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團協商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9日(星期二)9時19分至15時34分

地  點 議場三樓會議室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協商主題 一、研商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民進黨黨團提議)

二、繼續研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

主席:現在開會。

今天要協商的第一個案子就是上週五院會通過討論提案的第二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上週五院會有決議於今天早上協商,協商之後進行處理,所以我們特別召開協商會議,討論的第一個案子就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這個案子協商之後如果有共識,我們就依共識來辦理,如果沒有共識,我們就依照議事規則來辦理,現在開始進行第一個案子的協商。

本案是民進黨委員陳召集委員其邁負責審議,現在請陳召委針對審議過程,具體說明有沒有共識、有爭議的條文是哪幾條,包括修正的法案應該朝哪個方向來處理,讓它能夠更圓滿地通過。現在請陳委員其邁說明整個審議過程及結論。

陳委員其邁:院長、各位委員同仁。我簡單補充說明,本案是在3月16日、3月31日、4月11日、4月13日、4月14日在內政委員會審查完竣,但是決議是必須經過朝野協商,所以我們在6月22日進行朝野協商,當時出席的委員包括李委員俊俋、姚委員文智、柯委員建銘、陳委員亭妃、吳委員秉叡、黃委員國昌等人,其他黨團成員也有出席,但是有些黨團沒有簽字。審查會修正條文有幾個重點,包括提議門檻由原來的2%降為1%,連署門檻從13%降為10%,通過門檻原來是原選舉區選舉人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投票,且同意票超過二分之一以上,在委員會通過的版本則改為有效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達原選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以上是委員會通過的有關提議連署及通過門檻的部分。過去有關罷免有很多限制,這次委員會通過的意見裡,包括每日罷免活動的時間比照競選期間,所得稅扣除額、選務人員中立、媒體公平公正原則、廣告宣傳品署名、民調發布規範、罷免言論不得搧惑犯罪、投票日不得從事罷免、不得邀請外國人民為支持或反對罷免站台造勢等。因為過去選罷法幾乎都是在規範選舉,對於罷免活動,在選罷法裡幾乎沒有任何規定,所以這次選罷法修正重點裡,有關罷免活動的相關規範,大概都是比照選舉活動的規範來做限制。包括監察院的推薦,大概就不屬於罷免的部分,公職人員選舉過去是包括政黨推薦等等,所以我們這次因應在台北市及最近所碰到的一些狀況來修正,改由候選人平均推薦超額抽籤,政黨推薦候選人由政黨推薦,還有總統、副總統選舉同日舉行的規定,大概都把各種不同的情況都考慮進去,做一個比較周全的規範。

另外一個比較特別的是中選會就有關電子提議及連署系統的部分,我們也將其列入這次修法重點裡,但是考慮到施行的一些技術性問題,所以辦法跟施行由中選會來定,比如等中選會準備好了,到內政委員會報告完之後及大概何時舉行等等,我們授權由中選會決定。其他比較技術性的問題,包括罷免提議人數不足等等,我們也放寬規定,酌予延長一倍時間。至於一些連署細節我就不講了,例如設立辦事處、舉行罷免說明會等等,大概這次都有列入規範。另外,罷免及各類選舉投票,過去規定不得同時舉行,這次在委員會裡特別提到,假如有合併選舉時可以同步舉行,但若是同一位候選人同時被罷免也參與選舉,兩者之間如何區隔,我們在法令上也制定其他部分來規範,以上簡單說明。

主席:謝謝陳委員。陳其邁委員大概講了整體修正過程,包括經過協商、也有協商結論,或許還有幾條條文需要大家進一步討論,等一下請各黨團表示意見。請問民進黨黨團有沒有要補充說明?

柯委員建銘:請內政部跟中選會先表示一下意見。

主席:你們有沒有拿到最後協商的條文?你們都看過了嘛!首先請內政部表示意見。

花次長敬群:關於這次選罷法的修正條文,對於有關調降罷免提案連署通過門檻以及增列電子提案連署機制,這些有助於落實憲法賦予人民行使罷免權的部分,內政部都予以尊重。

廖委員國棟:他個人的立場嗎?

主席:對,就是內政部的意見,等一下你可以再提問,好不好?先讓他說完。

花次長敬群:剛剛提到這些部分,內政部予以尊重。對於時代力量黨團主張有關第九十條罷免門檻從二分之一改為零門檻,以及刪除現行條文第七十七條,有關現役軍人服替代役,即役男或公務人員不得為罷免提案人的規定,我們比較希望能夠尊重院會初審的決議,就是回歸到四分之一的門檻,至於公務人員的部分,還是希望能夠維持不要擔任提案人,以上是內政部的建議。

主席:我們將協商結論與本條文資料提供給廖總召。接著,請中選會說明。

劉主任委員義周:中選會在內政委員會審議時,已經全程參與,事後也對內政委員會通過的所有條文很仔細地檢視,所以我們對今天的協商結論有一定的尊重,沒有其他意見。

主席: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與親民黨黨團針對內政部跟中選會的說明有沒有要垂詢的部分?

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對不起!因為我沒有參加黨團協商,我來請教一下內政部或中選會,剛剛有一條規定就是罷免和選舉可以同一天舉行,被罷免人與候選人雖然是不同的公職人員候選或罷免對象,如果是同一人,在法律上如何做競合?譬如縣市長選舉的時候,可能跟立委的罷免同一天,如果同一個人,在法律上的競合是以誰為主?這部分怎麼處理?好像不符。

劉主任委員義周:只要看有參加當次的選舉,合併不同種類的,我們就不合併。

劉委員世芳:你是說罷免案就不跟當次的選舉……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同時舉行。

劉委員世芳:你要弄清楚哦!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要讓罷免案跟選舉混在一起,變成……

劉委員世芳:模糊掉焦點?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劉委員世芳:我再問一下,罷免案如果針對縣市公職人員,譬如有些是市代表,也是適用這個四分之一的條款,是不是?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劉委員世芳:因為縣市代表的市代會都是一千票或……

劉主任委員義周:複數選區,我知道。

劉委員世芳:對,是多席次的,也算適用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劉委員這個意見我們清楚,其實我們也找不到其他更好的方式、公式,來認定罷免要怎樣通過才合理,所以還是一體適用啦!

劉委員世芳:市代表有時候幾百票就當選了,因為罷免案在連署的過程當中,不管門檻是10%還是多少,就是很低,有沒有可能到時候變成罷免一次是同時罷免兩個人以上?也有可能啊!你沒有限制罷免案只能連署一個人,你瞭解我的意思嗎?我現在講的事確實有可能。

劉主任委員義周:個別,每一個罷免案都是個別一個案子。

劉委員世芳:我知道,但是如果我是連署人,我可不可以同時連署很多人,譬如市代只有7個人,有一個人獨大,我連署其他6個人都要被罷免掉

劉主任委員義周:所以那個是以6個案子為……

劉委員世芳:我當然知道,就是可以就對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可以。

劉委員世芳:可以還是不可以?

劉主任委員義周:可以。

劉委員世芳:謝謝!

主席:針對中選會和內政部,各黨團還有沒有要垂詢的地方?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請各黨團表示意見,民進黨黨團還有沒有要針對這一次的選舉罷免法表示意見?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柯委員建銘:這個法案是上星期時代力量黨團在院會提出來,後來同意處理,我們本來要提說這是立法程序的問題,我想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因為法案提出來在院會要處理的時候,過去都一定有朝野協商,朝野協商之後,這個法加上章名總共有36條,條文本身是29條,這個是屬於比較沒有爭議的法案,我相信大概只有一個條文有不同的意見,我們和時代力量黨團有不同的意見。我的主張是,之所以今天要朝野協商,是因為在過去的立法程序上面,王院長在的時候,假如都沒有協商,就另定期處理,為什麼要這樣呢?因為有的條文很多,在院會根本沒有辦法處理,要是大家沒有講好就會發生抗爭等等,所以今天我們邀集朝野協商的用意就是在這裡。上一次不當黨產條例也是在這裡協商,本來協商時對20個條文有不同意見要發言,後來在院會裡面處理,處理到剩下4條要發言,所以法案才能通過。

如果所有的法案都不協商,照程序這樣「嚕」下去,我想在立法上會很困難,我是持平而論,不管哪一黨執政都一樣。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一條之一規定,朝野協商一個月沒有結論,由院會定期處理。就是由院會定一個時間來處理,上個禮拜我們原本要表決繼續協商然後來處理,後來陳其邁委員接受時代力量的意見來跟我們談,我們當然沒有關係,因為我們並不是不想處理,所以不要污蔑我說我怕被罵,不處理選罷法,我們答應今天協商。大家要了解,今天協商的目的是為了這一條,只有這一條要留待表決,其他條文是要照審查會版本或是照協商版本,表決前要有幾個人發言,大家說好了簽字,這樣院會才有辦法處理─讓各黨團針對不同意見去發言,其他部分看要按照協商結論或是審查會版本通過,院會才能很順利的進行下去,過去都是這樣。本屆一開始,大家對一些遊戲規則沒有弄清楚,上次不當黨產條例就是這樣處理的,就是照整個職權行使法來處理。如果大家沒有什麼問題,就把協商結論簽一簽,剩下那一條就來表決、發言。

主席:好。請陳委員其邁發言。

陳委員其邁:我是不是建議一下?因為審查會有一些文字的疏漏,我們在6月進行朝野協商的時候,做了一些文字修正。

主席:對,6月22日。

陳委員其邁:假如大家同意的話,是不是以這個朝野協商的文字最後的修正意見……

主席:討論到該條文的時候,你們把協商結論的修正動議拿出來就可以,那部分很容易。

陳委員其邁:他們有可能等一下不同意。

主席:沒關係,就各表示意見。現在請國民黨黨團發言。

廖委員國棟:有關選罷法的修正案,本黨團要求按程序處理,我們沒有什麼意見。

主席:都可以……

柯委員建銘:等一下,等一下。

主席:就是跟柯總召講的意思一樣。

現在請時代力量黨團表示意見。

黃委員國昌:有關文字的細部修正,到時候提修正動議,時代力量不會發言,我們希望整個法案今天能夠順利完成二、三讀;但有一條我們跟審查會的結論不太一樣,就是剛剛陳其邁委員所說明的─四分之一的部分。本席今天看到上次針對審查會版本所做的實質更動,並不是文字上的調整,而是第八十七條……

主席:就是把三十天修正為三十天到六十天。

黃委員國昌:我得到的消息是中選會這邊的意思,我大概可以了解,因為該期間有其他各類選舉要同時舉行投票,你們需要一些準備的時間,原本條文規定是三十天之內,我建議中選會再考慮一下,或是說明一下,是不是有可能把time spent再拉大一點?就是不要只有三十天,看看能不能拉大到二十天到六十天?我了解你們需要準備,但是我考慮的是另外一個問題,time spent愈小,與其他選舉合併舉行的機率就愈低,如果多拉十天出來,你們還是有二十天可以準備,我們time spent重疊的部分就有四十天可以去處理。等一下討論的時候,再看大家的意見如何,如果民進黨的朋友也同意的話,再看要用什麼樣的提案方式把它修正成二十天到六十天。

主席:本來是修正三十天到六十天,現在是二十天到六十天。

劉主任委員義周:可以,實務上沒有問題。

主席:這應該不是什麼大問題,只要大家不反對,我們協商結論的第六點,就將第八十七條修正為「二十日起至六十日」,就是多給他們10天的時間。

陳委員其邁:主席,既然如此,我們就以6月20日那次修正的二十天到六十天為基礎,其他的條文,如果都沒有異議,大家就簽一簽……

主席:沒關係,等一下我來處理。

請親民黨黨團李委員鴻鈞發言。

李委員鴻鈞:我們常說「選賢與能」,選舉自古以來一直都是很神聖的一件事,在罷免的程序裡面,門檻降低當然對未來所有的候選人會有警惕的效果,不過,從另外一個角度,其實也要讓選民知道,如果門檻過低,隨隨便便就可以罷免的話,那將來選舉時,選民就可以隨便選選,反正將來再罷免他就好了。換言之,這也會讓選民有一種錯誤的判斷。但其實我們在選一個候選人時就必須要很認真選出一個好的候選人,而不是說這一次選完之後,反正罷免很容易,將來再罷免他就好了!邏輯上似乎也有不通之處。不過,親民黨方面沒有特別的看法,既然大家對「四分之一」的部分願意照程序來走的話,我們也願意照程序走,到時候也讓各政黨表示出他們願意負的責任。不過,我認為在選舉方面,大家還是有共同的認知,即「選賢與能」,所以第一次選舉時,就應該要讓百姓選出一個真正好的候選人,這個邏輯也是值得大家思考。親民黨沒有特別的意見,我們願意照程序走,謝謝。

主席:各黨團針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修正草案,還有沒有其他意見?我先綜合一下各位的意見,基本上,本案的處理程序上,我們會先有一個大體討論,各黨團要不要推派代表來發言?好,那就先大體討論,之後再逐條,逐條時,沒有異議的條文,我們就唸過,至於有修正意見的條文,目前大概有8條,這部分就提出修正動議,有修正文字的部分,大概都是協商之後的結論,是不是就由提出修正動議者來說明?還是就宣讀書面即可?好,那書面讀過就可以。

柯委員建銘:院長簽名就好,表決留下來。

主席:好,大體討論由各黨團推派代表,至於人數部分,我們稍後再討論。逐條時,沒有異議的條文,我們就唸過,大家就不表示意見。至於提出書面、文字有修正的條文部分,我們就依照提出的書面修正動議讀過,大家也沒有意見。針對時代力量黨團所提第九十條的門檻部分,就由各黨團推派代表發言之後進行表決。請問各位,對這樣的程序有無異議?

柯委員建銘:這是協商結論嗎?

主席:這個是協商結論。我們就依照協商結論的修正文字讀過,因為審查會審查過的條文與協商結論會有一些文字修正。

廖委員國棟:剛才院長提到的第九十條是今天新增,不在協商結論裡面?

主席:沒有共識啦,就是罷免的門檻部分,大家有不一樣的看法。

李委員鴻鈞:好啦。

主席:大體討論各黨團要推派幾個人?親民黨優先,你們要推派幾個人?

李委員鴻鈞:一個就好了。

主席:好,親民黨1人。時代力量要幾個人?只要你們願意,我們都接受。就是總體的大體討論。

黃委員國昌:大體討論要1人或2人,我們都沒有意見,尊重其他黨團。我剛剛看到協商結論,第八十七條有放在裡面,然後修正如附件1,那個內容是不是就按照我剛剛的建議。

主席:對啊!三十日改二十日,然後到六十日,剛才那個大家都沒有意見。

柯委員建銘:大體討論每黨派一個人講,好不好?廣泛討論……

主席:表達立場。

柯委員建銘:只有一條有意見。

主席:然後在有爭議的第九十條,也是各黨派一個人,反正這個就是表達立場嘛!這樣可以嗎?

柯委員建銘:好。

主席:公職人員選罷法就依照這個程序來進行。

柯委員建銘:程序處理上先大體討論。

主席:再逐條。

柯委員建銘:再進入那一條……

主席:要唸,唸到第九十條……

李委員鴻鈞:表決的時候再上去講。

柯委員建銘:可以先處理。

主席:不要啦!我們早上先處理沒有意見的,等下午2點半再處理第九十條的表決,還是早上就要全部處理完?可是要衡量一下時間喔!

柯委員建銘:先處理……

主席:不要先處理第九十條,沒有人這樣,還是要逐條開始啦!

高副秘書長明秋:程序上應該是要一條一條來。

主席:對啦!從第一條,從名稱開始。

高副秘書長明秋:這裡面還有章節的問題。

主席:對啦!我們不要亂掉啦!

高副秘書長明秋:前面宣讀的時間應該不是很長,因為二讀而已,前面宣讀的時間應該不是很長,廣泛討論各1人。

主席:大概一個小時。

高副秘書長明秋:早上可以處理到第九十條。

主席:我們就照程序,今天早上把它處理。我們10點準時開會,今天早上我們處理好公職人員選罷法的修正案之後,下午2點半我們來協商國營事業的第2案。

各位注意一下,我來唸協商結論,決定事項:

一、內政委員會併案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第七十六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七條、第一百十條及第一百二十四條:修正如附件一。其中第八十七條的三十日改成二十日。

二、時代力量黨團所提第九十條修正動議,提報院會表決。

三、其餘均照審查會審查結果通過。

四、二讀廣泛討論時,由各黨團推派代表各1 人發言,依親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之順序發言。

五、第九十條條文進行表決前,由各黨團推派代表各1人發言,依親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之順序發言。

以上就是剛才大家統合的意見。

柯委員建銘:上禮拜也在這裡講,國營事業預算……

主席:下午兩點半再來協商,早上處理公職人員選罷法。

柯委員建銘:這是上禮拜講好的。

廖委員國棟:報告院長,現在突然宣布下午協商,但我們準備的時間是在上午。

柯委員建銘:你們每次都有理由,不然稍後一結束後就過來。

廖委員國棟:到了下午,我們恐怕找不到人來開會。

主席:不然,就一結束就協商。

柯委員建銘:你來就好了。

廖委員國棟:連我都沒有時間來。

主席:別這樣。

廖委員國棟:你定了10點,我就10點準時來。

柯委員建銘:這是個很嚴肅的問題。

主席:現在也快10點了。

柯委員建銘:如果結束後國營事業的預算又不審的話,這樣不好吧!

主席:不然現在就協商國營事業的預算,等14時30分再處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你們選擇吧!

廖委員國棟:既然大家都來了,就應該現在……

柯委員建銘:表決的時候大家都會到,表決完畢就馬上過來即可。

主席:怎麼樣?不然就定在11點,這個案子大概一個小時就可以處理結束了。

柯委員建銘:表決完畢就過來。

主席:中午準備便當。

廖委員國棟:要在中午以前,不能拖到下午。

主席:好,在中午以前。

柯委員建銘:表決完畢就來。

主席:處理結束就過來好不好?所以10點開會,現在請大家簽名。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針對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進行朝野協商。10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各黨團提案處理結果彙整如下:總提案數為1,606案,在第1次臨時會已處理了324案,還有1,282案尚待處理。本席在上星期有拜託各黨團檢討看看提案能不能撤案還是整合,經過一個星期的檢討,有37案撤案,所以現在還要處理1,245案,其中營業部分賸餘94案,包含財政30案,交通64案,非營業部分賸餘1,151案,這是八個委員會的合計數。

現在開始進行整體協商。現場有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和時代力量黨團,至於親民黨黨團,他們請我們先討論,他們可以授權處理。

請議事人員宣讀今天協商的討論程序及要決定的事項。

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朝野黨團協商研討項目

壹、討論程序

一、協商順序為先行討論通案決議,再依審查總報告所列各委員會營業部分及非營業部分之順序討論,已協商過之單位及協商進行中新增之提案,原則不再處理。

貳、決定事項

一、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所列未送院會處理項目,除確有窒礙難行者再協商,依協商結論通過外,其餘均照各委員會審查會議決議通過。至送院會處理項目,協商有結論者,依協商結論通過;協商未獲結論者,交付表決,並依表決結果通過。

二、各委員會審查結果協商結論,均應依通案決議辦理,不再逐一於各單位協商結果敘明。各單位均應切實依通案決議核實分別刪減,惟各委員會審查刪減數如逾通案決議刪減比例,以各委員會審查刪減數為準;未達通案決議刪減比例,則增加減列不足之數。

主席:針對這樣的討論程序和我們等一下要進行決定的事項,請問各位黨團代表有無意見?

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廖委員國棟:剛剛宣讀的部分有多了幾個字,就是「及協商進行中新增之提案」等字,這是新增的文字,上次我們看的時候並沒有這些文字,這倒沒什麼關係,我只是要讓院長知道,過去在協商進行中,我們都是可以臨時提案的。

主席:可以,那我們就把這幾個字刪掉,好不好?

廖委員國棟:今天這些文字僅止於105年度,也就是今天所談的部分可以,不要到106年又拿這些文字說有前例可循,絕對不可以。

主席:好,沒問題。

廖委員國棟:所以今天可以增加這些字,但是下次再談其他的……

主席:對,就只談105年的,沒問題。

廖委員國棟:我先將這部分講清楚。

主席:好,沒有問題。

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柯委員建銘:我剛剛也是要講這個問題,就是增加「及協商進行中新增之提案」這幾個文字,今天既然要協商,當然今天提出來大家都可以併談,有的我們之前沒有提到的意見今天也可以提,大家都可以提,協商本來就是這樣子,所以我不知道這些新增文字是怎麼跑出來的,這樣不好,不要這樣做,協商什麼事情都可以談,有的我們當初沒有提案,現在我們提案要恢復或刪減,當然每一個黨團都可以提出新的看法,所以應該要拿掉這些字,這樣才是公平的。

主席:把手寫的這幾個字拿掉。

柯委員建銘:既然是協商,當然可以提出任何一個新的看法。

主席:那我們就來進行這本提案的處理。

第1案中央銀行的部分,親民黨立法院黨團撤案。

第2案也撤案。第3案、第4案、第5案、第6案、第7案均撤案。

處理第8案。

8、

單位名稱: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V】歲入  【 】歲出單位預算書頁次:P.50

款 項 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金融保險收入

本年度預算數:1,615億4,714萬3千元

建議【V】增減:增加162億元【 】凍結數:

增刪理由:

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理應開源節流,台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為我國最大之金融控股公司,理應帶頭示範,且去年此科目預算為1,805億6,102萬6千元,今年顯有低估之嫌!爰提高金融保險收入收入十分之一、金額162億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陳宜民 林德福

主席:第8案增加162億元。

詹總經理庭禎:在我們的收入結構中,利息收入大概是860億元,保費五百多億元,其他手續費250億元,現在已經年底了,而且今年央行4度降息,所以利息收入部分沒有辦法再增加。保費部分,以前我們賣得比較多的是躉繳型的。

柯委員建銘:你們有沒有……

詹總經理庭禎:也有,現在分期部分賣得比較多,所以保費也沒有辦法再增加,手續費部分其實也是持平的,若要我們增加,實際上會有困難。

廖委員國棟:可以增加多少?將近半年了。

主席:你們到現在已經增加多少了?你們要給委員數字,讓他們參考。

魏副總經理江霖:到目前為止,差不多只增加2%而已。

主席:多少億?現在是在講金融保險收入。

詹總經理庭禎:因為是合併報表,所以是銀行、保險、證券合併編在一起,其實我們今年的保險業務不好,還處於虧損狀態,在銀行部分,隨著央行降息,利息收入也減少了。

主席:你要跟委員講你們增加多少或虧損多少,廖總召是要幫你的忙,給你機會說明,所以你要趕快跟他講。

詹總經理庭禎:可不可以照原列數1,805億元通過。

柯委員建銘:今年要結束了,至於明年度要怎麼樣,屆時再檢討。

劉委員世芳:你有沒有弄錯,你們今年是編1,615億元,但你剛剛說原列數是1,805億元,到底是哪一個?

詹總經理庭禎:105年是1,805億元,利息收入部分比103年增加100億元。

廖委員國棟:程序方面我們要再討論一下,上次的決議是先自行整理,我們整理後,到現在為止,我們自己已經撤了101案。

主席:我了解。

廖委員國棟:第二是請所有行政單位去說明。

主席:要去說明。

廖委員國棟:但是沒有說今天要開始逐案處理,如果提案委員不在現場,我沒有辦法代表他們表示可以撤案,現在只能處理已經同意撤案的部分。

柯委員建銘:你要提案人來?

廖委員國棟:當然要提案人來,不然行政單位要說明有沒有跟提案人溝通,他們有沒有接受,如果沒有接受就要保留,所有提案人沒有接受的,今天統統要保留。

主席:先釐清一下。

詹總經理庭禎:第7案部分,我們有跟提案人報告,他同意撤案,也有書面。

主席:現在是講第8案。

詹總經理庭禎:第8案沒有。

廖委員國棟:先保留,我們就先處理已同意撤案的部分。

主席:第8案保留。

依廖總召的說法,第9案也是要保留了?

詹總經理庭禎:第9案的公保,我們是算委辦的,那筆錢是財政部及銓敘部編給我們的,我們並沒有權利增加,這是依法給公教人員保險的一個補助,即這是依法編列的,所以並不是要增加,我們就可以增加,而且必須有保險事故發生才能夠予以增加,換言之,每年財政部及銓敘部就是依法編列這些預算給我們,這個數字就是定在那裡。

主席:廖總召,這不是他的權責,是人家編好給他的,而提案是說再增加70億元,但並不是他要增加就可以增加。

廖委員國棟:好。

主席:第9案撤案。我就跟你們說廖總召是可以溝通的,所以你們要把資料準備好。

第10案撤案。

宣讀第11案。

11、

單位名稱: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預算書頁次:77

【 】歲入─

【V】歲出─【 】減列: 【 】凍結:十分之一

案由:

鑑於國家財政困窘,而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歷年獎金之決算數皆超出預算之編列,卻未明確說明獎金發放細項。「業務費用-用人費用」編列1,18億2,363萬9,000元,項下「獎金」原列18億9,532萬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向本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改進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委員永明:他們有來溝通,所以撤案,不過你們還是要提改進的書面報告。

主席:請臺灣金融控股公司提出改進報告給黨團、財政委員會。所以第11案撤案。

宣讀第12案。

12、

單位名稱: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預算書頁次:77

【 】歲入─

【V】歲出─【 】減列: 【 】凍結:五分之一

案由:

鑑於國家財政困窘,而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國內旅費、大陸地區旅費及國外旅費大量超出固定編列預算數。「業務費用-服務費用」項下編列31億3,753萬4,000元,項下「旅運費」原列8,505萬2,000元,提案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改進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委員永明:他們有來溝通,所以撤案,但一樣要提出改進報告。

主席:所以跟前一案的處理一樣。

針對第13案,親民黨黨團有一修正動議,其內容如下:

13、修正動議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黨團協商提案

機關(單位):財政部

刪減/凍結/主決議

臺灣金控公司105年度於「營業外費用─財務成本」科目編列利息費用5億0,460萬元,係按預計借款金額174億元,以借款利率2.90%估列,較104年度預算數3億4,510萬元,增加1億5,950萬元。經查101至104年度利息費用執行率分別為30.30%、51.37%、50.89和37.76%,達成率偏低,105年度復高編利息費用,顯未核實。

為達舉債資金成本最小化之目標,臺灣金控公司辦理部分增資金額係以借入短期融資方式支應長期資金需求,該公司各年度短期借款實際利率98年度為0.57%,迄至104年度亦僅0.96%~1.02%,借款利率實有調降空間。衡酌以往實際借款利率,考量美國暫緩升息與中央銀行之利率調降政策,該公司長期債務利息費用允有酌減空間,爰予凍結「營業外費用─財務成本」利息費用1億5,000萬元,俟臺灣金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附表:101至104年度台控公司利息費用預算執行情況

 

年度

101

102

103

104

預算

195,540

177,800

232,848

345,100

決算

59,412

91,330

118,493

130,308

 

執行率

30.38%

51.37%

50.89%

37.76%

單位:新台幣千元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鴻鈞

詹總經理庭禎:同意。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14案。

14、

鑒於銀行為特許行業,其業務拓展之空間需取決於自有資本適足與否,為解決臺灣銀行因面臨資本適足率未達標準,業務增拓受限之問題,建請行政院在政府年度決算收支如獲平衡之前提下,同意該行及臺灣金控公司105年度決算盈餘得免予繳庫。

說明:

一、配合Base對於資本定義趨嚴與資本適足標準提高,金管會於102年1月1日起實施「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增訂普通股權益比率及第一類資本比率,並要求銀行自102年起逐年調高法定最低比率,自108年起普通股權益比率需達7%、第一類資本比率需達8.5%、資本適足率需達10.5%,若為符合「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本國銀行設立國外分支機構應注意事項」及「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承作相關業務,則需對前三項法定最低資本比率再加計2個百分點(監理要求比率),即9%、10.5%、12.5%,將使該行資本適足率及業務風險承擔能力面臨更嚴峻的挑戰。

二、該行配合政府政策,辦理軍公教退休(伍)金優惠存款,近年平均每年負擔超額利息及無息墊付支給機關差額息設算的利息損失均約達90億元,且需將負擔優存因素後的稅後盈餘之30%解繳國庫(即保留30%法定公積、40%特別公積後之餘數),又常配合國庫需要,將已保留之特別公積抽繳挹注國庫,致資本累積緩慢;且同業為充實資本,多相繼辦理增資,該行卻長年未獲國庫增資,致使資本累積遠不及同業。

三、查該行105年度預算繳庫20億1,335萬6千元,建請行政院在政府年度決算收支如獲平衡之前提下,同意該行105年度決算盈餘得免予繳庫。另鑒因臺灣銀行係透過臺灣金控公司繳庫,爰一併建請行政院考量臺灣金控公司資金來源情形,同意臺灣金控公司105年度決算盈餘一併免予繳庫。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吳秉叡  陳亭妃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5案。

15、

親民黨黨團所提修正動議:

主決議

臺銀人壽自民國97年成立迄今,長期由台灣金控公司編列預算以現金增資臺銀人壽,分別為98年度20億元、99年度40億元、102年度60億元及104年度55億元,合計175億元,以舉借長期債務方式挹注其虧損或協助其資本適足比率達到主管機關之監理要求,然其經營績效仍未見起色,102年至105年淨利連年虧損。復以臺銀人壽自97年度推出之6年期儲蓄型商品將於近年陸續到期,該保險滿期保險金給付逾數百億元,經查105年度臺銀人壽之期初現金與約當現金僅93億1,742萬餘元,但其當年度保險賠款與給付高達493億5,667萬餘元,顯見公司之財務資金存有重大流動性風險,爰要求臺銀人壽儘快研擬財務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附表:臺銀人壽102至105年度營業收入損益狀況

 

102

103

104

105

總收入

65,742,885

69,225,578

77,527,964

53,046,869

總支出

66,070,591

70,042,603

78,814,733

53,279,777

 

淨損

-327,706

-817,026

-1,286,769

-232,908

單位:新台幣千元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鴻鈞

主席:請問各位,對親民黨所提修正動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16案撤案。

第17案撤案。

柯委員建銘:有關第16案,臺灣銀行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今年有沒有EPS,你們有賺錢嗎?

詹總經理庭禎:沒有。

柯委員建銘:損失多少?

詹總經理庭禎:去年賠25億元。

柯委員建銘:今年呢?

詹總經理庭禎:大概也差不多,20億元出頭。

柯委員建銘:都沒有辦法改善?

詹總經理庭禎:會,大概需要再……

柯委員建銘:你們要增資嗎?

詹總經理庭禎:要,董事會已經通過了。

柯委員建銘:利差損很嚴重嗎?

詹總經理庭禎:如果是97年高利率的保單,一年大概要25億元至30億元左右。

柯委員建銘:所以是虧在那個地方?

詹總經理庭禎:是。

柯委員建銘:好,每一家保險公司都是一樣的。

主席:第16案、第17案、第18案均撤案。

第19案、第19-1案及第20案均是有關IPO的提案,一併處理。

19、

臺灣土地銀行於105年度預算中規劃辦理現金增資暨首次公開發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計畫,惟臺灣土地銀行兼具推動政府重要政策,現階段申請上市,恐生諸多疑慮,爰土銀IP0增資計畫,建請免予編列。

說明、

一、臺灣土地銀行係百分之百國營行庫,長期以來配合政府政策推展各項業務,截至本(105)年第1季止,包括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32,751戶,貸款餘額1,144.32億元、「勞工紓困貸款」466,030件,貸款餘額372.46億元、「愛台12項建設」貸款餘額506.83億元、「6大新興產業」貸款餘額670.03億元及「文化創意產業」貸款餘額209億元,經營績效卓著,對推動政府重要政策貢獻良多。

二、有關臺灣土地銀行所提辦理股票IPO案,考量辦理後,該行將有民股股東,股權管理較為複雜,恐影響其配合國家整體金融優惠政策之執行;另企業工會對IP0案持續表達反對意見,亦不利於長期勞資關係和諧。為免現階段申請上市,引發諸多疑慮,有關土銀IPO增資計畫,建請免予編列。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吳秉叡  陳亭妃

柯委員建銘:先看第19案,第19案通過的話,後面的案子就不用處理了。而且現在要暫緩IPO嘛!這是重大政策,要重新檢討啊!

蘇次長建榮:現在已經沒有IPO的計畫了。

柯委員建銘:那就通過啦!

蘇次長建榮:同意。

主席:第19案照案通過,後面的案子就撤案。

第21案、第22案、第23案、第24案、第25案、第26案均撤案,你們有在努力,值得肯定。處理第27案。

27、

財政部印刷廠103年、104年所編列之「專業服務費預算分別為999萬1,000元及999萬5,000元,決算則分別為742萬6,000元及739萬9,000元,預算執行率約74%,應屬寬列預算。「專業服務費」原列951萬9,000元,提案減列250萬元。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Kawlo.Iyun.Pacidal

連廠長坤耀:103年、104年的決算數大概都是740萬元左右,105年判斷編列數較高,所以今年預算少編50萬元,就是951萬元左右。到今年底的執行成果可能達790萬元,如果950萬元減掉250萬元,就只剩下700萬元,可否減100萬元就好?

主席:好,那就減列100萬元。

柯委員建銘:併決算,好不好?

主席:好,併決算

處理第28案。

28、

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理應開源節流,且前年「營業成本」此科目決算為581億1,646萬6千元,今年顯有高估之嫌!爰刪減營業成本45億元。

提案人:陳宜民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柯委員建銘:這個撤案好了。

曾總經理俊凱:向主席及各位委員報告,103年的決算及105年的決算是用這個方式去對比,但是105年的營業收入比103年的營業收入高很多,如果今天要我們多賺一點錢,可是成本費用卻沒有讓我們增加,也就是我們根本沒有辦法做原材料,這個成本就要相對提高,這個案子能不能取消?

柯委員建銘:沒有那麼好賺啦!這個撤案好不好?

廖委員國棟:比103度年多賺多少?

主席:如果給你45億元,你們可以多賺多少?

曾總經理俊凱:我們在營業收入方面已經比103年的營業收入多了將近4、50億元了,其中有26億元是菸酒稅捐。

主席:所以這45億元刪掉對你們的收入會有影響?

曾總經理俊凱:會有很大的影響。

柯委員建銘:這是營業成本,沒有那麼好賺……

主席:這是營業成本,刪了就沒有原料了。

曾總經理俊凱:對,就是沒有原料了。我要做那麼多,一年做七百……

柯委員建銘:你們去年賺多少?

主席:廖國棟委員,應該是可以增加它的盈餘,你刪除他們的營業成本……

柯委員建銘:去年盈餘多少?

曾總經理俊凱:去年稅後盈餘是88億元,稅前是一百多億元。

柯委員建銘:今年可能有多少盈餘?

曾總經理俊凱:今年我們也很困難,稅前也大概是114億元。

柯委員建銘:稅後呢?

曾總經理俊凱:去年稅後盈餘是88億元,看能不能……

柯委員建銘:要增加一半以上的利潤,那不可能啦!

廖委員國棟:今年已經快結束了,你們今年大概已經知道有多少增減了。

曾總經理俊凱:說實在話,到目前為止……

主席:你們可以減多少?他是要減列45億元,今年只剩下兩個月,你一定會稍微……

曾總經理俊凱:對,但是目前跟目標800億元還有一些……

主席:廖總召的意思是你們不可能在這兩個月把過去10個月的原料……

柯委員建銘:大家講個500萬元、1,000萬元的數字,乾脆講一講比較快!

曾總經理俊凱:譬如這個成本如果減掉1億元,我們營業收入就要做10億元。

柯委員建銘:你們可以忍受多少?是100萬元、500萬元還是1,000萬元,大家講一講就好了。

廖委員國棟:可是現在都已經年底了……

柯委員建銘:你們可以忍受營業成本能夠減列多少?

主席:你們已經經營10個月了,有沒有做過檢討?

柯委員建銘:看可以減列多少,講一講比較快。

曾總經理俊凱:能不能減列1,000萬元?

柯委員建銘:好啦!那已經是極限了。

曾總經理俊凱:對,已經到極限了。因為菸酒業現在非常、非常競爭,而且又有酒駕和菸害防制法等等,所以非常的競爭。

主席:廖總召,要刪減多少,你說啦!

柯委員建銘:500萬元,好不好?

廖委員國棟:2億元。

柯委員建銘:那做不到啦!這個不要開玩笑。

曾總經理俊凱:如果刪2億元的話,我們的稅前淨利要增加2億元,要增加2億元,我們的營業收入要……

廖委員國棟:你都沒有說服提案人。

曾總經理俊凱:有,我們有跟他講了兩次。

廖委員國棟:好,撤案。

主席:好,第28案撤案。

曾總經理俊凱:我們一定會盡力。

主席:現在處理第29案。

29、

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理應開源節流,且前年「營業成本」此科目決算為67億7,603萬8千元,今年顯有高估之嫌!爰刪減營業成本12億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陳宜民 林德福

曾總經理俊凱:這個狀況跟剛才那一案是一樣的,而且我們也已經跟委員說明了,包括22日及24日,我們都有親自去跟委員解釋了。

主席:國棟兄,這個沒有意義啦!已經營業10個月了,現在減列12億元……

曾總經理俊凱:說實在的,我們一定會儘量去做,而且都是繳庫。這裡頭的成本……

柯委員建銘:不要再講了,再講的話就翻案了。

主席:第30案李彥秀委員的案子已經撤案了,現在處理第31案。

31、

臺灣菸酒公司105年度預算「製造費用」「服務費用」編列16億0,091萬2,000元,二手菸對人體危害甚大,不可不慎,政府加強人民拒吸二手菸之健康意識,惟臺灣菸酒公司「製造費用」「服務費用」之水電費、郵電費、旅運費、印刷裝訂與廣告費較104年度預算數增加許多,且與103年度決算數相較,增加幅度高達16.8%,核有未當,為撙節公帑,爰提案予以減列2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林德福

柯委員建銘:減列200萬元,可以嗎?

主席:可以的話就同意啦。

現在處理第32案。

32、

臺灣菸酒公司105年度預算「製造費用」「服務費用」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和「專業服務費」編列2億1,017萬1,000元,民眾健康意識抬頭,為維護國民健康,政府極力宣導二手菸之危害,帶動人民拒吸二手菸之風氣,惟臺灣菸酒公司「製造費用」「服務費用」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和專業服務費與103年度決算數相較,增加幅度高達116%,核有未當,爰提案予以凍結本編列預算十分之一,並請臺灣菸酒公司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說明,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林德福

柯委員建銘:好啦。

劉委員世芳:可以啦,提書面報告。

主席:可以的話就同意了。

現在處理第33案。

33、

臺灣菸酒公司105年度預算「製造費用」「材料及用品費」編列12億4,445萬2,000元,近來因政府極力宣導開源節流運動,盼由公部門帶頭示範,帶動民間共同開源節流之風氣,惟台灣菸酒公司「製造費用」「材料及用品費」較104年度預算數增加許多,且與103年度決算數相較,增加幅度高達41.2%,核有未當,為撙節公帑,爰提案予以減列6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林德福

劉委員世芳:太多了。

柯委員建銘:減列60萬元就好了。

曾總經理俊凱:是不是可以減列60萬元就好了?這個也是要用我們的材料……

廖委員國棟:幅度太高了,是減列6,000萬元還是600萬元?

劉委員世芳:減列600萬元。

曾總經理俊凱:我們有跟他溝通過了。他後來改為刪減600萬元,我們希望能夠再往下減一點,委員的意思是在這個協商會議討論一下,他不堅持。

柯委員建銘:減300萬元啦。

廖委員國棟:減300萬元。

主席:好啦,減列300萬元。

第34案撤案,處理第35案。

柯委員建銘:這和剛才那個案子重疊,撤案啦!

主席:第35案撤案。

第36案也撤案了。

現在處理第37案。

37、

臺灣菸酒公司105年度預算「行銷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20億9,826萬7,000元,酒駕事件頻傳,重則造成人員傷亡,造成家庭破碎,惟台灣菸酒公司「行銷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較103年度決算數、104年度預算數增加許多,核有未當,為撙節公帑,爰提案予以減列5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林德福

柯委員建銘:可以嗎?

主席:同意的話就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38案。

38、

臺灣菸酒公司105年度預算「行銷費用」「服務費用」項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與「專業服務費」預算編列2億5,975萬4,000元,近年因政府發起節能減碳運動,盼由公部門帶頭示範,帶動民間共同節能減碳的風氣,惟台灣菸酒公司「行銷費用」「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及「專業服務費」較103年度決算數、104年度預算數增加許多,核有未當,為撙節公帑,爰提案予以減列6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林德福 

柯委員建銘:減列300萬元好了。

廖委員國棟:好,300萬元。

曾總經理俊凱:謝謝委員。

主席:第39案、第40案、第41案、第42案及第43案均撤案。

現在處理第44案。

4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預算費用」項下「業務費用」預算金額8億0,805萬9千元,有鑑於政府財政日益困窘,且前年度決算數6億6,228萬6千元,爰提案凍結30%,待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費鴻泰 林德福 

柯委員建銘:今年已經只剩下1個月,業務費用凍結30%怎麼可能。

主席:現在處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中央存保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費委員鴻泰提案凍結30%。

柯委員建銘:年度要結束了,不要凍結30%,就改提書面報告好了。

林總經理銘寬:這個部分我們正和費委員溝通過了,主要是因為金融營業稅從2%增加到5%,所以我們增加費用支出……

主席:費委員的意思為何?

林總經理銘寬:他不反對撤案,整個過程中……

主席:為了尊重,你讓廖總召先了解一下。

廖委員國棟:保留。

主席:好,本案保留。

柯委員建銘:再去溝通一下,好不好?

主席:再溝通一下。

處理第45案。

45、

鑒於「超時工作報酬」歷年決算數均未逾930萬元顯有浮編,刪減「用人費用」項下「超時工作報酬」93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105年度預算「用人費用」─「超時工作報酬」編列1,274萬2,000元,係超時工作報酬:應確為趕辦具有時間性重要業務者,依業務需要從嚴編列,其中延長工時及假日出勤加班費最高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相較於103年度決算數925.5萬元,成長348.7萬元,增幅達37.68%。

二、惟依據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近3年度存保公司「超時工作報酬」預算執行率平均僅約七成,無論平日、假日加班費或不休假加班費,其超時工作報酬預算均應從嚴估計編列,宜依實際業務需要編列,本年度浮編有欠妥適。

三、爰此,本席特提案刪減「超時工作報酬」93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林德福

柯委員建銘:不要了,撤案好了。

黃副主任委員天牧:曾委員已經同意撤案。

主席:本案撤案。

處理第46案。

46、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100年起,連續5年皆以「存款保險保障自新台幣150萬元提高為300萬元」為主題進行宣導。此一政策推行已歷5年,存款覆蓋率由96%提高至98.4%,實際宣導人口僅2.4%,過去宣導成效已相當充分,實無繼續宣導之必要。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而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尚無需要加強宣導之新政,相關廣告費用應撙節開支。「業務費用─服務費用」編列7,148萬7.000元,其中「印刷裝訂及廣告費」原列3,303萬元,提案減列2,385萬元。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委員永明:你們沒有來溝通,應該是沒問題吧?都已經年底了。

主席:你們為什麼沒有去溝通?

柯委員建銘:說明一下。

林總經理銘寬:這個我們有說明。

主席:你跟誰說明?

徐委員永明:現在先不管這些,你減列這個數字應該沒問題。

林總經理銘寬:我們現在已經執行了2,185萬元,已經不再支用了。

主席:你們為什麼不去說明?

林總經理銘寬:我們有說明,他說不再反對……

主席:你們有沒有去黨團說明?跟誰說明?

柯委員建銘:印刷裝訂及廣告費總共3300萬元?

林總經理銘寬:對。我們就不再支用了。

主席:可以刪多少?

林總經理銘寬:刪1,000萬元。

主席:好,刪1,000萬元。

處理第47案。

鑒於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鑒於政府推動節能減碳政策,尤其在電子化政府(E-govemment),無紙化已是國際趨勢,酌刪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34萬7仟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105年預算一般行政管理計畫─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34,750千元,係辦理政策宣導、旅行保險責任公告廣告費、業務宣導費及印刷裝訂費等,相較於103年度決算數32,517千元,成長2,233千元,增幅達6.87%。

二、惟現今各國提倡電子化政府,藉由資訊科技,遂行內部行政機關溝通和外部民眾交流,取代傳統以大量紙張傳遞公文或進行政令宣導,相關支出應本撙節原則辦理。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林德福

柯委員建銘:併前案一起刪減1,000萬元,因為都是同一個項目。

林總經理銘寬:對不起,方才第46案算錯了,應該是200萬元。

主席:剛才是刪1,000萬元,你花到只剩200萬元?

林總經理銘寬:是,剩200萬元。

主席:徐委員,就給他200萬元。

徐委員永明:好啦,以後先來溝通一下好嗎?

主席:上個禮拜就要你們趕快去溝通,你們連這麼小的……

柯委員建銘:不溝通來到現場又搞不清楚。

主席:是啊,你們都不會……

柯委員建銘:那第47案就撤案,與前一案一樣的,只要刪34萬元而已。

主席:那47案呢?

黃副主任委員天牧:曾委員同意刪減10萬元。

主席:那就刪10萬元,你們與曾委員協調好就好了。

第48案撤案。

處理第49案。

49、

鑒於近年專業服務費預算執行率偏低,刪減「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科目92萬6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105年預算「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科目1,802萬4千元,係包括電腦軟體維護服務費、會計師及精算師公費、為履行保險責任而委任財務顧問公司辦理資產負債評估所需之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等,相較於103年度決算數527萬4千元,增加1,275萬元,增幅達2.09倍。

二、惟依據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近年專業服務費預算執行率偏低,宜依業務實際需要核實編列,本年度預算有欠妥適。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林德福

柯委員建銘:有沒有溝通?

林總經理銘寬:刪減50萬元。

主席:減50萬元。

第50案撤案。

處理第51案。

51、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編列公共關係費,目的為辦理存款保險規定業務,及參與國際存款保險機構協會有關活動並加強與國際金融安全網成員經驗交流等所需。本年度編列金額,較前年度決算金額增列170萬4,000元,成長幅度高達90.6%,卻未見相關業務有相對成長之說明。「業務費用─服務費用」編列7,148萬7,000元,其中 「公共關係費」原列358萬3,000元,提案減列170萬4,000元。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總經理銘寬:這部分已經執行了280萬元,當初在列費用時,其實我們已經……

柯委員建銘:已經花了280萬元,刪50萬元好了。

主席:你們要去向徐委員說明,如果不說明,人家就會不曉得。

徐委員永明:你們要找到委員本人說明。

林總經理銘寬:我們有拜會黨團,在黨團說明裡……

徐委員永明:現在你們可以刪多少?

林總經理銘寬:20萬元。

柯委員建銘:一口價。

主席:好,就刪20萬元。

今天沒有處理完竣的各單位,要趕快去溝通。財政部主管部分有保留兩個案子,現在要不要再來討論一下?因為沒有重要到要保留,在完成之後,我們也可以一邊進行。

柯委員建銘:休息一下。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公司部分,第1案提案委員陳委員同意撤案。

柯委員建銘:財政部主管部分剩下兩案未處理,一個是臺銀的,臺銀同意2億元,廖總召也同意改為增加2億元。

主席:第8案改為2億元,費鴻泰委員那一案保留,另定期協商處理,你們趕快去溝通。

廖委員國棟:院長,我再次說明今天的程序,我們原來被授權的是已經處理的我們來處理掉,已經同意撤案的也處理掉,其他的就保留。

主席:交通部主管部分也先去梳理一遍,處理第1案。

陳總經理憲著:陳委員同意撤案。

主席:好,第1案撤案。處理第2案。

陳總經理憲著:我們同意刪減1,000萬元。

主席:好,減列1,000萬。處理第3案。

陳總經理憲著:第3案、第4案、第5案、第6案是同一個案子,李彥秀委員同意改為書面報告,林委員、陳委員、吳委員同意依黨團意見。

廖委員國棟:第5案是減100萬元嗎?

主席:第3案至第6案是同一案。

陳總經理憲著:凍結五分之一,我們提書面,好不好?

廖委員國棟:五分之一是多少?

柯委員建銘:沒有時間再排解凍案,要減多少講一下。

陳總經理憲著:提書面好不好?因為已經到年底了。

廖委員國棟:還可以減多少,你們說說看。

陳總經理憲著:50萬元,好不好?

主席:好啦,就50萬元。

廖委員國棟:好。

主席:第3案至第6案減列50萬元。

處理第7案。

陳總經理憲著:第7案、第8案、第9案都是一樣的案子,第7案已經同意撤案。

廖委員國棟:黨團沒有收到她要撤案的聲明。

陳總經理憲著:她口頭已經同意撤案。

廖委員國棟:口頭喔?口頭不算啦!

陳總經理憲因為這是4年的計畫,已經發包了,必須要付款,不然就違約了。

柯委員建銘:這樣啊?第7案是多少?是新增計畫嗎?

陳總經理憲這是4年計畫。

柯委員建銘:延續性計畫?

陳總經理憲對,是延續性的,已經最後一年了。

柯委員建銘:總共多少錢?

陳總經理憲1億9,000多萬元。

柯委員建銘:只剩下1億9,000多萬元啊!

主席:李委員有說要撤案嗎?

陳總經理憲有。

柯委員建銘:現在處理一下好不好?

主席:先撤案,你們再confirm一下,好不好?

廖委員國棟:先保留啦!

主席:好,先保留,趕快……

柯委員建銘:沒有,這是最後一年嘛,已經快結束了,1億9,000多萬元怎麼凍結1億元呢?

主席:還要刪除6,000萬元,這樣就沒辦法執行了。

柯委員建銘:你們現在用了多少?

陳總經理憲已經用了,不然就違約了。

柯委員建銘:有簽約嗎?

陳總經理憲有。這是4年計畫,剩最後一年。

柯委員建銘:凍結1,000萬元,改書面報告啦!因為年度快結束了。

陳總經理憲好,凍結1,000萬元,我們提書面報告。

廖委員國棟:刪除1,000萬元。

主席:凍結啦!

廖委員國棟:你們現在有多少結餘款?

主席:能刪多少你們提供給廖總召參考。

柯委員建銘:現在做決定好了!

陳總經理憲200萬元好不好?

柯委員建銘:300萬元啦!

陳總經理憲這是4年計畫的最後一年。

主席:好啦!300萬元啦!

廖委員國棟:我講得很簡單,看你們發包之後還剩多少,把它刪掉就好了。這樣合理啦!就看你們還剩多少,我考量就把它……

陳總經理憲大概500萬元以內。

廖委員國棟:好,那就500萬元。

主席:好,那就減列500萬元。

第8案和第9案是一樣的案子,一個是李彥秀委員提的,一個是吳志揚委員提的。

陳總經理憲委員已經口頭同意撤案。

廖委員國棟:沒有看到書面啊!

柯委員建銘:口頭聲明等同書面聲明啦!法律上就是這樣啊!

廖委員國棟:對我來講,沒有看到文件都不算!

柯委員建銘:現在就做決定好不好?

陳總經理憲這也都已經發包了。減列200萬元好不好?

主席:第8案及第9案是一樣的案子,第8案提議刪減3億元,保留1,000萬元。總預算是3億6,810萬元,刪減3億4,446萬元。

廖委員國棟:這表示你們這個購置計畫沒有……

主席:發包了沒有?

陳總經理憲已經發包了。

柯委員建銘:開標了?

陳總經理憲是。

柯委員建銘:延續性的,是不是?

陳總經理憲對。

柯委員建銘:那我們把尾數刪掉,刪446萬5,000元好了,剩下3億4,000萬元。

陳總經理憲好,同意。

廖委員國棟:發包之後呢?

主席:發包多少?

柯委員建銘:要不要追加預算?

陳總經理憲發包以後就依約在執行。

廖委員國棟:發包以後還有多少的空間?

主席:他的意思是發包多少、還有剩餘多少預算。

陳總經理憲大概400萬元。

廖委員國棟:這都是你講的,我不相信,3億5的預算耶!

陳總經理憲跟委員報告,我的印象是這樣,現在我沒辦法講得非常具體,因為手邊沒有資料,事後補提書面好不好?

主席:不是,你現在就要決定減列多少,你要趕快講。

陳總經理憲我剛剛講了,400萬元。

柯委員建銘:不要,446萬5,000元,尾數刪掉。

陳總經理憲是。

柯委員建銘:國棟,這是延續性的計畫,他們已經沒有競爭力了,一定要自動化,現在已經沒人要去,他們還要做廣告。

主席:你們能夠容忍多少,跟廖總召講一下,不要再保留,保留很麻煩。

陳總經理憲剛才講了,446萬元。

主席:廖總召,就減列500萬元好了。

廖委員國棟:保留。

柯委員建銘:不要再保留了,這是延續性計畫。

廖委員國棟:你們都知道要審這個東西,還不資料帶來。

主席:你們有沒有跟李彥秀委員溝通過?李彥秀委員的態度呢?

陳總經理憲他同意撤案。

主席:他同意撤案,以後你們要取得委員書面的簽字,好不好?

陳總經理憲是。

主席:好,刪500萬元。這個案子已經發包了,反正發包的結餘也要繳庫,都一樣,我們減列500萬元,縱然是1,000萬元,500萬元還是一樣要繳庫。

柯委員建銘:對,我們還要併決算。

主席:對,要併決算處理。第9案就撤案,因為這兩個是一樣的案子。

廖委員國棟:第8案呢?

主席:第8案減列500萬元。

廖委員國棟:下不為例。

主席:好,下不為例。有沒有聽到,以後要取得委員的簽名。第9案撤案。

處理第10案。

陳總經理憲第10案是同意撤案。

廖委員國棟:我已經講過下不為例,沒有文件的,我都……

柯委員建銘:下不為例是指明年度的,這是106年的。

陳總經理憲這個案子倒是可以跟委員報告,我們有結餘款5,000萬元可以刪除。

主席:他說有剩餘5,000萬元,所以就減列5,000萬元,這樣應該滿有誠意的。

柯委員建銘:好。

主席:處理第11案。

陳總經理憲著:同意提書面。

主席:第11案通過。

處理第12案。

陳總經理憲著:配合辦理。

主席:第12案通過。

處理有關中華郵政的決議案。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決議:

全球電子商務市場蓬勃發展,據經濟部統計,100年至103年國內電子商務市場產值,從5,626億元成長至8,909億元,3年間成長率58.35%,預估105年度產值達1.12兆元。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至105年度傳統函件收寄量逐年遞減,但是包裹及快捷郵件收寄量,卻未隨著電子商務市場規模擴增而有顯著成長,預估105年度將較100年度衰退10.47%,將成為未來營運上之困境及隱憂,中華郵政公司應正視問題,以創新思維導入經營模式,爭取當前網購、網拍業的快遞業務、或者未來新創科技商務帶動的各種形式商機,爰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該公司電子商務競爭力通盤檢討並研擬相關方案,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陳總經理憲著:改提書面報告。

主席:總召,改提書面應該可以吧?這與預算無關。好,本案改提書面報告。

現在處理臺灣鐵路管理局部分之預算。

鐘副局長清達:第14案至第18案都和旅運費有關,就一併討論。其中第15案、第16案、第17案已經撤案。

主席:第15案、第16案、第17案已經撤案,剩下第14案、第18案。

鐘副局長清達:我們已經和鄭委員就第18案溝通過,鄭委員同意凍結五分之一,向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後動支。

主席:我看不要了!

柯委員建銘:剩下一個月而已,還要凍結五分之一?

主席:對,才剩一個多月。

鐘副局長清達:我和委員這樣溝通,那這個部分……

柯委員建銘:十分之一好了。

廖委員國棟:五分之一就五分之一。

柯委員建銘:但今年只剩下一個月就要結束了。

主席:先處理第14案。

鐘副局長清達:我們並未就第14案和林委員溝通過……

主席:為什麼不與林委員溝通?

鐘副局長清達:不是我們不與他溝通,是林委員不願意和我們溝通。

主席:第14案先保留……

鐘副局長清達:但是第14案和第18案是一樣的……

主席:第15案、第16案、第17案撤案,第18案是誰的?

鐘副局長清達:提案委員是鄭天財委員,我們與鄭委員溝通過,如同我剛才所報告的,凍結五分之一,向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後動支。

主席:你們同意嗎?

鐘副局長清達:我們同意,並建議第14案也比照第18案方式處理。

柯委員建銘:第14案減列……

主席:現在只剩下第14案與第18案,第15案、第16案、第17案都撤案了。

廖委員國棟:他在交通委員會都無法說服了!

主席:他支持第18案,現在是第14案減列太多了。

廖委員國棟:凍結五分之一。

主席:凍結五分之一,提書面報告,也就是他支持鄭委員的提案。現在問題在林委員前面所提第14案的刪減。

廖委員國棟:和第18案差不多。

主席:第18案是凍結,不過這兩案其實是同一案,只是一個凍結,一個減列。現在是要凍結還是要減列?畢竟兩個是同一個案子,鐵路局的意思是凍結沒有關係,他們可以來報告,但是希望不要減列。

柯委員總召:書面報告。

廖委員國棟:報告院長,我預定的時間到了。

主席:還有5分鐘啦,你說30分才離開,總要把交通委員會的部分處理完嘛!

廖委員國棟:不可能啦,這麼多案子,怎麼可能處理完。

主席:不然也要把鐵路局的部分處理完啊!

廖委員國棟:最多到20案。

主席:好啦,把鐵路局的部分處理好啦!

廖委員國棟:那保留啦!

柯委員建銘: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啦!剩下1個月而已,提書面報告就好,這樣合理。

鐘副局長清達:向各位委員報告,我們的旅運費幾年來一直都沒有增加,但業務量一直在增加,所以……

廖委員國棟:你們沒有服務好嘛,所以委員才會提案啊!

柯委員建銘:是生意太好,不是服務不好,供不應求啦!

鐘副局長清達:請各位委員支持,是不是可以減列100萬元,好不好?

廖委員國棟:我本來沒有意見,但他既然這樣提……

鐘副局長清達:尊重林委員,就減列100萬元。

廖委員國棟:是鄭天財委員。

主席:這二案是同一個案子。

廖委員國棟:我知道是同一個科目。

主席:一個是減列100萬元,減列之後凍結五分之一或十分之一,然後請他們提書面報告,好不好?就減列100萬元,凍結減列後的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這樣二個案子都兼顧了。

廖委員國棟:你們要把服務事項講清楚,怎麼樣對東部旅運……

主席:對啦,這二個案子就這樣處理。

廖委員國棟:我們很關注這個案子。

主席:把報告寫清楚,特別要向台東、花蓮等偏遠地區的委員說明清楚。

鐘副局長清達:是。

主席:接下來處理第19案。

鐘副局長清達:第19案、第20案及第21案是同一個案子,第20案及第21案,我們已經取得委員的同意撤案。

主席:第19案呢?

鐘副局長清達:有關第19案,我們有跟林委員溝通,林委員同意預算不刪減,但凍結200萬元,向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後動支。

主席:好,那就凍結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

廖委員國棟:我沒有看到撤案的同意簽名。

主席:這個有沒有資料?你們要提供給委員!趕快拿給廖總召看。

柯委員建銘:減200萬元,凍結200萬元?

主席:沒有刪減,只有凍結200萬元。既然委員有簽名同意,那就這樣處理。

廖委員國棟:沒有,沒有簽名!

主席:不是有簽名嗎?

廖委員國棟:李彥秀的案子有簽名,所以第20案OK。

主席:第19案呢?

鐘副局長清達:第19案就是凍結200萬元。

廖委員國棟:你們沒有跟林為洲委員講好啊!

鐘副局長清達:有,有溝通好。

廖委員國棟:有溝沒有通啊!

主席:就是有溝通才會有凍結200萬元這個數目啊。

廖委員國棟:我沒有看到他同意撤案的相關資料,你們在路上講的不算,一定要在辦公室說明清楚。

鐘副局長清達:我們是確實有溝通,就是林委員同意了,我才敢來這邊報告。

主席:我們看他是老實人,好啦!凍結200萬元啦!

廖委員國棟:等一下,我先算一下。這個案子案由寫那麼長,一定有其道理,他不是隨便就提這個刪減數字的,請唸一下案由。

主席:好,處理第19案。

19、

單位名稱:台灣鐵路管理局

案由:台鐵局105年度於預算編列「專業服務費」2億6,103萬6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減少474萬1千元,惟較103年度決算數增加9,013萬6千元經查臺鐵局專業服務費自103年度起,預算編列數大幅增加,均超過2億6,000萬元。惟觀察近3年度實際執行情形,除101年度執行率為8成外,其餘兩年度執行率均低於八成,且預決算數差異數均超逾2千萬元外,其中103年度更高達9,688萬5千元,預算容有寬列。臺鐵局所編專業服務費,項目包括法律事務費、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講課鐘點及稿費、委託調查研究費、委託檢驗試驗費、教育訓練費、電腦軟體服務費與保警及保全費用。分析102年度及103年度專業服務費執行率低於八成之原因,主係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與委託調查研究費之執行率均未達四成所致。其中具可規劃預期性之委託調查研究費預算編列數僅次於保警及保全費用,分占102年度及103年度專業服務費預算數之31.51%及34.63%,惟其執行率卻僅三成餘,預決算差異數高達3,991萬3千元及6,395萬9千元。綜上,建議酌予刪減1億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 林德福

廖委員國棟:差距這麼大,言之有理啊!

鐘副局長清達:這每年都有每年的費用,上個年度決算數是1億9,900多萬元,將近2億元,今年是編列2億6,000萬元,就差6,000萬元,這裡面最主要是平交道保全人員的費用,這個2億6,000萬元中,幾乎一半,也就是1億1,700多萬元都是聘請平交道保全人員的費用,當然,也有節省的部分,主要就是委託規劃設計,像我們資產活化,有時候因為進度關係,年度結束還沒辦法支付,這時我們就不支付,因為不可能去預付這些錢。

主席:這樣子啦!你這個預算是編列2億6,103萬元,現在剩下2個月時間,你能夠執行多少,能夠減列多少,你就跟廖總召講一下,你們現在省下來也沒有用了,就剩下2個月,執行不了了。

鐘副局長清達:我問會計室,他們說差不多可以減列1,000萬元。

主席:好啦!那就減列1,000萬元,好不好?現在處理預算,只剩下2個月時間能夠執行,留著也沒用,還不是繳庫。

廖委員國棟:我的時間超過了。

主席:好,就減列1,000萬元。那後面的預算呢?

林秘書長志嘉:總召,要約下次時間。

主席:我會跟你協調,我再找秘書長跟你協調。好,謝謝。

今天的會議就到此結束,我們會繼續協商。現在散會。

散會(15時34分)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時  間:105年11月29日(星期二)上午9時50分

地  點:議場三樓會議室

決定事項

一、內政委員會併案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第七十六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七條、第一百十條及第一百二十四條:修正如附件一。

二、時代力量黨團所提第九十條修正動議,提報院會表決。

三、其餘均照審查會審查結果通過。

四、二讀廣泛討論時,由各黨團推派代表各1人發言,依親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之順序發言。

五、第九十條條文進行表決前,由各黨團推派代表各1人發言,依親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之順序發言。

人:蘇嘉全

協商代表:李俊俋  柯建銘  吳秉叡  劉世芳  李鴻鈞  徐永明  陳其邁  廖國棟  江啟臣(代)    王育敏(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