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促進社會發展及計畫審議協調01社會發展政策研究與規劃0251委辦費」預算編列3,700千元,其中委託辦理《國土及公共治理季刊》刊物編製,惟為因應無紙化目標,節能減紙、避免紙本印刷資源浪費,應積極規劃採行電子書刊及手機APP方式辦理,取代傳統紙本編印;又按106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二─()規定:「……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爰建議減列300千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馬文君  江啟臣

主席:併入通刪辦理。

進行第57案。

57、

據媒體報導,「逾半丹麥人,繳的所得稅占所得百分之六十,但丹麥人不但樂於繳稅,發現繳的稅變少還會不開心。」、「丹麥稅制在於重新分配所得、投資社福制度以促進「社會流動」,不論出身,都有公平的教育與工作機會,社會階級可以改變。」;反觀我國,稅率並未如丹麥如此高,並無多餘財源開辦類似丹麥相關福利措施。除非,我國稅率比照丹麥,如此一來,才有派員前往丹麥考察其積極性社會政策之可能性。綜上,短期之內,我國財政財源似無大幅增加之可能,既然無可支持財源,派員前往丹麥考察整合福利、就業及教育制度之積極性社會政策規劃與經驗,顯然與我國時空背景不相符,短期內無法對我國社會政策產生立即成果應用。因此,前往丹麥考察計畫,若國發會認為確有必要,且能短期內運用在我國社會政策上,應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江啟臣

主席:照案通過。

進行第58案。

58、

查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案編列「促進社會發展及計畫審議協調02政府服務及營造國際環境」875萬7千元,有鑑於產業界與各國商會紛紛針對台灣產業環境面臨缺水、缺電、缺工、缺地、缺人才等「五缺」,因而造成國內外投資停滯,更自從蔡政府上任以來,失業率節節升高,再加上提高再生能源佔比之政策若無適當配套,將可能促使電價高漲、電力供應不穩定,美國商會2016年白皮書即針對我國的能源政策投下疑問,未來能否持續穩定可靠的電源並持續降低成本成為關注焦點,過往政府迫於壓力封存核四機組,蔡政府再加碼表示2025年要全面除役核能發電廠,使得我國具備競爭優勢的電價、充足的電力備用容量失去利基。美國商會指出台灣有百分之十六的供電來自核能發電,取代核能發電的成本可能是相當昂貴,國發會應提出具有公信力的產業環境報告,解除外資的疑慮。爰提案凍結本項預算10%,待國家發展委員會針對改善我國產業環境提出完整配套措施與積極策略等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江啟臣

主席:修正通過改凍結10%。

進行第61案。

61、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人,查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預算,其工作計畫"促進產業發展"項下,分別編列委託研究「智慧科技與服務業創新政策之研究」2,800千元,委託研究「強化產業競爭力策略之研究」2,840千元;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辦理「強化國際創新創業連結工作」等50,000千元!

相關議題之目的,需求,成效皆不明,考量政府經費短絀,建請刪減該工作計畫委辦費5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賴士葆  江啟臣

主席:併入通刪辦理。

進行第62案。

62、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家發展委員會預算,「促進產業發展」經費81,733千元,產業創新加值、產業結構優化、國際創新產業連結,功能不佳,整體經濟也並無轉型成效,應進行各項業務的檢討,達到實際產業的受益,如何達到真正促進產業經濟發展,建請凍結10%,並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具體成效及效益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馬文君  江啟臣

主席:照案通過。

進行第64案。

64、

國發會106年度預算案「促進產業發展─強化國際創新產業連結」計畫項下編列5,000萬元,建請凍結30%,待向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國發會106年度預算案「促進產業發展─強化國際創新產業連結」計畫項下編列5,000萬元,係為執行「創業拔萃方案」,委託民間廠商辦理強化國際創新創業連結工作,鏈結國際加速器、創投及業師等資源,主動參與國際創新展會、辦理全英文創業培訓課程及活動等。

二、為加速我國新創事業拓展國際市場,國發會研擬「創業拔萃方案」,經行政院於103年8月核定,以「創新創業」為主題,排除各類法規障礙、引入國際資金與專業知識,並選定圓山花博園區成立國際創新創業園區(定名為台灣新創競技場,Taiwan Startup Stadium,以下稱TSS);園區建物整修費4.5億元(103年度第1階段2億元、105年度第2階段2.5億元),由國發基金捐助台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辦理,另TSS經公開徵選營運團隊,由國發會編列預算支應,104年度至106年度每年經費5,000萬元,共1億5,000萬元。計畫期程自103年至107年,總經費6億元。

三、國發會原規劃於圓山花博園區成立TSS,並預計於103年辦理園區第1階段整修,惟104年8月中旬稱「考量原址係供作短期臨時使用,未符國發會經費有效原則」,需另覓地點,其後改於該會松江大樓1至2樓推動新創事業工作,惟105年4月又再移至台北市三創育成基金會三創大樓,該會松江大樓則移供其他機關使用。

四、國發會推動創業拔萃方案,104年8月與台北市政府因租用期限無共識致須另尋TSS園區,其後改以該會松江大樓辦理新創事業,惟於進行整修工作及委託規劃監造技術服務後,105年度又再移往新址,該會一再變更TSS選址不僅虛擲公帑,且影響TSS運作及創新事業之推動,允宜避免類此情形再度發生。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淑華  江啟臣

主席:修正通過改凍結10%。

進行第65案。

65、

國發會106年度預算案「促進產業發展─強化國際創新產業連結」計畫項下編列5,000萬元,係為執行「創業拔萃方案」,委託民間廠商辦理強化國際創新創業連結工作,鏈結國際加速器、創投及業師等資源,主動參與國際創新展會、辦理全英文創業培訓課程及活動等(詳附表1)。經查:()創業拔萃方案內容:1.原計畫:為加速我國新創事業拓展國際市場,國發會研擬「創業拔萃方案」,經行政院於103年8月核定,以「創新創業」為主題,排除各類法規障礙、引入國際資金與專業知識,並選定圓山花博園區成立國際創新創業園區(定名為台灣新創競技場,Taiwan Startup Stadium,以下稱TSS);園區建物整修費4.5億元(103年度第1階段2億元、105年度第2階段2.5億元),由國發基金捐助台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辦理,另TSS經公開徵選營運團隊,由國發會編列預算支應,104年度至106年度每年經費5,000萬元,共1億5,000萬元。計畫期程自103年至107年,總經費6億元。2.第1次修正(104年5月),圓山花博園區建物整修改由國發會主辦,整修經費視需要及TSS營運成效由國發基金支應,104年度營運費用減為0.45億元,期程不變,總經費降為5.95億元。3.第2次修正(104年12月):將協助建物整建費用減為2億元,另增加107年營運團隊費用0.5億元,總經費降為3.95億元。()104年8月與台北市政府因租用期限無共識而改以該會松江大樓為作為TSS園區,惟105年4月又再度搬遷:國發會原規劃於圓山花博園區成立TSS,並預計於103年辦理園區第1階段整修,惟104年8月中旬稱「考量原址係供作短期臨時使用,未符國發會經費有效原則」,需另覓地點,其後改於該會松江大樓1至2樓推動新創事業工作,惟105年4月又再移至台北市三創育成基金會三創大樓,該會松江大樓則移供其他機關使用。該會前未適時與台北市政府就創新創業園區使用期限取得共識或簽署相關合作契約,遲至圓山花博園區統包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案、雨遮安全現況安全評估鑑定案等分別於104年5月及4月均簽約執行後,始確認花博園區使用期限與預期不符,已虛耗211萬2千元(詳附表2,係由國發基金支應);104年8月移至該會松江大樓後,除整修耗費136萬1千元外,同年11月又簽訂松江大樓委託規劃監造技術服務案(契約價金424萬8千元),惟於105年4月再度移往其他地點,致委託案於105年8月解約,結算價金需支付247萬6千元。TSS園區選址一再變更造成相關經費之虛擲,且重覓地點、施工、搬遷等,亦影響TSS運作及創新事業之推展。有鑑於政府財政日漸拮据及資源有限,為落實本院預算監督,督促國發會正視「TSS園區選址一再變更,造成相關經費之虛擲,且重覓地點、施工、搬遷等,亦影響TSS正常運作,及有礙創新事業之推展」之缺失,今「促進產業發展─強化國際創新產業連結」計畫項下編列5,000萬元,爰建議凍結500萬元,並要求國發會三個月內針對「TSS園區選址一再變更,造成相關經費之虛擲,且重覓地點、施工、搬遷等,亦影響TSS正常運作,及有礙創新事業之推展」等缺失提出檢討報告及解決方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做書面報告,始得動支,俾國家資源能獲得有效運用,及提升創新事業之推展成效。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蔣乃辛  江啟臣

主席:修正通過改凍結500萬元。

進行第66案。

66、

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促進產業發展03強化國際創新創業連結」預算編列50,000千元,其中委辦費編列50,000千元,占預算比例高達100%,按國家發展委員會主要負責規劃國家發展策略計畫、促進經濟與社會整體發展、以及政府治理等業務,該會逾70%人員具有碩博士學歷,研究與執行能量充沛,如今相關業務全數委外,國家發展委員會顯然淪為買辦功能,預算編列徒具消化,實屬不當。爰建議減列7,000千元,以予檢討改進。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馬文君  江啟臣

主席:併入通刪辦理。

進行第67案。

67、

一、該科目預算係配合亞洲矽谷計畫並辦理創新創業之國際鏈結、加強與矽谷等創新聚落連結工作。

二、經查亞洲矽谷預算散落各部會,且預算補助之廠商,不乏於網路平台收取門票營利,而台灣加速器發展相較周邊國家嚴重落後,顯無達到「鏈結國際」之效。

三、因此,鑒於國家財政困窘,為免浪費公帑並為人詬病圖利特定業者,爰建議「促進產業發展─03強化國際創新創業連結」刪除100萬元並凍結五分之一,待國家發展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合理解釋說明,經經濟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陳宜民  江啟臣

主席:修正後減列100萬元,並凍結1/5。

進行第68案。

68、

查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2款第7 項第5目「促進產業發展-強化國際創新產業連結」計畫項下編列5,000萬元,係為執行「創業拔萃方案」,委託民間廠商辦理強化國際創新創業連結工作,辦理全英文創業培訓課程及活動等。但104年8月與台北市政府因租用期限無共識而改以該會松江大樓為作為TSS園區,惟105年4月又再度搬遷,國發會松江大樓則移作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使用,「創業拔萃方案」屢屢搬遷,會址一再變更TSS選址不僅虛擲公帑,包括原本在松江大樓之整修費用136餘萬,且影響TSS運作及創新事業之推動,國發會未按施政順序辦理動支預算,扶植本土產業創新,主動涉入非權管業務,弛廢職務,國發會難辭其咎。爰提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有關「促進產業發展-強化國際創新產業連結」部分凍結10%,待提出完整選址、規劃、績效評估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江啟臣

主席:修正通過改凍結10%。

進行第69案。

69、

國發會─促進產業發展─03 強化國際創新創業連結─共編列5,000萬元,係為執行「創業拔萃方案」,委託民間廠商辦理強化國際創新創業連結工作,鏈結國際加速器、創投及業師等資源,主動參與國際創新展會、辦理全英文創業培訓課程及活動,並成立國際創新創業園區(定名為台灣新創競技場)等。惟「創業拔萃方案」園區一再變更,從圓山花博園區到松江大樓,105年又再移至台北市三創育成基金會三創大樓,園區選址一再變更造成相關經費之虛擲,且重覓地點、施工、搬遷等,亦影響台灣新創競技場運作及創新事業之推展。允應檢討並妥善規劃,以避免類此情形再度發生,爰此,提案凍結20%,待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照案通過。

進行第71案。

71、

國發會106年度預算案於「促進產業發展─推動創業生態環境發展」計畫項下編列2,126萬4千元,建請凍結10%,待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國發會106年度預算案於「促進產業發展─推動創業生態環境發展」計畫項下編列2,126萬4千元,係配合亞洲矽谷計畫之推動,透過建構支持創新活動之友善環境,強化國際行銷及串聯全球創新網絡,以提升我國新創事業及IOT產業之國際競爭力。

二、為連結矽谷等全球先進科技研發能量,搶進下一世代產業,打造亞太青年創新及創業發展基地,國發會105年9月提出「亞洲.矽谷推動方案」,由「推動物聯網產業創新研發」及「健全創新創業生態系」2大主軸,輔以連結國際、連結未來及連結在地之3大連結,並透過「體現矽谷精神,強化鏈結亞洲,健全創新創業生態系」、「連結矽谷等國際研發能量建立創新研發基地」、「軟硬互補,提升軟實力建構物聯網完整供應鏈」、「網實群聚,提供創新創業與智慧化多元示範場域」等4大策略推動,期以物聯網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及創新創業驅動經濟成長。

三、該方案期程自105年至112年,規劃由各部會依推動措施研擬具體推動作法,由行政院政務委員督導推動,國發會按季掌握執行進度,適時檢討修正,並訂定5大關鍵量化目標:1.我國物聯網經濟商機占全球規模由2015年3.8%提升至2020年4.2%,2025年提升至5%;2.促成100家新創事業成功或企業在臺灣設立研發中心;3.培育成立3家台灣國際級系統整合公司;4.促成2家國際級廠商在台灣投資;5.建立1個物聯網產業虛擬教學平台。

四、鑑於該方案金額龐鉅,且影響我國未來經濟產業發展深遠,為順利達成預期效益(含預期目標及五大關鍵量化目標),同時妥適規劃國家財政,該會允宜協調各部會研擬具體中長期推動作法、訂定各年度執行進度與明確績效指標、詳細估算整體經費,推動時並應強化各部會聯繫運作,避免重複或浪費情形,且應定期檢討、分析辦理情形,針對問題癥結加以調整改善,並公開辦理成果,增進人民之瞭解及監督。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淑華  江啟臣

主席:修正通過改凍結10%。

進行75案。

75、

查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2款第7項第6目「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備老年經濟安全制度」項下編列1,758萬6千元,有鑑於青壯年高學歷者失業率偏高,受僱員工實質薪資未見明顯增長,近5年大學及以上學歷者之失業率更竄高不下,以105年10月而言,大學以上程度失業率4.91%,雖較9月下降0.04個百分點,但目前大學以上程度失業者19.7萬人,占總失業人數逾42%:另經常性薪資扣除物價漲幅後,1至9月實質經常性薪資3萬7,390元,僅年增0.06%,且不如2000年的3萬7,860元;實質平均薪資4萬7,853元,年減1.01%,同樣不如2000年的4萬7,891元,實質薪資續倒退16年,顯示國發會未能有效進行人口及人力推計,爰提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有關「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備老年經濟安全制度」經費凍結十分之一,待國家發展委員會針就如何有效促進人力資源發展,降低青年失業率,提出改善規畫方案並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柯志恩  江啟臣

75、修正案

查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2款第7項第6目「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備老年經濟安全制度」項下編列1,758萬6千元,有鑑於青壯年高學歷者失業率偏高,受僱員工實質薪資未見明顯增長,近5年大學及以上學歷者之失業率更竄高不下,以105年10月而言,大學以上程度失業率4.91%,雖較9月下降0.04個百分點,但目前大學以上程度失業者19.7萬人,占總失業人數逾42%:另經常性薪資扣除物價漲幅後,1至9月實質經常性薪資3萬7,390元,僅年增0.06%,且不如2000年的3萬7,860元;實質平均薪資4萬7,853元,年減1.01%,同樣不如2000年的4萬7,891元,實質薪資續倒退16年,顯示國發會未能有效進行人口及人力推計,爰建請應強化人口及人力推計,以及人力資源規劃與運用,以有效促進人力資源發展。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柯志恩  江啟臣

主席:文字修正後通過。

進行第76案。

76、

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2款第7項第11目「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強化經貿競爭力」項下編列6,209千元,台北市日本工商會發表2016年對台灣政府政策「白皮書」,直言台灣有諸多與國際慣例不同步且獨斷實行的規定或規則,若不儘快修正,將讓在台日商既不能規畫中長期投資計畫,更無所適從,例如被總統蔡英文稱許是「進步」的一例一休修法案,日本工商會白皮書直言,「已造成台灣國內生產之競爭力低落」。今年開始台灣的法定工時改為每周40小時,但加班工時卻相對僵化,無法彈性運用人力。因此建議台灣政府,應考量製造業的旺季、淡季的人力需求不同,加班工時應給予企業可總量管控的時間與彈性,也就是法規放寬與鬆綁。另外還有新政府提出5+2創新產業,日本工商會白皮書卻「懇請台灣當局以中長期角度、以振興內需及建立更具魅力之投資環境」,甚至建議,新政府應「就前政府尚未成功設置之自由經濟示範區」,有再進行研討的必要。白皮書指出,會將新政府決定不再執行的「自由經濟示範區」提出,是因為「前政府」對示範區有吸引外資的租稅優惠、法規鬆綁等。此建言與美國商會、歐洲商會雷同,三大商會紛紛針對提出我國法規面未能鬆綁所造成的投資問題。顯見國發會長期以來未能有效推動法治革新與改革我國經商環境,致使國外投資以創新低。爰提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有關「健全資訊管理,提升應用效率」部分凍結十分之一,待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出有效改善規劃方案並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柯志恩  江啟臣

76、修正案

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2款第7項第11目「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強化經貿競爭力」項下編列6,209千元,台北市日本工商會發表2016年對台灣政府政策「白皮書」,直言台灣有諸多與國際慣例不同步且獨斷實行的規定或規則,若不儘快修正,將讓在台日商既不能規畫中長期投資計畫,更無所適從,例如被總統蔡英文稱許是「進步」的一例一休修法案,日本工商會白皮書直言,「已造成台灣國內生產之競爭力低落」。今年開始台灣的法定工時改為每周40小時,但加班工時卻相對僵化,無法彈性運用人力。因此建議台灣政府,應考量製造業的旺季、淡季的人力需求不同,加班工時應給予企業可總量管控的時間與彈性,也就是法規放寬與鬆綁。另外還有新政府提出5+2創新產業,日本工商會白皮書卻「懇請台灣當局以中長期角度、以振興內需及建立更具魅力之投資環境」,甚至建議,新政府應「就前政府尚未成功設置之自由經濟示範區」,有再進行研討的必要。白皮書指出,會將新政府決定不再執行的「自由經濟示範區」提出,是因為「前政府」對示範區有吸引外資的租稅優惠、法規鬆綁等。此建言與美國商會、歐洲商會雷同,三大商會紛紛針對提出我國法規面未能鬆綁所造成的投資問題。顯見國發會長期以來未能有效推動法治革新與改革我國經商環境,致使國外投資以創新低。爰建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應加強推動法治革新與改革經商環境,以增加我國投資競爭力。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柯志恩  江啟臣

主席:修正通過改凍結十分之一。

進行第78案。

78、

國發會106年度「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研審及推動人力資源規劃、運用、培訓及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政策」計畫編列預算396萬元,辦理業務包含研析當前就業市場情勢,研擬及協調推動促進就業及勞動力發展政策,與研擬及協調推動人才培育政策,強化產、學、訓人力培育機構合作機制、研擬及協調推動人才留用及延攬政策等。經查:()現行相關政策:為培育量足質精之優質人力,及解決學用落差問題,國發會(前經建會)協調相關部會推動「人才培育方案(99年至102年)」及「縮短學訓考用落差方案(101年至103年)」,102年間該會將前開2案整合併入「留才、育才及攬才整合方案(103年至105年)」,經行政院於103年4月核定,協調教育部等18個部會共同推動,透過「推動及強化多元、實務的進修與培訓」、「辦理人才供需調查,強化職能基準、技能檢定」、「擴大產學合作」、「培育國際化、高階及跨領域人才」及「教育轉型與鬆綁」等策略,期提升人力素質及就業力,增加勞動所得。()青壯齡高學歷者失業率偏高,受僱員工實質薪資未見明顯增長:我國104年度失業率3.78%為近5年最低,惟仍高於香港(3.3%)、日本(3.4%)、韓國(3.6%)及新加坡(1.9%)等亞洲鄰近國家。若按教育程度區分,近5年大學及以上學歷者之失業率居各群組之冠(詳附表1);若以年齡區分,新入職場者(15至24歲)之失業率亦較其他組別高出甚多(詳附表2),幾乎為平均值3倍,且與我國升學、就業環境相似之日、韓兩國相較,我國15至24歲青年失業率明顯偏高(詳附表3),顯示我國失業率雖緩和,惟與鄰近國家相比仍屬偏高,尤其青壯齡高學歷者之失業問題較嚴重,長此以往,恐成長期經濟發展與社會隱憂。另我國104年受僱員工平均薪資4萬8,490元為歷年最高(詳附表4),惟若將物價指數納入考量,則實質薪資平均為4萬6,782元,雖近3年已逐年提升,惟不及92年實質薪資4萬7,058元,然近年鄰近中國大陸、香港、新加坡、南韓、東協等國紛紛提出優渥條件吸引人才,恐造成我國優秀人才外流危機。有鑑於政府財政日漸拮据及資源有限,為落實本院預算監督,督促國發會正視「近年來鄰近國家包括:中國大陸、香港、新加坡、南韓、東協等國紛紛提出優渥條件吸引我國優秀人才,造成我國優秀人才嚴重外流危機,卻未見國發署提出有效因應對策」之缺失,今「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研審及推動人力資源規劃、運用、培訓及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政策」計畫編列預算396萬元,爰建議凍結1/10,並要求國發會三個月內針對「近年來鄰近國家包括:中國大陸、香港、新加坡、南韓、東協等國紛紛提出優渥條件吸引我國優秀人才,造成我國優秀人才嚴重外流危機,卻未見國發署提出有效因應對策」之缺失提出檢討報告及解決方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做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俾要求國發會通盤檢視各項人力資源發展措施妥適性,適時檢討調整。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蔣乃辛  江啟臣

主席:併入通刪辦理。

進行第79案。

79、

由於104年我國失業率仍高於鄰近亞洲國家,尤其青壯年高學歷失業率仍偏高。受僱員工實質薪資仍未見明顯提升,恐造成優秀人才外移,應重新檢討改進並提出檢討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孔文吉  江啟臣

主席:修正通過改凍結1/10。

進行第82案。

82、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人,查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預算,其工作計畫"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項下,分支計畫02"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及相關重要議題研究"編列委辦費13,050千元,進行相關委託研究;如「年金改革網站及文宣」,「創新產業人才資源發展策略之研究」,「我國移民政策之檢討與創新」等!

相關議題之目的,需求,成效皆不明!

考量政府經費短絀,建請刪減該分支計畫委辦費3,000千元!

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賴士葆  江啟臣

主席:併入通刪辦理。

進行第83案。

83、

106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工作計畫下「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及相關重要議題研究」分支計畫內「業務費─委辦費」科目編列新台幣(下同)13,050千元,其中為辦理年金改革分區會議及國是會議計列7,182千元。惟據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分區會議辦理計畫,該年金改革分區會議於明年分別訂於1月7日、8日、14日舉行,每場為期半日;又國是會議則訂於同月21、22日召開。而該區分會議之工作人員,係由年金改革辦公室各幕僚主管機關指派同仁擔任,差旅費並由各該機關自行負擔,何以該短期會議,需耗費如此鉅額公帑,均有疑義。爰擬提案凍結3,000千元,待提出費用用途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江啟臣

主席:修正通過改凍結300萬元。

進行第84案。

84、

查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2款第7項第7目「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項下編列133,608千元,有鑑於國發會未能協調整合各部會有效弭平城鄉差距,且部分計畫內容與區域整體發展似無直接關連,如國土空間發展特展電動遊園車租賃計畫43萬元、國土資訊成果暨空間發展規劃展示計畫275萬元等等,顯有浮編預算之嫌。欲解決城鄉差距問題,首重基礎建設,又以交通為要,有關蘇花改通車效益、國道六號的遠期路段計畫皆為非都市地區提升發展之指標,卻都陷入完工時程不明及規劃停擺,不僅未見國發會相關報告作為施政參考,反觀高度都市化低區竟規劃「大台中山手線」,可見國發會對於國土開發之先後順序,並未扮演確保政策產出之角色。爰提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有關「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部分凍結10%,待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江啟臣

主席:修正通過改凍結10%。

進行第86案。

86、

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02永續發展計畫之協調推動」預算編列7,659千元,其中委辦費編列7,459千元,占預算比例高達97.4%,按國家發展委員會主要負責規劃國家發展策略計畫、促進經濟與社會整體發展、以及政府治理等業務,該會逾70%人員具有碩博士學歷,研究與執行能量充沛,如今相關業務全數委外,國家發展委員會顯然淪為買辦功能,預算編列徒具消化,實屬不當。爰建議減列900千元,以予檢討改進。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馬文君  江啟臣

主席:併入通刪辦理。

進行第88案。

88、

查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2款第7項第7目「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辦理公共建設計畫研審」計畫項下編列1億2,100萬元,辦理業務包含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及政策之審議與協調推動等,國發會負責管考公共建設類由院管制計畫,其控管範圍雖較寬且嚴謹,惟數量占比偏低且逐年遞減,而工程會列管1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執行及工程品質控管,惟部分金額重大、執行情形欠佳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兩會均未列管,兩會管考功能部分重疊又無法互補,顯然政府對於管考重大工程方面已經真空且失靈,根本無法落實並促進國土、區域、離島與城鄉發展,更遑論提升經濟弱勢地區發展與國家競爭力之功能。爰提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有關「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辦理公共建設計畫研審」部分凍結10%,待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江啟臣  

主席:修正通過改凍結10%。

進行第89案。

89、

國發會106年度於「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辦理公共建設計畫之研審」計畫項下編列「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預算1億2,100萬元,持續推動區域合作與整合,國土空間資料跨域整合,並提升交通、環境、產業、城鄉、健康、觀光等相關領域之智慧發展。經查:()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內容:行政院於99年2月間核定「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該計畫針對城鄉之分布與發展,提出7個區域生活圈之發展規劃,試圖透過跨域合作機制之整併,擴大治理規模,以發揮規模經濟效益,減少重複性支出;行政院並於101年5月核定「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101年度至106年度)」,該計畫針對關鍵性之區域空間發展議題,提出策略性、原則性及動態性之發展規劃,強調跨域、跨部門及多功能之整合式發展與治理,依據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架構,針對城鄉發展、創新與經濟成長、國土保安復育及綠色智慧化運輸等基礎建設之重點面向,提出區域性整體發展計畫,期藉由區域產業空間整體發展觀點,整合相關公共基礎建設,加強各區域間之跨域合作,擴大產能規模,發揮綜效以降低成本,且為確保非五都縣市之發展機會,規定辦理預算審議或核給地方補助時,優先考慮跨縣市聯合提出計畫,以促進縣市間之跨域合作。()歷年預算平均執行率僅6成,且補助案屬跨域合作計畫數量偏低,部分計畫與區域整體發展似無直接關連:國發會自101年度起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101年度至104年度預算執行率僅分別為56.28%、69.77%、59.02%及55.20%,平均值僅60.07%,且近3年逐年降低,執行情形欠佳(詳附表1),且104年度核定21項補助案(詳附表2),補助金額3,884萬元,其中跨縣市、跨區域合作案僅3件,數量偏低,與原訂「每年完成跨域性合作、整合性計畫數量至少25案(每縣市1案及中央部會3案)」計畫績效指標差距甚遠;另部分計畫內容與區域整體發展似無直接關連,如國土空間發展特展電動遊園車租賃計畫43萬元、國土資訊成果暨空間發展規劃展示計畫275萬元及第22屆水利工程研討會計畫3萬元,核予補助恐欠妥適。該會歷年實際辦理區域間整體發展規劃案件數量不多,亦缺乏重大公共建設計畫,與計畫原定目標未合,有待檢討改善。有鑑於政府財政日漸拮据及資源有限,為落實本院預算監督,督促國發會正視「歷年「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預算平均執行率僅6成,且補助案屬跨域合作計畫數量偏低,部分計畫與區域整體發展似無直接關連」之缺失,今「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辦理公共建設計畫之研審」計畫項下編列「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預算1億2,100萬元,爰建議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並要求國發會三個月內針對「歷年「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預算平均執行率僅6成,且補助案屬跨域合作計畫數量偏低,部分計畫與區域整體發展似無直接關連」之缺失提出檢討報告及解決方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做書面報告,俾加強各區域間之跨域合作,俾發揮綜效以降低成本。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蔣乃辛  江啟臣  

主席:修正通過改刪減50萬元。

進行第91案。

91、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人,查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預算,其工作計畫"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項下,分支計畫03"辦理公共建設計畫之研審",編列委辦費22,000千元,委託辦理「全國區域合作平台整合與推動有機農業六星加值」,議題之目的,需求,成效皆不明,考量政府經費短絀,建請刪減該分支計畫委辦費3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賴士葆  江啟臣  

主席:併入通刪辦理。

進行第94案。

94、

由於該會歷年預算平均執行率僅6成,且補助案屬跨域合作計畫數量偏地,部分計畫與區域整體發展無直接關聯,應重新檢討改進並提出檢討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孔文吉  江啟臣  

主席:修正通過改凍結1/10。

進行第98案。

98、

查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2款第7項第8目「管制考核─施政計畫管制」計畫項下編列324萬3千元,辦理業務包括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個案計畫管制及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管制等,雖然平和範圍較寬且嚴謹,但是選案數占比偏低且逐年下降。國發會雖力主各機關內部控制,自主管理、多元管考、差別性管考等原則,但是否確實降低管考之成本,提升政府效能則仍有疑議,未來仍應奉行「減、併、簡」的策略,落實地方政府自主管理,減去管考頻率。政府管考業務非以獲利為導向,惟仍應注意相關業務之推展是否有助於目標人口之受益,管考並非最終目的,而系達成政策目標之手段,從管考工作中更應主動發現並矯正可能的政策偏差。爰提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有關「管制考核─施政計畫管制」部分凍結10%,待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江啟臣  

主席:修正通過改凍結10%。

進行第101案。

101、

國家發展委員會有關國營事業工作考成與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行政監督、績效評估之規劃及推動等經費,原列於「行政機關及國營事業考成」計畫,計91萬2千元,建議凍結金額78萬元,俟國家發展委員會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時聞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監督及績效不彰之情事,除由各機關主管其組織及業務之運作,應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管制考核處負責其行政監督、績效評估之規劃及推動,相關業務經費列於「行政機關及國營事業考成」計畫,計91萬2千元,然預算書中並未述明相關推動計畫及業務事項。

爰建議凍結金額78萬元,俟國家發展委員會盤點及重整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清冊,配合各財團法人之業務內容,於捐助章程增列存立期間或解散事由,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鍾佳濱  柯建銘 

主席:照案通過。

進行第102案。

102、修正案

查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2款第7項第9目「健全資訊管理,提升應用效率」項下編列210,111千元,為有效撙節開支、落實整合。國發會職司電子化政府、電子治理(e-governace)到大數據之分析應用,而大數據思維所牽動的資料儲存、資料管理、資料公開之變革,國發會更應作出先期規劃,並落實於自身資訊使用的流程,成為數位政府之領頭羊,例如善用開放資料,推動政府與民間協作:針對各機關公開及開放資料,參考國際引入民間 智慧的做法,並輔以技術指導,提供共用策展環境與開發規範,配合法規鬆綁與調適,建立信賴關係,鼓勵民眾運用其智慧,開發多元創新的亮點服務等優化政府服務之手段,國發會皆需作為各機關之典範。爰提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有關「健全資訊管理,提升應用效率」部分凍10%待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江啟臣

主席:修正通過改凍結10%。

進行第103案。

103、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家發展委員會預算,「健全資訊管理、提升應用效率」經費210,111千元,統籌規劃及審議管考資通訊應用、協調各機關推動資通訊應用系統、推動政府自動化等業務,但實際各部會資通訊經費仍相當龐大,不僅年年編列且持續增加,推動政府自動化成效更令人質疑,經費編列17,120,成效更僅有減少郵費177千元,顯然不成比例,應就如何健全資訊管理、提升應用效率,應提出具體實施時程及預期達成效益,建請凍結10%,並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具體成效及效益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馬文君  江啟臣

主席:照案通過。

進行第104案。

104、修正案

查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2款第7項第10目「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項下編列328,700千元,有鑑於政府已砸下數十億元推動「大數據運用計畫」,希望能夠讓政府資訊更公開(Open data),不過卻成效不彰,被英國開放知識基金會(Open Knowledge Foundation)評為70個國家中的第33名,落後日韓。對比民間「g0v零時政府」是由一群網路使用者集結而成,自行設計網站重製各種政府資訊,也把難用的政府網站變得更容易使用,重點是「根本不用花什麼錢」,比起政府花大錢請網路公司去做網站、APP,卻使用率低落、顯見國發會績效不彰,為有效撙節開支、落實整合。爰提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有關「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部分凍結10%,待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江啟臣

主席:修正通過改凍結10%。

進行第105案。

105、

「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將於105年度屆期,國發會賡續提出「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以下稱: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由該會協同各部會及縣市政府成立該計畫推動委員會及推動小組,協調全國共通性資通業務及跨機關整合事宜。國發會106年度預算案於「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工作計畫編列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相關經費共3億2,870萬元。經查:()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經費累計支用數與計畫總經費差距甚大,計畫編列有欠覈實,且未適時檢討調整:因應資通訊技術快速發展趨勢,前研考會規劃「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101年至105年)」,以民眾服務、運作效率及政策達成為核心,及「服務無疆界,全民好生活」為願景。案經行政院100年5月核定,計畫總經費85億7,314萬元;其後為協助機關資源整合與協調及配合組改時程調整等因素,102年1月修正計畫,將總經費降為76億1,143萬1千元。查101年度至104年底止各執行機關實際投入經費40億8,037萬7千元,加計105年度法定預算數11億7,847萬1千元,合計52億5,884萬8千元,僅占計畫總經費69.09%(詳附表1),顯示計畫編列有欠覈實,又未適時按實際執行情形檢討調整,與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第9點及第13點規定未符。()近年民眾運用政府網頁資料情形偏低,對電子化政府服務滿意度未見提升,又電子化政府國際評比逐年下滑:據國發會近年辦理「民眾對電子化政府相關議題的看法」民意調查結果,國內民眾對政府提供電子化服務知悉程度逐年提高,104年已逾9成(詳附表1),惟曾到政府網站找過或下載資料者比率卻由99年34.63%下滑至104年31.82%,對政府機關網站提供資料及服務之滿意度則多年未見提升,104年僅68.9%,低於計畫績效指標70%;關於電子化政府服務平臺,104年聽過「我的E政府」或「政府入口網」且使用過者僅8.5%,對「我的E政府」或「政府入口網」滿意度僅80.1%,均較99年為遜,顯示其推廣情形欠佳,且為民服務品質與民眾期待仍有落差。另依世界經濟論壇(WEF)2016年7月公布之全球資訊科技報告,我國整體網路整備度綜合排名為全球139個國家中第19名(詳附表2),較2010年至2011年第6名下滑13名,其中與電子化政府相關指標「政府整備度」由2010年至2011年之第5名降至2016年第18名,「政府使用度」由第2名降至第24名,排名逐年大幅滑落;另早稻田大學「國際電子化政府排名報告(2016),我國在評比的65個國家中排名為10名,較上年度提升7名,惟遙遙落後同為亞洲四小龍之新加坡(第1名)與韓國(第4名),顯示我國電子化政府之推行在國際上逐漸落後他國。()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所訂績效指標目標值偏低: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將於105年底屆期,因應現階段內外資訊環境變化及民眾需求,國發會提出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以「打造領先全球的數位政府」為願景,期運用數位政府服務思維,以資料力量驅動,擴大公共服務深度與廣度,並且深化資訊服務整合,打造數位經濟發展環境,運用群眾智慧,落實政府透明治理。查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主要績效指標中「擴大政府資料開放資料集項數」、「電子化政府民眾滿意度」2項,國發會納入106年度關鍵績效指標。其中「擴大政府資料開放資料集項數」106年度目標值為1萬8,000項,惟105年8月底實際開放項數1萬8,623項已逾106年度目標值;另「電子化政府民眾滿意度」106年度目標值為65%,惟依附表2可知,103年度及104年度電子化政府滿意度分別為67.7%及68.9%,105年度目標值為70%,均超過106年度目標值,該會訂定目標值顯然偏低,欠缺激勵督促效果。有鑑於政府財政日漸拮据及資源有限,為落實本院預算監督,督促國發會正視「1.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經費累計支用數與計畫總經費差距甚大,計畫編列有欠覈實,且未適時檢討調整;2. 近年民眾運用政府網頁資料情形偏低,對電子化政府服務滿意度未見提升,又電子化政府國際評比逐年下滑;3. 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所訂績效指標目標值偏低」之缺失,今「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工作計畫編列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相關經費3億2,870萬元,爰建議減列8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凍結1/10,並要求國發會三個月內針對「1.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經費累計支用數與計畫總經費差距甚大,計畫編列有欠覈實,且未適時檢討調整;2. 近年民眾運用政府網頁資料情形偏低,對電子化政府服務滿意度未見提升,又電子化政府國際評比逐年下滑;3. 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所訂績效指標目標值偏低」之缺失提出檢討報告及解決方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做書面報告,始得動支,俾國發會擬訂積極合理目標,並適時檢討修調以確實達成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之預期效益。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蔣乃辛  江啟臣

主席:修正後減列80萬元,並凍結1/10。

進行第108案。

108、

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2款第7項第10目「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項下編列328,700千元,有鑑於政府已砸下數十億元推動「大數據運用計畫」,希望能夠讓政府資訊更公開(Open data),不過卻成效不彰,被英國開放知識基金會(Open Knowledge Foundation )評為70個國家中的第33名,落後日韓。對比民間「g0v零時政府」是由一群網路使用者集結而成,自行設計網站重製各種政府資訊,也把難用的政府網站變得更容易使用,例如「開放政治獻金」、「公務人員出國考察追蹤」、「立委投票指南」等專案。其他範疇的開放資料項目,則包括提供多國語言翻譯的網上詞典「萌典」、監察台灣企業的「台灣公司關係圖」、公開台灣醫院即時使用情況的「全國重度級急診即時看版」等,重點是「根本不用花什麼錢」,比起政府花大錢請網路公司去做網站、APP,卻使用率低落、顯見國發會績效不彰,為有效撙節開支、落實整合。爰提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有關「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部分刪減100萬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柯志恩  江啟臣

108、修正案

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2款第7項第10目「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項下編列328,700千元,有鑑於政府已砸下數十億元推動「大數據運用計畫」,希望能夠讓政府資訊更公開(Open data),不過卻成效不彰,被英國開放知識基金會(Open Knowledge Foundation )評為70個國家中的第33名,落後日韓。對比民間「g0v零時政府」是由一群網路使用者集結而成,自行設計網站重製各種政府資訊,也把難用的政府網站變得更容易使用,例如「開放政治獻金」、「公務人員出國考察追蹤」、「立委投票指南」等專案。其他範疇的開放資料項目,則包括提供多國語言翻譯的網上詞典「萌典」、監察台灣企業的「台灣公司關係圖」、公開台灣醫院即時使用情況的「全國重度級急診即時看版」等,重點是「根本不用花什麼錢」,比起政府花大錢請網路公司去做網站、APP,卻使用率低落、顯見國發會績效不彰,為有效撙節開支、落實整合。爰建議國家發展委員會應加強推廣政府機關推動資料開放,並強化與民間協同合作,擴大公共服務深度與廣度。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柯志恩  江啟臣

主席:文字修正後通過。

進行第109案。

109、修正案

一、有鑑於國家目前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經查,該預算科目項下編列3億2千8百70萬元,辦理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並以展現資料力量驅動、擴大公共服務深度與廣度,深化資訊服務整合,打造數位經濟發展環境等事項。

二、然政府辦理電子化政府計畫多年,在「2016年早稻田大學電子化政府評比」仍在在網路準備度、資訊安全、管理效能、國家入口網站等評比項目成績較差,然政府資通訊安全猶如國家安全,更應加強重視;又部分偏遠地方仍存在相當程度之數位落差,台灣本島由尤其花東地區為甚,國發會應加強協助地方政府縮短數位落差,而非讓落差續擴大,宜允檢討改善。並凍結3%,待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徐榛蔚  江啟臣

主席:修正通過改凍結3%。

進行第110案。

110、

國發會─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共編列預算3億2,870萬元。惟前研考會「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101年至105年)」推動迄今耗資頗鉅,且國內民眾運用情形偏低,滿意度多年未見提升。另外,國際評比結果呈現下滑趨勢,整體推動成效欠佳;國發會106年度賡續推動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惟擬定之106年度績效指標目標值偏低,欠缺激勵督促效果,允應擬訂積極合理目標,並適時檢討修調以確實達成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之預期效益。爰此,提案凍結20%,待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照案通過。

進行第111案。

111、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家發展委員會預算,「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經費328,700千元,幾乎都是新增業務,對整合政府雲端運用、整合政府數位服務、跨機關共用資訊、國家發展績效管理資訊創新整合,目前各部會都已經有相關經費編列推動,國發會整合概念看似需要,但雲端、數位都已經是各部會推動方案,國發會如何整合、各部會如何配合、經費使用是否重複浪費,有必要詳列計畫推動時程及內容,尤其更要有效益評估,建請凍結20%,並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具體成效及效益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馬文君 江啟臣

主席:照案通過。

進行第112案。

112、

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將於105年底屆期,因應現階段內外資訊環境變化及民眾需求,國發會提出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以「打造領先全球的數位政府」為願景,期運用數位政府服務思維,以資料力量驅動,擴大公共服務深度與廣度,並且深化資訊服務整合,打造數位經濟發展環境,運用群眾智慧,落實政府透明治理;然「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101年至105年)」推動迄今耗資頗鉅,惟推動以來國內民眾運用情形偏低,滿意度多年未見提升,且國際評比結果呈現下滑趨勢,整體推動成效欠佳。為考量國發會預算執行力,爰提案減列「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電子化政府雲端基礎建設計畫」預算10%。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惠美 江啟臣

112、修正案

主決議

本院王惠美委員等人,查國發會106年度預算案中,「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工作計畫項下「電子化政府雲端基礎建設計畫」、「數位政府服務整合推動計畫」、「國家發展績效管理資訊創新整合計畫」、「資料開放與民間協作推動計畫」、「主動服務及網路參與精進計畫」、「我的智慧生活推動計畫」等分支計畫編列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相關經費共3億2,020萬元。然「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101年至105年)」推動迄今,民眾使用率有待提升,且國際評比結果呈現下滑趨勢。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應奠基第一至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建設基礎,深化資訊服務整合,強化資料治理,擴大公共服務深度與廣度,提升民眾使運用情形。爰此,提第要求國發會對此於二個月內研提書面報告,相關經費免予減列,以盡速達成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之目標。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惠美 江啟臣

主席:文字修正後通過。

進行第113案。

113、

由於「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推動迄今耗資甚鉅,惟推動以來國內民眾運用情形偏低,滿意度未見提升,整體推動成效欠佳,應重新檢討改進並提出檢討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孔文吉 江啟臣

主席:照案通過。

進行第114案。

114、修正案

查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2款第7項第10目「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工作計畫項下「數位政府服務整合推動計畫」編列45,000千元。但近年民眾運用政府網頁資料情形偏低,對電子化政府服務滿意度未見提升,又電子化政府國際評比逐年下滑,民眾對政府機關網站提供資料及服務之滿意度則多年未見提升,且依世界經濟論壇(WEF)2016年7月公布之全球資訊科技報告,我國整體網路整備度綜合排名為全球139個國家中第19名,較2010年至2011年第6名下滑13名,顯見國發會該業務績效不彰。爰提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有關「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工作計畫項下「數位政府服務整合推動計畫」部分凍結10%,待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江啟臣

主席:修正通過改凍結10%。

進行第120案。

120、修正案:

查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2款第7項第11目「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強化經貿競爭力」項下編列6,209千元,台北市日本工商會發表2016年對台灣政府政策「白皮書」,直言台灣有諸多與國際慣例不同步且獨斷實行的規定或規則,若不儘快修正,將讓在台日商既不能規畫中長期投資計畫,更無所適從,此建言與美國商會、歐洲商會雷同,三大商會紛紛針對提出我國法規面為能鬆綁所造成的投資問題。顯見國發會長期以來未能有效推動法治革新與改革我國經商環境,致使國外投資以創新低。國發會負責施政數據行政協調、法規調適及倫理把關,若不增強部會大數據能力,增加政策設計精準度,政策產出之可預測性,無法給予外資在投資台灣上風險評估助益,外商恐選擇或出走至資訊流通更友善的國家。爰提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有關「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強化經貿活動」部分凍結10%,待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張麗善  江啟臣

主席:修正通過改凍結10%。

進行第122案。

122、

鑒於人才政策攸關國家整體競爭力,國發會多年來為培育優質人力、縮短產學落差等目標,陸續研擬「人才培育方案」及「縮短學訓考用落差方案」等,惟104年我國失業率仍高於鄰近亞洲國家,尤其青壯年高學歷者失業率仍偏高,受僱員工實質薪資仍未見明顯提升,恐造成優秀人才外流危機,要求國發會應通盤檢視各項人力資源發展措施妥適性,適時檢討調整。

說明:

一、國發會106年度「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研審及推動人力資源規劃、運用、培訓及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政策」計畫編列預算396萬元,辦理業務包含研析當前就業市場情勢,研擬及協調推動促進就業及勞動力發展政策,與研擬及協調推動人才培育政策,強化產、學、訓人力培育機構合作機制、研擬及協調推動人才留用及延攬政策等。

二、為培育量足質精之優質人力,及解決學用落差問題,國發會(前經建會)協調相關部會推動「人才培育方案(99年至102年)」及「縮短學訓考用落差方案(101年至103年)」,102年間該會將前開2案整合併入「留才、育才及攬才整合方案(103年至105年)」,經行政院於103年4月核定,協調教育部等18個部會共同推動,透過「推動及強化多元、實務的進修與培訓」、「辦理人才供需調查,強化職能基準、技能檢定」、「擴大產學合作」、「培育國際化、高階及跨領域人才」及「教育轉型與鬆綁」等策略,期提升人力素質及就業力,增加勞動所得。

三、我國104年度失業率3.78%為近5年最低,惟仍高於香港(3.3%)、日本(3.4%)、韓國(3.6%)及新加坡(1.9%)等亞洲鄰近國家。若按教育程度區分,近5年大學及以上學歷者之失業率居各群組之冠;若以年齡區分,新入職場者(15至24歲)之失業率亦較其他組別高出甚多,幾乎為平均值3倍,且與我國升學、就業環境相似之日、韓兩國相較,我國15至24歲青年失業率明顯偏高,顯示我國失業率雖緩和,惟與鄰近國家相比仍屬偏高,尤其青壯齡高學歷者之失業問題較嚴重,長此以往,恐成長期經濟發展與社會隱憂。

四、另我國104年受僱員工平均薪資4萬8,490元為歷年最高,惟若將物價指數納入考量,則實質薪資平均為4萬6,782元,雖近3年已逐年提升,惟不及92年實質薪資4萬7,058元,然近年鄰近中國大陸、香港、新加坡、南韓、東協等國紛紛提出優渥條件吸引人才,恐造成我國優秀人才外流危機。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淑華  江啟臣

主席:照案通過。

進行第123案。

123、

104年經濟成長率0.65%,為自99年度以來最低值,105年度依中研院分析國內經濟動能似無顯著改善,另我國資金雖多,卻外流嚴重,且外人直接投資情形欠佳,國內投資環境仍有相當改善空間。為有效提升我國經濟成長潛能及改善國內投資環境,要求國發會應審慎規劃研擬中之國家發展計畫(106至109年),並應持續檢討及積極推動相關財經政策措施。

說明:

一、國發會106年度「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規劃推動國家發展計畫」項下編列140萬6千元以規劃研擬及協調推動國家發展計畫,並適時檢討計畫推動情形,促進國家發展目標之達成;「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經濟、景氣情勢分析」計畫項下編列1,012萬4千元,辦理研析國內、外經濟情勢,充分揭露景氣動向,研擬及協調推動重要財經政策措施,及承辦行政院專案小組幕僚,進行政策研議、統籌協調及追蹤管考等。

二、104年度我國因全球成長動能不足,貿易活動趨緩,消費性電子產品終端需求降低,及中國大陸發展自主供應鏈減少進口電子零組件等影響,外銷訂單出口較103年度減少4.4%,出口總額減少10.8%,衝擊我國經濟表現,全年度經濟成長率0.65%,為自99年度以來最低值,不僅低於全球經濟成長率2.5%、南韓2.6%、香港2.4%及新加坡2.0%,且遠遜於國家發展計畫目標值「3.1%至3.7%」。105年度中研院認為除國際貿易情勢不佳,我國出口貿易主要仰賴中國大陸,短期間貿易改善幅度有限,估計全年經濟成長率為0.52%,尚較104年度減少0.13%;行政院主計總處則以105年上半年消費及出口優於預期,預估經濟成長率為1.22%,惟仍低於國家發展計畫目標值「2.1%至2.7%」。

三、參據中央銀行國際收支統計,104年底我國國際投資部位淨資產達1兆539億美元,位居全球第4位,其中對外直接投資與來台直接投資餘額差距為2,364億美元,顯示我國資金雖多,惟外流情形嚴重;此外,依經濟部「產業經濟統計簡訊」(詳附表3),2015年全球外人直接投資增加38%至1.76兆美元,香港創歷史新高達1,749億美元,年增53.3%,而我國僅24億美元,年減14.9%,且為香港、新加坡、南韓亞洲四小龍中,外人直接投資金額最低者,顯示我國投資環境仍有相當改善空間。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淑華  江啟臣

主席:照案通過。

進行第124案。

124、

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期藉由整合相關公共基礎建設,加強各區域間之跨域合作,俾發揮綜效以降低成本,惟歷年預算平均執行率僅約6成,且104年度補助案屬區域間跨域合作計畫數量偏低,執行成效未如預期,又部分補助案件與區域整體發展似無直接關連,為避免相關經費虛擲,要求國發會應加強推動辦理。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淑華  江啟臣

主席:照案通過。

進行第125案。

125、

鑒於現有公共建設計畫績效評估機制偏重預算執行及進度控管,辦理實地查證數量偏低,迄未訂定計畫再評估及退場機制,致無法適時修正或停辦不具效益之計畫,計畫屆期後又未就後續年度運用情形加以追蹤評核,故未能即時發現閒置或低度利用設施加以改善,要求國發會妥適檢討調整。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淑華  江啟臣

主席:照案通過。

進行第126案。

126、

國發會負責管考公共建設類由院管制計畫,其控管範圍雖較寬且嚴謹,惟數量占比偏低且逐年遞減,而工程會列管1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執行及工程品質控管,惟部分金額重大、執行情形欠佳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兩會均未列管,兩會管考功能部分重疊又無法互補,管控機制設計有待強化,另兩會管理系統各自獨立,部分由院管制計畫所公開資訊數據不一,易造成民眾混淆,要求提出改善檢討報告。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許淑華  江啟臣

主席: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