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6日(星期一)9時至14時4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昆澤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12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2時16分

下午2時5分至2時50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歐珀  葉宜津  鄭天財Sra.Kacaw  陳素月  顏寬恒  蕭美琴  趙正宇  李昆澤  林俊憲  鄭運鵬  李鴻鈞  劉櫂豪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陳雪生  鄭寶清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孔文吉  林德福  張麗善  劉世芳  陳明文  鍾孔炤  黃昭順  王惠美  徐榛蔚  羅明才  何欣純  周陳秀霞 

   委員列席12人

列席官員:

上午:

 

 

 

交通部

部  長

賀陳旦

 

 航政司

司  長

陳進生

 

 會計處

處  長

洪玉芬

 

 人事處

李玉惠

 

 總務司

專門委員

陳玉雯

 

 航港局

局  長

謝謂君

 

  主計室

主  任

林秀祝

 

  企劃組

組  長

許堂修

 

  港務組

葉菁青

 

  航務組

陳一平

 

  秘書室

主  任

許懷平

 

  資訊室

主  任

余建勳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吳盟分

 

 

郭添貴

 

 

行政副總經理

劉詩宗

 

 

業務副總經理

陳劭良

 

  財務處

資深處長

陳素芳

 

  業務處

資深副處長

郭光輝

 

  行銷運籌處

資深副處長

張乃文

 

  企劃處

資深處長

蘇建榮

 

  工程處

資深處長

王錦榮

 

  會計處

資深處長

朱碧玉(代理)

 

  人力資源處

資深處長

洪明山(兼代)

 

  基隆港務分公司

蔡丁義

 

  臺中港務分公司

鍾英鳳

 

  高雄港務分公司

張國明(代理)

 

  花蓮港務分公司

駱傳孝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黃國英

 

行政院主計總處

科  長

林秀春

 

下午:

 

 

 

交通部

政務次長

王國材

 

 航政司

司  長

陳進生

 

 會計處

處  長

洪玉芬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曾大仁

 

 

蕭登科

 

 

副總經理

李建國

 

 

營運副總經理

但昭璧

 

 

工程副總經理

陳福將

 

  總工程師室

總工程師

張垂龍

 

  會計處

處  長

汪文寬

 

  業務處

余崇立

 

  維護處

處  長

孫宏彬

 

  總務處

處  長

郭秋城

 

  貨運處

處  長

陳志嘉

 

  政風處

處  長

陳德偉

 

  人力資源處

處  長

許孝德

 

  航務處

處  長

蘇崇義

 

  營運安全處

處  長

劉光島

 

  資訊處

處  長

黃國峰

 

  航油處

處  長

馬弘偉

 

  工程處

處  長

林文楨

 

  財務處

處  長

曹銘峰

 

  企劃暨行銷處

丁源宏

 

  公共事務室

郭宇平

 

  法律事務室

 

劉曉萍

 

  秘書處

處  長

許家瑞

 

   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但昭璧(代理)

 

行政院主計總處

科  長

林秀春

主  席:陳召集委員雪生

專門委員:黃輝嘉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李美珠  研 員 游亦安  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鄧可容  薦任科員 黃姵瑜

   薦任科員 郭佳勳  薦任科員 洪翎宜  科  員 黃玉如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上午: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

二、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決議: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均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一、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審查結果: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原列86億6,708萬6千元:

(1)配合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審查結果,應隨同修正增列「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項下「港務公司盈餘分配收入」995萬1千元。

(2)減列「財產收入─租金收入」項下租金收入─港務公司3,500萬元。

增減互抵後,共計減列2,504萬9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6億4,203萬7千元。

2.基金用途:原列97億5,033萬4千元,減列:

(1)「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1,000萬元。

(2)「港灣建設計畫」項下「服務費用」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7,000萬元。

(3)「一般行政管理計畫」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共計減列8,0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6億6,983萬4千元。

3.本期短絀:原列10億8,324萬8千元,減列5,545萬1千元,改列為10億2,779萬7千元。

(三)解繳國庫:11億2,982萬4千元,照列。

(四)通過決議28項:

1.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港灣建設計畫」項下「服務費用」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7億8,166萬5千元,較105年度編列經費4億5,261萬6千元增加甚多。經查:由該計畫說明內容觀之,臺北港親水遊憩區廢棄物清除工程計畫編列2億元,是項工作屬環保類型,與港灣「修理保養及保固費」之目的相去甚遠,顯有浮編之嫌。爰凍結該項工程編列經費2億元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與新北市政府協商,並於3個月內將協商處理情形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趙正宇  蕭美琴  鄭運鵬

以下(1)案併入第1.案,提案人合併列入。

(1)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港灣建設計畫」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土地改良物修護費」編列2億8,302萬元,其中基隆港區(含蘇澳港及台北港)編列2億800萬元,而該科目計畫項下即編列2億元辦理「台北港親水遊憩區廢棄物清除工程」,主要即因該地區台灣港務公司與新北市政府規劃共同開發利用,規劃為濱海遊樂園區,但因早期遭非法掩埋廢棄物,因此需清運處理後方能開發利用。惟依航港建設基金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基金用途應辦理有關國際商港建設、相關交通建設、環保節能設施、污染防制等,故本計畫科目辦理廢棄物清理與基金運用規定不符。爰此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港灣建設計畫」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之「土地改良物修護費」編列2億8,302萬元,其中「台北港親水遊憩區廢棄物清除工程」2億元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鄭運鵬  陳歐珀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2.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港灣建設計畫–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項下「興建土地改良物」編列11億7,760萬元,較105年度之7億2,237萬5千元,大幅增加4億5,522萬5千元,增幅高達63%,惟目前國家財政困難,相關預算之編列應更加嚴謹,不宜過度寬列,且其中預算包含道路整建改善工程、海岸護岸工程,是否能夠順利如期執行仍未可知。爰此,106年度預算「購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項下「興建土地改良物」編列11億7,760萬元,應予凍結十分之一,待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劉櫂豪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蕭美琴  趙正宇

3.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高雄港(含安平港)101105年實質建設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累積編列143億5,077萬9千元,尚有24億3,890萬7千元預算未能執行,加上歷年計畫賸餘款繳回國庫累積高達6億1,046萬3千元,顯見該項預算編列過於寬鬆。爰此,針對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高雄港(含安平港)101105年實質建設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編列53億3,695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待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該項預算實際需求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鴻鈞  鄭寶清  葉宜津  鄭天財  陳雪生  趙正宇

4.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高雄港(含安平港)101105年實質建設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編列53億3,695萬9千元,分別占基金106年度總收入86億6,708萬6千元之61.58%,及總支出97億5,033萬4千元之54.74%,為該基金106年度最主要支出項目。經查:迄105年8月底尚有24億3,890萬7千元預算待執行,且歷年計畫賸餘繳回金額甚高,允宜審酌工程執行進度,核實檢討106年度預算需求,以維基金資源之合理配置及有效運用。爰此,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53億3,695萬9千元之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基金有效運用之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蕭美琴  趙正宇

5.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新增「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第1年度經費7億1,806萬元。經查:交通部自84年起以每5年為一週期規劃訂定「臺灣地區商港整體發展規劃」之上位計畫,再由各國際及國內商港經管單位據以訂定各港埠未來5年之發展建設計畫,下一期規劃預計106至110年度間辦理。然據航港局表示106至110年國際商港未來發展計畫於105年9月2日始函報行政院審議,準此,該計畫尚未經核定即編列預算,核與預算法第34條規定不符,預算籌編顯欠妥適。爰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7億1,806萬元之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蕭美琴  趙正宇

6.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新增「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編列7億1,806萬元,惟依其預算分配各港區之分配似有不均。爰此,106年度預算「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編列7億1,806萬元,應予凍結十分之一,待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就各港區均衡發展之預算分配平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劉櫂豪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蕭美琴  趙正宇

7.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新增「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此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高達254億9,270萬8千元。但其計畫內容粗糙,尤以是否經過所在地政府所同意與否,均未列入報告之中,是否形成浪費,殊值懷疑。故凍結106年度預算「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編列7億1,806萬元之十分之一,待交通部就細部計畫、地方政府意見彙整,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8.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新增「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總經費398億0,617萬8千元,航港建設基金分攤254億9,270萬8千元,106年度第1年度編列經費7億1,806萬元,經查該計畫於105年9月2日始函報行政院審議,尚未經核定即編列預算,與預算法規不符;又航港建設基金就該計畫內容僅說明:「辦理港灣基礎設施工程、港區公共設施工程及土地購置計畫等。」以統編方式編列各港區港埠建設計畫,並未詳實說明各項子計畫明細,預算編列過於簡略,不利於立法院審查。故凍結該筆預算7億1,806萬元之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該計畫之全部子計畫內容及所需經費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葉宜津  蕭美琴  趙正宇

9.交通部為求我國各國際港未來之健全發展,並鞏固臺灣國際商港海運樞紐之地位,遂推動「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總經費為398億0,617萬8千元,,其中航港建設基金分攤254億9,270萬8千元、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分攤143億1,347萬元。本計畫立意良善,可強化我國國際商港競爭之優勢,實屬必要。然而據查,106年度本計畫於航港建設基金部分,共計編列7億1,806萬元,卻無任何花蓮港之相關建設規劃,無形間造成東西部國際商港發展不均的現象。爰此,凍結106年度該預算7億1,806萬元之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各港區、各年度之完整建設計畫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趙正宇

10.臺北港發展迄今,已成為北部地區面積最大的貨運港口,同時貨運量成為台灣重要吞吐口。由於其區位良好,且配合自由貿易港區之規劃,未來亦將聯結桃園國際機場海空聯運,臺北港必將成為北臺灣聯繫國際的重要門戶,顯示其各項建設對台灣經濟發展至為關鍵。然於106年度預算書中,對於臺北港建設之計畫期程說明未臻明確,爰就「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項下「臺北港公共設施工程計畫」編列3億2,0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歐珀  趙正宇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呂孫綾

11.臺北港發展迄今,已成為北部地區面積最大的貨運港口,同時貨運量成為台灣重要吞吐口。由於其區位良好,且配合自由貿易港區之規劃,未來亦將聯結桃園國際機場海空聯運,臺北港必將成為北臺灣聯繫國際的重要門戶,顯示其各項建設對台灣經濟發展至為關鍵。然於106年度預算書中,對於臺北港建設之計畫期程說明未臻明確,爰就「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項下「臺北港南碼頭區B填區圍堤造地工程計畫」編列8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呂孫綾

12.臺北港發展迄今,已成為北部地區面積最大的貨運港口,同時貨運量成為台灣重要吞吐口。由於其區位良好,且配合自由貿易港區之規劃,未來亦將聯結桃園國際機場海空聯運,臺北港必將成為北臺灣聯繫國際的重要門戶,顯示其各項建設對台灣經濟發展至為關鍵。然於106年度預算書中,對於臺北港建設之計畫期程說明未臻明確,爰就「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項下「臺北港物流倉儲區第二期造地工程計畫」編列1億4,056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呂孫綾

13.臺北港座落於新北市八里區已逾18年,其發展迄今,已成為北部地區面積最大的貨運港口,成為臺灣重要吞吐口與國際門戶;然10餘年來,有47座油槽之臨時油品儲運中心鄰距當地聚落僅800公尺,由於港區外側圍堤造陸遲未完成,油槽亦無法遷移,致當地民眾必須與油槽為鄰,也造成地方不安。

然106年度預算書中,對臨時油品儲運中心之遷移計畫期程,說明未臻明確,爰就「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項下「臺北港物流倉儲區第三、四期圍堤工程計畫」編列3,0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呂孫綾

14.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臺灣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澎湖港埠建設計畫」編列4,000萬元及「臺灣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布袋港埠建設計畫」編列2億0,350萬元。經查:「臺灣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澎湖港埠及布袋港埠建設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與預算法規定未合;且該二港埠本期建設計畫(101105年)之預算執行情形欠佳,布袋港之預算執行率甚至未達二成,建設計畫之相關規劃作業,顯欠周妥。為避免浪費公帑,爰凍結該項計畫合計編列經費2億4,350萬元之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蕭美琴  趙正宇

15.「臺灣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1105年)–布袋港埠建設計畫」預算執行率未達二成,顯見該項建設計畫規劃作業過於草率,導致執行率不佳。爰此,針對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臺灣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布袋港埠建設計畫」編列經費2億0,35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待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該項預算實際需求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鴻鈞  鄭寶清  葉宜津  鄭天財  陳雪生  趙正宇

16.原各港務局基於競爭力原因,分家而分別成立港務公司及航港局,但分家後之競爭力並無提升,反有下降,故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部航港局均應深切檢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做專案報告。

提案人:葉宜津  陳雪生  陳素月  蕭美琴  李昆澤  鄭運鵬  簡東明

17.106年度航港建設基金編列1億3,910萬元預算,主要作為針對向內政部營建署追討收回「重陽大橋、永福、福和橋銀行貸款本息」費用。據查,航港建設基金長期墊款緣於台灣省政府、台北市政府之共管橋梁福和、永福橋及重陽大橋停止徵收過橋費後,原償還貸款本息之財源消失,由台灣省政府交通建設基金先行墊付14億餘元,再由台灣省住都局(精省後改隸內政部營建署)編列公務預算歸墊。惟87年因精省將台灣省政府所屬交通建設基金併入中央政府,航港建設基金承接原「台灣省交通建設基金」之債權,至今尚未歸還完畢。營建署自100年度起逐年償還,至105年度合計已歸還10億餘元,尚餘4億1千餘萬元尚未償還,然106度營建署竟僅編列855萬元作為償還費用,相當不合理。爰此,請交通部航港局應積極追討,營建署最遲於107年度清償完畢。

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蕭美琴

18.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計平衡表「其他資產–什項資產」編列1億1,560萬7千元,主要為商港服務費之催收款。商港服務費為我國建設國際商港之主要資金來源,106年度預算案商港服務費欠費之催收款預計高達1億1,560萬7千元,且部分商港服務費欠費多年,仍未完成催繳程序並依法移送強制執行,核欠妥適。爰要求交通部督促所屬確實依法並參據立法院決議積極檢討改善徵收及催繳作業,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精進成效之書面檢討報告,以維政府權益。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趙正宇  蕭美琴

19.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編列基金收入總額86億6,708萬6千元、基金用途總額97億5,033萬4千元,預計短絀10億8,324萬8千元,較105年度短絀數33億7,066萬6千元,短絀數減少22億8,741萬8千元。然近2年度基金收支均呈短絀,允宜依基金財務狀況及我國港埠發展實需,審酌各項工程計畫之迫切性及必要性,推動各港區建設計畫;又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收支呈短絀10億8,324萬8千元,列屬跨年期之國內外港埠建設計畫於未來107及108年度之資金需求擴增,基金短絀情形恐更加惡化。爰要求交通部督促所屬參據我國港埠發展情形及維持基金收支平衡原則下,審酌並滾動式檢討各項工程計畫之迫切性及必要性,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督考作業執行之書面報告,俾利基金財務之健全發展。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趙正宇  蕭美琴

20.憲法第107條明文規定航政業務之立法及執行應為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事項,連江縣政府於102年受行政院指定為馬祖國內商港經營及管理指定機關,並由連江縣港務處作為馬祖國內商港之經營管理機關,惟長期以來港埠收支不均,每年短絀約新台幣2,000萬元,由縣府每年編列預算支付方可勉強維持營運。隨著港埠建設逐漸完善,管理土地面積及設施大幅成長,所需管理經費亦大幅攀升,惟連江縣府受限財源因素,恐將無力負擔港埠管理及經營經費。爰此,請交通部航港局每年編列經費補助連江縣政府港務處,以維護馬祖商港之正常運作。

提案人:陳雪生  鄭寶清  顏寬恒  李昆澤  葉宜津  鄭天財  趙正宇

21.航港局負責管理國際商港及國內商港之業務,全力推展港埠建設,並提升港口對外競爭力。惟現代港口業已轉向休閒遊憩方向經營,並非純粹貨運、人員運輸之功能。因此港口之開發亦須顧及休閒遊憩之功能,並儘量開放帆船、遊艇等相關設施之建設,使得港口兼具商業及休閒遊憩功能。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22.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臺灣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編列澎湖港埠建設計畫4,000萬元及布袋港埠建設計畫2億0,350萬元,經查該2項國內商港建設計畫於105年9月2日始函報行政院審議,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與預算法第34條規定未符,復澎湖港埠建設計畫總經費12億6,408萬6千元,截至105年度預算已編列完竣,預算執行率57.85%,布袋港埠建設計畫總經費4億3,340萬3千元,預算執行率僅16.39%,前揭2項國內商港建設計畫預算執行欠佳。故建議交通部航港局應針對建設計畫之規劃作業研謀改善方式,以維政府重大工程能如期如質之完成。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蕭美琴  趙正宇

23.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商港服務費收入」編列48億元,經查104年度商港服務費實際收入僅46.19億元,較103年度48.78億元下降,106年度編列商港服務費亦較105年度預算數48.28億元呈衰退。詢據航港局表示,因近年全球經濟成長趨緩,故對於商港服務費之預計目標亦趨保守。又以該基金106年度相關港埠建設經費約84.89億元亦較105年度預算縮減等觀之,航港建設基金近年業務量似未見較往年擴增,有關該基金106年度規劃擴增辦公處所,允宜衡酌業務量,審慎評估擴增辦公室之妥適性,以避免不當擴增辦公空間而閒置浪費,並徒增水電費支出。故建議交通部航港局應針對收入衰退研擬改善措施,以設法改善基金短絀情形。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蕭美琴  趙正宇

24.航港建設基金於106年度負擔各港區跨年期專案計畫經費共62億9,851萬9千元,107及108年度將屬工程資金需求之高峰期,負擔經費分別為88億0,850萬8千元及89億0,275萬7千元,較106年度增加甚鉅,惟近年航港建設基金收入來源無重大差異,近3年度平均收入僅約84億2,346萬9千元,又以近年我國港埠營運成長有限,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編列基金收入總額86億6,708萬6千元,基金用途總額97億5,033萬4千元,預計短絀10億8,324萬8千元,應核實評估各項工程計畫之迫切性及必要性,善配置各項計畫之優先順序。故建議倘屬航港營運所需之建設經費,交通部允應落實政企分離制度,檢討調整由港務公司自行負責,以設法改善基金短絀情形。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劉櫂豪  鄭寶清  李昆澤  陳素月  葉宜津  蕭美琴  趙正宇

25.航運上下游相關產業占我國GDP3.5%,從業人口44萬。近年來,因全球經濟成長趨緩,海運運費下降,日前已有韓國海運公司宣告破產。為因應當前困境,交通部提出「因應全球航運景氣衰退航運業獎勵措施、紓困暨促進產業升級措施方案」。本方案立意良好,然而部分紓困條件的設定,欠缺周詳考慮,例如,以「累計虧損4季」做為標準,已導致部分積極經營之公司,雖有虧損之實,卻無法獲得相關援助,亦讓本案變相成為特定公司之紓困專案,且造成市場競爭不公。爰此,要求交通部應重新檢討本紓困方案之相關作業辦法與規定,應衡量多數業者之經營現況,而不應僵化設定雙重標準,以期能讓政府資源做最務實之利用,創造整體產業發展之最大利益。

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趙正宇

26.花蓮港雖歸類為我國國際商港,但是其相關建設與發展之規劃仍相當欠缺。據查,106年度航港建設基金總預算編列,86億6,708萬6千元,屬於花蓮港僅有1億8,100萬元,約占2.09%;又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下總預算為34億5,957萬4千元,花蓮港僅有1億0,603萬元,是為3.06%。為有效利用花蓮港、發展相關產業促進地方發展,又同時考量到港口之發展與建設實應配合國家整體政策、產業之規劃。爰此,要求交通部責成航港局,積極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針對花蓮港之未來發展,重新進行政策檢討,以多元角度來重新定位花蓮港之使用方向,期能有效利用國家資源,促進東部發展。花蓮港之政策檢討暨未來發展與規劃之相關報告,請於6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趙正宇

27.花蓮港港區範圍自行政院71年8月11日台71交字第13576號函核定公告至今已逾30餘年,檢疫錨地範圍自花蓮溪北溪口海岸到外海海面1公里處。據查,檢疫錨地靠近岸際的部分水深不足,事實上並不足以停靠船舶,亦無法發揮港區檢疫錨地之功能。近期,花蓮縣政府公告開放漁民於岸際捕撈鰻苗;但是,因岸際歸屬港區範圍,因此即便使縣府已公告,受限於商港法36條,漁民還是無法進行捕撈。爰此,建請交通部航港局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花蓮港港區範圍重新檢討,以創造港區周邊各產業最大效益。

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趙正宇

28.花蓮港因直接面向大水深的太平洋波浪,每年夏季颱風波浪強烈侵襲,在高水位極大波浪作用下,東防波堤無可避免地承受強大波力及大量越波水量,故容易於颱風季時遭到毀損,例如102年蘇力颱風、105年度蘇迪勒颱風,皆造成東堤大小不一的損壞。雖然航港建設基金自101年度起,皆編列「東防波堤檢修補強工程」預算,以因應夏季颱風造災損後所需之勘驗及搶修費用;然而,多年來修繕工程多僅針對災損部分進行搶修、補強,而其他堤防部分淺在的結構問題卻容易在無形間被忽視。為確保花蓮港之健全營運,爰要求交通部航港局,除了於航港建設基金下編列例行性修繕預算外,亦應針對東堤進行全面性體檢,以維護花蓮港之營運、保障港務人員之生命安全。

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五)另有委員提案9案,不予處理:

1.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基金來源「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項下「商港服務費收入」編列48億元,較上年度預算48億2,800萬元,減少2,800萬元,而根據預算書說明理由,主要係以104年度決算運量為基準並考量經濟景氣情形估算。惟根據主計處公告104年度經濟成長率為0.65%,而105年度預估1.22%、106年度預估1.88%,仍呈現逐年成長之情形,故該項歲入預算所考量經濟景氣顯有低估之虞。爰此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基金來源「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項下「商港服務費收入」編列48億元,應增列5,000萬元。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鄭運鵬  陳歐珀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2.航港建設基金於106年度預算歲入「商港服務費」編列48億元,經查商港服務費自91年度開徵迄105年8月底止,總欠費案件為8萬5,219件,其中轉銷為呆帳者2萬8,383件,計1,759萬8千元,移送行政執行處者4萬8,426件,計1,811萬5千元,其餘8,410件,計526萬3千元,尚在行政催收作業中,商港服務費為我國建設國際商港之主要資金來源,本院審議該基金104年度預算案亦作有決議:「建請交通部及交通部航港局應儘速積極檢討改善徵收及催繳作業,以維政府權益。」惟部分商港服務費欠費多年,仍未完成催繳程序並依法移送強制執行,顯有行政怠惰之嫌。故建議增列該預算500萬元,並儘速積極檢討改善徵收及催繳作業,以維政府權益。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葉宜津  趙正宇  蕭美琴

3.航港建設基金於106年度預算「一般行政管理–服務費用–公共關係費」編列300萬元,航港建設基金之收入來源逾70%為依法徵收及分配之強制性收入,依行政院所訂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關於公共關係費之規範「各基金之來源係屬強制性收入或由國庫撥款補助為主(占總收入50%以上者),非有具體理由,不得編列。」復根據預算書中說明:「係為推展業務需要,與各國際商港及國內商港港口所在縣市政府及航商業者等聯繫與協調溝通所需經費。」惟航港建設基金設置主要目的係作為商港公共基礎設施之興建及維護能具穩定之資金來源,該基金編列公共關係費係為推展業務及與港口所在縣市政府及航商業者等聯繫溝通之用,非屬該基金要務,欠缺必要性與合理性。故建議該預算全數刪減,以符合基金所訂用途。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葉宜津  蕭美琴  趙正宇

4.依行政院所訂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規定:「乙、基金用途:……公共關係費:()各基金之來源係屬強制性收入或由國庫撥款補助為主(占總收入50%以上者),非有具體理由,不得編列公共關係費。……。」

加上106年度公共關係費編列說明:「係為推展業務需要,與各國際商港及國內商港港口所在縣市政府及航商業者等聯繫與協調溝通所需經費。」但考量應無此必要。

因此,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一般行政管理計畫–服務費用–公共關係費」編列3,000千元,爰提案刪除1,000千元。

提案人:簡東明  顏寬恒  鄭天財  陳雪生  趙正宇

5.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於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編列12億5,821萬5千元,其中公共關係費編列300萬元。

經查,該筆費用於預算書上說明係為推展業務需要,與各國際商港及國內商港港口所在縣市政府與航商業者等聯繫與協調溝通所需經費,未符行政院所定基金之來源係屬強制性收入或由國庫撥款補助為主(占總收入50%以上者),非有具體理由,不得編列之規定,而聯繫相關單位尚非該基金之要務,欠缺必要性與合理性,核欠妥適。爰建議刪除本筆費用100萬元。

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鄭寶清  葉宜津  蕭美琴

6.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公共關係費」編列預算300萬元,預算書說明用途為與各國際商港及國內商港港口所在縣市政府及航商業者等聯繫協調溝通所需,惟與國內縣市府商議相關事宜是否有支用公共關係費之需要允宜考量,且考量國家財政困難,相關預算編列應更加謹慎,爰此,106年度「公共關係費」編列預算300萬元應予刪減3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劉櫂豪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蕭美琴  趙正宇

7.針對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編列公共關係費300萬元,預算編列並沒有實質說明該預算實際運用情況,編列該項經費明顯缺乏根本必要性與正當性,且有浪費公帑之情形。航港建設基金設置主要藉由依法徵收及分配之特定收入,是我國商港公共基礎設施之興建及維護能具穩定之資金來源。有關該基金所述編列公共關係費係為推展業務及與港口所在縣市政府及航商業者等聯繫溝通之用,非該基金之要務,欠缺必要性與合理性。時值國家財政困難之際,在實際上無須編列支出情況下,同時在預算書上根本沒有說明該筆經費運用之情形,編列該筆預算難以為外界接受。爰針對該項預算半數凍結,俟交通部航港局向交通委員會就上述事項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葉宜津  簡東明  趙正宇

8.航港建設基金於106年度預算「一般行政管理–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購置無形資產」編列8,294萬元,係為購置電腦軟體之費用,經查該項目104年度決算1,001萬9千元,106年度預算竟為104年度決算數高達8倍之多,顯見諸多不合理。其中內容包含商港服務費之電腦授權軟體及MTNet軟體授權費用,上揭項目於106年度又重複編列,顯見該項目預算恐有流於形式、浮濫編列之嫌,令人質疑其必要性。故建議刪減該預算3,000萬,並應核實編列預算。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葉宜津  蕭美琴  趙正宇

9.有鑑於航港建設基金連年呈現收支短絀,顯見航港建設基金以商港服務費為主的收入仍不敷港灣建設計畫支出,加上未來三年工程經費支出仍舊大於基金收入數,航港建設基金已經呈現入不敷出的情況。此外,依據商港法第12條規定,商港服務費應全部用於國際商港建設。針對106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編列解繳國庫1,129,824千元作為航港局公務運作所用,恐有違法之虞。為求航港基金財務平衡得以永續經營,爰此,針對106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編列解繳國庫1,129,824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鴻鈞  鄭寶清  葉宜津  鄭天財  陳雪生  趙正宇

二、交通部主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審查結果: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212億3,836萬6千元,照列。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144億1,445萬8千元,減列:

(1)配合航港建設基金減列「財產收入─租金收入」項下租金收入─港務公司3,500萬元,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隨同減列「租金與利息」之租金3,500萬元。

(2)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服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100萬元。

(3)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材料及用品費」100萬元。

(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550萬元(含「保險費」50萬元、「專業服務費」之「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500萬元)。

(5)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外費用」項下「什項費用」之「其他費用」190萬6千元(含「端正政風經費」190萬元、「國會暨記者聯誼費」6千元)。

共計減列4,440萬6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43億7,005萬2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68億2,390萬8千元,增列4,440萬6千元,改列為68億6,831萬4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新增投資4億1,290萬元,照列。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82億9,548萬5千元,減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3,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2億6,548萬5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28項:

1.有鑑於蔡英文總統於2015年8月1日提原住民族政策,主張要提供「上萬個新的就業機會」給予原住民族,除政府機關應有所規劃之外,各公營事業亦應有所配合與研擬人員招聘之方案。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資料,進用原住民族比率僅有0.51%,未符合蔡英文總統所發表的原住民族就業政策,爰凍結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勞務成本–維持費用–用人費用」編列8億4,321萬1千元之2,000萬元,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針對上開人員進用問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天財Sra.Kacaw  陳歐珀  顏寬恒  劉櫂豪  陳雪生  趙正宇  葉宜津  鄭運鵬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以下第(1)案併入第1.案,提案人合併列入。

(1)台灣港務公司106年度預算「勞務成本–維持費用」項下「用人費用」編列8億4,321萬1千元,較上年度6億3,894萬6千元,增加2億0,426萬5千元,增加比率高達31.96%,較104年度決算數7億7,980萬7千元,亦增加6,340萬4千元。惟台灣港務公司106年度員工人數合計2,590人,與105年度相同,港務公司106年度員工人數未有增加,用人費用卻增加31.96%,該項預算恐有浮編之虞。爰此台灣港務(股)公司106年度「勞務成本–維持費用」項下「用人費用」編列8億4,321萬1千元,應刪除2億元。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鄭運鵬  陳歐珀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2.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勞務成本–維持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保險費」編列1,037萬元,其中「交通及運輸設備保險費」872萬5千元,較105年度278萬5千元,增加594萬元,增加比率高達213.28%,惟依據港務公司公務車輛明細表,106年度管理用車輛25輛、其他車輛341輛,合計366輛,較105年度管理用車輛20輛、其他車輛349輛,合計369輛,106年度較105年度少3輛公務車,交通及運輸設備保險費用卻暴增,該項預算恐有浮編之虞。爰此,凍結該筆預算1,037萬元之五分之一,待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鄭運鵬  陳歐珀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3.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勞務成本–維持費用–專業服務費」項下「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編列3,550萬元,但其中「港區噪音、空氣品質環境監測」、「臺灣港群106年度港口區域汙染及削減管理計畫水質監測工作計畫」、「工程資訊管理系統規劃及開發整合」、「臺中港船塢安全監測」等計畫,實際上均與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下之港灣研究中心之辦理業務相同,爰凍結該筆預算3,550萬元之委外費用之五分之一,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勞務成本–港灣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水電費」編列4,024萬元,相較104年度決算數2,057萬8千元,增加1,966萬2千元,幅度高達95.5%,惟水電費無調漲,為撙節公帑,爰凍結本筆預算之十分之一,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正宇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蕭美琴

5.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勞務成本–港灣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編列8,319萬9千元,相較104年度決算數3,578萬7千元,共增加4,741萬2千元,幅度高達132%,惟港灣安全設施、公共廁所修繕等工作,平日即應進行護維及整潔,費用在短時間內增加4,000多萬,有浮編、消化預算之嫌,為撙節公帑,爰凍結本筆預算之十分之一,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正宇  陳歐珀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6.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其他營業費用–研究發展費用」項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2,350萬元,委外辦理「臺灣國際商港對國際海洋汙染防治規範之因應策略委託研究」、「臺灣加入區域自由貿易協定對臺灣貿易及經濟結構之影響」、「基隆港及臺北港港區聯外交通檢討與改善評估規劃委託技術服務、蘇澳港區範圍調整研究」、「空櫃調度中心委託研究」。此類研究議題除基隆、臺北、蘇澳港等已發包執行中之相關研究案外,將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理,爰凍結本筆預算之五分之一,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鄭運鵬

以下第(1)案至第(2)案併入第6.案,提案人合併列入。

(1)台灣港務公司105年度「研究發展費用」項下編列3,840萬元辦理包含「港區岸電系統整合規劃、港區LNG補給設施設計規劃、港區用水用電最佳化模式」等研究,惟港務公司106年度「港灣費用–水電費」加上「棧埠費用–水電費」106年度合計1億3,549萬3千元,較上年度1億3,598萬8千元,僅減少49萬5千元。花了上千萬元研究港區用水用電最佳化,而節省的水電費用不到50萬元,顯然港務公司研究發展費用之委辦研究成效不彰。爰此台灣港務(股)公司106年度「其他營業費用–研究發展費用」編列2,644萬元,應刪除500萬元,並凍結二分之一,俟港務公司就研究發展之委辦計畫提出績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鄭運鵬  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陳素月  趙正宇  林俊憲  蕭美琴

(2)有鑑於台灣港務公司106年編列其他研究費用項內的「研究發展費用」之專業服務費為23,500千元,而根據上年度預算數編列38,400千元,前年度決算數僅15,076千元,明顯與實際執行有相當落差,其預算項目並未明列各子計畫支用預算數,且未說明預算執行預期成效,爰此,將「研究發展費用」內之專業服務費凍結五分之一。請港務公司一個月內提出相關子計畫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運鵬  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7.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資金轉投資及盈虧明細表」共編列5家轉投資事業,預計收益2億4,861萬2千元(如附表)。

但5家公司中,除了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外,其他3家公司並無預算書送交立法院審查。而轉投資之臺灣港務觀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資2,890萬元)、高雄洲際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投資3億8,400萬元)刻意投資持股低於50%,明顯規避國會監督。加上106年度臺灣港務觀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洲際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等兩公司仍有虧損發生。

因此,凍結106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對該兩公司投資預算數(共4億1,29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對轉投資子公司補送預算書,並對轉投資持股低於50%之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附表: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事業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名  稱

設立

時間

106年底

實收資本

港務公司

投資總額

(迄106年底)

持股比例

投資收益

104年度

決算

105年度

預算案

106年度

預算案

1.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103.10.16

2,941,222

3,000,000

100

296,658

220,368

298,049

2.臺灣港務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03.10.09

300,000

120,000

40

18,071

7,964

1,278

3.臺灣港務觀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尚未設立

530,000

260,200

49

17,532

11,559

4.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尚未設立

100,000

51,000

51

6,806

680

5.高雄洲際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

尚未設立

1,760,000

704,000

40

6,970

39,836

合   計

4,135,200

278,587

197,024

248,612

註:資料來源,港務公司106年度預算案。

提案人:簡東明  鄭天財  顏寬恒  陳雪生  趙正宇  葉宜津

8.有鑑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資金轉投資及盈虧明細表」編列轉投資成立高雄洲際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第2年度預算3億8,400萬元,預計持股比率40%,106年度預計投資損失3,983萬6千元。經查:洲際貨櫃碼頭公司投資計畫書前經交通部104年7月原則同意在案,鑑於本投資計畫港務公司預計持股比率40%,尚不具絕對控制權,對於合資業者之資格條件,允應從嚴審慎規範,另該轉投資事業興建營運設施所需資金七成將以銀行融資支應,亦應於雙方合作契約中就洲際貨櫃碼頭公司財務結構及最適資本結構,研訂合理之控管機制,以維該轉投資事業營運之健全發展。爰此,為利立法院監督,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3億8,40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精進效益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趙正宇  蕭美琴

9.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其中新興計畫為「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共計7年辦理,其中臺灣港務公司編列143億1,347萬元。惟此項計畫之各項子計畫均無詳列,有關各子計畫之經費需求及辦理期程等資訊付之闕如,是否確實依照商港法第6條第1項規定,徵詢地方政府意見均無法得知。爰凍結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編列17億4,300萬元之五分之一,待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鄭運鵬  顏寬恒  陳雪生  簡東明  李鴻鈞  鄭天財

以下第(1)案至第(12)案併入第9.案,提案人合併列入。

(1)審計部104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港務公司為強化港區基礎設施,推動商港營運設施升級,有效運用港區土地資源,於104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可支用預算數77億2,808萬餘元,其中專案計畫部分,年度可支用預算數52億1,086萬餘元,執行數僅25億9,423萬餘元,執行率49.79%;有鑑於港務公司104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執行率不到五成,顯然預算之評估、規劃未能周延,爰此港務公司106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編列48億3,591萬1千元,應凍結五分之一,俟港務公司就預算執行率不佳提出改善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鄭運鵬  陳歐珀  鄭寶清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2)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編列5億5,000萬元,該工程由98年開始執行,按原訂計畫,預計於102年度完成,惟迄今經過三次修正,包括提高員額及增加辦公空間,辦公空間總樓地板面積擴大為8萬405平方公尺,係為原規劃面積之1.68倍,並修正完工期程由106年展延至108年,整體計畫總經費亦擴增1.58倍,顯見港務公司對於重要工程之規畫有欠審慎、對於工程之執行有欠確實,鑑於港務公司近年營運未如預期,自營拖船業務亦於103年10月調整另成立港勤子公司,總公司及高雄分公司規模較規劃當時縮減,允秉撙節原則,衡酌公司未來發展。故建議凍結該預算5,000萬,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檢討執行進度及符合政府樽節原則,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劉櫂豪  葉宜津  鄭寶清  陳素月  趙正宇  蕭美琴

(3)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三度辦理修正計畫,完工期自102年展延長達6年迄至108年,而因計畫不斷修正所需經費及工期不斷增加,經費由原預計28億5,109萬8千元,擴增至45億1,700萬元,為原訂經費之1.58倍,可見此重要工程之規劃與執行欠審慎與確實。此計畫為扭轉國人對高雄港重「貨物」輕「旅客」之印象、整合並提供單一的港埠服務窗口,提昇商港服務品質,進而增進國際交流活動與促進國家及地方觀光產業之發展。爰此,將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編列60,000千元,凍結十分之一。請港務公司一個月內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嚴為執行控管預定計畫與實際進度相符,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運鵬  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陳素月  趙正宇  林俊憲  葉宜津

(4)有鑑於港務公司106年度預算案新增「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計畫」,並編列第1年度經費17億4,300萬元。經查:本新興計畫為配合下一期「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規劃辦理,總經費高達143億1,347萬,工期長達7年,然港務公司「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於105年9月2日始由交通部函報行政院審議;準此,該計畫未經核定即編列預算,核與預算法第34條規定不符,預算籌編顯欠妥適。又該計畫係屬繼續經費性質,鑑於該計畫下所含13項子計畫分屬6大商港且均屬獨立辦理之工程計畫,港務公司未參據前期預算編列,分列敘明各項子工程計畫內容,外界實難窺其整體計畫全貌,預算編製過於簡略,顯欠周妥,不利本院之預算審查。爰擬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7億4,300萬元。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蕭美琴

(5)106年度港務公司編列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本計畫為配合下期「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規劃辦理。惟查前揭計畫於105年9月2日始由交通部函報行政院審議。準此,本計畫未經核定即編列預算,核與預算法第34條規定尚有未符,預算籌編顯欠妥適。

另查港務公司就該計畫內容,僅簡略說明將辦理包含「基隆港西岸貨櫃碼頭整建工程」等9項港灣營運設施工程、「基隆港物流倉庫興建工程」等3項棧埠營運設施工程、「國際商港棧埠裝卸及旅客橋」1項船機購置計畫等合共13項子計畫;有關各子計畫之經費需求及辦理期程等資訊付之闕如。港務公司分攤辦理「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計畫」總經費高達143億1,347萬元,工期長達7年,係屬繼續經費性質,按預算法第39條規定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港務公司未參據前期預算編列,分列敘明各項子工程計畫內容,外界實難窺其整體計畫全貌,除未確切落實預算法繼續經費之規定,並不利外界之查閱監督及本院預算之審議,爰此提議刪除本計畫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港務公司應遵循正常預算編製程序,並提出計畫詳細說明。

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蕭美琴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6)106年度臺灣港務公司「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科目編列17億4,300萬元,其中包括臺中港務分公司「房屋及建築」科目「散雜貨倉庫設施及房舍新建工程」項目7千萬元。

按100年立法院制定「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附帶決議:「港務公司應不主動收回現行已開放民營之碼頭裝卸業務。」其精神內涵即為「不與民爭利」及「港務分公司僅能在無民營公司願意經營情形下始得承接」;另101年港務公司成立時,訂定「不與民爭利」、「不對內競爭」及「不主動收回已開放民營之碼頭裝卸業務」等3原則。

惟查臺中港務分公司違反上開本院附帶決議及港務公司成立三不原則,針對105號碼頭裝卸業務,雖有業者於103年8月提出投資意願,竟予否決而未辦理招商,更於104年6月編列15億5,870萬元預算,規劃「自行經營、委託操作」方向,公開閱覽辦理「臺中港105號碼頭煤炭機械化一貫裝卸作業勞務委託案」招標作業,案為業者提出異議並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釋提出質疑而緩辦,爰本預算應予以減列5,000萬元,餘2,000萬元凍結,俟臺中港務分公司確認全無業者願意經營,並向本委員會專案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連署人:簡東明  趙正宇

(7)針對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編列台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費用17億4,300萬元,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沒有實質說明該預算實際運用情況,編列該項經費明顯缺乏根本必要性與正當性,且有浪費公帑之情形。時值國家財政困難之際,在實際上無須編列支出情況下,同時在預算書上根本沒有說明該筆經費運用之情形,編列該筆預算難以為外界接受。爰針對該項預算半數凍結,俟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委員會就上述事項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顏寬恒  簡東明  陳雪生  趙正宇

(8)港務公司過往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案件屢見工程延宕與追加預算弊病,顯見相關建設計畫規劃與執行能力不彰。爰此,針對106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項下「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編列1,743,000千元,提案凍結4分之1,待港務公司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鴻鈞  鄭寶清  葉宜津  鄭天財  陳雪生  趙正宇

(9)有鑑於已有的2項專案計畫,「基隆、台北、蘇澳港之港區碼頭及相關設施興建工程計畫」,計畫內容之中包含港區碼頭及相關設施整建工程計畫、基隆港西2至西4碼頭整建浚深工程計畫、台北港航道及河口維護浚挖工程等等,106年編列90,000千元。而「高雄港及安平港區碼頭及相關設施整建工程計畫」其中包含了港區公共倉儲興建工程、安平港第10號多功能碼頭新建工程等等,106年編列60,159千元,如今港務公司新興計畫執行時間106112年,編列14,313,470千元,計畫內容仍包含辦理港灣、棧埠營運設施工程,疑有資源重複利用、預期執行成效不彰之疑,爰此將台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劃凍結十分之一。請港務局一個月內提出新興計畫詳細預期執行成效規劃之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運鵬  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趙正宇

(10)交通部為求我國各國際港未來之健全發展,並鞏固台灣國際商港海運樞紐之地位,遂推動「台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劃」,總經費為398.6億,其中航港建設基金分攤254.9億、臺灣港務公司分攤143.1億。本計畫立意良善,可強化我國國際商港競爭之優勢,實屬必要。然而據查,106年度本計畫於臺灣港務公司部分,共計編列1,743,000千元,但在預算書中,該計畫的相關資訊卻未充分接露,有礙立法院預算審查。爰此,擬凍結106年度預算十分之一,俟向交通委員會提供各港區、各年度之完整建設計畫,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11)有鑑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計畫」編列17億4,300萬元,計畫總經費398億0,617萬8千元,港務公司分攤143億1,347萬元,執行期程為106至112年,惟於預算書中僅說明將辦理包含「基隆港西岸貨櫃碼頭整建工程」等9項港灣營運設施工程、「基隆港物流倉庫興建工程」等3項棧埠營運設施工程、「國際商港棧埠裝卸及旅客橋」1項船機購置計畫等合共13項子計畫,然有關各子計畫之經費需求及辦理期程等皆未揭露,根據預算法,跨年期計畫允應列明全部計畫內容,該預算之編列顯與預算法不符,亦不利於本院審議,復該計畫未經核定即編列預算,預算籌編顯欠妥適。故建議凍結該預算5,000萬元,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葉宜津  趙正宇  蕭美琴

(12)鑑於臺灣港務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違反100年本院制定「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時之附帶決議,以及101年港務公司成立時所訂之「不與民爭利」、「不對內競爭」及「不主動收回已開放民營之碼頭裝卸業務」等三不原則,竟否決業者於103年8月提出之投資意願,且未辦理招商,更於104年編列預算,規劃「自行經營、委託操作」方向,公開閱覽辦理「臺中港105號碼頭煤炭機械化一貫裝卸作業勞務委託案」招標作業,案雖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質疑而緩辦,惟該公司實已有藐視國會之嫌。再者,為落實政府綠色環保、港務公司綠色港埠政策,確保空氣品質,民眾不被揚塵汙染,以及未來臺中港觀光發展前景著想,爰要求臺中港務分公司:一、105號碼頭必須採用機械化一貫化裝卸機具,並於碼頭後線及特定地點興建密閉式倉儲,並辦理公開招標。二、所擬「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內編列2.4億元之「臺中港散雜貨碼頭後線設施設置工程計畫」,於106年營業預算「散雜貨倉庫設施及房舍新建工程」項目凍結2,000萬元未獲解凍之前,不得再行編列。

提案人:顏寬恒  簡東明  陳雪生  葉宜津  趙正宇

10.臺中港為配合政府推動綠色港埠政策及未來長遠發展,臺中港18號、44號、45號、105號碼頭刻正辦理新建工程,朝優質港區、綠色港埠、環境改善、低汙染及資源再利用之綠色港口發展邁進,同時活絡港區鄰近相關產業經濟活動,帶動地方繁榮及發展。我國能源結構長期偏向高進口依賴的化石能源結構,不利能源供應安全與溫室氣體減量,能源結構發展正朝低碳與自主、降低化石能源依賴方向前進,並積極發展再生能源,並推動其產業發展。非核家園為政府既定政策目標,正以再生能源及低汙染發電系統取代核能。2016年11月巴黎氣候協定已正式生效,行政院11月要求各部門提出初步溫室氣體減量對策,交通部預估至2030年排碳量減少23%,未能達到聯合國期待的標準。而經濟部訂定全國二氧化碳排放減量於2020年回到2005年排放量,於2025年回到2000年排放量。為落實巴黎氣候協定,各部會全面動員,經濟部所轄單位及行業排碳量最高,為如期達成減碳目標,經濟部正在發展低碳能源系統及低碳高效率電力系統,以減少自然資源消耗與環境衝擊,並帶動低碳能源產業發展,減少使用化石燃料。並以「低碳社區」為基礎,建立「低碳城市」,營造民眾「低碳生活」,創造「低碳經濟」,達成「低碳社會」願景;積極推動既有產業結構轉型,發展低耗能知識型產業,提升製造業附加價值率,推動產業能源效率管理,為使減碳目標如期達成,爰要求臺中港新建中之碼頭,未來應作為發展建構綠色產業及貿易為主,以配合政府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政策目標。

提案人:鄭天財Sra.Kacaw  簡東明  顏寬恒  葉宜津  陳雪生  趙正宇  廖國棟

11.台中市龍井區里民多次對外陳情,按「臺中港105號碼頭營運模式暨煤炭管理政策說明會」所揭露的訊息,105號碼頭將採露天方式卸運,與原始規劃密閉式不符,將增加汙染源,嚴重影響港區附近居民及碼頭工人健康。

巴黎氣候協議已於2016年11月4日生效,經濟部為配合世界減碳目標,訂定全國二氧化碳排放量於2020年回到2005年排放量,於2025年回到2000年排放量;因此台電公司於臺中港區專用卸煤碼頭未來裝卸量將大幅下滑,經濟部正在發展低碳能源系統及低碳高效率電力系統,以減少自然資源消耗與環境衝擊,並帶動低碳能源產業發展,減少使用化石燃料。

臺中港民間用煤因受大環境影響,預估將只剩下每年約400萬噸的貨量,臺灣港務公司及其台中分公司應明瞭此一趨勢,為減輕傳統裝卸煤炭作業所造成的環境汙染與健康危害,臺中港區已有多處卸煤碼頭,採用設置自動機械一貫化卸輸設施及密閉式倉儲,並使用台中市環保局認可之有效裝卸機具設備;為防止逸散性貨物於裝卸過程產生汙染,避免煤塵飄散對人體造成危害。爰此,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需督導其分公司,未來臺中港105號碼頭後線設施如裝卸具有逸散性物品時,必須比照102、103及104號碼頭,採設密閉式裝卸或儲存設備等,降低汙染源,以確保廣大台中市民健康。

提案人:鄭天財Sra.Kacaw  簡東明  顏寬恒  葉宜津  陳雪生  趙正宇  廖國棟

12.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營運目標僅訂定有「停泊業務」、「曳船業務」、「裝卸業務」及「倉儲業務」等4項,有關所轄自由貿易港區之預計招商數、貿易量(值)等營運目標,付之闕如。

經查截至105年8月底經行政院核定港務公司設置6個自由貿易港區,惟查入駐港區事業家數例年未見明顯成長,且102至104年度海港自由貿易港區總進出口貿易量值均未達原本設定的目標,平均貿易值甚至呈現逐年衰退情形。顯見港務公司對於自由貿易港區之經營,欠缺積極確實之計畫,允宜檢討改善。故決議責令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審慎檢討現行所屬各自由貿易港區產業發展定位及營運招商政策,並釐定具體改善計畫及年度營運目標,俾利外界監督考核其推動成效。

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蕭美琴  趙正宇

13.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105年8月底經行政院核定設置6個自由貿易港區,包含基隆港、臺北港、蘇澳港、臺中港、安平港及高雄港。經查:由歷年來入駐港區事業家數觀之,截至105年8月底計有79家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入駐,較104年底之80家減少1家,另與101年底港區事業數即已達75家相較,未見明顯成長趨勢。港務公司所轄商港多已申設自由貿易港區多年,營運成效未達預期,審計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亦提出應謀求改善之審核意見。爰決議要求交通部督促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允應審慎檢討現行所屬各自由貿易港區產業發展定位及營運招商政策,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書面檢討報告,俾利外界監督考核其推動成效。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蕭美琴  趙正宇

14.有鑑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105年8月已設置6個自由貿易港區,包含基隆港、臺北港、臺中港、高雄港、安平港、蘇澳港。而自由貿易港區經行政院列為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第一階段之推動核心,港務公司也將強化自由港區創新業務服務,並擴大營運範圍。然自由貿易港區入駐港區事業家數自101年合計75家至105年8月合計79家,未見明顯成長之趨勢,且貿易量值逐年衰退。爰此,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包含自由貿易港區產業發展定位與營運招商政策。

提案人:鄭運鵬  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趙正宇

15.根據國際郵輪協會(CLIA)6月最新報告指出,2015年郵輪旅遊人數為2,320萬人次,比2014年增長4%,亞洲地區在2015年締造出高達24%的超亮眼成長率,創下超過200萬名旅客體驗郵輪旅行的紀錄。2004至2014年間,全球郵輪度假的利潤已經比陸地度假旅遊高出20%。國際郵輪協會(CLIA)2014年的統計,台灣已躍升為亞洲第三大郵輪客源市場。交通部統計,105年1至10月台灣各國際商港進出港旅客人數,以基隆港表現最為突出,累計70.2萬人次,比104年同期成長10.1%,然105年9月高雄港、臺中港進出港旅客人數卻是近6年同月新低。爰此,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運鵬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趙正宇

16.鑑於高雄港郵輪停靠104年度92艘次,105年度僅剩26艘次,郵輪停靠艘次大幅減少,臺灣港務公司應配合新南向政策鼓勵郵輪以高雄港為母港,以發展我國郵輪觀光。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就促進高雄港發展郵輪觀光提出推動計劃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劉櫂豪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蕭美琴  趙正宇

17.105年1至9月,郵輪停靠高雄港的數量僅剩13艘、人數約4.3萬人,估計全年僅剩5萬人造訪,比104年的46航次、13萬人,大幅度衰退六成。近年港務公司有3項高雄港專案計畫分別為「高雄港客運專案區建設計畫」、「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高雄港及安平港區碼頭及相關設施整建工程計畫」視為重要開發發展計畫,面對105年受「麗星郵輪」不停靠高雄港等因素影響,以及日本、韓國已針對中國郵輪旅客,給予7天免簽及簡化文件作業,反觀台灣,郵輪申請包船來台的手續冗長不便,也沒免簽。爰此,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因應對策措施書面報告,包含各項計畫是否如期完工,讓高雄成郵輪母港城市帶動經濟就業。

提案人:鄭運鵬  陳歐珀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18.有鑑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合併營業收入–勞務收入」編列115億1,934萬2千元(含港灣收入與棧埠收入),較105年度120億7,337萬8千元,減少5億5,403萬6千元,減少比率4.59%。基隆、臺中、高雄、花蓮分公司勞務收入皆是減少狀況。而有關各分公司營運碼頭及自營倉庫使用率使用情形,除了高雄港之使用達成率達八成以上及自營倉庫達六成以上外,其餘各港使用率皆欠佳。目前貨類運輸皆以貨櫃化,一般貨櫃裝卸後,進倉庫存放需求大大降低,使用率不高。爰此,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以提高資產報酬率。

提案人:鄭運鵬  陳歐珀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19.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營業收入–勞務收入」編列104億8,091萬6千元,較105年度110億4,467萬6千元,減少5億6,376萬元,減少比率5.10%。

經查港務公司所屬基隆港、臺中港、高雄港及花蓮港等營運碼頭及自營倉庫使用情形,除高雄港之營運碼頭平均使用率可達八成、自營倉庫使用率可達六成以上,其餘港口營運碼頭及自營倉庫使用率皆不佳。故決議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研議改善措施,如規劃改變調整用途,或改建後出租予業者,或將老舊自營倉庫參照業者需求予以修整,以提高資產報酬率,避免資產過度閒置。

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趙正宇  蕭美琴

20.有鑑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01年成立,將原分開獨立營運之基隆港、臺中港、高雄港及花蓮港等4大國際商港整併,由港務公司營運,期以港群觀念統合各港經營發展,以提高我國港埠競爭力,惟港務公司自101年整併迄今,營業收入均未達年度預算數,復各港口貨櫃裝卸量也未見明顯成長,復根據港務公司106年度預算,其「營業收入」僅較105年度增列979萬5千元,106年度「營業成本」卻增列1億6,284萬5千元,允宜謀求改善。故建議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依據各港特色,研謀政策強化整併成效,以提升我國港埠競爭力。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蕭美琴  趙正宇

21.鑑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01年3月1日成立,係參考世界各先進國家港埠經營管理體制改革趨勢,朝政企分離方式改制,將原分開獨立營運之基隆港、臺中港、高雄港及花蓮港等四大國際商港,整併由港務公司營運,期以港群觀念統合各港經營發展,俾提高我國港埠競爭力。惟該公司整併迄今已逾4年,「營業收入」均未達預算目標,除臺北港外各港貨櫃裝卸量未見明顯成長,高雄港於世界排名亦未見進步,整併成效仍待研謀強化,允宜依據各港特色及優勢領域,妥謀長遠之港埠經營策略。爰要求交通部責成所屬於2個月內研議有效精進策略,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俾有效發揮整併綜效,提升我國港埠競爭力。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趙正宇  蕭美琴

22.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合併總收入212億3,836萬6千元、合併總支出156億2,459萬5千元、合併淨利56億1,377萬1千元,較105年度合併淨利55億3,699萬7千元增加7,677萬4千元,增加比率僅約1.39%。

惟查港務公司105及106年度營業毛利率、營業利益率、淨利率均較103及104年度之經營實況明顯衰退,允宜衡酌營運發展情形,強化成本控管機制,抑減非必要性支出,並提具積極開源節流措施,以維公司營運之健全發展。故決議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編製預算時應遵守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相關規定,審酌營運狀況,檢討成本控管作業,非屬營業所必需之消費性支出應力求節約,並研提積極開源節流措施,以利改善公司經營效能。

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23.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自103年度起開始積極規劃組織調整及附屬事業之轉投資計畫,106年度「資金轉投資及其盈虧明細表」合共編列5家轉投資事業,預計投資收益2億4,861萬2千元。按港務公司之5家轉投資事業,除港勤子公司為其現行業務進行組織調整外,其餘4家公司均屬新創事業,相關投資成效尚待觀察,如103年10月成立之國際物流公司,104年度原編投資收益289萬9千元,但決算則為投資損失1,807萬1千元,投資成效顯待檢討強化。準此,港務公司允應定期評估轉投資事業之經營成果,並建立適當風險控管機制,以維投資成效。爰決議要求交通部責成所屬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轉投資適當風險控管機制建置之書面報告,以確保投資目標之有效達成。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24.有鑑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與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2016年8月24日簽約合作結盟,推動複合式物流及人流運輸、建置跨境電商海外發貨中心、營造FlyCruise郵輪觀光營運模式,有助海港與空港多元業務拓展。由於物流產業及海空港發展對臺灣經濟成長相當重要,近年來跨境電商業務蓬勃發展,如東協國家網路零售市場已上看70億美元,而中國大陸跨境電商總交易額去年度更占全國進出口總額18%,前景商機相當看好。位居東亞交通樞紐的台灣應善用地利之便,強化管理能力再搭配台灣港務及桃園機場兩家公司密集的海空航點,必能吸引國際業者來台投資設立發貨中心,讓台灣成為服務全球的區域型貨運轉運中心。爰此,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成果報告。

提案人:鄭運鵬  陳歐珀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25.有鑑於目前西部只有高雄港、屏東後壁湖有小型的遊艇碼頭,尚未有大型觀光遊艇碼頭,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安平港自升格為國際商港後,即定位為兼具觀光及親水功能的國際散雜貨進出口港,規劃釋出近21.56公頃的水、陸域面積,開放給廠商投資開發遊艇碼頭專區。惟因安平港區過去較屬封閉性質,與城市的發展缺乏關連,希望未來在港務公司的規劃底下,能與臺南市緊密結合,促進城市的全面性發展,這也是地方長期所共同關切的重要議題。故建議盡快落實安平港區開發計畫,以加速臺南地方繁榮,並促進臺灣休閒產業多元化發展。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鄭寶清  陳素月  蕭美琴  趙正宇

26.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之碼頭使用率,除高雄港有超過80%外,其餘均僅在六成左右,花蓮港更僅約四成,附屬港之使用率更是低落。在世界海運發展轉趨低迷之時,實不必要過多之貨物碼頭,而應往休閒遊憩方面發展,臺灣港務公司應全部清查所屬碼頭使用情況,釋出部分空間以供遊艇、帆船等休憩性質船舶使用。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27.鑑於目前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中之3項計畫

(1)「基隆港西岸客運專區港務大樓興建工程」(因港口倉庫被指定為歷史建築並辦理現地保留,總經費由62億3,943萬元,縮減為14億8,377萬7千元)。

(2)「高雄港南星土地開發計畫」(因辦理二階段環評,完工期程由105年延後至108年)。

(3)「基隆港、臺北港及蘇澳港港區碼頭及相關整建工程」(因民房拆除作業受阻,完工期程由106年延後至107年)。

以上3項工程近年度不斷向行政院辦理修正計畫,展延工程期程、調整經費。爰此,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於3個月內檢討3項建設計畫進度落後原因,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附表:3項建設計畫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年

計畫名稱

原訂期程

(修正後期程)

港務公司

分擔數

(原核定分擔

經費數)

港務公司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截至105年度

累計預算數

迄105年8月

累計決算數

106年度

預算案數

1.基隆港西岸客運專區港務大樓興建工程計畫

99107年

(未修正)

814,094

(5,547,492)

814,094

814,094

預算已

編列完竣

2.高雄港南星土地開發計畫

100105年

(100108)

2,230,045

(未修正)

2,230,045

1,668,564

預算已

編列完竣

3.基隆港、臺北港及蘇澳港港區碼頭及相關設施整建工程

101106年

(101107)

3,023,000

(未修正)

2,415,000

2,087,894

90,000

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

提案人:簡東明  鄭天財  顏寬恒  陳雪生  趙正宇

28.對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駱傳孝,其亦兼任總公司之資訊長,因此待在花蓮分公司之時日甚短,導至花蓮分公司業務不彰。另其於資訊長期間所引進之企業資源規劃系統(ERP),其原花費1億9,000多萬元,後又追加3,000萬元,其每年維修費用尚需1,000多萬元,價格遠高於一般民間採購價格,且此項系統遲遲未能上線,上線後又問題重重。因此,要求交通部應立即查辦此項採購案有無弊端及監督不週之疏失。

提案人:葉宜津  鄭運鵬  劉櫂豪

(八)另有委員提案16案,不予處理:

1.台灣港務公司106年度預算「租賃成本」編列6億8,438萬3千元,較上年度6億0,136萬1千元,增加8,302萬2千元,增加比率13.81%。主要即是因為公告地價調漲致土地租金增加所致。惟港務公司106年度「租賃收入」編列30億4,958萬6千元,較上年度29億7,524萬1千元,增加7,434萬5千元,增加比率2.5%,卻是因為出租土地增加所致,故公告地價調整僅反映在租賃成本,租金收入卻未考量一併增加,顯不合理,租金收入預算恐有短編之虞。爰此台灣港務(股)公司106年度「其他營業收入–租賃收入」編列30億4,958萬6千元,應增加3億元。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鄭運鵬  陳歐珀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2.針對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編列旅運費1749萬6千元,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沒有實質說明該預算實際運用情況,編列該項經費明顯缺乏根本必要性與正當性,且有浪費公帑之情形。時值國家財政困難之際,在實際上無須編列支出情況下,同時在預算書上根本沒有說明該筆經費運用之情形,編列該筆預算難以為外界接受。爰針對該項預算半數凍結,俟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委員會就上述事項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簡東明  趙正宇  葉宜津

3.航港公司106年度勞務成本–港灣費用–服務費–旅運費編列252萬1千元,相較104年度決算數99萬6千元,增加152萬5千元,幅度增加高達153%,惟說明謹簡略以業務需要帶過,無其他特殊理由便增加152萬5千元之旅運費,為撙節公帑,爰提案刪減預算150萬元。

提案人:趙正宇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蕭美琴

4.臺灣港務公司106年度編列國外旅費624萬元,較105年度預算584萬元增加40萬元。

依行政院所訂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規定,營業基金編列國外旅費以不超過105年度預算數為原則,如因特殊需求,有增加編列之需要,應詳加說明。惟臺灣港務公司未見特殊需求而需增加預算之說明,與行政院所訂規範不符,且近2年度執行出國計畫逾8成變更計畫,與行政院所定國外旅費應零成長並從嚴撙節之規範未合。

爰此,建議刪除本筆經費100萬元,並凍結剩餘全數經費,俟該公司針對各次出差之規劃,及其實際需求度,做一詳細分析,於三個月後將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5.港務公司106年度編列國外旅費624萬元,較105年度預算584萬元增加40萬元。經查:港務公司106年度就國外旅費之編列僅簡略說明:「因應國際化及多角化之經營策略,考察國外投資環境、拜會國際航商,行銷臺灣港群作業優勢之業務需要,……。」未見特殊需求而需增加預算之說明,與行政院所訂規範尚有未合;且近2年度執行出國計畫逾8成變更計畫,與行政院所定國外旅費應零成長並從嚴撙節之規範未合,該公司對於派員出國計畫之規劃及執行,顯欠嚴謹確實。爰擬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624萬元其中之四分之一。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葉宜津  蕭美琴  趙正宇

6.106年度港務公司於業務費用之旅運費中編列國外旅費624萬元,較105年度編列之584萬元增加40萬元。

依行政院所訂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規定,營業基金編列國外旅費以不超過105年度預算數為原則,如因特殊需求,有增加編列之需要,應詳加說明,惟港務公司106年度就國外旅費之編列僅簡略說明:「因應國際化及多角化之經營策略,考察國外投資環境、拜會國際航商,行銷臺灣港群作業優勢之業務需要,……。」未見特殊需求而需增加預算之說明,與行政院所訂規範尚有未合。

另查港務公司103及104年國外旅費執行情形,103年度所執行之25項出國計畫中高達21項計畫變更並超支,然其於決算書中未見超支原因之具體說明;104年度所執行之22項出國計畫亦有高達19項計畫變更。港務公司對於派員出國計畫之規劃及控管作業,顯欠周延,故提起本刪除案,刪除預算40萬元。

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趙正宇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7.航港公司106年度差旅費編列624萬元,較105年度預算584萬元增加40萬元。特依行政院所訂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規定,營業基金編列國外旅費以不超過105年度預算數為原則,如因殊需求,有增加編列之需要,應詳加說明,惟港務公司106年度就國外旅費之編列僅簡略說明:「因應國際化及多角化之經營策略,考察國外投資環境、拜會國際航商,行銷臺灣港群作業優勢之業務需要,……。」未見特殊需求而需增加預算之說明,與行政院所訂規範尚有未合;又該公司整併迄今營業收入均未達預期目標,對於非屬營業所需之費用,實應從嚴撙節,允宜依業務推動之優先順序,切實檢討年度出國計畫之需求性及必要性,派員人數及天數並應力求精簡,以達行政院所訂預算零成長之節約原則,爰提案刪減100萬元。

提案人: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蕭美琴

8.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06年度預算「服務費用–旅運費」編列4,167萬3千元,其中「業務費用」項目編列1,662萬1千元,惟根據港務公司106年度就國外旅費之編列僅簡略說明:「因應國際化及多角化之經營策略,考察國外投資環境、拜會國際航商,行銷臺灣港群作業優勢之業務需要,……。」未見特殊需求而需增加預算之說明,復有關港務公司103及104年國外旅費執行情形,其中103年度所執行之25項出國計畫中高達21項計畫(變更比率84%)變更並超支,卻未有超支原因之具體說明,104年度所執行之22項出國計畫亦有高達19項計畫變更(變更比率86%),顯見港務公司對於派員出國計畫之規劃及控管作業,顯欠周延。故建議刪減該預算200萬元,並檢討改善。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鄭寶清  陳素月  蕭美琴  趙正宇

9.港務公司106年度有關「公關費」共編列預算1,375萬6千元,較104年度決算1,324萬4千元,增加51萬2千元,較105年增加16萬元,然而目前政府財政困難,公關費之編列應更加嚴僅,因考量業務之必要性減少相關開支,爰此,106年度有關「公關費」預算1,375萬6千元,應比照105年度預算編列,刪減16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劉櫂豪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趙正宇  蕭美琴

10.業務費用項下編列公共關係費1,308萬6千元,唯此項公共關係費之性質、對象不明,對於增進業務有何進展均未見說明,爰予以刪除308萬6千元。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11.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06年度預算中,其『業務費用–服務費用–公共關係費』項下編列1,308萬6千元。

惟臺灣港務公司既已於『營業外費用–什項費用–其他費用』編列各項慶典活動費及航港、國會暨記者聯誼費等編列1,536萬6千元。亦即臺灣港務公司對外聯繫溝通費用高達2,845萬4千元。

經查,今年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僅編列600萬元,中華郵政公司亦編列998萬,臺灣港務公司編列如此高額之公共關係費明顯不合常理。

爰此,建議刪除本筆費用300萬元,並凍結本筆預算二分之一,俟臺灣港務公司於三個月內將相關公共關係費用使用之資料以書面報告送至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鄭寶清  趙正宇  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蕭美琴  葉宜津

12.台灣港務公司106年度預算「其他營業成本–投資性不動產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257萬6千元,主要係編列開發規劃費,惟該項預算較上年度22萬7千元,增加234萬9元,增加11倍之多,預算說明卻與上年度相同,沒有明確述明預算增加之理由,該項預算恐有浮編之虞。爰此台灣港務(股)公司106年度「其他營業成本–投資性不動產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257萬6千元,應刪除200萬元。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鄭運鵬  陳歐珀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趙正宇

13.臺灣港務公司106年度「營業外費用–什項費用–其他費用」針對員工親子活動費共編列139萬6千元,因臺灣港務公司並未於預算書上詳細說明該筆費用如何運用,建議凍結本筆預算二分之一,俟臺灣港務公司針對員工親子活動費與臺灣港務發展之間的關聯性後,於三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林俊憲  趙正宇  蕭美琴

14.航港公司106年度資金轉投資及其盈虧明細表編列增資港勤子公司10億元,因港勤子公司擬新購多功能拖船及整合船舶維修業務,以提高服務效能,惟港勤子公司106年度編列營業收入10億2千9百76萬6千元,較104年度營業收入10億4千280萬3千元減少,港勤子公司之曳船業務呈衰退情形;且港務公司將有關臺北港、臺中港及高雄港前鎮河以北等營業範圍已「委外」經營,暫不收回,並將落實「不與民爭利」之政策,故有關港勤子公司未來經營允宜審酌並加強與民間業者之合作,避免不當競爭,以維我國港埠營運之健全發展。爰提案全數凍結,待港勤子公司提出與民間業者合作之計畫書,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正宇  陳歐珀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15.港務公司106年度「資金轉投資及其盈虧明細表」編列增資港勤子公司10億元。經查:增資計畫業經交通部105年7月同意,港務公司分2年度增資港勤子公司20億元(106年度編列10億元)辦理拖船汰舊換新及船修場業務調整計畫,鑑於港勤子公司106年度主要營運項目–曳船業務呈衰退,且現行部分拖船業務係委由民間辦理,允宜審酌未來營運發展及落實不與民爭利之原則下,定期滾動式檢討所需更新拖船數,以提升政府資金運用效益。爰此,為避免所購資產不當閒置浪費,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0億元之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未來有效營運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蕭美琴  趙正宇

16.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港務公司106年度「資金轉投資及其盈虧明細表」編列增資港勤子公司10億元,主要係辦理辦理「拖船船隊更新計畫」及「船修場業務調整計畫」兩項計畫,「拖船船隊更新計畫」

預計於未來5年(106110年)汰舊更新15艘舊拖船,總金額約33.6億元,「船修場業務調整計畫」係港務公司擬將所屬各港船修業務移撥由港勤子公司統籌經營,考量高雄港船修作業量最高,高雄港船修場將以資產作價移轉至港勤子公司,兩計畫現金需求約34.23億元計算,資金缺口規劃由港務公司分2年度增資20億元,港勤公司為港務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宜允謀措施加強資金營運獨立,以減少倚賴母公司之資金挹注。綜上,港勤公司主要營運項目「曳船收入」106年度編列呈衰退情形,且為落實不與民爭利之政策,允宜審酌未來營運量之成長性及與民間拖船業者之合作發展情形,避免所購資產不當閒置浪費。故建議凍結該預算1億元,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葉宜津  趙正宇  蕭美琴

通過臨時提案3項:

一、針對「陽明海運鉅額虧損,前經營階層全身而退,卻由國家來買單」一案,大股東交通部未能有效因應預防,導致面臨倒閉危機,波及我國國營事業形象於國際間受損,此雖可歸咎於外部因素之全球海運不景氣,但其虧損程度卻高達兩倍於民營業者長榮海運,顯係此鉅額虧損之造成,有一半原因可能來自於內部管控的腐敗及經營決策的錯誤,亦即是否某種程度上,陽明海運前領導階層利用交通部疏於管控及國營事業的制度缺陷而任意製造虧損,或將全民資產化公為私、轉明為暗,此即所謂的內部腐敗。對於上述的內部腐敗及須予究責的經營疏失,應建置強化究責機制來預防及避免。爰要求交通部應於3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陽明海運鉅額虧損追究責任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葉宜津  劉櫂豪  趙正宇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二、有鑑於近年來全球海運不景氣,遠超過2008年金融海嘯,此經營困境已全面殃及國內民營港埠業者生計,為免後續可能發生骨牌倒閉效應,爰要求交通部於2個月內督促臺灣港務公司儘速另提出有效體恤方案,俾與業者共渡難關。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鄭天財  林俊憲

三、有鑑於高雄港、基隆港(含蘇澳港)、及花蓮港等三港分別於民國87或88年「實施碼頭工人僱用制度及棧埠作業民營化計畫」,明定先由航港建設基金支應碼頭工人退休離職金,再由民營業者繳交之裝卸管理費中提撥1/3作為歸墊款,逐年歸還航港建設基金。惟全案已於民國98年間歸墊完畢,迄今卻仍在超收中;因本案涉及航港建設基金來源之公平正當性,爰要求交通部查明上述歸墊款,以示公允。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葉宜津  鄭天財  林俊憲

下午: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決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一、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含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193億8,582萬8千元:

(1)配合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已無繼續運作之決定,應隨同減列合併營業總收入3,172萬7千元。

(2)增列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收入」5億1,688萬6千元。

(3)增列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外收入」716萬7千元。

增減互抵後,計增列4億9,232萬6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98億7,815萬4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133億9,001萬2千元:

(1)配合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已無繼續運作之決定,應隨同減列合併營業總支出1,503萬7千元。

(2)減列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服務費用」2億9,980萬元(含「水電費」2,500萬元、「郵電費」100萬元、「旅運費」30萬元、「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項下廣告費100萬元、「修理保養及保固費」1億3,000萬元、「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3,000萬元、「專業服務費」1億1,250萬元)。

(3)減列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折舊及攤銷」項下折舊1億元。

共計減列4億1,483萬7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9億7,517萬5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59億9,581萬6千元,增列9億0,716萬3千元,改列為69億0,297萬9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77億2,340萬7千元:

1.配合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已無繼續運作之決定,應隨同減列合併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806萬8千元。

2.減列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專案計畫」2億8,000萬元(含「繼續計畫」項下「桃園國際機場智慧航廈興建計畫」2億元、「新興計畫」項下「桃園國際機場空側設施全面強化工程」8,000萬元)。

3.減列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北側機坪新建工程」2,000萬元。

共計減列3億0,806萬8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74億1,533萬9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26項:

1.有鑑於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已無繼續運作之決定。爰此,針對106年度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預算,除必要人事及撤資折舊等其他費用198萬4千元外,全數刪除,且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隨同調整投資利益損失。

提案人:李鴻鈞  葉宜津  鄭天財  陳雪生  趙正宇  簡東明  李昆澤

2.鑑於蔡英文總統提出原住民族就業政策,研議要提供上萬個新的就業機會給予原住民族。該政策中亦指出除公務機關外尚包含公營事業等,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為公營事業對於蔡英文總統所提出原住民族就業政策應有所配合,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資料,進用原住民族比例僅有6人占整體員工中1.13%,未能符合蔡英文總統原住民族就業政策,爰凍結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用人費用」編列8億4,119萬6千元之十分之一,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針對上開人員進用問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天財Sra.Kacaw  鄭寶清  陳雪生  李昆澤  葉宜津

3.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用人費用─績效獎金」編列4,706萬4千元,係從業人員依「交通部所屬實施用人費率事業機構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核發經營績效獎金應行注意事項」以1.2個月計列之「績效獎金」。

惟查機場公司近年度稅前淨利(盈餘)之預、決算數,決算稅前淨利均大幅超逾預算數:104年度決算稅前淨利71.54億元,較預算數38.58億元之達成率為185.43%,105年度全年度稅前淨利預算數57.09億元,截至8月底累計稅前淨利實際數57.99億元,已超逾全年目標數,顯示該公司近年度稅前淨利預算數均有低編的情形,使「績效獎金」核發最高額形同固定給與,影響績效評估作為獎酬機制之本意,故凍結該預算之十分之一,待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趙正宇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鄭運鵬

4.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為104年10月16日由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2億元成立100%持股之公司,負責桃園機場專用區安全維護、航廈安全監控等事宜,惟因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104年10月26日決議暫停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人才招募,且母子公司排除適用政府採購法之修法作業尚無共識,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已於105年8月31日函報將交通部檢討辦理撤資停辦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部亦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擬定撤資計畫書報院核定。故建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盡速於106年完成子公司撤資停辦作業,並循程序落實,以避免衍生浪費公帑之非議。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陳素月  鄭運鵬  趙正宇  李昆澤  葉宜津

5.106年3月比利時布魯塞爾機場發生恐怖攻擊,凸顯機場預警機制與例行維安工作的重要性,實不亞於災變後的應變。桃園機場為我國客、貨流量最大之交通要塞,旅客生命、建物及飛航安全不容忽視,除了航警局肩負安全維護之工作外,機場保全亦扮演關鍵角色。然而,目前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全業務,因多項因素,至今仍未能正式營運;雖然106年度桃機子公司尚有編列相關服務收入與支出預算,但是當前桃機保全業務仍是以外包模式辦理中,凸顯出桃機公司對整體保全業務之規劃,未臻明確,更有浮編預算、浪費公帑之疑。爰此,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就子公司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之存廢,以及桃機整體保全業務之推展,進行全面性檢討,以避免在繁雜爭議、行政程序中忽視對實際保全業務之執行進行有效管理,而危害到旅客安全。相關書面檢討報告,請於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鄭寶清  林俊憲  陳素月  鄭運鵬  趙正宇  葉宜津  李昆澤

6.有鑑於桃園機場為我國最大之國際機場,也是東南亞樞紐機場之一,105年運量旅客已達3千萬人次,航空器服務已達18萬架次,已超出預算數110%,桃園機場在進行「機場道面整建及助導航設施提升工程計畫」應嚴格控管跑道工程品質,避免再有滑行道泥濘不堪之情況再次發生。爰此,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工程相關進度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鄭運鵬  葉宜津  趙正宇

7.桃園機場捷運日前完成初勘作業,在經相關缺失改進、履勘等流程,以及在安全無虞的基本前提下,通車將是指日可待之事。日後旅客自台北車站即可進行預辦登機及行李托運服務,其中,行李安檢攸關飛航安全,至為重要。爰此,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洽商相關單位(航空公司、航警局等),就市區行李托運、安檢之部分,加強演練,針對每一個環節進行通車前的再確認作業,以維護我國飛航安全、保障旅客生命與財產安全。相關演練及缺失改進結果,應於通車前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葉宜津  鄭寶清  趙正宇  鄭運鵬

8.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之專案計畫「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編列36億元,該計畫係為因應近年來桃園機場近年旅客人數成長快速,100至103年每年旅客人數成長幅度均逾10%,104年實際旅客人數已突破3,800萬人次,惟目前第一航廈與第二航廈客運年容量合計3,200萬人次,惟該計畫執行期間(101至111年),該計畫自101迄106年度已達計畫期程之一半,累計已編預算數卻僅占投資總額5.86%,似屬偏低。有鑑於桃園機場旅客人數成長快速,允宜嚴控第三航站區興建工程進度,避免延宕,以期儘早完工啟用以紓解運量負荷,並維護政府重大建設之品質。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陳素月  鄭運鵬  趙正宇  葉宜津

9.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編列36億元,截至106年度累計編列預算數43.79億元,占預計總投入金額746.86億元的5.86%,該計畫預計於101年1月至111年12月推動辦理第三航站區開發建設。

惟查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實施計畫原規劃第三航站區之主航廈與登機廊廳、客機坪等開發期間為101至107年,上開建設計畫預算分配完工期程與實施計畫相較延遲4年,且計畫期程已達一半,累計已編預算數僅占投資總額5.86%,似屬偏低,顯見計畫完成度有延宕之虞。

桃園機場近年旅客成長快速,現有兩座航廈容量已逐漸難以負荷,如第三航站工期拉長又延宕,勢必造成機場運輸效率更形惡化,故決議令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嚴控興建工程進度,以期盡早完工紓解運量負荷。

提案人:鄭寶清  鄭運鵬  葉宜津  趙正宇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10.桃園機場目前正在進行WC滑行道遷建及雙線化工程、第二航廈擴建工程。然據查,在WC滑行道工程部分,累計計畫執行數僅占投資總額22.17%;於二航廈擴建部分,累計計畫執行數僅占投資總額17.42%。有鑑於二工程之完工時程皆為106年12月,當前之預算執行率實為偏低。爰此,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所有工程,進行全面性檢討,加速執行,以免因工程延宕造成桃機公司營運之阻礙。

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葉宜津  鄭寶清  趙正宇  鄭運鵬

11.桃園國際機場其興建歷史悠久,導致現有管理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亦無桃園機場完整的管線圖,而讓現有的整建、新建工程無法順利施作。因此,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利用整建或新建工程之際,完整的建立整體桃園機場管線圖,而非散見於內部各單位,甚或航空公司,以利於後續相關之各項工程進行。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趙正宇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鄭運鵬

12.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依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規定編列承租民用航空局土地租金預算,106年度編列50.07億元,預計承租面積1,174公頃。

惟查機場公司承租之土地有零碎且無法使用收益者,且租金費率多年未調整,基於國營事業管理法第4條所定國營事業應依企業方式經營之精神,實宜檢討這類土地不予續租,以節省租金費用,支出成本下降亦可減輕機場園區開發建設之資金需求壓力。故決議令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檢討土地承租之預算編列,以節約不必要之支出。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趙正宇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鄭運鵬

13.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之專案計畫「智慧機場ICT系統建置計畫」投資總額11億7,630萬元,計畫自105至108年度,而105年度已編列5億元,106年度未編列預算。105年9月桃機公司以該計畫需再深入研究……,請同意旨述計畫停辦並停支旨述預算。雖106年度預算案,明顯公司規劃欠完整而停辦,尚欠嚴謹,允宜檢討改進。

提案人:鄭運鵬  鄭寶清  葉宜津  趙正宇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14.依據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22條規定,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完納稅捐彌補虧損,並提列盈餘公積後,盈餘之百分之十八應提撥予園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然而各事業單位提列盈餘公積之比例不同,以致提撥給地方政府金額與實際盈餘比率形成高低差異,造成補助不公平現象,爰要求交通部應檢討所屬事業單位對於提存盈餘公積應有一定比例及原則。

提案人:鄭運鵬  鄭寶清  葉宜津  趙正宇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15.有鑑於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近年來依政府採購法之採購決標金額與預算金額有鉅額差異,經查103年度採購決標金額與預算金額差額5億5,083萬7千元,預算數與決標數差距9.01%,104年度政府採購決標金額總計107億8,578萬5千元,預算金額113億9,350萬6千元,差額6億0,772萬1千元,預算數與決標數差距5.33%,其中又以工程類之差額最大,占103與104年度預決算差額比例之72.85%及81.46%,凸顯工程採購案之預算編列尚欠覈實嚴謹。故建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針對採購預決算鉅額差距之問題研擬改善辦法,並核實編列預算,以利立法院審查預算。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陳素月  葉宜津  鄭運鵬  趙正宇

16.桃園機場日前被評比為「全球最好睡機場」第五名,顯示其於硬體設備等面向之努力有所成果。然而,旅客於機場過夜原因多樣,除了部分外籍入境旅客因簽證護照問題或受移民署境管無法入境外,其他過夜因素多為出境航班或入境航班為凌晨,或是轉機旅客下一段航程為隔日航班。除供舒適休息環境予旅客外,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亦應思索相關商業行銷方案,以創造機場夜間維持之最大效益。

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鄭寶清  林俊憲  陳素月  鄭運鵬  葉宜津  趙正宇

17.桃園機場為我國主要門戶,肩負我國對外交通樞紐的重要角色。自2010年11月改制為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後,須自負盈虧,且應以追求最高盈餘為目標,充實國庫。然據查,106年度預估之毛利率、營業利益率、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與業主權益報酬率等競爭指標為近5年新低,實為警訊。爰此,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研議提升營運績效及獲利能力,以強化競爭力。

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鄭寶清  林俊憲  陳素月  鄭運鵬  葉宜津  趙正宇

18.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營業收入」編列193億6,208萬4千元,本期淨利49億7,445萬2千元,均較105年度成長,增幅分別為7.25%、5.15%,惟該公司毛利率、營業利益率、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業主權益報酬率等獲利、投資報酬競爭力相關指標,均較以前年度下降(如下表),且均為近5年度新低,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4條規定:「國營事業應依照企業方式經營,以事業養事業,以事業發展事業,並力求有盈無虧,增加國庫收入。……。」及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對於營業基金營業收支及盈餘目標之規定:「一、盈餘目標:各事業除獨占性或依政策設置者以追求合理盈餘為目標外,其餘凡有市場競爭性之事業應以追求最高盈餘為目標。……。」凸顯其獲利能力與競爭力已出現警訊。故建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允應依前揭國營事業管理法等規定,積極研謀提升營運績效及獲利能力。

機場公司近5年度相關投資報酬衡量指標概況表

項  目

102年

103年

104年

105年

106年

毛利率(%)

41.14

44.43

48.77

41.69

40.59

營業利益率(%)

32.79

36.24

40.83

31.73

31.08

淨利率(%)

27.83

30.71

33.86

26.21

25.69

總資產報酬率(%)

13.61

14.55

16.51

12.33

11.82

業主權益報酬率(%)

16.39

18.11

20.57

15.60

14.57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鄭運鵬  陳歐珀  陳素月  葉宜津  趙正宇

19.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自2010年11月1日公司化後,已經不受公務機關之法律束縛,用人具有彈性,因此,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應檢討所有委外業務之必要性,避免利益外流並提升公司內部之專業能力,爰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就所委外業務回收自營進行評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運鵬  葉宜津  趙正宇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20.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毛利率、營業利益率、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業主權益報酬率等營運績效指標,為近5年度新低,凸顯其獲利能力與競爭力已出現警訊,允應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等相關規定,積極研謀提升營運績效及獲利能力。爰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精進經營績效之書面報告,以達成事業應以追求最高盈餘為目標。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鄭運鵬

21.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績效獎金」合併數編列5,322萬2千元,係從業人員依「交通部所屬實施用人費率事業機構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核發經營績效獎金應行注意事項」以1.2個月計列之「績效獎金」。然機場公司績效獎金以決算稅前淨利超逾預算數比率為評核標準,恐致低估稅前淨利預算數,以增加預算盈餘達成率,並以最高上限2.4個月計發「績效獎金」,形同固定給與,影響績效評估之有效性,實應積極檢討並研謀有效改善措施。爰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改進報告,以激勵員工挑戰較高之盈餘目標,確實發揮獎酬機制功能。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鄭運鵬  葉宜津

22.鑑於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毛利率、營業利益率、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權益報酬率等營運績效指標,均創下近5年度新低,顯現其獲利能力與競爭力已出現警訊。因此,爰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經營獲利下滑問題之書面報告。

附表:機場公司近5年度相關投資報酬衡量指標概況表

項  目

102年

103年

104年

105年

106年

毛利率(%)

41.14

44.43

48.77

41.69

40.59

營業利益率(%)

32.79

36.24

40.83

31.73

31.08

淨利率(%)

27.83

30.71

33.86

26.21

25.69

總資產報酬率(%)

13.61

14.55

16.51

12.33

11.82

業主權益報酬率(%)

16.39

18.11

20.57

15.60

14.57

註: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整理。

提案人:簡東明  陳雪生  鄭天財  葉宜津

23.有鑑於機場捷運即將通車,目前機場園區在各航廈間,有skytrain(機場電車)及shuttle bus(巡迴巴士)供旅客往返,而搭乘這些交通接駁運具都是免費的。未來配合第三航廈興建,整個機場園區會建置PMS系統(Passenger Moving System),也就是在機場航廈間的巡迴旅客運送系統,系統完成後,可解決目前尖峰時段運能不足的問題。而機場捷運通車後,根據公布的捷運票價表,航廈間的旅客搭乘捷運是要收費的,顯然不盡合理,在接駁運能不足情況下,機場捷運通車後實應負起航廈間旅客接駁輔助輸運的角色,爰要求交通部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與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會商,在機場PMS系統完成前,應給予旅客在機場區間免費使用,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評估結果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鄭運鵬

24.鑑於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自2015年5月將「機場服務設施服務費」從新臺幣300元提高到500元後,桃機公司「機場服務費」項目收入,便從2014年約13億元暴增到2015年的20億元,2016年預估更將增加至23億元,占桃機整體收益近四成。但桃機收入不斷創新高,105年卻屢次發生漏水、跳電、停水等問題,服務水準卻跌至谷底,不禁令人質疑「機場服務費」用於何處?

查「機場設施服務費」若屬於「規費」性質,桃園機場便應提供旅客相對應之服務,其用途應與機場設施品質提升相對應。日本、澳門、香港等地的機場服務費,皆用於機場服務設施的維護或硬體建設上,且名目清晰。

因此,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機場服務費」使用項目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簡東明  陳雪生  鄭天財  葉宜津

25.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4條規定:「國營事業應依照企業方式經營,以事業養事業,以事業發展事業,並力求有盈無虧,增加國庫收入。……。」及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對於營業基金營業收支及盈餘目標之規定:「一、盈餘目標:各事業除獨占性或依政策設置者以追求合理盈餘為目標外,其餘凡有市場競爭性之事業應以追求最高盈餘為目標。……。」

機場公司106年度預算案編列合併營業收入193億6,208萬4千元、本期淨利49億7,445萬2千元,均較105年度預算數180億5,244萬4千元及47億3,100萬元成長,增幅分別為7.25%、5.15%。惟該公司毛利率、營業利益率、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業主權益報酬率等獲利、投資報酬競爭力相關指標,均較以前年度下降,且該公司106年度預算案毛利率40.59%、營業利益率31.08%、淨利率25.69%、總資產報酬率11.82%及業主權益報酬率14.57%,均為近5年度新低,獲利能力與服務競爭力下降。

綜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毛利率、營業利益率、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業主權益報酬率等營運績效指標,為近5年度新低,凸顯其獲利能力與競爭力已出現警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研謀提升營運績效及獲利能力。

提案人:趙正宇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葉宜津  鄭運鵬  鄭寶清

26.租用國有土地向來以當期申報地價5%計收土地租金。然而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承租之土地均以7%計價,且租金費率多年未曾調整,導致桃園機場106年度應支付民用航空局50.07億元租金。有鑑於桃園機場未來尚有諸多開發案進行,顯見有資金需求。爰此,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重新檢討桃園國際機場用地租金計價方案,藉以減輕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未來因應建設之資金壓力。

提案人:李鴻鈞  葉宜津  鄭天財  陳雪生  趙正宇  簡東明

(八)另有委員提案5案,不予處理:

1.其他營運成本之保險費,104年度之決算數僅為899萬2千元,但106年度卻編列高達2312萬元,大幅增加1412萬8千元而未見增加理由,爰予以刪除14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趙正宇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李昆澤

2.桃園機場106年度承租民用航空局土地租金費用編列50.07億元,租金費率多年未調整,據機場公司估計,如租金費率降低1%,年租金支出將減少6.38億元。該公司106年度預計承租面積1,174公頃,其中不乏零碎且無法使用收益之土地,基於國營事業管理法第4條所定國營事業應依企業方式經營之精神,類此低度使用且不具收益性之土地,實宜檢討不予續租,以節省租金費用,爰提案刪減3億元,並凍結3億元,待行政機關提出降低土地租金費用之方案說明,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正宇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鄭運鵬  李昆澤

3.有鑑於桃園機場公司106年度預算案編列承租民用航空局土地租金費用50億700萬元,而租金費率多年未調整,據機場公司估計,如租金費率降低1%,年租金支出將減少6.38億元。該公司106年度預計承租面積1,174公頃,租金50億700萬元,其中不乏零碎且無法使用收益之土地,基於國營事業管理法第4條所定國營事業應依企業方式經營之精神,類此低度使用且不具收益性之土地,實宜檢討不予續租,以節省租金費用。鑒於機場公司未來重大建設之資金需求龐大,允宜儘速全面清查檢討需用土地面積,依實際需求承租,以減輕財務壓力。爰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50億700萬元之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土地租金檢討之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鄭運鵬  李昆澤

4.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租金與利息─地租及水租」編列50億753萬6千元,占營業成本與費用之37.52%,主要係辦理承租民用航空局土地租金費用業務,經查該公司106年度預計承租面積1174公頃,其中不乏零碎且無法使用收益之土地,預算書中並未揭露使用及閒置之土地比例,基於國營事業管理法第4條所定國營事業應依企業方式經營之精神,若有低度使用且不具收益性之土地,應檢討是否續租,復該租金費率多年未調整,如租金費率降低1%,年租金支出將減少6.38億元,據此,應依實際需求承租,以減輕財務壓力,提升該公司國際競爭力。故建議凍結該預算2億元,盡速清查閒置或低度使用土地面積,於三個月內提送書面報告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  鄭寶清  鄭運鵬  趙正宇  葉宜津  李昆澤

5.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短期債務淨增編列10億7,818萬7千元,惟查桃園機場自100年度起,預算稅前淨利達成率皆超過150%之多,且105年截自8月底仍未實際舉借長期債務,若桃機營運狀況佳,不應增加短期借款增加債務,爰此,應予全數減列。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鄭寶清  陳素月  鄭運鵬  葉宜津  趙正宇

通過臨時提案1項:

一、有鑑於桃園機場是國家的門面,每年的旅客出入量也逐漸提升,是讓旅客認識我國多元族群融合文化的絕佳機會。爰要求桃機針對未來機場一、二、三航廈候機室規劃要呈現東部、離島、原住民、新住民的圖騰及文化特色,創造有特色的展演空間,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評估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鄭天財  簡東明  鄭寶清  鄭運鵬  趙正宇  李昆澤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報告。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本部觀光局106年度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案編列情形提出報告,深感榮幸。

依據觀光局最新公務統計,今(105)年1-10月來臺旅客達876萬2,024人次,較去(104)年同期成長3.36%,來臺市場仍維持穩定正成長,尤其韓國市場成長32%、日本市場成長17%,成長動能十分強勁。目前僅有大陸市場負成長11.74%,針對過去過度仰賴單一市場,導致業者受創,將調整以往經營模式,協助觀光產業轉型升級,進而帶動產業結構調整。

106年度觀光發展基金推動各項工作計畫,即是因應全球化、數位化及在地化的趨勢,積極輔導產業轉型升級,引導產業多元發展,包括深化日韓、港澳市場,開拓東協及南亞、郵輪、穆斯林等新興市場,強化產業轉型訓練、朝品牌化、智慧化發展,讓觀光產業結構轉型,讓觀光旅遊不只帶來產值,也能發揮社會力、就業力及國際競爭力。

有關106年度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案編列內容,請周局長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謝謝。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報告。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本局106年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案編列情形提出報告,深感榮幸。

國內觀光產業刻正面臨國際化、品牌化及智慧化的挑戰,來臺客源結構轉向新興市場及自由行旅客,旅遊型態也轉向深度在地體驗。適逢聯合國世界觀光組織UNWTO宣示2017年為「國際永續觀光發展年」,倡導環境資源、產業發展、文化價值、社福經濟的永續旅遊發展,再加上「世界螢火蟲大會」將於2017年在臺舉辦,我國在國際永續旅遊市場上,絕對不能缺席,因此,本局將於106年正式啟動「2017生態旅遊年」,將整合跨部會及地方政府資源,推出全國四季賞螢、賞鯨豚、賞候鳥、賞鷹、紫斑蝶等在地深度體驗活動,促進在地經濟永續發展;搭配本局規劃中的「Tourism 2020臺灣永續觀光發展策略」,透過「輔導產業轉型、推動國民旅遊、開拓多元市場、發展智慧觀光、推廣體驗觀光」為策略,以「創新永續打造在地幸福產業」、「多元開拓創造觀光附加價值」為目標,營造我國成為亞洲旅遊重要目的地,讓我國觀光產業更具競爭力。謹就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業務計畫重點及預算編列情形,向 貴委員會提出簡要報告。

壹、重要業務計畫

一、加速觀光產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期透過輔導產業轉型、推動國民旅遊、開拓多元市場、發展智慧觀光、推廣體驗觀光等積極作為,全方位提升臺灣觀光價值,提振國際觀光競爭力。重點推動工作如下:

(一)輔導產業轉型:

1.積極輔導陸客團接待業者轉型,加強研習訓練、踩線及媒合,提升業者國民旅遊接待能力。

2.強化觀光產業關鍵人才培育、加強導遊外語(韓、泰、越、印尼語)等訓練,鼓勵東南亞語人才學校與旅行社建教合作,提升接待新興市場能力。

3.推動旅行業品牌化、國際化及電商化;輔導旅宿業強化評鑑機制、品牌宣傳及加入訂房系統以提升國際競爭力;輔導觀光遊樂業營造優質品牌形象、開發新興市場。

(二)推動國民旅遊:

1.擴大國民旅遊措施:

(1)發布實施國內旅遊補助要點,鼓勵旅行社包裝行程、加強國內旅遊行銷宣傳及媒體露出,鼓勵機關企業團體、學校、村里及社團利用非假日出遊,活絡觀光產業發展。

(2)配合國民旅遊卡制度修正,輔導旅行業者開發國內旅遊精緻套裝行程,鼓勵機關團體、學校在地深度旅遊。

2.特色觀光活動:輔導各地方政府推動特色觀光活動之產品化、觀光化與國際化,以吸引國際旅客來臺旅遊。另選定「臺灣觀光年曆」國際級活動,加強國際宣傳及促銷,並就國際級及全國級活動加強輔導及行銷。

(三)開拓多元市場:

1.深化臺灣觀光品牌形象,積極拓展日韓、港澳、歐美等成熟市場,開發具獨特性的在地旅遊行程,以提高重遊率。

2.推動觀光南向政策,吸引東協及印度等新興市場旅客來臺,透過簡化來臺簽證、推廣特色產品、整備接待環境、增補服務人力、創新多元行銷等策略,輔導業者南向,擴大來臺規模。同時,全力開拓穆斯林客源,鼓勵餐旅取得認證,並推動交通場站、風景區、商場設置祈禱室及淨下設施,營造友善穆斯林環境。

3.穩固陸客市場,鼓勵開發多元創新旅遊產品,朝分時、分區、分流發展,確保旅遊安全及品質。另針對陸客自由行市場重點突破,鎖定上海、江蘇、浙江等華東地區重點城市,與航空業、網紅、旅遊達人、旅行業合作行銷。

(四)發展智慧觀光

1.運用智慧科技及行動載具技術,建構旅行前、中、後之無縫旅遊資訊服務,推動智慧觀光計畫,包括持續強化台灣觀光資訊網之維運及服務量能、擴增旅行臺灣APP語文別服務及資訊提供效能、精實臺灣觀光資訊資料庫靜動態資訊之建置等。

2.便利自由行旅客深入遊臺灣,強化大數據分析及應用,完善觀光資訊服務,並建置「借問站」及提供走動式旅遊諮詢服務,擴大i-center旅遊服務體系之密度及深度,亦大力推廣「臺灣好玩卡」,整合縣市熱門景點、交通票證、食、住、遊、購等產業優惠措施,行銷地方城市觀光魅力。

(五)推廣體驗觀光

1.推廣「在地旅遊」,推動「體驗觀光‧點亮村落」示範計畫,與地方政府及各部會合作,結合地方文化、藝術及產業等觀光特色,推廣在地旅遊、鼓勵綠色生態及關懷旅遊、落實環境教育,促進旅遊產業多元發展,吸引在地青年鮭魚返鄉,使城鄉均衡發展、安定當地社會結構。

2.啟動「2017生態旅遊年」,整合跨部會及地方政府資源,推出全國四季賞螢、賞鯨豚、賞候鳥、賞鷹、紫斑蝶等在地深度體驗活動,促進在地經濟永續發展。

3.推動「綠色觀光」,鼓勵搭乘台灣好行、台灣觀巴等綠色運具,完善解說導覽及旅遊服務。

4.推廣「關懷旅遊」,完善無障礙、銀髮族及原鄉旅遊環境,開創新興旅遊商機,促進產業永續經營。

二、推動「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整備13處國家風景區通用旅遊環境,包含旅遊資訊、交通接駁、定點設施、周邊服務資訊等4大面向,推出示範據點及路線,以體貼無障礙、銀髮族、兩性、幼童、穆斯林等不同族群之需求差異,建構國際水準的通用旅遊環境。

三、推動「跨域亮點及特色加值計畫(104-107年)」:塑造地方分區旅遊亮點,補助地方政府持續推動6處國際觀光遊憩亮點,整備各項軟硬體設施及相關配套服務,以及辦理遊憩據點特色加值、品質優化、基礎觀光遊憩設施整備,期結合文化、藝術、產業等在地特色及其他合宜創新構想,提升設施服務水準。

四、審慎推動「促進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興辦事業計畫」:依據104年7月提報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會議結論循行政程序推動中,爰為配合區段徵收作業時程,於106年編列地上物補償及遷移費、土地整理費等項目。

貳、預算說明

一、業務收支

(一)業務總收入:75億1,095萬7千元(包含業務收入74億3,141萬1千元、業務外收入7,954萬6千元),較上年度預算68億5,552萬3千元,增加6億5,543萬4千元,主要係機場服務費收入增加所致。

(二)業務總支出:62億3,215萬2千元(包含業務成本與費用62億3,165萬2千元、業務外費用5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59億4,471萬2千元,增加2億8,744萬元,主要係增加:

1.跨域亮點及特色加值計畫1億8,900萬元。

2.國際觀光宣傳與推廣經費4,500萬元。

3.包機、包船、郵輪、獎勵旅遊獎助5,500萬元。

(三)本期餘絀:係收支相抵結果,預計賸餘12億7,880萬5千元。

二、購建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本年度預算共編列4億5,780萬4千元,內容如下:

(一)專案計畫: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本年度編列4億元,以旅遊資訊、交通接駁、定點設施、周邊服務資訊等4個主要面向,指導國家風景區進行經管範圍環境總體檢,期計畫完成後推出通用旅遊示範路線,及建置通用環境示範據點。

(二)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本年度編列5,780萬4千元,主要係各風景區管理處各項設備增購及汰換計畫,編列項目如次:

1.土地:1,000萬元,主要係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價購鳳凰山莊土地經費。

2.機械及設備:2,444萬6千元,主要係辦理本局各管理處資訊設備之汰換及增購經費。

3.交通及運輸設備:1,402萬7千元,主要係辦理本局各管理處公務車輛之汰換及增購經費。

4.什項設備:933萬1千元,主要係辦理本局各管理處冷氣機等零星設備之汰換及增購經費。

參、結語

本基金106年度預算之籌編,已衡酌以往年度執行績效並配合行政院政策,透過輔導產業轉型、推動國民旅遊、開拓多元市場、發展智慧觀光、推廣體驗觀光等各項施政積極作為,據以編列相關經費,以提升服務能量及品質,促進經濟成長並安定社會結構,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6分鐘,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委員若有提案,請於10時以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原則上,中午不休息。

請鄭委員寶清發言。

鄭委員寶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聽說部長要去職高升副院長,有這回事嗎?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這種事。

鄭委員寶清:憑良心講,你這個部長做得很認真,所以我們表示支持啦!

賀陳部長旦:不敢當,謝謝委員。

鄭委員寶清:如果你高升,我們也感到高興,但可能是交通部的不幸。

賀陳部長旦:不敢當。

鄭委員寶清:請教部長有關航空城的問題,本來蛋白區不需要經過環評,交通部有沒有打算把它納進來,變成跟蛋黃區一起環評?有這回事嗎?

賀陳部長旦:據我所知道,這是整個院對於推動航空城區段徵收的計畫,我們當然還是希望適當的在蛋黃地區加速,不過相關的政策可能要配合院裡面。

鄭委員寶清:就是因為蛋黃區要環評,所以蛋白區受到擱置,部長是否支持兩者脫鉤?

賀陳部長旦:脫鉤能夠加速的話,我們願意朝這個方向走。

鄭委員寶清:所以部長同意啦?

賀陳部長旦:是的。

鄭委員寶清:另外,第三跑道跟第三航廈差了5年,這樣夠用嗎?做第三跑道會來得及嗎?

賀陳部長旦:第三跑道當然是積極在做啦,不過,就航廈、跑道和停機坪來講,航廈是最緊急的,所以才會先做第三航廈。

鄭委員寶清:我認為都要加快速度,要分階段。

賀陳部長旦:是,都要加快。

鄭委員寶清:有關桃園鐵路地下化一事,交通部把案子送出去了嗎?

賀陳部長旦:禮拜六就批了,應該今天會送出去。

鄭委員寶清:送到行政院嗎?

賀陳部長旦:是。

鄭委員寶清:是交由國發會處理嗎?

賀陳部長旦:行政院應該會交給國發會研議。

鄭委員寶清:希望能夠加快。

賀陳部長旦:是。

鄭委員寶清:另外,本席和葉委員宜津在交通委員會一直在推,郵政協會跟電信協會占用國家一千多億財產,現在法務部要訂定專法來處理,是嗎?

賀陳部長旦:對的。

鄭委員寶清:所以要回這1,000億元是沒有問題的,對不對?

賀陳部長旦:這個大方向,我們配合修法以後一定會……

鄭委員寶清:本來說是要移送法辦?

賀陳部長旦:我們也在自我檢討啦!

鄭委員寶清:另外,最近國旅卡吵得沸沸揚揚,現在國旅卡到底如何處理?請局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上次我們在地方說明有四個方案,後來經過大量的討論之後,我們在院裡面的會議決定三個方式,第一種是機關旅遊,第二種是個人參加旅行社,第三種是推動台灣觀巴。針對第三種方式,上一次院會開會時,部長提到台灣好行應該要納入,因此我們對第三種方式會擴大台灣好行的套票,也就是跟高鐵和台鐵的台灣好行做結合,可以透過套票的方式,來做申請和補助。

鄭委員寶清:我認為恐怕要大量放寬,用更放寬的方式處理,避免公務人員覺得綁手綁腳而質疑想到哪裡旅遊都有問題。部長有什麼意見嗎?

賀陳部長旦:我們完全同意,實際上,我們原先的構想也是鼓勵多利用公共運輸,眼前還是朝這個方向,繼續跟客運業做調整和規劃,希望未來兩個月內能夠推出整個方案,配合原有的台灣好行,儘量讓公共運輸來服務旅遊。

鄭委員寶清:另外,復興航空公司就兩岸之間的航權問題,我們究竟如何處理?

賀陳部長旦:真正的航權是國內航線優先辦理,國外部分有時會涉及到互惠的條件,對於國外的部分,我們是讓業者自己去跟相關國家或是航權相關航空公司去討論,據我所知,最近兩岸航線的相關業者洽談情形確實不是那麼順利。

鄭委員寶清:就是故意阻擾吧?

賀陳部長旦:他們是對比較熱門的城市有做時間調整,至於這是不是技術上的阻撓,我們暫時不敢判斷,但確實是比較困難一點。

鄭委員寶清:所以復興航空的航線就沒有辦法恢復?

賀陳部長旦:現在有其他航空公司在服務,大部分的航線都有其他公司在服務,所以對旅客而言,權益應該不會那麼快發生影響,同時中國方面已經談好,對於春節這段時間都有共同的加班計畫,所以短時間之內對旅客不會有什麼影響。

鄭委員寶清:現在陸客不來,這當然是政治阻撓嘛,那我們有需要再編很多錢做廣告請他們來嗎?他們是用政治手段來加以阻撓。

賀陳部長旦:其實我們沒有特別編什麼預算,現在都用比較小眾、或是比較針對性的一些通路來強化,包括旅行社,或是邀請一些比較有宣傳力的網路達人。

鄭委員寶清:有邀請這些人嗎?

賀陳部長旦:已經在辦理這個事情了。

鄭委員寶清:邀請哪一個網路達人?

賀陳部長旦:請周局長向委員說明。

鄭委員寶清:像彭淮南就是看中台灣網紅效益,想找網紅來搭配做廣告。

周局長永暉:我們在北京已經開始,在東森電視也有報導,上個月已經有第一團,未來在元月會陸續……

鄭委員寶清:有結合網紅做廣告嗎?

周局長永暉:廣告的部分,我們也是搭配啊,沒有辦法上他們的中央電視台,但是我們是招標的。

鄭委員寶清:不是啦,那是對象,我現在是跟你講網紅。本席秀出這幾張圖片,部長和局長知道是誰嗎?

賀陳部長旦:我不認得。

鄭委員寶清:這叫四叉貓,網紅都很紅啦,結果我們都沒有利用。再往下看,部長這幾個認識嗎?你也不認識嗎?這就是TGOP,這些網紅都比明星還更紅,他們只要一上網就吸引幾百萬人瀏覽。請再看下一張,部長不能不認識這個人,否則就表示你根本沒有上網過,這個人就是蔡阿嘎,部長知道嗎?部長,你們說要找網紅來打廣告,可是你連這個台灣最紅的人都不認識!

周局長永暉:跟委員報告,我們是要找大陸的網紅。

鄭委員寶清:可以啊,但是在台灣就要找台灣的網紅啊!你們連台灣的網紅都不認識了,那要怎麼樣去找大陸的網紅?對不對?請你們看一下,我們「台灣喔熊」訂閱數才只有175個,你們在本席上次講了以後有製作了一部影片,不過我覺得根本就是粗製濫造,品質非常粗糙。你們看人家蔡阿嘎有133萬人,影片有564萬人在觀賞,如果你們能夠連結過來,就會有133萬人在看啊!「台灣喔熊」就會變得很有名,所以請你們要好好的檢討,部長,可以嗎?

賀陳部長旦:我想大方向就是要善用網路,我們應該要來改進。

鄭委員寶清:因為現在網路的能見度比平面跟傳統媒體高太多了。

賀陳部長旦:了解。

鄭委員寶清:所以我們要想辦法。關於台灣好玩卡,本席認為這個很有問題。

周局長永暉:跟委員報告,台灣好玩卡最重要的是城市行銷,這是它的目的,外國的部分是占16%,我們希望能夠提升。

鄭委員寶清:台灣好玩卡的價格都不一樣,哪個外國人會想買?你們現在要求觀光業者要推銷,結果他們都拿去贈送。請部長看一下,有的是寫英文、有的是寫中文,前面是寫英文,後面的介紹項目變成是中文,你覺得外國人會繼續看下去嗎?如果是英文版,就應該要統統寫英文,可是我們不是這樣做啊!前面是寫英文,其他都是以中文來介紹。部長,本席跟你講,這個台灣好玩卡會把台灣玩完了!你看國際旅客占12%、18%,真的是很少,部長,本席希望你們能夠好好檢討一下。

周局長永暉:我們會跟地方政府溝通,因為這是地方政府的網站,他們過去申請是每年1,000萬元,明年106年我們是合在一起,用1,600萬元來主推,我們希望不要中斷,因為有些中斷了,我們希望能夠接起來。

鄭委員寶清:可是現在卻變成旅展的贈品,這真的是可惜了!觀光局應該要有領導能力,要把這個部分做好,好不好?

賀陳部長旦:好,我們應該要來努力,謝謝。

主席:請趙委員正宇發言。

趙委員正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周局長,人家要來我們這個地方觀光,最重要的就是我們這個地方要有特色,對不對?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是。

趙委員正宇:如果沒有特色的話要如何吸引人?就沒有人要來了,是不是?就像有一個帥哥很帥,大家會想去看,有一個妹妹很漂亮,大家搶著看,或是落葉松很美,很多人去看,就是具有特色嘛!過幾天就要跨年了,台北101大樓在跨年的時候倒數計時並施放煙火,你覺得這有沒有名?

周局長永暉:這在國際上有一定的份量。

趙委員正宇:那101也很有名對不對?

周局長永暉:是。

趙委員正宇:維多利亞也有煙火,新加坡濱海灣的煙火有沒有名?

周局長永暉:是。

趙委員正宇:雪梨歌劇院的煙火更有名。

周局長永暉:是。

趙委員正宇:維多利亞港非常的美麗,在維多利亞港放的煙火非常漂亮,有六星連環、海中禮炮和蝴蝶飛舞等多款全新煙火圖案。那我們就來比一下,台北101真的是第一名,不過是倒數第一名,才只有238秒,還不到5分鐘,像英國倫敦很有名的摩天輪是480秒,澳洲是720秒,雪梨是1,200秒,香港是600秒。我們101大樓的煙火是最短的,請問你們對台北101施放煙火補助多少錢?

周局長永暉:跟委員報告,我們是定一個期間,大概是一個禮拜,委員統計的應該是只有當日……

趙委員正宇:我講的就是當日。

周局長永暉:我們這一次是補助2,000萬元,是歷年來最多的金額。

趙委員正宇:你知道總經費是多少嗎?

周局長永暉:當初我們有跟101的董事長交換過意見,他們是希望能夠擴大,他們花了比較多心思,所以這一次的預算比較高,金額是4,500萬元。

趙委員正宇:觀光局補助2,000萬元,那其他2,500萬元就是由企業贊助嗎?

周局長永暉:對,我們有啟用備案,讓地方的……

趙委員正宇:本席剛才講的維多利亞港、倫敦摩天輪和雪梨的煙火都很有名,美國的拉斯維加斯施放的煙火更有名,我有很多朋友都去那邊過聖誕節順便跨年,我問他們為什麼不來我們台灣看一下101,他們說因為沒有什麼特色,秒數又很短。像本席說的那些地方都是由中央和地方補助施放煙火,可是像我們的101每次要放煙火都說是最後一次了,因為斷炊所以以後沒有了,局長,是不是每一年都這樣講?因為沒有經費所以每次都說是最後一次,是不是?而且還要去募款,每次都說會放很新奇的煙火,可是其實都沒有什麼新奇的。101煙火非常有名,在之前也是全世界最高的建築物,台灣知名度最高的就是101大樓,對不對?

周局長永暉:對,這棟建築也很有特色。

趙委員正宇:對,建築非常有特色,上面還有古錢幣的圖案,這是非常具有特色的。雖然非常有特色,但煙火活動辦得零零落落,每年都說沒有錢,今年觀光局大手筆補助2,000萬元,我們不能讓企業自生自滅,要大家幫忙。為什麼會有國民旅遊卡,其實就是以前的不休假獎金,為了救觀光,不給獎金。最近公務人員對國旅卡新制非常有意見,原因有三:第一、要公家機關;第二、必須是旅行社辦的團體旅遊;第三、還要有觀光巴士的行程配合;為什麼不能跟以前一樣,由公務人員自行規劃呢?自由行就不能帶動國內旅遊嗎?

周局長永暉:根據過去的統計資料,國旅卡用在旅遊方面的支出只占20%,而且所有消費都在六都,約占60%,這次提出這個方案,就像寶可夢的概念,希望大家出去走一走。

趙委員正宇:到外面走一走的概念很好,但公務人員有那麼多假可以休嗎?一定要有連續假期才能到別的地方旅遊,六都是直轄市,編制比較大,所屬公務人員的職等比較高,人數比較多,在附近消費的金額當然比較多,觀光局為了救國內的觀光,推出這幾個方案,旅行業都有固定配合的餐廳、旅舍及商家,沒有參與的旅行社、店家不就賺不到錢了嗎?現在很多人在網路上批評觀光局圖利他人、圖利特定的廠商。

周局長永暉:沒有特定的,可以自由選。

趙委員正宇:可以自由選?

周局長永暉:對。

趙委員正宇:你們提出的方案就是有特定的對象,台北夜景半日遊1,500元,行程包括蒙古烤肉、龍山寺、華西街觀光夜市、台北101大樓,其實他們自己去就好了;最扯的是戀戀平溪,逛3條老街竟然要價1,200元。

周局長永暉:不要選它。

趙委員正宇:不要說「不要選它」,自己去逛3條街收1,200元,是不是有點離譜?

周局長永暉:這是包車的概念。

趙委員正宇:公務人員一定要辦這個嗎?規定要由公家機關辦,如果該機關所有公務人員集體放假,怎麼辦?辦公室豈不是變成空城?該機關是否要在門口掛上「本日公休,救國旅!」的牌子?能這樣嗎?

周局長永暉:不是這樣。我想任何機關都會調配他們的工作時間,不是與民眾直接接觸的第一線人員,彈性比較大。

趙委員正宇:實施國旅卡的目的,是鼓勵公務人員不要領不休假獎金,多消費、救國內的旅遊市場,你們的想法和我們一樣,16,000元不休假獎金中,現在設定其中8,000元一定要參加旅行團,造成很多人不便,尤其是公務人員,會領不休假獎金,就是因為沒有時間讓他放假,我當過公務人員,一年也有28天甚至30天的慰勞假,之所以沒有休完,不是我不休,而是沒有時間休,如果是警察、軍人,怎麼辦?難道要他們把武器放著,集體公休去救國旅嗎?

周局長永暉:陪陪家人嘛!

趙委員正宇:辦這個活動要思考以前做的是不是比較差?差在哪個地方?

周局長永暉:13個管理處也有配套行程,所有縣市政府……

趙委員正宇:你是觀光局長,應該告訴國發會哪個方案最好,而不是提出幾個方案讓他們勾選3個,如果你們最需要的那個方案他們沒有勾選,怎麼辦?

周局長永暉:我們鼓勵大家用電子票證,國人如果使用電子票證,平均一年可以節省25小時。

趙委員正宇:只要持有合法旅舍、餐廳的發票,就應准予核銷,不能侷限於固定的特約商家,換句話說,只要合法的就可以,畢竟他們也會開發票。

周局長永暉:沒有錯。

趙委員正宇:只要是合法登記、合法繳稅的旅行社、餐廳就可以,不能固定哪些人,以前是對大陸旅客提供一條龍服務,現在國內旅遊也變成一條龍。台灣好行APP,有一個很有名的網頁,你知道「脆餅」是什麼嗎?外國人來台灣旅遊,有一個媒合的APP,可以設計客製化的深度旅遊,日本也有,台灣人很喜歡去日本旅遊,為什麼?因為旅行業、飯店、交通的網頁很清楚,所以大家都很喜歡到日本自由行,但是觀光局的網頁卻很難操作。

周局長永暉:我們要改善。

趙委員正宇:你們花那麼多錢,要檢討一下。另外,你們的廣告費編20億,這麼大筆錢,你們要好好用。

周局長永暉:其中2億……

趙委員正宇:台北101能不能多補助一點,由公家辦,把煙火的花樣設計漂亮一點,並把時間拉長,吸引國外人士來台觀光,請你們多加油!

周局長永暉: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黨執政7個月,你也就任7個月了,7個月來,你覺得我們的觀光發展和舊政府有什麼不一樣?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開拓多元市場上比較積極。

葉委員宜津:比較積極?

賀陳部長旦:是。

葉委員宜津:但是還是沒有看到結果。

賀陳部長旦:有啦!包括免簽所產生的效應……

葉委員宜津:免簽部分,比舊政府增加多少?

賀陳部長旦:我們有5個地方免簽?

葉委員宜津:增加5個國家免簽?

賀陳部長旦:對。

葉委員宜津:還有嗎?

賀陳部長旦:還有簡化簽證流程。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葉委員宜津:這5個國家是改電子簽證還是免簽?

周局長永暉:免簽只有2個。

葉委員宜津:是2個免簽,3個改電子簽證,不是5個都免簽。除了這個以外,感覺上,新政府跟舊政府沒有什麼不一樣,你們還是停留在舊思維,唯一的作為就是補助,而且這個補助還引起反彈。先說這3億元的補助,原來的陸客團突然爆量,好像台灣隨便都有生意可以做,可是有多少人真的賺到錢?其實大家都知道這是一條龍,對此,本席質詢過很多次,有一個很好看的草書廣告,我傻乎乎的,看不懂那是什麼,後來才知道那是台灣桶麵,台灣人絕對不會用桶麵這個名詞,走進店家,我才知道那家店專門做中國旅行團的生意,遊覽車來了,就吃牛肉麵,吃完牛肉麵就走,不做台灣人的生意,完全一條龍。對面再開一家我完全看得懂的「台灣情」的牛肉麵店,但是裡面一隻小貓都沒有,我每天上下班從那裡經過,後來才知道這就叫一條龍的經營模式。可是這樣的一條龍,客人來了,他們把錢賺走了,一般的商家卻完全沒有得到任何好處,現在他不做了,這些人就要求政府補助,而政府還真的補助了,補助也就罷了,這一條龍的模式把台灣原來的國內旅遊市場也打亂了,零團費也開始做國內團。所以,我認為拿錢補助是錯誤的政策。

賀陳部長旦:委員,我們並沒有只補助您剛剛提到的那些業者,主要是補助一些地區。

葉委員宜津:我知道,我都知道,本來是只補助他們,後來是因為大家反彈了,就作了一點改善。我今天的重點還是不要一直說沒有只補助他們,事實上你們整個思維仍舊停留在補助救觀光,這是完全錯誤的。

賀陳部長旦:我們沒有只做這件事,其實最重要的是幫他們轉型。

葉委員宜津:部長,幫他們轉型還是不夠,我們的格局不要這麼小,本來人民對於新政府有比較大的期待,我們對於新部長也有比較大的期待,因為大家都知道你非常有生態保育的觀念,你每天騎腳踏車上下班,但是問題是我們看不到你在交通、觀光方面的作為和成果。

賀陳部長旦:如果您不在意的話,這一點我們就可以跟您報告了。其實不管是在地旅遊或生態旅遊,最近我們和地方政府都有很多合作計畫,特別是中央的「點亮村落」已經啟動了,當然這部分距離您所指示的生態旅遊還有一段路要走,因為這些事情通常要細水長流,無法馬上顯現效果,但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葉委員宜津:部長,好,我期待,但是這就像我之前所說的,你們要讓人民有感。譬如之前你們一天到晚說我們的觀光客人數已經破千萬了、破兩千萬了、破幾千萬元了,這沒有什麼意義,為什麼?因為只有數字,人民無感,店家無感。我說過可能人數還是夠,但是可能以前來八天七夜,現在剩下五天四夜,人數一樣多,一樣是腰斬啊!所以你說哪有!哪有!感覺跟人民的落差大太。除此之外,簡單說,還是沒有感覺到有什麼作為,人民無感!譬如講了很多年的,不是只有現在,本委員會其實沒有什麼意識形態的,請問到底拔了什麼尖?領了什麼航啦?不要點頭,你告訴我,我們到底拔了什麼尖?領了什麼航啦?台灣現在到底有什麼是讓大家有感覺的?

賀陳部長旦:現在最重要的大概還是設法把我們的觀光客從過去的重團客,改成重視在地的旅遊,這件事會結合電子票證,做成很多套票。像今年暑假,其實我們鼓勵學生把當地的旅宿和票證結合,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有兩萬人參與,我們認為這應該是一個好的起步。

葉委員宜津:好,部長,你今天答復我的這些話都是極微小的枝微末節,簡單的說,我們把台灣的觀光放在世界的觀光市場平台上,請問有什麼人會覺得台灣是觀光大國?

賀陳部長旦:我們在總人次、消費力方面來講,確實不能算是特別大的國家,但是以我們的面積和人口來講,觀光是我們的重要產業,我們絕對要繼續努力。最近除了免簽的成長之外,日本、韓國都是我們多年經營下來的成果,我們會繼續努力。

葉委員宜津:還是一樣,你還是有人數的迷思,部長,我今天要強調的不是人數,我強調的是我們的觀光資源,就是「本錢」,我們的「本」沒有擴大、不出色、沒有特色。

賀陳部長旦:這就是剛剛跟你提到的在地和轉型這兩件事,這件事情不會一下子顯現成果,但是已經朝這個方向努力了。

葉委員宜津:我說我們沒有特色,我們已經講過很多次了,就以20億元的世界觀光宣傳費用來講,我要知道你們宣傳到哪裡去了,請給我一個明細,比方說你們在紐約的時報廣場是不是做了什麼廣告、花多少錢,在歐洲什麼地方做了什麼廣告,讓我們知道一下。

賀陳部長旦:瞭解。

葉委員宜津:因為我們覺得好像20億元看不到成果,這是第一點。我現在跟你講的「本」就是這樣,我在20年前當留學生的時候,就像台灣的國內旅遊一樣,只是跟著遊覽車到奧地利隔壁的匈牙利去,一天來回,我就完全充分的感受這個國家、民族不一樣的地方,這個國家沒有進步,在歐洲算是落後的,但是充滿特色,我要的是這個,我們需要做的是這個。

賀陳部長旦:瞭解。

葉委員宜津:從實務開始,幾十年來只有告訴大家,我們最美的風景是人,最好玩的是夜市,真的只有這樣嗎?台灣真的只有這樣嗎?我不以為耶!

賀陳部長旦:完全同意。

葉委員宜津:所以,我們必須要讓全世界知道我們有我們的特色,我們有特殊的自然景觀,像玉山,我們也有文化特色,這才是最重要的。我說那時候的匈牙利很窮,但是他們非常有特色。所以,我們的文化要加油,要推展文化觀光。

賀陳部長旦:是,瞭解。

葉委員宜津:不是只有瞭解,我希望你們去跟文化部好好研究一下,遊客到台灣來,晚上不是只能逛夜市,我們還有其他很有深度的、晚上的文化活動,白天也一樣。另外,我剛剛說了除了補助之外,你們的補助有很大的弊端,因為兩位都是新人,我就直接了當的這樣說,很簡單,譬如我們有補助日本人來台觀光、蜜月旅行,很好!可是你們是補助特定的幾家旅行社,其實這有圖利之嫌耶!為什麼同樣是旅行社,可是想要組團推銷蜜月行程、拉多一點的人來台灣渡蜜月的旅行社卻不能得到補助,只有特定的旅行社才可以得到補助?這種補助方式是有問題的、是有圖利之嫌的!在審查預算的時候,我們有很多值得檢討的地方。

賀陳部長旦:好,我們來改進。

主席:現在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剛剛鄭寶清委員稱讚你做事認真,即將高升行政院副院長,但是我跟葉宜津委員觀察你半年多來的表現,在觀光、交通上面事實上欠缺讓人民有感的具體表現,所以剛剛葉委員有提到一些事情,我想你可能太辛苦了,因此現在就請你回座休息一下,我來請教觀光局周局長和國際組林組長,讓你多瞭解一下觀光方面的事情。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不敢當,謝謝委員。

陳委員歐珀:局長,今年觀光局在國際觀光宣傳方面做了一些事情,但是被人家認為是很笨的事情,我不曉得是不是這樣,所以現在要請教你。

上個月底我有一個朋友去日本觀光,在大阪心齋橋看到戶外LED的宣傳螢幕正好在播放我們觀光局製播的宣傳影帶,他覺得很怪,因為他既看不懂日文,也不會講日語,為什麼看得懂呢?結果發現螢幕上所呈現出來的完全是中文版。台灣人到日本觀光看到中文版的宣傳當然會很欣慰,但是這也不對啊!因為多數的日本人和到日本觀光的外國人看得懂嗎?所以我想請局長查一下,這是上個月的事情。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好,我們來查一下,應該是日文版。

陳委員歐珀:沒有,是中文版。因為這個朋友特別跟我講,所以我想請局長去查一查。

周局長永暉:好。

陳委員歐珀:我們在其他國家的宣傳影帶應該符合……

周局長永暉:有時候是兩種文字同時呈現。

陳委員歐珀:今年觀光局有請韓國明星呂珍九擔任台灣觀光形象的代言人,結果有人跟我反映這位呂先生個人粉絲專屬的IG(相當於台灣的facebook)只有寫到台灣的芒果很好吃,這有他在台灣海邊拍了一張照片,完全沒有發揮宣傳台灣風景名勝的功能。

觀光局拍了16分鐘的宣傳廣告「噗通噗通臺灣」,錢掉到水裡面也是「噗通噗通」,所以這變成網路上的一個笑話!我特別提出來和局長做個探討。現在我就截取這段影帶的一分鐘,讓你瞭解一下。這個畫面是台北市的永康街,你知道上面出現的芒果冰一碗多少錢嗎?

周局長永暉:是100元嗎?

陳委員歐珀:這一碗要新台幣180元。

我不反對拍芒果冰,但這是置入性行銷。其實永康街的芒果冰店發生很多故事,這個我就不講了。

除了芒果冰店,還有一個畫面也是置入性行銷,就是誠品書店。我認為你們拍攝的時候要注意這個問題。

周局長永暉:跟委員報告兩點,第一是有時候我們不要用自己的思維,「噗通噗通」他們認為是心跳的聲音;第二,剛剛同仁跟我講,我們正式發布的時候都會注意委員提醒的,不要有置入性行銷的問題,這些東西都有刪掉,委員提出的是毛片,會後我們會去查毛片到底為什麼會外洩。

陳委員歐珀:這16分鐘的影帶是毛片嗎?這個你也查查看。

過去好像本會委員都有提到觀光局製造一些……

周局長永暉:我們會要求紀律。

陳委員歐珀:觀光局製造了一些國際笑話……

周局長永暉:我們會送政風室查辦。

陳委員歐珀:你們也在國內擴大了一些爭議,比如上次審查觀光局預算的時候,就有委員提到你們用半裸的按摩看板向中東相關國家行銷台灣,當時你也有回答。針對這個部分,你們進行國際觀光宣傳應該要瞭解當地的國情,做適度的表現,避免發生爭議。

接下來,觀光局舊金山辦事處邀請國外同性戀者來臺灣,請問局長知道這件事情嗎?

周局長永暉:這項邀訪其實是當地有些旅行社特別經營的項目,事實上這已經決標了,這些團體也來過臺灣並回去了,這已經執行了;事實上我們並沒有特定的對象。

陳委員歐珀:你們應該要避免一些狀況。既然是國際觀光,要考慮到……

周局長永暉:不過美國確實有很多旅行社是為相關團體經營的,我們是用比較開放的方式來做宣傳,這個部分我們以後會特別留意一下。

陳委員歐珀:我不是說你們這樣做不對,而是在敏感時節你們要有政治的思維。

周局長永暉:是的。

陳委員歐珀:民眾當然是有感才會跟我投書,所以本席希望局長能夠注意相關的國際宣傳,你剛剛自己也提到毛片外洩的問題不是嗎?

接下來本席要談一個比較嚴肅的問題:觀光局一直宣稱我們的國際旅客數屢創新高,到今年底大概會超過1,066萬。國際旅客數從93年開始一直往上升,去年是1,044萬,今年大概是1,066萬左右,可是我們要注意另外兩條曲線,就是觀光外匯和每位旅客的平均消費數。我上次也向局長出示過這張圖,根據局長所掌握的訊息,觀光外匯今年會繼續下降嗎?

周局長永暉:會稍微低一點。

陳委員歐珀:也就是人數增加,觀光外匯卻下降,這是一個警訊!

周局長永暉:結構會不大一樣。

陳委員歐珀:你們也要注意一下每位旅客的平均消費大概連續5年都在下降的問題。

周局長永暉:是的。

陳委員歐珀:我要提醒局長的是,這意味來臺旅客一直增加,但是我們的觀光產值卻跌回10年前的狀況。我們知道新加坡和香港這方面的成長也趨緩,可是他們都有在積極檢討原因,因此我要提醒局長,當觀光變成國際競爭的產業時,我們要有自己的思維、要突破!剛剛部長也提到,我們現在多了2個免簽的國家和3個電子簽的國家,如果這個有效的話,我們是不是可以好好地和新南向國家做個友善的處理?既然很多國家我們都可以這樣處理,而且世界各國的經濟成長都已經到了一定的程度,過去我們很擔心尼泊爾的部分,而且一管制就管制10年,因為尼泊爾的人來這裡就不回去了,譬如一些喇嘛,其實現在不會這樣了。這當然是外交部的問題,可是觀光局也要適度放寬,請部長好好地去反映這件事情。

周局長永暉:謝謝委員支持,我們也希望這樣做,我們的立場應該是一樣的。

陳委員歐珀:該鬆綁的一定要鬆綁,該開放的就要開放。

有關國際旅客數一直增加,觀光產值卻下降的問題,本席也要請局長儘速提出檢討報告,這是白作工嗎?

周局長永暉:不會、不會。一方面是停留天數的世界趨勢是這個樣子,但我覺得還是有努力的空間,同時我們部長也很注意國內旅遊的區塊,其實國內旅遊的區塊也可以讓我們整個國家的觀光產值有上升的效果。

陳委員歐珀:在製作外片的宣導時,要避免造成笑話。

周局長永暉:我們會去注意。

陳委員歐珀:對於觀光競爭力的提升,你們要深入去研究,我一向都很支持觀光局的預算,所以希望大家都能朝台灣是觀光大國的方向來努力。

周局長永暉:好的。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運鵬發言。

鄭委員運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外面真的很熱鬧,而方才有很多委員談到外國觀光客來台、要發展新興市場等議題,基本上,除了發展新興市場,我們也要發展主題觀光,對此,局長有什麼想法呢?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東南亞的部分,大概可以分為幾個區塊,的確,全世界的趨勢及預估,2020年、2030年都是一樣的,都是短天數的觀光,而且相關產值是下降的,這是事實,但我們還是有機會去努力,所以新興市場的部分,我們是定位在東南亞及南亞。

鄭委員運鵬:你指的是客源的部分?

周局長永暉:對。

鄭委員運鵬:方才我提的主題觀光,局長知道我的意思嗎?就是來台灣要參觀什麼主題,不只是把人拉來台灣,而是他們來台灣,要參觀什麼呢?事實上,這幾年可以努力的,大概都已經努力過了,首先,陸客成長是大宗,不過,他們第一次來,可能什麼都覺得新鮮、什麼都覺得好玩,在此跟局長討論一個議題,方才陳歐珀委員也有談到,即是否從2012年起,觀光局就有推廣北美同志旅遊業、觀光業者及媒體來台參訪活動?

周局長永暉:是。陸陸續續都有。

鄭委員運鵬:所以現在是第5年了?

周局長永暉:可以這麼說,但是團數的部分,這次比較多,大概有兩、三團。

鄭委員運鵬:都是來自北美?

周局長永暉:對,以前都是只有一團。

鄭委員運鵬:方才陳歐珀委員有提到,今年觀光局舊金山辦事處有這樣一個合約,而局長的說明是,這個26萬8,000元的標案已經結束,且他們來過台灣也已經回去了?

周局長永暉:對,而這次也比較特別,就是有到台南、高雄等中南部去。

鄭委員運鵬:有沒有去參觀同志大遊行還是參觀立法院對民法修正案的抗爭?他們的反應如何你知道嗎?

周局長永暉:就是以平常心看待,而他們也覺得我們算是一個滿自由、友善的國家。

鄭委員運鵬:但網路上有人將其當成是一個弊端,然後在LINE和FB上傳閱,說政府怎麼可以做這種事情,後來經過觀光局的說明,即這是2012年馬總統時代就已經開始推動了,我個人認為這是馬總統時代一個不錯的政策,只是以前大家沒有注意到,而我也希望這項政策能夠持續下去,而且不只有同志主題,應有更多的主題,以減少方才如局長說的,有的客源數因此而往下掉。換言之,我們要用不同的主題讓他們願意來台灣觀光,以彌補台灣現在觀光業上的瓶頸。

除了觀光局之外,其他縣市政府有沒有做一些友善同志團體的事情?事實上,桃園市政府在同志大遊行之前有辦一個晚上點彩虹燈的活動,這個意思就很明顯了,局長知道這件事情嗎?

周局長永暉:在媒體上有看到。

鄭委員運鵬:交通部有無點彩虹燈?若可以的話,明年就點一下燈,而且若同志婚姻合法化通過,就當作是個紀念;若沒有通過,就當作是個支持,好不好?這是民進黨的主張。

接著我們來看看其他地方政府的標案,像台北市政府有一個同志意象型號誌燈設計,局長知道嗎?看起來台北市政府滿不錯的。還有,嘉義衛生局有一個同志健康委外服務;疾管署有一個同志健康社區的計畫;台南市有很多同志健康服務中心及同志公民運動等標案,其實台灣不管是中央或是地方政府,長期以來對於同志運動、同志權益都是持正面的態度,這在亞洲非常少見,所以我認為這是一個觀光局可以去努力的市場,不要管網路上雖然是予以負面解讀,畢竟現在的情況就是兩邊在抗爭。總之,這部分應該要持續下去,局長有無編列這部分的預算?明年會編嗎?有無機會增加?

周局長永暉:要看市場機制。

鄭委員運鵬:我有去查了同志的旅遊網,台灣在亞洲國家當中,內容方面算是多元的,像亞洲同志旅遊網裡面有介紹台灣一些bar、club、精品書店等,甚至連同志友善機構、政府機關也在裡面,而亞洲方面,內容最豐富的就是台灣了,可見台灣應該是同志旅遊的首選,所以你們應該多努力才對,這裡有很多同志友善機構,包括NGO及政府機構等。根據美國的調查,同志相關的旅遊產值大概有700億美元,而台灣是第一友善的國家,所以我們可以做得更多,像西門町的紅樓,我小時候就是在附近長大的,雖然我不是同志,但是這個地方改變很大,其實每天晚上都會有一個同志友善的環境,去那邊的大概也都知道是怎麼回事,而那是少數公開不會被歧視的地方之一,所以局長可以多加注意。

關於2012年開始推廣國際來台從事旅遊的成果,請問你們大概都帶他們走什麼路線?

周局長永暉:從過去的1團到現在的兩團、3團,表示這有得到正面……

鄭委員運鵬:只有北美嗎?有無其他區域,比方說歐洲?

周局長永暉:還是以北美為主。

鄭委員運鵬:所以這5年內沒有其他國家的來過?

周局長永暉:對。

鄭委員運鵬:你們應該往其他國家的方向來努力,這個應該可以做吧?希望你們在2017年能夠做得更多一點。此外,你們都帶他們去哪些地方參觀?

周局長永暉:過去大多是去太魯閣,這次就是往中南部、走西部幹線,他們會去各地看一些……

鄭委員運鵬:所以你們帶去看的都是一般的觀光景點?

周局長永暉:也會帶他們去吃小吃,像去台南時就帶他們去吃台南小吃,其他還有一些觀光景點。

鄭委員運鵬:沒有去什麼同志友善地區?

周局長永暉:應該也是有,但我們就沒有去……

鄭委員運鵬:他們回去之後帶了多少團來呢?你們有無統計過?

周局長永暉:後續的部分就沒有去……

鄭委員運鵬:應該要認真去統計,而不只是將其當成是一個標案,然後應付一下就過去了,其實這是有很多市場是可以去開發的,總之,請局長注意一下這個問題,之後我還會繼續追蹤這個問題。

周局長永暉:是。

鄭委員運鵬:我的目標是,既然已經辦了5年,則台灣應該成為亞洲投資旅遊首選,人數方面要取得第一,所以這部分你們要進行統計,既然有邀請旅行社來台,也知道他們後來帶多少人來,所以你們要把統計人數等資料提供給我們。總之,這部分請你們回去研究一下,好不好?

周局長永暉:好。

鄭委員運鵬:另外,關於3億元補助陸客團旅行社轉型一事,據說快要爆表了,是不是?

周局長永暉:原則上到元月初就結束。

鄭委員運鵬:我在11月17日有做過幾項預測,第一,村里長輩團是最大的受益者;第二,補助的部分他們有可能用不完,但是現在看來應該是可以提前結束;第三,可能都是一些村里團、長輩團,但這有一個問題,就是這些陸客團旅行社來不及轉型,屆時就變成二房東,就是借牌來申請,然後轉給本來做國內旅行團的。之前我跟你們調了相關資料,截至12月16日統計結果,3億元當中核定尚未核撥的金額有2億3,647萬元,總共有567家提出申請,共有5,174團,平均每團補助4萬1,705元,這樣的數字對不對?

周局長永暉:這些資料應該沒錯。

鄭委員運鵬:我幫你們分析了一下,希望你們在核撥時能加以考慮,分析1,團數的部分,第一名的總共有60團,他們申請補助了146萬元;第二名的有57團,申請補助總共有330幾萬元。分析2,金額的部分,最高就是上述的300多萬元,200萬元以上的家數也不少。分析3,補助金額,最低是6,000元,最高有到330萬元;補助團數最少的是一團,即500多家旅行社中有五分之一、122團就只有一團,最高的則是有60團,看起來其分布非常的廣,所以局長要注意這個狀況。

周局長永暉:因為5人以下旅行社占了35%。

鄭委員運鵬:都是小旅行社?

周局長永暉:有些是上市上櫃的旅行社,所以我們在家數上、團數上有做控管……

鄭委員運鵬:你有做控管?就是一個旅行社做多少……

周局長永暉:對,因為我們這是事後統計,從第一天一直到現在,所以會有這種現象……

鄭委員運鵬:局長,重點不在於你控管,而在於根據我們統計,超過20團的旅行社有98家;那在500多家旅行社裡面,有多少是你們本來設定目標是經營陸客團的?全部嗎?

周局長永暉:正好一半,就是50%、50%。

鄭委員運鵬:那為什麼對於不是經營陸客團的,你們還要補助?你們現在額度都不夠了耶!

周局長永暉:因為中南部的旅行社業者在經營上,也希望能夠擴大他的服務範圍……

鄭委員運鵬:但這是你們本來的目標嗎?有一半耶!等於是1億5,000萬元有可能會給他們……

周局長永暉:我們是分成兩塊,一塊是旅行社、一塊是地區。以地區來說,就是我們俗稱的重災區或是受影響比較大的9縣市……

鄭委員運鵬:所以是重災區跟旅行社……

周局長永暉:對,要兩端看……

鄭委員運鵬:因為這個金額不多,所以後端你們再去做一下分析,然後給本委員會一個說明,好不好?

周局長永暉:好,謝謝。

鄭委員運鵬:還有,你們現在總共核定了5,174團,平均下來,你們1天大概審核170團,這樣到底有沒有浮濫審核?

周局長永暉:沒有,我們有電腦程式的輔助,還有人工的double check。

鄭委員運鵬:所以那3億元不會再增加了,對不對?

周局長永暉:目前不會。

鄭委員運鵬:對於剛才提到的重災區和陸客旅行社這兩個部分,請你們提出分析說明給我們……

周局長永暉:是,local是80%。

鄭委員運鵬:好。對於明年的同志旅遊,也希望你們能夠擴大辦理。

周局長永暉: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這幾天推動的國民旅遊卡新制,引起大家廣泛討論,我很好奇,像這樣的政策改變,是交通部觀光局提出的嗎?還是張景森政務委員想出的點子?

主席(鄭委員運鵬代):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最主要是經過雙方討論,但後面的決定應該是由政務委員做主……

林委員俊憲:基本上,就是政務委員想的點子,然後變成你們要去推行的政策?其實是這樣,也沒有關係啦!

賀陳部長旦:包括觀發的部分,都是我們這邊來提供給他參考。

林委員俊憲:好。那對於這樣的作法,部長個人看法如何?還是長官決定就好?其實你跟政務委員也是平行單位嘛!

賀陳部長旦:我個人是覺得目前的作法,想要救我們業者的企圖心太強了,其實整個來講,從紓困之後,接下來應該是把國旅變成一種普遍的旅遊,而不是要繼續去救特定的業者。我們應該朝著這個方向……

林委員俊憲:是啊!我也同意你的說法。既然如此,那為什麼你們好像只好全盤接受政務委員的指揮?

賀陳部長旦:也不是,因為最近適逢春節前後,客運業者為了元旦以及春節的輸運,已經非常……

林委員俊憲:部長,是這樣啦……

賀陳部長旦:所以這段時間,我們希望能夠先做觀察跟檢討。

林委員俊憲:交通部畢竟是主要執行單位,所以對於政策應該要更周延、更了解,而不是全憑上面的點子王想主意,否則要是出了鬼點子怎麼辦?

賀陳部長旦:我們會觀察並做檢討……

林委員俊憲:目前國旅卡確實變成了購物卡,所以對於已推行多年的國旅卡,的確是到了應該要做檢討的時候,因為它這個權益已經被濫用,部分公務人員把這張卡當成一年當中固定的一筆收益,而不是真的去花錢。這是事實吧?

賀陳部長旦:對,所以確實要做檢討……

林委員俊憲:那麼我們要如何探討這個政策?我認為政務委員提到這張卡的功用已經不是當初的設計,這是點出一個方向;至於如何執行及改善,倒是交通部的責任,而不是全盤去接受……

賀陳部長旦:是。

林委員俊憲:目前國旅卡一年可以挹注36億元在國內旅宿觀光產業,你知道這是怎麼算的嗎?一般計算是這樣,公務人員大概有50萬人,如果一個人花8,000元,直接相乘之後,就是國旅卡原本的效益─36億元;而現在改變規定之後,說是可以達到100億元,變成3倍,這是怎麼算出來的?現在新制是強制公務人員一定要去觀光,而且要跟團,所以公務人員可能就會帶上家人一起出遊,如果以一個人帶上老婆、小孩來看,就變成3個人,所以原本36億元的效益就要乘以3,等於一年可以達到100億元的效益。我不知道原來賺錢這麼容易啊?隨便算一算,就可以增加3倍的效益,真的是這樣嗎?其實我很懷疑。如果這種算法馬上變成政策,是不是稍嫌草率?我個人認為,這個作法根本無法改變原來我們想要達成的目標,就是不要讓國旅卡變成一個很簡單的購物卡;而且你們規定要跟團,譬如參加各機關辦理的團體旅遊、旅行社辦理的團體旅遊或是「台灣觀光巴士」網站的旅遊行程,殊不知公務人員休假就是要休息,就以交通部辦理一個旅遊團,由部長帶隊為例,我每天上班都要看著部長,現在連休假都要跟著部長一起去旅行,這對我來講,可能是一種折磨耶!這樣的話,我情願去當志工,也不要跟你去旅行!或者是說,現在一張卡是一個人補助8,000元,我再另外帶兩個人,就要多花1萬6,000元,權衡一下,我寧願不要這8,000元。部長覺得會不會有這種狀況?

賀陳部長旦:我想乘以3的計算方法是建立在一個比較樂觀的假設,實際上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行為和不同的選擇。

林委員俊憲:那你就不要亂講出來啊!你一講出來就變成一個目標耶!是你明年執行的壓力耶!真的能夠達到100億元嗎?我們執政應該要更謹慎小心啦!

賀陳部長旦:是的。

林委員俊憲:你這樣畫一個大餅,難怪會引來很多負面的批評嘛!剛才部長也提到「台灣好行」或是「台灣好玩卡」等等,這些也是交通部推動的政策嗎?

賀陳部長旦:對。

林委員俊憲:那為什麼不能結合呢?

賀陳部長旦:現在就是朝這個方向結合,我們在過年以後就會朝此方向擴大辦理。

林委員俊憲:另外,我聽說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些旅行社已經準備好了,反正你跟團,一個人報8,000元,你就來我這裡報,我退6,000元現金給你。這不是照樣洗錢嗎?你有聽過這樣的講法嗎?

賀陳部長旦:沒有……

林委員俊憲:如果我要作弊,一樣可以啊!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我是第一次聽到委員這麼說,但是我們也有討論……

林委員俊憲:一定會發生啦!

周局長永暉:但這種作法是屬於詐欺行為。

林委員俊憲:那現在國旅卡變成購物卡不也差不多嗎?你們不能去製造新的問題,然後又無法解決舊的問題啊!既然國旅卡已經失去當初設計的目的,沒有直接用在觀光旅遊上……

賀陳部長旦:應該要調整,鼓勵大家真正去旅遊。

林委員俊憲:你知道現在國人出國不跟團,而採自由行的占多少百分比嗎?根據我們統計是66%耶!所以現在台灣人已經走遍世界,而且超過6成以上是不跟團的,他是自由行,那請問在國內旅遊,誰會跟團?據我所知,大概有兩種人比較多,一種是小學生,因為是學校辦的,沒有自由,只好跟團;另一種是老年人,為的是可以彼此互相照顧。除了這兩種人以外,其他年輕人,誰會跟團?你根本看不到吧?所以我覺得這種強制跟團不是一個好的政策,因為它既不具說服力,也無法引起大家對你這個新作法的肯定。

再者,有關行程設計方面,像本席來自台南,算是「台北陌生人」,我看到台北市幾個觀光旅遊路線的規劃設計是半日遊,像故宮、忠烈祠及中正紀念堂這樣的行程,要價1,100元。部長覺得有人願意花1,100元去這3個地方嗎?其實故宮門票才250元,這3個地方只要搭乘捷運再走一下路,根本花不到100元……

賀陳部長旦:他們應該有加解說啦!

林委員俊憲:就算讓解說員帶個2小時,工資也只有400元,會有人花1,100元去買嗎?所以我覺得針對有些行程設計,你們應該要檢討一下一年大約有多少人在使用……

賀陳部長旦:好的。

林委員俊憲:尤其是未來所謂的跟團,你們是說一個人也出團,難道一部遊覽車就載一個人?這樣也跑嗎?

周局長永暉:那是小型車。

林委員俊憲:就算小型車,也是10幾人座吧?一個人也要出團,這是觀光局想出來的嗎?還是上面長官交辦的作法?

周局長永暉:其實「台灣觀巴」是某個程度的自由行,因為它有點像「機加酒」的概念,那現在把……

林委員俊憲:好,如果你沒有解決國旅卡已變質為購物卡這個問題,那就請多想一些能夠實質解決問題的辦法。

另外,我要請教部長,目前的強制汽車責任險是隨車投保,部長好像有個想法要改為隨人投保……

賀陳部長旦:希望……

林委員俊憲:目的是讓經常肇事的人付出代價,繳納比較多的保險費……

賀陳部長旦:是的。

林委員俊憲:對於這個方向,我表示支持;但要有一些配套作法,因為有些年輕人考取駕照卻沒有車子,請問部長是幾歲考取駕照?

賀陳部長旦:忘記了,大概30歲吧!

林委員俊憲:有很久嗎?

賀陳部長旦:已經是30多年前了。

林委員俊憲:有的年輕人18歲就考取駕照,到30歲才買第一部車,中間這12年他可能久久才開一次車,卻要白白被你追繳這些責任險保費,因為有駕照就要繳啊!是不是?

賀陳部長旦:這當然要看他的行為啦!對於沒有任何肇事紀錄者,有些保費甚至可以折減……

林委員俊憲:什麼折減?他還是要強制投保汽車責任險啊!沒有車子的人也要繳納這個保費啊!據我了解,國外有一個作法或可提供部長參考,那就是如果我考取駕照,但我沒有車子,我可以提出申請冷凍駕照,這樣的話,在冷凍期間,我就不能開車,否則視同無照駕駛……

賀陳部長旦:了解。

林委員俊憲:我沒有買車子,因為我用不著,所以我考取駕照之後先申請冷凍。基本上,我認為部長的想法值得支持,我們的確要加重駕駛人的責任,只要常肇事,就要多繳保費,但必須要有配套措施,也許部長可以考量這個配套措施,讓他在考取駕照之後有權選擇冷凍。這是本席的建議,請部長參考。謝謝。

賀陳部長旦: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一例一休就是希望提供勞工比較完整的保障,但在目前的確也對交通部所屬單位及監管業務產生嚴重的衝擊,這些單位主要包括3個,分別是國道客運、中華郵政及台鐵。因此,本席要針對這部分簡單就教部長。

第一,有關國道客運的票價,是由客運業者在不高於上限的情形下自行訂定,然後送到公路總局來備查,請問目前調漲的狀況如何?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還在跟業者溝通,希望能在春節以後,大家再就整個過程做一些籌備及檢討。

李委員昆澤:目前交通部努力的結果如何?

賀陳部長旦:基本上,業者已經同意了,我們也已發布新聞稿讓消費大眾安心,過年以前不會調漲票價。

李委員昆澤:好,這非常重要,因為這兩年油價下降,所以國道客運業者基本上都是有賺錢的;而且他們也因為政府的補貼而享有優惠,所以總不能在拿了政府的補貼之後,本身賺錢又要調漲票價,這是社會所不能接受的。

賀陳部長旦:是。

李委員昆澤:尤其是寒假就要到了,春節前後,包括元宵節,搭乘客運的旅客勢必增多,所以有關這部分,請部長多加督促……

賀陳部長旦:對,這段時間他們要當成是一個服務,尤其乘客一多,他們也不會有票價上的威脅,所以我們會儘量協調業者。

李委員昆澤:再者,我要請教有關中華郵政人力的問題。據我了解,原本大概有287個郵局在週六都有營業,現在中華郵政表示有部分郵局將在週六停止營業,但會有一些人力調配或是延長週六營業時間。請問這是否表示以後郵局在週六都不上班?

賀陳部長旦:就我所知,過去就有這個方向;但有關最近檢討的內容,我請吳副總經理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中華郵政公司吳副總經理說明。

吳副總經理元仁:主席、各位委員。中華郵政目前是有287個郵局週六照常營業,但是為了配合新制的勞基法,經過內部的檢討分析,同時考量公眾權益及員工休假權益,我們準備把這287個郵局減半維持週六營業,並將營業時間從半天……

李委員昆澤:所以這287個郵局,以後是有一半週六不營業,另外一半維持營業嗎?這個階段會維持多久?

吳副總經理元仁:我們內部已在規劃,新的辦法今天會公布,應該就是這樣來執行;但是週六營業時間會從原本半天延長為一天,俾讓公眾不會都擠在早上過來辦事,增加等候的時間。

李委員昆澤:也要考慮地區的特性及民眾的便利性,再去做一個適當的調整……

吳副總經理元仁:有,我們會考慮到用郵量及地區的經營性……

李委員昆澤:而且針對郵政勞工的上班時間要特別注意,不能讓他們超時工作。

吳副總經理元仁:是。

李委員昆澤:過去郵局可說是惡名昭彰,尤其是假簽到非常有名,所以你們要落實對郵政勞工基本權益的保障。

吳副總經理元仁:是。

李委員昆澤:另外,台鐵現在少了2,500名人力,當然,台鐵工會也提出四大訴求,包括營運獎金納入本俸、提高危險津貼、補充相關人力及年金改革等,其實這些問題已經過協商,目前還在對話當中。上個禮拜本席也召開過一次協調會議,明天勞動部、台鐵工會及交通部也會進行再次協調。請問有關這2,500名人力的補充,現在情況如何?我們知道,目前台鐵新人的離職率非常高,因為工作辛苦且待遇偏低,所以這部分會不會影響到春節輸運?

賀陳部長旦:我們還在努力當中,相信應該不會才對,因為剛才委員提到的四大訴求裡面,屬於台鐵員工福利的部分,在院裡面及大家的努力下,已經獲得善意的回應;至於長期性的人力結構,我想工會也了解,這不是一時片刻就可以辦到的,所以春節輸運應該不會受到影響。我們現在在做的事情,最主要就是針對整個人力結構跟人力總處等等來做檢討,希望能夠把它變成長期的員額放寬,相信這樣的方向和進展應該會讓台鐵員工理解,這件事情值得大家共同努力。

李委員昆澤:好。那有關3億元的國內促進旅遊方案,從11月10日至12月22日幾乎已經花掉9成,我相信這樣一種撒錢式的補助,並不是部長的球路,你也不太贊成這個方向……

賀陳部長旦:對,這頂多是短期的。

李委員昆澤:何況現在又在推動國民旅遊卡新制,限定公務人員必須參加團體旅遊或是參加「台灣觀巴」的旅遊行程,有關這部分,我比較贊成林俊憲委員所言,那就是應該要推展自由行,讓公務人員具有彈性自行規劃行程。我一再提醒觀光局,根據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國內旅遊最大的吸引力就是要有優質的套裝旅遊路線,目前你們在這部分以一日遊占最多,有94條;至於2日或多日以上的只有10條,而且這些套裝旅遊路線因為知名度不高,所以民眾不太清楚也不太接受,可見這類促銷方案是有問題的。部長,我20年前去過英國的蘇格蘭愛丁堡,他們的旅遊服務中心當時提供的資訊就非常簡單明瞭,而且他們有一日巴士及兩日巴士的旅遊行程,當天去到那裡,只要有興趣就可以上車,我參加了一日巴士,整個行程包括到森林裡面散步、到威士忌酒莊參觀釀酒過程及用餐、再到尼斯湖去看水怪。雖然是非常「俗」的行程,但大家玩得很快樂,因為它很方便、很清楚。事實上,以目前台灣的大眾運輸系統及治安來看,都非常適合推動這種旅遊方式;當然,交通部也是有做啦!像一日遊有94條路線、多日遊也有10條路線,問題是很少人會參加,所以對此部長要多加督促改善。

還有,現在我們有51個國民旅遊服務中心,對不對?

賀陳部長旦:這點我請陳主任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旅遊服務中心陳主任說明。

陳主任力國: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旅遊中心,在機場的部分有3個……

李委員昆澤:我是問你全國啦!

陳主任力國:如果把遊客中心跟旅遊中心加起來,超過100個。

李委員昆澤:據我所知,這些旅遊服務中心大部分集中在北部,希望部長督促讓中、南部及離島地區能夠提升旅遊服務中心的數量。

賀陳部長旦:好,這是我們在地旅遊一定要強化的。

李委員昆澤:你們雖然設有旅遊服務中心,但是相關網頁非常「落漆」,因為它既沒有設定語言服務,也沒有開設時間、提供簡便地圖或是標明哪裡有免費的Wi-Fi可以使用。以日本、韓國來講,他們很重視這部分,日本的旅遊服務中心除了提供英文的語言服務之外,還會提供中文;而像韓國,更提供有泰語及俄語等相關服務諮詢。反觀我們,旅遊服務中心網頁非常「陽春」,其實我們花很多錢去做網頁或是APP,但效果相當差,真的有必要改善。是不是請局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分成兩個途徑,除了服務中心,我們叫做i-center之外,還有一個要做的就是第三階、第四階,我們叫做「借問站」,因為我們覺得要有一階、一階下來……

李委員昆澤:對,「借問站」也是很重要的一個階段;另外,我要提醒的是,對於觀光重要景點,也要增設現場服務人員,人家日本、韓國在重要的風景地區,都會有穿著明顯的服務人員,尤其是韓國的觀光公設人員,讓國內外旅客一看就知道有問題可以請教這些人……

周局長永暉:是,我們也希望能夠加強「行動旅服」這部分。其實委員的指導是對的,因為我們現在每5公里就有一個站,所以對於位在市區的觀光景點,我們希望能與六都結合。

李委員昆澤:好。最後,我要提醒部長,不論是3億元的國內促進旅遊方案的補助或是3.0版國民旅遊卡的新制,都不是你的球路,也不是你的風格;當然,也許是上面有人在指點,所以你要趕快提出你的方案啦!

賀陳部長旦:了解。

李委員昆澤:因為國內旅遊對台灣來講非常重要,我們有很好的條件,除了風景宜人之外,還有溫暖的人情味和完善的大眾運輸系統,所以請部長趕快提出……

賀陳部長旦:好的。

李委員昆澤:像這種泡麵式、急就章式的旅遊補助方案,我認為長遠來講是不妥的……

賀陳部長旦:是,我完全同意。

李委員昆澤:它對提升國內旅遊、改善觀光體質是沒有幫助的,所以請部長加油!

賀陳部長旦:是的,我們來努力。謝謝。

主席(李委員昆澤):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要請位在原住民族地區的幾個觀光局所屬管理處,計算一下你們職員部分的原住民人數及所占比例,然後提供給局長做準備。

現在我要請教部長,我們今天審查觀光發展基金,報告裡面特別提到推動國民旅遊,這是面臨陸客大量減少所要因應的措施之一,對不對?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鄭委員天財:最近大家一直在討論促進國內旅遊及國民旅遊卡的新制,其實不管相關措施如何,重要的是台灣很小,許多觀光景點,全台灣大部分的國民幾乎都去過了,因此,我們現在要推動的應該是深度旅遊、特色旅遊,尤其是原住民部落更值得一遊,畢竟過去一般國民或是公務員較少碰觸這一塊,所以我們可以做個特別的安排規劃,深入原住民族部落以飽覽好山好水、好文化。本席希望觀光局能夠協調原民會,共同規劃並推動原住民部落文化之旅的套裝行程。當然,原住民部落也要協助提供民宿,因為如果是深度旅遊,一定會有住宿及用餐問題,所以原住民部落不可或缺的就是民宿及美食餐廳;還有,為了讓旅行社願意安排,同時讓一般國民及公務員願意前往,我們也要有一些優惠補助措施來做為誘因。針對這些面向,觀光局及原民會也要好好協調及規劃,譬如補助一些經費,讓大家更願意參與原住民部落的旅遊,請問部長或局長,有沒有什麼好的規劃意見?

賀陳部長旦:我們一定要朝在地及深度的方向來做努力;至於我們現在跟原民會在合作的事情,我請周局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部長也很關心,為了達到「越在地、越國際」的目標,上個禮拜我們才邀請原住民相關單位共同討論這個問題,希望明年度能夠做得更好。我們初步找了幾個特色,譬如怎麼樣把新的部落和阿里山、東管處這些特色結合起來,當然,吃跟住非常重要,所以我們會規劃成套裝行程;又譬如「兩個太陽、一個月亮」這樣的活動也非常有意思,因為它能把原住民的特質展現出來,也許大家聽到這個活動名稱會有點納悶,其實它的意思就是兩天一夜……

鄭委員天財:對,要有很好的規劃,再加上很好的宣傳啦!

周局長永暉:是,這是原住民的一個特色……

鄭委員天財:因為台灣重要的旅遊景點,一般國民大都去過了,所以要如何規劃及安排深度旅遊……

周局長永暉:明年度我們會擴大採多國語言的方式來介紹「歡迎來做部落客」的特色部落。

鄭委員天財:這樣的安排,應該可以相對提高國外觀光客參加這種深度旅遊的意願,希望觀光局能夠持續跟原民會進行最好的規劃。

另外,相關的旅遊安排,當然也可以促進就業及帶動小型的經濟發展。對於促進就業這部分,我曾多次提醒部長,蔡總統在她的原住民族政策裡面,特別提到要「保障上萬新的工作機會、開創永續的原住民族經濟發展」,所以觀光就是其中之一。而我們知道,觀光局所屬東海岸、花東縱谷、日月潭、參山、阿里山及茂林等幾個管理處,都位在原住民族地區,如果這些管理處裡面完全沒有原住民相關的工作人員,那麼對於在地各方面的建設或是旅遊安排的規劃,勢必出現落差,畢竟原住民族部落的好山好水、好文化,要如何做好旅遊規劃,交由原住民的工作人員會更適當。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上屆審查交通及建設部組織法時,就觀光局的部分是要改制為觀光署,而本席提出的修正條文,也獲得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支持。這個草案雖然到現在還沒有三讀通過,但並不是反對成立觀光署,而是因為涉及其他職掌的問題。現在我要說的是,當時觀光署組織法第五條特別明定:「位於或所轄區在原住民族地區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其預算員額中具有原住民身分者,不得低於六分之一。」當然,這個比例是經過討論的,本來我們要求更高,後來經過當時的交通部部長、觀光局局長及相關各管理處的考量,調降到六分之一。雖然這個規定還沒有通過,但方向大致上已經確立,所以本席希望交通部及觀光局能夠朝此方向努力。

賀陳部長旦:了解。

鄭委員天財:這個六分之一的比例並不是說馬上要達到,而是有出缺時就應進用;至於進用方式很簡單,就是把缺額提報給原住民族行政特考。可是我看了一下,這幾年來,只有東管處在104年提報1個缺額給原住民族行政特考。事實上,這個特考不是原民會辦的,而是考試院辦的,所以它涵蓋的類科很多,連外交部都願意提報外交行政人員的相關缺額;另外,鐵路局也提報了缺額,而且還不是一般行政,相信局長知道,你在鐵路局的時候,都還有提報,不是嗎?針對這部分,希望從明年開始……

賀陳部長旦:是,從106年度起,我們來要求。

鄭委員天財:一定要朝六分之一的方向來努力。你們知道現在所占的比例嗎?

周局長永暉:他們還在計算,我們會後……

鄭委員天財:沒關係,會後再提供給我。

周局長永暉:好。

鄭委員天財:另外,有關原住民族部落文化相關預算的經費安排,你們已初步提出,但從年度開始,要針對細項部分做一些規劃。

局長,你們已經計算出人數了嗎?

周局長永暉:人數部分,我們會後再提供給委員,譬如茂林管理處大概是20人左右,據我所知,其中有2位是原住民。

鄭委員天財:請你們把有公務員資格和非公務員的部分分開整理。

賀陳部長旦:了解,就是約聘的部分和任用的部分分開。

鄭委員天財:因為非公務員的部分,在工作權保障法中已有規範。

賀陳部長旦:是的,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陳委員素月: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看投影片。今天我們審查106年度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其中有關勞務成本的科目較諸去年度增加2億元,以細項來看,主要都是增加在補助、捐助及獎勵,而且光是補助旅行業推動品牌化,就編列900萬元;另外,補助旅宿業品質精進計畫是3,000萬元、獎勵旅宿業引進在地文創業,提升軟硬體品質是2,500萬元;還有,觀光遊樂園的優質計畫編列有1億元、旅宿業綠色服務計畫是1,000萬元、補助旅宿業公協會提升服務品質等等也是1,000萬元;再者,在行銷及業務費用的部分,旅宿業品質精進計畫是2,100萬元、替業者培訓人才、辦理職業訓練是7,314萬元。這些項目的編列,主要都是在補助私人企業,部長覺得這樣合適嗎?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品牌化是我們要求產業轉型的一個重點,它會經過一些相關審核;至於實際作法,我請周局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這些預算編列,主要是為了輔導現在完全沒有品牌化的部分,譬如目前的旅行業幾乎都屬於小型,而一般旅館及民宿,在這5年已經成長2倍,達到6,000多家;相形之下,我們從全國合法民宿精選而出的「好客民宿」就是一個品牌,但這部分只有700多家,也就是說,我們希望能夠擴大,因為一般旅館或是國際旅館,很多還沒有星級,所以我們希望可以採取星級制,就是一顆星、二顆星這樣的星級制,因為這樣才能夠品牌化。另外,因為以前的遊樂區都是集中在所謂的「山六九」,就是劍湖山、六福村跟九族文化村,所以我們希望能夠擴大跟深化遊樂區這個部分。

陳委員素月:對,部長跟局長,我們都知道,每一項產業都需要有上游、中游、下游的供需面來形成一個產業鏈,觀光產業也不例外,所以我在這裡要請教一下部長,觀光產業的上游端是什麼?

賀陳部長旦:這個要看我們是講什麼的上游,譬如你講的是把航空公司當作是國外旅遊的上游?還是指的是……

陳委員素月:就本席的認知,我覺得觀光產業的上游指的應該是「人」,就是遊客。

賀陳部長旦:對,這是一定的。

陳委員素月:因為沒有遊客,那產業就沒有供給的對象。

賀陳部長旦:對,沒有消費者。

陳委員素月:對,所以一定要有遊客,這樣才會有交通的需求、吃的需求;有過夜的旅客,也才會有住宿的需求,所以現在政府花了這麼多的錢來補助旅館業者提升它的品質或是讓它品牌化,但是如果都沒有遊客來,那這些是不是就白做了,都空在那裡了?

賀陳部長旦:是,你指教的完全正確,因為這個不是只有他們自己要改善,還要讓遊客知道,所以要怎麼樣讓遊客知道這件事情是必須要同時落實的。至於你剛才講到的補助,其實這個錢不是全部都由我們給他們,他們自己也要有相當程度的自我改善,譬如遊覽車部分,他們對於他們自己的逃生設備、司機的訓練等等這些都要他們自己做,旅宿業也一樣要做這些事情,這樣我們才會補助他們。

陳委員素月:對,所以你要讓遊客知道旅館已經品牌化跟旅宿業的品質已經提升,可是我覺得最重要的是你應該要讓我們臺灣有吸引觀光客的景點,要讓遊客願意去玩,有遊客願意去玩,這樣才能增加在地的經濟發展,包括吃的供給跟住宿的供給,我舉例來說,像我們彰化縣田中鎮所舉辦的馬拉松,一年比一年盛大,今年一開始接受報名就馬上秒殺了,有二萬多人報名,我記得最後好像只有錄取1萬2,000人,這個數量也是非常的多,人數都已經飽和了。來參加馬拉松的人一定會有住宿的需求,因為一大早、五點多就要集合了,這個活動北部、南部都有人來參加,所以他們不可能當天才來,所以這時就會有住宿的需求,這就是一種有特色的活動。

賀陳部長旦:是,完全正確。

陳委員素月:對,所以我覺得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去思考,就是在我們的觀光硬體建設跟特色活動這部分,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去做一個加強,要吸引遊客來?

賀陳部長旦:是,我相信這個你可能也很清楚,像最近彰化縣鹿港鎮就有很多幫助在地旅遊的作法,這些事情都是有關你剛才講到的景點以及針對遊客的需要主題性的來做這件事情。

陳委員素月:對,我也有在我們的預算書裡面看到,針對辦理觀光節慶活動以及相關國民旅遊行銷宣傳活動編列了九千一百多萬元,這九千一百多萬元跟你補助給所有的業者將近二億多元的預算相比,差距實在是太大了,我覺得有點本末倒置,我認為你們應該要加強補助各縣市地方政府辦理觀光節慶等特色活動,因為有了觀光節慶活動、特色活動之後,才可以吸引遊客來,遊客來了之後,自然就會有住宿的需求。

賀陳部長旦:對,我想委員指教的這個是對的,不過我們要幫助在地不是只限於這個經費,我們在各地都有很多單位,像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他們其實也有一些公務預算可以來執行這樣的案子,不過大方向我們會朝這樣的方向來努力。

陳委員素月:對,本席是建議,為鼓勵地方加強觀光硬體建設或是舉辦有特色的觀光節慶活動,希望交通部觀光局這邊的經費應該要寬列,這部分的經費應該要增加才對。

賀陳部長旦:是,我再跟你舉例,就像我們剛才談到的鹿港鎮,他們那邊有2條路的拓寬,就是由我們的公務預算支出的,並不是由我們的行銷預算裡面支出的,但這都是在幫助地方。

陳委員素月:好,像我們彰化縣埔心鄉在12月24日、就是剛過去的這個禮拜六、耶誕節的前夕有舉辦光雕活動,這個活動也吸引了將近1萬名的遊客,其實在當天的白天就有很多人來這個地方騎自行車做輕旅行,我覺得像這樣的活動就是一個很有特色的活動,而且花的經費也沒有很多,所以我在這裡要建議觀光局,對於地方有心要舉辦各項特色活動時,你們應該要儘量的給予補助跟鼓勵,因為當他們發展出特色之後,當然就可以吸引觀光客來,就以我們彰化縣埔心鄉這次辦理的活動地點──羅厝天主教堂來說,它是跟高雄的玫瑰教堂、屏東的萬金教堂並列我們國內最具有歷史特色、文化特色的三大教堂,這個教堂的歷史已經有141年,所以我覺得舉辦這樣的活動是非常有意義的,地方的鄉親也覺得非常的有榮譽感,因為在這樣鄉下的地方還能夠舉辦這樣有特色的活動,大家都非常的高興,所以我在這裡要建議,我們應該要加強這部分的行銷。

賀陳部長旦:是,這是應該的。

陳委員素月:另外,我發現我們的國際宣傳經費高達將近20億元,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局長說明一下?

周局長永暉: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大概分成5大市場,原則上,這個經費日韓的部分是占36%、歐美占16%,而東南亞是我們這次重要的宣傳重點,所以占38%。因為所有的channel都打開也只有四成,所以我們希望能夠抓到關鍵的方式來做推廣。

陳委員素月:本席是覺得國際宣傳的經費好像有點過高。

周局長永暉:因為現在國際宣傳這部分確實是非常的競爭,在國外他們幾乎都是200億元起跳的。

陳委員素月:是,但是我不曉得我們宣傳的內容大概都是些什麼?

周局長永暉:這個我們是希望能夠分成幾個部分,一方面我們希望可以用代言或是網路的方式來行銷,這部分我們會把1元當2元用,充分的發揮它的效果,等預算通過之後,我們才能夠有更細緻的執行計畫。

陳委員素月:好,本席希望這部分能夠收到實際的效益,因為其實上一次我們在委員會也有看到,就是來臺旅遊的觀光人數其實是沒有減少的,人數也是滿高的,所以我們希望來臺觀光的這些旅客,能夠真的深入臺灣各個觀光景點,而不是都只去一些大的風景區,所以我們希望觀光局在宣傳這部分時,不要只針對大的觀光景點。

周局長永暉:是,了解。

陳委員素月:對於比較有特色的各個縣市,有些雖然是小地方,但其實也是很有特色的,會讓人來了一次後還想再來,所以這部分請觀光局再思考一下。

周局長永暉:是,應該的,謝謝。

陳委員素月: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雪生發言。

陳委員雪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跟各位介紹一下,我當縣長的時候,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的王處長是我的秘書長,當初交通部請他去當處長時,交通部還怕他不夠專業,但是他在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的表現真的是可圈可點,謝謝部長跟周局長肯放人,因為劉縣長在元月6日要借重他的長才,請他到縣政府去當副縣長,他過去這幾年來在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得到很多長官的支持,對馬祖風景的建設非常的支持,成績也非常的優越,我們在立法院很少會質詢到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處長,給你1分鐘讓你說說你的感言好不好?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管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忠銘:主席、各位委員。說感言不敢當,但非常感謝部裡跟局裡長官的支持,如果我在馬祖有一點成就的話,那都是各位長官跟委員的支持,謝謝。

陳委員雪生:你不要講那麼客套的話,不過他個人真的很努力,我也要拜託部長、局長跟交通部在場的長官,他去當副縣長之後,請你們要以老同事、老部屬的立場在縣政上繼續的支持他。王處長,恭喜你,特地表揚你一下。

王處長忠銘:謝謝委員。

陳委員雪生:處長請回座。我們要謝謝周局長,他上個禮拜有到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去視查,也有跟縣政府溝通了有關觀光的業務。這幾天藍軍8個縣市的縣市長就要到北京去跟張志軍主任談有關觀光的事情,我要跟部長說明一下,我覺得這是好事,尤其是在兩岸關係這麼低迷的時候,不要認為藍軍的縣市長去大陸就是對執政黨不好,我們不要有這樣的想法,因為說真的,現在兩岸的情勢真的是非常的嚴峻,如果可以藉由8位縣市長去那邊讓我們的觀光可以有所突破,那也是件好事,所以我要請問部長,今年來臺的觀光人口也是有突破1,000萬人,有沒有?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有。

陳委員雪生:既然有的話,那為什麼南部業者賣遊覽車的賣遊覽車、賣旅館的賣旅館?尤其像最近的雲林燈會,連行之有年的互訪行動都停止了,中南部的民眾跟我反映,景氣真的是非常的差,部長能不能說明一下?

賀陳部長旦:就我的了解,過去以團客為主的,他們確實比較會跑到中南部的景點,現在我們總的觀光人數雖然沒有減少,但是很多觀光客都比較習慣留在北部或是一些較常見的景點,所以中南部的景點去的就比較少,這部分我們希望可以用國民旅遊來加強,讓這些地方不管是旅宿業或是一般的民眾都可以感受到,其實觀光旅遊在他們這個地方還是很重要的一個產業活動,我們會在這上面加油。

陳委員雪生:對,所以執政黨不要一直說來臺的觀光人數已經突破1,000萬人了!早上葉委員還提到什麼一條龍,其實我知道已經倒了一、兩條龍了,一共只有3條龍嘛!

賀陳部長旦:是。

陳委員雪生:3條龍現在已經掛掉2條了,以前也有1條龍、2條龍,那個時候老百姓覺得生活過得很好,因為不管如何,他們總是會帶動一些景氣,是不是?我們都知道團體客的行程通常是8天7夜,所以每個景點都會去,但是現在都是自由行的旅客,所以不管是南向也好、西進也好,他們來了之後大概就只是在臺北轉一轉,然後買個精品或是買個東西就回去了,陸客也是一樣,現在來的陸客都是自由行的陸客,他們也是在臺北轉一轉後,買個東西就回去了。周局長才剛上任,非常的辛苦,也非常的努力,不過我希望將來要就這個方向注意到老百姓的觀感,因為要讓他有錢賺,沒有生意他就沒有錢賺,這時就算政府吹噓的再厲害也沒有用,是不是?

賀陳部長旦:是,委員是不是可以讓我們特別的說明一下?這次這個3億元的紓困,如果是用地區別來講的話,屬於比較困難的地區就是過去80%的團都會到的地方,我們會想辦法讓那些覺得現在的情況跟過去相比有些斷裂或失落的地區民眾感覺到,其實這個地方還是會有新的活動、新的活水進來,這就是我們現在要紓困的作用。

陳委員雪生:是的,另外,最近交通部觀光局針對原住民地區訂定一個民宿管理辦法,這個是不是可以請周局長說明一下,目前進度是怎麼樣?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經過我們部裡法規委員會審議之後,因為營建署還有一些意見,所以現在又回到我們觀光局,我們會儘速召開會議,我也有請我們張副局長儘速跟各單位溝通,之後再報到交通部。

陳委員雪生:我聽說這個案子有送到交通部,請部長回答一下,這個案子你是不是又把它打回去了?

賀陳部長旦:這個案子我請路政司司長說明。我應該沒有把它打回去。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說明。

林司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在法規委員會討論的時候,因為農委會有針對放寬房間數的部分提出意見,因為有不同的部會提出意見,所以委員會的主席就裁示請我們跟觀光局要跟有意見的部會再做進一步的溝通後再來開會。

陳委員雪生:是的,因為原住民地區的地形跟我們金門、馬祖有點類似,當然,金門的地政跟戶政發展的比較早,我們馬祖比較晚,所以我們有點雷同、類似,所以當年我有請交通部要把我們馬祖地區的民宿管理辦法一併納到這裡面去做修法。我們現在要發展觀光,但馬祖到處都是30度的斜坡,要符合臺灣的法令真的是非常的困難,所以我要拜託交通部針對這個方面多作考量。我上個禮拜回馬祖時,有二、三十個民宿業者跑來找我,我說我要上飛機了,但是他們說不行,硬是要跑到我家去,我還因此延誤了一班飛機,就為了談這件事情,因為他們非常的關心。

賀陳部長旦:我了解。

陳委員雪生:因為我們要發展觀光,但民宿業者又不合法,政府每天對他們開單,以前的罰金比較重,但是葉宜津委員修了這個法之後,把門檻降低了一點,但是他們還是禁不起罰,所以我拜託部長要親自跟內政部,尤其是營建署署長做橫向聯繫,要跟他們說明,希望將來原住民地區的民宿管理辦法修正時,能夠把我們馬祖也納進去,讓馬祖的觀光能夠步上一個很正常、很健康的軌道,讓我們政府也比較好運作,不然地方政府真的是無權管理這件事情,部長,這個你有沒有要說明的?

賀陳部長旦:這個我完全同意,其實多說一句的話,我一直都認為有的時候應該要用李三精神,就是要適當的讓它共存、共榮,不要特別的用一個統一的標準去禁止哪些地方,因為這不是一種真正的合作方式,應該要適當的因地制宜來做一些事情,這個我們會來跟相關部會溝通。

陳委員雪生:因為小地方有小地方的問題,是不是?

賀陳部長旦:是的。

陳委員雪生:部長,我看你也很細心的去馬祖看過了。

賀陳部長旦:是。

陳委員雪生:我們去那邊看到了文化,也看到了旅館,但是因為有些坡度真的是太陡了,因為馬祖都是丘陵。

賀陳部長旦:對,像你特別提到的,要把一些軍事據點拿來招商,這件事情確實是走在其他離島之前,我覺得這是馬祖跟我們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共同努力的結果,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陳委員雪生:是。另外,我跟部長再聊一個問題。我這次去福州有跟新上任的福建省臺辦主任王玲見過面,我當連江縣縣長的時候,他也在我的彼岸當連江縣縣長,他現在是省臺辦主任,我跟他提到有關港口收費、航班增加等問題,當然,最近泉金航線因為虧本,這個我上次就講了,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所以這個航線他們停掉了,但是我要拜託部長,我們國家的尊嚴一定要注意,雖然春節期間是由對方的船來代跑,但代跑應該是短時間的,希望航港局可以儘速的把這個成本分析出來,交通部要拿出小三通的交通政策。

賀陳部長旦:了解。

陳委員雪生:有關兩馬航線的虧損問題,謝局長說他下午2點的時候會來看我,會儘速的把問題解決。另外,春節快到了,有關輸運的事情,不管海上或是空中,都要拜託交通部跟部長多關心一下,好不好?

賀陳部長旦:是。

陳委員雪生:謝謝部長。

賀陳部長旦: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簡委員東明發言。

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可以看到這次觀光發展基金在國際宣傳方面的預算分配,現在已經呈現在螢幕上了,這2年的經費加起來大概已經有40億元了,前面的就不用說了,我個人始終覺得,宣傳當然很重要,但是宣傳的效果到底如何,我們都不了解。我們看宣傳經費的分配是日本、韓國、歐美、港新馬跟大陸,最後還有一個全球,你們在經費上做這樣的分配,但我心裡面一直在想,宣傳固然重要,但是我們國內觀光景點的基本設施應該要比這些更重要,我們反過來看國內重要觀光景點的中程計畫,對於改善旅遊環境的設施大概只編列4億元預算。我想部長應該也了解,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如果我們沒有好的設施優美的風景,或是沒有維護好設施,那麼再怎麼宣傳也沒有用,也不能說沒有用,而是效果應該不大,是不是?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是,報告委員,你指教的完全正確,不過那個部分我們統統都是把它當成基礎建設,在公務預算編列得比較多,基金這邊的編列都是以行銷跟活動為主,不過我們會固其本,一定會朝委員說的方向來努力。

簡委員東明:我知道你們要改善環境設施這是新增的部分。

賀陳部長旦:是。

簡委員東明:這是你們新增的部分。

賀陳部長旦:對,我們另外還會由公務預算來做這些事情。

簡委員東明:不過我個人認為,不管是公務預算也好,發展基金也好,我想都應該要重視環境改善部分,有很多景點遊客去過一次之後就不想再去了,更何況是國外的這些觀光客,這些對他們可能更沒有吸引力,我們最主要是要讓這些觀光客能夠重遊臺灣,他們重遊臺灣的次數越多,才更能夠看到我們的績效。

賀陳部長旦:正確。

簡委員東明:像最近交通委員會也到桃園市復興區去考察,每一次我們到原住民的地區去考察他們的建設,統統都是針對觀光這方面,希望政府能夠重視,比方說,現在一些比較熱門的觀光區,需求大概統統都是一樣,像原住民地區都是非常的欠缺停車場。另外,老舊景點的重建部分,包括廢棄物處理的問題、公共廁所設立的問題等等,這些都是需要加強的,但是每一次地方上的公所,包括負責的單位向我們中央提出要這樣的建設經費時,中央、包括我們觀光局都說經費不足,所以我們始終覺得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先重視我們觀光景點的設施,等環境改善後,自然而然行銷這部分就會達到很好的效果,部長你認為呢?

賀陳部長旦:對,你講的完全正確,我們一定要有一個最起碼的品質或是讓大家覺得方便的環境,這樣大家才會願意來,這個部分我們現在除了在一些預算上有一些反映外,也會從公務預算中來強化你剛才提到的這個方向。

簡委員東明:像我們有一些設施,比如五峰鄉這個地方,我們可以看到圖片中的這個吊橋,這個在過去是非常好的一個景點,新竹縣五峰鄉原本有4座景觀橋,他們都是跟溫泉有關係的,圖片中的這個吊橋是清泉一號吊橋,它已經4年了,但現在呈現出來的卻是這個樣子,而且是被封閉的。在臺灣有很多這樣的設施都需要我們中央去加強、去改善,遊客本來是要去看看這樣特殊的景點,但結果卻是看到這樣的場面,所以他們去過一趟之後就不會再去了。

另外,停車的問題現在也相當的嚴重,霧台谷川大橋是現在臺灣最高的橋,另外我們也可以看到山地門鄉一到假日就引吸很多的觀光客,包括我們去過的桃園市復興區,但是這些地方每到假日就沒有停車位,就會造成塞車,那邊的居民願意提供土地,但礙於很多法令的規定,沒有辦法可以做,這一點我們應該要想辦法來處理。

另外,有關廢棄物的問題,像昨天媒體新聞就登的那麼大,有一家廣告公司為了拍一個景點,就在大同鄉泰雅族生活的地區的溪畔撒了鹽,他們為了拍雪景所以撒了鹽,但結果卻沒有做後續的處理,這個溫泉是「芃芃溫泉」,那個字很像凡,所以大家都會讀錯,芃芃溫泉是用溫泉的流水聲來命名的,昨天這個事件造成很大的新聞,當地居民非常訝異,怎麼到現在大家對環境維護方面的觀念還這麼差!我們再來看看罰責,如果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處理,頂多罰個1,200元到6,000元!再者,水污染防治法也是罰3萬元到300萬元,或是以土壤污染相關法規處理,可以罰3萬元到30萬元,這麼多相關法律,最後到底會以什麼樣的法律處理,我想大家都會有疑問!觀光局針對這樣的問題,有什麼處理方式?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嚴正譴責這樣的行為,這對觀光發展是一個非常負面的行為,我們現在已經通令出去,把這家公司列為黑名單。

簡委員東明:單單列為黑名單,可能是不夠的。

周局長永暉:因為權責在地方政府,所以由宜蘭縣政府進行開罰。

簡委員東明:開罰根據的法條,我剛才大概唸了3種,假如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只能罰1,200元到6,000元,難怪他們會做這樣的事情,因為罰款不痛不癢啊!本席認為除了宣導之外,罰責方面可能要更慎重研究。

最後,有關民宿部分,原住民地區要談發展觀光,我們就不必談外國人,因為國外遊客到台灣來頂多一個禮拜,根本沒有時間到原住民地區旅遊,所以到原住民地區觀光的大概都是國內遊客,他們會在周休二日時到山上休閒,住一個晚上,但是遊客居住的問題,我們一再提起,希望觀光局加以處理,請問現在處理情形如何?

周局長永暉:因為相關單位有些意見,我們觀光局在開完會,溝通過後,會儘速報到交通部。

簡委員東明:要儘快啊!這個問題我們已經談了很久了。

周局長永暉:是。

簡委員東明:剛才陳雪生委員說罰責已經降低,其實是提高,沒有降低啊!像民宿部分,原來違反相關規定罰責是3萬元到15萬元,現在提高到6萬元到30萬元,是加一倍,並沒有降下來。非法旅館的部分則是由9萬元到45萬元,提高到18萬元到90萬元,數額都是提高的啊!我想這個問題如果不趕快處理,以民宿為例,罰責6萬元到30萬元,除了觀光客到原住民地區遊玩可能面臨沒有住宿的地方外,萬一違規處罰,民宿業者被罰一次大概就等於一年收入,這點,希望觀光局和部長可以持續關心。謝謝。

賀陳部長旦:謝謝委員關心,謝謝。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相信部長和局長這幾天應該聽到很多人對國民旅遊卡新制的反映,國民旅遊卡當初設置的本意,是為了促進地方觀光,提升台灣整體觀光產業,但是近幾年來,我們看到張政委的說明數據,只剩下44%是確實投入觀光產業,明顯已經悖離當初國旅卡設計的本意,因此,是有必要做一些調整。尤其因應目前台灣觀光產業面臨的困境和轉型挑戰,更需要做一些改革和調整,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看到的調整方案好像有很多問題,一方面公務人員好不容易可以休假去旅遊,我想應該是不會想再跟長官、同事一起搭遊覽車,試想,誰會想跟長官一起到瑞穗泡溫泉呢?對不對?你們不會想要一起去嘛!要去也是帶著自己的家人、情人或好朋友,不會是組團大家一起去,當然,這樣的設計也許可以嘉惠遊覽車業者,但是對於其他在整個觀光產業鏈中亟待協助與生存的業者,其實是沒有幫助的,包括我們有許許多多的特約商店、旅宿業者,包括旅館、飯店及各種特色民宿,本來都是國旅卡可以適用的範圍,現在變成要進入到這樣的觀光套裝行程,或者是你們推薦的所謂台灣觀巴行程,可是我們也了解,台灣觀巴行程大部分都是一日遊,就是一天來回,沒有住宿,譬如太魯閣一日遊,也沒有什麼消費,就是看個風景就回來了,我們的本意是要促進消費,挹注觀光產業,但是制度的設計卻不是這樣子。對於之前的作法,我們是需要改良,因為過去並沒有全部用在觀光產業,我們為什麼不能回到最早的初衷,就是只要到別的縣市就可以申請,尤其我們鼓勵非假日期間的消費,可以帶著自己的家人前往,只要有消費、住宿證明、憑證,就可以放寬補助的認定,不要讓它變相成為消費券或購物券。

我們希望達到的振興觀光產業目標,是全面的平衡,而不是只針對團體旅遊,因為台灣社會型態真的已經改變很多,大部分公務人員不會想再跟自己的同事出去旅遊,好不容易可以休假,就是儘量陪伴家人或是工作以外的朋友出遊,甚至是自己一個人自由行,這也很好啊!但是我們這個制度卻沒有辦法讓公務人員真正得到休息,真正能夠脫離原來工作場域的連結和壓力,好好投入台灣的觀光發展,振興觀光產業。

當然,我知道這個制度的設計,並不是只有觀光局跟交通部參與,這是跨部會的工作,可是我還是希望在還沒有實施之前,能針對地方民眾的反映,讓制度的改變真的可以達到振興觀光產業的目的,而且是全面性的,不是只針對遊覽車、導遊,當然,這些也很重要,遊覽車很重要,導遊工作也很重要,但是觀光產業不是只有這幾項,還有許多特約商店、旅宿業者、深度旅遊或自由行等,也都需要我們的關心。部長,是不是?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指教的完全正確,我們現在朝兩方面檢討,一方面是剛剛委員提到的,我們鼓勵在地做一些套裝行程,包括在地消費,不管是旅宿、特約商店,希望用電子化的數位票證跟數位化國民旅遊卡結合,讓這樣的套裝行程可以當成專案。我們願意在這部分和地方政府結合,把委員剛剛提到的國民旅遊卡消費擴充到這個部分來。

第二,我們想辦法在我們的觀巴網站上,把現在的台灣好行及其他的學生專案等加進來,讓遊客可以更自由選擇旅遊行程,以利用這些公共交通工具。

蕭委員美琴:部長的意思是願意擴大適用的對象?

賀陳部長旦:對!用專案來擴大這樣的方案。

蕭委員美琴:剛剛部長提到的套裝行程用意很好,可以做一些優質推薦行程,但是很多人還是希望有自由度,可以有搭配的空間……

賀陳部長旦:沒錯!沒錯!

蕭委員美琴:我希望不要排除這些自由的選項。另外,剛剛部長提到電子票券,像台灣好玩卡也是今天我們審查的觀光發展基金裡推廣的項目之一,台灣好玩卡適用對象是所有國民,不限公務人員,是不是也適用於外國人?

賀陳部長旦:是。

蕭委員美琴:台灣好玩卡也是一種創意,可以搭配各式各樣的方式,包括美食、住宿及各種門票等等的優惠方案,但是我注意到目前實施的地區,有中台灣、高高屏、宜蘭、台東,在整個東部地區就是跳過花蓮,所以我想了解的是,台灣好玩卡的設置機制是怎麼樣?是地方政府自行規劃,提出申請?還是觀光局主動輔導?為什麼有些地方有,有些地方沒有?

賀陳部長旦:這點,我請局長跟委員報告。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確實是這樣子,因為它是城市行銷,中間不應該有斷層,但是它是一年一年加上去的,明年(106年)我們希望台南和花蓮可以優先辦理,因為台南也沒有,可是高雄有。

蕭委員美琴:對!高高屏是一個區域,請問,這個機制是怎麼進行?是地方政府主動申請嗎?

周局長永暉:對!地方政府要提案。

蕭委員美琴:到目前為止,台南和花蓮都沒有提嗎?

周局長永暉:花蓮沒有提出來,但台南有提,我們會再鼓勵,因為時間還沒到。

蕭委員美琴:請你們積極鼓勵,如果花蓮沒有提,那就少了台灣好玩卡裡的許多優惠和整合方案。其實好玩卡也是一種電子票券,提供很多優惠,一般民眾要去觀光旅遊,絕對有購買好玩卡的誘因,這也是一種刺激消費的模式,而且我看它的選項很多,比國旅卡更有彈性,如果我們可以透過好玩卡提供更多相關的補助或優惠,甚至是行銷,相信一定能夠扮演正面的功能。我要求你們要積極鼓勵目前沒有提出申請的花蓮縣,畢竟是不該有這個缺口,花蓮縣是觀光大縣,觀光局應該鼓勵地方政府提出申請。

另外,你們一直強調國旅卡要用觀光局推薦的這些遊程,當然,台灣觀巴是有遊程,但其實還有其他的行程,像文化之旅部分,東部行程目前只有一個原住民文化之旅行程,全部都在台東縣境內,並沒有到花蓮,我希望這部分你們可以更積極一些。而且不只原住民族的文化,還有客家文化,以及早期日本移民的灣生歷史等重要景點,我曾多次提出要求,希望針對這些景點進行整體盤點,有需要再改善的部分,譬如廁所、設施破舊或需要外語導覽資訊等等,希望都能夠加以提升。未來你們在基金運用過程中,應該將這部分優先納入範疇。

提到語言的部分,其實我們有很多地方的景點缺乏外語資訊,一般地方政府基層公務人員,你要他們開發不同語言的APP數位資訊或是景點本身的介紹,可能跟他們原來的訓練和考試項目未必吻合,所以有可能要借重其他專業人力來協助,這部分我覺得還是需要中央挹注資源。

現在台東縣政府在花東基金中提出聘用外籍語言顧問,以協助地方政府有關語言資訊等多元工作,我覺得其他縣市應該也用得到,畢竟中央統籌各地資源,如果有些縣市做得好,中央應該鼓勵其他縣市併同提出和規劃,因為我們也希望觀光客源可以多元化,而我們提供的資訊就要充足,讓更多人了解當地特色。

現在政府要推動穆斯林友善觀光,但是我們有沒有阿拉伯文的APP,可以介紹各個景點相關資訊?我看你們的網站有西班牙文、法文等主流國際語言,因為現在是資訊爆炸的時代,資訊越便利,大家越accessible,可能來的意願也越高,所以包括觀光資訊的整合,各種旅宿、遊程等等資訊都應該納入系統,這有賴中央在資源、人力及專業上的協助,可以嗎?

賀陳部長旦:是,委員講的很正確,我們會請地方政府多多配合,朝這些建議改進。

蕭委員美琴:好,謝謝。

賀陳部長旦: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鴻鈞發言。

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次我看到一則報導,就是今年外國旅客來台突破1,000萬人次,比去年還要早9天,這個意思是指來台的外國旅客沒有比去年少,是不是?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是,沒有。

李委員鴻鈞:這就是簡單的邏輯,但是為什麼會有那麼多所謂的旅行社、巴士業者覺得他們經營不下去?如果旅客數並沒有減少,那麼問題究竟出在哪裡?

賀陳部長旦:根據我的了解,恐怕委員也很清楚,就是他們的客源、市場不同。過去有一些是接團客的,或是比較中南部的旅宿業者,現在因為團客改變了,所以他們那個地方的生意變差了,現在新增的國外其他客人,確實是比較多集中在北部活動,是有這樣的差別。

李委員鴻鈞:請問去年1,000萬旅客所造就、衍生出來的加成經濟,究竟有多少?今年我們一樣是超過1,000萬人次,這些人所造就出來的加成經濟,又是多少?這要以大數據方式來比對,如果有比較少,表示這1,000萬的數目有問題,如果所造成的消費經濟是一樣的,那就是均勻分配的問題,所以,我建議交通部及觀光局,針對今年所造成的經濟消費做個數據統計。

賀陳部長旦:好的,應該的。

李委員鴻鈞:至少我們可以用這樣的方式做出一個對比出來。另外,剛剛部長也提到,因為減少的客源是陸客,增加的是其他國家客人,所以受到衝擊的就是所謂低團費的部分,過去他們就是靠所謂的購買特產衍生的利益來cover旅行團費,現在才會產生問題,這是第一波衝擊,這種旅行團本來就畸型,就不對,之前我們為什麼要針對陸客團限制一定的團費,就是為了避免發生低價團情形,可是他們就是以變相方式出團,才造就出第一波衍生出來的衝擊。現在如果你們的對比數據沒有出來,那一樣是1,000萬人次,問題到底出在哪裡?我覺得我們可以藉由這個機會來導正我們台灣觀光旅遊的發展,我想這也不是壞事。

賀陳部長旦:是的,完全同意。最近我們的紓困方案,就有人質疑為什麼要給他們紓困?其實這個紓困方案最主要是要幫助他們轉型,不要再繼續仰賴一個不健康的市場。

李委員鴻鈞:可是現在你們紓困的方向也不對啊!因為你們是用國民旅遊卡,剛才蕭委員講的也有道理啊!

賀陳部長旦:國民旅遊卡是下一步,紓困方案是上次委員指教過的3億元的部分,這部分主要是幫助困難地區,也兼顧一部分業者的轉型。接著國民旅遊卡部分,則是廣泛讓更多人受惠,這才是長久之計。

李委員鴻鈞:我建議交通部及觀光局先把今年所產生的觀光效益跟去年做個比較,這個數字一出來,就有很多我們可以針對的方向來解決問題。好不好?

賀陳部長旦:是。

李委員鴻鈞:另外,今天審查的觀光發展基金,50%的收入來自機場服務費用,我記得好像是104年把機場費用從300元調到500元,是不是?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對。

李委員鴻鈞:300元調為500元,這是觀光發展基金最主要的收入來源之一,可是你們要去看一個問題,就是這500元究竟是便宜?還是貴?當然,跟國外比起來,我們算便宜,但是以另外一種思考邏輯來看,去年我國出國人數大概1,300萬人次,來台人數大概1,000萬人次,加起來是2,300萬,這些都是收費來源。另外,我們國家一些重要觀光風景區,應該考慮收費機制,雖然我們不是聯合國會員國,無法列入世界級自然文化遺產,但是我們很多風景區都有這樣的等級,譬如太魯閣,如果我們是聯合國會員國,太魯閣國家公園絕對是自然文化遺產,百分之百一定會,這就表示它是屬於國際級,那麼進到國家公園要不要收費?不用收費。本席之所以舉這個例子,是因為蘇花改準備要通車,將來蘇花改通車後,所有的車輛全部都會往花蓮擠,所謂使用者付費,那這個收費機制就非常合理,就好像收取汽燃費一樣。觀光本來就應該收費,國際上類似的觀光景點,本來就都要收費,收了錢就可以納入觀光發展基金,做為整個國家公園維護及建設基本設施的經費,這是非常合理的,我們並不是要全面性收費,而是幾個特殊景點收費是合理的,就像阿里山,陸客正多時,一天有1萬人以上到阿里山觀光,可是阿里山有沒有辦法負荷這麼多旅客?根本負荷不了,光停車場都負荷不了,更不要談所謂的飯店問題,所以這就是我們講的,第一,對於世界級的風景區要有一定程度的管控,這是保護,也是為了永續發展。第二,使用者付費,本來該付錢的,就要付錢,而且付錢進去參觀,也算是對這個自然文化遺產該有的基本責任,甚至針對國內、國外人士也可以做不同票價區隔,我覺得應該在這方面多加討論,研擬出一套方法,而不是說整個觀光發展基金全部都要靠機場服務費,我認為這部分是有調整空間。部長,你覺得怎麼樣?

賀陳部長旦:了解,了解。委員提的大方向完全正確,除了反映使用者付費外,也讓國外觀光客對於這樣的景點,可以期待有比較好的觀光品質。

李委員鴻鈞:沒錯。

賀陳部長旦:在量上面,還有整個服務都會比較好。我覺得應該是朝這個方向進行。

李委員鴻鈞:對,因為你們常常出國考察,你們可以去看,類似這種國際級的,只要是世界文化遺產,大部分進去都是要收費的。我們把它訂出不一樣的方向,區分為國人跟外國人,我覺得這是合理的。否則機場服務費繼續拉高,其實對百姓來講,也不一定好,因為更重要的是要吸引外國觀光客進來,這是各方面的配套,好不好?

賀陳部長旦:對,有些旅客也覺得他並不是在國內觀光,為什麼要付這些錢。

李委員鴻鈞:對。

賀陳部長旦:這個方向,我們來研究看看。

李委員鴻鈞:另外,這一次我們和部長去坐機場捷運,我也跟部長提到這也跟觀光有關。現在機場捷運畢竟是國家的門面,未來通車之後,比方每一站要停車時,分別用國語、台語、客語及英語四種語言廣播,我看如果是外國人,大概會覺得「霧煞煞」。你們要尊重各方面的語言,這當然是我們長期以來不斷強調的,但是今天並不是在抹滅任何一種語言或是不尊重任何一種語言,只是這一條捷運線畢竟是國際的門面,也不需要矯正到這個樣子,我覺得應該去檢討,其實單純就好,只要使用一個我們國家的基本語言,再加上英語,既單純又明瞭,因為畢竟未來利用這一條捷運的外國客會非常多。我們應該檢討這一條捷運,不需要再加上那麼多的語言,否則對一個外國人而言,等到他聽到英文,搞不好連英文都不知道是那個國家的語言了,因為連續有四種語言的廣播,好不好?

賀陳部長旦:我想這個部分至少讓國際旅客來台灣,他們旅行的環境是安靜一點的,否則可能一直都有重複的多語播報。

李委員鴻鈞:對。就讓它儘量單純化,別的我們就不講了,但是畢竟這一條捷運是比較特殊的,因為它的外國觀光客比較多。好不好?

賀陳部長旦:好,我們來努力看看。

李委員鴻鈞:好,謝謝部長。

賀陳部長旦:謝謝。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剛剛從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過來,今天是審查大學的校務基金,我遇到了清華大學賀陳弘校長,請問部長認識他嗎?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他是我弟弟。

鍾委員佳濱:在我們政壇跟學術界,類似這樣的兄弟檔也不多,在您之前的交通部長劉兆玄,在他擔任交通部長的時期,他的兄弟劉兆漢是中研院的副院長。劉院長有一個特殊的專長就是寫武俠小說,賀陳部長有無類似的專長?

賀陳部長旦:沒有,我沒有那個本事。

鍾委員佳濱:你有沒有看過武俠小說?

賀陳部長旦:還滿常看的。

鍾委員佳濱:有沒有練過功?

賀陳部長旦:沒有。

鍾委員佳濱:有沒有練過這個功「葵花寶典」?

賀陳部長旦:沒有。

鍾委員佳濱:你知道葵花寶典要怎麼練嗎?打開葵花寶典第一章,它就告訴你八個字「欲練神功,引刀自宮」,所以在武俠小說中,那些武功高手非常的猶豫,最後看到第一章,毫不猶豫,「喀嚓」一聲就開始練功。你知道後面的發展如何嗎?他們練到最後一章,書上這樣寫「若不自宮,也可練功」,所以是不是有點後悔?

我詢問部長一個邏輯,最近我三方兩次撈過界到交通委員會來,都是為了我的選區、我的故鄉屏東,一是爭取高鐵,二是爭取後年(2018年)的台灣燈會。我要請教周局長,有一種說法是「要辦燈會,先有高鐵」,周局長同意這樣的說法嗎?你的看法如何?你覺得這是必要條件嗎?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應該要先有大眾運輸、公共運輸。

鍾委員佳濱:我再請教部長,如果今天交通部及觀光局辦理台灣燈會,但是要辦燈會前必須先有高鐵,那麼台灣沒有高鐵的地方要怎麼辦?你的看法如何?要怎麼補救?還是沒有高鐵,也可辦燈會?

賀陳部長旦:我想剛才委員提到的葵花寶典已經告訴我們答案了,我們朝這個方向公平的評審。

鍾委員佳濱:好,但是我要告訴你,這個不是我的答案,我的答案是「屏東要辦燈會,也要高鐵」。如果因為沒有高鐵,我們的軌道運輸、大眾運輸在先天上吃了虧,以至於我們在爭取各種國內大型跟觀光資源有關的活動時,都無法爭取到的話,那麼這就叫做惡性循環。是不是如此?

賀陳部長旦:對。

鍾委員佳濱:我知道部長的立場是不要做過多不必要的建設,但是必要的建設還是要有,對不對?

賀陳部長旦:我們當然要……

鍾委員佳濱:我們是不是三番兩次表達屏東需要高鐵?

賀陳部長旦:地方上有這樣的期待,我們也正在評估,不過眼前如果是用高鐵來跟燈會連結,恐怕反而要讓屏東多等了,我想我們還是客觀來看……

鍾委員佳濱:沒有錯,我們不可能等到有高鐵才來辦燈會,我們現在克服萬難要解決大眾運輸的問題,透過我們的軌道,因為軌道並不是只有高鐵,屏東還有火車站,所以對於這一次爭取舉辦台灣燈會,我們還是覺得信心十足,但是在這個信心之外,我們要請你看一下,就在上星期,可能是聖誕節到了,我們的聖誕老公公陳添枝主委表示要打造全台的軌道,其中包括高鐵、台鐵、捷運和輕軌。部長是否同意全台軌道網的概念?

賀陳部長旦:以長期來講,把它當成一個整合的目標,我想應該要有這種規劃。

鍾委員佳濱:所以交通部看到國發會這樣講之後,目前交通部心中全台的軌道網是不是利用這四種軌道運輸來串聯?

賀陳部長旦:也不完全只有這四種,因為現在有很多雙模式的交通系統,也可能代表它可以既走公路又走鐵路。

鍾委員佳濱:很好!

賀陳部長旦:上回我們到屏東縣去向潘縣長說明,將來要在恆春發展觀光的話,它很可能就是既走鐵路又走公路這樣的系統,類似這樣的東西都變成複合式的作法。

鍾委員佳濱:沒有錯!國發會不是只提到全台軌道網,他們在11月時還提到台鐵的東港支線復駛。

接著我要請教周局長,周局長之前也管過台鐵,在局長還在任時,你知道台鐵目前有哪些支線有復駛的規劃嗎?

周局長永暉:應該是說它有6條行駛的支線,有1條不行駛的支線,那就是舊山線。

鍾委員佳濱:那東港線呢?

周局長永暉:就規劃的部分來講,確實有一個東港支線的規劃,現在是由鐵工局在做研究。

鍾委員佳濱:好。我請部長看一下簡報,這個圖很清楚,當談到全台軌道網時,台鐵的部分有從高雄火車站、到鳳山火車站、到屏東火車站,沿著南下到了鎮安線之後,它就折到枋寮。東港的支線當初就廢掉了,但是它的站以及空地都還在,所以對於國發會的計畫而言,從鎮安車站到東港,6.2公里是可行的。部長和局長有沒有要補充說明,這個是否可行?

賀陳部長旦:據我所知,現在已啟動可行性方面的規劃,我們也願意看到這條線,將來跟大鵬灣甚至於都可以做結合,我們樂於見到這樣的發展。

鍾委員佳濱:很好!剛才跟部長提到軌道網不是只有全台的軌道網,如果未來延伸到東港,它離捷運小港站只有十多公里,在這種情況之下,不論是用台鐵、輕軌還是高捷,把這個地方串起來,其實對整個高屏生活圈來說,它是非常完整的,在區域上,它就是一個軌道網。部長覺得這是否具有可行性?

賀陳部長旦:這就是我剛才提到,我們不排除用各種複合式的運輸來兼顧它的服務能量跟工程費用。我們來做研議。

鍾委員佳濱:我希望你們回去之後也研究一下,未來如果東港支線復駛,往東港、再往高雄小港這邊也列入考慮,因為我們看到林全院長說「確定台鐵恆春支線」,這在12月的時候也做了宣布。所以我最後建議及拜託交通部,是不是因應國發會的發言,對於全台鐵路網的相關規劃及南北的串通,東港支線的復駛能否不要僅止於東港,往高雄延伸的部分,請你們也併入考量,好不好?

賀陳部長旦:好的,我們來研究。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部長。

賀陳部長旦: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下午1時30分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為何部長下午沒出席?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部長早上有參加會議,下午另有行程。

孔委員文吉:但我覺得部長下午還是應該到場。

祁次長文中:如果部長時間……

孔委員文吉:有何重要行程?

主席:部長有向我請假,只是早上沒有宣布……

高委員金素梅:(在席位上)請說明,因為一整個早上都沒聽說部長要請假。

孔委員文吉:時間暫停。部長有何重要會議嗎?

高委員金素梅:(在席位上)我剛剛就在問這問題。我整天都盯著電視看,並未聽到主席准許或宣布部長請假。

主席:向各位委員說明,部長有向我請假,因為他必須處理春節疏運的人力調整,此外,台鐵、國道客運及中華郵政相關問題也要做處理,所以他向我請假,只是我未向各位宣布。

高委員金素梅:(在席位上)主席至少應詢問一下在場委員是否同意部長請假啊?而且我們並未聽到主席做此宣布或宣告。

主席:不好意思。其實依照立法院各委員會慣例,部長若要請假是向召委請假,若召委准假,並不需要詢問其他委員意見。但在過程中我未能公開宣布,在此向各位致歉。現在繼續詢答。

孔委員文吉:謝謝主席說明。請問次長負責哪方面政務?

祁次長文中:公路與觀光。

孔委員文吉:既然次長負責觀光,那我想請問次長,上星期五三讀通過發展觀光條例,當中第三十八條與原住民族地區相關,我想觀光局長在場,應該會比較清楚這件事,可否請你說明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上一次是交通委員會……

孔委員文吉:已經三讀通過了。

周局長永暉:我們希望加強機場服務及相關設施……

孔委員文吉:不是機場服務……

周局長永暉:就是保育費部分。

孔委員文吉:跟原住民地區有關的,也就是對於觀光地區、風景特定區、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在原住民地區內的,酌收觀光保育費,含垃圾處理費……

周局長永暉:對,當初委員也在場。

孔委員文吉:這條已經三讀通過,實在滿快的。我認為觀光局必須就此提出說明與報告,特別是原住民地區的觀光區要怎麼樣推行?是不是應該與原民會訂定觀光保育費?

周局長永暉:是……

孔委員文吉:是「應該」,而不是「得」。

周局長永暉:三讀通過後,我們馬上會做……

孔委員文吉:是該馬上做,因為有很多觀光客到原住民地區內的觀光區或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遊玩,如精英溫泉、廬山溫泉之類的,他們什麼都沒留下,只留下垃圾,造成當地民怨,我們也什麼費用都沒收,故而本席才會提出修正案。次長管觀光及公路業務,請問現在交通部有幾個風景區管理處?今天都在場嗎?

祁次長文中:有13個風管處,今天都在場。

孔委員文吉:你認為這幾個風管處的表現如何?是否振興了當地的觀光產業?

祁次長文中:風管處要表現得好,就必須與地方政府合作,再交由民眾評分,以交通部來說,我們認為他們都很努力在做事。

孔委員文吉:你有做過評鑑嗎?有無這方面數據?

周局長永暉:今年度多了一項神秘客訪查,相關資料仍在彙整中。

孔委員文吉:既然今天各風管處處長都來了,而觀光局周局長也上任一段時間了,你認為這13個風景區管理處哪個表現得比較好?哪方面讓你印象比較深刻?

周局長永暉:13位處長都有為有守,且13位處長所處環境不盡相同,誠然,有幾位處長在與地方特色結合上比較有績效,如歡迎來做部落客由阿里山管理處主辦,我覺得這次較之過去而言,確實有顯著進步。

孔委員文吉:哪一個風景區管理處需要加強?

周局長永暉:13個處都有需要努力的空間,尤其明年對國內旅遊來說非常重要,有待13個管理處帶上來,我們也希望他們能在這方面著力。

孔委員文吉:我就此提出我個人的看法。首先,我非常肯定梨山的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自921大地震,中橫公路不通,梨山賓館就陷入停擺,但前幾年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把梨山賓館活化、利用、委外後,做得相當不錯,問題是,交通不行!像中橫公路往宜蘭的台7甲線目前還是只能容許中巴,大巴依舊不行,且武陵農場再進去就不行了。

周局長永暉:現在有幸福巴士。

孔委員文吉:其次,我要肯定的是花東縱管處,像延平鄉布農族紅葉溫泉以前非常繁榮,現在卻幾乎被土石所淹沒,所以我希望次長能支持花東縱管處轄下紅葉溫泉未來的整體規劃計畫。第三個是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他們辦了幾個活動,我也參加過他們所辦的神木下婚禮,此外,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也做得還可以。現在我要特別提提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請問次長是否去過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祁次長文中:去過。

孔委員文吉:那地方的廁所就蓋在茂林鄉入口處,且其旅客服務中心只容得下兩部轎車!為何一個風景區管理處只有兩個停車格,只容得下兩部轎車?

周局長永暉:簡處長有向我報告過這件事,我們去看過也認為確實可以做一些改善。

孔委員文吉:茂林風景區管理處竟然把廁所蓋在茂林鄉的入口處,根本就是在羞辱茂林的魯凱族原住民!你有沒有看過那個廁所?

周局長永暉:我去看過了,請委員不要這樣想。

孔委員文吉:廁所蓋在正門耶!

周局長永暉:我們已經提計畫來改善了。但因尚未成案,所以希望106年度的預算通過的話……

孔委員文吉:我拜託你們拿一點資源給茂林風景區管理處,不要把廁所蓋在茂林鄉的正門口,這件事已經好幾年了。處長說觀光局沒給資源,他資源不夠,所以我特別在此提出來,請局長重視。

周局長永暉:會,大家都很賣力在處理。

孔委員文吉:你們把廁所蓋在鄉的入口,這又是把我們原住民放在哪裡?

周局長永暉:競圖時還請委員來指導,謝謝。

主席:請王委員惠美發言。

王委員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次長在公務體系多久了?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今年是第35年。

王委員惠美:你應該有國民旅遊卡吧?

祁次長文中:有。

王委員惠美:你認為國民旅遊卡有無存在必要?

祁次長文中:國民旅遊卡原本是從公務員不休假獎金而來的,只是發放方式改以國民旅遊卡,希望……

王委員惠美:對,原本該給錢,只是政府沒錢,對不對?

祁次長文中:不是,政府還是給錢,只是希望能藉此刺激國內旅遊,帶來產業發展。

王委員惠美:原本也可以不要發國旅卡,就給錢就啊?

祁次長文中:原來是給錢……

王委員惠美:給錢的話可能要花更多錢,14天才給一萬六,高階一點的公務員不只這點價值吧?後來改成國民旅遊卡,但對我們的國內旅遊是否真有幫助?為什麼現在被污名化成國民旅遊卡只是拿來買東西,沒用在旅遊上?怎麼被政府講成這樣?需要這樣修理公務員嗎?你們與業者擬出的配套方法,叫公務員一定要跟團,請問你們有沒有看看這些旅行團推出的旅遊路線好不好?會不會太貴?

祁次長文中:這些都是我們要持續努力的。

王委員惠美:說是持續努力,可是明年1月1日就要上路,怎麼辦?現在基層公務員都忿忿不平,你知道嗎?你們先是鬥退休的公務員,現在居然連在職的公務員也鬥?這有道理嗎?

祁次長文中:這大致有三種方式,其中第三種方式是參加台灣觀光巴士、台灣好行,所以公務員還是有選擇的。

王委員惠美:你們沒辦法讓陸客來,沒業績,只好動員公務員,好像公務員全是笨蛋,任憑你們說東就往東,說西就往西,毫無反擊能力嗎?請問你們擬出來的品質好嗎?你知道大陸客在台灣吃什麼嗎?那是一般公務員會去吃的嗎?

祁次長文中:經過這段期間的盤點,我們希望能輔導業者,把兩岸旅遊,特別是國內旅遊優質化,同時改善以前的缺點,好吸引國內旅客,包括我在內的公務員。

王委員惠美:公務員也很會玩啊!我認為你們應該鼓勵業者優質化,好吸引這批優質客人才對!怎麼會鼓勵公務員走陸客團路線呢?這不就是挖東牆補西牆嗎?三億花完了嗎?

祁次長文中:到明年中旬就差不多了。

王委員惠美:到底花完了沒?有的說花完了,有的說還沒?

祁次長文中:目前還有。

王委員惠美:天底下有這麼好的事?叫你去玩,每輛車補助5,000元,這樣還用不完?還會剩?奇怪了!

祁次長文中:補助這筆經費的用意在於,在觀光淡季舒緩觀光產業的……

王委員惠美:所以這項政策是有問題的!明明就補助人去玩,結果竟還沒人想去?連三億元都還沒花完?這不是一、兩個月就可以花掉的嗎?

祁次長文中:我們希望能用一段時間來彌補這段困境……

王委員惠美:是不好申請嗎?還是有其他問題?你們推出計畫後,總該有檢討吧?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有,我們每週做檢討。其實我們的計畫本來就是六個月,現在可以提前兩個月完成,至少在這個禮拜底可以達到百分之九十幾。

王委員惠美:所以三億元還沒花完?

周局長永暉:對,大概元月第一週……

王委員惠美:還有沒有下個三億元?效果好不好?

周局長永暉:確實有看到成效,像受影響的九個縣市就占了80%,另外20%是……

王委員惠美:也就是逼著人家走過去大陸客常去的縣市才給補助?

周局長永暉:不會,旅行社有……

王委員惠美:這還是無法解決國內觀光業的主要問題,充其量只是讓業者可以渡過寒冬,稍微能喘息罷了!

周局長永暉:所以就是要轉型。

王委員惠美:其實這些旅行業要的不是錢,而是客源,請問你們在突破客源方面做得如何?現在大陸客不來了,但有幾個國家的觀光客卻稍微多了點,又相對衍生出導遊人數不足的問題!

周局長永暉:就是東南亞這部分。

王委員惠美:政府一直喊南向南向,但顯然東南亞語系的導遊人數不夠,只好用英文充數,請問這要怎麼處理?

周局長永暉:以策略來說,東南亞與東北亞算是最重要的,至於陸客,我們則希望能平穩持續發展,此外還有歐美……

王委員惠美:東南亞導遊問題怎麼解決?你們一直說南向啊!所以自然有很多東南亞語系的人來啊,但臺灣又沒有懂東南亞語言的導遊,請問這要怎麼解決?

周局長永暉:有兩部分,一個是設置導遊助理,如在地新住民……

王委員惠美:開始做了沒?

周局長永暉:開始做了。

王委員惠美:這批人要多久才可以cover住數量?

周局長永暉:這三個月已經培訓120人了。

王委員惠美:120個?你可能要多準備一些,因為你們吹牛說可以補上陸客的缺啊!況且語言真的很重要。我希望你們能針對各地方特色與差異性進行輔導,請問你可以分辨這是哪一條老街嗎?又可以分辨出哪個夜市的特色在哪裡嗎?這就是當前臺灣的觀光困境,沒有差異性。既然沒有差異性,請問誰來?這問題你們要儘快補強,好不好?

周局長永暉:好,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永明發言。

徐委員永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一件事要請教次長。上星期部長、張景森政委與臺中市交通局談到臺中山手線的事,請問次長是否知道這件事?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林司長可能比較清楚,我請林司長來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林司長說明。

林司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參與那場會議,但大概瞭解,當天是雙方就這件事的再次討論。

徐委員永明:對於山手線的看法是否有進展?

林司長繼國:交通部是優先把目前海線尚未雙軌化的路段雙軌化,讓海線到山線、高鐵站的往來更方便。

徐委員永明:因為張景森有參與,而對於張景森的一些概念,我原本是想請教部長的,可惜部長下午請假,不過本週四應該可以見到部長。張政委提到,希望山手線不只以臺中為主,而是擴大到整個區域發展,把彰化、苗栗也放進來,但交通部或許認為這有效益問題。也就是說,這不只是臺中內部的規劃發展而已,而是整個的大區域,這個在部裡面還沒有提到嗎?部長有提到嗎?

祁次長文中:未來在軌道建設方面會有整體計畫,當然也會分短、中、長期。剛剛委員所關心的中部地區,依照優先順序,先處理的可能是海線的成功、追分這一段的雙軌化,山手線其實也在規劃範圍內,未來交通部在建設經費的分配上,軌道部分的分量可能會越來越重。

徐委員永明:我查了一下資料,現在鐵路局有個狀況,大部分已經開始的路線是短程的、區間的,可是比較大的收入還是來自於長程。我的意思是,對於山手線,不要只把它看成是臺中的交通建設,而是要當成整個大中部彼此之間的交通聯繫,是跨縣市的,而不是只以臺中為單位來衡量,我想這樣看法就可能會不同。很可惜你們二位之前並沒有參與,我也想知道禮拜四討論的想法有沒有在部裡面擴散,到時你們的看法可能會比較不同。次長,我在這裡要先提出來的是,山手線不要只看成是臺中或個別縣市的交通建設,就像他們所提出來的,希望以交通來帶動區域的發展,此時交通部扮演的角色更為重要,不是只與地方政府之間配不配合的問題,而是交通部怎麼看待西部的運輸發展與城鄉發展,禮拜四的會議,國發會也有派人參與。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有關國旅卡的問題,現在國旅卡引起了很大的爭議,但是在今年4月,前任部長的任內,當時對國旅卡適用範圍太過浮濫一事也曾經提出來討論過,因為之前是包括女性用品、髮型、童裝、手機包膜等消費都納入,交通部在今年4月曾表示將於1個月內檢討,並說正在推動台灣好玩卡來整合吃喝玩樂,也就是不只是購物而已,因為當時是覺得似乎有點名不符實了,只是在擴大內需,讓大家不領錢,而是用卡去購物,擴大內需是當時的概念,但是現在好像並沒有從這方面著手,反而是在處理公務員能使用的範圍,這樣會不會有點柿子挑軟的吃?

祁次長文中:國旅卡是從不休假獎金來的,是希望公務員真的休假去旅遊、去休閒……

徐委員永明:但是特約商店提供很多誘因……

祁次長文中:至於選擇哪些商店,其實行政院相關團隊有去協商過,剛剛委員提到的這些可能是經濟部重點輔導的所謂MIT商店,經過一個程序……

徐委員永明:對啊,我的意思是你們提供了這些選項,他們當然就會選擇去做頭髮、買東西、買腳踏車給小朋友,而不是去旅遊,你懂我的意思嗎?

祁次長文中:是。

徐委員永明:是你們提供了他們這些選項,如果你們不好好去檢討這些特約商店,而是要求公務員這1萬6,000元中的8,000元只能去買這些東西,一方面也是讓他們的行為合理化了,你們要處理的不應該是這些特約商店嗎?4月的時候是這樣講的,但是現在的政策好像不是朝這個方向,反而是處理公務員可以使用的範圍。

祁次長文中:其實我們持續都有在滾動檢討,這次推出的方案是希望大家能夠把……

徐委員永明:次長,那個質詢是在4月,當時說要在1個月內進行檢討,現在已經快過年了!你要去規範公務員使用的範圍與方法,到底有沒有sense?你們本來就說這些東西他們都可以去買,他們會認為做這樣的事情是合理的,結果他們去購買後又被罵,你們一方面讓他們去做這些事情,一方面又譴責他們,現在又要規範他們、限制他們。對於這個部分,我覺得政府部門還是要負起責任。

祁次長文中:是。

徐委員永明:次長,因為本席發言時間有限,我要給你看一個資料,你們的國旅卡套裝行程有個左營蓮池潭半日遊,費用是900元,召委對此應該很關心,因為這與高雄有關。這個900元的費用並不是從台北到高雄蓮池潭遊玩半日,因為集合地點在左營高鐵站或高雄火車站、高雄國際機場,既然我已經自費花錢到高雄了,為何還要參加這種900元的半日遊行程?何況他們只提供了車資、礦泉水、保險等。次長,你們提供這些選擇時有沒有思考過誘因?有沒有make sense?

祁次長文中:這些旅遊民眾也可以自己去,但是我們希望包裝行程的品質更好、更有內涵。

徐委員永明:我只是要提醒你們,不要提出一些他們不想去、一點誘因也沒有的行程,卻又規定他們一定要去,這樣的衝突會很大,也會讓人家覺得你們是找公務員開刀而已!謝謝。

祁次長文中:謝謝委員。

主席: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幾年來,政府一直在對整個交通運輸進行改進,包括東部鐵軌部分,也包括車站本身,最近是以東線為主,例如台東車站、關山車站、池上車站都將陸續完工,有一部分是觀光局周局長在鐵工局局長任內所推行的。

螢幕上這張照片是即將要啟用的池上車站,電塔部分已經要更改了,這個設計本身是有穀倉的意象,整體來說是一個好的建築物,不過在橫向聯繫部分,鐵路局因為要做個通訊鐵塔,結果在最重要、最漂亮的地方擺上了鐵塔,因為地方民意的反彈非常大,經本席向鐵路局、鐵工局反映後,這個鐵塔即將要遷移了。我們非常期待將來池上車站的啟用,車站不只是讓旅客上下車的地方,相信它也能提供非常具有地方特色的空間。

本席今天要與次長研究討論的是,政府希望進行有意義的建設來擴大內需,以建設來帶動擴大內需的情況有二種,第一種是投資的本身,例如工程本身就能擴大內需,因為工程能讓廠商有工作,讓參與其中的員工與協力廠商都有工作。第二,將來這個公共建設投資完工之後,對於政府本身或民間都有可能帶來收入,這就是好的公共建設的內需投資,就像我們剛剛所看到的池上火車站,政府花了1.5億元上下的經費來完成這個代表池上米、池上穀倉意象的新車站。

有關車站運輸的改善,目前都集中於東線,也陸陸續續完工了。接下來螢幕上這張是知本車站的照片,坦白講,這個車站就是採用鐵路局制式的站體,我是後來才發現鐵路局在蓋車站時,如果沒有特別要求,他們就會採取標準範例,每個車站的站體都差不多,只是放大或縮小而已,知本車站前面的這個走廊是民國92年、93年由台東縣政府自己花錢蓋的。知本火車站是個重要的車站,鐵路電氣化的北迴線已經可以從這裡發車了,有非常多的遊客會在知本上下車,但是這個車站並沒有彰顯出地方太大的特色,不像池上火車站,讓人一到池上火車站就知道是到了池上米的故鄉、稻米的故鄉,知本非常有名的是溫泉,不過這個車站顯然沒有辦法彰顯出這個特色。次長,你有沒有在知本火車站上下車過?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有。

劉委員櫂豪:大家行動都還順暢,所以可能沒有什麼感覺,但是知本火車站並沒有無障礙設施,所以辛苦的老人家或坐輪椅的朋友要上下這個火車站是有相當大的困難,不要說外面,裡面也有很大的困難。

接下來這張是大武車站的照片,原本在興建時,我們預期大武車站會是個上下車比較頻繁的車站,不過目前的使用量還不大。大武車站是台東最南端的車站,進入台東還有個小車站,不過火車並不停靠,所以大武火車站可說是進入台東第一個到達的火車站。誠如方才本席所說,這個車站的站體就是鐵路局興建的制式車站,我們之前做了非常多的事情,我們也預期成果是非常正面的,所以接下來本席想要要求交通部結合鐵工局、觀光局去做好的內需投資,包括我提到的知本火車站、太麻里、金崙、大武等,還有多良火車站,不過多良不需要做太多的措施,那裡雖然不停靠火車,但是可以看海,所以那裡可能稍許加一些公共設施就可以了,因為天然美景就是多良車站的最大利基點。次長,對於這部分,你可以回應一下嗎?

祁次長文中:剛剛委員指教的都非常正確,鐵路車站新蓋當然要與當地景觀與文化能夠結合與融入,車站出來稱之為Station City,必須能改變當地消費行為,刺激當地產業發展。剛剛委員有提到,車站也要能夠符合所謂無障礙設計,這些都是要努力的方向,現在還有一些做得還不夠的地方,我們會與鐵路局……

劉委員櫂豪:不是做得還不夠,除了我提到的知本火車站、大武火車站之外,還有太麻里火車站,這幾個火車站的無障礙設施是非常的不足,有些是根本缺乏的。像知本火車站需要上下樓梯才能到達月台,我很納悶也很不捨這些行動不方便的老人家或肢體障礙的朋友們,我們認為很平常的上下樓梯,對他們來說卻是非常大的負擔。

祁次長文中:這些應該要去處理,剛剛周局長也跟我說,在南迴計畫中,委員提到的這幾個都會放進去。

劉委員櫂豪:周局長有很長時間是在鐵路局服務,他說的可能是南迴鐵路電氣化的整體建設,這個業務局長應該也很熟吧!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對,我覺得委員提到的沒有錯,我們一直希望這幾個車站能做一下拉皮,但是因為一直沒有相關計畫,但是知本是可以的……

劉委員櫂豪:鐵路電氣化整體工程完工可能還需要……

周局長永暉:是要比較久一點。

劉委員櫂豪:我估計總要5年上下的時間。

周局長永暉:不過對於知本車站,今天副處長在場,我有提到在出站後右手邊有很多是可以改善的,至於左手邊,我們有個計畫……

劉委員櫂豪:你現在說的是觀光局的部分嗎?

周局長永暉:不是,我是說臺鐵的部分,臺鐵如果沒有做,我們來幫忙一下。

劉委員櫂豪:次長,……

祁次長文中:對於這幾個車站,我會請鐵路局把整個計畫向委員……

劉委員櫂豪:有些需要去整體考量,如果可以一次解決,就像東線部分的池上、關山、台東等,花比較多的錢能一次到位解決,當然是最好,但是如果沒有辦法一次到位,我認為像知本火車站並不大,這個就應該結合鐵路局、觀光局或是社區周邊綠美化來添加一些簡單、必要的好設施,這樣對於環境就能有非常大的改善。

祁次長文中:我請鐵路局及觀光局提出一些想法,請委員指教。在這個車站經常看到的是很多旅客都跑到外面來了,上廁所還要經過很長的迴廊,確實有一些改善空間,我們會請鐵路局提出想法,請觀光局提出意見,再請委員來指導。

劉委員櫂豪:次長,對整體部分來說,現在行政院是希望能夠擴大內需,創造臺灣的經濟產值,但本席向來反對為了擴大內需而做很多將來可能形成蚊子館或不切實際、大而無當的硬體設施。但是以車站來說,第一,鐵路是不會退流行的,第二,除了公路之外,南迴鐵路是沒有被取代性,所以車站本身可以當成永久、持續被經營與使用的空間場所……

祁次長文中:是,我們來整體規劃。

劉委員櫂豪:簡單來說,本席認為針對南線車站,應該再啟動類似東線鐵路與北迴鐵路一樣的整體計畫,做出好的政府投資,好不好?

祁次長文中:是。

劉委員櫂豪:好,謝謝。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不在場)江委員不在場。

請高委員金素梅發言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當然知道部長請假的同意與否是召委可以自行決定的,但我建議召委應該要宣布,畢竟今天每位委員都準備了很多問題想要詢問部長,有很多政策都是部長決定的,很多會議也是部長交代的,我們準備了非常多資料想要請教部長,希望部長能夠予以回答,但是部長下午卻要回去批公文。今天早上雖然本席不在會場,但是我觀看了整個交通委員會的質詢,我有非常多的事情需要部長親自回答,不過召委已經同意部長下午的請假了,我希望召委以後還是要先說明,好嗎?

主席:好,我也會建議各委員會有一致標準。

高委員金素梅:事實上,各個委員會都有,通常在一開會時,召委就會告知大家部長當天是否會請假,並詢問在場委員的意見,如果大家沒有意見,就會讓部長到時間可以先離席,之前我曾經擔任過內政委員會的召委,我希望大家能夠彼此尊重,讓會議能夠進行得更順暢。謝謝。

主席:好,收到。

高委員金素梅:今天本來是要就11月17日在這裡質詢部長的相關問題進行後續追蹤,看看他有沒有把我的質詢放在心裡,回去後有沒有真正想要瞭解原住民的觀光問題,雖然部長下午請假不在,但我希望部長能找時間親自到我辦公室針對我今天提出的質詢做個說明,請次長回去後把我的訊息轉達給部長。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是,我會轉達。

高委員金素梅:謝謝。

次長,原鄉位於原住民有關的風景區有幾個,您知道嗎?從上到下沒有一個人能夠清楚的知道這件事情,這代表我們的行政官員根本一點都不關心原住民!

祁次長文中:其實最近一個月我們已經去過4個原民區了。

高委員金素梅:有7個啦!次長知道我手上拿的這份資料是什麼嗎?

祁次長文忠:我看不是很清楚。

高委員金素梅:這個資料是國家風景區及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下放地方政府第二次研商會議,開會時間是105年9月21日,這是部長指示的,他說國家風景區要下放地方政府,我請次長幫部長回答一下,這樣做的優點的是什麼?對地方的幫助又是什麼?既然這是部長的政策,你幫他回答。

祁次長文中:部長一直強調在地化才是國際化,所以地方、原鄉的發展與文化的保存當然要一定程度與地方或原鄉充分合作,他們可以處理的,我們站在協助、輔導的立場就可以,不見得要主政。

高委員金素梅:你認為下放地方政府的優點就是這個嗎?

祁次長文中:我們認為給他們適當的尊重,我們也會持續協助他們。

高委員金素梅:國家風景區下放地方,地方政府要處理什麼問題?次長知道嗎?

祁次長文中:請委員指教。

高委員金素梅:很顯然,雖然這是政策,但你們根本不知道會面對什麼問題,比如預算、員額、財產,交通部有跟主計總處談過了?有跟人事總處溝通過了嗎?有跟財政部溝通過了嗎?我現在所提的只是最簡單的問題,如果連這麼簡單的問題,部長只是交代下面的人,要求要趕快做好這件事情,很顯然的,我要告訴部長和次長,你們錯了,錯的離譜!觀光局有13個國家風景區,有7個跟原住民族有關係,次長知道原基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是什麼嗎?本席現在把條文內容放映出來,請次長大聲唸出來。

祁次長文中:第二十二條 政府於原住民族地區劃設國家公園、國家級風景特定區、林業區、生態保育區、遊樂區及其他資源治理機關時,應徵得當地原住民族同意,並與原住民族建立共同管理機制;其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

高委員金素梅:次長,我本來是要詢問部長的,部長指示觀光局評估國家風景區下放地方政府,這需不需要徵詢原住民同意?如果交通部真的不要這些風景區,那麼跟原住民相關的風景區也應該要移撥給原民會啊,怎麼會是下放給地方政府呢?

祁次長文中:我想這個下放的過程,如條文所寫是會經過徵詢的……

高委員金素梅:我請問次長,你們開了這兩次會議,你們邀請原民會了嗎?你們跟原住民部落徵詢過意見了嗎?

祁次長文中:請局長說明一下。

高委員金素梅:不用他說明!次長,請你回答。我非常的氣憤,氣憤的原因是一個政策居然是這麼樣的模模糊糊,搞不清楚狀況,把底下的技術官僚搞得一塌糊塗!次長知道本席為什麼反對嗎?第一,你們根本不尊重原住民族,你們有嚴重的程序瑕疵;第二,風景區下放之後將成為無頭蒼蠅,無法落實區域觀光資源的統籌分配和整合行銷;第三,對於財政困難的縣市,資源下放以後,預算會被稀釋掉,像教育部就是同樣的問題;第四,地方政府有選票的考量,國家風景區絕大部分都位於人口稀少的鄉鎮,當地方政府統籌運用預算以後,資源就會嚴重的失衡。次長,本席不是部長,我只是一個立法委員,這些是我看到的問題,你們開了兩次會議居然沒有把這些東西考量進去,難怪剛才所有委員的質詢,我發現部長都一直在點頭,一直認同,表示你們不專業,既然不專業,麻煩一下,多問專業的技術官僚,不要把這些人搞得模模糊糊,累得一塌糊塗,然後就把這個政策否決掉了,不要這樣做,現在大家很忙碌啊,大家要拚觀光啊!

另外,本席要告訴次長,你們完全曲解了總統關於所謂落實區域觀光資源的統籌分配和整合行銷的指示,我清楚知道部長為什麼要開這個會,因為蔡總統在選舉時有講這個重點,但是我必須要說,你們今天做這件事情,打臉了蔡總統,總統在8月1日向原住民道歉,她說要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歷史高度,部落裡面都說,總統道歉是假的啦!因為我們連原基法第二十二條都沒有規範,你們都沒有去做,道歉?道什麼歉呢?

最後,本席舉幾個例子。第一張是東海岸的照片,次長覺得這張照片有什麼問題?這是用水泥油漆的阿美族。我們再看另外兩張照片,這是東管處和部落合作執行的傳統涼亭,以及部落藝術家跟地景結合的裝置藝術。這三張照片放在一起,局長和次長會選擇哪一個?所以,你們清楚知道地方政府的問題了嗎?所以,你們急著要落實總統的指示,應該要做的是要讓觀光局的管理處用國家級觀光的高度,帶領地方政府共同推動,而不是搞所謂的下放分散資源。身為交通部的次長,您要做的是跟行政院爭取更多的預算,去整合地方政府,而不是要提出所謂割地賠款的政策。本席還聽說,今年評比最好的參山管理處是要被優先下放的,局長,是這樣嗎?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絕對沒有這件事。

高委員金素梅:好,最好是沒有,如果有的話,我跟南庄的所有賽夏族同胞,我們絕對反彈。本席也做了一個主決議,希望交通部趕快收回這個政策方向,我也請交通委員會的同仁支持本席提出的主決議,就是請交通部趕快收回把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下放地方政府的政策,否則本席絕對會杯葛你們的預算。

另外,我剛才聽到委員同仁說,101大樓要多放一點煙火,跨年排碳量約3.4座大安森林公園年吸碳量,這是我們在2013年做的一些規範,次長知道嗎?國外對於慶典施放煙火的檢討聲是越來越多了,並且試著用LED燈或是其他環保方式來取代煙火,國際上一流的城市在跨年時,除了歡樂氣氛之外,也開始注意跨年晚會對環境所帶來的衝擊。我們看幾張照片,人家已經進步到用LED或是用手機,還有其他國家,像新北市也做了,東京也做了,還有屏東大家最喜歡的教堂;雪梨也做了,台東也做了,香港也做了。我很遺憾,台灣的環保意識這麼差,我都說我們的政府真的是腦殘、人格分裂啊,一方面說我們要環保、要減少排碳量,一方面又要要求多編預算去放煙火,我只能說台灣要做一流的國家,人家都已經在做這樣的事情了,不要再去破壞環境了,次長,可以嗎?

祁次長文中:保護地球是所有地球公民的共同責任。

高委員金素梅:對,所以當有委員在這邊質詢時,不要亂講話,委員請你們多編預算,讓101多放點煙火,你們部長剛才居然答應會,對此我搖頭啊!次長,你回去後請你們部長到我辦公室親自向我做報告,可以嗎?

祁次長文中:我會轉告。

高委員金素梅: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請林委員靜儀發言。

林委員靜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首先要跟次長討論的是南投縣集集鎮中集路道路延長工程的問題,次長應該很清楚,國家現在正在拼觀光,而集集小火車就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光景點,但是觀光客一多,交通上當然就會出現問題需要處理,本席剛才說的是中集路延長與名水路二段銜接的工程,因為這個路段常常塞車,尤其是週末,所以希望能在銜接後舒緩當地的交通,問題在於該條道路延長後會與目前的鐵道交叉,我們就這個問題與交通部和台鐵討論時,被告知國家的基本態度是無論如何不再增設平交道,請問這已經定案或有這樣的定論嗎?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平交道的安全風險比較高,所以原則上儘量考慮採立體交叉方式,以免因平面交叉出現事故再改為立體交叉的情況,也就是一步到位。

林委員靜儀:原則上雖是這樣,但你們總有做過無法立體化時該如何處理的考量吧!根據規定,這個地方如果要做立體交叉,前後需有150公尺以上的引道,該條道路往南延長之處原本是稻田,比較沒有影響,但是往北的150公尺卻需跨越集集街和中集路口,中集路路寬14公尺,根據內政部營建署估算,要做立體交叉的話,引道斷面面寬需有10公尺,這樣一來,兩邊各只剩下2公尺而已。請次長看一下螢幕上這張照片,分別停著兩輛車的地方就是集集街和中集路口的兩端,如果依照規定引道需寬10公尺、長150公尺的話,則這兩條路就有長達150公尺距離的兩側都只有2公尺寬,請問這樣的寬度,救護車或消防車進得去嗎?

祁次長文中:需小型救護車才可以。

林委員靜儀:消防車呢?

祁次長文中:委員關心是這樣的道路條件若要做立體交叉工程,會不會導致橋外側車道寬度不足,影響了當地居民的進出和救難空間,……

林委員靜儀:重點是救難和安全,因為往前延伸150公尺民宅兩側的車道寬度都只剩下2公尺,這個案子其實已經處理了很久,鄉公所將案子提報給交通部,交通部則將該案交給台鐵局處理,我們尊重專業,但台鐵局在11月14日給貴部的公文寫的是他們在評估之後,即使這個延伸的斷面採最小的規定,依然不符合內政部於104年頒佈的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的規定,屆時會有問題,所以他們的認定是平交道可能是比較好的方案。交通部11月23日的公文則是說基於不再增設平交道,所以請他們往不設平交道的方向處理,請問這樣要如何處理?兩邊都只剩2公尺,一旦民宅發生火災怎麼辦?就讓他們燒嗎?

祁次長文中:我想處理事情不應該這樣子,還是應該要找出solution,現在若要公路立體交叉,引道在斷面設計上會影響救難空間,所以要採平面交叉,而平面交叉又有所謂的原則上不同意的問題,所以問題還是懸在那裡,因此,我們會請鐵路局跟地方政府、營建署再來會商。

林委員靜儀:現在問題還是在交通部,台鐵說平交道的部分他們比較可以處理,但引道的部分就沒有辦法處理,而且這是你們打回票的,所以我才問你的想法是什麼。

祁次長文中:現在大家都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場,則這個問題就會無解,這是不應該的,所以我們會想辦法找出解法。

林委員靜儀:現在都等著你們做出決定,因為你們不決定,這條路就根本開不了,地方就會卡住了。

祁次長文中:了解,我回去後會請他們檢討,無論如何,一定要找到一個solution是大家可接受的。

林委員靜儀:我可以理解交通部、台鐵局都不希望平交道有安全的疑慮,據了解,集集線從民權路到民生路的鐵路段就有3個平交道,就平常交通流量來看,這是有干擾的,所以之前有談過,未來可否規劃將鐵路高架,不過就集集的角度來看,他們只找了一些經費來將中集路延長,但沒有辦法告訴交通部這是可以做鐵路高架的,所以就交通部的高度,可否在這個案子上稍微幫我們做一點處理呢?

祁次長文中:會。我們會到現場處理、找到solution,而不是把問題留在現場。

林委員靜儀:台鐵局說他們沒辦法,而你們又說要做平交道,那地方這條路就卡住了,這樣不就什麼都不用做了?

祁次長文中:我們會出面來處理。

林委員靜儀:好,麻煩你。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黃委員昭順、呂委員玉玲均不在場。

請徐委員榛蔚發言。

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感謝2016年歲末年終好消息,第一,12月16日蘇花改漢本段,P3S樑柱部分終於動工了。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感謝文化部。

徐委員榛蔚:謝謝文化部將其交給公路總局,同時也讓其開始施作了。

第二,上個禮拜五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八條修正案已經三讀通過了,即交通部可以對旅客收取觀光保育費,這也是本席在3月4日總質詢曾提過的,國家公園及國家風景管理區是要對旅客收費的,這是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而且收費的費用要回饋給風景管理區維養及邊坡的維護,特別是太魯閣國家公園的部分,因此,針對施行細節、配套及訂定合理的回饋比例來用於設施環境的維護上,請你們趕快去做。

祁次長文中:他們已經在進行中了。

徐委員榛蔚:何時可以做好?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儘快,因為這個還要報給交通部。

徐委員榛蔚:交通部也是你們自己的單位啊!

祁次長文中:我們會儘快完成行政程序。

徐委員榛蔚:部裡也拍胸脯保證108年蘇花改要通車,為了因應大量的旅客進來,國家公園必須要有一些維護。

祁次長文中:是。

徐委員榛蔚:另外,台9線拓寬的部分,謝謝公路總局和鐵路局將一些用地有疑慮的地方都給協調好了。

還有,早上有委員提到花蓮縣政府並沒有推行好玩卡,這是因為觀光局的公文是12月12日才到花蓮縣政府的,且期限是到106年1月13日,是不是?

周局長永暉:現在還可以提出。

徐委員榛蔚:所以我要澄清一下,免得被地方誤會地方政府怠職、讓公務人員蒙冤。

再來,本席11月17日曾提問過了,但你們尚未回復,就是振興國內觀光紓困專案的3億元,請問這3億元從哪裡來?

周局長永暉:1.5億元是來自觀光基金,另外一半的1.5億元則是行政院動用第二預備金。

徐委員榛蔚:但這部分你們沒有報給行政院,然後也沒有送立法院備查啊!

周局長永暉:我們會併決算處理。

徐委員榛蔚:超過5,000萬元者,是否都要經行政院核定,然後送立法院備查?你們此舉是否有先斬後奏之嫌?

周局長永暉:行政院的第二預備金應該是……

徐委員榛蔚:應該是碰到危急或是天災的時候,才會使用第二預備金,且動用到第二預備金時,應經行政院核定,然後送立法院備查,尤其這1.5億元還超過5,000萬元,本席姑且念在局長是9月19日上任,但現在快要滿百日了,整個情況你應該都弄清楚了吧?

周局長永暉:我們一天當兩天用,沒有問題!一般而言,行政作業啟動以後主計單位就直接跑公文了……

徐委員榛蔚:現在可說是一個觀光的災難,而花東可說是重災區,無論如何,行政程序還是不能免,不能先斬後奏,好不好?

周局長永暉:這部分應該沒有問題。

徐委員榛蔚:接下來本席這裡有一個一日遊的行程,費用是999元,以3億元的經費來看,一團最高補助1萬5,000元,若一團有30人,則一人補助500元,所以999元扣掉500元後就是499元。此外,就行程來看,有漏掉什麼產業嗎?

周局長永暉:因為委員提供的資料有點距離,所以內容方面我在這裡看不太清楚,不過聽了委員的描述,基本上住宿……

徐委員榛蔚:這都是一日遊。

周局長永暉:一日遊的部分大概占了35%,此外,也有兩日遊的行程。

徐委員榛蔚:所以你們看得出哪些觀光業者是沒有連結起來的,對不對?

至於國旅卡的部分,每人補助8,000元,全國有48萬名公務員,所以經費要有38.4億元,而你們預估的產值有100億元,請問這些如何計算出來的?據了解,好像是一個人原則上會再帶兩人出遊,所以才算出產值是100億元,而這100億元中有無扣除38.4億元呢?

周局長永暉:國發會在計算的時候有一個……

徐委員榛蔚:國發會還是觀光局在計算的?

周局長永暉:國發會有一個計算標準。

徐委員榛蔚:我們很難想像國發會會這樣子計算,基本上,這是沒有經過精算的,而且100億元一定要扣除38.4億元,因為是其中的一個人,對於振興國旅方案這3億元,我們預估的產值是14.4億元,比例是4.8倍;國旅卡38.4億元,預估的產值100億元,這些跟外來的活力400億元相較,基本上是沒有辦法提高國內的總產值,尤其又只是左手換給右手而已,因為這是國內的旅遊,所以最重要的是讓外來的旅客進來,這才是真正的活水。

周局長永暉:這有兩種算法,一種是大算盤,另外一種是小算盤,若以大算盤來看,基本上來台灣的旅客是一本帳,但本帳的算法,因為現在有很多e化,所以很多帳其實沒有辦法看得清楚。

徐委員榛蔚:大算盤、小算盤都是要用算盤,國內旅遊就是國人將口袋裡的錢掏出來給另外一個觀光產業,然後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活水可以進來,士農工商都能夠賺到錢,國家整個經濟產值才能真正的提升,這才是有效的產值。記得你們有一個slogan就是老路到不了新地方,這是局長在9月19日說的,本席記得非常的清楚,您不老,但您曾說老路到不了新地方,可是現在復興航空斷航,花蓮的航運就幾近於零,所以地方政府和地方產業界全力以赴,跟香港的快運航空洽談包機事宜,在此拜託觀光局能夠協助包機定期航班的專案補助,快運航空非常有勇氣,而且非常看好花東的觀光,所以從12月6日開始,花蓮─香港線每個禮拜兩班;明年元月份開始,每個禮拜4班;2月16日開始,每個禮拜5班,對於民間航空業者、地方政府及觀光產業的結合,中央是否應該拉一把?照理應該要幫忙一下,這才能讓真正經濟活水進到國內,是不是?局長能夠協助專案補助嗎?

祁次長文中:我們也在專案補助中,基本上我們覺得3月以前應該都可以來協助,而進入3月以後、進入暑假以後,慢慢……

徐委員榛蔚:所以對於快運航空已經專案補助了嗎?已經在做了嗎?

祁次長文中:在辦理中。

徐委員榛蔚:好的。謝謝。

還有花蓮縣政府提出花東基金包機補助方案,行政院已經核定,可是一直還未接到核定函,可否請觀光局催一下?

祁次長文中:好。

徐委員榛蔚:請交通部、觀光局協助一下花東的產業,因為我們真的很辛苦!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賴委員瑞隆、周陳委員秀霞、蔣委員乃辛、羅委員明才、張委員麗善、陳賴委員素美、黃委員偉哲、陳委員明文均不在場。

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徐委員榛蔚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徐委員榛蔚書面意見: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審查

一、三億補助國旅經費兩個多月便已告罄

1.局長,您在上周四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因應陸客縮減衝擊,觀光局今年推出3支箭,首先輔導陸團業者轉型國內旅遊,目前已有292家陸團業者完成培訓,佔陸團業者總數67%。其次是補助業者辦理國內旅遊,近8成集中於因陸客縮減受創的9縣市,目前申請補助金額計新台幣2億3,647萬元,帶動約8億700萬元商機。第三是結合電子票證與綠色生態,採用多元行銷,整合各地方政府資源並提供行程優惠誘因。局長,您這提到的補助國內業者辦理國旅,所指的是3億元振興國旅方案嗎?

2.該方案不是觀光局在11月才開始公告實施,怎會在不到兩個月裡就已經花費掉近八成?這符合觀光局當初的估算嗎?而且關於這筆3億元振興國旅的經費,本席早先在11/17就已經針對其編列的合法性向局長提出質詢,質疑觀光局先斬後奏,明明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就自行公布實施,這部分從上次質詢迄今已經一個月了,本席一直沒有得到貴局的回覆與說明。其詳情究竟是如何?

3.再來中央政府總預算依規定要在會計年度4個月前,也就是8月就編列好送來立院,而現在3億經費,一半來自觀光發展基金,一半預計動用行政院第二預備金。但第二預備金是政府因應災變急需的「救命錢」,且動用須符合相關要件,根據預算法第70條規定,包括原列計畫若因修訂、增加業務量或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導致經費不夠時,才能報請政院核准;若金額超過五千萬元,則應先送立法院備查;而且不論是觀光發展基金或是第二預備金都須經過立院審查。局長,本席之所以會這麼關注經費的來源,是擔憂原本已經受到重創的台灣觀光業,現在又因政府欠缺周全考量,政策跳票導致經營狀況雪上加霜,而且就算這些業者已經領到補助款項,也不代表觀光局這樣先斬後奏和違法編列預算、不尊重立院監督的做法可以含混過關,局長對此是否可以請您說明一下?

二、國旅卡新制上路在即,成效令人存疑

1.大家現在最關心的就是自明年元旦開始,公務員國旅卡1萬6,000元休假補助,其中8,000元將限用於參加各機關的團體旅遊、自行參加旅行社辦理的團體旅遊,以及參加「台灣觀巴」網站的旅遊產品。局長您說希望國旅卡扮演火車頭角色,由公務員帶動國民旅遊。還說國內旅遊是明年國家產業支撐的主軸,希望藉此強化國內各旅遊點。觀光局會推薦100條路線以上提供選擇,利用優質路線結台灣觀巴的小眾方式,達到深度旅遊目的。局長,離106年只剩五天了,關於這100條以上的規劃路線,局裡目前的進度如何?這些路線是否經過詳細的規劃和整合配套,不然要叫已經滿肚子怨氣的公務人員怎麼達到深度旅遊的目的?

2.另外有關觀光局當初對先前補助國內旅遊產業方案中提及的乘數,是投入3億元可帶動14.4億元的觀光消費商機,比例是4.8倍,但到了國旅卡新制,則是說36億元補助,預計可帶動延伸性消費等效益近百億元,則僅有3倍,差距不可謂不大。這種沒有經過精算的說法,實在很難說服公務員乃至旅遊業者,請問局長,這國旅卡新制上路後究竟能帶來多少效益?其立論有何根據?

三、觀光產值驟減,政府挖東牆補西牆

1.局長,520對台灣的觀光產業來說,確實是個明顯的分水嶺,陸客約佔全年來臺旅客的35%40%,換句話說,每年約有300至400萬人次,而且創造了每年近4,000億元的觀光產值,但是目前看來陸客來台人數會比去年少2成,這等於觀光產值蒸發了400億。局長,就算把先前補助國旅創造的14.4億,加上這後來國旅卡使用新制所增加的100億元來說好了,這百億出頭的產值要如何來填補被蒸發減少的400億元呢?

2.而且現在有95%的國人用自由行方式在台灣玩,觀光局要鼓勵大家參加團體旅遊做深度觀光,但團體出遊有許多限制,例如有導遊隨車解說一定比較深度嗎?何況台灣許多地方的「老街」賣的東西都一樣。很多部落客比導遊還會玩,網路一查就有許多台灣秘境、私房景點。這樣一味要公務員去填補陸團缺口,合理嗎?是不是應該放寬對公務員旅遊的限制,不然這樣只獨厚旅行業者,卻忽略了其他包括公共運輸、餐飲、旅宿和伴手禮業等無數微型店家的做法,能夠讓大家服氣嗎?

四、振興觀光產業,地方亟需中央支持協助

1.為了振興觀光產業,協助度過景氣寒冬,地方政府莫不絞盡腦汁,戮力推展觀光,但是除了地方政府的努力之外,更需要中央來予以協助支持。像是花蓮縣政府協助航空公司申請國內包機補助,以增加觀光誘因的部分,105年12月6日至106年3月25日香港快運航空公司以包機直飛香港─花蓮,該公司業於今年11月中,依據「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境外包機旅客來臺獎助要點」提出每來回架次獎助5仟美元之申請,惟觀光局初步表示因民航局認定本次包機為定期包機,故無法依「無定期包機」模式提供獎助。

2.但依該要點第三點規定,包機之定義『指從臺灣以外地區無定期航班及無定期包機飛航之機場來臺旅遊者,或經本局專案認可之包機』,而本次12月6日首航之香港─花蓮對飛包機,若由觀光局認定為「定期包機」,且因花蓮縣屬觀光重災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大陸人士來臺觀光通報系統」認定),所以是不是請局長能夠同意,將本案列為專案認可之包機,同意其辦理後續補助程序?

3.另外花蓮縣所提獎勵旅遊計畫,目前已經行政院同意核定列為花東基金A2類辦理,且縣府亦於12月6日發函行文請觀光局儘速匡列經費,但是迄今都尚未接獲回函。爰此,是不是請局長督促儘速核定該獎勵旅遊執行方案,讓經費能夠確實回饋到花蓮觀光業界?

主席:針對本日會議,作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觀光發展基金委員提案截止收件,本週三進行處理。

現在休息,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

休息(14時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