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8日(星期三)9時2分至12時2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高委員志鵬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6年3月6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下午1時1分、下午2時30分至3時3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邱議瑩  王惠美  黃偉哲  孔文吉  徐永明  蕭美琴  高志鵬  張麗善  蘇震清  邱志偉  管碧玲  陳超明  蘇治芬  林岱樺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曾銘宗  吳秉叡  劉世芳  鄭天財Sra.Kacaw      黃昭順  江啟臣  廖國棟Sufin.Siluko 吳志揚  余宛如  林德福  鍾佳濱  蔣萬安  林俊憲  鄭運鵬  陳怡潔  顏寬恒  賴士葆  陳歐珀  賴瑞隆  徐榛蔚  蔣乃辛  呂玉玲  周陳秀霞 鍾孔炤  蔡培慧  何欣純  羅明才  劉櫂豪  蔡易餘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委員列席30人

列席人員:經濟部部長李世光暨相關人員

主  席:高召集委員志鵬

專門委員:黃中科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程谷川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楊雅如  專  員  曾淑梅

速  記:公報處記錄人員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經濟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經濟部李部長世光報告後,委員邱議瑩、王惠美、黃偉哲、孔文吉、徐永明、蕭美琴、管碧玲、張麗善、蘇震清、邱志偉、蘇治芬、陳超明、高志鵬、鄭天財、蔡培慧及徐榛蔚等16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李部長世光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二)委員陳明文、林岱樺、吳志揚、林俊憲及徐榛蔚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資料,請提供予本會全體委員。

通過臨時提案28案:

一、屏東二峰圳近年因疏濬工程、重車出入頻繁等問題導致水位降低甚至出現停水現象,為90年來罕見現象。鑑於二峰圳不只是滿足當地用水的需求,亦是水資源永續利用的典範。日治時期使用至今仍為當地取水的主要方式,足為水利工程效法的優異工法,是極為珍貴的文化資產,更是未來開發伏流水井的典範。請經濟部與縣政府協商研擬計畫,協助二峰圳避免因疏濬工程導致文資活水斷絕的情況。

提案人:邱議瑩  黃偉哲

連署人:邱志偉  蘇震清

二、鑑於行政院業於去年12月核定「新南向政策工作計畫」,今年乃新南向政策的行動年。經濟部今年優先選定印度、印尼、泰國、馬來西亞、菲律賓與越南等國,採「民間主導、政府支持」原則,以公協會先行,雙方共同舉辦產業高峰論壇,加速產業鏈結,強化雙方經貿夥伴關係。請經濟部就如何協助台灣與前述新南向國家之企業對企業實質交流媒合平台、系統整合服務輸出之具體作為,於二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高志鵬  蘇震清

三、鑑於畜牧場沼氣發電乃兼具環保、綠能及循環經濟等三面向之農場附屬產業,還可因發電獲得碳權,進行碳匯。尤其我國沼氣發電之能量轉換效率目前可達41%,且其不受天侯影響,潛力勝於風能和太陽能,我國2,000頭豬以上之養豬場計有484場,飼養232萬頭(占42%),應積極開發以做為區域之基載電力,請農委會與經濟部於二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輔導畜牧場沼氣發電之整體推動計畫與電價獎勵費率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高志鵬  蘇震清

四、針對台灣雖是全球第二大太陽能生產國,然而國內的太陽能發電成績卻乏善可陳,鑑於我國預定在2025年以前將再生能源發電比率提高至20%,以達成非核家園,經濟部配合行政院加速推動綠能基礎建設,惟太陽能發電之建置成本高、儲電設備資金大且占地龐大、電網容量不足,請經濟部針對土地之規劃利用、有無足夠併網之基礎電力設備、大量興建電站與太陽能之民間資金導入與鼓勵等關鍵問題,於二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策略與方案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高志鵬  蘇震清

五、高雄市茄萣區海岸有高雄市最美的海岸線之稱。然而,整體茄萣海岸環境改善需要投入更多的規劃與經費,才能打造一個優質兼具防災減災以及休閒遊憩功能的海岸環境。請經濟部於二個月之內針對如何改善茄萣海岸環境、改善景觀設施及強化休閒遊憩功能,提出完整報告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高志鵬  蘇震清

六、高雄岡山嘉興里與典寶溪沿岸的白米里及石潭里常年飽受淹水之苦。然滯洪池之闢建有助於減少水患之威脅,目前經濟部規劃興建的五甲尾滯洪池以及典寶溪滯洪池D區尤其重要。請經濟部水利署針對五甲尾滯洪池與典寶溪滯洪池目前闢建的規劃、預算編列及執行期程於二個月內提完整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七、經濟部推動中央管河川治理與環境營造,政策方向目標立意佳。高雄市阿公店溪為北高雄最重要的河川,然而阿公店溪治理、防災減災工程及環境改善工程等都有大幅改善的需求,請經濟部於二個月內針對阿公店溪河川治理、防災減災規劃及環境改善規劃,就如何打造阿公店溪成為北高雄的代表河川,提出完整的規劃報告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高志鵬  蘇震清

八、針對經濟部擬規劃於高雄市興達港闢建海洋科技園區,請經濟部就決策的依據,是否有經過詳細的政策分析及環境影響評估?是否對漁業會造成衝擊?是否有助於興達港之轉型?是否會影響興達港作為未來休閒觀光遊艇港碼頭的規劃?與對生態面及經濟面的影響,請經濟部於二個月之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高志鵬  蘇震清

九、北高雄為工業生產重點區,包括本洲工業區、永安工業區、路竹科學園區,為傳統螺絲產業、鋼鐵業、工具機業生產業中的聚落,且產業規模都集中在中小型企業。政府一例一休新制實施,對傳統產業形成一定的衝擊與影響。請經濟部於二個月之內洽請勞動部主動到上述工業區邀集廠商召開說明會,了解中小企業的反應,並將座談會、說明會的執行情形及勞動部所提因應處理內容提出書面報告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高志鵬  蘇震清

十、2012年台電公司假挖掘隧道之名,在秀林鄉和平村鑽井探勘地質、岩層,擬作為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該案經揭露後,台電公司隨即於同年封井道歉。然而,四年來,台電公司因缺乏明確說明,致使不察人士誤以為台電公司利用其預算「專業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費」來進行新能源開發計畫,辦理最終高階核廢料處置場之探勘。於105年度預算審查時,台電公司該提案甚至被挪用,來做為特定政治議題操作,致使蔡政府欲將「核廢料存放於花蓮」之謠言,傳佈於地方,造成居民的憂慮與不安。有鑑於:()台電公司2012年黑箱探勘地質,缺乏公開透明之評估流程;()花蓮為地震頻繁帶,探勘點所在之撤離半徑人口高達20萬人;()自然風光、優美環境為花蓮觀光產業發展之核心價值,爰此,重申反對台電公司恣意決策將高放射性廢棄物(核廢料)放置、儲存於花蓮之立場,並建請經濟部責成台電公司於任何不實謠言傳遞之時,應立即澄清,以正視聽。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黃偉哲  蘇震清  孔文吉

十一、新南向政策為新政府最重要的對外經貿戰略之一,針對新南向政策的目標國其經貿戰略規劃與經貿政策執行,應有全盤的戰略思考及執行期程、預算、人力的縝密規劃,請經濟部於二個月內針對新南向政策各目標國的經貿戰略、政策規劃、預算編列以及執行人力提出完整報告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高志鵬  蘇震清

十二、經濟部國貿局駐外之經濟組擔負台灣對外經貿工作的第一線工作,工作結果及工作計畫關係到台灣對外拓展經貿的表現,請經濟部於每會期彙整各駐外經濟組的工作規劃以及詳細具體工作成果報告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高志鵬  蘇震清

十三、根據報載經濟部部長李世光表示,去年5月上任到現在,每天都很擔心會不會缺電?在總統啟動經濟顧問會議,部長於會中簡報提出數據,要工商界放心,今夏不會缺電。為此經濟部窮盡一切力量,要台電公司努力發電甚至再把電買回來補備轉容量,但也因此有多項計畫倉促擬定似有疑慮,爰建請經濟部就下列事項於2週內提出書面報告:()依照行政院於105年初核可台電公司「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已充分利用該電廠空間,並定於民國111年取得電廠執照,為何又可增加緊急單循環機發電機組發電計畫?並且環差分析還一波三折?()未來天然氣在能源占比將達五成,台電公司擬在基隆港、台中港自建第四、五座天然氣接收站,年儲氣量各一百四十萬和三百萬噸,二○二五到二○三○年完工,屆時可就近供氣給協和、台中與通霄電廠的燃氣發電機組;台電公司自行採購天然氣,真的可省下每年向中油公司購氣約一百一十億元費用?()中油公司、台電公司爭奪天然氣接收站經營權,「兩虎相爭,必有一傷」,因台電公司無購氣專屬執照,向國外購氣不見得比中油公司便宜,若台電公司建站成功,「中油公司天然氣要賣給誰?」如天然氣占比過高,一旦國外天然氣船因故無法供貨,供電安全風險更大,應審慎評估?接收站興建地點能做到不影響生態?台電公司編預算建站對台電公司財務雖有影響,真不會對公式規範的電價有影響?不漲電價?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十四、中油公司、台電公司去年大賺數百億元,不過今年兩家公司都有影響獲利的隱憂,中油公司面臨高雄煉油廠(五輕)熄燈後續處理,台電公司要處理封存的核四資產。五輕前年底熄燈後,據報載,設備將尋找買家接手或是整廠輸出,傳出東南亞買家有意願,賣掉設備能獲得多少價值為關鍵;不過,即使五輕賣掉,仍要花100億元、分20年整治土地。台電公司的核四自封存預算被刪減5億元後,從濕式封存改為乾式封存,更加不利啟用,據了解,目前處理方式也是規劃對外輸出,包括分拆或整廠銷售,核四建造經費高達2,838億元,輸出後可獲得多少殘餘價值,將影響台電公司未來的獲利能力。為避免淪為賣台之譏,爰建請經濟部針對五輕及核四後續處理規劃及進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十五、針對工總理事長許勝雄倡議召開「全國產業發展會議」,經濟部長表示,預訂在4或5月舉辦「系列會議」,實質討論產業經營面問題及因應對策,爰建請經濟部就下列意見於三週內提供書面檢討報告:()大方向是鎖定新南向政策網領推動「產業供應鏈連結」,選定潛力發展國家,優先辦理考察團及產業高峰論壇及因應川普上任,深化台美雙方產業合作「產業領袖訪美團」,但獨缺兩岸議題,有工商團體人士表示,產業都相當關切未來兩岸政策走向,一定會主動提出,會納入成為議題主軸之一?()經濟部列出「經營環境」、「連結國際」、「連結在地」、「連結未來」、「促進青年創業與就業」、「產業發展與女性參與」等6項議題,但能否將「系列會議」的結論化為行動方案,並澈底落實?()有工商團體人士透露,「全國財經會議」早在2016年就已經開始策畫,七大工商團體本來已各自擬定議題方向,但接連遇到政黨輪替,還有國際上的各種黑天鵝事件不斷,於是延遲至今年才對外公布。拚經濟是否還要政治正確?()企業界表示有心為自己、為台灣找出方向,希望讓所有人都能找回打拚的動力與熱情。政府如何把握這次民間自發性的「自救」行動,提振台灣經濟與發展?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十六、根據台電公司官網資料指出,民國105年「供電警戒」橘燈天數80天,相較民國102年的1天,足足暴增79天之多,且今年迄今不到2個月已經發生10天橘燈,顯見供電逐年吃緊狀況增溫,台電公司105年5月31日發生備轉容量率僅剩1.64%,不但創下10年來新低,且各界憂心恐將重演77年至85年間的限電情況,台電公司穩定供電問題迫在眉睫。爰建請經濟部於兩週內針對核一、核二廠運轉與供電情況,今年度之限電危機與配套措施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十七、有鑑於台電公司原本要在大潭電廠設置3至8部燃氣複循環機組,預計2019年商轉,發電量為288萬瓩,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為8PPM,已在2014年通過環評。但為了解決今夏的缺電危機,台電公司決定先在大潭電廠增設2部燃氣單循環機組,發電量僅60萬瓩,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卻為更高的25PPM,且無SCR(選擇性觸媒還原系統)的防污設備,原本1月4日環評委員建議重做環評,卻在1月18日翻案過關。爰建請經濟部於2週內針對台電公司林口大潭電廠增設燃氣機組發電計畫之設置時程、動工進度以及環境影響(含燃氣單循環緊急發電計畫)提出完整說明。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十八、有鑑於台電公司規劃離岸風力發電計畫裝置容量約一百八十萬瓩,但離岸風力規劃四組示範機組,僅建置完成兩座,連示範機組都建置不了,相關人員坦言:「離岸風機推動在新政府宣示後,進度落差很有感。」離岸風力整體未達成率高達99%,應檢討離岸風力政策之退場機制,將資源挪去其他推展項目,避免資源閒置或浪費,以確保資源有效利用,爰建請經濟部於一個月內研議離岸風力退場機制,並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完整說明報告。

提案人:張麗善  孔文吉  王惠美

十九、根據原能會報告顯示核廢料若選擇集中式貯存場,應於三年內完成選址,否則將逐年開罰台電公司三千萬元;若沒有找到更好去處,蘭嶼十萬桶核廢料應於九年內搬回三座核電廠及位於桃園的核能研究所,新北市、屏東縣政府已經明確表示絕不接受的反對態度,核研所亦位處水源保護區,根據自來水法規定,不能「新增」任何廢棄物貯存設施,核廢料若要運回存放必定違法。蘭嶼核廢料何去何從?爰建請經濟部於2週內針對蘭嶼核廢料最終場處置方案提出完整說明報告。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二十、根據美麗島電子報針對蔡英文兩岸政策做了一份民調,有超過五成五的民眾認為蔡英文總統兩岸政策及做法對台灣經濟不利,接近五成的民眾對於蔡總統對未來國際政局應變能力沒有信心,顯示台灣民眾對蔡政府的兩岸關係已經非常不耐而且焦慮,民調已經證明蔡政府的國安兩岸團隊非常不及格,大多數民眾都認為政府應該努力和大陸當局談判解決困局,而且當下困局已嚴重影響台灣經濟發展和國家安全。且台北美國商會最新調查,今年商業景氣報告中,超過46%受訪者未來一年不會增加在台灣投資,比率創下五年來最高紀錄。爰建請經濟部針對台灣投資環境改善以及今年度國內外對台之投資情況提出完整專案報告。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二十一、根據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日前表示,今年經濟成長雖看好,但不確定因素風險比以前更高,包括美國川普新政走向是否引發貿易戰、英國「硬脫歐」及歐洲核心國選舉是否引發「類川普」效應、美國貨幣政策走向等三大「黑天鵝」,對經濟帶來衝擊風險仍大,顯示台灣經濟處境極為不佳。爰建請經濟部針對台灣的產業受美國川普政府上台後提出「美國製造」之政策對我國的衝擊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張麗善  孔文吉  王惠美

二十二、有鑑於105年冬天到今年前2個月降雨不足,過去二年曾進入到「供五停二」的三階限水措施,且新北板新、林口、桃園、新竹已在3月1日進入「黃燈」一階限水,其餘苗栗、台中、北彰化、嘉義、台南、高雄已在水情稍緊的「綠燈」區,爰建請經濟部應針對民生與工業用水情況以及人工增雨計畫提出完整說明報告。

提案人:張麗善  孔文吉  王惠美

二十三、為追求環境永續發展,鼓勵綠能產業,經濟部等主管機關應全力推廣綠電。爰建請經濟部應在行政院院會提案要求行政院各機關主管認購綠電,以顯示政府支持綠電產業之決心。

提案人:管碧玲  蕭美琴  高志鵬  蘇震清

二十四、我國新能源發展方向將朝向兼顧能源安全、環境永續及綠色經濟發展均衡下,建構安全穩定、效率及潔淨能源供需體系,創造永續價值,邁向2025年非核家園。有鑑於此,我國在推動再生能源應用的普及,也必須納入更多公民參與空間,以提供民眾有選擇性的發電來源方案,規劃出公民參與再生能源開發計畫的機制,以發展對環境友善的綠色電力。爰請經濟部就以上意見,借鏡德國能源村推廣模式與經驗,就雲林縣褒忠鄉潮厝村沼氣利用案,研議公民參與再生能源計畫的模式,提出適宜在地用電利用的方案,於一個月內送交評估報告至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高志鵬  蘇震清

二十五、因應氣候變遷與缺水危機,經濟部提出各項節約用水措施,加強水資源管理,卻忽略根本問題之一,在於農田水利會給予工業用水的水價偏低,缺乏節水誘因,導致用水浪費。以雲林農田水利會2016年度提供的原水價格為例:自來水公司一年購買2,190萬0,270立方公尺,購買價格為6,500萬元,平均單價為2.97元(元/立方公尺);六輕一年購買9,855萬立方公尺,購買價格為1.2億元,平均單價為1.22元(元/立方公尺)。兩者差達1.75元,足見工業用水價格極度偏低。請經濟部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及具體改正措施。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高志鵬  蘇震清

二十六、為防範天災造成供電受損,並為促進地方發展,爰建請經濟部應責成台電公司加速推動屏東縣電纜地下化之工作進程,並應管控相關推動進度,並將執行情形,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震清  蘇治芬  高志鵬

二十七、經濟部工業區研擬小型產業園區開發補助辦法草案,規劃土地面積1公頃以上未達10公頃,且位於鄉村聚落及其周圍地區或既有聚落區域,可供從事低污染之地方特色產業或低污染之中小企業使用,請經濟部針對草案內容的正面與負面效益評估、政策目標以及預期實施後的相關具體效益及執行期程規劃,如何跟地方政府協調,及與相關廠商業者溝通,提出詳細的報告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高志鵬  黃偉哲

二十八、WTO架構下「貿易便捷化協議」正式生效,對我國對外貿易造成的影響,產業與廠商如何調整及因應,國貿局應積極與產業界溝通,請經濟部於二個月之內針對貿易便捷化協調(TFA)生效之後,對我國整體貿易的影響,並如何輔導協助廠商及產業做好調整與因應,提出完整報告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高志鵬

散會

主席:因在場委員人數不足3人,議事錄暫時不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因在場委員人數已足3人,現在確認議事錄。

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報告。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是我甫於106年2月1日奉任到職以來,首次承邀代表公平交易委員會向大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倍感榮幸。上一會期,承蒙各位委員對美瑛與本會新任委員提名同意案,以及對本會施政提出寶貴建言,美瑛特藉此機會向各位委員致上最高的謝意與敬意。

以下,謹就本會近期重要業務及未來施政重點,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壹、近期重要業務

一、執行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一)審議涉法案件情形

1.105年度案件收辦及裁罰情形:本會105年度收辦案件及主動立案調查案件,共計2,311件,辦結2,268件,其中經認定違法而處分者計133件(檢舉案42件,主動調查案91件),罰鍰金額計達新臺幣(下同)2億6,767萬元。

2.累計收辦及裁罰情形:本會自81年成立以來至106年1月底為止,累計各類收辦及主動調查案件總計5萬0,055件,已辦結案件4萬9,783件,累計結案率達99.5%。另事業因違反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受本會處分案共有4,286件(檢舉案3,094件,主動調查案1,192件),計發出4,471件處分書,維持處分罰鍰金額累計達150億5,327萬元。

(二)查處重大涉法案件

近期查處的重大涉法案件,列舉如下:

1.處分凱擘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佳訊視聽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代理頻道105年度的授權,分別對於新進及跨區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與渠等之競爭者給予不同交易條件,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案。

2.處分弘音多媒體科技公司以契約向經銷商收取權利金,並訂定維持優惠租價等,促使經銷商對有使用其他競爭品牌伴唱產品之下游事業加收租金,不當阻礙競爭者從事競爭行為案。

3.處分濟生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下游經銷業者轉售辛香料製品價格及經銷區域案。

4.處分臺灣櫻花股份有限公司限制經銷商轉售櫻花牌產品之價格案。

5.處分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整揭露最低建議訂貨量或商品銷進比規定等加盟經營關係限制事項案。

6.處分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銷售「昕世代」建案、竹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竹城早稻田」建案、龍德不動產開發有限公司銷售「龍德─青籟」建案廣告不實案。

7.處分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事業銷售「遠紅外線能量極塑爆汗長褲」商品廣告

不實案。

8.處分環宇全球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傳銷制度及傳銷商參加條件、參加契約內容、銷售商品與服務,未事先報備案。

9.處分邁捷普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貓微創系統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報備案。

(三)審查事業結合申報案件

近期審查之重要案件包括:

1.不禁止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與東鼎液化瓦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2.不禁止聯華氣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桐寶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3.不禁止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與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4.不禁止台灣愛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愛普網股份有限公司及捷修網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四)規範與查察不實廣告案件

近一年重要成果如下:

1.有效查處不實廣告涉法案件,並與其他廣告相關主管機關分工合作。105年總計處分不實廣告案件77件,罰鍰金額合計達4,435萬元。

2.修正本會對於公平交易法第21條案件之處理原則、本會對於促銷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本會對於瘦身美容案件之處理原則、本會對於比較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本會對於不動產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本會對於網路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增進執法標準化、透明化。

(五)管理多層次傳銷事業

近一年重要成果如下:

1.積極查處違法多層次傳銷行為。105年總計處分違法傳銷案件33件,罰鍰金額合計達810萬元。

2.傳銷報備電子化:對於傳銷事業之報備及變更報備作業,採線上報備,105年報備案件5,214件。

3.進行業務檢查:每年針對佣金、獎金發放比例過高,或有其他異常經營或違法跡象的多層次傳銷事業進行業務檢查。105年辦理傳銷事業業務檢查計52家,檢查發現有缺失者計29家,截至106年1月均已完成改善。

4.辦理年度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供各界參考,並於網站發布多層次傳銷警訊,提

醒各界注意。另針對涉有重大違法傳銷事業實施專案監管,防杜違法。

5.賡續與檢察機關就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案件、與法務部調查局就非法吸金案件、與衛生福利部就傳銷事業及其傳銷商違反衛生法規案件進行協調聯繫,共同打擊不法。

(六)規整重點產業秩序

105年辦理三項查察計畫,分別是1.招募加盟行為查察計畫;2.有線電視查察計畫;以及3.資訊業上下游交易查察計畫,主動查察相關產業有無違反公平交易法情事,以提醒業者遵守法令規範。

(七)查察風災後蔬菜價格供需市況

針對105年9月莫蘭蒂颱風、梅姬颱風及10月上旬連續降雨,國內蔬菜產區嚴重受損,供應量減少,導致蔬菜價格上漲情事,本會於105年9月27日梅姬颱風過後,立即派員赴傳統市場訪查蔬菜零售價格市況,亦出席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工作會議,同時也參與行政院「農產品產銷管控機制及菜價平穩檢討會議」,就相關案件之查處與法務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密切合作。

另本會內部召開「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會議」,啟動各項查察機制,積極調查有無相關業者涉及聯合行為等之情事。

(八)密切關注禽流感疫情相關市場狀況

有關近期發生禽流感疫情,本會已密切注意,並派員訪查傳統市場及量販超市,以瞭解禽肉類等相關產品市況。且主動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聯繫,倘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發現有多家業者涉及聯合操縱價格之違法事證,將移請本會查處。本會亦發函禽肉行銷協會、電動屠宰公會及冷凍肉品公會等團體及相關業者,呼籲業者切勿有聯合調漲或不當哄抬價格之行為。本會仍將持續關注禽肉類商品價格變化,倘發現事業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具體事證者,定依法嚴處。

(九)強化個案經濟分析量能

本會戮力強化本會案件經濟分析量能,近年已逐步展現成效,仍將持續精進本會競爭法經濟分析之運用能力。

二、檢討本會主管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

105年增修重要之法規命令,包括訂定「不適用公平交易法第十一條第一項之結合類型」公告,並修正「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及「事業結合應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申報之銷售金額標準及計算方法」。

三、宣導公平交易理念

(一)辦理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宣導說明會

總計105年度,本會自行舉辦、另請各縣市協助辦理及參與、配合民間團體、業界進行之法規說明會共92場次。

(二)辦理反托拉斯基金理念與檢舉獎金制度相關宣導活動

為強化本會對於聯合行為之查處,促進市場競爭秩序之健全發展,本會業依據公平交易法第

47條之1第1項規定,於105年度設立反托拉斯105年度本會分別針對金融業上市公司、電子業上市與上櫃公司及其他產業上市公司等規劃辦理反托拉斯宣導活動。

(三)善用網路、傳播媒體進行倡議

105年度本會賡續運作「新媒體宣導小組」,推動本會運用新媒體工具進行政策溝通及宣導相關工作;並持續發行電子報,傳遞公平交易資訊;運用YouTube、Flickr、SlideShare等新媒體類工具及各類行動載具,擴散分享相關資訊。

四、拓展國際交流合作

(一)參與國際組織會議

105年度本會持續參與國際重要組織活動或會議,包括參加OECD「競爭委員會」例會、OECD全球競爭論壇、APEC經濟委員會第1次及第2次會議以及ICN第15屆新加坡年會、ICN卡特爾研討會等。

(二)推動雙邊交流合作

105年度本會共計與新加坡、加拿大、澳洲、法國、美國、紐西蘭、日本、巴拿馬等8國之競爭法主管機關之首長或高階官員舉行12場次之雙邊會談,就國際合作與競爭政策最新發展交換意見。

(三)提供競爭法技術援助及交流平臺

此外,本會陸續對開發中國家提供競爭法之技術援助活動,例如,本會於印尼雅加達舉辦「國際反托拉斯區域研討會─垂直交易限制的競爭分析」,邀請13國45位競爭法主管機關代表或專家參加,協助新興競爭法主管機關能力建置。

貳、未來施政重點

一、加強跨部會協調與合作,共同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本會將加強與其他部會協調與合作,使各部會瞭解競爭理念,在相關政策、法令的制定過程,能夠將競爭理念納入決策過程。另在個案執法上,本會也將積極與相關機關合作,整合各部會及地方政府的資源與力量,建立執法共識與分工合作機制,期能共同建立市場公平競爭環境,以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二、完備公平交易法制,有效查處限制競爭行為

為有效偵破違法行為,未來期能增訂搜索扣押之調查權限,並完備限制競爭行為查處之相關規範,藉以直接取得事業違法行為之關鍵證物,或取得事業內部的產銷資料,以強化案件之查處效能。

三、關注數位經濟產業發展,研議因應對策與競爭規範

在本會將持續關注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及市場的發展與變化,預先研議可能衍生的競爭議題與解決之道,研擬相關規範,以確保相關市場之自由與公平競爭。

四、強化多層次傳銷管理,適時遏止違法行為

本會將持續加強對多層次傳銷報備事業之業務檢查,同時,運用多元管道,包括網路監控、關注輿情、民眾檢舉等,積極查處違法傳銷行為,並與檢調機關密切合作,有效查處不法之犯罪行為,以適時遏止違法多層次傳銷行為,維護民眾權益。

五、深化國際競爭法交流,參與跨國執法合作

本會將持續與各主要國家競爭法主管機關保持密切聯繫,增進執法上的互動與合作,同時積極參與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際競爭網絡(ICN)、以及亞太經濟合作(APEC)等國際組織會議活動,以強化參與的深度與廣度,共同為維護全球市場競爭秩序而努力。

各位委員先進,以上是就近期的重要業務以及未來的施政要點所做報告。一般來講,我們都是為了執行公平交易法跟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維護市場之自由與公平為職責,本會當同心協力,在全體同仁的努力之下嚴謹的執法,我個人也會善盡職責,以認真務實的態度、劍及履及的魄力,落實競爭法的執法精神。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本會批評與指教,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委員質詢前,做以下宣告:每位委員發言時間,本會委員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6分鐘;上午10點半截止發言登記;若有臨時提案,上午11點半左右進行處理。

現在請黃委員偉哲質詢。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幾個問題請教主委,您以前擔任過公平會的委員,現在回鍋公平會可說是回娘家,請問您任委員當時的主委是誰?

主席: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答復。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我剛到公平會時的主委是黃宗樂前主委。

黃委員偉哲:真的很久了。

黃主任委員美瑛:後來也在湯金全主委以及吳秀明主委任內擔任委員職務。

黃委員偉哲:對公平會來講,那可真的是天寶宮娥了!但是本席仍必須請問你,這些年來你擔任公平會委員,甚至現在擔任主委,剛開始公平委員會說「要立案調查」時,大家聽到的反應都是都「剉咧等」,現在聽到「要立案調查」的反應則是「喔!又來了」,為什麼?因為公平會這些年來,不管是大案或小案,表面上看起來你們的累積結案率很高,達到99.5%耶!但事實上社會大眾有沒有感?

尤其您剛上任時,媒體報導說公平會強調要穩定民生物價,請你告訴我,你們有什麼工具、方法、措施或者雷厲風行的作為,可以穩定民生物價?舉個例子來講,昨天林全院長說你們在立案調查奶粉,你們過去不是常常在調查奶粉嗎?簡直是一天照三餐在調查,可是調查的結果怎麼樣?你可以告訴我們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謝謝黃委員。關於民生物品的價格應該如何訂定,這並非一般人可以判斷的。

黃委員偉哲:對,我懂。你們公平會就是查聯合行為,就是查不實廣告啊,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

黃委員偉哲:你是天寶宮娥,我也是天寶宮娥,這些話我聽都聽膩了,耳朵都長繭了,但是有沒有用?問題是你自己講要穩定民生物價,你現在又講穩定民生物價不是你們要做的,那你要做什麼?那你幹嘛講這個?

黃主任委員美瑛:跟委員報告,我2月1日上任至今才滿月不久,這段期間我都在做些什麼?我其實是在瞭解對於很多案件,我也聽過外界批評為何公平會總是無法查到聯合行為,所以沒有任何可以……

黃委員偉哲:因為你們讓外界知道如何閃避你們的查察,只要不要同時宣布,只要不在一起聚會吃飯時說要漲價被你們抓到,事實上被你們抓到也沒關係啦!當時公平會前主委不是很誇口地講你們已經找到IPP(民營電廠)的聯合行為,連中間參與的人都跟你們自首了,現在那個自首的人就慘了!為什麼?因為到時候你們又查不出來,判罰金也不成立,結果那個向你們自首,承認有聯合行為的人就變成了豬頭,你知道嗎?不僅在業界被同業排擠,而且他也可能會對自己的行為深自後悔,早知道不要承認!早知道不要檢舉人家!你看,檢舉人還沒事!

黃主任委員美瑛:其實聯合行為的查處……

黃委員偉哲:他變成一個最倒楣的污點證人,你知道嗎!過去公平會查IPP的結果是這樣。過去公平會也查過奶粉漲價案,姑且暫時不論你們那個荒謬的解釋說什麼1歲以下的嬰兒奶粉是主食,有相當的市場占有率,所以我們要查廠商的聯合漲價,1歲以上的嬰幼兒奶粉變成副食,我都還沒有問你們幾位尊貴的委員、尊敬的委員幾歲才斷奶,1歲以上的嬰幼兒奶粉就變成副食,主食不再是奶粉,所以沒有關係,姑且不論這種說法是否合理。請問你們以前調查奶粉漲價的案子結果如何?有沒有讓人家有感的?

黃主任委員美瑛:一開始媒體披露有19款嬰兒奶粉齊漲,所以我們立即立案調查。立案調查以後,我自己個人就關注它的調查方式跟程序……

黃委員偉哲:對,不要重蹈覆轍。結果呢?

黃主任委員美瑛:畢竟才幾天,目前我們已經開始積極採取行動,親自到有漲價的公司去……

黃委員偉哲:去喝咖啡?

黃主任委員美瑛:去瞭解狀況。沒有喝咖啡,因為我們承辦人員應該不喝咖啡。

黃委員偉哲:請他們喝咖啡?

黃主任委員美瑛:有到那些公司,有的會請他們到會說明,現在我們也是積極地在取得進口成本,以及目前價格持續性變化的資料。

黃委員偉哲:因為你擔任了好幾屆公平會委員,所以你知道以前的情形,以前他們都說因為改標、改配方、改容量或改包裝等原因所以漲價,現在又來這套,你接受的了嗎?還是因為你們以前就是查不出來,所以現在只是虛晃一招?就如同我剛才所講的,以前大家聽到公平會說要立案調查是「剉著等」,現在聽到公平會要立案調查的反應是:來吧!來吧!是無感的,你知道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會確實查處。如果他們不是因為成本而漲價,他又剛好有相當的市場占有率,這個漲價就已經違反我們競爭的政策。

黃委員偉哲:法規不用解釋了,你講實務,告訴社會大眾過去你們奶粉查察的結果為何。

黃主任委員美瑛:過去查的情況我請製競處的張處長說明。

黃委員偉哲:請問你們查過幾次奶粉漲價的案件?

主席:請公平會製造業競爭處張處長答復。

張處長恩生:主席、各位委員。往年只要有漲價,在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的要求下我們都有立案調查是不是涉及調漲,由於嬰幼兒奶粉的漲價……

黃委員偉哲:你們是只查1歲以下的嗎?

張處長恩生:不止。嬰幼兒奶粉的廠商數約有20家,每次漲價大概都是2家。以1歲以下的嬰兒奶粉來說,以前市面上大概有一百六十幾種品牌款項,現在約有139種至140種,這次漲價的是其中的10款。

黃委員偉哲:2種品牌,10款。

張處長恩生:嬰兒奶粉是一百三十九分之十有調價,幼兒奶粉則不止,幼兒奶粉的種類比嬰兒奶粉多更多,不知道超過139的幾倍,所以分母就不講了,分子是9。

黃委員偉哲:所以加起來是19。那就不用調查啦!

張處長恩生:我們還是要調查……

黃委員偉哲:你們還是要走完程序就對了?

張處長恩生:不是,不只是走完程序,我們往年的調查也都非常有經驗。

黃委員偉哲:他們被調查也被調查的非常有經驗。

張處長恩生:對,他們也瞭解整個社會和我們公平會及各部會關鍵的條文內容是什麼。

黃委員偉哲:所以他知道接下來的結果會怎麼樣。

張處長恩生:結果不一定,因為我們現在委員會的委員換人了,會經他們檢視個案調查的內容有沒有不實在的地方,如果有不實在被我們抓到的話,我們還是可以處理。

黃委員偉哲:你剛才講的真的非常實在,為什麼?第一,公平委員換屆了,委員換人了,但是各位工作同仁沒有換屆,所以行政院長說要調查,你們就立案,到各廠商間訪視,訪視完後就提報資料,調查結果是一百三十九分之十跟一百三十九乘以N倍分之九,這樣看起來他們是沒有聯合。結論都出來了!

黃主任委員美瑛:跟黃委員報告,這個案子我已經要他們調查整個嬰幼兒奶粉的市場結構及經銷方式,因為我知道在藥局裡賣的奶粉也是關鍵之一,所以我們對整個嬰幼兒奶粉的市場要做比較全面性、詳細地瞭解。以目前我們掌握的情況來說,如果是成人奶粉,它的替代性很高,這種個別一家公司漲價的話,或許我們不認為他有特別的惡性,但是在嬰幼兒奶粉方面就不一樣了,而且嬰兒與幼兒又不大相同,根據我們蒐集的資料,如果他們漲價的產品缺乏彈性,也就是缺乏替代性,對於這個品牌、這項產品,我們就有可能……

黃委員偉哲:所以我們說1歲以下嬰兒奶粉的替代性最低,除了母奶之外沒有其他替代性……

黃主任委員美瑛:如果不是反映成本的漲價就會有問題。

黃委員偉哲:我簡單的問你,依據這樣的講法,你們要求他們提報成本資料,但他可以告訴你們,只要他沒有聯合性、沒有廣告不實,他可能是更改包裝、配方,有可能他們進口的成本都沒有改變,甚至國際奶粉的價格是下跌的,反正他就是愛漲價,因為臺灣是自由市場,他愛怎麼定價你們難道能影響、干預他的定價嗎?如果他們這樣回答你們怎麼辦?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在維護市場秩序的情況下,就限制競爭行為、不公平競爭行為總共有25條具體可以查驗事業是不是有違反市場秩序的行為,不只是聯合行為。

黃委員偉哲:你要告訴國人一句話,臺灣是自由市場,他愛怎麼漲價你們也沒有辦法,只要他沒有預謀、沒有聯合行為、沒有共謀,只要他誠實地告訴你們,他的進口成本是10元,他愛漲到20元、愛漲到30元,他這樣講的話你們有辦法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除了聯合行為,這些個別漲價的情況……

黃委員偉哲:如果他沒有廣告不實。

黃主任委員美瑛:其實我們有很多項目,若是他們涉及這些項目都要查辦。如果他已經有相當的市場力,我們稱之為市場優勢地位的廠商……

黃委員偉哲:已經講過是139個品項中的10項,你還講到市場力。

黃主任委員美瑛:新聞已經報導,其實這次漲價的廠商在嬰幼兒奶粉市場的占有率高達三成,這構成有相當的優勢地位,所以在法規中,這也是我們未來要查處的方向。

黃委員偉哲:你們查過那麼多次,而且你在公平會那麼久了,希望你們能做出一點讓國人感到耳目一新的作為,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美瑛:好,謝謝指教。

主席:請徐委員永明質詢。

徐委員永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剛才黃委員偉哲問了一個問題,就是到底你們查奶粉查出了什麼成績?這是昨天(3月7日)下午5點公平會傳給我的傳真,傳真上寫著「公平交易委員會之說明:本會103年迄今並無處分嬰兒及幼兒奶粉業者相關案件。」成績是零啊!我發給你們的傳真上字還比較多,我還寫了三行字希望你們提供這些資訊,結果貴會只回覆一行。剛才我聽到主委及處長說明你們要如何調查,但是2014年、2015年及2017年的新聞都報導奶粉漲價,我想這裡講的都是嬰幼兒奶粉,我們不要扯到成人奶粉。主委要知道,小朋友的奶粉不是這家奶粉比較便宜我們就趕快換,不是這個牌子漲價我們就換另外一個牌子,小朋友的奶粉是不能換的,因為有適應的問題,尤其是嬰兒。以前我到藥局購買奶粉的經驗是,他們會說:「爸爸媽媽現在先買20罐,我們給你打折。」我問為什麼要先買?他說下個月搞不好會漲價。買奶粉就好像買股票一樣,要先買一堆放在那裡。作為一個消費者、作為一個小朋友的父母,任人予取予求啊!2014年、2015年、2017年,幾乎每年都有這樣的新聞,結果你跟我說,103年以來並無處分。因為委員們關心,所以我也拿到你們的回覆,你們說你們有去查,有去海關問進口成本,發現進口成本也提高了。主委,請問你們是否有去查這些奶粉公司到底是進口商、代理商還是子公司?如果他是在台灣設的子公司,你問他進口成本,那不是左手和右手的問題而已嗎?

主席: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答復。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這兩個品牌其實很大,其經銷方式也是我們現在要積極查的地方,至於委員剛才提到的其他部分,我先請處長來做回應。

徐委員永明:請問處長,回覆委員會的詢問只要一行字就夠了嗎?是不是可以說明的更清楚一點,為何103年至今並無處分?你知道這樣的訊號代表什麼?就是他們漲沒問題,因為公平會不會去處理,公平會幫他們交代說:沒有啊!委員,因為他們進口成本也提高,且漲價幅度比進口成本幅度還小,所以沒有任何聯合行為。是這樣嗎?

主席:請公平會製造業競爭處張處長答復。

張處長恩生: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我們在送那份資料時,當然是針對原來問題作回答,但我們同時把這次給立法院其他委員……

徐委員永明:有嗎?有傳給我其他的嗎?

張處長恩生:有關切的相關資訊都有一併給。

徐委員永明:處長,這部分我不想追究你,反正你官大學問大,我想問的是,你有去查嗎?查他們公司與國外公司之間的關係是什麼嗎?還是直接看他報的進口成本?

張處長恩生:成本部分不管他怎麼講,我們有海關的資料,那是他實際進口的內容……

徐委員永明:我知道,但海關的資料也是他報給海關的嘛!難不成是海關去調查的嗎?我前面有講過,如果他是在台灣設的子公司,難道他報的成本價格你們就信了,是不是?

張處長恩生:那是我們其他機關都已經存在的資料,如果不信這個資料,難道要去信其他的資料嗎?

徐委員永明:我剛才已經講的很清楚,如果他是進口商或是子公司,你會不會想去問或了解一下他的進口成本?你們要問很簡單嘛!你跟我說:委員,這都是海關報的啊!這是其他政府機關的資料,我可以不信嗎?

張處長恩生:還有當事人也要報給我們。

徐委員永明:就是因為你們這種態度,所以103年到現在沒有任何處分,然後新聞每年都在講漲價,處長,你們是在鼓勵他們漲價啊!主委還說你們希望能增加搜索調查的能力和工具。有些東西不需要設調查員,直接用直覺、用常識去理解就知道了。今天你們調這些資料來合理化奶粉公司的漲價,如果有這樣的公平會,明年還會不會有這樣的新聞?會!後年會不會有?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立案查察這次的奶粉漲價案,一定會確實進行查處。誠如我剛才所回應的,我們這次會就目前20家嬰幼兒奶粉公司的市場結構,包括其往下經銷的方式進行調查,至於本司本身的性質……

徐委員永明:我希望主委好好查,你不要只交給下面的處長去處理,他會跟你報的一樣,因為他們每年都在做同樣的動作。菜價也一樣,奶粉也一樣,我們現在在講國道客運票價齊漲,說是因為一例一休的關係,請問你們有去查嗎?你們不是說你們成立了一個什麼防治人為操縱的組織嗎?今年年初就成立了。

黃主任委員美瑛:這部分請服競處處長來做報告,他的查察非常謹慎且積極。

徐委員永明:你們不是成立了一個啟動防治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嗎?

主席:請公平會服務業競爭處呂處長答復。

呂處長玉琴: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徐委員永明:國道客運漲價一事你們有去查嗎?而且他們傳了非常長的一段時間。

呂處長玉琴:依公路法規定,基本上國道客運調漲價要報給交通部公路主管機關核定後,才可以漲價。我們知道他們在去年12月底時就想在新曆年後調漲,其實我們都有在密切注意,也有和交通部聯繫。這次他們說3月初確定要漲……

徐委員永明:所以交通部答應了,你們就不查了?

呂處長玉琴:基本上他是有產業主管機關,因為特殊行業是由產業主管機關做核定,而公平會介入的是,他們在報給交通部之前,是否有聯合行為,就同樣路線進行漲價。

徐委員永明:要知道他們有沒有聯合行為,你們可以看是不是一次8家全部一起漲。

呂處長玉琴:一起漲,可是要看……

徐委員永明:交通部眼睛瞎了,然後公平會也說:沒問題,交通部有講。剛剛前面處長說:海關報的資料是這樣啊,我能怎樣?

呂處長玉琴:是的,所以我們2月24日就發文請8家業者把整個相關資料提供給我們……

徐委員永明:公平會是獨立機關,你們的主委和委員是要經過立法院同意的,不要把責任都推給其他部會啊!請問主委,防治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到底開了多少次會?有將這件事納進來討論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從成立防治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後,已經開過105次會,每次查察物價時,他們一定是出動全部相關人力去支應。

徐委員永明:主委,我的意思是,其實每年都是這樣,不論是颱風來後的菜價、嬰幼兒奶粉或是客運,這些事情是每年都在發生的,公平會給人的印象就是,每年事情發生後,公平會才跳出來說:有、有、有。然後媒體拍你們人到現場去,結果有沒有結果?沒有!

黃主任委員美瑛:國道客運齊漲以後,委員也非常關切,其實我們早就立案了。

徐委員永明:委員會開議的第一天我就跟你提這件事了。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早就立案了。現在的問題是,如果是交通部核定所有的事,我們真的需要跨部會的協調合作,因為票價及漲價時間等都是由交通部核定的,我不是在推卸責任,但是我們非常需要跨部會的協調合作,這是我們未來要積極去進行的事情,因為一件事情應該由相關部會一起來做出決定,不要有這種齊漲的狀況。

徐委員永明:主委在報告中也提到,希望未來能增加搜索扣押之調查權限,但其實我前面講的一些事情,你們不需要有這些權限也可以做,如果你們真的有好好地做,而不是抱持著其他部會報來的資料我就這樣,你能拿我怎樣的態度,否則就算立法院給你們搜索和扣押之調查權限,你們真的就能好好做嗎?而且你們的意思是,你們要增加調查員嗎?還是你們要設調查處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並沒有,如果我們真的需要做搜索扣押的時候,是要先向法院拿到搜索……

徐委員永明:你們想要像監察院這樣的設置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不是,像是國內的金管會也有這樣的搜索扣押權,需要去搜索扣押的時候,大概會請檢察官來配合。

徐委員永明:我覺得以後如果有類似這樣的情形,你可以講的更清楚一點,其實立法院以前討論過,可是委員並不支持,所以現在才沒有。

最後,這是去年公平會最大的一個動作,就是年底時,凱擘、全球和佳訊等公司總共被罰了一億兩千六百多萬元,那時候大家覺得公平會好像有牙齒了。請問,第一、他們錢交了嗎?第二、他們有改正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要他們在45天內改正,他們已經在45天內把改正的狀況送到公平會,我們現在正在……

徐委員永明:所以你們現在還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改正,或改正的情況如何?

黃主任委員美瑛:有關進行的情況,我請處長跟委員報告,因為他們已經將改正資料送過來了,我們現在正在做。

徐委員永明:你們接受嗎?

呂處長玉琴:他們資料送過來後,因為裡面寫的內容有些疑慮,所以我們還在確認他們的意思。

徐委員永明:所以你們還沒有接受,對改正內容不一定滿意就對了。

呂處長玉琴:還需要跟相關人員確認,因為……

徐委員永明:如果不滿意……

呂處長玉琴:我們會再主動立案,然後進行下一步的處分?

徐委員永明:這件事情現在引起很多爭議,雖然很多人說權限在NCC,可是因為你們做了這些動作,才會讓業界覺得還有機會,事實上,公平會這邊還是能動起來。我期待主委能夠擴張公平會的能力,可是大家也希望你能做出成績來,簡單來講,奶粉、菜價、客運是跟民生息息相關的,希望公平會能硬起來,不要只用一行字來說明,我本來還期待有一頁。

黃主任委員美瑛:很抱歉。

徐委員永明:我剛才本來想算一下有沒有超過20個字。如果是用這樣的態度來回應嬰幼兒奶粉漲價的事,你覺得人民對你們可以有多少的期待?不要這麼官僚,可以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一直不是一個有官僚作風的人,所以我也會帶動新的氣氛。

徐委員永明:主委上來要帶動新的氣象,爭取我們對你更多的支持,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美瑛:罰鍰部分已經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繳納中。謝謝。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質詢。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很多同仁都在關心奶粉漲價的問題,一般家裡沒有小孩的民眾可能感受不大,偏偏家裡有嬰幼兒的年輕父母正處於人生最具挑戰的階段,為了養小孩,他們付出托育等成本,非常辛苦,奶粉漲價對於這些父母親來講,是一個非常沉重的打擊,也是一個很大的包袱。如果奶粉漲價涉及聯合行為,更應該要嚴查,過去好幾年來有好幾波漲價,大家關切的可能是為什麼過去漲價時,政府在調查之後並沒有顯著的動作,對於後續一波又一波的漲價行為沒有產生影響,這會讓人民不禁關心政府公權力的行使是否確實,是否有保護消費者。尤其是有業者提到漲價涉及乳源成本的增加,可是昨天國際農經網針對紐西蘭乳品價格下跌有諸多說明和報導,下跌幅度昨天剛好到12.4%,是這四個半月以來的新低,顯然這幾個月的價格都不是很好,不是很高,怎麼會在台灣奶粉價格偏偏就是逆勢操作?在國際乳品原物料的價格下跌的同時,我們的市售奶粉價格為何卻提高?顯然有非常大的落差,如果沒有辦法妥善處置,我們的消費者對政府還會有信心嗎?

主席: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答復。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跟蕭委員回應跟報告,我們在關注奶粉漲價是不是符合公平交易法時,要比較細緻地去看,我們現在蒐集相關資料,以嬰幼兒奶粉來說,我們就會去查嬰幼兒奶粉進口價格的走勢、波動狀況,甚至會看最近的狀況,然後跟之前的狀況做比較。把數據總合在一起,就會得出整體的平均值,我們是要針對這次漲價的細項價格來查,譬如說嬰幼兒奶粉的價格,然後去做了解。

蕭委員美琴:這當然要做細緻的比對,沒有人質疑這個部分,大家質疑的是為什麼一波一波漲價不斷發生,而且是很多家、不同家的業者同時在漲價,造成家長選購奶粉的負擔和包袱。

黃主任委員美瑛:如果大家知道哪一年是哪幾個品牌漲,今年換其他品牌漲,現在我們已經聽到了聲音,這也是我們要查處的方向。

蕭委員美琴:你們有沒有整個專案查處的時程規劃?你們需要多少時間?該不會過半年才給消費者一個交代吧?

黃主任委員美瑛:不會超過半年,如果我們要查經銷體系的部分,我們可能會另案處理,會晚一點,但是關於這一波漲價部分成本和價格的反映,假如有市場利益過高,把成本完全轉嫁給消費者的情形,我們就可以用公平交易法來論處,所以這個案子我們會以很快的速度來進行。

蕭委員美琴:所謂很快的速度,有沒有一個時程可以給大家一個交代?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還要函請相關單位提出一些相關資料,送到會裡,以便進行綜合討論。

蕭委員美琴:你現在不願意告訴我們你到底會積極到什麼程度,會快速到什麼程度,我們也不知道你們公平會是不是有很多別的案子,會不會把這件案子擺到最後一個順位,當然每個案子都很重要,只是消費者想要了解這件事情處理的進度,而我們民意代表面對民眾反映奶粉漲價,政府要有個講法。

黃主任委員美瑛:依我的認知,如果這件事情讓業者覺得漲價有理,未來兩、三個月可能還有別的業者會漲,所以我們知道急迫性,我們一定會儘速查處。謝謝。

蕭委員美琴:這波漲價和過去的漲價是否有違法的嫌疑,在相關的調查過程中,可能要追溯到幾年前我們跟紐西蘭簽FTA(自由貿易協定),每個自由貿易協定的簽訂,政府都投入龐大的人力和資源來進行談判,理論上FTA的簽訂是能夠讓進口關稅大幅減免,減免的關稅額度到底有沒有反映在乳品進口的成本上也應該一併了解。政府既然投入這麼大的資源來談FTA,甚至別的國家可能付出更高的代價,跟紐西蘭的FTA相對單純,但是畢竟也是耗費很多我們的公共資源,所以我們總是期待簽署FTA的成效能夠反映在消費端或進口貨物價格上,我覺得也應該就這個部分一併納入……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真的覺得蕭委員這個建議非常正確。

蕭委員美琴:剛剛也有委員提到,很多餐飲、運輸、娛樂等產業的業者都宣稱,因為勞基法修正而影響成本,所以要漲價。人事成本增加而起的漲價行為,我們可以理解,因為人事成本是整體成本的一環,但是到底什麼樣的漲價行為是合理的,這一點每個行業都不一樣,也因公司大小而不一樣,你們有防制人為物價操作小組,在勞基法修正以前就存在了,我想要了解的就是,這些行業宣稱因為勞基法修正而不得不漲價,他們的漲價行為到底是不是合理的因成本增加而漲價,還是因為媒體炒作、社會氛圍而藉故漲價,以因為一例一休為由漲價,把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如果是因為成本提高而漲價也就算了,如果是故意以非關成本的理由來漲價,這才是我們需要去了解的。基於保護消費者的角度,我更希望你們能夠積極針對這些宣稱不得不漲價的行業來了解其漲價行為是否合理,是否是基於人事成本結構的變化而漲價。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的。本會持續有在關注消費端價格的變化。在體制上剛好推出一例一休制度,是不是因為這樣而漲價,因素有比較複雜一點,但是如果具有不可替代性的產業在漲價,就是我們最關注的。因為要反托拉斯,產業規模已經很大了還做這種行為,讓人無法有替代性的選擇,這就是我們會主動關切,並立案調查的。

蕭委員美琴:幾年前臺灣有許多民眾被中國南寧市的詐騙集團以純資本運作的多層次傳銷詐騙,臺灣有許許多多受害者,包括我們花蓮地區也有,一些原本經濟狀況就不是很好的弱勢民眾也都紛紛受騙上當,幾年前這個問題非常嚴重,雖然這幾個月沒有再聽到了,但是我覺得還是要加強多層次傳銷,尤其是資本運作的相關宣導,避免更多民眾上當。就我了解,之前真的是成千上萬人受騙,所有飛往南寧的班機,不論是從花蓮直飛的包機或從其他各地,其中大概有6、7成民眾都是去受騙、上當的,都帶著錢去投入民間俗稱的老鼠會,實際就是多層次傳銷的詐騙行為,根本就是假投資名義,實際是真吸金。因為這是跨國的行為,尤其在我們和中國司法互助及目前官方往來確實有落差的情形下,我們應該更加關心,從源頭開始多做相關宣導及說明。根據你們的資料,這幾年在花東地區的說明會次數並不是特別多,這個問題如果確實已經獲得緩解就還好,但我們還是要避免未來持續再發生的可能性。

黃主任委員美瑛:關於這方面的宣導,我們會繼續辦理,同時也提供委員知道全省北、中、南的情況,其實花東是第一波,再來就會往中南部嘉義、南投等地進行,在人力許可的情況之下,我們應該每年都會到各縣市進行多層次傳銷相關法令的宣導,讓民眾明確了解什麼叫做合法的多層次傳銷事業,遇到不是這種類型的就能夠有所警惕,並提高警覺。

蕭委員美琴:希望你們特別針對前兩年的南寧詐騙吸金事件,為避免再次發生事件更加強相關宣導,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美瑛:好,謝謝蕭委員。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質詢。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蕭美琴委員提到有關弱勢族群被騙的情況,其實還是很多,很多原住民都受邀前往大陸廣西南寧考察,還有落地接待,一個人投資幾萬元,而且是好朋友介紹去的,很多人都被騙,尤其原住民是弱勢族群,對於多層次傳銷,甚至宣稱到廣西投資賺大錢等這樣的問題,你們處理得怎麼樣?好像又死灰復燃了。

主席: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答復。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我請胡處長向孔委員報告。

主席:請公平會公平競爭處胡處長答復。

胡處長光宇:主席、各位委員。廣西南寧吸金行為不是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要管的多層次傳銷事業,但是遇到這類情治案件,我們都將相關訊息pass給檢調機關,請他們進行後續偵辦,我們追蹤檢調機關後續偵辦結果,有些案件在法院已經宣判,某些線頭違反相關刑事法規或銀行法規等等。因為事涉民眾權益非常鉅大,而且也用傳銷方式進行,所以後來本會在宣導活動時都會將其當作案例提醒民眾注意,千萬不要參加這種活動,以免自己受到損害。

孔委員文吉:已經結案了嗎?

胡處長光宇:關於這個案子,檢調機關其實還在持續蒐集相關事證,因為陸續還有案件出來,所以還在積極偵辦。

孔委員文吉:聽說現在廣西南寧好像又開始了。

胡處長光宇:對,有的還在繼續偵辦,有的是判決之後,還有一審、二審要進行,所以後續還有上訴等法律攻防行為。

孔委員文吉:主委說要到中南部宣導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對於花蓮的部分,真的要多加強。

黃主任委員美瑛:好的。

孔委員文吉:特別是鄉下地區比較容易受騙,是不是可以多加強宣導?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會在各縣市多安排時程,花東一定會去,與外界聯繫比較少的地方,對於比較裡面的原住民區域,我們也會設法進行宣導。

孔委員文吉:曾經出現類似狀況的,像花蓮縣幾個鄉鎮,可能需要特別加強。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透過一些宣傳品的設計,讓宣導資料能夠更一目瞭然,而且會讓大家明確知道如果不是合法形式就要提高警覺。像廣西南寧案就不是多層次傳銷事業,它是假冒投資,真的在詐欺,我們就怕一般民眾會誤以為它是一個事業,所以我們能夠宣導的是,好的、正常的、合法的事業應該是怎麼樣,只要看到不是那個類型就一定要提高警覺,有所警惕,這是我們的宣導方向。

孔委員文吉:上次我們有討論過,主委說在任內希望能夠強化搜索、扣押調查權限,那就必須完備相關法令,先要完備什麼相關法令才能有搜索、扣押的調查權限?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會再提修法,至於要進入的程序,請法務處說明。

孔委員文吉:請說明一下程序上要如何進行?

主席:請公平會法律事務處吳處長答復。

吳處長翠鳳:主席、各位委員。要有搜索、扣押調查權一定要修公平交易法,若條文修正經本會委員會議通過,就會照程序送行政院,再送到立法院審議。

孔委員文吉:只有修公平交易法嗎?

吳處長翠鳳:如果要有搜索、扣押調查權,就一定要修法。

孔委員文吉:要搜索、扣押是要向檢察官聲請嗎?

吳處長翠鳳:對。

孔委員文吉:只要修公平交易法就可以了?

吳處長翠鳳:對,修公平交易法就可以。

孔委員文吉:主委說要強化這部分是……

黃主任委員美瑛:委員會要通過之前會先和法務部及檢調相關部會協調,才會將可行條文呈現到院,然後再送到立法院審議。

孔委員文吉:當然我希望強化搜索、扣押,才能夠防患於未然,讓公平交易會能夠成為主動調查的機關,若只有事後的調查權,也發揮不出效能。

黃主任委員美瑛:第一時間取得相關的關鍵證物是很有幫助的。

孔委員文吉:相關物證、人證能在第一時間就取得才會有打擊力,而不是只在事後防範、彌補。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謝謝。

孔委員文吉:關於國際化的競爭法部分,你們未來的重點在哪一方面?

黃主任委員美瑛:有關競爭法的國際交流,從成立以來,幾個競爭法主管機關的重要國際組織,像APEC的會議、OECD也有競爭委員會,以前是每年3次會議,現在是2次,每次我們都會派員參加,現在還有ICN(國際競爭網絡),這幾個國際會議,我們都會持續參與。另外,針對比較晚進入的國家,例如印尼等,我們會提供一些技術協助,因為現在競爭法已經是全球性的,企業也是跨國的,所以到每一個國家去,有什麼樣的商業行為,每個國家都有這一套法規在,所以這是現在我們也要積極跟國際接軌的一個氛圍,提供國內企業了解該如何遵法,而不會影響到企業的經營。我們會積極參與,並且參考從國外的經驗或案例,在執行上也會配合與國際接軌的方向,所以我們會積極參與國際會議,以及做一些技術上的合作跟協調。

孔委員文吉:關於未來參與國際會議的部分,你們目前最主要是要推動哪方面?想要達成什麼目標?

黃主任委員美瑛:在各種國際會議中,想要達成的應該是跟各國,就是主要競爭法的執行國家,我們跟他們的會議進行當中,還有一些工作組,我們都會有個議題,譬如這一次要談卡特爾或是併購,還有最近常常在國際會議中談的是共享經濟這樣的競爭議題,所以我們就是一個有國際接軌的情況,而且蒐集一些國外執行這些相關法規的精神,能夠對我們在公平交易法的執行上更有幫助,同時也可以接軌到國際,不會有我們的企業在國外,而我們無法給予他們這方面支持的狀況。

孔委員文吉:希望能參考國際的法規,然後更加充實我們的公平交易法,對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

孔委員文吉:參考及學習外國的經驗,我們也可以對國際社會善盡一份力量。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

孔委員文吉:公平交易委員會在前任主委任內,在國際化的努力方面,我覺得是有看到成效。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我會賡續進行。

孔委員文吉:希望主委繼續努力推動,譬如OECD等等方面的合作。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我們會的。

孔委員文吉:當然我們也希望在搜索、扣押這方面能夠更加強化。另外在媒體併購方面,我們之前也有談到,對於媒體以及有線電視方面,希望主委任內可能要有公平超然的看法。

黃主任委員美瑛:在處理有線電視結合案這部分,我們的精神是要促進數位匯流的發展,強化相關的競爭。

孔委員文吉:這次針對多媒體併購的市場占有率這方面,主委可能也要稍微了解,現在大家可能還不是只有針對市場的壟斷等等,而是這裡面有一些意識型態以及黨派立場的看法,關於這部分,主委立場要超然,針對市場的角度,促進媒體公平競爭的環境。我覺得這個是比較重要的。

黃主任委員美瑛:謝謝委員的勉勵,我們一定依法、依職權來執行相關的法案。

孔委員文吉:好。謝謝。

黃主任委員美瑛:謝謝。

主席(蕭委員美琴代):請高委員志鵬質詢。

高委員志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在2月1日上任時曾表示會更深入去體驗各產業不同的產業特性,尤其提到會體察民眾對於民生物價穩定的民情需求,持續觀察市場競爭狀況,積極主動查處有關業者是否有涉及壟斷等相關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規定。但是我看這些奶粉業者不給主委面子,無視你有做這樣的宣示,剛才也有很多委員關心,大概又有十多種牛奶要漲價了。我們知道104年9月就有奶粉同步大幅上漲的情況,當時公平會也承諾要立案調查,但是最後的結果是查無不法,所以也沒有做任何處分,現在經過了一年多,又來了!有人說他們是不是輪流漲價,每次兩、三家,盡量不引起注意。大家覺得離譜的是,根據全球乳製品的相關資料,全脂奶粉在2016年時雖然稍微上漲,但是其實在2017年以來都是呈現平穩,甚至是下滑的情況,所以當然會讓人家質疑漲價是不是合理。退回來說,即便原料上漲,但是如果同時調漲,還是有可能是聯合行為,更何況現在原料是下跌的,而且新臺幣也是持續升值的狀況,理論上,新臺幣持續升值,從國外進口的這些消費品的成本應該是下降的,沒錯吧?國際的原料價格下跌,新臺幣又升值,到底是什麼原因要調漲?以前提到過包裝或是配方等等的因素,其實這個應該是公平會要主動了解及調查的部分,主委剛才回答會持續關心及注意,我們說新官上任三把火,這些業者無視主委上任時所做的宣示,其實是對公權力的一種挑戰,我們希望主委可以大刀闊斧,拿出一定的作為,不要辜負大家對公平會的期待。剛才主委提到希望能夠修法,讓公平會有搜索權跟扣押權,我們覺得應該支持,但是相對而言,公平會是不是應該也在最近做出一些成績?尤其是奶粉這樣的民生物資,台灣現在已經少子化了,如果連奶粉這個事情都搞不定,將會有越多人不敢生小孩,造成國安危機。

我還要特別提醒主委,因為一例一休在去年12月6日正式三讀通過,結果有許多廠商出現了漲價潮,以一例一休為由,所以一定要漲價,一例一休變成一個漲價的好藉口,包括鬍鬚張、星巴克、85度C等業者都相繼漲價,剛才也委員提到,就連客運業者也表示要大幅調整票價,也造成民間把所有的問題怪罪於一例一休。但是我們看到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的辛炳隆副教授日前接受經濟部的委託,研究計算了相關漲價行業的人事成本因為一例一休所受到的影響,調查結果顯示,人事成本頂多增加5%,如果要將超過5%漲價的原因推給一例一休是不合理的,是有點挾一例一休做為漲價的理由跟藉口,因為有些是同業別的廠商同時漲價,當然就有聯合行為的疑慮。請問主委,根據第十條要查處是否有聯合行為,成本也是一個很重要的考量因素,這個部分公平會是不是有掌握,如何破解以一例一休作為掩飾所做的聯合行為?

主席: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答復。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高委員。至少這次正在調查的奶粉漲價一事,業者並未提出是一例一休的原因,但其漲價的理由仍是此次調查的重點,如果是講到乳源成本,乳源成本的進口價格就是我們一定要探究的;若是因為配方提升了,我們也要函請衛福部認定,亦即業者這次訴諸漲價的理由就是我們必須查證的,我們一定要有清楚的查證資料出來才能依法懲處,這是我們要非常審慎去做的事,我們會儘速辦理。

高委員志鵬:奶粉是我前面問的,我後面要問的包括Starbucks和85度C等,這些都是賣咖啡的,但他們現在都以一例一休為由調漲價格。我剛剛也講過了,很多人事成本經過教授的研究,即使是人力密集的服務業最多也只是增加5%而已,但業者的價格一次就調漲到10%到20%,這部分是不是也應該要加強查察?不要讓一例一休變成業者聯合漲價等聯合行為的合理化手段。

黃主任委員美瑛:這個任務會超出公平會的負擔,因為個別事業若要調漲,除非消費者不喝Starbucks咖啡後會產生什麼重大的影響,或是Starbucks為獨占者,我們才會針對漲價的幅度有沒有合乎成本做進一步地瞭解。但我們認為Starbucks的咖啡並不是無可替代的,其調漲的價格是他們自己算出來應該漲價的情況,所以該業者要接受的檢驗就是他們的顧客會不會跑掉10%等,這是該事業要面對的。這跟一例一休之間,他們是不是因為反映人事成本而漲價、漲價的幅度是否適當……

高委員志鵬:我不是要講個別的,而是針對同業別同時漲價的狀況,比如像是Starbucks和85度C同時宣布漲價,這樣難道不是聯合行為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聯合行為依現行公平法第十四條的論述,這須視時間要放多長而定,比如85度C在Starbucks漲價之後一個月也漲價了,這是不是就要探究他們聯合漲價的動機,我們要不要依合議推定來看看。對於屬於同一市場層次的商店,比如像Starbucks和85度C或是……

高委員志鵬:主委,我也不一定是指哪個個案,而是如有同業別的廠商同時漲價,而有聯合行為之虞時,如果他們所持之理由為「一例一休」的話,我們希望你能就一例一休對成本所造成的影響,注意價格是否被高估而把一例一休拿來當擋箭牌。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我們會注意不要讓業者搭一例一休的便車,在這個時機任意漲價,否則將影響整體物價的穩定。謝謝。

高委員志鵬:剛剛也提到了公平交易法的修正案,我看幾位立委都沒有反對,我比較擔心的反而是法務部的態度。當然,不能既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希望你們有一定的武器,所以要加強與法務部之間的溝通,這是比較重要的。

最後,上次媒體採訪的時候,你有提到公平會有五大政策,其中有一項就是新經濟時代競爭政策因應及執法原則之研議。其實這個問題我在上禮拜也問過國發會陳主委,由於科技的發展與經濟全球化的國際趨勢出現了很多新興的商業模式,也衍生了相關的經濟與法律的問題,使得競爭法也須與時俱進。以Uber為例,其實公平會前主委就提過一個說法,破壞式創新未必完全是負面的效應,因為這部分有爭議,所以在政策上就先不處理,暫時讓產業繼續發展。對此要我請教黃主委,您與吳前主委的態度是一樣的嗎?也就是說,他主張公平會先不處理Uber的問題,那麼黃主委的態度與他是一樣的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共享經濟是目前全球的風潮,可能也勢不可擋,Uber的形態在世界上有支持也有反對,因為Uber就是搭上了共享經濟,利用數位化的工具進行其事業。Uber從事載客服務,但是在台灣卻登記為資訊服務業,在前提上我們已經在那個階段,就競爭法的這部分處以不實廣告……

高委員志鵬:主委,交通部針對Uber也已做出納管、納法、納保與納稅等處分,只是,我們若以美國、德國為例,競爭法的相關主管機關其實都有很大的管理權限,所以主委不要只把自己當作事業主管機關的輔助單位而已。相對於交通部,其實公平會過去就曾對廣告不實開罰過了,再者,也有很多其他的共享經濟平台,像是Airbnb上面提供的到底是不是非法的日租套房、會不會造成其他合法民宿或旅館業者的不當競爭等,如果公平會能先就這些問題表達一定的意見,反而可以凸顯公平會作為獨立機關的地位,而且還能加強部會間的協調。再看到美國和德國,他們競爭法的主管機關都有相當的權限,甚至是走在其他部會政策的前面。今天我也不要您就Uber或是Airbnb表態,但是我期許公平會在許多行業上,能夠爭取搜索及扣押的權力,這些都可凸顯出自己就是個獨立的機關,因此公平會的態度很多其實都可以走在部會的前面,而不是只把自己當成事業主管機關的輔助單位而已,這是本席的期許。

黃主任委員美瑛:在經濟分析方面,我們會針對數位經濟的規範進行研擬,我們要趁著Uber之後還未產生另一個之前來不及處理的……

高委員志鵬:當初就是因為沒有處理Uber,結果讓那麼多人實際去從事這方面的服務,他們當然會站出來跟你抗爭,如能及早處理也不會有那麼多人賴以維生,可能就不會有這麼大的反彈了,因此我才會覺得,不管是對過去的Uber還是剛剛興起的Airbnb,公平會都可以更積極、更主動的態度走在部會的前面。我這樣的期許主委接受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好,我們會高度關注,且會積極研擬相關規範。

高委員志鵬:謝謝。

主席(蕭委員美琴):請蘇委員震清質詢。

蘇委員震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相信主委上任至今心中應該也有滿多感觸,不曉得你在現在的這個位置上是如魚得水,可以發揮所學所長並盡心盡力去做,還是力有未逮,有種這部行政機器都拖不動的感覺?你的想法是什麼、你的感覺是什麼?還是沒有看法?

主席: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答復。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我好像還沒有時間去思考這點。

蘇委員震清:代表你在做事就對了?

黃主任委員美瑛:對。

蘇委員震清:有做就好。主委知不知道,公平會成立小組調查高通案已經多久了?

黃主任委員美瑛:104年開始調查。

蘇委員震清:那現在是幾年?

黃主任委員美瑛:106年初。

蘇委員震清:經過這樣的時間算久嗎?還是短?應該查3個月、6個月、1年,還是2年?

黃主任委員美瑛:以我對公平會在處理重大案件的了解,其實……

蘇委員震清:即使花費2、3年時間也不算久?

黃主任委員美瑛:花2年是需要的。

蘇委員震清:所以,你現在是在為你們自己說話嗎?這起案件成立到現在為止,已經調查2年多,快要3年了,你剛才也講,104年開始,現在已經106年初,滿2年了,你覺得是應當的?好,沒關係,我接受。但是我要請問一下主委,既然你認為是應當的,那現在進度是在什麼階段?是前期、中期還是後期,要結案了嗎?還是又是一句「仍在調查中」?

黃主任委員美瑛:不會只是一句「仍在調查中」,但真正進行到什麼樣的層次……

蘇委員震清:主委,你知道嗎?高通現在的前三大貿易國是中國、南韓與台灣,中國與南韓早已祭出罰則,也已經處罰了,而且是一筆為數不小的數目。但看看台灣的公平會,從104年調查到現在,已經2年多了,你到現在還跟我講這是應當的、時間上應該是允許的!那我就簡單問你一句,到現在為止,你覺得還要花多久,可以完成高通調查案?須不須要等到我們這一屆立委任期結束?

黃主任委員美瑛:請委員先讓我報告,我等一下也會請負責的處長補充。這件案子因為是跨國反托拉斯案件……

蘇委員震清:對,但我只是要問你,南韓和中國都已經處罰完畢啦!

黃主任委員美瑛:現在美國自己也在調查高通。

蘇委員震清:就是嘛!而且我們調查這件案子也不是今天才啟動,已經2年多了,我只是要你們給我一個比較明確的訊息,會不會讓我們等到這一屆任期結束?

黃主任委員美瑛:對於這起案件,我們關注到的層面比中國與韓國廣,所以調查範圍比較全面。

蘇委員震清:主委,我真的很不喜歡聽這些冠冕堂皇的話,更不喜歡人家講這些官方語言,講這些話我很在行。一屆立委任期4年,要是你說調查一起案件需要這樣的時間,我也願意給你時間,但你到現在為止都無法明確告訴我說:「委員,我們再努力一點,現在已經到收尾階段了。」這種話你也不敢講;你也可以說「委員,我們可能還需要1年時間。」但你也不敢講。如果你需要時間,我們就給你嘛,需不需要等到這一屆立委任期結束?你也不敢講。主委,我們對你期待很深,我今天講話大聲,不代表我沒有禮貌。你當初來拜會我時,我也講過,在立法院質詢,我絕對都很大聲,我不敢說自己是仗義執言,但最起碼我認為應該扮演好我的角色。既然公平會認定一起案件屬於重大案件,那更應該加快腳步啊!中國和南韓都已經結案,美國也在調查,最好不要連美國都調查完了,台灣還在討價還價,情何以堪?

主委,你剛才提到,公平會希望有搜索與扣押權,是不是?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

蘇委員震清:這本是公平交易法,你有沒有仔細看過第四章調查及採取程序中的第二十六條與第二十七條?根據第二十七條,你們可以主動、積極調查,可以通知當事者、關係人到場陳述意見,條文中還提到:「依前項調查所得可為證據之物,主管機關得扣留之。」所以,不要把自己當成無牙老虎,也不要把自己變成關在鐵籠子裡的老虎。我剛才在台下,一直在聽,你講得彷彿只要沒有搜索、扣押權,整個公平會就沒辦法動,碰到大案,又更需要時間處理。主委,若是真的給你們搜索權、扣押權,你們就能如同猛虎出閘加上一雙翅膀,如虎添翼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這個部分我們研擬好條文之後,如果需要送到委員會討論,我會檢具相關補充資料。

蘇委員震清:主委,就算可以給你們搜索權及調查權,當然還是要經過立法程序。但我要講的是,根據現行公平交易法第四章的第二十六條與第二十七條,你們已經可以很主動、積極地調查,也可以扣留相關物證,因為法律規定主管機關得扣留之,你們怎麼不好好利用這些權勢,只想以搜索與扣押權擋在前頭作為你們的防火牆?我還是那句話,希望你們做給我們看!

黃主任委員美瑛:好,我知道。

蘇委員震清:很多委員都提到,有19款奶粉漲價,你們是不是還是一句話:「我們有立案調查」、「盡可能」、「我們請他們喝個咖啡」?就是這樣,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一定會在近期內要求進口業者到會。

蘇委員震清:上一任主委在這裡也都這樣講:「報告委員,我們會盡快。」、「我們已經立案調查了。」、「我們會邀業者前來說明,我們會根據業者的說明做相關調查與了解。」說法一樣,只是承諾的時間長短不同,內容則大同小異。結果,等到現在不也一樣?

你剛才也講到,對於奶粉調查,業者一定會宣稱「配方升級、原物料上漲」,但以原物料上漲來講,我們從電腦就可以查到,整體原物料價格幾乎都是下跌的,所以,不管是針對嬰兒奶粉、一歲以上幼兒奶粉或成人奶粉,你們都應該啟動全面性調查,然後綜合你們以前的資料對照。我想,你們已經調查那麼久,也立案那麼多次,手頭上應該會有相關資料,對吧!

黃主任委員美瑛:對。

蘇委員震清:在原物料價格就可以看出奇怪之處,難道業者在海關報稅是虛晃一招嗎?除非他們報關作假,否則原物料的上漲或下跌都可以赤裸裸呈現,很簡單。

黃主任委員美瑛:這點我們一定徹查。

蘇委員震清:又是一句「徹查」而已啦!

剛才談到業者宣稱配方升級,你說要問一下衛福部吧!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會函請衛福部針對這些奶粉配方到底有沒有升級提供意見。

蘇委員震清:其實你們也可以去了解,而且早就可以問了,不用函請,函請是另外一個程序。你們現在就可以去問這幾家大型廠商,包括雀巢、惠氏、卡洛塔尼、貝比卡兒這些嬰兒奶粉,你們都可以去調查何謂配方升級?有那麼簡單嗎?其實他們只不過是分裝廠商,也就是說,奶粉原裝進口之後,由我們的廠商分裝,台灣廠商哪有能力進行配方升級?主委,你如果不信,都可以去了解一下。你們可以先進行前置作業,如果真的有心,就打個電話去衛福部問問廠商有沒有送交配方升級的資料。沒有這回事!令我感到好笑的是,要說配方升級,或許裝奶粉的鐵罐可以升級,例如把圖案畫得漂亮一點,就算是升級了。事實上,內容沒有升級,台灣廠商只不過負責分裝,但只要多一句「配方升級」,就能向行政單位矇混過去,我們的行政單位也輕易地接受,因為廠商說「配方升級」,公平會也就想當然爾,認為應該沒有問題,你們立案調查到現在,完全看不見任何重大作為。

黃主任委員美瑛:配方升級也可能是降低成本,那也不一定要漲價啊!我們會繼續查處。

蘇委員震清:你說一定要查處,但我還是覺得待觀察。我本來還想稱讚你們,難得今天有2部攝影機在這邊,因為通常沒有。我通常搭早上第一班車,6點25分從高雄開出,抵達這裡8點04分,過去幾乎從來沒有簽到第一行,也就是前8名過,獨獨每逢公平會列席,我一定可以簽到前8名,為什麼?因為沒有人重視你們,連記者也不太愛旁聽。你們做一番大成績,當然不是為了搏媒體版面,但如果能做一番大成績,代表你們真的可以跟人民站在一起、聽到人民的聲音、替人民出一口怨氣、幫人民省荷包,也替政府做事,媒體自然會報導,不會像現在這樣乏人問津。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站在維護消費者利益的立場,一定會依法、仔細查處不法行為。

蘇委員震清:主委,做好本來就是行政部門應該做的事,我們對你也有期許,我也一直強調,這些官方語言、場面話語,不是只有主委會講,前幾任主委到現在都這麼講。我們需要看到的是真的有執行力、有魄力的主委帶領整個公平會,讓台灣人民有耳目一新的感覺,簡單來說,事在人為,做給大家看就是了。如果只在這裡說說,就像剛才講的高通案,我真的不知何時可以看到公平會處理完這件台灣人民非常重視的大案。南韓、中國都已經判決確定、罰款好幾百億,增加了國庫收入,我們在國內聽到的卻是從104年開始調查,到現在還在調查中,而且應該還要給你們時間,我的疑問是「要多久」?主委,就以我來看,我的任期還有3年。

黃主任委員美瑛:不會這麼久。

蘇委員震清:我用這3年跟你賭這一場,但如果真的要再過3年才調查得出來,我也真的不知道公平會應該怎麼辦。我們沒有刪你們的經費,都給你們了,權力也都給你們了,所以,你們不要把自己當成被關在籠子裡的老虎。

黃主任委員美瑛:謝謝您的鼓勵,我會積極。

蘇委員震清:我希望看到,在你積極領導之下的公平會是裝上翅膀、如虎添翼的有牙老虎,可以替台灣人民做事。

主席(高委員志鵬):請陳委員明文質詢。

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公平會在3月7日送一份105年主動調查案件報告到委員辦公室,主要是要告訴我們105年度調查立案的有349件案子,包括104年未結案在內,總共有360件,而公平會的結案率有78.1%,目的是要告訴我們,你們做得還好,請問公平會黃主任委員,是不是這樣?你們送這份報告給我們主要目的是什麼、要告訴我們什麼?

主席: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答復。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每年度的每個月都會計算結案率的數據,有時會以一個年度來看,有時則看累計結案率,78.1%是指當年度而言。

陳委員明文:表示做得不錯?當然這份數據也包含104年度未結的案子。我只是要再提醒你,看起來,105年度的立案林林總總,但你們之前到本委員會來報告時,我特別提到的高通案,在立案報告中沒有吧!

黃主任委員美瑛:對。

陳委員明文:為什麼?

黃主任委員美瑛:您是說在立案中嗎?我們已經立案了。

陳委員明文:但是這份立案報告裡沒有,為什麼獨漏?

黃主任委員美瑛:剛才講的是主動調查案。

陳委員明文:高通不是主動調查案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高通是檢舉案。

陳委員明文:高通案應該也是主動立案喔!照理講,高通案應該不是檢舉案喔!但我在105年度的立案報告書內容中,沒見你們提到高通,沒有錯吧!這份調查報告裡獨漏高通案,為什麼?

主席:請公平會製造業競爭處張處長答復。

張處長恩生:主席、各位委員。該案件還在進行當中。

陳委員明文:也就是說還沒有正式立案?

張處長恩生:有,104年初就正式立案。

陳委員明文:對,那就是104年的案子,但我從報告書中看來就是沒有立案。

張處長恩生:現在還沒有結案就是了。

陳委員明文:確定有立案嗎?

張處長恩生:有立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剛才提到的數據是105年,至於高通案立案會寫在104年。

陳委員明文:但報告裡寫的結案數目也包含104年度吧!

黃主任委員美瑛:對。

陳委員明文:那麼,高通案目前的調查情況如何?

黃主任委員美瑛:由於中、韓皆已做出裁罰,對於他們裁罰的狀況,我們正在研究與我們重疊的部分,以及事證是否更明確。因為涉及垂直的效應,所以調查層面比較廣。

陳委員明文:韓國已經裁罰8.54億美元,約合台幣270億左右,相當高,沒有錯吧!南韓主要是認為高通公司濫用市場領導地位,強迫韓國手機製造商繳付不必要的大量專利授權費用,作為銷售其通訊晶片費用之一部份,所以,韓國公平會是指控高通公司透過限制通訊晶片之專利妨礙市場公平競爭。這種認定其實與台灣是一樣的,你認為呢?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要調查的檢舉事實確實有相當程度相同。

陳委員明文:剛才很多委員都特別提到高通案,照理講,對於高通案,新政府應該有新作為,尤其是新主委上任以後,高通案算是指標性案件,到底辦不辦,牽涉到魄力問題,我也知道一定有非常大的壓力,因為大家都知道,高通的收益有13%來自台灣,有1,000多億元,如果以10%計算,裁罰金額也將近100多億元,這是相當大的數字。對於公平會來講,也是非常大的案件,就看新主委上來之後有沒有魄力,能不能辦出來。能不能?

黃主任委員美瑛:事證一定要非常明確,所以我們正在謹慎查證各項數據。由於他有水平也有垂直的部分,都要一併查清楚,契約也要檢視。韓國處罰的事實跟我國有部分相同,但是還要看影響。

陳委員明文:韓國在立案調查幾年之後做出裁罰?

張處長恩生:我們的調查範圍比韓國來得大。

陳委員明文:我現在問的是韓國,不是台灣。

張處長恩生:至於韓國調查多少年,我們可能就要再查。

陳委員明文:韓國也不出3年啊!

張處長恩生:韓國也不只3年。

陳委員明文:韓國不出3年就把這個案子結了,中國也不出3年,美國與歐盟目前也都在調查中。而我現在要問的是,台灣在今年年底以前能不能結案?做得到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會盡速辦理。

陳委員明文:盡速?本案大家都關心、矚目,所以我要特別提醒你,新的主委上任,固然還有很多問題要關心、處理,但像這類備受矚目的案件,我希望公平會能夠藉此建立威信。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但主要是必須有明確事證,這樣辦出來的案子才會得到支持。

陳委員明文:還有,公平會屬於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的成員,看起來,如何查緝民生物資聯合漲價行為成為公平會很重要的工作,譬如說,現在大家都關心奶粉問題,看起來,國際上的奶粉應該仍處於低價區間,台灣卻是漲價,雖然你認同奶粉業者重新配方的說法,但是我們還是認為,五大公司的聯合漲價行為非常明顯,對於這一點,我們希望公平會好好地、確實地、落實處理,我們認為,穩定物價很重要。美國看起來要升息,但手段上還是要促進經濟上的內需,這勢必會帶動亞洲國家升息,台灣的物價一定會產生波動。對台灣來講,穩定市價是很重要的,不過有的是在波動前就漲價了,造成市場價格的浮動,所以公平會的物價小組要落實的去做,不要常常落人口實,這樣會被人家笑啦!像去年在查菜價,你到市場和超商去查,不覺得可笑嗎?你會不會覺得很好笑?怎麼會跑到末端的消費端去查聯合漲價?你不覺得這是在做秀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現場查訪還是有它一定的效果,只是說當然不是……

陳委員明文:查訪和查緝是不一樣的,查訪不需要大動作,不需要帶媒體去,對不對?事實上你們是在查緝,從供應端去瞭解有沒有聯合行為嘛!我覺得這個很簡單,就是查緝的一個A、B、C的觀念,哪有說跑去市場問菜販你們現在的價錢是多少,問菜販、問超市,這個不會被人家笑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非常支持委員您這個看法,公平會對於市場集中度比較高的部分都是長期在關注,像您剛才點到進口奶粉市場現在由五大廠商形成寡占,我們對於有高市場力的市場其實是長期在關注的。至於菜價、農產品的部分,因為它的變動太大了,同一種蔬菜也有分很多種品級,所以從傳統市場確實無法非常確知,但是在查訪民情的過程中,會知道為什麼貴一點,為什麼便宜一點,並不是沒有訊息可以蒐集。

陳委員明文:主委,我只是在提醒你,因為馬政府時代的查察物價小組有一點在裝白癡啦!特別是最後一年,他們在那裡「裝肖維」,做戲給社會看,那我希望新政府上來以後,很多的事情要做就要落實,要雷厲風行,讓人家覺得公平會有它存在的價值,而不是在虛應故事。我想新人要有新的作風,公平會不要遺忘你們有行政調查權,這點在公平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得很清楚,主管機關可以依本法去調查,你們可以請當事人及關係人到場來陳述意見,所以我們認為在媒體或是社會關注的事件發生以後,事實上你們都可以主動立案去調查。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

陳委員明文:本席在這裡也要提醒公平會,要怎麼讓社會感覺到公平會的存在。事實上現階段就是一個非常關鍵的時刻,我要再一次提醒主委,美國聯準會的第三次升息一定會造成一波物價的波動,到時候會不會有業者去聯合壟斷、炒作?你們的穩定物價小組應該要發揮一定的功能,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美瑛:好的,謝謝。

陳委員明文: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張委員麗善質詢。

張委員麗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恭喜你上任公平會的主委,今天是你第一次蒞臨我們委員會。首先,最近美國營養政策與推廣中心(CNPP)發表了一份關於養育小孩開銷的年度報告,指出小孩子到年滿18歲為止,一個中等收入的家庭預計要花費新台幣約736萬元在一個小孩的開支上,而這沒有計入懷孕期間以及小孩上大學的費用。根據這個報告指出,2015年美國家庭的養兒花費年增3%,這個數字比通貨膨脹更可怕,與1960年相比,美國家庭現在花在子女照顧和教育的成本大增,而房屋和食物的開支是縮減的,也就是說每一個家庭在民生項目上都是縮減花費,這顯示出什麼?顯示出日子越來越苦,日子越來越難過。

目前19款奶粉的飆漲,本席剛才也開了記者會,尤其今天是38婦女節,所以我要特別講,在民生物資一再波漲的情況下,台灣已經面臨高齡化,而且少子化的情形非常嚴重,現在所有年輕的爸爸媽媽在結婚之後,不敢一個孩子、一個孩子的生下去,可能生了一胎以後就不敢再生第二胎,不敢再生第三胎,所以人口數一直逼近負成長。本席不曉得公平會針對這次的奶粉飆漲做了什麼,不過我們很清楚的看到公平會的回答。在最近嬰兒奶粉和幼兒奶粉雙漲的情況下,公平會說嬰兒不一定要全部吃奶粉,還有很多其他的副食品,所以不必全部花在奶粉上,奶粉也不是營養成長唯一的來源,我覺得這個回答簡直是不食人間煙火,也不曉得人家育兒的辛苦。

衛福部的回答是什麼?衛福部說因為現在乳源成本很高,所以進口成本提高。本席想問的是,目前美金是下跌的,台幣是升值的,照理講進口成本應該是低的。現在衛福部規定奶粉一定要原裝原罐進口,因為台灣的生乳沒有辦法製成奶粉,既然是進口,現在美金價格又下跌,為什麼奶粉的價格還會飆漲?從這張圖表上的弧度你可以看得非常清楚,以前1美元可以兌台幣33元,現在已經下跌到30元左右,這個部分請主委回答一下。

主席: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答復。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是我們要去問那些進口業者的問題,看他要如何來解釋這件事情,現在的情況我也不能替他回答,但是這個現象我們也覺得萬萬不可,所以業者必須詳細向我們說明,在進口成本和各項因素都顯示下跌的情況之下為什麼要漲價。即便是我們用近年的價格來看,平均而言有上漲7%,可是這一波的漲價譬如說是6%,那我也有很大的理由可以質疑他因為市場力高,所以才有辦法回應成本的9成到消費者身上,這也是和公平交易法有牴觸的。我們針對目前看到的資訊,已經去蒐集相關的成本價格資料勾稽比對,確實認為這一波漲價並不是呼應成本應有的漲價。照說進口成本可能會占他最後成本的5成,為什麼會有9成的轉嫁?顯見他是濫用市場力,我們也朝這個觀點在進行比較深入的調查。

張委員麗善:好,我想你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去做深入的調查,所以你沒有辦法很完整的回應我。

黃主任委員美瑛:資料還沒有拿到。

張委員麗善:但是本席要提供一個資訊給你,他們一再的說乳源成本增加,所以價格上漲是合理的,但是從這張表你可以清楚的看到,從102年、103年、104年、105年到目前為止,所有的成本平均是下降的,是負3.2%,那你們告訴我要和102年比較,怎麼和102年比較?我們講的是今年到目前為止,整個成本是下降的。請主委要嚴謹的去查察這批奶粉的漲價是不是有任何的壟斷行為。接下來的這張表把所有的嬰兒奶粉做了原價和新價的分析,整個漲跌的幅度都在4%以上,高達7%、8%、9%。我們現在的薪資有調漲嗎?尤其是在一例一休以後,所有企業單位的員工統統沒有辦法加班,他們本來因為加班可以多領個幾千元來當零用錢、奶粉錢甚至是孩子的補習費,結果現在都沒有了。

父母要養兒育女,孩子的基本糧食是什麼?就是奶粉嘛!你知道我們針對糧食是有管控的,包括稻米、小麥和麵粉,國家機制必須去管控它有一定的儲存量和一定的價格,但是小孩子的糧食是什麼?他的糧食就是奶粉,無論是嬰兒奶粉或是幼兒奶粉,如果養一個小孩以900公克的奶粉來算,目前1罐奶粉的漲幅超過50元,如果是食量大的孩子,1個月就要吃到6罐耶!1個月就要增加300元的支出,一年就要增加3,600元的支出。這樣的浮動價格是在增加大家的負擔,我希望你們一定要去體恤所有年輕的爸爸媽媽賺錢不易,如果在這方面又增加他們的成本,我相信未來沒有人敢生小孩,國家就越來越少子化,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非常重視這個議題,謝謝。

張委員麗善:再來,我看到一例一休以後,在林全院長說漲價是合理的、必然的情況下,好像百業都在調漲,我不曉得這個時候公平會是站在什麼樣的立場,你們是不是也要配合去查緝,看他們有沒有任何的壟斷行為,有沒有在借勢借端,藉著政策的問題而提出看起來是合理的漲價,但事實上是搭這班車來百業齊漲?我認為公平會應該要盡到本身的職責,請主委說明一下。

黃主任委員美瑛:在勞基法通過一例一休以後,我們確實看到各業有一些漲價的情況,雖然一例一休是一個事實,但是百業的漲價是不是因為一例一休,這樣的查證其實是一個非常大的範圍。以公平會在執行公平交易法的這個職權來看,對於高度集中的市場,如果涉及獨占、寡占結構的市場有漲價的行為,我們一定會去調查;如果是個別事業單獨的漲價,我們可能就沒有那麼多可以去查察的……

張委員麗善:我們都知道在上一次梅姬颱風的時候,因為菜價太高了,所以公平會要查菜蟲,但是你現在看到了嗎?在百業齊漲的情況下,菜價是非常低的,有沒有人來替這些農民講話?現在什麼都漲,只有菜價是非常低的,再者,因為禁宰禁運7天的政策,使得所有的禽肉在這7天完全禁宰禁運,結果一夕之間所有的禽隻在一定時間內都要到市場上來,目前價格崩盤得很嚴重,我不曉得公平會看到這樣的情況,你又是基於什麼樣的立場來協助這些業者?

黃主任委員美瑛:對於注禽流感造成的這個效應,以及在禁宰禁運期間大概只有白肉雞在市面上的狀況,我們有去關注它的價格有沒有波動,量販超市和傳統市場都有去。傳統市場那時候因為禁宰禁運,他們賣的主要是土雞,是沒有量的;在量販和超市則是備貨充足,價格沒有什麼波動。至於後續的情況,我們到3月2日還有去瞭解雞的價格,當然產地價和批發價會有落差,但是在零售價這個部分的波動好像不是太顯著。

張委員麗善:你沒有上菜市場對不對?1斤本來是4、50元,現在跌到不到40元,已經下跌10%了,這還沒有波動嗎?上漲你們就要查,整個價格崩盤你查了嗎?你瞭解了嗎?因為我時間有限……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現在看到的是3月2日的情況,當時價格並沒有明顯的下降,如果您講的是最近幾天的話,我可能還要繼續關注一下。

張委員麗善:你再查一下,好不好?謝謝。

黃主任委員美瑛:謝謝。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去年總共有5個颱風,在去年9月份前後的梅姬颱風和艾利颱風的時候,因為菜價飆漲,而且是預期性的上漲價格,那時候連林全院長都受不了,所以他出面指示抓菜蟲,還記得那一波吧?公平會有沒有出動?有。結案了沒有?有沒有抓到菜蟲?

主席: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答復。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我請我們呂處長來說明。

管委員碧玲:你怎麼可以不知道,還要處長回答?你是老公平會……

黃主任委員美瑛:應該是沒有抓到菜蟲。

管委員碧玲:那有沒有菜蟲?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講的那個就是中間商、盤商。

管委員碧玲:是,所以有沒有聯合漲價行為?有聯合行為就有菜蟲。

主席:請公平會服務業競爭處呂處長答復。

呂處長玉琴:主席、各位委員。是沒有查到聯合行為。

管委員碧玲:沒有查到聯合行為?

呂處長玉琴:對,因為我們現在有……

管委員碧玲:好,沒有查到聯合行為是事實,那有沒有聯合行為?這是兩回事哦!

呂處長玉琴:我們去調查並沒有。

管委員碧玲:為什麼是兩回事?因為你們有合意推定條款,我要問的是這個。

呂處長玉琴:對,我們有去查,可是從價格上沒有辦法去認定,因為不管是從通路、拍賣市場或者整個盤商,他們賣出去的價格是不一樣的,既然價格不一致,它外觀沒有聯合行為。

管委員碧玲:好,不要講那麼多,我要結論。事實上你們沒有查到聯合行為,對不對?好,那你們採取合意推定的時候,你們推定有沒有聯合行為?你們有沒有用合意推定的手法去瞭解?

黃主任委員美瑛:當時大概沒有用合意推定去做瞭解。

管委員碧玲:那主委就違背你當時的承諾,本席在這裡任命同意權的時候,你和副主委以及另外一位委員,都在這裡承諾會加重合意推定的法律適用啊!

黃主任委員美瑛:因為這個案例是過年前的事情,那我現在會善用它啦!再來如果有一些案件……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們沒有去用,對不對?這我無法接受。

黃主任委員美瑛:那個案子是沒有在用。

管委員碧玲:那我問你,就你現在手中立案的案子,在你上任以後有沒有重新審視一遍,然後去指示哪些案子要朝向合意推定去看?

黃主任委員美瑛:如果是在調查中的案子,實在很不好意思,不能向管委員透露,但是我有在斟酌有些案件考慮要用到這個合意推定的條款。

管委員碧玲:我要看結果。合意推定這個法律制定到現在已經多少年?滿兩年了,你們沒有任何一個案子用合意推定的條款去推定出業者有聯合行為,一個都沒有哦!那這個法律豈不是形同具文?給你們老虎牙,你們就不用。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瞭解它是一個可用的工具,我會在一些案例裡面來用它。

管委員碧玲:還有一個可用的工具,今天蘇震清委員也有提起,就是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調查的發動。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

管委員碧玲:因為副主委是檢察官出身,請副主委一起來回答。根據第二十七條調查的程序,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甚至依第二項都可以調查和扣留,對不對?請副主委給我define一下,以你的專業,這裡所謂的調查權的內涵是什麼?

主席:請公平會彭副主任委員答復。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主席、各位委員。第二十七條是說你可得到的證據可以扣押,這樣而已。那可作為證據的……

管委員碧玲:沒關係,我要知道調查權的內涵,你現在說的是第二項,我要知道的是一項三款。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可以發動調查,也可以傳他來,各方面都可以。

管委員碧玲:針對一項三款的調查權,你們準備運用到什麼地步?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我們現在比較需要的是第二項「依前項調查所得可為證據之物,主管機關得扣留之……。」

管委員碧玲:不要,我現在已經在問你調查權了,依據一項三款你們可以去調查……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可以,這個我們可以去調查。

管委員碧玲:可以到他的事務所、營業所去調查,那這裡所謂的調查,你們可以行使到什麼地步?和檢察機關,檢警調所行使的調查權內涵一不一樣?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我說明一下……

管委員碧玲:有沒有一樣?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不太一樣。

管委員碧玲:不一樣,那你們行使到什麼地步?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檢察機關是看到東西就可以扣押,我們是他拿出來的才可以扣留,如果我們認為可以的就扣留。

管委員碧玲:你們不能搜索?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我們沒有辦法搜索。

管委員碧玲:所以是差在沒有搜索。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就差在沒有搜索。

管委員碧玲:一定要他拿出來,你們才能就拿出來的資料調查。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對,他如果沒有拿出來,我們不能亂翻,不可以去翻。

管委員碧玲:那你們要不要修法?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我們就要勸他把資料交出來,譬如負責文件和產銷群資料。

管委員碧玲:那你去他事務所幹什麼?以你來看,第二十七條有沒有用?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在第二十七條第二項「得扣留之」這個部分如果能夠再擴充一點,能加以搜索或扣押的話……

管委員碧玲:那你們要不要提修法?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有,我們在研究了,有草案,現在正在研究。

管委員碧玲:在研究,意向如何?有沒有必要性?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聽說上一次在立法院差一點就過了,因為有幾個委員反對,所以沒有過。

管委員碧玲:來,我問兩位,由主委先說,你在領導公平會,行使公平會職權的時候,依你目前的意向,你有沒有要擴充調查權?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極力主張要修法來增加這個權限。

管委員碧玲:好。副主委呢?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我們要推動這個法案。

管委員碧玲:那你們的時限呢?什麼時候會提?

黃主任委員美瑛:這個修法要經過一定的程序,所以可能在……

管委員碧玲:我是問你內部,內部就是你們自己的程序,你下令嘛!什麼時候要提案,然後送行政院院會?

黃主任委員美瑛:3月底以前會先經過委員會議,在委員會議之後,可能要邀集法務部等單位來進行討論。

管委員碧玲:至少3月底會進行委員會議。

黃主任委員美瑛:大約。

管委員碧玲:是,然後就法務部進行討論,然後呢?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請法務處先就程序上作一個說明。

管委員碧玲:來,說一下時程。

主席:請公平會法律事務處吳處長答復。

吳處長翠鳳: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報院通過之後就會送到立法院來。

管委員碧玲:沒有啦!把你們的時程告訴我,現在說3月底通過委員會,然後要跟法務部會嘛!預期什麼時候送行政院院會?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不是,我們內部要先報院,行政院同意以後再送到立法院。

管委員碧玲:告訴我,你們準備什麼時候報院?出委員會報行政院這個最重要嘛!給我一個承諾。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預計3月底可以送到委員會議,等於是一個草案啦!然後經過部會協商,再送到行政院。

管委員碧玲:對,那什麼時候送行政院院會?要有決心啦!快可以很快,因為本席曾經審過交通部的案,1個禮拜在立法院通過,2個禮拜在交通部和行政院之間完成。

黃主任委員美瑛:要部會協商,我無法掌握那個時間會拖多久。

管委員碧玲:不會,這個沒有問題,你太外行了,你在騙我。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我報告一下,因為這個程序主委可能比較沒有處理。我們送行政院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委員提出來要我們提草案,我們隨時可以提。

管委員碧玲:這個不是。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如果不是的話,我們就要直接報行政院同意以後,再送立法院審查。

管委員碧玲:我只問你們什麼時候要送行政院。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剛才處長說送行政院核可大概要半年。

管委員碧玲:本席無法接受。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內容比你們複雜,所以文化部要辦6場公聽會,人家說6月要送立法院,我還嫌太慢,你們這個需要開6場公聽會嗎?有必要嗎?沒有啊!

黃主任委員美瑛:向管委員報告,這是因為我在瞭解當中。

管委員碧玲:現在是3月,6月要送立法院,這表示什麼?表示5月一定會送院,2個月就可以送院的事情,你們說半年才會送院,我所謂的「送院」是送行政院哦!什麼時候要送院?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會在會內和他們積極來討論,因為這一次除了搜索扣押條文的修……

管委員碧玲:主委,糟糕了,你的魄力在這裡破功了!

黃主任委員美瑛:等我……

管委員碧玲:我本來是要做球給你展現魄力的。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連帶有因應國際接軌的認罪協商條文要一併去修,所以時間上可能要拉長,如果是搜索扣押這個條文的話,我們應該可以很快進行,變成這兩個案子就另外處理。

管委員碧玲:認罪協商是其他的問題嘛!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其他問題,但是因為想在修法當中……

管委員碧玲:它和你們行政調查權的擴充完全無關,你們要趕快去擴充行政調查實力,趕快讓你們真的有……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如果只是先送這個搜索扣押的條文,我相信不會拖到半年。

管委員碧玲:不要拖到半年。

黃主任委員美瑛:不會。

管委員碧玲:可是你也不願意承諾在6月以前送,你們和文化部一樣6月送,可以嗎?半年很久,到9月颱風就來了,然後奶粉案你們也沒有工具可以好好的查。

黃主任委員美瑛:6月送行政院,我們就抓這樣的時程。

管委員碧玲:6月送行政院,希望你們能提前,好不好?本席關心的就是這兩件事,一個是合意推定的適用,另外一個是調查權的完整性,這是在制度面,還有你們的決心。這兩件事很重要,所以本席今天在這裡還是要再度的提出來。

黃主任委員美瑛:好。

管委員碧玲:第二個是人力,你們總會人數共有200人,在整個南部地區的人力只有2人,我們要用什麼樣的標準來看人力配置夠不夠呢?以104年度民眾檢舉案件來看,中南花東地區277件,占全國地區總數2成7,結果我們的人力和台北比起來還不到1%。以多層次傳銷事業來看,中南部和花東地區是占全國的4成,如果真的要做到好,2個人真的不夠,要去調查,又要做法律諮詢的服務,又要受理檢舉案件,然後還要承受北部交代下去的調查任務,只有2個人要怎麼樣維繫整個南部和東部地區的公平交易?你們回去好好討論人力資源配置的問題,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美瑛:好的。

管委員碧玲:南區所轄的範圍除了南部還有花東,人力高度的不足,而且不成比例。好,一共有三件事情,你們記得在6月以前一定要報院,就是5月底報行政院,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美瑛:6月是報行政院吧?

管委員碧玲:對,報行政院。

黃主任委員美瑛:謝謝。

管委員碧玲:5月底報行政院啦!因為我6月1日就開始追,所以你5月底就要報行政院。你如果是6月報行政院,就是6月1日就要報行政院,不要給我6月30日才要報行政院這種答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邱志偉委員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委員同仁、各位列席官員。去年9月及10月,由於颱風及豪雨,造成南部蔬果供應出現供需失調,我們不能以單一個案來看待,因為極端氣候的現象是每年都會出現,南部又是蔬果的重要產地,很多颱風豪雨都從南部來,造成蔬果供應出現變化。由於需求是固定的,因此一旦供應出現短缺,就會造成蔬果價格的上漲。蔬果一上漲,人民的感受是非常深刻,因為必須花比平常更多的錢去購買,人民的生活一受到影響,就會產生恐慌,政府就會受到輿論的壓力,政府受到輿論壓力,就要去查到底有沒有菜蟲或果蟲;蔬果供應商也會心慌,擔心自己莫名其妙被認定為菜蟲。菜農、果農又因為生產受到颱風豪雨影響,造成貨源不足,又沒辦法賣到好價錢。這就導致消費者、政府、菜商果商以及農民全盤皆輸。我要請教主委,什麼是菜蟲、果蟲、魚蟲、稻蟲?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指的是中間商,就是從產地端,將生產出來的農產品,運往批發及零售端的中盤商。

邱委員志偉:就是低買高賣,問題是低買高賣到什麼程度,你才會認定是「蟲」?中間商就是要獲取合理的利潤,如果打壓收購價格、哄抬出售價格,當然就是菜蟲。

黃主任委員美瑛:正如委員所說,中間商也應該獲得合理的報酬,你們何時會開始認定是否有違法,主要要觀察的是中間商有沒有壟斷?

邱委員志偉:你們會在什麼時間點介入?颱風警報發出的時候嗎?還是豪雨特報發布的時候?還是常年都要觀察?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會針對例如蔬菜的運銷體系中的結構來觀察。

邱委員志偉:常年性的還是季節性的?

黃主任委員美瑛:這個事情會一直發生,有可能是制度上有造成壟斷力的部分。

邱委員志偉:除了預期颱風與豪雨造成供需失調的狀況,你們必須介入之外,有沒有常年性的去瞭解,中間商是否以壓低收購價格、抬高出售價格來獲取暴利。

黃主任委員美瑛:重點在於中間商有沒有這種能力,有這種能力的前提就是他有市場力。

邱委員志偉:菜蟲、果蟲、魚蟲、稻蟲通常會出現在供不應求的時候,供過於求的時候,還是供需平衡的時候?

黃主任委員美瑛:供不應求的時候比較會發生影響民生的情形,因為供應量短缺時,價格被哄抬的可能性比較高。

邱委員志偉:供需平衡時,就比較不會發生菜蟲果蟲的情形嗎?你能保證中間商不會影響價格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如果供需平衡時,還發生哄抬價格的情形,那就是罪大惡極了。

邱委員志偉:這種樣態會不會出現?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會很關注他那一段。

邱委員志偉:平常供需平衡的時候,菜蟲也有可能產生,這才是罪大惡極的。去年9月及10月颱風豪雨造成供不應求,你們當時有抓到菜蟲、果蟲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整個物價穩定小組有一個分工機制,首先要調節供需,因為供給減少是颱風造成,供需調節會直接影響中間商能否影響價格……

邱委員志偉:我了解你的說法。我舉一個例子,我問過農委會,300噸胡蘿蔔只是一般的儲藏量,就是日常的供應量,沒有異常的囤積,可是公平會也沒有派專業人員去認定是囤積,還是儲藏,結果當時媒體的報導一口氣就打成是菜蟲,成為眾矢之的。我請教過農委會,他們說這300噸只是一般儲藏量,常年度的供應量是2萬多噸,因此300噸只是正常量,結果被說是菜蟲,檢調還去查。那時候你們查的結果是怎麼樣?當時主委還沒上任,我請教相關的主管。

主席:請公平會服務業競爭處呂處長說明。

呂處長玉琴:主席、各位委員。依目前的分工,產銷品的供需調節是由農委會負責,農產品市場也是由農政主管機關……

邱委員志偉:我了解,調節是農委會的工作,但是認定是否為菜蟲……

呂處長玉琴:囤積的部分則是由檢調負責,因此上次的300噸,是由檢調去調查,結果農委會表示那是正常的量。

邱委員志偉:公平會沒有介入……

呂處長玉琴:公平會是查有沒有聯合行為,我們確實調查得到的結果是不同的經銷商,無論在進貨價格、賣出價格等等都不一致,因此並未構成聯合行為。

邱委員志偉:這時候就需要專業的公部門來說一些話,否則一般的儲存量,卻被說成是導致菜價飆漲的菜蟲,這會影響民心,也會造成物價浮動。本席期待公平會發揮功能,出來做專業的認定。不只公平會,農委會也要出來說話。很奇怪的是,農政主管機關或是檢調,竟沒有專業人員來認定是屬於囤積,還是一般的儲藏?是一般的正常價格,還是刻意的哄抬價格?類似的事情再度發生時,又造成大多數良善的中間商心中的惶恐,怕正常的儲藏量又被檢調認定為菜蟲,情何以堪?我想請教主委,到底公平會能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黃主任委員美瑛:公平交易法非常重視市場的競爭,為認定何者屬於競爭或不競爭,我們必須先了解市場結構,就像蔬果傳銷體系中,每個結構的集中度是否過高,是否形成容易哄抬價格的能力。我們必須平常就去了解……

邱委員志偉:平常的研究工作就很重要,到需要你們判斷、說話的時候,你們就要勇於站出來說明這個部分是正常的量。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不是正常的量,還是要資料來佐證。

邱委員志偉:好。我繼續再問有關數位經濟的問題。數位經濟是現在,也是未來一段時間的趨勢,對於數位經濟,從法規面來看公平會有沒有可以扮演的角色?

黃主任委員美瑛:由於我們還沒有真的去制定專法,也不見得一定有。

邱委員志偉:未來有這個規劃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是打算從公平交易法現行條文中了解,如何面對數位經濟之下的新型產業。

邱委員志偉:不見得要另訂專法,或許可以在現行公平交易法中制定專章,或是增訂一些條文。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現在的構想是先研究數位經濟下的新型模式,不只是台灣,也包括其他國家。

邱委員志偉:我等一下會擬一臨時提案,請你們就未來修法或立法進行評估。

黃主任委員美瑛:各國針對數位經濟這一塊的因應也都在進行中。

邱委員志偉:對嘛!你看,連美國國務院也在關心Uber,Uber當然也是數位經濟的一部份,這就代表美國行政部門也關注這個議題,那我們也不能跟不上時代的腳步,公平會應該在法規面未雨綢繆。

黃主任委員美瑛:對。

邱委員志偉:你們要做相關評估,到底要制定專法、專章還是朝增修法案方向去處理,我等一下會擬一份臨時提案。

最後一個問題是多層次傳銷,多層次傳銷是採向公平會報備制,一個月大概有三、四百家報備,一年大概報備了五、六千件。到底在報備制之下,廠商沒有報備,會受相關罰則的處分嗎?例如違反第六條、第七條,不管是變更或設立,違者罰則30萬元至100萬元,處罰件數多不多?去年一整年罰金是多少?

主席:請公平會公平競爭處胡處長答復。

胡處長光宇:主席、各位委員。去年一整年至少罰了3件,理由是業者沒有變更報備或沒有報更。

邱委員志偉:業者是違反變更還是設立規定?

胡處長光宇:有些是設立時就沒有向公平會報備。

邱委員志偉:3件是非常少的,從事多層次傳銷的公司那麼多,到底報備率是多少,你們有沒有統計過?

胡處長光宇:大部分都會報備,如果沒有報備,實際上又從事傳銷……

邱委員志偉:既然沒有報備,你怎麼查?

胡處長光宇:如果業者從事吸金行為,就要由檢調機關要進行後續偵辦,因為這等於涉及不法。

邱委員志偉:假設業者是透過網路平台,可是對於網路平台,你沒有制定法律規範,就推給檢調?

胡處長光宇:不是說推給檢調,而是檢調在這部份本來就有專門小組在蒐集……

邱委員志偉:這就屬於法律規範不足的部分,我覺得你們要加強,因為新興多層次傳銷的交易型態與時俱進,或者也可以說與日俱新,會有不同交易方式,特別是電子平台,對於這部分,你們在法規上沒有明確規範。

黃主任委員美瑛:其實,我們持續在進行網路監控,也正因為我們在監控,或者接獲民眾檢舉,就發現……

邱委員志偉:茫茫網海中,靠你們幾個人沒有辦法監控啦!畢竟在茫茫網海中,有這麼多交易行為透過電子平台進行,有報備的比例到底有多少?

黃主任委員美瑛:到現在為止,我們發現經營模式屬於多層次傳銷的廠商都已經報備了,對於事實上在做多層次傳銷卻未報備者,我們也已加以處分。

邱委員志偉:可是因為沒有報備或變更沒有報備而被處分者只有3件而已,可能有很多業者都沒有報備,你們卻受到人力的限制,沒有辦法徹查。只要你們沒去查,那業者沒報備也不會有事。在這個部分,首先你們要先增加人力、預算,研究怎麼去查,或者明訂規範,也就是就法律面檢討,讓報備更確實。業者有報備,你們才能做適度管理或有效管理。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

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

1、

近年美商晶片製造商高通(Qualcomm)因其包裹搭售專利模式,屢遭世界各國反壟斷執法機關開出鉅額罰款,包括歐盟、韓國、中國等國家。相較之下,台灣為高通第三大貿易國,立案調查至今仍無進展,實難確信高通竟獨厚台灣而採取有別於他國之搭售模式,公平會不積極作為亦相對削弱台灣相關製造業之國際競爭力。爰提案要求公平會應積極調查,且於一個月內徹查是否公平會相關行政單位執法能量及效率不足,並提出報告。

提案人: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  王惠美

2、

鑑於一例一休施行後,許多業者已調漲價格,以致民怨四起,而據報載後續仍有其他產業業者將跟進調漲,公平交易委員會雖於一月初進行調查,卻表示查無聯合漲價之情形,與民眾認知差距甚遠,爰提案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於兩週內將因一例一休施行後,是否有聯合漲價行為之調查報告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超明  孔文吉  王惠美  張麗善

3、

鑑於公平交易委員會黃美瑛主任委員於接任第一日,即宣布將爭取搜索扣押權列為首要任務,有利公平會能直接取得且查扣違法關鍵證物。惟搜索扣押權係實質司法權,對人民權益影響至深,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於一個月內會同法務部針對搜索扣押權之修法細節進行研議,並將研議結果送本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超明  孔文吉  王惠美  張麗善

4、

根據美國營養政策與推廣中心(CNPP)發表養育小孩開銷年度報告,小孩年滿18歲為止,一個中等收入的家庭預計會花費台幣約736萬元在一個小孩的開支上,而這尚未計入懷孕期間以及小孩上大學的費用。報告指出,2015年中等所得的家庭養育子女至18歲的總成本,估計達233,610美元(約台幣750萬元),較前一年增加3%,這個數字比通貨膨脹更可怕。與1960年相比,美國家庭現在花在子女照顧和教育的成本大增,而房屋和食物開支縮減,也就是說,每個家庭甚至在基本民生項目上都縮減用度,多年來民生物價價格只漲不跌,政府卻多查無實據,爰要求公平會應加強法規建置,針對輪流漲價之操縱漲物價行為加強查緝效能並於一周內提出近10年來重大民生消費項目物價變動表。

提案人:張麗善  孔文吉  王惠美

5、

有鑑於106年1月1日勞動基準法新制一例一休上路之後,媒體報導餐飲業者、客運及快遞業者、醫療院所、電影院紛紛調漲價格,嚴重程度比「油電雙漲」還慘。行政院長林全說修《勞基法》」目的是減少勞工工時,但不可能不付出社會代價,漲價也是必然結果,顯示百業齊漲趨勢已成定局,尤其部分民生消費項目之製造商或經銷商原本已實施週休二日,不受一例一休新政策影響,卻也列名在漲價行列中,例如嬰幼兒奶粉等項目。爰要求公平會立即立案調查,防止有業者趁機哄抬物價、聯合漲價之情形。

提案人:張麗善  孔文吉  王惠美

6、

有鑑於報載服務業者受蔡政府新政策一例一休措施影響慘重,例如八方雲集已宣布韭菜水餃每顆漲0.5元、鬍鬚張雞腿便當調漲5元、三商巧福牛肉麵貴了5元、必勝客大披薩漲15元、麥當勞至少20款套餐和點心價格都上漲,漲幅最高7.7%。此外,誠品電影全票加20元,部分診所將假日掛號費調高50元等。爰要求公平會應會同勞動部立案調查各業者漲價幅度是否合理,以及提出完整報告說明漲價成本估算是否因為勞工成本上漲,公開漲價收入有沒有歸於勞工等調查結果。

提案人:張麗善  孔文吉  王惠美

7、

有鑑於菲律賓以《交通網路車輛服務法規》管理Uber,加州政府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CPUC)通過新法,創造出「TNC」新運輸類別加以監管,馬來西亞內閣在去年通過《網路叫車法》,澳洲雪梨2015年開始啟動了「計程車產業創新改革」,以各國的Uber經驗,當地政府皆有大動作的轉變,不外乎是另訂新法,或是對於既有產業的輔助得以公平競爭,相對台灣對此法制化規範闕如,公平會責無旁貸,爰要求公平會應盡速制訂相關法規,以維台灣創新產業發展環境之健全。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陳超明  邱志偉

8、

請公平會針對數位經濟的新興產業模式,就加強法制面的管理機制是否制定專法?專章或修改公平法?於二個月之內提出報告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高志鵬  管碧玲  王惠美

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1案有無異議?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第1案提案委員希望我們在1個月以內提出報告,能不能改為2個月?

主席:請問各位,對於本案修改為2個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於第2案有無異議?

請問公平會黃主任委員,2週內可以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沒問題。

主席:第2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於第3案有無異議?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沒問題。

主席:第3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於第4案有無異議?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第4案倒數第2行的「一週」,我們希望改為「一個月」,因為有近10年來的資料要蒐集。

主席:本案將「一週內」改為「一個月內」,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於第5案有無異議?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做一些文字上的修訂,基於公平交易法的權責,我們是希望針對有沒有聯合行為進行查處,所以建議倒數第2行「爰要求公平會立即立案調查」,修改為「爰要求公平會立即了解是否涉及聯合行為,並適時立案調查」這幾個字。

主席:請問張委員,可以吧!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於第6案有無異議?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6案,我們同樣希望能做一些文字上的調整,主要是本提案類似前一案。倒數第4行以下修改為「爰要求公平會了解是否涉及聯合行為,並提出書面報告。」我們希望提案後面3行能夠刪除。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會有書面報告?

黃主任委員美瑛:會提出書面報告,所以本案建議改為「了解是否涉及聯合行為,並提出書面報告」,至於提案後面3行關於研析資料的文字,我們希望能夠刪除這些文字。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可以會同勞動部啊!

黃主任委員美瑛:因為勞動部是不是可以……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漲價收入與有沒有挹注勞工所得完全無關啊!

黃主任委員美瑛:不,我想的是勞動部可能不會給我們這項資料。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廠商正是在一例一休以後,所有成本都反映在人事成本上,所以才會漲價,也就是借題發揮。在實質上,漲價之後有沒有回歸勞工身上,你們應該會同勞動部去查。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不對,要去勞動部,如果會同勞動部的話,……跟他們完全無關,所以要去勞動部,那是衛環……

黃主任委員美瑛:在執行面上,無法確定勞動部有沒有辦法針對這些事項提供資料給我們。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那就改為「轉請勞動部研議」。

黃主任委員美瑛:那後面這3行可不可以就改為「轉請勞動部研議」?就公平會的職責,我們則會去了解廠商是否涉及聯合行為,並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這樣好了,改為「爰要求公平會應就是否有聯合行為調查,並提出書面報告,並轉請勞動部調查了解」,怎麼樣?或者改為「並轉請勞動部調查」,這樣可好?

黃主任委員美瑛:好。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好,勞動部要徹底了解,在一例一休這項政策提出以後,價格調漲的幅度是否是因為人事成本而提高。

黃主任委員美瑛:好。

主席:第6案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於第7案有無異議?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第7案提到這些措施都是由交通部主管,事實上,公平會目前在法規面並沒有可以引用的規範,像是叫車法等計程車產業的創新改革,都屬於交通部權責下的措施。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你們就是推來推去,在處理Uber時,也是由公平會祭出罰鍰啊!現在你又說權責在交通部!

黃主任委員美瑛:公平會當時是針對業者在網路上的廣告開罰,因為裁罰不實廣告在公平會的權責內。至於能不能符合公路法,就涉及交通部相關法規,受限制於交通部。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那你們就去跟交通部聯繫,看看要怎麼樣從事相關法規之制定。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可以「轉請」交通部。數位經濟是由經濟部主管,Uber由交通部主管。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可是Uber就是由公平會開罰啊!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那是處罰廣告不實部分。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Uber的定義到底是什麼?就是共享經濟,對不對?所以,建立這個平台不只是……

黃主任委員美瑛:它是網路叫車平台。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飲料也可以、民宿也可以引用Uber這種概念啊!

黃主任委員美瑛:就是以現在的網路技術進行一些交易。一旦Uber在台灣正式營業,公平會現在確實也還沒有相關法制規範。至於現正研擬中的法規有沒有辦法產生未雨綢繆的規範,我們固然已積極研擬,但張委員在提案中提到的菲律賓法規或加州法規,相關規定都是經由當地公用事業委員會或交通相關部會擬定。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可是在你的五大宣示中不是也包含國際性競爭力嗎?所以,你就應該效法其他國家,研究人家在這個部分到底是怎麼處理的。你也提到要跨部會,如果要跨部會,你們也要跨部會協商,研議目前所產生的爭議有沒有其他國家的法規可以供我國比照建置,不要讓Uber在台灣一直處於觸法狀態。在國際上,其他人都在往創新的方向走,我們不但還在原地踏步,甚至特別迴避。你就會同交通部吧。

黃主任委員美瑛:公平會會配合且轉請交通部研究是否要制定相關法規。一定要會同交通部,否則這件事好像沒有辦法處理,等我們討論出結果、有了初步方向之後,再向您回復。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那就會同交通部處理。

主席:那就照剛才主委講的處理。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我覺得主委實在很笨!你們到底要「會同」還是「轉請」?

黃主任委員美瑛:轉請。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可是你剛才又講「會同」,真的是搞不清楚。

黃主任委員美瑛:其實,這在公平會權限內真的無法觸及。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可是用「轉請」就代表推給交通部了,對不對?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這本來就是交通部的權責嘛。

主席:張委員,這不是公平會的權責,就算提案要求公平會會同交通部,交通部也未必理會,坦白講是如此。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就算用「轉請」,交通部也未必理會啊!

主席:那可能就要到交通委員會提案啊!

陳委員超明:(在席位上)改為「協同」啦!也就是協助、幫忙、一同,一起解決就好了。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好啦,用「協同」。反正公平會要就現在對於Uber的看法是什麼、有什麼樣的想法,與其他部會協商,總要建構這樣的平台。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提案這樣寫會被嘲笑啦!應該用「轉請」才對。如果你們願意被嘲笑,我也沒意見。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向張委員報告,能不能改為「轉請交通部研究是否制定相關法規」,我們轉請交通部研究以後,會繼續與交通部在這方面保持聯繫,公平會也會表達立場的。

陳委員超明:(在席位上)既然有委員提案,你們就要考慮,如果只是轉請,就沒有效果。既然經濟委員會委員提出來,你們就要展現強勢,去找交通部,大家一起協商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從提案文字上就可以看得很清楚,無論有沒有效果,既然我們這邊的委員有這樣的提議,你們就要去拜託啊!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主席,我要求改為「爰要求公平會協同交通部儘速制訂相關法規,以維台灣創新產業發展環境之健全。」

主席:主委,你覺得怎麼樣?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如果用「協同」,公平會還有責任,一旦用「轉請」,公平會就沒有責任了。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這本來就是交通部的責任。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怎麼會是單方面的責任?公平會說針對網路上的廣告有罰責,但是在推動相關法規上,公平會完全沒有發揮應扮演的角色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所以倒數第2行以下就是改為「爰要求公平會應協同交通部儘速研究是否制訂相關法規,以維台灣創新產業發展環境之健全。」是不是?好,我們就照辦。

主席:本案照黃主委剛才念的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於第8案有無異議?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仍舊希望針對幾處,在文字上酌予增加,第2行以下改為「加強法制面的管理機制研究是否制定專法?專章或修改公平法?於二個月之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是「書面報告」。

黃主任委員美瑛:提出「書面報告」。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因為你不能限制排案。

王委員惠美:(在席位上)主席就承諾吧!過2個月之後安排報告。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專案報告是主席排案的事。

主席:本案就是加上「研究」二字,「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臨時提案處理完畢,繼續詢答。

請王委員惠美質詢。

王委員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算是公平會黃主任委員第一次正式在委員會接受質詢,你為自己打幾分?

主席: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答復。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及格而已。

王委員惠美:但我還認為你不及格呢!

黃主任委員美瑛:不好意思,謝謝,我會再加緊努力。

王委員惠美:本院日前行使人事同意權時,你台風穩健,講得如此有自信。

黃主任委員美瑛:不敢當。

王委員惠美:但是,自2月1日主委上任迄今,今天是你第一次來立法院備詢,本席認為顯然你都不太認真在做功課。

黃主任委員美瑛:請委員指教。

王委員惠美:感覺上你在回答許多問題時很遲疑,我看回去你要更換團隊成員,否則沒有人在背後支援你、幫你打pass。坦白說,通常首長在備詢時,背後都有一群人如同護駕一般,很少看到首長在備詢時回答得零零落落,場面如此的冷清。雖然公平會主委有任期保障,但是我很擔心你自己會做不下去。

方才我聆聽主委報告中指出,未來你將推動下列5項施政重點,包括完備公平交易法制、深化國際競爭法交流,你也瞭解新經濟時代已經來臨,現今民眾消費行為與以前完全不一樣,勢必要更新許多的法律。雖然主委提出自己的施政重點,但是,我看到你的做法非常消極,所以你的同仁也很消極,從他們給你的訊息上,我感覺他們都不太甘願接的。請主委回去再與同仁溝通。

黃主任委員美瑛:有的,我們會做我們該做對的事情。

王委員惠美:方才有委員詢問主委,給你們6個月的時間會不會太久?對公平會而言,給你們6個月的時間處理,其實是還好而已。因為本席在之前與你們探討一些問題,最速件處理最快需時2個月,普通件通常需時1年,所以你們能夠在6個月提出,還算你們很厲害,不過,所幸主委承諾在4個月內搞定,這也算是有進步了。

其次,我們看到許多委員都非常關心奶粉的問題,因為我們身為民意代表在基層走動時能體會到,大家最關心的就是民生問題。眾所周知,現今臺灣生育率實在低得嚇人,在世界各國為數一數二的低,政府要如何讓年輕人敢生、肯生,這才是問題的重點。但是,偏偏政府未明定生育政策,以致民眾會認為生小孩是件很麻煩的事情。我發現在2014年、2015與2017年奶粉已經漲價三波,漲幅高達40%,但這到底是人禍,還是自由經濟所致,我對此感到非常疑惑。

因為我們看到媒體報導奶粉漲價的問題,我們也查詢國際乳品交易網站,2012年每公噸奶粉售價為3,000美金;2013年每公噸漲至5,600美金;2015年後半年每公噸奶粉價格跌至1,590美金,這其間每公噸奶粉售價大多在2,800至3,000美金。事實上,我們看到國際乳品交易金額並沒有明顯上漲,不知這19家業者調漲奶粉價格的原因為何?你們常常說報關行進口奶粉的售價就是如此高,本席不禁要問:到底有沒有可能是有人上下其手,要求報關行將奶粉價格報高一點,如此一來,你們豈不是被騙?到底臺灣人民的權益何在?如果國際乳品交易價格往上升的話,我們則無話可說,但這19家乳品業者確有壟斷的行為,為何卻無法構成事實?如果你們一直卡在文字上的定義,認為業者之間一定會有默契,還要有書面契約與協議,你看這些廠商會這麼笨嗎?他們會簽署契約聯合調漲奶粉價格嗎?根本不會如此。但是,本席看到,單單就奶粉價格所交出來的成績單,你們都是一而再、再而三忽略。剛剛有委員提及公平會南部辦公室只有2人,公平會根本無法發揮功能,依我看來,你們北部辦公室乾脆也裁員到只剩2人即可,又何須給你們兩百多個員額,甚至有人建議要再多給你們一些員額,但你們不會用,給你們再多的人也是無用。我想即使我們給你們再多的人力,而你們不會用,也是沒有用的。請問主委對此有何看法?你們需要多久的時間才能夠查明此事?因為我在上次質詢時,你們告訴本席需時6個月至一年才查得出來,所以主委不要告訴我你們調查此事需要一年的時間,請主委明確的告知本席,你們需要多久時間才能夠查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待我們掌握相關資訊之後,一定儘速提出調查結果,不需要一年的時間。

王委員惠美:主委所謂的儘速是指多快?

黃主任委員美瑛:現在我也可以跟各位說……

王委員惠美:你們不要每次僅以成本供需為調查結論來應付立法院。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正在蒐集相關資料,有時候業者……

王委員惠美:我很想帶著公平會同仁下南部去看看,基層民眾不斷責罵我們立委到底在做什麼?我就回答他們,你們要問現在新政府到底在做什麼?竟然連個奶粉價格都搞不定。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後續會積極的處理。如果向某些單位要求資料太慢傳回來,我們會積極向……

王委員惠美:奶粉聯合漲價已是事實,請公平會一定要儘速調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忽略,否則你們要消費者如何能服氣?

黃主任委員美瑛:現今市面上有19款嬰幼兒奶粉共同調漲價格,但實際業者只有2家,而非19家。

王委員惠美:既然實際業者只有2家,只是奶粉品牌名稱不同而已,如此更有壟斷之嫌。

黃主任委員美瑛:這也有可能,但必須經過調查之後事證明確,我們才有辦法判斷。

王委員惠美:你顯然沒有彭副主委的guts,本席希望主委要拿出guts。坦白說,臺灣大哥大持續透過媒體放話,很有可能結束4G上網吃到飽優惠方案;中華電信也希望如期結束4G上網吃到飽優惠方案,只因為這兩家業者與其他的電信業者都希望結束4G月租699元上網吃到飽方案,你們便指稱這幾家電信業者聯合壟斷。是不是?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

王委員惠美:彭副主委早在去(105)年11月份曾經警告這些電信業者,不要透過媒體傳達彼此的經營訊息,這次再度向電信業者提出警告,他們就嚇得不敢做了。為何公平會不向奶粉業者提出警告?難道因為現今人手一機,你們就很重視,但奶粉只是提供嬰幼兒食用,所以你們並不重視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沒有,我們一向都非常重視嬰兒奶粉。

王委員惠美:事實上,政府有權處罰涉嫌壟斷的業者,不然你們不妨嚇一嚇業者,如此他們比較不敢這麼做。政府要拿出公權力,不要只欺負不會講話的嬰幼兒。

黃主任委員美瑛:絕對不會。我們一定會依法秉持公平會應該做的事情,並儘速徹查、查處。

王委員惠美:這確實是很嚴重的問題,千萬不要認為這是件小事,單單奶粉價格就一而再、再而三的調漲,也牽連菜價、民生物價等。公平會有編制兩百多名員額,竟然無法給民眾一個好的交代,難道你們不會覺得自己薪水領得這麼高而不好意思嗎?

此外,有關數位經濟的部分,日前許毓仁委員提出數位經濟基本法草案,卻找不到主管機關。請問主委,就你豐富的學識及經驗而言,你認為應該是哪個單位為主管機關?

黃主任委員美瑛:委員垂詢數位經濟基本法,有關法……

王委員惠美:公平會所掌業務不是反托拉斯,與此難免有關。不是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現今為數位經濟時代,各行各業可能都有虛擬與實境,所謂的數位經濟基本法牽涉的範疇很大,應該不是由單一部會執行。

王委員惠美:如此說來,我要建議許委員,他應該詢問行政院院長,由林院長指定由哪個行政單位負責。

黃主任委員美瑛:依照目前的想法是,從行政院這裡去看看……

王委員惠美:從行政院去做統合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的。

王委員惠美:你們已經有這樣的方向,沒有錯吧?

黃主任委員美瑛:日前他們已經召開相關會議。

王委員惠美:另外,因為公平法施行已經有一段時日,本席建議公平會應檢視相關法規。

黃主任委員美瑛:公平法已經實施25年了。

王委員惠美:現在時代變化快速,包括直銷或電腦傳銷也都數位化了,我們希望公平會能夠主動研討相關法規,不要等到發生事情後,案件一拖就拖延半年之久,果真如此,臺灣不會進步。事實上,臺灣數位化已經落後大陸等國家很多了,我們希望臺灣加油!

黃主任委員美瑛:好的。

王委員惠美:我們也期許黃主委要找回當初接受立法院人事同意權諮詢時的自信心,不要讓人家覺得到你很緊張,如果你講話結結巴巴的話,不像一位主管應有的表現,但我們還是希望你繼續加油。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的,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陳委員超明質詢。

陳委員超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許多人稱公平交易委員會是冷衙門,請問你認為公平會是冷衙門,還是熱衙門?

主席: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答復。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我不認為它是衙門。

陳委員超明:我聽到很多委員這麼講,我算是經濟委員會的新人,所以我想要知道你的看法。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覺得它不是衙門。

陳委員超明:我只是提出假設的問題,你不要對我吹毛求疵,我指的是冷單位或冷的委員會可以嗎?由此可見,主委真的很計較,此也看得出你有沒有做官的氣度,居然為此與我討價還價。我只問你,公平會是熱的單位,還是冷的單位?我本來看你很仁慈,原本不想要講話這麼硬,你用這樣開玩笑的方式回答……

黃主任委員美瑛:不是熱的單位。

陳委員超明:本席之所以問你上述問題,係因主委在業務報告中提及,「公平交易法所規範的對象廣及各行各業,為促進國內產業良性競爭」,但是本席認為下列這句話卻不怎麼對,因為你們還要「強化集中施政成效」,怎麼會突然跑出這句話?此外,公平會報告中還載明,「本會篩選經濟發展與社會民生密切相關之重點產業加強督導辦理」,所以公平會不是冷單位,也不是冷衙門,我所謂的「冷衙門」不是指官僚的意思。我只問你一句冷衙門,你就緊咬著不放,由此可見,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所有成員是如何在做事的。本席曾經拜託你們一些事情,我發現你們真的大,雖然我承認自己在此領域並非專家,但如今我成為經濟委員會的一員,我會好好地研究,此其一。

第二,請問主委在公平會書面報告中指出,105年度公平會罰款收入是多少?我就直接告訴你,總計為2億6,767萬元。但是,你卻告訴我,公平會成立之後罰款收入總金額為150億5,327萬元,搞得我莫名其妙。如果你說105年度公平會罰款收入是150億餘元,我一定建議蔡總統英文改請你擔任財政部部長,因為你讓國庫收入大增。明明105年度公平會罰款收入為2億餘萬元,你們竟然告訴我公平會罰款收入為150億餘元,如此風馬牛不相干的事情,令人感覺好像公平會做了很多的事情,但我認為這不是在做實事,而是在做虛事,就是在表功。我點出問題,請主委不要生氣。

第三個問題是菜價能不能上漲?

黃主任委員美瑛:有些時候菜價會上漲的。

陳委員超明:當然有些時候菜價會上漲,但我詢問你的是,菜價能不能上漲,而不是有些時候會上漲。我之所以問你此一問題,我要告訴你,我很討厭都市人的觀點,鄉下的菜價不能上漲,都市土地的價格卻能上漲,請問哪一條規定菜價不能上漲?尤其颱風來襲,有多少農村的溫室帳篷與花盆傾倒,造成農民多大的損失,為何菜價不能上漲?難道農民一生都要當農奴來奉養這些都市人嗎?因此,本席要警告公平交易委員會不要等到颱風來襲之後,才去找農民的麻煩,這是你們犯下很大的錯誤,我們是看在眼裡、笑在心裡,畢竟你們根本不懂事,更不懂臺灣經濟是如何的發展。事實上,你們約業者喝咖啡,給民眾的感覺是,唯有無能政府才會這麼做。如果我擔任行政院院長或農委會主委的話,我會預估下次颱風來襲的時間,並事先貯存蔬果,甚至先從國外進口蔬果,以備不及之需,如此國內菜價就不會有上漲的問題。如果某種蔬菜價格上漲,民眾還可以選擇食用其他的蔬菜,臺北市的菜價漲得很高,但同樣的蔬菜在苗栗卻賣得很便宜,你們沒有提出應變措施,只做表面功夫,所以這正是政府無能的結果。雖然大家都講得很偉大,好像都很講仁義道德,其實卻是在欺負農業、欺負鄉下種田的農民,實在罪大惡極!臺灣民粹已經到這種情況,公平交易委員會應秉持良心做事才對。

第四,方才大家在討論奶粉價格的問題,本席認為你們要與經濟學專家來研商。其實今日本席在此的發言,正是代表國內嬰幼兒發聲,但經由我的歸納結論係因政府失策、政府無能所致,第一、你們有沒有考慮到,現今匯率改變了多少?以前1美元兌換28新台幣;現今1美元兌換31.5新台幣。第二、勞工實施一例一休的造成業者成本約增加30%至40%,事實上,我講這些話都很慎重的,如果所有商品都不能漲價,難道臺灣只能維持現況嗎?如果政府有效能的話,公平會應該事先查明物價調漲一事,包括國外加工成本、售價、進口關稅各是多少錢,但是方才主委告訴我,全世界有20家大廠很容易聯合壟斷物價,畢竟在世界各國中,臺灣是商品使用量很小的地方,我們很容易被其他國家欺負,所以我說公平交易委員會不應擾商,進而造成「商」不聊生。如果政府發現廠商確實漲有理,公平會應提出每位嬰兒津貼補貼家長購買奶粉的政策,而不是民生物資一調漲價,大家每天都在吵吵鬧鬧,好像任何物資統統都不可漲價。我講這些話好像沒有在替百姓說話,黃主委與彭副主委可知我的壓力有多大?全世界都知道供需各有兩端必須達到平衡,自由經濟不可強力壓制,今天沒有人要求政府提出解決方案,只有天天在罵商人,造成反商情結。

我再舉出一件很可悲的事情,有些人手機費用可以打到一千多元,都不必煩惱電信費漲價與否,但如果其他民生用品一調漲,卻是在呼天搶地的,到底我們國家未來的前景何在?今天我之所以講了這麼多,因為我本來在台下看到主委的臉像母親一樣的慈祥,我之所以敢講這些實話,主要希望主委瞭解實況,所以我不是隨便說說的。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的,我心有同感。

陳委員超明:你應該考慮由政府提出解決之道,譬如奶粉價格上漲,你們不應該把價格壓得更低就會更好,但事實上,他們本來就有幾家廠商在競爭,事實上,大家都擁有各自的市場,他們還敢亂漲價嗎?雖然臺灣的腹地狹小,卻是全世界經濟戰爭的模範場,我們確實是既小又具競爭性,所以公平會要好好處理此事。我是說話很誠懇的人,如果民眾無法承受奶粉漲價,就由政府出錢補貼。

此外,主委還提及托拉斯及高通公司的問題,為何有許多人在關心高通公司?你可知高通是怎麼樣的公司?

黃主任委員美瑛:高通公司是擁有許多專利的晶片製造商。

陳委員超明:高通公司在世界是第一流的,而且賺了幾十年,公司財產是以幾百億、將近千億的美金計算。本席建議公平交易委員會要做大事,你們成立25年收了150億元就沾沾自喜,我剛剛參閱其他國家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資料,歐洲遭到罰款25億美元;中國大陸8.9億元;韓國9.8億元。我很瞭解這件事情,臺灣在電子產業的發展上像是小媳婦,高通公司最大的影響在於IC設計業,臺灣聯發科被他欺負得很慘,他可以行銷,也可以傾銷,但就是因為公司太大,所以,他們不能這樣做。老實說,台灣真的很可憐,天天喊愛美國,卻不敢對美國進行處罰,當美國在修理我們的時候,我們只有摸著鼻子假裝沒有看到。現在雙方雖然有談出個結果,但這個結果卻影響到台灣IC設計產業,其實,人家早就處罰了,而且一筆就是幾百億台幣,我們卻是25年才處以150億台幣,還沒有明文寫出來。主委,我在這裡實在不願意要求你們做太多,但我相信中國敢罰,以南韓為例,他們的科技水準跟我們不相上下,歐美亦復如此,為什麼我們就這樣遲疑不決?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因為調查的程序還沒有完成,不是我們遲疑不決。

陳委員超明:別人都調查好了,為什麼我們還未完成調查的程序?你們可以把他們的資料拿過來做個對比結果不就出來了嗎?你們為什麼不積極一點!我們要在這裡質詢你們,事先都要想好題材,要講到你們高興,覺得我們的建言對你們施政確實有幫助,你們才會虛心接受;結果你們卻隨便回應我們,甚至馬馬虎虎、敷衍了事。

其實,你們這個單位的權力非常大,但我一再強調你們不要胡亂擾商,可是你們現在竟然想提出行政搜索權的要求,企圖扮演像檢察官一樣的角色,執政黨目前已目無法紀到這種程度,居然什麼都要有搜索權,殊不知我們已經快要變成警察國家,甚至已漸漸走向一個納粹主義的國家!從新政府上台後,我就一直在看執政團隊所作所為,不要以為你們挾著多數的民意就可以妄為,如果你們想做這樣的事情,儘可以要別人依法提出聲請,殊不知一個廠商要在國際間建立今天這樣的地位與商譽實屬相當不易,你們要抓人、要辦案就請依法好好抓、好好去辦,不要把人家辦得半死不活!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講究一定要有明確的證據才能辦。

陳委員超明:當然必須有明確的證據,你們才能辦,但事實上是人家手上已有明確的證據,你們卻不承認,包括傳銷在內,只要有人向你們提出檢舉,你們就一定會過水拔毛,否則,你們就提不出證據,也說不出到底是依據什麼樣程序,本席處理過很多這方面的陳情案,在此本席要呼籲公平會:好好考慮台灣整個經濟環境的發展,如果你們是一個有擔當的政府,就不要被民粹所綁架!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一定會獨立行使職權。

陳委員超明:你們的名稱既是公平交易委員會,我希望你們各項施政作為就要真正做到公平與正義,不要人云亦云,一看到報上寫什麼就跟著起舞,到最後很多都被證實報上所說完全是假的。美國總統川普為什麼會那樣憤怒,原因即在此。每當媒體有一點風聲出來,大家不去了解事情的真實性,反而一窩蜂助漲錯誤訊息的散布,到最後被判無罪的又有多少,相信大家都很清楚!啊!悲哀的台灣!今天你們既然執政,就請你們好好去做,以上是本席很誠懇提出良心的建議。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一定會努力來做好這些事情,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廖委員國棟、鄭委員天財、林委員德福、賴委員士葆、盧委員秀燕、葉委員宜津、鍾委員佳濱、蘇委員巧慧、鄭委員運鵬、陳委員歐珀、林委員俊憲、曾委員銘宗、江委員啟臣、黃委員昭順、徐委員榛蔚、吳委員志揚、劉委員世芳、賴委員瑞隆、鍾委員孔炤、何委員欣純、簡委員東明、呂委員玉玲、周陳委員秀霞、陳賴委員素美、羅委員明才、邱委員議瑩及呂委員孫綾皆不在場。

登記質詢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質詢完畢,詢答結束。

另有林委員岱樺、邱委員議瑩及蘇委員治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書面質詢與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之資料,請提供予本會全體委員。

林委員岱樺書面質詢:

壹、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如何輔助多層次傳銷

黃主委你好,雖然您新上任,但您應該記得,依據中華民國103年1月29日正式公告的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在總則第二條明訂,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公平交易委員會。

那麼,請問主委,依您的認知,在過往三年,公平交易委員會,是怎麼輔助我們台灣辛苦經營的多層次傳銷業者呢?

或者,我也想請問,主委您本身對多層傳銷產業的看法,您會鼓勵你的親人朋友參加多層次傳銷嗎?如果不會,您本身對多層次傳銷是否仍存著負面的思維?若您支持多層次傳銷,那您知道為何這三年來,在社會大眾的觀感裡,許多人仍對多層次傳銷存有負面的心態。許多媒體在報導負面新聞時,仍喜歡將多層次傳銷與老鼠會等不良觀念連結。關於這點,主委對於您主管的多層次傳銷業,在您接任後,預計有甚麼正面積極作為?

簡單說,主委,您帶領的公平交易委員會,有沒有心要幫助您主管的這個事業?過往三年,公平交易委員會除了做督導管理外,懲罰違規公司外,有做了哪些對整體多層次傳銷事業正面形象提升的事?主委現在您接任後,您會有甚麼改變過往的做法嗎?這點想請主委惠予跟我們表達公平交易委員會的真正作法。

貳、公平交易委員會,您是和多層次傳銷站在同一邊的嗎?

黃主委您好,猶記得,103年法令通過後不久,中華民國多層次傳銷商業同業公會也成立了,就在成立大會上,當時的吳主委熱情的表示:「台灣傳銷行業有一個專屬的獨立法規之後,現在又有了自己的中華民國多層次傳銷商業同業公會,很快的,全世界第一個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也會正式成立。這些條件將使台灣的多層次傳銷產業擁有更健全的發展條件。」

這是當年主委的豪語,是的,我們多希望多層次傳銷產業可以更健全發展,但這不是單靠民間力量就夠了。請問黃主委,政府不是應該協助產業嗎?還是政府只負責在公開場合講講激勵的話語?

想請教,當民間的力量,努力地現在已經讓多層次傳銷成為大學的一個科系,並且還為了提升形象,拍了一部電影【地圖的盡頭】,當民間在做這些事的時候。公平交易委員會不但沒有提供協助,甚至連開鏡酒會都不參予。

請問,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民間積極推展正面形象的活動,到底是站在甚麼角度?公平交易委員會真的是主管機關嗎?

主委,您對這樣的事,立場是甚麼?

邱委員議瑩書面質詢:

一、近年因食安問題,致民眾對特定品牌產生信任之疑慮。邇來,有知名連鎖咖啡業者因決定全面改採某特定品牌鮮奶,卻以該咖啡品牌名稱做為鮮奶專用外盒,引起部分民眾不滿而興起抵制購買之行動。未久,該咖啡業者發函表示將沿用原合作品牌,並在各門市擺出該合作品牌空盒以昭公信。詎料,網路流傳該咖啡業者內部仍用經改包裝後的某特定品牌鮮奶,雖經業者澄清,卻引發市場資訊混亂情形。

(一)請問公平會,是否主動介入瞭解此事?若該咖啡業者實際上使用新合作廠商之鮮乳,門市卻擺設原品牌鮮乳空盒以佯裝沿用狀態,該行為是否涉及廣告不實?

(二)廣告為消費資訊傳遞之重要媒介,倘若所傳遞內容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容易造成消費者無法正確選擇所需商品或服務。上述咖啡業者與更換鮮乳導致消費者信任度下降之事件,引發網路各種爆料圖文,公平會是否有針對此等行為,主動進行了解?若非屬實,將對散布不實言論的網路行為有何處理?

三、三月起,包括雀巢、惠氏、卡洛塔妮、貝比卡兒及友華生技等19款知名嬰幼兒奶粉價格「乳源成本增加」、「配方升級」為由紛紛漲價,每罐調漲20到50元不等,恐涉及聯合壟斷之嫌,鮮奶價格波動狀況。由於乳牛、乳羊泌乳量與氣溫頗有關聯,近來氣溫偏低,卻漲聲四起。

(一)隨初夏來臨氣溫逐漸升高,夏季乳品因產量低而素有價高之常態,公平會應積極把關,並控制乳品添加物是否合乎漲價幅度。

四、近來,台肥肥料漲幅高達12%,根據一份「有機質複合肥料成分對照表」,宣稱更改成分後將有助於提高農作物的重量、產量跟甜度。

(一)比較舊包裝的「特X號」跟新包裝的「黑旺特X號」,所謂「黑旺」是添加泥炭跟腐植酸,從特1號來看,有機質多了10單位、鈣多8單位、磷少了0.5單位,漲了40元,姑且不論漲幅,看起來算合理。但「特4號」跟「特43號」,「黑旺特4號」成份沒變卻也漲了41元,「黑旺特43號」號稱多了鈣、鎂、泥炭跟腐植酸,實際成份裡面,鎂沒變、鈣消失了?公平會使否注意到肥料成分異動及價格調整之情形?

(二)另,有機肥料成分中的有機質,?應符合成分說明之要旨,要求肥料公司詳加說明成份元素,並在包裝說明配方用意,以免造成農民疑慮。

蘇委員治芬書面質詢:

1.今年(106)2月份禽流感疫情爆發,農委會為了防堵疫情擴散,宣布全國家禽禁宰禁運7天措施,造成市場上禽肉及禽蛋價格波動;對此,公平會曾於2月20日表示,已派員瞭解市況,並持續關注近期價格波動情形,嚴防業者藉機聯合哄抬價格等不法行為。截至目前,公平會查處情形如何?請按照傳統市場與量販超市並就雞、鴨、鵝、火雞其農畜產品分別說明之。

2.去年底修正之勞基法新制上路後,媒體曾報導餐飲業、客運業、快遞業、醫療院所及電影院業者調漲價格,公平會應積極聯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了解是否有聯合壟斷及不合理哄抬價格之情形。

3.有關物價預警機制之建立:

(1)價格預警制度部分:建議公平會以APT(價格不對稱傳輸)為基礎,針對重要民生物資建立價格預警系統,以掌握農工原料成本變化對下游民生必需品價格之影響,做為處理市場競爭問題之參考。

(2)物價管制部分:建議公平會體察國際潮流與執法實務,謹守競爭機關與管制機關分工之基本精神,不宜直接涉入物價管制,只有在獨占或聯合等限制市場競爭行為發生時,方宜管制價格。

(3)聯合行為之防制部分:建議公平會採用「APT(同時考慮價格與成本)為主,價格平行行為為輔」的推理方式,做為認定聯合行為的價格依據。原因在於:「即使原料價格下跌,但所有廠商的產品定價仍然不變或甚至同時上漲(APT)」相較「所有廠商的產品定價同時上漲(價格平行行為)」在證明一致性行為存在的推理時,前者似較後者更能明顯地、一致地指向共謀壟斷之犯罪事實。

(4)榨取性濫用之防制部分:在當前貧富差距日益惡化影響階級對立的政治環境下,公平會宜利用APT作為管制榨取性濫用之預警機制,以落實公平法第9條第2款、第3款,只要財團事業符合獨占認定標準且具有APT事實者,公平會即應立刻展開調查。

(5)執法實務部分:建議公平會透過「穩定物價小組」協調,由主計總處取得具公信力與可信賴之市場價格資料,以建立起長期資料庫。另方面,亦宜引入經濟分析,以解決市場界定不易與成本無法取得問題,精準認定市場力量。

(6)跨部會協調部分:由於物價問題錯綜複雜,非單一部會可獨力完成,必須由各相關部會相互協調,分工合作。物價安定工作應不以影響經濟正常發展為前提,兩者應相輔相成。且穩定物價工作必須在事前採行因應措施,以減少價格波動造成之傷害。

4.據關務署資料顯示,105年嬰幼兒奶粉的進口平均價格為每公斤325元,是近3年新低,紐西蘭、愛爾蘭等國的嬰幼兒奶粉進口價格與去年相比,每公斤也下降3至36元,但今年奶粉卻反漲4%至9%不等,與業者以「乳源成本增加」、「配方升級」作為漲價之理由顯有出入。雖然奶粉業者未在同年出現聯合漲價的情況,但每年漲價的業者都不同,是否有「輪流漲價」之嫌?請嚴加徹查辦理。

林委員俊憲書面質詢:

問題及論述

一、奶粉漲價

針對近期奶粉漲價的問題,本席調閱關務署嬰幼兒奶粉進口資料後發現,105年嬰幼兒奶粉的進口平均價格為:每公斤325元,是近三年來新低,紐西蘭、愛爾蘭、荷蘭等進口價格與去年相比都是下降,紐西蘭進口平均價格300元甚至比102年的324元還低8%。相較之下,最近嬰兒奶粉卻反漲4%~9%不等,主委認為,有哄抬價格的嫌疑嗎?昨天林全院長也說,要針對原料沒有上漲,售價卻上漲的情形,請公平會立案調查。

主委,本席也發現到,不管原料漲跌,奶粉漲價卻是每年都會遇到的民生問題,但公平會每次都說要調查,調查完都說沒問題,就以近三年來看好了,2014年桂格、亞培、雪印等大品牌就紛紛漲價,2015年,惠氏S26系列奶粉也漲,平均漲幅最高達10.4%,但近年漲價的理由都不是反映原料的價格,而是用換配方、換包裝,看起來就像是說好的,公平會竟然還幫業者護航,說「本次業者調價之品項已三、四年未調整」,主委,民眾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奶粉的售價永遠悖離國際行情!原料下跌售價沒下跌就算了,竟然反而漲價,漲了就再也回不去了!主委,昨天林全院長也指示了,針對國內奶粉問題,公平會接下來的調查會如何進行?有何具體方案?是否有違反公平交易法?

二、多項民生物資價格異常波動,卻多查無違法事證

其實大家會說公平會睡著了真的不是沒有根據,除了奶粉之外,從104年到105年8月,還包括紅豆、雞肉、罐裝咖啡、醬油及天然氣等,查了一堆有不合理漲價情形的商品,但全都查無具體違法事證,如果說每項商品的業者都像奶粉業者一樣,說改包裝、換配方公平會就能接受,那當然查無事證!請問主委,公平會一年調查有不合理漲價行為的案件數有多少?調查結果有違公平交易法,並且開罰的有多少?公平會的職責不是只有調查壟斷、不合理漲價的問題,最終的目標是要管控民生物資的價格,本席看現在公平會針對查處「事業限制競爭行為」的年度關鍵績效指標(KPI),包括「主動調查案件數」、「收辦案件當年結辦率」、「有效利用本會產業資料庫」等,這些標準跟平抑物價都沒有直接的關聯,請問主委,若將「物價控管成果」,也就是民生物價變動數據列為KPI項目之一,您的看法為何?

主席:本日議程已全部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2時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