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月26日(星期三)9時8分至15時10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陳委員超明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5年10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8分至12時35分

下午1時32分至下午5時12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莊瑞雄  林麗蟬  賴瑞隆  李俊俋  陳超明  黃昭順  洪宗熠  陳其邁  

Kolas Yotaka     吳琪銘  姚文智  楊鎮浯  陳怡潔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顏寬恒  鄭天財  蕭美琴  趙正宇  陳歐珀  黃偉哲  江啟臣  鄭運鵬  林俊憲  羅致政  曾銘宗  蘇巧慧  林德福  吳志揚  陳賴素美 徐永明  盧秀燕  張麗善  劉世芳  葉宜津  陳明文  邱志偉  李彥秀  馬文君  廖國棟  孔文吉  呂玉玲  王惠美  周陳秀霞 何欣純  簡東明  陳雪生  高金素梅 蔡易餘  劉櫂豪  羅明才  陳亭妃  呂孫綾  李昆澤

   委員列席39人

請假委員:趙天麟  徐榛蔚

   委員請假2人

列席官員:

臺灣省政府主席

許璋瑤

 

     秘書長

鄭培富

 

     民社衛環組組長

顏淑每

 

     財經交法組組長

蕭煥鏘

 

     教文及資料組組長

顏淑每(代理)

 

     行政組組長

王益興

 

     主計室主任

張秀琴

 

     人事室主任

周均育

 

臺灣省諮議會代理諮議長

陳成家

 

      主計室主任

詹雅雯

 

      人事室主任

董振南

 

      行政組科長

林紹康

 

      議事組組長

王秀麗

 

      研究組專門委員兼組長

楊啄靂

 

      地方自治議政

 

 

      史料數位研究發展中心主任

吳志逢

 

福建省政府主席

張景森

 

     代理秘書長

張金成

 

     第一組組長

張金成

 

     第二組組長

林振查

 

     第三組組長

陳朝金

 

     人事室主任

翁正義

 

     主計室主任

李秀荷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莉惠

主  席:陳召集委員超明

專門委員:張禮棟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長 吳人寬

   專  員 喻 珊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臺灣省諮議會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2案。

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省市地方政府(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主管收支部分。

三、審查臺灣省政府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5案。

四、審查臺灣省諮議會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2案。

五、審查福建省政府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4案。

(本次會議由臺灣省政府主席許璋瑤、臺灣省諮議會代理諮議長陳成家、福建省政府主席張景森報告後,採綜合詢答方式,計有委員莊瑞雄、林麗蟬、賴瑞隆、李俊俋、陳超明、黃昭順、Kolas Yotaka、陳其邁、黃偉哲、楊鎮浯、姚文智、吳琪銘、徐永明、陳雪生等14人提出質詢,分別由相關機關主管予以答復。另有委員洪宗熠、陳怡潔、趙天麟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另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臺灣省諮議會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2案。

(一)臺灣省諮議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議會交流事務」預算凍結43萬2,000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臺灣省諮議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園區藝文活動」編列160萬4,000元凍結四分之一,請查照案。

決議:以上二案准予動支。

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省市地方政府(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主管收支部分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06項 臺灣省政府,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66項 臺灣省諮議會,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26項 臺灣省諮議會10萬元,照列。

第227項 福建省政府,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24項 臺灣省政府17萬元,照列。

第225項 臺灣省諮議會19萬8,000元,照列。

第227項 福建省政府1,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27款 省市地方政府

第1項 臺灣省政府原列1億2,904萬5,000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100萬元(含「行政管理」之「辦理國內外賓客接待」25萬元,其餘科目自行調整)、第2目「施政業務」68萬元1,000元(科目自行調整)、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60萬元,共計減列228萬元1,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億2,676萬4,000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4項:

1.臺灣省政府106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除人事費外凍結4成,俟臺灣省政府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106年度臺灣省政府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1億1,338萬5,000元,查臺灣省政府1998年實施精省後,已經成為行政院的派出機關,不具備實施地方自治的能力。且106年度一般行政費用已占臺灣省政府整體歲出88%,施政業務僅占9.9%,足顯見臺灣省政府預算結構失衡,實際業務嚴重萎縮。為避免政府人力配置不當、虛擲政府資源,爰凍結部分預算,俟臺灣省政府就組織精簡、人力、業務與財產移交計畫、期間所需之必要人力及行政費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賴瑞隆  李俊俋

(2)臺灣省政府85年接管之草山御賓館面積783.79平方公尺,該館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風景區,草山御賓館係於日本大正年間興建竣工之和洋混合式風格建物,於87年經臺北市政府公告指定為直轄市定古蹟,由臺灣省政府任管理人,以臺北市政府為主管機關,目前閒置待修復,甚至被形容為「廢墟」,並無具體保存、修復等使用規劃。

臺灣省精省以後,逐步轉型並縮減規模與員額,鑒於原臺灣省政府之業務已逐漸移交其他政府單位,草山御賓館並非自始屬臺灣省政府所有建物,且就地理位置考量,草山御賓館與青田街宿舍位於台北市,並非省府管轄範圍,實在不宜由臺灣省政府編預算維護管理。近年雖然臺灣省政府、臺北市政府就相關建物之管轄權進行協商,然此案已延宕多年未決,未見省府積極就此案妥處,仍然年年編預算維護。爰此,凍結部分預算,待臺灣省政府就草山御賓館移交其他政府相關單位之具體規劃與積極妥處計畫,提出專案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超明  楊鎮浯

2.臺灣省政府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施政業務」項下,凍結4成,俟臺灣省政府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臺灣省政府「施政業務」之計畫內容中,包含監督各縣市民政、社會行政、衛生環保、農業、交通、財政、教文資料等自治事項,惟各縣市政府於前述政策皆已達到充分自治,省政府為何要再編列此筆預算,爰凍結部分預算,俟臺灣省政府向內政委員會報告說明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楊鎮浯  林麗蟬  黃昭順

(2)臺灣省精省以後,逐步轉型並縮減規模與員額,鑒於原臺灣省政府之業務已逐漸移交其他政府單位,應該重新思考省府之定位,從臺灣省政府105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及104年度施政績效報告觀察,省政府辦理大量教育文化、藝文推廣及史料保存相關業務,顯示臺灣省政府在最低限度的業務運作上,應逐漸朝向補充中央或地方政府之不足、關懷弱勢及少數族群或推廣文教業務。

查104年度施政績效報告中,省政府所舉辦之「臺灣新住民的文化差異」講座,竟被列入「辦理藝文推廣活動」之活動成果,兩者旨趣相差甚遠,且省府舉辦原住民相關活動吸引近千人參加,新住民講座僅不到百人,105年之年度施政目標中,也未見多元文化之推廣,顯有從省府人員之文化敏感度及省府定位重新檢討之必要。

爰此,凍結部分預算,待臺灣省政府提出如何輔助中央及地方政府推廣多元文化及關懷少數族群之專案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陳超明  楊鎮浯

3.查1997年臺灣省政府虛級化後,原屬省政府之業務及功能,早已移交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監察院調查報告亦明指:「臺灣省政府事實上已經無政可施、無公可辦」,就國家施政效能而言,除無實質有效作為,亦無存在之必要。惟省政府之組織受限於憲法明定之機關,故仍存在。查行政院早於第2633次院會決議(1999年6月17日):「……七月一日精省之後,依暫行條例規定,省府業務歸併,人員移撥,部分人員依優惠辦法退休或離職後,遇缺不補。……」,惟迄今已逾17年,臺灣省政府106年度預算卻仍編列預算員額74人,同時每年編列上億之預算編制維持運作,實屬虛擲。爰此,要求臺灣省政府須通盤檢討其人事及業務,將其業務移撥、人員借調至相關中央或地方政府,並應於一年內完成規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吳琪銘  賴瑞隆  莊瑞雄  陳其邁  

Kolas Yotaka

4.臺灣省政府應正視、盤點過去「山地平地化」的政策,於1年內提出深切的檢討與反省;另應舉辦宣揚原住民族、8月1日原住民族日之活動。

提案人:Kolas Yotaka  莊瑞雄  李俊俋

第2項 臺灣省諮議會原列6,826萬5,000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2目「議員諮詢業務」1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3目「議事業務」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4目「研究業務」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4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426萬5,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2項:

1.106年度臺灣省諮議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5,320萬1,000元,查臺灣省政府1998年實施精省後,已經成為行政院的派出機關,不具備實施地方自治的能力,本為臺灣省議會的臺灣省諮議會,功能隨之萎縮,其反應民情與政策溝通的業務,更與各縣市議會重疊。且106年度一般行政費用已占臺灣省諮議會整體歲出77.9%,議事相關業務僅占7.1%,足顯見臺灣省諮議會預算結構失衡,實際業務嚴重萎縮。為避免政府人力配置不當、虛擲政府資源,爰就臺灣省諮議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除人事費外凍結4成,俟臺灣省諮議會就組織精簡、人力、業務與財產移交計畫、期間所需之必要人力及行政費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賴瑞隆  李俊俋

2.查臺灣省諮議會自修憲精省後,已非民意機關,且職權範圍僅限於對於省政府之業務提供諮詢及興革意見,然臺灣省政府已無政可施、無公可辦,何有諮詢與興革意見之需要,故諮議會實已失所附麗。爰此,要求臺灣省諮議會須通盤檢討其人事及業務,將其業務移撥、人員借調至相關中央或地方政府,並於一年內完成規劃,並要求省諮議員人數應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不得超過五人為限。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吳琪銘  賴瑞隆  莊瑞雄  陳其邁  

    Kolas Yotaka

第4項 福建省政府原列9,046萬3,000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2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2目「省政服務」300萬元(含「輔導金馬地區業務經費」之「辦理兩岸論壇,邀請專家學者指導、調查等費用」76萬8,000元,其餘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5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496萬3,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4項:

1.福建省政府106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除人事費外凍結5成,俟福建省政府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106年度福建省政府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7,374萬元,查1956年7月因為金、馬實施戰地軍政指揮,福建省政府精簡化並遷至現今之新北市新店市,專責「收復福建地區之重建計劃方案及對大陸福建地區廣播、閩僑聯繫、人才儲備與不屬戰地政務之一般省政工作」。1992年金門、馬祖地區戰地政務實驗辦法廢止,福建省政府遷回金門,但仍維持原精簡化之編制,僅為層轉協調單位。且106年度一般行政費用已佔整體福建省政府歲出81%,福建省政服務預算僅18%,足顯見福建省政府預算結構失衡,實際業務嚴重萎縮。為避免政府人力配置不當、虛擲政府資源,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福建省政府就組織精簡、人力、業務與財產移交計畫、期間所需之必要人力及行政費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賴瑞隆  李俊俋

(2)福建省政府「設備及投資」預算中,作為辦理該府周邊私有土地收購,為何已經虛級化之福建省政府還須收購周邊私有土地,爰就第1目「一般行政」中「設備及投資」編列1,338萬6,000元,凍結部分預算,俟福建省政府向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黃昭順

(3)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7,374萬元,其中「設備及投資」之「設備及投資」下「辦理本府周邊私有土地收購」,編列450萬元,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陳其邁  賴瑞隆  李俊俋  吳琪銘  

    Kolas Yotaka

2.查福建省政府自虛級化後,已屬行政院之派出機關,106年度仍有29人之預算員額,並編列預算9,046萬3,000元之預算編制維持運作。惟查其年度工作計畫內容多與地方政府重疊,實為疊床架屋,造成預算重複編列,浪費國家公帑。爰此,要求福建省政府通盤檢討其人事及業務,將其業務移撥、人員借調至相關中央或地方政府,並於一年內完成規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吳琪銘  賴瑞隆  莊瑞雄  Kolas Yotaka 陳其邁

3.鑑於行政院已設立中部、雲嘉南、南部、以及東部聯合服務中心等常態性任務編組。而離島縣部分,除澎湖縣編入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外,金門縣與連江縣,迄今尚未有行政院層級之中央與地方間協調服務平臺。考量金門、連江、以及澎湖三個離島縣之性質與定位相近(例如均為與大陸地區試辦通航之小三通地區)。爰建請行政院成立離島(金門、連江、澎湖縣)聯合服務中心,並將福建省政府現有人員組織併入,以活化其功能與角色,俾利以單一窗口之方式加強服務離島地區民眾,並促進區域均衡發展。

提案人:楊鎮浯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黃昭順

4.有鑑於福建省政府自精省後業務職掌功能大幅縮減,非地方自治團體,已不具地方政府之性質。現行政院有意於福建省政府下設連江縣辦公室,此舉明顯疊床架屋,並有人事酬庸之意。違反政府組織精簡之政策。爰建請行政院停止研議設立連江縣辦公室乙案。

提案人:林麗蟬  楊鎮浯  陳雪生

連署人:陳超明  黃昭順

三、審查臺灣省政府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5案。

(一)臺灣省政府函送104年第2季補助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二)臺灣省政府函送104年度第3季「補助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三)臺灣省政府函送104年度第4季補助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四)臺灣省政府函送105年度第1季「補助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臺灣省政府函送101年度第1季補助團體及個人之獎補助經費明細表。

(五)臺灣省政府函送105年度第2季「補助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議:以上5案准予備查。

四、審查臺灣省諮議會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2案。

(一)臺灣省諮議會函,為104年度第3季未於各媒體辦理相關政策宣導廣告,請查照案。

(二)臺灣省諮議會函,為105年度第2季無辦理各媒體政策宣導相關廣告事項,請查照案。

決議:以上2案准予備查。

五、審查福建省政府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4案。

(一)福建省政府函送104年度第2季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請查照案。

(二)福建省政府函送104年度第3季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請查照案。

(三)福建省政府函送104年度第4季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請查照案。

(四)福建省政府函送105年度第1季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表,請查照案。

決議:以上4案准予備查。

六、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臺灣省諮議會預算凍結計2案,業經審查完竣,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七、討論事項第三案至第五案,均准予備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

八、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省市地方政府(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審查完竣。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落實智慧國土─內政圖資整合應用計畫─智慧警政服務分項計畫」編列1,000萬元,全數凍結,待行政院核定該計畫並函送本院內政委員會後即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消防救災業務」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對替代役役男辦理轉介諮商輔導暨辦理傷殘替代役役男心理諮商輔導所需業務費」893萬1,000元,及「辦理替代役役男法紀教育講習等經費」887萬5,000元,合計1,780萬6,000元,凍結6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移民署「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11案。

(一)警政署及所屬

1.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警政署及所屬「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辦理治安滿意度調查相關經費720萬元,凍結360萬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2.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端正警察風紀及強化各警察單位內部管理」原列2億4,044萬元(法定預算數2億3,744萬1,000元),凍結5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3.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警政業務」凍結2,5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4.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安全警衛及中央駐衛警勤務」原列1億2,947萬3,000元,凍結7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5.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偵辦與督導刑案偵破及檢肅治平對象」凍結1,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消防署及所屬

1.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消防救災業務」凍結1,5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移民署

1.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移民輔導人口販運防制及居留定居管理」之「補助新住民發展基金」原列3億元,凍結3,000萬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檢討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2.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凍結3,0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3.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執行外來人口管理服務及違法調查處理業務」經費1億4,239萬4,000元,凍結四分之一,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空中勤務總隊

1.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辦理黑鷹直升機種子人員訓練暨初次航材籌補計畫」原列8億0,720萬元,凍結5,0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2.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航務、機務及飛安」編列辦理「飛機維護5年中程計畫」第2年所需經費原列12億2,756萬元,凍結2,000萬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收支部分。

三、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新住民發展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收支部分。

四、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萬善培先生獎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收支部分。

五、審查106年度財團法人預算案關於內政部函送「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書案。

主席:現在請內政部葉部長報告。

葉部長俊榮: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向大院各位委員對本部及所屬業務推動之關注與策勵,表示最大的謝忱。大院第8屆第8會期審議本部主管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及空中勤務總隊105年度預算案,所作決議預算凍結15案之辦理情形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凍結項目

105年度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及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案凍結15案,其詳細內容請參閱書面報告之附件一。

貳、報告事項辦理情形

一、警政署及所屬第8目「其他設備─充實警政設備」項下「落實智慧國土─內政圖資整合應用計畫─智慧警政服務分項計畫」凍結1,000萬元,本部業已提交本案書面報告到院。

二、消防署及所屬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凍結500萬元,本部業已提交本案書面報告到院。

三、役政署第2目「役政業務」項下「辦理替代役工作」之「對替代役役男辦理轉介諮商輔導暨辦理傷殘替代役男心理諮商輔導所需業務費」及「辦理替代役役男法紀教育講習等經費」凍結600萬元,本部業已提交本案書面報告到院。

四、移民署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凍結500萬元,本部業已提交本案書面報告到院。

參、討論事項辦理情形

一、警政署及所屬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辦理治安滿意度調查相關經費凍結360萬元。本部警政署對於民眾治安觀感十分重視,也蒐集全國各地民眾對整體治安滿意度資訊,以精進警政作為。這部分預算請委員支持。

二、警政署及所屬第2目「警政業務」項下「端正警察風紀及強化各警察單位內部管理」凍結500萬元。本部警政署已函請各警察機關避免再次發生不當發布刑案新聞事件,強化員警教育訓練,落實人權保障,精進刑案新聞處理。另獎勵金法制推動將配合行政院「軍公教人員法定給與以外其他給與項目法制化推動計畫」辦理。這部分預算請委員支持。

三、警政署及所屬第2目「警政業務」凍結2,500萬元。警政高層扮演承上啟下之重要角色,本部警政署所辦警政高層訓練中,均已將人權法治納入課程;有關第14任總統副總統暨第9屆立委選舉,警政署除全力動員警力投入配合檢、調及政風機關查察賄選工作,亦規劃各項勤務作為,積極查緝犯罪及防制暴力介入選舉。

本部警政署各單位獎勵金項目,業已全面重新檢視本項獎勵金申領及運用規定,另亦檢討整併現行各種獎勵金規定;有關警用機車(含大型重型機車)保養檢查項目及保養注意事項,已明定於警政署「裝備器材管理維護作業規範」,以資遵循。

對於一般警察特考班學員受訓環境缺失,本部警政署經檢討改進後,已由保一、四、五總隊整修廳舍、購置相關生活設備,並規劃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興建宿舍大樓等;另持續強化安檢人員教育訓練,增進安檢人員專業知識及技能,落實各項安檢勤務作為,積極維護機場安全。

「警政巨量資料分析與應用案」辦理內容包含建置警政巨量資料運算平臺、整合各縣(市)政府路口監錄系統、智慧影像分析及開發勤務應用軟體等,協助員警即時掌握治安資訊。

四、警政署及所屬第4目「保安警察業務」項下「安全警衛及中央駐衛警勤務」凍結700萬元。安全警衛派遣事由,係依相關具體危害情資,審酌應受保護之迫切性及必要性,從嚴審核派遣,基於保護政府重要官員安全考量,將依狀況需要,隨時檢討修正派遣規定。

五、警政署及所屬第6目「刑事警察業務」項下「偵辦與督導刑案偵破及檢肅治平對象」凍結1,000萬元。台灣民政府疑似詐欺案,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以查無具體事證未構成刑法詐欺予以簽結。本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指派第七大隊為專責緝查隊,通報各警察機關,受理是類案件應積極蒐證偵辦、相關犯罪情資即時陳報送專案管制。

六、消防署及所屬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凍結1,500萬元。本部消防署依「精進消防救災裝備器材4年中程計畫」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救災裝備,並修正「消防車輛裝備器材管理維護作業規範」,期完善消防車輛裝備器材之使用、保養、維護及管理機制。

本部消防署將持續辦理訊息服務平臺與各項媒體之介接工作,目前應變管理資訊系統(EMIC)業已整合氣象等監測資訊暨淹水、交通等警戒資訊,並與119報案系統介接,以擴大示警通報規模,使民眾能提早因應災害。

針對消防人員任用改善部分,未來將持續與考試院溝通用人機關需求,並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爭取人力擴編預算,合理編排勤務運作方式,以改善消防人員超時工作問題。

七、移民署105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項下「移民輔導人口販運防制及居留定居管理」之「補助新住民發展基金」凍結3,000萬元。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辦理之業務計畫,有別於教育部辦理之相關計畫,主要強調新住民培力成長、增進民眾尊重多元文化,並透過審查機制避免資源重複。請委員支持。

八、移民署105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凍結3,000萬元。為防杜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商務活動發生違規情事,入境前加強申請案件審核,入境後積極辦理訪視;為有效降低行蹤不明外勞在臺人數,本部移民署賡續結合國安團隊能量,推動查處行蹤不明外勞專案,未來希望從源頭控管。

九、移民署105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項下「執行外來人口管理服務及違法調查處理業務」經費凍結四分之一。本部移民署將持續強化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各國安單位橫向聯繫與資訊整合交換協查功能,藉以改善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商務活動之違規人數與比例持續增加及行蹤不明外勞在臺逃逸情形,以維護社會秩序及國家安全。

十、空中勤務總隊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項下「航務、機務及飛安」中「辦理黑鷹直升機種子人員訓練暨初次航材籌補六年中程計畫」凍結5,000萬元。目前5架黑鷹直升機已進駐台中清泉崗機場,其餘10架將於106至108年分批接裝,飛行及維修人員分批赴美訓練,並於返國後加強實施任務專業訓練,請委員多支持。

十一、空中勤務總隊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項下「航務、機務及飛安」辦理「飛機維護5年中程計畫」第2年經費凍結2,000萬元。本部空中勤務總隊總體救援飛機派遣妥善率,經檢討,已修訂調高年度目標為65%,並加強自我維保能力,以發揮機隊之最大效能,希望能有效支援國家執行各項空中勤務。

肆、結語

各位委員,前揭預算凍結案,懇請貴委員會支持同意經費動支,俾利各項業務推動。以上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賜予指教、支持。

接下來報告內政部主管106年度收支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案及財團法人預算案。

今天大院審議106年度本部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及所屬、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收支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案及財團法人預算案,本人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首先對於各位委員對本部各項業務給予支持與指教,致上最高的敬意與謝忱。以下謹就「105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106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配合施政計畫106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等相關資料,簡要報告。敬請指教!

壹、單位預算

一、105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

(一)歲入部分:

本次審議機關105年度歲入預算45億6,419萬1千元,截至105年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月底止累計分配數34億535萬7千元,累計收入數30億820萬2千元,短收3億9,715萬5千元,主要係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證及居留等收較預核發入出境證及居留等收較預計減少所致。

(二)歲出部分:

本次審議機關105年度歲出預算364億9,900萬4千元,截至105年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292億3,031萬1千元,累計執行數259億7,490萬9千元,執行進度88.86%,主要係役政署105年上半徵集人數較預期縮減,致替代役男薪給、主副食等人事費剩餘。

二、106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本次審議機關106年度施政計畫係依據行院106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經社情勢變化及未來發展需要編定,其目標與重點如下:

(一)強化社會安全網,確保社會安定。

(二)加強防救災體系,保障民眾安全。

(三)完善親民服務,深化內政業務改革。

三、配合施政計畫106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一)歲入部分:

本次審議機關106年度歲入預算案編列38億9,558萬1千元,主要係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罰款及賠償收入2億6,878萬1千元;核發入出境證及居留證、液化石油氣容器、新出廠認可等規費收入35億5,964萬6千元等。

(二)歲出部分:

本次審議機關106年度歲出預算案編列360億6,033萬7千元,較105年度預算數364億9,900萬4千元,淨減4億3,866萬7千元。

謹就106年度預算編列情形分別摘要報告如下:

1.警政署及所屬編列200億135萬9千元:

(1)警政業務:6億833萬4千元。

(2)警務管理:2億3,965萬6千元。

(3)保安警察業務:5億6,452萬2千元。

(4)國道警察業務2億6,975萬9千元。

(5)刑事警察業務:5億1,679萬1千元。

(6)初級警察教育:20億3,818萬6千元。

(7)一般建築及設備:5億6,628萬6千元。

2.中央警察大學編列12億7,672萬6千元:

(1)高級警察教育:4億4,554萬9千元。

(2)一般建築及設備:2億5,168萬4千元。

(3)其他一般行政維持及第一預備金等經費5億7,949萬3千元。

3.消防署及所屬編列15億8,239萬6千元:

(1)消防救災業務8億201萬1千元。

(2)港務消防業務:245萬9千元。

(3)其他一般行政維持及第一預備金等經費7億7,792萬6千元。

4.役政署編列67億3,294萬1千元:

(1)役政業務:65億4,791萬4千元。

(2)其他一般行政維持及第一預備金等經費1億8,502萬7千元。

5.移民署編列43億5,026萬6千元:

(1)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11億1,695萬1千元。

(2)其他一般行政維持、交通及運輸設備與第一預備金等經費32億3,331萬5千元。

6.空中勤務總隊編列21億1,664萬9千元:

(1)空中勤務業務:17億1,533萬3千元。

(2)其他一般行政維持及第一預備金等經費4億131萬6千元。

貳、附屬單位預算

一、新住民發展基金:

(一)105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

105年度預計賸餘240萬元,截至9月底止實際賸餘1億4,342萬元,主要係因各補捐助計畫案件受補單位尚未完成核銷。

(二)106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1.主要業務計畫。

2.106年度基金來源編列3億320萬元。

二、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

(一)105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

105年度預計賸餘1億5,441萬元,截至9月底止實際賸餘2億2,891萬5千元,主要係多數計畫刻正執行尚未結案。

(二)106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1.主要業務計畫。

2.106年度基金來源編列16億4,886萬3千元。

三、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力安全基金:

(一)105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

105年度預計賸餘8,584萬4千元,截至9月底止實際賸餘9,227萬7千元,主要係實際申領案件較預計減少。

(二)106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1.主要業務計畫。

2.106年度基金來源編列238萬4千元,基金用途編列1,937萬1千元,收支相抵預計短絀1,698萬7千元。

、信託基金

一、在校學生獎學基金:

106年度收入編列8萬2千元,支出編列8萬8千元,收支相抵預計短絀6千元,較105年度預計短絀5千元,增加短絀1千元,主要係利息收入減少。

二、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106年度收入編列1萬7千元,支出編列33萬4千元,收支相抵預計短絀31萬7千元。

三、萬善培先生獎學基金:106年度收入編列1千元,支出編列11萬4千元,收支相抵預計短絀11萬3千元。

四、誠園獎學基金:106年度收入編列15萬元,支出編列45萬元,收支相抵預計短絀30萬元。

五、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106年度收入編列3萬2千元,支出編列4萬7千元,收支相抵預計短絀1萬5千元。

肆、財團法人

一、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

(一)105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

105年度預計短絀322萬元,截至9月底止賸餘81萬6千元,主要係濟助申請案件較預計減少所致。

(二)106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106年度預算收入總額196萬1千元,支出總額556萬8千元,收支相抵短絀360萬7千元。

二、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

(一)105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

105年度預計賸餘13萬6千元,截至9月底止賸餘102萬6千元,主要係濟助申請案件較預計減少所致。

(二)106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106年度預算收入總額158萬元,支出總額193萬4千元,收支相抵短絀35萬4千元,較105年度預計賸餘13萬6千元,減少賸餘49萬元,主要係利息收入減少所致。

陸、結語

本次審議機關職掌全國警政、警察教育、災害防救、役政業務、入出國移民業務,關係社會治安、人民生命安全、國家兵役義務、國境安全及人權保障等,本部及所屬全體同仁將秉持開放之精神推動穩健改革,以謙卑之態度落實公民參與,致力將民眾的聲音,轉化為持續精進之動能,俾利從民眾的角度,營造安全、安心、永續、民主的生活環境。本部主管106年度預算案,配合行政院訂定之預算籌編原則,除已撙節支出外,新增計畫部分業經嚴謹妥善規劃,這些業務的推動與人民權益息息相關,也擔負起非常重要的基礎安全維護的工作,敬請各位委員予以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葉部長的報告。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6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先請教警政署陳署長,你知不知道今天高麗菜菜價?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農委會有一個農產品App,可以查菜價。

莊委員瑞雄:你現在也在注意高麗菜的行情了?我覺得很奇怪,最近因為菜價飆漲,動用到我們的警察人員到處去詢問菜價,署長,這個意義大不大?

陳署長國恩:不是問菜價,而是查有沒有囤積貨物,從中牟利,聯合拉抬,公文寫得很清楚,是專人去查訪有沒有違反刑法或公平交易法,不是查訪菜價。

莊委員瑞雄:要怎麼查?你教我。

陳署長國恩:有很多很內行,但是我們要查……

莊委員瑞雄:你們把人叫出去問一問,這樣叫做查有沒有囤積貨物、拉抬菜價?

陳署長國恩:刑警有他的專業,他要辦一件案子,當然會去瞭解怎麼樣來查辦,在查辦的過程中,會就交易價格、後面的拍賣員、囤貨倉庫及很多線索,查到底有沒有囤積貨物,不是到市場去訪菜價。

莊委員瑞雄:你們沒有那麼行啦!我本來是想幫你們警察人員多說幾句話,讓你們業務不用那麼重,你卻要攬下這些業務。

陳署長國恩:本來就是每次颱風過後就會有這樣的公文出去,刑事局經濟科就會……

莊委員瑞雄:你從基層做到現在做幾年了?

陳署長國恩:39年了。

莊委員瑞雄:你什麼時候有抓到過任何菜蟲?你告訴我們。你騙我這麼多!本席要告訴你的就是,不是你們相關的業務,應該拒絕的就要拒絕,你們哪有那麼行?你們哪有辦法去查囤積或聯合壟斷?那個不容易啦!那個要從進項去查,從進貨到出貨的量和價錢去比較,你把抓菜蟲當作多大的刑案?

陳署長國恩:這都是配合檢察官、民生小組在查的。

莊委員瑞雄:對,你就該這麼說。

陳署長國恩:當然是。

莊委員瑞雄:你就要說你倒楣,被點到,人家在叫你,你不走不行,你說得好像我們的警察派出去查訪菜價是很合理的事,可是這和社會認知有落差。

陳署長國恩:有很多問題,警察都要協助處理,像食安問題,有廢油的時候,我們也要協助去查。像偽劣藥,我們也要協助去查,也都是在檢察官指揮之下去查。

莊委員瑞雄:那是本來就要做的,那是重大社會治安事件。

我要說的是,如果是不必要的事情,你們不用放那麼多人力在那裡。

接下來我要請教部長,部長,我放一張投影片給你看,投影片中有一張公文,從這張公文來看,刁建生校長欺負我們屏東人欺負得很嚴重,這張公文中提到「台端未能於本校畢業三年內經特考及格分發任職,應賠償在學期間教育費合計新臺幣80萬元等相關事宜,請查照。」落款人是「校長刁建生」。部長,你聽聽看,一個可憐的警大生,畢業後得到血癌,經歷過9次化療,還有骨髓移植,2年內住院277天,刁建生校長要求他在文到3個月內賠償80萬元,實在很狠!

主席:請內政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俊榮:主席、各位委員。我先跟委員說明,像這樣的一個案子,我們不願意看到,我們希望每一個畢業生能夠順利考上特考,也能夠順利進入警察這個行業,如果中間有任何環節導致不能就職,尤其像委員剛才提到的是因為生病,那就特別值得重視,所以這些都是需要去檢討的。

莊委員瑞雄:部長,我的意思就是,警察大學畢業3年內沒有考上特考的人數有36個,而他們須賠償的費用是二千九百多萬元,近三千萬元,有人說回收率很高,將近八成。警察專科學校也是一樣,未於畢業三年內考上警察特考的人有239人,未滿服務年限離職者有49人,還有一些是退學的。一般軍校生畢業後就去當軍人了,哪有像警察大學和警察專科學校這樣,畢業後還要去考特考,如果考不上,你們就開始算帳,什麼餐費、制服費用、零用金,他們過去花的錢都要賠償,部長,你覺得這樣妥適嗎?

葉部長俊榮:我覺得這裡面牽涉到訓練、考、用這三個面向銜接的問題,一般軍事院校不需要經過這樣的考試,警察機關則是需要考試……

莊委員瑞雄:你認為這個制度是不是該有所變革?

葉部長俊榮:我覺得必須有所調整,有所變革,因為這牽涉到很多,甚至牽涉到不同院級的權責,我覺得牽涉到考試院的權責,這確實需要好好檢討。

莊委員瑞雄:這變成對國家教育資源的浪費。

刁校長,你不能沒有意見,你是校長,當校長的人,不管是警察大學或是警察專科學校校長,你們心裡一定很感慨,你們那個根本不是根據法律的規定。

主席:請中央警察大學刁校長說明。

刁校長建生: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您講的都非常有道理。

莊委員瑞雄:我講的當然一定有道理,我K你一定有道理,你那個是一個辦法,只是在簡章裡隨便寫寫就好,哪像人家賣房子一樣,傳單發一發,了不起只是一個違約金的契約約定。

刁校長建生:這個不是我訂的辦法,是監察院在88年訂的,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提出檢討,所以當時就做了規定,我們在100年雙軌分流3年之後檢討,在監察院雙軌分流的調查,我們也把不合理的情形提出來。有關這個部分,對於監察院的糾正文,部裡是由邱次長召集會議,應該是會做改變。

莊委員瑞雄:要改啦!你們的部長是最開明部長,大學教授來擔任部長,如果你們不趁他擔任部長的這個機會來解決的話,這個問題永遠都沒辦法改變了!

部長,本席認為這個沒有道理啦!

葉部長俊榮:委員,這個我們來檢討。

莊委員瑞雄:何校長,警察專科學校有沒有這個問題嗎?

主席:請台灣警察專科學校何校長說明。

何校長明洲:主席、各位委員。有,一樣有這個問題。

莊委員瑞雄:你們都是讀到博士的人,有問題就應該要提出來啊,放著等於是在擺爛!對於這樣的個案,每年你們都透過追償方式來處理,本席認為這不是辦法!

另外,請問移民署何署長,本席手中拿著的是什麼?

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何署長說明。

何署長榮村:主席、各位委員。中華民國護照。

莊委員瑞雄:請問這本護照要多少錢?

何署長榮村:那是外交部發放的,護照的規費是1,300元。

莊委員瑞雄:那本席手中這3張紙是誰發的?

何署長榮村:這是移民署發放的入台證。

莊委員瑞雄:請問這3張A4紙你們收多少錢?

何署長榮村:如果是一年的收1,000元,二年以上的收3,000元。

莊委員瑞雄:你乾脆寫10年,這樣一張紙可以賣1萬!這只不過是A4的紙,不應該因為內容多了幾年就比較珍貴,這幾張A4的紙一摺就可能爛了。署長,中華民國的護照只要1,300元,製作得非常精美,外皮還燙金,本席放在護照裡的相片還很帥!今天不是我刻意要幫陸生講話,而是任何拿到這幾張紙的人都會質疑,對於行政規費的收取與發放給人家的文件相比,署長不認為這樣的收費太貴了嗎?

何署長榮村:這牽涉到管理費問題,是許可的部分。

莊委員瑞雄:你在「騙鬼不吃水」!難道外交部的護照就不需要管理嗎?這一整本才1,300元,而你們3張A4紙要多少?

何署長榮村:一年的1,000元。

莊委員瑞雄:二年的呢?

何署長榮村:3,000元。

莊委員瑞雄:還有沒有更貴的?

主席:莊委員,你的發言時間到了。

何署長榮村:還有五年的。

莊委員瑞雄:五年的多少錢?

何署長榮村:5,000元。

莊委員瑞雄:主席,你聽聽看!部長,3張紙要賣5,000元!我手邊質詢完的這些資料都賣你,只賣500元就好!這個沒道理嘛,不然你們也應該要把材質弄得好一點!

本席今天提出的都是興革,有關學生的部分,不管是採取幾軌制,都造成國家資源的浪費;而移民署入台證也需要改進,不要只發3張紙就收5,000元,這沒道理,本席要求限期改進,可以嗎?

何署長榮村:是,我們會檢討。

莊委員瑞雄:好,謝謝。

何署長榮村: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莊委員對大陸釋出善意。

莊委員瑞雄:我對他們是有多不好?

主席:你消遣我,我也消遣你一下。

請徐委員榛蔚發言。

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身為天下第一大部─內政部的部長,要管的業務很多,包括警政、消防及役政等,最近連菜價問題都還要麻煩警察去查價、捉菜蟲,請問部長,這是警察的工作嗎?

主席:請內政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俊榮:主席、各位委員。剛才署長也表示,這是配合檢察官的業務,警察同仁其實時常需要配合其他的業務。

徐委員榛蔚:我們有消保官啊,地方也有負責處理這項業務的人力可以去做。本席認為警察及消防人員很辛苦,還多出一百多項非警察本業的勤務,而你身為內政部的首長,是不是不要再將這項業務加諸於警察身上了?

葉部長俊榮:我時常在考慮這個問題,不管是警察或消防,從過去時代的累積,確實有很多業務不一定要持續放在警察與消防人員身上。

徐委員榛蔚:好,謝謝。長期以來,警消員額是不夠的,我們也一再地討論到這一點,所以這個問題必須要重視,這個問題警政署、消防署也都知道。

另外,目前政府的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如果總統沒有蒞臨,那麼內政部長就是指揮官。每次強降雨或颱風來襲時,花、東兩縣絕對會變成孤島,因為聯外道路與境內道路中斷,請問部長,當花東變成孤島之後,我們的救援能力到底有多少?

葉部長俊榮:確實……

徐委員榛蔚:雖然空勤總隊能把人帶進來,不過搭載量最大的直升機大概也只能載15人,而花蓮、台東本身的救援與急救能量是不夠的,這個部分是本席一直非常關注的,請部長能正視這個問題,也給花蓮、台東兩縣鄉親同等、對等的保障。

葉部長俊榮:以好幾次颱風來襲時,我在應變中心實際經驗來看,確實花蓮與台東的許多地方很容易形成孤島,主要是因為道路問題,某些道路斷了,以致於某些村落得不到支援……

徐委員榛蔚:他們出不來!

葉部長俊榮:在這種情形下,應變中心對於任何可能形成孤島的地方都是列為非常重要的……

徐委員榛蔚:所以要有SOP,您身為指揮中心的指揮官,對於如何能在第一時間將人力、物力送達花、東兩縣,可否提供本席一份書面報告?

葉部長俊榮:好。

徐委員榛蔚:因為這個要探討的空間太大了,而且執行面也非常廣,這個必須要……

葉部長俊榮:我們會提供書面給委員,但最主要是希望能儘快搶通道路,不過這要配合交通部門,另外……

徐委員榛蔚:謝謝部長,因為本席還有其他議題要詢問。

國家要強盛,必須文官不貪財、武官不怕死,這是公務員的基本條件,部長是否認同?

葉部長俊榮:我當然認為應該是這樣,這是基本的。

徐委員榛蔚:據說現在中央有個政策,那就是要派政務人員去擔任三級機關的首長,本席知道這不屬於你的業管,但是我要幫公務員發聲。這涉及二個方面,第一,如果是要活化整個公務體系,希望能專才任用,但是所有公務員統統都是經過國家考試,再經過年年培力上來的,難道中央沒有辦法在二、三十萬公務員中找到適當的優秀人才嗎?這樣的做法把公務員的文官體制都打亂了,反而會讓文官不積極任事,因為大家會認為反正首長是官派,以後做事只要照令行事即可。本席今天在此發言,是希望內政部長能為下屬發聲,把聲音傳到中央去,因為這樣整個公務體系的士氣將無法提升的,如此國家怎麼可能強盛呢?我們大家都在為老百姓服務,都希望國家能更好。

第二,本席要談一談武職的部分。作戰的時候軍人是最危險的,所以這一次的年金改革,蔡總統直接指示年金改革方案要把軍人跟其他人員分開來談,是不是這樣?好。那麼沒有作戰的時候,誰的工作危險性最高?警察、消防人員,是不是?在長期警消人力不足的情況下,通通都是勤一休一,在台北市人員比較足才有勤二休一。在年輕的時候,無論是警專或是警大畢業,勤一休一年輕時還受得了,但那是消耗自己本身的體能。所以我們在這裡報告預算解凍案時,本席非常非常支持警消,也非常支持所有的預算解凍案……

葉部長俊榮:感謝委員。

徐委員榛蔚:非常支持,因為這關乎社會治安以及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更關乎高危險工作群,所以警政消防員額必須補足。第二,本席要強調的是,對於年金改革的部分,部長願不願意讓警察跟消防也分開處理?署長不必上台,因為我知道您不方便表態,你很辛苦。現在年金改革要到65歲才能領取退休年金,我們想想看,警察跟消防人員到65歲還跑得動嗎?體力的維持固然是每一週、每個月都在訓練的,但是人的體能本來就會隨著年紀老化,請問部長,您是否支持在年金改革這部分警察跟消防分開處理?

葉部長俊榮:年金改革有一定的處理機制,我們尊重他們的決定……

徐委員榛蔚:尊重誰的決定?

葉部長俊榮:我們尊重該有的機制,他們怎麼決定,我們尊重,但是……

徐委員榛蔚:請問誰的決定?

葉部長俊榮:現在確實有一個機制在處理,也不是內政部的業務,不過我非常認同委員發言背後的精神,那就是重視警察跟消防人員……

徐委員榛蔚:本席知道這不是內政部的業務,但是警消卻是內政部業管範圍,是不是?

葉部長俊榮:對。

徐委員榛蔚:所以身為內政部最大的家長,您應該保護警政消防人員。

葉部長俊榮:我非常同意委員的看法,對警察跟消防人員平日工作的性質要非常能夠理解,他們站在第一線,我時常在講其實他們的風險是很高的。

徐委員榛蔚:為什麼涉及軍人時就統統從優撫卹,但是涉及警消人員時就落人一截,警消全部跟公教人員一起,但問題是平常不作戰時,平常維護治安跟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時,警察、消防是最危險的工作,24小時待命,警消的職務加給跟津貼統統頂格到1萬7,000元,也就是100個小時加班費,請問署長,是不是?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那是超勤加班費,每個月……

徐委員榛蔚:但是有一些地方政府因為財務狀況不好無法支應,所以您必須讓警察、消防人員能安家小,讓他們放心,他們才能不怕死的往前衝嘛!所以在年金改革部分,本席還是那句話,請部長為我們的警政、消防人員發聲、傳達心聲,讓警政、消防的高危險工作群能夠和年金改革脫鉤,能夠分開處理。

葉部長俊榮:感謝委員,確實警察和消防人員平日工作不僅風險高,而且他們的職務性質是需要重視……

徐委員榛蔚:所以您願不願意發聲?

葉部長俊榮:所以我非常希望能夠從警察的職務,從警察的員額,警察的每個面向我們都必須照顧。

徐委員榛蔚:部長,無論是增加員額、提升設備等所有的保護措施,只要內政部提出預算,本席全面支持,但是有關年金改革這部分,您真的要為警政消防人員發聲;還有拜託不要再讓警察消防人員負擔太多業外的工作及任務。

葉部長俊榮:這是我們的努力的方向,謝謝委員。

徐委員榛蔚: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自上任以來非常關心基層員警,也受到基層的愛戴,所以當時大家都傳說署長是暖男署長,但是到了現在暖男好像變成是冷底而沒有感情的署長,為什麼還要警察去查菜價、捉菜蟲,請問署長,您認為這到底是不是警察的工作?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警察機關本來就有協助其他主管機關查辦案件之責,比如食安事件、偽劣藥品的查緝等等,至於菜價的部分則是涉及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非法囤積貨物以及公平交易法。每一次颱風過後,刑事局經濟科都會發公文,今年9月14日就發公文了,這是延續性的業務。這一次經濟科再發公文是因為媒體大量報導菜價高漲、民怨很深等等,我們基於自身的職責並配合檢察官,按照我們自己的作業程序去處理。一般縣市政府也有消保官,也會要求我們警察配合,這一次是查後面囤積貨物及哄抬物價的部分,沒有要去查菜價。

陳委員怡潔:署長,我這樣聽起來,警政署應該是站在配合的立場,對不對?

陳署長國恩:對。

陳委員怡潔:我不懂的是,警政署10月23日發出新聞稿澄清,指出只有請各警察機關派專人配合各地檢察署及地方政府相關局處執行,並無通令要求各基層員警至菜市場或賣場進行訪價稽查,更無訂定相關評比或懲處規定,沒有錯吧?

陳署長國恩:是,這樣沒有錯。

陳委員怡潔:所以警政署的立場就是協助、配合?

陳署長國恩:我們看到有同仁的執行有偏差,所以我們就講不能這樣做,因為少數幾個分局自己去做這件事。

陳委員怡潔:但是奇怪了,不知道是我中文不好還是怎麼樣,這是內政部警政署發的傳真,就是第一次你們原本發的公文是這樣寫的「近期颱風接續侵台,媒體報導菜價居高不下,請督屬指派專人瞭解轄內有無哄抬物價、從中牟利等不法情事,若接獲相關情資……第二百五十一條……」,「請督屬指派專人」這個看起來是主動啊!

陳署長國恩:這個傳真是給局長的,請局長指派專人去查情資,我們講的是查情資,因為有情資才曉得是否哄抬物價。我們辦任何案件,都要根據情資辦案,像刑事局有刑事局的情資,每個縣市的刑警大隊也會去查情資。

陳委員怡潔:可是這個公文的意旨是主動的,變成警政署是站在主動的立場,然後……

陳署長國恩:後面還有寫協助……

陳委員怡潔:沒有啊!可是你就寫「請督屬指派專人」,然後接下來呢……

陳署長國恩:所以就不是交給警員去辦,警員不會辦這種事。

陳委員怡潔:對啊!問題是你的公文意旨是主動的,你們原本傳出去的公文要求各縣市警察局要督屬指派專人瞭解轄內有沒有哄抬物價、從中牟利不法等等,所以新北市的刑事警察局就按照公文指示,行文給轄下各派出所……

陳署長國恩:這表示執行的方式不對,我們來檢討改進。

陳委員怡潔:要求所長跟副所長親自訪查轄內傳統超市或市場中蔬果價格。

陳署長國恩:第一天看到這種狀況,我馬上就打電話給新北市警察局長及當地的分局長,告訴他們不能這樣做。

陳委員怡潔:當初你們所發的公文就是指派他們一定要這樣做,並要派一個特定的人前去處理,可是署長剛才講的話好像你們只是配合協助,但事實上,你們在第一時間發的公文就表明是主動,如果真是這樣,那我就搞不懂了……

陳署長國恩:本署在作業程序上有一個「協助取締違反公平交易案件查驗作業要點」的規範。

陳委員怡潔:請署長不要再跟我講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的規定,請你們看看自己所發出的公文,連你們警政署內部包括新北市警察局都還要各自發文給下屬單位,要求所長與副所長必須親自訪查,並非我們誤解你們,連警察同仁也都認為這是你們主動要求他們進行稽查的。

陳署長國恩:這樣的執行方式是不對的,我們已經開始檢討,但事實上,在22個縣市中有19至20個縣市都沒有問題,只有少數一、兩個單位有問題,而且,我們馬上對這一、兩個縣市警察局的執行工作進行檢討。

陳委員怡潔:坦白說,這部分原來就不是你們的工作,像昨天有民眾來抗爭,警察人員在維護秩序時還被一些抗議的民眾丟雞蛋;你曾一再對外說基層警察都非常辛苦,可是查菜蟲一直以來都不是警察人員的工作,更何況,真正的菜蟲也不會出現在菜市場,你們要抓的是毒蟲,不是嗎?

陳署長國恩:日前警察人員到菜市場去訪價是不對的……

陳委員怡潔:所以,這並非是你們發文的原意。

陳署長國恩:對,我們是請刑警大隊派專人實地了解有無囤積貨物、哄抬物價,有無違反公平交易法,有無違反農產品交易法,以及有無違反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的規範,這跟過去查察偽劣藥或廢油等食安問題一樣,我們都是配合處理。

陳委員怡潔:署長講的我都懂,問題是你們在第一時間發出的公文就是要指派專人,連帶新北市刑警大隊也直接發文給下屬單位,請所長與副所長一定要親自稽查,警察原來只抓毒蟲,我不懂什麼時候又變成抓菜蟲了!

陳署長國恩:我們現在正在檢討這些單位。

陳委員怡潔:你們無視於農委會、公平會、消保官神隱,躲起來不管事,卻逼著辛苦的警察上市場去抓菜蟲,難怪警察人員都在抱怨他們是不正當國家的不正常警察,請問署長,你覺得這樣是對的嗎?

陳署長國恩:所謂稽查,乃是指派少數人去做,不是普查。

陳委員怡潔:而且,在新聞稿的最後還寫道:你們不會把這件事情拿來作為績效評比的依據,請問署長,如果有員警沒有做好訪菜價的工作,沒有達成長官的要求,會不會影響到他年終績效的評比?

陳署長國恩:我們警察人員的職務並沒有所謂訪菜價的工作項目。

陳委員怡潔:但你們所發的新聞稿就是這樣寫的。接下來本席要請教署長的是,外界傳聞各縣市警察局正積極鼓勵基層員警多生育,宣稱如果多生一個就給予獎勵,請問署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陳署長國恩:這是苗栗縣警察局的做法,全國只有這個單位在做這件事。

陳委員怡潔:對苗栗縣警察局鼓勵多生育的做法,請問署長是否認同?

陳署長國恩:這是否跟縣政有關,我還不太清楚。

陳委員怡潔:依你個人的角度來看,是否認同這樣的做法?因為我不懂警職的敘獎跟多生育有什麼關係,所以,我想聽聽署長的看法?

陳署長國恩:有關警職敘獎的部分,本署人事室已經跟苗栗縣警局講過,必須依據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表中與警察業務相關之規範敘獎。

陳委員怡潔:雖然內政部目前的政策是鼓勵國人多生育,但如果你們的敘獎是以多生一胎即給予獎勵,過去大家對警察人員的敘獎辦法原本就存在著很多爭議,如今再提出一個跟治安績效無關的生育當作敘獎項目,署長會不會覺得這實在有點譁眾取寵?還是你們認為這是配合縣政的推動,所以應該可以被接受?

陳署長國恩:就敘獎的部分,本署人事室已跟苗栗縣警察局講過,還是應該依照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表中與警察業務相關之規範辦理敘獎,要指出事蹟在其中的哪一條,所以與警察的業務有關。

陳委員怡潔:對苗栗縣警察局的做法,只要警察人員多生一胎就可以敘獎,並多領補助,請問這與業務有關嗎?署長可否接受?本席認為,如果連署長都不能接受,我不知道將如何說服民眾接受這件事情!

陳署長國恩:苗栗縣警察局局長可能考量到生很多小孩的家長確實很辛苦,所以……

陳委員怡潔:所以,署長是認同苗栗縣警察局局長的做法,若果如是,就不應該只有苗栗縣才有,全國各縣市警察局的同仁都應該比照辦理才對!請問部長,你認為署長面對這件事情的態度合理嗎?

主席:請內政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俊榮:主席、各位委員。此舉也許用意很好,惟若要將其制度化就需要考慮全面性實施的問題。

陳委員怡潔:請問你覺得這與警察職務的敘獎有關嗎?

葉部長俊榮:我認為這跟警察人員原來的敘獎制度並無直接關係。

陳委員怡潔:對員警服勤的辛苦,相信國人都有目共睹,過去大家對員警一些敘獎的名目仍存有一些爭議,所以,我們希望你們應該儘量避免產生類似的爭議,如果連你們都認為鼓勵生育敘獎是取之有道,就請內政部主政單位行文各縣市警察局一體適用,不知道部長的看法如何?

葉部長俊榮:我們應該不會這樣做。對個別縣市提出這樣的做法,我覺得是一種好意,但若從建立警察人員獎勵制度著眼,我認為仍應考慮做全面性的聯結比較妥當。

陳委員怡潔:基層員警的辛苦,我們都非常認同,但目前實不宜在他們對自己的工作都沒有辦法得到肯定之外,還讓他們覺得自己好像是在不正常國家裡面當不正常警察,這種說法不啻是對署長的諷刺,本席認為你們真的應該對這方面做全面性的檢討。

主席:請賴委員瑞隆發言。

賴委員瑞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比較關心毒品跟酒駕的問題,首先請署長看看我手上所拿類似軟糖的東西,請問它究竟是什麼?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它是毒品。

賴委員瑞隆:林麗蟬委員說它是軟糖,你說它是毒品,請問它是什麼樣的毒品?

陳署長國恩:對它裡面究竟是什麼成分,我並不清楚。

賴委員瑞隆:正因為它看起來好像軟糖,所以,小朋友們應該很喜歡吃。

陳署長國恩:目前市面上的毒品有做成軟糖,也有偽裝成咖啡包外觀,種類確實很多。

賴委員瑞隆:警政署有沒有注意到這種狀況?

陳署長國恩:有的。

賴委員瑞隆:面對這樣的發展,署裡面有沒有因應與處理的方案?

陳署長國恩:我們有成立一個查緝新興毒品專案。

賴委員瑞隆:像這種新興毒品氾濫的情形,過去是否出現過?

陳署長國恩:最近出現比較多。

賴委員瑞隆:軟糖是小朋友甚至青少年都很喜歡吃的東西,如果連毒品都可以轉換成這樣的型式,對青少年身心的危害勢必很嚴重,包括首次吸食毒品的年齡已降至25歲,目前毒品對國內整個社會的危害已經達到相當嚴重的程度,所以,掃毒、緝毒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不知道署長今後如何強化這方面的工作?

陳署長國恩:誠如委員所說,最近幾年國內12歲至18歲青少年吸食毒品的比率確實有些微的增加,換言之,吸食毒品者的年齡層已有下降的趨勢,不過,我剛才有提到本署對新興毒品已成立專案,針對偽裝成軟糖或咖啡包外觀的毒品,我們都會嚴加查緝。

賴委員瑞隆:坦白說,把毒品做成像軟糖的外觀,其對青少年的威脅與傷害,可能比做成咖啡包的毒品還要來得嚴重,因為小朋友會以為那是軟糖不知道它是毒品就吃下去,小朋友還不會把咖啡包吃下去。據本席所知,市面上很多二、三級毒品都在國內製造,請問署長有沒有決心與魄力為國人至少把這個問題處理掉?據了解,現在警方已查獲幾個重要製毒的線索,有沒有可能在一定的時間內先破獲幾個製毒廠?

陳署長國恩:毒品犯罪的情況變化很快,最近我們查到的兩個案件就是跟軟糖有關,當然,咖啡包的毒品案件也查到幾件……

賴委員瑞隆:如果你們在查緝與取締的態度夠堅決、夠強硬時,對製藥的廠商必然形成很大的壓力,至少他們不敢做出這樣的毒品。

陳署長國恩:當我們查緝的力道大、遭到取締案件多的時候,他們自然就會收歛。

賴委員瑞隆:署長有什麼樣的魄力與決心?我認為軟糖是很嚴重的事情。

陳署長國恩:10月份開始到12月份,我們全力來查緝……

賴委員瑞隆:本席希望年底前能有具體成效,這樣的東西絕對不能在市面上出現。

陳署長國恩:過去這段時間,量已經增加很多,但我們還是希望能夠加強力道。

賴委員瑞隆:這部分我是完全無法容忍的,若是國小的小朋友不小心拿到,可能會吃下去,甚至拿去跟其他小朋友分享。問題真的很嚴重,本席希望警政署在年底前能拿出具體辦法來處理。

陳署長國恩:是。

賴委員瑞隆:我們回來談酒駕問題,酒駕在這段時間是有一些下降,去年是142件,酒駕死亡部分也降至新低,本席要對警政署這段時間的努力給予肯定。之前邱太三部長提到在取締酒駕項目上,機車大概占了7成,汽車不到3成,本席認為這樣的結構是有問題的,因為包括大貨車、大客車、小客車等等,汽車酒駕所造成的傷害是遠大於機車。政府執法的方向,如果7成是放在機車,量看起來很多,但它相對性的傷害是比較小,所以本席認為警政署在整個查緝上,應該加重汽車的部分,機車攔下來,就是一整排很多輛,可是汽車就比較不好攔,而且有風險;如果我們要有效防止A1、A2事件的發生,特別是A1這種致死的狀況,在酒駕的取締上,警政署的重心應該放在汽車部分。署長是否同意這樣的看法?

陳署長國恩:是;跟委員報告,在機動車輛方面,汽車與機車的比例,機車部分幾乎占了三分之二(63.8%),它是比汽車要多。

賴委員瑞隆:多了將近2倍以上……

陳署長國恩:機車在查緝比例上還是比較高,但也不是像現在看到的6成9和2成6那麼高……

賴委員瑞隆:駕駛人再怎麼喝醉,兩輪的機車速度還是有限,騎得快一點,自己就先摔下車;汽車不一樣,油門一催,一、兩百公里的車速十分常見,這麼一來就可能撞擊到無辜的第三者,死傷絕對慘重,因為它的速度快,車輛也重。因為現在在臨檢取締數量上,汽車部分還不到3成,本席希望警政署從今年開始一直到明年,能加重這部分的比例,至少要達到4成,才能解決因為酒駕而致人於死的問題。

陳署長國恩:剛剛提到汽車和機車的比例,現在說要加重,這方面我們來努力。

賴委員瑞隆:署長可不可以到明年底前,將稽查取締4成的比重放在汽車部分,而不是將那麼高的比例放在機車方面,本席希望將7:3調整為6:4,可以嗎?

陳署長國恩:我們來努力。

賴委員瑞隆:另外從下一頁可以看得出來,酒駕肇死的問題非常嚴重,非酒駕的致死率是0.39,酒駕則是1.72,這些都非常清楚。拿台灣與新加坡、日本相比,我們每10萬人汽車肇事死亡人數都非常高,取締的數量也非常多,可是成效有限。尤其我們取締這麼多,有7成是在機車,日本稽查的數量大概是3萬多輛至4萬輛,他們多數是在汽車方面。本席認為我們的觀念需要改變,稽查力道也必須做調整。

另外在查緝取締的時候,機車駕駛如超過0.15mgl,將開罰1萬5,000元,小型車是1萬9,500元,本席認為這個差距不太符合整個對公眾傷害的程度,機車都罰到1萬5,000元的程度,小型車輛的問題恐怕就更嚴重,只罰1萬9,500元可以達到嚇阻作用嗎?

陳署長國恩:這是交通部訂的法規,大家可以研究修正。

賴委員瑞隆:這部分我們可以再溝通,希望署長在會報的時候,可以做反映;本席認為機、汽車的級距應該拉開,因為機車的傷害相對比較小,汽車的傷害這麼大,罰金才差4,500元,不符合其對社會危害所造成的比例。希望署長、部長都能重視。

酒駕部分累犯問題很嚴重,會酒駕的人,其實很多是習慣性累犯,不知道署長有什麼想法可以處理累犯問題?

陳署長國恩:因為院長很重視累犯問題,在行政院治安會報裡面也特別要求一些措施,包括法務部部分……

賴委員瑞隆:有沒有具體有效的方法?

陳署長國恩:交通講習由交通部來做,由原來的一天延長為兩天;另外,我們也還在研商,是不是在飲酒場所設置酒測鑑定器等等,在治安會報裡面,也有談起……

賴委員瑞隆:我希望部長和署長能提出更有效的方式,因為有些累犯都已經被吊銷駕照了,他一樣續犯,所以這個問題一定要解決,否則就變成對累犯沒有約束力。

有關毒品方面,警政署這段時間投入很多心力,也達到很大的效果。但本席要說的是,青少年吸食毒品,十年來增加了兩倍以上,包括各種毒品形態,還有我們除了要抓吸毒者外,也要抓製毒工廠等等。各位可以從圖表中,看到在台灣有1萬多公斤是由台灣人製造的,中國次之,這部分還不到1千公斤,我們是人家的10倍之多,K他命達4千多,本席認為這個問題也要處理,警政署應該花更大的力氣,有效查緝這些毒品製造來源地,台灣不應該成為毒品製造王國,這也是現階段一個很重要的目標,不應該讓這樣的產品一直出現在我們的市場裡面。請署長加重力道,希望明年能看到具體成效。

陳署長國恩:我們有一個保護青少年專案─護少專案及毒品查緝中心,會針對校園毒品、少年毒品部分來做加強。

賴委員瑞隆:還有,平均吸毒年齡已降至12.5歲,這部分也請部長、署長能更加重視,改善毒品問題。謝謝部長、署長。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要請問陳署長上任多久了?

主席:請內政部消防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文龍:主席、各位委員。從7月16日到現在。

李委員俊俋:本席要先給消防署一個鼓勵,就是我們在預算審查時,告訴你們的問題,你們也有確實做到。

請看第一頁,去年在審查消防署預算時,本席特別借了一套義勇消防隊的裝備,來提醒你們義消非常辛苦;根據規定,他們一樣要出勤務,但是他們的設備完全不足,本席身上穿的是921留到現在的裝備。

看下一頁,火災的發生,在有效的宣導之下,其實是有下降,但是傷亡人數還是一樣高,所以我們要研究是否與我們的消防設備不足有關?再看下一頁,有這樣的報導出來,其實會讓消防署顏面無光,我希望消防署特別注意這件事情。一個是兩光設備扯後腿,出勤時好像背著神主牌出勤。對消防隊員來說,這會讓他們的心理壓力非常大,但是他們的工作還是要做。另外,我想署長看得很清楚,這是我們義消衝進火場,他們衝進去又衝出來,原因就是他們的鞋子破掉了,當場在那裡綁鉛線。所以這種設備不應該繼續存在,對不對?

陳署長文龍:是。

李委員俊俋:去年我跟你們揭露以後,你們也確實開始編計畫了,對吧?

陳署長文龍:對,我們編了中程計畫。

李委員俊俋:是不是要告訴大家,你們編的計畫是什麼?

陳署長文龍:我們有一個106到110年義消相關訓練跟裝備的中程計畫,將近五億多的經費。

李委員俊俋:五億多的經費準備分幾年?

陳署長文龍:分5年。

李委員俊俋:各地的義消都有,對嗎?

陳署長文龍:對。

李委員俊俋:事實上在消防法第二十八條、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第二十條都有規定,所有義消的設備要由中央提供,沒有錯吧?但事實上縣市也都付不起,所以我希望你們繼續嚴格執行,這一點也拜託部長稍微注意一下。以這個比例來講,嘉義市義消的出勤率其實是全國第三名,但是我們義消設備老舊也是全國第三名,我們的裝備比別人還舊、比別人還認真,但是都等不到消防署的補助,問題就出在這裡。你們現在有編列五億多的預算分5年,所以1年才1億多,對不對?

陳署長文龍:對。

李委員俊俋:你們分配的方式是如何?依照縣市嗎?

陳署長文龍:因為我們有中央的款項,地方要編配合款,我們有分3年,就是地方,我們有優先執行的縣市。

李委員俊俋:簡報上其實是你們目前的計畫,第1梯次8縣市,第2梯次7縣市,第3梯次7縣市。我提醒署長,依據消防法法規的規定是中央補助,你們現在要求地方要有配合款,換句話說,地方財力越不好,配合程度就越差,你們的補助就越少,不就變成這樣嗎?這樣不就是惡性循環?

陳署長文龍:不過財政部的配合款就編得比較低,它有一定的比例。

李委員俊俋:是啊!這個部分我要提醒署長,既然消防法這樣規定,我們義消的裝備也非常重要,請消防署長要嚴格執行這個相關的5年計畫。老實講,我覺得這個數字還不夠,這都解決不了,我們嘉義的8個義勇消防隊,我是一一去跟他們座談,了解他們的狀況為何,呈現出來的結果就是如此。他們都是抱著必死的決心出勤,但是主要都是裝備太舊,所以我請署長一定要嚴加執行。目前編出五億多,我希望繼續爭取,這是第一點。第二,我也沒有要求你們將嘉義市擺第一的意思,但是你們一定要確實落實執行,可不可以?

陳署長文龍:是,沒有問題。

李委員俊俋:謝謝陳署長。接下來我要請教移民署何署長,我們是不是有一個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的規定?

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何署長說明。

何署長榮村:主席、各位委員。有。

李委員俊俋: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為何?第三十六條是不是規定只要有大陸地區人民來訪問,其實包括人員、行程都應該送主管機關跟相關事業機關備查,有沒有這回事?

何署長榮村:有。

李委員俊俋:主管機關是誰?

何署長榮村:內政部。

李委員俊俋:主管機關是內政部,其實就是在移民署。所以所有大陸的參訪團要來參觀什麼地方、行程為何,其實你們都要完全掌握,沒有錯吧?

何署長榮村:是。

李委員俊俋:問題來了,103年跟105年審查預算的時候,我們怕你們做不到,所以內政委員會還做了決議,所作的決議大概都一樣,包括地點、目的、活動內容以及跟哪些政府有對談,這些都必須全部公布,有沒有這回事?

何署長榮村:有。

李委員俊俋:請問署長,你們是否有做到?

何署長榮村:我們有訂定一個上網公布的規定。

李委員俊俋:對於委員會呢?對於委員會的要求,你們其實就應該做到,沒有錯吧?這是立法院的要求,而且是依照我剛才所說的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決議就是要求包括人員、地點以及活動的內容,你們統統要公布。

我請署長看一個東西,北京踩線團最近才來,你知道這回事嗎?

何署長榮村:知道。

李委員俊俋:北京踩線團的內容為何?

何署長榮村:他們要到高雄佛光山拜會。

李委員俊俋:根據我剛才的說明,包括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第三十六條以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決議,其實都要求你們要全部公布,你知道這回事吧?

何署長榮村:知道。

李委員俊俋:針對北京踩線團,我發給你們一個公文,請你們把這些相關內容提供給我,但是大部分都是空白,對於空白的原因為何,我又發了一個公文請你們說明,你們回答「必須要邀請單位同意」。必須要邀請單位同意,你們才提供,是不是如此?

何署長榮村:有。

李委員俊俋:這是你們的公文,「必須要邀請單位同意」是規定在哪個法規?

何署長榮村:第一個是資訊公開,另一個是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

李委員俊俋:既然你講到這個,我們就來看,大法官釋字第325號講得非常清楚,立法院院會或委員會決議,我們就可以要求,我並沒有叫你們對外公開,但是我們要求提供我們相關的資料,你們卻回答還要邀請單位同意。為什麼還要邀請單位同意?再來,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六條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跟增進公共利益,立法院有權力可以要求你們提供,結果你回答我「要邀請單位同意」,才能給我們立法院,這個「邀請單位同意」到底是根據哪個法規?

何署長榮村:個人資料保護法。委員的提示,我們會檢討。

李委員俊俋:其實你們唯一的依據是你們在2012年開了一次會,什麼可以公開、什麼不能公開,你們有一個內部的作業要點,對嗎?

何署長榮村:對,但時間是在102年。

李委員俊俋:這還不是作業要點,而是你們作業的方式。

何署長榮村:會議紀錄。

李委員俊俋:2012年的會議紀錄,但是現在改朝換代了,你知道嗎?

何署長榮村:知道。

李委員俊俋:那麼你們的作法還延續維持嗎?

何署長榮村:我們會檢討。

李委員俊俋:我現在要求你們,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以及大法官的解釋都講得很清楚,立法院要求你們提供的資料,你們就應該提供。

回到北京團的部分,北京踩線團說只到藍營所屬的8個縣市,結果他們也去了高雄,也去了嘉義,去了高雄還因為車子拋錨而取消兩個行程,大家都在那裡等他們,結果他們沒有來。依照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第三十六條,這個部分都要跟你們報備,而且事後還要補足資料,沒錯吧?

何署長榮村:有。

李委員俊俋:補足了嗎?

何署長榮村:有。

李委員俊俋:有說明為什麼不去嗎?

何署長榮村:行程有變更。

李委員俊俋:他們沒有去高雄而跑去哪裡,你知道嗎?因為他們對外說只去藍營執政的縣市,不去高雄,他們認為高雄是台獨的大本營,所以不去。結果他們跑去國民黨的高雄市黨部,請問國民黨的高雄市黨部在不在高雄?高雄是誰執政?

何署長榮村:民進黨。

李委員俊俋:是啊!所以你們到底在查什麼?

何署長榮村:跟委員報告,因為他們的行程是在藍營8縣市到大陸以前的……

李委員俊俋:我最後問你一個問題,北京踩線團的邀請單位是誰?

何署長榮村:台灣農業協會。

李委員俊俋:邀請單位是台灣農業旅遊發展協會。該負責人是誰?你也不知道嘛!所以你們都是隨便看一看、隨便審一審!

何署長榮村:高雄市黨部的主委。

李委員俊俋:署長,我在立法院國會殿堂正式檢舉北京踩線團違反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第三十六條,我要求你們把所有的內容,在一個禮拜內提供給本委員會參考,到底以什麼理由、什麼人來,你們都要提供得清清楚楚。還有,我提醒署長,改朝換代了,過去的作法,不要再這樣做了,為了國家安全,所有資訊都要查清楚,不能告訴我因為他們不提供,所以你們沒辦法提供。立法委員要求你們,你們就應該做到,這也是大法官所解釋的。你們可以做到嗎?

何署長榮村:可以。

李委員俊俋:請你們一個禮拜內提供給我,謝謝。

何署長榮村:好。

主席: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自己看一看,警察說他們最近成了查價員,對此你有什麼想法?

主席:請內政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俊榮:主席、各位委員。剛才署長已經說過他們不是查價,而是配合相關……

黃委員昭順:所有警消人員當年去唸這些學校的時候,都有一定的任務,而這個任務也可以說是所有人民的付托。我還是要提醒部長,不要老是讓國家非常重要的人力不斷地做這些很奇怪的事。如果要這樣做的話,我就要請教部長,前一段時間不是已主張不要讓消防人員去抓蛇和處理蜂窩嗎?對此,部長同意嗎?

葉部長俊榮:對於這件被檢討的事,我不只認同,而且還很關心。

黃委員昭順:台北市政府動保處以蜜蜂不是動物為由拒絕捕蜂捉蛇,所以部長要不要與消防署署長瞭解一下,這項工作到底是由誰負責?

葉部長俊榮:消防署最近常與農政單位和地方政府協調……

黃委員昭順:此工作現在是什麼人、什麼單位在做?他們是如何處理這一塊的?

葉部長俊榮:我非常支持現在的檢討方向,委員詢問的詳細內容,我請署長向您說明。

主席:請內政部消防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文龍: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如果動物有危及人命安全之顧慮的話……

黃委員昭順:對,就是有。

陳署長文龍:如此,就要優先報請主管機關也就是農政單位處理。

黃委員昭順:但是他們會拒絕,因為他們認為責任不在自己。部長,你讓警察去抓菜蟲、查菜價,但你應該找我去,因為我每天都上菜市場,而且我每個禮拜都會在菜市場服務,費鴻泰委員也是,所以你們都不用抓,你只要問我,我就會告訴你哪些東西一斤多少錢。我們的政府成了無政府狀態,該做什麼事都搞不清楚。

剛才有幾位委員都特別提到毒品的問題,現在在鄉下包括在中、小學偏遠的地區,你知不知道他們怎麼買毒品的?剛才賴瑞隆委員還拿糖果給你看,但你知道他們怎麼買毒品嗎?

葉部長俊榮:現在確實有相當多的新興毒品會以混裝成各種糖果或各種飲料的方式呈現。

黃委員昭順:雖然是飲料和糖果,但是你知道民眾怎麼買毒嗎?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警局劉局長說明。

劉局長柏良:主席、各位委員。買毒品當然是透過其網絡,在公共場所的可能就會有人去兜售,這是我們要查的;至於在私底下的,大概就只有認識的才知道。

黃委員昭順:有認識的才買得到?

劉局長柏良:對。

黃委員昭順:這個問題現在很嚴重,透過QR Code和Line的群組都可以買。如果不讓警察去管這一塊,而要警察去查菜蟲,是非常奇怪的。部長知不知道Line和QR Code可以購買毒品?

葉部長俊榮:剛才劉局長特別講到,它的後面有一個網絡,如果Line是一個群組,民眾在群組裡面相互連結,透過這樣的連結而產生這樣的交易……

黃委員昭順:用QR Code買就有了。部長,現在買毒品比去7-11還方便。今天,我們看到這些警政和消防人員可以不斷地被政府以不務正業的方式交代處理那些事,但毒品和那些事比起來還嚴重了1,000倍。這段時間以來,我們看到了幾宗非常重大的犯罪案件,包括在日本破獲史上最大宗的郵寄包裏走私毒品紀錄,對此部長有何想法與看法?台灣成了詐騙、毒品的國家,有位鹿港的里長這兩天就在大陸被執行死刑,對此部長又有何想法與看法?我們應該讓警察人員再去做那些以整個國家治安來說,較屬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和農委會該做的事嗎?難道要他們的業務要包山包海嗎?

葉部長俊榮:剛才提到有關菜價的議題,我們署長也一再強調,那其實是配合相關機關的行動。

黃委員昭順:部長,你把我們的正業,包括毒品和詐騙……

葉部長俊榮:現在警察機關對於毒品和詐騙事件都辦得非常努力,亦有相當多的成效,所以還是不應抹殺他們在這方面的努力,他們真的非常努力。

黃委員昭順:我們應該讓他們集中火力去做這些正業,多年來我們一直簡化很多不該屬於警察的業務,但你們現在卻又將它加上去,如此便會直接影響到對許多從事警察工作的人而言是神聖的任務。所以我希望部長不要看到黑影就開槍,人家拿個東西給你,你就拿著雞毛當令箭,要求所有的基層警察去做這些事,望你重新檢討此事。

葉部長俊榮:我和委員的想法一樣,警察一定要堅守核心的職務,因此我對這項議題是非常認同的,且剛才也解釋過了,有關這次的議題,還是配合法定的……

黃委員昭順:你不要向我解釋。

葉部長俊榮:我們對於毒品等工作都非常努力……

黃委員昭順:部長,不是要對我解釋。當時太陽花學運的案子被行政院院長撤案後,你在警察節時親自到幾個警察機關鼓勵他們,今天,所有警政和消防人員的工作有多神聖,對於行政院的決定你不用向我解釋,但你可以統計所有基層警員因此事造成的士氣有多麼地低落,希望身為大家長的你在這之中能有所堅持。

另外,部長前一段時間曾經擔任過研考會主委,對於組織編制花了非常多力量,因此我要請問你,你們現在總共有幾個三級單位?

葉部長俊榮:現在有5個署。

黃委員昭順:是哪幾個署?

葉部長俊榮:這5個署分別是營建署、警政署、移民署、役政署及消防署。

黃委員昭順:三級機關中還有幾個單位?

葉部長俊榮:三級機關還有空勤總隊和建研所。

黃委員昭順:是不是還有土地重劃工程處?

葉部長俊榮:還有警察大學。

黃委員昭順:這些都是你的,目前在這裡的三級機關首長有哪幾位?能不能站出來讓大看看?你認為這幾位目前的表現和能力足不足以勝任業務上的發展?

葉部長俊榮:我認為他們絕對能勝任,他們也相當努力,如果還有不足的部分我們都會一起努力,儘量做到合乎人民的期待。

黃委員昭順:所以現在站在你身邊的三級相關首長,都是最優秀的,對不對?

葉部長俊榮:我們不敢說是最優秀,但每位都是在崗位上兢兢業業。

黃委員昭順:他們都是經過文官體制歷練上來的嗎?

葉部長俊榮:對。

黃委員昭順:民進黨政府在九人小組會議中決定,要把三級機關首長變成政務人員,換言之,目前這幾位其實是不夠被信任的,所以才要改成這樣的方式,部長支持嗎?

葉部長俊榮:我不認為是對他們不夠信任而有任何制度的研議。

黃委員昭順:當時在研考會的時候,你是非常支持文官制度的,總之,在場這幾位都非常優秀,也都歷經國民黨、民進黨執政,也都在文官體系中表現得很亮眼,大家有目共睹,所以希望你們不要因為酬庸位置不足,用政治來插手三級機關,這裡有太多一路從文官體系訓練上來的人員,他們堅守著崗位,不分藍綠,所以希望政治不要插手,政治一插手就會讓所有文官體系的人員在工作上被貼上藍綠的標籤,這樣大家是不認同的,現在我不想請部長在此回答這個問題,是因為怕你可能會跟上次太平島、沖之鳥礁等案一樣被他們修理,所以應該有的骨氣及堅持,請部長要堅持。

葉部長俊榮:我的這幾位首長,擔負著很多安全上的責任,包括警政、消防、移民等等,而且他們也都很努力。

黃委員昭順:他們表現亮眼,所以希望部長能夠堅持,不要讓政治插手。

葉部長俊榮:請委員多多支持。

黃委員昭順:我非常支持他們,希望部長也要支持。

葉部長俊榮:是,我們一起努力。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林委員麗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在警察的部分似乎多了很多爭議,我不知道是否因為您發的公文沒有寫清楚,還是下面的人沒有好好解讀您的意思,署長的看法呢?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全國警察局有22個,只有少數一、兩個處理的方法不對,這部分當然我們要先自我檢討,而且當我們一發現之後就馬上制止,基本上,我們只有配合檢察官、消保官一起去處理而已,還有,我們查的是菜蟲,並不是訪菜價。事實上,高檢署中有一個民生小組,檢察長也請主任檢察官或檢察官到每個地方去查,而我們也都予以配合。

林委員麗蟬:警察真的太辛苦了,可是警察都在查菜蟲的議題已經燒了好幾天,請問您那份公文是發到各縣市的哪個單位?

陳署長國恩:給局長一個人而已。

林委員麗蟬:就是要局長派人去處理。

陳署長國恩:局長要去了解怎麼去查到背後有囤積貨物、聯合哄抬等行為。

林委員麗蟬:稽查時就會有員警去查菜價是多少啊!

陳署長國恩:就是有少數人出了問題,所以我們會去檢討這樣的做法,再來,他們這麼做之後,刑事警察局馬上就發出通報,不要採用這樣的方式。

林委員麗蟬:今天聽了署長的解釋後,我是可以理解的,不然可能會認為這是高層下令,就我的了解,署長在警界的風評很好,可是怎會突然要警察去查菜一斤或是一把要多少錢呢?這對警察來說相當麻煩,因為他們接受的訓練中,並沒有包括調查菜價是否符合市價、菜價是否太高了等項目,所以他們是很難判斷的,方才署長表示會配合檢察官、消保官、農業局等單位。基本上,這些配套措施在發公文時,警察只是處於協助的角色吧?

陳署長國恩:當然是協助。

林委員麗蟬:公文裡面有這樣寫嗎?

陳署長國恩:有,裡面有提到「協助」,因為我們有一項查處作業要點……

林委員麗蟬:你們一定要講清楚,你們要查的是經濟犯罪,但去查每個市場、每個菜攤都之後,就真的可以查得出經濟犯罪嗎?

陳署長國恩:所以這是不對的做法。

林委員麗蟬:當然,所以發出的公文內容要很精準,然後收到公文的人也要很清楚了解接到的訊息內容。

陳署長國恩:接到公文的只有警察局長一個人,裡面也提到要「協助」取締違反公平交易法,然後我們也有一個查處作業程序……

林委員麗蟬:為何是到菜攤去查?

陳署長國恩:有時候要配合檢察官到現場查訪。

林委員麗蟬:在戒嚴時期警察是樣樣都管,但現在已經進步了,之後署長若要丟工作給基層警察的時候,請好好檢視一下,我們是民主的國家不要選擇退步的方式,讓人家誤以為那是不正常國家的警察,畢竟警察的面子也是要顧到。

陳署長國恩: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警察本來就有協助的責任,像每次颱風來的時候,我們都會發出一份公文,其實9月14日就發公文了。

林委員麗蟬:好,表示署長很有效率。

另外,上次我有問到警察的缺額,請問目前缺額是多少?

陳署長國恩:七千一百多人。

林委員麗蟬:這樣的缺額不僅沒有這麼快就去補足,甚至還要加重工作。

陳署長國恩:這不是加重工作,本來警察的職掌裡面就有這一項,只是派少數人去做這件事,而不是每位員警都去做這件事。

林委員麗蟬:這不會加重他們的工作量嗎?現在警察碰到的問題是過勞、工作量過多、沒有辦法多休息等,這些大家都了解。可是像消防署都知道當有老鼠跑到某人家裡時因為人力不足,所以這個業務要請農業局提出配套。本席認為這是一個動作,是長官有真實感受到,實際在基層執行工作同仁的困難。其實我也知道,把事情直接丟給農業局或動保局,當然是不足的。農業局和動保局,不論是人力或經費都不足,還有執行業務的一些專業儀器也是不足的。所以消防署會拜託署長一定要做配套措施,不要丟出去之後,業務就沒有了。

消防署署長不必上台來備詢,我只是說,至少消防署願意跳出來幫警察做一些事情。陳署長,我們警政署人力都不足了,雖說……

陳署長國恩:報告委員,我接任後簡化了二十幾項業務。

林委員麗蟬:我知道簡化了,可是您做了很多……

陳署長國恩:這是經濟犯罪……

林委員麗蟬:您做了很多,可是這部分基層警察也有反映,不是全部都沒有意見,所以本席覺得,警政署一定要去做一些配套。

陳署長國恩:是。

林委員麗蟬:如果以後要出去查,請您講清楚,警察同仁要陪同農業局的人員或消保官一起去查,而不是一攤一攤去查菜販。

其次,本席要跟署長討論的是有關語言的協助。你知道各縣市的警察單位,派出所也好,警察局也好,如果抓到移民或移工,在語言的協助上有任何配套措施嗎?

陳署長國恩:我們可以找通譯來。

林委員麗蟬:那您知道他們都怎麼找嗎?譬如說,今天警察同仁抓到了1位印尼或越南的新住民或移工,他們要怎麼處理?

陳署長國恩:他們平常就有準備。因為像我們的外事科、移民署有通譯人才資料庫,警察局自己會建立……

林委員麗蟬:署長知道外事科比較會的語言是什麼嗎?是越南語、印尼語嗎?

陳署長國恩:不是。

林委員麗蟬:不是啊,那您知道移民署通譯人員資料庫,每個派出所都有使用到嗎?每個派出所登錄的通譯人員資料庫,都有使用到嗎?

陳署長國恩:我們派出所同仁如果發現有問題,他會向上反映。警察局、分局會幫他找。

林委員麗蟬:好。就是說,這位移工或移民被抓到派出所,警察如果發現有問題,要向上報,所以這個人要多關1個禮拜,等到通譯人員來才有辦法翻譯、做筆錄嗎?

陳署長國恩:現在很快啦。現在馬上打電話,派出所找通譯和分局去找是一樣的。

林委員麗蟬:您確定嗎?

陳署長國恩:電話很快啦。

林委員麗蟬:署長,我覺得這不是每個派出所要自己去想辦法解決的。本席為什麼要提出這個議題?因為我們應該要友善,不論是對移民或移工,還有我們要保護警察同仁。遇到移民或移工進到派出所,警察的辦案筆錄如果沒有清楚載明他的意思,萬一之後發生什麼事情,他說他沒有這個意思該怎麼辦?如果他說,他都聽得懂,您就當成他都聽得懂嗎?還有,通譯人員方面,因為我有去基層跑過,瞭解有些基層警察在沒有通譯人員的情形下,會直接去附近的商家,不論是異國料理店或小吃店,找會印尼語或越南語的人來做簡易翻譯,可是有些派出所沒有編列通譯的經費。警政署有針對通譯人員這部分編列經費,給基層警察同仁足夠使用嗎?

陳署長國恩:這是屬於各縣市警察局自己要去編列的預算。

林委員麗蟬:署長,不能這樣啦!

陳署長國恩: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自治條例……

林委員麗蟬:本席要再次慎重地跟您要求,一定要把SOP先準備好、做好。我希望在半年內,把警察抓到的逃逸移工也好,或是受家暴的新住民、姊妹也好,進到警察局時,第一線警察要如何處理的SOP要訂出來。不論您要配合漁民署通譯人員資料庫或高等法院特約通譯,我都沒有意見,只是您的SOP要出來,還有,經費要編列進去。

本席再次重申,半年內您一定要把這部分的SOP計畫書訂出來,然後明年度的經費一定要編列進去,不要丟給基層的警察同仁自己去想辦法。因為這會造成很多的不公平,不能說經費由各縣市自己去編,畢竟積極做的縣市會編列經費做,不積極的就馬馬虎虎,有翻譯人員去就好。不能這樣啦!署長,我可不可以做這樣子的要求?您應該有能力幫我們的基層警察同仁做一個SOP,去保護他們吧?

陳署長國恩:是。謝謝委員提醒這個問題,我們會更細緻地來處理。我們本來就有SOP,會把SOP做得更細一點。

至於經費部分,當然各地方都有不足,我們……

林委員麗蟬:我不管您怎麼去搭配,希望警政署的SOP能夠在半年內確定出來。如果現在你們有SOP,請提供給本席。如果您覺得現在的SOP不是很完善,請您在半年內提供完善的SOP給本席。我沒有很嚴苛地要求您。

至於經費方面,我也不管您要編列在哪裡,但本席要請問內政部葉部長,你認為這部分的錢需不需要花?

主席:請內政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俊榮: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這還滿重要的。剛才署長也提到,現行已經有一些制度在運行。

林委員麗蟬:對。

葉部長俊榮:只是說,制度是不是真的很完美,我們來瞭解一下、檢討一下。

林委員麗蟬:其實本席今天質詢這個議題,已經問了3個月。我絕對有足夠、足夠的資訊,所以不需要看質詢稿就可以問你們,也有足夠、足夠的資訊可以談這部分問題,因為我在高等法院當特約通譯很多年了。我們知道很多特約通譯人員不願意去警察局,因為警察局沒有編很多預算,有時候會「A一下」,讓新移民姐妹們當志工翻譯。部長,不能這樣啦!我覺得很多事情,一定要做到所謂的公平。

請問部長,警政署通譯人員106年度的經費可以編嗎?

葉部長俊榮:事實上,現在就有制度可以解決錢的問題。

林委員麗蟬:好,那就請部長用您的制度,不管是什麼方式,能夠解決這件事情就好。

葉部長俊榮:我想,應該讓制度能夠順暢,能夠合乎我們的期待最重要。

林委員麗蟬:那就拜託部長了。

謝謝部長和署長。

葉部長俊榮: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林委員麗蟬暫代主席。

主席(林委員麗蟬代):請陳委員超明發言。

陳委員超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好。本席首先要請教部長和消防署陳署長。署長可能覺得奇怪,怎麼我會先請你上台備詢。因為我剛剛看到消防署的預算一共編列了15.8億,扣除一般行政7.8億,只剩下8億元。這8億元,在消防署能夠產生什麼功能?消防人員的工作是上山下海,火裡進、水裡出,只編列8億的經費是部長不疼你,還是沒有聽你的意見?我不知道這8億到底能夠做什麼。

部長,就部裡面所有的署來看,我覺得你是看不起消防署。你是消防指揮的總官,編這樣的預算是要做些什麼呢?我每次看到救災都很難過,因為從經費到工具都非常差。

主席:請內政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俊榮: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署長很優秀,絕對不會……

陳委員超明:很優秀,所以錢少也能夠辦很多事情?

葉部長俊榮:消防署的業務也很重要,所以絕對不會不重視……

陳委員超明:我希望再加強一下,8億確實太少了。可能署長沒有常常到部長辦公室走動、拜託,我替你拜託部長,好不好?

葉部長俊榮:我常常到他辦公室走動。

陳委員超明:署長都不敢提出來?這個職位你做定了,怕什麼?要有作為、有擔當,好不好?

部長,我這幾天睡不好覺。司法院院長的人事同意權剛剛通過,我覺得我的價值觀很渙散。你是美國最有名的法學院耶魯大學畢業,又是博士班畢業的,我要請教你幾個問題。如果美國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候選人說,美國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你相信參議院會投票同意嗎?

葉部長俊榮:美國有美國的背景……

陳委員超明:我問會不會通過?

葉部長俊榮:以美國的憲政發展來看,憲法已經有二百多年的歷史……

陳委員超明:我們發展的時間很短,所以還沒有資格談,可以胡言亂語,可以亂七八糟的講話,是不是?

你這個部長是我欣賞的,因為你有擔當、冷靜又仁慈。三民主義是一個錯的主義嗎?三民主義談的是民主、民權、民生,和美國的民有、民治、民享一樣,錯在哪裡?是不是因為孫中山創立的國民黨和民進黨比較不對頭,所以就是講錯了嗎?在美國如果提名這樣的一位大法官,會不會通過呢?你只要回答會不會通過就好,不要閃來閃去。

葉部長俊榮:我不會閃,但是我也不能說大話,因為他們會不會通過是由他們的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審查。

陳委員超明:我本來很欣賞你,但我發現你也沒有什麼道德勇氣把問題真正的提出來。我說中華民國是世界的歷史,他說是兩國論,這樣會引起兩岸的問題,你覺得這樣的人適不適合擔任中華民國的大法官?你是耶魯大學畢業的,那都是說英語的,我說我聽不懂英文又要被新聞記者消遣。

我再問你一個問題,一個人反對中華民國、反對國歌,反對國旗,但宣誓時他要對著孫中山先生宣誓,要是你擔任大法官,你會不會去宣誓?我要考你,將來你也有可能當大法官或司法院院長。

葉部長俊榮:我現在是內政部長。

陳委員超明:我是說將來有可能,我不是說現在。士大夫無恥就是國恥,請你對蔡英文總統說「囂張沒有落魄的久」,你們要永遠記住這句話,要謙虛,不要那樣自以為是的講話,那樣不符合大法官的形象。我心目中司法院院長的人選是葉俊榮部長。葉部長是耶魯大學畢業的,請問,法律名詞中有沒有「菜蟲」這個詞?你告訴我什麼叫做「菜蟲」?

葉部長俊榮:應該沒有這個名稱,這個詞通常是指哄抬物價、囤居積奇之類的經濟犯罪。

陳委員超明:部長要好好聽完我的話,那麼你司法院長沒有幹成就會幹到行政院長。我剛才聽署長講,請警察去抓菜蟲是檢察官決定或是消保會決定的,請你們把公文給我看。

我不要說那麼多,我教你抓菜蟲,好不好?你學我這一招一定當得上行政院長。颱風來時你有沒有下鄉會勘?行政院長沒有帶內政部長、農委會主委和經濟部長去會勘,怎麼能做決定?要是我當行政院長,颱風來之前就先估計哪些地方可能遭受風災,我一定請農委會先去收購買進、先囤積好,再說,連續三個颱風,菜價豈有不漲的道理?先簽契約、先買先贏,這是可以預料到的,我真的不知道你們在說什麼。

這件事情經過新聞記者報導,好像台灣物價漲到活不下去的感覺,事實上只是台北市、新北市受到影響,怎麼可以以台北市的情況來衡量整個台灣,導致人心惶惶?說到要怎麼樣抓菜蟲,首先要把那些無能的官員抓出來,同時叫新聞記者不要亂報導。要解決菜價問題很簡單,菜價高,到苗栗買就不會貴了,開車到台中、桃園等地買菜,來回油錢只要500元。你們不懂得先解決這些問題,抓什麼菜蟲?從現在開始,把農委會那些無能的官員抓下來,包括行政院長、經濟部長這些主管的官員全部抓下來,這些官員真的很無能,沒有事先判斷反而要警察去擔此重擔,這是什麼檢察官?拖著警察一起到市場去抓菜蟲,根本抓不到,你有沒有把這個公文擋下來?

還有一點,囤積蔬菜有什麼錯?只要依照契約,遇到颱風天預先採收有什麼錯?你們搞得全國人心惶惶、亂七八糟,石油、貨物都可以囤積,什麼都可以囤積,為什麼蔬菜不能囤積?在菜價貴的時候,鄉下人種的菜為什麼要便宜的賣給都市人?難得遇到一兩次颱風,讓農民賺一點錢也不為過。你們的思維從來沒有改變過,你只要把我這幾句話學會了,行政院長就是由你來當,像你們這樣,連菜價都處理不好,能處理什麼國家大事?

葉部長俊榮:我們並不是去查菜價而是……

陳委員超明:你們去抓菜販,你們是去制裁一般的農民和菜農,從頭到尾你們根據哪一條法令?你們有什麼資格抓人?做生意的人預測菜價一定會漲,所以先和菜農簽約,多囤積一點,這樣不行嗎?

另外還有令人討厭的一點,鄉下人種菜的帳棚遇到颱風被摧毀了那麼多,你們沒有去會勘,我看你們一去會勘的話菜價一定會上漲,身為政府官員不知道這樣子菜價會上漲,當什麼政府官員?這樣實在很悲哀,下次颱風天我和部長去會勘,我們一起到你管的都市區外去看就可以判斷颱風天大概會遭受什麼樣的災害,不要只是關在辦公室裡。

最後,我要拜託部長一件事,這件事讓我很困擾。大家認為當召委權力很大,菜市場、夜市攤販被警察開了很多罰單,大家以為我當召委很有能力,事實上我實在沒有能力。縣警察在管,我們不能多干涉,在都市地區,你們可以好好的取締,但鄉下夜市、菜市場的攤販都會遵守警察的法令,不過,一旦被檢舉,警察就會拼命開罰單,導致每天都有夜市的攤販來找我幫忙,因為他們認為我當召委很夠力,我說我沒有力量,因為我很軟,部長很硬。在這方面你們要提出一個解決的方法,改進一下執行方式,因為夜市有時候是民眾晚上的一種消遣與休閒,你們可以騎著摩托車以勸導的方式要求攤販、行人維持秩序,大家自然會守規矩,否則,為了業績一天開幾十張罰單,害我苦不堪言,請你們改進一下執行的方式。

葉部長俊榮:永遠都有努力的空間,最後的目的是為了維持交通、維持秩序,不是為了開罰單。

陳委員超明:我說開罰單開到令人害怕你不相信,你們是高高在上,但執行方式要改變,以勸導方式執行。

葉部長俊榮:在執行方向上我們會改進。

陳委員超明:國民黨時代都是警察打人,到民進黨執政時代變成警察被打,怎麼差別那麼大?我一直向部長強調集會遊行保障,請你們好好的思考,如果貴黨開放,我們會支持。現在的情況是警察的尊嚴蕩然無存,很多人不願意當警察,因為當警察沒有一點驕傲感、沒有一點尊榮感,我們從新聞看到14歲的陣頭少年圍著警察的報導。人權、人權會讓台灣混亂,警察的器具、配備都沒有改善,天天講人權多偉大,請問,警察的人權要不要照顧?你們再這樣執政下去會造成悲哀的台灣,表面上是法治,實際上是毫無法治的台灣、放縱的台灣。我一直向你們提出這些問題,主要是因為昨非今是讓人無從遵循,希望部長能深深體會,如果一味的以人權為藉口,在法治界線上沒有站好立場,台灣勢必混亂。

葉部長俊榮:我們的方向是警察本身自重、做好自己的工作,民眾也要尊敬警察。

陳委員超明:現在的警察很辛苦,菜販的問題、查價的問題都不屬於警察的業務範圍,你身為部長也這樣說,司法部和警察署沒有什麼關連,你要有擔當、有肩膀,要保護警察,讓警察有尊嚴。

剛才李委員俊俋說,台灣人到中國大陸都沒有被追蹤、跟蹤,大陸人到台灣卻被追蹤,其實,雙方應該要對等待遇,否則台灣人到大陸照樣被抄。不要這樣講話,這裡面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小小的台灣都控制不了,如何和中國大陸打仗?你們的想法實在很奇怪。因為時間的關係,今天我對移民署的質詢到此為止,改天我再和移民署好好的談論幾個問題。你們不要認為自己很偉大,別人都很醜陋。部長站了那麼久,我看你要當院長了。

主席(陳委員超明):請洪委員宗熠發言。

洪委員宗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主席非常推崇部長,請部長加油。

本席非常重視基層消防員的權益,首先請消防署陳署長說明消防法第一條的內容。

主席:請內政部消防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文龍:主席、各位委員。消防有三大任務:預防火災、災害搶救與緊急救護。

洪委員宗熠:這陣子台北市消防員權益被提出來討論,署長知道這件事嗎?

陳署長文龍:知道。

洪委員宗熠:請問署長,蜜蜂是昆蟲還是動物?

陳署長文龍:它是保育法中的動物。

洪委員宗熠:它是動物,但台北市動保處以蜜蜂不是動物為由拒絕與台北市消防局做業務上的協調,是否有這種事?

陳署長文龍:有。

洪委員宗熠:台北市動保處就是以這個理由拒絕接手抓蜜蜂的業務,他們希望繼續維持由消防局執行此一業務,這是不對的。

陳署長文龍:沒錯。

洪委員宗熠:後來台北市政府刪除了27項警消業務,這27項業務是哪些項目?

陳署長文龍:那是警政的部分。

洪委員宗熠:有包含消防業務。

陳署長文龍:我不清楚台北市刪除的27項業務。

洪委員宗熠:新聞都有報導,刪除的內容包括抓蛇、抓蜜蜂等業務,這些業務回歸原本該執行的單位。署長沒有看到這則新聞嗎?

陳署長文龍:署裡一直要求農委會和地方農政單位應該建立一個處理野生動物的機制。

洪委員宗熠:10月13日你們召集了一個會議,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農委會、畜牧處、林務局和地方政府共同研商,署長可以大概的說明這個會議的結論嗎?

陳署長文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野生動物在有安全或人命顧慮的時候應該先報請處理,所以我們要求農委會和地方農政單位在兩年內設立一個24小時可以受理並處理的機制,這是會議最主要的內涵。

洪委員宗熠:你們在13日的協調會中有一個初步的共識,但是你們還是希望地方政府應該做消防業務的分權,該回歸地方原本該負責的單位者,地方政府應該在地方上做協調。

陳署長文龍:對,我們也希望農委會能夠督促地方農政單位主管機關建立一個機制,縱使有些地方政府例如桃園縣已經建立的機制也是從早上8點到晚上10點,深夜的時還是通報119。從長遠來看,地方農政單位應該有個24小時的處理機制,這可能要花一點時間,我們希望農委會與地方農政單位能在兩年內建立此一機制。

洪委員宗熠:基層消防員透過各種管道爭許取權益,希望署裡也能讓基層瞭解你們也有在努力。

陳署長文龍:是。

洪委員宗熠:剛才很多委員針對抓菜蟲的事情提出質詢,請教警政署陳署長,打擊犯罪是否是警察的責任?。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打擊犯罪是警察的責任。

洪委員宗熠:你剛才一直說這是根據刑法第兩百五十一條的規定。

陳署長國恩:刑法第兩百五十一條規定非法囤積貨物、物資謀利者。

洪委員宗熠:這屬於刑法分則第十九章「妨害農工商罪」,菜蟲就是罪犯,所以警察有打擊、抓菜蟲的義務,是不是這樣?

陳署長國恩:是。

洪委員宗熠:過去的政府一直沒有積極的處理菜蟲的問題,這次警政署想協助幫忙,反而引起這麼多的誤解,你是不是可以再說明一下?

陳署長國恩:颱風過後,刑事局經濟科在9月14日發出公文,就是因為有囤積謀利或聯合壟斷的行為,所以我們要協助偵辦這種案件。以前食安案件和偽藥案件,我們都有協助辦理,這本來就是偵查犯罪,警察有協助的義務。

洪委員宗熠:這是偵查犯罪,不論是站在協助檢察官的或公平會的立場,警察都有這個義務。10月23日彰化縣有檢察官帶隊到溪湖果菜市場瞭解狀況,陳署長知道這件事嗎?

陳署長國恩:我知道,檢察長指派主任檢察官帶頭,率領相關部門,包括警察到市場查訪,其他縣市也都有這樣做。

洪委員宗熠:警察跟著去是以協助檢察官為本務嗎?

陳署長國恩:是協助。

洪委員宗熠:剛才主席提到今年的10月6日彰化縣有一場大型抗爭活動,也就是台化廠抗爭,有好幾位警察受傷,署長知道嗎?

陳署長國恩:有警察受傷,也有媒體朋友和民眾受傷

洪委員宗熠:這個事件中也有抗爭民眾受傷,大概就是這三類。根據報導,受傷者有六十幾位,新聞報導之後,署長有去探視受傷的警察嗎?

陳署長國恩:警察局長和駐區督察在第一時間就去探視了,受傷的警察大部分都是輕傷,所以我請駐區督察代表我去慰問。

洪委員宗熠:新版的集遊法已經出委員會了,修正方向包括採自願報備制、刪除罰則、不限主題、禁制區範圍縮小,未來應該會進行二讀、三讀,在二讀、三讀之前,你認為未來如果修正,警方應該做什麼樣的調整措施?

陳署長國恩:這是經過內政委員會充分討論與幾次協商後的版本,我們對於委員會所提的修意見都予尊重,對於其中強制排除和安全距離的部分,我們都主張保留,這樣有個緩衝餘地,抗爭時警察和民眾接觸是難免的,如果沒有一個安全距離,將來沒有機制做強制排除的話,工作上會有困難。現在的整個機制是讓首長、縣市長決定是否要強制排除,這樣的制度變革是以保障民眾集會遊行安全為目的,就警察執法來講,我們希望在執行方式上能夠做到最好,所以我們都有開會研議,為因應將來變法的改革,希望能夠把安全維護的工作做好,保障大家都平安、順利。

洪委員宗熠:重點是大家都平安。新版集遊法就要上路了,在尚未二讀、三讀之前,你們還是要儘量表達意見,讓我們有調整的空間。

主席:請Kolas Yotaka委員發言。

Kolas Yotaka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何署長知不知道你所帶領的移民署必須遵守行政程序法?

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何署長說明。

何署長榮村:主席、各位委員。要。

Kolas Yotaka委員:你知道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六十條第二項是怎麼規定的?

何署長榮村:我忘記了。

Kolas Yotaka委員:沒關係,我念給你聽。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行政機關訂定前條第二項第二款行政規則時應由其首長簽署,並登載在政府公報發布之。」,依照這個規定,移民署擬定、核定的行政規則,必須按照行政程序法在政府公報上發布,你確定移民署所有相關的行政規則都有在公報上發布嗎?

何署長榮村:目前都有這樣做。

Kolas Yotaka委員:你非常確定嗎?

何署長榮村:以前不知道,現在都有這樣做,我們的法制科確實有這樣的規定。

Kolas Yotaka委員:520之前的移民署不知道出了什麼問題,你們有個行政規則「持印度旅行證之國人藏族配偶申請居留聯合審查處理原則」,這是你們在101年7月9日訂定的,且分別在102年8月8日、103年6月3日修正,卻從未在行政院公報上刊登,沒有公告周知讓國民知道,為什麼?。

何署長榮村:這是行政院訂定的,由移民署執行,我們會依照委員的提示補上。

Kolas Yotaka委員:依照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的規定,行政規則在公布施行後6個月內要完成發布。你剛才說的理由無法說服我,請你再說明一次,為什麼「持印度旅行證之國人藏族配偶申請居留聯合審查處理原則」沒有公告?

何署長榮村:這個案子是行政院核定的密件。

Kolas Yotaka委員:為什麼是密件?

何署長榮村:因為它牽扯到移民署、外交部、蒙藏委員會等單位的權責。

Kolas Yotaka委員:你再說一次「持印度旅行證之國人藏族配偶申請居留聯合審查處理原則」為什麼是密件?真正的原因是什麼?

何署長榮村:當時行政院就是這樣核定的。

Kolas Yotaka委員:101年到103年,移民署署長是哪一位?

何署長榮村:應該是謝立功和莫天虎。

Kolas Yotaka委員:我希望大家能夠用不同的想法或做法處理。藏族或圖博人的配偶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我們可以處理外配,可以處理新移民,可以處理中國配偶,為什麼一遇到圖博配偶就變成密件鎖在公務員的抽屜中?其中的原因很多,但對娶或嫁圖博配偶的人來說,他們會覺得中華民國這個國家對他們不聞不問,過去不知道有多少台灣人嫁或娶圖博人,歷經風風雨雨,夫妻要相見很困難,他們會覺得被中華民國的官僚體系打敗。你再說一次為什麼?

何署長榮村:最主要是對於拿印度IC旅行證件的人,外交部不給予居留簽證,我們為解決台灣人和圖博人結婚的問題,為了讓他們能夠到台灣,所以定了這個處理原則。

Kolas Yotaka委員:你們在今年8月30日回復本席的公文裡說你們會另循法制作業程序,刊登行政院公報。你們在兩個月前這樣回文,請問現在「持印度旅行證之國人藏族配偶申請居留聯合審查處理原則」沒有遇到之前的問題嗎?現在公告了嗎?

何署長榮村:我們現在呈報到行政院做放寬的動作,順便建議行政院解密。

Kolas Yotaka委員:為什麼以前不能解密,現在可以解密?你們考量的是什麼?

何署長榮村:等行政院整個程序處理完,我們一起檢討。

Kolas Yotaka委員:何署長是從副署長升上來的,和來來去去的政務官不一樣,那這麼多年來你一定非常清楚這個處理原則為什麼會被以密件處理,鎖在公務員抽屜裡,任憑那麼多嫁或娶給藏人的配偶來回奔波,我猜想有幾個原因:第一個是人太少,管他的,反正就是這麼多人而已;第二個是圖博議題非常敏感,涉及中國打壓的問題,所以你們不敢碰,即使無關政治,只涉及人權問題,520之前,我們的政府都不敢處理。

何署長榮村:不是這樣,主要是移民署和外交部有分工,簽證屬外交部管理,外交部不發居留簽證的話,我們也很難處理這一塊。

Kolas Yotaka委員:我大概知道你們現在的分工方式,如果已經合法取得居留權的圖博人,其未成年的子女還在其他國家流離失所,他們想來台灣依親,也就是說合法居留的藏人、圖博人的子女想來台灣依親,這個審查制度建立了嗎?

何署長榮村:這個案子是報到行政院,由行政院提出政策,我們是同意他們來的。

Kolas Yotaka委員:大家對於這套制度都有同樣的想法與概念卻完全沒有建立這套制度,制度不存在不代表需求不存在,我們不建立這套制度,不去面對這個問題並不代表中華民國可以任由長久以來的官僚體系剝奪在台灣取得身分的藏人依法見其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在台居留藏族人士持印度旅行證之未成年子女依親聯合審查機制根本還沒建立。

我這裡有一個個案:有對夫妻在民國91年至台,98年取得居留,104年開始合法取得居留證,1月30日向行政院陳情,來回奔走搞了一年多,原本兩名未成年子女中一位已經成年,結果我們向他們說很抱歉,他們的小孩已經成年,沒救了。署長是事務官升任的,我恐懼、害怕也擔心,你數十年如一日的心態會不會繼續沿用?你十年前處理圖博問題的心態會不會沿用到現在?你會不會把8年來處理圖博問題的心態帶到這個位置上?這樣可能會為現在處理各式各樣移民業務帶來非常大的阻礙。你認為你自己與過去歷屆移民署長在面對圖博議題時有何不同?

何署長榮村:我們都會積極處理,剛才委員所提的個案,我們已經和外交部、蒙藏委員會會商,他們同意解決。

Kolas Yotaka委員:我的問題是你認為你和前任署長在面對圖博問題和藏人議題時的心態和立場有何不同?

何署長榮村:該處理的還是要處理。

Kolas Yotaka委員:我們知道國家有安全考量,在處理移民問題時要非常小心,單看這次移民署的解凍報告就知道移民署也滿為難的。520之前來有自中國身分不明的人進入台灣,之後行蹤不明,也有很多帶著中國官銜的人來到台灣趴趴走,這些情況確實不能等閒視之,但我們總覺得520之前,移民署面對這個議題是相對的寬鬆,因此而被立法院要求凍結預算,等改正後才能動支。你們怎麼會遇到來台合法取得居留的藏人或圖博人時就格外的嚴格?我們當然很擔心,難道中華民國面政府面對圖博議題的態度和中國是一樣的?

何署長榮村:不一樣。

Kolas Yotaka委員:怎麼不一樣?

何署長榮村:圖博人現在是住在尼泊爾和印度,不是住在中國。

Kolas Yotaka委員:希望我們不要在制度上配合中國,我相信在部長的帶領下,我們可以開創新局,我們要告訴全世界,我們和中國是不一樣的國家,所以我們要建立和中國完全不一樣的民主的、重視人權的制度,用不一樣的制度告訴全世界,我們和那個國家是不一樣的,我們和中國落後的制度是不一樣的。你們不處理並不代表圖博人來台灣的事實不存在,其實這個需求是存在的,希望移民署能積極辦理。

最後我有一個非常具體的要求,過去你們針對新移民、中國配偶進行面談,但對於圖博配偶,你們把面談的工作交給蒙藏委員會,依照過去行政院的分工確實是如此,但既然廢除蒙藏委員會是大致底定的方向,那麼有沒有可能原有的業務要開始分工?過去蒙藏委員會面談的過程有非常多的爭議,比如要求對方一定要唱藏歌,另外還有一些奇怪的問題,比如以有沒有玩過西藏的童玩界定面試者是否為藏人。移民署有沒有可能把責任扛起來,由移民署修正藏族配偶申請居留聯合審查原則?在這個原則下,移民署應一視同仁,既然針對陸配、外籍配偶進行面談,可不可以也針對藏族、圖博族的配偶進行面談?這個工作不要再丟給蒙藏委員會。

何署長榮村:這是藏族身分的認定,我們認為還是由蒙藏主管機關認定比我們有效。

Kolas Yotaka委員:如果是越南籍或印尼籍的配偶,你們如何認定他們是越南人或印尼人?你們也不具備相對稱的專業,為什麼特別將這個議題丟給蒙藏委員會?

何署長榮村:外國人的面談歸外交部管,大陸人的面談歸移民署管。

Kolas Yotaka委員:圖博人是哪一國人?

何署長榮村:目前他們拿的是無國籍護照

Kolas Yotaka委員:對於這個議題,我會提出臨時提案請移民署好好的、審慎的研究。

主席:請羅委員致政發言。

羅委員致政: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一直以來,本席對於基層員警特別關注,希望能夠提供他們政府所有可以提供的各項資源。陳署長從基層員警一路爬到這個位置,除了公發制服外,你有沒有訂製過制服?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我在新北市政府時就想到公發制服的問題,我們要給予基層警員合身、舒適的服裝,今年已經有改善了,有免燙、易皺兩種布料,我們對於制服的部分和員警的想法是一樣的。

羅委員致政:警察制服的訂製看起來是個小問題,但我稍微看了一下,立法院駐衛警超過半數以上都不穿公發制服而是穿自己訂製的制服,我們每年還編列那麼多公發制服的預算。你知道為什麼大家不穿公發制服呢?

陳署長國恩:過去的布料容易皺。

羅委員致政:不僅是容易皺,夏天和冬天布料一樣,夏天穿冬天的布料是很熱的,而且還要經常燙。新北市做了一些改革,但全台灣還有很多地方沒有改革。

陳署長國恩:105年改了。

羅委員致政:怎麼改?

陳署長國恩:讓大家選擇。

羅委員致政:選擇什麼?選擇自己做嗎?

陳署長國恩:不是,兩種布料供選擇。

羅委員致政:選擇布料,還是公發的。

陳署長國恩:對,公發布料選擇。員警自己訂製的都是免燙的。

羅委員致政:問題就出現了,為什麼大家都偏好免燙的,就是因為可以節省很多時間,再加上比較合身。警察學校也一樣,很多人都到外面訂製,警察學校外面和市場上都有專門訂製警察制服的,因為有市場就有需求。這個問題不只是警政署有,海巡署等有公發制服的單位都有,還好陳署長開始注意到這個問題,給員警選擇空間,其他部會還沒有,都是用公發的制服,大家覺得材質不合、剪裁不合,最後還是要自己訂製,你們是否思考過給予服裝費的補助,讓他們自己決定,只要合乎規定就好。

主席:請內政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俊榮:主席、各位委員。任何制服都有一些公家的規定,但從警察制服開始考量員警穿起來是否舒適,這是一個大方向,如能從這個角度推動任何改變,我們都願意嘗試。

羅委員致政:不只是制服,槍套、S腰帶、彈袋等等,外面都有在賣而且有不少員警去買,為什麼?

陳署長國恩:配戴方便。

羅委員致政:公發的可能不足以……

陳署長國恩:我們在年底和年初分發槍套給刑事人員和制服警察人員。

羅委員致政:對於署長有注意到這個問題,本席給予肯定,這些過去多年留下來的基層員警的問題,希望新政府能好好關心他們的需要,政府已經編列了預算,發給他們槍套、S腰帶、彈袋等卻被他們認為不合用而需自行購置,這不是很奇怪嗎?所以要採行新的作法,讓員警能感受到政府真的關心他們。

葉部長俊榮:我覺得委員講的方向是很重要,這並非單純的經費問題,還需要花心思,要勇敢的呈現「讓他們使用的工具品質好一點」的心態,對這樣的方向我們一定支持。

羅委員致政:基層員警可以從最微小的地方看出政府有無關心他們,包括冬季和夏季制服是否採用同一種布料、槍套和S腰帶不合用需自行購買等,如果我們能注意到這些細節,就可以讓基層員警感受到政府是有在關心他們。

再請問部長,你知道現在員警缺額情況很嚴重嗎?

葉部長俊榮:是有這樣的情況。

羅委員致政:今天就要開始分發了,新北市缺了3,700多位,署長可以設法解決一下嗎?

陳署長國恩:那是因為容訓量的緣故,這幾年會加以改善,每年會多出4,000多位基層員警。

羅委員致政:可是現在缺額已經將近2萬人。

陳署長國恩:到現在為止,基層員警缺6,000多人,預計明年初……

羅委員致政:編現比可以到幾成?

陳署長國恩:到年底,預算員額約缺5,000人左右,剛剛分發的有1,706人,1月16日還要分發2,000多人,每年警察專科學校和特考班共可訓練4,000多人。

羅委員致政:也就是有設法在補足了。

接下來要談的是基層員警非常關心且本席認為很迫切的問題,那就是信號彈,請問這是否為管制物品?到底是由誰主管?

葉部長俊榮:基本上是由交通部主管,但經濟部、內政部等幾個部會確實為此議題開過多次會議。

羅委員致政:做出決定了嗎?到底由誰主管?

葉部長俊榮:基本上已有一個方向,這部分請署長說明。

陳署長國恩:我們已在7月19日由邱常次主持開過一個協商會議,會中決定有關漁船、航空部分由交通部主管,另外一部分由內政部主管及由經濟部處理,已經做了分工。

羅委員致政:最重要的是要有人管理,因為第一線的基層員警經常會碰到在廟會等集會場所有人丟出信號彈,致使這些員警面臨很大危險的情形,疲於奔命。

陳署長國恩:最多的是漁船,不要從漁船流露出來就好辦。

羅委員致政:不是漁船的問題,網路上都可以購買。

陳署長國恩:那是漁船賣給外面的人。

羅委員致政:你們有無查獲過不是漁船流出來而是進口的?

陳署長國恩:我們只有查獲到線上信號彈而已,沒有查到大宗的。

羅委員致政:請上網查一下源頭,不要讓我們的基層員警和消防人員暴露在危險當中。

陳署長國恩:在這個會議裡,我們就是希望從源頭來管制和追查。

羅委員致政:謝謝部長和署長。

葉部長俊榮: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其邁發言。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蕭委員美琴非常關心到花蓮的北迴鐵路黃牛票問題,請問警察抓不抓販賣黃牛票者?抓嘛!請問菜蟲抓不抓?

主席:請內政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俊榮: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從刑法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不論是經濟面向或治安面向,都有一些罪名,但從警察的角度,必須與檢察官和其他執法部門配合執行,所以當然包含這樣的工作在內。

陳委員其邁:按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規定,維護治安、打擊犯罪本來就是警察的責任,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對於囤積物價、哄抬價格本就有處罰規定,這是刑法「妨害農工商罪」罪章內的相關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同樣規定警察受檢察官及司法警察官之命令偵查犯罪,依照法定職權,本來就應該抓菜蟲,所以這是警察的常態性執法工作,也是內政部的權責。現在為人詬病的是對於菜蟲,公平會在抓,檢察官也在抓,那麼警察執行時的法制作業和犯罪證據的蒐集就要非常明確,不要讓人有抓菜蟲如同大拜拜一樣,一哄而上,結果在犯罪偵查上卻成效不彰,以致為人詬病的情形。請問署長,現在抓菜蟲到底是要去菜市場還是行口、中間商?抑或已經掌握歷史交易價格?在犯罪查察菜蟲哄抬價格的節點有無布建?有無決心將此不法情事揪出來?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無論是刑事局或各縣市警察局的刑警大隊,都有專人在處理這方面的業務,偵查犯罪當然要很仔細,包括從農產運銷公司、盤商到菜農中間的交易價格、冷凍倉儲等的軌跡和資訊,我們一定是在獲得情資之後才能偵辦,而非直接去市場訪價,但會配合檢察官到市場去查訪。

陳委員其邁:本席希望你們不要雷聲大、雨點小,打蛇要打在七吋上,要打在關鍵的節點上,將這些哄抬菜價的不法之徒繩之以法。這段時間雖然颱風多,但不足以作為菜價高漲的理由,假如有人從中獲利,本席支持政府強力查察,打擊犯罪。

其次,2016年8月26日,高雄市岡山分局橋頭分駐所驚傳槍響,這位蘇崇正副所長畢業於警專,2008年當選模範警察,育有三女,小女兒剛滿兩歲,參加射擊訓練後留下一封「拜託大家好好照顧我的妻小」的簡訊,隨即舉槍朝太陽穴開了一槍。9月12日,桃園同安派出所27歲的許姓刑警在將28歲蘇姓女友槍殺後即舉槍自殺,看到這種情況實在是令人鼻酸!根據本席的統計,105年共發生8件警察自殺事件,有跳樓的、舉槍自殺的還有上吊的,究其原因,分別是因為疾病、經濟壓力、工作壓力等,若與全國自殺總平均率每十萬人15.66%相較,警察因自殺死亡比率已由去年的每十萬人7.64%上升到每十萬人12.34%,可見近幾年警察自殺比率是上升的,這同樣反映在預算的編列上,警政署在「教育訓練」科目下編列了64萬8,000元的心理輔導鐘點費,較105年的76萬元還少,中央警察大學的心理諮商費用更僅編列了37萬元,其中講師費和鐘點費約10萬元,其實這方面的經費並不多,國會議員審查預算多半會注意經費達幾億元以上的項目或此一工程應否施工等,但是本席要請部長和署長思考一下,對於攸關警察心理衛生和精神衛生的部分,不僅預算編得少,而且是少得可憐。就以設置關老師為員警進行心理輔導為例,除了台北市外,各直轄市政府都以訓練科科長兼任關老師,其他地方則由所長、主任或分局長兼任,致使心理諮商和心理輔導的機制形同虛設,顯見警政署對於員警自殺案件頻傳一事束手無策,甚至是漠不關心。

陳署長國恩:我們已經發現這個問題,已做檢討與改進。目前有200位委聘心理諮商輔導委員,列冊清查後認為有問題的約有154人,不過最重要的是要以周邊的人為守門人,一旦發現有異常徵候時就加以詢問,尤其是同仁最接近的派出所主管或隊長,比如委員剛才提到的個案就是本身身體情況不好,工作責任心非常重,可能還有一點壓力,所以在那一瞬間心態無法轉換過來,又沒有人及時中止他的行為,我們會在制度上做改進。

陳委員其邁:本席本身是醫生,深知這是相當專業的工作,依疾病分級來看,初級的很多徵兆並不是警察同仁能發覺的,等到警察同仁、所長、分局長知道時都已經到了病創很嚴重的地步,就以之前提到的幾個自殺個案觀之,都是無預警的就舉槍自戕,可是在這之前怎麼會沒有徵兆呢?比如蘇姓員警,就有體重減輕、失眠或與同仁提及他想不開等狀況,但這些都需由專業心理諮商師對警察同仁進行心理諮商和疾病的預防,很多外國影集中甚至還有出勤前需先經心理諮商師評估的情節,可是我們的諮商輔導機制卻形同虛設,本席隨便舉幾個這些兼任關老師反映的意見給大家聽聽,有人建議「課程不要太高級,大家能吸收的知識、淺顯能消化的就好」,「不要太長,因為我們只是兼任的老師,不是專業人員」,「回來之後,業務難免會堆積,雖然有職務代理,但是代理人也有自己的業務」,「除了對關老師施訓外,機關首長也應該接受相關訓練」,意思是分局長、警察局長和所有同仁都不懂,只有這幾個人的話,在工作的推動上會遇到困難,與長官在理念上有難以溝通之處。至於訓練內容方面,有人認為「應該要用於實務,常常會發生不著邊際的無力感」。再與國外諮商比較,我們的心理輔導員遴選條件是「具有助人意願之警察官擔任同儕輔導員」,亦即為「具有助人意願」的警察,本席跟各位保證,沒有人有助人的意願,都是長官指派。反觀英國,是由具心理諮商專業碩士學位的諮商師出任,美國亦同,新加坡則由擁有心理碩士學位之心理學家擔任,香港遴選的則是臨床心理學者。本席認為這個問題應該要解決,讓我們的警察同仁在心情不好或精神罹患疾病時都能獲得最妥善的照顧,這也是對警察執勤的保障,因為警察精神不佳會影響到他的執勤狀況,所以本席具體建議有關心理諮商部分應該遴聘專家,不應將此丟給勤務已經非常繁重的警察同仁,需由專業心理技師、臨床心理技師或相關的心理諮商人員成立專屬辦公室,重新建構心理諮商工作,用專業的人進行專業的輔導,而非以具有助人意願的警察來從事此一工作,否則延伸到地方後情況就改變了。

葉部長俊榮:感謝委員提出這個問題,看到最近這一、二年內警察自殺人數這麼多,我自己都覺得非常難過和愧疚。我們當然要對此給予關心且要有正確的關心方式,仔細檢視這幾個個案,其實多少都有一點徵兆,這表示我們的關心至少要有兩個面向,一個是建立周遭關心團體的機制,一個就是引進專業,而且兩個面向需同時進行,尤其是有關引進專業方面,一定要認真看待。我過去在學校任教時,法律系學生中就有相當多人有這方面的問題,他可能願意跟我這個老師講,但卻不願意跟父母說,所以這方面的議題是整個國家和社會都要關注的,特別是警察同仁尤其需要關注,委員剛才提到的都是我們應該努力的方向,我要在此感謝委員關注此事。

陳委員其邁:謝謝部長和署長。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要請教的是攸關所有家庭的民生議題,即家庭用燃料相關法規及問題。西部地區有輸送家庭用天然氣選項,但東部地區和偏遠地區卻因為管線鋪設經濟因素而無此選項,都以桶裝瓦斯或液態石油氣為家庭燃料,這種情況幾十年來未有任何更新和提升,幾十年來採用的都是隨叫隨到模式,一般民眾要不是洗澡洗到一半、要不就是煮飯煮到一半,發現瓦斯已經用完,才會趕快打電話再叫瓦斯,但也衍生出許多的問題,包括勞基法對於瓦斯行勞工上班時數的規定,因為瓦斯行無法在民眾晚間瓦斯需求量較大時提供足夠的勞動力來服務消費者,同時也衍生其他的問題,如果桶裝瓦斯尚未用完而須更新的話,依照現行消防署公告定型化契約內容,如果要將剩餘瓦斯退回瓦斯行,瓦斯行員工必須用磅秤測出重量,才能計算瓦斯桶內餘氣辦理退費。署長可曾聽說過,瓦斯行師傅除了要扛瓦斯桶爬舊公寓或偏僻地區,同時還要攜帶磅秤到消費者家中秤出桶裝瓦斯內的餘氣,再計算應如何退費的模式嗎?

主席:請內政部消防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文龍: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大概有聽說,主要是交易應公平化。

蕭委員美琴:這是消防署公告定型化契約的內容,現在已經是民國幾年了,你們居然還在用這樣的計價模式。對於許多家庭而言,他們不但要忍受晚上使用瓦斯到一半才發現沒有瓦斯要趕快叫瓦斯的不便,或是當瓦斯桶內尚有餘氣,就要趕快更新桶裝瓦斯,我們卻又是用這種現代化國家已經看不到的計價模式,難道你們都沒有思考要如何更新及提升桶裝瓦斯,考量一般消費者的便利性,或是配送瓦斯工的上班時數,或是提升小型店家、瓦斯行的便利性及安全性?

陳署長文龍:有關桶裝瓦斯計價方式,我們是根據經濟部要求制定的。

蕭委員美琴:對於桶裝瓦斯的計價模式,瓦斯行師傅在扛著瓦斯桶的同時,還要攜帶磅秤到消費者家中秤出桶裝瓦斯的餘氣再計價,桶裝瓦斯並不會主動顯示桶內的餘氣,對桶裝瓦斯使用者而言,這是極不方便的做法,而且對消費者的權益保障也極不公平,經常會衍生許多的消費糾紛。本席希望消防署能夠儘速研議,可以比照日本等國家桶裝瓦斯早已實施多年的以表計量,設法在桶裝瓦斯上安裝計量表。如果你們要採用以表計價的模式,而不是要求瓦斯行師傅攜帶磅秤到消費者家中測量桶裝瓦斯內的餘氣再計價,有關管線的安全標準與規格等問題,都需要消防署以更積極的態度來解決、面對,總不能讓擺爛幾十年的問題遲遲無法解決,都市居民早已使用安裝天然瓦斯管線,但是我們東部的居民卻連安裝天然瓦斯的選項都沒有,導致液態瓦斯產業無法升級,臺灣正面臨人口老化的問題,以後送瓦斯的師傅要去哪裡找?誰願意自己的上班時間必須配合所有家庭洗澡、煮飯的時間外送瓦斯?本席希望消防署能夠提出精進的作為。方才陳署長提到經濟部能源局要求,瓦斯行工人要攜帶磅秤到消費者家中測量瓦斯餘氣再行計價,這是極不合理的模式,當然我們也向經濟部能源局提出質疑,消防署是消防安檢的主管機關,整體瓦斯的配送體系如何符合現代化與安全標準?消防署對此也應負起相關責任,本席希望你們不要把問題擱置幾十年都不處理,畢竟事涉全臺灣數百萬使用桶裝瓦斯家庭的權利。事實上,日本有很先進的計價方式,不但允許以表計價、計算餘氣退費、用多少瓦斯就付多少錢,還研議集合式住宅實施配線模式,當然這會牽涉到建築法規,尤其臺灣有些新建的住宅與社區,可否比照日本使用社區型管線進行配置?今天內政部葉部長也在場,本席所提出的問題事涉消防署瓦斯安全及營建署營建法規,希望能夠以專案方式進行處理。好不好?

陳署長文龍:報告委員,有關委員建議實行以表計量的方式,過去消防署也強烈建議經濟部能源局,而他們都有不同的意見,不過我們會以專案方式協同經濟部來處理。

蕭委員美琴:我也知道他們對於確保瓦斯安全能否達到標準仍有疑慮,所以本席希望消防署能夠克服這些安全疑慮,由內政部消防署與能源局共同解決此一民生問題。

陳署長文龍:好的。

蕭委員美琴:另外,消防局為了配合政府的南向政策與強化東南亞國家的關係,竹山防災訓練基地將開放東南亞國家防災人員使用相關設施進行訓練,這當然是一件好事,但我要提醒署長的是,在臺灣有許多的義警、義消平常出錢出力,甚至在遭遇災難的時候,他們還要冒著生命危險來協助警消體系救災救難,有許多的義警、義消都是自行出資購買相關的配備與設施,對於這些出錢出力的義警、義消人員,政府應該提供他們最基本且完善的訓練,所以本席希望竹山防災訓練基地除了提供東南亞國家防災人員接受訓練之外,也希望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協助地方義務性救災人員接受防災訓練。事實上,義警、義消已經花了很多錢在提升防災配備,還要再自費接受消防署防災訓練,我認為這是不公平的做法。除了體系內的警消人員之外,義警、義消提供非常多的人力輔助,而且他們經常前往深山或偏鄉救災難時,事實上,這些義警、義消人員都是站在第一線協助警消人員救災救難,因此本席建議,能否在政府財政允許的情況之下,除了因應南向政策對東南亞國家防災訓練人員提供高規格訓練之外,國內的義務體系救災人員也能夠提供相同規格的防災訓練。

陳署長文龍:報告委員,我們也非常重視國內人員的防災訓練,依照106年至110年防災訓練計劃,主要充實義警、義消的人力與裝備的5年計畫……

蕭委員美琴:請署長針對106年度實施防災訓練計劃的具體內容,包括經費使用與分配方式等,提供相關資料給本席辦公室參考。

陳署長文龍:好的。

蕭委員美琴:謝謝。

主席:稍後姚委員文智發言結束之後,我們休息45分鐘。

請楊委員鎮浯發言。

楊委員鎮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自520之後,社會對於新政府施政有許多不同的看法,真正值得一提的,大概也沒幾樣,不過日前警政署破獲國際ATM盜領案,據本席所知,臺灣發生ATM盜領案轟動國際,主要因為這些嫌犯盜領ATM橫行多國都沒被抓到,最後在臺灣栽了跟斗。現今兩岸關係不佳,雖然臺灣無法參加許多的國際組織,但是我們應設法拓展臺灣的國際能見度。我相信國際組織對類似案件會有興趣與我們進行研究與交流,所以本席建議部長倒是可以好好宣傳這個經驗,近期內新政府做得比較好的就是這件案子。請問部長,我們針對這部分有與國際哪些單位組織進行交流嗎?

主席:請內政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俊榮:主席、各位委員。我先回應委員所提出的想法,我認為委員剛才提出的想法是對的,也是好的,警察同仁在ATM盜領案中確實有表現出處理的機智。有關如何以國際ATM盜領案進一步強化國際交流,我在幾次與這項議題相關的外賓進行討論時,我都不斷地談到這項議題,我也認為這部分可以更進一步地在國際上呈現……

楊委員鎮浯:我認為不僅是這個案例,畢竟我國的國際空間比較有限,如何透過實務經驗與其他國家進行國際交流,好過我們一直去argue要參加國際組織,本席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交流模式。

另外,我們都知道警察同仁很辛苦,各種勤務都非常的繁重,最近大家也都很關心菜蟲的問題,我就不再追問相關的問題。請問陳署長,過去10年警方遺失槍枝的情況如何?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民國98年莫拉克颱風來襲,台東警察局大武分局太麻里分駐所被大水沖掉,當時所內的2把槍枝及48顆手榴彈都被水沖走,一直沒有找到。此外,民國100年至105年,槍枝部分並未遺失,子彈遺失63顆。

楊委員鎮浯:請問署長,槍枝未遺失,但子彈遺失63顆,這到底是意外還是人為因素所致?依照你們的判斷,警政署內部的控管機制為何?總不會說槍枝仍在,但子彈卻大量遺失。

陳署長國恩:因為我們的同仁在執勤時追逐歹徒,或可能在拔槍的動作中不慎遺失子彈,我們並沒有子彈遭到盜領或有同仁故意隱藏的情況。

楊委員鎮浯:依照署長的判斷,屬於人為或外力的情況不大,而是在執勤或運動時遺失子彈。既然員警在行進中會不慎遺失子彈,這擺明不是因外力造成的,因此本席建議,警政署應設法強化或調整員警的裝備,以減少子彈不慎遺失的情況,所以請警政署再行研議。

陳署長國恩:好的。

楊委員鎮浯:此外,有關大家在前一陣子關心警察同仁入戶訪視的部分,這是根據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當時引起社會很大的爭議,我記得部長也回答這個方向要再調整,目前警政署有沒有進行具體討論?

陳署長國恩:我在向部長做過簡報之後,部長已有指示,我們會做改進。

葉部長俊榮:我認為相關具體個案設計執行技巧不一定很好,從整體制度面而言,過去戶口普查後來改為家戶訪查,當然,家戶訪查也要配合法律規定,不過我們實際去看家戶訪查的需求,有些法律賦予警察職權,本來就已經規定得很清楚,未來是不是一定要用家戶訪查的方法讓警察行使職權?這部分可以再檢討。

楊委員鎮浯:如此說來,這部分還沒有比較明確的方案,但是傾向不會廢止家戶訪查。

葉部長俊榮:這應該會做檢討,也要考量時機……

楊委員鎮浯:未來警政署應修正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盡量避免侵犯人權,或是有不當執勤的情況,但原則上我們還是會予以保留。

葉部長俊榮:對。

楊委員鎮浯:其實你們要廢止或保留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我想你們會有專業的判斷,但我要提醒部長,現今社會與過去不太一樣,員警在執勤與訪視的技巧上,甚至在修訂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的精神時,應將人權保為列為第一。

葉部長俊榮:對。

楊委員鎮浯:另外請問何署長,早上莊瑞雄委員提到民眾向移民署申請三張紙就收費5,000元,今年4月份內政委員會委員前往金門考察,與會同仁均建議移民署落地簽證費用600元應予調降,以期帶動金門的觀光發展。當時你們回答要以價制量,令全金門人譁然,雖然調降落地簽證費用未必與觀光有必然的關係,但是也不宜像你們有以價制量的思維。金門想要發展觀光都來不及了,當時民眾普遍要求調降落地簽證費,你們居然想要以價制量,因此本席建議,有時候你們要換一下思維的角度。當時署長也有提出承諾,我們以為你的承諾是調降落地簽證費,上週內政委員會再度前往金門考察,我們才聽懂原來你是說今年年底會再檢討,但你們會做檢討並不表示將調整價格。請問你們在規劃落地簽證費的方向上有沒有調整的空間?

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何署長說明。

何署長榮村: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會加以檢討,但這牽涉到國庫署的意見也很重要,我們會盡量……

楊委員鎮浯:你們應該積極向國庫署爭取,當然我們也協調溝通,好不好?

何署長榮村:好的。

楊委員鎮浯:你們要改變思維,不要再以價制量,否則會被金門人給罵死,而且我希望你們在年底前提出具體措施。

此外,我接到鄉親的陳情,有一位新住民嫁給臺灣榮民已經符合申請身分證的所有要件,移民署受理一般民眾申請送件,大約需要多久的時間進行審核?

何署長榮村:我們會定期召開審查會,差不多需要一個月的時間。

楊委員鎮浯:通常快的話一個月,最遲兩個月嗎?

何署長榮村:對。

楊委員鎮浯:部長,本席接獲一件陳情案,有一位新住民嫁給榮民,並符合所有取得身分證的要件,結果她在申請身分證遞件之後,因為移民署需要辦理一些手續,她等了將近一個月,移民署才召開審查會議,在此期間,陳情者的先生不幸往生,因為她尚未取得本國國民的資格,即使她已是遺眷,國家應予照顧或福利,她卻統統無法享有。我無意指責移民署審查太慢,畢竟移民署有你們的審查機制,也要考慮你們的收案數量,但是在這段申請期間,因當事人先生往生而無法獲得保障,難道只能說她很「衰」,她應該早一點嫁來臺灣,就不會發生這些問題嗎?她在先生往生之後卻一無所有。請問部長認為這樣的情況合理嗎?

葉部長俊榮:有關具體個案的情況,我能否再請署長說明更詳細一點?

楊委員鎮浯:這個個案就是非常的單純,主要是當事人已經符合取得身分證的要件,通常是移民署是這個月來不及送件,則要等到下個月再送件,通常會拖延一、兩個月,就在這拖延一、兩個月的時間內,剛好當事人的先生往生。無論國防部或退輔會認定遺眷能否領取半俸,是以配偶有無取得本國國民身分證為依據。如果移民署未核發身分證,在法律上她將一無所有,事實上,她符合申請身分證的資格,也已經送件,剛好在申辦過程中被拖住了,本席認為如此做法非常的不合理。相信部長也很清楚,如果她不符合要件,乾脆連送件都不必送了,既然移民署也都已經收件,只因為趕不上第一梯次的審查會,而要將申請案移至第二梯次審查會,最後因當事人先生往生而讓她一無所有,實在有失公允。本席還會再針對個案進行協調,請部長與署長再關心此事。

葉部長俊榮:我們會注意這個個案。謝謝。

楊委員鎮浯:好的,謝謝部長與署長。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不在場)鄭委員不在場。

請姚委員文智發言。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葉部長和陳署長兩位辛苦了!今天我看到許多委員都在討論菜價被哄抬的問題,我想針對幾個觀念藉此與你們討論,到底內政部或警政署對於警察同仁在處理菜價被哄抬過程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警察要如何處理才能將問題掌握得更清楚。我必須先說明的是,方才大家討論警察同仁承受壓力,甚至有同仁犧牲生命,顯現警察勤務非常的辛苦,方才我聆聽部長的回答時非常動容,我希望警政署不管在業務或壓力承受上都能夠做到與時俱進,真正能夠解決相關問題。我考一下兩位,兩位是否知道最近一個月的菜價被哄抬,它的交易數額超過過去的數額多少,也就是說菜蟲可能賺多少?

主席:請內政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俊榮:主席、各位委員。實際的數字我可能沒辦法用科學的方法說明,但是……

姚委員文智:猜一下嘛!

葉部長俊榮:猜一猜的話,很可能是……,我不太會猜。

姚委員文智:署長是否知道?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不清楚。

姚委員文智:行政院已經做了指示,包括法務部在22號已經出動;警政署也在21日發出這個被大家誤會警察應該到菜市場做檢查菜價的傳真。專案會議是否知道,到目前為止被哄抬多少?這是很根本的問題啊!

署長,你有參加專案會議嗎?還是有參加類似處理菜價的會議呢?

陳署長國恩:其實我們……

姚委員文智:還有誰去參加?刑事局嗎?

陳署長國恩:我們的辦案人員係根據刑法、農產交易法、公平交易法的規定辦理,我們是協助檢察官做處理,事實上我們的辦案人員主要是刑事局、各縣市刑警大隊在偵辦,遇有積極的情資跟個案他會……

姚委員文智:署長,我們今天要進行討論,當然要先把你們的流程弄清楚了再來詢問。首先,我跟你講大概是多少?我沒有辦法做跨年的學術研究,但是根據農糧署資料,從9月29日開始飆漲至今,因為每天的菜價格有浮動,且菜種不一樣,所以我是以均價計算,這個月比上個月、上上個月的均價每公斤貴了20塊,再以平均交易量來說,大概是231萬公斤,所以大約是13億4,000多萬。本席要提醒兩位的是,我們常常看到媒體報導菜價哄抬方式,比如相關人員產銷雙棲、政商勾結、左手賣給右手等。說實在的,這樣的報導所牽涉的人其實是很具體的,比如,農產運銷董事有幾席,哪幾席是官派,哪幾席才剛就任,哪幾席是長期壟斷,哪幾席的財務往來、經營公司、有沒有人頭等等,這篇報導講的是台北運銷公司,他們最近人事浮動,我在這裡也不先對他做批評,但是在這個節骨眼發生這樣的事情……

剛剛署長好像有答復說,警察查的是菜蟲,不是查菜價對不對?這是很清楚的事,警察查菜蟲是警察的責任,不是腦袋灌水,媒體說:警察怎會麼跑到市場去訪價,是錯的!不需要警察去訪價!但是我查了你們的協助取締公平交易作業程序,部長可能沒有瞭解這麼細,但也不是只有公平交易法而已,事實上,我們的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六條、第二十五條;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這部分部長可能知道;組織犯罪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十七條以及警察職權行使法等等都是警察該查的依據。坦白說,面對這個問題我覺得立法委員也有責任,本席應該在前幾天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去大聲疾呼,但是因為有別的事情,所以沒有注意到,所以我們有責任,行政團隊有責任,法務部也有責任,檢察官的民生小組更有責任對不對?但是我覺得警察單位在碰到這個事情時,真的要趕快把它弄清楚。我再請教一個問題,查菜蟲這件事情是檢察官主動偵辦,還是警察可以自己辦?請署長回答。

陳署長國恩:跟委員報告,歷次颱風的時候,我們的經濟科都會發一個公文,9月14日就發了,就是有哄抬物價或是積奇牟利,根據刑法及交易法的規定來查辦,就是協助,我們都在檢察官的指揮下偵辦這個案子。

姚委員文智:偵辦過程已經有一個月了,全台灣的警察分局、派出所有沒有任何檢舉報案?有沒有?

陳署長國恩:我們有具體的情資。

姚委員文智:有沒有檢舉報案?

陳署長國恩:我們有案。

姚委員文智:幾案?

陳署長國恩:其它的檢察機關我不知道,我們中央有1案。

姚委員文智:是林全檢舉的嗎?

陳署長國恩:不是,是中央所屬機關的刑事警察局。

姚委員文智:我只是藉這個機會提醒,這個是我剛剛跟你要的警政署作業程序,分局可不可辦?我問了一下,很多人都誤解,如果有人報案你們也可以辦,而且這是你們的程序不是嗎?如果程序不對、負擔太重,我覺得可以通盤考慮啊!剛剛是去查水表的也可以考慮調整啊,這個也可以把它釐的更清楚,但是我發現大家沒有弄清楚,簡單講是查菜蟲,不是查菜價,菜價是公平交易委員會或是其他單位的事,警察查菜蟲可以主動,人家報案你受理;檢察官啟動調查你們可以協助,或者是你們跟檢警調合作,今天這個案子有人一個月賺了13億4,000多萬,不曉得是誰,可能也沒有幾個人。

警政署在查ATM、松山火車站案件時,大家都給你們拍手,我們想像一個問題,如果下禮拜你們查出幾個菜蟲,然後你告訴大家這個人A了多少錢,那個人A了多少錢,將之繩之以法,大家會覺得你們是腦袋進水、撈過界,還是認為警政署真的很棒,大家可以信賴呢?部長、署長,我想應該是後者,我們先不講你的SOP,警政署如果在這個階段主動出擊,協助檢察官掌握相當的情資,將之繩之以法,不是大快人心嗎?部長。

葉部長俊榮:跟委員說明,這個案子各界對這件事情有不同的解讀,不過我們還是要很核心的把警察機關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要講清楚,確實警察機關是以犯罪偵察為基礎,所以剛才講到的菜蟲後面有刑法或是其他法律的罪,這些警察機關當然有介入處理的依據跟職責,至於查的結果有沒有構成這些犯罪要有具體事證去認定,但是毫無疑問的,警察機關的介入是有他的法律基礎,但為什麼一定要強調警察是查菜蟲,而不是查菜價呢?如果警察機關個別到市場上去做訪價,跟我們現在在處理介入的事情是有點不合。事實上剛才署長特別提到那是很少的個案情形,我們把這個分清楚的話,那麼這個議題該處理的部分當然還是會處理,我們希望能夠有一些好的成果出來。

姚委員文智:我知道你兩位一定很清楚,我是藉這個質詢要讓大家更清楚,事實上你剛剛講了一部份,違反的法令我剛剛都唸過了,刑事法是我們在講的菜蟲,但是還有行政法的部分是跟菜價有關,這裡面有混淆的空間,本席建議這個事件的SOP你們還是要檢討一下,囤積居奇是防颱後就要做的事情,可是大家都忘了,在你們的辦法裡面,颱風過後囤積居奇這個事情,照說你們是要立刻啟動,所以你們在9月十幾號有發文,但是我感覺媒體、甚至我們基層對這個的認知其實是不清不楚,對於整個菜蟲偵辦主動性的認知,我覺得也不夠清楚。

最後,本席建議部長跟署長,這不是不能改,警察處理偵辦犯罪是基本天職,在這樣的前提下,要怎麼樣把查處的分工能夠更細膩、清楚,面對時代的需要,同時真正面對重大的犯罪能夠更積極、更能夠大快人心,我覺得是這個階段該努力做的事,過去的菜蟲常常被提報為管訓的流氓,那都是誰辦的?也都是我們警察同仁辦的,現在穿了西裝或者有什麼樣的背景演出,還是你們該辦的對象,好不好?以上。

葉部長俊榮: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用餐,下午1時30分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消防人員的工作是非常辛苦的,如果依照救援出勤的次數來看,100年是100萬次,104年則增加到110萬,其實成長了9.6%,次數成長,但消防人力的成長卻不到2%。如果再依區域特性來看,消防弟兄的勤務是更重,針對這部分,請你簡單說明目前的人力配置情形。

主席:請內政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俊榮: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確實也瞭解到這方面的不足,無論是警消、義消都是如此,目前大概缺了一千七百多人。主要是因為只要涉及人力,都必須逐年……

李委員昆澤:部長現在所說的是現職人數與編制員額相差一千多人?

葉部長俊榮:約1,700人。

李委員昆澤:但推估的計算基準是有問題的,我們的現職人數、編制員額、甚至是要推動到未來的合理人數,內政部都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我們希望更具體、更有效率地來處理此事,我要提醒部長,因為你們內政部推估105年到107年的退職人數每年僅約200人,與往年實際的離職人數是有落差的,103年的退職人數達到311人,104年是544人,現在推估未來兩年的人數只推估出200人,顯示你們低估離退人數,因為與目前退職人數狀況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務必要具體地去改善消防人員工作負擔過重及現職人數編制員額不足的問題,要有效率、更具體,而不要自己欺騙自己。因為離職人數並不像你們推估的那麼少。

葉部長俊榮:可喜的是,我們現在訓練的人數是在增加的,往源頭來看……

李委員昆澤:你們培訓的能量要提升……

葉部長俊榮:確實是提升的。

李委員昆澤:這部分稍後再請教部長及署長。觀諸各國消防機關,因為其實際勤務之需要,多半是採取勤一休二、勤一休三或日夜班分開服勤,以美國的紐約及西雅圖為例,他們是勤一休二或勤一休三;多倫多及英國的話,他們日夜班是分開服勤,兩天日班、接著兩天夜班,之後連休四天;東京、新加坡和香港也都是勤一休二;反觀國內的消防人員,主要是因人力不足,多採勤一休一、勤二休一,此與一般世界一般城市相較,我們是嚴峻許多,消防弟兄的工作負擔只能用爆肝來形容,超時加班的問題相當嚴重。最主要還是在於現職人數與預算員額一直有相當多的差距,距離合理人數也有更大的差別。提醒部長要特別注意我們臺灣的地域特性差異,以南部的高雄與北部的城市相較,前者消防人員所負責的面積與人口數都高於後者,相較於新加坡與香港、東京,全臺灣消防人員平均負責的面積與人數又更多,因此,我們的消防人員是非常辛苦的,部長對此有何具體想法?這都是我們這幾年來一提再提的老問題,但進展都相當緩慢。

葉部長俊榮:委員所呈現出來的一些與國際制度的比較,確實掌握得非常清楚,也很精確,由這些比較來看我們的狀況,根據署內同仁提供的數字,我們是2,000:1,這樣的比例究竟合理與否,都容有很多檢討空間,最主要是消防業務的內涵本身也是不斷在演變,考慮到未來……

李委員昆澤:部長,我剛才就提醒過你,100到104年,我們消防人員的出勤次數從100.4萬增加到110萬,成長了9.6%,但消防人力卻成長不到2%,這就是一個很具體的數字,應該要設法改善。另外,本席要要求部長偕同地方政府針對區域屬性、城鄉人口及任務繁重有差異化的因素去重新檢討全國消防人力實際所需的員額,然後加以彈性調整,納入最近年度的招考計畫之內。另外,部長剛才也提到要擴大訓練中心的培訓能量,以提升招訓量,且要將人數補足至預算員額,爭取經費,進一步朝合理人數目標邁進,也要去研議簡化消防勤務,舒緩消防人員的工作量,希望你們能針對以上提出具體改善政策與目標。

葉部長俊榮:這幾個方向都是值得我們努力的,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邱委員志偉、王委員惠美均不在場。

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吳委員琪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上午大家在談的菜價及不法商人囤積致使基層警力增加沈重的負擔及壓力的問題,我們的基層可說是相當辛苦,因為這項業務本來就不是警政署主管,但是既然遇到了,也是得共同去克服,基層員警辛苦了。本席比較關切的還是治安問題,現在網路發達,最近在本席的研究室內發現,有人在網路上提供資訊,民眾可以看到全國監視系統,包括居家、工廠、立法院前面,在網路上都可以看得到,如此對我們未來的治安、民眾都是一大威脅。署長,這些監視系統在網路上就可以查詢得到,這對我們未來的治安是不是很大的威脅?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是我們警察建置的公有監視系統,因為是VPN固定的有線網路,駭客是無法侵入的。現在講的是一種WebCam,它可以用手機或電腦操控居家的生活或防盜,而在這種系統上,廠商本來是有設定密碼,密碼很簡單,且原廠就有,所以,駭客侵入之後,可以從遠端看到你這些公開的畫面,所以,要解決這個問題的話,恐怕就是要變更密碼。

吳委員琪銘:署長,現在是否有辦法要求這個網站把這些下架,以遏止這樣的問題?因為這個對未來的治安都會造成很大的打擊,大部分的居家都有裝監視器,但它沒有輸入密碼就可以看得到,對於未來的治安絕對是一大隱憂。因此,針對這個問題,警政署一定要設法去解決。

陳署長國恩:委員講的是一個外國的網站,它號稱可以看到全世界七萬多支的監視畫面,臺灣則看得到120到140支的畫面左右,這些是公開的,可能是因為沒有設定好密碼而遭侵入,所以我們還是要呼籲用戶,從原廠端開始採變動式去改密碼,因為業者用這樣的方式的話,本來就容易被侵入,所以恐怕要呼籲業者端去做變更,因為它是國際網站,我們能力所不及,雖可以通報,但我們查不到它。

吳委員琪銘:希望警政署能夠主動偵查。

陳署長國恩:是。

吳委員琪銘:它將會造成治安的隱憂及對民眾安全造成威脅,署長務必要盡早去推動。

其次,本席這裡有一份資料,我們發現警專學校的退學率逐年上升,而且有八千多萬的費用都尚未繳交國庫,這些學生退學的原因及未達服務年限等諸多問題,都是警政署未來招生前要去檢討的部分。

陳署長國恩:是,過去請求權本來是15年,後來改成5年,因此這幾年的狀況是不好的,都沒有追償到。現在機制已改,我們用行政程序的方式,將來可由法務部的執行署來追繳,我們的機制已改,也有了精進的作為與預警的功能,將來這部分會有所改善。另外,現在警專退訓的人數很少,通過四等考試的比率很高,達到百分之九十幾,因此退訓的人數會減少的。

吳委員琪銘:署長,在這部分要趕緊想辦法,加以推動,包括退訓以及未達服務年限的部分,這都造成人民納稅錢白白流失。

還有一點,過去我要求說明基層員警配備電擊槍的問題,你們說要提供一份報告給我,到現在還沒有給我。

陳署長國恩:如果還沒送到的話,我們儘快送。

吳委員琪銘:畢竟以現在的治安,不光是配備一枝手槍、警棍,使用槍械的話也會造成對方的恐懼,恐怕未來還會發生很多問題,我知道署長對基層員警都很照顧,但畢竟員警都有家庭,所以我們要再多給他們一層保障,這部分署長要趕快將報告提供給我,好嗎?

陳署長國恩:好,謝謝。

吳委員琪銘:消防署長,過去在人員的補足部分,以及大家關心的消防人員緊急出勤率,全臺灣一年達110多萬次,基層消防單位可以說是負荷不了,但是還有一些額外的部分,包括很多機關、單位有辦法做的,不能說一直都是由消防體系涵括來做,例如捕捉蛇、蜂和貓,很多都是動保處的業務,上個會期我就要求是不是這個業務可以移撥至動保處,這部分目前進行得如何?

主席:請內政部消防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文龍:主席、各位委員。10月13日我們有邀請人事行政總處、農委會及地方消防單位來開會,也強烈建議農政單位就這個業務應於2年內建立一個24小時可受理及處理的機制,如果他們沒有人力,可以委託第三人,由民間團體來做。之所以講這個是有依據的,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如有公共安全或危害人命之虞時,應先通報主管機關,根據此一法規主管機關是農政單位,要由他們處理,因為他們未建立機制,現在我們強烈要求農政單位要把這個機制建立起來。

吳委員琪銘:這是農政單位一定要處理的嘛?

陳署長文龍:是,沒有錯。

吳委員琪銘:2年之內有沒有辦法移撥出去?

陳署長文龍:因為這純粹是地方跟消防、農政單位要談的,我們有把一些地方的模式給其他縣市參考,現在桃園的模式比較好,農政單位是委託義消的捕蜂捉蛇大隊來做,不過桃園也有一些意見,事實上經委託之後他們也只處理早上8點至晚上10點的部分,深夜時段還是回歸到消防的職務範圍。所以這需要一點時間,希望是在2年之內,由中央跟地方一起努力,我們協同農政單位務必把這件事情達成。

吳委員琪銘:基層的消防勤務本身已經夠繁重了,身為署長一定要有擔當,不屬於消防專業的工作就不能收、由消防隊來做,你要知道消防人員的救護出勤率是逐年上升的,沒辦法協調的就請部長出面協調,相信部長也一定會全力支持。

部長,是吧?是嘛!

陳署長文龍:部長也有指示,有需要的話他要出面協調。

吳委員琪銘:好,我再次拜託。

陳署長文龍:謝謝委員支持。

吳委員琪銘:2年,好不好?

陳署長文龍: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明文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請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署長,日前本席於總質詢中跟內政部長提過,現在法院針對原住民相關案件的判決,大部分都是尊重原住民族的,但為什麼員警在執勤現場判斷的部分跟法院所做出來的判決有這麼大的落差?即使這些族人被警察抓去、移送了,最後都判無罪,可是如此漫長的司法程序不就是讓我們的族人飽受折磨,甚至感到屈辱嗎?今天在總統府剛好有一個陳情案,就是布農族獵人王光祿的案子,他現在病危、在加護病房,希望總統能給予大赦。我要強調一件事,這一切的起因都始於第一線員警浮濫移送的情況,而造成這個結果,署長承不承認有這樣的現象?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們必須要不斷地檢討改進,這些案例事實上都是經民眾檢舉,譬如盜採玫瑰石之類的,我們同仁接收到檢舉之後,就予以移送,這個部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您剛剛提到盜採玫瑰石,現在我要強調的是,第一線警員在現場難道不能判斷出來嗎?今年遇到的一個案例就是員警逮捕撿拾少量石頭的族人,這些石頭都還沒有被鑑定是玫瑰石,你們就已經上網發布新聞稿了。請問像現在的這個狀況,警政署內部不需要做檢討嗎?

陳署長國恩:事實上我們有檢討,所以有一些講習課程,像最近在9月23日至30日……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原基法從2005年制定至今都已經11年了,現在才開始要去做檢討!

10月7日的總質詢本席也提到一件事情,要求警政署於1個月內提供2份報告,是關於如何改善相關情況及針對原住民當事人之需建立SOP,現在也快到月底了,可是警政署人員都沒有來跟本席討論,那是打算要敷衍本席嗎?

陳署長國恩:不是,我們知道總質詢有這個題目,所以現在正在準備。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還是說這個SOP要本席幫你想?

陳署長國恩:我們自己會準備好。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們看到這麼多案例,不管是由於採少量石頭,還是警政署人員主動提供畫面給媒體,其實已經洩漏個資、有未審先判或違反偵查不公開的狀況。我看到你們的預算,保七總隊關於策劃聯繫及指揮所屬各大隊辦理水資源、環保、森林保育、國家公園暨其專責刑案等工作編列了1,000多萬,可是我發現保七總隊都一直在抓原住民族,你認為本席會讓你們的這個預算通過嗎?

陳署長國恩:就保七總隊的執法範圍,他們去查案的時候也不一定知道是原住民,可能有其他的族群。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在此本席還是強調一件事,就原基法相關規定,希望警政署能加強員警教育,其次就SOP的部分請儘快跟本席討論。

陳署長國恩:是。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謝謝署長。

接下來請問何署長,有關新住民的部分,我在總預算中看到你們有推出偏遠地區便民行動服務,這裡的量化數據非常漂亮,不管是出入境的關懷或多元文化講座,每一項的執行率都達百分之百。但現在各縣市都有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請問這部分的資源有沒有重複,針對偏遠地區的服務是不是要再重新盤點?

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何署長說明。

何署長榮村: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重複,第一個,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都在市區裡面,而我們的行動列車是到偏鄉去,所以不會重複,在服務量上是地點的擴充……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本席再深入地追問一下,假設這是要到偏鄉地區,而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在市區,但你們的偏遠地區便民行動服務一個月頂多也只有2次,對不對?

何署長榮村:是的。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它不是每天都有,突然有需要的話要如何處理?假設是花蓮地區,那裡起碼有6,000個以上的新住民,這些新住民姐妹有相關需求時,請問移民署要怎麼處理?

何署長榮村:以花蓮來講,我們都到玉里、富里那邊去,如果……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玉里、富里在花蓮南區,光是從花蓮北區到南區要花上2個小時,整個花蓮橫跨西部5個縣市,這樣的安排會不會有所不足?本席建議,針對相關的服務,可不可以在鄉鎮公所設立一個新住民的服務窗口?希望移民署提出一份報告,去參考一下,看能不能做相關的研議?

何署長榮村:好,我們同意研議。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謝謝署長。

再者,我跑基層的時候,有姐妹告訴我說他們需要的是活動空間。新住民的活動空間不是在車站,就是在公園的小角落,沒有一個屬於他們自己的活動場域,針對這部分移民署可不可以改善?

何署長榮村:我們也來研究看看。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接下來,目前很多新住民組織、社團已經紛紛成立,光是花蓮市就有三大協會。但根據我國法規,社團成立要寫章程,要拿出很多計畫、書面資料,新住民姐妹們不熟悉臺灣的語言,請問他們要怎麼完成相關的計畫?有其困難度。這部分能不能也麻煩移民署提供他們一些輔導的措施?

何署長榮村:可以。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謝謝署長。

主席(莊委員瑞雄代):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周陳委員秀霞、孔委員文吉、黃委員偉哲、張委員麗善及鄭委員運鵬均不在場。

主席(陳委員超明):所有登記發言之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趙委員天麟、林委員俊憲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另以書面答復。

趙委員天麟書面意見:

近年來政府相關部門為防制毒品氾濫,多年來已投入龐大社會資源,惟仍難有效降低其危害。隨著國際毒品犯罪情勢不斷變遷,以及國內社會日益開放,新興毒品不斷出現,危害層面擴及各階層,毒品犯罪防制工作益發艱鉅,然為確保全民健康及國家福祉,遏止毒品危害,政府責無旁貸責任。

依據民國98年國民健康訪問暨藥物濫用調查結果報告指出,我國12-64歲人口藥物濫用終生盛行率約1.43%,推估人數約22-28萬人之間;另據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提供101年查獲各縣市施用一、二級毒品人數計31,818人,施用三、四級毒品人數計17,420人,共計49,238人。又根據內政統計處所公布之105年第8周內政統計通報,關於104年警察機關查緝毒品概況資料中指出,104年查獲各縣市施用一、二級毒品人數統計仍居高不下,為32,202人;顯見這六年來我國人民施用毒品之問題仍未見改善。另外,比照104年第50周內政統計週報,警政署在105年第8周之統計資料中甚至未能完整提供第三、四毒品之強暴、脅迫等非法使他人施用、引誘他人施用、轉讓、施用及持有人數統計,是否有刻意隱瞞、不公布數字以規避監督之情事,本席要求警政署對此應提出說明。

又,行政院為防制毒品危害及統合各相關機關,自95年起設置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然因非常設之建制單位,亦無專責之幕僚單位,負責幕僚作業之法務部業務繁重,人力有限,無法專心全力投入。又各部會權責分散,缺乏密切交流合作,認知不同,各自為政,加以預算有限,故毒品防制會報之統合、督考、協調力道嚴重不足,致反毒成效不彰,毒品問題日趨嚴重。本席認為在建構完整有效之毒品防制體系上,核有怠失、相關主管機關於橫向聯繫上亦須加強力道;警政署在公布資料上又未臻明確,無法令監督機關確實掌握查緝毒品之力道。爰要求內政部應針對實務上毒品防治體系中之缺失部分提出修正意見,及警政署應確實提供機關查緝毒品概況之統計資料,以裨檢視整體查緝力道。

林委員俊憲書面意見:

參考問題方向:

台灣首例Uber性侵案,警政署應提出因應手段

部長、署長,本席請問,你們搭過Uber嗎?知道Uber的操作流程嗎?我們台灣發生了首例的Uber司機撿屍性侵案,這個司機藉著開Uber載客的便利,將一位暍得爛醉的女性,載到摩鐵性侵得逞。警方調閱女大生手機通話紀錄,透過Uber派遣資料確認陳男身分,再調出摩鐵監視器畫面,才把這個司機抓到。

Uber官方說他們的全球政策皆會對司機做背景審查,有重大犯罪紀錄者不得錄取,並稱有統一參與安全保險。Uber「是否真能如他們所說,幫乘客保險、篩選司機,就萬無一失了?背景的審查真的很容易造假,本案的司機開的車,就是登記在老婆名下。我們真能相信Uber的自我監督嗎?

目前Uber公司在台灣至今仍是違法營業,派遣司機尚未與計程車運將同納入《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管理,因此無法嚴格管理駕駛個人行為,對乘客較無保障。並且,由於保險細節不明、司機容易冒用身份等問題都讓Uber飽受質疑,在美國、印度、英國都曾發生性侵案,台灣也曾發生乘客遭猥褻及不明車輛冒充Uber載客等事件,如今更發生了台灣第一起的Uber司機性侵案,本席認為警政署應該要重視此事,提出具體的因應手段。

落跑外勞問題

部長,我國正面臨外來人口逐年增加,所衍生問題也日漸繁雜,尤以逾期居留及逾期停留或行蹤不明最為嚴重,本席擔心恐怕會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

目前逾期停留及逾期居留之外來人口中,以行蹤不明之外籍勞工占大宗,98年度外籍勞工行蹤不明人數2萬8,570人(占當年度外籍勞工總人數35萬1,016人之8.14%),至105年度截至6月底止外籍勞工行蹤不明人數5萬2,326人(占外籍勞工總人數60萬2,309人之8.69%),增加2萬3,756人,增幅83.15%。而各國安團隊於105年度截至6月底止查獲行蹤不明外勞人數為1萬0,181人。

近年外籍勞工管理情形明細表

 

年度別

外籍勞工總人數

行蹤不明總人數

行蹤不明比率

101

445,579

37,177

8.34

102

489,134

41,724

8.53

103

551,596

43,222

7.84

104

587,940

51,109

8.69

 

105

602,309

52,326

8.69

資料來源:勞動部、移民署

今天審的預算凍結案報告,也談到外籍勞工逃跑的嚴重問題,報告中說「執行祥安專案以後,行蹤不明外勞新增率已從101年4.01%減少至103年之3.34%,顯見專案查緝成效,確能遏止行蹤不明外勞人數成長。惟因外勞引進人數持續攀升,致滯臺行蹤不明外勞人數亦隨之逐年增加。」這一大段話,重點就在最後一句,也就是逃逸的外籍勞工人數依然逐年上升的!

部長,「落跑外勞」是我們國家必須面對的問題,這些外籍勞工不遠千里來台打工,為什麼好好的工作不做,反而逃逸了昵?是被僱主虐待?還是打黑工賺更多?這些行蹤不明的外籍勞工,帶來一些新的社會問題。

我國面臨外來人口逐年增加,逾期居留及逾期停留或外勞行蹤不明者也逐年攀升,這些行蹤不明的外籍勞工,帶來一些新的社會問題諸如黃、賭、毒、因為各種因素聚集成外來的犯罪集團、甚至可能帶來恐攻的危機。本席期許各國安團隊,包括移民署、警政署、海巡署,能夠在這個問題上再加油。

近年各國安團隊查獲行蹤不明人數統計表

 

年度別

行蹤不明人數

查獲行蹤不明人數

查獲比率

101

37,177

13,594

36.57

102

41,724

16,270

38.99

103

43,222

14,120

32.67

104

51,109

16,851

32.97

 

105

52,326

10,181

19.46

資料來源:移民署

主席:本日會議委員之發言未及答復部分,亦請另以書面答復。

特別向各位報告,與預算解凍案無關之官員可以先行離席。

現在休息10分鐘,之後繼續處理預算解凍案的部分。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報告事項第二案至第五案,係檢送書面報告後即可解凍。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了解的是「智慧警政服務分項計畫」,能不能請他們說明一下?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這是105年1月5日的一個中長程計畫,裡面最主要的經費是105年核定1,000萬,用於建置集中式的雲端運算方式及交通事故系統,提供民眾線上申請和下載事故資料;106年核定了750萬,提供交通事故即時資料給各機關、民間產業做加值應用,並開發員警繪製交通事故現場圖之APP,可減少民眾的等候時間,並提供民眾進行線上申請、下載及進度查詢,還有針對彙整統計重大交通事故之地點、肇事路段與即時交通路況開放資料之加值應用,也提供交通事故現場圖電子圖檔之繪製功能,可減少後續轉檔的時間,以加速處理。這個計畫已經於10月18日完成並報院,目前正在辦理驗收當中。

黃委員昭順:對於警政署的預算,本席是支持的,但我要請教,你們等於是把這些東西全部都放在雲端網路上,是這樣嗎?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資訊室蘇主任說明。

蘇主任清偉:主席、各位委員。是這樣沒有錯。

黃委員昭順:前幾天我曾經看到一個報導,臺灣有上百個監視器的畫面在全球雲端上好像被破解了之類的。

陳署長國恩:有一個外國網站「Insecam」,世界上有幾十萬筆資料它可以從雲端來看,但我們臺灣的數量是在120到140之間,因為現在的手機或電腦都有一個對於住家安全防竊或監控家裡狀況的系統,而這個系統有一個廠商提供的密碼,如果你沒有變更密碼,駭客就按照原廠商的密碼破解進入,這是一般私人的部分;至於警政建置的公用CCTV監視系統是VPN的獨立網路,為專屬的,所以他們破解不了。這種情況要改善,首先是本身要將密碼變更,但是有人用生日為密碼、有人用原廠的密碼,所以容易被侵入;其次,希望廠商能用變動式的,讓駭客無法捉摸系統的密碼,這樣就能解決。這個網站的IP位置是在國外,我們只能函給國外追查,自己本身沒有能力追到國外。這種事情全世界都有,我們大概有100多筆。

黃委員昭順:國外這些網站對我們現在建置的系統不會有安全的疑慮?

陳署長國恩:我們建置的系統沒有問題,只是廠商賣給一般百姓的居家監控系統或防竊系統的密碼,他們可以破解。

黃委員昭順:換句話講,對我們這部分都不會有影響,國外也不會對我們有任何破解?

陳署長國恩:我們建置的是獨立專屬的系統,他們破解不了。

黃委員昭順:我們比較擔心的是這部分,至於預算,基本上我是支持的。

陳署長國恩:謝謝委員。

主席:請問各位,對報告事項第二案至第五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二案至第五案均准予備查通過。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警政署及所屬部分的預算凍結項目,包括「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凍結360萬元案、「端正警察風紀及強化各警察單位內部管理」凍結500萬元案、「警政業務」凍結2,500萬元案、「安全警衛及中央駐衛警勤務」凍結700萬元案、「偵辦與督導刑案偵破及檢肅治平對象」凍結1,000萬元案。請問各位,對()警政署及所屬部分有無異議?

黃委員昭順:針對「安全警衛及中央駐衛警勤務」部分,上次本席曾經問過我們立法院怎麼會有保鏢進來?警政署說要去查,但到今天還沒有告訴我那些保鏢是從哪裡來的,又要如何處理,所以關於「安全警衛及中央駐衛警勤務」凍結700萬的部分,能否請警政署報告?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保全部分是歸立法院的會客相關規定,我們保六總隊不能處理這件事。

黃委員昭順:署長如果這樣答復,我建議這筆預算繼續凍結。當天我曾經問了警察單位在立法院穿著制服的人員,他們說是國安系統的人,我嚇了一跳,心想國安系統怎麼會在立法院開會時派了身穿黑衣服的人來,我連照片都給你們看了,你們說要在一星期內查出來。因為我們的警察在那裡看到他們,所以是有畫面、有紀錄、也有人員,為什麼到今天會沒有結果?而且署長說一星期內要給我答復,到今天你都沒有回答我,所以我才又提出來問。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保六總隊陳總隊長說明。

陳總隊長國進: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當天處理一例一休的案子時,因為那是委員請的保全,他依據立法院的會客規定辦理相關程序。

黃委員昭順:你去查過,確定是立法委員請的保全嗎?

陳總隊長國進:是立法委員帶進來的。

黃委員昭順:哪位立法委員帶進來的?

陳總隊長國進:陳瑩委員。

黃委員昭順:是「一分瑩」帶進來的,他帶了幾個保鏢進來?

陳總隊長國進:兩位。

黃委員昭順:不止,我拍的畫面還在,光是我照到在走廊上的就有3位。但是當天的警務人員告訴我那些人是國安系統的,而且是當天我自己去問的,因為我很訝異,我在立法院這麼久,從來沒有看過這種狀況,如果那些狀況可以存在立法院,我想每個人就都可以帶黑衣人進來。

陳總隊長國進:那不是國安系統的,確定是委員帶進來的。

黃委員昭順:但是當天的警察人員告訴我,是國安系統說有國安機密,講了一大堆理由。

陳總隊長國進:我們沒有接到這樣的資訊,不知道是哪個穿制服的人員?

黃委員昭順:你們查一下就知道,當天在一樓、二樓、三樓都有警務人員派在那裡,是我親自去問的。因為我嚇了一跳,怎麼會有這麼高大而且跟平常所派警察人員不一樣的人?通常派來立法院的警察人員一定有臂章、有號碼、有姓名,這是基本規定,所以當天我才會去問,因為我也以為是警察人員進來而沒有穿制服,結果他們告訴我是國安系統有國安情資,說是如何如何。以我們民主進步的過程,在立法院開會時,怎麼會居然有國安人員進來?剛才莊瑞雄委員告訴我的確是陳瑩委員請來的保鏢,我個人沒有意見,但是你們必須要跟我證實,因為當天我們的警務人員告訴我是國安人員。

陳總隊長國進:報告委員,確定是委員帶來的保全人員,也按照立法院的相關規定辦理會客手續,並不是我們警察人員。

黃委員昭順:主席,既然這樣,我覺得我們可能就要找院長了,如果每位委員都可以帶保鏢進來,是不是改天我們都要帶保鏢?

主席:首先,這可能要在立法院的內規來討論,但是今天保六的陳總隊長被你一問就緊張了,將立法委員的名字講出來,他回去會很難過,所以我建議將這個凍結案解凍。

莊委員瑞雄:主席要讓預算解凍通過,不要牽拖到我們黨。你沒有肩膀、沒有擔當,要過就讓它過,幹嘛在這裡鬼扯。

主席:這是實際的情形。黃委員你很厲害,就體諒他一下,保六的總隊長已經老實報告了。

黃委員昭順:對於預算我沒有特別的意見,但是今天之所以特別問這件事,是認為不管哪個單位要來立法院,都必須要有制度,我們在審很多東西時都特別提到,警察要有號碼、要有臂章,否則立法院人來人往,我們怎麼知道誰坐在哪裡,哪天挨打都是被多打的,這個是不對的。關於立法委員能不能帶保鏢,這部分我們另外再討論,基本上,如果你再被我查出來你今天在這裡又騙我,說:「那個不是保鏢,是國安人員。」你就糟了!事實上,那天我去問了每一個樓層,我是非常仔細的人,因為我一看怎麼立法院會有肅殺的氣氛,真是奇怪!

姚委員文智:主席,我忍不住要講一句話。立法院問政要有憑有據啦!講到黑衣人,如果以後我每次來質詢都穿黑色的衣服,算不算黑衣人?保鏢、國安、情治、肅殺這些用語,也不知道是誰講出來的。都已經調查得非常清楚,那一天就是陳瑩委員為了要主持,知道兩黨都發動甲級動員,是一場會有紛爭的會議,所以由她的族人來協助她,而且是按照立法院相關規定的程序申請進來院區,既未進到議場,也沒有攜帶任何東西,更沒有講任何話。這個事情為什麼要在這裡浪費這麼多時間來這樣子討論呢?而且,從討論的過程中可以聽到言語裡面充滿了偏見、充滿了謠傳,我覺得不應該這樣。

黃委員昭順:主席,我有意見。當天我在質詢的時候,把相片拿出來給署長看,而且,就是那一天,我們內政委員會在2樓開會,他們在3樓。所以,那一天我把相片及所有的資料都拿出來。警政署答應我說一個禮拜內要給我回答,但是,警政署迄今都沒有給我回答。因為當天我去請教帶隊來立法院的警察,當然,我沒有把名字記下來,這是我不對。但是,我的確去問了。所以,當天下午我就在內政委員會質詢。很抱歉!姚委員可能不知道那個過程。

主席:大家不要吵!我教你們一個社會經驗。關於所謂黑依人,我以前去法庭,他們說稱呼那種人士要叫「社會人士」,這樣子就比較模糊。今天兩方面有經過充分的討論了,我是覺得保六的陳總隊長已據實以告,各位委員,如果沒有什麼意見,警政署及所屬之專案報告准予動支。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消防署及所屬部分之「消防救災業務」凍結1,500萬元案,另外有附帶決議二案。

1、

根據「清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加班費支給之超勤時數依勤務輪值表排定計算,每人每日以八小時為上限,每月以一百小時為上限。目前實際執行上,消防人員超時服務超過一百小時之加班時數常有不被納入計算之情事。爰此,消防人員超時服勤者,消防機關應確實給予超勤加班費,若未能給予加班費,應予以補休,並應於一年內補休元畢。此項規定消防署應發文各地消防機關加強宣導,並定期督導與檢查各消防單位執行情形,其檢查結果報告應公告在消防署網站。

提案人:尤美女  黃昭順  陳其邁  莊瑞雄  李俊俋  Kolas Yotaka     洪宗熠  姚文智

2、

台灣消防體制長期人力不足且工時過長,根據統計全國消防員每月平均工時高達三百六十至四百八十小時。依據現行「消防勤務實施要點」規定,待命服勤應納入工作時數計算,但實際執行上仍常有機關未依規定辦理之情事。爰此,消防署應發文各地消防機關加強宣導,並定期督導與檢查各消防單位執行情形,其檢查結果報告應公告在消防署網站。

提案人:尤美女  黃昭順  陳其邁  莊瑞雄  李俊俋  Kolas Yotaka     洪宗熠  姚文智

主席:請問各位,對()消防署及所屬部分,有無異議?

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本席對這個預算沒有意見。但是,今天早上我曾經提到,消防署的業務也包括抓蛇、摘拆除蜂窩等等,這是所有縣市政府的動保處大概都不願意去做的。我們能否作一個建議案,請消防署與各縣市政府針對如何分配這個業務進行協調,並定出釐清這件事情的時間表。我知道人民也很需要這個協助,但把這類業務放在消防署確實不適當。事實上,消防人員的工作量已經非常大,看看怎麼樣能把這部分處理好。這是本席的意見。

主席:請內政部消防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文龍: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開會,希望農委會跟地方的農政單位在兩年之內能夠建立一個24小時處理及受理的機制。

主席:討論這個要兩年嗎?你找幾位協調委員去協調一下嘛!內政委員大家都有基本的觀念,你不能光說農政的那邊。好不好?

陳署長文龍:這是農政要受理的機制,它要優先受理,我們要……

主席:好!加油吧!你的經費很少,只有8億元而已,是裡面最少的。部長,好好鼓勵一下,他們的預算太少了。

黃委員,我看他們已經很努力了。通過好不好?

黃委員昭順:我剛剛已經講過,對預算沒意見。

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對於消防署及所屬的專案報告沒有意見,我們就准予動支,並增列附帶決議兩件。

進行()移民署部分,包括「移民輔導人口販運防制及居留定居管理」之「補助新住民發展基金」凍結3,000萬元案;「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凍結3,000萬元案;「執行外來人口管理服務及違法調查處理業務」凍結四分之一案。請問各位,對()移民署部分的凍結案有無異議?

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林委員麗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補助新住民發展基金」凍結的理由是兩個案子重疊,移民署的說法是什麼?

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何署長說明。

何署長榮村:主席、各位委員。當時這項預算被凍結,是說移民署對新二代的照顧這部分可能與教育部的項目重疊,所以先凍結。其實教育部辦的是大學以上的那一批,我們現在辦的是國小到高中那一批,兩者並沒有重疊。另外,教育部並未向我們的「新住民發展基金」申請經費補助。

林委員麗蟬:你的意思是說沒有重疊,可是這邊看到的是,105年度「新住民語言文化之體驗」3,500萬元、「多元文化推廣相關計畫」660萬元,他是說兩個部分有重疊。你認為這兩個要如何區分?都是電視廣告,還是什麼?

何署長榮村: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們有一個外配基金的審查會,都會上網去看看到底教育部針對這個部分有沒有向「新住民發展基金」申請補助。

林委員麗蟬:署長,你剛剛的說明我懂。可是,下面還有另外一個凍結的理由說這兩筆預算是重疊的。你要如何告訴我們這兩筆錢是沒有重疊的?

何署長榮村:容我請業務主管李組長代為說明。

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李組長說明。

李組長臨鳳: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母語學習,其實教育部做的是課綱的部分,但我們的主軸並不在此,我們的生活體驗是二代海外培力。「多元文化的活動」其實與文化部所推動的,也是有所區隔;我們比較屬於在社區方面請一般民眾尊重多元文化,就這個部分一起來努力。所以,跟文化部、教育部在計畫的申請上是有若干重疊。同時,我們也有事前分組審查的機制,也會函詢相關部會對於這個團體提出來的活動是否有重複補助?如果有重複補助,我們就不重複浪費這個資源,以節省該基金的支出。後續也會有其他若干審核的機制,包括用CGSS的系統查核。我們也會有事後的一些考核,實際去瞭解他們執行的狀況。

林委員麗蟬:可是,去年在凍結的時候我們有要求提出專案報告,你們有提出來嗎?

李組長臨鳳:有,我們有提一份專案報告,在所附的資料裡,就是我們的檢討報告。

林委員麗蟬:關於多元文化宣導到各個社區去辦,基金執行是否得當我不知道,但是,根據移民署自己究案的調查,有六成以上的人不知道移民署有這樣一個發展基金,這就代表移民署的宣傳是有問題的,上次到金門考察時,我才發現本委員會有一位委員是最近才知道這個發展基金相關的業務內容。我的意思是說,你們的宣傳到底是否得當?有沒有真正普遍宣傳?

李組長臨鳳:再跟委員說明一下。移民署成立於96年,其實我們在97年和98年到過各縣市政府宣導有關「外配基金」如何申請等事宜,現在105年該基金已轉型為「新住民發展基金」;我們也在每一個縣市辦理網絡會議時,有去作說明。若有民間團體的申請案沒有辦法提出來,我們現在正思考如何用範例的方式讓他們來提出申請。我們也曾向「新住民發展基金」申請過相關的宣導,拍攝30秒的影片。因為我們如果再去買廣告,又會浪費我們的錢,所以是用公益的時段,請行政院幫我們做託播。我們也有借高速公路或大眾運輸的場合以公益頻道的方式,幫我們播出「新住民新力量」或「尊重多元欣賞差異」這類廣告,意思就是希望大家能夠多注意這個區塊。

林委員麗蟬:組長,這個我知道,你有辦網絡會議我也知道。重點是,我要知道每一場網絡會議到底有多少人參加?如果以全台灣不同縣市的人數去看網絡會議的人數,我們就可以檢視為什麼大多數的人都不知道有「新住民發展基金」了。所以,針對這個部分,移民署是否能再提出一個小型計畫書?讓我們知道移民署未來要如何去推動,而不是只例行性地辦網絡會議而已。事實上,之前我也曾參加過網絡會議。我自己掏腰包辦了許多場新住民座談會和說明會,過程中我只拜託移民署配合而已,或許對移民署來講,增加了你們的工作,但我覺得,可以去調配一些工作讓這件事情得以真正落實。所以,針對這個部分你們是否能提出一些計畫來?我覺得這部分的預算還是要保留一些。

何署長榮村:我們同意委員的意見,會提一個計畫給委員你之後再解決?

主席:林委員,署長已同意提計畫書給你。這部分的預算是要解凍,還是要等計畫書送給你之後再解凍?

請楊委員鎮浯發言。

楊委員鎮浯: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移民署對於這些相關業務的推動實在不是很積極,所以,我們考慮繼續再凍結,好不好?因為從他們對這些業務的推動看來,他們只是編列了預算,卻沒有很積極地去推動與執行。成立了這些基金,也沒有真正落實照顧新住民的美意。所以,我建議這筆預算再凍結。

主席:因為年終將屆,你們要繼續溝通,如果連委員都溝通不好,那些新住民的國語又不是很通,怎麼會溝通得好。所以,我建議繼續凍結300萬元,計算起來大概是5%。這樣好不好?林委員,這部分106年度的預算請妳再好好審查一下。好不好?林委員有沒有意見?

林委員麗蟬:沒有。

主席:何署長,你要記住林委員的國語算是講得很好的,她都不知道了,其他新住民的國語還不像林委員那麼流利的話,就表示你們的績效有問題。林委員今天已經高抬貴手,你們趕快做個報告給她,並送出來解凍。

各位委員還有沒有其他意見?如果沒有,移民署項下「補助新住民發展基金」凍結30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凍結30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

楊委員鎮浯:主席,剛才講的是基金的新住民部分。你現在講的是不是「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

主席:是。

楊委員鎮浯:「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這個凍結案不能解凍。內政委員會曾多次請他們去實地考察,也多次作出決議,這些都是跟入出國業務有關的,但他們都完全置之不理。他們在業務上既沒有改善,也沒有精進,又那麼不尊重內政委員會,給他們解凍的話,豈不是很奇怪?

何署長榮村:跟委員報告。我們是很認真地去執行、訪視,而且聯審會也都有在做。針對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凍結3,0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那個部分就是大陸黨政軍來台灣的部分,我們都很認真地去處理了。

楊委員鎮浯:入出國業務是一體的,不是只有黨政軍,還包含觀光各方面的簽證。對不對?

何署長榮村:是。

楊委員鎮浯:這個業務是一體的。關於觀光簽證,早上也有委員提到,你們這個費用收得太貴了。本委員會委員曾實地去看了兩次,也希望你們能配合改善;但你們完全無動於衷啊!只有在要解凍的這個時候,才說會努力,但是內政委員會怎麼跟你們講、怎麼作決議,你們全都置之不理,這樣的態度、這樣的做法,怎麼解凍得了?

何署長榮村:跟委員報告。小三通落地簽證降價的部分,我們確實有檢討過。而且,我們已答應12月初要再重新檢討一次。

楊委員鎮浯:我們不要再被你騙了。事實上,已經被你騙半年了。你在4月的時候跟我說:「會、會、會。」結果半年後說:「會檢討。」而檢討的結果是不通過。現在又跟我說:「年底會再重新檢討。」結果可能又告訴我檢討的結果是不通過。整天都被你騙,那我豈不是傻子?

主席:有時候署長要去跟賦稅署或國庫署談,會有困難。葉部長,貴部的移民署裡面有困難,你應該親自去談。楊委員,我提一個建議,就是我們現在把它凍結300萬元,請移民署趕快提出報告。如果在我們審查移民署預算之前尚未送過來,你再大刀闊斧地處理。好不好?

楊委員鎮浯:好啦!

主席:謝謝!

林委員,對於第()項有沒有意見?

林委員麗蟬:沒有。

主席:()項各案都改為凍結300萬元。所以,「補助新住民發展基金」繼續凍結30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凍結30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執行外來人口管理服務及違法調查處理業務」凍結30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但是,希望移民署在審查106年度預算以前要向楊委員鎮浯和林委員麗蟬提出書面計畫報告。另外,麻煩葉部長親自去溝通這個部分。因為有時候署長去溝通會遇到困難,這一點我們都瞭解。官員往往要比大小,誰也不願意被管,只有部長出面才能解決。這樣好不好?好!

進行()空中勤務總隊部分,包括「辦理黑鷹直升機種子人員訓練暨初次航材籌補計畫」凍結5,000萬元案;「航務、機務及飛安」辦理「飛機維護5年中程計畫」凍結2,000萬元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

楊委員鎮浯:基本上,空勤總隊的預算都是用來救災、救難、救援、救護的,所以,我對這部分的預算沒有太大的意見。但是,這整個從軍方移撥的進度,讓國人感覺一頭霧水,都是你們說了算。要我們給預算的時候,就說都做好準備了,要叫你們協助的時候,卻說緩不濟急,要移撥還很久。如果照你們之前講的要移撥還要很久,你們急著用這個錢幹什麼?要請你們幫忙的時候,你們就說移撥還要很久才會撥得過來,現在想要解凍,又說什麼東西都在軌道上,馬上就可以用到了。你說明一下現在這個移撥的狀況。

主席:請內政部空勤總隊董總隊長說明。

董總隊長劍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104年和105年共接收了黑鷹機隊5架直升機,106年至109年還要持續再接收9架。也就是說,我們目前是持續在執行接收中。

因為我們的人員需要換裝再訓練,所以,我們現在是按照進度在執行美方幫我們的訓練。飛行員目前只完訓16位,我們的目標是52位,所以,我們在明年、後年還要再持續進行。

楊委員鎮浯:總隊長,外島的醫療後送已經不關你們的事,因為已由衛福部接手了。所以,這個燙手山芋已經扔掉了。本席要問的是,你們現在多了5架黑鷹直升機,並不表示舊有的直升機或舊有的人員就不能用了。你們既有的現在都還在用,不是嗎?

董總隊長劍城:已完全汰除了5架兩型機,其他的飛機現在汰除了13架,明年預計將汰除7架;總共要汰除25架。

楊委員鎮浯:目前移撥給你們5架「黑鷹」,你們已經汰除幾架了?

董總隊長劍城:汰除了兩型機5架,另外有一型機汰除了13架。

楊委員鎮浯:總共汰除了18架?

董總隊長劍城:對。

楊委員鎮浯:原本這18架就不堪使用嗎?

董總隊長劍城:有一部分是不堪使用。

楊委員鎮浯:你們移撥5架,汰除18架。

董總隊長劍城:對。

楊委員鎮浯:就你們全台五大據點的任務編組而言,這樣夠用嗎?

董總隊長劍城:目前我們只能說維持任務不中斷,然後,在轉換的過程,一直要到……

楊委員鎮浯:你們有一些是還可以用的,為什麼急著汰除?

董總隊長劍城:不是,不能用了。

楊委員鎮浯:18架都不能用了?

董總隊長劍城:對,都不能用。而且我們的人力是轉換到新的人員訓練,新的人員訓練要拉到我們40%的人員去訓練,我們沒辦法維持這麼大的機隊,對於性能不好或不堪使用的,我們就按照計畫汰除,來銜接新機。現在我們只是在初期的第一年接收了5架而已,後續還有5年要執行。

楊委員鎮浯:接下來106年到109年還有幾架?

董總隊長劍城:還有10架。

楊委員鎮浯:人員的訓練呢?不同的機型你們不是還要轉訓嗎?

董總隊長劍城:對。

楊委員鎮浯:你們現在轉訓的比率有多少?

董總隊長劍城:60%都在轉訓。

楊委員鎮浯:之前退下來的這18架的機組人員全部都轉訓了嗎?

董總隊長劍城:大概有百分之四十是留在海豚機隊,其他人員都在轉訓中。

楊委員鎮浯:你們在106年到109年的分年期程是怎麼樣?

董總隊長劍城:明年接4架,107年、108年沒有接機,109年接6架。

楊委員鎮浯:如果明年的4架進來之後,任務的涵蓋率大概可以到多少?在明年的4架還沒來之前,現在你們就已經可以保持任務不中斷了嘛!

董總隊長劍城:對。

楊委員鎮浯:之前我跟你談的時候,你一直強調你們只有到109年時才會有餘裕執行其他任務。你現在就可以不中斷了,那明年增加的4架以及109年增加的6架不就是多出來的?

董總隊長劍城:跟委員報告。明年雖然要接4架,但是我們預計要淘汰7架,然後銜接。

楊委員鎮浯:現在到底還有多少應淘汰而未淘汰的?

董總隊長劍城:應該還有7架。

楊委員鎮浯:也就是說,如果沒有「黑鷹」,你們整個空勤總隊的飛機全都不能用了。是嗎?

董總隊長劍城:還有「海豚」9架。

楊委員鎮浯:但是,已經有60%都是應該汰除的。

董總隊長劍城:我們現在是60%的人員都在換訓中。

楊委員鎮浯:如果沒有「黑鷹」,你們這60%全都要汰除。是嗎?

董總隊長劍城:如果沒有「黑鷹」的話,我們現在的任務就沒辦法不中斷,是一定會中斷的。

楊委員鎮浯:照你這麼說,空勤總隊如果不是剛好有軍方的「黑鷹」進來,你們的飛機每架都是已經超過年限了。然後,60%全部都是在不堪使用的情況下使用。

董總隊長劍城:都是老舊而且維護不易的機隊。事實上,它們的性能都已經不能滿足我們現在的任務需求了。

楊委員鎮浯:坦白說,你們執行的都是很辛苦的救援任務,本席對這個預算沒有太大意見。但是,既然你們承擔了這個任務,對於救援事務、救護事務還是要積極一點。

董總隊長劍城:是,絕對會積極處理。謝謝委員。

主席:以後金門有什麼需要時,你們要特別第一優先前往協助,因為那裡是比較偏遠的地區。請問各位,對於空勤總隊「辦理黑鷹直升機種子人員訓練暨初次航材籌補計畫」准予動支、「航務、機務及飛安」辦理「飛機維護5年中程計畫」第2年所需經費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均已處理完畢,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第二案至第五案,106年度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空勤總隊等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財團法人預算案,均另定期進行處理。

委員如有相關單位預算之提案,請於處理兩日前送內政委員會彙整。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有兩案。

進行第1案。

1、

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十四條揭示,被告一律有權平等,如不通曉或不能使用司法體系所用之語言,應免費為備通譯協助之。鑒於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若因語言溝通限制,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未能充分意思表示,恐嚴重影響當事人後續司法訴訟。為維護新住民及外籍移工司法人權,建請警政署針對新住民及外籍移工警詢筆錄通譯需求,於半年內針對現行作法及預算配置提出檢討改進。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楊鎮浯  黃昭順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2案。

2、

一、請內政部於一個月內邀集相關部會,研議修正「持印度旅行證之國人藏族配偶申請居留聯合審查處理原則」,國人藏族配偶得否比照外籍配偶之停留簽證。

二、請內政部於一個月內會同外交部蒙藏主管機關研議整合滯臺藏人、在臺藏人依親及國人藏族配偶之面談程序。

提案人:Kolas Yotaka  洪宗熠  陳其邁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莊委員瑞雄:移民署真的沒有意見嗎?

主席:莊委員,這樣還有什麼意見啊?

莊委員瑞雄:他沒有意見嗎?要讓他表達啊!

主席:不,我們講的是臨時提案啊!那個時候他們的那個凍結案……

莊委員瑞雄:我沒有意見,我是認為要讓機關自己表達意見。

主席:有,當時他已經有表達意見了。

何署長榮村:(在席位上)同意。

莊委員瑞雄:沒意見就好。

主席:沒意見啦!我說「凍結300萬元」,如果還有意見的話,就趕快把報告提出來就好了。知道嗎?

江委員啟臣提出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江委員啟臣書面意見:

一、國際刑警組織會議參與

今年度、第85屆國際刑警組織會議(INTERPOL)將於11月7日到10日於印尼舉行,我國為爭取觀察員身分已努力多年,今年3月美國總統歐巴馬也簽署美國國會通過的法案,支持我國成為國際刑警組織觀察員。根據INTERPOL的規定,觀察員之邀請先經該組織執委會12名職委通過,再由秘書長及地主國共同洽邀。執委會之決策為簡單多數決,但國際組織對於較具爭議之敏感事項常傾向多做協調,避免表決。而國際刑警組織執委會中數位成員與中國友好,或顧忌中國態度,所以,台灣今年推案不樂觀。想請問警政署長、刑事警察局長,直到今天我們取得大會邀請函了嗎?打擊犯罪不分國際,追查國際犯罪活動中國際最新情資通報至關重要,如果無法參與該組織,我方關於證照遺失與恐怖組織相關的第一手情資只能透過日本的東京中央局協助取得,這中間可能有時效問題使我國在打擊犯罪上延誤時效;甚至,上個月傳出ISIS相關的綁架過時情資,也多少跟我國無法參與國際刑警組織、因為無法第一手利用國際恐怖組織情報系統核實而導致人心惶惶、警政署也一問三不知。除了外交部的努力外,警政署與刑事警察局對於爭取參與、表達參與意願做了哪些努力?警政署每年編列許多參與國際定期會議的預算,諸如「國際警察首長協會年會」、「跨國組織犯罪及恐怖主意國際會議」、「歐洲警察大會」、「亞太防治洗錢會議年會」,我方都能順利與會對不對?因為我國的國際地位特殊性,參與這些年會不能抱著「大拜拜」的心態,有像各友我國家表達我國希望參與INTERPOL大會的意願嗎?我們有藉這些國際會議努力與其他國家代表建立交流管道嗎?另外,今年的INTERPOL大會將針對國際反恐、恐怖組織如何透過社交媒體招募與網路犯罪等等新興議題討論,對於像我國這樣網路發達且網路世界暢通開放的國家尤其重要,如果這次又無法順利與會,我們能夠取得相關情資嗎?或是針對這種新興犯罪,刑事警察局有哪些防治的應處?

二、逃逸外勞與逾期居留外籍人士問題

目前在台外勞人數已經突破60萬人,而未查獲、滯留台灣的逃跑外勞人數已經達到5.2萬人,相當於每12個外勞中就有1人逃跑、滯留在台。直到六月底的統計,逃逸越勞達2萬5663人,占比近5成,而且這一年來逃逸越勞比新申請來台灣的越勞還多;其次是逃逸印尼勞工計有2萬3195人,占44.3%,而且,今年3月印尼外勞發展署署長瓦希德也警告有部份激進派印尼勞工已經進入台灣,雖然要到我國工作的外籍勞工都必須繳交良民證,但這只能保證直到申請到良民證,該勞工沒有犯罪紀錄,對於逃逸的外勞多成群結隊,無法保證其逃逸動機為何,是否伺機犯案或會否有一天因為失去經濟能力而犯案,儼然成為我國維安與治安的漏洞。另外,查緝逃逸外勞更有保障逃逸外勞人權、維護我國國際形象的效果。許多逃逸外勞因為已經逃逸犯法,在一定的經濟壓力為維持生計往往選擇不受保障勞動條件或遭遇非人道的待遇。

請問移民署長,逃逸外勞已經是老議題了,而逃逸外勞人數逐年攀升一方面當然外勞總人數攀升有關,行蹤不明比率(行蹤不明人數/外勞總人數)這一兩年都維持在8.69%(101年起:8.34%(101)、8.53%(102)、7.84%(103)、8.69%(104)、8.69%(105)),但是看近年來查獲比例(各國安團隊查獲行蹤不明外勞人數除以行蹤不明人數)僅維持在3成多(101年起:36.57%(101)、38.99%(102)、32.67%(103)、32.97%(104)、19.46%(105至6月底)),以這樣的查獲比例,逃逸外勞人數勢必逐年攀升,是否意味著現在國安團隊查緝逃逸外勞的機制必須改善?本席知道國安團隊在查緝外勞上有努力也很辛苦,但是我們看到查緝逃逸外勞的「祥安專案」年度績效目標值訂定是不是太過保守?在預算總說明中的該年度績效目標的績效目標值為「較103年提昇年度目標值2%」,雖然顯示上達成率達116%,但是我們要的不是數字遊戲,而是有效降低、或至少使逃逸外勞累積人數能不增加的查緝專案,這個提昇的目標值能不能定高一些?而且,這個績效衡量標準顯然有問題,透過「查處外勞人數」當作計算基數,只能顯示慣行專案中查緝的績效,但是總體看來顯然無法有效降低逃逸外勞累積人數,請問署長要如何改進?如何才能有效降低逃逸外勞累積的人數,達到「杜絕不法仲介、雇主藉機牟利、彰顯我國重視人權」的年度目標?

另外,逾期居留(逾期超過6個月)人數及逾期停留(逾期不滿六個月)外來人數(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地區人民與無戶籍國民)合計人數,由101年度6萬6,696人,增至105年6月底7萬8,149人,期間逾期居留與停留之外來人士增加1萬1,453人,增幅17.17%,逾期居留及逾期停留人數攀升。(今年度105年度截至6月底止整體逾期比率為8.86%。)這同樣是可能危害我國家安全與社會秩序的潛在隱憂,顯示移民署對於外來人口逾期居留與停留的相關查緝需要多下工夫,請問署長,移民署針對這方面的查緝除了慣行的查緝作為外,要如何改進以使人數減少,或不致增加?

三、警察過勞與自殺升高

今年至今已經有8名員警自殺,自殺個案比往常來得高。自殺其實是一個現象,反應在員警勞動條件高壓、事多、人力不足的問題。針對減輕員警工作壓力,也是自殺的「第零級的預防」,必須從改善勞動條件著手,具體收效的方法是增加人力與業務減量。雖然內政部持續有增補員額的計畫,但是有分析指出直到2020年警察人力仍有2萬多人的缺口,這個缺口應該用何種方式補足?在政府預算緊縮的情況下,請問要如何補足員額呢?另外,警政署有沒有針對業務減量做出有感的改善計畫?像最近警政署行文要求各派出所派員查菜價,如果必要當然有派員協助公平會的需求,但是基層反應沒有足夠的相關訓練,執行起來不知所措,無形增加業務負擔與壓力,警政署在教育訓練上顯然不足,請問署長要如何改進?

至於直接的自殺防處,雖然警政署強調落實「事前預防、事中危機處理及事後追蹤處遇」三級防處機制,但是如果一貫以來都這樣執行三級防處,而自殺人數仍然不見減少、反而增加,是否代表現在的防處機制有改善空間?因為員警容易接近槍枝,其實三級防處所謂的「事中」與「事後」是很難處置,所以只有事前預防最關鍵。不過,事前預防的「諮商輔導」本身仍然被污名化,需要關懷的對象就算有所需要仍不願意接受輔導,署長對於如何在署內宣導、增加需要關懷對象接受輔導,並且讓必須接受關懷對象不致擔心影響考績或升遷有什麼看法?另外,現行的「關老師輔導制度」涉及到上下從屬關係、在輔導過程中關懷對象很難信任「關老師」,加上第三方專業人士介入不足,導致關懷支持系統不盡理想,針對「關老師」的專業教育訓練能不能加強?此外,署長說會在各警察機關遴聘心理師、精神科專科醫師或諮商教育專家,擔任「心理輔導諮詢委員」,目前的辦理狀況如何?遴選專家的諮商能量足以滿足需要嗎?

徐委員榛蔚書面意見:

一、警察查菜價,淪為農產公司人事鬥爭工具

1.葉部長、陳署長,知道這是什麼菜嗎?這是九層塔,你們知道這一公斤多少錢嗎?(高點時186元)合理的價格是多少?(48元)連你們長官都不知道,你們覺得基層員警會知道嗎?憑什麼要基層員警去查菜價?抓菜蟲?這是員警該做的工作嗎?

2.很多警察,平常都沒有時間回家陪家人吃飯,也沒有時間陪太太、母親上菜市場,對於什麼樣的菜價是合理,還是惡意哄抬的,他們會知道嗎?

3.據本席了解,去年4月,警政署才因體恤基層員警的辛苦,主動刪減了警察協辦業務20項,例如協助行政機關稽查人員安全維護、協助查緝禁菸場所、協助查緝爆竹煙火、協助民間企業舉辦活動之安全秩序維護、協助空氣污染防制等,現在都改以不協助為原則,但是近日因為颱風災後,菜價飆漲,引起民怨,就要員警去查菜價,這不是走回頭路嗎?現在資訊這麼發達,前幾日媒體很詳盡地瞄述了菜蟲操縱菜價的途徑及方法,官員們怎麼會都不曉得,一直無法發現,現在得要警員查訪菜價,是作秀還是拍馬屁?

4.更何況現在菜價的問題現在是單純的菜蟲哄抬嗎?部長、署長,你們被利用了都還不知道!現在台北農產運銷公司的董事人事鬥爭問題鬧得沸沸揚揚,連其中董事楊儒門都跳出來說「颱風摧毀產地、農民損失慘重沒人理,政府配合民粹看到漲價就說要打菜蟲」,政府派員警去市場抓菜蟲作秀,讓復耕的蔬菜又只能低價賤賣,災損補助都還沒收到,連賣菜都被打壓,警察這不是被利用當打手,是什麼?

台北農產運銷公司的股權結構,主要由農委會、台北市政府、農會系統及民間承銷公司四方持有。董事共二十三席,包括台北市政府六席、農委會五席、由張榮味家族所掌握的中華民國農會系統主控有六席,台灣青果運銷合作社兩席、自然人四席。

民進黨執政後,積極布局台北農產運銷公司改選,規劃聯手台北市政府,扳倒把持台北農產公司十六年的張派。媒體報導農產公司只顧人事鬥爭,未因應市場需求,釋出足夠蔬菜,平價蔬菜也只獨厚固定大賣場,導致傳統市場菜價居高不下,質疑農產公司就是菜蟲。

5.目前全國警察人力配置73,900人,缺額8,302人,缺額率11.23%;刑事人力配置8,384人,缺額906人,缺額率10.81%。加上近5年每年幾乎有2千人退離職,警力嚴重不足,但卻還有164項的協辦業務要做,現在還要他們去查菜價?這不但會造成員警過勞,更嚴重將衝擊社會治安,基層員警的業務應該要回歸治安、交通的本業,而非協辦一些非關本業的雜務,是不是部長、署長?本席要求立即停止警察查菜價的命令,好不好?

二、花東救災能量及消防員人力不足問題

(請消防署陳文龍 空勤總隊 董劍成總隊長 上台備詢)

1.日前,風災加上豪雨花東地區受災慘重,甚至公路、鐵路等聯外道路都中斷,花東幾乎成為孤島,當然我們地方的消防弟兄及國軍都相當辛苦全力投入救災工作,但是此次我們空勤總隊如何協助救災?本席首先請教一下,花蓮的第一大隊第三隊在莫蘭蒂、梅姬颱風及艾利豪雨災後,共出過幾次任務?總隊長說明一下。

2.董總隊長,花蓮地勢南高北低,一遇大雨就成災,花蓮狹長地形與部落風景固然美麗,但在天災來臨時,部落的道路易斷與地域條件,讓救災更形困難,而且政府長期忽略花東的建設,聯外公路、鐵路更禁不起大雨的摧殘,時常變成孤島,但根據資料顯示,空勤總隊在花蓮地區的編制,含教練只有9人,也只有兩架UH-1H直升機,這樣精簡的編制與裝備,可以有效地進行救災的工作嗎?未來有增加裝備及編制的計畫嗎?

3.上次在本委員會詢答時,本席知道未來空勤總隊將有黑鷹直升機的加入,但是距離交機,還有人員訓練時間,仍有一段時間,這段期間現役的空勤隊直升機UH-1H入夜後「只能搜不能救」,要如何來解決?

4.請教消防署陳署長,先前我們提到警察的協辦業務很多,但是我們消防兄弟的勤務也不少,長期以來也是面臨消防員人力及裝備不足的問題,還必須執行救貓救狗、捕蜂捉蛇等非本業業務,甚至因而受傷,根據資料顯示,消防員員額1萬4,873人,目前實際1萬3,313人,扣掉行政人員,缺額1,427人,但根據「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的說法,實際上台灣能跟上其他國家的標準,至少還缺1萬5,000人,是不是這樣?要如何儘速補足?

與其他國家相比,一位消防員要服務的人數,在紐約是519人、芝加哥547人、新加坡925人、東京731人,而台灣五都的數字分別是,台北市1,716人、新北市1,893人、台中市2,165人、台南市2,060人、高雄市1,873人。

5.昨天勞工為了政府要砍7天國定假,來立院抗議,但是我們消防弟兄,每月上班時數高達360到480小時!甚至有許多消防員,是以「勤二休一」的方式在上班,連續執勤48小時可說是常態。加上最基本的「消防衣」,據本席了解,去年還有58%的比例的裝備,超過目前所規範的三年;甚至,還有消防員必須穿著已經「開口笑」的消防鞋進火場救災,消防員出勤到底是去救災,還是去送死?如何解決消防員過勞?還有目前裝備改善進度如何?

6.最後,本席提到的消防員要協辦救貓救狗、捕蜂捉蛇等非本業業務,在沒有受訓的狀況下,不也是叫消防兄弟去給蜂螫,給蛇咬,上個月消防員協進會才因此到行政院抗議,要相關勤務回歸農業主政機關,葉部長、陳署長能否答應本席,儘速和農委會溝通,將相關業務取消,保障消防弟兄的安全?

三、年金改革警消必須比照軍人分開處理

1.有關年金改革,目前政府決議軍人與公教分開,因為人有其特殊性,本席要求內政部應該幫警消人員講話,沒有戰爭時,日常勤務警消是最危險的工作,應該也要和公教人員分開,考量其職務工作的特殊性處理年金改革,本席並要求內政部要向年金改革委員會爭取,警消必須單獨處理年金改革和公教人員分開,而且年金改革委員會必須要有退休警消及現職警消人員代表參與。

主席:現在散會。

散會(15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