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6日(星期三)9時3分至17時27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何委員欣純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11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4分至下午5時32分

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2時28分

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48分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10分至下午12時6分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0日(星期四)下午1時33分至3時13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柯志恩  蘇巧慧  吳思瑤  吳志揚  鍾佳濱  張廖萬堅 李麗芬  蔣乃辛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何欣純  黃國書  許智傑  陳學聖  高金素梅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段宜康  劉建國  曾銘宗  鄭天財Sra.Kacaw  李彥秀  林靜儀  吳秉叡  羅致政  吳焜裕  盧秀燕  鍾孔炤  黃偉哲  孔文吉  徐永明  張麗善  江啟臣  林德福  廖國棟  徐榛蔚  賴瑞隆  邱志偉  陳賴素美 陳明文  黃昭順  莊瑞雄  呂玉玲  蕭美琴  羅明才  林俊憲  蘇治芬  王惠美  Kolas Yotaka     顏寬恒  劉世芳  黃國昌  陳怡潔  陳歐珀  陳亭妃  周陳秀霞 簡東明  陳宜民  姚文智  鄭運鵬  蔡易餘  尤美女

   委員列席45人

列席人員:

(11月7日)

 

 

教育部部長

潘文忠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莉容

 

(11月9日上午)

 

 

中央研究院院長

廖俊智率同有關人員

 

(11月9日下午)

 

 

文化部政務次長

楊子葆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局長

林華慶

 

(11月10日上午)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謝曉星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梅英

 

(11月10日下午)

 

 

教育部部長

潘文忠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莉容

主  席:陳召集委員學聖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陳錫欽

紀  錄:簡任秘書 郭冬瑞 簡任編審 朱莉華

   科  長 蔡月秋 專  員 江凱寧

(11月7日)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教育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張廖萬堅、柯志恩、蘇巧慧、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吳思瑤、吳志揚、李麗芬、鍾佳濱、蔣乃辛、何欣純、黃國書、高金素梅、許智傑、陳學聖、段宜康、蘇治芬、林靜儀、蕭美琴、鍾孔炤、曾銘宗、Kolas Yotaka、江啟臣、吳焜裕、徐榛蔚、羅致政、邱志偉等26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陳賴素美、徐榛蔚、劉建國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討 論 事 項

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9案。(報告及詢答完畢)

一、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一般行政」中「人員維持」2,5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1億1,152萬9,000元凍結十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一般行政」中「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2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學術審議著作審查與設置國家講座及學術獎」之補助學校推動多元升等制度與成效推廣觀摩研討及制度改進等55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原列1億5,174萬5,000元凍結十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推動大學評鑑制度」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八、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1億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九、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強化技職教育學制及特色」含推動產學攜手合作計畫與建置及推動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相關工作)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輔導改進技專校院之管理發展」8,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及辦理高教創新轉型業務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一、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技職教育行政革新與國際交流及評鑑」之發展技職校院評鑑制度原列2,751萬9,000元凍結十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二、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高等教育」中「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三、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師專業發展」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新課綱之實施,推動教師增能措施5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四、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中「推動社區教育」1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五、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中「推動高齡及婦女教育」2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六、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資訊系統及網站維運業務」1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七、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中「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5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八、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際及兩岸交流」中「鼓勵國外留學計畫」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九、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中「吸引國際學生來臺就學」原列3億4,393萬3,000元凍結之十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輔助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學院及人文學院二館等新建工程新臺幣2億6,745萬9,000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一、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輔助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購置圖書儀器設備原列6,758萬7,000元凍結二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二、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立社教機構及公共圖書館之輔導與充實」之補助國立圖書館、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公共圖書館強化服務功能5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三、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四、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特別費」二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五、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行政業務」中「體育行政及督導」5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六、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家體育建設」中「推展競技運動」2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七、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4,000萬元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八、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邁向頂尖大學計畫」3億元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九、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原列25億3,082萬5,000元凍結二十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

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9案,其中除第二十四案至第二十九案另定期繼續處理外,餘均處理完畢,請依處理結果提報院會。處理結果如下:

一、第一案至第四案、第六案、第九案至第十九案、第二十二案、第二十三案,經審查均同意解凍,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二、第八案繼續凍結5,000萬元;第二十案原列2億6,745萬9,000元,繼續凍結二分之一,俟提出調查報告後始得動支;以上均提報院會。

三、第五案、第七案、第二十一案,繼續凍結,另定期繼續處理。

(11月9日上午)

報 告 事 項

中央研究院院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議程有委員蘇巧慧、張廖萬堅、柯志恩、吳志揚、吳思瑤、黃國書、李麗芬、鍾佳濱、蔣乃辛、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何欣純、許智傑、陳亭妃、黃國昌、邱志偉、陳學聖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研究院院長廖俊智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通過臨時提案1項:

中研院及其下轄研究機構(包含近史所)對於學術資料的閱覽、使用規範,應秉持學術資訊公開之精神。中研院應針對是否合乎檔案法、政府資訊公開法之相關規範,是否合乎法律保留原則,進行通盤檢討。並於1個月內將結果提交本委員會。

提案人:鍾佳濱  何欣純  陳學聖

(11月9日下午)

報 告 事 項

文化部部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首長專題報告「如何解決新版文資法上路後所衍生之爭議」,並備質詢。

(本議程有委員黃國書、高金素梅、李麗芬、何欣純、柯志恩、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吳思瑤、許智傑、蔣乃辛、鍾佳濱、陳宜民、陳學聖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文化部政務次長楊子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吳志揚、張廖萬堅、蘇巧慧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11月10日上午)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僅進行詢答;相關提案請於11月18日下午5時前提出)

(本日議程有委員吳志揚、柯志恩、張廖萬堅、蘇巧慧、吳思瑤、鍾佳濱、鄭天財Sra.Kacaw、黃國書、蔣乃辛等9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謝曉星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完畢,未及詢答部分,另擇期辦理。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四、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相關提案請於11月18日下午5時前提出。

(11月10日下午)

討 論 事 項

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6案。(報告及詢答完畢)(本次會議11月7日議程原列第二十四案至第二十九案)

一、(第二十四案)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特別費」二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第二十五案)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行政業務」中「體育行政及督導」5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第二十六案)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家體育建設」中「推展競技運動」2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第二十七案)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4,000萬元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第二十八案)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邁向頂尖大學計畫」3億元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六、(第二十九案)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原列25億3,082萬5,000元凍結二十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

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6案,均處理完畢,請依處理結果提報院會。處理結果如下:

一、第二十四案、第二十五案、第二十七案至第二十九案,經審查均同意解凍,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二、第二十六案,繼續凍結,另定期繼續處理。

通過臨時提案22項:

一、基於學術自由,保障大學自主,大學法第19條授權各大學除依教師法規定外,得基於學術研究發展需要,另訂教師停聘或不續聘之規定,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惟查迄今教育部未訂有一致性規範,致部分學校類此案件或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不報,影響教師工作權甚巨,諸如學校依該法所為停聘或不續聘之決議,是否應比照教師法所定相關程序,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始生效力,或學校處分作成即生效力,至今相關規範付之闕如,衍生學校實際運作莫衷一是,該條文亦形同具文,爰請教育部於3個月內訂定大學法第19條適用之參考原則,以利學校端遵循,保障教師權益。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陳學聖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二、鑒於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與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功能多有所重疊,然前者每年教育部尚須耗資千萬元補助其人事及會務基本運作費,未若後者單以各入學管道考生報名費採收支對列方式維持業務之推展,故思忖預算資源之有效運用及衡酌少子女化趨勢,復秉大學法第24條第2項立法意旨,大學招生得組成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共同協商,另參酌一般大學招生組織層級亦未有招生策進總會類此組織,且考量教育部業於本(105)年4月啟動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併入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之研議,爰請教育部於1個月內將整併規劃期程及具體做法送交本委員會及各委員,以利瞭解成效。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陳學聖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三、國家對教育經費之保障及寬列,旨於維護學生學習權,並期透過中央、地方及學校行政組織將資源有效運用於學子。復基於權限劃分原則,為課予地方政府作為國民中小學主管機關之職責,對於學校申請教育部之相關專案補助,責成地方政府應同步編列配合款共同推動。然實務上地方政府財力未若中央,尤以偏遠地區學校多需仰賴中央專案補助款之挹注,以改善學校教學品質,邇來迭有學校反映,因縣市政府配合款囿於財政惡化無法支付或其他因素,礙難將學校硬體改善計畫函報教育部申請補助,造成城鄉學校發展差距日益擴大,影響學生受教權甚巨,故針對類此制度困境,請教育部與行政院主計總處於3個月內研議相關補助對策,俾協助真有校務發展需求之學校得提升學校辦學品質。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陳學聖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四、為保障學生受教權與落實精緻教育,教育部訂有合理教師員額編制數,以國小為例,一班至少需配置1.65個老師。

又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教師聘任與給薪係為各地方政府權責,但各縣市政府礙於經費拮据,正式教師缺額釋出甚少,或以改聘代理教師因應。惟查,代理教師長期遭受不公平待遇,雖與正式教師擔負同等的教學任務、行政工作,即便寒、暑假亦配合出勤,但每年卻僅能領到10個月薪水,相當不公允。

而今,教育部為落實合理教師員額政策,自民國105年度開始,以「採外加代理教師員額方式」補足人力,預計補助3,530位代理教師,是以,保障代理教師權益刻不容緩。

綜上,要求教育部應即刻檢討「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研擬以法規保障代理教師之聘期及薪資之可行性。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吳思瑤  柯志恩  李麗芬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五、國民教育階段學生之身心發展尚未成熟,此時家長的角色甚為重要,扮演學生、老師與校方間之溝通橋樑,以利提升學校教學品質。依國民教育法第20條之2第1項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為維護其子女之權益,應相對承擔輔導子女及參與家長會之責任,並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人格權,有參與教育事務之權利;其參與方式、內容、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於是,教育部訂定《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第9條規定,關於家長參與班級或學校教育事務之方式、程序及相關事項,授權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由此可知,目前家長會設置、組織等係依各地方政府之規定運作。

雖國民中小學事務屬地方政府權限,但近年有國立大學設置附屬小學之情況。按國立大學主管機關為教育部,附屬小學亦為大學編制的一部,其家長會等學校事務依法需遵循中央法規辦理,然查目前教育部未有此等規範;又若附屬小學之家長會設置應依循地方政府之規定辦理,又有不符合地方自治法規的問題。簡言之,目前關於國立大學附屬小學面臨中央無規範可管,亦未能適用地方自治法規的窘境。

是以,為保障國立大學附設小學之學生受教權與家長權益,教育部應就國立大學附設小學其家長會設置、組織、主管機關及適用法規等規範,於3個月內研議解決方式,俾利有關機關與學校辦理。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六、教育部最近力推教官退出校園政策,引發學校老師、家長不安及強烈反彈,咸認為高中職學生正值人生成長轉型關鍵時刻,亟須用心輔導,且校園目前毒品、黑道、霸凌等問題仍相當嚴重,因此提案要求教育部應待相關配套措施取得學校及家長共識,且校園安全無虞情形下,再逐步推動教官退出高中職校園政策。

1.新政府上任後,教育部明確指出將落實立法院102年要求教官8年內退出高中職校園的決議,卻忽略同決議中對於「校園中安全無虞」的另一重要前提,強行推動教官退出校園方案,規劃補助1個教官換2至2.5個保全人員,並強勢要求學校配合政策。

2.不論在反毒、反幫派、處理學生在外糾紛與意外時,教官們都身先士卒,予以協助。教官所扮演的角色不只是保全,又像學生的保母,更是學生們的「守護神」。若退出校園後,到時校園安全誰來顧?

3.全國各縣市家長會、校長團體均反對教育部在未獲得家長認可之下,以「校安換教官」為配套,逐步推動教官退出校園。教官肩負校園安全、生活輔導、校外臨巡、輪值、訪視等功能,並保有跨校相互支援網絡,這是校安人員所無法替代的。請教育部尊重民意重視校園安全,強化校園安全網路,妥善規劃推動教官退出高中職校園相關事宜。

提案人:陳學聖  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七、105年度全國地價稅即將開徵,全國開徵戶約800萬戶,104年度徵收711億元,今年預估收入950億元,每戶平均增加3,135元。其中以桃園市為例,平均漲幅在兩成以上,今年地價稅預計可徵收88億元,較去年稅收多出20億元,因此建請教育部會同財政部進行研議,如何鼓勵將新增近240億元的地價稅收優先運用於教育支出之可行性。並請教育部於3個月內將研議情形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吳志揚  蔣乃辛

八、教學訪問教師計畫理念甚佳,可改善偏鄉師缺,又不致過度擴大既有師資,應予擴大辦理。建請教育部補助改善偏遠國中小宿舍,研議建置「教師集中宿舍」之可行性於交通及生活機能相對便利之市鎮,以有效提升教師至偏鄉任教之誘因。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李麗芬  何欣純

九、《中華民國憲法》及《教育基本法》保障國民平等受教之權利,然偏遠地區因產業和經濟發展不佳、交通建設不足等因素,形成師資市場失靈現象,造成偏遠地區學校學生學習權相對受損,建請教育部加強研議「培育公費生成為『公共教師』」之相關措施。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李麗芬  何欣純

十、建請教育部規劃,以學士後公費,提供現有儲備教師「第二分科專業訓練」,落實專長授課,紓解儲備教師壓力。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李麗芬  何欣純

十一、鑑於蔡英文總統設置「國家級高齡健康福祉及照護研究中心」為重要政策。彰化、雲林、嘉義為全國老人人口最高區域。建請教育部評估,督促台大整合醫學院及台大醫院等醫護資源及學術能量,以台大雲林分校為基地,研議投入長壽高齡人口照護,提升照護水準,擴大研發能量,建構完善醫療及長期照顧體系,爰請於1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何欣純  吳思瑤  蘇治芬

十二、有鑑於屏東縣原住民族課程發展中心編撰小學民族本位教材,將排灣族傳統文化和慣俗融入教材,顯著提升當地學童學習成果。為提升各地原住民族研發本位教材之量能,建請教育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參考屏東縣之經驗,提出各縣市原住民族課程發展中心推動發展計畫,足額編列人事與業務費用,分階段積極辦理,以落實「尊重族群多元、鼓勵文化傳承」之政策目標。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黃國書  許智傑

十三、在今年里約奧運結束之後,針對部分單項協會所引起之爭議事件,林全院長亦於9月份即要求體育署進行協會財務查核。然而,根據體育署提供之查核結果,相關報告仍然只有兩頁表格,其中棒協、羽協部分更是明顯出現瑕疵,卻未見體育署針對相關協會有任何處分。為避免社會大眾產生體育署競技組包庇單項協會之疑慮,爰建議體育署應於兩週內公告相關訪查報告,並且針對訪查缺失部分所進行之行政處分、輔導或改善於1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許智傑  鍾佳濱

十四、鑒於國手是國家重要資產,教育部做為體育與技職之主管機關,為使國人能更進一步了解國手之努力成果,針對相關國際賽事之選手優秀表現,教育部應主動協助宣傳推廣,除能慰勉選手之付出,亦能達成體育與技職教育推廣效果,提升國人對運動參與與技職教育之關心。是故,爰請教育部於3個月內針對相關國際賽事成果宣傳之規劃,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許智傑  鍾佳濱

十五、針對自里約奧運後,台灣體壇每個月均出現優秀國手退出國家隊之狀況,顯見國內體壇之選手申訴制度已出現重大瑕疵,致使選手投訴無門,或是在現行體制中只能面對被吃案的狀況。在體育團體法之相關獨立申訴、仲裁制度完成之前,體育改革中針對選手權益之維護與照顧,同樣不能出現空窗期。是故,爰建議體育署應於修法完成前成立臨時性選手申訴窗口,並且納入社會公正人士參與,以公開透明方式運作,杜絕吃案與包庇情形,相關規劃請體育署於2週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許智傑  鍾佳濱

十六、根據統計全國農業、海事、水產相關之高級職業學校計有28所。不同縣市或區域農業產業各具地區產業特色。為讓農漁業學習體系對應在地農漁業產業資源,建立實習或在地農漁畜牧業連結的方案(例如:在地參訪、體驗、實習、課程合作、移地教學……等)。爰此,建請教育部應與農委會研擬人才實習或移地教學方案,建立強化農工高職學習應與在地產業資源連結的模式,將評估結果送交本委員會。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何欣純  黃國書  鍾佳濱  蘇治芬

十七、鑒於我國農業就業人口快速下滑及人力老化,農業勞動力發展需要有創新的思維。根據統計全國農業、海事、水產相關之高級職業學校計有28所。如何讓農業學習體系之學生,提高意願積極投入農業發展者為當前任務。農業雙軌訓練為一結合國內職業教育與職業訓練,讓訓練生成為企業的核心專業人力。爰此,建請教育部應與農委會、勞動部及有關產業公協會研擬人才培育支持系統,建立強化師徒制精神之農業雙軌訓練模式,及種子師資培育等方案規劃,爰請於3個月內將評估報告結果送交本委員會。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何欣純  黃國書  鍾佳濱  蘇治芬

十八、依基本教育法第3條:「教育之實施,應本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之原則……」。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訂定精神,以「規範、引導學校課程教學的發展與實施;重要的是,要能照顧每一個孩子的學習。」然而,根據OEDC 2012各國數學素養表現變異,臺灣前段和後段學生差距是世界第一。台灣教育現場教師,因為種種限制多數無法進行適性教學、差異化教學。對於學生學習落差大,適性教育無法落實,請教育部提出短中長程的策進作為,爰請於3個月內將報告送交本委員會。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何欣純  黃國書  鍾佳濱  蘇治芬

十九、學習是一連串與知識和經驗對話的歷程。有鑒於教育部揭示落實國民學習權,積極以滋養、培力二大概念進行教育制度的調整與創新,並「落實適性發展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培育務實致用的技職達人」。然而在國教署網站頁面所呈現之照片卻過度強調學生競賽表現之成果與結果。爰請教育部在網站照片呈現符合施政精神為原則,並於2週內將調整方案說明送至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何欣純  黃國書  鍾佳濱  蘇治芬

二十、根據連續3年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顯示,全台有1/3的學生英文、數學兩科拿到「未達基本學力」C的成績。爰請教育部以芬蘭與台灣「師資培育系統(含考試、遴選制度)」、「在職教師進修系統」、「教師分級及薪資制度」、「校長遴選及薪資制度」、「學校教師員額(各類科教師、師生比例)」「課綱、教科書教材」、「老師備課與教學時數」做一比較,提出差異與優缺分析,爰請於3個月內將分析報告送交本委員會。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何欣純  黃國書  鍾佳濱  蘇治芬

二十一、有鑑於民國100年國民教育法第10條修正案三讀通過,要求國中小學輔導工作應由專業輔導人員擔任,縣市政府也應設有專業專任的輔導人員。而校園輔導工作應由專業輔導人員執行的精神,更沿續到103年制定之《學生輔導法》,將校園應設有專業輔導人員,擴大到高中。專任輔導教師之員額編制,基於國民教育法第10條逐年增置專任輔導教師之基礎,除106年7月31日前將完成設置3,072名專任輔導教師外,自106年8月1日起將再依該法規定逐年增置。未來公私立高中以下學校每校均需置專任輔導教師,並再依班級數增置,全國預計將有8,158名專任輔導教師,將可大幅提升學校輔導能量。

然專業輔導老師的轉介囿於行政程序繁瑣,校園設置專業輔導的落實成效不彰,讓擁有輔導專業的輔導人員無法充分發揮,校園學生支持網絡無法有效建立,爰要求教育部應大幅簡化轉介程序,並針對實際成效進行調查,在3個月內提出檢討與改進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吳思瑤  何欣純  張廖萬堅 管碧玲

二十二、為落實國民教育正常化及校園安全之無縫接軌,爰要求教育部應儘速研提「校園安全維護法」或「校園安全維護條例」。

提案人:蘇巧慧  張廖萬堅 鍾佳濱  管碧玲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僅進行詢答;相關提案請於11月23日下午5時前提出)

二、審查106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僅進行詢答;相關提案請於11月23日下午5時前提出)

三、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9案

(一)處理科技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7,000萬元,並提出專案報告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處理科技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2,000萬元,並提出專案報告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處理科技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1億2,943萬元,並提出專案報告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處理科技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500萬元,並提出專案報告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處理科技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前瞻及應用科技」9億3,011萬6,000元,凍結四分之一,並提出專案報告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六)處理科技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智慧園區設施建置」500萬元,並提出專案報告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七)處理科技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園區業務推展」中「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原列1,280萬元之五分之一,並提出專案報告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八)處理科技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編列6億9,790萬元之四分之一,並提出報告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九)處理科技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智慧社區建置工程」原列1,090萬元之五分之一,並提出專案報告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報告。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承蒙各位委員長期對科技研發的支持與指導,本部的工作才能順利推動,弘敦在此達感謝之意。謹就本部106年度預算編列及施政重點進行說明。

主席:謝謝部長很有效率地在時間內結束口頭報告;現在進行綜合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至上午11時左右,視質詢狀況中場休息10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若有臨時提案,請在詢答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或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時,爰前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登記第一位的吳委員志揚發言。

吳委員志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希望台灣能被建設成為非常高科技的地方,為此,科技部的責任非常重大,日前本席曾詢問原能會主委有關2025年我們到底能不能達到非核家園的目標,他居然信誓旦旦、很有把握地說:因為沙崙綠能科學城已經動土,所以,綠能發展應該指日可待。記得上禮拜本席在質詢部長時,也詢及綠能科學城到底內容為何的議題。

根據統計,目前國內各項能源所占的比例分別是:核能占16%、再生能源僅占4.2%,假設我們到2025年非得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那麼,一些高耗能且會產生二氧化碳的能源就不能再增加,屆時再生能源可能就要把核能20%的部分給吃下去,請問部長,你對將來再生能源的發展可以吃下20%核能有沒有把握?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根據綠能產業創新計畫,我們有設定幾個目標,譬如風力發電要達到5.6GW……

吳委員志揚:我只問你到2025年再生能源的量占整個能源使用的比率能否達到20%?

楊部長弘敦:當然,這是非常高的挑戰,除再生能源之外,我們在天然氣發電與燃煤發電也都有做一些調整。

吳委員志揚:照部長所說,這20%的目標對你們而言的確是一個非常大的挑戰,即便如此,你們還是要盡力達成,在此情況下,你覺得沙崙綠能科學城能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楊部長弘敦:科學城還是屬於創新的綠能產業,這個產業主要的風力發電是在沿海,至於太陽能光電……

吳委員志揚:未來在科學城裡面是否要研究建立一種商業模式,俾讓大家仿傚,這樣才能促進科學城的快速發展。

楊部長弘敦:在這裡我們也要研究一些相關法令的調整。

吳委員志揚:所以,在可預見的未來科學城必然是先以示範區的型態呈現,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對。

吳委員志揚:但是我覺得你們當初選擇沙崙這個地點實在很奇怪,還有你們規劃二十幾公頃,殊不知未來綠能產業的發展非常重要,試問二十幾公頃的土地到底能做什麼事?還有更重要的是,在這塊土地當中還夾著中研院的南院、李安所屬意的電影城、會展中心,讓整個科學城的設計好像變了調,請問部長,就當初規劃設計這到底是一個土地開發案,抑或是一個旗艦計畫?

楊部長弘敦:大家都知道,在新竹有一個以ICT為主的科學城,所以,我們選擇沙崙這個地區就是希望建置一個以綠能為中心的科學城,把二十幾公頃的面積建設成一個研發基地,這有點像新竹科學園區或是附近的國家實驗室一樣,真正的產業是在科學園區,不在沙崙這個地方。

吳委員志揚:照你們的規劃須到109年3月才能完工,距離2025年非核家園的目標僅剩下5年的時間,屆時能否將剩下的16%補上去,實令本席感到很懷疑。

楊部長弘敦:有關離岸風力發電及太陽能光電的部分,並非在這裡建置,我們選擇沙崙這個地方乃是把它設計為一個科學城的中心。

吳委員志揚:部長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有沒有跟經濟部進行協調?

楊部長弘敦:當然有,有關綠能科學城的部分是歸科技部主管,至於示範園區則是由經濟部主管。

吳委員志揚:我覺得你們在規劃選擇沙崙這二十幾公頃的土地作為綠能科學城的當時,是否已忘記我們還有核研所這件事情?你們打算把周邊的學研機構包括工研院、國家實驗研究院、成功大學、交通大學、中研院及地方政府等等,最重要的是你們好像忘記了核能研究所……

楊部長弘敦:我們沒有忘記。

吳委員志揚:核能研究所占地50坪,有超過1,000位以上的專家,他們現在在做核能以外的所有清淨能源的研究,核研所的mission已經改變了,因為我們要走向非核家園;他們很早就被定位,只是牽涉到組改的問題,將來核研所會以能源研究所之名,置於經濟及能源部下面,原能會則會到科技部裡。核研所做的就是新能源跟再生能源,你有沒有去看過?

楊部長弘敦:我有去實際考察過。

吳委員志揚:另外,他們還有做環境節能減碳所有的科技,在沙崙綠能科技城想要實驗、示範的東西,其實現在核能研究所已經在做了。

楊部長弘敦:沒錯,所以我們……

吳委員志揚:核能研究所有50坪,人在那邊,機器在那邊,設備也在那邊,我不知道你們是不是讓資源重疊了呢?

楊部長弘敦:不會,核能所做的,我們當然鼓勵繼續做,但是核能所也會有一部分的人進駐到這裡,除了核能所之外,還有工研院的綠能所、國研院及中研院,有關新的綠能科技部分就會到這裡來。

吳委員志揚:我上次問你的時候,讓我覺得政府只有一個概念而已,就是要發展綠能。我知道,這是很好的概念,但是在22.7公頃的範圍內,到底要分幾年的計畫,第幾年做什麼,總經費多少?那個時候,我覺得你們的內容還很初步。

楊部長弘敦:對啦。

吳委員志揚:現在有進展嗎?

楊部長弘敦:附近已經有交大光電學院,還有成大也在那裡,國研院也有一部分的建築已經做好了,所以現在就開始進駐了,並不是房子蓋好才進駐,2016年我們預計進駐100位人員。

吳委員志揚:已經有很多評論在批評這個案子,他們批評的大概就是兩件事情,第一個,你們沒有盤點過去已經做過的事。

楊部長弘敦:有盤點。

吳委員志揚:核能研究所是不是跟沙崙綠能科學城做一樣的事情?你們要怎麼分工?是不是重複投資?

第二個,這個感覺跟當時一開始提亞洲矽谷的感覺很像,忘記了前面已經有什麼資源,就直接劃一塊地,在這邊蓋園區,那時候被批評得要命。

楊部長弘敦:我們有特別注意,有國家型計畫在盤點。

吳委員志揚:這個案子感覺上是為了台南市量身定作,我對台南沒有意見,但是我覺得很可能是因為高鐵前面這一塊地太久都沒有開發,荒廢在那邊,所以大家拼命找題材湊在一起。這關係到2025年臺灣以後的能源跟生活,不是在進行房地產開發,所以那邊要做什麼,請他們另外去想,不能夠去湊數。

楊部長弘敦:本來就有交大光電所及成大,他們已經在那邊形成一個聚落。

吳委員志揚:你覺得交大光電所的能量會比核能所強嗎?

楊部長弘敦:不會,所以我們要把他集合起來,綜合研究所……

吳委員志揚:你們如果在預算審查的時候,始終沒有把這兩個地方的角色定位清楚,或是將程序弄清楚的話,這個預算不要想通過。

楊部長弘敦:好,我們會把委員剛剛講的事項弄清楚。

吳委員志揚:其次,聽說你們要成立食安專門的研究單位,是不是?

楊部長弘敦:不是,是一個次學門,因為食安是重要的議題,所以我們在……

吳委員志揚:是生科司蔡司長的業務嗎?

楊部長弘敦:對。

吳委員志揚:是什麼內容?

主席:請科技部生科司蔡司長說明。

蔡司長少正:主席、各位委員。主要是針對食品安全的風險評估跟檢測管控,做……

吳委員志揚:什麼叫學科,我不太懂,學科是到什麼程度?

蔡司長少正:生科司底下有18個學門,每個學門下面有1到3個不等的學科,在專家學者來申請計畫的時候,我們可以以同領域整體來處理。

吳委員志揚:就是一個discipline嗎?

蔡司長少正:是。

吳委員志揚:食安是很重要的事情,以下的建議科技部可以考慮。我記得行政院食安辦公室以前也講過,希望食安的評估要整體化,你記不記得這件事情?如果要本土化,而且要設的話,位階要提高一點,不要只是小的研究學門。食品安全是很重要的,是全臺灣人民都關心的事項。假如你們要成立的話,你們的第一項工作,就是將現在感覺即將要開放進口的日本核災縣市食品,拿來自己研究、測試,告訴國人到底可不可以進口。到目前止,都是靠日本單方面提供的檢測合格資料,我們怎麼可以這樣就開放進口呢?我們當然要自己檢測。科技部如果認為食安是很重要的科技,這就是你們可以做的第一件大事。既然要成立就認真成立,而且位階要高一點,並把日本輻射食品進口檢測當做第一個任務。

楊部長弘敦:謝謝,我們主要是做檢測技術,真正去檢測還是衛福部的工作。

吳委員志揚:你們要開發技術。

楊部長弘敦:對,這個沒有問題。謝謝吳委員指教。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又在抓寶,但是今天抓的寶有點氣憤。我在9月份跟楊部長提出,新南向不只要抓對寶,你們還要再進化,再升級,讓它真的成為我們走得出去的國家總體新戰略。現在要審查預算,本席當然會就預算反映的政策,好好跟您論述、抽絲剝繭,看看我們的寶到底抓不抓得到,還是像畫面上的這隻「卡比獸」一樣,一溜煙的跑掉了,捉不到牠。預算反映政策的力度,9月21日的時候,本席在同樣的場域跟您提出,其實各部會都在想方設法落實新政府的新南向政策,於是落實在預算編列上,大家都絞盡腦汁。第一名是經濟部的15.3億元,第二名是教育部,編列10億元,科技部的部分,我當天就給你們一個讚,因為你們拿了第三名,很努力的、勇敢的編列預算。在新南向政策的推動上,科技部動起來了,可是我今天是真心換絕情。一樣在9月21日,新政府面對在野黨的立委們質疑,新南向就是很難走出去的「新難向」,他們批評我們是新瓶裝舊酒,本席在這個場域大力的替你們辯護。我替你們整理出新南向的11項延續性政策,好的政策要延續,好的酒要留下來;事實上,你們在延續性計畫還增加了將近5,000萬元。當天我也替你們辯護了,新瓶裝的是新酒,因為你們在新南向的新增計畫有10項,金額是4.48億元,遠遠大於延續性計畫的規模,所以真的一定走得出去,請國人給我們信心,給我們機會,給我們鼓勵,給我們加持。我真的要再說是真心換絕情,你要讓我可以很疼你,而不是讓我嘆息愛錯人。楊部長有什麼意見?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吳委員思瑤:關鍵的10月底,科技部還是整理出了新南向政策的7.48億元,你們斬釘截鐵,你們努力準備,當中有包括去爭取旗艦計畫,為此你們編列了3.25億元,是嗎?

楊部長弘敦:對。

吳委員思瑤:言猶在耳,山盟海誓,結果關鍵的10月底,科技會報你也是insider,

但是科技部106年度新南向的預算馬上減少40%,從當初你們山盟海誓的7.48億元,至今只剩4.55億元,我的數字都正確吧?部長。這當中發生何事?你當初有沒有畫大餅?讓我們今天只剩屑屑可以吃。請說明其中發生何事?

楊部長弘敦:關於太平島的計畫,因為審議時,他們認為這個名字太過敏感……

吳委員思瑤:是政治的因素嗎?

楊部長弘敦:我們認為那個名字在那裡出現不好,所以我們會用……

吳委員思瑤:只是名稱的問題嗎?

楊部長弘敦:現在還有東沙國際科學研究站,我們會將之擴充以處理這個部分;此外,這還要配合國防部、國安局的計畫一起進行……

吳委員思瑤:所以你們就自己打臉自己。我們不要那麼跳躍,不要直接跳到太平島的政治問題。

楊部長弘敦:對。

吳委員思瑤:先來看看科技部縮水的新南向預算,當初你們告訴所有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委員這有7.48億元,你們會竭盡一切努力,向93.1億元經費的「創新產業旗艦計畫」努力爭取,得以建置你們計畫中很大的一項─南海研究中心。

楊部長弘敦:對。

吳委員思瑤:結果被砍2.93億元。如同你剛才解釋的,科技部申請「創新產業旗艦計畫」補助經費未如預期,其中「南海國際科學研究站建置計畫」的2.5億元被砍到一毛不剩,「農業生技前瞻研究計畫」的3,000萬元也只剩200萬元,還有「醫材產品南向拓展行銷計畫」的4,500萬元,亦被砍到剩3,000萬元。

總而言之,科技部向93.1億元經費的「創新產業旗艦計畫」這塊大餅、大資源努力爭取的結果是鎩羽而歸,你們只達到預期目標的10%,在這個93.1億元產業計畫的資源大爭奪中,科技部率領的大軍讓經費被砍九成,您說說這要如何替代?南海國際科學研究站攸關著這麼重要的水文調查、環境調查、災防合作,還有這麼多的氣象資訊和專業資訊,我們本來打算以災防專業進行新南向,現在你告訴我,這要怎麼辦?

楊部長弘敦:謝謝吳委員的指教……

吳委員思瑤:太平島不能建置國際科學研究站,就用東沙的國際科學研究站支援太平島嗎?

楊部長弘敦:東沙國際科學研究站是一個很好的經驗,我們可以用經營東沙的經驗經營太平島,只是即使要設置一個氣象雷達,也要隨著國防部、國安局的政策進程才能布建,不是我們自己要布建就能布建……

吳委員思瑤:部長今天站在這裡的心情應該和我一樣,你應該也覺得很遺憾,因為當初你們規劃出很好的政策願景,但是預算就是留不住;你現在是解釋相關預算被砍九成之後,南海國際研究中心要以現存僅有的資源擴充、補強、補破網。你先回答我,對於相關預算被砍九成,你個人的感受如何?是認為你們爭取不力,還是決定黯然接受?

楊部長弘敦:也不是黯然接受,我們還要持續努力。我稍微向委員說明,關於創新產業旗艦計畫,雖然我們也是政策的最後核定人,但是申請的共計253億元,最後只通過93.1億元……

吳委員思瑤:對,74項留下46項,成功率是35.9%……

楊部長弘敦:對。

吳委員思瑤:但是本席非常不能接受被砍的、失敗的、鎩羽而歸的是新南向。

楊部長弘敦:我們還是要成立……

吳委員思瑤:我非常難以接受,才會說真心換絕情!我當初在這裡大力為你辯護,真是愛不對人!

楊部長弘敦:針對新南向政策,科技部也有成立新南向推動小組。

吳委員思瑤:未來要怎麼辦?既然今年編列的預算是這樣的情況,明年你們是不是要將新南向的相關預算編列於科技部的年度主管預算?如果當初科技部認為南海國際研究中心這麼重要,你們應該將相關預算回歸列入科技部的年度主管預算編列。

楊部長弘敦:我們會努力。

吳委員思瑤:你們應該這樣處理,這才是補破網,要不然就顯出科技部當初只是畫大餅,僅是說好聽話,我不接受你們這樣處理,也不相信事情是如此。

楊部長弘敦:謝謝委員指教。

吳委員思瑤:剛剛談到新南向在「創新產業旗艦計畫」鎩羽而歸,現在要談到「消風的新增計畫」。針對科技部在新南向的新增計畫,當初我也大力為你們辯護,這共有十項新增計畫,有別於舊政府的新南向,你們有新作為,可是這些新增計畫的經費也被大減2.73億元;換言之,現在由科技部主導的所有新南向預算,確實呈現出延續性計畫的經費占總經費的六成一,新增計畫的經費則只占三成九,這是預算被砍的結果。

我要提醒,雖然我相信這也是你們不樂見的結果,但是你們要向社會說明,新政府的新南向和過去舊政府的不一樣,你們是以人為本,不是只針對產業,你們也進行許多的基礎科研,包括中研院亦是如此。前幾天我質詢中研院時,發覺他們有非常多的人才培育計畫,包括他們與東協國家建置的國際機構合作,還有研究生來台進行博士研究要延升至博士後研究。科技部就應該彰顯你們的all new project,明年度這個部分是不是要補強?不然,現在人家確實都指出新政府的新南向是新瓶裝舊酒,我也很難為你們辯護。

楊部長弘敦:謝謝委員指教,其實新南向政策的層面很廣,科技部的學術司還有許多計畫,人才培育方面是可以繼續進行的,包括自然司就有關東沙或……

吳委員思瑤:今年我確實看到你們有許多新增計畫是在人才培育方面,這是非常好,但是要更勇敢、更積極……

楊部長弘敦:沒問題。

吳委員思瑤:更應該為這個部分取得資源,而不是像當初畫大餅,說有7.48億元,我真覺得被你騙了。

楊部長弘敦:主要還是太平島……

吳委員思瑤:好,要補破網。最後,我的要求很清楚,有鑑於新南向政策的預算未被納入106年度「產業創新旗艦計畫」,未來你們應該將南海國際科學研究站建置計畫的預算納入科技部的年度主管預算,而且你們要進行補救措施,包括今年度如何處理、明年度的新計畫如何啟動等等。請不要再將這些重大事情的希望放在爭取競爭型的計畫,這樣很unstable。

楊部長弘敦:OK.

吳委員思瑤:拜託!因為新南向這麼重要,我們和南海的合作如此重要。

再者,立法院預算中心建議,有關新南向政策之預算編列及執行,應研訂具體質化、量化的指標,以利後續評估推動成效。現在是第一年開始,尚未研訂這樣的指標,但是未來我們不能僅是空口白話,不能再只是紙上作業;關於具體的量化指標,我們將在明年度的預算更嚴格監督。

楊部長弘敦:謝謝。

吳委員思瑤:拜託!你已經傷害我一次,欺騙國人一次,該補強就要補強,新南向真的不能只畫大餅,真的要具體且全力進行。

楊部長弘敦:我們再和吳委員報告科技部在這個過程中的作為。

吳委員思瑤:拜託請抓對寶,你的寶已經跑了,趕快抓回來。

楊部長弘敦:謝謝。

吳委員思瑤:謝謝部長。

主席: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楊部長,我想你率領的團隊大概是行政內閣之中知識水平最高的。首先,請問在場的科技部同仁,曾經獲得以前國科會補助者請舉手?包括我自己,部長也要舉手,你怎麼可能沒有!請看看,幾乎每個人都曾經獲得國科會的補助。

為何我要特別請教這個問題?因為科技部(即過去的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的經費一年約有二百多億元,而最近爆發事件的郭明良教授在98年至105年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共獲得1億5,000萬元的補助,著實非常了不起!當他擔任生物處處長時,就獲得高達二千多萬元的補助。這次事件發生之後,他展現出非常高度的道德水平,辭職以示負責,這應該是歷年來最快最明確的作法,不過,明確與否,我持保留;只是我特別要問,他在2006年有一篇和台大楊校長共同掛名的論文,針對這個部分,目前臺大已經成立專案調查,沒有錯吧?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對,調查委員會。

柯委員志恩:對,已經在做調查了,所以我們在這邊就要問,昨天他的主秘有特別的提到,針對所謂的「掛名」這個部分,如果有發生事情的話,是要用比例的方式來做處理。部長,你也曾經掛名過嘛!也曾經被別人掛名過嘛!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不是,其實「掛名」這個名詞不好,應該要用「共同作者」。

柯委員志恩:共同作者有沒有「共同」?各位,大家都心知肚明,如果有7個共同作者,那每個人分擔的比例是多少?我掛名過,也被別人掛名過,我們都很清楚。

楊部長弘敦:對,所以我覺得比較好的名詞就是用「共同作者」。

柯委員志恩:好啦!共同作者要按照他的比例來做責任上的分配,你自己個人覺得是這個樣子嗎?

楊部長弘敦:對,其實在科技部的學術倫理要點裡面,已經有說明要符合那種條件才能當共同作者。

柯委員志恩:好啦!那問題就出來了。

楊部長弘敦:共同作者要負什麼責任,其實我們也有規範了。

柯委員志恩:有嘛!那蔣偉寧部長也是共同作者,但他的下場就是下台,你也是共同作者,那你也需要到下台的程度嗎?

楊部長弘敦:每個案子的情形都不太一樣。

柯委員志恩:所以嘛!標準在哪裡?

楊部長弘敦:所以就是要個案的去看。

柯委員志恩:對,所以在他的案子裡面,他是需要下台的是嗎?

楊部長弘敦:他那個案子我沒有處理,我不知道。

柯委員志恩:那是誰處理的?應該還有人在吧?好,我只是要突顯這一件事情。

楊部長弘敦:他下台是他自己要下台的,並不是科技部要求他要下台的。

柯委員志恩:當然是啊!這中間當然還有社會氛圍的因素,所以我今天只是要問你這個比例原則的標準,因為當初科技部在這個過程中,也沒有特別的站出來為學者緩頰。

我在第二頁裡面要特別提出來的是,科技部一年花了二百多億元來補助學術專題研究,但這裡面有很多違反學術倫理的事件,我隨便舉一個例子來說,從民國100年到民國104年,違反學術倫理的案子有73件,補助的金額是一億二千多萬元。如果他有違反學術倫理的話,他的補助款就要追回,但是你們只有追回163萬元,所以追回的部分只有達成1.3%而已。你補助他,但他卻違反學術倫理,這可能會讓台灣在國際期刊上、在國際學術上的聲譽遭受到很大的打擊,但是追回的補助款卻只有達成1.3%,這是科技部的立場嗎?

楊部長弘敦:我們其實非常不樂見這樣的事情發生。

柯委員志恩:我們也都不樂見啊!

楊部長弘敦:對,因為這不僅會對個人、還會對執行的學校造成打擊,例如台大。

柯委員志恩:我同意。

楊部長弘敦:而且也會對全國的學術聲望造成非常大的打擊,所以發生這種事情對大家、對學界來講都是非常痛心的,造成非常大的關心跟爭議我想也是一定會有的,但是每一個個案的情形都不太一樣。

柯委員志恩:我了解,我現在只是要問你,追回的補助款只占整個補助款的1.3%,科技部針對這方面有沒有更積極作法?因為它只會去追回這個研究主導者的研究人力經費,對於其他的、額外的、相關的補助,包括器材等費用的補助都沒有追回來,未來也還是如此嗎?

楊部長弘敦:我們最近又看了國際規格,大家都知道,學術倫理這個問題一直在演化中,因為科技一直在發展,所以會運用到不同的工具,且網路也一直在發展,所以關於你剛才講的這些問題,我們也一直都有在改善我們的辦法、修訂我們的辦法。

柯委員志恩:所以你們新的辦法是怎麼樣?

楊部長弘敦:在新的辦法中,要追回的項目我們可能還要再檢討,因為以往追回的方式主要是……

柯委員志恩:沒有錯,其實我也不敢講太多,因為我也不知道未來我回到學術界後,會踩到什麼樣的紅線,所以這些話我都不要講得太滿,各位,要留一點讓人家探聽。但是我要強調,針對這個部分,科技部應該要有更積極的作法,特別是每一次事件爆發時,都是從國外的網站、從國外傳回來後,才由我們做後續的處理,所以我想在給錢的過程中,在整個監督品管的機制上,科技部其實應該可以有更多的著墨,這是我所要突顯的,我沒有要誰因此而下台,這絕對不是我的本意,我只是要提出來這個問題。因為大家都在學界工作,大家各自都要留一條後路,但是在這個基礎點上,針對這部分大家還是要非常的注意。

下面我要特別的提到有關你們的預算經費,你們有針對創新產業旗艦計畫編列了93億1,000萬元,目前這些計畫都已經出來了,但是我還是要請教,這裡面有很多很吊詭的地方,舉例來說,行政院科技會報跟所謂的科發組織共同建構了這93億1,000萬元,但是這裡面竟然還包括給行政院科技會報7億元,這會不會讓人家覺得,你們是右手審、左手拿錢,這個感覺很奇怪,這裡面竟然有7億元是要給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的,這要怎麼解釋?有7億元要給這個地方,但這個經費卻也是來自你們這個組織。

我要再特別的問一個問題,因為時間的關係,你可以統一的來做一個回應。

楊部長弘敦:OK!好。

柯委員志恩:這裡面特別有1億元是要用來做科研計畫的專案管理機制,這給我的感覺是,現在你們的科研計畫管考是1.0,如果再花1億元,你就可以把這個科研計畫管考,變成2.0,所以你在這個預算裡面花了1億元來自己審查自己的計畫、自己審查自己的績效,你要花1億元來做這樣的事情,這合理嗎?

楊部長弘敦:不是,是這樣的,現在大家都對我們的科技預算是怎麼編列的以及要如何管考,都有很多的想法。

柯委員志恩:因為我們希望這裡不要只有量化而已。

楊部長弘敦:因為這裡面大部分都是大型的計畫,所以我們試著要引進DARPA……的精神。

柯委員志恩:好啦!我告訴你,你都還沒有開始做。我先給你看下面這個部分,在旗艦計畫裡面,說好的「新」的管考模式呢?以台灣光子源綠能生醫旗艦計畫為例,不是,不是這個計畫,在你們今天所提出來的報告裡隨便舉幾個計畫,有很多的指標都還是在量化,所以你是要告訴我,如果你沒有這1億元,你就只能給我這個量化,甚至還有很多是空白的,這要怎麼解釋?

楊部長弘敦:不是,這是要做一個系統進去管考,並不是說……

柯委員志恩:我了解,我是說,如果你沒有這1億元,你就只能給我這種計畫;如果你有這1億元,你才會有一個好的管考計畫。你現在有這種想法,那你就應該要反映在你們今年所提出的績效管核裡,這是我要強調的重點。

楊部長弘敦:不是,我們今年是要做管考系統。

柯委員志恩:所以你就放任他給我們這個東西,放任他變成這個樣子嗎?這裡面還有很多是空白的。

楊部長弘敦:不是,我們只有挑一、二個計畫來實施,我們是先做這個系統,然後再挑一、二個計畫來真正的實施。

柯委員志恩:我跟部長是不是有溝通上的問題,我只是要告訴你,你這次應該給我們一個更好的質量化,不能只靠那1億元就說可以重新翻盤,起碼你要表現出你的誠意,好不好?剛剛吳思瑤說你對他是真心換絕情,我覺得你對我根本就是連最基本的誠意都沒有,部長,我跟他有層次上的差別,你對我更不好,連個誠意都沒有,我要怎麼給你錢?

楊部長弘敦:不是,我剛才是要講,我們現在是要做一個新的管考系統。

柯委員志恩:我知道,但是你先把舊的誠意表現出來,我才有機會可以給你新的部分,你一直跟我要錢,可是你都沒有針對新的部分表現出你的態度。

楊部長弘敦:可是在我們新的系統還沒有做完、做好之前,舊的系統我們沒有要求它要這樣子做。

柯委員志恩:那就不對。

楊部長弘敦:新的管考計畫只會挑一、二個計畫來實施。

柯委員志恩:那就是不對,好,我告訴你,我會嚴格的看待這個部分。還有我剛才所提到的台灣光子源綠能生技旗艦計畫,你們民國106年的公務預算補助它三億多元,這幾乎占你們整個公務預算的七成,我們花了七成的公務預算來買這麼貴的儀器,就只是為了要讓它變成最亮的光點嗎?你花了七成的錢去買這個儀器,這讓我感覺你好像是花錢去買500架的戰機,可是你卻不知道我們到底有沒有這麼多的飛行員,有需要花七成的預算去做這樣的事情嗎?

楊部長弘敦:這個問題我請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的果主任來說明。

柯委員志恩:可以,請快點。

主席:請科技部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果主任說明。

果主任尚志: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其實台灣光子源是要給全國的科學家所使用的大型公共設施,這些設施都是公共的設施,而且光子源光束線的建造的確是要花費二、三億元的。

柯委員志恩:我只是要說,這部分應該要按照年度採購的方式去做,因為它馬上就占掉你們七成以上的公務費用,這個費用所占的比例很高,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只是要提醒部長這一點。

最後,我還有很多的問題是有關你的旗艦計畫,我本來還要再問,你到底有多少的經費是來自於民間?因為在你的六大條件中,有一塊你說希望民間能夠加入?我本來想要問你,到底民間所出的預算會不會高於政府的預算?這個部分也要特別的注意,因為這是你的條件之一。總而言之,有關預算上的其他問題,我們等審查預算時,我再一一的來就教各位,但是我還是要非常的強調,你要我們給錢,那你就必須要給我們一個好的績效評估報告,你不能說要等到那1億元出來之後,你才有辦法可以做出一個好的管考計畫。

楊部長弘敦:在我們的預期目標裡面,一定會有引發民間投資、還有民間效益的目標,像科技預算,政府出1,000億元,民間也出了三千多億元,所以整體的科技預算是有四千多億元的。

柯委員志恩:好,謝謝。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一開始我還是要稱贊一下科技部,我覺得科技部真的是可以期待的,因為從部長上任到現在,包括你的施政報告、總總的書面資料等等,我感覺真的是我們有說就有改,所以我覺得科技部是可以期待的。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指教。

蘇委員巧慧:好,正是因為可以期待,所以我們今天還是要繼續的、好好的來討論一下,看你下次可不可以改的更多?首先,今天科技部的預算重點當然就是創新產業旗艦計畫,這93億元在你今年的預算裡算是重中之重、亮中之亮,而這93億元的預算的重點就是要落實我們新政府的五大創新產業,對吧?

楊部長弘敦:對。

蘇委員巧慧:對嘛!它就是要來落實這個。現在預算真正的編列出來了,但這已經不是五大創新產業,而是你剛剛說的5加2加2了,所以我們回過頭來檢視這個五大創新產業占了多少預算比例?其實這五大創新產業只占61.22%,只剩下57億元。部長,只用57億元就能夠帶動五大創新產業嗎?我們政府的施政方向改變了嗎?因為在這93億元裡面,現在占預算比例最高的已經不是剛剛那五大創新產業了,而是數位經濟,我們的施政方向改變了嗎?

楊部長弘敦:其實這個都是跨部會、跨領域的。

蘇委員巧慧:可是這93億元是編列在你的預算裡的。

楊部長弘敦:沒錯。

蘇委員巧慧:對啊!

楊部長弘敦:假如我們認真的去盤點的話,在我們這一千多億元的科技預算裡面,那五大創新產業是有所謂的基盤計畫、協同計畫、旗艦計算,整個加起來大概是四百多億元。

蘇委員巧慧:現在連我都開始理解了,政府編預算能夠編到一千多億元都是因為這個有相關、那個有相關,但其實都是原來的,只要能沾上一點邊,我就先把它算是有相關,所以只有這93億元是真正新拿出來的錢。

楊部長弘敦:也不是新拿出來的錢。

蘇委員巧慧:就是要真正的落實在這件事情上面的錢。

楊部長弘敦:這是擠出來的錢。

蘇委員巧慧:對,所以我們今天才要這麼的嚴格、這麼的認真來審核這件事情,所以第一個我要問你方向,既然政府要落實這五大創新產業,你覺得只用這57億元就夠了嗎?五大創新產業現在只剩下57億元。

楊部長弘敦:我剛才講了,像數位經濟有17億元對不對?

蘇委員巧慧:那是加2加2了,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對,但它也是從裡面湊出來的。

蘇委員巧慧:部長,我覺得要推動五大創新產業,要由科技部來主責這93億元,其實對你是一個很重要、很沉重的擔子,但是這個擔子已經落在你的身上了,其實我是希望行政院這邊能夠給你更多的預算,因為既然將來是要求績效要由你來產生,坦白講,我的態度是,這93億元是不夠的。

楊部長弘敦:對,沒錯。

蘇委員巧慧:如果真的要推動所謂的創新產業,93億元哪裡夠,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我們曾經想過要另外挹注100億元,而不是從裡面擠出100億元。

蘇委員巧慧:那你明年有信心可以增加更多的預算嗎?

楊部長弘敦:我努力。

蘇委員巧慧:只有努力不夠。

楊部長弘敦:因為今年……

蘇委員巧慧:部長,如果你在這裡可以展現你的決心,那我們明年就會幫你爭取更多的預算。

楊部長弘敦:因為行政院今年的大政策就是希望不要擴增預算。

蘇委員巧慧:好啦!聽起來你也是覺得這個預算不夠,對不對?所以我們政府應該要有更多的預算落實在這裡,這是第一項,態度的問題。

第二,既然我們已經有這93億元了,那我們就要好好的來看一下這個預算是怎麼編列的,在這裡面我倒是看到了不少問題,我希望在真正的審查預算時,我可以看到更多的具體資料。第一個,在這93億元的計畫裡面,它分了46項,可是我們一一的來檢視這些計畫的主持人,也就是主要的職掌負責人,我們發現,有很多的計畫都是由同一個人在負責主持,一個人身兼2個計畫以上的就高達7位。在46項的計畫裡面,有7位的計畫主持人是同時身兼2項以上的計畫,更不要說,我們看到有6位是身兼多職的司長,甚至有5位是科技部的司長,其中有一位廖婉君司長,他甚至一個人就主導了4種類別的計畫,我真的覺得廖司長非常的了不起,他一個人就可以主導4大類別的計畫,部長,廖司長會不會太辛苦了一點?

楊部長弘敦:我要跟委員報告,這一次只有部會可以提計畫,個人是不可以提計畫的。

蘇委員巧慧:所以你的意思是說,他是掛名的,可是你剛剛說掛名不太好。

楊部長弘敦:他是科技部的工程師,他要負責推動這個計畫。

蘇委員巧慧:所以司長很重要囉!到時候所有的事情統統都要由他負責囉?

楊部長弘敦:不是,責任會由我們這個司來負責,不是由他一個人來負責。

蘇委員巧慧:可是他是掛計畫主持人。

楊部長弘敦:他是掛名,就是會由他來負責帶領整個司。

蘇委員巧慧:好啦!第一,我這邊只是要提供部長參考,這樣的工作職掌分配,一個人要身兼多職,這樣會不會有力有未逮的情形?尤其司長的業務繁多,這樣的工作分配是適合的嗎?因為時間的關係,司長的事等我們審查預算的時候再慢慢的來討論。司長,我剛是說你很厲害,你不用解釋了。第二,我們來看這個預算的計畫案,坦白講,我覺得科技部算是寫的好的。

楊部長弘敦:謝謝。

蘇委員巧慧:可是還有更多的計畫它根本就只有匡列預算,它沒有細目,研究人員也沒有編列在裡面,因為我的時間所剩不多,所以無法一一的舉例,我希望在我們真正的審查預算之前,部內的同仁可以再去把具體的資料檢視出來,這裡面有太多的計畫的項目完全都不清楚,我沒有辦法來監督審核,這是第一個部分。

第二個部分,除了計畫不夠詳實之外,另外我還有發現,雖然你用了很多的專家來精心的審查出這46個計畫,可是有相當多的計畫是開放型的計畫,也就是等同科技部把這個計畫交出去給各部會後,它要做什麼,這個內容我們到現在完全都不知道,我怎麼能夠同意讓這個計畫這樣子做呢?所以從你自己的細目有沒有編好,不能只有匡列預算,還是這個細目能不能寫的像科技部寫的報告一樣的好?我要再次的說,科技部的報告寫的不錯,所以你們的預算是不是能夠像你們寫的報告這樣,鉅細靡遺的把所有的項目都羅列出來,這樣我們才能夠審核。其次,開放型的計畫是不是能夠有更進一步的資料,這也是未來我們希望能夠得到的。

楊部長弘敦:好,OK!我們會責成有參與執行計畫的各部會,應該要如蘇委員所講的,內容應該要更詳細一點。

蘇委員巧慧:好,接下來就是到了預算這個重頭戲的部分,現在除了旗艦計畫之外,我另外要就你這份報告裡面的第六項重點,就是深化科技與人文互動這個部分來就教於你,因為這裡面每一項都有編列預算,你在這裡面有特別的列出5項,從第一項:國網中心協助國內電影、動畫產業的特效模擬,到第三項:推動「原住民科學教育計畫」等等,甚至第五項你還說我們的科普計畫辦得很好,有科普活動、「科技大觀園」網站、科學迴廊等等。部長,我覺得這個不用任何的改變,是你直接下指令就可以改變的,這些文字都很漂亮,但就我的認知,其實完全不是這個樣子,怎麼說?第一、國網中心現在提供給業界來使用的特效模擬依然是最舊的機器。第二、有關原住民教育計畫,這是一個很好的計畫,我絕對贊成科技部繼續執行這個計畫,但是你知道你們所做出的這個教材現在沒有辦法可以進入學校嗎?因為它跟教育部的橫向聯繫沒有做好,你做出來的東西等於是沒有用,你這麼好的計畫,也花了錢、做下去了,可是你有跨部會的聯繫嗎?沒有。

第三個,你說的科普教育,我剛剛還在看你的書面報告,也稱讚你們的書面報告寫的不錯,但是如果真的看得懂的話,也是看得出來的,你們從按讚的次數變成是瀏覽的人次,然後你說你們的瀏覽人數有156萬人次,這個數字看起來很驚人,民國105年科技大觀園的facebook網站有156萬人次的瀏覽量,很棒吧!部長,你覺得這個數字棒不棒?

楊部長弘敦:還不錯。

蘇委員巧慧:部長,我告訴你,每個立法委員都有粉絲頁,我的瀏覽量是中段班的,你剛說156萬個瀏覽人次還不錯,你知道我的瀏覽數是多少嗎?我是中段班的,我的瀏覽人數有1,100萬人次,那你覺得156萬我怎麼會接受呢?你要不要再回過頭去看它真正的數量?你把手機拿出來就好了,它每一則的貼文的按讚數都不到10,只有1或2。再者,有關科技大觀園的網站,部長,如果你真的有把手機拿出來看的話,它是有網站,但卻不是手機版的。

楊部長弘敦:OK!我們……

蘇委員巧慧:怎麼可以發生這樣的事情呢?我覺得這個預算如果要通過的話,真的就要如同上次柯委員所說的,你要讓我們的手機可以看得到這個網站,這個預算我們才會讓你通過。我們再回推到上面,部長,國家的預算真的有限,科技部要推廣科普,真的只能做這一件事情嗎?真的要把我們的預算分得這麼細細小小的去做這些不是我們的專業的事情嗎?還是我們要跟真正的專家合作,把預算集合起來讓專家來做一件事情就好了,這才是我覺得應該要有的方向。

楊部長弘敦:以往也是這樣子做的,這個我們會參考。

蘇委員巧慧:部長,我要再次的說,一開始我就說了,我跟你講都有用,所以我今天講的,你要趕快改。

楊部長弘敦:我們以前也有跟專家一起來合作這件事情。

蘇委員巧慧:這幾個我覺得都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部長,我們再討論。

楊部長弘敦:第一個問題是不是請謝主任來說明?

蘇委員巧慧:這個要看召委,還是我們另外再找時間?

主席:沒關係,你們私底下再跟蘇委員解釋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請給他30秒來回答一下?

主席:好,30秒。

請科技部國網中心謝主任說明。

謝主任錫: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已經啟動採購新的機器,應該明年就會採購完成,後年的年中就可以提供。

蘇委員巧慧:還要到後年的年中?

謝主任錫:因為新的採購會有流程,它沒有辦法可以馬上買,就馬上進來。

蘇委員巧慧:那不就幸好我有提出這個問題,竟然要等到後年,這個我會嚴格的監督。

謝主任錫:好,OK!沒問題。

蘇委員巧慧:謝謝。

主席:這個上次我們考察時有去看了一下,謝謝!今天是我的錯,發言的時間這麼短,對不起各位委員。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問一個延續性的問題,本席上任之後,從3月開始就非常的重視我們的校園地震預警系統,我知道前朝的部長有承諾,包括我們科技部跟教育部也都如此認為。因為2月6日台南發生大地震,在921大地震之後,我們的校園其實有相當多的建築物都被列為危樓,目前教育部也正在改建中,所以當時我們有做出一個決議,就是希望要在明年底前加緊的來建置校園地震預警系統,因為這個錢不多,我們當然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但是如果萬一發生狀況的話,希望能夠減少傷亡。本席在6月29日新政府上台之後,我也有問過部長這個問題。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對。

張廖委員萬堅:我說,希望明年底前能夠完成校園地震預警系統的建置,你有沒有把握?你說你要努力看看,但是你到底努力了多少?為什麼我去問的結果是你們都沒有編列預算?聽說教育部還是在你們上個禮拜跟他們開完會之後,才編列了5,000萬元,總共要2億8,000萬元才能把這個校園地震預警系統100%的建置完成,但是你們連預算都沒有編列,你們到底有沒有誠意啊?

楊部長弘敦:這個問題我請國震中心的人來回答。

張廖委員萬堅:時間有限,請你趕快回答我,這個明年底前能不能完成?

主席:請科技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德新:主席、各位委員。明年底前我們會完成高震損的部分。

張廖委員萬堅:什麼叫做「高震損」?

陳次長德新:高震損就是……

張廖委員萬堅:本來全國有3,444所的學校要完成地震預警系統,現在變成明年底前只能完成高震損的部分,那是有多少所?

陳次長德新:高震損的系統站總共有398站。

張廖委員萬堅:368站?

陳次長德新:398站。

張廖委員萬堅:那預算有多少?

陳次長德新:明年的預算有5,000萬元。

張廖委員萬堅:這5,000萬元是上個禮拜教育部跟你們開完會後的結果嗎?

陳次長德新:是。

張廖委員萬堅:那你們明年底前會全部建置完成的承諾就是跳票了。

陳次長德新:不是,因為要完成這個需要地方政府的配合。

張廖委員萬堅:這個我當然知道,6月29日我們在審查這個的時候,我也有提案,當時也通過請你們要跟教育部、地方政府協調,大家一起來努力,請問你們協調了沒有?

陳次長德新:現在的協調結果就是民國107年跟民國108年……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有找地方政府一起來協調嗎?

陳次長德新:地方政府的部分是教育部要全部承擔的。

張廖委員萬堅:那教育部有沒有做?

陳次長德新:教育部是把它編列在民國107年跟民國108年的預算裡,所以民國108年就會全部完成。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你們就是在拖嘛!當然,我們立法院所做的決議屬於建議性質,就是希望你們能夠在明年底前完成,你們也曾經承諾會做到,結果你們明年只編列5,000萬元,然後要到民國107年、108年才會全部完成。我真的是不願意去講說,如果發生什麼狀況的話,是誰要來負責?其實這是有配套的,因為921大地震之後,當時沒有申請建照的那些危險的教室要等到民國107年才會完成改建,所以我們才會要求你們要在明年底前完成校園地震預警系統,因為這個預算也才2億8,000萬元,但是你們明年只編列了5,000萬元。我也去查了,到8月底為止,你們只完成了398所,在3,444所的國中小裡面,建置率只完成了11.56%,所以我覺得你們真的是藐視我們的決議,剛才吳委員說他不愛你了,我現在是痛恨你們這種態度,非常的痛恨。

楊部長弘敦:這個系統是要由教育部去編列預算、去建置的。

張廖委員萬堅:我知道,我也會問教育部,但當時立法院做這樣的建議時,為什麼你們都可以回答:我們會來努力?但你們努力了什麼?只努力的擠了一個5,000萬元出來。萬一中小學生遇到地震,這些人命真的不值錢嗎?只值5,000萬元?2億8,000萬元卻只編列5,000萬元,只要2億8,000萬元就可以全部完成了,不管科技部是要分攤多少、教育部是要分攤多少,為什麼你們增加這麼多的預算卻沒有辦法可以去協調完成這個建置?這個樣子你叫我要怎麼樣去審查你們的預算?本席對此要嚴重的表示抗議。

接著,剛才有委員提到學術倫理的問題,我也是非常的痛心,台大是全國最高的學府,也是拿到最多學術研究的學府,結果一年就發生2起違反學術倫理的案子,我對於剛才部長的回答不是很滿意,之前講過的我們就不要再講了,過去發生過七十幾件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件,你剛才也有跟柯委員講說,其實在100年到104年間違反學術倫理的這些研究補助案中,一共有32件涉及補助,對不對?而在這一億二千多萬元的補助款中,只追回來了165萬元,只追回來1.3%。我曾經問過你,從民國104年到民國105年的10月,我們一共處理了23件違反學術倫理的案子,其中依職權主動發現的有7件,經檢舉的有16件,換句話說,差不多有三成左右是由你們的機制去發現的,這個到現在有議處的已經有22件了。你們每年補助這麼多的錢、這麼多的相關研究,讓他們在學術期刊上發表了很多的論文,但是我們的防止機制是什麼?我們只能主動發現7件,後面還有很多的問題要怎麼處理呢?這些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件會不會層出不窮呢?

楊部長弘敦:要主動的去發掘這些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件其實是非常困難的。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就只能當聖誕老公公,他們來申請,你們就給錢,卻沒有追蹤他們的研究結果、發表的文章到底有沒有被瓢竊、有沒有被拿來亂發表?

楊部長弘敦:學界的自律還是最重要的,學界要互相的鼓勵跟勉勵,當然,互相的挑剔也是很重要的,因為他們就是需要討論。

張廖委員萬堅:當然。

楊部長弘敦:其實我們現在已經有在擬定要修改我們的辦法了,主要是要課責研究單位,要讓大學或是研究單位有一個非常好的控管機制。

張廖委員萬堅:我只問部長一句話,對於這些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件,我們補助了一億多元,但只追回來百分之一點多,只有165萬元,可是他們讓台灣的學術界因此在國際上遭受蒙羞而損失的金額只有165萬元而已嗎?只有我們追回來的這165萬元而已嗎?

楊部長弘敦:當然不是。

張廖委員萬堅:不是,那這些會由誰來承擔?你說,我們現在處理違反學術倫理的機制要靠自律,但很顯然的這個自律也出現問題了。如果違反學術倫理的處分都像媒體說的,都是高高的舉起,輕輕的放下,然後也只能追回一百六十幾萬元而已。

楊部長弘敦:對於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件的處置除了錢以外,其實最重要的還是他的聲譽,假設某一個學者因為違反學術倫理而被處理,那他這一輩子就這樣沒有了。

張廖委員萬堅:當然。

楊部長弘敦:這樣子會比被我們追回多少錢還要更嚴重。

張廖委員萬堅:但是我們是在審查預算,我們是在幫老百姓監督這個預算。

楊部長弘敦:對,所以要看哪一個方法最有效,其實處理他本身會比追回這個錢更有效,而且要追回的那些經費有些已經發下去給學生用了,你要再把它追回來是非常不容易的。

張廖委員萬堅:是不容易,但是我們要怎麼樣去防止?

楊部長弘敦:對,要如何防止是我們現在最重要的問題。

張廖委員萬堅:台大是全國最高的學府,結果現在卻被國際重要的學術期刊這樣的指責,這對台灣……

楊部長弘敦:對,台大也要有一個非常好的自律措施,我們現在會訂一個新的辦法,希望那個新的辦法可以課責那個研究單位。

張廖委員萬堅:我再問你一下,我們新創產業的預算是93億1,000萬元,我們從5加2又再加2,這個剛才蘇委員也有問到。

楊部長弘敦:那個加2是我們自己分類出來的,並不是另外的5加2加2,不是的。

張廖委員萬堅:那請你們說明一下這個5加2加2。

楊部長弘敦:沒有,只有5加2而已,後面的那個數位國家是要支撐所有的,所以我們另外把它分類出來、提出來。

張廖委員萬堅:張忠謀有提到,你們要創新產業,但是在你們這五大創新產業旗艦計畫裡面、這93億1,000萬元的預算裡面,你們不要只顧新的,不顧舊的,你對他的話有什麼回應?

楊部長弘敦:那個時候我也有去他們的半導體學會、年會報告過了,半導體、ICT是我們國內這10年來最重要的產業,也是我們的優勢產業,雖然這次他們不在5加2裡面,但是其中像智慧機械也是需要用到非常多的半導體,所以當我們在推動這5加2產業的時候,其實也會對我們的ICT產業有所幫助。

張廖委員萬堅:過去我們政府所鼓勵、目前已經有優勢的產業,要讓它能繼續的發展。

楊部長弘敦:對,也會帶動,只是名稱不太像,像ICT或是互聯網也都是ICT的產業,所以我們把這個做好的話,其實還是會帶動ICT成長的。

張廖委員萬堅:對,我知道,因為在我們的五大創新產業旗艦計畫裡面,申請的案件有74件,總經費是259億元,但是通過的只有46件,金額是93億元。

楊部長弘敦:對。

張廖委員萬堅:其中我比較關心的是,我們的核准率平均是三成以上,但是產學合作類的核准比例跟經費卻是非常的少,提出的金額總共有109億元,但是只核准了30億元,核准率只有28.3%。以台中為例,台中市政府盡全力的要將台中打造為智慧機械之都,所以這時它跟地方的產學合作就變得非常的重要,而且這個產業的發展也會因為產學合作而對地方的發展有所幫忙。

楊部長弘敦:對,教育部有一個15億元的預算就是要用來鏈結產學合作的,這個你在計畫裡面是看不到的。

張廖委員萬堅:計畫裡面看不到?

楊部長弘敦:對,教育部還有15億元是要用來鏈結產學合作。

張廖委員萬堅:我想這對地方才有實質上的幫忙,所以我們的產業創新旗艦計畫的核准率不應該這麼的低,說預算都在教育部,我們這邊的預算本來就比較少,因為這些旗艦計畫本來就是由你們在推動的。

楊部長弘敦:在教育部所推動的五大創新產業旗艦計畫裡面,產學之間的鏈結,每一個都是3億元,總共有15億元。

張廖委員萬堅:好,我剛才問你的那幾點,尤其是校園地震預警系統,你們要繼續的追,我29號、30號的時候對科技部跟教育部做出一個附帶決議,這不是只有你們,但你們到上個禮拜才開會。

楊部長弘敦:這個預算主要還是要由教育部跟地方政府來編列,我們只是技術建置。

張廖委員萬堅:我是問了之後,才發現你們都沒有編列任何的預算,這個計畫也沒有任何的下文,到明年8月你們只能完成百分之二十三點多,結果你們上個禮拜開完會後只編列了5,000萬元,要做不做的,這個我會繼續的追,這個會變成我在審查你們的預算時的一個很重要的依據,謝謝。

楊部長弘敦:謝謝張廖委員。

主席:有關校園地震預警系統我們是全力支持的,請科技部再跟教育部好好的來研擬增加經費,好不好?

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請看一下,人造衛星跟石斑魚你認為哪一個是高科技?剛剛主席講了,這2個都算是高科技。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有很多部分都是高科技。

鍾委員佳濱:有很多部分都是高科技,所以這2個科技部都有可能會鼓勵去做科技研發。沒有錯,其實在科技部的前身,也就是國科會的時代曾經有過一個東南亞食安計畫,它在民國102年、103年的時候通過對東協國家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危害認知的培訓計畫,它的目的是要讓我國的技專高校去承接這個計畫,然後將東協國家的相關的官員找來台灣,包括食品或水產品的藥檢殘留等等,要把這些規範訂定出來,這樣的一個培訓其實是要將台灣相對比較進步的食品安全管制制度,讓其他的東協國家可以參考,你覺得當時國科會所做的這個計畫的成效怎麼樣?

楊部長弘敦:我們跟東南亞國家的研訓一直都有在做,這個計畫我倒不是很熟。

鍾委員佳濱:對,因為這個計畫已經很久了,已經是三、四年前了,但是我要告訴你,我們業界的感受是怎麼樣,目前我們在石斑魚的養殖上,以我的故鄉屏東縣為例,屏東縣是養殖石斑魚的大宗,但自從石斑魚的養殖技術被對岸copy過去之後,他們就在海南島大量的繁殖,他們的成本比較低,但他們有很多都是用藥物來控制。在台灣,我們告訴農民跟漁民說,未來你們必須要通過歐盟跟日本高規格的進口食品安全規範,所以藥檢殘留不能被驗出含有孔雀石綠,我們的農民也達到了這樣的要求,但是相對的,我們的水產品因為有這樣的要求,所以我們的成本就會比較高,因此高端的消費市場,像歐盟的、美國的、日本的市場我們都可以去,但是如果是要到低階的市場的話,因為我們的成本比較高,所以我們就打不過海南島、中國對岸這些大量、不受藥品管制的養殖業者。不要小看東南亞國家,目前曼谷或越南的人均所得從2,000元、5,000元一直的在往上跑,未來他們一定會消費高階的水產品,如果這時候我們可以提前的來協助他們的國家建立跟台灣、歐盟、美國、日本一樣嚴格的食品安全把關制度的話,對本國來說,雖然成本相對會比較高,但對品質優的水產輸出是有幫助的,這個你同不同意?

楊部長弘敦:我同意,要將台灣的產品跟大陸的產品做分流或是差異化,這一直都是我們要做的事,所以made in Taiwan總是比made in China要好,這一直都是我們的努力目標。

鍾委員佳濱:部長,你只抓到我話的前半段,本來台灣的產品就是比中國好。

楊部長弘敦:對。

鍾委員佳濱:問題是你好的產品,人家要願意買,但是人家要買,我們的產品價格又比較高,那要怎麼樣讓他願意付比較高的價格來買你比較好的產品呢?就是要把他的檢驗的標準也拉高。

楊部長弘敦:OK!

鍾委員佳濱:如果今天我們整個外銷市場所面對的高階市場量都很少,而大部分的低階市場都沒有要求檢驗標準,那我們的產品就沒有競爭力,所以幫我們的產品找市場、找出路的方式,不只是我們自己的產品要好,也希望消費市場的檢驗標準能夠拉高,這樣你了解了嗎?

楊部長弘敦:這是非常好的政策。

鍾委員佳濱:所以目前這個東南亞國家食品安全認證的培訓計畫,在民國102年、103年的時候,在科技部的前身國科會的支持之下,是由大學來承接辦理,這個才多少錢你知道嗎?才220萬元,一年只花220萬元,但是他們做了些什麼事情?他們把這些連我們外交部都請不來的官員找到我們南台灣、找到我們的私立大學去進行6天5夜的培訓,這個很簡單,你只要出機票錢、出食宿,因為這些國家的官員也蠻想出國的,而且他來台灣,他們也可以學到東西、了解到這些技術,因此當他們要回國去幫忙他們的國家建立這個食品安全檢證規範的時候,誰能得利?對方國的國民的食品品質提高了,安全有保障了,他們的國家就能得利,同時台灣優質的水產品也能得利,所以這是雙贏,對不對?但是這個計畫後來科技部有沒有支持?沒有。

楊部長弘敦:今年沒有。

鍾委員佳濱:不是今年沒有,去年就沒有了,民國104年、105年都沒有。

現在創新產業計畫我們控留了93億1,000萬元要來給各部會提出計畫來申請,就是你們說的5加2,對不對?這個產業創新旗艦計畫的內容、申請的數量有這麼多,其中第一個的那個「一」我沒有寫,因為那個「一」不在你們的5加2裡面,那個叫「新南向」,我剛在講東協,前面吳思瑤委員也有在問新南向政策,科技部在新南向政策這部分是用了多少資源、多少計畫來鼓勵新南向?

楊部長弘敦:不是,因為現在大家對這個旗艦計畫的定義都不太一樣,基本上就是5加2,其他的都是包在裡面。

鍾委員佳濱:對,但是在你們的標示當中,在產業創新計畫裡面,屬於新南向的只剩下一個案子。

楊部長弘敦:對。

鍾委員佳濱:那有沒有通過?沒有通過。

楊部長弘敦:這個我們會在我們內部的計畫裡面加強處理跟調整。

鍾委員佳濱:好,我在這裡是要告訴我們科技部,不要以為只有把人造衛星打到外太空才叫做高科技、才是科技部要支持的,像我剛才說的那個食品衛生安全檢證,台灣這一路走來,我們的社會付出了很大的代價,我們也建立了一套相當好的系統跟制度,若是這樣的東西透過科技部的計畫繼續的去支持是可以幫助到我們的技職高校的,也可以將這樣的產能向外輸出,而且也可以幫助我們周邊的國家提高他們的生活品質,也可以幫助我們的產品找到出路,小英總統不是說新南向政策不要再把東協當做工廠,而是要把他們當做市場嗎?既然如此,我們就要把市場的規範用我們科技得到的成果輸出,所以我希望科技部在明年執行這個計畫時,一定要有這樣的認知。請問我剛才講的那個計畫,有沒有可能在明年得到支持?

楊部長弘敦:我們會跟衛福部及農委會一起來考量看看。其實委員這個構想很好,就是要從後端去看,才能促銷自己的前端啦!

鍾委員佳濱:對,所以我要拜託科技部盤點一下,包括過去在國科會時期,類似這種新南向政策市場導向的科研計畫,有申請過的相關學術機構或學校,應該要鼓勵他們在你們既有的匡架下提出來,不然的話,明年你們新南向的成果會繳白卷,掛零蛋耶!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OK,我們會跟衛福部及農委會一起來努力。

鍾委員佳濱:另外,前面有幾位委員詢及科學誠信的問題,針對最近台大生命科學學院發生的問題,科技部做了幾項聲明:第一,學術倫理為學術社群對學術研究行為之自律規範,其基本原則為誠實、負責、公正,只有在此基礎上,學術研究才能合宜有效進行,並獲得社會的信賴與支持。第二,本部對違反學術倫理的認定標準是:「蓄意且明顯違反學術社群共同接受的行為準則,並嚴重誤導本部評審對其研究成果之判斷,有影響資源分配公正與效率之虞者。」這是科技部的聲明,請問你們做了多少?

楊部長弘敦:剛才……

鍾委員佳濱:有關誤導科技部評審對他的判斷,而且影響資源分配的公正與效率者,你們怎麼處理?

楊部長弘敦:譬如他的研究計畫裡面有一魚兩吃的情形,或是他的list……

鍾委員佳濱:我了解,各種樣態都有。我想部長對於抓毛病是行家啦!

楊部長弘敦:我不是抓毛病的行家,而是做研究的行家。

鍾委員佳濱:對,所以你很清楚嘛!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是。

鍾委員佳濱:近5年來違反學術倫理的行為類型有這麼多,部長要講的,我都幫你整理了,這是我們立法院預算中心提供的資料,這5年內,計有73件、83項、85人受到處分,類型以抄襲居多,所以對於剛剛那件,我不再指名,反正你們在調查了。我要告訴大家的是,科技部近5年來針對違反學術倫理案件所做的處理,最後結果以書面告誡者占3成;停止申請1年到10年,也就是停權者有54件,占7成;至於追回部分費用或獎勵者,在32件已補助的案件中,只有5件追回。方才張廖委員詢及這個問題時,部長表示:「追回很困難,發給助理的錢怎麼收回來?」我們不是要你去跟助理把錢要回來,而是要給當事人一個懲罰啊!你可以提民事執行、強制執行啊!不論如何,就是要採取行動,如果捨此不為,只靠嚴正聲明、只靠停止當事人後續申請計畫的權利,又有何用?當然,他的學術聲望為之低落,那是來自整個學術界的制裁,但是科技部執行國家預算,在審計的要求上,不能沒有動作。部長,對於經費追回的部分要加強,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這都有國際規格,我們就跟著國際規格來走。

鍾委員佳濱:我不是問你國際的學術規格,而是說在預算執行當中,審計部要求的……

楊部長弘敦:也是一樣,國際上發生這種學術倫理案件,追回預算也大概是這個樣子啦!

鍾委員佳濱:這樣嗎?

楊部長弘敦:對。

鍾委員佳濱:那就請你報告一下,讓我們了解國際規格……

楊部長弘敦:譬如他買了儀器放在實驗室,你要怎麼追回這個儀器設備費?

鍾委員佳濱:部長是科學專家,當然不是造假專家,希望你能夠成為抓弊高手,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我們處理這些案件都是依循國際規格;不過,最近我們會課責學研單位,要求每個學研單位對自己的研究人員或教授進行多一點的輔導,尤其是新的研究生,一定要輔導或是要求他們去上學術倫理的課,這樣大家才會知道這個利害關係,否則新進同仁就容易觸法。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智傑發言。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有個議題很夯,方才已有多位委員提到,那就是楊泮池論文造假這件事。我想這個數據部長大概也看過了,亦即這5年內,我們花了1億多元,但是追回多少,你知道嗎?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100多萬元。

許委員智傑:既然部長知道這個數據,那麼對於將來如何處理這些案件,心中可有腹案?

楊部長弘敦:我們現在針對違反學術倫理的個人,已有非常嚴謹的處理措施,所以可能會增加的是,針對執行科技部預算的學研機構要課以較為嚴格的要求,譬如它有沒有制定一個類似學術倫理的相關辦法……

許委員智傑:你現在就是有一個新的規則、新的辦法……

楊部長弘敦:我們現在正在修訂,讓學研單位自行針對研究人員提出規範,否則的話,也許我們就不讓這個執行機構申請計畫了。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就是管理費的調控,如果某個單位常常發生違反學術倫理案件,那麼我們就會調整它的管理費,讓它在經費上受到一些損失……

許委員智傑:這方面的相關辦法大概什麼時候……

楊部長弘敦:我們正在修訂中,希望年底之前這個案件持續進行時,我們也可修訂完成。

許委員智傑:年底以前會把這個辦法修訂完成?

楊部長弘敦:對。

許委員智傑:好,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請問錢要怎麼追回?除了給予補助之外,有沒有想過要怎麼追回?

楊部長弘敦:放在口袋裡的錢,要追回是比較容易;至於已經購置材料費或是儀器之類的,這種錢要追回就比較困難。因此,我們是按照國際規格……

許委員智傑:儀器若是屬於公家部分,那就還好;比較有問題的應該是其他的花費。我的意思是,這5年之內,你們補助出去的經費,總共是有1億2,600萬元,追回來的是165萬元……

楊部長弘敦:主要還是因為他的主持費或是獎勵費……

許委員智傑:部長,你們補助出去和追回的相差太過懸殊了!如果面對這個問題,我們只是吵吵嚷嚷就過了,那麼以後又要如何杜絕?依本席之見,第一,部長應該訂定一個新的辦法,以澈底杜絕這類案件再度發生;第二,如果再有類似案件發生,要怎麼追回補助出去的款項?今天我們補助那麼多錢給他,結果發生問題之後,就像把錢丟入水裡一樣,「咚」一聲就全部沒有了,既沒有看到學術成果,然後表現出來的又是造假,真是情何以堪?照理講,除了留在公家的設備儀器之外,包括主持費及開會費用等等,都應該要當事人吐出來,誰叫他要造假?沒有用刑事案件去做處理已經很不錯了!

楊部長弘敦: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裡面,不止是造假,還有很多不同層面,譬如抄襲、一魚兩吃或一稿兩投等等,傷害性並不一樣大,造假只是其中之一啦!

許委員智傑:可是造假是最嚴重的!

楊部長弘敦:對,會影響……

許委員智傑:對於造假,我們沒有告他偽造文書就已經很好了,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對,因為造假有可能在科技上會造成非常大的後遺症,譬如沒有副作用,而他說有;有副作用卻說沒有。那就會造成非常大的……

許委員智傑:造成這種嚴重的後果,應該要追回款項,不能因為他已經開過會,也主持過了,錢都花了,所以就說追不回來,應該要叫他吐出來啊!這樣有沒有道理?

楊部長弘敦:我們會參照各個國家的作法來做處理。

許委員智傑:部長在訂定新辦法時,要把追回款項的部分順便訂出來。也就是說,舉凡一稿兩投、造假或有其他類似不同的情況,雖然嚴重度不一,但是根據嚴重度,要追回的比例也不一樣,所以你要訂出一個追回的比例嘛!

楊部長弘敦:對。

許委員智傑:如果當事人存心造假,那麼除了購置的儀器還留在公家,以後也許別人還有機會用到之外,其他亂花的部分,應該要他全部吐出來啊!

楊部長弘敦:我們會考慮。譬如有位教授發表5篇論文,只有1篇有問題,可能也是要根據比例原則來做處理,所以我們會考慮。

許委員智傑:相關細節及比例,請你們研究;但是對於分明造假的東西,除了購置儀器設備之外,當事人的主持費、交通費及開會費用等等,都要吐出來,不能說花了就算了,因為造假的東西是很嚴重的!對於存心不良的人,怎麼可以讓他偷雞摸狗就敷衍過去?

楊部長弘敦:我們來考慮。

許委員智傑:剛才部長說預計年底之前要訂出這個辦法,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對,我們是把原來的辦法修訂一下。

許委員智傑:我希望針對追回款項的部分也要明確規定,至於比例,請你們去研究。

楊部長弘敦:OK,我們考慮。

許委員智傑:包括怎樣追回不應花卻被花掉的錢,像這次,沒有全部追回已經算客氣了,總共是1億2,600萬元,才追回165萬元耶!從這個情形來看,就知道他根本是亂花國家的錢嘛!

楊部長弘敦:這點我們在修訂辦法時會一併考慮。

許委員智傑:科技部不能只當散財童子啊!除了補助之外,發現當事人用在不對的地方,也是要討回,否則就依法處理嘛!怎麼可以這樣輕輕鬆鬆就放過他?如果這樣,以後每個人統統造假就好,反正萬一被抓到,傷害個人名譽也是他的事啊!如果他申請很多錢,那我們國家的錢不是白花了嗎?

楊部長弘敦:我們針對所有執行計畫的人員,會隨時去做非常嚴密的學術認定。

許委員智傑:希望部長趕快修訂相關辦法。

另外,海洋科技研究中心高雄本部大樓啟用揭牌典禮已在3月舉行,請問目前海洋科學研究專區或是海洋科學園區,到底有沒有進度?

楊部長弘敦:當然有進度,但可惜的是,海研五號發生意外……

許委員智傑:所以就卡在那裡?

楊部長弘敦:2,000噸海研船明年過來以後,我們就會……

許委員智傑:觀諸海洋科技研究中心網站的重要公告,從今年4月到現在只做了4件事,分別是科學儀器設備收費標準表、專利權讓與公告、海研五號船體除油及監測報告、海洋科學園區海洋環境資源服務項目收費等等。到底海洋科技研究中心現在在做什麼?

楊部長弘敦:海洋科技研究中心跟學界有一些合作計畫正在進行。

許委員智傑:那海洋科技園區現在到底規劃到什麼程度?

楊部長弘敦:我們已經搬到七賢國中去了……

許委員智傑:現在有進度嗎?我沒有看到啊!

楊部長弘敦:有,全部已經搬過去了。

許委員智傑:今年又編2億多元,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對,那是一般的業務經費。

許委員智傑:你們打算5年要編20億元?

楊部長弘敦:因為那跟海洋船有關。

許委員智傑:對啊!就是海洋科技園區嘛!那高雄要怎麼打造成海洋首都?台灣又要怎麼成為海洋國家?海洋科技研究中心是不是應該居於主導地位?

楊部長弘敦:那當然,所以海洋是我們科技部及國研院非常重要的推動重心……

許委員智傑:那主任跟高雄市政府商量好了嗎?

楊部長弘敦:下個禮拜三還要開會,因為那塊3公頃的土地,有1.2公頃是國有地、1.8公頃是高雄市政府的地……

許委員智傑:我跟部長講一下關鍵在哪裡。海洋科技研究中心為了讓高雄變成海洋首都,目前有個整體規劃,但是要怎麼推動?市政府本來要發展那附近成為一塊熱鬧的城市腹地,希望那邊有所改變,讓高雄變成更熱鬧、更好的地方,但是市政府的想法跟海洋科技研究中心的專業構思不見得一樣,今天如果高雄市要成為海洋首都,必須有高大的格局,所以海洋科技研究中心要用這個角度去跟市政府談,那市政府就會覺得規劃很好,讓高雄未來很有希望啊!但是如果沒有這樣做,只是在討論土地問題,那就太過狹隘。因此,我希望部長跟主任研究一下,應該從海洋的角度、從你們專業的角度、從帶領高雄成為海洋首都的角度,提出一套足以吸引人的作法,讓市政府覺得你們的規劃很好,高雄市不做不行,那麼市政府絕對會配合,怎麼可能不配合?

楊部長弘敦:我們再把相關計畫好好……

許委員智傑:就是理想不夠、格局不夠嘛!所以讓人覺得只是在討論土地問題而已嘛!

楊部長弘敦:海洋科技研究中心也是一個……

許委員智傑:部長,20億元不是小數目耶!

楊部長弘敦:對,但那主要還是購買海洋船的費用。

許委員智傑:請部長、主任及國研院院長思考一下……

楊部長弘敦:不管是地方或中央,都要一起努力啦!

許委員智傑:至少你們要讓我看到願景啊!現在有沒有?

楊部長弘敦:科技部主要是研發單位,產業還是要透過經濟部或是以後的海洋部……

許委員智傑:部長,研發包括遠見及願景啦!

主席:部長,你就把未來研發的願景及相關部分,整理一份書面資料給許委員,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可以。

許委員智傑:需要多久?

楊部長弘敦:1個月,到年底之前好了。

許委員智傑:好,我暫時答應你,但我要附帶一提,這是1年多前就開始進行的工作,到現在竟然還沒有相關資料,必須再準備1個月?

楊部長弘敦:其實國家對於海洋發展的政策一直在搖擺,像是要成立海洋部或海洋委員會,到現在仍未定案,這就表示國家對於地方的投入還是有不同的看法……

許委員智傑:所以海洋科技研究中心要提出配套的發展……

楊部長弘敦:我們希望中央、地方及產業能夠一起把它做起來。

主席:部長,請就你的權限回答啦!有沒有海洋部門不是你能回答的啦!

楊部長弘敦:可是這個就是我們做不大的原因嘛!所以我想大家一起努力啦!

主席:部長,這不是你能解釋或說明的,你就不要講啦!

許委員智傑:請在1個月內……

楊部長弘敦:好,1個月。

許委員智傑:從去年開始到現在,甚至到未來到底要怎麼走?你要具體且清楚的說明,讓高雄市政府覺得你們的規劃對高雄市有很大的幫助,那就自然會完成嘛!

楊部長弘敦:好,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讓大家看一張比較賞心悅目的照片,這是前天超級月亮出現,全台追月的情形。不過,我家小朋友問我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月亮出來?我想科學家的責任就是要告訴大家為什麼;當然,科學家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職責,就是對於人類智慧難以理解的自然界現象,要設法理解來告訴大家原因所在。

其實大家會熱中科學的起因就是因為好奇,不然怎麼會對科學有興趣?像我們小時候唸書,總是覺得科學多無聊,相較之下,藝術多美、多有趣啊!但問題是,科學總是令人好奇。

最近我看到一則媒體報導說:「糟糕了,在地球上竟然發現25萬年前的鋁合金!」我不曉得這是不是事實?但是我真的太好奇了!部長,科技部裡面每個人都是科學家,而部長還是一位基礎科學家,請問你從小會不會對這個世界上有沒有外星人感到好奇?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所有人對這個問題都是很好奇的。

黃委員國書:真的?

楊部長弘敦:對,像宇宙的形成跟人類……

黃委員國書:對嘛!天空實在太令人好奇了,我到現在也是不了解太多的事情……

楊部長弘敦:生命的起源跟宇宙的起源……

黃委員國書:部長身為這麼重要的科學家,又是我們台灣的科技部長,請問以你過去所受的科學訓練來看,這個世界上有沒有外星人?

楊部長弘敦:不排除有外星人,只是到目前為止都沒有證實。

黃委員國書:沒有證實,那有沒有排除?

楊部長弘敦:沒有排除。

黃委員國書:你的意思是說,即便你是一個科學家,也沒辦法判斷這個世界上有沒有外星人?

楊部長弘敦:到目前為止,沒辦法排除。

黃委員國書:好,那你說的,我就相信。

楊部長弘敦:不是,我的意思是,要證明一個東西有,比較容易;證明沒有,則很困難。因此,我剛才說了,要證明有,可是到現在為止沒有看到嘛!證明沒有,可能技術或是科技還沒有發展到那個地步,所以看不到嘛!

黃委員國書:現在實在有太多媒體在討論外星人這件事,所以我也很納悶,多麼希望科技部能夠針對這件事給我們一些比較科學的思考方式啊!

楊部長弘敦:我們只能提供各種不同的現象讓大家討論,現在還不是做定論的時候。

黃委員國書:好,那你覺得這則報導說的25萬年前的鋁合金,是怎麼形成的?怎麼會有這個東西?

楊部長弘敦:到目前為止,有很多不同的人正在思考這個問題。

黃委員國書:我了解,所以科學就是令人好奇嘛!就是因為我們對於太多事情感到好奇,科學才有存在的必要,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這是其中之一啦!委員講的應是基礎科學。

黃委員國書:我們編有科普預算1,000萬元,其實這筆預算就是為了解答迷津、為了運用民眾對自然界諸多現象的好奇,進而去推廣科普知識。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對。

黃委員國書:請看下一頁。我們有一個民間團體叫「泛科學」,他們在前天因應超級月亮的出現做了這個網頁讓大家分享,因為做得很棒,所以吸引非常多人觀看及討論。同一天,科技部的科技大觀園做了什麼呢?這是科技部的科技大觀園網站前天的內容,就是介紹微藻生物質的應用。坦白講,科技部並未充分運用民眾的好奇心去推廣科普知識,所以你們這個網站其實非常無聊。剛才蘇巧慧委員說有100多萬人次瀏覽,但我告訴你,這個科技大觀園網站設置4年來,到目前為止,只有3萬3,000多人按讚,也就是說,平均1天只有30人按讚;相形之下,「泛科學」這個民間社團所做的網頁,已有30多萬人按讚。我沒有批評你們的意思,而是說基本上的出發點……

楊部長弘敦:內容可能不太一樣,因為我們科技部是官方的,所以我們一定是要……

黃委員國書:官方網站就一定要做到那麼無聊嗎?

楊部長弘敦:不是,必須是非常確定的,我們才……

黃委員國書:可不可以有趣、好看一點來滿足民眾好奇心?再說,科技大觀園也不是科技部政策宣導的官網,而是要介紹科普知識,既然如此,你們為什麼不運用這個網站去解答民眾對於科學現象的迷津,甚至以大家有興趣的議題去引人入勝?

楊部長弘敦:有些我們大概可以做;但是有些我們不一定可以做,譬如對於還是有爭論的科普,我們就不能隨便放在這個官網上,但是民間可以啦!

黃委員國書:好啦!反正無聊是事實啦!

楊部長弘敦:還有各種不同的學會也可以。

黃委員國書:本席只是提供你們參考而已。

楊部長弘敦:OK,謝謝委員。

黃委員國書:所以觀看你們這個網站的人那麼少嘛!

楊部長弘敦:這部分我們要加強。

黃委員國書:真的太少了!別忘了,你們補助製作的一個節目獲得金鐘獎,那就是「流言追追追」,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對,所以針對這部分,我們要改善。

黃委員國書:那就請你們去改善。

接下來我要請教部長,產業創新旗艦計畫本來只包括五大創新產業,什麼時候加上2加2?怎麼突然間跑出2加2?這個2加2就是新農業、循環經濟圈、數位經濟及文化科技創新,請問這些是在什麼時候納入產業創新旗艦計畫裡面?

楊部長弘敦:5加2是官方版的,後面那個加2是我們為了審查方便而提出來的,因為數位經濟是支撐數位產業……

黃委員國書:我想跟你討論程序面。去年4G的相關預算送到立法院來時,我們也是覺得,行政院還沒通過計畫的核定,預算編列就先送來審查了,結果造成各部會利用4G名義來搶科發基金的錢,而且搶得很凶。像故宮要舉辦90週年慶,也來搶食這塊大餅。部長是否記得這件事?我想要了解,有關5加2加2的這些計畫都送行政院通過了嗎?

楊部長弘敦:已經通過4個了。

黃委員國書:哪4個?

楊部長弘敦:生醫、亞洲矽谷、智慧機械及綠能產業。

黃委員國書:那國防資安、新農業及數位經濟都還沒通過吧?

楊部長弘敦:資安的部分已經報告過了。

黃委員國書:但是未經核定嘛!現在你們只有4個經過核定啊!這次各單位把概算送來科技部,你們通過總共花多少時間?

楊部長弘敦:委員是說審議嗎?

黃委員國書:對,審議結果啊!

楊部長弘敦:審議花了1個多月。

黃委員國書:對嘛!這麼重要,而且總共的預算金額是93.1億元。我們希望……

楊部長弘敦:寫計畫當然是寫了很久……

黃委員國書:部長,你剛才說你們做的是官方網站,所以要很嚴謹。也因此,本席認為它讓人覺得很無趣;但是你們這筆這麼高金額的預算,竟然可以7月送來,在短短1個多月之內就核定了。其實對於整個核定過程,本席有非常多疑點和感到納悶的地方,只是在短時間內無法和你討論。總的來說,你們各個項目都有產業領航計畫,那請問這些計畫跟產業的鏈結是什麼?

楊部長弘敦:最後就是要……

黃委員國書:跟產業的連結在哪裡?你們針對智慧機械、綠能產業及生技醫藥,可能開始有一些產業鏈的思考;可是在國防產業上,我就完全看不出來,請你告訴我,它跟產業的鏈結在哪裡?而且預算編在行政院資安處,對此我真的難以理解!

楊部長弘敦:到時候資安也是一個產業……

黃委員國書:我了解,那請問產業的連結是什麼?我要提醒部長,這些預算全由科發基金支應,所以真的要好好思考如何運用這麼龐大的預算,替整個創新產業好好打一個國家隊……

楊部長弘敦:那當然。

黃委員國書:這個國家隊要有教練、要有選手,不能只有政策指導員,沒有球員啊!你的產業鏈結在哪裡呢?會不會跟以前4G一樣,各部會來搶錢,然後研究計畫寫一寫、弄一弄就算數?

楊部長弘敦:寫這些計畫已經花了很多時間,只是審議時間比較短啦!

黃委員國書:其實我剛才問了很多問題,你還是沒辦法回答嘛!尤其是產業鏈結在哪裡這個問題……

楊部長弘敦:這些計畫後面都要有產業效應,審查預算時,委員就會看到預算書裡面有寫預期產業效應……

黃委員國書:請部長針對產業鏈結相關的部分提出更詳細的說明,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OK。

黃委員國書:你要提供本席更詳細的說明,因為我擔心這些計畫時間一過就變成泡影,那就可惜了!

楊部長弘敦:不會,我們這個新政府一定會把這些產業推動起來。

黃委員國書:真的要好好打這個國家隊啦!謝謝。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科發基金裡面有一筆4億的經費,除了購買土地之外,還有建物的規劃建置,也就是沙崙科學城裡面的研發中心、示範場域。請問這個規劃案到底有多大?整個經費到底是多少錢?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規劃就顯示在這張圖上,科技部主要是針對C區綠能綜合研究所那部分規劃……

蔣委員乃辛:我知道。那整個沙崙科學城是科技部在主導嗎?

楊部長弘敦:我們是規劃,但主導的是各部會,尤其是經濟部、中研院及台南市政府;我們主要是經營C區……

蔣委員乃辛:那我們審查預算時,要請經濟部來嗎?要請台南市政府來嗎?預算是編在你們這裡耶!所以照說整個沙崙科學城,都是由你們主導啊!辦公室的規劃都是你們在負責啊!示範場域也是你們在連繫、台南市政府也是你們在連繫,結果你什麼都不知道,那我們預算怎麼給?

楊部長弘敦:今年這筆綠能預算是編在我們這裡,但明年以後就要由各部會去推動。

蔣委員乃辛:對,所以問題來了。今年我們給這筆預算,明年各部會、各委員會都會知道我們今年的審查情形;但相對的,我們又怎麼知道,今年預算給了以後,各部會去做了什麼事?

楊部長弘敦:所以各委員會就是要去……

蔣委員乃辛:哪有這種道理?部長,你又說1,000公頃1,000億元,請問這個1,000公頃在哪裡?

楊部長弘敦:委員是指太陽能光電嗎?

蔣委員乃辛:對。

楊部長弘敦:這部分也有一個規劃書,就是各地方政府……

蔣委員乃辛:不是這裡?

楊部長弘敦:不是這裡,這裡只是一個研究的核心……

蔣委員乃辛:不是,我是問整個科學城到底有多大?

楊部長弘敦:科學城就是那塊綠色的地方。

蔣委員乃辛:有多少公頃?

楊部長弘敦:大概是160公頃。

蔣委員乃辛:現在只是初期規劃,中期規劃呢?

楊部長弘敦:科學城就是這樣。

蔣委員乃辛:中期規劃呢?

楊部長弘敦:沒有中期規劃,我們初期規劃的就是那個核心區。

蔣委員乃辛:行政院開會時,都有講到中期規劃耶!

楊部長弘敦:所謂的科學城,就是我們畫的那塊綠色區域。

蔣委員乃辛:6月16日行政院院會及8月30日行政院院會開會討論這個案子時,都有提到中期規劃……

楊部長弘敦:初期就是我們那個……

蔣委員乃辛:今天我們把預算給你,讓你推動綠能產業,可是我們立法院至少要知道,整個規劃案到底有多大?總共需要多少預算?根據預算法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你們應該在預算書裡面列明計畫之內容及經費總額啊!結果你們今天只編個4億元,後面還要多少錢?答案是不知道!如果什麼都不知道,請問我們怎麼給預算?將來的科學城,到底第1期、第2期及第3期,總共需要多少預算?像你剛才說的那個研究中心就有3期,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對。

蔣委員乃辛:示範場域呢?我要的資料,到現在還沒給我,可是預算在你這裡,其實示範場域是經濟部的……

楊部長弘敦:示範場域是由經濟部主導啦!

蔣委員乃辛:對,可是預算在你這裡啊!還有,媒體講了:「這哪裡是綠能?根本是在造鎮啊!」你們這兩塊綠色的部分,包括C跟D……

楊部長弘敦:D是經濟部的。

蔣委員乃辛:整個面積是多少?再加上中研院的部分,也不過才37公頃……

楊部長弘敦:對,那個就是核心區。

蔣委員乃辛:如果光以初期160公頃來看,37公頃只占百分之二十幾,連四分之一都不到。

楊部長弘敦:外面那個開發……

蔣委員乃辛:以四分之一不到的面積,就打造一個科學城,這個科學城的目的在哪裡?像上面那塊灰色的部分,到底是要做什麼?

楊部長弘敦:那個不是用科技預算去做的。

蔣委員乃辛:我知道啊!

楊部長弘敦:我們是做核心區……

蔣委員乃辛:報載台南市副市長說了,那個地方在高鐵做完之後就被閒置,當時土地1坪6萬元招標沒有人要,現在一講要蓋科學城,10萬元1坪大家搶著要;他還說這塊土地閒置多年,現在終於可以處理了。請問你們到底是在造鎮?還是在做綠能?既然投入這麼多錢,我們當然要知道總共要花多少錢……

楊部長弘敦:我們選那個地方是因為它已經有一些基礎了,譬如交大已在那裡設立光電學院、成大也有一大片土地在那裡……

蔣委員乃辛:你們選址花了多少時間?

楊部長弘敦:當初有非常多地方可以選擇……

蔣委員乃辛:只要告訴我花了多少時間?有沒有環評?

楊部長弘敦:那個地方不用環評。

蔣委員乃辛:為什麼?

楊部長弘敦:因為它是高鐵特定區,已經……

蔣委員乃辛:可是你要開發這麼大的面積,不用環評嗎?

楊部長弘敦:以後的開發當然要環評,但我們那個核心區不用環評。

蔣委員乃辛:旁邊是700公頃的沙崙農場……

楊部長弘敦:那是另外的,一定要環評。

蔣委員乃辛:對嘛!這個就是將來的嘛!

楊部長弘敦:沙崙農場跟這個科學城沒有關係。

蔣委員乃辛:可是6月16日行政院院會中提到「中期規劃開發沙崙農場……」;而8月30日行政院院會中又提到:「整體範疇應納入沙崙農場……」既然如此,沙崙農場怎麼會不在科學城的範圍裡面?不要搖頭嘛!你去看看開發研究中心的公共建設計畫裡面有沒有這樣寫?

楊部長弘敦:對,但我的意思是說,跟科技部有關的,其實就是核心區;至於沙崙農場,那是非常遠的事情。

蔣委員乃辛:所以這不是你處理的?

楊部長弘敦:不是。

蔣委員乃辛:請看下一頁。這是科技會報在負責耶!是由科技政委和張景森政委在負責,哪裡是你科技部負責的啊?

楊部長弘敦:所以我們科技部只負責處理核心區啦!

蔣委員乃辛:今天科技會報政委有來嗎?沒有嘛!科技會報執行長有來嗎?

楊部長弘敦:副執行長有來。

蔣委員乃辛:對啊!只有副執行長來了,把立法院當做什麼?政委應該要來報告,因為這不是部長的權責,最清楚的人是政委,不是你這位科技部長。這是你們科技部的簡報,是你們自己的資料嘛!

楊部長弘敦:都是跨部會的啦!

蔣委員乃辛:政委才清楚科學城將來的狀況,結果他不來報告。還有,剛才黃委員提到的93.1億元,是一個競爭型的計畫,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對。

蔣委員乃辛:本院審查預算時,一定會想了解競爭型計畫的內容是什麼,雖然現在我們知道各部會大概分到多少錢,也知道大概的名目,可是不知道細節,難道我們就空白授權嗎?不可能嘛!

楊部長弘敦:其實細節的部分,我們那個計畫也寫得很清楚……

蔣委員乃辛:部長,上次你在我辦公室,我已告訴過你,在立法院,不承認什麼政策審、技術審……

楊部長弘敦:沒有。

蔣委員乃辛:你們自己內部政策審、技術審……

楊部長弘敦:那是跨部會……

蔣委員乃辛:然後到了立法院,把我們矮化成只能審技術,不能審政策。我在立法院,就是要審政策、看政策、關心政策!今天負責政策的人為什麼不來?政委為什麼不來?從他上任到現在,我連面都沒見過、姓什麼也不曉得,直到看了你這個表,我才知道是吳政委。520到現在,都已經半年了,我們立委竟然不知道這位政委的高矮胖瘦,這是什麼政委?這是立法院在監督嗎?

楊部長弘敦:政委主要工作是進行跨部會的協調,我們還是以各部會來執行啦!

蔣委員乃辛:部長,你要矮化科技部,那是你的事,但是你不能矮化我們立法院!行政院不能矮化立法院!今天我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媒體報導你們根本是假借綠能在造鎮,將來會在700公頃的沙崙農場上蓋很多的住宅及商辦,而且是藉著科學城的名義。事實上,真的科學城,就像你剛才講的,包括中研院研究中心及示範場域,也不過才37公頃,那塊地如果有7、800公頃的話,拜託,連5%的面積都不到耶!用不到5%的面積去掩護這麼大的面積,到底是要做什麼?

楊部長弘敦:如果以新竹ICT科學城來看,是一個好的……

蔣委員乃辛:部長提到新竹,那我就請問,新竹生醫園區旁邊的璞玉計畫……

楊部長弘敦:璞玉計畫不是科技部的。

蔣委員乃辛:當時教育部在做、國科會也在參與……

楊部長弘敦:現在已經做起來了……

蔣委員乃辛:最早的規劃是100多公頃,現在竟然規劃到1,300多公頃。大埔案是不是也這樣?

楊部長弘敦:大埔計畫沒有做起來,只有竹北生醫園區做起來了。

蔣委員乃辛:真正用到的只有40幾公頃,整體開發卻達160幾公頃;現在科學城也是這樣,真正用的只有30幾公頃,既然如此,彰化二水的園區不能用嗎?南科不能用嗎?為什麼要擺在這邊?為的就是要把高鐵及周邊沙崙農場閒置的土地變換掉嘛!這才是重點嘛!

楊部長弘敦:有些也是考慮產業聚落問題,因為產業聚落問題很重要啦!

蔣委員乃辛:主席,我們審查預算時,政委總要來報告吧?

主席:我們絕對不會讓立法院被矮化!按照本院的規定及慣例,政委只有列席院會,不到委員會來備詢,長久以來都是這樣;如果委員希望跟政委認識,那麼請到院會,也許休息時,可以私下跟他打招呼、聊天或是詢問一些問題,但依照本院慣例,政委也不在院會接受質詢。因此,不論是蔣委員、本席或是所有立委前輩,統統都是依循這樣的規定及慣例。

至於科技會報執行長,今天有向本席請假,因為他出國去了,而且這個出國計畫是在很早以前就列在表訂的行程裡面,我是上個禮拜才安排這個禮拜的議程,所以我請他交代副執行長代表列席,特此向蔣委員及各位委員報告。

蔣委員乃辛:我也要跟主席報告,科技部成立時,主持科技會報的是朱政委,他說過:「你們立法院要我來,我隨時來!」……

主席:我尊重朱政委個人的意見,可是到最後,他也沒來立法院,所以他也沒有破了這個慣例跟規定。

蔣委員乃辛:對,我知道。但基本上,我們要維護我們的職責、要強化我們的職責……

主席:絕對……

蔣委員乃辛:今天光是一個沙崙農場,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們都不清楚……

主席:沒關係,我下次安排專案報告來讓大家清楚。

蔣委員乃辛:在這個情況下,你要我們怎麼審查預算?

主席:不會啦!那就在審查預算之前,我來安排專案報告。好不好?

蔣委員乃辛:好,希望到時候政委要來,謝謝。

主席:你的意見,我尊重。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張廖委員萬堅代):現在繼續開會。

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剛才很多委員詢及學術倫理的相關問題,你也做了很多回答,而且表示未來將針對研究者的規範進行檢討,在這裡面,你提到一項就是要針對學研單位啟動課責機制。請問你們現在的想法是什麼?我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主要是因為:第一,教育部已經針對各大專院校成立校園學術倫理教育與機制發展計畫總辦公室,並且從103年度就開始推動高等教育之學生及研究者有關學術倫理課程,包括研發、宣導等等,該做的都做了。既然教育部都有這個總辦公室了,請問你過去知不知道這件事?第二,教育部已經這樣做了,但問題還是層出不窮,1年還是有2、3件以上的違反學術倫理事件發生,因此,現在科技部告訴我們,要針對學研單位啟動課責機制。請問你們要如何去跟教育部整合?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眾所周知,科技部沒有棍子,只有蘿蔔,所以蘿蔔給得多、給得少,就是一個……

何委員欣純:現在你們就是要有棍子,才會啟動學研單位的課責機制,不是嗎?

楊部長弘敦:如果某個單位不跟我們申請科研計畫,我們根本沒有任何棍子可以處理它。

何委員欣純:問題是現在大都是高等教育裡面的學者專家、教授等級的人在向科技部申請科研計畫來挹注及推展他們的研究成果……

楊部長弘敦:向科技部申請科研計畫的只有……

何委員欣純:甚至挹注在學校成為研究學術能量的累積啊!不是嗎?

楊部長弘敦:對,這就是我們可以使力的地方,其實所有學者大概只有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有跟科技部發生研究計畫的關係。

何委員欣純:那就是至少3成嘛!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對,大概是2成多到3成。

何委員欣純:在這3成裡面,大部分是教授、副教授級的啊!

楊部長弘敦:學術菁英。

何委員欣純:應該說是菁英中的菁英啦!

楊部長弘敦:最近一個禮拜,我們有上網去看各個先進國家的處理方式,結果發現這一、兩年來,先進國家也在調整他們的策略,其中之一就是,假如我們給學研單位一個很重要的表說,你這個學校必須推動學術倫理課程,我們才讓你申請計畫,否則我們連計畫都不讓你申請;至於學校若是發生違反學術倫理事件,那麼我們的處理方式是,原本撥給的管理費是15%,如果經我們審議結果是學校管控不佳必須負責,那明年就會扣減它一定比例的管理費,讓它感覺到痛。譬如台大的管理費1年是2億多元,我們只要扣減1%,就是1、2千萬元。

何委員欣純:扣減1%太少了,它不會感覺到痛。

楊部長弘敦:當然,這也要有比例原則,變成說一個教授出差錯,全校來揹這個責任嘛!

何委員欣純:也不是全校啦!而是要求台大要好好針對學術倫理的部分跟所有的研究者……

楊部長弘敦:對,所以我們會朝此方向,就是課責這個學研單位啦!

何委員欣純:今天我就是給你時間把學研單位的課責機制說個大概;當然,你們還要針對細部去做設計,請問多久之後可以告訴我們?

楊部長弘敦:就是限縮它的申請……

何委員欣純:還需要多久時間?

楊部長弘敦:經過整個行政程序,我們希望年底以前可以提出來。

何委員欣純:好,請在年底以前提出。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是公開透明。舉例來說,教育部針對碩博士學生論文的抄襲,有一個透明公開的機制,就是所謂的公告註銷;相形之下,目前科技部的科研計畫申請者若是涉及抄襲、造假等等,你們並沒有公告。對嗎?

楊部長弘敦:審議結果出來之後有公告啊!

何委員欣純:這個公告程序是什麼?

楊部長弘敦:委員是說學術論文……

何委員欣純:對啊!發生問題了,怎麼辦?

楊部長弘敦:有公告。

何委員欣純:在科技部的網站上公告嗎?

楊部長弘敦:沒有公開,但有發函給大學跟教育部……

何委員欣純:沒有啦!所以我現在才在問你公告的機制嘛!你們現在的程序是發函給當事人及他所服務的大學而已……

楊部長弘敦:還有教育部。

何委員欣純:但是並沒有公開機制啊!所謂公開機制就是,有關碩博士的學生論文,若有抄襲、舞弊或是違反學術倫理之情事,那麼按照法令,各大學除了要予以撤銷之外,還要公告註銷其學位證書及所有個人違反事項。目前科技部在這方面還沒有做到,因為你們說基於尊重隱私並避免違反個資法等因素,所以只通知當事人及其服務大學,還有教育部。但是這三者,統統沒有公告的機制。

楊部長弘敦:OK,我們再研究一下。

何委員欣純:你們要研究一下啦!我只是提醒部長,當事人違反學術倫理,雖然對他個人聲譽造成打擊,但是他既然也領了國家的研究經費,就應該要負責。好比蔣偉寧,因為他是部長,大家都知道,所以他下台了!一旦換成不是部長或非知名人士,除非有媒體報導,否則沒有人知道。對於這個「沒有人知道」,我認為有待社會公評,因為只要牽涉到國家經費,也就是當事人的研究經費是來自政府的公預算,那麼你們在網站上就要有一個公開透明的公告機制,俾讓大家有知的權利。這點請部長研議一下。

楊部長弘敦:OK,我們研議一下。

何委員欣純:我給你1、2個月的時間,請在年底以前給我答案。

另外,剛才有委員提到科普預算,我建議你們的FB要用一般百姓看得懂、有興趣的角度來切入,才能達到科學普及化的預算目標。今天科普不是叫你們提供不正確的資訊,而是要以人民感興趣、人民的語言來提供正確的科學常識與知識。既然如此,為什麼科技大觀園不能做?當然可以做啊!這是我建議的第一點。

第二點,講到科技大觀園,就想到FB,最近有很多人的FB帳號被盜用,像本席就被盜用3次以上,所以也改了3次以上,不知在座是否有人也有這樣的經驗?現在我要講的就是資安問題。最近政府宣示一定要提升資安,尤其各個部會要統整起來,所以我們也有資安辦公室。但是我要請大家想想,希拉蕊是怎麼倒的?就是倒在FBI一再重啟她的電郵門事件的調查,那電郵門是什麼?就是email,這也是資安問題,怕的就是駭客入侵嘛!現在連Google網站、Yahoo網站都有可能被駭客入侵,所有個資都被盜用了,更何況是其他網站?請問在科技部的政策目標裡面,對整個政府資安體系的建置,到底做了些什麼?

楊部長弘敦:這是屬於國家比較大的架構問題,我請資安處徐副處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徐副處長說明。

徐副處長嘉臨: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民眾FB帳號被盜用的問題,我想這可能還是要從全民資安意識的提升來做起……

何委員欣純:那你講講你們的FB啊!你們的FB也有成立粉絲團、成立科技大觀園啊!你們的資安旗艦計畫裡面,有一項委託勞務─協助粉絲團及線上媒體營運費用,總共是150萬元耶!

徐副處長嘉臨:資安旗艦計畫主要是從產業的角度出發,所以它是針對資安人才的培育、資安新進產業的發展及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的資安設備,比如油水電等,去做一些強化的防護。

何委員欣純:你們所做的資安旗艦計畫只是這樣,要怎麼回饋政府機制的資安防護?

徐副處長嘉臨:因為這是產業的領航計畫,所以比較focus在產業;至於其他面向的計畫,比如全民教育的宣導部分以及公務部門的部分,也都有持續在做。

何委員欣純:副處長,我不要為難你了。

部長,你要投入這些旗艦計畫的錢,我都支持;但是有一個原則,你們講了一堆都是要扶植產業,其實重點在於你們科研計畫的補助跟這些旗艦計畫經費的投入,除了扶植產業發展及培訓人才之外,還要提升回饋國家的整體資安能力,畢竟科技部也是資安辦公室裡面一個非常重要的技術支援者嘛!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有關資安的防護也需要技術開發,因為技術一直在提升,所以不止是旗艦計畫,科技部裡面的工程處,也把資安當做一個學門,所以在這部分也發展很多技術。

何委員欣純:請提供書面資料給我,因為我想了解你們投入這些旗艦計畫及資安相關的研發經費之後,在資安辦公室,甚至整個行政院的政府體系裡面,如何扮演一個技術支援的關鍵角色。也就是說,你們在投入這些經費之後,要如何回饋來協助政府建置整體的資安防護系統?我們不希望出現像希拉蕊這樣,因為電郵門而丟掉總統大位……

楊部長弘敦:其實各部會都有資安經費,我們只是發展技術而已啦!

何委員欣純:那你們的技術怎麼運用到各部會?我的重點是這個,並沒有要你把所有部會的資安防護統統納入門下管理啊!

楊部長弘敦:每個部會都有它的防護系統。

何委員欣純:那你要逐一檢討,因為每個部會的資安防護系統都很弱,非常需要你們的技術支援,所以你們投入這筆經費之後,除了提升技術以支援各個部會之外,還要建議行政院資安辦公室統整各部會的資安防護能力,這才是重點。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好,謝謝。

主席:請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al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有委員提到沙崙綠能科學城,其實本席也非常佩服新政府的效率與決心,在上任不到半年,馬上就可以提出綠能科技產業的推動方案。基本上,這是一個能夠兼顧能源安全、環境永續及綠色經濟的方案,可是我們從裡面的資料也看到資金非常龐大,牽涉的土地也很多,甚至李安導演覺得這塊地方滿適合做為國際的大片場。當然,政府提出這樣的計畫非常強烈,但你們有沒有想到,它還是受到很多民間團體的質疑?

首先,在審計部這個報告裡面提出,雖然科學園區整體的進駐率超過8成,但是還有很多園區可租用的土地沒有租出去,未出租率超過20%,包括銅鑼、宜蘭、二林的園區,還有沙崙附近的南科跟樹谷園區。請問部長,這些園區都有現成的基礎建設,而且還有那麼多的閒置空間,為什麼要選擇沙崙這個園區?難道既有的科學園區沒有這個條件嗎?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這個是研發基地,不是園區。園區真正的產業是在……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al委員:在這裡面,你們的科學城只占37.84公頃,沒有錯吧?

楊部長弘敦:對。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al委員:像彰化二林園區,也有200多公頃的土地還閒置著啊!

楊部長弘敦:我們做的規模有點像是大的工研院,不是要做產業,所以它的產業進駐會在台南園區、高雄園區,甚至那附近的……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al委員:部長並沒有針對這部分提出報告,所以無法釋疑為什麼沙崙科學城預定地跟既有的園區空間並不一樣啊!

楊部長弘敦:既有園區是……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al委員:麻煩部長提出一份報告給本席。

楊部長弘敦:既有園區是提供產業進駐,譬如二林精密機械產業園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al委員:審計部已經說各個園區入不敷出了,因為還有很多閒置空間沒有使用。部長,如果未來你可以占用這麼多園區,可是你卻不使用別的地方……

楊部長弘敦:我們這個不是園區,是個研發聚落。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請問部長,這個研發聚落沒有經過選址程序?為什麼不到半年就選擇在設在沙崙?

楊部長弘敦:這花了很多時間,而且就我所知,新政府團隊……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連中科四期也有形式上選址的過程,去審查、去判斷為什麼那個地方適合,為什麼沙崙的綠能科學城沒有經過這樣的程序?

楊部長弘敦:園區有園區選址的標準……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意思是園區需要有選址程序,但是科學城不需要,是由上面指定嗎?

楊部長弘敦:科學城只是一個小的聚落,並不是一個大的園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那還是占地三十七點多公頃,依照規定,超過一點多公頃就要進行環評,很多東西都需要選址,為什麼37.84公頃的科學城不需要?

楊部長弘敦:那個區域本身就是產專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只想知道沙崙到底有哪些得天獨厚的特性,可以不需要經過這些正當的程序,因為民間有這麼多的疑問,基本上本席是要為科技部釋疑。

楊部長弘敦:我們用的地是高鐵產專區,並不是新的園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們推出任何一個政策時都需要經過很多公開的程序、公共的參與,需要有一個正當程序及透明公開的資訊。現在民間有很多質疑,今天不是本席質疑你們推出的計畫不夠好,而是說一定要用這麼快的速度嗎?整個計畫到2020年要完成四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就有這麼多的工作、程序要執行,一年要完成來的及嗎?

楊部長弘敦:這個部分我們各部會要一起推動,有些是科技部、有些是經濟部……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很多事情搶快都不是好結果。

楊部長弘敦:據我所知,這個計畫已經在智庫裡談了好幾年,只是新政府上任後才積極推動。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是,但還是希望部長在這個程序上跟民眾能有更多參與、討論及溝通,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這個已經在各地做了好幾次公聽會……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所以不需要經過選址的程序判斷及評估,那麻煩科技部提供一份評估報告,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我們可能要花點時間,因為……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國土計畫法在去年通過,裡面規範了國家土地要如何才能合理使用,民眾也很期待國土計畫法通過後小農可以返鄉、農地可以農用,可是綠能園區附近主要是台糖的土地,高達數百公頃的農地良田,這些在科學城定案時就等著被開發,請問部長,這樣的開發案符合國土計畫法的精神嗎?還是要趁國土計畫法還沒正式公告國土計畫及功能區分之前先下手為強?

楊部長弘敦:科技部知道有37公頃的事情,至於沙崙農場還是很久之後的事情,能不能實現現在還在討論。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但是整個計畫中,基本上科學城是核心區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對。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核心區跟旁邊的計畫都是一個整體的規劃。

楊部長弘敦:不一定,只要有核心區我們就可以推動綠能計畫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們在規劃科學城時難道沒有預期未來的效應嗎?還是如民間所質疑的,你們假藉公共利益為名,去包藏私利、包藏特殊利益在裡面?

楊部長弘敦:現在用都是高鐵預定地。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清楚你們用是特定區。

楊部長弘敦:不是私人用地。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沒有錯,但是今天這個地方要開發一定會造成非常多影響,請問針對這部分你們有做整體的考量嗎?

楊部長弘敦:應該有吧!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有關綠能的內容、項目是什麼,你們只有一個ppt的報告,我們要怎麼去評估這個用地的需求?另外,未來國土計劃法公告時農地又將如何做改變?

楊部長弘敦:這三十幾公頃只是研發用地,真正的產業是在外面,包括沙崙農場等等的部分跟科學城是無關的。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當然會覺得這裡面所提到的跟你無關,問題它是一個整體的計畫。

楊部長弘敦:整體計畫只有科學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不是說科技部只主責科學城,其他都不關你的事。

楊部長弘敦:其他可能是以後會有相關,但那都要另外評估。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通常農地會因為有工業區或什麼區之後相對變成土地提款機,因為原本附近的地價一坪是6至8萬元,現在都已經漲到10幾萬元以上了。

楊部長弘敦:但是那附近都是台糖的地。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對,而且大家不要忘了,台糖的地都是過去接收日本時代強徵而來的土地,來源的正當性本來就已經有問題,未來卻可能要配合科學城的使用而被改成住宅用地,它的農地農用價值在哪裡?再者,因為人民質疑政府帶頭炒地皮,所以希望科技部在這個程序上還是要小心一點,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我們會特別注意,也會非常小心,不會變成炒地皮。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因為綠能科學研究室是整個計畫的核心主軸,還是要請部長小心留意好不好。此外,有民間團體指出,沙崙農場可能是許多野生動物的棲息地,過度的開發會影響生態。過去台南科學園區及其他園區都有類似的疑慮,當初台南科學園區就是選址在這個地方,但是因為生態豐富所以就沒有了,高鐵曾經也有這樣的考量。現在綠能科學城使用的雖然是高鐵特定地,不會用到沙崙農場,即便後續的規劃是影城也說不會影響生態,但重點還是要回到前面所提,這個計畫不會只是科學城跟影城。

楊部長弘敦:影城又是另外一回事,據我所知,影城現在也只是在談論中。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整個規劃其實是有一個跨部會的會議,針對這些都要完整去考量,而不是科技部主責的是科學城,就跟其他計畫、其他部會脫勾,所以希望行政院能做整體的考量跟評估,不要切割處理。過去也曾發生關西復礦的問題,就是因為切割處理所以後來不需環評。我認為在整體的計畫裡其實有環評的必要,但剛剛部長說不用。

楊部長弘敦:我說的是高鐵專區不用,以後範圍更大的時候當然要環評。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們這是假借前面的開發,其實後面已經有更大的利益考量了,是不是這樣?

楊部長弘敦:我們現在只有做核心區,基本上是不用的,以後的擴充部分,例如1,000公頃的沙崙農場跟這個要脫勾。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對,但那是一個整體的計劃。部長,大埔、中科四期或是美麗灣這些案例殷鑒不遠,你們還是要特別注意。

楊部長弘敦:我們會特別注意。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在程序上,不管是跟環保團體、動保團體或其他的民間團體的溝通與面對是必要的,好不好?謝謝部長。

楊部長弘敦: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想跟部長確認一件事,上次我有詢問過中研院的廖院長,中研院有一位魚類專家邵廣昭教授聘請了一位助理,這位助理的學歷只有高中畢業,而魚類研究其實需要花很長時間,甚至要出海觀測,因為他的薪資只有2萬多元,邵教授覺得這樣的薪資確實是不相當的,所以就請助理用媽媽名義領取其他臨時的酬勞費,當然這在法律體制上是不允許的,所以邵教授就被起訴了,請問部長知道這件事情嗎?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不知道。

李委員麗芬:其實邵教授領取的包括科技部的經費,上次我也有詢問過中研院的廖院長,同樣在中研院擔任專任助理,但因為經費來源不同,有的是中研院自己的經費,有的是科技部的經費,所以得到的薪資待遇不同,就產生同工不同酬的問題。我在這邊要跟部長確認,104年時,科技部是不是針對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做了修改,即專任助理人員的聘請是依執行機構自行訂定之標準核實支給工作酬金?

楊部長弘敦:同仁說有。

李委員麗芬:會這樣修正是不是代表不管是大學或中研院這樣的研究機構在聘請專任助理時,其工作酬金不是依據科技部給了多少錢,而是要回到聘請機構的任用標準來支給,是不是這樣的意思?

楊部長弘敦:我可以這樣說,假設不是標準規格的薪水,若要增加酬勞、工作酬金,應該要由委員會訂定。我們平常就有這個做法,因為現在有很多學員單位,尤其是產學合作請的經理人有自給自足或自籌款支付酬金,那些都要由薪酬委員會去訂定。

李委員麗芬:部長,像大學或研究機構本來在他們的制度裡面有專案助理的一套薪酬標準,可是一旦他們是拿科技部的補助計畫,不管是大學或是中研院在請專任助理時都會寫明薪資按科技部標準支給,甚至有的還會寫說按國科會標準。

楊部長弘敦:對,這是基本款,但是他們可以依執行單位的標準來做,只是執行單位要訂有標準,並不是說……

李委員麗芬:就是科技部說怎樣就怎樣,應該回到它原本的單位,例如中研院或各個大學。

楊部長弘敦:對,我們現在可以利用執行單位的標準。

李委員麗芬:是不是可以請科技部讓大學或中研院等等機構了解,我們希望專任助理在同一個機構當中應該同工同酬,享有相同的福利。

楊部長弘敦:OK.

李委員麗芬:這個部份我們是不是……

楊部長弘敦:我們在業務說明會裡面有談到這個部分。

李委員麗芬:邵教授這個例子還有提到一個問題,他覺得助理的工時很長,所以要給予加班費或是獎金,可是依照科技部目前的補助標準,可以給這些專任助理加班費或者獎金嗎?

楊部長弘敦:可以按照機關標準支付加班費。

李委員麗芬:科技部網站有寫到,如果是利用假日或是下班時間協助這些計畫時,可以在管理費項下以加班費的方式核實辦理。部長會不會覺得很奇怪,這是在管理費項下,而不是在業務費項下。通常我們給予助理的薪資是從業務費項下支應,可是加班費卻是從管理費項下支應。

楊部長弘敦:管理費就是單位的自籌款,也就是從自籌款裡支用。

李委員麗芬:對阿!我們都知道……

楊部長弘敦:因為平常的工作酬金都是從單位裡面的自籌款支用。

李委員麗芬:我們通常都有給管理費,可是科技部的管理費一定是給這個單位機構的行政管理費用,我相信部長也在大學待過,如果你的管理費被學校收去,教授要給這些專任助理的加班費有可能再從管理費支應嗎?應該都拿不出來了吧!

楊部長弘敦:各單位的情形不太一樣,我們也……

李委員麗芬:所以部長……

楊部長弘敦:每個大學都有一個支用標準,如果得到審計、主計單位的同意,我相信應該就可以根據這些支用標準支付。

李委員麗芬:所以這要回歸到原本單位的標準,其次,如果科技部要補助這些專任助理加班費的話,我建議可以在業務費項下支應。

楊部長弘敦:我們可以考慮,例如最近兼任助理納保的問題,我們也已經把它移到業務費去了。

李委員麗芬:好,這部分再麻煩部長做相關的處理。

楊部長弘敦:你的問題我們會再考慮。

李委員麗芬:接著要請問部長產業創新旗艦計畫,我知道科技部一直都在為我們產業的發展提供基礎建設,例如科學園區,在這個部份除了硬體之外我們也需要軟體的協助,因為在文化科技創新的領域裡面,不管是製作3D動畫還是VR,其實都很需要這些軟體,業界的人員只要一台筆電就可以到處工作,可是如果沒有軟體,他完全沒有辦法做事。以影視音產業為例,不管是電影或是演唱會也都需要相關的軟體,這些軟體大多都是國外的,而且都很貴,本席建議部長,能否由科技部了解這些產業需要哪些軟體,然後用類似團購方式向業者談一個比較好的價錢,因為這部分對創新業者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楊部長弘敦:好,我們會跟產業策略聯盟溝通,看看如何幫助他們,可以用國家力量購買一個團體版或國家版的軟體。

李委員麗芬:好,謝謝部長,一定要去做喔!

楊部長弘敦:沒有問題。

李委員麗芬:我看到科技部有些計畫是呼應南向政策,其中有關於地震方面的技術交流,針對地震的觀測能力及預警技術我們在這個領域中是領先者,可以跟南向的國家有很好的經驗分享。而且除了地震之外,台灣在颱風的研究方面經驗也是非常豐富,例如歷年來的追風計畫是有目共睹的,我看到科技部裡面有一個ACTS,即亞太經合颱風與社會研究中心,這個研究中心於2010年在台北成立,其成立目的在於,透過對颱風的研究以減少整個亞太地區因颱風造成的災害,可是目前他們的業務好像只有辦一場國際研討會而已,是不是只有這樣?

楊部長弘敦:不只吧!因為這是APEC會議裡面的一個組織。

李委員麗芬:對,它是APEC項下的一個正式組織,所以針對南向政策的部分,ACTS是不是能夠多做一點?因為在你們的報告中沒有看到這個部分。

楊部長弘敦:那當然。

主席:請國研院颱洪中心李主任說明。

李主任清勝: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跟菲律賓合作在馬尼拉成立辦公室,也與越南簽訂MOU,跟印尼及泰國也有合作舉辦活動,下禮拜我們也要到越南訪問,討論在越南合作的可能性。

李委員麗芬:這些在你們的報告裡沒有寫到,很可惜。

楊部長弘敦:也許是他們的網站做得也不夠好,我們再檢視一下是否需要改善。

李委員麗芬:最後,部長,你們要強化ACTS的功能,這是颱洪中心下的組織,請問目前颱洪中心與交通部氣象局是如何分工及合作呢?

楊部長弘敦:氣象局是氣象的主政單位,我們則是做研究的單位,我們發展的技術到時候會給氣象局使用,所以平常我們不能發布消息,是由氣象局發布,但是技術……

李委員麗芬:他們負責預報,你們負責研究,目前在分工及合作上都沒問題嗎?

楊部長弘敦:軟體、硬體的部分我們自己擴充,而研究的技術成果及預測到時候就會移給交通部氣象局。

李委員麗芬:因為我在這個單位看到防災等等的相關資訊,但是其他單位也有,所以針對這部分你們是如何合作及整合?

楊部長弘敦:我們是上游的技術研發及儀器建置,他們負責發布,例如地震的發布單位就是氣象局或地質調查所,科技部則是研發單位,不會發布結果。

李委員麗芬:謝謝部長。

主席:請高委員金素梅發言。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次本席在此要求你們提出近三年原住民學術研究數量的數據,這些資料本席都已經看了。在此,本席要提出幾點與部長討論,科技部每年投入這麼多的預算,做了這麼多研究計畫,不管是學者提案或是行政院各部會的提案,請問這些研究最後變成政策的比例有多少?你們有沒有計算過、討論過或滾動式的研究過?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成果……

高委員金素梅:這些學者提案或是各部會提案的研究成果最後變成政策的比例有多少?1%?10%?還是30%?其他的部分我先不管,針對原住民族政策這部分,請問部長知道比例是多少嗎?你不知道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有些真的是政策研究,有些是我們做出的結果,我們都把它放在網路上,研究成果也會通知各部會,所以各部會或使用單位都可以……

高委員金素梅:很顯然,你們沒有做這部分的追蹤,我給你一個月的時間,請你去看看你提供給我的資料,不管是學者提案或是各部會的提案,對於原住民的這些研究到底有多少成為政策?為什麼要給你一個月的時間?因為你們根本不在意這些原住民學者提出來的問題,所以我要給你這個功課,回去後好好研究,一個月後請你告訴我,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針對原住民的部分。

高委員金素梅:其次,我一直很納悶,你們每年花了這麼多納稅人的錢做研究,這些研究成果卻無法作為行政部門的政策依據,那麼花這麼多錢研究要做什麼呢?這是你們必須檢討的部分。

再者,你們報告書第11頁寫到106年度的科技計畫,包含亞洲矽谷、綠能、國防、智慧機械、亞太生技、新農業、及新材料循環產業為重點方向,本席希望政府不要只會呼口號,百姓們要看到的是執行方案。以國防為例,國防要國機國造,請問部長,人才在哪裡?技術在哪裡?市場在哪裡?這部分要花六百多億元,如果這些國防部都說不清楚,科技部的錢還要給嗎?

楊部長弘敦:國防的部分今年是以資安及微衛星為主,沒有包含國機國造的經費。

高委員金素梅:請問國內有多少資安需要由國防部研究呢?舉例來說,樂山基地就是資安,國防部花了那麼多錢,每年還要花7億元,結果這些資安是給美國人用的,還是我們可以用這些資安跟美國人換條件,取得國人的利益,取得我們應有的利潤?請部長調查一下。

楊部長弘敦:資安就是各部會及各層級資訊安全的問題。

高委員金素梅:我說的是國防,因為你們報告書寫到106年度的科技計畫中包含國防。

楊部長弘敦:那是5加2的產業,但是106年度的重點是資訊安全。

高委員金素梅:所以我剛才說樂山基地是資安,你知道那個資安是什麼嗎?

楊部長弘敦:那是國防的資安,我們現在做的不是國防,是其他各部會……

高委員金素梅:對嘛!所以你的意思是,你現在編的國防沒有國防部的錢?

楊部長弘敦:沒有。

高委員金素梅:那為什麼這裡會寫國防呢?

楊部長弘敦:那個是……

高委員金素梅:那就拿掉,我不准你們再編國防的。

楊部長弘敦:我們今(106)年沒有。

高委員金素梅:你說這裡的國防是指各部會的資安,有沒有包括國防部?

楊部長弘敦:我們各部會的……

高委員金素梅:請你寫清楚,所謂的國防指的是各部會的資安,沒有包括國防部,否則我會刪掉。

楊部長弘敦:今年沒有。

高委員金素梅:另外,請問什麼是新農業?未來的受益對象是誰?要如何執行?農委會有沒有編列相關預算配合推動?還是你們又各做各的?

楊部長弘敦:我們的旗艦計畫當然有基盤、有協同計畫,這只是最上位的點亮……

高委員金素梅:我知道,你們是最上位要研究,但是在研究的同時你們是不是要跟農委會合作?

楊部長弘敦:當然有,這是跨部會的計畫。

高委員金素梅:如果有的話請把這個資料拿出來,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好。

高委員金素梅:再來,我們的教育一直在談的是產學合作。對吧?

楊部長弘敦:沒錯。

高委員金素梅:本席直到現在仍然無法理解的是,這些產學合作的成果到底有哪些?這些產學合作有沒有符合學生未來的職涯發展及民眾的需求,還是這些產學合作只為了滿足研究單位的需要,抑或是滿足科技部預算執行的需求而已呢?

楊部長弘敦:產學合作有……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你不要再解釋了,我們已經看到你們在產學合作方面並沒有什麼成果,我單單就跟你講原住民的產學合作,到底你們的產學合作在哪裡?你的績效在哪裡?

楊部長弘敦:科技部主要負責研究性質的產學合作,至於學生實習與就業的產學合作則是由教育部……

高委員金素梅:對嘛!部長先聽我講,當我們這些學者要提出計畫進行研究的時候,你應該與相關部會合作,不是嗎?難道你只研究你的嗎?科技部應該要有研究的方向,譬如我們正在研究原住民的苧麻,應先與農委會合作,等到研發苧麻產品之後,農委會能否編列相關預算將苧麻變成產業?部長不同意我的作法嗎?

楊部長弘敦:我知道……

高委員金素梅:你知道我在講什麼吧?你不要解釋。所以我要建議部長,針對科技部的研究計畫應該設立政策引導型的研究。或許你可能聽不太懂我所謂的「政策引導」,我以原住民族教育政策為例向部長說明,你就會比較清楚了。本席與教育部、原民會都做過溝通,我們要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政策,應該從下列幾個方向著手:第一、組織的層面;第二、預算的結構;第三、教材的研擬;第四、執行的面向。你們應該針對上述幾個方向在擬定政策之前,徵詢在地學生、家庭、老師等的需求或認知,然後再做分析研究,進而制定相關政策,如此便是以民眾需求為主的研究,這種由下而上的研究,我就暫時把它稱為政策引導型的研究。部長是否認同我所提出的研究方向?

楊部長弘敦:其實我們有一項計畫就是委員所說的,類似推動原住民族研究計畫。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你是否同意我所說的研究方向?

楊部長弘敦:此一問題,請科技部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洪司長說明。

主席:請科技部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洪司長說明。

洪司長世章: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原住民發展的特別專案計畫在推動。

高委員金素梅:你們有太多計畫了,你們提供給本席近3年原住民研究學者及相關的資料就有這麼一大本,部長知道嗎?

洪司長世章:這表示我們有特別做與原住民族有關的研究。

高委員金素梅:你們提供本席這麼一大本近3年原住民研究學者的資料,還不如我在立法院這5年走入基層部落所看到的問題,我把教育部、文化部、農委會、交通部觀光局的資料全部整合在一起,原住民族有多少?原住民族分散在55個鄉鎮,七百多個部落,光是各部會的司、局、處都有相關資料,難道你們都不能加以整合嗎?再笨的政府,難道無法整合這七百多個部落做為政策執行的方向嗎?所以今天本席向部長所說的事情實在是非常的重要,原住民的問題不乏沒有經費,而是你們都是各做各的。你可不可以告訴我,近3年光是原住民的研究計畫花了多少錢?你在腦海中有沒有數字?

洪司長世章:每年至少超過4,000萬元左右。

高委員金素梅:4,000萬元乘以3年就有1.2億元,你們在一個月之內提出報告,到底你們如何這1.2億元做了多少的研究報告最後變成各部會的執行政策?我相信是沒有的,所以請你們虛心聽我今天質詢你的內容,重點有下列兩項:第一個就是請科技部在一個月內告知本席,這3年你們所謂研究計畫與學者的報告有多少已經成為政策,其比例為多少?第二個,如果部長認同我的說法,我方才提到政策引導型的研究,如果部長同意的話,是不是從現在就開始做起,無論學者專家或各部會所擬定的計畫,都必須是政策引導型的研究,你們才能核發經費……

楊部長弘敦:OK,我們來……

高委員金素梅:而且還要跨部門執行,各部會願意跟著這項研究計畫走,等到研究計畫變成政策之後,各部會就已經下去執行了,部長同意吧?

洪司長世章:報告委員,不只原住民,所有的社會科學研究都是……

高委員金素梅:對,我現在不要跟你講其他的部分,因為我體恤部長的辛苦,現在我們只需要原住民的部分。OK?

楊部長弘敦:好的,我們試試看。

主席: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今天時間比較有限,所以我們質詢也就輕鬆一點。前部長徐爵民在卸任之前表示,他在任內最喜歡的就是每週四召開部務會議,最不喜歡的就是去某個地方,你知道他所指的是哪個地方?在場官員都笑了,你知道徐前部長所指最不喜歡去的是哪個地方嗎?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我不曉得。

陳委員學聖:你真的不知道嗎?怪不得你喜歡來立法院。因為徐前部長最不喜歡來立法院。我認為他會這麼說一定有所感觸,因為有時候會有雞同鴨講的情況,他想實踐的理想,立委無法體會。

楊部長弘敦:不過我們也學習很多。

陳委員學聖:我知道部長很客氣,因為你是校長出身的,所以你比較知道如何統合各種不同的意見,像我自己本身是學人文的,我不太懂理工,所以我對在座的科學家都很尊重,我對科技部的科技與人文部分最有興趣,每次審查相關預算,我對科技部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的要求最多,但每次你們給我的答案也是最令我感到最失望。

楊部長弘敦:我們會繼續努力。

陳委員學聖:我認為科技部要做到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你們應該研究科技愈發達,人類是否越幸福?從這其中可以衍生出非常多的子題出來,但是我認為科技部卻抓不到方向。因為現在大家都說要發展高科技、要發展經濟,但在發展高科技過程中,很少有人會停下來思索高科技所帶給人類的是不是只有快樂?其中還衍生許多價值觀的問題。

楊部長弘敦:我非常同意委員的看法。

陳委員學聖:請教部長,到底科技與人文方面有沒有人獲得政府補助的研究案,你認為政府應否准許未來台灣在10年之內可以研發複製人?這項決策應該由哪個部會判斷我們應否發展複製人計畫?請部長告訴我,在現今政府運作中,有誰可以決定這個價值?

主席:請科技部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洪司長說明。

洪司長世章: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科技部生科司有再生醫學的計畫,再生醫學的學術倫理是我們所關心的一項議題。

陳委員學聖:誰在研究類似這樣的議題?譬如什麼時候人可以決定自己的生命於何時結束?譬如,有人活到80歲,但他面對未來感覺非常的灰暗,即使他可以延續自己的生命跡象,但他認為自己已經活夠了。

楊部長弘敦:這個其實就是生命倫理的問題。

陳委員學聖:請問現今科技部或政府裡面有哪個單位在研究這個問題?

楊部長弘敦:即使有人在研究這個問題,也只是當做大家討論時的參考,可能還沒有到達決定……

陳委員學聖:不是的。我現在衍生出好多個問題,譬如現今網路世代發展科技的速度日新月異,你們都考慮到許多現在科普、科學研究中性別主流化所討論的議題,但是你們有沒有考慮到在科技高發展的過程中,對於銀髮族的不友善的環境,這項議題有誰在研究?

楊部長弘敦:這部分是有……

陳委員學聖:有誰在研究?

洪司長世章:科技部人文司有針對當前臺灣社會問題進行研究。

陳委員學聖:它有沒有做長期研究?

楊部長弘敦:有的。

陳委員學聖:請問部長,有關實驗動物方面,本席長期觀察人若被蛇咬到,必須注射血清對抗蛇毒,目前蛇毒血清都由馬製造,讓被蛇咬到的民眾可以有存活的機會。事實上,這些血清馬一生有10年的時間都被人類注射蛇毒製造血清,現在這些血清馬10年退休的年限已到,可以讓牠們自由快樂過日子,可是我們看到有些血清馬的蛇毒已經沈澱到膝蓋以下,根本就變成殘廢馬,到底由誰可以決定這匹血清馬是活是死?此外,你們在發展實驗動物階段,到底這些實驗動物在實驗過程中,不管是最小的老鼠到犬、到牛、到豬等動物的生命權,有誰做過探討?

楊部長弘敦:這部分我們都有做探討……

陳委員學聖:請你告訴我相關文獻在哪裡?我特別向部長提出這些議題,既然當時我們會成立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我一直認為他們找不到定位在哪裡,你們可知你們研究的是什麼嗎?你們在研究大學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地方人文發展與跨域治理計畫,我可以告訴你,這部分你不用找,你知道嗎?現今各大學為了招不到學生,拚命與各地方政府合作為這些官員開設在職專班,也拚命去各縣市政府爭取各種標案,根本不需要你們去提這種方案,他們為了先活下來,已經與在地縣政府有非常密切的合作,這種議題你們還需要再研究嗎?可是我剛剛提出來的這些議題,請告訴有誰在研究?

洪司長世章:報告委員,方才委員提及地方政府治理的問題,希望台灣大學裡的學者不是只有做象牙塔的研究,他們可以協助地方政府解決他們所面對的問題。

陳委員學聖:我要告訴你,你之所以會提出這樣的想法出來,就應該詢問幾位委員,現在有哪些學者會不投入地方政府的研究?如果他們不投入地方政府的研究就無法爭取到研究計畫,學校還能夠活得下去嗎?

楊部長弘敦:這還包括地方政府的治理。

陳委員學聖:部長,我要提醒你的原因在於,人文司及生命科學司的預算在科技部是非常微小的,但是,我要特別提出的原因在於,它代表科技發展過程中人文的省思,這是在所有政府機構中,我正在思索有哪個單位可以做這項工作?因為我找不到,所以今天我才會向部長提出一連串的問題。

楊部長弘敦:這部分散落在很多的地方,其實科技部是執行大型計畫,譬如奈米計畫、生醫資料計畫,這些都有一部分涉及倫理的問題。

陳委員學聖:雖然這不會成為主流,但是……

楊部長弘敦:它一定有。

陳委員學聖:我要向部長強調的用意在於,針對科技高度發展的過程中,科技部也能夠承擔非常重要的人文省思,我要特別提醒部長,事實上,每個人都會邁向年老,每個人也都會面臨各種不同的狀況,甚至每個人面對未來都會有不同的想法,科技只能提供技術的快速演進,但是,它不保證一定會提供人類十足的幸福。

楊部長弘敦:這點我完全同意。

陳委員學聖:根據英國研究顯示,隨著手機網路世代的來臨,孩子並不會因為人與人之間的往來變得密切而感到更開心,甚至孩子自殺的比例還節節上升,為什麼?因為他們被霸凌的機會還更高,所以我一直很希望部長在這個領域裡面能夠多用點心。

楊部長弘敦:謝謝委員的提醒。

陳委員學聖:讓整個政府機構都要思考,未來整個科技發展過程中,我們還有什麼可以省思的部分,本席認為我們不要拘泥在性別主流上,其實這部分在臺灣社會已經逐漸形成共識,可是有許多新的議題,我希望你們能夠支持,讓更多人從事相關研究,所以我認為這一點非常的重要。

楊部長弘敦:沒錯,現在我們也看到世界各國對全球化、國際化有許多抗議、示威的活動……

陳委員學聖:我希望科技部……

楊部長弘敦:我相信在科技發展期間,社會結構的改變有沒有跟上也是一個問題,譬如它會不會變成科技邊緣的一部分,這要如何處理,我相信這也是重要的議題。

陳委員學聖:這點我一定要向部長特別強調。

我要向部長請教第二點,前部長徐爵民一上任就被大家認為會過度重視應用而忽略基礎研究,在您的任內的規劃為何?主要因為他在工研院有18年的經驗,他會有這樣的想法,主要希望科技部能夠解決臺灣當前的問題,正因如此,你有許多的想像與虛擬,包括我剛剛所講的科技與人文的衝突與省思是不會列為研究的主題。根據我的觀察,自從你接任科技部之後,你對於科技部未來的發展,我不太知道你期待在卸任時希望為科技部帶來什麼樣的發展環境?

楊部長弘敦:謝謝委員給我說明的機會。因為我是學物理、自然出身的,徐前部長是學電機工程的,所以我也希望我們在某段時間對科技研發太為產業服務,也就是說,這對既有的產業有好處,現今科技的實力也比較強,我希望這幾年以後有科技帶動產業的機會,也就是科技可以製造新產業,而不是只為了現在的產業服務而已,也不是幫現在產業做好、做大、做得更賺錢,我們希望能夠發展臺灣新的產業,也就是從基礎研究出發而產生新的產業,這是我的期許。

陳委員學聖:我很高興問到部長一個關鍵性的問題,因為學物理的人曾經很紅過,但也被人家認為是無用,但無用之大用,今天我從部長的口中聽出來,我想學科技的人都認為人文是沒有價值的,但是你們要讓他們有想像空間,不要只看到眼前,這是我對部長的期待。

楊部長弘敦:對。

陳委員學聖:你對於這次文化創新給了三點多億元,照理我應該支持文化部,但是我看到他們所提出的計畫,只是文化部多要了一點錢,而且文化部少了一點想像。

楊部長弘敦:由於文化部與我們一起合作,我們會思考文化如何科技化、科技化如何文化的問題,因為他們有參加我們的科技會報,我也要求我們要參加文化會報。

陳委員學聖:上屆部長以應用來解決科技的問題,我希望這次你以想像來解決臺灣未來的問題。謝謝。

楊部長弘敦:謝謝,我會自我期許。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科技部於106年度徵求族群研究與原住民族研究發展的整合型計畫,另一個是徵求原住民科學教育計畫,這兩項計畫不太一樣的地方在於,原住民族群研究發展的部分是一個整合型計畫,但原住民科學教育計畫是個別型或整合型都可以,這兩項計畫做這樣的區分有何差別嗎?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此一問題,請本部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洪司長說明。

主席:請科技部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洪司長說明。

洪司長世章:主席、各位委員。我就回答族群研究的部分,這屬於整合型計畫,特別是對於一些少數族群,譬如客家或原住民進行研究,我們希望它是整合型的計畫,專門針對原住民或少數族群所做的探討,是top-down的計畫,至於科普的話,就請……

鄭委員天財:我要問的是,它只是針對整合型,原住民科技教育計畫也有個別型,有兩個間距,你為何不考量採用兩個間距的方式?

洪司長世章:這也會考量,但是我們希望top-down的計畫、由上而下的計畫能夠有多一點的整合、多一點的合作是比較好的。

鄭委員天財:好的,科學的部分就不用說明。

請問原住民族研究發展整合型計畫已於8月1日截止,提出的情況為何?

楊部長弘敦:目前在審查當中,所有的review process都已經完成,今年的申請案是去年的兩倍,成長率為百分之百。

鄭委員天財:這樣很多嗎?

楊部長弘敦:我有特別主持這個會議,依照我的理解,通過率應該比這個數據更高。

鄭委員天財:部長,我還是認為這個整合型計畫有其必要性,但還是能夠提供個別型……

楊部長弘敦:整合型是這樣……

鄭委員天財:我知道……

楊部長弘敦:個別型並沒有排除在一般計畫中提出來……

鄭委員天財:但是這個只有整合型,就不能……

楊部長弘敦:對,但是個別型可以個人提出自由型的計畫,這部分沒有問題。

鄭委員天財:因為原住民族的議題有時候很大,議題也很廣泛,我們就以原住民族基本法來講,其所牽涉的範圍也非常的廣泛,幾乎各部會的業務範圍都有,你們有提到原住民族基本法,若要求教授要提出整合型計畫,有時候效果就會縮短……

楊部長弘敦:個人自由型不排除。

鄭委員天財:這部分你們再考量一下。

楊部長弘敦:好的。

鄭委員天財:另外,原住民族的教育或原住民族在各方面所面臨困境的現況如何?舉例而言,方才高委員金素梅特別提到,如何讓研究計畫能與政府政策相結合,我們很在意這個部分,我就講原住民族的教育,原住民族教育的程度,跟非原住民的原漢落差高達21.59%,而原住民就讀大學的粗在學率,跟非原住民整體社會的粗在學率,落差更是高達33.21%。落差這麼大,長期以來原住民族也一直要求應該要縮短落差,已經談二十幾年要縮短原漢落差了,但是卻完全沒有縮短。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看不到科技部的政策跟研究的結合,也看不到教育部、原民會或行政院拿出一個有效的計畫、方案或是政策去推動,請問你們能否往這個方向去走?

楊部長弘敦:我思考看看你這個問題。

鄭委員天財:這是非常重要的,這是國家應該要認真去面對的,因為這是一個長期的問題。教育是最重要的,根據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教育會影響原住民的就業所得,也會影響原住民的平均餘命,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內容。因此,這個部分也希望科技部能夠協助,可以嗎?

楊部長弘敦:去瞭解原因,要因應狀況。

鄭委員天財:要有這樣的一個研究啦!另外,科技部對於相關很多的研究,各部會之間如何去做整合非常重要。我上禮拜在交通委員會審查有關交通運輸研究所預算的時候,很多委員都認為交通運輸研究所並沒有做它本質所應該做的,譬如我舉一個例子,離岸風力及海洋能源是在整個能源型、國家型的計畫裡面,但是有很多機關都在做,能源局也在做、交通運輸研究所也在做。像是波浪發電的部分,海洋能源發電系統的評估與測試計畫是能源局做,然後你們又要求交通運輸研究所也要做,而且這是委辦的計畫,因為它沒有這項專長,只能委辦出去。另外,像離岸風力發電也是一樣,交通委員會的委員都認為交通運輸研究所沒有做,事實上其他地方也在做……

楊部長弘敦:沒有,這個都整合在一起了。

鄭委員天財:沒有整合啦!

楊部長弘敦:在我們的整合架構裡面,是由能源局做這個事情,你這邊看得到,但是是能源局在做沒錯。

鄭委員天財:但是交通運輸研究所說是科技部要它做,所以它也編了預算。

楊部長弘敦:沒有。

鄭委員天財:所以這部分你要去做整合,你可以參考我們交通委員會很多的發言紀錄,請科技部……

楊部長弘敦:那是海事工程的一部分,可能不是做海浪發電。

主席:請提供進一步的資料給鄭委員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好。

主席:請賴委員瑞隆發言。

賴委員瑞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之前也在高雄,對高軟園區其實也做了相當多努力,包括產學的策進會等等,事實上也得到很多很好的成效,包括那時候推動的放視大賞、還有產學合作等等,都有很多很好的績效。不知道部長到科技部這個職務來之後,有沒有什麼樣的想法?其實高軟並不只是經濟部的高軟,而是台灣的高雄軟體園區,這幾年高軟的發展狀況並不好,2007年成立的時候,預計是2年能夠達到1,000億元產值的規模,到現在已經過了這麼多年,也才達到一百多億元而已。對於高軟,部長在當校長的時代很清楚,科技部要如何協助高軟做更好的發展,不知道部長有什麼想法?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也想過,高軟的3D體感是台灣很有特色的一塊,科技部有一個叫大產學計畫,讓台灣領先的冠軍像是台積電、中鋼或是聯發科,我們都有旗艦的大產學計畫。我曾經有問過3D體感公司有沒有可能整合台灣各大學,尤其是南部的大學,有沒有可能讓3D體感成為大產學計畫的可能。他們也正在跟南台科大、中山、義守等大學思維這部分,看看有沒有可能在南部發展一個3D體感比較集中的產業,因為其中還有包括機電工程、精密機械等等,現在也經營的還不錯。我也看到文化創意產業,包括電影後製等等,看看有沒有可能在那個地方發展出自己的特色。

賴委員瑞隆:我想部長也很瞭解,科技部的整個相關工作,高軟的部分當然是經濟部的加工出口處……

楊部長弘敦:對,我們發展技術。

賴委員瑞隆:但是資源其實是很有限,它比較是屬於管理面而已。在國家資源導入這部分,科技部有很大的能量,我覺得部長也很熟悉高軟……

楊部長弘敦:不是,我們是發展科技技術,真正的產業推動還是要靠經濟部,譬如工業局。

賴委員瑞隆:不過我希望部長能夠去協助,因為軟體的發展,像是台北的內湖或南港,其實發展就很不錯。

楊部長弘敦:我們希望……

賴委員瑞隆:但是高雄的部分,在發展上其實是受到很多限制,我希望部長用科技部的能量,不管是竹科、中科、南科等等,不應該只有科學園區才是科技部主要的部分。我認為軟體未來的發展也是很重要的一個產業方向,部長能否回去盤整一下你可以做的資源?因為我看到你們的計畫裡面,明年有一個跨虛實科技人文計算平台計畫,我有找了很多資料,可是後來只有找到這個計畫,一年大概是花1,500萬元來做這件事情。我的想法是部長能否再盤整看看部裡的資源,以協助高雄軟體的發展,讓高雄軟體能有更好的發展?

楊部長弘敦:跨虛實的部分最近有人提出來,所以我們會跟人工智慧再更結合一下,看看能否調整經費做成大一點。

賴委員瑞隆:請部長再盤整一下部裡的資源,協助高雄軟體……

楊部長弘敦:這部分現在很重要,就是人工智慧跟跨虛實……

賴委員瑞隆:部長,後續可否將相關的評估資料給我參考?

楊部長弘敦:沒問題。

賴委員瑞隆:我也希望部長幫忙,協助高雄產業這部分。另外,除了這部分以外,高雄還有海洋園區,這也是10個中心裡面,唯一座落在高雄的中心,也在今年3月正式啟用了,不知道現在整個規劃的進度狀況為何?

楊部長弘敦:我們最近有跟高雄市政府談七賢國中的案子,明年我們有多編列公共建設的預算10億元,會真正開發,但是現在高雄市政府還有地的問題,3公頃裡面有1.2公頃是國有地,1.8公頃是市有地,我所知道的是,假如那些地沒有撥給我們科技部的話,科技部爭取的公共建設預算是沒有辦法進去的。

賴委員瑞隆:當時市府應該比較擔心的是科技部到底有沒有決心想要把……

楊部長弘敦:我們會展示我們的決心。

賴委員瑞隆:我們現在談的是台灣是海洋立國,海洋這個產業很重要,海洋科技同樣也很重要,也是南台灣的高雄一個很好的機會,我希望部長後續能夠加大這樣的力道。

楊部長弘敦:我們對於海洋科學研究,像是海洋船後年開始會淘汰換新海一、海二、海三,也就是台大、中山跟海大的船。另外,明年底海洋中心的2,000噸海洋船也會來,然後過兩年後又要建置3,000噸的,所以海洋是我們科技部最重要的重點。

賴委員瑞隆:因為10個中心只有一個座落在高雄,海洋剛好又是你們很重要的一個產業,高雄很多產業也群聚在那邊,我希望部長能加重力道。另外,如果科技部的投入決心夠強的話,我想市政府那邊也會更願意來配合。

楊部長弘敦:也希望委員在高雄市能多多協助,科技投入以後,要是產業沒做起來的話,就不能永續發展,所以高雄市政府推動的海洋產業也是很重要的。

賴委員瑞隆:希望部長能抓一下你的資源,並把決心展現出來,我們再來努力跟高雄市政府溝通,好不好?我們希望這部分對整個海洋產業有很大的助益。

楊部長弘敦:謝謝,大家一起努力。

賴委員瑞隆: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三個科學園區,竹科1至8月的產值是6,690億元、中科大概是三千多億元、南科則是將近5,000億元。在南科當中的高雄園區,產值、營業額大概是多少?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三百多億元。

邱委員志偉:目前整個南科是將近5,000億元,高雄園區的三百多億元只占南科的6%,所以就代表我們對高雄園區的投入資源還不夠、重視程度還不夠,還有很大的潛力。附近也有很多研究型的大學,有很多具有實務經驗的大學,可以培養很多產業的人才,然後又是螺絲產業的重鎮。你現在是強調創新轉型?

楊部長弘敦:對。

邱委員志偉:螺絲過去是傳統產業,未來要創新轉型,關鍵就要能變成牙根,一個螺絲大概是2塊、3塊,變成牙根之後,就會變成5,000塊,所以全球的牙根產值大概有1,000億美金。我們有那麼好的基礎,也有人才,可是我認為目前的政策不夠support高雄園區變成所謂的加值產業,請問部長對此有沒有什麼看法?

楊部長弘敦:剛才講的產值是真的,因為去年南科大概是7,000億元,其中台南園區就6,500億元,高雄園區大概只有五百多億元,所以我們有看到這樣的狀況。

邱委員志偉:只有6%左右。

楊部長弘敦:對。今年我們也跟南科管理局談了,我們會把四分之一南科管理局的同仁,常駐高雄園區多推動高雄園區的業務,包括招商或是其他業務。希望這樣真的可以加大力道,而且我們也邀請了中山大學、高醫大跟高應大三個大學的產學營運中心進駐到南科來,把他們的校友……

邱委員志偉:要拿出具體的作法,投入更多的資源來提振高雄園區。

楊部長弘敦:今天看那個預算,尤其是剛才邱委員所講有關生醫器材那方面,我們大概多了一億多元的經費來……

邱委員志偉:那是屬於第二期嗎?

楊部長弘敦:明年我們會多投入一億多元。

邱委員志偉:大概二個月前副總統有到高雄園區看過,對於未來轉型成智慧生醫園區的部分,我們覺得現有的廠商有一個生產鏈,所以具有很好的基礎,只是資源不夠。

楊部長弘敦:我們現在還會加大力道。

邱委員志偉:然後也要強化招商的力道,你們目前的進駐率是多少?

主席:請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林局長說明。

林局長威呈: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是土地的出租率,大概是七十幾趴。

邱委員志偉:一直以來都是七十多,從來沒有突破八成,所以代表說……

林局長威呈:我們會加強招商。

邱委員志偉:關於招商的部分,要怎麼樣行銷高雄園區,它有良好的人才培訓學校,然後交通也方便,又有港口,海港、空港都方便,甚至它的地理條件比台南更好,就是因為沒有使用太多的政策支持跟扶植,然後投入的資源也不夠。

林局長威呈:創新轉型方面,在修訂科學園區設管條例以後,剛才講的生醫器材、精密機械、螺絲螺帽的扣件,台南我們有一個綠能園區,以後綠能的研發也會進駐到高雄園區。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要有一個戰略觀,也拜託林局長,林局長的表現非常認真,我也認識很久,他在那邊也服務了非常長的時間,我覺得局長處理這個事情非常認真,但是科技部應該給更多的子彈、更多的資源,局長才能發揮。

林局長威呈:我知道高雄園區短期內應該還有能發揮的地方。

邱委員志偉:還有三成還沒有進駐啊!其他像是中科、竹科基本上都飽和了,南科大概也飽和了,南科現在是多少?

林局長威呈:大概九十幾趴的土地出租率。

邱委員志偉:對啊!可是高雄園區只有七十幾趴,所以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部長應該以部的高度去協助南科管理局,看看怎麼樣去招商及增加使用率,否則百分之三十的土地都閒置耶!

林局長威呈:我會努力。

邱委員志偉:你要增加一些誘因讓廠商進駐,所以為什麼我要推動高雄捷運延伸到路竹,這樣就可以在那邊設一個站,員工就會很願意到那邊上班了啊!廠商也會願意來投資啊!另外,教育的投資……

林局長威呈:所以我們希望有一個旗艦的廠商進來,一下子帶動……

邱委員志偉:教育投資的部分,竹科有4億元,有竹科國際小學、中學,中科大概也有投入1億元,南科是2億8,000萬元,包括三所實驗中學,至於高雄園區的部分,有沒有可能再設立一個分部?

林局長威呈:現階段應該還沒有辦法。

邱委員志偉:是需求不夠嗎?

林局長威呈:就是員工……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需求一直都存在,你如果能設一個學校,廠商會因為有這個學校在此,可以解決員工子女的教育問題,就會更願意來進駐這個地方。你要提供一些誘因啊!請部長跟局長評估一下。

楊部長弘敦:這是雞生蛋跟蛋生雞的問題,時機到了我們會考慮。

邱委員志偉:這是政策需求導向,你有提供誘因,廠商才願意進駐。請部長把它當作一個籌備的概念,在未來先提出計畫,可以嗎?

楊部長弘敦:可以。

主席:請陳委員宜民發言。

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針對最近發生的一些事情作詢問,但因為今天是審查預算,我們就先看一下預算。根據審計部的統計,從民國100年度到104年度,科技部補助國內各學術研究機構的學術研究計畫預算,執行機構排第一名的是台大,每年拿的錢大概都有二十幾億元,到了104年度還有27億元;成大是第二名,大概是14億元左右;第三名是中研院,換句話說,中研院除了從總統府那邊申請預算以外,也從科技部這邊申請到不少錢,大概有10億元左右。光是前面的三個機構,大概就占了我們國家整個科技預算的三分之一。很不幸這幾天有一則新聞出來,台大的楊泮池校長掛名的論文有出包,那是怎麼樣的狀況呢?請問部長知道這件事情嗎?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

陳委員宜民:我稍微解釋一下,雖然他不是主要作者,但他是掛名的共同作者,之前台大生化所郭明良教授,現在借調到高醫擔任副校長,2016年他在Nature Cell Biology發表的文章,裡面有一些圖檔有錯誤的引用之前的文章,甚至有一些圖檔是重複使用的,然後有變造使用的問題。因為被PubPeer公眾同儕網站踢爆,他們又去找了之前的文章,一篇一篇的找,現在找到6篇文章都有問題、都有瑕疵點,本席將其整理在投影片中,第2篇是登載在Cancer Research,那是2010年的文章,同樣都有郭明良及林明燦,林明燦是台大附設醫院的副院長。2008年還有一篇,是登載在JBC,這一篇文章,林明燦是掛第一作者。我們繼續看下一張,2006年在JNCI也是一樣的情況,這一篇的作者是郭明良、楊泮池及林明燦,三個人都有出現;2006年Cancer Research,楊泮池也是和郭明良共同掛名;2004年JNCI,郭明良和楊泮池繼續掛在一起。

我們再看下一張,他們主要的問題是在哪裡?2016年是錯誤引用2013年的文章,不過說錯誤其實是講得太輕鬆了,不一樣的實驗怎麼可能會用同一個圖檔呢?這明明就不是誤用!應該是故意的。再看下一張,2016年的文章,有些圖檔也是重複使用,下一張也是同樣的情況。我們再看2010年的文章,不同的figure,3D和2A的figure,用的圖檔都是同一個圖檔,不一樣的實驗用同一個圖檔。再看下一張,這是遭人踢爆的JBC文章,也是不一樣的實驗用同一個圖檔,他可能只是讓曝光的時間變短,然後看起來好像不太一樣,其實是同一個圖檔。下一張也是一樣,這邊翻過來就是這個。下一張是2006楊泮池掛名的這一篇,背景這邊有一個斜線,其實他只是把它翻轉一下,二張圖檔唯一的不同就是左右顛倒而已。我要講的是,這個狀況其實是非常嚴重的,而且追溯到2006年已經有6篇了,聽說還有一篇2004年的文章,也有人開始在比對了,所以他是長期的累犯。在這種狀況下,我不禁要問,身為臺灣第一學府,而且是很多學子想要進去就讀的台大,他們有沒有什麼內控的機制?為什麼會一直出包呢?他們向科技部申請這麼多經費,科技部針對這件事情有什麼樣的作為呢?

楊部長弘敦:謝謝陳委員的指教,發生這種事情大家當然都很痛心,應該說這是臺灣的不幸啦!除了個別的教授以外,台大應該也是損失非常大,甚至臺灣的損失也很大。

陳委員宜民:郭明良教授已經辭職了,楊泮池校長的部分,台大主秘表示他只是共同作者而已,還在撇清,請問他有公開道歉嗎?

楊部長弘敦:看起來是有道歉,但是是屬於哪一種形式的道歉,我不是很清楚,但從學術研究的角度來看,這些都是不幸的。以前在科技部的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裡面,基本上是在處理犯錯的人。

陳委員宜民:報紙上說他會請一個第三公正單位來做處理,可是他是校長耶。

楊部長弘敦:科技部也會組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來處理這個問題。

陳委員宜民:在調查期間,有什麼樣的方式可以制止嗎?因為亡羊補牢不是只有調查而已,而且發生這個問題後,第一作者可能是郭明良的研究生,又是他的Postdoc所以這件事情可能應該從教育的角度去做一些防弊,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對。

陳委員宜民:換句話說,科技部是不是有可能去要求所有的研究計畫,不只是主持人,同時參與者應該都要有上學術倫理的課……

楊部長弘敦:沒錯。

陳委員宜民:研究倫理的課,因為從小學開始,很多小朋友就會使用電腦,他們在交作業的時候,就會上網去看資料,找出標準答案,然後複製貼上後就交出報告,可是他們不曉得這樣做就是在抄襲。我們覺得這種事情是屬於教育的範疇,所以科技部及教育部應該要有一個聯合委員會來防範這個東西,教育可能從小學就要開始做起,否則的話,他們會以為上網找出一個標準答案,因為老師每一次都說標準答案,所以我在考卷上也是寫標準答案,但是他應該要用自己的語言寫出答案,而不是照抄答案,應該沒有所謂一字不漏照抄的答案才對,這並不是真正的答案。

我今天要講的是,如果有可能的話,科技部對於這件事情一定要好好的去處理,除了內控機制以外,教育的部分,尤其研究生、大學生,甚至向下到高中生、國中生,是不是應該都要讓他們瞭解什麼叫做抄襲,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好。

陳委員宜民:我覺得這部分是很重要的。

楊部長弘敦:我們在年底之前會把辦法做某種程度的修正,將委員剛才提到的部分都納進來,包括教育、輔導,甚至一些管控。

陳委員宜民:本席最後做個結論,2014年蔣偉寧部長也碰到同樣的問題,因為他的學生將他的名字掛在上面,然後他就這樣而下台了。今天的狀況不太一樣,因為郭明良教授不是楊泮池的學生,他不是因為尊敬他而把他的名字放上去,他們是真正的共同研究者,他們是一起做研究的哦,所以二者的情況很不一樣,而且還掛在senior author authorship,今天要藉口說自己太忙,沒看過這個東西,就讓他發表了,蔣部長的例子或許是有可能的,但楊校長的部分,我不相信有這樣的狀況,所以他的情節其實是更嚴重的,更不要講說,楊泮池校長過去主持NRPGM國家型的生技製藥計畫多年,他是總主持人,負責全國的科技計畫。今天他發生這種事情,應該要有他的風骨,應該出來說清楚講明白,告訴社會大眾,身為臺灣最高學府,而且可能是我國唯一進入世界百大的學校,他要怎麼樣來改正這樣子的問題,他應該要以更誠懇的態度來面對。所以我在此呼籲,除了請科技部針對這件事情提出你們的機制外,你們和教育部之間,應該要共同研商看看教育的部分應該要怎麼做。此外,台大的部分,甚至台大經費的部分及向科技部申請經費的部分,應該都要做一些處理,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謝謝,我們會一起考量。

陳委員宜民: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榛蔚發言。

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本席非常認同陳宜民的委員意見,關於抄襲的問題,還是要從教育去開始從小扎根,讓孩子們知道什麼叫做抄襲。我們閱讀了以後,如果認同的話,必須重新消化後再以自己的看法去表述,這樣才算是有自己的想法。

主席:請科技部楊部長說明。

楊部長弘敦:主席、各位委員。非常好。

徐委員榛蔚:本席要呼應剛才陳委員所講的,科技部真的快要淪為盜版部了,我們在自己的官方網站上公布訊息或轉載時,好像也沒有問過著作權人,沒有尊重就自行轉載在官方網站上。誠如陳委員所說,關於郭教授的部分,現在國際間都看到了,甚至讓台大校方蒙羞。對於違反學術倫理的部分,100年到103年間,73件中有32件,後來發現都是補助,但是在補助以後,我們如何去對他做考核?因為後來追回來的補助,好像不太多,這32件的補助款一共是1億多元,但只有追回來100多萬元而已,所以關於補助及稽核、考核的制度部分,你們是不是應該和財政部門好好討論一下?有關學術倫理這一塊。

楊部長弘敦:好,因為有些論文是發布在2006年,時間已經很久了,有時候要去追究經費問題,可能會……

徐委員榛蔚:沒關係,這是內部的部分,但內控部分還是要加強一下。

楊部長弘敦:謝謝,我們會做一些處理。

徐委員榛蔚:因為這些都是民脂民膏。

另外,關於新政府推出5加2的部分,以花蓮來說,我們是觀光和農業雙軸並行,可是原來的5項產業並沒有東部,所以應東部地區的要求、傾聽以後,又加2,就是新農業的部分。

楊部長弘敦:對。

徐委員榛蔚:新農業有關科技部的部分,請問你們如何去協助花東兩縣提升自己的農業?在傳統農業當中,如何去做結合?在整個新農業計畫裡面。

楊部長弘敦:關於這個部分,我請生科司蔡司長跟委員報告。

主席:請科技部生科司蔡司長說明。

蔡司長少正: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提出一個因應氣候變遷情況下的新農業前瞻技術研究計畫,這裡面就有特別針對環境變遷情況下,怎麼樣去發展像飼料改良、增加作物來抗逆境的部分,這裡面也包含臺灣原來的原生種,這些特殊的部分都包含在計畫裡面。

徐委員榛蔚:對,原生種真的非常重要,千萬不要讓我們的原生種都不見了,全部被基改所取代,但是產官學三方怎麼去合作呢?這部分科技部能夠來協助……

楊部長弘敦:新農業是由農委會負責主導,我們是偏向技術支援啦!

徐委員榛蔚:正因為你們是科技部,所以本席才會詢問你們如何去輔導農委會,因為農委會做的還是傳統的部分,我們如何讓科技新農業加進來智慧新農業?

蔡司長少正:計畫在規劃的過程中,我們都有邀請農委會農改場的技正及現任副主委,和我們一起坐下來商討整個計畫要如何進行。未來新的技術如果有研究出來,我們也會和農委會密切合作,透過各地的農改單位推廣到農民身上。

徐委員榛蔚:科技部是不是應該結合農改場、農委會到地方來,與產學部分一齊合作,因為我們有很多高中高職及花商,如何將我們的產品,用智慧化的方式轉換後行銷出去,因為這整個其實是一個鏈結的,如何真的將他們鏈結起來,讓花東地區能夠透過這個方案─智慧新農業方案,讓花蓮高中、花工、花商、花農及大專部分,如何讓他們結進來?這樣學子就可以留在當地服務,因為有方向,不會老是往外走,也可以讓花東地區的人口保留住,否則現在花東的人口永遠都是往外縣市去流動。關於新農業的部分,本席希望部長這邊能夠提供協助。

楊部長弘敦:好,我們看看怎麼和農委會做協調,協助花東地區特殊農業的發展。

徐委員榛蔚:目前您如果沒有什麼想法,是不是可以去聽一下在地的聲音?或許可以激出什麼樣的火花也不一定。

另外,剛才鄭天財委員提到運研所的部分,關於觀光部分,我們現在最欠缺的就是如何將所有的資源整合、鏈結起來,如果科技部能夠協助的話,請你們盡量提供協助,好嗎?

楊部長弘敦:謝謝,會的。

徐委員榛蔚:接下來,本席想要請教國家災防科技中心陳主任幾個問題,現在我們有辦災防警告的部分,對不對?

主席:請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陳主任說明。

陳主任宏宇:主席、各位委員。災防?

徐委員榛蔚:對,災防告警細胞廣播系統。

陳主任宏宇:細胞廣播平台。

徐委員榛蔚:現在它與廣播平台是有做結合的,對不對?預防部分,是整個結合起來去做運作嘛!

陳主任宏宇:是。

徐委員榛蔚:本席想要請你們去擴大服務範圍,因為在花東兩縣,無論是風災或任何氣候變遷,我們的交通都是非常非常困難,本席希望你們能夠應用到颱風、豪雨、海嘯相關的災防預告上,使用PWS系統來提醒用路人及民眾,因為這是預先性的警告。

陳主任宏宇:各部會各有其預警系統……

徐委員榛蔚:沒錯。

陳主任宏宇:如果蘇花公路發生問題,交通部馬上就會送出警報系統。

徐委員榛蔚:但是你們沒辦法去做結合嗎?

陳主任宏宇:有。

徐委員榛蔚:可以做結合嗎?

陳主任宏宇:都已經測試成功了。

徐委員榛蔚: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張委員麗善、陳委員明文、徐委員永明、劉委員世芳、周陳委員秀霞、黃委員昭順、蔡委員易餘及陳委員歐珀均不在場。

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在休息15分鐘,休息後將處理科技部預算解凍案9案及臨時提案。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何委員欣純):現在繼續開會。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9案。

請問各位,對第()案有無異議?

柯委員志恩:我先掀出底牌,對今天的解凍案,本席對其中4案有意見,科技部對我上次的質疑已提出完整的補充資料,本席予以肯定,但因今天的解凍案跟日後要審查的預算環環相扣,因此,本席特別提出一點建議給各位參考。坦白說,解凍問題不大,但修正的部分會影響我們對預算的審核。有關第()案,我們當然了解大數據的部分,但因你們對大數據的應用都以學術研究為主,當初我們才會凍結。以德國為例,他們為了鼓勵太陽能,很多東西都應用在科學和民生議題上,我覺得你們的應用層面應該做整體規劃,但是我並沒有看到更明確的部分。另外,有關GOLiFE這個雲端教育平台,目前大學裡面每個人都是用MOOCs,你們卻還用GOLiFE這個雲端的教育平台,請問兩者有何差異?我同意解凍,但是你要給我合理的答覆,因為這個部分非常重要。

主席:請國研院謝主任說明。

謝主任錫:有關大資料計算平台,其實我們有用在民生議題上,舉例而言,我們和台北市政府、台中市政府合作交通的……

柯委員志恩:了解,但是大部分還是以學術為主,如果真的要讓我們有感,未來整個走向必須在民生議題的結合上更有主張。

謝主任錫:好。

主席:是不是再以書面資料提供給柯志恩委員,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好,我有要求他們做產業聯盟。

主席:產業、民生的應用面要再加強。

楊部長弘敦:好。

主席:請提供詳細的書面資料給柯委員。第()案准予解凍。

請問各位,對第()案有無異議?

柯委員志恩:()案凍結2,000萬元,你們有沒有注意到專利布局部分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從97年到104年,在國研院各中心中,除了地震中心,其他中心的專利權利金收入都比專利申請和維護費低,有的權利金收入甚至是零,這個部分你們一定要注意,因為這牽涉到下一次的預算審查。

楊部長弘敦:基本上,以前國研院都不用自籌,最近自籌部分已漸漸起飛,自籌款部分我們會加強努力,也就是要跟業界進行產學合作或技術移轉。

柯委員志恩:你們要離開這個保護傘,其他單位的自籌率多高啊!我們對國研院真的非常寬鬆。

楊部長弘敦:我們要努力。

柯委員志恩:一定要的,不然這個經費還滿難看的。

楊部長弘敦:國震中心的自籌率就很不錯。

主席:()案准予解凍。

請問各位,對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准予解凍。

請問各位,對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准予解凍。

請問各位,對第()案有無異議?

柯委員志恩:()案跟我今天早上的質詢有某種程度的綁標,科政中心和前瞻司最有條件做你們的績效評估,你們應該用現有體制好好針對績效評估提出最好的策略和方案,往後幾個禮拜我們審查預算時,如果你們還要花1億元建立管考機制,實在說不過去,請問科政中心和前瞻司的績效處理究竟如何?這個部分真的很難說服我,這是我最有意見的,請你們好好解釋一下。

楊部長弘敦:最近我特別看其他各國在管考上花了多少科技預算?結果發現我們的花費偏低,這表示我們用在管考上的人力、物力是偏低的,所以我們的管考機制還要再加強人力、物力,俾讓管考機制做得更好。

柯委員志恩:反正先預告,這個部分跟你們明年預算的管考部分是完全綁在一起,希望科政中心和前瞻司能發揮現有的資源做好績效評估的機制,其實你們用基本經費就可以做好這項工作,不需另外花錢,可是這個部分我還沒有看到。

主席:請科技部加強這部分的管考機制。

請問各位,對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准予解凍。

請問各位,對第()案有無異議?

柯委員志恩:是不是要給我一份資料,因為這和下次審查的預算有關。

楊部長弘敦:那1億元預算要怎麼做,下次我會提供給柯委員。

柯委員志恩:好,如果沒有,我就會凍那1億元。

楊部長弘敦:好。

柯委員志恩:這很重要。

主席:請提供管考做法給本委員的委員。

楊部長弘敦:那1億元要怎麼做,我會提供資料給委員。

主席:請給本委員會各位委員各一份。

請問各位,對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准予解凍。

請問各位,對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准予解凍。

請問各位,對第()案有無異議?

張廖委員萬堅: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作業基金凍結四分之一,現在已經到了年尾,凍結的影響層面到底是什麼?有需要恢復嗎?

陳局長銘煌:這是國庫要撥補的,國庫沒有撥補,我們就要去銀行借錢,過去我們已為此多付了一億多元利息,希望能予解凍,讓我們儘快還掉以前借的錢。

張廖委員萬堅:我了解。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准予解凍。

請問各位,對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准予解凍。

今日上午的會議作如下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以及106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相關提案,請於11月23日下午5點以前提出。

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9案業已處理完畢,均同意解凍,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計2案。進行第1案。

1、

請科技部就以前年度(含國科會時期)預算所執行之計劃,其效益符合且有利於「新南向」範疇者盤整清單並以效益高低排序,優先於明年度既有相關計劃項下,調整項目納入後續執行。

提案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黃國書  何欣純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

楊部長弘敦:本部建議最後一行「既有相關計劃項下」修正為「既有相關預算項下」,就是把「計劃」修改為「預算」。

主席:好,意思應該一樣。

第1案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進行第2案。

2、

有關校園地震預警系統建置案原已承諾提前於明年底前完成全國3,444所國中小之建置作業,唯科技部與教育部皆未於106年編列預算執行。經查,教育部回應要先由科技部向教育部提出需求,教育部才會視預算餘絀補助科技部辦理,且遲至上週科技部與教育部協調,由教育部匡列五仟萬,後續計畫必須於107、108年度才能全部建置完成,嚴重延宕該計畫,藐視本會決議。建請科技部儘速與教育部研商補救措施,並於一週內向本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鍾佳濱  李麗芬  何欣純

主席:請問各位,對2案有無異議?

張廖委員萬堅:提案中的「緲視」寫錯字了,應該是「藐視」才對。

楊部長弘敦:「藐視本會決議」可否拿掉?

張廖委員萬堅:看你們一週後的報告,如果你們一週後有提出同意的話,我就同意修正。

楊部長弘敦:末句可否修正為「並於一週內向本會提出書面報告」?

張廖委員萬堅:好,提出書面報告可以。

這是當時我們質詢時提出整個配套,在地震發生後,很多老舊眷舍從1999年的921到現在都還是危險教室,在教育部108年度完全改建前,我們要求他們提前於明年趕快建置預警系統,其實這部分沒有很多錢,而且建置速度也很快。當時是要求科技部向教育部提出計畫,因為教育部經費比較多,但教育部回覆本席的是你們沒有提出,直到上個禮拜才去開會,他們才匡列了5,000萬元,還少2億3,000萬元!

主席:本委員會全力支持,也同意張廖委員的提案,但本席徵求張廖委員的同意,是否將「藐視」修正為「不尊重」?

張廖委員萬堅:好。

楊部長弘敦:謝謝。

主席:第2案將「藐視本會決議」修正為「不尊重本會決議」,並將末句修正為「並於一週內向本會提出書面報告」後通過。

各提案若有委員補簽,請議事人員詳細登載於議事錄。

報告委員會,今天上午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下午的議程。

一、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預算案。

二、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6案。

主席:我們先處理討論事項第二案的解凍案,之後再進行預算案的審查。進行第()案。

(一)處理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內外及大陸地區旅費」300萬元預算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解凍。進行第()案。

(二)處理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原列7億5,994萬9,000元凍結十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案有無異議?

柯委員志恩:本席認為這部分需要再做一些解釋才可以解凍,因為你們只說明有關票務信用卡刷卡的服務費,還有南部區域的預算編列,其他委員比較質疑的,例如消合社、退休離職儲蓄金的檢討、工友等等,你們都沒有在報告當中提出說明,所以對本席來說,這份報告並不是很完整,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需要一點補充資料。

主席:林院長或是哪一位可以回答柯委員的問題?第()案是針對哪一個單位?負責的單位主管不用替院長回答委員的問題嗎?沒有嗎?柯委員的問題很清楚。

柯委員志恩:本席現在是問第()案的部分,就是消合社、退休離職儲蓄金、工友員額設置超標,還有水電編列遽增,這些都是當初委員提出來的問題,可是這些部分在你們提出的報告當中並沒有提到,本席認為這個報告的完整度不夠。

林院長正儀:合作社已經在104年度整個解散,儲備金是勞工的預備儲備金,這部分是5,000萬元。

柯委員志恩:院長,不是只有這個部分,還包括工友員額的設置超標、水電費編列遽增,關於這些細項的問題,我們都需要看到報告才有辦法解凍。

林院長正儀:工友的部分,因為我們是逐年處理,就是遇缺不補。

柯委員志恩:院長,你要一一向本席詳細說明嗎?還是要給本席一份書面報告?

林院長正儀:我們等一下補充書面資料。

柯委員志恩:這部分我們是不是可以暫緩,等他們提供書面報告,因為本席現在完全沒有聽到答案。

林院長正儀:好,謝謝。

主席:柯委員要求第()案先保留,你們趕快提供資料。進行第()案。

(三)處理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物管理及展覽」原列1億7,321萬8,000元凍結十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案有無異議?

柯委員志恩:本席還是覺得這部分的回應答非所問,當初委員提的問題是有關國外差旅費、派員出國訓練,還有書畫陳列室光纖照明費用及導覽員制服費用等,但是你們的說明並不是很詳細,還有本席關注的觀眾滿意度調查等等。其實只要仔細看,就知道我們有提出這些疑問,可是報告裡面真的沒有說明這些問題,主席和各位委員可以看一下,他們真的沒有做出說明。

主席:院長,你們這些解凍案的報告,對委員的說明到底是怎麼處理,寫出來的,竟然讓委員覺得你們寫的不清不楚、答非所問?請院長處理一下,哪一位可以回答柯委員的問題和我們的質疑?第()案的「文物管理及展覽」是故宮哪一個單位負責的?

林院長正儀:跨3個單位。

主席:院長,本席再說一次,就算是跨3個單位,那3個單位的主管都要幫忙、協助院長回答,這一點還要本席教你們嗎?每一個部會都是這樣處理的,本席從來沒看過哪個部會是放著自己的首長不管,讓他不知所措,你們所屬的相關局處統統不用協處嗎?上一次本席就很不爽,不處理你們的凍結案,今天好不容易幫你們排進來,結果你們還是這樣的態度。對不起,我用「不爽」兩個字。

劉處長芳如:可不可以現在解釋?

主席:請你們回答剛才柯委員提出的問題。

柯委員志恩:你們是要現在解釋清楚,還是等一下再說?本席覺得這部分可以暫時保留,因為本席現在只是提出一個疑問,就是當初委員提出非常多狀況,這些問題為什麼都沒有在書面報告當中說明?其實我們都很願意解凍,也可以感受到院長非常殷切地希望我們解凍,如果要給我們一個台階下,那就是你們在報告裡面要說明清楚,只要這麼做就好了。可是為什麼每次到了這邊,本席覺得好像只有自己在當壞人,因為本席不斷的要求你們說明,但是你們又無法說明清楚,這要本席怎麼辦?這些問題還是要做一個澈底的解決吧!這個部分才是最重要的。

主席:你們現在連本席在處理哪一項凍結案都不清楚嗎?只有院長知道,其他人統統不知道嗎?如果都不知道,第()案保留。進行第()案。

(四)處理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物登錄與科技研析」原列2,265萬3,000元凍結五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案有無異議?

柯委員志恩:本席對第()案的意見比較多,我們先來看一下,有委員提出疑問,105年的「文物登錄與科技研析」計畫內容與預期成果和104年完全相同,故宮也沒有針對這部分做說明,為什麼兩個年度的計畫內容和預期成果會完全一致?這一點真的讓人搞不清楚。

還有,針對提案委員質疑的儀器收納空間不足問題,故宮到底要怎麼計劃解決?另外,說明當中所寫的跨院區提調文物作業所需要的臨時人力、用品、差旅費增加情形,應該不是常態性的現象,到底有沒有落日時間?這些臨時人力會不會一直僱用下去?等一下我們審查預算時,還是會提出有關臨時人力的部分。

我們每年都要凍結這部分的預算,故宮也沒有提出落日條款,我們就繼續在講同樣的問題。這項科目的說明竟然兩年完全一樣,院長,本席真的很想讓你們解凍,但是我們的看不到我想要看到的說明。

主席:請你們針對柯委員的問題說明一下。

岩處長素芬:文物保存包括3個部分的工作,第一個部分就是文物徵集,關於徵集的工作,因為我們每年會有寄存,還有捐贈的案子……

主席:不是這樣的,剛才柯委員說過了,你們連續兩年的計畫都一模一樣、一字不差,為什麼會這樣?每一年委員提凍結案的理由一定都不一樣,你們要針對委員提出凍結案的疑加以問回答,如果委員可以接受你們的說明,那我們就准予解凍,這麼正常的邏輯,難道故宮各位博士、各位專家學者都搞不清楚嗎?

柯委員志恩:兩年的報告完全一模一樣,內容和預期成果都一模一樣,怎麼可以這樣呢?主席,本席也很苦惱啊!

岩處長素芬:因為它是常態性的工作,然後……

主席:我們之所以會提出凍結案,並不是針對你們常態性的業務,一定是有疑問才會提凍結案。本席現在給你機會,讓你說服委員們同意解凍,你能不能針對委員的問題提出說明?這麼簡單的一件事,不會啊!

岩處長素芬:我們是不是再補充資料?

主席:你先搞清楚委員的問題是什麼。

柯委員志恩:我可以把我的問題給你們書面。我把上一任委員的意見與有你們這次提出的報告做了交叉比對,我們很認真的去做比對,如果你對本席剛才說的問題有疑問的話,本席可以把這些資料給你,這些問題是本席整理出來的,剛才也特別口述了,一定是因為你們書寫報告時還有未盡完善之處,所以本席才會提出質疑。

岩處長素芬:謝謝委員關心這個部分。

柯委員志恩:所以本席沒有辦法同意,對不起,針對第()案,本席真的建議不予解凍,因為本席完全沒有看到你們的說明。

岩處長素芬:我們是不是再送補充報告給委員?

主席:你們來這裡開會之前,本來就應該要準備補充報告,還要想想怎麼說明才能說服委員們。關於這一案,如果還沒有辦法說明清楚的話,我們就再保留。進行第()案。

(五)處理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85萬元預算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解凍。進行第()案。

(六)處理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訊管理維護」原列7,757萬元凍結五分之一預算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案有無異議?

柯委員志恩:本席覺得這個部分和我們等一下要討論的預算是環環相扣的,院長,你也知道,故宮並沒有解釋僱用大量臨時人力酬金增加的原因,這部分我們等一下也會提到。如果你們現在沒辦法說明的話,等一下處理預算同樣會遭遇這個問題,據說這個問題故宮年年都會發生,可是你們還是要提出一個更完整的人力配置規劃。

本席覺得你們真的要針對臨時人員的部分做出說明,這樣才有辦法解凍,因為這關係到故宮長期以來的人力配置問題,而且等一下你們還是會遭遇這個問題,要不要一次把它說清楚?

林院長正儀:就故宮整體的人力運用來說,因為最後發展到365天都開放,而且早上提早開放,晚上也延長開放時間,所以臨時人力就有其必要性。可是就整體來說,因為行政院有匡列員額,包括臨時人力的部分也有,而且預算方面也有匡列,所以我們最多……

柯委員志恩:所以我們年年都要上演這樣的劇碼,是不是?因為你們有預算員額的限制,所以我們每年都要提出質疑,然後你們再提出說明,也就是說,政府就是要帶頭聘用臨時人員,而且以故宮來說,這部分完全沒有辦法解套,是不是?

林院長正儀:目前行政院不大可能讓我們增加員額,所以我們會有員額和預算的最高限。

柯委員志恩:所以各位委員,我們以後每年就繼續這樣。

主席:等一下討論106年度預算時,這個部分再繼續凍結。

黃委員國書:這是當時馮明珠的預算。

主席:關於105年度這個案子,也就是第()案,因為這是人事的部分,我們就先准予解凍,等一下處理106年度臨時人力預算的時候再討論,第()案准予解凍。

我們回頭處理第()案,誰可以幫忙院長說明?難道沒有人可以幫院長回答問題嗎?都沒有你們的事嗎?如果沒有你們的事,那就繼續凍結囉!

王處長士聖:剛才柯委員問到有關南院水電費的部分,這是列在一般行政裡面,因為去年南院剛剛開館,所以水電費這個部分當時是用預估的,是以三萬八千多平方米的面積來計算水電費,因為我們還要考慮到一點,雖然我們的面積不及臺北院區,但是我們的體積,也就是高度比臺北院區高了兩倍到三倍,所以當時做水電費預估時也有把這些因素包含進去。

另外,南院在一般行政的部分,因為我們不像臺北有駐衛警,也不像臺北有特殊性的技工友可以協助機、水電等業務,所以我們有很多項目都要委外,因此在一般行政的部分會增加很多物品的費用等等。不知道這樣有沒有答復委員的疑問?

柯委員志恩:有關南院水電費遽增這個部分,本席的確是有疑問,蔣委員上次也有其他委員提出。

主席:柯委員,你還有其他問題嗎?或者其他委員還有問題嗎?

吳委員志揚:其實本席是要處理明年的預算,因為本席在看預算的時候,發現南院水電費方面的預算執行率不佳,1到9月好像還不到一半,是不是這樣?

王處長士聖:有幾位委員都針對南院的水電費提案,待會進行預算審查的時候,南院也會逐項向各位委員報告。

主席:所以105年度的第()案先准予解凍。因為剛才第()案的部分沒有人可以回答委員的問題,所以先保留,現在本席再給故宮一次機會向委員們解釋清楚,第()案是關於文物管理及展覽。

劉處長芳如:我們先向委員報告光纖部分的執行情形,因為從100年起,我們分年、分陳列室依序進行光纖照明的改善,105年已經執行完畢,所以我們不會再繼續編列同一個項目。

柯委員志恩:其他的部分呢?就是國外差旅費、派員出國教育訓練費等部分。其實本席並沒有意見,只是針對委員提出的問題,希望你們能夠條列說明而已,故宮只要根據委員的問題一一提出說明就可以了,不曉得為什麼要本席一再重複提問,還問本席滿不滿意?他們現在就是沒有寫出來啊!對不對?本來就沒有寫完整。

主席:院長,這就是一個大問題。當初的凍結案,其實委員都有把凍結的理由、疑問白紙黑字、明明白白的寫出來了,我們現在給你們機會解凍,但是對於委員的問題、質疑,你們卻沒有辦法回答、說明,你們給我們的答復都是千篇一律的、routine的敘述,而且幾乎年年一樣,你們未免太懶惰了吧!

柯委員志恩:本席個人建議,因為我們等一下要處理的預算才是最重要的,所以第()案、第()案暫時不予解凍。我們也不知道今天是否可以審完故宮的預算,我們最後再回來看你們能不能補充更多資料,如果今天故宮的預算審不完,之後還要再安排一次的話,這兩個案子就等下一次再提出。本席覺得這麼做可以節省彼此的時間,因為本席真的不想在這邊堅持,每個人都問本席是否可以接受,這樣壓力真的好大,好不好?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

張廖委員萬堅:我覺得今天審查的凍結案其實跟我們要審查的預算有些真的是一樣,如果大家對凍結案的說明不能接受,我們等一下審預算案的時候就繼續凍結;如果在審預算案的時候,我們可以接受他們的說明,就回來讓105年的凍結案予以解凍,好不好?這其實是一致的。不然我們現在接受解凍了,對於106年度預算案同樣的問題,我們要不要接受?

主席:我尊重各位委員。

張廖委員萬堅:好,謝謝。

主席:現在依照各位委員的建議,第()案及第()案暫時保留,先處理106年度的總預算案。

請議事人員宣讀預算數及提案內容共計161案,在宣讀的同時,我們進行討論及協商,以節省時間。

壹、預算部分:

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國立故宮博物院收支部分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0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370萬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7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12億3,147萬5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1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1億1,534萬2千元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2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5,500萬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1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362萬元

二、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6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11億5,082萬5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7億0,748萬3千元

第2目 文物管理及展覽1億6,302萬9千元

第3目 文物登錄與科技研析1,643萬8千元

第4目 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487萬元

第5目 資訊管理維護5,180萬2千元

第6目 安全管理維護1億7,019萬7千元

第7目 故宮南部院區籌建無列數

第8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3,340萬6千元

第9目 第一預備金360萬元

貳、委員提案部分:

1、

第2款「罰款及賠償收入」第1目「賠償收入」第1節「一般賠償收入」,原列370萬元,建議增列100萬元。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擁有數量眾多之文物典藏,藉由圖像、出版、品牌授權以及合作開發,綜新政府上台後,朝向開放授權的方向,期惠及學術、公益使用者;然就商業使用者,仍以授權使用為主,商機龐大。雖故宮訂有「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辦理授權業務、編訂權利侵害救濟相關費用,惟歷年盜版、侵權案件不斷,故宮委任律師進行相關處理而未有積極成果。爰提案於一般賠償收入部分增列100萬元,鼓勵故宮積極思考圖像授權、合作開發、權利救濟機制,並積極維護故宮智財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黃國書  李麗芬  吳思瑤

2、

第二款「罰款及賠償收入」第10項「國立故宮博物院」第1目「賠償收入」第1節「一般賠償收入」,原列370萬元,提案增加100萬元。

說明:

故宮國寶及其文創商品歷年來皆有遭仿冒、仿製之問題,故宮105年8月成立民眾侵權舉辦平台,然此平台效益不彰,故宮應積極面對長年盜版猖獗問題,要求盜版業者負起賠償責任,此項目收入歷年皆低編,且104年此項目決算數為683萬4千元,故提案增加100萬元。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許智傑  鍾佳濱  何欣純

3、

第3款「規費收入」第7項「國立故宮博物院」第1目「使用規費收入」第2節「場地設施使用費」,原列1,231,300千元,建議增列50,000千元。

說明:

故宮南院已於2015年12月28日啟用試營運至今,到訪人數已超過125萬人次,是原預估初期一年40萬人次的三倍,人氣極佳,有助於未來門票收入成長。儘管國立故宮博物院北院因為陸客來台減少,致使參觀人次略為下降,但其他國家參觀人次則反增,國立故宮博物院又積極推動「五樂六感計畫」,吸引國人參觀,106年度總參觀人次預計仍會成長,爰建議增列50,000千元。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李麗芬  鍾佳濱

4、

語音導覽、出版品授權等權利金收入編列過低,爰提案增加至230,000千元。

說明:

經查故宮104年度權利金決算收入為223,336千元,105年度預算編列163,200千元、106年編列數又再減少為104,388千元,年年降低權利金收入原因為何?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5、

「財產孳息」之「權利金」,原列104,388千元,建議增列二分之一。

說明:

故宮106年度「權利金」編列104,388千元,較上年度大幅減少58,832,且整體收入呈逐年減少的趨勢,其中「出版品權利金」較105年度減少43,000千元,「品牌授權權利金」較105年度減少8,000千元,惟故宮近年致力推動各項文創商品,授權金收入卻不增反減,顯示授權權利金之訂定與收取仍有待檢討。爰請故宮應就此收入逐年銳減的現象進行全面檢討,並同時研擬、制定對策進行財源開闢。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蔣乃辛

6、

第四款「財產收入」第11項「國立故宮故宮博物院」第1目「財產孳息」第1節「權利金」,原列104,388千元,提案增加50,000千元。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編列106年權利金收入104,388千元,查前三年該項目預算數及決算數(如下表),顯示該項預算數編列逐年減少,然103年、104年決算數分別為172,828千元與223,336千元,皆遠高於106年預算編列數,故宮應依據過往決算數核實編列預算,故提案增加50,000千元。

預算數(千元)

決算數(千元)

106年

104,388

 

105年

163,220

 

104年

176,422

223,336

 

103年

196,800

172,828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許智傑  鍾佳濱  何欣純

7、

第4款「財產收入」第1目「財產孳息」第1節「權利金」,建議增列5,000萬元。

說明:

故宮近年積極推展出版品、品牌、文物圖像授權,以拓展文物加值運用,加上故宮南院開始營運,語音導覽收入及院區BOT委外案經營權利金與回饋金理應增加,然而故宮106年度權利金收入卻僅編列1億438萬元(較105年度預算減少5,834萬元、較104年度決算數減少1億1,895萬元),爰提案增列5,000萬元,促使故宮併同思考南院營運後可能增加之收入,考量整體文物典藏加值運用策略。

 

權利金

(萬元)

語音導覽

提供各界

使用出版品

品牌授權

文物圖像

授權

院區BOT

委外案經營權利金與

小計

106預算

1,900

2,700

2,700

1,200

1,938

10,438

105預算

1,900

7,000

3,500

1,200

2,722

16,322

 

104決算

 

22,333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黃國書  李麗芬  吳思瑤

8、

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中,「財產孳息」項下「權利金」增加500萬元。

說明:

有鑑於故宮博物院典藏文物圖像極為豐富,且具中華文化特色與歷史價值,為國內外遊客必訪觀光景點之一,而且每年吸引大量觀光人潮,顯見故宮博物院具有文物圖像授權、品牌建立推廣及文創產業發展等優勢,建請國立故宮博物院加速典藏品與品牌授權商品創新、開發與合作,並增加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中,「財產孳息」項下「權利金」500萬元。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9、

「財產孳息」之「租金收入」,原列10,754千元,建議增列四分之一。

說明

故宮106年度「租金收入」編列10,754千元,較上年度減少2,725,其中「院區附設餐飲服務場地租金收入」原列667千元,遠低於105年度1,354千元及104年度1,571千元,「語音導覽場地租金收入」原列469千元,遠低於105年度2,199千元。有鑒於此,故宮近年收入逐年減少,應就開闢財源之新方式進行研擬,而非故步自封,仍以固有方式及通路作為主要收入來源。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蔣乃辛

10、

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中,「財產孳息」項下「租金收入」增加50萬元。

說明:

有鑑於日前媒體踢爆故宮退休員工透過之前的職務關係,免費借用故宮圖書文獻館研討室,再讓給外界民間營利團體舉辦活動,並且向活動參與者收取高額費用,甚至有團體以在此類故宮內部場舉辦之活動,所作為招攬生意主要宣傳,顯見故宮博物院內部場館租用之炙手可熱,及其租借程序與費用確立之必要,故此建請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中,「財產孳息」項下「租金收入」增加50萬元。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11、

第5款「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第1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費用,原列5千5百萬元,建議增列2億元。

說明:

故宮106年度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作業賸餘繳庫預算編列數為5,500萬元,與前年度同。然而截至104年度為止,該基金累積賸餘為3億6,497萬元;據該基金106年底預計平衡表,現金餘額達8億8,804萬元,財務狀況良好且資金頗為充裕,然該院屢以文物收購向行政院提案,低編解繳國庫之預算數;就決算書觀之,102年度第二批文物未通過審查、103年度亦未通過審查,支用數均為零,104年度決算兩件文物總決算支出係2,243萬4千元整;就南院之文物徵集,亦由預備金支付。爰此,如以文物之購買,留下8億8,804萬8千之現金餘額,僅編列5,500萬解繳國庫預算數,實為不妥。故宮應檢討增加該基金年度超預算賸餘繳庫,以利政府資源有效運用,建議增列106年度基金繳庫數2億元。

104年度決算數

105年度預算數

106年度預算數

期末現金餘額

829,082

681,753

888,048

本期賸餘預算數

379,060

376,486

282,527

解繳國庫預算數

75,000

55,000

55,000

 

期末累積賸餘

364,971

400,204

363,984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吳思瑤  黃國書  李麗芬

12、

第5款「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第2項第1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費用,原列55,000千元,建議增列150,000千元。

說明: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之設置目的本做為故宮文物之採購,且在民國104年8月於故宮消合社清算後,基金數額由原先之4億增加至8億餘元後,參考歷年決算書,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支出在102年度因第二批文物未通過審查、103年度亦未通過審查,支用數均為零,104年度決算兩件文物總決算支出為2,243萬4千元整,且近年故宮南院之文物徵集由預備金支付,使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出現高達8億8,804萬8千之現金餘額。鑒於基金使用與故宮賸餘繳庫符合基金使用現況,參考本年度卻依然僅編列5,500萬元解繳國庫預算數,為使政府資源有效運用,提案增列106年度基金繳庫數150,000千元。

104年度決算數

105年度預算數

106年度預算數

期末現金餘額

829,082

681,753

888,048

本期賸餘預算數

379,060

376,486

282,527

解繳國庫預算數

75,000

55,000

55,000

 

期末累積賸餘

364,971

400,204

363,984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許智傑  鍾佳濱

13、

故宮文藝藝術發展作業基金賸餘繳庫數編列過低,爰提案增加至80,000千元。

說明:

經查故宮104年度賸餘繳庫決算數為75,000千元,105年度預算編列數55,000千元、106年度也是編列55,000千元,因提高作業基金使用效益,應提高目標值,爰提案增列至80,000千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14、

第5款「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第2項「國立故宮博物院」第1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第1節「賸餘繳庫」,原列55,000千元,建議增列20,000千元,改列為75,000千元。

說明:

1.國立故宮博物院向來以「門票經濟」作為其歲入來源,近年因參觀人次逐年攀升、價格調漲、南院開幕又增門票收入。其中,104年度為96,710千元(75%),105年度預估117,230千元(83%),106年度預計可達123,130千元(87%)。

2.反觀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近年超預算賸餘數皆逐年增加,累積至截至民國104年底止,累積賸餘分別為3億餘元,且帳列現金餘額為8億餘元,解繳國庫預算數卻未提高,如104年度編列繳庫數為75,000千元、105年度55,000千元、106年度55,000千元。應檢討增加各基金年度超預算賸餘之繳庫,俾使政府資源作最有效配置,爰建議增列20,000千元。

提案人:吳思瑤  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鍾佳濱  李麗芬

15、

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中,「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項下「賸餘繳庫」增加2,000萬元。

說明:

由於故宮博物院近幾年因文物商品及餐飲委辦業務盈餘,皆繳回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以致於賸餘大幅增加。104年審計部的決算審核報告中,更指出該基金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截至104年度止,累積賸餘為3億6,497萬餘元,且帳列現金為8億2,908萬餘元,宜在不影響基金運作下,增加超預算賸餘之繳庫。鑒於該項基金財務狀況良好,應將基金賸餘繳庫金額提升回104年的7,500萬元,故此建請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中,「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項下「賸餘繳庫」增加2,000萬元。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16、

第7款「其他收入」第1目「其他雜項收入」,原列362萬元,建議增列150萬元。

說明:

本項預算包含「販售出版書籍刊物」、「研習活動報名費」、「宿舍管理費及扣繳房租津貼」、「學人會館清潔費」,編列362萬元遠低於前年度決算數516.9萬元。故宮本(105)年度辦理出清庫存書之販售行為,計販賣七萬餘本,仍有諸多庫存書,故宮應積極規畫出版品之數量與販售;且故宮辦理之文創研習有收費且就特定研習有調高費用之實,應檢討合理收費、擴大辦理之方式,增加國人參與之可能性;就宿舍與學人會館部分,宿舍久有違建、遭退休員工家眷無償占有之問題。為鼓勵故宮有效處理前開事項之規劃,提案建議增列150萬元。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黃國書  李麗芬  吳思瑤

17、

第7款「其他收入」第11項「國立故宮博物院」第1目「雜項收入」第2節「其他雜項收入」,原列3,620千元,提案增加100千元。

說明:

故宮學人宿舍清潔費收入狀況

 

年度

申請案件數(次)

累計宿舍使用天數(天)

合計清潔費收入

103

3

85

39,700

104

4

240

117,200

 

105

4

86

43,000

鑒於近三年故宮學人宿舍之清潔費收入均較現行編列之30千元為高,為使預決算之編列相符,故提案增加100千元。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許智傑  鍾佳濱  何欣純

18、

第7款「其他收入」第11項「國立故宮博物院」第1目「雜項收入」第2節「其他雜項收入」中「1.販售出版書籍刊物收入」,原列1,100千元,建議增列200千元,改列為1,300千元。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近年出版品存貨逾72萬件,價值超過1億元。其中庫存出版品最多之《故宮文物月刊》,每本定價200元,其庫存高達26萬本,成本高達5,200萬元。國立故宮博物院應檢討其印製銷售策略,並加強其出版品之銷售數量,以避免資源浪費,爰建議增列200千元,改列為1,300千元。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李麗芬  鍾佳濱

19、

故宮博物院106年度「業務費」項下之「臨時人員酬金」科目預算編列6,523萬4千元,「一般事務費」編列2億1,745萬元,共計2億8,268萬4千元,建議凍結1/2,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在超額人力過高的情形下,故宮106年仍在諸多計畫中編列臨時人員、承攬人力等非典型人力432人、2億1,171萬1千元,較105年增加25人、1,910萬6千元,且非典型人力432人已達預算員額517人之83.56%,有欠合理。

2.為活化公務人力運用,降低政府財政負擔,並期能善用民間資源與活力,政府推動業務委外,引進非典型多元化人力之運用,企圖提升公共服務效率及品質。然政策推動迄今,政府治理效能非但未獲提升,反被質疑帶頭違法進用派遣勞工、侵害勞工權益、組織精簡名不副實,致政府形象受損。故宮年年雇用大量臨時人員辦理經常性業務,允應檢討非典型人力雇用之合理性與正當性,妥善配置與運用整體人力。

3.爰此,建請凍結2億8,268萬4千元之1/2,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20、

0200業務費中0249臨時人員酬金,原列65,234千元,提案減列1,000千元並凍結20,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常年雇用大量臨時人員,且編制金額逐年增加,104年編列142人、54,343千元,105年編列162人、64,609千元,106年同樣編列162人,金額增加為65,234千元,然對照臨時人員編制與酬金(如下表),一般行政較去年(105年)減少1人,然預算數並無減少,而文物登錄與科技研析較去年(105年)增加一人,而預算僅增加4千元,而在安全管理維護部分,人數並未增加,卻多編列10萬1千元,疑有浮報臨時人員酬金之嫌,且故宮已有正職人員517人,應全面檢討臨時人員之必要性,故提案刪除1,000千元,並凍結20,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05年人數

105年預算

106年人數

106年預算

一般行政

6

1,675

5

1,675

器物管理研究及展覽

7

3,921

7

3,921

書畫管理研究及展覽

5

2,410

5

2,410

圖書管理研究及展覽

15

6,420

15

6,781

展示服務與社教推廣

15

5,475

15

5,475

文物登錄與科技研析

10

4,886

11

4,870

資訊管理維護

20

9,541

20

9,520

安全管理維護

64

20,881

64

20,982

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

20

9,400

20

9,600

 

合計

162

64,609

162

65,234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許智傑  鍾佳濱  吳思瑤  李麗芬  何欣純

21、

「業務費」項下之「臨時人員酬金」科目預算編列6,523萬4千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行政院為使所屬各機關學校進用臨時人員有所依據,訂頒「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以避免各機關不當運用臨時人員。依前揭要點規定,臨時人員得辦理之業務,以非屬行使公權力之業務為限,如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等定期契約性質之工作為限。

二、惟故宮年年僱用大量臨時人員,造成「臨時人員酬金」年年成長、居高不下,103年度編列4,989萬9千元、135人,104年度5,434萬3千元、142人,105年度6,460萬9千元、162人,106年度編列6523萬4千元、162人。故宮用大量臨時人員處理經常性業務,亦與規定未符。

提案人:鍾佳濱  蘇巧慧  張廖萬堅 何欣純  李麗芬  吳思瑤  許智傑  黃國書

22、

原列「國內旅費」596萬2千元、「國外旅費」377萬9千元、「大陸地區旅費」53萬7千元,合計1,027萬8千元,建議刪除100萬元。

說明:

一、依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國內外旅費以不超過上年度預算數為原則。

二、106年度國內外旅費雖已下降,但與103、104年度相較仍是大幅成長,與節約原則不符,故宮應就旅費成長部分說明。爰建議刪除100萬元。

三、故宮編制的出國計畫屢屢變更,且非業務需要人員(如南院處處長)也常隨團出國考察,出國天數動輒10天,顯見故宮對於出國計畫的把關過於寬鬆。報支要點亦規定,出差由外國政府、國際組織或其他來源提供膳宿或現金津貼者,其生活費應依規定酌予減列報支,依前往英國參加會議為例,預計天數較去年增加3天,生活費編列高達11萬,經費過於寬列。

103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國內旅費

1,479

3,380

8,187

5,962

國外旅費

1,161

1,472

3,772

3,779

大陸地區旅費

554

668

496

537

 

國內外旅費總計

3,194

5,520

12,455

10,278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黃國書  李麗芬  吳思瑤

23、

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共編列「大陸地區旅費」與「國外旅費」共計431萬6千元,建議凍結50萬,俟故宮博物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自105年起,出國參訪預算較104年增加兩倍,106年出國參訪預算編列額度則與105年相近。故宮在105年南院營運之後,整體出國參訪預算自此金額加倍。

103

104

105

106

國外旅費

1,161

1,061

3,772

3,779

大陸地區旅費

554

668

497

537

總計

1,715

1,729

4,269

4,316

 

決算

1,486

1,664

 

 

表格:國立故宮博物院出國預算統計(單位:千元)

依據105年立法院預算審查報告,故宮104年出國計畫進行計畫變更次數過多,應盡速檢討改善,然查105年故宮出國計畫,計畫仍無法如實執行。另,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也有編列出國計畫,如預計到同一個地點,應安排同時辦理以節省成本。請故宮博物院檢討106年公務預算及基金編列之出國計畫,並審慎如實編列出國預算,以減少事後變更計畫之頻率,避免逃避本院監督之嫌。提案凍結出國預算50萬,俟故宮博物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吳思瑤  張廖萬堅

24、

0200業務費中0292大陸地區旅費,原列537千元,提案刪除50千元,並凍結25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編列大陸地區旅費537千元,然查104年決算報告,104年編列大陸地區旅費688千元,實際決算數為507千元,且8項出國計劃有7項提請變更,顯示故宮對於赴大陸地區之出國計劃編列未有詳實評估,疑有預算浮編之嫌,提案刪除50千元,並凍結250千元,俟故宮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許智傑  鍾佳濱  何欣純

25、

故宮博物院106年度「業務費」項下之「大陸地區旅費」科目預算編列53萬7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8.按政府規定以及「國立故宮博物院職員申請赴大陸案件作業流程SOP」,政府機關人員赴大陸地區前應申請許可,返臺後須填具相關表格,故宮所轄公務人員外,聘任人員、駐衛警、約聘僱人員以及政務人員等赴大陸前需填妥相關表件。

9.惟按監察院105年3月之調查報告,故宮有部分職員未依規定提出申請以及填具表件,且人事以及政風單位亦未保存檔案,使監察員人員調查受阻,顯示內部控管制度鬆散且出現嚴重漏洞,亟待檢討改進。

10.爰此,建請凍結二分之一,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26、

故宮博物院106年度「業務費」項下之「國外旅費」科目預算編列377萬9千元,建議刪除80萬元凍結二分之一,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4.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第3點規定:「本院、各機關及基金應依下列原則,編制年度派員出國計畫:……。()考察項目應先透過國內(外)機構或網際網路取得觀摩或學習資訊。除非必要,3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

5.經查故宮106年度預算「器物管理研究及展覽」及「書畫管理研究及展覽」中,前三年內有赴同一機構拜會者各有2件,恐有經費資源重複投入之情形。鑒於政府財政拮据,各機關應避免研提相同出國計畫,因其觀摩或學習目標類似,所提之具體建議亦可能類似,恐降低出國計畫之效應,應全面檢討派員出國計畫。

6.再者,查故宮106年度預算派員出國計劃預算類別表,北院與南院有諸多重複派員考察之計畫。鑒於政府財政拮据,故宮應審慎檢討並評估派員出國考察計畫,同一計畫可考量由北院或南院指派人員出發即可。

7.爰此,建請凍結二分之一,其餘刪除80萬元,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表1 故宮106年度派員出國三年內赴同一機構計畫一覽表

 

計劃名稱

擬前往國家

擬拜會或視察機構

拜會內容

三年內有無赴

同一機構拜會

展覽資料蒐集

日本東京

東京東洋文庫、東京東洋文化研究所、東京國立博物館。

因南院西潮展策展研究所需。

展覽資料蒐集

日本東京、名古屋及京都

東京根津美術館、名古屋德川美術館、京都插花資料館

因南院花器展前往日本蒐集展覽資料。

展覽資料蒐集

美國紐約、普林斯頓、帕羅奧多市

大都會博物館、普林斯頓大學美術館、史丹佛大學美術館

蒐集董其昌書畫展展覽資料。

 

「奇、觀─東亞視野的17世紀書畫藝術特展」接洽借展

英國倫敦、荷蘭阿姆斯特丹、德國柏林

英國大英博物館、荷蘭國家博物館、柏林東亞藝術博物館

蒐集「儒者哲思」、「筆有千秋業」等展覽資料。

 

表2 故宮106年度派員出國預算南北院重複派員計畫一覽表

 

計劃名稱

擬前往國家

主要會議

歸屬預算科目

國際博物館協會轄下文物保存委員會年會

丹麥哥本哈根

參加第18屆國際博物館學會轄下文物保存委員會年會

文物登錄與科技研析

國際博物館協會轄下文物保存委員會年會

丹麥哥本哈根

參加第18屆國際博物館學會轄下文物保存委員會年會

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

國際博物館學會2017年會暨國際博物館登錄學會年會

喬治亞共和國

參加國際博物館學會2017年會暨國際博物館登錄學會年會

文物登錄與科技研析

國際博物館學會2017年會暨國際博物館登錄學會年會

喬治亞共和國

參加國際博物館學會2017年會暨國際博物館登錄學會年會

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

美國博物館協會年會暨博物館展覽會

美國密蘇里州聖路易斯市

參加美國博物館協會年會暨博物館展覽會

文物登錄與科技研析

 

美國博物館協會年會暨博物館展覽會

美國密蘇里州聖路易斯市

參加美國博物館協會年會暨博物館展覽會

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27、

0200業務費中0292國外旅費,原列3,779千元,提案刪除700千元,並凍結1,5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編列國外旅費3,779千元,然查104年決算報告,該年度原列12項出國計劃全數提請變更,顯示故宮對於赴國外地區之出國計劃編列未有詳實評估,疑有預算浮編之嫌,提案刪除700千元,並凍結1,5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許智傑  鍾佳濱  何欣純

28、

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派員出國計畫─考察」預算共計2,187千元,提案凍結1,2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查105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預算書中所訂派員出國計畫共計12項,惟截至105年9月底止僅完成其中3項,另有18項已執行之出國計畫未於預算書中提及,顯見故宮未能如實依相關計畫辦辦理出國考察。

二、爰建請凍結本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共計9項,2,187千元之1,2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針對106年度之考察項目提出完整計畫,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29、

第2款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7億748萬3千元,建議刪除348萬3千元後,凍結十分之一,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一般行政為故宮行政管理之計畫,係執行各項業務之根本。然則故宮於行政管理未有整全構想,於相關費用亦未予以精算,諸如

(一)人事:104年度之決算數顯示單就人事費即動用高達千萬元之預備金,卻仍編列臨時人員費用(167萬元檔案整理與建檔等臨時人力);甚至本年度編列之文康活動費用、國會媒體聯絡費用、院長副院長特別費、員工三節慰問金、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即達1,555萬元。

(二)營建工程編列3,060萬建物與公共空間改善工程,卻仍於一般行政編列15萬元設施安檢費用與171萬廳舍與其他建築修繕費用。

(三)設施、機械、機電設備之養護編列617萬元,然則跳電、漏水等問題頻傳,卻未有相關整體盤點之計畫。

(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屢要求於說明、告示予以調整,對於數位輔助部分亦未能從使用者出發,甚至則故宮於「展示服務與社教推廣」編列之經費甚少,實難看出對推廣教育之著力。

爰提案刪除一般行政預算348萬3千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吳思瑤  黃國書  李麗芬

30、

第1目「一般行政」中「01人員維持」原列5億912萬6千元,提案凍結5,000萬元,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根據預算書,故宮106年預算員額為517人,包含職員352人、駐衛警61人、工友30人、技工48人、駕駛3人、聘用人員2人、約僱人員21人,人事經費達5億912萬6千元。然而根據《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之規定,其中72人為超額待精簡員額,包含駐警57人以及工友15人,超額人力已占預算員額比例達13.93%。再者,此問題年年被提出,故宮卻無視立法院之意見,不見檢討之心。

爰此,建請凍結5,000萬元,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31、

第1目「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1億9,835萬7千元,提案刪除3,000萬元,其餘全數凍結。

說明:

「一般行政」項目從105年起大幅增加(105年度增加1億餘元),原因是因應南院在104年底開館緣故,不過試營運一年來問題不斷,防火漆造假、主體工程驗收未通,公共安全堪慮。另外北部院區因大故宮計畫無故暫停,致使故宮規劃多年的正館擴建工程是否還是繼續不得而知?立法院預算中心也指出,故宮近年來運用非典型人力遽增,原因為何?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32、

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減列2,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待提出相關檢討及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故宮南院是以國際級的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為成立目標,其計畫總經費為79.29億元,原訂104年完工,105年辦理驗收,然各項工程進度延宕遲至105年3月才完工,然而故宮南院卻在未完工驗收的情形之下,搶先於104年12月28日開幕,由於多項工程缺失尚未改善,以致於場館因大雨或颱風漏水情形不斷發生、遊客受困於故障電梯等多項缺失,

故此建請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減列2,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待提出相關檢討及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33、

根據中央政府總預算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歲入財產收入款之權利金歲入預算數104,38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58,832千元,其中樺璽BOT委外權利金收入,本年度僅編列134千元預算數,相較上年度編列10,000千元,減列9,866千元。

按國立故宮博物院與華璽開發有限公司所簽之興建營運移轉契約書,其中契約之12.2.1規範其固定權利金,於每年1月需繳1,000萬元;12.2.2規範其變動權利金至少需繳交1%營運收入比率。

故宮博物院所106年度編列權利金歲入,樺璽權利金收入不僅與前年度差距甚大,甚至有違反契約之疑慮。爰此,提案凍結歲出科目「基本行政工作維持」20,000千元,待國立故宮博物院提出相關說明及檢討報告後,使得動支。

提案人:蔡易餘  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鍾佳濱

34、

第2款第6項第1目「一般行政」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1.參加各項教育訓練費用」原列54.4萬元,建議凍結20萬元,俟故宮博物院於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鑒於近兩年國立故宮博物院屢屢發生重大事件,顯示故宮博物院各單位之間其關係不睦,因此無法發揮團隊精神,齊心解決重大爭議案件。其次,近日發生馮明珠前院長,私自將到中國之限制縮短為3個月,引發社會與論之議論,然當馮前院長回國到故宮辦理相關業務時,現任林正儀院長卻一無所知,顯示故宮博物院之公職人員,並未謹守本分,將相關資訊迅速及正確報告長官,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一條之規定,「公務員應恪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

因此,為喚起故宮博物院之公職人員初任公職之熱情以及中心價值,建請故宮人事主管單位規劃團隊建立訓練課程6小時,請故宮博物院之院長率主管以及職員分梯分場次參加訓練課程,俟故宮博物院辦理完畢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吳思瑤  張廖萬堅

35、

北部院區典藏文物69萬餘件、南院1,698件,面積部分,北部院區展示空間3,256坪、南院2,118坪,典藏空間北部院區2,489坪、南院908坪,北部院區辦公人數691人較南部院區356人高出近1倍,可知,南部院區之業務量及規模均不及北部院區,且故宮南院係綠建築設計之新興建物,對水電等能源之耗用應較節省,106年度水電費預算數卻高於北部院區,有欠合理,爰此水電費預算編列9千8百80萬1千元,故提案刪減該預算30%。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36、

故宮預算「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水電費」98,801千元,建議減列10,000千元。

說明

故宮106年度預算案編列水電費9,880萬1千元,北部院區4,640萬1千元,南部院區5,240萬元,惟北院與南院無論在辦公人數、參訪人數、空間規模、館藏數量等,南院皆尚不及北院,然水電費用編列上南院卻明顯多出北院將近600萬元,且南院係綠建築設計之新興建物,在能源消耗上應要較北院更節省,因此北院與南院水電費預算編列上明顯有欠合理。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蔣乃辛

37、

第1目「一般行政」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0202水電費」原列9,880萬1千元,提案刪除1,000萬元。

說明:

故宮編列106年水電費預算9,880萬1千元,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之資料顯示,北部院區之預算數為4,640萬1千元、南部院區為5,240萬元。惟南部院區無論是空間、規模、或是人潮皆不及北部院區,且南部院區採綠建築設計,理應在水電之耗費上較為低廉。此問題在105年預算審議時已有諸多立委提出質疑,然故宮院長林正儀卻於105年11月2日進行預算解凍質詢時表示,南院建築多玻璃帷幕,因此溫度較高、冷氣使用量較大等,有欠合理、使人匪夷所思,建議酌予減列。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38、

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水電費」減列500萬元

說明:

有鑑於故宮106年度預算案編列水電費9,880萬1千元,其中南部院區編列該項費用5,240萬元高出北部院區的4,640萬1千元近600萬元。然當初南部院區設計建造以綠能節約為原則,且其參訪人數、院區面積、文物典藏及業務規模都不及北部院區,另據統計105年1月至9月南部院區水電費執行數2,281萬1千元,占全年度預算數僅約4成,故此為落實節能減碳之政策,建請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水電費」減列500萬元。

北部院區

南部院區

使用面積

約17,366坪

約11,495坪

展示空間

約3,256坪

約2,118坪

典藏空間

約2,489坪

約908坪

參觀人次(106年預估)

500萬人次

170萬人次

辦公人數

691人

356人

典藏數量(截至105/10/11)

69萬4,716件

1,698件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39、

第1目「一般行政」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0202水電費」,原編列98,801千元,建議凍結10,000千元。

說明:

1.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度水電費預算編列98,801千元,北院編列46,401千元,南院編列52,400千元,整體水電費較105年度預算約增加1%,而故宮北院水電費於103年度決算數41,057千元,104年度決算數33,634千元,106年度北院水電費預算高於105年度所編列42,111千元多出4,000千元,預算金額反而越編越高,故宮應針對北院水電費編列做詳細說明。

2.故宮南院為綠建築設計之新興建物,水電能源之耗費應較為節省,在使用面積、展場面積、典藏空間比北院小的情形下,其水電費卻明顯高於北部院區,編列有欠覈實,且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106年度基本需求額度內與節能減碳相關之水電費、油料費、文件紙張及刊物印刷等費用應嚴格控管,故宮應針對節約問題提出檢討與解決方案,爰建議凍結10,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李麗芬  黃國書  何欣純  鍾佳濱

40、

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4.資訊服務費」,原列3,990千元,提案減列1,440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550千元。

說明:

一、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4.資訊服務費」,較去年增加1,440千元,增幅達56.47%。

二、然查該預算增加主要係數位電子總機及話機、光纖網路等租金費用,惟故宮南院已於104年度12月落成啟用,故宮北院明年度亦暫無大型增擴空間計畫,編制員額亦無增加,顯無增加此費用之理由,爰提案減列所增加之1,440千元,改列為2,550千元。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41、

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12.物品」,原列4,023千元,提案刪除500千元,並凍結2,5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度編列物品費用4,023千元,較105年度3,575千元增加448千元,且其中辦公室場所及展場所需文具用品、紙張及電器材料等增加348千元,根據《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6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106年度基本需求額度內與節能減碳相關之水電費、油料費、文件紙張及刊物印刷等費用應嚴格控管。另查公務車輛明細表中所需油料104年、105年編列預算(如下表),其車輛型號並無更動,然106年之油料費數量(公升)卻異常增加,疑有預算浮報之嫌,故提案刪除500千元,並凍結2,5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06年油料費數量

(公升)

105年油料費數量

(公升)

104年油料費數量

(公升)

首長專用車(1)

1,668

1,668

1,668

副首長專用車(1)

1,668

1,668

1,668

副首長專用車(1)

1,668

1,668

1,668

小客貨兩用車(1)

1,668

770

770

小客貨兩用車(1)

1,668

770

770

一般公務用機車(1)

312

157

157

一般公務用機車(1)

312

157

157

一般公務用機車(5)

1,560

785

785

一般公務用機車(1)

312

157

157

 

一般公務用機車(2)

624

314

314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許智傑  吳思瑤  李麗芬  何欣純  鍾佳濱

42、

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12.物品」,原列4,023千元,提案減列350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673千元。

說明:

一、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12.物品」,較去年增加448千元,增幅達12.53%。

二、然查該預算增加主要係辦公場所及展場所需文具用品、紙張及電器材料等費用,較去年度增加348千元,惟故宮南院已於104年度12月落成啟用,編制員額亦無增加,顯無增加此類一般文書費用之理由;爰提案減列350千元,改列為3,673千元。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43、

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13.一般事務費」之「(1)文康活動費」,原列1,034千元,提案全數凍結,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度編列員工文康活動費1,034千元,係按員工517人,每年以2,000元上限所編列。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中,針對文康活動費,係以為倡導中央各機關員工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培養團隊精神及鼓舞工作士氣,特訂定本要點。

經查,許多機關經常將本筆費用作為餐費等其他相關支出,為防止文康活動費淪為活動聚餐之餐費等與使用目的不符之現狀,並落實文康活動的宗旨,亦有助於藝文團體及體育活動之發展。爰此,建議將員工文康費全數凍結,俟國立故宮博物院於三個月內將其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畫送交本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許智傑  何欣純  鍾佳濱

44、

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13.一般事務費」之「(4)年報及工作報告印製等費用」,原列427千元,提案刪除200千元。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度編列年報及工作報告印製等費用427千元,根據106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遵行節能減碳政策,且目前科技成熟,應將年報及工作報告改以電子化呈現,故提案刪除200千元。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許智傑  吳思瑤  李麗芬  何欣純  鍾佳濱

45、

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13.一般事務費」之「國內外重要貴賓接待餐費、贈送貴賓出版品、文物複製品及禮品裱裝等費用」,原列500千元,提案全數凍結,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度編列國內外重要貴賓接待餐費、贈送貴賓出版品、文物複製品及禮品裱裝等費用500千元,然歷年並未說明其使用規劃,且根據106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故提案全數凍結,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該項目預算之使用規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許智傑  何欣純  鍾佳濱

46、

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13.一般事務費」之「(13)清潔及園藝等費用」,原列30,804千元,提案刪除1,000千元並凍結10,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度編列清潔及園藝等費用30,804千元,較104年度編列28,284千元增加2,520千元,且在「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項下也編列「院區園藝景觀設施等維護」200千元,疑有浮編預算浪費公帑之嫌,故提案刪除1,000千元並凍結10,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許智傑  何欣純  鍾佳濱

47、

2款6項11目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房屋建築養護費,原列1,715千元,提案減列15千元,凍結7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鑒於故宮辦公廳舍長年出現空間閒置,經實地查訪發現,為庫存滯銷之故宮刊物,現竟有五層樓之樓板未做為辦公用途,而用於堆放貨品,為督促故宮於辦公廳舍與其他建物修繕同時,應一併考慮館內空間之盤點與再利用,故提案刪除15千元,並凍結700千元,俟故宮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許智傑  鍾佳濱  何欣純

48、

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15.公務車輛及辦公用器具之保養維修等費用」,原列604千元,提案刪除50千元。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度編列公務車輛及辦公用器具之保養維修等費用604千元,然查公務車輛明細表中104年、105年編列之養護費(如下表), 其車輛型號並無更動,然養護費卻異常增加,疑有預算浮報之嫌,故提案刪除50千元。

106年養護費

(千元)

105年養護費

(千元)

104年養護費

(千元)

首長專用車(1)

51

35

35

副首長專用車(1)

51

35

33

副首長專用車(1)

51

35

35

小客貨兩用車(1)

51

49

49

小客貨兩用車(1)

8

49

49

一般公務用機車(1)

2

2

2

一般公務用機車(1)

2

2

2

一般公務用機車(5)

8

9

9

一般公務用機車(1)

2

2

2

 

一般公務用機車(2)

3

3

3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何欣純  李麗芬  鍾佳濱  許智傑

49、

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20.院長、副院長特別費」,原列945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度編列院長、副院長特別費945千元,然在一般事務費中即有編列國內外重要貴賓接待餐費、贈送貴賓出版品、文物複製品及禮品裱裝等費用,院長、副院長特別費是否有重複編列預算,且根據106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故提案全數刪除。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許智傑  何欣純  鍾佳濱

50、

故宮預算「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特別費」945千元,建議減列900千元。

說明

本會期11/2故宮業務報告,就「十二獸首」拆除一案,教委會已於會議時爰請故宮提交「民眾意願調查報告」,並於教委會報告後再行討論並決議是否拆除,然故宮無視教委員會之決定,已逕行決定於11/14進行獸首拆除作業,對於故宮藐視委員會決議之行為,教委會應予以譴責。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蔣乃辛

51、

第一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198,357千元,其中「0400獎補助費」內屬「0475獎勵及慰問」原列1,452千元,提案減列1,452千元。

說明:

有鑒於國家財政應為有效率之利用,雖行政院2015年5月27號公告修正之「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第二條第二項,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人員之年終慰問金,其月退休金(俸)基準數額定為新台幣25千元以下。但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發放實屬獎金性質,編列于退休退職人員受領無法令社會大眾信服,爰以建議減列1,452千元。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何欣純  李麗芬

52、

故宮預算「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獎勵及慰問」1,452千元,建議全數凍結,爰請故宮提出書面報告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是否有其編列之必要性。

說明:

近年國家財政狀況不佳,且自南院試營運開始前,又增聘大量人力,致使人事費用預算增高,惟退休人員已享有各項應有退休俸和福利,且因先前消費合作社獲利分紅一案,已讓社會譁然,因此不應再發放此類慰問金,徒增外界反感。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蔣乃辛

53、

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22.發放退休員工三節慰問金等費用」,原列1,452千元,提案凍結1,452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查行政院於今年9月為符合年金改革政策目標,決議退休公務人員若月退俸高於2萬5000元,將不再可以領取節日2,000元的慰問金。國立故宮博物院應配合行政院整體政策,重新檢討符合領取三節獎金標準之退休員額數,並提供書面報告給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後,使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李麗芬  鍾佳濱

54、

第2款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項下第一節至第三節有關器物、書畫、圖書管理研究及展覽,共編列4,482萬9千元,建議刪除300萬元後,凍結十分之一,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案由所述三節「器物」、「書畫」、「圖書」係故宮北院有關展覽之重要處室,然則相關處室編列臨時人員酬金之數額達1,259萬1千元,連年以業務費編列人力;過去人事行政總處辦理員額評鑑時業已指出「建議釐清登錄保存處與器物處、書畫處及圖書文獻處等單位之職掌業務及功能分工,使組織功能趨於整合,提升整體運作效能。」且故宮辦理之展覽,多仍以大中國中心之策展方式。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歷來建議融入在地史、多元族群的方式策展,迄今未見有所變革;其次,故宮之展品於國外展覽,傳文宣、過境上均有問題。爰此,針對「文物管理及展覽」項下第一節至第三節有關器物、書畫、圖書管理研究及展覽,建議刪除300萬元後,凍結十分之一,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黃國書  李麗芬  吳思瑤

55、

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器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中,「器物研究」項下「大陸地區旅費」凍結1/2,待提出相關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98年至103年間故宮博物院所屬之員工赴大陸開會或參訪時,未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相關法規在赴陸前申請許可,且返台後亦未確實依照規定填具表件,而故宮內部則又未留存5年內職員赴陸申請許可及返台意見反映表等相關資料,致使監察院調查該項情事時,無法具體查證;另104年故宮院長赴北京參訪時,也未依法規向內政部提出申請許可,進而遭受裁罰,顯示故宮博物院上下不僅未能確實遵守赴陸相關規定,其內部更無法落實執行法令規定,故此建請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器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中,「器物管理」項下「大陸地區旅費」凍結1/2,待提出相關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56、

第2目「文化管理及展覽」第1節「器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之「03器物展覽」原列634萬8千元,提案凍結200萬元,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本預算項目工作計畫未列出106年之展覽計畫,卻編列特展設計製作及陳列室與燈光改善設備費用,無法評估預算之效用。

爰此,建請凍結200萬元,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57、

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中第1節「器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中「03器物展覽」之「2.陳列室常態展覽說明更新、特展設計製作及陳列室各項施作費用」,原列4,000千元,提案凍結2,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編列陳列室常態展覽說明更新、特展設計製作及陳列室各項施作費用4,000千元,較105年預算2,761千元新增1,239千元,然其計畫內容與預期效果與105年並無差異,且未說明新增預算之規劃與運用,故提案凍結2,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許智傑  何欣純  鍾佳濱

58、

第2目「文化管理及展覽」第2節「書畫管理研究及展覽」之「03書畫展覽」原列695萬6千元,提案凍結100萬元。

說明:

「書畫管理研究及展覽」之「03書畫展覽」106年度編列695萬6千元,較105年之435萬7千增加259萬9千元,卻未說明增長原因何在?故宮應清楚解釋,以利預算審議。

爰此,建請凍結100萬元,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59、

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第2節「書畫管理研究及展覽」中「03書畫展覽」之「0279一般事務費」,原列599萬5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05年「雜項設備費」下編列「書畫陳列室光纖照明改善工程及展覽設備」費用211萬8千元,今年在「一般事務費」下編列陳列室各項施作費用589萬5千元,似有重複編列及經費過高之疑慮。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蘇巧慧  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何欣純  黃國書  許智傑

60、

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書畫管理研究及展覽」中,「書畫展覽」項下「大陸地區旅費」凍結1/2,待提出相關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98年至103年間故宮博物院所屬之員工赴大陸開會或參訪時,未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相關法規在赴陸前申請許可,且返台後亦未確實依照規定填具表件,而故宮內部則又未留存5年內職員赴陸申請許可及返台意見反映表等相關資料,致使監察院調查該項情事時,無法具體查證;另104年故宮院長赴北京參訪時,也未依法規向內政部提出申請許可,進而遭受裁罰,顯示故宮博物院上下不僅未能確實遵守赴陸相關規定,其內部更無法落實執行法令規定,故此建請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書畫管理研究及展覽」中,「書畫展覽」項下「大陸地區旅費」凍結1/2,待提出相關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61、

第2款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項下第四節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編列1億107萬4千元,建議刪除107萬4千元後,凍結1,000萬,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有關「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編列事項,係除一般行政預算外,整體故宮南院運作之所需。然則南院故宮104年底在多項工程和展櫃尚未完工驗收即逕自開幕試營運,不僅工程品質堪慮,危及公共安全,截至105年7月底入院參觀僅10萬人次,距離馮明珠前院長宣示全年200萬人次相距甚遠。此外,南院故宮獨自編列押運、借展之預算項目,包括押運租金與保險運送費2,440萬元、一般事務費押運88萬9千元、赴大陸押運借展文物旅費21萬1千元、赴國外借展文物徵集考察198萬9千元等。就策展與展示,亦分別編列於「文物管理研究」與「文物展覽」。爰要求故宮博物院檢討南院預算編列方式,建議刪除107萬4千元後,凍結1,000萬,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黃國書  李麗芬  吳思瑤

62、

故宮預算「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下「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原列52,926千元,建議減列2,926千元。

說明

故宮南院在準備尚未完全的情況下即開館試營運,卻面臨館內漏水、防火塗料造假、無障礙空間設計不良等諸多工程問題,且南院文物保存庫房因需2年以上之養治期而尚未啟用,不禁令人懷疑在如此不完善的空間下,文物是否能受到妥善保護?爰建議故宮應所減正式開館營運時間及空間,待工程、安全、保存等問題完全解決後,再正式策展營運。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蔣乃辛  

63、

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第4節「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01「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原列5,292萬6千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

經查105年故宮預算書64頁,本計畫為01南院文物管理,預算數371萬2千元,02南院文物展覽,預算數為449萬2千元,兩者加總預算為820萬4千元,106年兩者合併為一計畫且大幅提升預算數,原因為何,預算書內未見說明?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64、

機關﹙單位﹚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單位:新臺幣千元

(單位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各項費用彙計表」)

(以下各項僅填寫擬提案部分)

工作計畫名稱: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

預算金額:101,074千元

預算書頁次:【    83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南院文物管理研究

(第一、二級)

預算金額:52,926千元

預算書頁次:【    83   】

擬減列數:

擬凍結數:5,000千元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於2000年確定此計畫,其目的是為了解決南北發展不均問題,強化南部地區民眾文化參與。當時嘉義縣政府為爭取南部院區設立於嘉義縣,無償捐出70公頃土地供故宮博物院使用。

  故宮博物院於規劃期間缺乏嘉義參與,以致南院規格一再矮化,原預計主管樓地板面積為18,000坪,最後僅剩10,800坪,原典藏空間預計2,200坪,開幕後僅剩800坪,BOT規劃飯店卻占7,800坪。此狀況顯現出,南院籌備期間缺乏在地意見參與,有刻意矮化南院之疑慮,辜負嘉義縣民之期待。

  爰擬凍結歲出科目「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待國立故宮博物院提出檢討報告及方案,以補強嘉義縣居民參與故宮南院運作,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易餘  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鍾佳濱

65、

第2款第6項第2目第4節「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中「01南院文物管理研究」之「業務費」,原列4,292萬6千元,建議凍結300萬,俟故宮博物院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院於104年底開館以來,工程缺失不斷,除了未驗收完工就急於開幕引發漏水問題;105年爆發鋼構防火漆造假等缺失,未來恐有安全上之疑慮。面對接連發生工程之瑕疵事件,其施工品質為國人所擔憂,並質疑是否浪費公帑之嫌。建請國立故宮博物院就工程缺失追究廠商責任,未來調查若有官員涉及舞弊,應追責其缺失,並交由法務部門偵辦,同時故宮博物院應提出未來改善與加強建管及消防之計畫。

綜上,爰提案凍結300萬,俟故宮博物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吳思瑤  張廖萬堅

66、

第2目「文化管理及展覽」第4節「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之「01南院文物管理研究」之「0200業務費」原列4,292萬6千元,提案凍結50萬元,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的業務費中,編列有關赴大陸地區押運借展文物及展品檢視、赴國外地區辦理借展等費用,預算書中卻未列出展覽計畫,難以評估預算之效用。

爰此,建請凍結50萬元,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67、

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中第4節「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中「01南院文物管理研究」中「5.一般事務費」之「(1)年度換展展場設計製作費用」,原列11,200千元,提案刪除2,200千元,凍結5,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編列南院年度換展展場設計製作費用11,200千元,較105年預算6,000千元新增5,200千元,預算大幅增加,然針對於此預算,故宮南院均無詳細工作計畫,故提案刪除2,200千元,凍結5,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許智傑  何欣純  鍾佳濱

68、

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中,「南院文物管理研究」項下「大陸地區旅費」凍結1/2,待提出相關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98年至103年間故宮博物院所屬之員工赴大陸開會或參訪時,未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相關法規在赴陸前申請許可,且返台後亦未確實依照規定填具表件,而故宮內部則又未留存5年內職員赴陸申請許可及返台意見反映表等相關資料,致使監察院調查該項情事時,無法具體查證;另104年故宮院長赴北京參訪時,也未依法規向內政部提出申請許可,進而遭受裁罰,顯示故宮博物院上下不僅未能確實遵守赴陸相關規定,其內部更無法落實執行法令規定,故此建請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中,「南院文物管理研究」項下「大陸地區旅費」凍結1/2,待提出相關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69、

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第4節「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中「01南院文物管理研究」之「9.國外旅費」,原列1,989千元,建議凍結995千元。

說明:

1.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院辦理赴外國地區辦理借展、文物徵集考察、參加國際會議等旅費1,989千元。故宮南院以亞洲文化藝術為定位,應增加與東南亞、東北亞或中亞的博物館進行學術研究與展覽交流,尤其應配合行政院新南向政策,加強與南向國家交流。

2.然查國立故宮博物院派員出國計畫中,少有與南向國家博物館之交流,爰提案凍結995千元,待釐清故宮重新檢討派員出國計畫,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李麗芬  鍾佳濱

70、

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第4節「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中「01南院文物管理研究」之「0300設備及投資」,原列1,000萬,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設備及投資」下編列「展聽影片及製作費」1,000萬元,占「南院文物管理研究」費用將近五分之一,不可謂不多,然而在預算書中不見其相關說明,其故宮能提出實質詳細計畫,評估其效益,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鍾佳濱  蘇巧慧  何欣純  李麗芬  吳思瑤  張廖萬堅 黃國書  許智傑

71、

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中,「南院文物展覽」減列2,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待提出相關檢討及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故宮南院是以國際級的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為成立目標,其計畫總經費為79.29億元,原訂104年完工,105年辦理驗收,然各項工程進度延宕遲至105年3月才完工,然而故宮南院卻在未完工驗收的情形之下,搶先於104年12月28日開幕,由於多項工程缺失尚未改善,以致於場館因大雨或颱風漏水情形不斷發生、遊客受困於故障電梯等多項缺失,故此建請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中,「南院文物展覽」減列2,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待提出相關檢討及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72、

第2目第4節「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中「02南院文物展覽」,原列48,148千元,提案減列2,500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5,648千元。

說明:

查該預算多用於推廣教育活動之相關業務,惟國立故宮博物院已於同目第5節「展示服務與社教活動」編列相關經費,似有重複編列之疑,為撙節開支,爰提案減列2,500千元,改列為45,648千元。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73、

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第4節「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02「南院文物展覽」,原列4,814萬8千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

經查故宮105年度預算書第64-65頁,同一預算項目「南院文物展覽」編列預算1億195萬6千元,106年僅編列4,814萬8千元,差異甚大未見說明原因?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74、

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第4節「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中「02南院文物展覽」之「2.資訊服務費(2)網站及數位媒體維護費」,原列1,500千元,建議凍結750千元。

說明:

1.博物館最新訊息經由新媒體宣傳互動,是吸引年輕人入館參觀重要媒介。若由臉書粉絲觀察之,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臉書粉絲數僅22,144人,相較北部院區臉書粉絲數87,934人,數量僅為其四分之一,仍有努力之空間。

2.相較於世界三大博物館臉書官方粉絲團,英國大英博物館擁有1,248,776名粉絲、法國巴黎羅浮宮擁有2,250,234名粉絲、美國紐約大都會博物館擁有1,782,391名粉絲,國立故宮博物院粉絲數遠遠不及。

3.為加強國立故宮博物院新媒體使用及資訊分享,其官方臉書粉絲團甚至可採取中英文並行,以加強與世界分享資訊。爰提案凍結750千元,待釐清故宮重新檢討新媒體經營策略,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鍾佳濱  李麗芬

75、

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第4節「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之「02南院文物展覽」、「0279一般事務費」,原列26,160千元,建議減列16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6,000千元,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般事務費項下,包括觀眾預約電話服務費用、節慶及特展表演及開幕策展人活動、館際教育推廣及地方合作、紀念品、展示服務美工布置及道具消毒等,均無詳細工作計畫,尤其在政府財政窘困下,故宮應針對一般事務費提出詳細計畫說明,爰建議減列16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6,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鍾佳濱  李麗芬  何欣純  黃國書

76、

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第4節「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中「02南院文物展覽」之「0200業務費」項下「0279一般事務費」原列2,616萬元,提案凍結100萬元。

說明:

一般事務費下編列「志工制服製作及清洗、志工聯誼、紀念品」等215萬元,惟未說明志工人數、制服件數以及單價,使人難以評估預算之效用。再者,志工聯誼之性質為何?目的何在?政府財政拮据,此類預算之編列是否得宜?

爰此,建請凍結100萬元,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77、

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之第4節「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之「02南院文物展覽」之「8.一般事務費」中「(12)志工制服製作及清洗、志工聯誼、紀念品等」,原列2,150千元,提案刪除500千元,凍結1,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編列故宮南院之志工制服製作及清洗、志工聯誼、紀念品等費用2,150千元,然查故宮北院與南院志工人數及歷年預算數(如下表),故宮南院志工人物不及北院志工人數一半,同樣項目編列預算數卻是北院將近2倍,疑有浮報預算之嫌,故提案刪除500千元,其餘凍結1,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05年人數

105年預算

106年預算

故宮北院

561人

1,216

1,216

 

故宮南院

247人

2,330

2,150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許智傑  何欣純  鍾佳濱

78、

第2款第6項「國立故宮博物院」第5目「展示服務與社教推廣」1,712萬6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本目「展示服務與社教推廣」,包含展示服務1,199萬9千元,與社教推廣512萬7千元。其中,

(一)列出展場服務人員酬金547萬5千元,係一般行政之外編列展示服務酬金,

(二)陳列室設施、觀眾服務設施維護美化及告示用品」100萬,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屢要求於說明、告示予以調整,包括主題式動線說明之可行性、加入外語之可能,而故宮未予以回應外,增加之說明卻仍需要網路方得操作,使用之app亦僅有個別、少數功能,於使用者而言僅為一次性操作之用途。

(三)一般事務費編列「中英文說明書、故宮簡介等摺頁印製」卻未見多元語言或特殊需求之說明規劃。

(四)針對推廣美學教育,鮮少辦理兒童或親子活動,不利紮根,根據故宮官網揭示訊息,104全年度所舉辦58場教育推廣活動中,有8場屬於兒童或親子活動,僅佔總數13.8%。

綜上,本項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吳思瑤  黃國書  李麗芬

79、

第2目第5節「展示服務與社教推廣」中「01展示服務」,原列11,999千元,提案凍結四分之一,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社教機構普遍大量使用志願服務人力,以維持機構之運作,自屬常態。惟為避免浮濫,過度依賴志工人力,將勞動成本外部化,爰提案凍結「展示服務」四分之一,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就其志工相關政策進行檢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80、

故宮博物院於2015年榮登全球《THE ART NEWSPAPER》10大熱門博物館;惟,參照國際間著名博物館,除主管展示藝術品、文物之外,於園區內設有別館、裝置藝術或藝術家進駐增添與遊客互動機會,創造出博物館之獨特性,增添遊客回流意願;反觀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擁有廣大園區,除了博物館主館外,其餘閒置地區放任雜草叢生,有失國際著名博物館美名之格。

爰此,擬凍結歲出科目「展示服務」1,200千元,待故宮博物院提出南部院區閒置用地規畫方案,以促進博物館園區與遊客及當地居民互動,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易餘  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鍾佳濱

81、

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第5節「展示服務與社教推廣」中「01展示服務」項下「6.觀眾意見調查」原列28萬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

故宮近年來連年編列「觀眾意見調查」相關經費,然而故宮所公布之資料僅至103年度為止,104年之成果未揭櫫於公眾,是否有執行調查研究無從得知?更遑論106年度又再度編列相關經費,令人難以評估其效益。

爰此,建請全數凍結,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82、

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第5節「展示服務與社教推廣」中「01展示服務」之「8.一般事務費(1)中英說明書、故宮簡介等折頁印製」,原列2,219千元,建議凍結1,100千元。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應盡速規劃完備南北兩院之導覽體系,其中包含紙本文宣品,以打造多語言友善環境。其印製之說明書及簡介,應於中文及英文外,新增他國語言,並配合行政院新南向政策,研議新增東南亞國家語種。爰提案凍結1,100千元,待故宮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何欣純  鍾佳濱  李麗芬  許智傑

83、

第2款第6項第2目的5節「展示服務與社教推廣」之「02社教推廣」之「一般事務費」原列396萬7千元,建議凍結50萬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北部院區之兒童學藝中心於97年成立至今已屆9年,其空間和展品與故宮參觀人數規模相比,已不敷使用,同時與國際博物館級兒童教育設備之規模相比,相去甚遠。目前故宮兒藝中心之館內許多互動設施與展示裝置已損毀,亟需更新設備及擴張規模。因此,故宮應針對兒童學藝中心提出整體性計畫,同時需兼顧趣味性、互動性及耐用性。其次,兒童參觀手冊與導覽應亦應重新設計,以年齡分級為主題之設計,以引導兒童自行參觀正館展覽。再次,建請提高職員經營兒藝中心程度,以職員帶領志工共同發揮兒藝中心成效,應避免過度倚賴志工人力,而無法落實兒藝中心設立之宗旨以及目標。

綜上,建議凍結50萬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吳思瑤  鍾佳濱

84、

第3目「文物登錄與科技研析」編列1,643萬8千元,建議刪除33萬元,並凍結224萬元,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本項預算編列1,643萬8千元,包括文物登錄徵集、文物科技研析維護、實驗室維護與檢測技術提升三部分。其中,提案刪除「文物登錄徵集」之臨時人員酬金,凍結文物科技研析維護臨時人力酬金174萬元與文物偵測濕度、照明、空氣品質、防蟲等費用50萬元。

有關「科技研析」人力,係科學研析人力之培育重要事項,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自103年度預算之審議起,屢提出正職科研人力之增加,故宮曾以台博秘字1030002112號函回覆,其中「有必要增加正職科學分析專業人力至少6-8名」,迄今持續以臨時人力酬金編列。

此外,文物偵測濕度、照明、空氣品質、防蟲等事項,故宮研究員多有學術之研究成果,指出其係「預防性保存」重要事項「顯示博物館本身業務團隊整合及跨界的重要性」,然則器物處編列庫房文物存放環境相關預算、策展部分又是另外預算,未見該「研究成果」於故宮業務之落實。

綜上,本項預算建議刪除33萬元,並凍結224萬元,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黃國書  李麗芬  吳思瑤

85、

第3目「文物登錄與科技研析」中「01文物登錄徵集」原列76萬2千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

本預算主要用以徵集藏品豐富故宮館藏、文物登錄以有系統性之整理等。故宮每年編列此預算,卻無法得知徵集藏品之成果,難以衡量效益。

爰此,建請全數凍結,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86、

第3目文物登錄與科技研析之02文物科技研析維護、「4.一般事務費」之「(1)文物偵測溫濕度、照明、空氣品質、防蟲等費用」,原列500千元,提案凍結5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鑒於故宮館藏多為環境敏感性材質,在館藏保存上無論是溫、濕度等環境因子本就較其他一般博物館之要求更為嚴苛,然而經委員於質詢中指出,相較中研院與其他國際博物館的世界標準相對濕度35%,故宮卻將銅器濕度保存展出標準訂為相對濕度45%,而於105年度之故宮「皇帝的鏡子」特展中,展出的「隋唐瑞獸葡萄紋鏡」顯示的濕度竟更高達到相對濕度50%。為確保文物偵測溫濕度、照明、空氣品質、防蟲之計畫執行無虞,故提案凍結5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針對相關改善狀況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許智傑  李麗芬  何欣純  鍾佳濱

87、

第3目「文物登錄與科技研析」,03「實驗室維護與檢測技術提升」,原列900萬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

經查105年故宮預算書第69頁,本計畫名稱為「文物高精密科學檢測技術研發應用暨實驗室建置」預算為1,550萬元,本計畫到105年結束,且該計畫為科研經費。106年回歸以公務預算編列之原因為何?此與科技研發相關理應繼續由科研經費支援?不應占用公務預算。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88、

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減列50萬元,凍結賸餘1/2,待提出查緝侵權盜版及侵權賠償救濟方案後始得動支。

說明:

鑒於故宮文物典藏豐富,出版品、品牌及文物圖像授權商機可觀,然兩岸各項交流活動頻繁,目前大陸地區維護智慧財產權之觀念尚未建立,且部分圖像授權規則及觀念不同,導致盜版侵權風氣猖獗,各類型仿製產品經由網路平台大量販售,其銷售普及之廣、傳遞速度之快,侵權追究求償難度大幅提升。但故宮106年預算中「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項下智慧財產權授權及權利侵害之救濟等費用,竟較105年度減列近50萬元,顯見故宮對於其重要性之忽略,故此建請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減列50萬元,凍結賸餘1/2,待提出查緝侵權盜版及追究賠償責任方案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89、

第4目「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01「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原列487萬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

故宮近年來遭受圖像侵權事件不斷,根據故宮提供資料,智慧財產局已明確表達「書畫類文物照片之原創性非屬該局認定之項」,故智產局不受理兩岸協處事務,要故宮自行以提起訴訟方式處理,故宮要如何與網路侵權者打官司?歐美博物館如何進行圖像防盜措施?近幾年科技防偽興起,故宮有無研究?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90、

第2目「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原列4,870千元,建議凍結1,000千元,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故宮近年來不斷傳出海外侵權事件,造成顏面盡失,故宮應積極捍衛智慧財產權之權利,並提出如何具體有效因應海外侵權所造成的損失,以及建立防盜機制,有效打擊不法侵權,爰建議凍結1,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黃國書  何欣純  鍾佳濱

91、

第2款第6項第4目「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原列487萬元,建議凍結50萬元,俟故宮博物院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近年屢發生文物圖像或文創商品遭侵權案件,105年故宮授權權利金下降36.04%,造成商業授權收入之損失,而仿冒商品恐因品質參差不齊而影響故宮博物院之國際形象,故宮應持續追訴侵權廠商以正盜版之歪風。故宮博物院於商業授權捍衛故宮商標價值,但在學術授權應考量學術研究之價值,應以公共性為前提,而非一併認定為商業授權,其申請手續以及審查過程皆同,造成學術授權之困難度,而無法推展我國學術之研究。

目前故宮博物院將圖像授權事宜依據103年6月3日發布之《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建議檢討是否將學術授權與商業授權分開,並建立完整的商業授權運用機制,給予學術授權更簡化之申請程序。

綜上,爰提案凍結50萬元,俟故宮博物院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吳思瑤  張廖萬堅

92、

第4目「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之「01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之「0250按日案件計資酬金」原列251萬5千元,提案減列100萬元並凍結50萬元,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近年來故宮積極推動文物加值,透過出版品、品牌與文物圖像授權等業務,創造可觀的文創商機,惟隨之而來的是日趨增加的盜版與侵權事件,購物網站─「淘寶網」上輕易可見盜版之故宮文創商品。更有甚者,北京故宮在去年出版的《故宮畫譜》中,使用若干未經台北國立故宮授權之圖文件,嚴重侵害我故宮之智財權。故宮近年來皆於「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下編列智慧財產權授權及權利侵害之救濟等費用,計劃辦理文物侵權訴訟案件所需。惟故宮年年編列此預算,卻未說明近年來辦理訴訟及追查狀況,難以評估績效。故宮允宜積極加強侵權盜版之查緝,掌握時效及追查盜版案件之進度,維護與確保我國有資產權益。

2.按故宮「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規定,藏品圖像底片或數位圖檔借用期限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申請人可提出延長申請。然而依審計部之專案報告顯示,故宮截至104年9月終止,申請圖像檔案借用案件共計653件,逾期歸還還者42件、平均逾期天數為8天,其中超過15日7件,逾期最長者達35日,卻未對失職人員提出懲處。故宮顯然未盡文物保護之責,內控機制亦失靈。

3.爰此,建請減列100萬元並凍結50萬元,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93、

第4目「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中「01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中「3.智慧財產權授權及權利侵害之救濟等費用」,原列2,515千元,提案凍結1,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編列智慧財產權授權及權利侵害之救濟等費用2,515千元,然查故宮105年8月新增民眾侵權舉報平台,截止至10月底僅有1人舉報,且根據媒體報導,當時李靜慧副院長曾表示會於一個月後檢討成效,然至今故宮卻未針對此平台進行檢討,顯示故宮並未重視其智慧財產權遭侵害之權益,故宮近年遭侵權事件層出不窮,市場上盜版風氣猖獗,然故宮卻未積極面對,故提案凍結1,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許智傑  何欣純  鍾佳濱

94、

第5目「資訊管理維護」編列5,180萬2千元,建議刪除326萬元,並凍結552萬元,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本項預算編列5,180萬2千元,然則項下編列臨時酬金952萬元,恐濫用國家資源於臨時人力。此外,故宮之資訊管理維護並不周全,有關網站之使用、app與文物展覽之結合,對於資訊管理之維護與數位文化權之推廣幫助甚少,甚至104年度決算顯示,包含保留數,該年度實際運用2,646萬元,而「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業已執行至第三年,卻仍編列設備建置費用,實有不妥。

綜上,本項預算建議刪除326萬元,其餘凍結552萬元,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黃國書  李麗芬  吳思瑤

95、

第2款第6項第5目「資訊管理與維護」中「01資訊管理與維護」,原列2,180萬2千元,建議凍結200萬,俟故宮博物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因應政府提出新南向政策,國立故宮博物院應以自身之位置,協助政府進行實質的文化外交,創造觀光產業產值。故宮官方網站目前僅提供中文、英文、日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韓文、俄羅斯文及阿拉伯文等9國語言網頁,未見東南亞國家語言,顯示故宮多以歐美日韓國家遊客為服務主體,未曾思考服務東南亞旅客與新住民族群,但故宮南院以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為目標,已經建置中文、英文、日文、韓文、越南文、泰文及印尼文等7國語言之網頁,其中有3個為東南亞語言。但北南故宮網頁不同調,有失國際博物館之水準,難以啟動新南向政策。

建請故宮博物院提出納入東南亞語言網頁、語音導覽、手冊之改善計畫,以整合南北故宮網頁以及導覽資源,避免今日南北院各司其政之情況。爰提案凍結該項預算200萬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吳思瑤  張廖萬堅

96、

第5目「資訊管理維護」中「01資訊管理與維護」之「1.教育訓練費」,原列36千元,建議減列36千元。

說明:

電腦軟硬體操作為現代員工之基本技能,匡列教育運練預算,顯有浪費公帑之虞。爰提案減列36千元。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何欣純  鍾佳濱  李麗芬  許智傑  

97、

第5目「資訊管理維護」中「01資訊管理與維護」之「5.多國語言網頁翻譯費」,建議凍結160千元。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南北兩院官方網站,提供之外語導覽語言不同。其中除了英、日、韓為共有語言之外,北院提供法、德、西、俄、阿拉伯文,南院則是越、泰、印尼、緬甸文,規劃不一。從此可見,北院官方網站針對東南亞之語言導覽系統未建置完備,南院官方網站則是歐語及東北亞語系建置未臻完備。國立故宮博物院應盡速規劃完備南北兩院之網站導覽體系,打造多語言友善環境。待故宮提出書面報告後,使得動支,爰提案凍結160千元。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何欣純  鍾佳濱  李麗芬  許智傑

98、

第5目「資訊管理維護」中「01資訊管理與維護」之「5.多國語言網頁翻譯費」,原列160千元,提案凍結8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查現行國立故宮博物院網站(https://www.npm.gov.tw/)所提供之語言版本為:繁體中文、英文、日文、韓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俄文、阿拉伯文;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網站(http://south.npm.gov.tw/)所提供之語言版本則為繁體中文、英文、日文、韓文、越南文、泰文、印尼文,二者有別,應予檢討改善。且新南向政策為我國之重要經略方針,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加強網站之東南亞語言譯文。爰此,建請凍結「多國語言網頁翻譯費」一半額度,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就上開情形進行檢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99、

第5目「資訊管理維護」中「01資訊管理與維護」項下「10.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原列547萬1千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

預算書上所刊載項目多為連年辦理,例如多媒體電腦、筆記型電腦、印表機、掃瞄器及週邊資訊設備、資通安全設備、多媒體教育系統開發及更新軟硬體設備費、院區網路系統擴充、行政資訊網伺服器擴增及管理、資料庫管理系統等套裝應用軟體、電腦化行政系統更新與開發、公文管理系統升版電腦化等,連年編列的理由何在?軟體之更新或升級是每年之必須工程嗎?政府財政拮据,此類預算之編列是否得宜?

爰此,建請全數凍結,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100、

第5目「資訊管理維護」之「02 4G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列3,000萬元,提案刪除600萬元並凍結1,000萬元。

說明:

該計畫總經費達1億7千萬元,106年度續編最後一年經費3千萬元,該計畫金額龐大,惟預算書內卻缺乏計畫之詳細規劃、預期成效及計畫目標,難以評估效益。

爰此,建請刪除600萬元並凍結1,000萬元,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101、

第5目「資訊管理維護」之「02 4G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列30,000千元,提案刪除3,000千元,其餘凍結10,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編列4G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其中規劃4G友善化open data計畫,然故宮長年資訊不開放,且open data之規範亦未和國際或國發會規範接軌,且故宮並未針對4G博物館教育推廣之計畫提出任何說明,故提案刪除3,000千元,其餘凍結10,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許智傑  何欣純  鍾佳濱

102、

第5目「資訊管理維護」02「4G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列3,000萬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

105年本目編列有「故宮行動電子化服務計畫」預算數947萬餘元,今年計畫消失?另外本計畫「4G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105年編列4,500萬元,今年減少1,500萬元原因為何?發展行動博物館、將數位科技與博物館展覽結合是世界趨勢,為何預算不增反減?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103、

運用非典型人力遽增,宜確實檢討增加運用人力之合理性及必要性,並提高人力運用效率,故宮超額人力仍高,年年僱用大量臨時人員,用以辦理經常性業務,且臨時人員人數及酬金經費不斷增加,允應檢討,且105年該預算編列1百63萬4千元,今年預算編列3百81萬3千元,今年預算較去年多出約200萬元,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提出說明再行解凍。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104、

第5目「資訊管理維護」中「02 4G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之「5.一般事務費項下(2)4G友善化Open Data與創新應用」,建議凍結700千元。

說明:

1.國立故宮博物院Open Data計畫,自2016年9月1日開始執行,開放500筆圖像,免費提供學術研究及教育推廣用;自2017年起每季新增500筆,並提升文物圖像品質至20-30MB,然開放速度十分緩慢,不利提升國立故宮博物院之開放性。

2.經查因《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過去授權許多圖像,仍在授權期限內,致使多數圖像無法提早釋出,為解決此狀況,仍待法律內容修改,以利法制健全。是故,待故宮完成修法後,使得動支,爰提案凍結700千元。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李麗芬  鍾佳濱

105、

第6目「安全管理維護」編列1億7,019萬7千元,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本項預算編列1億7,019萬7千元,故宮針對「漏水」、「老舊建築整修」屢有問題發生,甚至新啟用之南院於落成時亦頻傳「漏水」。故宮編列「設備汰舊」、「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均包含水電、空調、消防設備之養護,98年後,數年來未見整體建築結構補強、漏水跳電通盤檢討,甚至僅是持續個別發包確認個案。爰此,本項預算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俟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黃國書  李麗芬  吳思瑤

106、

第6目「安全管理維護」01「北部院區安全管理維護」,原列6,230萬7千元,提案凍結3,500萬元。

說明:

經查105年預算書第76頁本計畫去年編列3,478萬6千元,今年大幅增加經費,且僅簡略說明「消防設備太舊改善」未能看出本計畫之重要性與增加之實際用途項目?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107、

第6目「安全管理維護」中「01北部院區安全管理維護」之「0200業務費」項下「0201教育訓練費」原列37萬6千元,提案刪除10萬元並凍結10萬元。

說明:

「教育訓練費」原列37萬6千元,其中包括國防教育、防護團、自衛消防編組訓練計畫等計畫,然故宮與國防教育之關聯性極低,計畫之合理性有待商榷,且預算編列應運用於故宮本身業務為宜。

爰此,建請刪除10萬元並凍結10萬元,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108、

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安全管理維護」中,「北部院區安全管理維護」項下「一般事務費」減列50萬元,凍結4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說明:

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安全管理維護」部分,「南部院區安全管理維護」項下「一般事務費」中,編有展場服勤人員、便衣駐警制服及配件、被服清洗等費用128萬6千元,然105年同科目項下僅編列38萬6千元,增加幅度近四倍,而預算說明欄中卻無任何明確註明其差異,故此建請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安全管理維護」中,「北部院區安全管理維護」項下「一般事務費」減列50萬元,凍結4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109、

第2款第6項第6目「安全管理維護」中「01北部院區安全管理維護」之「12雜項設備費」,原列3,000萬元,建議凍結300萬元,俟故宮博物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改建工程計畫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北部院區書畫庫房與紙本文物庫房,為保持文物品質,目前以木製藏櫃收藏之。然而為避免消防灑水系統造成書畫紙本文物損壞,書畫與文書兩處庫房設置海龍氣體滅火器,但海龍氣體滅火效果雖好,於使用時會產生毒性,對於人員將造成生命之危害。因此,文物書畫庫房應單獨隔間,但目前文物書畫庫房與管理辦公室空間連通,與博物館學之庫房文物管理的原則相悖。雖然北部院區整建計畫預計於107年拓展典藏管理空間,屆時行政辦公室將可與文物庫房分隔。

保障我國國寶文物刻不容緩,若於107年執行,對故宮職員而言將有工作場所風險,而一旦事故發生,國寶文物與人員生命將如何取捨,將引發疑慮。爰提案凍結預算300萬元,俟故宮博物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吳思瑤  張廖萬堅

110、

第6目「安全管理維護」之「02南部院區安全管理維護」原列1億789萬元,提案刪除500萬元並凍結500萬元。

說明:

1.「安全管理維護」之「02南部院區安全管理維護」106年度編列1億789萬元,較105年增加579萬之保全業務經費,故宮應解釋預算增加原因何在?又,南部院區整體「安全管理維護」經費較北部院區高出4,558萬3千元,差異何在?

2.再者,105度「安全管理維護」科目下,南部院區之「物品」預算490萬2千元高於北部院區之171萬3千元數倍之多,然而南部院區無論參觀人潮、展覽規模皆較北部院區小,預算有過度寬列之嫌。

3.爰此,建請刪除500萬元並凍結500萬元,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111、

第6目「安全管理維護」02「南部院區安全管理維護」,原列1億789萬元,提案凍結5,500萬元。

說明:

一般事務費編列7,500餘萬元較105年(近6,000萬元)增加一千萬元原因為何?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南院大量雇用非典人力作為保全勤務人員,其適宜性有待討論。以長遠考量,南院人力配置應如何規劃、檢討?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112、

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安全管理維護」中,「南部院區安全管理維護」項下「一般事務費」減列500萬元,凍結10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說明:

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安全管理維護」部分,「南部院區安全管理維護」項下「一般事務費」中,編有保全業務相關費用7,400萬元,較105年所編列之展場及院區保全業務委外費用5,840萬元類似,但卻大幅增加1,560萬元,而預算說明欄中卻無任何明確註明其差異,故此建請將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安全管理維護」中,「南部院區安全管理維護」項下「一般事務費」減列500萬元,凍結10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113、

第6目「安全管理維護」中「02南院院區安全管理維護」中「5.一般事務費」之「(1)保全業務相關費用」,原列74,000千元,提案刪除1,500千元並凍結30,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度編列故宮南院保全業務相關費用74,000千元,其單項預算占南部院區安全管理維護費用68%,且超出所有北部院區安全管理維護之費用,其預算編列是否有浮報之嫌,故提案刪除1,500千元並凍結30,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許智傑  何欣純  鍾佳濱

114、

第6目「安全管理維護」中「02南院院區安全管理維護」中「6.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之「(2)水電、空調、消防設備保養維護費用」,原列20,000千元,提案刪除500千元並凍結10,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度編列故宮南院水電、空調、消防設備保養維護費用20,000千元,其預算編列高昂,且故宮多以「開口合約」方式維護院區空間,但仍必須有明確執行紀錄,以利預算管控。故提案刪除500千元並凍結10,000千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許智傑  何欣純  鍾佳濱

115、

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原列3,060萬元,提案刪減500萬元並凍結500萬元。

說明:

1.故宮連年編列營建工程預算,每年都會辦理修繕維護、空調節能改善、空調外氣改善等工程,連年編列理由何在?

2.故宮博物館自詡「世界級博物館」,但故宮南院卻遭質疑對身心障礙者不友善。105年11月初,嘉義縣脊髓損傷者協會至故宮南院體檢無障礙空間設施,發現停車場無障礙斜坡坡度太陡、正館無障礙廁所不適合右半邊癱瘓者使用、身障接駁車數量過少等問題,不利於身心障礙人士使用。

3.南院大廳玻璃帷幕自去年底試營運後就屢屢發生滲水事件,亦曾發生電梯故障導致遊客受困等缺失,不僅影響參觀品質、影響公共安全甚鉅,更損害故宮博物院之名聲。再者,嘉義縣太保市東勢里居民亦反映,故宮大道興建後,道路旁農田每逢大雨或颱風就嚴重積水,難以宣洩,導致農田無法耕作。南院工程品質粗糙、有欠周延。

4.爰此,建請刪減500萬元並凍結500萬元,俟故宮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116、

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01「公共設施更新」,原列3,060萬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

大故宮計畫暫停包括正館擴建工程、育成中心興建等是否繼續不得而知,影響所及包括原先一併規劃院區周邊相關基礎設施興建(即是本計畫所指包括院區後山監測或水溝疏濬工程等)會否因大故宮計畫暫停而產生影響?是否需要重新規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117、主決議

查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度預算案中有關非典型人力(包含臨時人員、派遣人力與承攬人力)進用情形,人數共計432人,占預算員額83.56%,費用共計211,711千元,占人事費用43.09%,與歷年度比較,顯著增加,此與政府政策顯有違背,有待改善;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針對上開情形切實檢討,提出計畫,逐年降低比例,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06年

105年

104年

103年

非典型人力

432

407

190

186

占預算員額百分比

83.56%

77.52%

38.93%

38.51%

非典型人力花費(千元)

211,711

192,605

76,748

74,704

 

占人事費用百分比

43.09%

35.56%

16.73%

16.99%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鍾佳濱

118、主決議

查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度所定年度關鍵績效指標,其中「免費提供學術研究及教育推廣授權件數」之年度目標值為300件;惟查強化資料開放、全民共享係故宮106年度推動之工作重點之一,且故宮於105年9月22日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業務報告之書面報告中亦提及106年度將每季固定新增500筆文物圖像,免費提供學術研究及教育推廣使用,以期達成「公共性的故宮」之目標,參考英國大英博物館,每週平均上傳2,000件文物資料至線上典藏(Collection online,COL)網站,故宮目前公共化進度顯然牛步;爰請國立故宮博物院將「免費提供學術研究及教育推廣授權件數」之年度目標值調整為每年2,000件。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鍾佳濱

119、主決議

查今年以來,故宮有租借內部管制空間予民間團體舉行活動之情事,此舉顯有不妥;為避免因管理漏洞,造成典藏破壞或遺失,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針對其空間使用進行檢討,修訂院內之場地租借辦法,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鍾佳濱

120、主決議

「教育」為現代博物館四大功能之一,實務上,博物館多以導覽、講座與其他教育活動進行落實,惟查國立故宮博物院雖為國內編制最高之博物館,但教育活動單一呆板,無法使觀眾與故宮產生連結;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針對教育活動之開發方向進行全面檢討,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鍾佳濱

121、主決議

推動多年的大故宮計畫業已暫停,惟近期故宮以北部院區設備老舊、展示空間不足為由,擬另提故宮整(擴)建計畫,經查其部分計畫內容、區域與大故宮計畫重疊,似有規避人民監督、魚目混珠之虞;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重新向當地居民舉辦說明會,依會議結果重新評估,並於半年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鍾佳濱

122、主決議

文化資產保存法已於今年7月12日全文修正通過,因本次修法為近年修正幅度最大,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就該法修正後之因應與後續辦理情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鍾佳濱

123、主決議

現代博物館基於文化資產之公共特性,對於以非營利性質使用數位化典藏,多採取開放、免費之態度,惟查故宮現有之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對非營利使用之出版仍採取申請制,並向非營利用途使用者收費,有違博物館之公共精神,亦與世界主流不符;為落實博物館公共化,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針對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全面檢討修正,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鍾佳濱

124、主決議

依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務規程第5條規定,國立故宮博物院計有器物處、書畫處、圖書文獻處、登錄保存處、文創行銷處、教育展資處、南院處、安全管理室、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等六處五室,惟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成立以來,南院處主責南部院區文物之典藏、管理、研究、展覽、教育推廣等業務活動,與現有之器物處、書畫處、圖書文獻處、教育展資處等處業務顯有重疊,有疊床架屋之虞;為釐清各處定位,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針對院內處室職掌進行全盤檢討,並於半年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125、主決議

國立故宮博物院104年總參觀人次達529萬,為全國博物館之最,惟經實地考察,館內之導覽大廳資訊老舊、指標不清、參觀動線不佳,大量依賴展場工作人員指引;為提高參觀品質,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針對院內展場之動線、指標、基礎硬體設備等面向進行全盤檢討,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126、主決議

國立故宮博物院於1965 年設址於時台北縣士林鎮外雙溪,周邊環境優美、林相茂盛、老樹眾多。在「大故宮計畫」暫緩後,故宮改提北部院區整擴建計畫,其預算規模大幅縮小,開發程度降低,然為維護生態永續、提升空間品質、保障公共安全,故宮仍須就環境、公安、交通等層面進行影響評估,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於三個月內邀集專家學者及社區代表,就院區內外樹木、生態、土石狀況進行清查,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127、主決議

故宮超額人力仍高,年年僱用大量臨時人員,用以辦理經常性業務,且臨時人員人數及酬金經費不斷增加,允應檢討;為因應故宮南院開館業務需求105年度起進用非典型人力,惟北部院區業務量並未預期大幅成長卻同時大量增加非典型人力,有欠合理,允宜確實檢討非典型人力進用之合理性及必要性,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於三個月向行政院提出增加預算員額,並妥適配置與運用整體人力,提高人力運用效率,並積極推動工作簡化,俾控管非典型人力之運用,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128、主決議

106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所編織預算,分別以「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及「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分冊編列。惟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之歲出,除了「南院文物管理研究」科目之外,其餘歲出項目,無法得知其南院、北院及行政分配比例。

依行政資源分配慣例,中央政府資源多以北部區域分配為重,長期分配失衡有礙國家整體發展;為均衡南北故宮資源分配,另一方面為使立法委員有效監督預算,爰請國立故宮博物院,自107年度起,故宮博物院主管之中央政府總預算,分別以南院、北院及行政分冊編印預算書。

提案人:蔡易餘  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鍾佳濱

129、主決議

我國於103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後,代表我國正式加入簽署《兒童權利公約》之列。依據《兒童權利公約》第一條:「為本公約之目的,兒童係指未滿十八歲之人...」;第三十一條:「...締約國應尊重並促進兒童充分參加文化與藝術生活之權利,並應鼓勵提供適當之文化、藝術、娛樂以及休閒活動之平等機會。」

國立故宮博物院目前以學齡前孩童以及具學生生分之本國人免費入館,但此定價不符合《兒童權利公約》之精神,如6歲以上但18歲以下未就學之兒童及少年或18歲以下之外國人,被排除免費入館資格。但國際知名博物館,如日本國立東京美術館,將18歲以下視為兒童,不分國籍全面免費入館,18歲以上若有學生身分者則另行優惠。為落實兒童文化平權,建請故宮依據合兒童權利公約精神,研議以兒童權利公約所定義之18歲以下不分國籍之兒童及少年,免費入館之可行性及施行規劃,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吳思瑤  張廖萬堅

130、主決議

故宮於南院落成進入試營運後,已開始規劃將北院部分文物計畫性轉移至南院庫房存放,然目前南院負責文物安全之重要工作,非由駐衛警察擔任,而委由民間保全公司辦理,惟民間保全公司人員素質恐有良莠不齊之疑慮,且如遇文物遭竊或遭搶是否有能力反應處理亦令人存疑,因此建議故宮應研擬成立「國寶警察」專責維護國家文物之安全。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蔣乃辛

131、主決議

博物館進駐國際機場,美化國家門面、發展機場特色,已然成為世界趨勢,例如荷蘭阿姆斯特丹國立博物館就在史基浦國際機場設立分館,然桃園國際機場為我國重要國門,環顧桃園國際機場之整體國家門戶意象,沒有整體設計,欠缺系統性「風格」與「意象」,只見片斷式之裝修,無法形塑出代表國門之「氣質」與「感覺」,因此建議故宮可仿效阿姆斯特丹國立博物館研擬設立分館,進駐桃園國際機場,或者參考新加坡、香港、東京、曼谷等地之國際機場,將博物館的概念帶入機場設計。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蔣乃辛

132、主決議

故宮自100年度起推行「大故宮計畫」,惟在計畫核定、預算編列上有諸多問題,且計畫過於龐大已不切實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105年10月12日至故宮考察時,故宮曾提出「新故宮計畫」,爰請故宮於三個月內提出「新故宮計畫」決策轉變過程、詳細計畫內容,且說明與「大故宮計畫」之差異性,以及預期執行效益,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蔣乃辛

133、決議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度預算中「臨時人員酬金」科目編列臨時人員162人、6,523萬4千元,「一般事務費」科目項下編列承攬人力270人、1億4,647萬7千元,合計編列非典型人力432人(達預算員額517人之83.56%)、2億1,171萬1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5人、1,910萬6千元,約增9.9%。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已針對105年度預算做出決議(十七)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檢討整體人力運用並降低臨時人員進用數量,然而非典型人力於106年度預算編列較105年度增加25人、1,910萬6千元,約增9.9%,情形並未改善。

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檢討非典型人力進用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及研議逐年降低非典型人力之數量,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李麗芬  何欣純

134、決議

鑑於我國為多元族群、文化及語言國家,為落實文化平權、尊重語言多樣性、推廣母語及創造多元參與的友善語言環境,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針對本院區之成人語音導覽系統增加原住民族各族族語及新住民母國語言,及兒童語音導覽系統增加原住民族各族族語、新住民母國語言及手語,提出具體規劃及時程報告,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李麗芬  何欣純

135、決議

鑑於我國為多元族群、文化及語言國家,為落實文化平權、尊重語言多樣性、推廣母語及創造多元參與的友善語言環境,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針對南部院區語音導覽系統中個人語音導覽機增加原住民族各族族語,多媒體導覽機增加原住民族各族族語、新住民母國語言及手語,親子導覽機增加台語、客語、原住民族各族族語及新住民母國語言及手語,提出具體規劃及時程報告,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李麗芬  何欣純

136、

故宮106年度派員出國計畫項目合計21項(考察、視察、訪問、開會、談判),加上派員赴大陸計畫106年5項,共26項出國計畫,出國地點皆為歐美日中,前往東協、南亞、紐澳國家的計畫一項也沒有。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期待深化政經文化及教育雙向交流。為執行政府推動以人為本、雙向交流、資源共享的「新南向政策」,位居國內博物館龍頭地位的故宮,應該增加新南向國家的交流。而在全球最大的旅遊論壇網站TripAdvisor所發表「2016旅行者之選」亞洲前25名博物館中,東協、南亞地區博物館共15間上榜。而在全球25大博物館中,威靈頓的紐西蘭國家博物館、胡志明市的戰爭遺跡博物館也都榜上有名,顯然有值得交流學習之處。除此之外,台灣擁有為數不少的東南亞外籍配偶以及新台灣之子,若能與東南亞國家博物館透過文物借展等交流方式,也有助增加台灣社會對其的認識,以及增加新台灣之子對自身文化的認同感。爰建議故宮派員出國計畫之各國分配比例應進行調整,並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黃國書  李麗芬  蘇巧慧  何欣純  張廖萬堅 吳思瑤  許智傑

137、

故宮南北院典藏總數69萬6414件,典藏空間只有3397坪,平均1坪的典藏空間必須典藏205件文物,顯然不足。故宮南院占地70公頃,為北院20公頃的3倍有餘,然而典藏空間卻只有900坪,不到北院的一半,顯然有足夠腹地作為擴建文物典藏的空間。另外,故宮是國內唯一正式設有文物保存部門的博物館,在文物保存專業能力也位居國內領導地位。而國內博物館除了少數之外,文物典藏能力普遍不理想,屢有文物保存不當情事發生。爰此,請故宮在規劃「北部院區典藏空間整(擴)建」時,一併評估擴大南部院區典藏空間,並且盤點國內各博物館典藏條件與需求,評估由占地廣大的南院設置文物保存、維護與修護中心,協助國內其他博物館典藏的可能性,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黃國書  何欣純  李麗芬  蘇巧慧  吳思瑤  許智傑  張廖萬堅 

138、主決議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歷來屢有決議,要求故宮博物院盤點院內有關北溝之資料,針對早年北溝庫房設計史料予以保存。該院擁有大量相關史料,理應對該批史料有最高掌握程度,然則迄今對於「北溝故宮文物典藏山洞」,卻未見後續工作,包括北溝時期模型與史料陳展均付闕如。故宮文物的流轉,與台灣近代歷史記憶保存相合,對於這段時期歷史之結合與歷史記憶之推展,故宮責無旁貸。然而故宮針對「霧峰北溝」,近年來多以現址為私人所有、中市府已著手推動文資保存為由,不願扮演積極角色,爰提案要求故宮針對北溝文物保存、故宮歷史與在地之記憶,如何與文化部、地方政府、民間共同合作活化與推廣,一個月內向本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黃國書  李麗芬  吳思瑤

139、主決議

本(105)年度秋季颱風頻傳,9月27日梅姬颱風侵襲時更傳出北院正館三樓展場外圍有漏水情事,經了解此漏水點存在已久卻始終未妥善解決,故宮聲稱經費不足為院方無力解決的主因。然而故宮曾於民國98年辦理「正館屋頂防水修繕工程」、102年辦理「國立故宮博物院獨棟(均為一層樓建物)辦公房舍計三棟屋頂防水工程」、105年辦理「正館屋頂防水改善工程」,並計畫「於106年度完成試作評估,積極爭取107年度工程經費預算。」作為珍貴文物典藏場所,故宮應徹底確保文物安全,不能留有任何安全疑慮。再者,往年並非如院方所稱,未編列相應預算以致漏水問題遲遲未解,爰要求故宮就近年來「屋頂修繕工程編列預算金額與工程執行狀況」、「屋頂修繕之試作評估」與「故宮北院老舊建築與南院建物漏水與其他安全問題通盤檢討」,於一個月內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黃國書  李麗芬  吳思瑤

140、主決議

99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為擴大營運規模而提出「大故宮計畫」,然則預算規模龐大、於環境影響評估引起爭議及居民反彈聲浪不斷,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諸多檢討意見,新政府上台後,林院長並於今(105)年宣布大故宮計畫確定暫緩。105年度院方以替代之整(擴)建方案,欲處理展覽人流、庫藏與行政空間問題;然未見故宮舊空間之重新配置提出檢討,甚至前開計畫與大故宮計畫多有重疊。爰要求故宮三個月內就北院展覽空間動向、行政與庫藏空間配置予以檢討,並就整(擴)建計畫提出完整之環境影響說明,徵詢當地居民與相關團體意見,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完整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黃國書  李麗芬  吳思瑤

141、主決議

故宮過去以「院區安全管理、概括承受原有福利會員工就業需要、尚無其他合適替代單位」為由,委託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以下簡稱消合社)辦理文物複製品銷售及餐飲服務,90年度至97年度並將委託代辦業務所得盈餘共計1.79億元分配予社員;前開行為,業經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多次作成決議要求故宮依法收回不法盈餘,102年監察院並糾正故宮。然則故宮消合社尚未提出盈餘繳回之具體處理方式,迄今尚未依法繳回97年度以前已分配社員之盈餘。

故宮消合社於104年8月4日結束經營,並且幾乎完成清算作業,然而針對1.79億元之不法所得追繳卻消極推拖,然則故宮之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積極督促辦理追繳業務,諸如促使消合社依各該年度所得扣繳憑單辦理追繳、先將該院主管級以上人員列為優先繳回對象作為表率等措施等。爰要求故宮於三週內,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目前處理進度報告,其中應包括具體追繳措施之期程。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黃國書  李麗芬  吳思瑤

142、主決議

故宮106年度預算書之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內列有機關宿舍首長宿舍1戶(164平方公尺)、單房間職務宿舍5戶(659平方公尺)、多房間職務宿舍59戶(3,425平方公尺),合共65戶。其中11戶多房間職務宿舍已移作辦公空間或倉庫使用,其餘54戶宿舍,有27戶為眷屬宿舍,係供退休人員無償借住使用,未收取租金及宿舍管理費;與政府提供宿舍之意旨不符,亦影響現職人員使用該等宿舍之權益。

且故宮之宿舍與辦公空間,其中部分空間係員工自行擴建之違建,故宮雖以台博秘字第1050003775號指出其處理方式,將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合法房屋證明」與主動拆除收回之違建,截至104年底拆除七戶,處理進度緩慢。爰要求故宮於三週內,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目前處理違建與占用情況,並提出具體改善之期程。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黃國書  李麗芬  吳思瑤

143、主決議

520交接後,中國緊縮來台觀光人數,但整體而言來台觀光客總人數與去年同期相比仍增加4.8%,而故宮參訪人數與去年相較則減少了6.8%。又,故宮南院之啟用,係「亞洲藝術文化」特色之推廣,實為與國家接軌之重要契機。為維持穩定來客數,並進一步向世界推廣,故宮應積極爭取來自世界各地的散客,思考如何調整、改變過去依賴團客及特定國籍參觀者的樣態,更加國際化。爰要求故宮檢討策展計畫,包括策展時程之規劃、人才之培育、國際化概念之融入,從大方向出發,就細節面向亦應有所掌握,妥善確保國際展覽之行政細節;思考如何增進佈展品質,訂定創新行銷策略,強化故宮品牌策略。就上開事項,故宮應於三個月內,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黃國書  李麗芬  吳思瑤

144、主決議

國立故宮博物院連年運用臨時人員辦理一般業務,有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三條「臨時人員得辦理之業務,以非屬行使公權力之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等定期契約性質之工作為限。」之原則,且多項博物館業務需要長期、連續性之人才養成,方能有效累積文物保存、研究成果及能量。因此本院去年通過決議要求故宮針對文物登錄與科技研析技術計劃之臨時人力運用作出說明,而故宮則回應有關臨時人力之編制「實屬必要」,且「可收經驗傳承之效」。甚至於106年度預算,可見臨時人員之編制狀況與往年相同,無視本院要求、亦無視人事行政總處之建議,顯見故宮對於自身作為人才培育場域的自覺不足。爰要求故宮於一個月內就人才聘僱、安排與臨時人員運用狀況改善,向本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故宮102-106年度臨時人員(及預算編列)

單位:新台幣千元

 

類別

臨時人力

派遣人力

承攬人力

非典型人力合計

年度

人數

金額

人數

金額

人數

金額

人數

金額

102年度決算數

115

5,0146

4

2,209

41

18,594

160

70,949

103年度決算數

119

39,989

4

2,189

42

19,584

165

61,762

104年度決算數

108

48,993

4

2,122

37

18,992

149

70,107

105年度預算數

162

64,609

-

-

245

127,996

407

192,605

 

北部院區

142

55,209

-

-

49

20,460

191

75,669

南部院區

20

9,400

-

-

196

107,536

216

116,936

106年度預算數

162

65,234

-

-

270

146,477

432

211,711

 

 

北部院區

142

55,634

-

-

52

29,107

194

84,741

南部院區

20

9,600

-

-

218

117,370

238

126,970

資料來源:本院預算中心106年度故宮預算評估報告,頁10。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鍾佳濱  許智傑  吳思瑤  黃國書  李麗芬

145、主決議

國立故宮博物院擁有眾多珍藏國寶,且其衍生文創商品商機無限,是許多遊客遊玩台灣必買的伴手禮,然市場上仍有眾多仿冒、盜版商品,且多年來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委員皆要求故宮必須積極處理盜版及仿冒問題,卻仍不見故宮有所改善,105年8月故宮因應立法院要求重視侵權問題,故成立民眾侵權舉報平台,然8月至今三個多月,仍只有一位民眾檢舉,顯示該平台成效不彰,故宮曾表示此平台成立1個月後會進行評估檢討,然至今卻未見到故宮進行任何檢討措施,基此,爰要求故宮將此平台運作之檢討報告及未來如何增加民眾舉報獎勵計畫報告,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許智傑  李麗芬  何欣純  鍾佳濱

146、主決議

國立故宮博物院提出106年業務計畫中指出,現階段北部院區展廳設備老舊、空間不足,故為提升展場服務品質、優化文物典藏研究空間,提出故宮北部院區服務暨典藏空間整(擴)建計畫,然經查訪後發現,故宮有眾多空間皆用於儲存故宮出版品及商品,甚至其中一層樓目前為時藝多媒體之出貨倉庫,故宮應全新檢討現有故宮之空間運用,而非立即擴建,基此,爰要求故宮針對於現有故宮空間運用之檢討報告,於兩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許智傑  李麗芬  何欣純  鍾佳濱

147、主決議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業務計畫中,提出故宮北部院區服務暨典藏空間整(擴)建計畫,此計畫位於原先大故宮計畫預定地內之區塊,故宮是否已經與周遭居民進行充分溝通,且過去大故宮計畫時辦理歷次公聽會,於環境、交通衝擊、公共安全、社區整合等方面,皆存在諸多爭議,未避免此衝突再次發生,爰要求故宮針對上述疑慮提出說明報告,並於兩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許智傑  李麗芬  何欣純  鍾佳濱

148、主決議

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編列大陸地區旅費537千元與國外旅費3,779千元,且經查104年決算報告中顯示出國計畫有高達九成皆有變更之行為,由此可知故宮並未確實評估其出國計畫,未嚴格控管國外旅費以撙節支出,且未能精簡出國計畫人數與天數,而有浮濫浪費之嫌,應予檢討撙節,故要求故宮將上開爭議之因應及檢討報告,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李麗芬  許智傑  何欣純  鍾佳濱

149、主決議

根據《政府資訊開放諮詢小組設置要點》規定中央二級機關諮詢小組,其組成人數中民間代表人不得少於總人數三分之一,然經查國立故宮博物院13名委員名單中,僅3位為民間代表,明顯不符合規定,且根據《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規定「開放資料之定義為指資料提供機關有完整著作財產權,或經授權得再轉授權第三人利用之資料,並以公開、可修改,且無不必要技術限制之格式提供者……」,然故宮自行公布之open data規範中,卻指出使用者不得將本院資料再授權、交付或散佈予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加以利用,故宮擁有眾多珍貴國寶,其研究價值及使用價值極高,卻違背中央制定之政府資料公開之相關規範,基此,爰要求故宮將上開爭議之檢討報告,於兩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許智傑  李麗芬  何欣純  鍾佳濱

150、主決議

國立故宮博物院除了編制正式員工員額之外,歷年皆編制眾多臨時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力等,除此之外每年也招募許多志工(如下表),故宮應全面檢討現有人力編制狀況,推動工作簡化,並妥善利用志工人力,協助展場秩序維持與動線引導等機動性工作,降低臨時人員之進用數量,爰要求故宮將人力運用之改善及檢討報告,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正式員額

臨時人員

勞務承攬

志工人數

105年

356

162

245

808

 

106年

352

162

270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許智傑  李麗芬  何欣純  鍾佳濱

151、主決議

故宮近來因參訪人潮減少或紙本書籍市場萎縮,導致部分權利金收入呈現下降趨勢。文物授權運用範圍廣泛,故宮應加強掌握市場需求,並對各類消費群進行分析,加強將文物授權導入商品開發與運用,拓展加值面向,除了扶植國內文創產業之外,並增加國庫收入。爰提案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針對權利金收入減少現象,檢討文物授權運用與商品開發業務,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吳志揚

152、主決議

國立故宮博物院自105年起卻大幅增加運用非典型人力,僱用逾一百多名臨時人員。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規定,臨時人員得辦理之業務,以非屬行使公權力之業務為限,如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等定期契約性質之工作。文物保存為故宮核心業務之一,卻運用臨時人力辦理陳列室文物之安全維護工作,顯有不當,且部分並非新增、臨時性或特定性業務計畫,僅因工作計畫更名或業務歸屬調整,即變相僱用臨時人員,不符規定。如今參觀人潮及業務量減少,爰提案要求故宮檢討非典型人力進用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妥當配置與運用整體人力,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吳志揚

153、主決議

國立故宮博物院對於圖像借用、文物出版授權印製的內部管理與課責機制,雖均已具備相關規定,但卻未積極落實,內部管理鬆散,導致發生員工藉由文物圖像管理與內控機制不佳之漏洞,延遲歸檔以複製圖文檔案謀取私利之現象,亟待檢討改善。爰提案要求故宮檢討文物藏品與圖像之管理及監督機制在執行上的問題,並於一個月內就如何落實提出報告。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吳志揚

154、主決議

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國家重要歷史文物,文物保存維護為核心業務。文物保存之恆溫恆濕環境攸關文物安全,故宮應掌握庫房及展存環境溫溼度變化,確保文物獲得妥善保存。然故宮部分展場文物之濕度卻超標,恐有損文物安全外,亦顯示庫房與展場環境監控及文物安全管理措施並未落實,藏品管理仍有缺失,有待改善。爰提案要求故宮檢討庫房的文物典藏存放環境和文物展覽期間環境的穩定與安全,相關檢討報告應於三個月內以書面送交教育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吳志揚

155、主決議

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在籌建過程中各項工程進度延宕,且未完成驗收,就急於104年底開館試營運,工程缺失未及改善,導致場館逢雨漏水、電梯故障、遊客受困等事件頻傳,施工品質不良,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傷害故宮形象。爰提案要求故宮應儘速檢討及改善缺失,在主體工程未完成驗收前,應即刻停止試營運以確保文物和參訪安全,並於三個月內針對故宮南院公共安全問題提出書面報告送交教育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吳志揚

156、主決議

大故宮計畫未經核定,卻已投入1.54億元進行前置規劃作業,並已先行動支,除與預算法相關規定不符外,亦顯示公共建設計畫編審及先期作業審查流於形式。而後又因該計畫推動過程受阻,且現況與預期有落差決定緩辦,導致浪費公帑。爰提案要求故宮針對大故宮計畫未審慎辦理可行性評估及替代方案等前期規劃即先行執行之缺失進行檢討,儘速建立日後延續型工程之監督審議機制,並於一個月內將相關報告以書面送交教育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吳志揚

157、主決議

國立故宮博物院為國家文物典藏、展覽研究、科技修復、文創產業等規模最完備的綜合型博物館,亦為享有國際聲譽的博物館。目前國際排序與法國羅浮宮、英國大英博物館、美國大都會博物館及北京故宮博物院齊名,更榮膺英國倫敦(藝術新聞The Art Newspaper)評為世界最受歡迎十大博物館之一,名列第七,是亞洲唯一上榜的博物館,故宮應加強與國際重要博物館之交流合作,持續在國際上發揮專業博物館之作用。爰提案要求故宮就如何加強推動國際化、促進國際級博物館事業發展提出報告,並於三個月內以書面送交教育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吳志揚

158、主決議

目前故宮已設置之語音導覽中,北院提供中、台、客、英、日、韓、西、法、粵語等服務;南院則提供中、台、客、英、日、韓、泰、緬、越、印尼語等服務。從此可見,北院針對東南亞之語言導覽系統顯未建置完備,南院則是歐語及東北亞語系建置未臻完備。國立故宮博物院應盡速規劃完備南北兩院之導覽體系,包含語音導覽、紙本文宣品、官方網站、甚至是導覽人員,打造多語言友善環境。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於六個月內進行多語言體系規劃,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鍾佳濱  李麗芬

159、主決議

去年(2015年),東南亞旅客達142.5萬人次、移工人數達近60萬人、學生逾2.6萬人,為台灣帶來重要的觀光資源。建議國立故宮博物院可搭配新南向政策,針對東南亞、南亞之旅客、學生、移工提供門票優惠,提高南向國家國民參訪國立故宮博物院之誘因,促進文化輸出、進行文化外交,更可以帶動台北城市觀光發展。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於三個月內進行研議東南亞國籍民眾之門票差別定價可行性評估報告,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李麗芬  鍾佳濱

160、主決議

國立故宮博物院於2010年提出「大故宮計畫」,因環評爭議、居民抗議,且預算未到位等因素而延宕。現國立故宮博物院宣布終止該案,改採小規模整建工程之「故宮北部院區服務暨典藏空間整擴建計畫」,工程經費33億元,預估六年完工。

經查在地社區居民反對大故宮計畫,源於該案對地質、生態環境、在地交通皆造成之巨大衝擊。故宮位於地質敏感區,周邊前後曾發生四次土石流,曾壓垮離正館只有數十公尺的照相室;外雙溪流域有台北市近郊豐富之生態資源;每年超過500萬人次參訪,無論使用何種交通工具,皆會造成故宮對外單一道路之嚴重負荷。爰要求故宮於六個月內,針對「故宮北部院區服務暨典藏空間整擴建計畫」,仍必須施作地質、生態及交通影響評估,同步針對現況問題進行改善規劃,並納入附近居民意見,並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李麗芬  鍾佳濱

161、主決議

新政府上任以來,大力推動新南向政策,要在各領域與東南亞、南亞國家全面接軌,文化交流更是不可偏廢,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做文化新南向之領頭羊。

首重倍增南向國家旅客至國立故宮博物院參訪人數。恰逢中國限縮陸客來台,正是故宮轉型之契機,將過往著重單一客源之經營模式,轉換為發展多國多元旅客之策略,並爭取南向國家國民來院參觀,以宣傳故宮根植台灣後之深厚文化內涵。

檢視近年非中國團客赴故宮參訪之人數,除韓國略為上升外,包含歐美、日本、香港、東南亞各地旅客數量皆呈倍數下降,東南亞更是由2010年高峰12.95萬人次,跌至2015年谷底1.96萬,人數銳減85%,與南向國家宣傳故宮、爭取旅客已刻不容緩。為釐清故宮旅客經營策略,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於三個月內進行檢討報告,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鍾佳濱  李麗芬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開始逐案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預算案的委員提案。

併案處理第1案及第2案,因為兩案屬於同一款、同一項、同一目、同一節。黃委員要不要先講?

黃委員國書:第1款及第2款其實是同樣的東西,我與何召委都有提案。今天的案子有凍結案的解凍,還有一百多個預算提案,我們想看到故宮很積極地處理。這次我提了二十幾案,你們好歹來說明一下,但是只有1件有來說明,而且我覺得最有問題的就是這件,所以我不曉得如何幫忙。我們一案、一案來。

第2款第1目「賠償收入」原列370萬元,最近這幾年來故宮文物被仿冒的問題非常、非常多,你們怎麼處理呢?剛剛在處理預算解凍案的時候,你們有一個說明,就是可以採補授權的方式,比如故宮查到有人侵權就先不提告,但是對方可以來申請補授權,故宮再補充授權給他,也就是就地合法,我想要了解一下這是不是故宮的態度?如果是這樣子的話,以後你們的賠償收入大概就真的不用編了。政府查到違章建築以後,可以要求民眾補登記建照以就地合法,可以這個樣子嗎?可不可以?我想先確立這個原則。根據你們在預算解凍案裡面的說明方式,你們打算採用補授權的方式去要求北京故宮完成相關程序,並補繳相關權利金,然後雙方達成和解,這是故宮的態度嗎?我知道這是馮明珠以前的態度,因為這個預算凍結案是在他任內。我想要了解,新任的林正儀院長也是沿用過去馮明珠這樣的態度嗎?

林院長正儀:關於這個部分,以前我有大略了解一下,他們說是基於推廣,但是我到任以後,就在5月26日發了律師函,請他們一定要依法處理,所以後續我們幾乎都是依法,就是該罰的我們還是罰。以前有一個案例原本罰1,000萬元,後來因為監察院覺得不合理而取消,但是其他要罰3到10倍的部分,我們目前是依法在執行。所以就這個案子,我們同意增列100萬元,我們努力來執行。

黃委員國書:第一,我想了解故宮的態度。另外,這筆預算你們編列的非常、非常低,賠償收入只列了370萬元,可是104年度的決算就已經有683萬元,明明有這麼多了,你們打算越來越放水嗎?照預算的編列及你們在解凍案的說明,就侵權的相關責任,難道故宮想要延續過去馮明珠的態度,打算要放水了嗎?報告主席,我建議這個賠償收入的歲入面要增加100萬元。

主席:依照黃委員的提案是增列100萬元,我也提案增列100萬元,故宮就遵照辦理,第1案及第2案照案通過,加入連署的委員包括蘇巧慧委員、李麗芬委員、張廖萬堅委員、蔣乃辛委員、陳學聖委員、柯志恩委員、吳思瑤委員及吳志揚委員,在場委員全部加入連署。

處理第3案。本案為吳委員思瑤等所提規費收入增列5,000萬元。故宮要不要說明?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其實很簡單,對於故宮南院,我們投入這麼多資源、物力,事實上在試營運的時候,參觀人次都很好,所以我們是正面的期待,希望增加一部分的門票收入作為自我期許,所以我提案增列5,000萬元。

林院長正儀:我報告一下,今年的收入差不多6,000萬元到6,500萬元,當然,前面3個月有試營運,但是在106年南院的門票上,我們已經大略編了1億2,000萬元,實際上明年的額度如果努力的話,差不多也是1億2,000萬元。

主席:院長,你們原列是12億元。

林院長正儀:這12億元是含本院、北部的院區。

主席:好。

林院長正儀:南院預估到今年年底的收入差不多是6,500萬元,但是因為前3個月是免費的試營運,所以這個部分可能比較難再增加。

吳委員思瑤:其實我覺得這就是正面給大家一點激勵而已,你們如果沒有達到,我們也不會把你們吊起來打。我覺得是有達到的可能,而且我看到院長提了很多措施,包括配合新南向政策,你要擴大很多新住民來,所以我覺得要有這樣的督促,你們才會更積極地推動。

主席:我建議增列2,500萬元給他們當作目標,好不好?

吳委員思瑤:好,2,500萬元,可以。謝謝主席。

主席:第3案決議增列2,500萬元。

處理第4案至第8案有關財產孳息─權利金的部分。第4案為蔣委員乃辛所提,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故宮今年編的預算、尤其在歲入部分,我不曉得是在什麼情況下編列這種預算的,106年度的預算會比104年度的決算數還要少。故宮104年度的決算數是1億7,600多萬元,決算數是2億2,300多萬元,既然在兩年前都可以達到2億2,300萬元,今年為什麼只編了1億400萬元?這是很奇怪的數字,竟然自己砍了60%以上。

林院長正儀:跟委員報告一下,104年因為有南院的BOT案,所以有固定權利金及1,000萬元的權利金,總共有3,000萬元的權利金。今年的二期要到後年才會開始,所以今年就沒有權利金的收入。至於其他的權利金,我們評估下來很難成長,尤其有一些比較大型的套書,像四庫全書等等,都有一定的圖書館訂購,這些圖書館訂購以後就不再訂購。我們當然也滿期待再開發一些諸如藥典等等其他套書來爭取更多的權利金,但是這個部分就必須花時間,明年還很難有這種大套書的權利金收入,所以目前在評估上差不多是1億6,000多萬元。

蔣委員乃辛:可是1億6,000多萬元是105年度的預算,106年度的預算是1億400萬元。

主席:對啊,1億400萬元。

蔣委員乃辛:然後剛剛院長提到四庫全書的問題,這就是你們的版權問題,你們的文物版權被人家盜用了,所以誰來買你們的東西?剛才在處理解凍案的時候,你就沒有討論到,對不對?你們如何保障故宮的版權、權益?

林院長正儀:這個部分我們也開始進行仲裁,但是能不能有一些新的可能、新的授權?包括古書畫類的編輯,目前也重新在編,希望將來能擴大更多的權利金收入。

主席:這個預算科目項目項下的提案委員還有陳學聖委員、黃國書委員、吳志揚委員及本席。其他委員有沒有什麼意見?

陳委員學聖:照我的提案通過就好了。

蔣委員乃辛:照你的通過?應該照我的通過,你的提案只有增列二分之一。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我提的這個案子是有關權利金,坦白講,故宮是有品牌的。故宮的品牌所創造的價值不只是國家級的,也是全球的。但是看看故宮的權利金,我很不解,為什麼從103年開始每一年的權利金收入一直在減少?103年還有1億9,600多萬元,105年也有1億6,300萬元,怎麼會明年突然間減少到1億400萬元?為什麼減少了6,000萬元呢?我們再來看決算,看看能不能講個道理出來。104年的決算還有2億2,300多萬元,你告訴我什麼道理,為什麼106年的權利金收入突然間少了6,000多萬元?

林院長正儀:我報告過,最主要是在南院的BOT案當中,因為簽約的時候就有一筆固定的權利金及年度的權利金,所以那個時期整個就有3,000萬元的權利金收入,其他方面,尤其是大套書,早期剛出版的時候賣的好,但是很多買家買了之後就不會再買,所以那個部分會逐漸減少,假如沒有再新開發一些大型的套書,權利金就會趨向越來越少的狀況。

黃委員國書:105年的決算快要出來吧?

主席:還沒。

黃委員國書:104年你們的決算還有2億2,000多萬元,這樣差太多了。

林院長正儀:105年……

主席:104年的決算。

黃委員國書:104年的決算還有2億元……

林院長正儀:這就是我剛才提到104年因為有BOT案,另外還有那個雙品牌及大套書的原因,所以104年比較多,但是其他年度很難達到、沒辦法達到那麼多。

主席:還有誰要補充說明?

林院長正儀:請文創行銷處補充說明一下。

徐處長孝德:主席、各位委員。就出版品的授權部分,其實104年編了8,837萬2,000元,但是實際的決算只有1,123萬元,就誠如剛才院長所提的,主要原因還是出在BOT案部分的減少,但是實際出版品的部分也減少了將近6,000多萬元,因為就大部頭的書而言,假如人家已經買了,就比較難銷,但是現在院長提議要出版醫藥古典、類似宋畫全集的書畫,未來會吸引更多人購買……

主席:為了未來要吸引更多人購買,所以大家都提案要增列。

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吳委員志揚:這樣看起來,我的提案還最保守,我只提案增列500萬元,差人家一個零。我覺得故宮除了一開始推出大家都知道的「朕知道了」系列商品,以後好像就沒有什麼亮點。你們一直在講大型套書,我覺得太沉重了。真的有寶貝的是我們的故宮,北京故宮什麼東西都沒有,結果他們現在在玩讓年輕人所做的創意商品去淘寶網販售,搞一些kuso的東西。他們沒有東西,反而創出很多價值;我們坐擁金山銀山,卻不知道要如何創出價值。我覺得這個部分一定要充分地授權給這些搞文創的人,光是LINE的貼圖,譬如雍正、甄嬛各種表情的貼圖,搞不好就超過這個了。中華職棒光是那幾個球星的圖像授權在電動遊戲的廣告中出現一下、閃一下,所收的錢就超過這個了,所以我覺得這個權利金收入一定要增加。我不管什麼大型套書等等,我覺得年輕的這一塊、文創一定要加強,所以我很客氣地增列500萬元,看大家怎麼講。

主席:謝謝吳志揚委員,本席也有提案,我很贊同。文創的價值無限,要懂得運用,文創的價值如何運用,就看你們如何推廣、push或發行。故宮坐擁那麼多的國寶、金山銀山,但是這些都不會錢滾錢,不會為國庫增加收入。而且之前故宮有很多文物被對岸盜版,人家對你們盜版,結果人家在賺錢,笑死人了,對不對?我們是正牌的、正宮,結果卻不曉得如何開發自己的商品價值,所以很多委員都提案要求增列權利金。陳學聖委員也有提案……

陳委員學聖:照我的提案通過就好了。

主席:他提案增列二分之一,也就是5,000萬元,大家的意見如何?

林院長正儀:我建議這些文物應該慢慢開放,讓民間做更多的運用,這樣才能藏富於民,如果現在多收權利金,讓政府多一些收入,這樣當然很好,但是我覺得未來應該要開放,包括剛才吳委員提到的,要讓年輕人有更多運用方式,讓民間創造更多財富。

吳委員志揚:院長,藏富於民是讓大家賺更多錢,但是賺了錢還是要付你們權利金,所以你們也要賺錢,不是你們都不用賺錢,只讓他們去賺。

林院長正儀:我們不是說不要賺錢,但是就未來的趨勢來說,應該是會越來越開放,如果政府只純粹拿權利金的話,效益不見得會比扣稅金來得高。如果未來民間能夠活用我們的資產,創造更多財富,我們的歲入也會更多。

主席:沒有喔!本席對院長的說法有意見,這是兩碼事。只要有賺錢、有所得就要繳稅,那是另外一回事;如果要讓民眾運用故宮的國寶去發揮創意、去賺錢,在這之前,他必須先取得故宮的同意,這就是故宮權利金的來源,這是兩碼子事,不能混為一談。

我們今天談的是權利金。我們鼓勵你們多去推廣、多去授權,有合作意願的人,經過你們篩選、甄審之後,如果覺得可以授權給他們,你們就要訂一個標準收錢。其他委員還有意見嗎?

蔣委員乃辛:主席英明。說實在的,本席審了那麼多年預算,從來沒有看過這樣的狀況,今年的預算竟然比去年少6,000萬元,今年的預算比前年的決算少了1億2,000萬元,故宮難道是要往回走嗎?不可能嘛!應該是越做越多才對,就算不增加,也要和決算一樣多吧!怎麼會預算只有決算的40%,這樣不管走到哪裡都無法讓人相信,也表示故宮不但沒有企圖心,甚至還倒縮回來,怎麼可以這麼做呢?

你們前年的決算是2億2,300多萬元,去年的預算數是1億6,400萬元,今年的預算是1億400萬元,這是開玩笑嘛!本席當了三十幾年民意代表,審了三十幾年預算,第一次看到這種預算,而且還是有金字招牌的故宮提出的,你們又不是剛成立的博物館,所以授權金會比較少;已經成立這麼久的故宮,怎麼會編出這樣的預算?真的很奇怪。光是使用出版權的部分,你們就比去年少編了4,300萬元,對不對?為什麼?如果故宮沒有說清楚的話,我們會讓你們通過預算嗎?我們絕對不會接受這樣的意見。

主席:你們等鍾佳濱委員發言完再說明。

鍾委員佳濱:本席也覺得院長要把你們的理念和實務狀況說明更清楚明瞭,因為長期以來,故宮擁有的文物資產在國際上、海峽兩岸其實定位上是有爭議的,簡單說,以本席個人的國家認同來說,本席覺得這不是臺灣的文化資產,也不是中國的文化資產,這是世界的文化資產,但是今天在故宮利用這些世界的人類文明資產去獲取很多利益的同時,過去我們追究的是,故宮有許多收入變成員工消費合作社的盈餘,也就是說,故宮從這些文化資產獲得商業利益的分配方式造成我們長期以來的不滿。現在消費合作社的問題解決了,但是還有智財的授權問題,這又是另外一個課題。尤其是剛剛聽到的,對岸認為這是他們的東西,所以他們強制拿去使用,也不認為臺灣可以向他們追討智財權,或者提出未經許可使用的追訴,這部分本席當然也不能苟同,因為目前東西在我們手上,如果他們要使用,當然就要依照我們的規定,至於要付多少費用,這部分我們是可以談的,但是不能沒有經過授權就使用。

所以本席個人的取性是分兩個方向,對於侵權的追訴一定要加強,就算你們要去索取天價的賠償,本席也認同。不過話說回來,如果院長的想法是,在人類文明資產拿來做商業運用的過程當中,如果可以把授權的權利金降低,讓更多年輕的、沒有很多資本的年輕人更順利取得授權或從事文創,不要讓這些資產的商業授權使用只侷限在大公司,或者只有資本夠粗的人才可以使用,這個部分本席也可以認同。但是你們必須把方法說清楚,你們為什麼希望把這些資產活化,或是進行商業運用,讓更多沒有雄厚資金的人士使用?所以本席的方向是,對於不法侵權要追訴、要去要求賠償,但是對於合法授權的部分,如果你們不要求那麼高的權利金收入,那麼故宮應該在其他方面以合理的營收方式補回來。如果是公共性的平衡考量,本席可以接受,但是院長要說清楚你們的思維方式,不然的話,我們就會覺得你們放任這些智財權被人家侵犯,好像一點都不在乎,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

主席:請蘇巧慧委員表示意見。

蘇委員巧慧:本席也覺得其實從剛才到現在的討論都是連動的,就是我們到底要怎麼對待故宮所擁有的器物以及衍生的智慧財產權。如果有人侵權,要不要去抓?如果是我們擁有的東西,要怎麼運用,可以產生什麼樣的產值、收益?剛剛院長有提到要開放,其實本席針對這個部分也有提案,等一下的主決議就有本席的提案。

本席也贊成要開放,可是應該是免費提供學術研究及教育推廣,這個部分應該要大幅開放,本席的主決議就是這個意思。因為目前連非營利的部分都還沒有開放,現在又說連授權的部分也不做,那本席就搞不懂了,現在故宮的態度到底是什麼?本席覺得雖然提案很多,也有多種面向,但是整體來說,其實就是要了解故宮的態度到底是什麼,這部分應該要先讓我們了解一下吧!

主席:請李麗芬委員表示意見。

李委員麗芬:每個提案確實真的都息息相關。本席的提案當中也有提到,我們目前的授權不分學術或商業,都在同一張表格當中,本席也知道學術這部分的授權金可能會少一點,可是對這些做學術研究的人來說,一個研究案可能就要用十幾張、二十幾張,甚至是百張,這樣累積起來還是需要很多費用。他們做這樣的學術研究,就某部分來說,其實那個成果也會回饋給故宮,因為他們是針對故宮的相關議題做研究。

所以本席覺得針對權利金,如果我們有考量開放屬於公共的部分,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再論述清楚一點?我們再針對這個部分進行討論,假如這方面應該要增加,那麼到底應該要增加到多少?這部分是可以討論的。

主席:我們再給故宮一個說明清楚的機會。

林院長正儀:目前就學術或文化上的自由來說,國際上的趨勢、走向就是越來越開放,希望讓這些知識能夠傳播的更快、更廣,所以針對權利金這部分,大家目前的立場是偏向這些文物其實是共有的,所以應該要更開放。但是在開放時,當然每個單位還是存有自己的優勢,例如故宮把這些檔案或資料開放了,讓更多人接觸到、了解到這些文物,或是更了解這些知識的價值時,他們可能會更需要透過我們對這些文物的授權,讓他們增加更多的發展可能。也就是說,有可能會因為這樣,反而讓我們授權的部分更廣。但是即便我們開放授權,各國還是有規範一定的範圍,在那個範圍當中,例如我們剛才提到的學術、教育,以博物館知識的傳播來說,本來就是希望能夠儘可能讓大家使用,而不是收費,這是目前的發展趨勢。

另外,有關商業營業方面,其實也有一種可能,例如某些部分開放以後,如果有人必須更深入運用這些資料時,當然還是需要付出費用。所以就未來的趨勢來說,我們的態度會越來越開放,速度也會加快,但是對於原有資產的保護,或者將來的運用、開發,我們要透過哪些研究或者其他途徑,包括策展、賣展覽等等,或是要怎麼從各方面增加我們的財富,這是另外一個可能的發展方向。

至於我們現有的版權授權,像圖像的授權,目前一年只有1,000多萬元,假如我們為了顧這1,000多萬元,卻不讓它有更多的發展,這樣也有點可惜。所以我們在思考開放的寬度或者對象,以及用什麼方法開放會比較好,關於這部分,我們最近會討論,之後這個部分就會比較具體一點,包括哪些應該開放、哪些我們應該握有,讓這些資產能加以活化運用。

至於該有的權利我們當然會保護,所以有關侵權的部分,其實我們的態度還是很明確的,該依法處理、該追訴的、該打擊的,我們一定是依法辦理,保護我們的權利,謝謝。

主席:院長,聽完你的說明,本席比較清楚你的態度,但是你看你們的預算說明,你們這個預算項下的權利金不是只有圖像授權,還包括各界使用出版品、品牌授權、文物圖像授權等等的合計,所以我們的意思是說,故宮所有的器具、文物、圖像、品牌等等的授權權利金,其實還可以再增列,包括做品牌授權。

現在徵求各位委員的意見。關於各位委員對權利金的增列數,大部分都是提案增列5,000萬元,吳志揚委員很客氣,只有增列500萬元而已,蔣乃辛委員是增列1億2,561萬2,000元。本席徵詢各位的意見,院長剛才是說3,000萬元,我們就增列3,000萬元,好不好?

蔣委員乃辛:不行啦!如果照剛剛院長的說法,本席支持陳學聖委員的意見,就是這筆歲入全部刪掉。

陳委員學聖:對嘛!讓他們全力推廣。

蔣委員乃辛:乾脆變成公共財就好了嘛!直接開放,愛怎麼做就怎麼做,沒有這種道理,開玩笑!

林院長正儀:開放以後,我們還是會有品牌權利金這類的收入,所以將來會有更多收入。

蔣委員乃辛:今天你是院長,可是你卻說這種話,你不為故宮的權利把關,還說這是趨勢,那直接變成公共財就好了,乾脆直接開放,大家使用都不用錢,哪有這種道理!這樣本席絕對反對。

林院長正儀:如果有更多人使用,將來品牌授權的授權金才會高。所以像這一類的,如果有更多人認同故宮、更喜歡故宮,當然可以採用雙品牌的策略,如果可以採用品牌授權,我們的收入就會更高,並不會因為這樣而受損,我們會努力。

主席:請黃委員表示意見。

黃委員國書:這些當然都是需要處理的問題,應該要檢討改進,但是也不要都刪掉,放縱故宮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我們也不要意氣用事啦!

蔣委員乃辛:不是,這是照院長說的。

黃委員國書:不然就折衷啦!蔣委員提案增列1億多元,吳委員是增列500萬元,本席是提案增列5,000萬元,不然就依照本席的版本。

蔣委員乃辛:為什麼要依照你的版本?這是可以協調的,本席不同意依照他的版本,如果要這麼做的話,那就增列5,100萬元。

主席:好,就照大家的意見,增列5,100萬元,這是折衷後的意見,期勉故宮努力、努力、再努力,加油、加油、再加油,達到100%的預算目標。

接下來處理第9案及第10案,這是陳學聖委員和吳志揚委員的提案,陳委員要不要補充說明?

陳委員學聖:要啊!就是多給他們一點責任,他們自己知道應該做什麼。

主席:陳學聖委員要求增列四分之一,吳志揚委員要求增列50萬元。

吳委員志揚:雖然都是要增列,但是本席和陳委員的理由不太一樣,本席是針對上次提到的,他們明明說有些地方是不能借的,但還是偷偷摸摸借出去,所以本席覺得乾脆就光明正大的做,既然不會有什麼影響,你們就把這部分當成收入嘛!對不對?其實你們有些場地是可以借的,過去不知道為什麼要弄得那麼神秘,既然這樣,你們就可以增加土地的收入,本席是針對租金收入的部分,就是某些場地的租借收入。

主席:支持。

蔣委員乃辛:他們也要說明一下,為什麼106年的預算比105年少?原因是什麼?

主席:請故宮說明一下,你們這個預算項下的租金收入變少了。

蔣委員乃辛:對啊!這就是本席剛才說的,哪有每一項預算統統都減少了,沒有這種道理啊!

王處長士聖:關於租金的部分,其中有一個區塊是南院的租金收入,因為去年南院剛蓋好的時候,嘉義縣政府還沒有公告地價和房屋稅,所以我們當時是用建築物的造價去估列租金的預算,等我們拿到執照之後,嘉義縣政府也公告了地價。我們知道地價的公告現值,以及房屋稅的課稅現值之後,我們和所有廠商訂定租用契約時,就是根據行政院所頒訂的國有出租基地租金率調整方案計算,其中土地租金是用公告現值乘以使用面積,然後再乘以5%。因為租金分土地和房屋,所以房屋的部分是用房屋課稅的現值乘以5%到10%之間,我們是取最高的10%計算。所以在這個計算基準之下,自然沒有辦法像當時以南院的整個建築造價去計算的那麼高,這部分的金額自然會往下降,這是針對南院租金部分的補充報告。

主席:請蔣員表示意見。

蔣委員乃辛: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們這個部分就是浮動的,是不是?

王處長士聖:對,它會根據公告地價更動。

林院長正儀:這是依照國有財產的場地租金辦法。

蔣委員乃辛:而且這部分本來就是要乘以10%,因為這是商業使用,所以本來就是用10%來計算,一般都是這樣計算的,各地方政府也是一樣。一般使用就是5%,住宅使用會再打6折,就是3%,所以你們不要強調10%,因為本來規定就是這樣。

主席:請張廖委員表示意見。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院區附設餐飲服務場地租金的租金收入是浮動的,這部分是公開標租還是招商?是用評選的嗎?

林院長正儀:這是OT,採取評選的方式。

張廖委員萬堅:委託經營?有沒有經過公開評選?

林院長正儀:有,依照促參法的規定。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怎麼會評選一家一碗500元的牛肉麵進駐?

林院長正儀:南院是依照促參法的OT方式,所以……

張廖委員萬堅:是公開的嗎?那個租金是固定10%嗎?如果固定10%的話,為什麼他們一碗牛肉麵要賣到500元?本席去看過標價。

林院長正儀:另外還會有權利金啦!就是未來營運的權利金。

張廖委員萬堅:那個非常不友善,很奇怪。我還沒吃過一碗500元的牛肉麵。

主席:牛肉麵有沒有降價?

王處長士聖:委員,我再稍微補充一下。南院的餐飲是在BOT案裡面的OT部分,我們原本也擔心其營運的好壞,但是當時的考慮是博物館一開門營業的時候,所有對外觀眾的服務項目都應該是完善的,所以就用OT的方式,但是也只有3年,3年之後我們也可以考慮另行招標,像台北這樣,都是可以的。除了要付場地的租金之外,在BOT案裡面所有OT的營業額也會併到BOT所有的營運裡面,因此在這個部分,它整個營業額就會有一定趴數的權利金,這是在租金以外另外會計算進來的部分,那個部分就編在權利金的收入裡面。

主席:還有其他委員要發言嗎?

張廖委員萬堅:為什麼你們的租金收入比105年度還要少?

主席:對呀。

張廖委員萬堅:106年的租金收入怎麼編的比105年還少?106年只編了66萬7,000元,105年還有135萬元。

林院長正儀:剛才王處長有提到,因為南院開幕的時候還沒有公告地價……

張廖委員萬堅:那是委託的。

林院長正儀:委託的當時是用建物的造價去計算租金,那個時期南部的租金其實沒有那麼貴,但是我們因為是用建物的造價去列租金,所以在105年度就產生租金收不了那麼多的情況。

張廖委員萬堅:院區餐飲的租金收入只有南院而已嗎?南院是多少?總共編了66萬7,000元,這樣的話,南院剩下多少錢?

林院長正儀:它包含其他的租金,像我們的賣店、文創商品的賣店、語音導覽租借的場地費……

主席:院長,照你這樣說,完全低估啊。

張廖委員萬堅:牛肉麵都可以賣到500元了,它的租金可能不到10萬元,一年耶!這對嗎?這很奇怪。

主席:張廖委員的質疑很有道理,連戰吃一個500元的便當,但不是每個人都像連戰可以吃得起一碗500元的牛肉麵,結果去故宮南院參觀的人要去吃一碗500元的牛肉麵?

林院長正儀:不是全部只有賣牛肉麵,裡面還有其他……

張廖委員萬堅:我知道,我的意思是它可以賣到那個價格,我當然知道還有權利金收入,可是它的租金收入怎麼會那麼少呢?66萬7,000元是明年度的租金收入,還包括北院,以及你剛才講的文創商品賣場的收入。

林院長正儀:對。

張廖委員萬堅:這個餐廳的收入不就幾乎都不用錢了?

主席:對呀。

張廖委員萬堅:只收權利金嗎?

吳委員思瑤:太便宜了啦。

蔣委員乃辛:這個沒有道理。

張廖委員萬堅:這是我不了解的地方。

主席:各位委員,我徵求你們的同意,先讓他們把這個都算清楚給我們委員會的委員看,我們先保留。請你們先算清楚給我們看,我也有疑問。如果按照你的說法,你們很多地方是用很便宜的租金出租的,再加上我之前講到,你們有些場所、會議室都可以借給外面的人謀利,那個VIP通道要不要出租?要不要錢?對不對?你都還沒有跟我們講清楚,是不是?先算清楚給我們看,好不好?這個先保留,等一下再回來討論,就算增加更多,我也同意。

張廖委員萬堅:有關租金收入的部分,拜託,北院及南院不管是OT也好、BOT也好,他們的租金收入都要算出來給我們看,好不好?

主席:好。

林院長正儀:國有財產的出租有一定的規範,我們會把它算清楚。

主席:沒關係,院長,請你現在就回去把本院及南院所有出租的地方、項目、出租坪數及計算方式、真正的總額金額都算出來給我們看,這個先保留,之後再來討論。

接下來併案處理第11案至第15案,提案委員包括黃國書委員、蔣乃辛委員、吳思瑤委員、吳志揚委員等。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謝謝主席。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現在已經變8億8,000多萬元,算是這幾年來最高的,我不曉得為什麼繳庫的金額還是編的跟去年一樣?104年度已經繳庫7,500萬元了,105年繳庫5,500萬元,當時的現金餘額是6億8,000多萬元,106年度已經達到8億8,000多萬元了,為什麼只編個5,500萬元?這可能要說明。104年都已經有辦法繳庫7,500萬元,我要特別提的就是,這個基金設置的目的是什麼?這個基金接受政府的補助,當然會有繳庫的設計。我要了解故宮南院的文物徵集是不是用這筆基金?是嗎?好像不是,是用預備金來支付文物的徵集費用。

王處長士聖:跟委員報告,原來在南院籌建經費的總經費79.3億元裡面,有8.3億元就是文物徵集的費用,除此之外,其餘如果要文物徵集的時候就回到基金,不管南院或北院,購置文物所使用的錢都是由基金裡面的錢來的。

黃委員國書:你們明年打算用多少錢去做文物徵集?

王處長士聖:跟委員報告,文物的徵集可遇而不可求,我們有的時候有一些目標,可是要看對方賣不賣,或者有些時候對方想要賣給我們,但是我們也要看那些文物是不是跟我們的典藏方向相符、值得買進,所以這個評估作業是非常嚴謹的。

黃委員國書:你這樣講,我了解,問題是這幾年來文物徵集其實都沒有用到這個基金。有嗎?

林院長正儀:有。跟委員報告,我們最近有檢討,我們還是希望每年如果該繳回國庫多一點就多繳,明年度我們也會提高繳回,並且檢討以前累積的……

黃委員國書:應該提高。

林院長正儀:假如行政院對整個基金的運用方面檢討之後決定該繳回,我們也會繳,但是目前有一筆織品的文物已經進入快結束的階段。

黃委員國書:你們還有錢,因為從帳面上來看,這不合常理。105年的預算是6億8,000多萬元,那個時候就已經解繳了5,500萬元,今年是8億8,000多萬元,還是解繳這樣的金額。

林院長正儀:所以我們有檢討,會提高繳庫。

黃委員國書:我覺得這個可能要增加。何欣純召委更兇狠,他要你增加2億元。

主席:對。

黃委員國書:我比較客氣,我是1億5,000萬元,但是如果審到蔣公相關的預算,我就不曉得他要提多少。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其實我們同樣都認為應該要增加解繳國庫數,我的提案很humble,只要求你們自我比照104年度的解繳國庫數。剛剛講到文物收購,其實看了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的預算以後,我也非常不明白,為什麼林院長接任以後,什麼都在「倒退嚕」呢?本年度編列文物收購的預算只有9,800萬元,比上年度的3億多元也少了2億1,500萬元。而且南院也有雄心壯志,本席質詢時就提到,我們要搭配新南向政策,勇敢地向這些南向國家收購很多與華文世界相關的文物,結果我看到這筆基金預算的時候真的要吐血、要昏倒、要撞牆,從你們編列的收購預算看來,你們收購的雄心壯志萎縮了多少?去年你們的編列少了2億1,000萬元,我就覺得非常地過份,要不你們就把錢繳回國庫,要不就留著用,勇敢地去收購文物、增加典藏,結果你們完全反其道而行。為什麼我要封林院長為「倒退嚕院長」的封號?因為剛剛好幾個案子,你都「倒退嚕」。所以你要說明一下,為什麼你們的收購預算減列這麼多?本席的提案是要求你們恢復104年度的解繳國庫數。謝謝。

主席:接下來等吳志揚委員及陳學聖委員說完以後,再請故宮回答。

吳委員志揚:本席的提案一樣是眾多案子裡面增加最少的,我的理由是我們還是要回到104年度的預算及決算,就是7,500萬元,那是目前編的最高的一次,我覺得沒有必要再往下降回去。而且我們看到101年、102年、103年、104年的預算都有達到,甚至有決算還比預算多的。我的提案增列2,000萬元的結果,今年大概的現金餘額會達到8億6,000多萬元,賸餘的金額也是歷年來最高的,所以我覺得應該不會造成什麼困擾。當然,如果同仁認為還要再更高,我也贊成。

至於藝術文物採購的部分,在我印象中,院長還沒有上任的時候,我們好像有做了一個決議,是不是?我忘記是磁器,還是絲織品、紡織品,我們覺得沒有必要,因為那個時候南院的定位不是在展示那個。

主席:好像是絲織品。

吳委員志揚:那筆就好大筆。所以我覺得你們在採購上面還有很大的空間,建議增列2,000萬元,現在政府很苦,有錢不要一直放在那個基金裡面生蚊子。

主席: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我本來是後面才要提,但是看到大家都在提故宮南院的定位,我就把這次審查故宮南院預算的主要思維提告出來。這次南院的12獸首被斬首之後,我就澈底希望故宮南院回到原始設計的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的定位,回到當時不管是佛像藝術、茶藝、絲製品的展示。我有一個簡單的講法,因為怕被統戰,所以故宮本院所有有關中國的文物以後嚴格禁止到故宮南院展出,你聽懂了嗎?就是完全強化故宮南院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當時設置的用意,不然假的膺品都會被當成統戰,真品去展出不是會被統戰?所以我跟院長講我這次的思維,針對這件事情,我一定會跟你很好、很仔細地去談故宮南院未來的定位,所以我支持把這個文物藝術基金儘量去收購、收藏與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也就是回到當時故宮南院定位的文物,需要多少錢,我都支持,因為它要走出自己的風格,不要再去跟故宮本院掛在一起,這樣會不倫不類。

主席:陳召委,我尊重你,但是我們現在是在講要怎麼回歸、繳多少錢回國庫,那個收購是另外一回事。

陳委員學聖:剛剛吳思瑤委員有提到要往南向走、要去收購,我說我全力支持當時故宮南院設計的目標,就是成為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所以在收購的部分我會全力支持,好不好?

主席:好,先支持預算的處理,好不好?我們參考及尊重。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請問一下,我們現在剩那麼多錢要做什麼?那個基金賸餘那麼多錢要做什麼?

主席:請故宮說明剛剛很多委員提出的問題。

許主任庭禎:針對委員剛才的提問作以下說明。故宮文物發展基金從90年度成立到現在,用基金的賸餘去收購古物,到目前已經有11億元了,今年編了3.13億元的預算要收購文物,明年是編9,800萬元,為什麼少這麼多?我先跟各位委員報告,我們基金編列預算的時候都要先有採購標的,才有辦法去編預算,可是基金有一個好處,就是在執行過程當中,譬如106年我們有一個文物收購的標的,我們可以超預算,先去做收購,再補辦預算。

吳委員志揚:收支併決算。

許主任庭禎:對,收支併決算。我們在106年度編9,800萬元,是因為一定要有目標,才有辦法編,所以有這樣的情形。

第二點,剛才委員提到目前基金的現金增加8億多元,其實這8億多元裡面如果扣掉外界捐贈的款項,以及預計解繳國庫的金額、收購文物留存的基金等等已指定用途的款項,實際上可以留存基金運用的現金大概只有3億餘元,這3億餘元就是作為我們基金相關成本費用的支出,因為我們一年的營業額大概有將近8億多元,我們必須有一些成本費用留存基金做運用。剛才扣掉的那些是已經指定用途的款項,我們是不能用的。

第三點,有關基金繳庫的部分,當初的繳庫數都是經過行政院的核定,就是按照5,500萬元來繳,104年繳到7,500萬元,就是因為立法院的決議要我們增加繳庫數,我們也按照這個繳庫數增加了。其實我們近3年度的決算、超預算賸餘的部分都有增加,所以如果委員要增加2,000萬元或2,500萬元,我們應該都可以接受。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你們今天賸餘了那麼多錢,就表示沒有去用,依照作業基金的規定就要繳庫,這個是作業基金,對不對?所以應該要繳庫。只是因為行政院說你們可以不必繳庫,所以你們才不去繳庫。你們不去繳庫,又把錢擺在那個地方,一年會有多少錢的利息?根本就沒什麼利息啊!所以這個基金要不就要用,對不對?你們不用,又不繳庫,擺在那個基金裡面,雖然你說將來可能會追加預算併決算辦理,可是你們有在做嗎?你們有買嗎?你們買了多少?你告訴我啊!為什麼最後累積賸餘還這麼多?而且你們的現金還一直在增加,所以數字跟你講的是不一樣的東西。

主席:對,你要回答蔣委員,因為很多委員的共同疑問都在這裡。

許主任庭禎:不是,那個餘額8.8億元是帳面上的,剛剛有跟委員報告……

吳委員思瑤:實質是3億多元。

許主任庭禎:對,實質上我們可以用的部分大概只有剩3.6億元,這8.8億元裡面有些東西……

蔣委員乃辛:3.6億元嘛!

許主任庭禎:對。

蔣委員乃辛:你們從101年的2,000多萬元,變成102年的3,900多萬元、103年的1億7,000多萬元,到104年的3億6,000萬元。

許主任庭禎:是。

蔣委員乃辛:105年的數字因為決算現在還沒有出來,所以不知道多少錢,你們106年編的預算還是3億多元,表示你們把錢擺在那邊不去用。不去用的話,為什麼不繳庫?問題在這裡。

許主任庭禎:這個3億多元是因為……

蔣委員乃辛:如果你們有用,併決算辦理,我可以接受,可是你們沒有去用,問題在這裡。沒有用又不繳庫,擺在你們那邊,幹什麼?問題在這裡耶!

吳委員思瑤:主任,你要講清楚,你們的安全存量要多少?

許主任庭禎:至少要3億6,000萬元,因為我們一年的營業額……

吳委員思瑤:但是請你把這個3億多元的部分講清楚,你們有一個安全存量在那裡。

許主任庭禎:是。

吳委員思瑤:其實大家都不同意你們今年預計要少花,你剛剛雖然說可以預算併決算,但是你還是要正面地講一下,你要勇敢地在今年增加收購及典藏的部分,要用力花錢去買值得買的文物,你要講清楚這一塊。

主席:徵集文物是誰要負責的?

蔣委員乃辛:請問一下,為什麼安全存量要3億多元?

許主任庭禎:報告委員,106年度的營業額大概已經編了8億多元,在8億多元裡面,我們的成本及相關的費用一年要將近5億元,我們在周轉的時候大概也需要將近3億元,因為我們要產製這些存貨,也要有這些支出。

主席:現金流量、來來去去的周轉金要3億多元。

許主任庭禎:是。

蔣委員乃辛:你們一年花多少錢?

許主任庭禎:5億多元,包括成本及費用。

蔣委員乃辛:花5億多元,存量就要擺3億多元,你的財務怎麼學的?

許主任庭禎:還有包括採購這些……

蔣委員乃辛:財務運用是這樣子做的嗎?

主席:我請教你一個問題,除了剛剛你回答蔣委員有關周轉金要3億多元的部分,剛剛吳思瑤委員問你文物徵集的現金該具備的流量預計是多少?文物徵集是誰在做的?吳委員認為9,000多萬元是低估,太少了。

岩處長素芬:我們有提出標的,然後才開始進行我們的徵集,從預審、初審到複審……

吳委員思瑤:有沒有新的標的?要去找出標的啊。

岩處長素芬:是。

蘇委員巧慧:你剛剛好像有提到,去年還是前年有採購標的,花了多少錢?前次採購好像花了3.13億元,對不對?有標的才可以編預算,所以今年已經確定有標的的是9,000多萬元。你現在需要建立一個有3億元的安全庫,萬一碰到可遇不可求的標的突然在今年出現了,你就有像去年那樣的量,大概是3億元可以採購。你要講的就是這件事情嘛,這麼簡單的事情還講不清楚!

許主任庭禎:謝謝委員。

蘇委員巧慧:同不同意是一回事,但意思就是這樣,對不對?

主席:我們都覺得是很簡單的邏輯,可是他們說不出來。

蔣委員乃辛:你們正常的採購要花9,000多萬元,但是怕哪天突然出現3億多元的標的,所以要先存3億多元備用,天底下有這種事?為了不可預期的東西、超乎正常的東西,你們要存一筆這麼大的錢啊?

吳委員思瑤:抱歉,我插個話,應該說平常的採購會到2、3億元是合理的。

蔣委員乃辛:院長,我告訴你,你這個會計主任要換人了,沒有這種財務操作法的!如果真的發生這種狀況,故宮會找不到錢去處理嗎?如果你真的要買東西,會找不到錢處理嗎?

許主任庭禎:因為公務預算……

蔣委員乃辛:你們不要唬我了,我又不是第1天審預算。哪有正常採購只要花9,000萬元,然後準備3億多元,這根本就有問題!

吳委員思瑤:不好意思,我替他翻譯一下。今年編列9,800萬元,是因為確實他的標的就是如此,這是我剛才問了才知道,之前他們沒有積極去尋找標的,而目前最少要花9,800萬元去買已經物色好的文物。往年他們大概都準備2億多元、3億元打算去購買,所以並不是平常只有9,800萬元,然後放3億元在那裡。

蔣委員乃辛:所以要追究責任嘛,為什麼編預算的時候不好好編?

吳委員思瑤:要追究的是,為什麼他們今年標的物的尋找會這麼不積極?應該是這樣。

蔣委員乃辛:對,要追究責任。如果你先追究責任,我再同意要不要擺這麼多錢,對不對?

吳委員思瑤:可能今年沒有比較好的貨。

蔣委員乃辛:沒有這種道理,故宮又不是才成立1天,已經幾十年下來,還會……

鍾委員佳濱:我來講個笑話。阿拉斯加某小鎮有次發生火災,事後警方調查發現是消防栓凍結了所致,因此小鎮鎮議會決議,以後火災前3天要去檢查消防栓有沒有凍結。我們怎麼知道什麼時候發生火災?我們怎麼知道什麼時候有東西可以買?明年度有1件是9,800萬元,確定可以買。往年經常性的收購預算都在2、3億元之譜,所以維持2、3億元的水準,我可以接受,但未來實際購買的,請他們回報。不要再要求火災3天前檢查消防水管!

蔣委員乃辛:那就統統不要繳庫,統統保留在那邊就好了嘛。

主席:不行啦。

蔣委員乃辛:哪有這種道理的!

主席: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這個領域,我和黃國書委員比較熟,鍾佳濱的形容不對,火災不會自己找上門,但是古物兜售,人家是巴不得找你買。我覺得你講這句話,鍾佳濱委員用這個間接來辱罵委員,我覺得是不對的。

主席:沒有啦。

陳委員學聖:這本來就是啊!

主席:他沒有啦。

陳委員學聖:為什麼……你幹嘛呢?……

主席:陳學聖委員,他沒有辱罵你,你真的過度解釋了。

陳委員學聖:不是,這本來就是兩個……

鍾委員佳濱:這不是辱罵的問題……

陳委員學聖:這是兩個不一樣的比喻……

主席:沒有啦,陳學聖召委……

鍾委員佳濱:各自言辭表達……

主席:陳學聖召委,可以有各自的不同解讀,但是他剛剛沒有一個字是辱罵,所以你的解讀過度了啦。

陳委員學聖:不是,剛剛講的那句話是諷刺,聽得懂的人都知道是諷刺。鍾佳濱委員,性騷擾不是因為你講了沒事,是要看當事人有沒有感覺。我再講一次……

鍾委員佳濱:今天是性騷擾你嗎?

陳委員學聖:我剛剛感覺被諷刺到。

鍾委員佳濱:性騷擾你嗎?

陳委員學聖:是,我覺得被諷刺到。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審查預算。

剛剛第11案到第15案,大家討論了很多。現在我做個建議,看看各位是否同意。

有關「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項下「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部分,本席建議增列3,000萬元,不知大家意下如何?如果沒有意見,第11案到第15案就要求故宮增列3,000萬元。

吳委員思瑤:好。

主席:接下來處理第16案到第18案。

這幾案是針對「其他收入」項下的「其他雜項收入」部分。本席提案要求增列150萬元,黃國書委員及吳思瑤委員等也有提案,哪位要先來發言?

吳委員思瑤:我建議增列的數目很少,才20萬元。其實主要是你們的出版品,之前國書大哥也質詢過,我也關心過,出版品的庫存那麼多,初估市價可能近億。既然你們對自己的出版品有信心,希望能夠推廣給更多閱聽者、來故宮參訪的人,那麼我要求你們印製銷售的策略必須做調整,不是印好之後放在倉庫裡。

其次,我還是要正面要求你們,在實際的販售上多加一點行銷的用心,所以在原列110萬元的出版品刊物收入上,小小增列20萬元而已。其實這樣對你們很不好意思,你們應該可以賣得更多。請大家支持,謝謝。

主席:黃國書委員有沒有要說明?

黃委員國書:我建議增列的很少,才10萬元,主要是學人宿舍部分。本席認為學人宿舍沒有好好利用,可惜了。放在那裡快要變成閒置空間,對不對?所以在學人宿舍的清潔費收入部分增加10萬元,讓你們好好去思考如何去處理學人宿舍。

主席:本席也有提案。你們把研習活動的報名費也列在其他雜項收入。我要再次提出來,你們有很多場所的研習活動,需要檢討是否有合理收費。還有,過去很多人說,近幾年來你們的研習費用非常高,甚至文創的相關研習費用也是偏高的。所以我提出這個案子,希望你們能夠合理的檢討。另外,你們有很多庫存的存書,是不是應該要再檢討、調整,這部分黃國書委員也質詢過,還有酒的部分……

黃委員國書:現在還有1,000多瓶酒賣不出去,怎麼辦?要不要打折促銷?有6萬多元、2萬多元、3萬多元的酒,賣那麼貴……

林院長正儀:我們有思考增加銷售點……

黃委員國書:我看很難,6萬多元的酒誰會買?

主席:沒關係,國書委員,我們給他壓力,讓他們趕緊促銷。我建議增列100萬元,好不好?

黃委員國書:好,沒問題。

至於學人宿舍部分,你們真的要去思考。就我手邊的資料顯示,去年一年申請案件的次數只有4次,總共使用天數只有86天,太少了,多半的時間都沒有用。你們可能要去思考如何活化、再利用這個空間。我很客氣了,只增列10萬元,讓你們好好去思考。

主席:增列100萬元,你們沒問題的。

黃委員國書:好,就100萬元。

吳委員思瑤:黃委員的提案是增列10萬元,我的是20萬元,還有另一案是150萬元,混在一起增列100萬元。好……

主席:就折衷,增列100萬元好不好?就是「其他收入」項下「其他雜項收入」部分增列100萬元。

歲入部分的提案全部處理完畢。現在只剩下保留的第9案、第10案。請問各位同仁,要不要先處理保留的這2案?

柯委員志恩:你們可以這麼快列出來嗎?當初條列出來的資料滿多的……

主席:你先給他們機會,看能不能條列出來。

柯委員志恩:我覺得我們是不是繼續審查?

主席:你們還需要時間嗎?

林院長正儀:是,因為現在南院……

主席:好,那我再繼續給你們時間。第9案、第10案還是保留。

現在處理歲出部分的提案。

歲出部分第2款第6項的提案有第19案到第28案。徵求各位同仁的意見,我們是一起討論,還是一案一案來?一起討論好不好?就是整個第2款第6項的提案,從第19案到第28案一起討論。我們先請提案人說明。

首先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我提案的這個部分還是承襲過去的問題,大家可以看一下,故宮提出來的臨時人力、承攬人力,就是我們說的非典型人力有432人,已經達到預算員額83.56%,我覺得這部分有欠合理。我講這麼多,其實是覺得你們應該提供人力的配置,否則在勞動權益的保障和大家的觀感上─我覺得政府帶動非典型人力,不是很好的示範。這是我的提案所要強調的部分。這個預算故宮每一年都會提出來,委員們也每一年都針對這部分提出提案。沒有澈底解決的這部分,我覺得還是需要做一些凍結和刪減的動作。

主席:好,接下來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對這個案子,我個人是兩難。因為故宮確實需要這些人力,但是故宮又在壓榨這些人力。這裡面有很多是精通多國語言的人才,可是1個月才領2萬元出頭,再扣掉健保費真的是非常、非常辛苦。我們長期以來都希望故宮可以常態化,不要再繼續用這些派遣人力,然後壓榨他們。你們都沒有提出對策,今年又這樣提出預算來,我真不知道怎麼砍你們的預算。因為他們當中很多人也需要這份工作,故宮也需要這批人力,可是故宮都沒有對策。去年我們已經在談這個議題,當時民進黨籍委員都強力要求刪除預算,但我們保下來了,結果今年你們還是沒有對策。我第一個要問故宮,你有沒有對策?要怎麼長遠地對待這些優秀的人才?

第二個,對於大陸地區的旅費,我主張全數刪除或凍結,反正你們也去不了,你們也不想去,所以乾脆全部刪掉,好不好?

本席就這2個意見,謝謝。

主席:好。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故宮院長應該要想一想怎麼來處理、解決這一個區塊。如果你們真的需要人,員額編制應該要做調整。員額不調整,需求不能解決,然後專門用這種臨時的非典型人力,這要怎麼處理呢?你不能年年這樣下去啊!真的像學聖委員講的一樣,我們一砍預算,他們就失業了,然後故宮的人手又不夠了。到底要怎麼處理?不能一直這樣下去。

我們去年、前年審查預算的時候,都有討論到這個問題。當時我們就要求故宮做檢討,提出解決的辦法,可是直到現在,院長也換人了,新院長上任好像也是照舊而已,到底怎麼辦?故宮要給我們說明一下。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我的提案是第28案,關於派員出國計畫考察,主張凍結120萬元。為什麼這樣?我覺得是態度的問題。我調查資料發現,原來派員出國計畫的預算是218萬多元,105年派員出國計畫總共有12項,到9月底完成3項,就是說這12項裡面到9月底一共只完成了3項,可是有另外18項已經執行的計畫,根本不在預算書裡面。所以有計畫的案子沒有被執行,執行的項目又不在計畫當中。我不知道,實際的情形是不是就是我看到的資料這樣。如果是的話,那不是很荒謬嗎?其實我很客氣,提案只要求凍結120萬元,等到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我的提案也是針對大陸地區旅費和國外旅費。我們看到,105年的預算相較104年增加了1倍。故宮的說法是因為南院,所以出國旅費增加了。其實我們仔細去看就知道,不是每個會議南院、北院都同時派員去。這是第一點。

第二,和剛剛蘇委員說的一樣,預算編列的時候,往往寫好要去參加什麼會議、去哪個地方考察,可是實際上變化非常大,這讓立法院很難去監督。不過我更客氣,只要求凍結50萬元,希望在3個月內提出明年度的計畫。因為屆時你們應該一定確定了,到底要去哪些國家考察或是參加哪些國際會議。就是說,在3個月內提出確實的、整個國外考察的書面資料送委員會,然後才解除凍結。

主席: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有關出國考察這部分,我們3位委員的提案可以一起來考慮。

大家可以看一下,其實故宮這裡有規定,除非必要,3年之內無相同考察的計畫,可是實際上前3年內一同拜會的情形各有2件。你們南、北院是不是可以一起去?還有,包括推展新南向,思瑤最在乎的新南向,可是你們的考察通常都在歐美地區。

我個人認為,就這部分,簡單一點,我們3個人共同來討論,看要怎麼處理。我覺得這還是態度的問題,對不對?而且這部分真的可以做一些整合,很多地方不需要南、北院各派1個團,可以一起去,然後3年之內也不要重複。這個部分刪一下,我個人認為減列80萬元,其餘凍結,提出一個更好的方法後,我們才來解凍。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我個人希望看到故宮對新年度的出國旅費,不管是國際會議、出版品交流、策展、互相文物的借入借出,能夠有一個全新的規畫,包括回應本席每次的質詢,不要只重歐美、重東北亞或全部往中國跑,大家要能夠配合新南向。

這部分我沒有提案,不過我有連署。我個人主張先凍結,看多少的數額,等故宮拿出完整的書面、全新的擘畫之後,我們再來討論解凍的問題。基本上,我個人不反對你們出去交流。本來故宮就是台灣公眾外交最好的寶貝、最好的武器,要多走出去;但是走多遠、多廣,走的方向是什麼,是大家會關切的。所以我覺得用凍結的方式,請故宮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看起來大家的意見都一致,就是現在的計畫沒有辦法讓我們看到新氣象。大家都知道出國,其實研究人員去考察的費用是需要寬列,才有辦法做好研究。連機票錢有時候都不夠的話,到底這是什麼出國考察?所以我們都主張應該要有這個費用,可是看不到新氣象,我們沒有辦法接受。我們希望看到的就是比較不一樣的計畫,包括連去的地方都不一樣。所以我贊成剛剛講的,先凍結100萬元……

主席:不是減列嗎?

柯委員志恩:減啦。

蘇委員巧慧:剛剛思瑤和柯委員的態度又不一樣……

柯委員志恩:我覺得要凍結,不過這個經費上,我個人還是覺得應該可以減列80萬元。80萬元而已,我們替國家省一下錢啦。

主席:我建議一下。關於旅費,就是業務費項下包括國內旅費、大陸地區的旅費或國外旅費,本席提案在1,027萬8,000元的預算中,減列100萬元。剛剛大家都各有意見,是不是就照柯志恩委員的建議,減列80萬元,凍結……

柯委員志恩:這已經很少了,院長,你還要……

林院長正儀:不是啦,因為這個錢……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到底刪減的額度要多少,我尊重主席,但我還是要瞭解一些事情。為什麼赴大陸地區和赴國外地區的出國考察,到了決算的時候,每個計畫都變更了?為什麼?

我們看一下計畫。104年要去大陸陝西、甘肅、北京、貴州、上海、江蘇、浙江,後來所有計畫全部變更。國外的部分,歐洲都去了,包括意大利、荷蘭、法國,還有南非、美國、日本和印度,每個案子的計畫都變更,我不了解,我們在編列預算的時候其實是有年度計畫的,當時就設想好了,因為要執行這個計畫所以要編列這些預算,問題是到決算的時候完全都沒有按照當時的出國考察計畫,每一個計畫都是變更的,我們現在到底要刪多少才合理?或是都不要刪、預算都給你們也可以,但是請你們告訴我們會不會再變更?為什麼會變更呢?是因為計畫趕不上變化嗎?

主席:這就不符合我們預算法的……

黃委員國書:對啊!依預算法這些是有討論空間的。

林院長正儀:抱歉,因為出國旅費要先報一個計畫,是年度前的一個報告,那個計畫報上去以後由行政院核定,在核下來之後,包括變更了時間、日期、額度,這些全部都列為……

黃委員國書:要不然也要有一兩項相同,可是沒有一項是相同的,有嗎?

林院長正儀:因為班機班次的關係,就沒辦法……

黃委員國書:本席是提案減一半而已。

林院長正儀:目前出國有3大類,一個是參加國際會議;第二種是因為策展,必須要徵集文物,所以要先做研究;第三種就是押解文物去參加展覽,大致上就是這3類,有時候真的要看是哪裡借展,有些……

黃委員國書:照你們這樣講的話,其實也不必寫那麼多的出國計畫,只要寫一個就好了,因為沒有一個是跟原來的計畫一樣嘛!

林院長正儀:我請書畫處劉處長向委員說明。

劉處長芳如:跟委員報告,以去年為例,我們辦了一個「神筆丹青─郎世寧來華三百年特展」,當初是計劃跟北京故宮借器物類跟書畫類的文物,所以我們編列了6人次,但是跟北京故宮協商的結果,最後只有借了書畫類,所以我們把出國的人員減列為3位,剩餘的經費是拿去支援本院辦理貴州的文物特展。

黃委員國書:妳講的本席理解,所以計畫一定會變更就對了?

劉處長芳如:難免會遇到。

黃委員國書:不是難免,照妳這樣講,一定就會變更嘛!

劉處長芳如:是。

黃委員國書:沒關係,本席只是要讓你們知道,這樣在預算程序上可能會有一些問題,所以要給你們建議。

其次,按照故宮這樣的運作模式,不可能沒有臨時人員,一定要有臨時人員,但是在預算面會出現幾個問題。像本席看到,今年跟明年的人數都一樣,為什麼預算會不一樣呢?還有各個類別,譬如說今年105年一般行政用6個人,明年減少為5個,可是預算還是一樣。105年你們文物登錄的這個項目是10個人,明年增加為11個人,可是預算反而減少了,這是什麼道理呢?同樣的項目,人數不一樣了,可是預算還是一樣;有些是人數一樣,而預算卻不一樣,請你們說明一下。

林主任文益:跟委員報告,我們的臨時人員人數確實沒有增加,經費有多編了10萬1,000元,主要是因為去年基本工資調整了,調成時薪120元,基本工資月薪是2萬0,008元。

黃委員國書:你們文物登錄這個項目的人數明明增加了,可是預算為什麼會減少了?

林主任文益:因為我們臨時人員是按學歷分6級……

黃委員國書:問題就在這裡,所以你們用了比較便宜的派遣人力,是不是?

林主任文益:這是參考科技部按學歷分6級……

黃委員國書:好,本席只是想知道原因。

許主任庭禎:關於委員剛才問到的文物登錄部分,105年是10人,在106年是11人,金額之所以稍降,就是因為聘用臨時人員的部分有分比較低階的新進人員,如果年資累積的話就會增加薪水。因為有時候我們可能有重新聘用,人數可能會一樣或增加,可是進用的薪水不太一樣。

主席: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吳委員志揚:本席對這個部分並沒有提案,但是大家都有提到旅費的問題,本席有提出3個跟旅費有關係的提案,不知道會不會有什麼連動,第55案、第60案跟第68案這3個案子就是針對赴大陸地區的旅費部分。因為我們發現故宮上上下下都沒有很認真的依照你們自己的規定提出一些申請並獲得許可,所以你們的管理是很鬆散的,並沒有落實進出大陸相關的許可規定,之前你們的前院長更自己修改了赴大陸的規定,所以被大家所質疑。本席所提的3個案子雖然金額並不多,但是本席要求你們提出具體改善的書面報告,各凍結二分之一,但是本席不知道等一下進行到那邊的時候會怎麼處理,所以本席就先說明一下。

主席:好,因為第19案到第28案是預算科目裡面的大項,所以這裡處理的原則就是暫時根據我們討論出來的結論來做保留,因為後面還有一個細項,會跟後面細項的討論有連動,如果後面細項的討論跟這個大項的預算有相關或連動的話,我們最後就會併案來做成決議,好不好?

本席想徵求各位委員的同意,大家是不是可以針對第19案、第20案跟第21案有關臨時人員的部分提出建議?這是第一點。第二,就第22案到第28案有關旅費的部分大家要提出什麼樣的建議?剛才柯志恩委員有提出關於旅費的建議,有要求減列,蘇巧慧也有提出凍結的數字。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關於出國的費用,我個人的態度都很一致,就是不管是過去在議會、現在在中央,本席都鼓勵我們的公務機關要多出國進行交流,所以我對出國預算的態度也是數十年如一日,我都儘可能不去刪減,但是要看你的出國計畫是否確實符合國家政策、符合故宮的發展需要,所以本席認為對這個部分可以用凍結的方式來處理。本席有連署蘇巧慧委員所提的提案,看是要凍結100萬元或120萬元,在他們提出書面報告之後我們再來處理,因為在後續處理解凍案的時候我們才能看到他們具體的改善方案,好不好?本席覺得真的是凍結即可,因為故宮是我們公眾外交最好的工具,我個人認為刪減預算是不好的。

主席:黃國書委員的提案是減列5萬元、凍結25萬元,還有一個是減列70萬元、凍結150萬元。現作決議如下:業務費用有關「國內旅費」、「大陸地區旅費」、「國外旅費」項下凍結100萬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陳委員學聖:本席是提案「大陸地區旅費」全凍。

主席:我們到後面再來處理。

陳委員學聖:因為應該要對等,要用國立故宮的名義去,不能用台北故宮的名義去,如果不對等就不能去,好不好?

主席:本來不對等就不行了。

陳委員學聖:以前都有去,都是用台北故宮的名義去。

林院長正儀:那是現有的交流……

陳委員學聖:本席不管,就照這樣做。

主席:這個項下先凍結100萬元,至於有關「國外旅費」、「國內旅費」跟「大陸地區旅費」要不要凍,我們等一下處理到細目的時候再來討論。現在是「國內旅費」、「大陸地區旅費」、「國外旅費」1,227萬8,000元的這個預算項下凍結100萬元整,好不好?至於臨時人員的部分,因為大家沒有建議,好像還很難做決定,所以我們先保留好不好?

蔣委員乃辛:這個只是一個參考。

黃委員國書:臨時人員?

蔣委員乃辛:凍結100萬元……

主席:因為後面還有細目,稍後在看細目時,我們討論要怎麼凍結時會併案處理,現在是旅費部分總數凍結100萬元,臨時人員的部分先保留。

繼續處理第29案,第29案是一般行政,這是total的部分,我們先處理更細項的預算。

處理第30案,即人員維持的部分,這是柯委員志恩的提案,因為目前柯委員不在場,所以本案先保留,俟柯委員在場時再處理。處理第31案……

蔣委員乃辛:柯委員志恩的提案我可以幫他談,因為我是連署人。

主席:好。

蔣委員乃辛:106年預算員額為517人,包含職員、工友等人員,根據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之規定,其中72人是超額待精簡,這些人該怎麼辦?要怎麼處理?

林主任文益:目前故宮的駐警是57人、工友是15人,這已經列入行政院管制的對象,為了保障他們的工作權,我們是採溫和漸進退離的方式,我們會朝這個目標來努力。

蔣委員乃辛:所以遇缺不補?

林主任文益:是的。

蔣委員乃辛:讓他們自然退掉再來處理?

林主任文益:出缺就不補了。

蔣委員乃辛:現在到底人夠不夠?

林主任文益:不夠。

蔣委員乃辛:不精簡人也不夠?

林主任文益:是。

蔣委員乃辛:所以要用非典的?

林主任文益:是。

蔣委員乃辛:所以就回到剛才的問題。院長,你到底要怎麼處理這一塊?現在的編制是517人,實際進用多少人?

林主任文益:我們正式職員的員額一直在……

蔣委員乃辛:現在故宮實際進用多少人?預算員額是517人,實際進用多少人?

林主任文益:大概四百九十幾人。

蔣委員乃辛:預算編的是517人,實際進用是四百多人,到目前為止都沒有超過四百九十幾人?

林主任文益:現在的517人是包含駐警57人及工友15人。

蔣委員乃辛:實際進用多少人?

林主任文益:大概四百九十幾人。

蔣委員乃辛:104年是用多少人?也是四百九十幾人。103年呢?

林主任文益:少一點。

蔣委員乃辛:這517人一直沒有變?預算編的都沒有改變?

林主任文益:去年(104年)南院有增編80人。

蔣委員乃辛:在517人裡面嗎?

林主任文益:已經包括了。

蔣委員乃辛:所以104年是517人減掉南院的80人?

林主任文益:是。去年有五百二十幾人,因為我們只要有出缺,行政院馬上就把他精簡掉了,精簡到駐警57人、工友15人,總共72人。

蔣委員乃辛:第一,人員實際進用情況為何?照他剛剛這樣講的話,說實在的,我搞不清楚,你們應該把近3年來實際進用狀況提供給我們。第二,人力夠不夠?若不夠,你要怎麼檢討?減少非典?這個要怎麼處理?柯委員的提案是凍結5,000萬元,俟向委員會報告後再來處理。以現在來講,還有十幾個人沒進用。

林主任文益:在遴用當中,有內升外補還有考試分發。

蔣委員乃辛:104年還有十幾、二十人沒有進用。104年有進用人,103年也有進用人,可是每年都有20人沒有再進用,問題就在這裡。每個單位差不多是這樣,預算員額跟實際進用人員是有差距的,將來這些錢再繳庫,非典的部分不是用這個錢,而是用別的錢,不能用人事費,人事費的部分永遠要繳庫,每年都會繳庫。你們的人事費都有賸餘,因為非典的臨時人員都是用業務費用,不是用人事費用。

林院長正儀:關於人的部分,一方面有開缺時是用公務人員來補,另外南院是比較特殊,因為剛成立,所以南院那裡比較高階的研究人員,一方面要外補,也要有機會、有合適的人,他是比較偏向博物館的專業人力,所以會碰到這樣的困難,但是也不能不編,如果有合適的人選進來,那個經費還是會用到。

蔣委員乃辛:院長,在沒有南院的時候,故宮的人員編制是多少人?

林院長正儀:少80位。

蔣委員乃辛:有南院之後就另外加80位?

林院長正儀:是。

蔣委員乃辛:絕對不是從原來的人裡面騰出80位給南院?南院的部分是另外再加的80人?台北故宮原有的編制,現在用了多少人?南院的80人,你用了多少人?台北故宮非典的、約僱的、臨時人員用了多少?南故宮用了多少?

主席:蔣委員講的很有道理,柯委員的提案也不是沒有道理,所以本席建議就按照柯委員的提案,在人員維持項下凍結5,000萬元,然後用書面報告,把方才蔣委員所提的這些重點,包括非典的、替代人力的檢討報告,還有現在預算項下人員維持的部分,每年人事費用還會有賸餘繳庫的原因為何?沒有繳庫?方才蔣委員說還是有剩一、二十人。

蔣委員乃辛:一定有啊!請看預算中心的說法,各個單位差不多都有將近……

主席:沒關係,請你們針對蔣委員的這個問題提出詳細的書面報告。關於柯委員志恩這個提案,「人員維持」原列5億912萬6,000元,凍結5,000萬元加書面報告。

接下來是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從第31案至第53案,都是在這個預算科目項下,很多委員的提案是更細目的部分,所以本席建議大家一起提出來討論,稍後各位的提案要減多少、凍多少就一起處理。

張廖委員萬堅:關於蔡委員易餘的提案,何委員欣純有提案,我也可以加入提案,即第33案。這個跟我剛才的質疑是類似的,我們看到之前的歲入本來有一個一千多萬元,可能不只,即權利金的歲入財產,剛才我們審歲入時,變成只編了13萬4,000元,較上年度編列的1,000萬元,減列986萬元,剛才處長有來跟我說,是租金計算方式的問題,可是我覺得非常不合理,我也看不出這樣的說明,即使是了解,但是也非常不合理,因為我剛才算過,如果是按照公告地價的話,一平方米一年的租金大概只有八十幾元,聽說公告地價是一百七、八十元而已,如果乘以5%,一平方米一年的租金才七、八十元,這非常不合理,而且權利金是1%,如果你們的收入只編13萬4,000元,他的總收入就只有1,000多萬元,整年度的收入才1,000多萬元,我覺得這也很奇怪。當然我可能有弄不清楚的地方,但我覺得顯然是不合理的,這是從歲入面去檢視不合理;至於支出面,我們希望凍結2,000萬元,請他們進一步說明。

我的另一個提案是第35案,有關水電費的部分,剛才故宮南院在解釋其建築物的高度與體積,所以雖然面積比北院小,但耗能比較強。我記得我也提出過質詢,故宮南院的建築是綠建築,且得過獎,照理說應是節能減碳,但跟北院相比,南院比北院的面積小那麼多,卻比北院還耗能,表示當時審這個建築物的綠建築標章有問題,否則怎麼會蓋一個面積小、體積大、比原來的故宮北院還耗能的建築?這無法說服我。

林院長正儀:綠建築本身在認定上有九大評估指標,在電能方面,尤其日光常態這部分,它整個是玻璃帷幕挑高……

張廖委員萬堅:玻璃帷幕怎麼會是綠建築?這很奇怪。

林院長正儀:我請王處長說明。

張廖委員萬堅:我質詢時也知道有九項指標,但它還得獎。

王處長士聖:不是得獎,而是取得鑽石級綠建築的標章,這是最高等級。

張廖委員萬堅:最高等級卻較耗水電費,這個邏輯怎麼來的?

王處長士聖:九大評估指標中,所謂的節能是其中一項,還有其他很多項,譬如綠化的量、基地保水、水資源、廢棄物減量、垃圾改善、生物多樣性等,都是指標之一。在節能部分,因為它是玻璃帷幕,所以玻璃都是採用Low-E,可以適度降低紫外線對室內的影響。

張廖委員萬堅:我看你們今年1月到9月的支出,也不過是年度預算的2成多而已。

王處長士聖:關於我們前9個月的電費支出,因為營建署還有持續施工,所以前3個月的電費是用營建署那裡的籌建經費支付的。

張廖委員萬堅:他們支付了多少?是在哪個項下核銷的?

王處長士聖:在籌建經費底下。

張廖委員萬堅:是多少錢?

王處長士聖:就我所知,每個月電費的支付情況是將近300萬元左右。以南院而言,因為還有夏季用電,電費比平常高,假設以一個月300萬元來說,一年會用到3,600萬元。但是目前整個南院還有很多區域是沒有供電的,包含園區外面20公頃土地的用電、戶外燈光等,暫時都還沒有開放,一旦開放之後,我們現有跟台電契約容量的2,000瓩就會不足,應該增加到3,000瓩,如果每增加一個瓩,每個月大概會多支出20多萬元,這部分都要再算進去。因此整個用電量加上夏季用電,加上後面持續開放的部分,應該還需要相當的經費才行。

張廖委員萬堅:聽起來好像還不夠耶!

王處長士聖:夠啦!

陳委員學聖:支持張廖萬堅委員的意見,我本來是提案減列1,000萬元,現在支持他刪3成。

吳委員志揚:這部分我大概只有兩個案子,一個是比較一般性的,對於「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提案減列2,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這主要是對於整個故宮南院不滿意。故宮南院應該在105年3月完工,但搶在去年底就開幕,搶開幕的結果,造成常常漏水、電梯故障等,等於是故宮南院自己造成增加這些費用的,所以我大致的減了2,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有點懲罰性的,你們自己搞的飛機自己處理。

另外一個案子是關於水電費,大家知道,本席刪預算也算是很客氣的,連我都會提出來的,就是應該一定要刪的部分。南院的面積、規模、參訪人數都比北院少,電費居然比北院高,還說自己是綠建築,這是令人無法理解的。此外,1至9月的執行數只有全年度的4成,明顯有浮編嫌疑,本席提案刪減500萬元,算是最少的。

李委員麗芬:我的部分是關於「參加各項教育訓練費用」,這是特別針對院長,因為大家都知道整個故宮團隊其實目前還不是一個團隊,我希望院長能夠率主管及職員進行團體訓練,所以提案先凍20萬元,如果你們參加這樣的訓練結束後,就可以解凍。我希望院長可以跟各級主管有一個團隊訓練,可以嗎?

林院長正儀:時間可以斟酌。

主席:凍結20萬元已經算是很少的了。

李委員麗芬:凍結20萬元,你們還有30幾萬元可以運用。老實講,我是怕大家太忙,所以只寫了6個小時訓練課程,其實這個課程最好是兩天一夜。

主席:我們等一下一起處理。

蘇委員巧慧:我有兩個案子,分別為第40案及第42案,是基於同樣一個概念,第40案是關於「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下的資訊服務費,編列399萬元,比去年多了144萬元,增加幅度達56%。這些增加的費用是要用在數位電子總機及話機、光纖網路等租金費用,其實今年北院並沒有擴建計畫,南院也已經建好了,所以明年跟今年的規模應該一樣,為什麼電子總機及話機、光纖網路突然增加這麼大筆費用?

第42案是關於「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的物品部分,編列402萬元,比去年增加44萬元,基於同樣的道理,北院既沒有擴建,南院也已經好了,完全一樣的規模,為何要增加44萬元?這些費用看起來就是用在辦公場所及展場所需文具用品、紙張及電器材料等,但規模不是都一樣,為何要增加?你們增加了44萬元,我很客氣,只刪減35萬元而己。

主席:請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士聖:關於資訊服務費增列100多萬元,是因為我們在104年底開館試營運,105年的時候,這些話機是編在業務租金之中,106年則是直接放在科目項下,然後這個部分就改列科目,為資訊服務費的資訊操作維護費,南院設置以後一樣需要話機,加上南院的園區很大,就跟台北一樣,所以除了桌機以外,我們還會搭配二哥大,建置二哥大以後,南北兩院(嘉義和台北)就可以用分機直撥,不用再另外付通話費。

蘇委員巧慧:所以你的意思是在現有的規模,我原來講的也是規模,規模都不變,這144萬元要採購二哥大?

王處長士聖:對,這是已經採購的,如果不這樣,南北的聯繫……

蘇委員巧慧:144萬元是採購二哥大?

王處長士聖:是租金,不是採購,跟台北整合……

蘇委員巧慧:就是二哥大的租用。

王處長士聖:還有桌機的增置,因為剛蓋好時,所有辦公室都要配桌機,所以桌機是新建置的。

蘇委員巧慧:桌機不是在興建完成後就弄好了嗎?去年和今年應該是一樣的狀況啊!

王處長士聖:他們只把線路拉出來,話機必須由我們自己採購,這都會有電話租金產生,我們現在是跟台北整合,同樣使用中華電信的電話,系統整合後,可免除我們相互打電話還要支付額外的電話費,對整個的整合及費用的節省相當有幫助,希望委員能支持。

蘇委員巧慧:等一下請主席一起討論。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我的案子是第53案,請大家支持,因為已經要覈實處理這筆預算了。今年行政院的政策已經非常清楚,今年9月為符合年金改革政策目標,退休公務人員的三節慰問金,只有月退俸低於2萬5,000元的人才可以領取,其他就不再領取。我當初提案時,因為還沒有得到故宮內部的訊息,所以先凍結這筆年終慰問金的支出。現在我知道故宮的退休人員中,月退俸2萬5,000元以下的只有90人,換算之後,三節慰問金只需支出54萬元,是否如此,請故宮再明確說明。當初編預算的時候,還不知道行政院的線拉在多少,既然他們是覈實編列的,我們就覈實給預算,因此本席建議刪減91萬元,由145萬元減為54萬元,讓它達到覈實發放年終慰問金的標準,這個部分請教育委員會的委員一致支持。

主席:請高潞‧以用‧巴魕剌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的案子是第51案,發放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除了沒有法源依據以外,在職公教人員無法與退休退職人員一樣享有三節慰問金,也有違分配正義。另外,行政院計劃明年開始停發月退俸達2萬5,000元以上的退休公務員、退休教師及退休政務人員每年6,000元的三節慰問金,預估這個決策每年可為國庫節省8.7億元。此外,今年對每月收入只有2萬元上下的中低收入戶的相關預算比去年減少5%,這也跟新政府所標榜的分配正義有一點點差距,為讓社會大眾信服,建議減列145萬元。

主席:高潞.以用委員的提案是減列145萬2,000元。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有關水電、油料、文件紙張的預算,中央已訂定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6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目標就是要節能減碳,我們現在來逐一檢討。油料費方面,今年首長座車還是一樣,但是小客車和機車卻呈倍數成長,為什麼要那麼耗油?現在有故宮南院,我不知道這跟故宮南院有沒有關係?

林院長正儀:有關係。

黃委員國書:你們現在的用車數量、車牌編號都一樣,為什麼油料費會倍數增加?機車為什麼會倍數增加?機車不會從台北騎到嘉義吧?

林院長正儀:往年都編不夠,都是依照基本量編的,但現在情形比較特殊,一是南院的交通沒有那麼方便,沒有辦法接駁。

黃委員國書:這些機車都是原來在北院使用的,你現在說是南院的關係,機車有送到南院用嗎?

林院長正儀:南院也有。

黃委員國書:南院沒有吧?怎麼會從台北騎到嘉義?

林院長正儀:以警用機車為主。

黃委員國書:你們要小心,這可能有浮編喔!針對油料費的部分,我建議刪50萬元、凍結250萬元。

另外,你們每年都會編文康活動費,去年馮明珠前院長用文康活動費用招標辦了尾牙餐會,今年是不是也要用這種方式辦理?文康活動費一百多萬元,而且你們可能還要發包、招標,這不用檢討嗎?各單位都用文康活動的名義編列預算,實際上是吃吃喝喝,只差沒有請康樂隊來而已。新院長上任以後,故宮的文康活動總是要真的藝文一下吧?不要像以前一樣總是吃吃喝喝,辦尾牙餐會花掉就算了。其實,你們的文康活動就是吃飯、唱卡拉OK,去年馮明珠當院長的時候就是如此,結果今年還是照樣編列,今年編列的100萬元文康活動費到底要如何辦理、如何支出,可能要請你們說明,本席建議予以凍結。

吳委員思瑤:歡迎館際交流,來北美館看有史以來最精彩的台北雙年展,這也是很好的文康活動,請納入考量。

主席: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吳委員志揚:做一個附帶決議,最好的文康活動是到球場看中華職棒。

主席:兩位委員的建議都很好。

林院長正儀:我們規劃一下。

黃委員國書:參觀文化部辦的藝術博覽會最文康,如果要買畫,請自行處理。

此外,為了節能減碳,應該少紙化,但是印製年報、工作報告的費用還是增加,請故宮檢討,這個部分我建議刪減20萬元。

另外,你們每年都編列50萬元贈送貴賓禮品(文物複製品)的預算,但是在院長、副院長的特別費裡面,其實就有這筆預算了,你可不可以說明一下,兩者之間是不是有重複編列的問題?首長的特別費就有包括贈品的費用,你們兩個擇其一,好不好?

林院長正儀:故宮本身比較特殊,國際交流的部分很多,外國使節或是外賓一定會拜訪故宮,所以有很多國際禮儀上的需要。我們當然不會白白請他們……

黃委員國書:好,沒關係。

林院長正儀:有一些……

黃委員國書:這個跟特別費是一樣的嗎?

林院長正儀:不一樣。

黃委員國書:怎麼內容都一樣?

林院長正儀:特別費還有婚喪喜慶、鼓勵員工的各種費用,這個預算只有針對外賓的部分。透過跟外賓的交流,我們在國際借展等,有時候可以省好幾十萬歐元或英鎊……

黃委員國書:你的意思是特別費不夠支應贈送外賓的禮品,所以要編列禮品的費用嗎?

林院長正儀:故宮比較特殊一點,所有外賓都……

黃委員國書:我是想瞭解一下預算有沒有重複編列。

林院長正儀:沒有。

黃委員國書:另外,有關「房屋建築養護費」,現在庫存滯銷的故宮刊物置放空間還要花5層樓,那裡沒有做辦公用途,就是當倉庫,你們總是要用策略解決一下。

林院長正儀:我們有在檢討。

黃委員國書:這個預算我建議先凍結70萬元,金額很少,讓你們有機會來說明、報告。

林院長正儀:謝謝。

主席:好,還有其他委員有什麼意見或提案說明嗎?高潞委員剛剛有說明過了。我們來處理,各位委員有什麼建議?我個人提出建議,大家參酌看看,剛剛大家對於南院水電費寬列預算很有意見,張廖委員認為要減列30%,吳志揚委員表示要減列500萬元,陳學聖委員跟柯志恩委員主張減列1,000萬元。我建議在「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這個大科目的項下減列1,000萬元,其中包含吳志揚委員針對水電費提議的減列500萬元,其他的自行調整,好不好?至於三節慰問金跟文康活動費,我建議按照往例先保留到院會,各部會統一處理,就是統刪的部分。我再講一次,三節慰問金以及文康活動費以外,在「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刪減1,000萬元,其中包含水電費500萬元,其他科目由故宮自行調整。委員可以接受,謝謝各位委員支持。

我們還要回過頭來處理與第1目「一般行政」有關的第29案,凍結的部分,委員可以建議,我剛才認為已經減列、刪除了,所以讓故宮統一處理,因此就沒有處理凍結數。

吳委員思瑤:我希望你們依麗芬委員的建議,趕快跟大家互動一下。

主席:謝謝大家支持。回到第29案「一般行政」這個更大的科目項下,預算總數是7億748萬3,000元整,我提案減列348萬3,000元整,其餘凍結1/10。既然剛剛在「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已經減列1,000萬元,我認為不要減列了,但是建議酌凍。

黃委員國書:好啊。

主席:我建議凍結1/10……

許主任庭禎:這裡面含人事費。

主席:那凍結5,000萬元,然後提出書面報告,好不好?好,我再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整體的宣布一次,我們預算處理的結論是在整個「一般行政」項下,預算總數是7億748萬3,000元整,凍結5,000萬元,請故宮提供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在「一般行政」項下的「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減列1,000萬元,其中包含水電費的500萬元。柯志恩委員的提案是在人員維持的部分,原列數是5億912萬6,000元整,我們凍結5,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吳委員思瑤:我會議詢問一下,因為我是菜鳥,需要確認。我支持主席的處理方式,但是主席針對「一般行政」的裁示是凍結5,000萬元,然後後續交書面報告,我不清楚這個程序,因為後面有很多委員都有各自提案凍結,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那是在這5,000萬元的大項目之下凍結,針對每一位委員提出的要求,故宮都要交書面報告嗎?

主席:他們都會給你們書面的回答。

吳委員思瑤:那就是統包,每一位委員凍結的數目可能不一樣,但是在這5,000萬元的天花板下面,每一個都要提出書面報告,我做個確認,是這樣子嗎?

主席:好,對。

吳委員思瑤:謝謝。只要有一個不滿意,5,000萬元就可以不通過。

主席:對。

吳委員思瑤:這個是重點。

主席:我們剛剛的凍結數都是在統包的概念之下,個別委員提案要求說明的部分,請故宮針對他們的提案,提供詳細的書面回答。

黃委員國書:那故宮真的有壓力喔。

主席:就是要給故宮壓力啊。另外,柯委員是凍結5,000萬元。

許主任庭禎:這個大科目7億元裡面,……5,000萬元,人事費的部分也凍結5,000萬元,total是5,000萬元?

主席:沒有,是2個5,000萬元,而且要提出書面報告。

黃委員國書:是凍結5,000萬元。

主席:是個別凍結5,000萬元。

黃委員國書:是凍結2個5,000萬元,我的才凍結2,000萬元,所以那個比我的天花板還要高,所以我沒有講話。

主席:總數已經凍結1億元了。

張廖委員萬堅:委員個別提議凍結的……

主席:委員個別提出凍結的部分,請故宮針對每個委員提出凍結的要求,提供詳細的說明。

黃委員國書:對啦,欣純主席說的是凍結一個大水庫啦,各委員都有一點要求,請故宮個別去說明,然後一起解凍。

主席:是。

張廖委員萬堅:那個……

主席:那個有處理啦,你的水電費就是刪減500萬元。

張廖委員萬堅:那我的案子可不可以自己……

蔣委員乃辛:那我的第31案有沒有處理?

主席:有,就整個以大水庫理論處理了。好了啦,宣告就好了啦。

黃委員國書:你出去回來就變成大水庫了。

蔣委員乃辛:因為有人打電話給我……

主席:接下來處理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的部分,第54案是本席提出的,1.2.3.的原列數是4,482萬9,000元整,我提案減列300萬元,其餘凍結1/10,故宮要不要說明一下?

現在併案處理與第2目有關的第54案到第60案,先請各位委員發言。

吳委員志揚:關於我的提案,我剛才已經說過,只要是赴大陸的旅費,就凍結一半。

主席:關於赴大陸地區的旅費,我們剛剛是在總數內凍結100萬元,但是吳委員在細項中指定對赴大陸地區的旅費凍結二分之一,請故宮說明。

林院長正儀:關於赴大陸地區的部分,自我就任以後,我們赴大陸必須同時附上申請單,回來之後,相關單位也會盯著,催促一定要繳交工作報表的報告。以前沒有這些資料是因為消費合作社人員往返大陸提出的相關資料放在人事或政風單位,但是目前都有這些資料。105年度至今,凡出國赴大陸地區者,前往時一定都要提出申請表,回來後也一定都要繳交報告單,這個部分已經都有一套標準作業程序,現在已經完全改善,再沒有以前的那種狀況。請吳委員幫忙,這個部分不要凍結。

吳委員志揚:這個提案還提及馮前院長一事,其中過程讓我們非常不滿意,這件事情接著要如何處理?關於調查過程,你們曾經來函表示查不出為何那個公文會流出,記不記得這件事情?你們應該再查,一定查得出。這是明年的預算,你們應該還有時間讓本委員會的委員了解到你們針對這個部分的內控有做得更完整。我還是覺得這要凍結二分之一。

主席: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不好意思,我要接續吳委員的問題。關於前院長馮明珠到大陸任顧問一事,我想求證一下,前些日陸委會副主委曾經向我表示,馮明珠前院長任職義務職的顧問沒有違法。如果他沒有違法,而你們過去的發言涉及到傷害人家名譽的話,是否要道歉?

黃委員國書:有嗎?他們有發言……

陳委員學聖:有,他們說要清查人家……

林院長正儀:我也不清楚這件事情有沒有違法,不過,我們已經函請陸委會說明這件事情有無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的成員或職務。因為目前尚未開會,所以……

陳委員學聖:陸委會邱副主委已經和我談過了,他表示,目前他任職的這種職務沒有違法。我只是要和院長說,故宮不要都是冤冤相報,前任院長剛走,就被清算鬥爭,我不喜歡這種文化。如果馮前院長真沒有違法的情形,你們一定要還人家一個清白,我只有這一個要求,可以嗎?

林院長正儀:這件事情要開會……

陳委員學聖:陸委會已經和我談過,等到他們發出正式公文給你們時,如果人家的任職真沒有違法,你們不要再批判人家,好不好?我只有這一個要求。

林院長正儀:我們也沒有一直……

陳委員學聖:他有違法的話,就依法嚴辦。

黃委員國書:你要連這句話一起說才完整。

陳委員學聖:陸委會邱副院長和我談過,一年前陸委會曾經行文各單位,指出可以擔任的顧問職,而馮明珠前院長擔任的職務並未在這個部分,所以如果他們正式函文你們之後,人家真沒有違法的話,希望你們要還人家清白,好不好?

林院長正儀:我們依法辦理。

陳委員學聖:如果人家真沒有違法,你們要還人家清白,但是如果他真有違法,你們辦理,我會處理。

主席:罵是我在罵,怎麼會是他們在罵……

陳委員學聖:有啦!你們要不要調出當時的資料?真的有。

黃委員國書:……怎麼罵?

陳委員學聖:指他配合大陸、洩密、賣台等等,這些都有。

主席:就我知道,林院長沒有罵馮前院長……

陳委員學聖:你們罵他都不辦理,他就說會遵照辦理、嚴辦。

主席:他遵照是要進行調查、依法辦理。

陳委員學聖:沒有關係,我剛剛說過,針對幾個議題,我會追到底,這是其中之一。

主席:沒有關係,這件事情就是追到底,依法辦理。流言追追追,這就是流言。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請問106年「03器物展覽」的預算要辦理何項展覽?

余處長佩瑾:器物處明年預備推出兩項特展,一項是展覽清宮傳世的珠寶服飾和周邊民族的關係,另一項是明朝永樂瓷器特展,我們針對每一項展覽編列的預算是200萬元,而明年共計編列兩項展覽的預算。

蔣委員乃辛:你們並未在預算書上列出要做的事項,你有和柯委員說明過嗎?

余處長佩瑾:我還沒有機會,我可以在這裡……

蔣委員乃辛:對呀!你都沒有和他說明,就編列展覽需要的相關經費,請問這個經費如何編法?

余處長佩瑾:我們的展覽必須今年編列預算明年推出展覽,譬如明年的清宮傳世珠寶服飾和周邊民族的關係特展預計於3月底推出,明朝永樂瓷器展則要在5月底推出,這些預算一定要先編列;像是明年3月推出的展覽,我們今年年底就要編寫採購招標案,這樣才會來得及。

蔣委員乃辛:你要和柯委員說明。

余處長佩瑾:是。

蔣委員乃辛:今年「03書畫展覽」的預算比去年增加259萬9,000元,將近260萬元,為何這筆預算要增加?

劉處長芳如:我們明年在原本的陳列櫃要推出兩項專題策展,這個部分的預算沒有增編,和今年一樣;除此之外,明年我們還增加2項特展,分別在一樓的105、107二間特展室,這些陳列室是3個處共同使用的,而陳列室因為前述特展需要增加臨時展櫃,所以增編預算;這2個特別的展覽分別是傅狷夫家族捐贈的文物特展和于右任的書法特展,都是為肯定當代書畫家的藝術成就而推出的展覽。以上報告。

蔣委員乃辛:南院文物管理研究經費在105年編列約820萬元,今年則編列約5,292萬元,怎麼會超出這麼多?

王處長士聖:今年度所有展示的工程是以104年的籌建經費完成,但是從今年開始的所有換展便需要編列預算處理,換展會涉及整個展廳的展示設計、裝修和展櫃的變動,這些都會同時進行,也都需要經費,所以106年有新展展出時,都需要經費,這些都是必要費用。

蔣委員乃辛:處長,為何你不事先告訴我們,對不對?

王處長士聖:委員,這是我的錯。

蔣委員乃辛:這應該事先告訴我們。請你們以書面告知我們這個詳細原因,好不好?

陳委員學聖:主席,現在可以談到「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嗎?還沒有嘛!

主席:沒有關係,你儘量問。

陳委員學聖:現在可以談到了嗎?

主席:剛剛是蔣乃辛委員提到的。

對不起,我剛剛是宣告到第60案。現在不要再提之後的提案,因為今天的會議時間是到5時30分,所以到時我們再看處理到哪一案,今天就處理到那一案,其餘提案再擇期……

陳委員學聖:第60案以後的故宮南院部分可以問嗎?

主席:不要啦!下次啦!

蔣委員乃辛:我們就處理到第60案以前。

主席:是。

黃委員國書:我的第57案不曉得跟故宮南院有沒有關係,即器物管理研究及展覽項下的器物管理經費,105年編了200多萬元,今年編列400多萬元,較去年增加了100多萬元,但兩年計畫的內容和預期的效果卻是完全一樣的,既然如此,為何會增加100多萬?

林院長正儀:這是北部的部分,因為原來只有一個展,明年度會策劃兩個主題展,所以增加了一些經費。

黃委員國書:是增加主題展、特展的關係嗎?

余處長佩瑾:今年因為器物處承辦了法國、美國及日本的出國借展,所以我們今年的特展只編列1項玻璃器特展的費用,明年則是編列兩項特展的費用,每項金額200萬元,加起來就是400萬元。

黃委員國書:所以明年會有兩個特展?

余處長佩瑾:是,3月及5月推出。

黃委員國書:今年幾個特展?

余處長佩瑾:1個,因為今年承辦法國、美國及日本的出國借展。

黃委員國書:表示明年增加1個特展,所以才會增加200萬元。

余處長佩瑾:對,會增加200萬元的展覽製作費用。

黃委員國書:能否把明年兩項特展的計畫提供給我們?

余處長佩瑾:好,沒問題。

黃委員國書:我實在太想了解了,因為故宮的特展實在太好看了,我知道你們很用心,但問題是每年特展的計畫目標是什麼呢?像我有看過故宮的陳澄波特展,令人相當驚喜,所以我們想知道未來的特展計畫會是什麼東西。

余處長佩瑾:我們器物處大概會把每3年的展覽做一次的討論,也就是會有一個預期的計畫,像明年的展覽大綱已經出來了,但是後年則是有展覽的方向,真正的大綱還沒有出來。

黃委員國書:所以增加的預算就是為了要增加特展。

余處長佩瑾:是。

黃委員國書:所以要說明清楚。

余處長佩瑾:好。

黃委員國書:這筆預算我願意支持。

主席:委員有無其他意見?因為會議時間是到下午5時30分,我建議今天就處理到第60案,其他尚未處理及保留的提案,另擇期處理。

第54案至第60案,除了我提的減列之外,其他都是提凍結,而吳志揚委員提的兩個案子,有關於大陸地區旅費均凍結二分之一的部分,就併入之前凍結100萬元的旅費裡面,就是包括吳志揚委員這兩案的凍結數,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其餘的部分,因為總金額是4,482萬9,000元,所以就整個凍800萬元,加上書面報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吳思瑤委員建議第54案至第60案凍500萬元,加上書面報告;吳志揚委員的兩個案子,就是大陸地區旅費分別凍結二分之一的部分,就併到方才凍結的100萬元旅費當中,也就是必須包含吳志揚委員這兩個案子的建議。

蔣委員乃辛:全部凍500萬元,裡面包含吳思瑤委員的200萬元,表示其他人再去分剩下的300萬元?

主席:他沒有堅持要包含他的200萬元。

吳委員思瑤:我沒有說要凍,而是主席本來說凍800萬元,我建議改凍500萬元。

蔣委員乃辛:但中間有你的200萬元,那我們就沒有什麼空間可以凍啦!

主席:吳思瑤委員沒有提案啦!

吳委員思瑤:這裡沒有我的案子。

蔣委員乃辛:那出國的部分呢?

主席:之前不是凍100萬元旅費嗎?這還要包括吳志揚委員的兩個提案的凍結數。

蔣委員乃辛:有包括柯志恩委員提的案子?

主席:有包括。

因為距離5點半只剩下4分鐘,今天的協商就到此為止,我們下次再處理其他的凍結案、保留案及預算案。

(協商結束)

主席:今日下午議程作如下決議:繼續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6案,其中除了第()案、第()案另定期繼續處理外,其餘皆處理完畢,請依處理結果提報院會。

有關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預算案一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做為決議,列入紀錄,未及審查部分另定期繼續審理。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報告委員會,今日下午的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

休息(17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