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7日(星期一)9時5分至16時2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超明
主席:出席委員13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5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8分至12時37分
下午1時45分至6時53分
105年11月3日(星期四)上午9時6分至11時30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姚文智 黃昭順 賴瑞隆 莊瑞雄 洪宗熠 李俊俋 徐榛蔚 陳其邁 Kolas Yotaka 趙天麟 吳琪銘 陳怡潔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陳亭妃 江啟臣 鄭天財 簡東明 葉宜津 蕭美琴 鍾佳濱 廖國棟 趙正宇 陳歐珀 黃偉哲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徐永明 蘇巧慧 吳志揚 盧秀燕 李彥秀 曾銘宗 賴士葆 林靜儀 邱志偉 蘇震清 林德福 蔣乃辛 鍾孔炤 陳明文 羅明才 蔡易餘 陳雪生 何欣純
陳賴素美 高金素梅 顏寬恒 呂玉玲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周陳秀霞 陳 瑩 尤美女 王惠美 劉世芳 張麗善
委員列席43人
請假委員:林麗蟬 陳超明 楊鎮浯
委員請假3人
列席官員: |
蒙藏委員會委員長 |
林美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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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覺安慈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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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事兼主任秘書 |
陳明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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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事處處長 |
海中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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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事處處長 |
娥舟文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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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處長 |
郭玉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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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事室現況部門參事 |
徐桂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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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代理主任 |
林翠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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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主任 |
謝秀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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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室代理主任 |
林廣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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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室主任 |
潘小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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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董事長 |
楊子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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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 |
夷將‧拔路兒 Icyang.Par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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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副主任委員 |
汪明輝 Tibusungu'e Vayaya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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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副主任委員 |
伊萬‧納威 Iwan Naw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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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副主任委員 |
鍾興華 Calivat.Gad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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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處處長 |
王瑞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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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處處長 |
陳坤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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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處處長 |
王慧玲 Iling Dawa Pan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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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展處處長 |
王美蘋 Akiku.Haisu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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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 |
李康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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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設處處長 |
阿浪‧滿拉旺 Alang.Manglav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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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處處長 |
杜張梅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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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主任 |
宋麗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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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主任 |
毛進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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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主任 |
李錫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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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室主任 |
林衛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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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主任 |
曾智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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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 |
卜袞‧伊斯瑪哈單‧伊斯立端 Bukun Ismahasan Islit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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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長 |
拉娃‧谷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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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
劉嘉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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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預算處科長 |
王儷倩 |
主 席:趙召集委員天麟
專門委員:張禮棟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長 吳人寬
專 員 喻 珊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另增列列席官員「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方昇茂」。
二、邀請蒙藏委員會委員長林美珠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三、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蒙藏委員會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1案。
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蒙藏委員會收支部分。
三、審查蒙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6年度預算書案。
四、審查蒙藏委員會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4案。
五、審查蒙藏委員會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2案。
六、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5案。
七、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1案。
八、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九、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主管收支部分。
十、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部分。
十一、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06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案。
十二、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4案。
十三、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5案。
(本次會議由蒙藏委員會委員長林美珠、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董事長楊子葆、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卜袞‧伊斯瑪哈單‧伊斯立端報告後,採綜合詢答方式,計有委員李俊俋、賴瑞隆、莊瑞雄、洪宗熠、黃昭順、陳其邁、徐榛蔚、Kolas Yotaka、簡東明、鄭天財、姚文智、蕭美琴、高金素梅、林靜儀、廖國棟、高潞‧以用‧巴魕剌、蘇巧慧、陳歐珀、趙天麟、陳瑩、吳琪銘等21人提出質詢,分別由蒙藏委員會委員長林美珠及所屬、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及所屬、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卜袞‧伊斯瑪哈單‧伊斯立端及所屬予以答復。另有委員林麗蟬、陳怡潔、陳超明、江啟臣、鍾佳濱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蒙藏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章嘉紀念館規劃計畫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准予動支。
四、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蒙藏委員會收支部分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8項 蒙藏委員會,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7項 蒙藏委員會,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8項 蒙藏委員會,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65項 蒙藏委員會24萬2,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6款 蒙藏委員會主管
第1項 蒙藏委員會原列1億1,593萬1,000元,減列第2目「蒙事業務」30萬元、第3目「藏事業務」3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共計減列60萬元,改列為1億1,533萬1,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8項:
一、106年度蒙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編列「人事費」7,413萬2,000元,職員預算員額53人,較105年7月底現有員額增加7人。鑒於蒙藏委員會組織改造整併在即,且為避免該會寬列人事費,造成政府資源閒置與浪費,爰凍結200萬元,俟蒙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賴瑞隆
二、106年度蒙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蒙事業務」凍結120萬元。俟蒙藏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蒙藏委員會裁併是政府政策,且列為第一梯次裁併機關,裁併後原本蒙事業務是否仍須繼續執行無法確定,為免浪費公帑,爰凍結部分預算,俟蒙藏委員會確定於明(106)年不會裁併,且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說明預算之必要性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徐榛蔚 黃昭順
(二)有鑑於國家目前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蒙藏委員會106年度「蒙事業務–蒙事政策研究規劃與現況研析」計畫編列578萬元,較105年度預算數193萬元,增加385萬元,增幅達1.99倍,新增「推動臺灣與蒙古國高科技重點稀貴金屬來源掌握專案計畫」415萬元。
經查,蒙藏委員會104年度起辦理「推動稀土產業與臺灣高科技發展計畫」,期能建立兩岸稀土產業交流合作平臺,104年度「推動稀土產業與臺灣高科技發展計畫」原編列預算數350萬元,本院審議預算案時刪減該計畫150萬元,嗣後該會又自行調整刪減該科目,迄至105年度8月底止實際經費共計69萬1,000元,與104年度預算案原規劃經費350萬元差距甚大。顯見計畫執行效率不彰,更有浮濫編列之虞。
又蒙藏委員會將裁併入其他機關,刻正依據「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進行組織改造整併,更須於107年1月31日前完成,僅剩一年時間,大幅增加預算似非必要,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過去2年執行「推動稀土產業與臺灣高科技發展計畫」成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陳怡潔 黃昭順
(三)第2目「蒙事業務」編列1,940萬4,000元,其中「推動與全球蒙族聚居地區交流」之「業務費」,原列352萬3,000元,爰凍結部分預算。俟蒙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其確屬業務需要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宗熠 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李俊俋
(四)有鑑於國家目前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蒙藏委員會106年度「蒙事業務–發揮蒙藏文化社教功能」計畫編列498萬元7,000元,其中包括辦理環境整修之「房屋建築養護費」50萬元,以及「設備及投資」187萬元,賡續將蒙藏文化中心整修為專業性館舍與因應典藏功能等裝修費用。
惟該計畫105年度截至8月章嘉大師故居環境整修、陳展室裝修工程等預算執行率僅10.57%,明顯偏低。
現蒙藏委員會將裁併入其他機關,刻正依據「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進行組織改造整併,更須於107年1月31日前完成,相關計畫應與文化部合作研議整合資源,或交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進行,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章嘉大師故居整修與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協調歷史建物保存及文物典藏之規劃情形與進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陳怡潔 黃昭順
(五)第2目「蒙事業務」項下「發揮蒙藏文化社教功能」編列498萬元7,000元,其中包括辦理環境整修之「房屋建築養護費」50萬元,以及「設備及投資」187萬元,賡續將蒙藏文化中心整修為專業性館舍與因應典藏功能等裝修費用。然截至105年8月底為止,本計畫預算執行率過低,年底辦理預算保留的機會偏高,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趙天麟 洪宗熠
(六)蒙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蒙事業務」項下編列1,940萬4,000元,其中分支計畫「發揮蒙藏文化社教功能」編列「規劃專業館舍之裝修工程及蒙藏文化中心因應典藏功能所需裝修等費用150萬元」。鑑於當前政府財政極為困難,前揭裝修經費非急需項目,爰予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徐榛蔚 陳怡潔
三、106年度蒙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藏事業務」凍結100萬元。俟蒙藏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蒙藏委員會裁併是政府政策,且列為第一梯次裁併機關,裁併後原本藏事業務是否仍須繼續執行無法確定,為免浪費公帑,爰凍結部分預算,俟蒙藏委員會確定於明(106)年不會裁併,且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說明預算之必要性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徐榛蔚 黃昭順
(二)蒙藏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案第3目「藏事業務」編列1,216萬5,000元。蒙藏委員會為臺灣主管藏事事務之機關,然查其長期對中國政府打壓與迫害藏人情形採消極作為,未予受害藏人適時關懷與提供協助;次查網站「西藏觀察」,乃為蒙藏委員會根據立法院多次決議後始設立之西藏人權資訊專區,然該網站架構簡陋,內容僅以新聞剪貼方式羅列相關訊息,且新聞蒐集對象僅限中國,對於在臺藏人、近日滯臺藏人基本人權受侵害之相關新聞付之闕如,實有待改善之處。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洪宗熠
(三)蒙藏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案第3目「藏事業務」編列1,216萬5,000元,凍結部分預算,俟105年6月29日前滯臺之之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認定其藏人身分完竣,將認定結果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後,即可動支。
提案人:Kolas Yotaka 李俊俋 洪宗熠 陳其邁
(四)第3目「藏事業務」項下「國內藏族之聯繫輔導及西藏事務人才之培育」之業務費編列255萬5,000元,其中委辦費高達160萬元,然對國內藏族的聯繫輔導及協助係蒙藏委員會的核心業務之一,卻長期委由蒙藏基金會辦理,似有疊床架屋之嫌,過去迭有藏人權益受損卻求助無門,顯見本計畫的功能及效益有待加強,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趙天麟 洪宗熠
四、蔡政府一再宣示將裁撤、整併「蒙藏委員會」,並弱化相關機能;然依據蒙藏委員會106年度預算顯示,預算員額63人甚至較本(105)年度增加7人,與政府宣示之施政方向差距甚大;蒙藏委員會應合理審酌人員配置,確實檢討減列該會已無業務需求之預算員額,於本會期結束前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徐榛蔚 陳怡潔
五、立法院於99年1月12日三讀通過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行政院亦自101年1月1日開始規劃逐步調整各部會組織。日前,行政院長林全已於院會接受質詢時表明,蒙藏委員會的整併盼能在年底前解決,蒙藏委員會儘速規劃組織、業務調整及現職人員移撥案相關事宜。由於蒙藏委員會裁併在即,惟業務移撥仍莫衷一是,要求蒙藏委員會於本會期結束前,就業務及人員整併移撥相關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姚文智 陳其邁
連署人:莊瑞雄 李俊俋 洪宗熠
六、行政院進行組織改造方案,提出「兩階段組改」規劃,第一階段處理共識性較高的部分,包括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和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修正,以及蒙藏委員會的裁撤,蒙藏委員會裁撤後,未來其業務會交由合適的相關部會來承接,爰要求蒙藏委員會應於本會期結束前完成整併規劃,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陳其邁
連署人:吳琪銘 李俊俋
七、有鑑於蒙藏委員會已列為第一階段裁併機關,為加速組改速度,蒙藏委員會應於本會期結束前,將組改所需人員規劃、業務組織合併等規劃方案送至行政院人事總處,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洪宗熠 李俊俋 賴瑞隆
八、蒙藏委員會辦理「推動臺灣與蒙古國高科技重點稀貴金屬來源掌握專案計畫」期間,應邀請經濟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及外交部等機關共同參與規劃及執行,並於下年度轉請經濟部負責後續之工作推動事宜。
提案人:黃昭順 趙天麟 陳其邁 徐榛蔚 莊瑞雄
五、「106年度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預算書」審查結果: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1.收入總額:310萬元,照列。
2.支出總額:305萬元,照列。
3.本期賸餘:5萬元,照列。
六、審查蒙藏委員會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4案。
(一)蒙藏委員會函送104年度第2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二)蒙藏委員會函送104年度第3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三)蒙藏委員會函送104年度第4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四)蒙藏委員會函送105年度第2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資料,請查照案。
決議:以上各案均准予備查。
七、審查蒙藏委員會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2案。
(一)蒙藏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含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4年第3季「媒體廣告季報表」,請查照案。
(二)蒙藏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含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5年第2季「媒體廣告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議:以上各案均准予備查。
八、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5案。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綜合規劃發展」凍結1,0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經濟發展業務」凍結2,0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凍結5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公共建設業務」凍結2,0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原住民教育推展」凍結2,0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以上各案均准予動支。
九、處理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05年度預算決議,針對「固定資產投資」之「機械及設備」建置戶外轉播EFP設備凍結7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本案准予動支。
十、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主管收支部分。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3項 原住民族委員會55萬元,照列。
第14項 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16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9項 原住民族委員會,無列數。
第10項 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2,730萬2,000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4項 原住民族委員會571萬6,000元,照列。
第15項 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97萬2,000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4項 原住民族委員會8,699萬1,000元,照列。
第15項 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64萬3,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9項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列76億3,888萬5,000元,減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200萬元(含「大陸旅費」43萬5,000元,其餘科目自行調整)、第4目「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10目「社會服務推展」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4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76億3,488萬5,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27項:
一、有鑑於國立博物館類別眾多,惟獨欠缺以原住民族為主體的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為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一項明定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亦為彰顯國家對臺灣原住民族歷史文化之尊重,應設置「國立臺灣原住民族博物館」以專責原住民族文獻及歷史文物之研究、採集、整理、編輯、典藏、展示、教育及推廣,故特別自101年4月起至104年12月止的四年期間,積極質詢文化建設委員會(後改制為文化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及行政院院長十餘次,召開四次設置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協調會議,更於104年6月15日制定「博物館法」時,特別增訂第六條規定:「為蒐藏、保存、研究原住民族文獻、歷史與文物,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設置原住民族博物館,推動原住民族文化永續發展。」作為設置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之法源依據,終於促成行政院於105年2月17日同意「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先期推動計畫」,原住民族委員會並於105年3月提出選址報告書。惟政黨輪替時,本案因列為交接事項而暫緩辦理,迄今計畫辦理進度仍停滯不前。考量集結前述諸多努力,才讓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有了興建契機,不論原住民族委員會有何考量或想法,均應為建立以原住民族為主體的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共同努力,避免歷時五年的努力功虧一簣。爰此,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歲出部分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編列2億6,526萬2,000元,爰凍結300萬元,俟原住民族委員會積極延續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後續推動計畫,儘速完成本案選址、規劃、用地及經費等作業,並於兩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現行進度之書面報告,即可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陳怡潔 Kolas Yotaka 鄭天財
二、106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凍結400萬元,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4,399萬6,000元,主要業務為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法規,惟原住民族委員會遲至今日仍尚未將「原住民族基本法」授權原住民委員會制定相關辦法(子法)制定完成,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賴瑞隆
(二)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4,399萬6,000元,其中真正辦理推動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工作僅140萬元整,如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幕僚作業費。據原住民族委員會新聞稿指出預算中833萬9,000元整均用於推動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工作,實際上693萬9,000元預算之計畫內容為歷年所舉辦研討會、說明會、國內旅費及車資等費用。依據蔡總統公布的原住民族目標及主張,提出32項政策、80個工作事項,全面性展開推動原住民族轉型正義之推行,然而原住民族委員會卻草率辦理,顯見原住民族委員會並無實質改革及推動原住民族轉型正義之決心。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重新提出規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其邁 陳怡潔
Kawlo.Iyun.Pacidal
(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在其「綜合規劃發展」中,其計畫內容包含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政策、制度、法規,辦理原住民族轉型正義,還有推動原住民族自治,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然要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其須配套制定之子法,尚有四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之法律尚未制定完成,為保障原住民族之權益,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完成制定原住民族基本法配套子法,或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說明原住民族基本法配套子法制定延宕之合理原因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徐榛蔚 黃昭順
(四)依原住民族基本法之規定,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於該法施行後3年內完成相關法令之制(訂)定,然該法公布施行迄今已逾11年,部分子法及行政命令、行政規則卻仍於研擬或研商階段,截至105年8月底止,針對原住民族基本法明定應制定相關子法,且屬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之法律者,尚有4項未完成,包括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原住民族傳統生物多樣性知識保護條例與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均仍於研擬階段;如加計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及其他機關主管之法令,則有15種法令尚未完成配套法制作業程序,顯見主管機關法制作業延宕,且未確實依據立法院決議辦理。爰凍結部分預算,俟主管機關完成法令研擬,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李俊俋 洪宗熠 陳其邁 尤美女
(五)凍結「綜合規劃發展─綜合規畫原住民族政策與制度經費」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原住民族相關法規之立、修法期程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黃昭順
連署人:陳怡潔
(六)原住民族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項下「推動原住民族政策發展及行政資訊化經費」,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研議並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官方網站首頁增列原住民族基本法配套子法項目及修正進度每月一覽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Kolas Yotaka 李俊俋 洪宗熠 陳其邁
(七)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項下「推動原住民政策發展及行政資訊化」辦理「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建構原住民族地區無線寬頻環境計畫(104年─106年)計畫」,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其邁 陳怡潔
Kawlo.Iyun.Pacidal
(八)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4,399萬6,000元,其中「推動原住民族政策發展及行政資訊化經費」凍結「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建構原住民族地區無線寬頻環境計畫」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陳其邁
連署人:莊瑞雄 李俊俋 洪宗熠
(九)鑒於104年12月26日通過之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之一規定:「為促進原住民族部落健全自主發展,部落應設部落會議。部落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者,為公法人。部落之核定、組織、部落會議之組成、決議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是以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05年5月5日預告「部落公法人組織設置辦法草案」。
而該會106年預算綜合規劃發展項下建全原住民族法治經費僅編列693萬9,000元,辦理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落實原住民自治、法治、保障原住民身分等業務,相較105年度預算827萬3,000元,減少133萬4,000元,然《部落公法人組織設置辦法草案》施行在即,卻因相關預算減少,部落公法人面臨公告施行時就斷炊的窘境,不僅不利推展原住民自治,更是公然打臉蔡英文總統的原住民轉型正義政策,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重新檢討預算編列方式後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連署人:陳怡潔 徐榛蔚
(十)凍結「綜合規劃發展─建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部分預算,俟原住民委員會針對原族民族相關法規之立、修法期程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黃昭順
連署人:陳怡潔
(十一)鑒於現在原住民族面臨許多不平等法律,諸如:國家公園法、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礦業法、漁業法及溫泉法等法律,限制原住民族在傳統文化、習慣上之行為,舉凡狩獵、採集森林產物、礦物等各種自然資源皆受現行法律之約束。
原住民族基本法於104年6月24日修法公布增列第34條第2項規定:「前項法令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前,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之原則解釋、適用之。」該條文公布迄今已1年4個多月,原住民族委員會與各機關均尚未依前揭規定解釋相關修法亦尚未送至立法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乃全國原住民族事務之主管機關,且綜合規劃發展計畫中亦以充實原住民族法規為其目標,然並未見其成效,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同相關部會對於各法律中應修正之部分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做出相關解釋,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陳怡潔 徐榛蔚 鄭天財
(十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綜合規劃發展」項下「建全原住民族法制」,編列落實原住民族法制280萬元與推動原住民族自治98萬4,000元,共計378萬4,000元。原住民族委員會自「原住民族基本法」於2005年通過後,應於三年之內,對相關法令予以修正、制定或廢止,惟自該法通過迄於今日已11年,應修訂之相關配套法案卻仍未全數完成,顯見法制作業之進度嚴重落後多年,原住民族委員會之失職,至為明確。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林麗蟬 黃昭順 楊鎮浯
(十三)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項下建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編列落實原住民族法制280萬元、推動原住民族自治98萬4,000元、保障原住民身分55萬5,000元及建構原住民族法學260萬元,共計693萬9,000元。原住民族委員會自《原住民族基本法》於2005年通過後,應於三年內,修正、制定或廢止相關法令,然而自該法通過至今已11年,應修訂之相關配套法案卻仍未完成,法制作業進度延宕多年,原住民族委員會顯有失職。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其邁 陳怡潔
Kawlo.Iyun.Pacidal
三、106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發展業務」凍結500萬元,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第3目「經濟發展業務」,編列3億8,597萬元,其中於「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開發經費」、「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經費」、「規劃輔導原住民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及文化創意經費」分別編列有「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4年(103年至106年)計畫」經費3,020萬元、2億7,250萬3,000元、4,129萬7,000元,合計3億4,400萬元。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就是項計畫所達到的產值與就業情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其邁 陳怡潔
Kawlo.Iyun.Pacidal
(二)針對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費由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編列預算支用,已違反法律規定一事,有鑑於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保留地禁伐補償事宜,由「行政院」編列預算,交「執行機關」辦理,及同法第2條規定執行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故禁伐補償預算不應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再者,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2項規定,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土地及自然資源,受限制所生損失,應由「該主管機關」寬列預算補償;而森林法的主管機關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故禁伐補償預算不應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另依該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第3條及其預算書均載明,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係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第4目規定「凡付出仍可收回」的作業基金,惟禁伐補償金卻是「一旦支出便無法回收」,其支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顯已違反預算法規定。此外,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8條規定「政府應設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族經濟發展業務。」惟禁伐補償是法律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保留地給予的損失補償,其性質非屬促進原住民族經濟發展,故禁伐補償預算編列支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係有違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協調行政院主計總處就禁伐補償金預算應編列於行政院或編列於執行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並就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代墊禁伐補償金16.5億元於107年度撥還予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提出書面報告並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陳怡潔 徐榛蔚 鄭天財
(三)經濟發展業務編列3億8,597萬元,主要業務為輔導原住民經濟事業發展,培養原住民競爭優勢,辦理原住民技藝研習訓練等。蘭嶼四面環海,原鄉文化意涵深重,島上獨有的達悟族土地風俗與自然景點,近年來成為觀光勝地,蘭嶼亟欲發展特色伴手禮,助其推展原住民特色產業,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輔導蘭嶼特色原住民產業,並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李俊俋 賴瑞隆 陳其邁
(四)第3目「經濟發展業務」下「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開發經費」編列辦理原住民族文化產業推展中心外牆整體美化工程,以及相關公共設施之建築物整修、環境改善及相關硬體設備維護更新經費計235萬元。經查原住民族文化產業中心之年平均營業收入僅7萬5,000元整,恐不利永續經營之原設置目的,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其邁 陳怡潔
Kawlo.Iyun.Pacidal
(五)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發展業務」項下原住民技藝研習中心營運管理經費,編列辦理原住民族技藝研習訓練計畫經費410萬元。原住民族技藝研習訓練對文化之傳承與保留實屬具有重大關係,此項經費卻只論述將委託專業訓練團隊規劃執行,而其具體施行內容未具體表列與陳述,以致不知施行內容為何,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林麗蟬 黃昭順 楊鎮浯
(六)原住民族技藝研習訓練攸關文化之傳承與保留,但「辦理原住民族技藝研習訓練計畫經費」僅說明將委託專業訓練團隊規劃執行,而其具體施行內容未具體明示。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其邁 陳怡潔
Kawlo.Iyun.Pacidal
四、106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凍結300萬元,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項下編列8,944萬8,000元,主要業務為促進部落土地合理利用,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利,惟有蘭嶼地區之公共建設如環島公路等品質堪慮,遲未見政府部門關注。行政院長宣布:未來政府計畫投資新臺幣1,000億元,改善東部道路與鐵路交通,並兼顧當地自然與人文景觀,惟蘭嶼並未在列。蘭嶼因地方制度上劃屬臺東縣蘭嶼鄉,其道路維護計畫受限於行政科層組織,多次向原住民族委員會表達其困難,仍未見其協助制訂專案工程。近年來多有觀光客於環島公路受傷事件頻傳,蘭嶼因四面環海,醫療救援不易,若能安全整建環島公路,居民及觀光客之安全更有保障,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輔導蘭嶼完成環島公路整建計畫概算後,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李俊俋 賴瑞隆 陳其邁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在回復原住民族保留地中,成效始終不彰,且原住民族保留地遭賤租或違法占用情形嚴重,未見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具體有效之解決辦法,為維護原住民族權益,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具體有效政策,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黃昭順 徐榛蔚
(三)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預算第4目「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編列經費8,944萬8,000元。經查,總統於今年8月1日向原住民道歉,承諾今年11月1日起將開始劃設、公告傳統領域,然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預算「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項下「原住民傳統領域履勘作業」等經費不增反減,實有礙政策推行之虞。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就「土地管理利用作業年度規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賴瑞隆 洪宗熠 陳其邁
(四)原住民族委員會第4目「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項下「原住民族土地規劃經費」之業務費,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研議並積極推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之制定,並辦理原住民族地區各鄉(鎮、市、區)至少各1場次之說明會完竣,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Kolas Yotaka 李俊俋 洪宗熠 陳其邁
(五)原住民族委員會第4目「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項下「原住民族土地規劃經費」之業務費,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研議並配合原住民族基本法訂定「原住民族土地受限制所生損失補償辦法」完竣並刊登行政院公報發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Kolas Yotaka 李俊俋 洪宗熠 陳其邁
(六)原住民保留地私下違法轉租、轉讓情形,業經105年監察院糾正在案。按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相關權利後,違法轉讓、轉租之行為,造成原住民族土地流失情況更加嚴重,不利於文化之保存與傳承。再者,此舉亦背離原住民保留地相關法令,惟多年來原住民族委員會作為中央主管機關並未積極查處,導致土地流失情況愈發嚴重。經糾正後,亦只見新聞稿乙則,欠缺具體作為。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其邁 陳怡潔
Kawlo.Iyun.Pacidal
(七)依據監察院105年6月3日105內調0043號調查報告,坐落臺東縣大武鄉大武村之立原砂石場違法侵占原住民保留地,並於大武溪行水區內盜採砂石案,鄉公所雖於83年1月1日續訂之原住民保留地租賃契約,然未依規定報送臺東縣政府及前臺灣省政府審核,擅自越權核定續租,悖離規定,又未落實原住民保留地租約管理,對於租期屆至之租賃案件,未能積極函知承租人於期限內辦理續租,遲延行政作業,均有不當,而原住民族委員會身為原住民保留地之中央主管機關,未積極督促臺東縣政府及大武鄉公所依法行事,僅消極函轉,難辭監督不力之咎。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連署人:陳怡潔 徐榛蔚
(八)原住民保留地相關業務,自申請、審查至核定程序皆無公開透明機制,申請人難以得知辦理情況,致有被詐騙的情事發生。資訊公開揭露乃政府職責,應使民眾及利害關係人知悉案件辦理情況。原住民族委員會雖逐年編列預算「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網際網路土地管理資訊系統管理、維護、更新、教育訓練」,然關於原住民保留地之資訊系涉及人民權利之重大事項,應公開周知,避免族人受騙之情況再度發生,容應檢討使相關資訊更為透明。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其邁 陳怡潔
Kawlo.Iyun.Pacidal
(九)原住民族委員會第四目「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項下「原住民族土地地用」經費2,169萬9,000元,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研議並配合原住民族基本法修正「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完竣並解除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之列管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Kolas Yotaka 李俊俋 洪宗熠 陳其邁
(十)傳統領域調查為回復原住民族土地與自然權利的重要措施,但原住民族委員會逐年編列通訊費、辦理研討會、協調相關部會等項目預算,至今仍未見成果,侵害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事件不斷發生。而於105年度編列985萬3,000元預算執行,106年度僅列500萬2,000元,減列485萬1,000元。在減列近五成預算的情形下,又如何落實原住民族自然資源權利的保障。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其邁 陳怡潔
Kawlo.Iyun.Pacidal
(十一)原住民族委員會第4目「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項下「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經費」之委辦費,編列有「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調查及劃設作業320萬元」,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將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草案刊登行政院公報發布,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種子教師人數及相關學經歷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Kolas Yotaka 李俊俋 洪宗熠 陳其邁
五、106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公共建設業務」凍結500萬元,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公共建設業務項下編列8億2,890萬2,000元,主要業務為提供原住民多元化居住服務,改善原住民族地區部落特色道路橋樑,改善原住民族基礎環境等等。惟有蘭嶼地區亟需政府協助其公共建設之推展,如當地之環島公路、簡易汙水處理廠等,蘭嶼鄉現有之環島公路等品質堪慮,遲未見政府部門關注,而蘭嶼家戶因缺乏簡易汙水處理過程,水汙染日益嚴重。蘭嶼鄉多次向政府表達其困難,仍未見其協助制訂專案工程,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輔導蘭嶼完成環島公路及簡易汙水廠之建設計畫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李俊俋 賴瑞隆 陳其邁
(二)「公共建設業務」之「原住民族住宅改善計畫經費」編列1億3,067萬元,凍結部分預算。查全國原住民族自有住宅率72.6%、都市原住民自有住宅率僅57.8%,都較全體國民87.9%低了很多,顯見推動不確實,恐有浮編預算之虞,未能落實原住民族居住權及加強提供多元居住服務之施政目標與重點,原住民族委員會難辭其咎,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是項計畫辦理情形與成果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其邁 陳怡潔
Kawlo.Iyun.Pacidal
(三)第5目「公共建設業務─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經費」項下,編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103年至106年度)」5億2,890萬元,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是項計畫辦理情形與成果,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其邁 陳怡潔
Kawlo.Iyun.Pacidal
(四)查106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書,針對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業務編列有1,503萬9,000元。然鑒於不論是因風災而強制遷村,或因都市計劃開發而規劃遷村,部落老人因為新村落選址與其原本所處生活環境相差過大,發生集體適應不良、生病甚或死亡之情形時有所聞;或因國宅機能規劃未配合原部落風俗與習慣,造成族人生活品質低落之狀況,種種情形突顯政府對於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業務,事前並未做深入調查,事後亦不見調整。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其邁 陳怡潔
Kawlo.Iyun.Pacidal
六、106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9目「原住民教育推展」凍結1,000萬元,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101至104學年度各級學校原住民學生數及比率資料顯示,原住民大專校院學生數雖由101學年度之2萬4,230人,逐年增加至104學年度之2萬5,974人,約成長7.20%;然以原住民學生占各級學生之比率觀之,幼兒園階段介於3.79%至4.20%間,國中小階段介於3.27%至3.49%間,高級中等學校階段介於2.91%至3.05%間,大專校院階段則介於1.79%至1.95%間,顯示原住民學生比率隨著教育層級之提高而下降。105年8月之原住民18歲至21歲人口數約占全國同齡人口數之3.29%,然104學年度原住民學生於高等教育階段僅占受教學生之1.95%,顯著偏低,允宜深入瞭解關鍵因素並妥謀改善對策。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提升原住民學生受高等教育之比率」進行專案報告,並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黃昭順
連署人:陳怡潔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每年編列大筆預算,推動培育原住民族人才,然經查發現,大專校院階段之原住民學生粗在學率僅51.60%,明顯低於一般學生之84.81%,差距高達33.21個百分點,顯示高等教育階段之原住民學生粗在學率,仍屬偏低,且顯著落後於一般學生,顯示目前原住民族委員會在推動培育原住民人才上,尚有很大努力空間。為讓公帑能獲得有效運用,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具體有效提升培育原住民族人才之政策,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黃昭順 陳其邁
(三)按《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九條明定,董監事選舉應由行政院依公開徵選程序提名,再提交審查委員會以公開程序全程連續錄音錄影經三分之二以上多數同意。然而,今年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監事選舉並未依法公開徵選,外界根本無從知悉候選人被審薦或排除的理由,實難以擺脫政治力量的介入和干擾,亦無法維持其獨立性。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重新補正相關公開程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其邁 陳怡潔
Kawlo.Iyun.Pacidal
(四)查教育部統計處105年5月「104學年原住民教育概況分析」,原住民學生各教育階段,發現高等教育階段之原住民學生粗在學率僅有51.60%,明顯低於一般學生84.81%,原住民族委員會允應深入調查關鍵性因素。原住民族委員會與教育部皆為普及原住民族教育、維護原住民學生受教權益之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提出更積極作為之政策,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提出具體解決方案進行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其邁 陳怡潔
Kawlo.Iyun.Pacidal
(五)查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案,於「原住民族教育協調與發展經費」項目下,編列「推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學校本位課程計畫」430萬元。其中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29萬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301萬元。然我國位於直轄市之原鄉僅六個,位於各縣市之原鄉數目為四十九個,數目相差超過八倍,經費補助卻不到三倍,加上民族教育經費使用不當,造成各鄉鎮內學校推行民族教育資源不足、成效不彰。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其邁 陳怡潔
Kawlo.Iyun.Pacidal
(六)查106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9目「原住民教育推展」項下「培育原住民人才」編列2億3,241萬6,000元,提供原住民學生助學、獎學金、工讀金,其中提供就讀大專院校原民學生獎助學金為1億7,041萬6,000元。然上開培養僅針對非語言之人才培養,對於語言文化的傳承與深造並無相關獎勵措施,且助學金、獎學金、工讀金領取之資格限制,不要求學生對其文化與語言須有一定了解,造成某些領取獎學金之原住民學生,並不了解其文化與語言,卻仍享有此優惠措施,使獎勵淪為同化之政策。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其邁 陳怡潔
Kawlo.Iyun.Pacidal
(七)「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振興原住民族語言」項下,針對「發展原住民語言教材教具及數位化」編列1,250萬元,其中補助辦理族語著作出版、大學開設族語課程及相關族語推廣等活動則僅編列300萬元。惟查現今高等教育缺乏民族教育的培養,線上族語學習資源錯誤率高,相關語言教材亦僅分派於各國中小,造成原住民高等教育學子難以獲得適當教材學習,而使學前至高中階段所為之族語學習效果無法持續精進加深。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其邁 陳怡潔
Kawlo.Iyun.Pacidal
(八)第9目「原住民教育推展」項下「原住民族教育協調與發展經費」,說明5辦理數位部落啟航4年(105至108年)計畫4,200萬元,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原住民族數位素質提升情形向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陳其邁 陳怡潔
Kawlo.Iyun.Pacidal
(九)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歲出第9目「原住民教育推展」項下「原住民族教育協調與發展經費」之「數位部落啟航4年(105至108年)計畫」經費4,200萬元,惟此計畫與該會現行所推動之「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4年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等計畫內容具有高度關聯性,應定期檢視辦理成效,予以妥善整合相關資源之運用,避免資源虛擲。
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經行政院審核計畫無浮報浪費情事,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楊鎮浯 徐榛蔚
(十)審計部104年度審核報告指出,原住民族委員會104年度編列原住民族教育經費,部分經費內容與民族教育相關性薄弱,與原住民族教育法有關專款辦理原住民族教育之規定未符,允宜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之精神及規定,妥謀改進。查「原住民教育推展─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政策與制度經費」項下編列「協助5家無線電視台數位頻道及公視HiHD頻道上鏈」共5,000萬元,卻未說明該筆預算與原住民教育推展之關聯性。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該筆預算與「原住民教育推展」之相關性與必要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黃昭順
連署人:陳怡潔
(十一)106年度預算「原住民教育推展」項下「原住民族文化維護與發展經費」分支計畫科目,編列辦理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綜合規劃500萬元。行政院於105年2月17日原則同意「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先期推動計畫」時,初步選址於新北市三鶯新生地,惟該會刻正辦理原住民博物館重新選址作業,此推動計畫第二階段綜合規劃無法進行。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趙天麟 洪宗熠
(十二)106年度預算「原住民教育推展」項下「原住民族文化維護與發展經費」分支計畫科目,新增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計畫3,516萬7,000元。原住民族委員會先期推動計畫之期程顯已延遲,又興建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逕先編列該計畫之預算,違反預算法第32條第1項之規定。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趙天麟 洪宗熠
(十三)行政院於105年2月17日原則同意原住民族委員會「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先期推動計畫」,原決定選定新北市三鶯新生地落腳。唯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105年5月12日要求暫緩相關計畫之辦理,6月2日並要求相關選址作業,應儘速廣納原住民文化、博物館經營與財務計畫專家學者意見,重新評估。建請原住民族委員會盡速進行選址作業,並提出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必要性,與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台灣歷史博物館、台灣史前博物館等文化園區、博物館功能重疊解決辦法等相關議題評估說明,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陳其邁
連署人:莊瑞雄 李俊俋 洪宗熠
(十四)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案第九目「原住民教育推展─原住民族文化維護與發展經費」分支計劃項下,編列「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綜合規畫經費」500萬元及「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計畫」3,516萬7,000元。然查,依據立法院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所作決議,原住民族委員會刻正辦理原住民博物館重新選址作業,又若按原核定計畫之辦理期程,105年應已完成整體規劃、用地取得及變更開發許可計劃等作業,106年則開始辦理籌備處政策研擬及執行、園區建築空間設計等項目,目前之執行進程顯已嚴重落後原計畫之預期進度。又本計畫係採綜合規畫(興建計畫)及可行性評估(先期推動計畫)2階段核定方式辦理,惟其在先期推動計畫尚存不確定性及興建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之情形下,於106年度已先行編列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計畫經費,與計劃預算之精神未符。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確實重新評估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相關期程規劃,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賴瑞隆 洪宗熠 陳其邁
(十五)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於「原住民教育推展─原住民族文化維護與發展經費」分支計畫科目項下,編列辦理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綜合規劃經費500萬元及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計畫3,516萬7,000元。據立法院相關決議,該會刻正辦理原住民族博物館重新選址作業,先期推動計畫之期程顯已延遲,又興建計畫尚未經核定,即已先行編列106年度相關預算,恐有未能如數執行之疑慮,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洪宗熠 李俊俋 賴瑞隆 陳其邁
(十六)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9目「原住民教育推展」項下編列14億2,201萬4,000元,其中新增編「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計畫」3,516萬7,000元,查該計畫尚未獲行政院核定。鑑於當前政府財政極為困難,前揭計畫尚未獲核定即先行編列預算,查與預算法第34條、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20條規定及「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第8點規定不符。前揭計畫未獲行政院核定,為考量後續執行恐受影響暨計畫施行成效,避免又成蚊子館、資源虛擲,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經行政院審核計畫無浮報浪費情事,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楊鎮浯 林麗蟬
七、總統府於105年8月1日成立「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主要任務包含揭露歷來因外來政權或移民導致原住民族權利受侵害、剝奪之歷史真相;對原住民族受侵害權利,規劃回復或賠償措施;檢視對原住民族造成歧視或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之法律與政策並提出修改建議;積極落實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與各項相關之國際人權公約等。於此同時,行政院下所設立,並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經費支應之「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亦負有規劃、審議、協調與推動與原民基本法相關之民族自治、教育、語言文化與傳統領域土地等內容,查該上提二會之設置目的,與主管原住民族事務之原住民族委員會任務多有雷同。爰此,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須通盤檢討其與上開總統府及行政院下設二單位之任務分工與相關業務規劃,俾利原住民族事務順利推展運行。
提案人:李俊俋 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洪宗熠
八、鑒於蔡英文總統競選時發表之原住民政策主張,承認原住民族的特殊地位,原住民族和國家是準國與國的主權新夥伴關係。政府應依《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原住民族基本法》,制定《原住民族自治法》,尊重原住民族之自治意願,保障其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民族自治。各民族自治團體及部落具公法人地位;劃定自治區行政區域範圍;自治區政府享有完整自主和自治權限及可獲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應設置原住民族自治發展基金,協助原住民族自治籌備及發展;自治區行政區域範圍內之公有土地,應依相關法律移由自治區政府管理。
是以,為加速實踐蔡英文總統政見,早日推行原住民自治,落實原住民基本法規定,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於本會期結束前將原住民族自治法送立法院審議。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連署人:陳怡潔 徐榛蔚
九、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項下「建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編列落實原住民族法制經費69萬3,000元。查原住民族委員會自《原住民族基本法》於94年通過後,本應於三年內修正、制定或廢止相關法令,然自該法通過至今十年,其應修訂之相關配套法案至今仍未完成,法制作業進度延宕多年,立法院亦多次決議原住民族委員會應積極採取因應措施,原住民族委員會顯有待改善之處。次查,肩負推動原住民族基本法目標之「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之經費,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預算支應。惟該會自95年通過設置要點以降,迄今十多年僅舉辦過三次會議,且該會必須提供之各年報告書部分更是付之闕如。綜上,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須通盤檢討並擬訂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子法制定時程,定期將推動會開會後之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並每半年就《原住民族基本法》之配套法案推動執行情形提出報告書,俾利原住民族事務順利推展運行。
提案人:李俊俋 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洪宗熠
十、原住民族委員會投入鉅資建造文化公園等公共設施,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亦在計畫興建中;查目前原住民族委員會所轄可供大眾參觀使用之館舍及園區計有技藝研習中心、原住民族文化產業推展中心、原住民族東埔活動中心及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等4處,該4處公共設施原始建造成本共計5.78億餘元,若加計自啟用後迄今至104年底之運作費用總額及相關軟硬體設備增(修)購經費投入已高逾37.21億元。次查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將持續對4園區投入軟硬體增(修)購與日常維運事宜共計8,397萬元,然上提4處公共設施平均營運收入僅2,003萬8,000元,其中原住民族文化產業推展中心之年平均營業收入僅7萬5,000元、技藝研習中心平均參觀(使用)人次不足1,000人次,恐不利永續經營以達原設置目的。為求資源有效利用及文化園區或設施永續經營,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重新檢視4園區定位與肩負任務,妥適調整相關經營策略,俾利有效推廣原住民族文化之存續。
提案人:李俊俋 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洪宗熠
十一、查原住民族委員會目前雖設有原住民保留地網際網路土地管理資訊系統,於系統中針對原住民保留地土地資訊、異動或相關清查結果逐一建檔,對於租金收益等亦於系統中進行管理,然該系統對於租約租期即將屆滿乙節,尚無法提出預警。
依監察院105年6月3日105內調0043號調查報告中原住民族委員會表示,因全國各地租約資料龐大,並牽涉各地方政府相關行政程序及作業等,未來將會納入資訊系統整體檢討時一併評估,顯見該系統亟需改進。
為妥善運用資訊系統主動預警、有效列管及定期清查,以減少人為錯誤或疏失之發生,確保原住民土地權益,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三個月完成系統修正工作。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連署人:陳怡潔 徐榛蔚
十二、原住民使用之台糖公司土地,係原屬於原住民祖先遺留而使用迄今,但因該土地為台糖公司所有,非公有土地,致使用人無法申請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行政院特於95年9月1日核定「原住民現使用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價購實施計畫」,並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預算及價購完成,且土地管理機關已變更為原住民族委員會。
然時至今日花東縱谷地區仍有大片原住民使用之台糖土地未依照該法價購,例如光復的噶馹佤部落世居於此,因日本人強佔土地喪失了傳統領域,而後土地輾轉入台糖之手,時至今日部落族人仍無法取回傳統土地,危害原住民族土地權益甚鉅。
為落實憲法與原住民族基本法對原住民土地權益的保障,同時加速推展蔡英文總統的原住民土地政見,爰建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三個月內盤點目前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內之台糖土地面積,盤點後擬定相關價購計畫送行政院核定,以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連署人:陳怡潔 徐榛蔚
十三、鑒於105年10月3日花蓮秀林鄉太魯閣族狩獵祭,臨時喊卡;原因是花蓮縣政府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規定公告准許他們獵殺穿山甲,讓太魯閣族背負罵名。穿山甲名列世界瀕危動物紅皮書最高級,縣府竟核准原住民獵殺,外界紛紛指責「野蠻」的罵名,使得從不獵殺穿山甲的太魯閣族消受不起,乾脆連狩獵祭都忍痛割捨。
該事件原住民族委員會則坦承,因委託學術單位執行之原民傳統文化調查尚未完成,致使該法未能及時修正,讓泰雅族蒙受莫須有的罪名。原住民族委員會作為最高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關,理應維護原住民族權益,卻因怠忽職危害族群聲譽,致使泰雅族背負破壞生態的罵名,明顯失職。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除於一個月內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相關辦法外,並就各項委託研究案檢討改善,避免類此案件再發生,危害原住民族名譽及權益。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連署人:陳怡潔 徐榛蔚
十四、根據原住民族戶籍人口資料顯示,居住於都會區者從95年之39.1%,逐年增加,至102年已達到45.3%;居住於平地鄉者雖變動較小,亦有逐年緩慢下降的趨勢;反之,居住於山地鄉者有增快降幅之勢,從95年的33.6%降低到102年的30.3%。
再進一步從年齡別觀察,青壯年人口漸往都會區遷移的結果,使得留在山地鄉,普遍以中老年人為主,歷年人口結構65歲以上人口居住在山地鄉所占比率甚高,隨著年齡下降,人口占率逐年降低。反之,都會區原住民族居住的年齡分布,以0-14歲人口居住比率最高,依序為15-44歲、45-64歲,最少為65歲以上,顯見原住民青年族群移居都會區已是常態,惟目前都會原住民相關扶助計畫、法令均未完整,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三個月內邀集各部會盤點都會原住民地區所需資源,擬定完整性的都會原住民發展計畫及法規,改善都會原住民族的基礎生活。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連署人:陳怡潔 徐榛蔚
十五、根據衛生福利部公佈之老人重要死因統計,65歲以上老人死亡人數由98年的96,426人(占總死亡數之67.7%),上升至101年的105,907人(占總死亡數之68.8%),死亡人數增幅為9.8%,粗死亡率由98年的每十萬人口4,062.1人減至101年的每十萬人口4,130.2人,粗死亡率增幅為1.7%。長期而言,因老年人口數增加,老年人口死亡人數逐漸增加。
對比原住民族的老年人口變化及死亡情況,依原住民族委員會101年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原住民族老人人口數為32,657人,占原住民族總人口6.2%,死亡人數為1,657人,粗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5,194.3人。雖然原住民族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低於全國之比率,但粗死亡率卻高於全國老年人口,顯見原住民地區不僅醫療資源缺乏外,老人照護工作更是未來應著力的重點,為強化對原住民族老人醫療資源與照護工作,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一個月內會同衛生福利部擬定適合原住民地區的長照計畫,增加原住民地區老人照護資源與人力分配,保障原住民老人的健康。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連署人:陳怡潔 徐榛蔚
十六、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2年原住民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資料顯示,102年原住民族死亡人數3,757人,男性2,161人,女性1,596人,較上年總死亡人數少78人。全體粗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708.2人。標準化死亡率每十萬人口787.6人,較全國每十萬人口435.3人,高出352.3人。
該報告又指出,102年原住民族十大主要死因以死亡人數(粗死亡率)排序為(1)惡性腫瘤748人(每十萬人口141.0人);(2)心臟疾病(高血壓性疾病除外)447人(每十萬人口84.3人);(3)慢性肝病及肝硬化330人(每十萬人口62.2人);(4)腦血管疾病328人(每十萬人口61.8人);(5)事故傷害291人(每十萬人口54.9人);(6)糖尿病290人(每十萬人口39.4人);(7)肺炎172人(每十萬人口32.4人);(8)慢性下呼吸道疾病138人(每十萬人口26.0人);[ SC9]高血壓性疾病138人(每十萬人口26.0人);(10)敗血症115人(每十萬人口21.7人)。探究其原因,主要係醫療資源不足,致原住民死亡率及惡性腫瘤均較一般國民高,有鑑於此,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一個月內盤點統計目前無醫療資源之原鄉部落,並於三個月內會同衛生福利部訂定相關解決計畫,保障原住民醫病權益。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連署人:陳怡潔 徐榛蔚
十七、據內政部統計處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網站公布之人口統計資料,101至104學年度各級學校原住民學生數及比率資料顯示,原住民大專校院學生數雖由101學年度之2萬4,230人,逐年增加至104學年度之2萬5,974人,約成長7.20%。
然以原住民學生占各級學生之比率觀之,幼兒園階段介於3.79%至4.20%間,國中小階段介於3.27%至3.49%間,高級中等學校階段介於2.91%至3.05%間,大專校院階段則介於1.79%至1.95%間,顯示原住民學生比率隨著教育層級之提高而下降。
又105年8月之原住民18歲至21歲人口數約占全國同齡人口數之3.29%,然104學年度原住民學生於高等教育階段僅占受教學生之1.95%,顯著偏低,允宜深入瞭解關鍵因素並妥謀改善對策。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洪宗熠 李俊俋 賴瑞隆
十八、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3年臺灣原住民族經濟狀況調查報告指出,原住民族的家庭自有住宅率占73.20%,與99年調查結果的72.6%相較沒有顯著差異;另一方面,原住民族家庭的自有住宅率較我國全體家庭的85.34%為低。山地鄉及平地原鄉的自有住宅率接近9成,而新北市、臺北市、臺中市原住民族家庭的自有住宅率不及5成4,然在原住民族持續移居都會區的情況下,未來都會區原住民族自有住宅率恐持續下降,不僅無助於都會區原住民落地生根,更容易衍生出其他社會問題,為提高都會區原住民族自有住宅率,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三個月內應偕同內政部擬定提升都會原住民安居相關規劃,並編列預算補助,協助原住民族在都會區安心成家。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連署人:陳怡潔 徐榛蔚
十九、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3年臺灣原住民族經濟狀況調查報告指出,有36.29%的經濟戶長知道原住民族委員會有提供專案貸款的業務,而有63.71%的經濟戶長不知道。知道者中,有35.03%的經濟戶長未來有申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專案貸款的需求,而有64.97%的經濟戶長未來沒有申請專案貸款的需求,除沒有需要者外,擔心還不出貸款的比率占16.36%,顯示部分經濟戶長其潛在仍有申請貸款的需求,但礙於貸款還款壓力,而不會申請。
鑑於原住民族委員會不僅應加強宣導借貸業務外,還應考量原住民族普遍收入均較一般人低,還款能力較不足,擬定利息較低的優惠貸款措施,協助原住民族解決資金籌措問題。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三個月內研擬原住民族低利貸款書面改善報告,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委員及原住民族籍委員。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連署人:陳怡潔 徐榛蔚
二十、保障原住民族之教育權向為原住民族委員會施政目標及重點工作之一,然查105年8月之原住民18歲至21歲人口數約占全國同齡人口數之3.29%,惟104學年度原住民學生於高等教育階段僅佔受教學生之1.95%,顯著偏低。爰此,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通盤了解原住民族學生於高等教育面臨之困難並妥謀改善方案,並於每年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俾利達成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升原住民青年高等教育受教率之目標。
提案人:李俊俋 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洪宗熠
二十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5年第一季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報告指出,原住民有98.54%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以「全民健康保險」參加比例最高,每百人次58.63人次,其次為「勞工保險」,每百人次23.88人次;第三則為「國民年金」每百人次5.48人次;但仍有1.92%沒有參加任何社會保險。依據原住民基本法第26條第二項規定「政府對原住民參加社會保險或使用醫療及福利資源無力負擔者,得予補助。」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一個月內調查全國未參加社會保險者是否係無力付擔,如係無力負擔者,原住民族委員會應立即補助,協助原住民加入社會保險,保障原住民基本權益。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連署人:陳怡潔 徐榛蔚
二十二、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5年第一季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報告指出,原住民就業者每人每月主要工作平均收入為29,530元,其中以2萬元~未滿3萬元比率最高,為36.07%;其次為3萬元~未滿4萬元,占23.46%;再其次為1萬元~未滿2萬元,占12.56%。較104年12月的28,934元比較,就業者每人每月主要工作平均收入雖增加596元,相較國家發展委員會6月公布的平均實質薪資為5萬7,157元仍有相當大的差距,顯見原住民族薪資收入情況較一般人低屬實。
依據原住民基本法第17條規定「政府應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並針對原住民社會狀況及特性,提供職業訓練,輔導原住民取得專門職業資格及技術士證照,健全原住民就業服務網絡,保障其就業機會及工作權益,並獲公平之報酬與升遷。」又蔡英文總統原住民政見寫明「保障上萬新的工作機會,開創永續的原住民族經濟發展」,實踐原住民轉型正義,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協同勞動部於一個月內訂定原住民就業薪資改善政策,提升原住民平均工作薪資,改善原住民生活環境。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連署人:陳怡潔 徐榛蔚
二十三、《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8條規定:政府應設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族經濟發展業務及輔導事業機構。當時設置基金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原住民的經濟發展,基金用途應當僅限於相關領域,不應無限制的使用。今年1月頒布實施的《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是為了處理長久以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事宜,依據受益者付費、受限者補償之原則,配合政府造林、育林之政策、守護原住民傳統智慧,在此背景下通過該條例。政府落實該條例規定,實施禁伐補償回饋,相關財源應當另行籌措,不該直接從「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挪移使用,此舉明顯違反民國94年原住民族基本法立法成立該基金的精神。爰此,未來編列禁伐補償回饋經費時,不得再從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撥補,所需財源應另外籌措,財政及主計單位應配合辦理。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連署人:陳怡潔 徐榛蔚
二十四、依據104年12月16日增訂公布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條之1,原住民族委員會應訂定發布「部落法人核定與部落組織設置辦法」。惟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條之1修正公布已逾11個月,至今尚未發布相關子法。
有鑑於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第十六點規定,對於應訂定之法規命令,於法律公布施行後六個月內應完成發布。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於三個月內,發布前開辦法,透過宣導機制,協助及輔導各部落透過部落會議,依其傳統規範,整理並明文化其部落組織章程,以利前開辦法發布後,盡速確立各部落之公法人資格。
提案人:黃昭順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 鄭天財
二十五、鑒於104年12月26日通過之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之一規定:「為促進原住民族部落健全自主發展,部落應設部落會議。部落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者,為公法人。部落之核定、組織、部落會議之組成、決議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避免原住民族之部落傳統制度繼續面臨崩解危機,厚實部落自主治理能力,奠定原住民族自治基礎,使部落得取得公法人地位,進而恢復並重建部落傳統制度,於105年5月5日預告「部落公法人組織設置辦法草案」,然該法公告迄今,各方正反意見不斷,尤其針對部落公法人預算補助問題,至今仍未明朗,原住民族委員會目前有意將補助鄉鎮公所之基本設施維持費中的15%給予部落公法人,然此舉卻遭部分地方公所反對,致使部落公法人組織設置辦法迄今仍未公告。
為解決地方政府疑義,避免地方與中央之間衝突持續擴大,同時推展落實部落自治,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除再與對地方鄉(鎮、區、市)公所座談會外,另為避免該法公告後面臨無米之炊的窘境,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於半個月內向行政院爭取專案補助部落公法人之相關經費,以落實原住民族部落自治的工作。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連署人:陳怡潔 徐榛蔚
二十六、為回應原住民社會之需求,並順應世界之潮流,行政院於85年設置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幾經改制後成為現今之「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我國中央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關,專責統籌規劃原住民事務。
為了保障原住民參政權益,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除明訂主委及至少兩位副主委限定為原民身分者出任,為協調各族群事務,規定「原住民族各族代表應至少一名」,並隨主委同進退,稱為族群委員。
然原住民族委員會於8月10日公布新任16位族群委員時,引發部分族群像是賽夏族、卑南族、卡那卡那富等族群反彈,認為不具代表性,非由內部傳統機制產生人選,指責原住民族委員會破壞基層自治與傳統協議,賽夏族人更於9月17日在各氏族長老、代表率領下,齊聚五峰重新啟動「賽夏族民族議會」,抗議原住民族委員會破壞族群自治精神,更違背該族南、北群長老訂下輪流擔任原住民族委員會族群委員的慣例,任用南群族人打赫史.達印.改擺刨,取代依例這次該由北群推舉第十二任委員的共識。
原住民族委員會作為中央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關,理應遵照原住民基本法規定,協助族群自治,尊重各族內部自主建立的慣例,不應聘任與族群共識相違背的專任委員,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一個月內依據各群族族群慣俗檢討修正族群專任委員聘任辦法。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連署人:陳怡潔 徐榛蔚
二十七、行政立法分立,立法監督行政,此為憲法賦予立法院之職權。本院委員為善盡監督職責及問政所需向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相關資料,除涉及國家機密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等法律規定限制提供者外,行政機關不得藉故推延、規避監督,政府捐助比例過半之公設財團法人及國營事業亦同。(行政院所屬相關單位,亦同)
查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多次延滯提供資料,應予譴責並檢討改進,並於一個月內補正相關資料。(說明如附件)
提案人:Kolas Yotaka 黃昭順 趙天麟 姚文智 陳其邁 李俊俋
附件
五權分立,平等相維。本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為能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發揮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再者,本院調查權乃本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然而,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本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例如涉及國家安全、國防或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有關政策形成過程之內部討論資訊,以及有關正在進行中之犯罪偵查之相關資訊等,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本院自當予以適當之尊重,查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理由書可稽。因此本院委員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行政程序法、檔案法之規定,法務部亦多次函釋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互動之界線,行政機關自不得藉故推延、規避監督。
依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公開於網站之資料,已經顯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一級主管之主管加給甚高於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之主管津貼;然而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基層員工之整體薪資,卻又遠低於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因此有必要釐清個別職位之基本底薪、職等、專業加給、年資、是否因內聘外聘有所差別待遇,至於個別人員誰屬,自始均非所問。再者,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之節目資料均公開於電視、網路,自屬公開資訊,併與敘明。
再者,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管理處,亦多次延滯、虛與委蛇,歷時半年未能完整提供「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之部分資料;未能掌握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保留地增劃編之進度;自原基法施行以來,原住民族委員會判斷「應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者僅7件,查有該會105年7月12日原民土字第1050040956號函可稽。因此本院內政委員會業於105年4月21日通過決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從速啟動及執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1項之同意權機制」。甚至迄今未曾提案送交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爭議處理審議小組進行討論、做出決定。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管理處藐視國會之作為,不但無助於原住民族土地正義之伸張,亦難解原住民族人倒懸之苦。
爰此,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一個月內補正相關資料;另請爾後除有依法應不公開之資料外,請從速配合本院委員。
十一、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主管收支部分。
(二)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0項 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1億8,359萬3,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項: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傳承並發揚族群文化,置有文化發展中心及開放供大眾參觀使用之館舍,除耗費鉅資建造外,每年度尚需投入數千萬元辦理相關軟硬體增(修)購與日常維運事宜,惟該等設施近年來均存有營運收入或參觀(使用)人次未盡理想之情況,恐有礙原設置目的之達成,為利文化園區或設施永續經營,允宜重新檢視其定位與肩負任務,妥適調整相關策略,期能增加相對營運收入與參觀(使用)人次,俾發揮該設施應有功能。
爰凍結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一般行政」100萬元,俟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針對「提升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參觀(使用)人次」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黃昭順
連署人:陳怡潔
二、106年度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單位預算第3目「公共建設及社會服務推展業務」凍結500萬元。俟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該計畫係行政院105年3月28日核定辦理,「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綠珠雕琢再造6年(106年─111年)中長程計畫」分為7項子計畫:(1)文化資產與歷史之保存維護;(2)推展文化數位典藏與永續運用;(3)推展傳統樂舞與工藝藝術之保存與傳承;(4)輔導升級原住民族文化館發展;(5)文化園區服務設施升級營運管理;(6)推展原住民族文化教育及宣導;(7)發展文化園區委託研究。
鑒於該計畫主要為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之推展、充實與再造,惟查該分支計畫預算編列仍以設備及投資為主,整體預算7,739萬2,000元中,超過七成經費為設備與投資,然該項計畫經費除園區設施充實與維護外,仍應著重於原住民族文化之推展、研究、保留與傳承,為有效監督該預算合理分配運用,針對該分支計畫項下有關「設備及投資」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二)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所轄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肩負娛樂、休憩、原住民族產業發展、原民文化保存與典藏等功能,今年新增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綠珠雕琢再造計畫六年預算首期,然原住民族委員會亦將啟動「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計畫」,兩者恐有功能重疊,資源重複浪費之疑慮,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與文化發展中心提出效益評估報告與說明,避免大興土木卻再造蚊子館,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陳其邁
連署人:莊瑞雄 李俊俋 洪宗熠
(三)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3目「公共建設及社會服務推展業務」項下「公共建設計畫經費」分支計畫編列「運輸設備費1,400萬元」,係購置遊園車輛2部;1,400萬元(700萬元×2部)。惟查該會文化發展中心於上(105)年度「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已編列預算新購遊園車輛2部,574萬元(287萬元×2部),再查該會文化發展中心106年度「公務車輛明細表」項內卻未顯示上(105)年度購置遊園車2部紀錄,僅列有106年度編列新購遊園車2部紀錄。爰第3目「公共建設及社會服務推展業務」項下「公共建設計畫經費」分支計畫編列「運輸設備費1,400萬元」,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楊鎮浯 陳怡潔
三、有鑑於目前原住民族委員會所轄可開放供大眾參觀使用之館舍及園區計有技藝研習中心、原住民族文化產業推展中心、原住民族東埔活動中心及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等4處,迄至104年底原住民族委員會所轄之文化園區等公共設施已耗資逾37億元,甚至106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將投入8,397萬元辦理轄下公共設施之軟硬體增(修)購與日常維運事宜。
惟近年來其營運收入或參觀(使用)人次未盡理想,恐有礙原設置目的之達成,為利文化發展中心或設施永續經營,允宜重新檢視其定位與肩負任務,妥適調整相關策略,期能增加相對營運收入與參觀(使用)人次,俾發揮該設施應有功能。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洪宗熠 李俊俋 賴瑞隆
十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部分。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部分:
(一)業務總收入:原列18億5,376萬7,000元,增列50萬元,改列為18億5,426萬7,000元。
(二)業務總支出:原列29億7,763萬4,000元,減列100萬元,改列為29億7,663萬4,000元。
(三)本期短絀:原列11億2,386萬7,000元,減列50萬元,改列為11億2,236萬7,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本項通過決議7項:
一、原住民族就業基金之「行銷及業務費用」凍結2,000萬元,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原住民地區溫泉產業示範區計畫及溫泉相關業務」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黃昭順
連署人:陳怡潔
二、原住民族就業基金之「行銷及業務費用」凍結100萬元。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
(一)原住民族就業基金106年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編列辦理原住民就業輔導獎勵業務經費6億6,522萬元,其中辦理就業服務相關資訊系統建置與維運、就業服務人員進用訓練及考核等相關一般服務費計7,160萬元。
原住民人力資料庫(原JOB─原住民人力資源網)自101年8月23日開站後,陸續媒合成功求職求才1萬3,381人次,惟其中長期穩定就業人次分別僅占求職人次與媒合成功人次之19.84%及52.60%,且該資料庫102至104年度之瀏覽、求職、媒合及穩定就業人次均呈現逐年下降之趨勢,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李俊俋
(二)106年度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中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行銷及業務費」,「服務費用」編列經費4,301萬5,000元,係委託專業金融機構執行貸款業務;惟審計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查有「辦理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業務,各類貸款配置、契約內容及業務督導考核作業,有未臻周妥情事」等缺失,依審計部審查報告104年度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辦理貸款整體逾期未清償比率為9.42%,遠高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之本國銀行民國100年至104年逾放比率(介於0.23%至0.43%)。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楊鎮浯 陳怡潔
三、有鑑於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106年度編列溫泉取用費提撥收入300萬元。截至105年9月10日止,尚有7個徵收機關未依規定足額繳納溫泉取用費,允應持續追蹤繳納情形。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李俊俋
四、有鑑於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106年度預計辦理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業務3億5,000萬元。
根據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要點第12點規定:「本貸款之逾放比率達10%以上時,本會得暫停受理本貸款之申請。」
據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資料,截至105年8月底止,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之貸款餘額9億6,653萬8,000元,逾期放款金額9,875萬6,000元,逾放比率高達10.22%,已超逾該基金得暫停受理該項貸款申請之逾放比率標準10%,顯示是項貸款之風險甚高,已超出可容受限度,亟待速謀改善對策並加強輔導及管控機制。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李俊俋
五、有鑑於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106年度預計辦理貸款業務(不含信用保證業務)共計5億元,其中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業務3億5,000萬元,比重高達7成。
除於98年度及99年度間,生產用途貸款略高於消費及週轉用途貸款外,其餘年度均以消費及週轉用途貸款為主;至104年度消費及週轉用途貸款金額已達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金額之76.2%,且占原住民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各類貸款金額之54.7%。
考量設置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主要目的,係為提供原住民經濟活動貸款之融資管道,以協助原住民從事發展經濟事業,然目前卻係以辦理消費及週轉用途貸款為主,與該基金之設置意旨未盡相符,允宜持續檢討各類型貸款業務配置之妥適性。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李俊俋
六、有鑑於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106年度編列各項貸款業務之手續費為貸款餘額之1.4%至2.96%,惟預算表達及估列方式有重複計算手續費之虞,故建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宜檢視各項貸款業務手續費表達及估列方式之妥適性,並檢討部分貸款業務手續費高於利息收入之合理性。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李俊俋
七、有鑑於政府近年來持續撥補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該基金具有充裕之資金。預計該基金106年底之現金餘額84億6,766萬3,000元、基金餘額100億1,762萬1,000元、淨值97億7,629萬1,000元。允宜在不影響基金運作下,研酌檢討繳庫。並應強化基金運用效益,俾達財務效率性。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李俊俋
十三、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06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案。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一)收入總額:3億5,000萬元,照列。
(二)支出總額:4億0,107萬7,000元,照列。
(三)本期短絀:5,107萬7,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5項:
一、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之「文化行銷業務」凍結200萬元,俟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06年度於「文化行銷業務支出」編列刊物出版(包括雙月刊雜誌等)委辦費420萬元(尚不包括出版品之授權費用及銷售或轉贈之運費等)。
自102年度至105年8月底止,編印原視界雙月刊、年曆及年報、原住民族傳播學刊、神話有聲繪本等刊物24項計8萬5,000本,相關產製成本1,349萬餘元,累計贈與高達8萬3,668本(98.43%),僅銷售119本(0.14%),尚留存1,213本(1.43%)。
查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自98年9月8日設立後,歷年來均有95.4%至99.91%之收入係仰賴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以支應其營運所需經費,又近年來該基金會實際營運均為短絀情形,預計106年底之累積短絀將高達1億7,617萬3,000元,然該基金會每年仍印製大量出版品供贈送用途,為撙節不必要之支出,爰凍結部分預算,俟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洪宗熠 李俊俋 賴瑞隆
(二)依原住民族電視臺103及104年度之收視質調查結果顯示,原住民知道原住民族電視臺者之比率略有提升(由103年度之98.53%提高至104年度之99.14%),但一般民眾(非原住民)則下降(由69.78%降為65.09%);惟無論是否為原住民,沒看過原住民族電視臺者之比率均有增加;104年度原住民族電視臺整體滿意度調查較103年度略有下降。
原住民族電視臺收視質調查結果顯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對原住民族電視臺之行銷及其節目內容對觀眾之吸引力等方面仍待改善。爰凍結部分預算,俟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針對「提升原住民族電視臺收視率及觸及率」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黃昭順
連署人:陳怡潔
二、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收支之預、決算資料觀之,101年度至103年度預算均編列收支賸餘,預計賸餘數約在25萬元至454萬元之間,實際營運結果,並未能達成預計賸餘之目標。
連年均為收支短絀,實際短絀數則在531萬2,000元至3,346萬1,000元之間;又該基金會自104年度起,由賸餘預算轉為短絀。
104年度短絀預算數2,350萬元,105年度及106年度之短絀預算數,均擴增至超逾5,000萬元,顯示該基金會財務結構已益形惡化,亟待研謀改善,俾利財務健全及永續發展。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洪宗熠 李俊俋 賴瑞隆
三、原住民族電視臺(以下簡稱原民臺)自94年開播,原於96年起委託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辦理,自103年1月1日起將製播經營權回歸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原文會)。經查原民臺開播至今,其收視比率雖略有提升(由103年度之98.53%提高至104年度之99.14%),但一般民眾(非原住民)之收視比率則下降(由69.78%降為65.09%);次查無論是否為原住民,從未看過原民臺者之比率均有增加,且以「沒特別想去看」者占比高逾4成,而看過又以13-19歲年齡層收視頻率最低,顯示原文會對原民臺之行銷及其節目內容對觀眾之吸引力等方面仍待改進,立法院預算中心亦指出有待檢討。爰此,要求原文會就原民臺製播內容與行銷策略進行整體檢討,俾利該臺達成保障原住民族傳播及媒體近用權,使原住民族優質文化深耕臺灣之目標。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陳其邁
四、依原住民族電視臺103及104年度之收視質調查結果顯示,原住民知道原住民族電視臺者之比率略有提升,由103年度之98.53%提高至104年度之99.14%,但非原住民的一般民眾則由69.78%降為65.09%;且以「沒特別想去看」者占比高逾4成,而看過者又以13-19歲年齡層收視頻率最低。
依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網頁顯示之未來願景,使原住民族優質豐富的文化深耕台灣,從邊緣走向主流,讓族人因文化而自信,讓臺灣因原住民族文化而驕傲。是以原住民族電視臺節目製作必須要讓一般民眾了解原住民文化,而非僅是讓原住民族知道,爰建議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就原住民族電視臺之行銷及其節目內容對觀眾之吸引力等方面研擬相關措施,提高一般人收看原住民族電視臺的比例。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連署人:陳怡潔 林麗蟬
五、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為政府應保障原住民族傳播及媒體近用權而成立,且有傳承原住民族文化教育並經營原住民族文化傳播媒體事業之意義與目的,其社會責任非一般商業電視臺可比擬,有義務向社會大眾公開周知一級主管薪資、補助情形及經費運用,並登載於網站。
提案人:Kolas Yotaka 趙天麟 陳其邁 鍾佳濱
十四、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4案。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4年度1至6月「補助地方政府經費明細表」及「獎(捐)助團體、個人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4年度1至9月補助地方政府經費及獎(捐)助團體、個人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4年度「補助地方政府經費明細表」及「獎(捐)助團體、個人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四)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5年度第1季補助地方政府及獎(捐)助團體、個人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議:以上各案均准予備查。
十五、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5案。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所屬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04年度第1季及第2季廣告費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附屬(含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04年度第3季廣告費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04年度10至12月廣告費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四)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05年度第1季廣告費執行情形表,請查照
(五)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與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05年度第2季廣告費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議:以上各案均准予備查。
十六、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蒙藏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預算凍結案,業經審查完竣,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十七、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蒙藏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主管收支部分均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函送財政委員會處理。
十八、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函復財政委員會處理。
十九、106年度「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預算書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趙召集委員天麟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二十、討論事項第四案、第五案、第十二案及第十三案均准予備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今日會議議程。
邀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田弘茂、內政部部長葉俊榮、法務部次長、交通部次長、教育部次長、衛生福利部次長、經濟部次長、財政部次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就「今年總統大選以來兩岸互動交流急凍,新政府因應作為及如何重啟官方協商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報告。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承蒙貴委員會邀請,就「今年總統大選以來兩岸互動交流急凍,新政府因應作為及如何重啟官方協商機制」進行報告,敬請指教。
一、政府兩岸政策立場堅定一貫,致力維繫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總統520就職演說與雙十國慶文告一再重申,尊重1992年兩會會談的歷史事實,及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法律等既有政治基礎,處理兩岸事務與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本會10月公布的民調顯示,政府堅定的立場與務實的作為,獲得絕大多數民意的支持,並符合國際社會的期待與肯定。
二、中共堅持「一中」原則及反對「臺獨」,採取對臺限制性作為:中國大陸重申對臺大政方針不會改變,將堅持「一中」框架的「九二共識」、反對「臺獨」上升到歷史與民族高度,強調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要求我方對兩岸關係性質明確表態,並以停滯兩岸官方互動、限縮雙方交流、任意將我內部發展作為刻意擴大解讀為「臺獨」、阻撓我國際參與等施壓對兩岸關係良性互動設置障礙。
三、近期兩岸交流互動情形
(一)兩岸官方互動趨緩,協議合作事項延遲運作:面對中國大陸刻意停滯陸委會、國臺辦與海基會、海協會制度化聯繫管道,政府仍持續就兩岸重要互動與緊急事項主動與對岸聯繫。另21項已生效協議的聯繫通報及資訊交換持續進行,惟各協議工作組會議及相關交流合作等,呈現延期、暫停舉辦及降低層級情形。此外,陸方官員來臺人數減少、層級降低,我部分機關赴陸交流也遭到推遲及降低層級。
(二)兩岸民間交流出現不同態樣,中共區隔對待引發爭議:近期陸方加大對臺灣青年及基層民眾的交流互動,對我縣市首長赴陸交流設置政治前提,近期邀請我泛藍八縣市及推出8項交流措施,採取區隔對待操作,並舉辦國共「兩岸和平發展論壇」與公布未來將持續進行的兩岸交流項目。另陸生來臺學位生部分,今年入學人數約9千多人,比去年減少6%,今年1到9月的研修生則減少1.5%。此外,中國大陸媒體及網民抵制我藝人演藝工作,點名要求公開表態政治立場,引發外界負面批評。
(三)陸客持續減少,陸資來臺投資件數與金額成長:5月20日至11月1日陸客總入境數減少約三成二,大陸「十一」長假期間,陸客入境數與去年同期相比,減少約三成一,其中團客減少約六成三。今年中國大陸民眾來臺整體情形有減少現象,到9月底約有284萬人次,較去年同期減少7.7%。另今年5月到9月陸資核准來臺計67件,約1.7億美元,較去年同期增加5件、9千6百多萬美元。
(四)中共強化「一中框架」,限縮我國際空間:中國大陸在國際上堅持「一中框架」,與其友好國家發表聲明支持其「一中」原則,要求相關國家及組織不能與我官方互動,並以政治力介入與干擾我國際參與及參加區域經濟整合等;520以來打壓我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等活動,升高兩岸對立。
四、政府作為
(一)推動一致性、可持續性兩岸政策,建構友善有序的交流環境:面對中國大陸的限制性作為,政府以積極態度、善意作為證明我方的努力,包括提出建設性論述、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儘早完成立法,以利後續協商;同時基於人道考量與人權價值,推動陸生比照外籍生及僑生納入健保體系,以及關懷陸生與陸配在臺就學及生活權益,及強化陸客來臺旅遊的安全品質,並在對外經濟佈局上提出願與中國大陸合作發展等,以累積雙方互信。
(二)維繫官方互動管道與落實協議執行,保障民眾權益:本會業召開跨部會會議就兩岸互動與21項已生效協議執行情形進行研議,並持續定期檢視;另分別就兩岸意外事故、陸客減縮、我海外電信詐欺犯遭強押至對岸等,與主管機關共同研商對策;並持續、主動就相關事項與陸方積極溝通,維繫管道暢通,以保障國人安全與權益。根據本會民調顯示,有8成(80.7%)的民眾認為兩岸官方應透過協商及落實協議執行,來保障民眾權益。
(三)推動兩岸正常健康交流,評估陸方區別對待之影響層面:對於中國大陸採取區別讓利作法,政府呼籲陸方應與臺灣開展全面、多元的交流互動,不應有政治考量及差別對待,才能促進兩岸人民的瞭解與認識。根據本會民調顯示,近7成(67%)民眾亦認為兩岸各項交流不應設置政治前提。本會並持續與各縣市政府加強互動,聽取意見並掌握相關交流狀況,以評估可能影響及凝聚共識,建構中央與地方良性協作關係。
(四)採取積極政策作為,建構友善的交流環境:鑒於中共持續加大對我青年統戰及吸引我人才,本會將協調主管機關對青年學習、創業與就業等,規劃留才、攬才方案,適時檢視相關法令及措施,調整國內就業市場及勞動環境之條件。同時將與相關主管機關共同努力,提升臺灣影視音產業能見度,協助拓展多元市場。另政府持續關懷我赴陸學生就學及臺商投資經營等情況,提供協助。
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發展是雙方共同的責任,對等尊嚴及互惠互利的兩岸交流,才能促進和諧與互信。我們認為,唯有兩岸官方透過建設性對話、化解分歧、解決問題,才能真正保障兩岸民眾福祉,建立良性友善的兩岸關係。
以上說明,敬請指教。
主席:請海基會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報告。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邀前來進行專題報告,至感榮幸。以下謹就「今年總統大選以來兩岸互動交流急凍,新政府因應作為及如何重啟官方協商機制」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壹、海基會是接受政府唯一授權行使涉及兩岸公權力事項的機構,在大陸工作體系下扮演積極角色
海基會是目前「唯一」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關係條例)第4條「行政院得設立或指定機構處理臺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的事務」的規定而成立與運作的機構,接受政府的唯一授權與委託,直接與中國大陸方面就涉及公權力行使的事務進行聯繫與協商,是政府大陸工作體系中重要的一環。
依據政府設計的大陸工作體系所賦予海基會的定位角色,海基會具有「協商、交流、服務」三大功能。今年520後,兩岸情勢的變化的確影響兩岸兩會交流互動及協商工作進行,但在協商中斷期間,海基會仍然依據政府的委託與人民實際的需要,持續與中國大陸有關機構與團體保持聯繫,為民眾提供必要的協助與服務,而協商的經驗傳承與預備工作也持續在進行,為未來恢復協商做好萬全準備。
貳、520後海基會的服務與聯繫工作持續在進行
520後,雖然兩岸協商停滯,官方往來互動中斷,大陸學者來訪人數下降,但綜觀520後海基會的服務案件數,包括文書查驗證、人身財產安全糾紛協處、諮詢服務、司法及行政協助等,與去年同期相比,並無顯著減少。海基會緊急服務專線依舊是兩岸民眾尋求緊急協助的唯一管道;而在聯繫工作方面,兩岸兩會的管道亦持續運作當中。今年520後,兩岸陸續發生包括雄三飛彈誤射、肯亞案、福客旅行社福建旅遊團遊覽車遭土石流沖倒翻覆、遼寧觀光團遊覽車桃園火燒車等重大事件,海基會皆透過致函或致電等方式與大陸海協會進行通報與聯繫,而今年夏天河北及長江中下游洪災、尼伯特颱風侵襲福建,海基會亦先後致函慰問,對方也表達感謝之意。可見520後,雖然兩岸協商工作暫時停止,交流活動也減少,但為兩岸人民的服務工作卻未曾停歇。
參、政府已持續在論述及作為上釋放善意與彈性
蔡總統在就職演說及雙十國慶文告中,一再強調將努力維持兩岸間的對話與溝通機制,充分展現善意與彈性。作為兩岸第一線的互動聯繫窗口,海基會也盡全力維持聯繫管道的暢通,持續透過海基、海協兩會的溝通聯繫機制保障兩岸民眾的權益。據了解,陸方對於我方提出的協處需求均有進行後續處理,可見在涉及兩岸民眾的權益事項上,兩岸兩會均有默契,不因政治干擾而有所懈怠。
肆、維護兩岸民眾的權益是兩岸共同的責任
政府已多次重申尊重1992年兩岸會談歷史事實與在既有政治基礎上推動兩岸事務,這是我方竭盡所能的善意堅持,是不會改變的承諾。維護兩岸民眾的權益及福祉是兩岸共同的責任,雙方應放下歷史包袱,相互釋放善意,透過建設性溝通對話,化解歧見,尋求可能的共同認知,以建立穩定和平的兩岸關係,海基會也將繼續在政府授權下,做好兩岸第一線的服務工作,協助解決民間交流互動中所遭遇的問題,並依據陸委會之政策指示,就待協商之議題,適時與中國大陸海協會溝通協調後續處理事宜。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謝謝海基會張副董事長的報告。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
請李委員俊俋質詢。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召委特別安排這個議題─兩岸急凍,未來怎麼辦?首先請教主委,現在兩岸官方的往來,看起來確實有減少的問題,這部分是因為我們台方不要跟他們往來嗎?不是吧?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不是。
李委員俊俋:事實上是因為政治的因素,因為中方強調政治的因素,所以要減少往來,是這樣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因為他們設定了前提跟條件。
李委員俊俋:請教主委,我們是否有減少對中方的善意?
張主任委員小月:沒有。
李委員俊俋:一直以來,包括蔡總統、林全院長以及立法院,我們都認為對中方要適度的持續釋放善意,沒有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
李委員俊俋:我們來看一下,事實上包括520就職演說、十月四日華爾街日報蔡總統受訪,還有十月十日的國慶演說,蔡總統一而再、再而三的對中方釋放善意,沒有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
李委員俊俋:這些講的都是我們會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也就是在既有的基礎之下發展兩岸事務,沒有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
李委員俊俋:我們繼續往下看,這是我從經濟部投審會調來的資料,中國對台灣的投資在今年並沒有明顯的減少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沒有。
李委員俊俋:事實上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是加倍,就數字來看,今年比去年了增加100%,可見中方對台灣的投資並沒有減少,因為這無涉於政治,錢還是要賺。
接著我們看第二個數字,這是我從國貿局調來的資料,台灣產品在中國的市佔率也沒有減少,差不多維持衡平,是不是這樣?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也差不多。
李委員俊俋:其實不管是中方也好、台方也好,在經濟上的往來,我們並沒有要讓它calm down,我們也不希望兩邊往下降,就繼續持續往來,沒有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
李委員俊俋:再來,根據主計總處的調查,我們的經濟成長率現在是微幅成長,並沒有因為我們對中方減少依賴而衰退,這都是很具體的數字,沒有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
李委員俊俋:我們看起來形式上只有兩件事情,第一個是官方的往來減少了,第二個是中國旅客確實比去年減少,這是事實。我想請教主委,這所謂的官方往來減少或是陸客減少,究竟是政治目的,還是有其他原因?
張主任委員小月:的確,因為他們設定了一些前提跟條件,刻意的減少了……
李委員俊俋:其實真正的問題在於中方設立政治前提,必須要接受這些前提,他才願意跟你官方往來、他才願意解除限制中國旅客來台,所以一切都是為了政治,沒有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
李委員俊俋:最近洪習會開完以後,國民黨一直主張要讓國共論壇成為第二軌道,你知道這個說法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
李委員俊俋:我想請教主委,根據陸委會以及根據我們法律上的限制,國共論壇有沒有可能成為第二軌道?
張主任委員小月: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只有政府授權才有可能處理。
李委員俊俋:我認為如果要成為第二管道,有兩點很重要,第一是至少要有法律上的依據,第二是至少要有人民的授權,我們來看洪習會、國共論壇有沒有符合這些條件?大家都知道八縣市首長到中國接受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原則,而洪習會接受了習近平所講的一個中國框架。問題來了,洪習會落入一個中國的框架,八縣市首長承認九二共識、一個中國,他們更倒楣,張志軍日前說要差別待遇八縣市,但這是不可能的,他似乎有說過這樣的話,對不對?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
李委員俊俋:所以承認這些前提,其實意義不大,這些只是政治動作,我向來依法行事,因此我認為最重要的是我們法律上的依據為何?我們就來檢驗它有無政府的授權或是有無人民的授權?如果沒有對等的尊嚴,這樣的往來是否要繼續下去?要否讓它成為取代海基會的第二軌道?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四條清楚規定必須要有陸委會的授權,亦即「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處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往來有關事務,得委託……」,你們依照第四條設立了海基會,沒有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
李委員俊俋:第四條之二也講得很清楚,一定要有官方的授權,也就是一定要有陸委會的授權,我想請教主委,現在的國共論壇有沒有陸委會的授權?
張主任委員小月:完全沒有。
李委員俊俋:意思就是它不是合法的管道嘛!
張主任委員小月:不是。
李委員俊俋:所以它不可能成為第二軌道,雖然沒有官方的授權,但有人會說它代表民意啊!我們就來看它有沒有代表民意?2016年總統大選,蔡英文跟朱立倫差了300萬票,在立法院的席次是68席對35席,這樣看起來,國民黨也沒有代表民意、也沒有受到民意的肯定,那麼如果沒有政府的授權、法律不許可、它也不代表民意,憑什麼國共論壇要成為所謂的第二軌道?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不可能的。
李委員俊俋:不論從法律或從人民的支持度來講,大家都不同意國共論壇變成第二軌道,沒有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
李委員俊俋:我們繼續往下看,根據最近的民調,81.2%的人支持政府在尊重歷史事實及既有政治基礎上與中國展開良性互動,這其實就是蔡總統在520就職演說所講的,並有81.2%的民眾支持,沒有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
李委員俊俋:還有74%的民眾支持總統「推動兩岸和平穩定的承諾和善意不會改變」,大家也認同這樣的說法,我們的態度非常清楚,我們沒有不跟中方往來,我們也沒有要降低彼此的經貿往來,但是唯一的問題是中方任何事情都以政治前提做考量,所以造成現在官方的往來減少,沒有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完全正確。
李委員俊俋:但是除了這些,它也不可能成為第二軌道,因為往來減少的原因是中國設定政治前提。再看第三個問題,最近國民黨拼命往中國跑,我很擔心這已經涉及違法,我們就來看有沒有違法?我們看到歷屆國共論壇產生了很多的建議及合作事項,過去8年,馬英九都依照國共論壇的決議去做,反正他已經卸任,我們就不管了,我們要看的是八縣市與洪習會是否違反我們現有的法律規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一都清楚說明,如果要跟中國談判、要跟中國建立任何的共識,都必須有陸委會的授權,是不是這樣?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
李委員俊俋:那麼包括這次的洪習會、包括八縣市首長,有沒有經過陸委會的授權?
張主任委員小月:八縣市首長去中國大陸,是有經過一個聯審機制。
李委員俊俋:他們有經過聯審機制,但不是你們授權去的,你們只是核准他們可以去,沒有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
李委員俊俋:看起來八縣市首長跟中國有合作形式,結果現在中國打臉說沒有差別待遇,洪習會則接受一個中國框架,這些其實都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之一,沒有錯吧?主委,我今天不是在幫你們護航,我在這裡還要指出一個你們最大的問題,根據陸委會2008年9月30日的函釋,第三十三條之一所謂的合作行為,必須要有分工的動作,就是中方做了什麼事、台方做了什麼事,才叫做合作行為,但是我認為這個函釋跟原來立法的意旨不一樣,三十三條之一的原意不是這樣,所以我在這裡要求主委趕快將函釋廢除,這個函釋已經不合實際,不能說有分工才叫合作,任何形式的合作都是違反三十三條之一,主委的看法為何?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部分既然委員提出來,我們會來加以檢討。
李委員俊俋:請你們兩週內完成檢討,可以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好,我們儘快來檢討。
李委員俊俋:不能說有分工才是合作行為,分工還得了啊!如果依照現在的匪諜叛亂,這個問題就大啦!三十三條之一原來立法的意旨就是告訴你可以合作,但要有政府的授權,所以關於函釋的部分,請你們兩週內完成檢討。另外,馬英九最近在東吳有一個演講,主委知道這件事情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在報紙上有看到相關的報導。
李委員俊俋:馬英九在這場演講裡面,他提到在馬習會事前會議上,一分鐘內他們就同意雙方互稱先生,同時他們也同意10月底要通知美方這樣的合作形式。請教主委,馬習會先前的準備內容,是不是陸委會認定的國家機密?
張主任委員小月:馬習會是國際社會非常關注的事情,台灣社會也非常關注,所以陸委會在事前、事後都有開記者會,也有跟貴委員會提出相關的報告。
李委員俊俋:我只請教主委一個問題,前任主委夏立言在內政委員會說過,雙方的連繫都是密件,不可以對外公開,我還提出質疑,說這是國會的要求,至少要對國會議員公開。他說不行,這就是機密,如果是機密,為什麼馬英九可以在東吳演講的時候把這件事講出來?
張主任委員小月:現在馬前總統……
李委員俊俋:這部分可能你不方便評論,我這樣問好了,在陸委會的認定裡面,馬習會的準備工作是不是一項機密?
張主任委員小月:涉及機密的部分我們會列密,但是因為它是準備工作……
李委員俊俋:你們到現在也認為是密件!我要告訴主委,到現在為止,包括前任陸委會主委、包括你們現在的公文,都認為馬習會的準備工作還是機密,如果有人對外公開機密,或是在演講的時候對外宣布,他們一分鐘就講好雙方互稱先生,同時在10月底通知美國,這不算洩密嗎?洩密不僅涉及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還涉及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洩密罪,我在這裡正式檢舉馬英九先生違反法令洩密,請陸委會來認定馬習會的籌備工作是不是一項機密?我今天要談兩件事情,第一,我希望主委確定兩岸的往來,不應該設定任何前提這個原則,這部分主委同意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完全同意。
李委員俊俋:不能以要求台灣必須接受九二共識、一個中國為前提,中國才願意跟台灣往來。第二,我們任何的談判都應該回歸制度化的協商,也就是我們剛才所講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四條、第五條所訂定的,所謂的第二軌道也是由海基會來做,不是由國共論壇來取代,沒有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這也是我們一向堅持的說法。
李委員俊俋:最重要的是任何台灣跟中國的往來,我們都應該尊重民意,民意其實非常清楚,我們要確立這個原則。最後,我要請陸委會注意兩件事情,第一個是函釋兩週內要完成檢討,第二個是馬英九的洩密有沒有違反陸委會所說的這個部分是機密,我們會正式提告,也會正式檢舉,也已經有人去提告了,現在唯一的問題是陸委會認為馬習會的籌備工作,到底是不是一項機密?如果是機密,那就觸犯洩密罪,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請主委立刻處理,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怡潔質詢。
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主委,當時洪習會的時候,主委有沒有在辦公室盯場?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直有在關注洪習會。
陳委員怡潔:那你就有在辦公室盯場嘛!在你看來,到底洪習會有沒有踩紅線的地方呢?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認為兩岸的交往不應該有前提,也不應該有條件,他們所主張的九二共識、一中原則,與我們現在的政府的政策是不一樣的。
陳委員怡潔:那洪習會之後,你覺得兩岸關係到底有無任何的變化?
張主任委員小月:那是一個政黨交流,目前為止,對於兩岸關係,我們沒有看到相關的影響。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覺得沒有進步、也沒有退步?
張主任委員小月:到目前為止看不出來,他們有提出一些結論,這部分我們還在觀察。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覺得在洪習會之後,兩岸關係一樣還是停滯的?
張主任委員小月:目前看不出來有什麼變化。
陳委員怡潔:ok。那你認為洪主席的表現如何?為什麼我會這樣問?如果有一天必須要雙張會了,主委你認為可不可以做得比她好?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相信我一定能夠達成任務。
陳委員怡潔:那我不懂,為什麼今天海基會田董事長可以不出席,我不知道是沒有臉,還是不屑?因為他當時說過兩岸關係要死不活,我不知道現在是自己放棄了,還是怎麼著?因為今天要談的是新政府如何因應政策,或是重新兩岸的協商,這麼重要的事情,你們說國共論壇、洪習會都不可以取代,既然是不可取代,自己卻不來了,當然國民黨今天排這個案子,感覺好像是說你們做不到,我們來做,可能國民黨要藉著洪習會來告訴政府,營造出海陸兩會見不到的人、做不到的事我們都做得到的氛圍,當然我們不予認同,但是既然要談兩岸之間如何發展的機制,卻又看不到你們的人,這說得過去嗎?最後會不會「公親變事主」,你們海基會真的被取而代之?
張主任委員小月:董事長有跟召委請假,由於董事長是無薪職,他來海基會……
陳委員怡潔:這不是支不支領薪水的問題,本席的意思是今天討論的是這麼重要的議案,而你們又不斷說國民黨想要取代海陸兩會或溝通機制,本席就不瞭解你們為何不到會。何況你們的專案報告中不斷強調陸委會、海基會「就此一家、別無分號」,又三次提到「唯一授權」,那麼你們現在的作法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現在兩岸政府的一軌已經呈現全面窒息狀態,可是你們又說兩岸交流不能中斷,那麼本席要請問你們現在到底持何種態度?
張主任委員小月:海基會田董事長無法出席今天的會議,但他有跟召委請假,完全沒有不重視海基會業務更沒有藐視國會的意思。
陳委員怡潔:請問你們不斷強調「只此一家、別無分號」及「唯一授權」是持何種心態?意思是我們有認證,別人說的都不算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尤其是涉及公權力的部分,一定要由政府出面或授權,海基會的工作是交流、服務與協商,這些都唯有由政府出面才可能做到。我要強調的是,雖然田董事長未能親自到會向委員提出報告,但他對海基會工作的投入完全沒有任何折扣。
陳委員怡潔:自己就是官方,還要一再向你們所謂未認可的、民間的交流機構強調他們說的都不算數,我才是本家,這樣可不可笑?
張主任委員小月:董事長對海基會的業務……
陳委員怡潔:本席問的是主委的態度,你們不斷在報告中強調唯一認證,你認為在專案報告中出現這樣的字眼,可不可笑?恰不恰當?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是很恰當的,是表示……
陳委員怡潔:你們強調「唯一」是很恰當的?
張主任委員小月:當然,因為兩岸事務非常敏感、非常重要,一定要由政府或官方出面,才有辦法解決問題,推動兩岸關係,我們也贊成和鼓勵民間交流,但那絕對無法取代政府和官方的功能。
陳委員怡潔:這樣聽起來似乎是已經踩到了你們的紅線,所以你們才要特別強調你們是唯一,民間交流本來就代表民意,並不是如同你們說的未經官方授權都不算,所謂的民間交流也包括藍八縣市的交流,其實綠色縣市也想賣水果啊!大家都想有交流啊!你們怎麼可以說未經官方認證的就是未經授權?本席認為這其實也代表民意,可是在洪習會之後,主委認為已經踩到了你們的紅線,所以才要不斷強調「我是唯一」。主委是不是覺得被踩到紅線了?
張主任委員小月:因為這中間提到所謂的和平協議、停戰協定等等,但這些唯有政府有資格出面處理,其實對一般的民間交流,我們都是持鼓勵、支持和贊成的態度,他們遇到問題時,政府也很樂意出面協助解決,但我們還是主張交流與互動不能有前提和條件,比如委員剛才提到的藍營八個縣市……
陳委員怡潔:主委說的本席都很明白,但在洪習會後,執政的政府或陸委會覺得已經被踩到紅線了,所以要告訴大家「我才是唯一」。
主委不斷的說你的任務就是要讓兩岸關係「走回春天」,請問你認為現在是否已經走回春天了?經過你的手之後到底有無妙手回春?因為雖然你說兩岸要持續交流,但是就我們看來,兩岸關係除了窒息之外還病入膏肓,除了抗議對岸的打壓外,政府到底做了什麼?有哪些實質的作為?比如國際刑警已經確定不能去,又比如氣候變遷第22次大會,昨天先遣部隊已經出發了,環保署人員也將在星期四前往,請問屆時現場是否會有意外遭到打壓的情況?
張主任委員小月:針此,我們再次呼籲北京當局,參與國際會議、國際組織及國際活動是我們的權利也是義務,尤其是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多年來我們都有參加,且我們的出席對國際社會有正面的貢獻,所以我們呼籲對岸不要有任何的打壓和破壞。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們預期會發生打壓狀況?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所有的狀況,我們都應該要有……
陳委員怡潔:先遣人員已經出發了,他們應該會回報有無打壓可能的資訊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政府在處理此事時,會預先模擬各種相關狀況,做好萬全的準備。
陳委員怡潔:本席希望主委能有實質作為,先提出一套不傷害國家主權尊嚴的兩岸交流政策,而非只是在本委員會不對的說要維持兩岸交流,不斷的說我們才是唯一,這除了讓人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外,完全看不到你們有任何實質的作為。洪主席在洪習會中表示「要探討以和平協議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的可能性」,請問主委認為這個方向有無問題?我們認為如果針對這樣的發展進行民調的話有可能會過半,你是否也認為如此?
張主任委員小月:其實和平協議涉及的層面非常廣,在國內也引起很多討論,尚未達成共識,所以我們認為現在談這個問題是言之過早。
陳委員怡潔:所以現在並不是時機也不具成熟的條件?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時機完全不成熟,現在談這個話題太早了。
陳委員怡潔:請問主委認為何時可重啟與國台辦主任張志軍的熱線?其實重啟熱線具有的象徵意義比較大,顯示的是對岸願不願意給執政黨一個面子,現在看來,沒有熱線對實質兩岸事務性協商的影響並不大,而最糟糕的就是現在這種情況,如果能在中斷之後又重啟熱線,就表示對方相對的讓步,所以本席要請問,到底你與張志軍的熱線有無重啟的可能?
張主任委員小月:未來所有的可能我們都不會放棄,而且我們已經做好隨時重啟對話和溝通的準備,並呼籲北京當局,唯有溝通、對話才能解決問題,這是國內民眾與委員關心的議題,也是我們要持續不斷努力的方向。
陳委員怡潔:主委在藍綠執政時都擔任非常重要的職務,請問主委認為在兩岸政策方面,藍綠到底要如何達成共識?不論是民間或官方,其實大家都對兩岸關係正常發展給予高度肯定,但若有某一政黨希望藉著某種會面取代政府一軌協商談判機制的話,本席相信民意不會支持,基本上民意願意支持政府領導下的兩岸關係,但若執政黨缺乏執政黨的高度,不給予祝福就算了,還每天潑冷水、多加阻礙或酸個二、三句,這樣就無法讓民眾認同甚至會被人見縫插針,而這都非我們所樂見。既然主委在藍綠執政當時都擔任重要的職務,因此本席要請問到底藍綠要如何才能在兩岸政策上達到共識?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的想法是這2,300萬人都居住在臺灣這塊土地上,應該要風雨同舟,共同合作,而最大公約數就是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就是總統一再強調的……
陳委員怡潔:你認為現在藍綠兩黨這種一個想營造可以代替政府一軌氛圍一個只會酸言酸語的態度是正面的嗎?對推動兩岸關係有幫助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就是認為最好不要有藍綠,或者各種基於政黨不同的立場,其實還是有公約數,就是中華民國憲法,在這樣的基礎上,大家……
陳委員怡潔:你認為這樣的對立,或刻意去製造、營造這樣的氛圍都不是樂見的,也不應該這麼做,或酸言酸語都不是執政黨應該有的高度。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認為不管藍的也好、綠的也好,或是其他不同的政黨,大家都應該攜手共同合作。
陳委員怡潔:謝謝主委。接著我要請教經濟部,我看你們的報告裡面有說,兩岸經貿互動交流現況,貿易的部分在105年1到9月,我對中國大陸出口總額是515.88億美元,較上年同期減少7%,現在已經下半年了,是減少,還是增加?
主席:請經濟部國貿局陳副局長答復。
陳副局長正祺: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最近的……
陳委員怡潔:以及自中國大陸進口總值321.43億美元,減少4.38%,這個部分下半年的數據是什麼?我想瞭解一下。
陳副局長正祺:我們提出的報告就是我們目前統計最新的數字。
陳委員怡潔:那下半年度都沒有預估的數據嗎?
陳副局長正祺:沒有預估,但是我們還在不斷有更新的數字出來。
陳委員怡潔:目前已經11月了,因為520之前是藍執政政府的,520之後是不是相對減少?
陳副局長正祺:我們的觀察是,這個牽涉到整個全球經濟貿易的趨勢,目前中國大陸國際上評估其貿易有趨緩的趨勢,所以兩岸貿易也同時受到國際大局勢的影響。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覺得兩岸的貿易下半年會相對悲觀?
陳副局長正祺:不是悲觀,而是整個國際趨勢有一個循環,目前是比較趨緩的趨勢。
陳委員怡潔:所以會比7%更少嗎?
陳副局長正祺:這個我們現在不敢預測。
陳委員怡潔:不敢預測,但是應該比7%更少,應該是沒有錯的。自中國大陸進口值總計是321.43億美元,減少4.38%,那麼下半年的數據呢?
陳副局長正祺:我們也不願意預測,但是觀察現在我國的對外貿易……
陳委員怡潔:可是現在已經11月了,你應該有相對這兩個月的數據,以及長期的報告,所以我問你,相對是會減少、趨緩,還是怎麼樣?我希望瞭解一下。
陳副局長正祺:我們認為今年的貿易,就今年局勢來看,是比較趨緩的,這是整個國際上都趨緩。
陳委員怡潔:你說較上年同期減少,是減少哪些產業別?譬如減少7%,一定有幾個最主要的產業別有相對比較大的影響,是哪幾個產業別?
陳副局長正祺:比方說石化產業、或者因為油價下跌……
陳委員怡潔:除了石化,還有沒有其他產業?
陳副局長正祺:具體的資料,我們會後再提供給委員。
陳委員怡潔:你會後送一份書面到本席辦公室。
陳副局長正祺:好,是。
主席:請莊委員瑞雄質詢。
莊委員瑞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請教陸委會張主委、海基會張副董事長、刑事警察局紀副局長、衛服部蔡次長、國貿局副局長、還有農委會黃副主委、金管會黃副主委、原能會黃副主委。我先請教張主委,香港人民所選出來兩位青年新政黨的議員,因為在整個宣誓的風波裡,現在被中共列為宣誓有港獨跟陸中的字眼,所以中國的人大常會也透過港府表示,已經將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排入今天的議程,也就是說,香港人民所選出來的議員,中共有意見,所以香港人民也發起萬人示威的活動,不曉得張主委對這樣的事件看法、態度如何?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非常關心香港的自由跟民主,而且我們也覺得中國大陸應該信守自己的承諾,當初承諾說要港人治港,要高度自治,顯然今天的發展完全是背道而馳,所以我們要再度提出呼籲,希望北京不要忘記它自己的承諾。
莊委員瑞雄:本席看了今天這麼多單位列的報告,其實張主委是非常有肩膀的,在整個書面報告裡面,當然妳也表達了很多強悍的看法,兩岸之間的關係、交流,到底是不是急凍,或是在夏天時看起來很有涼意,進入了秋天,看起來又是冷颼颼?本席就覺得怪了,今天排這樣的一個議程,可以看得出來陳召委超明一肚子的壞水,腦袋瓜裡面想的,受到整個中國國民黨一中惡靈的驅動之下,企圖在今天這場委員會裡面傳達,似乎兩岸之間沒國民黨來幫忙不行。剛才陳怡潔委員開宗明義就點出主席的陰謀,主委應該受到譴責,到底按照我們中華民國的法令,受委託行使公權力的機構、團體有幾個?
張主任委員小月:在處理兩岸事務方面,唯一的就是海基會。
莊委員瑞雄:海基會,陳超明你有聽到喔?接著我要來請教海基會副董事長,我今天若來拜託你事情,我來請託台商的服務案件,我來請託海基會,請你來幫我服務,或者請求政府部門來服務民眾,回函你是回給陳超明,莊瑞雄來請託你,你的答覆回給陳超明,你心裡頭做何感想?
主席:請海基會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答復。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主席、各位委員。如果以莊委員的身分,你一定會非常不舒服。
莊委員瑞雄:什麼我的身分不舒服?在座所有人都不舒服!我請教,520之後海基會去函海協會協商台商的糾紛案件,海協會有沒有服務?有沒有回答?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海協會就……
莊委員瑞雄:都沒有對吧?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服務的部分……
莊委員瑞雄:沒有就說沒有沒關係,沒有正面回應對不對?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有延緩的狀況。
莊委員瑞雄:沒有正面嘛!你知道嗎?回函的傳真傳到哪裡去了,你曉不曉得?你說,沒關係,在國會殿堂大膽把它講出來,傳到中國國民黨的兩岸人民服務中心去了,這像話嗎?今天這個召委刻意在洪習會結束以後,安排這一場會議,要來凸顯國民黨雖然在野,但是還是很厲害,那叫做壞心!陳超明聽好,按照法律的規定,接受委託行使公權力就只有一個地方─海基會,我替你講,你不用跟他講嗎?當召委多大,「黑白」排?海基會我知道有口難言,所以在這個情況之下,我看張主委一定心有戚戚。張副董事長,就像我講的,什麼我們跟中共說,中國,服務我們台商一下;沒有回答你,回答到中國國民黨那邊去,我莊瑞雄請託,你回答給陳超明,你要讓我們兩個吵架嗎?所以中國處心積慮,就是要跳過目前我們這樣的政府,刻意要去低貶我們現在政府處理兩岸事務的能耐,召委今天跟著唱和,實在要接受譴責。雖然海基會的功能目前是弱化,但還是要加把勁,因為你們的人算很多,人事費用還是很高,我們去年就在講,其實海基會跟陸委會很多功能是重疊的,所以我在這邊期許,你們要加把勁,畢竟協商、交流、服務這一些都是現在進行式,副董事長你都只是在講未來,不要這樣子,好像現在都沒有事情做的樣子,要加油好不好?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是。
莊委員瑞雄:請問刑事警察局副局長,兩岸交流現在停頓了,你們站在那邊的全部都是男人,只有陸委會張主委一個女人的肩膀挺在那裡,在國會裡面也有為有守。我剛剛問到海基會,幾乎所有臺商的糾紛案件海協會都沒有給我們正面回應,都轉到國民黨那邊去,請問有關打擊刑事犯罪的部分,跟刑事警察局的管道暢不暢通?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紀副局長答復。
紀副局長明謀:主席、各位委員。情資還有在交流。
莊委員瑞雄:都交流哪方面的情資?
紀副局長明謀:我們有請他們協查一些犯罪,像我們的人到他們那邊犯罪……
莊委員瑞雄:跟以前比較差很多,對不對?
紀副局長明謀:是有點……
莊委員瑞雄:連刑事也變成這樣,這很大膽你知道嗎?像是在中國大陸犯罪的部分,他們整個治安似乎也沒把刑事警察局放在眼裡。
接著請問農委會副主委,現今我們內政委員會都被講成口水委員會,只會講政治,我在本委員會問你一個問題,本席的選區包含農業及漁業,臺灣海峽、巴士海峽及太平洋都屬於我的選區,所以抓魚的人特別多,他們在520之後哀鴻遍野。據你所知,我們的水產到中國的出口量差了多少?有很難過嗎?
主席:請農委會黃副主任委員答復。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主席、各位委員。最大的減少應該是石斑魚。
莊委員瑞雄:石斑魚,再來是午仔魚,我們都沒有辦法嗎?是什麼原因?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石斑魚主要減少這麼大量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有自己的品種出來。
莊委員瑞雄:所以跟520之後兩岸關係急凍毫無關聯?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這方面目前我認為關聯性不大,主要是品種的問題。
莊委員瑞雄:關聯性不大,那麼現在我們跟對岸農漁產品貿易的管道暢不暢通?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目前看起來是暢通的……
莊委員瑞雄:暢通喔?你們透過什麼?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我講的是原來已經有進去的品項還是持續進行……
莊委員瑞雄:所以他們沒有特別干擾?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在某方面是有的,譬如我們有進去一批竹筴魚,他們要求我們更改出口地跟進口地的中華民國字樣……
莊委員瑞雄:所以沒有受到過度干擾?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從……
莊委員瑞雄:講有沒有就好。只有你們農委會最厲害,都沒有感覺!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當然有影響,我剛剛講有幾項……
莊委員瑞雄:有啦!關於520之後,我們的農漁產品出口到那邊數量的增減,請給我一份書面資料。
接著請金管會黃副主委,雖然這樣一個共產國家在政治上對臺灣極度打壓,但是請問整個金融監理方面有沒有受到影響?
主席:請金管會黃副主任委員答復。
黃副主任委員天牧:主席、各位委員。監理主要是銀行的部分,最近他們才同意我們的合作金庫銀行設長沙分行,所以我想這方面還是繼續維持……
莊委員瑞雄:好,金管沒問題。
接下來請問原能會副主委,你們管的東西算是最毒的,既然原子能委員會今天列席了,請問你們這個部門跟中共的交流在520之後有沒有受影響?
主席:請原能會黃副主任委員答復。
黃副主任委員慶東:主席、各位委員。兩岸之間的會議及參訪有受到影響,但是就實質方面緊急事件的通報,因為那邊核能電廠相當多……
莊委員瑞雄:也是正式管道嗎?
黃副主任委員慶東:是正式管道,是在100年10月份簽署的合作協定。
莊委員瑞雄:張主委你看看,中國也是很怕死的,我們每個單位都敢打壓,就只有原能會不敢打壓,因為他們管的東西太毒了。請問張主委,你對中國大陸設立一個海峽兩岸仲裁中心的看法為何?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一部分……
莊委員瑞雄:請問海基會張副董事長,本來民間貿易是公司對公司,我們都是律師,很清楚當事人自主原則,當產生糾紛時,我們可以自行選擇仲裁人,我們可以選擇國際仲裁機構,也可以選擇北京的。然而,中國現在在福建省的平潭設置一個海峽兩岸仲裁中心,就把這部分限縮了,請問張副董事長對此的看法為何?中國針對臺商政策的片面化,指定單一的仲裁機構,把我們所有臺商當事人的自主意識都給剝奪了,請問你的看法是什麼?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這對我們不公平,剛剛經濟部貿易局談得很清楚,我方對中國大陸及他對我們投資的比例非常懸殊,臺商到那邊及他們到我們這邊做投資經營的比例都非常懸殊,所以由他們單邊在中國大陸指定他的仲裁機構為唯一仲裁機構,對我們國家及臺商是不公道、不公平的。
莊委員瑞雄:這樣一個海峽兩岸仲裁中心,根本就不是我們兩岸簽屬的投保協議裡仲裁條款所指定的仲裁機構,中國現在就是片面指定,若是臺商發生問題只能找這4、5個而已,其他的都不可以,這很嚴重啊!我們應該怎麼辦?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這部分主要權責還是在陸委會,因為海基會基本上只是做事務性的處理,我現在雖然是海基會的副董事長兼秘書長,但是因為我在陸委會有督導法政處關於這些仲裁及經貿糾紛的處理,進來後我有發現一些問題,我也希望經濟部能夠就這方面做進一步的處理。
莊委員瑞雄:我給主委及副董事長看一張圖,從105年1月至今,臺商經貿糾紛案件的統計數量急速下降,服務案件愈來愈少,你們覺得這是好事嗎?這是壞事,不只是服務案件變少,還有刑事的部分也全部都一樣,520之後案件數量節節下降,讓人感到有點憂心,我們都期待兩岸的春天趕快來臨。
主席(林委員麗蟬代):請陳委員超明質詢。
陳委員超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剛剛聽到莊委員瑞雄對我的指控,其實現在整個台灣有個主流的意識是,如果民進黨執政,如何能開啟跟大陸兩岸的關係?我今天開的會是「今年總統大選以來兩岸互動交流急凍,新政府因應作為及如何重啟官方協商機制」,我是在為國為民,是擔心台灣的政治前途、台灣的發展,卻被執政黨的委員好朋友這樣惡意的抹殺、不實的指控,我常說當家不鬧事,天天表面說一回事,實際又做另一回事。張主委,我在講他,你可能沒有注意聽喔?
洪習會以後,總統府發一篇新聞稿是怎麼寫的,我念給你聽,你看我對執政黨的每份文件我都讀得很清楚。洪習會後,新聞稿寫道:「所有的政黨應秉持對內良性競爭,對外團結一致的基本原則」,現在這個會議一開,執政黨就攻擊我們,說這樣是不當的!一開始就抹紅、抹黑、抹醜,什麼都來了!這樣的兩岸關係怎麼好?怎麼能說對內我們有良性的競爭,對外卻是這樣的態度要我們團結一致?我不是講給你聽,是講給你的總統聽,說你們出來的委員都是這樣的水準!所以當家不鬧事,永遠記住這個原則,這個話如果讓大陸聽到,你們就是講一套做一套嘛!所以我常說,沒有九二共識,你改為九二共識也不要這樣講!
其次,莊委員瑞雄所講的,他說他請託的案件,中國大陸回給我陳超明,當然莊委員瑞雄會很不爽。主委,雄三飛彈誤射事件你們先向美國報告,然後再透過美國將消息轉給大陸,大陸會不會爽?民間小事、國家大事,那更不爽啊!所以不要一直罵別人,卻不想反省自己,天天說三道四、說東道西的,我要先說這件事情。
我沒有像民進黨在當初國民黨執政時那麼惡劣,拿著照片就問你認不認識這個人,不認識就消遣你,我很簡單考你,他們現在都在下面笑,他們以前以修理陸委會、海基會為榮,把他們當成消遣的對象,但我不跟他們一樣,我是要考你們有沒有資格當陸委員主委和海基會的董事長、副董事長。
第一個問題,請馬上將大陸中央權力機構的7位常委背給我聽,你們兩位可以由其中一位回答。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習近平、李克強、俞正聲、劉延東……
陳委員超明:不用了,這樣我就了解了。
第二個問題,請問中國大陸4個直轄市的市長是誰?我考的問題很簡單,我之所以問你4個直轄市,因為那是他們非常重要的權力中心。答不出來嗎?你們自己看,你們執政黨派出來的主委是這個樣子!再來,台商最多的5個省分在哪裡?從第一名說起。
張主任委員小月:福建、廣東……
陳委員超明:你只懂得這些,我來告訴主委,是江蘇、廣東、浙江、福建,再來還有一個應該是……
我雖然想不出來,但是你比我還差!
再問你一個問題,最近中國大陸開了一場很重要的會議,你曉得是什麼會議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六中全會。
陳委員超明:第幾屆?
張主任委員小月:第18屆。
陳委員超明:內容是什麼?請用一分鐘簡單告訴我。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要是從嚴治黨,強化他自己的習核心……
陳委員超明:好,你只得到20分。第一個,他建立習核心;第二個,他通過兩條非常重要的法律;第三個是全面法制、全面治黨,還有把人民代表會都納為監督的單位,這裡面非常重要,你應該要隨時去注意。所以我今天為什麼要問你這些問題,是因為就我看來,你們準備的不充足。
再請教一個問題,常常聽到蔡英文總統說什麼主流民意,請告訴我台灣的主流民意是什麼?
張主任委員小月:維持現狀,維持兩岸和平穩定發展的現狀。
陳委員超明:你們所講的主流民意是指選票,蔡總統得了689萬票,國民黨得了381萬票,但是你們要曉得宋楚瑜得了157萬,和國民黨的票數加起來是538萬,蔡英文總統多了150萬票,大概是8到9%,這個叫微主流民意。其實宋楚瑜競選總統所得的票,那都是國民黨的票,大家以為這些票數是國民黨對大陸的政治錯誤,其實是因為被亂罵、天天被講經濟不好,才導致民眾被誤導。你們現在說民調出來有83.3%是同意你們的,請問這份民調從何而來?主委,今天陸委會和海基會所寫的報告,可說是在自彈自唱、自吹自擂,沒有那個意義。我聽到李委員俊俋說,有83.3%的民眾都支持你們,你們可以到鄉下去聽、到都市去聽,現在聲音都在轉變之中,因為執政黨沒有辦法調和兩岸的關係,未來對你們的執政、對台灣的影響非常重大,我就點到這裡。
另外,海基會的田董事長說,最高階層還沒有答應,中國對大陸、台灣還沒有定調。和跟張志軍在對話時,有沒有過這樣一句話?
主席:請海基會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答復。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主席、各位委員。他的意思是,張志軍的話不見得可以代表中國……
陳委員超明:他說不見得可以代表,是因為最高層還沒談話嘛?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對。
陳委員超明:中共最高層的習近平總書記在洪習會裡面談話了,我問你幾個問題,請主委好好回答。剛剛很多民進黨、執政黨的人都擔心,國民黨和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彼此交流,你們很怕他的權限被奪走,其實我們都很聰明,我們是希望兩岸繼續維持和諧的關係,既然你們關閉了談判空間,我們去做的時候,你們又一直說東說西的,難道國民黨會自作主張去簽協議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跟委員報告,針對兩岸的關係,我們這邊很努力,當然北京方面也要有相同的回應和善意……
陳委員超明:別人做得好,你們應該是要鼓勵、要學習,但是你們卻沒有這麼做。
其實這裡面已經產生一個很大的變化,你說不要有政治框架,那美國和臺灣的來往有沒有包含政治的現實利益?日本和臺灣的來往有沒有政治現實和利益考量?為什麼你不說他們,只認為中國大陸和臺灣來往就是政治問題?你當過外交官,哪一個國家的來往不是和政治有關係?你為什麼會說你們有善意、有彈性?
張主任委員小月:每一個國家都會從自己的角度出發,我們在處理兩岸事務的時候,也是要從臺灣的利益、臺灣民眾的福祉來考慮。
陳委員超明:還有,本席覺得你們執政黨現在都在亂來,你不要說那些官話,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為什麼八縣市的縣市長到中國大陸就有問題,可是你們綠軍的縣市長和中央民意代表到日本朝貢就沒有問題?這也是交流啊!
張主任委員小月:其實我們非常鼓勵,也支持交流,但是我們覺得不應該有藍綠之分,或者用這種方式讓國內造成更大的對立。
陳委員超明:張主委、張副董事長,其實你們現在的工作完全停滯了,如果你們說話再這麼強硬,或者用這樣的消遣語氣,只會破壞兩岸的關係,你們並沒有做到謙卑、謙卑、再謙卑。習近平說過一句話,若讓臺灣獨立,中國共產黨會被人民推翻,這邊說不能涉及政治現況,他們說你們在準備臺獨,兩邊的歧見要怎麼解決?你們的智慧、彈性在哪裡?因為他們把這件事情當成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的政策就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相關的事務,至於其他的事情……
陳委員超明:本席曉得你又要重複播放錄音帶內容了,關於這個部分,你們要好好去思考,因為兩方各有堅持的立場。最後,我們國民黨的洪秀柱主席在中國大陸說要「求一中原則之同,存一中涵義之異」,也就是要求同存異,你們執政黨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如何?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認為交往時不應該有先決條件,不要設定一個……
陳委員超明:你們只希望自己贏,沒有考量到別人的立場,這樣談判怎麼進行呢?你們應該學習國民黨在幾個原則之下處理事情,就是在臺灣繁榮發展、兩岸和平的原則下處理事情。你們常常說到政治,難道和日本來往就沒有政治現實考量嗎?和美國來往就沒有政治現實考量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就是因為兩岸……
陳委員超明:還是你們怕臺獨黨綱拿掉的話,選舉就不會贏了?本席支持以和平政綱對應你們的臺獨黨綱,本席要說一句話,剛剛你一直指責國民黨去談和平政綱,其實我們是去探討和平政綱的可能性,這個可能性是可以探討的,但是你們卻這樣抹黑我們,說我們要去談判、簽協議,這些事情你們應該要說清楚。
張主任委員小月:目前不適宜談所謂的和平協議,因為國內並沒有共識,大家還有很多不同看法。
陳委員超明:怎麼會沒有共識?很多人都說能夠不要戰爭是最好的,只是國民黨不能代表官方去談,但是我們可以討論可行性的問題。你們說臺灣沒有共識,好像是你們代表了六百多萬票,所以你們的意見才是意見,其實也才差了一百多萬票而已,這樣你們就是主流民意嗎?我們上次競選輸了,其實不是因為中國政策的問題,而是經濟的問題,所以你們不要自我膨脹,好像選舉贏了,就覺得全世界都屬於你們,臺灣都屬於你們。
現在怎麼會沒有共識?大家都說能夠不要打仗是最好的,而且和平協議又沒有牽涉到主權,在一個中國裡面,不管是中華民國的憲法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因為現在一中有兩個憲法,兩個憲法組成一中,這些都是可以討論的,你們為什麼要故步自封,只認為自己說的才是對的。還是你們怕把這個部分拿掉之後,選舉就贏不了,以後就沒有辦法執政,所以才會那麼堅持?但是這樣會害死臺灣的未來,不然我們拭目以待,你等著看,到時候就會曉得影響和結果。
本席提出來的這些問題,你們自己要去touch、要去思考,你可以從頭再看一次國民黨的意思,其實洪主席帶到大陸的訊息是一種正面的能量,既然你們不做,那就由我們來做,由我們來做這些服務的工作,但我們不會簽任何合約,也不是像莊瑞雄委員一樣,只要一說到中國大陸就開始抹黑、抹紅,這樣大陸方面怎麼會想做服務的工作?如果是本席,那本席也不做,更何況大陸的遊客來臺灣,還要被這種執政黨天天消遣,如果本席是習近平總書記,就不讓我們的人去臺灣,看你們臺灣有多行?不要自吹自擂了。
本席提出的問題都很實際,因為這些都是你們說的,如果本席是他們的總書記,就算有機會,本席也會說不要去,沒必要去那邊消費還要被別人消遣,你要永遠記得這一點,你們這麼做的話,兩岸關係怎麼會好呢?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瑞隆質詢。
賴委員瑞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剛剛陳超明委員和其他國民黨委員有提到鬧事這件事情,請教張主委,包括陸委會在內,現在的新政府有沒有在鬧事?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完全沒有,我們完全是秉持善意來處理兩岸關係。
賴委員瑞隆:你覺得這樣的鬧事說法從何而來?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於其他委員個人的意見,我沒有評論。其實現在蔡政府是非常務實、理性的,我們是採取善意的態度,也希望兩岸關係能夠和平、穩定。當然,我們也不會在對岸的壓力之下屈服,我們是用這樣的態度和立場,雖然是善意,但也會有所堅持,我們是用這樣的立場來推動、處理兩岸事務。
賴委員瑞隆:就本席看來,其實就某種程度來說,目前兩岸都有點克制,希望達到兩岸的最大利益。目前臺灣政府是儘量以善意的方式、克制的方式在處理事情,反而是有些特定的政黨在刻意分化,甚至刻意製造一些衝突,本席覺得這對兩岸是非常不利的。主委同意這樣的看法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完全同意,其實我們應該以大家都在同一條船上的精神,一致對外。
賴委員瑞隆:對,臺灣的人民都在同一條船上,本席認為任何政黨都不應該刻意去分化,或者期待製造衝突,這對臺灣、對兩岸絕對沒有任何益處。所以本席也要再次呼籲,任何政黨都不應該試圖去製造衝突或者分化,本席認為這是必須受到譴責的。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
賴委員瑞隆:接下來本席想要請教一下,在這段期間,維持現狀一直是新政府上台之後的基調,包括尊重1992年兩岸會談的歷史事實,包括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行事。本席想請問一下,目前新政府還是採取維持現狀的做法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
賴委員瑞隆:請教你,誰的主張是不要維持現狀?現在這樣的變化,是誰不主張維持現狀?
張主任委員小月:問題是出在海峽對岸,出在北京當局。
賴委員瑞隆:就兩岸的說法來看,其實兩邊發言人所說的內容都存於對方的一念之間。本席個人認為,包括蔡英文總統在內,其實在她就任之後表現了相當大的善意,不管是維持現狀,或者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立場,本席認為全都是為了維持現狀,這段時間並沒有任何改變,本席認為臺灣這邊沒有做任何改變,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完全正確,而且國際社會也非常支持我們的兩岸政策,他們認為我們的總統是非常務實、理性的。
賴委員瑞隆:所以改變的是大陸那一方嘛!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
賴委員瑞隆:他們要求臺灣要做某些論述或某些承諾,才願意再做進一步的交流,是這樣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可是這並非我們的主流民意,也不是我們的民眾所能接受的。
賴委員瑞隆:所以現在是對岸在做一些改變,他們希望改變現有的一些做法,才會對兩岸的交流造成一些影響,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例如協議的執行等等受到影響,工作小組的會議也延後召開,例如大陸的觀光客來臺灣,這部分他們也做了限縮。
賴委員瑞隆:所以這也是我們要呼籲的,目前臺灣的蔡英文政府其實就是維持現狀,沒有任何改變,本席也要呼籲國民黨的朋友們,你們不應該在這裡面做文章,甚至是試圖分化。
包括剛剛大家提到的,其實海基會扮演的是官方授權的單位,是一個合法授權的兩岸溝通單位,本席認為任何一個單位都不應該試圖去取代這樣的功能,因為這是違法、違憲的,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事實上是不可能的,也沒有效益。
賴委員瑞隆:本席現在想要請問主委,我們這段時間不只是維持現狀,其實在某些政策上也有釋出一些善意,包括對陸配、陸生、陸客,我們都有釋出一些政策上的善意,主委要不要再說明一下?
張主任委員小月:例如陸生納保這個部分,現在已經非常確定,就是陸生可以比照外來學生,包括外籍生、僑生,一體納入我們的全民健保,這就是我們的善意。例如陸配的部分,前幾天我們用函釋的方式放寬他們在公家機關服務的限制,只要不是列在公務機關的人員名冊裡面,例如臨時人員的部分,現在陸配也可以從事這些工作,例如學校的廚工、停車場的管理員等等,我們也開放讓陸配可以擔任,我們對陸配的生活面照顧還是在繼續加強,並且加以落實。
賴委員瑞隆:所以新政府上台之後不只是維持現狀,其實可以釋出的善意及其他能夠做的,新政府也努力在做,希望讓兩岸關係更加和諧,讓雙方有一個比較友善的發展。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這也是我們持續在努力的。
賴委員瑞隆:最近有傳出所謂的熱對抗,不知道主委對熱對抗這件事情有什麼看法?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並不覺得兩岸有所謂的熱對抗。其實我們最主要的責任就是一定要讓海峽兩岸維持一個和平、穩定的局面,同時在整個亞太地區,我們也希望能夠和平、穩定,這部分我們做到了。雖然交流的部分有一些延後、遲緩,但是就整體環境來說,兩岸的和平、穩定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賴委員瑞隆:主委,臺灣政府會去挑釁或是做熱對抗這種引起衝突的動作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完全不會,我們的政策就是要和平、穩定,所以我們不會做任何的挑釁,也不會製造任何的衝突、矛盾和不安。
賴委員瑞隆:所以這部分是非常清楚的,臺灣政府是採取比較友善、溫和的做法,對於這樣的熱對抗議題,有心人士也不要刻意去炒作,因為這對臺灣、對兩岸的現狀都沒有任何實際上的幫助。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沒有任何幫助。
賴委員瑞隆:再來,本席要關心一個問題,之前曾經提過對岸有一些比較強硬派的說法,他們說兩岸關係會地動山搖,好像前一陣子也有從國民黨中央聽到這樣的說法,因為好像有人向大陸方面反映為什麼還沒有地動山搖,為什麼沒有發生?主委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呢?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想這是有心人士提出的,其實就我們的立場來說,我們因為……
賴委員瑞隆:主委,如果真的有人做這件事情,真的透過關係去煽動大陸說為什麼,小英沒有配合你們的想法和政策,為什麼沒有地動山搖,這個作為可取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非常不可取,也違背兩岸人民的福祉。
賴委員瑞隆:本席認為這部分必須強力譴責,如果有這樣的行為,試圖煽動、挑動兩岸之間的關係,本席覺得這是把臺灣內部的政治競爭擴大到整個兩岸關係,真的非常不可取,如果有這樣的行為,本席認為朝野政黨都應該共同譴責,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完全同意。
賴委員瑞隆:再來,這一次洪秀柱去大陸有拜訪習近平,他們也有提到八個縣市的事情,本席看了一下之前的報導,因為各家媒體報導都有提到,其實國臺辦對這件事情是保留的,針對來臺灣旅遊只走藍色執政的八個縣市這件事,他們對這個部分是有保留的,主委,是這樣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以我們的立場來說,觀光根本就不應該分藍綠,我們也不容許北京用分化的方式,造成我們內部的分裂。其實臺灣每個地方的風景都非常優美,我們歡迎大陸觀光客來臺灣,不要只是到藍營的八個縣市,我覺得任何地方都應該去走走、看看,不應該用藍綠來加以區隔,分化我們內部的社會,這是政府絕對不能容許的。
賴委員瑞隆:其實就某種程度來說,對岸還是有一些比較理性、務實的聲音,本席比較擔心的反而是例如洪秀柱主席這樣的行為,因為他們不斷去刺激對岸,甚至希望對方採取一些分化的做法,例如到藍營的八個縣市觀光。其實在幾家媒體的報導當中都有提到,當洪秀柱向習近平提這件事情的時候,張志軍的臉色變了一下,因為他之前也說過,他認為這是不恰當的,也不好執行。
本席認為這件事情和前面討論的事情是一樣的,如果把內部的一些爭執,或者政黨之間的一些競爭擴大,甚至影響到臺灣的利益,本席認為這是非常不恰當的,而且應該受到譴責。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我完全同意。
賴委員瑞隆:本席認為其實現在國民黨應該要扮演一個忠誠反對黨的角色,但是我們現在看到的很多做法,本席覺得國民黨,包括洪主席,他們的一些做法看起來並不是完全以臺灣的最大利益來做思考,本席認為這對臺灣是一個非常大的危險,因為他們不斷去挑動兩岸之間的一些敏感問題。
本席剛才說了,主委也提過,民進黨政府上台之後,其實我們的政策就是維持現狀,希望兩岸關係持續穩定的走,同時也釋放了一些善意。本席認為大家希望的兩岸關係應該是越來越和緩,但是就本席現在看到的,他們不是扮演一個忠誠反對黨的角色,而是在中間搧風點火、見縫插針,甚至刻意製造一些衝突,本席認為這是非常不恰當的。
例如來這邊旅遊還要分成藍營執政的八個縣市或是綠營執政的縣市,難道臺灣內部要分化成這樣嗎?例如現在民進黨執政,以後補助款就不給國民黨執政的縣市,這樣的做法行得通嗎?其實這是大有問題的。所以本席認為政黨的競爭應該是在內部進行,不應該把這樣的競爭外擴到整個兩岸關係,主委同意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的確,我完全同意。我們覺得在國內不同政黨可以有不同的立場,但是臺灣只有一個,針對兩岸問題,各政黨應該要有一致的立場,大家應該團結一致,共同尋求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和發展。
賴委員瑞隆:本席看到洪主席這次去大陸時有提到,目前的官方溝通管道堵絕,所以國民黨責無旁貸將協助民間,看來國民黨是想要扮演海基會的角色。如果兩岸持續這樣下去,如果國民黨是一個忠誠的反對黨,是一個成熟的政黨的話,他們應該要協助兩岸緩和關係、打通溝通管道,而不是試圖扮演這樣的角色,本席認為這麼做不只是違法,而且是傷害臺灣的最大利益。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其實海基會的功能是不可能被其他單位取代的,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因為它是政府唯一授權處理兩岸交流服務、協商業務的機構,我們也呼籲社會各界及不同的政黨,請大家一起支持政府,共同努力推動兩岸關係往正向的方向發展。
賴委員瑞隆:請教張副董事長,之前田弘茂董事長有提到兩岸關係要死不活,甚至還會走下坡,因為董事長今天沒有列席,張副董事長是否要做補充說明或修正?
主席(陳委員超明):請海基會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答復。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要向委員說明田董事長不是說「要死不活」,他說的是「要死要活」,可能是記者聽錯了。他描述的「要死要活」這個概念,是指兩岸現在的關係是一種冷和的狀態,隨時都有可能改善,所以如何在他任內讓兩岸的互動回到正常化的溝通機制,這才是他的本意。不管是記者下的標題,或者是裡面的內容,我看都有……
賴委員瑞隆:所以董事長向你提過要澄清、更正,其實他的說法是「要死要活」。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而且他有把這一段錄音內容,包括錄影的內容,全部都放在海基會的官網上。
賴委員瑞隆:我們希望未來陸委會、海基會還是要持續扮演強化溝通的角色,兩岸關係的和諧發展,對臺灣長期來說其實還是有利的,我們希望兩位持續努力,謝謝各位。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昭順質詢。
黃委員質詢完畢後,休息10分鐘。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本席質詢之前要先向你提兩個建議,第一、以後如果來參加的官員特別多,請主席換一個會議室,因為我們剛才一進來,發現連委員的位置都沒有了,本席覺得這樣不對。第二、海基會田董事長這個位置何等重要,我們沒有理由讓海基會的董事長缺席,因為他們是我們在兩岸關係當中的唯一官方代表,立法院開會他怎麼可以不來?本席認為這是不可以的,當年江丙坤董事長沒有出席,就被民進黨譴責過很多次。
包括剛才田董事長說過的話,不管是要死要活或要死不活,針對這個部分,如果他有來開會的話,就可以在這裡說清楚,讓大家更了解未來到底要怎麼做,請主席務必針對這件事情做處理。另外,經濟部次長也請假沒有出席嗎?本席覺得這樣不對。主席,本席要提出嚴正的抗議,經濟部次長不來是很嚴重的一件事,因為我們要討論經貿協定的部分。
從早上聽到現在,本席覺得有點難過,民進黨委員和官員幾乎是在網內互打,就是彼此做球打來打去,只會批評國民黨而已。剛才他們提到國民黨有幾個縣市首長到對岸,但本席要提醒民進黨政府,當家的不鬧事,鬧事的不當家,前兩個禮拜民進黨邀集十三個縣市首長參加長照2.0會議,當時一樣沒有邀請國民黨八個縣市的縣市首長,這個議題何等重要,那是我們國內重要的內政,更何況是兩岸的關係。
針對這個部分,本席希望未來民進黨能夠當一個真正的執政黨,身為執政黨,做這些事情時就應該要有泱泱大度。接下來本席想請問幾件事,首先,百分之七十幾的民眾希望我們能夠維持現狀,陸委會主委應該同意本席的說法吧?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是,這是對大部分的民眾而言。
黃委員昭順:幾乎將近80%的民眾都這麼希望。民進黨所謂的維持現狀和國民黨所說的維持現狀,兩者有什麼不同?
張主任委員小月:有一個政治框架和前提,就是對於所謂的九二共識有不同的解讀。
黃委員昭順:關於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我們國民黨黨團說的非常清楚,一中各表就是一中各表。陸委會主委剛才回答的不三不四,本席要提出嚴正的抗議,因為我們沒有在一中的框架下做什麼事。關於一中各表這個說法,大概是從八年前一直延續到現在,現在你們把這個現狀拿開,所以才會發生很多問題,當然就本席來說,本席也不希望發生這些事。
本席有幾件事要請教你們,先請教農委會黃副主委,在你們的報告第3頁提到,本席剛才也有聽到你的口頭報告,因為最近農產品銷到中國大陸有些問題,當然,龍膽、石斑等等應該不是那個原因,是因為產品發生了問題。你們在第3頁提到,要透過非官方的管道去做溝通,這是你們的報告寫的,請問你們所謂的非官方管道是指什麼?
主席:請農委會黃副主任委員答復。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我不清楚。
黃委員昭順:你們的報告是這麼寫的,這件事情有誰清楚?農委會說要透過非官方管道溝通,請問陸委會知道這件事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個個案我不知道,但是兩岸之間雖然……
黃委員昭順:這個是個案?這是很嚴重的問題,這一點你剛才不是一直強調嗎?請問海基會張副董事長,他們有透過你們去談這件事嗎?
主席:請海基會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答復。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黃委員昭順:那農委會是不是違反我們兩岸關係方面的法律規定?請陸委會主委回答。
張主任委員小月:在處理臺商所面臨的問題時,我們有很多的……
黃委員昭順:你們透過什麼非官方的管道?還是你們有密使?請你們告訴我們。
張主任委員小月:兩岸之間並沒有密使,但是對臺商的服務,其實我們有很多方式。
黃委員昭順:請農委會黃副主委回答,之前應該有很多人向你們反映這類的問題。所以換句話說,如果要透過其他的管道,只要向你們報備即可,但是農委會也沒有向陸委會或海基會報告。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有關非官方管道,就是透過檢驗檢疫協會這種……
黃委員昭順:你們有向陸委會或海基會報告嗎?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還沒有。
黃委員昭順:沒有報告?那就是密使囉?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這個不是密使,因為兩岸的事是由兩岸自行決定。
黃委員昭順:那你們是什麼意思?因為按照現在的機制就是這樣,對不對?你們不要一直在這裡網內互打,還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出去。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陸委會張主委,在你們報告的第4頁提到,希望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儘早完成立法,請問陸委會的提案在哪裡?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部分我們是列為優先法案。
黃委員昭順:對,那你們的提案在哪裡?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行政機關沒有提案,因為在……
黃委員昭順:行政機關沒有提案?兩岸關係不只是民進黨應該要關心,包括國民黨也一樣,這件事應該不分朝野。上個會期本席擔任召委,當時民進黨說要認養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結果卻連一次會議都沒有安排,這是第二個會期,你們在報告裡面說要把它列為優先法案,儘速完成立法程序。
你們已經補了很多行政院的提案到立法院,例如內政部的住宅法草案也送過來了,但是陸委會連案子都沒有送,卻告訴我們希望儘早完成立法,這是說給誰聽的?你們每天在這裡說三道四、網內互打、互相取暖,這樣就能夠改變兩岸的關係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站在陸委會的立場,我們一直覺得監督條例非常重要,所以這個……
黃委員昭順:但是你們連案子都不送過來。
張主任委員小月:不提案並不表示……
黃委員昭順:到今天為止,只有民進黨和親民黨提出六個案子,原來的行政院版本已經被你們撤回,520以前提的案子都已經被你們撤回了,但是現在你們卻不提案,所以本席就在想,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包括你們自己說過的,要評估陸方區別對待的影響層面,你們現在是評估哪個部分?請你告訴本席。
張主任委員小月:例如像……
黃委員昭順:例如針對藍營執政的八個縣市,是不是?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如果他們做差別區隔對待的話,這是我們不能允許的。
黃委員昭順:請問你們什麼時候可以完成這個評估報告?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就是長期觀察,基本上我們覺得,事實上這件事情也提供……
黃委員昭順:請問你,你們多久可以提出評估報告?一個月還是兩個月?或者是三個月?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就要看事情的發展。
黃委員昭順:主席,本席具體提出意見,從520到現在已經將近六個月的時間,他們的報告就是隨便寫一寫,民進黨只會在這裡彼此取暖、在這裡網內互打,所以本席請你等一下做一項決議,我們希望他們在三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然後再到立法院做一次報告,讓所有民眾知道你們到底做了些什麼事,可以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沒有問題,因為我們一直很努力。
黃委員昭順:主席,今天經濟部次長沒有出席是很嚴重的事情,因為兩岸服貿協定主談的單位是經濟部,我們不知道當時所談的這幾項協定,現在是否會按照原來的規劃進行,或者你們會有所改變?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部分要等到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成立法之後,再根據新的監督條例來……
黃委員昭順:請教經濟部國貿局陳副局長,原來所談的內容,現在全部要停下來嗎?
主席:請經濟部國貿局陳副局長答復。
陳副局長正祺:主席、各位委員。兩岸服貿協議已經談完了,目前是在等待大院審議。但是依照大院的決議,我們會等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成立法……
黃委員昭順:所以沒有那個監督條例,事情就完全停滯。請問你,剛才農委會說要透過其他非官方管道去談的事情,是我們以前就談好的嗎?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這個不是非官方的管道,它是兩岸檢驗檢疫協會下面的……
黃委員昭順:你們的報告是這麼寫的,這是農委會的報告,在第3頁寫得很清楚,還是說你們這個報告是拿來騙立法院的?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不是的。
黃委員昭順:你們連來立法院報告都可以這麼草率嗎?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在原來的協議裡面,本來就有一些對口是民間單位。
黃委員昭順:所以那個部分不會違反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嗎?請教張副董事長,你剛才不是說所有的管道都必須經過你們同意,他們有經過你們的同意嗎?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海基會是受陸委會的委託。
黃委員昭順:陸委會剛才已經說過沒有委託其他單位。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對,再向委員報告一下,所有……
黃委員昭順:所以主委,你們不要有兩套標準,這很顯然就是有兩套標準,你們就是想抹紅什麼單位,可以這麼做嗎?不要每天只會在這裡說三道四。本席再請問你,昨天蕭萬長前副總統在金門舉辦一場會議,你們陸委會有掌握狀況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有的,我們有關注。
黃委員昭順:你們有派人過去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陸委會有派基層科員去做一些行政方面的協助。
黃委員昭順:哪幾位?能不能告訴我們?
張主任委員小月:有兩位科員級的同仁。
黃委員昭順:主委,兩岸企業家峰會這個會議是從2013年開始舉辦,今年是第四屆,這個會議集結了兩岸的中小企業,包括在大陸努力工作的臺商。本席想請教你,昨天蕭萬長前副總統特別提到,臺資應該比照陸內資的待遇,你同意這樣的做法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不清楚詳細的狀況,可能需要更多的資訊,還要和經濟部等相關部會……
黃委員昭順:你不清楚詳細的狀況?請教張副董事長,你同意臺資在對岸投資時,應該比照陸內資的待遇嗎?你同意蕭副總統所提的建議嗎?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那是要求中國大陸對我們去投資放寬限制,它的內涵是希望臺資受到和中國大陸企業一樣的對待,這個部分我們當然樂觀其成。
黃委員昭順:主委,你聽到他的說明了,你連這麼重要的事情都不清楚,這是所有臺商都非常重視的議題,你們只派兩個科員去參加,然後告訴本席你不清楚內容,主委,你有虧職守。蕭萬長前副總統所提的這五項建議,都是多年來我們非常努力在做的,希望所有在對岸投資的臺商都能夠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你剛才說除了經過海基會同意的,其他的都不用談,這是我們應該有的態度嗎?這是現在政府的態度嗎?我們希望能夠清楚知道這一點。
你們有必要每天在這裡用抹紅的方式處理兩岸關係嗎?其實你們所有的抹紅動作都不能改變目前的狀況,我們希望臺灣能夠往前走,不只是一中各表、相安無事就好,其實努力向前才是我們的目標。主席,如果農委會提出的報告是在唬弄我們立法院,我們應該要提出譴責案。
主席:本席完全了解,你說的完全正確,本席是以公正的立場說話。憑良心說,其實本席今天也有很多話要說,你們不要隨便回答什麼官方管道、第三管道等等,因為本席發覺現在在臺灣辦理的任何和中國大陸來往的活動,其實你們都不聞不問。
黃委員昭順:他們只派兩個科員去參加,每天只會在這裡網內互打。
主席:本席認為如果他們希望把事情做好,他們就要自己去溝通,要不然就算我們現在告訴他們,他們還是不當一回事。
黃委員昭順:還好剛才張副董事長是這樣答復,不然本席真的要翻桌了。
主席:本席告訴你啦!張副董事長一定要說樂觀其成,因為那是對我們有利的,其實他們對內容也不是很了解。
黃委員昭順:主席,至少他敢說樂觀其成,因為陸委會的主委不敢答復,這是何等可笑的行為,本席要提出最嚴重的抗議。
主席:因為本席擔任主席,所以立場應該要中立啦!
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林委員麗蟬質詢。
林委員麗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張主委,相信你也很了解,不管是陸配或是外配的權益衡平,本席對這些議題一直都很關注,因為我們在法令上有很多差別待遇,所以本席今天要和主委討論陸配的工作權問題。
外國人或大陸人士取得中華民國的身分證之後,他們就是我們的國民,但是根據目前的法令,無論是國籍法的第十條,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第二十一條,對他們仍然有所限制,包括限制10年的參政權,不能擔任政務官或政府機關的首長以及參選民意代表,這些都不行。除了這些參政權以外,本席也有注意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連不涉及機密業務的廚工、清潔工也都不行,你覺得這樣的差別待遇跟禁止合理嗎?也就是說,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後,最快也要6年才能取得身分證,然後還要再等10年,也就是說最快要16年後才能擔任學校裡面的廚工或是清潔工,連擔任清潔隊裡面的清潔工都不行,你覺得我們這樣還是號稱人權立國的國家嗎?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因為兩岸關係有它的特殊性,所以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這部分的人我們是有比較嚴格的限制跟規定。
林委員麗蟬:長期以來,不管是新住民團體還是法界的專家對於,國籍法第十條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關於新住民的參政權跟工作權的規定都有深度的批判。就實務面來看,本席上任以來也接到過3個陳情案,主要是針對工作權的部分。本席在全國舉辦過很多場有關新住民的座談會,包括上一次我們去金門舉辦有關新住民的座談會時,也有很多的新住民提到,我們連廚工、清潔工都不能做。本席也多次的跟你談到過為什麼會這樣,這是因為在西元2007年扁政府時代,陸委會有函釋:「禁止地方政府、學校單位聘用設籍未滿十年的大陸人士。」就是因為那兩次的函釋讓陸配在臺灣必須要等16年後才能真正擁有就業的權益,我覺得這是非常不合理的。陸配的孩子也在學校就讀,有很多的新住民、陸配媽媽也都在學校裡擔任志工,難道要拘泥於這項規定而叫他們不能來學校看小孩嗎?你覺得這樣子合理嗎?連工友、廚工、清潔工都不能做,這樣子的限制、函釋,你覺得需要被撤掉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其實我們有放寬一部分的規定,就是如果不是在機關的常任人員名單裡面,而他是臨時人員的話,這部分陸委會是有一個新的辦法、新的放寬,未來針對臨時人員的部分,相關機關其實是可以聘請他們來擔任這種短期的、臨時的人員,像是廚工、停車場收費人員、看護員、照顧服務員等,就是只要不是機關正常、一般常態性的、長期僱用的人員就可以了。
林委員麗蟬:所以你覺得你們已經有去函就可以了,那表示之前的這個函釋就沒有作用了,也就是西元2007年扁政府時代禁止的這個函釋沒有作用了?
張主任委員小月:有新的函釋就要根據新的函釋,所以相關的機關是可以聘用陸配來擔任臨時人員的工作,這是可以的。
林委員麗蟬:如果是這樣,依照本席長期以來的訴求,我也感謝陸委會這邊有小小的放寬陸配的工作權,但是我覺得,雖然你們的函釋放寬了規定,但是地方政府長期以來因為西元2007年扁政府時代的那2個函釋,讓各縣市政府在進用陸配時受到很多的限制,陸委會這邊能不能好人做到底,在全國舉辦幾場說明會,告訴地方政府他們可以聘請陸配,也就是聘請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的陸配來擔任臨時人員,不要限制他們10年不能擔任臨時人員,這個部分陸委會可以做到嗎?我覺得這個部分是你們一定要去做的。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還是要根據相關的法令,當然跟地方縣市政府的座談我們也很樂意來進行,如果他們能夠聘用陸配的話,像臨時人員這部分,我們也很樂意來跟縣市政府加以說明。
林委員麗蟬:你說要根據相關的法令,本席在這裡要提出來,這個不是只有函釋、命令要放寬而已,而是應該要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裡面去做放寬。這次進行大法官資格審查時,我質詢黃昭元大法官的時候,他也表示這部分是非常不合理的,應該要放寬,所以這部分你可不可以做長期的考量、往長期的放寬去進行修法?
張主任委員小月:好的,我們會根據國家的安全狀況,適時來加以檢討,我們也很樂意舉辦相關研討會,我們會根據國家的安全跟陸配的需求以及社會各界的看法來做檢討。
林委員麗蟬:修這個法會涉及到國家安全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要看是做哪一方面的工作。
林委員麗蟬:你們既然已經放寬這個規定了,那可不可以乾脆好人做到底,我要強調的是行政院版一定要趕快出來,因為我身為新住民的立法委員,我必須要針對這方面提出修法,所以我希望當我提出修法的時候,陸委會這邊也一定要有一個對案,謝謝主委。
接下來我要請教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楊司長,最近蔡總統說陸生要納保,針對這個議題教育部不應該躲在後面,這個議題除了陸委會要表示意見之外,教育部也應該要站出來表示意見。我們看到媒體這幾次的報導,林全院長在跟民進黨的委員召開便當會議後決議,只有有學籍的陸生才能納保,不管是學士生或是碩博士生都必須要有學籍才能納保。次長,你覺得你需要為這個事件出來做個說明嗎?就本席的了解,到民國105年11月為止,來台灣留學的陸生大概有24,775人,請問次長,這當中有多少是學籍生,有多少是交換生?
主席:請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楊司長答復。
楊司長敏玲: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陸生來台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來台讀學位的學位生,這就是剛才委員提到的部分。另一類我們稱為研修生,這一類的研修生是用專業交流的身分來的,跟學位生是用陸生來台就學辦法取得入學許可後來台的身分是不一樣的,這些研修生來台停留的時間大部分都是在6個月以內,因為這一類研修生他們的停留期限只有6個月。
林委員麗蟬:那交換生呢?
楊司長敏玲:交換生、研修生這一類的學生,整體我們都是稱為研修生。
林委員麗蟬:他們都是只停留6個月以內嗎?教育部沒有放寬他們可以停留超過6個月嗎?
楊司長敏玲:是,他們可以申請停留一年,但是我們只有2,000個名額。
林委員麗蟬:這表示我們的放寬只做了一半,我們的放寬只是喊口號而已,只有2,000名以內的陸生可以停留一年,也就是說,這些交換生、研修生就算來台超過6個月,也沒有辦法享有這方面的福利。
楊司長敏玲:報告委員,我們針對研修生來台有一個辦法,其中已經要求學校要讓研修生加入醫療保險跟商業保險、意外險,所以事實上這些研修生在商業保險下已經有一個完整的照顧了。
林委員麗蟬:所以你覺得他們無需納保?所以蔡政府只開放讓學籍生納保做修法而已,並沒有開放讓研修生跟交換生納保,這樣子算公平嗎?本席發現不管是僑生還是外籍生或陸生、不管是交換生還是研修生,現在全部都不能納保,但之前是有的,你們的放寬好像只是在喊口號,要用陸生的名義來限制外籍生跟僑生,現在連外籍生跟僑生的研修生或交換生也都不能納保了。
楊司長敏玲:報告委員,陸生納健保事實上是按照權益衡平性的情況來比照僑生及外籍生來納入健保。
林委員麗蟬:你覺得這有放寬嗎?你們好像是藉由放寬這個名義來限制在台的僑生、僑外生?陸生的部分也沒有做到照顧,我很懷疑新政府提出新南向政策,但又提出要限制外籍生跟僑生的納保資格,這樣子的新南向政策是教育部提出來的新南向政策,還是退步的新向政策呢?
楊司長敏玲:報告委員,僑外生納健保的資格是沒有任何改變的,我們在新南向政策上面也有……
林委員麗蟬:可是你們上面有說要居住滿6個月,而且要是學籍生才可以,這表示如果身分是交換生或研修生,就算在台灣住超過一年也是不行的,所以在這個規定裡面,你們已經限縮相關資格了。
楊司長敏玲:報告委員,僑生跟僑外生如果居住超過6個月以上,取得居留的身分後,他們就可以納健保了。
林委員麗蟬:那為什麼僑生跟外籍生可以這樣子,但陸生就是不行?所以這一塊你們是矛盾的,為什麼要做卻又不一步到位,要做卻又限制這、限制那?這真是亂七八糟、歪七扭八的修法,又有點要把僑生、外籍生一起拉下水的感覺,但卻又在這邊解釋是因為他們怎樣又怎樣,對此教育部不用出來講話嗎?
楊司長敏玲:報告委員,陸生納健保事實上在整個僑外生、境外學生學習權益的衡平性上已經是一個很大的突破了,教育部也有配合衛福部跟陸委會一起往這個方向來努力。
林委員麗蟬:教育部有去問過在台的陸生、僑生還是外籍生嗎?他們有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嗎?全額收費之後,又限制了很多,這是放寬的福利嗎?
楊司長敏玲:報告委員,我們針對這些僑外生的納保還有一些配套的措施,要整體配合衛福部的修法來進行更細緻、更完善的配套措施,希望能夠在境外學生學習權益衡平性的考量下,照顧到所有類別、所有來台灣學習的境外學生。
林委員麗蟬:其實台灣的高等教育在國際上的排名已經輸給新加坡了,你覺得如果我們在這邊限東限西的,學生還會選擇來台灣嗎?
楊司長敏玲:報告委員,事實上,台灣高等教育的能量是非常充沛的,尤其對於新南向國家正在做進一步的改進,他們非常需要技職人才的培育。
林委員麗蟬:雖然我們已經開始在喊新南向了,可是你們在這邊藉由放寬陸生納保的名義,限制只有學籍生可以納保,交流生是不可以納保的、是沒有醫療人權的,我們的國家只提供學籍生納保,然後外籍生那邊又全額收費,這好像是叫他們不要來研習、也不要來交流,因為我們統統都不歡迎,我們只歡迎他們的學籍生來而已,你們的態度是這個樣子嗎?教育部不用出來講話嗎?
楊司長敏玲:報告委員,教育部一直有配合衛福部在做修法。
林委員麗蟬:你們一直在配合,是一直在配合限縮嗎?
楊司長敏玲:不是,我們非常鼓勵僑外的同學能夠到台灣來,事實上,我們也有擴大招收境外的學生,像是新南向政策,這都是整體的在鼓勵僑外生能夠到台灣來學習。
林委員麗蟬:所以是整體的在限縮嗎?你是在打臉蔡政府嗎?你們怎麼可以在這邊限縮那麼多呢?
楊司長敏玲:我們相信透過陸生納健保的這個政策可以整體兼顧到境外生的權益。
林委員麗蟬:那你可不可以承諾有關修改境外生納健保的部分,你會站出來為境外生說話,因為你是教育部的官員,你要為我們的僑生、陸生及外籍生講話?不管是學籍生、研修生還是交換生,你都要站在他們的醫療立場去為他們著想,可不可以?你一定要站出來講話。
楊司長敏玲:好的,謝謝委員,我們一定會研擬配套措施,一定會按照委員的提示儘量照顧到所有境外學生的權益,謝謝委員。
主席:我建議一下,大陸生是「停留」,但僑生跟外籍生就是「居留」,為什麼我們要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張主委卻不同意?因為他怕功勞被我們搶過來。第二,你剛剛講的沒有錯,為什麼只有來這邊唸書的人可以納保,如果是交換生就不可以?執政的民進黨話都講得很好聽,但其實暗中都有招數在的,這是第一點。第二點,你剛剛談到陸配的工作權,張主委說已經有新的函釋出來了,那就你請他拿出來,請他把那一張拿出來就好,但我判斷是沒有的,你不要被他拐了,好不好?主委,請你把你剛剛講到的那個新的函釋拿出來。
林委員麗蟬:主委,請把那個函釋拿出來給我們內政委員會的委員們。
主席:不然我聽到你講國家安全……
洪委員宗熠:(在席位上)現在是主席在質詢嗎?
林委員麗蟬:因為連主席都不知道有這個函釋。
洪委員宗熠:(在座位上)主席就主持就好了。
主席:好啦!我只是稍微了解一下,這樣我也可以把服務做好,好不好?
林委員麗蟬:主委,你有的函釋都應該要送交給內政委員會所有的委員,包括主席都不知道有這個函釋,陸委會主委你真的很失職,謝謝。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個沒有問題。
主席:請洪委員宗熠質詢。
洪委員宗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請問一下海基會張副董事長,今天早上有很多委員都有問到,海基會是目前唯一接受政府授權與委託去處理我們跟對岸有關事務的單位,是不是這個樣子?
主席:請海基會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答復。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主席、各位委員。涉及公權力的部分,海基會是唯一的機構。
洪委員宗熠:我想在520之前,你們是唯一的機構,到目前為止,也就是在520之後,你們也是唯一的機構,所以應該是沒有變動的嘛!在520之前,也沒有其他的單位可以取代你們,是不是這樣子?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之前跟之後,法律都沒有變更。
洪委員宗熠:法律都沒有變更嘛!所以我想應該還是以你們講的為主。副董事長,有很多人質疑520之後你們的服務有減少,但是本席看過你們的業務報告,你們上面寫道:業務沒有顯著的減少。這部分你可以具體的說明一下嗎?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基本上,海基會區分為文教處、法律處及經貿處這3個部分,他們是負責實體的業務處理。因為今天是要我們以總統大選之後,也就是1月到9月的業務量來做分析,基本上我們分析的結果,大致上是沒有什麼大的變動。
洪委員宗熠:我想應該是這樣子。你們有一個24小時緊急服務專線,你是不是可以透過這個質詢唸一下這個專線的號碼,讓全國的民眾都可以知道?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我們有一個緊急服務專線,透過這個緊急服務專線,我們24小時都可以來做處理。跟委員報告,這個緊急服務專線分為2層,第一層就是第一線直接服務打進來的電話,但如果問題比較複雜,我們就會接給第二線來做處理。
洪委員宗熠:這個緊急服務專線的號碼是不是可以唸一下?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我們的緊急服務專線是2533-9995。
洪委員宗熠:外縣市要加02,國際要加886,要讓全國的民眾知道,海基會是有一個專門在服務的專線。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我跟你報告一下,如果不是一定要4個數字為一組的話,我們的緊急服務專線是2533-9995,我們的法律服務專線是2533-5995,我們的台商服務專線是2533-7995,後面3碼都是995。
洪委員宗熠:我知道,這在你們的網站上面都有公告出來。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是。
洪委員宗熠:副董事長,謝謝。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謝謝。
洪委員宗熠:接下來我要請問陸委會張主委,今天會議的主題是要求你們針對今年總統大選以來,兩岸互動交流狀況提出報告,我想不管是520之前或520之後,我們都可以拿出來討論。本席整理了一張今年大選之後的概表,包括3月份發生甘比亞與中國建交事件、4月份我國加入亞投行的爭議、4月份在肯亞遭陸方強制押走我國嫌犯的事件、4月份比利時鋼鐵會議我國代表團被迫離場、5月份世界衛生大會聯合國所提決議文的問題、7月之後有雄三事件、9月份有亞美尼亞電信詐騙事件、9月份柬埔寨的詐騙案。另外,在你的報告裡有寫到,9月份發生國際民航組織大會事件、10月份發生原民會退出他們舉辦活動的事件、10月26日國台辦發言人發表「台灣不是一個國家」的言論、11月份國際刑警組織大會拒台參加。從這一連串的事件看來,中共都是在強化「一中」的框架。它一直強調「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如果它一直強調這些事件,是不是會讓兩岸的關係更加複雜?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顯然在今年1月16日大選之後,我們就感受到中國大陸對待我們的態度已有相當的針對性,對我們參與國際組織打壓破壞,像過去合作很多的司法互助、所謂的在第三地,比如說電信詐騙犯,他們也堅持要送去中國大陸,那些都是對我們非常不友好、非常不友善、很有針對性的作為,我們也是感到相當的不滿、相當的遺憾。
洪委員宗熠:你上任之後,其實都一直在表達我們的善意。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
洪委員宗熠:10月28日貴會做了一個民調的統計,本席認為這是主流的民意。它包括四個部分,你可以再說明一下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就是說,我們的政策其實非常清楚,一定要維持現狀、和平穩定,而且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樣的一個政策是獲得絕大多數民意的支持,也反應了1月16日選舉結果所代表的最新民意,這並不是蔡總統她本人所可輕易加以改變的。事實上,政府執行政策本來就是要依照民意,我們正是根據這樣的民意基礎來執行政策。最重要的就是我們還是主張兩岸一定要交往、要對話,可是我們的民意認為這樣的交往和對話不能夠有前提、不能夠有條件。
洪委員宗熠:有67%的民眾認為兩岸的交流不應設置任何政治前提,有85.2%的民眾認為中國大陸應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
洪委員宗熠:有86.3%的民眾認為台灣的國際參與不應受政治干預,應有尊嚴與有意義的參與,還有72.9%的民眾認為,兩岸互動若涉及政治議題或公權力事項,應該由政府來處理,也就是說,應該由陸委會和海基會處理才對,是不是這樣?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我們這次委託調查的單位是全國公信力民意調查公司,由他們來做的這樣一個民調。我想,這個民調的準確度非常高,也反映了民意的立場。
洪委員宗熠:所以本席認為,這個就是現階段的主流民意,是不是這樣?
張主任委員小月:確實是主流民意的看法。
洪委員宗熠:我認為召委今天是因為國民黨主席洪秀柱從中國回來,所以才排定這個議程,想讓全國鄉親大家一起來檢視。我記得在洪秀柱要去訪問中國之前,11月1日陸委會曾發表四點聲明,你有印象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於所謂的「洪習會」,我們的看法是:第一、中國大陸應該要正視中華民國以及尊重台灣的主流民意;第二、我們認為兩岸應該有對等尊嚴以及多元的發展,才有助於雙方真正的瞭解;第三、我們認為兩岸議題要回到制度化的機制,由政府主導方向與節奏;第四、尊重九二會談、歷史的事實,雙方透過建設性溝通來化解我們不同的立場。
洪委員宗熠:「洪習會」是在11月2、3兩日舉行,3日洪習會結束之後,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隨即召開例行性記者會,他在記者會上強調,兩岸關係的改善存乎中共的一念之間,目前兩岸不存在熱對抗的情形。我想陸委會當然不希望這是一個熱對抗,你是否可以說明一下?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我們並不認為兩岸有熱對抗的狀況,因為我們一向主張要和平、要穩定,而且我們也表達善意,希望跟對岸溝通及對話。從大的局面看起來,兩岸現在也是維持一個和平、穩定的狀況,應該說是冷和,這比較符合現在的實際情形。
洪委員宗熠:不管是國共論壇或是本席認為的國共交流,其實我在高中的時候就一直在讀這段歷史,本席也整理了一下1945年至1946年國民黨與共產黨兩黨交手的紀錄,整個看下來全部都是國民黨被騙。是不是這樣?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
洪委員宗熠:我們的歷史書裡面就是這樣寫的嘛!國民黨就是節節敗退,然後轉進到台灣來啊!它每次跟共產黨交手都是失敗的,是不是這樣?
張主任委員小月:過去是這樣。
洪委員宗熠:所以本席也是很擔心,當然也要提醒國民黨,洪主席到中國去,我們不會認為它不是一件壞事情,但是我們希望國民黨小心,不要重蹈歷史的覆轍。
另外,我想主委應該知道,2015年本院國防委員會有一份104年中共軍力報告書,裡面寫到中共對台飛彈從1,400枚提升到1,500枚了,若中共不放棄這些飛彈,我想台灣的民眾對他們是不會有好感的,是不是這樣?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他們的飛彈部署對我們的威脅一直都存在著。
洪委員宗熠:這個威脅都是一直存在的,我們希望有一個好鄰居,當然也希望你們繼續加油!謝謝。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會繼續努力。謝謝!
主席:Kolas委員質詢結束後,我們中午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
請Kolas Yotaka委員質詢。
Kolas Yotaka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妳辛苦了!妳擔任外交官三十幾年,已經是相當資深的外交官了。坦白說,我國人對妳相當地景仰,妳待過英國、美國、澳洲、荷蘭等國,看盡中國和台灣在不同國家裡面的角力,還有彼此在國際舞台上的較勁。在妳個人三十多年的職業生涯裡,應該看到台灣與中國兩國關係的起起伏伏,妳能否簡單描述過去三十多年來,兩國關係比較友好的狀況是在什麼情況之下?比較緊張的狀況又是在哪些時期?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兩岸關係真的是有高有低,也就是說,高低起伏這樣的狀況一直都是存在的。當然,在冷戰時期兩岸是完全互不往來的,那個時期在金門幾乎每隔一天對岸就會有砲彈發射,所以冷戰時期應該算是兩岸關係最不好的時候。後來,發射到金門的砲彈結束了,在1987年解除戒嚴以後,兩岸開始有一些探親和一些互動。然後,隨著我們民主化的發展,再隨著中國大陸自己的開放,接下來的部分差不多是從92年開始,兩岸雖然對基本的問題與立場有不同的想法和看法,但還是覺得要互動;所以就開始了兩岸的一些互動。大概到2000年之後,互動有一些新的狀況;2008年到2016年又是一個新的情勢。現在2016年,新政府上任以後又是一個新的狀況,所以中間是有高有低、有起有落。
Kolas Yotaka委員:的確,因為妳擔任外交官非常多年,我來抓幾個時間點,妳看我講的對不對:比較緊張的時候,第一次是1996年台灣直選總統的時候,第二次是2000年民進黨第一次執政的時候;現在2016年又進入了相對緊張的關係,因為民進黨的總統又再次執政,而且我們發現中國加倍地要威脅台灣,這是目前台灣人民很普遍的感受,妳認為為什麼現在中國要這樣威脅我們?
張主任委員小月:很遺憾地,就是因為它對兩岸交往設定了一個前提和條件,但這個前提和條件是不被我們大部分的民眾所接受的,所以兩岸交往受到了限制。
Kolas Yotaka委員:之前原民會前往中國杭州參加文創展,結果我方被中國官方強迫要求把原民會的官銜拆下來,還要求我們把所有「原住民族」的字眼全都改為中國官方的稱呼,叫「少數民族」。我們發現2014年北京博覽會的時候以及2015年的天津博覽會,中國都還讓「原住民族」這樣的字眼放在展場裡,可是到了2016年,尤其是今年的10月10日以後,幾乎是懲罰性的全面封殺,要求我們不能出現「原住民族」這樣的字眼。一、兩年前還可以,可是今年10月10日之後就強硬要求我們不能出現「原住民族」這個字眼。妳對這件事情的態度和立場是什麼?妳在發生這個事件的時候,有沒有代表政府向中國抗議?
張主任委員小月:有的。我們覺得「原住民族」這個稱謂是對我們原住民族的一種尊重,而原住民族委員會則是我們的一個正式官方機構的名稱,不應該被他們這樣單方面就拿下來,所以我們表達不滿和遺憾,我們也呼籲北京當局,應該要重視這個問題。其實這本來是一個很好的原住民族文化交流和互動,不應該設置這樣一個前提和條件。我們認為,這樣的做法是非常不恰當、不友善的。
Kolas Yotaka委員:妳知道中國有多麼不講理嗎?他們不只要求撤除印有官方名稱的牌銜,而且媒體那幾天也都只報導這個消息而已。事實上,他們連現場張貼文宣裡面的文字都要求修改,本席取得當時我方跟對方爭執文宣的字要怎麼改的一個群組裡面的對話。大家可以看到,對方竟然強勢地要求我們刪掉這個改掉那個,聽說我們這些文宣資料其實8月的時候就已經寄到了,可是到10月10日他們聽到蔡總統演講完之後,就抽出來說他們要改。
我們看第一張圖片,這上面提到,因為我們的人員裡納入了對方一位台辦官員,我們就告訴他某一面牆我們要張貼「台灣是一個位於亞洲太平洋的美麗島嶼,原居住著各種族群,其中原住民族含有多少人、多少族,對台灣而言,原住民族是歷史與文化重要的根源。結果對方杭州市台辦副主任吳隆劫說:「不管是哪個單位,都不能出現『原住民』三個字,大陸規範的稱呼就是『少數民族』,這就是台灣族群割裂的原因。」然後,台灣全國商業總會就說:「吳主任,我們都在互相體諒,希望你不要挑起這個感覺,我們趕快就事論事來討論吧」結果吳隆說:「是啊!我解釋一下為什麼不能提『原住民』,可能在台灣也不一定意識到這個字後面隱藏的危害,我們要如何讓您知道這後面隱藏的危害呢?」接著,就連結了一個中國官方媒體的報導。這個媒體報導有好幾段,基本上它是說2016年9月國台辦表示如何又如何,大陸方面將採取八方面的措施,推動跟台灣新北市、新竹縣、苗栗市、南投縣等八個縣市交流。措施的第一條就是歡迎支持台灣八縣市,到大陸舉辦農特產品展售最後還提到大陸市場對其而言非常重要,對方同根、同源、語言文化相同,與消費者溝通也很順暢。這就是在這一整個過程當中,我們發現的許多問題,這是透過經濟來綁架政治的手段,然後混淆民眾的視聽,強迫我們改自己的名字。本席要跟大家說,中國的媒體甚至還改我的名字,因為台灣這個國家比中國進步,而且我們的法律修正了,所以原住民可以回復傳統名,以我為例,原本是3個字的漢名,法律修正之後,我就改回我的名字叫Kolas Yotaka。結果現在中國的媒體要報導台灣的立法委員,當報導到我的時候,他們不稱呼我現在的名字,而是刻意地稱呼我的漢名,說我是漢人,剝奪我作為台灣原住民族血脈相連的個人身分認同。
在這一起強拆原民會牌銜的事件之後,原本浩浩蕩蕩到中國想要跟中國交流的台灣原住民工藝師,為了維護民族尊嚴,就悻悻然地離開中國回到台灣了,相信這整個事件主委都非常清楚。令人遺憾的是,發生自己的國民被人羞辱的事件之後,我們看到國民黨主席跟中國共產黨的國家領導人見面時眉開眼笑,甚至還說:「全體中華民族的共同利益,我們要一起手牽著手實踐民族復興。」才發生我們自己的國人被羞辱、被強拆牌銜的事件之後,國民黨的黨主席非但沒有為最支持國民黨的原住民講話,反而還出現這種景象。主委,如果妳現在有任何機會可以跟中國的官方代表見面,妳願不願意當面向中國表達抗議的立場,並要求對方以後不要再強拆牌銜、不要再羞辱「原住民族」這樣的稱呼?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我一定會做。我們認為應該讓文化歸文化、政治歸政治,兩岸的交流要相互尊重彼此的文化,而不是強加自己單方面的想法在我們身上,這樣才真正能夠達到文化交流的目的,也只有這樣的交流,才能夠拉近兩岸人民之間的感情和距離。
Kolas Yotaka委員:謝謝主委您的回答,我們的處境其實很艱難,但是我們不斷告訴國際社會,我們要維持現狀、我們其實也很有善意、我們是要和平、我們是願意在平等互惠的前提之下來跟你交朋友,我們甚至願意親自到中國杭州參展,就跟以前一樣,我們的善意沒有改變,甚至更多,對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是的。
Kolas Yotaka委員:其實是這樣的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我們完全沒有改變。
Kolas Yotaka委員:那如果是這樣,中國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們?連我們的身分認同都要剝奪呢?您作為這麼資深的外交官這麼多年,又是現任的陸委會主委,您覺得這樣離譜行為背後的原因,真正的動機到底是什麼呢?
張主任委員小月:因為它認為它比較大,它的經濟是全世界第二,但是我們認為兩岸的交往,應該是要在公平、對等、尊嚴、相互尊重的立場上來交往。
Kolas Yotaka委員:主委您說的太好了,台灣的人如果不靠中國,會餓死嗎?我們經常聽見跟中國很友好的政黨政治人物,跟著中國來恐嚇我們自己的人民,說如果不聽中國的,台灣就沒救了、台灣人就要餓死了,其實沒有讓所有人民知道的就是,不是我們很需要中國,而是中國很需要我們。今天經濟部的代表有在這裡,如果根據今年9月為止的資料,台灣這個小而美的國家,是中國的第七大貿易國、第六大進口來源,中國跟台灣的貿易額占中國總體貿易額將近5%,是中國需要我們,不是我們大量依賴中國。中國到現在拚命把它的積體電路板、記憶體晶圓、印刷電路板、處理控制器、磁碟機等等全部都賣到台灣來,除了帳面上我們看到的貿易量,在中國當地的工廠,為當地中國的人民創造多少的就業機會,是中國需要台灣,不是台灣只能依賴中國,請問主委同意我的說法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其實在整個中國大陸經濟發展的過程當中,台商扮演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我們有我們相當的優勢,包括技術、資金、管理能力及人才等等,所以我們其實有掌握相當的優勢。另外一方面,台灣也處於亞太地區非常重要的位置,所以我們覺得兩岸要和平往來、交往的話,最重要的是應該要用公平、對等,沒有前提、條件,並相互尊重、相互釋放善意。
Kolas Yotaka委員:我最後再問主委一個問題,您覺得台灣人民要不要怕中國?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不必怕,其實我們有很大的優勢,我們有自信不管在經濟、社會、文化、科技等各方面,我們都是遙遙領先的,台灣實力在全世界也是排在20名之內。
Kolas Yotaka委員:感謝主委,您果然是外交官,因為您的comment跟所有我在台灣接觸過的其他國家外交官、還有駐台經濟文化代表處的說法是一模一樣的,我們認為台灣是非常美的國家,也謝謝您今天的回答,謝謝。
主席:本來要休息了,但是國民黨和民進黨各有一位委員都要下鄉服務,所以等二位質詢完以後再中午休息,請各位官員勉為其難一下。
請徐委員榛蔚質詢。
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在報告第一頁的前言有看到,中國大陸為全球第2大經濟體,世界各國都相當重視與中國大陸的經貿關係,中國大陸是我國第1大出口市場,也是第1大進口來源,是我國最大的投資目的地。其實剛才委員有提,這不是誰靠誰的關係,而是我們要去爭取市場的關係,因為現在全球所有國家統統在爭取中國大陸這麼大的市場,何以我們要把它放棄呢?這不是台灣不行,而是我們不能放棄,為了2,300萬的人民,我們不能放棄這個這麼大的市場。報告的前言寫得非常好,也非常正確,現在全球跟我們真的不能漠視中國大陸,也不能放棄這個市場。
因此,本席想請問一下交通部次長,有關現在兩岸的急凍,我相信對於國內無論是各個產業、經濟以及觀光、農業的衝擊都非常大,有個數據其實是一直以來大家都在引用的,也就是我們從520之後到現在,已經減少了二十幾萬的大陸觀光客,原因我想大家大概都可以很理解。2008年到2016年4月,兩岸的交流是非常頻繁的,也創了了1,116萬陸客來台的佳績,但是在520之後,相信對所有產業界的衝擊是哀鴻遍野的。民進黨稱為是最謙卑以及傾聽民意的政府,但是屢屢的陳抗團體不斷地接二連三在總統府、立法院前、各鄉鎮及蔡英文總統所到之處去陳抗了,所以我們很難想像。本席也覺得陸委會的主委很委屈,因為他只是一個窗口。
有關觀光的部分,請大家來看看花蓮的狀況,花蓮現在已經面臨20年來最慘最慘的狀況,花蓮是雙主軸的發展,以農業和觀光為雙主軸。農業的部分,中國大陸原來是台灣第一大的農業出口國,但是現在,在520之後每況愈下,所以花蓮受創非常嚴重。至於觀光產業,現在全國的30家遊覽車業者開始連聲倒閉,年後或者是今年年底,我們的民宿、飯店等所有產業,也開始要慢慢關門。我相信交通部一定知道,所以在912觀光產業大遊行之前,林全院長說要釋出300億來救觀光,請問這300億在哪裡?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答復。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我想剛剛委員講的,確實從1至9月的陸客……
徐委員榛蔚:只要回答這300億在哪裡?
祁次長文中:我們在11月4日有公布一個擴大國內旅遊措施……
徐委員榛蔚:多少錢?
祁次長文中:依據觀光局所擬的短期方案,政府是挹注3億元先來優先補助……
徐委員榛蔚:300億變成3億,差了100倍,這個300億,原來是說要用106年的第二預備金,請問第二預備金的用途是什麼?
祁次長文中:交通部的3億剛剛有大概跟委員報告,而300億是國發會那邊的,另外還在進行當中。
徐委員榛蔚:所以這300億是編列在哪一個科目下面?
祁次長文中:不在交通部,是在國發會的國發金裡面。
徐委員榛蔚:那現在你們怎麼編列呢?交通部的部分就是觀光局的3億,然而這3億核定了嗎?你的辦法在哪裡呢?
祁次長文中:這已經核定了,具體內容我們可以會後提供給委員,主要是針對補助陸團旅行社運用原有的產業合作模式,來推出一些包裝的行程,預估大概可以有6,600個國內旅行團會受益。
徐委員榛蔚:你是說國旅的部分嗎?
祁次長文中:這3億主要是補助因為陸客來台旅客減少……
徐委員榛蔚:所以是針對國旅嘛!是不是?
祁次長文中:對象是陸團、旅行業,讓它轉型到國旅。
徐委員榛蔚:就是國旅嘛!就是島內旅遊,就是我們國人在島內旅遊嘛!對不對?
祁次長文中:是。
徐委員榛蔚:所以你只是把中央的錢挹注在地方上,然後讓所有的觀光產業有錢,然後再回來,但是你真正要創造我們本身的稅收,這是要外地的客人進來國內旅遊才有辦法真正的挹注啊!所以我們這麼講,不管是300億什麼的,反正現在林全院長講的都不算了,從林全院長講花東的災後農損從優、從寬、從速,還有我們所有的建設從優、從寬、從速,到現在農委會也跟他打臉,台東的災損有給了嗎?台東的農損有給了嗎?三個月了,尼伯特颱風的也還沒撥啊!本席剛才才打電話,也還沒撥啊!後來的三個颱風,花東兩縣的農損也還沒有,什麼都沒有,所以林全院長也被你們架空了,你們就是各部會大家自己玩自己的。祁次長,念您跟我們是同鄉人,所以我們大家一起為台灣來努力、一起為我們國人來努力,3億能振興國旅,真的是杯水車薪,根本就是騙人、幌子,這真的能增加我們中華民國的稅收嗎?你只是左手右手換來換去而已嘛!
現在世界上消費能力最強的就是陸客,來到台灣消費能力最強的也是陸客,排名第二的是港澳,第三是新加坡,再來是日本的客人,這才是真正能促進觀光、真正能提振中華民國稅收、真正能提振國內所有經濟景氣的繁榮指標,所以連日本都說地球最大人口移動,全世界大家都嘖嘖稱奇的時候,日本還特別開了一個窗口來對大陸人士做旅遊,另外還有頒獎,法新社也報導法國人是怎麼歡迎陸客,但是我們卻把陸客排斥在外,講這個真是很「嚥氣」。
祁次長文中:其實我們也是很歡迎陸客來台,剛剛所講的3億只是紓困,針對受創最深的三千多家旅行社予以協助。
徐委員榛蔚:我們來講歡迎陸客來台好了,各地方政府為人民的生存找出路,城市的外交年年都有、國共論壇年年都有,也是常年都在辦的,為什麼一定要把它拉升到政治議題呢?你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嘛!完全的扣帽子。地方政府身為人民的父母官,看到所有產業哀鴻遍野的時候,它能不有所作為嗎?到大陸去也是做兩岸的觀光行銷,也是做城市的行銷啊!為什麼老是會被扣帽子呢?你們一貫的政府不大有所為、不寬容大度,而是這樣子小鼻子、小眼睛,難怪我們的國家走不出去、難怪我們的國家常常被封鎖。我們來看看,你們根本就是兩種看法、兩種態度、雙重標準,陳菊市長98年到大陸北京做高雄世運觀光行銷的時候,陳市長也去了,也是城市行銷啊!犯了什麼法?有沒有犯法?這8個縣市為什麼犯法?這個應該要問陸委會。
拜託交通部振興國內的觀光旅遊,請跟國內的觀光旅遊產業坐下來好好談一談。
祁次長文中:會,我們會持續努力。
徐委員榛蔚:謝謝,請到東部來。主委,很不忍心責備您,因為您也只是一個窗口,最重要的是我們總統的態度,就是這樣而已。所以我們今天在這裡談,您只是一個窗口,只是希望透過您這個窗口表達一下,我們真的不能有雙重標準,8個縣市今天做城市外交,去做觀光旅遊、文化交流,為什麼會被扣帽子?剛才從第一位質詢委員到Kolas Yotaka委員的質詢,就一直不停被扣帽子,我真的是聽不下去。另外,我們來看陳菊、賴清德和柯文哲,也統統都去做城市外交啊!國民黨政府時代有扣他們帽子嗎?沒有嘛!大家只是為人民發聲,為人民做基本文化交流。賴清德還講所有對市民有利的事他都會做,不會推辭,今天8個縣市的縣市首長初衷也是如此啊!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只要有利於兩岸人民福祉的,我們都表示支持跟贊成,但是在人民交往的過程當中,我們覺得觀光旅遊不應該有所謂的藍綠來做區隔。
徐委員榛蔚:8個縣市有這麼表達嗎?是貴政黨不斷地在酸,是不是?在酸8個縣市,說不能有政治的考量,可是8個縣市有什麼力量能做政治的考量?難道他的縣市裡面就沒有民進黨員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8個縣市沒有……
徐委員榛蔚:8個縣市為了……
張主任委員小月:而是對岸他說……
徐委員榛蔚:我們不管對岸的態度,但是我們為人民爭口飯吃、為人民爭個出路,難道有錯嗎?在民間交流如此暢通的時候,陸委會應該要給予重視,還有多加鼓勵和支持。因為您的大老闆沒有辦法這麼做,也沒有辦法讓您這麼做,讓您到對岸去做任何的交流,所以您對於民間的交流是應該給予支持、鼓勵和協助,而不是去酸他們或去扣帽子,一個泱泱大國,要有大胸襟、大格局。
在這裡謝謝主委,辛苦您也委屈您,知道您不能做什麼,我瞭解所有的態度都在蔡總統,但是本席還是非常鄭重且沈痛要請所有的部會,今天有很多部會首長都有來,希望能以2,300萬國人的利益為最高目標。每一個人都要生存下去,花東鄉親或是務農的,沒有人可以坐在辦公室領薪水耶!沒有賣出去是沒得吃的,生活不下去耶!請苦民所苦,謝謝。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質詢。
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本來以為今天是部長會來,所以原來的題目也跟兩岸交流有關,當我們在談兩岸交流趨緩的時候,我還很關切國境安全管制,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請問次長,您最近去美國在入境時,有沒有臉部照相及按指紋呢?
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答復。
花次長敬群:主席、各位委員。我很久沒去美國了。
鍾委員佳濱:最近出國去其他國家時,有沒有做這些動作呢?
花次長敬群:有。
鍾委員佳濱:目前外國人到台灣,在入境時也要擷取臉部的照片及指紋,內政部移民署提供的資料將近有1萬5,000多筆,在治安機關拿到這些資料後,你們會有什麼用途呢?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紀副局長答復。
紀副局長明謀: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是在移民署,沒有在……
鍾委員佳濱:你們會不會有這種資料的分享?
紀副局長明謀:沒有。
鍾委員佳濱:你們是刑事警察局,這些資料會拿來怎麼用?
紀副局長明謀:如果有外國人在這邊犯罪,這是一個線索。
鍾委員佳濱:其他國家在邊境不是只有臉部辨識,還會用虹膜來辨識。關於個人身分的辨識,包括臉部、聲音、虹膜、指紋、唾液及血液的DNA,您覺得外國人及本國人的適用應該有哪些差別及考量呢?
花次長敬群:我並不是很清楚。
鍾委員佳濱:本席幫你介紹一下,過去內政部主管一項業務,就是國民身分的管理,過去製發國民身分證時,對於要留取國人的什麼資料,大法官釋字第603號有解釋,指紋是屬於高度人別辨識功能的個人資訊,由於指紋會碰觸留痕的特質,因此有開啟完整個人檔案鎖錀的地位。如果國家透過身分確認,比如換發身分證而蒐集個人的指紋建檔,就足以形成並得以監控個人的敏感資訊。其他國家的外國人來時,我們可以留他們的指紋,誠如副局長所說,如果他們在境內有犯罪的話,我們就可追查。然而對於本國人來講,我們不能將每位國人都視為潛在犯罪嫌疑者,因此國人對於取指紋這件事情都是很敏感的。不過臉部及虹膜就不太一樣了,拍照片有沒有侵犯個人隱私呢?如果為了辦身分證,你覺得拍照片會不會侵犯隱私呢?
花次長敬群:一般的概念,還沒有到……
鍾委員佳濱:身分證上總是要有照片,不然要怎麼知道你是誰啊!現在的電子數位大資料庫,只要你的臉部特徵留下來,就可以透過各種閉路監視器找到你的行蹤。然而虹膜是不可能這樣的,必須面對面才能取得,如果一離開也不會留下痕跡,不過指紋就可以追查到痕跡。現在包括指紋、DNA及臉部辨識等都可以作為治安上的工具,可是虹膜或語音就不太容易,因為這部分是跟著人走的。接下來我要告訴次長,戰後台灣經過8次人口普查,上次是在2010年,接下來內政部是不是要進行人口普查?
花次長敬群:10年都會辦一次。
鍾委員佳濱:你們有沒有打算換發國民身分證?
花次長敬群:現在還在規劃討論中。
鍾委員佳濱:有預定的時程嗎?
花次長敬群:還沒。
鍾委員佳濱:上次我已經向部長作過建議,可是內政部後續沒有很審慎去研議。我的建議是因時代科技的進步,當我們在進行人口普查及身分證換發時,不只是留下照片,還可以留下比照片侵犯人權更低的虹膜紀錄。現在可以用指紋來開手機,未來只要有攝影鏡頭的個人裝置,就有辦法透過虹膜來辨識你的身分。未來的科技如果達到每人都有手持的行動裝置,也能透過虹膜來確認個人身分,內政部是不是及早利用人口普查及身分證換發,將這種個人身分特徵保留下來呢?如果2018年要換發國民身分證,首先有沒有必要發身分證,這是可以商榷的,可不可以附帶在健保卡上,以減少國人攜帶身分證的困擾呢?何況目前已經有很多國家都不使用身分證了,但是他們有駕照、健保卡及社會福利卡。本席請內政部審慎評估,我們是不是還要保留使用身分證呢?現以德國為例,他們的身分證有很多的內容,因此我們在登載事項上也可以重新評估。
本席是從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過來,有其他委員要求文化部,如果真的要發行新版的身分證,請做得漂亮一點。雖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決議不到你們這裡,但是我會在此再提出一項決議,希望未來你們在發行新版身分證時,是不是要找文化部商量一下,也能徵求國民對新版身分證的看法呢?
花次長敬群:之前我們有收到這樣的訊息,我們會與文化部好好合作。關於虹膜的部分,確實會涉及比較敏感的生物識別……
鍾委員佳濱:我已經講過,虹膜比起臉孔辨識的侵入性還低,因為不可能從閉路電視看到你的虹膜,但是可以看到你臉部的特徵,包括眼鏡或眼睛大小等,可見外貌比虹膜更容易被追蹤。未來虹膜在各種身分辨識上會非常方便,比如以前大家覺得行車紀錄器很貴,可是現在你看看,有一家電視的一半新聞都是行車紀錄器拍來的。請您將剛才的發言再想一下。
花次長敬群:我們會帶回去好好評估及考量,這部分確實值得思考,但也有人權上的一些議題,所以還要綜合來評估。
鍾委員佳濱:我已經幫你講那麼多了,還有人權上的考量嗎?如果不考量虹膜,是不是連照片都不要拍呢?
花次長敬群:我們一定要跟社會再做溝通,如果可行當然就會樂觀去推動。
鍾委員佳濱:過去警察要查贓車,都要打電話去問,現在用手提電腦就知道是不是贓車了。
紀副局長明謀:M-Police就有這種功能。
鍾委員佳濱:未來警方的工具也會有數位相機,在確定人別時就不需要請他拿身分證出來,只要透過虹膜照相就知道他是什麼人,屆時假冒身分證的情況就可能不再發生了。針對相關的資訊及設備,請警政署應該趕快去查訪一下。
紀副局長明謀:好的,謝謝。
鍾委員佳濱:謝謝。
花次長敬群:謝謝。
主席:上午的質詢結束,中午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楊委員鎮浯質詢。
楊委員鎮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今天中午休息得還可以吧?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
楊委員鎮浯:我擔心你中午沒休息好,等一下又不來開會了,你身體比較不好,自己要多注意一點。上次海基會副主委來開會的時候說,中午不能叫你來備詢,因為你身體不好要休息,其實本席對你的私事沒有太大興趣,只是關心、提醒你。說到這個,本席順便提醒你,前幾天有一個外國的記者朋友問我,他覺得疑惑,你做為中華民國的重要閣員,行政院官網與陸委會網站上你的英文名字怎麼不太一樣?我對你的私事沒有什麼興趣,也不想多說,但我要提醒你的是,這樣容易造成國外朋友的混淆,最好是說明或調整一下,好不好?
張主任委員小月:好,謝謝委員。這兩個都是我的名字,沒有錯。
楊委員鎮浯:現在我們回歸主題,今天陸委會的書面報告,主委都看過了嘛,這是由你核定的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
楊委員鎮浯:所以這份報告應該是代表主委與陸委會的態度與立場,對不對?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
楊委員鎮浯:本席要奉勸主委,我們看以前行政機關的態度並不會這麼充滿敵意,不管政黨是怎麼樣的一個語言、不管政黨是怎麼樣的一個立場,身為中華民國行政院的文官,陸委會為行政院的單位組織之一,我想你們在用詞遣字上還是要力求慎重。在這個報告裡面,本席看到除了很多不斷重複講的內容之外,還看到了很多充滿挑釁跟對立的語言,譬如也呼應了其他委員的講法,說甚麼「泛藍八縣市」,其實這些語言在媒體傳播的時候都是很低級的雙關語,我們很少看到在以前的官方文書裡面會寫到「泛藍八縣市」這種文字。
其次,我們也看到媒體多次的報導,這次兩岸和平發展論壇其實是由20個民間團體所組成,但是在你們的報告裡面大剌剌地就寫著這是國共聯合舉辦的國共論壇,完全無視於實際的狀況。我想這些或許是小事,但是從這裡面可以反映出你們充滿對立的語言、充滿對立的心態,表面上看起來好像不挑釁、不會去做一些積極的對抗,但是從本席的觀察,這一段時間以來有許很多的行政單位都充滿著這種挑釁與對立的感覺。
早上有委員一直問你贊不贊成第二軌,我記得委員問的時候,你也是反對的,你也說這樣是不行的,但是主委在受訪的時候也提到,所謂的和平發展論壇或者洪習會都是屬於一種民間交流,對不對?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政黨交流。
楊委員鎮浯:我記得看到你是說:洪習會屬於民間交流活動,沒有政府授權,不能簽署相關協議。對不對?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涉及到公權力的部分。
楊委員鎮浯:所以本席要提醒的是,要敞開心胸,不要一直懷著這種對立的心。不管你們在言詞上如何的掩飾,其實現在應該是要團結一致,一起為臺灣創造更好的出路,不能因為你們自己被綁住了、你們自己被困住了、你們自己沒有能力突破了,而當你們看到別人有做,你們就很酸的在那邊講東講西的。事實上,如果是像你所說的它是民間交流,那麼不管是第三軌、第四軌、第五軌還是第一百軌,它都是對臺灣好啊!它有達成任何的協議嗎?沒有嘛!它有做出任何對臺灣人民、對我們臺灣不好的事情嗎?也沒有嘛!
張主任委員小月:只要交流是對臺灣人民有利的,我們都非常支持、鼓勵、贊成,我們也會提供相關的協助。
楊委員鎮浯:本席是要告訴你,我們還是應該採取比較正面的態度來看待所有一起為臺灣而努力的事情。另外,我也看到陸委會在書面報告第6頁中寫道:「鑒於中共持續加大對我青年統戰及吸引我人才,本會將協調主管機關對青年學習、創業與就業等,規劃留才、攬才方案」,請主委具體說明,針對中共對我青年學子的統戰,陸委會作出甚麼因應的留才、攬才方案?
張主任委員小月:政府有好幾個單位在處理這件事情,包括經濟部、國發會及科技部,針對青年創業、就業提出都很多具體的做法,在13個相關部會有48項計畫,總共投入約27億元。
楊委員鎮浯:主委說的是既有的,還是新增的?
張主任委員小月:未來還會持續不斷地來努力。
楊委員鎮浯:本席認為這凸顯幾件事,第一,過去政府對青年朋友的照顧或重視是否不夠?第二,比較荒謬的是,這個時候鑒於中共對我青年統戰,所以陸委會將協調相關部會規劃留才、攬才方案。本席猶記得看過一篇新聞報導,臺灣有位大學生參加福州海峽青年論壇,記者問他怕不怕被中共統戰?你知不知道來這裡是中共具有統戰目的?那位青年朋友講了一句話很好的回答,他說:他們想什麼,我們知道,但是他們要我們的軟實力,我們要他的市場,大家各取所需。主委,從那位青年朋友講的這一句,我要坦白說,陸委會還比不上那位青年學生的成熟。我們要用宏觀、開放的角度來看待兩岸關係,如果我們對自己有自信,如果我們以往對青年朋友的重視程度很高,有提出各項的輔導方案,包含你說的留才、攬才方案做得夠多的話,又何需忌憚中共對青年進行統戰?請主委說說看,何謂青年統戰?他們具體做了些甚麼?
張主任委員小月:其實我們很贊成青年……
楊委員鎮浯:你在報告中寫到中共持續對我青年統戰,請主委說明,大陸對我國青年做了哪些統戰工作?
張主任委員小月:在民國103年3月18日太陽花學運之後,中國大陸對我國青年的工作加大了它的力度……
楊委員鎮浯:318太陽花學運發生迄今已經事隔兩年多了,有哪些具體的作為?
張主任委員小月:他們現在總共有53個國家級的兩岸青年創業基地……
楊委員鎮浯:如果依照你的邏輯,中共扶植青創是為了統戰,設立青創基地也是為了統戰,擴大青年交流也是為了統戰,沒有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如果是正常的公平、對等、有尊嚴的交流,我們都是非常……
楊委員鎮浯:陸委會的報告寫得很清楚,這些都是大陸對臺灣青年進行統戰,對不對?本席要你列舉統戰的實例,你卻舉出這些例子,這代表你認為這些都是大陸對臺灣青年的統戰。是不是?
張主任委員小月:它的背後總有目的……
楊委員鎮浯:是不是?
張主任委員小月:因為我們知道在……
楊委員鎮浯:方才你回答我說,中共具體統戰的實例就是這些,你在報告中也白紙黑字寫明了,「白紙黑字」正是張副主委的名言。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有很多例子,譬如對演藝人員的……
楊委員鎮浯:我不跟你在這裡玩文字遊戲,你白紙黑字寫:「中共持續加大對我青年統戰」,現在我要你舉出實例,你舉了這一些,但你卻又不敢承認這些就是中共對我青年的統戰。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希望它是沒有……
楊委員鎮浯:你說中共設立青創基地,它是不是青年統戰?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對此感到有懷疑的,因為……
楊委員鎮浯:依照你的說法,那麼目前大陸所提出的惠臺政策都是統戰,因為任何交往都不可能是沒有目的。
張主任委員小月:因為他們的目的就是有一個政治前提與條件,所以我們認為……
楊委員鎮浯:好的,沒有問題。我們回歸今日的會議主題,這些在你們來看全部都是因為對岸懷有目的,所以全部稱為統戰。早上有委員質疑主席安排今日的議程到底是要凸顯什麼?我告訴你,這就是朝野一起為臺灣找出路,在520之後,你們陷入了困局,你們做了什麼?你們只有兩張牌,我告訴你是哪兩張牌:對外是「消張」的張主委、對內是「囂張」的張副主委。你的「消張」不用我多說,大家都知道你消極,你們很為難,也做不了什麼。對內的「囂張」是指什麼?就在這個會議室裡,黃昭順委員擔任主席時,他詢問陸委會相關官員為何未列席?張副主委的回答是:因為中午很累需要休息。甚至我們在審查法案時,他也回答黃昭順委員說:我們在審查會時都已經表述過了,我們的立場與審查會一致,不用再多說。最嚴重的是,陳怡潔委員詢問時,他拿起審查資料對著陳委員說:白紙黑字就寫在這裡。我相信他這種行為是對立法院的踐踏,也是對本委員會的踐踏!今天是甚麼讓你們來立法院時可以用這樣的態度?委員是讓你們針對審查法案進行說明,如果今天大家對條文沒有歧異的話,還需要你們做說明嗎?還需要協商嗎?他竟然拿著審查資料對著我們說:白紙黑字寫在這裡。這是什麼態度?
主席,本席建議以後審查陸委會的預算或法案時,官員也不必到場,就直接把資料丟過來說:白紙黑字都寫在這裡。這樣就好了!這是什麼態度啊?
張主任委員小月:謝謝委員的指教,這部分我們有改進的空間,請委員接受由我代表陸委會表達誠摯的歉意,至於……
楊委員鎮浯:自有立法院以來,大概還沒有一個官員敢在立法院囂張到這個程度、踐踏立法院到這種程度!難道立法院真的已經變成立法局了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想我們會加以改進,謝謝委員的指教。
楊委員鎮浯:如果是這個樣子,以後你們都不用來了,就直接把資料丟過來,交給我們自行閱讀就好了。所以我才會說,要你們做事情沒半步,在那邊「答嘴鼓」、囂張跋扈、製造對立挑釁倒是很厲害。陸委會有兩個張,一個是「消張」的張主委;另一個是「囂張」的張副主委。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想將來在兩岸議題方面,我們是……
楊委員鎮浯:那天他還有更多囂張的表情、動作與語言,只是我沒有逐一列舉出來而已,我要奉勸的是,不要因為執政就傲慢,對朝野政黨還是要有應該的尊重,特別是對立法院。
張主任委員小月:謝謝委員的指教,這部分我們會做改進。
楊委員鎮浯:請教主委,你可知道海基會田董事長兼任多少職務?
張主任委員小月:他確實是有一些兼職。
楊委員鎮浯:你知不知道他兼任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我知道。
楊委員鎮浯:你可知道他兼職的這些公司之業務內容?
張主任委員小月:嗯……
楊委員鎮浯:我記得在海基會前董事長林中森要下臺之前,大家就在這個地方質疑他,說他募集基金要去做一些事情,以往大家也質疑江丙坤有兼任一些董事,如今田弘茂也兼任一些董事,該家公司還從事與大陸有關的業務,甚至還努力在擴展大陸的業務,請問這樣適合嗎?請你以同樣的標準回答本席。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看看過去幾位海基會董事長,有兼任相關的業務……
楊委員鎮浯:他們有兼任在大陸有業務、甚至在積極擴展中之公司的董事嗎?我們不要講過去,對於現在田董事長這麼做,你認為適不適合?
張主任委員小月:關於他所兼任公司的性質,我們會再做瞭解以後……
楊委員鎮浯:我就告訴你,康舒公司在大陸經營電動車相關零組配件,而且他們還發布消息,指稱以擴大大陸市場做為利多,你去查,田弘茂就是康舒公司的獨立董事。你認為這麼做適合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於他所兼任獨立董事公司的性質,能否容許我們再做詳細的……
楊委員鎮浯:倘若事實確實如我所述呢?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必須經過詳細瞭解之後,才有辦法向委員報告。
楊委員鎮浯:你需要多久的時間?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會儘快。
楊委員鎮浯:你說「儘快」是指多久?你不要講「儘快」講了一年,卻像放錄音帶似的一直說「儘快」。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會儘快。
楊委員鎮浯:給你們一週的時間,有沒有問題?
張主任委員小月:可以的。
楊委員鎮浯:好的,謝謝主委。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擔任陸委會主委的職位要很冷靜、有耐心,而且還要非常的內斂、要有堅持,根據本席長期對你的觀察,不管你是在擔任外交官或陸委會主委時,基本上你都具有上述4項特質,也就是冷靜、有耐心、要內歛、要堅持,以上這是我對你所做的觀察,特別與你分享。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鼓勵。
邱委員志偉:中共六中全會剛開完,確定了「習核心」的地位,此後他的對臺政策會加大力道嗎?鷹派會不會因此而抬頭,對臺灣國家安全及國家主權的壓力會愈來愈大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基本上,中國大陸在520之後對我們的施壓一直都存在,但是我們認為真正對臺政策還是要到明年中共十九大之後,情勢才會更明朗、更確定。
邱委員志偉:所以他的壓力不外乎來自於國內政治上的壓力,以九二共識、一中的框架來逼新政府承認。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
邱委員志偉:在經濟上的壓力就是減少讓利,運用窮臺政策,讓臺灣經濟陷入困境。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
邱委員志偉:此外,以對東南亞國協的影響力來施壓東南亞國家,讓我們的新南向政策受到影響。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
邱委員志偉:對臺當局運用「三中一青」的方式施壓,以形成臺灣社會對新政府不滿的壓力,所以中國是從經濟、政治、社會、國際方面施壓,在國際上對臺灣的打壓完全不手軟,從520開始一路走來,對臺灣參與各項國際組織,中國沒有一項是不打壓的。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
邱委員志偉:在面對本席所述的這4項的壓力,影響臺灣主權、經濟安全、社會安全,陸委會有沒有比較完整的因應方案,以有效紓解壓力?
張主任委員小月:有的。在大原則上不會放棄我們的堅持,也就是說,對岸一再希望壓迫我們接受他們所謂一中原則的九二共識,這部分我們一定會堅持立場。
邱委員志偉:你們還是繼續堅持我們的立場。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我們會堅守分際。
邱委員志偉:另外,主委要如何發揮你的耐心?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持續主張並呼籲兩岸應該秉持善意,在對等的公平基礎上,雙方應該開啟溝通與對話。
邱委員志偉:請問主委,現今可操之在我的政策工具多不多?
張主任委員小月:當然,我們也有我們的籌碼與利基,譬如兩岸合作共同打擊犯罪,對岸也是有嫌疑犯逃到臺灣,這就需要我們的合作,其實兩岸互相都有需要協助之處。我認為我們有我們的籌碼與利基,這也是我們所掌握的……
邱委員志偉: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被動因應的比較多,而他們掌握的政策工具非常多,他們要強要弱是自己控制,在面對如此困境之下,我們應該要更冷靜去規劃對中國大陸的政策,而且要有耐心的釋出善意,當然,我們絕對要堅持底線。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
邱委員志偉:另外,從520到現在,針對兩岸僵局我們已經釋出我們最大的善意,所以我個人認為中國大陸要負很大的責任。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
邱委員志偉:目前的僵局在未來一段時間,比如半年後,就您個人的觀察,這個僵局會越來越僵還是會事緩則圓、水到渠成?
張主任委員小月:此事需要兩岸共同合作、共同努力,我們當然期待這個僵局能儘快打開,這方面我們會持續努力,我們也呼籲北京當局能從兩岸人民福利的角度去出發、考慮。
邱委員志偉:這個壓力的感受是很客觀也很主觀的,當全體人民覺得壓力很大時,壓力自然很大。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
邱委員志偉:所以我認為在未來一段時間之內,他不會停留在原地,他會持續地再加壓。
張主任委員小月:他會持續地增加,對。
邱委員志偉:有可能剛開始時它是輕度颱風,然後變成中度颱風,後來變成強烈颱風,對於這種狀況,我們要有不同的防颱思維。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於相關的狀況,我們也做過很多沙盤推演。
邱委員志偉:我最憂心的是,他無限上綱地把這個壓力提升到使其他的對話都中斷了,經濟作為也全部封殺,甚至上升到軍事的威脅,是否存在這種可能性?
張主任委員小月:兩岸在過去20多年來已經過這麼多的交流,也搭建了很好的橋梁,我們很難想像對岸北京當局會單向地把整個橋都拆掉,我們覺得這是難以想像的事情,不過的確北京當局在十九大之前為了鞏固內部的人事,確立習核心的領導,我們認為他一定是寧左勿右,一定是會……
邱委員志偉:為了鞏固習核心的地位,他的對台政策一定會越來越硬嘛。
張主任委員小月:硬的部分當然我們並不感到意外,這方面我們能夠做的,我們會盡力來做。
邱委員志偉:我只是要確定如果他硬到底,我們有沒有相對應的劇本可以應付那種狀況?
張主任委員小月:相關的狀況都在我們的掌握當中。
邱委員志偉:另外,討論到東海局勢的變化,南韓政局的紛擾,韓國總統的政權岌岌可危,美軍在朝鮮半島部署的薩德系統可能會遇到一些問題,加上北朝鮮的核子武器的問題,所以美韓軍事協防的力道恐怕不如之前。美菲過去在艾奎諾三世當政時是堅強的夥伴關係,菲律賓新任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上台之後比較偏向中國,所以一夕之間美國的亞洲再平衡戰略就出現了東北亞的南韓缺口跟東南亞的菲律賓缺口,台灣有沒有可能在美國亞太再平衡的大戰略中取得戰略的利基?
張主任委員小月:台灣在整個東亞地區原本就扮演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像台灣海峽就是所有船艦必經的重要通道,這也是為什麼美國、日本等相關的國家都非常重視跟台灣的交往,因為這是一個戰略上非常重要的地位。
邱委員志偉:台灣對美國的重要性遠甚於以往,所以未來對美國的政策要能夠更積極,許多兩岸之間的問題可以透過美國對話來解決,陸委會有沒有嘗試用這個管道?
張主任委員小月:與兩岸相關的狀況,我們都會努力掌握,國際社會上我們也爭取到美國、日本、歐盟、東協等相關國家對我國的支持,對內我們也希望各界能夠團結一致,對中國大陸的情勢,我們也持續努力去掌握。
邱委員志偉:最後送主委8個字:冷靜、耐心、內斂、堅持。
張主任委員小月:謝謝委員的鼓勵。
主席:請姚委員文智質詢。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張主委辛苦了,現在國家希望你來承擔這個大任,再辛苦也要勉力為之。這個辛苦當然不僅在於精神上、時間上或身體上,而是這個辛苦是你要面對非常敏感、非常複雜、各方面的壓力。當然中國方面的壓力是最直接的,但是在這個過程中,面對台灣不同政黨的競爭,各種勢力的角逐,這些你都要更努力,更加油。作為執政黨,我也只能這樣提醒。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提醒。
姚委員文智:你要注意像我們的召委,他自稱鄉下人,看起來很「古意」,但是你知道他是政大畢業的耶!你看他早上問你的問題多「奸巧」,所以要小心,要做足準備。
張主任委員小月:好的。
姚委員文智:他說他跟我們學的,沒錯,我也是政大畢業的。
我真的要提醒你,像剛剛邱委員所提的,不管是整個南海後續的發展,或是杜特蒂訪問中國之後,中國跟菲律賓以及牽動的中國跟美國以及整個太平洋島鏈,還有整個南海的發展,這也是你必須立刻掌握的。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
姚委員文智:再例如中國政治局7名常委,這個你當然要掌握,其實有些小細節,像楊委員鎮浯兄剛剛所提的中國的統戰,就我的立場,我認為沒錯,中國的統戰無處不在,但是它透過什麼樣的方式、它的形式有沒有更動,你在對立法院報告時就要先做準備。如果對岸的青創基地提供完全無擔保免息,先給你100萬人民幣,讓你吃好的、住好的、用好的團隊,超出一般設想的新創的孵化器或加速器的規模,而且限定台灣青年或者限定要認同中國,比如只能嘴講內地,比如過去臉書從未支持過太陽花,從未支持過民進黨,從未支持過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起不了底的,其實這就是統戰。主委,我認為你們應該要充足的準備,才好把「統戰」一詞寫在給立院的報告裡;同時,不管列席立法院的各種會議,也應該要充足的準備。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
姚委員文智:坦白說,這就是被楊委員抓到毛病了,以後不要再被他抓到了。
張主任委員小月:謝謝委員的提醒。
姚委員文智:另外,請問你同意今日召委所設定的題目,認為兩岸互動交流「急凍」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其實並沒有急凍,我們看到……
姚委員文智:你如何描述或界定這幾個月來兩岸的關係?
張主任委員小月:應該是用「冷和」比較恰當,亦即官方的溝通連繫機制不像過去那麼順暢、頻繁,兩岸的交流的確比較遲緩,21項協議照樣執行,可是工作組的會議,對方也是一直延後召開;又比如對岸自行限制到臺灣的觀光客人數等等,這些當然也是兩岸關係的新狀況。
姚委員文智:今天早上新任國安局長在外交委員會的回答,你知道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他說內弛外張。
江委員啟臣:(在席位上)外弛內張。
張主任委員小月:外弛內張。
姚委員文智:其實就是記者前面寫外弛內張,後面寫內弛外張,所以我必須再確定他到底知不知道,到底是怎樣?你知道嗎?你們有對過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因為我也是看到報紙寫他講內弛外張,我還想不知道他現場講的是什麼。
姚委員文智:是你問的喔?謝謝江委員。所以是外弛內張。你同意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中方對我方的打壓、迫害一定會持續不斷地進行,這一點在我們的預料當中,他也會壓迫我們接受他所謂的政治前提,可是這部分我們有我們的堅持,我們絕對不會接受。
姚委員文智:所以其實是我方外弛內張,我們基本的核心信念會改變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的核心信念絕對不會改變,我們既有的原則……
姚委員文智:換言之,不管中國共產黨習近平再怎麼講,他再講一次「地動山搖」也好,或者洪習會再怎麼講,說沒有透過國共這樣的管道,雙方都沒有辦法再溝通,我們絕對要堅持核心價值,有沒有時間表?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此一政策立場一定會持續堅持下去,兩岸政策必須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大的原則不會有任何改變。
姚委員文智:謝謝主委。關鍵就是要堅持這樣的信念,不管召委要怎麼形容,稱做「急凍」,你也完全不同意,事實上主委剛剛已經說了一部分,很多都是錯誤的認知,事實上兩岸許多交流其實是持續的。
張主任委員小月:交流都還持續在進行當中。
姚委員文智:過去所威脅的,其實目前看來也不見得,大家如果記得過去的威脅,叫做「地動山搖」,到目前為止沒有看到;再來是上任之後,我們所有的邦交國都要骨牌式的斷交,事實上這麼大的動作,我也不認為會在這個時候發生,但是當然我們堅持信念以外,我們所有的……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也持續地釋出善意。
姚委員文智:我們所有的努力,我們所堅持的那個韌性,還是要繼續。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
姚委員文智:但是在這個過程裡面,主委,我讓你看一段影片,看看你有什麼感想,好不好?這是今天早上的新聞。
(播放影片)
姚委員文智:很多媒體報導了這個新聞,這是給小孩子玩的玩具,它有一個播放器,播放之後就會出現剛才影片中的聲音,就統戰到小朋友身上,這個玩具說:台灣島是中國最大的島嶼。你對於這樣無所不用其極,甚至想要禁錮、污染我們孩子心靈的玩具,你有什麼看法?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認為這是非常不恰當的作法,首先,內容方面完全是錯誤的主張,台灣從來就不是中國大陸的一部分,尤其是對小朋友,更不應該用政治方面的統戰企圖去影響他們的心靈。
姚委員文智:請問經濟部陳副局長,這應該是從對岸進口的玩具吧?您知道這個消息嗎?
主席:請經濟部國貿局陳副局長答復。
陳副局長正祺:主席、各位委員。不知道,我現在才看到。
姚委員文智:類似這樣的玩具,坦白講我覺得很不可思議,我們會去檢查進口玩具所唱的童謠、吟詩的內容嗎?
陳副局長正祺:報告委員,目前我方對中國大陸進口物品有幾項規定,基本上若涉及危害國家安全以及產業和經濟安全,透過一定的處理程序,我們可予以限制或禁止,但我想這是一個單獨的個案。
姚委員文智:這部分有什麼相關的法規可以禁止嗎?還是就任由他為之?家長若買到,回家後自己把它摔壞就好了?
陳副局長正祺:會後我們將跟陸委會會商,因為我們國家有整體的作法,我們是一個法治國家,整個貿易的管理有一套制度在處理。
姚委員文智:主委,請你們兩個單位回去後瞭解看看,好不好?我現場也沒有東西,但是很多媒體朋友在問,如果連一個小小的玩具都可以夾帶各種不同的文攻武嚇,不同的統戰思想,那真是無所不用其極,相關的法規如何抽檢或者如何管理,希望陸委會跟經濟部及其他相關單位能夠協助、瞭解。謝謝。
張主任委員小月:好的。
主席:姚委員,你很厲害呢!所謂「中國」,我們的憲法中華民國,「中國」也是台灣的,有一個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你去問大陸的人,問他那個玩具指誰,看他能不能回答。
姚委員文智:(在台下)你要支持我們啊!
主席:我支持你。
請江委員啟臣質詢。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早上國安局彭局長的確是回答目前兩岸的現狀是外弛內張,這個我非常確定,因為是我問他的,他回答是外弛內張,請問主委同意嗎?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我不曉得他如何形容外弛內張,不過兩岸的關係在520之後跟520之前的確不一樣了,我們也看到它對我們採取了一些限制性的作為,官方的溝通管道不像過去那麼暢通,很多都是中斷的,所以……
江委員啟臣:其實他也間接承認一件事,包括你也講了,你說520前後兩岸關係已經不一樣了。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
江委員啟臣:所以這就違背小英總統自己講的要維持現狀,因為現狀已經改變。另外國安局局長還講了一件事,他說接下來的兩岸關係,官方交流會更加嚴峻,這是他講的,我問他時他親口講的。你們是官方喔!現在他講會更加嚴峻,實際上就是指陸委會跟大陸官方的交流,還有其他部門的交流,包括海基會,都會更加嚴峻,你怎麼看?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的確現在在官方交流這部分,兩岸並沒有溝通跟對話,訪問的層級也降低,很多……
江委員啟臣:所以短期之內,主委大概也看不到春天,對不對?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不預期短期之內會很快的改善。
江委員啟臣:今天才剛立冬,從局長的談話跟你剛才間接講出來的話,我看春天大概不會馬上來。但是亞太和平基金會的董事長許信良先生,他說洪習會洪秀柱把兩岸關係的冬天趕走,帶來春天,貢獻很大。這是許信良講的,你怎麼看?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於許先生個人的言論,我沒有……
江委員啟臣:這不是個人言論,第一個,他是亞太和平基金會董事長,亞太和平基金會是誰的基金會?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是國安局的一個基金會。對於他的論述,我們沒有特別的評論。我們希望兩岸的……
江委員啟臣:你是否認為冬天趕走了?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大家都期待兩岸關係……
江委員啟臣:因為這個跟你剛才講的相違背,你剛才講的和國安局局長講的都是說實際上更加嚴峻,所以我要問許信良所講的冬天趕走、帶來春天到底意涵是什麼,尤其它是國安局的外圍基金會,他看得相對地樂觀,但是海基會董事長田弘茂提到貿易又說是「要死不活」,所以我實在搞不懂現在整個政府對兩岸關係的定調是什麼,還是說你們也搞不清楚現在狀況是什麼,也不知道未來會怎麼樣,未來兩個月、三個月的情形,你能夠預測嗎?你能夠預知嗎?還是說,你能夠穩定地告訴大家,到底未來三個月後春天是不是真的會來?還是不會?現在節氣剛到立冬,這個冬天可能還會持續很久。
張主任委員小月:兩岸關係我們當然都是往樂觀的方向來期待,不過我們比較理性和務實,以現在的狀況,我們很難期待未來兩個月或三個月兩岸關係會有非常明顯的改善。
江委員啟臣:所以基本上看起來還是不樂觀。
張主任委員小月:在短期之內我們不會……
江委員啟臣:短期內還是不樂觀。既然不樂觀,我真的覺得陸委會、海基會不需要那麼多人,尤其明年,內政委員會審查你們的預算,現在陸委會一個主委、三個副主委,其中一個還是特任官,你們三個人加起來一年要1,000萬的年薪,但是你們做了什麼事?我們看不出來。海基會更不用講,一年編了一億三千七百多萬的薪水。
張主任委員小月:短期內不樂觀並不表示永遠都是不樂觀,因為兩岸情勢隨時都有可能發生變化。
江委員啟臣:那你覺得什麼樣的狀況底下會轉變為樂觀?
張主任委員小月:因為現在還是在十九大之前,習核心要鞏固領導……
江委員啟臣:十九大之後還是習核心啊!習核心不會變,未來5年內都是習核心。
張主任委員小月:現在正好在換屆,是人事更迭的時候,所以……
江委員啟臣:主委,如果你這樣回答,我覺得你對兩岸關係的見解應該還不夠深入。其實習核心的確立已經很久了,未來5年也不可能改變,有在觀察兩岸關係的人應該都可以看得出來,絕對不是現在在鞏固。你既然說短期內也不會有什麼樣子的變化,那我要問你:你認為什麼樣子的變數最有可能逆轉兩岸關係?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個跟整個國際情勢、我們自己國內的情勢及對岸的情勢都有關係,所以……
江委員啟臣:能不能講一個確切的變數?你既然講到國際的關係,美國總統大選之後兩岸關係會改變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就是要看誰當選……
江委員啟臣:你認為誰當選會造成兩岸關係改變?
張主任委員小月:就是……
江委員啟臣:誰當選會往好的方面發展?誰當選會往不好的方面發展?假如川普當選,你認為對兩岸關係有加分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因為他的外交團隊我們現在還沒有很清楚……
江委員啟臣:因為他是一個無法預知的人。
張主任委員小月:他的亞洲政策還沒有非常明確地出來。即便是希拉蕊當選,他的亞洲政策我們還是要再……
江委員啟臣:其實川普已經對外講得很清楚,如果他當選,全部都要撤軍,在菲律賓、日本、韓國都要撤軍,難道臺灣有辦法去彌補嗎?可以去替代他們的地位嗎?不可能嘛!在那種情況底下,其實兩岸關係不會更好。
張主任委員小月:應該是說美國總統選後不一定會照選舉時的政見來走,所以還是要等到選舉結果底定之後,要看他整個外交團隊的成立……
江委員啟臣:如果是希拉蕊當選,會不會比較容易預測一點?畢竟他是民主黨,而且過去是國務卿,長期在政治圈,他的行為應該比較容易預測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他提出了亞太再平衡的戰略。
江委員啟臣:如果是他當選,他會期待兩岸是什麼樣的關係?
張主任委員小月:他一再強調,他對臺灣有很多肯定和稱讚,比如說稱讚臺灣的自由民主及對人權的重視,他還提到臺灣是一個非常可靠、可以合作、可以信賴、非常重要的夥伴。
江委員啟臣:所以你比較希望他當選?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對於美國的政治仔細觀察,來看看……
江委員啟臣:反正明天就揭曉了。我的意思是說,兩岸關係和美國的內政當然不能說完全無關,會有一些關係,可是陸委會在兩岸關係的著墨上,還是必須回到兩岸自己本身,因為美國也在看兩岸本身怎麼走,我們現在最擔心的是美國新任總統走向孤立主義或保護主義,兩岸關係在他們的內政就會慢慢邊緣化,美國會以自己國家的利益做為最重要的考量,所以我們不能完全把兩岸關係寄託在美國如何看待或如何期待,甚至期望美國來介入,我覺得未來在美國內政裡,這個趨勢和這個機會越來越渺茫,所以我們必須要準備。新的總統不管是希拉蕊還是川普,你去注意目前美國的內政,其實美國走向保護主義或孤立主義的趨勢越來越明顯,你長期當外交官,應該很清楚,有辦法去分析這一點才對。陸委會必須有所準備,如果你們又一樣沒有作為,那我建議把你們的薪水砍掉,人員也可以縮編。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偉哲質詢。(不在場)黃委員不在場。
請孔委員文吉質詢。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上次我在總質詢時就比較過蔡英文政府跟以前馬政府,馬政府在2008年5月20日上任,不到一個月兩岸就簽訂了24項協議的第1項和第2項協議,最重要的是,一個是包機直航,一個是陸客觀光,現在你們已經上任幾個月了?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五個多月。
孔委員文吉:五個多月,一項協議都還沒有簽署,這是事實。馬英九總統上任不到一個月,24項協議的第1項和第2項就在一個月之內簽訂了,你們可以去查,一個是包機直航,一個是陸客觀光。現在的陸委會跟以前的陸委會真的不能比,因為人還是同樣的,只有主委和副主委換人,關鍵的差別在哪裡?就是九二共識,大陸非常堅持的,就是蔡英文沒有承認九二共識。
主委,這次我有機會陪同洪秀柱主席到北京去,我們沒有參加洪習會的會談,我們是參加兩岸和平發展論壇,我是被分配在文化組,我有一份報告,在這份報告裡,我特別提出二項建議,第一個是請陸委會和國台辦為了兩岸的原住民族,簽訂第25項協議,就是農業合作、經濟發展、文化交流的合作協議,因為現在兩岸的少數民族、原住民的交流非常頻繁,這個之前我也向前任主委江丙坤建議過,這是可以去考慮的。第二個,因為我在文化組,所以我針對文化,提到我們臺灣申請世界文化遺產,幾乎沒有一次被聯合國核定,當時文化部長龍應台是說,我們的世界文化遺產必須透過大陸那邊來幫我們申報,申請列為世界文化遺產,也要陸委會和國台辦合作。我在文化組提這兩項建議,但是我們聽到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說的話,還是一樣,就像你們報告寫的,就是堅持一中原則、反對台獨及堅持承認九二共識,他們的發言都是這樣。我們要如何重啟官方協商機制,你們報告的主題在這裡。主委,你有沒有什麼建議?在這個報告裡我看不出來你們要怎麼樣重新啟動。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很樂意跟對岸來開啟溝通和對話,但是對於大的原則也是有所堅持,也就是說,我們不可能在對岸所設定的一個前提與框架之下來對話,像您剛剛有提到,申遺還要透過北京當局來幫我們提出,我們就認為這是非常不好的事情,因為畢竟我們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我們要申請世界遺產的話,也是應該由我們來提出,而不是由對岸來幫我們提出申請……
孔委員文吉:你這個跟前任文化部長龍應台講的就不一樣了。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不一樣。
孔委員文吉:那我們要怎麼申請?我們不是聯合國會員國。
張主任委員小月:所以我們覺得整個問題就是出在北京當局對我們的打壓和破壞,這樣子的話,也是讓民眾對於對岸產生反感的原因,也對兩岸關係的改善沒有任何幫助,所以我們覺得最重要的就是不要有這樣子的政治前提,兩岸……
孔委員文吉:這是我們希望中國大陸承認我們中華民國的存在。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
孔委員文吉:但是你這是一方的希望而已。現在他們說要承認九二共識,反對台獨,這是他們的底線,他們不會退讓,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們現在要怎麼樣做?你剛才說希望不要設定政治的前提。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
孔委員文吉:那我們怎麼推動?
張主任委員小月:所以我們說兩岸的問題兩岸都有責任,我們不會因為要申請世界遺產而就去承認它所要強加在我們身上的「一個中國」原則,這個我們是絕對不會接受的,如果這樣接受的話,我們覺得就是牛排換薯條……
孔委員文吉:那現在還有沒有什麼其他的做法?是不是請國民黨當第二軌道來促成兩岸對話?
張主任委員小月:所有的交流和對話,只要對於臺灣人民有利的,能夠增進兩岸和平穩定的,我們都贊成,我們完全都不反對。不過,我們覺得交流對話不應該單方面接受中國大陸所設定的條件,否則就不是公平對等的交流。
孔委員文吉:現在大家都談不出一個共識,你知道我肯定洪習會哪裡嗎?就是因為兩岸僵局無法打破,由洪秀柱主席領軍,帶領將近200位民間人士及國民黨中常委過去,是希望兩岸交流不要中斷,洪習會達成幾個具體成果,第一個是國共論壇要繼續辦理,第二個是民間交流不會中斷,第三個是保障台商權益,你說像什麼和平協議、國際空間的拓展,那邊的訊息很清楚,如果沒有九二共識,要做到和平協議和國際空間的拓展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其他交流,像民間交流及泛藍八縣市的縣市長與大陸的交流,那邊是有肯定的回應,所以洪秀柱主席這次去並不是沒有成果,還是有一些成果,我們最主要是要傳達兩岸的、民間的、文化的交流是不能中斷的,要不然到現在為止陸委會和國台辦還是用LINE傳訊,有去無回。如果陸委會不行,我覺得可以找第二軌道或第三軌道,來跟他們進行對話,一定要有對話,要有溝通,否則我們在參加國際組織活動時都會一直被打壓,包括這次國際刑警大會也是一樣。
張主任委員小月:民間的溝通和對話我們並不反對,但是若涉及到必須要由政府來處理的事情,還是要由陸委會、海基會來出面,也不可能由國共論壇或地方的、民間的機構來處理,這還是我們政府的既定立場。
孔委員文吉:我覺得你們的報告沒有提出重啟官方協商機制的辦法,你們只有設定一個原則,應該要想一些非正式的軌道及辦法出來。
張主任委員小月:問題就是出在北京政府。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羅委員致政、徐委員永明、曾委員銘宗、廖委員國棟、劉委員世芳、盧委員秀燕、吳委員志揚、李委員彥秀、鄭委員天財、林委員德福、張委員麗善、陳委員明文、劉委員櫂豪、呂委員玉玲、蔣委員乃辛、林委員俊憲、蕭委員美琴、羅委員明才、何委員欣純、高委員金素梅、顏委員寬恒、周陳委員秀霞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其邁質詢。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你知不知道斯斯有幾種?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陳委員,您的問題是?
陳委員其邁:就是感冒藥斯斯有幾種,你知道嗎?不知道,這是國民常識,顯然主委很少買成藥。斯斯有3種,分別是感冒、咳嗽和鼻炎用的3種。其實我今天要講的不是斯斯,是在講九二共識,因為國民黨一直宣稱1992年香港會談達成了九二共識。2015年5月4日朱習會,朱立倫見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兩岸同屬一中但內容涵義有所不同的九二共識。而馬習會中提到海峽兩岸在1992年11月就「一個中國」原則達成共識,簡稱九二共識,這是馬總統講的九二共識。洪秀柱所講的是在今年的11月1日,在1992年達成的共識,並且以求一中原則之同,存一中含義之異的智慧。九二共識就有3種,當然我不是在問主委,九二共識到底是哪一種,或者九二共識存不存在?我問的問題是,這3種有何不同?就好像感冒有不同的處方,要開什麼藥?去藥局就要買感冒、咳嗽或鼻炎的。就主委的認知,這3種有哪一部分有什麼差異,這種敘述表達的方式有什麼不同?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可以看出來……
陳委員其邁:這個像感冒一樣普通……
張主任委員小月:大家對於九二有很多不同的立場、見解和看法,沒有辦法有一致共同的理解。
陳委員其邁:假如我講兩岸同屬一中,與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這樣有什麼程度上的差異,不管是在主權或意涵上有什麼不同?就你的認知、判斷。
張主任委員小月:還是請委員指教。
陳委員其邁:不是啦!我現在在問你,你是陸委會主委,我又不是陸委會主委。我只是不曉得,這3種到底有什麼不同?就我們主管機關的認知,因為國共雙方談了什麼事情,或過去的政府談了什麼事情,譬如馬總統談了這些事情對於兩岸政策的影響,或者對於我國主權與兩岸關係互動不同程度的影響,一定會有所差異,就你的評價來講,你不能告訴我這3種都一樣。假如今天洪秀柱去說兩岸同屬一中,陸委會的態度一定要有所表達,所以我請主委評價這3種有什麼程度上的差異,不管在主權的意涵、兩岸關係的互動,或對於雙方之間未來的政治基礎,有什麼不同?你總是要告訴我,不能都不回答。
張主任委員小月:像兩岸同屬一中,可是大家對於一中的解讀,每一個人的看法、想法都不一樣,國際社會的認知也都不一樣。
陳委員其邁:對,所以呢?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是覺得避免涉入所謂一中的爭議。
陳委員其邁:兩岸同屬一中,但一中含義有所不同,跟雙方均堅持一個中國,這兩種含義、表達的意思有什麼不同?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同屬一中大家有不同的解讀的話……
陳委員其邁:你的解讀呢?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部分我們也是為了避免爭議,通常對外我們不要針對它的立場加以解讀,我們的政策是堅持遵循中華民國憲法,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這樣的方式來解讀……
陳委員其邁:所以馬總統講的原則,假如國民黨的領導者講兩岸同屬一中,跟習近平見面談了這些,陸委會的意見?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個完全不符合主流的民意,從我們的民意調查就覺得,並沒有解決兩岸之間的爭議,反而會引起更多的紛擾。
陳委員其邁:主委並沒有直接回答我的問題,但是很清楚,當時國共雙方或過去的馬總統、前政府所涉及九二共識所談的內容,在主權意涵、兩岸互動上有不同程度的表達方式,即便是九二共識就有不同的含義,九二共識到底是哪一種?是雙方各自在解讀,不是中方解讀,也不是臺方解讀,甚至國民黨內部不同的人士、不同的階段,都有不同的表達方式。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
陳委員其邁:這是我要表達的重點。我要回頭講,在104年11月9日當時我同樣在這個位置上,問了夏立言在講馬習會的部分,當時馬總統到馬習會就講,海峽兩岸在1992年11月就「一個中國」原則達成的共識叫做「九二共識」,你知道馬總統要講這一段話嗎?後來夏立言回答了這些問題。我問,總統要講這一句話是不是你的劇本?如果有一些改正,那原來的是什麼,為什麼後來變成是「一個中國」原則達成的共識?夏立言說,原來就是「一中各表」能夠完整的說出來。所以原來有劇本,馬習會的劇本是什麼?原來就是一中各表能夠完整講出來。後來我就問他,總統講出來所謂的一中原則,沒有講「各表」,你完全不知道總統把各表拿掉,你都不知道嗎?夏立言答說,我不知道他會用什麼方式、什麼具體的文字來表達;後來我又追問,你們所有的劇本裡,有關「九二共識」都是「一中各表」?夏立言說,是的。這是當時完整的講法,換句話說原來馬習會的劇本是有一中各表,怎麼表達?也許在當時陸委會或國安會開會的會議紀錄是有這些文字,但是後來馬總統沒有講這些話。
我現在的問題是,上個月我去函要求陸委會,能夠提供當時有關馬習會籌備會議的資料,跟後來協商過程相關的文件。請教主委,按照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七條,你們現在已經核定為國家機密,你當了主委應該很關切馬習會會談的過程,你不要告訴我,都不知道馬習會,沒有很好奇拿來再看一次,你有看過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看過一部分資料。
陳委員其邁:陸委會所有馬習會的檔案你都看過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就是跟陸委會有關的部分。
陳委員其邁:你們後來把這些內容核定為國家機密,對不對?
張主任委員小月:有一部分是國家機密。
陳委員其邁:假如是國家機密的部分,你就不用回答我;假如不是國家機密的部分,你回答我,裡面有沒有講到所謂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劇本,你告訴我?假如是在國家機密保護的範圍,你核定了,我就不追問,假如沒有核定的部分,請你回答我。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個是不是我們會後來跟委員做說明……
陳委員其邁:不是啦!我現在在國會殿堂你要留下紀錄嘛!主委,我講得很公道吧!你回答說,國家機密保護法有核定,核定的部分我就不問,我現在問你,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沒有核定的部分。馬總統有沒有講到一中各表?本來要講一中各表,後來馬總統沒有按照劇本演出。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知道夏前主委一直有這樣的建議,就是要……
陳委員其邁:我現在在講劇本,一定要有文字,哪有大家隨便講一講,除非你有紀錄不能告訴我,你就直接告訴我,因為國家機密保護有核定,所以你不能講。
張主任委員小月:相關的,我們在……
陳委員其邁:主席,她現在在思考,占用我的時間,你要多留一點時間。
主席:給你多一點時間,把這個問題查出來,好不好?
陳委員其邁:好,謝謝!
主席:主委,你有實情老實告訴陳其邁委員,不然他會很兇喔!
陳委員其邁:假如主委有核定,你一定看過,要是我當主委,我一定會看,很好奇馬習會當時到底講了什麼?現在黃帝穎律師又去提告了,這個內容我就不追問,你核定了?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這部分是涉及到國家機密。
陳委員其邁:一中各表的劇本在核定的機密事項有沒有?你不知道?
張主任委員小月:所有的講稿都設定為國家機密。
陳委員其邁:講稿裡面有提到相關的劇本,有嗎?你要看清楚。
張主任委員小月:就是講稿本身設定為一個機密。
陳委員其邁:講稿裡面有嗎?
主席:主委,你要好好回答,你的話都要留下紀錄的,你不要一逼的時候……
陳委員其邁:主委,我不追問你,我不是在追究你的責任,我是在追究馬總統的責任,請陸委會主委,就我剛剛詢問的事項,你回去再把所有資料仔細看一遍。
張主任委員小月:好的。
陳委員其邁:你書面答復我,到底馬總統在原來的劇本裡有沒有提到?我不過問當時劇本討論的過程,這個機密核定我不過問,假如你看完資料,這個劇本沒有,請你回復我,說這個部分當時沒有列入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的事項,好不好?
張主任委員小月:好的,我們查了以後再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其邁:第二個,在國家機密保護法相關法律的規定裡,我提醒主委注意,你依照第七條核定了,按照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五條規定,國家機密之核定,應於必要之最小範圍內為之。所以核定的範圍必須愈小愈好,在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講得更清楚,國家機密於保密期限屆滿前或解除機密之條件成就前,已無保密之必要者,原核定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有核定權責人員應即為解除機密之核定。我也拜託主委,假如核定的內容部分,馬總統已經到處對外講,交涉的過程幾分鐘裡面互稱先生,什麼時候要告訴美國,他都可以對外講啊!這個還有什麼保密的必要呢?不是這樣嗎?所以我要求主委,你回去看一看這些相關協商的內容,假如沒有保密的必要,你按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應該以最小範圍為之,你必須去解密,不重要的,假如是流水帳的、報紙已經登了,我要求主委要解密。我再重複一次,假如是流水帳或者眾所皆知之事,根本沒有核定機密的必要,對不對?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一部分我們會再加以解釋。
陳委員其邁:我們現在在國會監督整個馬習會的過程,理應受到國會的監督,不是黑箱作業,結果國會議員在國會詢答的時候,主委都拒絕陳述,結果馬總統到處「趴趴走」,把馬習會所有的過程都在外面講,我們完全無從瞭解,當時馬習會的過程到底是馬總統說的算嗎?我要相信馬總統的話嗎?是這樣嗎?所以我拜託主委,原來核定的部分請主委回去檢視,沒有保密必要就公開給社會大眾知道,也讓我們國會知道,到底馬習會當時的過程是怎麼樣,可以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好的。
陳委員其邁:最後我還是要表達關心,人大釋法的部分,臺灣跟香港到底是什麼關係?我們跟中國大陸是兩岸關係,按照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架構的兩岸關係,我們跟香港呢?
張主任委員小月:也是用一個港澳條例。
陳委員其邁:人大釋法、香港萬人示威,你說我們跟香港互動有港澳條例相關的規定。我提醒主委注意,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在解釋基本法權利事項,本條第二項講得非常清楚,必須在終局判決前,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相關法條作出解釋,如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解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引用條款時,應以人大常委會的解釋為準。換句話說,它解釋的條件是什麼?是在終局法院判決前,可以聲請人大常委會解釋,今天香港發生的狀況不是這樣,是打破是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的規定,由特首跟香港特區的人大委員直接在香港人大常委會提出要求聲請解釋,已經破壞原來香港基本法對於終局法院聲請解釋的權利。你去看它的紀錄,包括建制派、民主派的議員都反對,在終審法院做出判決前人大常委會逕自做解釋,它的動機是非常清楚。基於言論自由的尊重,我希望陸委會必須表達嚴正的立場,關心香港整個民主的發展,好不好?
張主任委員小月:好的,我們支持香港的自由民主,我們也呼籲北京當局,應該信守它原來的承諾,就是所謂港人治港,要高度自治。
陳委員其邁:好,謝謝!
主席:我剛剛聽了,你當主委現在要很小心,當然你的委員只要一逼下來,我看你以後的處境很困難。第二點,中華民國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為什麼現在你們把不正常的國家保護得那麼好?我實在沒有時間再問你,我覺得互相矛盾太多。
請吳委員琪銘質詢。
吳委員琪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陸委會張主委,早上我看你們的報告,你說,民眾認為兩岸官方透過協商、落實協定、執行保障民眾權益的高達百分之八十幾;67%的民眾認為,各項交流不應設置於政治前提。本席過去曾經兩次要求陸委會,跟中國大陸不管在協商或溝通,包括熱線交流一定不能斷,在這種情形下,你們所做出來的報告,表示民眾還是高度肯定,協商、溝通橋梁絕對不能斷。在目前的情形下,你對本席所說的看法如何?請主委來說明。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的確我們覺得,兩岸關係大家都非常重視,我們也希望,兩岸關係能夠有正常的互動與交流,但是不要有前提、條件。陸委會身為負責兩岸事務的機關,我們也持續不斷地釋出善意,希望跟對岸能夠早一點恢復溝通、交流、對話,我們不會去挑釁中國大陸,也不會製造任何的意外或矛盾,我們還是希望兩岸關係追求一個和平、穩定、和諧的雙邊關係,所以未來我們還會持續不斷加以努力,也會持續不斷地釋出善意,當然也是需要對岸有相應的回應。
吳委員琪銘:我們都很清楚對岸,臺灣已經釋出很大的善意,但是對岸的協商大門都關起來,這種情形本席非常清楚,所以洪習會之後,陳超明召委趕緊安排今天的專案報告,用意大家都很清楚。包括陸委會中止官方的交流、很多民間交流有的也是有中斷,但是有一點主委要瞭解,雖然官方中止交流,但是有的民間經貿交流絕對沒有少,我有一個數據給主委看一下,這些都是官方的數據,包括中國大陸在臺灣的投資,1月到9月還增加了116件,漲幅還有百分之五點幾,跟去年度相比較,還增加二億多美元,表示民間的交流、投資是沒有減少。現在中國大陸官方與官方搭的交流中止而已,民間的交流還是一樣活絡,尤其面對大陸台商有一百多萬人、學生一萬多人,交流的部分陸委會要加快腳步,跟中國大陸搭的熱線絕對要通、溝通管道一定要通,這樣是保障臺灣人民在中國大陸的權利。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我們也是覺得,兩岸的民間交流非常重要,陸委會也非常贊成、鼓勵,需要我們來協助的地方,我們也都樂意提供協助。方才委員提到雙邊貿易的總額,在投資部分並沒有因為兩岸政治情勢的變動而有不同的變化。的確,在兩岸往來過程中,有很多屬於我們的利基與優勢,我們也覺得兩岸應該在沒有前提、沒有條件之下,持續進行經濟、貿易、科技、文化等各種交流。
吳委員琪銘:主委,本席身為民意代表,在地方上有許多的旅遊業或店家都表示,因為陸客來台人數大減,導致大家都沒有生意可做,事實上有許多廠商告訴本席,陸客不來,但是東南亞或歐美等國家來台旅客人數增加很多,何況東南亞或歐美等國家的旅客消費能力都很強。有許多人會罵陸委會沒作為,一直讓陸客人數減少,本席想要透過相關數據讓主委瞭解,事實上東南亞或歐美等國家的旅客人數正持續成長之中,這就是未來我們行銷台灣景點所要努力打拚之處。
我們看到自104年9月至105年9月止,日本來台旅客人數成長一萬多人,韓國與東南亞來台旅客也成長兩萬多人,甚至歐美國家來台旅客人數也持續成長,由此可見,台灣也是非常適合觀光旅遊的景點,這正需要我們共同努力。我看到陸委會所編列的預算,雖然兩岸之間互動逐漸減少,但是兩岸互動與協商項目編列380萬元,你們是因為這項經費太少,還是不知如何運用這筆380萬元?請問張主委,你們有沒這個問題?
張主任委員小月:沒有這樣的問題。因為兩岸關係並非固定不變的,我們當然還是期待未來兩岸能夠繼續開啟協商與對話,陸委會也正持續努力中。雖然兩岸溝通、交流、對話已經有延後的現象,但我們還是會繼續努力,希望明年兩岸之間能夠溝通與對話,所以我們還是會持續編列經費進行兩岸對話與交流。
吳委員琪銘:兩岸交流、溝通與互動都非常的重要,本席絕對支持陸委會。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這些都非常的重要。謝謝委員的支持。
吳委員琪銘:這畢竟事涉兩岸人民的權益,尤其有關台商在中國大陸的權益。謝謝主委。
其次,請問海基會張副董事長,針對前一陣子田董事長在演講中提及,兩岸交流機制是「要死不活」,我在上次會議中已經提出質詢,本席認為,身為海基會董事長應該謹言慎行,絕不可有任何的差錯,否則會讓媒體產生很大的不良效應,而讓執政黨受到外界的攻擊,對海基會而言,這些都不是好事,請問你對此有何看法?
主席:請海基會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答復。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10月26日田董事長以國策研究院院長的身分,在「探討亞太安全形勢變化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政策研究」座談會中所提到的是「要死要活」,而不是「要死不活」,他的本意是說,現今兩岸關係處於「冷和」的狀態,但支柱仍然存在,所以兩岸關係是有改善的空間,重點在於如何讓兩岸互動回歸正常的溝通機制,有關記者誤寫、標題誤下的部分,我們不但在國策研究院與海基會官網上都有播放那一段錄音內容,也有標示相關文字。
吳委員琪銘:張副董事長,田董事長的發言遭到媒體記者誤導,以致大家對海基會產生不良的印象,這部分一定要特別注意,並要求海基會所有同仁的發言必須非常謹慎,大家都要謹言慎行。
再者,請問交通部祁次長,行政院提出振興觀光產業方案,預計有3億元補助款……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答復。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這是紓困方案。
吳委員琪銘:對,政府提出振興觀光產業的紓困方案,但觀光業者對於這項紓困方案無感,請交通部研議要如何協助振興觀光產業。方才我詢問陸委會張主委,相信你也有聽到,東南亞、澳洲等國家來台旅客人數有成長,唯獨陸客來台人數減少,這是無可否認的事實,交通部針對振興觀光產業的經費要如何做好廣告行銷,讓台灣再次湧現觀光人潮,請交通部再行研議。
最後,交通部已經取消端午節高速公路夜間收費,造成許多民眾的反彈,尤其中秋節、雙十節等連續假期均已取消高速公路夜間收費,本席非常關心明年春節假期取消高速公路夜間收費的政策會不會又轉彎?
祁次長文中:由於這件案子已經委託運輸協會負責研究,他們會進行民意調查,目前還在審慎研究中,尚未定案。
吳委員琪銘:本席給交通部同仁的建議是,凡是攸關百姓的權益,新政府絕對要符合民意,過去良好的政策就要延續,所以國定假日與連續假日夜間免收費政策一定要延續。謝謝。
祁次長文中:好的。謝謝委員的建議。
主席: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也請相關單位另以書面說明。
現在休息1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共計2案。
1、
鑑於自今年520後,兩岸官方協商機制陷入停滯,惟我國與陸方已簽署23項協議且其中21項已生效,已生效之協議皆與兩岸人民權益息息相關,尤其目前約有200萬台人在大陸工作、經商、求學。為有利國會監督及讓國內民眾了解政府作為,爰提案要求相關部會於一個月內就21項協議自520後辦理進度,及政府因應停滯後之相關會議資料(敘明議題、參加單位、人員)送本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陳超明 林麗蟬 徐榛蔚 楊鎮浯
2、
鑑於海基會為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條的規定成立與運作之機構,接受政府唯一授權與委託,直接與中國大陸方面涉及公權力行使的事務進行聯繫和協商,又海基會法定基金總額為21億4,300萬元,政府捐助16億,比例高達76%,實有受國會監督之必要,爰提案要求海基會田弘茂董事長日後應列席本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林麗蟬 陳超明 楊鎮浯
主席:針對臨時提案第1案,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經過我方才詢問本會及相關部會的結果,我們一定會盡力配合辦理,但是因為有些資料可能涉及機密,未來提供相關資料時,能否以密件的方式處理?
主席:本席除了要徵詢各位委員的意見之外,我也要提醒陸委會,這些密件一定要註明清楚,而且要據實提供,自520之後你們所有的開會資料,譬如經濟部有沒有邀請陸委會人員開會?有哪些人員參加會議?這些細節都要交代清楚,因為我們要知道你們到底有沒有在做?也就是說,在兩岸如此困難環境之下,你們有沒有持續進行溝通?
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進行第2案。
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針對臨時提案第2案,我們建議未來邀請田董事長列席貴委員會,可否限定於兩岸簽署相關協議時,再邀請田董事長親自列席?其理由如下:第一、因為海基會田董事長並未支薪,也就是說,他完全是義務性的職務,所以我們建議比照過去的方式辦理。我們看到過去幾任的海基會董事長,譬如海基會前董事長林中森為專任有給職,所以他必須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另外無給職的前董事長包括辜振甫、江丙坤等人,他們都是在兩岸有簽署相關協議時才會赴立法院報告,至於其他包括預算審查等事項,都是由秘書長前來報告,因此我們建議可否比照辦理,當兩岸簽署協議時,再邀請海基會董事長列席報告,至於其他事項,則由秘書長前來報告。
主席:請問各位,針對張主委的說明,海基會董事長要在簽署協議時才列席立法院本委員會報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請李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海基會董事長應否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其實以往我們做過非常多的討論,依照過去的結論,如果海基會董事長為無給職就不必赴立法院備詢,從頭到尾唯一例外的只有前董事長林中森,事實上他的承諾非常清楚,因為他擔任海基會董事長有支薪,所以他必須前來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我想現任海基會田弘茂董事長並未支薪,但事實上,如果事涉簽署協議或兩岸會談,我們認為董事長親赴立法院確實有其必要性,因此本席具體建議臨時提案第2案文字修正為:「……實有受國會監督之必要,爰提案要求海基會田弘茂董事長日後於兩岸會談前後或簽署協議後,應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為了今日會議的和諧,這也是過去的案例,因此本席建議做上述文字修正會比較完整。謝謝。
主席:針對李委員修正意見,即海基會田弘茂董事長日後於兩岸簽署協議之前與之後,都應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請問各位,對李俊俋委員的文字修正內容有無異議?
楊委員鎮浯:(在席位上)還有會談。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在會談前後及簽署協議後,應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否則在簽署協議前要他來做什麼?
主席:以往你們都是在簽署協議之前就要來報告,現在怎麼改了?以前在國民黨執政時,你們要求海基會董事長在簽署協議前後都要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以前你們的監督就很嚴格,現在你們也要嚴格監督。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沒意見。
主席:林委員麗蟬等人臨時提案,句末修正為:「……爰要求海基會田弘茂董事長日後於兩岸會談前後或簽署協議前後,應列席本院內政委員會。」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楊委員鎮浯:(在席位上)那預算呢?
張主任委員小月:(在席位上)預算審查由秘書長列席。
主席:我記得是由海基會副董事長列席,當初我們才會建議前董事長林中森不要支領薪水,來這裡讓立法委員糟蹋。我說的事實,你們現在比較聰明,讓他能夠安然閃過。
洪委員宗熠:(在席位上)要多鼓勵他。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今日會議到此為止,謝謝大家。
散會(16時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