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06卷 第18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06卷 第18期 院會紀錄
質詢事項
(一)本院張委員麗善,鑒於H5N6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侵台,已出現確診案例,農委會雖將宜花東列為警示區,採取消毒、檢疫站、跨縣出入通報等措施,宣稱啟動一級應變,但三日後台南火雞場卻立即傳出3千多隻火雞死亡,經確診為國內第二例H5N6,由此可見農委會沒有掌握疫情動態監控,導致台灣西半部之疫情未能即早應變處置,甚至誤診為飼料問題。此外,主管機關的防疫、檢疫、除疫工作網絡未見周延,已出現防疫漏洞,針對高危險區、潛勢區等更疑有誤判之虞。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H5N6為人禽共染,與H5N1、H7N7、H7N9、H10N8同屬人類疾病高嚴重度「新型A型流感亞型」。去年日韓及大陸都已傳出確診病例,世界衛生組織指出,以A型禽流感病毒(H5N1)為例,潛伏期為2-5天,甚至17天;H7N9潛伏期為1-10天,平均為5天,禽流感之潛伏期明顯較一般季節流感高。A型、B型、C型流感中僅A型會產生人禽(畜)共染病造成大規模傳染。2014年至2015年韓國已撲殺3千萬多隻家禽,日本撲殺139萬隻家禽。相較於例行性的H5N2,H5N6的疫情更顯棘手,隨時有大規模流行及病毒變體的風險。禽場,屠宰場面臨經濟損失的威脅;個人則面臨健康的風險。
二、去年秋季禽流感高風險期,日本、韓國即已傳出禽流感病例。對此,農委會強調加強中央與地方合作,並宣稱禽畜業者完成疫苗施打,覆蓋率達到96%,2個月後106年1月我國東部即出現候鳥傳染案例。農委會竟以「宜花東」聯防作為第一時間處置,詎料三日後西部養殖場即傳出火雞大量死亡案例。根據105年第3季畜禽統計調查結果,雞、鴨、鵝、火雞飼養場多集中於彰化、台南、屏東、雲林等西部縣市,全台火雞飼養場數又以台南市25座居,足見農委會的先期因應並未有效遏止疫情擴散,防疫作為已出現漏洞。
三、為防止政府隱匿疫情,導致畜禽業者遭受不可預期或無法承受之損失,農委會應思考普查或地毯式檢疫之可能性,杜絕各地飼養場因漏報、漏查、拒報,甚至棄養轉租而產生的疫情黑數。農委會應有效掌握肉禽及蛋種禽的監控訊息並公告大眾知悉。除稽查工作,在源頭管理方面,農委會應會同疾管局同步思考疫苗產出之可能性。一旦發生異常死亡率,即應採取檢測、消毒、撲殺、通報、列管等積極行政措施,第一時間降低民眾憂慮即業者恐慌。
(二)本院張委員麗善,鑒於Uber於今年2月10日正式撤資並結束在台營運,這並非新創產業在台投資的成功經驗,我國政府面對網路新經濟,竟以極端的政府干預及保護主義政策管制,透過罰鍰及勒令停業只能處理Uber的合法性疑慮,而我國政府在引導新創、電商的定位及功能太過被動且模糊,面對未來相同類型的Uber Eats、airbnb等外資電商衝擊,政府倘若執意透過強制性手段劃分輸家─新經濟,贏家─本土經濟,無異自外於網路新經濟產業。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105年1月至12月核准僑外投資件數為3414件,投資與增資金額達美金110.3億,單就投資金額較上年同期成長130.09%,惟投資金額成長的主要原因係105年5月核准荷蘭商MICRON TECHNOLOGY B.V. 投資臺灣美光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美光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美金約33.3億元併購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股權,性質上為外商增資或轉投資,屬跨國企業之股權交易及金流變動,對台灣經濟動能提升有限,難謂外商透過在台營運,增加就業、帶動產業活力。
二、國外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究非經濟成長唯一方式,但如何透過引入外資使本地產業在技術及資源上產生良性流動,提高價值,絕對是相關部會的任務。Uber標榜共享經濟,雖與計程車相同的服務,卻登記註冊為資訊服務業,最後因無法完成納管、納稅與納保險,無法合法經營。但持平而論,Uber同時也有乘客多元搭乘選擇,吸引就業以及促進運輸服務業升級的機會,端視政府處置的態度。Uber兼職司機平均一個月可賺取5萬元收入,吸引兼職業者投入;此外,其高度使用者取向的服務自然成為市場主流。
三、Uber撤資後,現有計程車產業在服務、乘客滿意度、及創造就業等各層面上若無提升,則政府非但沒有稅收,也無法促進產業升級,未來同類型的新經濟投資台灣,交通部及國發會若曾以法條法規嚴守、嚴管、嚴罰驅趕外資,則遑論產業升級及促進就業。
四、國發會「亞洲矽谷推動方案」匡列各部會共113億預算,該計畫第四層應用服務即屬交通、能源、商務、製造、醫療資訊等面向的提升。要從資訊科技產業(Information Technology)提升為物聯網產業(Internet of Things)。從Uber與我國產業面與法規面的調和上來看,我國政府只有罰鍰收入,未見營業稅稅收,外資投入,以及產業升級任何施政績效。
(三)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維護學童成長身心健康,宜應避免過早接觸有目的性之學科能力測驗。但財團法人語言訓練中心卻在2015年推出「小學英檢」(GEPT Kids),明顯有增加小學學童壓力之嫌,更會使補教業大量以此做招生號召,更與2006年之初禁止12歲以下學童報考全民英檢之政策目的不符。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財團法人語言訓練中心之說明,2006年始禁止小學生報考,目的就是為遏止補教界以此作為招生之歪風。
二、然而,小學生身心健全發展,就應是避免過早接觸許多填鴨式之英語教學,尤其不應以考試導向作為補習之目標。然小學英檢之推行,小學生未蒙接受適性英語測驗之利,可能反先受補教以小學英檢做招生噱頭所害。
三、建請教育部應該要求財團法人語言訓練中心停止「小學英檢」(GEPT Kids),讓英語教學回歸校園正常化,而非提早接受社會化之標準測驗。
(四)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我國律師考試應試人數年年增加,但每年僅有一次考試,且部分考科及格無法保留,均需年年重考。如此考試設計,耽誤許多考生之生涯規劃。建請調整律師考試之一二試時間,並保留及格科目。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我國律師考試之規定,一年僅舉行一次並分為一試及二試。然此兩次考試間之間隔又過短,考科及考試重疊性甚高。
二、建請考選部是否考慮比照醫師及牙醫師等資格考試,將一和二試區分為基礎法學科目和進階法學考試,一試修畢基礎法學科目即可,且可於在學階段應考。至於二試則須修過進階法學科目以及大學畢業始可應考。
三、至於測驗方式,一試資格考應以測驗題為之。二試則應為申論題進行,且可保留當年通過之科目,並需於一定年限內通過所有考試科目之測驗。至於未具有法律學位之大學畢業生,修畢考選部認定之法律學分後,一二試可同時應考。
四、建請考選部妥適思考律師考試之變革,以減輕考生負擔、維持測驗素質、律師背景多元化為考量基準,以達國人期盼之司法改革。
(五)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維護學生成長身心健康,應該禁止小學生過早接觸複雜升學考試。然近來仍有縣市之國中打著資優班或是其他名目之升學班,更有補教業者以此做招生。扭曲原法規是為培養少數特定資賦優異學生之目的,更對學生成長無異揠苗助長。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過去根據媒體報導,曾有部分縣市因為國中招收國小學生報考資優班,明顯是升學班級。違反教育部禁止能力分班之規定,因此遭到教育部警告,事後才紛紛改變招生方式。
二、教育部應該嚴謹把關,避免各縣市政府仍然出現集中編班式的學術性向優異升學班。尤其有部分縣市政府時常假藝術性向優異之名,行學術性向優異之實而集中編班。故請教育部應嚴格督導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勿鑽法律漏洞。
三、建請教育部應定期派員抽查,或禁止補教業以資優補習做噱頭。以維持特殊教育法之原意。特殊學術性向優異,原意就應是少數。並非由後天強加為之,更不應成補教招生噱頭,尤不應變相形成「類國中聯考」,扭曲小學生健全成長生活。
(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日前召開國民所得評審會議,調升今年我國經濟成長率至1.92%,去年新政府一上來,認為台灣經濟疲弱的原因在於民間投資不振,因此積極推動投資,以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國家級投資公司及5大創新產業為三駕馬車,希望以此提振民間投資。然而,如今看來收效甚微,主計總處這份預測報告估台灣今年民間投資僅成長1.85%,創近5年最低。建請行政院在提振民間投資這件事上,必須務實顧本,不可好高騖遠,新創固然該鼓勵,但既有產業的優勢更需維護,切莫本末倒置,甚至只追求量而忽略質,須知,過度政治考量的經濟政策後患無窮,不可不慎。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主計總處日前召開國民所得評審會議,調升今年我國經濟成長率至1.92%,主計長朱澤民認為如今情勢穩定樂觀,但翻開統計,台灣已3年之久經濟成長率不到2%,成長力道之弱,不言可喻。去年新政府一上來,認為台灣經濟疲弱的原因在於民間投資不振,因此積極推動投資,以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國家級投資公司及5大創新產業為三駕馬車,希望以此提振民間投資。然而,如今看來收效甚微,主計總處這份預測報告估台灣今年民間投資僅成長1.85%,創近5年最低。
二、政府過去實施的獎勵投資條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確發揮了提振投資的作用,也建立了台灣石化、半導體產業的基礎,對於台灣經濟發展居功厥偉。但隨著全球化分工日細,開發中國家急起直追,這個全球市場的力量已遠遠超過政府的力量。易言之,今天政府已沒有能力去主導產業發展,所能做的是改善投資環境以留住那些台灣還有競爭優勢的產業,能做到這一點,以待時機,民間投資仍可維持一定水準,否則若連優勢產業也外移,那麼台灣經濟實在堪慮。
三、從因果關係來看,民間投資只是果而不是因,若我們的產業在全球供應鏈裡不具優勢,貿易條件也不如人,又飽受反傾銷干擾,接單難以成長,企業現有設備已足夠供貨,何必再投資?這個道理至為淺顯,若此刻響應政府擴廠投資,日後無單可接,徒令設備閒置,豈非自找麻煩?
四、7年來台灣民間投資成長趨緩,其實是反映全球化分工下,大陸快速崛起,台灣生產優勢逐漸流失的結果。對照我們海關出口即可明白這個道理,2010年我國出口規模2,780億美元,2016年出口規模仍僅是2,803億美元,7年間幾無成長。眾所周知,我國是出口導向國家,生產主要以供外銷為主,當出口萎縮,如何期待投資大幅成長?這豈非緣木求魚?
五、民間投資7年來成長趨緩,意思是仍有成長,但若細看內容則會發現購置機器設備的支出還不如16年前,企業投資動能之疲弱,遠比想像中更嚴重。那麼,一定有人會問,既然生產設備投資沒成長,何以民間投資還有些微成長?這是因為近十年房價大漲,各地大興土木蓋房子,2006年以前每年我國住宅興建支出不及2,000億元,2011年以來平均每年竟高達3,669億元,換言之,這些年若沒有房地產支撐,民間投資會更難看。
六、我國十多年來的民間投資由於出口成長趨緩,已出現量變與質變,所謂「量變」是指我們的民間投資大不如昔,1990年代民間投資平均年增率還有15%,但近7年平均年增率已不到3%,這個危機多數人都看到了。但民間投資內容的「質變」,卻少有人知曉,甚至還有許多官員倡議藉由都更,大興土木來提振民間投資。
七、雖然企業買設備與建商蓋房子都是民間投資,但前者有助於生產力的提升,後者若過度投入反而會推升泡沫的風險,兩者意義大不相同,而7年來我們的民間投資彼長此消,這是政府在提振民間投資時必須注意的事。全球化力量既不可擋,如何改善民間投資的困境,提升投資的質量,首先必須釐清民間投資內容,應重質不重量:長期以來決策當局只在意經濟成長能否保二、保三,對民間投資亦然,只在乎如何提升投資率,然而民間投資有8大類,蓋房子、建廠房、買設備、做研發都是投資,但意義大不相同,從長期經濟發展而言,政府必須釐清投資的內容,絕對不能只為提振投資的量,而忽略投資的質,否則後患無窮。
八、其次,必須改善投資環境,強化既有優勢產業:政府自去年執政以來,幾乎所有資源都放在新創及五加二產業,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為此曾呼籲政府推新創產業別忘了既有的產業,但言者諄諄,聽者藐藐,迄今公司法、產創條例的修正無一不是自新創產業的立場出發。然而,既有產業是歷經全球化洗禮仍得以馳騁各國市場的產業,也是民間投資重要的來源,如今政府致力新創,而忽視既有產業供電與供水穩定,又大修公司法弄得人心惶惶,如此投資不下滑已屬僥倖,哪可能成長?
九、另外應運用多邊貿易機制,創造出口優勢:如前所言,企業是否投資最終仍取決於出口,而出口競爭力除了決定於技術、工資等要素價格,也與外貿環境有關。2015年我國出口排名全球第17,但歷年遭各國反傾銷調查累計達275件,名列世界第3,嚴重影響我出口,我國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不多,但身為世貿組織(WTO)會員,自應在日內瓦爭取我商的權益,此外也應致力於杜哈回合的各項協定,我們相信只要外貿環境的穩定增一分,民間投資必定也會增一分。
(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思慮不周的一例一休政策後遺症方興未艾,勞工出勤是否違反規定,資方無所適從,政府卻要企業「勞資自行協商」,將為一例一休爭議再添紛爭與火藥。再次呼籲行政院與勞動部:立即暫停一例一休的實施,重新檢討修改。上策是針對不同型態的產業訂定不同的勞工保護法令,如果認為訂定新法緩不濟急,至少該修法給予勞資更大的彈性空間,長期而言,則仍應思考訂定個別專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思慮不周的一例一休政策後遺症方興未艾,勞工出勤是否違反規定,資方無所適從,政府卻要企業「勞資自行協商」,將為一例一休爭議再添紛爭與火藥。政府製造麻煩,不從根源檢討,卻把難題推到企業,是極不負責任的態度。
二、228國定假日在周二,政府依據行之數年的「小確幸」政策規畫彈性休假。政府人事行政總局公布行事曆,把2月27日周一的上班日調到18日周六,讓228假期成為連續4天的假期。但這個實施一例一休後碰到的第一個彈性假期,卻讓不少企業擔心,在一例一休新規下,勞工周六出勤恐變成休息日「加班」,雇主得支付加碼加班費或給予補休。
三、勞動部解釋說:依照行政機關日曆表出勤的行業,即使非8周彈性工時適用行業,也可以「一日換一日」概念,調整工作日與休息,形成連假,不違法也無需負擔加班費,看來似乎解決企業之懸念。但勞動部又特別「提醒」各事業單位,雇主必須經過工會同意或是取得勞工同意,才可依據行政機關辦公行事曆,挪移上班日、休息日。這又把問題丟回給事業單位,甚至是為因一例一休貿然實施而日益激化的勞資爭議再添柴火。
四、一例一休實施以來,問題與後遺症持續發酵,從資方到勞方再到社會大眾與政府,可說是全輸。體質好的企業認命增加成本,仍可支撐,體質差的小公司就直接面臨倒閉風險,大部分企業短期都直接面對人力調度、經營運轉困難的問題。
五、勞工則未必感恩或享受一例一休的「德政」,有些行業勞工因此失去多領加班費的機會,例如百貨公司、高鐵等行業,寧可僱用低薪年輕人,甚至派遣工,也不願高薪員工加班,造成高薪勞工收入大減;有些勞工原可彈性累積連續假期,現在難再積假出國旅遊;社會大眾則要承受物價上漲的痛苦,在許多勞工薪資停滯,甚至不增反減時,物價上漲讓勞工生活水準降低。
六、行政院主計總處估計,根據不同情境假設推估出的數據,一例一休會讓企業成本最少增加175億,最多增加730億,物價則會因此上漲0.14~0.36個百分點;官員也承認,因為雇主不同的作法,是可能因為減少員工加班而造成勞工收入減少。一例一休對於經濟、企業、勞工及社會的負面影響,顯然不是推測猜想,而是確確實實地在發生且持續延燒中。
七、受影響者不僅是企業這種事業單位,政府單位同樣難逃影響。日前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出勤,因為一例一休新制,必須讓司機在下午5點前回署,否則超時工作要被罰2萬元,最後檢察官只能請警察協助。該署與司機溝通,沒有一個司機認為受惠於新制,反而要求「不要適用《勞基法》」,否則他們的收入都將減少。這種「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普遍存在各行業、各階層。
八、《勞基法》雖然號稱是規範保障勞工的基本大法,但這個訂於30多年前、針對工廠生產線勞工所訂定的勞工法令,早已完全不合時宜。原本要以一個勞工法令規範所有行業就明顯不適合,更兼台灣產業結構、就業人口早已轉變為以服務業為主,即使製造業也已進入知識工作型態為主流。而現代的工作是更具彈性、變化更大,國外先進國家近十年陸續調整勞工保護法令,亦無一例外是轉向更寬鬆、更彈性,而非以一個僵化、缺乏彈性的規定,要求所有行業、企業一體適用,勞動部以更僵化的一例一休要求全國企業遵守,明顯是開倒車,其窒礙難行毫不意外。
(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經濟部長李世光日前出席執政黨中常會,專案報告「智慧精密機械園區」的發展狀況。蔡總統以黨主席身分出席聽取報告,表示智慧機械產業重要,除人才、土地之外,經濟部應協助企業透過併購或授權方式快速取得技術,讓機械產業迅速智慧化。其實能夠掌握服務業發展、善用電子商務相關行銷模式,以及促進婦女勞動參與率的經濟體,就能夠獲得突出的經濟表現。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經濟部長李世光日前出席執政黨中常會,專案報告「智慧精密機械園區」的發展狀況。蔡總統以黨主席身分出席聽取報告,表示智慧機械產業重要,除人才、土地之外,經濟部應協助企業透過併購或授權方式快速取得技術,讓機械產業迅速智慧化。蔡總統以行動重視台灣機械產業的態度值得稱許。
二、媒體報導中也提到了有德國代表反應,德國頂尖的機器人公司最近被中國大陸併購,台灣卻沒有表示意願,讓德國也覺得訝異。這表示屬於蔡政府「5+2產業政策」重中之重的機械產業,面臨著嚴重的問題:為何多年來控制與感應技術無法獲得突破?政府如何協助產業獲得技術?企業為何缺乏國外相關併購資訊或意願?這些問題若無法找到答案並有效解決,製造產業的前景其實是令人擔憂的。
三、在蔡總統和經建部門動作頻頻要「拚經濟」的狀況下,我們其實還有更大的憂心。就在一個月前,中央研究院最年輕的財經院士、擔任美國芝加哥大學商學院講座教授的謝長泰,在台灣的一項經濟論壇發表演說時,宣稱「台灣經濟正面臨嚴重危機,處於緩慢垂死狀態;經濟緩步成長,但勞工薪資停滯不前,這是其他國家沒有的現象」。他接著提出診斷:「政府的政策思維是製造業加上研發導向,但服務業才是台灣島內經濟發展的重心……其他國家服務業是其經濟大幅成長的關鍵,例如香港和新加坡的金融業,但是台灣的數據顯示,服務部門基本上不具足夠的競爭力。」
四、謝長泰院士活躍於學界及國際機構,是諾貝爾獎委員會唯一的亞洲成員。他對於台灣經濟的診斷值得高度重視,政府宜加以確認,並據以擬定對策。但是,他的演講除了在媒體被短暫報導外,政府或學界迄今就像沒有發生過一般,沒有任何的回應和對策。政府拚經濟的產業政策還是「5+2」,並未思考要不要變成「5+3」或「7+1」,讓服務業成為經濟發展的另一大動能。如果連譽滿全球的院士、全球頂尖大學講座教授多年研究後的發言,都淪為「狗吠火車」的話,這才是真正令人感到惶恐與不安的。
五、我國難得成為正式會員的亞太經合會議(APEC),在去年發表的最新「區域狀態報告」(State of the Region)中,明確點出成員國專家們認定目前亞太經濟成長的三大引擎為:服務業、數位貿易及婦女勞動參與。換言之,能夠掌握服務業發展、善用電子商務相關行銷模式,以及促進婦女勞動參與率的經濟體,就能夠獲得突出的經濟表現。這其中,幾乎沒有專家看好製造業的發展能夠成為成長引擎的。當然,這不表示製造業不重要,而是說製造業的高速發展期已經過去;加上中國、印度等經濟體加入競爭,其他區域經濟已很難靠製造業來獲得成長佳績。APEC的報告政策意涵相當清楚,就是若想獲得令人滿意的經濟成長,必須靠服務業而非製造業;若再加上一些配套讓婦女釋出更多勞動力,銷售模式靠電子商務加持的話,自然可以獲得更出色的成果。
六、若要獲得滿意成長,服務業才是台灣今天更該重視的產業。當前各界對服務業的漠視,基於過去成功經驗,台灣目前仍停留在「技術驅動進步」的心態,認為只要多投資生技、科技產業研發,就能產生新產業。
(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行政院證實,兩岸經濟架構協議(ECFA)小組人力回歸經濟部國貿局「雙邊貿易一組」,儘管經濟部稱沒有裁撤ECFA專案辦公室的問題,陸委會也稱兩岸溝通還在進行,但這些說詞都掩飾不了兩岸協商機制已然停擺的事實。經濟部ECFA小組的消失,不但將使兩岸經貿溝通機制陷入窒礙、預言兩岸經貿大倒退,更恐是台灣自陷邊緣化的象徵!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證實,兩岸經濟架構協議(ECFA)小組人力回歸經濟部國貿局「雙邊貿易一組」,儘管經濟部稱沒有裁撤ECFA專案辦公室的問題,陸委會也稱兩岸溝通還在進行,但這些說詞都掩飾不了兩岸協商機制已然停擺的事實。二○一一年,蔡英文女士首度參選總統時,曾表示如果民進黨執政將概括承受ECFA;如今,蔡總統就任不到一年,我方就限縮兩岸ECFA溝通機制。蔡政府從政策面造成兩岸經貿倒退,也將間接影響「新南向政策」。
二、兩岸簽署ECFA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於二○一○年一月一日東南亞國協十國(ASEAN)加中國大陸的「東協十加一」自由貿易區正式啟動,東協與大陸之間的貿易將立即或漸進降為零關稅,加上自貿區所能產生的貿易移轉、加乘等效應,此一自貿區勢必大大不利於台灣經濟,尤其不利於台灣打入東協市場。
三、此外,當時東協還積極推動十加三(大陸、日本、南韓)、十加六(東協十加三,再加上澳洲、紐西蘭、印度),台灣若無法突圍,則台灣的貿易處境勢必一落千丈,再難以和大陸、日本、南韓等經濟體競爭,更遑論為現在蔡政府所倡言之「新南向政策」奠定基礎。
四、為降低東協十加一、十加三、十加六對台商的衝擊,馬前總統執政時遂積極推動兩岸經貿談判。所幸,當時兩岸協商機制順暢,自二○○九年二月二十二日經濟部舉行記者會說明推動ECFA,到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兩岸展開第一次協商,再到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兩岸簽署ECFA協議,費時不到一年半,而二○一一年ECFA早期收穫計畫貨品貿易即已開始降稅。
五、根據中華經濟研究院評估,兩岸實施ECFA對台灣可發揮五大效益:取得領先競爭對手國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勢、成為外商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先合作夥伴及門戶、有助於產業供應鏈根留台灣、有助於中國大陸台商增加對台採購及產業競爭力、加速台灣發展成為產業運籌中心。由於ECFA能為台灣帶來許多直接與間接的效益,是以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蔡英文女士公布首度參選總統時之兩岸政策白皮書,才會強調概括承受ECFA。
六、令人遺憾的是,蔡英文女士首度競選總統失利,綠營對ECFA之態度遂一百八十度大轉彎,綠營所支持的「三一八學運」更以反ECFA為訴求,致使ECFA架構下的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協商中斷、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遭到擱置。而攸關兩岸諸多協議正式上路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工作,儘管民進黨聲稱將之列為優先法案,但至今已完全執政的民進黨仍是「小和尚念經」,無心推動。
七、經濟部雖稱ECFA小組僅屬任務編組性質,但其負責統籌服貿諮商、貨貿諮商、產業合作交流等策略規畫,在兩岸經貿中扮演重要之角色,此一小組消失之後,ECFA後續推動工作也將因而顛仆難行。儘管陸委會稱兩岸溝通還在進行,但連海基、海協的溝通協商機制都已停擺,陸委會的說詞根本就是擺明的「睜眼膂話」。
(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一輛從武陵農場返回臺北的賞櫻專車,在南港交流道彎道時,失控擦撞護欄翻落邊坡,造成33人罹難慘劇,是國內30年來最嚴重的公路事故。要求行政院必須借助制度的面向來加以約制。應考慮修改相關法規;此外,應強化對駕駛的行車紀錄查核措施,目前部分業者還使用傳統的紙本駕車憑單,不但容易造假,主管機關也難以正確查核;應強制業者採用數位行車紀錄器,不僅較容易查核,也可兼收遏止超時之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一輛從武陵農場返回臺北的賞櫻專車,在南港交流道彎道時,失控擦撞護欄翻落邊坡,造成33人罹難慘劇,是國內30年來最嚴重的公路事故。事發之後,包括蔡英文總統與林全院長,分赴殯儀館和醫院哀悼死者及慰問傷者與家屬,表達政府的關心和重視。這起事故暴露了公路安全若干問題,為避免憾事再次發生,應立即著手亡羊補牢。
二、在許多外國人的眼中,我國一向是一個非常有秩序的國家,這也是何以歷年來數項國際調查及評比,都將我國列為值得旅遊及適合居住的國度;但公路安全問題,卻對我國好不容易形塑的國際形象,造成減分。從去年7月陸客團遊覽車自撞護欄起火燃燒,導致26人死亡,迄今已發生3起傷亡數十人的重大車禍。日前的這起事故,包括《美聯社》、英國廣播公司等國際媒體都有報導,無形中損傷了我國的國際形象,殊為不值。為避免意外一再發生,吾人認為其中有一些關鍵問題應予正視及處理。
三、深入探討這些意外發生的肇因,可以簡單的區分為人的問題和制度問題,其中又以人的問題最須重視。根據警方就相關資料所做的調查,已經確定事故當時車輛超速20公里,駕駛司機還有2件未結案交通違規,包括未繫安全帶和行駛高速公路車輛胎紋不足,凸顯駕駛者對於交通安全及守法觀念較為不足,結果一失足不但讓自己成千古恨,也造成幾十條無辜人命的失去,更讓罹難者的家庭天倫夢碎。
四、此外,另一可能的人為原因,是旅行社的制度和人力調度有嚴重問題,導致司機超時工作、休息時間不足。不可諱言,現在許多遊覽車業確實存在這個問題,形成這個現象的原因,有些是旅行社行程安排過於緊湊所造成,例如根據肇事遊覽車隸屬旅行社宣傳的行程資料,司機有可能上班超過10幾個小時;另一個可能肇因是司機自己造成,部分司機即使行程中途有休息時間也並未休息,疲勞上路自然容易發生意外。根據「美國汽車協會交通安全基金會」的研究顯示,駕駛人行車前一日應有7小時以上的睡眠時間,少睡一兩個小時,就會讓事故風險增加一倍。
五、人性弱點很難加以根絕,此時就必須借助制度的面向,來加以約制。例如大眾運輸工具駕駛人,違反交通安全的處罰應再提高,以增加嚇阻力;針對工作超時的問題,應考慮制定工時門檻,只要駕車時數逾越門檻,就應強制輪班。目前《汽車運輸管理規則》規定,每日駕車時間可長達10小時,還不包括司機往返和事前準備時間,這可能造成司機工作長達十餘小時,因此應考慮修改相關法規;此外,應強化對駕駛的行車紀錄查核措施,目前部分業者還使用傳統的紙本駕車憑單,不但容易造假,主管機關也難以正確查核;應強制業者採用數位行車紀錄器,不僅較容易查核,也可兼收遏止超時之效。
六、部分規定和執行的問題也應檢討。例如目前對遊覽車的車齡並無限制,只針對娃娃車有相關車齡要求,但車輛老舊零件容易出狀況,加上國內許多遊覽車是改裝雙層車,翻覆的機率更大,像這次出事車輛即是高齡19年的老車,因此,是否應對遊覽車訂定嚴格車齡限制,值得探討;另外,這次事故車輛旅客大多未繫安全帶,事發之後容易被拋出車外。我國目前僅規定第一排、或是前方沒有椅背的座位,以及最後一排正中間需要強制繫安全帶,其他座位則無規定,即使規定繫安全帶的座位,也未落實執行;這些安全上的可能漏洞,都應進行檢討。
七、面對不可知的旦夕禍福,民眾本身亦應提高警覺,除了養成上車繫安全帶的習慣,是降低風險的好方法外,還應學習意外發生時增加逃命機會的常識,包括搭乘公共運輸工具、遊覽車時,應先觀察逃生通道與方向、滅火器、擊破器和車門洩壓閥的位置,以便在意外發生時可以運用;一旦意外發生,最重要的是找到逃生出口,若車門未損壞,可轉動車門洩壓閥紅鈕再外推車門;若車門損壞無法開啟,應使用擊破器或其他重物,敲打逃生窗的4個角落標示點,擊碎車窗逃生;這些都是有用的簡單自救術。
八、歸納所有交通事故原因,大多可歸咎於人為因素,顯示若能改善國人的駕駛觀念,公路安全就成功了一大半。我們的鄰國日本,大眾運輸不僅有一套完整的SOP,駕駛人也自律甚嚴,到訪日本旅遊的國人都會有此感受。別人可以做到,我們沒有不能之理。在此同時,對於制度上能夠強化的地方,也應進行檢討,人和制度的問題都改善了,才能降低事故發生的風險。
(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最近幾則網路事件引發社會諸多關注。其一是多家證券商遭電腦駭客攻擊;其二是外交部領務局為了近三個月以來在出國登錄系統的1.5萬筆個資遭竊而公開向國人道歉;其三是中華電信與Google間互連路由通訊協定,訊息量超出設備參數設定上限,造成網路瞬斷,利用Google帳號認證之服務大多停擺。這事件還只是行政服務受到干擾,若受到影響的是有關金融(如銀行、證券、保險)、交通運輸(如航空、鐵路、交通號誌控制系統)、電子化政府、海關、醫療、電力,甚至國防這些關鍵的資訊系統遭到侵入或破壞,那麼後果將不堪設想,要求行政院政府應嚴肅面對。不僅應思索應對之道,對災害發生後如何迅速恢復營運也應有周全的布署與準備。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最近幾則網路事件引發社會諸多關注。其一是多家證券商遭電腦駭客攻擊,威脅交付比特幣,否則將癱瘓下單網站。根據刑事局統計共有14家券商受害,且已有數家券商遭零星「DDOS」手法攻擊;其二是外交部領務局為了近三個月以來在出國登錄系統的1.5萬筆個資遭竊而公開向國人道歉;其三是中華電信與Google間互連路由通訊協定,訊息量超出設備參數設定上限,造成網路瞬斷,利用Google帳號認證之服務大多停擺,受影響之網民哀嚎遍野。
二、這幾個案例不管是出於惡意,或者是因為服務的系統出現失誤或異常,影響所及,輕者消費者無法登入日常所需的網路服務,造成不便,重者影響網路下單、洩漏個人隱私,甚至擾亂金融秩序。尤其網路建設及資訊服務日趨普及,政府、企業及民眾愈來愈離不開網路,網路連線稍有差池,不管是一級、二級或三級產業,許多資訊系統根本無法運作,政府與企業應予必要的重視。
三、創新農業運用許多感測器監控水土環境資料,並透過自動化科技定時澆水、施藥及餵食,以提升產出的質與量,但若沒有穩定的通訊網路環境,要提升農業的精緻度,恐怕是緣木求魚;又如在工業4.0浪潮下,許多製造業都積極投入智慧工廠的建置,不管是供應鏈的連結,或者是工廠內機器與機器間的資訊傳遞,不僅要有穩定的資訊基礎環境與系統,更需要有嚴密的資訊安全防護,才可以避免駭客侵入而造成商業機密失竊,甚至破壞通訊系統使得生產線停工。
四、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服務業及政府治理更是需要健全的網路環境。以去年11月中華電信苗栗地區網路出現異常為例,這起斷網事故,包括中華電信智慧型手機用戶在內,粗估至少8萬用戶受到影響,因公家機關也都採中華電信網路,無法辦公,網路行政作業完全停擺。所幸復原工作在幾小時內完成,沒有造成太大的傷害。對於部分受到影響的行動用戶,中華電信也依照服務契約,主動補償5%的月租費。
五、這事件還只是行政服務受到干擾,若受到影響的是有關金融(如銀行、證券、保險)、交通運輸(如航空、鐵路、交通號誌控制系統)、電子化政府、海關、醫療、電力,甚至國防這些關鍵的資訊系統遭到侵入或破壞,那麼後果將不堪設想,政府都需嚴肅面對。不僅應思索應對之道,對災害發生後如何迅速恢復營運也應有周全的布署與準備。
六、行政院應針對國家關鍵的資訊基礎設施進行盤點與弱點查核。除了確認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資料洩露,就會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關鍵資訊基礎設施有哪些,也應針對這些系統可能遭受的威脅、弱點,以及其與相關機構或企業的連結、應變合作關係,建構整體領域的防範規範。
七、應明確各單位的功能與職責。資訊基礎設施涵蓋面相當廣泛,牽涉的部會與單位眾多,彼此如何分工支援,中央與地方權責如何劃分?尤其各縣市都在建設智慧城市,這些攸關市政運作的跨中央地方及跨縣市的系統一旦失靈,如何搶救及復原,必須有所依循。再者,應建立隨機演練機制,防範未然。透過跨部會、跨行業及跨領域的演練,不僅可以掌握潛在的弱點與各領域間資訊系統的依存關係,更可讓有關單位主管有感,促成實際的投資與防護行動。
八、最後,應提高全民資訊安全意識。現今網路滲透率高,幾乎全民都牽涉其中,但多數民眾對於資訊安全防護知識相當貧乏,常暴露於危險之中而不自知,如何提升相關資安認知,政府與企業應攜手合作來加強。
(十二)本院黃委員偉哲,鑒於目前傳統市場仍為我國民生消費之主要地點之一,推估傳統市集之從業人員近12萬人,然而近來全國公有市場數量遞減,如不積極因應,恐影響從業人員及背後數十萬家庭人口之生計,為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經濟部公有市場數量調查指出,公有市場數量,民國94年為535處,101年為503處,104年為454處,顯示公有市場數量不斷減少,僅10年時間就有81處公有市場退場消失,幅度約達15%。依調查推估,傳統市集每一攤位從業人員平均為2.7人,現有傳統市集共有43,425個攤位出租營運,則從業人員近12萬人,產值部分,每處傳統市場平均年營業額約1億4,496萬元,以現有454處傳統市場推估,每年產值超過658億元,居全國綜合零售業通路第5位。
二、查,經濟部近年針對傳統市場的輔導措施有「傳統零售市場更新改善計畫(98-99)」、「樂活菜市仔─競爭力提升五年計畫(100-104)」、兩項計畫總金額約31.6億元,而在105年度經濟部針對全國傳統市集輔導只編列2,300萬元預算,106年度之經費更降低為1,300萬元,顯然對於傳統市集之輔導資源有下降之趨勢,亦顯示政府對於傳統市集之重視逐年下滑。
三、惟現今國內綜合零售業(百貨公司、便利商店、量販店、超級市場)強勢成長,然而傳統市場攤販數量持續增加,傳統市場從業人口之生計受到重大影響,經濟部針對傳統市場之輔導應有全盤規劃,挹注資源並訂定成效目標,以提升傳統市場競爭力。
四、綜上所述,請經濟部說明近5年投入傳統市場之輔導經費(軟體、硬體)及計畫輔導之成效如何?另,經濟部預估於107年度投入傳統市場輔導經費概況及未來對傳統市場輔導資源之規劃如何?
(十三)本院蔡委員培慧,有鑑於行政院擬提出「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案,內容包含水資源、綠能、數位、軌道及城鄉建設等項目。其中城鄉建設部分,一是由地方政府提案,以發展縣市特色的亮點建設為主;另一是以現有城鄉生活狀況,投入適當公共建設來提升公共環境品質。然我國農村長期因灌排不分離,導致工業與民生廢水搭排混入灌概溝渠內,造成土地與水資源的嚴重污染。爰此,本席要求行政院推動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時,應將灌排分離優先納入執行項目內,建立完善生活基礎建設,以達到城鄉平衡發展、農業安心生產、糧食安全與環境永續等目標,並確保國人生活與健康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早期台灣以種植單一作物,例如水稻、甘蔗為主,故灌溉和排水屬同一個系統,然隨著飲食習慣改變,農業種作逐漸由單一作物發展為多樣化種植,同時面臨因施灑化學肥料和農藥而造成的鄰田汙染,加上現行農田多鄰近住宅與工廠,導致汙染擴散速度非常快速,因此應優先檢視現行灌排系統,加速建構灌排分離的基礎建設,以維護民生與農業生產之安全。
二、近年台灣對於「食」的安全格外重視,然安全的農業生產仰賴良好的土地、潔淨水源及友善農耕管理。過去政府輕忽水資源管理,任由事業廢水排放重金屬進入灌溉溝渠,直接影響灌溉用水及造成農地污染,惟現今欲透過特別預算來投入適當公共建設之際,應搭配農委會辦理「高污染潛勢地區設置水質自動連續監測系統」,在推動汙染改善工作的同時,亦將預算用於落實灌排分離之基礎工程,以利城鄉公共環境品質之提升,也有助於建立安全化農業生產,建構安心生活、生產與飲食之環境。
三、綜上,本席要求行政院推動前瞻基礎建設時,應優先將灌排分離納入執行項目內,建立完善生活基礎建設,以達到城鄉平衡發展、農業安心生產、糧食安全與環境永續等目標,並確保國人生活與健康之權益。
(十四)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台北W飯店發生郭姓小模命案,再次突顯毒品問題對社會的危害,提醒有關掃毒作為應再強勢,同時亦應從倫理親情教育著手,期藉雙向功效有力遏制毒害。蔡總統月前召開全國緝毒會議並向毒品宣戰,未久高檢署即整合國內檢、警等六大檢警調系統,建立「全國毒品情資資料庫」,執行全國緝毒行動,計逮捕500多名藥頭並扣得近1.5噸各類毒品,成果勘稱輝煌。但本席好奇的是,掃毒不是政府向來重視的工作嗎?為何要等到總統開口才建立資料庫?及整合各方兵力?難道以前都是應付了事?從許多案例顯示;吸毒過度的死者都是「平常看不出來有用藥」的好孩子,除了對吸毒的無知外,更應探究的是;這些孩子為什麼需要用藥物來增加愉悅感、減少壓力?我國對毒品犯罪判刑不可謂不重,但是因毒品案入監者卻仍然愈來愈多,換句話說;光是司法介入是無法有效解決毒品問題的。毒品氾濫同時曝露家庭、教育乃至整體社會出現了問題,導致以接受毒品來麻醉自己與脫離現實的壓力。爰此;除了掃毒、抓毒外;政府應從倫理親情教育,及建立溫馨祥和社會著手,用瞭解、陪伴並給予關懷與鼓勵、支持的方式,讓他們遠離毒品誘惑,以有效斬斷毒品問題的源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許多年輕人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吸食毒品,只因為對毒品的無知,造成自己在不知不覺中對毒品產生依賴,而使得一個健康的人最後如行屍走肉般,終日渾渾噩噩,最後讓自己身敗名裂,引發許多社會問題。不論掃毒如何雷厲風行,毒品所產生的悲劇確從未停止,想要戒除毒品對人們的危害,除了法律規範,更需要讓大家了解到毒品的可怕,並且建立正確的身心觀念,學習情緒管理與紓壓,方能有效地遠離毒品、拒絕毒品。
二、近年來不論國際社會或國內毒品問題嚴重氾濫,在利益薰染下,毒品透過各種管道出現,年輕族群較容易受同儕影響,相對也容易受到誘惑,加上好奇心或逞強,便在不自覺情況下染毒,沉迷毒品不但傷害身體,同時也荼毒心靈。
三、毒品問題對社會的危害,是現在世界各國都必須面對的重大議題,蔡總統月前召開全國緝毒會議宣示向毒品宣戰。高檢署立即整合國內檢、警、調、憲、海巡、海關等六大檢警調系統,建立「全國毒品情資資料庫」,透過大數據分析鎖定毒品交易熱點、運毒路線、毒販對象等等,並首度啟用資料庫後執行全國緝毒行動,計逮捕500多名藥頭並扣得近1.5噸各類毒品,顯示政府向販毒集團全面宣戰的決心。
四、政府雖然持續掃蕩毒品,但是更致命的新毒品卻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情況幾近失控,這類新毒品經常被濫用於夜店、PUB、舞廳等娛樂場所,因此又被稱為娛樂性用藥,在台灣泛稱毒品的娛樂性藥物(Recreational drug)。國外對於毒品,有軟性及硬性之分,軟性毒品不易上癮、不易造成生理傷害,如大麻;硬性毒品易上癮且對生理危害較大,如海洛英、古柯鹼、安非他命等。但不論如何,只要過量就已不只是個人問題,進而影響家庭及社會安全。
五、吸毒年輕化情形與日俱增,毒品氾濫的同時,也曝露出家庭、教育乃至整體社會出現了問題,眾多的吸毒者顯示對未來失去希望、人際關係疏離感到心裏空虛,導致接受毒品來麻醉自己與脫離現實的壓力;電影「門徒」中有句話「我一直不明白,人為什麼吸毒?原來這一切都源自空虛」,主管機關在防制毒品危害的作為上,似可也從教導關懷親人、旁人做起,再配合社會、教育等多管齊下,以有效遏制毒品氾濫,斬斷毒品問題的源頭!
(十五)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聖多美普林西比與我國斷交,不論是否將究因歸向對岸打壓我國際空間,要鄭重籲請政府應認真思考的是,不只是斷交骨牌是否已被啟動,而是台灣是否還有被國際社會需要的價值?特別是,與大陸相比,台灣能夠為友邦創造甚麼樣的需要?外交是內政的延長,是能力與權力的展現,是能夠給予對方利益的承諾,更是檢驗自己有否被他人需要的價值。國際間本來就是弱肉強食、物競天擇的叢林生存規則,當邦交國選擇斷交時,表示被斷交者已經失去了被需要的價值。過往因國際權力格局變化的政治因素,而主導兩岸的消長,而過去8年也因兩岸外交休兵,使我國得以順利有諸多參與國際空間的機會,毫無疑問這都是拜政治因素所致,但現今與過往不同的是;此時已非國際權力格局的政治,關鍵在兩岸的政治。不可諱言;目前國際政治的格局不可能有利於我政府的外交,台灣本身經濟實力亦不足以與大陸再進行零和博弈。蔡政府或許不會進行烽火外交,但若不能穩定兩岸關係,迫使我友邦自己轉頭離開,不等於是讓台灣的外交逐漸自行窒息而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聖多美普林西比共和國昨宣佈與我斷交,並承認一中原則;大陸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惟聖國並非因已與大陸先建交而與我斷交。面對這種「主動斷交並尋求與大陸建交」的「甘比亞模式」,我方應有一套整體的外交策略與原則,例如在共同利益之上,加強價值連結,邦交國愈多固然最好,但也實無必要為增加或鞏固邦交國而迷失,讓自己陷入金錢外交的圈套,反而更應在影響國家生存發展事實的事情上努力。
二、面對因無「九二共識」的兩岸關係,就我國際空間言,雖不必要杯弓蛇影的擔心北京的可能打壓,但也不能個案、被動地因應,而應建立一套經營外交關係的整體策略與原則。外交關係當然是建立在利益合作基礎上,但我國更應強化價值連結,例如與邦交國分享良善治理的價值與觀念、經濟發展、中小企業發展與農業發展等經驗,讓邦交國成為我們的價值夥伴。再直白些說;假使有些邦交國想在兩岸間游移以獲取利益,其實就不能成為我國的價值夥伴,為了討好需索國利益,台灣憑良心說也承受不起。
三、兩岸邦交爭奪戰已經歷半個世紀以上,大陸現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反觀今日的台灣,不僅無財力與大陸競奪外交承認,甚至在應付邦交國的過度需索,亦已是捉襟見肘。過去邦交爭奪戰,多為兩岸之間的競逐;而今日有些邦交國的外交轉向,已非全然為大陸挖牆腳所致,而係邦交國的主動及單方作為,受制於其國內政治變化、爭取大陸投資貿易的利益考量,甚至國際政治的影響等因素。
四、從聖國斷交事件,蔡政府必須嚴肅看待台灣國際關係可能異化的趨勢及其嚴重後果,從而正視九二共識對維繫邦交及維護我國際人格的重要性。對於我國而言,若欲維持作為主權國家的國際人格,就必須維持一定數目的外交承認。就國際現實言,國與國間沒有永遠的盟友,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恆的國家利益。外交是內政的延長,是能力與權力的展現,是能夠給予對方利益的承諾,更是檢驗自己有否被他人需要的價值。與其怪罪對方毀約、背叛,何不如捫心自省的檢討,我們有甚麼讓其他國家,非與我建交的條件?台灣是否還有被國際社會需要的價值?特別是,與大陸相較,台灣能夠為友邦創造甚麼樣的需要?
五、「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下攻城」,面對國際局勢的現實,台灣爭取國際空間之上策,當然是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確定兩岸和平關係,共商國際參與問題;在經濟上,草船借箭,順勢而上,運用大陸的政經力量來開拓全球市場,增進台灣實力。中策則是接受九二共識,維持兩岸政治關係穩定,避免外交零和博弈,然後加速發展台灣的經濟。而最下策就是不接受九二共識,放任兩岸政治關係惡化,連帶影響外交空間與經濟發展。
(十六)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台灣社會大多數企業、人民甚至政府施政的「淺碟」文化,特提醒政府應予正視,短利近視無益國力深根及國家發展。近年來,台灣在藍綠選舉惡鬥下,不論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觀光各方面,都出現一種膚淺浮誇的「淺碟」現象,儘管短時間內可以用人為操作取得可見的成果,但因植根不深,基礎不厚,在一時效應過後,便暴露出揠苗助長之後更大的問題。舉政府近年積極拚觀光為例,重外輕內、重招攬輕品質、重宣傳輕管理的結果,不僅出現零團費,竟然還有旅行社必須付費攬客的怪象。各地旅館、餐廳,以陸客為主的精品店、零售業如雨後春筍般出現;遊覽車在不敷使用之下,許多司機自行貸款購車,靠行行駛,但這一切在政黨輪替陸客團驟降後,又引發國內旅遊削價、飯店拋售等種種亂象,這都是從政府到民間不求永續經營,只圖眼前一時之利的「淺碟經濟」所造成的惡果。日前發生的蝶戀花旅遊團翻車,造成33人死亡的史上最慘車禍,便是台灣「淺碟經濟」的後果之一,深值政府和民間警惕。政府若不能拋棄「淺碟經濟」的思維模式,不能從基礎面把該做的體質做好,肇致經濟實力未能深根蒂固,要如何面對詭譎萬變、弱肉強食的國際叢林?如何確保國家整體發展,有效提升台灣在國際上的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的經濟發展缺乏長遠的規劃,喜歡炒短線,因而時常出現抓錯市場的問題。去(105)年五月國道火燒車導致26名大陸遊客死亡之後,不但讓台灣觀光業付出慘重代價,也讓兩岸關係蒙上一層陰影,這起事件確實是因司機個人因素所引起,但各界仍發出一片檢討聲浪,觀光旅遊改革之議甚囂塵上,但相隔不到一年,卻又發生日前蝶戀花賞櫻團車禍33死得更大的災難,且受難的清一色是台灣鄉親,如此頻繁的旅遊事故,絕非單純以技術性過失就可以歸結,而是必須正視事件背後更深層的結構性因素,也就是台灣長久以來習慣搶短線的「淺碟經濟」後果之一,深值政府和民間警惕。
二、台灣經濟型態以中小企業為主,因為規模小,操作靈活彈性,所以一旦遭遇困難,可以迅速調整經營方向,即使失敗,重新來過的代價也不致太重,因此,許多企業主大多抱著「撈一票」的心態,缺乏長久經營的思考與企圖,在這種思維模式下,自然不會有健全的企業體質。以近年來政府發展觀光為例,由於開放陸客來台限制,短期內促進了台灣觀光業的蓬勃發展,但在政黨輪替兩岸關係驟變,一些沒有深厚基礎的行業、商家,頓時陷入收入銳減、貸款償還困頓的窘境,旅館脫售、商家歇業、旅行社倒閉關門,倖存者也都削價競爭咬牙苦撐。
三、「淺碟經濟」最大的問題就在,如果業者本身缺乏足夠的競爭實力,就極易在瞬息萬變的市場裡遭到殘酷淘汰。再以觀光旅遊業為例,由於削價,旅行社便不得不犧牲旅遊品質,由於要多掙錢養家活口還貸款,許多司機便得犧牲休息和健康而超時駕駛,悲劇便在這環環相扣的細節裡發生。這些現象存在已久,政府知之甚詳,卻沒有積極處理,直到事情發生了,才用撤銷遊覽車營業執照等鋸箭法企圖塘塞,卻不認真檢討及根本解決。
四、對於旅行社低價攬客、駕駛長時間出勤、老舊遊覽車依舊滿街跑等不合理現象,政府直來不知是無力解決;還或是故意忽視?不但不慎謀解決之道,反而還為了填補因兩岸急凍造成的陸客缺口,片面規定公教人員國民旅遊卡8,000元必須用於國內旅遊,簡直草菅人命及無視公教人員性命安全。這些都是不求永續經營,只圖眼前一時之利的「淺碟經濟」所造成的惡果。但是;如果連政府的施政心態都是如此,又如何能要求企業及人民不要一窩蜂的『短利近視』呢?
(十七)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少子化衝擊,不僅讓全國一般大專院校招生亮紅燈,軍校招生亦有同樣問題,國防部在絞盡腦汁搶救低迷的軍校召募人數時,居然有軍方高層怪罪招生率低,竟是「制服惹的禍」,懷疑軍校生制服不夠「趴」,影響招生成效!本席不禁質疑;如果選擇就讀軍校,是因為軍校生制服帥氣、時髦,請問當學生厭倦了款式,覺得不夠領先流行時就可以退學嗎?這樣子的軍校學生,能夠適應戰場堅苦困厄的環境嗎?政府一邊大砍年金軍人待遇,另一邊卻還花費無關國防安全、提升國軍戰力的錢財!實在令人費解?軍校服裝不是不能改,但有那麼急需迫切嗎?現有國防待改進事務不勝枚舉,難道都不如改制服款式重要?學校招生就像商品買賣,服裝就像包裝,但如果僅更換包裝,商品的本質及內涵還是不變,消費者頂多上一次當,不賞臉還是不賞臉,甚至更增加反感。國防部應針對問題本質深刻檢討,青年學子參與國防工作意願低落的原因?深入地從軍中文化、制度、尊嚴、待遇……等面向務實檢討,找出病灶對症下藥,俾以提高年輕人加入國軍行列之意願才是正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三軍官校去(105)年招生拉警報,並出現首度舉辦第二次招生後,今(106)年學測已結束,各軍校廣開招收名額,同時也降低申請級分標準,希望可以讓各軍校招生狀況不要再那麼難看。然在研議如何增加招生誘因時,不知是找不到方法,還是想到的方式行不通或根本就不準備試行。日前居然傳出,有軍方決策高層認為,軍校招生不足問題,是不是與學生穿制服樣式有極大關係?也就是說,軍校生招不到人,軍方高層怪罪的原因是「制服惹的禍」。
二、一個小小的軍校生換新裝為何值得一提,因為這其中據說是大有文章。目前說法雖有多種,但其中有個說法尤顯突兀,若真屬實那可真是天才之議,荒謬至極!據稱此次軍校生要換裝的考量居然是,民進黨黨政軍及國安高層認為,要吸引年輕人從軍,首先就得從軍服改造起。這個點子到底是誰想到的並無查證意義,但可以確定的是,去年一整年,確實是軍方招生與軍士官招募破底到最慘不忍睹的一年,若真只是制服換款可以解決的單純問題,那國防部似乎也可以吹熄燈號了。
三、為了吸引年輕族群就讀軍校、從事軍旅,國防部決策軍校制服將大改款,要求制服除了必須陽光帥氣,還要時髦,朝向換裝與憲兵目前所穿的「艾森豪式小夾克」一樣的款式!據了解將在本(106)年3月對外界亮相,做一波服飾秀的展示,並規劃在6月份蔡總統主持三軍五校聯合畢業典禮統一亮相,將亮點與亮眼的光環呈給三軍統帥!短短3個月從評估、辦展示秀到完成製作新制服花費從何而來?政府財政不是積弱不振嗎,為了提升軍校召募成效製作新式軍校制服?此舉是否符合國家目前施政急需?
四、國防部奉高層指示,針對要將軍校制服重新「打造」、「包裝」,還要採用「艾森豪式小夾克」樣式,但又要軍校生有「台灣軍官特色」服飾!顯然這又是一次意識形態引導下的決策!國防部應針對問題本質痛定思痛,深刻檢討青年學子參與國防工作意願低落的原因?而不是用改變包裝的膚淺作法,隨意浪費民脂民膏,欺騙年輕世代!若年輕人真是在華麗的包裝下被吸引進入軍中,卻又在背後的問題一一浮現下選擇離開,問題仍然未解?只是美化了召募的數據,但反更加深了民眾對軍隊的厭惡。
(十八)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國道五號2月13日發生重大車禍,共33人罹難、11人受傷送醫,肇事原因警方正調查中。猶記去(105)年火燒車事件,司機洩憤自殺一併奪走25條人命;今(106)年又發生重大翻車事件,社會大眾很想問問政府,口口聲聲的檢討都是做樣子的嗎?更令人不解的是賀陳部長在案情尚在調查,卻發布不正確的言論,是企圖誤導真相嗎?人民不但殘酷的看到,政府對民眾的冷血與無情!更看到主管機關推卸責任的醜態畢現!交通部除對友力通運公司撤銷營業執照外,亦將旗下所有123輛遊覽車均吊銷牌照!並表示會輔導靠行司機到客運業者轉業,但是靠行司機都擁有自己的遊覽車,請問應如何轉業?是要他們把自己的貸款車輛當成蚊子車?還是政府要全數收購?政府在面對民眾處理事務時,希望應更具溫暖與同理心,不論罹難家屬與生還傷者,或是被吊銷執照面臨失業的司機們,都有許多事情需要協助,本席請政府積極介入,協助處理後續協商賠償和諸般善後事宜,讓家屬無助心情可以儘早獲得寬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交通部過去對旅遊業、遊覽車業管理不夠嚴厲,在『汰劣』的動作上做的不夠多。」交通部長賀陳旦日前對蝶戀花遊覽車重大車禍事件表示,交通部將在1個月內修法,將司機行程資訊嚴格「監督納管」,也會要求遊覽車公司檢討是否繼續雇用有事故紀錄的司機,及公布低價導致消費者安全風險的產品,務必在這次血與淚的教訓下,向社會證明台灣旅遊業是安全的!
二、據交通部提供的資料顯示,此次駕駛事故遊覽車的康姓駕駛,自民國100年4月取得執業大客車駕照後,有13件違規、2件交通違規(未繫安全帶、高速公路違規等)。交通部認為此次事故肇生,可能與司機駕駛行為不檢點,或身體狀況都有關係,爰此;日後將檢驗所有遊覽車司機的資料,「若過去有事故及違規紀錄,則要求遊覽車公司重新檢討是否繼續雇用這些司機。」但讓人民不解的是,駕駛行為不檢、身體狀況不佳,不是安全駕駛管理最基本的要求嗎?怎麼會等到出了33條人命後,主管機關才會對運輸業有這樣的要求?
三、交通部因將撤銷本次肇事公司(友力通運遊覽車)營業執照,導致靠行友力運通的140餘名司機無法出車,直接影響生計,因此有駕駛跳出來表示,友力運通僅是「被靠行」,現在卻被蝶戀花拖累「實在倒楣!」。靠行於友力運通的這名司機憤怒地說,自己已經花近800萬元購買遊覽車,只因蝶戀花旗下的遊覽車靠行友力,讓友力遭受牽被撤銷執照,現在靠行友力通運的140餘名司機都無法上路,加上政府禁止靠行司機異動,他們在無法轉換靠行下,無疑是讓這些客運司機活不下去!前事未清後事又來,靠行在台灣運輸業是極為普遍的事,一人犯錯全班連帶遭受處罰,是否適當?更何況這樣的連座處罰,已嚴重影響這些靠行業者的生計,交通部恐怕不能再只是抱著「挖東牆補西牆」的心態來處理沉苛問題了!
(十九)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去(105)年8月15日健保署表示,健保核刪最快10月1日起將全面實施雙審制,有共識者才核刪,且核刪回推以3倍為上限,然迄今未見健保署卻仍然毫無動作,特請有關正視!本席合理質疑,主管機關是否想息事寧人?或欲不了了之?就效用來說「放大回推」雖然可起到遏阻惡意浮報之情形,但若不加區分,未對善意的醫療人員另外處理,難免會傷及無辜,再則;既然說要修改,為何又不加以區別?日前媒體報導,衛福部新任部長於受訪時稱,具名核刪「醫師壓力太大,擬不再推」,本席以為;政府政策應從全民權益來考量,就健保核刪而言本就應該公開透明,若因部分私利因素操控,造成不必要或不恰當醫療資源的浪費,甚至影響醫療品質危及病人安全,豈是全民之福?以具名核刪醫師壓力太大為由推卸,是政府應有的說詞嗎?法官判案不也都必須具名,若用同樣邏輯,法官承受的壓力不更大於醫師?司法又豈會有青天?對外具名雖然不是多了不起的行為,但至少是基本負責態度的展現,若一受到質疑就退縮到匿名的機制下,那乾脆用黑道、用民粹治國就好,那又何需政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核刪機制之目的,在於保險人為了減少支出,自然會對於保險給付的請求嚴格審核,這一點不僅僅是在全民健保,在各類商業損害保險都很常見。然而,衛福部在健保機制中欲行「放大回推」之作法,其妥適度卻已遭到諸多的質疑,雖然該制度推行之目的,是在於嚇阻僥倖(惡意浮報之情形),惟對於善意提供民眾醫療服務之醫療人員,卻明顯過於嚴苛,因其一方面要提供妥善之照顧,一方面又要擔心被放大核刪之風險,不啻於使得醫生有良藥不敢用,或甚至說服病人自費,這豈是國民之福?
二、「放大回推」之法源授權依據為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3條第3項,然而只說審查方式可「抽樣方式」為之,從來沒說過可以「放大回推」,是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已有逾越法律保留之問題?又即使忽略該法律保留問題,就效用來說「放大回推」雖然可起到遏阻惡意浮報之情形,但卻不加區分,未對善意的醫療人員另外處理,難免傷及無辜。
三、根據健保署的資料顯示,試辦具名審查的科別核刪率與過去比較,由4.09%降至1.16%、降幅達72.6%。這其實亦表示過去匿名核刪有「濫刪」之嫌,匿名的道德風險就在於無人認得出真實身份,也就不必為其行為(言論)負責,換句話說,匿名與不用負責任在某種程度是劃上等號的,一方面當事人因為匿名所以比較敢表達自己的主張,但另一方面也因為匿名所以會相對輕忽應承擔責任的重視,政府施政是要照顧全體人民的福祉,對施行的政策當然要絕對負責,如果連維護人民權益,保障納稅人血汗錢不要被濫支濫用的政策,都要遮遮掩掩、東躲西閃,試問這樣的政府人民還能有期待嗎?
(二十)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赴武陵農場賞櫻團遊覽車,在國道五號南港段附近翻覆事件,特表芻議!目前詳細失事原因雖然仍在調查,但司機疲勞駕駛的問題,已是社會關切焦點。台灣運輸業駕駛過勞已是陳年的老問題,勞動部早已被糾正(2010年即已被監察院糾正)多次,且也都再三信誓旦旦會檢討改進,但事實證明都只是虛應了事!終至再釀大禍!據瞭解;往返武陵農場車程至少近12小時,早已超過《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9條之2中的「10小時」規定。當輿論一片撻伐時,未料主管機關竟然喪心病狂的說,雖然行程長達14小時,但若扣除休息時間,駕駛「握方向盤時間」並未超過10小時,故仍符合工時規定。本席請問政府;「待命」、「工作」和「休息」時間的區別和意義為何?司機在所謂的「休息」時段,難道不用檢查車況?不用去瞭解後續行車路段的路況?不用注意旅客置於車上的行李安全?更不用維護車內環境的清潔?上端庶務哪一樣不是關係乘客旅遊安全、舒適與便利?這些難道不用計入工作時間?「不握方向盤時間」等同「休息時間」?是主管機關不食人間煙火?與現實脫節?還是號稱最了解人民需求的政府,故意草菅人命曲解法令?駕駛「過勞」等同拿全體乘客生命來博弈,這樣的行徑政府不但不痛定思痛改善,反還如此冷血無情去庇護,政府不是該保護人民的性命及身家財產嗎?試問人民應有的權益及公理何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勞保局統計,自2010至2014年,五年間受勞保局核定的過勞案件,高達358例,其中有156人死亡。相當於每5天就有1人因過勞發病,每12天就有1人因過勞死亡。勞保局資料同時也顯示,製造業、保全等支援性服務業,以及運輸倉儲業,為台灣前三大過勞行業;而需體力負荷的營造業,或以「血汗醫護」著稱的醫療與社會服務業,也不妨多讓的躋身前六大過勞行業,台灣在「詐騙之島」揚名國際外,又赫然已成『過勞之島』!
二、監察院更曾在2010年1月13日針對勞委會(目前的勞動部)及交通部提出糾正案。糾正文洋洋灑灑列了七大缺點,直指勞動部未能有效遏止疲勞駕駛,顯有執法不力之疏失,輕忽公路客運業攸關公眾安全的重要性。事實上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記錄,亦有關於大客車及遊覽車司機長期過勞問題,但事實證明所有處理,各主管機關都是船過水無痕的虛應了事,而主管勞工權益的勞動部,也只是反反覆覆地重唸著「加強勞檢」、「檢討《勞基法》84條之一」這些早就沒用的官樣話語。
三、所謂的「休息時間」係指勞工自雇主指揮、監督狀態下脫離,得自由利用之時間。除雇主要求勞工於休息時間繼續工作,或勞工舉證有依雇主要求在休息時間工作者外,該休息時間不視為工作時間。是而;如雇主要求在公司規定的地方吃飯、休息,未讓員工脫離監督的狀況下,還是會被視為待命工時。例如;員工用餐時是在店裡吃飯,只要有客人進來就必須立刻接待,這樣的用餐就不會被視為是休息時間。換句話說;雇主只要沒有規定員工確切的休息時間,俾使勞工不受雇主支配,可讓員工自由支配的時間,就不得認定為休息時間,而應屬工作時間。
四、每次發生重大事故,政府往往本能地想趕快找出一個歸咎對象,卻逃避政府所應承擔的制度疏失、管理不力的問題。本次遊覽車翻覆導致33死的慘劇,交通部長未審先判地就認為是駕駛的責任,接著又開始拿廉價團開刀,但就是看不到政府的自我檢討?本席倒想請問;如果發生地震房子倒了,官員是否也該怪受災戶太窮,買不起鋼骨結構的住宅嗎?本次悲劇,司機明明已工作12小時,主管機關竟是睜著眼睛說瞎話,還和資方一鼻子通氣,將待命時間和休息時間混為一談,有這樣的政府不只是國際笑話,更是台灣2,300萬人民的不幸!
(二十一)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第四次工業革命來臨,各式各樣超乎想像的新科技可能即將接踵而來,為人類社會帶來各種層面的變革,就此對於我國政府及企業乃至於人民之影響,若無事先做好因應措施,可能會造成生活巨大之衝擊,籲請政府不要只有口號,第四次工業革命正在加速催生全新的行業及經濟模式,從而要保持競爭力,就需要特別重視促進生產力增長的關鍵要素。台灣缺乏天然資源,本身市場規模也不大,憑恃的就只有人才與創新,而從金融海嘯以來,國內經濟持續不振,復加自去(105)年520蔡政府新政以來,獨斷專行漠視民意,意識形態及姿意妄為的治國,迫使兩岸關係冰凍,外交與國防困阨更為險峻,國家發展人才面臨流失與斷層,產業轉型與創新能量又不斷下滑,長此以往,台灣國際競爭力的下滑,恐怕已非蔡政府所能迴避!為避免人民財產在未來可能一夕間遭受重大損失,政府應未雨綢繆及早提出具體有效的因應作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時下工業界最夯名詞非工業4.0莫屬,為跟上時代,不少企業大老闆和CEO派人赴德國取經,並興致勃勃地要在工廠內施展工業4.0,藉此提升效率與績效。工業4.0來自於專注工業的德國,德國在2013年提出「工業4.0」國家戰略,指出第四次工業革命將著重智能工廠、智慧製造,並支持工業領域革命性技術研發與創新。而德國實施工業4.0,進一步提升生產效率,近來與我企業搶單,讓我企業著實感受到工業4.0的威力。
二、自2008年全球遭遇經濟風暴緩慢復甦至今,現在經濟貿易市場已講求區域化、全球化,在此種環境之下國家帶頭主導的力量對於我國各產業來說更為重要,第三次工業革命降臨時,台灣原已跟隨不上。現今第四次工業革命來臨,政府應該更要加緊腳步注意,否則科技創新雖然會帶來人類的進步,卻也可能導致國內某個產業人力需求突然的消失,甚至是一整個產業因為創造性破壞,由新產業的新工作所取代。爰此;政府應該要多加重視工業4.0所帶來的影響,提早做好準備。唯有及早準備、幫助勞工提升和學習新技能的國家,才有機會在日益競爭的全球經濟下脫穎而出。
三、以「台灣製造業面臨夾擊」的現實為例,雖然東南亞、中國大陸全面搶攻低端產品,但先進國家如德國等,以工業4.0優勢卻能提出更低的價錢來參與競爭,使台灣產業陷於兩頭不著邊的窘況!「這例子很明白告訴我們,靠先進製程與技術,是可以克服高人力成本,進而搶中端產品的單。」
四、德國工業強項在汽車,工業4.0就是德國汽車工業喊出來,德國汽車工業已非常有效率,所有設備已自動化,且24小時連線,工件設定好,五年都做同樣的生產。而工業4.0則是自動化再提升,因為產品壽命短,要接客製化,追求少量多樣。德國就是看到這塊,因此進一步提升,目標是要使得少量多樣生產也能跟大量生產、連續生產一樣有高效率。政府創新產業五大亮點喊聲震天,但迄今卻仍在敲鑼打鼓,台灣工業生產效率距德國汽車工業還有一大段距離,更何況是工業4.0?對於工業來說,「效率的改善與提升,是永無止盡的挑戰」。心動不如行動,工業第四次革命不是用口號就可以達成的,現在政府的工業4至多只能稱工業3.5,應該還有很多努力的空間。
五、隨著工業4.0發展未來的確會減少生產線上部分人力,但另一方面,因工業4.0也帶來新的人才需求。然台灣企業一窩蜂追求工業4.0,很多企業卻提不出需求,對整體企業成長亦非正向,要走上工業4.0,除了要對此趨勢有很深入了解之外,需要很大投資,包括科技與人力資源投注,政府在因應第四次工業革命的同時,亦應適切輔導,切莫一窩蜂的盲目投資,肇致血本無歸。
六、外界常形容我國公司法老舊如同還在16世紀。在時代變動之際,政府之法令要與時俱進,否則只會成為國內產業成長之障礙。在加緊腳步跟上第四次工業革命之際亦為如此,除了要幫助國內產業轉型或提供有力的新資訊外,更要積極與時俱進的以專業角度規劃提出符合政府政策與人民利益的法令,使我國產業能在未來保有強大的競爭力,使台灣能在世界的舞台佔有一席之地。
(二十二)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銓敘部為配合年金改革,日前所提出之最新精算報告,聲稱如果退撫制度不改變,政府未來30年退撫負擔將達1兆6,209億元,18趴優存利息也得再付70年,到民國176年才付得完,年金制度已是非改不可。年金改革已是台灣社會多數的共識,但肇致年金問題的原因極為複雜,且我國年金制度相關法令多達13種,各個屬性又不盡然相同,年金制度改革問題因年改會召開結果,並未就問題解決辦法取得多數決共識,公教軍警勞各方團體幾乎無一完全認同,甚至已因而更引發職業類別、族群及世代之間的爭擾、矛盾甚或怨憤。銓敘部是公務人員年金改革制度的主管機關,更是政府在年改政策問題上的重要幕僚,而非劊子手,本席認為實在不適宜在全盤政策尚未臻熟時隨意放話,而且這種說法不但太過粗糙也有混淆大眾之嫌,為避免已退休之公教軍警人員名譽,再次遭受汙名及不公平之對待,主管機關尤應謹言慎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內政部民國105年9月29日公布「104年簡易生命表」,國人的平均壽命達80.2歲,其中男性77.01歲、女性83.62歲,均創歷年新高。爰此;若以公務人員領有18%優存利息純舊制之退休人員言,在84年前退休時至少須達50歲,更不用說較晚於60歲退休者,若是大家都是以屆齡退休來計算迄今(106)年止,這些退休前輩也應已經高齡約72歲~82歲,換句話說;在84年前退休之公務人員,政府保證每一位都還能再高壽30年嗎?銓敘部這樣的30年退撫負擔將達1兆6209億元之說,是精算結果?還是為「霸凌」政策先佈樁?
二、根據銓敘部的統計資料,公務人員平均退休年齡由民國87年60.56歲逐年下降,95年度之55.21歲為最低點,98年度則為55.25歲。在民國99年公布修正之公務人員退休法,從75制改為85制,則限定必須符合任職25年以上,且年齡滿60歲,或服務年資滿30年以上且年齡滿55歲(服務年資加年齡為85),退休年齡又拉高為平均年齡60歲。若以民國100年退休60歲,任職25年,則扣掉84年後新制年資16年後,舊制年資有9年。今年是民國106年,100年退休之60歲退休人員為66歲,退一百步來說,有一人於83年度考上公職,84年後即改制,其18%優存額度計算年資為1年。依考試院資料公職專技類平均年齡34.09歲;高考三級平均29.16歲至106年時以平均29歲考上計則為52歲,銓敘部所稱之得再付70年,則為122歲,金氏世界紀錄前10名也只約落在110歲初,不曉得我國公務員又何德何能,人人均能破「金氏世界紀錄」?由此觀之;主管機關的草率行政、荒唐護航,究竟是政府之福?還是人民之悲?
三、政府在這次的年金改革中,僅指出軍公教與勞工的所得替代率的落差,卻沒有考慮到為何會出現這樣的差異。以退休金來說,軍公教繳費規律,繳費期夠長且繳費金額較高,所得替代率本就會比較高,而勞工則比較困難。爰此;就整體年金改革制度言,政府應該思考的是如何改善國內工作環境,讓人民皆能擁有一份正職的工作,這樣人民才可能規律且長期地繳費,充實基金水庫,並提高所得替代率,而不是變相得愚弄甚或恐嚇人民「現行年金制度不改,國家瀕臨身死存亡」!
四、退休基金會產生財政問題的主因是投資績效不彰,以2016年的退休基金投資績效為例,台灣的退撫基金、勞保基金、勞退基金的投資收益率約在4%左右,有的甚至不達3%。但反觀荷蘭政府雇員退休基金ABP的投資收益率是9.5%、丹麥的ATP退休基金更高達15%,就以我們鄰近友邦新加坡都是台灣退休基金的數倍。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國際間許多退休基金的學者都不斷強調投資績效對充實退休基金的重要,也提出許多能穩定退休基金績效的資產配置重點,這是否才是政府應該剴切檢討改進,「別國能為何台灣不能」?政府在參考退休基金的國際資料時,更應向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中的優等生學習,而非選擇性地「從眾」及意識形態的「制裁」,因為那不但無法解決問題,反而會為國家社會帶來永無止境的不安和紛爭,更會陷我國大多數退休人民於貧困老年生活的水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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