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1、
水土保持局106年度預算「水土保持發展」科目項下編列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3期)經費28億1,900萬元,農委會自91年公告實施「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並由水保局輔導經列管3萬4,619.02公頃超限利用山坡地進行改正已逾14年;截至105年8月底止,超限利用山坡地已解除列管面積2萬7,938.82公頃,整體改善率80.70%,尚有1萬1,852筆土地,面積6,680.2公頃未改正,爰提案凍結預算1億元,俟水保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邱志偉
372、
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單位預算工作計畫:「水土保持發展」中「整體性治山防洪」分支計畫項下「委辦費」,計編列新台幣303,348千元,應凍結30%,俟向立法院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執行成效後始得動支。
說明: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單位預算工作計畫:「水土保持發展」中「整體性治山防洪」分支計畫項下「委辦費」,計編列新台幣303,348千元,然我國崩塌地面積有逐年擴大趨勢,自95年之2萬8,900.6公頃,逐年上升至104年之3萬9,244.4公頃,增加1萬0,343.8公頃,增幅35.79%;此外,針對年間變化趨勢進行分析可發現,在經歷重大災害事件後崩塌面積大量增加,顯示現行治山防災工程與自然復育措施尚難有效抑制崩塌面積持續擴大,顯見水保局該項計畫並未有效減緩崩塌地產生。爰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單位預算工作計畫:「水土保持發展」中「整體性治山防洪」分支計畫項下「委辦費」,計編列新台幣303,348千元,應凍結30%,俟向立法院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執行成效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黃偉哲 王惠美
373、
刪減106年度水土保持發展計畫項下委辦費之「水土保持局各分局轄區工程品質委託抽驗」預算數2,000千元
說明:查水土保持局106年編列10,000千元預算數辦理各分局轄區工程品質委託抽驗計畫;比較100年度~105年度該預算計畫執行情況(詳附表一),顯現計畫經費逐年提高,但受委託單位歷年由同一機構得標(現有資料最早從民國91年起,即由逢甲大學承辦至今)且受檢驗廠商經評核後改進情形有限,似乎因為長年面對相同的檢驗人員、方法,以致其效果漸漸失靈,爰刪減部分預算,惕勵相關單位精進。
|
年度 |
計畫名稱 |
預算金額 |
得標金額 |
得標單位 |
|
100 |
台北、台中、花蓮分局工程品質委託抽驗 |
3,600 |
3,300 |
逢甲大學 |
|
南投、台南、台東分局工程品質委託抽驗 |
2,050 |
1,830 |
嘉義大學 | |
|
101 |
台北、台中、花蓮分局工程品質委託抽驗 |
4,850 |
4,420 |
逢甲大學 |
|
南投、台南、台東分局工程品質委託抽驗 |
3,400 |
3,100 |
嘉義大學 | |
|
102 |
台北、台中、花蓮分局工程品質委託抽驗 |
2,800 |
2,520 |
逢甲大學 |
|
南投、台南、台東分局工程品質委託抽驗 |
2,800 |
2,500 |
嘉義大學 | |
|
103 |
台北、台中、花蓮分局工程品質委託抽驗 |
4,800 |
4,290 |
逢甲大學 |
|
南投、台南、台東分局工程品質委託抽驗 |
4,800 |
4,290 |
嘉義大學 | |
|
104 |
台北、台中、花蓮分局工程品質委託抽驗 |
5,242 |
4,800 |
逢甲大學 |
|
南投、台南、台東分局工程品質委託抽驗 |
6,700 |
6,160 |
嘉義大學 | |
|
105
|
台北、台中、花蓮分局工程品質委託抽驗 |
6,000 |
5,460 |
逢甲大學 |
|
南投、台南、台東分局工程品質委託抽驗 |
6,000 |
5,500 |
嘉義大學 | |
提案人:施義芳 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林岱樺
374、
農委會水保局106年度預算整體治山防災項下水土保持局各分局轄區106年工程品質委託抽驗計畫,編列10,000千元,辦理水保局各分局工程品質抽驗、構造物鑽心取樣及構造物厚度檢驗等工作。
依據104年水土保持局統計內部人員學經歷資料顯示,413名員工,有242名具碩士學歷,足堪處理台灣水保相關專業問題,而該項工作又係工程抽驗,本應由水保局親自查驗,而今卻將該項工作委外辦理,不僅無法掌握工程品質,屆時如果發生委託公司與民間業者勾結情事,倘發生災情難倒水保構造物無法保障民眾安全,爰提案凍結是項預算五分之一,俟水保局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375、
農委會水保局106年度預算整體治山防災項下水庫集水區土砂環境檢查評估及料源分析,編列6,900千元,透過歷年集水區變遷資訊,檢查土石環境是否有劇變,再根據土虱環境變工區域與保全對象之關係,評估後續治理方式。
然依據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統計,截至105年8月底止計全台計有水庫壩堰95座,設計蓄水總容量約28.62億立方公尺,目前有效容量僅20.46億立方公尺,換算水庫累計淤積量高達8.16億立方公尺,約占蓄水總容量之28.51%(淤積率),縮短水庫使用壽命。又曾文、德基、烏山頭及霧社水庫104年度清淤僅分別為162.82萬立方公尺、3.00萬立方公尺、4.92萬立方公尺及23.42萬立方公尺,僅占平均年淤積量24.39%、3.10%、5.51%及12.44%,清淤進度趕不上水庫淤積的速度,長此若往台灣主要水庫將提早喪失蓄水功能,危及國家經濟民生。顯見水保局土砂防治相關措施迄今仍會有成效,爰凍結事項預算六分之一,俟水保局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376、
農委會水保局106年度整體性治山防災項下工程品質強化與提升,編列25,000千元,辦理發工程資訊服務平台,強化資訊安全與迴護運作工程,研發創新水土保持工法,提升水土保持工程品質,以及針對保育治理工程提出環境友善措施,減少對生態環境之衝擊。
然我國崩塌地面積有逐年擴大趨勢,自95年之2萬8,900.6公頃,逐年上升至104年之3萬9,244.4公頃,增加1萬0,343.8公頃,增幅35.79%;此外,針對年間變化趨勢進行分析可發現,在經歷重大災害事件後崩塌面積大量增加,顯示現行治山防災工程與自然復育措施尚難有效抑制崩塌面積持續擴大,顯見水保局該項計畫並未有效減緩崩塌地產生,爰提案凍結是項預算六分之一,俟水保局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377、
農委會水保局106年度整體性治山防災項下,編列3,600千元辦理集水區土砂環境檢查與治理成效追蹤。然依據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統計,截至105年8月底止計全台計有水庫壩堰95座,設計蓄水總容量約28.62億立方公尺,目前有效容量僅20.46億立方公尺,換算水庫累計淤積量高達8.16億立方公尺,約占蓄水總容量之28.51%(淤積率),縮短水庫使用壽命。顯見水保局歷年規劃防治水庫集水區土砂問題不僅無法解決,還造成水庫土砂淤積量逐年增加,爰提案凍結是項預算六分之一,俟農水會水保局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378、
農委會水保局106年度整體治山防災項下,編列20,250千元辦理坡地土砂災害潛勢資料整備計畫。該計畫目標在持續調查全國土石流易致災地點,將其納入土石流潛勢溪流列管,同時充實複合型防災技術、建立完整之空間資訊資料,達到有效提升防災應變能力。
然水土保持局自91年度起陸續建置28座固定式土砂觀測站及3座行動式土石流觀測車,然目前僅針對部分土石流高潛勢溪流危險地區設置觀測站,加以觀測到土石流事件後應變時間太短,事前防災預警功能不足,而該計畫預期效益僅就目前1687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完成50處勘驗與檢討。
而今年9月15日莫蘭蒂颱風帶來豪雨,造成台東縣延平鄉紅葉村遭土石淹沒,事後水土保持局表示,紅葉村後山並未劃列為土石流潛勢溪警戒區域,是以紅葉村的土石流並不再原本預期中,顯見水土保持局面對目前極端氣候,無法有效的監控,也無法快速掌握災情,爰提案凍結是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農委會水保局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379、
農委會水保局106年度預算整體性治山防災項下,編列42,257千元,辦理強化坡地土石監測與土石流警戒。查水土保持局自91年度起陸續建置28座固定式土砂觀測站及3座行動式土石流觀測車,然目前僅針對部分土石流高潛勢溪流危險地區設置觀測站,加以觀測到土石流事件後應變時間太短,事前防災預警功能不足,再加上年9月15日莫蘭蒂颱風帶來豪雨,造成台東縣延平鄉紅葉村遭土石淹沒,事後水土保持局表示,紅葉村後山並未劃列為土石流潛勢溪警戒區域,是以紅葉村的土石流並不再原本預期中,顯見水土保持局面對目前極端氣候,無法有效的監控,也無法快速掌握災情,促使當地居民在慌忙中撤離家園,迄今紅葉村土石仍未清運完畢,爰此,凍結是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農委會水保局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380、
刪減水土保持發展項下「整體性治山防災」分支計畫之委辦費有關"完備土石流防災整備與應變"預算數10,000千元。
說明:
一、查水土保持局106年度編列整體性治山防災分支計畫委辦費共303,348千元擬辦理完備土石流防災整備與應變等共25項子計畫。本分支計畫之工作項目擬定如下(詳細部計畫A16)1.辦理土石流防災專員回訓及進階訓練2.精進土石流警戒分析與應變效能3.加強自主防災社區擴大推動,輔導社區建立防災組之4.完成土石流防災避難演練及宣導5.辦理災害防救作業人員講習訓練6.持續土石流災害應變系統更新與效能提升7.增加坡地複合型災 害之防災整備與應變8.辦理複合型坡地災害等調查、分類、風 險評估及影響範圍等研究。
二、經查水土保持局100~105年度委辦計畫決標情形(如附表),發現近六年計畫名稱與內容幾乎雷同,更可議之處是「得標單位」年年相同,並有集中的現象,非僅無法創新求變,更難收監督改善之效,建議刪減計畫預算數10,000千元,促其檢討變革。
|
100~105.7月止個別計畫名稱、得標單位及年度預算數一覽表 | ||||||||
|
計畫名稱 |
得標單位 |
100年$ |
101$ |
102$ |
103$ |
104$ |
105$ |
合計$ |
|
土石流防災專員訓練 |
展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9,680 |
9,300 |
8,300 |
9,300 |
9,430 |
9,000 |
54,930 |
|
土石流防災應變系統維護與更新 |
逢甲大學 |
5,800 |
7,486 |
10,480 |
4,900 |
4,350 |
7,400 |
34,616 |
|
土石流防災教育訓練及宣導 |
逢甲大學 |
6,250 |
6,550 |
5,960 |
7,150 |
6,700 |
8,050 |
40,660 |
|
土石流防災整備與管理系統擴充與維護 |
坤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300 |
5,300 |
4,350 |
|
4,700 |
4,850(承邦國土資訊有限公司承包 |
24,500 |
|
土石流自主防災社區推動與輔導 |
|
9,200(暨南國際大學) |
|
3,450(雲林科技大學) |
|
|
4,500(財團法人資源及環境保護服務基金會 |
17,150 |
|
土石流警戒基準值檢討與更新 |
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 |
3,400 |
3,315 |
3,650 |
3,500 |
3,580 |
5,200(成功大學 |
22,645 |
|
山坡地管理資訊系統維護及功能增修 |
逢甲大學 |
2,193 |
3,418 |
2,500 |
1,970 |
3,760 |
3,500 |
37,091 |
|
強化土石流防災應變及備援機制 |
展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
|
|
|
3,900 |
|
3,900 |
|
水土保持暨環境教育推廣計畫 |
展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
4,740 |
|
|
5,977 |
|
10,017 |
|
輔導水土保持成果示範區申請環境教育場所認證計畫 |
展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
|
|
1,560 |
|
|
1,560 |
|
土石流防災專員表揚大會 |
展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5,490 |
|
|
|
|
|
5,490 |
三、查展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的成員與逢甲大學營建及災防中心人員高度重疊(見成果報告主辦人員比較表)。
四、水土保持局105年度預計辦理各項講座、訓練課程共15場次,並於官網公開報名,經查其中多項講座參加的人數與預計的人數差異極大,例如11月2日甫結束的潛勢溪分為上下午二場辦理,上午場有18人報名,而下午場僅有4人報名參加,經比對結果,這4位姓名都同樣出現在上午場次,則可以推測:這4人有重複報名充場次情形,或者有造假之虞?核應嚴格監督,爰建議刪減預算數10,000千元,要求重新檢驗計畫內容並審慎評估成效。
提案人:施義芳 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林岱樺
381、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106年度預算整體性治山防災項下,編列13,400千元山坡地範圍及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基本圖資更新及相關系統運維護擴充計畫,該計畫主要透過建立山坡地範圍畫定及查定管理系統,有效管理山坡地的各向利用。
然農委會自91年公告實施「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並由水保局輔導經列管3萬4,619.02公頃超限利用山坡地進行改正已逾14年;惟截至105年8月底止,上開超限利用山坡地已解除列管面積2萬7,938.82公頃,整體改善率80.70%,尚有1萬1,852筆土地,面積6,680.20公頃未改正。
又截至105年8月底止,各縣市政府以「恢復自然植生」解除列管之土地面積為6,054.36公頃;惟清查後再違規比率高達20.42%,其中新北市、彰化縣及嘉義縣等3縣市,解除列管土地面積分別為538.98公頃、30.58公頃及101.71公頃,清查後仍違規面積高達299.38公頃、19.84公頃、56.56公頃,再違規比率皆達到50%以上,顯見該係建置迄今無法有藥管理山坡地利用,也無法遏制違規再犯發生,爰提案凍結是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農委會水保局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382、
刪減106年度水土保持管理項下「整體治山防災」委辦費中有關「全國山坡地保育管理工作評鑑」預算數3,400千元之1/2。
說明:
一、水土保持局106年編列9,400千元預算數補助直轄市、各縣市政府辦理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績效績優者,其中約有2,700千元(每年不等)的經費係用於舉辦「工作績效考核、業務成果彙整及頒獎典禮」,而其效益係為「頒發績優單位獎金」提升執行單位暨承辦人員士氣。
二、經查,頒獎典禮由水土保持局委託民間顧問公司辦理104年編列頒獎典禮經費2,600千元,105年編列2,700千元;複查,水土保持局一年度中編列經費用於表揚大會、會員大會、及宣傳活動數以百萬元計,相較其核心業務「水土保持與山坡地利用政策、集水區與河川界點以上野溪之水土保持調查規劃保育治理及督導、以及土石流災害應變與防治之策畫協調執行及督導等」顯有浮濫之虞。
三、根據審計部104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查報告有關水土保持局重要審核意見(四)所指「山坡地違規經通知限期改正案件,間有部分經檢查仍未改正,或已逾期惟未檢查其改正情形,亟待督促加強管理」(詳附表)
100年至104年度山坡地違規案件限期改正情形表 單位:件
縣市別 |
限期改正件數 |
限期改正檢查情形 | |||||
|
已檢查 |
未檢查 | ||||||
|
小計 |
已改正 |
未改正 |
小計 |
已屆期 |
未屆期 | ||
|
合計 |
6,736 |
5,777 |
5,041 |
736 |
959 |
863 |
96 |
|
台北市 |
206 |
206 |
190 |
16 |
0 |
0 |
0 |
|
新北市 |
1461 |
922 |
813 |
109 |
539 |
539 |
0 |
|
桃園市 |
757 |
714 |
512 |
202 |
43 |
38 |
5 |
|
台中市 |
249 |
232 |
223 |
9 |
17 |
10 |
7 |
|
台南市 |
123 |
120 |
115 |
5 |
3 |
2 |
1 |
|
高雄市 |
456 |
422 |
374 |
48 |
34 |
32 |
2 |
|
基隆市 |
115 |
108 |
103 |
5 |
7 |
7 |
0 |
|
宜蘭縣 |
85 |
79 |
69 |
10 |
6 |
6 |
0 |
|
新竹縣 |
958 |
928 |
798 |
130 |
30 |
30 |
0 |
|
新竹市 |
126 |
122 |
117 |
5 |
4 |
4 |
0 |
|
苗栗縣 |
532 |
523 |
483 |
40 |
9 |
9 |
0 |
|
南投縣 |
692 |
529 |
435 |
94 |
163 |
135 |
28 |
|
彰化縣 |
156 |
149 |
138 |
11 |
7 |
7 |
0 |
|
雲林縣 |
130 |
130 |
130 |
0 |
0 |
0 |
0 |
|
嘉義縣 |
193 |
193 |
193 |
0 |
0 |
0 |
0 |
|
嘉義市 |
40 |
40 |
38 |
2 |
0 |
0 |
0 |
|
屏東縣 |
157 |
108 |
68 |
40 |
49 |
0 |
49 |
|
花蓮縣 |
86 |
84 |
80 |
4 |
2 |
2 |
1 |
|
台東縣 |
214 |
168 |
162 |
6 |
46 |
42 |
4 |
四、審計部並指出:農委會推動整體治山防災第二期計畫(102年─105年度)截至104年底止,累計編列預算數5億719萬元,累計執行數4億2,554萬餘元,共辦理審核山坡地水土保持計畫1萬84件,山坡地違規查報取締5,805件,約占合法申請水保計畫之1/2強;惟部分縣市山坡地違規稽查人力短缺、部分露營區坐落於特定水土保持區域或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或鄰近土石流潛勢溪流周邊,恐有危害民眾生命安全之虞,並且全國山坡地查定作業仍未完成,截至104年底尚有9萬5,076公頃未完成查定,不利山坡地之保育利用及國土保安,允宜加速辦理。然,水保局卻年年辦理績優縣市並頒發獎金,105年度於日前才舉辦典禮,獎勵對象不乏104年辦理不力遭審計部提出糾正者。
提案人:施義芳 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林岱樺
383、
農委會水保局106年度預算整體性治山防災項下,編列3,500千元辦理強化水土保持監督與管理工作,係藉由山坡地開發及水土保持計畫審核及監督專業課程及座談會,深化從業人員之法規素養增加實務經驗,促進協調能力。
是以,從上述計畫描述由水保局相關處室主辦即可,應無委辦之需要,然水保局卻以該項工作係專業之技術,虛委託具專業性之機構、團體、提供各項專業性之服務為由委外辦理,而依據104年水土保持局統計內部人員學經歷資料顯示,413名員工,有242名具碩士學歷,足堪處理台灣水保相關專業問題,斷無理由將該項工作委外辦理,爰此,提案刪除該計畫全數預算。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384、
農委會水保局106年度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項下,編列41,100千元辦理推動全國山坡地水土保持管理計畫,其目標在利用積極性的「預防管理」及在地化的「自我管理」理念,以成立水保持服務團及走入社區教育宣導等方式,較少民眾觸法的機會。
然依據水保局統計歷年來山坡地違規使用查報與取締案件顯示,100年查報案件僅1,276件、處罰金額77,815千元,101年增加至1,532件、處罰金額99,424千元,至104年則上升至2,311件、處罰金額達144,640千元。
就該局提供之細部資料,各縣市成立水保服務團19團,服務案件4,746件,辦理走入社區水保教育宣導342場,但前項查報資料來看,顯然辦理多場次活動仍舊無法減少民眾違規,足見該計畫有顯著缺失,爰提案凍結是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農委會水保局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385、
刪減整體性治山防災項下委辦費1,000千元,公共建設及設施費2,238,592千元之20,000千元。
說明:
一、查水土保持局106年度委外辦理「水土保持教育訓練及推廣」預算經費13,900千元(A25),工作項目如下:水土保持月系列宣導活動、辦理國中、小學教師水土保持宣導師資教育訓練、水土保持相關摺頁及宣導品製作、九份二山國家地震紀念地管理及舉辦水土保持研討會等。
二、針對戶外教室維護管理及水土保持志(義)工培訓計畫經費6,000千元。(A27)
三、另外,於整體性治山防災分支計畫項下編列公共建設及設施費預算數2,238,592千元擬辦理水土保持戶外教室維護等共八項主計畫工作。其經費龐鉅,然檢視往年預算執行情況,多以辦理活動方式執行,其成效難以評估。(p35)
四、此外,水土保持局每年更編列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有關水土保持戶外教室及教學園區等各項經費,106年度預計補助金額為50,401千元(B13)。
五、台灣地狹人稠,受極端氣候影響日鉅,加上天然地貌陡峭,水土保持工作益顯重要與嚴峻,主管機關應審慎研擬計畫支出,做長久策略之謀定,避免以辦理活動或大會師等一次性之經費支出消化預算。
提案人:施義芳 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林岱樺
386、
水土保持局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水土保持發展─整體性治山防災業務費─國內旅費,計編列20,686千元,在預算書中說明過於簡略,難以辨識預算編列是否合理,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5%。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邱志偉
387、
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19款第3項第3目「水土保持發展」項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13千元,有鑑於兩岸急凍,往來層級俱低,不具交流、訪查之意義,為免流於形式以及樽節開支。爰提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有關「水土保持發展」項下「大陸地區旅費」之預算減列20%。
提案人:張麗善 孔文吉 廖國棟 王惠美
388、
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19款第3項第3目「水土保持發展」項下「國外旅費」編列329千元,共計1次考察、1次訪問以及2次開會,為樽節開支。爰提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有關「水土保持發展」項下「國外旅費」之預算減列20%。
提案人:張麗善 孔文吉 廖國棟 王惠美
389、
刪減水土保持發展項下之「公共建設及設施費」科目預算數10,000千元。
說明:
一、查水土保持局關於水土保持發展的公共建設及設施費預算於106年度共編列3,355,092千元,包含整體性治山防災、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以及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等分支計畫;按說明內容係「包含數件細項工程,因件數及金額未確定,爰工程管理費按公共建設及設施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暫以2.45%估算,共計82,200千元。
二、查行政院訂頒有「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其中第一及第二點明確規定: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之支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之規定;本要點所稱工程管理費,指主辦機關辦理工程所需之各項管理費用。並據以編制工程管理費編列標準表,如附;
三、水土保持局以「件數及金額未確定」為由,不僅未於預算書詳列各項工程明細內容及預算金額,更任意自訂工程管理費數額以總金額之2.45%計算,不僅不符規定,更無視立法院監督之權責,爰建請減列是項經費10,000千元,以符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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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結算總價 |
最高標準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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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萬元以下部分 |
3.0% |
一、單位新台幣元 二、工程管理費按上列標準逐級差額累退計算。 三、重大或特殊之工程,其標準得專案提請行政院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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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五百萬元至二千五百萬元部分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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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2千五百萬元至一億元部分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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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一億元至五億元部分 |
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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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五億元部分 |
0.5% | |
提案人:施義芳
連署人:蘇震清 邱志偉 林岱樺
390、
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單位預算「水土保持發展」項下第01目「整體性治山防災」科目編列「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2,271,163千元,凍結30%。
說明:水土保持局單位預算「水土保持發展」項下第01目「整體性治山防災」科目編列設備及投資預算原列2,271,163千元,其工作重點為辦理集水區上游土砂災害防治、水土保持、緊急處理及工程維護等業務,然而該預算未列明確計畫內容、預定工程範圍及其金額,僅以匡列預算額度之方式編列,致無明確用途之資源分配。爰建議相經費凍結30%,俟向立法院說明未來如何確實執行,並提出期程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廖國棟 王惠美
391、
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單位預算工作計畫:「水土保持發展」中「整體性治山防洪」分支計畫項下「辦理水庫集水區保育、包括水庫土砂防治、崩塌地植生復育等」,計編列新台幣300,000千元,應凍結30%,俟向立法院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執行成效後始得動支。
說明: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單位預算工作計畫:「水土保持發展」中「整體性治山防洪」分支計畫項下「辦理水庫集水區保育、包括水庫土砂防治、崩塌地植生復育等」,計編列新台幣300,000千元,然依據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統計,截至105年8月底止計全台計有水庫壩堰95座,設計蓄水總容量約28.62億立方公尺,目前有效容量僅20.46億立方公尺,換算水庫累計淤積量高達8.16億立方公尺,約占蓄水總容量之28.51%(淤積率),縮短水庫使用壽命。顯見水保局歷年規劃防治水庫集水區土砂問題不僅無法解決,還造成水庫土砂淤積量逐年增加。爰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單位預算工作計畫:「水土保持發展」中「整體性治山防洪」分支計畫項下「辦理水庫集水區保育、包括水庫土砂防治、崩塌地植生復育等」,計編列新台幣300,000千元,應凍結30%,俟向立法院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執行成效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黃偉哲 王惠美
392、
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單位預算「水土保持發展」項下第01目「整體性治山防災」科目編列「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40,044千元,凍結30%。
說明:水土保持局單位預算「水土保持發展」項下第01目「整體性治山防災」科目編列獎補助費預算原列140,044千元,其工作重點為補助各縣市直轄市辦理研提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及監測、水土保持宣導、超限利用調查等業務,然而崩塌地自95年之2萬89000.6公頃,逐年上升到104年3萬9244.4公頃,增加1萬0343.8公頃增幅35.79%,顯示此預算科目效果不彰。爰建議相關經費凍結30%,俟向立法院說明未來如何確實執行,並提出期程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廖國棟 王惠美
393、
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19款第3項第3目「水土保持發展」項下「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編列7億26,000千元,重大災害事件後崩塌嚴重,宜及早規劃因應,惟目前相關計畫委辦費占比偏高,自主規劃能力不足,影響整體推動成效。爰提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有關「水土保持發展」項下「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之預算減列5,000萬元。
提案人:張麗善 孔文吉 王惠美 廖國棟
394、
水土保持局106年度預算「水土保持發展」項下「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編列7億2,600萬元,用於建構完整大規模崩塌防減災體系等工作所需,其中委辦費4億6,487萬元,占該計畫之64.03%,近6成5預算係委託辦理,實質自辦業務比率偏低,恐影響整體業務推動成效,爰提案減列水土保持局106年度「水土保持發展」項下「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預算2,5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邱議瑩 邱志偉
395、
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單位預算「水土保持發展」項下第02目「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原列726,000千元,凍結30%。
說明:有關水土保持局「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預算金額726,000千元,目前水保局目前辦理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之預算執行率欠佳,所編預算未能有效執行。
爰建議相關經費凍結30%,俟向立法院說明未來如何確實執行,並提出期程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廖國棟
連署人:張麗善 王惠美
396、
水土保持發展─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106年度編列726,000千元,提案凍結數30%。
說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06年度歲出預算「水土保持發展」之「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一期)編列726,000千元,然水保局於95年至104年運用衛星影像進行全島崩塌地之判釋與分析,擬定監測管理、防災規劃及復育對策;但近年來,在重大災害事件後,崩塌面積大量增加,顯示現行治山防災工程與自然復育措施有待加強,應研議改善策略,以達成永續國土資源保育之目標。爰此提案凍結預算30%,待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王惠美
39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06年度歲出預算「水土保持發展」之「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一期)編列726,000千元,然水保局於95年至104年運用衛星影像進行全島崩塌地之判釋與分析,擬定監測管理、防災規劃及復育對策;但近年來,在重大災害事件後,崩塌面積大量增加,顯示現行治山防災工程與自然復育措施有待加強,應研議改善策略,以達成永續國土資源保育之目標。爰此提案凍結預算30%,待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398、
106年度水保局於「水土保持發展」項下之「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科目,編列「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一期)」7億2,600萬元,計畫總經費30億元,執行期間106至109年度,主要係建構完整大規模崩塌防減災體系等工作所需。
水保局於95年至104年運用衛星影像進行全島崩塌地之判釋與分析,除獲取各年度崩塌地位置、面積及數量等資訊外,亦針對年間變化趨勢進行比較,找出持續崩塌惡化或已恢復植生之分布位置,據以擬定監測管理、防災規劃及復育對策;由附表1所示,崩塌地面積有逐年擴大趨勢,自95年之2萬8,900.6公頃,逐年上升至104年之3萬9,244.4公頃,增加1萬0,343.8公頃,增幅35.79%;此外,針對年間變化趨勢進行分析可發現,在經歷重大災害事件後崩塌面積大量增加,顯示現行治山防災工程與自然復育措施尚難有效抑制崩塌面積持續擴大,又該預算近6成5預算係透過委辦方式辦理,實質自辦業務比率偏低,導致坡地崩塌防減災策略之形成,仍多仰賴學術單位、研究單位或顧問機構之規劃及研究,中長程計畫自主規劃能力略顯不足,不僅影響整體推動成效,更弱化水保持擘劃整體防災能力,爰提案凍結是項預算7億2,600萬元算六分之一,俟農委會水保局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399、
水土保持局106年度預算案「水土保持發展」之「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科目,編列「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一期)」7億2,600萬元,計畫總經費30億元,執行期間106至109年度,主要係建構完整大規模崩塌防減災體系等工作所需;惟查水保局於95年至104年運用衛星影像進行全島崩塌地之判釋與分析,崩塌地面積自95年之2萬8,900.6公頃,逐年上升至104年之3萬9,244.4公頃,增加1萬0,343.8公頃,增幅35.79%,顯示現行治山防災工程與自然復育措施尚難有效抑制崩塌面積持續擴大,且該計畫近6成5預算係透過委辦方式辦理,實質自辦業務比率偏低,恐影響整體推動成效,爰提案凍結上開計畫經費1/10,俟其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黃偉哲 蔡培慧
400、
水土保持局106年度預算「水土保持發展」項下「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編列「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一期)」7億2,600萬元,本計畫主要辦理大規模崩塌潛勢區與土砂災害區評估及改善,惟106年度預算編列7億2,600萬元,包括業務費5億2,550萬元及設備及投資2億0,050萬元;其中「委辦費」4億6,487萬元,占該計畫之64.03%(占業務費之88.46%),顯示近6成5預算係透過委辦方式辦理,實質自辦業務比率偏低,導致坡地崩塌防減災策略(政策)之形成,仍多仰賴學術單位、研究單位或顧問機構之規劃及研究,中長程計畫自主規劃能力略顯不足,恐影響整體推動成效,在預算資源有限情形下,水保局應及早提出山坡地防減災與強化災害應變能力之具體作為,以避免類似小林村事件再度發生,爰提案凍結預算5,000萬元,俟水保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山坡地防減災與強化災害應變能力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邱志偉
401、
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單位預算工作計畫:「水土保持發展」中「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分支計畫項下「委辦費」,計編列新台幣464,870千元,應凍結30%,俟向立法院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執行成效後始得動支。
說明: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單位預算工作計畫:「水土保持發展」中「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分支計畫項下「委辦費」,計編列新台幣464,870千元,鑒於水保局為使民眾了解土石流災害,委託民間建置『認識土石流AR』app軟體,是利用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技術,建置一個虛擬的地形模型,及模擬一段土石流發生的動畫,提供一般民眾及教師下載,以進行多視角、可互動的教學體驗,透過動畫瞭解到土石流的三個發生條件(雨量、土石、坡度),與土石流發生的前兆(眼、鼻、耳),以及土石流發生時的影響範圍。唯迄今下載數不足5000人次,且還需下載圖卡才能使用AR系統,且水保局並未善盡推廣土石流防災監測等相關知識。爰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單位預算工作計畫:「水土保持發展」中「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分支計畫項下「委辦費」,計編列新台幣464,870千元,應凍結30%,俟向立法院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執行成效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廖國棟
40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06年度歲出預算「水土保持發展」之「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編列7億2,600萬元,包括業務費5億2,550萬元及設備及投資2億0,050萬元;其中「委辦費」4億6,487萬元,占該計畫之64.03%(占業務費之88.46%),顯示近6成5預算係透過委辦方式辦理,實質自辦業務比率偏低,中長程計畫自主規劃能力略顯不足,恐影響整體推動成效。爰此提案凍結預算30%,待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03、
刪減106年度水土保持發展計畫項下委辦費之「集水區治山防災設施盤查及土砂生產對於防砂設施影響評估」預算數1/2。
說明:
一、查水土保持局106年編列11,450千元預算數辦理集水區治山防災設施盤查及土砂生產對於防砂設施影響評估,預計達到以下效益:完成大甲溪流域內防砂設施調查及資料建置工作以及檢視既有防砂設施功能性,提出後續工程管理維護建議。
二、復查,經濟部水利署於民國95年委託中興工程科技研究發展基金會辦理「大甲溪空間資訊系統建置計畫」研擬「大甲溪流域綜合治理方案」,並於民國100年出版「大甲溪流域治理規劃檢討總報告」一書。雖云流域治理各單位有上、中、下游分工,然,部會間不應有門戶之見而不做橫向聯繫,更且國家資源有限,各部門應該撙節支出並做最有效率之運用。
三、以前年度本計畫之各子計畫係由中興工程顧問社執行,會否重複編列預算?允宜嚴格監督,避免浪費。
提案人:施義芳 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林岱樺
404、
水土保持局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水土保持發展─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國內旅費,計編列11,930千元,在預算書中說明過於簡略,難以辨識預算編列是否合理,恐有浮濫編列之嫌,爰提案刪減43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邱志偉
405、
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19款第3項第3目「水土保持發展」項下「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編列9億20,000千元,水保局歷年完成且已有編號之農路總長度為8,550公里,倘加計地方政府自行興辦之農路4,307公里,農路總長度為1萬2,857公里,前2期改善2,517公里(改善比率19.58%),因計畫將屆期,爰再研擬「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中程)計畫106至108年度(第3期)」(草案),目前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逕予編列106年度預算案,計畫預算精神待落實。爰提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有關「水土保持發展」項下「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之預算凍結50%,待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完整規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廖國棟
406、
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單位預算「水土保持發展」項下分支計畫第02目「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計編列新台幣920,000千元,應凍結30%。
說明:有關水土保持局「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預算金額920,000千元,其中投注於原住民族地區經費僅80,000千元,原住民地區幅員遼闊,預算編列過少,且預算說明空洞,未來執行產生疑義。爰建議相關經費凍結30%,俟向立法院說明未來如何確實執行,並提出期程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廖國棟
連署人:張麗善 王惠美
407、
水土保持發展─重劃區外緊急農路改善,106年度編列920,000千元,提案凍結30%。
說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06年度歲出預算「水土保持發展」之「重劃區外緊急農路改善」編列920,000千元,然水保局歷年完成且已有編號之農路加地方政府自行興辦之農路,總長度為1萬2,857公里,前2期改善2,517公里(改善比率19.58%),因計畫將屆期,爰再研擬「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中程)計畫106至108年度(第3期)」(草案),協助地方政府辦理農路設施改善工作,惟該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逕予編列106年度預算案,計畫預算精神待落實。爰此提案凍結預算30%,待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王惠美
40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06年度歲出預算「水土保持發展」之「重劃區外緊急農路改善」編列920,000千元,然水保局歷年完成且已有編號之農路加地方政府自行興辦之農路,總長度為1萬2,857公里,前2期改善2,517公里(改善比率19.58%),因計畫將屆期,爰再研擬「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中程)計畫106至108年度(第3期)」(草案),協助地方政府辦理農路設施改善工作,惟該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逕予編列106年度預算案,計畫預算精神待落實。爰此提案凍結預算30%,待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09、
刪減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數600千元。
說明
一、查水土保持局本年度編列新台幣600千元擬新購小貨車一輛;經查行政院主計總處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p219有關機關購置小貨車編列標準10.小貨車$425,000元/輛。
二、水土保持局未遵守主計總處編列預算相關規定,經查該局於民國101年度編列新台幣7百萬元擬購置7輛四輪傳動車,並透過公開招標由群峰車業股份有限公司以6,916,000得標;惟對照該單位「公務車輛明細表」中僅列有102年7月購置分屬台中、台南、台東以及花蓮四分局的用車四部,核與前開事實不—致。
三、再查水土保持局於101年度及104年度於業務費項下編列租車費各為1,944,000元及1,152,000元,預計租用「不特定日期廂式小客車八人座公務車2輛」,後經公開招標後於當年度共支付1,169,280元及809,088元,與原預算數差異非常大。又,根據本院預算中心蒐集資料得知,水保局於105年期間進用「非典型駕駛人力」8人,共計花費3,106,000元。
四、水土保持局公務車購置或租賃不符行政院相關規定,核有未當,應予糾正並要求改善。
提案人:施義芳 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林岱樺
410、
水土保持局106年度預算案於「水土保持發展」科目項下,編列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3期)經費28億1,900萬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27億3,148萬5千元,增加8,751萬5千元,增幅3.20%;惟查政府自53年起即辦理山坡地範圍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然截至105年8月底止,尚有9萬0,878公頃土地待查定,無法進一步管制;另查農委會自91年公告實施「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以來,超限利用山坡地列管改善逾14年,迄今卻仍有近二成(6,680.2公頃)面積未改正,且以「恢復自然植生」解除列管之土地再開發利用之再違規比率高達20.42%,部份縣市再違規比率甚至達到50%以上,顯見相關行政管制措施有所缺失,水保局應加強檢討辦理情形,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落實管制,俾免成為土石流防災之隱憂。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黃偉哲 蔡培慧 王惠美
411、
鑒於水土保持,土地永續利用之重要性,農委會自91年公告實施「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由水保局輔導經列管3萬4,619.02公頃超限利用山坡地進行改正;惟截至105年8月底止,已解除列管面積為2萬7,938.82公頃,仍有1萬1,852筆土地尚未改正,為維護國土安全及土地永續之發展,爰提案要求水保局應加強辦理輔導。
提案人:高志鵬 邱議瑩 邱志偉 王惠美
412、
水土保持局106年度「水土保持發展」項下編列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經費28億1,900萬元。山坡地供農業使用者,應實施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並由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完成查定,前項查定結果將作為相關單位辦理劃定各種使用區或編定各種使用地之重要參據,然而截至105年8月底止仍有高達9萬878公頃土地尚待查定,未來恐為土石流防災之一大隱憂。爰提案要求水保局應積極查定剩餘土地,以避免影響後續使用分區及地目之劃定與編定作業,不利國土資源利用。
提案人:高志鵬 邱議瑩 邱志偉 王惠美
413、
查水土保持局106年度「水土保持發展」項下「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編列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工程9.2億元,用於協助地方政府辦理農路改善及維護等工作所需,屬106年度新興計畫項目之一,惟該計畫於105年8月4日函報行政院審議中,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逕予編列預算,不符預算編列流程。爰提案要求水保局應待行政院核定後,方可執行該計畫相關經費。
提案人:高志鵬 邱議瑩 邱志偉 王惠美
414、主決議
水保局自91年度起陸續建置28座固定式土砂觀測站(包括土石流觀測站21站、崩塌地觀測站3站及石門水庫集水區泥砂濃度觀測站4站)及3座行動式土石流觀測車,設置功能主要係藉由蒐集與分析土砂觀測資料,強化土石流災害預警模式;惟由附表2所示,目前僅針對部分土石流高潛勢溪流危險地區設置觀測站,加以觀測到土石流事件後應變時間太短,事前防災預警功能略嫌不足。例如:103年度土石流觀測站僅觀測到1次土石流事件,104年度則未觀測到土石流事件;103年度土石流事件係南投縣信義鄉神木村神木觀測站於0520豪雨期間,(5月20日12:53)偵測到愛玉子溪鋼索斷裂,隨後即發生土石流,無法及早發布相關警戒預先做防災準備。又例如:今年9月15日莫蘭蒂颱風帶來豪雨,造成台東縣延平鄉紅葉村遭土石淹沒,事後水土保持局表示,紅葉村後山並未劃列為土石流潛勢溪警戒區域,所以紅葉村的土石流並不再原本預期中,顯見水土保持局目前土石流監測規劃有檢討之必要,爰要求水土保持局於一個月內擬具土石流監測改進計畫,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415、主決議
現行國民小學九年一貫七大領域的教材中,水土保持相關的教材相對稀少,然而在台灣特殊的地理環境下,再加上地球暖化氣候極端變異下,水土保持與土石流防災教育又極其重要,因此落實基層教育之水土保持觀念是當前防災教育的重要課題。
臺灣目前所設之19個水土保持戶外教室,分散在台灣客處,各自具有特殊的環境特色,更是推動深耕水土保持教育重要據點,為推展台灣水土保持教育,農委會水保局應與教育部通力合作,邊篹相關教材或課程,除協助台灣高中小學生了解台灣的自然生態環境,使水土保持觀念紮根在國家幼苗身上,更提高水保戶外教室使用路,爰提案要求農委會與教育部於三個月就提升台灣學生水土保持教育研擬相關課程及教材,送本院經濟及教育兩委員會。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416、主決議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106年度預算整體性治山防災項下,編列43,400千元辦理完備土石流防災整備應變計畫,該計畫主要係辦理土石流防災演練及宣導,期望於拆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使土石流潛勢地區緊急處理人員及當地民眾熟悉相關疏散避難作業程序。查目前全台既有1,687條土石流潛勢溪,就農委會水土保局土石防災資訊網資料顯示,104年度辦理了34場演練,234場次宣導,而243場次中計有68場次係於原住民族地區,然全國55個原住民鄉鎮,743個部落,有泰半位於山地區,而近年來極端氣候造成的暴雨、豪雨,對於原鄉地區造成堤大的損害,土石流災情也愈趨頻繁,威脅居住在原住民地區的族人生命財產安全,爰此,要求農委會水保局於預算可支應之範疇內,多在原住民鄉鎮辦理土石流防災演練及宣導活動,強化原鄉的防災體系。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417、主決議
依據農委會水土保局土石防災資訊網資料顯示,104年度土石流防災演練共計34場,就各縣市演練分布圖顯示,新北市29%、高雄市19.4%,而原鄉地區較多的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僅3.2%、6.5%、3.2%,顯見屏東、花蓮、台東等縣市就土石流防災演練較弱,而這三縣市不僅是台灣原住民鄉鎮較多的縣市,山坡地比例更是高於其他西部縣市,而且近幾年此三縣市亦發生多起土石流災害,是以;要求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應輔導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辦理多場次防災演練,提高該縣防災應變能力,保障當地居民生命安全。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418、主決議
農委會水保局為使民眾了解土石流災害,建置『認識土石流AR』app軟體,是利用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技術,建置一個虛擬的地形模型,及模擬一段土石流發生的動畫,提供一般民眾及教師下載,以進行多視角、可互動的教學體驗,透過動畫瞭解到土石流的三個發生條件(雨量、土石、坡度),與土石流發生的前兆(眼、鼻、耳),以及土石流發生時的影響範圍。
該系統上架後頗受好評,絕大多數民眾給予正面評價,認為是寓教於樂的好教材,可以讓小朋友透過實境動態模擬認識土石流相關知識,唯迄今下載數不足5,000千,且還需下載圖卡才能使用AR系統,有鑑於此,建議水保局應加強於各國中小推廣,同時發送圖卡,以便利國中小師生操作軟體,推廣土石流防災知識。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419、主決議
水保局目前建置28座固定式土砂觀測站(包括土石流觀測站21站、崩塌地觀測站3站及石門水庫集水區泥砂濃度觀測站4站)及3座行動式土石流觀測車,設置功能主要係藉由蒐集與分析土砂觀測資料,強化土石流災害預警模式;設置地點部分目前僅針對部分土石流高潛勢溪流危險地區設置觀測站,加以觀測到土石流事件後應變時間太短,事前防災預警功能略嫌不足。例如:103年度土石流觀測站僅觀測到1次土石流事件,104年度則未觀測到土石流事件;103年度土石流事件係南投縣信義鄉神木村神木觀測站於0520豪雨期間,5月20日偵測到愛玉子溪鋼索斷裂,隨後即發生土石流,無法及早發布相關警戒預先做防災準備,原提案建請水土保持局研謀改進之道,以提高土石流預警系統精度與準確度。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邱志偉 王惠美
420、主決議
有鑑於農委會水保局106年度擬推動農村再生跨域發展計畫,包括農村社區企業經營輔導、跨域合作發展價值型農業、營造農村區域發展亮點、金牌農村競賽等項目,為兼顧資源分配公平性與適足性,並維護農再社區由下而上之提案自主權,爰要求農委會水保局不應以農村再生社區完成培訓之年限,界定社區參與資格,並應一視同仁,只要完成四階段培訓課程之農再社區,檢視其具備社區動能且願意提案爭取者,均可以參與爭取農村再生跨域發展計畫之各項內容。
提案人:張麗善 孔文吉 廖國棟 王惠美
主席:請等一下,主席先處理程序的問題。在宣讀提案的同時,主席宣告會議繼續進行,直到處理完成所有程序;因為現在餐盒已經送到,各位可以先用餐,估計提案宣讀完畢的時間是十二點多,到時候我們就開始處理。
請繼續宣讀。
421、主決議
有鑑於現行水保法中並未就中央與地方審查水保計畫權限明確規範,致相關審查工作仍分由中央與地方辦理,且104年度水保局僅受理技術審查17件,每案依計畫規模及複雜程度聘請外聘委員4-6人,其所支領審查費、出席費、交通費及誤餐費等業務費,所費不貲,中央主管機關與地方主管機關未做功能上之明確分工,應集中事權提高行政效率。爰要求除具有機敏性水保計畫,仍應經由中央主管機關之專案核准外,其餘水保計畫審查業務權責應予適度整併,以達成審查業務集中化與效能化之目標,並避免審查規模過小,徒增政府不經濟支出。
提案人:張麗善 孔文吉 廖國棟 王惠美
422、主決議
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06年度員工人數預算員額(編制)523人,列管精簡項目集中在低薪基層人員,允應妥適規劃,列管精簡項目應有完整規劃與合理用人目標,以避免預算員額精簡措施仍集中在基層人員,影響工作士氣,另應加強超額人力之移撥或轉化運用,惟近年來水保局主要仍是以員額自然屆齡、出缺不補方式進行控管,缺乏積極作為,宜檢討改進。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廖國棟
423、主決議
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19款第3項第3目「水土保持發展」項下「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編列9億20,000千元,水保局歷年完成且已有編號之農路總長度為8,550公里,倘加計地方政府自行興辦之農路4,307公里,農路總長度為1萬2,857公里,惟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計畫缺乏穩定經費來源,不利相關業務推展,且所需經費龐鉅,宜儘速建置短中長期經費分擔機制,應儘速研謀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擔機制,俾符地方民眾實際需要,以利民生。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廖國棟
424、主決議
原住民鄉鎮農路、產業道路係原住民族群的經濟發展命脈,且為原住民農業生產資材與農產品運輸之交通要道,由於近年來逐林而居的原住民族人連年飽受颱風、豪雨及土石流侵襲肆虐,原住民鄉鎮農路、產業道路往往損失甚鉅,造成原住民地區所有住民的生活與生命受到嚴重威脅,農路、產業道路的興建與改善緩不濟急,且原住民地區幅員遼闊,預算編列過少,且預算說明空洞,未來執行產生疑義。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提出專案計畫,並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保障原住民族生命財產安全並保育國土,促進原住民族生存發展,以確保原住民族生命財產安全及維護民眾基本之生存權益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王惠美 廖國棟
425、主決議
目前原住民鄉鎮遇到颱風,豪雨侵襲常常是土石流的重災區,嚴謹的監測管理、防災規劃及復育對策是非常重要的,但目前重大災害事件後後續崩塌面積嚴重,據統計有逐年擴大之虞。自95年之2萬89000.6公頃,逐年上升到104年3萬9244.4公頃,增加1萬0343.8公頃增幅35.79%,水土保持局的監測管理、防災規劃及復育對策似乎成效不佳。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一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並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廖國棟 王惠美
426、主決議
查目前全台既有1,687條土石流潛勢溪,水土保持局自91年度起陸續建置28座固定式土砂觀測站(包括土石流觀測站21站、崩塌地觀測站3站及石門水庫集水區泥砂濃度觀測站4站)及3座行動式土石流觀測車,然目前僅針對部分土石流高潛勢溪流危險地區設置觀測站,加以觀測到土石流事件後應變時間太短,事前防災預警功能不足,爰請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於一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廖國棟 王惠美
427、主決議
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單位預算工作計畫:「水土保持發展」中「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委託民間建置『認識土石流AR』app軟體,係利用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技術,建置一個虛擬的地形模型,及模擬一段土石流發生的動畫,提供一般民眾及教師下載。唯迄今下載數不足5,000人次,且還需下載圖卡才能使用AR系統,可見水保局並未善盡推廣土石流防災監測等相關知識。要求於一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報告改進之具體計畫。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王惠美 廖國棟
428、主決議
有鑒於今(105)年為「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計畫」實施最後一年,即明年度開始全國含原住民地區之農水路不再編列維護預算,此項政策影響嚴重打擊原鄉農產業經濟。農業委員會應積極向行政院與國發會爭取續編原住民地區農路預算,且擴大預算規模,造福迫切需要農路之農民。農委會於一個月內提出爭取下一年度農路延續計畫及協調結果,向本委員會作專案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廖國棟 王惠美
429、主決議
有關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發展」中「整體性治山防洪」分支計畫項下「辦理水庫集水區保育、包括水庫土砂防治、崩塌地植生復育等」,水庫集水區保育須採軟硬措施結合,應加強推動防災宣導、強化集水區防災監測及落實土地管理,具體掌握水庫集水區問題癥結及泥砂來源,進行災害防治降低致災風險。然依據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統計,截至105年8月底止計全台計有水庫壩堰95座,設計蓄水總容量約28.62億立方公尺,目前有效容量僅20.46億立方公尺,換算水庫累計淤積量高達8.16億立方公尺,約占蓄水總容量之28.51%(淤積率),縮短水庫使用壽命。顯見水保局歷年規劃防治水庫集水區土砂問題不僅無法解決,還造成水庫土砂淤積量逐年增加。爰要求水土保持局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說明未來如何確實執行,並提出期程檢討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廖國棟
430、主決議
水土保持局單位預算工作計畫:「水土保持發展」中「整體性治山防洪」,辦理坡地水資源保蓄設施、綠環境改善,並針對坡面沖蝕之餘地區,辦理區域性水土保持處理級直升培育養護工作以營造優質綠環境,促進山坡地和李永續發展。然我國崩塌地面積有逐年擴大趨勢,自95年之2萬8,900.6公頃,逐年上升至104年之3萬9,244.4公頃,增加1萬0,343.8公頃,增幅35.79%;此外,針對年間變化趨勢進行分析可發現,在經歷重大災害事件後崩塌面積大量增加,顯示現行治山防災工程與自然復育措施尚難有效抑制崩塌面積持續擴大,顯見水保局該項計畫並未有效減緩崩塌地產生。爰要求水土保持局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說明未來如何確實執行,並提出期程檢討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廖國棟 王惠美
431、
農業試驗所於106年度預算案於「業務費」項下編列5億7,241萬3千元。其中1億7,190萬元辦理臨時人員、勞務承攬與勞務派遣等非正式之進用,佔業務費30.03%。預算員額455人,非正式人員則高達492人,恐致員額置,浪費政府人力資源,顯見該所人力運用及配置亟待改善。爰此提案減列農業試驗所於106年度「業務費」預算1,0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43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設備及投資─資訊性軟硬體設備費,共計編列58,041千元,較上年度預算20,908千元,大幅成長1.77倍,惟其業務計畫與上年度相同,設備購置卻大幅增加,應檢討其合理性與必要性,爰提案刪減2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433
農業試驗所106年度歲出預算項下,人事費佔4億2,742萬元,而農業試驗所106年度編列委辦費預算1億3,138萬2千元,較105年度5,511萬元,增幅達1.38倍。照該所人事費用編列,該所具有足夠之人力及研究能力,部分委託研究計畫並非須委託他人始能達成,允宜秉撙節原則,妥適運用現有研究人力自行辦理。故減列委辦費五千萬元。
提案人:徐永明
連署人:黃偉哲 王惠美
43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業務費─委辦費,共計編列131,382千元,較上年度預算55,110千元,大幅成長1.38倍,惟所內研究人員均占總人力8成以上,且預計106年度研究人員將達到208人,佔總人數84.9%,研究計畫宜由所內研究人員優先辦理,以減少委辦費支出,爰提案刪減2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43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106年度「農業試驗研究─委辦費」編列1億3,138萬2千元,係辦理「智慧農業4.0知識服務」、「菇類延緩衰老及增強記憶能力之功效」、「我國農業設施整廠輸出創新營運模式」等研究計畫。經查,較105年度5,511萬元,增幅達1.38倍,另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6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4點規定:「因當前中央政府財政極為困難,為促進資源有效運用及維持經常收支平衡,各機關應切實在106年度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通盤檢討辦理下列事項:……(二)緊縮經常支出……9.非當前迫切需要之委辦、捐助民間團體及租車經費等應儘量減編。」故農業試驗所106年度委辦費大幅成長1.38倍,與規定不符。其次,該所委辦研究案件及委辦預算自102年度至106年度逐年攀升(如附表),委辦案件占該所總研究數(委辦研究及自行研究件數)比率分別為62.5%、40.00%、30.00%及66.67%,除103年度及104年度占比較低,其餘年度委辦案件數均逾該所當年度研究件數5成,經查,農業試驗所具人力及研究能力應相當充足,卻有將近半數研究計畫委託他人。爰此提案「農業試驗研究─委辦費」經費刪減2,627萬6,800元。
|
預計研究件數 |
實際研究件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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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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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研究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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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研究 |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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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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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研究 |
7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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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研究 |
- |
12 |
|
104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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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研究 |
8 |
9 |
|
自行研究 |
- |
21 |
|
105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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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研究 |
16 |
16 |
|
自行研究 |
- |
8 |
|
106年度 | ||
|
委外研究 |
19 |
- |
|
自行研究 |
- |
- |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436、
農業試驗所106年度編列委辦費預算1億3,138萬2千元,較105年度5,511萬元,增幅達1.38倍;惟查該所委辦研究案件及委辦預算自102年度至106年度逐年攀升,統計102年度至105年度委辦案件占該所總研究數(委辦研究及自行研究件數)比率分別為62.5%、40%、30%及66.67%,且查該所自101年度起,所內研究人員均占總人力8成以上,預計106年度研究人員更將達到208人,占總人數84.9%,應具有足夠之人力及研究能力,允宜秉撙節原則,妥適運用現有研究人力自行辦理,爰提案酌予減列農業試驗所106年度委辦費2%,以惕勵檢討委辦研究之合理性並撙節公帑。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黃偉哲 蔡培慧
437、
農業試驗所106年度編列委辦費預算1億3,138萬2千元,較105年度5,511萬元,增幅達1.38倍,預計用於辦理「智慧農業4.0」及「安全機能性產品產業價值鏈之優化整合與加值推動」2計畫,經查,該所委辦研究案件及委辦預算自102年度至106年度逐年攀升,委辦案件占該所總研究數(委辦研究及自行研究件數)比率分別為62.5%、40.00%、30.00%及66.67%,除103年度及104年度占比較低,其餘年度委辦案件數均逾該所當年度研究件數5成,惟該所人力配置已具足夠之研發能量,研究計畫宜由該所進用人員具研究能力者優先辦理,以減少委辦費支出。爰提案凍結預算2,000萬元,俟農業試驗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委辦計畫檢討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邱志偉 蘇震清
438、
106年度分支計畫「作物品種改良與蒐集」編列832千元用於委外進行研究計畫之費用。經查,所內研究人力豐沛,且部分委託研究計畫並非須委託他人始能達成,且因當前中央政府財政極為困難,為促進資源有效運用及維持經常收支平衡,機關應切實通盤檢討辦理委辦事項。但惟農業試驗所106年度委辦費大幅成長1.38倍,未能把握零基預算精神,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39、
106年度分支計畫「植物保護技術研究」編列2,700千元用於委外辦理「蔬菜及環境檢體食媒性病原菌檢驗」等計畫。經查,該所自101年度起,所內研究人員充沛,且該所委辦研究案件及委辦預算逐年攀升,惟該所人力配置已具足夠之研發能量,爰研究計畫允宜由該所進用人員具研究能力者優先辦理,以減少委辦費支出。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40、
106年度分支計畫「農業生物技術研究」編列45,350千元用於委外辦理菇類研究之相關業務。經查,此計畫因菇類105年度已有相關計畫,為避免重複研究,允宜將上開研究成果作為新計畫之研析資料,俾使其成果有效運用。但若該所具有足夠之人力及研究能力,部分委託研究計畫並非須委託他人始能達成,允宜秉撙節原則,妥適運用現有研究人力自行辦理,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4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農業試驗研究─設備及投資─機械設備費,共計編列62,884千元,較上年度預算35,322千元,大幅成長78%,惟其研究計畫與上年度相同,設備購置卻大幅增加,應檢討其合理性與必要性,爰提案刪減2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442、
106年度分支計畫「作物品種改良與蒐集」編列68,213千元預算,其中31,975千元用於專利申請、相關業務勞動派遣之費用。經查,惟該所人力配置充沛,爰允宜由該所進用人員優先辦理;且因當前中央政府財政極為困難,應把握零基預算精神,避免成為發包中心,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43、
106年度分支計畫「作物栽培及採後處理技術研究」編列42,047千元,用於專利申請、相關業務勞動派遣之費用。經查,惟該所人力配置充沛,爰允宜由該所進用人員優先辦理;且因當前中央政府財政極為困難,應把握零基預算精神,避免成為發包中心,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44、
106年度分支計畫「植物保護技術研究」編列25,563千元,用於專利申請、相關業務勞動派遣之費用。經查,惟該所人力配置充沛,爰允宜由該所進用人員優先辦理;且因當前中央政府財政極為困難,應把握零基預算精神,避免成為發包中心,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45、
106年度分支計畫「農業生物技術研究」編列21,608千元,用於專利申請、相關業務勞動派遣之費用。經查,惟該所人力配置充沛,爰允宜由該所進用人員優先辦理;且因當前中央政府財政極為困難,應把握零基預算精神,避免成為發包中心,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46、
106年度農業數位化發展之分支計畫「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編列26,811千元,用於相關業務勞動派遣之費用。經查,惟該所人力配置充沛,爰允宜由該所進用人員優先辦理;且因當前中央政府財政極為困難,應把握零基預算精神,避免成為發包中心,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47、
農業試驗所已發展出水簾式層架栽培系統,除了設立示範點推廣,應儘速研擬推廣、行銷及補助辦法,讓智慧農業4.0業界參與計畫針對菇類產業所需省工栽培及智慧控制設備及機具儘早普及。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邱志偉 蘇震清 王惠美
448、
林業試驗所於106年度預算案於「業務費」項下編列2億1,064萬9千元。其中臨時人員支出100萬元、勞務派遣支出9,052萬1千元、勞務承攬支出756萬2千元;共進用258人,與預算員額人數277僅相差19人。又,根據各機關編製106年度單位預算案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九點:「各機關非以人事費支付個人『臨時人員』、勞力外包公司之『勞動派遣』或『勞務承攬』支出,應於預算員額明細表之說明欄敘明進用計畫、預計人數及預算編列金額。」惟查,臨時人員之進用並未有詳細說明。爰此,提案減列林業試驗所於106年度「業務費」預算1,0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邱議瑩 邱志偉
449、
林業所106年度分支計畫「森林及生物多樣性領域科技試驗研究」編列75,512千元,其中配合業務所需及事務性工作外包人力費編列38,435千元,佔分支計畫總額50%以上。經查,林業所106年度人事費占機關歲出總額比率超過5成,顯示試驗所研究人力充足,不應再將業務相關的勞務委外,避免公務機關落入人力發包單位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50、
林業所106年度分支計畫「建構苦茶油產業加值鏈」編列4,915千元,用於印製資料、建檔及事務性工作外包人力費。經查,林業所106年度人事費占機關歲出總額比率超過5成,顯示試驗所研究人力充足,不應再將業務相關的勞務委外,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51、
林業試驗所106年度歲出預算5億3,371萬7千元,鑑於林業試驗所106年度預算之配置,主要核心業務之「林業科技試驗研究」、「林業發展」科目預算僅分別占歲出預算比重20.5%、12.05%,而「一般行政」卻編列3億5,957萬5千元,所占比重高達67.37%,且在歲出預算減少16.22%下,「一般行政」預算反較上年度增加1,127萬9千元,約3.24%,其預算配置恐有未當,且與該所設立目的有所落差,爰提案酌予減列林業試驗所106年度「一般行政」預算200萬元,以惕勵檢討並撙節公帑。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黃偉哲 蔡培慧
452、
林業所編列一般行政1,000千元用於臨時人員酬金,經查,林業所106年度人事費占機關歲出總額比率超過5成,顯示試驗所研究人力充足,不應再將業務相關的勞務委外,避免公務機關落入人力發包單位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53、
我國的木材自給率年年走低,目前自給率水準已經不到0.5%,這種國內林木資源留著不用,卻大量進口木材之以鄰為壑的行為,在國際上早已千夫所指,不能見容於國際保育界,我國應該儘速逐年提昇木材自給率,加速森林更新,惟面對國內環保界之反對森林開發之疑慮,應該有計畫地提前費心予以說明、化解,林業試驗所乃我國最高林業研究單位,理應主動向外界說明森林經營之永續原則,並積極與保育界對話,以盡可能減少國人對森林更新之誤解,為經典森林經營做預備舖路及說帖,謹凍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林業發展─試驗林生態系示範經營─業務費─0279一般事務費」22,721仟元10%,俟林業試驗所在全台辦理十場與保育界公開對話、溝通及相互理解之提昇我國木材自給率公聽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陳明文 邱議瑩
454、
五試驗所及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擔負辦理法定職掌事項之試驗研究,鑑於前年度及上一年度研究人力不僅增加,105年度研究人力均等或高於102-106年度研究人力平均值;然105年度申請專利及技術移轉案件申請及通過人數竟少於前一年度達10件之多!爰要求五試驗所及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於兩個月內提出改善辦法,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提升我國農畜牧漁業專業研究人力素質,並積極促進智慧農業計畫。
|
五試驗所及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研究人力占所內員工人數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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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104 |
105 |
106 |
|
林業試驗所 |
86.01 |
86.93 |
86.75 |
|
水產試驗所 |
86.41 |
86.54 |
87.04 |
|
畜產試驗所 |
82.14 |
81.99 |
81.52 |
|
家畜衛生試驗所 |
84.72 |
85.14 |
85.14 |
|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
88.24 |
88.41 |
88.57 |
|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 |
82.61 |
82.61 |
81.88 |
|
平均(%) |
85.02 |
85.27 |
85.15 |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黃偉哲 管碧玲
455、
水產試驗所106年度於「業務費」編列2億3,632萬4千元,其中進用臨時人員編列274萬5千元、勞動派遣編列4,108萬2千元、勞務承攬606萬1千元,非正式員額共進用120人,較正式職員108人多出18人。政府進用非典型人力趨增,恐致員額閒置,浪費政府人力資源,爰此提案減列水產試驗所106年度「業務費」預算1,0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邱議瑩 邱志偉
456、
農委會水產業試驗所為辦理水產試驗研究業務106年度總計編列了199,301千元經費,經查,世界漁業資源已呈現枯竭之趨勢,在目前人民消費習慣未改變前,可預見養殖漁業的比重應逐年提高,因此水試所其實擔負起我國養殖競爭力之重要工作。但觀察水試所科研成果未如預期之進展,對我國養殖漁業貢獻未達期待,期待水試所各項技術成果能快速技轉民間業者,並能輔導其量產成功以提升我國養殖漁業產值,提高漁民收入。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水試所辦理水產試驗研究業務經費15%金額為29,895千元,俟農委會水試所提出改善計畫說明,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45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106年度「水產試驗研究」編列預算1億9,930萬1千元,經查,105年度水產試驗所專利及技術移轉案件僅7件通過,顯不合理,故凍結五分之一,為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提出改善計畫,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永明
連署人:蔡培慧 王惠美
458、
農業委員會所屬之水產試驗所擔負辦理法定職掌事項之試驗研究,雖然105年度研究人力較前一年度增加,且專利及技術移轉案件申請及通過數亦有增加,技術移轉收入卻較前幾年大幅滑落。舉102年度及105年度,專利及技術移轉案件均通過七件,102年度技術移轉收入達12,767千元,105年度卻僅剩1,440千元。
106年度研究人力占所內員工人數87.04%,達近六年新高,但所設水產技術授權及取得國內外專利權項數目標值僅僅5項,顯見研究積極度明顯不足,爰提案刪減「水產試驗研究」預算10,000千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黃偉哲 管碧玲
459、
行政院農委會水產試驗所辦理水產試驗研究業務106年度總計編列了199,301千元經費,其中經費有關水產養殖技術研究經費14,992仟元,在水產養殖技術計畫中包含培育雜交九孔鮑種貝能有效對抗台灣過去受病毒影響,提高九孔存活率有成。
經查,農委會水試所投入雜交九孔研究已有新型品種培育能有效對抗病毒提高九孔存活率,東部地區曾經是養殖九孔鮑魚貝重要的產地,但因受病毒影響而趨沒落。因養殖基地地目使用受限以及養殖基地地理位置在海邊,使得養殖基地轉型其他用途不易而遭到荒廢。欣聞水試所培育新型九孔有成,建請水試所能積極採取行動在東部地區找尋荒廢九孔養殖基地開始試辦復育工作,期待在水試所努力下能使東部地區九孔養殖產業恢復往日興盛景況能。爰此,為使水試所能及早採取行動計畫提案凍結農委會水試所辦理水產試驗研究之水產養殖技術研究經費20%金額為2,998千元,俟農委會水試所提出行動計畫說明,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460、
水試所106年度歲出預算「水產資訊整合與運用研究」之分支計畫,編列6,005千元用於文獻輸出、資料庫建置、勞務外包等業務。經查,試驗所人力充足,且106年度人事費占機關歲出總額比率超過5成。機關宜檢討業務及人力配置情形,不應再將業務相關的勞務委外,使公務機關成為人力發包單位,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61、
水試所106年度歲出預算「水產物生物技術研究」之分支計畫,編列5,644千元用於DNA定序及勞務外包業務。經查,試驗所研究人力充足,且106年度人事費占機關歲出總額比率超過5成,再將相關業務委外恐有使公務機關成為人力發包單位之疑慮,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6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106年度「一般行政」─「人員維持」中「人事費─法定編制人員待遇」等正式人力計編列預算8,663萬8千元;而「人事費─技工及工友待遇」及「人事費─約聘僱人員待遇」分別編列4,670萬元、5,100萬元,合計非正式人力之人事費高達9,770萬元,已逾正式人力過多,顯不合理,凍結人事費─技工及工友待遇及人事費─約聘僱人員待遇10%,為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永明 王惠美
連署人:黃偉哲
463、
水試所106年度一般行政歲出預算「加強水產品技術研發與改進計畫」之分支計畫,編列1,198千元用於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試驗研究工作等業務。經查,試驗所研究人力充足,不應再將相關業務委外,使公務機關落入人力發包單位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300千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64、
水試所106年度一般行政歲出預算「加強水產品技術研發與改進計畫」之分支計畫,編列3,621千元用於DNA排序、檢驗分析費用及勞務外包等費用。經查,水產試驗所106年度人事費占機關歲出總額比率超過5成,顯示試驗所研究人力充足,若再將相關業務委外,恐使公務機關落入人力發包單位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65、
水產試驗所依其法定職掌事項應辦理海洋生物、水展物之生態與資源之調查研究與相關試驗。經查,水產試驗所101年度至106年度研究人員佔該所內人力比重均超過85%,研究發展能力理當非常充足,惟近五年該所項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申請及通過案件數雖維持一定水準,技術轉移收入卻減少。爰此提案要求水產試驗所持續加強專利及技術之研究。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466、主決議
農委會水產試驗在東部海洋生物研究中心的深層海水養殖計畫因取水問題而受到影響,使得多項冷水性魚類養殖計畫以表層水替代而未能有效以深層海水進行各項養殖實驗。請農委會水試所早日完成法律流程並能及早開始展開復水作業,使我國深層海水各項養殖實驗能有效推動,讓各項深層海水研究能完整順利進行並對各項養殖研究成果進行技術轉移,以扶持地方養殖產業發展。並期待水試所能增加目前研究能量及加快研究進度,並使改善目前研究經費投入不足的現況,投入足量的研發技術並及早發展產業化,且能早日轉移技術給民間單位,提高漁民收益。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467、
畜產所試驗所106年度預算案於「雜項收入」項下「其他雜項收入」編列404萬8千元。其中出售太陽能電收入編列18萬元,惟配合政府綠能推廣與能源轉型之政策,相關部會允應加強再生能源之生產與使用,以達領頭羊之效。爰此,提案增列畜產所試驗所106年度「雜項收入─其他雜項收入」5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46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106年度「畜牧試驗研究」共編列預算2億4,025萬9千元,經查,105年度畜產試驗研究所專利及技術移轉案件僅5件通過,顯不合理,故凍結五分之一,為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提出改善計畫,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永明 王惠美
連署人:蔡培慧
469、
農業委員會所屬之畜產試驗所擔負辦理法定職掌事項之試驗研究,105年度研究人力占所內員工81.99%,亦高於該所近五年研究人力比重81.61%,顯見研究能量十分充足。然,105年度專利及技術移轉申請及通過件數創下近年最低,甚至不達半數,顯見畜產試驗所之研究積極度有待改善。爰此,提案刪減「畜牧試驗研究」2,000千元,並凍結預算10,000千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黃偉哲 管碧玲
470、
畜產試驗所106年度分支計畫「畜產科學研究」編列38,841千元,用於配合業務所需之勞力外包及專利申請等費用。經查,101年度至106年度研究人員占所中心內人力比重均逾80%,顯示試驗研究人力及能量應相當充足;但從農業智慧財產權申請及通過技術移轉案件數分析,畜產試驗所申請通過案件數有微幅下降,研發成果收入亦明顯減少。爰試驗所宜加強其研究能量,以增加專利及技術移轉案件,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71、
106年度分支計畫「畜產技術研究」編列2,000千元用於委外辦理相關業務資料庫建立費用。經查,101年度至106年度研究人員占所(中心)內人力比重均逾80%,顯見人員充足卻未能有效運用有限資源,機關應把握零基預算精神檢討計畫之成本效益,避免各機關成為人力發包中心,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72、
畜產試驗所106年度分支計畫「畜產技術研究」編列25,563千元,用於配合業務所需之勞力外包及專利申請等費用。經查,101年度至106年度研究人員占所中心內人力比重均逾80%,但從農業智慧財產權申請及通過技術移轉案件數分析,畜產試驗所申請通過案件數有微幅下降,研發成果收入亦明顯減少。顯示試驗所未善盡其研究能量,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7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106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3,577萬5千元,係辦理員工教育訓練、保險、建築修繕、講習、設備維修等經常性業務經費。惟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避免浮濫使用,造成浪費。爰此提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刪減五分之一。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474、
畜產所試驗所106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項下「國內旅費」編列153萬9千元。惟查,較105年度預算145萬8千元增加8萬1千元,又,104年度決算數為124萬8,628元,執行率僅85.63%。爰此,提案減列畜產所試驗所106年「一般行政」項下「國內旅費」25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邱議瑩 邱志偉
475、
家畜衛生試驗所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人事費─技工及工友待遇,計編列21,279千元,經查,今年技工及工友皆未有增員,預算編列卻較去年度增列約1,000千元,近年政府財政困窘,編列預算應更為謹慎,爰提案刪減50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高志鵬 王惠美
476、
家畜衛生試驗所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業務費─水電費,計編列32,741千元,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之呼籲,應有更多節約能源之努力,以對社會大眾起上行下效之功效,爰提案刪減241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高志鵬 王惠美
477、
家畜衛生試驗所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業務費─通訊費─共計編列1,610千元,因政府致力推廣無紙化、線上化作業,郵電通訊費用宜有減列之必要,爰提案刪減11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管碧玲 高志鵬 王惠美
478、
家畜衛生試驗所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業務費─國內旅費,共編列3,256千元,惟近年政府財政困窘,應盡力減少差旅開支,爰提案刪減56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管碧玲 王惠美
47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106年度「動物衛生試驗研究」編列預算1億9,523萬6千元,經查,105年度家畜衛生試驗所專利及技術移轉案件僅1件通過,顯與投入之經費差距甚大,故凍結五分之一,為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提出改善計畫,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永明 王惠美
連署人:黃偉哲
480、
家畜衛生試驗所106年預算案於「動物衛生試驗研究」項下「房屋建築養護費」編列340萬元。惟查,104年度決算數為246萬1,265元,該年度執行率僅62.43%。爰此,提案減列家畜衛生試驗所106年「動物衛生試驗研究」項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4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481、
家畜衛生試驗所106年預算案於「動物衛生試驗研究」項下「國內旅費」編列260萬6千元。惟查,較105年度預算245萬3千元增加15萬3千元,又,104年度決算數為140萬6,099元,該年度執行率僅50.87%。爰此,提案減列家畜衛生試驗所106年「動物衛生試驗研究」項下「國內旅費」預算6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482、
家畜衛生試驗所106年度分支計畫「動物疫病診斷、檢驗、監測與防治技術研發」編列18,791千元用於委外之勞務服務費。經查,試驗所106年度人事費占機關歲出總額比率超過3成,顯示試驗所研究人力充足,不應再將業務相關的勞務委外,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83、
家畜衛生試驗所106年度分支計畫「動物疫病診斷、檢驗、監測與防治技術研發」編列12,207千元用於委外之勞務服務費。經查,試驗所106年度人事費占機關歲出總額比率超過3成,顯示試驗所研究人力充足,機關應檢討衡酌業務及人力精減,不應再將業務相關的勞務委外,避免公務機關落入人力發包單位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8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106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4,177萬2千元,係辦理員工教育訓練、保險、建築修繕、講習、設備維修等經常性業務經費。惟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避免浮濫使用,造成浪費。爰此提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刪減五分之一。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485、
家畜衛生試驗所一般行政編列8,201千元用於勞務外包及雜支等費用。經查,試驗所106年度人事費占機關歲出總額比率超過3成,顯示試驗所研究人力充足,機關應檢討衡酌業務及人力精減,不應再將業務相關的勞務委外,避免公務機關落入人力發包單位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86、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業務費─水電費,計編列12,617千元,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之呼籲,應有更多節約能源之努力,以對社會大眾起上行下效之功效,爰提案刪減5%。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徐永明 孔文吉
487、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業務費─通訊費─共計編列1,630千元,因政府致力推廣無紙化、線上化作業,郵電通訊費用宜有減列之必要,爰提案刪減3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徐永明 孔文吉
488、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業務費─資訊服務費,共計編列4,045千元,惟政府近年財政狀況不佳,應節約開支,爰提案刪減45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徐永明 孔文吉
489、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業務費─物品,共計編列28,850千元,惟近年環保意識興起,政府亦力倡節能減碳,在事務相關用品上應盡力節約,爰提案刪減35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徐永明 孔文吉
490、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業務費─國內旅費,共編列2,606千元,惟近年政府財政困窘,應盡力減少差旅開支,爰提案刪減5%。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徐永明 孔文吉
491、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6年預算案於「農業藥物及植物保護試驗研究」項下「一般事務費」編列6,874萬7千元,辦理清潔、保全、試驗研究、資料建檔等外包人力,訓練講義及研究報告等印刷,其他雜支等。經查,較105年度預算6,702萬8千元,增加171萬9千;較104年度預算6,207萬9千,增加666萬8千元。惟查104年度決算數為5,953萬396元,執行率僅95%。爰此提案減列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6年度「農業藥物及植物保護試驗研究─一般事務費」百分之五。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492、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6年預算案於「農業藥物及植物保護試驗研究」項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651萬2千元。經查,較105年度預算577萬9千元,增加73萬3千;較104年度預算572萬8千,增加78萬4千元。惟查104年度決算數為468萬941元,執行率僅81.72%。爰此提案減列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6年度「農業藥物及植物保護試驗研究」項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12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493、
106年度分支計畫「殘毒管制研究」編列39,471千元,其中18,876千元用於資料建檔、印刷等勞務外包費。經查,101年度至106年度研究人員占所(中心)內人力比重均逾80%,顯示人力應相當充足,不應再將業務相關的勞務委外,且項目預算佔分支總預算近五成,顯然不合理,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94、
查我國農民醫療支出中,近十年來,腎器官一直都是醫療費用中十大疾病之首,從相關論文來看,極有可能是農民長時間接觸農藥之故,惟未見農政單位為農民訂立專案研發噴施農藥之實用性護具,如帽子、頭罩、口罩、手套、衣著、護目鏡……等,以隔絕農藥,保障健康,並讓農民穿戴舒適,又能讓農民買得起,守護農民健康,有效降低健保支山,發展永續農業,謹凍結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農業藥物及植物保護試驗研究─殘毒管制研究0279一般事務費」18,876仟元5%,俟該單位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報研發農民噴施農藥護具之規劃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陳明文 邱議瑩
495、
106年度分支計畫「應用毒理研究」編列1,978千元用於委外辦理相關業務。經查,101年度至106年度研究人員占所(中心)內人力比重均逾80%,顯見人員充足卻未能有效運用有限資源,機關應把握零基預算精神檢討計畫之成本效益,避免各機關成為人力發包中心,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96、
106年度分支計畫「應用毒理研究」編列12,591千元用於資料建檔、印刷等外包人力。經查,101年度至106年度研究人員占所(中心)內人力比重均逾80%,顯示人力應相當充足,不應再將業務相關的勞務委外,且項目預算佔分支總預算近五成,顯然不合理,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97、
106年度分支計畫「農藥應用研究」編列15,644千元,其中11,596千元用於資料建檔、印刷等勞務外包費。經查,101年度至106年度研究人員占所(中心)內人力比重均逾80%,顯示人力應相當充足,不應再將業務相關的勞務委外,且項目預算佔分支總預算近75%,顯然不合理,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49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6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1,689萬3千元,係辦理員工教育訓練、保險、建築修繕、講習、設備維修等經常性業務經費。惟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避免浮濫使用,造成浪費。爰此提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刪減五分之一。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499、
106年度農藥檢驗及登記管理分支計畫「農產品農藥殘留檢驗與分析」編列8,152千元用於資料建檔、印刷等外包人力。經查,101年度至106年度研究人員占所(中心)內人力比重均逾80%,顯示人力應相當充足,不應再將業務相關的勞務委外,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00、
農業委員會所屬之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除進行生物多樣性調查、應用及資料庫建置等學術研究,並肩負推廣社區生態保育之功能。惟106年度編列保育教育館參觀人數43,000人次,歲入1,97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302千元,鮮有推廣積極度不足之虞。爰此,各機關應會同合作,培育我國學術研究及深度觀光人力,並推動全民生物保育知識,爰提案改列第3款第131項第1目第1節「場地設施使用費」為2,035千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黃偉哲 管碧玲
501、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6年度「業務費」編列8648萬7千元,其中「勞動派遣」共編列2706萬4千元;「勞務承攬」編列581萬7千元,進用非正式人員共計。較105年度增加一人,共60人。惟近年針對政府帶頭進用非典型人力之妥適性多有爭議,爰此提案凍結特有種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6年度「業務費」200萬元,經書面報告提出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志鵬 邱議瑩 邱志偉
502、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業務費─水電費,計編列7,370千元,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之呼籲,應有更多節約能源之努力,以對社會大眾起上行下效之功效,爰提案刪減37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高志鵬 王惠美
503、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業務費─通訊費─共計編列2,943千元,因政府致力推廣無紙化、線上化作業,郵電通訊費用宜有減列之必要,爰提案刪減5%。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管碧玲 王惠美
504、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業務費─國內旅費,共編列5,628千元,惟近年政府財政困窘,應盡力減少差旅開支,爰提案刪減128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管碧玲 王惠美
50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6年度歲出預算「特有生物研究」編列55,881千元,然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近年度專利及技術移轉案件申請及通過數與技術移轉收入均較其他試驗所少,宜加強其研究能量,以增加專利及技術移轉案件。爰提案凍結預算20%,待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0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6年度歲出預算「特有生物研究」之「特有動物保育研究」編列9,910千元,其中「一般事務費」編列7,900千元,其業務包含出版品、研究計劃書印製等,惟政府力推電子化、無紙化、節能之目標,故宣傳品印製費用應可酌減,爰提案減列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0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6年度歲出預算「特有生物研究」之「生態教育推廣研究」編列7,398千元,然時有所聞民眾惡意捕殺生保育動物,破壞生態環境,顯見生態教育推廣仍有待加強,爰提案減列預算1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0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6年度歲出預算「特有生物研究」之「生態教育推廣研究」編列7,398千元,其中「一般事務費」編列1,803千元,其業務包含保育宣導影片、研究計劃書印製、保育業務宣導等,惟考量政府財政不佳,故宣傳品印製費用應可酌減,爰提案減列預算1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0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6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3,125萬5千元,係辦理員工教育訓練、保險、建築修繕、講習、設備維修等經常性業務經費。惟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避免浮濫使用,造成浪費。爰此提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刪減五分之一。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王惠美 張麗善
51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6年度歲出預算「營建工程」之「新建野生動植物復育及急救園區」編列34,495千元,然本計畫原核定期程為100年度至102年度,經(99年4月19日)核定執行後,發現部分基地須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及工程基地涉及文化遺址保存問題等工作,計畫期程延宕,影響原計畫預定目標、效益功能,而本年度續編最後一年經費,爰提案凍結預算20%,待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張麗善 孔文吉
511、
茶業改良場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人事費─技工及工友待遇,計編列31,834千元,經查,今年技工及工友皆未有增員,預算編列卻較去年度增列約234千元,近年政府財政困窘,編列預算應更為謹慎,爰提案刪減234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張麗善 王惠美
512、
茶業改良場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業務費─水電費,計編列4,563千元,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之呼籲,應有更多節約能源之努力,以對社會大眾起上行下效之功效,爰提案刪減63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張麗善 蔡培慧
513、
茶業改良場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業務費─通訊費─共計編列1,022千元,因政府致力推廣無紙化、線上化作業,郵電通訊費用宜有減列之必要,爰提案刪減22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張麗善 管碧玲
514、
茶業改良場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業務費─物品,共計編列16,617千元,惟近年環保意識興起,政府亦力倡節能減碳,在文具紙張及事務相關用品上應盡力節約,爰提案刪減5%。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張麗善 王惠美
515、
茶業改良場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業務費─國內旅費,共編列4,468千元,惟近年政府財政困窘,應減少不必要之差旅開支,爰提案刪減68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張麗善 王惠美
51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106年度歲出預算「茶業技術研究改良」之「茶作技術改良」編列32,535千元,其中「「物品」編列6,977千元,其用途為試驗藥品、器材、文具紙張及碳粉匣。惟政府力推電子化、無紙化、節能之目標,故紙張及碳粉文具費應可酌減,爰提案減列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張麗善 孔文吉
51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106年度歲出預算「茶業技術研究改良」之「茶葉加工技術試驗研究」編列13,328千元,近年來因產業外移,台灣茶業技術外流也將威脅我國茶業市場,為產業永續經營,茶改場應積極輔導茶農將關鍵技術留在台灣,以免喪失競爭力。爰提案凍結預算20%,待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1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改場106年度歲出預算「茶業技術研究改良」之「茶業推廣與輔導」編列3,613千元,然有不肖商人以劣質茶混充高價茶或進口茶混充國產茶高價銷售,影響消費者權益,對國產茶造成負面影響,顯見輔導茶葉廠農及強化產地標示工作有待加強,爰提案凍結預算20%,待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1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106年度歲出預算「茶業技術研究改良」之「茶葉農藥殘留檢測技術研究」編列4,251千元,國人飲用茶品需求擴大,茶品的安全、衛生、品質更為重要,然無論是進口茶或國產茶都曾遭驗出農藥超標,顯見茶農用藥習性及衛生安全概念仍有待改進。爰提案凍結預算30%,待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2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葉改良場106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1,689萬2千元,係辦理員工教育訓練、保險、建築修繕、講習、設備維修等經常性業務經費。惟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避免浮濫使用,造成浪費。爰此提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刪減五分之一。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52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106年度歲出預算「茶葉技術研究改良」之「一般行政」編列156,269千元,其中「提升茶業產值升級加值」編列4,139千元,然進口茶增加對國產茶造成競爭,顯見茶葉技術改良應加強茶葉的高附加價植及向國際行銷我國茶葉,爰提案凍結預算20%,待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22、
經統計,各區農業改良場自101年度起,每年進用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數均逾800人,且104年度後進用人數持續增長,其中又以派遣人力為最大宗。經查,106年度除茶葉改良場及苗栗區農業改良場進用人數占預算員額較低外,其餘均逾70%,甚至有改良場進用人員超過預算員額。整體而言,各改良場進用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佔預算員額比重過高,爰提案要求各改良場應重新檢討員額配置,考量機關業務性質與業務流程,合宜安排、進用,避免預算資源之浪費。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王惠美
523、
農委會種苗改良繁殖場於106年預算年度在一般行政及農作物改良項下編列『一般事務費』4,916萬6千元,考量政府財政收入不佳,樽節開支,共體時艱,建議預算刪減5%,以上所擬是否有當,提請審議。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524、
種苗改良繁殖場分支計畫「種苗經營試驗與改良」編列1,700千元預算,委託辦理種子檢查之研究與方法等費用。經查,近年來政府公務人員並未隨著委辦預算之成長而有所降低,顯見人員及資源運用上成效不彰,有過於浮濫、未有效整合資源之虞,應把握零基預算精神檢討計畫之成本效益,避免各機關成為人力發包中心,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25、
種苗改良繁殖場分支計畫「種苗經營試驗與改良」編列7,780千元預算,協助資料處理、建檔等勞力外包工作。經查,進用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人數似有過多,為減輕各改良場編列進用非正式人力偏高預算之壓力,允宜配合各改良場現有技工、工友,分攤事務性及非屬核心之相關業務,並檢討衡酌業務及人力精減,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26、
種苗改良繁殖場分支計畫「品種改良研究」編列7,347千元預算,協助資料處理、試驗分析和勞力外包等工作。為減輕各改良場編列進用非正式人力偏高預算之壓力,允宜配合各改良場現有技工、工友,分攤事務性及非屬核心之相關業務,並檢討衡酌業務及人力精減,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27、
種苗改良繁殖場分支計畫「繁殖技術研發應用」編列23,779千元預算,其中11,736千元用於協助資料處理、試驗分析等勞力外包工作。經查,改良場進用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經費比重偏高,機關應配合各改良場現有技工、工友,分攤事務性及非屬核心之相關業務,並檢討衡酌業務及人力精減。且子項目費用接近其分支計畫總額之50%,明顯不合理,爰提案刪減預算4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528、
種苗改良繁殖場分支計畫「生物技術開發與應用」編列8,089千元預算,用於資料印刷、協助組培試驗、勞力外包等工作。經查,各改良場進用非正式人力占預算員額比重偏高,允宜妥為檢討機關業務性質及業務流程予以簡併,並衡酌人力配置之合理性與妥適性,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29、
種苗改良繁殖場分支計畫「熱帶園藝作物試驗研究」編列4,571千元預算,用於協助資料處理、試驗分析等勞力外包工作。經查,改良場進用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經費比重偏高,為減輕各改良場編列進用非正式人力偏高預算之壓力,並檢討衡酌業務及人力精減,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3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106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1,145萬8千元,係辦理員工教育訓練、保險、建築修繕、講習、設備維修等經常性業務經費。惟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避免浮濫使用,造成浪費。爰此提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刪減五分之一。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531、
種苗改良繁殖場分支計畫「植物品種檢定」編列3,480千元預算,委託辦理種子檢查之研究與方法等費用。經查,近年來政府公務人員並未隨著委辦預算之成長而有所降低,顯見人員及資源運用上成效不彰,有過於浮濫、未有效整合資源之虞,應把握零基預算精神檢討計畫之成本效益,避免各機關成為人力發包中心,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32、
農委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於106年預算年度在一般行政及農作物改良項下編列『物品』1,297萬2千元,考量政府財政收入不佳,撙節開支,共體時艱,建議預算刪減5%,以上所擬是否有當,提請審議。
提案人:黃偉哲 蘇治芬 廖國棟
533、
農委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於106年預算年度在一般行政及農作物改良項下編列『一般事務費』3,480萬6千元,考量政府財政收入不佳,撙節開支,共體時艱,建議預算刪減5%,以上所擬是否有當,提請審議。
提案人:黃偉哲 蘇治芬 廖國棟
534、
106年度分支計畫「作物育種及栽培利用技術研發」編列16,727千元用於協助資料建置調查及勞務外包等費用。經查,進用非正式人力占預算員額比重偏高,應妥為檢討機關業務性質及業務流程予以簡併,並衡酌人力配置之合理性與妥適性。且分支預算占主預算總額26%,甚至大於其他分支預算總額,明顯不合理,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35、
106年度分支計畫「作物生產環境技術研發」編列7,155千元用於協助資料建置調查及勞務外包等費用。減輕各改良場編列進用非正式人力偏高預算之壓力,機關應配合各改良場現有技工、工友,分攤事務性及非屬核心之相關業務,並檢討衡酌業務及人力精減,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3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106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2,570萬2千元,係辦理員工教育訓練、保險、建築修繕、講習、設備維修等經常性業務經費。惟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避免浮濫使用,造成浪費。爰此提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刪減五分之一。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537、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預算編列「科學支出─農作物改良」及「農業支出─一般行政、一般建築及設備、第一預備金」,本年度預算減列3.67%。農作物改良係桃園區農業改良場106年度唯一列出重要施政計畫,然本年度用在農作物改良僅占總預算29.7%,一般行政占70.1%之多,較上年度不減反增;預算使用明顯不符業務分配公平原則,達成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之可能性令人存疑。細究發現,編列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係將汰換100年購入的兩輛機車,惟上年度甫購入新車一輛,慮及公務用機車已有14輛之多,國家財政困窘實應撙節使用。爰此,刪列第3目第1節「交通及運輸設備」126千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黃偉哲 管碧玲
53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106年度「交通及運輸計畫─設備及投資─運輸設備費」編列12萬6,000元,係辦理汰換公務機車2輛所需經費。經查,較105年度8萬元,增加4萬6千元,惟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應先報經本院經濟委員會核准後始得編列,以避免浮濫使用,造成浪費。爰此提案「交通及運輸計畫─設備及投資─運輸設備費」經費,全數刪除。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539、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本年度重要施政計畫中「北部地區原鄉特色農業之建立」未列於計畫內容及預算用途,爰要求桃園區農業改良場於一個內詳列建立原鄉特色農業之計畫、預算費用及用途,送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議瑩 黃偉哲 管碧玲 王惠美
540、
蠶蜂產業為苗栗區農業改良場區域性農業之重要示範,台灣蠶蜂昆蟲教育園區為辦理環境教育認證場域,有鑑於該園區門票收入在104年度決算達230千元,每張門票50元,共達4,600人次(不含65歲以上及110公分以下免門票遊客)。然,上年度預算僅有170千元,今年度僅略增10千元,與上年度較之僅增加200人次,與前年度則足足減少1000人次,實為難見有積極行銷該教育園區之意圖。
爰此,為督促苗栗區農業改良場積極活絡台灣蠶蜂昆蟲教育園區,提案增列「場地設施使用費」250千元。
提案人:邱議瑩 黃偉哲 管碧玲
541、
農委會苗栗區農業改良場於106年預算年度在一般行政及農作物改良項下編列『一般事務費』1,178萬7千元,考量政府財政收入不佳,樽節開支,共體時艱,建議預算刪減5%,以上所擬是否有當,提請審議。
提案人:黃偉哲 蘇治芬 廖國棟
542、
農委會苗栗區農業改良場於106年預算年度在一般行政及農作物改良項下編列『設備與投資』1,643萬0千元,考量政府財政收入不佳,樽節開支,共體時艱,建議預算刪減5%,以上所擬是否有當,提請審議。
提案人:黃偉哲 蘇治芬 廖國棟
543、
苗栗農改場分支計畫「農業科技研發」編列21,907千元預算,其中2,350千元委託機關、學校及團體辦理安全性產品研究。單一委託費即超過分支計畫總額10%,有過於浮濫、未有效整合資源之虞,應把握零基預算精神檢討計畫之成本效益。另外,近年來政府公務人員並未隨著委辦預算之成長而有所降低,顯見人員及資源運用上成效不彰,各機關儼然成為發包中心,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44、
苗栗農改場分支計畫「農業科技研發」編列5,175千元用於專利申請、勞務外包及雜支等費用。經查,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占預算員額過高,應檢討機關業務性質及業務流程是否可簡併,並衡酌人力配置之合理性與妥適性,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45、
苗栗農改場分支計畫「農業科技研發」編列3,594千元用於專利申請、勞務外包及雜支等費用。經查,進用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人數似有過多,為減輕各改良場編列進用非正式人力偏高預算之壓力,允宜配合各改良場現有技工、工友,分攤事務性及非屬核心之相關業務,並檢討衡酌業務及人力精減,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4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苗栗區農業改良場106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1,842萬8千元,係辦理員工教育訓練、活動租車、保險、建築修繕、講習、設備維修等經常性業務經費。惟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避免浮濫使用,造成浪費。爰此提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刪減五分之一。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547、
苗栗農改場一般行政編列2,268千元一般事務費,用於協助資料建置、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以及勞務外包等費用。經查,改良所之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占預算員額比重偏高,機關應輔導各改良場現有技工、工友,分攤事務性及非屬核心之相關業務,並檢討衡酌業務及人力精減,避免成為人力發包中心,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4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苗栗區農業改良場106年度「交通及運輸計畫─設備及投資─運輸設備費」編列82萬元,係辦理汰換小客貨兩用車1輛所需經費。經查,較105年度,增加82萬元,另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6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四點規定:「因當前中央政府財政極為困難,為促進資源有效運用及維持經常收支平衡,各機關應切實在106年度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通盤檢討辦理下列事項:(一)全面檢討現有施政計畫之優先順序及實施效益……14.各機關有特殊情況需增購或汰換公務小客車、大客車及客貨兩用車,應先報經本院核准後始得編列預算……。」其次,惟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以避免浮濫使用,造成浪費。爰此提案「交通及運輸計畫─設備及投資─運輸設備費」經費,全數刪除。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549、
農委會台中區農業改良場於106年預算年度在一般行政及農作物改良項下編列『一般事務費』4,250萬2千元,考量政府財政收入不佳,撙節開支,共體時艱,建議預算刪減5%,以上所擬是否有當,提請審議。
提案人:黃偉哲 蘇治芬 廖國棟
550、
農委會台中區農業改良場於106年預算年度在一般行政及農作物改良項下編列『設備與投資』2,017萬4千元,考量政府財政收入不佳,撙節開支,共體時艱,建議預算刪減5%,以上所擬是否有當,提請審議。
提案人:黃偉哲 蘇治芬 廖國棟
551、
農委會台中區農業改良場106年度「作物改良研究」分支計畫編列預算2,350千元水電費,經查,與其他分支計畫之水電費差異頗大,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52、
分支計畫「作物改良研究」之委辦費編列4,400千元,有過於浮濫、計畫重疊且未有效整合資源之虞,應把握零基預算精神檢討計畫之成本效益,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53、
農委會台中區農業改良場106年度「作物改良研究」分支計畫編列預算2,286千元作為國內差旅費。經對照,與他項分支計畫的國內差旅費有顯著的差異,爰提案凍結預算四分之一,待提出詳細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54、
106年度分支計畫「作物推廣研究」編列1,300千元用於推廣研究業務所需相關費用以及勞務外包。經查,非正式人力人數偏多,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占預算員額比重過高,宜檢討業務增減及人力配置情形,避免落入公務機關成為人力發包單位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500千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55、
106年度分支計畫「坡地農業研究」編列4,599千元用於辦理業務相關費用以及勞務外包。經查,非正式人力人數偏多,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占預算員額比重過高,宜檢討業務增減及人力配置情形,避免落入公務機關成為人力發包單位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4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5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106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2,513萬8千元,係辦理員工教育訓練、活動租車、保險、建築修繕、講習、設備維修等經常性業務經費。惟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避免浮濫使用,造成浪費。爰此提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刪減五分之一。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557、
106年度一般行政編列7,077千元用於包含勞務外包等雜項支出。經查,非正式人力人數偏多,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占預算員額比重過高,宜檢討業務增減及人力配置情形,避免落入公務機關成為人力發包單位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5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106年度「交通及運輸計畫─設備及投資─運輸設備費」編列82萬元,係辦理汰換小型客貨車1輛所需經費。經查,較105年度95萬元,雖減少13萬元,但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6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四點規定:「因當前中央政府財政極為困難,為促進資源有效運用及維持經常收支平衡,各機關應切實在106年度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通盤檢討辦理下列事項:(一)全面檢討現有施政計畫之優先順序及實施效益……14.各機關有特殊情況需增購或汰換公務小客車、大客車及客貨兩用車,應先報經本院核准後始得編列預算……。」其次,惟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以避免浮濫使用,造成浪費。爰此提案「交通及運輸計畫─設備及投資─運輸設備費」經費,全數刪除。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559、
農委會台南區農業改良場於106年預算年度在一般行政及農作物改良項下編列『一般事務費』3,941萬1千元,考量政府財政收入不佳,樽節開支,共體時艱,建議預算刪減5%,以上所擬是否有當,提請審議。
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560、
農委會台南區農業改良場於106年預算年度在一般行政及農作物改良項下編列『物品』1,904萬3千元,考量政府財政收入不佳,樽節開支,共體時艱,建議預算刪減5%,以上所擬是否有當,提請審議。
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561、
106年度分支計畫「作物環境研究」編列8,000千元用於協助辦理資料建置以及勞務外包。經查,非正式人力人數偏多,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占預算員額比重過高,宜檢討業務增減及人力配置情形,避免落入公務機關成為人力發包單位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62、
106年度分支計畫「農業推廣研究」編列2,320用於協助資料建置及勞務外包等業務。為減輕各改良場編列進用非正式人力偏高預算之壓力,機關應配合各改良場現有技工、工友,分攤事務性及非屬核心之相關業務,並檢討衡酌業務及人力精減,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63、
106年度分支計畫「分場農業試驗研究」編列10,941用於協助資料建置及勞務外包等業務。經查,非正式人力人數偏多,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占預算員額比重過高,宜檢討業務增減及人力配置情形,避免落入公務機關成為人力發包單位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6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106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2,420萬3千元,係辦理員工教育訓練、活動租車、保險、建築修繕、講習、設備維修等經常性業務經費。惟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避免浮濫使用,造成浪費。爰此提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刪減五分之一。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565、
台南區農業改良場106年度一般行政編列5,218千元用於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協助資料建置及勞務外包等業務。經查,非正式人力人數偏多,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占預算員額比重過高,宜檢討業務增減及人力配置情形,避免落入公務機關成為人力發包單位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66、
農委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於106年預算年度在一般行政及農作物改良項下編列『一般事務費』4,528萬8千元,考量政府財政收入不佳,樽節開支,共體時艱,建議預算刪減5%,以上所擬是否有當,提請審議。
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567、
農委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於106年預算年度在一般行政及農作物改良項下編列『設備與投資』2,342萬8千元,考量政府財政收入不佳,樽節開支,共體時艱,建議預算刪減5%,以上所擬是否有當,提請審議。
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568、
106年度分支計畫「農園作物」之委辦費編列1,800千元,有過於浮濫、計畫重疊且未有效整合資源之虞,應把握零基預算精神檢討計畫之成本效益,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69、
106年度分支計畫「農園作物」編列19,000千元用於辦理業務專利申請、勞務外包等相關費用。經查,非正式人力人數偏多,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占預算員額比重過高,宜檢討業務增減及人力配置情形,避免落入公務機關成為人力發包單位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70、
106年度分支計畫「作物環境」編列7,500千元用於辦理業務專利申請、勞務外包等相關費用。經查,非正式人力人數偏多,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占預算員額比重過高,宜檢討業務增減及人力配置情形,避免落入公務機關成為人力發包單位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71、
106年度分支計畫「農園作物」編列1,433千元用於辦理勞務外包等相關雜支費用。經查,非正式人力人數偏多,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占預算員額比重過高,宜檢討業務增減及人力配置情形,避免落入公務機關成為人力發包單位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72、
106年度分支計畫「旗南作物」編列5,211千元用於辦理勞務外包等相關雜支費用。經查,非正式人力人數偏多,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占預算員額比重過高,宜檢討業務增減及人力配置情形,避免落入公務機關成為人力發包單位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73、
106年度分支計畫「澎湖作物」編列2,807千元用於辦理勞務外包等相關雜支費用。經查,非正式人力人數偏多,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占預算員額比重過高,宜檢討業務增減及人力配置情形,避免落入公務機關成為人力發包單位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7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106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2,420萬3千元,係辦理員工教育訓練、保險、建築修繕、講習、設備維修等經常性業務經費。惟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避免浮濫使用,造成浪費。爰此提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刪減五分之一。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王惠美 張麗善
575、
106年度一般行政編列8,620千元用於勞務外包等相關雜支費用。經查,非正式人力人數偏多,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占預算員額比重過高,甚至超過其預算員額,為避免落入公務機關成為人力發包單位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7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106年度「交通及運輸計畫─設備及投資─運輸設備費」編列81萬9千元,係辦理汰換小客貨兩用車1輛所需經費。經查,較105年度,增加17萬元,另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6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四點規定:「因當前中央政府財政極為困難,為促進資源有效運用及維持經常收支平衡,各機關應切實在106年度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通盤檢討辦理下列事項:(一)全面檢討現有施政計畫之優先順序及實施效益……14.各機關有特殊情況需增購或汰換公務小客車、大客車及客貨兩用車,應先報經本院核准後始得編列預算……。」其次,惟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以避免浮濫使用,造成浪費。爰此提案「交通及運輸計畫─設備及投資─運輸設備費」經費,全數刪除。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王惠美 張麗善
577、
有鑑於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水電費支出高於國內其他農業改良場甚多,足見節能政策仍有進步空間。機關應率先落實環保,積極推動節能減碳措施。爰提案減列「水電費」五分之一。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黃偉哲 管碧玲
578、
農委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於106年預算年度在一般行政及農作物改良項下編列『物品』1,868萬8千元,考量政府財政收入不佳,樽節開支,共體時艱,建議預算刪減5%,以上所擬是否有當,提請審議。
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579、
農委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於106年預算年度在一般行政及農作物改良項下編列『一般事務費』4,078萬0千元,考量政府財政收入不佳,撙節開支,共體時艱,建議預算刪減5%,以上所擬是否有當,提請審議。
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580、
分支計畫「作物改良研究」編列10,440千元一般事務費,用於協助實驗室資料分析及勞務外包等業務。為減輕各改良場編列進用非正式人力偏高預算之壓力,機關應配合各改良場現有技工、工友,分攤事務性及非屬核心之相關業務,並檢討衡酌業務及人力精減,爰提案刪減預算4,000千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81、
分支計畫「作物環境研究」編列10,500千元一般事務費,用於協助機關之業務分析、調查及勞務外包等業務。有鑑於編列進用非正式人力偏高,機關應配合各改良場現有技工、工友,分攤事務性及非屬核心之相關業務,降低預算壓力,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82、
分支計畫「分場農業試驗研究」編列9,790千元一般事務費,用於協助資料統計及勞務外包等業務。經查,改良場進用非正式人力占預算員額比重偏高,應妥為檢討機關業務性質及業務流程予以簡併,並衡酌人力配置之合理性與妥適性,避免造成業務重疊,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83、
一般行政之分支計畫「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編列2,320千元一般事務費,用於協助機關資料整理及勞務外包等業務。有鑑於進用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人數似有過多,應就現有技工、工友,分攤事務性及非屬核心之相關業務,並檢討衡酌業務及人力精減,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584、
農委會台東區農業改良場於106年預算年度在一般行政及農作物改良項下編列『一般事務費』2,386萬0千元,考量政府財政收入不佳,撙節開支,共體時艱,建議預算刪減5%,以上所擬是否有當,提請審議。
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585、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為辦理漁業科技研究發展之提升養殖漁業生產與管理技術研究業務106年度總計編列了42,298千元經費,其中經費有關放流魚介之繁養殖技術術開發及種苗關鍵量產技術之開發業務,應重視東部沿海地區過往發展九孔養殖之傳統盛況已因病毒威脅,使得目前只有荒廢養殖池之慘況。
經查,漁業發展業務中有關放流魚介之繁養殖技術術開發及種苗關鍵量產技術之開發業務,其中雜交九孔種苗研發已有新進展,似能對抗過往威脅九孔苗的病毒。目前東部沿海地區過往發展九孔養殖之傳統盛況已因病毒威脅,使得目前只有荒廢養殖池之慘況,但未見漁業署有任何積極復育計畫。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漁業署辦理漁業科技研究發展業務本年度經費30%金額為12,689千元,俟農委會漁業署提出改善說明,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586、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為辦理漁業科技研究發展之加強海洋漁業資源合理利用及管理業務106年度總計編列了123,346千元經費,其中經費有關智慧農業4.0之漁業產業技術研發應用與產業推動計畫主要委託給給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單位執行。
經查,漁業科技研究發展之加強海洋漁業資源合理利用及管理業務有關,其中智慧農業4.0之漁業產業技術研發主要編列預算委託給外部學術單位執行,長期以來漁業署許多預算均以委外方式執行對於自身重要政策要執行何種智慧農業4.0之漁業產業技術研發未見先行思考及研究未來要解決何種漁業問題,只知先圈預算委託外部學術單位代勞,學術單位已有農業科技預算及科技部預算科目執行,對於自身重要政策方向仍仰賴外部思考實為公務人員惰怠。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漁業署辦理漁業科技研究發展有關加強海洋漁業資源合理利用及管理業務本年度經費100,000千元,俟農委會漁業署提出改善說明,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587、
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6年度預算案─漁業科技研究發展─加強海洋漁業資源合理利用及管理─業務費─國內旅費,計編列200千元,較上年度增加接近一倍,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3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高志鵬 廖國棟
588、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為辦理一般行政業務106年度總計編列了344,695千元經費,其中辦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34,566仟元,長期以來漁業署對法定應晉用身障及原住民人員不足,應改進。爰此,提案刪除農委會漁業署辦理一般行政經費500千元,並請農委會漁業署改進。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589、
漁業署及其所屬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漁業管理』費用2,376,484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提報告後始予以動支。
說明:
漁業署編列『漁業管理』費用2,376,484千元,工作內容包括委託代管第一類漁港、沿岸棲地淨化工作、漁民海上作業保險、遠洋漁業開發之公務船延壽以及休漁獎勵金、漁業用油補貼經費等。
其中委託代管第一類漁港較上年度減列經費8,276千元,將不利於發展農業旅遊,未來應如何規劃第一類漁港觀光,應會同學者專家進行研擬;其次,漁業用油補貼經費1,357,954千元,較上年度核實減列1,154,547 千元,惟休漁獎勵經費210,000千元,較上年度僅列休漁獎勵金3,000千元。漁業用油補貼刪減數與休漁獎勵金增加數差距達七十倍,主管機關應重新檢討漁民補貼政策之合理性與適切性,俾輔導漁民改善生活處境,重振漁業。爰提案要求凍結『漁業管理』十分之一,俟就上述工作項目內容提出完整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林岱樺 陳明文
590、
查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19款第20項第3目「漁業管理」項下編列委辦費248,794千元,其管理核心業務大量外包委辦,恐有違反核心業務應自辦之原則,爰提案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上述預算刪減30%。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591、
查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19款第20項第3目「漁業管理」項下編列國外旅費14,089千元,大陸地區旅費986千元,為撙節開支,爰提案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上述預算均刪減10%。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592、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為辦理漁業管理之企劃管理業務106年度總計編列了43,931千元經費,多年來許多漁港利用率低落要求漁業署加強活化港口使用,對於東部漁港如何加強觀光用途及休閑用途議題漁業署未能積極規劃及發展。
經查,台灣許多漁港使用率低,再加以近海漁資源已有枯竭之慮,漁業署應思考我國漁港的新發展方向,不致出現蚊子港而要是活化轉型用途,使之能善用國家資源。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漁業署辦理漁業管理之企劃管理業務20%,金額為8,786千元,俟農委會漁業署提出改善說明,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593、
近年我國近海及沿岸總漁獲量自2011年之19.16萬公噸減少至2015年之15.77萬噸,漁業署雖自2013年起辦理節省能源漁業機具技術開發研究等相關計畫,但沿近海強化保育與管理作為,仍多以單一物種為保育對象,尚欠缺全面性之管制措施;且雖業已針對刺網、拖網等漁獲效率較高之漁法及特定漁業、漁種等進行管理,惟查公告相關限制之縣市所登記漁船數仍僅約四成,顯見我國尚未落實海洋資源合理利用之作業秩序及經營方式。
農委會雖已確定未來將逐步針對不同漁獲種類及漁具漁法研擬相關規範、且針對各縣市所轄之海域特性輔導研擬相關法規或配套措施之方向,但尚未得知農委會針對上述問題及方向之具體作為及時程,爰提案凍結20%,待農委會漁業署針對:(1)不同漁獲種類及漁具漁法研擬相關規範,及(2)依各縣市所轄之海域特性,輔導研擬相關法規或配套措施之具體作為及時程,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永明 黃偉哲
連署人:管碧玲
594、
第19款20項第3目「漁業管理」項下「漁政管理」之業務費,原列85,112,000元。爰提案凍結該項預算中之80萬元。俟農委會漁業署就如何強化海上急難通報與救護,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從事漁業者所承受之風險除海難外,尚包括因產業之特殊環境,而產生之意外與犯罪事件。例如可能因作業疏失遭受繩索衝擊掉落海中、於漁船上生病未能及時治療,更有發生海上暴力犯罪,因暴力虐待、鬥毆、謀殺導致傷亡之情事。根據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減低漁業勞工職災死亡率研究》漁民的職災死亡率平均為10萬分之27,約為全產業勞工的6倍。主要造成漁民死傷的原因為落海(52%)、急性病症(24%)及他殺(10%)。
漁船工作環境特殊,發生急難事故時難以求援與獲得協助。漁業署應研議加強通報與救援機制,在發生事故時,讓全體船員均能享有緊急求援機制。尤其在海上暴力犯罪方面,多起案例顯示:是由較輕之事件引發極為嚴重之犯罪。為求及早防堵,減輕傷亡,更應在事件尚輕微時,就使案件可即時被通報使不致惡化。在救援方面,若船員遭受傷害與疾病,漁船上醫療資源有限救治不易,漁業署也應研商如何使船員均能迅速被送至鄰近之醫療院所接受治療,以避免人命損失,讓船員淪為海上亡魂。慮及漁船上多有外籍船員,相關機制應提供多語言服務,方能產生真正效果。
爰提案凍結「漁政管理」預算項下之業務費之85,112,000元中之80萬元。俟漁業署就強化海上急難通報與救助事宜,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麗芬 黃偉哲
連署人:蔡培慧 蘇治芬
595、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為辦理漁業管理之漁政管理業務106年度總計編列了85,112千元經費,其中有關大陸地區旅費857仟元,由於兩岸官方在520之後全面中止交流而無法執行應全數刪除。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596、
有鑑於農委會及漁業署日前參與「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為營造台日友好氛圍,導致台灣漁民權益遭到刻意淡化,最受矚目的「沖之鳥」議題最後我方代表僅能應付式表達立場,毫無交集,無法護衛主權及漁權。另對於幾年前遭海盜脅持勒索之漁民救援護送工作,態度極盡冷血無情!總統蔡英文口口聲聲表示最關心的漁民權益問題,更證明只是用來欺騙漁民。
經查漁業署依據行政院106年度施政方針,並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該署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6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在年度施政目標中列入「保障漁民海上作業安全,提升漁船保險投保率,穩定漁業經營發展。」及「規劃推動涉外國際漁業合作,以及海事糾紛之談判,維護漁民作業權益與安全。」為重要工作目標,並於106年度農委會主管預算第19款20項3目「漁業管理」編列2,376,484千元,其計畫內容為確保漁船和漁民作業安全,營造優質作業環境;落實漁民福利救助,辦理漁船與漁民之海上作業保險、海難救助及慰問,預期成果:保障漁民人身及財產安全,維護及照顧漁民基本需求,輔導漁民(業)團體健全管理。
惟檢視漁業署106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並未制訂相關指標,可見對該項預算之執行管考毫不重視,更可見該署對前述主權及漁權之主張與維護的消極怠惰。
爰提案要求:(1)02漁政管理編列85,112千元,用於漁事糾紛案件處理及沿近海漁業巡護及違規作業漁船之協調與處理等,減列30,000千元及(2)03遠洋漁業管理編列378,015千元,用於國際漁業合作策劃、推動及漁業涉外事務之協調,對外談判及漁業諮商專案小組業務等減列70,000千元。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王惠美
597、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為辦理漁業管理之遠洋漁業管理業務106年度總計編列了378,015千元經費,其中業務費為328,410仟元多項業務以委外辦理為主,其中包含重要的國際漁權合作及談判。
經查,我國今年來面對國際仲裁南海之太平島為礁非島而面臨傳統漁場大幅縮減之威脅,再加上沖之鳥礁日本對我國漁船強硬扣押態度都讓我國漁民作業區域大幅縮小,政府各項政策未能照顧漁民,並以漁民利益交換蔡政府對日外交利益,我們深表不滿及不能接受。政府聲稱要照顧漁民權益,而實際做為及現況是以漁民利益交換外交上不可知的黑箱交易,我們表示反對。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漁業署辦理漁業管理之遠洋漁業管理業務本年度經費50%,金額為189,007千元,俟農委會漁業署提出改善說明,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598、
漁業署106年度於「漁業管理─遠洋漁業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編列3億7,801萬5千元。係為強化各項漁業管理措施,以因應歐盟指認我國為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俾儘早自警告名單移除,避免遭禁止我國水產品直接或間接外銷歐盟,而影響我國遠洋漁業發展及國際形象。
按強化國際合作打擊非法漁業計畫績效指標、衡量標準及目標值註中,遠洋漁船派遣觀察員之涵蓋率期達5%以上,然查漁業署僱用科學觀察員辦理海上執法及科學觀察等工作,自102年度起即維持編列僱用55名,未有增加,惟103年度及104年度漁業署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以下簡稱對外漁協)實際聘僱觀察員分別為65名(漁業署55名、對外漁協10名)及58名(漁業署50名、對外漁協8名),104年度觀察員人數反較103年度減少,且觀察員涵蓋率尚有赴太平洋及印度洋作業之小型鮪釣漁船不足5%,不僅不利我國稽核漁船捕撈之魚種,更無助強化我國各項漁業管理措施,使歐盟同意我國從IUU漁業註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剃除,影響我國水產品直接或間接外銷歐盟,爰提案凍結是項預算五分之一,俟漁業署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599、
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6年度預算案─漁業管理─遠洋漁業管理─業務費─委辦費,計編列185,694千元,較上年度增加4倍有餘,因近年我國財政困窘,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10%。
提案人:黃偉哲 高志鵬 廖國棟
600、
查農委會漁業署本年度預算書,在漁業管理之工作計畫下編列新台幣13,000千元,補助直轄市及其他縣市政府、漁會及相關漁民團體,辦理沿近海漁業資源保育區、環境敏感區等養護管理、資源保育、巡護與宣導工作。
再查我國目前海洋保護區之劃設情形,其面積已達3.935萬平方公里,已達2020年前將至少領海範圍內20%海域劃設為海洋保護區之目標。然而,劃設面積雖已達標,但多數地區未成立巡守隊、保育志工人數又逐年下降,其管理績效評估項目也未與工作重點目標相對應,且未定期進行管理策略之檢討。
雖農委會已計畫邀請各縣市政府參與海洋保護區相關會議,共同研商培育在地志工及組織之共同管理機制,且將擴大辦理我國海洋保護區管理檢討會議,並滾動檢討績效指標,但目前農委會尚未提出具體時程及規劃。爰提案凍結是項預算20%,待農委會漁業署針對建立全民共同管理海洋保護區之機制、管理策略及目標之定期檢討機制等具體執行計畫,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永明 黃偉哲 管碧玲
601、
查農委會漁業署本年度預算書,在漁業管理之工作計畫下編列新台幣6,700千元,將捐助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成立漁業智庫,辦理國際漁業法規及管理架構彙編等事宜。
然而,我國遠洋漁業觀察員、登船檢查次數均仍未達國際要求標準,且電子回報系統(VMS)之裝載率也未普及,難以有效掌控回報漁獲數量。此外,我國未建立且落實境外漁港卸載魚貨之勾稽查核機制,影響我國卸魚聲明之可信度。預算編列仍應以聘僱足額之觀察員、增加艦艇在海上執行巡護任務之天數、持續輔導遠洋小釣漁船全面裝設VMS、派遣我國漁業專員至指定轉載及卸魚港口進行檢查等事宜為優先。
再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之本年度預算書及其工作計畫,如國際漁業法規及管理架構彙編等工作項目,業已於過去年度中逐年編列預算予以執行,尚無必要另行編列預算成立智庫進行之。綜上所述,為節省國家有限之資源,爰提案刪除該項獎補助費6,000千元。
提案人:徐永明 黃偉哲 管碧玲
602、
我國為全球前20名漁業國家,近年水產出口量約介於63萬噸至75萬噸,出口市場對我國漁業極為重要,且我國遠洋漁獲高度仰賴外銷市場,爰漁業生產需符合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之規範及市場對於水產品合法捕撈、生態友善與衛生安全等水產品可追溯性要求。惟歐盟執委會於104年10月1日指認我國為打擊IUU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黃牌名單),為使我國儘速脫離IUU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漁業署實應加速辦理各項漁業法規修訂及漁業升級轉型措施,並適時調整現有政策,以符合國際規定標準。爰提案凍結「漁業管理─遠洋漁業預算」預算20%,俟農委會提出檢討、改正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603、
漁業管理─遠洋漁業管理,106年度編列378,015千元,提案凍結20%。
說明:
我國為全球前20名漁業國家,近年水產出口量約介於63萬噸至75萬噸,出口市場對我國漁業極為重要,且我國遠洋漁獲高度仰賴外銷市場,爰漁業生產需符合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之規範及市場對於水產品合法捕撈、生態友善與衛生安全等水產品可追溯性要求。惟歐盟執委會於104年10月1日指認我國為打擊IUU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黃牌名單),為使我國儘速脫離IUU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漁業署實應加速辦理各項漁業法規修訂及漁業升級轉型措施,並適時調整現有政策,以符合國際規定標準。爰提案凍結「漁業管理─遠洋漁業預算」預算20%,俟農委會提出檢討、改正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王惠美
604、
漁業署106年度預算案第19款第20項第3目「漁業管理」於「強化國際合作打擊非法漁業計劃」項下,編列3億7,801萬5千元,惟查為使我國儘速脫離IUU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我國雖已完成遠洋漁業條例、漁業法、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等之制(修)定,然漁業署仍應就我國漁民之輔導措施及漁業升級轉型措施,提出定期檢討措施,俾利檢討相關預算執行效益並適時調整現有政策,以減緩衝擊效應,讓我國遠洋漁業得以於符合國際規定標準下健全發展,爰提案酌予凍結該計畫經費1/10。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黃偉哲 蔡培慧
605、
漁業署106年度預算「漁業管理─遠洋漁業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編列3億7,801萬5千元,主要辦理強化漁業法制架構、強化臺灣漁業國際經貿布局與全球接軌、強化水產品追溯管理,引導漁業升級轉型等工作項目,為使我國儘速脫離IUU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漁業署實應加速辦理各項漁業法規修訂及漁業升級轉型措施,並適時調整現有政策,以符合國際規定標準,爰提案凍結預算3,000萬元,俟漁業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脫離IUU檢討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邱志偉
606、
第19款20項第3目「漁業管理」之「03遠洋漁業管理」之「強化合作打擊非法漁業計畫」。原列三億七千八百零一萬五千元,建議凍結「強化合作打擊非法漁業計畫」預算中之200萬元,俟農委會漁業署就該計畫如何納入人口販運防制業務,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強化合作打擊非法漁業計畫」旨在打擊非法漁業,並強化漁業法制架構,使國內規範得與國際規範相連結。然與漁業相關之非法行為並不僅止於非法捕魚。國際媒體紐約時報與南華早報批露之「血汗海鮮」議題,即指出在國際上常有漁業涉入人口販運犯罪之情事。
針對此現象《美國2016年人口販運問題報告》對我國提出建議。認為應以台灣的防制人口販運立法為本,增加對人口販運罪犯的起訴與定罪;被定罪的人口販運罪犯應被處以足夠嚴厲的刑罰;使用新建立的程序積極調查並起訴涉嫌在遠洋漁船上虐待或販運漁工的台灣船公司或台灣籍漁船;清楚界定監管台灣籍漁船的政府機構之角色和權責。目前台灣之人口犯罪防制成效被美國國務院列為最優異之"第一列"評等。然若相關事件持續發生,恐將影響台灣之評等進而影響我國之國際聲譽。
以人口販運作為漁業勞動力之行為,亦應視為非法漁業之一種。漁業署應基於《人口販運防制法》,將人口販運犯罪防制納入本計畫或另訂其他機制辦理。並應對漁業經營者與漁船管理階層進行人口販運防治教育宣導,以免良善漁民、船東誤觸法網。藉此保障合法漁業、打擊人口販運並維護我國國際聲望。
爰提案凍結「強化合作打擊非法漁業計畫」預算200萬元,俟漁業署就該計畫如何納入人口販運防制業務,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麗芬 黃偉哲
連署人:蔡培慧 蘇治芬
607、
查農委會漁業署本年度預算書,在漁業管理之工作計畫下編列新台幣500千元,委託辦理WTO及TPP漁業談判策略分析及因應措施之研究。
再查我國自加入WTO後,我國農業進口值成長速度遠超過出口值成長幅度,貿易逆差已達80億美元,目前只有漁業部門是唯一具有貿易順差的部門。繼WTO之後,我國農業即將再度面對TPP等下一波自由貿易協定的考驗。現任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在就任前曾接受上下游新聞的專訪,其中指出政府已比照日本模式做好事前評估,針對台灣各種作物進行盤點,並對照TPP目前12個成員國的出口強項,評估哪一些農產品會面臨較大的開放壓力?而這些農產品又會如何進口?將影響多少產量、產值及農民?
然而,該項評估尚未讓民間(漁業從業人員、專家學者、公民團體等)充分知情及參與,使其了解TPP對個人生計及整體產業之衝擊與影響,恐重蹈過去執行如綠田計畫、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的過程中,受到農民、公民團體及專家學者的質疑甚至反對之覆轍。爰提案凍結是項預算新台幣500千元,待農委會漁業署針對我國加入TPP後對養殖、沿岸、近海及遠洋漁業之衝擊影響評估,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永明 黃偉哲 管碧玲
608、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為辦理漁業管理之養殖漁業管理業務106年度總計編列了192,675千元經費,養殖漁業對我國非常重要但我國日益喪失國際競爭優勢其。
經查,因海洋漁業資源枯竭,根據聯合國統計資料顯示由於過度撈捕而使國際大型魚類逐漸消失而有滅種之慮,發展養殖漁業必為今後漁業發展趨勢。我國四面環海但陸地面積山高平地少,再加上西部地區超抽地下水養殖以致地型下陷問題有待改善,各項養殖漁業瓶頸考驗我們,對此未見漁業署提出我國養殖漁業發展願景及有關的白皮書,我們在此表達憂心忡忡今。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漁業署辦理漁業管理之養殖漁業管理業務本年度經費15%,金額為28,901千元,俟農委會漁業署提出改善說明,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609、
為鼓勵漁民參加漁船保險,落實照顧更多漁民,有效提高漁船筏投保比例,保障漁民生財工具,漁業署推動獎勵漁船保險補助措施,106年度於「漁業管理─養殖漁業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編列5千萬元獎補助費補助參加漁船保險之漁民,查漁業署為辦理漁船保險補助,101年度至106年度合共編列3億5,333萬6千元(詳附表2),惟101年度及102年度執行情形未達80%,爰自103年度起,相關獎補助經費預算即大幅減少(103年度較102年度減幅達3成),顯示獎勵措施之推動仍待改善。為督促漁業署積極辦理推動宣導措施,並檢討相關政策之有效性。爰提案凍結「漁業管理-養殖漁業管理-漁民及漁船保險補助計畫」預算25%,俟農委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610、
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及所屬單位預算工作計畫:「漁業管理」中「遠洋漁業開發」分支計畫,計編列新台幣88,634千元,應凍結20%,俟向立法院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執行成效後始得動支。
說明: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及所屬單位預算工作計畫:「漁業管理」中「遠洋漁業開發」分支計畫,計編列新台幣88,634千元,鑒於歐盟執委會於104年10月1日指認我國為打擊IUU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黃牌名單),政府為期能順利自黃牌名單移除,漁業署依據行政院105年1月15日核定「強化國際合作打擊非法漁業計畫」予以辦理,欲提高我國遠洋漁船自主管理、健全觀察員制度。按該計畫績效指標,遠洋漁船派遣觀察員辦理海上執法及科學觀察等工作,但觀察員涵蓋率偏低或應調整其配置,爰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及所屬單位預算工作計畫:「漁業管理」中「遠洋漁業開發」分支計畫,計編列新台幣88,634千元,應凍結20%,俟向立法院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執行成效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王惠美 廖國棟
611、
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6年度預算案─漁業管理─休漁獎勵,共計編列210,000千元,經統計102年度至104年度我國遠洋漁業、近海漁業及沿岸漁業漁產量,雖較104年度略有下降,惟漁產量仍相當高,顯示休漁計畫對漁業資源合理利用及節能減碳等成效不彰,尚待研謀改善,爰提案刪減5%。
提案人:黃偉哲 高志鵬 廖國棟
612、
漁業署辦理漁業動力用油補貼計畫,歷年未依實際執行狀況覈實編列預算,致無法足額歸墊中油公司,且待歸墊款項甚鉅卻未適切表達;又休漁獎勵計畫執行對復育漁業資源及節能減碳效果顯有不彰,允應重新檢討獎勵休漁計畫及相關配套措施,俾有效運用公帑以達成計畫預期目的,爰提案減列預算15%。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613、
漁業署辦理漁業動力用油補貼計畫,歷年未依實際執行狀況覈實編列預算,致無法足額歸墊中油公司,且待歸墊款項甚鉅卻未適切表達;又休漁獎勵計畫執行對復育漁業資源及節能減碳效果顯有不彰,允應重新檢討獎勵休漁計畫及相關配套措施,俾有效運用公帑以達成計畫預期目的,爰提案減列「漁業管理-漁業用油補貼」預算15%。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614、
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6年度預算案─漁業管理─漁業用油補貼,共計編列1,357,954千元,因漁業署歷年未依實際執行狀況編列預算,導致無法足額歸墊中油公司,且尚未歸墊款項甚鉅卻未適切表達,實有再檢討之必要,爰提案刪減5%。
提案人:黃偉哲 高志鵬 廖國棟
615、
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及所屬單位預算工作計畫:「漁業管理」中「漁業用油補貼」分支計畫,計編列新台幣1,357,954千元,應凍結20%,俟向立法院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執行成效後始得動支。
說明: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及所屬單位預算工作計畫:「漁業管理」中「漁業用油補貼」分支計畫,計編列新台幣1,357,954千元,此係辦理漁業用油差額補貼,歸墊以前年度油品公司代墊補貼款。然為因應國內油品自由化及符合WTO規範,政府針對漁業動力用油採分階段調降補貼措施,然農委會卻於本年6月函報行政院,欲再度延後調降該油品補貼,不符政府政策目標及WTO之規範。另且,漁業動力用油補貼經費,歷年均未依實際執行狀況編列預算,致無法足額歸墊中油公司,且前述尚未歸墊款項並未詳實說明表達於預(決)算書表內,爰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及所屬單位預算工作計畫:「漁業管理」中「漁業用油補貼」分支計畫,計編列新台幣1,357,954千元,應凍結20%,俟向立法院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執行成效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王惠美 廖國棟
616、
漁業署及其所屬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漁業發展』費用1,152,000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提報告後始予以動支。
說明:
漁業署編列『漁業發展』費用1,152,000千元,其中編列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計畫(第五期)經費926,000千元,主要推動沿近海漁業監控與管理、養殖區改善工程效益等研究、第一類漁港設施改善與魚市場、漁民活動中心及直銷中心設施改善、以及養殖漁業管理系統資料整合與應用。惟第四期計畫針對養殖區改善工程明訂指標為『……持續改善養殖漁業生產區及魚塭集中區供排水設施等相關公共設施,以改善養殖地區淹水問題、穩定提供潔淨海水降低地下水需求、改善養殖作業環境為目的,並兼顧水土資源永續利用以照顧漁民生活為目標。』第五期計畫則改編列工程效益研究,而非用於持續改善工程效益,上年度第四期經費8億8千萬元,主管機關為爭取下一期計畫,應針對計畫執行績效進行說明。爰提案凍結『漁業發展』費用十分之一,俟提報告後始予以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林岱樺 陳明文
617、
為配合經濟發展與達成漁業永續經營及國土保育,漁業署結合中長程公共建設計畫及愛台12建設,推動「漁業多元經營建設計畫第五期」,106年度於「漁業發展─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分支計畫項下,編列9億2,600萬元,包括業務費3億7,930萬元、設備及投資4,240萬元與獎補助費5億0,430萬元;然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計畫第五期未即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6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規定,於預算書歲出機關別預算表列明計畫名稱、經費總額、執行期間等相關資料,亦未於跨年期計畫概況表表達,嗣後允宜儘早研擬及完成核定程序;又該計畫前4期因前期作業有欠周妥,致預算執行率不佳,且建置相關設施多有低度使用及閒置情形,屢遭監察院調查與糾正,爰提案減列「漁業發展─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預算20%,以使資源有效運用。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618、
漁業發展─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106年度編列926,000千元,提案減列20%。
說明:
為配合經濟發展與達成漁業永續經營及國土保育,漁業署結合中長程公共建設計畫及愛台12建設,推動「漁業多元經營建設計畫第五期」,106年度於「漁業發展─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分支計畫項下,編列9億2,600萬元,包括業務費3億7,930萬元、設備及投資4,240萬元與獎補助費5億0,430萬元;然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計畫第五期未即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6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規定,於預算書歲出機關別預算表列明計畫名稱、經費總額、執行期間等相關資料,亦未於跨年期計畫概況表表達,嗣後允宜儘早研擬及完成核定程序;又該計畫前4期因前期作業有欠周妥,致預算執行率不佳,且建置相關設施多有低度使用及閒置情形,屢遭監察院調查與糾正,爰提案減列「漁業發展─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預算20%,以使資源有效運用。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王惠美
619、
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6年度預算案─漁業發展─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計編列926000千元,經查100年度至104年度評核結果均為乙等,且由監察院所提出之調查報告及糾正案文,顯示多處漁港相關設施及漁貨直銷中心有低度使用或閒置之情形,爰提案刪減5%。
提案人:黃偉哲 高志鵬 廖國棟
620、
農委會漁業署106年度預算「漁業發展」項下「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編列9億2600萬元。該計畫為配合「漁業多元經營建設計畫第五期(106至109年度)」執行,惟計畫第三期及第四期執行狀況不佳,且100年度至104年度行政院評核結果均為乙等,又監察院曾多次對該計畫提出糾正,顯見計畫缺乏整體完善規劃,致執行成效欠佳,爰提案減列漁業署106年度「漁業發展」項下「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預算25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621、
漁業署106年度預算案第19款第20項第4目「漁業發展」項下新增「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計畫(第五期)」,編列9億2,600萬元,包括業務費3億7,930萬元、設備及投資4,240萬元與獎補助費5億430萬元;惟查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計畫第三期(98年度至101年度)及第四期(102年度至105年度)預算執行率僅為69.8%至91.6%,且98年度至100年度執行率均未達80%,且該計畫屬行政院管制計畫,經查100年度至104年度評核結果均為乙,顯見該計畫前四期確有前期作業不周而導致執行率不佳等問題,且建置相關設施多有低度使用及閒置情形,屢遭監察院調查與糾正,實應加強檢討計畫規劃與後續控管及維護作業,爰提案酌予減列該計畫經費1000萬元,以惕勵檢討改進並覈實編列預算。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蔡培慧
622、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為辦理漁業發展之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業務106年度總計編列926,000千元經費,今年來颱風多次來襲對東部地區漁港及漁場造成嚴重損害,請漁業署能給予關注及協助。
經查,近年來漁業署對東部漁業設施較為重視,今年夏季來颱風接二連三來襲造成沿海漁業設施及港口嚴重損壞,請漁業署能迅速給予協助早日完成修繕工程。同時對東部漁港如何多元發展?觀光及休閑轉型所需的規劃及公共工程設施興設也應早日與地方擬妥方案。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漁業署辦理漁業發展之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業務本年度經費15%,金額為138,900千元,俟農委會漁業署提出改善說明,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623、
漁業署106年度預算「漁業發展─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分支計畫項下,編列9億2,600萬元,包括業務費3億7,930萬元、設備及投資4,240萬元與獎補助費5億0,430萬元。查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計畫第三期(98年度至101年度)及第四期(102年度至105年度)辦理情形,預算執行率為69.8%至91.6%,而第五期計畫未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6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規定,於預算書歲出機關別預算表列明計畫名稱、經費總額、執行期間等相關資料,亦未於跨年期計畫概況表表達,爰提案凍結預算4000萬元,俟漁業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邱志偉
624、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為辦理漁業發展之彰化漁港開發案近程計畫106年度總計編列216,000千元經費,近年來彰化發展風力發電造成漁民損失,政府應予重視漁民權益。
經查,近年來彰化地區為我國風力發電主要的發展區域,但同時也造成對現有漁場作業的影響,而漁業署在此之時對彰化漁港進行大力開發是否有負面影響?同時風力發展對彰化地區漁民造成長遠影響,政府應妥善應對可能對漁民的衝擊。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漁業署辦理漁業發展之彰化漁港開發案近程計畫本年度經費15%,金額為32,400千元,俟農委會漁業署提出改善說明,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625、
農委會漁業署106年度預算「漁業發展」項下「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編列業務費700萬元及獎補助費300萬元,用以辦理藍海資源圖資建置服務。惟部分委辦計畫,因地方政府及漁會申請狀況不佳,105年度該計畫預算,截止105年8月底止,相關預算執行率僅16.16%,其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甚至尚未執行,顯見該計畫之成效不彰,而106年度卻仍持續編列多個委辦計畫,且部分計畫為105年度子計畫之延續。為避免政府預算之濫用,爰提案減列漁業署106年度「漁業發展」項下「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預算5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邱議瑩 邱志偉
626、
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原規劃於105年度辦理漁業權區、特定漁業禁漁區等圖資更新與建置及漁業基礎資料調查,淺海養殖魚業管理資料調查,零售魚價查報與彙整分析國際及整體魚價變動資訊,漁港空間利用圖資建置與相關應用系統開發,漁業地理資訊系統維護擴充等,惟截至105年8月底,相關預算執行率僅16.16%(詳附表1)。
由於時空資訊雲執行率過於低落,要求刪減106年度計畫經5,000千元,以撙節政府經費,讓預算做最有效率之應用。
|
工作計畫 |
分支計畫 |
一級用途別 |
105年度 |
106年度 預算數 | ||
|
預算數 |
執行數 |
執行率 | ||||
|
漁業發展 |
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 |
業務費 |
23,577 |
2,606 |
11.05 |
7,000 |
|
設備及投資 |
5,750 |
0 |
0.00 |
| ||
|
獎補助費 |
7,410 |
3,331 |
44.95 |
3,000 | ||
|
合計 |
36,737 |
5,937 |
16.16 |
10,000 | ||
※註:1.資料來源,漁業署提供。
2.105年度數據係截至8月底止。
提案人:管碧玲 蘇震清 黃偉哲
627、
漁業發展─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106年度編列10,000千元,提案減列40%。
說明:
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原規劃於105年度辦理漁業權區、特定漁業禁漁區等圖資更新與建置及漁業基礎資料調查,淺海養殖魚業管理資料調查,零售魚價查報與彙整分析國際及整體魚價變動資訊,漁港空間利用圖資建置與相關應用系統開發,漁業地理資訊系統維護擴充等,惟截至105年8月底,相關預算執行率僅16.16%,其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甚至尚未執行,據漁業署說明,部分委辦計畫(如釐清浮筏式蚵棚所有人及分布)因地方政府及漁會申請狀況不佳,肇致目前執行率偏低,為有效提升計畫執行率以保障漁民安全,爰提案凍結「漁業發展─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預算40%。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王惠美
628、
查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19款第20項第4目「漁業發展─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分支計畫項下,編列業務費700萬元及獎補助費300萬元,辦理藍海資源圖資建置服務。惟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執行不佳,截至105年8月底,相關預算執行率僅16.16%其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甚至尚未執行。爰提案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上述預算均刪減30%。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629、
查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19款第20項第4目「漁業發展─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分支計畫項下,編列業務費700萬元及獎補助費300萬元,辦理藍海資源圖資建置服務。惟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執行不佳,截至105年8月底,相關預算執行率僅16.16%其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甚至尚未執行。爰提案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上述預算均刪減30%。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630、
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原規劃於105年度辦理漁業權區、特定漁業禁漁區等圖資更新與建置及漁業基礎資料調查,淺海養殖魚業管理資料調查,零售魚價查報與彙整分析國際及整體魚價變動資訊,漁港空間利用圖資建置與相關應用系統開發,漁業地理資訊系統維護擴充等,惟截至105年8月底,相關預算執行率僅16.16%(詳附表1),其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甚至尚未執行,據漁業署說明,部分委辦計畫(如釐清浮筏式蚵棚所有人及分布)因地方政府及漁會申請狀況不佳,肇致目前執行率偏低,為有效提升計畫執行率以保障漁民安全,爰提案凍結「漁業發展─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預算40%,俟農委會積極與地方政府及漁會協調,提出加速辦理相關計畫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631、主決議
我國為全球前20名漁業國家,近年水產出口量約介於63萬噸至75萬噸,出口市場對我國漁業極為重要,且我國遠洋漁獲高度仰賴外銷市場,爰漁業生產需符合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之規範及市場對於水產品合法捕撈、生態友善與衛生安全等水產品可追溯性要求。惟歐盟執委會於104年10月1日指認我國為打擊IUU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黃牌名單),為順利自黃牌名單移除,我國已於105年7月20日通過遠洋漁業條例定訂,惟相關配套進度仍未有明確方案,請漁業署於3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蔡培慧 黃偉哲 邱議瑩 王惠美
632、
為鼓勵漁民參加漁船保險,漁業署106年度於「漁業管理─養殖漁業管理」分支計畫項下推動獎勵漁船保險補助措施,編列5千萬元獎補助費補助參加漁船保險之漁民,惟查漁業署101年度至106年度合共編列3億5,333萬6千元,然101年度及102年度執行情形均未達80%,自103年度起相關獎補助經費預算即大幅減少約三成,顯示其獎勵措施之推動不力,且查101年度至103年度每年受補助者占同級漁船數比例均有小幅增加,然104年度卻反有微幅下降,且105年度截至8月底,受補助者占同級漁船數比率亦未超過20%,顯示動力漁船所有人投保漁船保險案件漸呈趨緩,20噸以上之船隻投保比例更較當年度平均受補助比例低,漁業署應確實檢討相關政策之有效性,俾利有效提高漁船筏投保比例,落實照顧更多漁民。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黃偉哲 蔡培慧 王惠美
633、
近年發生多起國內漁民或漁船在公海領域遭受他國船艦攻擊或逮捕事件,惟漁業署在第一時間卻皆無法掌握明確事件狀況,甚至有誤判、誤報之情形,致漁民權益嚴重受損,爰提案要求漁業署應積極檢討相關因應措施,並積極與他國進行聯繫,掌握第一手相關消息,以保障漁民權益。
提案人:高志鵬 邱議瑩 邱志偉 王惠美
634、
按強化國際合作打擊非法漁業計畫績效指標、衡量標準及目標值中,遠洋漁船派遣觀察員之涵蓋率期望能達5%以上,然查漁業署僱用科學觀察員辦理海上執法及科學觀察等工作,自102年度起即維持編列僱用55名,未有增加,104年度觀察員人數反較103年度減少,且觀察員涵蓋率尚有赴太平洋及印度洋作業之小型鮪釣漁船不足5%,為盡快使觀察員涵蓋率達到預計目標,爰提案要求漁業署應盡速檢討並調整觀察員人力配置。
提案人:高志鵬 邱議瑩 邱志偉 王惠美
635、
農委會漁業署106年度預算「漁業管理」項下「遠洋漁業管理」編列3億7,801萬5千元,用於強化國際合作且打擊非法漁業。查我國為全球前20名漁業國家,且我國遠洋漁獲高度仰賴外銷市場,出口市場對我國漁業極為重要,惟歐盟於104年10月1日指認我國為打擊IUU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黃牌名單),為避免遭到歐盟禁止我國水產品直接或間接外銷,造成我國遠洋漁業發展及國際形象之打擊,爰提案要求漁業署應加強漁船監控管理機制,並加速辦理各項漁業升級轉型措施,以符合國際規定標準。
提案人:高志鵬 邱議瑩 邱志偉 王惠美
636、
農委會漁業署106年度預算「漁業管理」項下「休漁獎勵」編列委辦費2,700萬元及獎補助費1億8,300萬元,委託縣市政府及漁民團體辦理計畫宣導及受理獎勵金申請案件,與漁民自願性休漁獎勵金之費用。惟經統計,102年度至104年度我國遠洋漁業、近海漁業及沿岸漁業之漁產量,雖104年度略有下降,整體漁產量仍相當高,且近年漁業動力用油補貼經費也同時增加,顯示休漁獎勵計畫對於漁業資源復育與節能減碳並無顯著成效。爰提案要求漁業署重新檢討政策與配套規劃,加強漁業資源保育及節能減碳觀念宣導,以利維護海洋資源,漁業永續發展。
提案人:高志鵬 邱議瑩 邱志偉 王惠美
637、
查前年度開始,漁業署辦理漁船保險受補助情形逐年降低,105年度截至8月底受補助者占同級漁船數比率未超過20%,顯示動力漁船所有人投保漁船保險案件成效不彰,漁業署應積極了解不同噸級漁船保險投保意願低落的原因,允宜辦理宣導及檢討相關政策是否適時調節以策勵漁民投保。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黃偉哲 管碧玲 王惠美
638、主決議
鑒於位在富岡漁港凸堤處的紅燈塔,是指引漁船方向標誌,已經有6年歷史,去年(2015年)「蘇迪勒」颱風時,下方地基已經被掏空,雖然躲過2016年7月的「尼伯特」颱風,卻躲不過「莫蘭蒂」帶來的17級強風,和10公尺巨浪,燈塔被硬生生打斷捲走,連帶堤防也跟著破損,爰要求漁業署協助並補助台東縣政府興建富岡漁港燈塔設施,保障漁民海上安全。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639、主決議
據漁業署101年度至105年度8月底統計補助漁船保險之資料,101年度至103年度每年受補助者占同級漁船數比例均有小幅增加,然104年度卻有微幅下降,且105年度截至8月底受補助者占同級漁船數比率亦未超過20%,顯示動力漁船所有人投保漁船保險案件恐漸趨減緩,允宜加強推廣宣傳,協助漁民參加漁船保險,爰要求漁業署於一個月內擬具改善計畫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640、主決議
長期以來農委會對我國漁業不夠照顧,在農業農損方面政府每年編有各項災損補貼,但對漁業卻沒有相對應的補貼政策,例如政府要在彰化發展風力發電產業,但對在彰化作業?犖恭螺y成長期的衝擊及影響。而政府只是要民間業者分攤對漁民的損失,自身對漁民及漁業造成的影響所需的轉型配套做為卻沒有全面完整做為。在此呼籲政府正視漁業發展及漁民權益,協助漁民提升整體漁業發展環境,推出更全面照顧漁民權益的政策。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641、主決議
農委會漁業署對我國漁民傳統漁場作業權益應提出具體做為,今來多次遭遇國際衝擊,使漁民作業漁場遭遇空前嚴重影響而縮小,民進黨一再宣稱要保障漁民權益,但各項政策做為卻與宣稱相左,不僅漁場大幅減少漁民還要面對各種國際勢力的干擾而造成生命及漁權的損失,令人失望及不敢苟同。我們仍要再次呼籲政府拿出具體做為來捍衛漁民權益,對外談判要能保障我國漁民權益,也協助漁民處理各項國際干擾。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642、主決議
農委會漁業署對東部沿海地區原九孔養殖場域應給予關注,多年來因病毒侵襲致使過去九孔養殖事業遭到打擊而沒落。現今農委會水試所已發展雜交九孔種苗有成,能對抗病毒的侵襲,過去九孔養殖池因地目使用受限以及沿海而設的特性而難轉型成其他用途而荒廢至今。建請漁業署能積極做為協助原九孔養殖業能使用新型種苗來復育,以增加原土地使用價值及更可以增加養殖漁民的收益。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643、主決議
農委會漁業署對東部地區漁港轉型為觀光及休憩產業仍不夠積極,有關配套的公共建設也無具體進展,如花蓮港現有漁業大樓、漁獲拍賣場都已老舊,建請漁業署會同地方漁政單位全盤規劃港區的用途。一方面讓現場工作人員有一個安全方便的工作場所;另一方面營造安全舒適的觀光漁港環境,讓遊客願意來此停留消費,更可以吸引更多的優良海鮮餐廳到此開業增加漁港市場的旅遊服務能量。現有花蓮漁港環境老舊又不安全,不僅消費者止步不願前往消費,舊有商家也紛紛搬離,使得現在花蓮港漁市場凋零破敗。漁業署不應只協助大樓更新,也應協助改善現有漁港設施,給予花蓮漁港一個煥然一新的新環境,以吸引遊客到訪,也能提供花蓮地方一個安全舒適的消費好去處,更可以增加漁民的收益。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644、主決議
漁業署106年度預算漁業發展向下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編列4,500千元辦理補助漁港所在地縣(市)政府辦理所轄第二類漁港相關調查、評估及整體規劃等工作。
台東縣近廿年來因大武及長濱漁港容易漂沙淤積、阻塞航道;為防淤沙,政府在漁港外構築長堤,但淤沙未解,反而造成凸堤效應,加速沿岸沙灘流失,鑑於此要求漁業署協助並補助台東縣政府改善大武漁港、長濱漁港相關設施,避免漁港因淤積失去作用,導致漁民生計無法受到保障。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645、主決議
近年監察院相關報告,對於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計畫提出之調查報告及糾正案文,包含第二期計畫興建之多個漁港相關設施及漁貨直銷中心(如斗南魚市場遷建計畫、麥寮北堤漁貨批發市場及直銷中心興建計畫、箔子寮漁港漁貨直銷中心、前鎮漁港漁貨直銷中心興建工程、王功漁港漁貨直銷中心等11處)低度使用或遭閒置,與辦理正濱漁港魚市場興建工程涉有違失,及第一期至第四期補助(或)委託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建置海水供應系統,卻缺乏具體衡量考核制度等情事,顯見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計畫執行成效尚有欠妥。
又查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計畫,100年度至104年度行政院內部評核結果均為乙,其中行政院於第四期複核意見建議:「執行前缺少與民眾完善溝通、有效管控執行及運用替代可行方案,致經費支用欠佳」等意見註 ,顯示前期作業有欠周妥,允應積極研謀改善,為避免政府興建大量公共設施卻未使用形成蚊子館,爰提案要求漁業署於一個月內擬具檢討報告,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646、主決議
鑒於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在「沖之鳥礁」海域遭日本公務船扣捕,船長不僅被要求脫光光檢查外,還自籌繳交新台幣176萬元的保證金,除是對我國漁民的污辱外,更是增加漁民經濟上的壓力。對此類案屢屢發生,政府機關卻無力協助營救,漁民只能自籌保證金換取自由。爰要求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一個月內擬具保護漁民基金,如係在公海發生他國押扣我國漁船或海盜勒贖之情事,由政府先代墊相關保證金款項,之後再透過國與國之間協議取回相關款項,藉此保護漁民的權益。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647、主決議
國內台灣本島及各外島目前有224處大小漁港,查自民國90年起漁業署辦理「營造漁村社區新形像計畫」(90-94年)、「營造漁村新風貌計畫」(95-97年)、「建立富麗新漁村」(98年),均為針對我國漁村社區振興之專案計畫。
惟自99年起,漁村相關計畫併入農村再生計畫(由農委會水保局主政)後,漁業署即未再編列漁村社區相關振興計畫。經查農村再生計畫提報及核定計畫中,以高雄市經核定之38項計畫,僅一項計畫為漁港漁村型,顯見漁村社區振興計畫併入農村再生計畫後,恐致資源分配偏移,將致漁村社區更形凋敝。
爰要求漁業署就漁村社區振興相關計畫應否自農村再生計畫中區分、獨立編列預算執行,落實漁村經濟振興,於三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陳明文 王惠美 林岱樺
648、主決議
根據強化國際合作打擊非法漁業計畫績效指標、衡量標準及目標值,遠洋漁船派遣觀察員之涵蓋率需達5%以上,然查漁業署僱用科學觀察員辦理海上執法及科學觀察等工作,自102年度起即維持編列僱用55名,未有增加,惟103年度及104年度漁業署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實際聘僱觀察員分別為65名(漁業署55名、對外漁協10名)及58名 (漁業署50名、對外漁協8名),104年度觀察員人數反較103年度減少,且觀察員涵蓋率尚有赴太平洋及印度洋作業之小型鮪釣漁船不足5%,為儘快使觀察員涵蓋率達到預計目標,爰提案要求漁業署儘速檢討觀察員人力是否充足,並調整其配置,以符合國際規範。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邱志偉 王惠美
649、主決議
有鑑於本國漁船屢在「沖之鳥礁」海域遭日本公務船驅趕或扣捕,且還需繳交高額保證金,例如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之保證金176萬元交涉至今未能取回,造成漁民人心惶惶,且有損我國國威。爰要求農委會漁業署應加強關注該海域之動態,並協助與維護漁民與漁船之人身安全,並研擬代墊保證金之相關辦法,以保障我國漁民之權益。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王惠美
650、主決議
有鑑於為強化各項漁業管理措施,以因應歐盟指認我國為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儘早自警告名單移除,避免遭禁止我國水產品直接或間接外銷歐盟,而影響我國遠洋漁業發展及國際形象,儘速脫離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爰要求農委會漁業署應時檢討調整現有政策,以符合國際規定標準,並加強漁船監控管理機制、提升我國遠洋漁船自主管理、健全觀察員制度、辦理漁船船主與漁民進行教育訓練、強化水產品追溯管理溯源及推動港口國管理檢查等措施。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王惠美
651、主決議
有鑒於菲律賓、日本等國近年來漠視國際公約規範,除持續自劃擴大該國經濟海域,並派遣船艦巡防該海域,茲意逮捕或以武力驅離進入海域捕魚之本國籍漁船。此舉已嚴重侵犯我國漁民於公海作業權益。為保護我國漁民生命安全與作業權益,免於被各國蠻橫無理侵犯,請農委會於一個月內規畫常態性護漁計畫併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廖國棟 王惠美
651-1、主決議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105年7月開始試辦推動沿近海漁獲申報,以利於漁業資源管理與政策制定,是漁業管理重要的里程碑,並於106年將於全面實行,並有設置港口查報員等等。然本席針對該政策尚可改進之處,提出下列要求,請漁業署於一個月內提出相關改進措施,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1.漁獲申報欄位未有漁法欄位:漁法作為漁業管理的核心範疇,主要相關法規與法規措施皆是以漁法為對象。目前試辦的沿近海漁獲申報的申報表單中,卻缺乏漁法之欄位,不利於基礎資料統計、政策成效評估。從漁船編號追溯調查將耗費大量人力與時間。爰此要求在申報欄位上加上漁法欄位。
2.漁獲申報欄位缺乏細部海域統計:目前漁獲申報攔位的作業海域部份,一律註記為FA061海域,亦即聯合國農糧署分區系統的西北太平洋。但沿近海漁獲申報機制的用意,乃是加強台灣對於周遭海域資源管理能力。若申報系統缺乏縣市級別的海域劃分欄位,將導致各地方海域相關統計數據之闕如。對於政策規劃與評估、漁業權或污染求償皆十分不利。爰此要求漁業署於沿近海漁獲申報加入各地方之海域劃分。
3.漁獲申報制度目前採用傳統文書作業,對於地方漁會與中央主管機關皆造成嚴重負擔,無法即時有效地提供統計數據。對於漁民而言,填寫表格的困難也是該項政策窒礙難行的原因。爰此,漁業署建制沿近海漁獲申報系統時,應直接導入電子化作業,並加強使用者介面(UI)與使用者體驗(UX),以利現場人員作業、提高漁民申報之便利性。
4.沿近海漁業主要漁法中的底拖網,其漁獲有八成為下雜魚。在漁業署尚未提出明確的登錄方式前,爰要求先行重量登錄記載,以供未來政策評估所用。
5.台灣作為一個海洋國家,擁有眾多魚種,民間對於魚類的各種用語也相當豐富。雖中央研究院已有相關研究與知識系統建制,然主管機關尚未頒布一套統一的魚類名稱,導致政策施行、民眾認知、產銷系統、海洋教育皆有不便之處。爰此要求漁業署制定常見魚類標準名稱系統,以利相關所用。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志偉 高志鵬 王惠美
652、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在動植物防檢疫技術研發計畫項下共有六項分支計畫,當中有三項分支計畫的業務費是全部委外(附表),顯示其全需仰賴學術單位、研究單位或顧問機構之規劃及研究,缺乏政府政策制定之自主能力。因此要求凍結下列表格所列委辦費十分之一,俟提出報告後予以動支,使業務單位擔負起其應擔負之業務責任。
|
分支計畫 |
業務費(千元) |
委辦費(千元) |
比例(%) |
|
防疫檢疫科技研發 |
75,751 |
71,246 |
94 |
|
推動農業科技產業全球運籌 |
33,030 |
33,030 |
100 |
|
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 |
16,230 |
16,230 |
100 |
|
全球衛生安全 |
6,200 |
6,200 |
100 |
|
總計 |
131,211 |
126,706 |
97 |
提案人:管碧玲 黃偉哲 蘇震清
653、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預算案─動植物防檢疫技術研發─整合與提升我國食媒性疾病及其病原監測防護網,計編列24,717千元,較上年度增加9,364千元,然而計畫內容無更動,實有再檢討之必要,爰提案刪減15%。
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 邱志偉
654、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預算案─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動植物防檢疫技術研發─推動農業科技產業全球運籌預算共編列37,275千元,其中委辦費編列33,030千元,占預算分配數高達88.61%,顯見預算之編列運用顯有不當,爰提案減列5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 邱志偉
655、
農委會動植物防檢局106年度「動植物防疫檢疫技術研發─推動農業科技產業全球運籌」預算編列37,275千元,其中委辦費即編列33,030千元;然根據農委會動植物防檢局法定執掌說明,動植物防檢局掌理事項包括度物用藥品相關科技之研究、發展、引進、技術服務及作物病蟲害防治管理科技研究等。如今卻將大部分相關計畫委辦,顯有不當,並造成人民對政府機關只會外包業務之不良印象。爰提案減列「動植物防疫檢疫技術研發─推動農業科技產業全球運籌」委辦費預算1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656、
有鑑於民進黨執政後,首場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會議,對於瘦肉精美豬來台議題,美方一再重申應以科學為基礎,符合國際標準,希望台灣能接受,而軟弱無能的談判代表經濟部次長王美花只能轉述毫無對應能力;身為農民大家長的農委會主委曹啟鴻更表示,國內不少豬農都已做好調整;告訴美方,是否開放瘦肉精美豬,得由台灣獨立的食品安全委員會評估,農委會只是管理單位,更是卸責。至於農委會將從各方面協助豬農,能建構台灣國內外豬肉完整區隔的系統、提高育成率、阻斷疫病傳播、加強育種、要豬農積極利用106年度增加競爭力的補強計畫預算等,更可見「開放瘦肉精美豬」是小英政府既定的政策方向。
惟對提高國產豬肉競爭力,毫無疑義,但提升體質跟進口對健康有疑慮的瘦肉精美豬是兩回事,不應混為一談,無論藍綠都應堅持瘦肉精零檢出原則,但日前美國在台協會(AIT)新任主席莫健更表示因為若台灣真有興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就必須接受以科學為基礎的「瘦肉精」國際標準,更是語帶威脅,絲毫不顧台灣人民身體健康和養豬產業存活。
經查106年度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重要施政計畫中「農業科技研究發展」:五、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精進我國食品安全列入「動物用藥品風險評估:針對當前具迫切性之動物用藥品,分析其對動物效益試驗資料,以暸解其對動物生長、行為、屠體性狀、生理生化及組織病理學變化等的影響,進而藉由安全性試驗及殘留消退試驗分析可能的風險。相關風險評估資料可供相關主管機關參考,以維護國人食用安全。」,明顯違反現行政策方向,為導正該局政策措施,將預算用於維護國人食用安全及身體健康。
爰提案要求該局動植物防檢疫技術研發編列283,433千元其中05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編列23,339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王惠美
657、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預算案─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動植物防檢疫技術研發─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預算共編列23,339千元,其中委辦費編列16,230千元,占預算分配數高達69.54%,顯見預算之編列運用顯有不當,爰提案減列2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 邱志偉
658、
查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19款第21項第1目「動植物防檢疫技術研發」項下業務計畫新增「全球衛生安全」分支計畫,編列委辦費620萬元及獎補助費2,780萬元辦理對動物疫災災害防救對策之研擬及推動,惟因核定時程較晚,未能清楚編制跨年期計畫,且其中追求防疫一體之傳染病整合防治研究計畫已辦理不等之研討會10場為其評核指標,屬於辦理過程之行政作為,較未能落實結果導向,恐有浪費公帑之嫌。爰提案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委辦費及獎助費之預算均刪減10%,餘均凍結20%,待提供完整報告與規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659、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於「動植物防檢疫技術研發」業務計畫新增「全球衛生安全」分支計畫;該計畫屬科技發展計畫,經行政院科技會報第11次會議與106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會議通過,納入106年度預算編列,惟因核定時程較晚,致使該計畫雖屬跨年期計畫,卻未能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6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11點規定於單位概(預)算書列明計畫名稱、經費總額、執行期間、本年度編列數及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總數(含動支預備金),且未於「跨年期計畫概況表」表達,恐有未妥。另查「全球衛生安全─追求防疫一體之傳染病整合防治研究」計畫書,該計畫之主要績效指標與目標共有5大項,其中「學術成就」目標值包含:「辦理國內、雙邊、國際之研討會、學術會議、學術研討會、論壇至少10場」,係以會議辦理場次為評核指標,屬於辦理過程之行政作為,較未能落實結果導向,爰提案減列「動植物防檢疫技術研發─全球衛生安全」預算1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660、
動植物防檢疫技術研發─全球衛生安全,106年度編列34,000千元,提案減列數10%。
說明: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於「動植物防檢疫技術研發」業務計畫新增「全球衛生安全」分支計畫;該計畫屬科技發展計畫,經行政院科技會報第11次會議與106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會議通過,納入106年度預算編列,惟因核定時程較晚,致使該計畫雖屬跨年期計畫,卻未能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6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11點規定於單位概(預)算書列明計畫名稱、經費總額、執行期間、本年度編列數及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總數(含動支預備金),且未於「跨年期計畫概況表」表達,恐有未妥。另查「全球衛生安全─追求防疫一體之傳染病整合防治研究」計畫書,該計畫之主要績效指標與目標共有5大項,其中「學術成就」目標值包含:「辦理國內、雙邊、國際之研討會、學術會議、學術研討會、論壇至少10場」,係以會議辦理場次為評核指標,屬於辦理過程之行政作為,較未能落實結果導向,爰提案減列「動植物防檢疫技術研發─全球衛生安全」預算10%。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王惠美
661、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預算案─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一般行政─防疫檢疫科技研發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業務費─物品,預算共編列4321千元,國家資源有限,爰提案減列5%,以適度撙節公帑。
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 邱志偉
662、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預算「動植物防檢疫管理」項下「動物防疫業務」編列2億423萬5千元,其中委辦費編列4,132萬6千元,占整體預算約20%,然審視該委辦費內容,有用於辦理畜禽藥物殘留檢測監控管理、動物用藥品申請業務及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等工作,多項業務似無委外辦理之必要,而該委辦費預算似有浮編之虞,爰此,提案減列防檢局106年度「動植物防檢疫管理」項下「動物防疫業務」委辦費1,0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663、
動植物防檢疫管理─植物防疫業務,106年度編列67,644千元,提案減列15%。
說明: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於「動植物防檢疫管理─植物防疫業務」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427萬7千元辦理強化健康農業之使用管理計畫及偽劣農藥檢舉獎勵金;然根據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抽驗市售農藥品質統計資料,104年度抽驗數較102年度及103年度有減少趨勢,又農藥之不合格率及偽藥率合計數未有明顯下降(僅104年度較低),其比率均逾20%,103年度甚至達34.97%。其中農藥品質不合格率雖有逐漸改善,其不合格率仍高於13%,另偽藥率則自103年度起顯著增加,較102年度增長約1.5倍(自7.05%上升至17.56%),顯示農藥造偽情形嚴重,顯見現行每年編列預算辦理抽驗市售農藥產品及辦理農藥相關講習,與提供檢舉偽劣藥獎勵金成效有限,爰提案減列「動植物防檢疫管理─植物防疫業務」預算15%。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王惠美
664、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於「動植物防檢疫管理─植物防疫業務」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427萬7千元辦理強化健康農業之使用管理計畫及偽劣農藥檢舉獎勵金;然根據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抽驗市售農藥品質統計資料,104年度抽驗數較102年度及103年度有減少趨勢,又農藥之不合格率及偽藥率合計數未有明顯下降(僅104年度較低),其比率均逾20%,103年度甚至達34.97%。其中農藥品質不合格率雖有逐漸改善,其不合格率仍高於13%,另偽藥率則自103年度起顯著增加,較102年度增長約1.5倍(自7.05%上升至17.56%),顯示農藥造偽情形嚴重,顯見現行每年編列預算辦理抽驗市售農藥產品及辦理農藥相關講習,與提供檢舉偽劣藥獎勵金成效有限,爰提案減列「動植物防檢疫管理─植物防疫業務」預算15%。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665、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於「動植物防檢疫管理─植物防疫業務」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427萬7千元辦理強化健康農業之使用管理計畫及偽劣農藥檢舉獎勵金;惟查近五年度內我國農藥品質抽驗不合格率及偽藥率居高不下,其中農藥品質不合格率雖有改善,其不合格率仍高於13%,另偽藥率更自103年度起顯著增加,較102年度7.05%升至17.56%,增長約1.5倍,顯示農藥造偽情形嚴重,相關預算執行成效不彰,實有待加強檢討,爰提案酌予減列本目預算100萬元,以惕勵檢討改進並撙節公帑。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黃偉哲 蔡培慧
666、
查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19款第21項第3目「動植物防檢疫管理─植物防疫業務」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427萬7千元辦理強化健康農業之使用管理計畫。據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抽驗市售農藥品質統計資料,104年度抽驗數較102年度及103年度有減少趨勢,又農藥之不合格率及偽藥率合計數未有明顯下降(僅104年度較低),其比率均逾20%,103年度甚至達34.97%。其中農藥品質不合格率雖有逐漸改善,其不合格率仍高於13%,另偽藥率則自103年度起顯著增加,較102年度增長約1.5倍(自7.05%上升至17.56%),顯示農藥造偽情形嚴重,非提供檢舉獎金可以有效防堵以及降低農藥之滲偽。爰提案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本預算刪減10%。
提案人:張麗善 孔文吉 廖國棟
667、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預算「動植物防檢疫管理─植物防疫業務」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427萬7千元辦理強化健康農業之使用管理計畫及偽劣農藥檢舉獎勵金。根據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抽驗市售農藥品質統計資料,104年度抽驗數較102年度及103年度有減少趨勢,又農藥之不合格率及偽藥率合計數未有明顯下降(僅104年度較低),其比率均逾20%,103年度甚至達34.97%。其中農藥品質不合格率雖有逐漸改善,其不合格率仍高於13%,另偽藥率則自103年度起顯著增加,較102年度增長約1.5倍(自7.05%上升至17.56%),顯示農藥造偽情形嚴重,爰提案凍結預算140萬元,俟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邱志偉
668、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預算案─動植物防檢疫管理─植物防疫業務─獎補助費,在強化健康農業之農藥使用管理工作,計編列13,800千元,預算連年編列,但執行率有減少的趨勢,預算之運用顯有不當,爰提案刪減1,00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 邱志偉
669、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預算案─動植物防檢疫管理─植物防疫業務─獎勵及慰問─共計編列477千元,因偽藥率自103年度起顯著增加,較102年度增長約1.5倍,惟獎勵民眾檢舉偽劣農藥之預算執行不佳,宜再檢討,爰提案刪減5%。
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 邱志偉
670、
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預算「動植物防檢疫管理─植物檢疫業務」編列55,017千元,其中委辦費編列46,749,辦理動植物檢疫偵測犬隊之訓練及執行勤務管理計畫;然相關檢疫犬服務年資過高,恐影響防疫檢疫效益。為使該局積極因應,避免形成防疫漏洞,爰提案凍結「動植物防檢疫管理─植物檢疫業務─委辦費」預算25%,俟防檢局提出檢討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671、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於「動植物防檢疫管理─屠宰衛生檢查業務」分支計畫項下,分別編列委辦費4億9,300萬7千元及獎補助費525萬元,辦理畜禽屠宰衛生檢查工作,加強違法屠宰查緝工作。經查植物防疫檢疫局103年度至106年度為辦理屠宰畜禽屠宰衛生檢查及違法屠宰查緝工作,共編列委辦費17億5,742萬7千元及獎補助費1,916萬5千元(詳附表2)。據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統計資料,103年至105年8月底家禽及家畜經屠宰衛生檢查數量,家畜數量及檢查率均有增加,且其檢查率已逾95%,至家禽把關數量及檢查率則均略有減少,檢查率雖已達85%,惟每年仍約有超過4千萬隻未經衛生檢查家禽流入市面供民眾食用。為確保防疫檢疫機制周全,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允宜落實政策既定目標及期程,爰提案凍結「動植物防檢疫管理─屠宰衛生檢查業務」預算25%。俟防檢局提出屠宰衛生檢查全面化具體時程及強化衛生檢查作業及違法查緝工作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672、
本院於104年11月9日臨時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建立屠宰場衛生清洗消毒標準作業流程,及建立完整稽查機制,然時至今日,農委會仍無任何實質作為。
食品鏈之源頭管理係食品安全管理之本,為建構完整的食安體系,應加強屠宰場之安全衛生管制,惟目前為止,僅有屠宰作業準則的自主整潔規範,無清洗消毒措施之完整作業SOP,亦無相關之衛生稽查機制。
爰此,茲刪屠宰衛生檢查業務委辦費6,500千元,凍結屠宰衛生檢查業務委辦費246,500千元,俟農委會建立一完整之屠宰場衛生清洗消毒標準作業流程(例如:清洗消毒作業人員之安全防護措施、執行清洗消毒作業應遵守事項、清洗消毒步驟、清洗消毒紀錄表等),及建立完整之稽查機制。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焜裕 黃偉哲
連署人:高志鵬 蔡培慧
673、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預算「動植物防檢疫管理─屠宰衛生檢查業務」分支計畫項下編列委辦費4億9,300萬7千元辦理畜禽屠宰衛生檢查工作,加強違法屠宰查緝工作。根據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統計資料,103年至105年8月底家禽及家畜經屠宰衛生檢查數量,家畜數量及檢查率均有增加,且其檢查率已逾95%,至家禽把關數量及檢查率則均略有減少,檢查率雖已達85%,惟每年仍約有超過4千萬隻未經衛生檢查家禽流入市面供民眾食用,爰提案凍結預算4,000萬元,俟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邱志偉
674、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3年度至106年度為辦理屠宰畜禽屠宰衛生檢查及違法屠宰查緝工作,共編列委辦費17億5,742萬7千元及獎補助費1,916萬5千元。惟查依據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統計資料,103年至105年8月底家禽及家畜經屠宰衛生檢查數量,家畜數量及檢查率均有增加,且其檢查率已逾95%;然而家禽相對而言,其把關數量及檢查率卻略有減少,檢查率雖已達85%,每年仍約有超過4千萬隻未經衛生檢查家禽流入市面供民眾食用,且違法屠宰查獲率仍高,是以為避免防疫檢疫機制出現漏洞,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應強化衛生檢查作業及違法查緝工作,以確保防疫檢疫機制周全。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王惠美 黃偉哲 蔡培慧
675、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預算「動植物防檢疫技術研發」項下「防疫檢疫科技研發」編列1億6,058萬2千元,用以開發動植物防疫相關生物技術、研發動植物有害生物監測、診斷鑑定及風險評估技術等。2015年國內爆發大規模禽流感疫情,累計撲殺各類染病家禽達近1,000場,超過500萬隻,損失金額超過45億新台幣,相關檢討皆顯示農委會防檢局對於國內家禽場與野鳥之監測未具有足夠完整系統性,致未能確實掌握病毒感染途徑與情形,造成國內防疫漏洞,爰提案要求防檢局應積極建立完整系統性監測系統,以確保防疫機制之健全。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王惠美
676、
據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抽驗市售農藥品質統計資料,104年度抽驗數較102年度及103年度有減少趨勢,又農藥之不合格率及偽藥率合計數未有明顯下降,其比率均逾20%,103年度甚至達34.97%。其中農藥品質不合格率雖有逐漸改善,其不合格率仍高於13%,另偽藥率則自103年度起顯著增加,較102年度增長約1.5倍,顯示農藥偽造情形嚴重。為保障國人食用健康安全,爰提案要求防檢局應積極研謀對策並加強宣導,以改善農藥品質抽驗不合格率及偽藥率居高不下之問題。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王惠美
677、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6年度預算「動植物防檢疫管理─屠宰衛生檢查業務」分支計畫項下編列委辦費4億9,300萬7千元及獎補助費525萬元,辦理畜禽屠宰衛生檢查工作,加強違法屠宰查緝。惟禁止宰殺活禽政策一再變更延期,導致屠宰衛生檢查制度難以全面落實;又家禽違法屠宰查緝工作,檢查率雖逐年成長,卻未達90%,每年仍約有超過4,000萬隻未經衛生檢查家禽流入市面,威脅國人食品安全。爰提案要求防檢局嚴格執行屠宰衛生檢查工作,加強違法查緝,以確保防疫檢疫機制之健全。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王惠美
67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106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1,059萬3千元,係辦理教育訓練、保險、租金、宣導、修繕、養護及法規管理等所需經費。惟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避免浮濫使用,造成浪費。爰此提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刪減10萬5,930元。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679、
農業金融局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物品,共計編列1,284千元,惟近年環保意識興起,在文具紙張及事務相關用品上應盡力節約,爰提案刪減5%。
提案人:黃偉哲 蘇治芬
連署人:高志鵬
680、
農業金融局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國內旅費,共編列270千元,惟近年政府財政困窘,應減少不必要之開支,爰提案刪減2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蘇治芬
連署人:高志鵬
681、
農業金融局辦理農業金融業務,其中農業金融教育與資訊「委託民間團體辦理農業金融從業人員專業能力教育訓練」委辦已屆第五年,預期能夠針對農漁會信用部及農業金融輔導人員透過課程訓練,學習相關法令、徵授信、存匯、催收、稽核業務及個人資料保護等專業技能。然農業金融服務業務除了放款外,更應具備基礎農業知識。部份農會信用部除審核貸款人欲貸款金額外,亦協助農民去瞭解農業現場不同作物種類及所需之器具,以符合農民借貸之真正需求。
農業金融從業人員之服務宗旨應納入建立良好的農產業媒合平台,以符合農民耕作與貸款的實際需求。爰此,凍結農業金融業務─農業金融教育及資訊─委辦費2,344千元,俟農業金融局提出歷年績效,並針對農業金融從業人員服務宗旨與教育訓練內容於兩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俟經濟委員會委員同意後,方可解凍。
提案人:蔡培慧 黃偉哲 蘇震清
682、
雖一直以來都有經費委託民間團體辦理金融從業人員之教育訓練,但常有民眾反應第一線人員對相關等業務不甚了解,致無法解決其融資問題。如此顯示有關教育不足以因應民眾的需求,顯有檢討改進教育訓練課程等內容之必要,使得從業人員得確實瞭解整體金融措施,以提供民眾適當的諮詢服務。
爰此,就第3目「農業金融業務」第1節「農業金融教育及資訊」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原列2,344千元,提案凍結586千元,俟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永明 黃偉哲 廖國棟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683、
農業金融局106年度「農業金融業務─農業金融教育及資訊」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500萬元,做為補助金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建置整合農漁業金融資訊共同利用系統;然而,農漁業金融資訊共同利用系統前期規劃審查及需求訪談作業欠詳盡,致建置多年仍未完成,執行成效令人質疑。為避免預算浮編、浪費,爰提案減列「農業金融業務─農業金融教育及資訊─獎補助費」2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684、
農業金融業務─農業金融教育及資訊─獎補助費,106年度編列5,000千元,提案減列數20%。
說明:
農業金融局106年度「農業金融業務─農業金融教育及資訊」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500萬元,做為補助金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建置整合農漁業金融資訊共同利用系統;然而,農漁業金融資訊共同利用系統前期規劃審查及需求訪談作業欠詳盡,致建置多年仍未完成,執行成效令人質疑。為避免預算浮編、浪費,爰提案減列「農業金融業務─農業金融教育及資訊─獎補助費」20%。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王惠美
685、
農業金融局依其組織條例,應妥為監督、檢查、輔導及考核農業金融機構之業務、財務與人事,該局依農業金融法補助全國農業金庫辦理全體農漁會信用部之輔導及查核事項,惟全國農業金庫輔導及查核次數逐漸減少,又全體農漁會信用部逾放情形略有惡化,為改善逾期放款金額及逾放比率,爰提案凍結「農業金融業務─農業金融機構管理」預算20%,俟農委會提出加強監督管理之檢討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68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106年度「農業金融業務─農業金融機構管理─獎補助費」編列5,246千元,其中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224萬6千元,係補助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農漁會信用部之輔導、業務及財務之查核、信用部績效評鑑等作業。經查農業金融局統計資料,全體農漁會信用部稅前盈餘有成長趨勢,逾期放款金額及應予觀察放款金額雖於102年度至104年度亦有改善,惟105年度截至7月底兩者金額均有增加,且逾放比率亦較104年度增長(平均狹義逾放比率及平均廣義逾放比率分別由0.51%及0.85%上升至0.52%及0.92%),另查全體農漁會信用部逾放比率情形,逾放比率逾2%之家數,原自102年度至104年度已由72家減少至40家,有顯著進步,但是105年7月底逾放比率超過2%農漁會家數微幅增加至41家,顯示全體農漁會信用部逾放情形略有惡化情況,可見農業金融局未加強監督、輔導及管理,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此提案「農業金融業務─農業金融機構管理─獎補助費」經費刪減112萬3千元。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687、
農業金融局106年度於「農業金融業務─農業金融機構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224萬6千元,補助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農漁會信用部之輔導、業務及財務之查核等作業;惟查農金局102年度至106年度共編列1,168萬元,全國農業金庫102年度至105年8月底對農漁會輔導(含一般及專案輔導)次數卻逐漸減少;另查全體農漁會信用部逾放比率逾2%之家數,原自102年度至104年度已由72家減少至40家,然105年7月底逾放比率超過2%農漁會家數卻微幅增加至41家,而全國農業金庫對於全國農漁會信用部之輔導、業務及財務查核次數反呈現減少趨勢,核有未當,爰提案酌予減列該獎補助費預算10%,以惕勵檢討改進並撙節公帑。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黃偉哲 蔡培慧
688、
農業金融局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農業金融機構管理─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共編列3,000千元,說明中表示將「補助偏遠及離島地區農漁會信用部購置自動櫃員機及新設信用部購置資訊營業設備」,惟近年自動櫃員機已陸續普及,若有新設置櫃員機之必要,應實際說明將設置之地區,爰提案凍結10%,經提出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蘇治芬
連署人:高志鵬
689、
農業金融係協助農民的農作、復耕的重要措施,近年來天災對農業造成的損害愈趨嚴重,如何協助農民從災害中復原並繼續耕作,有賴農業金融持續協助。其中,災後的復耕更需完善的貸款制度,才能夠給農民足夠的喘息空間從災害中再站起來。
然查,農業貸款制度特別是農業低利貸款項目及額度,雖歷經多次修正,但多著重於增加項目別,就既有項目之額度並未因應現況需求而檢討調整,常有農民反應貸款額度與實際生產成本相差太遠,無法支持其復耕因而選擇放棄耕作。是以,顯現目前農業貸款政策與制度確實有檢討之必要。
爰此,就第3目「農業金融業務」第1節「農業融資及金融法令」中「業務費」之,原列668千元,提案凍結167千元,俟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永明 黃偉哲 廖國棟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690、
農業金融局106年度於「農業金融業務─對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捐助」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億7,281萬1千元。經查:農金局95年度接管農信保基金後,每年度編列獎補助費捐助該基金,且近年捐助金額均逾當年度該局歲出預算總額55%,截至105年7月底該基金總額為100億6,687萬3千元,其中農業金融局累計捐助34億3,172萬2千元,占總額34.09%。復據農業金融局資料,農信保基金近年辦理擔保貸款保證件數及金額逐年下降,且保證倍數已自100年度12.25倍減少為105年度7月底7.57倍,又該基金收支餘額已由101年度6,021萬2千元增加至104年度7,428萬9千元,收支狀況已有改善,業連續多年發生賸餘,爰提案減列「農業金融業務─對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捐助」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7,000萬元。要求農業金融局應衡酌該基金保證業務量趨勢及其現有資金充裕性,檢討每年度編列捐助該基金獎補助費之合理性。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691、
農業金融局106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對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捐助,共編列172,811千元,經立法院預算中心揭露,農信保基金102年度至106年度軍編列三節福利金、自強活動費及員工健檢等費用,有違本院要求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獎金發放比照公務人員標準之決議,爰提案刪減2,811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蘇治芬 高志鵬
69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106年度「農業金融業務─對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捐助─獎補助費」編列1億7,281萬1千元,係捐助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以增強其保證能力。經查,農業金融局95年度接管農信保基金後,每年度編列獎補助費捐助該基金,並作為填補增撥基金餘額,且近年捐助金額均逾當年度該局歲出預算總額55%(如附表),截至105年7月底該基金總額為100億6,687萬3千元(創立基金為3億元),其中農業金融局累計捐助34億3,172萬2千元,占總額34.09%,加計財政部、金管會及臺灣省政府捐助金額為62億9,872萬2千元,占總額62.57%,且自99年度起幾乎僅剩農業金融局捐助增撥農信保基金,其餘政府機關、簽約銀行及農漁會極少再捐助。其次,截至105年度7月底農信保基金累計保證金額,以農會為最高1,745億7,724萬1千元,合作金庫1,378億5,180萬9千元次之,另擔保漁會及土地銀行承受貸款之累計保證金額亦逾420億元,卻是由該基金來分擔機構辦理貸款所應面臨之風險,有失公平。綜上,農業金融局每年度編列捐助農信保基金經費逾該局歲出預算總額一半,業造成其負擔,且該基金主要係分擔辦理貸款機構之風險,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此提案「農業金融業務─對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捐助─獎補助費」經費凍結五分之一,待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得同意後,使得動支。
|
農業金融局捐助經費 | ||
|
獎補助預算 |
占歲出總額比 | |
|
101 |
256,534 |
65.13 |
|
102 |
219,337 |
62.05 |
|
103 |
208,370 |
62.58 |
|
104 |
178,156 |
60.36 |
|
105 |
178,156 |
56.71 |
|
106 |
172,811 |
57.07 |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693、
農業金融業務─對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捐助,106年度編列172,811千元,提案凍結數20%。
說明:
農業金融局95年度接管農信保基金後,每年度編列獎補助費捐助該基金,並作為填補增撥基金餘額,且近年捐助金額均逾當年度該局歲出預算總額55%,農業金融局每年度編列捐助農信保基金經費逾該局歲出預算總額一半,業造成其負擔,且該基金主要係分擔辦理貸款機構之風險,似宜由渠等機構增加捐助基金比重,又該基金財務狀況日漸改善,農業金融局宜審酌持續編列鉅額捐助款之必要性。爰提案凍結「農業金融業務─對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捐助」預算20%,俟農委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王惠美
694、
農業金融局95年度接管農信保基金後,每年度編列獎補助費捐助該基金,並作為填補增撥基金餘額,且近年捐助金額均逾當年度該局歲出預算總額55%,農業金融局每年度編列捐助農信保基金經費逾該局歲出預算總額一半,業造成其負擔,且該基金主要係分擔辦理貸款機構之風險,似宜由渠等機構增加捐助基金比重,又該基金財務狀況日漸改善,農業金融局宜審酌持續編列鉅額捐助款之必要性。爰提案凍結「農業金融業務─對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捐助」預算20%,俟農委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695、
有鑑於農信保基金為農委會設立之財團法人,農業金融局除應依行政院及該會訂定有關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行政監督規定辦理外,尚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查農業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辦理監督管考機制,惟查農信保基金102年度至106年度用人費用均編列三節福利金、自強活動費及員工健檢、生日、誠實保險及團體傷害保險費等福利項目,而本院前已決議要求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獎金發放比照公務人員標準,顯見該基金核發三節福利金不符本院決議,爰請農金局落實對農信保基金之監督管考機制並檢討停發三節福利金,以正官箴。
提案人:蘇震清 王惠美
連署人:黃偉哲 蔡培慧
696、
農業金融局106年度於「農業金融業務─農業金融機構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224萬6千元,補助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農漁會信用部之輔導、業務及財務之查核等作業。農金局依其組織條例,應妥為監督、檢查、輔導及考核農業金融機構之業務、財務與人事,該局依農業金融法補助全國農業金庫辦理全體農漁會信用部之輔導及查核事項,惟全國農業金庫輔導及查核次數逐漸減少,又全體農漁會信用部逾放情形略有惡化,為改善逾期放款金額及逾放比例,爰提案要求農金局應加強監督管理。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王惠美
697、主決議
近年來全球氣候變遷,極端氣候加劇,在地農業環境與條件的改變也顯而易見。農金局成立的宗旨係穩定農業金融、促進農業經濟發展,近年來因極端氣候造成的農業損害極大,現行僅以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支應農民相關臨時損失,然農民面對已損害的設施、農地,以及而後需復耕的種苗、機具成本,須負擔龐大的經濟壓力,而針對農業本身的特性,其風險亦不斷的增加,更甚一般商業風險。爰此,要求農業金融局應在農業風險管理的概念下,評估由農金局主導農業保險的可行性,及農業保險係以商業保險或社會保險辦理的差異,於一個月內提出農業天然災害保險機制辦法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蔡培慧 黃偉哲 王惠美 蘇震清
698、主決議
農信保基金102年度至106年度用人費用均編列三節福利金、自強活動費及員工健檢、生日、誠實保險及團體傷害保險費等福利項目,立法院之前已決議要求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獎金發放比照公務人員標準,該基金核發三節福利金,顯不符本院決議,爰提案要求農金局應確實監督並檢討停發,以符立法院決議要求。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邱志偉 王惠美
699、
據農業金融局統計資料,全體農漁會信用部稅前盈餘有成長趨勢,逾期放款金額及應予觀察放款金額雖於102年度至104年度亦有改善,惟105年度截至7月底兩者金額均有增加(分別較104年底增加1億9,400萬元及5億3,700萬元),且逾放比率亦較104年度增長(平均狹義逾放比率及平均廣義逾放比率分別由0.51%及0.85%上升至0.52%及0.92%),另查全體農漁會信用部逾放比率情形,逾放比率逾2%之家數,原自102年度至104年度已由72家減少至40家,有顯著進步,惟105年7月底逾放比率超過2%農漁會家數微幅增加至41家,惟全國農業金庫對於全國農漁會信用部之輔導、業務及財務查核次數卻有減少趨勢,為避免農漁會信用部財務狀況持續惡化,爰提案要求農金局應加強監督、輔導及管理。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黃偉哲 邱志偉 王惠美
700、
有鑑於過去三個月來,菜價菜價高漲貴的離譜,民眾、輿論都表達強烈不滿,蔡英文總統才說「農政單位的表現,的確是有很大的改進空間」,昨天十一月第一天,菜價又漲破五十元。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坦言,農委會沒有做好產銷資訊完全整合;蔬菜產銷資訊包括在颱風來之前,大宗蔬菜、短期葉菜、根莖和瓜果等四大類蔬菜的產量資訊、颱風來之後受損的情況以及因應機制等,這些都沒做好,導致已經11月了,菜價還是讓小老百姓難受、想哭,買不下手!
針對失控的蔬果產銷情況,有學者建議為多數利益政府應介入產銷,也有農民表示颱風後就該釋出進口蔬菜,都可看出今年颱風季節的蔬菜產銷和調節出了大亂子,經不分藍綠的立委連翻砲轟下,主事的農委會官員坦承失職!
經查106年度農糧署關鍵績效指標中的建構農糧產銷資訊,推動農業數位化管理一項就列出1.加強農情調查4800次和2.農產品生產成本與價格調查220次作為評鑑依據,而106年度預算(1)5251701000農糧科技研發編列149,975千元其中01農糧作物產銷技術研發編列111,536千元用於農糧作物投入產出成本調查、航遙測與測繪技術應用於農作物調查之研究。02農產運銷電子化研發編列2,615千元用於農產品市場交易供應行情多元應用計畫。(2)5851701000農糧管理編列1,230,645千元用於強化農業資訊調查與預警制度、農作物面積調查系APP擴充、辦理智慧農糧服務圖資應用計畫、試辦農作物天然災害保險保費補助、輔導農民團體改進蔬菜生產、採後處理與集運貯藏設備、產銷敏感性蔬菜種植登記、產地宣導及產銷預警措施、生產優質安全蔬菜及穩定產銷平衡、夏季蔬菜滾動式倉貯作業、建置冷凍蔬菜平價供應體系等,可見經費編列上已針對蔬果產銷進行規畫,因此對於執行成效應予檢討!
爰提案要求(1)5251701000農糧科技研發編列149,975千元,減列50,000千元;(2)5851701000農糧管理編列1,230,645千元,減列50,000千元,以提高行政效能。
提案人:張麗善 孔文吉 廖國棟 王惠美
701、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第19款第23項第1目「農糧科技研發」編列149,975千元,有鑒於近年極瑞氣候的影響愈趨顯著,持續對我國農業產生劇烈衝擊,從今年年初寒害、尼伯特颱風、夏秋之際連續數次颱風及水災,直接對臺灣各項農產業造成毀滅性之災害,農民血本無歸,農糧署應及早制定因應極端氣候對農業造成衝擊之政策與措施。加強辦理各項農作物之長程性育種計畫,並強化從農人員、農業技術服務提供者等第一線從業人員,與各農業改良場、農業試驗所、學術機構及法人團體研究組織間在育種措施上之整合,以整體性提升農業育種能力,提供環境耐受力高、抗逆境之農作物品種予農民選擇,強化農業對抗氣候變遷之結構性政策措施。農業育種是百年大業,是國家農業發展的基本工,經查「農糧科技研發」中與農作物育種工作及相關之預算僅匡列14,596千元,佔該項預算不到10%,爰提案凍結135,379千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培慧 黃偉哲 邱議瑩
702、
查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19款第23項第1目「農糧科技研發」項下,編列委辦費18,173千元,獎補助費131,385千元,佔本目預算高達99.6%,農糧署猶如業務發包中心,致使大行業務外包、職能外掛,為撙節開支,爰提案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上述預算均刪減30%。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703、
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為辦理農糧科技研究發展之農糧作物產銷技術研發業務106年度總計編列了111,536千元經費,其中獎補助經費為97,492仟元佔比為87%實為偏高,長期以來主要經費執行以大專院校及民間學術單位為主,但今年年初至今台灣地區遭逢多次天災,使得農作收成慘不忍睹,也造成市場菜價多次高不可攀,以致民怨四起。
經查,農糧科技研究發展中有關產銷議題已討論多年並立有許多機制在天災發生時能適時將庫存釋出以穩定菜價,而今年失序之菜價是天災還是農糧官員行政怠忽職守所致?農糧署應對此議題採取更積極做為以解民怨。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農糧署辦理農糧科技研究發展之農糧作物產銷技術研發業務本年度經費20%金額為22,307千元,俟農委會農糧署提出改善說明,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王惠美 張麗善
704、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案─農糧科技研發─農糧作物產銷技術研發─業務費─計編列14,007千元,較上年度增加9,379千元,宜應維持或減列,卻反增加,實有再檢討之必要,爰提案刪減100萬。
提案人:黃偉哲 張麗善 蔡培慧
705、
農產品生產成本調查、農情調查係國家農業政策的重要基礎,另農業遭遇天然災害相關救助措施更是以調查完成之生產成本,決定補助、救助、貸款或是農業保險金額。
然查,常有農民反應上述補助額度與實際生產成本相差太遠,無法支持其復耕因而選擇放棄耕作。如此顯現目前農業生產成本與農情調查之執行未盡確實,抑或是計算公式、項目、標準等未能符合成本,故有檢討相關執行調查、計算方式之必要。
爰此,就第一目「農糧科技研發」01「農糧作物產銷技術研發」中第8「業務費」之(2)〈1〉,原列3,743千元,提案凍結936千元,俟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徐永明 廖國棟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706、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案─農糧科技研發─作物環境科技研發,計編列11,994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265千元,與上年度計畫變更幅度不大,與農委會106年推動農業生物經濟與智慧科技農業計畫(342,772千元),皆為機械自動化取代人力,計畫內容重疊,缺乏橫向連結,避免預算重複編列浪費公帑,爰提案刪減10%。
提案人:黃偉哲 張麗善 蔡培慧
707、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案─農糧科技研發─農產加工科技研發,計編列15417千元,氣候異常造成菜價波動大易使農民血本無歸,產銷失衡危機不斷上演,農糧署應協助跌幅明顯農產品加工轉運銷的方式,實應檢討辦理計畫的施行方向,爰提案減列5%,以資惕勵改善。
提案人:黃偉哲 張麗善 蔡培慧
708、
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為辦理農糧科技研究發展之農產加工科技研發業務106年度總計編列了15,417千元經費全部為獎補助經費,並全部委外執行,委外經費佔比達100%,行政單位彷彿只是過路財神全無行政管理及政策規劃方向。
經查,農糧科技研究發展中有關農產加工科技全部經費為委外執行經費,100%委外執行這種經費編列方式讓人不知行政單位主要負責何種角色?只是辦理委託外包?這樣的行政規劃令人對其執行品質及要解決政府何種的農糧加工科技政策存有高度疑問。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農糧署辦理農糧科技研究發展之農產加工科技研發業務本年度經費50% 金額為7,708千元,俟農委會農糧署提出改善說明,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王惠美 張麗善
709、
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為辦理一般行政業務106年度總計編列了744,924千元經費,其中超時加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經費21,007仟元佔人事費約2.94%遠超過中央政府其他單位平均加班費佔比1.87%達六成之多,不知是農糧署長期有加班習慣?還是行政效率不高所致?對此現象農糧署應予以檢討及改進。爰此,提案刪除農委會農糧署辦理一般行政經費1,000千元,並請農委會農糧署主管能重視這個異常情形。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710、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第19款第23項第3目「農糧管理」下項「企劃管理」編列87,352千元,有鑒於農糧署辦理農情調查之業務已受到業界、學界、甚至執行單位鄉鎮市區公所詬病多年,該業務不但經費不足、統計調查方法未盡科學與精確原則、未考量調查方法因依不同農作物之特性而已;統計數據缺乏嚴謹查驗機制,使農情調查成果之公正性往往受到質疑,農糧署應立即檢討農情調查方法,應善盡科學與精確原則,考量不同農作物之特性,並研擬農情調查與「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農業圖資建置」計畫相互結合之整合加值利用措施,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培慧 黃偉哲 邱議瑩
711、
農業圖資建置服務係落實農地農用、糧食自給與健全農業發展的重要基礎,既然目前調查與資料皆有雲端資訊,應有更進一步的推展運用,俾提升農地資料之使用效能。例如農地圖資得結合農情調查,使農情資料得以有效率地彙整予機關、民眾知悉。
爰此,就第三目「農糧管理」第1節「企劃管理」中「業務費」,原列13,391千元,提案凍結3,348千元,俟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廖國棟
712、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農糧管理項下企業管理,編列2,300千元,辦理農糧情調查資訊系統、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系統、行動化敏感作物動植面積調查系統及農產品生產成本調查與價格查報等工作。依據農委會106年度預算書所載資料顯示,加強農情調查部分,105年1~6月已完成特作、果品、蔬菜、花卉及雜糧等類之裡作、一期作生產資料調查約252種農作物,累計調查1,512項次。105年1~6月已完成特作、果品、蔬菜、花卉及雜糧等類月別調查與預測約51種農作物,累計預測772項次,與原先目標仍有相當大的差距,是以,爰凍結是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農糧署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71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6年度預算第19款第23項第3目「農糧管理」項下「作物生產管理」編列111,710千元,有鑒於重視農業之多功能價值已是全球趨勢,除農業生態環境之價值外,農業生產之價值更彰影在地文化、農法及農業知識之保存,以及鄉村社區與原住民部落永續發展,尤其原住民農業之永續經營更是我國農業發展之迫切議題,如何重視原住民在地農業知識、發揚原鄉特色農產品及料理,需要深入探討並研析相應政策措施,農糧署辦理「作物生產管理計畫」過於偏向農業生產力之提升及重點產業之輔導,應立即檢討住民農業之永續經營輔導措施,以彰顯農業多功能價值,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培慧 邱議瑩 黃偉哲
714、
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為辦理農糧管理之作物生產管理業務106年度總計編列了111,710千元,經費包含多項重要政府農糧生產政策推動及輔導。
經查,農糧管理中有關作物生產管理業務其中包含原鄉特色作物生產輔導等項重要農業政策的推動,但近年我國糧食生產自給率日益低落,多年來我們呼籲農糧主管機關能提高糧食生產自給率,並能解決農忙時人力短缺的嚴重性,在處處可見的農業千歲團或是萬歲團在田間作業而政府無具體方案解決農業生產危機令人擔心我國農業發展的未來前途。同時我們關心原鄉特色作物生產輔導已初見成果但仍嫌推動速度太慢,請農糧主管機關能再用心加強推展速度,以滿足原鄉地區農民之期待。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農糧署辦理農糧管理之作物生產管理業務本年度經費20%。金額為22,342千元,俟農委會農糧署提出改善說明,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715、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案─農糧管理─農業資材管理,計編列332,491千元,辦理農產品和吉園圃生產追溯,與農委會106年推動農業生物經濟與智慧科技農業計畫(342,772千元),都辦理溯源農產品產業相關業務,計畫內容重疊,缺乏橫向連結,避免經費重複編列運用,爰提案刪減15%。
提案人:黃偉哲 張麗善 蔡培慧
716、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案─農糧管理─農業資材管理,計編列332,491千元,有機農產品之品質抽驗不合格率卻未有改善,不合格案件也超過一年,實應檢討辦理計畫之積極性,爰提案減列500萬元,以資惕勵改善。
提案人:黃偉哲 張麗善 蔡培慧
717、
農糧管理─農業資材管理,106年度編列332,491千元,提案凍結25%。
說明:
農糧署於103年度至106年度合共編列5億2,725萬3千元(含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辦理輔導有機農產品驗證作業及設置有機農場,並建立有機專櫃及農夫市集等事宜。根據農糧署統計資料,有機農業面積、產量、產值及產銷班,自103年度至105年8月底均有成長。經查農糧署103年至105年8月底依有機農糧產品及其加工品查驗作業程序辦理有機農產品抽驗情形,標示檢查不合格率雖已由2.82%降低至2.40%,惟品質抽驗不合格率卻由1.03%上升至1.87%,農糧署辦理推廣有機農業雖略具成效,惟有機農產品之品質抽驗不合格率未有改善,允應積極辦理法規及教育宣導作業,又部分不合格案件已逾1年,允宜持續積極監督管理,以避免渠等案件逾追溯期限而無法予以裁罰。爰提案凍結「農糧管理─農業資材管理」預算25%,俟農委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孔文吉 廖國棟 王惠美
718、
農糧署於103年度至106年度合共編列5億2,725萬3千元(含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辦理輔導有機農產品驗證作業及設置有機農場,並建立有機專櫃及農夫市集等事宜。根據農糧署統計資料,有機農業面積、產量、產值及產銷班,自103年度至105年8月底均有成長。經查農糧署103年至105年8月底依有機農糧產品及其加工品查驗作業程序辦理有機農產品抽驗情形,標示檢查不合格率雖已由2.82%降低至2.40%,惟品質抽驗不合格率卻由1.03%上升至1.87%,農糧署辦理推廣有機農業雖略具成效,惟有機農產品之品質抽驗不合格率未有改善,允應積極辦理法規及教育宣導作業,又部分不合格案件已逾1年,允宜持續積極監督管理,以避免渠等案件逾追溯期限而無法予以裁罰。爰提案凍結「農糧管理─農業資材管理」預算25%,俟農委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719、
第三目「農糧管理」第3節「農業資材管理」,原列332,491千元,提案凍結83,123千元,俟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農產品乃食品安全之基礎,但農藥殘留問題至今仍時有所聞,產品溯源、監測與管制機制有待加強。
查檢測農產品之來源可能為監測人員田間採樣取得,或是農民親自送驗,但採樣物的運送過程似缺乏有效監督機制,無法完全確保檢測物品確為該農地的產出物,可能導致檢測結果無法反應農產品真實狀態的情況。俗稱「一分有機、三千公頃有機」,就是描述自行送檢的弊端。
再者,「加強推動國產溯源農產品計畫」目的係使消費者以最便捷方式獲得農產品的生產資訊,但消費者僅可得知生產者,未能得知農產品的農藥殘留等情況。既然檢驗係確保農產品安全,消費者應有知的權利,但在溯源、檢驗過程中皆無法透明地公開予消費者知悉,實需改進相關程序。
提案人:黃偉哲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廖國棟
720、
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為辦理農糧管理之農業資材管理業務106年度總計編列了332,491千元,其中經費執行有關農作物安全管理及農作物農藥殘留監測與管理,肩負重要的市場農糧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經查,農糧管理中有關作物生產管理近年來肥料查驗執行成果,已連續多年未達每年績效指標查驗件數,農糧署未能確實督導並掌握各縣市查驗進度。今年更有新聞報導有不肖業者自大陸地區化整為零方式進口有毒肥料危害我國農業糧食生產安全,另按農糧署統計肥料查驗情形資料顯示,不合格率逐年攀升,而且有許多業者是違規累犯,如此情形讓我們對農民使用肥料栽種農作物之品質以及對農地環境生態影響感到憂心,由此可見農糧署有太多改進空間。另有本項預算中亦有編列預算推動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輔導農友從事有機農業的發展,我們也期待農糧署能擴大辦理力度,加強輔導機制以提高東部農民收益並能建立東部地區有機農業的品質形象。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農糧署辦理農糧管理之農業資材管理業務本年度經費20%金額為66,498千元,俟農委會農糧署提出改善說明,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721、
農糧署─106年度於「農糧管理─農業資材管理」編列332,491千元,辦理建構安全農產品產銷體系加強查驗計畫、發展有機農業等。惟據農糧署統計資料,102年度至105年8月底農作物農藥殘留測試結果,檢驗件數逐年減少,又不合格率雖於103年度降低,然104年度又再度惡化上升,其中殘留量超過安合全容許標準件數稍有改善,但檢驗出不得使用農藥件數卻有明顯成長,較103年度增加36.86%,顯示相關輔導安全用藥講習作業仍待加強,允應積極檢討改進。爰此,提案凍結20%,待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永明
連署人:王惠美 黃偉哲
722、
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及所屬單位預算工作計畫:「農糧管理」中「農業資材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獎補助費」,計編列新台幣318,822千元,應凍結20%,俟向立法院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執行成效後始得動支。
說明: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及所屬單位預算工作計畫:「農糧管理」中「農業資材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獎補助費」,計編列新台幣318,822千元,此獎補助費部分係為辦理農作物安全管理及農作物農業殘留監測與管制等事務,然據農糧署統計102年度至105年度8月底農作物農藥殘留測試結果,檢驗件數並無明顯提高、相關輔導安全用藥講習作業亟待加強,爰為督促農糧署或所委託之地方政府或民間團體得積極查驗,爰將「農糧管理」中「農業資材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獎補助費」,計編列新台幣318,822千元,應凍結20%,俟向立法院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執行成效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王惠美 廖國棟
723、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農糧管理─農業資材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6,913萬4千元,抽驗田間、集貨場蔬果,並列管追蹤不合格者及安全用藥輔導,據農糧署統計資料,102年度至105年8月底農作物農藥殘留測試結果,檢驗件數逐年減少,又不合格率雖於103年度降低,然104年度又再度惡化上升,其中殘留量超過安合全容許標準件數稍有改善,但檢驗出不得使用農藥件數卻有明顯成長,較103年度增加36.86%,顯示相關輔導安全用藥講習作業仍待加強,應積極檢討改進。另查102年度至105年8月底吉園圃產銷班之檢驗數據,104年度不合格率及檢驗出不得使用農藥件數亦較103年度增長,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為農糧署積極推廣政策之一,顯見吉園圃政策之失敗,爰提案凍結預算2,000萬元,俟農糧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邱志偉
724、
為辦理農作物農藥殘檢測與管制等業務,農糧署106年度於「農糧管理─農業資材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6,913萬4千元,抽驗田間、集貨場蔬果,並列管追蹤不合格者及安全用藥輔導,使農民有正確用藥觀念。
據農糧署統計資料,102年度至105年8月底農作物農藥殘留測試結果,檢驗件數逐年減少,又不合格率雖於103年度降低,然104年度又再度惡化上升,其中殘留量超過安合全容許標準件數稍有改善,但檢驗出不得使用農藥件數卻有明顯成長,較103年度增加36.86%,顯示相關輔導安全用藥講習作業仍待加強,爰提案凍結是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農糧署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725、
農委會農糧署於106年度「辦理輔導吉園圃結合生產追溯條碼之蔬菜供應學童午餐」編列2,274萬元,以及「農糧產品溯源安全管理及行銷輔導計劃」編列4,648萬元,欲大動作推行「吉園圃2.0」。然而吉園圃乃30年前為鼓勵農民栽培時安全使用農藥所誕生的標章,隨著國民消費意識提高與農民安全使用農藥的觀念提升,蔬果殘留農藥的不合格率已大幅降低,該標章的意義已經失去。該標章「只最低限度地認證安全蔬果」、「只管成品、不管生產過程」、「只追溯得到產銷班、追溯不到農人」等問題,且兩度面臨「被計劃退場」,在在顯示這個標章沒有任何實質意義,對於消費者的食品安全保障也非常不足,應立即退場。爰提案凍結該預算四分之一,待農委會提出退場機制及配套說明,送至經濟委員會審議後,始得動支。
說明:
1.吉園圃是1993年設計出來的標章,它追求的是最低限度的安全蔬果,目的只在於要求農民安全使用農藥,因此只檢驗成品,但對蔬果的生產過程卻無法把關,既未「透明化」,也缺乏「可追溯性」,是非常簡陋的標章。
2.30年前省政府農林廳推動吉園圃標章有其時空背景,當時蔬果殘留農藥的不合格比例非常高,因此省農林廳希望藉由推出吉園圃標章的方式,鼓勵農民栽培時安全使用農藥。但隨著國民消費意識提高與農民安全使用農藥的觀念提升,蔬果殘留農藥的不合格率已大幅降低,該標章的意義已經失去。
3.吉園圃已面臨兩次「被計劃退場」。2015年,蔡英文總統於選舉時也明白指出,未來要全面推動產銷履歷,讓台灣的農產標章能與國際接軌。
4.但今年7月,吉園圃卻又以「吉園圃2.0」的形式起死回生,根據農糧署的說法,吉園圃2.0就是原先的吉園圃系統再加個QR Code,這個QR Code可以讓消費者追溯到生產者。早期的吉園圃標章貼紙上本來就有9碼辨識條碼,只需輸入電腦網站系統,就能追溯到源頭生產者。如今農糧署只是把辨識碼改成QR code,根本換湯不換藥。
5.吉園圃「只最低限度地認證安全蔬果」、「只管成品、不管生產過程」、「只追溯得到產銷班、追溯不到農人」等問題,在在顯示這個標章沒有任何實質意義,對於消費者的食品安全保障也非常不足,應立即退場,未來政府應全面推動產銷履歷。
提案人:余宛如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邱志偉
726、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農糧管理─農業資材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億5,006萬7千元舉辦有機農業認驗證法規及有機作物栽培技術講習,與輔導有機驗證機構有機農產品驗證及查核等工作。經查農糧署103年至105年8月底依有機農糧產品及其加工品查驗作業程序辦理有機農產品抽驗情形,標示檢查不合格率雖已由2.82%降低至2.40%,惟品質抽驗不合格率卻由1.03%上升至1.87%,爰提案凍結預算1,000萬元,俟農糧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邱志偉
727、
查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19款第23項第3目「農糧管理─農業資材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億5,006萬7千元(含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1億1,500萬元),惟有機農產品不合格率尚待改善,經查農糧署103年至105年8月底依有機農糧產品及其加工品查驗作業程序辦理有機農產品抽驗情形,標示檢查不合格率雖已由2.82%降低至2.40%,惟品質抽驗不合格率卻由1.03%上升至1.87%。爰凍結上述預算30%,待提出完整提升合格率規畫暨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728、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農糧管理」項下「農業資材管理」編列獎補助費3億1,882萬2千元,其中1億1,500萬元用以辦理「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惟經查,「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屬重大公共工程建設,且為跨年期計畫,該計畫至今仍持續修正,尚未經行政院核定,農糧署即逕予編列計畫預算,有違計畫預算之精神,亦不符合預算法之規範。爰此,提案減列農糧署106年度預算「農糧管理」項下「農業資材管理」,分支計畫「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預算1,500萬元,並提出檢討方案,盡速核定,以利計畫推動。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729、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案─農糧管理─運銷加工管理,計編列406,035千元,菜價高漲農糧署應掌理農糧產品交易制度與市場經營和農產品批發市場交易行情資訊管理之輔導及督導事項,農糧署連年編列預算辦理夏季蔬菜滾動式倉儲,但蔬果價格連年攀升,價格抑制成效不彰,實應檢討辦理計畫之積極性,爰提案減列500萬元,以資惕勵改善。
提案人:黃偉哲 張麗善 蔡培慧
730、
據農糧署統計蔬果102年度至105年8月底產地平均價格資料,其中蔬菜平均價格自103年度起價格即持續攀升,105年度截至8月底之平均價格為每公斤45.3元,較102年度蔬菜平均價格上漲17.66%,倘以每個月份蔬菜價格分析,103年度至104年度每年度均有6個月以上蔬菜價格較前年度同月份增長,105年度截至8月底亦有5個月份蔬菜價格較104年度同月份增加,顯示蔬菜價格調節機制仍待檢討及調整。另水果平均價格則於103年度及105年度較前一年度高漲,相較102年度水果平均價格,105年度截至8月底之水果平均價格每公斤47元增幅達26.34%,又以各月份水果價格分析,僅有104年度價格趨於穩定,103年度及105年度均有超過6個月水果價格較前一年度高,尤以105年度水果價格自3月起即居高不下,亟待積極規劃及辦理相關價格穩定措施。農糧署每年度均編列獎補助費辦理夏季蔬菜滾動式倉貯,惟近年蔬果價格年年攀升,爰提案凍結「農糧管理─運銷加工管理」預算25%,俟農委會提出有效解決蔬果價格飆漲問題之檢討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731、
農糧管理─運銷加工管理,106年度編列406,035千元,提案凍結25%。
說明:
據農糧署統計蔬果102年度至105年8月底產地平均價格資料,其中蔬菜平均價格自103年度起價格即持續攀升,105年度截至8月底之平均價格為每公斤45.3元,較102年度蔬菜平均價格上漲17.66%,倘以每個月份蔬菜價格分析,103年度至104年度每年度均有6個月以上蔬菜價格較前年度同月份增長,105年度截至8月底亦有5個月份蔬菜價格較104年度同月份增加,顯示蔬菜價格調節機制仍待檢討及調整。另水果平均價格則於103年度及105年度較前一年度高漲,相較102年度水果平均價格,105年度截至8月底之水果平均價格每公斤47元增幅達26.34%,又以各月份水果價格分析,僅有104年度價格趨於穩定,103年度及105年度均有超過6個月水果價格較前一年度高,尤以105年度水果價格自3月起即居高不下,亟待積極規劃及辦理相關價格穩定措施。農糧署每年度均編列獎補助費辦理夏季蔬菜滾動式倉貯,惟近年蔬果價格年年攀升,爰提案凍結「農糧管理─運銷加工管理」預算25%,俟農委會提出有效解決蔬果價格飆漲問題之檢討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王惠美
732、
農糧署─「農糧管理─運銷加工管理」編列406,035千元,辦理強化農產品運銷效能計畫、推動安全農產品加工體系計畫、輔導發展國產農產品直銷體系計畫等。惟近年蔬果價格年年攀升,允應積極檢討相關價格調節機制之成效性,並研謀改進。爰此,提案凍結20%,待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永明
連署人:管碧玲 王惠美
733、
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為辦理農糧管理之運銷加工管理業務106年度總計編列了406,035千元,今年來我國農產品產銷失調,菜價高揚還請調查局介入是否有菜蟲在其中躉藏農產品而使價格不正常飆升。此種失序現象實為農糧主管機關未能盡責之因而導致的社會民怨,農糧主管機構應以此為鑑積極改進。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農糧署辦理農糧管理之運銷加工管理業務本年度經費20%金額為81,207千元,俟農委會農糧署提出改善說明,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734、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案─農糧管理─運銷加工管理─業務費─土地租金,計編列2,637千元,較上年度增加1,637千,但承租處皆為同一個地點,預算之運用顯有不當,爰提案刪減80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張麗善 蔡培慧
735、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案─農糧管理─運銷加工管理─業務費─資訊服務費,計編列1,500千元,較上年度增加700千,但維護項目都未變動,預算之運用顯有不當,爰提案刪減15%。
提案人:黃偉哲 張麗善 蔡培慧
736、
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及所屬單位預算工作計畫:「農糧管理」中「運銷加工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獎補助費」,計編列新台幣400,784千元,應凍結20%,俟向立法院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執行成效後始得動支。
說明: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及所屬單位預算工作計畫:「農糧管理」中「運銷加工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獎補助費」,計編列新台幣400,784千元,此獎補助費部分係為辦理冷藏蔬菜滾動式倉貯與契約供應,藉此做為平價供應、輔導購貯及加工等市場調節機制,俾以維持蔬果供需及價格穩定,惟近年部分蔬菜及水果價格連年攀升,政府調節供需之力度應更為敏銳及加大調節力度,爰為督促農糧署得積極辦理,於「農糧管理」中「運銷加工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獎補助費」,計編列新台幣400,784千元,應凍結20%,俟向立法院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執行成效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王惠美 廖國棟
73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6年度預算第19款第23項第3目「農糧管理」項下「運銷加工管理」之「強化農產品運銷效能計畫」編列63,643千元,有鑒於近年來農產品市場價格非常規之波動狀況頻仍,最適切之解決辦法應為將農糧市場資訊完全透明化、公開化,農糧署辦理「強化農產品運銷效能計畫」應將農糧市場資訊完全透明化、公開化列入重點政策,爰提案凍結三分之二,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培慧 邱議瑩 黃偉哲
738、
查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19款第23項第3目「農糧管理─運銷加工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700萬元,辦理夏季蔬菜滾動式倉貯,農糧署及農業發展基金按規定分別辦理冷藏蔬菜滾動式倉貯與契約供應,及於重要農漁畜產品發生產銷失衡時,採取疏花、疏果、貯藏及畜禽產品專案進口、平價供應等措施,並啟動行銷、輔導購貯及加工等市場調節機制,減少市場供應量,維持供需及價格穩定。惟今年度幾次風災接連來襲,供需失衡、菜價飆漲,農民也沒有賺到錢,顯見冷凍蔬菜調節失靈,引發重大民怨。爰刪減上述預算30%,餘全數凍結,待提出完整菜價調節改善計畫與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廖國棟 孔文吉
739、
農糧署106年度於「農糧管理─運銷加工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700萬元,辦理夏季蔬菜滾動式倉貯,另農業發展基金106年度亦編列「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1億5,875萬5千元辦理蔬果供需及價格穩定措施,以穩定農產品市場。
政府對於穩定農產品價格及調節產銷、穩定民心與物價,農糧署肩負重大責任,查農糧署及農業發展基金102年度至106年度分別編列獎補助費共7,664萬5千元及8億8,005萬7千元,然所投入之資源卻難見效果。
106年七至九月份颱風後菜價不正常飆漲引發強大民怨,顯見相關預算執行未予落實且亟需檢討改善。爰刪除農糧署106年度「農糧管理─運銷加工管理」內編列獎補助費200萬元,其餘數凍結五分之一,俟農委會向本委員會提出農產價格穩定改善計畫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陳明文 林岱樺
740、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農糧管理─運銷加工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700萬元,辦理夏季蔬菜滾動式倉貯,根據農糧署統計蔬果102年度至105年8月底產地平均價格資料,其中蔬菜平均價格自103年度起價格即持續攀升,105年度截至8月底之平均價格為每公斤45.3元,較102年度蔬菜平均價格上漲17.66%,若以每個月份蔬菜價格分析,103年度至104年度每年度均有6個月以上蔬菜價格較前年度同月份增長,105年度截至8月底亦有5個月份蔬菜價格較104年度同月份增加,顯示蔬菜價格調節機制仍待檢討及調整,爰提案凍結預算500萬元,俟農糧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邱志偉
741、
為穩定農產品售價,農糧署106年度於「農糧管理─運銷加工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700萬元,辦理夏季蔬菜滾動式倉貯,以維持蔬果價格穩定性。
據農糧署統計蔬果102年度至105年8月底產地平均價格資料,其中蔬菜平均價格自103年度起價格即持續攀升,105年度截至8月底之平均價格為每公斤45.3元,較102年度蔬菜平均價格上漲17.66%,倘以每個月份蔬菜價格分析,103年度至104年度每年度均有6個月以上蔬菜價格較前年度同月份增長,105年度截至8月底亦有5個月份蔬菜價格較104年度同月份增加,顯示蔬菜價格調節機制仍待檢討及調整。另水果平均價格則於103年度及105年度較前一年度高漲,相較102年度水果平均價格,105年度截至8月底之水果平均價格每公斤47元增幅達26.34%,又以各月份水果價格分析,僅有104年度價格趨於穩定,103年度及105年度均有超過6個月水果價格較前一年度高,尤以105年度水果價格自3月起即居高不下,顯見農糧署並未有效遏制蔬果價格高漲,影響民眾權益至鉅,爰提案凍結是項預算六分之一,俟農糧署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742、
釀造發酵及農村美酒產業須一定規模以上之農業經營體方得發展,惟小農、青農、原住民族部落可能具有釀造技術,但卻無法能力將之產業化發展,如此對有心發展相關產業之小規模經營體不甚公平。因此,釀造產業之輔導亦須有友善小農的措施。
爰此,就第三目「農糧管理」第3節「運銷加工管理」中「獎補助費」之「推動安全農產品加工體系計畫」〈4〉,原列8,927千元,提案凍結2,232千元,俟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廖國棟
743、
農田坵塊調查係落實農地農用、糧食自給的重要基礎,既然目前調查與資料皆有雲端資訊,應有更進一步的推展運用,俾提升農地資料之使用效能。例如農田坵塊得結合農情調查,使農情資料得以有效率地彙整予機關、民眾知悉。
爰此,就第三目「農糧管理」第3節「糧食產業組」中「業務費」之「委辦費」〈4〉,原列1,700千元,提案凍結425千元,俟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提升農田坵塊資料使用效能」之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廖國棟
744、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案─農糧管理─糧食產業管理─業務費─一般事務費,計編列4241千元,較上年度增加1631千元,本項費用內之編列,配合政府推行電子化業務,宜應維持或減列,卻反增加,實有再檢討之必要,爰提案刪減50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張麗善 蔡培慧
745、主決議
有鑒於我國米食消費型態及飲食習慣改變,為提升國人對米食及其製品之需求,開發多元化米食產品已是提升糧食自給率必要措施。實際上,各項米食製品所使用的稻米原料都有不同品種之專殊性需求,尤其釀酒用原料更會因稻米品種些微差異,對米酒風味帶來顯著影響,可見多元化及精緻化稻米品種育種工作是米食產品多元化發展最具關鍵之措施,農糧署應積極推動針對釀酒用及各種米食製品所需之稻米品種育種計畫,擴大育種計畫之規模,並提升育稻米品種之品質與精緻性,爰要求農糧署於三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蔡培慧 邱議瑩 黃偉哲 王惠美
746、
為穩定農產品售價,農糧署106年度於「農糧管理─運銷加工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700萬元,辦理夏季蔬菜滾動式倉貯,另農業發展基金106年度亦編列「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1億5,875萬5千元辦理蔬果供需及價格穩定措施;惟查農糧署每年度均編列獎補助費辦理夏季蔬菜滾動式倉貯,然近年蔬果價格年年攀升,尤以105年度水果價格自3月起即居高不下,亟待積極規劃及辦理相關價格穩定措施,爰請農糧署應完整建置蔬果價格與貯量查報機制,掌握農糧產品交易制度與市場經營情形,並積極檢討修正相關價格調節機制之成效性,於二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黃偉哲 王惠美 蔡培慧
747、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農糧管理」項下「農業資材管理」編列獎補助費3億1882萬2千元,其中2274萬9千元用以辦理台灣農產品生產追朔條碼發放、管理及標示查核作業,並加強輔導吉園圃結合生產追溯條碼之蔬菜供應學童午餐。惟經查,吉園圃安全蔬菜標章產銷班、收穫面積與年產量自101年度後成長緩慢,且因申請程序繁雜,致產銷班續約數量下降,又依102年度至105年8月底吉園圃產銷班之檢驗數據,104年度不合格率及檢驗出不得使用農藥件數皆較103年度增長。農糧署同期推動台灣農產品生產追溯條碼,與吉園圃涵蓋範圍多有重疊,致民眾多感現行農產品標章紊亂不清。爰此,提案要求農糧署應積極檢討吉園圃安全蔬菜標章政策之效益與成本,並考量政策整合之可能,以利預算資源整合運用,避免無謂之浪費。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王惠美
748、
據農糧署統計資料,102年度至105年8月底農作物農藥殘留測試結果,檢驗件數逐年減少,又不合格率雖於103年度降低,然104年度又再度惡化上升,其中殘留量超過安全容許標準件數稍有改善,但檢驗出不得使用農藥件數卻有明顯成長,較103年度增加36.86%,顯示相關輔導安全用藥講習作業仍待加強,甚至於學童營養午餐內亦檢測出多起農藥殘留例子,嚴重影響食用健康安全,爰提案要求農糧署應積極檢討相關輔導及宣導措施,以保障民眾食用安全。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王惠美
749、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農糧管理」項下「農業資材管理」編列獎補助費3億1,882萬2千元(含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1億1,500萬元)。經查,農糧署於103年度至106年度合共編列5億2,725萬3千元,辦理輔導有機農產品驗證作業及設置有機農場,並建立有機專櫃及農夫市集等事宜,惟查農糧署103年至105年8月底依有機農糧產品及其加工品查驗作業程序辦理有機農產品抽驗情形,品質抽驗不合格率由1.03%上升至1.87%,爰此,提案要求農糧署應加強宣導法規及辦理相關講習,以持續推動有機農業之發展。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王惠美
750、
農糧署106年度預算「農糧管理」項下「運銷加工管理」編列4億603萬5千元,其中編列獎補助費1,700萬元,辦理夏季蔬菜滾動式倉貯,另於農業發展基金亦編列「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1億5,875萬5千元,辦理蔬果供需及價格穩定措施。105年國內遭遇多起颱風與霸王級寒流肆虐,造成國內蔬果價格暴漲暴跌,多有認為是因農糧署對於蔬果產量之管控不佳,顯見該項預算之使用成效不彰,為落實平穩菜價之政府目標,爰提案要求農糧署應積極了解與管控各時節蔬果種植產量,以達到平穩國內蔬果價格之效。
提案人:高志鵬 邱志偉 邱議瑩 王惠美
751、主決議
清真(halal)在伊斯蘭教法上指美好、合法的事物,清真食品具有「安全、衛生、健康」意涵,是依照伊斯蘭教義規定而準備的食物,要求人道對待動物及奉真主之名屠宰,不能含有豬肉、酒,也不能含有不潔食物,例如血液及非遵守伊斯蘭教法宰殺肉品,在魚類等海鮮類則有特定準備規範;而超市、量販店、餐廳、便利商店等各種通路銷售的清真產品都必須經過認證。目前我國正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招攬東南亞地區之觀光客,該區域有為數龐大的穆斯林信仰人口,再者,目前在台灣就業中之東南亞外勞多數為穆斯林,爰此,要求農糧署於三個月內擬具台灣清真食品認證相關規範,協助台灣推展清真食品,以吸引更多的穆斯林觀光客。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752、主決議
今年東部地區遭逢多項天災致使農業損失嚴重,迄今許多農業設施因專業人力短缺而未能全面復原生產。建請農糧署能積極協助東部地區受災農民儘速修復農業設施毀損部份,並能配合法令機制使得受災農戶及早能得到適合損害補助或是貸款,使其能早日恢復農業生產。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753、主決議
農糧署推動東部地區有機農業發展是為東部農民欣見的重要農業政策,除了希望政府能協助建立東部有機農業的品質外,也希望農糧署能推廣有機農業到原住民地區以增加其收入。為在東部地區及原鄉地區推展有機農業,農糧署需要投入更多的輔導機制以及引進較高收益的農業品項,使得有機農業能得到正常發展並使得有機農業主能有合理收益。建請農糧署能持續努力並投入資源擴大在東部地區及原鄉地區有機農業的發展。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754、主決議
我國農業人口老化嚴重並且嚴重缺工,每當農作人口需求旺季時便見農業人力短缺問題,而且可預見未來此現象會愈來愈嚴重,農糧主管機關應早日思考解決方案,使我國農業人力調度能合宜而能協助及媒合農業生產單位解決人力不足危機。先前農委會辦理農民學院已有初步成效,吸引不少學有專精的年輕世代返鄉務農。但如何做好產銷工作使得農業生產單位能有合理收益,增加小農有其直銷機會而能保有我國小農的生存空間,並能持續吸引年輕世代從事農業,請農糧署能採取有效做為讓產銷機制能正常運作及能解決農業人力缺乏問題。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755、主決議
年我國糧食生產自給率日益低落,早已形成危及國家安全之慮。多年來我們呼籲農糧主管機關能提高糧食生產自給率,檢討休耕政策並能解決農忙時人力短缺的嚴重性,在處處可見的農業千歲團或是萬歲團在田間作業而政府無具體方案解決農業生產危機令人擔心我國農業發展的未來前途。農糧主管機關宜訂定合理農糧自給率安全標準,並能配套規劃有關農田耕作事項以達成自訂的安全標準,也建請農糧主管機關能重視這個議題,有鑑今年因天災而造成國市農產價格波動大而造成民怨。此時國際農產品價格尚屬低檔,一旦國際農產價格高揚而我國急需進口時將造成國內通貨膨漲,危及我國物價穩定並將影響人民正常生活品質,農署署應及早準備並建立我國的糧食穩定及合理的安全供應機制。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756、主決議
農糧署於103年度至106年度合共編列5億2,725萬3千元(含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辦理輔導有機農產品驗證作業及設置有機農場,並建立有機專櫃及農夫市集等事宜,據農糧署統計資料,有機農業面積、產量、產值及產銷班,自103年度至105年8月底均有成長。
經查農糧署103年至105年8月底依有機農糧產品及其加工品查驗作業程序辦理有機農產品抽驗情形,標示檢查不合格率雖已由2.85%降低至2.40%,惟品質抽驗不合格率卻由1.03%上升至1.87%,為避免農民在不曉得相關規法情況下,致使產品品質受到影響,爰要求農糧署於一個月內就上述問題擬具相關檢討措施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757、主決議
農糧署委託凌誠科技建置之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系統行動app,將原本登錄到「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系統」農產品資訊(包括生產者、產地及產品資料等),移植到行動app上,讓消費者於購買臺灣農產品時,可以透過智慧型手機等行動裝置掃描其包裝資材上的二維條碼,或是將二維條碼下方的追溯編號輸入本系統查詢,以強化生產者之產品安全責任,並促進在地生產在地消費,增進生產者與消費者彼此間的信任感,以區隔國產及進口農產品。
然依據google play民眾回饋意見顯示,對該系統極為不滿,評分僅給3.1顆星,而下載次數更不到5000次,顯見該系統建置後不僅無法便利民眾,民眾更因系統問題而不願意下載,爰要求農糧署於一個月內修正該行動app軟體,同時加強對民眾宣導,確實保障民眾食安權益。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758、主決議
鑒於尼伯特颱風造成台東的荖葉產業嚴重受損,影響近2萬名的荖葉從業人員的生計。台東縣府農業處目前正加強推動有機農業,除補助農民有機認證費,也增列「環境補貼費」,希望增加四百到六百公頃種植面積,希望明年九月可以提供臺東縣學童一週至少一次有機營養午餐。
原住民傳統野菜野菜,飽含微量元素,是現代人營養不可或缺的來源,在食物缺乏的年代,這些野菜都是充饑救荒的食材,此時正是在花東地區推展原住民族傳統有機作物的時機,爰要求農糧署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擬具花東地區原住民族傳統特色作物有機栽培推廣計畫,共同推動原住民有機傳統野菜產業,讓原住民農戶有更好的經濟收入。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759、主決議
2000年聯合國第五屆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國大會,決議將農業與生物多樣性保育議題正式結合在一起,其後,聯合國糧農組織(FAO)於2002年透過國際合作,推動保存和維護農業生物多樣性、知識體系、食物和生計安全以及傳統農業文化。然而,全球環境資源大量開發及使用、氣候變遷之災害、農業人口減少、及熱帶雨林面積快速喪失等因素,使得糧食問題及環境保護仍無法取得平衡。2010年於日本舉辦之聯合國第十屆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國大會啟動《里山倡議國際夥伴關係網絡(以下簡稱IPSI)》,提出里山倡議指的是高山與平原之間,森林、社區與農業生態系構成的地景,是實現社會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理想,以永續利用的方式來管理土地和自然資源,達到兼顧生物多樣性維護與資源永續利用的願景。
台東縣有機種植面積原本為台灣第二大,然依據農糧署新統計,目前台灣有機農業種植面積前三大分別是花蓮縣1,273公頃、屏東縣617公頃、台東縣566公頃,而台東縣有機農業種植面積相較104年僅增加34公頃。就花東整體自然與低汙染的環境,與里山倡議所建構的環境不謀而合,非常適合推廣有機農業,是以,為維護花東自然景觀,發展里山倡議有機自然生態農法,推動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爰要求農糧署於三個月內擬具「花東地區里山倡議生態農法推廣發展園區」相關評估計畫,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廖國棟 張麗善 孔文吉 王惠美
760、
104年度我國菇類產值高達137億元,占整體蔬菜產值之17.5%,卻未見相關單位設置菇類專責單位,然而外銷居冠的金針菇在去年出口量銳減五成以上,原本的外銷優勢地位被韓國、日本及中國一舉攻佔,顯見農委會對重點農產品外銷危機掌握不佳。如何協助菇類產類升級、維持高品質液體菌種及防範菌種汙染等智慧生產,爰提案要求農委會在三個月內結合產官學資源並研擬對策,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邱志偉 蘇震清 王惠美
761、主決議
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及所屬單位預算工作計畫:「農糧管理」中「運銷加工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此獎補助費部分係為辦理冷藏蔬菜滾動式倉貯與契約供應,藉此做為平價供應、輔導購貯及加工等市場調節機制,俾以維持蔬果供需及價格穩定,惟近年部分蔬菜及水果價格連連攀升。而今年9月「莫蘭蒂」、「馬勒卡」、「梅姬」颱風接連襲台,蔬果價格更是居高不下,造成民怨沸騰。顯見政府調節供需之應變能力不夠敏銳與積極,要求應向立法院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執行成效。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廖國棟 王惠美
主席:提案已全部宣讀完畢,現在休息用餐,1點開始進行審查,要溝通的趕快趁這個時間去溝通。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協商)
主席:農委會歲入部分並沒有提案。
現在開始針對歲出部分逐目處理,首先處理第1案。本案是廖委員國棟所提,針對第1目農委會首長的特別費,原列數是383萬2,000元,他主張全數刪除,請各位表示意見。
陳委員明文:反對啦!照原列數啦!
主席:好,那就撤案,預算照原列數。
第2案到第5案是通案,是否先處理?依照過去我們處理的慣例,通案部分先保留,如果後面的節次有處理到,2到5案就不處理了。即第2案到第5案屬於通案,我們先處理後面的部分,如果後面沒有處理的話,我們就回頭處理通案。如果後面已經處理,通案部分就視同沒有過。
第6案到第41案係屬第1目的部分,請各位委員表示意見。
陳委員明文:沒有意見。
蔡委員培慧:請翻到第13案,本席凍結二分之一的最主要原因是屠體與活體拍賣是有差別的,而且裡面也特別強調屠體拍賣,可是農委會卻一直沒有具體的進展,因此本席要求他們要提出報告,在提出報告之前,預算凍結二分之一。
李處長春進:屠體評級是一個好的國際先進概念,但是,因為國內包括豬農、肉品市場、成交商對此其實是持反對態度的。我們現在有在做評估,也逐步……
蔡委員培慧:你們的評估都只是研究報告,事實上,你們就應該好好地去協調他們。
李處長春進:有。
蔡委員培慧:而且作法上,最重要的是拍賣的過程,並不影響到攤販、拍賣商,我看不到你們有任何作為。
李處長春進:有,事實上我們今年也補助中興大學跟宜蘭大學……
蔡委員培慧:你們沒有實際去解決問題,只會去委託、做研究案,所以我們看不到任何進展。
李處長春進:在做這部分之前,一定要先做評估,讓農民知道這樣的制度和作法。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們很希望趕快建立現代物流的觀念,特別是現代化的屠宰場。我們現在鼓勵幾個縣市提出來需求,有些縣市的屠宰場很難整合,我們是傾全力支持最優先可以整合完畢者,到目前為止,就屬嘉義縣最積極,我們就會請他們趕快找到地,現在也找到了……
主席:可否少凍一點?我們的慣例就是10%。
蔡委員培慧:少凍一點就是三分之一。
管委員碧玲:三分之一太多了。
主席:凍結十分之一……
陳委員明文:不會凍到嘉義縣吧?
主席:本案改凍結十分之一,俟農委會向本委員會提書面報告後解凍。
另外,第15案關於犬隻絕育技術預算,其實我是支持要絕育。請農委會說明。
李處長春進:我們早期就是注射藥物入睪丸使之壞死,但現在的先進技術就不是使其生殖系統的器官萎縮,像我們做的是讓卵母細胞不排出來,基本上……
主席:這樣比較人道。
李處長春進:所以,委員所要求不要用不人道方式等,我們其實都已經考慮到了。
主席:新的絕育技術比較人道一點。
李處長春進:對。因為歐美已經在採用了。
主席:請委員針對第6案至第41案表示意見。
邱委員志偉:新型的絕育技術是有必要,提案刪除預算……
主席:吳委員焜裕的是第15案,你們去跟吳委員溝通過了嗎?
李處長春進:還沒有。
主席:立刻去做。我們繼續進行,請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的是第47案。
主席:現在處理到第41案。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因為剛才農委會說我的提案是第27案,那輪到我的案子時再發言。
主席:請各位委員表示意見。
蔡委員培慧:第16案的部分,本席要特別強調的是,除了食材之外,很重要的就是加工,這裡也有農科的食品研發,我覺得食品研發一定要去連結地方的鄉村發展,如果沒有連結,只是在研究室做研究是不妥當的,所以凍結。
李處長春進:剛才有跟廖國棟委員溝通,他也提到為了東部部分,當時我們加工科有做評估……
蔡委員培慧:你們……
李處長春進:食品加工屬畜牧處業務,要不要讓農糧署幫忙一下?因為當初改組時,我們畜牧處的……
主席:請農糧署說明。
陳署長建斌:農糧署現在做的就是跟地方連結,花蓮是新的,因為蕭美琴委員關心……
蔡委員培慧:高雄……
吳組長泗濱:報告委員,我們目前有六個地方,包括南投的集集、高雄、斗南等。
主席:你們要告訴委員,你們現在提的計畫要跟地方產業連結,雖然這個經費有限,但你還是盡量跟地方連結。
蔡委員培慧:就凍結十分之一,報告後始得動支。
曹主任委員啟鴻:因為花蓮比較狹長,原本我們找的地點是光復鄉,現在富里的鄉長表示已經找到地,我們農糧署也去看過了。前幾天我也到了埔里台糖原來的廠址,我們打算加以多元利用,包括拖鞋蘭、農產加工也都要規劃進去。
主席:你們既然要解釋,就提書面報告解釋,解釋後就可以解凍。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們原來就已經有六個……
王委員惠美:凍結20%!
主席:都是10%……
王委員惠美:好,我尊重你。
蔡委員培慧:凍結十分之一,然後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凍結十分之一。
張委員麗善:本席所提的是第11案,新南向政策目前的科目很多,編列的項目和預算也都分布在很多的部會項下,針對這些人才培訓、發展策略等部分,請教農委會目前有哪些作法?
蕭副處長秀柊瓊:有關新南向計畫,我們已經成立一個工作小組,由我們黃副主委擔任召集人,現已召開過三次會議,也在最短期間內將我們要推動的項目設定了九個分組,另外,針對每個分組要到哪些國家、用哪些策略也都已經在進行細部的調查與規劃,很快就會有結論。由於新南向政策是新政策,確實要動用一些預算,希望委員給我們一個機會,讓我們能夠好好地把這件事做好。如果有任何決議或規劃,我們再向委員報告。謝謝。
張委員麗善:現在推這個新南向政策之後,會不會使我們的農業科技外流?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想大家也不用擔心這個,因為有些是很公開的,例如生物防治,我們有組成一個團隊,由我們代理的一個五年計畫,全亞洲的專家都會到我們這個論壇,那是由我們主導的公開學術討論。我們現在的農業技術是化整為零,原則上每一個改良場或農試所認養一個國家,看其實際需要再來決定投入規模的大小,這是合作的部分。至於台商一直希望我們支援的部分,我們則陸陸續續都在盤點、計算,但後來我們發現編列的1.1億元實在是太少了,我們當時沒有想到開放後,資訊陸陸續續都進來了,我們根本應付不來,我光是要接待這些貴客……
主席:剛才張委員講的也是對的,過去就是因為農委會西進政策的結果,很多農業技術統統都被中國那邊拿走,甚至有卸任的主委到那邊去媒合臺灣的農業技術與品種,既然我們要南向,第一,如何確保我們的智慧財產權。第二,不要在南向之後,反而培植他們來跟我們競爭的實力,這部分你們要有作為。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們的經費配置上,屬於技術合作訓練及建立國際市場資訊、布局的部分要平衡,不要變成建立市場資訊與布局經費太少而把更多的錢用在國際合作訓練,好不好?即市場建置布局這一塊要加強,因為那才對我們的農產品南向有幫助。
主席:就像石斑魚的例子,我們臺灣現在只剩龍膽石斑,過一陣子龍膽石斑的技術可能也會被學走,然後反攻我們。
曹主任委員啟鴻:龍膽石斑的部分,他們已經發展得非常好。
主席:所以我們才要引以為戒。
曹主任委員啟鴻:主席,請讓農業科技處來說明。
李代理處長紅曦:我們農委會有自己所屬的試驗單位,而這些國有的研發成果到底有哪些可以出去都有一套管理機制,從最上游的敏感科技管理起。至於那些成熟的技術,可否在國內技轉給廠商,農委會有一個農業智慧產權審議委員會的機制,它會去審視每一個案子可否輸出。另外,如果在國外需要做專利或品種權的保護,我們也會加強保護。
管委員碧玲:把那個機制用書面報告向我們說明。
王委員惠美:這個機制是何時建立的?
李代理處長紅曦:我們都不斷地在改進……
王委員惠美:剛才委員講的就是這樣。
主席:張委員,這樣可以嗎?
張委員麗善:主委,你知道這一次川普是怎麼當選的嗎?當然就是把在地的就業率加以提升。在政府推新南向政策之後,編列了很多經費,培養了很多南向國家的人才,技術又外流,可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我們現在擔心的是這一點,雖然你還嫌預算少,但你有沒有算過,編了1.1億元之後,我們自己本身的就業率有沒有辦法增加?我們的技術有沒有辦法提升還是只是一直把錢往外搬?
主席:農委會要提出一個說明給本委員會。
曹主任委員啟鴻:好。
主席:說明你們如何布局、技術如何維護等等。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們現在最有希望的大概就是農業機械,臺灣……
主席:主委……
張委員麗善:還有刪除預算呢?重點就是先刪除!
管委員碧玲:這一項預算真的是很少。
張委員麗善:不然就凍結,等到送專案報告,我們瞭解之後……
主席:張委員,你的提案是要求凍結30%。
王委員惠美:30%啦!
張委員麗善:各單位先刪30%,然後餘款全數凍結。
王委員惠美:沒關係,先做個報告,讓大家知道你們這筆錢是怎麼花的。
張委員麗善:主委,先做報告啦……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們有一些要出去合作的部分,今年就沒錢了……
王委員惠美:錢還有很多,花完再說。
張委員麗善:先凍結,等你們報告後再解凍。
主席:04國際農業合作、09跨領域整合科技研發各凍結多少?10%?
邱委員志偉:10%好了。
主席:好,各凍結10%。第1目的第6案至第41案……
孔委員文吉:還有,可否請農委會說明第15案、第16案有關新型犬隻絕育技術的部分?
主席:因為第15案是吳委員焜裕的提案,剛才已經表述了,
孔委員文吉:現在是討論第1目,請農委會說明一下新型犬隻絕育技術的成效,經費怎麼編那麼少?
主席:那是研發……
孔委員文吉:經費怎麼編那麼少?
王委員惠美:重點沒放在這裡啦!編那麼少!
李處長春進:與國外技術相較,我們現在的計畫規模就只能這樣,而且也拿不到太多錢……
主席:花這麼少錢就能做出來,還不好嗎?
王委員惠美:那第27案呢?
主席:請說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直接跳到第27案嗎?
主席:現在先整目討論,之後再統一處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的是第22案,與區檢驗中心有關。其實各地都有農漁產檢驗中心,花蓮雖有商品檢驗局分,卻無法提供地方基層相關支援。目前宜蘭有農漁產檢驗中心、台東也有農產檢驗中心,但花蓮卻沒有,而花蓮是我們非常重要的農產及漁產地區。我們希望落實一鄉鎮一檢驗中心,所以農委會必須提出花蓮地區檢驗中心規劃案的設置期程後始得動支預算。
謝處長勝信:現在委員所凍結的是農水處做水質改善與節水計畫……
主席:高潞.以用委員講的是第22案農業環境科技……
謝處長勝信:兩者其實不同性質。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農水處剛剛有提到,但這畢竟屬農委會預算,所以能不能改成主決議?
主席:那請委員擬出主決議,之後我就來處理。
王委員惠美:水質要改哪裡?
主席:請各位委員表示意見。
王委員惠美:等一下,水質要改哪裡?
謝處長勝信:其實我們有好多農田因為工業發展而受到污染……
王委員惠美:對,我就是要問你這個!彰化就有很多農田受到污染!
謝處長勝信:像彰化、高雄、桃園……
王委員惠美:所以你們打算怎麼做?
謝處長勝信:從整個水質檢測來看……
王委員惠美:都已經受到污染了,還要檢測什麼?
謝處長勝信:要怎麼改善……
王委員惠美:怎麼改善?
謝處長勝信:要研議,看這些污染源要怎麼處理。
王委員惠美:既然如此,先凍結20%,等他們研議出來再說。因為你講水污染,所以我要看你怎麼改,畢竟彰化動輒就是五百、六百公頃!
主席:王委員要凍結1,000萬元?
王委員惠美:凍結20%。
主席:王委員要凍結20%,請各位委員表示意見。
邱委員志偉:凍20%太多了,不符合比例原則。
主席:王委員講的是第27案……
王委員惠美:我剛剛講的是第22案。
主席:你提的是……
王委員惠美:我提的是第27案,可是你又跳到第22案?
主席:因為高潞.以用委員講到他提案的第22案。
王委員惠美:所以現在是要一目一目來,還是全部一起?
主席:一目、一目來。
邱委員志偉:第27案也在同一目啊!
王委員惠美:可是一個是08,一個是09。
主席:08要凍結20%?
王委員惠美:08、09都凍20%,我原本是提案凍結30%的!
主席:我們先處理08……
邱委員志偉:農業環境科技嗎?
王委員惠美:對,他說要改善水質,所以我們支持,不刪啊!
邱委員志偉:我們那邊也有啊……
王委員惠美:我的污染源更多……
邱委員志偉:但凍結20%不符合比例原則……
王委員惠美:不會啦!
邱委員志偉:若凍結10%,我還勉強同意;若凍結20%,等於是五分之一預算,這樣全國都會受影響。
王委員惠美:要受到什麼影響?你們這個到底是委託辦理還是怎麼辦理?
謝處長勝信:委託一些比較專業的……
王委員惠美:委託了幾個案件?這一億多元你們委託了哪些地方?幾個案件?請拿出來!如果要我們問細一點,那我就問細一點。
主席:王委員,凍結10%,請他們告訴你委託的細節與計畫?
邱委員志偉:凍結10%。
王委員惠美:15%。
主席:第22案凍結15%,尾數四捨五入。
王委員惠美:第27案……
蔡委員培慧:要按順序來啦!我提的是第18案,卻一直沒有講話的機會。說到農業政策與農民輔導,我已經跟農委會講了快七、八個月,那就是現在很多小農其實已經有生產初級加工,但臺灣卻一直未能有相對應的辦法,拜託農委會提辦法並做專案報告……
主席:提報告就不要凍了……
蔡委員培慧:凍結十分之一,提出報告……
王委員惠美:凍結500萬元啦!
主席:凍結十分之一。其實這筆預算金額不大,才四千多萬元,不如請農委會提報告,不要凍了!
張委員麗善:邱委員志偉所提第17案講到國際處,請問國際處處長請辭了嗎?
主席:主委慰留了。
曹主任委員啟鴻:陳處長心裡有點不平靜,但到目前為止,並未正式向我請辭,不論口頭或……
王委員惠美:都沒有?所以只是作秀,講一下而已?
曹主任委員啟鴻:不是!我希望……
邱委員志偉:今天不是審預算嗎?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希望公務員……
管委員碧玲:不要提這個案啦!你現在講,會變成不提不行!
曹主任委員啟鴻:請大家尊重他一下。
管委員碧玲:我們拚經濟啦!
邱委員志偉:第17案是我提的,我建議凍結5%。
王委員惠美:OK,尊重你。
主席:請他們提報告,好不好?
管委員碧玲:那是同一分支。
主席:國際農業合作的業務費─委辦費……
邱委員志偉:我對第17案沒意見。
王委員惠美:第27案……
主席:王委員,因為和水有關係的案子是第27案,所以我們現在先處理第27案……
張委員麗善:現在跳到第27案嗎?可是第21案還沒問啊?
王委員惠美:和水有關係的是第22案,第27案是另外的。
主席:第22案凍結15%,沒錯吧?
王委員惠美:沒錯。
張委員麗善:那就來討論第21案。
主席:請說。第20案、第21案及第22案都是同一科目。
張委員麗善:目前農委會並未把成果與實務緊密結合,且研究的成果也未發揮綜效,所以我想瞭解一下。
主席:剛才凍結數目已經講好,請農委會一併提報告給本委員會。現在請各位繼續表示意見。
王委員惠美:第27案。
主席:請說明。
李代理處長紅曦:針對委員關心跨領域整合型科技計畫今年增加經費一項,現在向各位委員說明為何增加經費,及可能的預期成果。之所以增加經費,是因為有科技產業全球運籌、機能性產品開發及農林氣象災害三個計畫。就科技產業全球運籌來說,委員提到是否產生產業帶動效益?舉例來說,首先是動物用疫苗,臺灣經過很多年投入後,現在技術已經漸漸受到重視,除了技術移轉外,動物用疫苗的技術移轉也有4,000萬元。由於我們的疫苗多數採進口,不過如今出口也慢慢增加,如101年的出口……
管委員碧玲:以委員所關心的部分為重點。
李代理處長紅曦:動物用疫苗101年的出口值為5,300萬元,但去年已經成長為1.17億元,我們所開發的相關產品有14項,往後也會繼續增加。至於辦理動物部分,現在國人……
主席:請精簡一點。
王委員惠美:我建議照蔡委員培慧的意見,減列1億3,000多萬元……
管委員碧玲:沒有,蔡委員要撤案。
主席:09在處理張委員麗善提案第11案時已經凍結十分之一。換句話說,09已經凍結十分之一了,現在只是請農委會就委員不明白之處做說明。這已經處理了。
王委員惠美:09的總金額是多少?
主席:5億4,531萬元,王委員可以看第11案張委員的提案,已經凍結十分之一了。
孔委員文吉:第24案處理得如何?
主席:第24案已經處理了,與第11案是相同金額……
孔委員文吉:已經處理了?
主席:處理了。
孔委員文吉:還沒啦!
王委員惠美:主席,張委員提案講的是國際合作,我現在是講我的提案!
主席:張委員的提案凍結兩部分凍結5,373萬2,000元的十分之一,另外一個是5億4,531萬4,000元也是凍結十分之一,亦即各凍結十分之一。
孔委員文吉:不行,5億4,531萬4,000元這筆要減列,為何過去在馬政府時代,你們說科技合作中有關農業發展成果是賣台?因為技術外流啊!為何現在又編這麼多錢?我認為問題癥結在於,對於科技移轉國外未能好好監察與管理……
主席:我們剛剛處理過科技與智慧財產問題……
孔委員文吉:這個要減列啦……
主席:如果減列的話就不凍結了!
孔委員文吉:這個要請農委會來說明!
主席:孔委員的具體數字為何?
孔委員文吉:減列1,000萬元!
主席:好,你提的案子減列1000萬元……
孔委員文吉:一共有五億多元……
邱委員志偉:孔委員,你的案子在哪裡?
孔委員文吉:第24案。
邱委員志偉:第24案不是張委員的提案嗎?
張委員麗善:孔委員是連署人。
邱委員志偉:以同一目預算來說,一個是減列10%,一個是凍結一億元?
主席:張委員的看法呢?
邱委員志偉:第29案是凍結一億元,第24案是減列10%,到底你的立場是什麼?要不要統一一下?
張委員麗善:配合孔委員的意見,就減列1,000萬元。
邱委員志偉:可是剛才主席已經說要凍結了,現在又改,這樣會亂掉啦!
主席:後面還有很多案……
管委員碧玲:這是已經處理過的,孔委員,能不能後面提案再減?因為剛剛已經處理過了。
主席:後面還有很多案……
孔委員文吉:所以農委會要說明一下,為何以前你們說技轉到國外是賣台,現在又不是賣台了?
管委員碧玲:他們沒講,都是我們講的!他們沒講!常任文官很可憐。
主席:我們後面會再……
孔委員文吉:我尊重張委員的意見,我只是幫他講話。
主席:那你要尊重一下召委,召委剛才已經處理過了。
張委員麗善:我們覺得技術移轉是件很嚴重的事,必須嚴格規範,所以你們必須來報告。以這幾天審查預算的情況來說,幾乎沒有刪減到任何預算,讓我覺得我們有點失職!
管委員碧玲:我已經刪減5,000多萬元了!
張委員麗善:那也是微乎其微,而且是好幾個單位加起來的數字!
孔委員文吉:就減列1,000萬元。
主席:你們要減列1,000萬元?
邱委員志偉:剛剛處理過了……
王委員惠美:減5,000萬元都可以了,何況現在才減1,000萬元!
邱委員志偉:這不是處理過了?
主席:後面還有滿多案子的,也有科技合作的預算,大家還可以刪減。
管委員碧玲:已經處理過的就不要回頭了!
孔委員文吉:可是我們對這件事很在意,所以5億元委辦經費、科發基金、跨領域整合科技研發減個1,000萬元也不過份。
張委員麗善:我不相信這5億元預算沒有一點點的刪減空間!怎麼可能每一分錢都扣得那麼緊?
王委員惠美:其實編得很寬,就看你們砍不砍!
邱委員志偉:農業預算真的有限,我認為不能從絕對數字來看,要看相對數字。
管委員碧玲:我不敢刪研發預算,我真的不敢刪!
邱委員志偉:研發是為了農業永續生存、永續發展而做的!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同意研發經費不能刪,這畢竟是一個種子……
王委員惠美:我建議凍結20%,做專案報告,這樣好不好?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們不曉得埋下去的種子什麼時候要爆炸……
王委員惠美:臺灣的強項還是在農業,所以你們要加油!
曹委員啟鴻:但我們的農業科技……
王委員惠美:是很重要,卻也不能亂花錢,總是要有目標吧?
主席:第4目……
孔委員文吉:凍結30%,不減列了!
王委員惠美:支持,這樣比較快。
邱委員志偉:凍結10%加專案報告啦……
王委員惠美:不要每次都10%!
張委員麗善:現在有三個人同意凍結30%。
邱委員志偉:專案報告加凍結10%……
王委員惠美:他說凍結30%,我說凍結20%……
主席:凍結五分之一,20%。我再整理一下:04凍結十分之一;09凍結五分之一,亦即20%,提書面報告後解凍。
王委員惠美:專案報告啦!
主席:專案報告另外排……
王委員惠美:專案報告啦!我們不可以這麼隨便,台灣農業將來到底該怎麼發展,難道委員不用知道嗎?
主席:一定要。
王委員惠美:對,所以要專案報告。
張委員麗善:新南向那案是全數凍結,你記得吧?
主席:沒有,哪一個?
張委員麗善:第11案。
主席:第11案凍結十分之一。你不要這樣啦!
張委員麗善:可是剛剛的五億多元凍結20%,為何新南向才凍結十分之一?
主席:五千多萬元凍結20%豈不是更多?幾乎整個業務都無法推展了!
王委員惠美:新南向就讓他們去做,這是他們最主要的政策。今年讓他們去做,如果做得不好就知道了,沒關係!
張委員麗善:王委員都在幫你們說話了。
主席:就依照剛剛已經處理過的秩序來,張委員是第一個來的,我們就這樣處理。
邱委員志偉:主席,處理程序不要跳來跳去,這樣會亂掉!02之後就是03,03處理完再處理04……
主席:現在已經處理到09了……
王委員惠美:啊?
邱委員志偉:可是大家的發言跳來跳去……
主席:第27案不是09?
邱委員志偉:乾脆與09有關的案子一起處理?
管委員碧玲:本來審查就是以目為主,有意見的再挑出來講,不是用零幾來處理的。
王委員惠美:所以第1目就是處理到第41案?
主席:對,從第6案到第41案,所以主席尊重你們,請大家表示意見。結果你們自己跳著講,還反過來怪主席跳著處理!
王委員惠美:第34案可以說明一下嗎?
主席:第34案是10,請說明。我再說一次,第11案凍結十分之一,09凍結20%,提書面報告。
李代理處長紅曦:第34案涉及兩個國家推動的重要方案,一是生物經濟,一是智慧農業,均為因應人口老化、氣候變遷所新提出的計畫。這兩個是新增計畫,行政院科技會報與本會副主委均針對明年度績效開過檢視會議,我們也確實在檢討。這計畫是新提的……
主席:這是新計畫。
王委員惠美:智慧科技的定義是什麼?比如說?要放在哪裡?
李代理處長紅曦:主要有兩個方向,智慧生產與數位服務……
王委員惠美:哪一些東西?
李代理處長紅曦:我們挑出十項領航產業,如農作物包括蝴蝶蘭、菇類、設施農業,畜的部分有禽類,水產有養殖,另外還有履歷產品,總共有十項。我們希望以智慧生產與數位服務來打破原來小農個體方式,以聯盟來帶動,如此,從生產到銷售整體將更有效率,這對我們國家來說非常重要……
王委員惠美:這個包得很大,一次推十個!這讓我懷疑你們的能力!我建議刪減50%,先給你們1億5,000萬元做做看!
李代理處長紅曦:委員希望我們說明何謂智慧農業,還有一個部分是生物經濟,也是為了因應氣候變遷、人口老化及重視食安的趨勢而做的,這部分我們挑出六個重要產業,如動植物的品種、動植物的健康、應用基因體以提高育種績效等……
王委員惠美:這是你們自己做還是委託?
李代理處長紅曦:都有。我們聯合農委會所屬單位,包括大學與法人,這兩項計畫是為了因應全球未來發展與趨勢而制訂的,對我們國家來說非常重要。
王委員惠美:那就留3億元,砍4,000萬元!
邱委員志偉:王委員是哪個提案說要砍4,000萬元?
王委員惠美:第34案,不然就凍結30%。
邱委員志偉:你不是提案要凍結30%,為何又說要砍4,000萬元?
王委員惠美:好,凍30%。
蔡委員培慧:我來說明一下。事實上,我們的確需要針對極端氣候和育種,但是我仔細看裡面,農業環境科學的研究是零耶,而且你們針對育種編列的經費也比較少,但是我覺得這件事情非常重要,因為台灣的颱風這麼多,所以我覺得我們用凍結的方式,要求他們提書面報告。也就是說,你們研究的對象不能夠延續過去的經驗,你們要面對現實,聯合國也在找氣候變遷的調適方案啊,所以你們應該跟我們商討出比較好的妥適方式。我認為凍結十分之一,要求他們提出專案報告。
王委員惠美:我凍結30%,要求他們提出專案報告,我覺得這是新興的項目……
主席:那就把前面說要提專案的部分一起……
王委員惠美:可以一起來,沒有關係,但是資料要先補。
主席:不要這個也提專案,那個也提專案,沒有那麼多專案啦!
王委員惠美:沒有關係。
主席:好,那就凍結五分之一。
王委員惠美:你總是要讓他們有點時間,去把整個方案思考好,再來跟我們報告,不要先匡列一個東西,好不好?
繼續是第33案,這案有沒有處理?
主席:第33案在之前就已經處理了。
王委員惠美:OK。
主席:本席作這樣裁示,剛才各委員都提出滿多的凍結案,第16案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第22案,高潞‧以用委員已經改成主決議了;第27案,剛才王委員惠美提出的部分,回歸到第11案,凍結20%,提專案報告,就併同剛才第34案一起做專案報告。這一目就處理完畢,繼續處理第2目,即第42案到50案。
張委員麗善:主席,請他們解釋一下第37案,可以嗎?現在所提的智慧農業4.0跟以往馬政府時代的農業4.0有什麼不一樣?可不可以分析一下?
李代理處長紅曦:原來是生產力4.0,行政院秘書長在9月時已經說生產力4.0方案解除列管,因為政府新推動一個「五加二」創新產業,所以有關4.0的部分,我們已經經過行政院科技會報同意,農業議題都移到新農業,所以新農業議題裡面有智慧農業。
主席:所以這本來是行政院列管,現在變成農委會自做?
張委員麗善:有沒有換湯不換藥?還是內容一樣,只是名稱更改而已?
陳處長駿季:過去農業4.0是著重在生產的部分,在新政府上台以後,我們強調的是從銷一直拉到產,所以不僅涵蓋生產的部分,也包括物流和後面的行銷部分,我們希望能夠串起來,讓未來能夠因應南向計畫去推動,所以它是不一樣的,它的視野比較全面性。
張委員麗善:會不會只在規劃階段而沒有實際面,這好像是農糧署應該做的事情,現在都是你們做?
陳處長駿季:不是,因為整個智慧農業4.0並不是用很傳統的方式去耕種,而是涵蓋很多,希望把這些小農串在一起,這就必須要有一些跟物聯網相關的技術進來,所以這是一個新技術,需要做科技研發。
張委員麗善:有結合雲端嗎?所謂的智慧應該要有提升吧?
陳處長駿季:對,還要結合大數據分析。
張委員麗善:有關業務費呢?
主席:第34案已經凍結五分之一,提專案報告,不是嗎?
張委員麗善:是一樣的嗎?
主席:是一樣的,而且你剛才講的第26案、第33案,是涵蓋在3億4,000萬元裡面的小部分。
現在處理第42案至第50案,請各位委員針對一般行政費用表示意見。
王委員惠美:這個目裡面好像包括原民相關地區,是不是都在這個部分?
主席:請農委會說明。
蔡主任昇甫:一般行政裡面,5億6,000萬元裡面有4億7,000萬元都是人事費用,其他都是一般基本行政維護費用。第42案是有關派遣人力的問題,基本上,會裡面對於派遣人力的權益保障是非常完整,我們也訂有相關的規範。
王委員惠美:現在有多少派遣人力?
蔡主任昇甫:一般行政是17位。
王委員惠美:太多了吧!你們不是逐年有在減嗎?怎麼還有17位那麼多?人家講派遣工是針對中央政府耶,結果你們在這個部分還有17人。
蔡主任昇甫:我們會本部共有500多人,事實上,17位算是非常低的比例了,請委員多支持。
管委員碧玲:好啦!這是小錢。
王委員惠美:除了派遣工,還有做什麼?
蔡主任昇甫:我剛才說的4億7,000萬元是包括一般事務官所有的薪水都在裡面。
主席:就是包括人事費啦!
蔡主任昇甫:是。
王委員惠美:針對鄭委員天財所提的呢?
主席:第幾案?
王委員惠美:第33案和第34案,有關野生保護法和森林法的部分。
林局長華慶:第43案有關委員所提原基法第十九條,所指的是原住民族地區,其實這是宣示性的條款,真正涉及到自然資源利用的應該是原基法第二十一條,指的是原住民族土地。目前原民會正依第二十一條進行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辦法,這個部分我們是有參與,未來劃設辦法完成之後,我們會針對所公告的傳統領域……
王委員惠美:什麼時候可以劃設出來?
林局長華慶:這要問原民會。
王委員惠美:那這八千多萬元是用在哪裡?
林局長華慶:委員指的是?
王委員惠美:第43案,全部都在一般行政裡面?
林局長華慶:對。
主席: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第42案到第50案就照原列數……
張委員麗善:第49案……
主席:有關農業法規審理及訴願處理。
張委員麗善:是的,我們認為目前訴願會並沒有站在農民的立場,有時候一些林班地可能有糾紛,但他們只是做法規解釋而已,我們認為既然是民眾有意見陳情或是訴願的話,應該不是只有法律解釋而已,應該要站在農民的立場,替農民主持公平正義。
主席:請教農委會,訴願會的組成,外界的公正人士有幾位?
張執行秘書學文:我們有超過一半是外聘委員,這是一定的,我們是以個案處理。
主席:所以不是完全站在官方?
張執行秘書學文:對,我們是站在維護民眾權益的立場。
邱委員志偉:減列10%有沒有問題?
張執行秘書學文:會影響到……
邱委員志偉:好啦!那就不要減了,才200多萬元而已。
張執行秘書學文:謝謝。
主席:第42案到第50案照原列數。
處理第3目第51案到第107案,總共有56案,請各位委員表示意見。
蔡委員培慧:我對第51案及農業管理有意見,不過,我的意見是對茶改場和整個農業研究……
主席:沒有關係,你針對茶改場,我們可以挑出來特別處理。請好好照顧。
蔡委員培慧:坦白講是要好好照顧,為什麼?我知道現在很多研究單位的技工都是調派的,但是茶改場應該是要專業技工,對於我們的茶文化,不管是將來的出口,或是作為台灣農業的特色,應該要增加技工和研究人員的調配,所以針對農業管理,你們不要讓所有的錢都讓委辦單位花掉了,應該要好好健全研究能量。
詹主任增煌:茶改場目前各類人員的預算員額,職員是62人,技工是71人,合計各類人員是142人。事實上,行政院有考量到我們業務上的特殊需要,我們的各區改良場經過行政院核准配置的特殊性工友,合計有347……
蔡委員培慧:在專業技工的調度方面,因為茶改場都是位於山區或是偏遠地區,所以一直都沒有合適的技工。比如茶葉改良場的魚池分場,除了有3位研究員,根本沒有專業技工,你們是不是應該調派專業的技工?
主席:有關人事的調整請尊重委員……
詹主任增煌:這部分我們有持續跟總處爭取,對於特殊性技工,總處是核給我們……
蔡委員培慧:如果今年沒有爭取到10個,明年本席就刪預算!
王委員惠美:我有記下來,列入會議紀錄。
主席:沒有關係,大家以後遇得到啦!
處理第56案。
王委員惠美:企劃管理做些什麼事?
主席:第55案和第56案都是「農業管理─01企劃管理」。
胡處長忠一:事實上,第56案、第61案和第62案是一樣的,可能是委員誤解,其實在預算裡面,就第55案,主要是做農地資源管理和查核作業,同時是對縣市政府專業人員的職能提升……
王委員惠美:沒有啦!沒有什麼專業提升啦!你們都是給錢而已啦!
胡處長忠一:不是,這個要去查核,農地管理不能做其他使用。
主席:不能被移用。
王委員惠美:去年編多少?
胡處長忠一:今年是1,200萬元,明年是1,127萬元,總共有20個縣市在執行。
王委員惠美:怎麼他講的不太一樣?農業管理、企劃管理不是1億4,600多萬元?你講的跟我們講的好像不太一樣喔!第55案和第56案差在哪裡?
胡處長忠一:是同一個,事實上,我們的企劃管理最重要有三大塊,一個是創新農業施政,包括新農業政策的經營模式、產銷履歷、通路,即如何讓消費者知道安全食品,讓通路能夠提升,還有編列農政與農情月刊,以及農業資訊電子看板等等,這些是相關業務。
蔡委員培慧:坦白講,我認為第55案、第56案是很必要的工作,我認為不用刪啦!
王委員惠美:我沒有說要刪啊!我所要探討的是,你們的農政與農情月刊有沒有發行的必要性?有多少人看?你們自己要評估一下。
胡處長忠一:好,我們都有給各委員……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當然支持是要辦好,但如果沒有稍微凍結一點點,我覺得會沒有檢討的感覺。再者,既然要談農業管理,未來如果農地沒有農用,你們如何落實糧食自給?
王委員惠美:沒有錯,農地都已經被亂用了,你怎麼做呢?
胡處長忠一:所以要加強管理,我們配合國土計畫法,一定要透過縣市政府來做……
王委員惠美:如果縣市政府麻木不仁,怎麼辦?你能怎麼處理?你告訴我!
胡處長忠一:我們給予專業訓練,然後開發相關的系統。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還是建議凍結3,000萬元。
王委員惠美:砍1,500萬元啦!
胡處長忠一:凍結預算更沒有辦法做到農地農用,我向各位委員拜託。
王委員惠美:本來就沒有在農地農用了!
胡處長忠一:就是因為過去沒有這樣做,所以我們要加強辦理。
王委員惠美:過去這個科目編多少錢?整個企劃管理編多少錢?
胡處長忠一:企劃管理如果做農地是1,200萬元。
王委員惠美:我是指總共科目啦!我在問東,結果你都在講西!另外,你的委辦是指委辦什麼?
胡處長忠一:整個企劃管理是1億5,000萬元。
王委員惠美:你委辦什麼東西?要60億元?
胡處長忠一:沒有60億元吧!我們委辦是6,000萬元,6,000萬元裡面就是剛才所講的,包括產銷履歷的農產品、通路效應,比如我們要讓消費者能夠瞭解,要讓餐廳知道這些產品,進而去使用產銷履歷的農產品,另外是農政與農情月刊的編印和發行,以及農業資訊電子看板和系統開發,以這些為主。
王委員惠美:委辦有6,000萬元,全部都是委託人家做這些?
胡處長忠一:對,因為這些要相當專業。
王委員惠美:再者,創新經營模式900萬元……
主席:現在是講……
胡處長忠一:第54案。
王委員惠美:都在第3目裡面。
主席:對,第54案、第55案和第56案。
胡處長忠一:創新經營和加值體系,我們是採生產專區和中衛體系,在全國有17個農會還有合作社場,我們透過顧問公司做經營管理,一定要用產銷履歷農產品的方式生產,且以集團方式生產,用這種方式推動國內安全農業和國際上農產品的外銷競爭。
王委員惠美:整個目凍10%,好不好?
主席:第3目總共是34億元……
王委員惠美:34億元,那不行!
管委員碧玲:不要啦!以整個目太大了。
張委員麗善:主席,這個委辦費6,000萬元是要辦理農地資源空間規劃跟利用,現在農地……
主席:張委員現在是講第幾案?
張委員麗善:第61案。
主席:業務委辦費6,044萬元。
張委員麗善:你們要清查所有農地有沒有農用,但是現在有很多農地都拿去種太陽能了,當然你們也是要提供經濟部……
主席:做太陽能利用一定有特定,因為經濟部會審核,特定農業區是不行的,地層下陷區跟魚塭才可以。
張委員麗善:本來預計太陽能部分要1萬公頃,現在還不足2,000公頃,還沒有達到目標。
主席:農委會有設定門檻,請主委說明。
曹主任委員啟鴻:過去農地種電有一些問題,現在已經把它擋下來了,現在唯一有新案的就是在鹽灘地或是地層下陷已經沒有辦法耕作的地區。
主席:還有土地污染,一般農業區是不行的。
曹主任委員啟鴻:在新的規範還沒有確立之前,現在沒有新案來申請。
張委員麗善:其實我對你們把地層下陷區拿來當太陽能產業是很有意見,雲林縣幾乎很多都是地層下陷區,所以你們沒有好好做國土規劃,反而拿來做太陽能產業,我們還是希望有些農地真的可以適當農用,不要都拿來做太陽能發電。
曹主任委員啟鴻:那是去年公布不利耕作的18區,18區是不利於農作的,現在對公布不利耕作的地方,我們就要想盡辦法,已經不利耕作了,我們還是要想辦法,比如用離地栽培,不要讓農地跟農作脫鉤,我們現在會鼓勵朝這個方向。將來如果有新的辦法,我們會朝向以30%或40%的遮蔽,底下還可以做農作使用,現在農試所有個試驗地,試驗完成之後,我們才會開放,在沒有結論之前,我們暫時不開放。
張委員麗善:主委好像是變相在協助太陽能產業,還是把農地提供做太陽能使用,只是符合你們對遮蔽率的規定而已。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們必須要考量氣候變遷,在極端氣候之下,我們既要有一點綠能,又要讓農業生產不受影響,這是關鍵,所以我們試驗如果沒有成功,我們不可能開放。
王委員惠美:可是現在變相了,現在的重點是一分地賺不到1萬元、2萬元,而種綠能可以領2萬4,000元,所以現在的情況是上面種了綠能,底下農作物都不生產了,如同主委所講,氣候變遷的問題很嚴重。
主席:農委會,王委員的意思是說,會不會因為發展太陽能而影響農業。
張委員麗善:那個20年後還沒辦法復耕,土地就完蛋了。
曹主任委員啟鴻:不是,那是104年的案子,已經公布了,政府還是要有誠信,而且那的的確確是已經不宜耕作的。我們將來要公布的有一定的規範,現在還沒有正式宣布。
主席:如果是這樣,第3目的部分……
王委員惠美:還沒,還沒,第2目才剛開始。
主席:我知道,你剛剛說要凍結10%。
王委員惠美:「01」的部分。
主席:「01」的部分1億4,610萬元?
王委員惠美:對,10%好不好?蔡培慧後面的第67案你還沒解釋。
主席:好,各位委員如果沒有意見,就剛剛王委員提出1億元「農業管理─01企劃管理」的部分1億4610萬2000元凍結10%,提書面報告。
接下來處理第3目「農業管理─02科技管理」的部分,針對「02」相關提案第68案至第70案,請各位委員表示意見,並請農委會說明。
王委員惠美:來講一下是做什麼的,什麼叫做科技管理?
李代理處長紅曦:「02」部分的預算1,600萬元,主要是行政費用,裡面有兩部分各二百多萬元,是補助和委辦,一個是辦理生技展,一個就是我們研發成果要下放給大學,到底製材有沒有做好,我們要評鑑,是做這些工作。
王委員惠美:所以只有評鑑和辦科技展,總經費就是一千六百多萬元?
主席:沒有,他說兩個部分各二百多萬元。
王委員惠美:剩下的呢?
李代理處長紅曦:是行政費用,譬如說,我們要開很多審議委員會來審查這些案子,還有一些科技計畫要找委員審查,有一些審查費用,還有包括一些行政費用……
王委員惠美:去年多少?
李代理處長紅曦:去年是1,900萬元,今年有減列了。
王委員惠美:OK。
主席:「02」的部分第68案到第70案照原列數。
接下來處理「農業管理─03農田水利管理」的部分,這部分的提案為第71案,這部分預算總共22億4,999萬5,000元,請各位委員表示意見。
王委員惠美:凍30%,大家表示意見。反正水利會都要被你們收走了,沒關係,凍30%。有意見嗎?
謝處長勝信:委員,這是我們代繳農民的水租的費用。
王委員惠美:什麼叫做代繳?你們要繳22億元?
謝處長勝信:每年都這樣子。這是已經固定的,從民國81年到現在。
王委員惠美:不會吧?你們只是去做人情給各縣市看。
謝處長勝信:沒有,這是之前政府的承諾。
王委員惠美:凍30%。
主席:王委員針對第71案提議凍結30%,請各位委員表示意見。
謝處長勝信:這是會費補助經費。
主席:是補助給各地方政府?
謝處長勝信:各水利會,是政府承諾要給的水租費用。
王委員惠美:你們要收回了,這編了有用嗎?
管委員碧玲:原提案只有凍10%,就照原提案通過好了。
王委員惠美:好,召委你在講,給你面子。
主席:好,22億4,999萬5,000元凍10%,提書面報告後解凍。
王委員惠美:沒有,要給委員一個專案報告。
主席:好,專案報告要和那個整合在一起。
接下來處理第3目「農業管理─04畜牧管理」的部分,相關提案是第72案到第83案。
王委員惠美:四億多元,以前編多少?
李處長春進:去年是4億1,500萬元,106年度比較少。
王委員惠美:沼氣發電編在哪裡?
李處長春進:在基金。這部分大概有三個,一個是污染環境,一個是動保,一個就是飼料的部分,污染防治的部分就是為了因應水污費,所以在源頭的雨水和廢水分開,還有動物喝的水也是從水源處理,還有畜舍,還有最近配合環保署有關畜牧場的廢水回歸土壤利用,所以基本上……
王委員惠美:好,你的獎補助補助什麼?三億多元又是拿去補助。
李處長春進:就是剛才所提到的畜牧場的廢污水的分離,一戶就是15萬元,還有畜牧場的水龍頭的部分。
王委員惠美:所以這是直接補助給農民就對了?
李處長春進:對。
王委員惠美:哪些農民有資格可以拿到?以前有這個嗎?
李處長春進:都可以。以前都有,因為這個經費從以前都存在。
王委員惠美:從以前都是一戶農民就給15萬元就對了?
李處長春進:申請才有。
王委員惠美:那固定的人在申請就對了?
李處長春進:不可能,因為都有一個規定的……
王委員惠美:是什麼樣的標準可以來申請?你們有沒有主動通知?還是就是那些熟悉的客戶繼續有這些補助?
李處長春進:我們都是透過縣市政府執行。
曹主任委員政鴻:我當縣長時覺得畜牧處很小氣,一年只給我們2戶。
王委員惠美:你們屏東是大縣,1戶才15萬元,你們2戶也不過才30萬元,剩下的錢去哪裡?
李處長春進:經費不多,所以就是縣市散出去……
王委員惠美:我跟你講,第一個,你把你們補助的單位列一份給我,好不好?
李處長春進:好。
王委員惠美:那我尊重蔡培慧的提案,凍結3,000萬元。
蔡委員培慧:我提第75案,主要是希望修訂動物運送管理辦法,因為過去確實曾經發生過斃死豬事件,還有河馬在運輸過程中意外死亡,還有因為裝在不通風的的貨櫃中運送,造成一千多隻貓、狗、鳥死亡,所以我認為農委會要修訂動物運送管理辦法,然後提出專案報告,因此我建議凍結畜牧管理業務費十分之一。
李處長春進:委員,能不能不要?因為這個基本上都是補助給農民,至於運送辦法,我們已經委託評估,年底報告就會出來。
蔡委員培慧:就是提報告啊!
主席:提書面報告。
蔡委員培慧:好,提書面報告。
李處長春進:凍結是不是……
主席:提書面報告後就自動解凍了。
蔡委員培慧:對。
主席:金額多少?總額4億3,217萬5,000元,畜牧管理凍結多少?
王委員惠美:20%。
蔡委員培慧:10%就好了。
主席:我現在就整個目來處理。
第3目的「農業管理─04畜牧管理」……
王委員惠美:還有一個一億七千多元,我還凍25%。
主席:沒有啦!一億七千多元凍25%也是3,000萬元。
張委員麗善:我要請教一下,沼氣發電現在是針對畜養3,000頭以上的農戶才補助,對不對?
李處長春進:沒有,沼氣發電補助基本上都是大家都有。
張委員麗善:一定要一定的量吧?
李處長春進:5,000頭以上的話,就會用商業模式運作,5,000頭以下的話,就會根據剛才所提到的,只要跟沼氣有關係的,包括有收集糞便的部分,也會納入補助,效率會比較好。這部分不是只有3,000頭以上的才補助。
張委員麗善:沒有頭數的限制嗎?
李處長春進:都可以申請。基本上有規模的會比較好,如果只有100頭,會比較不划算。
張委員麗善:沼氣發電是有專業性的,也就是說,如果不是完全是豬的大便,而是有加一些水,效果就很差,可能就無法達到你們預期的效果,所以這些豬農可能花了大筆經費做了以後,沒有達到預期的效益,所以這個要預先在技術上說清楚。
李處長春進:是。
張委員麗善:這部分目前有看到你們在大力宣傳、宣導,但是就是不能讓這些養豬戶抱著很大的希望,到最後卻是落空的。如果農民養豬頭數太少,沒有辦法配合政策,你們用另外一個環保的來做規範。
李處長春進:就是這個計畫在協助養得比較少的農民。
主席:就是這個計畫,所以少凍一點啦!
李處長春進:沼氣發電的部分是在另外一個農損基金,不是在這個農管基金,農管就是所有的農戶都有。
張委員麗善:這部分是怎麼樣?四千多萬元而已嗎?
李處長春進:剛才有提到,會從源頭,包括雨水和污水分離,還有畜牧場的水也是污染很大,所以水龍頭的控制就是比較用節水型的,還有畜舍,還要處理畜牧場的廢水,因為現在環保署已經有可以回歸土壤利用的方法,所以在這中間的相關設施協助農民做相關的利用,除了減廢以外,也能夠利用。
張委員麗善:好啦!減列10%。
主席:張委員,你說哪個部分減列10%?
張委員麗善:就是第 77案。
主席:針對第77案,你的主張是減列10%?
張委員麗善:對。
主席:王委員的部分,你剛剛也是要減列10%?
張委員麗善:一樣的嗎?
王委員惠美:另外我要問一下……
主席:我們要一個一個處理完,還是你要統統問完再處理?
王委員惠美:現在我們在看「04」嘛?
主席:對。
王委員惠美:「04」的話,第83案……
李處長春進:這個是補助給農民的,是不是能夠不要減列?
主席:剛剛提的……
張委員麗善:整目10%是王惠美委員提的嘛!
管委員碧玲:整目10%沒有過。
王委員惠美:太少了吧?
主席:還沒過啦!
王委員惠美:來,再解釋一下第83案。你們現在不是要動物零安樂死嗎?
李處長春進:對。
王委員惠美:那你們處理的錢在哪裡?在這條吧?
李處長春進:基本上有兩筆錢,一個是建築物的,一個是在行政效能,這個行政效能的部分大概都是給地方政府、獸醫師和獸醫檢查員,還有一些軟體的編列,所以基本上除了硬體以外,軟體的費用統統是在這個部分。
王委員惠美:軟體的費用就花了一億七千多萬元?你們有沒有去開發一個統一的軟體給各個縣市政府?還是一筆錢給各個縣市政府自己去處理?
李處長春進:報告委員,這個軟體不是電腦的軟體,是人事費和行政管理這些,電腦的部分當然也是在這裡面,但是基本上還是剛才有提到的,事實上現在每年大概有72個人事在這裡,包括地方的獸醫師和地方的動物的照顧……
主席:不是買程式。
李處長春進:不是跟電腦有關係,所謂的軟體是指人事費,就是跟投資資本來比,它是不一樣的。因為這是地方政府都需要的……
主席:我們要處理了。現在有王惠美委員的提案,整個「04」的4億3,217萬5,000元凍結10%,請問各位委員還有沒有其他的提案或其他數額、金額,或其他的凍結數?如果沒有,我建議凍結5%,好不好?
王委員惠美:你再講下去,我就要自己喊凍20%。
主席:你在說的這個是4億元耶!不然你也說別的。
王委員惠美:4億元凍10%哪裡會多?公務人員每年自己砍8%都能夠生活,你在怕什麼?你們這些沒有當過首長的人都不知道人家錢怎麼用。
李處長春進:因為這個對一些比較窮的農業縣……
主席:這些都是補助。
李處長春進:對,這是人事跟……
王委員惠美:去年多少?績效呢?我現在講的是績效。
李處長春進:這個人事費都會有。
主席:都固定的,也沒有加薪。
王委員惠美:好,5%。
主席:好,凍5%,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王委員惠美:動物零安樂死的部分要給我們一個交代,好不好?
主席:好,第3目「農業管理─04畜牧管理」的部分凍5%,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王委員惠美:還有動物零安樂死的部分。
主席:動物零安樂死的部分要提……
張委員麗善:你不是要提凍10%,怎麼會變成5%?
主席:我們很激動,剛才已經20%了。
張委員麗善:沒有激動,是比較遠而已。
主席:我們剛才也凍結20%。好,我們不激動。
第84案到第88案是針對第3目「農業管理─05輔導推廣─業務費」,請委員表示意見。
王委員惠美:我支持蔡培慧,凍結三分之一。
主席:支持蔡委員,業務費的部分凍結三分之一。
請農委會周副處長說明。
周副處長若男:第84案的三千二百多萬元大部分是辦農民學院的一些訓練,這部分凍三分之一對推動訓練……
管委員碧玲:我建議預算照列。
王委員惠美:你們現在預計的班別有數字出來,去年多少?
周副處長若男:去年是一百七十幾班。
王委員惠美:去年編多少?
周副處長若男:4,000萬元。
王委員惠美:是因為效率不彰才自己砍到3,200萬元?
周副處長若男:不是,是因為經費有做……
王委員惠美:有時候不是我們不給你們支持,是你們自己都認為不太重要。
周副處長若男:我們辦的訓練需求還是很大,所以學員的自付額提高。
王委員惠美:獎補助補助什麼?
周副處長若男:獎補助的部分,我們是針對這次農會改選後的一些訓練及農會的推廣教育訓練,以及……
王委員惠美:以前編多少?
周副處長若男:去年整體編1億7,000萬元,今年編1億4,000萬元。
王委員惠美:你們獎補助是給縣市政府去辦嗎?
周副處長若男:不是,我們是給農會,譬如說,農會的推廣教育設施,還有農會辦理農保的行政費用的補助。
主席:那是業務人員的訓練。
管委員碧玲:這部分比較簡單,先照列通過,我們後面再來討論比較重要的。
主席:好,「05」的部分孔委員請發言。
孔委員文吉:我來問一下,大學方面有沒有輔導?大學的農業專班或……
周副處長若男:有,在農民學院裡面有,也有到大學辦一些農民的訓練。
孔委員文吉:你們現在是跟哪幾個大學比較……
周副處長若男:宜蘭大學、明道大學、屏東科大、嘉義大學。
主席:對於農民的訓練的部分,就依照各位委員的看法,我們就不凍,但是「05」的部分就照原列數。
王委員惠美:徐永明剛進來了,徐永明要凍2,000萬元。
徐委員永明:能不能解釋一下第87案?針對農會給予獎補助,可是出現這麼多問題,到底有沒有督導?
王委員惠美:有啦!都到農會吃香的、喝辣的啦!
主席:有沒有考核啦!
徐委員永明:我的意思是說,每次都發生這麼多事,我們還是持續在補助,對於發生事情的農會,有沒有給予不同的待遇?有沒有給一些警惕的效果?
周副處長若男:我們對於農會的考核,都已經請縣市政府嚴格做考核。
徐委員永明:事情還這麼多,我的案子上面就有寫。
王委員惠美:我們希望你們在考核輔導不要用政治力去介入人家的專業,我還是要強調這一點。
管委員碧玲:好啦!這個就改進啦!有則改之,無則嘉勉。
徐委員永明:你們提個改進的計畫好不好?
管委員碧玲:他們不一定有嘛!就是提一個加強業務、增加績效的報告,好不好?
主席:第3目「05」的部分,從第84案到第87案、第88案,照原列數,請農委會提書面報告。
王委員惠美:為什麼第89案這裡突然藏了一個「04」?
主席:「04」處理完了,已經過了。
王委員惠美:張麗善就沒有說放在這裡。
主席:都已經凍到了,傷筋動骨了。
第89案剛才已經處理過了,現在處理第90案。
從第90案第3目06「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到第101案,請各位委員表示意見。
徐委員永明:第93案一樣還是績效的問題,104年度農產品進出口值減少,我們在日本和很多地方的市場都被中國大陸和其他國家取代,這個效用到底如何?
蕭副處長柊瓊:主席、各位委員。104年全球經濟都很不理想,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行銷作為更為重要。
徐委員永明:更為重要但要有效。
蕭副處長柊瓊:今年我們提出新南向計畫,這也是今年會裡很重要的任務,我們已經成立小組,知己知彼,針對對方與我們自己的優勢做了很好的檢討,希望委員給我們機會。
另外,我要特別報告,去年國際處的預算是三億五千多萬元,今年只剩下三億一千多萬元,在整體經費削減的情況下我們還要推出新的計畫,因此我們很希望各位委員給我們一個機會,讓我們盡力拓展外銷。
王委員惠美:我建議你們檢討過去的計畫,把那些效果不彰的計畫拿掉,這樣新增的計畫才會有力量。你們現在編列預算的方式是以前5個案繼續進行,然後又增加為6個案,並沒有汰弱留強,在案子增加的情況下,把經費分配出去的結果就是每個案子的經費變少了,也沒有主力的計畫,所以我還是建議你們確實的檢討過去的計畫有哪些是沒有績效的,然後加強你們真正需要的計畫。
徐委員永明:先凍結10%。
王委員惠美:凍結30%。
主席:三億多元的預算凍結10%,徐委員提議凍結10%.
王委員惠美:凍結20%。
徐委員永明:你們把焦點放在新南向政策是不錯的,但我們不瞭解你們的諸多計畫是不是都是延續性的,是不是都是跨年度的,但錢都花在這上面,如果你們能淘汰一些舊的計畫,提出一些新的計畫,我們一定會支持。
主席:請農委會把細目送給委員會。
管委員碧玲:我們採用徐委員的案子凍結10%,然後把王委員的連署一起放進去,王委員的案子是凍結30%,徐委員的案子是凍結10%,我們就凍結10%。
主席:連署的是鄭委員天財的案子。
張委員麗善:第96案和第97案可不可以一併講?
主席:請說。
張委員麗善:東南亞國家的農產品和我國的農產品重疊性很高,經過幾次颱風,我們的農民已經血本無歸了,業務費的編列到底是在嘉惠農民還是在損傷農民?
蕭副處長柊瓊:國際處最主要要做的是往外拓銷,我們能夠做到的是絕對不損害農民的利益。剛才委員特別提到智慧財產權的部分,我們會在所有報告中就有關智慧財產權的規劃特別向委員報告。
主席:你們要記取的教訓就是以前智慧財產權都跑光了。
王委員惠美:黃偉哲委員要減列300萬元的委辦費,在這個科目中,你們要做什麼?
蕭副處長柊瓊:2,047萬4,000元是我們所有的委辦費用,我們要特別說明,委辦費並不表示國際處自己都不辦,所有的計畫我們都會參與,只有在人才培育、農產行銷輔導等需要專業人士的部分我們才會委辦。
王委員惠美:你們委辦什麼項目?我們並不是說你們不參與,我們是想知道你們委辦哪些項目?
銷副處長柊瓊:比如生物性肥料或生物性農藥拓銷研討會,我們可能委辦一個機關和我們一起合辦,這是國際組織的方面。另外又如通關平台需要做系統的維護,我們無法自己負責整個系統,所以需要委辦。另外,還有行銷人才培育及農產行銷輔導也需要專業人士幫我們做內部的計畫工作。
張委員麗善:委辦的對象大概都是學界嗎?
蕭副處長柊瓊:不一定,有學界、研究機構,也有產業界。
曹主任委員啟鴻:這部分請大家支持,不要凍結,最近台灣很強的微電網已經輸出去了,印尼和菲律賓的獨立島嶼缺少電源、水電,他們電的成本非常高。
王委員惠美:微電網和你們有關係嗎?
曹主任委員啟鴻:工研院找我們合作,微電網可以用在農業方面,用途非常廣,印尼曾經有這樣做法但失敗了,所以菲律賓轉而和我們合作,這些相關的合作,我們現在是窮於應付,這是很好的方向。
蔡委員培慧:我相信國際農業合作是必要的,我提出第101案刪除預算的原因是你們會補助一些受委辦單位參加國際性的展會,但你們過去補助的單位都是一些比較優勢的單位而非對台灣農產品做全面性效益的評估,因此我認為這個補助項目應該凍結。
曹主任委員啟鴻:最近我們委託農機到印尼展覽,下一波要到印度,此外我們的動物飼料銷售量很好,這些林林總總的東西都要委託既有的產業去開創。
蔡委員培慧:你們補助的都是原本經濟能力就很好的單位。
曹主任委員啟鴻:他們需要拓展銷售點,比如飼料出口之後需要很多展出的分店,這些都必須透過產業公會拓展,不是政府本身能拓展的。
王委員惠美:不要凍結二分之一,凍結20%。
主席:你剛才說凍結30%,徐委員永明說凍結10。
王委員惠美:所以我才說凍結20%。
管委員碧玲:亞洲其他國家做不到的事情,人家願意和我們合作,可見這有競爭上搶市場的需求,這種案子多半是到最後才核銷,但前面必須先簽約,因為國際競爭必須搶時機,所以必須趕快把約簽下來,予以凍結會失了先機。
徐委員永明:主委這樣講的話,主委應該保證其成效和必要性。
孔委員文吉:第96案和第97案有關農產品進口損害基金的部分……
主席:第96案和第97案是農產品國際合作拓銷座談會,這個部分請大家再稍微聚焦一下。
在場委員有主張凍結30%,有主張凍結20%也有主張凍結10%者,曹主任委員希望不要凍結,請各位委員決定一下。同時也請主張10%者提出書面。
王委員惠美:你們要告訴我們何謂微電網,你們能做到什麼程度,生物性肥料是怎麼通關維護的,我勉強同意凍結10%,並請農委會做專案報告。
曹主任委員啟鴻:不要凍結。
王委員惠美:為什麼不要凍結?
管委員碧玲:這是為免被束縛而失了國際競爭上的先機。
王委員惠美:這樣叫做綁手綁腳嗎?沒有削減你們的預算,只是凍結已經對你們很好了,這樣還說是綁手綁腳,這種話你們說得出來?如果這樣乾脆不要審查,全數通過就好了。我只是要求讓委員瞭解,你們就說是綁手綁腳,是不是全數通過就好了?我們領的是選民的錢。
徐委員永明:妥協一下,凍結10%。
張委員麗善:對,凍結10%,你們好好的規劃然後來做專案報告,這是一個解套的方法,我們並沒有刪除預算。
管委員碧玲:我擔心的是這樣一來會變成有十分之一的案子沒有辦法簽。
王委員惠美:他們如果很急就應該趕快把計畫送來,然後召委快點排議程就好了,況且他們也不可能在一月、二月就委託出去。
管委員碧玲:這個案子如果一直無法三讀,他們就沒有辦法做,預算又被凍結的話,他們更是完全不能動。
徐委員永明:請問曹主委,凍結10%真的會很難執行嗎?
曹主任委員啟鴻:先凍結10%,我們儘快的提出專案報告,同時請委員趕快排定議程。
徐委員永明:委員會承諾只要專案報告一送進來,我們會儘快的排議程。
主席:在本會期排專案報告可以嗎?
王委員惠美:可以,但要講清楚。
管委員碧玲:你們為了凍結10%而紊亂體制,今年就開放明年的預算,意思就是不要凍結,如果曹主委說可以凍結10%,那乾脆凍結20%好了。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們提出書面報告。
徐委員永明:我的意思是凍結10%並請農委會提出書面報告,不這樣做,等一下萬一決定凍結20%或30%,你們更難做事。
王委員惠美:你們這種說法是在騙沒有掌理過行政的人,像這樣的話,我們今天不必審查了,全數通過就好了。
孔委員文吉:凍結10%並提出書面報告。
管委員碧玲:不是說不凍結嗎?為什麼又要凍結10%?
主席:王委員已經高抬貴手,下一目再凍結,下一個環節再凍結,後面還有很多案子,總共有七百多案。
第3目06「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照原列數,但請農委會就新增部分提出書面報告。
第3目07的部分從第102案……
孔委員文吉:第96案和第97案還沒講,我們有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請問,你們要從東南亞國家進口什麼農產品?你們要怎麼要幫助台灣農民?你們為什麼不從3C等產品著手?進口的農產品項目是什麼?為什麼要編列那麼多錢?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是幹什麼的?新南向政策的農產品和我們的農產品有沒有重疊性?是不是別人的價格低,台灣的農產品無法和別人競爭所以才要補助?
主席:這部分列入書面報告,下次排定專案報告,書面報告中要提到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時……
孔委員文吉:新南向政策是針對什麼農產品?農產品重疊性如何?哪些農產品需要補助?
曹主任委員啟鴻: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的設立由來以久,這十年來我們一直在扶持農業,從我們加入WTO開始就有很多農產品進口,以稻米為例,我們會用在國內稻米的保價收購,基金適用的範圍很大,因此我請企畫處和國際處說明。
蕭副處長柊瓊:以前國際處的農業管理中並沒有行銷經費,以前的行銷經費都列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拓銷、人才培育都是使用基金,之所以會有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是因為我們加入WTO後可能會有很多農產品進口影響農民權益,因此需要設法以各式各樣的辦法給予補助,曾受補助的項目包括梅子、筍等,雖然項目不多,但我們真正比較積極性的作為是在產銷結構調整的部分,去年開始,院裡要求將例行性的業務回歸到農業管理,所以我們將展覽和人才培育的部分移到農業管理。
張委員麗善:12月時高麗菜價就會崩盤,你們現在要將高麗菜賣到國外也只是找幾個超級市場而已,可能無法完全吸收高麗菜的產量,這樣是否會造成高麗菜價崩盤?會不會用到農產品受進口影響損害救助基金?
蕭副處長柊瓊:農產品必須受到進口損害才適用此一基金,我們會以其他經費處理。
主席:那有95機制。
陳署長建斌:高麗菜價可能沒有預估的這麼大的壓力。
張委員麗善:超過100公頃。
陳署長建斌:50天、60天、70天都可以收,我們會予以分散。至於高麗菜外銷,我們是採預備做法,事先建立管道,萬一真的產量太多還可以外銷新加坡,量少銷少、量多銷多。
張委員麗善:你們預計外銷新加坡的量是多少?
陳署長建斌:國際處長正在和對方談,處長現在在新加坡。
張委員麗善:是針對一些超商嗎?
陳署長建斌:是。
孔委員文吉:既然是賣出,為什麼還要給與進口損害補助?
張委員麗善:這不會適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補償基金。
孔委員文吉:既然如此,為什麼要編在這裡?
主席:這是立法院的決議,是立法院要求編列在這裡的,否則,編列在農糧署我也沒有意見。
曹主任委員啟鴻:那是因為產業結構調整,希望能增強我們的體質,必要時也要有外銷。
張委員麗善:這次蔬菜調節失靈,進口蔬菜量不足以致市場供需無法平衡,也就是供應量不及需求的量,你們進口蔬菜時會用到這筆經費嗎?
孔委員文吉:請他們就此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我剛才已經要求農委會針對這一目提出書面報告,而書面報告要涵蓋產業結構的部分。
孔委員文吉:必須針對產業結構的部分提報告。
主席:請農委會針對產業結構的部分提出書面報告。
孔委員文吉:建議刪減一點,刪減500萬元。
管委員碧玲:剛才審查國際事務的部分,聽說國際處處長還在打拼,我覺得很不捨,實際上這是衛福部的業務,結果是農委會在分攤,農委會卻遭受到這樣的衝擊,我認為要嘉勉處長,無論如何請主委表達我們對他的鼓勵和慰勉,他真的很辛苦,希望他不要辭職,繼續為國家效勞。
張委員麗善:他確實很辛苦,但他的態度有問題。
主席:請他改善態度。
管委員碧玲:不會,那是情境理論,我們原本就希望常任文官是專業取向,他們的政治能力不見得很高強,在那個情境之下,我們可以理解,如論如何還是要嘉勉他。
孔委員文吉:凍結一點。
主席:你要凍結的是哪個部分?
孔委員文吉:整目都凍結一點,現在整目如何處理?
主席:剛剛已經處理完整目的部分,你現在是回頭詢問有關第96案、第97案的問題,他們向你說明第96案、第97案的編列是沒有問題的。
張委員麗善:主席說的整目是指第3目嗎?
主席:處理完的是第3目06的部分,現在要處理07。
王委員惠美:處理得如何?
主席:照原列數。
王委員惠美:照原列數就是三億多元的經費連一毛錢都不刪減,你敢講照原列數?這樣我對全民無法交代。
孔委員文吉:整目凍結10%。
主席:凍結500萬元嗎?
王委員惠美:什麼凍結500萬元?徐委員永明已經主張刪減2800萬元,還說什麼凍結500萬元。
孔委員文吉:凍結500萬元,然後針對產業結構的部分提出書面報告,我們現在是在講整目。
主席:不是整目而是第3目06的部分,三億一千兩百三十一萬七千元已經處理……
王委員惠美:我提案凍結30%,現在只凍結10%還有問題嗎?
主席:你本來提議凍結30%,後來有人提出凍結10%,你剛才憤而離席時,我們討論過了凍結10%,曹主委也拜託大家多幫忙,這是國際農業合作諮商的部分,他們有心要做,大家如果真有意見,後面還有兩百多億元、三百多億元的預算。
王委員惠美:整個科目再凍結10%,他們可以自己去勻支,我們是藉此給他們一點督促。
孔委員文吉:請他們提出書面報告,預算則凍結10%。
主席:如果現在凍結,是否他們在一月一日提出書面報告,一月一日就解凍呢?我們有要求他們在預算通過後,提出書面報告。
王委員惠美:只要求他們在通過之後提出書面報告是完全沒有效果的,應該凍結10%並提出專案報告。
主席:專案報告會拖到下會期開議。
王委員惠美:他們有很多委外案件,委外的速度沒有那麼快,所以不必那麼急,你可以去查他們每個月的開支,有時候到八月、九月才處理一些事情。
孔委員文吉: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請他們就新南向的部分提出書面報告,我們一定會排專案報告,預算就不凍結了。
王委員惠美:凍結10%並提出專案報告,專案報告之後我們還可以討論,看看錢花得有沒有道理,希望他們能真正的落實,真的有績效,我們也可以探討哪些事情應不應該做,有些東西根本不是很需要的。
主席:如果你們堅持非凍結不可,那麼我們凍結5%伺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現在處理第102案第3目07的部分,請農委會統計室李主任說明一下。
李主任秋嬿:統計調查事務費四百多萬元主要用於印製六種農業統計書刊,另外還包括請縣市政府或鄉鎮公所……
主席:農業統計有沒有辦法即時預警?比如有人操縱等等。
李主任秋嬿:有,我們都會提供業務單位。
主席:有多即時?
李主任秋嬿:比如12月甘藍可能會漲價,我們在10月中就會提出警告,再如物價何時會回穩,我們也都會通知業務單位。
主席:有這方面的預警,你們也要line給我們,或發簡訊給我們,不然我們怎麼知道你們有做?
李主任秋嬿:我們提供資訊是以業務單位為主。
主席:好,只有四百多萬元而已,就照原列數。
第102案第3目07的部分照原列數。
現在處理第103案第3目08的部分到第107案,請各位委員表達意見。
孔委員文吉: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管理費用編列一億六千四百四十六萬一千元,為什麼收入只有2,282萬元?
張主任淑賢:104年度園區標準廠房、土地、住宅租金的收入共有一億三千四百多萬元,這個科目從105年度開始移到作業基金。現在園區正在做擴區工程,包括增加165公頃園區腹地、增建多功能倉儲服務區與多功能生活服務區,也就是產業人才培訓中心。政府要求我們除了政府撥充的經費之外,我們的作業基金也要負擔一部分,現在作業基金就是以收入作為整個園區擴區的擴充經費,所以一億六千四百四十六萬一千元是員工的薪水、招商及園區營運管理的費用。這裡所列的收入是規費收入,數目比較少,剛才所說的土地、租金與廠房收入放在作業基金中。
張委員麗善:場地使用率和出租率到底是多少?
張主任淑賢:園區的土地大概有233公頃,其中可以出租廠商使用的大概是94公頃左右,就是租地自己蓋廠房的部分,現在已經承租或是已經蓋好的部分有75%,如含預租也就是已經預定但還在籌備的部分則超過九成。我們的素地的部分是不夠的,因此才有擴區工程,我們向台糖租地擴充165公頃,這部分可以再提供93公頃素地自建廠房。
另外,目前我們有4個標準廠房,第一期的14間廠房已經駐滿;第二期的廠房有56間,出租了38間,還有預租者尚在洽談中;第三期廠房是兩個動物疫苗客製化廠房,都已出租;水族研發中心有18間廠房,已經出租了11個單位。
張委員麗善:據你們預估,百分之百開發後,收支會不會平衡?
張主任淑賢:我們現在很難預測,但園區的租金會越來越好,目前有104家廠商,預計明年可以達到原定目標120家,現在104廠商投資金額約94億元,去年產值為49億元,有些大廠正在蓋廠,他們投入營運後,預計兩、三年內產值可以提高到3、4倍左右。
張委員麗善:有沒有對目前已經圈地、簽訂契約但尚未動工者給予一個規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沒有建造的話,契約無效?
張主任淑賢:有,我們有規定在一定期限內要開發,但可以展延,期限為3年,可以展延3年,一共是6年。
張委員麗善:6年的過程中要不要租金?
張主任淑賢:他們進駐之後不必租金。
張委員麗善:這時間太久了,況且他們可以先圈地。
張主任淑賢:這是自建廠房的部分。
張委員麗善:這是向台糖租地自建廠房的部分,你們和台糖簽約幾年?
張主任淑賢:對,我們和台糖簽約20年,第二期可以再展延。
張委員麗善:93公頃台糖土地的取得沒有問題嗎?
張主任淑賢:沒有問題,230至300是向台糖租的。
張委員麗善:我沒有記錯的話,本委員會之前做過一個決議要求台糖的土地不能繼續蓋房子要做農用,你們有沒有違反我們的決議?
張主任淑賢:應該沒有,這塊地還是做為農用,是做農業生物科技,是讓農業加值然後出口,園區的廠商是向農民取得原物料。
孔委員文吉:屏東生物科技園區明顯的是經營管理不善,績效也不良,會議中心使用費收入只有40萬元,豐和館委外經營權利金只有14萬元,為什麼這麼少?這個部分績效不彰,我堅持要刪除這部分的經費。另外,人事費是多少?
張主任淑賢:人事費是5,200萬元。
張委員麗善:一個園區的人事費就要5,200萬元?
張主任淑賢:我們只有四十幾位員工。
孔委員文吉:四十幾位員工的人事費要五千多萬元?
張主任淑賢:我們管理233公頃的園區、104家廠商,所有的工商行政都要做。
主席:有沒有包含行政費?
張主任淑賢:有。
主席:這是人事費加行政費。
張委員麗善:你剛才說簽約廠商的開發期限是3年,可以展延3年,這6年期間是不收租金的,哪些廠商有這個權限?你們有特定篩選廠商嗎?是不是有什麼機制?
張主任淑賢:這點請楊組長說明。
楊組長聰敏:我們有一個審查機制,通過審查的廠商才能進入園區,廠商進來之後必須和我們簽訂租約,簽訂租約後大概6個月內要開始建廠,且只能展延3個月,也就是說在9個月內要完成整個程序,未遵守這個程序,我們就予以廢止。
張委員麗善:她剛才說6年,你現在說6個月。
楊組長聰敏:對,素地的部分是這樣。
張委員麗善:素地的部分是幾年?如果圈地圈了6年,然後統統不動,既無罰則也不必繳租金嗎?
楊組長聰敏:有租出去的才是這樣。
張委員麗善:剛剛她說不收租金。
王委員惠美:從簽約就開始收租金嗎?
楊組長聰敏:開始收租金。
王委員惠美:6年內沒有完成就解約嗎?
楊組長聰敏:整個投資計畫沒有在9年內完成就要遷出,契約就要廢止,新的設管條例已經修訂了。
張委員麗善:9年會不會太久了?
楊組長聰敏:生物科技園區營運的發展比較長一點,所以開發期也比較長一點。
張委員麗善:開發期限3年、展延3年,一共是6年,6年內不動的話就要解約,一旦簽約後有多長的期限?廠房的期限幾年?
楊組長聰敏:廠房租約20年。
張委員麗善:這麼長嗎?
楊組長聰敏:他們建廠後當然要營運,而營運是永續的概念。
王委員惠美:20年後呢?
楊組長聰敏:可以再續約。
張委員麗善:可不可以給我們整份的報告?
楊組長聰敏:沒問題。
管委員碧玲:這部分是否照列?
孔委員文吉:收入只有兩千多萬元,人事費卻高達五千多萬元,兩者相差太多。
張主任淑賢:我剛才向委員報告土地、標準廠房和住宅租金,104年度收入是……
管委員碧玲:你自己剛剛口誤,你剛才說五千多萬元是人事費,其實它包括行政費。
張主任淑賢:剛才委員是說我們的收入只列了兩千多萬元。
管委員碧玲:不是,她剛才是說收入兩千多萬元,人事費五千多萬元。
張委員麗善:你們所有的收入只有2,282萬元,和實際的一億六千多萬元差距太大。
張主任淑賢:我剛才講過我們的收入除了農業管理預算書中所寫的兩千多萬元外,還有標準廠房、土地和住宅租金收入,104年度總共收入一億三千四百一十萬元,這個科目105年度開始改列農業作業收入基金,那是要做為廠區擴充及廠區維運的經費,所以我們將其列在收支對列的作業基金中。
主席:對,基金歸基金,公務預算歸公務預算。
孔委員文吉:給我們一份去年度的收支。
邱委員議瑩:過去我們一直在談園區自來水的問題,現在問題解決了嗎?
張主任淑賢:園區自來水現在還是使用地下水,但有一定的量,我們是地下水補助地區,所以整個園區每天限制8,000CMD的抽出量,我們都有做監測,現在園區的用水還沒達到這個量,只有五千多噸。
邱委員議瑩:不能裝設自來水嗎?
張主任淑賢:現在還沒有,等到水庫有了之後……
邱委員議瑩:水庫?不要亂講,屏東哪有要蓋水庫?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當縣長時,長治鄉沒有自來水,所以我們鑿了一個自來水供應站,當時有抗爭,但現在問題已經解決了,我們要努力引進自來水。
邱委員議瑩:將來有自來水當然是使用自來水。
曹主任委員啟鴻:屏東生物科技園區是台灣很多廠區的模範生,當初大家都預言說這個園區一定會變成蚊子館,如今已經證明陳建斌的努力與使命必達,這個園區現在是一片榮景,大家爭著要進來,所以請大家多給予鼓勵。
張委員麗善:雲林縣是農業縣,既然你有這麼成功的案例,雲林縣應該copy一下。
主席:做得不好的話,大家都不要,做得好的話,可以在雲林設一個,台南設一個。
王委員惠美:我建議大家都來屏東。
主席:這個部分照原列數,也就是第103案第三目08部分到第107案照原列數,但你們要將績效的書面報告送給孔委員文吉及本會各委員。
張委員麗善:不必凍結10%,然後要他們來這裡報告嗎?
主席:不用,不要做得好也凍結,做得差也凍結。
張委員麗善:不是,他一定要報告。
主席:我有說提書面。第108案是孔文吉委員的提案,其中有一部分是第5目的07,有一部分是第5目的01,因為第5目還沒有處理到,我們等一下再回過頭來處理。公務預算暫照列,07的部分我們後面再處理。
現在處理第109案,第4目「農業發展」總共有325億575萬3,000元,因為這個是通案,大家要整目來處理,還是一個分支、一個分支的來處理?
王委員惠美:建議一個接一個分支處理。
主席:如果一個接一個分支的處理方式,那整目的部分都要暫保留。
第110案有3個部分,包括02分支、03分支及06分支,我們是不是先處理01分支,到時候再回來處理02?
王委員惠美:好。
主席:那就先處理第111案和第112案的01分支,總共是2,000萬元,蔡委員提議凍結二分之一。
胡處長忠一:我說明一下,因為蔡委員以為每一個縣市是用不同的比例來補助,事實上我們是由下而上……
主席:你向他解釋過了?
胡處長忠一:是。
主席:他同意撤案?
胡處長忠一:對。
王委員惠美:你不要只對他們解釋,也解釋給我們聽一下。
胡處長忠一:是。因為蔡委員很關心這個案子,他認為這個經費應該是每一個縣市平均分配,但是我們這個是由下而上,是競爭型的。
王委員惠美:寫計畫上來才給。
主席:是競爭型的。
胡處長忠一:然後有委員來評審。
王委員惠美:哪一個縣市寫得最好?
胡處長忠一:不是只有幾個縣,大概有8個縣。
王委員惠美:一個縣給多少?
胡處長忠一:不一定,要看那個計畫的好壞。
主席:是競爭型,不是統統有獎。
因為提案委員同意撤案,所以第111案和第112案照原列數。
接下來要處理02分支,第110案和第113案都有02分支,包括管委員和孔委員的提案,還有第114案、第115案及第116案。
請農委會農水處說明
謝處長勝信:主席、各位委員。02的部分有六億四千多萬元,主要是針對12個比較財困的水利會來做補助,除了台北公、七星、桃園和高雄以外,其他都是。
王委員惠美:補助的標準怎麼樣?
謝處長勝信:依據它財困的情形,我們有一個評審的方式來做補助。
主席:每年的補助金額都不一樣嗎?
謝處長勝信:大致上每一個會差不了很多。
王委員惠美:這個是不是03的18億元?
謝處長勝信:是02。
王委員惠美:02有多少?
謝處長勝信:六億四千多萬元。
張委員麗善:你們補助的方向是什麼?
主席:補助它的什麼費用?
謝處長勝信:它的收入部分和人事部分這些。
張委員麗善:應該不是這樣說,這是因為當時在李登輝時期停繳水租,對不對?
謝處長勝信:那是在22億元那部分,另外有針對比較財困的部分再補它。
張委員麗善:除了既定的部分,另外再補。
主席:剛才講的22億元是因為以前停繳水租,所以由中央政府補助。
王委員惠美:以前這個科目是多少?
謝處長勝信:以前也是這樣子,從民國81年編到現在都是如此。
王委員惠美:你們有沒有去看看他們到底改善多少?
謝處長勝信:其實我們每年都有去評比,比起以前我是覺得進步很多。
主席:02的部分,包括張麗善委員、徐永明委員、管碧玲委員及高志鵬委員都有一些減列或是凍結,請各位委員表示意見。
王委員惠美:還有孔文吉委員也有提案。
張委員麗善:這項經費的補助標準是依照他們的會員人數嗎?還是依照什麼?
謝處長勝信:沒有,是依據他們的財困情形,我們會做出評比。
王委員惠美:最近財困縣市的財務有沒有什麼變化?
徐委員永明:我們關心的是這個補助好像變成常態,不管他們好不好,反正你們一定會養下去,所以我認為應該凍結預算,你們要提出一些方案啦!看這筆錢是不是真的要一直花下去,那他們有沒有辦法自主,否則你就真的是在養他們,然後你又不能直接控制他們。
謝處長勝信:其實這些水利會都是屬於鄉鎮型的,所以農民的需求比都市型的高,他在技術上真的是比較困難,依目前我們所瞭解。
張委員麗善:好啦!對於貧窮的縣市,我們還是應該要照顧農民。
王委員惠美:你把連續3年各個縣市補助款的資料給我。
孔委員文吉:我在這裡要對水利會表達強烈抗議,因為我到我們山地鄉,有很多都不是農田水利會的會員,那山地原住民也有種稻的,而這個水源上游是經過我們山地鄉,花蓮的卓溪鄉和台東的海端鄉我都去過,很可惜他們都不是水利會的會員。
主席:都沒有農水路,沒有灌排系統。
孔委員文吉:但是水源是在我們那邊。如果請水利會來幫忙,你們都是見死不救,還說只照顧會員,那原住民沒有幾個是水利會的會員,本席碰到很多這樣的問題,所以我要請農委會的主委真的要重視這個問題,因為水利會只照顧會員,對於非會員的,非農田水利區的,失業的,你們幾乎是不聞不問,所以本席的第113案針對農田水利會的部分凍結30%。
謝處長勝信:孔委員,我可以說明一下嗎?
孔委員文吉:我去會勘了好幾次,包括花蓮的和台東的。
管委員碧玲:關於農田水利會的土地利用,有沒有什麼法規命令在規範?他們提供給人家設定地上權,去蓋房子利用的時候,那個使用目的有沒有任何法規命令在規範?
謝處長勝信:他們的土地假如是做事業用,必須做農業灌溉使用的部分是不能做這個使用。
管委員碧玲:什麼樣?
謝處長勝信:本身還是做農業灌溉使用的這些土地是不能出租的,除非這個區已經不再做農業灌溉使用,而且都市計畫已經把它編定為住宅區,這部分才可以做另外的使用,這個是都會型的比較有可能啦!
管委員碧玲:土地的利用你們有沒有好好管理?
謝處長勝信:一般來講,水利會的土地如果是大面積的,我們都不同意它出售,都是同意用租的方式。
管委員碧玲:多大叫做大面積?
謝處長勝信:500平方公尺以上。
管委員碧玲:那設定地上權呢?
謝處長勝信:設定地上權我們是不會反對,因為這個可以變成租金收入。
管委員碧玲:所以任何使用目的都可以去設定地上權?
謝處長勝信:只要他們去評估過,對水利會是有利的,而且經我們審查通過。
管委員碧玲:他們這些方案有沒有一定的行政程序?
謝處長勝信:一定要報我們這邊,准了之後他們才可以去做。
管委員碧玲:你們把農田水利會的土地利用狀況列表,弄一個細目給我們參考,好不好?
謝處長勝信:好。
孔委員文吉:全國農田水利會有17家,其中12家財務狀況長期不佳,都是仰賴農委會的補助。
謝處長勝信:對,尤其是台東和花蓮。
邱委員志偉:主席,第113案孔文吉講得很有道理,我覺得不要凍結,用主決議比較好,比較有績效。
孔委員文吉:凍結啦!
謝處長勝信:我們現在已經簽給主委批了,我們試著要把灌區外的土地納入灌區內,它的水源必須能夠充足供應,我們會協調水利會把這些納進來,由它做管理,然後一些設施……
邱委員志偉:農水處要承諾對原住民非會員的部分加強。
孔委員文吉:灌區外到灌區內,你說這個計畫什麼時候開始?
謝處長勝信:等簽准之後就可以開始請水利會提報進來,我們會繼續和水利會去協商。
邱委員志偉:孔委員,如果凍結預算會影響其他農田水利會的運作,我覺得用主決議比較好。
謝處長勝信:已經有改變了,會把灌區外納進來,我們已經在協商,和水利會已經有這樣的共識。
邱委員志偉:用主決議比較好,不要凍結。
孔委員文吉:凍結10%,等他們那個計畫送過來。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用主決議比較好,不然你會凍結到全省的水利會。
主席:總共6億元耶!
謝處長勝信:這部分先這樣通過,另外一個案子是在後面的部分。
主席:下一個是26億元。會議是我主持,不是你主持。
謝處長勝信:對不起。
徐委員永明:我詢問一下,如果這些水利會的財務狀況都不好,你們每年編預算持續在補助,有沒有什麼結構性的改變?
主席:補助久了會養成依賴性。
徐委員永明:如果水利會都是拿你們的錢,那我們編預算給你們,然後我們又監督不到,我看你們平常也拿他……
主席:徐委員提的這個顧慮剛才講過了,你要不要提出什麼解決方案?
徐委員永明:長期而言,農委會有沒有什麼看法?還是覺得無所謂?
主席:這奶嘴什麼時候可以拔掉?請主委說明。
曹主任委員啟鴻:向孔委員說明一下,台灣的農田需要灌溉,到目前為止,農田水利會的灌區不到50%,另外50%是灌區外,那麼灌區外過去是靠經濟部水利署的預算,但是杯水車薪,我們認為現在有很多原住民回到自己的部落,或者是年輕人回到家鄉去耕作的時候經常缺水,所以我們希望有一個主決議,針對這些比較邊緣,財政很弱的地方可以優先施作。
孔委員文吉:灌區外的。
曹主任委員啟鴻:徐委員是關心預算這樣年年出去,沒辦法讓他們自己站起來,坦白講,這是政府對於弱勢地區的一種照顧,他們有灌溉區之後就會有農業生產,生活就安定,所以我覺得這是政府一個應當必要的作為。
王委員惠美:主委,你們是「乞丐許大願」,光是灌區內的水力排就做得零零落落,現在還要加上灌區外的水力排,你們自己的錢也有限,不是嗎?那個部分應該另外再想辦法,看是不是從水利署那邊多要點錢在山地地區去用,什麼灌區內又要灌區外,現在農委會越管越寬。
張委員麗善:主委,我覺得可以用特別預算,因為以前無自來水地區一次可以編列40億元來做,現在灌區外也應該要這樣子,我覺得預算要再另外編列,這樣才能夠做到。
主席:另外編列,不是編列在現在對水利會的補助。
孔委員文吉:剛才主委講得沒有錯,灌區外就是無自來水地區。
主席:但是灌區外也是農民,灌區內也是農民。
孔委員文吉:那個40億元是因為當時要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現在沒有,去年多少錢你知道嗎?全國的灌區外只有700萬元。
主席:好,以後我們的做法會和你們不一樣。
孔委員文吉:你現在說對灌區外有一個檢討計畫,那本席現在就幫灌區外請命。
主席:孔委員,你提一個主決議,明年度來處理。
孔委員文吉:對於灌區內的就凍結10%。
主席:你替灌區外請命,卻凍結灌區內的預算。
孔委員文吉:你們這個是一國兩制嘛!
主席:你要處理灌區外,那就提一個主決議,要求農委會明年度好好處理這個部分,你凍結灌區內的幹嘛?
孔委員文吉:剛才主委講得很對,但是我有下鄉會勘。
主席:你的藥方拿錯了。
孔委員文吉:在卓溪鄉、海端鄉和屏東都有耶!我們原住民要水沒水,但是水源是從原住民地區……
主席:孔委員,你講的症狀很對。
孔委員文吉:「對不起,這個不是灌區內的,我們沒辦法受理」,常常聽到水利會這樣講。
管委員碧玲:凍結10%應該可以。
孔委員文吉:凍結10%。
張委員麗善:都市計畫內的農地因為沒有重劃,也沒有變更地目,所以現在還是繼續當農地使用,但是它沒有排汲水,沒有灌溉水源,這個部分也有很多民眾在陳情,所以這個算什麼?算灌區外嗎?
主席:都市計畫區內的都市農民,但是不在灌區內。
張委員麗善:對。
謝處長勝信:應該這麼說,這不一定是都市計畫區內或是都市計畫區外,只要是以前農田水利會的圳路,在它水源可以供應的範圍內就是它的灌區。
主席:有的圳排已經廢棄了。
謝處長勝信:有的是之前就沒有,大概都是之前就沒有。
主席:這個部分也要列入處理。
張委員麗善:我說明一下,其實農田水利會沒有很多的收入是因為當時的德政,本來是使用者要付費,你們要去收水租,但是後來沒有收水租,這部分就由政策買單,這是在李登輝任內提出的政策,不是水利會自己沒有收入。
主席:對,但這個是歸會本部,不歸於農水處。大家已經發言滿多了,針對農水處這個6億元,第114案、第115案及第116案,有委員提出凍結10%。
孔委員文吉:凍結10%。
主席:什麼解凍條件?
孔委員文吉:解凍條件就是提出檢討報告。
主席: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孔委員文吉:有關新的那個方案,你們說什麼灌區外變灌區內,有沒有包括原住民族地區?
主席:都有啦!
管委員碧玲:還有土地利用的細目。
主席:凍結10%,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王委員惠美:還有3年補助的金額。
主席:還有3年補助的金額,包括土地利用的細目,在書面報告中都要做一個說明。
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第4目03分項,從第117案至第120案,還有第113案,因為其中也有03的部分。請各位委員表示意見。
孔委員文吉:第117案嗎?
主席:第117案至第120案以及第113案的其中一款,「農業發展」的「03加強農田水利建設」金額是26億8,509萬元,請各位委員表示意見。
孔委員文吉:剛才我凍結的10%,那個是農田水利會的營運改善,在這個部分也凍結一點,好不好?
主席:你又來了!
孔委員文吉:我舉個具體的數字,你們實際的執行率,在102年度只有15.74%,請說明一下。
謝處長勝信:那個可能是5、6月份的數字,現在我們錢已經發出去,已經達到70%,核定數也達到95%,幾乎全部都核定完了。
主席:執行率很高就對了。
謝處長勝信:是的。
孔委員文吉:為什麼之前的執行率那麼低?
謝處長勝信:那是在4、5月份或是5、6月份那個時候,現在已經10月份了。
邱委員志偉:有時間落差,孔委員,這個部分要支持啦!
孔委員文吉:刪減一點好不好?刪減500萬元。
主席:第4目03的部分有26億8,509萬元,孔委員提議刪減500萬元,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王委員惠美:你好客氣,要是我就砍掉4,000萬元。好啦!尊重你們的意見。
主席:不要那麼殘忍。
王委員惠美:現在尊重你們的意見,下面就要尊重我的意見。
主席:請各位委員表示意見。
王委員惠美:等一下,是6億元還是26億元?
主席:26億元。
王委員惠美:是26億元我就要凍結30%。
邱委員志偉:你說明一下凍結30%的理由,說得有道理我就支持你。
王委員惠美:你們把去年做在哪裡、有沒有均分、對這些窮鄉僻壤有沒有補助還是補助給特定的人,把這些資料弄出來啊!凍結30%。
主席:人家都說執行率ok,這個是分配給縣市政府還是怎樣?
謝處長勝信:農田水利會的部分占得比較高。
主席:分配給農田水利會。
孔委員文吉:那這個更要刪減了。
邱委員志偉:如果減500萬元,處長,會不會有問題?
王委員惠美:凍結30%。
邱委員志偉:有刪就不要再凍了。
孔委員文吉:這個是補助給農田水利會。
王委員惠美:我很堅持,凍結30%。
邱委員志偉:30%是多少你知道嗎?
王委員惠美:這個經費是逐批下去的,絕對不會影響你們的業務,對不對?說實話,不會嘛!
主席:這個是農田水利會在分配,還是縣市政府在分配?
謝處長勝信:在農田水利會有很多的圳路需要去改善,這個占了大部分。
王委員惠美:沒那麼快,你們也是到7、8、9月才去弄,都到年底的枯水期才有處理。
謝處長勝信:這時候是最需要做的時候。
邱委員志偉:王委員,綜合一下啦!
王委員惠美:現在預算過了也不會做,對不對?
謝處長勝信:現在是最好做的時候。
王委員惠美:你們現在是用去年的預算,對不對?
謝處長勝信:年初過後來施作是……
王委員惠美:你們不可能用到今年的預算,你們是繼續執行去年的預算,不要騙我你們的行政程序。
邱委員志偉:王委員,剛才孔委員說減列500萬元……
王委員惠美:既然你說話了,那就25%。
邱委員志偉:我同意凍結10%,不要30%。
王委員惠美:給你面子,我本來提議30%,現在變成25%。
主席:他的面子那麼小哦?
王委員惠美:26億元的5%是多少啊!
主席:凍結10%啦!
邱委員志偉:我有提案凍結10%。
管委員碧玲:凍結2億元,然後專案報告。
王委員惠美:我們當委員不可以護航護到這種程度。
邱委員志偉:沒有護航,這個是實際要用的,用在農民身上。
王委員惠美:我是凍結而已,不是把預算砍掉,如果我砍掉預算就是我不對,對不對?
主席:你是說孔委員不對?
孔委員文吉:我是減列500萬元。
王委員惠美:我是凍結30%。
邱委員志偉:你剛才不是說25%?
王委員惠美:好,給你面子,凍結25%,快點往下進行。
邱委員志偉:我只值5%而已,那以後我不給你面子了。凍結20%,提書面報告。
管委員碧玲:如果不凍的話就砍啦!
邱委員志偉:管媽,他已經砍500萬元了。
管委員碧玲:砍500萬元太少,砍1,000萬元。
張委員麗善:砍500萬元,凍結25%。
王委員惠美:我不會去砍這種東西,因為說真的,有很多農水路都要做,但是我們要它的效率和績效,我們要知道它分配在哪些地區。
主席:不要凍結那麼多好不好?
王委員惠美:20%。
邱委員志偉:凍結20%,不要砍。
孔委員文吉:要砍。
邱委員志偉:你又要砍又要凍!
管委員碧玲:二擇一。
主席:凍結20%,要砍500萬元嗎?
王委員惠美:凍結20%,做專案。
孔委員文吉:砍500萬元,凍結20%。
王委員惠美:做專案不是書面報告哦!
主席:列入專案報告。
王委員惠美:我們專案到時候再來分類沒關係哦?
主席:沒關係。
張委員麗善:支持凍結20%。
孔委員文吉:減列500萬元。
張委員麗善:凍結20%,減列500萬元。
主席:凍結20%,減列500萬元嗎?
張委員麗善:兩邊都講了。
邱委員志偉:凍結20%我們都支持,你還要再減列500萬元。
孔委員文吉:我最先講的。
邱委員志偉:我們只能接受其中一個。
孔委員文吉:減列500萬元,凍結20%,好不好?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不要再減了,這是用在農民和農業上面,你再減的話,地方農民會反彈,孔委員,我們都是區域立委,都面臨到這個壓力,你要凍結我不反對,但是不要砍,我本來是凍結10%,聽完惠美的意見我就提高到20%。好啦!不要砍,凍結20%。
主席:第117案至第120案,包括第113案的第二款,凍結20%,提專案報告。
接下來是第121案至第125案,第4目的第5分項「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請各位委員表示意見。
邱委員議瑩:我請教一下,你們對於動物收容設計這個區塊有沒有包括動物墳場?現在很多的寵物往生之後,牠的骨灰怎麼處理?
李處長春進:這部分沒有。
邱委員議瑩:那有沒有去做規劃?因為這些動保的政策是屬於農委會,也不是殯葬處可以管的,現在有很多私設的動物樂園在幫人家燒動物的骨灰,處理這些動物的遺體,可是目前是無法可管的,農委會有沒有做這方面的規劃?
李處長春進:當初在行政院,因為這個部分在各地方政府的樣態不一樣,所以現在是先由地方政府依據地方自治去制定。
邱委員議瑩:各縣市政府自己去制定?
李處長春進:對,等到大家有共識以後,農委會就會真正來制定。
邱委員議瑩:等到大家有共識是什麼意思?我聽不懂。
李處長春進:就是要一半的縣市有了共識以後。現在都是由地方政府按照地方制度法來制定,現在所知道的是台北市有,目前大概只有兩個縣市有制定,其他都沒有。
邱委員議瑩:我現在要問的是,你們有沒有可能去主導做這個區塊?不要讓那些動物樂園隨便亂設,因為他們沒有做水保,也沒有環境保護……
主席:對,新興行業出來你要去管理它。
邱委員議瑩:然後隨便設了一個動物樂園就在那裡燒。
主席:而且搞不好在地目上是不符合的。
邱委員議瑩:這是農地啊!他們就在那裡燒動物的屍體或者是做一些流浪狗的管制。針對動物殯葬這個區塊,農委會能不能趕快負起責任,加緊來規範?你們的經費是不是能夠有一部分來做這方面的規劃,而不是只有蓋收容中心?
李處長春進:事實上這個部分的經費還不足,因為按照107年來講,total應該要有17億多元,可是現在加起來只有7、8億元,所以是不是收容所的部分歸收容所,剛才委員提到的殯葬部分就用其他計畫來規劃?
邱委員議瑩:你們有什麼其他的計畫可以做?
李處長春進:我們看看會裡面有沒有其他的經費讓我們來做。
邱委員議瑩:主委要不要回應一下?
主席:主委,處長又在開支票了。
邱委員議瑩:你們有什麼其他的計畫或是其他的處室可以去挪用?既然動物的管理是在你們這裡,我覺得你們不能只有管流浪動物的收容,牠過世之後的那個區段過去我們都沒有處理過,這個部分能不能去設定一些規範,制定一些法令?
李處長春進:因為現在各地方的做法不太一樣,舉例來說,有的地方會透過醫學中心去做焚化,有的地方像台大它有獸醫學院。
主席:就是因為有亂象,才要事權統一來處理。
李處長春進:現在因為各地方政府有不同的樣態,我們就由它……
邱委員議瑩:各地方政府也是因為中央沒有法令,他們無所適從才會自己訂定了一個比較簡略的辦法,現在能不能從中央帶頭做起,來做寵物殯葬這一塊?
主席:主委,你做一個政策宣示,這個區塊你們要不要規劃?要不要負起責任?還是你認為不是你的責任?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還在縣政府任內的時候,我們要有一個焚化爐,在生命紀念園區當中把寵物納進來,在日本也都這樣做,可是當我們提出來的時候遭遇到很多抗爭,和內政部的業務也有重疊,所以是不是給我們時間和內政部來討論,看將來是不是應該把毛小孩當作是家族的一部分,用很人道的處理來焚化?有些骨灰還和人葬在一起耶!這個部分要和內政部來處理。
邱委員議瑩:對,主委,我是說你們對於毛小孩的殯葬管理要有一個起頭,我沒有要求你立刻就要成立法規。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覺得有時候我們在討論地目,是不是也鼓勵民間來做?民間來做有時候會更有效率。
王委員惠美:沒關係,怎麼做都好,主委,你就是去訂出一套標準,把問題解決就好了。
張委員麗善:主委,在淡水紅毛城那邊有針對試驗性的動物立了一個碑,試驗性的動物就是家畜防治所做的。
主席:就是實驗動物。
張委員麗善:對,他們對實驗動物就有這麼做,我覺得這是可以比照的,今天動物如果沒有拿去焚毀的話,牠可能就被吊樹頭或是放水流,這樣的方式是不好的,所以應該要有一些好的政策,不是只有收容,而是牠死了以後可以這麼做。
主席:張委員是說照顧動物也要從搖籃到墳墓。
張委員麗善:對,我覺得這個是可以比照的。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們來規劃好不好?
主席:請農委會做這方面的規劃,到底事權應該給誰,會怎麼做,你至少弄個規劃案,好不好?規劃案的花費可能就沒有那麼多。第4目05的部分,3億720萬元就照原列數。
徐委員永明:我再問一下,本席之前在質詢的時候有談到,因為明年2月就要零安樂死,那現在有很多毛小孩或是流浪動物在你們那邊,這個要怎麼處理?我很擔心明年1、2月的新聞是大量的安樂死趕在這個大限之前來做。再來,你們編這個預算還是給地方去做,那他們做的情況如何?我的意思是說,在1、2月大限來之前,農委會可能要有一套做法,因為有一些動物已經放在你們那邊,到時候會不會出現高峰?你們有沒有對策?
李處長春進:到目前為止,我們有請各縣市做一個盤整,現在有兩個縣市是沒有問題,其中……
徐委員永明:我知道有些縣市沒問題,有些縣市問題很大。
李處長春進:對,有一些是目前補專案沒有問題,但後續有問題;有的是兩個都有問題。但是不管怎樣,在建設的部分我們還是請各縣市政府,甚至不是只有公立收容所,連民間的狗場也請他們一起評估,因為政府的收容事實上只有中途而已,最後的終養還是要靠民間。
徐委員永明:當然,政府不可能把牠養到那個地步,我是說你們要注意,這算是提醒,不要在1、2月的時候變成大新聞,這件事情大家都在注意。
主席:徐委員已經預知了,農委會要好好處理。
徐委員永明:這是提醒。
主席:預知安樂死紀事。05分項從第121案至第125案照原列數。
王委員惠美:你們這個預算和去年比起來差多少?
李處長春進:事實上從104年開始,到105年的話,政府投入大概是4億多元。
王委員惠美:我是說和去年比較起來。
主席:是減少還是增加?
李處長春進:和去年比大概有增加,去年大概2億多元。
主席:去年2億多元,現在3億多元。
王委員惠美:要因應安樂死嘛!
李處長春進:對。
王委員惠美:要把它做好,好不好?
李處長春進:是。
主席:大家都期待,生命無價。
李處長春進:好,謝謝。
主席:第4目第05項照原列數。
接下來是第4目第06項。
王委員惠美:管碧玲提案凍結十分之一,支持。
主席:第4目第06項,包括第126案,還有第110案的第三款,這個部分是9億2,400萬元。
王委員惠美:我尊重管委員的提案,不然我要凍結30%。
主席:「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計畫」,處長趕快說明。
謝處長勝信:這個主要是已經完成的重劃區的農路要去做AC,以及一些還沒有做好的圳路要去做更新,這個是在補助縣市政府……
主席:可是這怎麼叫緊急?譬如說風災造成破損才有緊急,你這個緊急是什麼?
謝處長勝信:有些比較老舊的部分需要去做緊急處理,譬如一些農路有破損,在農產運輸上有困難度,所以必須快點做更新,讓農產運輸能夠比較順暢。
王委員惠美:一樣,把去年和今年的績效,以及明年預計要怎麼處理的……
主席:去年多少錢?
謝處長勝信:去年也差不多9億元。
王委員惠美:今年更多,對不對?
謝處長勝信:多一點點。
王委員惠美:凍結10%。
管委員碧玲:凍結5%,我的提案。
主席:那凍結7%好了。
管委員碧玲:5%。
王委員惠美:專案哦!
主席:第126案和第110案第三款的部分,9億2,400萬元凍結5%,然後專案報告。
接下是第127案至第135案,第4目第07分項「補助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總共有278億6,999萬3,000元,含第132-1案,還有第108案,請各位委員表示意見。
王委員惠美:這個怎麼使用?補助特別收入基金。
楊主任順成:這部分是撥充各個基金,其中撥充農發基金88億元,撥充天然災害救助基金14億元,撥充農損107億元,撥充農再68億元。
王委員惠美:什麼68億元?
楊主任順成:農再。
王委員惠美:農村再生。
楊主任順成:對。
王委員惠美:農發呢?農發做什麼?
楊主任順成:農發最主要是公糧收購那一塊。
王委員惠美:農損去年和今年的預算比較起來差多少?
楊主任順成:農損多了3億元。
王委員惠美:多3億元夠嗎?
楊主任順成:不夠。
王委員惠美:另外,有一些農民在反映,類似葡萄這類的作物明明是兩季收,你們現在把它解釋為一季,在這個過程中,他的成本要50萬元,你們才補助9萬元。他確實真的有投入,可是你們還是把兩季當成一季,這個部分有沒有再去檢討?
主席:主席補宣告,這個部分的處理涵蓋第136案。
剛才王委員的問題請說明。
周副處長若男:對於農業天然災害災損的這個部分,我們是以一個產季來補助一次。
王委員惠美:可是它明明是二到三次。
周副處長若男:我們也知道這一次的損失確實是滿大的,但是政府的……
王委員惠美:但是你們就是麻木不仁,也不去做檢討,對不對?
周副處長若男:我們現在正在做檢討,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王委員惠美:好,那就檢討好再說吧!整個科目我凍結30%,等你們檢討完再拿出來說。
主席:278億元凍結30%,這是王委員的提案,各位委員請表示意見。
張委員麗善:我要請問一下,這當中也有針對農再的部分,像農村再生基金是68億5,589萬2,000元,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又編列88億9,266萬8,000元,合計有157億4,856萬元,比去年度增加22億元。可否請主委說明,現在整個農村再生計畫的重點究竟何在?做些什麼事?預算的編列如何分配?
曹主任委員啟鴻:農村再生還是按照過去的模式,沒有什麼改變,只不過有一個區塊要擴大其參與面,換言之,不是只有社區能夠提案。當然社區提案很重要,但是除了社區提案之外,也可以讓鄉公所、縣市政府自己提案。過去我在縣政府服務時,縣政府無法提案,我們想要串連、串接好幾個社區的計畫無法執行,我們要填補這個區塊,現在不分哪一個縣市,我們讓縣市政府能有自行整合、訓練的機會。大家可能誤會我們是否切了一個區塊,這個預算好像農委會自己要用,沒有,這部分的經費還是要先提案並經過審查,這部分歡迎青農提案,合作社、鄉公所及農會也可以提案,但是必須經過審核。或許大家認為我們的審核過程一定有所考量,所幸我們所邀請的委員都是很專業的,只要是好案子,他們一定會支持,所以基本上跟過去沒有什麼區別。
張委員麗善:主委,你知道培訓計畫由下往上是很辛苦的,而且經過四階段上課,以往農村再生這部分,對於整個培訓計畫完成者核定的金額大概都是依照地方的需求跟應該有的建設,但是現在限制最多只能200萬元,所以對於農村再生已經培訓完成的社區是不公平的,亦即之前完成的社區可以得到充分的經費來建設地方,但是現在卻不行。你把所有的錢都集中在所謂的農村再生辦公室、農村再生諮詢會,這些單位到底在做些什麼?當然你說的就是要讓縣市政府也可以參與、鄉鎮公所也可以參與,請問擴大參與的目的到底為何?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參與農村再生或者社區營造已經20年了,我深深感受到受訓又受訓的大概是同一班人馬,已經從50歲受訓到70歲了,門檻當然是要經過幾個階段的上課時數,所以對於已經成為叫做再生社區的部分,我們並未限定是200萬元,所以大家可能誤會了……
張委員麗善:他們沒有什麼上課20年啦!農村再生是最近這幾年的事情啦!
曹主任委員啟鴻:農村再生之前,從省政府的山地農牧局就開始在做這些事情……
張委員麗善:那時候沒有錢,是馬政府才開始編10年1,500億元。
曹主任委員啟鴻:有。不是。後來在文建會的社區總體營造也有培力計畫,九二一之後,水保局就開始在關心這個區塊,後來農村再生基金編列之後,就有更充沛的款項來培植這個區塊,所以這些過程我大概都有參與過……
張委員麗善:請問主委,農村再生辦公室有多少人?
曹主任委員啟鴻:5個人。
張委員麗善:預算多少錢?
曹主任委員啟鴻:沒有預算啊!
張委員麗善:看看你現在總共這100多億元,包括基金的部分合計,如果只算農村再生部分有68億元,水土保持局現在剩下幾億可以運用?
曹主任委員啟鴻:數字部分我記不清楚,但是委員你關心的大概是農再辦公室是否匡住了多少錢。
張委員麗善:對。
曹主任委員啟鴻:我認為應該要公開,不要說我已經留了一大塊要自己用,我們通過的案子都會公開讓大家檢核,每個案子為什麼會通過,一定有它的道理;某些案可能不太好,或許我們會輔導。
張委員麗善:好。農村再生辦公室也沒錢,水土保持局只有16億元,那其他錢放在哪裡?
曹主任委員啟鴻:這部分請李局長說明,因為過去農村再生的基金有一部分是在支援農糧署,也有支援輔導處或其他各個單位,農村再生是全面性,而非純粹只用在哪些工程方面,它是很完整的,這個區塊大概都沒有變。
李局長鎮洋:跟委員報告,農村再生今年之前原則上大概都是40億元到50億元之間,明年(106年度)編列71億元,其中一部分是因應新的政府的新作法而增加的預算。剛剛主委已經報告過,大致上的工作項目跟範圍沒有什麼改變,只是經費增加而已。在105年之前也是一樣,除了水保局本身在運用以外,還有我們會裡面很多機關,包括漁業署、農糧署、輔導處等等,都有用到這些經費。這個計畫本身不是只有水保局在處理,其他相關機關要申請相關經費時,我們也有跨領域、跨區域的機制,相關部分也都可以申請,包括文化產業面的也有,包括現場的生活面的改善或是生態等等,都包括在內,所以讓……
王委員惠美:所以更需要保留,增加20億元,籠籠總總所有農委會的業務都跟農再有關係。主委,人家說現在你連80萬元都揭露,連一個人事都揭露耶!現在滿可惜的是,過去這幾年,真的農再已經顯現出一定的成果了。主委可能剛剛接任並不了解,各個縣市對農再的重視,不是每個人都像主委在當縣長時那麼有概念,有的縣長根本沒概念,縣府內只有一個承辦人員,承辦人員對農再也沒有基本的常識,所以你把很多業務丟到縣市政府,現在實務上許多基層已經培訓過的社區理事長在complain,他們已經在串連了。他說我們經過四個階段,大家共同討論出來的計畫,原本這個計畫500萬元、600萬元應該可以做到一個階段,現在每個社區只給200萬元,他說他們理事長也昏倒了,就變成這樣。說真的過去沒有什麼政治人物介入農再這方面,都是讓專家學者直接跟社區去接觸,現在社區理事長就跟我們講,我們現在慘了,我們這一區的議員有5個、7個、8個、10個不等,我們現在要找誰去縣政府,他們頭也很痛。一個選區,就算要找民進黨的議員,民進黨在這個選區也有3個、4個議員,怎麼辦?要找誰啊?所以現在全國很多社區理事長正在串連,我先跟你講,把這個問題告訴你。
曹主任委員啟鴻:給縣市一個額度,讓他們也有一筆錢去團隊來領導……
王委員惠美:你給他們團隊,人家本來就有預算,你給他的錢,他都不知道拿去做什麼。
曹主任委員啟鴻:這個是重新輔導,要新的社區,而不是介入原有的社區,所以原有的農再社區,它仍然可以照樣跟我們的中區、東區或者南區提案,照樣可以接受輔導,它們不必然要受到縣政府的約制,所以大家反應過度了。
王委員惠美:主委,那它們現在對口的單位是誰?它們現在對口的單位到底是你們還是縣市政府?還是這筆錢,縣政府也給,農委會的水保局也給,做到最後兩邊又重複?
曹主任委員啟鴻:縣市政府有縣市政府的範疇,水保局也有水保局的範疇。
王委員惠美:我覺得這部分很值得再考慮。
李局長鎮洋:就原來的工作項目,水保局仍然負責一大部分,包括農村再生的人力培訓,以及跨領域、跨區域的部分等等,這部分明年度大概編16.7億元。剛才主委所報告的部分,請縣市政府協助辦理這一塊,雖然200萬元是在估計各個縣市裡面有多少基本額度,在審核過程裡面可能會依照社區所提出農村再生計畫的需求,核定的是時候不見得是以200萬元,可能會超過或是不超過。
張委員麗善:請問去年針對整個農村再生編列多少錢?
李局長鎮洋:去年總共有58億元。
張委員麗善:58億元放在哪裡?都在水保局嗎?
李局長鎮洋:除了水保局外,農試所、農糧署、漁業署……
張委員麗善:大部分都在水保局,對不對?我是指去年啦!
李局長鎮洋:好幾個單位都有啦!
張委員麗善:請說明整個農村再生預算的分 配、運用及申請對象,就你剛才所講,好像每個單位都可以來申請,是不是有所謂的分配控管?也有很多的政治力介入當作籌碼?這部分黃偉哲委員非常認同,因為他一直點頭。
主席:啊?我只是對你表示稱許,是禮貌性的點頭。
張委員麗善:農村再生本身的用意是什麼?就是讓農村和都市的城鄉差距不要那麼大,現在幾乎都是老農、農民,希望讓社區有一個比較好的休閒空間,所以透過農村再生,在由下往上的上課之後,無論這個地區的需求也許在公務預算裡面,比如沒有辦法用到其他經費,但是經過上課以後,就有辦法把社區管理好,把社區應該做的排水設施、綠美化或是公園等等……
主席:張委員的意思是,上課應該不是拿預算的前提,應該是確保拿預算之後能夠把社區經營好。
張委員麗善:上課最主要是由下往上,跟以前不一樣,以前是由上往下,所做的建設不見得是社區認同,也沒有辦法去管理和維修,但是現在是由下往上,是經過上課以後,讓這些人認同地方,而且是知道地方要如何規劃,上課的目的是這個樣子。
主席:對,就是給予這樣的能力。因為有好幾個提案,凍結數目也不相同,請問各位委員……
張委員麗善:凍結50%。
邱委員議瑩:太多了吧!這樣一來,他們就不能做事了。
王委員惠美:不會,那是逐案申請,所以不會沒有辦法做事。今天先給50%,你們就有8億元多可以做事嘛!
張委員麗善:不只8億元多。
主席:總共是278億6,990萬元。
陳委員明文:坦白講,這筆經費過去在國民黨時代,一毛錢都沒有凍過,你們可以查查看是不是這樣,過去國民黨有凍結過嗎?
張委員麗善:方法不太對啦!
陳委員明文:讓局長說嘛!過去有凍結過嗎?
王委員惠美:過去沒有這麼多嗎?不然我們凍結20億元。
邱委員議瑩:如果這個方法是要讓農村再生更好的話,不可以因為方法不一樣就將之凍結,我覺得這個邏輯是不通的。
王委員惠美:不是,還沒有做,你怎麼知道是好還是壞?所以是不是凍完之後再來報告?不要凍結50%,凍結20%,可以吧?還是30%?
張委員麗善:主委,農村再生辦公室到底什麼作用?這5個人要做什麼?沒有經費啊!那你要做什麼?是審核和控管嗎?因為分顏色嗎?
曹主任委員啟鴻:農村再生當年水保局也運作得很好,可以提升偏遠地區、鄉村地區的生活品質,對公共建設的確非常有助益。我觀察這麼多年,這些公共建設一下子就壞掉、損毀,損毀時,縣市政府就覺得這是水保局做的,所以要找水保局維修,這就顯現出這些公共建設的維護問題。也就是說,不能夠把縣市政府排除在外,那麼大家就會擔心,其實你們要講的話,我都很清楚,我向大家報告,我在屏東縣當縣長時絕對不會這樣,你們可以去探聽,不管是藍綠鄉鎮,更重要的是……
陳委員明文:有這樣也沒有什麼啦!講得這個樣子!
曹主任委員啟鴻:最近有一個案子,某一個委員又要來要這筆經費,在同個社區、對同個地點,第3次來要經費,我不給。
張委員麗善:那是過去式了,不要再講了,現在要講的是嚴格監控品質。
曹主任委員啟鴻:不是過去式,我們要稍微改進,而且要微調,我們現在是要微調啦!
陳委員明文:他是在講他的作風啦!他的作風就是這樣子。我坦白講,農村再生其實就是在地方,我們也曾經質疑過,農村再生在國民黨時候會不會綁樁,請局長說明,你覺得有沒有?國民黨時代有沒有綁樁?
李局長鎮洋:原則上,我們是依照社區提出農村再生計畫,通過之後……
陳委員明文:你認為有沒有綁樁啦?
王委員惠美:他們依照計畫,不是現在丟到縣市政府去嘛!你現在丟到縣市政府去,不是綁樁,那是什麼?而且你自己也有提出凍結的案件耶!
陳委員明文:丟到縣市政府就是綁樁,這是什麼邏輯?
邱委員議瑩:剛才主委所講的部分,是你們提的,我才講,在我的選區內……
王委員惠美:沒有關係啦!不然保留送院會。
張委員麗善:我也支持送院會。
邱委員議瑩:內門有非常多地方跟台南交界,有幾個社區曾經來找我,他們要做的地方跟台南市交界,結果他們申請農村再生基金時碰到困難,因為人家認為他們做到台南去了,跟原來的計畫不符合,所以不給予補助。如果你們用這樣做整合的話,他們這樣的申請是不是比較容易一點?
李局長鎮洋:會。
邱委員議瑩:因為如果在兩個縣的交界,台南市和高雄市這個交界處……
李局長鎮洋:我們也鼓勵這樣,剛開始時是一個社區自己提出農村再生計畫,但是如果附近好幾個社區有共同目標的話,就可以聯合申請,就不會有社區做到別的地方的問題,我們也希望能夠跨領域、跨區域。
張委員麗善:主委,像這樣改的話,都到縣市政府去了,我們這些立委幹麼?
曹主任委員啟鴻:委員關心的案子也可以提啦!並不是不能提,我們現在是擴大參與內容,我一直希望有某些改變……
邱委員議瑩:全部到縣市政府?
曹主任委員啟鴻:沒有全部,縣市政府只一小部分而已,所以大家誤會了,以為我們全部下放給縣市政府。
張委員麗善:本來都會透過縣市政府的管道送上來,對不對?
主席:張委員,你的提案有一個凍結5億元,是嗎?
張委員麗善:太少了,是不是?我剛才是為了配合王委員。
主席:13頁有個張委員的提案,凍結5億元,大家考慮一下……
王委員惠美:我凍結25%啦!
張委員麗善:我還有一個凍結20億元,你怎麼沒有看到?
主席:我眼睛比較小,只看到凍結5億元。
王委員惠美:我跟你講,我們絕對要支持農村再生,因為20年前的農村跟現在的變化不是很大,我們真的希望透過這個計畫能夠把產業帶進去,讓年輕人回來,我們一直很期盼,但是我們要瞭解做些什麼事,我們希望有更詳細的計畫,好不好?所以先凍結50%。
張委員麗善:主委,其實我很支持農村再生,因為已經升級到智慧農村了,雖然行銷的管道,我覺得水保局做得非常好,但是現在把預算弄到農村再生辦公室,這個辦公室只有5個人,我就不曉得相關的機制跟權益到底在哪裡?只有5個人,也沒有什麼預算,那設這個辦公室做什麼?這5個人是來領薪水的嗎?
主席:這部分大家考慮一下要怎麼處理,要凍多少?
邱委員志偉:委員會審查從來沒有凍結50%的,以前我們……
王委員惠美:有。
邱委員志偉:你說要支持,但是凍結50%是懲罰嘛!你不要說一套、做一套,我們對新制度有期待,就讓他做一年看看,如果表現不好,明年再……
陳委員明文:不要凍。
王委員惠美:沒有,預算增加20億元,問他要做什麼,只說:啊!這樣我不太能接受。如果是維持今年原本的預算,我沒有話講,但是這個科目多了20億元,到底做什麼,就這樣幾句話就過了,我不太能接受,所以還是凍結,好不好?
邱委員志偉:從剛剛到現在,我已經講幾百句了!
主席:光這部分已經討論半小時。
張委員麗善:很多社區向我們陳情,他們非常擔心……
陳委員明文:過去沒有凍結過,過去15年都沒凍過。
張委員麗善:有凍過5,000萬元!
王委員惠美:過去的金額沒有這麼大,20億元耶!
陳委員明文:不要凍。
邱委員志偉:兩位委員,我們都來自農村,你也知道農村有這個需求,你要凍結50%,那他們就根本沒辦法做事嘛!
王委員惠美:討論不成,我們就送院會,好不好?
張委員麗善:他不肯送院會。
陳委員明文:你要體諒。
王委員惠美:沒辦法。
張委員麗善:你的經費那麼多,就慢慢做,你可以前面……
邱委員議瑩:去年申請的案子,今年要核撥經費,你們現在要這樣弄,我覺得不太好吧!如果真的要堅持的話……
王委員惠美:你們今年的執行率有幾趴?
李局長鎮洋:原則上,該做的我們都已經發包了,而且都已經給申請單位。
王委員惠美:都已經給縣市政府,對不對?
李局長鎮洋:是給申請單位,不是縣市政府,是給社區。
陳委員明文:這是明年的……
李局長鎮洋:對。
張委員麗善:去年執行率是88%。
主席:主席的處理方式就是全案第4目07的部分,保留送院會。
張委員麗善:好。
主席:還包括第108案的第五……
邱委員議瑩:主席,就依國民黨的要求,全案保留送院會,好不好?
陳委員明文:站在民進黨的立場,我要求不要凍結,照元月10日的……
邱委員志偉:我復議陳明文委員的意見,這對農村很重要……
陳委員明文:張委員,過去我們當在野黨時,也沒有凍結過,也沒有刪過,這是農村發展再生……
張委員麗善:現在有變化,不一樣!
王委員惠美:不然你減列成以前的數額就好,刪減20億元。
陳委員明文:不要這樣啦!凍結讓他們做報告是有象徵性的意義,不然我們就遵照張麗善委員的提案,凍結5億元。
王委員惠美:不要,你「大小目」,他的提案是5億元,我的提案20億元比較多,你不讓我……
陳委員明文:沒有,我支持張麗善的5億元。
王委員惠美:增加的20億元全部凍。
主席:陳委員建議凍結5億元。
張委員麗善:這個5億元是整個278億元的,還是68億元的凍結?
陳委員明文:5億元。
張委員麗善:你說這個案子嗎?
陳委員明文:對。
王委員惠美:這個科目我提案凍結25%。
主席:你的提案是第130案。
陳委員明文:5億元,可以嗎?
王委員惠美:我提案凍結25%,你也稍微尊重一下。
陳委員明文:要不然就遵照國民黨的建議,民進黨支持……
邱委員志偉:我呼應陳委員。
王委員惠美:凍20億元。
陳委員明文:5億元!要不然……
王委員惠美:凍結所有的20億元。
張委員麗善:我支持王惠美委員。
陳委員明文:如果這樣,民進黨就主張……
主席:國民黨的提案是保留,送院會;另一個提案就是凍20億元;陳委員的提案是凍5億元。
陳委員明文:我不要了,現在我主張按照原列數。
主席:因為大家沒辦法凝聚共同的意識,我們是不是依照張委員麗善的提案,保留送院會?張委員提案的第4目07部分,是包括第127案到第136案、第108案的前半段07的部分以及第132-1案,統統都保留送院會。金額不同,是278億6,999萬元
邱委員志偉:這個金額很大,68億元要全部送院會保留?主席,要不要再考慮一下?
張委員麗善:是278億元。
主席:是278億6,999萬3,000元。
陳委員明文:我的第131案凍結5億元的提案,撤案。
主席:陳明文的凍結5億元,撤案。
張委員麗善:主席,我們是針對農再的部分。
主席:農再的部分……
王委員惠美:278億元。
張委員麗善:是68億元!我們是針對農再部分,保留送院會。
主席:農再是68億元。
王委員惠美:全部保留。
主席:其他的278億元,怎麼辦?
張委員麗善:其他的部分,有天然災害……
王委員惠美:農損要讓它過!農民的錢68億元、107億元都要讓它過!
張委員麗善:這部分凍結10%,請他來做說明。
邱委員議瑩:這個邏輯是什麼?農損也是補助到縣市政府,然後再核撥的。
張委員麗善:我們剛才一直堅持的是農再部分……
邱委員議瑩:農損可以到縣市政府,這個邏輯是什麼?可不可以說明。
張委員麗善:這跟縣市政府沒有關係,我們講的是農村再生。
邱委員議瑩:農損可以到縣市政府,農人不能到縣市政府?這個邏輯是什麼,我不太懂耶!
張委員麗善:農損本來就要主管機關同意啊!本來就是縣市政府出去勘查,勘災,所謂的農村再生是屬於計畫型、建設型的,所以我們剛剛在講的……
主席:委員,要不要再考慮一下,我問一下,現在國民黨的立場改變了,我把它宣讀了……
張委員麗善:沒有,從頭到尾講的就是農村再造。
主席:好,你的意思是……
邱委員議瑩:他就是不讓農村再生就對了,所以農村再生的錢全部要保留。
張委員麗善:我們要農村再生,但要看他們要怎麼做。
邱委員議瑩:跟過去沒有不同,國民黨執政時我們可是一毛錢都沒有凍,一毛錢都沒有刪。
主席:第108案的上半部、第127案至第136案以及第132-1案,其中除了第108案、第132案以及第132-1案的68億5,589萬2,000元農再部分,保留,送院會;其他部分就照原列數,好不好?就只有68億5,589萬2,000元保留送院會。
邱委員議瑩:你們國民黨……
主席:對,剛剛張麗善委員提案……
陳委員明文:蘇治芬委員提議68億元凍結1/10的部分,要怎麼處理?
主席:一樣送院會,所有的案子都送院會,因為剛剛委員提案把68億元的農再部分,統統保留送院會處理。
陳委員明文:要不然就依照蘇治芬委員的提案凍結1/10通過,也就是凍結6億8,000萬元,要不然怎麼辦?
主席:要嗎?
陳委員明文:我覺得這樣比剛剛所講的5億元還多,反正就是要請他來報告而已,對不對?
主席:張委員、王委員,剛剛陳明文委員的建議……
王委員惠美:20億元增加的部分凍結,這樣合理嘛!
主席:不是,剛剛陳明文說的是6億8,000元。
王委員惠美:多了20億元,到底要做什麼你們不知道,只想要我們閉著眼睛就通過,這種事情怎麼做得出來?
陳委員明文:現在有蘇治芬委員提案凍結1/10在這裡,就……
主席:現在僅就第132案跟第132-1案大家來討論。第132案是張麗善委員凍結20億元;第132-1案是蘇治芬委員針對68億5,589萬2,000元凍結1/10,大家來聚焦的討論一下,針對這部分……
陳委員明文:我們就支持蘇治芬委員……
張委員麗善:十分之一是多少?
主席:十分之一是六億八千多萬元,要提專案報告,好不好?
陳委員明文:好,就這樣子。
張委員麗善:對,從中啦!兩個都不要,不要20億元、10%啦!那就是從中間切一個數字。
主席:7億元。
張委員麗善:要不然就10億元。
陳委員明文:我們的案子怎麼……
張委員麗善:補助農村再生基金編列六十八億多元,十分之一就是六億八千多元,我也不要堅持凍結20億元。
陳委員明文:那不是刪減,我們凍結十分之一啦!不要緊啦!十分之一啦!
張委員麗善:十分之一就是六億八千多萬元耶!
陳委員明文:那沒差啦!那會凍結到你的案子……
張委員麗善:什麼?那就凍結10億元。
陳委員明文:那就是十分之一,不是10億元。
邱委員議瑩:十分之一啦!
陳委員明文:請局長說明,凍結十分之一,可以嗎?
王委員惠美:這才花16億元,還要人家說明,你還說得出口?有六十幾億元,他們才花了16億7,000萬元,還掛在他那邊而已,剩下的就由各單位自己出去,你還要人家如何說明……
張委員麗善:我們還是要配合……
王委員惠美:所以我就跟你說,專案多的部分有20億元……
張委員麗善:保留送院會,就不要再說了。
主席:好,不要再說了。針對第132案及第132-1案……
陳委員明文:凍結十分之一。
邱委員議瑩:我也同意十分之一。
張委員麗善:既然大家認為很困擾,那就保留送院會。
陳委員明文:十分之一啦!十分之一啦!
主席:你要表決嗎?
陳委員明文:十分之一啦!
王委員惠美:我們要尊重……
陳委員明文:我們的意見都是凍結十分之一,何況這也不是什麼大事情,又不是統統不行用,我認為凍結十分之一很合理,並進行專案報告,所以我們凍結十分之一就十分之一。
張委員麗善:10億元啦!你兩個都支持嘛!對不對?
王委員惠美:我們也支持……
邱委員議瑩:我們不劈腿了,我們全力效忠陳明文委員。
陳委員明文:我們支持蘇治芬委員的提案,凍結十分之一。
主席:來,三位委員的意見……
陳委員明文:請主席裁示。
張委員麗善:主席,我是提案人有在現場,另一位提案人並沒有在現場,對不對?
邱委員議瑩:這沒有關係啦!
陳委員明文:我們有連署,這一樣啦!
張委員麗善:怎麼沒有關係?應該要尊重在現場委員的意見啊!
陳委員明文:不會啦!他也有提案,我們就依照提案進行討論,凍結十分之一啦!
張委員麗善:原本我提案凍結20億元,現在已經減到凍結10億元,對不對?
陳委員明文:那不是在喊……
張委員麗善:提案人不在場,為何可以通過他的案子?
主席:10億元大約是15%,你提議凍結15%,另一位委員則是提案凍結10%。
張委員麗善:針對凍結的部分,你們就說明清楚,農村再生基金是怎麼做的,這些錢是怎麼花的。是不是?
邱委員議瑩:凍結十分之一了啦!
主席:因為在場有3位委員主張凍結十分之一,2位委員主張凍結10億元……
張委員麗善:大家要尊重在場的委員,我是提案人耶!好不好?
邱委員議瑩:我們都是在場的委員……
陳委員明文:不要這樣啦……
張委員麗善:你們是連署人,我是提案人。
陳委員明文:我們就這樣子啦!請主席裁定。
張委員麗善:我都已經減了10億元,對不對?
陳委員明文:凍結十分之一。
張委員麗善:你們一定要這樣嗎?
陳委員明文:凍結十分之一啦!
張委員麗善:凍結10億元、10億元!
陳委員明文:凍結十分之一。
張委員麗善:我就不要將案子保留送院會,我要凍結10億元!
陳委員明文:凍結十分之一。那就進行表決。
主席:要表決嗎?
陳委員明文:如果沒辦法解決,就進行表決。
主席:要表決嗎?現在進行表決。主張……
王委員惠美:那就凍10%……
陳委員明文:如果主席要進行表決,那就分成兩部分,一案是照原列數通過;另一案是凍結10億元……
主席:王委員,你贊同……
王委員惠美:我還是要針對20億元的部分說清楚,說真的……
主席:就在專案報告裡面說清楚,是不是?
王委員惠美:老大,最低的極限就是凍結10%,並進行專案報告。
主席:凍結10%,並進行專案報告,然後針對20億元增加的部分,好不好?
王委員惠美:什麼?
主席:針對農再的20億元,要提出專案報告。
張委員麗善:我要凍結10億元。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增加的部分也不到20億元,增加的部分只有十三億多元而已。
主席:好,那我們就不要指明數字,請農委會提出專案報告。好不好?
邱委員議瑩:那要凍結多少?
主席:凍結10%。
邱委員議瑩:凍結10%,還要農委會提出專案報告。
主席:第132案與第132-1案有關農再部分原列68億5,589萬2,000元,凍結十分之一,待農委會提出專案報告,而且在報告中一定要涵蓋本年度增加的部分,之後再予以解凍,至於專案報告的時間由召集委員安排。謝謝各位委員。
繼續處理第8目第137案。
有關第137案為執行老農福利津貼核發業務2,540萬元,但因提案人孔委員文吉不在場,那怎麼辦?請農委會人員說明,為何孔委員提案要凍結執行老農福利津貼核發業務2,540萬元,你們要這些錢做什麼?
周副處長若男:報告委員,我們編列,540 萬元主要補助委託勞保局辦理老農福利津貼核發所需的一些行政管理費用。
主席:有沒有包括人事費在內?
邱委員議瑩:那就照列……
周副處長若男:孔委員是否擔心我們有……
主席:請你們向孔委員說明,好不好?
周副處長若男:好。
主席:而且孔委員本人不在場,第137案照列。
周副處長若男:好。謝謝。
主席:現在逐案處理主決議。
處理第138案。請問各位,農委會對本案有沒有意見?你們要遵照辦理嗎?
陳委員明文:請農委會人員說明。
主席:剛剛我就要求你們看一下主決議,這樣我們就不處理了,本案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好,第13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39案。請農委會人員說明。
在場人員:有修正意見。
主席:請農委會說明修正意見內容。
在場人員:第139案倒數第七行「爰此,要求農委會」改成「爰此,建請農委會」及倒數第二行最後修正為「,並於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這部分我們早上已經向委員報告過了,而且委員也已經同意。
主席:好,你們在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嗎?
在場人員:對。
主席:好,第139案照農委會修正意見通過。
處理第140案。請問農委會有沒有意見?
在場人員:沒有意見。
主席:第14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41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可以。
主席:什麼可以?這是由你們決定,還是我們決定的?你們要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4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42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4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43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43案就照案通過。
邱委員議瑩:等一下!方才我們處理第139案時,林務局人員表示有向委員做過說明,請問你們是向誰說明?
在場人員:我們向蕭美琴委員說明。
邱委員議瑩:你們也好心一點,蕭委員不是本委員會的委員,他只是用我的名義提案,你們好歹也來跟我說一聲吧!
主席:對啊!你們太不尊重……
邱委員議瑩:方才你們說是向委員說明,我想這件案子是由我提案,我連林務局局長是誰都不認識,甚至也沒有人打電話給我,你們是向哪位委員說明?
主席:你們要向實質提案、非本委員會委員說明,但是也要向本委員會領銜提案的委員說明。
在場人員:好的。
主席:下次要檢討改進。
在場人員:是的。
主席:處理第144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我們針對主決議五分之一的部分沒有意見,但是它原本有附了一份附件,就是五分之二後面的部分……
主席:現在我們在處理第144案。
在場人員:對,我們針對主決議的部分同意,我們沒有意見。
主席:先生,你現在是在講哪一案?
在場人員:第144案。
主席:邱議瑩委員給你罵下去,你就……
邱委員議瑩:那是廖國棟的案子。
主席:第144案是有關「阿里山地區山葵處理執行計畫」的主決議,同意照案通過。
在場人員:主決議我們同意。
邱委員議瑩:主決議同意,那就沒有問題了。
主席:附件的部分呢?
在場人員:附件部分是陳情函,它不能夠……
主席:陳情函就不能夠列入書面紀錄,只有……
孔委員文吉:請你們「阿里山地區山葵處理執行計畫」的部分,好不好?上次我去阿里山,請說明你們要如何處理阿里山地區的山葵?
在場人員:現在我們也在協助尋找其他的地方,也就是……
主席:我要向大家清楚說明,我們通過的只有主決議文,附件歸附件,附件不列入立法院公報紀錄。
處理第145案。請農委會人員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各位委員,第14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46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各位委員,第14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47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4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48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4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49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49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50案。
在場人員:遵造辦理。
主席:第15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51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5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52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5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53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5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54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第154案最後面第二行第五個字「專案報告」,建議改成「書面報告」。
主席:第154案「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專案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第155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5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56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5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57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5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58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5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59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59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60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6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61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6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62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6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63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6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64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64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65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6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66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6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67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6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68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第168案牽涉到生物經濟跟智慧科技,剛剛在10的部分有做處理了。
主席:會影響到你們嗎?請你們提一個書面報告而已?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6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69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69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70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第170案,有關「兩個月內提出農村療癒發展計畫」的部分,文字建議修正為「完成初步研究成果及模式後……」,後面文字相同。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70案照農委會提出的修正文字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71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7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72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因為農委會是配合食安辦在辦理說明會,所以我們希望把「爰要求農委會於一星期內……」改成「爰要求農委會會同衛福部在未能確保我國人飲食安全之前,應持續管制福島周邊縣市之食品進口。」
主席:請問各位,第172案照農委會提出的修正意見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73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我們建議倒數第三行「爰要求農委會主委保障任期……下台負責」,是否可把這部分文字刪掉?因為前面已經講到「漁業署應積極與外交部通力合作,保障……」,後面……
張委員麗善:主席,第172案剛剛是唸什麼?我們要求要公聽會的計畫,現在是怎麼樣?沒有了嗎?
邱委員志偉:剛才已經通過了,大家剛剛不是已經……
張委員麗善:廖國棟委員沒來啊!
邱委員志偉:沒有啦!當然他就是要來啊!剛才大家都沒有意見,所以就通過了。
張委員麗善:就是你們剛剛講的,我們有連署啊!
邱委員志偉:剛剛你也在場,你也沒有表示意見。
張委員麗善:唸太快了!
邱委員志偉:主席,已經通過了就不處理了。
主席:第173案,我們來處理好不好?
張委員麗善:再提一案。
主席:第172案照修正意見通過,如果國民黨黨團還有意見,請你們再提新案過來。我們現在處理第173案,第173按照修正意見通過。
廖委員國棟:報告召委,第172案可以再討論一下嗎?
主席:你再提一個新的案……
邱委員志偉:第172案已經過了,你晚來一步。
廖委員國棟:那就原文照抄,再送出來。
主席:好,你們再抄一下,提新的案。
現在處理第174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74案照案通過。
陳委員明文:第174案照廖國棟的提案通過,是不是?
主席:對啊!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他們遵照辦理。第174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75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第175案,我們建議做一些文字的調整,「我國目前正與日本」加上「沖之鳥談判」,然後將「漁業協議之際」刪掉,「再次提醒農委會做好保護我國漁民權益的把關」,後面「莫要由執政黨黑箱作業」,我們建議是不是不要這部分的文字,接續下面文字為「莫將我國漁民長期利益犧牲,建請每次漁業談判結果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下文字刪除?
主席:請你們把修正文字送至主席台。
廖委員國棟:主席,我這一案不是只講沖之鳥而已,我是講整個,包括釣魚台。你們談判的範圍不是非常廣嗎?
主席:可是我們現在有在談漁業協議嗎?
在場人員:那個都已經過了,現在正在進行……
邱委員議瑩:我建議你們是不是把第二行「莫要由執政黨……」那整段劃掉,改成「並能在每次漁業談判過程其結果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廖委員國棟:那不能拿掉啦!
邱委員議瑩:前面那一段可以拿掉,然後每一次有談判時都要來向經濟委員會做報告。你們要加沖之鳥,我沒有意見,但是第二段不能……
邱委員志偉:什麼「執政黨黑箱作業」……
廖委員國棟:你們本來就黑箱作業。
邱委員議瑩:黑箱作業什麼的,那一段整個拿掉,你們去談判不會是黑箱嘛!
廖委員國棟:我反對!
邱委員志偉:廖委員,這一定要拿掉。
廖委員國棟:那你們去表決。
陳委員明文:還要表決?
廖委員國棟:我不要拿掉這一段文字。
張委員麗善:文字照列。
主席:好,我們稍後回頭處理這一案。
現在處理第176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7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77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有關第177案,因為農委會並不是日本核災區進口食品的主管機關,所以我們建議把「農委會仍應保持謹慎政策,不要開放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這一段話改成「農委會會同衛福部,在未能確保我國人飲食安全之前,應持續管制福島周邊縣市之食品進口」。
廖委員國棟:哪一案?
主席:第177案。
廖委員國棟:第幾行?
在場人員:最後的部分,委員本來的提案是農委會……
陳委員明文:第一行也要改啊!「農委會為配合執政黨……」這也要改啊!
孔委員文吉:這是核災食品那個嘛!
在場人員:對。
孔委員文吉:那你剛才唸的是什麼?再唸一次。
在場人員:第一行「農委會為配合執政黨政策……」。
廖委員國棟:就配合了,不然要怎麼樣?這是執政黨的政策,農委會當然要配合啊!
主席:那不是執政黨的政策。
廖委員國棟:你們不承認農委會是你們的……
陳委員明文:你就講「農委會急於推動日本……」為什麼要多寫那一些?第一行就寫「農委會急於……」但是「配合執政黨」那些話是你自己講的!
廖委員國棟:不急嗎?三天公聽會……
陳委員明文:你要寫「急」就寫。我的意思是「農委會配合執政黨」這幾個字刪掉就好。你要寫就寫「農委會急於……」,要寫「急」就寫「急」啦!
廖委員國棟:農委會主辦單位本來就是……
陳委員明文:就不用寫「配合」,那是脫褲子放屁!
主席:因為公聽會是在衛環委員會通過的。
孔委員文吉:重點是後面,後面的文字是什麼?
在場人員:後面就是委員們主張「農委會仍應保持謹慎政策……」。
主席:這樣好不好?有關修正文字的部分,請農委會跟提案人廖委員溝通,我們先處理後面的案子,溝通之後,有結論或沒結論……
陳委員明文:不是,你剛才講的文字,原則上大概沒有什麼意見,你趕快寫出來,送到主席台。
主席:你們文字送到主席台之後,我們稍後再來處理。
處理第178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7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79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第179案倒數第四行,「不應將成本效益大小以國民旅遊……」其中「國民旅遊」與我們農委會較無關係,建議修正為「農業休閒旅遊」。
主席:國民旅遊是觀光局主管的,農業休閒旅遊……
在場人員:農業休閒旅遊才是我們農委會主管的。
主席:將「國民旅遊」修正為「農業休閒旅遊」。
在場人員:另外,建議將倒數第二行的「爰此要求……」改成「爰此建請」。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照農委會的修正意見通過有無異議?
廖委員國棟:將「要求」改成「建請」有什麼差別?
孔委員文吉:你們最主要是精緻化與社區化,而不是什麼「要求」、「建請」……
主席:提案人孔委員已經講出來了,本案就依農委會所提修正意見通過。
廖委員國棟:No!我問「要求」與「建請」有什麼差異?用「要求」對國會議員來說,才較能表達我們的立場。
主席:可是這裡要改「建請」。
廖委員國棟:我要用「要求」
主席:本案稍後處理。
廖委員國棟:要表決嗎?
主席:稍後處理,但不一定要表決。
處理第180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8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81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8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82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8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83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8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84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84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85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8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86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8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87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第187案的第一句拿掉後我們就遵照辦理,因為目前嚴重地層下陷地區是可以開發的,並不是禁止開發。
主席:好,這是說明事實。
廖委員國棟:我支持陳明文委員的提案。
主席:將「目前嚴重地層下陷」等字拿掉。
第187案照農委會所提修正意見通過。
處理第188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8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89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89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90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9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91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9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92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9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93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9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94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有關第194案的「物流」在台灣是由經濟部負責的。
主席:物流是經濟部負責的嗎?
在場人員:對。
主席:所以你要怎麼改?
在場人員:是不是可以增加「經濟部」的參與?
主席:在「交通部」前面加上「經濟部」嗎?
在場人員:對,經濟部才真的是物流的主管機關,謝謝。
主席:第194案倒數第四行修正為「農委會應與經濟部、交通部……」,本案照修正意見通過。
處理第195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9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96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9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97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9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98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9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99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199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00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0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01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0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02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0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03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第203案與日本食品一樣,原本的文字是「爰要求農委會會同衛福部堅決拒絕福島核災周邊縣市的食品進口」,建議修正為「爰要求農委會會同衛福部,在未能確保我國人飲食安全之前,應持續管制福島周邊縣市之食品進口」。
主席:就是持續管制嗎?
在場人員:對。
張委員麗善:要把「堅決」加進去。
主席:修正為「堅決持續管制」好嗎?
張委員麗善:好。
主席:本案在農委會之修正意見中加入「堅決」二字於「管制」之前,第203案照修正意見通過。
處理第204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陳委員明文:第204案是怎樣?
邱委員議瑩:有萊克多巴胺。
張委員麗善:要堅持零檢出。
邱委員議瑩:就遵照辦理吧!
主席:第204案稍後處理。
處理第205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0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06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0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07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0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08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0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09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09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10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1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11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1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12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1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13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1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14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第214案倒數第三行,我們建議將「提出風險評估」修正為「洽請海巡署規劃積極有效措施」。
主席:因為這個部分不是農委會能夠決定的,所以……
在場人員:對,所以我們才用「洽請」
主席:第214案照農委會修正意見通過。
廖委員國棟:難得有比較積極的改善。
主席:有啦!
處理第215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1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16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1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17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第217案倒數第二行後面建議將「提出歷年委辦計畫」修正為「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委辦計畫成本效益評估報告」。
主席:農委會向立法院提出……
在場人員:就是將最後一整行修正為剛剛所說的句子。
張委員麗善:我們要的就是……
主席:你們每年委辦那麼多案子要怎麼弄?
張委員麗善:對呀!
主席:你們focus在什麼東西上?
在場人員:所以我們才要提出委辦計畫的成本效益評估報告,然後把「歷年」的部分劃掉。
主席:你們是要focus在人力資源調查,還是要focus在所有農委會委辦的東西上?
張委員麗善:主席,現在就是還要要求委辦業務的效率,比如在計畫人力資源調查時,要去看建立了多少人力資源庫、勞動力生產規劃的檢討分析報告,這些都要做出表格將成效數字化,讓人知道這項委辦計畫的成效到底是如何。
主席(管委員碧玲):他們這樣改ok嗎?將來在寫成本效益分析的時候,就把張委員關心的部分寫清楚一點好嗎?
第217案修正通過。
張委員麗善:就業率也要寫出來。
主席:好,要把就業率寫進去。在做成本效益分析的時候,就把就業率當作一種效益對不對?
在場人員:不是,廠商的就業率……
主席:你們要去調查,有什麼不好調查的?我並沒有要你們改文字,把就業率寫進去,而是在你們做的成本效益分析裡,本來有什麼效益,就業率就可以是裡面的一個項目。
在場人員:沒問題。
主席:第217案照農委會所提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18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1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19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最後兩句話是否可以酌修?
主席:要怎麼改?
在場人員:倒數第二行最後修正為「爰要求農委會應結合地方政府與相關產銷輔導、宣導或講習會場合加強說明,避免農民誤解」,這樣改效果會更好。
主席:如果各位沒有意見,第219案修正通過。
廖委員國棟:等一下,他現在講的是偏遠地區,到時候你們會選台北市、新北市。
在場人員:我們配合縣市政府,現在北中南東各辦2場,找過來的人效果不好,我們要配合縣市政府就要到偏遠地區辦,所以我們改成結合地方政府在相關產銷輔導……
張委員麗善:你們要結合誰沒關係,反正就是農委會的業務。
在場人員:沒有錯,為了效果比較好,否則我們辦了18場也沒有用,因為沒有把想要了解的人……
主席:他們是一定要結合啦!
張委員麗善:沒有和縣市政府合辦也沒關係,不一定要在這裡,不一定要把縣市政府拉進來。
在場人員:每個縣市政府來辦,效果比較好,不然只有辦8場……
主席:我們一般作這種決議,如果權責是屬於地方政府就需要把「結合地方政府」寫進去,如果權責屬於農委會,將來你們辦的時候要結合誰都不必寫在裡面,所以現在要確認權責和地方政府是否相關?
在場人員:縣市政府報上來,然後我們同意。
主席:第219案照修正意見通過。
處理第220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2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1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2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2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2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3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2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4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第224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5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最後「一個月」改成「兩個月」,「專案」部分改成「書面」。
主席:你要問說可不可以改成「兩個月」?
在場人員:我們已經跟提案委員徵詢可否改成「兩個月」。
主席:有跟提案委員討論過,好,那就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226案有無異議?
在場人員:第226案有關農漁會選舉人名冊公開陳列的部分,由於涉及個資法的相關規定,同時現在農會選舉已經起跑,有些作業、講習已經完成。所以我們建議的修正文字是「要求農委會106年各級農漁會改選後,對農漁會的選舉制度進行改革,研議比照農田水利會會員資格認定及資料使用管理辦法,讓農漁會合格候選人得於候選人名冊公告後三日內,向農漁會申請提供所屬候選人名冊之會員姓名及住址之可行性。」
主席:這個意思完全不一樣,就是選前選後的意思,你把它改成選後就對了。
在場人員:是的,因為……
主席:選後要那個幹什麼?
陳委員明文:選後要那個幹什麼?
在場人員:現在的選舉已經起跑了。
陳委員明文:這不是起跑的問題。
主席:這只要去識別化就好了。
陳委員明文:這很簡單,既然農田水利會選舉人名冊都可以提供,農會為什麼不能提供?原因是個資法,如果你要公布的話就把身分證號碼、詳細的住址去掉,只要提供到姓名、里別就好了。你提供的對象就是特定對象,也就是候選人,為什麼候選人不能有名冊呢?你告訴我原因,這是不對的。個資法的問題照個資法的規定去處理,你沒有不提供的道理。
張委員麗善:農會和水利會的組織是不一樣的,農會屬於社團法人,水利會是公法人。
陳委員明文:不論社團法人和公法人,現在是在選舉的公平性。
張委員麗善:你就補助薪水啊!
陳委員明文:既然農田水利會可以提供會員資料,為什麼農會不行?我不了解原因。
在場人員:因為要提供這樣的名冊要按照個資法的規定或是法律的規定,我們必須修改農會選舉罷免辦法,這部分的修正必須……
陳委員明文:不需要修正,我們還是遵照個資法,像是身分證字號就不要提供,詳細住址就提供到「里別」之前。這里有幾個人,你要讓人知道有幾個是會員,選舉是公開的,就是要讓候選人去拜訪啊!
在場人員:個資法的制度不能打破,姓名和住址屬於個資的範圍。
陳委員明文:不要提供詳細住址就好了,為什麼不可以?要選舉不提供給人家,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不給?
在場人員:因為它是公開……
陳委員明文:我是候選人,我要選舉,但是我沒有名冊,這不對呀!
邱委員志偉:水利會也要選舉,水利會可以這樣做,為什麼這裡不行?
在場人員:水利會屬於公法人,在通則裡面就有……
邱委員志偉:你是在意個資的問題。
在場人員:他們在通則和辦法裡面都有明文規定。
邱委員志偉:你現在是為了個資問題,農田水利會就沒有個資的問題嗎?
在場人員:它在通則和辦法都明文規定……
主席:請法規會執行秘書說明一下農會和水利會的屬性有哪裡不一樣,為什麼水利會可以,農會不可以?
張執行秘書學文:農田水利會是一個公法人,農會是一個社團法人,農田水利會已經在相關法律中規定相關個資的利用可以包含選舉人名冊的提供,也就是在法律上有明文規定,所以在蒐集目的以外的利用是可以這樣做。至於農會部分可能要配合修法,輔導處是非公務機關,非公務機關除了公益上的目的和法律的規定以外,它才能作相關目的外的利用。他們需要一些準備時間,這一屆可能來不及。不是不可以,但是現在牽涉到相關規定的整合。
陳委員明文:這沒有明文規定不可以,只是涉及到個資法。
在場人員:還有法律授權。
陳委員明文:沒有明文說不可以提供,那既然涉及到個資法,我們提供的部分就不要涉及到個資法,……
主席(黃委員偉哲):去識別化啦!
陳委員明文:去識別化,把身分證字號和住址拿掉……
主席:就是不要影響到個資法,不要觸犯個資法。
陳委員明文:姓名怎麼會影響個資法呢?
張委員麗善:姓名三個字可以把中間刪掉。
主席:姓名就變成圈圈叉叉。
陳委員明文:姓名提供、村里提供,例如這個村里有哪些人的姓名,不需要提供身分證字號。
張委員麗善:保留啦!有爭議。
主席:這部分農委會要思考一下,我們先處理第227案,等一下你們跟陳委員溝通。
陳委員明文:不是跟我溝通,你要跟蘇震清委員、邱志偉委員溝通。
主席:提案人都在這裡,我同意陳委員的想法。
陳委員明文:我認為這樣不行,不必弄得這麼緊張,又沒有什麼。
主席:如果各位沒有其他意見,第22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8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我們針對最後一段作修正建議,將「檢討」改為「投入優質」,「部署」改為「技術」,「平衡」刪除,修正文字如下:「投入優質生技產業技術及資源分配外,並積極輔導及鼓勵南台灣生技業者自主投入研發創新,促進南台灣生技產業……
主席:你這樣已經改掉原意了,提案人在這裡,你接受嗎?
在場人員:我們有跟委員溝通。
主席:那你把修正意見送到主席台,我們依照修正意見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229案有無異議?
在場人員:229案最後一段,我們跟提案委員討論過,作文字修正。
主席:送到主席台來,依照修正意見通過。
在場人員:謝謝。
主席:處理229-1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第229-1案最後第二行「一個月」改成「兩個月」。
主席:第229-1案照修正意見通過。
處理第229-2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倒數第2行「2個月」改成「3個月」。
主席:「1」改「2」、「2」改「3」,如果我們寫「3」,你們豈不是要改「5」!
第229-2案依照修正意見通過,將「2個月」改成「3個月」。
繼續處理第229-3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一個月」改成「三個月」。
主席:好,依照修正意見通過。
在場人員:針對第229-3案,最主要是把「生質能源」改為農業循環經濟」,也跟提案的蘇委員做過溝通了。
主席:請把修正文字送到主席台。第229-3案依照修正意見通過。
繼續處理第229-4案。
在場人員:「一個月」改成「三個月」。
主席:好,依照修正意見通過。
繼續處理第229-5案,請農委會說明。
在場人員:第229-5案中有「在台日雙方未達成司法互助之前」等文字,因為司法互助並不是農委會主政,而是法務部主政的,所以……
主席:逾越了農委會的法定職權。
在場人員:對,所以我們建議可不可以撤案?
主席:既然有爭議,本案就先不處理,你們和提案的廖委員溝通一下。
繼續處理第229-6案。
在場人員:第229-6案我們已經跟提案委員……
廖委員國棟:第229-5案呢?
主席:等一下,第229-1案至第229-8案除了第229-5案之前宣讀過之外,都還沒宣讀。
針對第229-5案,請跟廖委員溝通一下。
現在進行第229-6案、第229-7案、第229-8案及改主決議部分。請宣讀。
229-6、主決議
有鑑於都市計畫區內或位於農田水利會灌溉系統範圍外之農地,缺乏灌溉水路,導致農民農耕困難,特別是原住民地區之農田灌溉更為嚴重。爰要求農委會應針對上述灌溉問題,於一個月內提出有效解決方案,並評估其可行性與施作期程。
提案人:孔文吉 黃偉哲 張麗善 王惠美
229-7、主決議
針對動物殯葬之管理,農業之中央主管機關應主動會同相關部會,儘速就相關規範之法制化予以研議、草擬,並將辦理情形以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明文 邱志偉 黃偉哲 管碧玲 王惠美
229-8、主決議
食安問題是國家大事,不容馬虎,蔡政府卻罔顧台灣民眾健康權益,黑箱作業,接連三天舉辦十場「日本食品輸台公聽會」,平均一天三場,企圖掩蓋政府即將同意日本福島核災食品入台,如此作為罔顧民眾健康,規避國會監督,爰要求農委會於一星期內向本院經濟、衛環兩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委員會同意農委會擬定之公聽會計畫後,再向台灣民眾辦理說明事宜。
提案人:廖國棟 張麗善 孔文吉 王惠美
原第22案改主決議部分:
農委會依法主管全國農、林、漁、牧及糧食行政事務,但目前花蓮迄今尚無農、漁產區域檢驗中心,忽視花蓮當地需求。爰要求農委會提出於花蓮地區設置農、漁產區域檢驗中心之規劃與期程,並於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黃偉哲 管碧玲 邱志偉 王惠美
原第43案改主決議部分:
森林法第15條第4項規定:「森林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者,原住民族得依其生活慣俗需要,採取森林產物。」核與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規定係位於『原住民族地區』不符。
原住民族基本法自94年2月5日公布施行已逾11年,上開森林法未按原住民族基本法第34條第1項:「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三年內,依本法之原則修正、制定或廢止相關法令。」,亦未按原基法第34條第2項:「前項法令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前,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之原則解釋、適用之。」
105年10月7日行政院林全院長已指示二個月內,農業委員會副主委應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委,分別就森林法與原基法規定不符部分,依原基法第34條第2項完成解釋。爰此,農業委員會應針對森林法第15條第4項不符合原基法部分,依原基法第34條第2項及林全院長指示於一個月內完成解釋,並向經濟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天財Sra.Kacaw 孔文吉 王惠美 張麗善 黃偉哲
原第44案改主決議部分: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之1僅明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得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未包含「非營利自用」,核與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規定:「以傳統文化、祭儀或非營利自用為限」不符。
原住民族基本法自94年2月5日公布施行已逾11年,上開森林法未按原住民族基本法第34條第1項:「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三年內,依本法之原則修正、制定或廢止相關法令。」,亦未按原基法第34條第2項:「前項法令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前,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之原則解釋、適用之。」
105年10月7日行政院林全院長已指示二個月內,農業委員會副主委應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委,分別就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原基法規定不符部分,依原基法第34條第2項完成解釋。爰此農業委員會應針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之1不符合原基法部分,依原基法第34條第2項及林全院長指示於一個月內完成解釋,並向經濟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天財Sra.Kacaw 王惠美 孔文吉 黃偉哲 張麗善
原第45案改主決議部分:
漁業法第44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為資源管理及漁業結構調整,得以公告規定下列事項:」其第1款明定:「水產動植物之採捕或處理之限制或禁止。」此規定核與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規定,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獵捕野生動物、採集野生植物及菌類及利用水資源之內涵不符。
原住民族基本法自94年2月5日公布施行已逾11年,上開森林法未按原住民族基本法第34條第1項:「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三年內,依本法之原則修正、制定或廢止相關法令。」,亦未按原基法第34條第2項:「前項法令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前,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之原則解釋、適用之。」
105年10月7日行政院林全院長已指示二個月內,農業委員會副主委應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委,分別就漁業法與原基法規定不符部分,依原基法第34條第2項完成解釋。爰此農業委員會應針對漁業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不符合原基法部分,依原基法第34條第2項及林全院長指示於1個月內完成解釋,並於經濟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天財Sra.Kacaw 王惠美 孔文吉 黃偉哲 張麗善
主席:現在處理第229-6案。
在場人員:我們建議將「一個月」改成「兩個月」,其他文字修正我們會提供。
主席:好,請把文字修正提到主席台來。
孔委員文吉:這最主要是原住民地區的農田灌溉……
主席:我知道,特別是原住民地區的農田灌溉更為嚴重。
這個部分依照修正意見通過。
繼續處理第229-7案。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好,本案照案通過。
繼續處理第229-8案。
在場人員:第229-8案因為農委會只是配合食安辦去辦理公聽會,公聽會的規劃不是農委會能夠決定,也不是農委會做的,所以我們希望能夠修正,本來是「要求農委會於一星期內向本院經濟、衛環兩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委員會同意農委會擬定之公聽會計畫後,再向台灣民眾辦理說明事宜。」,我們建議改成「要求農委會會同衛福部,在未能確保我國人飲食安全之前,應持續管制福島週邊縣市之食品進口。」。
廖委員國棟:你唸的不一樣!你唸的是第229-5案啊!
主席:沒有啦!第229-8案啦!沒有錯啊!
在場人員:我唸的是改過的第229-8案。
主席:廖委員,已經有依照你的意見來處理了,你還這樣子!
廖委員國棟:說明一下!
在場人員:我剛剛說明……
主席:這樣好了,你們持續溝通,這個案子暫保留,因為有爭議的東西討論到天黑也討論不完。有爭議的部分你們持續溝通,我們今天不做處理了。
繼續處理原第22案改主決議的部分。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好,照案通過。
繼續處理原第43案改主決議的部分。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好,照案通過。
繼續處理原第44案改主決議的部分。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好,照案通過。
繼續處理原第45案改主決議的部分。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好,照案通過。
今天已經通過的部分,第2案到第5案通案的部分,因為後面已經做處理了,所以我們就不予處理;保留的部分是第175案、第177案、第179案、第204案、第226案、第229-5案、第229-8案,這部分請持續溝通,明天再繼續處理。
(協商結束)
主席:請議事人員宣讀今天通過的部分。
管委員碧玲:沒有、沒有,第226案是保留、回頭處理,我們剛剛協調好了啊!就是農會的部分啊!
主席:農會的部分農委會有提書面了嗎?
管委員碧玲:我們剛剛協調……
主席:那就宣讀一下,主席台上沒有。
管委員碧玲:我們剛剛協調了一個決議,現在正在寫。
邱委員志偉:宣讀一下,如果沒意見就通過了啦!第226案是我的提案耶!
張委員麗善:這不可以啦!農委會還是要堅持啊!這是個資法的問題,怎麼可以這樣就鬆綁?
管委員碧玲:不會啦!不會啦!你先聽他講。
主席:請農委會先跟張委員說明……
張委員麗善:剛剛法規會的人解釋得那麼清楚,一個是公法人,一個是社團法人,兩個怎麼會一樣呢?
主席:但是農委會已經針對內容做調整了嘛!
邱委員志偉:我是提案人,剛剛也跟農委會討論過了,現在農委會正在修改,等他們修改好再來做決定啦!
主席:對啦!農委會也不敢做違法的事情啦!
管委員碧玲:公務員絕對不會做違法的事,所以我先跟各位委員說明,剛剛協調的一個可能的方向就是,第一,我們兼顧去識別化以符合個資法的規定,所以不提供身分證字號,也不提供地址,各鄰里之下的姓名再去識別化,就是姓名也去識別化;這個部分是以個資法所要求的去識別化為條件,我們首先做這樣的處理。接下來其實剛剛執秘也說了,我們是認為,提供選舉人名冊其實屬於一種公共利益,所以我們再引用公共利益的條款進來。將這兩項簽給法務部法規司表示意見,如果法務部法規司表示Yes就做,No就不做……
主席:是有條件地通過。
管委員碧玲:所以絕對不會讓公務員陷入違法的危機。其實做的是這樣。
主席:張委員,這樣解釋OK嗎?
張委員麗善:也不能讓人家……
管委員碧玲:對啦!這樣就沒地址了啦!
張委員麗善:要是一直往那個地址去投遞的話,人家也會覺得很麻煩。
主席:會請法務部表示意見嘛!
管委員碧玲:沒有啊!既然沒有地址,就無法投遞啦!
張委員麗善:你不是保留地址啊?
管委員碧玲:沒有、沒有,地址不提供、身分證字號不提供……
邱委員志偉:沒有路名、沒有門牌……
主席:地址也去識別化、人名也去識別化,出生年月日和身分證字號都去識別化。
邱委員志偉:廖國棟就是「廖○棟」,類似這樣子。
管委員碧玲:沒有地址、沒有電話,也沒有身分證字號……
邱委員志偉:雙重的去識別化!
主席:這樣是不是可以通過?
孔委員文吉:提分析評估報告好不好?因為我們也不瞭解,所以請他們去研究一下。
管委員碧玲:這個先處理,這不同案。
孔委員文吉:我就是說這個啊!
管委員碧玲:不同案、不同案。
主席:這個部分還要會法務部,因為個資法的主管機關是法務部,如果法務部說No……
孔委員文吉:那就先保留啦!
張委員麗善:那就先保留。先保留好了,不用急著今天討論啦!
周副處長若男:我是不是可以把建議文字唸出來,大家先參考一下?
主席:那是要明天通過還是現在通過?
好,我們先宣讀完,然後馬上處理這件事。
管委員碧玲:既然現在寫好,拿來宣讀就可以處理了啊!
周副處長若男:文字就是「要求農委會於一個月內洽法務部,就農、漁會選舉人名冊中去識別化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研議比照農田水利會……」,後面的文字一樣,用「研議」二字,這樣就有彈性。
主席:用「研議」二字,沒有說要實施啦!好不好?
管委員碧玲:用「審議」啦!就是洽法務部表示法律意見,如果可以就比照……
張委員麗善:可不可以保留,明天再討論。明天還有一天,不用這麼急啊!你急什麼呢?
邱委員志偉:張委員,去識別化做了兩個門檻,然後又引用公共利益,這是第三個門檻,接下來還要洽法務部表示意見……
張委員麗善:那農會一樣補助薪水啦!現在農會是社團法人,自給自足耶!這樣也管太多了吧!
邱委員志偉:這還沒定案嘛,還要把我們的意見會法務部去研擬。都已經有共識了,為什麼要等到明天?
陳委員明文:文字寫好了沒有?寫好就唸啊!
主席:這個案子要不要依照提案委員和農委會提出的修正意通過?
好,我們就依照修正文字通過,請把修正文字送到主席台做登錄。
第226案就依照修正意見通過,等一下再根據提到主席台的文字補宣讀。
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今天已經通過的部分。
協商結論:
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預算提案處理情形如下:歲出部分第1案至第5案預算照列。
第6案至第41案併案處理,其中第11案「國際農業合作」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改凍結五分之一,提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第13案改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16案改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22案改成決議一案,業經宣讀;第27案併第11案處理完畢;第34案改凍結五分之一,提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其餘各提案預算照列。
第42案至第50案併案處理,預算照列;第43案、第44案及第45案均改為決議,已宣讀。
第51案至第107案併案處理,第54案「農業管理─01企劃管理」部分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農業管理─03農田水利管理」部分照案通過,凍結十分之一,提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農業管理─04畜牧管理」改凍結5%,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農業管理─06國際農業諮詢與合作」部分改凍結5%,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其餘各提案預算照列。
第108案第一部分併後段處理,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部分暫照列。
第109案至第136案併案處理,處理情形如下:「農業發展─02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部分改凍結10%,提書面檢討報告,書面檢討報告中必須包括3年內之補助金額及土地利用細目;「農業發展─03加強農田水利建設」部分凍結20%,提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農業發展─06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計畫」凍結5%,提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第131案撤案;「農業發展─07補助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補助農村再生基金」部分凍結十分之一,提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專案報告中必須含增加預算的緣由。
第137案預算照列。
主決議部分第138案照案通過;第139案修正通過,修正部分為:「要求」改為「建請」,並在最後增加「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修正後通過;第140案、第141案、第142案、第143案、第144案、第145案、第146案、第147案、第148案、第149案、第150案、第151案、第152案、第153案均照案通過;第154案修正通過,修正部分為:「提出專案報告」修正為:「提出書面專案報告」,修正後通過;第155案、第156案、第157案、第158案、第159案、第160案、第161案、第162案、第163案、第164案、第165案、第166案、第167案、第168案、第169案均照案通過;第170案修正通過,修正部分為將倒數第3行「爰要求農委會於兩個月內提出農業療癒發展計畫之施行短中長時程、媒合……」修正為:「爰要求農委會完成初步研究成果及模式後,媒合……」;第171案照案通過;第172案修正通過,將「爰要求農委會」以下之文字修正為:「爰要求農委會會同衛福部,在未能確保我國人飲食安全之前應持續管制福島週邊縣市之食品進口。」,修正後通過;第173案修正通過,修正部分為將「爰要求……農委會主委願意下台負責」等文字刪除,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第174案照案通過;第175案修正通過,全案修正為:「我國目前正與日本沖之鳥談判之際,再次提醒農委會做好保護我國漁民權益的把關,將每次漁業談判過程及結果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讓國人能清楚農委會善盡職責保護我國漁民權益。」,修正後通過;第176案照案通過;第177案保留;第178案照案通過;第179案經溝通後修正通過,修正部分為將「要求」改為「建請」、「國民旅遊」改為「農業休閒旅遊」,修正後通過;第180案、第181案、第182案、第183案、第184案、第185案、第186案均照案通過;第187案修正通過,修正部分為將第一句「目前嚴重地層下陷地區是禁止開發的,」等文字刪除後,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第188案、第189案、第190案、第191案、第192案、第193案、第194案均照案通過;第195案修正通過,修正部分為將「農委會應與交通部……」修正為:「農委會應與經濟部、交通部……」,修正後通過;第196案、第197案、第198案、第199案、第200案、第201案、第202案均照案通過;第203案修正通過,修正部分為將「爰要求農委會……」以下文字修正為:「爰要求農委會會同衛福部在未能確保我國人飲食安全之前,應持續堅決管制福島週邊縣市之食品進口。」,修正後通過;第204案保留;第205案、第206案、第207案、第208案、第209案、第210案、第211案、第212案、第213案均照案通過;第214修正通過,修正部分為將最後一句修正為:「爰建請農委會應積極維護我國漁民在沖之鳥經濟海域之捕魚權,並洽請海巡署規劃積極有效之護漁措施。」,修正後通過;第215案、第216案照案通過;第217案修正通過,修正部分為將最後一段「爰要求」以下文字修正為:「爰要求農委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委辦計畫成本效益評估報告。」,修正後通過;第218案照案通過;第219案修正通過,修正部分為將「爰要求」以下文字修正為:「爰要求農委會應結合地方政府於相關產銷輔導宣導或講習會場合加強說明,避免農民誤解。」,修正後通過;第220案、第221案、第222案、第223案、第224案均照案通過;第225案修正通過,修正部分為將最後一段文字修正為:「農委會應於2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加強補助計畫與經費運用審核及績效管考之書面專案報告。」,修正後通過;第226案稍後再宣讀;第227案照案通過;第228案修正通過,修正部分為將最後一段「爰要求」以下文字修正為:「爰要求農委會除應對歷年農業科技專案及正執行中之計畫,投入優質生技產業技術及資源分配外,並積極輔導及鼓勵南台灣生技業者自主投入研發創新,促進南台灣生技產業聚落成型,並提升高雄在國家生物科技產業之重要戰略地位,加速建構我國尖端生技產業動力。」後修正通過;第229案修正通過,最後一段修正如下:「爰要求農委會針對相關補助計畫及分配機制進行檢討、修正,並落實經費運用審核及績效管考,以期逐年改善水利會財務,發揮龐大補助資源應有效益。」;第229-1案修正通過,將「一個月內」修改為「二個月」;第229-2案修正通過,將「二個月」修正為「三個月」;第229-3案修正通過,修正為:「為推動我國農業循環經濟,其料源有關農業剩餘資材部分,現階段我國缺乏完整之剩餘資材及產業運用開發資料。為使未來產官學研各界掌握相關資訊,農委會應針對我國各類農業廢棄物數量分布狀況、地區及現階段應用技術等建立資料庫,俾利我國循環農業發展。爰此,要求農委會……」;第229-4案將「一個月」修正為「三個月」後通過;第229-5案保留;第229-6案將「一個月」修正為「二個月」後通過;第229-7案照案通過;第229-8案保留;第226案於第4行「爰提案要求……」修正為:「爰要求農委會於一週內洽法務部就農漁會選舉人名冊去識別化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研議表示意見後再據以辦理」後通過……
張委員麗善:主席,要修正為「研議表示意見經立法院同意後再據以辦理」,增加「經立法院同意後」,要尊重立法院吧?不能這樣子。
主席(管委員碧玲代):今天這就是我們立法院的決議,現在最重要的是他們怕這樣做是否符合個資法,所以就請法務部法規司表示意見,如果法規司……
張委員麗善:表示意見完還是要送回來啦。
主席:如果法規司認為違法,他們也不敢做,所以其實這已經是防火牆做的很好了。
張委員麗善:我同意主席所講的,但是在表示意見後要經立法院同意,要不然立法院可能就不知道,對不對?就多幾個字而已。
主席:其他委員還有什麼意見?
孔委員文吉:我支持張委員的意見,就是增加「經立法院同意後」等文字,要不然這一案就保留。
張委員麗善:修正後還是要經過立法院。
主席:現在就是在立法院。
張委員麗善:對,那就再回歸回來啊!
邱委員志偉:管委員,剛剛我已經講了很多次了,還有什麼問題?
張委員麗善:我們都聽懂了,大家要修改也沒問題,但是既然要修改,就再增加幾個字而已,對不對?你說都是立法院,照我這樣修改也是回歸立法院,這有什麼可以爭議的呢?
邱委員志偉:建請法務部針對我們的提案去研究。
張委員麗善:對,研議表示意見以後並經立法院同意後再據以辦理。
邱委員志偉:它研究完還是要知會立法院,你這樣修改不是畫蛇添足?
張委員麗善:不會啦!程序上就是這樣做比較好。同樣回歸立法院,不是說今天再另外的……
主席:大家想一想,好不好?大家花一點時間想一想。
張委員麗善:那保留啦!
孔委員文吉:文字上我們先回去看一下,明天再討論。
主席:今天把它處理掉啦!主委要表示意見。
曹主任委員啟鴻:對於委員很多的提案,我們尊重,但這裡頭的文字,我們希望有些在體例上是不是可以統一?很多提案當中有「要求」,有「建請」,基於立法、行政之間平等、尊重的原則,我們希望把「要求」的部分都統一改成「建請」。也就是說,所有提案當中有「要求」,也有「建請」,根據過去立法院的提案,我們都希望是「建請」。
主席:我們是分兩種,一種是「建請」,一種是「要求」,這兩種區別表示我們對於提案本身的監督力道會不一樣,「要求」的意思是我們希望你們絕對的尊重,「建請」的話,某些比較會給你們自由意志,所以是兩種不同的案,沒辦法把「要求」全部改成「建請」。主委要表達的應該是,以這個案子來講,你認為「建請」比較適當,還是「要求」比較適當?應該是這樣,好不好?我們沒辦法把所有的「要求」改成「建請」,沒有通案,所以就看主委的意見,你認為這個案子有沒有困難?請主委說明一下。沒有困難,是不是?主委是說沒有困難。而且最重要的是,這個案子其實是一個程序案,它的程序就是用國家最高法律解釋機關──法務部法規司,法務部是國家最高的法規解釋機關,大家認為有違反個資法的疑慮,所以我們就把這個疑慮納入這個程序去處理。其實說真的,張委員、孔委員,我認為能協調到這樣,真的是最大、最大了,我也不敢說自己很有智慧,但是在座的委員與政府官員彼此之間已經做到了最大保護、最極致的決議了。
張委員麗善:所以你剛剛講的,我們就採納,也都接受,現在只是要再加一個「經立法院同意」而已,我們還是要自重吧!
主席:不是自重、不自重的問題,還要經立法院,就等於是重新再提一次的意思。
陳委員明文:沒有,行政權就行政權,立法權就立法權,我們是用立法權來建議行政權,坦白講,主席能夠想到這種折衷的方案已經夠英明、很厲害了。個資法就是個資法,如果要論選舉的公平性,哪有選舉人名冊不能讓人看的?大家都在參選,有的人可以拿到選舉人名冊,有的人卻拿不到,這哪有道理?對不對?
主席:我先宣布一下,我們延長會議到今天會議結束為止。
陳委員明文:這個案子是立法院建議行政部門要這樣做,為什麼還要再回來同意?
主席:法務部研議出來的意見是不能讓立法院同意與否的。
邱委員志偉:對。
主席:所以我們是要求他研議後表示意見,這個已經是國家法規保護體系最完整的程序了,張委員,真的請你放心啦!
張委員麗善:要不然就回歸法律修正的精神好了。
邱委員志偉:主決議是我來發動,我是提案委員,它有沒有合理性、合法性……
張委員麗善:提案委員是蘇震清吧!
邱委員志偉:整個合法性都沒有問題,也經過行政部門、我們要求監督的對象同意,而且我們還要送法務部討論,哪裡還要經過立法院同意?
張委員麗善:當然立法院就是監督,你縱容他們行政權……
邱委員志偉:過去有沒有這種例子?
張委員麗善:當然是有啊!要不然這個案子幹嘛提到立法院、提到委員會來審查?對不對?
陳委員明文:剛剛黃偉哲召委已經講過了,已經通過了。
邱委員志偉:我的提案還要你來監督?
張委員麗善:不是我來……
孔委員文吉:可以表示意見,這是合議制……
張委員麗善:大家是合議制,可以討論啊!
主席:最主要是討論改成……
邱委員志偉:以後在討論提案的時候,對於你全部的提案,我也可以說都要經過立法院同意,我是不是可以用這個邏輯?對不對?
張委員麗善:這就是立法院啊!
孔委員文吉:大家都可以表示意見,這是合議制嘛!
邱委員志偉:我是從立法院對監督機關農委會提出這個主決議,他們也同意了。他們同意了,你們還有意見,這很奇怪。
張委員麗善:我們監督的是農委會,對不對?
孔委員文吉:要尊重立法院嘛!
陳委員明文:你說尊重立法院,這個案子就已經是立法院提案的,還要再經過立法院?
孔委員文吉:經過立法院同意,要不然就法律案修正,好不好?
邱委員志偉:這是我提案的耶!
主席:不是,現在是兩點,我跟委員報告……
邱委員志偉:這是主決議,是針對農委會預算的主決議耶!我是提案的立法委員,這是針對審查農委會預算的主決議,奇怪,還要經過你同意?以後你的提案,也要經過我同意啊!
主席:剛剛最主要是議事人員提醒,對於法務部研議的結論,立法院不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因為那是法務部研議後所表示之意見。所以如果我們要求將法務部研議後表示之意見再送來表達同意或不同意,那就不是依法行政了,是政治,而不是專業了,我們現在是很專業地在處理,好不好?
陳委員明文:好啦!趕快。
主席:委員,拜託啦!我們就這樣修正通過。
張委員麗善:那就把「據以辦理」刪掉。
陳委員明文:不辦理,要怎麼辦?
張委員麗善:就是請法務部表示意見,對不對?
陳委員明文:那提案幹什麼,對不對?解釋有什麼用?
張委員麗善:表示意見以後就不要據以辦理……
陳委員明文:本來就是要辦理,怎麼不辦理?
張委員麗善:你請法務部表示意見就可以了,至於要不要辦理,還是另外一個程序的問題。
陳委員明文:主席,法務部已經解釋完了以後,其實就是一個法律,坦白講,行政部門就要做了,只是我們提醒過去這樣是不公平的,我們認為應該要這樣提供,規避個資法的關係……
主席:我不願意負責,為什麼?因為我是代理主席,剛剛主席交代我的時候就已經通過了,要宣讀;現在他走了,我身為代理主席,卻把主席剛剛通過的還要把它推翻,我無法決定。
張委員麗善:他沒通過哦!
主席:有,他剛剛說通過,在宣讀。剛剛有通過。剛剛通過以後在宣讀。
張委員麗善:如果有通過,為什麼還在修改這一張?
主席:就是宣讀嘛!他叫我們宣讀。
張委員麗善:沒有啊!
主席:他宣讀前拿給我們看……
張委員麗善:剛剛沒有通過……
陳委員明文:主席,剛剛黃偉哲主席已經宣布這一案已經通過,等一下把修正文字送到主席台宣讀,大概是這樣,講得很清楚。
張委員麗善:但是他說請他們把文字修正完以後,大家討論……
主席:我請你們程序討論一下,你們覺得這件事情要保留,還是要表決?就兩條路,一個是保留,一個是表決,就看看你們的意見,好不好?
張委員麗善:保留啦!
陳委員明文:表決啦!
張委員麗善:保留啦!因為剛剛副處長也寫的很辛苦。
邱委員志偉:我也同意表決,請主席處理。
陳委員明文:主席處理一下,表決,趕快!
主席:如果真的是爭議,我們就進行表決,好不好?
陳委員明文:好。
張委員麗善:主席,不能表決啦!
主席:在場委員有蔡培慧委員……
孔委員文吉:針對什麼表決?
主席:就這個案子。
孔委員文吉:是有加這幾個字的表決嗎?
主席:剛剛宣讀的案子。
張委員麗善:你現在要表決的是已經唸過的文字修正的案子,是嗎?
主席:對,針對修正文字的案子進行表決。現在進行表決。蔡委員,請你回座好嗎?我們現在要進行表決。
針對我們剛剛宣讀的案子,在場委員5人,含主席6人,主席在可否同數的時候才能參與表決。現在針對第226案的修正文字、也就是協商後農委會所擬之修正文字進行表決,贊成者,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贊成者3人。反對者,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反對者2人。贊成者多數,本案修正通過。謝謝。
請問各位,有委員提出修正動議的部分照剛才宣讀的協商結論通過,沒有修正的部分均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通過的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暫行保留及未審竣的部分明日繼續審查。本日議程處理到此,現在休息,明天上午9時繼續開會。謝謝大家。
休息(17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