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0月31日(星期一)9時13分至18時38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趙委員天麟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5年10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12時13分、下午2時36分至4時9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麗蟬 陳怡潔 莊瑞雄 徐榛蔚 黃昭順 李俊俋 陳其邁 楊鎮浯 賴瑞隆 陳超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吳琪銘 姚文智 趙天麟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蕭美琴 顏寬恒 江啟臣 鄭天財Sra.Kacaw 徐永明 邱志偉 陳歐珀
林俊憲 黃偉哲 蔣乃辛 王育敏 葉宜津 蔡易餘 王惠美 陳雪生 李彥秀 孔文吉 羅明才 何欣純 劉世芳 呂孫綾 張麗善 徐志榮
委員列席23人
列席官員: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
張小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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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秘書 |
李麗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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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劃處處長 |
胡愛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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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處處長 |
華士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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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處處長 |
葉凱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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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處處長 |
蔡志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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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處處長 |
杜嘉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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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處處長 |
許君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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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常務次長 |
邱昌嶽(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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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署長 |
何榮村(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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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署長 |
鍾景琨(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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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政務次長 |
陳良基(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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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司長 |
楊敏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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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 |
何啟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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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司司長 |
商東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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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署長 |
李伯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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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署長 |
李丞華 |
主 席:陳召集委員超明
專門委員:張禮棟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長 吳人寬
薦任科員 賴映潔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審查委員林麗蟬等2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教育部政務次長陳良基報告;委員林麗蟬、陳怡潔、黃昭順、徐榛蔚、莊瑞雄、李俊俋、陳其邁、楊鎮浯、賴瑞隆、陳超明、邱志偉、吳琪銘、王育敏、江啟臣、Kolas Yotaka、洪宗熠、姚文智、趙天麟、陳雪生等19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及所屬、教育部政務次長陳良基及所屬、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何啟功及所屬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林俊憲、李彥秀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說明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二、委員林麗蟬、黃昭順、徐榛蔚、陳超明、楊鎮浯等5人所提修正動議一併討論。
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二條:維持現行法條文。
四、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並推請陳召集委員超明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臨時提案
第一案
《中華民國憲法》開宗明義,中華民國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針對10月26日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表示:「台灣是中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從來就不是一個國家」、「這一點從未改變,也不可能改變」;國台辦此舉嚴重傷害台灣人民之情感,亦不利兩岸關係發展。本院內政委員會表達最嚴正之抗議!兩岸交流應秉持「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原則,進行平等互惠、對等交往;並再次重申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提案人:黃昭順 陳超明
連署人:徐榛蔚 林麗蟬 楊鎮浯
決議:不通過。
第二案
針對10月26日中國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於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台灣是中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從來就不是一個國家。」藐視我國國格尊嚴。本院內政委員會嚴正抗議,並重申中華民國(台灣)為主權獨立國家,反對任何形式矮化及併吞之企圖。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李俊俋 趙天麟 賴瑞隆 姚文智 洪宗熠 Kolas Yotaka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一、基於人道考量與人權價值,大陸學生應比照其他外國學生納入健保體系。
二、基於政府資源有限和社會保險公平性,僑外生及陸生保費應全額自付;但修法前已來台就讀之僑外生權益不應受到影響。
三、若各機關有政策性針對特定國家或清寒學生提供協助,應自行編列經費。
綜上,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無法處理健保費用相關問題,為通盤處理陸生與僑外生健保事宜,應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以完善配套措施。
提案人:李俊俋 陳其邁 Kolas Yotaka 莊瑞雄 洪宗熠 姚文智 賴瑞隆 趙天麟 吳琪銘
決議:將第一點中之「其他外國學生」等字,修改為「僑外生」,餘照案通過。
第四案
日前藝人陳艾琳因過去曾發表「我是台灣人」的言論,遭中國解約換角、列入永不錄用名單。導演戴立忍也因為長期投入台灣社會運動,關心各項議題而遭遇類似待遇。台灣藝人要前往中國發展,都必須要先放棄自我認同,完全違反了本國始終捍衛言論、思想自由的一貫立場。
爰建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除表達互相尊重的立場外,更應該與文化部共同研議相關因應作為;本委員會所有委員共同聲援這些被打壓的相關演藝工作人員。
提案人:姚文智 陳其邁 莊瑞雄 趙天麟 洪宗熠 李俊俋 Kolas Yotaka 賴瑞隆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主管收支部分。
二、審查行政院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4案。
(一)行政院函送104年第2季政策宣導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104年第3季政策宣導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104年第4季政策宣導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105年第2季政策宣導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報告。
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前來報告行政院本部106年度施政計畫及歲入歲出預算案,深感榮幸。感謝各位委員先進給予行政院的支持與協助,謹代表林院長向各位委員致上最高的謝忱。有關106年度的施政計畫、收支預算報告之書面報告,以及委員在會前請求本院能夠提供的資料,均予送達給各位委員及貴會,敬請參考。
以下謹就105年度預算執行情形、106年度預算編列重點及預期績效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
壹、105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本院105年度歲入預算1,915.5億元,截至105年9月底止,累計實收數1,199.3億元,占分配數之100%;105年度歲出預算13.1億元(含動支第二預備金2,824萬元),截至105年9月底止,累計執行數(含暫付數)9.3億元,占分配數之92.14%。各項經費均依施政計畫及進度執行,核實支用。
貳、106年度施政計畫之檢討及預算編列重點
新政府於5月20日上任後,為落實總統政見及新的施政理念,依據本院通函規定,請院本部各單位本撙節與核實原則,對原有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內容進行檢討調整。又為強化國家資通安全機制,彰顯政府對資安的重視,於本(105)年8月1日設立資通安全處,以取代原來常設性任務編組的資通安全辦公室,並由科技部移撥員額10人;配合中央政府通刪員額1%政策,精簡員額8人;另為因應政務協調需要,檢討調整本院之任務編組,計新增文化會報、年金改革辦公室、經貿談判辦公室等5個,裁撤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專案小組等6個,整併3個及改編4個,目前本院共設立55個臨時性任務編組,其總數為近3年來最低。
本院106年度預算經過檢討結果,其中歲入部分編列1,800億6,581萬7千元,較105年度預算數減列114億8,634萬6千元,主要係減列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賸餘繳庫數等;歲出預算編列12億4,464萬1千元,較105年度預算數減列4,375萬7千元,主要係減列撥補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差額2,666萬5千元、建置檔案庫房第二期工程435萬元、汰換視導車1輛350萬元及性別平等資料庫最後1年經費3,014萬6千元,另外為了要執行電子化政府第五期的延續計畫,新增政務大數據應用計畫2,000萬元等。
、預期施政績效
106年度依據院本部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編列情形,預期達成強化法規案件的審查研議,推動整體科技的發展,提供行政單一窗口服務,建構國土安全運作機制及政策,健全國家資通安全政策、組織功能及基礎環境,建構前瞻災害防救計畫,引領施政融入性別平等理念,建構安全及公平之消費環境,落實執行食品安全核心目標,提升行政資訊作業效能,建立即時新聞發布及政策溝通機制等績效。
肆、結語
以上為本院106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編列主要內容,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與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委員如有行政院預算之提案,請於10時30分前送交議事人員整理,逾時不候。
請陳委員超明發言。
陳委員超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秘書長,行政院的全銜為何?是中華民國行政院、台灣行政院還是日本行政院?請你念一次名稱全銜讓本席了解。
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當然是中華民國行政院。
陳委員超明:本席為什麼會問你這個問題?因為你是法律系畢業的高材生,大家對你的風評很好,行使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投票的時候,我發覺執政黨提的7名大法官,有6位非常肯定地說中華民國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你不必去批評他人的觀點,不過就你的觀點來看,你認為正常的國家還是不正常的國家?
陳秘書長美伶: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陳委員超明:是正常的國家還是不正常?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在現行的憲政體制以及兩岸關係裡面,我相信大多數的人或是很多我們的學者都會認為台灣目前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
陳委員超明:你也認為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為什麼我要問這個問題?這顯示了執政黨的台獨傾向,因為你們認為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當然我尊重你們的意見,我也只能這麼講,在不正常的國家、不正常的中華民國之下,就是不正常的行政院、不正常的秘書長。
陳秘書長美伶:我想可能不能這樣子推論。
陳委員超明:你身在這個時代、身在這個地方,它哪裡不正常?以前阿扁的時候,你也當過副秘書長,現在在整個台灣裡面,包括司法院、行政院都承認台灣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秘書長代表行政院的立場,所以也等於行政院認為台灣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我想針對這一點你們已經道出你們的心聲。
另外,你在司法委員會裡面,說凱達格蘭學校與民進黨一點關係都沒有,真的都沒有關係嗎?有委員在質詢你的時候提到,經濟部人事處長發了一個函,表示文官到凱達格蘭學校受訓,就有升官的機會,不去就沒有機會,這樣怎麼會一點關係都沒有?
陳秘書長美伶:關於那個案子,我們會跟人事行政總處……
陳委員超明:我不是講那個案子,我講的是關係,那個案子再另外討論。
陳秘書長美伶:但是凱達格蘭學校確實跟民進黨本身並沒有相關。
陳委員超明:那是阿扁總統創辦的附隨組織!你們只要是國民黨的,就牽拖什麼都是附隨組織,那個凱達格蘭學校一定是附隨組織,請發言人來回答這個問題,你們很會練肖話,剛好讓你練習,請你老實講,到底有沒有關係?我想看看你當官跟你當電視節目的名主持人差別在哪裡,看你有沒有道德良知敢講出真話。
主席:請行政院發言人室徐發言人說明。
徐發言人國勇: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關係是這樣子的,在情感上是一種關係,但是如果在法律上的話,嚴格講是沒有關係。
陳委員超明:你們實在很會說謊,大家都知道,你還說沒有關係!那邊也有當過秘書長、執行長的人,很多都是民進黨出身的,你怎麼說沒有關係?
徐發言人國勇:情感上當然是有關係。
陳委員超明:做人要講道理,不要在那裡自圓其說,我很尊重你們,這要是國民黨的話早就死掉一半了,哪有辦法留到今天!好啦!到此為止,點到就好,你們要有良心,不要隨便抹黑、抹紅、抹藍,幸好你現在不是主持人,來這裡就比較安分一點,要是以前的話,不知道你要講到怎麼樣。
再來,本席一直關心三級機關任用的問題,我勸告你們一句話,現在的文官、文職人員大家對於民進黨的執政很失望,反正你們是全面執政,只好聽你們的,但是請確保文官中立制度,請秘書長跟林院長及蔡英文總統報告一下,不要一改朝換代你們就要去改文官制度,我們都了解其實很多文官也是在支持你們,你們這樣改來改去,很多文官都想說隨你們改啦!等著看啦!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一定會堅持文官中立的原則,這是應該要去執行的。
陳委員超明:我不怎麼相信執政黨講的話,任何的政黨一定都要保持文官中立,不要以黨派來做升遷,國民黨還沒有這麼大膽,我發覺在民進黨執政後,我們把名單調出來,國營事業全部一面派,這應該要好好討論,你們以後會接受民眾的一個公評,將不相關的調在一起,真的是酬庸。
另外,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今天要開議了,請問秘書長,以行政院的立場,沖之鳥是島還是礁?
陳秘書長美伶:我想這個議題,我們在之前都已經充分的表達過了,那麼今天開始有這個對話,我想我們都是為我們的漁民著想,我們應該要維護他們的漁業權。
陳委員超明:那跟主權有關係,本來它只有三個塌塌米的大小,沒有那麼大,日本人一放屁、一講話,你們就縮回來,說等著國際仲裁,日本也沒有說要國際仲裁,請秘書長轉告你們的執政團隊,不要天天到日本朝貢,你們去吃他們的沙西米,應該要越吃越勇,不要變成軟腳蝦,好像日本國是台灣的爸爸一樣,真的沒有必要這樣。
陳秘書長美伶:我想不會,我們一定會去維護我們所有漁民的漁業權。
陳委員超明:那主權在哪?那是島還是礁?你要清楚的知道,如果是礁就沒有主權了哦!你們要記得這個原則,本來我們就有權去那裡。
陳秘書長美伶:就漁業權的部分我們會持續堅持。
陳委員超明:我今天都還沒問到預算的部分就要讓你過關了!其實我認為你們執政黨也沒有什麼了不起,以前天天罵國民黨亂編預算,現在我看了你們的預算,歲入的部分減少了110幾億,主要是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賸餘115億。在歲出的部分列了13項,秘書長,你們沒有比較特殊耶!以前都罵國民黨很誇張,我看你們也沒有比較厲害,在這13項裡面,有8項是照上年度預算編列,你們只有減了四千多萬,只減了建築費用,其他哪有比人家更會抓預算?所以不要再罵國民黨了。你們現在做的事情要自己擔當,你們都是比照上年度來編列預算,譬如上年度少編2,000元,你們這個年度也少編2,000元;上年度少編36萬元,你們這個年度也少編36萬元,並沒有比較特殊,也沒有比人家特別,好不好?
陳秘書長美伶:報告委員,第一個,我們的歲出預算沒有成長……
陳委員超明:我曉得沒有成長,都是照我剛才講的方式編列。預算沒有成長,要做什麼大事?你們的預算沒有成長,反而減列了,怎麼跟國民黨一樣差不多、一樣?
陳秘書長美伶:有,我們也有減列……
陳委員超明:不要亂罵了,好不好?
陳秘書長美伶:因為院本部的工作性質是屬於比較幕僚性質的。
陳委員超明:秘書長,你代表行政院的立場來此,我發覺行政院好像對立法的提案不怎麼有興趣,我舉幾個例子,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是民進黨的版本;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是民進黨的版本;智財法修正草案是行政院的版本;一例一休的修正草案是行政院的版本;電業法是行政院的版本;陸生納保是民進黨的版本;婚姻平權法是民進黨的版本;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是民進黨的版本。從以上看來,我覺得行政院很沒有擔當,民生法案要透過總統進行政策協議小組才能拍板定案,其他的都是黨團拿出來的法案。對於政治提案,行政院不敢宣示立場,卻叫黨團來宣示立場,搞得我莫名其妙,我不曉得行政院在做什麼。講真的,選輸了,我們就認命,應該讓民進黨好好做,但是我覺得執政黨也沒有好好發揮,該閃的很會閃,該爭功勞的都搶第一名。
陳秘書長美伶:跟委員報告,行政院等於在520以後才就任,您提到的很多法案其實是520前民進黨黨團在立法院的提案,並不是我們不願意負責任,我們還是非常盡責地提出。
陳委員超明:不是,你們來都不願意負責任……
陳秘書長美伶:沒有。
陳委員超明:你們推的很厲害,民生法案要經過總統拍板定案,讓總統宣示他有替百姓做事;對於政治法案,又由黨團提出。此外,你們還表示要透過聯合服務中心去審查民意,你們常常講主流民意。像聯合服務中心,你們現在還在設。你們以前批評聯合服務中心多爛、都是酬庸性質,現在還編了那麼多預算繼續運作。而且你們馬上宣布刮別人的鬍子之前要先刮自己的鬍子,說的很難聽。既然是這麼大有為的民進黨政府,就把聯合服務中心全部砍掉,李俊俋委員現在帶著微笑看著我,他主張全部砍掉,我一定會支持李委員的決議。10分鐘的質詢時間很短,但是要問的問題卻很多,我實在是語重心長,謝謝主席包容我多花了1分鐘。嘴巴不要那麼硬,謝謝。
陳秘書長美伶: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秘書長辛苦了,不管質詢時間是8加2分鐘或10加2分鐘,如果委員都問跟行政院無關的事,其實也沒有什麼差別。我今天想跟秘書長討論一下有關行政院的組織,接下來我們就逐一來討論。依照行政院組織法,行政院下來的組織就是各部會,但是今天各部會的預算並沒有編在行政院的預算裡。行政院的預算其實是依照行政院處務規程,以及依照該處務規程所定的設置要點,請問秘書長,沒有錯吧?
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對。
李委員俊俋:所以今天我們審查的預算範圍是在下面這兩項?
陳秘書長美伶:對。
李委員俊俋:我先請教秘書長,依照現行的行政院處務規程,總共有幾個任務編組?
陳秘書長美伶:您所講的是常設性的任務編組,還是臨時性的?
李委員俊俋:我現在要問你的就是這個問題,我們還在處務規程裡面分為常設性任務編組及臨時性任務編組。常設性及臨時性的任務編組總共有多少個?
陳秘書長美伶:常設性的任務編組目前是6個,臨時性的是55個。
李委員俊俋:所以加起來是62個,還是61個?
陳秘書長美伶:62個。
李委員俊俋:常設性的任務編組有6個,臨時性的任務編組有56個……
陳秘書長美伶:55個,因為我們最近又檢討,把它刪掉了1個。
李委員俊俋:所以現在總共61個?
陳秘書長美伶:是。
李委員俊俋:到底什麼該設常設性,什麼該設非常設性?我們要把這個觀念搞清楚。而且你們所謂的任務編組有各種名稱,還都不一樣,有的根本不必任務編組。常設性的任務編組有行政院的食安辦公室、科技會報辦公室,以及中部、東部、南部及雲嘉南等四大中心,對不對?
陳秘書長美伶:對。
李委員俊俋:臨時性的任務編組有災防會報、國土安全政策會報、性別平等會、消保會、科技會報、食安會報。請教一下秘書長,這些任務編組的名稱有的用「會」,有的用「會報」,有的用「辦公室」,有的用「服務中心」,到底差別在哪裡?
陳秘書長美伶:我想用「會報」的部分有絕大部分是在法規上面的規定,比如像災防法就規定我們必須設災防會報等等。
李委員俊俋:其實會報的目的是要整合大家的意見。
陳秘書長美伶:沒有錯。
李委員俊俋:這個其實不用任務編組吧?這個只是例行性的開會,至於「會」、「辦公室」或「服務中心」,是有特別設立單位的,才要處理這些事情。所謂的會報,比如每個縣市都在開的治安會報、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這些都是會報的性質,但是這也不是任務編組。
我今天要談的問題是,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八條特別規定,視業務需要得設任務編組,由機關或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也可以採用約聘、聘用的方式。行政院處務規程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是剛剛所說的非常設性任務編組,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則是常設性任務編組。常設性與非常設性到底怎麼區別?
陳秘書長美伶:常設性任務編組是依照目前已經入法到本院處務規程所設立的,在我們的認知上面,它其實就是我們的一個單位,但是因為原來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李委員俊俋:秘書長,我這樣請教好了,治安會報是常設,還是非常設?
陳秘書長美伶:治安會報是非常設。
李委員俊俋:對呀,不管誰執政,它每年都在開會,為什麼它是非常設,而不是常設?秘書長,我的重點就在這裡,行政院底下的任務編組亂七八糟,常設、非常設到底有沒有需要、有沒有必要成為一個任務編組,必須重新討論。事實上,你們有很多會報、會與依照行政院組織法所成立的部會都有疊床架屋的情形,你們唯一的目的是希望提高層級、跨部會地討論相關的事情,所以有所謂會報的名稱,但是這些事實上都沒有必要成為任務編組。舉例來說,行政院有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總統府有人權諮詢委員會,行政院與總統府都要推動人權,我們知道。再來,行政院最近才成立了體發會,事實上,行政院之下也有體育署,成立體發會的目的是因為體育署是一個三級機關,沒有辦法handle其他部會,所以必須有體發會,你們要設這個任務編組,必須把理由講清楚。比如文化會報,文化部裡面就在處理這些事情,設立文化會報的目的是要擴充至各領域共同討論,而且這個會報是由行政院長親自主持,沒錯吧?
陳秘書長美伶:對。
李委員俊俋:我現在要講的是,你們的任務編組亂七八糟,有必要重新整理、重新盤整,我們等一下會透過預算來調整這些事情。我現在必須告訴你,如果行政院的任務編組是如此地疊床架屋、零亂的話,會有很大的問題。
事實上,我們在內政委員會也討論過,我今天的重點在四大中心。內政委員會在2013年12月15日就曾經提案,指出這4個中心有違組織精簡的原則,而且沒有實際太大的績效,當時非國民黨的6位委員全部連署,也在內政委員會正式通過決議,但是2013年到現在沒有任何改變,每年預算照編,人也照派,內容卻還沒有什麼改變。我剛說過每一個任務編組有一個設置要點,任務編組四大中心的設置要點是協助各部會及地方政府來推動,督導協調整合,我請問秘書長這四大中心今年開過多少的縣市聯合會報?
陳秘書長美伶:跟委員報告,這四大中心在去年已經放入處務規程,所以我現在認為他是我們的內部單位,並不是臨時性的任務編組,這個設置要點應該是停止適用才對。
李委員俊俋:但是他是依照設置要點,也就是依照任務編組處務規程的概念而來的。
陳秘書長美伶:這是過去他用設置要點……
李委員俊俋:所以我才要要求這個要重新調整。
陳秘書長美伶:現在已經是我們內部的單位。
李委員俊俋:如果變成內部單位,就應該透過行政院組織法來處理,那如果只是一個任務編組就不會有所謂的常設性任務編組。
陳秘書長美伶:行政院組織法沒有辦法處理到院本部的內部單位,所以我們是在處務規程裡做處理的,其實從520之後,我們已經要求4個聯合服務中心要真正地發揮功能,不能夠像過去一樣一直在做……
李委員俊俋:要求4個服務中心發揮功能,我們來看看其功能在哪裡?下一頁是某個聯合服務中心,請教秘書長,參加星光夜跑活動的慶元宵音樂饗宴、保齡球趣味競賽、青年節的優秀青年表揚,還有兩岸安心中藥合作論壇、母親節的慶祝活動、阿里山的花茶比賽和青年領袖營,哪一件是處務規程設置要點內規定四大中心應該辦理的業務?
陳秘書長美伶:委員您剛剛所提的,我看起來都是520之前的活動。
李委員俊俋:從母親節以下全部都是520以後,520之後還在繼續做這個活動,所以我今天要告訴你,若你視4大中心為一個內部單位,對內部單位所做的事情要嚴格管控,這4大中心不管是520前後的資料都在我這邊,我查的非常清楚,你們這些活動是業務費用還是什麼費用?
陳秘書長美伶:是業務費用。
李委員俊俋:業務費用可以申請作為補助費用嗎?
陳秘書長美伶:不可以。
李委員俊俋:你知不知道這些都是別人辦的,然後他去補助的。
陳秘書長美伶:好,那我會查清楚,因為……
李委員俊俋:今天的重點在這裡,我要求秘書長對於行政院底下的任務編組,不管是常設性或非常設性,或是未來要收回的內部單位,你們要重新做盤整,特別是4大中心,4大中心希望他扮演最重要的角色是在設施要點內說的,現在民眾跟我反映他們覺得唯一有用的是簽證,這些證照有用,除此之外,其他不知道在幹嘛?結果4大中心卻繼續拿著原本應該要政策推導的業務費用去做散財童子和補助的工作,這個我沒有辦法認同。
陳秘書長美伶:好,我會去查明。
李委員俊俋:所以秘書長應該跟我們內政委員會說明清楚,現在4大中心到底是什麼樣的單位,未來4大中心扮演什麼角色,不是設立了4大中心並變成內部單位之後,卻繼續用業務費用,只在做散財童子,到處補助費用,做這個沒有用,民眾要的不是這個,各部會本來就有預算補助,跟這個一點關係都沒有,所以今天透過預算的審查,我會一條一條地跟秘書長說,四大中心的內容檢討,待會會做主決議,我要求秘書長對常設性與非常設性的任務編組都做重新檢討,謝謝。
陳秘書長美伶:委員,我補充一句就好,剛剛您所提到的活動,同仁告訴我那是合辦性質,並不是用補助的性質,不過我還是會查明,不好意思。
李委員俊俋:是你們裡面邀請的,而且還是國民黨的副主席。
陳秘書長美伶:好,我來了解。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陳委員超明有詢問台日海洋對話的層級,您剛剛有提到台日海洋對話層級其實是提高的,是否一定會確保台灣的主權跟漁權,會不會談判到最後漁權沒有守住,但核災5縣市的輻射核災食物又開放入台呢?
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對話今天才正式啟動,我想第一線正在努力,所以我不應該就結果發言,而且我沒有參與整個的規劃過程,我想我不適合答復這個問題。
陳委員怡潔:另外,我比較不理解的部分是,您說層級拉高,那是請邱義仁去嗎?
陳秘書長美伶:那是媒體的報導,不是我說的。
陳委員怡潔:因為剛剛是說,台日對話有所謂的拉高層級,既然是由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去談,那邱義仁到底是什麼身分?領軍官方的外交部去談,您認為派邱義仁過去談,到底是否OK?為什麼是所謂的拉高層級呢?
陳秘書長美伶:這是今天媒體的報導,但是過去……
陳委員怡潔:那您的看法是什麼,對於指派一個亞東協會的會長領軍整個官方過去談判,你覺得這是一個拉高層級的作法嗎?而且派他過去,適不適合呢?
陳秘書長美伶:詳細的情況我並不是非常了解,同仁告訴我他是以顧問的身分前往洽談。
陳委員怡潔:那你覺得派他去適合嗎?
陳秘書長美伶:亞東關係協會本來就是在處理我們與日本相關關係的單位,所以我認為並沒有什麼不合適。
陳委員怡潔:為什麼我們會這樣問,是因為不管是之前漁民被日本架走或是我們的國民被海盜綁走,其實政府都沒有做好政府的責任,之前的延期也拖到現在才展開,因為我們很早就在談要做台日海洋事務合作的對話,卻一直延期延到現在,希望能夠帶給漁民的是希望,而不是相對的幻滅,這樣聽起來,你認為派邱義仁去並沒有什麼錯誤,但是我們認為亞東協會的會長領軍官方的外交部、漁業署,我們也知道邱義仁的定位輩分很高,但是否相對地有點亂了套,就像今天要開的執政政策協調會議,會不會都像亂了套一樣,本來就不應該是屬於他的業務,卻採用這樣的方式。
陳秘書長美伶:我想現在機制的運作在過去前任總統時,也都有相關的機制。
陳委員怡潔:我覺得不能用前任去說明,因為你們一直在談新的改革政府,所以不能再與之前的政府做比較,而是讓我們看到你們實質做了什麼,同時也不希望今天去了到最後是漁民的漁權相對被犧牲掉之後,你卻還相對地開放核災的食品入境。
陳秘書長美伶:應該不會,我們的漁權是我們最主要要去爭取的。
陳委員怡潔:今天晚上府院黨執政決策協調會議討論的主題是什麼,您知不知道?因為這是蔡總統第四個要拍板定案的決策,請問這個決策是什麼?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有接到通知要跟相關的地方政府討論長照2.0。
陳委員怡潔:不就是今天討論完之後,就要開始實施了,那有沒有新的拍板定案政策了?
陳秘書長美伶:長照2.0的計畫是明年開始,所以今年是在示範的階段,因為中央政策是希望了解地方在執行上會碰到什麼樣的困擾,所以總統透過今天的協調會報會來討論這個事情,也聽取地方政府的意見。
陳委員怡潔:那有沒有其他的政策要決定,例如像uber,聽說今天提到要更嚴厲的懲處uber或讓他走向合法化,請問這個部分呢?
陳秘書長美伶:有關媒體今天報導uber的部分,是我們今天中午立法行政協調的平臺所討論要去保護計程車業者,對於uber違法的部分,我們在公路法上面的處罰要提出修法的議題,並跟立委溝通。
陳委員怡潔:本席之所以要這樣問,是因為目前只要是府院黨政策協調會議拍板什麼,就開始實施什麼。你身為行政院秘書長,相信很清楚接下來要推動什麼政策。
陳秘書長美伶:其實有很多政策是行政院研擬後跟總統報告,然後總統表示支持的,所以我覺得現在在運作的機制和政務推動上比較順遂。
陳委員怡潔:蔡總統每週一都親自主持執政決策協調會議,外界認為現在好像是蔡總統拍板定案就好,請問這樣會不會相對弱化行政院的角色?行政院秘書長扮演的應該是要協調各部會的角色,但感覺上這個角色被弱化了,行政院也被弱化了,看起來你不用再去協調立法院或相關的行政部會了。
陳秘書長美伶:這可能有所誤會,其實都是我們協調完後把整備好的方案去跟總統報告,最後總統也支持,並沒有角色弱化的問題。
陳委員怡潔:本席會這樣問是因為不久前財政部許部長在答復藍委質詢時,透露出明年的稅改方案即在總稅收不變的狀況下調高綜所稅的標準扣除額或薪資扣除額,可是這樣的大放大利三個小時就結束了,許部長隨即就改口,這已經不知道是新政府執政以來第幾次的髮夾彎!內政部花次長或葉部長對老屋健檢的這些問題也是這樣,到底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狀況?你扮演的角色又是什麼?你也許可以說花次長、葉部長和林全院長的默契不足,但總不會說許部長和林全院長的默契不足吧!請問秘書長自己有沒有相對的責任?
陳秘書長美伶:據我的瞭解,許部長當天只是告訴委員這個方案還在研究,其實稅改機制都仍在研議當中,財政部還在找學者專家討論,尚無確定方向。因為媒體報導以致讓人產生誤解,所以他下午趕快做了澄清。
陳委員怡潔:外傳這項利多是藍委詢問時部長才說出來的,綠委馬上出來跳腳認為這種利多應該是由他們來釋放,所以才馬上出現髮夾彎,但如果這是一個既定且要推動的政策,難道只因為是在野黨詢問的就需要馬上轉變說辭嗎?
陳秘書長美伶:要跟委員說明的是,首先我沒有在現場,其次這確實還在研議,並沒有定案。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認為這件事是許部長的誤解還是媒體認知錯誤,還是許部長原來就做得不得當?
陳秘書長美伶:許部長當初跟委員的討論應該也沒有什麼不妥,只是告訴委員這個政策是可以討論的方向,尚未定案,但媒體的寫法卻使外界對上述說法產生誤解,所以我們當然要趕快做澄清。
陳委員怡潔:但在外界看來這就是髮夾彎,因為自新的執政團隊上任後,很多正在研擬的政策往往一不小心就走漏風聲,所以出現髮夾彎都不是執政政府的錯,是媒體誤認了,但如果政策髮夾彎多了,以後有好的政策媒體會幫忙宣傳嗎?好不容易出現了一個免費的宣傳機會,結果執政團隊自己都弄得烏煙瘴氣,這就像喊多了「狼來了」,大家就都不相信了,難怪民調一直掉,起不來,對於未來如何避免出現髮夾彎,秘書長覺得應該要怎麼做?是否要負起相對的責任?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內部會更穩健地把所有的政策都討論完後再對外公布,這也是一個負責任的表現。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覺得目前的政策表現其實不如預期?還是有更應該加強的地方?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隨時有再進步的空間,會更加的努力。
陳委員怡潔:所以秘書長你會擔起相對的責任,避免未來產生更多的髮夾彎?
陳秘書長美伶:如果應該要由我負責任,我當然會。
陳委員怡潔:秘書長剛才說已將任務編組由60個減至55個,請問行政院這麼多任務臨時編組,是不是每個都那麼重要?你們有無實質檢討過?因為其中有些好像存在了好幾年,例如「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從90年設立到現在已經超過15年。到底什麼叫做「臨時」?還是只要設立了就千年萬年都不能改變?現在連蒙藏委員會都要撤裁了,請問這55個臨時的任務編組到底有沒有要予以整併或撤裁?
陳秘書長美伶:520之後我們已經裁併了5個或6個任務編組,之後會隨著政務的需求滾動式的隨時檢討裁併。
陳委員怡潔:所以隨時都有裁併的可能?
陳秘書長美伶:對。
陳委員怡潔:譬如說行政院的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這四個聯合服務中心,大家都認為是一個酬庸的機關,下午審查預算說明時,希望秘書長能夠對此說明清楚到底有沒有設置的必要。
陳秘書長美伶:好的,謝謝委員。
主席:請徐委員榛蔚發言。
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星期六林全院長到我們的蘇花改、谷風隧道和漢本遺址段部分去表示關心,現在本席想再確認一下。第一個是谷風隧道南下通車路段已經剪綵貫通,那是屬於B段的工程,包含觀音隧道、谷風隧道以及最具爭議性的漢本遺址段。有關漢本遺址的部分,院長當天的說明是在11月份可以施做一個基座,明年4月文化部會施作另外一個基座,這樣漢本段就可以動工,是這樣嗎?
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文化部文資局將在11月8日召開一個審查委員會,整個評估起來是說不會影響到整個蘇花改的進度,還是可以如期在108年完成。
徐委員榛蔚:文資的審查委員會委員中有一位也是承攬考古工作的教授,請行政院要注意這個問題。原來B段就是谷風、觀音、漢本段,預計在107年完工,現在同樣會延到108年才會完工嗎?
陳秘書長美伶:詳細的路段我可能不是那麼清楚,但整個蘇花改可以在108年完工是沒有問題的。
徐委員榛蔚:也就是說漢本段會延到108年同時完工?
陳秘書長美伶:在我的認知上,不會因為漢本遺址的挖掘影響到整體工程的進程。
徐委員榛蔚:有關瑞港公路9,000多萬維護搶修經費部分,那天林院長也支持答應趕快來搶修做好,未來由鄉道提升到縣道,由中央公路總局一起來撥經費給地方政府維養,是不是這樣?
陳秘書長美伶:在兩次颱風之後,瑞穗鄉公所上網提報災損的部分是大概7,000多萬,最後還是要由縣政府書面彙整後報給工程會來審查。今天交通部和相關的同仁會到現地現勘,看看和提報金額是否相符,但無論如何,針對搶修搶險的部分,院長已經表明會全力支持。
徐委員榛蔚:希望能在趕快做好搶修搶險後提升到縣道。再者,有關193縣道走山和路面、路基淘空還有九河局河岸需要加固的部分大概需要5,000多萬的經費,這個部分已經報院了,行政院院長也同意趕快搶修193縣道,因為現在根本是完全沒有辦法走的。
陳秘書長美伶:凡是在災後復建這一塊,我們有既定的一個機制,都會循這樣的程序來處理。
徐榛蔚委員:瞭解,這個部分上次有說要用專案來處理,就請你們儘速。第二個是,關於考績會的部分,請問綜覈名實是什麼意思?
陳秘書長美伶:我不太聽得懂。
徐榛蔚委員:就是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人員的考績應本綜覈名實、信賞必罰之旨,做準確、客觀的考核。我們看看10月15日你做的裁示,這是一個會議紀錄,秘書長對人事處裁示,對於協助設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的人員辦理相關敘獎作業,請問現在提報了多少人?敘了哪些獎?
陳秘書長美伶:目前還沒有收到,我還不曉得他們提報的情況,這個最主要……
徐榛蔚委員:任何機關的設立或者公務人員在推動任何業務的時候,這不是他們本來就應該做的嗎?為什麼要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人員敘獎呢?
陳秘書長美伶:跟委員報告……
徐榛蔚委員:因為這個委員會本來就是非常具政治性和爭議性,這樣是不是會因為你們獎的關係而讓公務人員選邊站呢?
陳秘書長美伶:我想可能有所誤會,這個機關的成立,因為法律通過後有急迫性,必須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同仁會超乎他原來的工作量,所以我們為了要……
徐榛蔚委員:全國所有公務員的工作都非常繁重,也非常辛苦。本席在這裡要強調並強烈的指出,行政院是一個為全民服務的行政院,不是只為某政黨服務的行政院……
陳秘書長美伶:那當然。
徐榛蔚委員:尤其經濟部又發了一個文鼓勵該部人員上凱達格蘭學校,這也是違反行政中立法呀!
陳秘書長美伶:那個案子我們已經做了檢討,但是因為它……
徐榛蔚委員:你說有檢討,可是你們沒有對外檢討,只做內部的檢討,現在檢討得怎麼樣了?
陳秘書長美伶:人事長也已經說過了,人事處有這樣的一個疏失,他會列入年度考績的部分來做考量。但是不當黨產委員會是立法通過、建置的一個機關,所以我們當然有義務要處理。
徐榛蔚委員:謝謝,因為我的時間只剩下1分鐘。現在行政院說三級機關的任命要用政治任命,取代行政……
陳秘書長美伶:是,常務跟政務雙軌制。
徐榛蔚委員:對,常務和政務雙軌制,現在三級機關有哪一個是不用政務派令?有一些機關是比較敏感的……
陳秘書長美伶:沒有,目前只有兩個是有政務的,一個是空勤總隊……
徐榛蔚委員:不是目前,是你們未來推動要這樣子做啊!
陳秘書長美伶:未來還在規劃當中……
徐榛蔚委員: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全國有數十萬績優、非常優秀的公務員,他們都經過國家嚴格的考試。
陳秘書長美伶:是。
徐榛蔚委員:這麼頂尖的公務員,你們要廣納人才,難道公務機關裡面沒有辦法找到你們要的專才嗎?
陳秘書長美伶:報告徐委員……
徐榛蔚委員:有豐富的行政經驗裡面,你們沒有辦法找到真正適合三級機關來任命的嗎?所以在這裡……
陳秘書長美伶:沒有,文官表現得很好的話,他當然是有機會,它是雙軌制,並不是全部被取代掉。
徐榛蔚委員:一部分是常務,另外一部分是政務,這怎麼保障現在所有通過國考的公務員呢?
陳秘書長美伶:沒有,就是我們讓它多一點彈性而已。
徐榛蔚委員:多一點彈性,但是本席還是強調,數十萬公務員裡面找不到優秀的嗎?難道在座的這些公務員都不優秀嗎?
陳秘書長美伶:不會,我相信我……
徐榛蔚委員:再怎麼開放、再怎麼專才,唯你們的人是用,是在鄙視整個公務體系。我們的部會首長可以政治任命,但是其他下面的機關是不能政治任命的,在國家這麼大的機器裡,應該保障公務人員穩定的上路,不會因為政黨的輪替,造成整個國家沒有辦法運作,你現在是在破壞整個國家的文官體制,是在禍害子孫,未來這個國家怎麼運作、運轉呢?
陳秘書長美伶:我想委員誤會了。
徐榛蔚委員:你是覺得千千萬萬年統統是民進黨執政嗎?
陳秘書長美伶:沒有,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只是讓三級機關首長的任命可以多一點彈性。
徐榛蔚委員:本席強烈反對,我相信很多人、所有的公務員,大家隱忍不說,都知道這樣做是在破壞文官體制,未來這個國家真的是走向動蕩不安。另外,本席想請教一下港公司的問題,現在臺灣有成立哪幾所港公司?
陳秘書長美伶:詳細的我不太清楚,不過我知道你指的是臺灣港務公司。
徐榛蔚委員:對,你們現在成立臺中港公司、高雄港公司、花蓮港公司。
陳秘書長美伶:我只知道有一個臺灣港務公司,還有其他嗎?
徐榛蔚委員:成立港公司當初的用意是共創雙贏,要創造最大的利益,它是盈虧自負,但是成立到現在為止有盈虧自負嗎?有做出什麼作為來嗎?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現在只有一個臺灣港務公司,如果委員需要詳細的資料,我再提供給你。
徐榛蔚委員:花蓮港分公司……
陳秘書長美伶:花蓮港分公司並不是單一個……
徐榛蔚委員:一樣的,這也是我們第一大院該管管的吧!以目前花蓮港來說,毫無作為,跟地方完全沒有辦法結合,一件事情都沒有做到,行政院秘書長是不是好好的關心一下?
陳秘書長美伶:好。
徐榛蔚委員:我們所有的港公司,因為是要跟地方去創造最大的利益,到現在還沒有做出來。另外行政黑機關真的是疊床架屋,相信剛才所有的委員都提過,為什麼原來的任務編組、臨時性編組後來變成常設性的?本席在這裡提出來,就像這一次的災損好了,所有的災損統統是由鄉鎮公所陳報到地方政府,再報到行政院,整個體系是這麼的完備,而且完全是單一窗口;現在出現很多服務中心,變成各自去會勘,弄得各鄉鎮公所、地方政府疲於奔命去會勘,然後服務中心再行文給鄉公所說,這個我們去會勘過了,請你核報、陳報。縣政府又開始去……
陳秘書長美伶:服務中心的執行長……
徐榛蔚委員:雙頭馬車絕對不是這樣子做的。
陳秘書長美伶:服務中心的執行長是因為院長的行程非常忙碌,沒有辦法全部親自去勘災,所以由我們的執行長代表行政院,先到第一線去勘災,這個在時效上可以提升。
徐榛蔚委員:我們看不出有什麼作為,行政院長來關心,那是對全國百姓的關心。
陳秘書長美伶:對,但是院長行程是有限的。
徐榛蔚委員:瞭解。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請執行長先去的話……
徐榛蔚委員:這些黑機關是疊床架屋的黑機關,該檢討則檢討,該廢除則廢除。
陳秘書長美伶:它已經是我們的內部單位,我們也依照立法院的決議,把它納入……
徐榛蔚委員:如果它成為常設單位,那麼它本身符合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嗎?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應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現在的執行長、副執行長是屬於內部人員嗎?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嗎?
主席:委員的時間請注意。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的進用管道本來就有聘用的機制,所以他們是用聘用的方式,也是合法的。
徐委員榛蔚:還有,上禮拜五的新聞,報導違建若改綠能,經濟部長說,支持全臺就地合法,違章建築如果改做綠能發電……
主席:徐委員,時間請注意。
徐委員榛蔚:經濟部長說就地合法,請問這個是讓合法掩飾非法嗎?
陳秘書長美伶:委員提到的這個,我是沒有看到這則報導。
徐委員榛蔚:違建不想被拆,做綠能就可以了,很多政策真的三思而後行。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林委員麗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相信陳秘書長從中央到地方的歷練,不論是對行政體系或是政府相關的體制,秘書長應該都非常清楚,我今天想要跟秘書長討論一些事項,包括如果有一項業務橫跨兩個政府機構,A單位跟B單位意見不合時,或是兩個部會都認為這項業務都與他們無關時,簡單講這一塊叫做推託。如果遇到這樣的問題,秘書長覺得該怎麼辦?A、B兩單位都覺得沒有自己的事,或是A、B兩單位意見不合時,到底要聽哪個單位的意見?如果遇到這樣的問題,你覺得該怎麼裁撤跟協調?
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的部會如果有意見不一,或是因為設官分職的關係,認為不是他們的業務,行政院的政務委員都可以負責協調。我也可以在院長的授權範圍內幫忙處理。
林委員麗蟬:為什麼我會問這個問題呢?因為我在這半年來多次跟許多行政部門溝通新住民的相關業務或心得,很多部會都推來推去,他們認為不屬於自己的業務,不應該由他們來負責,或許有些部會會覺得就各做各的,有些單位可能資源重疊,有些單位又推掉業務,有些單位覺得不屬他們的業務,有些單位則是覺得他們不能作主,所以推來推去,我們覺得除了資源重疊以外,新住民的議題涉及到各部會,不論內政部、教育部、衛福部、勞動部等等。本席舉幾個案例,譬如社會救助法針對低收或是弱勢家庭予以補助,可是社會救助法如果遇到設籍前的新住民、未取得身分證的新住民時,衛福部會認為是移民署的業務,移民署又覺得自己很冤枉,但是新住民又歸在移民署,移民署僅有一個新住民的發展基金,這個基金編列多少錢?就我的資料上看到的,大概是編列2,000萬來照顧30萬個未取得身分證的新住民,所以移民署也認為是杯水車薪,也覺得很無奈。
另外,新政府在推新南向政策,開始推動新住民的二代海外培力計畫,我知道這個計畫是寒暑假讓孩子去父母的故鄉,連結語言、文化或是人脈關係。關於這個部分,本席還在民間時也強力推動新住民二代海外培力,也被政府所重視而去推動,我覺得這是好的。但是秘書長知道二代海外培力業務,目前有多少個部會投入嗎?
陳秘書長美伶:我想這個部分確實是很多部會都應該要投入的。委員剛才所凸顯的問題,其實也就是為什麼我們有時候需要有跨部會的任務編組來共同推動,所以行政院當然就設有一個推動新住民業務的委員會,這個部分也要跟委員報告,委員一直很關心,在520之後,我們的小組有在運作,但是整體的大會還沒有開,不過我們已經定了,在近一、兩個禮拜就會召開了。
林委員麗蟬:我要講的是,不只是剛剛所舉的這個案例,還包括新住民嫁到台灣來,尚未取得身分證時,或是他剛來的時候語言不通,不論是在司法方面、輔導方面,還是萬一遇到一些家庭問題要到派出所,他們的語言翻譯也會涉及到各個部會,不論法務部、勞動部以及司法院都有……
陳秘書長美伶:我相信各部會都有。
林委員麗蟬:你剛才提到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這個單位在作業要點裡是規範多久開一次會?
陳秘書長美伶:應該是半年吧?
林委員麗蟬:因為當初在推這個,我也是推動者其中之一,這是三個月開一次會。據我們所知,從520到現在沒有開過一次會,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連一次都沒有開,就我們了解,只有開過一次會前會,連一次會都沒有,在這近五個多月來,行政院沒有開過新住民協調會報,目前我們看到有關新住民的業務,無論是教育部、衛福部、勞動部或是司法部,各部會都有不同的任務。剛才我跟秘書長請教的新住民二代海外培力,包括內政部……
陳秘書長美伶:教育部等等單位大概都有。
林委員麗蟬:內政部、教育部及國教署、客委會都有做,可是不管是經費、業務都遍佈各地,協調會報本來在馬政府時代就成立了,因為他看到很多新住民的業務遍佈到各地,但是新住民的服務或資源都各編列一點點,各自做各自的,如果覺得很麻煩就推掉業務,認為跟他們沒關係。所以我覺得新住民的協調會報要非常重視,並且要推動跟整合,雖然是舊政府留下來的一個協調會報,但是我覺得至少之前的馬政府有看到這個問題,認真的成立這個會報,我也希望新政府好好的重視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如果沒有好好重視,我覺得會比舊政府做得還差很多。
陳秘書長美伶:真的非常感謝委員對新住民的關心,我們為了要讓這個會報更具有功能,所以林政務委員召開了會前會,先整合大家的意見,並且思考未來的方向要怎麼更加強,所以我想11月開會時,委員應該可以看到我們有比較具體的方向,未來我也會跟林政委報告,就是每一季一定都要召開一次。
林委員麗蟬: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是在11月才要開?
陳秘書長美伶:應該是這兩個禮拜內一定會召開。
林委員麗蟬:好,我希望秘書長可以跟我們承諾,你們一定會好好重視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好好發揮它的功能,協調會報所做的一些決議以及推動的工作,希望也讓我們內政委員會的委員了解,可以吧?
陳秘書長美伶:好,沒有問題。
林委員麗蟬:其次就是有關政府組織再造的部分,我們看到很多媒體一直在報導蔡政府想推動新一波的政府組織再造,例如蒙藏委員會、僑委會等二級機關要裁併,事務官改成……
陳秘書長美伶:沒有僑委會,我們第一波只有經濟及能源部以及蒙藏委員會。
林委員麗蟬:只有這兩個部會嘛?
陳秘書長美伶:對。
林委員麗蟬:我覺得不管如何改造,蔡政府在高層的決議,無論是公務體系的部分要怎麼改造,我認為蔡政府會覺得公務體系可能比較偏藍,有時候很多政策面上,上級所下的命令無法澈底落實,對於這些傳聞,我個人覺得我不泛政治化,不會聊太多,只是在推動時真的要做好。關於推動政府組織再造這個部分,你們何時要啟動?法案何時會送至立法院來?
陳秘書長美伶:首先,我不認為現行的政府機制會分藍綠,因為所有文官體系都必須要嚴守行政中立。
林委員麗蟬:大概何時會……
陳秘書長美伶:這兩個有關經濟部和蒙藏委員會的法案正由人事行政總處統籌中,目前尚未排定將於何時送至立法院,但他們已啟動處理並與大家溝通了。
林委員麗蟬:既然要啟動組織再造,新政府可曾考慮過推動新住民相關的內容,比如在行政院底下設立新住民相關部會嗎?
陳秘書長美伶:截至目前我是沒有聽說。
林委員麗蟬:既然都要組織再造了,新住民又散落在各部會,請問秘書長能不能考慮一下?
陳秘書長美伶:我把委員的意見帶回去好嗎?
林委員麗蟬:新政府的林全院長下令在各部會強力推動新南向政策的執行規劃,我們也知道新南向政策在520後有了新南向辦公室主任,並於總統府之下設立新南向辦公室,可是到了9月,鄧政委在記者會上宣布新南向政策要以行政院底下設立的經貿談判辦公室為主導,請問該辦公室的人員組成、未來的業務範圍以及預算在哪裡?我看到在行政院今天提上來的預算書中並沒有編列這方面的預算。
陳秘書長美伶:因為經貿辦公室是從原本經濟部的經貿談判辦公室轉化並提高層級至行政院的,所以預算會編在經濟部。
林委員麗蟬:人員組成以及未來的規劃呢?
陳秘書長美伶:人員組成的部分也是從經濟部現有的談判人員轉任而來,必要的時候鄧政委會再請外交部或其他相關部會派員至行政院本部支援。
林委員麗蟬:可不可以再麻煩秘書長將這部分的資料補充給內政委員會的委員們。
陳秘書長美伶:沒有問題。
主席: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看了剛剛的質詢,有些其實是雞同鴨講,但是我也要就教陳秘書長,上個禮拜的菜價一直飆漲,現在是稍微回穩,看了很多市面上連鎖火鍋店的價錢都漲上來了,吃個火鍋本來要百來塊,現在卻漲到200元,但我最擔心的是物價漲上來之後何時才會跌下去。比如說,這些連鎖小火鍋店的漲幅,有一鍋漲5元的,也有漲30元的,現在菜價稍稍回穩,下禮拜的菜價可能還會再回穩,下禮拜或過兩個禮拜菜價下跌之後,種菜的農民發現實際上的收益沒有增加,可是卻看到許多民生物資漲上去後就跌不下來,這會陷政府於兩難,所以我要就教秘書長的是,天災在台灣是頻繁的,但是因天災而導致的物價波動這麼大,雖然我們也有物價穩定小組,秘書長是其中的當然成員……
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我不是成員,這個小組是由副院長召集相關部會首長組成的。
莊委員瑞雄:你要建立相關的機制,因為從這一波就可以看出政府對物價的控管已失去了該有的功能。
陳秘書長美伶:今年的狀況確實讓我們覺得有些離譜,所以從總統到院長都非常重視,上週我們還開過檢討會,我們發現在農委會建立的機制上與資訊上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莊委員瑞雄:這樣的要求民眾看到了,但本席最擔心的是,在物價上漲的過程中,政府的這個小組沒有盡到平抑物價的功能,雖要求一個月改善物價,但在改善尚未成功前,農產品的價格就跌下來了。本席來自農業縣,大家說現在高麗菜……
陳秘書長美伶:多了100公頃的……
莊委員瑞雄:一個多月過後高麗菜價格跌到很低變成大家要丟高麗菜了,所以政府會很兩難,要提早因應才行,這樣的狀況幾乎每一年都會發生,可是政府都沒有做好。本席再舉一個例子,比如9月14日到9月15日莫蘭蒂颱風來襲,9月26日梅姬颱風侵台,行政院林院長好意地給遇上梅姬天然災害的農民低利貨款,讓他們在第一年免利息,可是農業縣的農民會覺得很奇怪,莫蘭蒂不是號稱史上最強的颱風嗎?但針對莫蘭蒂風災的貸款第一年就要繳利息,才差了9天而已,請問邏輯是在哪裡?秘書長有辦法回答嗎?
陳秘書長美伶:因為這是每次風災之後我們對農民所提內容的回應,確實應該整體考量。委員剛才說的有道理,我回去會再瞭解。
莊委員瑞雄:沒錯,我就是遇到了很多這樣的問題。鄉鎮的承辦人員會向民眾說寫「梅姬」就好,農民很老實,他們會認為災損就是莫蘭蒂造成的,怎麼會寫梅姬,這樣沒道理。為什麼政府在處理給農民善意的補助或補貼時,給小颱風的災損免利息,對最大颱風的災損卻要繳利息,不管我怎麼想,都不曉得要怎麼回答,因此我認為政府的政策要有邏輯的一貫性,畢竟農民的講法很合理,鄉鎮公所的講法也很合理,不能要求他們偽造文書,行政院林全院長就是只宣布梅姬而已,莫蘭蒂風災怎麼可以免息呢?
陳秘書長美伶:我記得院長並沒有特意指明哪一個颱風,因為今年的颱風真的太密集了……
莊委員瑞雄:不是這樣,我記得很清楚,因為梅姬風災是全國性的,但對高、屏地區來講,造成災損最嚴重的是莫蘭蒂,然而政府卻對這個災損最大颱風不給予補助。
陳秘書長美伶:好,我再去瞭解。
莊委員瑞雄:這點要注意。另外,本席還發現了一個很有趣的現象,行政院公告一年的預算才五千多萬元對不對?
陳秘書長美伶:每一年都差不多。
莊委員瑞雄:你們現在搞了一個大家來摸彩,其實也不是摸彩而是去留言tag行政院的政策,就能抽超商200元的禮券。我把類似的活動都download下來,你看看結果大家都一樣,諸如我手上的資料「長照十年計畫2.0tag中華民國行政院」,大家都在剪貼這些文字,然後要抽200元的超商禮券。這個活動看似沒什麼玄機,但是再仔細去看,從影片的點閱數和推出這個政策的狀況,動動手指將文字剪下貼上後就能參加摸彩的意義其實不大。本席反而覺得,這些活動都一樣,如此,這個政策到底要做什麼?
主席:請行政院發言人室徐發言人說明。
徐發言人國勇:主席、各位委員。跟莊委員報告,這200元不是行政院提供的,是廠商自己提供的,它的目的是為了要把文宣效果推向極致,所以它要加強推波助瀾的效果。
莊委員瑞雄:就算廠商可以……
徐發言人國勇:這個費用是他們自己付的。
莊委員瑞雄:他們自己付的?他們哪有這麼多錢可以付,這樣他們是要花多少錢,可以讓人家抽幾張?不然就是你們唬爛人家的。
徐發言人國勇:不是,這個費用是他們付的。
莊委員瑞雄:對啦!那200元的禮券他們是可以提供多少張?
徐發言人國勇:他們現在是提供多少張?
莊委員瑞雄:差不多是幾張?
徐發言人國勇:12張。
莊委員瑞雄:一天有幾萬個人,結果只有12張,你們是在拐小孩、騙小孩嗎?
徐發言人國勇:如果每個人都有,那就不叫「抽獎」了,有機會能夠得到才叫做「抽獎」。
莊委員瑞雄:一天有幾萬個人上去,結果只有12個人會被抽到,我想你今天出去之後,就不會有人再去剪貼了。
徐發言人國勇:不會,只有12張的禮券,但卻有幾萬個人上去,這表示效果很好。
莊委員瑞雄:那你注意看,如果這樣效果很好,那為什麼我們的週休二日,就是我們之前講的「一例一休」,你乾脆就用摸彩的方式就好了,這樣政策不是會更成功嗎?
徐發言人國勇:不是,政府要使用預算是有規定的,那個是廠商他們自己提供的,不一樣。
莊委員瑞雄:所以這次週休二日這個政策會有這麼大的爭議,可能是因為沒有摸彩哦?
徐發言人國勇:不是,那個是廠商提供的,跟我們是不一樣的。
莊委員瑞雄:你乾脆叫他們全部的政策都用摸彩的好了,不然一個政策弄那麼久都弄不好。
徐發言人國勇:政府的政策是不能用摸彩的。
莊委員瑞雄:好啦!
徐發言人國勇:那個是廠商提供的。
莊委員瑞雄:你這個發言人的反應還不錯。我還要再問一個問題,行政院的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在7月15日的時候有要求中央機關要架設太陽能電板來響應綠能,對不對?秘書長你看,在你們的網頁上,你們有用橫條的方式來表示這是國家的重大政策,可是錢在哪裡?這個有條件嗎?你要求他們要落實這個政策,但是能落實的縣市有幾個,就是各個機關、行政部門?這個秘書長你了解嗎?
陳秘書長美伶:我聽說主動來的縣市並不多。
莊委員瑞雄:我跟你說,主動來的縣市是「0」。
陳秘書長美伶:好像有2個縣市。
莊委員瑞雄:那個不是縣市,那是屏東監獄,那個本來就是你們行政院管理的。另外一個是在哪裡你知道嗎?是行政院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就只有這2個而已。理論上來講,放在網頁的橫條裡面的就是政府的重大政策,因為有時候我要上節目去替你們的政策辯護,所以我都會上你們的網頁去看一下,看你們到底是在做些什麼。像這樣的重大政策,我上網去看後只看到一個很愛笑、很帥的林全而已,其他還有什麼樣的意義我就看不出來了,所以本席認為,一個政策要實施下去是需要評估的,譬如說:基隆市就有跟你們反映說,我們這裡一直在下雨,你們卻下令我們基隆這邊的行政部門、學校、各個機關要做綠能,這個意義好像不大,所以你們在推行政策的時候,是不是應該要好好的想一下?
陳秘書長美伶:我想每個政策要怎麼推行,當然都應該要有完整的規劃,這個政策我們是有配套的,而且有的人可能沒有上網去登錄說他要加入,但確實是有在執行的。
莊委員瑞雄:我要跟你說的就是你剛才自己說的,來配合的縣市並不多,而且搞不好你現在要叫行政部門去配合增設這些綠能設施,也都是需要修法的,不是說行政機關的屋頂要架設太陽能面板就可以架設,哪有這麼簡單?
陳秘書長美伶:對,委員的意見很對,因為有一些還有建築法規上的問題需要考量,沒錯。
莊委員瑞雄:是啊!所以我的意思就是,你的辦公室發出這樣的公文去要求各個地方政府或各個單位要配合,這樣簡直是叫他們去違法,法令上該盤點的,該重新修訂的,你有去弄嗎?不可能啊!這到最後還可能會變成違建,秘書長你聽得懂我的意思嗎?
陳秘書長美伶:我知道。
莊委員瑞雄:我認為,要貫徹重大政策是一件好事,尤其我們花了五千多萬元,每一年都行禮如儀的把這些錢花出去,那是不是可以讓我們的政策、在整個行政院的網頁裡面,尤其是那些被社會所爭論的重大政策都應該要更明確,這個叫我們的發言人去操刀,效果一定會很好的,好不好?
陳秘書長美伶:好。
莊委員瑞雄:請加油!秘書長。
陳秘書長美伶:好,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洪委員宗熠發言。
洪委員宗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秘書長,剛剛李俊俋委員在詢問有關任務編組的時候,我發現我跟李俊俋委員找的資料是一樣的,我們目前找到的是有62個任務編組,但你說是61個,你剛才有解釋,其中有一個現在沒有了,到底是哪一個?為什麼會不見?
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那是亞投行的推動小組。
洪委員宗熠:亞投行的推動小組?
陳秘書長美伶:對。
洪委員宗熠:我剛才有看到你急著要解釋,但是委員沒有讓你說明。另外,在這61個裡面,是不是有幾個是在520我們新政府上任之後才成立的?有幾個?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新增的有5個。
洪委員宗熠:應該是6個。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新增的有:文化會報、體發會、打擊非法與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業專案小組、年金改革辦公室跟經貿談判辦公室等5個。
洪委員宗熠:5個?
陳秘書長美伶:對。
洪委員宗熠:我們有很多的委員都認為這5個任務編組有些部分是疊床架屋,有很多的功能都相同、雷同,我請問一下,你剛有講到文化會報,那文化會報跟文化部的功能有什麼不一樣?
陳秘書長美伶:文化會報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可以將文化提升到行政院的層級,讓所有的部會在執行業務的時候,所有的部會首長都能夠有文化的思維。另外,我們也有邀請一些院外的、外部的專業人士來參與我們這個文化會報,提供我們諮詢的意見。
洪委員宗熠:那這樣子它會不會成為文化部的指導單位?
陳秘書長美伶:應該是這樣子講,我們的幕僚……
洪委員宗熠:它會不會凌駕文化部?
陳秘書長美伶:不會。
洪委員宗熠:不會。
陳秘書長美伶:因為它的幕僚還是來自於文化部,相關的政策還是會由文化部擬訂之後,再拿來這邊跟大家做一個討論,也可以有一個多元的聲音來協助他們。
洪委員宗熠:好,秘書長,你剛講到有61個任務編組,你知道這裡面有一個「文化獎評議小組」嗎?
陳秘書長美伶:對,有那個小組沒有錯。
洪委員宗熠:它是從民國69年就設立到現在的。
陳秘書長美伶:對。
洪委員宗熠:它應該是很資深的一個任務編組,那它的功能又是什麼?它跟文化會報、文化部又有什麼不一樣?
陳秘書長美伶:這個文化獎評議小組是負責要頒文化獎的那個部分,等於是一個評審小組。
洪委員宗熠:對,因為我看過這61個任務編組後,其中文化會報跟文化獎評議小組這兩個的功能都跟文化部有一些雷同,這樣子會不會造成任務上的重疊?
陳秘書長美伶:在520之後這個小組還沒有開始啟動,我跟委員報告,我們的態度是,過去就存在的,我們會逐步的來檢討,如果它的功能真的應該要回歸到部會的話,我們也不排除會把它裁撤掉。
洪委員宗熠:另外,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跟體育署又有什麼不一樣?
陳秘書長美伶:好,因為體育署是教育部下面的一個三級機關,所以它在執行這樣的業務時,確實有時候它的廣度跟關照的點會比較不夠,所以如果能夠用行政院的高度來對台灣的運動做整體發展的考量,我們認為這樣它會比較具有功能性,也比較符合社會的期待。
洪委員宗熠:那現在召集人是誰?
陳秘書長美伶:是張景森政委。
洪委員宗熠:他在9月中的時候有說過一段話,那時候剛好有奧運期間發生的一些爭議問題,他也認為現在兩邊的關係還十分的模糊,我覺得這個應該要儘快的來解決,是不是這樣子?
陳秘書長美伶:是,有,現在院長已經有指示,包含單項協會的檢討,還有未來整個發展比如奧運選手、要推動的體育政策等等,那些都還在討論中。
洪委員宗熠:秘書長,你在9月底的時候有去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巡查嘛!
陳秘書長美伶:是。
洪委員宗熠:你是去看辦公室的大樓。
陳秘書長美伶:對。
洪委員宗熠:那現在狀況怎麼樣?
陳秘書長美伶:因為在520之後我發現我們居然有一個這麼重大的建設計畫在執行,之前的執行效率好像不是非常的好,進度有一點落後,我很關心那究竟是如何,所以我去看了以後,至少確認它現在的進度已經超越原來既定的時程,因為這是既定的計畫,而且前面也已經編列了3年的預算,所以我們必須把它執行完成,我們也希望這棟新建的大樓能夠如期、如質的完工,
洪委員宗熠:秘書長,這次我們有邀請4個聯合服務中心的執行長到這邊來,這應該是第2次吧?是第幾次?
陳秘書長美伶:上次解凍預算的時候,他們也都有來。
洪委員宗熠:他們有來過嘛!所以他們這次應該算是第2次來?
陳秘書長美伶:如果是520之後的話,應該是第2次。
洪委員宗熠:520之後是第2次。
陳秘書長美伶:沒有錯。
洪委員宗熠:但本席到現在還沒有見過中部聯合服務中心的執行長,上一次他沒有來嘛!
陳秘書長美伶:是的。
洪委員宗熠:這次他又沒有來,是什麼原因?
陳秘書長美伶:我昨天也在問他今天不來的理由是什麼。
洪委員宗熠:上次要解凍預算很重要,這次的會議又跟我們的業務有相關,而且又有討論到預算,為什麼他都沒有來?
主席:請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湯副執行長說明。
湯副執行長火聖:主席、各位委員。因為他有事,所以我代替他來。
洪委員宗熠:是家裡有事?
湯副執行長火聖:是公事。
陳秘書長美伶:好,我查一下他的假單,好不好?我等一下請人事處查一下他的假單後再跟委員報告。
主席:我跟秘書長報告,因為委員會跟我都沒有收到這方面的訊息,這樣是不太適合的,我們還有很長的時間,公務再怎麼樣繁忙都不應該這樣。
洪委員宗熠:他2次都沒有來。
陳秘書長美伶:好,我們試著聯絡一下。
洪委員宗熠:就本席所知,目前這4位執行長都應該是很認真、很勤跑的,所以該來立法院的時候就應該要來。
陳秘書長美伶:是的。
洪委員宗熠:另外,東部聯合服務中心還有一個任務編組,就是「花東地區發展推動小組」,這個秘書長你知道嘛!
陳秘書長美伶:對,我知道。
洪委員宗熠:那它跟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有什麼不一樣?
陳秘書長美伶:我想那應該是2件事情,因為我們有一個花東發展條例,上面就有規定要設置這樣一個推動小組,而我們的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是行政院在跟地方接觸的第一線,它是協助行政院來做協調跟聯繫地方的工作。
洪委員宗熠:好,謝謝。秘書長,剛剛莊瑞雄委員有問到「穩定物價小組」。
陳秘書長美伶:是。
洪委員宗熠:那你知道穩定物價小組最近有開過會嗎?
陳秘書長美伶:有,為因應這波物價、菜價上漲的問題,他們有召開過兩次還是三次會議。
洪委員宗熠:他們在9月8日的時候有開過一次會,10月14日也有開過一次。
陳秘書長美伶:對,好像10月20日還有開過一次。
洪委員宗熠:現在因為菜價上漲,所以大家都吵著要抓菜蟲,但是這個穩定物價小組的網站到今天早上我都還是上不去,你知道嗎?
陳秘書長美伶:好。
洪委員宗熠:本席從今天早上一直要上他們的網站,可是到現在都還是上不去。
陳秘書長美伶:好,我們會請我們資訊處的同仁去看一下。
洪委員宗熠:這個議題是現在全國最關心的,我們穩定物價小組的資訊應該要隨時的公開,要讓民眾可以隨時的了解到行政院做了什麼事情,但怎麼到今天早上網站都還讓人連不上去?
陳秘書長美伶:好,我們馬上檢討一下,等一下請同仁跟委員做一個報告。
洪委員宗熠:好,謝謝。
主席:雖然我們都是執政黨的委員,但是我們本於把關的職責,真的還是要拜託秘書長聯繫一下,他要請假也沒有跟我們說,我認為有失尊重,好不好?而且今天是審查預算,大家又對你們的聯合服務中心那麼有興趣,再不來,預算就被砍光光了。
黃委員昭順:(在席位上)沒關係,我們就做一個主決議。
主席:沒關係,先讓我處理一下,先請他趕快來就對了。
請賴委員瑞隆發言。
賴委員瑞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秘書長,辛苦了。
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不會。
賴委員瑞隆:因為早上大家都在關心現在我們的任務編組到底是多少個?
陳秘書長美伶:目前是55個。
賴委員瑞隆:55個。
陳秘書長美伶:是的。
賴委員瑞隆:我的資料也是顯示55個,但是在我的資料裡面的這55個好像還有包括參與亞投行的專案小組?
陳秘書長美伶:這個小組經我們檢討後,已經先把它裁撤了。
賴委員瑞隆:先裁撤了?
陳秘書長美伶:對。
賴委員瑞隆:因為我們已經確定是不會參與亞投行了,我們並沒有在今年的9月30日前報名,所以確定明年是不會參與亞投行了,這個小組確定是沒有了?
陳秘書長美伶:對。
賴委員瑞隆:那有沒有其他哪些編組是還在評估當中、未來可能會裁撤?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對所有的任務編組都會隨時做滾動式的檢討,會看它的功能、效益能不能達到,如果不行的話,我們隨時都會檢討。
賴委員瑞隆:好,55個任務編組應該是這幾年來最少的數字,因為有檢討過嘛!
陳秘書長美伶:最近3年來這個數字是最少的。
賴委員瑞隆:好,我還是希望能夠持續的檢討,依照秘書長過去的專業或是工作效率,我希望秘書長要去主導,效用不佳的編組都應該要減少,因為它會耗費相當多的公務人力,如果這個編組可以回歸到部會,由部會的職掌去負責,可能會有更效率。
陳秘書長美伶:好,不過我要跟委員報告,因為有部分的任務編組其實是依法律規範必須要設的,要檢討它可能會有困難,所以那個部分我們可能就會保留,但是其他的我們會隨時來做檢討。
賴委員瑞隆:好,法律上規定要設的,我們當然是尊重,除非將來有修法。但是對於其他的任務編組,我想確認一下,不曉得秘書長有沒有了解過,這裡面有哪些任務編組在今年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開過會?
陳秘書長美伶:目前還沒有開過會的就是剛剛提到的新住民的部分,另外一個是永續會,永續會的會議這個禮拜會召開。
賴委員瑞隆:這個禮拜會召開?
陳秘書長美伶:對。
賴委員瑞隆:不過現在都已經10月了,那有沒有哪些任務編組是一年只開會一次的?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的災防會報是一年召開2次,永續會是一年開會3次,最主要是因為我們的委員要做變動的關係,還有就是因為要配合現在整體的永續發展去做一些調整,所以在時間上稍微有點延後,但是我們會在半年內召開。
賴委員瑞隆:好,我希望秘書長要重視,如果有些任務編組的必要性不高,那就予以裁撤。
陳秘書長美伶:好。
賴委員瑞隆:我希望要越精簡越有效率越好,但如果是確定要留下來的、有必要性的,也希望行政院這邊能夠更加的重視,該召開的會議就應該要密集的來召開,我覺得有些會議是可以再減少的,但有些會議其實應該要再加強它的重視度,像有些會議拖了很久,這個在效率上其實就是不彰的。
陳秘書長美伶:我同意委員這樣的說法,沒有問題。
賴委員瑞隆:好,謝謝秘書長。再來我想要請教一下有關兼職的部分,依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支給方式是按月支給,並依實際出席比率計發兼職費,但所兼任之職務非每月開會者,亦得按實際開會之月數依實際出席比率計發之。另外還有依實際出席次數按次支給兼職費,每次最高新臺幣2,000元。
請看下一頁,這也是之前整理過的,有幾個部分是有兼職費的,像訴願委員會是每人每次2,000元,按照規劃是每週要開一次會,這個我們有編列預算。公投審議委員會的部分,主委每個月是8,000元,這是按月發的,是按照剛才講的那個規定來發的,委員每月是4,000元;簡任及薦任9職等達年功俸人員每月是3,000元;其餘薦任人員每月是2,500元。科技會報兼任研究員每月是12,000元;消費者保護會的民間委員每月是7,500元,不知道秘書長對於這個部分有沒有什麼樣的想法?
陳秘書長美伶:在公投那個部分,我們從4月1日已經改成沒有開會就不領。
賴委員瑞隆:原本每月領8,000元的部分現在沒有了。
陳秘書長美伶:已經沒有了。
賴委員瑞隆:那是單次領,還是開會的月份領?
陳秘書長美伶:實質有開會的那個月份領。
賴委員瑞隆:有開會的月份才會領8,000元、4,000元,如果沒有開會,基本上8,000元、4,000元就不撥。
陳秘書長美伶:對。
賴委員瑞隆:那其他的部分呢?
陳秘書長美伶:其他的部分都是固定的,而且確實有在執行職務,尤其是我們的訴願會,院本部每年的訴願案件非常的多,他們的開會非常密集,委員還要事前來審查所有的案子。
賴委員瑞隆:好。我們看下一頁,這是同事幫我整理的資料,訴願會在102年、103年、104年的收辦件數加起來是36件,和秘書長講的好像不太一樣,是我的資料有誤嗎?
陳秘書長美伶:訴願會一年都有2,000件。
賴委員瑞隆:這樣應該是我同仁整理的資料有誤。接下來要請教的是,剛才有提到公投審議委員會這3年來開會不到10次,如果每個月給這筆錢,秘書長也說不合理,所以已經停了,什麼時候停的?
陳秘書長美伶:今年4月1日。
賴委員瑞隆:4月1日停的,變成有開會才有領那個費用。
陳秘書長美伶:沒有錯,還有我們的消保會也是一樣,沒有開會就不會領。
賴委員瑞隆:好,我覺得朝這個方向才是真正在撙節國家的資源,不過兼職費該給的當然要給,像訴願會的業務這麼繁雜、這麼重要就確實該給,但如果是3年才開10次會的話,我想在開會期間給這個出席費已經算是相當的充裕。
接下來要請教科技會報這個部分,剛才有提到兼任研究員每個月領12,000元,那開了多少次會?有什麼樣的成效?
陳秘書長美伶:我請執行秘書來說明。
賴委員瑞隆:好。
主席:請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郭執行秘書說明。
郭執行秘書耀煌:主席、各位委員。兼任研究員每個月平均出席2次,不過他們平常也要協助科技會報辦公室進行一些科技政策的研習,然後提供相關的諮詢顧問,不是單純的出席開會而已。
賴委員瑞隆:所以他們每個月確實有領12,000元。
郭執行秘書耀煌:要看這個經費的高低,大概是12,000元上下。
賴委員瑞隆:12,000元上下,所以有時候會超過12,000元,有時候在12,000元以下,每個月固定給。
郭執行秘書耀煌:過去沒有超過12,000元,但是有時候會稍微低於12,000元。
賴委員瑞隆:秘書長,我覺得這個部分有一些檢討的空間,因為我們已經有一個科技部在主導國家的科技政策,如果上面還有一個科技會報,會報的主委、副主委主要都是部長在擔任,有一些專家學者在擔任,我不知道在裡面下設兼任研究員的效益到底有多大,如果真的那麼有效,要不要乾脆就併入科技部?因為未來執行的單位是科技部,由科技部整體來統籌是不是會達到更大的功效?
陳秘書長美伶:謝謝委員。因為科技會報是過去的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轉化而來的,所以它有一個歷史背景,當時候也沒有科技部,而是國科會。以現在來講,在整個運作上面我們會強化它的功能,不要疊床架屋,也不要與科技部的業務有所重疊。
賴委員瑞隆:秘書長,我的意思是說如果它沒有特別的組織,也許就讓它回歸到科技部,讓科技部來主導整個國家的科技政策,因為原先是國科會,現在有科技部。至於科技會報,它是一個協調功能性強的單位,負責院長、部長之間的協調,所以專業技術的顧問或是幕僚工作應該是回歸讓科技部去做,也許來得更有效率一點。
陳秘書長美伶:對,部做的就是這樣,然後就是委員講的,科技會報是負責協調的部分。
賴委員瑞隆:這個部分請秘書長回去評估,看看是不是有檢討的空間。
陳秘書長美伶:好。
賴委員瑞隆:再來,關於行政院的各個聯合服務中心,秘書長剛才提到你在9月份去看了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後來本席也去看了,因為我在上次才發現原來我們花了4億多的經費來蓋這個中心,請問秘書長,如果你有機會重新決策的話,你會花4億多來蓋這棟大樓嗎?
陳秘書長美伶:這個案子憑良心說,在520的時候我確實嚇到了,才知道有這一個案子,如果以現在的政策,我們應該儘量去找閒置的地方來做一個處理。
賴委員瑞隆:其實在地方政府或是很多的部門單位都有一些閒置空間,只要充分去運用就能達到很好的效果,那現在花了4億多,未來在貸款的部分1個月就要還款一百五十幾萬,但是租金其實只有138萬,我的意思是說,只要中央和地方妥善的溝通,應該可以找到很多好的空間來運用,那沒有關係,這個已經確定了當然就繼續走。
陳秘書長美伶:對,已經執行了。
賴委員瑞隆:而且執行的狀況還不錯,在執行率各方面都不錯,但是既然做了這個,我希望它將來能達到更好的功能,各部會應該要扮演更強大的功能。
還有一個部分我也想瞭解,本席事先也和執行長討論過,就是現在總統的臨時辦公室是設在高雄市鳳山行政中心,也許未來可以評估看看,如果在安全和各方面都適當的話,是不是就整個集中來辦公以達到更好的效果?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可以把委員的意見拿來做一個討論。
賴委員瑞隆:好,那就麻煩秘書長,希望後續在一些組織上面能夠再做更有效率的調整。
陳秘書長美伶:好,謝謝賴委員。
賴委員瑞隆:謝謝秘書長。
主席: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秘書長,今天對我們台日漁業協定來講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日子,但是以往我們應該都是用交流協會的蔡明耀,是不是?
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是的,他還是團長。
黃委員昭順:那邱義仁是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陳秘書長美伶:他是顧問。
黃委員昭順:本席要提醒你,行政院的業務也有包括食安和其他的問題,在2005年邱義仁當國安會秘書長的時候,台日之間就有一個默契,你知道這件事嗎?
陳秘書長美伶:我不曉得。
黃委員昭順:好,我特別再提醒你,當年台日之間有一個默契,就是日本的公務船如果到沖之鳥礁200浬內執法,就會告知我們的漁業署,漁業署就會通報我方的作業漁船暫時要離開,當時會達成這個默契就是因為2005年龍榮二號漁船在那裡作業並引起爭議,但是在這段時間我們發覺這個默契說已經不存在。今天我們看到蔡政府上任後要開始啟動第一個台日漁業協定,本來這沒有邱義仁的事情,這是蔡明耀的事情,不然就是謝長廷的事情,應該是這樣,對不對?
陳秘書長美伶:因為邱顧問目前是亞東關係協會……
黃委員昭順:他現在是團長嗎?
陳秘書長美伶:不是,團長是蔡明耀。
黃委員昭順:團長是蔡明耀,那邱義仁是什麼身分?
陳秘書長美伶:他是顧問,但是因為他是亞東關係協會的負責人……
黃委員昭順:這個部分我想發言人可能比秘書長還瞭解,邱義仁和蔡明耀的身分能不能告訴我們?發言人知道嗎?行政院的每件事情你都要知道,不然你要怎麼對外發言?
主席:請行政院發言人室徐發言人說明。
徐發言人國勇:主席、各位委員。邱義仁現在是亞東關係協會的理事長。
黃委員昭順:他是團長嗎?
徐發言人國勇:據我所瞭解他是顧問。
黃委員昭順:那主談是誰?
徐發言人國勇:主談還是蔡明耀。
黃委員昭順:本席在這裡要提醒你們,因為當年的這個默契說,讓漁業界這兩天都很擔心這件事會借屍還魂再來一次。其實從蔡英文總統上任到現在,你們把沖之鳥礁的「礁」字拿掉而引起漁民很多的疑慮,包括我們的漁船被扣了幾百萬,到今天也沒有拿回來,有拿回來嗎?
徐發言人國勇:這是談判的項目之一。
黃委員昭順:徐國勇發言人你在當立委的時候,你也是主張這個錢要趕快拿回來,對不對?
徐發言人國勇:對。
黃委員昭順:本席要講的是,從5月到現在已經有6個月的時間,這幾百萬拿不回來就是拿不回來,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在你們談判的過程中,本席希望這件事情不能夠再借屍還魂,因為以中國大陸和韓國的主張,他們對於日本沖之鳥礁的提案都是反對的,換句話說,根本就沒有必要讓聯合國來決定這是不是公海,因為礁和島相差得太遠,如果沖之鳥是礁,那在台日漁業協定中,我們的漁船本來就可以進去,所以這個是「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本席希望行政院要堅守崗位,如果這個崗位不能堅守就什麼都不用談,所以你能不能告訴我,這一次的談判會不會又回到2005年那個默契說?徐發言人不要客氣,我看你以前說話都很衝,你儘管說沒關係。
徐發言人國勇:其實會不會回到以前的狀況要看談判的結果,但是很顯然的,沖之鳥礁的面積根據國際海洋法一百二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它本來就不能夠享有專屬經濟海域。
黃委員昭順:對嘛!
徐發言人國勇:也就是說我們在這一部分的談判不在於主權,是在於專屬經濟海域。
黃委員昭順:對,就是經濟海域的問題,你剛才說這句話,我要給你拍手,是沖之鳥礁沒有錯,所以沒有日本所主張經濟海域的問題,它是一個公海,大家都可以去,包括韓國和中國大陸都是這樣主張,所以你們說要等聯合國去做這件事,對不起,我們根本不應該在這上面做任何的讓步。另外,大家都在質疑你們要拿福島五個地方的輻射農產品去換,你們在這一次的談判會做任何的退縮嗎?要不要在這裡向我保證?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會以維護國人的健康安全作為最高的考量。
黃委員昭順:你在這裡保證哦!徐發言人,你要不要保證?
徐發言人國勇:因為我們……
黃委員昭順:關於這個部分我等一下會請他們做一個主決議,如果你們沒有辦法針對國人的健康和漁民的保護做一定程度的保證,那麼這些預算應該要凍結,我相信趙天麟主席一定會同意。
徐發言人國勇:國人的健康一定是第一考慮,但是這個和台日的海洋談判應該是兩回事。
黃委員昭順:搞不好會一起談,因為我們都有接到很多的訊息。
徐發言人國勇:當然大家會去猜,但那是兩回事。
黃委員昭順:因為訊息有很多,所以我們希望你們今天在這裡做保證,然後看這個預算要怎麼凍結,我想主席應該也很同意我的說法,至於凍結多少,等一下我們委員會來討論。
再來我要請教秘書長,從上個會期到這個會期我們一直在討論的集遊法和公民投票,包括兩岸事務公投門檻的條款等,那個時候所有民進黨的委員都非常堅持,他們說集遊法應該改成集遊保護法,本席甚至主張集遊法就把它退掉,其實這兩個案子對民進黨過去的主張有一定程度的影響,但是它已經過了協商期,我們都支持了,結果到今天案子不送出來,是行政院又下了指導棋嗎?
陳秘書長美伶:沒有。
黃委員昭順:那你們有要求在院會正式處理嗎?你們沒有列入優先法案嗎?
陳秘書長美伶:因為這是立法院已經在進行中的法案,所以我們尊重立法院。
黃委員昭順:在立法院列入優先法案當中,秘書長,陸生納保的修法也不是你們行政院要提案,也是請民進黨黨團提案啊!本席在這裡質疑你們是在規避責任,把一些你們不想推的法案推給民進黨黨團。趙天麟委員,你們很衰,你知道嗎?好的他們拿走,有爭議的就丟給你們,如果立法院沒有通過公投門檻就會變成是民進黨黨團的責任,不是你們行政院的責任,是這樣嗎?
陳秘書長美伶:沒有啦!我們還是一個執政黨,立法、行政部門是共同合作的。
黃委員昭順:你們現在對這兩個案子不表示意見,還是你們要放在那裡擺爛?
陳秘書長美伶:不是,因為它現在在立法院的程序中,所以我們……
黃委員昭順:它已經過了正式的協商期,我想立法、行政之間本來就是有一些優先法案,你們現在不把它列入優先法案是嗎?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的優先法案之前已經報告過了,我們是以民生法案為優先。
黃委員昭順:秘書長,你不要迴避很多的問題,包括今天有太多委員對你們的臨時任務編組有意見,我剛才看別的委員在質詢的時候,連行政院的任務編組有哪幾個都要人家告訴你,可見整個制度被民進黨弄得一團亂,連秘書長都不知道,還要看書面資料才知道有幾個。
陳秘書長美伶:不是、不是,剛才委員是問我裁撤掉哪幾個,詳細的數字我背不起來。
黃委員昭順:不只是裁撤的部分,委員問你現在新的有幾個,你還要請幕僚拿資料給你看。
陳秘書長美伶:新的總共是5個,沒有錯。
黃委員昭順:秘書長,其實外界對這些臨時組織編組都非常有意見,包括三級機關的文官體制你們都要改,外界都在看你們是不是會破壞了整個文官制度,我想韓國總統的青瓦台事件是我們的借鏡,我們不應該用很多的任務編組,甚至於破壞很多的文官制度,讓許多的黑手可以藉由這些臨時組織編組伸到整個行政體系。本席希望行政院和民進黨能夠把韓國的歷史引以為戒,千萬不要讓那些沒有制度的黑機關介入整個政策的決策,否則的話,我想幾年以後同樣的事情也會發生,謝謝。
主席:我先宣告一下,今天的詢答到中午12點,下午2點30分繼續開會。請大家有心理準備,我們希望今天可以把預算處理完畢,如果到下午5點半還沒有審完,會議就繼續延長。
請Kolas Yotaka委員發言。
Kolas Yotaka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秘書長,我也是要向您請教有關行政院的組織分工及其功能的問題,我們知道行政院下設常設性的任務編組,其中包括北中南東四大聯合服務中心,那麼稍早您在答復李俊俋委員的時候說這四大中心已經改制為內部單位,請問內部單位的定義是什麼?這四大中心的工作內容和前政府時代會有什麼不同?
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因為聯合服務中心現在已經納入我們的組織規程,所以在我的認知上,它是我們的內部單位。過去大家都認為這4個聯合服務中心是一種酬庸的性質,只做一些和地方情感聯絡的事項,但是在520之後,我們希望這4個聯合服務中心能真正作為行政院的第一線和地方進行接觸和協助,包括政策宣導也好,蒐集民意也好,甚至是實際的執行,譬如說災後的勘災工作,所以它們是有功能的提升。
Kolas Yotaka委員:秘書長剛才講的本席非常認同,坦白說,我對其他的聯合服務中心不是很熟悉,不過我來自東部,花東兩縣的居民的確非常需要一個扁平化的政府來協助各式各樣的建設。花蓮和台東全境都是政府公告的原住民族地區,可是長久以來,偏遠地區的民眾辛辛苦苦的將自己想要看見的建設陳情給鄉公所,鄉公所再辛辛苦苦把寫出來的計畫轉給縣政府,然後再由縣政府送到中央去申請補助,結果民眾經常說到最後都沒有下文,那鄉公所說報給縣政府,縣政府說報給中央,一個恐龍式的政府組織造成下情沒有辦法上達,就算上達都不知道已經過了多久,緩不濟急。
其中主要的原因,在花蓮和台東我們看見的是卡在縣政府,縣政府是有意識的選擇特定鄉鎮的建設案來做,或是刻意忽略某個鄉的建設而不去提報給中央,在首長或是高層一級主管的心目中,他們有一個優先順序表,有時候鄉公所和村長根本就不知道自己送出去的案在縣政府的層級就被刷掉,結果基層就說政府忽視花東。但是我在這邊還是要向花東兩縣大部分的公務人員致敬,因為大家其實是很辛苦的,這兩縣的預算的確是非常困窘,不過當中央有誠意要給花東更多的子彈、更多的資源的時候,我們卻看見很多東西卡在縣府的高層,根本就做不來。例如花東發展基金,中央10年編給花東兩縣400億的預算,花東基金第1期從101年至104年,在前政府時代的預算執行率截至104年底竟然只有36.5%,也就是說有錢給你花可是你不會花。
我們來看在這4年有哪些非常離譜的案例,譬如原住民族傳統豐羽計畫,花蓮中部的民眾都非常的清楚,縣府喊得震天價響,但是幾年來執行率只有5%;花蓮海線的山海劇場,到目前執行率只有10%;原住民族多元文化區域三生舒活計畫只有5%;鯉魚潭的空中纜車計畫是48%。尤其花蓮縣是農業大縣,原住民族賴以維生的農業綠能示範計畫就卡在這裡,只有1.7%,這是花蓮的情況。現在來看台東的情況,台東也有好幾筆,例如蘭嶼傳統家屋的保存計畫,執行率只有36%;更離譜的是,大武鄉南迴緊急醫療照護品質提升計畫只有0.36%,其餘的本席就不再一一贅述。我想請問的是,秘書長看到了恐龍化的政府長久以來帶給花東居民的痛苦,不知道扁平化的這個新政府要如何來解決這樣的問題?
陳秘書長美伶:我是第一次知道這個預算的執行率這麼差,我會帶回去與相關部會做一個瞭解,不過我們現在是希望聯合服務中心發揮功能,能夠在第一時間反映地方的需求,然後我們再來看中央和地方和縣市政府之間還有什麼沒有補足的部分需要中央去施更多的力量來協助,我想我們會把花東列為重要的一個地區。
Kolas Yotaka委員:恐龍組織還有另外一個非常可怕的案例,就是日前新聞炒得沸沸揚揚的瑞港公路,從花蓮瑞穗通到港口的花64線,這條22公里的道路是鄉道,這是鄉公所和縣政府該管的,但是它破爛不堪數十年如一日,鄉公所和縣政府管不好,結果有人罵政府,甚至還罵剛上台的蔡總統和林院長,說他們不顧人死活,但是秘書長你知道嗎?根據我調到的資料,從民國97年到104年,在國民黨的總統、國民黨的行政院長和國民黨的縣長一條鞭完全執政的情況之下,瑞穗鄉公所和豐濱鄉公所提給花蓮縣政府,結果這8年來花蓮縣政府只向中央送了5次計畫,以我的瞭解,8年來瑞港公路不知道都淹水、坍方了幾次,當然是不只5次。村子裡的老人要洗腎,還有糖尿病患要送醫都沒有路,村裡的孩子要往西走十幾公里到瑞穗的村子去就學,結果前不久還有民代在罵行政院,說你不管花蓮人的死活,以上只是幾個例子,我只能說這個系統很可怕。
本席是想透過這些案例來告訴秘書長,東部聯合服務中心的功能要怎麼加強才能打破現有的框架,讓花東兩縣的居民在蔡政府上台之後可以看見希望,讓它在政府扁平化之後可以真正成為行政院在花東的窗口,所以我很具體的問題就是,有沒有可能賦予花東聯合服務中心更多的權力?有沒有可能去修行政院組織法,甚至是花東發展條例,讓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可以直接受理鄉鎮層級的送案,去執行花東基金的預算,讓錢可以真正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這是一個我們從來不曾討論過的概念,不知道初步聽起來您的回應是什麼?
陳秘書長美伶:謝謝Kolas委員。我剛才提到這4個聯合服務中心已經是我們的內部單位,所以本來就可以協助送案,這個沒有問題。尤其我們許執行長在擔任這個工作以後,他非常積極,每天在那邊跑,像瑞港公路的情形我們在第一時間也是從他那邊得到訊息,知道我們中央可以就什麼地方去做協助。
Kolas Yotaka委員:其實本席在花東跑,經常會看見許執行長,他真的是滿辛苦的。我們看到在東部聯合服務中心的架構下有一個原住民族服務組,這是現有框架的其中一組,請問原住民族服務組的執掌是什麼?大概有多少人?可不可以簡短的回答一下?
陳秘書長美伶:只要原住民部落有什麼樣的需求,我們執行長都會去協助,我請執行長來補充說明。
Kolas Yotaka委員:執行長可不可以快速的回答一下?
主席:請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許執行長說明。
許執行長傳盛:主席、各位委員。針對東部聯服中心,我們原住民服務組是有兩位,一位負責台東,一位負責花蓮,現在原民會在我們服務中心有成立一個原住民族群委員辦公室,一共有5位族群委員進駐。
Kolas Yotaka委員:本席希望這個組織圖在接下來的4年當中可以有完全不一樣的分工、完全不一樣的藍圖,當然我們知道原住民組只有兩個人,可是東部有三分之一的民眾是原民,本席瞭解其他組一定也有處理原民的業務,例如交通或是農業,可是如果我們期待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可以扁平化成為到東部的觸角,那麼它的確需要更縝密的規劃。本席完全支持必須給予許執行長和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更多的權力,不管是行政權或是財力,但是我們一定要看見非常有效的藍圖。
最後我要請教關於常設性任務編組的問題,我想秘書長應該記憶猶新,日前我們在討論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時候有特別提到轉型正義到底要不要立法,那我個人一直以來不變的立場就是不需要特別立法,因為如果現有的制度能夠具體落實的話,是可以相當程度的解決原住民族在法制面和行政面的問題,所以我們果然看到總統府下面已經設置了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委員會,目前正在籌組,也即將要開會,那行政院下面設的原基法推動會是不是也一併要召開?因為從2005年開始,在這個推動會成立之後,10年來只開3次會,現在本席要請問您,第4次會什麼時候開?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在日前已經完成了所有委員的聘任,聘任工作完成之後我們就會和他們聯繫,11月份應該就可以召開會議。
Kolas Yotaka委員:11月份就會開,會不會由院長直接主持?
陳秘書長美伶:是由院長召集,院長當主持人。
Kolas Yotaka委員:好,我們的確看到這個政府上台之後是更有魄力,大概多久開一次會?
陳秘書長美伶:依照規定是4個月要開一次,我們以後會照這樣的程序來辦理。
Kolas Yotaka委員:那太好了!這和2005年原基法的立法精神是完全相符的,本席希望在原基法推動會開始召開之後,可以在4年之內看見非常具體的立法進度,感謝秘書長。
陳秘書長美伶:謝謝委員。
主席: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吳委員琪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秘書長,剛才看到很多委員在討論聯合服務中心,包括中部、南部、東部以及雲嘉南,大家普遍都認同聯合服務中心的成效不彰。
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過去是這樣沒錯。
吳委員琪銘:大家都認同它是酬庸性質,所以功能沒辦法發揮,是不是要想辦法裁撤?不然一年編列的預算有1億多,這些都是人民的納稅錢,這個部分行政部門一定要去討論。
本席今天針對兩個重點,第一個是食品的問題,你們的消保及食安業務編列了1,700萬,在它項下的食品安全辦公室編列了550萬,現職人員只有4位,這樣有辦法達到管理全國食品安全、維護國人健康的成效嗎?我們都很清楚,在103年、102年因為發生了頂新黑心油、毒澱粉和塑化劑種種食品的問題,所以才會成立食品安全辦公室,但是以這幾年來看,食品安全辦公室才編列五百多萬的預算,這樣的預算有辦法替全國人民的食品安全來把關嗎?請秘書長回答。
陳秘書長美伶:好,感謝委員。食品安全辦公室正式的編制人員雖然只有這樣,但是我們有一些工作是跨部會的協調,所以有從相關部會調人來支援,整個辦公室其實有18個人。另外,食品安全辦公室是負責跨部會的協調和業務聯繫的工作,所以真正的主責單位還是在食藥署和農委會,他們都有編列相關的預算,這是功能的方面。
吳委員琪銘:秘書長,這個都是跨部會整合,都是跨部會人員來支援,但是你要考慮到食品安全辦公室的業務量達到10項,你說要跨部會來處理這個部分,本席是比較有疑慮的,畢竟這關係到全國人民的安全,一個專業的單位如果經費不充足,未來它要怎麼把關呢?過去的食品出了那麼多問題,這個新政府都很清楚,為什麼人民會讓新政府上台?這就是原因之一。我們對於食品一定要嚴格把關,如果沒有嚴格把關的話,到時候人民對新政府一定會有疑慮,所以本席要求,在經費的部分是不是可以再加強?人員的部分是不是要擴充?如果這個成效做不出來,那我們成立食品安全辦公室就沒有意義。針對這個部分,秘書長有沒有更好的看法?
陳秘書長美伶:委員建議擴充食品安全辦公室的功能,這點我們可以再檢討,不過它原始的設計只是在負責協調和聯繫的工作而已,有一種統合性質,比較屬於是幕僚性質,因為它不是一個機關,而是一個單位,所以不管是經費或其他方面都沒有那麼多。至於它的功能要怎麼發揮,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再檢討。
吳委員琪銘:這是全民都在關心的問題,包括10月28日媒體在報導的假農藥,這個問題發生在中部,中部是一個平原,也是我們的米倉,所以有很多假農藥在市面上流通。從這次查獲的三百多件就可以知道,在中南部有很多農民沒有那個知識去分辨真偽,都是透過農藥商來推銷,很多農民的教育水準沒有那麼高,所以他們看不懂。在這個部分行政院有什麼措施可以來嚴格把關?我們日常的食品絕對都和農作物有關係,行政院有什麼措施可以來遏止,讓假農藥事件不再重演?
陳秘書長美伶:我請食品安全辦公室許主任來說明,因為這個案件一發生的時候他們有做一些措施,請他向您報告好不好?
吳委員琪銘:好。
主席:請行政院食安辦公室許主任說明。
許主任輔:主席、各位委員。就這方面未來的管理主要有兩部分,第一個是持續加強查緝非法進口,特別是大陸來的這些農藥。第二個是農藥商的管理,特別是他們要開農藥販售證明,然後落實去達到每一個農民都要取得這個證明,才能將整個農藥的管理導回真正的軌道。
吳委員琪銘:我們都是在南部長大,所以我們很清楚,只要有利潤,農民絕對都聽農藥商的,所以你們一定要嚴格的規定,然後嚴格去把關、嚴格去查緝,對於不符合規定的農藥商甚至要去開罰,這些動作一定要做,這樣才能確保國人的食安問題不再重演,好不好?
許主任輔:好,是。
吳委員琪銘:另一個本席關心的重點就是行政院的國土安全辦公室,尤其是中華民國的國旗出現在國際恐怖組織的攻擊名單上,未來我們要舉辦世大運,因為過去高雄的世大運辦得很成功,包括南韓和俄羅斯等一百六十幾個國家都能夠來參加,可以帶動上萬的觀光人潮,也可以說是一種國際行銷,不過這一次要在雙北舉辦,在安全的部分,請問秘書長,我們有什麼防範措施可以讓世大運能夠辦得更加成功?
陳秘書長美伶:在安全這個部分,我們有提升到行政院的一個專案小組來做維安的規劃,其實在前兩個月我們也做過一次金華演習,演練碰到恐怖行動的時候要怎麼樣防範,這個專案小組持續在運作當中,由張景森政委和林美珠政委來規劃和管理。
吳委員琪銘:因為明年度的世大運對我們國家的形象以及產業的提升有很大的幫助,畢竟是在我們雙北舉辦,尤其在新北市也有很多……
陳秘書長美伶:有一些場地是在新北。
吳委員琪銘:對,這會帶動我們的經濟和產業升級,這樣很好。
陳秘書長美伶:行政院會全力協助。
吳委員琪銘:希望秘書長一定要加把勁。
陳秘書長美伶:好,行政院會全力協助。
吳委員琪銘:謝謝。
陳秘書長美伶: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賴委員士葆、黃委員偉哲、鄭委員運鵬、林委員俊憲、陳委員歐珀、蕭委員美琴、葉委員宜津、徐委員永明、鍾委員佳濱、吳委員志揚、廖委員國棟、孔委員文吉、林委員德福、江委員啟臣、鄭委員天財、蔣委員乃辛、劉委員世芳、羅委員明才、管委員碧玲、張委員麗善、陳委員亭妃、王委員惠美、邱委員志偉、顏委員寬恒、簡委員東明、何委員欣純、高委員金素梅及周陳委員秀霞均不在場。
請楊委員鎮浯發言。
楊委員鎮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一整個早上有很多同仁都在詢問臨時編組的部分,能不能請秘書長再簡要的說明一下?你說現在有61個是嗎?
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不是,應該是說任務編組目前在大家的認知上有兩種,一種是常設性任務編組,一種是臨時的,臨時的有55個。
楊委員鎮浯:常設的是5個嘛?
陳秘書長美伶:6個。
楊委員鎮浯:所以是61個。
陳秘書長美伶:對。
楊委員鎮浯:那您覺得目前行政院對任務編組有沒有要進行整理或檢討其功能?
陳秘書長美伶:首先我要說明一點,其實在520之前數目還更多,在520之後我們已經裁撤了6個,也整併了3個。
楊委員鎮浯:我想我們就不去談520之前了,因為其實上一任的政府已經接受很多檢驗了,那我們現在要來看這一任政府是用什麼樣的心態和邏輯來面對這樣的編制。
陳秘書長美伶:是。
楊委員鎮浯:以目前來看,對於現在已經有的這61個任務編組,你們內部有沒有在進行檢討?有沒有要整併的?還是打算要新增什麼任務編組?
陳秘書長美伶:跟委員報告,我認為還有檢討的空間。
楊委員鎮浯:大概是哪幾個部分?
陳秘書長美伶:應該是這樣說,因為這半年來開始運作以後,我們就會重新檢討功能如何,逐步的來做滾動式的檢討。
楊委員鎮浯:好,秘書長,在這個整併的過程裡面,你們主要是從哪些角度來出發?你們也有新設任務編組,那又是基於什麼原因?
陳秘書長美伶:有一些是因為政策上的需求或需要幕僚的協助,譬如說我們的年金改革辦公室、經貿談判辦公室,這都是搭配整個新的政策來做處理。另外,譬如說體發會,我剛剛也說明過了,因為體育署只是一個三級機關,所以沒有辦法擴大參與跟有完整的計畫。
楊委員鎮浯:現在體發會負責的是誰?
陳秘書長美伶:召集人是張景森政務委員。
楊委員鎮浯: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大概可以歸納出,就是原本業務單位無法完全涵蓋到的,又或者是想要拉高層級的,但是在拉高層級之後,就真的能夠達到效果嗎?像體發會,光是一個職棒經典賽就搞得沸沸揚揚,還害大家大吵一架,光是要派誰當總教練就吵到把事情搞成這樣。我想很多時候不是只有拉高層級的問題,拉高層級只不過是把同樣形式的東西換一個人來主持。所以我覺得我們在設置這些任務編組的時候還是要回歸到根本上,就是設置的目的是什麼、希望它達到功能、它會有什麼樣的權力,如果這些都沒有很清楚的話,那其實這個設置未必能夠獲得我們想要的結果。
陳秘書長美伶:是。
楊委員鎮浯:本席希望行政院真的能夠好好來整理一下。我們在520之後設了幾個會?
陳秘書長美伶:新增的嗎?
楊委員鎮浯:對。
陳秘書長美伶:5個。
楊委員鎮浯:我覺得行政院真的是有必要跟大家說清楚。總統府跟行政院是兩回事,不過總統府也設了很多會,在行政院方面,雖然前政府也設了很多,但是畢竟它執政了8年,而我們才短短幾個月就設了5個,各部會搞不好也有一些任務編組。我覺得組織架構在設計上應該要有其他原意,如果基本的組織架構真的是如此不堪使用,那麼就應該要研議怎麼樣從組織架構的根本上來處理問題。很有可能是這個組織架構無法因應現在這個社會的變遷,很有可能這個組織架構無法去涵蓋到很多新產生的問題,所以行政院應該要就根本的問題來思考,而不是以會養會,只要遇到問題就組一個會,遇到問題就弄一個辦公室,遇到問題就弄一個平台,像本席看到連客委會也要弄一個「台三線客庄浪漫大道區域治理平台」,大家是不是上癮了?針對這種單一個案也要弄一個平台,而且我記得客委會主委說這是行政院層級的平台,本席認為你們真的要仔細思考,因為這樣以會養會,遇到事情就冒出一個新平台、遇到事情就冒出一個新的任務編組,這樣還不如好好去思考我們的組織架構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本席希望行政院三思。
陳秘書長美伶:好。
楊委員鎮浯:另外,本席想請教一個關於離島的問題,前一陣子我們聽說要設置一個金馬辦公室,目前行政院研議的情況是怎麼樣?
陳秘書長美伶:關於金馬地區,因為大家覺得就現在福建省政府的功能有需要再討論,看能不能仿照4個聯合服務中心變成一個行政院下面的聯合服務中心。
楊委員鎮浯:所以行政院目前是朝這個方向在規劃嗎?
陳秘書長美伶:因為有這樣的建議,我們也覺得可行,所以我們正在研議,不過有3位委員在上一次總質詢的時候提到是否可以把離島放在一起,所以院長就指示張政務委員再來討論一下,目前還沒有定案。
楊委員鎮浯:好,本席要提醒你們,離島在過去所受到的關注的確比較少,也相對比較弱勢,所以本席認同行政院的出發點,我覺得這樣的出發點是好的,因為以福建省而言,裡面有很多職等滿高的官員,其實他們都有在地方政府歷練過一段很長的時間,而且他們在公職生涯中也都有不錯的成績,可是在省政府裡面沒有事情做,對國家來講是一種損失,對他們個人來講也是沒有發揮的空間,所以如果能夠有什麼樣的機構或編制讓他們能夠繼續奉獻他們的專長,我覺得這個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本席要提醒你們,第一,本席跟澎湖的楊曜委員討論過,因為澎湖現在是掛在南部聯合服務中心,事實上,如果我們仔細去深究澎湖跟金馬所適用的法規和法令,譬如說小三通的相關規定也都是離島金馬澎一起適用,還有離島建設條例也是一起適用,所面臨到的土地和轉型正義等各方面的問題也都相似,所以澎湖也是很堅持說希望能夠就金馬澎設一個辦公室。本席認為,如果能夠不設、不要疊床架屋,這當然也是一種方式,但是如果一定要設,就不能只是金馬,而要將澎湖也納進來,設一個離島辦公室,本席要提醒行政院這一點。
另外,本席想請問徐發言人一個問題,在這一本收支預算案報告最後一頁的最後一項是「院長針對華航空服員罷工裁示」的網路廣告,花了4萬元,這是什麼情況?
主席:請行政院發言人室徐發言人說明。
徐發言人國勇:主席、各位委員。我請高處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行政院新聞傳播處高處長說明。
高處長遵:主席、各位委員。那時候院長有做了裁示,我們在網路上把這個訊息……
楊委員鎮浯:在網路上的哪裡?
高處長遵:就是PO在臉書上。
楊委員鎮浯:是院長的臉書嗎?
高處長遵:不是,是行政院的臉書。
楊委員鎮浯:本席提出這個問題有兩個用意,第一,我們去看從以前到現在所有政策宣導的廣告預算,基本上很少是因為一個個案去做廣告,譬如說院長針對華航空服員罷工做了裁示,然後就去做網路廣告。像列在這個表前面的廣告幾乎都是以政策為主,在這幾十項裡面這是唯一一個針對個案的廣告,我們的個案很多,還有國道收費員、一例一休、長照2.0,你們怎麼偏偏選了華航這個個案來做宣傳,有沒有什麼考慮?
徐發言人國勇:這是在6月做的,那個時候我還沒有到行政院,不過是不是因為全國都非常關注華航這件事情、是全國相當重視的一個重大議題……
楊委員鎮浯:徐發言人,大家對國道收費員、一例一休、長照2.0更加關注啊!
徐發言人國勇:我們是有打算要來宣傳長照2.0。
楊委員鎮浯:你身為發言人,你和你們的同仁在做這方面的工作時要宏觀一點,不要因為院長針對華航空服員罷工裁示就花了4萬元做網路廣告。你應該很了解媒體生態,也很了解民意的走向,所以情況應該是會有改善。政府的施政應該要貼近民意,也要讓民眾了解你們的想法,本席建議儘量不要針對這種個案的裁示去做大量的廣告,我們還是要以大政方針為主。
徐發言人國勇:我們會把委員的建議放在心裡。
楊委員鎮浯:好,本席的建議是出於善意,因為如果是針對個案,通常都會衍生爭議。
徐發言人國勇:對。
楊委員鎮浯:謝謝。
徐發言人國勇: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其邁發言。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秘書長,妳過去在政府機關的歷練很久,包括中央、行政院和台南市政府,所以妳應該是中央裡面最熟悉整個行政機關運作的人。
主席(姚委員文智代):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不敢當。
陳委員其邁:剛才有很多委員同仁都提到任務編組、內部單位和相關機關設立的問題,在任務編組的部分,依行政院處務規程第二十七條規定,為應業務需要,行政院設性別平等會、科技會報、消費者保護會、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等任務編組。第二十八條規定常設性任務編組有科技會報辦公室和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秘書長剛剛說這4個聯合服務中心已經變成你們的內部單位,所以就是從第二十八條裡面移到像前面幾條所規定的交通環境資源處、外交國防法務處、內政衛福勞動處等單位嗎?妳的意思是不是這樣?
陳秘書長美伶:跟委員報告,根據我的認知,因為已經在處務規程裡面規定這些單位的名稱,所以我認為就是我們內部的單位了。
陳委員其邁:所以不必修改第二十八條規定嗎?
陳秘書長美伶:對。大家之所以認為這是常設性任務編組,最主要就是因為中央政府組織基準法對機關內部的幕僚單位跟業務單位有一定的比例,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加上用人的部分比較有彈性,所以才認為這是常設性任務編組。
陳委員其邁:那常設性任務編組跟第二十七條的任務編組有什麼不一樣?
陳秘書長美伶:第二十七條的任務編組是基於臨時性的需要,是用會議的方式來討論。
陳委員其邁:所以常設性任務編組的時間比較長,第二十七條的任務編組時間比較短,因為只是臨時性,任務結束就結束了。
陳秘書長美伶:對,所依據的法規也不一樣,因為就是用行政規則的設置要點,是臨時性的,而常設性的任務編組其實在我們的處務規程裡面已經有定位了。
陳委員其邁:剛才有國民黨的委員說行政院的組織被民進黨弄得一團亂,可是這62個幾乎都是國民黨執政的時候所成立的任務編組,如果按照你的定義來加以區分,除了常設性的任務編組以外,其他就是臨時性的任務編組,所以第二十八條以外的這些單位都是臨時性的任務編組。
陳秘書長美伶:是。
陳委員其邁:那一共有幾個?像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和中央災害防救會報這3個是屬於哪一種任務編組?
陳秘書長美伶:這些都是臨時性的任務編組,而且都是法律規定要設的。
陳委員其邁:像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是法律授權成立的單位,依本席的認知,這應該是要歸類到常設性的任務編組才對,或者是內部的單位,譬如說在某個處的辦公室裡面,這應該是屬於比較常設性的任務編組才對啊!你們也不能把它拿掉,因為有很多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規定都沒有落實啊!看起來要落實,也沒有一個終止點,或者是說我們行政院的計畫有一個終止日,可是也沒有啊!所以這很顯然是一個常設性的任務編組,不是這樣嗎?
陳秘書長美伶:委員很有見地,我同意這樣的說法,其實我們本來就只有任務編組和所謂組織內的單位,以前根本從來也沒有人說什麼常設性跟臨時性的任務編組。
陳委員其邁:是啊!像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也沒有終止日或落日的一天嘛!
陳秘書長美伶:那要等到法律修正才有可能。
陳委員其邁:是啊!所以本席建議你們就這些任務編組做一個區分,就其功能做一個整理,有一些是法律規定一定要成立的,看這個部分要怎麼處理。或者是因為臨時性政事的需求,這個本席也同意,我們很多的政務本來就要進行整合,如果關係到很多不同的部會,那當然是由行政院的政務委員或是行政院相關的任務編組來進行協調,所以並不是設得越多就越不對,本席不同意這種講法,有很多政策在不同的部會之間需要進行協調,這本來就是行政院的工作,基於對政策的推動,本來就應該要有不同的任務編組,只是必須就其設立的功能、組織和任務進行區分。本席舉例來說,像災防會報、災防辦公室跟中央災防委員會這3個單位,我有時候真的是搞不清楚,行政院院長說要開會,可是在一個行政院裡面關於災防就有3個層級,有災防會報、災防辦公室跟中央災防委員會,你們可以解釋說災防辦公室是幕僚單位,災防會報是由副院長主持,災防委員會是由院長主持,你們大概是這樣來區分。但是本席認為這樣是疊床架屋,一個行政院對災防連幕僚單位都設了一個辦公室,本席認為應該直接在委員會下面設災防辦公室,應該把災防會報拿掉,不過把災防會報拿掉並不是你們的權責,而是立法院要修法。
陳秘書長美伶:對。
陳委員其邁:過去大家覺得只要出了什麼事情,就在行政院設一個辦公室,代表政府重視這個政策,所以辦公室、會報愈設愈多,這是誰的錯?不是只有行政部門要負責,立法部門也要檢討。方才我一開始即特別誇獎秘書長在中央和地方都有行政經驗,所以你是協調整合這個工作的最適合人選。
陳秘書長美伶:謝謝委員,我同意委員的講法,不過……
陳委員其邁:你是謝謝我稱讚你,對不對?
陳秘書長美伶:不過,我作一解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有外面的學者專家參與,它是諮詢的性質,要接收大家的多元意見,但是副院長主持的災防委員會是一個跨部會協調的,並沒有外面的學者專家參與,二者還是有一點點的區隔。
陳委員其邁:這下面還有一個幕僚單位,我建議要修法……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可以……
陳委員其邁:讓組織可以更迅速、更整合。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設官分職或設立組織都是為了讓其功能盡量發揮,效益能夠展現,這是值得檢討的,謝謝委員。
陳委員其邁:最後,剛剛大家特別提到中、南部等聯合服務中心的功能,現在我們看看這個公文,這是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發的函,當然這是機關或單位之間的內部往來,他們發文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內容大致是行政院陸委會與該中心謹訂於某時在屏東及高雄辦理3場「大陸政策與兩岸關係」的座談會。為何這要由行政院聯合服務中心發函?那麼陸委會在做什麼?我只是舉例說明。雖然聯合服務中心有一些合署辦公,還要做一些協調、為民服務、接受民眾陳情等等的事項,但是這算哪門子的業務?這由陸委會發函即可,為何聯合服務中心要和陸委會合辦,還要自己發函?
陳秘書長美伶:我同意委員的意見,現在我們將聯合服務中心納入內部單位之後,這些可能都要做一些檢討。
陳委員其邁:是啊!過去陸委會本身就有小行政院的設計。
陳秘書長美伶:對。
陳委員其邁:因為陸委會要整合各部會的功能,所以陸委會有文教、經濟、企劃等相關局處。為何剛剛有許多委員指出行政院這些聯合服務中心的功能要做一些調整?假如他們要處理為民服務、合署辦公的事項,我也認為這些功能要保留,這個部分不能去除;但是屬於各部會要自己協調、政策說明的事項,由各部會自行處理即可,你們沒必要為設立而設立;現又花錢興建新大樓,當然這是過去政府的政策,他們將原來臨時性的任務編組變成常態性的任務編組,接著機關化、機構化,又興建辦公大樓,難怪大家會批評!最後,還是要拜託秘書長檢討這個部分。
陳秘書長美伶:好。
陳委員其邁:我希望你們半年就到立法院說明這個部分的檢討過程。
陳秘書長美伶:好。
陳委員其邁:該修法的部分於一年內提出修法或建議,如果涉及立法部門要配合修法的部分,我們一併在一年內完成修法,可以嗎?
陳秘書長美伶:好,謝謝委員。
陳委員其邁:好,謝謝。
陳秘書長美伶:委員提出的這個公文確實是520以前的事情。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
陳秘書長美伶:謝謝。
陳委員其邁:謝謝。
主席:今天上午的會議進行至姚委員文智發言完畢後休息。繼續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一直認為毒品防制至為重要,毒品對於國家社會和社區的傷害已經毋須贅述,現今在地方看到非常多的搶案或各式各樣的犯罪很多的根源是毒品,他們上癮之後,可能傾家蕩產購買毒品,沒有錢之後,即進行搶奪或偷竊等行為。如今新政府上台之後,在毒品的防制上,隨著林全院長的宣示,確實做得很熱鬧,各個部會都有很大的動作,但是我仍然必須秉持把關的原則,提醒你們一些未竟全功之處,特別是今天的議程為預算審查,所以行政院及所屬單位都到場列席。
首先,我要提醒的是「會報」,今天大家都對「會報」很有興趣,在我的觀點,會報有功能,我們就支持,因為它畢竟提供想要推動的政務一個跨部會協調的可能性;但是我也贊成其他委員所說,如果它的功能不彰,就要改進,如果它已沒有功能,便要裁撤,讓預算可以花在刀口上。
以行政院的毒品防制會報為例,它是非常設性的臨時任務編組,其設置要點提到,必須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還可以臨時召開,但是自民國95年到105年8月26日止的資料顯示,最長者有到一年九個月才召開一次,最短者在張善政院長和林全院長任內,可是也都超過三個月,從來沒有在三個月內召開一次的,臨時召開的更不用談,那是完全沒有的。當然林全院長上台後,隨著他的宣示,確實在三個月又十五天有召開一次。這裡凸顯出一個問題,毒品防制會報至為重要,院長也已經宣示,各個部會亦做得轟轟烈烈,但是第一次召開就超過三個月,對於下次的召開,我們就會要求和希望一定要準時,甚至臨時召開都有必要。除召開的時間不穩定之外,這有沒有多頭馬車的問題?照它的設置要點,執行長由法務部部長擔任,由此看來,幕僚長應該是法務部,而會報下轄的單位有勞動部、海巡署、國防部、關務署、役政署、警政署、衛福部、教育部,當然還有法務部轄下的調查局、檢察司、矯正司、保護司、警察局(含刑事警察局和各縣市政府警察局)等等,單位很多,如果他們之間無法協調,恐怕會有前腳踩後腳、牙齒咬到舌頭的問題;譬如到底要抓藥頭、上游,還是要抓吸食毒品者,或究竟何時要出動,何時要布線等等;這些事項協調好的話,會報可以發揮極大的功能,政府可以抓到真正最惡質的源頭進口者,甚至是大藥頭;但是如果處理不當,政府可能到處抓一大堆人,卻讓最大的毒蟲跑掉。關於這些資料,目前我還在搜羅,我認為政府已經有誠意要做,可是步調的調整尚未竟全功。
不要說行政院的毒品防制會報,連教育部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也必須統合宣導的部分,這規定在細則的第九條、第十條,此時又變成教育部要統合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等等機關。剛才講到行政院的毒品防制會報由法務部主導,而現在教育部又依法有一套他們的宣導,我必須說,這些經費都不少,都是相當多的經費,我們也都支持,一毛都不會想刪,但是我會把關這些到底有沒有用在刀口上。我們不知教育部的想法與法務部主責的看法及第一線查緝的警政署作法,乃至於考量要將毒品防制分幾級,哪些毒品又該在哪一級的衛福部看法是否一樣。現在教育部花非常多時間進行很重要的事情,即宣導注意毒品包裝成糖果的惡質行為,這當然很好,只是我不太知道這是政府的哪一個步驟,也不清楚是大戰略的哪一種戰術。關於這個部分,我們特別希望,既然行政院有這個會報,我們也主張不要裁撤,但是要強化它的功能,調整它的腳步。
再看下一個數字,這個數字和這個會報沒有因果關係,我們只是要強調,從95年到105年,直接對應剛才提到召開會報的時間,其中提及毒品犯的人數節節上升,幾乎沒有逆成長,全都是正成長,毒品的受刑人比例也都高居不下,甚至最新統計已高達49%,就是二個受刑人便有一個是毒品犯。這有可能因為會報而加強查緝,查得愈多,被關者也愈多,也可能由於獄政等問題或其他後續輔導等等,不過,這不是我們今天要特別提的,我只是要提醒,毒品犯的人數居高不下,毒品受刑人的比例也節節升高,這個情況仍然存在,所以我希望政府有設置毒品防制辦公室的可能性。我過去四年都在衛環委員會,了解到食安問題嚴重到國家機器決定要設一個常設辦公室,才能解決這件事情,所以它從一個非常設性的任務編組到現在的食安辦公室。在毒品防制的部分,我也期待有設置毒品防制辦公室的可能性,讓專責的人力處理相關事項,否則,法務部人員本來直接的業務可能是司法政策或法務部的政策,現在卻要扮演毒品防制的幕僚長單位,他們轄下的人員可能都是派充或兼職,對他們而言,或許苦不堪言,以他們的能耐、資源和層級,可能都無法指揮轄下人員,對於他們能不能指揮警政署,我都打一個問號,警政署有沒有聽他們的指令,我也不知。可是我也要肯定警政署,新政府上台這段時間,他們查了好多,成績真是漂亮,但是這到底有沒有實質效果,都要重新檢討,
因此,本席如下建議,你們再研議就好,如何強化毒品防制會報,甚至考慮成立毒品防制辦公室,不再讓大家對台灣的印象是亞太地區毒品進出口的很重要環節和台灣人民深受毒品之害,有這個可能性嗎?
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趙委員重視毒品防制的工作,總統和院長於520之後也一再強調在這一塊一定要發揮功能。對於委員這樣的建議,我們會檢討,這個會報確實是執行長每三個月要開會,工作小組又每二個月要開會,大家都在開會;至於如何發揮其功能效益,是否要朝向設一個辦公室會更有功能等等,我會帶回檢討,看看何時再向委員報告,好不好?
趙委員天麟:好。我在這個議題上的提醒是民氣可用,我們看到大家對毒品的厭惡竟然可以讓菲律賓人容許他們的總統做出瘋狂的事情,甚至濫殺無辜,他們的人民說不定也會支持,當然台灣絕不可以如此;但是既然我們有這樣的機制,政府也有如此的宣示,還有這個會報,政府也開始做了,甚至我們主張成立專責的辦公室,我們就希望一定要用在刀口上,讓毒品的惡行消滅,除惡務盡。
最後,請教災防辦公室,我最近到日本考察,注意到氫能的運用,姚文智委員也很關心這個部分,氫能除了是綠能環保發電的新可能性之外,在日本,他們也用於防救災方面,特別在311之後,他們要求家戶、社區、公家機關都必須有替代能源,當全部電力無法使用時,還能維持一定生活,得以等待救災救援的備援設施。氫能在日本很好用,他們的汽車現在都有氫能化,在全都停電的情況下,一台充氫完成的汽車插上家戶的電源,可供家戶一整個星期的使用,這對很多的救災、電力的恢復或許已經相當足夠。以本席所在的高雄為例,那瑪夏山區等等的很多問題,或許可以藉此獲得解決,我們都期待能有這方面的研究和發展,好嗎?
陳秘書長美伶:好,委員,我可不可以和您索取一些資料,以進行研究。
趙委員天麟:好,我們會提供給各位參考。
陳秘書長美伶:好,謝謝委員。
趙委員天麟:謝謝。
主席(趙委員天麟):請蔡委員易餘發言。(不在場)蔡委員不在場。
接著請姚委員文智發言。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秘書長,辛苦了!
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不會。
姚委員文智:今天許多人都提到行政院臨時性或常設性任務編組的開會成效和其組織是否適合行政院的運作一事,對此,我就不再多談;我希望組織運作一方面要注重橫向協調,另一方面要因應時代的需要、政府的任務,秘書長對此非常嫻熟,待會我們會提出一個決議,希望新政府對過去舊政府遺留的部分能斬新且有魄力地作一個盤整,這個盤整要保留真正需要的,且節奏和輕重都能依序推動,這非常重要,而且這恐怕是秘書長的重責大任,您應該有這樣的理解。
陳秘書長美伶:是。
姚委員文智:請教秘書長,現在你們有一個執政決策的會議,名稱是……
陳秘書長美伶:執政決策協調會報。
姚委員文智:秘書長是否還是扮演行政院和立法院溝通的重要橋梁?
陳秘書長美伶:依我們的分工,院長當時是將這個任務交給副院長和政務副秘書長,由他們負責和立法院協調。
姚委員文智:過去都是秘書長擔任。
陳秘書長美伶:對,但是由於任務分工的關係,這有調整,不過,畢竟我還是幕僚長,所以許多立法委員仍然很希望和我溝通,因此我都不排除。
姚委員文智:溝通隨時都可以進行,但是我要特別提醒,前兩天,在內政委員會,有教育部和陸委會在場列席,對於部會的報告,我有些疑問要請教?請問你們的執政決策協調會報是何種性質?這應該不是憲法機關,對不對?
陳秘書長美伶:這是總統主持的會議,委員指的是否為另一個……
姚委員文智:我是指總統主持的這個會議,它的定位、性質為何?
陳秘書長美伶:它應該是因為現行憲政體制之下有一些運作上的盲點,所以透過這樣的機制可以讓我們的施政更順遂。
姚委員文智:它是諮詢性、協調性的會議,對不對?
陳秘書長美伶:對,它就稱為協調會報。
姚委員文智:但是秘書長知不知道有幾個部會在立法院報告時,不管是法案說明或政策說明,他們都提到依據這個協調會報的決議,你想這是否適合?
陳秘書長美伶:我想這不適合。
姚委員文智:既然不適合,又需要哪一個協調會報協調各部會,要他們不要再做這件事情,這有沒有在進行?
陳秘書長美伶:總統主持的會議是希望整合執政黨的所有意見,這有很多涉及行政院的工作,也有一部分可能是未來立法院的工作,我們透過這樣的協調,讓大家有一個共識,之後接著執行。
姚委員文智:對,但是它不是正式組織架構的會議,對不對?
陳秘書長美伶:當然。
姚委員文智:它是提供總統和院長參考之用。
陳秘書長美伶:是。
姚委員文智:也有幾位委員點出這件事情,希望秘書長……
陳秘書長美伶:好,關於和各部會的協調,我再處理。
姚委員文智:這也反映內部溝通協調的問題。
陳秘書長美伶:是,我要負責。
姚委員文智:就是這個體制的位置何在;再者,關於各部會的報告,我想秘書長知道,有些部會提送立法院的報告是抄用過去國民黨的政策,很多東西都不假思索,依官僚的慣性丟出來,我希望新政府未來都能檢討這些部分。
陳秘書長美伶:好,我們要檢討。
姚委員文智:前幾天我講預算也一樣,我都期待新政府能主動發現這些問題,讓立法委員都沒事幹,你們主動清出……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應該檢討。
姚委員文智:接下來,談到這兩天的同志遊行,立法院有許多委員包括本人也有連署,要修正民法第九百七十二條。而行政院有性別平等委員會,且是常設性的……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有一個性平處。
姚委員文智:行政院的立場為何?或是性平會的立場為何?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支持婚姻平權。
姚委員文智:這要不要修法?要修何法?有人主張修正民法,也有人主張另立專法,上會期比較多人主張這個,行政院的立場為何?
陳秘書長美伶:要不要立法或如何立法的業務是法務部負責的,院長已責請法務部盡快召開專案會議處理;至於目前立法院的委員們已經提案要修正民法一事,我們是支持的。
姚委員文智:行政院會不會提其他對案?
陳秘書長美伶:要視立法的程序,如果法務部專案小組的時間比較快,他們也可以提案。
姚委員文智:秘書長的意思是大方向是支持的。
陳秘書長美伶:對。
姚委員文智:你們有沒有涉及到確定要修正民法,或是立一個專法好像稱為……
陳秘書長美伶:他們要立一個同性伴侶法,過去曾經有人提出這樣的意見。
姚委員文智:所以……
陳秘書長美伶:對於修正民法,我們沒有問題,會朝這個方向……
姚委員文智:你們會朝這個方向,但是等法務部提供更縝密的評估報告之後……
陳秘書長美伶:對,更完整周延……
姚委員文智:行政院再採取相當的立場。
陳秘書長美伶:是的。
姚委員文智:關於這個議題,我覺得好像立法部門往前衝,行政院的部分好像還沒看到。
陳秘書長美伶:因為520之後法務部在研議會稍微有一點遲緩。
姚委員文智:小英總統的臉書上已經有彩虹。
陳秘書長美伶:是的。
姚委員文智:這個協調……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在上星期性平會的委員會已經正式宣示行政院的立場。
姚委員文智:你們有對外宣示?
陳秘書長美伶:對,這應該有發布新聞稿,發言人應該有對外講,我們應該有將性平會委員會議……
姚委員文智:你們有發布新聞稿,本席沒看到嗎?
主席:請行政院發言人室徐發言人說明。
徐發言人國勇:主席、各位委員。那個新聞稿是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發言人發出的。
陳秘書長美伶:我們性平會委員會議的新聞稿有發布……
姚委員文智:沒關係,是本席沒注意到,這只是舉例。其實這陣子的問題包括菜價的問題、是不是疊床架屋的問題、是不是行政立法溝通的問題,但是比較大的問題是有些部會將那個協調會報的決議作為依據,這在體例上可能有些不適合,請秘書長多溝通。
陳秘書長美伶:好,謝謝委員。
姚委員文智:謝謝。
主席: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徐榛蔚所提書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另以書面答復;本日會議委員發言未及答復部分,亦請另以書面答復。
徐委員榛蔚書面意見:
一、行政院敘獎協助成立不當黨產委員會之人員
1.陳秘書長,本席請教行政院敘獎需不需要「綜覈名實」?全國各公務機關在執行獎懲時,都要客觀全面性的考核敘的獎,給的懲處,是不是必要且與實際功績相符,如此才不會浮濫給獎?
2.秘書長,看看這個10月15日的行政院業務會報會議紀錄,在你做為主席,裁示要人事處對於協助設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的人員辦理相關敘獎作業,請問提報多了多少人敘獎?敘怎樣的獎,大功、小功還是嘉獎?協助設立黨產會有什麼功?機關成立不是公務員應該做的嗎?
3.本席暫且不論黨產會的設立有違憲的問題,但是它的設立是具有高度爭議性及政治性,是做政治鬥爭及清算的單位,這根本就是繼月初經濟部違反行政中立,發公文替民進黨凱達格蘭學校招生後,又一個破壞文官中立的明顯案例。本席嚴重懷疑,秘書長透過敘獎的手段來收買公務員,變相鼓勵公務人員選邊站,是不是?只要對民進黨有功的我就敘獎,想要升官的就要巴結民進黨,根本只要顏色對了,什麼都對了,破壞文官中立莫此為甚!本席一定會反應在今天的預算審查上。
二、行政院違章林立、黑官眾多
1.陳秘書長,新政府上台不到半年,行政院是違章林立,政府組織改造還沒有推動,反而增加許多奇奇怪怪的黑機關及黑官,今年520之後成立的有:
「行政院長期照顧推動小組」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
「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
「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
「行政院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
「行政院文化會報」
「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
「打擊非法與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業專案小組」
當然加上現行的南部、中部、東部及雲嘉南聯合服務中心等常設性任務編組及其他以前就成立的臨時性任務編組,甚至最近還增設了行政院副發言人一職,林林總總加起來62個(行政院下6個常設+56個臨時)這些令人眼花撩亂任務編組功能業務幾乎雷同,還開外掛以任務編組來做為任務編組的幕僚單位,根本疊床架屋,功能性與必要性,實在讓人質疑,這些附隨組織行政院每年要編列1億8千5百多萬元的預算,來養這些單位及人員。
2.本席請問陳秘書長,什麼是任務編組?是依據什麼法規設置的?任務編組可以變成常設性機關嗎?
3.依據93年制定的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應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而當初的立法理由是「機關為辦理諮詢、研究、協調、溝通及籌備等工作,得以任務編組型態設置臨時性單位」,任務結束是不是就應該要裁撤掉,對不對?現在這些任務編組,一編就是10幾20年,還變成常設性任務編組,已經是違法的黑機關了,需不需要檢討、要不要裁撤?
4.秘書長,行政院副發言人又是根據什麼法規來設置的?行政院組織法裡有副發言人的設置嗎?
5.根據行政院組織法第12條第2項規定,「行政院置發言人一人,特任,處理新聞發布及聯繫事項,得由政務職務人員兼任之」;行政院處務規程第5條規定「發言人處理新聞發布、聯繫及辦理院長交辦本院整體文宣協調、督導事項」,所以行政院的發言人是依法設置的而且只能有1個人,和其他部會或機關單位的發言人不一樣,怎麼可以自己創設,然後佔個參議職缺,就來做副發言人的事,甚至對外代表行政院發言?這是違法的黑官,應該立即裁撤掉。
6.行政院常設任務編組的各地服務中心很多都是在過去扁政府時代就成立,實務上根本沒有實質功能,此次連續風災豪雨花蓮受災嚴重,若不是本席在立院向院長反應,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根本不聞不問,他們第一時間反應了什麼、做了什麼?在本席反應後,災後兩個多禮拜才會同相關部會勘災,這樣的聯合服務中心有什麼功能?
7.執行長、副執行長是政治任命,符合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任務編組要由機關人員派充的規定嗎?又是違法黑官,這些政治任命的執行長及副執行長,根本就是選舉的時候做地方運作、跑社團,在地方布樁,如此黑機關還有存在必要嗎?過去民進黨立委不是也很反對!
8.政府一天到晚哭窮,一直說財政困難,還要拿軍公教人員來開刀,推動年金改革,結果弄了這麼多黑機關與黑官,浪費這麼多預算,本席一定會嚴格監督把關。
9.本席建請將警察、消防代表,加入年金改革委員會,現職、退休都要有一席代表,他職業具有高度危險性,不應與公教人員改革做齊頭式的改革,應比照軍人,切割處理。
主席:上午會議進行至此,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我們要處理106年度行政院主管收支部分。
黃委員昭順:(在席位上)主席,本席要先提出程序問題。
主席:請黃委員昭順程序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中午本席碰到記者,他問到今天早上秘書長在這裡答復陳超明委員的質詢時表示,依現行憲法體制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多數的人與學者專家會認為中華民國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我認為這個發言對我們整個國家的定位而言,非常非常的重要。本席記得在大法官審查的過程當中,在司法院院長候選人發言之後,我們罕見的看到陸委會立刻用新聞稿澄清,表示那是他個人的意見。然而,今天秘書長是代表行政院到立法院備詢,因此,本席現在想確認一件事,究竟是代表他個人或是以行政院代表的身分在立法院發言,表示中華民國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如果真是如此,本席認為,這樣的預算可以不用審了。如果今天對於我們大家在這裡的質詢,他都如同答復陳超明委員一樣,認為我們都只是不正常的立委、不正常的官員、不正常的行政院,這件事情是何等的重要,因此,本席想請秘書長再說一次,究竟你是代表行政院的發言?或者僅是他個人的發言、個人的意見?本席認為,在立法院沒有個人的意見,不知道主席能否給秘書長一點時間再說明一次?再不然,現在行政院發言人也在場,他的發言同樣也代表著行政院,到底我們中華民國是不是正常的國家?本席認為,這個部分必須要先釐清,以上,謝謝。
主席:請李俊俋委員程序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同仁。程序發言必須針對我們議事討論的程序過程進行討論,本席不知道今天寫的主決議第21案到底是針對預算的決議或是什麼?這個與我們今天審查預算的程序有何關係?有何關係?
黃委員昭順:(在席位上)有關係。
李委員俊俋:因此,本席要告訴你,如果我們今天是要審查預算,那就按照議事規則好好審查,等到預算審查完畢,再來處理主決議,如果不是審查預算,今天根本就沒有討論的空間嘛!
主席:黃委員昭順第二次程序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同仁。這個與那一個主決議是另外一件事。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如果是要譴責的話,我們等下再討論嘛!
黃委員昭順:這個與譴責案不是另外一件事,即使你們人數多也沒有關係,但是,請你自己先去看議事規則。如果我們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如果我們審的不是一個正常的預算,那麼我們就必須先釐清,到底今天審的這個預算是不是一個正常國家的預算?這樣我們才有審查的空間。因此,現在並不是要為難秘書長,只是要請他說明早上的發言是代表個人或是代表行政院?如果是代表行政院發言,對於他今天代表行政院來這裡審查預算,我們認為可以不用再審,因為這是一個不正常的預算。或者我們請行政院發言人來發言也可以,因為他也是代表行政院。或許早上他只是口誤,那也沒有關係,本席認為這些都可以討論,甚至是他回去後私下表示中華民國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本席也認為沒有關係,但是,在立法院就不一樣!今天他們兩位是代表行政院來到我們立法院,在這裡做行政院的預算審查,這是何其嚴肅的一件事,因此,本席希望主席能請他們兩位提出說明,如果我們是一個正常國家,當然要按照正常手續審查我們的預算,主席,能否請他們兩位提出說明?
主席:本席就處理一下,兩位委員的說法都是言之成理,其實,所謂的正常或不正常都有非常複雜的定義、有個人的觀念及判斷等等,雖然剛才李委員俊俋講的也沒有錯,不過,為了我們的議事和諧以及等一下立刻就要進行預算審查,因此,還是請行政院秘書長或發言人就早上的答詢內容提出說明,其實有些人也聽得不是很清楚,還是請你再說明一次,接下來我們就趕快進入預算審查的程序,好嗎?
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就再回到今天早上陳超明委員質詢我的那個時候,原本他是提到大法官的提名審議過程並詢問我的意見,而我的完整回答如下,以現行的憲政體制與兩岸的關係,大多數的人及許多的學者會認為台灣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所以我有一個主詞在那個地方,並不是說我個人的意見。
黃委員昭順:(在席位上)今天你是代表行政院說我們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請你把這句話釐清,這樣我們就可以進行預算審查了。
陳秘書長美伶:沒有,今天我代表行政院來備詢,回答的是有關於預算的事,然而,陳委員提及這樣的問題,那是因為前面有一個前提存在,他提到大法官的事情,而我的回答是大多數的人與許多學者都會有這樣的認為,這是回應他對大法官提名人的意見。
黃委員昭順:(在席位上)請你現在回答,我們中華民國是不是正常的國家?
陳委員其邁:(在席位上)她已經說明了。
主席:黃委員,剛剛你提到希望秘書長能對上午的答詢內容提出釐清,而她也已經還原了上午的答復,那是回應陳超明委員針對大法官提名會議詢答內容的觀點,既然她已經向你提出了說明,是否可以就到此結束?如果還要再繼續辯論是否為正常國家,因為你已經提出了主決議與譴責案,本席建議是否就等到討論這個案子時再進一步探討?
黃委員昭順:(在席位上)本席無意為難陳秘書長,但是,這個問題直接影響到未來我們整個預算的審查,既然秘書長代表行政院來到立法院,她就必須要把這句話說明清楚。當時陸委會針對司法院院長提名人的言論,罕見地發出三張新聞稿,澄清純屬他們個人的意見,不是行政院的意見。然而,今天秘書長代表行政院來到立法院,這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本席希望秘書長能夠釐清這個部分。
主席:在陳委員程序發言之前,本席先說明一下,剛剛陳秘書長已經很清楚的說明,並不是她個人的意見,也不是政府的意見,她只是回應評論大法官審查會議時的一些觀點。
請陳委員其邁程序發言。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同仁。我們現在是在處理程序的問題,既然是程序的問題,本席認為,主席應該在發言完畢後就進行處理,再來處理實質的問題。究竟是不是正常國家的預算,國會議員會看不出來嗎?或是會不了解包括政府體制的運作與整個憲政體制的運作?難道國會議員不知道嗎?假如連預算的審查或是預算的編列都看不出來,還當什麼國會議員?今天政府的施政就反映在整個預算的編列嘛!假如對於預算的內容有意見,那就請委員提出一個刪減的意見,再由委員會來做決議,這才是正常的委員會審查預算的一個程序,而不是用這種以實質問題來代替程序問題,在這裡浪費大家的時間。假如真的是有程序的問題,那就提出程序問題,講完之後由主席裁示進行處理,還是要讓整個議事的進行能夠順利、讓整個預算的審查能夠盡速。假如對於行政院官員的言行或政策有意見,那就在審查預算的時候表達。
主席:針對陳委員、李委員以及黃委員所講的,本席所做處理如下,基本上,我們尊重李委員及陳委員所言,對於程序發言的規範與議事規則,我們都很了解,但是,我們還是要強調,基於委員都有把關的職責、也基於希望待會審查預算時能夠議事順暢,因此,我們就遵照黃委員的建議,請秘書長提出說明。不過,是否就先到此為止?因為本席還是要強調,在你提出的主決議第21案與譴責案第22案尚未撤案之前,如果還想請她說明得更清楚,等到處理那兩案時再來討論,好嗎?
黃委員昭順:(在席位上)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為什麼本席要提出這件事?沒有國會議員看不懂預算,如果國會議員看不懂預算,這樣的國會議員也可以不用再做了。因為在預算書第102頁提到搭建元旦及國慶……的經費,如果今天我們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怎麼會在預算之中有這樣一個預算?本席可以尊重主席的裁決,但是,我們希望行政官員,尤其是代表行政院的發言,就像徐國勇發言人之前在立法院也很衝,不過,他也不至於在立法院這麼講,要不然,等一下可以請他回答,我們是不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因此,針對這個部分,本席希望我們能夠……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主席都已經裁決了,你還在吵什麼?
黃委員昭順:(在席位上)誰在吵?每一個人都可以有發言權,你是在趕什麼?本席希望,主席能夠就這個部分進行更細緻的討論。
主席:好,謝謝。
黃委員昭順:(在席位上)要不然一起來辯論啦!不要那麼急啦!
主席:沒關係,是否要辯論是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本席願意幫你們借隔壁的辦公室繼續辯論,不過,我們現在繼續開會,處理106年度行政院主管收支部分。
請宣讀歲入預算數。
106年度行政院主管歲入預算: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5項 行政院無列數
第1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
第1節 一般賠償收入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5項 行政院無列數
第1目 使用規費收入無列數
第1節 資料使用費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6項 行政院353千元
第1目 財產孳息無列數
第1節 利息收入無列數
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353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6項 行政院3,137千元
第1目 雜項收入3,137千元
第1節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無列數
第2節 其他雜項收入3,137千元
主席:歲入部分,委員無提案,相關預算照列。
請宣讀歲出部分及委員提案。
106年度行政院主管歲出預算: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項 行政院1,244,641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890,274千元
第2目 施政及法制業務11,663千元
第3目 施政推展聯繫6,250千元
第4目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40,259千元
第5目 聯合服務業務113,115千元
第6目 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8,593千元
第7目 災害防救業務8,117千元
第8目 性別平等業務15,474千元
第9目 消保及食安業務17,581千元
第10目 資訊管理62,230千元
第11目 新聞傳播業務56,924千元
第12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10,361千元
第1節 營建工程6,466千元
第2節 交通及運輸設備180千元
第3節 其他設備3,715千元
第13目 第一預備金3,800千元
通-1、
機關(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新臺幣千元
歲 出 (單位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各項費用彙計表」) |
(以下各項僅填寫擬提案部分) 工作計畫名稱:派員出國計畫 預算金額:4,158千元
預算書頁次:【147】 |
提 案 擬刪減數:建議刪減30%(1,247.4千元) |
說明: 一、有鑑於當前國家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 二、經查,行政院106年度「國外旅費」科目編列382萬元,另「消保及食安業務」新增派員出國參加歐盟國家專家專業訓練計畫「教育訓練費」33萬8千元,故106年度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二者合計415萬8千元,與105年度國外旅費預算數同。 三、又查,104年度及105年度截至8月底止派員出國計畫實際執行情形,104年度編列派員出國計畫19項,實際執行結果變更計畫達16項,按原訂出國計畫執行者僅有3項,出國計畫變更比率達84.21%;另105年度派員出國計畫23項,截至8月底止執行11項,其中變更出國計畫8項,變更比率達72.73%。 四、綜上104年度及105年度截至8月底派員出國計畫實際執行結果,計畫變更均超過七成,顯見行政院派員出國計畫未按撙節原則並核實編列,實有消化預算之嫌,建議該科目預算減列30%,科目自行調整。 |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陳超明 陳怡潔 林麗蟬
通-2
單位名稱:行政院
【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147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派員出國計畫
本年度預算數:4,158千元
建議【V】增刪:減列50萬元
【V】凍結數:100萬元
案由:行政院派員出國計畫減列50萬元,並凍結100萬元,待行政院提出出國考察預算之必要性說明及審慎核實計畫之改善報告,提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查行政院106年度預算案派員出國計劃一共編列4158千元,然行政院從103年度至今,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逐漸上升。根據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第3點規定:各機關派員出國應確屬業務需要,且有助於提升施政品質,且考察項目應先透過國內(外)機構或網際網路取得觀摩或學習資訊。
現今網路世界發達,世界已連成地球村,許多會議或交流,已經可以透過網際網路達成目的,不需耗費時間成本與預算實地前往。另查105年度派員出國計畫23項,截至8月底止執行11項,其中變更出國計畫高達8項,變更比例達72%,凸顯其擬訂與執行年度派員出國計畫,未臻審慎核實。
綜上,106年行政院派員出國計畫減列50萬元,並凍結100萬元,待行政院提出出國考察預算之必要性說明及審慎核實計畫之改善報告,提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陳超明 陳怡潔
通-3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147
2款1項 目 節
【V】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V】凍結:200萬元
案由:行政院106年度編列「派員出國計畫」預算415萬8千元,然查行政院104年度及105年度截至9月底派員出國計畫實際執行情形,與預算原訂計畫多有所差異(如下表),如104年度編列派員出國計畫19項,其中變更計畫達16項,按原訂出國計畫執行者僅有3項,出國計畫變更比率達84%;105年度編列派員出國計畫23項,截至九月底亦變更計畫達10項,已執行之出國計畫變更比率達76.9%。行政院派員出國計畫之變更比率過高,恐有預算未覈實編列之虞,或影響計畫預期成效,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此,提案凍結本項「派員出國計畫」經費200萬元,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表:行政院104-105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執行情形表 | ||||||||
年度 |
原預算計畫項數 |
實際出國計畫項數 |
預計出國人數 |
實際出國人數 |
預計出國人天 |
實際出國人天 | ||
依原計畫 |
變更計畫 |
合計 | ||||||
104 |
19 |
3 |
16 |
19 |
25 |
37 |
282 |
254 |
105(截至9月底) |
23 |
3 |
10 |
13 |
29 |
20 |
219 |
160 |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陳其邁 莊瑞雄
1-1
單位名稱:行政院
【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79、p88-91
2款1項1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一般行政
本年度預算數:890,274千元
建議【V】刪減:100萬元 【 】凍結數:
刪減或凍結理由:
憲法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所謂「最高」係指上下隸屬與指揮監督之關係,但行政院院本部人力運用存在下列缺點,有違最高行政機關設置意涵:
一、《行政院編制表》之員額為604至606人,然106年度預算員額卻高達734人,其中員額職員519人,工友47人,技工22人,駕駛42人,聘用60人,約僱16人,合計706人,其餘多為延續既有的非典型人力(工讀生、臨時人員、派遣人員、勞務承攬),行政院帶頭進用非典型人力,成為不良示範。
二、103年度人事費預算執行率為90.11%,104年度為98.83%,容有改善之處。
人事費預決算明細表 | |||
年度別 |
預算數 |
決算數 |
剩餘數 |
103年度 |
867,691 |
781,953 |
85,738 |
104年度 |
836,721 |
826,979 |
9,742 |
105年度 |
857,976 |
633,470 |
|
106年度 |
842,108 |
- |
|
註:表列之105年度決算數係105年1月至8月實支數。
綜上,爰建議刪減「一般行政」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1-2
案由:本院委員鄭天財等人,針對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費由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編列預算支用,已違反法律規定一事,有鑑於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保留地禁伐補償事宜,由『行政院』編列預算,交『執行機關』辦理,及同法第2條規定執行機關為『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故禁伐補償預算不應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再者,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2項規定,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土地及自然資源,受限制所生損失,應由『該主管機關』寬列預算補償;而森林法的主管機關係農委會,故禁伐補償預算不應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第三,依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第4目規定,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係『凡付出仍可收回』的作業基金,惟禁伐補償金卻是『一旦支出便無法回收』,其支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顯已違反預算法規定。第四,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8條規定「政府應設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族經濟發展業務。」惟禁伐補償是法律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保留地,給予的損失補償,其性質非屬促進原住民族經濟發展,故禁伐補償預算編列支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係有違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爰此,行政院106年度預算歲出部分第2款第1項第1目「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7,200萬6,000元,應凍結2千萬元,俟行政院就禁伐補償金預算應編列於行政院或編列於執行機關農委會林務局,並就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代墊禁伐補償金16.5億元於107年度撥還予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天財 徐榛蔚 黃昭順 陳怡潔 林麗蟬
1-3
案由:針對第2款1項1目「一般行政」編列8億9,027萬4,000元,其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水電費」原列1,376萬1,000元,然我國電力備轉容量率屢創新低,節能省電是全民共識,政府更應起身做則;又本年度預算員額較去年減少6位,爰此,提案予以減列300萬元。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楊鎮浯 林麗蟬 陳超明
1-4
單位名稱:行政院 :89
2款1項1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10% 【 】凍結:
案由:第1目「一般行政」之水電費原編列1,357萬2千元,提案減列10%。
說明:
蔡總統承諾要於2025年達到非核家園,然我國綠電尚未成熟,若未來不使用核能發電,恐將面臨缺電危機,因此政府各相關部門實須以身作則,帶頭做好節能減碳,爰提案建議刪減行政院水電費10%。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1-5、
機關(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新臺幣千元
歲 出 (單位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各項費用彙計表」) |
(以下各項僅填寫擬提案部分) 工作計畫名稱:一般行政-特別費 預算金額:4,768千元
預算書頁次:【 89 】 |
提 案 擬刪減數:刪減20%(953.6千元) |
說明: 一、有鑑於國家目前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然日前爆發總統下鄉與地方人士餐敘享受高級法國料理,而機關首長卻以特別費支應,導致私人行程請客,卻由全民買單之情事,顯失允當,更慷全民之慨。 二、首長特別費以全民資源建立首長個人關係,實應以撙節為原則,然以現今景氣不佳及社會薪資標準,行政院長特別費一個月竟高達7萬9千100元,副院長特別費每月亦有4萬4千2百元,秘書長特別費3萬9千7百元,比大學生每月起薪22K高出甚多。為避免造成浪費,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刪減20%科目,自行調整。 |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陳超明 陳怡潔 林麗蟬
1-6、
機關(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新臺幣千元
歲 出 (單位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各項費用彙計表」) |
(以下各項僅填寫擬提案部分) 工作計畫名稱:一般行政-雜項設備費 預算金額:294千元
預算書頁次:【 89-90 】 |
提 案 擬刪減數:刪減50%(147千元) |
說明: 一、有鑑於當前國家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然政府每每以財政困窘之名,增加各項稅收,更以公教人員退休金拖垮政府財政為由,刪減軍公教人員原有之福利,更以汙名化及階級鬥爭方式進行年金改革,行政院更應以身作則,帶頭撙節支出。 二、惟該雜項設備費用編列,僅說明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經費,卻未敘明何為零星?購置何辦公物品及數量,顯有浮濫編列之虞,建議刪減50%,科目自行調整。 |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陳超明 陳怡潔 林麗蟬
1-7、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91
2款1項1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159萬元 【 】凍結:
案由:行政院106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編列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59萬元,查「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將上開預算全數減列,計159萬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陳其邁 莊瑞雄
1-8、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91
2款1項1目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 【 】凍結:
案由: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8億9027萬4千元,其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29.對退休退職人員給付之三節慰問金」原列159萬元,提案予以刪除月退金在2萬5千元以上的退休公務員、退休教師及退休政務人員,保留2萬5千元以下之工友、技工、職員三節慰問金。
說明:
行政院長於105年9月8日允諾明年起刪除月退金在2萬5千元以上的退休公務員、退休教師及退休政務人員之三節慰問金,為體恤弱勢技工、工友仍予於保留,惟106年度預算仍未見刪除,有違院長改革之決心。爰此,為尊重行政院院長公開承諾,提案刪除月退金在2萬5千元以上的退休公務員、退休教師及退休政務人員之三節慰問金,保留2萬5千元以下之工友、技工、職員三節慰問金。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李俊俋 莊瑞雄
1-9、
機關(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新臺幣千元
歲 出 (單位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各項費用彙計表」) |
(以下各項僅填寫擬提案部分) 工作計畫名稱:一般行政-檔案管理典藏掃描及維護 預算金額:397千元
預算書頁次:【 91 】 |
提 案 擬刪減數:刪減50%(198.5千元) |
說明: 一、有鑑於當前國家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然政府每每以財政困窘之名,增加各項稅收,更以軍公教人員福利及退休金拖垮政府財政為由,刪減軍公教人員原有之福利,更以汙名化及階級鬥爭方式進行年金改革只為節省政府開支,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更應以身作則,帶頭撙節支出,避免浪費。 二、經查,該檔案管理典藏掃描及維護費用編列397千元,為汰換破舊檔案卷夾及購買檔案卷盒費用197千元。惟未說明購置數量及單價,總價更近20萬元,顯有浮濫編列,虛報金額之嫌。 三、又掃描系統保養維護經費,非添購新品僅保養維護就高達20萬元,明顯偏高,建議檔案管理典藏掃描及維護預算刪減50%,科目自行調整。 |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陳超明 陳怡潔 林麗蟬
2-1、
單位名稱:行政院單位預算
附屬單位預算書頁次:
【V】歲出─【V】減列:【 】凍結:5,000千元
案由:106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2款第1項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項下,減列5,000千元。
說明:
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應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惟新政府設立任務編組過於浮濫,部分任務編組疊床架屋,功能不彰,甚至被譏為「黑機關」。爰減列「施政及法制業務」項下5,000千元。
提案人:楊鎮浯
連署人:黃昭順 林麗蟬
2-2、
單位名稱:行政院
【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92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施政及法制業務
本年度預算數:11633千元
建議【V】增刪:減列100萬元
【V】凍結數:凍結200萬元
案由:行政院施政及法制業務減列100萬元,並凍結200萬元,待行政院針對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提出如何使此會報正常運作、增進新住民權益之改善報告,提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目前在臺灣的新住民人數已逾50萬人,第二代子女也已突破35萬人,為提供新住民及其子女完善的權益保障及生活條件的改善,行政院在104年成立行政院層級「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瞭解不同族群的需求和立場,透過跨部會的合作,從新住民教育、就業、社福、醫療、文化及公共參與等多面向著手,提供新住民全方位的權益保障。
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之重要任務,是集結政府各部門與民間團體力量,保障新住民權益,並統整各項資源運用,厚植國際人力資本優勢,布局國際接軌,以建構臺灣成為友善多元文化社會。然而,新政府上任後,至今未能召開此會報,新住民相關事務之跨部會協調平台未正常運作,也違反設置要點中以三個月開會一次為原則之規定。
爰此,為撙節政府開支,減列行政院施政及法制業務100萬元,並凍結200萬元,待行政院針對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提出如何使此會報正常運作、增進新住民權益之改善報告,提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陳超明 陳怡潔
2-3、
單位:行政院
名稱:施政及法制業務
編號:3303010700
案由:行政院單位預算106年度歲出預算第2款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號3303010700)案編列11,663仟元,惟查106年院部又新增文化會報、經貿談判辦公室及年金改革辦公室等,且政府現今諸多施政如新南向政策等,均只見口號未見整體計畫,為免政府預算重複編列,疊床架屋部會各吹各號,上端預算影響全盤政策之執行,應先予凍結1/3。俟行政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准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徐榛蔚 林麗蟬
2-4、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92
2款 1項 2目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2,000千元
案由:
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166萬3千元,提案凍結200萬元,俟行政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行政院為統合各機關及發揮政府及民間整體力量,特設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整合協調各部會,惟行政院並未依規定每三個月定期召開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反毒措施未整體規劃,流於各自行動,故毒品防制會報之統合、督考、協調能力嚴重不足,致反毒成效不彰,毒品問題日趨嚴重,從97年迄今,在監毒品罪受刑人人數穩定成長,顯示此項業務督導不周、成效不彰,缺乏執行力。爰凍結部分經費,俟行政院提出檢討報告並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李俊俋 莊瑞雄
2-5、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92
2款1項 2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86萬元 【】凍結:
案由:行政院106 年度預算第2 目「施政及法制業務─03 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業務」費用共編列86萬元。查公投審議委員會近年來已淪為政治鬥爭工具,不斷以程序為由駁回人民所提之公投提案,明顯失職且違反行政中立,破壞憲政秩序;且本院內政委員會於第九屆第一會期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時,已有廢除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之共識,為求政府預算撙節支出,爰提案全數刪除上開經費,計86萬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陳其邁 莊瑞雄
2-6、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92
2款 1項 2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86萬元 【 】凍結:
案由:
第2目「施政及法治業務」編列1,166萬3千元,其中「03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業務」原列86萬元,提案全數減列。
說明:
依據行政院106 年度施政計畫之預期成果說明,公投審議委員會負責「審議認定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及依公民投票法就本院送交之地方性公民投票事項進行認定,協助人民正當行使創制複決權」,然公審會近年來已淪為政治鬥爭工具,不斷以程序為由,一再駁回人民所提出之公投提案,剝奪人民應有之權力,明顯失職又違反行政中立。此外,105年5月9日內政委員會審查公投法時,已有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共識,爰此,提案全數減列。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趙天麟 陳其邁
2-7、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92
2款 1項 2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860千元 【 】凍結:
案由:
106年行政院單位預算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03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業務編列860千元,惟公審會長期遭批評為政治鬥爭工具,不斷以程序為由駁回人民所提之公投提案,明顯失職且違反行政中立,破壞憲政秩序,又本院內政委員會於第九屆第一會期進行公民投票法審查時,遂將公審會廢除,實無編列預算之必要,爰提案全數減列。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楊鎮浯 徐榛蔚 陳怡潔 林麗蟬
2-8、
機關(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新臺幣千元
歲 出 (單位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各項費用彙計表」) |
(以下各項僅填寫擬提案部分) 工作計畫名稱:施政及法制業務-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業務 預算金額:860千元
預算書頁次:【 92 】 |
提 案 擬刪減數:全數刪減 |
說明: 一、有鑑於當前國家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 二、經查,現今執政之民主進步黨一項主張廢除公民投票審議之業務,常譏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是不當干涉人民直接民權的行使,少數人替多數人決定,破壞公投的整體機能的單位,更是阻擋實踐公投的鳥籠。民主進步黨現主政行政院,實不應再轉過髮夾彎,因為執政而立場不一,應貫徹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不應再行編列相關預算。 三、又查,105年5月10、11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在場委員一致同意,達成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之共識,並將公民投票的中央主管機關改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僅負責審查提案、連署人是否適格。雖該法尚未完成三讀仍於委員會審查中,但為落實人民直接行使民權,建議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業務預算,全數刪除。 |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陳超明 陳怡潔 林麗蟬
2-9、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092
第2款 第1項 第2目
【V】歲出─【V】減列:860千元 【 】凍結:
案由:
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1,663千元,其中「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業務」原列860千元,提案全額減列。
說明:
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之建置為我國公民投票法多年來所受之批評,公審會變相合理化對人民所提之公投提案進行實質審查,由少數人判定提案通過與否,箝制直接民權之施展,更易使行政機關合理化實為拖延公民投票程序之進行而箝制人民主張公民權利。廢除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是410還權於民小組重要訴求亦為各政黨所推動的改革目標。
「廢除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於第九屆國會內政委員會審議公投法時,亦為朝野共識。爰此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1,663千元,其中「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業務」原列860千元,提案全額減列。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陳其邁 洪宗熠 Kolas Yotaka
2-10、
機關(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新臺幣千元
歲 出 (單位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各項費用彙計表」) |
(以下各項僅填寫擬提案部分) 工作計畫名稱:施政及法制業務-政策及法案之研審 預算金額:654千元
預算書頁次:【 92 】 |
提 案 擬刪減數:建議刪減20%(130.8千元) |
說明: 一、有鑑於當前國家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 二、經查,政策及法案之研審經費用於辦理行政院各項法制之審議與研商,惟行政院近年進行組織改造,業已通過中央政府機關組織基準法及行政院組織法等法案進行組織整併及人員精簡,但行政院近年卻以任務編組反其道而行設置多達62個任務編組,今年520新政府上台後更增設行政院文化會報、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行政院長照推動小組、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行政案能源及減碳辦公室、行政院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打擊非法與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業專案小組等7個任務編組,且部分與其他機關業務範疇重疊,組織疊床架屋,或者根本是另一個任務編組的幕僚機關,更甚者自創行政院副發言人,嚴重違反組織改造相關法律。但行政院相關業務處室卻未提供專業意見阻止違法發生,顯見法制研究流於形式,效果不彰,建議減列20%,科目自行調整。 |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陳超明 陳怡潔 林麗蟬
2-11、
機關(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新臺幣千元
歲 出 (單位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各項費用彙計表」) |
(以下各項僅填寫擬提案部分) 工作計畫名稱:施政及法制業務-派員出國計畫 預算金額:402千元
預算書頁次:【 92 】 |
提 案 擬刪減數:建議刪減50%(201千元) |
說明: 一、有鑑於當前國家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 二、經查,施政及法制業務-派員出國計畫經費編列,出席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或亞洲開發銀行舉辦支國際金融會議、考察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及實務運作情形,汙水處理回收再利用及汙泥處理發展現況,運用資訊與通訊科技技術創新應用發展智慧園區等所需經費402千元。 三、惟考察種類及名目五花八門,亦非行政院專責之業務,出席國際經濟合作及金融會議係經濟部、國發會及相關財經部會之權責,個資法亦由法務部主管,汙水處理及汙泥處理係環保署之業務資通科技係科技部權責,前揭相關部會職掌業務本應派員考察,實非由行政院越俎代庖行之,顯見出國考察流於形式及旅遊且實質效果不彰,建議減列50%,科目自行調整。 |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陳超明 陳怡潔 林麗蟬
2-12、
單位名稱:行政院主管
單位預算書頁次:p79
2款1項2目 節
【 】歲出─【 】減列:【V】凍結:100萬元
案由: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166萬3千元,其中「公共事務推展經費」,原列540萬元,提案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書面報告該經費運用狀況與實際成效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2-13、
單位名稱:行政院
【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79、P92-95
2款1項2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施政及法制業務
本年度預算數:11,663千元
建議【V】刪減:25萬元 【 】凍結數:
刪減或凍結理由:
行政院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分支計畫「06公共事務推展」編列5,400千元,其中,行政院國會聯絡工作一向不夠積極,為人詬病;其次,院長地方訪視相關費用與第3目「施政推展聯繫」之國內外訪視等相關費用,似有重複編列,故為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刪減「施政及法制業務」25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2-14、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95
2款1項2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減列:【V】凍結:100萬元
案由:行政院105年度預算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07法規審查研議及訴願審議督導」費用共編列332萬5千元。訴願為人民權利遭政府侵害時所採取之救濟管道,影響民眾權益甚鉅,查行政院103年訴願未結案數共515件,104年訴願未結案數共成長為596件,顯見辦理成效有待改善,行政院作為訴願審議負責機關,本有加強督導之義務,爰提案凍結上開經費100萬元,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陳其邁 莊瑞雄
4-1、
單位名稱:行政院
【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80、p97-98
2款1項4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本年度預算數:40,259千元
建議【V】刪減:40萬元 【 】凍結數:
刪減或凍結理由:
行政院「科技發展研究諮詢」問題如下:
一、分支計畫「01科技發展企劃及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35,743千元,承辦單位為行政院科技會報,而該會辦辦公室職員8人加上約聘僱16人共計24人,全年人事費為25,612千元(聘用研究員兼職費2,600千元不列入),平均每人花費106萬7千元,然其主要工作項目為「政府科技概算審議」和「科技會報及重要科技策略會議」,前者交由委員審查,後者邀請專家學者諮詢、審議,故科技會報辦公室人員之功能略顯薄弱。
二、其次,行政院科技會報分成6組辦事,包括政策協調組、人才產業法制組、生衛醫農組、資通光電組、科技創新組以及行政組共計24人,106年度業務費12,636千元可供使用,預算可謂充裕;再者,106年新增派員出國計畫--「推動科技發展相關訪問及交流業務」432千元,此似無必要。
三、最後,「科技發展研究諮詢」近幾年來預算執行率不佳(如表一),106年度預算雖較上年度減編362千元,但預算仍有縮減空間。
表一「科技發展研究諮詢」科目預決算明細表(單位:新台幣千元)
預算數 |
決算數 | |
103年度 |
39,991 |
33,575 |
104年度 |
38,161 |
35,223 |
105年度 |
40,621 |
24,643 |
106年度 |
40,259 |
- |
註:表列之105年度決算數係105年1月至8月實支數。
綜上,爰建議刪減「科技發展研究諮詢」4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4-2、
機關(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新臺幣千元
歲 出 (單位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各項費用彙計表」) |
(以下各項僅填寫擬提案部分) 工作計畫名稱: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預算金額:40,259千元
預算書頁次:【 97 】 |
提 案 擬刪減數:建議刪減20%(8,051.8千元) |
說明: 一、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規定:「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應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然該法所任務編組應為臨時性,應定期檢視各該任務編組之設置目的是否已達成,適時檢討整併或裁撤。 二、惟近年行政院部分任務編組功能雷同,更另設任務編組擔任幕僚作業等,組織明顯疊床架屋,科技發展研究諮詢業務原應由跨部會之行政院科技會報執行、然又成立常設性任務編組之科技會報辦公室為科技之幕僚單位,又科技會報辦公室之任務與科技部職掌範疇,均包括規劃國家科技發展政策、審議及考核政府科技計畫與科技預算等,明顯業務重疊,而常設性任務編組更於法無據,更據以編列預算顯失妥當。 三、經查,任務編組委員人數眾多,且功能雷同或與機關職掌重疊,再以另設任務編組擔任幕僚作業等情事,組織龐雜疊床架屋,其功能性與存續性,實應立即檢討,以撙節政府人力及財政。建議減列20%,科目自行調整。 |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陳超明 陳怡潔 林麗蟬
4-3、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97
2款1項4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
案由:106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4目科技發展研究諮詢編列40,259千元,經查人事費編列25,612千元,佔工作計畫整體預算63.6%,基此恐不利我國國家科技發展政策之推行,爰除人事費外凍結二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楊鎮浯 徐榛蔚 陳怡潔 林麗蟬
4-4、
單位名稱:行政院
2款1項4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171萬1千元 【 】凍結:
案由:第4目「科技發展研究諮詢」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原編列171萬1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
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在明(106)年度「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用與今(105)年度之預算,同樣編列171萬1千元之預算,作為購置伺服器主機、網路設備、個人電腦及套裝軟體等資訊軟硬體設備,本席認為連續兩年編列相同預算購置相同軟硬體,有浪費公帑之嫌,建議本筆預算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5-1、
案由:針對第2款1項5目「聯合服務業務」編列1億1,311萬5,000元中,「業務費」2,719萬3,000元。各地聯合服務中心之設立,旨為跨域治理、協調整合,惟行政院旗下已既有具「憲法」法律地位之台灣省政府可行相關業務,組織疊床架屋,與政府積極推動之組織改造、精簡部會數量、提升部會效能之宗旨有所不合。爰提案全數凍結業務費2,719萬3,000元,待向本內政委員會就「聯合服務中心法制化時程、具體編制定位」等相關議題進行專案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5-2、
單位名稱:行政院
【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80、p99-102
2款1項5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聯合服務業務
本年度預算數:113,115千元
建議【V】刪減:80萬元 【 】凍結數:
刪減或凍結理由:
聯合服務業務包括直屬行政院的四大服務中心: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南部聯合服務中心、東部聯合服務中心以及雲嘉南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各中心任務包括受理民眾各項證照申請及處理事項;提供民眾所需資訊、諮詢、服務及輔導事項;接受民眾對各部會主管事務之陳情及建議事項;協調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推動有關地區各項重大建設事項;協助各部會宣導相關政策、計畫及施政成果,並協調須地方配合辦理之事項;督導、協調及整合派駐地區之各部會所屬機關,提升為民服務品質事項;推動地區資源整合,建立區域整合協調機制;提供兩岸交流事務服務及文書驗證等事項;以及其他涉及各部會主管權責須協調整合事項。服務項目雖多,但各服務中心普遍存在下列問題:功能不彰,效率有待提升:應繼續檢討各服務中心之必要性與擴大其他服務功能;各服務中心應大力宣傳服務功能相關業務,且與民眾切身相關之權益事項應建立單一服務窗口,避免民眾舟車勞頓;其次,各服務中心目前皆分別以設置要點為之,應統一法制並釐清中心主任與執行長權責,或是採取單一首長制度;再者,研議總統府南部辦公室(暫設高雄鳳山行政中心大樓)未來進駐行政院南部服務中心(新建大樓)之可行性,以節省公帑。綜上,爰建議刪減「聯合服務業務」8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5-3、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101
2款1項5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100萬元 【V】凍結:100萬元
案由:行政院106年度預算案第5目「聯合服務業務─04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務」計畫項下編列「保全服務費、辦理政府各項與民眾溝通活動、各項協調會、政策說明會及公務印刷」經費211萬6千元,為四大聯合服務中心當中類似經費編列最高者(如下表),惟查行政院雲嘉南區服務中心近年舉辦之相關活動內容及106年度之活動計畫,不僅與中央及地方政府之工作內容有重疊之虞,亦與《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設置要點》第二點所明定之聯合服務中心任務未盡相符。為免政府預算虛擲,爰提案減列上開編列預算100萬元,另凍結100萬元,俟行政院確實檢討各聯合服務中心設置要點與實際運作情形,並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6年度行政院各聯合服務中心辦理各項協調會、政策說明會等預算列表
計畫內容 |
編列預算 | |
南部聯合服務業務 |
辦理行政院重大政策說明會及協調會 |
50萬1千元 |
中部聯合服務業務 |
辦理政府各項重大政策說明會、各項協調會、座談會與各項業務活動 |
100萬元 |
東部聯合服務業務 |
辦理各項與鄉親溝通活動、協調會、說明會 |
127萬9千元 |
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務 |
辦理各項與民眾溝通活動、各項協調會、政策說明會 |
211萬6千元 |
資料來源:行政院106年度預算書、李俊俋立委辦公室整理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陳其邁 莊瑞雄
5-4、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99
2款1項 5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1,131萬元【V】凍結:
案由:行政院106年度預算案第5目「聯合服務業務」編列預算高達1億1,311萬5千元。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規定:「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應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行政院雖得依法設置惟與刻正推動之組織調整與精簡政策有違。又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組織調整作業原則規定,「基於當前員額配置現況及管理彈性考量,各機關輔助單位人力之配置,應本撙節精神」,明示人員配置應以精簡為原則,以節省不必要開支。次查行政院現所設之四大聯合服務中心業務多與中央及地方政府工作有重疊,近年其所分別辦理之「政策說明活動」亦多未與行政院各聯合服務中心設置要點所明定之聯合服務中心任務相符。為免預算虛擲,爰提案刪除本項經費10%,計1,131萬元,其餘經費全數凍結,俟行政院確實檢討各聯合服務中心設置要點與實際運作情形,並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陳其邁 莊瑞雄
5-5、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99-102
2款1項5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27,193千元
案由:
106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5目聯合服務業務中業務費共編列27,193千元,惟行政院4個聯合服務中心長期遭譏為無實質功能,組織疊床架屋,增加政府施政成本,且服務中心執行長及副執行長多以聘用人員擔任,人事彈性過大,恐有政治酬庸之虞,爰提案凍結27,193千元,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楊鎮浯 陳怡潔 林麗蟬 徐榛蔚
5-6、
機關(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新臺幣千元
歲 出 (單位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各項費用彙計表」) |
(以下各項僅填寫擬提案部分) 工作計畫名稱:聯合服務業務-南部聯合服務中心 預算金額:94,405千元
預算書頁次:【 99 】 |
提 案 擬刪減數:建議全數刪減 |
說明: 一、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規定:「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應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然根據當初之立法理由為「機關為辦理諮詢、研究、協調、溝通及籌備等工作,得以任務編組型態設置臨時性單位」,因此該法所稱任務編組應為臨時性,而非變成常設之機關,應適時檢討整併或裁撤。 二、經查,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於民國87年設置迄今18年之久,並據行政院處務規程及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設置要點為常設性任務編組,雖為任務編組之名,儼然成為常設性之行政院派出機關,於法未合。 三、又行政院聯合服務中心之執行長、副執行長為政治任命,未符合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任務編組要由機關人員派充之規定,明顯是違法黑官。然政治任命之執行長及副執行長,實際為選舉時從事地方運作、跑社團、布樁之任務,實無實際服務功能,加上任務編組委員人數眾多,實應立即檢討,以撙節政府人力及財政。建議該科目預算全數刪除。 |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陳超明 陳怡潔 林麗蟬
5-7、
單位名稱:行政院主管
單位預算書頁次:p80
2款1項5目節
【V】歲出─【 】減列: 【V】凍結:1,000萬元
案由:
第5目「聯合服務業務」編列1億1,311萬5千元,其中「南部聯合服務業務」之「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興建辦公廳舍」原計畫總經費437,801千元,分7年辦理,本年度續編第6年經費8,541萬6千元,但因執行不力,提案爰予以凍結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5-8、
機關(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新臺幣千元
歲 出 (單位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各項費用彙計表」) |
(以下各項僅填寫擬提案部分) 工作計畫名稱:聯合服務業務-中部聯合服務中心 預算金額:6,611千元
預算書頁次:【100】 |
提 案 擬刪減數:建議全數刪減 |
說明: 一、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規定:「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應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然根據當初之立法理由為「機關為辦理諮詢、研究、協調、溝通及籌備等工作,得以任務編組型態設置臨時性單位」,因此該法所稱任務編組應為臨時性,而非變成常設之機關,應適時檢討整併或裁撤。 二、經查,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於民國92年設置迄今13年之久,並據行政院處務規程及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設置要點為常設性任務編組,雖為任務編組之名,儼然成為常設性之行政院派出機關,於法未合。 三、又行政院聯合服務中心之執行長、副執行長為政治任命,未符合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任務編組要由機關人員派充之規定,明顯是違法黑官。又政治任命之執行長及副執行長,實際為選舉時從事地方運作、跑社團、布樁之任務,實無實際服務功能,加上任務編組委員人數眾多,實應立即檢討,以撙節政府人力及財政。建議該科目預算全數刪除。 |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陳超明 陳怡潔 林麗蟬
5-9、
機關(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新臺幣千元
歲 出 (單位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各項費用彙計表」) |
(以下各項僅填寫擬提案部分) 工作計畫名稱:聯合服務業務-東部聯合服務中心 預算金額:5,375千元
預算書頁次:【100】 |
提 案 擬刪減數:建議全數刪減 |
說明: 一、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規定:「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應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然根據當初之立法理由為「機關為辦理諮詢、研究、協調、溝通及籌備等工作,得以任務編組型態設置臨時性單位」,因此該法所稱任務編組應為臨時性,而非變成常設之機關,應適時檢討整併或裁撤。 二、經查,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於民國96年設置迄今業已9年之久,並據行政院處務規程及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設置要點為常設性任務編組,雖為任務編組之名,儼然成為常設性之行政院派出機關,於法未合。 三、又行政院聯合服務中心之執行長、副執行長為政治任命,未符合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任務編組要由機關人員派充之規定,明顯是違法黑官。然政治任命之執行長及副執行長,實際為選舉時從事地方運作、跑社團、布樁之任務,實無實際服務之功能。以此次連續風災豪雨重創花蓮為例,第一時間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未有實質反應,直至立法委員反應後,聯合服務中心災後兩個多禮拜才會同相關部會勘災,聯合服務中心存續及功能有待商榷,加上任務編組委員人數眾多,實應立即檢討裁併,以撙節政府人力及財政。建議該科目預算全數刪除。 |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陳超明 陳怡潔 林麗蟬
5-10、
機關(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新臺幣千元
歲 出 (單位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各項費用彙計表」) |
(以下各項僅填寫擬提案部分) 工作計畫名稱:聯合服務業務-雲嘉南聯合服務中心 預算金額:6,724千元
預算書頁次:【 101 】 |
提 案 擬刪減數:建議全數刪減 |
說明: 一、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規定:「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應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然根據當初之立法理由為「機關為辦理諮詢、研究、協調、溝通及籌備等工作,得以任務編組型態設置臨時性單位」,因此該法所稱任務編組應為臨時性,而非變成常設之機關,應適時檢討整併或裁撤。 二、經查,行政院雲嘉南聯合服務中心於民國101年設置迄今4年之久,並據行政院處務規程及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設置要點為常設性任務編組,雖為任務編組之名,儼然成為常設性之行政院派出機關,於法未合。 三、又行政院聯合服務中心之執行長、副執行長為政治任命,未符合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任務編組要由機關人員派充之規定,明顯是違法黑官。然政治任命之執行長及副執行長,實際為選舉時從事地方運作、跑社團、布樁之任務,實無實際服務功能,加上任務編組委員人數眾多,實應立即檢討,以撙節政府人力及財政。建議該科目預算全數刪除。 |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陳超明 陳怡潔 林麗蟬
6-1、
案由:針對第2款1項6目「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編列經費859萬3,000元,惟我國原規劃「反恐訓練中心」已由中央級改為警用級,並刪除原計畫「生化武器訓練場、爆破場及防爆基礎訓練場」,對國際間頻發之生化武器攻擊或日益盛行之炸彈爆破攻擊等專業因應訓練較為不足,恐成我國我國反恐應變能力之漏洞。爰此,提案「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經費859萬3,000元」凍結二分之一,待向內政委員會就「如何統整全國軍、警反恐能量,因應國際日益頻傳之恐怖襲擊」等相關議題進行專案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6-2、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103
2款1項6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
案由:
106年行政院單位預算第6目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01國土安全規劃編列4,750千元,經查國安局掌握至少8名台籍人士具有伊斯蘭國傾向,惟我國將於2017年舉辦世界大學運動會,為完善我國國土安全之維護及掌握恐攻情資,爰提案凍結三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楊鎮浯 徐榛蔚 陳怡潔 林麗蟬
6-3、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104
第2款第1項第6目
【V】歲出─【 】減列: 【V】凍結:一百萬元
案由:
第6目「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編列8,593千元,其中「資通安全業務」原列3,843千元,提案凍結一百萬元,俟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並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全球透過網路或其他通訊設備之攻擊事件頻傳,例如2016年7月國內的第一銀行盜領案、2015年1月法國1.9萬個包含商業、宗教、學校、政府的網站遭到ISIS攻擊;,我國2012至2014年每年也有244至401起的通報資安事件數。以上案例,均顯示出國際資安風險日益提高,不論其目的在於竊取個人隱私、公務、國防及商業機密,或破壞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如能源、水利、金融、交通、醫療等),甚至是發動網路戰以癱瘓國家網路運作,都在在威脅國家安全及國民權益。
我國資通安全處於2016年8月1日起掛牌運作,以行政院層級統整政府資安治理機制,以專責、專業、專人的方式推動國家資通安全工作,是為值得肯定。然資通安全處於掛牌時所稱其第一件工作即是研議「資通安全管理法」,至今尚未送立法院審議,各機關單位亦無從得知行政院將來於資通安全完整規劃及資通安全處之執行業務範疇,提案凍結一百萬元,俟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並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洪宗熠 Kolas Yotaka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7-1、
單位名稱:行政院
2款1項7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20% 【V】凍結:
案由:
第9目「災害防救業務」原編列811萬7千元,建議減列25%。
說明:
行政院自103年度起「災害防救業務」之計畫預算執行率均未達八成,106年度預算案賡續編列「災害防救業務」811萬7千元,為避免持續發生經費賸餘,致影響預算資源合理配置及運用效益,建議刪減「災害防救業務」之預算25%。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7-2、
單位名稱:行政院
【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105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災害防救業務
本年度預算數:8,117千元
建議【V】增刪:減列50萬元
【V】凍結數:100萬元
案由:減列行政院災害防救業務50萬元,並凍結100萬元,待行政院提出如何提高災害防救業務執行率之專案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行政院編列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研擬災害防救政策與措施、督導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規劃緊急應變體系、督導災後調查及復原。我國近年複合型災害增加,如何提升我國國人防災意識,降低重大災害所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害,宜由行政院層級編列相關業務加以整合、督導。
103年度及104年度決算「災害防救業務」預算執行率分別為71.71%及73.67%,近年度預算賸餘數偏高。另105年度截至8月底止「災害防救業務」預算執行率僅75.53%。上開「災害防救業務」計畫自103年度起執行率均未及八成,歷年預算賸餘數偏高,為加強預算執行,避免經費大幅賸餘,宜審酌以往年度執行情形覈實編列預算數。
綜上,減列行政院災害防救業務50萬元,並凍結100萬元,待行政院提出如何提高災害防救業務執行率之專案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陳超明 陳怡潔
7-3、
案由:針對第2款1項7目「災害防救業務」編列811萬7,000元;惟近期颱風連番侵襲暴露各災害防救、後續重建等業務分散於政府各單位,造成反應遲鈍、資源分配不均等問題。爰此,提案「災害防救業務經費811萬7,000元」凍結二分之一,待重新檢討政府救災資源整合,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7-4、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105
2款1項7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
案由:
106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7目災害防救業務編列8,117千元,經查103年度及104年度決算「災害防救業務」預算執行率分別為71.71%及73.67%,又105年度預算執行率截至8月份止亦僅75.53%,實屬偏低,確有檢討必要,爰提案凍結三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楊鎮浯 徐榛蔚 陳怡潔 林麗蟬
8-1、
單位名稱:行政院主管
單位預算書頁次:p81
2款1項8目 節
【V】歲出─【V】減列:100萬元 【 】凍結:
案由:
第8目「性別平等業務」編列1,547萬4千元,台灣對於推展女權一向不遺餘力,成績也是有目共睹,國際信用卡組織萬事達卡(MasterCard)在今年國際婦女節當天公布最新調查顯示,台灣女性「位居政府領導階層」指數33.9,高居大中華區第一名,在「女性日常就業」指標以112.9首度高居亞太區第一名,並在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表現皆與男性匹敵,政治參與度方面,國會女議員比例佔37.2%,領先亞洲各國,全球排名第8,可見我國性別意識已普遍深植國人心中,該預算可小幅減列,且為撙節國家開支,提案減列100萬元。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8-2、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107-109
2款1項8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
案由:
106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8目性別平等業務中編列業務費15,474千元,惟新政府上任後,女性閣員比例僅一成,蔡總統亦表示內閣性別比例讓大眾失望,並承諾未來會落實性別主流化,行政院負責推動性別平等,卻無法以身作則,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楊鎮浯 徐榛蔚 陳怡潔 林麗蟬
8-3
案由:針對第2款1項 8目「性別平等業務」編列1,547萬4,000元;惟蔡英文總統身為我國第一位女總統,卻輕易背棄人民的期待,閣員性別比例嚴重失衡,無法跨出女性平權的重要一步。爰此,提案「性別平等業務經費1,547萬4,000元」凍結三分之一,待行政院檢討女性閣員比例過低、如何改善,並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8-4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107
2款1項8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減列:元 【V】凍結:300萬元
案由:第8目「性別平等業務」編列1,547萬4千元,提案凍結300萬元。
說明:
2016年台灣第一次選出「女性」總統,在國會,女性的比例也創下歷年新高。每個人都期待,新的政治版圖可以帶來新氣象,特別是在性別平等。經查行政院內閣成員44人中,僅7位為女性佔15%。2012年蔡英文總統第一次競選總統期間,也曾公開宣示女性閣員要達到1/3,以現階段來看離目標還有一段距離,行政院負責推動性別平等相關業務,卻無法以身作則,爰此,提案凍結300萬元,俟行政院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如何落實女性閣員3分之1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趙天麟 陳其邁
9-1
單位名稱:行政院
【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81-82、p110-113
2款1項9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消保及食安業務
本年度預算數:17,581千元
建議【V】刪減:30萬元 【 】凍結數:
刪減或凍結理由:
行政院第9目「消保及食安業務」分支計畫「01消費者保護綜合企劃業務」項下,編列有「派員赴大陸地區參與兩岸消費者保護業務交流及檢研討會議或相關消保業務考察所需赴大陸地區旅費268千元」,似已無必要;其次,本目預算可彈性運用之一般事務費合計為7,205千元,約佔全部預算的41%,應有減列空間,故爰建議刪減「消保及食安業務」赴大陸地區旅費及一般事務費共計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9-2
單位名稱:行政院單位預算
附屬單位預算書頁次:
【V】歲出─【】減列:【V】凍結:17,581千元
案由:106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地2款第1項第9目「消保及食安業務」項下,凍結17,581千元
說明:
目前我國對日本的福島、群馬、櫪木、茨城與千葉縣,採取「所有」之核災地區農產品暫停輸入,惟新政府上台後,屢屢傳出台日雙邊將對此議題進行磋商,尋求早日予以解禁,開放福島等核災區縣市產品來台,恐有拿台灣民眾的食安健康換取對日外交利益之虞。爰凍結「消保及食安業務」項下17,581千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鎮浯
連署人:黃昭順 林麗蟬
9-3
案由:針對行政院單位預算書表106年度編列歲出預算書部份「消保及食安業務」編列1,758萬1,000元,日前農委會規劃日本核災區食品、美國豬肉等食安疑慮重大項目解禁等議題,行政院毫無反應;又,颱風過後菜價瘋狂飆升,政府亦毫無作為,任由人民無食可食,可見行政院此業務績效讓人失望,爰提案「消保及食安業務編列1,758萬1,000元」凍結二分之一,待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9-4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112
2款1項9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減列:元 【V】凍結:300萬元
案由:第9目「消費者保護業務」編列1,758萬1千元,提案凍結300萬元。
說明:
近年來食安風暴不斷,不僅損害民眾健康,連帶影響台灣商品國際聲譽。然行政院106年度第9目「消費者保護業務」分支計畫「04消費者保護官」下,委託辦理市售商品檢驗經費僅編列100萬元,近6年預算總額僅435萬5千元。顯見政府對於食品、商品安全等消費者權益維護,消極被動,毫不重視。爰此提案凍結第9目「消費者保護業務」預算300萬元,俟行政院就食安問題與保障消費者權益之檢討,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度 |
預算(千元) |
106 |
1000 |
105 |
1000 |
104 |
725 |
103 |
525 |
102 |
525 |
101 |
580 |
總計 |
4355 |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趙天麟 陳其邁
9-5
單位名稱:行政院主管單位預算書頁次:p81
2款1項9目 節
【】歲出─【】減列:【V】凍結:100萬元
案由:第9目「消保及食安業務」編列1,758萬1千元,其中「消費者保護綜合企劃業務」,原列486萬7千元,提案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書面報告本年度研習會之議題及預計或具體成效等相關事項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9-6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112
2款1項9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3,332千元
案由:106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9目消保及食安業務04消費者保護官業務編列3,332千元,惟今年颱風侵台頻繁,政府反應過慢,導致菜價異常飆漲居高不下,消保官前往稽查卻說只有青江菜、空心菜微幅成長,此話與民意甚有脫節,爰提案凍結3,332千元,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楊鎮浯 徐榛蔚 陳怡潔 林麗蟬
9-7
單位名稱:行政院
【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113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食品安全業務
本年度預算數:5500千元
建議【V】增刪:減列150萬元
【 】凍結數:
案由:行政院消保及食安業務下食品安全業務預算減列150萬元。
說明:
為了因應我國近年頻傳之重大食安問題,103年10月行政院增設常設性任務編組「食品安全辦公室」,統籌辦理食品安全政策,統合中央及地方權責機關應變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推動重大計畫與資訊系統及辦理相關會議等業務。
「食品安全辦公室」為我國最高食安協調單位,也突顯我國民眾對政府有效處理食安問題之高度期待,宜審慎編列各項預算,以落實食安管控、維護國人健康。
綜觀106年食安辦公室所編5,500千元預算,包含員工進修、研討會與座談會辦理、出席國際會議等重要業務推動費用,然而其中印刷費、場地布置費、雜支等就編列3,231千元,佔比將近六成,顯有浮編之虞,亦難符民眾對於食安辦公室運作之期待,政府財政困窘,應將預算花於刀口上,研謀食安改善之道,爰此,減列食品安全業務150萬元,以撙節政府開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陳超明 陳怡潔
9-8
單位名稱:行政院 113
2款1項9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減列:【V】凍結:2分之1
案由:第9目「消保及食安業務」原編列550萬元,建議凍結2分之1。
說明:
行政院106年度「食品安全業務」計畫編列550萬元之食品安全辦公室運作等經費;鑒於食品安全向來為國人最關注重大議題之一,然國內食安問題仍頻傳,政府卻遲遲未確實建立食品安全源頭管控機制及建置可追溯生產資料,提供消費者選擇參考及食安危機發生時管控之用,為維護國人健康與權益,建議凍結「食品安全業務」預算2分之1,俟行政院提出具體有效之食品安全源頭管控機制及建置可追溯生產資料之政策方針,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9-9、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113
2款1項9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2,750千元
案由:106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9目消保及食安業務「05食品安全業務」編列5,500千元,惟近年來食品安全事件頻傳,除損及國人身體健康,更重挫我國形象,雖然行政院已成立食品安全辦公室跨部會工作平台,惟相較於先進國家著重食品安全之事前風險評估與風險控管,我國仍偏重於事發後之危機處理,未能發揮整體統合、溝通、協調、指揮及預防風險於先之效果,致成效不明顯,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楊鎮浯 徐榛蔚 陳怡潔 林麗蟬
9-10、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113
2款1項9目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1,000千元
案由:第9目「消保及食安業務」編列1758萬1千元,其中「05食品安全業務」原列550萬,提案凍結100萬元。
說明:迄今近來食安議題頻傳,行政院成立「食品安全辦公室」跨部會工作平臺,惟成立食安辦公室後,食安事件仍頻傳,且多賴民眾檢舉或多年稽查使被查獲,損害廣大民眾之健康安全,顯示政府食品安全把關尚待加強。且食品安全辦公室,惟相較於先進國家著重於危機發生前之風險評估及管控,我國仍偏重事後危機之處理,未見改善黑心食品流竄於市面,亦無法統籌、指揮涉及食品安全之各部會,顯見未能善盡督導考核之責,俟行政院就食品安全源頭管控機制檢討及建立可追溯生產資料。爰此,提案凍結100萬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李俊俋 莊瑞雄
10-1、
單位名稱:行政院
【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82、p114-115
2款1項10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資訊管理─分支計畫「02政務大數據創新應用計畫」
本年度預算數:62,230千元─20,000千元
建議【V】刪減: 【 】凍結數:
刪減或凍結理由:
行政院「資訊管理」106年度有一新增計畫──「政務大數據創新應用計畫」,執行期限為106至109年,預期效益包括:
一、提供行政院政務推動所需政府機關內部及外部大數據分析資料,以提升政務推動過程之政策制定、危機處理及前瞻創新之速度、品質及效能。
二、便利行政院政務推動過程中,能即時掌握外部網路、新聞、輿情、民調、政經、社會發展等數據資料,以利提升及確保本院政務推動相關作為符合民意及社會各界需求。
三、經由客觀的大數據分析資料,避免人工資料蒐集的誤失,提升參考資料的正確性,並經由資訊持續性累積,可及時掌握變動趨勢,適時、及時進行調整。
四、經由資訊化、自動化及行動化服務平台之協助,政務推動及緊急事件應變資訊交換、傳遞、分享及命令下達等,可不受時間及空間地域之限制,提升政務指揮體系的彈性。
然大數據(巨量資料)權威麥爾荀伯格分析表示,大數據有三大特點:巨量,雜亂,以及相關性至上;而其潛在風險則是「資料獨裁」,賦予資料過多重要性。「面對資料要帶批判眼光,不能照單全收!」資料不可能完美無缺,在信任與不信任間,必須取得平衡。因此,行政院在執行此計畫時應注意此點。
綜上,爰建議刪減「資訊管理」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10-2、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115
2款1項10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
案由:106年行政院單位預算第10目資訊管理02政務大數據創新應用計畫編列20,000千元,經查該計畫以政務大數據分析成果被引用之比率做為指標,惟未明確界定引用對象,又預計績效指標值僅20%,實屬偏低,爰提案凍結三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楊鎮浯 徐榛蔚 陳怡潔 林麗蟬
11-1、
機關(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新臺幣千元
歲 出 (單位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各項費用彙計表」) |
(以下各項僅填寫擬提案部分) 工作計畫名稱:新聞傳播業務 預算金額:56,924千元
預算書頁次:【116】 |
提 案 擬刪減數:建議刪減30%(17,077.2千元) |
說明: 一、有鑑於當前國家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 二、依據行政院行政院組織法第12條第2項規定,「行政院置發言人一人,特任,處理新聞發布及聯繫事項,得由政務職務人員兼任之」;行政院處務規程第5條規定「發言人處理新聞發布、聯繫及辦理院長交辦本院整體文宣協調、督導事項」,因此行政院之發言人是依法設置且僅能有1個人為之,並未有副發言人之設置。 三、行政院依據行政院組織法設置發言人和其他部會或機關單位由公關室或是祕書室或首長指派內部人員派充之發言人不同。行政院自己創設,無論政務職擔任或由內部公務員派充皆於法未合。建議該科目預算刪除30%。 |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陳超明 陳怡潔 林麗蟬
11-2、
單位名稱:行政院
【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82-83、p116-119
2款1項11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新聞傳播業務
本年度預算數:56,924千元
建議【V】刪減:50萬元 【 】凍結數:
刪減或凍結理由:
行政院第11目「新聞傳播業務」,係辦理前行政院新聞局相關業務,分支計畫「03輿情蒐報與研析」項下「編印輿情資料」所需一般事務費編列3,295千元,內容包括委託民間資訊業者辦理非上班時間、假日電子及網路媒體之輿情資料蒐集經費1,480千元、委託勞務公司雇用派遣人員協助剪報、影印、遞送資料及側錄等相關工作3人計1,378千元以及編印輿情資料經費437千元。按:網路化時代資訊蒐集相當便利快速,以上業務是否仍有存在必要應予檢討,且相關費用編列亦有浪費之嫌;其次,相關業務與「資訊管理」新增計畫「政務大數據創新應用計畫」亦有重疊之處。故爰建議刪減「新聞傳播業務」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11-3、
案由:針對第2款1項11目「新聞傳播業務」編列5,692萬4,000元;惟行政院前發言人童振源任上「荒腔走板」,甫上任傲然提出「四不原則」藐視新聞媒體記者,發言更爭議不斷;卻依然高升總統府國安會諮詢委員,顯見號稱「最會溝通的政府」對發言人所受評價反應麻木;爰此,提案「新聞傳播業務經費5,692萬4,000元」凍結三分之二,待行政院就如何完善與人民溝通進行檢討,並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11-4、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116-119
2款1項11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
案由:106年行政院單位預算第11目新聞傳播業務,其中,業務費編列55,865千元,其計畫內容係為蒐集民意輿情與宣達政府政策,惟近期菜價居高不下,行政院無法於第一時間反映民意抑制菜價,導致民怨四起,又政府推行之重大政策,如一例一休等,許多民眾、企業仍對政策內容無法理解,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楊鎮浯 徐榛蔚 陳怡潔 林麗蟬
11-5、
單位名稱:行政院主管
單位預算書頁次:p82
2款1項11目 節
【V】歲出─【V】減列:100萬6千元 【 】凍結:
案由:第11目「新聞傳播業務」編列5,692萬4千元,其中「02法令政策溝通經費」原列2,969萬6千元,提案減列100萬6千元。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11-6、
單位名稱:行政院單位預算書頁次:117
2款1項11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137萬8千元 【 】凍結:
案由:第11目「新聞傳播業務」之「03輿情蒐報與研析計畫」原編列618萬4千元,建議減列137萬8千元。
說明:行政院新聞傳播處,在其「新聞傳播業務」之「輿情蒐報與研析計畫」,編列137萬8千元,委託勞務公司僱用3名人員,從事「剪報、影印、遞送資料」之工作,本席認為此類工作,本屬行政院新聞傳播處職員自身工作,然行政院卻另外編列預算雇用3名人員從事此類工作,實不合理,為節省公帑,爰提案建議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主-1、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
主決議
款 項 目 節
【 】歲入─增列
【】歲出─【】減列:【】凍結:
案由:查行政院現所設立之任務編組共六十一個,含六個常設性任務編組及五十五個臨時性任務編組,係為應業務需要設立。然查行政院現所設立之任務編組有功能雷同或與機關職掌重疊者,組織龐雜恐有疊床架屋之虞,宜全面檢討其功能性與存續必要性,以撙節人力物力。為免政府組織疊床架屋,實應加速檢討整併,提升政府效能。爰要求行政院就現所設立之任務編組業務執行情形重行檢討,規劃將業務有所重疊之任務編組予以整併或裁撤,並於一年內完成。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陳其邁 莊瑞雄
主-2、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
主決議
款 項 目 節
【 】歲入─增列
【】歲出─【】減列:【】凍結:
案由:查行政院106年度預算員額達742人,105年截至9月底行政院員工實際員額687人,皆高於法定編制員額540人甚多。另截至105年9月底止行政院向各部會及財團法人借調人員達70人,占實際員額687人之比率高達10.1%,洵非妥適。且查其向外辦理借調人員,雖部分為具特殊性、臨時性或外補有困難者,而必須自外部借調始能推動業務,惟大量自外部機關或財團法人借調人員,除無法反應其實際組織人力需求及業務運作實況外,亦有嚴重影響借調人員本職所屬機關人力之調配及業務推動之虞,立法院預算中心亦多次指出是類缺失,實應檢討。爰要求行政院應就員額與借調人員情形進行通盤檢討,並於二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本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陳其邁 莊瑞雄
主-3、
單位名稱:行政院
主決議:
本院委員姚文智等人,有鑑於行政院任務編組多達56個,且部分業務與常設性任務編組或其他政府機關重疊。如,行政院科技會報和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科技部重疊;食品安全會報與食品安全辦公室重疊;年金改革辦公室與年金改革委員會重疊;資通安全會報與國安會資通安全指導小組重疊;人權推動小組與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重疊;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與體育署重疊。相關任務編組設置有違政府推動組織精簡目標,爰要求行政院應立即檢討,並於三個月內就任務編組整併向本委員會提送檢討報告。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趙天麟 陳其邁
主-4、
主決議
案由:
鑒於我國毒品問題持續氾濫,除毒品犯人數居高不下外,吸毒者年齡亦逐年降低,為有效遏止毒品氾濫,檢討毒品防制體系,建議行政院研議下設毒品防制辦公室,直接由行政院指揮監督,由專責人才辦理毒品防制工作,以進一步深化各部會間及與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之網絡關係及毒品防制措施之研擬、推動與考核,使毒防措施推動能更加落實有效。爰要求行政院應針對此政策方向進行評估,並將相關評估報告回報本會委員。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莊瑞雄 洪宗熠
主-5、
單位名稱:行政院
【 】歲入 【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
2款1項 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
本年度預算數:
建議【 】刪減: 【 】凍結數:
主決議: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規定:「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應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查行政院105年度迄今仍持續運作之任務編組達55個之多(如附件),建議應朝下列方式辦理,以提高任務編組織之功能和效率:
一、《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為任務編組之依據,毋庸訂為法規,以行政規則方式頒行即可。而對於任務編組之運作,教育部於101年9月27日訂有《教育部非常設性任務編組設置及運作須知》,對任務編組之名稱、成立之目的及依據、任務、組成成員、運作及任期、會議之召開、進行、決議及代理事宜均有規範,可供行政院及各部會參考。
二、目前行政院55個任務編組中,委員會、會報及小組之間,性質相近者應予以合併,以減少任務編組數量和會議次數,例如災害防救的「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與「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組改的「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與「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小組」。故行政院應重新檢討調整,並於一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附件:
年度 |
任務編組 |
幕僚機關或單位 |
105 |
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105 |
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 |
衛生福利部 |
105 |
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105 |
行政院治安會報 |
內政部 |
105 |
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 |
國防部 |
105 |
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 |
法務部 |
105 |
中央廉政委員會 |
法務部 |
105 |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105 |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 |
105 |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
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
105 |
行政院科技會報 |
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 |
105 |
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 |
衛生福利部 |
105 |
行政院文化會報 |
文化部 |
105 |
國際經貿策略小組 |
經濟部 |
105 |
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 |
教育部 |
105 |
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105 |
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小組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
105 |
行政院人口及人才政策會報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105 |
行政院緊急公害糾紛處理小組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105 |
行政院推動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專案小組 |
交通部 |
105 |
財政健全專案小組 |
財政部、行政院主計總處 |
105 |
我國參與亞投行專案小組 |
財政部 |
105 |
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105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
105 |
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會報 |
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 |
105 |
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 |
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
105 |
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 |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 |
105 |
行政院改善所得分配專案小組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105 |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行政監督專案小組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105 |
行政院花東地區發展推動小組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105 |
中央癌症防治會報 |
衛生福利部 |
105 |
行政院長期照顧推動小組 |
衛生福利部 |
105 |
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 |
衛生福利部 |
105 |
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 |
衛生福利部 |
105 |
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 |
法務部 |
105 |
行政院防制人口販運協調會報 |
內政部 |
105 |
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 |
內政部 |
105 |
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 |
交通部 |
105 |
行政院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會 |
財政部 |
105 |
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 |
財政部 |
105 |
行政院重要河川流域協調會報 |
經濟部 |
105 |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 |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 |
105 |
行政院空總創新基地發展會 |
經濟部 |
105 |
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協調會 |
教育部 |
105 |
行政院技職教育審議會 |
教育部 |
105 |
「建置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計畫」中央跨部會推動小組 |
衛生福利部 |
105 |
行政院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105 |
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 |
教育部 |
105 |
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105 |
行政院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 |
教育部 |
105 |
行政院創新創業政策會報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105 |
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 |
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 |
105 |
打擊非法與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業專案小組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105 |
行政院產學研連結會報 |
教育部 |
105 |
行政院文化獎評議小組 |
文化部 |
註1:105年度任務編組表列各任務編組,係自105年5月20日後迄今仍持續運作者。
註2:各任務編組之幕僚機之關如表列各相關機關,其運作方式以開會為主,所需之費用以出席費、交通費為主,由各幕僚機關業務費項下支應。
主-6、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
主決議
款 項 目 節
【 】歲入─增列
【】歲出─【】減列:【】凍結:
案由:為整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當地現有資源,以單一窗口提供各該地區民眾便捷服務,行政院自87年起於全國各地廣設聯合服務中心,目前已設四個聯合服務中心,其組織定位為行政院處務規程所訂定之常設性任務編組。惟我國幅員並非廣闊,聯合服務中心之工作計畫多與中央及地方政府有所重複,實屬疊床架屋。且四大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及副執行長多為聘用人員,屢次經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其人事彈性過大,且與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第3條:「所稱聘用人員,指各機關以契約定期聘用之專業或技術人員……。」及該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所稱應業務需要,以發展科學技術,或執行專門性之業務,或專司技術性研究設計工作,非本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為限」等規定有悖。又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組織改造,以及數位政府等計畫,以提升政府效能。故行政院現所設立之四大聯合服務中心,實有違組織精簡之原則,徒增國家行政成本。爰此,要求行政院就現所設立之各聯合服務中心業務執行情形、組織功能及其必要性予以檢討,將各聯合服務中心予以整併或裁撤,並於一年內完成。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陳其邁 莊瑞雄
主-7、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
主決議
款 項 目 節
【 】歲入─增列
【 】歲出─【 】減列: 【 】凍結:
案由:106年度聯合服務業務預算編列113,115千元,包含南部聯合服務中心、中部聯合服務中心、東部聯合服務中心、雲嘉南聯合服務中心,目前四個服務中心設立之依據皆來自行政院處務規程。查102年12月30日內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預算時,曾經通過決議「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等四處聯合服務中心於民國105年若未能完成法制化則不得再編列相關預算」。行政院認為今年已於行政院處務規程中第28條,取得設立聯合服務中心的法源依據。然依照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8條,「機關組織以法律制定者,其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以處務規程定之」。也就是說,處務規程只是內部單位設立之後,這些內部單位更為細節的任務安排。因此,即使現在目前行政院處務規程允許設立聯合服務中心,仍未達立法院決議應法制化的要求,行政院應重新檢討服務中心設置目的。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莊瑞雄
主-8、
本院委員莊瑞雄等人,有鑑2017在台北舉行的世大運必須強化反恐維安,且2015年美國將我國列入「打擊伊斯蘭國(IS)全球聯盟」行列。IS宣傳影片二度標示我國國旗,且伊斯蘭國積極向東南亞地區擴展,恐怖分子跨境活動難以掌握,加上各國列管涉恐人士,偶有入、過境我國情形,顯示我國仍有可能遭恐攻之外部風險。國土辦應積極與各部會協調並透過專案演訓,密切與軍警整合,進行協調會議’並將所有特勤隊整合,以因應不時之需。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主-9、
本院委員莊瑞雄等人,有鑑於近年來我國地震及颱風發生頻繁,大規模複合型災害發生之頻率及規模越見頻繁,造成民眾生命及財產嚴重損害行政院連年編列「災害防救業務」預算,但中央災害防救業務卻分散各部會,重大災害發生時,多次呈現事權不統一。為提升整體防救災工作效能,爰要求行政院應整合相關主管單位研擬兼具防災救災之國土整體規劃,並審慎檢視我國現有災害防救管理體系及經費配置,建立權貴相符之防救災專貴管理機關,避免疊床架屋及各司其職影響大規模複合性災害救援時效。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主-10、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
主決議
款 項 目 節
【 】歲入─增列
【 】歲出─【 】減列: 【 】凍結:
案由:查103年度及104年度「災害防救業務」預算執行率分別為72%及74%;「交通及運輸設備」分別為40%及73%,自103年度起「災害防救業務」與「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執行率未達八成,歷年預算賸餘數偏高,為避免持續發生經費賸餘,導致影響預算資源合理分配使用,行政院應檢討預算編列及加強預算執行。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莊瑞雄
主-11、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
主決議
款 項 目 節
【 】歲入─增列
【 】歲出─【 】減列: 【 】凍結:
案由:行政院為落實消除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國際公約精神,持續推動性別平等業務,惟據「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截至民國105年1月15日止,公設財團法人未達成「董事及監察人任一性別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之政策目標者,董事部分列管者100個,監察人部分94個,但仍有董事44個及監事28個未達成落實政府性別平等政策。行政院應積極督促各主管機關促請公設財團法人檢討改善董事及監察人性別比例失衡情形,修正捐助章程中有關董事及監察人性別比例相關規定。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莊瑞雄
主-12、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
主決議
款 項 目 節
【 】歲入─增列
【 】歲出─【 】減列:【 】凍結:
案由:行政院100年函頒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乃由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主政,規劃我國性別平等施政藍圖。然查「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內容偏重婦女政策,多元性別、同志權益等政策尚不完備,實有不盡完善之處。且內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105年度預算案時即曾決議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應針對「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納入多元性別及同志權益等內容進行重新研擬,惟查性別平等處105年召開三次「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研修會議後僅暫定修正方向,尚未將上開議題具體修正納入綱領。爰此,要求性別平等處未來須盡速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研修會議之暫定修正方向,將前開議題修正納入「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政策內容。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陳其邁 莊瑞雄
主-13、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
主決議
款 項 目 節
【 】歲入─增列
【 】歲出─【 】減列:【 】凍結:
案由:查審計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行政院為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國際公約精神,持續推動性別平等相關業務,惟部分事項執行仍存有缺失,如其公設財團法人(依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公布資料,董事部分列管者100個,監察人部分94個)未達成「董事及監察人任一性別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之政策目標者達44個,未盡落實政府性別平等政策,仍有應檢討改善之處;且查近年校園通報疑似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件數逐年增加,宜持續督促學校強化性別平等教育宣導,並檢討及督促學校強化各項防制作為。行政院近幾年度雖建立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機制,並持續編列相關計畫經費,惟就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國際公約精神部分仍有需加強之處,爰要求行政院未來須強化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作業,並檢討現有業務執行成效,俾提高我國性別主流化政策之執行成效。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陳其邁 莊瑞雄
主-14、
本院委員莊瑞雄等人,有鑑於我國天災頻繁,導致農產品物價波動甚大,行政院物價小組成立多年,但每逢物價波動,物價小組反應甚慢,造成民怨不斷。爰要求行政院應整合相關主管單位研擬改善機制,審慎檢視我國現有物價穩定相關體系及經費配置,以建立權責相符之物價穩定管控機關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主-15、
單位名稱:行政院
主決議:
本院委員姚文智等人,有鑑於近月來菜價飆漲引發民怨,根據「農產品批發市場交易行情站」的資料統計,9月28號到10月30日為止,交易平均價最高與最低相差了21.2元,若以全國平均交易量230萬公斤計算,這一個月來,菜蟲至少賺了15億元,對台灣經濟造成不小動盪。行政院任務編組下設置之「物價平穩小組」顯然有所疏失,爰要求行政院立即檢討,並於一個月內就如何平穩菜價和預防菜蟲向本委員會提送檢討報告。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趙天麟 陳其邁
主-16、
本院委員莊瑞雄等人,有鑑於行政院為確保國人飲食安全、推動食品安全政策,解決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於103年10月修訂行政院處務規程,增設「食品安全辦公室」
為有效提升我國人食品安全之控管機制,爰要求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應建立源頭管控機制及建置可追溯生產資料,提供消費者選擇參考,以及食安危機發生時第一時間管控之用,並賡續提升稽查及檢驗等工作成效,以確實維護國人健康與權益。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主-17、
主決議
案由:資訊時代手機及平板電腦通訊裝置,已為全民普遍接受之行動裝置,許多公務部門亦提供相關之APP軟體作為內部使用或供民眾下載使用,其中金融、醫療單位的APP更是廣為使用。為保護APP所涉及之公務機密資料或保障民眾個資及財產安全,行政院應督責所屬機關、單位的APP資安查核,落實行動裝置APP資安維護,並將查核結果每季做成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陳超明 楊鎮浯 陳怡潔 林麗蟬 徐榛蔚
主-18、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
主決議
款 項 目 節
【 】歲入─增列
【 】歲出─【 】減列: 【 】凍結:
案由:106年度預算新增「政務大數據創新應用計畫」,總經費93,500千元分四年辦理,106年編列20,000千元。為達成數位政府,提升業務處理及行政管理效能,進而促進政務的順利推動及施政品質的提升,該項計畫富有意義。然政務大數據創新應用計畫以分析結果被引用比率為績效指標,卻未明訂計入引用之範圍,且106年度預計績效指標值僅20%,行政院應做妥適之修正。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莊瑞雄
主-19、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
主決議
款 項 目 節
【 】歲入─增列
【 】歲出─【 】減列: 【 】凍結:
案由:為有效爭取民眾認同,行政院於新聞傳播業務項下編列政策宣導經費,其中「針對國家總體施政計畫及政策,策製文宣品、刊播平面及電子等多元媒體廣告,增進民眾對政府政策瞭解」編列12,074千元。惟據「105年度行政院重大施政廣播媒體溝通採購案評選項目、標準及評選方式」,當中列出採購需求為,「中區、南區組合電台及全國性電台均需包含第三公正單位調查收聽率All Sample排行前7名電台」,且「前7名電台經費比約佔該區經費50以上」。查目前台灣對於各項媒體閱聽率幾乎皆來自AC尼爾森,將變相鼓勵媒體集中化,行政院應通盤檢討。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莊瑞雄
主-20、
主決議
案由:
為配合非核家園之永續目標,開發替代能源已是目前亟需正視之問題,而為兼顧經濟發展與環境永續,開發綠色能源之趨勢勢在必行。行政院長林全表示為落實相關政策,行政院即將成立「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希望能夠有追求永續發展、兼顧核能安全、低碳綠能的能源發展策略。
而針對綠色能源之一「氫能」之開發,本席於本會期總質詢時已提出相關質詢,要求行政院應制定氫能的國家短中長期政策規劃,並由國發會做整體統籌,將氫能政策跨部會整合指揮。爰提案要求行政院應持續推動此政策方向,並定期向本席報告相關進度。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莊瑞雄 洪宗熠
主-21、
主決議
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正式詢答時公開表示「大多數國人及學者認為中華民國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身為中華民國行政院最高幕僚長,卻於國會殿堂公開表示中華民國不是一個正常國家,此發言,嚴重不當,損及國家尊嚴、有辱國格,行政院秘書長必須公開向國人鄭重道歉下台負責,行政院院長林全並應以最高行政首長之身分召開記者會說明政府立場,以正視聽。
提案人:黃昭順 徐榛蔚 楊鎮浯 林麗蟬
主-22、
譴責案
鑒於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答覆本院委員質詢時表示,以現行憲政體制及兩岸關係,大多數人及許多學者會認為台灣是一個不正常國家。惟中華民國依照憲法增修條文實施總統民選,遂已進行三次政黨輪替,而政府依照憲法設計進行運作,且中華民國擁有22個邦交國,如此事實不容抹滅。又行政院長林全已於105年10月19日說明,台灣非正常國家僅是個人意見,不代表政府看法,陳秘書長之答覆無疑損及職務與背離行政院立場,爰提案於予譴責。
提案人:黃昭順 徐榛蔚 林麗蟬 楊鎮浯
主-23、
主決議
案由:
本院委員黃昭順等人,針對「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本(31)日於日本東京召開,會中所涉「沖之鳥礁」議題,及日前美國在台協會(AIT)新任主席莫健訪台,再次強調美豬議題將考驗我國,是否具加入(TPP)跨太平洋夥伴協定的決心。特此嚴正聲明;為維護台灣漁民在公海漁捕作業的合法權益,及我國國人的健康與食安,行政院應主張,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沖之鳥是礁非島,日本不應有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也無權主張200浬經濟海域,在日本沒有獲得國際社會或國際組織的明確認可前,沖之鳥礁周遭海域係屬公海,該區域為我重要遠洋漁業漁場,如有必要;我政府會派遣海巡船艦保護我漁船之合法作業。並堅定日本福島等五縣市有幅射之虞食品不得進口及豬肉瘦肉精零檢出的立場,絕不會退讓,以確保國人食品安全、漁民權益與國家整體利益!是否允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林麗蟬 徐榛蔚
主席:現在針對歲出部分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協商。按照內政委員會的慣例,有關於通案的部分均排到最後再來處理。現在開始處理第1目。第1目總共有9案,我們就一起討論。接下來要處理的案子包括時代力量的提案均由陳其邁委員擔任提案人,所以成案繼續予以討論,後面就不另外再做說明。
請李委員俊俋說明。
李委員俊俋:這部分我還是要說明,因為時代力量蓋了黨團的章就來提案,但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五十七條規定,在委員會裡面還是要由該委員會的委員提案,人數必須達五分之一,而時代力量在內政委員會是沒有委員的,我們認為先讓它成案,至於大家同不同意,再來處理。換言之,我們用民進黨黨團在內政委員會來連署,讓其成案,至於要不要通過,我們再來處理。
主席:謝謝李俊俋委員的補充。確實是這樣沒有錯,所以剛才是由陳其邁委員提案及其他委員等的連署,讓它可以符合議事程序,在內政委員會成案討論。
我們先針對第1-1案賴瑞隆委員的部分。請主管機關稍微說明。
謝處長錫銘:公有員額雖然看起來很多,但在101年組改時有127人,因為消保會和新聞局併入行政院,所以我們每年都有精簡,目前還有兩位,精簡完了以後就沒有了。事實上,我們是滿節省的,我們從101年到105年,每年都有精簡,已經精簡了16個人了。因為我們有很多單位,確實有業務上的需要,能不能請委員多多支持?
賴委員瑞隆:我要確定,我看到你們103年度和104年度都有剩餘數,105年度的剩餘數是多少?
謝處長錫銘:我們目前還有工友3人尚未精簡完畢,因為我們都滿精簡的,但可能會有新的單位成立,所以我們要配合來支撐……
賴委員瑞隆:你們內部討論,看多少是你們能夠接受的額度。
陳秘書長美伶:工友、技工駕駛部分,我們會遇缺不補。當時在編列時,或許有經費,但是執行時就不會執行,我們會非常精簡來處理。因為整個組織的部分,比如這次有9位政務委員都派了,因此我們還是要預留可能的空間,所以能不能讓我們維持經費?
賴委員瑞隆:你們還是會撙節不做使用?
謝處長錫銘:會,一定會撙節。
賴委員瑞隆:OK,那就尊重主席。
陳秘書長美伶:謝謝委員。
主席:經溝通完畢之後,第1-1案撤案。
現在處理第1-2案。請主管機關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鄭委員,這不太可能會編在行政院院本部的預算裡面,這還是有業務的歸屬,所以應該還是編在原民會部分,委員的意見是希望不要編在基金對不對?
鄭委員天財:這個法非常明確。第一,禁伐補償條例明文規定是由行政院編列,交給執行機關來辦理,執行機關不是原民會,而是農委會林務局;換言之,按照禁伐補償條例第二條規定,執行機關不是原民會,而是農委會,所以編在原民會也不對。第二,原基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得很清楚,「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之土地時,應由該主管機關」,而該主管機關就是這部法的主管機關,哪部法是限制了原住民族利用自己的土地?是森林法限制原住民族土地的被利用,而森林法的主管機關是農委會。再者,按照原基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也不應該編在原民會。
第三,因為綜合發展基金是根據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目規定所編列的特種基金,這項特種基金是凡付出仍可收回的作業基金,但這個禁伐補償付出去是收不回來的。像創業貸款付出去之後,除了本金可以收回來之外,還有利息的收入。如果禁伐補償編在綜合發展基金,就違反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目,所以再怎麼講都不應該編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以上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因為106年度的預算已經送來了,現在院本部沒有編。您所提出的質疑,是不是可以讓我們檢討,在編列107年度預算時,再來調整?基金的部分,如果管理使用辦法有問題,我們也會做檢討,107年度再行調整,因為106年度沒有編,是不是就先這樣處理?我會把這些問題帶回去檢討。
鄭委員天財:行政院應該要出面協調,我並沒有要刪預算,只是凍結預算,至於下(107)年度要怎麼編?編在哪裡?是不是再……
陳秘書長美伶:要給你一份報告嗎?
鄭委員天財:不是給我,是要給內政委員會。如果你們認為凍結會很困難,我們就凍結少一點,沒有關係。
李委員俊俋:106年度沒編……
鄭委員天財:有編,就是編在原民會。
陳秘書長美伶:但如果委員現在凍結,我們預算就……
鄭委員天財:原民會是無奈啊,行政院要它……
李委員俊俋:這跟上次公投審議委員會編在中選會處理……
鄭委員天財:李委員,因為禁伐補償條例寫得很清楚,是行政院,行政院是……
李委員俊俋:我瞭解,沒錯啦,但問題是預算是編在原民會,所以我們必須從原民會那邊做預算的……
鄭委員天財:沒有啦,要在這裡,他要協調主計總處跟……
李委員俊俋:鄭委員,我說明一下。這種情形過去在行政院經常發生,像公投審議委員會過去因為是行政院主管,它是法案的主管機關,但問題是過去的公投審議委員會的預算都編在中選會,我們當時在內政委員會也吵了很久,現在已編在行政院了。這件事情也是同樣的情形,也就是說,我們審查預算時只能就預算編在哪裡就在哪裡去處理,但這項預算並沒有編在行政院,所以這個問題我們應該在原民會再行處理。這邊我們可以先做一個主決議,將鄭委員所講的概念擬訂下來,俟我們在審議原民會預算時再來處理。如果你現在指稱行政院沒有編,就先扣一部分下來,我覺得在科目上會有問題。
鄭委員天財:我在內政委員會過去每年都有這種經驗,把過去的問題拿出來就知道。我並沒有要刪他們的預算,而是因為禁伐補償條例規定得很明確,是要由行政院編,但他們沒有編,所以我在這邊告訴他們要編,如果在綜合發展基金去處理是沒有道理的,因為部裡也不可能把它刪掉。
李委員俊俋:鄭委員,我剛剛建議將你的意見列為主決議,有關這筆的預算,我們在審查原民會預算時再行處理,否則這邊沒有編,你又如何凍結?
主席:和鄭委員商量一下,鄭委員每年都很關切原住民的議題,我們都滿尊敬的,是不是可以請行政院檢討這件事情?而剛才秘書長也很明快地表達他們願意檢討這件事情,我們就改為主決議,大家不分藍綠共同支持你,我們在此就不予以凍結,而是以主決議的方式明確的希望他們趕快照你的想法去落實這件事情,這樣好嗎?
黃委員昭順:主席,鄭天財委員所講的第2款第1項第1目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這麼多錢,這些錢也包括我們在原民政策當中的政策嗎?
主席:一般行政。
黃委員昭順:所以包括他們要做甚麼工作,也就是說所有的施政,他們今天所寫的包山包海的全部都算……
主席:就是他們現在所有的單位、今天來報告的這些單位的一般行政。我建議將你的提案中以「爰此」開始的那三行到「2,000萬元」等字先刪掉,改為「爰此建請行政院……」以下同原案。
鄭委員天財:既然是主決議就……
主席:要不然改為「行政院應就……」,而且最後倒數第三行「於107年度撥還予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好嗎?好,就是我剛才宣讀的,把你的「爰此」之後直接接「行政院應就禁伐補償金預算……」至最後倒數第三行「於107年度撥還予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這樣好不好?
鄭委員天財:「俟行政院就禁伐補償金預算」那個有沒有?
主席:都有。
鄭委員天財:哪個地方刪掉?
主席:「俟」不用啊!「爰此,行政院應就禁伐補償金預算」……
鄭委員天財:好。
主席:後面「應編列」那個「應」字是贅字,也可以去掉。好,就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1-3案和第1-4案,這兩案內容一樣,都是關於水電費,是不是請主管機關跟黃委員說明?
黃委員昭順:不是跟我說明,是跟委員會說明。
主席:請跟委員會說明。
謝處長錫銘:謹向各位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的水電費在今年、去年及明年都編列一樣的金額,大家都知道,因為天氣非常炎熱,氣候的變遷實在是沒辦法控制,院裡的會議又特別多,而且最近又成立3個任務編組單位,有一些支援人力,所以我們的電費真的已經省到不能再省了!藉這個機會跟大家報告,四省專案行政院的績效有得獎,可見得我們很節儉,但是已經減到不能再減了,能否請各位支持我們?謝謝。
黃委員昭順:前一段時間我們看到張政務委員在臉書po文,說道我們的備載容量等等都已經達到一個很危險的狀況,基本上我們看到行政院所提電業法修正案,包括綠能等等,我想綠能有一點緩不濟急,而且量也可能不夠,像我剛才也請立法院工作人員調整冷氣溫度,不需要設得那麼低,我覺得這部分我們必須要做更多準備工作。
我想刪300萬元應該也OK,完全不刪我不同意,不然你們自己講要怎麼刪。
主席:你跟黃委員說明。他們每一年的決算好像都不夠,所以……
陳委員其邁:主席,我建議這樣,因為很多委員對每個機關的水電費都有表達不同意見,我建議要刮別人的鬍子之前先刮自己的鬍子,上個會期我當主席時,開會的時候我常常要求冷氣不要開那麼強,所以對於水電費的刪減額度,如果我們要要求行政院這樣,那麼立法院自己也要做啊!所以這個就在通案處理的時候,到時候看立法院刪多少,行政部門就按比例也刪多少,這樣才合理,不然哪有只刪行政院而立法院自己卻不刪的,這樣怎麼合理呢?
主席:陳委員的建議很好,黃委員也是希望節能減碳、撙節預算,我們是不是這樣處理?本案是有關水電費,就送院會統一處理,好不好?
黃委員昭順:不是送院會,是送院長主持的協商會議,院長會召開一個協商會議。
主席:送院長主持的協商會議統一處理,因為這不只是行政院院本部的問題,方才陳其邁委員講得非常好,立法院自己冷氣開得特別強,不知道在幹甚麼!我們應該一併做節能減碳的處理。黃委員,本案就送院長主持的協商會議處理,好嗎?
黃委員昭順:我沒有特別的意見,因為我覺得包括立法院都應該要刪。
主席:好,第1-3案及第1-4案就這樣處理。
處理第1-5案。本案是有關特別費,跟各位委員報告,特別費部分好像也一樣是通案問題,是不是跟剛才水電費的處理方式一樣,就一併處理?
徐委員榛蔚:為什麼要一併處理?
主席:因為行政院的各部會、機關都會面臨這樣的情況。
徐委員榛蔚:現在經濟不景氣,特別費實在編列非常的高,尤其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到各地方考察或有任何任務時,不是地方政府買單就是各部會買單,為什麼還要有特別費呢?
陳秘書長美伶:報告徐委員,特別費的問題不只中央政府有,包括地方政府首長、業務主管都有,這是全國一致的,並不是只有行政院。
主席:每個委員會對於部會首長的特別費都會有一些意見,以前不管是哪一個委員會,通常最後確實都會把這個案子送交院長主持協商時一併處理,不知道本委員會同仁是不是同意,我們也把特別費部分提交院長主持協商時一併處理?
陳委員其邁:好,同意。
主席:謝謝。
徐委員榛蔚:主席,一併處理時,刪減數請不要少於20%。
主席:我們會把徐委員主張刪20%的意見記錄下來,請院長協商的時候再看要怎麼處理。
繼續處理第1-6案。本案是有關雜項設備部分,行政院要不要說明?
謝處長錫銘:我們在雜項設備部分編列29萬元、不到30萬元,事實上一個月差不多是三萬多元,因為我們是老單位,有很多櫃子、隔屏、椅子等設備其實都滿老舊的,很多單位來院開會時都嫌我們這個不好、那個也不好,當然壞的我們才會換,舊一點的就無所謂。這麼大的單位,一個月編約3萬元,我們會撙節使用,是不請委員能予支持?每一年都是這樣編,一個月約是3萬元,而行政院有那麼多單位,只要有一個單位有需求,大概就用掉了,情形大概是如此。謝謝。
徐委員榛蔚:財源真的……錢真的要量入為出,好不好?
謝處長錫銘:謝謝。
主席:好,徐委員這項提案就撤案。
處理第1-7案及第1-8案。這兩案都是有關三節慰問金,好像也是屬於通案部分,請問各位,我們是不是一併交付院長協商再處理?請問李委員的意見如何?
李委員俊俋:沒有意見。
主席:好,李委員與本席的提案就交院長協商時一併處理。
處理第1-9案。請說明。
謝處長錫銘:這是徐委員的提案,謹向各位委員報告,我們有一項檔案典藏掃描與維護經費,編列三十幾萬,目前檔案庫房已經建置完成,我們要從士林基河路及和平東路將很多舊的檔案搬回來,因為那些都是紙本檔案,盒子都是紙做的,已經用很多年了,搬動就會損壞,所以預計更換。至於委員提到我們沒有寫明金額和數量,基本上一個盒子大概是20元,我們需要買七千多個,所以編列十幾萬元;另外一項是掃描設備維護費,因為我現在有6部掃描器,很多公文都要數位化,所以使用頻率非常高,一部機器一、二十萬元,經常要維修,當然是壞了才會維修,我們並不會為了維修而維修,我們編列的一點點經費,請委員能多支持。這幾年差不多都是編這樣,因為就算是最新的機器也已經用了兩年,有些更是用五、六年了,所以會有損壞的情況。謝謝。
主席:好,謝處長已將詳細的數字算給我們聽了,這部分是不是就沒有問題?好,第1-9案就先不予處理。
處理第2目,第2-1案、第2-2案、第2-3案及第2-4案都是同樣的事,就併案討論。請主管機關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報告委員,施政及法制業務主要是業務處平常的事務性費用,這項費用其實都非常撙節,從沒增加過,我們會撙節支出,因為總共有7個主要的業務處、包含法規會都使用這項經費,是不是可以不要刪減?
主席:請黃委員發言。
黃委員昭順:這部分我非常有意見,今天上午包括民進黨委員在質詢過程都提出一定程度的質詢,而且意見也非常多,本席的提案包括最近要新增的文化會報等等這幾個單位,有一大堆,弄不清楚他們要做甚麼!本席並沒有提議刪減,我希望……,主席,你有沒有在聽我說?
主席:你沒有說要刪減,我知道。
黃委員昭順:我是提議凍結,請他們要明確,包括新南向政策,我到現在都不知道新南向政策辦公室的主任是誰,一下子說是黃志芳,一下子又說是……,到底現在是在總統府還是在行政院?我們都搞不清楚!又說是鄧振中,換來換去的!很多重大的施政變革,行政院本來就要到立法院報告,我並沒有提議刪減,他們還提出要刪掉呢!趙天麟委員是提案凍結,我也是提案凍結,李俊俋委員……
主席:李俊俋委員沒有。
黃委員昭順:他沒有。到第2-4案,第2-1案及第2-2案是要刪減,我尊重兩位提案刪減的委員,讓他們自己發表意見,但是我們必須要做凍結,請他們來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主席:好,我建議如果是要凍結200萬元,針對林麗蟬委員、楊鎮浯委員、黃昭順委員及本席所關切的議題,都請行政院充分向委員及本委員會做說明。
凍結200萬元,提書面報告。
黃委員昭順: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喔!
主席:對啊,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黃委員昭順:還是到委員會報告,經同意之後始得動支喔!
主席:對啊,提書面報告,到委員會……
黃委員昭順:對呀,都是在內政委員會啊!
主席:好,就凍結200萬元,提書面報告,到委員會報告後才能動支。
林委員麗蟬:本席的提案有提到要刪列,我所提的第一個問題陳秘書長應該很清楚,新住民的事務協調會報到現在還未開過一次會,已經五個多月了!按照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作業要點的規定是每三個月要開一次會,可是我們沒看到有開會,而在行政院之下又開設了很多機關或會議,我覺得這一塊必須做適度的刪除,因為我覺得……
陳秘書長美伶:委員,我跟您承諾,這個問題院長也非常重視,所以我們絕對會趕上進度,我在兩個禮拜之內一定會跟您報告,因為這項預算是通案性的,好不好?
林委員麗蟬:好,本席就同意召委方才的決策。
主席:好,我們就凍結200萬元,至委員會作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第2-2案、第2-3案及第2-4案……
黃委員昭順:後面那幾個字我寫得很清楚,「俟行政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那幾個字要寫完整,因為我是提議凍結三分之一,召委講的我可以尊重,但是三分之一變成200萬元,這差很多,你知道嗎?是天差地!其他委員要刪的金額都不只200萬元。
主席:我知道、我知道!就是提專案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繼續處理第2-5案、第2-6案、第2-7案、第2-8案及第2-9案,這幾案都是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的業務,請主管機關說明。
嚴處長皙苓:報告委員,因為目前公投法正在修法中,尚未通過,為避免在修法尚未完成之前有人民提出公投案而我們會沒辦法運作,對於數額我們現在是以6次做處理,希望委員能保留這個科目給我們,預算部分我們可以刪減至剩三分之一。
黃委員昭順:我不知道你在講甚麼。
嚴處長皙苓:依照現行公投法,公審會依然存在,因為現在內政委員會通過的初審版本已經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所以很多委員都贊成把公投審議委員會所有預算全部減列,問題是法尚未修正通過,所以我們希望還是能保留這個科目名稱,預算也能予以保留,如果未來公投法修正通過,我們會配合、尊重相關規定,不會執行。
主席:各位委員的看法如何?
李委員俊俋:刪掉啦!刪掉啦!
黃委員昭順:他們說要刪掉,對不對?
主席:對。
黃委員昭順:好,就刪掉啊!
主席:好,那要不要留科目、留下1元,或是要整個刪掉?
嚴處長皙苓:刪掉以後就不能再回來了。
主席:我整理一下,但這不是我的意見,他們剛才的說法是在完成修法之前如果連科目都不留的話,那麼現行法律會沒辦法進行公投的部分。我要強調這不是我的意見,我是幫忙整理一下他們的說法,請各位委員表示意見。
李委員俊俋:有關公投審議委員會這件事已經在內政委員會討論非常多次,而且他們的開會狀況全部在這裡,老實講開會的狀況也不好,一年沒開幾次會,現在既然沒有案、沒有會、也沒有必要,而我們內政委員會也做了這樣的決議,我們就贊成全部刪除。
主席:好,其實我個人的意見也是,我們以前曾經非常批評公審會,我也曾提案廢除,所以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就全數刪除。
陳處長春榮:刪除就不能再運作了!
主席:不能再運作就不要運作了,因為公投法本來就要將它廢掉,其實也不需要了!從現在開始,就算有人提案,到他完成之前,我相信公投法一定可以三讀通過,所以不會有這個問題。
黃委員昭順:公投法能不能三讀通過,請民進黨加油!到現在都還沒有……。今天早上我請教秘書長,秘書長說行政院並未將該法列入優先法案,我有一點訝異。
主席:不會!我們會努力加油。
黃委員昭順:早上我特別質詢,行政院並沒有把公投法列入優先法案,所以我還是希望你們加油,大家不要打假球。
主席:好,我們一起加油!
第2-9案之前有關公投審議委員會業務預算全數減列。
處理第2-10案。本案是有關政策及法案之研審,請主管機關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這部分也像剛才提到的,亦即仍是有相關基本費用,跟各位委員報告,我們那些任務編組基本上都只編列院外委員、專家之出席費而已,至於幾個辦公室其實都是我們的業務單位,他們本來就應該要有一些行政上的業務費用,所以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委員支持?
黃委員昭順:本席想請教秘書長,包括幾個任務編組的預算,例如政策研擬等等,你們都放在這部分嗎?
陳秘書長美伶:不是,這是比如政務委員在審查法案時需用的相關行政費用。對,就是出席費跟交通費,只有這樣,而且只有外面的委員才有,如果是我們的同仁就沒有,另外就是辦公的費用,例如紙張、印刷資料等等的費用,所以我們僅僅編列了65萬多元而已,已經很撙節了。
黃委員昭順:你們62個任務編組的委員名單,可否給我一份?
陳秘書長美伶:可以。
黃委員昭順:包括你們最近要成立的,你們要新成立很多……
陳秘書長美伶:沒有,最近沒有要成立。
黃委員昭順:那些委員從哪裡來?你們那些要成立的,包括今天早上你報告的……
陳秘書長美伶:55個。
黃委員昭順:還有幾個任務編組等等的委員名單,你們什麼時候可以把那幾個委員的名單送來?
陳秘書長美伶:可以,我明天就可以送給你。
黃委員昭順:已經都決定了,是不是?
主席:送給本委員會,好不好?
陳秘書長美伶:不是,我們沒有新增的,所有在運作的委員會,最近只有原住民的推動會有新聘的委員,這部分委員名單也已經定案了,所以沒有問題,我明天就把委員名單送來。
黃委員昭順:那文化會報呢?
陳秘書長美伶:文化會報已經召開過了,所以……
黃委員昭順:委員名單也都敲定了?
陳秘書長美伶:老早就敲定了。
黃委員昭順:請把名單送一份給我們。
陳秘書長美伶:可以,沒有問題。
黃委員昭順:明天就可以給我們?
陳秘書長美伶:可以。
主席:就請將這些任務編組的名單交給本委員會的委員,好嗎?
黃委員昭順:主席,雖然這部分的預算不是很多,但是這有其實質意義存在,如果經常性的用任務編組去架空原來各部會應有的職權跟施政方向,這樣的做法是不對的。比如文化會議,本席想瞭解文化會議目前的名單是哪幾位?文化部長有沒有參加?
陳秘書長美伶:文化部長是副召集人……
黃委員昭順:召集人是哪一位?
陳秘書長美伶:召集人是院長。
黃委員昭順:請把名單拿過來。
陳秘書長美伶:對,名單我都會送給委員。
黃委員昭順:包括今天早上你說新成立的有5個,對不對?
陳秘書長美伶:對。
黃委員昭順:那5個的名單能不能現在先給我們,我們再決定要不要處理。
陳秘書長美伶:向委員說明,就是經貿談判辦公室、年金辦公室、文化會報……
黃委員昭順:年金辦公室誰負責?
陳秘書長美伶:年金辦公室由林萬億政委負責。
黃委員昭順:那跟總統府那邊呢?
陳秘書長美伶:這個辦公室就是負責協調跟行政支援的幕僚……
黃委員昭順:那總統府那邊的年金改革……
陳秘書長美伶:那是年金改革委員會,就是實際負責徵詢意見、討論的組織。
黃委員昭順:那也是林萬億負責嗎?
陳秘書長美伶:是副總統。
黃委員昭順:由副總統主持會議,但是林萬億是主要的召集人嗎?
陳秘書長美伶:沒有,召集人是副總統,林萬億是副召集人。
黃委員昭順:本席要講的就是,包括總統府、行政院有許多工作都是疊床架屋,如果總統府跟行政院的意見不同,請問哪個單位說了算?
陳秘書長美伶:跟委員報告,因為年金不僅涉及行政院的業務,還涉及考試院、司法院等等,所以才需要到總統的層級。行政院當然就作為總統的幕僚,因此我們有一個年金辦公室以協助年金改革委員會順利運作。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說明……
黃委員昭順:總統府那邊也有編列預算啊!
陳秘書長美伶:沒有,年金改革委員會運作的預算全部編在行政院的國發會。
黃委員昭順:既然國發會已經編列預算,為什麼這邊還要編列預算?
陳秘書長美伶:行政院沒有編預算,所以我要跟委員報告的是,這一筆施政跟法制業務的預算,其實是我們7個業務單位平常運作業務及政務委員審查法案所需經費,並不是用於支持您所提的任務編組的經費,不是這樣的。
主席:這部分就只有給外部的人車馬費等等。
陳秘書長美伶:對。
黃委員昭順:主席,這部分能不能先停下,先往後走,請他把那些資料送過來給我看一下。
主席:黃委員,那個沒有多少錢……
李委員俊俋:主席,第2目的經費其實是類似法規會、訴願會等長期負責法案審查或訴願決定的行政費用,至於我們今天一直提到的任務編組,其實它的經費是編列在其他部分,包括第5目,甚至可以用主決議處理。第2目的經費非常單純,其實就是法規會、訴願會的行政費用而已,即使沒有任務編組,法規會、訴願會仍然存在,仍然需要行政費用,所以我建議這部分現在就處理,至於任務編組部分的經費,等到第5目或是主決議時再行處理。謝謝。
主席:我作個裁決,包括黃委員在內,賴委員、李委員針對第5目有關任務編組的預算都直接提出刪減、凍結及主決議等等提案,所以這部分的預算就讓它通過,但是既然你們表示明天就可以提供名單,乾脆現在就把名單先給委員會,好不好?
黃委員昭順:我可以尊重主席的裁決,但是本席要的第一個是委員會的名單;第二,這些委員會的運作,他剛才講到文化……
陳秘書長美伶:文化會報。
黃委員昭順:已經開過幾次?
陳秘書長美伶:一次。
黃委員昭順:那其他的委員會呢?哪幾個委員會開過哪幾次會議?
陳秘書長美伶:向委員說明,比如像資安會報是每個月都開一次,所以……
黃委員昭順:本席問的是新增的這幾個委員會,像剛才林麗蟬委員對新住民那部分,他就很……
陳秘書長美伶:它不是新的,那是原來就有的,他是希望它的運作能夠正常。
黃委員昭順:它是原有的,但是你們都沒有開會嘛!
陳秘書長美伶:520之後還沒有開過成會。
黃委員昭順:對,都沒有開過會,已經有5個月的時間了。至於新的部分到底開了幾次會,你總是要有個紀錄給我們嘛。
陳秘書長美伶:如果委員指的是520之後這些任務編組所召開的會議,我們都可以整理給您,沒有問題。
黃委員昭順:麻煩你們立刻處理。
陳秘書長美伶:可以。
黃委員昭順:委員名單現在應該可以給吧?
陳秘書長美伶:不是不能給,而是我們所有的人都在這裡,要回去把電腦資料調出來,所以我說明天就可以送來。
主席:不然就明天提供,好不好?
陳秘書長美伶:明天就可以提供,好不好?
主席:因為前面第2目的部分已經凍結200萬元,這邊就先不刪除,至於第5目的部分,我相信大家都磨刀霍霍,屆時再好好地處理,好嗎?那麼第2-10案先這樣處理。
現在處理第2-11案,因為第2-11案是有關於出國計畫的部分,是否屆時與前面的通案部分一併處理?如果可以,我們就進入到第2-12案……
黃委員昭順:主席,等一下。有關這部分,我想瞭解是否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與亞洲那些國際會議等等的出國經費都編列在這裡嗎?
主席:這部分是否可以在討論出國預算時再一起討論,好不好?否則這樣就會變成重複討論。
黃委員昭順:我能不能請他說明?
主席:可是這部分我們待會就會討論,我們會回頭把國外旅費全部一起……
黃委員昭順:因為剛才徐榛蔚委員要離開時,特別要我詢問這件事。
主席:好,我一定幫你記得,也請行政單位一併回答,因為我怕這樣跳來跳去,我們會一直重複討論,我們就在出國旅費那部分再討論,徐委員所在意的事情,待會請行政院一併回答出席……
黃委員昭順:等一下說明時拜託你們等一下徐委員,因為他先去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好,徐委員在第2-11案的意見,待會討論出國預算時,請行政院務必要說明,好嗎?
接著處理第2-12案及第2-13案,有關公共事務推展部分的預算,請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這是公共關係處的業務,其中包含跟國會的聯絡以及跟院長相關的事務費用,這個業務說真的也非常撙節了,另外有關法制的業務,我們法規會或者訴願會每年的決算數大概都跟這個預算數差不多,所以能否請委員支持。
黃委員昭順:這只有凍結而已,預算凍結向委員報告同意後就可以動支。
主席:後面有一個刪除的案子。
賴委員有沒有什麼意見?
黃委員昭順:那刪除的撤案,支持凍結的就好。
賴委員瑞隆:希望行政院的國會聯絡人要更積極一點,我的提案上也有註明,如果大家有共識,我就撤案,然後改支持大家支持的那一案,好不好?
主席:莊委員的提案是凍結100萬元,請問這樣對你們的運作會有影響嗎?
陳秘書長美伶:可否不要凍結?因為像法制業務那部分,法規會每個禮拜都在開會,費用一直在支出,如果被凍結,將來還有要先向大會報告的時間點的問題,我們絕對會撙節,是不是可以維持原列預算?
黃委員昭順:我想凍結40萬元就好了。
李委員俊俋:我想請教,包括第2-14案本席的提案,我想瞭解的是底下還有很多未結案的部分,其實我們每年都在問為什麼有這麼多的未結案件,可否說明?
劉主任委員文仕:感謝李委員每一年都會關心人民權益的問題。行政院訴願會每年收件會超過2,000件,一個月平均大概是180件到200件,我們辦案期限是3個月,必要時可以延長5個月,所以每年平均會有500多件、600多件都是年底時才經收的案件而未及結案,這大概都是固定下來的。因為每個案件繁簡不一樣,各機關答辯時間長短也不一樣,所以難免會有點出入,但是五、六百件是跑不掉。
主席:我先處理第2-12案……
陳委員其邁:訴願委員會的功能當然不是在看有沒有結案或是結案比例多少,民眾遭受到政府公權力侵害時,這是人民最後的救濟管道,接下來就要進行行政訴訟,所以在審查個案時要審酌當時民眾主張的權利,行政院訴願委員會還是要發揮功能,不是下級機關送上來就蓋個章,或是維持原決議,這恐怕不是我們要求效率的本意,還是要注意審查的品質。
主席:各位委員的進度非常快,已經處理到第2-14案了,我們剛才還沒有討論到這裡,但是沒有關係,第2-12案、第2-13案和第2-14案,我們一併處理。第2-13案,賴委員撤案;第2-12案沒有寫明確理由;第2-14案是有關訴願的部分。我們是不是就這樣處理,第2目剛才是整體凍結200萬元,我們把第2-14案的理由納入……
李委員俊俋:第2-14案撤案,就照主席剛才的意思。
主席:好,就撤案。第2目審查到目前為止,整體凍結200萬元,刪減86萬元。第2目結束。
第3目沒有提案,照列。
繼續處理第4目。
郭執行秘書耀煌:委員比較關心的是科技會報辦公室和科技部的任務是否有重疊之虞,向各位委員說明,基本上這兩者的任務沒有重疊,雙方有明確的分工,在科技部成立之後,科技發展牽涉到各個部會,科技部和其他部會有競合的現象,所以跨部會國家科技政策的推動、協調,乃至於資源配置,必須要由行政院層級的單位來處理,這是科技會報辦公室的工作。科技發展也牽涉到各個領域,必須要有比較多的專業幕僚人力來幫忙做研析、規劃和協調,這也不是單純由學者提供一些諮詢就可以做到,平常我們同仁的工作量是滿大的,所以我們需要比較多的人力費用,事實上,我們同仁的工作量是滿大的。
另外,賴委員提及派員出國計畫43萬2,000元一事,這是由科技政委在推動國際合作出國的費用,我們也覺得國際合作滿重要的。有關今年經費的運用,我們在11月、12月有一些重要活動,像數位經濟產業策略發展會議必須推動,所以在預算執行方面應該會趕上來,期待委員給予支持,保留我們的預算。
賴委員瑞隆:針對第4-1案,我早上提到執行力不佳,另外還有一些相關的經費,在102年度和105年度已經有做一些刪減,我還是希望行政院再檢討。
主席:決算數和預算數比起來,執行率確實還沒有到。
郭執行秘書耀煌:今年的狀況比較特殊,我們在11月、12月有規劃一些產業策略發展會議,還是需要經費。
陳秘書長美伶:過去執行率低,我不太清楚,不過在520之後,我們「五加二」裡面有很多都是跟科技有關的計畫,所以未來的執行率一定會很高。
賴委員瑞隆:本席所提的1萬2,000元,有些部分停止了嗎?
陳秘書長美伶:是,我們會對兼職費的部分做討論。
賴委員瑞隆:有些停了,不是每個月都付,對不對?
陳秘書長美伶:是。
賴委員瑞隆:所以,我認為明年度的經費應該要酌減,這才能彰顯新政府上台真的有在認真處理這些事情。
黃委員昭順:我認為這個預算要刪,我們有科技部,不能疊床架屋。剛才賴委員所講沒有錯,徐委員榛蔚也提出來了,所以我們支持刪減五分之一。
主席:賴委員和徐委員的部分就一起刪50萬元,好不好?
郭執行秘書耀煌:104年度我們的經費執行率是92.3%,實際上,科技發展的速度很快,加上很多專業,我們還是需要一些諮詢委員提供相關的建議。
主席:刪減50萬元,好嗎?
黃委員昭順:科技部那麼大部會,錢那麼多,科技業相關部分的預算真的多到不行,本席認為這邊的預算重疊了,組織也重複,50萬元太少了,你自己講啦!
主席:刪5%,等於刪100萬元,好不好?
洪委員宗熠:主席,你剛才講刪50萬元,我才要贊成,你就馬上變100萬元?我要支持你說的50萬元。
主席:因為他們的執行率確實是……
洪委員宗熠:我支持你說的刪減50萬元啦!
郭執行秘書耀煌:104年的執行率是92.3%,跟委員說明一下……
黃委員昭順:你說去年的執行率是多少?
郭執行秘書耀煌:92.3%
黃委員昭順:秘書長剛才不是講在520之前都執行得很爛嗎?沒有道理是這樣子嘛,我覺得疊床架屋、組織重疊,該刪的就是要刪!
陳秘書長美伶:委員,我的意思是我對過去的執行情況如何不是很清楚,但是我可以……
黃委員昭順:你可以調出錄音來聽剛才你的說法,我剛才聽得很清楚,我同意你的講法,所以我說刪掉。今天你是在行政院當秘書長,今天所有行政院的施政都必須由藍綠支持,你如果還是有這樣的觀念,抱歉!你如果認為執行得不好,那就刪掉。
陳秘書長美伶:我沒有這樣說,我只是告訴委員,在520之後,科技這一塊是我們很重要的預算。
黃委員昭順:這是你剛才的答復嗎?去年是執行92.3%嗎?
陳秘書長美伶:是。
黃委員昭順:你今天用這樣答復的態度,如果是重複,我還是堅持,要不然就保留。
主席:好了,就刪100萬元啦!就他們的決算而言,是應該給他們一個警惕,也算是給他們鼓勵,好不好?等於是徐委員和賴委員的合併,就刪100萬元,4,000多萬元的預算刪100萬,算是一種警惕,也算是給他們支持和鼓勵了。
黃委員昭順:刪100萬元太客氣了!
主席:好啦,洪委員很支持你們,當然也會盯著你們看,那就刪減100萬元。
第4-3案的部分,其實項目也是一樣,只是除了人事費外,凍結二分之一,我建議第4-3案也併入第4-1案和第4-2案,一併都刪除100萬元,因為是同一個內容。
黃委員昭順:我知道同一個內容,但陳委員超明剛才離開時很生氣,他有交代我……
主席:他很少生氣?他人很和善。
黃委員昭順:他今天早上非常生氣,還特別打電話給我,他希望能夠凍結一部分來報告,大家既然覺得他做得不夠好又疊床架屋。我可以支持不刪,就是100萬元以外還是有一部分要凍結。
主席:站在監督的角度,我們都支持,是不是除了刪除100萬元,再凍結100萬元,好不好?
黃委員昭順:好。
主席:OK。
黃委員昭順:100萬元差很大!
主席:對,這也要提專案報告,獲得同意後才動支。
黃委員昭順:他提的是凍結二分之一,你提的則是100萬元,這樣差很多、天差地遠。
主席:因為我很了解他的心,他是一個很和善的人。
黃委員昭順:我比較了解,我就比較不和善嗎?
主席:接下來處理第4-4案。
郭執行秘書耀煌:因為資訊軟硬體設備是分年分批汰換,所以每年都有一些必須更新汰換的部分,因此我們逐年編列。以現在編列的預算而言,平均每人在資訊軟硬體設備的維運費用大概是3.3萬元,與一般資訊基本維運所需費用平均5萬元相比,已經比較低,資訊軟硬體設備在資料的分析及保存是滿重要的,希望委員可以支持。
主席:這筆預算總共只有171萬元,陳怡潔委員希望你們可以撙節預算,所以我建議將它併入前面那個刪100萬元的案子、你們自行勻支的部分,可以嗎?
林委員麗蟬:他講的是一個科技發展執行的部分,他覺得這個部分的經費比較高,所以必須刪減。你說兩年購買一次設備,可是設備兩年就要全部換新嗎?
郭執行秘書耀煌:陳委員是說兩年編列相同的預算,購置相同軟硬體,但是我剛才就說明,個人電腦是分年分批汰換,所以看起來會一樣,因為我們不是每年重新汰換,譬如逐年汰換四分之一,所以就必須每年編列這筆預算來處理,倒不是費用偏高。
黃委員昭順:陳怡潔委員問,你們每年都買一樣的東西嗎?
郭執行秘書耀煌:預算一樣都是171萬7,000元,並沒有增加。
黃委員昭順:你們都是買一樣的東西嗎?
陳秘書長美伶:那是同一個辦公室,逐一部分分批汰換。
郭執行秘書耀煌:分批啦!電腦設備,譬如個人電腦或notebook本來是……
洪委員宗熠:你們是逐年汰換嗎?
郭執行秘書耀煌:對,逐年汰換。
洪委員宗熠:對,要講清楚,你就是一年大概汰換百分之幾,像你去年編列171萬元,今年也是編列171萬元,其實是把百分之幾汰換掉,所以數字是編列一樣,但汰換的比率多少要講清楚!這個應該沒問題,不能刪吧?如果刪掉,設備就老舊了。
郭執行秘書耀煌:因為資訊軟硬體報廢大概4年,所以大概每年汰換四分之一。
主席:我們也要尊重陳怡潔委員監督的權力,把你們所謂分年分批汰換的情形交一份報告給我們看,因為預算不多,我們就保留,不然這批有換,那批沒有換。
黃委員昭順:我們先保留,回頭再處理,等他把資料送過來嗎?
主席:我的意思是將資料直接送給本委員會就好,這筆預算還是保留給他。我們就這樣處理,把整個清冊給我們看,是整個委員會,不只是陳委員,這筆預算就照列。
接下來,進入第5目,是大家很關心的聯合服務業務項目。
黃委員昭順:中部聯合服務中心方執行長來了嗎?
陳秘書長美伶:他來了。
主席:我們先一起討論第5-1案至第5-5案,因為第5-6案之後是個別的項目。
黃委員昭順:不只是南部,每個聯合服務中心都提了,不是個別,他不敢只刪一部分,而是全部都刪減。
主席:不然第5-1案至第5-10案一起討論好了。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現在針對第5目的部分全部一起討論,因為太多目了,所以有意見的委員先表達。
李委員俊俋:有關第5目的部分,事實上,在今天質詢的過程中,大家談了很多,我們還是希望行政院整體檢討。老實說,這筆預算也不多,主要是南部聯合服務中心的建築費用,就占了八千多萬元。我有個提案讓大家思考看看,建議刪減200萬元、凍結300萬元,行政院必須在6個月內把整個未來任務編組的處理情形向內政委員會報告。
主席:李俊俋委員認為整筆預算光是建築費用就占了絕大部分,但是又必須展現各委員對於聯合服務中心強化功能的監督,所以提議刪減200萬元、凍結300萬元。
徐委員榛蔚:有關李俊俋委員提的第5-4案,我僅就中央的部分表示意見,其中第二條寫到:「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八條,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立任務編組,所需人員,應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這都是由各相關的機關調派人力過來,對不對?既然這都是任務編組,執行長及副執行長的部分應該也是由相關機關調過來任用,這些人既然從相關機關調來,他們的人事薪資統統都有了,何必編列這麼多呢?頂多是辦公事務費用而已,如果是今天李俊俋委員提議的刪減200萬元、凍結300萬元,那麼設立這幾個聯合服務中心,每個相關機關都有它的業管,何必設聯合服務中心呢?這等於是疊床架屋,還是一個黑機關!執行長及副執行長統統都以行政任命,他們本來就是黑官,讓所有地方政府都變成雙頭馬車,我們不是要求行政效率嗎?我們要壓扁、精簡人事,不是嗎?但是現在所有的人事都在增肥,而不是減胖!所以在此本席強烈要求刪減所有聯合服務中心的預算。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無其他意見?
Kolas Yotaka委員:我可以理解徐委員關心地方的心意,其實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在民國96年成立,迄今僅九年多,這是過去執政時代出現的組織,徐委員的提案提到「實際為選舉時從事地方運作、跑社團、布樁」等,我們當然不希望這個組織現在還是如同以前一樣只是一個跑社團、綁樁、無實際功能的組織,所以我們支持其轉型,但本席也支持李委員俊俋所言,應在轉型過程中透過凍結預算和刪減部分預算的手段,提醒行政院這幾個組織應有效轉型,真正的扁平化,成為行政院與地方第一時間接觸的窗口,因此本席支持凍結預算的建議。
陳委員其邁:聯合服務中心的功能有二,一個是處理各部會合署辦公的事項,比如國人申請護照等事務性業務,一個是任務編組,處理有關政務協調、整合及民眾陳情等事項,本席上午質詢時已經提出在一年內將各種會報及聯合服務中心的功能做個調整的建議,將來在業務的規劃上應該更為貼近民眾的需求,解決民眾的問題。比如漁業和勞工,南部在這方面的就業人口非常多,那麼漁業署和農委會的一些單位就應該派人員駐守在可以第一線解決民眾問題的相關區域,這樣才能縮短中央部會與民眾的距離,過去大家常常建議分散中央部會的部分功能到能與民眾真正接觸的單位,就如同門市一樣,要貼近客戶,既然因為各部會合署辦公所需必須要成立聯合服務中心,就應該將聯合服務業務依不同國土區域發展配置適當的人力,提供服務,這樣才比較合理。過去民進黨執政時,漁業署大部分核心業務都在高雄,可是現在有些業務已經回到中央,原因只是為了官員上班和與農委會的內部溝通比較方便,但其實現在高鐵已經通車,整體資訊科技也高度發展,大可利用雲端或遠距上班,因此為能在第一線服務民眾,聯合服務中心的業務應該做些調整,李委員俊俋提案建議刪減200萬元並凍結300萬元,本席認為應該多給行政院一點規劃空間,因此建議刪減100萬元並凍結400萬元。
李委員俊俋:今天大家對任務編組部分多所討論,其實這幾年只要審查內政部預算都會提到同樣的問題,我們希望的是各任務編組的名稱、功能、設置目的都要分清楚,所以本席剛才特別建議給行政院半年的時間重新盤整,先到本院提出報告,然後在一年內完成,定出一個方向和未來的作法。更重要的是這些任務編組,特別是這四大聯合服務中心,不能總是依原來的規劃行事,以前就是做散財童子,每個活動都給予補助,而東部聯合服務中心補助最多的是花蓮縣,問題在於未來東部、中部、南部、雲嘉南聯合服務中心甚至是行政院考慮設置的離島聯合服務中心的任務並不相同,所以其設置目的和要點本來就應該不同,比如高雄有許多勞工和漁民,嘉義市根本沒有漁民,都在嘉義縣,所以設置要點當然應該要有差異,這才是真正的聯合服務中心,假如只辦理證照功能,那麼設一個聯合櫃檯即可,所以本席認為行政院應該對所謂的任務編組何者為常態、何者為非常態,以及其名稱、功能、設置目的等重新做個盤整,如此方能真正達到行政院設置這些中心的目的,且能證明政黨輪替有其意義與價值,假如只是遵循舊制、做散財童子,那就根本不需要聯合服務中心。對這個部分,本席可以勉強同意陳委員其邁所提刪減100萬元、凍結400萬元的意見,但必須警惕行政院趕緊著手處理任務編組問題。
賴委員瑞隆:本席也贊同四大服務中心應該整體再做思考,利用半年的時間做個完整構思,陳美伶秘書長在地方和中央任職時都非常幹練,相信可以處理此事,用半年的時間重新檢討定出方案,再以一年的時間將所有組織做個調整,其實南部、東部、中部和雲嘉南這四個服務中心在內部功能上都有些不同,目前看來,南部服務中心的功能最齊全,東部和雲嘉南的功能就不同了。不過在運作上人也是一個關鍵因素,執行長的態度會有相當大的影響,本席認為可以藉此機會,利用半年時間去檢討功能和運作,以一年時間去完成,並贊成在此期間,預算可以刪減100萬元、凍結400萬元。
黃委員昭順:不論是民進黨或國民黨執政,本院每次討論到聯合服務中心此一議題時都有意見,民進黨不滿意國民黨執政時派的執行長,現在換民進黨執政了,本席也聽到上午有多位委員對他們的活動有意見,對於南部服務中心,人民最滿意的僅有辦理外交護照這一項而已,其他部分都有意見。有關哪些中央機關要搬到南部去的問題,民國89年漁業署在高雄成立南部辦公室,每個月補助到那裡上班的官員2萬元,結果這幾年他們悄悄地又回來了,所以我們的鄉親很希望漁業署、勞動部等單位在南部替大家服務,卻都沒有辦法,但是我們採用聯合服務中心,方才有委員建議由聯合服務中心從事政務協調,這簡直是空中樓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重大的事件一定都是由行政院負責協調,不會丟給地方政府處理,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本席提議建議凍結2,719萬元,並希望針對聯合服務中心法制化的時程及具體編制的定位做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事實上,我們對聯合服務中心要有時程、有方向,而不是任由這些黑機關不斷在地方上舉辦一些不是中央應該舉辦的活動,簡單說就是如此,所以不管你們建議要刪減100萬元、400萬元,或是建議要凍結多少錢,我參閱去年相關預算的提案,去年民進黨委員提案建議凍結1,000萬元,如今本席提案凍結2,719萬元,這部分請主席處理。如果這有兩套標準,然後我們不斷地在這件事情上做一些讓步,這些黑機關就永遠沒機會在提供人民服務、地方行政溝通上能有很好的橋梁,因此,本席還是具體希望聯合服務中心必須擬定法制化的時程,以及具體編制定位相關的議題,俟行政院進行專案報告,並獲得同意後,始得動支。至於本席凍結二千七百多萬元的部分,我可以讓步,可以讓到跟去年一樣凍結1,000萬元,我們就拿去年凍結1,000萬元做為標準。以上謝謝。
陳委員其邁:本席要向行政院建議,上週我們審查台灣省政府預算,我的印象是台灣省政府105年編列預算為一億五千多萬元,106年的預算大概也都維持一億多元的規模,而且本委員會也做成決議,希望行政院一年內能夠調整台灣省政府的業務與人員,否則你們每年都編列一億多元,四大聯合服務中心的預算才一億一千多萬元,台灣省政府一年就編列一億五千萬元、接近兩億元,此外還有省諮議會。本席建議整體功能應有調配,譬如中部聯合服務中心與雲嘉南聯合服務中心比較接近,看看中部地區應如何整併,畢竟預算是反映行政院的政策理念,相關人力和業務要如何移撥,應該一併檢討。
主席:徐委員發言完畢之後,我們再請陳秘書長做整體的回應。
徐委員榛蔚:剛才陳其邁委員提及省政府的部分,因為省政府有人事薪資,它的預算才會這麼高,但是現在各聯合服務中心的人員都是由相關機關調派、兼任,這就沒有人事薪資的問題,所以你們才會編列這麼多錢。此外,中央駐地各部會統統都有駐地,像農委會在地方有農糧署、改良場,有這麼多相協的中央駐地所有部會都在那裡,你們要合署辦公,那麼其他部會都要調派一人到這裡,他們不懂的還是要再詢問向各部會,這同樣是疊床架屋。我們現在都已經是智慧雲端,都已經實施公文電子化、通訊也都很發達,何必再有合署機關?所以我們真的需要做整體的考量,既然我們都質疑以前做得不好,為何現在不能廢除?
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回應。
陳秘書長美伶:我先回應黃委員的意見,這4個聯合服務中心過去確實採用設置要點,它是所謂臨時性的任務編組,但是在去年或前年內政委員會做成決議之後,我們已經把這4個聯合服務中心納入處務規程,所以我早上一再強調,目前這4個聯合服務中心已經是院本部的單位,它們已經完成法制化,此其一。
第二,這4個聯合服務中心的預算總額為一億一千多萬元,其中高雄聯合服務中心欲興建大樓,分年編列預算就占了八千多萬元,所以這4個聯合服務中心的業務費其實只有二千七百多萬元,如果這些費用平均分擔到4個聯合服務中心,平均每個聯合服務中心的經費才幾百萬元而已,這些經費已經都減少得非常多,所以我們對於這4個聯合服務中心的定位為院內部的單位,當然我們將此與一般編制的文官稍作區別,將其認定為常設性的任務編組,事實上我們已經完成聯合服務中心法制化的工作,相關經費並沒有很誇張,它是以非常精簡的範圍做處理。
主席:等賴委員瑞隆發言完畢之後,我們再試著處理看看。好不好?好。
賴委員瑞隆:我們希望大家都有默契能夠對聯合服務中心做一些調整,不過我還是要提醒的是,民國100年在馬政府時代有提出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辦公廳舍計畫的經費為四億多元,直到現在都還在執行。這代表國民黨時代也都是大力支持聯合服務中心,甚至要興建一棟新的大樓來支持。如今我們瞬間刪除所有的業務費,這些聯合服務中心要如何繼續運作?本席認為,大家都有共識針對聯合服務中心要做一些調整,但是要給行政團隊一些時間做調整,因此,本席建議要用半年的時間進行規劃,之後你們再向大家報告,屆時我們再針對後年度的預算做思考與調整,這才是比較周延的做法。
主席:我們就試著處理看看,好不好?
徐委員榛蔚:主席,第5目就都不要處理啦!
主席:那是您個人的意見,等你發言完畢之後,我再試著處理看看。
徐委員榛蔚:中央老是說沒錢、沒錢,地方政府也喊窮,自尼伯特颱風侵襲台東迄今已經過3個月了,政府相關補助款到現在都沒有撥給,更遑論其他縣市也需要災損補助,所以在這裡有如此多的黑機關、黑機構,然後你們還要去蓋硬體設施,所以這些錢真的要花在刀口上。無論是哪一個時代,既然這個機構成效不彰,我們又有其他各部會的中央駐地機關在那裡,這個聯合服務中心是不是多出來的機構?本席認為,如果行政院要進行專案報告,請你們在12月底之前進行專案報告,這也是106年的預算嘛!
陳委員其邁:徐委員要求刪除東部聯合服務中心的嗎?
徐委員榛蔚:我是指全部的部分……
主席:當時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是補助最多的單位。
黃委員昭順:主席,讓我先發言完。好不好?
主席:我先處理委員的發言順序,黃昭順、陳其邁、洪宗熠等委員發言完畢之後,我們試著處理看看。
黃委員昭順:主席,我把去年與今年4個聯合服務中心的預算都拿到這裡,我們看到105年與106年編列所有的業務費用,包括南部、中部、東部及雲嘉南4個聯合服務中心的預算,連一個字都沒有改。主席,我在發言,你都沒有注意聽。因此本席的提案與國民黨、民進黨都沒有關係,因為我們在審查預算的過程中,我們覺得超級不爽他們的作業方式,所以去年民進黨提案凍結1,000萬元,國民黨也支持。今年本席提案凍結他們全部的業務費,俟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主席你在裁決時要有一定的樣子出來,我就可以接受,但你的裁決跟去年、跟之前都不一樣,本席怎麼可能會接受?本席還是要重申,包括我們南部有幾個行政院的單位在那裡,本席也不支持他們蓋那棟大樓。憑良心講,蓋那棟大樓當然是連續的工程……
李委員,你是在說什麼?
主席:剛才李俊俋委員說應該把楊秋興移送法辦。
黃委員昭順:你們要移送,你們就去做決議,看看他有沒有違法嘛!
主席:現在是燙手山芋留給我們在座各位,實在很不應該。不只是留給我們,也留給你們,這是留給內政委員會,非常傷腦筋。
黃委員昭順:留給誰我都不管,反正是留給我們國家,但是我們也不應該……
李委員俊俋:你們支持啊!
黃委員昭順: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支持,你們不要污衊。抱歉,我還在內政委員會當過召委。
主席:好啦!趕快!黃委員你的意見是什麼?
黃委員昭順:我還沒有講完,你們就一直吵,一直亂。
主席:我們是呼應你講的,那棟大樓真的不應該蓋,我們就講得義憤填膺。
黃委員昭順:讓司法去調查嘛!反正現在你們是執政黨,但你們不可以這樣。
主席:所以你的意見是?
黃委員昭順:你們講話時我都沒有插嘴,我講話時你們就一直插嘴。如果你們用這種方式,我就堅持要凍結2,700萬元,你們剛才說要刪多少,然後凍結400萬元,我覺得那不像話。而且我還希望能就這幾個聯合服務中心的法制化時程與編制定位進行報告。憑良心講,每個縣市對這些服務中心都有意見,就表示這些服務中心有問題,否則怎麼會東部的反對東部的、南部的反對南部的,每個縣市都在反對?今天早上我看到彰化的洪委員還在罵……
洪委員宗熠:我沒有罵喔!
黃委員昭順:有,你要求他要來。
洪委員宗熠:我是用講的,你要說清楚。
黃委員昭順:但是你講的聲音很大,連我都很害怕。我現在要講小聲一點嗎?好,我講小聲一點,不要用麥克風。我希望主席在裁決過程中,必須要很客觀的處理這件事。
洪委員宗熠:請問南部辦公室是何時動工?何時完工?如果現在不給他們經費,是不是變成一個空殼子,這樣可以對社會交代嗎?其次,黃委員可能誤會了,早上我講話也沒有這麼大聲,而且我沒有用罵的,也沒有大聲,早上我是說請中辦執行長可以到立法院來備詢而已。此外,不管第8屆立委怎麼吵,現在已經是第9屆,我是新的委員,也是新的民意,以前如何我不管,但剛才陳其邁委員提到刪100萬元、凍結400萬元,我還是支持這個意見。
主席:等Kolas Yotaka委員發言完,我們就試著處理看看。
Kolas Yotaka委員:我是花東的委員,我要很明確的再說一次,我是支持東部聯合服務中心的。首先,不管是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或行政院處務規程,這四大服務中心在法理上其實是有存在的必要。其次,我們剛才也不斷強調,這四大聯合服務中心可以客製化,針對不同地區做一些組織改造,甚至讓預算有彈性。其實這個組織已經存在,我們希望它可以成為真正協助人民解決問題的組織。徐委員也是來自花蓮,關心花蓮,不過我們的立場不一樣,她可能支持將所有聯合服務中心的預算都刪除,包括東部,但我認為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應該留下來,好好為人民做事。
主席:在試著處理之前,我也表達一下我個人的看法,我真的覺得要莫忘初衷,也要機能分散。我整理一下大家的各種意見,大家在金額上沒有共識,但在意見上其實是有共識的,聯合服務中心當時設立的目標是各地都希望中央能與地方更緊密結合,所以才會多設了雲嘉南聯合服務中心與東部聯合服務中心,現在可能還要在離島設立,這個初衷其實是藍綠都支持的。至於機能分散,剛才特別是陳其邁委員等也一直強調,各個地方都有不同特色,如果非常呆板的只是做一些櫃檯功能,當然就會引起很多委員主張全部凍結或裁撤的問題,請大家要特別注意。此外,大家非常深惡痛絕的就是把本來應該是地方溝通的功能變成「跑攤」、政治政黨運作,我想這種事情就不要再發生,而且大家的共同共識就是半年內給我們一個交代,到底接下來的轉型要如何進行。以上是我聽了這麼多輪的談話以來,不分藍綠的共識,為大家做了一個整理,也是我的看法。但是因為差距實在不小,包括有全部刪除的,也有凍結2,700萬元的。其實凍結2,700萬元就是全部凍結,因為扣除南部正在蓋的那一棟,剩下能使用的費用就是2,700萬元,將這些全部凍結的話,等於這個聯合服務中心就不能運作。去年審預算時,上一屆委員確實有他們的看法,但洪宗熠委員講的也沒錯,現在是新的民意,新政府剛上台,我們是不是還是讓聯合服務中心好好運作?但我們不分藍綠都共同希望他們要檢討,所以要解凍的部分都必須明確表達如何達成機能分散、如何更發揮聯合服務的功能,這要給我們一個交代。
關於這部分,李俊俋委員是主張刪200萬元、凍結300萬元;陳其邁委員是主張刪除100萬元、凍結400萬元;黃昭順委員是凍結2,700萬;徐榛蔚委員是主張全數刪除。我們是不是要給新政府比較大的空間?所以我建議刪除部分取比較高的數字,就是李俊俋委員的200萬元;凍結部分取中間的數字,就是陳其邁委員的400萬元;也就是刪除200萬元,凍結400萬元,讓新政府半年內給我們做轉型的交代與說明,請問大家同不同意?
黃委員昭順:刪除部分我尊重主席的裁決,可是凍結部分,我的提案是凍結2,700萬元,這部分我可以退,可是也沒有由2,700萬元退到400萬元的道理,這太離譜。去年我們是凍結1,000萬元,所以今天如果凍結1,000萬元,我可以接受,但凍結400萬元我不能接受。
主席:我說明一下我們為什麼這樣處理,因為剛才請會務人員去瞭解了一下,去年凍結1,000萬元,基本上是針對工程落後部分予以懲罰性凍結,但現在工程快要完工了,也就是這次的凍結會完完全全凍到在座每位區域委員所要服務的當地聯合服務中心的人事費用,這其實是懲罰到第一線的工作人員。因為建築物快要蓋好了,我知道黃昭順委員剛才也表態了,其實我們都對當時這棟建築物要蓋的決策並不滿意。
黃委員昭順:非常不滿意。
主席:對,你強調非常不滿意,但是木已成舟,這也是我們要承擔的。現在建築物快完工了,這1,000萬元凍結下去,完全是釘住這些公務人員。可是大家想一想,剩下2,700萬元可以用,我們凍結400萬元,等於凍結了將近四分之一,也是比較高的凍結,是今天審到現在為止,凍結比率最高的,代表我們確實回應了在座不分朝野委員對這件事的重視。
黃委員昭順:凍結500萬元啦!
陳委員其邁:基本上,我是不贊成凍結南部聯合服務中心的相關運作經費,你們要凍結去凍結你們的,南部部分我們要留下來,要服務鄉親。今天我們都是在討論聯合服務中心未來的功能要如何調整,包括省政府今年編列1億2,000萬元的人員與業務要如何移撥,擴大其功能。關於這些功能調整,我覺得要給行政部門一點時間,如果不給行政部門一點時間做調整,怎麼能達到我們預期設定的一些目標?這部分還是要請委員會同仁斟酌。大家講到有些功能方面,譬如合署辦公的業務就是不錯的,其實並不是只有證照而已。我們今天詬病的是它把一些業務費拿去當補助費,這是我們所反對的;又或者是與其業務無關,與其他部會合辦活動,像我們剛才舉的例子,這也沒有必要,所以這個功能上是要做一些檢討。不過,聯合服務中心有其一定的合署辦公及業務服務的功能在,這個部分還是要保留,至於編制及預算上要怎麼調整,等行政部門提出完整的規劃後再看,假如他們做不好,我們可以在他們來報告時再表達意見。
主席:請賴委員瑞隆發言。
賴委員瑞隆:剛剛有提到去年凍結的部分係因工程進度落後,在座其他人有沒有去我不清楚,但今年陳美伶秘書長和本席都去看過了,我認為工程進度上目前已經超前,其實在工程上是沒有凍結的理由。其次,我必須再次強調,它是從101年起編列五百多萬元,102年編兩百多萬元,103年是編了八百多萬元,現在已經進入高峰期、即將完成的時候,我覺得應該要整體去思考,既然已經蓋了,就應該讓它的功能更完整,這才是一個負責任的作法。因為已經蓋了,而且工程做得不錯,也即將完成,我認為應該要讓它更有效率地扮演好這一個重要的角色。因此,本席還是希望給行政院半年的時間去整體檢討,如果檢討結果不佳的話,該刪除或做其他處理的話,我們下半年再來處理。至於今年,我認為應該要給行政院一點時間處理,因此建議還是維持主席剛才的建議。
主席:請徐委員榛蔚發言。
徐委員榛蔚:很多委員都說要給半年的時間讓他們來檢討、提報告,但是,半年後就已經跨年度了,是不是可以請他們在12月底來做專案報告?如此也不會跨年度,這是第一點。第二點,針對第5目的部分,我們都要用包裹式處理嗎?主席,可否逐案討論?請裁示。
主席:剛剛發言的量已經超過過去4目所有發言的量與時間,其實已經比逐目討論更仔細。所以,在第5目接近收尾的時候,還是請委員繼續發言。
請徐委員榛蔚發言。
徐委員榛蔚:既然我們今天在審總預算,就應該讓所有委員充分發言。
主席:有啊!您發言最多次了。
徐委員榛蔚:是的。所以,在此本席還是強調,既然大家對每一個案子都有意見,我們是否逐案來討論刪減及凍結的金額,為什麼第5目是包裹討論?
主席:很遺憾,如果您一開始就這麼講,我當然就會來處理,但既然已經參與到最後了,我想,除非其他委員……
黃委員昭順:我想建築物有沒有蓋好與行政效率其實無關,我剛才已經舉例過,包括當時把漁業署移到南部的高雄去,該處的辦公處所其實非常好,每個在該處上班的公務人員還可以有兩萬塊的車馬費補助,結果大家還是不願意去。而在我們行政協調的過程中,很多的大案都還是回到台北處理,因為行政、立法機關都在北部,到底要怎麼做會比較好?主席剛才是已經做了裁示,當然主席可以處理,但是,反正你們人多,你們決定要表決的話,我們也是輸給你們。但我覺得如果這樣做的話,無論是南部、東部、中部,各地方其實都在檢討這部分的功能,所以,我還是希望它整體的功能能夠轉換,原本設立服務中心是要方便大家,結果卻造成大家的困擾,如果不能轉換、也不能做專案報告,我覺得我們好像是多此一舉。
主席:謝謝各位委員,也謝謝徐委員多次的發言。關於第5目,大家都認為聯合服務中心有很多地方需要檢討,但我也再次提醒各位,為何民意一直都會希望各地要設服務中心,此代表真的有很多民眾希望中央可以就地提供服務,所以真的不要輕言全刪。方才本席是裁示刪200萬元,凍結400萬元,黃昭順委員還是希望凍結金額再多一點,但陳其邁委員又認為我們應該給新政府空間。本席試著微調,是否刪100萬元、凍結500萬元?意即讓他們在使用上必須一直跟立法院保持檢討的機會,才能完全動支,又可以達到陳其邁委員說的刪少一點但又能讓它好好地做事,刪100萬元、凍結500萬元,好嗎?
黃委員昭順:你剛才說刪200萬元、凍結400萬元,所以,刪減的200萬元應該要維持啊!哪有越講越……
主席:各位委員,從上午到現在,大家都還坐在這裡討論,所以,我認為是否就刪200萬元、凍結400萬元?
黃委員昭順:刪200萬元、凍結500萬元!
主席:不要再加了!
黃委員昭順:你剛才本來講刪200萬元、凍結400萬元。
洪委員宗熠:刪100萬元、凍結500萬元。
黃委員昭順:前面的版本你本來說刪200萬元、凍結400萬元。我沒有聽錯啊!
陳委員其邁:我沒有同意啊!
主席:對啊,有人不同意。
陳委員其邁:我又沒有同意……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方面想表達我們的支持,又想展現我們的監督,去年是刪200萬元,凍結1,000萬元,但因工程已經進入尾聲,如果凍結太多,恐怕會有工安的問題,這個大家都承擔不起,所以,是否就刪200萬元、凍結500萬元?可以嗎?
黃委員昭順:好啦!
主席:我幫徐委員講好了,她那麼多的鞭策,其實也是為了花蓮好,對不對?我們都一起加油,好不好?
徐委員榛蔚:其實中央駐地都已經有這麼完整的行政體系,何必再成立聯合服務中心?這是本席不能理解的,無論是前朝或現在,這個其實都有檢討的空間,本席在此還是堅持這個原則與意見。人事應該要精簡,但這裡卻都在增胖,而且是胖上加胖。
主席:謝謝。徐委員繼續堅持,我們就將其意見列入紀錄。各位委員,針對第5目,我們就是刪200萬元、凍結500萬元,可以嗎?好,第5目照以上修正通過。
繼續處理第6目。關於第6-1案,請主管機關說明。
黃主任俊泰:報告委員,有關第6-1案反恐訓練中心的部分,反恐訓練中心已經在今年8月底完工驗收。這裡提到了三項訓練項目,為了讓資源整合,其實都已經在民國96年時決議把這些場地併入國防部的核生化訓練場、國防部的工兵訓練中心及陸軍特戰訓練中心,其實它並不是刪除,而是做了資源的整合。以上說明。
黃委員昭順:主席,剛才主任跟我說明過這三個部分已經移到國防部,本席想知道他們主要的業務是在做什麼,此其一。其次,目前這些主要業務的項下又是哪些,可以讓我們所有的國人對國土安全放心?
黃主任俊泰:報告委員,關於這部分,我先說明訓練中心部分,這部分目前對全國特戰部隊都是開放的,並不是只有警政單位可以使用,在它的細部維運計畫裡面,所有的特遣部隊都可以使用這個場地。至於我們國土安全辦公室業務費項下的475萬元,其中占最大的部分是演習、演練及教育訓練,尤其演習部分大概占了50%的比例,另外教育訓練大概占了20%。
黃委員昭順:所以30%是……
黃主任俊泰:一般行政、旅費,還有……
黃委員昭順:演練跟演習一樣嗎?
黃主任俊泰:不一樣。
黃委員昭順:還有一個演練?
陳秘書長美伶:實兵演練。
黃委員昭順:剛剛主任跟我說有一部分是屬於比較機密的,所以不公開,但是未來在做的時候,這部分到底要怎麼做,能不能請你也知會我們一下,好不好?
主席:你們要跟黃委員及內政委員會詳加說明,這部分就照列嘛?
黃委員昭順:不然要凍結嗎?人家說得不錯,我們就要給他支持啊!
主席:第6-1案照列。
處理第6-2案。一樣的案子,就這樣好不好?說明部分,當然黃委員特別關心,這邊有陳召委的案子,早上吳琪銘委員也很關心國安局對世大運維安的案子,在不涉及機密的範圍內,一併說明讓我們了解,好嗎?
黃委員昭順:如果是機密資料,我們可以開秘密會議。
主席:對,如有必要,本委員會可以開秘密會議。
黃主任俊泰:是,沒問題。
主席:第6-2案也照列。
處理第6-3案。
簡處長宏偉:第6-3案是有關資安處的資安業務部分,資安處於8月1日成立以後,我們就有通函給各部會說明資安處專責整個政府資安的工作,所以其實各部會都充分理解資安處的業務職掌。同時,針對資安管理法,在資安處成立後其是主要的任務,我們已經邀集民間專家、各機關大概辦理了超過6場的座談會,目前我們也已經擬出第二個版本的資安管理法草案,預計要送政委審查,每個時程其實都卡得非常緊,就草案方面都已經準備到了一個階段。明年部分,整個資安管理法如果通過了,也要協調各部會去推動,如果凍結100萬元,在落實資安管理法相關的細則及後續推動上會有部分的阻礙,所以在這邊懇請委員們支持,希望能夠不凍結,讓我們能夠把資安的部分做好,謝謝。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在本委員會沒有委員,所以由陳委員其邁、Kolas委員及洪委員宗熠幫忙連署,請問3位委員有什麼意見?
陳委員其邁:資安管理法什麼時候要處理?
簡處長宏偉:目前叫做草案,接下來預計是……
陳委員其邁:行政院已經完成審議了嗎?
簡處長宏偉:還沒,現在要送政委審議。
陳秘書長美伶:徵詢意見中。
黃委員昭順:主席,其實我滿支持他們的這個提案,我覺得這並不是要刪預算,而是希望行政單位在比較短的時間內做好這些報告,讓我們了解他們在這上面做了哪些努力,完全沒有要刪預算啊!我滿支持這樣的一個提案,不能因為時代力量不在這裡我們就把它拿掉,這樣不好。
主席:我們沒有拿掉,而是正在討論。
姚委員文智:不但沒有拿掉,我順便補充一下,今天媒體有個報導指出,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林委員昶佐的提案都沒有民進黨委員幫忙連署,那不是事實,在場的媒體朋友,如果是長期在內政委員會的話都知道,像陳委員超明或很多委員的提案,今天在場的4位國民黨委員在上一屆都不是內政委員會的委員,或者當時還沒有當委員……
黃委員昭順:上一次我有在內政委員會……
姚委員文智:你不是上一屆嘛!你是前幾屆……
黃委員昭順:上一屆我曾經在這個委員會,是後來才……
陳委員其邁:曾經啦……
姚委員文智:第8屆的時候你沒有在內政委員會,好不好?自己當過什麼都忘記了!沒關係,你當這麼久了、這麼資深,難怪會忘記。但是我覺得要澄清一下,在場的媒體朋友,剛剛我們看到,時代力量用黨團的名義提案進來,其實民進黨的委員就協助時代力量的提案,後面也還有,所以沒有什麼「大綠」、「小綠」分道揚鑣這樣的事情,而且是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五十七條。這是題外話,我看這個案子我們就支持好了,支持到底,不但幫忙連署,而且全案支持,這樣好不好?
主席:因為大家都同意,本案就凍結100萬元。我再補充說明一下,立法院本來就是委員會中心制,姚委員文智算是內政委員會比較資深的委員,所以他有提醒,內政委員會的委員都會幫忙連署。我也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衛環委員會以前的慣例是,提案委員不在,我們就不處理其所提的預算案。大家看我們內政委員會多和諧,剛才有好幾位委員不在,我們照樣處理。每一個委員會自然都有慣例,我們都尊重。
處理第7目。第7-1案、第7-2案及第7-3案都是一樣的,包括第7-4案都一起討論。
周主任國祥:第7-1案陳委員的提案、第7-2案林委員的提案及第7-4案陳委員超明的提案,是有關辦公室部分執行率的問題,在此向3位提案委員及各位委員做個說明。本辦公室從103年起,配合考試院推動設立災害防救職系,要編列相關預算來具體執行職系轉換的訓練,但因為考試委員更迭,考試院政策上沒那麼清楚,這兩年來都沒有辦法執行,所以預算執行率稍微偏低。105年部分,7月份辦了一個研討會,由於廠商核銷的關係,速度比較慢,所以105年8月份的執行率也尚未達到80%。
第7-3案黃委員的提案是有關災害防救中心跟地方合作的部分。另外,以今年來講,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也成立超過600小時,包括中央或地方對整個災害防救工作都非常地盡力,在這邊特別向各位委員做個說明、報告,謝謝。
主席:每一位委員都寫在提案上面了、也非常用心,因為這是災防業務,我建議是不是我們加強監督,但不要刪減和凍結,畢竟這是屬於災害防救的部分。對於提案上面所提的這些原因,其實委員都很有見地,請行政院務必要特別重視,可以嗎?
黃委員昭順:主席,我有意見。不能因為陳委員怡潔不在,大家就欺負「小藍」,我覺得這樣不太好。
主席:沒有,是4個……
黃委員昭順:因為陳委員怡潔不在,剛剛你們對「小綠」的提案都支持了。
主席:他們有承認是「小藍」嗎?
黃委員昭順:不管,反正我們就是支持嘛!
主席:那是「大橘」……
黃委員昭順:不管是什麼橘,反正我們就支持,沒關係,什麼都可以啦!不能因為陳委員怡潔不在,我們就不支持。
其次,前一段時間我們看到臺東縣縣長在第二次颱風肆虐之後,發出很強烈的求援,也括我們就把他們丟在那裡,顯然整個災害防救的業務至今沒有做整合。我的提案並沒有要刪預算,但要凍結,不管是不是偏遠地區,包括金門上一次的災情也非常嚴重,我可以接受不凍結二分之一,但我希望能夠有一個凍結的數目,要將政府救災資源加以整合。當時在小琉球有人求救,連ATM都不能用,還是我們打電話去請他們趕快處理電信的部分。就整個政府救災資源的整合,事實上行政院真的做得不夠好,尤其偏遠地區,你們是忘了臺東這一塊嗎?怎麼會是這樣!就這個預算要怎麼裁決,或對於陳委員怡潔的提案要不要支持,我希望能夠有一點點、不要說完全不支持他,要凍結多少,請他們來做專案報告,希望主席能夠處理。
主席:這個預算總共是811萬7,000元,其實不太多,但如果真的有監督的必要,凍結40萬元,好不好?凍結5%就是一個意思表示嘛?
黃委員昭順:對,這部分我支持你,但是編列811萬7,000元,我覺得要小刪一點點,那就刪減11萬元,給他們一些警告。
主席:因為黃委員很支持災害防救業務,你只是希望讓行政院檢討之後,向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對不對?我建議你刪掉11萬元,其實……
黃委員昭順:我是支持陳怡潔委員的提案,陳委員建議刪除四分之一的預算,而我則是下不了手。
主席:請不用擔心,因為我們對第7-1案至第7-4案不會併案的方式處理,所以這部分是合併凍結40萬元。
黃委員昭順:好的。
主席:好的。謝謝。繼續處理第8目。
黃處長碧霞:第8目的部分共有4案,第8-1案是莊瑞雄委員……
主席:由於第8-1案至第8-4案都是性別平等業務的提案,所以我們一併處理好嗎?
黃處長碧霞:不是的,第8-1案是……
主席:雖然提案人都不一樣,但是提案的內容都差不多。
黃處長碧霞:是的。第8-1案是有關萬事達卡最新調查顯示,台灣女性「位居政府領導階層」指數高居大中華區第一名,領先亞洲各國,可見我國性別意識已經深植人心,為了撙節國家開支,提案減列100萬元。我想這部分是因為做得很好、很值得鼓勵與肯定,所以拜託委員不要刪減相關經費。是第8-2案至第8-4案都是有關女性閣員任用比例只有一成。行政院閣員成員44人中,僅7人為女性占15%,請容我說明的是,最近女性閣員的任用已有所提升,有關政務人員的部分,譬如部會首長與政務委員的部分已經達到15%以上,至於副首長,也就是政務次長及副主委比例也已經達到19.15%,這個部分正在進步中,性平會的性平委員也在監督這部分,院長會持續支持有關內閣閣員的任用,所以建請委員不要凍結性平處的預算,請各位委員予以支持。
主席: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我看到今天有一份報紙登刊女性閣員比例的問題,不知道你們看到了沒?根據報載「女人出頭天?台灣差得遠政府首長9.30%大學校長7.14%」,世界各國陸續出現女性領導人,女性真的出頭天了嗎?依最新統計,我國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簡任官員(10職等以上)女性占25.72%,國小、國中、高中女校長只有2成至3成,大學女性校長僅占7.14%,顯示台灣女性在領導者職位的比例仍然偏低。當年我在國民黨婦女工作會中要求行政院會應成立性平會,所以今天我沒有理由凍結性平會的預算,我今天之所以要提案凍結預算的目的,主要在提醒蔡英文總統自己是女性,但是我們女性閣員的比例偏低,我們應該要檢討,這不僅僅是政務官,包括大學校長及其他單位女性比例也很低。我想你們都看到這份報紙了,相信處長在性平工作上也做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如果我們不凍結相關預算的話,怎麼會有警惕的作用?所以我們從國民大會修憲,包括婦女保障名額、不分區保障名額,如今我國國會女性的議員占亞洲地區第一名,但是我們行政官員的女性比例還排在世界末端,這是不應該的。
主席,我建議要刪減相關預算,讓他們有所警惕,只要刪減一點點的預算,這點我可以支持,但是我們要凍結多少經費,讓他們能夠重新檢討與反省,我認為確實有其必要性。以上謝謝。
主席:大家都很支持性平業務,我們建議凍結100萬元,請他們可以處理這部分……
黃委員昭順:連姚文智委員都凍結300萬元,我們怎麼會凍結100萬元呢?我很少支持姚文智委員的提案。
主席:性平業務把它凍結到三分之一好了。
黃委員昭順:莊瑞雄委員不是提案減列100萬元,我難得一次支持姚文智委員的提案,你卻不讓我支持他嗎?
主席:因為姚文智委員不在場,所以他無法領情。我建議凍結100萬元,讓他們可以執行性平業務。好不好?
黃委員昭順:我們還是要請行政院向本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之後,相關預算始得動支。
主席:當然,今天預算凍結案都是請相關單位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黃委員昭順:我認為只凍結100萬元,對行政機關而言,根本不具嚇阻效用,我們看到報紙刊登這麼大的一篇文章,而且這是教育部青年署所提供的資料,這些我們都看得很清楚。你知道我是最支持性平會,從頭到尾都很支持他們,但是我認為凍結100萬元根本沒有嚇阻作用。
主席:是的。我們支持性平業務,但是我們以希望能夠監督他們,如果委員凍結太多預算,他們勢必無法運作。
黃委員昭順:我想如果你們沒有讓他稍微感到痛,否則他們都沒有感覺。
主席:請委員支持,之前災害防救業務經費凍結5%,其實凍結100萬元也差不多是5%的經費,而且這部分的經費好像已經超過5%的比例,所以這代表我們對性平業務的監督又比對災害防救業務更強烈。
黃委員昭順:依照主席的說法,搞得我都不知道該如何回應,現在姚文智委員不在場,你為什麼不叫他回來,看看他要不要凍結?
主席:我也很難得不支持他。
黃委員昭順:莊瑞雄建議刪減100萬元,難道你也不支持嗎?
主席:黃昭順委員提到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檢討女性閣員比例過低如何改善的部分,我們就凍結100萬元。
黃委員昭順:不是只有女性閣員,包括我剛講的國小、國中、高中女校長及大學女性校長,我是……
主席:好的,我只是唸出委員的提案內容。
黃委員昭順:我的提案可以再做修正,好不好?
主席:好的,第8目凍結100萬元。
繼續處理第9目。第9-1案為賴瑞隆委員提案,主要有關大陸地區旅費的部分,大陸地區旅費與國外旅費要不要一併處理?兩部分都是一樣還是不一樣?
楊委員鎮浯:不一樣。
主席:大陸地區旅費在各單位都會編列類似經費,到最後會不會……
楊委員鎮浯:不會的。
主席:大陸旅費的部分,我們就在這裡一起討論。
繼續處理第9-1案至第9-4案。
劉處長清芳:有關第9-1案,我們之所以編列大陸旅費,主要根據去年交通部觀光局所提供的資料,我國赴大陸旅遊的人數將近800萬人,但是發生消費爭議並能夠解決的僅占50%至60%,這與大陸人來台灣發生消費糾紛爭議妥處的比例相差甚多。另外,由於近來網路交易越來越蓬勃發展,根據網路訊息,大陸淘寶網去年光棍節一天的銷售量,臺灣是大陸海外交易的第三名,數量實在非常的驚人,所以我們認為兩岸消費有必要加強交流,最好能夠建立消費資訊與公開透明的機制,所以我們希望能夠編列派員赴大陸交流經費,總計26萬8,000元。
楊委員鎮浯:主席,首先我表達支持賴瑞隆委員的意見,我知道所以支持賴委員的意見是,我必須坦白說,誠如方才業務單位主管所言,現今兩岸交流人員往來數量增加,甚至淘寶網的貨量越來越大也是事實,這已經到了我們必須正視此問題的時候,但令人感到遺憾的是,你們並沒有能力在淘寶網上對我國消費者做出任何的實質保護,事實上,連中國國務院都管不住淘寶網,譬如淘寶網裡面有許多仿冒品或沒有證照、不安全的貨品,中國國務院都無從監督,你們派員赴大陸又能夠發揮什麼樣的功用?本席建議,等到你們擬出具體可行的方法,而不只是說你們要去對岸交流或監督,到底你們該如何監督,才能讓國人在相關產品獲得保障,等到你們提出具體做法之後,我們再行討論。此外,在行政院尚未具體做法之前,如果你們只是因為這些貨品的數量很大,所以你們要赴大陸去看看,那麼我認為這筆預算還不如刪掉的好。
劉處長清芳:委員,我要補充說明的是,我們也希望藉由兩岸交流,讓對岸提供不良業者的名單,將相關資訊揭露給我方,我們即可透過網站便可知道哪些是不良業者,消費者就不要去購買。
楊委員鎮浯:既然你們透過網站就可以知道哪些是不良業者,那麼你們要去大陸幹嘛?
劉處長清芳:大陸可以提供他們查到不良業者的名單,那麼我們將這些資訊公開……
楊委員鎮浯:如果對岸透過網站給你們名單,或者是他們給你們名單之後,你也沒有辦法向對岸的廠商進行查核,難道對岸提供你們名單之後,你們可以赴大陸進行實地查核嗎?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好不好?
劉處長清芳:好的。
主席:楊鎮浯委員講得很有道理,這是賴委員的提案,我們就支持照賴委員的提案,經費全數刪除。接下來處理第9-2案至第9-4案,請相關單位進行說明。
許主任輔:第9-2案是有關日本輻射食品輸入臺灣的問題,我想以食安辦公室的立場要嚴格有好把關與管理的工作,並以加強監督,但如果這部分的經費全數凍結,反而我們在運作上會遭遇到一些困難。
劉處長清芳:另外,有關第9-3案的部分,除了核災食品以外,另外有一段是颱風過後菜價瘋狂飆升,政府沒有作為,可見行政院的業務績效讓人失望。報告委員,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機制是分上游、中游及下游,行政院消保處是負責下游的部分,也就是市場價格的監控,這部分在每次颱風來襲的前後,我們都會派員去大賣場查詢物價。日前海馬颱風過境後菜價上升,我們也啟動相關機制,目前我們都還在與地方政府的消保官在查詢菜價,並將此案送農委會參辦。
此外,第9-4案屬於消保官的業務,這次我們編列了100萬元,被委員認為對消費者權益維護,消極被動,毫不重視。我要向委員說明的是,其實所有消費者保護的主管機關就是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至於消保處的消保官所辦理的商品或食品檢驗屬於大型的聯合稽查工作,今年我們有7名消保官舉辦近20件商品檢驗與查核,另外還有重大的消費議題,譬如Galaxy Note 7或是威爾斯美語等等,消保官也都要參與相關會議,我們把這100萬元的商品檢驗費已經用到極致,所以我們希望委員能夠繼續予以支持。
楊委員鎮浯:本席先說明我提案的部分,食安是國人普遍重視的議題,大家一定會支持食安相關預算,但是有關日本福島的食品,無論專家的專業是如何評估,也不管政策要如何決定,這都是另一個討論範疇。我們要表達的是,在政策尚未明朗、相關說明也還未去除疑慮之前,預算先行凍結,如果你們覺得成熟,可以向內政委員會報告,相關預算當然就可以動支。我主要想表達上述的概念,畢竟社會的疑慮與政策明朗度都還不夠的情況之下,等到經過一定的成熟度之後,再向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機,我們並沒有要強制一定要凍結你們多久或要凍結多少的經費,但是這樣的概念一定要很清楚的傳達出來。至於預算凍結的期限,讓你們在多久時間內進行專案報告,這部分交由主席裁示即可。
主席:請陳委員其邁發言。
陳委員其邁:我在看到行政院的任務編組,你會感到奇怪的是,譬如食安會報的幕僚單位是衛福部,但在行政院又設食安辦公室,理論上食安會報的層級應該比較高,結果幕僚單位不是食安辦公室,反而又降到衛福部,理論上應該要做一個比較完整性的檢討。過去食安辦公室因食安風暴之後,行政院因為大家關心食安問題,立即著手建立食安辦公室,所以這部分其實是包括幕僚作業與任務編組的單位必須加以整合,否則食安會報卻列為衛福部內,這到底是食安會報做的決議比較重要,還是食安辦公室做的決議比較重要?此其一。
第二,早上本席在質詢時有提出一項重點,囿於時間的關係,我沒有再進行深入地探討。行政院有很多的任務編組,譬如我很關心食安業務,但是食安業務事涉農委會、衛福部、環保署等單位,食安政策的總起承還是在院級,但是它沒有相對應的委員會,所以我們只能在審查預算時,才會詢問與食安辦公室有關的業務問題,這部分擺在內政委員會也是很奇怪的事情。我的意思是它的預算編列與業務隸屬不同的委員,由不同的委員會做處理,這就變成食安辦公室、食安會報及食安小組等散落在不同的單位。雖然相關預算是由我們負責審查,但業務卻是在他們那邊處理,譬如衛環委員會在審查衛福部相關食安的部分,你們有沒有派員列席食安會報?
陳秘書長美伶:有的。
陳委員其邁:我們看到這項業務與預算是分屬不同委員會在作處理,無論從國會監督或事權統一來看,這部分恐怕都要再檢討,這些都會反應到預算審查時大家所要注意的重點。
許主任輔:是的。
主席:因為這部分確實有陳其邁與楊委員鎮浯所提到幾項重點,也都值得我們做檢討,我建議這部分凍結100萬元,並請相關單位進行專案報告。
陳委員其邁:我再補充說明的是,食品安全評估委員會是總統的政見,現在食安委員會是設在哪裡?
許主任輔:現在是設在6月份食安會報中,由食安辦公室進行規劃中,原本我們想在9月份提出,但是我們還在整合各部會的意見,現在有一些方案……
楊委員鎮浯:本席之所以提出凍結案,主要希望大家能夠重視食安問題,至於這部分要凍結多少經費,我並沒有太大的意見。由於這個項目之下分屬食安與消保兩個區塊,我們把它拆開來看,否則它也很難去做調整,因此我建議,食安與消保各凍結100萬元,總計200萬元,如此一來,我就不堅持要像原本的提案一樣。如果食安與消保各凍結100萬元,總計凍結200萬元,我們就等行政院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之後,始得動支,這樣是一個折衷的辦法。
姚委員文智:我是來撤案的。
主席:因為我們在上一屆並未針對第9目有任何的刪減或凍結的預算,這表示本屆委員特別重視相關預算,因此本席建議,依照方才楊鎮浯委員所言,食安與消保各刪減50萬元。此外,因為第9-7案以後還有好幾個案子要處理,我們先凍結100萬元,楊鎮浯委員的意見是一定要凍結50萬元……
黃委員昭順:我們看到第9-4案,姚文智委員建議要凍結至少300萬元,聽說他已經撤案了嗎?我才剛要支持姚文智委員,結果他已經撤案了。此外,莊瑞雄委員的提案也是一樣,但是陳超明委員比較嚴重一點點,他提案凍結的數目較多。我們再看第9-7案,本席要講的是,雖然剛剛他提到台灣菜價的問題,但我認為這不僅僅是台灣菜價的問題,你現在再去看看,我們現在到自助餐店或小吃店用餐,到今天為止,除了豆芽菜沒有漲價之外,幾乎所有的菜類全數漲價。因為我是菜籃族,每個禮拜我都會上市場買菜,所以我都知道菜價漲幅的情況。你們大概不相信我自己會去市場買菜,但不僅是這件事情,最重要的是,今天行政院要啟動台日漁業協定,所有台灣人民最擔心的問題是,福島5個縣市的核災輻射食品會不會與日本交換協定開放進口來台?此其一。
第二,有關開放美豬進口的問題,我想美國在台協會處長一再釋出一些訊息,這些訊息都是如果我們不討論美豬議題,我國想加入TPP組織就不用再談了,而且我們也很擔心的是,你們會不會為了一些其他的問題,而把台灣人民的健康做了某種程度的退讓,這就是我提案的目的。到今天為止,行政院消保單位仍然無法讓菜價回穩,最近兩天新聞也都報導,連原本要價200元的小火鍋都要漲價,人民的小確幸也都沒了,所以你們扮演的角色很難讓我們看到成果,也看不出到底我們給了你們這些錢,行政院與農委會、經濟部等單位做了哪些整合?所以我想這部分必須要有警示的作用。
劉處長清芳:報告委員,我們院裡面成立……
主席:我看你們是不是連同後面的第9-5案至第9-10案一併報告,因為大家關心的都是一樣的事情,請劉處長先回答黃昭順委員的問題。
黃委員昭順:不用回答了,就看主席要怎麼處理。
主席:委員要看我直接怎麼處理是不是?好,為了彰顯大家對此事的重視,我們就依照楊鎮浯的建議,凍結200萬元。
黃委員昭順:凍結200萬元嗎?應該凍結300萬元啊!你怎麼可以比姚文智委員還不認真,姚文智委員都提案減列300萬元,你卻退到200萬元……
主席:這是經過大家討論之後的智慧結晶。好不好?
姚委員文智:我要說明的是,其實我提案刪減300萬元與你們所提議刪減的200萬元,多少都不太一樣,我也希望這件事情與日本食品進口也沒有等號的關係,我想行政部門對於日本進口的食品還是需要經過層層的把關,現在也沒有這樣的議題,所以我不要把兩者連結在一起。我原本的提案是減列300萬元,倒是希望我們食品的安全管理是一回事,但是行政院對於食農的觀念,未來如何透過立法院對食農教育法或食農基本法提案,希望未來行政院能夠超過食品安全最基本的要求,還要更往上推動食農教育與食農觀念,真正把我們……
黃委員昭順:主席,現在已經是5時30分,你要不要宣告延長會議時間?
姚委員文智:好,我先把話說完……
黃委員昭順:主席不是應該先宣告延長會議時間嗎?
主席:好,今日會議至提案審查完為止。
姚委員文智:好啦!我的意思是說,因為秘書長也在這裡,順便聽一下,食農教育法也是沒有看到行政院有什麼主張,其實在經濟委員會已經進入討論了,那未來是不是能夠也加強,就是食品安全只是基本,怎麼樣來引領觀念、帶動整個產業,或者是整個食物飲用的習慣跟文化,這是我覺得未來下一階段行政院要做的事情。
主席:姚委員的見解很好,要特別注意。所以整個第9目就凍結200萬元,我要提醒一下,第9-1案剛剛的刪除我要再確認一下,刪的是赴大陸地區參訪的費用對嗎?所以刪的是26萬8,000元,因為剩下的二萬多塊……
楊委員鎮浯:主席,我是建議你按照賴瑞隆委員原本的寫法,讓他去自行調整,就是30萬元,這樣對他比較好。
主席:我懂那個意思了,我覺得楊委員講的很好,我知道楊委員的意思了。我們就把第9目刪30萬元,凍結200萬元,是不是這個意思?
楊委員鎮浯:對。
主席:然後科目自行勻支。我最後再宣告一次,整個第9目刪30萬,科目自行勻支,然後凍200萬元,要來立法院做專案報告,始得動支。
進行第10目。第10-1案、第10-2案的部分,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就一起好了,兩個不太一樣,一個是02的部分,一個是全部,我們一併說明好了。
朱處長雨其:第10-1案提到的是政務大數據計畫,其實是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的子計畫,主要的內容就是做我們院裡面歷年建置這些系統所累積的很多資料,我們希望能夠把它綜整、歸納、分析以後,建立系統來支援我們業務的推展。106年是第一年的計畫,主要是做基礎架構的規劃,還有資料交換、整合機制的設計,這些都是屬於比較基礎性的工作,我們會遵照委員的意見特別注意將來資料取得的平衡性,所以也請委員支持這項預算,讓我們把這個工作做好,不要刪減預算,這是第10-1案的部分。
第10-2案委員指教的是績效指標只有20%的部分,因為我們這是4年的計畫,所以我們第一年的主要工作,大部分都是屬於基礎性的建置工作,所以我們匡列了20%的績效指標,當然我們也會適時來滾動檢討。另外,因為我們第一年基礎性工作計畫裡面有一些工具性的軟體,將來可能是要採取租賃的方式,所以必須要定期的付租金,如果凍結的話,可能會影響我們這些業務上的推展,所以請委員支持不要凍結這個預算。
主席:各位委員有意見嗎?
黃委員昭順:這個大數據是什麼,因為我不太瞭解,能不能再跟我說明一下?
朱處長雨其:我們院裡面過去歷年建立非常多的系統,也累積了非常多的資料,譬如我們院會的議案、院長的電子信箱等等,以前這些資料大概都是個別分散獨立在系統,但現在因為大數據的技術日趨成熟,我們希望把這些資料加以整合,然後做統計上的一些分析,以提供將來業務或決策上的參考。
黃委員昭順:所以過去這樣子的業務行政院沒有做?
朱處長雨其:對,今年是第一年。
黃委員昭順:因為我們實在不太瞭解你們到底要做什麼整合,基本上賴委員是要刪,但我對於要不要刪倒是沒有特別意見,但是主席,我們能不能凍結一些預算讓他們來做報告?因為這是一個新的業務,我們不清楚你們到底要怎麼做,我相信你們也不清楚,到底你們是原來的人員去做還是怎麼樣,所以我具體把陳超明委員的提案讓主席去裁決要凍結多少,再請他們來做報告。
主席:凍結200萬元好不好?
朱處長雨其:再少一點,因為這個部分是延續第四階段電子化,是屬於第五階段,我們現在的統計性軟體,有一些是用租賃的方式……
主席:黃委員,不然我們凍結5%,就是100萬元,不然他們會無以為繼。
黃委員昭順:我尊重,但是我覺得這個部分的新業務,他剛剛有說是延續的,所以我們還是要瞭解,因為這是一個新的業務嘛!那就凍結5%。
主席:好,那就凍結5%100萬元。
進行第11目。先請行政院說明一下。
徐發言人國勇:副發言人會增設的原因向大家做說明,當時我們有一個國際宣傳組,國際宣傳組本來有5個人,今年有一個外派出去了,所以現在只剩4個人,其中一個是我們自己新傳處的人,另外3位是當時新聞局裁撤的時候,從外交部調任過來的。新傳處在國際宣傳方面跟外交部會有不一樣的地方,主要是有一些會站在跨部會的國際宣傳,譬如有關觀光的部分。所以外交部調過來的這一位,我們給他副發言人的職位,這是一個功能性的設置,最主要是他能夠跟外媒做一些相關的聯繫。
另外,有時候剛好我跟院長去參加一些會議,譬如10月12日去工商協進會參加會議的時候,那一天剛好外媒跟能源局的林全能局長在談有關電業法的問題,這時候能由副發言人去陪同的話,就不會因為我去參加工商協進會而不在。因為他本身是外交部的,所以在這部分就能夠發揮相當的功能。像觀光局現在要推動一些觀光的時候,外媒很希望能夠幫台灣推動觀光,以前在台灣的外媒都沒有幫我們發新聞稿,因為有副發言人的設計,有關觀光方面也由他來整合整個外媒,再跟交通部作一些整合,所以現在這些在台灣的外媒,也會幫我們發一些觀光相關的新聞。
的確在行政院的組織法裡面,並沒有副發言人的設置,不過總統府當時也是沒有發言人跟副發言人的設置,譬如李家霏、馬瑋國他們當時都是用副發言人的身份,其實他們的真正身份是機要秘書,由秘書來兼副發言人,甚至是發言人的地位,可以發揮相關的一些功能。在此要向委員報告,因為他是從外交部借調過來的,不會影響到我們新傳處所有原來人員的升遷,因為他的職缺還是掛在外交部,不會影響升遷也不會影響所有的福利,他主要的工作是能夠很迅速回應國內外媒體的一些相關詢問。像今天我在內政委員會開會的時候,我們如果有一些新聞稿要出去,譬如教育部今天有幾個新聞稿要出去,他今天就可以馬上處理新聞稿的問題,所以他的確有一些功能性的作用,也拜託委員能夠支持。
黃委員昭順:教育部的新聞稿為什麼是你們這邊發?
徐發言人國勇:有一些牽涉到跨部會的部分,所以也是由我們這邊來發。
黃委員昭順:上次陸委會的新聞稿是你們發還是他們發?
徐發言人國勇:因為那是單純只有陸委會,所以是他們自己發的。
黃委員昭順:剛才你提到副發言人的制度,在整個組織編制裡是沒有的,但是之前一段日子不是有陳敏鳳嗎?
徐發言人國勇:不是,陳敏鳳是裡面的一位機要秘書。
黃委員昭順:但是他辭職了。
徐發言人國勇:關於機要秘書的部分,我們就要另外再找人了。
黃委員昭順:能不能說明他辭職的原因?
徐發言人國勇:因為他爸爸身體的問題,還有他自己的身體也出了問題。
黃委員昭順:如果是健康的問題,我們就不追問了,那是個人的隱私。但是副發言人的制度,我覺得行政單位最近使用了一些沒有在原本制度上的名詞及職稱,這讓外界覺得這有很多有酬庸及政治的考量,所以我想我們很多的制度都應該要建立在制度上,你以前也很支持制度,但是忽然又冒出這個字,而且你又講哪兩位也是機要秘書,機要秘書就是機要秘書,為什麼又要用副發言人?
徐發言人國勇:他並不是機要秘書的職務,最主要是在國際傳播中具有相當的功能,如果給予他副發言人的職稱,他在跟外媒處理這些事情時會更方便。一方面是譬如我今天在這裡開會時,有一些跨部會的新聞稿,他也可以處理。
黃委員昭順:我認為副發言人這個名稱是很重要的,你們就從組織編制去處理,本來就該這樣,我們很討厭有很多的機關不斷的發明一些名稱,而這些名稱就忽然冒出一些人來,填滿那些位置,以前包括國民黨,我們也很討厭這樣的狀況。所以如果行政院本身認為副發言人這個職稱是很重要的,你們就從組織編制法去處理,本來就該如此啊!
徐發言人國勇:在處理之前,希望委員能夠支持,剛才我為什麼特別舉李佳霏跟馬瑋國為例,事實上他們當時也有一些功能,因為副發言人的確有一些……
黃委員昭順:李佳霏跟馬瑋國後來還不是發生很多爭議,民進黨對它有討論,連國民黨都對它有討論,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陳委員其邁:徐國勇的能力不好,所以再增設一個副發言人嘛!因為發言人的工作很辛苦。我想還是要看院長或是行政部門的意見為何,讓民眾能夠了解政府的政策,這大概是很重要的事情,所以整體政務的需求,假如有需要,要用任務編組的方式,也不是用機要人員任用,這部分應該要給行政院支持,否則用機要任用,然後又當副發言人,現在行政也不是跟過去馬政府的作法一樣。我想我們的委員擔任特任官到行政部門服務,我們第一次應該要給徐國勇機會,大家要互相,他從立委職務才剛到那裡工作。
黃委員昭順:支持徐國勇沒問題,但是不支持黑機關的副發言人。
陳委員其邁:不是黑機關,我想大家要互相啦!過去其實很多委員同仁到行政部門任職,我們應該要給他們支持,不分黨派,以前就這樣了,像江玲君委員到南辦當執行長,他來內政委員會審查預算,我們也都很支持,這是事實。
姚委員文智:你都沒提到黃委員的誰,我們都很支持啊!
陳委員其邁:那個就不用講了。
姚委員文智:好啦,現在換我講了,我也沒有說是什麼人,黃委員也不知道是哪一位,譬如也有黃文玲委員等等。其實陳其邁誤會了,徐國勇是能力很好,所以才設副發言人補充,是輔助性質,過去能力不好的發言人都是設發言人「群」,剛才提到用機要秘書代理,然後有發言人群及副發言人群,現在只有增設一個發言人,其實現在媒體非常快速,行政院因事制宜,我覺得是有必要的,如果再計較整個組織及制度,再送組織法到立法院,第一,緩不濟急;第二,太缺乏彈性。其實我看這幾年新聞局裁掉之後,在國際宣傳方面,剛才徐發言人也點出一件事情,就是我們如何協助外國媒體來推銷臺灣?這部分的分工反而在這幾年產生落差,如果要從制度上去談,搞不好要討論是否要設立國家新聞總署,把發言人升為署長,那才是正辦,我覺得副發言人的部分在這裡有什麼好討論的,大家放遠一點看,英國脫歐,脫歐都有一個部長,他們也不曾在立法院還要討論設組織法、還要做什麼等等,其實國家有面對問題,就是去面對、去處理,只要不是違法亂紀或是濫用預算,彈性的調配來面對現在這麼快速的媒體需求,我覺得這是一個大家應該要支持的事情。
陳委員其邁:主席,因為國會要留下紀錄,我怕對徐國勇發言人有負評,所以國會留下紀錄要更正我剛才的說法,他是史上最強的發言人。
姚委員文智:那我怎麼辦?
陳委員其邁:你是第二強,他是第一強,等預算過了之後,你是第一強,他是第二強。這個是開玩笑的,我的意思是發言人的業務真的很多,簡單說是如此,包括晚上還要接LINE,又不能已讀不回,所以讓我們的新聞媒體能夠第一時間找到發言人,然後最快速的做輿情的回應,這跟過去截然不同,過去的編制跟現在實務上工作的需要有一點落差,因為過去我就提出要有副發言人的設置,我是針對業務上的需求有感而發,所以希望大家能夠支持。
徐委員榛蔚:很多委員說這個並不是違法亂紀,但是本席在提案說明裡已經提到,組織法規定「行政院置發言人一人,特任」亦即組織法規定已經只有1人而已,而現在還要設副發言人以及其他人,有這麼多的公務員,就像所有聯合服務中心一樣,都是用其他相關機關的人員兼任,是不是也可以這麼用呢?為什麼一定要有一個副發言人呢?而且大家都知道徐發言人的能力這麼強,這是有目共睹的,我相信應該是沒有問題。如果大家覺得刪除30%太多,那我們建議刪減20%。
主席:我們處理一下。各位委員都認為新聞的業務跟發言人很重要,甚至連黃委員都認為如果有必要設副發言人,最好組織法把它正式列上,剛才徐國勇發言人也提到副發言人不是新增加的人事,而是就現有員額裡做功能性的調配而已,並沒有增加預算,也沒有阻礙原來的升遷管道等,又加上陳其邁委員跟姚文智委員都對於本次立法院最強的同事變成最強的發言人頗有期待,對於過去同樣是我們的國會議員,願意委身到行政院來強化跟國會及社會溝通的這部分,可不可以讓我大膽建議預算照列,讓他們好好發揮一下?
黃委員昭順:主席,支持徐國勇委員任行政院的發言人,我想大家都是支持的,徐國勇發言人自己可以摸著良心講,我們是不是很支持你?但是剛才大家講說什麼只要沒有違法亂紀,我不同意這樣的講法,因為組織法沒有修訂之前,就是不可以有這樣的名稱,這是誰都不能講。去年這筆預算是凍結五分之一,如今既然徐國勇在行政院擔任這麼重要的職務,我們就凍結少一點,不凍結那麼多,去年凍結1,000萬元,今年凍結500萬元,凍結一半就好,但是我們希望行政院還是要檢討整個制度。
陳委員其邁:你這樣處理,徐發言人如何交代。再拜託一次,如果他做不好……
楊委員鎮浯:大家都有一個共識,不管是中央或地方的政府機關,借調所在多有,如果像剛才發言人所說,這個必須性、必要性和重要性真的那麼明確,我們就凍結一定的金額,讓組織法往這個方向調整,這才是正本清源之道,而在組織法尚未調整之前,考量到機關的功能,我覺得還是尊重機關的功能,只是凍結這筆預算的目的是要讓他們朝這個方向調整,至於凍結的金額,就看主席裁示。
主席:好,關於照列這筆預算一事,我再拜託一次,既然我們以前的委員同事擔任這麼重要的工作,我可不可以再拜託一次,這筆預算照列有沒有空間?
陳委員其邁:主席,我要提出會議詢問,請問現在是第11目的所有提案都一起處理,還是如何?
主席:我建議這些一起處理,因為我們現在是討論整個要凍結多少、刪減多少,所以這些是不是一起……
陳委員其邁:既然如此,我對這個部分的業務費有其他問題,現在是不是可以詢問?
主席:請陳委員其邁發言。
陳委員其邁:請教發言人,你是不是可以說明,你們用於政令宣導和政策溝通的業務費預算中,分配到電視網路和電台的比例約有多少?
徐發言人國勇:廣播的部分大概是六百多萬元,最主要是做一些地方性的宣傳,還有一些政策性的宣導,像各地的文宣等等。電視的部分包括網路、所有媒體共約2,400萬元,這分兩標,都是在今年年初原來的馬政府時就已經標出,這個部分大致如此。
陳委員其邁:電台的部分……
徐發言人國勇:電台的部分大約600萬元,電視的部分包括LED、臉書等等約2,440萬元。
陳委員其邁:關於電台的部分,據行政院重大施政廣播媒體溝通採購案評選項目、標準及評選方式的規定,當中特別提到中區、南區組合電台及全國性電台均需包含第三公正單位調查收聽率All Sample排行前7名電台,且前7名電台經費比約占該區經費50%以上;換言之,第三公正單位調查收聽率時,排行前7名電台的經費要占所有採購組合經費的50%以上,我覺得這相當不合理;因為現在調查電台的收聽率必須要求調查單位調查,必須要求他們列入,但是列入又要收費,如此一來,收聽率調查變成球員兼裁判的調查,所以我要求行政部門對於這個採購案必須公平合理;否則,這會讓人感覺有綁標之嫌。
此外,採購規定還特別提到第三公正單位調查收聽率,為何這不能由行政部門自己調查?為何行政部門採購時,不做比較合理的調查,再做採購組合?
徐發言人國勇:全國大大小小的電台共有205家,其中只有17家參加收聽率的調查,所以這17家的收聽率調查只有這17家的收聽族群分配那個百分之百;換言之,剩餘約180家並沒有參加收聽率調查,但是他們的收聽族群聯合起來不輸這17家,甚至應該超過這17家,因為這將近200家能夠生存一定有他們的收聽族群。
至於為何當時這個標案要這樣設定,我也不曉得,不過,陳委員提到的這個部分的確合理,我也看到陳委員提出的主決議有提到這個部分;因此,明年我們發包這些標案時,就刪除前7名電台經費比約占該區經費50%以上的部分,這樣的話,我們便根據各個政策、各個族群所需向電台統合採購,之後當政策需要宣傳時,再由這些得標公司具體提出他們對收聽族群的建議,這樣是應該的。
陳委員其邁:為何我會提這個問題?像在我們南部,當你們要告訴農民這次的農損時,要考量偏重的地方不同,不然,他們也沒在聽音樂網,都在聽台語電台、較接近農村屬性的電台或地方屬性較強的電台,所以你們必須針對不同的政策需求進行不同的採購,如此才合理,而不是對於所有媒體,都是從台北看天下,或集中在特定的少數電台。更何況,收聽率的調查哪有所謂的第三公正單位?他們也是業務單位,你們必須向他們採購,申請進行調查,他們才會調查你們要的收聽率,這是非常不合理的。因此,我認為未來的收聽率調查和媒體必須因地制宜,因應不同的政策、不同的地方屬性,進行不同的政策規劃,這樣才合理,
徐發言人國勇:我們會採納委員的這個意見,謝謝。
主席:請將檢討結果讓我們知道。
徐發言人國勇:我們會在預算通過之後,標案發包之前,進行業務報告,和委員會說明。
黃委員昭順:不管你們如何辦理宣傳工作,我們似乎沒有看到效用,就像前段時間發生相當多的事情,包括一例一休、菜價飆漲等等;雖然徐國勇發言人本身的能力很好,可是我們並沒有看到行政院發揮整體的效用,所以這筆預算去年凍結1,000萬元,至於今年,我剛才已經說過,還是回歸……
主席:本席裁示,我們對於徐國勇發言人的期待,你都有聽到,但是我們還是要本於職權處理,因為你們還有像剛才提到的事情要報告,即電台的招標案不要流於在都市或冷氣房作決定,讓漁村、農村的人民根本聽不到;再加上大家想再多看到你幾次;所以這筆預算是不是凍結200萬元,等你們報告到我們滿意,才能解凍,好不好?
黃委員昭順:凍結就沒有刪減……
主席:這是照前面的刪減5%,我們也沒有對他客氣。
黃委員昭順:賴瑞隆委員還建議要刪減50萬元,我們還都沒有刪減……
徐委員榛蔚:主席,本席的提案是刪減,黃委員才提到凍結,算是非常善良的,尤其只凍結500萬元,去年凍結1,000萬元,現在僅凍結500萬元,俟未來他們報告之後,這筆預算還能解凍……
主席:我最後就這樣好了,即都比照前面凍結5%,如果都在稱讚他,然後又刪得比別人多,這真的是很奇怪。金額是250萬元。
陳委員其邁:我們要給徐國勇加油……
主席:250萬有低於5%。
OK!那就凍結200萬元。
徐發言人國勇:感謝所有的委員。
主席:第12目及第13目都沒有提案,我們就照列。
由於還有通案及很多主決議,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第11-3案及第11-4案都是凍結案,請徐發言人國勇於解凍時,再一併來做說明。
現在回頭處理通案的部分,第通-1案、第通-2案、第通-3案及第2-11案都是派員出國計畫的部分,請行政院作一整體說明。
陳秘書長美伶:行政院出國的預算金額都非常的少,只有415萬元而已,最主要都是搭配各部會國際性會議的召開,相較於各部會來講,我們的預算實在少得很可憐,所以請委員予以支持。
主席:四百多萬元實在是不多,是不是照列呢?
黃委員昭順:以往出國經費都是在院長的通刪部分來處理,是不是在院長通刪時再來決定呢?這樣會比較公平,我這樣提也很客氣了。
姚委員文智:好,水電費也一樣。
主席:送院長協商。
現在處理主決議,今天的案子都很單純,基本上行政院也是支持的,只有一些文字的微調而已。
第主-21案及第主-22案是上午答詢時,對陳秘書長有不同的意見,因而提出的主決議及譴責案。剛才秘書長已經作過一些說明,表示那不是他個人的意見,更不是政府的意見,而是針對大法官提名人在答復時的觀點……
黃委員昭順:對陳秘書長我絕無意要刁難,由於這涉及到國家對外時應該要有一致的立場,也不管這是外交或兩岸的工作,我們藍綠的立場應該都要一致,這也包括對國家主權的立場,所以我請陳秘書長再說明一次。由於這已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媒體還來問我們對你的意見,可見這算是滿嚴重的一件事情。立法院的發言都有錄音及紀錄,因此請陳秘書長再說明一次,包括你代表行政院的立場到底是什麼?
主席:請陳秘書長說明一下。
陳秘書長美伶:如果我代表行政院的立場,當然就不會這樣說。我們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就叫做中華民國,並在現在的憲政體制之下來運作。我還原早上的狀況,由於陳委員提到大法官審查過程中一些提名人的意見,我是針對他所提的意見,告訴他確實在社會上有一些學者及大多數人,會有跟大法官一樣的意見,但這並不代表我個人的意見,在此向委員再作一次說明。
黃委員昭順:如果這也不是行政院的意見,我可以撤案,這是沒有問題的。由於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課題,未來我希望秘書長在立法院代表行政院時,你的任何發言都非常重要,如果被斷章取義,然後再被媒體拿去做文章,這樣會讓人覺得我們的國家有多可憐啊!本席請秘書長必須謹言慎行。
陳秘書長美伶:我會特別留意以後的答詢,今天因為時間倉促,因而無法作詳細的說明。
主席:趁此機會詳加說明了。
第主-21案及第主-22案撤案。
現在回到第主-1案,行政機關沒有意見,我們就通過。
處理第主-2案,沒有意見,通過。
處理第主-3案,沒有意見,通過。
處理第主-4案,沒有意見,通過。
處理第主-5案,沒有意見,通過。
處理第主-6案,主管機關說預算已經有處理,而且他們也會檢討,是不是可以將倒數第二段「將各聯合服務中心予以整併或裁撤」刪除,其餘均照列呢?
李委員俊俋:第主-6案撤案。
陳委員其邁:第主-4案怎麼處理?
主席:第主-4案就照上面寫的,沒有意見。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我來說明一下,其實前面部分很多都類似,剛剛的第主-6案,我先行撤案,至於第主-1案,我做個修正。剛剛有說6個月內要先來報告,因為我們有很多的預算凍結案,特別是針對任務編組的調整,以及如何重新盤整所有的任務編組,所以,我這裡做個修正,就是要求6個月內先來內政委員會報告,一年內完成,這是第主-1案的部分,第主-6案我就撤案。
主席:第主-1案李委員建議「並於一年內完成」前面增加「於6個月內來內政委員會報告,」是這樣嗎?
徐委員榛蔚:「於6個月內……」是加在哪裡?
主席:加在「整併及裁撤」的後面,「並於一年內……」的前面。
第主-1案修正為「於6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於一年內完成。」其餘文字均照案通過。第主-1案修正通過。
第主-6案撤案。
處理第主-7案。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第主-7案就照案通過。
處理第主-8案。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第主-8案就照案通過。
處理第主-9案。主管機關建議倒數第4行的「國土」兩字刪除,各位委員如果沒有意見,第主-9案就修正通過。
處理第主-10案。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第主-10案就照案通過。
處理第主-11案。主管機關建議倒數第2行「修正捐助章程」前增加「建議」兩字,各位委員如果沒有意見,第主-11案就修正通過。
處理第主-12案。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第主-12案就照案通過。
處理第主-13案。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第主-13案就照案通過。
處理第主-14案。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第主-14案就照案通過。
處理第主-15案。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第主-15案就照案通過。
處理第主-16案。主管機關建議倒數第5行「應建立」修正為「應督導農委會及衛福部建立」,各位委員如果沒有意見,第主-16案就修正通過。
處理第主-17案。主管機關建議倒數第4行「行政院」之下修正為「行政院應責成國發會落實政府APP資安查核,及落實行動裝置APP資安維護。」後面文字皆刪除。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黃委員昭順:這是國發會的業務嗎?
陳委員其邁:就按照原案通過,他們自己去處理啦!
主席:這樣好不好?我們把最後「並將查核……」整句刪除,其他就按照原案,可以嗎?
黃委員昭順:把「每季」刪掉是沒有關係,問題是查核結果做成書面報告,當然是要送立法院啊!
主席:好,那就刪除「每季」兩字,其餘文字均照案通過。第主-17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主-18案。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第主-18案就照案通過。
處理第主-19案。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第主-19案就照案通過。
處理第主-20案。本案我做一些文字修正,就是末句「定期向本席」修正為「定期向內政委員會」,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
黃委員昭順:主席,我想請教一下,「由國發會做整體統籌」,這樣的主決議適當嗎?我覺得應該是行政院吧!
主席:好,修正為「並由行政院責成國發會協同經濟部」,這樣可以嗎?
姚委員文智:行政院就好了啦!
主席:要不然就由行政院做整體統籌,其他什麼「責成」、「協同」都不用。
第主-20案「並由國發會」修正為「並由行政院」,另「定期向本席」修正為「定期向內政委員會」,其餘文字均照案通過,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第主-20案就修正通過。
處理第主-23案。建議第7行「沖之鳥是礁非島」刪除,第8行「或大陸礁層,也」等字刪除,倒數第3行「不得進口」4字刪除,另「零檢出的立場」修正為「嚴格把關的立場」。各位有沒有意見?
黃委員昭順:主席,前面幾個字要修改,我是OK的……
陳委員其邁:主席,這個案因為涉及到跨部會,是否保留送院會協商處理,因為這涉及到行政院農委會、衛福部、海巡署等等單位,建議保留送院會處理。
主席:黃委員,本案是不是就不要在此修正,直接送院會,以立法院的高度來處理?
黃委員昭順:我想行政院還是一個整合各部會的非常重要單位,這件事其實非常重要,攸關人民的健康及漁民捕魚的漁權,文字你們建議修改的婉轉,我可以接受,但是我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也應該有這樣的高度,包括海巡署也是我們內政委員會監督的單位……
主席:第主-23案以及修改的文字大家手上都有吧?
黃委員昭順:文字你們去研究,可以修改。
主席:我知道,但是文字這樣唸,大家也不知道修改哪裡,所以還是把修改的文字印給大家。本案先保留。
處理第主-24案。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第主-24案就照案通過。
黃委員昭順:不能大家的案子都通過,只有我的案子保留送院會,這樣我不爽啊!
主席:等一下,第主-24案徐委員有什麼意見?
黃委員昭順:主席,我先補充說明,他們說內政委員會不能處理,但是剛才通過的案子,包括國發會、經濟部,我們也都寫在文字裡啊!
主席:那是有加「責成」,後來也都刪掉了,只剩行政院而已。
黃委員昭順:對啊!還是一樣啊!
主席:好,我們等一下再來處理。第主-24案如果大家沒有意見,就照案通過。
處理第主-25案。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第主-25案就照案通過。
好,我們等一下第主-23案的文字修正,請影印好分發給大家。
黃委員昭順:主席,「零檢出」很重要,我們把它改成「嚴格把關」,這樣大概不是很理想,好不好?
主席:這就是關鍵之所在……
黃委員昭順:零檢出一直是我們支持的啊!
主席:其實黃委員的案子送院會處理,代表你的高度,你知道嗎?
黃委員昭順:沒有!沒有!那代表主席你的高度不夠,這怎麼行!這是貶了主席,這樣不可以。
我想零檢出是多年來大家一起的共識,包括民進黨在野時也非常堅持。
陳處長春榮:報告委員,前面有關任務編組那一案是要求我們6個月內專案報告,一年內檢討完成,但是後面有一些主決議則有不同的要求,譬如第主-2案是2個月內,第主-3案是3個月,第主-5-1案是1個月內,是不是可以讓它一致比較好?
主席:好,不管是預算案或主決議案,所有跟聯合服務中心的檢討都是……
陳處長春榮:包括任務編組服務中心是不是全部都6個月?
李委員俊俋:所有跟任務編組有關的都是……
主席:所有跟任務編組有關的都是6個月內報告,一年內完成。謝謝處長的提醒,我們就這樣統一處理。
黃委員昭順:嚴格把關……
主席:請主管機關說明一下你們對第主-23案修正的看法。
許主任輔:跟黃委員報告,現在的儀器很精密,像有機的本來有些農藥是不得檢出,現在希望是在檢驗極限,也就是測不到,但不可能是零。主要考慮點就是從檢驗儀器上來考慮。
楊委員鎮浯:你說的是在一般情況下,如果今天是從別的地方進來,那當然我們不會堅持,因為如果一定堅持要零檢出會有儀器的顧慮。但剛好這兩個地方是國人普遍有疑慮的,所以才會從嚴。一般情況下當然適用,但是對特殊地區例如曾經受過核災的,當然就採用比較嚴謹的態度。如果像你說的在那個邊緣,那就是國人疑慮之所在。
陳委員其邁:沒有意見啦!
主席:維持零檢出,是不是?那現在……
黃委員昭順:主席,現在是維持零檢出喔,我們堅持零檢出。
陳委員其邁:零檢出不零檢出,這不是我們委員會去處理的問題,內政委員會在處理要不要零檢出?
黃委員昭順:剛剛內政委員會在處理國發會跟經濟部……
陳委員其邁:問大家嘛!
黃委員昭順:我們也是互相尊重嘛,怎麼會連這個東西都不尊重呢?
陳委員其邁:行政院本來就是業管你哪個單位嘛,零檢出不零檢出是衛福部的問題,輻射食品進口農委會,邊境管理是衛福部,結果內政委員會在幫其他委員會作決議,大家有意見就到院會去處理啊!
黃委員昭順:我的提案前面就說「行政院應該要……」,行政院本來就該整合各部會,本來就要有能力去處理這個部分。
陳委員其邁:那所有其他各部會的意見,我們在內政委員會都要處理嗎?
主席:黃委員,你提案的用心,我們都知道,可是這個東西確實有不同意見,今天整天審查都沒有表決,我建議就把它提到院長協商那邊,讓全部人一起來討論這件事。
黃委員昭順:沒關係,他們說要表決就表決,我覺得無所謂,本來就應該留下對每一位人民的責任。
陳委員其邁:其他財政、經濟事宜,我們在這裡作決議本來就是很奇怪的事情,你要建議行政院來,你要作個建議案,我們沒有意見,但是衛環委員會有不同的意見,其他委員會有不同的意見,內政委員會卻幫人家作決議,相關的部會首長也沒有來。
主席:黃委員,我建議加兩個字,就是在「行政院應主張」前面加上「建請」,其他統統不要改,這樣你也展現了你的立場,建請就是建議。
陳委員其邁:要就叫衛福部部長來講,內政委員會怎麼能管其他部會的事情。你建議他或是行政部門來,我們進行詢答,知道行政院的立場到底是什麼,我們可以了解政策。
黃委員昭順:表決就表決,沒有關係,你就表決就好了。
主席:所以大家對本案有異議?(有)有異議,那就表決了。
陳委員其邁:我修正意見,因為它是一個提案,要送院會處理,這是我修正的意見,要先表決我的修正意見。
黃委員昭順:針對本次提案,這件事非常重要,所以應以記名表決的方式處理。
陳委員其邁:我具體的修正意見,第主-23案提案是否有當,請送院會協商。
主席:陳其邁委員提議將第主-23案主決議送院會協商,黃昭順委員要求採記名表決,那本席就裁示採記名表決。
贊成陳其邁委員提案將第主-23案主決議送院會協商者,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姚委員文智、洪委員宗熠、李委員俊俋、Kolas Yotaka委員、陳委員其邁贊成,楊委員鎮浯、黃委員昭順、徐委員榛蔚反對。報告表決結果:贊成者5人,反對者3人,我們就將本案送院會協商。
黃委員昭順:我覺得很奇怪,這個案子有什麼好反對的?奇怪到不行了。主席,我在這裡提出最嚴重的抗議,我認為……
陳委員其邁:大家可以拿著麥克風就講話嗎?都不要尊重主席嗎?
主席:我再宣告一下,剛剛講到任務編組的裁併、裁撤等等檢討,於6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於一年內完成這件事情。主決議1、2、3、5統統都比照辦理。
協商完畢,作最後的宣告。
(協商結束)
主席:行政院主管收支部分處理完畢,照剛剛協商的結論處理,擬具審查報告函覆財政委員會。
針對討論事項第二案,審查行政院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4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備查,擬具審查報告,提交院會。現在散會。
散會(18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