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9時4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秘書長 林志嘉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有關「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尚待協商,請各黨團幹部於上午10時至議場3樓進行黨團協商。現在休息。
休息(9時5分)
繼續開會(11時20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現有朝野黨團協商結論,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時 間:106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10時50分
地 點:議場三樓會議室
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針對「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提案,請行政部門積極於1月10日(星期二)前儘速向各提案委員及黨團進行溝通說明,俾利於1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時進行協商討論。
二、「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於院會表決前,由各黨團推派代表進行發言。
三、1月9日(星期一)進行「電業法修正草案」、「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協商,1月9日(星期一)至1月11日(星期三)於院會完成立法程序。
主持人:蘇嘉全 蔡其昌
協商代表:柯建銘 徐永明(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代)
吳秉叡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劉世芳 廖國棟 李鴻鈞(代) 江啟臣(代)
周陳秀霞 王育敏(代) 李彥秀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06年1月6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各黨團同意針對「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提案,請行政部門積極於1月10日(星期二)前儘速向各提案委員及黨團進行溝通說明,俾利於1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時進行協商討論。
二、「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於院會表決前,由各黨團推派代表進行發言。
三、1月9日(星期一)進行「電業法修正草案」、「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協商,1月9日(星期一)至1月11日(星期三)於院會完成立法程序。」
報告院會,本日會議到此告一段落,現在休息。
休息(11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