣純:什麼時候?
何署長卓飛:以儘快的速度……
何委員欣純:什麼進程?
何署長卓飛:我們已經報院了。
何委員欣純:這次報院是什麼時候?
何署長卓飛:7月中。
何委員欣純:什麼時候要再做簡報?什麼時候還要再拜託,要求可以完成?
何署長卓飛:行政院要求國發會10天後完成審核。
何委員欣純:10天後?
何署長卓飛:是。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這次有信心嗎?這次派去做簡報的人,夠不夠專業?夠不夠?
何署長卓飛:我們下午會再去跟國發會溝通。
何委員欣純:積極溝通,積極的、精準的讓行政院了解國訓中心第二期計畫的重要性,不是整個5億多──是5億多?還是多少?
何署長卓飛:這個是原來今年的經費,就是二期的經費。
何委員欣純:剛剛有委員提到減列,我們看到的數字也是減列啊!署長,這是你的責任耶!政府的延續性是不分新舊,但是現在的新政府要的是有魄力,不管是爭取預算,或革新各單項委員會、建立國家教練制度、國訓中心或是各單項運動國手、選手的基層培育等等林林總總,都是給署長的考驗。你剛剛說自己不及格,我說是非常非常不及格,這個考驗我再給署長一點時間,你要怎麼回應?怎麼做?
何署長卓飛:我是公務人員,本來就是在位一天絕對要把所有應該做好的事做好。
何委員欣純:你是公務人員,你是體育署署長,我還特別翻了一下署長的專長、背景,你的專長是在管理耶!是領導管理耶!但對於整個體育署團隊,你是怎麼領導、管理的?我真的覺得非常不以為然!署長,你剛剛說不及格,我看整個體育署團隊都不及格!
何署長卓飛:應該是說我啦!我們體育署團隊同仁都很努力。
何委員欣純:體育署團隊都很努力?
何署長卓飛:是。
何委員欣純:身為署長自評不及格,一個團隊的領導人物自己都不及格了,那他所領導的團隊會及格嗎?這是什麼邏輯?署長!你告訴我!笑一笑就能避開所有問題嗎?笑一笑也沒有辦法回應國人對體育署改革的期待。署長,我今天語重心長的告訴你,下一次我是不曉得還會不會是你來備詢,但如果還是你的話,針對改革的這些方案,包括辦法的修訂、人事的調整、未來體育政策的革新以及國手、教練等相關制度的建立等等,你都要更積極、更有強制力、更有魄力!以上,謝謝。
主席(何委員欣純代):請陳委員學聖質詢。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為什麼要在部長業務報告之前先排這個專案報告,主要是因為我本身也是運動出身,我熱愛運動,當你看到一個運動員在運動最高殿堂──奧運會上選擇罷賽,又有人因為有人罷賽也失去參賽資格,你知道那是多麼痛心的事!運動員有其黃金、巔峰時期,他努力培訓,讓整個體能達到巔峰,就為了4年一次的這個賽事,今年錯過,4年後他的體能可能就沒有這時候那麼好,所以人生一轉身機會就沒有了,可是我們郤讓它發生了!不過,我不希望今天我安排的這個專案報告,最後變成是要逼退何署長的這麼小議題,這不是我樂見的事。我辦這個專案報告的用意,主要是為運動員感到悲哀,今天雖然是專案報告,不是教育部的業務報告,但從次長、主秘、各司司長到署長,連人事、政風、會計、統計人員全都來了,為什麼只有部長沒有來?雖然部長跟我請假了,我也跟部長說專案報告次長來也可以,但我希望部長可以衡量,結果最後是文武百官全到,陪著署長一個人,只有部長不到,部長有什麼重要行程嗎?雖然我准了假,但請問次長,部長為什麼選擇不來?是怕尷尬,怕我逼問他要不要換署長?還是因為對於體壇的多事之秋,他還找不到答案?教育部各司司長幾乎換掉一輪,部長是不是擔心我質問他,結果變成是署長去留的尷尬問題?是這樣嗎?所以部長選擇不來?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答復。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這可能是個誤會,因為我們收到教委會的會議通知,是說由督導的次長率隊前來專案報告,所以這可能是個誤會。
陳委員學聖:有,我有說一般專案報告次長來也可以,但今天文武百官全到,人事、政風、會計、主計全來,所以今天是部長展現決心的一個機會,也是署長一個重要的期中考答詢,很可惜部長錯失了一個他對體壇表達改革決心的機會,當然,以後還會有機會。
第二點我要提到的是,為什麼這次立法院會修私校法,其中一個關鍵原因,就是因為私校有接受政府補助,所以我們才要求領取一定額度補助的私立學校要有公益董事,對不對?
蔡次長清華:是。
陳委員學聖:為什麼?就是怕他們只領政府補助,但不接受政府管理,所以我們在修私校法時,才納入公益董事,原因就在這裡,因為有些私校就利用這種機會領政府補助,但是沒有嘉惠師生,而是在其中上下其手,中飽私囊。今天這個比喻也可以用到我們體壇的單項協會,非常雷同,有些單項協會苦守窯門,理事長找不到人接,因為一接就非常辛苦,但也有些協會的幹部出國比例是連在座的立委都比不上,出國之頻繁,連我都非常訝異,但對選手的福利卻摳得令人非常心寒,這就是為什麼我今天要辦這個專案報告的原因!
接著,本席要請教署長。署長,我肯定你的能力,肯定你的付出,甚至在里約奧運之前,你還生病,我覺得你今天的報告確實點出了體壇的問題,套句體育署副署長彭臺臨所講的話,體壇的虛偽,需要用真誠來面對問題。你今天把問題點出來了,有真誠,但接下來要如何破除這個虛偽?署長,剛剛那麼多藍綠立委發言,但到目前為止沒有人嘉勉你,不是你能力不好,而是你真的是一個與人為善的人,與人為善的人要大破大立,雖然你點出了問題但卻下不了手,就像我很擔心今天我們辦這個專案報告,是不是會被人家借刀殺人,讓你正好離開?問題是署長在面對去留問題時,不要總說你是事務官,你要展現魄力!曾經有一位體育署的高階官員為了選手到底能不能在奧運拿到金牌,他說如果沒有金牌,他爬體大一圈。你知道搞體育的人要大器跟霸氣,你不能總說自己是事務官,去留由長官安排,今天你就要展現出你的擔當與負責的態度。署長,我希望你能知所進退,不是不愛才,而是3年來你已經把問題找出來,但那把刀應該交給別人,你把方法拿出來,但讓別人去執行,這是我給署長的一個肺腑之言的建議,你能接受嗎?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何署長答復。
何署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我應該是要這樣子。
陳委員學聖:好,謝謝署長。我不希望你被屈辱,因為你真的是戮力從公,非常認真努力,但是署長,問題真的就在於財務跟會務,也不是所有單項委員會你都需要全部去檢視,你可以照我剛剛跟次長講的,比照私校法,選擇體育署補助額度比較高的協會,譬如訂一個一年補助超過500萬以上的,體育署就要監督其財務及會務,這個財務不僅有是政府補助的部分,還包括他們從外面企業募款進來的支用情形。我覺得如果署長在今天的專案報告中一開口就講要建構一個以運動員為中心的體育署,那麼署長後面講的話將完全不一樣,我覺得你今天好像對單項委員會有一些忌憚而講不出話來,因為單項委員會跟你們之間可以一團和氣,也可以恐怖平衡,因為沒有單項委員會,可能我們沒辦法參與國際賽事,他就用這個威脅你,但相對的,你也有法寶,也有尚方寶劍啊!沒有你的補助,他也出不了國啊!可是我們好像只受他們單方面要脅,讓他們予取予求,最後只有乖乖給錢,你跟單項協會相處的一團和氣,但最後受傷的是選手,今天選手會跳出來罷賽,選擇這麼重要的賽事罷賽,你知道對運動員來講,是多麼傷心的一件事!很多運動員在臨比賽之前,因為受傷不得已退賽,他們是傷心欲絕的,因為生理出現問題,導致他無法參與賽事,可是今天是心理出現問題,因為環境因素讓他不能參加,署長知道嗎?對運動員來講,選擇罷賽,以及因為有人罷賽而不能參賽,那是多麼痛的事情!在此我要建議署長,你就從財務、會務著手,其實會務不難著手,我就請教署長,假設今天你卸任署長,要去參加一個單項委員會,你能夠拿著身分證就去報名,然後成為會員嗎?
何署長卓飛:那不一定。
陳委員學聖:不一定?是絕對不可能!有些人就是借用關係,包括其子女、配偶,把整個團體變成是封閉式的會員團體,他的理監事永遠是那些人換來換去在擔任,先生做理事長,太太做總幹事,甚至繁衍出子單項委員會、孫單項委員會,壟斷整個團體,但你不得不靠他,因為沒有他,你沒辦法參加國際賽事,更讓我們難過的是,選手如果不被單項委員會接受,即使你武功蓋世,藝冠群雄,還是沒有參賽資格。
其實連我們委員也可以感受到,每次要請體育署補助一些地方上比較好的團體,體育署都說只有兩個管道,一個是循地方政府管道,一個是循單項委員會,除了這兩個以外,署長難道沒有能力去看到那些在單項委員會以外的好的選手、好的運動團體?你就死守法令規定,不能給予補助,連我們委員講了都沒有!署長,你有能力改嗎?沒有能力改!所以單項委員會就抓住這個管道,自認如果沒有他們,選手也拿不到任何一點補助,找立委也沒有用!為什麼?因為你甘心把你自己的武器交給了別人。
署長,今天你把問題都點清楚了,接下來就要看你怎麼去做事。我不知道你的任期還有多久,但我希望你能展現你的魄力,剛剛單單你談國訓中心問題,我都覺得你應該被換掉,為什麼?運動員哪裡有多少青春再等4年?每一年、每一季就可以換掉多少個好的運動選手,你的國訓中心還要等到2020年,行政院成立行政院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是做假的!署長應該去跟院長講,跟張政委講,如果不讓國訓中心在兩年內完工,我署長就不做了!因為你沒有挺我嘛!結果現在你變成行政院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的秘書處,不能這樣子啊!署長,我不知道你未來還有多少時間,但是你要成為一個霸氣、大器的署長,現在單項委員會挺你,喜歡你,但是喜歡不足以改變體壇,現在你已經找出問題了,希望署長在這最後的時間裡,就學私校法,訂定一個標準,譬如500萬元以上就查財務,查完財務之後再查會務,馬上會大快人心,每個人都為你叫好,學者叫好,粉絲叫好,為什麼?因為你真的大破大立了,之後你可以沒有牽掛地離開,你可以這樣做嗎?
何署長卓飛:目前已經在做了。
陳委員學聖:什麼時候會看到成效?
何署長卓飛:我們會把查核的結果公布。
陳委員學聖:你有沒有限定補助金額,還是全查?
何署長卓飛:我們會分批,最後希望要全查。
陳委員學聖:我明白跟你建議,請次長聽好,1年補助500萬以上的列為重點查核,可以嗎?
何署長卓飛:可以。
陳委員學聖:在1個月之內給我們結果,好不好?
何署長卓飛:是。
陳委員學聖:謝謝。
主席(陳委員學聖):請高委員金素梅質詢。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何委員到召委,其實他們兩個人講的話正是我今天準備的資料內容。本席雖然沒有在現場,但是從一開始委員對何署長的質詢,我都看在眼裡。看到署長的眼眶泛淚,都快哭了,我相信你現在心裡面一定有非常、非常多感觸。
剛才陳委員講得很好,你不是沒有能力,我看了您的資歷:師大教育系畢業、國小老師、國中老師、體育司司長2年5個月、高教司司長5年4個月、體委會主委、體育署署長,所以你的資歷是非常完整的。不管是在教育體系或體育方面(雖然你不是體育出身),您在體委會、體育署都待了很長一段時間,可見今天發生了問題,你也看到了問題,所以請署長不要告訴我們:你是事務官,你的來去由長官決定。你現在應該要有一個前提,就是把體育署的職務、現在的工作做好,把以前的弊病全部從你手上修正好,然後你再光光榮榮地離開,而不是現在退退縮縮地離開。署長,你同意我的話嗎?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何署長答復。
何署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同意。
高委員金素梅:好。我現在更要點名了,您剛剛說你是不及格的署長,我告訴你,不及格的不僅僅是你,你的團隊更不及格!你雖然沒有能力,你的團隊也待了很久吧?我們是不是一一點名上台一下?跟體育署有關係的幕僚,請你們站上來。今天不在嗎?請你們站在署長的背後。今天署長在這邊被所有的委員質詢,對於委員語重心長所講的每一句話,請你們不要置身事外,因為你們也是其中一員。我相信,站在署長背後的你們恐怕都待了比署長還長的時間,難道沒有把這些問題告訴署長嗎?還是你們有說,署長畏畏縮縮地都不敢做?署長,我希望從今天開始你能領著所有的團隊好好地做大鳴大放的工作,而不是你一個人一肩扛。
今天所有的問題絕對不是你一個人的問題,我相信所謂的個別委員絕對也有政黨傾向,現在我們已經政黨輪替了,恰恰好就是我們大鳴大放的時候,我希望這個時候不要再讓其它政黨的手切入我們的體育。
署長,我要提醒你一件事情,以前的體委會是直屬於行政院,現在體育署降級了,在教育部之下,變成由教育部來管你們了。我要再問一個問題,現在行政院又成立了一個體發會,我想請問一下,以後體育署的政策是聽教育部的,還是聽由行政院張景森政務委員所領導的體發會呢?你能夠告訴我們嗎?
何署長卓飛:體發會的成立基本上是在協助我們體育署牽涉跨部會必須協調、必須讓整個體育運動……
高委員金素梅:很好,你講對了,它只是協調工作,對不對?
何署長卓飛:是。
高委員金素梅:它並沒有辦法負責以後所要承擔的所有責任,對不對?請問一下,國民黨執政的時候提出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到現在9個月了,剛才幾位委員也有質詢,你知道這項業務一直放在張景森的手上沒有通過嗎?請問署長,你要幫這個體發會承擔責任嗎?現在不管是鄉也好、縣也好,所有的計畫統統都在張景森的手上,沒有拍板,鄉公所有很多錢都下去了,縣政府就等著這個拍板,請問一下,到底拍不拍板呢?
何署長卓飛:應該不是張政委在處理。
高委員金素梅:誰在處理?
何署長卓飛:基本上院有院的審查機制。
高委員金素梅:他不是要做橫向聯繫嗎?你在幫張景森講話啊!你剛剛還說他是督導你們橫向聯繫的政委,所以今天這些計畫沒有辦法執行下去,你也要告訴我們嘛!是因為這幾個計畫很爛嗎?還是因為以前的計畫完全都不要執行了?你總是要告訴所有的鄉長、縣府,而不是在上面擺爛啊!署長,不是這樣嗎?
何署長卓飛:應該很快會核下來。
高委員金素梅:多久會核下來?這件事情我上次就質詢您了,從國民黨時期到現在民進黨時期已經9個月了,還是沒有辦法去執行!到底裡面發生什麼事情?署長,對於體育界,你當然有責任,現在政黨輪替了之後又設了一個黑機關,什麼體發會!要做什麼事情呢?它要做什麼事情呢?第一,體育行政優化;第二,鼓勵企業投資;第三,國際賽事接軌;第四,體育向下扎根;第五,選手職涯的照顧。請問一下,這五大項以前體委會沒做嗎?現在的體育署沒做嗎?還要體發會來這邊政策指導啊!而且它完全沒有責任,只要它卡住一個東西,只要張政委不批,所有東西都卡住了。請問署長,以後你還要做署長、還要負責嗎?因為你還有一個頂頭上司,這個頂頭上司不是教育部,而是由張政委主導的行政院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召委,您剛剛所講的問題的確是問題,而且我覺得這是更大的問題,是嗎?
主席:我完全認同。
高委員金素梅:所以請署長不要一肩挑,在這邊好好講實話,未來的體育署到底聽誰的?如果你要一肩挑,麻煩也把體發會以後會形成的問題一一點出來,否則你就不是真改革,而是弄了一個黑機關,想要躲過立法院的質詢,因為張政委不可能來我們教育委員會,內政部也不可能請張政委來啊!所以他就是一個太上皇。張政委何其偉大啊!他連國土計畫都懂,連體育的政策他都懂!這個政務委員全都包了!而且還可以躲避我們立法院的監督。如果現在民進黨所謂的改革是這樣的改革,我告訴你,這就是假改革!只是設一個黑機關,讓立法院不能夠監督。署長,你要把這些話講出來啊!你雖然是事務官,也應該不分藍綠吧?你這個署長是要一肩挑起國民運動的發展,還有我們體壇未來在世界的發光,不能跟隨政黨在這邊倒來倒去,這些話也是講給你後面的團隊聽的。
今天既然召委排定了這項業務報告,今天教育部部長沒有來,對於我剛剛點出的問題,請署長及次長要了解。部長不要以為現在體育署在你們的監督之下、由你們管理,你們上面還有行政院、體發會。次長,張政委是什麼樣的角色,我們都清楚知道,你能夠鬥得過他嗎?你們的關係比他和蔡英文還好嗎?所以本席真的要語重心長地提醒在場所有的公務人員,我們不是為任何一個政黨工作,我們是為臺灣所有納稅的人民工作。所以我一看到這個體發會,很抱歉,本席就開始心裡面毛毛的,這是真改革嗎?看來不是!
署長,你很善良,你想要跟四方都交朋友,我們希望你今天回去之後好好領著你的團隊,對於你們真正看到的問題,把你們的專業好好拿出來,下一次召委再排訂這項議程的時候,我們要求要看到你們的成績。我們希望你們無所不說、無所不做,包含我剛剛說的,未來體育署與行政院的體發會之間的競合關係到底是什麼?如果體育署要這樣做,而體發會說不行,體育署能做嗎?看來好像不太行,因為你們所有的事情都要經過體發會。如果真是這樣的話,署長,做這個位子沒意思啦!你在這邊提到的所有改革也沒意思啦!今天所有的委員告訴你我們看到的問題,你也沒能力改嘛!署長,是嗎?再給你一點時間說明你的心情。
何署長卓飛:當然,關於最近的體育事件,我們體育署對於各單項協會事件的處理、相關資訊的了解不是很充分……
高委員金素梅:署長,我提醒您,之前為了原住民舉辦傳統射箭比賽在我辦公室協調的時候,您就一直畏畏縮縮,提出如果要辦比賽,一定要跟射箭協會合辦才可以,我當時有沒有告訴你,射箭協會懂得原住民的傳統射箭嗎?為什麼我們辦活動就必須要透過他們呢?我們的鄉公所辦,不行嗎?我們的部落協會來辦,不行嗎?還好你有力挺我,所以現在才可以舉辦第2屆全國原住民射箭比賽。你們也有人到現場去看了,然後告訴我:「委員,我好感動哦!」,我們可以在裡面看到小孩子射箭的天賦,重新找到原住民的射箭文化,讓原住民的老老少少重拾自己的射箭文化,而且很驕傲地告訴大家:這是我的文化!署長,那個時候是你力挺的,不要忘記這件事情,所以我也要謝謝你。就像剛剛陳學聖委員說的,我們立法委員在這邊大聲疾呼,希望署長能夠力挺地方上好的體育盛事,不要被各個協會把持,那個時候你就知道這個問題了,這是2年前的事吧?
所以署長不是不知道這個問題,而是不敢做。現在立法委員給你力量,給你支持,希望你能夠做好!好不好?包括體發會到底是什麼?跟你們之間的競合關係是什麼?如果未來還是由體發會主導所有一切的話,我相信將來只有另外一個黑協會出現,不會有真正好的、為臺灣賽事、為臺灣體育界的協會出現。署長,請記得我的話,拋開政黨,為臺灣的賽事、為臺灣的體育人才好好地做一點事情,這樣子你離開才是光榮的離開,好嗎?謝謝。
主席:謝謝體育署的同仁,請回座,大家加油!
請蕭委員美琴質詢。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些年大家已經聽到很多的檢討,包括今天的討論,對於體育協會單項團體、單項協會對資源的獨占性及壟斷性,大家已經詬病已久,我們都知道問題所在,重點是要如何改變、如何調整。我看到體育署已經在研擬體育團體管理辦法或國民體育法相關的修法,請問署長,這個時程現在的規畫如何?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何署長答復。
何署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相關的輔導、監督及管理辦法在10月7日就要發布了,因為法規會已經通過了,至於牽涉到國體法的修正,希望把體育團體列為專章的部分,我們預訂在10月20日能夠報院、公告。
蕭委員美琴:我希望這個時程一定要加快,因為大家對改革都有所期待。我們非常遺憾在今年的奧運之中,大家所關注的不是只有選手本身體育方面的表現,而是其他相關資源的配置、教練與選手的關係等等問題,所以這是非常迫切、要趕快面對及處理的問題。現在體育團體的存在是適用人民團體法相關的規範,其實根據人團法的本質,只要人數足夠就可以成立一個人民團體,在精神上不該有壟斷的行為,可是體育署在分配資源的時候,卻形成壟斷及獨占的現象,連其他人想要成立一個團體加以抗衡或另外成立一個更專業社團的基本機會都沒有。今天大家討論了很多,我們不必再重述相關的現象及問題,重點是希望你們所提出的法案版本能夠真的就問題做改變、真正地做改革。請問署長,體育署相關的草案現在是尚未公開,還是可以提供各界討論或召開公聽會供各界參與?
何署長卓飛:可以,因為我們希望集合大家的共識,也希望讓這些法及規定能夠更周延。
蕭委員美琴:既然可以,這些相關修法工程的草案能不能提供給我們辦公室參考?
何署長卓飛:是。
蕭委員美琴:什麼時候可以提供?
何署長卓飛:會後就可以提供給委員參考。
蕭委員美琴:好,謝謝。
另外,體育選手的養成很多都是從小開始,所以整個教育體系的體育設施、體育訓練及體育教育要做更好的結合,這是非常必要的。署長也是花蓮人,你很清楚東部是很多體育人才培養的搖籃,尤其在好山好水的天然環境裡面所培育出來的人才有非常充分的體育空間,但是如果要再進一步更精緻、更專業化,甚至培養具備競技程度的運動選手,就需要更專業的訓練及養成的空間,不過花蓮相關的空間是非常不足的,導致很多體育人才外流。比方現在很多全國性的棒球比賽都是西部的學校很強,可是他們的選手都是來自東部原住民的小朋友,因為西部的資源多,學校環境願意支持,但是為什麼他們要離鄉背井,而不能在原來養成他們的文化環境裡面有更多元的學習及成長的自信?其實這些都是我們要去探討的問題。
東部地區除了許多學校的空間不足之外,在整個升學的過程裡面也面臨許多的限制,譬如有的學校會設定棒球隊只能招收多少個學生或者對體育班有所設限,所以不是只看到外地資源更多,而是在地都設限了。對於這些限制及資源不足的狀況,你們到底有沒有更積極的態度來面對?這個問題不是現在才存在,已經存在已久了。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答復。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體育署現在研擬了健全國內棒球運動環境的方案,其中有一環就是您剛剛提到的議題,我們非常重視,希望能夠在東部地區成立一個類似專區……
蕭委員美琴:我們需要健全的不只是棒球,而是很多的體育項目。既然次長提到棒球,我想說的是,包括職棒選手退休後願意用最低工薪、甚至無酬回到自己家鄉、偏鄉幫忙,可是我們的資源就是不足,讓許多優秀、曾經在國際體壇上、職棒界有非常好的表現的人才,雖然他們願意回去當教練,但就是沒有發揮的空間。
蔡次長清華:是。
蕭委員美琴:要帶小朋友去比賽,本來他們的專業是可以用來培養小朋友的,結果卻每天為了錢、為了小朋友能不能吃飽、夠不夠營養、去比賽要住哪裡、有沒有錢、有沒有交通工具等問題在困擾著,可是從國家的角度來講,卻沒有做他們的後盾,一方面對於體育選手的出路,讓他們看不到未來,二方面當他們在培養基層小朋友的過程中,心有餘而力不足,沒有後盾!
蔡次長清華:跟委員報告,所以各級……
蕭委員美琴:顯然你們之前提出的健全棒球運動環境的作為還是不足啊!你們有什麼補強的作為呢?
蔡次長清華:是,如果是棒球方面,我們有一個棒球優先區域的計畫,至於委員剛才提到各級運動的銜接,以及專任運動教練、防護員等,都可以讓曾經在運動體壇上發光發熱的選手,可以在退役之後,還能夠有貢獻家鄉的機會,這些我們正在規劃。
蕭委員美琴:您剛才提到的運動員出路是一回事,我剛才提到的則是有些選手從小就表現很好,願意繼續在體育領域裡面有所作為及發揮的時候,關於目前對於員額設限的政策,你可不可以在此承諾會去做調整?例如只要資格符合,有足夠的體育天分及條件,體育班是不是不要設限?不要設名額的限制,一些球隊也不要對招生員額做限制?在各級學校裡面。
蔡次長清華:我想這部分有可能是地方政府的教育局處,對於該縣的體育班班級數做設限,這部分我想體育署會一齊來討論。
蕭委員美琴:你們是不是可以原則性的去做放寬的要求,並與各縣市政府做溝通,好不好?
蔡次長清華:是,我們可以跟他們討論看看。
蕭委員美琴:另外,花蓮的東華大學是一所國立大學,在花師與它併校之後,美崙校區的空間一直沒辦法善用,包括許多體育設施,像游泳池已經擺在那邊好幾年了,成為一個蚊子館、蚊子設施,但同時花蓮許多優秀的年輕人需要訓練的空間,需要運動的地方,可是這些設施一直沒辦法活化,已經成為在地人才訓練很大的瓶頸,你們是不是可以積極去看待這個問題?我從前二任教育部長就開始質詢這個問題,到現在還沒有看到我們的中央政府、教育部、體育署有更積極的作為。
蔡次長清華:這部分我們會跟東華大學做討論。
蕭委員美琴:你們是不是透過專案的角度來看待?目前有活化的部分是跆拳道,前國手陳詩欣在那邊做得非常好,可是不是只有這個項目有需要,我們還有很多其他的空間、有很多的需求,青年體育人才的培訓需求,讓他們可以留在自己的家鄉,既然有空間,而且還是閒置的,早就已經成為蚊子館了,我們何不多花一點資源去好好整修、整理,讓在地的體育人才可以留在地方做訓練,甚至是有一些國家級的人才,不一定要在左營訓練啊!也可以到花蓮來訓練,因為這個地方有過去花師的宿舍,有現成的空間,可以提供非常好的環境來做部分項目的訓練,例如花蓮的射箭也很強,最近古風國小的射箭隊,得到全世界的金牌、冠軍,成績非常好,這是一間只有40幾位學生的小學校,有這麼好的成績,可是當他們要升學到國中時,卻沒有相關的訓練空間,更不用說升到高中、大學,如果沒辦法在地訓練的話,真的很可惜啊!我們有這麼好的天分、這麼好的人才,是不是可以來正視這個問題?包括後續在地訓練的空間及設施活化的問題,另外也要積極與東華大學研究,畢竟這並不是一筆小經費,而且涉及到非東華大學的學生,也就是其他各級學校的人才訓練問題,還涉及到社會人士的培訓空間,希望你們能夠用更多元、更綜合性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情,好好跟東華大學談一談,針對空間的活化,尤其是體育設施的活化,設法來造福東部地區的體育人才與選手,好不好?
蔡次長清華:好,謝謝委員,我們會請體育署及高教司一齊找東華大學來討論。
蕭委員美琴:謝謝。
蔡次長清華: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毓仁質詢。
許委員毓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署長在體育界服務多久了?包括你擔任署長的期間在內,您進入體育界多久了?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何署長答復。
何署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我從小學老師就開始當教練,田徑教練、手球教練,之後又在臺北縣政府體健課服務,然後又擔任體育司司長。
許委員毓仁:您掌管體育機關有沒有超過10年?就是有參與行政的部分及理解政策的部分,有沒有超過10年?
何署長卓飛:應該是超過。
許委員毓仁:應該超過?關於教育部今天的報告,最近體育方面的事情,已經引起全民共憤,而且是人神共憤,但看了你們的報告,這不是10幾年來,臺灣一直在發生的事情嗎?可是今天你卻告訴我們現在才要改,請問過去10幾年,臺灣在搞體育的這些官員究竟是在幹嘛?是搞屁的嗎?現在這些問題都不是這一次的奧運,都不是今天這些單項協會所發生的問題,你知道嗎?每一天有多少體育選手遭受到這些困難、遭受到這些不平等的待遇?我先問你一句話,你到底是要保官,還是要真正的改革?
何署長卓飛:當然是要改革。
許委員毓仁:請你把團隊裡面負責單項協會經費的人全部都找上來,他們今天有沒有列席?
何署長卓飛:有,包括亞奧運項目及非亞奧運項目的部分。
許委員毓仁:請問體育署一年的預算是多少?
何署長卓飛:今年是97億。
許委員毓仁:有多少錢是直接補助給單項協會?
何署長卓飛:年度計畫是1億多,另外還有培訓費……
許委員毓仁:去年補助多少?你要我把表格列出來嗎?到時候你們會很難看哦!怎麼會那麼久呢?這不是你們早就應該準備好的資料嗎?在這些補助裡面到底有沒有私相授受?
何署長卓飛:總共是6.9億。
許委員毓仁:90幾億預算中有6.9億是補助單項協會?我一個、一個來問,有某單項協會的選手向我陳情,單項協會幫選手募款,然後要抽回扣,要選手開發票給單項協會,募了400萬要開100萬的發票給單項協會,你知不知道?
何署長卓飛:這個我不知道。
許委員毓仁:你要我點名是哪一個單項協會嗎?你怎麼會不知道呢?有多少選手碰到這種問題卻不敢講,為什麼選手看到單項協會的人要叫長官?請你跟我講!
何署長卓飛:這是因為單項運動協會他們針對代表國家參賽時,他們是唯一的窗口。
許委員毓仁:這就是我說的大問題,今天你有沒有決心要改革,就在於你有沒有決心要斷了單項協會的金脈,你有沒有決心要好好的把這些單項協會全部整理一番,如果你可以這樣做,全臺灣會幫你拍拍手。
何署長卓飛:財務公開化,或者我們針對各單項運動協會的相關財務進行查核、會計師簽證,我們都會去做。
許委員毓仁:我剛才提到選手叫單項協會幫他募款要開發票,而且還必須是服務費的發票。
何署長卓飛:這些不合理地方,我們可能也必須深入去瞭解……
許委員毓仁:這些選手今年都在奧運裡面比賽,你讓我們國家一流的選手給回扣給單項協會,你要不要改嘛!你不要說你管不到,錢是你們撥的!
何署長卓飛:如果真的有這種情形,確實是不宜的、不合法的。
許委員毓仁:署長,我要非常痛心的告訴你,你一定要改,而且這些東西如果不改的話,臺灣的體育將永無寧日,不管我們再砸多少錢下去,將永無寧日。
何署長卓飛:是。
許委員毓仁:最慘的是,體育選手唯一能倚靠的只有體育,他們要養家餬口,可是他們看到單項協會的人卻必須叫長官,這在搞屁啊!你有遇過這種狀況嗎?你剛剛也說到,單項協會是唯一的窗口,我們可不可以讓2017年編列的預算裡面,全部都是公開透明?
何署長卓飛:應該是。
許委員毓仁:你的報告裡面提到,運動單項協會利益迴避的問題,你要不要去把他們揪出來?哪些人是所謂有利益結構關係的?
何署長卓飛:我們希望協會本身就應該要有這方面的自律,目前我們確實沒有去全面清查。
許委員毓仁:那你要不要去全面清查?
何署長卓飛:但是……
許委員毓仁:現在有多少單項協會?
何署長卓飛:要看……
許委員毓仁:之前報紙也有披露,奧運的包機都是哪一家旅行社承攬的?這不用我點名吧!然後他是誰?這也不用我點名,大家都已經受不了了,臺灣的體育不能再這樣下去了!署長,你是一位體育人,請你拿出體育精神來做事,你不要害怕,所有人會站在你這邊,我不曉得大家在怕什麼,請負責單項協會預算的同仁上台備詢,他今天有沒有來?
何署長卓飛:補助的部分是競技組,這是亞奧運項目的部分,非亞奧運項目的部分則是由全民組負責。
許委員毓仁:請根本席說明一下,你們補助單項協會的邏輯是什麼?最高補助金額是多少錢?你有沒有聽說選手透過單項協會募款要拿回扣給單項協會的事情?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洪組長答復。
洪組長志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分年度計畫,而年度計畫會依照去年度經費的百分比、它的考核、當年度的業務狀況,因為每一年的國際賽事業務狀況都不一樣。至於我們補助的範圍,在競技方面是補助國內賽事,或是移地訓練、賽前訓練,以及國際參賽方面的經費。
許委員毓仁:在這些單項協會裡面有沒有選手代表?協會裡面的人有沒有選手代表?就是有沒有從事該項運動的選手,沒有?
洪組長志昌:委員是指理監事的部分嗎?
許委員毓仁:無論是理監事或會員、成員。
洪組長志昌:會員部分應該都會有。
許委員毓仁:我現在要你好好的去清查,在你所有發出去的預算裡面,在今天的國會直播裡面,我鄭重的講,如果再讓我聽到選手透過單項協會募款還要給回扣的事情,我剛剛說的數字都是真的,400萬要給100萬,我跟你講,我們國家不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你們都會有事,你知道嗎?我不相信這10幾年來你們都不知道這件事,不知道就說不知道。
何署長卓飛:我們沒有被告知過,沒有聽過。
許委員毓仁:署長,你今天提出來的報告,我非常予以肯定,我希望你認真的且好好的去改革,就像你說的,現在民氣可用,你應該好好的把這件事情做好,我跟你說,在別的國家運動員是資產,在臺灣運動員卻是消費品,用完即丟,而且出國比賽時,我看到排球選手必須轉機3、4次,然後還要搭乘沒有冷氣的巴士,這不是一個國家對待其國家隊選手應有的態度。署長,我再次強調,你是體育人,請你拿出體育人的氣魄及精神,好不好?
何署長卓飛:好。
許委員毓仁:最後,本席要提出一項要求,關於偏鄉的棒球現在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所有的教練很多都是代課制,如果政府要編列所謂的棒球發展基金,可不可以好好的讓偏鄉的教練可以擁有專職、專任,甚至約聘的工作保障,不要這裡代課1個小時,那裡代課1個小時,這樣對選手的發展及教育都非常不好,關於這個部分,請問署長能夠提出承諾?
何署長卓飛:基本上,我們在明年度的預算中,針對專任運動教練是有增加的,我們會針對這個部分去做檢討,當然它的項目或人數我們都要去做調配及選擇,如果可以完成委員所提的要求,我們一定盡力去完成。
許委員毓仁:好,謝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等一下署長有一個重要賽事的協商必須離開15分鐘,所以徐委員榛蔚質詢後將休息15分鐘,在此向賴委員致歉。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費委員鴻泰、蔣委員萬安、曾委員銘宗、陳委員宜民、劉委員櫂豪、盧委員秀燕、黃委員偉哲、鄭委員運鵬、徐委員永明、林委員俊憲、陳賴委員素美、林委員麗蟬、廖委員國棟、陳委員歐珀及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
請徐委員榛蔚質詢。
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雖然今天的議程臨時改變,但教育還是百年大計,所以本席在此還是要強調一下,我們的教育所培育出來的人才能不能適應未來10年、20年所需,這是屬於長期培育的部分,所以在教育的理念上,教育部真的要引領所有大專院校在培育人才方面的工作。上個星期,世界大學排名權威的英國泰晤士報又開始做評鑑了,臺灣各大學的排名是一直不斷往下掉,這份資料是有關教育體系的部分,今天本席打算針對技職教育的部分與次長做個討論。臺灣現在的技職教育,很簡單來講,9月21日本席與經濟部工研院在花蓮針對花蓮高工、花蓮農校及花商,進行產官學的連結,目的就是要培育我們的孩子學習到最尖端,而且能夠迎接未來的競爭力,希望工研院對花工、花農的孩子,做未來競爭力的培訓,關於這個部分,現在只是處於初階的階段,在建教合作及產官學合作的部分,本席希望次長能夠給予支持,請問次長可以全力支持嗎?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答復。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是,這部分我們非常重視。
徐委員榛蔚:全力支持嗎?
蔡次長清華:是。現在有一個問題,可能要請次長去瞭解一下,臺鐵的人員長期都是不足的,不曉得次長知道嗎?或許次長並不了解臺鐵這一塊,臺鐵因為人力不足,所以需要建教合作,當然臺鐵也跟交通大學、成功大學、逢甲大學、臺灣科技大學,以及花蓮工校、臺東專科學校附設高職等高中職學校,進行產學合作,去年完成簽約,今年暑假要開始執行,大三升大四,高二升高三的同學,暑假就要進入臺鐵的運務、工務、機務、電務這4個部門去做學習,而且這4個月是有薪水的,今年暑假要開始做。可是,現在花蓮高工收到教育部的公文,內容是以安全為理由而不予支持,請問次長知道這件事情嗎?建教合作是讓孩子的學習有希望,可以幫助他們確立未來的人生方向,教育部為什麼發出不予支持的文呢?
蔡次長清華:我對這部分不清楚,不過就我所知,其他地方都有高工甚至是普通高中跟附近的產業做建教合作,本部對此都非常支持。針對委員所講這件事情,能否讓本人回去瞭解一下?
徐委員榛蔚:請瞭解一下能否重新審議,花蓮高工已經收到這個文,應該要再重新審議,讓這些孩子的學習有希望、有願景,因為他們都在準備了。
蔡次長清華:是,我們會去了解,應該會支持才對。
徐委員榛蔚:謝謝次長。
繼續請教何署長,剛才高委員金素梅所講非常有道理,對於國家未來體育的長程規劃,主導權是在署長、體育署或是體發會?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何署長答復。
何署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在體制上體育署是正式機關,體發會是院長的諮詢單位。
徐委員榛蔚:當然是這樣,那您可以主導嗎?您有信心做這件事嗎?如果您沒有信心的話,那我就不用再問下去了!
何署長卓飛:體育署本來就要負責全國體育事務的推動。
徐委員榛蔚:負責相關政策的發展,所以您有信心這麼做,是不是?
何署長卓飛:是。
徐委員榛蔚:不要自己站在這裡當砲灰,讓別人在後面坐享其成。
何署長卓飛:它協助我們體育署進行跨部會的協調。
徐委員榛蔚:剛才各委員也都說到單項的部分被壟斷或是被獨占,相信署長也知道相關內容。以下本席就如何保障運動員以及國手的未來提出幾點供您參考,我在此不提里約奧運的事情,我們就實際面來探討。原民會對於原住民的國家退役選手有一個方案,就是一年補助專業教練到重點學校,薪水是固定的,這是對退役運動員的尊重,況且他們的專才和強項就是在運動。另外,原民會還有一個計畫,就是對偏鄉地區原住民學校的球隊給予裝備補助,以及一年度的補助,目的是為了保障原住民,請問體育署對於退役的運動員有任何的培育計畫嗎?
何署長卓飛:我們正在擬定優秀運動員職涯發展的方案。
徐委員榛蔚:是運動員生涯規劃與轉職輔助計畫,對不對?但我們想想,運動員從小到大,再到出國參加亞運、奧運就是以運動為專才,要是輔導他去賣牛肉麵或是做其他的事情,那會是他的專才嗎?國家培養這些國家級的選手,當他們退役時,我們卻沒有保障他們的工作權。
何署長卓飛:新規劃的方案會更多元化,包括未來推動國民運動指導員,也會擴增專任運動教練名額;另外,針對運動彩券的經銷商,我們會讓優秀運動員有優先錄用的機會,這些名額或是擴增部分都會以運動員為優先。
徐委員榛蔚:瞭解。不過,不論他們是做專業教練或成為學校的約聘僱老師,不能壓縮到體育老師,因為體育老師修有教育學分。退役的國家選手可以成為專業教練,因為他的專才就是運動,所以要善用專才、善用這些資源,而不是像剛才許毓仁委員所講的用過即丟,變成拋棄式,這太可憐,也可悲了。請保障國手退役之後能夠有安定的生活,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否則光輝之後,他們的人生是黑暗的,這真的太辛苦,也太可憐了。請體育署要重視體育人才,謝謝署長。
何署長卓飛:是的,謝謝委員。
主席:本席要做變更議程的建議,剛才賴委員瑞隆說下次再質詢,但是怕影響其他委員,也怕影響其他委員的時間,所以在署長離開的15分鐘裡,我們先處理臨時提案,在15分鐘之內,如果有其他委員到場並且要質詢,我們還是讓他質詢。
現在開始處理臨時提案。進行第1案。
1、
監察院審計部的2015年最新報告,體育署翻修國家代表隊的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自2001年開始規劃,迄今歷時15年,但整建計畫居然只完成1/4。本案歷經監察院兩度糾正,究其原因在於先前委外設計規劃一再更換、執行猶疑不定、政黨輪替及首長更替,以致延誤重大計畫之推動。查體育署106年度預算書,有關「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竟未編列任何經費,不僅體育署所謂建構選手優質訓練環境淪為空談,且與選手和教練最為相關的宿舍、餐廳和生活培訓等設施將嚴重延宕,未及於2020東京奧運前提供國家代表隊進駐使用,恐令體育界深感失望。因此,加速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興建完工實刻不容緩。事實上,本項計畫亦與蔡總統的「改善場館符合國際標準」、「發展國際級運動賽會園區」等政見相符。今為避免體育署重蹈監察院糾正之覆轍,建請教育部將本案規劃過程及計畫內容提送「行政院體育發展委員會」進行跨部會溝通協調與進度列管,並由行政院或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集相關部會實地視察,以協助將相關興整建經費回歸於年度公務預算籌編,俾簡化行政審議流程,提高決策效能,加速推動執行,讓落後鄰近國家數十年的我國競技運動培訓及國際賽會環境,能有改變的契機與起點。
提案人:柯志恩 陳學聖
連署人:吳志揚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2案。
2、
花蓮教育大學與東華大學合併後,原校區(又稱東華大學美崙校區)內的體健設施老舊,使用率低,造成國家空間、資源閒置浪費,常為人詬病。另一方面,花蓮是我國體育人才的搖籃,但卻常聞花蓮學子尋覓不到符合比賽標準的設施、場所來進行訓練。兩相對比,匪夷所思,豈不怪哉?爰此,建請教育部協同相關部會單位,清點校區內體健設施,並以花蓮子弟擅長之體育項目為首要目標,進行相關設備、場館之活化工作,提升標準以符合國家(隊)之需求。活化後之場館,除了在特定時段供國家隊移地訓練外,亦能在平日供予地區居民、學生使用,以期達到活用國家資源、促進體育發展之目標。
提案人:蕭美琴 何欣純 黃國書 鍾佳濱 蘇巧慧
主席:提案委員不在,但我們3位委員都幫他連署好了。
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3案。
3、
日前行政院宣示奠定體育發展之基礎,其中項目包括「體育向下札根」和「選手職涯照顧」。然我國迄今未針對「選手職涯照顧」有完善規劃,僅以「訓、選、賽、輔、獎」之機制,實有不完備之處。爰提案要求體育署,針對我國運動人才之培養,提出完善規劃;其中應融合「訓、選、賽、輔、獎」之措施,並區分頂尖運動員與職業運動員之輔導機制,考量其就學、就業之生涯輔導機制;各級賽事之後勤機制;運動經紀人才培養與媒合機制;運動科學之推廣與札根;教練培訓與在職訓練機制等,就前述項目予以通盤檢討,並於三個月內向本院教育及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及連署人:何欣純 張廖萬堅 黃國書 吳思瑤 許智傑 鍾佳濱 李麗芬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4案。
4、
我國體育運動發展迄今,尚無專門之運動科學中心。雖體育署辦理運動科學研究及發展獎勵補助相關研究、以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為頂尖運動員與運動科學頂尖技術人才培養與運用,然而顯有不足。相關運科小組係邀請體育相關院校系所的教授、醫院之專業醫師、物理治療師、營養師等所組成,然而其任務性編組不利經驗之累積與延續性,就其與教練、選手之溝通合作,亦係任務性編制。此外,前開「運動科學」多屬頂尖運動人才始試用之諮詢合作機制,基層訓練乃至全民運動之推展,事實上亦有搭配科學運動之需要;坊間多傳出自行健身之運動傷害等,係運動科學推廣不足之弊病之一。爰提案要求教育部,針對「運動科學」之推廣、結合各級學校與全民運動推廣、成立專門之運動科學中心之可能性,於一個月內研議,並送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及連署人:何欣純 張廖萬堅 黃國書 吳思瑤 許智傑 鍾佳濱 李麗芬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5案。
5、
改革體育,扶植運動產業發展,必須有效解決體育資源之「患寡暨患不均」問題。其中,「患寡」部分除提升體育預算外,必須提高民間投資,開闢多管齊下之財源,廣納企業與個人之捐助。「患不均」部分,則應透過制度設計及法制健全,降低中介組織(各單項協會)居間壟斷之機會,鼓勵民間資源可直接捐助予個別運動員或學校、體育組織。
特提出以下建議,請體育署進行檢討:
(一)提高監督,改革單項協會之財務紀律問題。
(二)廣用政策工具,開闢體育運動財源應多管齊下,增進公眾投資。
(三)修訂「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賦予個人捐贈體育事業得享稅賦優惠之法源。
(四)提升「體育運動贊助資料庫媒合平台」執行效率,有效媒合個人或企業捐助予各類運動員,而非集中於部分明星運動員或個別單項協會。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鍾佳濱 何欣純 李麗芬 張廖萬堅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6案。
6、
本次梅姬颱風停班停課,民調顯示過半民眾不支持補班,然亦有相當比率的民眾支持補班。「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並無關於補班的相關規定,但補班關乎於行政效率,亦是行政機關維持效率的選項之一。但若貿然補班則可能擠壓公務人員的正常假期。是故對於補班也不得貿然為之,仍應有其配套措施。爰此,請教育部對於學校補班補課的相關作業提出可能的配套措施,並於一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何欣純 黃國書 吳思瑤 李麗芬 張廖萬堅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建議是否能夠把「補班」刪除?因為公務員補班是屬於人事總處的業務。
主席:剛才質詢提到補班,主要是針對老師的部分,就是老師要不要來的問題。
蔡次長清華:因為提案裡面有提到公務人員。
主席:針對拿掉「補班」2字,其他委員要代替鍾委員表達意見嗎?
張廖委員萬堅:他主要是講教育部的部分。
主席:可以是嗎?好,那我們就同意,照修正意見通過。
進行第7案。
7、
針對本次梅姬颱風停班停課,因部分縣市僅公告停課半天,造成家長接送上的困難。也造成教師與民間對於是否一律以停班全天為標準,而不停班半天的爭議。然而一律停課全天仍有可能有其他對於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家長造成困難的可能性,是故是否要採行一律停課全天仍須就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家長的意見進行考量。而停班停課是否同步亦關乎家長接送與教師、學校行政人員工作。爰此,請教育部一個月內提交對各級學校家長、教師、校長進行關於停課全天半天、停班停課是否同步的意見普查,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何欣純 黃國書 張廖萬堅 吳思瑤 李麗芬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是否可以針對直轄市、縣市進行調查?亦即將倒數第4行修正為「爰此,請教育部一個月內提交對於停課全天半天、停班停課是否同步的直轄市、縣市意見普查……」。
主席:提案委員對於次長的修正文字有沒有意見?好啦!就這樣子啦!
剛才本席有講在徐委員質詢完之後休息10分鐘,我們現在休息到1時20分,如果署長沒有回來,我們就散會。現在休息,1時20分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賴委員士葆、陳委員明文、鍾委員孔炤、陳委員亭妃、江委員啟臣、余委員宛如、賴委員瑞隆、孔委員文吉、簡委員東明、黃委員昭順、周陳委員秀霞、Kolas Yotaka委員、羅委員明才及尤委員美女均不在場。
報告委員會,今日登記質詢委員均已質詢完畢。馬委員文君、黃委員昭順、林委員俊憲提出書面質詢。
今日會議作如下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馬委員文君書面質詢:
總統在迎接中華奧運代表團凱旋時,對這次奧運代表團教練和選手的表現表示肯定,可能此次代表團在巴西里約選手現場出現混亂情形,蔡總統表示要整頓體育,要進行「四化」、一個「修改」;希望「組織開放化」、「營運專業化」、「財務透明化」、「績效考核客觀化」,並且研擬「修改國民體育法並訂定專法」。
但是本次國家奧運代表團表現真的好嗎?有達到預期目標嗎?在里約選手所受到的待遇是對的嗎?現場選手自行退賽相關單位有真的努力到最後一刻嗎?當時的紛爭都有進行檢討嗎?相關人員有無失職?主管機關有進行失職人員的檢討嗎?體育署有針對此次的紛爭得到教訓嗎?體育署有進行制度的修正檢討嗎?
體育本來就是國力延伸的一部分,但是我國目前財政困難,如何達到進化、補強,還得依靠經費的充實,經費嚴重短缺,談大話都會只是「場面話」,真正要拿出具體措施才能解決體育所遭遇的問題?每次都是接見、褒獎、頒發獎章,但是核心問題卻總是水過船無痕的一直拖延或漠視,振興體育都總是空談,令人失望。
本席請教:
一、體育署應針對選、訓、賽、輔、獎相關事項,專款運用於運動員身上,提出完整的配套方案?
二、選手選派辦法應該要有選手的參與,體育署有考慮全盤檢討改進,以減少爭端嗎?
三、選手及教練的獎金分配應該要有更合理或吸引力的方向來進行訂定,體育署可以進行檢討研究嗎?
四、理事長或理事自籌的部分很多,有的是人情贊助,有的商務廣告,相關經費可以訂定辦法規範嗎?可以由體育署編列經費,逐年降低自籌比例嗎?
針對上述問題要求體育署就相關規劃內容、研究報告及規畫時程,向本席提出說明。
另外本席要求:
一、針對此次奧委會選手選訓的公平性遭到質疑,體育署進行檢討或將採取措施,以免往後再生爭端提出做法。
二、各單項協會長期資源不穩定,造成運用選手以商業利益掛帥傷害了選手,體育署該提出穩定有效的辦法。
黃委員昭順書面質詢:
兩岸關係前景不明,9月各大院校陸續開學後,「陸生顯著縮減」已經成為各大學的熱門話題。今年陸生人數較之往年顯著減少,甚至經常有「整個學校的學生都不來」的集體流失情況;台南更有某私立科大,每年平均有200名以上研修生入學,今年僅10人入學,降幅達95%。
陸生來台分兩種,一種是攻讀學位,一種是短期進修。除短期進修交換生人數下跌外,目前學位生人數同樣有所減少。
今年陸生來台學士班放榜時,恰好發生雄三飛彈誤射事件;陸生圈人心惶惶,「大學會不會念不完?」、「能不能拿到畢業證書?」一枚誤射墜入澎湖海域的導彈,碎片宛若化成陸生家長的一連串問號。
本席請問:
一、針對蔡政府失控的兩岸政策,部長認為如何因應後續衝擊?原有學籍生,既已入學就是我國教育體系的成員,教部是否有相關政策進行安撫?是否有協助針對學生家長進行說明?或是任由學籍生恐慌、甚至放任流失?
二、扁政府時代過度廣設大專院校惡果解決進度仍然遲緩,院校整併效率低弱,若如此持續流失陸生員額,恐造成部分院校支撐不住而倒閉,平白損失學術資源!縱然有所謂「新南向」爭取新生源,但要完成充分配套,包括克服語言等問題,直到能填補陸生員額需要多久時間?我們的學校能撐到那個時候嗎?
三、陸生整體而言素質穩定、求學心旺盛,且其內部高等教育資源供應不足,一直是各國高等教育系統極欲爭取的「客源」,東亞包括日、韓都大力爭取陸生就讀。我國有同文同語優勢,走在前面,但在政治環境的問題下會不會被「後來居上」?教育部有沒有相關的因應措施?是否考慮解禁陸生相關禁錮?如三限六不、陸生納保等問題?這樣我們才能有競爭力,爭取陸方優秀學生!
教育部原訂8月底公佈教官「尊嚴退出校園」方案跳票,需要更完整規畫後再公佈,現在又過了一個月,連教師節都過了,方案在哪裡?
已經有教官喊出「政府逼我們成為國道收費員」!事實上,教官都是在正式體制中循制度取得身分,合理性甚至較收費員要更高,蔡政府全民買單、全盤接受收費員訴求,請問,教官還要等到甚麼時候?
本席請問:
一、請部長明確承諾,相關政策甚麼時候能提出?不可一拖再拖,讓第一線從業人員生活於恐懼之中!蔡政府「要五毛、給一塊」政策是不是能一視同仁?不要有差別待遇,「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二、除教官安置問題外,教官離開校園後相關職責該如何分配?後續配套如何處理?導師權責更重、偏差學生管教該如何承接不出問題?教育部應該給個答案!
教師節剛過,除了「教師節勞工放假、教師不放」這樣扭曲的政策外,教師團體也發出怒吼!請教育部務實面對教育體系面對的各種問題,並以具體作為減輕學校教師與行政同仁的負擔!
自扁政府時期起,「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制度」實施十年來,不但沒有提升學校教育品質,反而造成「形式主義」、「浪費資源」、「影響正常教學」、「徒增行政負擔」等惡劣影響,可謂適得其反、得不償失!
潘文忠部長也剛在(9月24日)頒獎典禮上宣佈教育部將深刻檢討統合視導、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大學系所的相關評鑑,希望減輕教師壓力,讓老師回歸教學專業工作。
本席請問:
一、請問部長,您做出的承諾何時能提出相關政策?不能只是每年教師節喊喊口號,大家要的是能夠實際解決問題的方案!
二、現行的評鑑制度,早已被評為「擾民、形式又缺乏成效」,教育部有沒有內部檢討,如何改善相關的評鑑標準?或是乾脆廢止這樣毫無實益的政策?請部長在這裡明確說明!
林委員俊憲書面質詢:
1.請問體育署,為什麼這次里約奧運,網球女子代表隊教練選拔,竟然是看誰的積分高,誰的爸爸、哥哥就可以當國家隊的教練?網協怎麼規範代表隊教練選拔?你們有沒有去瞭解?網協的教練爭議不是第一次,八年前北京奧運,盧彥勳沒有分配到教練,竟然讓我們的選手孤軍奮戰,選手自己得跟外國選手借用陪練員。體育署之前到底有沒有介入瞭解過?如果有,怎麼今年又再爭議重演?
2.這種教練選拔制度,是網協特定還是其他協會也有這種規定?體育署說明一下目前各協會代表隊有家長教練的狀況,體育署是否有考慮檢討國家代表隊教練的選拔問題?你們的報告說會針對職業選手訂定參賽補助規範,那教練遴選制度以後到底要怎麼改?如果排除家長教練,直接由國家選拔代表隊教練,負責統籌調度代表隊資源可不可行?網協在執行上有什麼困難?是臺灣的教練人才不夠嗎?找不到人可以帶國家隊嗎?
3.另外,選手進入代表隊後,因為教練不同,會有適應上的問題,會影響到選手戰績,這部分體育署有什麼因應措施?很多選手的教練兼任教職,所以沒辦法隨選手訓練,體育署打算怎麼解決?我希望政府可以建立一個可以保障申訴選手不被協會報復的平台,協助協會去改善他們的會務,作雙方溝通的橋樑。體育署有沒有困難?
4.這次教育部提供的報告,主要都是在協會的改革,跟選手權益的保障,但署長,我希望你能利用這次民眾重視的契機,一併檢討基礎建設,我建議體育署要轉變思維,我們該為選手做的是加強基礎設施跟教練養成,還有運動防護員培訓,給選手們好的環境,讓他們盡可能發展,改變補助為主的經營理念,換角度去想如何讓民眾參與。
5.體育署有考慮設置天使基金嗎?讓有心參與的民眾參與選手的養成。體育署有沒有規劃?我建議協會的經營應該要再活化一點,多站在民眾角度思考怎麼樣的周邊產品會讓民眾願意購買。署長知道陽岱鋼選手現在在日本哪個職棒隊伍嗎?火腿隊最早是在東京,經營不善轉到北海道發展,今年宣告目標一年內要吸引兩萬的臺灣觀眾到日本觀賽,請問臺灣的哪一個職業隊伍有這樣的號爭力可以帶動海外球迷來台觀光?原因何在?人家的體育可以發展成事業,我們卻留在分大餅的補助工作,只能煩惱只有這點錢該給哪些選手多少經費才夠他訓練。署長認為臺灣的哪一項體育已經成熟到可以成為職業,不需要政府大額補助了?除了職棒還有哪一項可以做到?
主席:關於臨時提案的部分,剛才已經處理完畢,請問提案委員及教育部有無補充意見?(無)無補充意見。各提案如果有委員補簽,請議事人員詳細登載在議事錄。
今日議程處理完畢,謝謝署長。在此也特別跟署長講,今天整個專案報告不是針對你的去留,但你對於你的未來應該也很清楚,自己要有所承擔,要有大破大立的精神,值此體壇多事之秋,不管是體育署、教育部或是行政院,大家都要拿出魄力,還是以選手為最大的中心。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3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