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1日(星期二)9 時1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蔡副院長其昌

秘書 林志嘉

副秘書長 高明秋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今天進行立法委員個人質詢外交及國防組之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請洪委員慈庸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洪委員慈庸:(9時1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本席關心的是軍中自殺的問題,其實今年已發生了21起自殺的案件。首先我要講的是,近幾年為推動募兵制,故一直加強推廣這件事,不論從廣告面還是形象面,我們都做了非常多地努力,而廣告也拍得非常吸引人,形象也做得非常好,使得很多年輕朋友因為受廣告的吸引而投入軍旅的行列。但是可能因為廣告拍得非常好,當年輕朋友進入軍中後發現跟他想像的不太一樣,因而產生了一些不太適應的狀況。可以看到這3年來軍中自殺的人數有上升的跡象,17年來國軍在軍中自殺身亡的人數共430位,我認為這個數字不算少,到今(105)自殺的案件共有21人次,其中有18人是已遂。在員額不斷地下降,役期也不斷地縮短的情況下,為什麼到今(105)年9月為止,才過完前三季,自殺人數就已攀升至21人次?請問院長與部長,你們認為是什麼因素導致這樣的狀況?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9時4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應對軍中環境進行整體地瞭解,畢竟這些原因可能都不一樣,至於細節的部分也許可以讓馮部長做更清楚地說明?

馮部長世寬:經統計分析後發現,自裁或自裁未遂的原因至少有三大類因素,第一類是我們極難掌握的家庭因素,第二類就是感情因素,第三類則是在軍中適應的狀況。我們對第三類做得最好,部隊除了有心輔之外,還結合了醫院與民間的機構,形成三層的防護,第一層就是我們去瞭解狀況,第二層是送到醫院加以輔導,第三層則是假如發現對方有精神問題無法適應的話,我們就會予以辦理適退或讓他在精神病院進行治療。相信將來這樣的情形應該會日趨減少才對,不會再增加了。

洪委員慈庸:好,這是部長說的,未來只會減少不會增加,我們也不希望接下來還有這樣的事件一再發生。另外,部長剛剛也講到你們分析出來的三大原因,在今年這21起的自殺案中,將近一半是志願役的軍士官。

馮部長世寬:是的。

洪委員慈庸:部長剛剛說志願役自殺的原因,包括感情因素與家庭因素,這是無法控制的外在因素,但是在志願役中也有5位是因為工作壓力而選擇自殺的,這樣的人就占了一半。如果再看國防部整理出來的資料,因為工作壓力而選擇自殺的,全都是投效志願役的軍旅同袍。過去20年我們的兵力一直在下降,減少了將近一半,但是軍旅的業務、文書與雜務其實並沒有等比地隨之下降,上個會期我問過,國防部到底有什麼作法減去不必要的文書與業務。現在請問部長,我們有沒有什麼具體的作法?

馮部長世寬:我要從兩方面來報告,首先,國防部當然會下令各部隊減輕生活上、公文上以及工作上的負擔。就我目前所知,公文上的負擔就減輕了至少40%,而生活上的部分,我們也加以改進了,比如星期六與星期日的操課,我們會儘量以星期六的半天為主,星期日就讓大家有休閒的時間進行球類活動,甚至開放家長探親,或是讓有家眷的來探眷,這些效果我認為已收到了很大的好評,等於是已有所改善了,所以我要很樂觀地講,以後的情況是會有所改進的。

洪委員慈庸:部長真的很樂觀,當然我也認同,同時也鼓勵國防部繼續努力。關於工作壓力一事,其實本辦公室一直都有收到陳情的案件,他們也都表示自己的工作業務壓力很大,其中這幾件自殺身亡的案子,也都與本辦有聯繫,他們也的確反映自己在部隊中的業務和雜務實在是太多了,讓他們承受不了而選擇了這條路。所以本席今天要提的是,雖然您說已減少了40%的業務,但我希望這是一個真實的數據,而不是部長自己口頭上講出來的白話,這部分我們會再向軍中弟兄求證,看是不是真的有達到部長所說的降低了40%。

接下來我要討論心輔面的問題,誠如部長剛剛所言,現在實施的三級防處有三個步驟,首先是發掘問題,其次是輔導,接下來則是三級的醫療。在國防部給我的書面報告中指出,這種三級防處非常健全,人力也沒有問題,現在的現編比的比例也夠高,但是上次次長在立法院備詢的時候有提到,過去10年有5萬名弟兄因為精神壓力與工作上的情緒而選擇就醫,也有因為精神問題而退役的,近年因此問題選擇自殺的比例亦有攀升之勢,因此他覺得心輔制度已出現了問題。所以我要請教部長,到底是書面報告有問題,還是次長講的有問題?

馮部長世寬:我個人覺得次長所提醒都是按照規定的數據答復;至於實際的情形,我舉一例說明,我們不但有自己的三層防護,也和外面的心輔專業單位合作,至少培育18位專業人員,他們會分布到各地講學,甚至了解各部隊的狀況,而他們的工作狀況也都令我們相當滿意。剛才您說我非常樂觀,我想說因為很多事情都在改進中,請委員指導以後,能對此刮目相看。

洪委員慈庸:所以你認為這個報告撰寫得非常健全,應該沒有問題。

現在我們看看一份數據資料,104年和105年,經過三級防處列管的個案是6,096件,而最後自殺者是5人,這個比例感覺還不錯;但是反過頭看,去(104)年的20件加上今(105)年的21件,總共41件,卻只有5人受到列管而自殺,以這個比例來看,你們掌握的比例只有12%,請問部長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馮部長世寬:遇到這樣的問題後,各級部隊長都會檢討;至於我個人的了解,我們應該再加強心輔工作;再者,最重要的是除工作和教導之外,幹部和他們生活在一起的時間有限,所以我們現在推行一種制度,希望他們同僚之間都能發揮愛心、互相勉勵,譬如睡旁邊的同袍、同房間的同僚或同一個班的人等等;這樣的話,就能了解他為何很沮喪,或他的行為為何會異常,抑或他的情緒為何這麼激動等等;類似這些工作能逐步增加我們對部隊的了解;至於委員舉的例子是我個人覺得非常遺憾的,我也非常期待經過改進以後,會有更好的結果。

洪委員慈庸:好,我看到這些資料時,我覺得從六千多個案子來看的話,這值得鼓勵,但如果反過頭看,就會發現還有36件沒有掌握到,這還滿有問題的。我希望國防部能針對這樣的問題再檢討。

接下來,談到心輔體系,軍中的心輔制度固然重要,但是我們發現有一些同袍是不是會不敢或不願意和軍中的長官訴苦,他們不信任這樣的制度,可能認為他們講也沒用,他們覺得那些是長官,所以產生畏懼的心態。因此本席建議,除做好軍中輔導的制度之外,你們是不是要加強引進像張老師或社工師等民間資源?如果這些弟兄朋友不敢和長官訴苦,他們可能願意和張老師或其他社工師溝通;或許心輔官非常專業,但是這是角色的問題,如果今天能有不同角色的人在軍中發揮這樣的功效,這或許是另一個解套的辦法。部長和院長對於加強引進民間資源的建議有何看法?

林院長全:洪委員提到的這個部分應該是未來的潮流和趨勢,而國防部在這個方面也許已經有一些規劃,我們是應該讓民間更專業的人士一起協助心理輔導,這是必要的。

洪委員慈庸:請問部長的想法,你們未來有何規劃?

馮部長世寬:委員的指導非常正確,我們會立即採取步驟進行。

洪委員慈庸:好,當我下次再問這個問題時,希望你們能有具體的作法和成效,可以嗎?

馮部長世寬:可以的。

洪委員慈庸:接下來,我要提醒一件事情,以今年自殺案件來看,只要發生一件之後,就會連續發生好幾件;我不曉得部長和院長有沒有發現這個問題,其實今年有非常多這樣的新聞,尤其在8月28日至9月4日,這八天當中就發生四起案件;我們在思考這是不是因為軍中比較封閉,較容易感染這樣的氣息,使得這樣的問題擴大;針對這樣的問題,我要提醒部長,既然我們已經知道發生一起之後,接下來會發生連環事件,那麼我們就應該在發生第一起案件時提高警戒,不要讓這樣的遺憾繼續發生。

另外,談到軍事預算,自2000年以來,三位歷屆總統都希望國防預算能達GDP的3%,但是過去已經跳票16年,明年也一樣跳票;明年政府編列的國防預算是3,102億元,約占GDP的1.8%,這離蔡總統希望的3%還有很大的一段距離,離部長希望的4,000億元也有不小的距離。請問院長,每屆總統都這樣承諾過,我想問您認為小英總統在第一屆任期內有機會讓國防預算達到GDP的3%嗎?

林院長全:首先,和洪委員特別說明,以我的了解,蔡總統從來沒有承諾國防預算一定要達到GDP的3%;據我過去在智庫的經驗,通常我們是把它當成一個理想的目標,但是我們並不承諾可以做到,主要原因是在國家目前的財政狀況下,我們不可能有這麼高的經費用於國防預算上,但是我們有一個承諾,只要是國家防衛必須的武器採購,我們不會有預算限制,因為這個採購不是每年都有,當它依實際需要在某些年度發生時,我們一定會設法籌出足夠的預算取得這些武器設備。至於整個預算,我們還是希望以精簡的角度思考,就是希望儘量讓現在的國防支出作最有效的配置和使用。

洪委員慈庸:好,我只是要提醒,如果未來我們要實行全募兵,人力維持的預算一定會繼續提高,如何透過現在的預算達到全募兵的目標是需要詳細思考和檢討的,以上。

林院長全:謝謝。

主席:請羅委員致政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羅委員致政:(9時18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您知道在您任內最重要的外交工作為何?當然這是總統的職權,但是身為一個執行者,您也應該知道最重要的外交工作為何?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9時18分)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請羅委員指教。

羅委員致政:亦即新南向政策,新政府在外交方面很重要的戰略部署就是新南向政策。因此,請問部長一個問題,這同時是媒體非常關心的,我們的駐星代表已經懸缺將近5個月,從519前任代表張大同離任之後,迄今已經5個月;最近又傳出人事生變,到底有沒有這件事情?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是不是請李部長說明?

羅委員致政:部長請說。

李部長大維:對於駐新加坡的人事,報紙在一個多月前曾經刊載一些傳聞。

羅委員致政:對。

李部長大維:但是外交部從未證實過這些傳聞;此外,目前駐新加坡代表的人事還在人事作業中,尚未到可以發布的時候。

羅委員致政:我們知道8月曾經發生江代表事件,但是至今已經2個月,這個徵詢過程需要那麼久嗎?

李部長大維:因為新加坡和我們的關係比較特別,所以總統思考再三……

羅委員致政:所以這個人事尚未定案。

李部長大維:因為這牽涉到兩個部分,一個是國內作業部分,一個是國外作業部分,國內作業部分還要簽請院長同意,還要……

羅委員致政:可是從8月至今已經2個月了,如果再加上前面3個月的話,就已經將近有5個月的時間沒有大使在新加坡,你們不是要展現對新南向政策的重要決心嗎?

李部長大維:我們的代辦、公使還是繼續存在,因為這過程很複雜……

羅委員致政:如果順利的話,最快何時可以確定人事?

李部長大維:起碼還要1個月。

羅委員致政:所以最後人事要到11月左右才可能定案?就是對外發布跟宣示。

李部長大維:對。

羅委員致政:這樣就任時間可能要到12月了?

李部長大維:人選一旦經過雙方同意後,就希望他能夠儘快上任。

羅委員致政:請儘快好嗎?因為新南向政策中最重要的新加坡人事,竟然拖了半年之久!

李部長大維:事實上前任大概7月才走。

羅委員致政:但他在519就已經遞辭呈了嘛?

李部長大維:對。

羅委員致政:請問院長,到底新南向政策的決策指揮架構為何?因為我有看到好幾個單位,包括總統府新南向政策辦公室、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國發會及外交部,到底決策是在哪個單位?

林院長全:跟委員說明,目前有個戰略小組是在總統府,其主要是談新南向政策的價值取向或重點,而我們也會和總統府辦公室做溝通及討論。

羅委員致政:所以戰略和決策是在總統府?

林院長全:對,但在政策方面,行政院有個南向政策的決策小組。

羅委員致政:行政院還有一個小組?

林院長全:對。

羅委員致政:經貿談判辦公室的目標到底是什麼?

林院長全:這個小組是對我負責,我是小組召集人。

羅委員致政:你們不要疊床架屋,從決策、執行到協調的角色都要分工的非常清楚。

林院長全:沒問題。

羅委員致政:因為我一直不知道要找哪個單位來備詢南向政策,如果有的話,應該是哪個單位?是經貿談判辦公室還是外交部部長?

林院長全:應該這麼說,因為那是一個綜合各部會的規劃,經濟的部分應該就是由經濟部長備詢,經濟部的部分比較多,但有些規劃是交給國發會負責。

羅委員致政:好,請院長儘快將組織架構釐清。

林院長全:好的。

羅委員致政:再談到政策部分,新南向政策不斷強調雙向,包括觀光方面,國發會在9月時提到,為便利觀光客來台,將放寬東協及南亞國家來台的觀光簽證,沒錯吧?

李部長大維:是的。

羅委員致政:但是現在領務局對於特定國家是不予發行觀光簽證的。

李部長大維:那是因為有安全等各方面的考量,還有過去……

羅委員致政:這我了解,部長知道我們給多少南亞國家觀光簽證嗎?在南亞六國中,我們給了幾國觀光簽證?

李部長大維:大部分都沒有給。

羅委員致政:在六國中,有五國是不給觀光簽證的,包括孟加拉、不丹、斯里蘭卡、尼泊爾及巴基斯坦。有些國家我可以理解,像是巴基斯坦等,但是南亞六國中,我們有五國不給觀光簽證耶!部長,我們是否有調整或檢討的可能?否則就只有開放給印度!

李部長大維:我們只有開放印度,這也是領務局和觀光局綜合討論的結果。

羅委員致政:所以目前觀光簽證還是只開放給印度?

李部長大維:對的。

羅委員致政:其他五國還是不開放?

李部長大維:因為其他幾國的經濟發展程度恐怕也不負荷於出國觀光。

羅委員致政:也不一定,有些國家經濟發展速度也很快,像是孟加拉等國也已經出現中產階級。

李部長大維:是,但過去他們曾有些滯留不歸、非法打工的情形,所以……

羅委員致政:所以表示南亞觀光的部分就只有印度,其他都不重要了?

李部長大維:因為光印度的市場就12億人口。

羅委員致政:我要提醒部長,你們內部還是要做定期檢討。

李部長大維:當然,我們會定期檢討。

羅委員致政:就像東南亞國家一樣,我們開放一些國家免簽或落地簽後,事實上也促進了觀光進展。

李部長大維:對。

羅委員致政:另外,有關高層人事的部分,今天媒體也做了一些評論,但不是針對人,而是針對角色和分工部分,也請院長稍微了解一下。外交部有所謂的五長,包括部長、3位次長及1位主秘。而五長之中,部長是唯一有亞太經驗的人,因為您曾外派到澳大利亞,但是其他4位中卻沒有1位有亞洲經驗。

李部長大維:因為3位次長都未任職超過1年,都是新任的,其實在次長人選方面,我們也做很多層面的考量。

羅委員致政:我當然了解,但是我要特別強調的是,我們要宣示對新南向政策、對亞洲的重視,但就目前看來,雖然你說這些長官都是新任的,未來還有調整的可能,但是這四長中卻沒有1位有過亞洲經驗!

李部長大維:下一次人事更迭時,我們會將這部分列入考量。

羅委員致政:因為這是有象徵意義及重要意義的,現在負責的是李常次,我對他個人沒有意見,他有非常好的經歷,但是在外交的互動上,當亞太國家代表在與次長級互動時,卻發現李常次是三位次長中最小的那位常次,請問要如何彰顯我們對他們的重視?

李部長大維:我們以後會列入考量。

羅委員致政:因此,下次在做必要人事調整時,務必要將有亞太經驗的人選安排在次長之中。

李部長大維:我們一定會列入重要考量,謝謝羅委員指教。

羅委員致政:其次,有關人力部署方面,最近在談外館裁撤及整併的問題,我們總共有119個外館,其中5人以下的館處有49個,占4成,換句話說,基本上我們在外館處都是小的館處。

李部長大維:對。

羅委員致政:這是從總體來看,但如果再更仔細地看,那就更驚人了!以區域來區分的話,亞太地區5人以下的館處占6成,而北美地區(其實就是美國跟加拿大)多數都是大館,只有1成2是5人以下的館處,而人數最少的館處大多在亞太地區,接下來是非洲、歐洲及拉美地區。因為我待過外交部,所以曉得天下第一司叫做北美司。

李部長大維:現在應該已經不是了,當年我在的時候是,但現在已經不是了。

羅委員致政:但是部長有注意到嗎?所有亞太地區館處都是5人以下的館處。我們對外說要重視南向、要重視亞洲,但一比較起來,連美國辦事處都比亞太代表處的人還要多!

李部長大維:因為有些亞洲國家對我們有員額限制。

羅委員致政:對,但有些則是因我們自我限制的關係。

李部長大維:這部分我們會調整,不過這不是一下子就能做到的。

羅委員致政:因為我們要有重要的象徵意義,當然我也覺得美國重要,但如果我們不斷強調要回到亞洲或更重視亞洲,然而不論從人力部署或資源分配來看,亞洲都是最少的,甚至連次長、主秘都沒有亞洲背景時,請問要如何對外來做象徵及實質的意義呢?

李部長大維:羅委員的指教非常有道理,我們一定會認真考慮並且執行。

羅委員致政:好。另外,有關裁撤及整併的部分,我從來沒要求哪個館要裁或不裁,因為那是外交部的權責,也要送到院內來報核定,但是整個方向要很清楚,裁撤的目標、目的何在?不是為了省錢啊!

李部長大維:當然不是為了省錢。

羅委員致政:對外不要講是為了省錢,那個說法是錯的。

李部長大維:省錢是最後一個標準,事實上我們有戰略及成本效益的考量,這是非常重要的考量。

羅委員致政:簡單地說,戰力的提升跟發揮才是重點,絕對不是為了省錢。有人說一年才省2,000萬,幹嘛要省?

李部長大維:不是的,事實上不可能省錢,因為這個錢是在一個pool,我們不能將這個pool挪為他用,舉例來說,如果省了4個館,就要將這4個館的錢挪到其他館處使用。

羅委員致政:所以資源要重分配,不是為裁撤而裁撤,而且更重要的是,裁撤的標準何在?最近談到裁撤和保留的問題,很多人就有不同意見與看法。

李部長大維:所以我們很慎重,到現在都未簽請院長核示。

羅委員致政:請部長到時一定要提出裁撤的標準。

李部長大維:會的。

羅委員致政:不是各地域司報上來後就裁掉了!請部長要提出標準、目標和期程。

李部長大維:好的,一定。

羅委員致政:接下來這是一個我們要一起面對的問題─外交替代役。外交替代役是我們民進黨第一任執政時在外交部分推動的政策,到目前為止是非常成功,舉例來說,從103年到106年過去這4年外交替代役的報考人數與招募人數就看得出來,有很多年輕人想參與外交替代役,它的錄取率才不到一成,每年報考人數都是800多人、600多人,今年是因為訂定了一個英文檢定標準的門檻,否則報名人數應該都在800多人,錄取的才不到80人,錄取率非常低,表示很多人想參與外交替代役,對不對?

李部長大維:對的。

羅委員致政:部長知道現在外交替代役是當多久?

李部長大維:分類當10個月。

羅委員致政:到國外是10個月啦!

李部長大維:國外大概是7到8個月。

羅委員致政:現在服役的役期都是1年,他們基本上還要受訓。

李部長大維:受訓4個星期。

羅委員致政:4個星期是在外交部受訓,之前還要在成功嶺受訓2個星期。

李部長大維:對,加起來是6個星期。

羅委員致政:所以實際到國外大概不到10個月。

李部長大維:對,7到8個月。

羅委員致政:由這張表可以看出,10多年來,總共有1,000多個年輕人服過替代役,更重要的是其中有將近100人繼續留在農技團、技術團。

李部長大維:還有考進我們外交部服務的。

羅委員致政:考進外交部的也有很多。

李部長大維:對。

羅委員致政:所以它已經幫我們做了一個人才篩選的工作。

李部長大維:對,我也必須講,這是當年羅委員在外交部擔任研設會主委時的規劃。

羅委員致政:所以這是我的baby,我很在乎。

李部長大維:對,是你的baby。

羅委員致政:更重要的是這是好的政策,為什麼?因為它提供我們外交人才及海外技術團隊一個很重要的來源,可是現在面臨一個危機,因為要實施全募兵制。

李部長大維:現在是有一個空窗期,我們跟國合會也在研究,看看他們之中是不是有一部分人願意再延一段時間。

羅委員致政:空窗期是那3個月,這個我瞭解,現在我說的是國防部也是一個頭兩個大,因為83年次以後的役男可以有3種選擇,分別為4個月的軍事訓練、6個月的國內替代役、10個月的外交替代役;換句話說,以前大家都是1年,沒有差別,明年以後如果服外交替代役是10個月,而軍事訓練只要4個月,國內替代役則是6個月。

李部長大維:對。

羅委員致政:外交部內已經開始做影響評估了嗎?

李部長大維:現在還沒有,因為我們覺得外交替代役還是有一定的效果,包括可以精進語言、擴大國際視野……

羅委員致政:可是不能等到明年開始招外交替代役之後,才發現突然間降到只剩60人、70人,你不要以為這個不可能。

李部長大維:所以我們另外也在準備其他譬如志工的作法,這個志工不見得是年輕人,我們認為有很多剛退休,但精神、體力還很好的人……

羅委員致政:部長是認為要用志工取代替代役嗎?

李部長大維:在某個程度上,我們有這樣的想法。

羅委員致政:可是還是要思考一下我們創造了什麼誘因及制度的改善,讓替代役能繼續下去。

李部長大維:我們還要考慮到成本效益的問題,因為一個替代役一年大概要花到68萬……

羅委員致政:可是我們已經找不到農技團的人、找不到技術團隊的人了。

李部長大維:技術團隊的成本當然就更高,替代役的成本相對比較少,但成效跟技術團隊的專業也不一樣。

羅委員致政:我只是要提醒部長早點做因應與準備,因為這個很快就到來了。

李部長大維:好的。

主席:周委員春米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周委員春米書面質詢:

本院委員周春米,就外交與國防議題,向行政院提出施政總質詢,敬請就以下說明,予以回覆。

說明:

首先,本席要舉今年因為實兵實彈演訓而衍生出來的一個小問題,但這小問題,卻暴露出,國防部長期以來站在國家安全的高度上,因循苟且的老大心態,而對於法律制度、地方民意的漠視。

今年恆春半島上的漁民因駕駛漁船出海協助佈靶作業,而遭地方政府以違反漁業法等相關法律而面臨懲處。這個被國防部視為理所當然卻與法不合的行為,應該是行之有年了,只是在地方政府強調依法行政作為下,才暴露出來,才被重視。如果國防部與地方政府及漁政機關,都肯認協助演訓佈靶之必要性,就應尋求依法辦理的可行性,應該有一個制度化的標準作業程序,讓漁民協助佈靶合法化、制度化、而非恩給化的任令漁民觸法而猶不自知。

本案,根據國防部在政府採購網上的決標公告顯示:105年度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國內財物勞務採購計畫,有關「靶船新品製作」等六項:係由某(可盟有限)公司得標。依計畫清單之契約內容,得標公司必須在演訓之前進行並完成製靶、修靶、佈靶、拖靶任務。

其具體內容包括:

佈靶勤務

a.第一階段總計佈靶21艘日間靶船、第二階段佈靶58艘日間靶船、26艘夜間靶船

b.依佈靶紀錄表實施紀錄

c.起迄:港口─距岸3公里─港口

d.佈靶勤務(含空靶航線、射擊日及回收物清理作業)暫匡列105艘,依實際佈靶艘數依實核銷。

拖靶勤務

a.第一階段總計擬拖靶17艘日間靶船及海上射擊標線組1組、第二階段拖靶75艘(52艘日間靶船、23艘夜間靶船及海上射擊標線組3組

b.第一階段拖靶數量包含新製14艘日間靶船,修繕靶船(日間靶)3艘

c.第二階段拖靶數量包含新製44艘日間靶船、修繕靶船11艘(日間靶船8艘、夜間靶船3艘)及新製夜間靶20艘

d.依拖靶紀錄表(附件5)實施紀錄

e.地點:修繕靶船由恆春龍勤營區拖至九棚地區港仔鼻漁港完成拖靶,新作靶船則由乙方工廠運送至九棚地區港仔鼻漁港完成拖靶

f.含演習預備週所需拖靶勤務

g.含尚可使用及未使用靶船拖回恆春龍勤營區接收

17艘靶船及項次6:1組標線組,於射擊前完成操演地區陸、海上拖佈靶(含空靶航線訓練及靶船定位作業,另乙方於操演期間需與使用單位保持聯繫,並隨時告知拖(佈)靶執行概況及預計完成時段。

射擊前完成操演地區陸、海上拖佈靶(含空靶航線訓練)及靶船定位作業

事實上,以得標公司的營業項目來看,根本毫無獨立的海上佈靶與拖靶的作業能力,一定要藉助當地漁民的船隻與人力;但漁業署表示漁業法第三條關於漁業之定義,拖靶非屬漁業行為;期間,屏縣府8月3日發函回覆可盟有限公司,礙難同意辦理其申請以漁船進行國防拖靶或演習期間垃圾清運案。8月8日即有海巡單位向縣府海洋及漁業所舉發漁民駕駛膠筏未經核准託運靶船出港。依據得標廠商可盟公司陳述意見中指出,國防部相關標案於合約中均載明使用漁船布置靶船。雖然,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也曾發函行政院海巡署南部地區巡防局協請同意租賃漁船執行佈靶作業,以利10月1日至30日之演訓,但本件之主管機關應為屏東縣政府。

很顯然的,計畫委託單位─國防部航特部或許缺乏法治觀念,以致於把與可盟公司的委託合約,擴張到自以為是與漁民的勞務委託關係,並認為這是給漁民賺外快的機會,是回饋地方的方式之一。以致於忽略了「漁民以漁船(筏)出海部(拖)靶是否違反漁業法相關規定?」使得不知情的漁民因「善意」,而必須面對漁政單位依法處分而可能開罰的狀況,是陷漁民於不法,更會讓漁民以為「回歸法治」、「依法行政」、「認真執法」的縣政府或漁業行政單是在找漁民麻煩。

我們再把焦點放大到整個國軍演訓的層次來看,國軍演習的目的,在達到驗證防衛作戰計畫,並讓國軍官兵熟悉作戰任務、地區兵要特性,以及防衛作戰程序等目標,但卻也常造成對人民身家財產損害與生活作息不便,甚至生命安全的威脅。今年八月底的漢光演習,加上九月中旬一星期的砲擊操演。夏秋之交的恆春半島,很不平靜,甚至可以說,很驚心動魄、震懾人心。事實上,這樣種「砲彈多從頭頂過」的日子,對住民來說,不是只有這種大型的三軍聯合作戰演習,其他日子裡,還有許多大大小小的實彈射擊訓練,說是在砲火下度日過活,也不為過。

根據國防部的說法,恆春半島的三軍聯訓中心,是目前唯一可執行跨軍種實兵實彈聯合作戰訓練的場地;基地面積超過2000公頃,跨恆春、車程、滿州、牡丹4鄉鎮,除了各聯兵旅定期進駐舉行「聯勇」攻擊操演,海軍陸戰隊各步兵營的「基地訓練」,也固定在此進行。籠罩神秘色彩的新加坡星光部隊,也是聯訓基地的常客。只是這樣的唯一,讓屏東車城與恆春的鄉親,不知該感到與有榮焉?還是應該暗自叫苦?

從國防的角度,為了國家的安全整備,屏東鄉親或許應該「忍耐負重、顧全大局」;但是長期在這種砲彈在頭頂飛來飛去的陰影下,又何嘗不是「人生難以承受的重量」。尤其前一陣子的「雄三誤射」事件,讓飛彈射程下的住民,每天提心吊膽、坐立難安。民怨在家「吃飯時炮彈會從房子上方飛過」,出門也不能下海捕撈,因此引發民怨,讓三軍聯訓基地被形容是,與核三廠、墾丁國家公園齊名的「恆春半島三害」之一。

三軍聯訓的必要性,當然不可否認。但從演習的概念來看,每年在「再熟悉不過」的同一地點進行「例行性演練」,也會讓人質疑,這樣的演習,到底會有多大成效?畢竟作戰,是不會挑地點,不一定在你熟悉的地方進行,不是嗎?演訓完畢,部隊會移防,但在當地造成的傷痕,卻一直存在。我要表達的是,我們承認三軍聯訓的必要性,因為國防整備與國家安全必須被優先考慮,但「國防訓練與地方發展」的衝突矛盾一直存在,也是事實。國防安全也不能無限上綱的強化到、甚至違反「依法行政」的「比例原則」;每年的演訓,對當地的土地生養與住民生活,甚至地方發展,均已造成強大傷害!國防部到底有沒有替代性?有沒有輪訓的替代場地?如何減輕住民生活上的心理壓力?當地住民最大的心聲、最卑微的願望,當然就是國軍不要再當地進行火砲射擊演習了。但從國防部一直以來,以無其他適當替代地點的托詞,顯然這樣的願望還是要一直期待下去。

但本席希望,透過本次的質詢,至少讓國防部拿出誠意,檢討並落實遵守相關法律與規定,至少以前周處自知為三害之一,痛改前非,現在國防部也應展現勇氣、拿出作法?

例如,依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四條「動員準備事項,應由中央各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納入年度施政計畫推動實施。」,國防部有沒有事先就動員準備之需求,要求各機關及各地方政府,納入年度施政計畫?

有無就「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6條」規定,針對各種動員特性,結合各該機關之施政計畫,依動員準備綱領之規劃,確定年度主要需求項目,實施統籌分配,以律定各分類計畫應行規範事項?依據動員準備方案,確定各機關實施作業範圍與預期配合達成目標,以適應動員實施階段需要?

有無依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9條」清楚劃分中央各機關各項動員準備方案之權責歸屬?

對於「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12條」規定,有定期與各地方政府召開動員準備業務會報?

且依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27條」第三項規定,中央各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配合參加第一項演習。但以三軍聯訓基地的各類演習,在實施前國防部有事先邀請縣政府一起參與或事先說明嗎?為何縣府經常表示他們試看報紙才知道?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28條」也提供了類似前述佈靶作業需求,而賦予主辦演習機關得因演習實際需要,徵購、徵用人民之財物及徵用操作該財物之人員的權力。但顯然,國防部並未依法行事,才導致漁民觸法的窘境?是不是因為本條文第2項也規定,主辦演習機關實施徵購、徵用時,應將徵購、徵用計畫報請行政院動員會報核准後,始得實施;且同法第30條也定有徵用徵購之作業程序,但因主辦機關怕麻煩,而乾脆全部省略了這些法定要求呢?

另外,「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33條」規定,受徵用之財物於徵用期間遭受損壞者,主辦演習機關應予修復;其無法修復或毀壞、滅失時,即予解除徵用,並於解除徵用時給與補償金。但有時候對於復育不易的自然環境生態,往往並非簡單的補償金或罰款就能了事,國防部對此類演習造成環境生態、水土保持的破壞,有沒有更積極的正確作法?

整體而言,國防部能否在軍事演習前,即依法就演習範圍、生態保護、波及民宅之補償措施及其他相關規劃,事先與屏東縣政府溝通,以紓解民怨?因為,屏東縣政府也曾經表示,要求軍方未來演訓前應先溝通「炸射範圍、方式及強度」,並非反對軍事演習,而是「全民國防」不應單由屏東縣民犧牲權益、財產受損。至少在事前的溝通協調過程中,可以減少對人民的影響?包括人身安全、生活作息、建物修繕、經濟活動。

本席認為,如果相關軍事演訓確實有需要人民或漁民的勞務協助,甚至必須徵用相關人力、物力,甚或影響地方住民的作息、限制人民之特定行為、或對環境生態的破壞;在現時民主法治的制度下,國防部尤應去除過去便宜行事的老大作風,依法行政,包括依據國防法、全民總動員法的相關規定,跟當地政府協調、邀請參與,對受徵用參與演習義務之民力物資,依法依規定提供補償。讓漁民協助佈靶合法化、而不是國防部的對地方的恩賜。

主席:請蔡委員適應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蔡委員適應:(9時34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我要接著剛才羅委員的問題來請教,目前我們駐星代表的人事是不是還在作業當中?

主席:請外交部李部長答復。

李部長大維:(9時35分)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蔡委員適應:大家推測是黃志芳先生要派任駐星代表,現在還在作業當中。請問目前是否仍然是呈報黃志芳大使,還是另外有替代人選重新核報?

李部長大維:9月初我在國外看到國內網路報導黃志芳先生要出使新加坡,事實上這跟我們的瞭解不同。

蔡委員適應:你講的不同,是自始至終黃志芳先生都沒有要出任駐新加坡大使?

李部長大維:目前的規劃並沒有讓黃志芳先生去新加坡。

蔡委員適應:好,謝謝。部長講得非常清楚,至少到現在為止,我們規劃的駐新加坡代表人選,黃志芳先生並沒有在其中。

李部長大維:是的。

蔡委員適應:接下來請教院長,最近有一個新聞非常火紅,根據報載,P3-C反潛機要從空軍管轄改為海軍管轄,有沒有這回事?

林院長全:這個問題是否讓馮部長來說明?

蔡委員適應:好,部長,有沒有這回事?

馮部長世寬:我沒有聽到過這件事。

蔡委員適應:所以到目前為止,我們P3-C反潛機還是由空軍管轄?

馮部長世寬:這些飛機還沒有完全回來,回來的也沒有完全接受戰備訓練……

蔡委員適應:所以從頭到尾它就是放在空軍,還是放在海軍?

馮部長世寬:現在是在空軍。

蔡委員適應:所以並沒有規劃要移到海軍?

馮部長世寬:我個人沒有聽說有這樣的意見。

蔡委員適應:好。這張是昨天雙十國慶慶典的照片,之前在立法院詢問時,我就知道這次的主題叫做國軍救災英雄,由這張照片可以看出國軍的英姿,非常優秀,這代表國軍對於救災非常認真。這幾次風災時,院長都第一線的到現場去看到許多國軍的認真、努力,院長要不要對我們國軍弟兄說聲謝謝?

林院長全:是的,我們整個國軍在過去幾次颱風災後協助當地居民克服風災災損,做得非常好,也非常認真、非常賣力,我看了幾次,覺得他們是紀律非常嚴明、非常有效率的部隊。

蔡委員適應:由院長口中親自說出對國軍弟兄救災的稱讚,相信所有國軍弟兄會愈來愈有戰力並且非常願意做這件事。在救災過程中,我首先要談的是救災費用問題。我請國防部提供了一份整體救災費用,因為到目前為止這仍然是一個問題,到底要由誰出這筆錢?院長在主持中央防災搜救相關會議中,是否知道災後國軍出勤的這筆費用由誰負責?

林院長全:這個問題我現在才知道,我並不了解各縣市有積欠國防部救災款項一事。

蔡委員適應:我就直接跟院長說明,這張是國防部寫給我們的公文中的一個救災成本表,上面寫得非常清楚,2009年到2016年總積欠金額達15億,其間曾經開會將所有案子取消,由國防部買單;然而2013年到2016年的積欠金額也有1,500多萬,其中積欠款最多的第一名是新北市,接近1,000萬,目前是由國防部先行墊付。請問院長,對於這些積欠金額要如何處理?一是由國防部自己編預算處理掉;二是動用行政院第二預備金;三是由地方政府負擔;四是由主管災害搶救的內政部統額支付;我想院長必須思考這個問題。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要看積欠的內容到底是誰積欠、到底在什麼地方。

蔡委員適應:這是地方政府災後復原請求國軍協助的費用。

林院長全:他們請求國軍協助的部分是全部由國軍支付或部分由國軍支付,應該有個制度在,我們會去瞭解為何發生這種情況。

蔡委員適應:按照現行狀況,目前所有費用是由國防部墊付,對於這四種選項,我覺得不論採取第一種、第二種、第三種或第四種,希望院長近期內能邀請相關單位做最後的決定,院長可以做到嗎?

林院長全:這部分我們可以專案來處理,依照災防法之規定,應該有一定的依據,如果沒有依據,看看以後是否需要訂定一個標準。

蔡委員適應:謝謝院長,這部分也是解決國防部的問題,現在在審查國防部預算時,也發現他們有這筆預算卡在那裡,一直無法做有效的處理。部長,這部分就按照院長的指示來做後續的處理?

馮部長世寬:是的,所謂的積欠款,我們在救災之後會做年度的檢討,我們給行政院救災的災害防救辦公室一個函,說明我們大概花費……

蔡委員適應:已經代墊多少錢。

馮部長世寬:對,這些錢都要繳回國庫。

蔡委員適應:好,屆時院長在主持專案會議時,請邀請相關單位做最後的協調。

林院長全:好的。

蔡委員適應:接下來本席要談地域與戰鬥部隊加給,國防部2016年募兵目標要募到1萬6,360人,到今年9月為止,實際募到1萬1,772人。請問部長,你認為今年度能夠達到募兵的100%要求嗎?

馮部長世寬:今天早上他們跟我提報的是有信心能夠達到。

蔡委員適應:一萬六千多人的目標可以完全達到?

馮部長世寬:是的。

蔡委員適應:募兵不只是國防部的事,事實上,募兵是國家整體的事,代表國家的國防政策,這是很重要的。我們的募兵要完全取代義務役,改為全募兵制,在這個過程中,軍人的相關權益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為什麼我會特別提到地域加給和戰鬥加給?部長,何謂地域加給?何謂戰鬥加給?

馮部長世寬:所謂地域加給,就是你服勤的地區是外島或艱苦地區。至於戰鬥加給,就是你在戰鬥部隊從事戰鬥任務,跟勤務部隊有所分別。

蔡委員適應:這也是軍方跟一般公務員最大的差別,接下來這張表是目前中央各單位所核定的地域加給,若以澎湖為例,馬公、白沙、西嶼的補貼金額為5,840元,吉貝、望安、七美則為7,730元,而且有按照年資來增加,這是目前公教人員的部分,至於軍方的部分,馬公、白沙等只有四千多元,吉貝、望安等則是五千多元,幾乎少了一至二成,而且沒有年資加成,也就是說,軍人和公教人員在同一個地點服役、服務時,光是地域加給的金額就不一樣了。請教院長,你覺得這合理嗎?

林院長全:這部分要看實際上他在那個地方是否有差別,我不太了解這幾個島嶼之間……

蔡委員適應:以澎湖來看,公教人員的部分:馬公、白沙、西嶼等是五千八百多元,吉貝、望安等是七千七百多元,而且有年資加成,每年就是加2%,一直加上去,最多可加到10%。但是國軍的地域加給:馬公、白沙等只有四千六百多元,吉貝、望安等則是五千多元,兩者有明顯的差距,而且沒有按照年資來增加。公教人員的部分,如果在那裡待得愈久,還有年資加成,這就是目前國軍地域加給不合理之處。方才我曾說,要推動募兵制不是國防部的事情而已,這是整個國家的整體政策,可是我們卻告訴這些軍人說,我們邀請你來擔任募兵制的軍人,但是不好意思,你的待遇比公教人員還少,你覺得這合理嗎?理論上應該要比公教人員更好啊!

林院長全:這部分可以請人事總處通盤檢討,看看兩個制度之間的合理性。

蔡委員適應:謝謝院長,院長可否給我一個時間,你希望這件事什麼時候可以檢討出一個方案?

林院長全:請人事總處在這個會期結束之前對這部分做個了解,然後跟蔡委員做個說明。

蔡委員適應:謝謝院長今天作了重要的宣示。關於地域加給的部分,希望人事總處能在這個會期內就國防部及公教人員的部分做統一的檢討。另外,關於戰鬥部隊加給,方才部長講的很清楚,相信院長也有聽到,目前在部隊裡面,因為其特殊的特性,所以某些部隊有戰鬥加給,不知道院長是否知道何謂戰鬥加給,方才部長已經講的很清楚。這裡面我們有發現一個問題,103年馬英九任內核定戰鬥加給後,我們發現當時的核定內容有點粗糙,這部分請部長作一說明。

馮部長世寬:我們講的戰鬥部隊,大家都以為是在前線作戰的部隊而已,以現在的作戰型態來看,像化學兵、工兵、通信兵等,他們在所有戰鬥部隊裡面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我們也把這些歸類為戰鬥兵種。

蔡委員適應:但他們都沒有被納入,對不對?目前沒有被納入?

馮部長世寬:目前沒有。

蔡委員適應:我記得總統曾於上個月視導金門,沒錯吧!部長,有沒有這回事?

馮部長世寬:是的。

蔡委員適應:他到金門看了什麼單位?

馮部長世寬:他有去看海龍部隊。

蔡委員適應:還有兩棲偵察營?

馮部長世寬:是的。

蔡委員適應:為什麼總統要去看兩棲偵察營?因為它是我們的重要軍事單位,沒錯吧!結果兩棲偵察營有沒有納入戰鬥部隊加給?它是放在二類。總統去視察第一線的作戰部隊,總統認為很重要的單位,結果在過去103年馬英九任內核定時,因為核定得有點粗糙,這部分就沒有納入,這不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嗎?今年7月15日國防部就已經向總統提出要重新檢討修正了,部長,是否有這回事?

馮部長世寬:有。

蔡委員適應:總統府是否還沒核定?

馮部長世寬:總統府表示希望能依照行政院考量整體國家財力……

蔡委員適應:然後再來協調?

馮部長世寬:是的。

蔡委員適應:這部分也要拜託院長,因為院長掌管全國所有行政事項,這部分我所詢問到的總金額大概是12億左右,在此要拜託院長,除了地域加給之外,院長能否也通盤考量這部分?對於這些該做的,應該讓軍人能更有尊嚴,我相信募兵制也會更有成效。對於本席上述的說明,院長應該聽懂我的意思吧!

林院長全:謝謝蔡委員的指教,這部分就請人事總處一併來檢討。

蔡委員適應:謝謝院長,這對整個國軍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曾多次視導、探望許多基層官士兵,他們最常提到的就是這兩件事,一個是地域加給,一個是戰鬥部隊加給,非常感謝院長能就這件事做一個新的檢討。

接下來本席要談武器老舊的問題,之前有談及GDP的3%等等,這部分先不管,在此簡單讓院長了解目前國軍的窘境:M-60A3戰車目前服役20年,UH-1H通用直升機是40年,CM-11是25年,M-109自走砲是20年,C-130H是30年,F-5E戰鬥機是接近40年,S-70C是30年,2艘海獅級潛艦是服役70年,10艘兩棲登陸艦是服役58年,6艘濟陽級巡防艦是服役44年,4艘基隆級驅逐艦是服役35年,這些都非常老舊,可能會對官士兵的生命造成危險,而最老舊的大字號救難艦隊則是73年,真的非常老舊。看到這些資料時,我自己都嚇了一跳,所以大家會認為我們的國防設備必須更新並重新檢討,許多委員都在詢問這部分,也希望能讓院長了解,這就是我們所看到的,我們國防、國軍的設備、許多戰備武器是非常老舊的,希望院長能替國防部想個辦法,謝謝!

林院長全:謝謝。

主席:謝謝蔡委員、林院長。報告院會,外交及國防組之質詢已詢答完畢,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後繼續進行經濟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9時49分)

繼續開會(9時58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進行經濟組之質詢。

請黃委員偉哲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黃委員偉哲:(9時59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簡單請問院長幾個問題,第一,關於日本的福島食品或是核災食品,過去因為311海嘯造成核污染,後來又發生來自於核災災區的食品卻貼上來自東京或非核災災區的標籤,有涉及標示不實的問題,所以從那時候到現在,我們一直拒絕該地區的食品進口。但是目前世界上有些國家,包括食品安全標準相當嚴格的歐盟,都允許進口了。請問院長,對於這個部分,政府的態度如何?現在剛好碰上台日漁業對話,尤其在沖之鳥礁附近海域,我們的漁船被日方海上保安廳的艦艇騷擾,請問這二個議題會不會扯在一起?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0時)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食安的部分,我們還是要以食品對健康是否有造成風險或傷害的科學標準評估作為基礎,同時也會參照其他國家的作法做為處理食安議題的參考標準,不會受政治因素或其他策略因素的影響。

黃委員偉哲:主委,台日的漁業對話或海洋對話,還在進行嗎?

曹主任委員啟鴻:對,台日的漁業對話應該要建立常態,要時常對話,但這不是主權,而是漁權的問題。至於福島附近縣市的魚產品則是另一回事,兩者是不相干的。

黃委員偉哲:不相干?

曹主任委員啟鴻:不相干。

黃委員偉哲:沒有巧合?會不會變成我們以開放福島或核災區的食品進口臺灣來交換與日本的海洋對話?有沒有這回事?

曹主任委員啟鴻:應該不是……

黃委員偉哲:沒有?

曹主任委員啟鴻:對。

黃委員偉哲:好,這要明確宣示。

另外,剛剛進行外交及國防組質詢時,剛好發生一件立即性的事情,國慶日才剛過,軍方有一輛生化車在返回駐地時翻覆了,怎麼那麼巧啊!怎麼會發生這種事情呢?之前曾發生戰車在下坡轉彎時翻覆,後來經檢調調查,該車的功能正常,變成是人為因素升高一點了,而今天這個狀況是怎麼回事?生化車不是一般車輛,如果車內載有很多生化劑或有毒物品,車輛翻覆是有危險性的,對於這個狀況,院長有沒有掌握?

林院長全:有關這個部分,我目前並不瞭解詳細的情況,我會請國防部儘速先就這個事件的原因做個瞭解,再向我說明。

黃委員偉哲:我們並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如果是機械因素或天候因素(天雨路滑)而導致,這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就因為天雨路滑,所以開車更應該要特別小心。如果是人為因素,坦白講,我認為很難原諒。如果軍中風紀大家都是吊兒啷噹、掉以輕心,這是不好的。我希望院長就這個部分能轉知國防部,要給社會一個交代,好不好?

林院長全:好的。對於這個部分,還是要先去瞭解原因,即使是人為因素,也可能是訓練次數不夠或其他原因,這個部分,我們應該瞭解原因之後做個檢討,看未來要如何改善,我會請國防部查明後向委員報告。

黃委員偉哲:另外,之前談到臺灣與中國之間有通訊對話,這個對話過去是由經濟部次長與他們的工信部副部長對話,過去沈次長也曾經出席過。原本因為5G未來標準規格的制定,兩岸之間有合作的空間,但今年很特殊,在今年7、8月間,那時候蔡總統已經上任了,520的講話也講過了,應工商業、企業界的要求,兩邊是有要對話的,我們是由次長領軍,但現在突然聽聞中國大陸那邊降低層級,要從次長級降為科長級。如果能對話,也是好事,他們要降級也沒關係,他們派科長我們也可以派科長,他們派副部長我們就派次長。請問部長,你有沒有聽到這樣的狀況?

李部長世光:我們希望能持續推動次長級的平台會議……

黃委員偉哲:本來是有個創新平台沒有錯。

李部長世光:對,一直利用這個平台來持續推動當中。

黃委員偉哲:我方的態度是怎麼樣?先求有再求好嗎?因為他們不是以科長對我們的次長,而是科長對科長,這個狀況是怎麼樣?你們是要先幫忙企業搭橋建立溝通管道,制定未來兩岸都能接受的5G發展規格,還是我們比較重要,要先進行次長級對話比較重要?對話是目的還是工具?兩岸之間的電子商務或新通訊規格的制定,這是目的還是手段?

李部長世光:兩者都是,因為在推動過程中……

黃委員偉哲:孰者為先嘛!如果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時,你要顧哪一個?

李部長世光:我們現在是希望推動次長級的平台對話能夠持續進行,當然另一方面也是與產業的需求有關,像5G會議在高雄舉辦時,不管是兩岸的廠商或全世界的廠商,都到臺灣來談這樣的會議,所以業界的需求……

黃委員偉哲:廠商是民間哦,我現在講的是官方或半官方的接觸。院長,您的看法呢?

林院長全:我覺得如果兩岸之間的經濟合作是有助於促成雙贏的話,我們是很樂意希望能夠看到的,也希望這個部分在沒有其他政治考量下充分進行。

黃委員偉哲:但對方要降溫,要降低層級了!

林院長全:如果降低層級……

黃委員偉哲:他不是用科長對次長,而是你也降我也降,我們去不去?

林院長全:我知道,降低層級要看對於剛才所說的功能是否還能發揮,如果雙方之間的合作受到損害,這當然是很可惜的事情,我們希望所有的安排都以雙方之間的需求……

黃委員偉哲:你要求有意義的參與,還是先進行高層次的參與?

林院長全:過去這部分畢竟是當成經濟問題來看,以雙方的經濟合作做為最優先,如果經濟合作能夠促成雙邊的雙贏,我們就不應該因為政治的因素而讓它倒退。

黃委員偉哲:我舉個例子,現在教廷派駐臺灣的是大使嗎?不是!是公使嗎?不是!派駐的是代辦,但臺灣派駐教廷的卻是大使,在外交場合上,我們是要求有意義的交往,現在中南美洲各國有很多國家的大使回任後就沒有再回來了,改派公使、館長兼代。我們在外交上碰到困難,但因為必要的、沒有辦法的或時勢所然,必須要做這樣的調整,甚至有些國家,因為我們要拚觀光所以給予免簽,可是對方並沒有給予我們免簽,以美國為例,美國最近才給我們免簽,但我們早就給美國免簽很多年了,是吧?政府的態度是以務實交往為上,還是以經濟考量或政治考量?如果經濟、政治能夠同時考量是最好的,如果沒有辦法同時考量,必須擇一而行的話,請問院長要選擇哪一個?

林院長全:如果經濟上沒有意義,政治上也不可能有啦,所以我們當然是盡可能讓雙方之間的互惠是包含政治與經濟,但這中間如果有困難的話,則是有的互惠儘量先來促成。

黃委員偉哲:先來促成、先來對話再說?

林院長全:假設雙方在既有的機制下,仍然能夠透過經濟合作創造雙方互贏的話,我們就先做這件事。

黃委員偉哲:好。謝謝院長。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黃委員。謝謝林院長。

蔡委員易餘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蔡委員易餘書面質詢:

一、

鑑於國內養殖漁業業者處於我國能源轉型期,對產業內能源推動轉型應有新思維,農業部門亦極力推動養殖漁業於節能創新作法。惟養殖漁業者限於生產型態,平均用電成本又常佔20%至40%之譜,近期又遭受極端氣候波動影響,凡遭遇氣候異常現象,養殖設施必須持續開啟設施,導致用電度數大增,顯見當前養殖漁業之電費計價結構,無法呈現農業使用動力之型態殊異,強化農民在能源轉型前對氣候波動之敏感性(sensibility),更背離農業發展條例下之農業動力用電範圍及標準之扶助產業發展精神。此致業者營收齦困,勉以自足,自難自行達成業內能源轉型。本請基於扶助為國家產業發展之重要措施,對使用者之獎勵行為,及不當使用者懲罰,設計申請資格與正當使用連動機制,以鼓勵用戶正確使用,促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設計農業能源轉型方案。

說明:

一、養殖漁業能源效率之提升,農業主管部門應責無旁貸,協助養殖漁業生產者核心自為農業動力之智慧化及信息化,尤以農業動力用電用油用水之規則─農業動力用電範圍及標準,未隨時勢變遷,停滯不前將近二十年。以當前能源產業型態觀之,該種思維自已不敷目前養殖漁業轉型需要。而主管機關修正制度之作為,自與能源結構轉型所需,相倚相生,而對養殖漁業之經營效率之提高,理應提供業者更換高階動力設施誘因。

二、改善養殖漁業能源結構,必須了解電力公司主要發電所輸配的產業部門,並評估其造成的影響。依據101年用電量資料統計顯示,全國電力消費量,工業部門占比超過50%為最大,而服務業(19.5%)及住宅部門(18.0%)次之,農業與交通部門則皆小於1.5%。若以台電公司近3年(民國101年一民國103年)電力行業別用電資料統計,水產養殖用電量平均約919百萬度/年,約占整體農業用電度數約3成,占全國電力度數不到1%。可見養殖漁業所牽涉之能源結構,若進行調整,對總體用電的效率,不致產生過度影響。

三、總體農業用電皆會受到氣候波動所影響,故國際永續發展議程之討論中,對特定生產型態所面臨之氣候波動敏感性(sensibility),有相當豐富的討論。就原則而論,二十多年前訂立之農業發展條例,並根據其扶助農業用電範圍及標準,已設定農業部門用電之特殊性,自與工業用電戶有所殊異。然近年氣候異常之劇烈性日漸惡化,電業部門與農業部門,對國內農業此種氣候敏感性相當高的產業,並未因應此環境變化,細究其生產型態所造成的產業脆弱面,對電費結構進行深度調整,特別是養殖漁業凡遭遇氣候異常現象,養殖設施必須在特定氣候狀態下,為了保持養殖環境之穩定,必須持續開啟設施,導致用電度數大增。電力公司若持續以一般用戶之電費費率型態,則是任由全球氣候變遷之惡果,將維持環境穩定之成本,無異轉嫁於自然環境之變異於養殖漁業部門。更反映養殖漁業部門於各種產業推動發展政策下,不僅未見其受到國家能源部門提供能源轉型之扶助,更獨自承受氣候變遷之總體結果,成為弱勢中之弱勢。

四、對竊電等不當行為之懲罰,肇因查緝能量嚴重不足,不足以嚇止取巧不肖用戶,故應與動力輔助措施之申請資格連動,以利產業發展之原本減助目的,併於產業面扶助措施同時嚴懲不當行為,強化主管機關對產業扶助目的之立法原理。本席提議,凡違反電業法一○五條和一○六條條文者,除母法電業法之規定之外,應予取消後續補助權利五年。

二、

農業部門勞動力短缺,於近日高雄野蓮種植產業之相關新聞中,獲得新聞與社群媒體之重視。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國孱弱的外籍勞工管理能力,以及產值提升與勞動力短缺之雙輸,造成廣泛缺工現象,行政當局應予嚴肅重視。

我國農業勞動力至少呈現兩個問題:

一、年齡偏高:根據主計總處於102年公布之「主力農家經營概況調查」,主要工作者年齡偏高,偏男性,經常從農主力農家農牧業最主要工作者平均年齡為57.5歲,仍以男性占88.4%較多,女性占11.6%。按年齡觀察,平均年齡為57.5歲,其中以45至64歲者占64.9%較多,65歲以上者占23.3%次之,25至44歲者占11.8%再次之。

二、國內農業勞動力培訓能量與就業媒合機制嚴重不足。

而目前國內對主要補充性勞動力的管理能力,呈現嚴重不足,顯見法規與現況高度脫節:根據勞動部資料,截至105年8月底外勞在臺人數為605,935人,而外勞被人口販運集團利誘逃跑之情形漸增,其中非法、未查獲人數以及行蹤不明的人數,截至105年2月底為52,634人,約占外勞人數的一成,行蹤不明的外勞成為社會治安的一隱憂。又,少數有幫派化、組織化趨勢,形成社會治安及反恐之隱憂。為補足產業勞動力引進外籍勞工,但卻因行蹤不明問題嚴重,政府必須付出高額的查緝成本,兩者間顯失平衡。

顯見目前國內對補充性勞動力的法規狀況、管理狀況,本席針對其脫節之處,促請研擬勞動部及農業委員會等相關部會:

一、提出強化管理外勞能量之可行方案。

二、檢討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設置要點,端視其職能,並納入當前臺灣農業困局之產業面,思考季節性缺工問題解決方案,並特應針對國內農產業外籍勞工產業需求面問題,即刻召開第25次會議。

三、就「鼓勵國民從事農業工作就業獎勵試辦計畫」,及相關調整計畫,就其執行現狀進行檢討,必要時至立法院報告,並將其績效與經驗,納入後續國內農業勞動力調配方案之研擬。

三、

鑑於漁會擔負漁業發展之重要責任,包括經濟事業、服務事業、金融事業三大部分,以台灣地區漁民為服務對象,配合國家經濟建設規劃漁業整體發展,並輔導三十九個區漁會之經營發展,舉凡漁業輔導管理、漁事技術、四健、家政改進推廣、漁航安全設施、漁業資金融通、漁船漁民海難救助、以及漁民生活改善、漁業保險等有關事項,隨時與各區漁會密切取得聯繫、溝通協調辦理。而漁會法賦予漁會十九條任務中,以配合政府政策,滿足漁民需要及服務漁民為依歸。

然而,回到個別漁民生存處境為出發點,漁會作為唯一代表漁業從業者之公法人團體,殊難以反映漁業從業者實際執業之多元型態,當前漁民與漁會之單一性、限定性之隸屬關係,以漁會有限組織和預算規模,尚擔負認定從業屬實與否之重要角色,是與其多重之公共責任,尚有能量不足處。

諸如農會、產業工會、職業工會等,皆未需完全承擔如漁會對從業人員之繁重責任,需查核認定從業屬實與否,故當前保障漁業從業者之要務,當是切合漁業從業之多重多元之執業型態,針對其應享有之國保之投保機構,進行法律之調整,其投保機構,自不應限於漁會。

本席認為,對於漁業從業者之權益,保障漁業從業者之要務,是切合漁業從業之多重多元實際狀態,回復人民團體自治精神,對其享有之國保權益,進行法制修正,併擴大相關漁業團體之公共責任。故漁業從業者之福利,自不應限於漁會所應承擔。

結言而論,本席促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勞動部,針對多元、多地從業之漁業從業者現狀,思索相關職業保險制度之改革方向,以擴大投保含概率,強化保障著眼,當從任務明確化始,同時負擔「判定會員類別」和「爭取會員權利」公共責任,以俾擴大職業保險之涵蓋範圍,兼顧行業自由、國保權益和管理成本,授予漁業團體判定會員類別之責,將漁業團體納入勞動保險之投保單位。並提出以指涉範圍較大的漁業團體及漁會,增加為職業保險制度當中之妥適投保單位。

說明:

一、諸見農業從業者不限由農會會員投保,自為針對農業工作型態之多元,在行業自由與管理成本二者間,取得衡平,如農業委員會自民國78年公布了「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職業工會之於國保投保單位功能,則明確行文定於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款。

二、「漁業團體」之定義,以目前與漁業相關之團體,指漁工職業工會與漁業從業公會,及漁業相關協會等。所謂漁業團體會員之認定要件,應依主管機關權責定之。使漁業從業者之會員權益,有更多元管道取得之機會。並分擔漁會繁重之責,以求漁業從業者的職業保險權利,能與實際從業之環境,及其參與之漁業團體,相合符節,與時俱進。

主席:請洪委員慈庸質詢,詢答時間15分鐘。

洪委員慈庸:(10時11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接下來我們要探討經濟面的問題,今天我要討論的不是新的問題,而是一個長久的結構性問題,這個問題從上一代延續到現在三十幾歲的這個世代。接下來我帶來幾位中小企業主的心聲,請院長跟部長看一下。

(播放影片)

洪委員慈庸:這是在本席的選區內,本席的選區在台中的潭子、神岡、大雅、后里,這個選區內違章工廠的數量可能在全台灣是數一數二的地區,所以今天我要談的就是違章工廠的處理問題。大家都知道違章工廠主要起源背景在於民國61年政府提倡「客廳即工廠」政策,鼓勵家庭代工,所以我們現在可以看到很多農地上種了很多鐵皮屋,這是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所產生的問題。隨著時代的變遷、社會的進步,現在大家開始注意到他們違反了土地使用分區的規定,也沒有合法的登記,所以近幾年這個問題一直陸陸續續地被討論,但是我們還是沒有找到一個解決的辦法。之前根據經濟部99年的推估,台灣大概有6萬4,000家未登記工廠,請問部長,就未登記工廠這部分,您上任之後是否曾去瞭解目前我們確切掌握的數字是多少?

主席:請行政院經濟部李部長答復。

李部長世光:(10時15分)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數字一直在改變,其中有幾個原因是因為經濟部也一直在推動工廠登記證的補登記事務,截至105年9月為止,已經核准臨時工廠的登記共5,854間。這部分我們一直不停在推動新的政策,在不違反現行的環保規定的情況下,同時也做土地分區的變更,像您剛剛講的,在經濟部底下跟縣市政府持續合作推動改成丁種工業區用地的變更登記等等,所以關於這部分,在行政院的指導之下,經濟部持續在推動所謂的補登記。

洪委員慈庸:部長,過去政府提供的數字都是推估的,我們一直都要不到確切的數字,政府有很多想法,但是都沒有作法。當我們今天在討論這個問題時,我們一直想要知道目前整個台灣未登記工廠的現況到底為何?但是我們得不到確切的數字。我們不知道到底詳細的數字是多少?我們有多少違章工廠?它的面積有多少公頃?我們也不知道。它的產業影響、它的聚落狀況如何,它有沒有產業鏈?每一塊違章區域的產業狀況又是如何?這些數字都沒有,我們沒有正確、確切的數字。當我們要擬定政策,要解決這個長久的問題時,如果連這些最基礎的數字,剛剛我問部長,部長都提不出來,請問我們如何制定政策?這是長久以來一個很大的問題,所有的環團、所有的業者跟農民想要瞭解這個問題,我們也不知道從哪裡可以獲得確切的數字。這個問題我相信部長跟院長都知道,針對這個問題,政府到底要不要確切做個清查?我們到底要不要面對這個問題、解決這個問題?

李部長世光:跟委員報告,有關這部分,在經濟部裡面,針對不同的產業鏈跟相關的特定區域是有詳細的資料,但是您剛剛問到的是全國性的各種違章工廠的問題,那部分我們的確沒有詳細的資料,因為那不單純只是經濟部的業管範圍,但是就相關產業鏈這部分,我們是有詳細資料。

洪委員慈庸:好,那這部分就需要院長了。我們所面臨這個長久結構性的問題,如果想解決這個問題,必須跨部會來處理。院長,您能否指示相關部會針對這個問題著手來清查、解決?

林院長全:關於這個問題,蔡總統在520就職之前去過很多地方,也關心過這個問題,也知道這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這個問題所牽涉到的,誠如剛才委員所提,是農地的保護和利用以及工廠的合法化的問題。目前我已請張景森政務委員就這部分進行協調,但是我還不瞭解目前並沒有一個完整的,就是包含經濟部轄管以外的其他產業是否還有違法工廠的問題,我請張政務委員就這部分讓幾個部會合作,做一個比較普及性的調查,希望能夠掌握住比較可信的數字,但是否能夠把所有的違章工廠都包含在內,這部分可能還要請張政委進一步去瞭解。

洪委員慈庸:好,院長有這樣的想法,本席也希望你在指示政委去做的時候能夠加以督促,因為如果連這個步驟都不做,我覺得其實我們後面所談的事情都是空談。剛剛院長提到蔡總統的想法,她之前去拜訪五金工廠的時候有表示,就地合法不是一個選項,她不會讓這些違章工廠就地合法,那臨時登記證顧名思義並不是長久的,所以一延不可能再延。我相信大家現在都不滿意現況,大家都希望我們的國土能夠有更好的規劃,這樣我們才能有更好的發展,地方政府也一直想要解決這個問題,但是這個問題必須要回到中央來解決,因為在很多方面地方政府都沒有辦法避免中央的一些規定。所以對於這個部分,本席希望院長能夠指示經濟部跟相關部會,針對這樣的問題提出通盤的檢討,告訴我們未來要怎麼辦,因為我們知道109年其實是在不久的將來,我們的臨登已經延長了兩次,那到了109年的時候到底要不要再延長?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我們接下來到底要怎麼做,在剛剛的影片裡面的這些中小企業主有很清楚的講到,他們希望能夠有所依歸,政府要提出相關的做法,他們也想要合法,他們現在很想要繼續投資,但是他們不敢,因為他們不知道政府未來的方向是什麼,所以最重要的就是我們接下來要怎麼做,一定要讓我們的中小企業有所依循,這是本席所提出來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我們到底要怎麼做。

今天院長和部長可能沒有辦法在這邊回答這個問題,但是這個問題非常的重要,為什麼本席會覺得這個問題非常重要,因為據我們的推估,有6萬多間的未登記工廠,如果一間工廠平均有30個員工,如果一個員工的家庭是3個人,總共就會有500多萬人,人口數非常多,他們的生計都繫在這些中小企業上面,所以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但是過去我們的政府一直都沒有面對,就像我們剛才所看到那張照片上面的鴕鳥一樣,以為只要把頭埋進沙子裡面就看不到這樣的問題,也就不需要去解決了。本席今天提出來這樣的問題,希望經濟部能夠跟農委會、內政部等相關部會開始著手來處理這個問題,這是我們在不久的將來就會面臨的問題,109年就要到了,我們到底希望台灣未來變成什麼樣子,我們在這個時間點應該要提出一些做法,到底要不要延長這些臨時登記證的有效期限,如果要延長的話,又要延到什麼時候?在這個過程當中,你們要做什麼事情?這些都必須要有一個清楚的交代,如果不延長的話,我們又有什麼樣的配套?像這些部分你們都應該要交代清楚。

剛剛本席講到清查的問題,再來,本席要討論的是輔導的問題,我們現在陸陸續續都有在輔導一些未登記的工廠,其實要讓這些工廠合法有一個最重要的要素,就是要有土地、要有工業用地讓他們使用。關於工業用地我們要提到幾個問題,第一個就是剛剛我們在影片裡面看到的,土地價格非常高,數量非常少,因為我們的政府過去一直縱容土地的炒作,所以現在工業區土地的價格其實已經漲到二、三十萬了,在我們中部也都是這樣的價格。部長有沒有去了解這樣的價格到底要怎麼讓中小企業合法,怎麼樣有能力去購買這麼貴的土地,而我們經濟部和科學園區所釋放出來都優先給財團或大企業,那中小企業到底要怎麼辦?

李部長世光:跟委員報告,關於土地的部分,經濟部所直接業管的工業區即工業局所主管的範圍裡面大概有5萬公頃左右的土地,我們在過去這段時間裡面對土地做了各式各樣新的管理,在土地銷售出去之後,如果在5年內沒有興建工廠,我們就修改規定來強制收回,這樣就可以提高土地的再使用率。在這個結構底下,我們同時也在研擬降低土地使用費用的辦法,就是為了解決一部分的問題,因為土地的整體數量其實是不足的,在這5萬公頃的土地裡面,甚至還有一部分是填海造陸,所以有1萬公頃左右的土地是還在1公尺水深裡面。在過去這10年我們大概投入了600億的經費,縣市政府有同時在推動新的工業區,經濟部也有在協助那個部分土地的規劃和使用。

洪委員慈庸:部長,本席今天提出這個問題,就是因為地方上的這些中小企業確實找不到土地,即使找到了也買不起,因為土地的價格太貴了,他們說如果他們有這些錢,也就不必經營這樣的中小企業了,所以本席要跟你們反映這個問題。其次就是土地面積的問題,部長剛才也有提到土地的面積不夠,這個問題也需要解決,本席希望經濟部能夠跟內政部好好通盤的去檢討這個部分,在未來納管這些之後,我們的產業到底需要多少的土地?對這些都必須要很精確的去定出來,這是本席要提醒你們的部分。

最後,本席還要說一件事情,蔡總統前幾天講了一句話,她說長期結構性的問題考驗承擔的決心,這是一個長久的問題,本席希望院長和部長不要辜負我們小英總統的決心,謝謝。

林院長全:好,謝謝。

主席:現在請林委員俊憲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林委員俊憲:(10時26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兆豐案涉嫌洗錢案讓台灣蒙羞,本席今天要跟院長探討一個弊案,這個案子讓我們國家更丟臉,這牽扯到法國的Alstom公司,這家公司專做機電設備,在2014年底法商Alstom被美國政府以違反「海外反腐敗法」重罰了7.7億美金,合計243億台幣,為什麼?就是因為法商Alstom公司跟美國政府認罪協商,它承認它在亞洲行賄了印度、印尼及台灣的政府官員以取得這些國家的公共工程。美國政府對它的裁罰金額是依這個「海外反腐敗法」所處罰金額最高的一次,高達7.7億美金即243億台幣。美國司法部的副部長還形容Alstom公司行賄案涉及範圍之廣、無恥的程度令人震驚。這個案子自2014年底爆發以來到現在都沒有消息,本席想和林全院長來討論,Alstom公司在台灣的行賄從2014年底查到現在,如果沒有任何的交代,就等於是拉法葉案的再版,因為拉法葉案也是一樣,法國公司承認退佣100多億給台灣,可是在我們國內卻查不到任何一點頭緒,而Alstom案更嚴重。

所以本席想讓李部長知道Alstom公司在台灣參與了哪些公共工程、這家法國公司為什麼要來行賄台灣的官員。Alstom公司在台灣做了台電和北捷的工程,在台電工程方面,Alstom公司是我們國內中鼎工程公司的下包商;在北捷工程方面,Alstom公司跟中鼎工程公司共同承包,真是巧合,Alstom公司在台灣合作的都是這家中鼎工程公司,所以為什麼Alstom公司要行賄呢?它的動機是什麼?它想要達到什麼樣的目的?我們要真相。不要忘記,我再強調一點,讓林院長和李部長瞭解,這家法商Alstom公司向美國政府認罪協商,承認在幾個國家行賄,其中包括台灣。所以,如果沒有給我們一個交代,查明到底這家Alstom公司在台灣行賄的動機和目的,我認為這就是第二個拉法葉案。

Alstom公司當時做台灣的工程,有幾個爭議事項,我舉一個例子,台電的電廠有一個工程,當時Alstom公司的產品是345kV的大型電力變壓器,因為該項產品尚未通過認證而不符合要求,要經過台電認證,必須經過2年穩定的測試,才准予安裝在電廠裡。由於Alstom公司產品並未取得認證,但是統包廠商中鼎工程公司就來申請,它跟Alstom公司合作,先來參與投標,在得標後的2年內取得認證,再把變壓器裝上來。請問,這樣子合理嗎?除非Alstom公司的產品是獨一無二的,非用不可,否則沒有經過台電認證的產品,怎麼可以准許它來投標呢?這個變壓器並不是獨一無二,我們國內也有大同、士林、華城等3家廠商取得台電認證。同時,引起爭議的是,台電在它原來的招標公告裡,就要求產品要經過它認證才可以,結果台電在這個案子轉彎了,它先准中鼎公司來投標,再讓Alstom公司在2年內設法取得認證,所以當時這個案子引起爭議的就是,投標時台電規定得很清楚,產品必須要取得認證,而且國內已經有廠商能夠生產這樣的產品,過去政府的公共工程及大型採購案,都會有一定比例必須採購國內的產品,以扶植國內產業,但這個案子非常特殊的是,台電花20億元購買變壓器,居然是讓一家沒有經過它認證的廠商得標,這家公司先跟中鼎工程公司進來投標,當時的經濟部為什麼會同意?我覺得很納悶,這在當時也引起很大的爭議。如果Alstom公司要在台灣行賄,而且它也已經承認了,到底它的行賄動機是為了什麼?它又是如何行賄?一家法國公司會直接來跟台灣的相關單位行賄嗎?還是被我們台灣的統包廠商(像中鼎工程公司)黑吃黑?我們不知道,政府有責任查,馬政府時代這個案子就壓著,從爆發以來一年多,沒有聽到這個案子有任何進度,實在很丟臉!這個案子和拉法葉案一模一樣,Alstom公司已經承認在台灣行賄,以取得公共工程,也被美國政府重罰,結果在台灣的檢調單位沒有任何消息,難道就當作沒有這回事嗎?我想請教李部長,你有聽過這個案子嗎?

主席:請經濟部李部長答復。

李部長世光:(10時35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原來不知道這個案子,在上個禮拜同仁有簡單向我報告。根據同仁目前的分析,他們認為中鼎工程公司有承攬台電的相關工程,的確像您所提到的,但是台電公司並沒有受到檢調的調查,而我們內部沒有可以直接通往中鼎工程公司的管道,在台電這部分我們也沒有看到調查的資料,不過您既然提出來了,我們回去做個調查。

林委員俊憲:如果這樣的話,我們要求林院長要來幫忙。院長,照李部長所講,針對Alstom公司行賄案,司法單位根本沒有任何偵辦動作。

林院長全:是,謝謝林委員指教,我也是今天才知道有這個案子,我先去瞭解法務部有沒有把這個案子列為偵查中的案件,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剛才林委員所提供的這些資訊,請法務部看看是不是可以立案。

林委員俊憲:這是態度的問題,如果司法單位積極一點,這個案子在2014年底就爆發了,法商Alstom公司也承認行賄,美國司法部也有所掌握,我們應該要透過關係去瞭解一些案情。我們跟美國雖然沒有正式的司法互助協議,但是像這種跨國行賄案件的偵辦,我們應該會得到美國政府的支持。如果不查這個案子,以後這家公司可以繼續來台灣參與公共工程的投標,因為它等於沒有受到任何懲罰。

林院長全:是的,林委員剛才講的,我都完全同意,所以我說我們來看應該用什麼方法,做最有效率的處理。

林委員俊憲:也因為Alstom公司的案子,讓我們注意到這家中鼎工程公司,我發現Alstom公司在台灣參與的工程都是跟中鼎工程公司一起合作的,過去我們的印象中,經濟部所屬有「三中」:中華、中興、中鼎等三大工程顧問公司,現在中興和中華工程公司還是經濟部可以掌控的部分,但中鼎工程公司怎麼斷了線,變成別人的?過去中鼎工程公司是由經濟部所管轄的中技社來管,我查了一下,中技社過去5屆15年都是3位常務董事輪流當董事長,也就是說,中技社長期都是由少數人所控制,政府的持股被稀釋,政府的權利也睡著了,在中技社裡,經濟部指派的董事還有3位,照理講,3位董事可以產生1位常務董事,3位常務董事可以產生1位董事長,所以如果經濟部放棄常務董事,就等於放棄擔任董事長的機會,也就是讓政府的權利睡著了。我搞不清楚,為什麼過去15年來經濟部都不指派常務董事,任由中技社被少數人所控制,形成3位民股代表余俊彥、潘文炎、詹火生,他們3人輪流擔任常務董事,輪流擔任董事長,我看中技社就是第2個糖業協會,中技社現有9位董事,過半要5席,經濟部占3席,只缺兩席,我看了董事名單,如果以林全院長及李世光部長兩位的名望,可以將其他的民股董事爭取過來,像在企業界廣受尊重的苗豐強董事長或是在司法界很有名望的邱雅文大律師,請這些民股董事不要忘記,當時政府捐助中技社成立的目的在發揮公益效能。如果你們將民股董事爭取過來,經濟部就可以重新藉由中技社掌控,因為中技社是中鼎工程公司的大股東,在中鼎工程公司的前10大股東中,中技社是第3名,若再加上中華郵政,其實你們可以掌控超過10%中鼎工程公司的股份,超過10%的股份在中鼎工程公司中,應該占有3席董事。但過去長期以來經濟部只派1個,有3席董事的實力,卻都只派1個,這是政府的怠惰,讓政府的公權力睡著了。我們特別注意這家公司的原因在於,它牽扯到Alstom公司行賄案,請部長及院長後續是不是應該努力?我認為這也是轉型正義的一部分,我們支持院長持續進行相關改革工作,感謝兩位!

林院長全:謝謝林委員,我們會進一步了解。

主席:余委員宛如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余委員宛如書面質詢:

壹、

案由:

本院余委員宛如有鑑於GDP佔比約67%、從業人口高達六成的台灣服務業,近年來對台灣經濟貢獻度每況愈下,嚴重導致國內經濟成長動能遲緩,不僅造成國內低薪,也無法因應國際貿易彈性降低趨勢之衝擊,更不利於包含軟體與服務在內之新創產業之發展,而感到憂心。因此檢視林全院長之「五加二創新產業計畫」發現,該經濟戰略內容多為中長期的規劃,較未著墨如服務業創新轉型的短期戰略與戰術,不僅未見「服務創新」之明確內涵,預算編列也偏重硬體之技術創新,恐難解短期經濟轉型之痛,甚至影響「五加二創新產業計畫」中長期的發展。為求完善創新創業與產業生態系之建構與不均衡產業結構之調整,因此擬建請林院長研擬「五加二」創新產業計畫的配套措施─促進台灣服務業改革與轉型,冀希透過服務業結構改造來擴大就業機會與改善薪資所得,進而強化台灣經濟體質,實現以「創新、就業與分配」三原則之經濟發展新模式,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當前經濟與產業發展受外部全球景氣復甦減緩、先進國家再工業化、紅色供應鏈崛起,以及內部產業結構不均衡發展的影響,導致對外出口動能減緩、對內消費不足、國內外投資不振、以及薪資成長停滯等經濟低迷頹勢,甚至出現史上最長連17個月出口的負成長局面。對於小型而高度開放經濟體的台灣來說,這是我們必須要去面對的迫切且嚴峻的課題。

二、就近五年間(2011-2015)的總經統計資料分析可知,台灣的經濟成長速度不僅在亞洲四小龍中敬陪末座僅2.53%,更遠遜於中國大陸平均的7.81%,再由實質國內生產毛額(GDP)成長組成來看,民間消費貢獻度自2000年後由平均5.4%降為1.6%,減幅高達70%,民間消費意願不振,同時政府消費貢獻度亦同樣逐年減少。固定資本形成(投資)方面,對比2000年前平均水準2.6%,近五年年增率平均下滑至僅0.91%。因此,實質GDP成長率的貢獻主要來自淨出口(出口減進口)。但是,我國的貿易依存度從1980年代的0.78,逐漸升高到2000年代的1.2,受國際景氣波動的影響不在話下,再加上美國製造業回流及大陸供應鏈興起等國際分工體制之變化,導致全球長期貿易彈性降低,未來持續仰賴外需推升台灣經濟儼然是一件不靠譜的事,如是情勢在在呈現台灣「悶」經濟的嚴峻情勢。

三、然而,檢視林全院長的「五加二創新產業」發現,其規劃暴露不少盲點,明顯未針對當前台灣經濟嚴峻情勢與國內產業不均衡發展現象作出因應。諸如新農業、循環經濟、生技、綠能和國防等五大產業發展不僅需要耗費龐大時間與經費的投入,同時也不易在短期間內開花結果。其次,在論及智慧機械創新產業,我們就立刻會面臨一個嚴肅的問題,對於「工業4.0」可以協助我機械產業全面升級轉型是無庸置疑,但是對如何跳脫過去接單代工模式卻是毫無著墨。因此,本席不禁要問,未來我智慧機械創新產業是僅單純升級轉型機械產業成「工業4.0」的代工者?抑或形塑「工業4.0」的領導者?再者,「工業4.0」的基本要素之物聯網,尚得倚賴「亞洲.矽谷」由ICT升級轉型建構。但是,我們都知道全球ICT產業已逐漸普及且明顯有低利化之事實,再加上對岸經濟規模龐大且高速成長的中國大陸,正積極發展與台灣相同的策略性產業,這殘酷的事實我們也必須坦然面對。因此,以ICT代工為主的台灣產業必須要有所變革,而這變革並不是單純地主張說要產業全面升級就可以一蹴即成的,這變革並不是推出一個亞洲矽谷─從IT到IOT的全面轉型升級發展計畫就可以完善經濟體質的,更遑論解決台灣當前經濟低迷的燃眉之急。此外,IOT真正創造價值的部分,是透過網路以軟體與服務為主軸的應用服務為主,而這就也就是數位經濟時代的核心產業─服務業的重要性所在,因此「亞洲.矽谷」也有必要同時搭配服務業的整體改造。

四、再者,林全院長提出五大創新計畫要振興台灣經濟、要提升就業率與薪資,但是產業的規劃卻大多集中於製造業,而忽略了就業人口占整體近六成的服務業。近十六年來,農業的貢獻度維持在0.2%,工業增加一倍到44.8%,GDP佔比約67%的服務業對經濟成長的貢獻卻由67%跌到55%,這是造成台灣經濟成長減緩的重要因素。2015年台灣的這兩項產業比例幾乎與1987年一樣。這並不是工業成長迅速而擴大GDP比重,而是服務業增長急遽下降,導致GDP比重減少。回顧我國服務業發展歷程,服務業占GDP比重於1988年首度突破50%,就業人數亦超越工業;2001年服務業占GDP比重更達73.3%,就業人數所占比重達58.6%。無論就生產或就業結構而言,服務業早已成為我國經濟活動之主體,也是創造就業的主要來源。然而,自2002年以來,儘管服務業呈現成長減緩的局面,卻沒有改變勞動力持續移往服務業的趨勢,人均GDP因而持續降低,形成民眾薪資停滯的無奈現象。鑒於服務業具備在地消費與投資特性,對擴大內需、促進就業及改善所得分配有很大助益,同時我國與歐美國家相較仍有成長與吸納就業人口空間,因此加速發展服務業益形重要。

五、綜上述,面對長期貨品貿易彈性降低的趨勢將增幅製造業出口動能不足對國內經濟的負面影響,本席認為新政府實在有必要花更多心力在服務業的改革與創新─可以滿足內需、又可以出口的產業,才能改善當前台灣經濟的沈痾。好比說新加坡的服務貿易就是一個可以作為產業升級與轉型的良好典範。新加坡服務輸出占GDP比重(45.6%)遠高於台灣與南韓,服務輸出成長可大幅降低商品出口不振的衝擊。而「五加二創新產業」,雖是中長期產業創新轉型的政策,但規劃卻大多集中於製造業,而忽略了就業人口占整體近六成的服務業,難針對盲點對症下藥,難以改善當前台灣經濟的沈痾。

六、基於服務業與製造業互為生產要素的觀點,製造業投資可帶動服務業投資,而服務業對製造業之生產有輔助與支援功能。因此,在整體產業的推動上,務必要拋開過去製造業的舊思維,要以具創新研發、服務創新為內涵作為基本考量,如此方能打造出一個全方位的創新創業與產業生態系。然而,我國政府在各種服務創新領域的規畫與投入,均明顯少於高科技產業,且服務業國際化不足,特別是相關中小企業,在政策上也未能聚集於能提升GDP的模式,如是產業不均衡之發展,對台灣經濟來說實屬重大課題。此外,「五加二創新產業發展」如未能改善台灣服務業創新升級的體質,還是用硬體生產製造的角度思考,如同跛腳而行,難除沈痾。

七、因此,本席建議林全院長必須儘快研擬「五加二」創新產業計畫的配套措施,促進台灣服務業升級轉型,並同時形塑製造業服務化與服務業科技化的創新創業與產業生態系,以完善產業結構調整,進而在未來再透過服務貿易改善出口動能、同時透過服務業結構改造擴大就業機會、改善薪資所得與強化台灣經濟體質,同時實現蔡英文總統的施政藍圖,以「創新、就業與分配」三原則之經濟發展新模式。

貳、

案由:

本院余委員宛如鑑於完善創新創業環境政策之重要,特地檢視林院長之「五加二創新產業計畫」發現,「亞洲.矽谷推動方案」中,「健全創新創業生態系」主軸,存在著一個連結的盲點─獨漏135萬堅實的中小企業,有超過40%經營年限超過25年的中小企業老兵,他們可以填補當前台灣創新創業團隊在創業知能上之不足。因此,本席建請林院長參考新創活力十足的歐美之創業者年齡分布樣態,與研析日韓「代代初創」概念背後所隱藏的台灣近期產業發展的盲點,研擬「五加二」創新產業計畫之配套措施─善用二代接班之產業尖兵,並借用國際人才提升台灣創新創業團隊國際視野與經驗值,來完善建構創新創業環境之政策,以利順遂推動台灣產業之升級轉型,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日前,林全院長於立法院報告106年總預算案時,宣示將以「連結未來、連結全球、連結在地」為主軸,利用國內產業優勢利基,規劃「五加二」重大施政計畫,從南到北打造產業創新生態系,以為推升台灣經濟與改造產業結構。其中,為連結全球先進科技研發能量,搶進下一世代產業,政府規劃「亞洲.矽谷推動方案」,將由「推動物聯網產業創新研發」及「健全創新創業生態系」2大主軸,輔以連結國際、連結未來及連結在地的3大連結,並透過4大策略來推動,希望以物聯網促進產業轉型升級,並以創新創業驅動經濟成長。而在4大推動策略中,尤以「透過活絡創新人才、完善資金協助、優化法制環境等措施,完善創新創業環境」最為重要。

二、完善建構創新創業環境之政策,已經是當前全球公認促進產業發展相當重要的一種作法,其中機會型創業屬於自我實現型的創業,相對於需要型創業可創造出較高的附加價值與就業概況,對於產業發展有顯著的幫助。然而,要不斷孕育出機會型創業者則必須要有一個友善的創業環境,包含能孕育出產業所需的創新創業人才、產學交流合作緊密、創業家能有效地連結產業/國內外投資者等關鍵因素。

三、根據2015/2016 GEM(Global Entrepreneurship Monitor)跨國調查之結果可知,我國創業者在創業機會辨識及創業知能上相對明顯不足(創業機會的認知為30.2%,全部60個國家中排名第48位,居於24個效率驅動經濟體的倒數第五位,而對於創業能力的認知為25.4%,則位居於全部60個國家中的倒數第一位)之外,在創業動機部分,「改善機會型動機(improvement-driven motive)則有明顯地下滑,由2014年之66.0%降低至56.5%,而「需要型動機(necessity-driven motive)則同步上升,由2014年之13.3%升高至14.9%,在在顯示台灣創業環境實有值得改善的空間。

四、再者,我國TEA年齡分布集中在較年輕的兩個群體,明顯與新創活力十足的美國分布平均的樣態不同,同時也跟歐洲諸如荷蘭、希臘、瑞士、英國、愛爾蘭、盧森堡、瑞典等國偏向45歲以上兩個高齡群體的樣態也明顯有差異,如是結果凸顯出台灣的創業政策過度偏向年輕族群,而明顯忽略了有經驗歷練、有技能專長的中高年齡層,實有必要檢討與改善。此外,該調查中有關創業者歇業原因方面,在「私人因素」的部分我國名列全球第1位,「退休」歇業名列全球第4名,在亞洲與大洋洲則位居第1名,意味著我國中小企業雖然多,能夠長期經營到經營者退休的企業不在少數,也意味著接班斷層的問題嚴重,尤其是傳統產業也面臨經營者高齡化的困境。根據以上調查結果更進一步予以分析後可知,當前台灣的創新創業政策,僅著重在連結國際、在地與未來,卻忽略了連結「過去」的方向,未能重視廣大中小企業二代接班轉型問題,錯過善用這一群有經驗、有歷練與有專長的老兵們,來填補境內創新創業團隊在創業知能上之不足。

五、以往談到創業,大部分的討論都是集中於「種子輪」與「天使輪至B輪」的兩階段論。「種子輪」階段討論的,就是如何增加「種子輪」的啟業家數,或者加快「種子輪」的成長速度,或者提升「種子輪」的生存品質;「天使輪至B輪」階段討論的,就是如何協助找到適當團隊,如何找到適當跑道、如何無縫、快速切換跑道、如何縮短跑道、如何跑得更遠等等。

六、其中,在加快「種子輪」的成長速度與生存品質方面,我國因為創新創業啟動多年未見顯著成效,以至於與國際新啟的產業上,存在巨大的創業知能落差。以矽谷為例,眾多企業在過去數十年間歷經多次產業轉型與更迭,人才也在產業更迭的過程中,快速歷經各種磨練與提升,多次創業家所在多有。創業者與團隊的豐富經驗,更是吸引國際資金與人才的要素之一。但是台灣目前的創新創業狀況,高階有經驗的工程師寧願留在大企業不願意出來,新創企業的創業團隊經驗與技術又不足。這該如何是好呢?朱熹有詩云:「問渠那得清如許?謂有源頭活水來。」當我們有了般若智慧,就是有活水。換句話說,我們可以思考舉辦一系列的客座講師的方式,善用矽谷的人才把創新創業的成功經驗帶進台灣,這是短期內可以加速提升台灣創新創業團隊的國際視野與經驗值的良藥。

七、此外,「B輪」這個個別的中間階段卻鮮少有人去分析與關注。「B輪」的中間階段,最常出現在企業二代傳承的階段,很多一代企業家,掌握市場成長契機,開創企業穩定的基業,讓企業從「種子輪」發芽,又從「天使輪至A輪」去發展,但因為經營觀念保守、市場行銷不足、競爭者崛起等因素,企業不復以往高速成長進入高原階段。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台灣中部的機械業,在年營業額進入10億元之後,就不太容易突破,也就是在「天使輪至A輪」階段後,就無以為繼。在二代接班後,要思考的就是偏安,或者繼續往「B輪」的階段去挑戰。

八、如果從經營條件觀察,這些處在「天使輪至A輪」畢業階段的二代接班人,與一般創業者相較,有豐富的資源、完整的經營團隊、市場人脈網絡,與對新ICT技術及設計品牌最新的知識,其由「B輪」成功的機會,其實不遜於一般創業者「天使輪至B輪」成功的機會,因此日韓針對這類「啟業」或「起業」的型態稱之為「代代初創」,如果能夠結合數個一般新興或網絡創業者其實更可發揮綜效,不止產生100+N的效果,更可能產生100XN的意外驚喜。

九、以上,這個日韓「代代初創」的概念背後,隱藏的是我們台灣近期產業發展的盲點,歐美星日韓與強國的他山之石固然可以攻錯,不過最後還是要從土地出發與脈絡連結,與歐美星日韓與強國相比,台灣可能不太容易一下子找到破壞式創新的產品或服務,不過我們有135萬堅實的中小企業,有超過40%經營年限超過25年的中小企業老兵。有超級新人當然是振奮人心的事,不過如果有個令人充滿希望、值得信賴、永遠不失望的中小企業老兵,政府可能只要給一點點的加持,他們就可能會有如雄鷹褪喙脫羽,重新擔負台灣經濟發展的重任。

十、綜上述,新政府推出「亞洲.矽谷推動方案」,著力在健全創新創業生態系甚巨,其用心也讓人期待,但卻獨漏了中小企業二代接班的產業尖兵,變成盲點;在新創所需的人才培育上,學習矽谷創新的技術與經驗是一樣重要的,像是邀請Google資深的工程師來台短期授課,分享做法與經驗,幫助臺灣新創團隊縮短學習時間,解決一般新創企業遇到的痛點。

十一、因此,本席建請林院長研擬「五加二」創新產業計畫之配套措施,在政府規劃「亞洲.矽谷推動方案」2大主軸中的「健全創新創業生態系」中,在連結國際、連結未來及連結在地之外,一邊積極善用矽谷人才引進具有創新創業成功經驗的國外客座講師把經驗帶進台灣來,以加速提升台灣創新創業團隊的國際視野與經驗值,另外一邊要再輔以連結「過去」的方向,將中小企業老兵納入連結,強化我產業所需的創新創業人才之能量,確實掌握有效地連結產業/國內外投資者之關鍵因素,以完善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台灣產業升級轉型,也同時實現蔡英文總統的施政藍圖,以「創新、就業與分配」三原則之經濟發展新模式。

主席:請陳委員亭妃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陳委員亭妃:(10時42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感謝林院長,上次針對西濱快速道路曾文溪橋段興建工程計畫的可行性評估,在最快速的情況下,於9月30日,也就是在本席質詢完大概5天的時間,即已經將文發給國發會,我相信這就是速度,也是新政府要給人民的感受。有關曾文溪橋,過去我們等待很久,每次的可行性評估總被一退再退,終於在520之後,我們所期待的林全院長,終於給台南一個新希望。所以在9月12日,交通部陳報可行性評估給行政院後,行政院以最快的速度在9月30日核給了我們,我相信這就是我們的期待,再次感謝林全院長,謝謝!

針對今天討論的經濟議題,我要談的是這段時間經歷幾次的颱風,我相信所有台電的員工都非常辛苦。這幾次的颱風,尤其是尼伯特、莫蘭蒂及梅姬等颱風來襲,對南部的影響損害至極,不論是停電、淹水或農損,我相信所有的南部地區在這3次的颱風當中都遭受重擊。經濟部針對最近一次梅姬颱風的停電狀況,挑選了5個縣市,表示要優先推動電線地下化,但是這5個縣市居然獨漏台南,我看了之後有點訝異,經濟部是以梅姬颱風來做評估的標準,可是此舉會有一點資訊的落差。其實台電人員在這幾次的維修,真的是拚了命,他們爬到高壓電塔中去修復,並冒雨搶修電力。梅姬颱風來襲造成多處地區淹水,我們親自去第一線了解每一個淹水的狀況,以及當時風災所造成的損害,我們人在外面,親眼看到電線在冒火花,人民感到恐慌至極。雖然台電表示那不會有很大的危險,但如果在部長、院長,眼前就看到在房子旁的電線冒火花,我相信我們都會很擔心,因此所有的民眾紛紛打電話給台電。我們也知道台電真的很辛苦,當天接到的電話真的可以不下數萬通來形容,因為大家擔心屋旁的電線冒火花,所以一直打電話給台電報修,我們也知道當時風大雨大,台電人員要處理實有困難,可是人民感到擔憂。當經濟部開始,要優先推動電線地下化,我們真的覺得政府終於聽到人民的聲音了,卻只有挑選5個縣市,所以我今天要就幾項數據與院長、部長溝通。

尼伯特颱風來襲時,台南在整體停電狀況中排名第4,也就受損的停電戶數排名第4,總共有6萬6,091戶,這是非常恐怖的;莫蘭蒂颱風來襲時,台南的停電戶數排名全國第3,總共有11萬戶;梅姬颱風來襲時,則排名第6,總共有28萬4,482戶停電。依照上述數據,單以梅姬颱風而言,雖然台南排名第6,若以3次的平均數而言,顯示台南才是亟需推動電線地下化的地區,因為每次颱風只要往南部走,台南一定受重創,也就是它在台電的停電戶數一定排名在前面,所以依照這樣的數據,基本上防災型地下化應該納入台南。本席利用今天的機會拜託院長及部長的原因在於,或許你們看到梅姬颱風的數據,每個地方損害都非常嚴重,我相信每個地方都需要電線地下化,但是經費有限。因為地下化的工程預算施作1公里大概要投入將近2,000萬元,光是依照目前經濟部所評估的5個縣市,可能就要60億元至100億元,我們也知道這筆預算有很大的壓力,可是在你們評估的數據中,如果有一點lose、有一點不準確,其實會導致其他縣市被邊緣化。我們知道台電電線地下化的預算有限,可是現在只要台電供電線路沒有納入防災型地下化範圍之內,他們很容易就說:「不好意思!經費不夠。」,即使目前我們鼓勵建商要配合政府的政策,應該廣泛的推動電線地下化,雖然電線地下化的經費非常龐大,但是這是長遠性的建設,應該建商與台電一起來促成未來區塊的地下化,可是台電並不是這麼認為,反而鼓勵建商在架空區架空,這是有問題的。甚至我們也溝通協調好多次,我們很擔心,如果經濟部做這樣的計畫,只有5個縣市,臺南電線地下化有可能被排擠掉。所以要拜託院長,台電推動電線地下化時,包括政策應該更有彈性,如果很多建商、建設公司願意花更多錢做電線地下化,台電應該全力配合,而不是用很多法律來卡死它;現在在南部有這個狀況,我們溝通不了,因為主管部門每次就拿法條、辦法出來,說這是他們的規定。政府不是應該協助民間投入公共建設,這才是對的,他們花錢來幫台電做電線地下化,未來如果電線通路有共構狀況,或是可以提供路線,台電可以節省很多經費耶!

院長,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拜託一下,我提供了這些數據,臺南真的有迫切的需要,最近3次颱風,每一次我們都被追著打,或許臺南不是列第一順位,可是停電戶數的順位都列在第二、三,只是梅姬颱風停電的數戶順位列在第六,可是停電戶數也高達28萬戶,停電的戶數一直在增加。拜託院長和部長,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稍微重新評估一下?把臺南納入這一次台電防災型地下化評估與執行的範圍。

主席:請經濟部李部長答復。

李部長世光:(10時52分)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新建工程部分,尤其在都市裡面,的確是鼓勵電線地下化,那一部分應該沒有疑義,委員剛剛提到的應該是工業區的部分吧?

陳委員亭妃:不是,部長說的是你們的原則,可是基層並不是這麼做,基本上有分架空區與地下化區。在架空區很多建商我們鼓勵電線要做地下化,可是因為很多法條的限制,包括有一些要提供配電所,這是OK沒有問題的;還有要提供相關的場址,也沒有問題;可是電線通路的部分怎麼做共構、結合?其實建商花錢做電線地下化之後,未來台電可以用耶!如果建商在公用道路當中做了電線地下化,未來台電是可以搭這一條線做地下化的配置,可是現在沒有,台電要求建商,如果要做電線地下化,就全部在自己的土地、配電、地下的範疇裡,去做這樣的處置,這是有問題的,可是我們去溝通都溝通不良。如果這是政府施政的重點,鼓勵台電電線地下化,應該從上到下讓基層也瞭解這樣的政策,甚至在所有辦法或條例當中,應該去做一個調整與修正,這是非常重要的。

再來就是我們的經費與預算,部長,是不是有可能也把臺南納入台電防災型地下化的範疇?我們真的極需要。

李部長世光:我們回去做通盤地瞭解。那個部分,我們的原則的確是新建的,尤其是都市內的,的確朝電線地下化來做,因為那個部分牽涉縣市政府人口與道路開挖的規劃;尤其已經有的纜線是架空型的,台電已經啟動電桿選用系統,有一部分做地下化,一部分做所謂H型的電桿或雙抱桿的設計,那一部分我們繼續做評估,會對全國做整體評估的架構。委員剛剛提到5縣市,是因為5縣市這一次的受災比較嚴重,我們會回去檢視一下。

陳委員亭妃:你們是以梅姬颱風為標準,我相信你們一定有你們的評估標準,但我今天提供的是,臺南雖然在梅姬颱風的停電戶數排名第六,但是在前兩次的尼伯特、莫蘭蒂颱風時停電戶數都是列前面的順位,如果一平均,臺南是列第二,也就是,以3次颱風平均停電戶數標準,臺南是排名第二,僅次於高雄。我覺得這個應該長期去看需求度,而不是單指一次,我尊重你們的評估,但是也希望能夠把臺南的聲音一起納入,不要把臺南邊緣化,因為你們現在的預算可能集中在這幾個縣市,如果臺南要求要電線地下化,再不做就完蛋了,台電一定說沒有經費、沒有預算,過去他們就這麼說了,如果今天臺南再提出這樣的計畫,很可能狀況就更嚴重了,所以本席要向院長拜託。

林院長全:第一個我要特別在這邊說明,我們不應該也不會只就少數的幾個縣市做優先,其他縣市則不考慮,而是應該考慮整體的需要性。你剛剛講的部分,很可能因為這3次颱風裡面,尼伯特、莫蘭蒂的風向不是籠罩全臺灣,梅姬颱風的暴風圈是籠罩全臺灣,所以當時選做標準可能是這樣的因素。其實以臺南市停電狀況排名第六,也不代表它就不應該納入優先性,優先性應該全臺灣一起來考慮,甚至包含金門、馬祖和澎湖都應該一起來考慮的。

至於地下化的作法,我也知道目前已有實施的優先順序,在目前的公共投資正缺少的時候,這個部分如果台電能夠儘快加速進行,我們都期待台電能夠加速進行,我也希望經濟部能夠告訴台電要加速執行相關政策。

至於預算的部分,台電是基金預算,沒有完全受到行政院預算的影響,可以事後補辦預算的,我希望台電在做這個部分時能夠全面檢討,該做的部分不要因為預算的問題而延宕下來。

委員剛剛講的電線地下化,建商、業者或事業機構如果願意,台電配合部分因為牽涉比較專業和技術的問題,是不是我們請經濟部與台電再來檢討一下,好不好?

陳委員亭妃:好,謝謝!院長,因為這是代表我們未來經濟的發展,停電真的很痛苦,如果在工業區或一般民眾,其實我們都沒有辦法忍受,所以地下化真的有其必要性,拜託我們的院長!謝謝!

林院長全:好的。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蘇委員巧慧:(10時58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林院長,昨天你應該有在國慶典禮的現場,知道典禮雖然舉辦得相當不錯,但是其中有發生爭議,就是原住民族的部分。院長,你聽到這一句有爭議的主持人談話時,你知道這句話吧!你知道主持人昨天說了什麼?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0時59分)主席、各位委員。我有看到媒體新聞的報導,但是我在現場沒有注意。

蘇委員巧慧:你沒有感受到?

林院長全:對,我沒有注意聽到。

蘇委員巧慧:你現在看報紙知道了,怎麼看待這件事?

林院長全:特別是在這樣正式的慶典,我們很多講話還是要特別審慎,大家覺得我們有尊重族群和諧,而且應該對社會有正面的說法比較好。

蘇委員巧慧:我希望院長可以表達更清楚一點。我在這裡表示我的態度,我覺得昨天主持人這樣的說法非常不恰當,因為我們可以開玩笑、詼諧,但是要看場合,而且要看到底是誰說出來的。

像昨天這樣的場合,它是一個國家的慶典,用這樣的玩笑話來介紹原住民族,其實是不恰當的。院長就任到現在,請問您主持過幾次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

林院長全:目前這部分……

蘇委員巧慧:還沒有開始嘛!那麼什麼時候會開始?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可能要請原民會主委答復,今天原民會主委不在……

蘇委員巧慧:本席今天想利用一點時間,請院長代表行政院團隊做這樣的態度表示,因為如果連院長都沒有感受到的話,各部會未來在面對同樣問題時,我相信犯錯的機會還是會有。這個問題從上次總統就職到昨天的國慶,其實已經是第二次重複發生,本席非常期待行政院整個團隊能夠從政府的再教育開始做起,對於族群多元的觀點應該從政府開始落實起!院長可以同意吧?

林院長全:同意。

蘇委員巧慧:好的,本席要繼續今天的主要議題─經濟,經濟問題一直是我們最大的問題,它的挑戰非常鉅大,所以行政院團隊真的很辛苦。本席認為提出具體藍圖,指出明確的方法是我們責無旁貸的任務,在您的施政方針口頭報告中,曾多次提到要推動五大創新產業及南向政策,但是在具體說明方面,我們還是希望能夠得到更清晰的答案。比如在今天的報紙上,商總他們希望政府能夠提出具體誘因,身為民意代表,我們在地方行走的時候,也聽到中小企業主─老闆、頭家在問,我們的新政府團隊對於新南向政策喊得震天價響,而它對於我們的實際生活,對我們拚經濟究竟有什麼樣的具體作法?

院長的報告寫得非常好,對於這些方向,本席也非常認同;但本席也要在這裡指出,不論是您的簡報或是經濟部長的就任簡報,甚至在國發會五大創新產業網站中,我們都沒有看到這五大創新產業現在的產值是多少?或是4年後、10年後,當我們全力在推動這五大創新產業,它究竟能帶給我們多少的產值?真能當臺灣的領頭羊?還有這五大創新產業真正能讓人民感受到的是,它到底能增加多少個就業機會?能幫助多少個家庭?

本席一再強調,施政之道就是要讓人民有感受,雖然我認同行政院的方向,也覺得現在推動的五大創新產業、南向政策都是對的;但是不是能用一般人聽得懂的話,並且給我們具體的目標,讓我們知道行政院在推動這樣的政策之後,多久之內可以達到多大的目標。院長可以稍微回答嗎?

林院長全:跟蘇委員特別說明,事實上五大創新產業本來就是我們經濟發展的一個策略,在此策略之下才會有詳細具體的規劃,待規劃出來之後,才會對個案規劃詳細評估,委員提到的部分要等到個案規劃出來之後才會有。我們現在是先訂出產業策略方向,再就此部分逐項提出來,比如國防部分有所謂的國機國造、國艦國造,我們要確定造什麼樣的機器,什麼樣的軍艦之後,才知道最後能產生什麼樣的產業效果,所以並不是我們初估一下就能了解的。這是不可能的,一定要有這樣的程序在。

蘇委員巧慧:院長,其實這就是政府施政和人民感受的問題。當你要說服人民可以認同這個方向時,你一定要能具體指出我到底可以從中獲得多少好處,我贊成政府的方向,跟著政府的腳步走,我可以走到什麼程度?

林院長全:不會,其實就像剛剛講的……

蘇委員巧慧:對於你剛剛提到的「後期」,究竟什麼時候是後期?後期到底什麼時候來?

林院長全:等到國發會和相關部會規劃出個案後,我們會逐案來說明,不可能是總體來說明,「總體」是騙人的,不可能有一個總體的東西出來,因為沒有計畫,怎麼會有一系列的東西出來?

蘇委員巧慧:我贊成院長實事求是的態度;但我要說得是,行政團隊真的要加快腳步。另外在今年1月初,行政院核定了一個台灣生物經濟產業發展方案,院長可能還不清楚這麼細小的方案,其實在這個方案中,它提到在2020年的總產值可以達到3.2兆,甚至在2016到2020年可以增加14.65萬個就業機會,行政院新團隊可以再評估這個數字,但我想表示的是,同樣是提出方案,在這個方案中,它有具體的目標,我們可以檢核,人民也會有感受,我在這裡提供建議,請院長……

林院長全:如果案子已經有個別的具體方案,它可以根據那個方案去推估,這是可能的。

蘇委員巧慧:所以我們要加快腳步將方案具體化。

林院長全:但是這五大創新產業,因為它的每個項目非常多,而且很多東西還是有一些地方不能夠完全確認,這是一個策略方向,但是策略方向也不能代表人民就不會有感,舉個例子來說,我們的「國機國造、國艦國造」方案出來以後,可以看得出這個產業裡面,很多學這個領域的人,他們是非常高興的,而且有興趣投入這個產業。

蘇委員巧慧:有這個方向非常好,我在這裡就是提醒,希望可以加快腳步提出具體的方向。

林院長全:我們一定會加快腳步。

蘇委員巧慧:其實還有另外一個同樣是方向、設定目標的問題,就是在我們的永續能源與資源管理的部分,院長可以看到,我們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目標,有提出具體的數字,我今天要請教的部分是新政府執政後,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目標不但時間提前,目標也是大幅的擴增,院長對這個問題有掌握吧?你認同嗎?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我了解,他們有告訴我目前的規劃。

蘇委員巧慧:我在這邊提供院長資料,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目標,2010年核定到2030年要達到1萬0,858MW,但是我們現在的目標不僅暴增,而且還提前5年,我們現在規劃到2025年要達到2萬7,423MW,這個數字非常的龐大。本席想要請教院長,單舉生質能源,本來它的目標設定是1,400MW,海洋能源是600MW,但是現在新的目標開出來,生質能源是對半打折多一點,海洋能源幾乎是零。根據經濟部能源統計月報的數字,到今(2016)年7月的總裝置是4千多MW,距離2025年我們設定的目標2萬7千多MW,本席算過,從現在的4千多,到2025年的2萬7千多MW,院長知道每年再生能源需要的成長率是多少嗎?

林院長全:我知道太陽能的部分成長很高,我沒有詳細計算它的數字,不過他們給我一個規劃,目前看起來還算合理。

蘇委員巧慧:目前還算合理?這樣子的成長率,如果要達到我們設定目標的2萬7,423MW,每年需要再生能源的成長率是22%,可是從1997年到2016年,20年間的成長率平均值只有4.8%,所以我們要從現在的4.8%,一下跳到每年的22%,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差距,如果做得到,我覺得非常好,我也非常希望台灣是一個綠能永續的國家,我也贊成往這個方向去走;但是同樣的,本席在這裡要提醒院長及行政團隊,我們設定的目標要合理,我們的說法要人民聽得懂,這樣才是一個大家有信心的做法。對於這樣的目標,院長覺得呢?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我的了解是過去在太陽能上是沒有下功夫,我們現在是很認真的在規劃,而且他們給我的目標,我認為目前可行性應該是足夠的。

蘇委員巧慧:所以院長是對這個數字掛保證嗎?

林院長全:我們不敢說是百分之百保證,不過絕對可以看得出來是比過去明顯的增加,即使有差異,差別也不會很大,應該在這個水準可以做得到。

蘇委員巧慧:院長,那我就非常期待我們政府每年能夠按照這種速度……

林院長全:太陽能的部分應該是可以的……

蘇委員巧慧:但這裡講的是總體。

林院長全:至於總體,目前其實只以風力與太陽能為主,風力的部分,當然還有一些不確定性因素需要排除。

蘇委員巧慧:我們就期待新政府、經濟部可以當我們的領頭羊,既符合五大創新產業,同時也為我們打造一個綠能國家。

最後,本席還有一個目標的部分,也是大膽的建議,院長,我們的新南向政策為的就是希望能夠拚經濟,經貿合作才是我們南向政策最大的核心,即便我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其實不管是教育部或文化部,每一個單位都有配合南向政策的部分,但說到底,我們還是希望我們的經濟可以與這些南邊的國家有更好、更多的發展,這個目標沒有錯吧?

林院長全:是的。

蘇委員巧慧:政府若提供平台協助台商,這都是必須的,但如果政府可以帶頭投資,豈不是更好嗎?我注意到國發會有一個推動國家級投資團隊的計畫,院長應該知道這個計畫吧?

林院長全:我知道。

蘇委員巧慧:可以請院長說明一下國發會規劃中的國家級投資設置方案之進度嗎?

林院長全:這部分可能要請國發會陳主委來說明。

陳主任委員添枝:跟委員說明,現在正在規劃中,應該可以在短期之內成立。

蘇委員巧慧:預計其預算規模是多少?

陳主任委員添枝:當初預計這家公司是100億元的規模。

蘇委員巧慧:和其他世界各國來比較的話,我們這樣的規模算大、小還是合理?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覺得應該是合理的規模,因為在初期的運作上尚須累積很多的經驗……

蘇委員巧慧:所以這個是初期?

陳主任委員添枝:對。

蘇委員巧慧:那中期大概是何時?

陳主任委員添枝:因為過去沒有做過這樣的計畫,所以是需要花一些時間。而在規劃的過程中,誠如蘇委員剛才所言,南向的市場是將來這家公司很重要的目標之一。

蘇委員巧慧:就本席所理解,國家級投資公司其實就是一般所謂國家主權財富基金的概念,如果用人民聽得懂的話來講,我其實也想到一個類似的例子,就是金酒公司,姑且不論金酒公司的營運績效,但以現在實際的狀況而言,它確實為金門縣政府增加了不少的稅收,也提高了金門縣民的福祉,事實上,有很多人甚至是把戶籍歸入金門籍,希望自己也能享受這樣的福利,一般民間就說,這是叫做「用腳投票」,就是我想去做金門人,讓自己的福祉可以更多。所以,如果我們有這樣的單位和基金來為臺灣增加稅收,其實不失為一個好的方法。剛才主委說這是一個適當的規模,但本席將其與其他國家相較,此預算規模可說是非常、非常的小。

陳主任委員添枝:可能現在還沒有要做委員剛才所講的主權公司的規模,它是一個比較簡單的投資公司的概念,所以,等我們規劃完成之後再來向委員報告。正因為如此,所以剛開始不需要這麼大的……

蘇委員巧慧:關於這個議題,本席一開始就說這是一個大膽的建議,我認同行政院的方向,而我認為這個計畫一旦實施,不但是有機會跟上世界的潮流,為國家增加稅收,同時也是一個政府帶頭投資最好的新興方向,所以,本席是支持政府這個方案,希望可以在這個方向上多努力。謝謝院長。

林院長全:謝謝。

陳主任委員添枝:謝謝。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蔣委員乃辛:(11時14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前陣子的颱風,加上近日的大雨,請問院長最近有沒有去買過菜?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1時14分)主席、各位委員。抱歉,我很久沒有買菜了。

蔣委員乃辛:那你知道目前的菜價到什麼程度?

林院長全:當然,我知道很貴、非常貴。

蔣委員乃辛:青蔥一斤250元、一條絲瓜六十幾塊、青江菜一斤八十幾塊。

林院長全:是。

蔣委員乃辛:民眾何時可以吃到平價、正常價格的蔬菜?

林院長全:主要是因為風災、雨災的緣故,而復耕還是需要一段的時間,這部分我們當然希望儘量用進口蔬菜酌予取代,才能讓這個問題得到緩解。

蔣委員乃辛:所以政府對抑制菜價一點措施都沒有嗎?

林院長全:目前是有,我請農委會曹主委來說明。

蔣委員乃辛:明天東部的雨量還會更大,在此情況下,蔬菜的種植與產量絕對會受到影響。

林院長全:是的。

蔣委員乃辛:進口的蔬菜又那麼貴,難道民眾要繼續買這麼高價的菜嗎?家庭主婦說,300塊錢買不到一餐的菜,怎麼辦?

林院長全:這部分是否請農委會曹主委來答復?

蔣委員乃辛:所以政府平常就應該要有一些措施,例如蔬菜的準備,颱風來臨時方能防範這樣的情況。

林院長全:有的,這部分應該是有的。

蔣委員乃辛:報載現在進口蔬菜的價格又居高不下,廠商看到供需的問題又趁勢把價格抬高,難道政府沒有任何的因應措施嗎?

林院長全:我請曹主委來說明。

曹主任委員啟鴻:蔣委員,連續三個颱風襲台,而且梅姬颱風走後,又遇上大雨,農糧分署現在已經都陸續到各產區去看培養菜苗的地方,我個人也到南州一處很大的苗場看過,事實上菜苗都已經種了,預估10天之後,葉菜類的供應應該就可以正常了。

蔣委員乃辛:所以,10天之後,菜價才可以恢復到正常價格?

曹主任委員啟鴻:大概需要10天。

蔣委員乃辛:所以,民眾還要再忍耐10天?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實在是很抱歉。

蔣委員乃辛:所以有些廠商還可以繼續賺10天的颱風財?

曹主任委員啟鴻:廠商部分,我想合理的價位是應該的,但我們也恰好遇上進口的某些菜是其產末,而我們本地的則是青黃不接,原本該銜接上的,卻因為雨量造成災害,像蘿蔔的產季就沒有銜接上來。

蔣委員乃辛:院長,我們政府總要有一些措施吧?如果是任意哄抬價格者,政府應該要去處理。如何在這段期間內短期地引進蔬菜來平衡供需的話,政府應該就要去做啊!當然,農地本身的產量部分,因為天候問題,不可能要求它馬上長出來,但該做的事情,你們應該要去做。

曹主任委員啟鴻:好。

蔣委員乃辛:如果政府毫無作為,民眾對政府是否就更加失望?

曹主任委員啟鴻:院長指示要特別補助這些溫網室設施提高為二分之一,雖也是緩不濟急,但因應氣候變遷的緣故,我們希望能夠明年這樣的溫網室設施結構能夠耐強烈颱風……

蔣委員乃辛:院長,剛才主委講到10天後蔬菜產量正常之後,菜價才會便宜,政府有沒有辦法將這個時間提前?

林院長全:蔣委員,第一,我們先讓目前既有的庫存蔬菜儘量釋出,請農委會馬上去檢討。第二,我也會請公平會去調查,如果有任何哄抬蔬菜價格者,政府一定會嚴格查辦。

蔣委員乃辛:一定要嚴格查辦,絕對不能發這種颱風財,讓民眾損失。

林院長全:當然。

蔣委員乃辛:再請教一點,最近報載含瘦肉精的美豬要進來臺灣了,是不是?

林院長全:目前沒有,對於進口豬肉不能含有萊克多巴胺的規定,我們目前還是持續採取這樣的立場。

蔣委員乃辛:可是報載,曹主委說農民心裡已經有準備了,農民心裡已經有準備了是否就代表政府已經準備要開放了?

曹主任委員啟鴻:沒有,委員,報紙寫的是誤導。我是說農委會的努力要跟農民一起,讓我們的成本更有競爭力,所以,院裡面會有增加畜產競爭力的預算……

蔣委員乃辛:所以,含瘦肉精的美豬是不會進來的?

曹主任委員啟鴻:目前為止,八字沒有一撇。

蔣委員乃辛:好。蔡總統在選舉時也說過,不可以有瘦肉精的美豬進來,而且要用十倍的標準來檢查,行政院做得到嗎?

林院長全:您剛才講到的十倍檢驗,主要是針對食安的部分,在食安部分,只要不符合現行的規定,我們都希望能用更多的人力來檢查,這是不會有問題的。

蔣委員乃辛:所以美豬現在不會進來?八字連一撇都沒有?

林院長全:目前我們並沒有和美國談這個問題。

蔣委員乃辛:日本的輻射食品會進來嗎?

林院長全:輻射食品的部分也是一樣,我們會根據科學的標準來看,而且我們還會參考國外的作法。目前我對日本食品的瞭解是,除了福島災區之外,其實對於非福島核災的地區我們也是有管制的。當然,管制的部分會隨著時間而改變,這部分我們會用科學的證據去看管制是否合理,另外,如果要和他國看齊的話,我們會找出怎麼做才是最有效也最好,同時也是大家公認最可行的方法,這些我們都會考量。

蔣委員乃辛:除科學之外,民眾的健康才要擺在第一位。

林院長全:當然,科學就是指向民眾健康的證據。

蔣委員乃辛:絕不能屈服於任何壓力。

林院長全:我們沒有任何壓力。

蔣委員乃辛:含瘦肉精的美豬與日本福島核災的輻射食品絕對不能進入台灣來。

林院長全:我們對於日本的食品,除福島之外的其他地區也做了很多嚴格的管制,這個部分會隨著時間去調整,同時我們也參考他國的作法進行科學判斷,完全會以委員剛剛提到的,健康是否受影響,以及管制是否合理等一起考量。

蔣委員乃辛:絕對不能受到國外政治的壓力。

林院長全:不會有任何政治的壓力,健康是不能有任何交換的。

蔣委員乃辛:希望院長能做到您剛才的承諾,絕對不能放含有瘦肉精的美豬進來好嗎?

林院長全:我們一定會客觀去看。

蔣委員乃辛:接下來我要再請教院長,今年暑假大約是在5月30日左右氣溫創新高,台灣幾乎要停電。當時我們的備轉容量只剩百分之一點多,台電也大量地啟動所有備用的發電機,甚至有些發電機組的發電量都超過100%。如果發電機組的運轉超過100%的話,短期間內也許可以,長時間絕對會發生問題,雖然今年暑假安然度過沒有停電,請問今年冬天會不會停電或限電?

林院長全:今年5月底備轉容量降低,主要原因是當時有些機組還在維修,待維修的機組開始運作後,供電吃緊的狀況就會有所改善。但又因夏天的氣溫會持續上升,所以要管控需求面,也費了一番努力,所幸沒有機組因意外而出問題,所以我們可以度過今年夏天。

蔣委員乃辛:平安度過了嗎?

林院長全:對。

蔣委員乃辛:如果其中有一個機組發生問題的話,台灣就會停電對不對?

林院長全: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希望台電的備轉容量可以維持在7%左右。

蔣委員乃辛:請教今年冬天會不會停電?

林院長全:為使夏天的機組都能運轉,所以我們儘量會在冬天維修,屆時供電當然會吃緊,但這是為了讓明年夏天能更安全,因此會有調度的壓力在,不過,台電當然會儘量維持,雖然冬天的供給會比較少,但還能維持在……

蔣委員乃辛:你知不知道核二廠的1號機將於11月底大修?

林院長全:是的。

蔣委員乃辛:今天報紙也登,有管線破損輻射增加,台電說沒問題可以繼續做,反正11月份要大修,待大修時再一併處理。請問是不是這樣?

林院長全:這部分要請經濟部李部長說明,看是不是有什麼誤會?

蔣委員乃辛:部長,是不是可以這樣做?

李部長世光:目前還不知這個部分是不是報章媒體所說的「套膜損壞」,台電在這過程中,原本是每個禮拜檢測一次背景值,輻射值目前都還在正常值的範圍內,我們已經要求進行每天檢測,目前都還在正常值之下。我們除了請台電向部裡報告外,也要向原能會報告……

蔣委員乃辛:所以在安全上還是在你們可以控制的範圍內嗎?

李部長世光:對,現在還在正常值範圍內。

蔣委員乃辛:核二廠一號機11月底要大修,請問這要修到何時?

李部長世光:按照規劃,這通常要修幾個月,但是我們希望它愈早修好愈好。

蔣委員乃辛:部長覺得大修在幾個月就可以修完嗎?

李部長世光:大修不是拆掉修……

蔣委員乃辛:核二廠一號機11月底就停機,不能再運轉,對不對?

李部長世光:對。

蔣委員乃辛:這和大修無關。

李部長世光:那是歲修,不是大修。

蔣委員乃辛:因為它的燃料棒要更換,卻沒有地方放置舊的燃料棒,所以核二廠一號機到今(105)年11月底就停機,不能運轉。

李部長世光:是的,那個部分……

蔣委員乃辛:核二廠一號機有69萬瓩的發電量,可是它要停機,加上冬天機組要大修;也就是因為今年夏天機組不能大修,所以今年冬天會修,如此一時少掉這麼多機組,再加上核二廠一號機停機一事,請問今年冬天會不會停電?

李部長世光:按現在的規劃,供電永遠吃緊,可是我們會盡全力讓其不會斷電和限電。

蔣委員乃辛:請問明年夏天會不會停電?

李部長世光:現在經濟部每個月召開一次電業會報……

蔣委員乃辛:(106)年4月15日核一廠二號機會停擺,像核二廠一號機一樣,它的燃料棒要更換,可是舊燃料棒沒有地方擺放,所以不能更換新的,因此明年4月15日核一廠二號機就不能用,而今年11月底核二廠一號機也不能用;現在核一廠一號機停擺,核二廠二號機亦停擺,你們必須到立法院報告,待立法院通過,才能再運轉。

李部長世光:是。

蔣委員乃辛:請問院長,核一廠一號機和核二廠二號機現在停擺,行政院會將這份報告送到立法院,並進行專案報告嗎?因為今年6月行政院準備將核一廠一號機的報告送到立法院專案報告時,發生很大的風暴,對不對?所以院長就宣布不來報告,原能會的主委也說,從此他不會再送核一廠一號機、二號機的報告到立法院,並進行專案報告。如果這是確定的,是不是表示你們從現在開始都不會再將核一廠一號機、核二廠二號機的報告送到立法院,並進行專案報告,亦即這些機組已經準備要停擺?

林院長全:特別向蔣委員說明,核一廠、核二廠沒有延役計畫,但不代表它們會提前除役;至於您剛剛提到的部分,我們現在的政策如下:第一個,如果我們能不用核一廠、核二廠,就儘量不用……

蔣委員乃辛:對,大家都歡迎。

林院長全:第二個,如果核一廠、核二廠還能繼續運轉,且其他電力的供給已達極致時,我們還是會考慮這個報告要不要送立法院,讓立法院同意。

蔣委員乃辛:所以你們到時還是會考慮讓核一廠一號機和核二廠二號機再運轉?

林院長全:對,但是我們一定會將報告送到立法院,讓社會大眾了解目前電力供給的狀況。

蔣委員乃辛:今年11月底核二廠的兩部機組就停擺,到明年4月15日核一廠的兩部機組也全部停擺,所以另外兩部的報告不送到立法院專案報告的話,核一廠、核二廠從此便停機。院長剛剛說,不排除將報告送立法院,請問如果這個報告送到立法院,結果又像今年6月一樣,有這麼大的壓力,你頂得住嗎?這和民進黨的政策是違背的喔!

林院長全:剛剛已經說過,我們會窮盡所有其他方式,包含電力的需求和供給,都會一起考量……

蔣委員乃辛:對呀!但是萬一電力都不夠,你們會運轉核一廠一號機和核二廠二號機嗎?

林院長全:如果這些都做不到……

蔣委員乃辛:這樣的話,院長的壓力會很大喔!

林院長全:如果核一廠、核二廠可以安全運轉,且安全無虞,我們當然要將報告送到立法院,讓立法院同意,但是立法院不同意的話,這也無法運轉。

蔣委員乃辛:院長要特別注意這件事情,我……

林院長全:我們會了解,謝謝。

主席:顏委員寬恒及陳委員曼麗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報告院會,上午安排質詢的委員已質詢完畢,上午院會到此為止,下午1時50分處理臨時提案,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立法委員個人質詢經濟組之詢答,現在休息。

顏委員寬恒書面質詢:

新政府上任以來,從外交受挫到觀光客銳減,政府可以把藉口推給中國大陸,說是他們在打壓,請問他們為什麼要打壓?難道我們自己沒有打壓自己的農漁民嗎?虱目魚養殖協會指出,農委會發文要求與中國洽談兩岸漁業合作相關民間協議或意向,「涉及政治性內容非經各該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之」,擺明用公文阻嚇兩岸契作,完全不照顧漁民生計,事後說是漁民誤會大了,如果是最會溝通的政府,怎麼只要一發公文就產生誤會呢?別人欺負我們也就算了,自己人欺負自己人還這麼不手軟,請問這樣算是蔡總統說的「解決問題」嗎?

這次的梅姬颱風,本席看到了全國的行政單位都是全體總動員,對於救災付出了最大的努力,尤其是基層的台電跟台水員工,幾乎不眠不休,有很多地區都有停電停水的情形,本席服務處的電話幾乎沒停過,本席知道基層員工的辛苦,所以也盡可能的協助安撫鄉親的情緒。對於台電跟自來水公司基層員工的付出本席給予肯定,所謂只有戰敗的將軍沒有戰敗的兵,本席要追究的是政策單位,氣象局早就已經預告了,梅姬颱風是近年來地表最大的颱風,風大雨大,請問有沒有預先掌握可能發生的災害影響程度?

台灣是多雨的缺水國,缺水程度是世界排名第十八,請問在颱風過後原水濁度升高,就算處理人員增加多少,都無助於原水濁度的降低速度。廢水的回收再使用相較於水庫河川的高濁度,顯然有它的利用價值,國人用水量不斷增加,針對水資源管理、家庭污水及工業廢水處理與再利用,有沒有具體的方案跟實施計劃?現在要開發新水源有一定的困難,尤其在西部平原很多家庭污水及工業廢水都是直接排放掉,缺水又浪費水,有沒有計劃在平地或低窪地區,建造兼具停滯洪保水多重功能的濕地,水資源再回收利用,期程又是如何?

國際上推動電業自由化的目的有三:第一,透過自由競爭,帶來效率及較低的電價。第二,自由化可解決長期供電瓶頸問題,特別是國營綜合電業受到約束較多,要蓋新電廠及輸配電設施並不容易,若能開放民間興設,較具彈性。第三,透過民營業者參與,可帶來投資、就業及經濟成長。就台灣來說,長期以來台灣皆是世界電價最低的國家之一,冒然開放本席懷疑在電業自由化的情況下是不是能再降低電價?很值得考量,而且我們的發電燃料都是仰賴進口,國營事業可以吸收國際原物料的漲幅差價,但是在資本市場上,成本一定會反應在售價上的,水電是民生必需品,更是經濟命脈,如果被資本家掐住咽喉,坐地起價否則不供電或供電不穩定人民怎麼辦?能保證電業自由化之後不會漲電價嗎?本席希望不是因為新政府樣樣求表現,用政治因素而倉促進行電業自由化。另外,政府鼓勵民間太陽能發電,據本席瞭解,許多耕地因為收成不好,農民的投資報酬率低,乾脆租給發電業者,目前已經有不少耕地已經被業者租來發展太陽能發電了,良田有可能就這樣被毀了,請問電力來源如果是不合法或有爭議的,對業者及相關供電者該如何處理?

蔡政府上台後,由於對九二共識的認知不同於以往,中國大陸採取了一些管控措施,使得來台觀光的陸客大量減少,當地台商應該也遭受了一些壓力。政府提出新南向政策,但是從基層觀察好像效果有限,本席認為,如果這樣的情形持續惡化,它影響的不只是旅遊業者而已,各行各業一定會受到衝擊,產生骨排效應,台灣經濟一定會受到重創。短期內陸客大量減少,當然會影響相關業者的收入,這自然就是經濟的問題。到6月底止,台商到中國大陸投資是1,592.5億美元,到7月底止,中國大陸到台灣投資是16億美元。1,592.5億美元換算成台幣大約是5兆,這還是經過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正式核定的,透過地下管道或其他管道進入大陸的不知還有多少?我們投資中國大陸的金額是這麼樣的龐大,現在兩岸關係這麼差,政府要怎樣去保障在中國大陸台商的利益?如何讓台商鮭魚返鄉,轉變成為台灣的經濟效益?經濟部投審會除了事前把關外,事中和事後有沒有甚麼樣的手段來追蹤和協助台商在中國大陸的情況?還是政府准許投資以後就完全像斷了線的風箏一樣,5兆金錢就這樣隨風而去?有了這些大陸投資的經驗,如果政府還是堅持新南向政策,是否也需要建立配套措施來轉換成為台灣經濟效益?

在大家長期的努力下,台中港特定區終於解編,台中港觀光碼頭的設立,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日昨台中港務分公司已經提出觀光水岸碼頭的規劃構想,9月20日也和日本的三井公司簽約,在台第2家OUTLET將在2018年完工營運。不管是台中港觀光碼頭的設置,或者是三井OUTLET的營運,都能夠創造在地經濟。台中港的定位不僅是一個工業港,而且是一個觀光港口,日本橫濱港的發展過程是台中港可以借鏡的經驗,再來就是港口實質內容的加強、周遭觀光景點的開發,以及交通順暢的配套,例如「台中市雙港輕軌計畫」的推動等,祈望中央全力支持,讓大台中的經濟起飛,徹底的翻轉大台中。

2018年台中世界花卉博覽會是一項國際盛事,總經費預估是88億元,它不只是台中更是全國的大事,全世界都將會看到我們台灣農業科技發展的成就,而且其中會有23億元的花卉植栽經費來照顧台中和全國的農民。但是這項活動的經費負擔比例,目前經過國發會的要求修正為地方要負擔57億元,如果再加上土地取得的費用,則台中市政府要負擔67多億元,對地方政府來說實在是一項重大的財政負擔,請行政院比照「台北花博」的模式,再調整降低台中市政府的負擔比例?本席前面提到建設台中港觀光碼頭,如果能夠加速它的建設完成,並且在時效上和2018年台中世界花卉博覽會結合,既可以發展在地經濟,又可促進我們台灣的觀光事業發展,這2項重大的建設和活動,實在關係到大台中和全台的經濟發展,所以要請行政院大力的支持。

今年全國公告地價平均漲幅超過3成,有些地方甚至高達100%以上,像宜蘭縣是118%,台中市的西屯區101.29%,南屯區86.72%,北屯區57.2%、烏日區也超過5成是54.71%,公告地價暴漲的結果,導致依附公告地價調整的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學產地、國營事業等承租戶的租金呈倍數暴漲。地方政府為了增加財政收入,用火箭式提高地價稅的方式,把手伸進人民的口袋,經濟不是很好的時候租金卻加倍,實在是雪上加霜,現在財政部雖然已經針對地上權案年租金,從原來完全的和公告地價連結浮動,改為「部分固定、部分浮動」的方式,但它又規定不溯及既往,使得現有的承租戶不能享受到政策調整的利益,而且對學產地和國營事業等的承租戶,也沒有解決或補救的方法,請問中央要如何來處理?以後公告地價的調整是不是由中央來制定一個天花板,不能讓地方政府缺錢就隨意的伸手向百姓要錢?

俗話說,亂世用重典,現在台灣的毒品問題已經往下蔓延到國中小,成為嚴重的國安問題,菲律賓總統杜特蒂用血腥的手段去制裁毒販,我國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本席當然不會認同這樣的作法,但它的精神有沒有可以成為我國借鏡的地方?另外,詐騙問題在台灣社會也造成許多的問題,甚至臭名在國際。行政院贊不贊同刑法加重?或者有其他更有效的方法?

陳委員曼麗書面質詢:

美國總統大選第二場總統候選人辯論中的選民提問:「會採取甚麼樣的能源政策,達到我們的能源需求,同時保持對環境友善、減少石化電廠工人的工作消失」。

請問院長:

1.政府會採取甚麼樣的能源政策,達到我們的能源需求,同時保持對環境友善。

2.美國現有的潔淨能源政策,讓傳統能源公司紛紛關門,許多工人失業。而臺灣也在面臨相同的問題,台化汽電共生及臺灣的燃煤電廠在人民對於PM2.5 的重視,引發抗爭和關場爭議。請問政府是否已經思考能源轉型過程,勞工權力及技職訓練。

3.希拉蕊表示能源獨立很重要,認為要加速開發潔淨能源。台灣的能源自給率不到3%,發展再生能源一方面將可提升台灣的能源自給率,同時也能帶動國家綠能產業發展,還可達成低碳無核家園目標,一舉數得。政府也宣示將太陽能裝機目標大幅提高到2025年20GW。國外廠商都嗅到商機,新加坡Equis集團旗下太陽能公司SOLEQ(速力)所設置的太陽能電廠,預計投資新台幣150億元於彰化發展再生能源。丹麥離岸風力發電公司丹能風力(DON GEnergy)也規劃投資新台幣1,400億元在彰化外海興建離岸風力發電機組。台灣綠能產業將從零組件走向系統,亦即朝著提供「完整的能源方案」方向邁進。太陽能發電廠、離岸風力發電、農能合一(畜牧業結合沼氣發電、農業大棚等)為可行的發電系統發展,而節能建築、儲能設備與ESCO整合性能源服務,則在用電端提供更好的用電效率。政府是否在這一波的投資過程中扶植國內維修人員的技能進而扶植國內對於再生能源技術水準。

4.電力市場自由化為世界趨勢,除了可以推動再生能源之外,也可以創造多元的電力服務產業,電力事業可以結合農業、結合社會福利、也可以結合農村再生、東發基金等既有行政預算,促進社區發展特別是容易受到氣候變遷衝擊的原鄉部落,行政院應將能源發展視為整體,而非只有電力供應問題。請行政院說明,目前如何創造多元的能源產業。如果沒有相關規劃,請行政院於三個月內召集原住民社團、社區營造組織、環境保護團體、友善農法組織與相關行政單位,展開討論。

休息(11時30分)

繼續開會(13時50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1分鐘。

進行第一案,請提案人張委員麗善說明提案旨趣。

張委員麗善:(13時5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5人,有鑑於日前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檢測市售3C可充電式鋰電池高達3成電容量不合格,其使用的電池容量及續航力尤顯得格外重要,不良品之電池導致3C產品或電池本身爆炸或故障時有所聞,「3C二次鋰電池」於103年5月1日公告列為應施檢驗商品,於上市前業者須完成檢驗程序,符合檢驗規定後,於商品貼附商品檢驗標識,截至今日卻仍有這麼高比例不合格,顯示需加強「可充電式鋰電池(3C二次鋰電池)」之管理。爰建請行政院責成相關機關針對「可充電式鋰電池(3C二次鋰電池)」之電池容量研議固定規格,促進市面上「電池容量與標示一致」之目標,以達維護消費者權益之目的。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一案:

本院委員張麗善等15人,有鑑於日前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檢測市售3C可充電式鋰電池高達3成電容量不合格,隨著科技的發展,3C電子產品是現代生活中必需的配備,而其使用的電池容量及續航力尤顯得格外重要,「可充電式鋰電池(3C二次鋰電池)」因具有良好的儲電效能,被廣泛運用於3C產品如相機、筆電等之中,不良品之電池導致3C產品或電池本身爆炸或故障時有所聞,電池若品質不穩定可能成為生活上極大潛藏性危險傷人之近身物品,「3C二次鋰電池」於103年5月1日公告列為應施檢驗商品,於上市前業者須完成檢驗程序,符合檢驗規定後,於商品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始得於國內市場陳列或銷售,截至今日卻仍有這麼高比例不合格,顯示需加強「可充電式鋰電池(3C二次鋰電池)」之管理。爰建請行政院責成相關機關針對「可充電式鋰電池(3C二次鋰電池)」之電池容量研議固定規格,促進市面上「電池容量與標示一致」之目標,以達維護消費者權益之目的。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張麗善

連署人:許淑華  江啟臣  王惠美  孔文吉  陳宜民  王育敏  李彥秀  蔣萬安  鄭天財  曾銘宗  徐榛蔚  羅明才  呂玉玲  林麗蟬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柯委員志恩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柯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進行第三案,請提案人簡委員東明說明提案旨趣。

簡委員東明:(13時5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廖委員國棟、黃委員昭順等17人,鑑於內政部民政司辦理中之「殯葬設施示範計畫第三期計畫」(一○二至一○五年)即將於一○五年底結束,許多原鄉卻因辦理不及或自有財源不足尚未申辦。因此請國家發展委員會、內政部等部會考量原鄉特殊性,續辦該計畫,並因原鄉財力不足,因地制宜設計適合原鄉地區規範,降低其自籌款門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三案:

本院委員簡東明、廖國棟、黃昭順等17人,鑑於內政部民政司辦理中之「殯葬設施示範計畫第三期計畫」(一○二至一○五年)即將於一○五年底結束,許多原鄉卻因辦理不及或自有財源不足尚未申辦。因此請國家發展委員會、內政部等部會考量原鄉特殊性,續辦該計畫,並因原鄉財力不足,因地制宜設計適合原鄉地區規範,降低其自籌款門檻。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經查,原住民山地鄉(區)「公墓改善項目」包括:

1.公墓更新。2.新設公墓。3.配合辦理公墓更新新建骨灰(骸)存放設施。

二、以屏東縣霧台鄉為例:吉露部落約40戶在五年前的莫拉克風災,遭受到嚴重的破壞,不僅部落地基下陷、房屋毀損不堪居住,雖族人均已遷往長治百合永久屋居住,但安葬祖先的公墓地基卻仍在下滑,霧台居民均擔心部落公墓安危,期望儘早遷移祖先遺骸至安全處所。

三、為配合國家政策、部落土地取得不易等因素,原住民已拋棄舊有思維,願意接受火化安葬,例如屏東三地門、泰武、春日、台中和平、南投仁愛、花蓮豐濱等不分山原平原部落,均有興建納骨牆急迫性,經幾年的宣導努力,目前原鄉需納骨塔、納骨牆,原鄉也有意願設置或更新,但內政部之「舊墓更新」計劃於今年結束,未來也沒有編列任何預算,應予改進。因此敬請內政部儘速續辦該計畫,並特別考量原鄉公墓嚴重飽和死無葬身之地且原鄉財力不足、因地制宜獨立設計適合原鄉地區之規範,降低其自籌款門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簡東明  廖國棟  黃昭順

連署人:鄭天財  呂玉玲  顏寬恒  許毓仁  林為洲  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張麗善  林德福  蔣萬安  吳志揚  賴士葆  王惠美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四案,請提案人李委員昆澤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進行第五案,請提案人顏委員寬恒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顏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進行第六案,請提案人蔣委員乃辛說明提案旨趣。

蔣委員乃辛:(13時54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2人,針對行政院繼開放加拿大牛肉後,擬再開放含瘦肉精美豬及日本核災區產品,造成廣大國人的憂心及衝擊農民的生計。經查美豬及日本核災區產品仍有歐盟、俄羅斯、韓國等國禁止進口。另依照民調顯示,民眾不贊成開放含瘦肉精美豬及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者,分別為73%及64%,為保障國人飲食安全,本席要求行政院繼續禁止含瘦肉精的豬肉及日本核災區農產品進口;落實蔡總統「用十倍標準嚴查」進口農畜產品,嚴格把關食品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六案:

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2人,針對行政院繼趁颱風日漏夜開放加拿大有狂牛症疑慮的牛肉後,媒體報導政府擬再開放瘦肉精美豬及日本核災區產品,造成廣大國人「食不安」的憂心,及衝擊台灣數十萬農民與家屬的生計權益,且歐盟、俄羅斯和中國大陸都不准含瘦肉精的豬肉進口;而日本核災區農產品中國大陸和韓國亦全面禁止進口。另蔡總統選前要求,國內產品不能使用瘦肉精,並用十倍標準嚴查進口產品。根據六月份民調顯示,有73%民眾不贊成開放瘦肉精美豬,僅6%贊成;另有64%民眾不贊成開放進口日本福島食品,18%贊成。為保障國人飲食安全,維護農民生計,尊重民意,本席要求行政院繼續禁止含瘦肉精的豬肉及日本核災區農產品進口;落實蔡總統「用十倍標準嚴查」進口農畜產品,嚴格把關食品安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林麗蟬  曾銘宗  簡東明  蔣萬安  王育敏  賴士葆  鄭天財  陳雪生  楊鎮浯  柯志恩  吳志揚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七案,請提案人賴委員士葆說明提案旨趣。

賴委員士葆:(13時55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5人臨時提案,有鑑於酒駕撞死人在台灣層出不窮,甚至有民眾為躲避違規責任,酒測時故意「擺爛」不願配合,讓警方非常頭疼,究其原因主要是不乏百萬名車車主,上限10萬元的罰款,對他們來說恐怕是九牛一毛,因而一犯再犯!爰提案要求行政院及相關單位去研議,仿效國外的做法,規定酒駕及交通違規累犯者,須至醫院太平間服勞役,期能起嚇阻作用,減少事故傷亡。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七案: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5人,有鑑於酒駕撞死人在台灣層出不窮,甚至有民眾為躲避違規責任,酒測時故意「擺爛」不願配合,讓警方相當頭疼,究其因肇事者不乏百萬名車車主,上限10萬元的罰款,恐怕是九牛一毛,罰起來不痛不癢,因而一犯再犯!據此,為遏制酒駕累犯歪風,落實讓違規者能對粗心駕駛和酒駕心生恐懼,同時讓他們看到實際的身心傷害,以使他們日後上路更注意安全,爰提案要求行政院及其相關單位,應仿效國外做法,規定酒駕及交通違規累犯者,須至醫院太平間服勞役,期能起嚇阻作用,減少事故傷亡。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根據警政署統計,去年(104年)酒駕事故造成142人死亡、8120人輕重傷,雖隨祭出重罰使得近十年酒駕傷亡人數有所減少,但是台灣因酒駕死亡受傷的人數每年仍有8000多人。事實上,酒駕造成的社會損失以及家庭傷害很大,十年來已經造成近4000個家庭的破碎,和1600個重殘家庭。

二、據國際媒體指出美國加州積極杜絕酒後駕車,在加州酒駕累犯罰款可達1萬8000美元並處有期徒刑16個月,當地法官另有奇招,訓令累犯者清理屍體,嚴厲告誡勿以身試法。

提案人:賴士葆

連署人:曾銘宗  盧秀燕  楊鎮浯  費鴻泰  廖國棟  林麗蟬  徐志榮  許淑華  林德福  鄭天財  李彥秀  馬文君  顏寬恒  蔣萬安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八案,請提案人李委員麗芬說明提案旨趣。

李委員麗芬:(13時56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莊委員瑞雄等18人,鑒於警察於第一線執行公權力,需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以確保社會秩序,維護人民財產,因此當警察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應以人權為圭臬,避免執法過當,致使人民權益受損。我國於近年通過簽署「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若納入中央警察大學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訓練課程中,將有助於警察執法時以人權為本。綜上,建請行政院研議將人權課程納入警察學校校級通識必修課程,並於106學年度施行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八案:

本院委員李麗芬、莊瑞雄等18人,鑒於警察於第一線執行公權力,需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以確保社會秩序,維護人民財產,因此當警察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應以人權為之圭臬,避免執法過當,致使人民權益受損。我國於近年通過簽署《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公約,若納入中央警察大學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訓練課程中,將有助於警察執法時以人權為本。綜上,建請行政院研議將人權課程納入警察學校校級通識必修課程,並於106學年度施行之。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人權,為人人享有的權利,強調不因其種族、膚色、性別、語言、財產、宗教、政治或其他因素而有任何區別。身為第一線執行公權力的警察,除瞭解我國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之外,更應該了解「人權」的定義和精神,在執法過程中,以「保障人權」為第一優先,避免執法過當。

二、我國近年已陸續制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公約施行法,保障人民的生存權、發言權、人身自由權、平等權、隱私權等基本人權。警察作為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的重要守護者,在在說明警察和人民密不可分之關係,因此,更應該在警察的養成教育中,幫助警察掌握人權的核心價值,並以維護人權最高指導原則。

三、通識教育課程為我國各大專院校訓練學生之必要課程,為全面培養學生應具備之核心能力與知識,應以「人」為主體,連結社會、政治、經濟、法律和其他層面的基礎能力培養。有鑑於我國警察教育以專業化模式進行訓練,為確保國民人權受到保障,建請行政院儘速評估課程之可行性,並將人權課程納入「必修通識課程」,提升我國警察人權素養,以建立民主人權之法治國家。

提案人:李麗芬  莊瑞雄

連署人:陳素月  黃偉哲  鍾佳濱  許智傑  羅致政  趙正宇  蕭美琴  黃國書  吳玉琴  林麗蟬  鄭天財  鍾孔炤  周陳秀霞 柯志恩  蘇治芬  陳學聖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九案,請黃委員國昌代表時代力量黨團說明提案旨趣。

黃委員國昌:(13時57分)主席、各位同仁。在過去這個週末,從10月9日至10月10日這兩天,新北市從貢寮、瑞芳、金山、萬里到汐止所累積的雨量,已經高達上千毫釐了,這樣的雨量在過去這兩天當中造成非常多災情,我們可以看到土石坍塌、道路封閉,也有許多在山坡地上的民宅因為水土保持的問題而流失,對於居民的安全、建築物的安全都造成很大的負面衝擊。我們也非常感謝行政院院長林全能夠到這些災區巡視,在這次釀災的過程中,總共撤離14里、465人,希望行政院能夠持續掌握受災的狀況,並專案提供後續重建之必要協助,謝謝!

第九案: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鑒於新北市汐止區、瑞芳區、雙溪區、貢寮區、金山區及萬里區,因2016年10月9日至10日間累積雨量達400至1,100毫米的超大豪雨釀災,造成多處山坡坍塌、道路中斷、房屋地基掏空,共撤離14里、465人,影響當地居民生活及安全,建請行政院持續掌握受災狀況及清查災損,並專案提供後續重建復原之必要協助。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林昶佐 徐永明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十案,請提案人黃委員偉哲說明提案旨趣。

黃委員偉哲:(13時59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1人,鑒於日前臺灣大學磯小屋發生竊案,因無保存文物設備與經費,導致許多珍貴古文物失竊。而台北市有50多所創立於日治時期的學校,也都有古文物未妥善保管的類似情況,為此,建請文化部及教育部等相關主管單位立即訂定保存及管理辦法,避免類似竊案再度發生,以利古蹟文物維護及文化傳承。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案: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11人,鑒於日前臺灣大學磯小屋發生竊案,因無保存文物設備與經費,導致許多珍貴古文物失竊。而台北市有50多所創立於日治時期的學校,也都有古文物未妥善保管的類似情況,為此,建請文化部及教育部等相關主管單位立即訂定保存及管理辦法,避免類似竊案再度發生,以利古蹟文物維護及文化傳承。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目前台北有50多所創立於日治時期的學校,其中有三成的學校都超過100歲。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6條「中央政府機關及其附屬機關(構)、國立學校、國營事業及國立文物保管機關(構)應就所保存管理之文物暫行分級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就其中具國寶、重要古物價值者列冊,報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然而,原名「舊高等農林學校作業室」的臺灣大學磯小屋發生古文物失竊案,嫌犯竊取1930年間七件重要的實驗器材,所幸全數追回,若損失將難以估算。

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雖有善本書室,也建立善本古籍數位系統,然多數已絕版的日治時期藏書只完成編目整理,但卻未設置書室,更遑論溫控、除濕設備、保全設備或是定期除蟲作業,無法妥善保存書籍。圖書館甚至以透明膠帶縫補,粗糙不堪,也未將古籍數位化,相信這樣的案例不是個案。

三、此類學校含有豐富的文化內涵,尤其許多古文物更是見證台灣歷史性的一刻,有些古文物甚至是獨一無二的絕版品,其文化價值無法數計,如因天災人禍,往往難再復原。而且古文物放置處往往無妥善保管機制,有文物失竊及毀損的疑慮。

四、綜上所述,對於此類學校的古蹟保存的造冊及擬定管理辦法應更加重視,請文化部及教育部等相關主管單位立即訂定保存及管理辦法,避免古蹟文物因營運經費短缺,無法妥善保管,造成國家文化資產損失,亦有利文化傳承。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歐珀  鄭運鵬  張廖萬堅 邱議瑩  劉櫂豪  江永昌  柯建銘  葉宜津  蘇巧慧  段宜康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臨時提案均已處理完畢,下午2時30分繼續進行立法委員個人質詢經濟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4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