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2月23日(星期四)9時8分至9時20分
地 點 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姚委員文智
鄭主任秘書光三: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請各位委員推舉本日會議主席。
主席(姚委員文智):經在場委員推舉本席擔任本次會議主席,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在案。
二、宣讀本院第9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號序 |
委員姓名 |
號序 |
委員姓名 |
號序 |
委員姓名 |
1 |
姚文智 |
2 |
趙天麟 |
3 |
賴瑞隆 |
4 |
洪宗熠 |
5 |
吳琪銘 |
6 |
張宏陸 |
7 |
陳其邁 |
8 |
Kolas Yotaka |
9 |
黃昭順 |
10 |
顏寬恒 |
11 |
鄭天財 Sra Kacaw |
12 |
林麗蟬 |
13 |
曾銘宗 |
14 |
陳怡潔 |
|
|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2人。另依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經過各黨團及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本會期召集委員採推舉方式行之,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委員會,民主進步黨黨團已把推舉書送來,推舉姚委員文智為第9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國民黨黨團也送來推舉書,推舉曾委員銘宗為第9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進黨黨團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姚文智委員為第九屆第三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吳秉叡 劉世芳 陳怡潔
國民黨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本黨團推舉曾銘宗委員為第九屆第三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內政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廖國棟
陳怡潔
主席:現在我們還需要親民黨黨團的推舉書,現在休息一下,等親民黨黨團把推舉書送過來。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報告委員會,親民黨黨團的陳委員怡潔已在兩黨的推舉書上簽名表示同意,因此,經過各黨團及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本會推舉姚委員文智及曾委員銘宗為本會期召集委員。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9時20分)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2月23日(星期四)9時1分至9時3分
地 點 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呂委員玉玲
鄭主任秘書世榮: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請各位委員推舉本日會議主席。
主席(呂委員玉玲):經在場委員推舉本席擔任本次會議主席,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
二、宣讀本院第9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單。
編號 |
委員姓名 |
編號 |
委員姓名 |
1 |
劉世芳 |
2 |
王定宇 |
3 |
呂孫綾 |
4 |
蔡適應 |
5 |
羅致政 |
6 |
吳焜裕 |
7 |
莊瑞雄 |
8 |
王金平 |
9 |
馬文君 |
10 |
江啟臣 |
11 |
呂玉玲 |
12 |
許毓仁 |
13 |
林昶佐 |
|
|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本院第9屆第3會期本會召集委員案。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報告委員會,經過各黨團及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本會期召集委員採推舉方式行之,推舉王定宇委員及江啟臣委員為本會期召集委員。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推舉書:
一、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王定宇委員為第九屆第三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吳秉叡 劉世芳
二、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本黨團推舉江啟臣委員為第九屆第三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立法院國民黨黨團 廖國棟
中華民國106年2月23日
三、本席同意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以推選方式產生。
此致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林昶佐
中華民國106年2月23日
主席: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9時3分)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2月23日(星期四)9時9分至10時3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議瑩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2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員姓名 |
序號 |
委員姓名 |
序號 |
委員姓名 |
1 |
蘇震清 |
2 |
陳明文 |
3 |
林岱樺 |
4 |
高志鵬 |
5 |
黃偉哲 |
6 |
邱議瑩 |
7 |
管碧玲 |
8 |
蕭美琴 |
9 |
邱志偉 |
10 |
蘇治芬 |
11 |
孔文吉 |
12 |
陳超明 |
13 |
王惠美 |
14 |
張麗善 |
15 |
徐永明 |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依規定,本會應設置召集委員2人,選舉方式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進行之。
現在開始進行選舉。
陳委員明文:(在席位上)用推舉的就好,還需要選舉嗎?
王委員惠美:(在席位上)用選的啦!照程序來。
主席:徵求大家意見,看是要用選舉或推舉,推舉的話,要有書面。
陳委員明文:(在席位上)用推舉的就好!
王委員惠美:(在席位上)照程序來。
主席:推舉的話更快。現在民進黨的推舉書已經送來,如果國民黨委員同意,就送推舉書上來,我們就不用進行投票。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要選召委的人還沒來。
蘇委員震清:(在席位上)好吧,投票選一選好了。
主席:好。現在就以投票選舉方式進行,請推選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及監票員各一人。
經在場委員推選高委員志鵬擔任發票員及記票員,邱委員議瑩擔任唱票員兼監票員。本次召集委員選舉截止時間為中午12時整,12時開始開票,並延長會議時間至開票結束,若提早投票完畢即提早進行開票。
現在開始投票。
(進行投票)
主席:全體委員均已投票完畢,現在進行開票。請唱票員、計票員、監票員就位。
(進行開票)
主席:報告選舉結果:本日出席委員15位,發出票數15張,有效票數15張。
選舉結果如下:高委員志鵬6票、邱委員議瑩5票、陳委員超明4票。本會召集委員選舉結果由高委員志鵬、邱委員議瑩當選本會期召集委員。
本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0時32分)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2月23日(星期四)9時9分至9時1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吳委員秉叡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秘書長函請查照「第9屆第3會期本院委員參加委員會及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相關事宜」在案。
二、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並經本院人事處函送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到會。
三、宣讀本會期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 |||
委員姓名 |
序號 |
委員姓名 | |
1 |
吳秉叡 |
8 |
羅明才 |
2 |
江永昌 |
9 |
林德福 |
3 |
陳賴素美 |
10 |
賴士葆 |
4 |
郭正亮 |
11 |
費鴻泰 |
5 |
王榮璋 |
12 |
盧秀燕 |
6 |
余宛如 |
13 |
黃國昌 |
7 |
施義芳 |
|
|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立法院第9屆第3期本會召集委員2人。
主席:各位同仁,有關第9屆第3會期,也就是本會期召集委員選舉,依照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現在各黨團同意以推舉方式進行,且據以提出書面同意書,請議事人員宣讀各黨團書面推舉書及同意書。
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王榮璋委員為第九屆第三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吳秉叡 劉世芳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本黨團推舉羅明才委員為第九屆第三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財政 委員會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廖國棟
同意書:
本席同意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以推舉方式產生,推舉王榮璋委員。
此致
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中華民國106年2月23日
主席:本席宣布推選結果,經各黨團同意推選王榮璋委員及羅明才委員為第9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日議程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9時12分)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2月23日(星期四)9時3分至9時2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何委員欣純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9屆第3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提報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第9屆第3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員姓名 |
序號 |
委員姓名 |
1 |
陳亭妃 |
2 |
何欣純 |
3 |
許智傑 |
4 |
吳思瑤 |
5 |
張廖萬堅 |
6 |
蘇巧慧 |
7 |
李麗芬 |
8 |
蔡培慧 |
9 |
蔣乃辛 |
10 |
陳學聖 |
11 |
柯志恩 |
12 |
高潞‧以用‧巴魕剌 Kawlo.Iyun.Pacidal |
13 |
高金素梅 |
|
|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9屆第3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置召集委員2人,由本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另按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由本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另按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
今天投票截止時間為上午11點,若提前投票完畢即提早進行開票。現在請委員互推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及監票員。請問有哪兩位委員自願擔任?我們由兩位委員來兼任,一人兼任兩個職務。
張廖委員萬堅:(在席位上)好啦!不然就我好了。
主席:好,張廖委員自願擔任。
柯委員志恩:(在席位上)我們可以嗎?
主席:可以啊!
柯委員志恩:(在席位上)好吧!我們也就只好擔任了。
主席:好,由張廖萬堅委員及柯志恩委員擔任。這樣好了,就由張廖委員萬堅擔任發票員兼唱票員,柯委員志恩擔任計票員兼監票員,好不好?
柯委員志恩:(在席位上)可以。
主席:請監票員檢驗票匭及黏貼封條,檢驗完畢後請發票員及監票員就位。
現在開始投票。
(進行投票)
主席:全體委員均已投票完畢,現在開票。請唱票員、記票員及監票員就位。柯志恩委員為監票員,張廖萬堅委員為唱票員。
張廖委員萬堅:(在台下)我讓吳思瑤委員……
主席:好,吳思瑤委員來唱票,沒有問題啦!
陳委員學聖:(在台下)好啦!我監票。
主席:好,陳學聖委員要監票。
(進行開票)
主席:現在報告選舉結果:今天發出票數13張,開出票數13張,有效票數13張,無效票數0張。
得票結果如下:許委員智傑5票,張廖委員萬堅4票,柯委員志恩4票。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結果由許委員智傑當選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
另外,張廖委員萬堅與柯委員志恩得票數相同,所以現在以抽籤方式決定召集委員當選人。進行方式為先抽順序,再抽召集委員當選人。為了慎重起見,請大家檢查一下抽籤箱。
現在先抽順序。
(進行抽籤)
主席:報告抽籤結果:張廖委員萬堅序號為1號,柯委員志恩序號為2號。
現在抽召集委員當選人,抽中「打勾符號」者,當選為召集委員,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
現在進行抽籤。
(進行抽籤)
主席:報告抽籤結果:由柯委員志恩當選本會期本會另一席召集委員。
今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9時26分)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2月23日(星期四)9時2分至9時3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鄭委員寶清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9屆第3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號序 |
委員姓名 |
號序 |
委員姓名 |
號序 |
委員姓名 |
1 |
李昆澤 |
2 |
鄭寶清 |
3 |
鄭運鵬 |
4 |
陳歐珀 |
5 |
陳素月 |
6 |
林俊憲 |
7 |
趙正宇 |
8 |
黃國書 |
9 |
鍾佳濱 |
10 |
周春米 |
11 |
陳雪生 |
12 |
簡東明 Uliw.Qaljupayare |
13 |
徐榛蔚 |
14 |
洪慈庸 |
15 |
李鴻鈞 |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本院第9屆第3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選舉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依召集委員選舉辦法規定,以無記名單記法進行票選。投票截止時間為中午12時;若提前投票完畢,即提早進行開票。
現在請委員互推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監票員。請陳委員歐珀擔任發票員兼監票員、鍾委員佳濱擔任唱票員兼記票員。
請監票員檢驗票匭及黏貼封條。現在開始投票,請委員上前領票及投票。
(進行投票)
主席:全體委員均已投票完畢,現在開票。進行唱票及記票,請工作人員協助。鍾委員佳濱請周委員春米擔任唱票員兼記票員。
(進行開票)
主席:現在宣告選舉結果:應到人數15人、實到人數15人。發出票數15張、有效票數15票、無效票數0票。
得票結果如下:
鄭委員寶清6票、陳委員歐珀5票、陳委員雪生4票。
由鄭委員寶清與陳委員歐珀當選為本會期本會之召集委員。
今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9時34分)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2月23日(星期四)9時4分至9時47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2 會議室
主 席 段委員宜康
楊主任秘書育純: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請各位委員推舉本次會議主席。
段委員宜康:(在席位上)我自己來啦,沒有意見嗎?反正是做工啦。
主席(段委員宜康):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9屆第3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經過各黨團及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本會期召集委員採推舉方式行之,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01 |
蔡易餘 |
09 |
鍾孔炤 |
02 |
尤美女 |
10 |
蘇嘉全 |
03 |
段宜康 |
11 |
廖國棟 |
04 |
柯建銘 |
12 |
王育敏 |
05 |
李俊俋 |
13 |
林為洲 |
06 |
葉宜津 |
14 |
吳志揚 |
07 |
劉櫂豪 |
15 |
楊鎮浯 |
08 |
蔡其昌 |
|
|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9屆第3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2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今天進行第9屆第3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本會期參加本委員會共計15人,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應選舉召集委員2人,因為推選方式未獲共識,所以用票選的方式進行。現在請各位委員推舉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及監票員各1人。我們依慣例,發票員兼唱票員,監票員兼計票員,這樣推舉2位就可以了。
經推舉由鍾孔炤委員擔任監票員兼計票員,王育敏委員擔任發票員兼唱票員,投票截止時間是中午12時,如果本會15位的全體委員都已經完成投票,則提前截止,並提早進行開票。現在開始投票。
(進行投票)
主席:全體委員均已投票完畢,現在進行開票。
(進行開票)
主席:報告選舉結果:應到委員15位,實到委員15位,發出票數15張,開出有效票數15張,開出無效票數0張;委員得票數分別為:段委員宜康得票5張、蔡委員易餘得票5張、林委員為洲得票5張。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八條前段規定,「各委員會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票選行之時,以得票數較多數者依次當選,票數相同者抽籤定之。」所以現在以抽籤方式決定召集委員當選人。
(進行抽籤)
主席:報告抽籤結果:蔡委員易餘、段委員宜康兩位分別當選為本屆本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謝謝大家。現在散會。
散會(9 時47 分)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2月23日(星期四)9時50分至12時4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彥秀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秘書長函為「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人事處提報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
三、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1 |
劉建國 |
2 |
林淑芬 |
3 |
楊 曜 |
4 |
陳 瑩 |
5 |
黃秀芳 |
6 |
吳玉琴 |
7 |
林靜儀 |
8 |
陳曼麗 |
9 |
邱泰源 |
10 |
李彥秀 |
11 |
許淑華 |
12 |
陳宜民 |
13 |
蔣萬安 |
14 |
徐志榮 |
15 |
周陳秀霞 |
|
|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9屆第3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本會期參加本委員會共有15位,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二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本日以選舉方式選出召集委員,首先請在場委員推選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及監票員各1人。
經在場委員推選陳委員曼麗擔任監票員,陳委員宜民擔任發票員,吳委員玉琴擔任唱票員,蔣委員萬安擔任記票員。投票截止時間為上午11時59分59秒,原則為中午12時整,但如本會全體委員均已完成投票,則提前進行開票。
現在開始進行投票。
(進行投票)
主席:目前時間為12時整,投票時間已經截止,請唱票員、記票員及監票員就位,現在開票。
(進行開票)
主席:現在報告選舉結果:應出席委員15人,發出票數14張,有效票數14張,無效票數0張。
各委員得票數如下:陳委員瑩5票,李委員彥秀5票,林委員靜儀4票。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八條規定,各委員會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票選行之時,以得票數較多數者依次當選,票數相同者抽籤定之。
宣告召集委員當選人名單及票數:陳委員瑩5票,李委員彥秀5票,當選為本會第9屆第3會期召集委員。
今日會議到此圓滿結束,感謝大家的等待,謝謝。
散會(12時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