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王委員惠美,鑒於台灣為一移民社會,早年移民先祖為尋求心靈寄託,發展各種宗教信仰,延續至今。台灣的宗教信仰蓬勃發展,寺廟林立,然因台灣早期社會形態以及法令不完備,導致諸多寺廟之設立未能符合現行法令之規範。基於各類寺廟長久以來扮演安定民心、推動公義之正面力量,若僅單純依法而忽略歷史、人文因素,恐使民心向背,徒增動盪。為健全寺廟管理及永續發展,爰建請主管機關研擬宗教寺廟合法化輔導之相關配套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自明清以降是一個移墾社會,宗教信仰在民眾心中占極重要地位,迄2011年台灣已有27種經主管機關完成核備立案之合法宗教;從社會學來看,宗教具有社會教化、教導和維護人心道德,使之趨善避惡、離惡向善,據以維護社會秩序、公道和正義之功能。
二、然而,台灣寺廟土地使用與建築物違章問題,存在已久且甚為普遍,許多寺廟建築因為土地未符合相關法令規定,衍生違建、佔用公有地、農地所有權移轉爭議、產權登記無法與寺廟登記表(證)之權利主體名稱一致等問題,又因寺廟本身無力解決,已成為政府治理宗教事務最感棘手的問題。
三、為解決未登記寺廟問題,內政部曾在民國75年、77年、81年、90年開放四次受理尚未合法的寺廟補辦登記,當時有很多寺廟補辦登記,但領到登記表、登記證,卻不一定表示就可以合法化,因為除了登記之外,還要符合相當多都市建築、土地使用的法令,因此,補登記寺廟中僅500座合法,仍有4500座卡在土地與建照的問題。
四、為健全寺廟管理及永續發展,以充分發揮宗教慰藉人心與穩定社會的功能,爰建請主管機關對既有宗教信仰場所,在安全無虞且無破壞自然生態之前提下,對於土地使用規定予以適度放寬,並積極輔導其合法化,俾解決寺廟建築與土地問題。
(二)本院王委員惠美,鑒於民眾選購中古車因資訊不透明而買到凶車,導致權益受損。經查,現行事故汽車相關登記僅需記載有無重大撞擊、損傷,不需註明為凶車;再者凶車大多是完好如初的車體,如無特別註記,消費者根本無從辨別。為保障民眾購買中古車的權利,避免購車後產生買賣上的糾紛,爰請中央政府檢討資訊揭露等相關規定,以維護民眾中古車交易的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現今市場對於凶車的定義為:發生重大事故或是命案、車內自殺等均在範圍之內。因此凶車若未註記且重新整理過的話,一般民眾不容易辨別。政府未能訂定相關法規來規範,不肖業者可抓住法律漏洞謀取暴利,買家缺乏完整的查詢管道就只能自求多福。
二、儘管發生事故的車輛價格會比正常的二手車價低,民眾可依車價判斷是否有問題,但凶車若是新車、名貴車,市價通常很高,車商會願意低價收購凶車,再抬價至一般二手行情轉賣給不知情的消費者,大賺暴利,讓人防不慎防。
三、維護交易公平及買賣雙方權利是政府的責任,爰此,中央政府應研擬法規,整合相關資訊、協調各權責單位於合理的範圍之內訂定一套機制,讓車商跟民眾有事先查詢的平台,避免產生買賣上的糾紛。另外,政府應放寬車籍資料查詢的限制,雖然無法完全透析一輛車的履歷資料,但藉此可降低車商檢查收購車輛時的困擾,同時提升消費者購買中古車的權益。
(三)本院王委員惠美,有鑑於台灣人民處在一個不安的環境當中,聯合國所揭櫫的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絕對是我國政府的首要任務之一。儘管林全院長在今年5月底召開過治安會報,但本席卻看不到有什麼具體的政策和作為能夠讓我們安全無虞的生活。拚經濟不能忘了治安,民調下滑不僅是經濟不振的問題,人民對於政府維護治安的作為感到失望也是關鍵。爰此,本席強烈要求執政當局不能只是召開治安會報虛應故事,應該要有強硬的態度、具體的政策來強化我們執法者的公權力,還給台灣人民一個安全的社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年來重大的治安問題頻傳,北捷鄭捷殺人案、內湖的小女孩小燈泡在街上遭殺害、台北松山發生的台鐵列車爆炸案,讓民眾在公共場合都提心吊膽的。
二、婦幼安全亮起紅燈,近10年來家暴事件遽增,警政署統計,光是去年遭受家暴的被害人數就高達9萬5,818人,而大多數的受害者都是婦女小孩。警政署還指出,105年1月到6月共發生1,830件妨害性自主的案件,較去年同期增加4.51%,被害人數達1,887人,其中女性被害人就有1,738人。
三、青少年沉迷毒品的狀況非常嚴重,去年青少年涉毒人數達9,661人,較民國100年增加136%。毒品已深入校園和軍隊,我們時常看到毒癮者跟家人要錢買毒不成揮刀相向的新聞。
四、台灣已成了詐騙王國,詐騙集團在肯亞、印尼、越南和中國接連遭到逮捕,而今年1月到5月國內詐騙案就高達8,840件,較去年同期增加9.16%,被害人也多達13,397人,較去年同期增加15.20%。
(四)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行政院會本(105)年10月7日拍板之長照法修正案,以調增遺贈稅及菸稅二項稅收做為財源,提醒政府政策不可孤注一擲!新政府為推動長照2.0,自確定推翻原規劃的保險制以來,就一直為加什麼稅而煩惱不已!經過幾次試探風向和民意後,最後選擇遺贈稅的調升及調漲菸稅;從這段舉棋不定的歷程,在在說明長照財源是採稅收制的最大罩門。因為如果要採取稅收制,就必須要以具成長性的長期、穩定稅目來支應。然政府設置菸稅的目的是希望「以價制量」,抑制消費量,期能減少吸菸人口,因此稅基自然狹窄,注定沒有成長性,那要如何支應急遽成長的長照需求?而遺贈稅又是機會稅,不確定性高,被徵收者必定會無所不用其極的逃、避及減稅,能否實現政府預估的60億元增加目標,其實大有疑問?再說菸稅提高後,是否會肇致透過走私或以白牌方式規避、逃漏菸稅者誘因更強,不也更反會造成稅收的漏損?總之,新政府這種連審計長都不敢苟同「走一步算一步」的作法,如何能讓民眾對長照規劃有信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政院拍板長照財源,將以提高的遺贈稅及菸稅做為指定財源。從遺贈稅與營業稅,到遺贈稅、菸稅及菸捐,到最後敲定的遺贈稅與菸稅,看得出來新政府為落實稅收制,刻意縮小打擊面,減少阻力。但行政院必須承認,林全院長在上任前說過「經濟不好不會加稅」,政府為了長照財源,不論從提高遺贈稅或增加菸稅下手,就是未遵守承諾。
二、不論林全的「加稅」定義,能否被外界接受,可以看得出,小英政府為落實長照財源採稅收制,已刻意縮加稅的小打擊面,包括放棄影響層面較大的提高營業稅,轉向僅影響特定族群的遺贈稅及菸稅。但問題又來了,菸稅稅基狹窄、遺產稅是機會稅,都先天有期極大的不穩定性,長照政策要可長遠,財源穩定是最基本的要求,這樣的稅基要讓長照走鋼絲嗎?
三、政府長期以來,雖未禁止販售菸品及吸食,但也嚴格立法要在香菸上標示出警語,近年更要在香菸盒的明顯位置,標示各種抽菸有害健康的圖案,種種措施就是為了降低民眾購買及抽菸的意願,也就是說,政府的基調及立場應是不鼓勵民眾抽菸。但將菸稅收入用於長照上,卻反讓政府陷入自我矛盾中,試問:政府究竟是是要鼓勵民眾抽菸呢?還是鼓勵民眾不抽菸?如是後者,那預估菸稅可挹注158億元不如預期時,又當如何?長照財源可以靠猜謎嗎?
四、新政府為了兌現推動長照政策的競選承諾,苦思各種可能挹注到長照經費的財源,最後相中遺贈稅以及菸稅菸捐,但政府也明知這兩項稅收的增加,還是無法完全支應長照業務的支出,估計每年還是要編列近百億元的公務預算支應,亦即,若遺贈稅及菸稅收的不如預期,政府編列的公務預算就要增加。政府因國家財政困難,左喊軍公教年金改革、大砍公教人員年節慰助金,右給國道收費員幾億補償金、增設不當黨產委員會等黑機關,最起碼的約聘人員年薪近90萬,主官年薪幾百萬,國家預算想增就增,說砍就砍,足見不是財政困難,而是胡用亂為,政府520迄今,所有施政都是「任我行」,長照政策的施行人民能放心嗎?
五、長照制度的建立是因應人口急遽老化所衍生益趨嚴重的失能失智問題,政府不得不為的未雨綢繆措施。但是,長照就是需要長期穩定成長的財源才能可長可久,新政府對「稅收制」如此死心塌地,卻以遺贈稅和菸稅勉強拼湊出第一年的長照財源,根本就是「寅吃卯糧」,那萬一財源不如預期,是要推行的政策暫停等有預算再說?還是把運作中的長照東折西扣?
(五)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新政府意識型態日益愈深的政策推行,甚表憂心族群及世代間的怨懟非但未見彌平反愈擴散,尤其在無法取得共識後,社會的裂口會撕得更大,籲請政府正視。蔡政府在選前誇誇其談說經濟沒好轉前絕不加稅,執政後,房地產稅的房屋稅竟提議要追溯30年,為了長照,遺贈稅從10%調升到20%,凡此種種,「更加堅定企業人士避稅的意念」,也造就了台灣的富人不是歸化新加坡籍,就是在境外設置投資公司,再以外資名義把錢匯入台灣,享受外資的20%分離課稅優惠。但是本國人的最高稅率高達45%,再加計2%的二代健保附加費,顯然極不公平。其實;富人財富大逃亡,受害的是受薪階層,工作機會大減不說,也不容易再有新的工作機會,而台灣對投資經商的環境懷有敵意,並不友善!看起來台灣要走比大陸更社會主義的道路,新政府長期以來反商潛意識終於壓不住要顯露出來。但從經濟學角度言;經濟低迷時理應鼓勵投資,應向資本主義傾斜,台灣卻反過來向社會主義傾斜,實在讓人困惑?賦稅的基礎是公平不是以貧逼富,新政府須從潛意識裡改造恨商、反商的情結,才會有宏觀的治國鴻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稅制的辯論在台灣從未停止,多數人催促政府提高富人的稅率,以縮小貧富差距,而自由主義的市場決定論則堅守自由經濟的原則,認定自由市場才能鼓舞生產、消費、投資與致富。政府稅改爭議不斷,朝野明知資本利得稅理所當然應該課,可是既要顧到大戶和富人的壓力,又要討好中產階級散戶,還要多徵稅來照顧弱勢及低收入戶,於是版本紛飛,莫衷一是。
二、台灣社會有反商的意識,並把反商與正義、公平等道德理念掛鉤,每當貧富差距拉大,總有很多人出來罵大戶財團,並壓迫政府「劫富濟貧」。公平來說,富人若依法繳稅,即可理直氣壯對抗反商情緒。他們在台灣創造很多就業機會、創造較大比例的GDP、平日也做義行,為什麼要反對這些人?如果他們逃漏稅、掏空公司,使投資人受害,損人利己,才應受譴責。問題是政府的能力不足以抓到財團逃漏稅,讓奸商逍遙法外,是政府無能。除了道德責備奸商,應該給政府壓力去執行檢肅逃稅奸商的工作,而非一竿子打翻一船的富人。
三、反富心態各國都有,但只能發泄情緒,不可以阻礙了富人的合法致富途徑。法國因要徵很高的富人稅,許多富人都移民他國,以保護他們的財產,更別提要富人投資了。富人固然惹人妒忌討厭,但沒有他們的投資創業,就沒有就業的機會和對GDP的貢獻。政府不但不應反富,反而要鼓勵合法致富,使財富終能與窮人共享,促成國家脫貧的目標。
四、由於台灣的貧富差距即將到達內爆的地步,新政府執政後刻意持續打房政策,利用稅務槓桿加徵財富多的人,已造成富人的財富大逃逸,政府沒有能力追徵財富,於是造成窮人的不滿。富人埋怨政府一條牛剝好幾層皮,消滅投資意願;窮人痛罵政府無能,徵不到富人的稅,使貧富差距更嚴重。民進黨文化的確讓人感到對商界有敵意,但若想要成為成熟的執政黨,就須從潛意識裡改造恨商、反商的情結,公平稅制,而非只找富人開刀!
五、若政府在財政困窘的事實下,又需要更多的預算照顧低收入戶和弱勢族群,就應該正正派派削減支出,通過合法程序修法統一課稅,不要東想一個富人稅、西想一個奢侈稅、南想一個「分配正義稅」、北想一個豪宅稅,將來還會巧立名目徵什各式各樣稅……那真坐實了「中華民國萬萬稅」的罵名。不但該收的收不到,也搞得整個國家財政烏煙瘴氣,於事無補!
(六)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蔡英文總統以所謂尊重九二年兩岸協商的歷史事實說法,企圖以間接迂迴「認識」九二共識存在的論調,維持兩岸關係的結果,顯然未符預期!特再呼籲政府,以國家發展與人民福祉為重,面對現實並解決問題。不論是外交或國內環境,擺在眼前的難題已很明白,大陸的崛起是全世界都不能漠視的事實,就算我們不須如同許多國家以朝聖的心境去交往,但交惡也沒有必要啊!就參與國際空間言,我們已被拒絕在國際民航組織(ICAO)大會之外,未來還有國際刑警組織、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APEC領袖會議、甚至2017年的WHO都恐不能樂觀!再看看國內,民生凋蔽、百業蕭瑟,政府公布來台觀光客並未減少,但事實上日月潭、阿里山尤其南部、花東地區的觀光業,因陸客的驟減而愁容滿面。蔡英文政府可能還在寄希望於美國的幫忙,但是,就算美國願意幫忙,其實也是有限度的,換句話說,必須是台灣願意遵循陸美之間的類九二共識框架,美國才有可能幫台灣。如今蔡英文政府已陷在九二共識的問題泥沼裡,進退失據。爰此,如果兩岸不能先重建九二共識做為兩岸的政治基礎,台灣必將很難踏進國際社會,更難奢言拓展國際空間,國內各產業所受影響及傷害亦不容小覷!這恐怕不只是必須嚴肅,而是毫無迴避空間務必面對的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無法參加國際民航組織(ICAO)大會後,相關各界正在關注我們能否順利參加今(2016)年的APEC。然自參加ICAO大會受挫,政府主事者的發言轉趨強硬,甚至出現「力抗中國」這類帶有情緒性元素的話語,因此外界也正在關注民進黨是否會重新退回過去那樣一刀切地對待大陸的老路。若從民進黨過去傳統的思維邏輯來看,雖然可以理解,但是回歸現實面及理性面來看,情緒性的反應終究解決不了問題,甚至有可能讓問題更加治絲益棼。台灣到底能怎樣力抗大陸?又如何能和其他國家發展什麼樣的關係?這些都是必須去面對的實際問題。
二、在國際政治現實主義的制約下,伴隨著大陸不斷拓展其外交關係,以及參與包括聯合國在內的各種國際組織的發展過程,大陸就同時一方面和各相關建交國,建構了以「一中原則」為基礎,符合雙方現實利益需要的類九二共識機制;另一方面則和各相關國際組織也建構了以「一中原則」為基礎,符合實質需要的類九二共識機制。
三、目前全球化的趨勢仍然繼續迅猛地發展,以合作代替對抗的呼聲不絕於耳,各種非國家非政府的行動體不斷躍上全球舞台,但仍然沒有撼動國際政治現實主義的主流地位,再加上大陸的國際地位不斷攀升,大陸與許多國家和國際組織所建立的類九二共識機制網絡,非但不會式微,還有可能繼續被強化。而通過這些類九二共識機制網絡,大陸就可以和相關國家或國際組織共同管制台灣的國際活動,制約台灣的國際空間,這已是不能不面對的國際現實。
四、在大陸與世界主要國家的互動過程中,基本上都是通過這樣或那樣的類九二共識,來處理橫在他們之間的台灣問題。蔡英文政府及民進黨應該進一步認識到,不只兩岸間存在九二共識,類九二共識這種類九二共識機制的網絡,其實已經成為國際的建制,不只僅存在於外交關係領域或國際政治領域,還往國際經貿甚至文化等被一般認為非政治的領域擴散蔓延。再講白些;惟有認清這種現實,順著這種「類九二共識國際建制」,我們才會有些國際空間,對國內產業因無九二共識所遭遇的無辜波及,類如度小月的慘澹過日才有舒緩改善的機會。
(七)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台東受到超大豪雨連日「轟炸」,主要幹道柔腸寸斷、山區部落直接斷糧,市區也是處處淹水,災情不比颱風、地震等天災輕微。日前尼伯特颱風重創台東,中央政府卻反應慢半拍、力道也不足;短時間內又再逢巨變,請中央別再「視後山人民於無物」,視總體需求加強投入救災、重建,特向行政院提起質詢。
說明:
一、尼伯特颱風7月重創台東,中央反應卻慢半拍,力道也讓台東人民直嘆「是二等公民」、「比日本人差得太遠了」,甚至因為資源實在不足,直到10月依然有大量路倒樹等不到「破碎機」處理。後續梅姬颱風襲台,高屏地區受補助更是被質疑,「是台東的5倍」,台東人是不是永遠是不被重視的弱勢?
二、台東受超級暴雨襲擊數日,聯外道路受重創,甚至連便利商店都斷炊!預估重建要數億。許多部落只能靠空投物資避免斷糧,市中心也是滿目瘡痍。
(八)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大陸「十一長假」,短短6天總消費額已達2.1兆新台幣,甚至超越我國106年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1.9兆)!大陸「旅遊黃金周」已變成世界「搶客黃金周」。結果我國觀光人數不到8,000,較去年狂跌近7成!旅遊業瀕臨崩潰,對照日前陸委會主委張小月「生命會找到出口」的說法,何等諷刺!政府賭氣不能由人民償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大陸「十一長假」,大陸官方公布,總體旅遊接待人次逾5億、總消費額換算後高達2.1兆新台幣。但我國到訪旅客不到萬人,人數狂跌近7成,這樣的損失,根本不是短時間喊喊口號可以彌補起!
二、張小月主委日前(9月30日)受訪,被問到觀光業者的慘狀,居然說「生命會找到出口」,喊話要大陸「別當北風、當太陽」。業者要自己找到出口,要政府做什麼?
三、陸方過去不斷對我國的讓利,旅遊業也在陸客大力「扶持」下快速茁壯,成熟的產業體系也逐漸吸引到各國,尤其日韓遊客,大陸當時是「太陽」,要大陸「別當北風、當太陽」,關鍵是在我國行政單位手中,別再說風涼話!
(九)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台東縣海端鄉霧鹿村長余元龍巡災卻被土石活埋致死,事後卻發現只能領8萬元撫卹金,本席要求政府正視村里長的權益,「不能有事找村里長,談權益就說自肥」,這8萬元還是村里長每月繳150元互助金所給付?情何以堪!由於村里長服務內容愈來愈多,服務範圍也不斷擴大,服務也不分白天、黑夜,村里長都要自己想辦法,對於經常在危險環境工作下的村里長,工作安全保障卻長期被政府漠視踐踏,政府應本於職責優先解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條規定,村里長為地方公職人員,但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任用條例,無法與公務員享有相同之福利措施;惟依地方制度法第59條第1項及刑法第10條規定,村里長為依法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為最廣義之公務員。同一身分因不同法規而定位相異,殊值檢討。
二、然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村里長相關福利、補助必須根據「地方制度法」,由內政部去研議處理。內政部民政司則表示,村里長非一般公務人員,雖依法執行公務,也無法適用「公務人員撫卹法」,法令上對村里長、民意代表是否為公務員,常有不同標準,出了錯要法辦時,就說他們是公務員;但一講到福利,又說他們不是公務員了,確實應該檢討。
三、就本次事件而言村里長在法令上認定是「無給職」,每個月四萬五千元是法定給予的事務費;全國各級民代及村里長依互助辦法,每個月自繳一百五十元互助金,但最高的請領項目與金額就是死亡喪葬補助費的八萬元,對於喪家實在幫助不大,更何況還有妻小要養。然縣市政府與里長為合作夥伴關係,需要充分尊重里長職權,也應保障其權益,因為里長被賦予部分公權力,如救災指揮工作,性質等同於廣義的公務員,因此,因公殉職應比照公務員享有撫卹權益,中央應盡速建立保障制,並針對相關撫卹具體措施。
(十)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民進黨新政府走馬上任,兩岸關係隨即緊縮,截至今(105)年10月大陸客來台觀光已大幅減少,新政府希望彌補大陸來台觀光人數驟減損失的外匯,開始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並即開放泰國及汶萊等國家,可享30天來台免簽證,先試行1年為期,預計將增加超過28萬人次東南亞旅客,創造約新台幣130億的觀光外匯收入。政府新政策,是為了因陸客減少的損失,冀藉東南亞觀光客來彌補,但據媒體透露,免簽證的便利,卻意外打開東南亞色情團體來台賣淫的通路,這些賣淫女很誠實地說,來台就是要賺錢!本席請問,政府新南向政策的目836的究竟有無規劃?怎會因便利性免簽,而大開性交易之門,這是什麼樣的評估結果?更不要說給泰國免簽,泰國政府不但不領情,反而還增加我國赴泰簽證費用,這樣的外交不算喪權辱國嗎?為了新南向政策,台灣已失去了大陸廣大的商機,國內諸多產業也因陸客不來而蕭條,新南向未見其利卻先蒙其害,這是新政府要的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總統蔡英文的新南向政策,則是希望除了原本已經有經貿交流的東南亞各國外,再促成台灣與東協、南亞、紐澳等國家或經濟體,進行經貿、科技、文化、觀光等各層面的連結,並共享資源、人才與市場的新合作模式,企圖建立經濟共同體,想打造與美國的「新絲路計畫」以及中國的「一帶一路」分庭抗禮的規模。然而,儘管新政府有心發展取代馬政府時期,倚賴中國大陸提供一切所需的經濟模式,進而彌補「陸客不來」的經濟損失。但聰明的色情業者總是搶先一步,利用機會大舉輸入東南亞女子來台賣淫,這是新南向政策所預期的嗎。
二、政府為了拚經濟,製造更頻繁的商業流通,刻意鬆綁了出入境的管制,藉此利用南向政策與東南亞、南亞、紐澳等各國交流,但是,往往不會只商機帶來商機,隨伴很多負面問題都需要政府來因應,例如本案的狀況對於經濟的活絡並未挹注,但對於地下非法商業有助於提升,影響社會治安,應該防範類似的犯罪情事發生,才不致於造成新南向政策尚未達標,卻先損傷台灣的國際形象。
(十一)本院廖委員國棟,鑒於本次艾利颱風外圍環流造成花東地區連日豪大雨,使得臺東地區的交通、農業與觀光產業再次受到重大的損害。短短三個月內臺東地區接連遭逢尼伯特、莫蘭蒂颱風及梅姬颱風侵襲,再加上艾利颱風外圍環流連日暴雨的摧折下,臺東縣幾近體無完膚,縣民面臨生存的困境。考量臺東地區受災情況嚴重,而縣府本身財政匱乏,相關基礎建設多由中央補助的情況下,亟需行政院整合各部會資源投注重建事宜,要求行政院一周內整合各部會資源,集中支援臺東縣各項重建工作,復振各項產業,避免人口加速外移,區域發展失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105年7月8日的尼伯特颱風重創東台灣,造成農林漁牧業產物及民間設施估計損失計11億4,976萬元,其中以臺東縣損失8億4,051萬元(占73%),釋迦、荖葉等農產業幾近滅絕,再加上房屋受損嚴重,自然地景破壞,觀光產業幾乎停擺。
二、然105年9月莫蘭蒂颱風與梅姬颱風接連侵襲下,不僅造成尼伯特風災的重建工作無法完成,更使得原本已是風中殘燭的農業再受到嚴重的打擊,農民一生心血付之一炬,紅葉村、愛國埔村更逢土石流侵襲,而象徵台灣棒球精神的紅葉國小,也在這次風災中遭受土石流災害,更讓臺東縣重建之路面臨更嚴峻的挑戰。
三、在臺東縣各界積極重建時,10月6日再逢艾利颱風外圍環流暴雨侵襲,造成台東縣境內多處嚴重淹水及土石流,台9線、台11線、台20線、台23線柔腸寸斷,花東鐵路也有多處地基流失,台東路上聯繫交通完全中斷,海端鄉霧鹿、紅葉部落更成為孤島,截至目前仍僅能依靠空投物資度過難關。光是計算縣內東一九七、東六十四線等數十條縣道、產業道路,及知本溪、利嘉溪等河堤修補,復健經費初估已逾六億,如再加上其他交通及觀光、農業的損失,以及先前尼伯特、莫蘭蒂颱風與梅姬颱風重創的損害,無疑雪上加霜。
四、綜上所述,台東縣在尼伯特、莫蘭蒂、梅姬與柯羅莎颱風接連侵蝕下不僅重創農業及觀光產業,再加上陸上交通基礎建設嚴重損毀,多處地區土石坍塌地層位移,縣民居住安全受到威脅,亟需政府投注相關資源重建。為協助台東縣各項重建工作,行政院應於一周月內統合經濟部、農委會、原民會、交通部、內政部等機關資源,協助台東縣進行各項重建工作,同時提升強化台東縣各項防災防、防洪預警措施以及道路基礎建設,使台東縣得以面臨未來更極端的氣候,達到平衡城鄉發展,促進偏鄉產業升級的目標。
(十二)本院柯委員志恩,鑒於台灣目前約有60萬的外籍員工,每次赴台工作皆需繳交高額仲介費,勞動部於立法院備詢時曾表示將持續推動直接僱用制度並加強對雇主的宣導,以提升僱主採行直接聘僱的意願,減少仲介抽取龐大的仲介費用。但查申請外籍員工作業程序複雜、電子系統紊亂無章,恐不利直接僱用制度推動,建請勞動部整合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查雇主若要透過直聘中心直接僱用外籍員工,雖依雇主身分不同,略有差異,所需使用網站包含:「入出國外外勞機場關懷服務計畫」、「勞動保險局網站」、「外勞名冊系統」、「外籍勞工線上申辦系統」、「外籍勞工案件申辦進度查詢網頁」、「就業安定費繳交明細查詢網頁」、「全國外籍勞工動態查詢系統」等。因絕大部分網頁資料庫未進行整合、入口網也未進行整併,同樣資料(如員工資料、雇主資料等)需要多次輸入,徒增不便、欠缺效率。
二、勞動部曾表示將持續推動直接僱用制度並加強對雇主的宣導,以提升雇主採行直接聘僱的意願,減少仲介抽取龐大的仲介費用。現今作業流程複雜、資訊混亂,不利直接聘僱的推動,所謂提升行政效率淪為空話,甚至背道而馳,建請勞動部整合改善。
(十三)本院柯委員志恩,鑒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建置「外籍勞工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擬透過線上系統,方便民眾作業。查有民眾向本席辦公室反應,該系統操作需要列印紙本申請書,填寫後使用大小章再上傳回系統,作業程序繁複,已失電子系統申辦之目的。本辦公室雖已向業務單位函轉民眾陳情書,惟業務單位回應敷衍,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建請勞動部研擬改善「外籍勞工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以符合電子化政府便民之目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建置「外籍勞工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之帳號申請方式紊亂,仲介公司管理者、製造業公司管理者需透過工商憑證申請帳號;自然人雇主須透過自然人憑證申請帳號,又漁業公司承辦人、養護機構承辦人、外國人則需紙本送件申請帳號。前端申請帳號方式混亂,無法統一改善之因為何?
二、民眾陳情反應於系統上傳申請文件時,需下載列印申請書,並用大、小章後掃描回傳,回傳文件時又需驗證電子憑證。查工商憑證及自然人憑證已屬據法律效力之書面,既系統使用需要憑證驗證,本不該再驗章,此不僅造成作業程序繁複,並有違電子化作業之本意。
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105年10月6日函覆本辦公室指出:「於103年8月4日及104年2月11日邀集雇主團體及仲介公會參與之『外勞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會議』中,雇主團體主張為避免現行系統得由仲介公司登入代替雇主申請易衍生偽冒申請問題發生,建議申請書須經由雇主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信以確認申請真意。」查系統登入頁面已有「仲介公司代辦」及「雇主自行申請」之分流作業,此實非要求電子系統作業仍須使用紙本用印之理由。
四、「外籍勞工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於帳號申請至操作運用存有許多瑕疵,建請勞動部研擬改善,以符合電子化政府便民之目的。
(十四)本院吳委員志揚,鑒於行政院院會通過之《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正草案,一如各界預期將遺贈、菸酒稅納入財源,但卻罕見的在第十五條修正條文中明確列出各稅應徵稅額。按照其他法律條文修正邏輯,《長期照顧服務法》只需將財源項目列入,稅額多少應修正《菸酒稅法》、《遺產與贈與稅法》才是正例。然除了《長期照顧服務法》,目前未見其他相關法律修正草案被提出,如此在《長期照顧服務法》中包裹遺贈稅、菸酒稅闖關的奇怪行為,實為行政權侵害立法權的極致表現。呼籲行政院立即撤回此案,以免樹立歪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院會通過之《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正草案,除了各界預期將遺贈稅、菸酒稅納入財源,還罕見的同時將應徵稅額明列法條中。此修法模式是否代表衛環委員會審議《長期照顧服務法》的結論,將指導財政委員會的審議結果?非常值得商榷。
二、實務上看,衛環委員會通過該《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正版本,但財政委員會也不必然會贊成這樣的修正結果,若未來財委會討論過後,基於專業考量認為菸稅應該降低、遺贈稅則維持不變,難道要回頭再修《長期照顧服務法》?
三、若行政院堅持以菸稅、遺贈稅作為長照財源,只需在《長期照顧服務法》中列出財源項目即可,至於現行菸稅、遺贈稅是漲是跌,或是維持原狀不做調整,牽涉許多層面,應該針對《菸酒稅法》、《遺產與贈與稅法》等相關法律進行討論後,才能決定如何修正,這才是兼顧衛環、財政兩委員會職權與專業的根本方法。
四、遺憾的是,目前除了《長期照顧服務法》,未見其他相關法律修正草案被提出,如此偷偷摸摸在《長期照顧服務法》中包裹遺贈稅、菸酒稅闖關的奇怪行為,實為行政權侵害立法權。呼籲行政院立即撤回此案,以免樹立歪風。
(十五)本院賴委員瑞隆,針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編制表,於基層薦任人員之員額配置顯有失衡平,致基層人員流動性過大,恐影響勞保局對千萬勞工之服務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原屬國營事業單位,因政府組織改造而於103年2月改制為行政機關,因應改制所定之組織編制表,係參酌改制當時之各職等實際員額數配置。惟檢視薦任基層人員中,六職等科員高達670人,但七職等專員之員額遽降為125人,8職等視察則為65人,使得科員迫於窄門,難以升遷。其次,依據勞動部公務人員協會勞工保險局分會陳情書顯示,勞動部所屬單位中,勞保局視察、專員及科員之比例排名殿後,如下表所示。
立法院公報 第105卷 第75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05卷 第75期 院會紀錄
429
430
|
視察 |
專員 |
科員 |
|
|
勞動部 |
1 |
1.4 |
3.3 |
|
勞動基金運用局 |
1 |
1.1 |
3.6 |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1.2 |
1 |
2.3 |
|
勞動力發展署 |
1 |
1.4 |
3.3 |
|
勞保局 |
1 |
1.9 |
10.3 |
二、因上述窄門升遷不易,基層同仁職涯缺乏發展性,加上業務龐雜,造成勞保局基層同仁的嚴重流失,離職或商調人數逐年攀升,103年為45人,104人為50人,105年至9月底已達42人,勞保局肩負千萬勞工之勞保、勞退長期權益,人才未能保留培植,對勞工服務品質之提升實有莫大隱憂。
三、行政院之三級機關多屬直接面對民眾之服務單位,各機關之編制表於基層同仁之員額配置部分應考量未來發展性,全面檢討,以積極培植中間幹部,提升機關效能及服務品質。並請行政院參酌各三級機關目前之編制表情形,就勞保局之編制表員額配置檢討是否有適度合理修正之空間。
(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行政院已經通過營業稅修法草案,未來跨境電商在台銷售勞務必須繳納營業稅。跨境電商開始課稅,是新治理結構下很小且很容易做的一環,因為租稅制度只涉及財政部,但諸如國安、個資及跨境消保等問題,若非跨越好幾個部會,更可能根本沒有主管部會(例如跨境個資傳輸限制、跨境消保)。因此要求行政院應責成所屬機關真正認識數位經濟的價值及挑戰,並拿出有效的管理和輔導措施。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已經通過營業稅修法草案,未來跨境電商在台銷售勞務必須繳納營業稅。相較於西方國家,此舉已經嫌晚,但總算邁出了第一步。台灣的傳統經濟結構已後繼無力,開創新經濟發展模式是擺脫泥沼的唯一方向;如何建立有利於數位經濟又能維護公益的治理架構,不再是前瞻性研究的題目,而是具有急迫性的優先議題。
二、數位經濟有很多種定義及同義詞,但簡單說,指的是以網際網路為基礎,透過固網或行動上網設備進行的經濟活動。這幾年除了大家熟知的線上購物或訂房、買機票外,數位經濟早已蔓延到所有的商業活動領域,連新聞傳播也早已透過各種載具快速崛起。現代人即便是醫療、教育到停車或颱風資訊,都要靠App。
三、數位經濟的最大特徵跟網際網路幾乎一樣:無所不在、隨時服務、沒有國境,也因此數位經濟的市場範圍是由語言、喜好、習俗來界定,而非國家。這使得數位經濟與數位貿易幾乎無法劃分,例如台灣的KK Box在東南亞有廣大的用戶,中國淘寶網商家也絕不排斥來自台灣的訂單,在這種是本國或者是外貿市場很難區分的時代,也意味著即便是三人的微型企業,也有把全球當市場的機會。
四、按麥肯錫全球學院的研究,2015年時全球數位資訊流動背後的經濟價值高達2.8兆美元,首次超越了商品貿易值。美國商務部也估計2014年時美國以數位方式提供的服務已占全體服務貿易的一半,而且貿易順差高達1,590億美元(同年度傳統貿易逆差則為5,050億美元)。雖然重要性已然顯著,但其實數位經濟只是在嬰兒期,例如2016年時在Google或Apple平台的App數量各約200萬,但國際機構預計到2020年時會成長到至少500萬。
五、先進國家都很重視數位經濟的發展。英國為此設置了「數位經濟大臣」,澳洲過去也曾成立寬頻與數位經濟部。台灣產官學談數位經濟也有相當時日,但主事者多只有「數位經濟=線上購物」的認識,且構想也多過行動。
六、所以現在是討論成立「數位經濟部」的時候了,雖然還不可能落實,但能突顯出其重要性,以及現有制度的落伍。
七、要協助數位經濟發展,了解現況是第一步,但很遺憾的是,我國迄今除了非常狹隘的線上購物及銷售統計外,別無其他數字。統計數位經濟確實困難,但國際間已有許多嘗試。我國既不知數位經濟的規模,也不知誰受惠誰受衝擊,更不了解業者在虛擬世界跨越國界時的困難及障礙。然而數位經濟跨越各行各業,統計調查由誰負責就可能吵翻天。
八、數位經濟不是單純的商機及貿易利益,更代表著許多法律╱社會制度的改變及公益維護的影響。例如數位經濟沒有國界,但國家安全、個資安全卻須以國界為屏障,又如隱私權侵害或消費爭議,更是輕易就涉及三四個國家管轄。國際上已經出現尋找新治理機制的過程,去年歐盟法院判決美歐資料跨境移動協定無效、今年歐盟律師向法院要求臉書的個資必須儲存在歐盟境內,而韓國要求Google地圖的伺服器必須在韓國境內的爭議迄今未解決。台灣對這些議題,幾乎沒有想法,遑論立場或未來推動方向,才會發生Google地圖讓飛彈陣地一覽無遺這類事件。
九、跨境電商開始課稅,是新治理結構下很小且很容易做的一環,因為租稅制度只涉及財政部,但諸如國安、個資及跨境消保等問題,若非跨越好幾個部會,更可能根本沒有主管部會(例如跨境個資傳輸限制、跨境消保)。更令人擔心的是,部會首長無法忘情於過去的成功方程式,無法真正認識數位經濟的價值及挑戰。確實現在要成立「數位經濟部」是癡人說夢,但如何拿出有效的管理和輔導措施,才是政府最嚴肅的挑戰。
(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近年來天災頻傳使得大家更重視社區安全議題,但是台灣整體的社區安全工作推動得並不好,因為推動模式是由政府部門各司其職,並沒有一個正式單位負責統整社區安全業務,建議行政政應責成所屬相關機關積極推動安全社區業務,並設立各縣市的主政單位,但不必盲目的追求國際安全社區認證,花錢翻譯文件,安排典禮,接待評鑑者,世界衛生組織安全社區的頭銜真的不值得去追逐,應該建構自己的安全社區模式,發展出台灣本土的認證指標。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年來天災頻傳使得大家更重視社區安全議題,但是台灣整體的社區安全工作推動得並不好,因為推動模式是由政府部門各司其職,並沒有一個正式單位負責統整社區安全業務,因為目前社會的安全問題多發生在灰色地帶,若缺乏主政單位來推動,常常事倍功半,因此鼓勵民間組織自發地由下而上整合資源推動社區安全工作是解決的方法之一,國際上就有許多非營利組織推出各種安全社區的經營方法。但是每個國際組織推動的安全社區計畫著重的議題各有不同,國際安全社區認證計畫就是其中之一,但它不是世界唯一的安全社區計畫,也不是最好的計畫。
二、近年來由於台灣政府鼓勵民間組織參與國際事務,因此爭取國際安全社區認證也成為鼓勵推動的議題,並由衛福部國民健康署主導此一業務,而各地的衛生局輔助推動,但是當初政府官員願意推動此一議題的動機之中,有一個因素是衝著認證單位頂著「世界衛生組織社區安全推廣協進中心」的光環而來,但是去年九月起世衛組織(WHO)已經正式與此一組織終止合約,此一組織也只好轉型成為國際民間組織,簡稱ISC CC(International Safe Community Certifying Centre)」,並以此組織向WHO再次申請成為協進中心。也就是換個殼申請延續,但依WHO的規定,必須有兩年的觀察期,觀察這個組織的工作成效後,才會核准。這不是很弔詭嗎?同樣的一群推動者,換個單位跟WHO申請計畫,然後WHO卻說要看成效,那過去的十幾年應該是成效不佳罷。假設兩年後真的通過了可以使用WHO的相關名稱,那下次會不會又合約終止呢?台灣各社區仍需要汲汲營營的去追求這個國際認證嗎?日前台南市金華社區通過了國際安全社區再認證、花蓮縣光復鄉某社區也正積極準備想要通過國際認證,但是真的值得去爭取這光環嗎?那就必須看這個國際安全社區認證是否帶來成效與助益。
三、這個認證組織並沒有提供台灣社區真正的支持,多年來以認證為主,幾乎沒有輔導與提供推動資源。第二、這個國際組織決策不民主,此一單位的主席長期由瑞典教授同一人擔任,認證專家學者及規章辦法的變動,都過於集權,台灣參與認證的社區多只能被動的等待各種規章變動,無法表達意見。第三、認證通過標準過於主觀,認證的外國學者專家多是同一批人,並未有完整訓練,且對於國情不熟。第四、此一單位過於政治化,台灣的推動中心沒法成為認證中心,但中國大陸卻可以成為認證中心。第五、國際評鑑者的機票與住宿工作費、翻譯費所費不貲,勞民傷財。第六、經歷了多年成效無法提出是否事故傷害降低。第七、此一組織強調的是事故傷害議題,實際上對於防災、食衣住行育樂等等安全議題的整合性不足,評鑑專家也多非各領域的專業者,第八、國內於二○○二年起,「台灣事故傷害預防與安全促進學會」引進此一制度協助台北市內湖區、台中縣東勢鎮、嘉義縣阿里山鄉及花蓮縣豐濱鄉等等社區獲得國際認證,但迄今並未提出真正具體的結果評價。
四、總和上述幾點,強烈建議安全社區業務應該推動,並設立各縣市的主政單位,但不必盲目的追求國際安全社區認證,花錢翻譯文件,安排典禮,接待評鑑者,世界衛生組織安全社區的頭銜真的不值得去追逐,我們應該建構自己的安全社區模式,發展出台灣本土的認證指標,因為認證的目的在於使民眾充能參與,在發生各種天災人禍時能具體發揮作用,能具體的提出成效,而不是追逐國際虛妄的光環,隨波起舞,往外追逐是在作夢,往內自省才會覺醒。
(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國發會匡列1千億元經費,由國發基金擔保向公營合庫借支,設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希望協助中小企業轉型,以提振投資、支持經濟發展。我國經濟面對的真正問題,從世界經濟論壇(WEF)日前公布的競爭力評比報告已清楚呈現,政府不願面對真相,企圖撒錢救產業,這不是提振經濟,而是浪費納稅人的錢。國內金融體系現在是爛頭寸淹腳目、利率低到近歷史低點,國內超額儲蓄是創新高。政府拿千億元硬塞給企業,就能解決創新轉型的問題嗎?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機關建構好的投資環境─政策明確、法令與合約受到尊重、水電土地等基本生產資源不虞、人才與資金更自由進出的環境,才能讓民間願意多投資。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發會匡列1千億元經費,由國發基金擔保向公營合庫借支,設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希望協助中小企業轉型,以提振投資、支持經濟發展。其初衷不可謂不佳,卻彰顯大官們對台灣經濟與產業,乃至企業面對的真實問題並不了解,未能對症下藥。台灣經濟面對的真正問題,從世界經濟論壇(WEF)日前公布的競爭力評比報告已清楚呈現,政府不願面對真相,企圖撒錢救產業,這不是提振經濟,而是浪費納稅人的錢。
二、國發基金為帶動產業轉型,創造就業機會,以千億元設基金,目的在扮演投資點火角色,協助國內企業進行合併、收購、分割及其他有助於企業創新轉型之投資計畫。至於方式則是採直接注資,國發會計畫與民間投資人共同投資,同時引進創投機制,對於被選中的投資個案,其投資金額以不超過公司資本額2成為原則;單一個案或單一集團之累計投資總金額,以不超過總額度之一成為原則。國發會也強調投資對象將以中小企業為優先考量。
三、這個計畫用心良善、目標明確,卻掩藏不住其內容的蒼白與潛在的問題。請問,台灣產業轉型、企業升級,碰到最大的問題是什麼?可能是技術落後、可能是人才不足、法令僵化,更可能是看不到新商機,但這幾年,卻鮮少聽聞業界反映其問題在資金不足或資金成本過高。相反的,國內金融體系現在是爛頭寸淹腳目、利率低到近歷史低點,國內超額儲蓄是創新高。政府拿千億元硬塞給企業,就能解決創新轉型的問題嗎?這根本就是頭痛醫腳、腳痛醫頭。
四、即使不談這是一個抓錯藥的處方,未來如何選擇投資標的也是一個大問題。台灣中小企業超過百萬家,政府基金要如何選擇?
五、國發會雖強調將結合民間投資者,同時引進創投的專業機制,但這種作法其實就是由政府去「選擇優勝者」;如果政府真有專業能力選出且扶植出優勝者,這還是萬幸的結局;更可能的是投資標因專業不足選擇錯誤,甚至是受到政治、人脈的影響而為之,這等於拿納稅人的錢給無競爭力的企業花用,最後就是一個個財務黑洞,留著讓納稅人苦吞。
六、若拉高視野換個角度看,就更顯得民進黨政府財經政策的荒唐。蔡政府上台以來,一手摧殘投資環境,另一手卻又大撒納稅人的錢去投資企業,說要促進產業轉型、支撐經濟。新政府對外是兩岸關係搞不定、又無能突破經貿邊緣化問題;對內則是勞資關係搞不定,甚至讓勞資問題惡化;再者能源供電問題也潛藏危機,既廢核又廢碳,外加討好公民團體鼓勵環保抗爭;企業需引進外籍優秀白領,政府卻卡死對岸人才來台。這些才是企業界最關心,也是關乎投資意向的因素。
七、政府如果願意多花點時間看看產業界提出的白皮書建言,當知產業與企業問題何在。企業希望政府解決的問題確實非常多,卻從沒說過缺資金或資金成本過高。但新政府所作所為,幾乎都與建構良好投資環境背道而馳,令企業界對未來充滿疑慮與不確定感,當然不會願意多投資,所謂轉型、升級大概也難。甚至近來業界傳出,許多企業家低調把家人往外移民,資金也往外走,雖然尚未有明確的數據證明,但官員需要警惕。
八、冷靜看看WEF競爭力評比報告,台灣雖高居全球第14名,但吸引投資、經濟表現卻一落千丈,評比細項顯示,政策不穩定度是台灣弱項,甚至在「法規鼓勵外人直接投資的程度」上一口氣從去年的50名暴退到87名。顯然經濟與投資最大的問題與障礙就在政府身上。
(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行政院上週宣布,金管會主委丁克華請辭獲准,成為任期第二短的金管會主委。希望新的金管會鐵三角千萬不要拘泥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名稱,自限於「監督管理」,以致僅專注於防弊;更要有恢弘格局,致力於金融產業發展,戮力於興利,才不辜負全民之所託。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日前宣布,金管會主委丁克華請辭獲准,成為任期第二短的金管會主委。丁克華在任期中曾經提出金融業拿出盈餘,成立天使基金,挺新創事業、呼籲台灣大叔大媽買台股、鼓勵中老年人把老本投入證券市場等,數度引發爭議,讓人為他捏了好幾把冷汗。他的官運似乎不是很好,任內陸續爆發台灣史上第一次的一銀ATM國際集團盜領案、兆豐銀行遭美國重罰銀行史上最高的1.8億美元案及樂陞爆發證券史上第一次的公開收購違約案,幾個「第一」在短短的四個多月陸續爆發,雖然都不該歸責於他,但其中兆豐銀行案及樂陞案都引發藍綠立委大規模的撻伐,導致丁克華的去職。
二、金管會常務副主委黃天牧目前一人身兼三職,代理主委職務同時負責政務與常務副主委工作,可說是「三位一體」,也是金管會第一次出現的特殊情況。原本金管會最高層是「鐵三角」,由三人分工,現在則是黃天牧一人獨自承擔。丁克華在請辭聲明中表示,「外界對於本人及金管會之質疑仍不斷出現,本人唯有辭職自清,並期望藉此停止對金管會的傷害」,新任主委能否消除各界的疑慮,相信各界正拭目以待,但也因這燙手山芋有待新任金管會主委接手,預料短期內新任主委將不易產生。
三、除了前述燙手山芋之外,金管會主委原本就不是個好差事,至少有下列原因:一是卸任後的三年旋轉門條款,因為金管會主管業別包括銀行、保險、證券,除非像曾銘宗卸任後轉為不分區立委,立委四年任期屆滿後已經不受旋轉門限制,否則三年的職涯空窗期,無論銀行、保險、證券都止步,確實讓很多人視為畏途;二是金管會主委一職與民間金融業者待遇相差太多,「錢少、事多、責任重」,再怎麼有理想也要兼顧現實;三是金管會所主管的銀行、保險、證券各業,與太多人的財路相關,因而主委赴立法院備詢,一向特別受立委「關愛」,是個「超級壓力鍋」。
四、從意願分析已經不容易找到人選,再從專業要求,更難找到合宜人選。金管會監理銀行、保險與證券期貨各業,但證券期貨的監理思維與銀行保險的監理思維,有其根本上的差異。證券期貨的監理重點在於維護市場秩序與確保交易公平,重點在於讓市場兼具效率與公平。銀行保險的監理則重視機構本身內控內稽的有效落實,讓存款人或投保人可以安心把資金放在銀行或保險公司。
五、至於銀行與保險的最大差異在於銀行吸收資金最長約三年(金融債券可以更長),而中長期授信長達七年、十年以上,房貸甚至可以長達30年,因此銀行資金配置要注意其流動性,以免發生擠兌。壽險則因理賠給付可能在投保後數十年,反倒憂慮其龐大資金如何有效利用;壽險公司經營再差,也少見到大量解約,因為提早解約需扣除保單價值25%以上的行政管理費,投保人因而不會提早解約。從而保險監理與銀行監理又有所不同,亦即金管會轄下的銀行、保險、證期三大業別之監理殊異,能兼有三大業別監理經驗者幾希。
六、由前述分析可知,金融監理在銀行、保險、證期既有顯著差異,金管會的正副主委最好能專長互補,組成金融監理的鐵三角。目前的代理主委黃天牧在金管會的主要時間是擔任保險局長,對保險業生態瞭然於胸;若黃天牧救難有功,榮獲扶正,則未來新任的政務副主委與常務副主委應有證券業與銀行業的專長背景。無論如何組成,將金融監理最高層的鐵三角補齊,是我們所期望於金管會鐵三角的第一件事。
七、而且,希望新的鐵三角能夠注意到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WEF)所提出金融科技(FINTECH)的6大功能與11組創新,並注意到雖然受FINTECH衝擊最大的是保險業,但衝擊最急迫的卻是在銀行業;因此,具銀行專業的主委或副主委,必須熟稔FINTECH,且對FINTECH的推動充滿熱情,這是新任主委或副主委應具備的重要條件,因為對FINTECH的自身體驗與間接領受,畢竟有相當大的差別。
八、此外,鑒於「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施行後,電子支付機構也歸金管會監理,電子支付機構是主動採用FINTECH去衝撞分食傳統銀行業務的行業,而傳統銀行業則是受FINTECH衝擊而必須被動因應的行業,兩個行業的監理思維必須大異其趣才能各得其所。對於傳統銀行業,「法令未允許的都不准做(但法令須與時俱進)」以避免銀行承擔太大風險;對於電子支付業,「法令沒禁止的都可以做(但業者須有效自律)」才會有成長壯大的空間。兩個行業如同金管會的手心與手背,要能適度監理拿捏得宜,這是我們所期望於金管會鐵三角的第二件事。
(二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梅姬颱風來襲讓許多民眾連放兩天颱風假,一些放錯假的縣市則怪罪氣象局的預測失準;輕颱艾利來襲,帶來豪雨又適逢地震,花東地區災情超乎預期,不得不臨時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氣象預測的準確與否,不僅攸關人民生命財產,也是一個國家國力、社會力及知識力的展現。若只是動輒譴責氣象人員,卻不提供資源協助強化,根本無補於事。建請行政院應運用國家經費協助氣象專業升級,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梅姬颱風來襲讓許多民眾連放兩天颱風假,一些放錯假的縣市則怪罪氣象局的預測失準;輕颱艾利來襲,帶來豪雨又適逢地震,花東地區災情超乎預期,不得不臨時宣布停止上班上課。近年極端氣候頻傳,有些偶發的天象竟造成地區性的重災害,另一方面,亦常見名不符實的颱風假打亂民眾生活步調、也影響正常經濟活動;為此,中央氣象局預測氣象的準確度實有提升之必要。
二、撇開地方政府停班停課的決定往往深受民意左右不談,光就氣象預測本身而論,確有不少值得改進之處。當代氣象預測,是根據流體力學及相關物理定律寫成多重非線性方程式,進而建構成預測模型。唯此方法無法得出「精確解」,僅能取得「近似解」,且需要借重超級電腦加以運算,以得出所需資訊。由於大氣運動複雜、變化快,且具有高度隨機特性,因此氣象預測模型若要得到最佳近似解,便需擁有先進的超級電腦;而且,輸入的資料愈豐富、愈準確、愈即時,運算所得的預測資訊就愈具參考性。
三、目前,中央氣象局可藉由氣象雷達取得颱風3D剖面結構資料,用以對風速、雨勢進行預測。然而,颱風路徑飽受太平洋高壓、台灣地形等諸多外在環境影響甚鉅,無法單靠氣象雷達及衛星資料進行研判,尚需參照更詳盡且即時的海洋及空中觀測資訊,才能得出較可靠的預測結果。問題在,海洋氣象資料浮標(data buoy)多設於外海,維持長期運作的成本偏高,以致於目前設置數量嚴重不足;至於氣象觀測機,則因觀測次數較少,高空資料有限,使颱風觀測遂缺了重要的關鍵資訊。
四、台灣每年夏、秋兩季必定要面對大大小小的颱風進犯,但在第一線迎戰的氣象單位,其實卻未獲得政府充分的重視,也長期缺乏足夠的經費備戰。在此情況下,導致中央氣象局既無眾多前鋒(如海氣象資料浮標)可即時回傳戰情,而用來推算資訊的超級電腦亦非頂尖,面對變幻莫測的颱風,自然居於劣勢,無法更精準預測其路徑及影響。此外,現有氣象預測人員員額相對緊俏、工作量大,且未必可獲得資源及機會赴海外進修專業知識,亦是妨礙氣象預測品質提升的因素。
五、以颱風占我國氣象災害直接財務損失比例高達八十五%而論,政府應給予氣象單位更多資源,中央氣象局也可理直氣壯地爭取應有的經費及採購最先進的設備,以強化人才培育及氣象預測準度。舉例來說,美國將P-3反潛機改裝成氣象觀測機,可飛進颱風眼攫取更精準的資訊。近日「馬修颶風」來勢洶洶,美東有兩百萬人大撤退,美國家海洋及大氣總署飛行員卻大敢出動直搗颶風眼。相形之下,台灣雖擁有P-3反潛機,卻因隸屬軍方而未獲支援,僅能利用改裝的Astra雙引擎噴射機在颱風外圍進行觀測作業,難免有棋差一著之憾。
六、我國的氣象預測起步較晚,相關經驗及人才不敵歐、美國家,自是不爭的事實。但反過來說,台灣身處颱風登陸頻率最高的地區,具有累積各種觀測資料與經驗的優勢,可進而為國際氣象預測提供更多貢獻。因此,中央氣象局實不應妄自菲薄,乃至在颱風預測遭批評時,屢屢消極地以「預報本有變數」回應。此外,在中國阻擾下,台灣未能加入世界氣象組織(WMO),致使未公開及即時性災害資訊取得不易,這是長年之痛;因此,我們短期內應更積極與友好國家建立資料交換機制,長期則應設法參與WMO,以利氣象預測能力的提升。
(二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台化彰化廠三座汽電共生鍋爐操作執照換發申請,在彰化縣政府不予核發的情況下被迫停機,此案不僅影響數百員工的工作權益,更突顯了環境保護、都市更新、綠能政策,與產業發展間的矛盾,這不是一個獨立個案,處置當與不當,將對台灣未來經濟與社會發展,產生深遠影響。建請行政院應考量經濟發展如何與都市發展及環保標準調處共容之原則,並可做為各級政府處理轄下石化產業轉型遷移的重要參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回顧台灣社會發展的歷程中,曾經出現過許多類似抗爭,從垃圾掩埋場、焚化爐、行動通訊基地台、台電變電站,甚至到風力發電機之設置,不一而足。面對設置地點附近居民反對與抗爭,民選地方政府父母官顧及選票,對於這些「全國有大益、地方有小害」設置,經常採取反對的立場。但有別於過去的案例,台化彰化廠三座汽電共生鍋爐並非新設裝置,彰化縣政府在停止核發操作執照處置過程中,所持的政策及法律依據,都不周全,無法讓台化勞雇雙方信服,如果處置不當,彰化縣政府將面對剝奪企業經營權的質疑。
二、魏明谷縣長10月4日談話指出「台化沒理由再留在彰化市區」,更加突顯此一立場的不當。眾所熟知,「騰籠換鳥」的城市發展政策,即便是在集權執政的中國大陸,廣東省政府的強力操作,仍然在事中與事後引起許多輿論之非議。苗栗大埔張藥房事件更是明確告訴大家:即便是在都市計畫明定徵收與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支持下,苗栗縣政府的強制拆除作為,仍然被許多人認定是一個侵害民眾財產權爭議案件。民房權益如此,合法工廠遷離又何嘗不是?
三、台化停機案發展迄今,中央部會立場也是耐人尋味。按理,支持產業發展與汽電共生綠能政策的經濟部應該率先表態,但是我們只看到環保署長李應元銜命協調破局,卻未見經濟部或工業局高級官員發表意見。
四、正當經濟部李世光部長主推的電業法列入立法院審查之際,擴大汽電共生電源,鼓勵自用之餘售電,應屬經濟部重要政策,表態支持台化也是份內之事。或許是在新政府一條鞭的政策下,行政院不願予人部會不同立場的印象,李部長只好噤聲。但我們認為,公共政策經常是一體數面,政府部門本諸職責與專業,理性表達立場,是正常的事,經濟部應該跳出來說句公道話。
五、1990年9月,當時的行政院長郝柏村夜宿高雄後勁,承諾五輕建廠25年後遷移,環保訴求與產業發展並存,需要充足的時間準備與調處,未來尋找合適遷移處所與對勞工權益保障,更是中央與地方政府應有的職責,我們樂見魏明谷縣長表示2028年之前,台化彰化廠必須完成遷廠的負責態度,更願意公開呼籲:各環保團體至此不應再無限上綱。
六、蔡英文政府上任後提出五加二產業創新構想,其中加二包含了石化產業與循環經濟,這便是面對新的經營環境,負責任政府協助企業尋找協處之道。包容性經濟發展模式是近年國際論壇的熱門議題,如何尋求經濟發展、社會公義、環境永續三方面的調和點,是政府與民眾必須積極思索、共同努力的責任。台灣民眾固然不能接受環境生態汙染的代價,但更經不起經濟與產業的式微;激烈抗爭並不能解決問題,理性的探討與對話應該被鼓勵。
七、台化停機案雖然在環保署長李應元協調下破局,台塑集團已經表示將循訴願與行政訴訟程序,未來結果尚未可知,但本案各方立場之爭議,經濟發展如何與都市發展及環保標準調處共容,實可做為各級政府,尤其是高雄市未來處理轄下石化產業轉型遷移的重要參考。
(二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台灣的社會正面臨兩大困境,除了「少子化」現象持續嚴重外,「高齡化」比例也逐年增加,且預計在不久的二○二五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提升老年人的健康,可以大幅度地降低長照需求。與其照顧一堆臥床十年的失能老人,不如提早重視老年人身體、心智、感官等功能的完整,增加高齡人口健康生命,建立一個零失能的超高齡社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的社會正面臨兩大困境,除了「少子化」現象持續嚴重外,「高齡化」比例也逐年增加,且預計在不久的二○二五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超高齡的定義是指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口突破總人口百分之二十。而這正是台灣人口結構的趨勢之一,在在警告我們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已是一條必然之不歸路。
二、在尋找解決高齡化問題方法的過程中,研究學者發現最有效的方法應該算是鼓勵年輕人口的移入,廣納各國的青年才俊以技術、智慧或資金移民台灣,不但可以均衡並減化我國高齡化的幅度,更可以為台灣帶來足以富國強國的人才及錢財。可惜的是,這樣的移民策略在新加坡實施起來非常成功,讓新加坡在人口老化的趨勢上獲得紓解。但是同樣的政策用之於台灣,則束手於我們「防弊重於興利」的層層官僚控制,讓投資與就業的外籍朋友卻步不前。勉強在移入人口上對延緩台灣老化趨勢有貢獻的,恐怕只有少數的外籍婚配,但其對人口結構的影響畢竟有限。
三、另一個在實質上足以降低人口超高齡化衝擊的方法,就是「重新定義老年」。事實上,人類歷史上並未對「老年」的定義有過共識。當流行疫病與戰爭飢荒橫行的年代,許多百姓壓根沒有活到老年的機會就魂歸西天了。因此人口的平均壽命並非取決於老邁與否,而是疾病與人禍關鍵性地縮短了人類的壽命。直到德國的鐵血宰相俾斯麥,才真正明訂六十五歲為退休年齡,陸續被其他國家比照採用。之後當定義「扶養比」時,也順勢假定六十五歲以上的人口為被照顧人口。但這樣的統一以同一個年齡層來做老年與否的分野,就能真正有效顯示老年與中壯年、扶養與被扶養的差異嗎?
四、雖然越來越多的學者與實務專家表示對「老年」的定義應有不同的想法,且如果我們要調整人口結構,在無法快速增加移民之際,就必須更改我們對老年的定義。然而,重新定義老年,需要多方的思考。研究指出,台灣不健康人口增加的比例遠較健康人口的比例增加得多,而國民對於理想人生的看法也有落差。據統計,我國平均臥床不健康的生命歷程約有八至十年,此表示台灣的老年人將有將近十年的時間,在生活與健康照顧上是無法自理的,必須仰賴青壯年照顧者的協助。另一方面,我國高齡者門診醫療的使用率也極高,每位老年人平均一年就診次數高達二十六次以上,且其中使用慢性病藥和多重藥物者最多,潛存著高度的不當用藥風險。
五、平心而言,即使長照的重要性已被強調多年,我們的社會普遍對高齡化老年人的照顧欠缺經驗與正確的認知,更遑論以老年人為中心的醫療照顧。較理想的做法應該是設法提升老年人的健康,重新定義「老年」,讓健康的老年人增加並一同參與對失能老年人的照顧。正如北歐的芬蘭很早即推出以「兩個禮拜」作為老年人臨終前失能臥床的目標期間,希望大大減低老年人失能臥床的時間。這個目標雖然芬蘭尚未能夠做到,但正在持續進步中。
六、提升老年人的健康,可以大幅度地降低長照需求。與其照顧一堆臥床十年的失能老人,不如提早重視老年人身體、心智、感官等功能的完整,增加高齡人口健康生命,建立一個零失能的超高齡社會。
(二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蔡英文總統在今年國慶談話中,重申推動「五加二」產業發展計畫決心,要替年輕人創造好的工作機會,扭轉低迷多年的經濟。建請行政院除了「五加二」產業發展政策,更要創造國內投資機會,引導超額儲蓄,亦即妥善引導超額儲蓄替台灣經濟注活水。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蔡英文總統在今年國慶談話中,重申推動「五加二」產業發展計畫決心,要替年輕人創造好的工作機會,扭轉低迷多年的經濟。這番談話詞藻華麗,打動人心,但不出五二○就職演說宣示,更缺乏強有力的實質行動及經費奧援,成效不問可知。尤其大家受夠百餘日政策變、變、變的折磨,早已不抱太大期待。
二、當前國庫阮囊羞澀,「五加二」任一產業在在需要龐大經費,左支右絀,終難成大事。七月底,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宣布注資二十八兆日圓,用來提振日本經濟,手筆不可謂不大,至於成效,某些評論家仍以為有如霧裡看花,多金未必能成事,缺錢則更難上加難。
三、相對於國庫困窘,我國超額儲蓄卻逐年攀高。據主計總處統計,自二○○九年起,每年都超過新台幣一兆元,今年預測更將達到二點六一兆元;而超額儲蓄率已連續四年超越百分之十,今年更將飆高百分之十四點八九,創下一九八八年以來高峰。所謂「超額儲蓄」是儲蓄扣除投資的餘額,超額儲蓄對國民生產毛額(GNP)的占比即為超額儲蓄率,而這裡所謂「投資」指港灣、營建、設廠等實體建設,買股、置產都不算。
四、儲蓄是投資的動能,國人多金卻怯於投資,是經濟長期低迷的主因。尤其超額儲蓄飆高,利息又低,將在股市、匯市、房市等資產市場亂竄,興風作浪,滋生動盪。對於超額儲蓄攀升的問題,專家學者不斷呼籲政府正視,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更在上月央行決議利息不動後,憂心忡忡說貨幣政策效果已到極限,應讓財政政策扮演積極角色,引導超額儲蓄投入桃機擴建、都更、捷運等等基礎建設,擴大內需,替台灣經濟注入活水。
五、猶憶當年經國先生推動十大建設,正值石油危機,國內儲蓄不足,還須仰賴對外舉債,時間點頗有商榷餘地,但經國先生不為所動,「今天不做,明天會後悔」,結果不僅帶動龐大內需商機,發揮乘數效果,安度全球性危機,更奠定往後經濟發展的基礎。相形之下,當今國內超額儲蓄一再破表,卻苦缺投資管道,還導致北部房地產飆漲,彭總裁已不只一次重提類似建言。若經國先生在世,一定沙啞告誡國人:「今天再不做,明天必後悔」。
六、談到都更,因全台超過三十年老屋逾三百八十萬戶,對安全及市容諸多不利,都更有其迫切需要性。以往民眾參與熱情極高,但自房地合一稅開始推動,地方政府又把屋主視為提款機,老舊自住房屋不太敢動,新屋稅負高不可攀,甚至給人買得起、住不起感慨,民眾對都更熱情不再,亟待解套。
七、財政手段除彭總裁列舉的桃機擴建、都更、捷運等基建外,仍所在多有,如利用國有閒置土地廣建社會住宅、長照看護中心都很可行。尤其政府即將推動長照政策,但公有資源不足,如淪為財團禁臠,收費偏高,反成絆腳石,一個性價比高的公營連鎖長照中心,也是游資很好投資標的。
(二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衛福部近期計畫提高醫學中心的部分負擔,未經轉診而直接到醫學中心就診,部分負擔將會小幅調漲。對基層醫療的品質提升,以及醫療人員社區醫學教育的強化,是健全社區醫療體系的關鍵。具體而言,醫學院,以及衛福部附屬醫院,應該肩負「建立社區醫療教育」的責任·透過發展社區健康照護模式,以及提供未來的醫療人員第一線社區醫療教育的管道。要求行政院應責成衛福部對於基層醫療院所的介入,應該擺脫消極性的思維,除了財務、法律等最低程度的要求外,應該推出更多實質強化輸送系統的方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衛福部近期計畫提高醫學中心的部分負擔,未經轉診而直接到醫學中心就診,部分負擔將會小幅調漲。健保署說明,此項政策主要是希望能夠落實分級醫療,讓民眾不要直接跑去醫學中心,造成醫院人滿為患。這個「以價制量」的做法,乍聽起來有幾分道理,但是如果進一步檢視,便會發現目前的政策草案完全站不住腳。
二、這個「以價制量」的做法,真的能夠奏效嗎?具體來說,這個做法能夠減少醫學中心人滿為患的現象嗎?恐怕並不樂觀。事實上,民眾願意前往醫學中心,「價格」在其就醫選擇上並不是最重要的因素。特別是對於一般中產階級,或者更富裕的家庭,醫學中心門診的部分負擔,其實漲個幾百塊,相較於其相信醫學中心所能夠提供的品質,其實並不會改變他們的就醫習慣。因此,恐怕目前「以價制量」如意算盤,想得可能太簡單。
三、「以價制量」的公平性問題,甚至威脅「全民健保」所維繫的「醫療窮人不再有」的重要精神。換言之,透過價格來作為引導民眾就醫的做法,很可能傷及中低階層的權益。調漲部分負擔對於某些人來說可能無關痛癢,但是卻對許多承受經濟壓力的家庭來說,實質剝奪了他們在醫學中心就醫的權益。這不僅不公平,也對「全民健保」的基本精神造成威脅。
四、「以價制量」來落實「分級醫療」的做法,沒有搞清楚「分級醫療」的真正意義。「分級醫療」是一個牽涉醫療品質、效率,以及公平的概念,主要目的在於促進「社區醫療」的強大,提供民眾更為第一線、整體性的健康照護。換句話說,透過價格來把民眾「趕回」基層,卻沒有同步提升社區醫療的實質能量,事實上對於民眾就醫權益,以及整體健康照護體系是一大倒退。
五、長期以來,台灣的醫療政策一直是「只見醫院,不見社區」的視野。主要的政策作為集中在醫院體系的管理,立基於醫院思維,想像醫療體系的改革。對於基層醫療院所,主管機關事實上將其視為「民營企業」,基本上可以說是完全放手。一方面只以健保申報來監控基層醫療的提供,但是這充其量只是財務控制,乃至於自費市場變成醫療政策的大空洞所在。另一方面,只以一般性的法律要求,維持基層醫療最低限度的品質要求。
六、這樣的狀況也延伸到醫療人員培育的社區醫學教育。醫學院校主要以其附屬醫學中心作為醫療人員訓練的場所,而大部份的醫療人員都在醫學中心獲得其主要的醫學教育。醫學院的教授們通常都只有醫學中心的執業經驗,卻沒有社區醫療的歷練。而社區醫療執業者,卻在醫學教育中扮演相當邊緣的角色。但是問題是,醫學中心的臨床服務與模式,並不適用於社區醫療,結果造成未來這些畢業生到社區醫療執業時,「各憑本事」摸索發展自己的生存之道。
七、對基層醫療的品質提升,以及醫療人員社區醫學教育的強化,是健全社區醫療體系的關鍵。具體而言,醫學院,以及衛福部附屬醫院,應該肩負「建立社區醫療教育」的責任·透過發展社區健康照護模式,以及提供未來的醫療人員第一線社區醫療教育的管道。另一方面,衛福部對於基層醫療院所的介入,應該擺脫消極性的思維,除了財務、法律等最低程度的要求外,應該推出更多實質強化輸送系統的方案。
八、衛福部過度相信「財務誘因」的政策工具。一方面造成醫療政策過度消極,另一方面也把整個醫療改革搞得像一場算數。但是,這種「以價制量」的做法,不僅無法真正落實「分級醫療」,甚至可能威脅分級醫療與全民健保的核心精神。
(二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近來包括台積電共同執行長劉德音、友達董事長彭双浪,以及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等人,都先後提出對台灣產業政策的建言。產業政策的制定攸關國家經濟發展大局,影響相當深遠,在台灣陷入產業轉型升級的困境時,更需要產官學研各界密集的溝通,透過更周延的程序凝聚共識,才能對各種產業趨勢及台商競爭力有深入評估,如此也才能在有限的人才及資源中,找出一條確實可行的產業發展政策。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來包括台積電共同執行長劉德音、友達董事長彭双浪,以及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等人,都先後提出對台灣產業政策的建言。這些來自重量級企業人士的呼聲,其中有不少重要的觀察與建議,不僅提供產業發展的具體方向,也指出當今產業政策諸多盲點,值得再做進一步闡述。
二、具體建議包括,政府對產業政策要有正確選擇,產業升級要跟先進國家多交流;彭双浪則表示,台灣目前不只有五缺(缺錢、缺人、缺地、缺水、缺電),更重要的是欠缺「產業政策」;蔡明介則指出,在重要的趨勢產業如人工智慧,台灣在經費與速度上都要再加碼。
三、小國寡民的台灣,在高科技產業政策的制定上,必然要以挑戰全球市場為目標。事實上,過去台灣科技業能夠大放異彩,都是因為在全球舞台取得名列前茅的地位,因此,科技業要成功,只有打世界盃一途,不能只在小區域成為贏家。
四、這種科技業的成功方程式,與傳統產業或服務業明顯不同,過去如此,未來也是如此。若從這個角度來看,目前政府推動的產業政策,大多偏重本地或區域市場,較少有面向全球的視野與規劃,且政策上強調南向發展,對於業務擴展或有幫助,但整體政策對於產業立足國際市場著墨不深,也難怪業界要提出,台灣產業升級的關鍵不是跟技術比台灣落後的國家往來,而是要與技術比台灣更先進的國家交往。
五、近年來全球資通訊產業快速併購成長,對岸中國的產業實力又日益壯大,台灣科技產業的規模與資金實力都已被狠拋在後,在人才、資源都受限的情況下,企業更要思考如何借力使力,不管是想建立供應鏈的歐美大廠,或是積極發展民族工業與自有品牌的中國廠商,都應該是合作的對象,如此才能廣泛引進更多人才資源,發揮槓桿的巧實力。
六、只是,在產業結盟部分,新政府已有預設立場,對於陸資來台投資多有限制,也阻礙台灣企業與大陸市場更緊密的合作關係,此項政策如今也已引發連鎖效應,目前對投資台商企業最有興趣的仍以大陸資金為主,將陸資擋在門外,讓台灣在國際結盟的版圖上,少掉了中國這一大塊拼圖,對產業的均衡發展相當不利。近來政府宣誓舉行國際招商大會,儘管有外商企業配合演出,但最後實際投資金額能否達到宣稱的數字,仍有待驗證。
七、面對未來更大的挑戰,要想進行紮實的產業升級,就得從源頭的基礎研發著手,新的產業政策也應針對未來的產業趨勢,趕緊補足過去投資不足之處,例如在物聯網、人工智慧等大趨勢上,在基礎研發及軟硬整合部分,都相當重要,需要產官學研有充分體認,並且集中力量全力發展,才能確實獲得成效。
八、不過,目前許多政策的制定與執行,看不到長遠的規劃,只想短時間取得成效,這種短線的作法,對於產業轉型升級的幫助很有限,甚至淪為決策過程倉促粗糙,遇到批評就快速轉彎,只會讓產業政策成效大打折扣。難怪業界會提出,對於人工智慧此項重要的技術發展,台灣相關的經費投入只有200萬美元,即使再增加變成2,000萬美元,都還只是先進國家的零頭而已。
(二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台化廠停廠事件延燒至今,彰化縣政府、環保團體與台塑、台化員工之間激烈角力,中央介入亦未能得到共識與解決方案。全案的重點就變成中央法律與地方政府的自治條例之間的位階與關係如何處理了。如果地方訂定自治條例必須完全依循中央法令,某個角度而言就失去讓地方能訂定自治條例的初衷與意義;但如果任憑地方訂定自治條例規範境內的生產活動,則可能重創企業生產活動與投資意願。環保當然重要,但法律的正當性更要顧及;建請行政院積極化解台化案,更應該思及地方訂定自治條例的負面效應。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化廠停廠事件延燒至今近2周,彰化縣政府、環保團體與台塑、台化員工之間激烈角力,中央介入亦未能得到共識與解決方案。政府應高度重視此一事件後續的「長效影響」,如果中央不能解決本案諸多疑慮,「潘朵拉盒」一旦打開,民間投資與生產活動勢必受到重創,台灣累積60餘年的法治基礎也將遭到侵蝕,長期的傷害難以估計。
二、台化案主要是彰化台化廠的汽電共生鍋爐操作許可證在9月28日到期,要繼續運轉必須由地方政府發給許可。在此之前,許多環保團體與地方民眾就已表達反對縣府給予許可,因為台化廠燃燒生煤導致的空氣汙染,影響周遭居民生活品質。台化爭取可繼續營運,宣稱先後應縣府要求「補件37次」,最終仍未拿到許可因而停止營運,台塑集團為此怒批彰化縣政府「不夠格當父母官」。經濟部早早就介入,目標是要讓台化廠繼續營運,但事與願違,環保署接著介入,三方會談也宣告破局,台化決定走上訴訟並申請國賠。
三、此案的複雜程度超乎外界理解;現實面看,台化周遭是住宅,汙染又對民眾生活有影響,縣府主張「台化沒理由留在市區」自有其合理性;但拉長時間看則又發現,台化廠原本在郊區,是因為當年地方政府沒都市計畫概念,數十年發展下來,讓台化變成「在市區中」,其間存在著「先來後到」的差別。
四、不過,台化案最嚴重的是法律面的問題及其影響,特別是對經濟與生產性活動的影響。台化廠關廠主要因素是彰化縣政府訂定了《彰化縣公私場所使用高汙染特性燃料自治條例》,調高空氣汙染防治標準,造成台化汽電設備目前的汙染排放量不符合新法規定。依照原來的國家標準,台化廠是符合標準的。經濟部工業局證實,台化彰化廠的排放基本上是符合環保標準,過去亦無被環保局開罰的紀錄。
五、全案的重點就變成中央法律與地方政府的自治條例之間的位階與關係如何處理了。如果地方訂定自治條例必須完全依循中央法令,某個角度而言就失去讓地方能訂定自治條例的初衷與意義;但如果任憑地方訂定自治條例規範境內的生產活動,則可能重創企業生產活動與投資意願。以這次的案例而言,如果各地方政府都以環保為名,訂出更嚴苛的高環保標準,且以此法令要求現有工廠,結果必然是許多企業與工廠的生產活動難以為繼。
六、如果中央對地方自治條例的定位與效力無從規範,政府馬上就面臨更嚴重的問題──全台大缺電。去年中部6縣市共同簽署支持「禁燒石油焦、生煤」政策,其中雲林與台中並已通過禁用生煤、石油焦自治條例。依自治條例廠商有2年左右的緩衝期,但轉眼2年就到,若地方政府的自治條例有其效力並確實執行,台中火力發電廠與雲林麥寮電廠都要關閉。依照台電的資料,台中火力電廠發電量占全台供電的16%,雲林的麥寮電廠占5.3%,加上這次台化汽電共生廠3%的發電量,屆時供電將減少近25%,全台立刻陷入缺電中。
七、當年馬政府對綠色地方政府的禁燒生煤自治條例是立刻宣布違法,算是在法律上先預防此結果;但民進黨政府未對此明確表態,且在彰化縣政府可執行其自治條例讓台化停廠後,就更無禁止地方推動其自治條例的正當性了。到底蔡政府要如何面對嚴重的缺電問題?如果其他地方政府對開發標準也都自訂高標準規則,其結果可能扼殺了所有的經濟與開發投資活動。
八、對企業而言,新政府上台以來,諸多不利投資的政策點滴在心頭,台化案又進一步重創投資意願與信心。因為未來投資不僅要符合中央法規,更要適應各地方政府自創的標準,甚至新標準還要回溯要求原有工廠。這次經濟部確實在協助台化,希望不要走上關廠之路,結果卻證明,民進黨執政下,中央的承諾與協助並無效果。這種「政策不確定性與不一致性」,是投資的致命傷。蔡政府期待的民間投資增加、甚至吸引外資來台投資,只能成泡影。
(二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台灣最重要的兩大外資商會─美國及歐洲商會銀行聯席委員會上周通過決議,聯名發函給金管會,要求金管會解釋對TRF的監理原則。此事對台灣的傷害不僅於此,拉高層次看,台灣政府的政策反覆不定,對專業的堅持,甚至對法令與合約的遵循意志,都將因此被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要求儘速檢討修正金管會處理TRF事件的政策。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爭議不斷的TRF事件風波再起,這次是外商看不下去了!台灣最重要的兩大外資商會─美國及歐洲商會銀行聯席委員會上周通過決議,聯名發函給金管會,要求金管會解釋對TRF的監理原則。這個「要求解釋」其實就是表達對政策的不滿與質疑。從TRF事件再次看到政府的政策反覆與專業崩壞。
二、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是一種衍生性金融商品,與過去曾在國內引發風暴的連動債類似;大部分TRF是與人民幣掛鉤,在幾年前人民幣「篤定」升值時代,投資人看起來是穩賺不賠。但近2年人民幣走軟,投資開始承受損失,特別是去年8月大陸人民銀行放手讓人民幣重貶後,人民幣出現長貶趨勢,投資人損失擴大。
三、如果我們眼光只看金融業本身,金管會處理TRF的政策是錯誤、惡質,同時會引發道德危機的後果。相較於雷曼倒閉引發的連動債事件,當時許多銀行以哄騙的方式把高度專業的衍生性金融商品賣給許多退休老人、老兵、家庭主婦等弱勢又缺乏金融知識者,可說銀行有「道德虧欠」在先,因此當時金管會要求銀行分擔損失,尚有道理。美國也為了銀行的「不誠實」推銷金融商品,對許多大銀行祭出高額罰款。
四、但TRF情況不同。這類商品1個單位就要百萬美元(約台幣3200萬元),購買者全部是企業、法人等專業客戶,並非一般小投資人,更未聞弱勢者被銀行「欺騙」購買而虧損。金管會不管銀行是否有疏失就強迫銀行分擔損失,不僅於法無據,也完全沒道理;而讓這些投資人「賺錢自己花,賠錢銀行分擔」,也只是造成更嚴重的道德風險,未來投資人不必對自己的投資行為負責,只要糾眾找立委、政黨陳情,對政府施壓,就能讓銀行分擔損失,天下豈有這種金融市場?
五、此事對台灣的傷害不僅於此,拉高層次看,台灣政府的政策反覆不定,對專業的堅持,甚至對法令與合約的遵循意志,都將因此被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對外資投資而言,永遠把當地國政府的政策一致性、法令制度的完善性擺第一,即使是國內企業也是如此。事實上這幾年因政治與民粹壓力,類似事件不少,幾家有線電視系統「一直賣不掉」、頂新的101大樓股權要賣也受阻,TRF事件讓兩大外僑商會決定聯名致函金管會,無疑此事件對台灣又是重重的扣分。
六、日前才公布的世界經濟論壇(WEF)年度全球競爭力報告,台灣總排名雖然比去年進步1名,但這份報告率直指出,政策不穩定、政府效能不彰是兩岸經商環境的共同問題,而報告竟認為台灣的問題較大陸嚴重許多。且台灣在「法規鼓勵外人直接投資的程度」方面排名一口氣退步37名到第87名,也顯見外商對台灣政府的政策反覆、法規不足又未落實的惡感。
七、TRF事件同時也讓人看到且憂心政府專業倫理的喪失,身為金融監理機關,金管會不可能不了解TRF案的內情是非,更不會對未來的道德風險毫無知覺,但在立委施壓下,金管會放棄專業與堅持,接近「無條件投降」方式,要銀行與客戶協商、接受仲裁、分擔客戶損失,甚至對不從命的銀行「不排除祭出行政處分」。而行政院作為上級單位,政治能量高於部會,也未出面協助,任憑金管會「政治解決」。
(二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全台觀光產業客源大減,不僅危及整體產業營收,也直接衝擊與觀光業密切連動的其他業別。當然創造客源絕不能忽略國際行銷,與亞洲積極推展觀光的國家相比較,台灣國際行銷的可見度仍然相對偏低。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觀光主管機關,應該展現主動進取積極作為,全力幫助觀光產業渡過難關。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全台觀光產業客源大減,不僅危及整體產業營收,也直接衝擊與觀光業密切連動的其他業別。政府若不立即打起精神,劍及履及採取行動,全力幫助觀光產業渡過難關,勢必引發骨牌連倒效應,傷害我國整體經濟。
二、過去台灣經濟政策,明顯偏重扶持高科技出口產業,嚴重忽略內需經濟,導致台灣經濟出現結構性畸型發展。近十年來,台灣產經發展失衡,造成台灣貧富差距擴大、游資亂竄引發投機、高科技生產線外移、內需不振、薪資偏低、人民痛苦指數節節上升。
三、尤其政府為了衝高形式性來台觀光人數,大量引進低價陸客團,不但將觀光產業推向微利紅海,且因劣幣驅逐良幣,造成負面排擠效應。今年民進黨政府上台,兩岸對峙緊張態勢迅速升高,觀光產業還來不及做好轉型準備,也還未取得新政府支持,卻已淪為兩岸角力的祭品。
四、對於接連遭逢重創的觀光產業,政府必須動員跨部會力量,全面展開觀光業搶救大作戰。首先政府必須設法減輕觀光業稅賦負擔,各旅館業雖然擁有大量建築空間,一旦缺乏客源,這些建築空間非但無法生財,反而成了沉重的財務負擔。近三年以來,全台各縣市地價稅及房屋稅大幅調升,對於觀光業不啻是雪上加霜。政府應該政策性地大幅減免旅館飯店地價稅及房屋稅,協助觀光產業順利渡過難關。
五、政府應該善用跨部會資源挹注觀光產業。例如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日前提出「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規劃。這項政策主要鼓勵高中職畢業生先就業。高三應屆畢業生可以在畢業前,提出申請,只要找到工作,政府每月就會提撥一萬元給參與青年,三年期滿後,參與青年可全數提領卅六萬元。如果交通部觀光局能與教育部充分合作,主動建立觀光飯店與各高中職校徵才及輔導平台,鼓勵應屆畢業生投入觀光旅館業,不但可以解決旅宿業缺人危機,也能培養具備最紮實基本功的飯店業人才。
六、政府宣稱要持續辦理公務員國內旅遊補助,然而真實現狀下,這些補助多數流向一般性購物,取代了公務員原本的常態購物消費支出,對觀光旅遊業助益非常有限。政府除了必須落實公務員國旅設計原意,更應調整國旅卡用途,引導公務員國內旅遊消費真正嘉惠觀光旅宿及各類遊憩。
七、政府除了透過國旅卡設計,鼓勵公務員投入國內旅遊消費,也應該鼓勵大企業支持國內觀光市場。企業界舉辦員工旅遊,或是在飯店辦理各類員工訓練及會議,除了可以獲得稅賦優惠,甚至可以取得補助。政府也可以參考日本做法,站在勞工身心健康立場,要求企業界對於身心壓力指數較高的員工,必須安排每年一定日數到外縣市飯店渡假旅遊。
八、當然創造客源絕不能忽略國際行銷,與亞洲積極推展觀光的國家相比較,台灣國際行銷的可見度仍然相對偏低。中央及地方政府觀光主管機關公務員們,應該展現主動進取積極作為,帶領業界走出國內舒適圈。大伙兒挽袖打拚,好好到國際市場,與各國政府展開行銷大戰,幫助台灣觀光產業開闢新藍海。
(二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罔顧勞工權益的勞基法修正案,在一分鐘內強行通過「一例一休,砍七天假」,造成千萬勞工被迫犧牲。勞動部沒有捍衛勞工反變成資方的幫手成為「資動部」,沒有有效幫助勞工減少工時還可能會幫勞工增加工時,因此建議勞基法修正關乎千萬勞工的休假權,應該召開公聽會,廣納意見再進行審議,以保障千萬勞工休假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每5天就有1人因過勞發病,每12天則有1人因過勞死亡,儼然成為「過勞之島」。根據勞保局統計,自2010至2014年,五年來受勞保局核定的過勞案件,高達358例,其中還有156人死亡。相當於每5天就有1人因過勞發病,每12天就有1人因過勞死亡。
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公布最新的全球38國2015年工時調查,與2014年相比,日韓年度工時都下修,台灣勞工全年總工時為2134.8小時,遠高於OECD公布的平均工時1766小時。日本去年的工時為1719小時,跟2014年相比減少了10小時,韓國去年工時為2113小時,也減少了11小時。
三、勞動部於7月6日赴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時,曾表示「一例一休」能有效降低勞工工時,但對原本就有周休二日的勞工來說,「一例一休」實施後仍維持周休二日,且將少掉7天國定假日,工時不減反增。台灣現在已經被冠上「血汗和過勞」的臭名,勞動部強推的一例一休搭配砍七天假,用沒有法律效力的勞工特休假來換,根本是沒搞清楚重點在哪裡。有這樣的勞動部,勞工還需要敵人嗎?
四、選前,蔡總統承諾的實質周休二日,選後,用一例一休來為周休二日解套,刪除7天國定假日會並搭配特休假。全面執政是要全面負責,而不是全面卸責。對此,許淑華委員強烈要求,應該對勞基法修正開公聽會,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三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觀光產業面臨困境,陸客來台銳減,台灣旅遊相關產業因此生意一落千丈,民眾為了顧生活要養家活口而上街頭。現在有些體育性質的民間團體,每年都在辦一些幫助地方增加內需的活動。期盼透過民間團體力量以擴大內需的方式,結合縣市間的合作串連觀光產業、飯店業、遊覽車業等產業,促進商業活動帶動台灣經濟活水。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520之後,觀光產業面臨空前危機,旅遊業、飯店業、遊覽車業都面臨困境,來台人數銳減,台灣旅遊相關產業生意一落千丈。新政府提出的四項措施、三項強化,對於面臨到斷炊危機的業者來說,根本是「看的到吃不到」。行政院推出的觀光產業300億優惠貸款、觀光產業稅捐減免措施、失業勞工就業協助措施、及相關產業貸款展延,根本「遠水救不了近火」。觀光局推出擴大國旅方案,補助原接待中客的旅行社設計國旅行程,讓民眾可享受配有導遊解說的深度國旅,並無法有效解決產業需求。政府應該想的是如何透過地方的民間團體擴大內需,結合縣市間的串連連結觀光產業,帶動台灣經濟活水。
二、其實,現在有些體育性質的民間團體,譬如台灣體育總會,近年來都會在不同縣市辦理全國武藝展演或者國慶萬人健走大會師的活動,以透過直接在該縣市消費的方式,增加主辦縣市的財源。以去年基隆市辦理的體育活動來說,全國參加人員將近5萬,直接受惠的有全國的旅遊車業、主辦縣市的餐飲業、旅館業。以參加人數來看,104年在基隆市、103年在台中大甲、102年在南投中興新村這些參加的人員,帶動當地消費就超過3,000萬。人員的流動,帶動了當地的商業活動,不只是讓觀光旅遊業能夠起死回生,也帶動周邊附近的商機,更是重新讓飯店業、遊覽車業能夠重新注入活水的方式。
三、我們都知道,觀光是帶動經濟發展的火車頭,透過民間協會重新提振地方的觀光產業,讓經濟活水重新注入,這是政府必須要面對的問題。換言之,對於促進地方的經濟繁榮方式絕非只有一種,透過直接在該縣市消費,增加主辦縣市的財源,這就能夠讓雪上加霜的觀光產業找到復甦機會。
四、今年10月15日在新竹縣峨眉鄉就有一場由體育署補助,台灣體育總會主辦的健走活動。體育屬或其他政府相關單位,應該就民間團體的大型活動,進行相關的了解,並評估對於觀光、飯店、遊覽車等產業整體的幫助效益,以挽救觀光產業的危機。
(三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台灣成為血汗勞工的代名詞,影響百萬勞工權益,長期漠視勞權的結果,就是要勞工拿命來換!勞基法修正案,勞動部無視勞工工作權益。去年勞保發給職業病給付836人次,較前年增加79人次。全國違反勞基法企業家數高達8,546家,涉及1萬5,187項違法,比去年2,305家、4,675項,暴增2倍以上;要求勞動部妥善處理。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成為血汗勞工的代名詞,影響千萬勞工權益,長期漠視勞權的結果,就是要勞工拿命來換!勞基法修正案,勞動部無視勞工工作權益,據勞工局統計,去年勞保發給職業病給付836人次,較前年增加79人次增加10.4%。全國違反勞基法企業家數高達8,546家涉及1萬5,187項違法,比去年2,305家、4,675項,暴增2倍以上。這些數字不是勞動部晚間444字就能澄清的,身為幫勞工謀福利的最高主管機關勞動部,難道可以視而不見!勞基法修正「配套」重點更在對於違反勞基法規定的業主裁罰機制不夠,企業財團才會為所欲為。
二、根據去年勞工保險職業病給付概況,去年勞保發給職業病給付836人次,較前年增加79人次或增加10.4%。各行業職業病給付以「製造業」247人次最多,其次為「營造業」192人次。分析病因,職業病造成死亡人數最多的病為「腦心血管疾病」(即俗稱過勞死),去年計26人係因此而死亡,占死亡人數7成。依勞動部過去5年全國企業違法情況,去年1年有8,546家企業涉1萬5,187項違法,比去年2,305家、4,675項,暴增2倍以上。違法最嚴重是台灣中油34項,包括未給足加班費、投票日上班未給補休或加班費,甚至有勞工連上班14天、17天被抓包,各被罰2萬到30萬元。前一年違法最多的華航,今年也高居第二,主要是讓員工超時加班、假日出勤未給加班費等。
三、以現行的勞基法,未給足員工加班費,開罰上限是30萬,對於大企業、大財團等財力雄厚的企業來說,根本有恃無恐,國營企業都敢如此,民間公司是不是更可以恣意妄為?台灣長工時這只是部分有被檢舉的企業,未被檢舉的家數更恐高達上萬家!勞動部用特休假、一例一休搭配砍國定假日七天假,美其名是將勞工和公務員放假全國一致,用勞工特休假來當作配套,根本是搞不清楚重點在哪?
四、勞動部6日晚間發出新聞稿澄清表示,「我國勞工年工時已逐年下降」,全時受僱者之每週經常性工時,低於韓國、新加坡、日本。勞動部表示,我國2015年工時雖為2104小時排名第四。問題是通過一例一休後,目前已施行周休二日的勞工,是不是業者可以依法請勞工出勤,只要給加班費就好。現況已經是過勞,連假日員工的時間都要剝奪。勞動部自己也知道,台灣受企業文化影響,很多就業者未將休假休完,導致年工時較長。違反勞基法的業者不怕罰,再加上看得到吃不到特休假?這樣是解決勞工過勞問題,還是增加勞工過勞問題。
五、勞動部到底在急什麼?召開公聽會到底是有什麼困難?是勞動部不願意還是黨意侵犯專業,黨意霸凌民意?關係到百萬勞工權益的草案修正,難道不應該更加嚴謹、更加全面嗎?對於各種不同職業類別的法定休假型態,做一次的檢討,保障勞工休假權利,這才是長治久安之道。
(三十二)本院陳委員其邁,有鑑於現行地方制度法中,僅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因公死亡或病故者,給予遺族撫恤金,然對於村(里)長因公受傷、殘廢或死亡者,卻無任何保障,家屬只能依各縣市所定之「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辦法」,領取喪葬互助的八萬元給付,顯有不足之處,建請行政院儘速訂定全國一致標準,提高互助辦法中之死亡給付,並編列相關經費至少補助8成,提高村里長因公死亡時之相關保障,對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東縣海端鄉霧鹿村長余元龍因公外出勘災查報,不幸遇上坍方,慘遭活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村里長相關福利、補助必須根據「地方制度法」由內政部研議處理,內政部民政司長林清淇則說,村里長非一般公務人員,每個月領取四萬五千元的法定事務費,雖依法執行公務,也無法適用「公務人員撫卹法」。
二、內政部民政司長林清淇同時表示,雖然余元龍無法適用公務人員撫卹法,不過現行災害防救法四十七條已有一般民眾因執行災害防救時發生傷病或死亡等,經地方政府以認定後,可以比照公務人員委任第五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月支俸額給付的規定,將可拿到3,098,700元的死亡撫卹。
三、由於余元龍同時是土石流防災專員,水土保持局有為每位現役土石流防災專員投保意外險三百五十萬元,余元龍專員在巡視勘災途中不幸罹難,水土保持局正積極協助家屬向保險公司申請身故理賠。
四、本案看似已有相關解決的途徑,但無論是水土保持局的意外險,或是依據災害防救法的死亡撫卹,都僅適用於執行救災公務時才能有的保障。然而如今村里長公務繁重,能讓村里長產生危害的又豈只執行救災公務。
五、如村里長並非執行救災公務,各縣市政府因其財政狀況,死亡撫卹標準並不一致。如依據「高雄市市議員及里長福利互助自治條例」,相關死亡僅能給付新臺幣30萬元喪葬互助金。其他諸如台東縣,依據其「臺東縣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辦法」,更將僅能領取8萬元的喪葬互助金。對比公務人員,甚或「地方制度法」第61條所規範的縣(市)長、鄉(鎮、市)長,同樣因公死亡,遺族可領取撫卹金,村(里)長保障卻如此微薄,顯然不公。
六、建請行政院應儘速協調各個縣市政府,由中央制訂全國一致的標準。同時參照災害防救法四十七條的方式,考量村里長因公死亡後相關後事處理及遺族之生活照顧,提高互助辦法中之死亡給付。至於因提高給付後所應增加的經費,應由中央政府編列相關經費至少補助8成。
|
項目 |
村里長福利互助辦法 |
災害防救法四十七條 |
土石流防災專員意外險 |
|
權責 |
各縣市地方政府自訂 |
內政部、地方政府 |
水土保持局 |
|
死亡給付 |
例如: 1.「高雄市市議員及里長福利互助自治條例」,給付30萬元。 2.「臺東縣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辦法」,給付8萬元。 |
經地方政府以認定後,可以比照公務人員委任第五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月支俸額給付的規定,將可拿到3,098,700元的死亡撫卹。 |
水土保持局有為每位現役土石流防災專員投保意外險三百五十萬元 |
(三十三)本院吳委員志揚,鑒於現行勞工保險規定45歲以下切除子宮才能領取失能給付,係根據失能給付標準「生殖器遺存顯著障害」作為認定。但國民健康署資料顯示,國人女性平均停經年齡約為50歲,尚未停經即代表卵巢仍有排卵能力,該子宮仍有生育機會。故將切除子宮之請領失能給付限定為45歲,恐造成部分女性達到「生殖器遺存顯著失能」標準卻無法請領失能給付,形成不公平現象。建請勞動部於一個月內研擬修正「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調高切除子宮請領失能給付之年齡上限至50歲,或放寬至國人平均停經年齡,如此始能真正保障全體女性之基本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現行勞工保險規定45歲以下切除子宮才能領取失能給付,係根據失能給付標準「生殖器遺存顯著失能」作為認定。但根據國健署資料顯示,國人女性平均停經年齡為約為50歲,尚未停經即代表卵巢仍有排卵能力,該子宮仍有生育機會。因此將切除子宮之請領失能給付限定為45歲,恐將造成部分女性達到「生殖器遺存顯著失能」標準卻無法請領失能給付,形成不公平的現象。
二、由於勞工保險請領失能給付對於男性生殖障害並無年齡限制,因此有學者建議刪除女性勞工切除子宮請領失能給付標準中的年齡限制。然根據勞委會統計,目前失能給付每五件即有一件是切除子宮,全年合計約六至七千件,但這些切除子宮的案件中,有兩成根本無需切除,若貿然刪除年齡限制,恐存在道德風險。
三、目前醫療科技發達、國民健康提升,女性平均停經年齡為50歲,請領失能給付上限卻仍訂為45歲,無法因時制宜,已造成許多女性勞工權益受損。故建請勞動部,於一個月內研擬修正「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調高切除子宮請領失能給付之年齡上限至50歲,或放寬至國人平均停經年齡,如此始能真正保障全體女性之基本權益。
(三十四)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健保署消息指出C型肝炎口服新藥明年納入健保給付,原本的B型肝炎長效干擾素注射治療給付為6個月,也在爭取多年後延長為全球標準的12個月,新政府上台果然不同!由於上述B型肝炎藥物治療政策是荒謬、不合理的健保給付限制,健保署、衛福部迄今按兵不動,其實這攸關數百萬B型肝炎帶原者的健康與醫療權益,本席認為對於廣大病患極為重要而亟待解決的問題,希望1.立即取消二個療程的限制,對第一療程使用干擾素一年內不能再用第二療程的限制,也應取消,對嚴重肝炎復發者應立即給予治療以搶救其生命。2.全面對30歲以上不知自己是否為B型肝炎帶原者提供篩檢,一旦確定為HBsAg帶原者,立即評估是否需要治療,並納入定期檢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自1984年領先全球實施全國新生兒免費B型肝炎疫苗接種以來,30歲以下的台灣國民B型肝炎帶原者降到0.5%,但沒有接受疫苗的現在30歲以上成人,帶原率高達15-20%,根據台灣肝炎學者的研究,最新的估計全台仍有250萬左右的B型肝炎帶原者,其中超過50%不曾檢查過並不知道自己是帶原者,即約120萬人知道自己是帶原者,其中約30%即近40萬人為活動性肝炎,可能需要積極治療,否則每年約有2%會進展為肝硬化1%會發生肝癌,其他70%雖為不活動性帶原者,一般而言可以相安無事,不需藥物治療,但每年約有2%會因各種因素變成活動性而需要治療,因此,每一位帶原者都需要定期檢查,遇有需要給予積極治療,定期檢查還可以早期發現肝癌而得以及時切除或以電燒根除。
二、定期檢查的部份健保完全給付,政府做得很好。但目前的問題是:1.尚未被發現是帶原者的一百多萬人,政府應有機制對30歲以上未曾檢查過HBsAg的人提供免費的篩檢,發現是HBsAg帶原者即納入定期檢查。2.有活動性肝炎者的治療問題,目前B型肝炎的藥物有二類,其一是長效干擾素每週皮下注射一次,療程一年,其二為□服每日一粒的抗病毒藥物。前健保局因財務考量自2003年10起設定嚴格條件開始試辦選擇性且有限度的給付,包括口服藥一次療程給付18個月,且一生只限兩個療程,而且第一次用干擾素者,需隔一年才能有第二療程。以後給付改為現在的口服藥一個療程三年,干擾素將改為一年療程,但除肝硬化可以無限期給付外,一位病人一生只能接受兩個療程。全天下沒有那一個疾病是被限定只能被照顧二次的。
三、台灣人民受B型肝炎危害多年,領先全球的全面疫苗施種讓帶原率下降到0.5%,肝癌也跟著減少,這些結果為全球所稱道且群起倣效。對於已存的B型肝炎帶原者,台灣肝炎學者也戮力研究,也有許多領先全球的表現,尤其是自1995年以來,在B型肝炎新藥的臨床驗證上,台灣各大醫學中心無役不與貢獻卓著,允稱世界上對B型肝炎處置最為了解、最有經驗的一群肝病專家,而且,領先全球的第一個「B型肝炎治療指引」就是由台灣學者主導完成發表(2000年),迄2012年第五版一直由台灣學者領導並出任主席,換言之,台灣學者指導國際肝病學界如何處理B型肝炎病人,台灣卻沒有遵行,極其諷刺的是目前亞洲地區接受調查的16個國家中,只有台灣、印尼和巴基斯坦有療程的限制,台灣的B型肝炎給付竟比國民所得遠低於台灣所得的孟加拉、越南還不如,可說是極大的「國恥」。
(三十五)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長照制度因財源問題引發朝野爭議,保險制或稅收制,究竟哪種適合可長可遠長照之發展,特籲請政府也應思考,從「高齡化」的問題中,尋找出路。理論上,解決高齡化問題最有效的方法,是鼓勵年輕人口的移入,廣納各國的青年才俊以技術、智慧或資金移民台灣,不但可以均衡並減化我國高齡化的幅度,更可以為台灣帶來足以富國強國的人才及錢財。但可惜的是,這樣的移民策略用之於台灣,卻因我們「防弊重於興利」的機制,讓投資與就業的外籍年輕人卻步不前。如果政府政策一時不能有效突破,在調整人口結構上,無法快速增加移民之際,則是否就應設法提升老年人的健康,重新定義「老年」,讓健康的老年人增加,一同參與對失能老年人的照顧。也就是說,與其照顧一堆臥床10年的失能老人,不如更重視老年人身體、心智、感官等功能的完整,增加高齡人口健康生命,建立一個零失能的超高齡社會,以減少因少子化所產生對社會及國家的負擔和衝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隨著國人平均壽命增長及少子化趨勢,台灣人口高齡化程度愈趨明顯。活得老,要活得好,也要活得健康,否則將是一種另類的受苦與折磨。如何為自己預約一個獨立快樂的老年,避免在失能、被捆綁下終老,則是邁向高齡社會的嚴肅課題。根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定義,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達到7%時稱為「高齡化社會」,達到14%是「高齡社會」,若達20%則稱為「超高齡社會」。
二、如果從「老化指數」來看,由於台灣65歲以上老年人口將持續攀升,預估於106年超越幼年人口,至150年老化指數將達406.9%,屆時老年人口將擴大約為幼年人口的4.1倍。同時,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亦將由13.2%增加為38.9%,顯示我國高齡化程度持續增加中,也就是說;未來青壯年扶養負擔勢必加重,據推估結果,扶養比將由36.2%大幅增加至94.2%;若僅觀察老年人口對青壯年人口的扶養負擔,105年約每5.6個青壯年人口扶養1位老年人口,至150年將變為每1.3個青壯年人口扶養1位老年人口。
三、根據內政部老人狀況調查,長者對生活最擔心的問題,前3名為「自己的健康問題」(35%)、「經濟來源問題」(17%)、「自己生病的照顧問題」(16%)。可見健康是長輩最擔心的事,其次才是經濟,這也是高齡生活品質與尊嚴的基礎。事實上;面對老年生活,如果不想孤獨病痛老死,關鍵就是健康。台灣即將邁入高齡社會,如何健康地活得長久、縮短生病臥床的時間,才是優質老人生活的關鍵。
四、除鼓勵年輕人口的移入,是最有效的解決人口快速老化外,另一個在實質上足以降低人口超高齡化衝擊的方法,就是「重新定義老年」。然而,重新定義老年,需要多方的思考。研究指出,台灣不健康人口增加的比例遠較健康人口的比例增加得多,而國民對於理想人生的看法也有落差。據統計,我國平均臥床不健康的生命歷程約有8至10年,在生活與健康照顧上是無法自理的,必須仰賴青壯年照顧者的協助。另一方面,我國高齡者門診醫療的使用率也極高,且其中使用慢性病藥和多重藥物者最多,潛存著高度的不當用藥風險。
五、長照的重要性已被強調多年,台灣的社會普遍對高齡化老年人的照顧欠缺經驗與正確的認知,更遑論以老年人為中心的醫療照顧。事實上;家有一老如有一寶,但因高齡化加上嚴重的少子化,家中老人極可能不再是「寶」,有可能活得越久,老人生命備受折磨,子女身心負擔越重。爰此;較理想的做法應該是設法提升老年人的健康,重新定義「老年」,讓健康的老年人增加並一同參與對失能老年人的照顧,如此不但可以大幅度地降低長照需求,減低少子化帶來的衝擊,更期盼因而能讓老人有一個獨立、快樂、有尊嚴的老年生活。
(三十六)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衛福部擬對未經轉診而直接到醫學中心就診者小幅提高部分負擔乙節,籲請主管機關宜再審慎評估!本項作為主要目的應是希望能夠落實「分級醫療」,期藉「以價制量」來減少醫學中心人滿為患的問題。本席以為;這是見樹不見林的不切實辦法,也誤解「分級醫療」的精神。「分級醫療」是一個牽涉醫療品質、效率,以及公平的概念,主要目的在於促進「社區醫療」的強大,提供民眾更為第一線、整體性的健康照護。但提高部分負擔與提升社區醫療的實質能量並非等號,對於民眾就醫權益,以及整體健康照護體系更是一大倒退。再者;民眾前往醫學中心就診,「價格」在其選擇上並不是重要因素,主要是民眾主觀認為,醫學中心能夠提供就醫者需要的品質,就維護個人權益的角度,即使衛福部意欲提高醫療中心的部分負擔,其實並不會100%改變民眾的就醫習慣。衛福部過度相信「財務誘因」的政策工具,長時來除造成醫療政策過度消極,也把整個醫療改革搞得像一場算數。若從另一角度來看,對於真有經濟壓力的家庭來說,是否也實質剝奪了他們在醫學中心就醫的權益?這不僅不公平,也對「全民健保」的核心精神造成威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了有效落實「分級醫療」,減少民眾因為「輕症」即跑到醫學中心就診,以及並強化醫學中心以「急重症」作為主要診療項目,衛福部於日前拋出新政策:計畫提高醫學中心的部分負擔,未經轉診而直接到醫學中心就診,部分負擔將會小幅調漲。期待透過這項新政策,來扭轉目前「分級醫療」功能不彰的現況。然而,這個政策藥方確實開對了嗎?
二、減少醫學中心輕症給付的手段,能不能確實達成其落實分級醫療的政策目標?其實是有爭議的,民眾不論輕、重症之所以選擇醫學中心,是主觀的認為其醫療品質符合病者需求,除非;衛福部預調漲的部分負擔,遠遠高於現行負擔的數十甚至數百倍,否則欲「以價制量」的目的,恐成效有限!而且再從病患權益言;當「輕症患者」湧進醫學中心時,醫院並沒有權利拒絕,而原本即在醫學中心診治的慢性疾患,有意願轉換診療醫師與場所者,勢必也相當有限。更何況;大部份的時候,「診斷」其實是醫師說了算,輕、重症間的模糊,又如何一刀明確認定?
三、落實「分級醫療」的主要改革,應該落在「強化基層醫療體系」。一直以來,台灣的基層醫療完全仰賴以私人提供者為主的醫療市場來提供,每個私立醫療院所自己各憑本事,在一個如同便利商店般的競爭當中自求多福。政府除了健保,以及基本的法律性規範外,其實對這個「醫療市場」幾乎可以說完全沒有政策。爰此;嚴謹的來說,倘若新政府真的有心落實「分級醫療」,其實除了健保給付制度的財務誘因,諸如從社區導向醫學教育、創新服務輸送模式的發展,以及跨層級醫療院所的整合等,這些關鍵的改革,猶待主管機關的努力,才能真正有效「分級醫療」的理想。
四、「以價制量」期減少醫療資源的不必要浪費,其本意並沒有錯,只是要達到分級醫療之目的,並非單僅係以價制量可成,理論與實際需求的落差,民眾看診習慣等等主客觀因素,均應逐項分階段推動,並輔以周全的配套措施包括:諸如透過制度引導降低大醫院看輕症比率,提高醫院重症及急診給付;放寬基層醫療的服務限制,讓診所可發揮所長,對弱勢民眾補貼,及考量高齡人口就近看診等等問題,分級醫療制度才能逐步落實!
(三十七)本院黃委員昭順,民進黨上台後,在不承認「九二共識」,及一意孤行新南向政策下,使得陸客來台觀光人數驟減,國內相關產業因而遭受極嚴重的波及,許多著名景點如日月潭、阿里山等處商家,已因陸客團的垂直減量,入不敷出一片蕭瑟!而新政府冀藉新南向政策引導,以東協國家的觀光來客數,彌補陸客頓失的如意算盤,卻未見其利先蒙其害!據媒體報導:由於政府月前對泰國、汶萊等東協國家開放免簽證,已有諸多東協國家女子,藉免簽證之便利來台做短期停留的賣淫,這是政府新南向政策所預期的嗎?交通部為因應陸客減少,特地邀集學者專家與觀光業者共同研討,希望瞭解業者困境,及協助如何度過相關受影響產業的寒冬,結論卻是欲以分區、分時、分流推廣深度旅遊方式因應!本席對此不予置評,只想請問;相關業者現況已幾近斷炊,政府要如何立竿見影的援助?更何況對業者來說;這根本就是天上掉下來的無妄之災,若是因經營不善、甚至是因地震、颱風等天災所致,業者都只有認了,但現今的慘況卻是新政府「意識形態」的『人禍』所致時,業者難道只能無語問蒼天嗎?提升觀光安全、品質及內容,都是振興觀光產業的必要方法,但是對因來客量的銳減損失,業者已投資的成本,卻不知能否等到政府分區、分時、分流成效開花之時?犧牲既有利益追求未知之果,這樣的觀光政策合適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資料顯示;近十年來台主要客源國旅客成長趨勢;陸客從2008年329,204人次至2015年4,184,102人次,呈現大幅度成長。而2016年8月來台陸客人數為248,538人,和去(2015)年同期367,736人相比,減少32.41%。事實上;自520後大陸地區來台人次,自本(2016)年5月起已開始漸趨減少,較於去年亦已有負成長現象,顯見「九二共識」的承認與否,對於兩岸的觀光發展確有因果關係。
二、政府欲改善此一景況,擬以發展分區、分時、分流的深度旅遊來因應,殊不知問題的癥結根本不是在此,國內觀光產業之所以一片哀鴻,主要是過去8年來因兩岸互動良好,陸客來台旅客量快速增長,使得國內相關產業亦相對的大量投資因應,而今陸客來台人數驟減,新政府又無法立刻以其他客源補足,在等無人的事實下,國內相關產業已投資的財產血本無歸,怎麼能不哀鴻遍野?換句話說;政府第一步是否應先想辦法,如何穩住去(2016)年陸客418萬旅次的量,第二步才是發展分區、分時、分流的深度旅遊。
三、總統蔡英文總統的新南向政策,是希望除了與東協各國原本已有的經貿交流外,再能強化科技、文化及觀光等各層面的連結,且特別強調人才與市場的雙向交流。本席完全同意;雞蛋不要都放在一個籃子的論述,但是,政府是否也應思考,就實務面言,西進的台商已在大陸深耕長時,台灣內部已有許多產業已與大陸建立起如臍帶般的連結,即使這些企業主有心配合政府政策,是不是也要有轉移所需要的時間、空間?台灣近二、三十年來,不斷地在「西進」與「南向」之間游移,政策重複不斷擺盪,但卻總是無法充分落實,政府是否應先具體探究出肇因為何?
四、東協消費市場逐漸爆發,當然有利我國重啟南向政策,政府確實應該有計畫擷取以往投資東南亞失利的經驗,提供台商投資參考,並提出鼓勵性政策誘因。開發新市場、促進觀光客來源多元化,這不但有助於分散市場的風險,也可以健全我國的觀光市場,確實可以降低目前對陸客的過度依賴,本席樂觀其成!但是;本席也要特別提醒,政府若真有心舊灶重啟或兩路並進,應從「西進」與「南向」的互補角度著眼,而不該因意識形態的反射心態,而貽誤國家整體利益。政府的責任是為國家謀發展、為全民謀福祉,而不是用意識形態當賭本!陷人民於不義的財產損失!
(三十八)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教官退出校園再次引起社會及輿論關切,籲請主管機關應重視學校、家長意見,審慎以應!教官退出校園,在國內已是一個時勢所趨的政策現實,教育部也已正在逐步調整,讓教官按部就班的退出校園。但本席要提醒的是,離校後的教官究竟該何去何從?據教育部表示,有關民國110年後役期未滿的教官,教育部擬出四個轉換管道,以保障教官的工作權益,包括回歸國防部、參加考試轉任公職、接受師資培訓,轉任全民國防專科教師、轉任退輔會等等,這些方式看來洋洋灑灑,但是對於教育部的規劃其他部會是否買單?教育部如何確保當事人在轉型正義中權益不受損害?另外高中職沒有軍訓教官後,107課綱要不要上國防課?凡此種種並沒有一確切的結論,要這些教官們如何安心、放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教育部提出讓教官「退出校園」方案,預計五年內讓現有3,500名教官全數退出校園,今(105)年8月初媒體報導,教育部正研議大專院校、高中職教官退出校園配套方案,原預計8月底前會有明確方案,但截至目前為止,明確方案卻遲遲尚未提出,僅耳聞教育部不斷與相關部會協調,顯然問題不易解決。
二、民進黨立委蔡適應在委員會質詢國防部時詢問,「是否會讓這些教官重回軍隊?」,國防部人次室助理次長周興國對此回應,「因為考量到教官所學與專長已與現行軍隊不符,同時軍隊內部的相關職務也已達飽和,故校園軍訓教官退出之後無法回歸軍隊。」,既然國防部已明確表達回歸無望,不解為何教育部還執意表明正與國防部協調?協調甚麼呢?如果現階教官與國防部相對現職確有隔閡,不但對教官個人是件難事,對整體國防戰力的完整不也會產生罅隙?
三、軍訓教官將退出校園,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陳鐵虎質疑,校園安全不容打折,新政府上任後急著把教官趕出校園,「這不是轉型正義問題,這是校園安全問題」。他說,校安人員只是保全人員,「人數再多都不是重點」,穿著軍服的教官才有嚇阻歹徒進入校園的威嚴,教育部不要一意孤行。
四、政府執意要教官全面退出校園,教官們也只能配合,做好做滿到最後一天。但是對這些敬業樂群的教官們來說,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傳出教官退出校園,在工作充滿不確定下,他們難道不是一種折磨嗎?如果政府真的願意去落實明朗化,他們反而如釋重負。對教官們來說,政府要安排他們去處,他們只要不會沒有工作,相信一切還好。但這樣子的不明朗,配套措施不確定,第一線教官們難免擔心,尤其對未達退伍年齡的教官影響很大,政府即使是政策已定,也不該是急著將他們趕出校園,讓他們有被拋棄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