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6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時1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秘書 林志嘉

副秘書長 高明秋

秘書長:出席委員57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上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宣告:第2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6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6人擬具「菸酒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四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本院委員徐榛蔚等18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六、本院委員徐榛蔚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刪除第二十二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七、本院委員鄭天財等18人擬具「保全業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八、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建築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九、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一、本院委員管碧玲等17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二、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6人擬具「醫療法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三、本院委員Kolas Yotaka等22人擬具「監察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四、本院委員尤美女等22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五、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六、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七、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刪除第一百十八條及第一百六十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十八、本院委員段宜康等20人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十九、本院委員洪宗熠等21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本院委員楊鎮浯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一、本院委員蘇震清等17人擬具「商標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二、本院委員許毓仁等17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三、本院委員許毓仁等19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四、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3人擬具「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五、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2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六、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及第八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七、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口腔健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八、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商品標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九、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7人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7人擬具「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一、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8人擬具「鄉鎮市調解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二、本院委員蔡培慧等24人擬具「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三、本院委員管碧玲等16人擬具「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四、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國有財產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五、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菸酒管理法第五十七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六、本院委員陳其邁等20人擬具「公教人員退職退休給與併計黨務人員年資處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七、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6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八、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6人擬具「交通部組織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九、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6人擬具「經濟部組織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6人擬具「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一、本院委員陳曼麗等17人擬具「自來水法第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二、本院委員葉宜津等17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三、本院委員葉宜津等17人擬具「大眾捷運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四、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9人擬具「電業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五、本院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期貨交易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六、本院委員余宛如等17人擬具「保險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七、本院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信託業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八、本院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銀行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九、本院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本院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一、本院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二、本院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三、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四及第一百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四、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五、本院委員許毓仁等20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六、本院委員許毓仁等20人擬具「行政院資訊總處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七、本院委員許毓仁等20人擬具「政府資訊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八、本院委員劉世芳等18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十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九、本院委員鄭寶清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六十、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三條之一、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六十一、本院委員陳宜民等16人擬具「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六十二、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土地徵收條例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六十三、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六十四、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司法院組織法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六十五、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十六、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漁會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十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十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廢止「立法院點名表決辦法」,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保全業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七十、行政院函請審議「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七十一、國家安全局函,為修正「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致傷殘死亡慰助金支給標準」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七十二、司法院函,為修正「民間公證人設事務所地區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七十三、勞動部函,為修正「基本工資」,並自105年10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七十四、勞動部函,為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附件一及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四款附件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五、勞動部函,為公告「農民團體中之農田水利會適用勞動基準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六、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工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修正「檔案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七十八、蒙藏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含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5年第2季「媒體廣告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九、蒙藏委員會函送105年度第2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兩岸協議執行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八十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八十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析安裝「北斗定位衛星」裝置對國家安全、資訊及通訊衍生風險評估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八十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八十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廢止「廣播電視廣告內容審查標準」及「衛星廣播電視廣告製播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八十五、法務部函,為修正「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八十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105年第2季員工消費合作社應繳回之代辦盈餘處理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八十七、中央銀行函送該行及中央印製、造幣兩廠105年度截至6月底止政策宣導之廣告預算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八十八、臺灣省政府函送105年度第2季「補助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九、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九十、外交部函送105年第2季辦理各類媒體政策宣導廣告情形一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九十一、總統府函送該府主管105年第2季政策宣導經費辦理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九十二、臺灣省諮議會函,為105年度第2季無辦理各媒體政策宣導相關廣告事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三、行政院函,為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本年度人事費不敷,動支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0億9,645萬4,000元支應,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九十四、(密)交通部函送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臺協會間已簽署之NAT-I-2305協議備忘錄之附約1及其附錄1,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九十五、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送「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程序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審查。

九十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送「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正當理由及許可要件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審查。

九十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送「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八條第三項關於一定金額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之公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審查。

九十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送「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八條第四項財產申報格式填寫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審查。

九十九、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送「獎勵舉發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審查。

一○○、勞動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署加強監測機構之查核及管理工作,確保監測資料正確性,檢送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一、內政部函,為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106年度預算,業經該會董事暨監察人會議審議通過,檢送預算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暨所屬單位預算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併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三、司法院函送「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司法院及所屬單位預算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併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四、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僑務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編列1億0,116萬7,000元,凍結300萬元乙案,業經處理完竣,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五、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僑務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編列2,867萬3,000元,凍結500萬元乙案,業經處理完竣,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六、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一般行政」(排除「人員維持」費)預算凍結四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七、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十六),「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預算凍結四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八、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勞工保險局「一般行政」(「人員維持」費除外)預算凍結四分之一,檢送相關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九、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食品藥物管理署「一般行政」(人事費除外)之預算凍結四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5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通過決議3,針對「臺灣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5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通過決議4,針對「臺灣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二、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5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通過決議5,針對「臺灣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三、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5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通過決議6,針對「臺灣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四、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5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通過決議7,針對「臺灣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五、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5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通過決議9,針對「細懸浮微粒(PM2.5)特徵對民眾健康影響之研究」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六、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5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通過決議10,針對「細懸浮微粒(PM2.5)特徵對民眾健康影響之研究」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七、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5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通過決議11,針對「整合性食品健康風險評估機制建立」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八、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5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通過決議12,針對「整合性食品健康風險評估機制建立」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九、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105年度預算決議,針對業務支出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二○、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105年度預算決議,針對業務費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二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書」等10案(詳如附表),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二二、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101年度決算書等6案(詳如附表),均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二三、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案,因已逾送達後1年內完成審議之期限,依決算法第28條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一二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文化部函送該部主管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等12家財團法人103年度決算書案,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二五、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及財團法人核能資訊中心103年度決算書案,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二六、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該部主管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等10家財團法人103年度決算書案,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二七、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科技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及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103年度決算書案,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二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二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考試院、行政院函送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委託經營辦法」部分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法務部函送「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編制表」及「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編制表」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三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函送「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三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法務部函送修正「法務部廉政署處務規程」第四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條文及「法務部廉政署編制表」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三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考試院函送修正「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辦法」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三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三五、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司法院函送「大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三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司法院函送修正「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監督管理辦法」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三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司法院函送修正「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限規則」部分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三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法務部函送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三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送修正「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編制表」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四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榮民服務處組織準則」第三條、第五條條文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編制表」等19項編制表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四二、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修正「教育部編制表」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四三、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修正「教育部編制表」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四四、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修正「教育部體育署編制表」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四五、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中央研究院函送修正「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部分條文及「中央研究院編制表」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四六、本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勞動部函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名稱修正為「勞動部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並修正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四七、本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修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編制表」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四八、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中華民國陸軍軍士教導總隊退伍人員協會籲請通過「陸軍軍士教導總隊士官退伍補償條例」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四九、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台灣前國軍退役軍人暨遺族協會為建請制定「台灣光復初期投效國軍赴大陸作戰台籍老兵補償條例」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五○、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彭明宏先生等為陳請儘速通過「台灣光復初期投效國軍赴大陸作戰台籍老兵補償條例草案」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五一、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吳國雄先生等為現行規定娶大陸新娘未領身分證前不得享有榮民配偶補助,陳請修法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五二、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郭世民先生等為請將「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一般及評價」修正為「各類」聘雇僱用各等人員,並溯及既往請願文書案2份,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五三、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高增壯先生為請求修定「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第15條,增列志願役軍士官退場機制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五四、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涂馨云先生為請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認養安置辦法第三條條文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五五、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魯洪劍君為退伍軍士官在領受退休俸期間犯法,應取消退休俸、加重刑罰,陳請修法請願文書案2份,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五六、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黃雅人君為建請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不孝及已成年子女不能領取其父母之退休俸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五七、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台灣區預備役志願役國防幹部協會為對「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提出修法意見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五八、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王有裕先生等建請修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五九、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王有裕先生等再建請修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六○、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王有裕先生為繼續陳請修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六一、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台南市富台等四村自救會陳請修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終止違背「眷改條例」之不法行政命令及行政規劃,俾追回國庫被掏空之財物及人民被剝削之財產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六二、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程振威君等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22條之1提出修正意見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六三、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台南市履鋒東村自治會等建請增訂「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18條之1條文請願文書案2份,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六四、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譚善遠先生為對金門古寧頭大捷參戰官兵及有特殊功勛指揮幹部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六五、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譚善遠先生為請制定金門古寧頭大捷及八二三砲戰參戰官兵及有特殊功勛指揮幹部或一般官兵補償與優遇等特別條例,並儘速完成立法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六六、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譚善遠先生檢呈金門古寧頭大捷及先後在金門兩大勝戰參戰官兵及有特殊表現之指揮幹部或一般官兵之補償與優遇案等特別條例提案,陳情儘速完成立法,落實補償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六七、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譚善遠先生檢呈金門古寧頭大捷及先後在金門兩大勝戰參戰官兵及有特殊表現之指揮幹部或一般官兵之補償與優遇案等特別條例提案,陳情儘速完成立法,落實補償請願文書案2份,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六八、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呂瑞統先生為建請制定「八二三戰役參戰官兵晚年生活照顧特別條例草案」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六九、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中華民國八二三戰役戰友總會為陳情「八二三戰役參戰官兵晚年生活照顧特別條例」能順利立法通過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七○、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黃鳳元先生等為「八二三炮戰補償條例」,未將古寧頭戰役及五十年前退役的殘障士官兵及一九八三七計畫專案人員列入條例之內,有失公允事陳情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七一、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陳黃玉女士為金門「823戰役」陣亡烈士補償國軍遺族,陳情比照「228事件」儘速完成立法辦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求償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七二、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陳黃玉女士為金門「823戰役」陣亡烈士補償國軍遺族,陳情比照「228事件」儘速完成立法辦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求償討回公道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七三、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陳黃玉女士等為金門八二三戰役陣亡烈士補償國軍遺族案,陳請儘速通過「八二三砲戰陣亡烈士遺族補償條例草案」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七四、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陳黃玉女士等為金門八二三戰役陣亡烈士補償國軍遺族案,建請比照「228事件」儘速完成立法辦理外,另由政府設立「紀念日、紀念碑、紀念館」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七五、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陳黃玉君為金門「823戰役」陣亡烈士補償國軍遺族,建請比照「228事件」儘速完成立法辦理,並設立紀念日、紀念碑及紀念館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七六、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陳雅嫺女士為陳情修法特種兵給予補償金,並比照榮民有退休俸及房屋等優遇至死亡為止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七七、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翁心富先生等為民國70年國防部發布「金門地區役齡男子檢定為已訓國民兵實施辦法、配合措施兩種」之行政命令,濫權將在台金門乙種國民兵強制臨時召集「再入伍」,陳請本院在進行「陸軍第一特種兵薪俸補償特別條例草案」協商時,將本案一併處理之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七八、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歐中玉君為針對立法委員有關退伍軍人支領年終慰問金議題問政情形,提出建言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七九、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王日新君為建議「陸海空軍懲罰法」,增訂管訓、悔過、禁閉之懲罰,應由權責長官移送該管軍事法院裁定後為之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八○、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中華民國敵後作戰返台國軍官兵權益聯合促進會為「中華民國敵後受難歸來國軍官兵處理暨補償條例草案」,於90年4月23日被列入錢坑法案遭封殺已12年,陳請為來日無幾之國軍官兵權益伸出援手予以立法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八一、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振化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劉宇宸)為請立即表決三讀通過其所提「中華民國共同防禦法」之立法請願文書案2份,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八二、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劉宇宸君為請立即三讀表決通過其所提「中華民國共同防禦動員法」請願文書案2份,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八三、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劉家梅君為陳請不可實施全募兵制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一八四、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3人於第9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八五、本院人事處函,為本院第9屆全國不分區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邱泰源先生已於民國105年10月4日(星期二)中午12時20分到院宣誓就職,請查照案。

一八六、本院民進黨黨團函,為徐國勇委員轉任行政院發言人,請辭立委,其經費稽核委員遺缺由何欣純委員遞補,請查照案。

主席:報告事項第一○四案以下,除第一二九案、第一三二案、第一三四案、第一三六案及第一三九案至第一四七案同意展延審查期限外,其餘各案均准予備查。

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余委員宛如就現行外籍人士來台或國人出差之核銷規定已不合時宜,需附紙本登機證才能核銷機票費用,實為阻礙我國國際化之不必要的行政要求,也凸顯我國政府接受資訊化認證能力之不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推動新南向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近期勞動基金運用局發布新聞稿,標題是『勞動基金今年獲利續創新高,上半年獲益612億元』勞動基金運用局拿上半年獲益612億元,拿來作為今年獲利續創新高的依據;但整體基金規模也達到3兆1,921億元更是新高,從而卻使收益率降至2.03%」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中高齡就業問題日趨嚴重,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相關機關除應建立社會安全制度,並應延後退休年齡並促進中高齡就業;包括鼓勵雇主僱用中高齡工作者、提升其就業能力及減少退休反誘因等方案,提高中高齡勞動參與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員警執法與教育訓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須密切注意英國脫歐效應及後續對國內的影響並提出因應之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應推動包容性成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國是唯一還沒有以競爭法規制標準必要專利授權作法的法域,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儘速為標準必要專利找出合適的競爭法規制標準,保持我國資訊通訊產業的競爭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金融挺經濟但未提出如何挺金融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檢討護病比,改善護理人員勞動條件及執業環境,以建構完善醫療體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檢討護理人員勞動條件及執業環境過於嚴苛與不友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恢復加拿大牛肉輸入食品查驗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為推動新南向政策而特設辦公室之可發揮實質效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我國養豬產業發展與轉型,提高產業競爭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檢討政府各部會開發各式APP之效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廢止『例假可挪移』函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蔣委員萬安就百貨公司專櫃人員之身心健康權益維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周委員春米就恆春郵局所屬墾丁統一渡假村外之自動櫃員機拆除,致影響偏鄉民眾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蕭委員美琴就救生衣納入應施檢驗商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高等教育政策未來規劃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加強腸病毒之防堵與衛教宣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二、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改善偏鄉教育環境,均衡城鄉差距,資源再分配以落實社會公平正義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三、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中小學老舊校舍補強及拆除重建辦理情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四、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我國教育資源分配不均,導致弱勢學生無法藉由教育翻轉人生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五、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我國生育率低,面臨少子化危機,建議政府採取相關政策與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六、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人口老化快速,建議政府應提高日間照顧比例,強化在地安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七、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檢討登革熱防疫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八、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茲卡病毒感染症之防疫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九、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之籌辦進度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我國面臨氣候變遷影響下,全球海洋漁業資源勢必將受衝擊,對於臺灣漁業產品及國內漁民生計影響之因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一、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政府須因應英國脫歐公投結果之影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相對於理工領域,臺灣人文社會領域學生占全國百分之五十五,加上藝術領域則達百分之六十,如何借重此一趨勢的新人才培育,應是臺灣下一波發展的重點工作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鑒於經常有登山客在惡劣天氣入山發生危險,出動直升機或人力搜救,浪費龐大社會資源。建議搜救從「免費」到「有價」,主管機關應明確訂定山難搜救收費標準,救援者與被救援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搜救程序、時效也應清楚界定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新南向政策的推動,希望加強臺灣和全球、區域連結,降低對中國大陸市場的高度倚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國民幸福指數若因執政黨立委倡議停止發布而停編將有損政府統計公信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全民健保藥品支付價格之訂定及分級醫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照顧服務員培訓與勞動條件、長照機構評鑑管理等議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在財務、提供與整合管理上,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如何有效溝通及籌措長照2.0財源來逐步健全長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食品安全資訊交換妥善做好各部會分工合作之橫向聯繫,避免有害物質進入食品供應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物聯網產業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二、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大專校院兼任教師相關權利保障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三、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大學學生兼任助理相關事宜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四、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十年長照2.0計畫及財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五、行政院函送徐前委員國勇就應考慮苗栗鄉親殷切期盼能有大型醫院進駐苗栗,然遠雄非醫療專業企業,要求衛福部撤銷遠雄申請案,並積極協助苗栗縣府重新規劃,尋覓合適之醫療法人或財團法人進入苗栗建院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六、行政院函送徐前委員國勇就醫療財團法人遠雄健康生活園區基金會承租苗栗縣後龍鎮國有土地及擬轉讓經營權予中國醫藥大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七、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培慧就貓用無佐劑狂犬病疫苗引發相關肉瘤議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八、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培慧就偏鄉地區公共化教保服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九、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動物飼養、展示及表演業者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惠美就鑑於暑假期間,學生常至海邊與溪流戲水消暑,造成多起溺斃憾事,要求相關單位強化消防人員水域救生作為,並利用媒體宣導防溺知識與標識轄內危險水域處所,以保障民眾之生命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一、行政院函送余委員宛如就外籍新生嬰兒在臺灣地區居留未滿6個月而無法加入健保的空窗期,請衛生福利部正視外籍新生嬰兒的醫療問題,積極研擬相關措施,以保障新生嬰兒之就醫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二、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臺中市國立高中職訂於106年1月1日改隸臺中市政府,為確保教育部補助經費不會因而縮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三、行政院函送張廖委員萬堅就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期間,自106年起改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未針對103年至105年參加一般保險之考試錄取人員規劃配套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年金改革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振興經濟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推動生技產業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擴張性財政政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國如何因應面對中國大陸提出的多項促進跨境電商發展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出口接連衰退及發展內需市場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金管會十大金融科技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亞洲.矽谷推動方案」之定義與範疇、願景及中長期目標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推動臺灣創新創業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三、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四、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政府2025年實現非核家園願景,再生能源發展之具體規劃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五、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今年臺灣經濟成長率恐無法保1%,建請檢討我國出口率衰退與投資不振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六、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自來水水價調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七、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檢討我國身心障礙手冊換證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八、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建請政府檢討我國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之可行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九、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亞洲.矽谷推動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彥秀就近期兩岸聯繫溝通機制停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一、行政院函送趙委員天麟就高雄市產業具備發展氫能之優勢條件,建議將其設為氫能基地,轉型為綠能城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二、行政院函送趙委員天麟就高雄煉油遷廠後,該廠區應轉型為氫能應用站並推動氫經濟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三、行政院函送趙委員天麟就高雄市產業具備發展氫能之優勢條件,建議將其設為氫能基地,轉型為綠能城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四、行政院函送余委員宛如就「公司、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執行成效、申請成功家數及執行人員配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五、行政院函送余委員宛如就經濟部推出之全球攬才網站ContactTaiwan,其平臺之內容設計並不符合使用者需求,未能達到吸引外籍人才之效果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六、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惠美就尼伯特颱風過後之農損補助及建材價格哄抬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七、行政院函送張委員麗善就兩岸虱目魚契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八、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我國出口持續疲軟,政府應加強輔導既有中小企業提升產業體質,加強經營及創新能力,以減緩這一波全球經濟寒冬對我國的影響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九、行政院函送徐前委員國勇就財團法人中興工程科技研究發展基金會改隸經濟部主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行政院函送吳委員秉叡就汽車燃料使用費宜隨油徵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蔣委員萬安,鑒於近日因公共運輸工具之博愛座,發生多起乘客間的衝突事件,引發各界對於「博愛座」是否廢除之討論。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顏委員寬恒,針對交通部所屬公路總局所轄已經開闢的省道,但還沒有辦理徵收補償的私人土地共1萬8,189筆,面積548公頃,如此多之私人土地被政府佔用,都沒有辦理補償,政府僅一句沒錢、雙手一攤就完事,如此對所有權人不公平。政府手上握有權力和資源,實應運用靈活之方法來解決問題,或採逐年編列補償金預算,或採以地易地或容積獎勵,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林委員為洲,針對新竹縣人口長期不斷增長,逐步達到60萬人口大關,對於運動休憩設施之需求,亦日益增加。且新竹縣的產業為科技類為主,其員工特別需求運動場館以方便健身與放鬆心靈。經查目前僅有竹北市成立新竹縣內第一座國民運動中心,若以人口數及需求度來看恐無法負荷。而新竹縣府有意選擇縣內人口數第二高之竹東鎮興建國民運動中心。故建請教育部相關單位參酌區域運動資源平衡發展下,應儘速同意竹東鎮運動中心經費補助案,以早日完成場館興建,提供縣民優質運動生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邱委員泰源,就醫療暴力頻傳情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羅委員致政,有鑑於中國大陸一再打壓我國外交空間,致使我國無法參加2016年國際民航組織大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王委員惠美,鑒於日商百尺竿頭原於今(105)年五月底宣告,自今(105)年6月1日至7月20日以每股128元公開收購樂陞3.8萬張、25.7%股權;然而,在收購時間及繳款期限各延長一次後,該公司逕行宣告停止收購,創下臺灣股市公開收購之收購者毀約的首例,不僅嚴重影響眾多投資者權益,亦凸顯我國相關法規的不完備。為避免未來再有無辜投資者受害,金融主管機關應有相關積極作為,以確保投資者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王委員惠美,鑒於台化彰化廠汽電共生設備操作許可展延乙案,彰化縣政府與台化公司於審查前後劍拔弩張,至今仍爭議不斷。為健全地方發展,爰請中央政府儘速協調雙方於合法、合理範圍內研商解決方案,以維護居民居住正義、保障企業及勞工權益,共創地方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我國邁入人口老年化,長期照護為我國必須盡快面對之課題。多數醫師表示照護人員多半無法察覺受照護者營養失調問題而造成受照護者身體健康受損。本席建議將營養照護納入長照服務體系,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九、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食藥署於105年7月8日宣布重新開放加拿大牛肉進口,惟加拿大在104年2月才爆發狂牛症,而該病情潛伏期長達七年,食藥署任意開放進口,更應該加強檢驗造成狂牛症的普利昂蛋白,並公布於眾,以維護民眾食安,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十、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民眾表示台中市北屯區中平路509巷及576巷之自來水管自民國99年以來破裂11次,平均一年破裂1次,惟台灣自來水公司至今仍未汰換此段老舊水管,使得民眾對於生命財產安全有所疑慮,亦造成大量珍貴水資源浪費。本席要求立即優先改善汰換年久失修之管線,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十一、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台中市將於2019年舉辦第一屆東亞青年運動會,為使比賽場館符合國際標準及成立國家級中部訓練基地,建請教育部研議補助經費,使比賽場館及中部訓練中心得以順利建設,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十二、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台中市北屯區三和里、三光里、北興里、北京里之里民反映該區域停車位不足問題嚴重,里民及市府單位討論後協議將停車場改至北興里集會所前的長安新村及台灣體育大學之用地,惟此兩用地屬國有財產署之財產,為使當地居民提升生活品質,健全社區環境發展,本席建議國有財產署將此兩用地撥用給台中市政府闢建停車場,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現在進行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今天進行立法委員個人質詢經濟組之詢答。

首先請劉委員建國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劉委員建國:(10時32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在國事繁忙之餘,有沒有撥個時間看場電影好放鬆一下?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0時33分)主席、各位委員。到外面電影院大概是不太可能,如果在家裡面,要是時間許可的話,可以試試看。

劉委員建國:院長有沒有看過現在超火紅的「屍速列車」?

林院長全:沒有。

劉委員建國:那你大概知道電影的劇情吧?

林院長全:我知道這部電影現在很流行,但是我沒有仔細去瞭解內容。

劉委員建國:「屍速列車」是描述韓國爆發嚴重的大規模病毒感染的狀況,當然我們知道劇情是假的,但是世界上還是有足以讓人類感到恐懼的細菌存在,而且英國的經濟學者預估,在2050年將近會有1,000萬人死於這種細菌感染,甚至會造成全球GDP下降3.5%。院長有聽過這樣的訊息嗎?

林院長全:我沒有特別瞭解這些,但我知道就醫學上來看,不斷的基因改變會產生新的細菌出來,對我們或是對生物的健康造成影響和衝擊,這種可能性是有的,就像病毒也有這個可能。

劉委員建國:院長一定要知道,它叫作超級細菌,超級細菌會讓全世界籠罩在一片恐慌,甚至也會超過癌症的死亡率,比率更高,我們不能只從醫學的角度來看待這個事情,甚至要從醫療機構、長照機構及畜牧業的角度來看待這個事情,所以本席特別藉由今天的總質詢來提醒院長,畢竟政府是防疫的第一道防線。而在防疫的過程裡面,我們必須很深刻的瞭解,世界衛生組織已經預警這個事情,也有英國經濟學者提出這樣的看法,其實2050年離現在剩下三十多年的時間,我們應該為現在、未來和下一代未雨綢繆,我希望院長對這個事情一定要充分瞭解,因為對於人類的醫療或是畜牧的發展過程,我們的因應作為至為關鍵。

林院長全:謝謝委員的指教,我瞭解委員所講的,就我的認知,這可能跟過去人類使用抗生素過度頻繁而造成某些細菌有抗藥性的結果有關,當然我們希望有新的藥品問世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劉委員建國:新的藥品解決這個問題?這個說法有點奇怪。

林院長全:如果能夠解決,如果新的抗生素出來的話,也許還有機會啦!

劉委員建國:院長應該知道昨天的新聞,有3,000隻烏骨雞被下架,院長知道是什麼狀況嗎?

林院長全:我不清楚。

劉委員建國:請農委會主委向大家說明清楚,你們所掌握的情況如何?

曹主任委員啟鴻:根據防檢局和畜牧處所給我們的訊息,屏東有一個烏骨雞業者用了不該用的抗生素,烏骨雞已經下架了,並且科以業者3萬元的罰款。

劉委員建國:不該用的抗生素?為什麼會用了不該用的抗生素?是不會用還是故意用?還是用得過量?主委當過屏東大家長,您對整個畜牧業和農業都非常清楚,農民在使用抗生素的過程中,他的訊息來自何處?有什麼依據?照理講,他作為畜牧業的農民,他要用這些抗生素,基本上,他一定要合法、合情,他也會適量,會顧及到安全,他絕對不會過量才對,你們發現這個業者使用過量的抗生素,所以你們處以罰款,但你們有沒有去追蹤到底是什麼情況下發生這樣的事情?請簡單說明一下。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們昨天才得知這個訊息,至於進一步追蹤的情況,我們並不是很清楚。實際上,今年到目前為止,防檢局和畜牧處大概抽檢了2萬多件,不合格率還不到0.1,99點多都是合格的,所以大家也不要恐慌。當然用藥要回歸動物用藥的許可和獸醫師的藥方,不要擅自聽從藥品推銷業者的意見,否則就危險了。

劉委員建國:那麼業者應該聽從誰的意見?誰最準確有專業?

曹主任委員啟鴻:應該還是獸醫師。

劉委員建國:好,那我們就來討論獸醫師。目前經濟動物獸醫師的比例為何?主委和院長知道嗎?

曹主任委員啟鴻:向委員報告,這一、兩年來,獸醫師的重心都移往禽流感的部分,所以這部分的人力是嚴重短缺。

劉委員建國:就我們的理解,大多數獸醫執業是往照顧貓狗寵物型的領域去發展,直接從事經濟動物的獸醫占整體的比例有多少?

曹主任委員啟鴻:這確實是一個問題,因為毛小孩的興起,現在許多獸醫師不往公部門移動,而是往私人診所移動,這是一個危機。

劉委員建國:對,農民今天要用藥,他當然是期待透過獸醫最專業的建議,而不是聽一般藥商說這個藥有多好、這個抗生素有多強,還是誠如方才院長所說的,用新的抗生素,應該都不是這樣,還是要有專業人士去做引導、建議,我想每個農民都不想用藥過量,因為用藥過量可能會造成的後果他非常清楚,若用藥過量,他也必須負擔更大的經濟支出,所以在合情、合法、適量、安全的情況下,絕對是每個農民應該要遵守的,他也是希望這麼做,但是誠如方才主委所講的,他們聽太多了,也沒人可以問。

接下來請大家看看這個比例,這是2014年全國執業獸醫師的比例,其中貓狗寵物型獸醫的部分占56%,至於動物防疫公務獸醫的部分,方才曹主委有說,整個公務獸醫跑到防疫的領域去了,結果動物防疫公務獸醫的部分也才占19%,經濟動物獸醫就只有占8%,這是2014年的比例,來到現在也不遑多讓,人數根本就沒有增加過,針對這塊,政府打算如何處理?我們不希望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不希望讓農民無所適從,也不希望農民在碰到這樣的情況時,卻找不到政府的依靠。

曹主任委員啟鴻:行政院有特別撥一筆款項給農委會來增加我們的畜產競爭力,其中對於用藥及生物安全管理的部分,有提供一筆預算,所以我們希望明年能夠澈底來執行。

劉委員建國:所以整體的規劃方案何時會出爐?可否提供給相關委員來做參考?

曹主任委員啟鴻:好的。我們會把資料提供給委員。

劉委員建國:可否在年底之前,包括相關輔導的計畫等等,都可以一併提出來,讓我們可以來做參考?

曹主任委員啟鴻:好。屆時也請委員能夠支持。

劉委員建國:在此提供另外一項數據給院長及主委參考,據農委會的資料顯示,102年牛隻統計數據是14萬多頭,平均每位獸醫就要照顧4,913頭牛,反觀日本,每位獸醫師約只有照顧1,000隻牛左右,兩者比例相當懸殊。台灣的護病比已經落差這麼大,現在連醫牛比也落差這麼大,這對整體經濟動物的安全,還有屠宰後送到市場上,甚至送到餐桌上,都可能會造成很嚴重或是不堪想像的後果,像昨天發生這樣的事情之後,今天你們來到立法院備詢,幕僚人員應該就把相關的訊息提供給主委及院長,然後才可以即時做一些答復及因應。總之,本席希望這個部分能夠儘快,誠如方才主委說的,在年底之前會把相關的規劃及輔導計畫提出來,屆時大家再來一起討論。

方才院長曾提到是否使用新的抗生素,我想這樣的概念絕對是錯誤的,超級細菌其實是多重性的病變,這樣的病變會突發很多我們無法預估的狀況,所以才有經濟學者、世界衛生組織一再提出預警,如果在畜牧的防疫上還是採用現行的方式,顯然就是一個防疫上的破口,就是源頭上永遠沒有辦法做到管控得宜,永遠沒有辦法降低其風險,如此一來,後端的我們就永遠要疲於奔命,永遠沒有辦法做即時處理,所以我才會對這件事情很care。

主委應該很清楚,無論是人或是動物,關於使用抗生素一事,台灣在現在這個階段其實已經應該要擴大討論了,換言之,我們必須面對這個問題,如果再不面對,不只是台灣,可能對全世界將會造成更大的災難,所以請院長及主委一定要特別重視這件事情,也希望在院長及主委的任內,能提出一些具體、有效的措施來做為因應。

林院長全:好的。

劉委員建國:另外,院長有看過韓劇「大長今」嗎?

林院長全:很早以前我是看過一部分。

劉委員建國:「大長今」當中很多都在談健康的飲食、安全的飲食,若我們希望達成這樣的目標,則食物來源的部分,比方說就不可以亂用抗生素、一定要有專業的獸醫師來進行指導,相對的這些畜牧、動物吃的飼料,我們也必須做一些相關的處理、了解。

林院長全:當然。

劉委員建國:也就是說,動物飼料裡面可能也會摻雜一些有的沒有的抗生素,對於這部分的領域,不知院長或是曹主委要做什麼樣的處置?有嗎?

曹主任委員啟鴻:這部分一向是畜牧處和中央畜產會的業務核心,源頭的管理是最重要的,否則後端會處理不完,我們會往這方面來努力。

劉委員建國:其實這是有相連性的事,還請院長、主委多費心。最後,本席要談農損及農業保險法,我要代表雲林縣民感謝院長和主委,其實這次颱風受損、受傷最大的還是在雲林縣,院長和主委都有到雲林去了解實際狀況,但我們還是focus在農損災害面積超過20%,院長已經有裁示了,17%、18%、19%跟20%的差距是有多大?並沒有差很多,也就是說,我們希望從寬、從速來認定。但是大家都很清楚,像雲林縣、屏東縣與直轄市農經人員的比例相比,還是相差甚遠,一個農業大縣農經人員的比例竟然少於直轄市,這樣怎麼有辦法從寬、從速去認定?每個公所的農經人員平均四至五位,每個人員必須去現場看將近幾千公頃以上的農地,所以當院長離開之後,有人說當時院長去看台東的災情狀況後也作了這樣的指示,不過,最後那些人還是會疲於奔命,最後還是有很多事情會有所延宕,針對這部分,站在行政院的角度、站在全國最高農政機關的角度,究竟要如何去輔導、因應這件事?可否簡單說明?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們現在已經從台東以無人飛機來輔助,嘉義縣也開始做了,我們希望雲林縣縣政府也能開始用這個方式來輔助。其次,從民國97年開始,農糧署就已經累積很多災損的地號,農民就不必再經由檢附許多證件了,這部分是累積的,希望將來能夠彌補農業行政人員之不足。

劉委員建國:本席要提醒院長和主委,今年整個年度幾乎都有災情,像今年1月的寒害災損,到了清明都還有很多農民沒有接受到補償,農民最需要的就是儘速補償,我不希望院長、主委到現場勘災之後,後續還會發生類似的情況,現在在雲林縣,其實很多補償認定作業還是很緩慢,所以本席還是希望院長和主委能夠重視這件事。

林院長全:我們會持續來改進效率的問題,謝謝。

劉委員建國:謝謝。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有美國聯邦眾議員巴頓(Joe Barton)先生到院拜會並蒞臨旁聽,請所有在場立法院同仁及官員向他揮手致意。

繼續請陳委員歐珀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陳委員歐珀:(10時49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請問林院長,是不是已經確定宣布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0時50分)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問題,上次在這裡答詢時也有跟人事行政總處提到,希望他們就這部分進行行政作業,如果一切順利的話,應該會在年底之前確定此事。

陳委員歐珀:好的,謝謝。我們知道鄭南榕先生於1989年4月7日為了百分百的言論自由而不幸犧牲,鄭南榕先生是宜蘭人,很多鄉親覺得很「感心」,特別希望我在這裡向蔡總統及院長表示最深的謝意。我想,對於過去對國家發展有貢獻的人,我們就是應該要有這樣紀念性的表現,謝謝院長。

其次要就教院長的,大家都知道蔡總統在就任之前提出要「謙卑、謙卑、再謙卑」!就職演說當天提出幾項宣示,其中特別提到要肯定整個國家對他的支持,他要帶動整個台灣發展新南向政策,國際媒體及各界對於新南向政策給予很高的肯定。雖然我知道這是總統的職權,也是端出外交上的牛肉之一,但是我也知道在推動新南向政策上,行政院也有制定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計畫目標有18國,除了東協10國、南亞6國,還有紐澳,總共18個國家,從4個面向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要創造互利共贏,這個方向是正確的。但是我要提醒院長,是不是能夠力求突破?至於要如何突破?我個人認為,從過去到現在國家外交思考是有一些疏漏。從1950年到1990年,台灣創造了40年經濟奇蹟,每年經濟成長率平均達到7%以上,不但創造經濟發展,而且拉近貧富懸殊差距,在全球很少有國家能夠做到發展經濟,同時又能夠消弭貧富懸殊,平均財富的分配,這是全世界滿特例之處。我也知道近幾年來台灣經濟衰退,當然是因為受到全球的影響,但是我們看到東南亞及東協一些國家的經濟成長率都還維持10%左右;反觀我們自己,到現在進出口成長已經連續17個月下跌,這是很嚴重的警訊。因此,新南向政策能不能成為台灣開創未來的機會?面對全球經濟及大陸政治障礙,我們必須要突破。針對這個突破,我建議兩個方向。第一是就位階性討論,第二是就互惠性問題討論。

首先,就位階性而言,過去我們外交上的邦交國都是以美國或日本為主,但對東協10國或者南向這些沒有邦交的國家,我們欠缺充裕的資源和人力。所以,對於鄰近的東南亞及南亞地區,我期待能夠加強人力。以我們駐印度代表處為例,業務經費不夠,比我們在美國紐約或舊金山及其他州處辦事處還低,我覺得我們在外館人員方面應該要再加強。如果確定要這樣做,就整個位階性而言,對於新南向這些國家在外交上的想法要再提高,院長是不是願意就位階性調整或者人力補充問題做一些思考?

林院長全:好的,跟陳委員特別說明一下,針對你剛才提到新南向這些國家,雖然有這麼多個,我們都放在裡面當做思考範圍,但是未來的重點不會每個國家都一樣,我們還是要選擇對我們國家比較友善、投資環境比較可以穩定建立的,做為優先考量。在過程當中,如果因為業務有需要而必須增加經費或人力的話,必然會去做。可是我必須強調,我們還是要先有計畫,要知道我們要做什麼,再去看人力和經費如何配置。李部長已經跟我提到,現在外交部已經有在檢討外館人力和資源的配置,未來也期待在新南向政策逐步推動時,視工作需要增加適當人力和經費,這不會有問題。可是我還是要強調,我不會為了提高人力和經費就直接給錢,還是要看他們的工作計畫和內容。

陳委員歐珀:各部會有提到創造互利共贏,接下來我要談的就是互惠性,台灣過去看待東南亞及南亞地區總是以台灣自己的角度出發,鮮少考慮當地的需求及當地的觀點,所以我認為新南向政策不能凡事都要互利,是不是我們先來當別人的貴人,讓他們來當我們的貴客?我認為這樣的思考或許能夠吸引對方的配合。經濟部編印了「新南向政策服務指南」,裡面提到一些政策,對於「新南向」的「新」,我將其解釋為「開放」,是不是請院長思考一下我的看法?「新南向政策」就是「開放、開放、再開放」,將開放的腳步能夠提升,不要我們封閉了自己,我們自己都不走出去,一直要互惠,我們就先當別人的貴人,讓別人來當我們的貴客,我想這樣的思考比較能夠促進新南向的發展,新南向是全民矚目關注的,民眾不會給新政府太久的蜜月期,所以我們應該積極推動。

總統最近提出五大創新產業,行政院也宣布了,五大創新產業研發計畫包羅萬象,五大創新產業涵蓋整個台灣西部,但是問題又來了,東部和離島有沒有?我們看到這張圖,桃園有亞洲‧矽谷、台中有智慧機械、台南有綠能創新城,西部沿線有亞太生技中心,另外還有一個全台復興國防,但全台復興國防也是在北部、中部、南部。院長,我要再次提醒你不要忽略台灣東部和離島的需求。

林院長全:謝謝陳委員指教,在這裡也特別給我機會強調、說明和澄清,我們的五大創新產業涵蓋範圍包含全台灣,也包含離島在內,只是因為發動的基地或地點,也許在某個地方會不一樣,所以我們必須要有一個地標,或指標性代表的地方,但不代表只有這個地方才會有。比如亞洲‧矽谷,其所產生的效果絕對是全國一致,所有創新的機會都會因為亞洲‧矽谷這個方案而發展起來。還有新農業政策,只要是農業地區,就一樣都會受惠,不會是現在看到這樣只有某幾個點有,這絕對不是我們的目的。只是這些地區因為原來已經有一定的產業聚落,我們透過它把產業聚落加強,好讓全台灣地區都能夠受惠,這是最重要的。

陳委員歐珀:我感受到院長心中是有離島和宜花東的,但希望能呈現在具體計畫中,馬總統政府曾提出花東產業六級化發展方案,並於103年10月29日經行政院核定通過,其中針對花東產業擬訂發展計畫,卻獨漏宜蘭,本席要在此代表宜蘭鄉親再次懇求院長和所屬行政團隊不要忽略宜蘭也在東部。

林院長全:不會的,以中央政府整體年度預算中各地方推動計畫而言,我相信宜蘭地區還是有很多、很好的值得推廣之處以及相關計畫。

陳委員歐珀:本席希望不論是新政府的五大創新產業或各項產業發展計畫,都不要忽略東部和離島,長期以來的重北輕南、重西輕東、重本島輕離島,導致臺灣城鄉發展失衡情況益形嚴重,甚至造成嚴重的貧富不均。

林院長全: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一定會特別注意,並樂意在發展比較不足地方投入更多資源,促成社會平衡,這點是沒有問題的。

陳委員歐珀:院長在梅姬颱風過後的第一時間到宜蘭視察災損情況,本席內心非常感動,謹在此代表宜蘭人向院長表達感謝之意。院長到達現場視察方知情況有多麼嚴重,但是你們發布的新聞中卻說要優先推動西部五縣市的電纜地下化,本席對此覺得疑惑,經查證,原來是依台電提供的停電戶數多寡資料作決定的,如果以總戶數為分母的話,停電比例最高的其實是東部和離島,台南市和台中市人口數那麼高,停電戶數僅二、三萬而已,宜蘭縣四十幾萬戶就有二十幾萬戶被停電,可見這個數據是有迷思的,毫無意義。大家都知道颱風來臨時,首當其衝的就是臺灣東部,導致宜花東每次都是災損最嚴重的地區,居民苦不堪言。以去年的蘇迪勒和杜鵑颱風、今年的梅姬颱風為例,去年兩個颱風的搶修及復舊經費分別為將近二千萬和六千萬元,今年的梅姬颱風則預估需將近四千萬元,可是這樣的搶修不僅耗費人力也引發安全疑慮,等於是浪費公帑,若電纜改成地下化就不會如此;更有甚者是我們的養殖漁業和農業沒有保險,農、漁民都非常痛苦,院長到現場視察時也看到溫室整個被吹翻的情況,所以本席認為電纜地下化應以東部為優先,你們現在將重點放在西部,本席也不反對,但不應獨略東部,應該將東部列為優先考量才對,因為一旦停電,馬達無法轉動,養殖的魚因缺氧就都死亡了。

林院長全:委員之前的總質詢也曾經提過類似問題,我會請台電參考委員所提意見,但我要強調的是我們不希望是以某一縣市或地區為優先,而是要考量其需求,有關電纜地下化的部分,會依未來防災的排序做處理,而非以地點為優先考量。

陳委員歐珀:尤其要考慮受災面比較大的地區,宜蘭海邊養殖業比如五結鄉季新村那邊都是受災嚴重的地區。

林院長全:假如是損壞頻率比較高的地區,這並不單指某一縣市或某塊地區,而是就地理位置來看,不論是位在哪個縣市,都應該受到同樣的對待。

陳委員歐珀:希望這次也將東部納入。

林院長全:我們會全臺灣一起考量,不會以某一地區為優先。

陳委員歐珀:謝謝院長。

主席:請劉委員櫂豪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劉委員櫂豪:(11時5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過去這三個月,臺灣面臨極端氣候,從尼伯特、莫蘭蒂到梅姬,不論是風力或雨量都創下非常高的紀錄,致使臺灣的農損非常嚴重,尼伯特颱風造成11億元的農損,莫蘭蒂颱風所致農損更高達21億元,包括產物和設施在內,梅姬颱風造成的農損甚至多達33億元,總計將近67億元,可說是非常龐大的金額。以尼伯特颱風為例,包括農產損失和農作設施在內,臺東在11億元農損中就占了8億元,比例非常高,對於災損的勘查、復建、補助等,對於行政團隊行動迅速、中央和地方能互相配合在第一時間降低農民的痛苦和難處,我們給予肯定,特別是院長在10月1日所做重大宣示,本席認為對農民朋友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即明年預備要施行的計畫將原本的重建補助從三分之一提高為二分之一,而且今年度受到農損的都適用,這是行政院因應農民需求所做的回應,雖然媒體對這方面的報導不多,但是本席要藉此機會對院長及曹主委表示肯定,這是政府的美意。本席現在要談的是現行農業重建設施補助分為六個類型,以往的作法是農民自行重建後再以發票申請相關補助,現在則是為了加強整體結構(不論是網室或溫室)使其更為安全,故在前期作業加入由專家學者提供設計圖或專業意見的措施,這是過去沒有的,對不對?

主席:請農委會曹主任委員答復。

曹主任委員啟鴻:(11時8分)主席、各位委員。之前就有,只是沒有落實。

劉委員櫂豪:這次是希望能夠落實,其實這對政府或農民而言都是好的,目的是前期就將預防做好,俾在將來面對颱風雨量太大時降低損害,同時也減少政府要出的經費,本席現在要與院長探討的是六種補助類型中最高金額45萬的水平棚架網室這一項,以臺東為例,現行核銷方法是由農民自行找到廠商、開具發票,再以發票核銷,可是這種方式對臺東來說有困難,因為臺東地理環境特殊,需往北走200公里才能到花蓮,往南也需走200公里才能接到高高屏平原,所以我們要找到相關廠商是很困難的,而且農民在重建水平棚架網室時,通常是以自己僱工購料方式進行,但目前僱工購料沒有辦法進行相關核銷,政府有那個美意,希望農民能夠重建,而且可以做得好,但問題卻出現在僱工購料可不可以核銷的這件事上。其實政府的不同單位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像農委會水保局農村再生計畫中有很多是鼓勵社區僱工購料,原民會也是鼓勵部落僱工購料來做相關設施,一樣是公部門,他們可以核銷,臺東卻不行。我們姑且不看後面幾項加強型溫室的設施,因為那必須很專業,但至少就第一項而言,相對簡易,農民本身就可以僱工購料處理,政府有那麼好的制度與美意,現在問題就卡在核銷部分。而且臺東相對於屏東、高雄、臺南,要找專門做溫室或網室的公司或商號有其困難,這些公司也不可能從外地來做二、三件工程就回去,所以我們只能在當地找,但在地要找到這種有經驗、長期在做溫室、網室的公司行號是非常少的,本席想請院長、主委來幫助農民,因為政府已經有好的制度,就是重建補助提升為二分之一,可是問題就是出在核銷部分。

林院長全:這部分我們當然還是要請農委會研議,原則上發票應該只是一個憑證,還是要根據事實,如果原來真的被認定有毀損,重新建了,有事實存在,而重建的部分也符合我們要求的標準,在這種情況下,是否可以有替代方案幫他們解決……

劉委員櫂豪:院長,雖然核銷看起來是個小事情,不過政府這個好的措施就卡在這邊。

林院長全:對!所以我說我們要務實來解決問題,不要以憑證為……

劉委員櫂豪:現在的作法,譬如廠商開立發票「水平棚架網室一室」90萬元,那我們就只認這張發票、憑證,但是僱工購料事實上也有憑證,只是憑證表達的方式不一樣,我剛剛也提過,水保局、原民會在處理相關事宜時,在某些事項是允許僱工購料來核銷啊!

林院長全:我的意思是,不管有發票或沒發票,只要確實原來有毀損,後來重建,這是一個事實,那就應該給他一個適當補助,也就是只要他重建的部分是符合標準。至於到底是用發票還是其他方式證明,這部分我們請農委會來研究。

劉委員櫂豪:我可不可以請主委回應?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希望要符合標準,否則災害一再重演……

劉委員櫂豪:沒有錯!主委,蓋得合乎標準這件事都沒有問題,譬如要專家、設計圖等等,農民都願意配合,這些都沒有問題,現在不是說要照自己的方式蓋,只是這幾天執行下來,政府這麼好的措施,我們也請農糧署在臺東辦了好幾場說明會,符合政府設施的規定是沒有問題,並不是照農民的意思蓋一蓋,然後就去請領補助,不是這樣子,而是要符合……

曹主任委員啟鴻:好,這個最重要,就災區而言,農民有時候自己隨便蓋一蓋,互相交換施工,甚至有收據是造假……

劉委員櫂豪:主委你要頒個感謝狀給我,我到處去幫你們宣揚這個政策,我一再跟農民溝通,因為政府有政府的規矩,不能說照農民自己的意思隨便蓋一蓋,然後就要政府付錢,這是行不通的,一定要主要的大結構照政府規定處理,之後才能申請政府補助,現在的問題是申請補助的憑證,現在的做法是請專門幫人家蓋網室、溫室的廠商開立發票,農民也願意照農委會的規定去蓋,問題是他需要自己僱工或購料,就是憑證的問題啦!蓋是一定照規矩蓋,這是絕對要遵守的。至於憑證問題,主委,我們來思考如何幫農民解決這個問題,好不好?

曹主任委員啟鴻:好,我們來研究。

劉委員櫂豪:多久時間?

曹主任委員啟鴻:上個禮拜我們本來要下去看實際復建狀況,但因為颱風來襲,飛機不能降落,所以抱歉……

劉委員櫂豪:對!上個禮拜主委本來還要去講畜牧專區問題。是不是兩個禮拜我們來幫農民尋求一個解決辦法,好不好?

曹主任委員啟鴻:好,我們會找時間再下去。

劉委員櫂豪:不是啦!我是說憑證的核銷方法。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們會請農糧署研究。

劉委員櫂豪:對!至於其他細節部分,譬如要怎麼蓋網室,農民是一定要配合,因為這是政府的規定,如何蓋網室會比較穩固,這點沒有問題。現在民眾要求或是我在這裡替民眾講的,並不是要照民眾的意思去蓋,不是這樣,而是照政府規定的主要結構去蓋,但是核銷的憑證,特別是臺東地區,真的會有問題。如果是在高雄、臺南、屏東、雲林、嘉義,因為種植蔬菜的農民很多,很容易就找到公司行號來幫他們重建,但是臺東真的會有問題,而且第一項補助的水平棚架,那是最簡單型的,我現在講的不是全部,而是只有水平棚架網室部分,其實依照規定來看,只要有鋁管或水泥柱為支架,沒有固定基礎,四周圍可以蓋網子,可以遮陽、透風就可以了,它的標準是這樣,重點是要穩固。

林院長全:現在是希望他們能用抗風的結構。

劉委員櫂豪:對!沒有錯,院長,這有6個型式,第一個是最簡單的型式,就是水平棚架網室的核銷,另外的5種牽扯到比較專業的加長型,特別是後面兩種,這部分比較專業,政府補助的金額也比較多,如果要自行僱工購料,那當然有所顧慮,我現在不是講這部分,我只有講第一項,就是水平棚架網室,那相對而言是最簡單的。

林院長全:我剛剛也講了,就是原則上我們不要以發票做為唯一憑證標準,而是以事實認定,只要事實有重建,而且是符合我們現在規範的標準,即使沒有發票,我們看有沒有其他方式來代為認定。

劉委員櫂豪:主委,我知道你沒有辦法在這邊立即承諾,但你要確實把這件事放在心上,我覺得你是行動主委,光臺東這個人口不是很多的地方,你就去了好幾次,因為你很關心相關設施,這個至少是臺東在地農民的呼求,我要求主委確實責成農糧署在兩個禮拜內認真研究農民的心聲。剛剛院長也講了,相關單位包括主計等等,大家想辦法來克服,好不好?

曹主任委員啟鴻:好。

劉委員櫂豪:接下來要跟主委談的是,現在我們補助相關設施,包括溫室、網室,其實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這些設施能夠達到防風抗颱的功能,但是有些植物不會種在溫室、網室裡,但它的相關設施依然會達到抗風、防颱效果。本席並不是要求每一樣東西都要政府出錢,其實政府可以透過鼓勵、獎勵方式,讓農民做一些防風抗颱的方法。目前臺東改良場在推廣一種方式,也在尼伯特颱風發揮了效果,就是種植蘭嶼原生種象牙木,它可以種在釋迦園四周,好種、成長快,又不會掉葉,這次尼伯特颱風就顯示出種植象牙木對釋迦園的防風抗颱效果。簡言之,本席希望政府可以鼓勵農民種植象牙木做為防風林,因為象牙木是本土植物,好種又不會對環境產生排斥效果,請林務局發放植栽,鼓勵農民考慮種植象牙木來達到防風效果。另外還有一種作法也有相當好的防風抗颱效果,就是把以前我們種荖葉或荖花留下來的水泥柱,拿來固定整棵釋迦樹,這在這次颱風也發揮了很好的效果,雖然有些果粒還是會被打掉,但整株樹不會倒塌。這次臺東釋迦,無論是大目釋迦或鳳梨釋迦,損失比較嚴重,原因就出在整株樹都倒了,主委也是務農出身,整株倒了,重新種植要3年到4年的時間,但是如果有這些設施的話,至少樹木還是保持得住,今年照顧好,明年就有機會再生。所以,這些設施就是為了降低颱風的影響。談到結論,主委,農委會做了很多設施,補助網室,希望能夠防風抗颱,這一點很好,但是有些植物透過不同的方法也能夠達到防風抗颱的效果,我在此要求農委會評估這些項目,然後用補助、獎勵的方法來推廣,防範於未然。請問主委對這部分有沒有什麼意見?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們很願意來評估,特別是我們到香蘭看到象牙樹的確可以抗風,不只象牙樹,像蘭嶼的肉豆蔻效果也非常好,所以,我們會請林務局來培養苗木。

劉委員櫂豪:還有釋迦棚架。

曹主任委員啟鴻:關於棚架,也的確發揮了功能,我們願意來評估。

劉委員櫂豪:把它列為今年度的重要計畫,好不好?謝謝。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費委員鴻泰:(11時21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最近心情好不好?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1時21分)主席、各位委員。看到委員會很高興。

費委員鴻泰:很好,那你都不常來看我,如果天天看到我,心情不是會比較好一點嗎?很顯然就是,算了!也不跟你開玩笑了。

今天總質詢想請教你幾個問題,你有沒有聽過一個單位叫做「凱達格蘭學校」?

林院長全:我知道。

費委員鴻泰:那是什麼樣的組織?

林院長全:如果從法律上來看,它是一個民間組織,如果我的認知不錯的話,它是陳前總統在任內募款成立的,從事一些和公共政策、行政……

費委員鴻泰:請問現在經營那個學校的主要幾個人有沒有政黨傾向?

林院長全:因為我520之後就沒有參與過他們的活動,過去我曾經有去上過課,大部分都是政治性課程。

費委員鴻泰:那它的政黨傾向是什麼?

林院長全:應該說一般社會上的印象,認為它和民進黨的關係是比較接近的。

費委員鴻泰:好,我想這個題目報紙登過,本黨的委員也質詢過,我放一張圖片給你看看,我不曉得你有沒有看過這份公文。

林院長全:我有看過類似的新聞。

費委員鴻泰:這是今年9月13日經濟部的函,主旨是「函轉凱達格蘭學校第十八期某某班報名簡章一份,請有意同仁報名參加」,說明部分是「依據凱校2016年9月6日,致本部次長王美花的信函辦理」,後來王美花就推說他不知道,是秘書拿給人事處的,人事處則說他們以前都這樣辦理,比照政大某某班的前例辦理。部長也是從學校出來的,希望你講實話,請問你看到這個函有什麼感覺?

李部長世光:因為這個函秘書已經轉過去了,我會在內部檢查這有沒有違反行政中立。

費委員鴻泰:以前民進黨就罵國民黨黨政不分,現在這個政府上來才不到5個月,就大剌剌的這樣改,我在國會殿堂公開的講,我相信王美花在講謊話,這件事情他會不知道?秘書就直接交辦?大家都是年紀那麼大的人,有那麼多的經歷,經驗那麼豐富,對於這種事情會隨便教秘書交辦?這個函不只一頁,林院長雖然去上過課,可能也不知道,但是大家都知道,尤其是這個單位有政黨傾向是大家都知道的,這是民進黨的黨校嘛!我們再看這個函的內容,可以看到上課的都是些什麼人,都是民進黨內的重要人物嘛!包括林佳龍、鄭文燦、國史館館長,請問國史館館長是文官還是政務官?

林院長全:應該是政務官。

費委員鴻泰:好,我們再查一下。另外還有姚嘉文、邱太三、邱垂正、吳榮義的兒子外交部次長吳志中、黃志芳、沈榮津、謝金河、朱澤民、高志明、吳焜裕、龔明鑫、林萬億、呂寶靜,都是民進黨的政務官或當過部長的人,還有企業界的像現任科技部部長楊弘敦、華碩副董事長曾鏘聲和翟本喬,這些都是和民進黨息息相關的人,然後你說疏忽了,院長,你覺得社會大眾尤其是無黨無派的人會接受這個講法嗎?

林院長全:這部分確實會有一些誤解,但我們希望維持行政中立,意思就是類似的作法還是要有一個……

費委員鴻泰:行政中立不是希望的,是要做給人家看的,我跟你講我查過,國民黨的黨校從來沒有發函過任何政府單位或部會同仁。

林院長全:費委員,這個消息我昨天有看到,也去瞭解了一下。

費委員鴻泰:你是第一次看到?你不是說你看過這個公文嗎?

林院長全:我沒有看過公文,昨天我有看到這個消息,我也去瞭解了一下,當然我也知道這個其實不是民進黨直屬的學校,它是由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去經營的,但確實和民進黨有很多的關係,沒有錯。所以我們處理這個問題會審慎,當然它可以招生,但我們也希望它不要透過政府機關的人員去處理,政府機關也許有公告欄,所有的簡章可以放在那邊,但是不要讓人有政府去幫它招生的印象,我們會避免這種情況。

費委員鴻泰:其實我剛剛讓你講這些言不及義的話,就是為了留下歷史的紀錄。院長,大家都知道,稍微警覺性高一點的人都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的,尤其是民進黨以前在野的時候,把標準講得那麼高,罵國民黨黨政不分,結果不到5個月,你們就幹這種事情!請問要不要處罰經濟部部長?

林院長全:這部分我請經濟部瞭解一下,因為你問王美花次長知不知道這件事情,我也不能一定認定他知道,必須進一步瞭解。我自己在財政部也發生過一個狀況,就是人家來函,司長就用我的名字回覆。

費委員鴻泰:你講得對!處罰經濟部部長沒什麼道理,因為這個公文不會到他的層級去決行。

林院長全:對。

費委員鴻泰:可是前一陣子你為了兆豐案,把幾個部會首長統統移送監察院。

林院長全:那個……

費委員鴻泰:你先不要回答,我只是跟你做個比較,如果那樣是合理的,你已經做了,那麼經濟部部長也該被處罰,部裡面做的事情,難道不該被處罰嗎?當然對於政務官,也沒有什麼記不記過,但是你們至少要譴責嘛!你們的標準是什麼?

林院長全:委員剛才提到的黨政不分,如果從嚴格的法條來看,我覺得這不能這樣講,因為它不是民進黨的……

費委員鴻泰:好,黨政要分!是不是?

林院長全:但是因為學校本身的特性,未來我們確實應該要注意這方面,這是沒有問題的。

費委員鴻泰:院長,我說真的,做錯事,如果你回答「下次一定改進」、「以後這種事情不可以發生」,我還會對你有一點尊敬,但是你回答說「這不能說是黨政不分」。這樣回答也隨便你,我就講到這裡,讓社會大眾自動來評斷。

林院長全:以後我們不要發生這種情況,這是沒有錯,但是……

費委員鴻泰:院長,人要誠實,我所認識的林全,不是像你這樣在耍嘴皮子的。

林院長全:我都是根據事實來說明,我要了解這個事實,因為委員說黨政不分,這個事情就變成它真的是屬於民進黨,但是事實上並沒有。不過我剛才也提到,這個部分確實是引起誤解,我們會去了解之後,要求他們以後不要發生類似情況,不要讓大家覺得是政府部門……

費委員鴻泰:如果再發生該怎麼辦?憑良心講,我覺得這件事情,院長應該要譴責王美花,你不能講他不知道,連譴責都不譴責。

林院長全:這樣好不好,我們請經濟部……

費委員鴻泰:我講實在話,王美花你還不敢動啦!

林院長全:不是,我要做一件事,一定要讓人家覺得我做的是公正的,不能因為基於某方面片段的資訊,我就來做判斷,這是不好的,如果他真的有錯,我們一定會處理的,好不好?

費委員鴻泰:這也會牽扯到你,因為你是行政院長,行政院下面的二級單位發生事情,難道你沒有責任嗎?像你們動不動就無限上綱,你為什麼對以前國民黨的官員就無限上綱呢?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沒有……

費委員鴻泰:碰到你們自己的事情,你們就說跟他無關、跟你無關或跟誰無關。請問你們的擔當到底在哪裡?

林院長全:這個沒有到政治責任的問題。

費委員鴻泰:其次,我再請教你,你們現在一直在推動電業自由化,我只是要請教院長,電業自由化按照你們一階段、兩階段完成以後,電費會不會漲?

林院長全:目前因為我們的修法還是朝一階段的方向規劃,一階段方向的規劃其實是希望能夠把……

費委員鴻泰:我是說兩階段都完成之後,你認為電費會不會漲?

林院長全:因為第二階段的內容還要協商,目前還沒有……

費委員鴻泰:按照你們的規劃呢?

林院長全:按照我們的規劃,我們希望電業自由化的目的並不是希望電費上漲,而是希望電業自由化……

費委員鴻泰:不會有人表示自己的目的就是要讓電價上漲,讓商人賺錢,不會的。我相信你不會有這種說法,可是到最後的結果,電費到底會不會上漲?

林院長全:電價上漲的因素有很多,不會因為現在電業法自由化的兩階段而上升,不應該有這樣的情形。

費委員鴻泰:這裡面語帶玄機,院長說電價上漲的原因有很多,那麼到底會不會漲價?

林院長全:自由化這個因素不會調漲電價,這個部分不應該……

費委員鴻泰:為什麼自由化不會漲價?

林院長全:如果是油價上漲或能源減少等因素,這個我們不能控制,但是如果排除這個因素,因為現在……

費委員鴻泰:關於自由化,你念經濟的就會講:「充分競爭的市場,售價一定會往下掉。」,學經濟的一定是這樣講。你認為這個市場會是完全自由競爭嗎?

林院長全:那就看我們的規劃是怎麼做……

費委員鴻泰:你以為他們是在賣蘋果嗎?

林院長全:屬於獨占的部分,譬如售電和配電,我們現在還規劃在……

費委員鴻泰:我不敢講一定是獨占,但是至少是寡占吧!電廠可以隨便開嗎?難道我今天要申請賣電就可以賣電嗎?不可能嘛!這一定是一個寡占的市場,至少是寡占的市場。

林院長全:如果是寡占的市場,它的電價成本就受到……

費委員鴻泰:你們假設先認為電業是完全自由競爭的話,那是對的,可是這個case不是如此!別的國家在發展過程中,我並不是反對要去改進,可是現在去看全世界電費最便宜的兩個國家,第一個是韓國,第二個是臺灣,這二者都不是嘛!反而是往前面20年,以電業自由化的方式來做的,電費統統都漲了,還有一個國家的電費漲得不得了。

林院長全:那些國家的自由化是把網路都自由化了,我們現在沒有把網路自由化。

費委員鴻泰:院長,今天我們的答詢都成為日後的歷史紀錄。

林院長全:當然。

費委員鴻泰:你可不可以跟我講,以兩階段完成?我同意,有煤、石油及瓦斯的因素讓電費增加,但是除去剛才講的這幾個因素,你還敢不敢保證電價不會漲?

林院長全:不會因為自由化而讓它上升,這是可以做到的。假設……

費委員鴻泰:你敢不敢具體保證?

林院長全:當然。

費委員鴻泰:好,留下這句話,五年後如果你還當行政院院長,而且電費因為電業自由化而漲價的話,我要求你接受監察院彈劾。

林院長全:如果不是我任內通過的法律,我當然沒有辦法負責,但只要是我任內通過的法律,我會設計到讓電價不會因為電業開放自由化而上升,這個我可以做得到。

費委員鴻泰:我不想讓你旁邊的李部長保證,因為他的保證是寫在沙灘上。他剛上任的時候,保證全年都不會缺電,後來又改口了。當官不要當成這個樣子,如果你的保證連一個屁都不如的話,那個保證最好是不要了。

我在立法院許多年,曾聽到有人想搞電業自由化,事實上,之前就有人想要搞了。我可以很武斷的講,最後獲利的是特定的財團。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在油品自由化之後,台塑的經營績效比中油好,最後油價有沒有降?實際的狀況是台塑一直追著中油的價格,對方漲一毛,台塑就漲一毛,漲兩毛就跟著漲兩毛。請不要圖利財團。

林院長全:不會。您今天講了很多問題,其實在沒有電業自由化的情況下,也發生了民營電廠的問題,可是我們希望這種問題要減少,而不是增加。

費委員鴻泰:我們看到台電與民營電廠簽約,一簽就是簽二十五年,心裡覺得很恨。

主席:請姚委員文智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姚委員文智:(11時37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最近有人鼓勵林院長,不要憂讒畏譏。剛剛其他委員提到凱達格蘭學校相關公文的事情,在我看來,應該要怪的是顧立雄主委,他的處理速度應該要再加快。這一紙小小的公文當然是疏忽,我們要承認,但是它讓過去在臺灣強取豪奪、吃乾抹淨的人做很多文章。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要加快,我們的轉型正義要加快,臺灣興利除弊的部分也要加快。這件事情王次長跟顧主委要回家好好討論一下。

其實這不是我質詢的主題,我只是要告訴你,不要因為這樣就憂讒畏機。事實上,臺灣民主發展到現在這個階段是百廢待舉,因為我們從過去長期以來的威權體制走到現在,如今第一次全面執政,你負擔的期待跟責任真的非常大;此外,臺灣的經濟發展面臨挑戰,要尋找一個出路,這個責任更是在你身上,所以你們一方面要除弊,另一方面要興利。我想你不只是不要憂讒畏譏而已,恐怕槍林彈火還要奮勇直前,甚至捨生取義都有可能,本席藉此機會鼓勵你,前幾天本席有看到閣揆的討論,我真的希望你能扮演一個具有整合力的交響樂團指揮,就像賈伯斯一樣,他可能對電腦的軟體不是那麼清楚,他可能對電腦的硬體該如何組裝也不是那麼清楚,但是對品質的要求,對整體的產出的整合能力、輕重緩急的節奏,以及人民期待的呼應等都在你的身上,坦白講,你也應該更有企圖心,因為你是行政院長,其實就是我們的總理,而總理與總統是一線之隔,但是大家好像忘了,我不知道你自己有沒有忘了,你應該有這樣的使命感、企圖心,那怕你踏入這個職務之前,你有些不同的考慮或是有其他的生涯規劃,但是你在這個歷史的關鍵時刻,你進入了總理這樣一個職位跟角色,你所承擔不是個人生涯角色的轉換,你所承接的是臺灣民主發展到今天的重大期待,所以整個整合力與歷史角色的扮演,希望院長能時時理解並時時提醒自己。坦白講,這四個多月以來,我看到像雄三飛彈我認為不關你的事,像軍中虐待小狗跟我們處理大事的政府有什麼關係?但是像是處理兆豐案、樂陞案,我個人其實有點認為你忘了自己是指揮者的角色,你過去是財經的教授,也曾擔任過財經的首長,脫開那個角色,你就會很清楚的知道你怎麼樣去指揮一篇有震撼力的悅耳樂章,所以你必須扮演的是一個好的指揮,而不再是一個小提琴手或是鋼琴手,我希望院長能夠再加油,雖然你的挑戰是與日俱增,加上現在媒體、輿論等各方面的壓力和速度都非常快,也無法讓你慢慢規劃4年要做什麼,各項措施分成6個月或8個月,然後第一年慢慢來,現在沒有這樣的節奏,現在的節奏是騎馬打仗的,而不是靜靜坐在那裡演出的交響樂團,可能每一位部會首長都騎在馬上,像劉櫂豪說的有時要去臺東,有時又要趕去哪裡,你是在行動中要演出一篇美麗的樂章,是源於這個時代,對這個角色的要求。

今天因為是進行經濟組的質詢,所以根據這樣的邏輯,我特別要說的是,我們提出所謂的「五加二」創新產業代表跟過去不一樣的經濟動能,當然我們的經濟動能有出口、內需的成長,其實我們整個預算裡面,公共建設計畫經費比過去增加還是減少?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1時44分)主席、各位委員。整個公共建設應該是增加的。

陳主任委員添枝:今年確實是增加的,雖然增加幅度不是很大,但其實是增加的。

姚委員文智:其實你是預算增加,但是並不多,如果加上營業及非營業基金,坦白講你是減少了3.1%,從原本是3,369億減少到3,266億,對不對呢?

林院長全:我瞭解這部分,主要是因為國營事業,比如台電完成一些計畫,而新的投資計畫或增加公共投資是沒有的……

姚委員文智:院長,今天我們都不談個別計畫,整個公共投資與過去相比,就不算是你減少的,坦白講也沒有特別突破之處,我不願意用了無新意這四個字,你的重點在哪裡呢?應該是在所謂的「五加二」,到目前為止,亞洲‧矽谷113億元及智慧機械46億元,這兩件是已核定的。其他的包括綠能科技50億元、生技醫藥103億元及國防產業16億元,後來又加了新農業58億元及循環經濟23億元,請問院長,這是不是整個新政府在推動經濟動能時,覺得創新及經濟轉型是最重要的部分呢?

林院長全:有關我們的新產業,也希望未來這些產業能比過去有比較多的成長空間,我們才將這幾個列為未來的新產業。

姚委員文智:目前核定的是亞洲.矽谷及智慧機械嗎?

林院長全:是。

姚委員文智:院長上任已經四個多月了,其他幾項的期程大概是如何呢?

林院長全:這些都在規劃中,有些也已經有討論了,沒有定案的原因是,因為有些地方我們還覺得不滿意,雖然沒有定案,但還是會在預算中編列幾個比較重要的部分,像綠能科技,我們在沙崙地區有一些特別的規劃,這個案子也是放在預算中要去推動,並不會不去推動,只是說這些東西還沒有整體計畫而定案下來而已。

姚委員文智:這我可以理解,因為預算已經編列,行政院的總預算報告中也特別點出這是最重要的說明。但是剛才我提到的節奏,就是在速度及人民的期待上,你們應該要非常的進取,而且要讓人感到振奮才對。剛剛有說除弊,可是你們興利的部分也要推陳出新,並不斷去召喚大家對你們執政的信心,要不然會有不同的意外或案件發生,這會讓你疲於奔命,狀況也會層出不窮。坦白講,我認為這在節奏上是慢的,經過四、五個月卻只有核定兩項,這真的是太慢,此其一。

第二,我有注意到,除了綠能科技及智慧機械比較具體之外,其他有些部分是要鏈結世界,比如亞洲‧矽谷,全世界的人都想要模仿矽谷,但是全世界都沒有人成功,包括被稱為矽谷之父的Stanford教授,他要在別的地方創造矽谷也沒有成功過。現在我們也沒有說要模仿矽谷,但是要如何去處理呢?我認為可以訂目標,10年內在全球物聯網中可以到5%,產值是一點多兆。其中除了綠能科技、新農業及智慧機械比較具體之外,其他的坦白講就像賈伯斯的車庫,有一點可遇不可求,但是我沒有否定新政府的企圖心,這些努力是應該的,臺灣也必須去挑戰各種不同的可能性和創新。我們本來創新產業是「五」,後來是「五加二」,上個會期總質詢時我曾提過都更產業,都更產業不是我發明的,是在日本小泉內閣開始的。日本泡沫經濟之後,政府一方面要解決經濟困境,內需的產出,一方面認為都市的規模等等需要改造,畢其功於好幾役。這幾年來,日本著手於法律的修正、機構的配合以及國家的政策目標,劃定了65處再生(即都更)共六千多公頃,到目前為止10年了,至少創造113萬個工作機會,產值折合臺幣是6.2兆。我認為這還低估了,因為這其實不是講房地產的價值,而是講營造業及周邊產業的投入。你們兩位都是經濟學家,應該非常清楚。日本持續在做這些努力,日本的經濟規模很大,這些或許是杯水車薪,但是以臺北市來講,30年以上的建物如果有57萬戶,折合樓地板面積約2,300多公頃,以容積和都更引發營建成本及上下游投入的產值來算,還不包括就業部分在內,大概有17多兆元。當然我們還可以再精算,這只是粗估。陳主委是專家,如果以房地產的價值來看,另外再粗估有15兆元。我認為這還算是低估,因為這完全是以樓地板面積來計算。臺灣位於地震帶,我們必須面對環境的脆弱性。

總之,不管院長要將創新產業列為五加幾,如果你能在10年內大步跨出腳步,正式的宣示,好好的努力,在北臺灣(不只是臺北市)推動,這個產值就算分成20年,每年也可增加一兆元。而你們估計亞洲‧矽谷到2025年才只有1.2兆元,那為什麼不把各個方面、各個領域澈底檢討整合,掌握出口、內需可以掌握的部分?院長,你要把握輕重緩急,日日有成績,月月提出讓人振奮的消息,這樣你的執政才能承接歷史的時刻和責任,同時希望所有的閣員也都是如此。我特別建議你們在這個部分能換另一種眼光來看待政府能夠做的事情。

林院長全:謝謝姚委員的指教,都市更新本來就是我們很重視的一個政策,我們會把委員的意見交給張景森政委。

姚委員文智:到目前為止,我已經講了很多次,我認為你們還是不夠。

林院長全:好,我們就委員所提的部分再來努力。

主席:請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11時55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一路站到中午。我當然知道站到中午非常辛苦,但是有一件事情我一定要讓院長知道:就在今天早上,有公民團體和民眾到行政院大門口抗議。不曉得院長知不知道這件事情?

主席: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1時55分)主席、各位委員。抱歉,我出來的時候沒有注意到這件事情。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簡單說明一下,這些公民團體和民眾是要求行政院要對礦業進行政策環評,我剛剛有過去,並且跟他們說我一定會把他們的聲音帶到。螢幕上這個畫面裡的居民都是礦業開發的受害者,包括花蓮的居民、太魯閣的居民,還有宜蘭及臺東的居民。這麼多人舟車勞頓來到行政院,為的就是一開始的時候,環保署長提出對於水泥礦、礦業要進行政策環評,8月底關西水泥居然要復礦。前一陣子相關居民也有到行政院抗議,我相信院長知道。可是經濟部最近發了一個公文,說對於這樣的礦業,不需要進行政策環評。經濟部打臉環保署就算了,後來環保署副署長也提到,不是經濟部說了算。我現在要講的一件事情是,在你底下的官員左邊說一個樣,右邊說一個樣,到底誰說了算?

林院長全:根據我的瞭解,早上行政院已經有同意,就是我們會請政務委員來協調經濟部和環保署有關這個部分的問題。基本上來說,我覺得我們的環評需要有政策環評來做一個總綱,去規範比較大面積或一些產業的開發案,這可能是未來的趨勢。過去……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院長說這是未來的趨勢,但是眼前關西復礦的環評下午就要進行了。

林院長全:我瞭解、我瞭解。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們已經先打出口號,說對於我們的礦業和水泥礦要進行政策環評,可是沒想到礦區、礦權的申請居然還持續在進行!可不可以請院長在這裡承諾,在政策環評以前、環評制度健全以前,以及這裡其實有8成以上的礦區位於原住民的傳統領域上,在我們原住民的知情同意權機制真正落實以前,先承諾暫緩這些開發的申請?

林院長全:特別跟委員說明,假設以這個個案來說,因為剛才的陳情案行政院已經承諾由政務委員去協調,所以我不方便在這邊再去否決原來的結論。好不好?我們看這個案子的協調結果,如果有需要,我們隨時來跟委員做個說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但是我希望院長這邊能先承諾。政策環評需要的是以環保署和經濟部達成共識為目標去做協調,而不是我們先看一看到底要不要去做政策環評。既然小英總統在520的時候就已經提出,我們國家的國土開發政策必須要朝永續的經濟發展模式……

林院長全:當然、當然。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們只有一個臺灣、只有一個地球,不要去揮霍我們臺灣的國土,也不要去賤賣國土!因為我們非常清楚一件事情,我們的水泥礦每年都有25%是出口的,2009年甚至有一半以上是出口的,像這樣賤賣國土的狀況,我希望行政院能夠正視。

林院長全:我相信對於您的意見,他們今天早上在討論的時候應該有放進來,因為下午環保署將會開會,我們不要在這邊幫環保署的委員會做任何的決議,這樣對這個委員會不見得是很尊重,但是我相信你的意見他們應該會充分納入考慮。而且我相信環保署跟您的看法是可以溝通的,只是部會之間協調的問題,既然早上已經有個結論,就是請政務委員出面協調,我們就讓他協調,我想這個個案先這樣來做。

關於您問到長期的政策,我剛才解釋的意思是,其實過去我們很多的政策都沒有做環評,但是我們希望未來要把這個部分予以補強。至於這個程序要怎麼去做,當然是要一個階段、一個階段來推,不可能一次就完全一下子全部實現出來,我知道有這個困難,但是我們承諾一定會就這個部分積極來考慮。而且環保署詹副署長就這個政策環評的部分已經跟我有過一些討論,我也會尊重他的想法,好不好?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本席希望林院長能夠真正展現小英總統說的,我們要展現決心,絕不退縮。

林院長全:是的。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接下來我要問的是,最近蔡總統也提到臺灣的農業是以小農為主,大部分的小農其實能力有限,所以未來臺灣農業最大的挑戰就是將小農的力量集結起來。可是我非常好奇一件事情:到底小農是什麼?小農的定義是什麼?請問院長,您能夠回答我嗎?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是不是請農委會曹主委來說明會比較好一點?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簡單來講,花東地區大部分都是從事農業,可是我們卻往往發現一件事情,就是我們對小農並不友善,怎麼說呢?小農的定義是不清楚的,比如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的認定標準,有關於農業部分的定義是以中小企業作為分類,而且同樣適用於農林漁牧業,相關的扶植措施也是按照這個分類。再來看農委會的補助對象,根據行政院農委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補助的對象又是農民團體、農會、水利會。而勞動部的就業安定基金裡面也「躼躼長」地寫了一堆,包含自耕農、佃農、無公司工廠或無商業經濟的登記農戶。以上這些就是對於農民及農業經濟體的定義,但是與小農完全對不起來。請問一下,如果沒有統一的定義,我們要如何對未來小農的農業發展做出有效的政策呢?

曹主任委員啟鴻:臺灣的小農恐怕幾十萬,所以從陳水扁總統任內開始推動「小地主大佃農」的政策,後來改成「小地主專業農」,希望能夠把小農組織化,讓一個中位系統來輔導小農,或者由農會系統來輔導小農,或者由合作社來輔導小農……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主委,我了解您的意思,但是我們現在所謂的小農到底算什麼?百大農青又算什麼?我們希望把小農變成什麼樣子?是要變成大企業、中企業,還是小規模的企業?我們要怎麼樣協助現在的農業經營體?基本上,第一個,我們連小農的定義、小農的規模都沒有辦法定義出來了,可不可以請院長進行跨部會協調一下,提出一個整合的標準,不要讓經濟部、農委會、勞動部有不一樣的標準?我們都搞不清楚小農是什麼,我只知道我會種田,但是小農是什麼都沒有講清楚。院長可不可以在這裡承諾儘快地去協調一下,提出一個統合的標準來?

林院長全:是不是曹主委……

曹主任委員啟鴻:好,我們來研究。事實上,小農是分散的,我們第一個步驟真的是需要先有組織,各個農會要有組織,各個合作社要有組織,才能夠掌握小農。至於小農的定義,你沒辦法去下定義,坦白講,這個非常高難度……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所以當時大家提出小農、要振興小農、振興農業經濟,就完全沒有想清楚是什麼,就喊出小農了。現在我們希望行政院要跨部會去整合起來,設法讓這個農業的經濟體變得健康、有競爭力,首要之務就是先把定義訂出來,接下來我要問的是,最近因為颱風特別多,以致農水路的問題浮上檯面,而農委會也派官員到玉里勘災。本席跟著前往會勘後發現一個狀況,以前一陣子小劍劍的影片及案例來說,我認為之所以會淹水,是因為水路不清楚。以玉里為例,居然有五個農水路的管轄單位,我知道這是歷史因素所造成的,加上每一階段都有不同的機關單位興建水路,但時過境遷這麼多年,難道現在還要各做各的?各做各的結果就是各個都不管,請問倒楣的是誰?農民!副主委曾說,不管農水路是在灌排內或灌排外,凡有農地者、有在耕作者,農委會均會協助處理。既是如此,可否針對農水路成立整合窗口?其實農民要的不多,他們只想知道農水路堵塞時、淹水時該找哪個單位,這是我到現場所發現的。也因為找不到窗口,才把問題po上網,卻吸引百萬人次的瀏覽,難道政府一定要等到農民這樣做了才肯出面解決問題?既然都在種田,可否將之整合起來,交給水利會管轄?

曹主任委員啟鴻:現在正在整合中。臺灣灌區內的有30萬公頃,灌區外的有50萬多公頃,而過去一部分灌區外交給經濟部負責,所以現在必須先整合,之後農委會才能給予協助。目前這個案件農水處已經與水利會要開始施做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這問題不僅止於玉里,這是全臺灣的問題。至於灌排分離問題,我認為必須先想清楚,也一定要做好,否則將導致工業廢水排入農田,造成更大的問題!這問題請農委會持續關注。

另外,我們歷經這麼多次颱風侵襲,記得梅姬颱風過後院長曾到雲林勘災,還直接喊出加倍補助,讓我聽了超心酸的。因為臺東在尼伯特颱風後,一直爭取重新調整農損補助,沒想到院長一到雲林竟然直接喊加倍補助?我覺得院長……

林院長全:向委員說明,所有的補助都回溯至尼伯特颱風。不過並非每一項都加倍,而是提高了幾個部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現金救助?

林院長全:對,譬如防災型的設施……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本席非常認同院長的精神,但除了現金救助以外,其實還有低利貸款問題。我曾舉荖葉為例問過經濟部,因為現行低利貸款額度對農民來說根本不夠,且十幾年來未曾增加,額度亦未調整。但不管種荖葉或種釋迦,農民申請低利貸款的目的不能只有止痛效果,而必須能讓農民再站起來。觀諸現行低利貸款,根本與商業貸款相同,借了就得馬上還,可是釋迦得種四年才能有收穫,因此可否針對農民不同的狀況,在考慮氣候變遷、極端氣候加遽的前提下,思考如何做才能讓農民在農損後重新站起來,並獲得喘息?像荖葉,荖葉種植的成本為20萬,一公頃要200萬,可是額度最高的低利貸款才36萬,只有五分之一,請問這要如何扶植農民站起來?

曹主任委員啟鴻:現在有關荖葉的貸款額度已經在檢討了,我們不久之後就會公布,但是基本上,我們希望他們能夠轉作,畢竟荖葉在過去並不屬於改良場的輔導範圍,雖然我們還是要輔導,但是不贊成繼續種植,如果……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基本上,荖葉屬於你們三不政策的植物之一,但荖葉具有抗癌、消炎的功用,為什麼要轉作,而不是重新從生技去思考,讓它能發揮更大的功能?你們說要轉作,但現在全部都進口了,7成以上的荖葉農都倒下來了,7成進口之後,我們的消費水準、消費荖葉的部分並沒有減少啊!你們這樣做不是一次直接把農民打趴嗎?

曹主任委員啟鴻:臺灣使用檳榔荖葉的量一直在遞減中,所以我們要有政策,要輔導他們慢慢轉作。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謝謝。

主席:報告院會,經濟組之質詢已詢答完畢,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財政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2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