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6日(星期一)9時至12時38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羅委員明才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6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30分

中華民國106年3月2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3時26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吳秉叡  黃國昌  郭正亮  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余宛如  王榮璋  施義芳  江永昌  陳賴素美 羅明才  盧秀燕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曾銘宗  江啟臣  鄭天財Sra Kacaw  顏寬恒  陳怡潔  鍾佳濱  蕭美琴  林俊憲  陳歐珀  黃偉哲  張麗善  劉世芳  王惠美  黃昭順  陳明文  邱志偉  鍾孔炤  呂玉玲  簡東明  徐榛蔚  周陳秀霞 劉建國  廖國棟  高志鵬  孔文吉  何欣純  王惠美  蔣乃辛  管碧玲  姚文智

   委員列席30人

列席官員:

106年3月1日(星期三)

 

 

 

財政部

部長

許虞哲

 

綜合規劃司

司長

李怡慧

 

國際財政司

司長

李雅晶

 

推動促參司

司長

王秀時

 

人事處

處長

鍾振芳

 

會計處

處長

張玉燕

 

統計處

處長

蔡美娜

 

政風處

處長

歐建志

 

法制處

處長

胡坤明

 

秘書處

處長

聶繼榮

 

國庫署

署長

阮清華

 

賦稅署

署長

李慶華

 

關務署

署長

廖超祥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陳泉錫

 

財政人員訓練所

代理所長

陳官保

 

臺北國稅局

局長

許慈美

 

高雄國稅局

局長

洪吉山

 

北區國稅局

局長

王忠

 

中區國稅局

局長

蔡碧珍

 

南區國稅局

局長

盧貞秀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呂桔誠

 

 

總經理

詹庭禎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呂桔誠

 

 

總經理

魏江霖

 

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劉玉枝

 

 

總經理

邱華創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 靖

 

 

總經理

林 怡

 

臺銀綜合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謝福燈

 

 

總經理

康 蘩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凌忠嫄

 

 

總經理

高明賢

 

土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文雄

 

 

總經理

林芳祺

 

中國輸出入銀行

理事主席

林水永

 

 

總經理

劉佩真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容輝

 

 

總經理

曾俊凱

 

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郭豊鈐

 

財政部印刷廠

廠長

連坤耀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兆順

 

 

總經理

楊豊彥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蔡慶年

 

 

總經理

鄭美玲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當傑

 

 

總經理

張雲鵬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廖燦昌

 

 

總經理

林士朗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朱潤逢

 

 

副總經理

陳長義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明道

 

 

總經理

施建安

 

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許建隆

 

 

總經理

魏垚德

 

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李宜芬

 

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歐興祥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董事長

林盛茂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英世

 

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周德宇

 

106年3月2日(星期四)

 

 

 

中央銀行

總裁

彭淮南

 

 

副總裁

嚴宗大

 

業務局

局長

陳一端

 

發行局

局長

施遵驊

 

外匯局

局長

顏輝煌

 

金融業務檢查處

處長

蕭翠玲

 

經濟研究處

處長

林宗耀

 

秘書處

處長

梁建菁

 

會計處

處長

黃桂洲

 

資訊處

處長

張俊鴻

 

人事室

主任

洪志誠

 

法務室

主任

吳坤山

 

中央印製廠

總經理

陳永輝

 

中央造幣廠

廠長

黃其島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趙揚清

 

 

總經理

林國良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

專門委員

黃秀容

主  席:王召集委員榮璋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林上民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薦任科員 謝禎鴻 薦任科員 高珮玲

106年3月1日(星期三)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財政部許部長虞哲率所屬機關首長暨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含各轉投資事業機構公股代表之董、監事)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經財政部許部長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吳秉叡、黃國昌、郭正亮、賴士葆、林德福、費鴻泰、余宛如、王榮璋、施義芳、江永昌、陳賴素美、羅明才、曾銘宗、江啟臣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許部長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蕭美琴、盧秀燕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通過臨時提案6案:

一、司法院公布大法官釋字第745號,針對薪資所得者於申報綜所稅時,依現行法僅能減除定額的特別扣除額,而不許在必要費用超過法定額度時,以列舉扣除或其他方式減除,宣告在此範圍內與憲法平等權保障意旨不符,並諭知主管機關應在2年內檢討相關規定。

未來薪資所得者基於工作需要的相關支出都可申報定額列舉扣除,則除了如何認定將是一項繁瑣的工程之外,可預見各式各樣鑽法規漏洞的行徑將蜂湧而出。為符合租稅公平,財政部應規劃是否進行普查各行業別受僱者的職業上必要花費及實質所得情況,以作為未來量能課稅的實證參考,並將規劃情形於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羅明才

二、近年電子發票張數逐年增加,自2013年30多億張,去年已逾60億張。財政部於2012年3月1日推出「電子發票共通性載具」服務,民眾只要申請手機號碼,日後到店家消費時,出示條碼給店家掃描,就可紀錄電子發票資料,不必再印紙本;倘若發票中獎,系統還會自動寄email通知,對獎更方便。

惟因民眾申請載具的意願低,使得紙本電子發票未明顯減少,有鑑於目前使用電子發票系統者以便利商店、百貨公司、連鎖飲料店為主,若能協助小資族在購物時透過電子發票載具就能同時記帳,必能提升民眾申請共通性載具意願,建請財政部研議開發與電子發票後端系統相連之簡易型記帳APP(手機應用程序),並將相關研議報告於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羅明才

三、FINTECH帶來破壞性創新,為因應FINTECH崛起,銀行分行的實體通路也應思考轉型,公股銀行身為領頭羊更應積極規劃實體通路的轉型。請財政部提出公股銀行因應FINTECH通路轉型規劃報告,並於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羅明才

四、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以服務、協助中小企業各項稅務申報為職責,數十年來從採「人工申報」時將結算申報書、扣繳憑單、銷貨明細表、可扣抵進項憑證等資料紙本裝訂成冊送交稅捐稽徵機關,由機關「電作單位」登打,至今演變為由該執業人員逐筆登打後上網申報。然近年因國定假日、每年春節假期變動,勞動基準法修法等因素,間接壓縮申報期限,導致逾期或因倉促申報可能提高錯誤率,增加主管機關之稽徵困難。以106年5月為例,若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36、37條規定,於次期(月)開始15日內,計算繳納前期(月)營業稅、申報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則4月29日至5月1日為連續假日,5月6日()、5月7日(日),勢必只能自5月8日開始收取客戶資料,5月13日()、5月14日(日),5月15日()是最後申報限期。只有6個工作天,必須收集委託人提供之申報憑證資料、分類整理、登打、列印稅單收稅、繳稅、上網申報……。

爰此,要求財政部因應報稅方式之演變,勞工工時之轉變,儘速研議配套措施,以減少可能因逾期而衍生之爭議。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羅明才  江啟臣

五、有鑑於浩鼎員工認股權乙案,認股後因以時價課徵所得稅,然不僅員工沒賣股票,即使釋股後因股價重挫以致稅收變成員工沉重的負債。可見目前時價認定的稅法有缺失,請財政部應列入檢討並於下會期開議前提出報告,以免重擊我國生技與新創產業,也不利企業留攬人才。

提案人:余宛如  施義芳  陳賴素美 羅明才

六、有鑑於科技金融發展日新月異,民營銀行自動櫃員機可提供跨行存款便民服務,經查公股行庫中僅有少部分銀行特定機台能夠提供跨行存款服務,其普及性與便民性皆落後於民營銀行。建請財政部研擬公股行庫盡速開辦自動櫃員機跨行存款之業務,以達便民利民目的。

提案人:江永昌  余宛如  王榮璋

106年3月2日(星期四)

邀請中央銀行彭總裁淮南率所屬單位主管暨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

(經中央銀行彭總裁就業務及預算案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吳秉叡、黃國昌、林德福、賴士葆、盧秀燕、郭正亮、陳賴素美、余宛如、施義芳、高志鵬、費鴻泰、羅明才、曾銘宗、邱志偉、姚文智、鍾孔炤、江永昌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銀行彭總裁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王榮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中央銀行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中央銀行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決議:

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案,有關行政院主管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預算案,審查結果如下:

壹、營業部分

甲、行政院主管

一、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3,627億7,901萬1千元,照列。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2,124億1,605萬1千元,減列中央銀行「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100萬元、中央造幣廠「印刷裝訂與廣告費」10萬元(「業務費用」、「管理費用」科目自行調整)及「管理費用」項下「折舊及攤銷」之「攤銷」30萬元、中央印製廠「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之「水電費」30萬元、「業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50萬元及「管理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26萬元,共計減列246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124億1,359萬1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1,503億6,296萬元,增列246萬元,改列為1,503億6,542萬元。

(三)金融保險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2億3,465萬7千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有鑑於中央銀行年度單位預算案,營業外費用項下「優存超額利息」編列5億7,757萬9千元,查其退休員享有500萬元退休金優存利息及行員優惠儲蓄存款之福利,其13%優惠存款並非法律明定之給付,其公平性與合法性長期飽受社會質疑。新政府已著手年金改革,並於今年將行提出草案,中央銀行也已表明願意配合其改革。爰此,凍結「優存超額利息」十分之二,待其年金改革新方案定案後,調整其合理性及公平性至符合社會期待,予以解凍。

提案人:黃國昌

連署人:江永昌  王榮璋

(八)通過決議8項:

1.中央造幣廠於2012年委由德錄科技公司辦理「人事及物料管理系統委外開發建置案」,然因廠商無法完成建置,進而終止合約。經查審計部於2015年曾提出審核意見,其中表示中央造幣廠未依約計罰逾期及服務績效違約金,僅因該公司切結授權該廠使用程式,進而同意未追償相關費用。該廠商逾期553天僅計罰新台幣18萬元,實有失公允。爰此,凍結「業務費用」及「管理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公共關係費」十分之一,共計3萬6千元,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該案檢討報告以及未來如何在委外案中妥適篩選廠商之計畫以及違約後之求償作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連署人:江永昌  王榮璋

2.有鑑於中央印製廠106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管理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65萬1千元,內屬國外旅費編列56萬1千元。查近5年中央印刷廠公務出國報告所提建議項數為190件,實際採用僅93件,採用率不及五成,實有浪費公帑之虞。爰此,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供未來如何落實審核及追蹤之改善計畫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連署人:江永昌  王榮璋

3.有鑑於中央印製廠106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研究發展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145萬3千元,內屬國外旅費編列142萬8千元。查近5年中央印刷廠公務出國報告所提建議項數為190件,實際採用僅93件,採用率不及五成,實有浪費公帑之虞。爰此,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供未來如何落實審核及追蹤之改善計畫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連署人:江永昌  王榮璋

4.經查中央銀行106年度預算編列盈餘繳庫數為1,800億6,232萬7千元,約占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1兆8,457億元之9.8%,顯見中央銀行之預算盈餘績效益顯重要,中央銀行每年度就其繳庫數額之多寡,不但影響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規模頗大,更攸關中央政府總預算財政收支配置及預計舉債數額。然鑑於中央銀行近年度盈餘績效及投資報酬率有呈下降之趨勢且鑑於我國外匯資產已超逾適足性水準,因此,為提高外匯資產報酬並增裕國庫收入,建請中央銀行應多面向亟思未來我國外匯資產管理之政策走向,以防範未然,避免影響中央銀行年度盈餘解繳國庫數額。

提案人:郭正亮  陳賴素美 施義芳

5.隨著近來全球金融科技創新(FinTech)的發展,各種電子貨幣支付及非傳統金融放貸活動日趨多元,已完全顛覆傳統金融營運模式,不但增加金融監理之困難度,更是挑戰國家中央銀行對貨幣政策的傳遞,就連美國中央銀行在區塊鏈技術上也十分積極,美國聯邦儲蓄系統(The Federal Reserve)係隸屬美國中央銀行體系,他們都於2016年底釋出首份分散式帳本的研究報告。因此,有鑑於金融科技創新乃時勢所趨,而中央銀行身為國家銀行乃是負責國家貨幣政策的制定者和執行者,同時也是負有為國家提供金融服務維持電子支付系統與金融體系穩定之責,特建請中央銀行除應對於創新支付系統之監管宜強化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部會密切合作,並應持續保持關注金融科技創新發展之情形,且隨時蒐集掌握銀行體系與非銀行體系發行之電子貨幣運用情形,定期評估其貨幣政策之影響,並將影響評估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郭正亮  陳賴素美 施義芳

6.數位化已是不可逆轉的趨勢,也是產業轉型創新、經濟成長的新引擎,電子支付、無現金社會已成為各國政府推動的重要政策。數位貨幣能夠替代實物現金,降低傳統紙幣發行、流通的成本,提高支付結算的便利性,並增加經濟交易透明度,減少洗錢、逃漏稅等違法犯罪行為,提升中央銀行對貨幣供給和貨幣流通的控制力。

惟數位貨幣涉及分散式架構、密碼技術、安全晶片、移動支付、可信計算等多種技術。建請中央銀行研議我國使用數位貨幣之可行性及相關配套措施,並將相關研議報告於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王榮璋  施義芳  羅明才

7.經查中央造幣廠為實現提昇承鑄硬幣水準,與世界先進國家並駕齊驅及維持國內金屬紀念製品領導地位之願景,近年來不斷添購、更新鑄幣設備,惟查其部分產品之發行數量與實際銷售數量相差甚大,舉例來說:例如102年4月發行之開鑄60、70、80銀章套裝組合共生產50套,迄今均未售出;102年7月發行之情人節彩色銀章及103年12月發行之粉紅牡丹彩色銀章,迄今皆仍有超過五成以上之存貨,顯見該廠對產品規劃設計、定位及銷售預測之過度樂觀,導致發行與實際銷售數量差距過大,實有未當。基此,為減少庫存並增裕國庫收入,特要求中央造幣廠應加強產品規劃及銷售預測能力,並持續推廣行銷,以提升中央造幣廠之經營績效。

提案人:郭正亮  陳賴素美 施義芳

8.有鑑於市面上流通幣之偽幣流竄問題嚴重,尤其以50元偽幣之問題最為嚴重,2016年3月底與2017年1月中旬,就曾發生台南警方查獲6萬枚之假50元硬幣及在台中破獲2萬枚50元偽幣流竄市面等案件,在在凸顯犯罪者已有相關技術開模製造偽幣之能力,然目前市面上究竟有多少偽幣流竄,政府似乎無從得知;加以,一般民眾面對真假硬幣實在難以辨出真偽。基於貨幣是國民對國家的基本信任,因此,為保障國民消費權益,並避免偽幣持續流竄影響國家經濟,要求中央造幣廠除應積極提升流通幣防偽功能外,並針對是否回收或改版現行新台幣硬幣之可行性提出評估報告,並於3個月內將評估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郭正亮  陳賴素美 施義芳

通過臨時提案1案:

基於政府資訊公開已為國際潮流,然我國中央銀行之理監事會議詳細記錄資料,仍未能公開,以致於我國之貨幣政策中立性與一致性受到挑戰,並可能再度被美國指控為匯率操縱國,並損及我國之國家利益。目前中央銀行雖然研議於每一季的理監事會議後,6周內公布有關貨幣政策之會議摘要,但對過往之會議歷史紀錄,特別是詳細的理監事發言紀錄等,均未能開放,相較於美國聯準會在會議後3周即公布會議摘要,歷史紀錄則10年就開放,以此標準而言,我國目前開放情況實屬不足,致使我國匯率政策屢屢發生爭議。爰此要求中央銀行理監事會,於6個月內研議有關開放未來中央銀行理監事會議發言紀錄,訂定具體合理之開放時程與辦法,以維護國家利益。

提案人:余宛如

連署人:王榮璋  施義芳  高志鵬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澤民、審計部林審計長慶隆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首先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報告。

朱主計長澤民:主席,各位委。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報告本總處業務概況,至感榮幸。本總處負責政府預算、會計決算、統計調查及主計資訊業務,以下謹就重要業務辦理情形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預算業務

一、編製完成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請大院審議通過

為使計畫與預算緊密結合,以提升國家資源配置效能,106年度總預算案賡續實施中程計畫預算制度。各機關在行政院核定之中程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配合當前政府創新、就業、分配之施政理念,審視各項施政計畫之優先順序及實施效益編製概算。本總處並本著兼顧財政穩健及經濟發展原則,經與相關審議機關多次研商審查後,彙核編製完成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於105年8月31日送請大院審議,歲入編列1兆8,457億元,歲出編列1兆9,980億元,歲入歲出差短1,523億元,連同債務還本740億元,共須融資調度2,263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予以彌平。

案經大院於本(106)年1月19日完成三讀審議程序,歲入淨減46億元,改列1兆8,411億元;歲出減列240億元,改列1兆9,740億元;歲入歲出差短數1,329億元,連同債務還本740億元,須融資調度財源2,069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予以彌平,並奉總統於本年2月22日公布(詳表1)。

二、編製完成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

本總處以落實政府施政理念為目標,本計畫預算精神,健全基金財務管理、提升資源使用效率等原則,籌編完成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編列總收入(含基金來源)5兆1,594億元、總支出(含基金用途)4兆9,083億元、純益2,511億元及繳庫2,030億元,於105年8月31日隨同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案送請大院審議。

三、賡續實施中程計畫預算制度及籌編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

為健全政府財政及配合政府發展經濟之施政重點,妥適配置有限預算資源,將賡續落實中程計畫預算制度,有關各主管機關107至110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係以106年度預算為基礎滾推,目前正積極作業中,未來將由各機關在上開額度範圍內妥為規劃各年度的施政計畫。本總處將配合政府當前施政重點,審度總資源供需估測顯示之趨勢,衡量可用資源,審慎檢討各項施政計畫之優先順序及實施效益,調整容納當前國家社會急需及民眾所關切事項,輔以收支同步考量機制,設法增加收入以支應新興重大施政需要,俾使有限資源發揮最大綜效,並依預算法規定,將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於本年8月底前送請大院審議。有關107年度全國總資源供需情況的估測、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中央政府總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等,本總處正積極擬辦中。

貳、會計決算業務

一、編製10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

各項預算於完成法定程序後,由各機關據以執行,並依決算法規定於執行期滿辦理決算,本總處刻正依決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彙編10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預定於本年4月底前提經行政院會議通過後,函送監察院。

二、強化政府內部控制機制

為強化機關自主管理,並落實逐級督導責任,賡續推動已完成組織調整之機關簽署105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並擴大自本年度起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全面簽署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以及要求各主管機關督導所屬確實檢討強化內部控制機制並落實執行。

為協助地方政府逐步強化內部控制,除製作縣市政府實施內部控制便利包外,並針對便利包所列常見關鍵風險項目,擇選相關控制作業,提供各縣市政府參考,以減輕地方政府推動內部控制之負擔。

參、統計調查業務

一、辦理國民所得統計

依據本年2月15日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審議後發布之最新資料,105年第4季初步統計之經濟成長率(yoy)為2.88%;預測本年經濟成長1.92%,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上漲1.08%(詳表2)。

(一)105年第4季經濟成長2.88%,全年成長1.50%

主要貿易夥伴經濟復甦步調趨穩,半導體需求強勁擴張,帶動第4季出口及民間投資明顯增溫;民間消費方面,雖車市買氣續旺,油品銷售亦穩健成長,惟物價上揚削弱部分購買力,初步統計105年第4季GDP成長為2.88%,併計前三季(─0.23%、1.13%、2.12%),全年成長1.50%。

(二)預測本年經濟成長1.92%

展望本年,IHS環球透視1月預測全球經濟成長2.8%,優於105年之2.5%,國際貨幣基金(IMF)預測全球貿易量增幅也由1.9%提高至3.8%,外需增溫可望挹注我國出口動能;內需部分,隨國內景氣回溫,半導體相關業者高階製程投資延續,加以政府積極落實各項提振措施、「五加二」產業創新發展及改善投資環境等,可望帶動國內消費與投資,預測國內經濟成長1.92%。

二、辦理物價統計

本總處按月根據實地查價結果,編製各種物價指數。依最新物價調查統計結果,105年CPI較104年漲1.40%,主因天候不穩,蔬菜及水果價格上漲所致;若扣除蔬果及能源,核心CPI溫和上漲0.84%。本年1月CPI較105年同月漲2.25%,主因受春節所在月份不同影響(105年於2月),水產品及肉類等應節商品價格相對105年偏高,及部分服務費用循例加價,水果亦受105年天候因素影響供量而價漲,惟蔬菜、通訊費等價格較105年為低,抵銷部分漲幅;核心CPI漲1.65%(詳表3)。

另躉售物價指數部分,105年WPI較104年跌2.97%,主因進口農工原料價格(占進口品權數近8成)跌4.57%,致整體進口品價格跌3.03%,並漸次傳遞影響國產內銷品跌3.23%,出口品亦跌2.72%。本年1月WPI較105年同月漲2.72%,主因進口農工原料價格漲7.94%,致進口品漲4.94%,影響所及,國產內銷品亦漲5.05%;出口品則續跌0.75%。

三、辦理人力供需各項抽樣調查

為即時掌握重要經社資訊,本總處按月辦理人力資源調查及受僱員工薪資調查(詳表4),適時提供最新勞動市場供需資料。按年辦理人力運用調查、受僱員工動向調查、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及補充性專案調查,蒐集勞動力運用、移轉及就業、失業狀況、各行業薪資與工時、員工敘薪制度、缺工狀況等資訊,作為政府施政、民間企業經營及學術機構研究參用。

依最新調查統計結果,106年1月就業人數1,132萬人、失業人數44.5萬人,分別較105年1月增加7.6萬人與減少8千人;失業率為3.78%,若與105年1月比較,下降0.09個百分點,已連續3個月下降,失業情勢穩定。另105年每人每月總薪資平均為4萬8,790元,為歷年最高,較104年增加0.62%,其中經常性薪資為3萬9,238元,亦為歷年最高,較104年增加1.35%;實質經常性薪資為3萬7,334元,則較104年微減0.05%。

四、辦理基本國勢調查

本總處依法每5年辦理1次農林漁牧業普查與工業及服務業普查,每10年辦理1次人口及住宅普查,建立國家整體基本情勢資訊,發揮統計支援決策功能。

105年工業及服務業普查各項前置作業已於本年第1季完成,預計於4至7月間完成實地判定訪查工作後進行資料處理作業,並於107年1月前產生初步統計結果。至104年農林漁牧業普查業依統計法及普查方案之規定,於本年2月編製完成初步報告,將於陳報行政院後發布。

另為進一步呈現時間、空間及屬性等三個面向資料,充分發揮普查功能,並強化統計結果,爰於105年規劃建置「普查地理資訊平台」及「薪情平台」,期以行政區、群聚單元、統計區概念及視覺化地圖方式,觀察普查資料在空間的分布及其特性與差異;並以「體驗」、「對談」思維,多元呈現薪資分布及各種面向之統計結果,期強化統計調查支援決策功能,擴增統計結果應用價值。

五、輔導及推展地方政府公務統計業務

為強化及精進地方政府公務統計業務,整合施政成果資訊,提供決策應用,以共通性業務理念,以及統計法令規定應辦之公務統計業務為基礎,訂定各項業務之作業流程與細部辦理準則,並據以推動地方政府建構完整之公務統計制度,且透過檢核機制,評核地方政府實際辦理成效。

截至本年1月底業依規劃時程,完成共通性公務統計資訊系統之功能擴充及推廣建置,以加強統計業務資訊化作業,規劃建置應用統計分析學習專區及辦理研討會,提供地方統計同仁多元學習管道,以提升統計分析專業素養,並強化分析品質及效能,以及輔導地方政府以機關施政需求為導向,規劃年度預定辦理應用統計分析主題及時程,以發揮統計支援決策功能。

肆、主計資訊業務

一、辦理中央及地方相關預算會計資訊系統業務

為提升主計資訊資源整合應用效益,提供政府機關共用之「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特種基金歲計會計系統」維運服務,協助各中央公務機關、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編製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10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並推動「地方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集中維運,以促進地方政府公務預算會計暨財政作業自動化。

配合政府會計革新作業期程,協助中央政府600餘家公務機關順利接軌使用新版政府歲計會計管理系統,並依據政府會計發展規劃,逐步完備系統功能;在地方政府部分,已參照各地方政府新訂普會制度,完成市縣系統會計功能改版,自於本年1月起陸續進行系統試辦及雙軌作業。

二、辦理統計普查及資料開放等資訊業務

為推展國勢普查及統計調查資訊業務,完備普查資訊作業整合環境,並積極辦理普抽查相關資訊系統開發、擴充及維運。另配合政府資料開放推動政策,依據本總處「資料開放管理要點」,規範辦理開放資料集之管理,截至本年2月已累計開放歲計、會計及統計範圍1,023項資料集。

伍、大院第9屆第2會期貴委員會會議通過臨時提案之辦理情形

本總處對大院各委員會會議通過之臨時提案涉及本總處主管業務部分,均予以列管追蹤。大院第9屆第2會期貴委員會會議通過臨時提案計有4案,已辦理完成(詳表5)。

表5.本總處對大院第9屆第2會期貴委員會會議通過臨時提案之辦理情形表

 

105年9年22日貴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項次

提案內容

辦理情形

1

曾委員銘宗提案:建議本總處會同公共工程委員會研議引進「公共工程完工保固」保險機制。

本總處經會商公共工程委員會,業於105年12月14日彙整該會意見函復曾委員銘宗等委員及副知貴委員會略以,鑑於天然災害保險僅能分攤部分災害損失,又現行各級政府已按災害防救法等規定建立一套完備且有效之災害因應機制及財源支應方式,尚無全面辦理保險之迫切性,爰仍宜維持現行運作機制,由各機關視個案情形及實際需要自行辦理投保。

105年10月12 日貴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項次

提案內容

辦理情形

1

余委員宛如等4人提案:建請本總處通函各機關可自行列印電子登機證辦理核銷。

本總處業於105年10月28日通函各機關,現行航空公司作業多已電子化,使用電子登機證者,得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3點及第21點規定,以網路下載列印電子登機證紙本並簽名後辦理報支;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係規範我國公務人員出國差旅費報支之規定,各機關邀請外籍人士來臺並非該要點規範對象,外籍人士抵臺已有搭機事實,無須依該要點規定檢附登機證。

2

余委員宛如等4人提案:建請本總處通函各機關,邀請外籍人士來臺,無須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檢附登機證。

105年12月1日貴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1

王委員榮璋等3人提案:建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個月內召開會議,全面檢視中央2級機關與3級機關已自建之捐(補)助系統,與民間團體捐(補)助系統進行介接之情形,並會同主計總處擬定改善進度,於10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系統介接。

國家發展委員會業於本(106)年1月23日函復王委員榮璋略以,經盤點公務機關自建補(捐)助業務系統情形,並召開會議邀集相關機關研商,目前已自行建置補(捐)助系統尚未介接民間團體捐(補)助系統(以下簡稱CGSS)者共9個機關,除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及台灣電力公司決定依現有管控機制登錄CGSS外,餘7個機關將配合於106年6月底前完成自建系統與CGSS介接事宜。

以上是本總處近期工作推展情形,今後將持續精進主計業務,發揮主計支援施政決策功能,以協助推動各項政務。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鼎力支持。

祝福大家

健康快樂,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謝謝朱主計長。

接下來請審計部林審計長報告。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慶隆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報告審計部業務概況,至感榮幸。審計部依法掌理政府及其所屬全國各機關財務之審計,多年來,承蒙 大院委員的支持與鼓勵,各項審計工作均能按照計畫執行,藉此敬表由衷的感謝。

審計機關主要任務,依據審計法第二條規定,為監督政府所屬各機關預算之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考核財務效能,核定財務責任,及稽察財務(物)上違失之行為(附件一)。目前審計機關設有審計部及所屬教育農林審計處暨交通建設審計處,辦理中央政府及其所屬機關之審計事務;另於直轄市,設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6個審計處;於臺灣省各縣市及福建省金門縣,設有15個縣、市審計室,分別掌理各該地方政府及其所屬機關之審計事務及兼辦指定之審計事務(附件二)。民國106年度依法分別審核中央暨地方政府(含鄉鎮市公所)機關、基金及事業機構共有8,612個機關單位,監督其單位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特別預算(含債務之舉借與償還)等收支金額18兆9千4百餘億元之執行。

茲將審計業務辦理概況,簡要報告如次:

一、民國105年度重要業務辦理情形

(一)年度決算之審核及半年結算報告之查核

1.年度決算之審核

依憲法第一百零五條、審計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暨決算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總決算後3個月內依法完成其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並提出審核報告於 大院(流程如下圖)。

又依審計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規定,地方政府年度總決算之編送及審核,準用上開規定。本部及所屬審計處室對於政府決算之審核,係依據審計法、決算法所規定應行注意事項,及本部所訂各項審核內規,並設總決算審核委員會為縝密之審計。自平時會計報告之書面審核,以至派員赴各機關就地抽查,各項審核內容,務期嚴謹;考核調查,力求周詳,除為適正性、合規性審計外,並注重績效性審計。

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行政院於民國105年4月29日提出於監察院轉行本部,本部已依憲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期限完成審核,於民國105年7月28日提出審核報告送請 大院審議(民國105年10月3日於 大院院會報告審編經過)。各級地方政府民國104年度總決算(鄉鎮巿公所除外)亦經各地方審計處室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審核,分別提出審核報告於各該地方議會。

2.半年結算報告之查核

依決算法第二十六條之一規定,審計長應於會計年度中將政府之半年結算報告,於政府提出後1個月內完成其查核,並提出查核報告於 大院。

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及綜計表(營業與非營業部分),行政院主計總處於民國105年8月30日函送本部,本部已依決算法第二十六條之一規定期限完成查核,並於民國105年9月29日提出半年結算查核報告於 大院。至於各直轄市政府半年結算亦經本部各地方審計處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審核,分別提出半年結算查核報告於各該地方議會。本部及所屬各地方審計處查核中央政府及各直轄市政府民國105年度上半年預算執行情形,提出之重要審核意見,列入民國105年度半年結算查核報告者,共計55項(中央機關計5項、地方政府計50項)。

(二)審計綜合績效

政府審計是政府財政監督體系及公共治理重要的一環,審計機關全體同仁根據審計部暨所屬機關中程施政計畫(民國103年度至106年度)所列各項發展策略及施政(工作)計畫,逐步遂行施政目標,積極推展審計制度與業務革新,精進審計方法與技術,強化績效審計業務,完備審計機關內部控制制度,並賡續加強審計資訊發布,增進民眾對政府審計功能的了解與信賴,及落實透明與課責的機制。本部暨所屬各審計處室,民國105年度各項審計業務,執行結果,獲致審計績效如次:

1.稽察財務(物)上之違失

(1)民國105年度稽察各機關人員財務(物)上違失之行為,發現涉有重大違失,或處分不當,依審計法第十七條前段或第二十條規定,報請監察院處理者31件,依審計法第十七條後段規定移送檢調機關偵辦並報告監察院者5件。(附件三、四)

(2)民國105年度稽察發現各機關人員涉有財務(物)上違失,經通知各該機關查明處理,業由各該機關長官按權責處分者102件,處分人員351人次。(附件五)

2.適正性、合規性審計

(1)審核各機關民國104年度決算,對於營業(非營業)基金盈(賸)餘,短、漏、誤列之各項收入款,及保管款、代管經費等科目內應繳庫之歲入款,經依法修正增列歲入決算通知繳庫者,共計40億2,901萬餘元。(附件六)

(2)審核各機關民國104年度決算,核有違背預算或有關法令之不當支出,委辦、補助或各項計畫經費之結餘款,及保留款與預算項目不合或毋須保留之經費等,經依法修正減列歲出決算通知繳庫者,共計11億2,315萬餘元。(附件七)

(3)審核民國105年度稽徵機關賦稅捐費徵收納庫,發現法令適用不當或計算錯誤,通知該管機關查明依法處理結果,共計補徵稅款11億422萬餘元、退還稅款493萬餘元。(附件八)

3.績效性審計

(1)民國105年度考核各機關之績效,核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依審計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通知其上級機關妥處,並報告監察院者80件。(附件九)

(2)民國105年度考核各機關績效,發現其效能過低係因制度規章缺失,依審計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提出重要建議改善意見於各該機關者,中央政府部分73項,地方政府部分50項。

(3)依審計法第七十條及預算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提供各級政府,作為決定民國106年度施政方針及籌編預算案參考之增進財務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意見者,中央政府部分6項,地方政府部分6項。(附件十)

(三)強化政府歲計會計資訊審核分析

審計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大院於民國104年5月29日審議通過,經總統於同年6月17日公布。其中審計法第三十六條修正為:「各機關或各種基金,應依會計法及會計制度之規定,編製會計報告連同相關資訊檔案,依限送該管審計機關審核;審計機關並得通知其檢送原始憑證或有關資料。」並配合刪除第四十四條條文。上開條文修正,係原始憑證送審制度及審核方式之重大變革,大院財政委員會於民國104年5月18日審議「審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作成附帶決議:「依審計法修正條文第三十六條規定各機關或各基金編製會計報告連同相關資訊檔案部分,主計總處應會同審計部逐步推動各機關相關資訊檔案。」本部研析政府歲計會計作業環境及資訊系統內涵,並協商行政院主計總處匯送資訊檔案新制之運作模式,據以建置歲計會計資訊審核分析系統辦理相關審核作業。

截至民國105年底止,計有955個中央政府機關單位、1,173個市縣政府機關單位,已依審計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隨同會計報告傳送相關資訊檔案至審計部及所屬各中央及地方審計單位。各審計單位經審核分析相關資訊檔案,就異常部分調閱原始憑證詳予查證,民國105年度計繕發審核通知事項521項。本部為擴大審計成效,另規劃辦理跨機關、跨資料庫歲計會計資訊檔案審核分析作業,就異常事項函請各該機關注意檢討改善,或函請相關主管機關就制度面或共同性缺失督促各機關應依規定辦理或查明妥處等。

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配合「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之訂頒,修訂之新版中央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GBA系統2.0版)自民國105年度起已全面啟用,新版地方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CBA系統2.0版)亦於民國106年度由各縣市政府陸續進行試辦,本部將賡續針對相關會計制度、系統資料內容之變動,配合修正本部歲計會計資訊審核分析系統,並就各機關送審之資訊檔案深入審核分析,除研提GBA系統及CBA系統功能改善建議供行政院主計總處參考,以提升系統功能外,並持續研議精進審核分析事項之審核分析作業及資料品質檢核功能等,期作為審計業務策進及督促行政機關檢討改善之參考,以提升審計成效。

(四)落實策略管理及績效評估

審計部為展現自我課責與良善治理之決心,經參酌先進國家審計機關策略管理與績效評估制度,於99年訂頒「審計機關策略管理及績效評估」推動計畫,內容涵括審計機關使命、願景、核心價值、策略目標,及以平衡計分卡四大構面(業務成果、顧客服務、人力發展、內部流程)之各項績效指標,凝聚全體審計人員共識,具體展現審計機關之價值與效益,並將相關內容落實於審計部暨所屬機關中程施政計畫,期將績效管理制度與中程施政計畫緊密連結,民國105年度已編印完成「審計部民國104年度績效報告」,裡面除了表達審計同仁的成果外,另外也有自我要求、課責性的一些指標。茲將民國100至104年度各項績效指標實際值彙列如下:

 

民國100至104年度審計機關績效指標實際值一覽表

 

構面

績效指標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業務成果

可量化財務效益

(財務效益/投入)

96億餘元

(7.57)

124億餘元

(9.34)

180億餘元

(13.93)

240億餘元

(18.55)

183億餘元

(13.93)

重要建議意見

1,931項

2,005項

2,144項

2,159項

2,195項

專案調查件數

486件

486件

485件

463件

449件

陳報監察院案件

299件

247件

246件

245件

221件

顧客服務

重要審計結果資訊

99則

156則

232則

367則

451則

提供立監兩院服務

476件

596件

475件

344件

357件

被審核機關滿意度

80%以上

80%以上

60%以上

60%以上

60%以上

人力發展

審計人員滿意度

50%以上

60%以上

70%以上

70%以上

70%以上

平均受訓時數

72小時

73小時

74小時

79小時

79小時

專業刊物發表

27篇

26篇

36篇

24篇

27篇

內部流程

電腦審計

414案

579案

681案

845案

804案

知識物件登載件數/點閱次數

29,601件/371,620次

38,475件/407,845次

42,639件/413,522次

33,924件/394,852次

49,771件/564,443次

完成查核報告平均天數

36天

35天

38天

41天

41天

 

註:自民國102年度起滿意度調查改採不記名網路問卷方式進行施測。

(五)強化資訊公開

西元2010年,國際最高審計機關組織(INTOSAI)發布最高審計機關國際準則(ISSAI)第20號「透明與課責原則」(Principles of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揭櫫審計機關公開政府相關作業之查核結果,乃是強化審計機關課責功能的具體措施。本部為落實INTOSAI所提透明化與課責之宗旨,民國105年度主動公布審計資訊之具體成果如下:

1.擴大揭露各級政府財務資訊

審計部全球資訊網持續登載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各直轄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各縣市總決算審核報告、各鄉鎮市財務之審核、半年結算查核報告、績效報告及專案審計報告等政府財務審核相關資訊,積極落實政府財務資訊透明化,並於民國104年起將重要審計資訊登載於政府資料開放平臺(Open Data)。另於民國104年9月建置完成審計意見查詢專區,提供按特定機關或施政主題審計結果之查詢檢索功能,以擴大審計資訊之加值應用效益,並於民國105年度發布「高雄市花卉批發市場經營管理執行情形」等25本專案審計報告詳如附件十一。

2.執行「審計機關政府審計資訊發布作業方案」

審計部為符合國際潮流,並因應大院之決議,於民國98年12月訂定「審計機關政府審計資訊發布作業方案」及自民國99年2月起於全球資訊網建置「重要政府審計資訊」專區,秉持主動、積極的理念定期發布「監督預算執行」、「審計機關陳報監察院案件」、「審計機關建議意見」及「審計機關統計資料」等重要審計資訊。近3個年度(民國103至105年度)計發布160次,總計1,185則重要審計資訊(如下表),其中民國105年度計發布56次、480則。並就各界之回應,對資訊發布之體例及內涵等,研議檢討改進,持續提升資訊發布之品質及效益,增進社會各界對審計業務之了解、信任,並達監督之效。

 

審計部發布重要審計資訊統計表

 

年度

項目

103

104

105

合計

次數

53

51

56

160

 

則數

298

407

480

1,185

 

(六)推動公民參與

西元2013年聯合國發布「最高審計機關公民參與實務」報告,強調公民參與之重要性,並指出透過公民參與可發揮對政府有效課責,俾提升公共治理之效率。民國105年度本部除已賡續落實與公民團體間之溝通外,更進一步推動公民參與政府審計工作如下:

1.擇定貼近民眾需求之查核議題:本部全球資訊網設置「審計建言」及「全民監督」服務信箱,作為公民參與溝通管道,民國105年度計處理「審計建言」信箱99件、「全民監督」信箱115件。

2.諮詢公民團體或專家學者意見:民國105年度重大案件,於規劃、查核等階段諮詢專家學者及公民團體意見,並參酌其意見作為擬訂查核計畫及供查核過程之參考,以強化公民參與審計。

3.運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辦理重大查核計畫之公民參與作業:從今年3月1日開始,運用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之公民討論平臺,將審計部年度重大查核計畫上載登錄共4項,至今已有一、兩百位民眾的參與,俾能充分蒐集民眾觀點及相關回饋意見於查核規劃,積極落實公民參與審計之精神。

二、民國106年度審計工作重點

(一)加強政府重大施政計畫及攸關民生議題之審計

國際最高審計機關組織(INTOSAI)發布之最高審計機關國際準則(ISSAI)第12號揭示:審計機關之價值與效益來自對民眾生活產生正面影響,並應提升國家良善治理之核心理念。本部民國105年度針對政府重大施政計畫,及攸關民眾生活暨公共利益等議題,加強規劃查核結果,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澎湖低碳島垃圾分選廠執行情形、垃圾焚化底渣再利用計畫執行情形;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應收賠償公費追償情形、法務部所屬地方法院檢察署犯罪被害補償金求償作業情形;交通部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臺鐵烏日新站興建工程計畫、高雄機場跑道整建工程計畫;科技部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籌設計畫、文化部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興建計畫等案,經核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並依審計法第69條第1項前段規定通知其上級機關並報告監察院。本部當依風險導向審計原則及透過團隊腦力激盪方式,暨運用歲計會計資訊審核分析系統,慎選各機關重大施政計畫、攸關民生議題,擬定年度審核工作重點,作為未來查核方向,並加強查核災害防救深耕計畫、事業廢棄物清理及再利用管理、促進青年就業方案、發展原住民族教育計畫、機車交通政策推動情形及成效等執行情形,適時提出建議意見,具體落實INTOSAI之ISSAI第12號揭示之核心理念,發揮審計積極功能,展現審計機關之價值。

(二)加強國防及退輔業務施政績效之審計

國防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民國106年度預算總收支規模5,226億餘元,本部將賡續加強查(評)核其內部控制建立及執行之有效程度,並就高風險施政項目,如:國軍現代化武器系統與裝備籌建、募兵制推動、國軍營區污水處理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整治情形,暨輔導退除役官兵就養、就醫、就學、就業等業務執行情形、榮家設施環境總體營造工程改善及使用效益、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經營成效等,積極規劃辦理查核,促請有效發揮預算效能,達成施政目標。

(三)加強特種公務運作績效之審計

1.加強五大科醫師人力配置情形之查核

近年來醫療人員常面臨醫療糾紛訴訟,各專科別之人力發展情形亦隨之改變,工作環境較艱辛的專科醫師,如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急診醫學科等科別(以下簡稱五大科),發生工作負荷過重、人力不足等情形。衛生福利部已規劃辦理重點科別住院醫師津貼補助計畫、合理調整五大科醫師訓練員額、挹注五大科偏遠地區醫療資源、充實五大科醫療輔助人力、強化畢業後五大科訓練等措施,各公立醫院亦提供民眾五大科醫療照護服務。本部將加強查核五大科醫師人力配置及醫療服務情形,促請主管機關及各公立醫院健全醫療照護體系。

2.加強偏鄉離島醫療照護情形之查核,促請健全偏鄉離島醫療照護服務體系

我國山地離島偏鄉占國土面積4成4,因教育經濟水準較不一、人口高齡化、幅員遼闊交通不便等社會經濟差異,加以醫療資源及健康行為認知發展不足,致使當地民眾健康情形相對欠佳。衛生福利部為改善偏鄉離島醫療照護體系,近年來投注公務預算及健保資源,民國105年度經費高達34億餘元,用以充實在地醫療照護設施,推動醫療雲端資訊化,培育在地醫療人力,保障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療服務給付,推動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升計畫(IDS計畫)及巡迴醫療服務,暨強化急重症緊急醫療網及空中轉診後送服務,同時加強偏鄉離島預防保健及健康促進措施,期能達成醫療在地化之政策目標。鑑於健康係基本人權,追求健康公平為當前國際趨勢,本部當賡續加強查核衛生福利部各項改善偏鄉離島醫療照護政策執行情形,促請相關機關研謀改善,以維護偏鄉離島民眾健康。

3.加強公共債務管理及國有財產管理運用情形之考核

民國105年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為5兆3,258億餘元,較民國104年底決算審定數(5兆3,011億餘元)增加246億餘元。又國有財產總值截至民國105年6月底止為9兆4,385億餘元,包括公用財產8兆4,897億餘元,及非公用財產9,488億餘元,其中被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為34萬餘筆(錄)、面積25,706公頃(價值914億餘元),閒置土地亦多達20萬餘筆(錄)、面積39,169公頃(價值1,051億餘元)。財政部民國106至109年度中程施政計畫,列有「健全國家財政」1項重要執行策略,該項策略下列「加強政府債務監管機制執行成效之考核」及「加強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管理及活化運用成效之考核」等重要計畫項目。本部當賡續加強辦理公共債務及國有財產管理情形之查核,並注意考核各項債務監管及國有不動產活化運用成效,俾促請維護國家財政長期永續性。

(四)加強國營事業營運效能與公司治理機制及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之考核

國營事業之收支規模龐鉅,橫跨製造、金融、能源、運輸、物流等產業,擁有豐富資源及待活化資產,並肩負政策性任務。民國106年度預算案總收支4兆8,823億餘元,其中為提振國內投資動能及帶動國內經濟發展,並配合政府推動「永續發展新環境」政策,分別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及擴充預算1,895億餘元與開發綠能電力及節能減碳預算508億餘元。相關預算執行良窳,攸關各事業經營成效,亦影響國家經濟發展及國民生活品質。本部對營運欠佳、連年發生虧損、效率不彰或重大興建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及完成後經濟效益偏低之事業機構,除就查核發現缺失,促請主管機關或各該事業檢討妥處外,對於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者,並依審計法第69條第1項規定報告監察院。又為健全國營事業之公司治理機制,當加強查核各事業公司治理規範及企業社會責任執行情形,適時建請主管機關督促改善。另賡續就國營事業配合政府能源政策暨金融預警與監控機制運作情形,深入查察,提出具前瞻性、洞察性及預警性審計意見,積極發揮審計機關監督功能。

(五)加強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之稽察

政府為確保國家經濟持續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每年編列鉅額預算,推動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民國105年度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者,計有199項,年度可支用預算為3,501億餘元。鑑於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推動,多係以政府採購及促進民間參與等方式為之,其執行成效向來為社會及輿論媒體關注焦點。本部近年來均就政府推動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辦理專案調查,並從制度、法規及執行面,研提建議意見於主管機關,期促使政府健全法制,提升施政效能。國家發展委員會已完成彙編「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全生命週期績效管理手冊(法規篇)」,供機關人員參考引用,提升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效能。另民國105年度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辦理重大公共建設,經本部考核結果,發現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依審計法第69條第1項規定通知其上級機關查明妥處,並報告監察院案件,計有34件。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改善不具履約能力之廠商低價搶標,造成品質不良、進度嚴重落後或爭議不斷等情形,推動機關辦理巨額工程採購改採最有利標決標為原則,民國105年度陸續訂定「機關採購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及「機關巨額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作業要點」等新措施。本部除賡續追蹤各相關機關執行情形,並聚焦於攸關民生、環境保護或社會關注之議題,例如:「我國能源結構轉型暨相關建設計畫」、「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及「老人福利機構多機能綜合服務計畫」等執行情形,辦理通案性稽察,檢討各項施政計畫執行現況,同時督促各級機關強化重大建設及政府採購之內部控制,健全制度規章並落實執行,以提升內部管理及控制功能,促進政府良善治理。

(六)加強地方政府財務管理之審計

地方政府財政普遍困窘,自有財源偏低,多仰賴上級政府補助或以舉借債務方式挹注資源,為導正地方政府財務秩序,增進財務效能,本部各地方審計處室歷年來均積極查核地方政府預算執行情形,發現臺灣省部分縣市政府核有歲入預算長年未覈實編列補助收入,歲出預算執行又未相對控減,決算歲入歲出差短嚴重,債限超逾法定規定,部分公款支付延宕等未盡職責情事,前經本部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函請相關縣市長查明妥適處理,並報告監察院。案經監察院於102年1月15日提案糾正部分市縣政府。另據財政部國庫署資料,截至民國105年12月底止,各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政府,除金門縣、連江縣尚無公共債務餘額外,其餘20個市縣,1年以上及未滿1年公共債務餘額實際數9,096億餘元,並有部分縣公共債務餘額超逾法定債限(詳如附件十二)包括苗栗、宜蘭,未來這一塊我們會督促他們做到開源節流落實財政紀律。鑑於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成長不易,依法律義務應給付之支出卻逐年攀升,本部當賡續督促各地方審計處室積極辦理地方財務審計,加強地方政府歲入歲出預算執行及公共債務管理之查核,促請地方政府致力開源節流,提升整體財政效能,俾有限資源有效配置運用,以建立地方財務秩序,端正地方財務風氣,增進地方財務效能。

三、大院第9屆第2會期囑辦重要事項之處理

大院第9屆第2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討論決議: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照審查總報告修正通過。該總報告內應由本部辦理之決議事項計有21項,本部刻依決議辦理中,其中有關凍結預算須提送報告或經貴委員會同意後始能動支者14項,本部業於民國106年2月22日函送 大院。

四、結語

審計工作之主要目的,在於促使政府健全財務秩序,匡正財務紀律及增進財務效能。本部當持續秉持獨立、廉正、專業、創新之核心價值,配合時代環境之進步與實際業務需要,賡續加強推動各項審計業務,研求審計制度之改革、審計業務之革新與審計技術之精進,以期善盡審計職責,發揮監察功能。

以上報告,謹請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指教,謝謝!

附件一

政府審計業務處理簡圖

附件二

審計機關配置圖

附件

民國105年度審計機關稽察各機關人員財務(物)上違失

依審計法第17條或第20條陳報監察院處理案件

序號

案由

陳報監察院

日期

1

國防部陸軍步兵第三0二旅財務管理情形。

105年1月21日

2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1月22日

3

臺南市體育處委託民間經營公有運動場館使用管理情形。

105年2月1日

4

花蓮縣政府辦理農地使用管理及違規取締作業執行情形。

105年2月5日

5

屏東縣原住民文化會館經營管理情形。

105年2月24日

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安養機構功能調整及資源共享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98至102年)計畫情形。

105年3月4日

7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經管辦公大樓使用管理情形。

105年3月9日

8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及新北市政府水利局辦理三峽舊橋與長福橋間攔水壩(河堰)興建工程計畫暨後續改建及拆除工程執行情形。

105年3月28日

9

前竹東榮民醫院辦理89至92年度提列之備抵醫療折讓不足扣抵各該年度遭前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核減之醫療費用,致溢發獎助金案情形。

105年4月1日

10

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辦理水庫集水區特定水土保持區保育治理情形。

105年4月1日

11

新竹市政府辦理雨水下水道建設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4月22日

12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辦理救護機採購案軍事投資情形。

105年5月6日

13

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情形。

105年5月26日

14

宜蘭縣政府辦理旅館及民宿業管理與輔導業務執行情形。

105年6月20日

15

中央研究院辦理環境變遷研究大樓新建工程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7月6日

16

國防部辦理退除役官兵優惠存款差額利息補助執行情形。

105年7月14日

17

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大園工業區污水處理廠擴(整)建與功能提升工程等2件採購案執行情形。

105年7月25日

18

新竹市政府保管走私案沒入漁船「永金展6號」執行情形。

105年7月28日

19

內政部營建署代辦前臺南縣政府西拉雅大道(3-50)及目加溜灣大道(15-25)等道路工程執行情形。

105年8月4日

20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辦理臺北田徑場及臺北體育館停車場委外經營管理情形。

105年8月10日

21

桃園市中壢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8月11日

22

經濟部能源局補助與審查業者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情形。

105年8月23日

23

經濟部水利署及北區水資源局辦理民間參與桃園及新竹海水淡化廠執行情形。

105年8月23日

24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辦理溪湖鎮立聯合托兒所新建工程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9月1日

25

內政部移民署辦理防制人口販運執行計畫-南部收容所及被害人庇護安置處所興建工程執行情形及內政部營建署代辦採購作業情形。

105年9月2日

26

國立故宮博物院員工消費合作社接受國立故宮博物院院區出版品、文物仿製品及餐點等業務委託經營案執行情形。

105年9月6日

27

臺北市立動物園辦理園外服務中心(Zoo Mall)營運管理情形。

105年10月3日

28

國立清華大學辦理該校宜蘭園區籌設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10月6日

29

內政部營建署辦理新竹市茄苳接西濱聯絡道路新闢工程執行情形。

105年10月17日

30

內政部核定新竹市政府辦理變更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及案內新竹市東門段三小段133-3、134及134-6地號等3筆土地之回饋代金計算方式,核有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條規定及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1月12日第722次會議決議等情案執行情形。

105年11月10日

31

花蓮縣消防局辦理所屬第二大隊暨玉溪分隊、萬榮分隊及卓溪分隊等3件廳舍新建工程執行情形。

105年11月16日

附件四

民國105年度審計機關稽察各機關人員財務(物)上違失

依審計法第17條移送檢調機關偵辦並報告監察院案件

序號

案由

陳報監察院

日期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採購及內部控制作業執行情形。

105年2月26日

2

雲林縣政府辦理某計畫,疑涉圖利不符申請補助資格者。

105年3月9日

3

雲林縣二崙鄉公所辦理某採購案疑涉不法情事。

105年3月31日

4

南投縣政府辦理土石疏濬工程及標售作業情形,涉嫌不法情事。

105年11月8日

5

嘉義縣水上鄉公所某課員疑涉不實報支出差旅費及公款繳納作業核有異常情事。

105年11月8日

附件五

民國105年度審計機關稽察各機關人員財務(物)上違失受處分人次統計表

主管機關(市縣)

件數

受處分人次

大過

記過

申誡

小計

合      計

102

10

46

295

351

中央政府部分

24

-

4

47

51

1.內政部

1

-

-

1

1

2.國防部

4

-

-

7

7

3.財政部

2

-

-

8

8

4.教育部

2

-

-

4

4

5.經濟部

7

-

-

13

13

6.交通部

3

-

4

3

7

7.農業委員會

1

-

-

2

2

8.原子能委員會

1

-

-

1

1

9.海岸巡防署

1

-

-

1

1

10.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2

-

-

7

7

直轄市部分

34

-

16

148

164

1.臺北市

17

-

1

30

31

2.新北市

4

-

8

94

102

3.桃園市

1

-

2

-

2

4.臺中市

2

-

-

2

2

5.臺南市

6

-

5

16

21

6.高雄市

4

-

-

6

6

縣市部分

44

10

26

100

136

1.基隆市

4

-

1

12

13

2.宜蘭縣

4

-

-

6

6

3.新竹縣

4

-

-

9

9

4.苗栗縣

6

-

1

10

11

5.彰化縣

6

-

-

9

9

6.雲林縣

3

-

1

3

4

7.屏東縣

1

-

-

2

2

8.花蓮縣

11

9

22

43

74

9.臺東縣

5

1

1

6

8

 

附件六

審計機關審核民國104年度決算修正增列歲入決算通知繳庫數分析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繳庫原因

 

 

政府別

總    計

營業(非營業)基金盈(賸)餘應繳庫歲入款

保管款、代管經費等科目內應繳庫歲入款

暫收款、代收款等科目內應繳庫歲入款

收回以前年度經費

短、漏、誤列之各項收入款

合     計

4,029,016

1,587,584

79,822

88,297

15,138

2,258,174

1.中  央

376,327

358,460

-

-

-

17,866

2.臺北市

4,906

-

-

-

4,814

91

3.新北市

9,881

-

3,188

385

-

6,306

4.桃園市

1,294,756

-

16,204

86,801

-

1,191,749

5.臺中市

45,701

-

45,701

-

-

-

6.臺南市

615,695

11,327

-

-

2,830

601,537

7.高雄市

2,227

-

-

-

461

1,765

8.臺灣省各縣市

1,671,539

1,215,357

14,727

1,109

1,494

438,848

9.福建省各縣

7,982

2,439

-

-

5,536

6

附註:1.本表表內金額採千元以下全捨,末位數容有差異。

2.特別決算歲入無修正通知繳庫數。

附件七

審計機關審核民國104年度決算修正減列歲出決算通知繳庫數分析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繳庫原因

政府別

總   計

列支費用與有關法令規定不合

委辦、補助或各項計畫經費之結餘款

保留款與預算項目不合或無需保留者

合      計

1,123,157

18,008

638,023

467,126

1、中  央

527,692

5,811

521,881

-

2、臺北市

3,479

2,308

597

573

3、新北市

61,969

-

61,969

-

4、桃園市

8,546

6,076

702

1,768

5、臺中市

370,062

1,108

-

368,953

6、臺南市

13,903

353

-

13,550

7、高雄市

364

364

-

-

8、臺灣省各縣市

135,348

317

52,750

82,280

9、福建省各縣

1,790

1,669

121

-

附註:1.本表表內金額採千元以下全捨,末位數容有差異。

2.本表含特別決算部分。

附件八

 

審計機關審核民國105年度各稽徵機關賦稅捐費徵收納庫依法補徵退還稅款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區分

補稅金額

退稅金額

合計

1,104,222

4,937

國稅

小計

205,411

2,449

營利事業所得稅

8,786

1,035

綜合所得稅

91,691

1,413

遺產及贈與稅

39,929

-

營業稅

41,169

-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23,834

-

地方稅

小計

898,810

2,488

地價稅

460,272

63

土地增值稅

37,302

-

房屋稅

217,564

2,111

使用牌照稅

82,614

313

契稅

519

-

印花稅

10,329

-

娛樂稅

108

-

其他

90,098

-

附註:本表表內金額採元以下全捨,末位數容有差異。

附件九

民國105年度審計機關考核各機關績效核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陳報監察院案件

序號

案由

陳報監察院

日期

1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授信及呆帳轉銷損失情形。

105年1月7日

2

內政部移民署辦理防制人口販運執行計畫­-南部收容所及被害人庇護安置處所興建工程執行情形及內政部營建署代辦採購作業。

105年1月11日

3

原臺南市政府及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辦理臺南市黃金海岸濱海遊憩區停車場管理中心大樓及相關設施管理使用情形。

105年1月12日

4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辦理100噸級巡防救難艇28艘籌建7年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1月15日

5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高雄市都市更新基金土地經管情形。

105年1月15日

6

內政部營建署補助新竹縣政府辦理新竹縣竹北市市區自行車道系統建置示範工程情形。

105年1月19日

7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辦理空勤人員求生訓練裝備籌建案執行情形。

105年1月22日

8

內政部中央警察大學辦理提升優質警察幹部教育中程計畫執行情形及內政部營建署代辦採購作業情形。

105年1月25

9

內政部營建署辦理新竹市茄苳接西濱聯絡道路新闢工程執行情形。

105年2月1日

10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澎湖地區供電設施興建及營運管理情形。

105年2月26日

11

內政部營建署補助嘉義市政府辦理嘉義市後庄地區滯洪環境營造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2月26日

12

南投縣政府辦理南投縣921地震紀念公園暨農工商會展中心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3月7日

13

文化部辦理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興建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3月9日

14

國防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辦理輕、中型戰術輪車案執行情形。

105年3月18日

1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興設澎湖低碳島垃圾分選廠執行成效辦理情形。

105年3月18日

16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3月25日

17

高雄市政府與高雄市茂林、桃源、那瑪夏等3區公所辦理高雄市無自來水山區公設供水設施災後復建及使用管理情形。

105年3月29日

18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轉投資台灣絲織開發公司營運情形,及工業局開發雲林科技工業區竹圍子絲織專業區執行情形。

105年3月31日

19

交通部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南星土地開發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4月6日

20

臺北市政府所屬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辦理臺北市藍色公路通航後之碼頭新建維護及航道清疏情形。

105年4月12日

21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辦理南北園區設施管理及擴充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4月25日

22

連江縣政府辦理臺馬之星規劃設計、建造及馬祖連江航業有限公司辦理臺馬之星委外營運管理情形。

105年4月27日

23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辦理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4月29日

24

高雄市政府辦理高雄市國民住宅用地及建物經營管理情形。

105年5月2日

25

前高雄縣鳥松鄉公所於97至98年度辦理鳥松鄉觀光自行車步道工程執行情形及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辦理上開自行車道維護管理情形。

105年5月4日

26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桃園市政府辦理桃園大園客運園區公共設施使用與維護管理執行情形。

105年5月6日

27

科技部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辦理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籌設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5月6日

28

國立中興大學獸醫教學醫院向上分院規劃使用情形。

105年5月11日

29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數值軍圖軍事投資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5月18日

30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暨所屬空軍第427戰術戰鬥機聯隊辦理中部國際機場整體規劃及第1期發展計畫第1階段工程-軍事設施搬遷工程執行情形。

105年5月18日

3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第2、3期煤輪建造等2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5月24日

32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理飛鏢計畫軍事投資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5月31日

33

前高雄縣林園鄉公所及高雄市政府所屬高雄市林園區公所辦理高雄市林園區幸福公園興建及營運管理情形。

105年6月2日

34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北埔淨水場擴建執行情形。

105年6月6日

35

彰化縣政府辦理彰化縣自行車產業園區興建及經營管理情形。

105年6月13日

36

原臺南市政府及臺南市市場處辦理臺南市公有臨時攤販集中場及小北商場用地使用管理情形。

105年6月17日

37

琉興有限公司交通船經營管理情形。

105年6月22日

38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辦理桃園市埔頂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6月22日

39

環境保護署辦理垃圾焚化底渣再利用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6月22日

40

內政部警政署所屬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應收賠償公費追償情形。

105年6月22日

41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理升降船台性能提升軍事投資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6月27日

42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辦理健康大樓新建工程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7月1日

43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竹園、樹安、瀰力及加昌變電所氣體絕緣開關設備採購及設施整體營運情形。

105年7月11日

44

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補助前高雄縣政府及前高雄縣大樹鄉公所辦理93至96年大樹竹寮社區生態公園工程執行情形。

105年7月12日

45

國防部參謀本部防空飛彈指揮部採購飛彈執行情形。

105年7月28日

46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辦理刑事警察大隊辦公大樓興建工程執行情形。

105年8月5日

47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辦理洲美抽水站新建工程執行情形。

105年8月8日

48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辦理社子大橋新建工程第1期工程用地徵收補償情形。

105年8月9日

49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辦理中和線景安站(捷5)聯合開發大樓公有不動產經營管理情形。

105年8月12日

50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及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兒童預防保健業務執行情形。

105年8月15日

51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高雄外海F構造油氣田開發投資計畫執行。

105年8月15日

52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辦理秀林鄉國有原住民保留地之礦業用地經營管理情形。

105年8月17日

53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理建置區域降雨雷達網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8月25日

54

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辦理東勢林業文化園區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8月30日

55

嘉義縣政府暨布袋鎮公所辦理龍宮溪排水系統大寮地區東港里村落圍堤改善工程第一期A標執行情形。

105年9月2日

56

彰化縣政府辦理彰化縣彰南產業園區開發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9月8日

57

經濟部所屬國際貿易局辦理既有南港展覽館之擴建及委外經營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展覽大樓等展覽館情形。

105年9月14日

58

衛生福利部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辦理新竹生醫園區醫院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9月21日

59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暨所屬辦理無人遙控靶機建案規劃及執行情形。

105年10月7日

60

臺東縣政府辦理東海自然生態處理場興建及維護管理情形。

105年10月7日

61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陸軍司令部暨所屬辦理檞樹飛彈系統研究與萊茲預警雷達部署運用及後勤支援案。

105年10月25日

62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臺鐵新烏日站設施使用與維護管理執行情形。

105年10月24日

63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及所屬新建工程處辦理成子寮地區及103縣道交通改善工程計畫暨其後續替代道路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11月2日

64

雲林縣政府辦理寬頻管道建置計畫後續督導管理及佈纜執行情形。

105年11月11日

65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迅海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11月14日

66

花蓮縣環保科技園區活化再生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11月14日

67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辦理和平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基本道路工程污水處理廠及滯洪池等工程執行情形。

105年11月17日

68

屏東縣政府辦理屏東菸廠微型文創園區活化再利用情形。

105年11月23日

69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臺中市烏日區溫水游泳池興建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11月24日

70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理高雄機場跑道整建工程執行情形。

105年11月28日

71

法務部及所屬檢察機關辦理犯罪被害補償金求償作業執行情形。

105年12月2日

72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籌建臺北港東1-1倉庫設置旅運中心暨海運快遞專區投資及營運情形。

105年12月2日

73

基隆市政府辦理基隆市月眉路都市計畫道路拓寬工程(第一標)執行情形。

105年12月5日

74

臺東縣政府辦理慢飛天使希望子計畫(二)學習之鑰-特殊教育未來教室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12月6日

75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宜蘭羅東堰下游供水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12月9日

76

國立臺東大學辦理臺東大學學生宿舍暨餐飲中心(第一期)BOT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12月15日

77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宜蘭分行行舍興建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12月21日

78

國立臺灣大學辦理實驗動物中心新建工程執行情形。

105年12月27日

79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執行情形。

105年12月28日

80

彰化縣員林市公所辦理接受民間捐贈土地之清查及管理情形。

105年12月28日

附件十

提供行政院及各級地方政府作為決定民國106度施政方針之建議意見

(一)中央政府部分

1.各類社會保險及退休年金潛存嚴重財務缺口,允宜綜合考量現行法規體制、政府財政狀況、未來人口結構等層面問題,賡續推動各項年金改革,以保障國人老年經濟安全。

2.國發基金部分轉投資事業營運績效未臻理想,又未適時退場,允宜督促加強計畫評估及管考作業,並落實退場機制,俾提升資金運用效益。

3.部分機關經管位處精華地區可供建築使用之國有眷舍房地,允宜督促賡續列管依報核計畫使用或依規定辦理移管,以增進國有財產運用效益。

4.允宜檢討調整科學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之補助策略及完備相關補助規章與績效衡量機制,以加速提升經濟、產業及社會整體效益。

5.政府推動智慧運輸建設,允宜加強交通資訊之分析與開放運用,以發揮各項創新服務;另國道未全面計程收費,允宜通盤檢討,以符用路人付費原則,增裕國道基金財源。

6.督促權責機關檢討現行法規,規範市縣政府發放各項社會福利津貼妥為研訂排富條款,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並健全地方財政。

(二)地方政府部分

1.部分市縣自籌財源不足,財政結構未臻健全,不利永續治理,允宜積極研謀拓增自治財源,落實執行開源節流措施,以提升財政自主能力。

2.部分市縣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居高不下,潛藏負債龐鉅,債務負擔沉重,允宜強化債務管理機制,並衡量歲入能力,控減歲出規模,以有效管理公共債務。

3.部分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未妥為規劃運用,計畫執行成效欠佳,累計待運用盈餘龐鉅,允宜妥慎規劃運用有限資源,落實造福弱勢族群。

4.部分市縣施政計畫預算編列及管制考核未盡周延,攸關民眾生活之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成效欠佳,允宜加強監督評核,提升管理績效及施政品質。

5.部分市縣重要公共建設之規劃及審查機制未臻嚴謹,計畫進度管制考核未盡落實,允宜加強監督管考機制,以提升執行效能及使用效益。

6.部分營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營運成效欠佳,允宜督促強化財務規劃與管理制度,加強計畫執行能力,以達成經營目標及提升執行效能。

附件十一

審計機關民國105度出版專案審計報告一覽表

編號

報告名稱

NAO-105-01

高雄市花卉批發市場經營管理執行情形

NAO-105-02

花蓮無毒農業園區整建及經營管理情形

NAO-105-03

水產試驗所建立石斑魚無特定病原種魚培育與種苗量產模場計畫執行情形

NAO-105-04

市縣政府被占用公有房地清理情形

NAO-105-05

臺北市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執行情形

NAO-105-06

屏東縣屏東市中山公園促進民間投資開發案執行情形

NAO-105-07

行政院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執行情形

NAO-105-08

雲林縣縣定古蹟虎尾糖廠鐵橋修復工程計畫執行情形

NAO-105-09

地方政府辦理勞動條件檢查及查察事業單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情形

NAO-105-10

臺北都會區捷運車站增設月台月計畫執行情形

NAO-105-11

新北市果菜運銷公司執行農藥殘留檢驗作業情形

NAO-105-12

政府各機關共同供應契約執行情形

NAO-105-13

高雄市交通轉運中心建置與營運管理情形

NAO-105-14

北二高茄苳交流道往新竹縣聯絡道路改善工程執行情形

NAO-105-15

基隆市中正高架橋補強工程計畫執行情形

NAO-105-16

臺南市安定區域性聯合滲出水集中處理廠興建、使用及管理情形

NAO-105-17

臺南市佳里文中二足球場規劃興建及營運管理情形

NAO-105-18

公路監理機關機車監理業務執行情形

NAO-105-19

臺中市公有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與經營管理情形

NAO-105-20

嘉義縣阿里山閣大館店整(修)建工程計畫執行情形

NAO-105-2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計畫執行情形

NAO-105-22

臺南市第一期九份子重劃區市地重劃計畫執行情形

NAO-105-23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漁港暨濱海遊憩區開發計畫執行情形

NAO-105-24

海洋巡防總局與空中勤務總隊艦機組合作業規劃及執行情形

NAO-105-25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觀光資源整合及執行情形

 

附件十二

直轄市及縣市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彙計表

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億元

直轄市及縣市別

金    額

直轄市及縣市別

金    額

合計

9,096

新竹市

110

直轄市小計

6,783

苗栗縣

389

臺北市

1,168

彰化縣

249

新北市

1,367

南投縣

160

桃園市

190

雲林縣

252

臺中市

855

嘉義縣

193

臺南市

689

嘉義市

1

高雄市

2,513

屏東縣

220

臺灣省小計

2,312

花蓮縣

121

基隆市

88

臺東縣

66

宜蘭縣

220

澎湖縣

16

新竹縣

221

 

 

註:1.宜蘭縣、苗栗縣1年以上非自償性債務未償餘額占各該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之比率為50.45%、73.49%,已逾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4項法定債限(50%),另已逾預警值(45%-50%)者有雲林縣45.49%;宜蘭縣、苗栗縣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各該政府當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之比率為42.12%、86.08%,已逾同法第5條第10項法定債限(30%)。

2.資料來源:整理自財政部國庫署網站資料。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先做如下宣告:一、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二、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

請盧委員秀燕質詢。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計總處在2月15日預估我國今年的經濟成長率GDP是1.92%,而你們有無信心可以保2呢?有無這樣的可能呢?

主席:請主計總處朱主計長答復。

朱主計長澤民: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估計是1.92%,至於2%則是國發會的一個目標,即我們努力的一個目標,而這是假定資本跟人力都充分就業的時候,就可以達到2%,不過有時還要看國外的出口或是匯率的狀況才可以達到。

盧委員秀燕:聽說你們本來預估今年有可能保2,但是後來一例一休造成的狀況愈來愈嚴重,以致拖垮了經濟成長率,主計長本身是一位有名的經濟學家,而我們的經濟成長率是否受到民進黨政府一例一休政策的影響,以致被拖垮沒有辦法保2?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只是把一例一休會增加多少薪資成本放在總體模型裡面,但是我們並沒有因為一例一休而把經濟成長的比率拉低。

盧委員秀燕:就你的判斷是這樣子的嗎?一例一休是造成此一狀況的原因嗎?

朱主計長澤民:沒有。

盧委員秀燕:你們要不要做這方面的研究呢?因為很多人說台灣的經濟成長被一例一休害到,身為國家的主計長,要不要做這方面的研究呢?

朱主計長澤民:一例一休增加的薪資成本最低大概是175億元、最高大概是730億元,在總體模型當中,這並不會影響很大,換言之,我們是有將這部分放進總體模型裡面,但是這會影響物價的最高總效果大概是0.36%,不過那是假定所有的人都去休假,此外,其下限為0.14%,所以並沒有如外界所說的那麼嚴重,而且若有薪資成本的增加,勞工的薪資、消費也是會增加的。

盧委員秀燕:這跟外界觀感不太一樣,依據你們2月24日公布的數字,去(105)年勞工平均薪資是4萬9,000元,全職的勞工平均薪資甚至高達5萬1,000元,這樣的調查數字創新高,由於這樣的數字跟民眾的觀感、實質的所得差異很大,所以有些民眾表示,主計總處這是見鬼了!有哪個民眾感受到平均薪資有領到4萬9,000元或是5萬1,000元呢?甚至有報紙把「見鬼了!民眾的平均薪資有領到4萬9,000元或是5萬1,000元」當成是標題,對此,朱主計長有何解釋?為何主計總處做的平均薪資調查跟人民實質領到的錢及觀感差異這麼大呢?

朱主計長澤民:跟委員報告,網路說我們的調查見鬼了,可是我們的調查都是針對廠商,即我們見到的都是「人」!

盧委員秀燕:這點與外界觀感有落差。你們在2月24日公佈的去年台灣勞工平均薪資是4萬9,000元,全職勞工平均薪資甚至高達5萬1,000元,這次的調查數據創了新高。由於這個數據與民眾觀感及實質所得差異很大,所以有很多民眾說「主計處見鬼了!哪個民眾會感受到平均薪資有領到4萬9,000元或是5萬1,000元?」甚至有報紙把「見鬼了!我們中華民國的平均薪資有4萬9,000元~5萬1,000元」作為標題,請問主計長對這件事作何解釋?為什麼主計總處所做的平均薪資調查跟人民實質領到的和觀感會差異這麼大?

朱主計長澤民:網路報導稱民眾說我們的調查「見鬼了」,但我們調查的對象是廠商,我們見的是人。

盧委員秀燕:可見你和民眾的觀感差異太大,你說見「人」,人民說你見「鬼」!你對人民的反應都不能感同身受,也不能夠理解,所以本席才說觀感落差這麼大。

朱主計長澤民:以綜合所得稅免稅額為例,一家4口年收入在60萬元以下者無須繳稅,也就是說納稅人的平均薪資至少是5萬元以上,這裡指的是扣除外勞及部分工時者,也就是所謂的全職人口,這個5萬元還包括年終獎金,所以是一個正常的數字。

盧委員秀燕:現在有略為通膨的現象,但根據你們的統計,實質薪資連續16年呈倒退狀況,我們的薪資成長率還比不上通膨,而政府自己就是打壓勞工薪資的帶頭者。關於這個問題,本席在財委會已經是第三次提出質詢,再加上總質詢,一共提出四次質詢。本席在去年年底才針對主計總處假借工讀名義應徵全職員工,僅給付2萬元薪資,而且還要自付勞健保,實際領的還不到2萬元一事提出質詢,可是你們今年又在網路上公開所謂的「工讀方案」,行政院主計總處的綜合統計處徵求暑期工讀生,但其實根本是假工讀,上班時間是早上八點半到下午五點半,和正式職員上同樣的白天班,這已經不是工讀,而是上全日、全薪的班,領的薪資是2萬1,009元,亦即現在的最低工資。政府在假借工讀名義卻聘請全職的勞工,給最低工資,而且勞健保還自負。不僅是你們的綜合統計處一個單位出問題,人事處亦然,而且都是今年發生的事。本席去年年底才質詢你們說去年暑假的作法太可惡,是假借工讀之名打壓青年的工資,結果今年暑假又再犯,現在已經在網路上徵求106年暑期全職白天工讀生。請問這是工讀嗎?

朱主計長澤民:向委員報告,那是工讀生,工作期限只有兩個月,而且要求的是尚未大學畢業,仍在學的……

盧委員秀燕:他上班的時間是不是和你們的職員一樣?如果他不是以學生的名義進來而是經普考通過的話,會只領2萬1,000元嗎?會拿最低工資嗎?你要他做的是一模一樣的工作內容。

朱主計長澤民:那個不是經過普考的,是提供給弱勢家庭學生暑假工讀的。

盧委員秀燕:如果政府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逃避、壓榨的話,這樣的不良示範就會成為民間公司的榜樣,所有公司都用工讀的名義來聘請全日薪的員工,請問這樣可以嗎?

朱主計長澤民:那是暑期的工讀,他不是一個正式的員工,是利用暑期來工作。

盧委員秀燕:我可以三個月、三個月的工讀嗎?民間可以這樣做嗎?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沒有這樣做。

盧委員秀燕:現在不止是主計總處這麼做,各部會都這樣做,本席已經是第四次對此提出質詢了。政府一直說要拉高七年的工資,卻每次都假借這種名義,要求人家做全職的工作,之前甚至還有要求做日文翻譯、調查工作的,根本和全職員工的工作內容一樣,如果每次都假借這樣的名義來壓榨青年工資的話,難怪台灣16年來薪資倒退成長,根本就是政府做了不良示範,本席一再提出質詢有用嗎?狗吠火車嘛!本席去年年底才質詢說你們暑假這樣的作法不適當,今年卻仍然這樣做,可見政府是聽者渺渺,管你委員質詢什麼,管你社會反應、觀感如何,管你說「見鬼了」。人民說「見鬼了!我哪有領4萬9,000元到5萬1,000元?」,你居然還倒過來嗆民眾、嗆委員,你們還是照樣做啊!我們質詢、監督有什麼效果呢?

朱主計長澤民:向委員報告,那是屬於暑期工讀,工讀結束後馬上要回到學校就讀,所以都按照法令給予最低工資。謝謝!

盧委員秀燕:本席關注的重點是他是全天要上班,跟過去工讀定義不一樣,對不對?

朱主計長澤民:他本身就是一個工讀生的名義,也是按照青年署的規定……

盧委員秀燕:他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朱主計長澤民:處理的是薪資調查表、財務報表的簡單翻譯、登錄。

盧委員秀燕:要做翻譯和登錄,還要做薪資報表,然後你把他定位為「工讀生」?

朱主計長澤民:工讀生做的工作,我們員工還要複核。

盧委員秀燕:難怪現在參加建教合作做洗頭小妹或餐廳服務生的人領的薪資很低,因為政府都假借工讀的名義,以低薪聘請全日薪的員工,所以社會就業市場也都假借建教合作來低薪聘用、壓榨青年勞工,因為政府自己就這樣做啊!難怪現在有很多人投訴說參加建教合作,一天洗幾十個頭,一個月洗幾百個頭,結果還是只能領2萬元或不到2萬元,因為政府都持著「我施捨你,你是學生、你是來參加建教合作的、你是來工讀的、你是來實習的,所以你應該低薪」的心態,假借這樣的名義,壓低工資。你們自己去反省反省,如果政府還是抱持這樣的心態的話,低薪問題不會改善,不只現在是倒退16年,我看會繼續倒退下去。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質詢。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幾天媒體報導根據銓部的公務人員人力素質統計報表,105年度相較100年底的異動情形,在員額方面,六都總人數增加了4,519人,請問審計長知道這件事情嗎?這個員額有沒有包括老師?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依據部裡統計的資料,105年度六都的員額與改制之前相較多了1萬1,400人,其中老師部分陸續增加的最主要原因是改制為國立,例如臺中在今年也要準備改制為國立,在一萬一千多人裡面,高中老師就占了六千八百多人;此外增加服務的部分,是清潔隊的部分二千多人,還有一些新成立的機關,有一千多人,消防人員也有一些增加,大概是這樣。

吳委員秉叡:剛剛引述的資料,因為是銓敘部的,所以我直接用這樣子來判斷,4,519個員額裡面,應該不包括老師?

林審計長慶隆:對,因為老師就增加了六千多人。

吳委員秉叡:我現在要問的問題是,你要看看那個細節,其中六都光臺北市的員額少了2,279人,新北市是增加2,561人,我們先不談論增加的員額到底對不對,臺北市為什麼員額可以減少二千多人?你瞭解嗎?

林審計長慶隆:因為六都的新北市剛從準直轄市改成直轄市,臺北市已經算是行之有年了,會不會再配合整個員額?我們會進一步瞭解看看臺北市減少的情況。不過目前員額,在行政區劃法最主要新的幾個都內,他們把鄉鎮公所改成區公所,整個服務的量質都還沒有達到比較合理的服務規模,所以這中間人力的運用上,事實上還沒有很有效力,這個部分有待行政區劃法的修正,如果把這些區公所做整併的話,應該可以再節省一些人力,多出其他的服務量質出來。

吳委員秉叡:我現在是要這樣對比,大家一樣是直轄市,臺北市公務人員的員額減少二千多人,如果臺北市的員額減少二千多人,它的服務品質有去檢驗嗎?它的服務品質如果沒有降低,我覺得這是一個了不起的成就。因為公務人員的員額,在臺北市政府這5年來就減少了八點多個百分點,也就是說,減少這二千多個員額,至少公務人員的晉用人數減少二千多人,如果跟員額、人數比的話,可以減少很多的人事成本。

林審計長慶隆:對,確實是這樣。

吳委員秉叡:相對地,新北市是增加最多的,增加2,561人,你有沒有去瞭解?這個問題我已經質詢過你很多次了,新北市從準直轄市開始之後到現在已經升格,公務人員的員額和人數一直不停地直線上升,人數增加最多,大家一樣升格,為什麼它需要增加最多呢?新北市是最特殊的地方,它是原地升格,它的區域沒有增加,人口數是緩慢成長,在這樣的狀況下,公務人員的員額數大幅提高,先不講國立高中的部分,教師員額不算,就增加二千五百多人,這樣的趨勢能緩下來嗎?因為增加的數目以百分點來看是很可怕的,增加了14個百分點。

林審計長慶隆:新北市教師員額不算的話,主要在清潔與消防這兩塊有增加,這個是在跟基層民眾,是不是要強化服務?我們願意針對臺北市可以減少公務員員額來做進一步分析,也可以作為其他直轄市我們來提供意見的參考。

吳委員秉叡:我在這邊質詢,光是員額的問題,我不知道已經質詢多少次了,在這個議題上我們變老朋友,但是你每次都這樣回答我。我想問你,你的審計部能夠發揮什麼樣的功能,可以請這些地方政府不要任意膨脹員額,或是就算要增加員額,也要花在刀口上,而不是假借一個升格的名義,大幅度地增加公務人員的員額,但是事實上有沒有讓市民感受到政府的服務有沒有增加、變好呢?這一部分有沒有做比較詳實的比對,如果比對出來之後發現,這個員額的增加並不是那麼合理,你們有什麼樣的方式,可以來勸阻地方政府不要這樣弄?

林審計長慶隆:因為整個員額要受到行政院的管控,形式上、表面上是沒有超過行政院核定給它的員額,可能在員額超編,服務是不是讓老百姓更加感受,相對跟臺北市來比,可以來縮減員額,這個訊息我們會在今年審核報告進一步做一些分析比較。謝謝!

吳委員秉叡:如果是這樣,你剛剛提到這個是沒有超額的。

林審計長慶隆:對。

吳委員秉叡:超額的那一縣,它現在是超額多少?超額約聘僱、技工、工友,苗栗縣現在還有多少人?

林審計長慶隆:苗栗縣最主要是一些臨時約聘人員,不過苗栗縣的財政狀況就是,它整個預算經過管控以後……

吳委員秉叡:審計長,不要講官樣文章,這個問題我們也談很多次了,我講的是超額部分,員額內的不算,超額約聘僱、技工、工友從一千七百多人,到上一次我跟你質詢第四次之後,你跟我講已經有略微下降,現在是1,200人,現在又隔了幾個月了,我現在請教你,現在苗栗縣的超額約聘僱技工、工友還有多少人?

林審計長慶隆:這個部分苗栗縣的主任有最新的資料沒有?跟委員報告,它的聘僱與臨時人員,104年度已經大概又降了99人下來。

吳委員秉叡:現在是多少?

林審計長慶隆:約聘僱臨時人員現在是794人。

吳委員秉叡:超額約聘僱,我講的是超額,不是額度,超額的約聘僱、技工、工友加起來?

林審計長慶隆:目前我們不曉得它是不是實際的員額數,實際聘用的約聘和臨時人員。

吳委員秉叡:我在問東,你在答西啊!員額額度內我們不能管它,額度內的是我剛剛上一個議題,有沒有真的需要這麼多額度,現在是額度外,在額度內的不算之外,超額的還有多少?

林審計長慶隆:這個約聘和臨時人員部分不在它的法定員額裡面。

吳委員秉叡:七百多人?

林審計長慶隆:目前有794人。

吳委員秉叡:超額到794人,將近800人,你說又再略微下降?

林審計長慶隆:都有陸續在下降中。

吳委員秉叡:什麼時候才可以降到沒有超額的約聘僱、技工、工友?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會陸續提供它開源節流,看起來這幾年在它的預算、編制,還有約聘僱都有在收斂……

吳委員秉叡:開源我看是很難的,看不出來有什麼開源的可能性,你跟我談談開源有什麼可能性?

林審計長慶隆:目前它可能在一些土地的開發,不過限於整個地區經濟發展,這一塊恐怕在短期之內沒有達到。

吳委員秉叡:苗栗縣現在公共工程招標是不是有困難?

林審計長慶隆:苗栗縣因為在付款的部分沒有辦法及時到位,必須要求廠商簽署一個融資的契約,所以它發包會比別的地方……

吳委員秉叡:審計長你想想看,連資本門都有困難了,它的經常門還有超額約聘僱、技工、工友將近800位,800位每一年是不是要好幾億元的支出?

林審計長慶隆:以預算來講,事實上它105年度的預算比104年度已經少編了50億元,所以它在節流這一塊有收到很顯著的效果。

吳委員秉叡:它在歲入的部分沒有再虛列那麼多。

林審計長慶隆:歲出就一直在減編下來。

吳委員秉叡:因為它超過舉債上限,我覺得我們的政府好像對地方政府這樣的作為沒有皮條了,這一套幸好別的縣市沒有學,不然大家都來學這一套、都來超額約聘僱、技工、工友,那我們的財政紀律到底在哪裡啊?你們審計單位到底能夠做什麼事情?做不了什麼事啊!你只能在這邊把數字講給我們聽,講一講就算了。

林審計長慶隆:事實上苗栗這個財政狀況,還是早期審計部把它移送,包括給行政院、監察院糾正以後,在公共債務法修正,還有行政院主計總處,它來做預算的預警機制,來扣它的補助款,還有財政部強制幫它來做代位的還……

吳委員秉叡:在劉前縣長的時候就已經破表了……

林審計長慶隆:對,這幾年在我們審計也盡量收歛……

吳委員秉叡:這幾年才開始在注意這個問題,我再跟你講一件事情,苗栗縣的財政這樣的糟糕,況且苗栗縣已經連續二十幾年縣議會在審查預算的時候,連一毛都沒有刪減了。如果這個方式照樣下去,你不再想想辦法,地方政府的財政破產,我看是很難挽救。越借越多,將近800個超額,以前一年1,700個人的時候你跟我講大概就要七、八億元。如果現在是800人的話就是減一半,一年也要多支出三、四億元,而這三、四億元都只是人事支出,而且還是超額的人事支出,希望你們能清楚地告知他們問題所在好嗎?

林審計長慶隆:好的,謝謝,我們會再加把勁。

主席:請黃委員國昌質詢。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是過去12年中央政府國庫收支的餘絀狀況,相信上面的數字主計長應該非常清楚,過去這幾年來我們國庫的支出遠遠大於收入,即使以2017年的總預算來看,雖然國會刪減了200億元,但仍有1,329億元是赤字。到目前為止我們的債務未償餘額是5兆5,976億元,因此我要請教主計長的是,在目前這樣的狀況下,如果我國政府接下來採取的是擴張性的財政政策,不曉得您怎麼看?

主席:請主計總處朱主計長答復。

朱主計長澤民:主席、各位委員。因為中央政府的債務餘額上限是占過去3年GDP平均餘額的40.6%,目前的數字大概是在33.6%左右。

黃委員國昌:我知道,就是還在舉債上限之下嘛!

朱主計長澤民:對。

黃委員國昌:所以你的意思是,如果我們接下來採取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包括減稅、舉債擴大公共支出等,你是贊成的嗎?

朱主計長澤民:我不見得贊同減稅,但擴大公共支出刺激有效需求,讓民眾能夠增加就業機會是可以考量的。不過,在目前……

黃委員國昌:展望明年或後年,如果採取這樣的政策,就您預估,我們的赤字會增加還是減少?大家都贊成要把餅做大,但是錢砸下去就要有效果,所以您的預估是說,如果採行的是您剛剛所講的那種擴張性財政政策,明、後年接下來的債務未償餘額會升高還是降低?

朱主計長澤民:金額絕對會增加,但是相對比例還是要看經濟成長的情況,所以相對比例也許不見得會增加。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我現在只是請教您的看法,錢投下去以後,如果能成功創造經濟上的成長,相信大家都樂見。但最擔心的是,把錢投下去之後,如果沒有效果的話,我們的債務會不斷增加,這些債都要留給我們的下一代。

朱主計長澤民:對。

黃委員國昌:下張圖是過去10年,工業及服務業排除外籍與部分工時受僱員工的平均薪資。當然,大家都知道,我們過去的GDP有成長,但實質薪資卻沒有什麼增加,現在我比較關心的是,非經常性的薪資,包括加班費、年終獎金與績效獎金等就占了整個平均薪資近20%的比重。與其他國家相較,主計長覺得這個現象是正常的還是不正常的?

朱主計長澤民:就我瞭解,其他國家也大概是這個比例。

黃委員國昌:我進一步問,請問主計長在非經常性薪資方面有沒有更細的數據,可以把加班費與以績效為準的獎金,包括年終獎金的部分區別出來?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在我們的調查中,如果分那麼細的話,廠商的填寫意願可能會……

黃委員國昌:上面的資料是我用中位數來看的,如果以中位數來看我們所拿到的經常性薪資的話就會比平均數低,在整個distribution上這代表位在高薪資方向上的人會把整個平均薪資拉高。因此如果我們以50%的中位數來看的話,實際上的薪資大概就只有4萬0,853元,這是遠低於平均數的。接下來,主計長看到的是英國在2016年的結果,當然這還是他們暫定初估的結果,但是你看看,藍色的這條線是他們的加班(overtime),這部分占了總薪資的2.5%左右,黃色的這條線是所謂的incentive,而incentive wage就類似我們的績效獎金,也就是按照員工績效給予的bonus,而shift的部分則是對特殊工時者另外給予的薪資,但整個非經常性的薪資,占他們整體的薪資結構比大概不超過5%的比重。

朱主計長澤民:對,先進國家跟一般的開發中國家是有差異的。

黃委員國昌:所以你覺得我們現在還是處於開發中國家的狀態嗎?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應該是介於兩者之間。

黃委員國昌:不是,我現在點出的這個問題大概有兩個層面的意義。第一個層面的意義是,我們未來要如何調整產業的結構,讓勞工不是用過時、過勞的加班費來換取薪資,這件事情很重要。

朱主計長澤民:同意。

黃委員國昌:正因如此,就導向了我要講的第二點,我要跟主計長講的是,這個非經常性薪資,人家英國做得出來,為什麼台灣做不出來?它可以分得更細,好讓大家能清楚地知道。

如果以中位數來看我們的平均薪資,其中非經常性的薪資竟然占了近20%,請問裡面靠著超時工作賺取的加班費有多少?其他年終或績效獎金所占的比例又有多少?如果要成為政府有意義的政策指引,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將它做得更細?主計長,有沒有這樣的數據?未來能不能夠做出來?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會努力,就業務同仁給我的資料,我們的加班費大概占了3.37%左右。

黃委員國昌:其他都是績效獎金嗎?

朱主計長澤民:對。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這些資料可不可以公開?每一年,只要你手上有的數據可不可以都公開出來讓大家知道?

朱主計長澤民:可以。

黃委員國昌:如此,我們才能評估所謂「非經常性薪資」所占的比例到底有多高。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會努力,但我也必須要說,經濟發展階段如果不一樣的話,結果是會不一樣的。而且,我們的產業結構來自於代工,而代工的方式就是所謂的……

黃委員國昌:主計長講的我都瞭解,但我們目前的目標就是讓全民朝向經濟產業轉型與升級。

朱主計長澤民:同意。

黃委員國昌:若要朝這個方向邁進的話,總要有主計總處客觀的指標,我們才能藉以評量過去這段時間的努力到底達到了什麼樣子的成效,因此主計總處所呈現給大家的數字,在「細緻」上就很重要了。

接下來,如果我們以實質總薪資的年增率來看的話,2016年事實上是─0.67%,也就是「降的」,就2017年的部分,不曉得主計長有沒有預期會提升還是會降低?

朱主計長澤民:這要祈求來年風調雨順,因為颱風會影響物價的上升。

黃委員國昌:所以主計長的意思是,在會影響到實質總薪資的因素中,你看的是CPI(消費者物價指數)嗎?

朱主計長澤民:對。

黃委員國昌:也就是說,因為你確定薪資一定會上漲,所以主要的變數就是CPI嗎?

朱主計長澤民:正常情況應該是薪資會往上增,但因CPI可能會受季節性因素或外在颱風的影響。我們看……

黃委員國昌:這些我都瞭解,所以我歸納成一句話,您的預期是我們的薪資會上漲,至於實質薪資會升還是會降就要看CPI了。如果CPI不幸較高的話,我們實質薪資的水準就會再往下掉對不對?

朱主計長澤民:對。

黃委員國昌:接下來我再給主計長看一個數字,這是我們受僱人員報酬占GDP的比重,將它與其他主要國家相比,從最高的德國超過56%,接下來的美國也將近超過55%,最下面那條藍色的線則是台灣,大概只有44%與43%。在整個GDP裡面,我們的受僱人員薪資,所分到的餅與其他國家相較,相對是小很多吧?

朱主計長澤民:我不曉得您所提到的受僱人員報酬,是根據哪個資料?

黃委員國昌:這個全部都是主計總處的資料,你放心,我不會自己編,請看看這頁同是主計總處的資料,在1990年代,受僱人員的報酬,占GDP的比重,大概都超過50%,從51.2%、51.9%、51.7%、51.5%、51%、50.9%、50.8%到50.5%,連續9年都超過50%,接下來就一路往下掉,掉到2015年所公開的數字43.98%,將它四捨五入,就算是44%好了;但是我們的企業盈餘,卻不斷地在上升,這兩條線出現了很清楚的反向反比,亦即GDP所產生的報酬,大家在分這塊餅時,我國的受僱人員薪資是不斷地往下掉,有很多人說,此種不斷下跌的趨勢,是因為全球化的因素,我相信是有其影響。

但是,本席要強調的是,即使有全球化的因素,我們與其他國家相較,台灣還是在最底部。我們在整個GDP大餅的分配上,事實上勞工所分配到的部分,不論是從時間上的趨勢,或是與其他國家的比較,這個數字都是不斷地往下降。

朱主計長澤民:我國有一個特殊的現象,就是自營作業的家數較多……

黃委員國昌:我知道你會提這個理由,請問我們受僱人員占就業人口的比例有多少?

朱主計長澤民:受僱人口是800多萬人,自營作業的人大概接近300萬人。

黃委員國昌:我們受僱人員占就業人口的比例是75%。

朱主計長澤民:對。

黃委員國昌:你知道南韓是多少嗎?

朱主計長澤民:大概是……

黃委員國昌:是68%。

朱主計長澤民:大概接近。

黃委員國昌:好,韓國還是比我們高。如果是依你剛才所說的理論,事實上韓國的數字應該比我們更低才對。

朱主計長澤民:不過,據我的了解,韓國的薪資較高者在三大企業,其他企業的薪資都很低。

黃委員國昌:我剛才已就每個因素,很清楚地為你點出來了。現在我要講的只是,請你們把餅做大,這是大家都贊成的事。

朱主計長澤民:對。

黃委員國昌:但是,我要為受薪階級的勞工講幾句話,在你們把餅做大的過程中,是要做出何種分配?我希望主計總處未來在製作各種相關統計資料時,如欲對國家經濟發展、財政及勞動政策,產生有意義的指引,其實應將它做得更為細緻,當其圖像在清楚呈現之後,對於政府在創造就業、發展經濟,或是公平分配的政策上,才能發揮積極的效用。

朱主計長澤民:同意。

黃委員國昌:好,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質詢。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發會公布106年1月景氣對策信號,連續第七個月呈現象徵景氣穩定的綠燈,綜合判斷分數上升至29分,景氣領先,同時指標穩定上升,顯示國內景氣持續回溫。請問主計長,如何看待第一季的景氣?

主席:請主計總處朱主計長答復。

朱主計長澤民:主席、各位委員。主計總處在2月15日發布的國民所得預測是1.92%,逐季上升。我們對於未來景氣的看法是穩定樂觀。

林委員德福:據主計總處的預測,今年超額儲蓄將升至2.55兆元,為歷年最高。儲蓄率將高達14.1%,連續五年超過一成,顯示國內閒置的資金越來越多,請問何以如此?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希望國內能有更好的投資機會,所以,希望能將這些儲蓄轉為投資,這也是目前政府所努力的方向,期望在做好基礎建設之後,能夠吸引國人投資,超額儲蓄就可能減少。

林委員德福:為何民眾寧願存錢,而不願消費?你認為這在短期內會不會改善?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認為,只要能做好基礎建設,這些……

林委員德福:你一直認為都是基礎建設的原因,但若無法改善,是否可看成短期內經濟不可能有大幅度好轉?因為大家不敢消費。

朱主計長澤民:根據最近的資料,我們的消費是有在緩慢地成長。

林委員德福:但是,為何儲蓄額一直在增加?你不覺得很奇怪嗎?

朱主計長澤民:最近幾年,超額儲蓄率都維持在15%左右。

林委員德福:換言之,大家認為景氣不是很好,就不敢消費,將錢存在銀行,才會造成儲蓄率越來越高。

朱主計長澤民:存錢的是一批人,投資的部分是在企業界。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他們有回來投資嗎?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希望能夠……

林委員德福:是希望,但還很遙遠。

朱主計長澤民:在我們將條件做好之後,他們就會回來。

林委員德福:但是你看,政府有將條件做好嗎?

朱主計長澤民:應該是有。

林委員德福:應該有?談到電,就缺電,而土地也有問題,現在就是資金閒置太多了,這是極大的問題。國發會主委陳添枝說,台灣的經濟成長率主要是依賴民間的投資,現在我們面臨投資停滯的問題,其實也是信心的問題,因為,政府有很多政策,其實都與企業界的需求背道而馳,他們所需要的部分,政府無法達成,卻一直要求他們趕快加薪。其實大家各方面都要顧到,不能只要求企業加薪,也應提供良好的投資環境,讓他可以來投資獲利,自然就可以對他有所要求,甚至可由政府帶動,如果公務員加薪,我相信也會逼得他們加薪,其實陳添枝主委很樂觀地說,今年的GDP年增率突破,可以達到2.5%,然而主計總處卻只估為1.92%,是國發會過於樂觀,還是主計總處過於悲觀?你的看法如何?

朱主計長澤民:向各位委員報告,主計總處做出來的數字是目前的情況;而國發會的數字,是潛在的經濟成長率,它假定所有的人力、資本等都充分的情況下才會產生,是一個目標值。

林委員德福:所以,你認為國發會的數字,相較於主計總處的統計,還不準確?

朱主計長澤民:不是,它是一個目標,是努力的方向。而我們的數字,是依目前的情況,去推估為1.92%。預估總是較實際狀況好一點。

林委員德福:其實,如果有機會向上突破,當然是好事,但是,你認為政府應如何解決投資停滯的信心問題呢?這是極重要的事。

朱主計長澤民:整個行政團隊都在努力,希望能夠透過政府的帶頭作用,讓民間的投資也能增加。

林委員德福:陳添枝主委說,去年景氣在谷底,投資率的數據很低,主計總處所預估的數字,並未加上基礎建設的因素,請問你們為何在評估106年度的經濟成長率時,不加上基礎建設的因素呢?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目前政府的投資都是在計畫中,預算尚未送大院審議通過,其未來具未確定性。

林委員德福:所以,你們預計未來再舉債,請問你想投資的一兆元,分為四年完成,是否全為舉債?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的財源多元,舉債只是其中一項。

林委員德福:欲舉債多少?

朱主計長澤民:未來的投資金額也不一定是一兆元……

林委員德福:但是,我看到媒體的報導,全部都是四年投資一兆元啊。

朱主計長澤民:投資金額並非全部透過公務預算,有一部分會透過基金,不在舉債之內,有一部分是在政府可以控制的事業,但不是公營事業,例如……

林委員德福:你們準備賣股票、基金嗎?

朱主計長澤民:那些只是財源之一,財源是多元的,不一定是發行公債。

林委員德福:財務的控管極為重要,過去在國民黨執政時,每年都有還一些債務。你們不能將舉債用至最上額,而債留子孫。基礎建設固然重要,但也要有投資的經濟效益,不是去找一些人來做,增加了工作機會,但未來並無法顯現效益。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都會有成本效益分析。

林委員德福:沒有效益就會變成窟窿,例如高捷及屏東恆春機場等,過去的投資都已形成問題,尤其是很多軌道工程,做了以後如何?例如機場捷運剛剛通車,大家都嫌票價太貴,沒有降價就沒有人搭乘,如欲達成一天有10萬人搭乘,票價要降到多少?這些都是問題,不是做了就好,何況它是在北部地區人口稠密處,若是在南部,例如建高鐵等,屆時經濟效益不足,投資了那麼多錢,最後會衍生出後續的問題,就像陷入窟窿中,會越陷越深。主計長有何看法?

朱主計長澤民:軌道建設是個長期的計畫,其效益必須以長期來考量,而非只看短期一、二年。我們的計畫都會提出成本效益分析,亦會送大院審議,讓大家都能充分交換意見與討論。

林委員德福:最近大家及媒體報導,我們的薪資16年都維持在低檔,這會造成人才外流,昨天我與朋友相聚,他的兩個小孩長年在國外,拿到博士學位,並具才華及能力,月薪可為20萬元,回國後他去應徵工作,卻為3萬5,000元,所以,他不可能留在國內。你有何看法?

朱主計長澤民:這也就是我們為何要將基礎建設做好,讓企業界能朝更高品質的產業去發展,以提高其附加價值,員工的薪水才能提高,而非只有做代工產業。

林委員德福:產業創新極為重要,過去我們都停滯在傳統模式中,政府應努力拼經濟,不要去亂搞一些政策,使得人心惶惶,不論是軍公教,甚至是全民,大家都無法接受。例如一例一休制,搞得天怒人怨,我今天早上還看到一篇,醫院的護士罵聲連連,其實大家都會在LINE看到。我認為,政府應該面對問題,必須進行檢討,提出改進之道,而不應當鴕鳥,因為如果有鴕鳥心態,國家不會進步,會永遠在原地打轉。謝謝。

朱主計長澤民: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質詢。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仔細讀了審計部的報告,其實你們是在審計政府各單位如何運用經費。現在政府欲推出前瞻基礎建設,四年要花一兆元,其中的項目,林審計長知道嗎?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部分,因為尚未提出正式的法案,所以,我還沒有詳細的資料。

賴委員士葆:已經陸續揭露了,其中有軌道工業、綠能、城市風貌之改善等,這很明顯是要給各地方政府首長運用,等於是小口袋,道地用來綁樁,因為2018年的選舉快到了。我們看到,其中沒幾個偉大的項目,它就是用來綁樁的。本席就要請教審計長,你將如何發揮審計的功能,不要讓四年一兆元,淪為縣市首長在未來選舉的綁樁費用,2018年選縣市長,2020年選總統,現在就要開始綁樁了。你要如何預防?

林審計長慶隆:政府的預算資源,來自稅收或是部分舉債,如何將這些錢用在刀口上,最關鍵還是在計畫的編訂及預算的擬定。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審核機制,就是大院依照預算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重要公共工程建設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這些都必須送大院審議。

賴委員士葆:審計長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你這是在照本宣科。

林審計長慶隆:如果他將來透過特別預算,依照預算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必須符合要件,也要經過大院審議。

賴委員士葆:他們在立法院人多,他們一定會通過的。你的報告寫得很清楚,政府現在的財產有將近9兆5,000億元,被占用的非公用土地有34萬多筆,900多億元,閒置土地20萬多筆,1,000多億元,這些都沒有處理。現在卻說政府沒有錢了,再來砍軍公教,但那是法律所保障的,政府冒著有違憲之虞,因為過去承諾過,它是遞延給付的概念,而非恩給制的概念,現在社會上很多人搞不清楚,他們說政府沒有錢了,年輕人領不到了,所以這一代應該少領一點,沒錯,支出是很高,這是民粹嘛。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可以看到政府有9兆多的財產,被占用部分也有近1,000億元,閒置土地1,000多億元,如果政府窮其所有的力量去處理財產,還是沒錢了,大家共體時艱,你砍一點,我砍一點,大家都可以接受;然而,現在並非如此,政府的錢有這麼多,財產也放著不處理,就要來砍退休金,為什麼?是政治操作,因為這些人大部分不支持執政黨。就是這樣子吧,請林審計長回應一下。

林審計長慶隆:國家的資源在國有土地的部分,不論是公用或非公用,長年來都有被占用或閒置的情形,其實審計部對此都盯得很緊,從99年、100年起,我們都陸續將之提報監察院,監察院也通過糾正案……

賴委員士葆:我們的財產總額有9兆多,沒辦法去處理?

林審計長慶隆:關於被占用地的清理,其實國產局有訂定清理計畫……

賴委員士葆:這是你寫的,政府有9兆多財產,這麼多的財產,是不是?

林審計長慶隆:被占用地的部分是有處理,逐步在減少……

賴委員士葆:請你回應一下,剛才我所提到的,原來是法定的給與,是遞延給付的概念,卻要被砍,其中18%沒有法源,姑且不論,但是退休金這一部分,明明是法律所訂,他們為了政治操作,欲修法溯及既往,這麼做是違憲的,而且政府放著這麼多財產在此,卻不處理,你一直沒有回答這個問題。

林審計長慶隆:審計的積極目的,是提供政府開源節流的建議,並收到實質的效果,關於這部分,我們這幾年也非常努力,例如……

賴委員士葆:審計長請回座。

林審計長慶隆:好,這部分我們會照委員的提示,日後繼續加強。

賴委員士葆:好,請審計長好好監督四年花一兆元的部分。

接著請教朱主計長,美國要升息了,幾乎是確定;法國可能脫歐,他們號稱可能是今年最大的黑天鵝,雷朋可能會當選法國總統,雖然現在預估其當選率不高,但就和當時選前的川普一樣,大家沒有看好他,可是最後川普當選了。所以,雷朋可能會當選。因此,今年最大的黑天鵝,就是法國可能脫歐,若然,對台灣的經濟有何影響?

主席:請主計總處朱主計長答復。

朱主計長澤民: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與法國的確有些高科技的往來,但是我們與其貿易金額,並非如想像中那麼高,所以,其對經濟成長的影響,目前我們並沒有估計。

賴委員士葆:你們沒有估計,就好好地去估計吧。不是只有法國而已,法國與德國是歐盟的兩大支柱,當他離開歐盟時,歐盟會崩解,這是會山崩地裂的,對全世界而言,是很大的黑天鵝。

朱主計長澤民:在總體經濟中,那是一個外生變數,根據目前國際機構的研究,國際間貿易的往來,及全球的經濟成長是較去年好,至於委員所說的情況,等到國際間有了新的結果,我們會將之放入經濟模型中。

賴委員士葆:現在還沒有放入?

朱主計長澤民:目前是有,但如果國際情況有改變……

賴委員士葆:目前預估今年的GDP成長是多少?

朱主計長澤民:1.92%。

賴委員士葆:有沒有辦法達到2%?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會努力。

賴委員士葆:最近你也知道,熱錢進來,又一下子出去了,因為美國要升息了,台幣上上下下,這樣對物價的影響如何?

朱主計長澤民:若是台幣貶值,對於物價的成長,我們曾做過估計,當新台幣貶值一元,大概是……

賴委員士葆:是0.1%嗎?

朱主計長澤民:我再補充資料給委員。

賴委員士葆:我記得是0.1%,所以台幣貶,對於GDP較好,是嗎?

朱主計長澤民:但就長期而言,不見得好,因為進口物品的價格會較高。

賴委員士葆:一般大家的認知,台幣升值,對大家較好,因為手握台幣。

朱主計長澤民:不利於出口,但對消費者有利。

賴委員士葆:當然有利,因為購買力提升了。

朱主計長澤民:對廠商的出口不利。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認為台幣貶值,對於短期好,長期則不好。是嗎?

朱主計長澤民:這由央行彭總裁來說,比我更為……

賴委員士葆:你剛才不是已經講了嗎?講到一半。

朱主計長澤民:我不能過分地……

賴委員士葆:不是,這是你的職責,它對GDP有影響。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會在模型中分析,那是一個統計分析,至於政策分析,應該由央行總裁來做。

賴委員士葆:現在大家在講,台灣16年來薪資不漲,那是客氣了,今天有人說,35年來大學畢業生的起薪都一樣,讓人好難過。

朱主計長澤民:在國際間的研究,我們在購買力評價上,是東西較為便宜,所以,從消費者的立場來看,委員所言,有其存在的價值。

賴委員士葆:35年來的物價一直在漲,薪資卻不漲,老百姓是很痛苦的。

朱主計長澤民:台灣所謂的薪資不漲,事實上,薪資原來有漲,因為有颱風的原因,物價上升了,所以實質薪資才下降。

賴委員士葆:最近一例一休的影響如何?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有在分析一例一休的成本會增加多少,然後放在總體經濟模型中,據我們的分析,是幾乎沒有影響。

賴委員士葆:你是講平均值?

朱主計長澤民:對。

賴委員士葆:大家都很清楚,只要講到統計的平均值,就是二個字:「糊弄」。如果要五個字也可以:「糊弄老百姓」。請你聽我說完,這對於不同行業的影響很大,例如:運輸業、醫療服務、長照及餐飲業的影響都很大。平均值是沒有影響,但講到平均值,就是唬弄老百姓。

朱主計長澤民:不會啦。

賴委員士葆:會。

朱主計長澤民:我不會去講一條腿放在火爐中,一條腿放在冰箱中,平均是很舒服的話。

賴委員士葆:請你再講一遍,好嗎?

朱主計長澤民:一條腿放在火爐中,一條腿放在冰箱中,平均是很舒服的。我不會講這種話。

賴委員士葆:你有這個經驗哦。

朱主計長澤民:我沒有這個經驗。

賴委員士葆:好,謝謝。

朱主計長澤民:謝謝。

主席:請余委員宛如質詢。

余委員宛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據2月15日媒體的報導,主計長說一例一休政策,可能會推升CPI(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揚0.14至0.36個百分點,請問你是如何估算的,能否做進一步的說明?

主席:請主計總處朱主計長答復。

朱主計長澤民:主席、各位委員。關於一例一休的勞動新制,因為勞工實際會休多少假,我們有假定其下限是最少會增加成本175億元,上限是在所有的情況都發生時,薪資成本會增加730億元,將之放入總體模型中去分析,產生對物價的效果,有直接效果及間接效果,我們都有考量。

余委員宛如:是的,主計長迄今還是做這樣的推估嗎?你假設的前提是,廠商完全將薪資成本轉嫁?

朱主計長澤民:對。

余委員宛如:所估計的下限是175億元,上限是730億元。我要再請教主計長,同樣在2月15日的媒體報導,主計長說今年的GDP由1.87%上修至1.92%,出口、投資及消費都上修,但民間消費的上修幅度不是很大,因為有些抑制因素,例如勞動政策的改變,但影響不是很大,預估今年CPI上漲1.08%,低於去年的1.4%。這兩則報導都是主計長在同一天所講的話,你有沒有發現其間有點矛盾?因為你一方面說一例一休是造成CPI上升的主因,你推估了數字;但在推估GDP時,卻說勞動因素是抑制民間消費支出的原因之一。是不是可以請主計長說明?

朱主計長澤民:我不曉得中間的轉折是我講話跳得太快,還是轉述有點問題?因為一例一休並不是造成民間消費變動的主要因素,最主要是靠薪資的上升,我們預計薪資會適當地上升,如果薪資成本增加,對企業界來講,他們會視薪資成本的增加,可能在供給面會對物價有影響,可是……

余委員宛如:相信主計長聽到我指出的重點就可以發現,你們的說詞其實是互相矛盾的,我只是想提醒主計長不要透過這樣的新聞稿變成亂帶風向,因為這樣的新聞稿很明顯的是你們先射箭再畫靶。我相信主計長也很清楚,如果你們真的要研究CPI的變動,其實應該focue在勞動薪資,而不是一例一休,是吧?

朱主計長澤民:對。

余委員宛如:原因是勞動新政的第一槍並非一例一休,我這邊的資料整理得很清楚,從去年9月我們就調升了勞動基本工資,而且去年10月1日是第1次調整,今年元旦是第2次調整。我在此唸一段2016年9月9日的新聞給主計長聽,「因應法定正常工時數縮減,下月起時薪先從120元漲至126元,明年元旦起再漲至133元;月薪明年元旦起由2萬0,008元調至2萬1,009元。總計時薪調幅約11%、月薪調幅5%,創近5年最高漲幅,估201萬人受惠。」。我想提醒主計長,你們法定基本薪資的調整,其實才是真正你們應該去關注這一年來的數據,這是具體的、日期也是具體的,至於一例一休的影響,事實上還沒有呈現出來。我比較擔心你們發布這樣的新聞是在誤導大家,造成大家對於這項政策的批評,主計總處也跟著在起鬨,事實上是不好的。

另外,根據最近你們公布的平均薪資資料顯示,去年我們受僱正職上班族平均薪資為5萬1,241元,是可追溯調查以來10年新高;但是若考慮同期的物價,實質薪資為4萬8,755元,反較前年下滑0.67%。如果扣除加班費及年終獎金等因素,去年國人全時工作者經常性薪資為4萬1,074元,實質經常性薪資為3萬9,081元,主計長有沒有看到在相關的報載內容出來之後網友說了什麼?

朱主計長澤民:見鬼了!

余委員宛如:為什麼你們公布的資料跟民眾的感受差這麼多?主計長是否有別的看法?

朱主計長澤民:我必須說明的是,5萬1,000元是扣除外籍勞工以及part time部分工時人員所計算出來的,這個數字應該是可信的而不是見鬼了。因為像綜合所得稅1家4口的起徵點也大概是60萬元左右,相對於月薪資大概就是5萬元。

余委員宛如:我想提醒主計長,我看了你們的相關資料,2011年主計總處的報告提到,全時工作者的薪資差異在50%以上;換言之,如果平均薪資是4萬元,可能最低是2萬元,它有揭露差異資料,也有揭露非全時工作者,它的差異高達60%以上,針對受僱者薪資的離散差異程度,不知道主計長有沒有掌握這個狀況?目前我們的所得差距是不是越來越大?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我們的調查有請企業填表,包括員工人數及其薪資所求出的平均數,所以我們認為這個是不恰當的,未來我們會每年公布一次薪資的中位數,就像可以達到委員所講的,它的分布情況,而不是只有平均值。

余委員宛如:我覺得中位數可以給人家參考,但是離散差異程度其實也是很好的參考數據。

朱主計長澤民:是的,我同意。

余委員宛如:我也希望讓大家更對主計總處的數字心情是有感的。

另外,在上次總質詢時,我請財政部部長及金管會主委上台,我詢問院長,誰是我國的CFO?我相信主計長在台下也有聽到,院長是點名你,他說主計長和財政部長應該是台灣的CFO,請想請教國家的CFO對於我們長照財政的看法?請審計長一起答復。

朱主計長澤民:我必須說明一下,我們106年度總共可以動用的長照財源有一百七十幾億元,如果現在送到大院要審議的提高遺產稅贈與稅及菸品稅,將來估計有四百多億元,四百多億元做初期的長照應該是夠的,讓它建立制度以後,我們再另找財源,那個財源就不一定完全是由政府……

余委員宛如:我想請教兩位首長,其實兩位都非常資深。未來長照的支出當然要找財源,但是我們也知道長照的支出可能會排擠政府的其他公共支出。請問兩位,在可預見的未來是否有看到財政在長照這邊會惡化的可能性?

朱主計長澤民:林審計長比我資深,請他先答。

余委員宛如:都很資深,你是CFO。

主席:請審計長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長照是政府面對老人化以後的重要政策,目前已經規劃財源,包括遺贈稅和菸捐部分,不過我覺得這兩項稅捐的彈性都滿大的,並不是非常穩定的財源,未來還是要有一個比較穩固的財源來做長照的運用。

余委員宛如:除了稅的部分外,之後我再跟兩位請益對於其他的看法,因為時間有限,所以我希望能夠繼續下去。

再請教兩位,最主要是跟審計長有關。我們發現在審計機關近4年陳報監院案件數中,有關公共工程延宕揭露的問題,尤其是審計法第六十九條報告監察院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案件一直居高不下,尤其是最近機捷花了二十多年總算開始通行,國人對於這個想法、觀感是非常不好的,請問審計長有沒有具體的方法?

林審計長慶隆:審計部長年以來一直在盯政府的重大建設,所以在往年提報違反審計法第六十九條部分,包括進度落後、完工以後效益不彰,這兩方面其實行政院都相當重視;像完工以後效益不彰,行政院有一個活化的小組,每月、每季都在控管,並做一些考核,至於新的工程部分……

余委員宛如:除了從末端做考核之外,前端是不是也要做一些改善?

林審計長慶隆:確實,重大公共建設在事前的評估還有成本效益,包括依照預算法還有包括……

余委員宛如:如果有改善報告,請給我們辦公室或財政部委員會。

林審計長慶隆:可以,我們把政府在前端、後端的一些……

余委員宛如:最後一個問題,不好意思因為時間有限。今天早上有一則新聞是有關台電的三個核電廠除役一事,原本預算估列是三千多億元,現在追加到六千多億元,多出來的六千多億元,事實上如果推估到每一度電,跟原本台電的電價相比,平均躍升二點多倍。無論台電這次是不是編真的,可是我們很清楚的看到,過去是三千多億元,今天揭露的是六千多億元,針對這項預算的編列差距這麼大,兩位的看法如何?台電有沒有責任?

朱主計長澤民:如果台電的公共工程超過1億元,公共工程會報都會按季去督導……

余委員宛如:現在很明顯是有編列上的疏失,我不知道審計和主計有沒有什麼作為?有沒有人該負責?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會去瞭解它到底是編列上的疏失還是政策上有改變。

余委員宛如:我想問最後一個問題,如果他們真的在編列上有疏失,誰應該負責?你們會彈劾誰?你們覺得最相關的是誰?

朱主計長澤民:看看它是不是違反應注意而沒有注意的事項。

余委員宛如:沒關係!你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但是我還會繼續追問,謝謝兩位,謝謝主席。

朱主計長澤民:謝謝。

主席: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王委員榮璋質詢。

王委員榮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審計長和主計長一個非常基本的問題,我們國家為什麼要設置主計及審計單位?

主席:請主計總處朱主計長答復。

朱主計長澤民: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主計的單位就是代表一個國家的公共支出應該是多少、要有什麼樣的計畫,還要經過審議,進而編成預算呈送給委員審議,因為要管人民的錢財,人民到底要花多少錢,所以國家應該有個主計單位。至於審計單位部分,請林審計長答復。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政府的財務大部分是取之於人民,所以在政府收支的控管和課責,在整個公共治理裡面都有需要外來獨立的審計機關來做課責的工作。

王委員榮璋:我們的主計系統主要就是負責政府財務活動的規範和紀錄,而審計部分事實上是政府機關單位之外的外控機制,負責外部控制稽核的工作。從兩位的說明來講,事實上它是非常重要的,政府的收入和支出每一塊錢都要進入預算和決算的程序,也就是說各個機關應該要按照預算法、決算法、會計法及審計法的規定來辦理。請問審計長和主計長,這個原則是不是適用在所有的機關,有沒有例外?

朱主計長澤民:如果是屬於政府財政中的一項,也就是屬於政府各項基金裡面的,原則上都應該採用這個規定,除非他們管的錢不是政府的錢。

林審計長慶隆:事實上審計職權是憲法的職權,所以政府財務的審計都要受到審計機關的監督。

王委員榮璋:我們毫無例外?現行規定裡面有沒有例外的?根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校務基金來源為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自籌收入,不在此限。」也就是說,它可以不按照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其相關法令的規定。

朱主計長澤民:的確,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十三條有這麼規定,不過它有一個限制,也就是在自籌收入部分可以不受限制。

王委員榮璋:我跟主計長討論一下,按照該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自籌收入項目包括學雜費收入、推廣教育收入、政府科研補助、產學合作收入、場地設備管理收入、受贈收入、投資取得之收益等,統統都是在預算法、決算法、會計法、審計法裡面所管不到的。請問兩位覺得這樣合理嗎?

朱主計長澤民:如果獲得的這些收入有使用政府公務預算所編列的設備的話,它是不是全部列入也許值得考量。

王委員榮璋:舉例而言,場地設備管理收入,這些場地設備指的是國立大學自籌的、他們自己找人募捐來的,還是政府補助編列預算讓他們興建的?難道他們沒有用到預算嗎?

朱主計長澤民:如果那個場地設備是屬於公務預算而不受相關規定的話,是值得考量的。

王委員榮璋:政府的科研補助,即政府按照科學技術基本法等相關規定,為了促進科學技術研發對國立大學院校所做的補助,這應該是預算吧?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那是國科會的相關規定,他們是經過競爭去獲得那筆收入的。

王委員榮璋:但那原來不也是預算編列的嗎?

朱主計長澤民:對,原來也是預算編列,所以那個條例,按照委員的意思,我認為這是大家可以檢討的。

王委員榮璋:這有檢討的必要?

朱主計長澤民:對的。

王委員榮璋:同樣是校務基金,為什麼國立的高級中學校務基金就沒有這樣的排除規定?

朱主計長澤民:當時修訂大學法是為了讓學校充分自主。

王委員榮璋:剛剛我有講到,在這裡面有一個很重要的部分,也就是包括機關以外的外控,另外主計、審計事實上也有其相當的專業等等。現在校務基金的會計事務由教育部另外訂定會計制度,就不再是按照一般的會計制度執行,至於校務基金的稽核計畫,只要經過校長同意,稽核的結果即便發現缺失,只要向校務會議報告,甚至於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就可以決定校務基金的投資規劃,校務基金的績效報告書也只要送到教育部備查。我想兩位都不一定看得到剛剛本席所講的內容,這種經費運用自由的程度,連中央研究院應該都比不上;換言之,中央研究院應該比不上國立大學這方面的相關規定,你們認為合理嗎?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學校有一個內部稽核的單位,原則上要具有獨立性,但實質上是不是具有獨立性,也許是各校的尺度不一樣,不過個人認為它是作業基金,是值得檢討的。

王委員榮璋:主計長與人為善。審計長有沒有補充?

林審計長慶隆:從審計的角度來看,校務基金裡面雖然有8項自籌收入,我們的看法是,它是收支,比較具有彈性,他們自己來訂收支管理辦法,所以在收入與支出之執行上具有彈性。因為它只有大學這一個主體,大學不會有兩套帳,所以它的預算和決算還是在一起。從審計的角度,在審核時,看看它的彈性,一個是依一般公務機關的體系,另一個則是照它的收支管理辦法,但是在審計上我們還是整體對他們的結算做審定的工作。

王委員榮璋:國立大學校務基金的稽核人員未必是主計人員,請問主計長,國立大學的主計人員到底是聽校長的,還是聽教育部的,抑或是聽主計總處的指揮?我們知道主計是一條鞭,在大學裡面的主計人員……

朱主計長澤民:原則上我們會督導他們,因為法令是這樣規定的,我們會督導他們去做這個……

王委員榮璋:但是他們用的會計制度是另外一套,跟一般公務機關現行會計制度是相同的嗎?

朱主計長澤民:的確他們是為了保持彈性,以及有自由的空間,但這種自由應該有一個限度。

王委員榮璋:這應不應該再做檢討?我們同樣的在台灣裡面,即便在學術裡面,竟有兩套不同的制度與標準。

朱主計長澤民:我覺得應該讓他們有彈性,但不能變成沒有第三者去檢查。

王委員榮璋:最後請問審計長,我們剛剛提到,它既然排除審計法等等的適用,本席從你們的審計報告裡面看到,你們對於國立大學校務基金的整體營運結果有相關的審計報告。

林審計長慶隆:沒錯,就是我們在審計上,對於它整個校務基金的……

王委員榮璋:既然他們排除,你們如何對他們進行審計?

林審計長慶隆:我想這裡面牽涉到對法律的解讀,在審計裡面,對它的預算執行來講,其實就是依照審計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看它有沒有違反預算或有關法令,這部分它有一個彈性,我們認為在執行上的彈性是審計的標準,所以在審計上有兩項標準:一是照法定預算;另一是照自己的收支管理辦法。但是它的整個財務報表的審計,我覺得我們沒有受到排除,我們還是照常審計……

王委員榮璋:由此看來,它在執行上有彈性,但是按照法的原意與精神在會計審計上面不應該除外?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覺得沒有受到排除。

王委員榮璋:本席在此要求主計總處和審計部不應該自廢武功,教育經費也是國庫支出;我要求主計總處和審計部從今年度開始要負起相關的責任,對於校務基金的運作情況也應該負起相關的查核責任,請問兩位可不可以做到?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會在相關法令規定之下行使主計的權利。謝謝。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會照審計法,該監督就監督。謝謝。

王委員榮璋:謝謝兩位。

主席:請郭委員正亮質詢。

郭委員正亮: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是審計部的網站,我們看到網頁中間顯示「審計績效」等字,你把它放在中間表示這個最重要,您在這幾個字的下面寫了一句話,「您知道我們讓多少違法失職的公務人員受處分嗎?」,審計長對於失職的定義是什麼?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這只是在網站上所顯示的其中一個畫面,事實上它是跳動式的畫面。有關違法失職的定義,我們是依照審計法第十七條規定,也就是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之行為,或是有違法刑法各方面,都是屬於審計法第十七條……

郭委員正亮:全國公務員大概有35萬人,你認為合理的失職比率應該是多少?

林審計長慶隆:這部分應該是越少越好,但就審計機關而言,在審計上我們會保持比較大的專注能力,只要做得不好,我們會儘量揭發出來。

郭委員正亮:這是2015年監察院處分違法失職公務人員人數統計表,記大過的只有1人,記小過的有12人,記申誡的有197人,沒有錯吧?這是你們自己公布的表。這是我幫你們核算的比率,記大過1人是占0.00029%,記小過12人是占0.0035%,記申誡197人是占0.057%,總共210人是占0.06%,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在104年度通知各機關查明處分的部分,記大過有2人,記小過有64人,我想這個百分比……

郭委員正亮:我提供的表也是從你們的網站上下載的。

林審計長慶隆:這個百分比沒有辦法用公務員的百分比,說要達到多大的百分比。

郭委員正亮:我們知道行政機關的考績連三丙的比率非常低,幾乎是零,違法失職的比率也這麼低,很多都是萬分之一,那我們臺灣的公務人員幾乎沒有人管了,不是嗎?

林審計長慶隆:事實上審計是針對財務部分來做外部監督,而且我們是用……

郭委員正亮:不止啦!還有行政績效啊!

林審計長慶隆:對,整個財務部分,包括合規性和相容性。

郭委員正亮:這是你們自己寫的願景,我們是有所準備的。請問第三條是什麼?

林審計長慶隆:提升政府施政績效。

郭委員正亮:提升政府施政績效,不是嗎?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所以對於未盡職責的部分,我們每年會移送監察院大概接近80件左右……

郭委員正亮:提升政府施政績效不是只有財務部分,應該還包括行政效率,還有它是不是達標對不對?

林審計長慶隆:對的,不過它會跟財務相連結。

郭委員正亮:你認為公務員的表現已經好到不到萬分之一的比率被記過?你認為這合理嗎?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把做不好的部分,包括違反法令規定的財務行為或是效果不彰的……

郭委員正亮:要盡最大的努力。

本來我也在EMBA教書,事實上關鍵績效指標(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簡稱KPI)是若干年前國發會要求落實的,行政院各部會就開始推了,事實上KPI是有定義的,「K」就是指項目要非常關鍵,必須對政務本身足以涵蓋它的核心項目;「Performance」是指它的方法必須要有效,也就是項目列出來之後要確實能夠達成這個目標;最後就是指標,可以量化,具備一定的挑戰性。我想你們也是針對各部會自己列的KPI指標去做考核對不對?這是審計部的作法。

林審計長慶隆:對的,包括行政院、國發會等都有在做考核。

郭委員正亮:你們有對各部會自己列的KPI值質疑嗎?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的審計在行政上要由各部會透過國發會來做考核。

郭委員正亮:我知道,我現在問的是程序問題,當他們列出一些指標,比如人數、次數等等,你們是不是只做次數的考核而不去質問其指標是否合理?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常常看到一種現象,這個KPI對他們沒有激勵性,譬如往年都做100件以上,他們訂的指標比以往的達成率還低很多,所以他們一定可以達到,他們本身輸掉的是KPI對……

郭委員正亮:你們會要求改進?

林審計長慶隆:會的,如果我們發現類似情形會提出來。

郭委員正亮:這個是若干機關的績效指標,農委會要調整農業結構訂了一項指標叫「青年務農100人」,你覺得這樣合理嗎?其次,財政部各級政府撥用國有地目標7,000筆,不去區分這個「筆」是用在哪裡,也就是重量不重質,審計部有在要求這個嗎?

林審計長慶隆:如果我們覺得他們的績效指標之內涵不合理,就像我剛剛講的訂了也沒有激勵作用,我們會提出建議。

郭委員正亮:不是的,這些都是真正發生的。

我想這是柯P自己說的,台北市貴子坑鄉村俱樂部被檢舉12次,12次都有結案報告,對於你們來講是不是有12次的績效表現?沒有錯嘛!按照你們現有的標準就是如此,所以你們不去追究這12次的處理前後邏輯是不是合理?你們只看確實有此案,結果也執行了,就認為這是合理的表現,是不是這樣?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對他們訂定不合理的部分會提出檢討,他們的整個績效當然要透過行政程序,由主管機關到……

郭委員正亮:我回到前面提到的,其實我是很重視審計部,審計權是很重要的權力,立法委員因為沒有審計權,不能審核決算,事實上權力是大量被削減,國家把這個權力交給你們,你們卻這樣在使用權力。比如剛剛你認為有一些是有問題的,如果指標設計不當是不是失職?

林審計長慶隆:這要看他的……

郭委員正亮:比如你已經發現了,但我相信你絕對沒有把他們列為失職,所以那些公務員還是會有無所謂的心態,我舉一個2015年大家公認最離譜的例子,內政部補助地方修建18處殯葬措施,將其列為落實人權保護,針對這樣的行為,明顯文不對題,請問你們有沒有將內政部的承辦人員列為失職?你們一定沒有,因為你們只根據法律來執行。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有針對失職部分提出檢討建議。所謂的失職是,如果他們有違反法律規定,這種不合理的……

郭委員正亮:如果有違反法律就送檢調、送法院了,不然要審計權幹什麼?

我們看其他國家怎麼執行審計。這是臺灣與新加坡財政部推動E化的指標,臺灣財政部的指標是:無紙化2萬件,電子發票41億張,資料開放累計100項,都是用量化指標,不區分質與量。我們看新加坡是怎麼訂的,企業電子申報10分鐘內完成比例,海關電子申報10分鐘內完成比例,民間退稅14天內完成比例,這些才是質。你同意嗎?

林審計長慶隆:我同意,就是要真正讓人家有感覺。

郭委員正亮:事實上我們大部分的部會都是這樣幹,不是嗎?你們會不會要求各部會要改善,變成新加坡式的指標?

林審計長慶隆:委員提出的這些意見都滿好的,我們會針對訂定KPI合理性的部分繼續來著墨。

郭委員正亮:我希望你們能夠硬起來,我們對於行政院各部會不敢有期待,可是對審計部有很高的期待,你們應該直接對他們做批評,說他們列出的指標是不合理的,只重量而不重質,對臺灣的效率提升沒有意義。這種話你要敢講。

林審計長慶隆:事實上,只要是對政府有益的,我們該講的話都會提出來。

郭委員正亮:我在立法院服務本屆期的後面3年都會在財政委員會,所以我明年還會繼續看你們的報告。我希望你們對於各部會的績效指標能夠有更嚴格的要求,對於失職處分的比重也能隨後提高,好不好?加油!謝謝。

林審計長慶隆:好的,謝謝。

主席:請施委員義芳質詢。

施委員義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提醒的是,希望新政府的施政不要重蹈前政府的覆轍。這也是我今天質詢的重點。

上個月公布的失業率創歷年來的新低,大概是3.78%,不過鄰近的日本、南韓和新加坡等國的失業率都遠低於臺灣,所以就失業率來看,你們還是有待加強。

此外,去(105)年公布的薪資統計,也因為消費者的物價指數上漲了1.4%,所以2016年的平均薪資只剩下4萬6,422元,但是這個部分並不如2000年4萬6,605元的水準,我想薪資的倒退是確實的事情,今天執政團隊應該要提出一些讓人民有感的數據,這些數據要很真實,不要像上次公布平均薪資為五萬多元,一公布出來就被人家說是天方夜譚的數字。

主計總處除了公布統計結果以外,本席認為,你們應該會同各相關單位,比如勞動部或經濟部等等,將你們要解決的問題好好地跟他們說明,然後再尋求對策,這是一個實質的改善。主計長認為如何?

主席:請主計總處朱主計長答復。

朱主計長澤民: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的意見非常好,就失業率來看,我們行政團隊特別注重就業率,我們的口號是「創新、就業、分配」,希望能夠透過創新來就業,而且分配面也能夠解決,如果分配面能夠解決的話,屬於比較低薪的勞工之薪資就能夠提高,這是我們整體施政的方向。

施委員義芳:對於整個實質統計的數據應該要給各部會,這樣才能更熟悉、更精準,你贊成嗎?

朱主計長澤民:的確,我們會和勞動部的統計數據相互勾稽,因為主計一元化,他們的統計人員也是由主計單位派出去的,我們的合作是非常通暢。

施委員義芳:另外,本席在前幾個會期曾跟你談到經濟成長的預估部分,甚至討論過預估的模式。我們從這張圖表裡面可以看到,你們每次預估的精準度都太差了,你可以看到橘色的部分,好像都是在詐騙國人,每次你們的水平線都排得相當好,但是本席將你們誤差的百分比列出來,你可以看到紅色與藍色的線,尤其更離譜的是,在金融海嘯時,你們預估的是5.08%,結果失準度是131%,連金融海嘯你都可以讓經濟成長估得到五點多,我是想藉此告訴你,過去的政府時代一直在美化數字,但這個數字每年都會兌現,主計長看法如何?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做經濟預測時會有外生變數,那些外生變數對我們的影響程度很大,因為我們對外貿易進口和出口的依存度大概達百分之九十幾,所以國外的一些風吹草動、金融危機都會影響預測失準,我們大概每季都會做一次的修正,我們會努力。

施委員義芳:這個本席了解,不過參與預測的這些人都擁有很高的學歷與專業的能力,從整個經濟面來看,臺灣也經過這麼多年的預估,就算本席用猜的也可以猜得到,怎麼會連這麼精準的電腦計算程式運用之類的都還會差那麼多?你預估今年的經濟成長應該是多少?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於2月15日公布GDP的預估值是1.92%。

施委員義芳:這個數字的精準度如何?

朱主計長澤民:就目前來講,我認為是最恰當的數目字,至於經建會對外宣布GDP為2.0%至2.5%,我對媒體也講過,那是努力的、潛在的經濟成長率,是努力的目標。

施委員義芳:因為本席在一開始就提醒主計長,必須改善舊政府時代預測的失準或不當之缺失。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會儘量努力。

施委員義芳:主計處不要每次經濟預測都淪為老三,每次預測人家就說經濟研究院或中央研究院也比你好之類的,你們這麼精準的預測單位怎麼會淪為老三的角色。

朱主計長澤民:不會啦!就預測國民所得部分我們一定是老大。

施委員義芳:好,既然你認為是老大,今年的經濟成長率你們預測1.92%,屆時我再看看你們預測的功力如何。

再來就是進用未連動條款調整基準物價指數,針對這3項CPI、WPI和CCI這部分,你認為代表的意義是什麼?

朱主計長澤民:這3個指數各有各的功能,第一是對消費大眾、第二是對大眾物資的出售、第三是營造工程物價指數,這是特別適用於營建業。

施委員義芳:這3個部分代表的意義和目的是不同的,你預估今年CPI和WPI是多少?

朱主計長澤民:CPI大概是1.08個百分點,WPI則是1.53個百分點,這是因為原油上漲,而目前我們沒有估計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我們只是定期報告實際的數字。

施委員義芳:你們和中華經濟研究院還是有點差距,不過本席還是會再檢視你們這部分。

朱主計長澤民:謝謝。

施委員義芳:有關營造工程部分,因為104年和105年水泥及相關物品等材料下跌的走勢、工資上漲及機械設備等,所以105年營造業物價指數大概下跌了1.69%左右,請問主計長是否清楚今年一月份營造業物價指數的漲幅或跌幅是多少?

朱主計長澤民:請委員提示。

施委員義芳:今年一月份大概在2.31%左右,當然營造業和一般行業其實是不一樣的,營造業有些是連續性的工作、有些是非單一性廠商的工程在施工的過程,必須要有代理人等等的制度,而今年因為受到一例一休的衝擊,造成整個物價的上漲或材料投入的成本提高。有關這部分,本席希望未來主計總處能提供完善的統計資料或預測資料給工程會等相關工程部門,主計長認為如何?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會按照委員的指示做這項工作,事實上,我們的任何指數都會提供給相關單位。

施委員義芳:為了整個營造工程業,這部分你們要主動出擊。

接下來請教林審計長,今年有提出前瞻性基礎建設計畫,過去馬政府時代曾經有做過一些計畫,比如說太陽能,但這部分曾經被審計部糾正過成效不彰,所以本席要提的就是我們要避免過去政府錯誤的施政經驗再度發生。今年因為有前瞻性的建設,過去政府對於工程一直都採用最低標,所以造成很多工程品質不良或工期落後之類的問題,而政府採購人員為了要免責或是免除其他的問題採用最低標是最安全的方式。針對目前在除了的最低標以外,還有一個就是最有利標,請教審計長未來會採用最低標的做法嗎?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政府採購法的決標方式是照國際通用的GPA世界政府採購協定,包括最低標及最有利標,採用最低標時如果低於底價85%的話,也可以排除不用,而採用次低標,所以事實上都有各種機制,只要機關勇於負責,覺得這個工程符合最有利標,就應該勇於負責採用最有利標;但是如果這個工程沒有什麼意足採購性的話,那麼他也應該用最低標,對於價格不合理的部分要負起責任排除,採用比較合理的價格。

施委員義芳:今天跟審計長溝通的是,因為政府長期使用最低標,所以未來公務人員採用最有利標時不要帶著有色眼光看這些公務人員,我認為最低的價格不會買到最好的品質。

林審計長慶隆:應該是要貨真價實。行政院為了鼓勵大家勇於採用最有利標,在去年訂定一系列措施,包括在這些評選委員的部分,還有在決定決標方式時,讓各機關在該採用最有利標時就勇於採用最有利標,我們會看看各機關的執行情況。

施委員義芳:本席最後一個問題,就是關於決算法第七條的部分,104年歲出部分保留了大概1,452億元,占整個規模的百分比是8%,對於這些如果在未來4年內不執行的部分,譬如應收帳款、保留款、應付帳款等之類,屆滿4年後將其全數繳回國庫這部分,審計長看法如何?

林審計長慶隆:決算法第七條規定保留期限本來是5年,後來上次修改決算法時改為4年,但是這個部分是可免於編列。實務上目前不管是公務預算或是特別預、決算保留的部分,另外依照預算法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後,還是繼續保留,所以實務上有超過4年的情況,以眷改基金來講,它已經超過十幾年,還是繼續編列。

施委員義芳:如果是未能實現的部分,每年編列然後全數繳回國庫這部分,你的看法如何?

林審計長慶隆:關於這一塊我希望要比較嚴謹一點,因為預算編列出來,經過4年還是執行不了,還是繼續在控管的話,代表它原來預算的編列或是保留可以再進一步精進。

施委員義芳:就責任政治的角度呢?

林審計長慶隆:我覺得可以再進一步精進。

施委員義芳:謝謝。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

主席(王委員榮璋代):請羅委員明才質詢。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台灣的年輕人非常可憐,起薪那麼低,實質的薪資所得大概和30年前差不多,不遑多讓啦!面對這樣可憐的情況,叫台灣的年輕人怎麼辦?我一直覺得政府是低薪的元兇,請問政府要怎麼做、怎麼推動?

主席:請主計總處朱主計長答復。

朱主計長澤民:主席、各位委員。低薪與產業結構有關,我們的產業結構最主要是製造業裡以代工為主,為了競爭大家都拚命地降低成本,而原物料要靠進口很難降低成本,最後為了接訂單,就會降低薪資。所以我們希望我們的產業透過創新把品質提高,然後能夠居於上游產業,而不是在下游只為接訂單把成本降低。所以創新、就業、分配裡面,創新是最重要的。

羅委員明才:大家都期盼政府能做一點事,改變年輕人現在遇到的困境,你說要調整產業結構,請問要怎麼調整?要怎麼做?

朱主計長澤民:就是剛才我答復其他委員的,我們希望基礎建設做好,然後企業界也能夠往高層次的方向投資。因為每一個人使用的資本設備愈多的話,他的薪資就會自然地上升。

羅委員明才:川普上台後列出很多的施政方向,剛剛主計長講到基礎建設,台灣的基礎建設還做不夠嗎?現在有多少的建設是蚊子館!事實上我們看到很多東西向的道路或很多地方鄉間的道路,路開得非常大條,可是只有小貓兩、三隻,這是投資上的一種浪費,反而整體性的發展都沒有看到!沒有方向、沒有目標、沒有方法、莫衷一是!究竟要把年輕人帶到什麼方向,這樣的政府叫年輕人怎麼期待!

朱主計長澤民:所以依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我們會多做成本效益分析,而且預期它的效益……

羅委員明才:現在這個前瞻基礎建設要花5,000億元還是1兆元?

朱主計長澤民:目前金額還沒有統計出來,不過特別預算條例草案送到大院時,我們一定會把預計8年的總金額列出來。

羅委員明才:我希望主計長做好把關。

朱主計長澤民:當然。

羅委員明才:所謂做好把關的意思就是,這些不該做的統統不要做!台灣有沒有高鐵?

朱主計長澤民:有。

羅委員明才:台灣各地方東西向道路等每個基礎建設和美國不一樣,美國是很多地方沒有做,所以往這個方向發展,可是我們為什麼不把這5,000億元好好地用來培養年輕人,讓年輕人未來有方向,台灣就剩這一步棋了!請教主計長,台灣今年經濟成長率是多少?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預估今年GDP大概是1.92%。

羅委員明才:大陸的經濟成長率是多少?

朱主計長澤民:他們預估GDP大概是6%至6.5%之間,不過經濟發展階段不一樣。

羅委員明才:他們的GDP是6.5%,請問他們每成長1%代表多少金額?其數字是相當龐大的!政府的責任應是引導年輕人到有魚的池子抓魚,怎麼會讓年輕人陷在台灣這種困境裡!台灣現在投資的情況如何?

朱主計長澤民:目前相對於整個經濟情況我們有超額儲蓄,的確是需要再提振投資。

羅委員明才:外資到台灣投資的情況如何?

朱主計長澤民:長期來看外資的確有走緩的趨勢。

羅委員明才:全世界投資情況最差的國家,台灣大概是倒數5名以內。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的投資環境還不錯。

羅委員明才:既然不錯,為什麼沒有人來投資?為什麼投資的數字比非洲幾個國家還要低?

朱主計長澤民:非洲是發展中的國家,賺錢的機會比較多,所以會往那邊投資,我們的話就……

羅委員明才:所以台灣沒有發展的機會、沒有賺錢的空間?

朱主計長澤民:不,事實上,非洲很多的投資大部分都是大陸投資的,非洲號稱是中國第二個大陸。至於我們,在投資環境上應該解除一些行政上的束縛,讓外商能夠進來投資。

羅委員明才:主計長,幫年輕人找出路非常重要,在目前台灣的困境裡應如何施展?你們一直推動新南向政策,請問新南向政策可以為年輕人帶來什麼樣的方向?東南亞經濟成長率高過5%的有哪些國家?

朱主計長澤民:越南及印尼。

羅委員明才:高於6%的有哪個國家?數字擺在那邊,大陸市場那麼大,結果我們要放棄大陸這個大市場!不好好去談兩岸關係,當初說好的維持現狀在哪裡?全部都改變了嘛!連新臺幣都有人準備要改版了,什麼叫維持現狀!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並沒有要放棄大陸市場,我們對大陸的出口還是占比很大。

羅委員明才:現在陸委會主委是誰?

朱主計長澤民:張小月主任委員。

羅委員明才:我上次問她最後一次和大陸聯繫是什麼時候?她說截至目前為止沒有聯繫過一次,這不就是放棄整個大陸市場嗎?連談都不談!

朱主計長澤民:不會,我們並沒有放棄大陸市場,新南向、東協或東南亞國家我們也在努力,是分散市場而不是放棄市場。

羅委員明才:你所說的基礎建設要5,000億元的部分……

朱主計長澤民:報告委員,我沒有說5,000億元。

羅委員明才:剛剛有講5,000億元、1兆元的啊!你說的基礎建設做下去,就等同把石頭丟到大海,「咚」一聲就不見了。

朱主計長澤民:不會啦!我們會……

羅委員明才:我們現在有多少蚊子館、有多少的閒置建設,沒有很大的經濟效益,拜託主委不要亂花錢。

朱主計長澤民:不會。

羅委員明才:接下來請問主計長多久沒有吃香蕉了?

朱主計長澤民:我太太不喜歡我吃香蕉,因為澱粉質太高對我的身體沒有益處。

羅委員明才:主計長不吃香蕉,但很多人想吃卻吃不起!香蕉價格破歷史新高紀錄1斤70元,然後其他水果也飆漲,所有的物價都飆漲,你要叫我們這些小老百姓怎麼生活!叫人民怎麼生活!你們每次的數字都粉飾太平,都說很好沒漲很多,可是問題存在啊!

朱主計長澤民:報告委員,再過兩個多月香蕉會非常便宜,香蕉便宜時,我可以送委員香蕉。

羅委員明才:很多人現在吃不起啊!

朱主計長澤民:不會啦!忍耐一下就可以了。

羅委員明才:這是很嚴肅的課題,一葉知秋!香蕉還沒講完還有麥當勞、披薩等所有吃的用的等都漲價了,連立法院福利社的便當、中午的午餐費也都漲了20%至30%,現在是萬物飆漲薪水沒有漲的情況,請問主計長怎麼辦?

朱主計長澤民:吃台灣的米食是比較好的,因為對國內的農業有幫助,不一定要吃披薩、麥當勞。

羅委員明才:大家是吃台灣米食啊!可是連自助餐也都漲了20%、30%!大家的薪水卻都沒漲,主計長怎麼辦?

朱主計長澤民:報告委員,如果物價的漲勢充分反映成本的話,我們樂觀其成。

羅委員明才:因為一例一休相關的原因,食物飆漲、所有的售價飆漲這是合理的?

朱主計長澤民:根據國際大麥克指數,我們一個大漢堡相對於美國只有一半的價格。

羅委員明才:最近又漲了呢,你有沒有新的數據出來?

朱主計長澤民:我也不吃那種食物,因為我太太不准我吃。

羅委員明才:你不吃沒關係,可是你要掌握民生動向,很多人在吃啊!不能因為主計長不吃就不關切這方面的數據,別人要吃、要過日子啊!

朱主計長澤民:是。

羅委員明才:最後請教主計長,今年政府會不會帶頭調薪?

朱主計長澤民:這應該由人事總處答復,如果政策上決定調薪,我們在預算上就會支應。

羅委員明才:公務人員的薪水有沒有調漲的空間?

朱主計長澤民:公務人員的薪水調漲以後我們要找財源去調度,但是目前是否調薪不是主計總處的權責,權責單位是人事總處,然後要行政院通過。

羅委員明才:最後請教主計長,中華民國會不會倒?

朱主計長澤民:中華民國永遠屹立不倒。

羅委員明才:太好了,中華民國有沒有錢?

朱主計長澤民:相對於其他國家我們的債務是很少的。

羅委員明才:我們在外國有沒有舉債?

朱主計長澤民:沒有,我們沒有外債。

羅委員明才:大家聽著,事實上,中華民國是很有錢的,一些資產怎麼活化,據本席所知,有關國有土地的部分,價值約有24兆元。我不知道這個數字對不對,還是朱主計長手上有比較精確的資料?

朱主計長澤民:依照我們的調查,國庫應約有30兆元。

羅委員明才:既然國庫有30兆元,就應該把市場的餅做大,讓大家對臺灣經濟有希望。

朱主計長澤民:我同意。

羅委員明才:政府不要動不動就朝著老弱殘兵不斷地砍,不斷地要砍退休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這麼做實在有失公允。方才有委員提到你是政府的CFO,你應該把國家經營好,好的部分都不講,只會要砍這些老弱殘兵的慰問金、退休年金,這麼做是不對的。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不是對這些弱勢……

羅委員明才:請主計長提醒相關單位,中華民國不會倒,中華民國起碼還有30兆元,政府應該好好地照顧退休軍公教人員。謝謝。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希望退休軍公教人員都能夠長期領到錢。謝謝。

主席:主計長可能有點累了,請你喝點水休息一下。

請江委員永昌質詢。

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審計長,我看不只是主計長累了,你可能也累了吧?根據今天審計部向財政委員會提出的報告,你可曾發現其中有錯誤嗎?根據審計部報告第6頁指出,第一、審計部在105年對104年度考核各機關績效,中央政府部分有80項,地方政府部分有50項,這部分你們還有列表,本席發現,審計部在去(105)年業務報告中第38頁的附件十相關圖表,今年你們並未製作。難道是政黨輪替之後,你們就愈來愈寬鬆了嗎?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因為我們認為製作圖表會造成本部書面報告篇幅過大,所以這部分才會省略,不過,我們會後可以提供相關資料給委員參考。

江委員永昌:雖然林審計長的答復是基於篇幅的考量而省略,但我們以審計部去年與今年報告頁數相較,這不是理由,而是態度上的問題,希望你們要改正。

第二、根據審計部報告第6頁載明,「依審計法第七十條及預算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提供各級政府,作為決定民國106年度施政方針及籌編預算案參考……」,事實上,106年度預算不是在去年底已經完成編列,並送立法院審查了嗎?難道審計長沒有發現你們的書面報告內容有問題嗎?

林審計長慶隆:事實上,本部業務報告的重點在於105年度執行,有關107年度施政方針部分,我們已經提出……

江委員永昌:依照審計法及預算法的規定,審計部105年度所寫的內容是指規劃106年度施政方針及籌編預算情形,照理說,今天審計部提出書面資料應該做為決定107年度施政方針及籌編預算案之參考。請審計長參閱第36頁附件十:提供行政院及各級地方政府作為決定民國106年度施政方針及預算編列之建議意見參考。依照審計部去年書面報告所載明,你們在105年已經針對106年度提出施政方針及預算編列之建議意見參考,今(106)年你們向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竟然還對106年度提出施政方針及預算編列之建議意見參考,難道審計長累了嗎?你不覺得這些附件資料似曾相識嗎?本席參閱審計部歷年的業務報告,每年附件的內容都有與時俱進,結果審計部書面報告的附件今年與去年資料上並未做文字刪改,難道你不覺得這些附件資料似曾相識嗎?審計部在作業上是否出了什麼狀況?

林審計長慶隆:報告委員,確實如同委員所言,這兩次報告都是載明106年度的資料,我們考量地方政府在彙整及時間上沒有辦法……

江委員永昌:這應該是你們寫錯了吧!書面報告第36頁應該是做為107年編列預算之參考。如果今天審計長所提出的書面報告有誤,而你們卻不願意承認,那麼你要如何審計其他行政部門?

林審計長慶隆:報告委員,我當時是考量地方政府在107年度……

江委員永昌:如果本席要求你們提出檢討報告,我看你很難再閃躲、搪塞了。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可以就這部分做檢討,譬如在下次我們可以分為,中央政府提供107年度的資料,但由於地方政府提供107年度在資料彙整上可能來不及,我們可以分做兩個部分……

江委員永昌:審計長,本席認為審計部所提出的報告內容有誤,希望你能夠做完整的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會後將107年度的意見提供給委員參考,至於附件未明列的部分,我們會後再補充給委員。

江委員永昌:我希望你能夠大方、大膽、大氣的承認錯誤。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

江委員永昌:其次,請問主計長,今天有立委質詢,現在還沒到農曆7月就見鬼了!主要詢問有關民眾平均薪資的問題,我有下列幾個看法:第一、主計總處負責兩種統計資料,一為受僱員工統計,另一為人力運用調查,這兩者有何不同?所謂的受僱員工統計,即日前主計總處從母體數抽樣1萬家廠商,並派員請廠商填表。另外,你們也有進行人力資源運用調查統計,即是全國各村里總計有6萬份問卷進行調查,再由被抽樣者填具人力資源薪資的情況。請問主計長,根據受僱員工統計與人力運用調查,一個是有納入年齡,另一個則未納入年齡,為什麼?

主席(羅委員明才):請主計總處朱主計長答復。

朱主計長澤民: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執行人力資源是針對家庭進行調查,至於受僱員工則是針對企業進行調查,至於……

江委員永昌:主計長的答覆是主計總處針對家庭進行調查,但人力運用調查是有年齡之分,譬如月薪3萬元到3萬5,000元的受薪階段,以45歲至64歲約有43萬2,000人;以25歲到44歲約有111萬7,000人。也就是說,當大家聽到平均薪資數據,卻是以每年平均薪資的漲幅除回去物價上漲的漲幅,讓大家感受到薪資倒退16年,否則根據主計總處在2009年統計結果顯示,民眾薪資由四萬多元提升為五萬多元,就金額而言,感覺好像平均薪資有上漲之趨勢,但由於物價也同步上漲,所以民眾並沒有感受薪資有所上漲。請問主計長,對於我這樣的解釋對嗎?

朱主計長澤民:對。

江委員永昌:事實上,各年齡層本來就有不同的需求,譬如從20歲到30歲民眾最主要是租屋生活開銷;30歲至40歲民眾就有購屋、購車、結婚生子與照顧雙親等需求;40歲至45歲民眾有養育小孩、房貸等需求,所以各個年齡層都有不同的需求與開銷,但是,當民眾進入就業市場之後,隨著年資與不同的專業或經驗,也會帶給他們不同薪資的提升,或許有些人可能在職場做得不好而被公司解僱。

今天大家之所以抨擊主計總處所公布的數字,係因年輕人一聽到平均薪資有五萬多元,任誰都不會相信,所以本席建議你們依照人力運用資源的調查表應該區分受訪者的年齡,而不是只有對受僱薪資做調查分析。當然你們的樣本所調查的工具可能不太一樣,我的意思是,原先你照抄內容有分齡區隔,這邊也有加上分齡區隔,如此主計總處所公布的數據,社會大眾比較能夠接受。你認為呢?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我們有各種不同的資料來源,我們有需要的項目即可進行交叉分析,所以我們……

江委員永昌:主計長沒有聽懂我的意思,我是說主計總處所公布的任何一項數據,其中尚包括可以作為基本工資及軍公教人員調薪的參考依據,但是你們有納入年齡列為相關參考嗎?你去看之前所有主計總處對行政部門所提供的每年平均薪資,有哪一年將年齡列為參考?事實上並沒有。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一年有做一次分析。

江委員永昌:主計總處花費如此龐大的人力與物力,正如同當初政府調查民眾幸福指數時,結果大家認為相關度不高,所以民眾認為這項幸福指數根本就是騙人的。本席認為政府部門做調查,依照統計法,無論是機關或個人對於政府的調查有詳盡報告義務,應該要加入相關資料,才能對社會有所交代。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受僱員工薪資是以企業為代表,如果企業就再填寫個別員工的……

江委員永昌:我已經跟主計長討論統計法的問題,我們賦予你權限,也給你武器,你不要不用,你是我們最敬重的主計長,我相信你有能力去處理,我要求你做處理。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會努力。

江委員永昌:根據主計總處的統計資料顯示,自去年12月至今年1月,今年1月底適逢過年,其中有兩項因素會影響物價上漲:一個就是受到過年的影響,每逢農曆過年期間,通常計程車與理髮業等服務業都會調漲價格;另一個原因是今年勞工實施一例一休。如果我們把這兩項因素納入考量的話,根據主計總處調查結果是去年12月物價指數相對基期是105.46%;今年1月適逢過年,物價指數相對基期為105.44%,相關指數反而下降,原本這兩大因素應該會讓物價上漲,但根據你們的調查資料不漲反下降0.02%。請問主計長要如何向社會大眾交代?事實上,民眾都感覺到物價上漲,這兩大因素也確實存在,結果你們以民國100年為基準進行調查,以去年12月相較於今年1月考量兩大漲價因素,結果你們調查結果物價指數反而下降0.02%。由此可見,這其中大有問題。其實我本來提出這項疑問,主要希望瞭解物價上漲與一例一休有沒有關係?你在之前有做過回答,你說如果物價上漲是因為成本增加或一例一休,勞工在休息日必須增加1.34倍的工資,但物價上漲的反應到工資,讓勞工階層受惠,這點社會大眾應該同意,但是物價上漲與勞工薪水卻沒有同步增加,這點政府就應該展開調查,本席同意主計長這樣的概念,但調查結果為何是物價指數下跌?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今年1月份物價下跌,主要與去年12月份蔬菜價格有稍微下跌的情況……

江委員永昌:有時候主計總處所做出來的數據社會普遍不會相信,你們告訴人家農曆年前蔬菜的價格下跌,導致整體物價指數受其影響而下跌,這點誰會相信?你們應該對此進行分析。

最後,本席以咖啡業為例,咖啡豆的原物料正下跌,結果咖啡業者卻提高每杯咖啡的單價,本席認為這不只是穩定物價小組的工作……

朱主計長澤民:咖啡原料下跌是……

江委員永昌:雖然原物料有價格下跌,但現今市面上所販售的每一杯咖啡價格卻上漲。

朱主計長澤民:事實上,每杯咖啡售價應該包含勞動成本在內。

江委員永昌:但如同我方才所言,原物料價格下降是因為一例一休導致薪資上升,勞工確實有增加薪資嗎?主計總處有沒有展開調查?如果確實有,這是社會要的嗎?如果沒有,政府應該負起相關責任。每一杯咖啡的單價上漲了,無論是哪一家店家或哪一家廠商,這些在咖啡店工作的員工薪水有沒有增加,你們了解多少?如果你真正有去了解,才能將真實情況反映給穩定物價小組。不是嗎?

朱主計長澤民:我認為經由統計單位進行物價分析,至於政策分析的話,係由其他單位負責管理,我們會將相關資料提供給他們進行分析。

江委員永昌:最後,我要告訴主計長一句話,我認為你所做出來的分析數據統計應該對行政部門具有實質幫助,並可提供相關單位參考,而不是我們每次看到就說這些數據用不上,大家會認為這與現實生活不一致,請主計總處要努力改進。謝謝。

朱主計長澤民:謝謝委員。

主席:今天中午不休息,繼續開會至今日議程結束為止。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吳委員志揚、張委員麗善、簡委員東明及蔣委員萬安均不在場。

請陳賴委員素美質詢。

陳賴委員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朱主計長,日前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提供許多的統計數字,這些統計資料都對我們國家整體政策與施政有其必要性,但是日前國勢普查結果卻背離民意很遠,最主要是主計總處於今年2月底時公布去年我國工業與服務業全國工時受僱薪資統計表顯示,去年我國受僱正職上班族平均薪資51K,我相信之前有許多委員對您提出很多不同的看法。請問主計長,主計總處在發布相關統計資料之前,你們有沒有做過審慎評估嗎?這份資料與社會現實是否有太遙遠的距離?這部分你有沒有先行了解嗎?

主席:請主計總處朱主計長答復。

朱主計長澤民: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公布所謂外籍勞工及部分工時員工的薪資,因為外籍勞工大部分以基本工資為主,至於部分工時者則不一定是領取全薪,以前我們進行受僱員工調查的時候……

陳賴委員素美:你都是根據主計總處的相關資料進行統計分析,但是我們都來自於基層,所以我們知道民眾根本不可能有如此高的薪資水平。你知道嗎?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我們所指的是平均數字,普遍會有這樣的現象,如果是採用……

陳賴委員素美:既然主計長表示,這是平均的薪資數字,這我們沒有辦法接受,你們公布的薪資平均數據距離民眾那麼遠,這樣的數字還有什麼意義,還有什麼參考價值?也難怪我們在網路上看到很多網友就直接酸,說你們簡直就是見鬼了!實際上他們根本沒有這樣的薪資水平。是不是?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另有一份是採用中位數的資料,我們會看看相關薪資分布的情況,如此比較具有參考價值。

陳賴委員素美:本席認為主計總處所提供的資料具有很大的疑義,我和其他委員的看法都一樣,我相信人民的看法也是一樣。我還特別進入主計總處網站,想要了解你們當時是如何做出驚為天人的數據表,當我看到這張表格時,我必須要講這張表格看起來確實很仔細,但是我也發現主計總處本次依照十七大行業配置樣本,總樣本數約1萬0,500家,估計總家數抽出率約1.4%;人數涵蓋率為29%。本席要提出下列幾個問題,第一、主計總處所做的統計分析,為何不配合國稅局的資料進行統計,而要由雇主填寫來抓出平均薪資資料進行分析?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這方面有時差落後,國稅局的薪資並不是包括全部的薪資,譬如有些加班費在一定金額以上並未列入計算,或是有些所謂的……

陳賴委員素美:如此說來,你認為國稅局的資料並不正確。對不對?

朱主計長澤民:這並不是他們的資料不正確,而是根據稅法對薪資的定義,與一般所謂薪資定義會有一些差距……

陳賴委員素美:所以這部分你們沒有拿來作為參考依據嗎?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有運用大數據的資料作為參考,但是,我們在薪資調查時,就某方面來講,其所包括的範圍是比國稅局還多。因為國稅局基於政策的問題,沒有列為稅基……

陳賴委員素美:本席對於主計總處以雇主所提供的薪資來抓平均薪資頗有疑義,這份資料也應該搭配年齡與產業加以輔助呈現實際的資料,如此才具有參考價值。不知主計總處是否害怕實質薪資會凸顯出政府施政的……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我們的統計單位是真實表示實際薪資數據……

陳賴委員素美:主計長說是真實表現實際的數字,但我早就已經開宗明義告訴你,主計總處所公布的資料與真實情況實在差太遠了!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一張報表裡面,如果交給企業再填寫年齡……

陳賴委員素美:本席要提醒主計長,主計總處所統計的數字不要距離人民的實際薪資太遙遠,我想你發布這樣的數據好像沒有什麼意義,根本沒有接上地氣,也無法反映民眾實際的薪資現況。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有高所得跟低所得,若以平均數來看就會出現委員所說的狀況。由於低所得的人比較多,所以反映出來的就不大一樣。

陳賴委員素美:既然有這麼多委員都提到這個部分,我希望你能對此做出綜合的檢討與改進。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會努力。

陳賴委員素美:本席要請教主計長關於財政部與行政院主計總處是否要整合的問題。2000年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曾經針對財政部與行政院主計總處整合的利弊分析進行委託研究,請問你瞭解這個部分嗎?

朱主計長澤民:關於財政部與主計總處是不是應該合一,以我的經驗來看,大概每經過20年就會討論一次。

陳賴委員素美:20年也太久了吧,本席就略作說明好了。

朱主計長澤民:不是這樣,我的意思是社會上每隔20年就會討論一次。

陳賴委員素美:當時這個研究的目的就是在檢討財政部和行政院主計總處關於職掌、分工與整合的問題,以達成整體行政效率作為重組的目標,好提升政府預算決策的品質。其實在1993年台灣就展開過一次行政革新方案,期望建立廉潔效能與便民的政府,接著又在1997年提出政府再造方案,分別由組織面、法規面、人力及服務面進行完整的改革。政府在組織面的組織再造這個部分最重要的考量原則之一就是業務性質的相同或相近,事權集中後,有利整體決策者應劃入同一機關掌理,如此才能進行組織面的調整,當時進行這項研究的研考會主要是在檢視財政部和行政院主計總處之間業務功能的關係。請看投影片所示,從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籌編的過程圖中可以很明顯地看到中央的歲入預算是由財政部綜合編擬的,歲出預算則由行政院主計總處負責彙整與整編,最後再由主計總處將歲入及歲出兩大部分整理成總預算案。依您看,這種歲入與歲出分屬兩個不同權責單位整理的政府對資源的配備有沒有影響?

朱主計長澤民:這有兩種理論,其一,如果主計總處隸屬財政部的話,其預算的編擬就會受到歲入的影響,一定會編得很保守。世界各國是兩種狀況都有,像美國就是把兩單位分開,英國則是合一,所以各有其優劣點。至於主計總處要怎麼定位,我們會尊重立法院的決議,謝謝。

陳賴委員素美:如今事隔17年,當時的研究小組在座談會的提綱上研擬過主計總處與財政部整合的五項可能方案,我都列了出來,至於第六項的「其他」我們先暫時不管。第一項是「維持現行體制」,第二項是「財政部負責歲出預算籌編之單位改劃歸財政部管轄,但原會計與統計業務仍屬主計總處之職掌」,第四項是「行政院主計總處之歲出預算籌編以及職掌會計之單位與財政部合併,但主計總處原有之統計職責不併入」,第五項是「行政院主計總處與財政部兩者之業務完全合併」,在這五個方案中,我想請教主計長,請問你覺得哪一項方案比較妥當?

朱主計長澤民:我個人是比較傾向維持現行體制,至於各委員的意見,我們會尊重,而最後的決定還是在大院。

陳賴委員素美:當時這些專家在所提整合的各項可能方案中,第一案是2票,第二案是4票,第三案是3票,第四案與第五案則均為0票,「其它」的就沒有在這裡討論了。剛剛主計長說要維持現行體制,但現行體制目前產生的狀況,主計長大概瞭解吧?我們的歲入與歲出分屬不同單位。

朱主計長澤民:最後是由行政院彙整在一起的。

陳賴委員素美:就中央體制的走向而言,我國的憲法正朝向總統制,亦即總統對預算政策的影響將扮演更重要的角色,由民主政治的角度來看,這個政策是高度政策的產物,必須反映首長的政策與偏好。其次,資料上寫道,合併之後有助預算權責之釐清,財政部負責對收入的執行以及國產局對國有財產的管理,而主計總處則全權負責預算的編制,所以如果赤字居高不下的話,其責任歸屬就在主計總處。以目前的情形來看就會有權責不清的狀況,因為大家都有權無責,發生事情的時候,我們就不知道責任是歸屬於哪個單位。支持方案二的學者認為,只要將財政部負責歲入預算的籌編併入行政院主計總處便足以解決現行體制的弊端,此外,他們還提出了相關的配套,還請主計長看看。當時的經建會與研考會,亦即現在的國發會與科技部(國科會)希望將這些配套的一部分移到主計總處,以從事計畫與政策的評估,而主計總處有關統計和總體資源評估的業務也要移出另成立一個統計總署。其實我覺得主計總處在政治職務的使命上應該要有更大的彈性,要能與行政院院長同進退,如此才能由預算政策的嚴控,整合政策、預算以及管理3項治理層面。組改後的變動過去就提過了,我認為主計總處必須承擔更多的政治責任,專家們認為責任不清楚就是責任沒有辦法……

朱主計長澤民:目前主計長就會與行政院院長共進退,至於專家學者的意見,有些我同意,有些我不同意,謝謝。

陳賴委員素美:主計長,針對過去的組織再造,既然提出來了,就一定有其依據,因此我也希望主計長能夠好好地檢視這些專家學者提出來的內容,作為未來組織再造的想法與方針,也希望你能針對主計總處內的職務與現行的業務做局部的檢討與建議,進而發揮更大的效能,希望你們在一個月內可以給本席書面的報告。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只能提供主計總處的……

陳賴委員素美:對,我現在講的就是你們的業務,我沒有講到別人的業務。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這是一個政治性的議題,應該要由立法院決定,謝謝。

陳賴委員素美: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江委員啟臣、黃委員昭順、黃委員偉哲、鄭委員運鵬、林委員俊憲、陳委員歐珀、陳委員怡潔、邱委員志偉、管委員碧玲、周陳委員秀霞、蔣委員乃辛、徐委員榛蔚、呂委員玉玲及鍾委員孔炤均不在場。

請費委員鴻泰質詢。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先請教朱主計長,請問你們現在是不是正在籌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特別預算?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答復。

朱主計長澤民:主席、各位委員。對的。

費委員鴻泰:請問這個規模大概有多大?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計畫尚未定案,所以金額並未出來,再者外界傳言金額有8,000億元到1兆元的部分,我也不曉得資料是從哪邊來的,因為有些計畫的錢不會透過總預算,也就是它不會透過公務預算。比如有些國營事業是基金,它就不會出現在公務預算上,另外政府雖然對中華電信有影響力,但因其為民營,所以也不會透過總預算……

費委員鴻泰:好,我們剔除掉屬於國營事業的部分不講,只就行政院要籌編的預算來看,大概有哪些項目?

朱主計長澤民:其中最大宗者為軌道建設、水資源的建設、數位建設、綠色能源建設以及鄉鎮的基礎建設。

費委員鴻泰:包括水資源建設、綠色能源建設等編在台電或在水公司裡的部分當然影響很大,但針對屬於行政院部分的,也就是你們要籌編的預算大概有多少?

朱主計長澤民:有些軌道建設目前還在討論要不要做,畢竟軌道建設的金額都滿大的。

費委員鴻泰:外界登說4年1兆元或4年8,000億元,也許在這些經費中可能有的是由台電或水公司自行編列的,不過你覺得如此規模的財源,就以8,000億元來說好了,如果行政院要籌編的話,這些錢大概會來自哪些方向?

朱主計長澤民:政府的財源如果不來自稅收就是來自公營事業的股票,而特別預算的某一部分可能也會來自公債的發行。

費委員鴻泰:基本上對於錢要從哪裡來,你們應該都有準備了,要編哪些計畫可能不是你們的職責,你們是管帳……

朱主計長澤民:計畫通過後我們就會去籌預算。

費委員鴻泰:你們管帳,財政部管錢,但是帳上的錢到底要怎麼來,你剛才講了幾個方向。如果要釋股的話,請問是要釋出哪些股?

朱主計長澤民:目前並沒說一定要釋股,更何況是要釋哪些股,這些都要比較晚……

費委員鴻泰:但這是我們所關心的。

朱主計長澤民:目前並無要釋哪個股。

費委員鴻泰:既然如此,請問錢要怎麼來?

朱主計長澤民:誠如我剛才所說的,可能是多元的,包括稅收、釋股或公債。將來可能是公債的金額……

費委員鴻泰:你還是有講「釋股」,如果要釋股的話,你們準備要釋哪些股?

朱主計長澤民:目前並沒有決定一定要釋股或是要……

費委員鴻泰:如果沒有一定要釋股的話,你為什麼又兩次提到釋股呢?

朱主計長澤民:我是說財源就是這三項……

費委員鴻泰:就是這三個嘛!如果你們決定不要釋股的話,你根本就不用提,直接說要發行公債……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我要看計畫的總金額再決定,畢竟釋股終究有限。

費委員鴻泰:可不可以請你比較前瞻基礎建設與經國先生的十大建設的規模。

朱主計長澤民:兩者並不一樣,因為經國先生的十大建設是一個很基本的建設,但這個則是與民生、民眾觀感與生活比較密切。

費委員鴻泰:我還是請你比較一下嘛!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講,像是十大建設是屬於基礎建設,而這個前瞻基礎建設則是屬於什麼。你們要編列預算,總要瞭解這個東西吧!

朱主計長澤民:這會與民眾目前所迫切的項目……

費委員鴻泰:什麼項目?

朱主計長澤民:以軌道建設來說,東部的軌道現在只有單軌。

費委員鴻泰:東部的軌道建設會在1,000億元以內,並沒有那麼多,還有呢?

朱主計長澤民:像南部公路的連接。

費委員鴻泰:請舉例。

朱主計長澤民:像屏東與台東之間的連接。

費委員鴻泰:是什麼的連接,是鐵道、軌道還是公路?

朱主計長澤民:公路,目前初步是公路。

費委員鴻泰:現在不是局部都有了嗎?

朱主計長澤民:雖然局部都有,但詳細的情況我並不曉得,畢竟……

費委員鴻泰:我看報上有登,這個月中可能就要定案了,既然會定案的話,初步的輪廓應該都已經出來,因此你們應該已經要籌編預算了。

朱主計長澤民:等計畫完畢後,我們就會去籌編預算了,但是……

費委員鴻泰:據我瞭解,這個計畫應該已經完成,你都已經被交代要去編預算了。

朱主計長澤民:計畫是已經有了,但是要等計畫核定後,我才會去編預算。

費委員鴻泰:你一定要先準備好呀!主計長,你還想跟我爭什麼東西呢?

朱主計長澤民:我沒有跟委員爭,我只是向委員報告。

費委員鴻泰:審計長,當這些預算出來以後,你們當然都要進行成本效益的評估,這是你們該負責的,對於短、中、長期的KPI(效益評估審核)應該是在你們那邊進行的對不對?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是的,這些重大計畫理論上應會依預算法第三十四條辦理,行政院核定的這個計畫須經成本效益評估,兩者會一起送至大院審議,我們將來會視通過後的預算評估是否覈實,有沒有與實際上……

費委員鴻泰:你們兩位都要注意,雖然不是花你們的錢,但卻是屬於我們國家的,也都會影響到我們的後代,我不想再看到為大家所詬病的蚊子館,就像恆春機場這種建設,不要只是為了選舉的承諾,從過去省政府時代和陳水扁時代就搞了很多選舉承諾的支票,比如像漁港就是根本不該搞的,但卻花了六、七十億元在做,恆春機場也是根本就不該搞的,而一縣市一大學也是搞得一塌糊塗,所以我真的要看你們所做的成本效益評估,這真的要好好地拿給社會大眾檢驗。這樣好了,請教審計長,我們去年公共建設的預算大約是3,000億元,目前的執行率是如何?

林審計長慶隆:去年的半年結算報告指出,公務預算的資本門大概是百分之八十幾,而治水與非營業的執行率大概只有百分之六十幾,所以仍有待提升。

費委員鴻泰:兩位都要盯著執行率。

朱主計長澤民:對,工程會對1億元以上的重大工程都有定期追蹤,主計總處每個月都會對資本門的執行率……

費委員鴻泰:這部分要盯好,不要光是把預算編出去,對於怎麼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有沒有發現什麼問題,我覺得你們都要認真地盯好。

朱主計長澤民:是的。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會。

費委員鴻泰:最後要請教朱主計長,就你的觀察,有關目前一例一休對物價與勞工的薪資有沒有影響?影響到了什麼?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我們有做一個分析,一例一休會使薪資成本的下限增加175億元,上限是730億元,如果把薪資成本放在總體經濟模型裡的話,在對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的影響方面,下限的部分會影響0.14個百分點,上限會影響0.36個百分點。

費委員鴻泰:我覺得你們低估了。其次,這還會影響到其他的部分,除了物價以外,還影響到勞工的權益。請問你覺得一例一休有沒有必要進行小規模的調整?如果要調整的話,項目是什麼?

朱主計長澤民:我個人認為一例一休的整體是對勞工有利的,至於它要不要有執行上的彈性,可能還要由勞動部去……

費委員鴻泰:好,你講出了我認為的兩個重點之一,也就是「彈性」的問題,這個政策裡面太沒彈性了。你不要覺得勞工的薪資會增加,有的企業主怕員工離職,或員工的男女朋友、爸爸媽媽去告,很多企業現在寧願不加班了,你想這樣勞工的收入會增加嗎?不會增加。在座各位大多是公務員,請設身處地幫非公務員的工作者想一想,了解他們,雖然這個業務和你們無關,但是適度的建言是需要的,好嗎?

朱主計長澤民:好,謝謝。

主席:請高委員金素梅質詢。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在這個委員會經歷政黨輪替,我已經講了好幾次,原住民預算的結構問題不管是原民會的預算結構或是地方的統籌分配款、中央的統籌分配款,都造成非常大的困擾以及惡性循環。由於資源的不公平,導致原鄉地區非常多的惡性循環。今天在場的不只是中央,還包括地方審計處的處長、主任,請你們舉手讓本席了解有多少位。我們30個山地鄉橫跨了7個縣市,本席的辦公室在90年度作過一個調查,不管是中央給的統籌分配款或是地方給的統籌分配款都非常不公平。今天時間有限,我先不針對這個部分來談,請問主計長,公務預算中附屬單位預算的籌劃、審編、執行、考核以及中央對地方的補助制度的規劃、監督,是不是主計總處的責任?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答復。

朱主計長澤民:主席、各位委員。這絕大部分是主計總處的業務,但有一部分是財政部的業務。

高委員金素梅:哪一部分是財政部的?

朱主計長澤民:例如統籌分配款的考核,看看有沒有確實在執行;有些經費的運用在歲入面是不是努力在籌措財源,那都是財政部的業務。

高委員金素梅:請問審計部的工作是什麼?財政部編了這麼多的預算,但事實上並沒有落實或是當中出了什麼問題,這是主計總處還是審計部的責任?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本部的職責主要是監督預算的執行,但是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各機關要負責任,而各機關的主計人員也會在機關內部……

高委員金素梅:最後還是會回到審計部,對吧?所以你們兩人都有責任,不要推卸責任,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請問主計長,原民會的預算以及原住民地區各鄉鎮市區公所的財政狀況長期以來面臨了什麼問題,你可否簡單說明一下?

朱主計長澤民:原民會的預算一年有七、八十億元,但跟原住民事務相關的預算在各部會都有,總共大概有兩百二十幾億元。

高委員金素梅:我問你的是原民會編列預算的結構問題,你卻跟我打哈哈。我在此不嚴厲地譴責你,因為你剛上台可能不知道,不過本席在立法院已經5屆了,這5屆下來我看到原民會預算的結構問題從來沒有因為政黨輪替、政策的改變而有所改變。今天我不嚴格地苛責你,但是我要點出幾個問題,我要告訴主計長、審計長、在場各縣市審計處長和主任,我相信你們都比我清楚。

原住民地區有55個鄉鎮,土地面積占台灣面積的46%,這46%的土地面積也是內政部國土計畫分區裡面的中央山脈保育軸。我們30個山地鄉和中央山脈保育軸有91%重疊,這代表原住民地區的預算不僅僅是原住民的預算,也是國土計畫保育很重要的一環。台灣的土地面臨許多災後的流失,跟這一點絕對有關係。

主計長,中央和地方各單位預算的執行跟原住民息息相關,可是很遺憾的是,你們對原住民預算的問題非常陌生,跟中央山脈保育軸是脫離的。可是原鄉幾乎都是在中央山脈保育軸,從地理、交通、生態環境的面向來看,原鄉和一般地區有所差異,差異就在於原鄉是負責國土保安的工作。長期以來,掌管預算執行考核的主計總處只看預算的數字,並不清楚政府在政策推動及預算編列的時候應該要有差異化的處理。所謂差異化處理不是只有看到數字的表面,而是要以台灣國土保安的宏觀眼光來看原住民地區的預算,我不知道主計長或審計長同不同意我的說法?

朱主計長澤民:我同意您的說法,不過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到縣市的時候有考慮到土地面積以及財政情況,而我們是分配到縣市,縣市要分配到鄉鎮的話,權責主要是縣市……

高委員金素梅:你講對了,給你拍拍手。今天在場有那麼多地方縣市的處長、主任和審計人員,由於我們原鄉的人口不足以影響一個縣市首長的產生,所以中央統籌款分配到地方上的時候,我們的議員往往非常弱勢,這時中央如果無法制定一套遊戲規則,就會產生惡性循環。謝謝主計長看到了這個問題,現在我回過頭來告訴你我以前看到的問題。

本席給各位看105年度的一個主決議,這是立法院新聯盟政團的提案,內容是原住民族基本法從民國94年通過至今已經10年,行政院所屬的各級單位在原住民地區都沒有實質落實原基法第二十二條所規定的共管機制,所以行政院應該在106年度要求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農場或是內政部營建署所屬的國家公園實質編列科目來落實共管機制。這為什麼那麼重要呢?因為中央統籌分配款到了地方,地方要給鄉鎮時有其自治的考量,所以原鄉地區無法拿到充足的預算,那中央總可以吧?林務局、國家公園及退輔會所屬農場幾乎都位於國土保安91%的重疊地區,如果不能落實共管機制,預算不能挹注進去的話,我們的國土保安是有問題的。105年立法院新聯盟的提案是我提出的,我非常感謝其他三位立委的支持,我們要求落實共管機制,可是我在106年度預算裡面並沒有看到。主計長、審計長,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朱主計長澤民:立法院的附帶決議……

高委員金素梅:這是主決議,不是附帶決議。立法院的主決議無法落實,也沒有要求你們懲處任何一個單位,我知道你要講這個。但是不要忘了,現在要審107年度的預算,請問主計長,各部會是不是開始編列?

朱主計長澤民:還沒有開始。

高委員金素梅:什麼時候開始編列107年度的預算?

朱主計長澤民:目前各單位在編概算,概算送到行政院的時候,我們才會去彙整。

高委員金素梅:什麼時候結束?

朱主計長澤民:8月31日以前一定要送到大院。

高委員金素梅:也就是說,從現在開始,各部會要陸陸續續把明年度的概算弄出來了,我沒有講錯吧?

朱主計長澤民:是。

高委員金素梅:既然105年度主決議已經要求106年度要編,106年度卻沒有編,那麼本席要求107年度一定要編,你同不同意?我知道你們會說這是各部會的權限,但本席先預告,這是主決議,而且我剛才已經告訴你們嚴重性。有91%的土地重疊是在中央山脈的保育軸,是國土保安這一塊,如果107年度預算中行政院這幾個部會沒有編共管機制,你們就是違法,違反了原基法第二十二條的精神。它不是只有違反了預算的主決議,而且是違反了原基法第二十二條的規範。主計長、審計長,你們要聽好,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107年度的原民會預算中有非常多根本就不是法定預算,你們挪來挪去,例如5家無線電視台數位頻道公共電視HiHD頻道上鍊、營造原住民族媒體環境、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原民會原住民的健保費、老人年金、禁伐補償項目,這些為什麼會編在原民會的預算呢?以前本席已經作過主決議,今年我們審查預算時,這幾個部分不可以再放在原民會的預算,應該回歸到其他各部會。我寧可原民會的預算不是這麼多,也不要你們灌水在原民會的預算。我要提醒主計長,絕對不准再做這種事情。

第三點,禁伐補償在107年度預算一定要回歸法定義務支出,由行政院編列,不能從原民會綜合發展基金去挪用,你們這是違法的事情。主計長說8月底以前各部會將把概算送到行政院主計總處審查,本席要請你注意剛才我提到的那幾點。

朱主計長澤民:有些經費編在原民會是依相關的法令,那些法令的位階可能會比主決議還高。

高委員金素梅:胡說八道,一般老百姓的健保費是在衛福部,為什麼原住民的健保費要放在原民會,我們是化外之民嗎?

朱主計長澤民:這對原住民更有保障。

高委員金素梅:我們是化外之民嗎?你胡說八道。同樣都是中華民國的人民,為什麼原住民的健保費居然放在原民會而不是衛福部?我們是化外之民嗎?

朱主計長澤民:我沒有說……

高委員金素梅:如果原住民不是化外之民,那麼健保費為什麼要灌水在原民會裡面?

朱主計長澤民:有些法令是特別重視原住民的權益,所以才……

高委員金素梅:請問全國老百姓沒有健保費嗎?哪一個沒有?為什麼原住民的健保費要放在原民會?無非就是你們要灌水,讓原民會的預算看起來有七十幾億。本席已經一一找出問題來,你還要再強辯,原民會真正使用的只有三十幾億,其他四十幾億全部都是灌水的。本席和原住民族族人不要這種灌水的預算,我們要實質的預算,請讓我們的族人看到原民會到底實質上有多少的預算可以用。本席要再提醒主計長和審計長,有幾個關於原住民的預算不要亂灌水,教育部的預算也一樣。總之,原民會、教育部以及剛才我所提到的共管預算,本席要在107年度預算中看到結構性的改變,你們同意嗎?否則107年度的預算不會像106年度的預算這麼容易通過。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的預算編列一定要依法辦理。

高委員金素梅:主計長,你不要跟我辯論,本席只是提醒你,106年度的預算是在國民黨執政時期,不是在你們手上編列的,我可以不計較,但是107年度的預算,本席不會輕輕放手,謝謝。

朱主計長澤民: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鍾委員佳濱、曾委員銘宗均不在場。

今日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如下決定:一、報告及答詢完畢。二、委員徐臻蔚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徐委員臻蔚書面質詢:

一、特別預算錢從哪裡來?

1.朱主計長,政府計畫在本月中推出新五大建設「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其中包括:水環境、軌道、綠能、數位建設及城鄉建設,預計4年要編列8千億至1兆的特別預算,這個特別預算案,我們立委及地方政府,幾乎都是從2月中才知道這訊息,近日行政院就要核定,3月中要送本院審議,這特別預算規模達到中央政府總預算一年1兆9千980億預算的一半,在短短一個月內,除了主計處、相關單位,甚至連地方政府提案都相當辛苦,但這急就章的特別預算,不會略嫌粗糙嗎?更何況今年度的總預算才剛通過而已!

2.主計長,這近一兆的特別預算,錢從哪裡來?是不是仍要舉債來籌措?主計長,根據監察院的調查,中央政府累積債務高達5兆2769億元,舉債瀕臨法定上限,而地方政府更是財政收支長期失調,兩者債務合計高達6兆220億元,在不增加舉債、不考慮利息的前提下,以90年度至104年度總預算債務還本,且每年均約編列600億元來推估,大約需要將近88年(87.9年)才能清償完畢,但這還不包括高達17兆7400餘億元的潛藏負債。如果再以「平均每人負擔之潛藏負債」來計算,平均每位國民負擔金額高達75.5萬元,足足是民國104年國債鐘每人負擔23.2萬元的三倍。

3.現在政府還要增加近1兆的舉債,政府每天在喊財政困難,要刪減軍公教的年金及福利,現在投入這麼龐大的預算,到底對於台灣經濟能夠起多大作用?可以增加多少GDP?增加多少就業機會?主計處有做過評估嗎?

4.這五大面向的水環境、軌道、綠能、數位建設及城鄉建設,預算將如何分配?各占多少金額及比例?花東地區相對落後的相關建設,又能獲得多少挹注?

5.日前2月22日,行政院針對部分計畫盤點,邀集地方政府到行政院開會,甚至要地方政府提案,其實行政院其實都已經有想法及內定規劃好了,美其名要地方提報相關計畫,但又說3月3日行政院將審議,距離行政院審議,扣掉228連假,工作天只有短短3天,這是要地方政府如何提案?根本是去陪公子讀書,幫特別預算的相關計畫做背書,不是嗎?

6.本席認為,許多是延續性的計畫,甚至是年度預算即巳編列,政府不應該重複投資,甚至舊酒裝新瓶,來美化取悅民眾。政府希望投入更多資源來振興經濟及協助地方基礎建設,本席樂觀其成更相當支持,尤其是花東地區的建設,但拚經濟不是光靠特別預算,甚至債留子孫,而是政策與施政方向必須正確,相關法規來鬆綁,吸引廠商投資,不是在沒有妥善規劃及評估效益下,一味地砸錢,主計處作為政府財會單位更應嚴格把關,避免債留子孫,好不好?

二、花東地區各項建設及計畫應寬列運輸成本

1.主計是政府施政的靈魂,預算統計做得好,一切經濟、教育等各項施政與改革才有可能成功,因為評估財政經濟情勢的預算、統計正是主計總處的兩大重點工作,尤其預算分配、政府債務、國勢調查及統計資訊,主計總處掌管的統計數據資料和財經問題息息相關,對不對?

2.花東地區因地理位置關係,還有南北狹長、地幅遼闊,山地面積占了87%,加上聯外交通的不便,更常因天災、車禍導致中斷,所以不管是原物料、產品、甚至各項工程建設的成本,花東地區都必須要負擔比西部更高的交通運輸成本。主計長對此,瞭不瞭解?

2.也因此,政府的各項建設計畫標案,廠商都必須吸收較高的交通成本,導致許多工程標案多次流標,甚至沒人願意來投標,造成工程進度延宕,像是富里大橋工程原訂去年底要發包動工的,因流標而延宕整體完工時程。去年,本席要求公共工程委員會吳宏謀主委,對偏遠地區的災後重建工程經費,需增加20%來彌補交通不便造成的成本增加,當時獲得吳主委的善意回應,而國家預算的控管及政府的會計業務是主計處執掌,本席希望朱主計長,能不能對於花東的各項建設計畫,同樣將交通成本予以納入考量,寬列一定比例,如此才能吸引廠商投標,讓各項建設順利推動,好不好?

3.朱主計長,還記得去年5月30日,本席針對花東基金的執行問題質詢你,有關各部會必須配合花東基金編列15%的預算配合,希望主計長要求各部會,在每年度編列預算時,確實地將15%的花東基金配合款預算匡列,當時主計長也答應在今年106年度的中央政府各部會預算編列時加入15%配合款,來落實花東基金計畫建設,實際上呢?各部會有確實編列嗎?本席認為預算編列是技術性問題,一定可以克服,本席還是希望,主計處可以督促各部會的預算編列,來落實花東基金的執行,好不好?

三、一例一休帶動物價上漲

1.主計長,你在報告中提到今年1月CPI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去同期上漲2.25%,主因是受春節所在月份不同影響,水產品及肉類較去年高,部分服務費用循例加價,扣掉蔬菜水果及能源的核心CPI漲1.65%,你覺得目前物價上漲,嚴重不嚴重?

2.根據調查顯示,餐飲、娛樂、醫療、教育、電器及交通等各行業都紛紛漲價,再根據TVBS最新的民調顯示,有77%的民眾認為最近物價上漲嚴重,更有40%的民眾認為物價上漲的主因是一例一休,但是主計總處的報告中,絕口不提一例一休導致物價上漲的因素,甚至認為這是春節的關係,主計長數據是冰冷了,人是活的,難道主計長現在的工作是粉飾太平,甚至只要把數據資料公布,丟給行政院就好了嗎?都不需要提供數據的分析與建議了嗎?

3.本席認為,主計總處應該提供正確的數據及其背後因素,讓執政者知悉,而不是做擦脂抹粉的動作,如此才能確實讓統計數據反應民眾現況,也才能使施政貼近民意,讓民眾有感,好不好?

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請宣讀。

鑑於濫訴是濫用訴訟制度與國家預算的行為,並會造成排擠其他應用在重大案件、預防犯罪、社區保護或教育訓練等的司法資源。爰此本席要求審計部對於近三年內各行政機關暨其所屬機關、各地方政府,「官告民」之訴訟案件量及每年所耗費之預算數,並於兩週內作成書面報告,送交本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羅明才  盧秀燕  林德福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請陳賴委員素美發言。

陳賴委員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對本案大部分沒有異議,只有「兩週內作成書面報告」這部分,本案是要求審計部對近三年內各行政機關暨所屬機關、各地方政府「官告民」之訴訟案件量作報告,我覺得地方政府蒐集資料呈上來就需要一些時間,因此我建議改成「一個月」。

主席:「兩週」改成「一個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本日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如有登記發言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現在休息。

休息(12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