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進行第290案。
290、國民黨黨團提案:
有鑑於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編列「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高達1,584萬9千元,平均每人月薪7萬3,375元,相當於「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所列第11職等第四俸階,相較於需具備碩士以上學歷之高考二級考試及格,並經實務訓練初任公務員之起敘薪資4萬9,145元高出甚多,經查第11職等聘用人員應具備之專門知能條件,需符合「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二、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四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八年以上者;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及工作經驗者」,查與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現階段聘用之人員多有不符,顯見人事費預算有寬列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13,000千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育敏 江啟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提議採記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採記名表決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江啟臣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案請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6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6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8人
廖國棟 江啟臣 王育敏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張麗善 林德福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李彥秀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陳雪生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二、反對者:68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施義芳 呂孫綾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江永昌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蘇巧慧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進行第301案。
301、國民黨黨團提案:
有鑑於「一百零六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明定:「各機關須確立施政目標,衡量可用資源訂定具體計畫,並依「預算編製作業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實施方案」,本零基預算精神檢討及建立資源分配之競爭評比機制,提升整體資源使用效益」,惟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編列之「基本工作維持」預算高達1,324萬2千元,顯然並未考量政府財政收支狀況,及整體資源使用效益,參酌其他獨立機關,例如中央選舉委員會之相關預算僅編列1,093萬元,中央選舉委員會人員編制為黨產會之三倍,負責綜理我國公職人員選舉及公民投票事務,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之規模、人數及業務範圍,皆不如中央選舉委員會,基本工作維持之預算卻較中央選舉委員會為多,實有預算浮編之嫌。考量政府財政拮据,此等費用編列應秉持撙節原則,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亦應積極提昇資源使用效益,爰提案「一般行政──基本工作維持」預算刪減10,000千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育敏 江啟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案請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採記名表決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江啟臣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6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6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8人
廖國棟 江啟臣 王育敏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張麗善 林德福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李彥秀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陳雪生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二、反對者:68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施義芳 呂孫綾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江永昌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蘇巧慧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進行第307案。
307、國民黨黨團提案: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顧立雄,上任迄今屢屢對外發言失當,假藉公權力之手段、行對特定政黨清算鬥爭之實!如:於公開媒體上放話,說要讓特定政府一毛錢都領不到!
對於法界及社會意見置若罔聞、漠不關心!為了遂行其清算鬥爭之實,針對同一事實內容,竟可以接連做出兩個行政處分,罔顧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文中,文末已清楚寫著:如有不符本裁定,可依法提出抗告之程序。顧立雄主委玩法、弄法,無視法律原則!嚴重影響政府威性及民眾對政府之信任,爰此該特別費新台幣158千元應全部刪除,以為告誡警惕!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孔文吉 江啟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案請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採記名表決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江啟臣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6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6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8人
廖國棟 江啟臣 王育敏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張麗善 林德福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李彥秀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陳雪生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二、反對者:68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施義芳 呂孫綾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江永昌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蘇巧慧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第321案。
321、國民黨黨團提案:
有鑑於「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二條明定:「行政院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為本條例之主管機關,不受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之限制。本會依法進行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不當取得財產之調查、返還、追徵、權利回復及本條例所定之其他事項」,顯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之業務,僅為調查及處理政黨、附隨組織和其受託管理人不當取得之財產,而非辦理各類研討會與座談會,推廣政黨政治與民主深化之活動;另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針對黨產處理業務,簡略區分為財產查核業務及調查追徵業務兩項計畫,其計畫內容著重於政黨不當財產之申報、界定、調查及處理,與所謂政黨政治及民主深化推廣業務大相逕庭,亦與黨產處理業務計畫之宗旨毫無關係,顯見該預算之編列有欠合理,爰提案「黨產處理業務一調查追徵業務一一般事務費」預算1,471千元全數刪減。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育敏 江啟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採記名表決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江啟臣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案請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6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6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8人
廖國棟 江啟臣 王育敏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張麗善 林德福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李彥秀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陳雪生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二、反對者:68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施義芳 呂孫綾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江永昌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蘇巧慧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第325案。
325、國民黨黨團提案: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自8月31日掛牌至今,在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的行政處分遭法院行政裁定停止執行,卻未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自我檢討,反而一味責怪法院,顯不符人民期待。不僅如此,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僅是一個行政機關,卻能掌握民間財產的生殺大權,不僅可凍結國民黨的銀行帳戶,日前還自行定調中投和欣裕台為不當黨產,收歸公有等。不禁令人質疑,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不是司法機關,為何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成員沒有公務員資格,卻擁有生殺大權,自行判斷民間財產合法與否。此外,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委員組成來看,主委由當年的「挺扁」律師、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顧立雄擔任,12名委員大多是民進黨、台聯黨或背景親綠人士,至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的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等,大都來自綠營黨工或顧立雄擔任立委時期的幕僚。另外,針對李前總統登輝擔任國民黨主席任內任用之國民黨投資事業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劉泰英任職期間黨產之處分處理過程並未進行調查,亦顯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選擇性辦案,沒有行政中立。爰此提出要求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解散不當黨產委員會,讓黨產爭議回歸憲法與司法的專案報告。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廖國棟 江啟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採記名表決處理。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江啟臣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案請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6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6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8人
廖國棟 江啟臣 王育敏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張麗善 林德福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李彥秀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陳雪生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二、反對者:68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施義芳 呂孫綾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江永昌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蘇巧慧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第338案。
338、國民黨黨團提案:
為促進國內各族群其地位之實質平等,保障族群與族群間均可相互尊重、共存共榮,防止或消弭惡意汙辱、歧視特定族群之言行分化或製造族群間之對立,本黨黨團及本黨孔文吉立委特擬具「反族群歧視法」草案。惟本案自孔文吉立委於立法院第七屆會期中即提出該法律草案後,惟內政部迄今針對上述社會議題及相關處理均置若罔聞、漠不關心,甚至內政部葉俊榮部長歷次法案審查及詢答回應時,針對此類議題,回應保守、也無法提出具體主張及政府法律草案以為對案討論,此消極態度嚴重影響政府威性及對政府之信任,爰此該經費預算應刪減十分之八,以為告誡警惕!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孔文吉 江啟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採記名表決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江啟臣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案請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6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8人
廖國棟 江啟臣 王育敏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張麗善 林德福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李彥秀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陳雪生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二、反對者:67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施義芳 呂孫綾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江永昌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蘇巧慧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繼續處理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保留部分。
進行A10案。
A10、親民黨黨團提案:
106年度外交部第8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編列115,860千元中,減列10,000千元。
說明:國際法庭南海仲裁案、沖之鳥礁等事件中,外交部未能積極捍衛國家領土主權,危害國家重要的核心利益,對內、對外表達態度皆曖昧不明,外交部在領土、海域議題上對外發言代表國家立場,而領土主權是不容妥協,也不允許作為國際談判籌碼,外交部對領土主權發言應展現更堅定之態度。爰針對歲出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編列115,860千元中,減列10,000千元。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主席:請問院會,對親民黨黨團提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民進黨黨團、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案請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親民黨黨團提案: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建請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高金素梅 李鴻鈞(梅代)
周陳秀霞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親民黨黨團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0人
廖國棟 江啟臣 王育敏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張麗善 高金素梅 周陳秀霞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李彥秀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陳雪生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二、反對者:68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施義芳 呂孫綾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江永昌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蘇巧慧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A61案。
A61、親民黨黨團提案:
外交部單位預算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0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項下3.(1)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研討;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等經費編列5,400千元,全數減列。
說明:
臺日經貿交流對話黑箱作業,不對等、不公平;在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議題上,外交部及亞東關係協會犧牲全民健康,造成國內民眾恐慌,相關預算應予全數減列。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高金素梅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主席:請問院會,對親民黨黨團提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民進黨黨團、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案請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親民黨黨團提案: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建請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高金素梅 李鴻鈞(梅代) 周陳秀霞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親民黨黨團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1人,贊成者23人,反對者6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3人
廖國棟 江啟臣 王育敏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張麗善 高金素梅 周陳秀霞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李彥秀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陳超明 顏寬恒
二、反對者:68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施義芳 呂孫綾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江永昌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蘇巧慧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B102案。
B102、親民黨黨團提案:
106年度國防部第9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項下「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之預算編列796,289千元中,凍結全數。
說明:潛艦國造計畫所需經額龐大,亦涉及許多關鍵技術,但國內人才與技術是否足夠支應此計畫達到預期性能,如何連結國內資源,經由國防工業開展國內工業亦須詳細計畫資源投入前應審慎評估。日前國防部曾表示柴油主機、主發電機、空氣淨化系統、逃生系統、消磁系統及陰極防蝕國內研發能量尚未成熟,建造技術部分需要外國專業人才來台指導,且關鍵性系統整合仍待提升。國防部須有更謹慎之規劃及完成具體建造計畫。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項下「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編列796,289千元中,凍結全數,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主席:請問院會,對親民黨黨團提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民進黨黨團、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案請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親民黨黨團提案: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建請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高金素梅 李鴻鈞(梅代) 周陳秀霞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親民黨黨團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89人,贊成者20人,反對者68人,棄權者1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0人
王育敏 孔文吉 林麗蟬 張麗善 高金素梅 周陳秀霞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李彥秀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二、反對者:68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施義芳 呂孫綾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江永昌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蘇巧慧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1人
盧秀燕
主席:現在進行B107案。
親民黨黨團提案:
B107、
106年度國防部第9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項下「新式高級教訓機」編列529,950千元中,凍結全數。
說明:國機國造為重要的國家軍事發展目標,但空軍F5型機及AT-3教練機因使用年限將屆,原定6年完成換裝,現因國機國造須延長換裝時程至12年,且國機國造關鍵技術尚未成熟,實際完成時間恐需更長,國防部應建立風險管控機制,並建立國內產業導入具體機制,經由國防工業以開展國內工業。爰針對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項下「新式高級教訓機」編列529,950千元中,凍結全數,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主席:請問院會,對親民黨黨團提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民進黨黨團、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親民黨黨團提案: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建請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高金素梅 李鴻鈞(梅代) 周陳秀霞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案請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親民黨黨團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1人,贊成者21人,反對者68人,棄權者2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1人
廖國棟 王育敏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張麗善 高金素梅 周陳秀霞 林德福 徐榛蔚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李彥秀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顏寬恒 王惠美
二、反對者:68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黃國書 許智傑 劉世芳 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 施義芳 呂孫綾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江永昌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蘇巧慧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2人
黃昭順 陳學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