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9時4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秘書 林志嘉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有關「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尚待協商,請各黨團幹部於上午10時至議場3樓進行黨團協商。現在休息。

休息(9時5分)

繼續開會(11時20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現有朝野黨團協商結論,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時  間:106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10時50分

地  點:議場三樓會議室

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針對「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提案,請行政部門積極於1月10日(星期二)前儘速向各提案委員及黨團進行溝通說明,俾利於1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時進行協商討論。

二、「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於院會表決前,由各黨團推派代表進行發言。

三、1月9日(星期一)進行「電業法修正草案」、「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協商,1月9日(星期一)至1月11日(星期三)於院會完成立法程序。

主持蘇嘉全  蔡其昌

協商代表:柯建銘  徐永明(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代)

吳秉叡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劉世芳  廖國棟     李鴻鈞(代)  江啟臣(代)

周陳秀霞 王育敏(代)  李彥秀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06年1月6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各黨團同意針對「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提案,請行政部門積極於1月10日(星期二)前儘速向各提案委員及黨團進行溝通說明,俾利於1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時進行協商討論。

二、「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於院會表決前,由各黨團推派代表進行發言。

三、1月9日(星期一)進行「電業法修正草案」、「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協商,1月9日(星期一)至1月11日(星期三)於院會完成立法程序。」

報告院會,本日會議到此告一段落,現在休息。

休息(11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