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06卷 第23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06卷 第23期 院會紀錄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年長者習慣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故台中市提供65歲以上長輩「敬老愛心卡」,每月補助一千元點數可免費搭乘客運悠遊北、中、南各縣市。因搭乘客運易暈車,針對敬老愛心卡是否能搭乘鐵路運輸作討論,然而國人使用電子票券日益盛行,愛心卡內金額為「點數」而非「現金」,且付款方式及軟體設備不足。爰此,要求行政院與各相關單位盡速協調改善,應注重年長者感受,以免造成權益損失。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各縣市行政區提供65歲長輩每月一千元(點數)可免費搭乘客運悠遊北、中、南的社會福利,然而許多長輩因搭乘客運易暈車,故習慣搭乘火車,應開放台鐵的乘車方式,不單單局限於客運。

二、台鐵幹線已完成刷卡系統的建置,國人使用電子票券次數頻繁,應活用於票券的使用方式並提供「敬老愛心卡」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顧及年長者,提升愛心卡的功能點數轉換為現金使用。

三、爰此,要求行政院與各相關單位盡速協調改善,應注重年長者感受,以免造成權益損失。

(二)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世界各國對於禁煤之議題相當關注,於2016年,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以模式算出,倘若不禁煤,至2030年東南亞、南韓、日本、台灣每年約5萬到7萬人口因燒煤發電而死亡;然中央對此毫無警覺,仍採傳統燃煤燃油發電,罔顧民眾之環境安全與健康。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院積極重視台灣人民之健康權以及實現環境正義,勿讓高汙染之產業進而影響後代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九〇年代,加州自行將空汙標準設定高於聯邦政府嚴格3倍以上,美國環保署也持樂觀其成之態度,讓人民能夠擁有更好的環境品質,有權利生活在低汙染的環境中!

二、2017年初,荷蘭宣布用綠色能源以風力發電提供給全國火車做電源,並於2030年全面禁煤。美國最大零售商沃瑪及Google也宣布將100%使用綠色能源提供之電源。相較於國外政府與企業積極面對環境議題,然台灣依舊在高耗能高污染之產業中大量排放二氧化碳,製造環境成本。

三、建請行政院儘早對空氣汙染之問題積極面對,並對綠能產業發展多加推動,為民眾及下一代的空氣及環境品質投注更多關心,使環境正義得以伸張,尊重人民基本健康權!

(三)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行政院公布的公務人員年金改革方案草案,內容雖顯示出退休基金財務危急;但更應關注的是,未來20年臺灣人口結構將出現大動盪,改革應正視的是人口老化的危機。公務人員中影響最甚的尤以警消及教職人員最為嚴重,年金延長服務年限才能退休請領,對於警消人員及教職人員之服務或是身心健康甚是重大負擔。爰此,本席要求行政院重新檢視相關數據,研擬最佳的年金改革方案,以保障我國警消與教職人員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臺灣早已進入人口老化的結構,年金改革不能僅考量齊頭式的平等,未來20年,臺灣人口老化速度將較歐美等國家來得更快;行政院所公布的公務人員年金改革方案草案,勢必難與人口長壽與少子化相抗衡,若沒有妥善提出銜接的機制便強行改革,其結果所帶來的職業別與世代間的衝擊,都會更甚於歐美等其他國家。

二、退休的時限延長對於警消人員與教職人員的衝擊非常大,警消人員必須長期累積日夜輪班、加班甚至有停休不能補休等狀況;教職人員在學校下課後還是得持續關心學生狀況、與家長聯絡等。長期累積下來對於兩者其實都有一定的身心負荷,若要延長年限,以警消人員的平均年齡僅62歲左右來說,也許退休後根本也領不了多久的退休金;教職人員退休年限拉的越長,對於學生的教育品質將會是損害,也會影響新進的年輕教職人員。

三、上述二者公教人員於任職時,都已對其退休條件有所認知與期待,並相信政府會履行承諾,可以無後顧之憂而安心工作。然,現在政府更改其退休條件,當然會令其感到不平與不安,甚至可能影響服務或教學品質。年金改革要依照情、理、法的順序推動才能成功,如不同的職業別、工作需求等進而做出適當的調整,而不僅僅只是追求齊頭式平等或是只為讓退休基金延長。

四、爰此,本席要求行政院各該單位提出具體評估報告,研擬最佳的年金改革方案,以保障我國警消人員與教職人員之權益。

(四)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義大利國會調查委員會解密義大利軍事安全情報局一系列文件,發現於90年代貿易商柯梅利歐(Giorgio Comerio)曾與北韓政府合作,涉嫌以2.27億美元(約台幣70億元),非法協助處理20萬桶輻射廢料,軍情局認為該批廢料最後被處置的地點是台灣海域。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院儘速查證實情,以平息各界之疑慮及擔憂。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義大利國會,日前解密軍事安全情報局提供之61份文件,經其中一份資料顯示,義大利貿易商柯梅利歐(Giorgio Comerio)從1995年開始活躍,與北韓政府合作而發跡,涉嫌以2.27億美元之報酬,非法協助處理20萬桶核子廢料,且最終被傾倒在「台灣海域」。

二、行政院原能會表示在1983年《倫敦海洋投棄公約》中,已明列禁止各國海洋投棄核廢料,自此後台海從未有海拋相關事件。根據統計,1946年到1993年間,共有13個國家進行核廢料海拋,地點分別為北極洋、大西洋和太平洋等,但並不包含台灣附近海域。

三、建請行政院積極查證實情,並詳細調查台灣附近相關海域是否有汙染之報告,海域之環境影響深遠,不可掉以輕心,故應謹慎確實調查,避免人心惶惶。

(五)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行政院104年6月核定「危險職務加給加成」法源,依照勤務量,消防人員每月加薪2,000至8,000多元不等,此危險加給不僅具有實質效益也能激勵基層士氣;然如今2年試辦期滿,行政院有意停辦加給,造成消防員之福利減少。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院能持續發放危險加給,讓消防員於繁重及危險性工作中,可享有該項補助,以資獎勵。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104年6月22日行政院核定「危險職務加給加成」法源,並溯自104年1月1日起試辦2年,於該期間內,僅有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參與,由地方政府自編預算發放,依勤務量,消防員每月加薪2,000至8,000多元不等。試辦期間基層消防員之反映良好,其補助可激勵同仁間之士氣。

二、都會區之消防勤務量繁重且危險等級相較更高;然而,近日2年試辦期滿,行政院有意停止發放,將造成基層消防員之福利一大損失。危險加給能激勵於第一線奮鬥之消防員;此外,也為在物價較高之北部同仁提供實質補助,不讓人才流失。

三、建請行政院積極讓「危險加給」儘速核定通過,使消防員在艱難且危險之環境工作之餘,可享有更穩定及良好的生活,並為同仁們鼓勵。

(六)本院林委員德福,為加強犯罪被害人之保護,並取得與被告對等之刑事訴訟程序參與地位,應使告訴人或告訴代理人得於刑事案件交互詰問程序時坐於檢察官旁,以即時向檢察官提出詰問意見,並應建立告訴人或告訴代理人得於開庭前與檢察官研商之機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現行法庭席位布置規則對於刑事法庭之席位,係安排被告與辯護人並席而坐;相較於告訴人或告訴代理人之席位,則係安排於檢察官席位附近,而無法與檢察官並席(參見附件)。且實際之刑事法庭席位,常因個別法庭空間大小因素,而未專設告訴人或告訴代理人席位,以致告訴人或告訴代理人僅得坐於旁聽席。是以在刑事案件交互詰問進行中,告訴人或告訴代理人雖身為被害人之身分或立場,對於案情脈絡較檢察官更為瞭解,卻因未能坐於檢察官之側,無法針對證人證詞即時提供意見予檢察官參考,以利檢察官詰問。反觀被告因得以坐於辯護人一旁,因而可隨時私下與辯護人溝通詰問內容,使辯護人得對證人證詞即時作出反應。是以現行之刑事法庭席位安排,顯不利於告訴人或告訴代理人之程序參與,對犯罪被害人之保護顯有不足。則在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未為修改前,本席要求法務部於檢察官進行交互詰問程序時,應讓告訴人或告訴代理人坐於檢察官之側,使告訴人或告訴代理人得就證人之證詞即時提供檢察官詰問意見,俾利犯罪被害人獲得與被告相同之程序參與地位。

二、於刑事案件起訴後,犯罪被害人之地位即由檢察官取代,代表國家對被告進行訴追。惟即使檢察官辦案再認真,仍無法如犯罪被害人切身經歷案件經過,而對案情脈絡有透徹之瞭解。然現行刑事訴訟制度,並未建立告訴人或告訴代理人得於開庭前與檢察官溝通證據調查方向之機制,而不利於告訴人或告訴代理人之程序參與。本席因此要求法務部應制訂相關辦法,使公訴檢察官於開庭前及開庭時,應與告訴人或告訴代理人面對面溝通討論舉證方向,以協助檢察官快速掌握案件重點,達到勿枉勿縱。

現行刑事法庭布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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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院余委員宛如,有鑑於全球化的風潮帶來世界各國各種不同的經濟風險與社會問題,各國政府開始重視社會企業在解決社會問題與促進社會發展中的重要角色。諸多國家政府大力支持社會企業,並針對其發展現況進行連續性的研究與盤點,相較之下,台灣政府自103年實施「社會企業推動方案」以來,至今已3年,卻甚少針對台灣社會企業發展脈絡、現況與需求進行完整的分析與盤點。在沒有研究基礎的情況下,將難以產出相對應社會企業政策,我國政府應參考國外研究,針對社會企業做持續性且完整的調查,以利社會企業發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英國政府於2013年公布「社會企業市場趨勢(Social Enterprise Market Trends)」調查指出,英國約有7萬家社會企業,對其經濟貢獻達187億英鎊,共僱用將近100萬名員工,社會企業的生產總值約240億英鎊,已在英國年度GDP中佔了1.5%。2014年的「社會企業市場趨勢」調查則指出,英國已有74萬家社會企業,並雇用了227萬名員工。英國政府持續對社會企業進行調查,並針對其數量、商業模式、營運表現、顧客樣貌、營運困境、資金籌措等進行詳盡的分析與盤點。

二、英國最大的民間社會企業倡議組織SEUK(Social Enterprise UK)亦於2013年及2015年分別對社會企業做詳細的統計與調查,並出版《社會企業狀態調查(State ofSocial Enterprise Survey)》,以此作為推動社會企業發展的基礎。

三、歐洲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亦對歐洲國家社會企業做定期的調查與研究,如社會企業欲發展所面臨的內外在困境、社會企業資金來源比例、歐洲各國現有社會企業法規與政策,並針對如何架構完善的社會企業生態糸提出具體建議。

四、泰國社會企業辦公室(Thai Social Enterprise Office)其中一項目標便是建設社會創新研究系統,與已設立的泰國研究基金一起運作,讓大學選擇特定議題進行研究。泰國政府重視研究工作,他們認為了解社會問題,觀察社會企業發展脈絡,才能擬訂發展策略。

(八)本院林委員為洲,根據趨勢科技(Trend Micro Inc.)2016年資訊安全總評報告,網路威脅屢創新高。全球網路勒索病毒及詐騙猖獗,業已造成全球企業損失約10億美元;其中受勒索病毒的攻擊次數全球排行榜中,台灣排名第18名,屬於資安高風險國家,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院研擬對資訊安全防護之具體方案及改善方向以避免國人個資外洩甚至被詐騙勒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日前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規劃,將投入大量資源進入數位、科技等新創事業,然而根據趨勢科技調查受攻擊之企業類別觀之,傳統製造業遭受駭客攻擊風險比例最高,小型企業、高科技、教育與財經相關產業亦同。若依據國發會之規劃,未來將把台灣產業轉型為高科技新創產業為主軸,則資安防護勢必為重要議題,甚至可視為國安問題。

二、今年農曆年後,國內十五家證券公司接獲電子郵件,要求支付比特幣;近日,教育部統計出全台約有46所學校亦傳出遭駭客勒索比特幣之情形,因此可推斷將來還會有更多勒索比特幣之情形發生,故政府相關單位應盡速研擬對策及具體方案。

三、綜上,本席建請行政院研擬對資訊安全防護之具體方案及改善方向以避免國人個資外洩甚至被詐騙勒索,並於兩個月內提供報告給予本院委員作為參考。

(九)本院林委員為洲,鑒於日前臺日雙方於《臺日漁業協議》中進行海域、漁船作業規畫等進行協商,惟本次協商中卻避談沖之鳥礁水域漁權。四至六月的鮪魚季將至,沖之鳥礁周邊水域本是臺灣漁民之傳統漁場,臺日漁業協議避談此議題,難保不發生我國漁船遭扣留或受武裝驅離。本席建請行政院海巡署及相關單位積極保障我國漁民至沖之鳥礁周邊作業之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海巡署護漁任務認定臺日海域護漁範圍係以我國暫定執法線內及臺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為原則,並置重點於釣魚臺列嶼、臺日「特別合作海域」及八重山群島南方等海域;在勤務執行上,維持全天候有1艘以上艦艇於上開海域巡邏。

二、臺灣與日本專屬經濟海域漁業爭議,海巡署依據護漁任務強化巡護之重點地點目前尚未涵蓋沖之鳥礁,而若我國漁民於沖之鳥礁周邊作業時常受到日本公務船驅離,且動輒五、六艘公務船,然我國海巡署全天候值勤僅有一艘,故本席建請海巡署研議將沖之鳥礁周邊漁場納入護漁任務並且於魚汛期間增派海巡艦進行護漁任務,以保我國漁民安全及權益。

(十)本院林委員為洲,針對近日加勒比海周邊邦交國屢傳斷交疑慮,將影響我國於國際上之地位,外交部目前僅有邦交國斷交之情狀並未有新建之邦交國,影響我國參與國際組織的機會,世界衛生組織大會(WHA)我國至今並未收到邀請函,足以顯見外交部在參與國際組織尚有改善空間,請外交部於一個月內整理出WHA目前參加狀況不明朗之原因及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加勒比海之國家聖露西亞目前與我國邦交狀況呈現注意之黃燈,足以顯現中國大陸在加勒比海地區將有足夠之影響力,干擾我國於該地之邦交狀況。

二、據查世界衛生組織大會(WHA)即將在5月舉行,但我國至今未接獲邀請函,往年皆可參加之慣例恐生變,影響我國國際地位及國人健康安危。

三、外交部於國際組織參與狀況情資收集往往過慢、態度過於樂觀,造成諸多國際會議無法參與甚至是會議前才知道,顯見掌握度尚有加強之處。

(十一)本院林委員為洲,鑒於新竹縣並無焚化爐可處理垃圾,因此只能與其他縣市簽立行政契約以處理垃圾問題。然近日竹市、苗栗等焚化廠皆無法協助焚燒垃圾,造成大量垃圾無法焚化,爰此本席建請環保署儘速提出具體解決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竹市焚化爐3月起到5月辦理歲修作業,加上苗栗縣焚化爐也無法進場,包括竹北、新豐和竹東等3鄉鎮市,只能每天將家戶垃圾暫時堆置在掩埋場,合計約110公噸垃圾。

二、據查農曆年後恢復家戶垃圾清運,竹北與新豐共用垃圾掩埋場迄今已暫時堆置約4,200公噸;竹東鎮垃圾掩埋場則自去年底迄今,初估累計堆置逾3,000公噸。迄5月份,竹縣新增的暫置垃圾量將達到9,500公噸,若連同先前的7,200公噸,合計約1萬6,700公噸垃圾亟待處理。

三、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案已於今年1月20日生效,環保署為主管機關,應針對全國廢棄物做妥善之調度及處理。

(十二)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我國中南部長期致力於發展工業,空氣汙染問題一直困擾當地民眾,對於政府無法改善空汙表示非常憤怒,本席要求立即修正「空氣品質嚴重惡化防制辦法」下修預警門檻,讓民眾提高警覺,以維護國人的健康安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近年來台灣空氣品質非常惡劣,常常處於霧霾的環境當中,必須長時間忍受這些污染和附帶傷害。世界衛生組織(WHO)最新的研究報告指出,全球每年有1/4的5歲以下幼童死亡案件是源自於空汙,共奪走約170萬條幼小生命,應盡快改善污染問題,別再毒害自己的下一代。

二、首先要求修正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的定義,包括懸浮微粒、細懸浮微粒、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及臭氧,以降低緊急防制起的門檻。例如:現行防制辦法規定的細懸浮微粒濃度150.5微克/立方公尺,應下修為71微克/立方公尺。其次,環保署修法增訂預警一、二級的防治與管制要領,應確保此項做法能落實運用,才能有效發揮防制空汙效益。

三、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依緊急防制辦法規定所公告訂定的「區域空氣品質嚴重惡化防制措施」及「各級空氣品質惡化防制計畫」,應具備資訊公開、公民監督機制及執行能力,以維護國人的健康安全。

(十三)本院何委員欣純,針對國內現行並無電子煙產品相關規範,僅以藥事法或菸害防制法進行管理,未能對電子煙進行法制上的定義及規範,不僅造成執法上的困難更是讓消費者無所適從,故要求衛福部等相關單位應儘速針對電子煙產品提出法制化定義,並修訂相關法規與國際接軌,納入政府管理機制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與歐盟已對電子煙進行明確定義,顯見電子煙受到世界先進各國之重視。反觀國內現行並無電子煙產品相關規範,而是根據賣家行為和產品外型找現有的法律進行管理,如:藥事法或菸害防制法,明顯不符合世界規範,除造成執法上的困難更是讓消費者無所適從,故要求衛福部等相關單位應儘速針對電子煙產品提出法制化定義,並修訂相關法規與國際接軌,納入政府管理機制內,以進行有效管理。

(十四)本院陳委員學聖,針對危害台灣農業、生態、人民健康生命的紅火蟻,雖然政府不斷投入防治資源,卻始終無法根除,導致經濟損失及人民生命財產蒙受威脅。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電視台曾報導,桃園八德的興仁花園夜市有民眾在臉書爆料逛夜市時被紅火蟻咬,引發全身過敏眼睛還腫到差點睜不開。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網站上桃園市內如桃園區、蘆竹區、龜山區、大溪區、八德區、大園區、復興區是紅火蟻出沒熱點。

二、火蟻(Fire ant)的名稱便是在描述被其叮咬後如火灼傷般疼痛感,其後還會出現如灼傷般的水泡。入侵紅火蟻的蟻巢在受到外力干擾騷動時極具攻擊性,成熟蟻巢的個體數約可達到20萬至50萬隻個體,因此侵入蟻巢者往往會遭受大量的火蟻以螫針叮咬,被注入大量的酸性毒液,除立即產生破壞性的傷害與劇痛外,毒液中的毒蛋白往往會造成被攻擊者產生過敏而有休克死亡的危險,若膿泡破掉,則常常容易引起細菌的二次性感染;足見紅火蟻對人民健康及生命安全威脅至鉅。

三、在水庫或水源區、環境及生態敏感區位、禽畜籠舍場所、校園、綠地植栽、行道樹、火車鐵軌、荒地、重劃區空地、居家電話設施、空調系統、變電箱,汽車的電器設備等處,皆可被紅火蟻所感染,以美國2014年統計為例,經濟及財政上的損失在50億美元以上;根據美國德州大學的調查,紅火蟻在德州一地所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每年約12億美元,農業上的損失約為9千萬美元,半數的損失金額來自在住宅區防治紅火蟻的藥劑費用。再以桃園市感染面積達4900公頃為例,桃園市政府自2015年起連2年投入1億2千多萬元防制紅火蟻工作,對於地主不自行防治紅火蟻問題、尤以部分土地投資客對土地不管不理且對該所屬土地加蓋圍籬不利施藥,不利桃園市政府全面施藥並形成死角、影響防制工作。另外,桃園市政府反應,中央訂定的共同供應契約廠商人力不足,無法配合原規劃全面施藥2次,更無法達到防檢局制訂之防制標準作業程序的每年處理3─4次。

四、本席認同桃園市政府主張以「中央統籌、地方動員、分級分區、全面處理」四大原則,全面展開大作戰工作,建請行政院將防治紅火蟻列為重大國安議題,應寬列經費,同時在防制規範中增訂罰則、強化防治成效,將桃園及全台灣的紅火蟻災情徹底撲滅。

(十五)本院呂委員孫綾,針對日前高中校際籃球運動聯賽(簡稱HBL)八強賽,其中泰山高中球員於比賽中受傷,非以醫療用擔架,卻僅以廣告看板抬離,引發社會嘩然、媒體輿論強烈批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教育部於1988年創立高級中學校際間的籃球運動聯賽(High School Basketball League,簡稱HBL),因為校際對抗代表學校榮耀,球員、學生莫不發揮全力拚搏,不僅凝聚各學團結士氣,更能向國人展現青春活力,因此比賽過程緊張刺激,又透由電視轉播,因此全國球迷眾多,比賽也受到各界高度重視。

二、教育部目前委由「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推動並執行校際運動聯賽各項活動,藉由競賽活動廣植運動人口,發掘培訓優秀運動人才,立意甚佳。唯日前八強賽時,泰山高中球員受傷,卻被場邊人員僅以廣告看板抬離,而非醫療用擔架,引起媒體輿論強烈批評。

三、經由各屆HBL的舉辦,不僅造就許多籃球明星,更成為我國國家籃球隊的主力戰將,例如陳信安、曾文鼎、吳岱豪、田壘、周士淵等優秀球員;這也代表HBL不但成為年輕學子築夢籃球的舞台,更是孕育我國籃壇主力球員的搖籃。所以,在HBL比賽過程中,由於競爭對抗激烈,球員運動傷害的機率必定提升,因此賽會各項防護與急救的相關措施設備必須及時完整,以激發年輕學子球場拚戰不懈的精神,也能讓家長沒有後顧之憂。

四、鑑於此次賽會防護措施引發社會嘩然,本席要求行政院相關部會,應立即針對HBL及其他類似之所有賽事,有關各項防護措施、設備進行逐一檢視,並針對爾後賽事之各項措施做出整體性檢討,以展現政府保護年輕學子球場拚戰、優秀運動員養成、立即回應民意期待之決心。

(十六)本院蘇委員治芬,鑒於生質能、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等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皆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明文列舉之再生能源,然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表卻未在附帶條件內將該等能源納入使用或許可範圍,實不利於我國再生能源之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按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3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再生能源:指太陽能、生質能、地熱能、海洋能、風力、非抽蓄式水力、國內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等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可永續利用之能源。二、生質能:指農林植物、沼氣及國內有機廢棄物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可知,生質能、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等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皆屬於該法所稱再生能源,應無疑問。

二、惟查: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附表一「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表」之中,竟就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之附帶條件中,排除以沼氣發電、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為再生能源者之再生能源相關設施》亦即,將生質能排除於各種使用地容許或許可使用之範圍外,形成差別待遇。若站在我國積極發展再生能源之立場出發,上開「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表」之附帶條件顯有扞格之處,實不利於我國再生能源之發展。

三、綜上,本席要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主觀機關內政部、再生發展能源設施主管機關經濟部以及各種使用地之目的使用主管機關協調並檢討修正此等不合理之處,將生質能、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等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納入各種使用地容許或許可使用之範圍,以貫徹我國發展再生能源之政策目的。

(十七)本院蔣委員萬安,鑑於民國106年2月13日晚間國道五號發生遊覽車翻覆事件,造成33名國人死亡,令人震驚與痛心。近年來國道客運及遊覽車事故頻傳,屢屢造成重大傷亡,駕駛過勞是車禍事故發生原因之一。勞動部於民國102年至民國105年間針對客運業進行勞動檢查發現,客運業者違反勞動法令第一名及第二名分別是「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顯見我國客運及遊覽車駕駛面臨長工時、過勞駕駛情況非常嚴重。考量客車駕駛超時工作,不但傷害勞工本身身體健康,過勞導致駕駛注意力及應變能力減低,對於車上旅客安全亦無保障。爰請行政院針對本件遊覽車事故徹底檢討發生原因,並儘速針對客運及遊覽車駕駛之工時規範統一發布認定標準;參考日本及歐盟國家法制,研擬立法強制安裝數位行車紀錄器、建置雲端中心等數位化管理方式,掌握駕駛員之工時與休息狀況是否符合現行法令規定並嚴格執法,提升運輸服務業之安全性及保障駕駛身心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根據勞動部近四年即民國102年至民國105年針對客運業進行勞動條件檢查資料顯示,客運業者違反勞動法令第一名及第二名分別是「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顯見我國客運及遊覽車駕駛面臨長工時、過勞駕駛情況非常嚴重。過勞駕駛除傷害勞工身體健康,注意力及面對突發事故應變能力顯著減低,對於車上旅客安全亦毫無保障。

二、再查客運及遊覽車駕駛屬於勞工,應適用勞動基準法,工時之認定應以最高勞工主管機關即勞動部之解釋為準。惟現行工時之計算,竟有交通部官員說明係以「手握方向盤」為準,未能計入駕駛員於駕駛前為車輛進行清潔維護、待命、服務旅客等時間,造成駕駛工時過長,疲勞駕駛對於乘車之旅客安全亦毫無保障。

三、查國際間包括歐盟及日本等國,均已立法規範大客貨車駕駛每日及每週得駕駛之時數上限及休息規範,並強制每台車輛裝設數位行車紀錄器,並使用駕駛晶片卡紀錄車輛車速、駕車時間、行車距離等資訊,回傳雲端中心,搭配路檢隨時抽查客運駕駛勞動狀況,確保旅客生命安全;針對工時認定部分,更明文立法將車輛清潔維護、待命協助旅客上下車等時間明確納入工時計算;立法後更嚴格執行客運駕駛是否符合工作時數上限、休息時間間隔時數等規定。相較之下,我國法規仍未明確規範工時認定範圍,且仍仰賴傳統紙本記錄,未以科技化方式管理駕駛工時及車況,執法未能周延,亟待改善。

四、此外,本事故亦發現我國國內旅遊團多採用退休人士擔任導遊之情形。因現行規定勞工若領取勞工保險老年年金者,如重回職場亦不得再加保勞工保險,僅得志願參加職業災害保險。致勞工若退休後,倘因經濟需求重返職場之勞工,若未要求雇主投保職業災害保險,一旦發生職災情事,將無法獲得職災相關給付,弱勢勞工之權益保障未能周延,勞動部應研議雇主強制投保職災保險之可能性。

五、本席請行政院針對本次遊覽車事故徹底檢討發生原因,並針對客運及遊覽車駕駛工時規範及認定標準進行全面檢討,參考日本及歐盟國家法制,研擬立法強制安裝數位行車紀錄器、建置雲端中心等數位化管理方式,掌握駕駛員之工時與休息狀況是否符合現行法令規定,並嚴格執法,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我國經濟成長近年已落至全球平均水準以下,日前國發會主委陳添枝在立法院被問及此事時表示:「這是因為我國舊的成長模式走了很多年,近年已沒有力道了,這是結構問題,政府將尋找新成長模式來提升成長動能。」,新政府將屆滿一年,所推動的結構改革、新成長模式不能一直停留在擘劃願景階段,或者只會一直告訴大家2025年會如何,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機關必須儘速建立常規統計發布機制,不論是廠商家數、就業人數、營業額、固定資本形成、出口等統計資料都必須公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我國經濟成長近年已落至全球平均水準以下,日前國發會主委陳添枝在立法院被問及此事時表示:「這是因為我國舊的成長模式走了很多年,近年已沒有力道了,這是結構問題,政府將尋找新成長模式來提升成長動能。」他形容這好像小孩子「轉大人轉不過去」,但在新成長模式之下,將來一定會轉過去。

二、陳主委在立法院並未明確指出新成長模式的內涵,只說基本方向是數位經濟,歸納內閣這一年來的論述,所謂新成長模式應該就是推動數位經濟、綠能等五大創新產業、新農業與循環經濟(後二者稱為五加二產業),內閣相信這些新產業會有新動能,讓台灣經濟走出當前停滯的困境。

三、依行政院通過的「數位經濟.創新經濟發展方案」,此方案將使台灣成為網路社會先進國家,建立智慧城鄉,打造數位創新生態系,鏈結至各產業,估計至2025年數位經濟所創造的產值高達6.5兆元。至於五加二產業,政府也擬以三大連結、四大主軸加以推動,並表示僅物聯網這項產業若能拿下全球1%市場,2025年即可創造3兆元產值。

四、新成長模式裡的產業大多不是我國行業標準分類裡的行業,尚無明確定義,因此不論是廠商家數、就業人數、營業額、固定資本形成、出口等統計都付之闕如。也因此每次被問及這些產業到底推動情況如何,相關部會每每避重就輕。政府循月、循季發布的統計裡,有關五大創新產業的僱用、營收、固定資本形成、出口仍杳無音訊,講了半天總是2025年會如何如何,但如果連今天的情況如何都不知道,那麼如何相信2025年的偉大願景會實現,這豈不是又在畫餅、吹牛嗎?

五、政府果真有決心要推動這些創新產業,就必須在每月的工業生產、海關出口、商業營收、就業人數或每季發布的GDP、民間投資裡告訴大家,這些產業的情況如何,這個透明化的資訊揭露不僅有助於政府檢視政策推動的成果,也可讓外界明白府院政策落實的情況及提振經濟的效果。

六、讓數位經濟、五加二產業統計範疇明確化:一切經濟現象總是透過數據而獲得理解,我們之所以知道半導體對台灣經濟貢獻大,是因為從出口、投資、就業及GDP等各項數據呈現半導體業生產活動的情況;早年半導體產業發展之初,我國統計分類也難以呈現此一產業概況,但隨後政府即著手建立分類,如今數位經濟、五加二產業皆是政府相中,未來足以支撐台灣經濟成長的產業,且是結構調整、新成長模式的要角,豈能沒有明確的統計?而要統計就得定義統計範疇,內閣自應組成專案小組明確定義,以供各部會彙整各類統計。

七、運用工商普查協助建立基礎統計:有了明確的產業分類範疇之後,可以運用每五年辦理一次的普查資料,進行估算,事實上工商普查即將在今年4月進行,若政府單位有心了解數位經濟、五加二產業的概況,應該與主計總處研擬如何自今年普查獲取更細緻的資料,讓這次工商普查為未來新經濟成長模式建立基礎統計,如今普查在即,但願政府仍可亡羊補牢。

八、訂定數位經濟、五加二產業統計發布機制:政府統計要取得信任,必須有常態的發布機制,不可興之所至,看到好數據就拿來吹噓一番,因此這些未來對經濟成長如此重要的產業,其出口、生產、營收、投資或就業都應建立正常的發布機制。初期蒐集資料不易,也許可以每季發布一次,由行政院主計總處負責彙整各部門統計對外發布,迨相關資料建制完備,可按月由各部會循原發布機制公布,此一資訊透明化,非僅可以提升政府統計公信力,也有助於產、官、學界掌握這些創新產業發展近況。

(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政府將在本月底提出上兆元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以編列特別預算方式,希望藉由政府投資「帶頭點火」,捲動民間投資投入,挽救低迷多年的投資。公共建設計畫作為台灣經濟發展新模式的重要環節,要求行政院不能只注重傳統可量化的經濟效益,還必須積極考量社會正義、環境正義與未來性等無形效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政府將在本月底提出上兆元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以編列特別預算方式,希望藉由政府投資「帶頭點火」,捲動民間投資投入,挽救低迷多年的投資。政府藉由擴大公共投資來刺激景氣、帶動經濟成長本不是新鮮事,台灣歷任政府都曾有類似嘗試,但除了成效往往不彰外,還造成政府債務大幅攀升,不但未能投資未來,還造成債留子孫的惡果。如今面對經濟不振,政府再度有擴大公共投資之舉,我們認為方向正確,但如何能不重蹈覆轍,值得我們檢視、關注。

二、在2008年金融海嘯後,全球經濟缺乏復甦動能,各國政府尋求以貨幣量化寬鬆政策來刺激景氣蔚為風潮,甚至在數次G20會議中被認證為正確而應推廣的政策手段。如今事實證明這只是以製造泡沫來解決泡沫破滅問題的無效手段,各國也開始改弦易轍,重新正視擴張性財政政策的必要性,並以美國新總統川普的主張最具代表性。

三、在經濟學中,有關政府財政支出課題的探討,主要有兩大部分,一是凱因斯總體經濟學,一是公共經濟學或財政學。前者主要是藉由擴大政府支出來提振景氣、刺激成長。公共經濟學則著重探討政府財政支出的必要性與適切性,與總體景氣無關,只問是否必要、如何適切。

四、既然此次政府的擴大公共投資以「前瞻基礎建設」為標的,首先要呼籲,政府的思維不能再是凱因斯總體經濟學式的思維,因為不計其數的蚊子館正是其結果,不但無助於提高產業生產力、吸引投資,也無助於改善人民生活,純粹是大而無當、華而不實。退一步來說,總體經濟學中的擴張財政支出也分為具生產性和不具生產性,我們卻選擇了許多不具生產性財政支出,平白浪費有限資源。

五、新的「前瞻基礎建設」必須要植基於公共經濟學的思維,注重投資的社會報酬(Social Return of Investment),也就是必須仔細評估每一項投資所能帶給社會的實際效益。講得白話些,就是行政院長林全也指出的「讓錢花在刀口上」。

六、錢應花在刀口上,人人會講,卻總也只講成口號。「刀口」究竟為何,才是真正值得深究之處。嚴格來說,蚊子館當然完全不符合刀口的定義,但其他看似有模有樣的建設項目是否就符合刀口的定義?以交通建設為例,這是各級政府最喜歡投資的公共建設,因為最容易被看見,也最容易累積政治資本。然而,交通建設也是最容易有重複投資浪費、破壞生態、造成環境不永續的公共投資。例如,充滿政治性卻也充滿爭議的北宜直鐵是否能符合刀口定義,看來頗為勉強。苗栗開發道路導致石虎棲地受害的殷鑑不遠,若政府也將北宜直鐵納入「前瞻基礎建設」,就必須清楚告訴人民:「前瞻」的判準何在?效益為何?成本多高?為何效益高於成本?

(二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財政部公布2月份出口成長率達到27.7%,這是台灣多年沒有看到的高出口成長率。若把一、二月過年的因素考慮進去,以今年前兩個月的出口總值計算,成長率仍然達到16.2%。雖然我們對於今年的經濟審慎樂觀,但是這些主要還是因為民間企業打拚的結果。然而,現在政府卻把施政主軸放在拚政治上面,包括年金改革、轉型正義與司法改革等;建請行政院應以民生經濟為重,加強拚經濟的力道,相信這才是民眾真正最關心的議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財政部公布2月份出口成長率達到27.7%,這是台灣多年沒有看到的高出口成長率。若把一、二月過年的因素考慮進去,以今年前兩個月的出口總值計算,成長率仍然達到16.2%。在此同時,進口成長率也同樣大幅成長,2月份的進口成長率達到42.1%;前兩個月的成長率也達到22.7%,這仍然是相當可觀的成績。在進出口回溫速度明顯高於預期的情況下,今年經濟的表現應該會樂觀些,也許經濟成長率有機會達到2%。

二、今年前兩個月出口成長率特別高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台灣出口最大宗的電子產品出貨順暢,前兩個月的成長率達到18.9%,其中積體電路相關產品的貢獻最大,這很可能與iphone 8即將推出有密切關係;其次,國際經濟快速回溫,不但台灣出口快速成長,韓國(15.7%)與新加坡(14.7%)前兩個月的出口也都成長超過二位數;第三,對大陸與香港的出口快速增加,成長率達到25.1%,遠超過對其他地區;第四,去年前兩個月的出口表現很差,在基期很低的情況下,會顯得今年特別好。

三、同樣的,進口大幅成長的主因是:第一,今年進口原料價格比去年上升不少,其中原油價格上升是最大宗;第二,機械設備與原物料進口增加很多,這應該與出口接單增加有密切的關係;最後,去年同期,台灣的進口成長率也很慘,基期很低所以顯得今年的進口表現特別好。

四、特別要提的是,原物料進口增加是企業為因應生產與出口的增加;而機械設備進口增加,表示廠商覺得有必要擴大產能,以因應未來產出的擴大。所以,這都表示短期內生產與出口的狀況應該會不錯。

五、再進一步來看領先指標中的出口接單情況,以了解未來幾個月的走勢。事實上,從去年8月開始,出口接單已經連續六個月正成長。去年11月到今年1月,這三個月的接單成長率分別為7.0%、6.3%和5.2%。因為接單到出口會有一至二個月的時間落後,所以3月出口應該也會不錯,今年第1季的經濟表現應該會比預期中要好很多。

六、本來在2月中,主計總處把今年的經濟成長率由原來估計的1.87%調高到1.92%,現在看起來可能還有上修的空間。星展銀行最近把台灣經濟成長率估計值由原來的2.1%上調到到2.5%,其中他們預估第1季可以達到3.0%。從這些數據上來看,我們可以審慎樂觀的說,今年台灣經濟成長率應該是有機會破2。

七、雖然,現在國際經濟景氣回溫的速度比大家預期的要好,台灣經濟反彈的力道也不小,但是仍然有一些不確定因素,值得大家密切注意:第一,國際政經情勢仍然有很大的不穩定,其中又以英國脫歐和歐盟的談判會在3月開始。另外,幾個重要的歐盟國家大選即將展開,包括荷蘭、法國,及下半年的德國,這幾個國家大選結果對於歐盟未來的走向可能會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八、美國總統川普各項政策的不確定,對於國際貿易必然會產生不利影響,包括不參與TPP及與其他國家之間可能產生的貿易糾紛,例如對大陸和墨西哥課徵高關稅等。這些因素很可能會大幅降低國際景氣回春的力道。

九、最後,兩岸關係的不確定因素,仍然會是影響台灣經濟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最近兩岸相關單位的高層人士不斷放話,對於未來兩岸的經貿關係必然是不利的。

(二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桃園龍潭私立愛心老人長期照顧中心日前發生一場凌晨大火,不幸造成四死十三傷慘劇,曝露出平常監管及稽查作業的不足。長照機構的管理與安全問題不容輕忽,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機關應落實機構每年實地操作火警消防演練外,對於稽查不合格的長照機構亦應重罰,並立即予以停業,甚或設立淘汰機制妥善安頓長者。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桃園龍潭私立愛心老人長期照顧中心日前發生一場凌晨大火,不幸造成四死十三傷慘劇,社會局發現這間照顧中心登記範圍只有一樓二十二床,卻收容了三十七人,並違規使用沒有登記的二樓,等於超收十五人,且夜間只有一名照顧服務員,這項缺失曝露出平常監管及稽查作業的不足。

二、早在去年八月,社會局夜間稽查時,即發現該照顧中心沒有護理人員值班,而今年二月的聯合稽查,更發現缺少護理人力,只有兩名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排班,顯示長照資源人力不足的問題,並未受到重視且積極促其改善。

三、台灣逐漸邁向高齡化社會,政府也正積極推動長照政策,希望長者都可以得到妥善照護,但若一個照顧中心的消防設備及逃生路線都未規劃完善,也缺乏護理人員的協助,一旦發生意外,行動不便的長者又該如何逃生?

四、台灣長照機構的管理與安全問題不容輕忽,政府除應要求機構每年實地操作火警消防演練外,對於稽查不合格的長照機構亦應重罰,並立即予以停業,甚或設立淘汰機制妥善安頓長者。對於許多安養中心常見外籍勞工,或缺乏專業證照的人員照顧老人,政府則應多積極培養長照專業人才,被照顧者才能得到應有的保障。此外,業者更應自律,不應以賺錢為目的,更不可違法超收人員,讓長照機構不再是社會安全角落中淡漠下的隱憂。

(二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我國於2015年實施「富人稅」,將股東股利所得可扣抵稅額比率減半,綜合所得稅最高級距稅率提高至45%,也增加薪資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各2萬元,以「回饋」薪資所得者及特殊境遇家庭,減輕其租稅負擔。建請行政院對於所得稅制應大魄力改革,最上策還是將綜合所得稅的最高稅率降至38%以下,愈接近小型開放經濟體的平均稅率愈好。如果能降至25%以下,則上述的股利所得、攬才內外不一的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還可能吸引外資、人才乃至於富人的進入,從而擴大稅基而增加稅收,可挹注於社會福利,更能務實地實現公平。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我國於2015年實施「富人稅」,將股東股利所得可扣抵稅額比率減半,綜合所得稅最高級距稅率提高至45%,也增加薪資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各2萬元,以「回饋」薪資所得者及特殊境遇家庭,減輕其租稅負擔。實施以來,確實造成所得稅稅收短期內增加,回饋措施也略微改善所得分配狀況。

二、但是從長期角度思考,專業人才(高薪者)的所得稅稅率提高至45%,國內投資人的所得稅稅負最高甚至將近50%,加上新政府即將提高遺產及贈與稅稅率至20%,未來可能造成人才和資金的不斷外移,影響經濟成長和稅收,反而得不償失。

三、因此從去年起就有重新檢討所得稅制的呼聲,行政院長林全今年初也曾表示綜所稅最高稅率45%和營所稅率17%差距很大,造成本國投資人變成外國人,指出「要兼顧人才問題,不會只考慮股利所得問題」,因此主張2017年登場的稅制改革主軸在所得稅制,將在總稅收不變前提下,適度增加營所稅收、減少綜所稅收。

四、目前業界的意見大多主張應當調降綜所稅的稅率以利攬才和留才,並將股利所得恢復全部稅額扣抵,或對股利所得分離課稅,以免資金繼續流出。學界則有正反兩種意見,有些認為降稅會使稅制不公,營所稅和綜所稅並未重複課稅,以致許多國家廢除兩稅合一,因此台灣不但不宜恢復稅額全部扣抵,甚至應全面廢除稅額扣抵;也有學者認為應當審時度勢,參考競爭對手星、港的低稅率作法,或配合國際趨勢的減稅潮流,例如川普擬降低公司所得稅率至15%、中國大陸可能降低個人所得稅至25%。

五、其實,站在國際化觀點,台灣屬於小型經濟開放體系,人才和資金很容易在國際流動,所得稅制不能和大國相提並論,沒有高稅率的本錢,其次則應當追求內外一致,也就是符合國民待遇原則,才能發揮中立性和公平性。

六、因此,就股利所得的稅負而言,營所稅和綜所稅是否重複課稅的爭論都不打緊,重點還是在於外資的稅負最高只有33.6%(營所稅17%,加上股利匯出83元x20%扣繳率),遠低於內資稅負最高達50%,對國內投資人是明顯的不公平;同時導致家族型企業傾向不分配盈餘(保留盈餘加徵10%,營所稅的最高稅負只有25.3%),影響企業公開上市、上櫃的誘因。所以稅改首先應處理此問題,能將內資稅負與外資拉近的具體又簡單的作法,就是將股利所得改為分離並分級課稅,最高稅率20%,對於稅率則可分級至最低5%,或提供定額免稅的選擇,以免增加小股東的負擔。

七、其次,行政院近日審查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針對外國人才給予雙重租稅誘因,包括年薪超過200萬元部分可享三年減半優惠,海外所得也免納入最低稅負制等,則令人難以苟同。因為該草案只有外國人才可以適用,給人「胳臂往外彎」的反感,也和林院長的想法相左。

八、事實上,國內專業人才的最高稅負可達45%,遠比南韓的38%、新加坡的20%和香港的17%高出許多,已經難以留住人才;政府只想到要攬才進來,難道不知道厚外薄內的作法只會讓國內人才更忿忿不平地加速離開台灣?

(二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半導體IC產業代表一個國家產業科技的水準,先進國家努力要保護它,新興發展中國家則企圖以跳躍方式迎頭趕上。從大格局看,只有在兩岸產業投資合作適當開放下,我國才能以在半導體產業設計、晶圓製造、封裝測試完整的產業鏈,以及有力的競爭優勢,在美國和大陸之間繼續扮演中繼橋梁的角色,這是國內半導體產業唯一的出路,也是行政院為台灣產業前途必須省思的課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半導體IC產業代表一個國家產業科技的水準,先進國家努力要保護它,新興發展中國家則企圖以跳躍方式迎頭趕上。對台灣而言更具特殊意義,因為它是產業的命脈,2016年占台灣出口的28%,成長率達13%,是帶動出口的主力,現在卻因大陸異軍突起,正面臨盛極而衰或持續成長的關鍵時刻。

二、美國在歐巴馬政府時代,就對中國大陸傾全國之力支援IC產業發展感到不滿,憂心大陸將超越美國,一般預料川普新政府會延續前政府對大陸採取進一步的強硬政策。有專家指出,美國政府可以採行的政策有3個,一是放手讓市場決定勝負;二是運用強力手段防堵技術外流、報復、向世界貿易組織控訴等;另外則是以政策性工具促進半導體產業提升競爭力。

三、以川普的個性,不可能放手不管,較可能的情形是同時採取後兩項政策。惟在全球化時代,以及大陸已是全球最大、成長最快的市場,美國企業趨之若鶩,防堵或報復的效果將相當有限,且可能受到傷害的反是美國自己,只有第三條路才是正辦。因此美國參議院共和黨高科技任務小組召集人參議員哈契正擬推動公司稅制度改革、增加大學及國家實驗室投資基礎研究、保護智財權、強化技術人力、促進物聯網應用等措施提振美國半導體產業。

四、至於中國大陸,半導體產業早就是自主創新政策下積極要發展的頭號目標,2014年大陸國務院頒布《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推進綱領》後,發展半導體產業更是全國運動,其推進路徑包括提供資金、加強研發、海外併購、培育人才、以市場換取技術等。資金方面,2014年9月成立了國家發展基金,原規畫5年投入人民幣1200億,已持續追加至1387億,各地方政府亦熱烈成立小基金配合。為加強人才供給,除積極建置示範性微電子學院,更加大「千人計畫」海外引進人才中對半導體領域的支持力度。

五、以市場換取技術最具體的案例是2015年中芯國際、華微技術、比利時微電子研究中心和美國高通公司合資成立了公司,合作開發14奈米先進製程技術。至目前,大陸已經形成長三角地區、京津環渤海地區、珠三角地區、成都及西安中西部地區等4個主要IC製造業聚落。

六、展望大陸未來,由於半導體自給率仍低,僅達30~40%,2013年超越原油成為第一大進口品項;另方面自動駕駛、物聯網、可穿戴終端、大數據應用等新興產業快速發展,將進一步推升半導體的需求,大陸半導體產業發展可說是方興未艾,其吸引外來投資、人才、技術的磁吸效應將是有增無減。

七、反觀台灣,面對半導體產業大洗牌的未來,政府卻一籌莫展。蔡總統說要組織台灣隊打國際盃,迄今仍停留在空中樓閣。對於兩岸半導體產業的競合,政府緊守著「只出不進」政策,只許台灣業者前往大陸投資,不許陸資前來,政策單向傾斜的後果將是逼迫產業外移、掏空台灣,眼前之例即有力晶、台積電、聯電等公司分往合肥、南京、廈門投資晶圓代工廠。未來大陸半導體產業加快腳步成長,將先取代進口;俟發生產能過剩,產業進入價格競爭,台灣半導體產業將步上衰敗之途。

八、12年前美國《商業周刊》曾以「台灣為何重要」為封面故事,並以「沒有台灣,全球經濟無法運作,這就是台灣與大陸和平為何如此重要」為副標題,稱台灣是隱藏的全球經濟中心。其道理在於台灣在美國和大陸之間扮演了關鍵角色,台灣以中山高速公路沿線的高科技公司在大陸龐大的製造中心,連結大陸廣大市場與美國數位科技基地,定位台灣是美國與大陸的轉接站。兩岸關係如果中斷,走廊將無以為繼,美國定會另尋其他替代地點。

九、從產業發展的歷史和經驗,可以知道台灣必須維持兩岸產業往來合作的關係,一方面運用大陸市場機會壯大自己,並持續在前瞻性技術投入研發,在技術上保持領先大陸一個世代以上的水準;另方面,兩岸產業往來維持適當開放,可以讓本土企業以最佳營運模式進行最有利的布局,充分發揮企業的競爭力,技術和經營管理能力是半導體產業競爭的兩大支柱。

(二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台灣隊在經典賽預賽3連敗,部分球迷將矛頭指向棒協,還號召上街抗議。但若政府高層不重視、棒球大環境不改、沒有培養運動文化,這種的模式只會年年上演。要求行政院應拿出決心及資源健全棒球整體環境,以此長期厚植台灣棒球實力,這樣才能真正讓棒球成為台灣的國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隊在經典賽預賽3連敗,部分球迷將矛頭指向棒協,還號召上街抗議。但若政府高層不重視、棒球大環境不改、沒有培養運動文化,這種「輸球→檢討→什麼都沒變」的模式只會年年上演,球迷的憤怒也只會變成空包彈。

二、有人說,台灣隊此次兵敗並不令人意外。從一開始棒協與中職之爭,很多球迷就已累積「怎麼又來了」的嚴重不滿;等到經典賽開打,對手個個都是強隊,台灣隊根本討不到便宜,對以色列之役的「一壘沒人還傳球」雖離譜,但對荷蘭、南韓兩戰其實都盡力了。

三、提升球員待遇地位長期關心棒球的人都知道,很多問題只是表面現象,台灣如果真把棒球當作「國球」,怎麼會到現在還只有4支職棒球隊?我們的基層棒球隊數目怎麼會差日韓那麼多?平常根本不關心棒球的「一日球迷」又何其多?難怪有些長期球迷會嘲諷,台灣的國球其實是「贏球」,一切只要贏球就好,根本不管我們的整體環境比其他棒球強權差多少。

四、看清楚深層結構後,各界就會了解,如果政府高層不重視,沒有重量級人物來領導、協調棒協與中職,那麼年年上演棒協與中職內鬥也只是剛好而已。如果台灣各級棒球隊數目、資深球員還是那麼少,又怎麼可能跟各國從小經過完整養成、激烈競爭的好手一較長短。如果台灣運動文化還是停留在「贏球文化」,棒球又怎麼可能真正成為日常生活中一部分。

五、打贏了什麼都好,卻從來沒有真正提升球員待遇及地位;打輸了什麼都要檢討,卻從來沒有真正改革及健全大環境。

六、政府應該「玩真的」如此年復一年,打贏了球隊、球員都沒有感受到實質提升,打輸後的檢討也只是3分鐘熱度,沒多久就不了了之,政府相關單位恐怕也都習慣這種「檢討公式」了。不要只在球場上跟別國比較,球場外的大環境,更要看看別人、想想自己。接下來還有亞運、奧運資格賽等重要國際比賽,如果不想再落入「檢討公式」,就應從根本要求政府高層「玩真的」,拿出決心及資源健全棒球整體環境,以此長期厚植台灣棒球實力,這樣才能真正讓棒球成為台灣的國球。

(二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財政部長許虞哲日前在立法院指出,未來將採定額扣除和實額扣除雙軌並行制,今年5月提出稅改方案時,就會一併考量調高薪資所得扣除額,但是政府長久以來的租稅過度向薪資所得傾斜,而未往其他所得努力。薪資所得者所需要的,不是每年少繳個幾百元這種小恩小惠,而是一個公平的待遇。要求財政部參考日本或其他國家的做法,依照我們平均國民所得狀況,儘快設計出一套適合台灣的扣除制度,還給薪資所得者一個公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回應大法官會議解釋現行薪資所得僅可採定額扣除,違反憲法平等保障原則,財政部長許虞哲日前在立法院指出,未來將採定額扣除和實額扣除雙軌並行制,今年5月提出稅改方案時,就會一併考量調高薪資所得扣除額;實額扣除部分計畫採正面表列方式列舉扣除,但會訂定上限,目前正在蒐集各國資料,最快明年上半年提出修法。

二、長久以來,薪資所得者一直是繳稅的中流砥柱。根據財政部的統計,104年所得稅占總稅收的比重為47.7%,高居各種稅目之冠,所得稅中,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比重為50.6%。再進一步看,個人綜合所得稅中,薪資所得者所繳的稅,高達75.4%;遠遠高於第二高的股利所得(11.48%);和第三高的利息所得(4.72%),薪資所得者負擔之重,由此可見。但是稅法規定,其他所得可扣除一定比例的成本,薪資所得只能定額扣除12.8萬元。我們曾多次呼籲,應儘快改正對薪資所得者不公平的待遇,財政部這次快速回應大法官會議解釋,提出雙軌制改革方案,我們給與肯定,但是究竟應如何改革,則有不同看法。

三、在定額扣除部分,現行規定無論所得多寡,最多只能定額扣除12.8萬,其他所得則可扣除一定比例的成本,例如租賃所得可扣除43%,執行業務所得中的律師、會計師可扣除30%等,明顯對薪資所得者並不公平,大法官會議才會認定違憲。

四、雖然財政部表示會在5月提出稅改方案時調高扣除額,但是回顧過去17年的5次調整,除了民國97年因促產條例即將落日,釋出財源,上調了2.2萬元:以及104年因實施富人稅和股利扣抵減半,調高2萬元之外,其他3次都只有稍微調高3-4千元。5月份財政部將推出稅改方案,能挪給薪資所得的財源將受限,就算調高1萬元,以無扶養義務人年所得50萬的單身族來說,不過少繳幾百元,只能稱得上是小確幸。

五、為符合大法官會議的公平要求,財政部提出可採行列舉扣除的實額扣除制度。由於不同行業工作所需要的成本費用不盡相同,納稅義務人也可能用蒐集發票的方式避稅,究竟要如何訂定列舉項目,將是很大挑戰,財政部極可能保守訂定,以免將來認定困難增加稽徵成本。最重要的是,一般受薪階級恐怕也難享實惠,從目前約有八成使用標準扣除額報稅,就可看出一般受薪階級蒐集單據不易,這些人的薪資所得可能還是得選擇定額扣除。實額扣除制,將只對某些特定行業和高所得者較有利。

六、看似影響539萬戶的重大措施,最終很可能對大多數人而言,不過雷聲大、雨點小的小小降稅而已。值得注意的是,5月推出的稅改重點在調降個人綜所稅最高稅率到40%,以及將股利所得改採「分離課稅」,這兩項改變都對高所得者和高股利所得者較有利,好不容易盼到的薪資所得雙軌制也對高所得者較有利,財政部屆時端出稅改計畫時,恐讓大多數薪資所得者大失所望,也難逃輿論的批評。

七、財政部既然表示,將參考其他國家作法,調整薪資所得扣除方式,但是,在各國的各種扣除制度中,以日本的定率扣除方式最值得參考。根據日本財務省的資料,薪資在180萬日圓以下,可以扣除40%;180-360萬日圓部分,扣除30%;360萬到660萬日圓部分,扣除20%;660-1,000萬日圓部分,扣除10%;1,000萬日圓以上扣除5%。但未滿65萬日圓部分以65萬計算,上限則是230萬日圓。

八、換言之,日本對薪資所得扣除的方式是,薪資愈低的人,可以扣除的比例愈高,扣除比例隨著薪資增加而遞減。這種不論所得來源,一律定率扣除的課稅制度,才真正符合大法官會議所說的「平等原則」,既照顧到中低所得者,也符合所得稅量能課稅的精神。

九、或許財政部會認為,如此一來,高薪資所得者的扣除額,將較現行定額扣除額高出許多,稅收損失可能太大,但財政部如果可以調降個人綜所稅最高稅率和採取股利分離課稅,那麼高薪資所得者,也應該和高資本利得者獲得相同的對待。由於柿子挑軟的吃,政府長久以來的租稅過度向薪資所得傾斜,而未往其他所得努力。薪資所得者所需要的,不是每年少繳個幾百元這種小恩小惠,而是一個公平的待遇。我們期待財政部參考日本或其他國家的做法,依照我們平均國民所得狀況,儘快設計出一套適合台灣的扣除制度,還給薪資所得者一個公道。

(二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本院財政委員會日前(13日)初審通過「菸酒稅法」修正草案,並將於周三審查「遺贈稅法」修正草案,以籌措擴建長期照護體系所需要的財源。長照服務最大的挑戰就是財源,以目前75萬失能人口估算,如果要提供100%照護,每月每人2萬元就是170億元,1年就是2,000億元,而這只是服務的費用,還要再加上機構的投資、以及醫療、交通、行政等相關支出。在此要求行政院要務實面對爆發性的照護需求,引進民間力量,從競爭來創造多元優質的長照服務,這才是解決長照財源不足的根本之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菸酒稅法」修正草案,並將於周三審查「遺贈稅法」修正草案,以籌措擴建長期照護體系所需要的財源。根據行政院目前的規畫,新提出的長照2.0方案每年需要經費330億元,其中三分之一約178億元來自公務預算,另外三分之二則從增稅來支應,將菸稅每包再提高20元,預估每年可增加158億元的稅收,同時將遺贈稅率從10%調高至20%,預計增加63億元的稅收。

二、長照2.0是小英政府最重視的政策之一,也是台灣社會安全重要的挑戰,今年65歲以上的老人人口正式超越14歲以下的孩童人口,進入聯合國定義中的高齡化社會,再8年以後的2025年,65歲以上的老人人口比率就會高達總人口的20%,成為超高齡的社會。照護工作是老人社會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特別是極為龐大的失能人口,如果無法獲得基本的照護,整個社會將會充滿孤獨老、孤獨死、久病老人被遺棄的悲劇。

三、台灣老人照護壓力愈來愈沉重,政府統計2015年的「失能人口」已經高達75.5萬人,到了2020年會逼近90萬人,在家庭少子化、子女無法擔任全職照護工作的必然趨勢下,系統化的老人照顧體系架起最基本的社會安全網,長照的需求正在爆發性成長中。

四、2007年政府規劃了被簡稱為「長照1.0」的「長期照顧10年計畫」,提供居家照顧、護理、接送等8項服務。長照1.0雖然設計了「一通電話,長照管理專員就到家評估」的系統,卻因為預算不足,做了10年只有25%的民眾知道政府提供這種服務,而且「從評估到提供服務」落差極大,「長照1.0」至今沒有專責機構,各種服務分散在不同單位,能夠申請的老人資格限制高、申請表格複雜、服務給付缺乏彈性、而且由於服務給付金額很低,累計有11萬人參加了政府的長照服務訓練,最終留任的只有2萬多人。

五、政府提出長照2.0的規畫,目標是要提供「找得到、看得到、用得到」,真實的長照服務,服務項目從目前的8項增加到17項,而且把日間托老、預防/延緩失能、社區預防照顧等功能都加入,今年預計在全國各縣市試辦1個服務據點,再逐步擴大到各社區。

六、然而,蔡英文的長照2.0距離成功還有非常遙遠的距離,長照服務最大的挑戰就是財源,以目前75萬失能人口估算,如果要提供100%照護,每月每人2萬元就是170億元,1年就是2,000億元,而這只是服務的費用,還要再加上機構的投資、以及醫療、交通、行政等相關支出,要做到大家滿意的長照服務,需要的預算是難以想像的天文數字。

七、過去兩年政府與民間曾經針對長照服務的財源,進行過全面的辯論,論證的焦點在「保險制」或是「稅收制」,雖然雙方論證都立意良善,都期望找到穩健、充沛的財源,但是所謂「保險」的本質是機率、以眾人的保費來提供1%意外發生時的需求,然而長照需求發生的機率是100%,除非再起一個鉅額的儲蓄式基金,否則從保險角度出發的長照基金,必然面臨保費昂貴、仰賴政府稅收補貼、而且很快入不敷出的命運。稅收制的問題則已經呈現在林全政府眼前,菸稅、遺贈稅都不穩定,加稅必然引發民怨,其他財源又不容易獲得立法院的支持,建立在稅收制度上的長照服務,必然是保守、難以進行長期規劃、最終還是難逃長照1.0那樣雷聲大雨點小的命運。

八、面對長照服務所需要天文數字的財源,政府必須破格思考,跳出衛福部與社福界的框架,從整體社會的需求來切入。一個有400萬老人、80萬失能者的社會,不可能只靠政府獨立扛起,政府有限的資源(人力、財源、監督)應該著力的,是建立全民參與的長照服務產業,鼓勵民間機構進入老人照護產業,而政府與現有的社福機構,則扮演前瞻的先行者、以及確保最底層老人獲得基本照護。

九、「長照服務產業化」在過往的討論中,總是被拿來與「財團化」掛勾,實際上在財團化與產業化之間,存在非常寬廣的空間,政府應該鼓勵投資、建立秩序、嚴格監管,讓民間企業進入長照服務產業,政府更應該認知,要滿足4、5百萬老人的需求,絕對不是幾個官員在辦公室內就可以完成的,只有引進民間資金、民間的服務技術、民間的創意,我們才有成功的機會。

(二十七)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近日大潭電廠環差審查案大逆轉一事,特表芻議!蔡政府上台前,綠營高層多次表示台灣不缺電,以此凸顯非核家園的正當性,上台後才意識到供電情況不如之前設想,該兩組單循環機組本(106)年1月中旬才通過環評,7月即要完工,這是不是代表政府一來不肯承認過去的錯誤?面對棘手問題又採趕鴨子上架的心態?台電這幾個月之奔波是不是在為新政府善後?台電的如意算盤應是等到2019年,林口、大林、通霄電廠的機組就可陸續完成更新了,然而中間如果發生狀況如何因應?再則,面對國際減碳壓力,政府要如何向國際解釋一方面碳排年年增加,另一方面又要執行廢核政策?同樣的又如何對全國民眾說明;要廢核、廢煤,又如何保障電力穩定?特向行政院質詢。

說明:

一、因核一、核二廠機組運轉困難,再加上去(105)年的限電危機,台電預估今(106)年夏天將有大量電力缺口,而為趕上今年7月用電尖峰,大潭電廠原訂要在2019年展開燃氣複循環機組商轉,但台電後來以限電危機為由,先以兩台機組採單循環方式發電,以提供60萬瓩的電力,大潭電廠並承諾運轉至108年12月底止,該期間僅是為了過渡時期,後續再依原規劃續建成複循環機組。

二、雖然兩部單循環燃氣機組七月可望併聯發電,新增備轉容量率一點六七個百分點,暫時化解今夏缺電燃眉之急,台電也可以「鬆一口氣」;不過,就算新增兩部機組發電,保守預估到本(106)年七、八月總備轉容量率仍不到供電警戒線百分之六,依然是讓人膽顫心驚的橘燈。

三、我國承諾在2030年碳排將較2005年下降20%,這項承諾國際上並將每五年檢視。核電是無碳能源,以燃氣取代400億度的核電,每年碳排增加1600萬噸。未來電力成長在廢核後只能以火力電廠提供,這部份所增加的碳排還要另計,屆時我國又將如何面對國際社會?

(二十八)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蔡英文政府自從去(105)年520上台,幾乎每個禮拜都有重大事件發生、或爆發大型民眾抗議,即使寒流來襲,在凱道上仍有原住民族抗議傳統領域劃設辦法暗渡陳倉、退伍軍人的800壯士在立法院前埋鍋造飯抗議年金改革的蠻橫,但是當朝就是吃了秤砣鐵了心,不採不理讓人寒心。要說蔡政府完全不重視人民陳抗,好像又非絕對,猶記國道收費員抗爭、華航空服員罷工等,蔡總統不還附和著說,「若非忍無可忍,哪有空服員罷工?」也說過:「勞工本來就是我們心裡最軟的那塊」,那是多麼的讓人民窩心動容。一國兩制的處理方式,顯然只有一個解釋,那就是只要主流媒體沒有版面,政府顯然可以視若無睹,看看處理一例一休、同婚法哪個不是一樣的模式?權利與責任本應是相對應,但令人納悶的卻是,新政府的政務官迄今無人為政策錯誤、或督導不周下台。從雄三飛彈誤射、連續兩次遊覽車事故導致近60人隕命,到毒品居然入侵國軍部隊,相關政務官卻仍是老神在在,甚至還大言不慚100分!這個政府到底出了甚麼狀況?政策不力、或重大事件,本來執政團隊就必須有人出來扛負政治責任;而新政府面對危機的處理方式不但是趁機消費、死不認錯;更無視民主政治的基本圭臬~責任風範,當順民「忍無可忍」時,這筆帳當會加倍奉還政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政務官戀棧職位,不願意負政治責任,遇到抗爭就全面退讓,用鋸箭式療傷方法來施政,目標只保自己不下台。照理說;民進黨臥薪嚐膽八年後再次執政,應該是已剴切檢討當初丟掉政權的原因,對好不容易再奪回的政權,會更小心地呵護爭取人民千秋萬世的擁戴,未料卻是倒行逆施、橫行霸道,我行我素只要我高興沒甚麼不可以,假轉型正義之名,仇殺異己無所不用其極,讓台灣又回到蔡政府口中的「威權」時代。

二、蔡政府處理人民陳抗,之所以柿子撿軟的吃,除了欺善怕惡,背後所隱藏的是媒體效應的考量,算計總統是否能適時出面清掃戰場,透過感人的文字,藉機提高民意的支持度。譬如蔡總統表示,「勞工本來就是我們心裡最軟的那塊」,又回答原民歌手巴奈的質疑「原住民到底在哪」,小英比了比自己的胸口說,「你們在這裡」,令人動容。然而,由週休二日的政見打折為一例一休、空服員及收費員抗議蔡英文「先收割後打壓」、到悍然排除過半原民傳統領域的公告,及默視數十萬公教軍警不平怨憤,就是專橫霸凌!

三、儘管蔡總統擅長以溫文爾雅的姿態出場,身邊的幕僚卻是相當強勢,往往扮演黑臉的角色,對於異議、或批判不假辭色。特別是總統府發言人,原本應該幫老闆化妝、或緩頰,然而,儼然是一隻凶悍的鬥雞,非但無異護衛總統,反還挑播離間製造政府與人民對立不遺餘力。例如針對網路謠言,說「是畜生般的行為」,回應國民黨大老陳庚金「能撈就撈」的說法,既然表示不值得評論,卻又調侃「他是在講海鮮嗎?」。更不用說「自自冉冉」出包,硬拉賴和的子孫出來背書。這到底是個甚麼樣的政府?

四、回顧民主化以來的政府,不分藍綠,政務官為政治責任下台是常規,包括李登輝總統時期的教育部長蔣彥士、及教育廳長黃昆輝,陳水扁時代的行政院副院長游錫、及邱義仁,以及馬英九時代的法務部長王清峰、及財政部長劉憶如。除了個人言行、或涉及弊案,這些人下台的理由不外為了政策不力、或重大事件,基本上就是執政團隊必須有人出來扛責任;如果部會首長戀棧不去,只會叫事務官自請處分,連棄車保帥的動作都沒有,這樣的政府要人民如何放心?又怎會相信政府會以服務人民為宗旨?以確保人民權益為矢志?

(二十九)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新南向政策」對觀光之影響以及近年我國觀光一窩蜂情形,特籲請政府重視改進!「新南向政策」既然是政府現行主打項目,那麼請問主管機關的觀光政策是否同步?有無和東南亞旅遊業者、政府接觸?在東南亞各國的行銷手段又有何不同?另外,政府希望外國人來台觀光是為欣賞、體會台灣獨特的風景人文?還是看「半調子」的複製品?所謂的「臺灣觀光旅遊優勢」究竟是甚麼?這幾年在觀光上的「東施效顰」、「畫虎不成反類犬」炒作,政府何以都置身事外?再者,近來因大量觀光客湧入而造成生活困擾的地區何其之多,對地方、對民眾一些自發性反彈,政府又是用甚麼樣的角度思考?是否有體認到,這在在表示觀光人數已超過當地觀光地區最大承載量?但遺憾的是,政府卻好像總是多多益善之態度,這是要觀光品質如何提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發佈的國情統計通報,2016年來台旅客達1,069萬人次,創下歷史新高,比2015年成長2.4%。國情統計通報則指出,陸客有351萬人次,依然是來台旅客人數最大宗,佔了全體境外遊客的三分之一,但相較2015年的418萬人次,大幅減少67萬人次,跌幅16.1%。來台旅客數最顯著增長的地區是泰國,從12.4萬增加到19.5萬,增幅57.3%。旅客年增率排名依序是泰國、越南、韓國、菲律賓、加拿大、日本、馬來西亞。

二、台灣觀光仍舊有一窩蜂之現象,無論是遊客或者是業者,例如熱氣球和彩繪村,多的時候台灣頭到台灣尾十來個,其中彩繪村更不足取的是,部分彩繪村未被授權,卻直接複製有著作權的圖像,可能涉及「抄襲」及「侵權」的疑慮而侵害他人著作權而不知,自身村落特色未表達出不要緊,更戕害我國國際形象!再例如玻璃鞋教堂、金城武樹都是一窩蜂具體案例,不但未呈現在地觀光特色,反予人「東施效顰」、「畫虎不成反類犬」的感覺。

三、近來因大量觀光客湧入而造成生活困擾的地區何其多,高雄哈瑪星居民封路抗議、日月潭在地住民、八煙聚落衝突、花蓮慕谷慕魚原住民族封山禁止觀光客進入。法律宜明文規定觀光地區接待旅遊者不得超過觀光地區主管部門核定的最大承載量。觀光地區應公布景區主管部門核定的最大承載量,制定和實施旅遊者流量控制方案。否則將不但是沒有高品質的旅遊環境,吸引不了國際觀光客,恐怕連國內民眾都會望之怯步了!

(三十)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大陸2017年對台工作會議提出研究賦予台灣民眾「國民待遇」,籲請政府重視,尤其若因此政策之施行,而掌握對台灣經貿和社會流動主動權的趨勢時,台灣又該如何因應?過去,大陸對台灣的「國民待遇」政策,係以企業和法人為主。而如今國台辦所強調的「國民待遇」政策,則主要是針對台灣人民。承諾將為台灣民眾在大陸地區的生活、就業、居住和學習提供相當於當地居民待遇的便利條件,這樣的政策,可以視為是大陸完善「台商保護法實施細則」的具體作為。一直以來;台商在大陸確實受到諸多限制甚而歧視,未來假使大陸真的能夠因「國民待遇」政策取消這些歧視性規定,給予台商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則的確將大幅改善台商在大陸的投資環境,再加上中國大陸推動的「十三五」規劃、「一帶一路」、「中國製造2025」和智慧城市等所釋放的投資機會,很可能將帶動新一波台商的大陸投資浪潮,也勢將吸引更多台灣人赴陸就業生活,所產生的對台磁吸效應不可小覷。面對大陸此舉;政府若還不能徹底改善國內投資環境,開創投資機會,認真解決在台灣投資所面對的無效率環評作業流程,及「五缺困境」(缺水、缺電、缺工、缺地、缺人才),國內產業加速出走及人才外流恐將很難避免的根本之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在兩岸陷入「一中原則」政治僵局下,國台辦日前證實考慮賦予台灣民眾「國民待遇」政策,讓台灣民眾在大陸就業執業、社會保障與生活等方面獲得更多便利。根據世界貿易組織定義,「國民待遇」原則是指在民事權利方面,一個國家給予在其國境內的外國公民和企業與其國內公民、企業同等待遇,而非政治方面的待遇。由於目前兩岸皆為世界貿易組織中會員國,大陸面對兩岸關係漸凍之際,能對台能提出「國民待遇」原則,除顯示習近平對台展現高度靈活的善意與誠意;亦明確且正向的回應了蔡總統年前要求中共當局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

二、國內持反對意見者則以未真正明瞭大陸是否依據「國民待遇」在世界貿易組織中定義的核心意涵,而有所懷疑。並批評「國民待遇」的政策,是二、三等國民待遇,並對其他不同觀點的報導認為就是紅媒與中共唱和,強硬的扣上紅帽子。但事實上;將「國民待遇」與言論自由二項不同議題混為一談,完全誤解「國民待遇」在世界貿易組織的法律意涵,民粹無知的程度不但令人側目也讓人憂心,兩岸關係總是因為這樣的無知遭到挫折。

三、值得注意的是,大陸單向對台提出「國民待遇」,但國民待遇原則的基本要求是締約雙方相互承諾。陸方未要求我國對陸方國民待遇極不尋常,有關後續應予密切觀察。另則政府若能盡速讓兩岸監督條例順利通過,應可替台灣短期無法參與國際經貿組織困境解套。也讓台商能穩定當前兩岸經貿板塊,透過「國民待遇」順利避開區域關稅枷鎖,此舉不但符合我國國家利益,更能有效改善台商與外國企業之公平競爭條件,蔡政府團隊應該認真思考。

(三十一)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近日發生之烘培坊剝削實習生事件,及政府長久以來漠視實習生或建教生等被剝削的一群,表達強烈不滿!長期以來,教育部和勞動部對學生打工的不平待遇,總是袖手旁觀,每每都是待事情爆發才補破網,事件過後又再等著下次事件的發生。使得血汗學生不再是個案,已成通案!實習生既然是學生身分,當然顯示他們還有不足、有待學習,但實習場所把他們當正式勞工,甚至還訂定一堆對一般勞工而言,都已經算是違法的規定,奇怪的就是,相關主管機關居然視若無睹?爰此,本席要求,建教生、實習生如要工作實習的,都該強制參加勞動部主辦的「勞動權益宣導課程」。之後,更應成立建教合作委員會,且納入足額比例的學生代表,公開決策內容,將實習合約透明化。而政府主管機關的申訴程序也必須更加精簡,並加強對實習課程的檢查以及對私校獎懲制度的約束,如此,方能讓青年學子明確了解自己應有的權益,特向行政院質詢。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的統計,104年度參與產學合作的學生實習人次為76,336人,產學合作學生數6,031人,產業學院8,131人。另外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媒合平台則統計出該平台歷年至今提供9,278個實習機會。研究所以上兼任研究助理也同樣屬於大學建教合作的一環,裡面包含科技部計畫還有其他產學合作計畫,依照教育部統計104年度勞僱型與學習型加總約有10.1萬人。這些年輕人都可以說是未來國家重要生產力,如果他們在當下所面對者,就是殘酷不堪的惡劣工作環境,不但造就不了人才,技職體系的瓦解就在眼前,而受害的還是被主流升學體制遺棄的孩子,如此則將造成更多社會問題。

二、派遣式的實習相當缺乏評鑑制度,學生因此無法有效的向校方傳遞實習單位優缺,給予建議或汰除不適任的廠商。若學生發現哪裡不對勁然後向上呈報,卻常被校方四兩撥千斤的含糊帶過,久而久之,特定廠商變成學生聞之走避的黑名單,老師們又只好搬出校規與畢業門檻來抓學生去填缺。政府與學校應該以善待人才的角度思考,而非極盡所能地壓榨學生,坐實了台灣這個血汗之島的惡名!

(三十二)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大陸官方正式表態會「積極研究」受邀參加本(2017)年3月14日在智利舉行的TPP「成員國會議」,籲請政府正視對我國整體經濟發展,及新南向政策目標達成之影響!美國正式宣布退出TPP(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後,國際間就不斷傳聞,在TPP原始會員國中的諸多國家擬邀請大陸參與。果不其然;日前本次會議主辦國智利已發出邀請。另一方面,歐盟為因應美國退出TPP,也已決定要重啟東南亞國協FTA談判,並積極拉攏日本等亞洲國家進行FTA協商。由此可證;區域經濟組織的自由貿易,仍屬國際主流並為因美國的不加入TPP而受影響,雖然TPP或RCEP都非由大陸發起,但很顯然各國有意擬推大陸為共主,若真如此;以兩岸現有關係的愈形惡劣情況,蔡總統在去(105)年就職演說、國慶文告及出席2016全球招商論壇等重要講話,一再強調政府要積極爭取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等區域經濟組織的目標勢必會受影響。智利在本次TPP「成員國會議」中同時也邀請了韓國,而韓國更是我對外經貿類型最近似的最大競爭對手,在敵長我消及將遭國際區域組織邊緣化的現實下,我國家整體經濟走向將何去何從?「新南向政策」又該如何著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蔡英文總統在去(105)年國慶文告及諸多重要正式場合的講話中,都一再的重申台灣應積極爭取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及區域全面夥伴關係協定(RCEP)等區域經濟組織,並要求政府各部會要儘快做好準備。但是美國總統川普上任後簽署的第一份總統令,就是宣布美國正式退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

二、原本談判進程落後的區域全面夥伴關係協定(RCEP),也因形勢翻轉而有望在今(2017)年東協(ASEAN)成立50周年時達成基本協議。但日本、澳洲、智利等國基於本身的經貿利益,已把複製一個沒有美國名份卻有美國基因的TPP,作為繼續推進貿易自由化的選項。智利更已於日前正式邀請大陸及南韓參加TPP「成員國會議」!

三、大陸已公開表示「慎重考慮」參加TPP的成員國會議,如果大陸決定加入,以現在的兩岸關係實況,諸不論大陸日後是否會成為TPP的主導者,光就各原始國拉攏大陸參與TPP的心態,我國加入TPP的機率相對將大為降低是勿庸置疑之事。而韓國是我對外貿易的最大競爭國,對外經貿的內容、屬性與我國幾乎雷同韓國,南韓已簽署FTA的國家就遠超過我國數十個,若也加入TPP,對我國的經貿影響將十分嚴重!

四、RCEP的16成員國是台灣主要出口市場及投資地區,如果台灣能加入RCEP,將有助於東協國家進一步吸引台商投資,美國自TPP退場,RCEP作為實現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主要路徑的角色更加突出,而今大陸又被TPP11原始國邀請參加TPP,將使大陸在國際經濟有更大話語權,以兩岸關係現況,台灣參與區域性經濟組織的機會是愈來愈前途無「亮」?未來不論是RCEP或TPP一旦形成,對台灣出口必將造成極強烈衝擊?。

五、大陸外交部證實,大陸將參加3月在智利召開的TPP成員國會議,這讓大陸是否將接替美國成為區域經濟主導者,受到關注。對此,大陸學者認為,與其說「主導者」,不如說,大陸未來將成為全球自由貿易的「推動者」。學者說,即使大陸加入TPP,其影響力大小,也取決自身經濟實力與能夠給予他人多少機會。大陸從來沒有排斥參與TPP,「但這不代表大陸一定會加入TPP,只能說大陸願意以開放心態,積極參與。」

(三十三)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我國空污管制之空污費使用狀況,不符實需,籲請政府檢討改進!環保署每年徵收的空污基金約40億,然中央地方運用的結果卻為實際改善空氣品質?讓人不禁質疑?是否對症下藥?還是是為了消耗而消耗?如果一直重複不見效率的環保政策,預算卻埋著頭一年復一年的照編,空污問題要何時才能撥雲見日?空氣污染防制費基金管理辦法不但是環保署訂的,而且空污基金管理委員會是由環保署長兼任主委,空污基金應用主導權幾乎全掌控在環保署長手上,如此不啻於環保署長「自己監督自己」?未來應重新檢討空污基金委員會成員組成合適性,空污基金不該空有環保政策美名,應由專家學者和環團組成空污基金管理委員會,更重要的是,應該在制訂計畫的過程中,便做好公民參與資訊公開,讓NGO在其中有所角色,俾利空污基金管委會功能的有效提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空氣污染防制費從1995年開徵,此項防制費係國家為一定政策目標之需要,對於有特定關係之國民所課徵之公法上負擔,並限定其課徵所得之用途(和稅捐不同),在學理上稱為特別公課,乃現代工業先進國家常用之工具。

二、目前在固定污染源方面,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依照防制區分級、排放量累進方式,分三級計費,主要對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三項徵收。40%由中央統籌運用、60%直接撥交地方政府自行運用;營建工程則由縣市政府徵收運用;至於移動污染源,則是以0.2元/公升對汽柴油徵收,徵收與統籌運用都屬中央主管機關。

三、現行空污費使用狀況不乏在空曠無人處劃設空污禁區,種幾棵樹綠美化了事的實例,若說為減低二氧化碳的目的而造林,還可說的通,但今日如果僅僅是為了水保、景觀、美化而種樹,顯然不該用到空汙基金,所以最大的問題在於認定上太過模糊,導致明明和空污無太大關係者亦受補助,致元專款專用之目的付諸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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