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第1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12月6日(星期三)14時36分至16時1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主席:非常謝謝、也非常歡迎今天參加公聽會的平埔族群、專家學者以及各機關代表,非常謝謝大家參加今天的公聽會。有關原住民身分法的修正,在行政院將草案送至立法院之後,本席在第一次審查時就安排詢答,審查會議中特別提到需要聽取廣泛的意見,於是就安排了今天的公聽會,非常謝謝大家的參與。至於原住民身分法的修正或在更早平埔族群爭取的歷程中,無論是早期提出要成立平埔族群委員會或提出對於原住民身分的正名,或者是行政院送至立法院的版本,原民會過去也在這個議題上花了很長的時間,終於在行政院院會中通過,並送至立法院審查。

有關今天的公聽會參考提綱就請大家做為參考,至於今天公聽會的程序,我們就按照簽到順序,先簽到者就先發言,由族群代表及學者專家進行第一輪的發言,行政機關代表若有回應者再發言。至於本院的委員,請容許主席視會議進行的情況再決定委員的發言,因為各委員會都在開會,甚至是審查預算或審查條文,他們到場的時間就不是那麼固定、也不是那麼長,因此,我們就視他們出席的狀況及時間穿插安排他們的發言。

每個人的發言時間為8分鐘,第一輪發言時間結束後,如果各位學者專家或族群代表還有其他意見尚未完全表達,我們再決定是否要有第二輪的發言。

首先請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黃俊杰特聘教授發言。

黃俊杰特聘教授:主席、各位委員。很感謝有機會能在此表示意見,從憲法學的觀點、國際法以及相關兩公約的觀點而言,基本上,今天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時刻,我們希望能夠在憲法上面找到一個立論的基礎,作為立法院以及各政府機關推動平埔族原住民進入原住民現行法規在憲法上的基礎,我把它定位為為「原住民正名是國家的義務」。這個不是國家擁有的選擇權,原住民是一個歷史上的事實,國家只是把歷史上的過程透過法制的方式將它呈現出來。為什麼會這樣講?我們來看憲法上的條文,雖然大家對憲法及增修條文都是耳熟能詳,但是可能對它其中的一些含意需要更進一步的了解。首先,憲法第五條告訴我們,國內所有的各民族一律平等,其次是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從第七條到第二十四條,開宗明義的第一條就是憲法第七條,在我國境內的所有人民,不分種族,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但是經過十幾年來的努力,今天我穿的就是第一次為平埔族寫釋憲申請書時由平埔族的族親送給我的衣服,當時還是蘇煥智擔任縣長的時期,我到每個場合都要穿著它,為什麼呢?這是對我們原住民的尊重,因為平埔原住民是居住在台灣的原住民中第一個與外來政權溝通而且在公文書留有紀錄的原住民,如果這樣的歷史事實無法在法律上獲得平等對待,我們怎麼能夠對得起在這一段期間創造台灣歷史的平埔原住民,並給予他們尊重?

我認為國家對於原住民是有彼此互相尊重的義務,如果我們硬要區分所謂的法定原住民才是原住民,非法定的原住民不是原住民,那麼我們這樣的立場根本在憲法上找不到任何的基礎,原住民是一個中性的名詞,原住民沒有任何黨派的色彩,保留原住民的文化才能讓世界及聯合國看得到我們,台灣有什麼能夠走出我們的境內?只有原住民的文化能讓全世界看得到我們的重要性,這是全世界每一個研究原住民的學者不可忽視的!而我們在台灣經過了一、二十年的努力,經過了這麼多的訴訟,仍然還在原地踏步,到底我們有沒有從憲法的最基本人權出發,由此來看重原住民應有的身分?

在台灣的發展過程中,我們制定了憲法增修條文,各位可能要仔細看一下這個條文的規定,它談到的是國家的義務,國家有什麼義務呢?國家要積極的維護發展原住民族的語言及文化,今天平埔原住民很辛苦的自己一點一滴把他們過去的語言蒐集成一本非常重要的西拉雅文化的典章,我也向各位報告,我大概是第一位在中央的法定原住民尚未完成修法之前,就在台南市主動幫他們提起西拉雅自治條例的人,也特別感謝當時的秘書長陳美伶,因為中央與地方權限的關係,後來採用自治辦法,我們從過去的縣定原住民到現在是台南市政府承認的原住民,然而,我們要爭取的是什麼?我們要爭取國家認同我們是原住民的事實。

第二點,國家必須依照民族的意願,保障原住民族的地位,並且以法律作為規範。如果我們現在的身分法無法給予最早公文書所呈現的平埔原住民一個基本原住民族應有的地位,我認為我們也對不起我們的憲法增修條文。今天走到了立法院,可以說是一、二十年來大家共同的努力,經過5次的公聽會後,我們真的很期待立法院可以盡速完成修法,為什麼?基於國會不連續原則,如果經過5次的公聽會之後,在這麼多委員的努力之下,卻無法在這一屆的國會完成修法及立法,到了下一屆又要從頭再來,請問這樣的一個過程,我們是如何對待最早的原住民?

其次,或許大家會認為增修條文的第四條第一項不是已經規定,我們是平地原住民、我們是山地原住民,怎麼還會有平埔原住民?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重大的誤解,這個條文的規定只是保護原住民在整個國家的發展過程中是一個弱勢,所以要讓代表民意的立法委員有一個最低人數的憲法保障,雖然是最低人數,但是不以此為限,至於它的名字是平地原住民或是山地原住民,根本就不重要。我認為第四條第一項與原住民族無關,原住民也不以這兩個為限。我們從兩公約的第一條、從立法院所訂的兩公約施行法的規定,可以看得出來,民族有自決權,這是國家的義務,我們透過兩公約的施行法,立法院也承諾,保護所有原住民是立法院的重要職責。在這個年度第二次的公約審查,我們的專家就原住民的權利提出4點的說明,特別針對29點,認為政府必須為承認平埔族群地位而努力。

最後,我要向各位報告,為平埔原住民正名是國家的義務,因此基於平等原則,最少我們要成為法定原住民,為了兼顧人權及族群和諧,我們希望另增平埔原住民,也希望立法院在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的憲法意旨之下,讓平埔原住民能夠正名。最後我必須要講,這是尊重歷史,沒有任何黨派的問題,任何人為這個地方而努力,留下的是各黨派為人權而努力的過程,因此我們期待各黨派能夠拋棄所有的意見,將來平埔原住民成為法定原住民之後,至於他們的權利如何,我們另以法令定之,在國家各種資源的調配之下,未來再來談論這個問題,不好意思,耽誤大家的時間,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黃教授。

接下來請台南市西拉雅文化協會萬正雄理事長發言。

萬正雄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是第一次的公聽會,我的心情有一點緊張,不過我們這個正名運動已經走了二十多年,終於能夠到立法院進行審查的工作。

第一點,關於平埔原住民的身分,在修法的過程中,我是全力支持行政院的版本,希望內政委員會能夠朝這個方向努力推動。召開5次公聽會確實是需要花一點時間,不過我還是要拜託鄭召委、賴召委以及委員會的委員們,盡速在本會期結束之前完成5次公聽會,接下來才能進入審查的階段,順利在本會期通過原住民身分法修正。

第二點,在本會期結束前完成5次公聽會之後,我最期待的就是取得我們的身分,這幾年來我們一直都在努力,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應該要優先納入審查,未來才能繼續往權利分配的方向進行,因此我在此要求原住民身分之審查應為優先。我們的族人經過二十多年的努力,期待透過國家對我們的身分認定,才能顯現出歷史的真相以及公平正義,無論是對於人權或是對於族人的尊嚴,能夠在我們的社會、在我們的國家表現出台灣多族群的力量,並且為我們的國家、為我們的土地共同努力,以上簡單的說明。

主席:非常謝謝萬理事長。這個會期的前半段是安排今年年度預算解凍案的審查,現在又有107年度的預算審查,因此審查法案的時間就會比較少,不過我們還是會繼續盡快完成,在此做一個簡要的說明。

請臺灣平埔權益促進會潘紀揚理事發言。

潘紀揚理事:主席、各位委員。我是潘紀揚,代表中部的巴宰族,我們是苗栗縣鯉魚潭的平埔族群,我們也走了一段很堅強的路,該如何由巴宰族群的認同,在我們的故鄉苗栗縣鯉魚潭、台中的大社及豐原以及埔里愛蘭那邊的巴宰族群,積極回復我們的文化、語言、祭典以及傳統的方式。另外就是地方的努力,二十多年來,早期的原運,也就是原住民運動,從80年代的原權會開始,也有一批很早的那些先進參與,簡單講,像是噶瑪蘭族的偕萬來、潘朝成,凱達格蘭族的林勝義與潘耀璋校長,他們都是非常早期的參與者。再來是早期的第二批,本人也有參與其中,後來就演變成平埔族的運動,以上這些都只是回顧,從當時的那些抗爭,逐漸到後來的公聽會,這些都是地方平埔族部落的耕耘。因為我們有學習到,那時候與原運、原權會以及許多原住民的團體學習到如何重建文化以及串聯的工作,從那個年代開始,我們就積極的串聯與原住民的原運合作。此外平埔族自己也有這樣的做法,在90年代我也與耆老一起去台灣的各部落做文化的串聯工作,有些是重建後找回來。在那個年代也是走得很困難,因為我們沒有法定的資格,只知道我們是巴宰族,大概也有一個平埔族群的概念,知道我們是平埔族,但是後來漸漸演變出平埔運動,我們也要有一個平埔族的身分。在1996年3月台北市政府成立台北市原民會,之後中央政府成立中央原民會,我也參與過台北市的平埔委員會,還擔任過第二任的委員。從早期的原運參與,我們也有一些長老及運動者參與這些運動,就平埔族而言,走到90年代後期,有許多對於政黨政治的抗爭,藍綠都有,我們也提出了很多的訴求,上書政府,有許多這樣的運動,也是遇到好幾個難題,像是部落文化的重建。當時確實有平埔運動者提出平埔委員會的概念,也有相當廣泛的討論,無論是與原民會溝通也好,提出很多這樣的訴求,後來也遇到了政黨輪替,我只是回顧一下整個演變,也感謝原民會,原民會也組成了平埔事務推動小組,幫忙做平埔地方的人口調查及研究,所以也出了許多的研究報告。

那時候平埔委員會有提到是要用平埔族群或是各族群,所以當時也有提到成立平埔委員會,但是之後平埔運動也遇到了很多難題,大家最後也要取得共識,不只是我們族群要取得共識,大家都要廣泛的討論,於是原民會就舉辦了好幾場的公聽會,第一次是潘朝成發起,全台灣各地的參與,還有其他的各場公聽會,選項是拿到平埔身分或是怎樣,總而言之,許多的運動以及我們平埔族群的訴求,漸漸也得到社會的共識,獲得政府與其他原住民運動的認同。同樣也很感謝有這次的公聽會,我尋求苗栗縣鯉魚潭Taba社長老的意見,依照現在的狀況,他們也支持以平埔原住民的身分進入原住民身分法,希望以確切的法律地位保障我們法定的身分,但是在這個過程中,無論是與社會大眾及政府的妥協或協商,大家還是要互相的了解。

我在此簡單說明,早在原民會還沒開始之前,平埔族就有許多前輩參與原運的運動,包括我也在國際上擔任AIPP的委員以及在聯合國會議協助很多原權會、原宣會在聯合國的國際事項,我們也把聯合國的原住民權利宣言,在AIPP那邊的協商帶回台灣,作為奠定原住民基本法的資源。本人認為,在國際潮流下,無論是在亞洲AIPP或國際上的聯合國,平埔族是原住民,這是一個世界潮流,政府要尊重平埔族,至於現在政府的修法,無論是平埔原住民也好或是如何,就看大家以及我們自己平埔族人的意見,大家一起來推動。

這條路從很早以前走過來,與許多原運的夥伴、支持者,我們在國內以及國際上都是並肩作戰,希望能秉持那種精神,大家為原住民的權益、為原住民的文化,在各種工作上一起努力,謝謝。

主席:謝謝潘紀揚理事。

請道卡斯族劉增榮先生發言。

劉增榮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我是苗栗道卡斯族的劉增榮,平埔族群經過那麼多年的努力,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希望立法院可以儘快在本會期通過平埔族群的身分法律地位,因為平埔族群的一些耆老已經漸漸凋零,經過了那麼多年,文化也漸漸的流失,已經沒時間再繼續這樣等下去,我們希望不要在節外生枝的情況下能夠支持行政院的版本,儘快通過。至於將來的組織如何運作,也許將來還會有許多問題再產生,因此這方面能否留待以後再決定?我的想法大致就是如此。

主席:非常謝謝劉增榮先生。

請噶哈巫文教協會潘寶鳳總幹事發言。

潘寶鳳總幹事:主席、各位委員。Imu yak Lalu yaku(大家好,我叫做Lalu)。謝謝大家可以讓我用自己的母語向大家問候。我是來自埔里噶哈巫文教協會的總幹事潘寶鳳,今天來到這裡感到很開心,因為大家都是具備同樣的共識而來,其實平埔族群是享有憲法的保障,因為所有的人民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在世界的潮流下,我們也有自我認同的權利。我也看過之前各位委員的提案,大家都有最基本的共識,而我個人從事15年的平埔正名運動,走到今天這樣的局面,終於看到我們過去的努力總算有開花結果的可能。

在這之前,我知道委員有提案,可能要朝向當時所講的丙案,就是平埔委員會這個提案的部分,雖然我在這裡是代表埔里的噶哈巫族,但是我必須要告訴各位,這兩天在我們的臉書群組有很熱烈的討論,今天只有我們6位受邀,還有許多、許多其他的族群未到場,我們也必須將他們的意見帶到這裡以示尊重,因為今天沒有旁聽的機制,所以我必須告訴大家,他們也都非常關心。

因為我們當時的甲、乙、丙案也都是經過公開的討論,同時也邀請了學者專家,大家討論之後的決議是用平埔原住民,也就是以乙案定案,當時行政院的草案也是以乙案定調。前面也有5場公聽會,大致看起來,大家都是支持乙案,但是事實上,我們也有一部分的其他族親希望能採甲案,造成我們內部很多的分歧,我們的情感也一度受到波及。原本在尋求平埔族正名的道路上,我們大家都是攜手並進,但是在行政院決定採用乙案之後,造成我們內部很多的歧見,如今我們又再祭出丙案,等於是又得重新回到原點,因此我希望對於支持丙案的原因能有更多的闡述。

事實上,丙案在我們過去的正名運動當中,就像前面的前輩所講的,我們確實是有考慮過,但是在那個時候的時空背景,因為我們用了很多辦法都無法回到原住民的大家庭,因此我們才會有那樣的決議。如今時空轉變,我認為丙案其實有許多可能的隱憂,譬如如果採丙案,平埔委員會等同於客家委員會這樣的文化原住民,那麼有許多的血統論者都可以進入我們的委員會,但是這些人並不一定具備「熟」字的註記,他們也沒有在自我認同上如此明確,純粹只是在政治上希望與對岸做一個切割的情況下,我們可能就必須要包容這些人。

其實現在有很多的族群都很努力地從事文化復振、語言復振的工作,以我們噶哈巫族而言,有很多的耆老都還會講我們的族語。事實上,我們很多平埔族群都有不同的狀況,既然乙案是當時在5場公聽會之後行政院提出的草案結果,代表各方面可能都認為它是最適合我們的方式,雖然我們有很多的族親朋友不能接受,不過一路上大家也都慢慢的在磨合當中,如今要祭出丙案的話,對我們很多人而言,於情、於理、於法,我們都認為不是一個很妥當的政策,希望立委諸公以及專家學者能夠考量到兩公約以及世界的潮流,其實我們自己也去國外參加過許多的原住民會議,深知在國際上並不是沒有平埔族的例子,像是Cino Katazan,在馬來西亞有4個與我們是很類似的狀況,但是他們是受到國家憲法的保障。關於這些種種,我希望之後大家能一起參與討論,謝謝大家,pakatahayak!

主席:請北投社守護聯盟陳金萬召集人發言。

陳金萬召集人:主席、各位委員。為了今天的公聽會,我擬了一份發言稿,現在我就把握時間針對要闡述的內容簡單的向各位報告。

第一個,我要講的是關於設立「行政院平埔族群委員會」呼籲文的背景,它是在2002年刊登於自由時報,在附件的部分有它的全文。當時的背景是平埔族群在2000年以後想要加入原民會,關於之前的背景,潘志揚已經介紹過了,但是當時政府為了確保法定原住民的權益,而擬了原住民身分法及原住民族別認定辦法這兩個法律,沒想到,這兩個法律不但無法幫助平埔族群加入原民會,反而變成了一個限制。再加上當時客委會成立的影響,我們認為既然客委會都可以成立一個委員會,為什麼平埔族卻不能加入原民會,也沒有辦法成立一個委員會,因此才會提出「行政院平埔族群委員會」的建議。不過我必須要澄清一點,我們並不是要比照客委會的方向去做,只是想要爭取文化教育的權益,先從文化教育開始做,再逐步去爭取其他的原住民族的權益。但是,我們也有一個現實的考量,在城鄉差距以及歷史經驗等不同的現實因素下,我們容許與法定原住民的權益有所差異,這是當時的一個想法。

我記得以前我們也曾經邀請施正鋒教授來幫我們上課,當時施老師畫了台灣四大族群的圖表,平埔族的部分就是以虛線表示,這個也顯示出我們當時的情況,好像就是一個隱形的民族。因此我們提出平埔族群委員會的目的,就是希望從歷史民族的概念跳脫出來,成為具有政治實體的民族,簡單來講,就是為了要從同化政策中突圍。

但是從2002年到現在,經過15年的時間,整個時空環境已經改變,我們第一代的平埔運動者,有一些已經過世了,而太陽花學運之後的第三代平埔運動者,其實有些人是支持加入平地原住民,不過現在支持最多人數的是政院版的加入平埔原住民,大概是這樣的一個情況。以前我們都做過很多的努力,包括組織條例,無論是中央的或地方的,我們都做過,記者會也辦過,國、民兩黨的立委也都去請託過,可是就是推不動。

現在我們有一個新的機會可以加入原民會,加入平埔原住民的選項可以說是目前我們的最大公約數,至於未來會如何,我們認為先取得原住民身分是最重要的事,謝謝。

主席:請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人類學組陳叔倬助理研究員發言。

陳叔倬助理研究員: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我僅從人口學的部分與大家討論這些修正案的內容,其實我們看到這次提出的有8個案,而這8個案大概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個是從姓與原名門檻要放寬,第二個是熟註記卑親屬如何取得原住民身分。Kolas Yotaka委員提出要以傳統名登記,這個部分不涉及到人口變遷,因此我這邊就不加以討論,今天我主要的報告就是人口如何影響到權利設計這件事情。

原住民身分的最主要公文書是日治時期的戶口調查簿,因此大家可以在畫面上看到日治時期的「熟」或「生」,關於這個部分,其實日治時期做過很詳細的人口普查資料,因此我們大家都知道在戰後生與熟的人口大約是6萬人左右。到了2001年原住民身分法做了一個變更,讓所謂的漢父原母的子女可以取得原住民身分的資格,其實這樣的資格涵蓋了兩個內涵,在原民會2013年的說帖中都講得很清楚。第一個是血統主義,如果你現在要當原住民的話,你的父母一定要是原住民。第二個是認同主義,必須要有從姓或取傳統名,這是一個很清楚的門檻。但是在過去台灣的社會中,基本上,如果你的父親是原住民,從姓都不會是大問題,但是如果母親是原住民,就會造成一些選擇上的困難。因此我們看到這個部分,包括現在原住民的形象越來越好,陳瑩委員希望能夠放寬子女可以跳過父親這一代,可能父母親已經過世,根據民法是無法變更姓氏,陳瑩委員的設計是在於這個部分,但是我們認為這個部分的問題也不大。比較大的問題,包括李俊俋委員所提的從姓與原名的門檻是否要放寬、包括鄭川如這位法律學者自己也為了子女去打高等行政法院的訴訟,不過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從姓不是唯一的門檻,也可以根據取得原名來跨越這樣的門檻,因此他其實是敗訴的。

但是我們就會問一個問題,從2001年到現在,跨越從姓與原名門檻到底增加了多少原住民人口?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就去調閱內政部的統計資料,根據106年11月最新的資料顯示,105年原住民人口增加了1.2%,高於總人口數增加率的0.2%,也就是說,原住民的年人口增長率是一般人民的6倍,基本上,我們可以進一步看到,從96年底到105年底,每年的原住民增長人口都是一般人口的6倍,這個不能說是原住民比一般人會生6倍。我們又看到另外一個現象,在2001年有一個很清楚的轉折點,從那個轉折點之後,我們的原住民人口增長數比一般人快速得非常多,因此到了105年,原住民人口是84年原住民人口的1.5倍,而一般的全國總人口數只增長了1.1倍,這個部分到底是誰的成長?我們再調了一些內政部的統計,可以看出這三週的統計都講到,主要是因為原未註記原住民身分之原住民申請登記者增多,也就是說,原本不是原住民或是出生的時候不是原住民,尤其是漢父原母的部分,後來為了一些原因就去登記為原住民。其中有一期就提到,原住民人口年增長率主要是受到非自然增加數的影響所致,也就是回復原住民身分的人數暴增,因此每一年的自然增加大概是2,000多人,但是非自然增加卻接近8,000人,由此可知,後來去回復身分的人大概是原來的5倍至6倍。

我們可以看到很明顯的一個數字,90年1月1日原住民身分法施行,到了90年3月,那個月的原住民人口就暴增了4倍,總共是1,700人,但是在前一年度的同月份是509人,可見這個增加率是非常快的。不過之後就不是這樣的增長順序,大概是每年8月至9月的原住民人口會暴增。

我們再來看台灣全人口的月人口增長率以及原住民的月人口增長率,特別高的時間大概是6月至8月,我們都知道那個時候是在開學之前,在入學之前更改身分比較不會造成困擾。其實這樣的人口暴增現象會聚積在六都的原住民,而不是非六都的原住民,我們可以看到非六都原住民的增加人數遠遠低於六都的原住民增加人數,而且增加人數的時間都在6月至8月,其中的原因當然很明顯了。

事實上,從姓或原名門檻已經不是獲得原住民身分的限制,姓氏已經綁不了身分,因此李俊俋委員的提案大概是有一些需要考量的地方。根據計算,目前漢父原母的子女大概已經有七成的人獲得原住民身分。其實我的時間不太夠,因為接下來我要討論的是平埔原住民身分,請主席再給我3分鐘的時間。

接下來,我們就來討論平埔原住民的身分,大家一直在問,平埔原住民的潛在人口有多少?剛剛所提漢父原母的問題為什麼重要?因為我們知道目前漢父原母子女大概還有十幾萬人尚未取得原住民身分,不過有可能為了入學而去取得原住民身分,也就是說,漢父原母子女的人口群已經有七成的人取得原住民身分。接下來我們就要討論平埔原住民的潛在人口到底有多少,其實它的潛在人口是測不準的,包括了幾個問題,有比較準確的人口統計數字是在1935年,所謂的熟註記卑親屬大概有6萬人,林修澈曾經推估,2000年時平埔族人口應為16萬至21萬之間,但是他是用熟註記卑親屬,然而我們知道現在的原住民中有很多是用熟註記卑親屬,包括魚池鄉的邵族,他們在日治時期就是熟註記,還有滿洲鄉的排灣族及阿美族,他們在日治時期也都是熟註記,其實熟註記已經有許多人取得原住民身分了。事實上,在日治時期熟生註記的行政管理是兩套系統。

目前的修法方向是無論相隔幾代、無論父系母系,也不需要改姓,其實這樣會造成這個基數的膨脹,膨脹的情形,因為在日治時期就有漢父生母,也就是有許多生母番已經嫁給漢父,包括卑南族與賽夏族,大概有2%的生母已經嫁給漢父,這些人的後代其實在現在是沒有原住民身分的,但是他們可以去變成平埔原住民。再來就是很多的熟註記卑親屬已經嫁給原住民,所以他們的人口很難計算,包括邵族為何會變成山地原住民族,主要是因為他們嫁給山地原住民,所以他們的身分就換了。

寬鬆的門檻會使得日治熟註記人口計數增加,主要是因為日治的戶口規則與我們現在的戶口規則是不一樣的,這邊提了一些例子,主要是我自己計算了吉貝耍庄的部分,如果是用寬鬆的標準,大概是70%,但是如果它的標準一放寬,在日治之前可以根據寬鬆的標準,大概就會增加22.3%的潛在人口。

接下來有一些狀況,在日治時期有很多的登錄錯誤,譬如最左邊的次男與長男及三女都是同樣的父母親,卻被登錄錯誤,他的種族就被登錄為「福」。另外就是種族註記的更改,這些在未來可能都要靠法律的判定,其實過去日治時期的筆誤有非常多的例子,譬如埔里有許多人的種族註記是被塗黑的,未來也會有很多的問題。

其實我們會面臨另外一個更大的問題,潛在人口並不等於實際登記人口,因此包括之前原轉會公布潛在人口有40萬人至60萬人,但是我們並不知道實際登記的人口有多少,為什麼會這樣子?所以我才會先告訴大家漢父原母的子女大概已經登記了多少人,包括李宗盛其實也是平埔原住民的潛在人口,因為他的媽媽姓潘。

接下來,我們就會問到一個問題,權利設計的部分會是一個關鍵,在權利尚未訂定之前,登記的潛力與設計之後的登記潛力會不一樣,這個會影響到潛在者付諸行動的主觀意願。最後權利另訂前後的人口樣態差異要非常謹慎的估計,因為權利另訂前與另訂後的人口樣態會不一樣,有了權利之後會去登記的人會變很多,因此這個部分就要進行一種權數的估算,但是這個權數該如何估算則是非常的困難,這也是為何剛才我會先報告漢父原母子女在實際上取得原住民身分的趨勢,這個趨勢就是原住民人口增長率比一般漢人大概高了3倍至4倍,謝謝大家。

主席:非常謝謝陳叔倬助理研究員。

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前議長羅仁貴牧師發言。

羅仁貴牧師:主席、各位委員。我是西拉雅族,根據我的調查,從我父親開始到阿公都是熟番,我的太太姓潘,是愛蘭的巴宰族,因此我的女兒就很高興,她說自己是巴西混血兒,而且以身為原住民感到驕傲。問題是國家沒有把這個身分給予我們,因此大家應該都有一個共識,是否能在原住民之中再增加一個平埔原住民,我相信這是大家應該有的共識,也希望能早一點透過法律給予平埔原住民應有的法律定位,但是現在不是要不要的問題,而是快或慢的問題。

我認為比較有意見的應該是在民族的權利問題,大家對於這個部分會有意見,但是行政院既然那麼努力的將版本送出來,我希望能儘快就法律的地位來承認平埔原住民的身分,至於有爭議的部分就先留下來,未來再另行討論。不過一定要有一個時間表,不要一直拖、拖、拖,而沒有時間表。即使行政院的版本已經送出來,如果要拖的話,就算是幾十年也可以拖啊!因此我希望這件事情不要再拖了!像我們西拉雅文化協會的萬正雄理事長,他為了這個正名的運動努力了二十幾年,問題是他到底有幾個二十幾年可以去努力?或者他的體力夠嗎?事實上,我一直都很擔心,在我們族群中一些長老級的人都慢慢的凋零,以前還能聽到他們講族語,而且將族裡的文化講給我們聽,我記得在國小的時候,學校規定要說國語,如果講自己的母語就會被掛上一個「請說國語」的牌子,甚至還會被罰錢。不過以前都還能聽到長老說自己族群的語言,現在都聽不太到了,真的很可惜!其實台灣最寶貴的地方就是多元族群共同存在,然而消滅一個族群的最好方法就是讓它沒有自己的語言、沒有自己的文字、沒有自己的文化,如此一來,這個族群就會被消滅了。你知道在台灣有多少族群就是這樣被抹滅嗎?國家這麼寶貴的資產,卻沒有被政府重視並且珍惜!

所以既然我們有5場公聽會要舉辦,在時間上也不要拖得太久,儘快把5場公聽會開完,才能送到委員會進行逐條審查。如果真的有爭議太大的部分,我們可以把它先保留下來,讓平埔原住民身分的修正法儘快出這個委員會、盡快完成立法,希望能在一、兩年內完成不要拖太久。我真的很擔心,如果能在這個會期完成,這樣當然是更快,至於民族的權利若有爭論之處,我們可以再慢慢的討論,也是要有一個時間表去完成。

我們長老教會從過去到現在,真的都很注重原住民的文化以及他們的語言,甚至是文字,而且將這些都保留下來,譬如我們現在為了將原住民的語言保留下來,於是透過聖經公會一起共同努力,像阿美族、泰雅族、排灣族以及達悟族等等,這些那麼弱小的原住民族群,我們都把聖經翻譯成他們的語言,因為沒有文字,我們就透過那些宣教士傳過來的羅馬拼音,讓他們可以講他們自己的語言,這是很珍貴的!如果原住民身分沒有修法正名,這些東西就會一直、一直的流失,沒有人會去重視,真的太可惜了!因此我們要求,如果可以,就以族群的母語來作禮拜,到現在長老教會大概差不多每個禮拜有18種語言同時在做禮拜。我們也要求成為長老教會的牧師一定要會自己的語言,因此我們的學生在神學院畢業之後就成為傳道士,而傳道士要經過3年時間的訓練才能具有牧師的資格,然而想要取得牧師的資格就一定要通過母語的認證,母語認證沒有通過就沒辦法擔任牧師,這是我們非常注重的事情。如果我們沒有把這樣的語言、這樣的文化一直保留下來,我相信那個族群就會一代、一代的被消滅;一代、一代的無法保留了,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羅牧師。

請總統府原住民歷史正義及轉型正義委員會平埔族群南部代表萬淑娟委員發言。

萬淑娟委員:主席、各位委員。Tabe mariyang wagi nanang aw ta ti Uma Talavan(日安,大家好,我是Uma Talavan)。我用一點時間延續剛剛羅牧師所提關於語言的部分,剛好昨天我們做了西拉雅文化推動的報告,目前在台南市已經有19所中小學,其中包括1所實驗小學,正在進行西拉雅語言的教育,所以這一路走來,對於西拉雅的正名運動、語言、文化的振興工作,我們確實是點點滴滴、非常用心、非常努力的在進行,就像羅牧師講的,我們已經正式成立西拉雅教會聯誼會,將在明年集結台南、高雄10、20所教會同步以西拉雅語來推動聖經的每日一句。

我之所以講這段話,最主要是因為這20幾年我們這樣走過來,今天大家看到我們跨出最艱難的一步,才能走到這個地方,因此我現在的心情和我父親一樣,有點激動、感慨,但也非常感激。

其實行政院提出的原住民身分法草案版本是替我們找到一個創舉,因為開宗明義說:「本法所稱原住民……」,這讓我們能夠取得、回歸或是獲得屬於我們原該擁有的歷史地位、人權地位及最終的法律地位,所以這是非常嚴肅的修法工作。

剛才有多位先進表達,希望能夠在條文中增列平埔原住民,納入整體原住民族體系;當然,行政院版本是「其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那到底這個版本怎麼樣?我覺得它就是走一條活路、走一條行得通的路,所以它不是其次的,也不是次等的,更不是走一步算一步,我相信從過去20多年我們累積的奮鬥能量來看,將來我們會走得更漂亮!

想到過去20年來,對於這樣一個身分,我們能夠接受,最主要是它沒有離開核心價值,也就是說,過去這20年的運動,其實是以「還我人權」、「還我身分」及「還我歷史」為核心,不斷的在奮鬥。我們從部落走到街頭、走到各相關行政機關、走到行政法庭,甚至我們一起走到聯合國。萬長老在這裡,他曾經用一段很長的時間,開著正名行動車到處去或是以靜坐表達訴求,這些點點滴滴,包括台南市政府及中央召開無數次的研商會議,期間雖然有很多不同意見,但是今天走到這裡,我相信大家的討論已經非常充足,所以我們希望經過這樣竭盡所能的努力,這個責無旁貸的責任今天就落在貴院內政委員會,所以希望讓這個法案儘快完成修正,也讓我們的長輩或年輕人有另外一個明天的願景!

在此我們也要感謝多位委員提出不一樣的版本,林俊憲委員的版本和行政院版多所雷同,但在民族權利上是以身分法修正通過後,相關法律的修訂必須在1年內完成,我認為這是滿積極的提案。另外對於KolasYotaka委員、時代力量及親民黨的提案版本,我也要在此表達敬重,可是我希望最終能夠回到一條我們走得下去的路,大家一起來努力!

總之,我希望修法之後,我們能夠獲得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的保障,包括原住民的參政權、語言、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等等,因為委員在提案裡面有問到這部分,我想這是相應的,應該沒有問題,既然是原住民,我們就應受到這樣的保障。

另外,以第四條來看,因為只是針對立委保障席次做個分類,而不是定義,所以在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的保障下,這都是我們後面可以去努力的,也因此我希望立法院在本會期之內能夠儘快完成5場公聽會的召開,俾在原住民身分法修正通過之後,隨即進行第二百八十四條相關法規、法律的配合修正,如果能夠照林俊憲委員的版本在1年內配合修法完成,那當然是最好。

還有,我們看到總統在這方面的政策,其實是配合原住民人口成長比例同步增加,所以她是增加的,而且她也會以平埔族群客觀的需求來做整個政府資源的調配,我想這跟她當初競選總統的政見有關,旨在調和族際關係並促進各族群間的共生共榮。

至於提案裡面講到的組織,我們認為原民會確實要因應人口增加來做擴編,也就是說,原民會的員額,在各處、各科都要相對增加,或者是在過渡時期,於原民會之下成立平埔族群事務處,這點我們可以做滾動式的檢討。這一路走來,到了今天,我們既然以第二百八十四條這樣的基準在做,如果現在再提出要成立平埔族群委員會,好像感覺一切要重來。所以我要拜託內政委員會,照著我們現在的大方向去走,這不表示平埔族群放棄自我權利,而是我們在身分優先之下,能夠繼續衝刺下一波,所以我們是正在爭取我們的權利!當然,我也要在此表達,我們跟現有的法定原住民,也不是在爭奪權利,相反的,我們正在爭取整體原住民的權利,讓我們一起攜手來壯大!

在整個過程裡面,我們已經看到這樣的回應,包括平埔族群多數支持增立平埔原住民,我們也看到原轉會各族群的代表,非常支持平埔族群的正名,希望立法院能夠儘速完成5場公聽會,在這個非常重要的歷史時刻,讓我們一起祈禱公義降臨在這塊土地上,相信平埔族群的正名,是台灣土地上必須完成的圓滿,也是台灣被重新祝福的一個新的日子,謝謝。

主席:請國立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施正鋒教授發言。

施正鋒教授:主席、各位委員。蔡英文總統在大選之前,特別選在8月1日原住民族日公布原住民族政見,允諾「尊重平埔族群自我認同權、歸還民族身分及完整民族權利」;當選後,她在去年向原住民族道歉之際,又表示「讓平埔族群得到應有的身分與權利」,不過卻加了一個限制詞「應有」,相信唸法律的人都知道,這是語帶玄機。行政院日前針對平埔族的正名向立法院提案,建議修訂原住民身分法,在現有的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之外,另外增加了平埔原住民。表面上是政見實現了,其實是大打折扣。

我們知道,平埔族並非單一族群,而是好幾個族群的通稱,包括噶瑪蘭、凱達格蘭、道卡斯、巴宰、拍瀑拉、巴布薩、洪雅、西拉雅及馬卡道。他們在清朝稱為熟番、相對於生番,日本人改稱為平埔、相對於高砂,戰後,國民政府以過度漢化為由加以剝奪原住民族身分。原住民族運動近30年,三大訴求是正名、還我土地以及自治,平埔族一直跟大家走在一起;陳水扁政府受制於朝小野大,目前的民進黨政府全面執政,作法卻是違背初衷。

戰後,國民政府沿襲日本時代便利的行政作法,將原住民族居住的地區分為30個山地鄉及25個平地鄉鎮市,而原住民族的身分則進而分為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不少族人被硬生生地切割為兩種身分,影響政治權的行使甚鉅。譬如賽夏族分布新竹縣五峰山地鄉及苗栗縣南庄平地鄉,又如屏東的排灣族被列為山原、住在台東的族人卻是平原。政府如果有心,應該廢除荒謬的山原、平原二分法,現在是另外加上第三類,豈不更沒有撥亂反正的機會?

平埔族還我原民身分的努力,以台南的西拉雅族最為積極,始於前台南縣長蘇煥智,縣市合併後則由賴清德市長接棒,基本論述就是當年公告身分登記,平埔族聚居的縣市未必收到公文,這就是黃教授一直在幫我們打官司的部分。就憲法層次而言,人民權利的剝奪必須經過國會立法,當年政府逕自以選舉權的清查登錄,悍然剝奪平埔族的原民身分,我覺得這是旁門左道,當然要轉型正義、無條件還我公道。平埔族先前分別在南、北會議,議決不立法、不修法,一次是在台南、一次就在立法院。其實我認為我們在修憲前可以立即納入平原,現在卻背道而馳,暗藏玄機。

魔鬼藏在細節,保留條款「平埔原住民之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的但書,表示即使修法過關了,平埔族因身分而來的權利依然遙遙無期,10年之內是不是有可能?我也很懷疑,反正那時候蔡英文早就下台了!打開天窗說亮話,癥結在於一些官員跟菁英擔心資源的排擠,我說的是「一些」而已,不包括瓦歷斯.貝林及早期幾任原民會主委因此百般阻撓,甚至於不惜搬弄族群之間的歷史齟齬,完全背離社會和解的期待。依我來看,預算可以隨人口增加擴編,那是不用擔心的,何況原民會的預算不是很多,記得以前章仁香主委在任時,還有6億元預算還給國庫,可見根本用不完;至於立委席次,閣揆賴清德擔任台南市長時曾經表示,當年國會席次減半,原民由8席稍減為6席,游錫院長還說大於人數的2%。我想既然當時已經預留給平埔族空間,那麼一些資深立委就不該失憶或反悔。

原住民族的權利是因為身分而來,而非居住在偏遠地區或邊疆地區,那是中國過去對於邊疆民族照顧的思維,完全不符「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的精神。回顧歷史,平埔族與漢人面對面接觸、短兵相接,漢化是避免歧視的無奈選擇,其實我們也知道,當時有些人就是選擇跑走,有的跑到埔里、有的跑到蘭陽平原,還有的跑到台東、花蓮,所以如果藉口他們漢化而限縮權利,那是殘忍的二度處罰。坦白講,我看到剛才的族親提到我們多努力恢復等等的,好像在央求一樣,我覺得滿可憐的,為什麼要這樣呢?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要這樣委屈求全?我實在有點受不了了。事實上,如果堅持以客觀的語言文化做為身分認定及權利多寡的標準,那麼在兩、三代之後,那些白浪跟木幹,一定會跟我們講說:「你看吧!那麼多人為什麼還要加分?為什麼留學考那麼多?」,考試委員一定會講這些話,我不騙你,一樣的原則,就拿這把刀來殺我們!我不是在恐嚇任何人,好嗎?到時候現有原住民族身分族人的權利豈不也會被質疑?過去尤哈尼及陳建年等等原民兄姐一直張臂接納我們平埔弟妹,彼此相互提攜,相形之下,我覺得目前民進黨官員作為過於心計。

因為總統軟硬兼施,所以我很同情大家,我可以體會你們,因為你們3個月要去見1次,但我不用去啦!不過,我要提醒各位,人數多寡跟權利多少並不相干,我很擔心叔倬提出那樣的計算,那樣計算會排擠很多,但即使排擠1倍又怎麼樣?今天為什麼美澳紐加毛利人的勢力那麼強?因為白人就是這樣,心中很幹也不敢講話,因為他們有15%人口,他們是根據人口在開放的。同樣的,如果葉宜津委員等等,願意來當立法委員,就用原住民身分,為什麼不可以呢?我希望大家看長久一點,不要好像被中國欺負時或是世大運時才來講原住民如何如何,或是講棒球的誰都是原住民、平埔族等等,不要一直利用,好嗎?當我們對平埔族好一點點時,當然可以拿這把刀來殺,為什麼在轉型條例時,是把原住民放在一邊?放在飛機的地下室客艙,冷得要死!謝謝。

主席:正好今天應邀人員都講完之後,我們委員很會選時間就來了。

現在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我沒有要發言,但我支持平埔族正名,謝謝。

主席:蔡易餘委員要不要發言?

蔡委員易餘:(在席位上)我上上禮拜有參加在蒜頭糖廠舉行的活動,當場就已表態我支持這個法案。

主席:好,謝謝兩位委員。

接下來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發言。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主席、各位委員。剛才聽了一輪平埔族親及專家學者表達的意見,把整個平埔族這20年來尋求正名運動的歷程做了一些陳述,現在我也要就原住民身分法的政策形成過程及修法重點簡要做個說明。

事實上,平埔族從90年代就展開爭取正名運動,而行政單位編列預算並注重平埔族事務應該是從96年3月21日開始,當時是林萬億政委主持了一個「平埔族認定及其身分取得」的相關會議,相信在座也有一些族親與會。因此這10年來,大概就是依據這樣的政策來做定調,這裡面最主要是基於整個歷史跟事實,因為身分所取得的權益採差異性原則,即以語言、文化權的保障為主來取得原住民身分。正因如此,所以從99年開始,原民會就在自己的預算當中編列平埔族語言、文化等相關預算,同時成立平埔原住民事務推動小組,也許在座的平埔族鄉親也都參與過這個推動小組,而且是我們的委員。當然,整個政策轉折應該是在105年,誠如方才萬淑娟委員所言,蔡總統在104年8月1日提出尊重平埔族群自我認同的政策主張,甚至在那天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時,也承諾將會檢討相關法規,讓平埔族身分得到應有的權利和地位。眾所周知,在8項承諾裡面,這是其中最重要的工作,因此在去年520之後,行政院開始有一些轉折的主張,好比105年9月5日,賴院長還是台南市長時,在台南市西拉雅原住民族事務推動會的第13次會議,討論平埔族群取得原住民身分的重要議題,當時就提到必須修正原住民身分法來做一個處理,所以在105年10月7日,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邀請專家學者共同討論平埔族群取得原住民身分的相關法制正義議題,而且在那次會議當中宣布修正原住民身分法,將平埔族列為平地原住民的規定。

剛才有先進特別提到,今年5月12日至6月17日,林萬億政委親自帶領以原民會為主的官員,分別在台南市、台中市、高雄市、花蓮縣及新北市辦理5場的諮詢座談會,其實在我們的會議資料裡面也都有一些附件資料,希望透過這樣的討論,儘快針對原住民身分法進行修法。

以整個修法過程來看,原民會是在105年12月6日將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送到行政院審查,經行政院院會在8月17日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當然,剛才萬淑娟委員也特別提到,今年9月29日總統府原轉會在第3次會議時,針對這個部分也有充分討論,而且原轉會委員達成一致共識,支持修正原住民身分法,增列平埔原住民的規定,同時也在裡面明定有關平埔族權利的回復,必須依據客觀需求以及政府的資源調配做為兩大原則來做盤點。

另外,以整個修法重點來看,除了包括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外,還有就是第二條第三項有關權利另以法律定之的部分,所以我們現在正與內政部配合,進行平埔人口的初步調查。不過,剛才陳叔倬老師特別提到,調查前跟調查後可能會造成一些影響,針對這部分,我們希望能夠儘早釐清平埔族原住民人口到底是多少,而且要針對調查結果,就其家庭收入、平均餘命、在學率、升學率、經濟概況及產業概況等等來釐清整個發展的客觀需求,以建構權益基礎。

說明如上,謝謝。

主席:謝謝鍾副主委。請問其他政府機關有無補充說明?如果沒有,現在本席也有一些意見想要表達。

有關平埔族群的正名,因為我也是擔任公職30年的老公務員,所以有關要成立平埔族群委員會,很早之前就有這樣的主張。後來也有納入平地原住民這個主張,這個主張獲得很多人的支持。以今天的行政院版本來看,是在既有的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之外,再增列平埔原住民;其實本院委員所提的版本裡面,也有一個版本是打破山山、平山,把平埔族群也納入,統稱為原住民,不再區分山原、平原、平埔原住民。

行政院提出的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第一項增加了第三款的平埔原住民,同時定義:「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以台灣光復前原籍在平地行政區域內,且戶口調查登記屬於原住民者為限。」,另外第二條還增列第三項,即「第一項第三款平埔原住民之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我們姑且先從行政院版開始討論,這部分剛才施正鋒教授也提出他的疑慮,其實就我來看,第二條增列第三項所謂「平埔原住民之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的規定,一旦通過,問題會很大,因為從行政院版本的立法說明裡面,我實在看不出「另以法律定之」的可能性,而且上次我們跟原民會進行詢答時,從原民會提出的報告當中,也看不出所謂「平埔族群之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的可能性,所以到底要怎麼做?今天我們也沒有聽到。不論是身為立委或是一名老公務員,從過去到現在,我參與法律的制定及修正不計其數,但是我不知道這個法未來要怎麼訂?只是心裡有很多疑慮,所以就跳過這部分,先談另外一個可能性,那就是平埔族群的前輩最早提出的主張,也許大家已經不太接受了,但我還是跟大家報告一下。

原住民族委員會是在1996年12月成立,在此之前,台灣省政府有民政廳的第四科,以至於後來有山胞行政局,之後更名為原住民行政局,接著又改制為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後來內政部成立有山地科,及至1996年12月成立原住民族委員會;至於客家委員會,是在2001年6月成立,其實客家委員會成立之際,我就更加不解為什麼平埔族群委員會無法成立?那個時候有很多前輩都在爭取成立平埔族群委員會,所以當客委會成立時,如果我們從文化、語言等各方面需要復振來講,更有資格成立的就是平埔族群委員會,這是我當時的看法,當然,當時我只是一個事務官。

到目前為止,平埔族群委員會並沒有成立,如果有成立的話,就會像客家委員會一樣,也會像原住民族委員會一樣,可以獨立執掌平埔族群的事務,專業符合平埔族群的需求,包括獨立預算的編列以及權益的保障等等。客家委員會成立之後不久,很快就制定客家基本法,如果對照來看,平埔族群委員會成立之後,有沒有可能制定平埔原住民族基本法?我想這是大家回去要好好思考的問題。

事實上,客委會一直追著原民會的預算,我們在審查原民會預算時,通過多少預算,我們的客籍委員就高喊客委會也要多少預算。大家可能不知道,現在本院新住民立委也提出了新住民基本法,因為新住民愈來愈多,所以有沒有可能?這個問題,我們也必須思考,這是我身為一名老公務員所要表達的意見。當然,我不知道這個法會不會通過,但是隨著人數增長,我們可以預見新住民在台灣人口成長的速度,我想內政部應該有相關資料。同樣的,我們也要思考今天的問題,那就是平埔族群在這麼艱困的幾十年來,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但是這條路是不是最好的一條路?對此我是打上問號,而且我也認為今天施正鋒教授的發言算是比較含蓄的,不論如何,公聽會還是要開,畢竟這樣可以聽到多一點聲音、多一點意見。

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現在民進黨在立法院占絕對多數,只是未達修憲門檻,不過如果要貫徹平埔原住民的相關政策,那絕對會通過,所以大家不必擔心召開幾場公聽會;當然這個會期是來不及了,我看明年是很有機會。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必須思考到底要怎麼走這條路?所幸現在還在召開公聽會的階段,希望大家能夠多聽一些不同意見。

以上是我個人對這幾個版本的看法,至於施正鋒教授建議不要區分山原、平原、平埔原住民,就統稱為原住民,我想這部分有它的難度,而且這並非是民進黨獨大就可完成的,這是事實,因為它牽涉的範圍很廣。當然,它是一個目標,但它的難度很高,所以以目前來看是不可能的,因為不分山原、平原,涉及的是修憲,所以這個是目前難度最高的,這點希望大家了解。

請問在場有沒有人要第二輪發言?

請台南市西拉雅文化協會萬正雄理事長發言。

萬正雄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剛才主席提到最早時我們曾經有成立平埔族群委員會的想法,其實這條路走到現在,過去的思考已經過期,如果要回復成立平埔族群委員會,我是認為現在就不用再推這個名稱的問題。當然成立平埔族群委員會也是可以討論,我也希望將來平埔族群委員會成立之後,我們的權利跟現在的法定原住民不要產生衝突,如果成立平埔族群委員會,它的權利及社會資源的分配能夠獨立出來,那我更喜歡啦!不過我們爭取平埔原住民正名已經20幾年,如果要重新再從成立平埔族群委員會開始,是不是要再等上10年、20年?所以我的立場還是全力支持現在的行政院版本,也就是先讓我們取得台灣原住民的身分,之後如果大家認為有必要成立平埔族群委員會,可以再作討論,因為已經有這個空間了。

總之,我建議今天不要再討論是否成立平埔族群委員會的問題,我們要讓國家先認定平埔就是台灣原住民族,這個身分取得之後,我們再來討論要不要成立平埔族群委員會,包括我們的權利要如何分配,到時候大家都可以逐步慢慢討論,謝謝。

主席:謝謝萬理事長。請問在場還有沒有人要第二輪發言?如果沒有,本次公聽會所有委員、學者專家及族群代表的意見都會列入紀錄、刊登公報。非常謝謝各位的寶貴意見,各位的發言,我們將歸納整理彙集成冊,並送給本院所有委員及今天與會的出席代表,所以即使本院委員無法親自到場出席會議,還是可以從公報當中了解各位的發言內容。再度感謝各位學者專家及行政機關代表出席及發言,現在散會。

散會(16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