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3日(星期五)14時39分至16時42分

地  點 本院議場3樓會議室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協商主題

繼續研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

主席:現在開會,謝謝在場的柯總召、廖總召、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黃國書委員、親民黨黨團主任,還有行政院主計總處朱澤民主計長,很抱歉,讓你跑了很多趟。其他在場的還有行政院主計總處的楊處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鄭副主任委員、交通部的祁文中常務次長,其他單位的代表都在樓下待命。

本次會議是針對「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進行協商,本年度已經快接近尾聲,對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無論是營業或非營業部分,總是要告一段落,大家也大概都有一些方向,所以今天下午特別再邀集各黨團進行一些原則的協商,稍後就聽取大家的意見,討論我們這些原則要怎麼訂定,因為下週二的院會已經沒有案子可以審,看看能否在下週二的院會處理105年度營業及非營業部分的預算,以做整個年度的了結。

首先請柯總召針對這部分表示意見。

柯委員建銘:首先,我以下的發言是站在比較持平的立場來講,國營事業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大家的印象很深刻,在臨時會時,總共有一千五百多個案子要處理,表決了三百多個案子,現在則還有1,282案要處理,以當時表決的速度來看,一個小時大概只能處理8、9案而已,當時到最後也發生了議事人員暈倒的情況,在這個過程之後,我們也一直拜託國民黨趕快再來協商,畢竟這個年度已經逼近尾聲,現在已經到了我們必須共同嚴肅地來面對、處理的時刻,因為下週五已經是12月30日,所以今天的協商可說是很重要,本會期院會就剩下下週二和週五兩天而已。立法院現在是一個新的國會,外界是以整個國會的集體印象來看待,希望大家榮辱與共,至少在這最後的時刻,也讓國營事業的預算可以通過,否則很難交代。立法委員就只有兩個職務,一是審預算、二是審法案,一半功能不見了的話,很難交代得過去。我們都知道要發揮監督政府之責,大家也一直在講要幫人民看緊荷包,這個預算規模是比中央政府總預算大兩倍以上,換言之,這麼一個攸關國營事業的重大預算案,包括一些基金,都是用在經濟發展之上,如果沒有通過,新的國會在一開始就創下惡例的話也不好。所以,在此拜託大家,今天是不是共同來思考以下幾個問題,主計總處也把剩下的部分整理了一份資料,大家手上應該都有吧?

主席:有一份統計表,請拿給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及黃國書委員。我們過去做了一些討論,也討論出一些方向,請各業務單位能夠向各委員說明,他們也做了一些整理,那我們也要求各業務單位就能夠同意減列提案部分進行檢討,他們也大概做了整理。等柯總召講完以後,請廖總召表示意見,再請高潞.以用委員表示意見,最後則是請主計長說明。

柯委員建銘:大家手上的資料是一個很精確的資料,是主計總處跟各單位花很多時間所整理出來的,剛剛院長也講過,我們在過去這段時間,請所有的事業單位及各部會去拜訪朝野立委並做溝通,當然溝通並沒有想像中那麼順利,所以我現在提一下建議。先請大家看一下這個表格,本來是一千五百多案,現在還剩下1,282案。廖總召前一陣子有跟我說他們黨團有一個決議,就是行政部門先將能夠接受的案子列出來,那就不用再協商了,這是合理的,不管勉強不勉強,如果可以就照原來的提案處理,廖總召在前一、二個禮拜一直告訴我這個問題。經過所有行政部門看過之後,認為這1,282案中有343個案子可以同意,不用再經過協商,這樣就可以先減掉三百多案了。然後黨團已經協商同意並蓋章的部分,撤案的有29案,文字有修正的是10案,這些都是確定的。至於剩下的187案就是我們在這裡一案、一案協商過但是沒有簽名的案子,包括台銀等很多單位,只剩下環保署、交通部等尚未協商,這些是大家走過一遍也都同意的,這187案都已經協商過,所以就不必再協商。大家要認這個帳,雖然最後因為時間不夠沒有再繼續協商以致沒有簽名,因為我們希望整個協商完畢後再一起簽名,但這些都是大家已經講好的,就不必再談了,所以也要扣掉。因此,現在整個講起來就是1,282案減掉上述這些,只剩下713案。

對於這713個案子,我提出一個建議,希望大家能共同來思考,就是這個年度要結束了,其中有375個案子要提出報告後再動支,有的是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但大部分都是只要來報告就可以動支,這部分總共有371案。有關這些案子的分配情形,時代力量比較少,只有4個案子,民進黨也只有6個案子,剩下的361案都是國民黨的案子。對於這361個案子,我們要很精確的想一想,只剩下一個禮拜一年就過去了,就算要叫他們來報告也無法報告,立法院也沒有那個時間要他們到各委員會提出報告,現在光是中央政府總預算的部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都還沒有審完,下禮拜還要繼續審,審完以後還要做報告及朝野協商,我們的時間是非常有限的,所以在這裡很懇切的拜託廖總召,我早上也稍微跟你提到這件事情,今天大家在面上共同來看待這件事情,對於這361個報告後才能動支的案子,不管是凍結10%、5%或是100萬元、200萬元,也就不必再報告了,大家共同撤案。如果大家有共識的話,這些扣掉之後就剩下338案,但有一點要特別提出來拜託的是,事實上委員會通過報告後始得動支的案子也不少,不是只有後來再提出來的,凡是這些報告後始得動支的案子,不論是今天要協商的或是來自委員會的部分,我們是不是可以共同撤案,讓他們改提書面報告?這樣至少可以給大家一個交代,不要只是撤案而已。當然,我最期待的就是直接撤案,反正也沒辦法報告,如果大家不能接受撤案的話,就改提書面報告。至於這個書面報告也要先講清楚的是,要等完成三讀後才能陸續送進來,畢竟現在再去處理那個部分也來不及了,這些都是很實際的問題。

今天我在這裡要特別拜託廖總召,因為國民黨的案件量最大,這些案子都撤完之後還有338個案子。這338案有兩個方式可以處理,一個是將338案全部交付表決。在這338案裡有幾個案子,也就是主決議或刪減的部分是行政部門真的沒辦法接受的,既然無法接受,這幾案就交付表決。如果剩下的65案以表決方式處理,338案減65案就還有273案,這273案是有刪減數的提案,我們一項、一項地看待、逐項來談也可以,但這部分比較合理的處理方式是,年度就要結束了,行政部門對於沒有用完的就自行刪掉,預算法也是這樣規定嘛!沒有用光的,就請他刪給你看,所以就只剩65案是行政部門真的無法接受一定要透過表決才能處理的,請大家思考一下,這個方式是目前我們只剩一個禮拜也就是兩次院會時間唯一來得及處理的方式。

我再重複一次,在這麼多案子裡,最大宗的就屬報告後始得動支的提案,有現在新提出來的,也有委員會通過的,這些就全都改為書面報告,相信這樣應可交代,反正年度都要結束了。對於以上的描述,不曉得廖總召覺得夠不夠清楚,稍後可請主計總處再作說明。在此我非常期盼今天的處理可以非常有效率,不能每次都是「下回再說」、「要回去再開黨團會議」,因為已經沒有那個時間了,院長也一直拜託各部會要趕快溝通協調,大家都是竭盡所能地在處理此事,所以還請廖總召予以支持,好嗎?

主席:請廖總召發言。

廖委員國棟:聽過剛剛柯總召的說明,我得表達國民黨的立場。第一,「新國會」是非常好用的名詞,大家都希望新國會能一新耳目的行使職權;不過,我覺得民進黨對新國會的解釋和我們的解釋不太一樣,國會基本上要尊重少數、服從多數,我們唸書時唸到關於民主的部分,書上也是這麼說,但是現在看來,民進黨的作法是利己主義,利我的,就要服從多數……

柯委員建銘:沒有啦!你怎麼這樣說。

廖委員國棟:利他的,就排除於外。坦白講,我們過去的印象就是如此,才會產生這麼多案例,大家都知道,我們心裡也都有數。我只要求院長,除院長要絕對中立以外,服從多數、尊重少數是一個基本原則,未來我們處理任何議案時,如果不能有最起碼的互相尊重,我們將會在這個漩渦裡一直轉來轉去,轉不出去。因此,我必須在開頭代表黨團表達這個意見,否則,回去會無法交代。

第二,因為我住在柯總召的隔壁,我們是鄰居,所以經常開早會討論不涉及國家機密的國家事務,以求國會的效率、國會的成果,而我們上次確實有談到,我拋出行政機關要趕緊整理的建議,我們看看整理的結果,到昨天為止,我們的書記長告訴我,只有農業委員會很正式地將資料送到我們黨團說已經完成整個條文或提案的處置建議,亦即你剛剛講的,該撤的或該改提書面的或是該表決的,只有農業委員會完成。我不知道主計長手上的資料是不是各個部會都已經送達,但是昨天書記長告訴我正式完成整個初審而且已經送達到我們黨團的只有農業委員會。可見這個溝通顯然尚未達到當時我的基本要求,所以你們一定要整理完,再送到我們這裡,我們也才有依據處理。我一直和柯總召說,我們一定要在黨團大會決定這件事情,如果這些資料都送達了,黨團很快地稍微參閱一下,就可以決定哪些案可以如何處理。

第三,我們審閱過整個105年國營事業總預算,關於新增計畫大概有435億元,基本上,這個還是可以依預算法第八十八條處理;是否如此,請朱主計長待會說明。因此,這個應該不致於影響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

最後,談到處理程序,剛剛柯總召講到我們經常交換意見的幾個原則,我的原則也讓柯總召知道,第一個,我在一個月之前已經說過,我們黨團每個成員可以撤5個案,按照我的表,總計194案。我們第一次協商所進行的是財政委員會及交通委員會的約三分之一,後來好像是因為時間到還是其他原因,就突然停了,連我們主動要撤的部分都還沒有處理完,當然我們是要在這裡處理的,這是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是,目前待協商的還有1,148案,總案件數是1,282案,其中1,148案是待協商的。在待協商的案子當中,有些是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我們也同意改成以書面送進來,但是同意之後,它的撤案程序還是要走,不能說已經撤了,案子就不見了,不可以!我們尊重每一位提案委員,如果他同意撤案,或是他也覺得這時候撤案是合理的,只要你們說明得清楚,我們就撤,至於程序要怎麼走,這就是我們等一下要討論的部分。

然後其他的案子才會進入表決,依據主計長給我的整理表,待處理的部分,除了這713案以外,還有187案也待處理,就是還需要蓋章什麼的,有的是委員沒有簽名,有的是黨團沒蓋章,也就是還沒蓋章、黨團還不知道的案子還有187案,所以在剩下的713案中,凍結案有375案,其中包括時代力量黨團和民進黨黨團之提案,照剛才的說法,這些是要正式表決的部分嗎?

主席:這375案是凍結案改成提書面報告。

廖委員國棟:所以改成提書面報告的有375案,剩下的338案是要正式進行表決的?

主席:對。

廖委員國棟:好,我們就不講表決的部分。至於這375案該怎麼處理?我剛剛講過了,應該要有個程序,而不是說撤就全部撤光光……

主席:沒關係,那您就提出建議嘛!應該是看大家要怎麼做,如果是用書面報告,什麼時候書面報告要送達,然後應該怎麼處理,您可以提出建議。

廖委員國棟:有兩種方式,一個是朝野協商在這裡處理,另一個是到院會去處理,只是我們就不要一再地表決,可以唸完後就很快地讓它過,這也是一種方式,這就是要討論的地方,我先作以上意見表達。

主席:請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也是覺得年度快結束了,的確院會的時間所剩不多,是真的有急迫性。雖然時代力量所提的案子不多,但都是時代力量所關心的部分,也有很多附屬單位來和我們黨團做溝通,不過可能有些部分也沒有說明清楚,希望待會在討論時可以讓我們更加了解。其次,在這些案子當中,時代力量黨團也有撤案,是我自己的案子,表示經過溝通後,其實我們是願意接受撤案的。但是,在這713案中,有375個凍結案,其中有高比率是國民黨黨團所提出的,高達361案,我希望大家待會討論一下,找出一個共識,趕快把預算案有效率的處理完畢,我們先討論一下如何讓它有效率一點。

主席:上次協商時曾拜託業務單位跟委員溝通,請朱主計長說明一下這段時間溝通的狀況,最後還有哪些案子需協商、有些已無法執行的案子應該怎麼做。

朱主計長澤民: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午安!謝謝各位來參與解決10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的協商。兩天前待處理案數還有1,282案,我們就協調各部會、各單位,把行政部門尊重且接受各位委員、各黨團意見的案子整理出來,目前有343案;另外有39案是撤案或修正文字且黨團也已經同意的;另外有187案是各單位業已協調提案委員同意簽字撤案但還需要請黨團同意的;剩下的713案中,有375案為凍結案,本來這些凍結案需報告後始得動支,但是我們考慮今年只剩下一個禮拜,就如同院長、柯總召所言,時間上來不及,所以建議將凍結案改為提出書面報告,這樣就剩下338案,其中有273案是刪減預算案,因為有些已經在執行了,是否可以把未執行的部分作為刪減的基礎?剩下的65案,大部分屬於主決議,再請大院處理,謝謝。

主席:我大概說明一下狀況,第一,待處理的1282案中,行政部門同意立法院提案的不管是刪減或作其他決議總共有343案,這些大家都沒有意見,只要行政部門同意、黨團接受,當然如果有一個黨團不接受,這343案就無法通過,但是我想這應該沒有問題。行政部門既然已經檢討,這343案多數是國民黨黨團提案,大多是減列的相關提案,我們都尊重,這343案就確認,各黨團同意行政部門提出的通過案。至於這343案到底是哪些提案,請主計單位把同意文件交給4個黨團,讓他們知道哪些案子你們是同意的,誠如廖總召所言,若不曉得你們同意哪些案,則他要如何處理其他的案子呢?

朱主計長澤民:各提案檢討狀況整理表倒數第二欄都有。

主席:既然都有,你們也可以跟黨團說明一下大概在哪裡可以看到你們同意了哪些案子。

第二,已經蓋章同意文字修正的有39案,這部分是沒有問題的,已經處理了。

第三,187案的部分,在上次協商中幾個黨團有特別要求,即只要委員簽字,黨團都沒有問題,會支持,上次協商大家是有這樣的共識,所以這187案,方才廖總召也說了,只要委員有簽字,黨團也會支持。

剩下的713案,在場的3位委員都提到凍結案的問題,因為凍結案已經沒有意義了,只剩下5天的時間,我們還要提凍結他們的案子嗎?方才廖總召、柯總召及高潞.以用委員也同意凍結案的部分改為提出書面報告來處理,屆時我們在讀案的時候,就將其改成書面報告。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方才我的意思是說,有幾個案子相關單位並沒有說明清楚。

主席:時代力量還有各黨團若還有不清楚的案子,請提供給主計總處,要求業務單位來說明清楚,因為今年只剩下5天的時間,何況時代力量的提案也不是很多,所以你們應該要去說明才對。

如果大家都同意,在院會審議過程中,這375案逐案宣讀過後,所做決議就是以提出書面報告來取代凍結,這樣大家都沒有意見了,請業務單位準備書面報告。

如果大家對這375案的處理方式沒有意見,就剩下338案待處理,我們建議業務單位還是要針此再做檢討,比方說剩下5天的賸餘款有多少、可以減列多少,你們應該也是可以同意的,這跟那個343案的意思是完全一樣的,方才主計長有提到,大概有275案是你們可以同意的,只是不能夠像原來提案減列那麼多,比方說提案原本減列1,000萬元,但現在錢都已經花了,只剩下100萬元,減列那麼多也沒有用,所以就是在你們能夠減列、能夠同意的部分來予以減列,畢竟我們也不得不同意,因為錢都已經用掉了,否則我們硬要減列1,000萬元,則其他那些差額要怎麼辦?

廖委員國棟:違法!

主席:沒有喔!因為我們預算沒有通過,他們是照去年的預算執行,只要沒有超越去年的預算,基本上是可以的,當然就沒有違法,在此情況下,賸餘款就應該讓我們來減列,並列入紀錄,即讓提案人至少是有案子列入紀錄的,而且也符合業務單位現在執行的狀況。

最後就是剩下的主決議65案,如果只有60幾案,大概下禮拜二上午檢討一下就可以處理了,一天應該可以處理完。希望不要再如廖總召講的,只有農業委員會有比較詳細的資料,下星期一早上其他附屬單位各業務單位、各部門務必要向黨團交待清楚,每個案子是凍結案,或是是不影響基金預算執行情形的調整、減列案,針對每個部門都要列明清楚,你們下星期一早上送過去,星期二早上我們再稍微協商一下,待確認之後,應該下午就可以將65案處理完畢,請問廖總召的意見為何?另外,針對剛才時代力量提到的那幾個案子及國民黨黨團特別要求要說明的案子,請你們利用星期一趕快進行說明,至於民進黨黨團及親民黨黨團也要去說明。

因為其他的案子都沒辦法執行了,這65案會比較有爭議,我們星期二早上再重新檢討一下,也讓委員們知道動員的時間,星期二下午我們針對這65案來處理。一個小時若平均處理20案,大概3、4個小時我們就可以在年度結束之前完整並完美的把預算案完成。

廖委員國棟:我一直強調處理的程序,但剛才院長的說明好像跟我講的不太一樣。

主席:請您建議。

廖委員國棟:我說處理的程序一定要在院會。

主席:我們都在院會處理。

廖委員國棟:不只65個案子,怎麼可能只剩下65個案子呢?

主席:我跟總召報告,剛才說的凍結案還是要在院會處理,但是要表決的只有65案。

廖委員國棟:所以星期二的會議不能晚到處理那65個待表決的案子,除非你們唸得很快。

主席:只要不表決,那些案子很快就唸過去了。

廖委員國棟:原則是這樣,但是我要向院長說明,這些原則我會在星期一早上幹部會議做確認。

柯委員建銘:你可以答應的部分先說一下。

廖委員國棟:我可以答應的部分是已經撤案的部分先撤案。

主席:187案的部分沒有問題,現在是凍結案改成書面報告的部分有沒有問題?

廖委員國棟:基本上我同意,但是我還沒看到他們給的說明書,目前只有農業委員會有提供完整的書面。

主席:如果這些凍結案的說明書能趕在星期一早上送給他們……

柯委員建銘:那來不及啦!現在凍結案有375案,待報告後始得動支,但一定沒有時間報告,這是確定的。另外,委員會中也有幾百案報告後才同意動支,這些都沒有時間報告,如果這些要一案一案溝通……

主席:他們報告書來就好了。

柯委員建銘:這些若要改為書面報告,總共就有600多案,星期一趕不出來,所以我剛才講大家原則上同意這些採書面報告的方式,而書面報告一定是三讀通過以後陸陸續續一直來的,如果現在要一個、一個報告,永遠都來不及,如果還要再去說明,那就更來不及了,所以實際的情況不容許這樣做,也沒有時間了。

主席:沒關係,廖總召,你覺得應該怎麼做。

廖委員國棟:程序還是要在院會宣讀「改書面」。

主席:那沒問題。

柯委員建銘:這一定會。

主席:這個列入紀錄,我們就把這一項列入協商紀錄。

廖委員國棟:基本的程序一定要走啦!不能在宣布時隨便糊弄,說全部都撤掉了,不可以這樣。

主席:不要撤案,就是要唸過,然後改書面報告,沒有問題。

廖委員國棟:我們同意改書面。

主席:那我們就這樣子。

柯委員建銘:包括委員會的部分嗎?

主席:當然。

柯委員建銘:我們協商的有375案,委員會的部分很多,那部分也是要三讀啊!

主席:對,就這樣子處理。

柯委員建銘:廖總召剛才所談的,報告後動支改為書面報告,一樣、一樣來,當然院會上一定要走完這個程序,否則會不知道是哪些案子,不過委員會的部分可能要做一個決議。

主席:委員會的部分一樣改書面報告。

柯委員建銘:委員會的部分可能要做個決議,因為那部分委員會處理過了,必須另外透過決議來處理,剛才談的是還沒有處理的部分。

主席:所以要黨團協商同意委員會的結論以書面報告的方式來處理。

柯委員建銘:總數多少要弄出來,包括哪些案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所以是要通案處理,其實我們有問題的才3案。

主席:只要是凍結預算的提案都沒有意義了,都改成書面報告,因為已經年底了。

柯委員建銘:你是說還有其他3個案子嗎?如果有其他的案子,可以馬上談。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們還是想要溝通清楚。

主席:那3案是哪一個單位?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內政啊!

主席:請內政趕快去說明,然後我們一定是在院會處理。現在剩下338案,這338案裡面有些預算已經用掉了,有些還有一些賸餘,賸餘多少,業務單位能夠減列的就是所有賸餘的部分,因為現在已經年底了,只剩下5天,也沒有什麼可以花的,那就自然改成減列數,大家同意減列。

柯委員建銘:年度結束用不完的,就自己減列掉就好了。

主席:這個大概會有275案。

柯委員建銘:剩下65案完全是主決議提案,如果談不妥,那就針對這65案來進行表決,其實主決議也可以談啦!廖總召,我講個實情,過去民進黨在野的時候,對於中央政府總預算及國營事業預算,都是用協商來處理,談一個刪減比例,例如1%、180億元等,然後大家針對這個數字去處理,很多提案就趕快協商掉、處理掉,都是靠協商的方式,但這次的協商大家一直沒有進行,以前一千多個案子也是坐下來一案、一案談,現在已經沒有這個時間了,雖然過去我們一直拜託你們要協商,可是都沒有協商,現在只能用這種終極的方法,讓立法院至少還保留表面上的遮羞布,表示我們還有在審查預算,也讓預算在年底前通過,這樣的講法都是相當合理的,因為年度快要結束了。誠如剛才廖總召所談的,預算法第八十八條新興預算用於資本支出,行政院把它批掉也可以啊!但在某種程度上還是要有個處理過程嘛!

主席:那就拜託主計處,禮拜一早上把375案的凍結案還有275案可以執行情形下的預算調整減列案列出來送到各黨團。

柯委員建銘:來得及嗎?

主席:可以啦!來不及也要趕啦!這兩天都要加班啦!剩下65個的主決議案送給四個黨團做參考,如果能夠協調,還是業務單位覺得主決議可以接受的,那你們也可以再把數字降低,如果他們提的主決議有道理,我們就接受嘛!

廖委員國棟:這個我都同意啦!剛才講過了。我把這個原則帶回去,我覺得這個原則是合理的,但我被授權的是要經過黨團最後的決議啦!我已經講了,禮拜一……

柯委員建銘:好,沒有關係,我們先把文字寫出來,各黨團拿回去看,讓大家……

主席:有,寫出來了,請把文字copy給各位看一下。

柯委員建銘:這樣比較精準啦!

廖委員國棟:我還有一個建議,我剛剛講過了,只有農業委員會有正式完……

主席:你們就比照農業委員會啦!江啟臣委員就很稱讚農業委員會。

廖委員國棟:其他的都沒有啊!其他的這樣糊弄就過去了,不可以的,我們會很清楚、精準地去看。

主席:說找不到委員啊!因為這兩天都不在。

廖委員國棟:趕快整理出來啊!

柯委員建銘:有時候要拜訪國民黨的委員沒有那麼簡單耶!

主席:這個協商結論沒有提到案件數,只是講原則而已,決定事項的()就是我們講的187案跟39案;()就是剛才講的375案;()就是預算已經執行,可以調整減列的275案。

柯委員建銘:我提個建議,是不是把行政院同意照案通過的343案寫上去比較好看啦!

主席:請議事人員再研擬一下文字把行政院同意照案通過343案列為決定事項第一案,()就是剛才講的同意通過的343案,先前的()變成()()變成()()變成(),第()就是針對主決議剩餘案件再進行協商處理。

另外,主計總處應該針對委員提案這一本還沒有處理的部分,請各單位列出就哪些提案同意、哪些凍結案要改成提書面報告、哪些提案是減列。

朱主計長澤民:原來就已經有列表了。

主席:不能只有列表。

朱主計長澤民:就是要分成幾本嗎?

主席:要送給各黨團,4本就夠了。

朱主計長澤民:如果我們要分成幾部分的話,就要麻煩各委員會……

主席:因為我們是照整個流程在宣讀提案,你們同意的就照案通過;如果是凍結案要改成提出書面報告,那你們就做好報告交給每一個黨團,這樣就可以了。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就是希望依各委員會分別一本、一本的給我們,我們再來分成4份。

主席:我們等一下再來討論看看要如何作業。

柯委員建銘:現在廖總召對協商結論提出一些建議修正文字。

主席:大家注意一下,請坐。請廖總召發言。

廖委員國棟:院長、主計長,我們今天是在立法院處理預算,所以精神一定要以立法院為主,不能任由各機關想要怎麼樣就怎麼樣,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剛才院長來跟我講的時候,意思跟我一樣,就是所有提案必須要在院會宣讀以後依序處理,而這個「序」就是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我看了柯總召剛剛給我的內容,跟我們的意思大同小異,但是文字上還是要再更精確一點。

第一,就是我剛才講的,一定要宣讀,宣讀後依序處理。

第二,提案委員同意撤案或修正文字,也就是我們已經同意撤案的那些,經黨團蓋章後始同意撤案或修正後通過。我們一定要蓋章,如果沒有蓋章,那個程序是沒有走完的。這是我們黨團要做的工作,我們回去要蓋章,這是一個程序,一定要走完程序。39案也是這樣走的,後面的部分都還沒有走過這個程序。

第三,有關各委員會已通過之凍結案及尚未處理之凍結案部分,這裡的文字不能用「均」,否則我們會落於下風,而是「經」,是「經同意改提書面報告後通過」。如果是「均」,就是囫圇全部通過。

柯委員建銘:一樣啦!

廖委員國棟:不一樣,意思完全不一樣。

主席:對啦!這樣對。

廖委員國棟:結論第四點的文字比較語焉不詳,我提出我寫的文字,你們聽聽看。我建議修正為「鑑於105年度將屆年度結束,各黨團所提預算刪減提案應視提案委員刪減內容,由各基金預算執行單位或機關調整減列」。

柯委員建銘:「應視」應該改為「參酌」。

廖委員國棟:改成「參酌」就變成他們主動,我堅持立法院才是掌握生殺大權的機關,我們提出建議刪減預算的提案,行政單位再按照這些提案,看要刪多少,不然行政單位都隨便用,都用完了,他們也說他們有刪減,明明我們刪200萬元,他們故意留個5元,也是一種減列的作業。一定要尊重提案委員的意見。寫是這樣寫,到時候怎麼用……

主席:但是如果提案委員堅持不減列,那怎麼辦?

廖委員國棟:當然就不減列啊!

主席:問題是沒有用了啊!

廖委員國棟:那就違法啦!違法使用經費!

主席:怎麼會是違法使用經費?他還是依照去年預算,這個沒有……

廖委員國棟:像那樣的就例外……

柯委員建銘:不要互相搞到有矛盾,看起來……

主席:搞到最後變成我們下不了台就麻煩了!

廖委員國棟:不然你們再調整文字看看。

主席:我覺得結論的決定事項:()()()都OK,本來就是應該這樣,當然要經黨團蓋章,若黨團不蓋章也沒有用!

柯委員建銘:現在五點變成六點,第一點因為院會要宣讀,大原則先講完,()()()()(),總共六點……

廖委員國棟:我只有到(),你怎麼有()()

主席:院會讀完那一點沒有問題。

廖委員國棟:這個也要寫。

主席:第一點就是院會要把所有的提案都依照議事程序完成。當然要先經協商,不協商就要表決了,還是協商後再處理,若協商不成就表決,如果協商成,我們就依照協商結論,搞不好行政單位可以尊重。

經過大家非常縝密的討論,兼顧到立法院的立場,我們大概做了一些協商的結論,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黃專門委員素琴: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如下:時間:105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地點:議場三樓會議室;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各黨團所提修正動議,依下列原則處理:

(一)各黨團提案均應經院會依序宣讀後處理。

(二)提案委員同意撤案或修正文字之提案,經黨團蓋章後,始同意撤案或修正後通過。

(三)各黨團提案,經行政部門與各黨團協商同意者照案通過。

(四)各委員會已通過之凍結案及尚未處理之凍結提案部分,經同意改提書面報告後通過。

(五)鑑於105年度將屆年度結束,各黨團所提預算刪減提案,應視提案委員刪減內容,由各基金預算執行單位調整減列。

(六)其餘賸餘之案件,協商後處理。

二、請行政部門偕同本院財政委員會及其他各委員會,將符合上開原則之待處理案於12月26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議事處,俾供院會進行審議程序。

主席:對於廖總召所修正的黨團協商結論,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廖委員國棟:不要提到我的名字,我的意思是說,我得在下星期一工作會報結束我才會簽署。

主席:沒有關係。不過,我現在跟黨團報告,李鴻鈞委員已經授權我幫他簽名,在場能夠簽的黨團就先簽,因為我們下星期一沒有時間再協商,等廖總召於下星期一召開會議,也跟我們黨團的成員詳細說明協商結論的內容。我們的行政部門非常有誠意,同意三百多案照案通過,真的非常有誠意,今天如果能夠圓滿這一件事情,我覺得都是很值得人民尊敬,所以現任的委員都會連任。

我們今天的協商在此告一段落,剩下就拜託主計總處跟相關單位能夠好好的討論,按程序把每一個案由到底是撤案、減列還是凍結進行比較分析,並在書面上都寫得清清楚楚,然後送交各黨團,謝謝各位!現在散會。

散會(16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