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16時31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
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延長會議時間,請宣讀提案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12月27日(週二)之會議時間,因議事未畢,擬請院會同意延長時間,延長至晚上9時,並請本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吳秉叡 劉世芳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案作以下宣告:「本日會議延長至晚上9時,同時不處理臨時提案。」
繼續處理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主管非營業部分,處理第1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國民黨黨團提案:
有鑑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計有三軍軍官俱樂部等6個作業單位,提供國軍官兵暨眷屬等特定對象住宿、餐飲及擊球等服務,其中三軍軍官俱樂部、陸軍聯誼廳及海軍四海一家餐廳部提供餐飲服務,海軍四海一家住宿部及空軍官兵活動中心提供住宿服務,左營及清泉崗高爾夫球場提供擊球服務。經審計部查核,其成本管控欠佳,服務品質亦待提升,又部分設施委商經營,未按實際使用面積簽訂合約,短計土地使用費,經營管理亟待強化。爰提案減列「管理及總務費用」預算編列1,260萬7,000元所列「公共關係費」1,000萬7千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馬文君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王委員定宇聲明對方才所有表決結果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4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吳委員秉叡及陳委員素月聲明方才表決結果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處理第2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國民黨黨團提案:
有鑑於國防部軍備局生製中心所屬302廠,雖為國有民營之形式,然因人事費提高,產能過低,致使國軍軍被服補給困難,209廠迄今仍以用國防部公務預算支用維持經營,有違體制,爰提案減列「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預算編列6億1,862萬3,000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馬文君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陳委員明文聲明從今日表決開始至現在,均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張委員麗善聲明所有表決均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3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3、國民黨黨團提案: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105年度各事業明細資料「生產事業─人員費用彙計表」,生產事業105年度預計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管理作業要點進用聘僱人力1,091人,並以「一般服務費」編列渠等人員人事費用8億3,788萬8千元;該事業105年度進用人數雖較104年度減列25人,然所編經費卻增加121萬7千元。按105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四、(七)點規定:「各機關聘僱人員,應確實基於專業性、技術性、研究生或臨時性業務需求進用;另應核實檢討已進用之聘僱人員所辦理業務是否屬聘僱計畫所定業務。如聘僱計畫所定業務已結束,應即檢討減列。」,爰提案全數刪列。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徐委員榛蔚聲明方才表決結果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4、國民黨黨團提案:
有鑑於營業基金及作業基金應積極開源節流,本企業化經營原則,積極開源節流、設法提高產銷業務量,以使增加收入,抑或降低成本費用,乃作業基金為之經營原則,衡諸基金所屬302廠,雖為國有民營之形式,然因人事費過高,產能過低,致使承商接因虧損而無以為繼;209廠則因政策之故,迄今仍以國防部公務預算維持經營,有違體制。而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直接材料人工及製造費用」(所列「用人費用」,)共計86億6萬2千元,其「直接人工」與「間接費用」均係為基金聘僱人員之人事費,恐有巧立名目,重複編列之虞,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減列80億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馬文君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5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5、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人,鑑於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105年度預算『材料及用品費』科目預算金額6,919,913千元,有鑑於政府財政日益困窘,加以前年度決算數5,299,472千元,計新台幣刪減10%,是否有當,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賴士葆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7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7、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人,鑑於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105年度預算『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科目預算金額118,267千元,有鑑於政府財政日益困窘,加以前年度決算數66,295千元,爰提案刪減40計新台幣47,306千元,是否有當,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賴士葆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9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9、國民黨黨團提案:
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105年度預算「製成品銷貨成本」科目預算金額8,404,886千元,有鑑於政府財政日益困窘,且上一年度決算數6,966,352千元,爰提案刪減20%後,再行凍結30%,待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費鴻泰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0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0、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人,鑑於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105年度預算『出租資產成本』科目預算金額5,253千元,有鑑於政府財政日益困窘,加以前年度決算數4,048千元,爰提案刪減20%計新台幣1,051千元,是否有當,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賴士葆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5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5、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人,鑑於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項下「勞務成本」項下105年度預算服務成本「材料及用品費」科目預算金額61,112千元,有鑑於政府財政日益困窘,加以前年度決算數56,840千元,爰提案刪減10%計新台幣6,111千元,是否有當,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賴士葆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9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9、國民黨黨團提案:
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福利及文教事業】105年度預算「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科目預算金額1,053千元,有鑑於政府財政日益困窘,且上一年度決算數285千元,爰提案刪減30%後再行凍結50%,待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費鴻泰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3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34、國民黨黨團提案:
國軍生產及服務基金副供事業105年度旅運費編列5,369萬9千元,與104年度預算5,011萬7千元相較,計增358萬2千元,增幅7.15%,若與103年度決算數4,458萬6千元相較,則增911萬3千元,增幅更達20.44%。惟查副供事業105年度預計業務收入較上年度減少逾1成,旅運費不減反增,顯有違撙節原則。爰此,建議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副供事業旅運費原列5,369萬9千元,減列1,0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江啟臣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在場委員53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曾銘宗 徐榛蔚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43A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43A、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內6個事業之業務性質各異,且各事業營運係自給自足、自負盈虧,當宜依預算法及編製辦法有關規定,個別編列該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表達各自營運計畫及預算內容,要求國防部自下年度起確實按事業別分別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另生產事業、服務事業、福利及文教事業允應比照醫療事業辦理,俾利預算審議。
說明:
一、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1條規定,該基金係「為辦理軍品研發及生產,提升醫學教育及研究,提供國軍與民眾醫療及官兵服務,推展國軍福利及文教,提倡軍人儲蓄,落實國軍副食供應等作業」所設置,內含生產、醫療、服務、福利及文教、軍人儲蓄與副供等6個事業。
二、依105年度該基金預算書中就其組織概況之說明,該基金「以國防部為主管機關,依業務特性採集中管理、分層負責方式,責成本部軍備局(負責生產事業)、軍醫局(負責醫療事業)、主計局(負責服務事業及軍人儲蓄事業)、政治作戰局(負責福利及文教事業)及後次室(負責副供事業)等相關機構設立事業管理機構」辦理上述6個事業。該基金各事業業務性質各異,且分設有管理機構,足顯其營運係各自獨立,各負盈虧責任。
三、依預算法第89條規定:「附屬單位預算中,營業基金以外其他特種基金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為由庫撥補額或應繳庫額,但其作業賸餘或公積撥充基金額,不在此限,其預算之編製、審議及執行,除信託基金依其所定條件外,凡為餘絀及成本計算者,準用營業基金之規定。」同法第41條第2項又規定:「各國營事業機關所屬各部門或投資經營之其他事業,其資金獨立自行計算盈虧者,應附送各該部門或事業之分預算。」另依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以下簡稱「編製辦法」)第6條第5款規定:「各基金所屬基金應編製分預算,併入各該基金附屬單位預算表達。」該基金下轄6個不同業務性質之事業,且各有其管理機構並自負盈虧,當視各事業為其所屬基金並依上揭預算法及編製辦法規定編製分預算,併入該基金附屬單位預算表達,以明各事業個別營運計畫與預算編列明細。
四、現行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之編製,係將下轄6個事業彙計表達,雖在最後附列各事業之收支預計表、餘絀撥補預計表、現金流量預計表及預計平衡表,惟仍無法瞭解各事業個別營運計畫與預算編列明細。為此,國防部另行編印「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各事業明細資料」提供參閱,其內容即比照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之編製格式,按各事業別分別表達。但此種作法,顯不符預算法第20條及前揭編製辦法就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所規定:「單位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內,依機關別或基金別所編之各預算,……」、「併入各該基金附屬單位預算表達」。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淑華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4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44、國民黨黨團提案:
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惟依預算法第52條第1項規定及司法院釋字第419號解釋理由書旨意,未遵照本院審查該基金預算案所通過決議辦理,恐於法有悖。該基金內6個事業之業務性質各異,且各事業營運係自給自足、自負盈虧,當宜依預算法及編製辦法有關規定,個別編列該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表達各自營運計畫及預算內容,請確實依本院決議辦理。國防部內部應檢討失職人員及改善原因報院備查。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黃昭順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4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51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51、國民黨黨團提案:
該基金105年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業務費用」項下之「一般服務費」科目,新增編列「文化資產活化經營與維管費」3,132萬元,係為辦理臺北市「黎玉璽散戶」等4處具眷村保存價值之文化性資產活化促參專案管理技術服務採購案所需費用,惟其中高雄市「樂群村」迄104年9月底止仍未完成該事前評估規劃案之招商作業。據該基金說明,「文化園區整體規劃(期程12個月)……原預劃於104年5月開標,惟配合高雄市政府調查研究期程,暫無法於本(104)年度執行,……。」意即高雄市「樂群村」於104年度內將不辦理資產活化之事前評估規劃,原計畫於105年度據該評估規劃結果辦理之後續促參委託管理技術服務採購顯已無法執行,其為該處眷村文化資產編列之522萬元「文化資產活化經營與維管費」允無必要。爰提案減列522萬元以避免預算浪費。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惠美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52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52、國民黨黨團提案:
該基金105年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業務費用」項下之「一般服務費」科目,新增編列「文化資產活化經營與維管費」3,132萬元,係為辦理臺北市「黎玉璽散戶」等4處具眷村保存價值之文化性資產活化促參專案管理技術服務採購案所需費用,惟其中高雄市「樂群村」迄104年9月底止仍未完成該事前評估規劃案之招商作業。據該基金說明,「文化園區整體規劃(期程12個月)……原預劃於104年5月開標,惟配合高雄市政府調查研究期程,暫無法於本(104)年度執行,……。」意即高雄市「樂群村」於104年度內將不辦理資產活化之事前評估規劃,原計畫於105年度據該評估規劃結果辦理之後續促參委託管理技術服務採購顯已無法執行,其為該處眷村文化資產編列之522萬元「文化資產活化經營與維管費」允無必要。爰提案減列522萬元以避免預算浪費。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顏寬恒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55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55、國民黨黨團提案:
(刪除)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630千元(及凍結)同費用4,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管理及總務費用明細表中「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4,960千元,其中增加眷村文化資產整體發展評估規劃費4,480千元,未見詳細說明;另相較於103年度業務宣導費決算數為412千元,增加4,068千元,增幅達1,203.88%,於詳實向立法院說明執行計畫前,凍結4,000千元。
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明細表中「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編列10萬元」,較於103年度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用決算數為33千元,增加68千元,增幅達303%,尤該基金101年度至105年度均短絀,應詳實編列,故刪除50千元。
三、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明細表中「服務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預算編列60萬元,較於103年度修理保養與保固費決算數為180千元,增加420千元,增幅達333%,尤該基金101年度至105年度均短絀,應詳實編列,故刪除400千元。
四、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明細表中「租金與利息─交通及運輸設備租金」預算編列23萬元,較於103年度修理保養與保固費決算數為12千元,增加188千元,增幅達1666%,尤該基金101年度至105年度均短絀,應詳實編列,故刪除180千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60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60、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人,鑑於國防部主管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105年度預算『博愛專案計畫』科目預算金額1,263,869千元,有鑑於政府財政日益困窘,為求撙節支出,爰提案刪減20%計新台幣252,774千元,是否有當,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賴士葆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62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62、國民黨黨團提案:
有鑑於國防部「老舊營舍整建計畫」預算編列30億2,100萬元,係將小營區歸併大營區,所餘土地配合地方發展及國家政經建設釋出,將營區騰讓之得款,專款專用辦理老舊營舍整建工作。配合行政院近年專案核定不適用營地納入基金財源之數量逐年增多,營改基金近年編列之老舊營舍整建計畫預算逐年攀升,然預算執行狀況卻明顯不佳,103年度預算執行率僅58.31%,預算保留數8億7,159萬7千元為近年新高,除預算執行力顯待加強外,亦顯該基金未衡酌執行能力覈實編列預算,允有未當;又該基金部分整建計畫自100年度執行迄今,工程進度尚不及20%,前置作業顯欠周延,爰提案減列20億2,1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馬文君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65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65、國民黨黨團提案:
營改基金105年度預算案中,就「老舊營舍整建計畫」編列30億2,100萬元,較104年度之22億2,053萬3千元,增加8億0,046萬7千元,增加幅度達36.05%;然該基金編列老舊營舍整建預算雖逐年攀升,101年度預算數僅7億餘元、102年度至104年度預算達13.2億元、14.8億元及22.2億元,105年度更高達30.2億元。但該項計畫各年度執行績效卻有待加強,101年度可支用預算執行率雖達73.65%,然自此逐年降低,102年度為64.68%,103年度則僅58.31%;各年度預算執行狀況欠佳,致各年度決算保留金額居高不下。為避免預算編列浮濫,爰提案減列8億0,046萬7千元以衡酌執行能力覈實編列預算。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惠美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66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66、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人,鑑於國防部主管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105年度預算『老舊營舍整建計畫』科目預算金額3,021,000千元,有鑑於政府財政日益困窘,為求撙節支出,加以前年度決算數1,139,902千元,本年度大幅成長265%,爰提案刪減40計新台幣1,208,400千元,是否有當,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賴士葆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67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67、國民黨黨團提案:
有鑑於「基金用途─老舊營舍整建計畫」,主要執行第一至第五作戰區之老舊營區改建所需經費,然98-102年度可支用預算執行率分別44.9%、35.32%、19.68%、65.64%、61.07%、,均未及七成,執行績效欠佳,先前經委員會決議要求應積極研擬改善之道,並釐清相關疏失。後續辦理情況未見詳細說明,105年度「老舊營舍整建計畫」之預算為3,021,000千元,較104年同項目預算為2,220,533千元,增幅達800,467千元,故基於撙節原則,刪除5000,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曾銘宗
連署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69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69、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人,鑑於國防部主管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105年度預算『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科目預算金額537,000千元,有鑑於政府財政日益困窘,為求撙節支出,爰提案刪減20%計新台幣107,400千元,是否有當,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賴士葆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71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71、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人,鑑於國防部主管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105年度預算『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科目預算金額30,091千元,有鑑於政府財政日益困窘,為求樽節支出,爰提案刪減20%計新台幣6,018千元,是否有當,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賴士葆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82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82、國民黨黨團提案:
一、安置基金102年度、103年度及截至104年度8月底處理被占用土地面積為1萬5,433平方公尺、1萬4,472平方公尺及5,975平方公尺,處理比率僅4.71%、4.62%及1.93%,進度明顯不符財政部所訂年度處理目標。
二、另該基金截至104年8月底,被占用土地已達114筆,面積30萬3千餘平方公尺,遠超過99年底被占用之48筆、5萬1千餘平方公尺,因此安置基金各農場經管土地被占用情形嚴重。
三、為督促安置基金更積極管理各農場土地被占用情形,建議刪減「服務費用」10%,科目自行調整,並凍結10%,待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改進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徐榛蔚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8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84、國民黨黨團提案:
查退輔會職訓中心自行辦理之訓練,所耗經費較委外辦理為高,然訓後就業人數與就業率均低於委外辦理訓練,不符成本效益原則,爰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05年度預算案於「其他業務費用」科目項下,編列「安置基金管理會」為辦理榮民職業介紹計畫、榮民職業訓練計畫及農場安置計畫等所需費用」1億7,428萬1千元,減列50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江啟臣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86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86、國民黨黨團提案:
福壽山農場附屬單位預算105年度預算編列「業務成本與費用」179,444千元,相較103年度決算數171,142千元整,增加8,302千元,亦較104年度預算編列155,553千元,增加23,891千元。惟其業務收入僅增加1,669千元,顯示其業務量未隨其業務成本與費用增加而成長,成效不彰。爰此,建議「業務成本與費用」減列3,000千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89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89、國民黨黨團提案:
蔡英文政府之外交政策主張新南向政策,退輔會安置基金亦應配合政府政策,爰要求退輔會所屬之各農場自106年起不得編列赴大陸地區推展業務之計畫及旅費,審計部應加強查核相關旅費,避免與政府施政方針不合。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3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92案,請宣讀親民黨黨團提案。
92、親民黨黨團提案:
退輔會成立之目的在於「服務、照顧對國家著有貢獻的榮民,並肩負著情感、道義責任的專責機關,主要職司退除役官兵之就學就業、職業訓練、就醫保健、就養養護及服務照顧等工作。」應包含整體之政策規劃,及國家照顧榮民資源之調配執行之義務。然現行制度中,重要的退輔金之發放制度,卻由國防部規劃而退輔會執行,部會間溝通之落差,未能及時反應前線輔導人員面對之問題,也無法針對每個榮民及其家屬之不同需求給予協助,衍生出許多問題,為減少行整體系決策及執行間之落差,以及因程序延遲使榮民及其家屬權益受損,退輔會應承接退輔政策規劃之工作,使國家資源使用更有效率,亦使部會分工更為清楚。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鴻鈞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親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9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94、國民黨黨團提案:
鑒於國際原油價格自2014年至今已降幅達35%,出國旅費理應減少,酌減「旅運費」405.9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105年預算編列「服務費用」─「旅運費」預算編列4,058.9萬元,係國內旅費及國外出國考察、訪問、參加國際會議等計畫,並按『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規定,擬具出國計畫經費及旅費預算表等。相較於103年度業務一般服務費決算數3,193.9萬元,成長近865萬元,增幅達27.08%。
二、惟國際原油價格已低於去年,然編列之國內及國外旅費,核已超過104年度金額3,285.5萬元,預算案書並未說明前揭旅費及用品消耗超限原因,有欠妥適。相關支出應本樽節原則辦理,爰此,本席特提案酌減列「旅運費」405.9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4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1A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1A、國民黨黨團提案: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105年度預算案編列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預算2億元,較104年度減少1億元,減幅約33.33%;惟查該基金係委由文化部執行文化創意產業之投資及管理,文化部再委託9家投顧公司辦理,投資期程7年,截至104年8月底止執行已逾4年,然各投顧公司累計投資文創事業僅22家,累計投資6.24億元,僅占匡列額度100億元之6.24%,且投資績效甚差,每年卻支付投顧公司管理費數百萬元,又有隱匿103年度被投資事業財務狀況資料以限縮立法院監督審議權之虞,主管機關顯未確實監督考核辦理成效,爰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應就「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執行缺失與投資效益評估檢討,於105年9月30日前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該項預算減列3,0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7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7、國民黨黨團提案: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長期信託投資預算金額龐大,惟決算書未依規定完整揭露投資明細,除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及決算編製規定外,並與政府資訊公開法有違,爰要求自106年度起每一季定期公開投資明細及各被投資公司財務狀況,以增進人民瞭解及監督權利。
說明:
一、國發基金105年度預算案編列長期信託投資預算52億元,包含加強投資中小企業5億元、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2億元、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7億元、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8億元及創業投資事業30億元。
二、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規定,機關之預、決算書應主動公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編製作業手冊規定,作業基金之「資金轉投資及其餘絀明細表」應包含轉投資事業名稱、期初及期末資本額、營業收入、稅前盈虧、基金期末投資額與投資收入,如係委託投資或年度稅前發生虧損及年度無投資收入者應於備註欄說明原因,另年度中已出售轉投資事業所獲得之投資餘絀及認列轉投資事業之投資短絀應附註說明。
三、惟國發基金103年度決算書「資金轉投資及其餘絀明細表」長期信託投資部分未依決算編製規定列出各轉投資事業明細資料,僅各以一筆總金額表達,完全無法窺知個別被投資事業營業收入、稅前盈虧、該基金所獲投資收入或認列投資短絀等詳情。
四、該基金每年投資預算近百億元,105年度長期信託投資預算占比逾5成,金額甚為重大,過去年度投資績效良窳攸關基金未來營運及財務狀況,投顧公司之投資評估與管理、被投資公司營運狀況為關鍵所在,亦為預算評估之重要依據,且各被投資公司過去財務狀況未涉及營業機密,公開並無侵害其權利、競爭地位及利益之疑慮,卻攸關人民瞭解及監督公共事務之權利,對公益確有必要,該基金未依規定完整揭露決算應列明事項,復以被投資公司為未公開發行公司,相關財務資料非屬公開訊息為託辭,拒絕提供被投資公司財務資料,違反決算編製規範與政府資訊公開法與政府資訊公開法。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淑華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3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3、國民黨黨團提案:
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105年度預算案於「勞務成本明細表」「勞務成本」「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編列47,082千元,爰提案減列9,400千元。
說明: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105年度預算案於「勞務成本明細表」「勞務成本」「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編列47,082千元,較前年度決算增加8,730千元,幅度高達22.76%,惟政府提倡開源節流,為撙節公帑,爰提案減列9,400千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8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二、反對者:41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9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9、國民黨黨團提案: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105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原列2億4,030萬8千元,減列2,050萬元(減列「法律事務費」50萬元及減列「委託調查研究費」2千萬元),減列後預算凍結四分之一。
說明:
一、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54條第三項及「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得向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用地變更規劃,以協助工業區用地做最佳使用,有效促進產業用地之再利用,提升產業競爭優勢。
二、查產業創新條例、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等法令規定,針對工業區用地變更規劃申請人於完成使用前可將核准變更規劃使用之土地移轉他人一事,並未設禁止規定,經濟部工業局亦允許核准變更規劃使用之土地係可移轉予他人,但是,他人合法承購前揭土地且該核准變更規劃用途提出興建計畫時,經濟部工業局卻以他人並非申請人,堅決否定他人(現土地所有權人)的權利地位,使合法承購土地之現所有權人權益受到嚴重損害。
三、為有效促進產業用地之利用,提升產業競爭優勢之立法目的,爰要求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105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原列2億4,030萬8千元,減列2,050萬元(減列「法律事務費」50萬元及減列「委託調查研究費」2千萬元),減列後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俟經濟部工業局提出檢討改善方案向本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鄭天財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陳委員素月、周委員春米、鄭委員運鵬、林委員俊憲及蔡委員易餘聲明方才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49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49、國民黨黨團提案:
經濟部主管水資源作業基金,自104年起連續兩年收支短絀,105年度短絀更達到855,029千元,是近五年虧損最多。而105年度預算卻仍編列高達2,598,100千元的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查該基金102及103年度是項決算數分別為1,695,928千元與1,766,616千元,104年度則編列2,443,726千元,均較105年度基金預算編列數低。
又該項目預算除支應各地區水資源局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社會福利、急難救助、敦親睦鄰等費用外,還有補貼、獎勵及慰問等非水利核心業務支出,顯與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4條之基金用途相關規定不符。為避免水資源基金持續虧損,並樽節非必要之開銷,爰提案刪減是項預算經費2億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廖國棟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59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59、國民黨黨團提案:
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委託辦理國際市場開發工作計畫」經費7億7,007萬3千元(較上年預算增幅0.20%),包括:參加國際專業展3億3,044萬8千元、籌組貿易訪問團5,920萬8千元及辦理各項專案推廣業務3億8,041萬7千元。又國貿局為促進我國出口市場多元化,每年均選定數個重點新興目標國家,協助廠商拓展海外市場,其中印尼與印度為近幾年該局極力協助開發之重點市場。
查國貿局之資料顯示,我國對印尼與印度之出口情形,對印尼出口總額由2012年51.90億美元減至2014年38.35億美元,對印度出口總額由2011年44.27億美元降至2014年34.26億美元,跌幅均逾2成,而2015年出口仍均為負成長,市場拓銷難謂有效。其次,我國拓銷印尼及印度出口市場已為不易,104年起又遭遇印尼及印度多項不利貿易措施。
是故,國貿局勢必深化雙邊經貿對話管道之關係,並強化高層多功能經貿訪問團及拓銷團之實質效益,俾改善我國出口廠商不利之競爭條件。爰刪除上開預算1億元,另凍結2億5千萬元,待國貿局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60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60、國民黨黨團提案:
國際貿易局為協助廠商拓銷新興市場,自101年起陸續成立海外商務中心,現計有15個國家17個城市分別設有據點,可提供便捷之商務辦公基地,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編列「委託辦理海外據點業務拓展工作計畫」經費8億8,353萬3,000元,辦理設立及營運全球60個海外辦事處及據點之人事費用、營運費用、業務費用及旅運費用,然查目前部分新興市場海外商務中心使用情形並不踴躍,諸多據點之獨立辦公室、收費辦公桌或短期免費辦公桌使用率不高,國際貿易局應具體檢討強化相關推廣措施,有效鼓勵廠商運用各該海外商務中心資源,以充分發揮協助廠商市場拓銷之效益,避免耗費公帑,爰提案減列8,353萬3,000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6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64、國民黨黨團提案:
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編列「用人費用」3,931萬7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減幅1.13%,較前年度決算增幅3.22%),員額總計74人,包括兼任人員21人(管理會委員)及專任人員53人(聘用人員32人、約僱人員17人及工友4人)。
查該基金105年度預算編列「貿易推廣工作計畫」經費57億2,256萬9千元,其中「專業服務費」41億5,220萬5千元(占計畫經費比率72.56%);另「捐助、補助與獎助」經費14億2,878萬4千元(占計畫經費比率24.97%),前揭費用占貿易推廣工作計畫比率高達97.53%,各項推廣貿易工作自辦比率偏低。其次,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未有專職人員配置之規範,卻編列53名專任人員預算,其合理性與效率性允有待審酌。
是故,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預算編列53名專任人員之用人費用,惟該基金各項貿易推廣工作自辦比率偏低,且基金收支及保管運用辦法並未有配置專職聘僱人員之規範,國貿局允宜依據本院決議,檢討該基金配置專任人員之合理性與效率性。爰刪除上開規費預算1千萬元,另凍結1千5百萬元,待國貿局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67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67、國民黨黨團提案: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以下稱能源基金)105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編列「專業服務費」計10億3,067萬7千元,其中「工業節能決策支援與能源查核輔導計畫」編列8,200萬元。
查能源局將工業大用戶作為實施及推廣節能之主要對象,統計能源基金於100年度至104年7月底止辦理本計畫之實支經費計4億1,012萬元,工業大用戶用電率占全國比率近5成。其次,惟參據同期間工業大用戶節電成果,高達2/3用戶節電率未達1%,其中又以節電率少於0.1%之用戶家數為最多。顯示該計畫雖推動多年,未能有效提升工業大用戶節電意願,節能成效不彰。
是故,能源基金105年度預算編列「工業節能決策支援與能源查核輔導計畫」8,200萬元,惟工業大用戶節電成效欠佳,亟待檢討改善,俾達成計畫成效。爰刪除上開規費預算2千萬元,另凍結3千5百萬元,待能源局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68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68、國民黨黨團提案:
根據能源局統計103年度工業大用戶共3,252家,其用電量1,212億度,占全國用電量48.25%。故能源局將工業大用戶作為實施及推廣節能之主要對象,統計能源基金於100年度至104年7月底止辦理本計畫之實支經費計4億1,012萬元。同期間工業大用戶節電成果,高達2/3用戶節電率未達1%,其中又以節電率少於0.1%之用戶家數為最多。顯示該計畫雖推動多年,未能有效提升工業大用戶節電意願,節能成效不彰。能源局雖於103年8月1日公告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104年至108年期間能源大用戶(即工業大用戶)平均年節電率應達1%以上。但截至104年8月3日止,節電目標未達1%之工業大用戶家數計1,304家,約有4成用戶未達節電標準。綜上,能源基金「工業節能決策支援與能源查核輔導計畫」原列8,200萬元,刪除1000萬元,並凍結2000萬元,待提出相關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70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70、國民黨黨團提案:
能源基金105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13億2,053萬4千元,其中「縣市節能推廣示範計畫」編列4,500萬元。
查能源局統計能源基金於102年度至104年度補助縣市節能推廣計畫預算累計1億3,100萬元,截至104年度6月底止決算數為5,183萬4千元,102年度及103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僅39.55及76.34。其次,依據能源局所提供之資料顯示,102年度至104年度部分縣市政府因人力及期程無法配合,致有放棄提案或未參與競賽等情形,能源局允應鼓勵各縣市政府積極參與,以避免計畫推廣成效受阻。三,部分縣市提出節能家電補助作為參與節電競賽之項目,卻未嚴格限制條件。
是故,能源基金105年度預算「縣市節能推廣示範計畫」編列4,500萬元,允應鼓勵各縣市政府積極參與競賽,並就各縣市所提之計畫內容詳加審核,以充分發揮計畫成效。爰刪除上開預算4千5百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張廖委員萬堅聲明之前表決均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71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71、國民黨黨團提案:
能源基金105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13億2,053萬4千元,其中「縣市節能推廣示範計畫」編列4,500萬元,爰提案刪列二分之一。
說明:能源基金105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13億2,053萬4千元,其中「縣市節能推廣示範計畫」編列4,500萬元,惟102年度至104年度補助縣市節能推廣計畫預算累計1億3,100萬元,截至104年度6月底止決算數為5,183萬4千元,102年度及103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僅39.55%及76.34%,且102年度至104年度部分縣市政府因人力及期程無法配合,致有放棄提案或未參與競賽等情形,成效不彰,爰提案刪列二分之一。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72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72、國民黨黨團提案: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5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13億2,053萬4,000元,其中「縣市節能推廣示範計畫」編列4,500萬元,以推動夏月節電期間縣市競賽。然根據能源局資料,102年度至104年度部分縣市政府因人力及期程無法配合,致有放棄提案或未參與競賽等情形。為期落實新政府不漲電價的承諾,為此,要求能源局應鼓勵各縣市政府積極參與競賽,並就各縣市所提之計畫內容詳加審核,以充分發揮計畫成效,爰提案減列2,053萬4,000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77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77、國民黨黨團提案:
石油基金105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勵」編列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3億8,145萬元,係補助工業局辦理政府機關、法人申請購電動汽車或電動巴士。惟查,100年度至102年度石油基金補助工業局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之預算執行率分別為21.81%、24.7%、24.78%,顯見執行率不佳。為此,要求石油基金應針對補助工業局辦理「電動示範運行補助」預算執行率及補助情形不佳之情形檢討改進,以積極推動我國電動車產業發展,爰提案減列8,145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78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78、國民黨黨團提案:
為積極推動我國電動車產業發展,石油基金補助工業局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查有預算執行率及補助情形不佳之情形,顯示該計畫預算顯編列過於寬鬆。爰案予以刪除20,000千元整。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呂玉玲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81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81、國民黨黨團提案: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5年度「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62億0,225萬元,其中再生能源電價補貼48億5,000萬元,包含太陽光電48億2,400萬元、風力發電1,400萬元、生質能400萬元及地熱能800萬元;惟查能源局近年來辦理風力發電補貼成效欠佳,預算執行率及裝置容量皆未如預期,101年度及102年度風力發電電價補貼預算執行率分別僅24.58%及33.48%,而經濟部於103年1月16日訂定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亦無法促使縣市政府提出申請,顯見現行風力發電示範獎勵及電價補貼計畫皆需重新檢討修正,方能有效促進我國風力發電之發展,達成提高自主能源及推廣再生能源目標。又全球最大再生能源開發商SunEdison傳破產危機,表面是因快速擴張,導致債台高築,但真正原因,則是搶政府補貼,扭曲投資誘因所致。股價不到1年跌99%、債台高築將破產,為避免台灣再生能源發展步上後塵,爰提案再生能源電價補貼48億5,000萬元減列30%,並凍結50%俟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陳委員亭妃聲明方才所有之表決均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7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82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82、國民黨黨團提案: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5年度「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62億0,225萬元,其中再生能源電價補貼48億5,000萬元,包含太陽光電48億2,400萬元、風力發電1,400萬元、生質能400萬元及地熱能800萬元,爰提案刪列十分之一。
說明: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5年度「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62億0,225萬元,其中再生能源電價補貼48億5,000萬元,包含太陽光電48億2,400萬元、風力發電1,400萬元、生質能400萬元及地熱能800萬元。補貼項目以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為主,惟風力發電補貼成效欠佳,預算執行率及裝置容量皆未如預期。如101年度及102年度風力發電電價補貼預算執行率分別僅24.58%及33.48%;另102年度及103年度預計補助累積裝置容量160MW、264MW,實際執行結果僅為132.030MW及152.727MW,爰提案刪列十分之一。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7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7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83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83、國民黨黨團提案: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5年度「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62億0,225萬元,其中再生能源電價補貼48億5,000萬元,包含太陽光電48億2,400萬元、風力發電1,400萬元、生質能400萬元及地熱能800萬元。
查能源局提供近年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電價補貼情形,補貼項目以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為主,惟風力發電補貼成效欠佳,預算執行率及裝置容量皆未如預期。其次,鑒於我國陸地風力發電場已趨飽和,政府決定將風能開發重心由陸域逐步推向離岸,但惟迄今離岸風力第1期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能源局允應督促台電公司儘速辦理,以避免延宕本計畫之推動時程。三,辦理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計畫,惟104年度截至8月底止,尚未有縣市政府向能源局提出申請。
是故,為達成提高自主能源及推廣再生能源目標,能源局允宜加強辦理風力發電示範獎勵及電價補貼計畫,並檢討相關計畫推動不力之處,以促進我國風力發電之發展。爰刪除上開預算4億元,另凍結4億2千4百萬元,待能源局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7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7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8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84、國民黨黨團提案: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5年度「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原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62億0,225萬元,其中「再生能源示範補助及推廣利用」13億5,225萬元。依能源局資料顯示,目前示範獎勵補助仍以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為主,其他再生能源申請案件數甚少,僅有海洋能及沼氣2類,且補助成效欠佳,如102年度補助海洋能發電,預算數2,000萬元,執行結果僅補助沼氣(豬糞)發電,決算數120萬元。面對未來備用容量率持續下降之風險,且為配合新政府無核零碳之施政目標,開發多樣之再生能源應為能源局重要工作,然目前補助計畫過度侷限,恐無力於發展多樣性再生能源,違背政府施政目標及民眾期許,爰刪除「再生能源示範補助及推廣利用」預算2億元,另凍結5億元,待提出實際可行之補助計畫,提升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外之再生能源補助經費達30%以上,方可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7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7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85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85、國民黨黨團提案: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5年度「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62億0,225萬元,其中「捐助私校與團體」13億5,225萬元,包含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示範獎勵730萬元。
查參據能源局之資料顯示,本計畫自99年推動至103年底設置件數僅10件,如102年度預計辦理12案,裝置容置3,600,預算編列7,200萬元,實際僅辦理1案,裝置容量99.19,決算數79萬5千元,是為自99年起推動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補助,惟迄今申請設置件數僅10件。其次,允應簡化BIPV申設流程,以提高設置誘因。
是故,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可達到替代既有建材及建築節能效益,惟現行補助辦法過於繁雜,使申請設置者望之卻步,致推廣多年辦理案件僅約10件,亟待檢討改進。爰刪除上開預算2億元,另凍結3億5千萬元,待能源局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7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7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86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86、國民黨黨團提案: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5年度「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62億0,225萬元,其中「再生能源示範補助及推廣利用」13億5,225萬元。
查能源局統計截至104年8月9日為止,每日實際供應備用容量率小於6%已達23天,若未能採取前瞻性節電、加速擴大綠能及燃氣電廠開發等積極作法,預估112年備用容量率由111年2.1%轉為112年-1.6%,113年更擴大至-3.0%,將嚴重影響全台供電,缺電風險大增。其次,依能源局資料顯示,目前示範獎勵補助仍以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為主,其他再生能源申請案件數甚少,僅有海洋能及沼氣2類,且補助成效欠佳。
是故,面對未來備用容量率持續下降之風險,提高再生能源之開發與利用將是重要對策,惟目前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助示範獎勵項目集中於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其他新興再生能源補助件數甚少,亟待檢討改進。爰刪除上開預算1億元,另凍結2億5千萬元,待能源局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6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7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第89案時代力量黨團撤案,不予處理。
處理第98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98、國民黨黨團提案: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5年度預算有關「基金用途」之「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原列1億8301萬2千元,應刪減1億元,刪減後預算應全數凍結。
說明:
一、「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第11條第1項明定「依本法第九條、第十條核定建議候選場址之公告,應於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該場址所在地縣(市)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但台東縣達仁鄉及金門縣烏坵鄉經權責機關於101年7月核定公告為建議候選場址迄今,因當地民意反對,及二縣政府與二縣議會均不同意協辦選務工作,所以二處建議候選場址自公告後,均無法依前揭法律規定於公告期滿後三十日內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
二、不僅台東縣及金門縣不同意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事實上,台灣其他縣市、鄉鎮市已無法尋覓適合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場址。經濟部明知「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於台灣境內已無執行之可能性,卻每年於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編列相關預算,查「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101年度決算數為6574萬7千元、102年度決算數為4318萬元,103年度決算數為1140萬7千元,104年度預算數為1億6124萬4千元,105年竟還編列1億8301萬2千元,顯係浮編預算,浪費公帑。
三、爰要求105年度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有關「基金用途」之「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原列1億8301萬2千元,應刪減1億元,刪減後預算應全數凍結,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協調經濟部及台電公司積極規劃台灣境外之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專案報告其辦理進度,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鄭天財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4人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02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02、國民黨黨團提案:
105年度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有關「基金用途」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及再處理計畫」原列32億4,293萬2千元,有關「委託調查研究費」原列預算2億2,942萬4千元,應全數刪除,刪減後預算應全數凍結。
說明:
一、為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場址之選址需要,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每年均編列高額預算辦理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但過去台電公司曾耗資於花蓮縣秀林鄉辦理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之前置作業,當下即被花蓮縣及秀林鄉嚴正抗議後取消該鑽探作業,此案例可知,台灣境內之縣市、鄉鎮市無法接受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之作業。
二、再者,以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於候選場址公告後,即因地方反對而無法依法辦理公投為例,顯示台灣其他縣市、鄉鎮市無法尋覓適合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更遑論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場址更加不可能於台灣境內尋覓適合場址。
三、鑒於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場址已無可能於台灣境內尋覓適合場址,惟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卻每年編列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技術發展所需經費,103年度為1億8,685萬元,104年度為1億5,600萬元,105年度為2億2,942萬4千元,顯係浮編預算,浪費公帑。並鑒於「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及再處理計畫」104年度相關預算經立法院審議結果全數凍結。經濟委員會決議暫停辦理公開招標相關作業,爰要求105年度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有關「基金用途」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及再處理計畫」原列32億4,293萬2千元,有關「委託調查研究費」原列預算2億2,942萬4千元,應全數刪除,刪減後預算應全數凍結,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協調經濟部及台電公司積極規劃台灣境外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設施場址,專案報告其辦理進度,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鄭天財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林委員淑芬聲明方才表決結果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05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05、國民黨黨團提案:
核後端基金105年度預算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計2億4,361萬1千元,建請減列4,361萬1千元。
說明:
一、核後端基金105年度預算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計2億4,361萬1千元,其中包含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回饋金6,454萬2千元、用過核子燃料濕式貯存回饋金1億0,235萬元及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回饋金1,200萬元。
二、核後端基金管理會為推動核能發電放射性廢棄物貯存作業,增進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與地方之和諧,及周遭居民福祉,訂有「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回饋要點」(以下稱回饋要點),針對低放射性廢棄物及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設施不同貯存方式(溼式及乾式)及不同階段(興建、試運轉及運轉)發放不同金額之回饋金。
三、依回饋要點第6點規定:「接受回饋之直轄市、縣政府及鄉(鎮、區)公所,其回饋金之收支應透過各該政府之預、決算辦理,其運用範圍如下:(一)地方公共建設之規劃、興建、維修與營運。(二)各該直轄市、縣及鄉(鎮、區)居民配合節能減碳措施補助事項。(三)其他經預算程序核可辦理有利於興建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之事項。」
四、由於前述要點所列示回饋金之運用範圍甚廣,造成日後核後端基金管理會查核受補助單位運用回饋金時,難以用特定條件或原則要求受補助單位配合辦理。例如該會103年度查核受補助單位運用回饋金情形,發現部分受補助單位因民意所趨,回饋金並未用於公共建設,如新北市金山區公所;或用於公共建設與設備購置比率過低,如新北市萬里區公所及石門區公所,僅能口頭建請受補助單位適度提高公共建設之占比,顯示現行回饋要點未能詳予規範,亟待修正。
五、核後端基金管理會於103年9月11日訂定並發布「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管理會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回饋金查核注意事項」(以下稱查核注意事項),明訂回饋金之查核方式、查核次數、查核項目、查核結果處理等,作為查核受補助單位運用回饋金之依據。依查核注意事項第7點規定:「查核結果處理:……(四)若有發現缺失、待澄清或辦理事項,應函知受查核單位改善,並追蹤至該案件澄清結案為止。」
六、核後端基金每年發放低放射性廢棄物及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設施回饋金約1億餘元,為利日後執行,建議修正現行回饋要點,具體明訂回饋金運用條件及原則,並督促受補助單位配合辦理回饋金受查事宜。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淑華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7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7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處理三、地方產業基金,第109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09、國民黨黨團提案:
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5年度編列「地方產業發展計畫」3億9,533萬4,000元,較104年度預算增加8,353萬元,增幅26.79%,其中「補助地方產業發展及行銷等相關計畫」2億7,485萬1,000元、「其他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規劃設置之微型園區等地方產業相關發展計畫」997萬8,000元及「專業服務費」1億1,030萬元。惟部分行政區域高度仰賴政府資源挹注,恐加重政府財政負擔,且不利於健全產業永續發展,另105年度之關鍵策略目標為「帶動就業人數」及「提升產值或商機」。就業人數由101年度4萬4,473人降至103年度1萬9,808人,並將105年度績效指標目標值調降為1萬8,000人,效益日益減弱;近3年提升產值或商機達成數之顯示目標值設定也未符現況。為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及引導產業永續發展,要求經濟部應針對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輔導資源運作進行檢討,以達成有效扶助地方特色產業自主發展之目標,爰提案減列9,533萬4,000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6人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10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10、國民黨黨團提案:
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5年度編列「地方產業發展計畫」3億9,533萬4千元,透過專業團隊輔導及補助經費挹注等資源,協助地方政府辦理地方產業之藍圖規劃、在地企業診斷及人才培訓等
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供全國各行政區域多次獲核定補助計畫情形,部分行政區域曾獲5次以上補助經費,而曾獲3次以上補助經費之行政區域則有14個縣市之區鄉鎮,顯示部分地方產業高度仰賴政府資源挹注,產業發展自主性容有不足。
該基金來源均仰賴國庫撥款收入,在無其他主要穩定之基金收入來源下,入不敷出,已連年均為短絀,因此在審查或補助地方產業發展計畫時,應積極要求受補助單位加強對於產業自主自立發展之永續規劃與具體措施。
刪減預算4,000萬元,另凍結5,533萬元,待相關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廖國棟 曾銘宗 張麗善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二、反對者:45人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12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12、國民黨黨團提案:
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5年度施政重點之一為:「推動OTOP通路標章授權,建構地方特色產品行銷通路,及辦理地方特色產品展售活動,拓展行銷管道,增進地方業者商機。」並於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依地方產業發展及產品行銷需求,辦理相關產業輔導、通路拓展、產品行銷推廣計畫」經費7,550萬元。
該基金自100年起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臺灣地方特色產品通路標章授權使用作業要點」規範,推動地方特色產品通路標章(簡稱OTOP通路標章)授權業務,截至104年8月底止取得OTOP通路標章授權使用情形,總計有31家取得OTOP通路標章授權使用,全為實體通路,虛擬通路為0家,家數仍偏少,建構地方特色產品行銷通路之成效難謂良好。尤其目前電子商務市場蓬勃發展,虛擬通路交易日益便利,卻無任何虛擬通路授權,若能有效的擴大OTOP通路標章授權使用之普及化,特別是虛擬通路,更能增加全國各地方特色產品之銷售據點,俾利地方特色產業拓展商機。
故刪減預算550萬元,另凍結預算2,000萬元,待相關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5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廖國棟 徐榛蔚 許毓仁 李彥秀 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 陳超明
二、反對者:47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休息20分鐘。
休息(18時6分)
繼續開會(18時33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
繼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部分,處理第120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20、國民黨黨團提案: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主要辦理自建廠區之擴充等,惟園區現有近40%標準廠房仍未有廠商進駐,為使現有資源妥善運用,允宜積極辦理廠商承租事宜,強化相關招商推廣作業;且該基金至今仍需仰賴國庫挹注方能正常營運,為避免後續舉借之債務成為國庫負擔,爰要求農委會宜審慎規劃其財務計畫,並改善營運情形,避免造成國庫負擔。105年度該基金編列(1)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439,220千元,全數刪除;(2)專業服務費21,500千元,其中3,000千元用於國內外招商,全數凍結,俟農委會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1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人
費鴻泰 賴士葆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29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29、國民黨黨團提案:
單位:農業發展基金
案由:鑑於部分農產品屢呈現價格劇烈波動之情形,農政主管機關採行相關產銷調節措施及時機,有極大改進空間。為保障農民收益,應由源頭確立農產品之運銷、生產及供需秩序。針對目前多項水果生產出現嚴重短缺問題,將影響果農及消費者權益,為此,105年度農發基金編列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1億5,875萬5千元,減列10%並凍結30%經農委會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請公決。
說明:
1.台南西瓜是全台灣主要三大產區之一,原本每年五至六月開始準備採收西瓜,但瓜農從四月中旬就發現西瓜結果量相當差,甚至比芭樂還小。善化、安定在曾文溪畔栽種的西瓜災損情形和學甲差不多。雲林縣四湖鄉產量約去年同期四到六成,而且以往每期可採收八次,今年可能只能採四至六次。
2.台南芒果栽種面積達六千六百多公頃、佔全國五十四%,今年產量預估可能只有往年平均的二至三成,果農形容是五十年來最慘的一次。
3.麻豆果農柚園經初估,今年麻豆文旦至少減產五成。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9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4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人
費鴻泰 賴士葆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3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33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33、國民黨黨團提案:
民國85年農委會依據全民造林運動綱領第7點訂定「獎勵造林實施要點」,號召全國民眾造林迄今已近20年,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每年度並持續發放數億元造林獎勵金。造林績效,104年推廣新植面積規劃450公頃僅完51公頃;全民造林地撫育面積規劃25500公頃目前只完成3033公頃;獎勵輔導造林地撫育面積規劃3894公頃只完成300公頃;105年度的規畫值又下修,更因為計畫執行中,部分造林人因放棄造林、造林面積不足或存活率未達標準等各項因素,致目前尚有數千萬元之造林獎勵金尚待追繳收回。為避免應收款久未清理而成為懸帳,爰要求林務局應督促各縣市政府加速催收作業,並控管每筆應收款期限。爰提案,造林基金用途「全民造林地計畫」4億178萬5,000元及「獎勵輔導造林」2億5,094萬5,000元各減列50%,俟林務局於一定年限內提升造林績效達60%後,再行檢討編列。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0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人
費鴻泰 賴士葆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4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5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54、國民黨黨團提案:
鑑於漁業發展基金原本辦理漁業用油補貼計畫,因性質屬公務業務,於101年度回歸漁業署辦理;致收入由99年度之13億8,669萬2千元,銳減至105年度163萬3千元。立法院審議104年度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決議:「我國非營業特種基金數目繁多,非但未配合中央政府組織改造予以檢討,甚收支時有違反預算法或替代普通基金而形成所屬機關小金庫等情事。爰要求行政院於1個月內要求各部會檢討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之必要性……」漁業發展基金105年度收入僅163萬元3千元,全數均為「利息收入」功能萎縮明顯,符合裁撤要件,因此爰提案裁併該基金。
附表:漁業發展基金100年度至105年度收支及餘絀明細表 | |||
年度 |
基金來源 |
基金用途 |
本期餘絀 |
100 |
56,753 |
7,939 |
48,814 |
101 |
40,978 |
10,095 |
30,883 |
102 |
15,226 |
10,817 |
4,409 |
103 |
26,429 |
14,278 |
12,151 |
104 |
1,648 |
12,780 |
-11,132 |
105 |
1,633 |
26,782 |
-25,149 |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簡東明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8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42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人
費鴻泰 賴士葆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2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余宛如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