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處理第158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58、國民黨黨團提案:

鑑於105年初寒害造成農漁民嚴重作物損失,農委會雖盡力適時執行救助計畫,但受害農、漁民迭有怨言!

經查,為協助受災農漁民於遭受天然災害損失時,能迅速辦理災後復耕復建,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105年度「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計畫」項下編列低利貸款利息差額補貼1億2,414萬元,以提供辦理低利貸款金融機構之利息補貼經費。按105年度預算書所揭各類金融機構之利息差額補貼標準如下:

1.貸款機構為其他行庫:基金補貼至年息3.75%,105年度估計利息補貼1,003萬8千元。

2.貸款機構為農漁會(信用部):基金補貼至年息5.125%,105年度估計利息補貼1億1,410萬2千元。

為此,對於同樣辦理低利貸款之農漁會信用部及其他金融行庫,現行核予不同利率補貼標準做法,對其合理性、公平性及補助效益影響應儘速檢討,爰要求農委會應於105年9月30日前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6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39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39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繼續處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主管非營業部分,處理第3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3、國民黨黨團提案:

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理應開源節流,中央研究院為我國學術龍頭,理應帶頭示範,且前年此科目決算為3億7,799萬3千元,今年顯有高估之嫌!爰刪除科研環境領航計畫25億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陳宜民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羅委員明才聲明方才所有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8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1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4、國民黨黨團提案:

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理應開源節流,中央研究院為我國學術龍頭,理應帶頭示範,且前年此科目決算為20億8,910萬1千元,今年顯有高估之嫌!爰刪除研發能量提升計畫5億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陳宜民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8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1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1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1、國民黨黨團提案:

根據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五目規定:「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為特別收入基金。」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105年度預算案編列基金收入74億餘元,然其中71億元來自國庫撥補,已占基金收入來源超過95%,自有財源低於一成,與特別收入基金之定義不符,爰決議要求中央研究院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並研擬具體改善規劃,相關檢討及規劃資料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蔣乃辛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8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1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2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2、國民黨黨團提案:

科學研究基金雖依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第5目:「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為特別收入基金。」之規定而設置,惟查105年度基金來源74億6,532萬8千元,其中來自政府部門之科技部等機關補助委辦計畫收入22億5,000萬元、國庫撥款收入48億8,943萬7千元,共計71億3,943萬7千元,占基金收入來源高達95.63%,明顯高度依賴政府財源挹注,不符預算法所稱「特定收入來源」之定義,鑑於該基金作業功能以支應政府職能為主,與設置宗旨未盡相符下,應予裁撤,相關預算回歸以「單位預算」方式編列與運作,並受較嚴格規範。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0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2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2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3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3、國民黨黨團提案:

科學技術基本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中央政府補助、委託、出資或公立研究機關(構)依法編列科學技術研究發展預算所進行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其智慧財產權及成果所得歸屬政府部分,應循附屬單位預算程序撥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保管運用。」,第2項「中央研究院得報請其主管機關核准設置科學研究基金。」,然查105年度科學研究基金編列有關智慧財產權及成果所得之「權利金收入」僅2,546萬7千元,顯未具規模毋需再另設特別收入基金處理,仍應按科學技術基本法第13條規定第1項規定,循附屬單位預算程序撥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保管運用,中研院再循規定程序申請支用,以節省相關行政管理成本。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高委員志鵬聲明方才所有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8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0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0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4、國民黨黨團提案:

科學技術基本法第13條第2項授予中研院得設置科學研究基金之法源,同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中研院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產生之智慧財產權及成果所得歸屬給政府部分,得撥入本基金保管運用,故基金收入來源應以智慧財產權及成果所得為限,然而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3條未依母法精神訂定,不當擴大基金來源範圍,顯已逾越母法授權,不符行政程序法第150條第2項之規定,故要求裁撤基金,回歸單位預算方式編列與運作,以利國庫統一調度之用。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林委員岱樺及張委員宏陸聲明方才所有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0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2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2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5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5、國民黨黨團提案:

科學研究基金105年度預算案於「科研環境領航計畫」項下新增「打造世界級蛋白質研發重鎮計畫」第1年所需經費1.7億元,計畫期程自105年度至108年度,總經費6.8億元。

經查,該計畫擬透過中研院跨所跨領域之蛋白質研究專家、儀器設備及資源整合,提出創新思維和關鍵方法,為國內外重要生技醫藥議題找出解決方案,同時為因應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及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之設立,及「台灣光子源」落成啟用,銜接基礎研究、動物及臨床試驗及至於產業發展;並依據政府推動臺灣生技起飛鑽石行動方案,特別針對國人重大疾病研究及重要生技醫藥產品發展,推動研發成果產業化。

惟,研發成果商品化和產業化目標達成情形,仍欠攸關量化衡量指標,未能反映研發成果產業化之實質成效。是以,科學研究基金105年度新增打造世界級蛋白質研發重鎮計畫,期程自105年度至108年度,總經費6.8億元,應增加研發成果產業化後創造之收入指標,俾反映研發成果產業化之實質成效。基此,爰要求中研院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做專案報告。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0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2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2人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6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6、國民黨黨團提案:

科學研究基金105年度各項計畫由國庫撥補數合計48億8,943萬7千元,加計科技部等其他政府機關補助委辦計畫22億5,000萬元,合計來自政府部門收入71億3,943萬7千元,占基金來源74億6,532萬8千元之95.63,顯示本基金各項計畫大多仰賴國庫撥補。

查,103年度預算之培育科技菁英計畫及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全數由國庫撥補,經扣除已執行及供作105年度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財源後,仍賸餘6,590萬6千元留存基金;另研究成果管理及運用計畫及育成中心計畫收支相抵後仍有國庫撥補賸餘5,971萬3千元留存基金,故以上合計1億2,561萬9千元。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16條規定:「各主管機關對於所管特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應詳加審核;其審核結果,所列盈(賸)餘之應解庫額及虧損或短絀之由庫撥補額與資本或基金之由庫增撥或收回額,應分別列入主管概算相關科目項下。」是故,國庫撥補各項計畫執行賸餘款非屬特別收入基金自籌財源。當前中央政府財政極為困難,為促進資源有效運用及維持經常收支平衡,要求科學研究基金103年度執行賸餘款應依前揭規定繳庫,以利政府整體資金調度。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9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4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人

羅明才  賴士葆  李彥秀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3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7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7、國民黨黨團提案:

中研院於100年11月1日依「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規定,向行政院衛生署提出生物資料庫設置許可之申請,經衛生署實地審查後,於101年10月24日獲得設置許可,完成依法設置,可進行一般民眾與疾病案例之招募與收案事宜,105年度臺灣人體資料庫計畫編列6億5,099萬元。

經查:一、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13條:「設置者應依主管機關公告之生物資料庫資訊安全規範,訂定其資訊安全管理規定,並公開之。」;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第16點:「各機關負責重要資訊系統之管理、維護、設計及操作之人員,應妥適分工,分散權責,並視需要建立制衡機制,實施人員輪調,建立人力備援制度。」。惟因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疾病個案設置作業變更,嚴重影響計畫進度,允宜配合計畫進度覈實編列預算,另資料庫管理與運用出現資訊安全防護缺失,應提出相關措施完善個資保護,降低外洩風險。基此,爰要求中研院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做專案報告。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1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3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37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37、國民黨黨團提案:

行政院為加速推動「ide@ Taiwan 2020(創意臺灣)政策白皮書」各項內容,於科發基金編列創意臺灣計畫3億元,用以支持各部會迫切辦理而科技預算未能及時支應之急迫性、創新性、科技發展相關計畫。計畫僅設提報原則及推動目標,無具體內容,尚待各部會提報子計畫推動,惟部分所例舉之推動作法與其他計畫類似,審查機關允應盤點現存相關科研計畫,以避免資金重複投入。為避免預算重複、浪費,爰提案全數刪除該項目預算。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惠美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7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4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人

羅明才  賴士葆  李彥秀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1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38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38、國民黨黨團提案:

行政院為加速推動「ide@ Taiwan 2020(創意臺灣)政策白皮書」各項內容,於科發基金編列創意臺灣計畫3億元,用以支持各部會迫切辦理而科技預算未能及時支應之急迫性、創新性、科技發展相關計畫。計畫僅設提報原則及推動目標,無具體內容,尚待各部會提報子計畫推動,惟部分所例舉之推動作法與其他計畫類似,審查機關允應盤點現存相關科研計畫,以避免資金重複投入。為避免預算重複、浪費,爰提案全數刪除該項目預算。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顏寬恒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0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2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2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39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39、國民黨黨團提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105年度編列「創意臺灣智慧政府計畫」3億元,建請減列50%。

說明:

一、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105年度編列「創意臺灣智慧政府計畫」3億元,為新增計畫,由國發會主政。

二、創意臺灣計畫係為加速推動「ide@ Taiwan 2020(創意臺灣)政策白皮書」各項內容,並且鼓勵各機關開發資訊服務創意方案、爭取創意先機、滿足民眾需求,105年度暫編列3億元,無具體內容,尚待各部會提報子計畫推動。

三、依創意臺灣計畫,國發會審查過程中,將檢視相關部會提報計畫是否符合「ide@ Taiwan 2020(創意臺灣)政策白皮書」各項急迫重點工作,並例舉31項推動目標及推動作法,惟所例舉部分推動作法與其他計畫類似。例如,「智慧生活」構面下衛福部所負責之以資通訊科技強化日照中心服務社區長者量能,完備失能者與獨居長者之智慧服務網絡,即與105年度衛福部所編行動寬頻計畫─推動4G遠距智慧健康照護服務類似;「智慧國土」構面所例舉建立全國智慧防災情資平台等,科技部及內政部等均編有相關經費;科技部亦曾就此計畫提出請國發會釐清目前部會署已推動相關工作之重疊性(如雲端應用及新興資通訊關鍵自主技術等)之意見。是以,審查機關允應盤點現存相關科研計畫,避免資金重複投入。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淑華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1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2人,棄權者1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2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1人

賴瑞隆  

主席:處理第43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43、國民黨黨團提案:

「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105年度新增編列「協助新創產業發展與投資」12億5,600萬元,因無相關機制處理,恐難確保臺矽基金之資金投入能達投資目標,爰建請減列5,600萬元。

說明:

一、「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105年度新增編列「協助新創產業發展與投資」12億5,600萬元,係依行政院104年1月7日鏈結矽谷創新創業規劃作法專案等會議決議,擬具「臺灣矽谷科技基金」投資計畫,規劃由科發基金與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共同出資,以培育國內新創團隊,促進臺灣與矽谷人才、技術及資金之鏈結為政策目標。

二、臺矽基金期藉由民間與政府力量,投資我國及矽谷新創事業,以助我國科技發展,政府出資40%,民間出資60%。政府出資部分由國發基金及科發基金各匡列6,000萬美元辦理(各占20%),執行期間為104年度至106年度,分年編列預算,科發基金因104年度未及編列預算,爰於105年度預算編列104年度及105年度之需求經費計4,000萬美元(新臺幣12億5,600萬元)執行該計畫,並由科發基金累積賸餘支應。

三、臺矽基金投資計畫具體作法係由民間創投成立基金申請計畫,由科技部及國發會依各自專業領域分工,科技部負責政策方向評估,包括確保創投具備鏈結矽谷能力、評估創投投資計畫是否符合政策方向、被投資公司資格及獲利分享認定;國發會則負責投資管理,包括了解創投規劃是否符合臺矽鏈結需求、審查創投投資計畫可行性及建議投資金額、收撥款及績效管理等事宜。

四、創投業者向科技部及國發會提出申請參與臺矽基金投資計畫後,科技部及國發會各就負責範圍進行政策審查及投資評估。國發基金管理會於104年5月29日發布推動「臺灣矽谷科技基金投資計畫」作業要點,自104年6月實施以來,已有多家創投業者向科技部及國發基金表達申請投資意願,擬投資產業包括資通訊、先進材料、製藥、生技、醫材、健康照護等具技術發展趨勢之產業。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淑華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賴委員瑞隆聲明方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1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3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59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59、國民黨黨團提案:

臺灣大學是教學(學術)單位,擁有林地應該是拿來教學或研究需要,然據了解臺大自78年起未有因教學及研究需要而採伐之作業,為因應轉型正義,要求行政院於105年底前專案處理國立臺灣大學附屬實驗林國有林地應全面放領或交由各縣市政府管理。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淑華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4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63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63、國民黨黨團提案:

105年度51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除臺北教育大學等4所學校校務基金有預算賸餘合計521萬4千元外,其餘47所學校校務基金預算短絀合計62億5,383萬8千元,連同以前年度待填補之短絀5億8,472萬5千元,雖以撥用賸餘款、公積及折減基金填補,然尚有短絀310萬5千元,留待以後年度填補。

查按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11條、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第4目規定、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3條第1項等規定,作業基金雖不以營利為目的,仍應以自給自足方式經營,設法擴展自償性財源,收回其支付之成本。惟校務基金連年短絀,加以未能合理節制固定資產之擴充,無異增加折舊費用,日後恐需由政府增加補助款以彌平短絀,既有違校務基金設置條例規定,亦與預算法設置作業基金之精神未盡相符。綜上所述,要求教育部於一個月內,將上開問題之執行進度及具體方案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葉委員宜津聲明方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4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6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64、國民黨黨團提案:

國立台灣大學校務基金105年度預算「勞務收入」「服務收入」編列152,630千元,主要為自然教育園區門票收入。惟台大實驗林管理處過去常在林地保護管理、維持生態林相等議題,與地方居民意見相左,為了讓南投縣鹿谷、信義和水里等地依林區型態投注專業,讓社區林業計畫和社區發展結合,以生態、生活、生產的「三生林業」原則經營,自然教育園區應給予當地民眾免門票之優惠,以利地方社區成立環境巡守隊,加強解說能力,並串連社區或部落特色規劃生態遊程,創造在地就業機會,改善居民生活,讓爰提案將本預算予以全數減列。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淑華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1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黃昭順

二、反對者:44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68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68、國民黨黨團提案:

國立台灣大學校務基金105年度預算「勞務成本」「服務費用」編列36,102千元,主要用於實驗林工作場所相關費用,惟轄下溪頭自然教育園區之溪頭露營區,全區僅管理中心供電供熱水,但該區晚間10點半左右就關門,對於需要熱水及浴廁的露友較不方便。此外,該場域因地勢關係,高低起伏過大,不適合年紀較小的小朋友及年長者活動,又全域靠近管理中心之廁所較為清潔,因此接近管理中心之營位容易客滿,且官網的露營區帳位示意圖只有平面圖可看,為增加營區使用率,營區應降低露營帳台費及露營車泊車費,爰提案予以減列4,000千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淑華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4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72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72、國民黨黨團提案:

鑒於政府推動節能減碳政策,且無紙化已是國際趨勢,刪減國立台灣大學教學成本-印刷裝訂與廣告費800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 國立台灣大學教學成本-印刷裝訂與廣告費103年度決算數僅5,930萬元,但本年度預算數則高達6,544萬元。

二、另政府近年積極推動節能省碳政策,且在巴黎協議後,更應重視環境污染所帶來的地球暖化問題。此外,資訊科技發達的年代,紙張資訊皆可數位化,並利用網路媒體進行傳播和宣傳,故印刷和廣告費應逐年降低。

三、爰此,建議刪減台灣大學教學成本-印刷裝訂與廣告費8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4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76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76、國民黨黨團提案:

鑒於政府推動節能減碳政策,無紙化已是國際趨勢,且國立台灣大學校務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相較於上年度預算數增幅2500%,故刪減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30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國立台灣大學校務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上年度預算數為1萬2千元,本年度預算數高達31萬2千元,增幅達2500%。

二、另政府近年積極推動節能省碳政策,且在巴黎協議後,更應重視環境污染所帶來的地球暖化問題。此外,資訊科技發達的年代,紙張資訊皆可數位化,並利用網路媒體進行傳播和宣傳,故印刷和廣告費應逐年降低。

三、爰此,建議刪減印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3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3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78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78、國民黨黨團提案:

鑒於國立台灣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相較於上年度預算數增幅過大,且自籌收入即可支應,故刪減總務費用─一般服務費14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據國立台灣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服務費「政府補助收入支應預算數」為140萬元;「自籌收入支應預算數」為1億0,087萬2千元,兩者合計1億0,101萬2千元。

二、然去年此項總預算數僅7,613萬8千元,且即使政府不為補助,依據其自籌款即可因應支出,故建議刪減管理及總務費用─一般服務費14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4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80A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80A、國民黨黨團提案:

臺灣大學「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計畫期程為96-106年,核定總經費為6億6,693萬7千元,該項工程半數經費已獲教育部經補助,但計畫自96年核定後,工程進度於周邊設施拆除後即停擺,原因在於校方要求工學院募款籌足所需建設費用才願意動工,後又因文化資產保存要求與新建工程開發間之融合提出解決方案,如今在原物料價格上漲、建築與環保法規趨嚴之際,已使工程造價不斷攀升,原核定之經費實已無法支應,爰要求臺灣大學就上述相關問題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做專案報告,俾利了解工程計畫之可行性。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4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91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91、國民黨黨團提案:

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勞務收入」科目原列1億9,454萬6千元,提案增列972萬8,000元,改列2億427萬4,000元。

說明:

按《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一條,為促進教育部所屬國立社會教育機構財務有效運作,提高其營運績效,並加強社會教育推廣,特設置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又,《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三條規定,營業基金及作業基金預算之編製,應本企業化經營原則,設法提高產銷營運(業務)量,增加收入,抑減成本費用,並積極研究發展及落實責任中心制度,改進產銷及管理技術,提高產品及服務品質,以提升經營績效,除負有政策任務者外,應以追求最高盈(賸)餘為目標。綜上,社教機構作業基金仍應強化自給自足之功能,提高營運績效,降低政府補助之仰賴。

爰此,以原預算數之5%為目標,提案增列105年勞務收入972萬8,000元,改列2億427萬4,000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柯志恩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4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11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11、國民黨黨團提案:

近年基金來源與用途相抵後均差短,學產房地管理計畫成本「服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土地改良物修護費」105年編列預算1,000千元,顯高於103年決算數772千元,增幅達228千元,僅簡短說明係辦理學產房地土地改良、清除雜草、圍籬及修護等費用,依據103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5點明確「增加收入,抑減成本費用」,故基於近年基金均資金短絀之情況下,刪減土地改良物修護費共100千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1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4人

何欣純  鄭寶清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12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12、國民黨黨團提案:

近年基金來源與用途相抵後均差短,學產房地管理計畫成本「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外包費」105年編列預算16,070千元,雖低於103年決算數16,405千元,然審計部於103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提及未依據學產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運用教育部編制人員派兼基金業務,補實基金管理人力,又長期外包派遣人員從事常態性與核心業務,致學產土地經營缺失遲未獲有改善等缺失,顯有效能過低情事,因該情事仍未有積極改善,刪減外包費800千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劉委員櫂豪聲明從下午到現在之所有表決均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1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14、國民黨黨團提案:

近年基金來源與用途相抵後均差短,學產房地管理計畫「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法律事務費」105年編列預算1,000千元,與104年預算數1,000千元相同,相較103年決算數563千元,增幅達437千元,然審計部於103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提及學產土地遭長期不法占用,迭經監察院糾正及本部審核通知檢討改善,惟被占用面積不減反增,顯未獲有效改善;復於統計數據時,逕扣除已繳納使用補償金之被佔用土地,致被占用面積統計數大幅下降,與事實不符等問題,顯示學產基金對於學產土地管理未能妥善運用相關專業人士協助,且上開情事仍未有積極改善,刪減法律事務費100千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17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17、國民黨黨團提案:

為振興體育、發掘、培訓及照顧運動人才,設有運動發展基金,然查該基金年度關鍵績效指標,自105年後至108年四年間,皆為培育運動選手及教練200人、改善基層訓練站訓練環境及器材設備200站、辦理國際頂級賽會8次、非亞奧運選手參加國內全國錦標賽人次2.5萬人等,未視各年度重要賽事有所不同進行調整,亦未針對各年度執行績效進行檢討,已淪為例行性之工作業務,能否確實達到基金設立之目的,容有檢討之必要。爰建議運動發展基金105年度原列23億9,412萬7千元,減列10%,凍結20%,俟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江啟臣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33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33、國民黨黨團提案: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105年度分別於「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核子事故輻射監測工作計畫」、「核子事故支援工作計畫」及「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編列辦理核安緊急應變演習,合計1,072萬1千元。100年度至104年度依序擇定核二廠、核一廠、核三廠、核二廠及核一廠辦理演習,但民眾參與率偏低,且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對核安演習滿意度不高。爰建議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105年度原列1億1,046萬3千元,減列10%,凍結20%,俟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江啟臣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45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45、國民黨黨團提案:

有鑑於日本福島事故為係由福島電廠遭受強震結合海嘯引發核災之複合式災害,而台灣也位處於地震多之斷層帶上,亦有可能發生引發核災相關之不同型態複合式災害。然科技部於3月3日公布之「地震情境模擬分析圖」模擬當北市發生規模7.1、震源深度10公里強震時,僅顯示何區老舊建物倒塌損壞情形最嚴重,卻未對山腳斷層北段通過之核一核二廠,及與離恆春斷層極近之核三廠所可能發生之危機進行模擬。為求科技部能推演出正確的災害發生狀況及所需相關避難、應變措施,特提案要求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之主管機關,運用該基金所研究核子事故分析及應變措施,協助科技部就強震可能引發之核災等複合性災害進行模擬,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推演結果。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吳志揚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48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48、國民黨黨團提案:

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中「勞務收入」項下「服務收入」酌減80萬元

說明: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根本,在於培養學生文化及美學素養,且國立歷史博物館之主要收入(社教機構發展補助收入)來源為政府補助,占其總收入96%;門票收入(服務收入)僅占3.57%。建請將國立歷史博物館學生門票部分由原先一般門票價格之一半改為免費,並酌減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中「勞務收入」項下「服務收入」80萬元,以利國立歷史博物館執行。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49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49、國民黨黨團提案:

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中「勞務收入」項下「服務收入」酌減80萬元

說明: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根本,在於培養學生文化及美學素養,且國立歷史博物館之主要收入(社教機構發展補助收入)來源為政府補助,占其總收入96%;門票收入(服務收入)僅占3.57%。建請將國立歷史博物館學生門票部分由原先一般門票價格之一半改為免費,並酌減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中「勞務收入」項下「服務收入」80萬元,以利國立歷史博物館執行。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毓仁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4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50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50、國民黨黨團提案:

「勞務成本─服務成本─服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之「國家文化設施升級計畫既有建物再利用重整修繕維護等費用」1,250萬元,提案減列250萬元,其餘凍結1/2,俟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該費用係續辦大南海文化園區整體規劃、修復與再利用計畫、整體識別系統等相關業務,辦理期程為105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查「大南海文化園區計畫」為六年(104-109)計畫,計畫總經費其中70由公務預算支應,另30由史博館作業基金自籌,但依預算法第39條規定,跨年期之重大計畫,有關預算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等完整資訊,惟史博館有關本計畫之預算編列方式,卻以一般年度修繕維護費用之態樣編列科目,顯然將重大計畫化整為零,實不符預算法規定。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53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53、國民黨黨團提案:

105年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中「材料及用品費」酌減200萬元,其餘凍結1/2,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說明:

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費」共總列372萬1,000元,較104年所編列之預算大幅增加333萬1,000元之多,其中使用費即編列有304萬6,000元,而預算說明僅為「依業務需要編列耗用燃料等費用」,並無明確細部項目說明,無法了解實際預算編列增加之原因,建請將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中「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費」酌減200萬元,其餘凍結1/2,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4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5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54、國民黨黨團提案:

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中「材料及用品費」酌減100萬元,其餘凍結1/2,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說明:

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費」共編列372萬1000元,較104年所編列之預算大幅增加333萬1,000元之多,其中使用材料費即編列有304萬6,000元,而預算說明僅為「依業務需要編列耗用燃料等費用」,並無明確細部項目說明,無法了解實際預算編列增加之原因,建請將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中「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費」酌減100萬元,其餘凍結1/2,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單位:千元

105年預算

104年預算

103年決算

管理及總務費用

材料及用品費

 

3,721

 

390

 

586

 

使用材料費

3,046

280

469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吳志揚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55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55、國民黨黨團提案:

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其他業務費」部分,「雜項業務費用」中「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科目酌減200萬元,其餘凍結1/2,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說明:

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其他業務費」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共編列509萬2,000元,較104年所編列之預算大幅增加486萬2,000元之多,其預算說明僅為「因維持資產正常運作或防止其損壞而修繕、換置等維護費」,並無明確細部項目說明,無法了解實際預算編列增加之原因,建請將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其他業務費」部分,「雜項業務費用」中「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科目酌減200萬元,其餘凍結1/2,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56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56、國民黨黨團提案:

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其他業務費」部分,「雜項業務費用」中「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科目酌減100萬元,其餘凍結1/2,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

說明:

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其他業務費用」項下「辦理保養及保固費」共編列509萬2,000元,較104年所編列之預算大幅增加486萬2,000元之多,其預算說明僅為「因維持資產正常運作或防止其損壞而修繕、換置等維護費」,並無明確細部項目說明,無法了解實際預算編列增加之原因,建請將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其他業務費」部分,「雜項業務費用」中「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科目酌減100萬元,其餘凍結1/2,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

單位:千元

105年預算

104年預算

103年決算

其他業務費用

  雜項業務費用

    服務費用

 

      辦理保養及保固費

 

 

 

5,092

 

 

 

230

 

 

 

51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吳志揚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3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57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57、國民黨黨團提案:

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其他業務費」部分,「雜項業務費用」中「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科目酌減100萬元,其餘凍結1/2,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說明:

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其他業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共編列509萬2000元,較104年所編列之預算大幅增加486萬2000元之多,其預算說明僅為「因維持資產正常運作或防止其損壞而修繕、換置等維護費」,並無明確細部項目說明,無法了解實際預算編列增加之原因,建請將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其他業務費」部分,「雜項業務費用」中「服務費用」項下「辦理保養及保固費」科目酌減100萬元,其餘凍結1/2,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單位:千元

 

105年預算

104年預算

103年決算

 

其他業務費用

雜項業務費用

服務費用

修理保養及保固費

 

 

 

5,092

 

 

 

230

 

 

 

51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毓仁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蕭委員美琴聲明方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處理第158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58、國民黨黨團提案:

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中「材料及用品費」酌減100萬元,其餘凍結1/2,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說明:

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費」共編列372萬1000元,較104年所編列之預算大幅增加333萬1000元之多,其中使用材料費即編列有304萬6000元,而預算說明僅為「依業務需要編列耗用燃料等費用」,並無明確細部項目說明,無法了解實際預算編列增加之原因,建請將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中「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費」酌減100萬元,其餘凍結1/2,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單位:千元

 

105年預算

104年預算

103年決算

管理及總務費用

材料及用品費

 

3,721

 

390

 

586

 

使用材料費

3,046

280

469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毓仁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59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59、國民黨黨團提案:

「其他業務費用」下「雜項業務費用」之「服務費用」其中「一般服務費」540萬8千元,提案減列1/2。

說明:

1.國立歷史博物館辦理大南海文化園區計畫,預定期程長達6年,所需經費龐巨,惟未列專案計畫且未依規定揭露完整資訊,並以年度維護修繕費用之態樣呈現,與預算法規定不符,且不利預算審議。

2.大南海文化園區是該館重大計畫,為何不揭露計畫預定期程、預定總經費等有關本計畫之完整資訊,且預算書亦未表達本項支出係屬大南海計畫之辦理項目,恐有將重大計畫化整為零之嫌。

3.此外,前後年度預算科目不同,欠缺連貫及一致性,也不利預算審議及後續督考。例如,104年度預算編列於「勞務成本─服務費用」科目,但105年度編於「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服務費用」項下所列國家文化設施升級計畫既有建物再利用重整修繕維護費用。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柯志恩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60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60、國民黨黨團提案:

一、國立歷史博物館(以下簡稱史博館)辦理大南海文化園區計畫,預定辦理期程104年至109年,預定總經費達10億餘元,係屬跨年期重大計畫,惟有關預算編製應依預算法第39條規定,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等完整資訊,然史博館於本計畫之預算編列方式,卻以一般年度修繕維護費用態樣編列,不僅未列為重大計畫,亦未揭露計畫預定期程、預定總經費等有關本計畫之完整資訊,且預算書亦未表達本項支出係屬大南海計畫之辦理項目,核與預算法規不符。

二、另查本計畫自104年度開始編列相關預算,惟該年度預算編列於「勞務成本─服務費用」科目,本年度卻改編列於「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服務費用」項下,按同一計畫之經費,前後年度卻編列於不同費用科目,預算欠缺連貫與一致性,未能揭露繼續計畫之完整資訊。

三、如前所述,本計畫期程達6年,後續尚有9億餘元經費需求,然史博館卻以一般年度整修維護費用編列,未依規定揭露繼續經費之完整資訊,且前後年度預算科目相異,實欠妥適,爰建議減列「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預算5,408千元之1/2。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徐榛蔚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4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61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61、國民黨黨團提案:

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在「其他業務費用」部分中「雜項業務費用」項下中「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用」科目編列540萬8,000元酌減200萬元,其餘凍結1/2,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說明:

大南海文化園區計畫,預定經費10億元分6年編列經費,屬於跨年期之重大計畫。國立歷史博物館竟未依預算法列明計畫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等完整資訊,僅以一般服務費用科目編列,而其預算說明僅為「國家文化設施升級計畫既有建物再利用重整修繕維護費用」,有規避立院審查及監督之嫌。建請將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中「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用」酌減200萬元,其餘凍結1/2,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62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62、國民黨黨團提案:

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在「其他業務費用」部分中「雜項業務費用」項下中「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用」科目編列540萬8,000元酌減100萬元,其餘凍結1/2,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說明:

大南海文化園區計畫,預定經費10億元分6年編列經費,屬於跨年期之重大計畫。國立歷史博物館竟未依預算法列明計畫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等完整資訊,僅以一般服務費用科目編列,而其預算說明僅為「國家文化設施升級計畫既有建物再利用重整修繕維護費用」,有規避立院審查及監督之嫌。建請將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中「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用」酌減100萬元,其餘凍結1/2,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單位:千元

 

105年預算

104年預算

103年決算

 

其他業務費用

 服務費用

  一般服務費

 

 

5,408

 

 

1,300

 

 

1,213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吳志揚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63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63、國民黨黨團提案:

105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在「其他業務費用」部分中「雜項業務費用」項下中「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用」科目編列540萬8,000元酌減100萬元,其餘凍結1/2,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說明:

大南海文化園區計畫,預定經費10億元分6年編列經費,屬於跨年期之重大計畫。國立歷史博物館竟未依預算法列明計畫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等完整資訊,僅以一般服務費用科目編列,而其預算說明僅為「國家文化設施升級計畫既有建物再利用重整修繕維護費用」,有規避立院審查及監督之嫌。建請將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中「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用」酌減100萬元,其餘凍結1/2,待提出書面報告詳列預算明細及說明後始得動支。

單位:千元

 

105年預算

104年預算

103年決算

 

其他業務費用

服務費用

一般服務費

 

 

5,408

 

 

1,300

 

 

1,213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毓仁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6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64、國民黨黨團提案:

國立歷史博物館(以下簡稱史博館)105年度預算案於「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服務費用」科目編列一般服務費540萬8千元,建請減列10%。

說明:

一、國立歷史博物館(以下簡稱史博館)105年度預算案於「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服務費用」科目編列一般服務費540萬8千元,係辦理國家文化設施升級計畫既有建物再利用重整修繕維護等費用。據該館補充說明略以:「本案係續辦大南海文化園區整體規劃、修復與再利用計畫、整體識別系統等相關業務,辦理期程為105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

二、行政院為有效整合臺北市南海路附近區域內之文教機構,提升整體文化實力,爰指示文化部、教育部、農委會及臺北市政府等機關成立大南海文化園區計畫推動小組,作為園區未來發展協商整合平台,並分由農委會林業試驗所、教育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及教育廣播電台、文化部國立歷史博物館分別提報「大南海文化園區─臺北植物園計畫」、「大南海文化園區─教育部計畫」及「大南海文化園區─國立歷史博物館初期計畫(以下簡稱大南海史博館初期計畫)」。

三、查大南海史博館初期計畫業經行政院於104年5月25日以院臺文字第1040025006號函核定,預定期程自104年至109年,預定計畫總經費10億0,413萬5千元,其中70%由公務預算支應,另30%由史博館作業基金自籌。

四、按行政院核定之大南海史博館初期計畫,預定辦理期程104年至109年,前後期間長達6年,預定總經費10億餘元,核屬跨年期之重大計畫,有關預算編製允應依預算法第39條規定,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等完整資訊。

五、惟史博館有關本計畫之預算編列方式,卻以一般年度修繕維護費用之態樣編列於「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科目,不僅未列為重大計畫,亦未揭露計畫預定期程、預定總經費等有關本計畫之完整資訊,且預算書亦未表達本項支出係屬大南海計畫之辦理項目,恐有將重大計畫化整為零之嫌,核與預算法規定不符。

六、另查本計畫自104年度開始編列預算,惟104年度預算編列於「勞務成本─服務費用」科目,105年度卻改編列於「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服務費用」項下,按同一計畫之經費,前後年度卻編列於不同費用科目,預算欠缺連貫與一致性,復未揭露繼續計畫之完整資訊。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淑華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69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69、國民黨黨團提案:

105年度國立中正紀念堂作業基金「業務外收入」中,「其他業務外收入」項下「雜項收入」增加300萬元。

說明:

中正紀念堂位於都市精華地區,而其代表之歷史文化背景與建築景觀特色,每年吸引國內外大量觀光人潮;據統計99年至103年參觀人次分別達到713萬人次、714萬人次、654萬人次、633萬人次及662萬人次,極具文物圖像授權、品牌建立推廣及文創產業發展,建請國立中正紀念堂加速典藏品與品牌授權商品開發,並增加國立中正紀念堂作業基金「業務外收入」中,「其他業務外收入」項下「雜項收入」3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70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70、國民黨黨團提案:

「其他業務外收入─雜項收入」566萬元,提案增列250萬元。

說明:

1.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分基金105年度預算案編列「其他業務外收入─雜項收入」566萬元,較104年度預算僅增加6萬元,增幅1.07%,主要為銷售出版品、自行開發商品及寄售商品銷售收入等,由自營之博物館商店銷售。

2.中正紀念堂103年度參觀人次662萬,高於同年度故宮博物院540萬人次,顯示中正紀念堂極具文創資產推廣優勢及自籌財源潛力。

3.設置基金的目的為提升其開源節流之潛力及意願,鼓勵自籌財源,更重視經營效率,並以自給自足為原則。中正紀念堂每年吸引大量參觀人潮,具歷史文化與觀光價值,惟典藏品與品牌授權商品開發數量及收入有限,仍有成長空間,實應充分運用典藏品可用素材及品牌形象積極開發文創商品,拓展文物商品市場,並利用多元行銷管道加強推廣,以提升品牌能見度與館藏效益,增加自籌收入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柯志恩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71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71、國民黨黨團提案:

105年度國立中正紀念堂作業基金「業務外收入」中,「其他業務外收入」項下「雜項收入」增加200萬元

說明:

中正紀念堂位於都市精華地區,而其代表之歷史文化背景與建築景觀特色,每年吸引國內外大量觀光人潮;據統計99年至103年參觀人次分別達到713萬人次、714萬人次、654萬人次、633萬人次及662萬人次,極具文物圖像授權、品牌建立推廣及文創產業發展,建請國立中正紀念堂加速典藏品與品牌授權商品開發,並增加國立中正紀念堂作業基金「業務外收入」中,「其他業務外收入」項下「雜項收入」200萬元

參觀中正紀念堂遊客人數                          單位:萬人

 

99年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人數

713

714

654

633

662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毓仁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72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72、國民黨黨團提案:

105年度國立中正紀念堂作業基金「業務外收入」中,「其他業務外收入」項下「雜項收入」增加200萬元

說明:

中正紀念堂位於都市精華地區,而其代表之歷史文化背景與建築景觀特色,每年吸引國內外大量觀光人潮;據統計99年至103年參觀人次分別達到713萬人次、714萬人次、654萬人次、633萬人次及662萬人次,極具文物圖像授權、品牌建立推廣及文創產業發展,建請國立中正紀念堂加速典藏品與品牌授權商品開發,並增加國立中正紀念堂作業基金「業務外收入」中,「其他業務外收入」項下「雜項收入」200萬元

參觀中正紀念堂遊客人數                           單位:萬人

 

99年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人數

713

714

654

633

662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吳志揚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73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73、國民黨黨團提案:

一、設置基金之目的在於提升其開源節流之潛力及意願,鼓勵自籌財源,重視經營效率,並以自給自足為原則;查中正紀念堂每年吸引大量參觀人潮,依該處99年度至103年度各項活動參觀人數統計,參觀人次皆達600萬人次以上,以103年度662萬人次觀之,更高於當年度故宮博物院540萬人次,中正紀念堂顯極具文創資產推廣優勢及自籌財源潛力。

二、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商品開發方式分為自行開發及合作開發,惟根據相關資料顯示,其自行開發文創商品多於自營博物館商店販售,雖曾委託其他單位販售,但目前均已無合作契約關係;而該管理處100年度至103年度衍生性商品開發數量分別為10件、33件、13件及23件,其文創商品銷售金額自102年度至104年度8月底止,分別為13萬8千元、86萬4千元及44萬元,103年度之銷售金額更僅佔總收入2億5,006萬8千元之0.35%,再再反映該管理處商品開發及銷售收入仍有大幅成長空間。

三、為期中正紀念堂充分運用典藏品可用素材及品牌形象,以自身文化優勢為立基,結合其獨特文化意象與歷史符號,積極開發文創商品,拓展文物商品市場,並利用多元行銷管道推廣,進而提升品牌能見度與館藏效益,爰建議增列「其他業務外收入」─「雜項收入」預算2,000千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徐榛蔚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1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1人

廖國棟

主席:處理第17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74、國民黨黨團提案: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其他業務外收入─雜項收入」566萬元,提案增列100萬元。

說明:基金設置之目的是為提升其開源節流之潛力及意願,鼓勵自籌財源,更重視經營效率,並以自給自足為原則。中正紀念堂每年吸引大量參觀人潮,具歷史文化與觀光價值,惟典藏品與品牌授權商品開發數量及收入有限,仍有成長空間,應充分運用典藏品可用素材及品牌形象積極開發文創商品,拓展文物商品市場,並利用多元行銷管道加強推廣,以提升品牌能見度與館藏效益,增加自籌收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蔣乃辛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75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75、國民黨黨團提案:

「國家文化設施升級計畫-國立國父紀念館跨域加值計畫」500千元,提案減列1/2。

說明:

1.國父紀念館辦理國家文化設施升級計畫邁入第2年,內容包含大會堂暨周邊設施升級計畫、國際化優質展示空間計畫以及孫學研究推廣及加值計畫等三大部分,主要目的為提升服務等級與創造內外部效益,落實「跨域整合、藝文觀光」再造中山文化園區之歷史文化形象。

2.但跨域加值計畫內容提及許多有關藝文特區和大巨蛋之商場、飯店影城之互補發展,如今大巨蛋落空,該館跨域加值計畫所做環境影響評估、原本要形塑「文創、藝術、體育、商業共榮生活圈」可能有重新修正之必要,建議減列1/2。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柯志恩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82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82、國民黨黨團提案:

「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編列「跨藝匯流.傳統入心─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公共建設跨域加值發展計畫」5億4,093萬8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為執行「跨藝匯流.傳統入心」─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公共建設(104-109年)跨域加值發展計畫,設置傳統藝術發展作業基金,惟該基金財務試算過程漏計部分興建成本、高估自償率,且營運支出所需資金9成以上仰賴政府公務預算補助,不符作業基金自給自足精神,應回歸公務預算執行。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蔣乃辛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1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人

廖國棟  費鴻泰  賴士葆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83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83、國民黨黨團提案: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為執行「跨藝匯流.傳統入心」─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公共建設(104-109年)跨域加值發展計畫,設置傳統藝術發展作業基金,惟該基金財務試算過程漏計部分興建成本、高估自償率,且營運支出所需資金9成以上仰賴政府公務預算補助,不符作業基金自給自足精神,爰要求本案自下年度起回歸公務預算執行。

  說明:

一、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為執行「跨藝匯流.傳統入心」─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公共建設跨域加值發展計畫,串聯臺北「臺灣戲曲中心(原名臺灣戲劇藝術中心)」、宜蘭「傳藝園區」及高雄「豫劇藝術園區」作跨域資源整合,設置「傳統藝術發展作業基金」(以下簡稱傳藝基金),並納入文化機構作業基金之分基金,自105年度開始編列預算。

二、依預算法第4條第1項規定:「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為作業基金。」復依行政院訂頒之自償性公共建設預算制度實施方案第7點規定:「納入本方案之自償性計畫,以自償率達20%以上或自償部分之投資金額達10億元以上者為原則。」是以,設置作業基金應以具自償性為基本前提,且至少應具20%以上自償率。

三、按傳藝基金係結合臺北「臺灣戲曲中心」、宜蘭「傳藝園區」及高雄「豫劇藝術園區」三據點作跨域資源整合而成,其中臺灣戲曲中心興建成本16億餘元,占總投資經費比率已逾3成以上,未納入自償率試算項目,其投入成本顯已嚴重低估,進而高估自償率,反映該基金自償率已有失準。

四、按兩廳院自74年成立籌備處正式營運,迄今已逾30年,軟硬體建設均達國際級之水準,且歷經多年耕耘,已建立國際品牌形象,年度總收入尚未突破2億元,然而傳藝基金卻推估5年後總收入即可突破2億元,且每年持續成長,其收入預估顯然過度樂觀,益證傳藝基金自償率過度高估。

五、傳藝基金105年度預計收入總額4億6,434萬6千元、支出總額4億1,764萬3千元,本期賸餘4,670萬3千元。惟業務收入中預計來自政府公務預算之社教機構發展補助收入高達4億0,250萬2千元,占總收入比率86.68%,占總支出之比率更高達96.37%,反映傳藝基金年度營運支出所需資金有95%以上仰賴政府公務預算補助,且凸顯該基金自籌財源能力極度薄弱,並不符合作業基金「凡經付出仍可收回」之自給自足精神。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淑華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4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85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85、國民黨黨團提案: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教學收入」原列4,480萬元,建議增列400萬元。

說明:預算法第四條規定,凡經付出而仍可收回且非用於營業者為作業基金,惟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所轄各館處,大幅仰賴政府經費挹注,但基金卻連年產生短絀,有違預算法設置作業基金自給自足之精神。為提升本基金自有財源比例,爰建議參照上、前年度預算數與決算數之結果,酌增「教學收入」4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88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88、國民黨黨團提案: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業務外收入」項下「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原列1億0,714萬元,建議增列500萬元。

說明:預算法第四條規定,凡經付出而仍可收回且非用於營業者為作業基金,惟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所轄各館處,大幅仰賴政府經費挹注,但基金卻連年產生短絀,有違預算法設置作業基金自給自足之精神。為提升本基金自有財源比例,爰建議參照上、前年度預算數與決算數之結果,酌增「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5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90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90、國民黨黨團提案: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勞務成本」原列8億5,957萬元,爰提案減列5,000萬元,其餘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一條規定,該基金係為「促進文化部所屬國立文化機構財務有效運作,提高其營運績效,並加強文化藝術之推廣」而設置,預算書亦載明「注重成本效益觀念,加強開源節流措施,提高經費使用效能,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惟本基金自成立以來,大幅仰賴政府經費挹注,政府補助每年皆占基金總體收入九成以上,主管機關文化部卻未就所屬類型近似場館進行市場區隔或整併,以致基金效益無法顯現,基金整合績效實有待檢討。爰提案上、前年度預算數與決算數之結果,就「勞務成本」預算酌予減列5,000萬元,其餘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文化部就如何提升基金績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廖國棟  費鴻泰  賴士葆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91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91、國民黨黨團提案:

鑑於文化基金財源逾8成以上仰賴政府補助,為免徒增財政負擔,除應提升人力資源運用之效率與效益外,要求應檢討超額人力調整轉化作業成效及人力配置妥適性,並評估進用非典型人力之合理性及必要性,爰「勞務成本─服務成本─服務費用」645,872千元,建請酌予減列5%。

說明:

一、文化基金105年度預算案預算員額370人,編列用人費用3億9,842萬元,包括職員155人、聘用人員15人、約僱人員81人、駐衛警60人、技工39人、工友17人及駕駛3人,其中105人為超額人力。惟該基金另編列服務費用進用派遣人力18人、898萬8千元,及承攬人力193人、1億1,577萬1千元,合共211人、1億2,475萬9千元。

二、依105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四()點規定:「各機關為應短期或特定業務需要,需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或運用派遣勞工,應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及『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從嚴核實進用或運用。」又第四()點規定:「為貫徹工友、技工及駕駛員額精簡政策,有效彈性運用人力,各機關應落實下列規定:1.……3.各機關應積極採行『超額列管出缺不補』、『實施員額調整及轉化移撥』、『改進事務性工作分配』等方式,以有效彈性運用工友、技工及駕駛人力,除不得執行涉及公權力行使之業務外,得協助辦理未涉職員核心業務及法律責任之業務;並依前開方案有關優惠退離規定,鼓勵其退離,以減少人事費。」因此,非以人事費進用之人力應從嚴核實進用或運用。

三、文化基金105年度預算案編列預算員額370人,其中列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員額者計105人(駐衛警60人、工友8人、技工36人、駕駛1人),超額人力占預算員額370人之28.38%。惟文化基金各館處105年度仍分別於「勞務成本」、「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之服務費用編列運用派遣人力18人及勞務承攬人力193人,合共211人。

四、文化基金超額人力高達105人,占預算員額370人之比重高達28.38%,105年度預算案編列服務費用898萬8千元進用派遣人力18人;又該基金各館處另行進用承攬人力193人、1億1,577萬1千元,辦理現有超額人力得執行之清潔、保全與行政等業務,實為妥當。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淑華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1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人

費鴻泰  賴士葆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93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93、國民黨黨團提案:

一、本年度「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較前年度(104)增列6,435千元,然於其他如「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保養保固費」、「一般服務費」、「專業服務費」等項目,皆有涵括整修維護相關事項,經費使用目的似有疊床架屋、浮報編列之狀況,更顯無增列與重覆編列之必要。

二、資訊科技日新月異之際,政府宣傳管道更為多元,除傳統紙本外,更可經由網際網路作為政府發聲平台,爰減列「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預算500,000千元,以期於政府財政並不寬裕之經濟環境,撙節開支,並檢討類似經費之運用成效。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徐榛蔚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9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94、國民黨黨團提案:

「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原列3億4601萬1千元,提案刪減3千萬元。

說明:

1.「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原列3億4601萬1千元,比上年度增列643萬5千元,政府財政困難,應樽節開支。

2.36頁說明欄中、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計8155萬9千、保養保固1億158萬2千、「一般服務費」3億2899萬5千也有整修維護、是否和保養保固有重複編列之嫌?專業服務費也要9490萬6千元。

3.以上這些費用林林總總、幾個字加一加就是近億或數億,看不出編列的主要用途,就像大雜燴,實有浮編之嫌!

4.文化部新人新政,應該鼓勵樽節,尤其很多都藉由網路,需要哪麼多印刷裝訂、海報、表單、手冊嗎?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柯志恩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4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廖國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97A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97A、國民黨黨團提案:

主決議:

依預算法第4條第1項及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5點第1項之規定,所稱作業基金者,即能開拓財源自給自足可循環運用,惟查本作業基金不論經常收入來源、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財源均主要仰賴政府公務預算補助,不符作業基金自給自足之原則,且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及國立國父紀念館3館配合組改自教育部移撥文化部,其性質與文化部所屬19各館所相同,卻逕設作業基金便宜行事,違反一致性原則且不符預算法規定,要求裁撤本基金並回歸編列公務預算。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98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98、國民黨黨團提案:

查文化部102年成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以期提供全民豐富之文化機構資源,達文化藝術推廣,鼓勵尋求開源與加強成本效益之觀念,並藉由基金之成立,更為有效提昇文化機構之競爭力。然據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預算顯示,其收入高達9成仍須仰賴政府公務預算挹注,自籌能力亟待提升,爰要求文化部應加強督導、提升各機構國人到訪意願,於3個月內與各機構研議基金成效改善方案,並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徐榛蔚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1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二、反對者:44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99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99、國民黨黨團提案: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文物收購3億1,300萬元,包括預計收購書畫類文物1,300萬元及織品3億元。惟查103年度及104年度相關預算執行率欠佳且現有典藏品展示率偏低,持續購藏之文物能否充分發揮展示效益,容有檢討之必要。爰建議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文物收購3億1,300萬元,全數減列。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江啟臣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00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00、國民黨黨團提案: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文物收購3億1,300萬元。然現有典藏品展示率偏低,應考量善用南院之展示空間重新規劃購置計畫,以發揮文物效益。故宮103年底典藏品數量共69萬餘件,其中品質兼備可供展陳之書畫、碑帖、織品、瓷器、銅器、玉器、漆器、文房珍玩、善本古籍與圖書文獻等典藏約20萬件,按每檔展出文物約2,300件,顯示藏品之展示率偏低,有賴增加展出數量,以呈現故宮豐富典藏,爰新購藏之文物能否充分發揮展示效益,宜再審酌。綜上,故宮現有典藏品數量龐大,惟展示率偏低,購置之文物是否能發揮展示等效益,爰將上開預算全數刪除。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01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01、國民黨黨團提案:

故宮103年底典藏品數量共69萬餘件,其中品質兼備可供展陳之書畫、碑帖、織品、瓷器、銅器、玉器、漆器、文房珍玩、善本古籍與圖書文獻等典藏約20萬件,按每檔展出文物約2,300件(註1),顯示藏品之展示率偏低,有賴增加展出數量,以呈現故宮豐富典藏?A爰新購藏之文物能否充分發揮展示效益,宜再審酌。另針對故宮南院「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之定位所擬投入3億元收購織品,由於購藏預算龐大,且近年度文物購置預算執行率偏低,而南院需高人氣展品與典藏作為吸睛亮點,以提升文物質量吸引遊客參觀,允宜先考量善用南院空間,並就南、北院區展覽內容及典藏品作整體性規劃,再據以檢討文物購藏計畫,以發揮購藏品之最大效益,爰提案刪除該項目預算3億1,299萬9,000元。

------------

註1:參考故宮網站:104年10月5日查詢

http://theme.npm.edu.tw/gpmep/zh-tw/article.aspx?sNo=03000054。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王惠美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02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02、國民黨黨團提案:

有鑑於今年5月20日將進行政黨輪替,故宮南院之定位,應尊重新上任政黨與新任故宮院長之權責,現時故宮應以業務穩定為優先,而不該於政權交替前,大肆添購南院新藏品。目前故宮所欲購之中國織品與地毯金額達2億5,176萬元,已完成預審,預計8月完成複審,年底前完成採購,為避免此重大採購於政權交替期間進行,造成日後權責爭議,故提案將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文物收購3億1,300萬元部分,刪除有關織品類文物經費2億8,000萬元,其餘全數凍結,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吳志揚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1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03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03、國民黨黨團提案:

有鑑於今年5月20日將進行政黨輪替,故宮南院之定位,應尊重新上任政黨與新任故宮院長之權責,現時故宮應以業務穩定為優先,而不該於政權交替前,大肆添購南院新藏品。目前故宮所欲購之中國織品與地毯金額達2億5,176萬元,已完成預審,預計8月完成複審,年底前完成採購,為避免此重大採購於政權交替期間進行,造成日後權責爭議,故提案將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文物收購3億1,300萬元部分,刪除有關織品類文物經費2億8,000萬元,其餘全數凍結,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毓仁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0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04、國民黨黨團提案: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文物收購3億1,300萬元,爰提案減列2億1,300萬元。

說明: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文物收購3億1,300萬元,包括預計收購書畫類文物1,300萬元及織品3億元。惟故宮103年底典藏品數量共69萬餘件,其中品質兼備可供展陳之書畫、碑帖、織品、瓷器、銅器、玉器、漆器、文房珍玩、善本古籍與圖書文獻等典藏約20萬件,按每檔展出文物約2,300件,顯示藏品之展示率偏低,有賴增加展出數量,以呈現故宮豐富典藏,爰新購藏之文物能否充分發揮展示效益,宜再審酌,核有未當,爰提案減列2億1,3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05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05、國民黨黨團提案:

「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文物收購3億1,300萬元,提案減列1/2,其餘凍結1/2,俟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103年度編列文物收購預算因訪求之文物未通過審查,故未執行,而104年度編列文物購藏預算,依當年度9月底之決標金額換算執行率僅有60.50%。

二、鑑於故宮南院定位為「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擬收購織品預算龐大,且教委會要求北院文物移至南院典藏作為吸睛亮點,以提升文物質量吸引遊客參觀,應先考量善用南院空間,並就南、北院區展覽內容及典藏品重新整體規劃,再據以檢討文物購藏計畫,以發揮購藏品之最大效益,故105年度文物購置計畫應重新審慎規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06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06、國民黨黨團提案:

目前故宮所欲購之中國織品與地毯金額達2億5,176萬元,已完成預審,預計8月完成複審,年底前完成採購,考量故宮南院營運不久,應以穩定運作為優先,故提案將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文物收購3億1,300萬元部分,刪除有關織品類文物經費1億5千萬元,其餘全數凍結,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口頭暨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11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11、國民黨黨團提案:

鑒於去年水電費調漲幅度有限,酌減「水電費」100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105年預算編列行銷及業務費用─服務費用─「水電費」713.9萬元,係辦理行銷業務之費用等。相較於103年度業務水電費決算數363.2萬元,成長近350.7萬元,增幅達96.56%。

二、惟經查(台北市自來水處105年度平均漲幅增加28.16%;本院通過新版電價公式試辦兩年,分別在四月、十月調整電價,設定半年漲幅不超過百分之三,全年電價漲幅不超過百分之六)水、電費調漲幅度有限,本年「水電費」行銷預算增列近一倍,相關支出應本撙節原則辦理,顯有不當。爰此,本席特提案酌減「水電費」1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管委員碧玲聲明今天到現在為止的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羅委員致政聲明今天的表決都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13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13、國民黨黨團提案: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預算案於「行銷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項下編列樣品贈送所需經費426萬元,雖較104年度預算數500萬元為低,惟104年度如扣除因南院開館所需經費後之250萬元,105年度編列數426萬元,增加達7成。綜上,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樣品贈送經費編列426萬元,基於撙節原則刪減上開預算3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5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1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14、國民黨黨團提案:

「行銷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項下編列「樣品贈送」所需經費426萬元,減列126萬元。

說明:

一、依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貳、作業基金:甲、營業收支與賸餘:第3點第3項第4目:「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其中政策宣導經費,並於預算內妥適說明編列金額及內容。」

二、查104年度樣品贈送經費較103年度增加250萬元係因故宮南院開館所需,故105年度預算案已無該項需求。復查該基金99年度至103年度樣品贈送經費執行數除101年度外,其餘年度均在於240萬元以下,爰應依上開規定與歷年決算數撙節編列為妥。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尤委員美女聲明方才表決結果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黃委員偉哲聲明方才表決結果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15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15、國民黨黨團提案: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於105年度於「行銷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項下編列樣品贈送所需經費426萬元,經查雖較104年度預算數500萬元為低,惟104年度如扣除因南院開館所需經費後之250萬元,105年度編列數426萬元,增加達7成。104年度編列樣品贈送經費500萬元,較103年度增加250萬元,係因故宮南院將於104年底開館試營運,屆時文創商品亦同時於南部院區販售,並以該院產製之文創商品,於開館期間限量贈送受邀來館參觀之國際博物館、借展文物之博物館及國內貴賓及地方人士,以增加故宮南院及相關文創商品之知名度及能見度,俾達行銷目的。依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貳、作業基金:甲、營業收支與賸餘:第3點第3項第4目:「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其中政策宣導經費,並於預算內妥適說明編列金額及內容。」故廣告及業務宣導費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並應力求節約,故建議酌減一百二十六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53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16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16、國民黨黨團提案: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於「行銷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項下編列樣品贈送所需經費426萬元,爰提案減列120萬元。

說明: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於「行銷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項下編列樣品贈送所需經費426萬元,雖較104年度預算數500萬元為低,惟104年度如扣除因南院開館所需經費後之250萬元,105年度編列數426萬元,增加達7成,基於撙節原則,並參酌決算執行情形,爰提案減列12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17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17、國民黨黨團提案: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4年度編列樣品贈送經費500萬元,比103年度增加250萬元,扣除因南院開館試營運期間,需有一定數量贈送受邀參觀之國內外貴賓及地方人士,做為行銷之用。然而105年度已無此需求,應回歸正常編列範圍,不超過之前編列預算金額為限。然105年度樣品贈送經費為426萬元,較103年度250萬元增加許多,雖考量南院有需求,仍應樽節為用,故提案將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於「行銷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項下編列樣品贈送經費426萬元,予以刪減1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吳志揚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18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18、國民黨黨團提案: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4年度編列樣品贈送經費500萬元,比103年度增加250萬元,扣除因南院開館試營運期間,需有一定數量贈送受邀參觀之國內外貴賓及地方人士,做為行銷之用。然而105年度已無此需求,應回歸正常編列範圍,不超過之前編列預算金額為限。然105年度樣品贈送經費為426萬元,較103年度250萬元增加許多,雖考量南院有需求,仍應樽節為用,故提案將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於「行銷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項下編列樣品贈送經費426萬元,予以刪減1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毓仁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20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20、國民黨黨團提案:

「行銷費用─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科目項下編列「計時與計件人員酬金」434萬3千元,應全數刪除。

說明:

一、因應南部院區開館,相關基金商品帳務處理業務量增加,然依下表可知平均每人所需經費不減反增。

單位:人;新台幣千元

 

一、年度

102年度決算數

103年度決算數

104年度預算數

105年度預算案數

人數

2

6

7

8

經費

511

1,875

3,000

4,343

平均每人所需經費

256

313

429

543

註:1.資料來源,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2年度至105年度預、決算書。

2.102年度及103年度未編列相關預算。

二、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規定臨時人員不應從事常態性或繼續性業務,並就是項人力之進用予以適當管控,惟如附表所示,臨時人員人數反逐年增加,有變相增加人力之嫌。鑑於平均每人用人經費逐年遞增,且基金業務多已委外辦理或外包,實無增加臨時人力必要,臨時人員薪資應予刪除。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21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21、國民黨黨團提案: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自102年起聘用2名臨時人員,103年度增聘為6名,104年度增聘為7名,如今105年度再增加一名,為8名臨時人員額度。經費也從102年度的51萬1千元,暴增至105年度為434萬3千元。然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明白規定應抑制臨時人員膨脹,加上現有臨時人員工作多屬既有業務,且文創庫房盤點及文創商品設計競賽活動已編列120萬元之外包費,在基金超過九成以上商品銷售採委託代銷,臨時人員業務多為既定業務或外包下,臨時人員之存在與政府瘦身的方向相違,故提案將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於「行銷費用─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科目項下,編列計時與計件人員酬金434萬3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吳志揚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22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22、國民黨黨團提案: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於「行銷費用─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科目項下編列計時計件人員酬金434萬3千元,經查係為預計進用8位臨時人員之薪資,較104年度預算數300萬元進用7名臨時人員,增加134萬3千元,約增44.77,增加1人主要為因應南部院區開館,相關基金商品帳務處理業務量增加;另較103年度決算數187萬5千元進用6名臨時人員,增加246萬8千元,約增131.63。然為使各機關進用臨時人員有所依據,並避免不當運用臨時人員,行政院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3點規定臨時人員得辦理之業務,以非屬行使公權力之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等定期契約性質之工作為限。同要點第7點第2項規定,各機關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之審核,以臨時人員酬金科目預算所進用人數或所需用人經費,是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進用人數未超過進用機關96年實際進用之人數、2.所需用人經費未超過進用機關96年度實支數額。且惟該基金102年度及103年度進用之臨時人員並未編列相關預算,似有規避本院預算審議之嫌。又該基金於102年度以後開始進用臨時人員,由2名增加至105年度之8名臨時人員(詳附表1),變相增加人力及相關經費,與上開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規定,應適當抑制臨時人力膨脹之意旨有,故建議該經費全數刪除。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23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23、國民黨黨團提案: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自102年起聘用2名臨時人員,103年度增聘為6名,104年度增聘為7名,如今105年度再增加一名,為8名臨時人員額度。經費也從102年度的51萬1千元?A暴增至105年度為434萬3千元。然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明白規定應抑制臨時人員膨脹,加上現有臨時人員工作多屬既有業務,且文創庫房盤點及文創商品設計競賽活動?w編列120萬元之外包費,在基金超過九成以上商品銷售採委託代銷,臨時人員業務多為既定業務或外包下,臨時人員之存在與政府瘦身的方向相違,故提案將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於「行銷費用─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科目項下,編列計時計件人員酬金434萬3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毓仁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224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224、國民黨黨團提案: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於「行銷費用─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科目項下編列計時計件人員酬金434萬3千元,爰提案減列130萬元。

說明: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於「行銷費用-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科目項下編列計時計件人員酬金434萬3千元,係預計進用8位臨時人員之薪資,較104年度預算數300萬元進用7名臨時人員,增加134萬3千元,約增44.77%,增加1人主要為因應南部院區開館,相關基金商品帳務處理業務量增加;另較103年度決算數187萬5千元進用6名臨時人員,增加246萬8千元,約增131.63%,增列幅度過高,核有未當,爰提案減列13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繼續處理交通委員會主管非營業部分,處理第1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國民黨黨團提案:

有鑑於政府財政吃緊,需要多方開源節流,應先落實「減法原則」,制定與落實具有長期目標的核心業務。105年度交通事業作業基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2,258,973千元,較上年度增加150,743千元。宣傳相關費用長年高額編列,應撙節預算,建請減列150,743千元,並凍結108,230千元,俟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效益說明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6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6、國民黨黨團提案: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105年度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科目項下「勞務成本」之「管理成本」預算金額4,179,132千元,有鑑於政府財政日益困窘,且前年度決算數2,622,000千元,爰提案刪減20%,再行凍結30%,待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費鴻泰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周委員春米聲明方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處理第10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0、國民黨黨團提案:

有鑑於政府財政吃緊,需要多方開源節流,105年度交通事業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服務費用─公共關係費編列8,149千元,較上年度增加3,000千元。爰提案減列3,000千元,並凍結2,500千元,俟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效益說明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17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17、國民黨黨團提案:

考量國家財政困難,在其他單位都在撙節開支之際,公關事務費用宜酌量刪減,爰將「公共關係費」預算刪減2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惠美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2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30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30、國民黨黨團提案:

考量國家財政困難,在其他單位都在撙節開支之際,印刷裝訂及廣告費用宜酌量刪減,爰將「管理及總務費用─印刷裝訂及廣告費」預算刪減1/2。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惠美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31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31、國民黨黨團提案:

考量國家財政困難,在其他單位都在撙節開支之際,印刷裝訂及廣告費用宜酌量刪減,因此將今年費用數目刪除2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顏寬恒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37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37、國民黨黨團提案:

考量國家財政困難,在其他單位都在撙節開支之際,公關事務費用宜酌量刪減,因此將今年費用數目刪除2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顏寬恒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處理第38案,請宣讀國民黨黨團提案。

38、國民黨黨團提案:

105年度交通作業基金之民航作業基金分預算中,「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公共關係費」減列500千元。

說明:

離島機場常因天候因素而關場,並導致班機無法正常起降,尤其倘又遇重要節慶或連續假期期間,機場便擠滿滯留旅客等待疏運。惟關場後,航站服務機能往往接近癱瘓。雖航空公司、地方政府、以及民意代表等主動提供旅客所需之協助,惟航站迄今缺乏一套標準的作業程序來予以管理與整合,無法滿足旅客於關場時之服務需求,洵亟待改善。爰減列「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公共關係費」500千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楊鎮浯  林德福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3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費鴻泰  賴士葆  李彥秀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黃昭順

二、反對者:46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三、棄權者:0人

主席:報告院會,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因本日會議時間已屆,處理到此告一段落,做以下決議:「另定期處理。」

今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大家辛苦了!

散會(21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