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8日(星期三)9時1分至12時4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羅委員明才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李主任委員瑞倉率所屬機關首長暨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監管相關機構有關之財團法人、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董事長、總經理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報告。

李主任委員瑞倉: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大院第9屆第3會期 貴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承 貴委員會邀請提出報告,至感榮幸。首先衷心感謝 各位委員對本會各項法案及施政工作的支持。以下謹就國內金融概況、近期重點工作及重點發展策略提出報告,敬請 指教。

壹、國內金融概況

一、銀行體質健全、中介功能運作良好

截至105年9月底,本國銀行平均資本適足率為13.25%。截至106年1月底,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比率為0.27%,備抵呆帳覆蓋率為505.19%。

同期間本國銀行對中小企業放款餘額達5.69兆元,較104年底放款餘額5.45兆元,增加2,417億元,占對民營企業放款餘額比率為61.45%,充分支持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

二、資本市場穩定發展

國內上市(櫃)公司總家數至106年1月底已增加為1,627家,總市值達30兆元。105年度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及債券總籌資金額為3,436億元;105年度上市(櫃)股票成交值為21.82兆元。

三、保險業保費收入及資產總額持續增加

我國保險業105年保費收入3兆2,794億元,較104年3兆628億元,增加2,166億元,資產總額亦由104年底20.59兆元,增加至105年底之22.60兆元。

貳、近期重點工作

為提供金融市場及金融業有更好的發展環境,及保護投資大眾與消費者權益,本會推動有助產業發展之金融政策與措施,帶動整體經濟成長,近期重點工作包括:推動金融挺實體經濟政策專案,鼓勵對綠能產業提供投(融)資,支援產業拓展新南向商機,及推動金融科技發展,協助金融業結合金融科技業以提升經營效率,並持續檢討金融監理強化措施,改善金融業承受風險及衝擊的能力。

一、推動金融挺實體經濟政策專案

(一)設立創新創業基金

推動由證券期貨及金融周邊單位共同捐助成立基金,透過與相關單位合作,引薦優質創新企業,以投資方式提供資金予該新創企業,並將建置創新創業支援網路平台,協助媒合創新創業團隊與其技術或產品相關之上市櫃公司。

(二)鬆綁銀行投資國內店頭市場有價證券之限額

已於105年12月22日修正「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放寬商業銀行投資國內上櫃股票之投資限額,以提升銀行資金運用效率。

(三)開放保險業參與公共建設

保險法第146條之5修正條文已於105年11月9日公布,開放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得擔任董監事,惟席次不得超過全體董監事三分之一,有助提高保險業參與國內公共建設投資之意願。

二、鼓勵對綠能產業提供融資及投資

(一)協助取得融資部分

推動鼓勵本國銀行辦理對新創重點產業放款方案,至106年1月底,對綠能產業放款金額達10,036億元。本會亦督促銀行公會將赤道原則精神納入該會會員授信準則,於授信決策考量環境衝擊等影響。並協調經濟部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最高保證成數由原有之八成提高為九成,有助於規模較小之綠能產業取得融資。

(二)導引保險業資金投資

保險業得依「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第3條第2款規定,申請專案核准投資太陽能光電等公用事業之設施。亦得依前開保險法第146條之5,擔任被投資公共事業(包括綠能產業)之董事、監察人。截至106年1月底,本會已核准保險公司投資再生能源發電產業約38億元。

(三)提供多樣籌資管道

對於申請上市櫃之綠能產業已有放寬機制,如取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出具其係屬科技事業,且其產品或技術開發成功具有市場性之評估意見,其申請上市(櫃)得不受設立年限及獲利條件限制。

(四)強化培育綠色金融人才,以利取得資金

持續透過周邊機構辦理相關課程,培育綠色金融人才,協助金融業瞭解綠能產業,據以評估風險。以金融研訓院為例,自102年起辦理「太陽光電金融業務人才培訓專班」迄今,完訓者已逾350人。如合併計算該院之綠能產業相關訓練課程(含離岸風電),完訓者更逾1,600人次。另證基會規劃於106年第1季辦理「綠色債券研習班」、「綠色經濟研習班」以及「綠能科技產業創新經營管理與前景」等3班訓練課程,預計完訓人次為130人。

另為增進金融業者對綠能產業發展之瞭解及相關風險之評估能力,本會已請金融研訓院於105年11月22日舉辦綠能產業發展研討會,並邀請金融業者分享成功案例;證基會預計於106年第3季辦理「運用金融創新發展綠色產業國際研討會」。

三、支援產業拓展新南向商機

本會配合新南向政策提供金融支援,具體作法包括:(1)輸出入銀行增加融資、保證及保險;(2)鼓勵本國銀行對國內企業或當地臺商擴大授信;(3)輔導臺商運用國內資本市場籌措資金;(4)協助本國銀行於新南向國家增設據點。

證交所及櫃買中心自105年5月20日至105年底已赴新南向國家辦理6場次招商說明會,並拜會25家臺商企業。至105年12月底,第一上市櫃公司共93家,較前一年度增加12家。本國銀行自105年5月20日至今,已於新南向國家增設7處據點,目前於該區域共設202處據點,可就近提供融資、保證及諮詢等各類金融服務。

四、推動金融科技發展

(一)放寬金融機構投資金融科技業及新創重點產業

本會於105年12月13日修正「資訊服務業及金融科技業為經主管機關認定之金融相關事業規定」,放寬銀行對資訊服務業及金融科技業之投資業別認定標準,加速協助金融業者藉由金融科技提升其競爭力。

於105年12月15日公告放寬金控創投子公司對新創重點產業之投資限額為由原五千萬元提高到一億五千萬元,持股比例得不受限制,以加強創業投資事業之投資意願及能量。

為協助金融業者結合金融科技業以輔助業務發展與提升經營效率,本會已開放證券商、期貨商及投信事業轉投資金融科技產業,並開放證券商及投信事業轉投資創業投資事業及創業投資管理顧問公司,且無投資比例限制。業者可透過創投事業等投資國內具前瞻性之創新產業。截至105年12月底,證券期貨業及周邊單位轉投資科技公司總額約5.1億元,銀行業投資資訊服務業及金融科技業總額約31.65億元。

(二)加速創新及培育人才

為推動金融科技創新創業及人才培育,已請金融總會設立「金融科技發展基金」,該基金啟動「金融科技創新基地」,選出創新創業培育團隊共25家。

五、持續檢討強化金融監理措施

(一)提升本國銀行的金融韌性

2008年金融危機後,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及金融穩定委員會等國際組織陸續發布相關改革文件,以改善銀行體系承擔經濟及金融衝擊之能力,以提升其金融韌性,並促進金融市場穩定發展。本會已與國際規範同步,將自107年起實施槓桿比率及淨穩定基金比率,並自108年起,本國銀行之普通股權益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資本適足率分別須達7%、8.5%及10.5%,流動性覆蓋比率並不得低於100%。

(二)健全公開收購制度相關規範

修正公開收購制度相關規範,重點包括:(1)由獨立第三方出具公開收購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之證明;(2)公開收購人原則上不得變更支付收購對價時間、方法或地點;(3)強化被收購公司董事會及審議委員會成員的責任;(4)強化公開收購資訊揭露等,以健全公開收購制度。

(三)推動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

為提升金融機構風險辨識、評估能力,使內部稽核資源更有效配置,推動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迄105年底止,已核准3家銀行得自106年起採行該項制度。將持續要求金融機構依各業務單位之弱點與應強化事項,擬訂年度內部稽核計畫,配置適足的稽核人力,聚焦風險偏高業務強化查核深度,以有效提升內部稽核效能。

參、重點發展策略

金融體系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提供經濟發展所需的資金,以及提供民眾便利安全的金融服務。為發揮此項功能,金融業本身應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因此本會一直致力於促進金融業穩健經營與發展,並配合政府政策引導資金投入產業發展與公共建設,同時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

而為因應金融科技發展趨勢,提供金融科技研發測試的安全環境,本會研擬「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希建立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機制,以穩健的方式推動金融科技,在促進金融科技發展的同時亦能兼顧金融穩定及消費者權益。該草案將報行政院審查通過後送 大院審議。屆時請 大院與各位委員支持與指教。

謹就本會重點發展策略說明如下:

一、推動金融科技創新實驗之立法

為鼓勵我國金融服務業及相關產業能應用創新科技,提升金融服務之效率、品質及普惠金融,本會已研擬「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建立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機制,對於實驗之特定範圍與期間內予以法律豁免與相關管理規範,賦予金融服務業及相關產業進行金融科技研發試作之安全環境,並兼顧金融市場秩序及消費者保護。

本會已於106年1月間分別邀請相關部會及業者開會研商該條例草案,討論重點包括:科技創新事務涉及跨部會權責、創新實驗期間長度、創新的審查標準、創新實驗期間是否可申請實驗內容調整、實驗結束後如何進行法規調整、實驗內容之經營方式得否有試營運空間等。該草案並於2月10日至23日進行草案公告程序,本會將參酌各界意見並綜合考量後,儘速函報行政院審查。

二、導引資金投入產業發展與公共建設

(一)鼓勵本國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及新創重點產業放款

本會持續推出「本國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方案(第十二期)」及「獎勵本國銀行辦理新創重點產業放款方案」,預期106年底本國銀行對新創重點產業放款將增加新臺幣1,800億元,協助中小企業及新創重點產業取得營運資金。

(二)引導長期資金投入公共建設

本會將研議修正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之授權規定,放寬私募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投資公共建設時,投資於開發型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有關信託財產價值40%上限之限制。

持續檢討保險業資金運用規定,協助業者參與公共建設或長期照護事業之投資,俾業者提升資金運用效率。

三、推動綠色金融發展

政府將綠能產業列為重要政策性推動產業之一,本會將持續配合協助業者取得銀行融資、鼓勵保險業資金投資、提供多元籌資管道,及加強培育綠色金融人才,並研議採行以下措施,促進金融市場支持綠能產業。

(一)促進發展綠色金融商品或服務

研議發展包括:綠色信用卡、綠色保險、綠色債券、編製國內綠色股票指數及綠色債券指數、鼓勵投信事業募集發行綠色基金、鼓勵信評機構提供綠色信評服務。及配合環保署之規劃,適時研議發展碳權期貨或選擇權等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可行性,及研議編製企業社會責任指數,並將永續項目納入指數之相關評比指標,以提供金融機構開發相關商品、導引機構投資人進行責任投資,並激勵上市(櫃)公司落實環境保護與資源永續發展。

(二)加強資訊揭露,推廣綠色永續理念

強化金融機構於企業社會責任(CSR)報告書對推動綠色金融成效之揭露,及請聯徵中心研議與其他部會資料庫連結,納入環境─社會─治理(ESG)相關資訊。並鼓勵金融業者辦理綠色金融業務及對投資大眾宣導綠色永續理念。

四、促進金融業穩健經營與發展

(一)銀行業

1.研議信用合作社準用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及產業創新條例之稅捐減免規定:信用合作社與中小型事業性質相近,因組織形態不同,而無法適用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及產業創新條例有關租稅優惠之規定,修法後可提高其為員工加薪之意願。本會將研議於信用合作社法增訂相關準用規定,鼓勵信用合作社創新及吸引人才,強化經營競爭力。修正案將儘速報請行政院通過後送請 大院審議,屆時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

2.強化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確認客戶身分審查程序:本會參考全球對於客戶身分盡職調查之金融實務(如新加坡、香港),已擬訂「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進一步強化OBU對境外客戶辦理確認客戶身分之審查程序及風險管理之規範,使銀行審慎控管相關風險。

(二)證券期貨業

1.推動證券商辦理客戶定期定額方式購買個別股票與ETF:為協助投資人中長期投資股市,提升小額投資之便利性,推動證券商辦理客戶定期定額方式購買個別股票與ETF。證交所與櫃買中心相關交易系統業於106年1月16日上線並開始實施,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將持續進行推廣宣導。

2.促進資產管理業務發展:研議修正投信投顧法,鬆綁業務限制並強化人員監理,以提升國內資產管理業競爭力。另已指定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成立「人才培育與產業發展基金」,從事資產管理產業人才培育、投資人教育、協助產業發展及投資人保護等有助於產業發展之工作。

3.建置期貨市場盤後交易平台:為提供投資人更完善避險管道,並參酌主要國際市場作法,規劃期貨市場進行盤後交易,交易時間至次日早上5時,初期納入盤後交易商品包括臺股指數期貨與選擇權及美元兌人民幣期貨與選擇權,預計106年5月以後實施。

(三)保險業

1.強化保險商品管理機制:研議修訂相關法令,落實保險商品之差異化管理機制及修正商品結構綜合評分值之計算公式,並期引導保險業者改善其商品結構,使保險回歸保險保障本質,促進公司穩健經營。

2.檢討及強化保險業清償能力監理機制:持續推動壽險業強化準備金,檢討保險業風險資本額制度及風險管理機制,修正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等,俾與國際清償能力接軌。

五、加強保障金融消費者權益

(一)成立金融消費者保護督導會報:由本會各局、處暨評議中心與投保中心,提出當季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及檢查等分析報告,及國外最新之法規制度,並視市場發展狀況研提各項保護措施及強化作為,並適時提出修法建議,落實金融消費者之保護。

(二)積極督促落實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令之執行:本會持續檢討金融消費者保護之執行成效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令之相關規範。並督導評議中心積極協助處理TRF等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爭議事件及辦理教育宣導業務。並持續督促銀行積極處理TRF爭議事件,以使企業與銀行均得儘速回歸本業經營,讓金融市場早日回復正軌。

(三)督促金融機構提供金融友善措施:包括營業場所無障礙服務、多元溝通管道、無障礙ATM服務、無障礙網路服務及ATM跨行提款手續費減免等,使身心障礙者能充分享有便利之金融服務。

(四)積極推動普惠金融措施,包括持續督促保險業者推廣微型保險及提供保額30萬元之終身壽險主約搭配保額2萬元之傷害保險附約之小額終老保險商品,以普及年長者基本保險保障。截至105年12月底,我國共25家保險業開辦微型保險,累計投保人數及保額分別達35.6萬餘人、1,226億餘元;另於106年2月6日已有1家保險公司正式推出小額終老保險。

六、強化防制洗錢及法令遵循

(一)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訂於107年第4季至我國進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相互評鑑,本會除將配合資恐防制法及洗錢防制法訂定相關授權子法,以完備法制環境外,並將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列為年度一般檢查重點及規劃辦理專案檢查。另亦持續籲請金融機構董事會應採取措施塑造重視防制洗錢的法遵文化,實施持續性之員工訓練計畫,並請相關公會及周邊單位持續舉辦相關訓練或宣導活動,以協助金融機構建構有效之防制洗錢系統。

(二)為加強金融機構執行內稽內控及法令遵循制度,本會將研擬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重點包括強化金融機構通報機制、強化總機構法遵單位功能、強化法遵人員資格規定及強化會計師辦理內控制度查核範圍與深度等。

(三)加強金控公司及其銀行子公司海外分支機構之法令遵循,並透過與主要國家舉辦雙邊會議、電話會議等方式加強監理合作及日常聯繫。並加強對海外分支機構實地檢查,對未能執行實地檢查者,則將就銀行總行對海外分(子)行管理辦理專案檢查,以健全銀行內部管理機制。

七、推動臺美合作協定之簽署及生效

為因應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之實施,維護我國金融機構及全體國民投資權益,本會自102年起即積極持續與美國財政部洽簽臺美合作協定,該協定已於美東時間105年12月22日完成簽署,後續將依我國「條約締結法」之相關規定程序送 大院審議通過後生效。

肆、結語

為協助金融業務開展,提升金融業經營獲利能力,本會將在金融機構守法、重視風險的前提下持續鬆綁法規及開放業務,並鼓勵積極支援產業發展,以壯大金融產業,並活絡產業經濟。

本會近期修正之「會計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票券金融管理法」第26條修正草案,業經行政院審查通過並送 大院審議。請 大院惠予支持並請各位委員支持、指教,以利儘速完成修法程序。如有未盡之處,尚祈各位委員提供寶貴建議。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

首先請林委員德福質詢。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主委,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加上兩岸互動風險提高,請問國銀海外拓展的目標是不是已經從大陸市場轉向南進國家?

主席: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李主任委員瑞倉:主席、各位委員。國內銀行在東南亞國家設點非常密集、非常多,我的印象有188家。

林委員德福:在這些南進國家當中,市場傳出部分國銀在東南亞的據點踩到地雷,請問你認為哪些國家會有地雷?

李主任委員瑞倉:當然每個國家都有投資的風險。本人要修正一下,剛才的數字是234家。

林委員德福:確定是234家?

李主任委員瑞倉:是202家。

林委員德福:可見主委不是很清楚。據媒體報導,金管會鼓勵銀行挺新南向政策,今年對新南向目標國家的授信必須增加3%至7%,國銀1月即達7,818億元,比去年底增加52億元。請問新南向目標的授信對象是誰?

李主任委員瑞倉:當然是以我們台商為主,在授信方面是有增加,有關詳細的數字,我請局長答復。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儷娟:主席、各位委員。本來我們新南向授信的金額就已經達到七千七百多億元,在去年底開始鼓勵之下,確實是有增加。

林委員德福:增加多少?增加授信額度的理由主要是哪些?

王局長儷娟:主要是台商……

林委員德福:都針對台商?

王局長儷娟:大部分是台商,因為是海外分行,也有子行,實際上,在新南向的部分,也有我們的國營在那邊併購,就是參與,設立子行,子行在當地也有企業的授信。

林委員德福:海外風控是不是比較寬鬆?才會傳出有踩到地雷的消息,確實有踩到地雷的情況嗎?

王局長儷娟:就目前相關申報的資料,其實新南向的這些國家的平均逾放比率沒有偏高的情況,平均逾放比大概是0.88%,和當地的情況相較並沒有特別提高,針對各分行、子行的逾放比如果有偏高的情形,我們也會特別去瞭解偏高的原因,現在看起來是沒有特別異常的情況。

林委員德福:主委,金管會也打算協助本國銀行在新南向國家增設據點,請問中南半島哪些國家是本國銀行據點設置的重點國家?

李主任委員瑞倉:現在比較多的是越南。

林委員德福:是不是越南比較有吸引力?但相對風險性是不是也較高?

李主任委員瑞倉:貸款的逾放情形算正常。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國銀到開發中國家設據點,有哪些必須加強注意的地方?

李主任委員瑞倉:各銀行對經營業務盈虧當然要自己評估風險。

林委員德福:站在金管會立場,你們沒有給予規範或要求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有提醒不要到那邊做惡性競爭。

林委員德福:只有這樣而已?金管會主委這麼好做?

李主任委員瑞倉:金管會能做的只能這樣,我們沒有辦法替每個銀行規劃經營政策。

林委員德福:新南向政策的推動,是不是宣告台灣在中國的金融業布局要暫停?還是打算要退出中國?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兩個不相衝突,我們在中國也投資很多,他們的投資要增加或減少,各銀行自己要做評估啊!

林委員德福:海外金融政策的轉向,會不會縮小對大陸台商的金融服務?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想兩者是不衝突的。

林委員德福:改變布局的做法難道不是變相逼迫台商退出中國市場?

李主任委員瑞倉:不會啦!主要還是看大陸對台商採取的政策和措施會不會影響他們。

林委員德福:就政府的新南向政策,你認為未來的趨勢會有成長空間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應該是樂觀的。

林委員德福:金管會近期重點工作中,打算鼓勵對綠能產業提供融資及投資,請問綠能產業目前的市場是不是有獲利空間?

李主任委員瑞倉:綠能是政府目前積極輔導的產業,我們當然鼓勵銀行配合政府的政策在這方面多做投資。

林委員德福:金融業對綠能產業到底了解多少?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會跟公會研究,希望兩者之間能夠建立平台,讓彼此之間多瞭解。

林委員德福:如果風險控管不佳,會不會又變成金融業的財務黑洞?

李主任委員瑞倉:銀行對每個投資案會經過詳細評估,不至於因為這樣就產生重大的風險。

林委員德福:櫃買中心表示,綠色債券係指企業、銀行或證券化之創始機構,透過舉債等方式,將所募集資金直接或間接全部用於綠色投資計畫。請問為了籌資而經過包裝的綠色債券,你認為是不是完全沒有風險?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還是要每一個產業自行去評估。

林委員德福:目前誰來評估綠色投資計畫?

李主任委員瑞倉:每一個金融業對內部風險控管都有一套很深入的機制,我想他們會做評估。

林委員德福:那個標準是由誰來訂定?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個大概沒有辦法去訂定一個標準,還是要就每個投資、每個產業去做詳細的評估。

林委員德福:如果政府怠於管控,本席認為萬一又落入連動債的迷思,那怎麼辦?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還是會協助產業把各項資訊充分的揭露,讓大家詳細做評估。

林委員德福:本席為什麼會關心這些綠色投資產業,這是因為過去有太多產業如流星般出現,政府都說有推廣的空間,只是目的多半讓產業能夠融資。舉例來說,3D列印產業,喧鬧了一陣子後,現在又銷聲匿跡。請問3D列印產業可不可以結合綠色產業來變相取得融資?會不會這樣?

李主任委員瑞倉:市面上有很多信用評等的顧問公司,每一家要做投資之前,應該都會請這些專業的投顧公司做詳細評估。

林委員德福:就本席了解,只要結合綠色,恐怕就可以另立名目融資,就連賣水泥的台泥,都可以變成綠色水泥,請問銀行能不能借錢給它?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就是各家銀行在做每個投資時要做詳細的評估。

林委員德福:但是它只要轉個名目說自己是綠色產業,因為是政府政策,所以就可以借貸,借貸以後會不會像3D列印產業一樣,很快就……

李主任委員瑞倉:在風險評估以外,還要各種擔保條件,它在各種條例都符合之後去做貸款,金管會也沒有辦法干預。

林委員德福:我認為主委還要再做一些功課,你對於很多事情都只是講到表面,完全沒有深入到裡面的精髓,你提到顧問公司、投顧公司,你並沒有真正對內部的精髓實地去深入瞭解,本席認為你還要再做功課,謝謝。

李主任委員瑞倉: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質詢。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發生一件本席很擔心的事情,韓國要部署薩德飛彈防禦系統,有一家叫「樂天」的大公司把地捐出來給政府部署,結果導致樂天這個公司在中國連鎖販售的一些超級市場,被一堆很奇怪的理由要求歇業,諸如公安安全、消防安全等等理由,99個據點裡面已經有23個被勒令停業了。很顯然的,如果是一家、兩家有公安問題,可能大家不會多做聯想,但偏偏有這麼多家被勒令停業。可以知道的是,企業在中國經營,有很多不是法律上的理由,而是政治上的理由,或是民族主義的情緒,導致非法律的障礙特別嚴重。請教主委,這樣的情況有可能發生在台灣企業的身上,如果出現這樣的狀況,你有什麼看法?可以給予什麼樣的幫助嗎?

主席: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李主任委員瑞倉:主席、各位委員。中國大陸在這方面確實有一些不可預見、不可掌握的因素,在影響他們的決策和作為,我們在大陸的投資又相當多,而且既深且廣,各個行業要自己去評估這方面的風險,政府是希望能夠預先提供這方面訊息給廠商參考,以預作評估和因應。

吳委員秉叡:我的意思是說,等到在對岸投資比較多之後,有可能變成被勒索的對象,這不一定是金錢方面的勒索,而是一些態度和事件上的勒索,其實在台灣也已經出現這樣的狀況,台灣有些企業做了一些發言,或是我們這邊的藝人被中國隨隨便便指責扣個帽子,結果市場就整個不見了,像這樣的狀況,我個人是認為很沒有保障。當然主委所講的,我也很同意,在去之前自己要做評估,但如果全部都要靠自己評估,國際的法規就沒有遵守的意義了,照理來講,國際的貿易法規訂定出來是要遵守的,不是只有投資人要遵守,被投資的那個國家也要遵守啊,如果該國仗勢自己的市場大,任意不遵守國際貿易投資的基本規範,那有什麼預先可準備的?難道要像北韓和馬來西亞嗎?你的人不准出境,那我也讓你的人不准出境,大家來彼此同步毀滅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是國際政治上的問題,這方面我知道的並不多,沒有辦法替政府在政策上多做說明,不過就金融專業上的來往而言,我們跟對岸來往的情況還算很正常。

吳委員秉叡:是很正常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是。

吳委員秉叡:主委,我請教你,它現在就是不准它的資金外逃啊,今天報紙也報得很大,因為中國要去外國併購,都因為資金的管制問題,很多的併購案都破局,所以中國還是一個外匯管制很嚴重的國家嘛!

李主任委員瑞倉:它這方面的管制,我不方便評論,我講的是我們和對口單位的往來,包括訊息的往來跟交換,以及專業上的來往、互通訊息等等,都還是很正常。

吳委員秉叡:但是我聽起來是取決於這個國家的善意,它不去發動政治上的理由去干擾你的自由貿易,如果像我剛才講韓國的薩德事件導致樂天被惡意停止經營,哪一天如果把氣出在台灣頭上,台灣的企業是不是也會遭受這樣的慘狀?屆時你才說之前很有善意、後來沒有善意,也於事無補。你是不是應該向所有的產業報告,提醒他們貿易障礙不是只有法令上的問題,還有很多非法律的問題,純粹以政治或民族主義就可能在貿易上製造很多困擾及障礙!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可以加強與各公會來聯繫,提醒他們注意這方面。

吳委員秉叡:因為我們無法完全依別人的善意來求生存,我們相信他們是守法的國家,但是從很多案例看來不是這樣。

另外,我再請教您,之前我一直關心的連動債及TRF、DKO等等消費金融的處理狀況,我已經處理連動債非常多年了,可是現在和解的進度又變慢,至今還有四十幾件,其實連動債已經發生這麼多年了,如果把這四十幾件都處理完,那麼連動債就結束了,至少可以告一段落。以去年下半年為例,總共才和解6件,現在還有45件,對剩下45件的連動債,你有沒有辦法加速處理?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可以請求各銀行重視這方面的問題,目前我沒有連動債的統計數字,其他像是TRF……

吳委員秉叡:我有連動債的統計數字,因為很多年前我要求銀行局之後,他們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給我一份報表,我根據你們提供的報表分析,去年年中有51件未和解,截至去年年底為止,剩下45件,也就是去年下半年只和解6件,我覺得這樣的效率實在是慢!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來加速!

吳委員秉叡:你們來督促一下!接著請你跟我報告TRF狀況。

李主任委員瑞倉:TRF在評議中心的協調下,已經有98%的人同意接受調解、調處以及必要時的仲裁機制。

吳委員秉叡:剩下2%的人沒有調處、調解或仲裁,那他們怎麼處理?

李主任委員瑞倉:他們應該會訴訟。

吳委員秉叡:直接訴訟?我要提醒你,直接訴訟不能是銀行端的要求,因為當初公會及金管會同意他們可以選擇仲裁,也可以選擇利用金融評議,如果這2%的人是消費端並主張進入司法訴訟,我當然沒有意見,但是不能由銀行自己選擇,這個原則應該是確定的!

李主任委員瑞倉:好,我們可以來與銀行協調。

吳委員秉叡:最後請教主委,今天報載「併購之前,內部得知消息並以內線套利」,這樣的犯罪新聞報導在媒體上,請問你的看法如何?

李主任委員瑞倉:委員是指報載的「漢微科」,是不是?

吳委員秉叡:是,報紙寫的是它。我現在要提醒你的是,雖然這是檢察官的工作,不過本院在去年修改了刑事訴訟法,對於犯罪所得的保全及沒收,賦予很大的權力,也就是不能讓犯罪者藉由犯罪獲得任何利益,應該要把犯罪所得利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事先予以保全,事後若犯罪明確,判決時即予沒收,這是可以杜絕金融犯罪者僥倖心態重要的一環。我要再提醒你,你們對於金融監理非常不容易,應當主張拿出公權力後,態度要堅定。既然去年本院修了刑事訴訟法採取這樣的作法,希望你們提醒檢察官,應該向整個檢察系統報告清楚到底犯罪獲得多少利益,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會提供檢察官專業上必要的協助。

吳委員秉叡:因為犯罪所得到底是多少,恐怕由你們提供意見會比較清楚,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瑞倉:好。

吳委員秉叡:請加油!

李主任委員瑞倉: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昌質詢。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一個問題是去年永豐金先後發生與頂新詐貸的案子,後來因為違反關係人交易及內部授信控管,所以你們裁罰了。接著,12月永豐金又被金控內部職員檢舉,與三寶集團之間有超貸的情況,於是你們在12月16日開始金檢,請問目前金檢的結果如何?

主席: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李主任委員瑞倉:主席、各位委員。容我責由檢查局吳局長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檢查局吳局長答復。

吳局長桂茂:主席、各位委員。去年我們有進行金檢,金檢發現永豐金在海外公司的授信案件有缺失。

黃委員國昌:內部檢舉之後,永豐金對外的說法是沒有不法、也沒有超貸、擔保都夠,你們最後金檢的結果不是這樣?有處分嗎?

吳局長桂茂:本會已經進行行政作業中。

黃委員國昌:你們打算處分嗎?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儷娟: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檢查局最近把報告送過來,我們會依照行政程序進行後續相關核處作業。

黃委員國昌:針對這件事,剛剛檢查局已經說的確發現有缺失,我接下來的問題是,你們會不會進一步處分?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的作業情形是由檢查局檢查,若實地檢查後發現缺失,會將相關意見送給業務主管機關,也就是銀行局處理,現在銀行局正在研議中。

黃委員國昌:銀行局還沒決定這件事要不要處分?

王局長儷娟:因為依照程序,我們必須先請銀行陳述意見。

黃委員國昌:還沒有進行陳述意見嗎?

王局長儷娟:正在進行……

黃委員國昌:整個程序大概何時可以向所有的投資人、股東及社會大眾說明?

王局長儷娟:等他們陳述意見送進來後,我們會儘快處理。

黃委員國昌:我當然相信你會儘快處理,可不可以給大家一個大概的時間?

王局長儷娟:一個月。

黃委員國昌:接下來,我要請教檢查局,回顧過去兩年,不管是一般檢查、專案檢查、受託檢查的統計數據報表,有關一般檢查或專案檢查你們所寫的針對專案檢查項目,不管是2015年或2016年,我現在有非常具體的問題,誰被你們檢查?何時被檢查?檢查的事由為何?檢查結果如何?我在金管會檢查局網站完全看不到,這方面的資訊可不可以公開透明?最起碼讓大家知道你們檢查的標的、檢查的事由及最後檢查的結果到底是什麼?

吳局長桂茂:對於檢查結果的資訊,目前每半年我們會就該段期間進行檢查所發現一些缺失,大家會上網……

黃委員國昌:但是我看到只有大概、很粗略的部分,到底哪些銀行被檢查、檢查的結果是什麼、檢查的時間是什麼,你們不能夠清楚地列出嗎?

吳局長桂茂:假如公布個案太詳細的缺失……

黃委員國昌:我沒有說要公布個案太詳細的部分,因為現在很實際的狀況是,你們進行檢查時是不是有按照公平公正原則?還是有哪些銀行因為有所謂的財經幫或立委在撐腰,然後就不檢查嗎?或者有一些人被特地報復性的檢查,這些傳言在市場上都有,我相信局長也有聽到。當然我不是說這些傳言是真的,問題是檢查局在什麼時候對誰進行什麼樣的檢查,針對大概的結果是什麼,我並沒有要求你們去公布一些必須保密的事項的資料。到底哪些銀行被檢查到或沒有被檢查到,這樣的資訊不適合公開嗎?

吳局長桂茂:首先,我們不會有什麼報復性……

黃委員國昌:我相信你,可是不是我相信你就夠了,我的問題是按照剛才我所要求的內容來公開,對你們會不會有困難呢?

吳局長桂茂:針對不涉及機密的部分,我們回去會做檢討。

黃委員國昌:我不會要求你們公布機密的部分,也不會課你們太重的責任,但包括過去1年、2年及未來的,你們檢查的對象、時間、事由及結果,我認為應該清楚公開大家能夠知道的內容。

其次,去年第2會期時,我非常注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也特別提案你們應該要有一個專責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機構,比如金融消費者保護局。你們在專案報告中說,美國有一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可以處分金融機構,要求金融機構返還消費者的損失,由該局自罰鍰收入補償予受害的消費者。我國的消費者除了金管會中的四個局,按照各自的業務執掌去進行相關的行政作為以外,還有一個評議機制能夠充分發揮爭議處理的功能。我看到你們這樣的回覆內容,你的意思是就金融消費者的保護而言,目前既有的機制已經做得很好了,沒有必要再成立一個專責機構,結論是不是這樣呢?

另外,投保中心對於證券及期貨交易違法的部分,他們會提起團體訴訟,我也非常清楚他們的執掌。

李主任委員瑞倉: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們會作出那樣的結論,這是從實務上的考慮……

黃委員國昌:我瞭解,從金管會的角度來講,針對金融消費者保護的部分,現在你們既有的機制足夠因應且沒有問題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事實上,目前的機制是可以運作的。

黃委員國昌:我上你們銀行局的網站,特別關心消費者申訴銀行產品或相關的服務須知,結果你們列出洋洋灑灑、密密麻麻的字句,可是看到的結論,首先是去跟銀行、銀行公會或消保團體申訴,否則就是自己去打官司。最後還說也可以向銀行局申訴,可是你們並沒有申訴的專線電話,而是要求e-mail或採用書面,你們寫的是:關於您的申訴,本局收到申訴以後,會請有關的金融機構進行調查及回覆;如果您的申訴內容涉及其他單位,我們也會轉過去。

金管會內部包括銀行局、保險局或證期局,主要是銀行局及保險局在接受消費者申訴時,金管會本身並不會去處理,你們能做的基本上就是將其轉出去,即轉給銀行或要求消費者自己採取適當的法律途徑。我看了你們的處理機制感到非常驚訝,所謂解決的方法就是把案子轉出去、踢出去!

王局長儷娟:有關之前的部分,我們會轉給銀行,如果牽涉到違規的部分,我們會再進行瞭解,也會請檢查局去……

黃委員國昌:我只問一個最簡單的問題,你們接到消費者的申訴,並主動裁處銀行違規或不法行為的部分,去年有幾件呢?

王局長儷娟:我們還要回去統計。

黃委員國昌:會後將資料提供給本席。

這是評議中心處理案件的結果,大家看到這些數字會感到很失望,以去年來講,不僅評議件數減少,評議有理由及部分有理由加起來還不到20%,超過80%都全部沒有理由,我也瞭解,其中比較有道理的案子應該都和解掉了。目前金管會不願意設立專責機構,最主要的理由是有一個評議中心可以做這樣的事情,請問董事長,評議中心接受有關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及申訴的能量,目前到底夠不夠呢?

主席: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林董事長答復。

林董事長建智:主席、各位委員。我先回答是夠的。

黃委員國昌:如果金融消費者直接向你們申訴的話,申訴電話是幾號?請董事長公開向大家講一下。

林董事長建智:0800789885。

黃委員國昌:有關所有金融消費者的第一線申訴,目前都要到評議中心去,因為金管會的政策方向已經定了。我建議他們設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主委跟我說有困難,這項業務要由你們來做,評議中心在過渡階段中,我也希望你們可以做好。我知道評議中心主要發揮的功能,就是有關紛爭的解決,但是我談的從來都不是單純的紛爭解決,而是關於金融消費者受害的部分。美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所做的部分是有非常強的主管機關的主動性,可是就我們的金管會而言,不管外還要踢到評議中心去,可是評議中心只負責紛爭解決的部分。因此就消費者的申訴部分,可能因為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違反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等事由,他們到你們那邊去進行申訴,你們那邊的能量夠不夠處理這些申訴案件?

林董事長建智:我們是夠的。其次,目前並非所有的消費者保護工作都是由評議中心來做,就我所知,金管會也有消費者督導會報。

黃委員國昌:督導會報是處理有關政策研議的事情,我比較在意的是實際執行的問題。

林董事長建智:就執行端來講,我們已經成立消費者服務組,只要有消費者要求服務,我們會從申訴部分提出專業上的協助。

黃委員國昌:最後,從2011年到2015年,因業者違法而到評議中心的案件,你們主動移回金管會裁處的只有5件。

林董事長建智:2016年有8件。

黃委員國昌:多少申訴案件才會有8件呢?

林董事長建智:應該說是從評議案件……

黃委員國昌:會到評議是比較後端的部分。

林董事長建智:後端的部分才可以判斷,如果前端是申訴、調處並達成和解,那部分我們就沒有移送。後端要評議時,才會實質去做整理,屆時方知有沒有違規。

黃委員國昌:去年部分有理由及全部有理由加起來超過100件,你們認為有必要移送的只有6件或8件呢?

林董事長建智:8件,比較是涉及違規的部分,而評議主要是民事有沒有爭議的部分,所以是不一樣的。

黃委員國昌:因為時間的關係,今天就先問到這裡。本席要期許金管會及評議中心,就金融消費者保護這件事情而言,你們不設專局也沒有關係,我信任你們既有的機制,不過你們既有的機制一定要發揮功能。現在並非只有我在關心而已,所有的金融消費者都會共同來檢驗這件事情。謝謝。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質詢。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祝福我們今天在場所有女性朋友婦女節快樂。主委,外資界的宋慧喬今天上頭版頭條,因為內線交易被移送法辦,從這個案件是不是顯示政府當局包括您、包括金管會,對於維持金融秩序以及維持公平經營環境的一個決心?

主席: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李主任委員瑞倉:主席、各位委員。當然這方面政府的責任是要去維持一個好的經營環境,且是公平、公開的經營環境,但是假使有人存心想做不法的事情,目前的機制沒有辦法馬上直接發現,這是一個制度上的缺陷,此個案目前檢察官正在積極調查,等調查完後,可以就此事件所展現的有關缺失,我們來謀求補救。

盧委員秀燕:本席現在就是要問你這個問題,你也不打自招。因為聽說這個案件金管會是完全狀況外,不是你們主動移送,是檢方接到檢舉偵辦的,所以從剛才你的答復中就談到第一、你沒辦法馬上處理,第二、也不曉得,只能配合,是這樣子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事實上這個案子是證期局先發現的,我請局長答復。

盧委員秀燕:所以是你們主動移送的?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詠心:主席、各位委員。不是主動移送,是櫃買中心在做交易分析時有發現異常,但是同時調查局也來要相關的交易資料,因為他們要得很急,所以我們就把相關的……

盧委員秀燕:同時?換句話說,檢調單位比你們早知道消息,你們發現異常東西也還沒送出去,是這樣嗎?

王局長詠心:我們發現異常已經在洽會駐會檢察官的同時,他們來要資料,後來經過駐會檢察官的同意,就直接把這個案子交給調查局來做調查,所以不算是我們主動移送。

盧委員秀燕:所以不算是你們主動移送,因為你們資料都還來不及整理報出去,檢方就來了,是不是?所以本席的意思就是當初金管會從財政部獨立出來,有這麼多的員額及預算,把它獨立成為部會,在金融、保險、銀行方面監理的角色是非常的重要,我們甚至不是金融「發展」監理委員會,是金融「監理」,如果光是監理工作我們都這麼被動、狀況外的話,要上緊螺絲。

接下來,所有全世界的金融專家都認為,今年最大的黑天鵝就是歐盟或是歐元區可能會解體,本席想請問如果不幸成真的話,我們國家在歐元區的暴險金額跟部位大概是多少?你們有什麼樣的因應和準備?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有統計過這方面的數字,當然我們不希望這個黑天鵝會發生,真的發生的話,我們只好跟業者一起來因應。

盧委員秀燕:金額是多少?既然有統計的話,佔我們所有在外的資金有多少比例?

李主任委員瑞倉:可否請同仁說明一下。

盧委員秀燕:時間暫停,謝謝。有準備就講一下。

主席:好,時間暫停。

李主任委員瑞倉:因為歐元區範圍很廣,詳細數字我們會後提供好嗎?

盧委員秀燕:好,會後一個小時內給本席。所以你們的準備是什麼呢?如果這是一個重大的金融噩耗,是一隻黑天鵝的話,金管會的準備是什麼?至少要讓國人放心,知道政府成立金管會是有所準備的。

李主任委員瑞倉:平常就是要加強金融業者的風險控管,真的事情發生了,我們會跟公會和相關業者一起來面對。

盧委員秀燕:那就來不及了,我現在叫你要先準備。本席是說你要不要跟所有的金融機構可能先做沙盤推演,或是怎樣疏導、瞭解他們有什麼準備,政府應該做什麼協助,真的發生事情就來不及了。

李主任委員瑞倉:去年我們有針對金融業者做過壓力測試,測試的結果就是把剛才委員講的,真的當黑天鵝出現的情況之下,我們還是可以因應的。

盧委員秀燕:所以如果萬一這隻黑天鵝來的話,臺灣的金融環境是可以因應,你們做過測試,你是有把握的?

李主任委員瑞倉:是可以因應的。

盧委員秀燕:這句話很重要,就是至少讓人家知道,政府是有準備的嘛!再把暴險部位待會給我。另外,除了這隻黑天鵝以外,也有很多黑鴨子,比如說有人把美國可能會升息這件事導致外資的流出或撤出等等,對台灣的股市或是金融會有些衝擊,本席想請問主委,你認為這是一個黑天鵝還是黑鴨子?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李主任委員瑞倉:從我們最近的統計資料來看,我覺得外資對我們股市的影響的比例是在降低的,雖然有時候它的錢會增加,但是比例是降低的。這表示國人對我們自己的股市已經有信心,所以國人自己的內資增加投資的比例是提高的,而且我們用最近兩個月的數字來看,增加提高的是所謂的大戶,所謂的大戶會來增加投資,因為大戶都是經過專業分析,表示對我們的股市是更有信心,他們不管在人數或是資金比例方面都有增加。

盧委員秀燕:所以你覺得這是黑天鵝還是黑鴨子?

李主任委員瑞倉:可以這樣講,美國會升息表示美國的景氣是提升的,我們的經濟跟美國的互動也是關係很密切,美國經濟好轉對於我們國內的經濟應該也是好的影響。

盧委員秀燕:所以本席可否幫你下個標題就是它甚至連黑鴨子都不是?金管會主委認為美國升息對台灣來講未必是不好的訊息。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會小心觀察,但是我的看法是這樣。

盧委員秀燕:另外,本席再請教一個有關當沖的政策,當沖政策在我們政府可以說是反反覆覆,你上任以來對於當沖政策滿支持的,可是在暑假立法院休會期間,民進黨團表示這個股市還不錯,所以當沖沒有絕對的必要性,當時你又出來講說,不要這樣澆熄股市,如果現在又說當沖不做了,股市的火又熄滅了。

本席好奇的是,因為你很客氣在新會期開議前拜訪所有的財政委員會委員,一一說明你的政策,2月23日上午你來看我,當時我有請教你,聽說今天民進黨的黨政委員會內,又要把當沖放進去,結果你當時楞了一下表示有這個消息嗎?還叫你旁邊的局長趕快去問一下,後來那天下午的確有放進去。所以我想瞭解並替你叫屈的是,第一、這個政策反反覆覆,好像不是金管會在當家,沒有尊重你們的專業及對於股市的重視,所以好像由不得你們。第二、民進黨的黨政平台要把這個案子放進去,包括當天本席都先看到報紙而你還不知道,我是覺得有點替你叫屈,到底當沖在這個會期有沒有列為你們的優先法案,還是只是放在那邊擺著好看?金管會在整個金融決策上,有沒有受到尊重?這點本席是要支持你的,請你說明。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先說明一下最少我瞭解金管會、財政部和行政院對這個政策並沒有反反覆覆,何況對大院來說已經要把它列為優先審議的法案,所以政府的政策是非常明確的。至於民進黨內部,因為我不是民進黨員,所以我沒有參加他們的運作,他們內部有什麼意見確實我事前是無法得知的。

盧委員秀燕:所以主委在此清楚宣示「當沖」是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不是擺著好看的,你一定會強力讓此法案通過,對嗎?政府政策明確,對於投資人與國內的金融發展是很重要的訊息,不可搖擺不定、消息模糊。所以主委今天是很明確宣示這件事,是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是很明確,沒有搖擺不定。

盧委員秀燕:最後要請教的是,兩岸金融三會多年來一直保持往來,但因為現在兩岸關係愈來愈惡劣,因此去年的兩岸金融三會並沒有舉行,請問今年是否仍不準備舉行?過去為了發展兩岸金融政策,遂鼓勵所有周邊單位的負責人各自交流、建構交流平台,請問主委對於這些金融周邊單位負責人登陸所持的看法為何?是贊成還是反對?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當然是贊成且支持。

盧委員秀燕:所以只要報到你這裡就都可以成行?

李主任委員瑞倉:對,其實目前對口單位來往毫無困難。

盧委員秀燕:金融三會去年底停擺,今年還會舉行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照原來的約定,下次的金融三會是由對岸主辦,主動權不在我方,對岸如要舉辦,我們一定會積極支持。但我認為雙方交流並不限於兩岸三會等固定形式,亦可透過其他會議形式來交流。

盧委員秀燕:你的意思是今年辦不辦操之於對方,那麼去年底沒有舉辦是我方的決定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不是,是依次計算,而非依年份而論。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質詢。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去年9月到今年3月的短短半年之內,金融體系遭到駭客侵入的情形非常嚴重,比如第一銀行的ATM被盜領、第一金的證券被駭客侵入與勒索、多家證券網路下單系統被駭客入侵及勒索、元大證券職員盜賣個資,以致於幾十萬張保單與幾十萬保戶個資外洩等等,半年內發生的十幾起金融犯罪案件都與資訊安全有關。金管會之前提出的五大措施皆是官樣文章,看起來並無發揮多大作用。請問主委是否有就此向行政院的資安辦尋求協助?抑或金管會可自行處理?是否有向資安與科技專家唐鳳政委詢問?可否說明金管會的處理方式?

主席: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李主任委員瑞倉: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剛才列舉的幾個事件應分別以獨立事件看待,不應混為一談。就我的觀察,一銀的ATM被盜案及元大個資案與駭客入侵應沒有直接關係。

賴委員士葆:那是廣義的資訊安全問題。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些事件發生時,我們不僅立刻向行政院資安處及業者反映,並要求證交所立刻召集相關業者成立緊急應變會議,他們現在已經成立一個常態的應變……

賴委員士葆:元兇找到了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還沒找到。

賴委員士葆:半年了還沒找到駭客元兇,民眾錢一直放在金融系統裡,卻一直找不到兇手,大家一定很緊張。

李主任委員瑞倉:國外所有銀行也都曾受到駭客攻擊,元兇也還沒有下落,這方面請證交所說明。

主席:請臺灣證券交易所施董事長答復。

施董事長俊吉:主席、各位委員。證交所已成立「證券期貨市場資通安全通報系統」,並已洽請國內所有固網業者訂定券商應申請流量清洗的規定,以便下次再遇到DDoS攻擊時能加以排除,主管機關金管會對此亦非常支持,並已決定所有有電子下單業務的券商都必須在今年4月底前建立這套防護系統。

賴委員士葆:請問駭客造成的損失將由誰來買單?是由券商、公司、客戶買單還是金保中心買單?是否有提高罰責等措施?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詠心: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要看個案情形處理,證券商受到駭客攻擊,當然證券商自己要負責……

賴委員士葆:是否可以明確說出有哪一個金融機構發生資安問題後,客戶的權益未蒙受損失?

王局長詠心:券商即使不能夠順利電子下單,亦可採用電話下單與現場下單兩種方式,也有部分券商自行設計的App並未受到DDoS的影響,有其他替代下單的管道。

賴委員士葆:你們還是沒有回答本席的問題,重點在於要讓百姓安心,要讓大家知道雖然現在駭客這麼多,但是不用怕!因此造成的損失我們統統買單。

李主任委員瑞倉:還是要看個案情形,釐清責任的歸屬。

賴委員士葆:至少你們可以說無辜顧客的權利絕對不會受損吧?

李主任委員瑞倉:可以啊!顧客的權利是不會受損的。

賴委員士葆:另外,抓到元兇之後要如何處分?是否應該修法或訂定相關辦法?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是刑事犯罪,並非修法的問題,必須由刑事機關偵辦,但這部分恐需聯合世界各國共同努力。

賴委員士葆:這表示半年來你們仍沒有想出對策,我們對此非常擔心。本席之所以提出這項質詢,是想請問金管會對於peer-to-peer的立場為何?可以允許運作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peer-to-peer現在已是營業狀態,若沒有違法問題,金管會是可以……

賴委員士葆:但peer-to-peer一直沒有專法規範,就等同於金融界的Uber。

李主任委員瑞倉:假使能發展到一定的量,我們是希望它能與金融業合作。

賴委員士葆:所以還是要回到銀行體系來進行,它是一個資訊服務業,就如同Uber一樣,要掛在銀行體系才能運作,變成是科技業者介入金融行業,你們這裡管的又是……

李主任委員瑞倉:所以我們現在正在研訂「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該條例通過後,就有一個機制來運作。

賴委員士葆:那不是大家都要「挫咧等」?現在已經有好幾家peer-to-peer了,可是現況是可以運作卻沒有法源依據,因為它是資訊服務業,對吧?

李主任委員瑞倉:它目前的業務假使沒有涉及吸收大眾存款,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賴委員士葆:大家都很清楚這樣是做不到的。

李主任委員瑞倉:如果要做,可以結合金融業一起做。

賴委員士葆:但現在想做的是科技業。

李主任委員瑞倉:那就等「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在大院通過以後……

賴委員士葆:那就請你們趕快將「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儘速送來審議。

另外,請問你對於台灣股市現在量的活絡情況滿意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因為今天我在立法院,所以還沒有看……

賴委員士葆:請董事長講一下,你滿意嗎?

施董事長俊吉:這兩天的量有點掉下來。昨天、前天只有六百多億元,預估今天的成交量大概八百多億元。

賴委員士葆:前幾天不是到一千多億元嗎?

施董事長俊吉:農曆年之後,我想除了禮拜六補假上班那天外,大概都有超過1,000億元。這個月的平均交易量比上個月(一月)成長了將近50%,亦即百分之四十九點多。所以對於這個量,我想我們是應該滿意的,希望能夠維持下去。

賴委員士葆:為什麼最近的量可以上來?

施董事長俊吉:我想有很多原因。股市是經濟的櫥窗,可能因為基本面已經連續7個月呈現綠燈,這是1個原因。其次,彭總裁曾說最近這個月以來,可能流入亞洲股市的熱錢有50億元台幣,其中30億元進到台灣。

賴委員士葆:是美金。

施董事長俊吉:對,我說錯了,是美金。由彭總裁的說法,我們可以瞭解,央行方面大概也有控制一些國際……

賴委員士葆:跟川普上台後,美股上漲有沒有關係?

施董事長俊吉:我想這也有關係,也是因素之一。

賴委員士葆:有關係的話,那我們看到川普上台後,美股拚命漲,可是台股還是漲不太動。這要不要跟我們解釋一下?

施董事長俊吉:不會,台股指數曾經漲到9850點。

賴委員士葆:現在掉下來了。

施董事長俊吉:現在大概掉了一百多點,我想有些時候……

賴委員士葆:照理講,川普都可以破2萬了,台灣破1萬應該不為過吧?

施董事長俊吉:不會。我想美國方面對於美股是否會繼續上漲,仍然有些疑慮。像巴菲特可能在前一天說會上漲,後一天卻說可能會掉20%,我想沒有人說得定價格、量是怎麼樣的。我們只能夠說,一定要讓量上去……

賴委員士葆:但是量上去了,價當然會上去,應該是這樣子。

施董事長俊吉:不一定,有些時候如果是急殺,在跌的時候有人接盤,那有可能量會增加。如果持續增加的話,對價是有幫助的。

賴委員士葆:本席要回過頭來請教李主委。

剛才有委員提到,現在量都上來了,所以就有人一直說當沖不要了。我要提醒主委,這是政策,不能失信於民。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剛才已經說過,行政院、財政部和金管會的態度都是非常明確的,還是要繼續推動這個方案。

賴委員士葆:再者,現在大陸有所謂的支付寶,而且也已經採實名制。那我們台灣的金融機構能不能來個台支寶,就是跨境的電商部分,不知道金管會是怎麼看?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牽涉到電子支付,目前有推動,沒有違法的部分是不涉及吸取大眾的存款。如果是沒有吸取大眾的存款,我們當然支持業者繼續進行。

賴委員士葆:那現在進來台灣的有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台灣目前已經是實名制。我請王局長來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儷娟:主席、各位委員。依照現在電支條例的規定,目前我們施行的就是實名制。

賴委員士葆:那大陸來的呢?

王局長儷娟:目前跨境,不論進來或出去,其實都可以。

賴委員士葆:本席之所以會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原來財政部說要課稅3,000元,現在要降為2,000元。對於這部分,金管會有沒有看法?你們態度怎麼樣?

李主任委員瑞倉:關於這部分,財政部還沒有跟我們談。談的時候,我們會注意。

賴委員士葆:這會影響到整個業務的發展。假如你們要發展這項業務的話,要關心這個議題。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會和財政部協調。

賴委員士葆:謝謝。

李主任委員瑞倉: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我們等接下來的3位委員詢答後就稍作休息。

現在請郭委員正亮質詢。

郭委員正亮: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金管會也負擔了金融市場發展的任務。請教主委,你認為這幾年來,台灣的證券產業算不算是悽慘的產業?

主席: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李主任委員瑞倉: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好,現在已經好轉了。

郭委員正亮:是嗎?你這樣認為,是不是?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昨天和業者在一起談過話。

郭委員正亮:我們不要看1天的成交量,要看長期的趨勢。請看本席帶來的資料。你可以看到台股反彈到9,000點左右,可是成交量大概從2015年之後就一路下滑。這個趨勢是沒有回頭的趨勢。

目前台灣的證券產業是五低一高,五低是成交量持續下滑,大戶退潮已經跌破500戶,籌資的金額愈來愈小,IPO的家數創20年新低,融資餘額現在只有一千二百多億元,也是去年9月18日以來的最低;一高就是散戶成交量所占的比例愈來愈小。這些趨勢主委都同意吧?

李主任委員瑞倉:過去幾年,在類似情況下,這些觀察是對的。

郭委員正亮:你都同意,對不對?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是說過去,過去幾年。

郭委員正亮:你認為台灣的證券產業一天成交量應該多少,才有辦法平衡?

李主任委員瑞倉:股市大概要有800億元的成交量。

郭委員正亮:對,這是大家的共識。

我們看到我們的券商在持續縮編。事實上,很多營業員可能到了一定時間後就關燈了,因為接不到單,也沒事可做。他可能被迫去兼金控外的其他業務,因為他實在沒有業務。也許他只領底薪,所以甚至有人還去開計程車。我有位證券業的朋友就告訴我,在金管會高度的監督下,證券業是冒著賣白粉的風險,卻只有賣白菜的利潤。這是證券業朋友講的話。

主委認為這個趨勢是不是還在惡化當中?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覺得已經改善了。

郭委員正亮:改善了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在改善中。

郭委員正亮:你認為今年證券業的員工會增加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員工的增加,當然是各行業自己要去做決定……

郭委員正亮:主委,我告訴你,我們評估一件事情不能只是心裡感覺。台灣的情況其實不是台灣自己的問題,你要把它放在整個亞洲的架構來看。我們可能受到這個結構所拖累。台股的成交量,你認不認為是被中國市場給邊緣化了?比如說,上海、深圳的股市崛起,所以我們的成交量被吸走,然後大戶跑到對岸去了。你認為這是不是事實?

李主任委員瑞倉:是有影響,但是我們統計過,那個數字並不高。

郭委員正亮:不高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並不高。

郭委員正亮:所以你的意思是,我們的成交量不是因為中國股市崛起造成的?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請王局長來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詠心: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中國股市崛起的確對亞洲各國的股市都有影響,但是它的影響力已經漸漸在降低,像上海或深圳的本益比也愈來愈低。尤其是上海,最近的本益比只有十八點多。

郭委員正亮:那是總平均。

王局長詠心:對。

郭委員正亮:問題是科技股,我們的主要主力是科技股嘛。你也不必在這裡用總平均數字忽悠大家。

王局長詠心:上海或深圳的成交量其實也在萎縮。

郭委員正亮:這些我都知道。我們萎縮的情形更厲害。台灣科技股的平均本益比大概是15到20,中國可能是30到50。這是現實的狀況嘛。你同意嗎?你連這都可以否認嗎?

王局長詠心:可能部分股票在中國股市,的確本益比較高……

郭委員正亮:我等一下再跟你講一些例子。我們先看下一頁的資料。

這是台灣上市公司跑到深圳、香港、上海去上市的統計資料。剛才我也講過,現在台灣上市的公司已經跌破20家。這個趨勢你認為可以扭轉嗎?如果台灣的成交量這麼小,我們坦白講,像昨天剛發生問題的漢微科,他為什麼要選擇下市?為什麼他要讓荷蘭商併購,然後跑到美國上市?因為他的股價很高,台灣的成交量這麼小,根本轉不動。

主委,我是擔心,2017年如果台灣的證券市場還是這樣低迷下去,那麼2017年搞不好就是台灣股市的下市年、出走年!現在股市裡面有200家以上是殭屍股,你知道嗎?它是沒有成交量的,繼續留在這個股市有什麼意義呢?人家為什麼要選擇在台灣上市呢?這個現象你們都沒有面對嗎?都沒有對策,怎麼辦呢?

我們應該把問題放在大結構下來看,不然你講的一些當沖的方案,能增加多少成交量?坦白說,大概最多是總成交量的六分之一,如果成交量是600億元,那最多就是增加100億元,有用嗎?那也只是治標。

李主任委員瑞倉:所以需要各方面一起努力。

郭委員正亮:主委,本席的意思是說,你們應該提出一些比較有說服力的報告,因為券商也在看你們,想要上市的公司也在看你們。

我們再看下一頁資料。這是謝金河做的統計。他說2000年阿扁執政時,日成交量平均約1,258億元,2008年有1,700億元,到了去年5月20日是576億元。以兩岸三地的股市來說,台股月成交量在6月的時候大概1.55兆,香港是我們的2.4倍,深圳加上海是我們的36倍。這就是現實的狀況,你要怎麼面對呢?

假如有家科技公司為了尋求高本益比、流動性,他怎麼會選擇在台灣上市呢?這個問題,你們都沒有提出任何激勵或長程的一些想法嗎?我再舉一個具體的例子。晶電在台灣最高股價時的市值有1,395億元。當時他的對手三安光電,是中國的公司,市值只有晶電的十分之一。現在呢?現在三安光電的市值3,000億元,晶電變成250億元,不到對手的十分之一!

兩岸這樣的逆轉情況,你去想一想會產生什麼後果?有些人就會去中國籌錢,然後再把從中國資本市場搬來的錢,拿來台灣做收購,不是嗎?如果你都不能去面對這個趨勢,只講一些技術性的作為,那麼你沒有辦法挽救台灣股市,不是嗎?所以怎麼辦呢?本席覺得,我們總要從這個大趨勢來談。其實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日月光,他有一家公司在台灣下市,跑到中國上市,然後從中國賺到錢,又回來台灣要收購矽品,後來被擋了下來。

這個趨勢可能在今年還會更惡化,我們卻沒有任何作為!怎麼辦呢?

李主任委員瑞倉:證交所有一些措施希望提高交易量。當然這是我們金管會要和業者、周邊單位一起面對,一起努力。我想,最近我會找……

郭委員正亮:主委,我知道很多議題不是金管會的問題,有些是兩岸產業發展的問題,就是利多是否留在台灣、產業是否互相連動等等。

我們再看下一頁資料,就是金管會配合財政部在做的事情。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金管會還不斷地從股市把稅拉高。證所稅把新創事業的稅拉高到15%,此舉更降低業者在台灣做IPO的誘因,而且成交量本來就低,本益比已經比別人低了,然後你還要對新創事業課15%的稅,當然更降低業者在台灣上市的誘因了。還有,補充保費又再加上去、兩稅合一可抵稅再減半,當然造成大戶更多的流失。

我的意思是說,你不要只想著當沖降稅,上述這3項才是根本性。本席認為,如果金管會和財政部不能考慮這3點,只會在當沖降稅上打轉,坦白說是根本沒有面對真正的問題。你認不認同這樣的主張?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贊成。目前這個課稅的機制對國內投資人不公平。這方面財政部已經注意到了,所以大概在4、5月間會提出通案改革。當然這個通案改革會跟我們協商,我們也會積極、主動和他們協商。

郭委員正亮:謝謝主委。我知道你是很願意面對問題的,所以才會就教於你,希望大家一起努力。謝謝。

李主任委員瑞倉: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王委員榮璋質詢。

王委員榮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好。剛才聽到你回答郭委員的問題,覺得你非常體恤股民的狀況。本席也想提醒你,我們也要同時考量到薪資所得者和資本利得者在賦稅上的衡平情況。

今天本席看到你們提出的業務報告,通篇沒有談到當沖降稅的事情。可是我坐在會場滿久的,聽你回答幾位委員的質詢時強調,這是金管會不變的政策,就是說,還是希望能夠持續推動當沖降稅。所以本席要再次請教主委同樣的問題,投資人操作當沖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主席: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李主任委員瑞倉:主席、各位委員。王委員好。其實投資人就是希望在中間賺取一些差微的利益。

王委員榮璋:很好,主委這次講實話了。這個問題本席在上會期也請教過主委,主委還記得自己當時的回答嗎?你當時告訴我是為了避險。我想,今天主委的回答比較貼近實際。

請問金管會要推動當沖證交稅減半的目的是什麼?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希望提高股市的交易量。

王委員榮璋:是提高股市的交易量,還是當沖的交易量?

李主任委員瑞倉:當然當沖一提高,股市的交易量也會跟著提高。

王委員榮璋:主委能不能跟本席說明,這兩者之間必然的相互關係是什麼?

李主任委員瑞倉:就統計數字來講,目前做當沖大概是每天交易量的10%左右。觀察其他國家,像日本約有45%,美國有將近50%,亦即百分之四十九點多。我想,我們這中間還有努力的空間。

王委員榮璋:所以我們是希望提高當沖的交易量,而不是說當沖的交易量提高後,必然會帶動股市的交易量增加。這是什麼樣的邏輯?是因為來的人多嗎?就跟百貨公司週年慶一樣,有打折商品,來的人多─他們走過、路過,不要錯過,順便也會撿一些其他的商品帶回家。是這樣的概念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是這樣的,提高以後,市場的流動性也會提高,之後會更吸引其他的人。原來不做當沖的人也會進來。

王委員榮璋:金管會是這樣天真的認為!

我再請教主委,在台灣合理、健康,大家期待的當沖交易量應該占多少?

李主任委員瑞倉:假使能夠逐步上衝,衝到30%,當然我們初步目標會訂低一點,就是20%,然後……

王委員榮璋:金管會希望會達到什麼樣的量,您是認為越高越好,還是要將之控制在某一個程度上?

李主任委員瑞倉:此牽涉到稅收的問題,若減半真的能夠實施,這部分的稅收當然會減少,但是它所帶動的量若能提高,稅收自然可以回補回來。

王委員榮璋:我接著就要與您談到稅收的問題,您剛才提到其他國家的當沖量都比我們高,我要告訴你,美國是48.5%、日本是45%、英國36%、香港20%,您認為我們應與他們看齊,還是希望超英趕美?

李主任委員瑞倉:其目標是要逐步達成。

王委員榮璋:是要逐步達成,所以,您是希望當沖的佔比越高越好?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想最少在美、日的數字,是我們可以參考的數字。

王委員榮璋:以我們的股市而言,目前當沖佔10%,請問您,操作當沖者是法人或大戶,還是散戶、菜籃族較多?其間佔比的情況大概是如何?

李主任委員瑞倉:據我們的統計是自然人較多,在自然人中有大戶及散戶。

王委員榮璋:那麼是大戶,還是散戶較多?

李主任委員瑞倉:大戶較多。

王委員榮璋:在當沖交易稅減半之後,你們希望更多大戶來投資?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方面能否請證交所施董事長說明。

王委員榮璋:好,請施董事長救援上台。主委大概已經回答不下去了。

主席:請臺灣證券交易所施董事長答復。

施董事長俊吉:主席、各位委員。絕對不是這樣子,因為我在證交所經常要看數字,向委員報告,……

王委員榮璋:您所說的「不是這樣子」,是針對我所說的內容,還是李主委所答復的內容?

施董事長俊吉:我的意思是,不是我比李主委能幹,而是因為我在工作上必須經常看數字,是執行面的部分,所以,由我來答復有關數字的問題。

王委員榮璋:好,請說。

施董事長俊吉:做當沖的不一定賺錢,當沖有六成是賠本,其成本之中包含了證交稅,我們之所以鼓勵當沖的原因,剛才郭委員曾提及,證券業因為交易量的減少,所以關閉了據點,也裁撤了人員。若增加了交易量,也能增加券商手續費收入,對於他們的經營是有助益的……

王委員榮璋:對不起,您還未回答我的問題,操作當沖的投資人主要是何種人?

施董事長俊吉:大戶及法人。

王委員榮璋:是大戶及法人,是嗎?

施董事長俊吉:是的,但不排除散戶在當天買、當天賣。

王委員榮璋:在美國的證券市場中,是法人,還是自然人多?其市場結構與台灣一樣嗎?

施董事長俊吉:發展中國家的交易者,基本上都是機構投資人較多。

王委員榮璋:請問李主委,您應該更為清楚,在美國的證券市場中,法人多於自然人,這與台灣的市場剛好相反。所以,您所訂下的期望及目標,欲超英趕美,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

接著再請教李主委,證券市場的主要目的,是要提供公司籌資的管道,你們現在所要推動的措施,對他們有無助益?如果我們有一半,乃至於一半以上的交易量是在當沖,則對於投資市場而言,會有幫助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在交易量活絡之後,對於價格當然會有正面的影響。

王委員榮璋:你們一再對外宣稱,包括我前面所提到的美、日、英、港的當沖佔比,都是你們所提出來的數字,那麼這些國家有針對當沖做出租稅優免嗎?特別是在與其他投資人相比,有沒有?

李主任委員瑞倉:不能這樣比,因為美、日的稅制與我們不同。

王委員榮璋:對,稅制是不同,但他們對於當沖有沒有提供其他的租稅優免,以致於他們的數字會這麼高?您只要回答有,或沒有,還是你不知道也可以。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個我還不了解。

王委員榮璋:你可以再詳細去了解。我再請教您最後一個問題,你們要推動這樣的政策,基於金管會的立場,剛才施董事長很誠實地說,有六成的人是賠錢的,有關這方面的風險,為何你們在過去的這段時間中,卻隻字未提?因為做當沖是有風險的,投資人不應看到證交稅可以減半,而冒然投入,你們為何不提這個風險?

李主任委員瑞倉:有六成會賠錢,其實基本的原因就是交易成本太高,亦即稅太高,所以才要減半。

王委員榮璋:所以是降稅讓他賺錢?他賺的是稅的部分。

李主任委員瑞倉:不,是讓他降低成本。

王委員榮璋:唉,他的成本其實比一般正常的證券投資要來得低,當沖所賺的錢,在兩日之內落袋為安,連買的本錢都不必花,以1股100元的股票為例,一張是10萬元,若有一個最倒楣的人,他在漲停價位買進,跌停價位賣出,連同手續費及證交稅在內,一共是賠14,585元。這其中的槓桿操作成本,基本上是偏低的,對於此種風險性,站在主管機關金管會的立場,特別在台灣這種自然人、散戶較多的市場中,金管會也應誠實告知,提醒其風險性。避免因政策導引,讓投資人在盲目的情況下,遭受損失,即便這其中主要是大戶,本席以上的建議,在此案於審查的過程中,還會再與各位進行更多的討論。

李主任委員瑞倉:好,謝謝王委員。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質詢。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李主委,我最近聽到你們內部對於你的評語很好:充分授權,也能承擔任何責任。本席認為能夠這樣做是很好的事。首先,我要請教的是,對於金融業的南向發展,金管會如何配合行政院的新南向?

主席: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李主任委員瑞倉: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國內銀行赴新南向投資,本來就是他們發展的業務之一,不待政府的積極鼓勵,他們都已在那兒發展起來了。

費委員鴻泰:目前有哪些具體的成果?據今日報載,中信銀到泰國參股,這是你們所鼓勵的方向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是的,因為在泰國欲成立新的銀行很難,所以,他們就以參股的方式投資。

費委員鴻泰:就你的認知,政府的新南向,是鼓勵企業將貨品賣到當地,還是鼓勵企業將工廠移到當地?

李主任委員瑞倉:以我的了解,大概都有。

費委員鴻泰:如果是二選一,你覺得哪個的比重會高些?

李主任委員瑞倉:應該是企業到那邊發展會比較好。

費委員鴻泰:那麼,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不是讓台灣的產業空洞化,讓我們的就業機會更少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應該是可以互補的,他在那兒發展的成果,還是會回歸到台灣。

費委員鴻泰:好,如果講得保守些,某些人去,某些人留在台灣,舉例而言,工廠過去,母公司留在台灣,當然我們的銀行要配合他們,去當地設立分行或子行,方便其融資,企業才得以更快地發展。關於東南亞國家的財報,除了新加坡之外,你認為品質如何?

李主任委員瑞倉:也許不像我們國內那麼透明。

費委員鴻泰:應該說,在某種程度上,是很不透明的。新加坡是非常進步的,但有的國家是非常非常不透明。這就是我要問你的問題,銀行要去當地設立分行或子行,他的風險相對會較高。

李主任委員瑞倉:對。

費委員鴻泰:我今天看到中信銀去參股,當然是很高興,因為,企業版圖可以擴大,相對地,我國銀行的影響力也會變大,因為台灣是over banking,我們應鼓勵他們出去,否則資金都閒置也不好。但是,銀行局及檢查局如何針對某些財報不透明的國家,可能會引發日後銀行貸款的風險,你們將如何因應?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儷娟:主席、各位委員。銀行在申請至海外設置分支機構時,不論是到哪個國家,都必須向我們說明,他在海外的風險管理,將會如何進行,他們在這方面評估的結果……

費委員鴻泰:這是當然,所有的說法皆是如此。我要問的第二個問題,就是去年兆豐銀行遭紐約DFS處罰美金1.8億元,其實也不是一個弊案,就是銀行法遵必須了解當地的法令。如果是在公開透明度較佳的國家,就配合該國法令,將其法令落實即可;但是,對於一些法令不明的國家,政府又鼓勵他們去,則如何降低風險?你們還是應該思考出一套管理機制,雖然你們不能隨便就跑去查帳,進行金檢。而據我的了解,你們還未形成機制,我並無苛責之意,而是鼓勵並要求你們,儘快去研究,當新南向鼓勵銀行去落戶時,你們就應該思考出一套管理機制。

王局長儷娟:我們最近也是在檢討,要求銀行金融機構應委託會計師,就法遵,也包含海外分支機關及內控均應納入控管。

費委員鴻泰:這些都必須落實。再請教李主委,提到兆豐銀行,就讓人想到洗錢防制的問題,台灣現在較重視洗錢防制,尤其是最近你在某些場合中還提到,我們在洗錢防制方面,還是亞洲的創始國,一開始的排名與菲律賓為同等級,我們都覺得很沒面子,現在還被降等,降到與柬埔寨、高棉、緬甸一樣,真的很丟人。因此,你們如何加強洗錢防制?在立法及做法上,有何種規劃?

李主任委員瑞倉:在立法方面,法務部在努力。

費委員鴻泰:法務部畢竟沒有你們熟悉。

李主任委員瑞倉:但是我們會與其充分配合。

費委員鴻泰:你們的銀行局、檢查局及銀行公會等都應該投入。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是這樣在合作。

費委員鴻泰:兆豐銀行之所以慘遭處罰,就是因為我們的法律這樣訂,所以,他們將那套邏輯也帶到紐約去,人家當然是很火大,所以,你在行政院會議中應該要講話,若由法務部去訂定相關法令,我是覺得最後的下場不會很好。

李主任委員瑞倉:在金融方面,我們會與其充分合作。

費委員鴻泰:你們一定要充分投入,不能說是主導,但意思與主導是一樣的。否則,像兆豐銀行遭罰的例子,以後還會層出不窮。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瑞倉:好。

費委員鴻泰: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今天有人提到,OBU大戶也要被列入洗錢防制被規範的對象,但還未到列入黑名單的程度。如此則又會引發另一個問題,銀行實在難有一次10年的好日子,我記得在2000年以前,企金是他們主要的賺錢業務,但在亞洲金融風暴之後,他們很慘;後來又發生雙卡風暴,也是很慘;其後發生了連動債問題,到了2008年的金融風暴,又是很慘。在這幾年,OBU業務也是他們賺錢的項目,很多銀行的獲利有三分之一來自於OBU,現在若是洗錢防制做得很落實,我看銀行在OBU的獲利上,也會很慘。你在興利又除弊的情況下,其間將如何拿捏與處理?李主委,你有聽懂我所問的問題嗎?此由局長來回答也可以。

李主任委員瑞倉:目前我們的作業規範就是按照國際規範,所以即使加強這方面的查核,其影響應該不至於太大。

費委員鴻泰:據我的了解,現在有關國際的規範方面,在台灣的銀行,包括你們金管會,所受到的訓練都還不夠,你們要很務實地處理此事。另一隱憂是,我們深怕矯枉過正,因為當矯枉過正之後,銀行在OBU業務上的獲利,將遭到嚴重的影響;但若你們不配合國際規範去做,就會被點名、罰款,如果矯枉過正,又會造成銀行的損失,這也會是投資大眾及國庫的損失,所以,我今天才會連續提出這兩個問題,即從法遵的角度上,我覺得你們在這方面的人力是不足的,我曾問這個問題有兩次了,你們全部只有二十多人,如果在人事行政總處方面,沒有辦法為你們增加員額,你們要設法解決,例如結合金融研訓院的力量,設計出一套可行的制度,讓我們在國際評比較高,又讓銀行的獲利不受到影響。這是一個高難度啦!又要馬兒肥,又要馬兒不吃草,但我覺得這是一個使命,必須朝此方向做,你同意我的說法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謝謝費委員的指教,我會往這方面來努力。

費委員鴻泰:好,感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施委員義芳質詢。

施委員義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金管會的業務報告,我詳細閱讀報告內容之後,發現你們把近期推動的工作,分成五個重點:其中金融監理、金融挺企業,是金管會過去一直努力的方向;新的部分有南向政策、對綠能產業提供融資及投資,還有近幾年推動的金融科技發展,這是比較新的業務型態。請問主委,在這五大工作重點中,你認為比較容易執行,或比較困難的,有哪些方面?

主席: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李主任委員瑞倉: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每一項都是挑戰,所以很難去給它打分數,不過,現在推動比較積極的是金融科技發展。

施委員義芳:根據媒體報導,過去金管會准設的海外銀行分行中,就南向中碰壁的部分,總共有21家,而在東協5國,包含越南、緬甸、新加坡及柬埔寨等國家,這21家就有10家卡在越南,其中6家已經向越南申請8、9年,一直沒有結果,以中國信託為例,從2005年開始,即申請設立河內分行,由於種種因素,到現在都沒有核准。當然,主委就任不久,但請問到底是什麼因素?

李主任委員瑞倉:有關越南的部分,可能涉及當地主管機關的一些政策,這個部分能否請銀行局長向委員說明?

施委員義芳:可以。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儷娟: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越南的部分,由於當地政府對於外資銀行進入越南有他們的分布地區政策,所以我們的銀行要配合他們,因此在設置地點上,可能要做一些規劃。

施委員義芳:好,請問過去金管會對這些銀行做了哪些協助?還是完全都沒有協助?

王局長儷娟:在東南亞相關國家中,針對監理合作的部分,我們跟當地主管機關都有……

施委員義芳:這樣的回答令人感覺積極性很差,請問過去有沒有尋求外交部的協助?不知道?那就是沒有。

主委,本席要提醒你,南向是政府的重要政策,金融體系的支援相當重要,我們了解問題之後,必須去解決問題,金管會對於這方面,應該更積極、更努力的尋求各部會的協助,或協助這些業者。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跟委員說明一下,我曾經拜訪過外交部長,他對我們在海外拓展的據點非常支持。

施委員義芳:支持沒有用,要有實質的協助。

李主任委員瑞倉:因為業者沒有反映他們遭遇到什麼困難,我們了解一下之後,有需要外交部協助的部分,我們會給予協助。

施委員義芳:你有把握這個問題什麼時候可以解決嗎?就單純設立分行這件事,有沒有一個deadline?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個不會有deadline,由各銀行自己……

施委員義芳:總會有一個目標值吧?

李主任委員瑞倉:其實我們在東南亞國家的分行據點已經算不少了。

施委員義芳:但都一直受阻啊!像越南、緬甸,都在我們重要的南向政策中。

李主任委員瑞倉:全部已經有202家了,其中越南有12家。

施委員義芳:你都報喜不報憂,受阻的都不講,只講後面的二百多家。你的業務報告寫得很詳細,受阻的部分卻不講,問題在哪裡也不反映出來,我希望你設定一個時間點,好好協助台商在這些國家受到的阻礙,這樣可以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可以。

施委員義芳:另外,在2016年5月,金管會有談到金融科技發展策略白皮書,主委了解這個白皮書嗎?你可不可以說明一下,什麼叫「機器人理財顧問」?

李主任委員瑞倉:機器人理財顧問就是利用程式把金融方面的資訊,還有一些作業規定輸入在裡面,假使需要請教這些問題,只要按問題問它,它就會給你解答,我的了解大概是這樣。

施委員義芳:關於國內推動現況,我有節錄在螢幕上面,我唸一遍給你聽:考量國內該業務技術尚未成熟,信託業得推介客戶之金融商品多元,且需揭露資訊以確認客戶了解風險,因此,目前尚不得從事機器人理財顧問服務。請問這一段是什麼意思?

李主任委員瑞倉:當時對這個沒有信心。

施委員義芳:請看下一頁投影片,這是金管會證期局在105年發出來的文,這個文很有趣,指出部分業者研議提供機器人投資服務,並規劃調整其金融業務範圍或模式,此部分可能危及新種業務或業務型態的變更,而有是否違反法令之疑慮。雖然這裡講的每個中國字都懂,但是看起來卻不懂,也很模糊。請問你們是不是唸中文系的?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常常批評說,這是用英文文法,而且是結構系統……

施委員義芳:你自己也知道這個事情。當金管會還搞不清楚狀況的時候,人家美國的火車、汽車已經開到連車燈都看不到,臺灣還是依舊保守的心態。現在美國理財機器人的市值已經達到1.8兆,臺灣還在原地踏步,甚至不曉得理財機器人是什麼東西?所以這個部分,主委應該參考一下,看看別人怎麼走?我們又要怎麼走?可以嗎?還是要繼續保守下去?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會去了解。

施委員義芳:監理沙盒那部分還沒有推出來,但很多業者已經在申請了,所以我希望你放寬腳步,好好把這項業務在臺灣持續推廣下去,可以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可以。

施委員義芳:另外,你剛才有報告,科技金融人才的培訓,但本席想要提醒的是,雖然你在105年培養過三百多人,可是為什麼沒想到請教育部提供金融科技學程?這樣比你推廣金融科技人才的培訓更具有效率及意義。

李主任委員瑞倉:據我了解,有幾個大學都有這個學程。

施委員義芳:有幾個大學有這個學程,能否報告一下?

李主任委員瑞倉:台大、政大……

施委員義芳:什麼樣的課程?

李主任委員瑞倉:還有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及第一科技大學等。

施委員義芳:日後是否可以持續列入業務報告中?包括我們跟教育部結合的程度,這些學子能夠在金融科技課程裡面獲得什麼專才培訓。

李主任委員瑞倉:好。

施委員義芳:還有保險的部分,你們今天的業務報告對於保險投入公共工程方面著墨很少,代表去年10月法令通過之後,再也沒有什麼成績了,到底投入公共工程的成效如何?請你簡短報告一下。

李主任委員瑞倉:其實,我跟業者一直有……

施委員義芳:有沒有成效?

李主任委員瑞倉:但如您所說,現在各部會推動的計畫都還沒有具體成型,所以他們還找不到投資的……

施委員義芳:本席要請你努力一下。

李主任委員瑞倉:是的。

施委員義芳:另外,公開收購、修正法規的部分也著墨很少,從樂陞案以後,公開收購就是一個大問題,好像做牛步化的修法,能否請王局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詠心: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證交法已經配合修正,並在大院支持下三讀通過,至於子法的部分,公開收購的管理辦法、公開收購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也都配合修正,這些新的制度上路之後,已經有幾個個案適用新法令,目前也都運行得相當良好。

施委員義芳:我希望你們把子法修正的部分,還有整個相關規範、措施趕快弄好,讓公開收購部分能夠正常執行。

最後,本席希望主委清查一下,金管會有法律義務支出的單位及團體有多少?不符合法令規定支出的單位及團體又有多少?請問這些資料,什麼時候可以給我?

李主任委員瑞倉:依我的了解,金管會很窮……

施委員義芳:不管窮不窮,有些單位1年都可以補助一千多萬,也不算多少。

李主任委員瑞倉:沒有,那個個案,我私下再跟委員說。

施委員義芳:不是個案的問題,而是全面清查的問題。

李主任委員瑞倉:可以。

施委員義芳:全面清查到底需要多久的時間?我再講一遍,金管會有法律規定支出的單位及團體有多少?不符合法令規定支出的單位及團體又有多少?需要多久的時間?1個月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不用,一個禮拜就可以了。

施委員義芳:好。謝謝。

主席:請余委員宛如質詢。

余委員宛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方不方便講一下,你以前當高雄銀行董事長的時候,年薪是多少?

主席: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李主任委員瑞倉: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做滿1年。

余委員宛如:但你一定知道一年是多少?

李主任委員瑞倉:一個月固定是30萬元。

余委員宛如:其他加給等等呢?

李主任委員瑞倉:並沒有所謂的特別加給,不過假如業務好的話……

余委員宛如:會有獎金?

李主任委員瑞倉:獎金也不多。

余委員宛如:主委,您現在的年薪是多少?

李主任委員瑞倉:現在1個月不到20萬元。

余委員宛如:這樣1年大概有300萬元,若再加上其他的首長特別費,有沒有到300萬元?

李主任委員瑞倉:都在裡面了。

余委員宛如:我記得上次審預算的時候,還幫你爭取過首長特別費。

李主任委員瑞倉:那是通案。

余委員宛如:好。我今天想要就教的是金管會周邊單位的年薪事宜,我不知道現在施董事長有沒有加薪,但本席稍微算了一下,根據2015年的資料顯示,在金管會周邊單位中,證交所董事長的年薪大概是808萬7,000元,期交所董事長是823萬元,當我看這些數據時有一個疑問,發現期交所董事長的薪資比證交所還高,不知道主委認為合不合理?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第一次知道有那麼高的數字。

余委員宛如:你都不關心你的周邊單位?我幫你關心,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瑞倉:但是我覺得以他們的能力,拿這些薪水是應該的。

余委員宛如:另外,期交所總稽核及總經理的年薪將近400萬元,我覺得好像比主委多,主委認為他們的薪水算不算多?

李主任委員瑞倉:以他們才力、能力,我想……

余委員宛如:主委光說他們有能力,但有能力的人滿街都是,你清楚他們的KPI和衡量績效是什麼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請局長向委員說明一下。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詠心: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對周邊單位都有訂出規範,他們每年都會報績效衡量指標,等年底結束之後,就會做檢討,並決定績效獎金的發給,亦即根據其績效的好壞決定它的績效獎金。

余委員宛如:但光是看期交所和證交所董事長薪資的差異,我就不了解這中間如何做績效平衡?不過這個待會再討論。我想先問一下主委,四家證券周邊單位董事長及總經理年薪皆逾500萬元、四個單位皆由政府授權獨家經營,四個單位的預算書都拒絕送立法院審議。我很好奇,因為在100年的時候,立法院有決議,希望周邊單位的預算能夠送交立法院審議,不知道主委是否贊同他們送交預算書?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應該查一查預算法的規定。

余委員宛如:你查預算法後,一定會講,政府在這些周邊單位的持股都低於50%。

李主任委員瑞倉:對。

余委員宛如:這就是他們當初拒絕立法院監督的理由,所以我想請問主委,如果撇開預算法,你贊不贊同他們的預算書送立法院被監督?

李主任委員瑞倉:站在金管會的立場,還是應該依法行政。

余委員宛如:主委是贊成不要送立法院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因為法律沒有規定,所以這樣做好像很突出,別的機關……

余委員宛如:主委是這樣的態度,我等下就一個一個來揭黑箱。如果以政府捐助或持股低於50%為由,主委也贊成他們不要受立法院監督,預算書也不用送來,可是法律沒有說,他們這是獨家生意,我也可以開第二家證交所或期交所,不知道主委是否贊成?

李主任委員瑞倉:要看市場的大小,就目前來看,臺灣的市場……

余委員宛如:不止看市場的大小,我覺得有自信可以做得比你好,今天就要開一個證交所,把施董事長給做掉,不知道主委贊不贊成?

李主任委員瑞倉:大概不太可能,我還是從市場規模來看,剛才還在講,我們證券業萎縮到極點,假使又多開闢一個市場,把業務量一劃分,馬上就經營不下去了,政府不應該做這樣的事情。

余委員宛如:好,所以主委是反對的,沒關係。

接下來,我想請教臺灣證券交易所施董事長,去年我一直在監督國際通證券與指數公司的事,從第一會期、第二會期,到今天是第三會期第一天碰面,我還是要請教你,雖然你在去年已經關閉國際通證券,可是對於指數公司,你說要自己去接掌。指數公司最近推出了6檔指數,根據其回溯統計,表現得都比台灣50指數與大盤指數優異,我也做了表,顯示報酬率都在10%以上。你們請了這些券商、辦了簽約儀式,而且還有很多商品化指數,可是,就我看來,指數公司似乎只為了指數這種商品在忙,不知道董事長有什麼樣的遠見,未來要如何帶領指數公司?

主席:請臺灣證券交易所施董事長答復。

施董事長俊吉:主席、各位委員。我有3點報告。首先,國際通已經在12月29日解散,我可以避免一年發生4,200萬元的虧損。至於我從3月1日起接掌指數公司之後,打算從3個方向對指數公司業務進行檢討與精進,其一,針對借調人員的借調條件,我們已經在上次董事會做了修改,所以應該不會再有2年任滿後再延1年的情況;其二,對於指數公司的待遇、薪資,我認為應該市場化;其三,我對於指數公司所推出之指數無法商品化耿耿於懷,所以我希望指數公司自己編研出來的指數必須具有市場性,也就是市場上有廠商、金融機構願意發表這些指數,成為ETF產品。以上是我接任之後要做的3件事,希望能夠做好。

余委員宛如:施董事長剛才也提到一個重點,就是指數公司一年的人事費用就要3,500萬元,而指數公司成立剛滿1年,這是重要的關鍵指標,如果產品無法商品化,這3,500萬元就等同是丟到水裡。

剛才我也詢問,可不可能成立第二家證交所、第二家期交所。主委也回答,事關市場的大小。同樣的,指數商品如果沒有市場性,市場很小,對於此事,我非常擔憂。我擔憂的是,就算董事長親自指揮,公司還是難逃困境,所以我仍然會繼續關注。

施董事長俊吉:謝謝。

余委員宛如:接下來,我想請教臺灣期貨交易所董事長。

主席:列席的是期交所邱總經理。

余委員宛如:今天董事長沒來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董事長出國開會。

余委員宛如:了解。先恭喜期交所,根據我查閱的數據,期交所去年的EPS是4個周邊單位中的冠軍,先恭喜你們很會賺錢。但是如同我剛才一開始詢問李主委的,周邊單位的財務都不透明,經營績效也不透明。我最近在雜誌上看到很多期交所刊登的廣告,不知道你們哪來那麼多錢去買這些廣告,我想請問,期交所一年廣告費用是多少?

主席:請臺灣期貨交易所邱總經理答復。

邱總經理文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業聯費,而去年廣告費大概是1,600多萬元。

余委員宛如:但我聽到的數據可能不是這樣,而是遠超過1,600多萬元,而且你們還想隱藏數字,因為上限是1,000萬元上下。所以你們把相關費用放在業務推廣費項下,整體費用在八、九千萬元之譜,很明顯地,有支出浮濫之嫌。另外,我也聽說,你們捐助、贊助學術研究單位的金額高達八、九千萬元,而且特別贊助某些指定學者。今天主委也在,我希望期交所在一個禮拜之內提報資料給本席辦公室,說明所有你們捐款贊助50萬元以上的列管計畫,包括細目在內,全都要送到本席辦公室,是否可以?

邱總經理文昌:是,可以。

余委員宛如:那就麻煩你,謝謝。

主席:請陳賴委員素美質詢。

陳賴委員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聽余委員宛如提到金管會李主任委員的薪資問題,所以您擔任金管會主委的薪資反而變得比前面的工作少了,是嗎?

主席: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李主任委員瑞倉:主席、各位委員。是。

陳賴委員素美:那委屈您了。因此您來這個位子是真的要為我們的國家、為我們的金融做事,為了這樣的目的而來的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有機會做這份工作也是一種榮譽。

陳賴委員素美:近期金融機構出現許多資安問題,在銀行端,去年一年內發生了一銀盜領案,農曆年前後又發生證券遭到駭客攻擊案,我想資安問題是必須正視的。我也知道,金管會在2月底曾經邀集全國國營行庫總經理召開相關會議,據本席所知,金管會除了要求國營行庫設置資安專責部門,未來還須逐步將資安專責單位提升至獨立專責部門,進而維持執行資安業務的獨立性,請問主委,是不是如此?

李主任委員瑞倉:是這樣,但我們採漸進式要求。目前會設置這類單位的有6家銀行。不!應該是已經設了。

陳賴委員素美:已經設了?有多少家?

李主任委員瑞倉:6家。

陳賴委員素美:去年的一銀盜領事件揭露了台灣各銀行的資安問題。去年8月,金管會對外宣示,將加緊建置金融資安中心,當時以提供金融業者資安預警、聯防功能為目的,且此平台將納入銀行、證券、期貨與保險體系。請問李主委,您剛才講的那幾家屬於哪一類型?

李主任委員瑞倉:銀行。

陳賴委員素美:全都是銀行嗎?是哪幾家?

李主任委員瑞倉:6家都是銀行。

陳賴委員素美:這令人感受到金管會提升金融資安的決心。至今7個月過去了,金管會當時對外說明,今年第1季要建置委外購置,第2季就可以建置完成,而您剛剛告訴我,已經有6家銀行建置完成了,是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是指有設置資安長。

陳賴委員素美:只是有設,還沒有建置完成啊?

李主任委員瑞倉:建置是另一件事。

陳賴委員素美:建置是另一件事,所以等於還沒有建置完成?但你剛才那樣答復會讓我誤會已經建置完成。

李主任委員瑞倉:沒有,是我沒有說明清楚,我是指有6家銀行設置資安長。

陳賴委員素美:據本席掌握的狀況,金融資安中心正在辦理採購事宜,細節部分都還在聯繫,看起來要到第3季才能完成,是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預定是第2季。

陳賴委員素美:預定是第2季?有沒有信心可以完成?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會督促銀行。

陳賴委員素美:要大聲一點,才顯示你有信心啊!不然似乎很心虛。

據我了解,當時金管會對外談判時表示,這個平台主要涵蓋九大功能,包含哪九大功能?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請本會資訊服務處蔡處長答復。

主席:請金管會資訊服務處蔡處長答復。

蔡處長福隆:主席、各位委員。九大功能其中之一是通報,另外是資安資訊之分享,還有教育訓練、國際交流、演練、資安規範的協助與研議等等。

陳賴委員素美:聽您這樣講是五花八門,令人目眩不已,讓我感到非常期待。但我赫然發現一件很弔詭的事,我先加以說明,再請主委答復。根據新聞報導,農曆年後發生證券商遭到攻擊事件,總共有13家證券商遭到DDos攻擊,但僅有10家證券商通報證交所,是嗎?

蔡處長福隆:事實上,應該各家都已通報證交所。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詠心:主席、各位委員。一共有19家業者接到勒索,有9家真的遭到攻擊,但被攻擊的業者都有通報。

陳賴委員素美:19家收到恐嚇信的業者也都有通報嗎?

王局長詠心:接獲恐嚇信的業者是陸陸續續通報。

陳賴委員素美:陸陸續續通報?

王局長詠心:對。

陳賴委員素美:那我就覺得奇怪了,去年一銀盜領案發生時,你們就表示要建構金融資安平台給業者,提供資安預警與聯防功能,那為什麼還會像這樣陸陸續續接獲通報?遭到攻擊這麼大的事,甚至接到恐嚇信,不是應該立即在第一時間通報嗎?難道在資安中心完成建置以前,連那麼簡單的通報系統都會出問題?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再重新說明一次,受到DDos攻擊的業者都有立即通報,收到勒索信,依規定不必通報,但是業者還是有反應,只是並非全部立即反應。

陳賴委員素美:本席要求你們,針對發生此事的時空背景,包括業者什麼時候收到這些信函、什麼時候接到DDos的恐嚇等細節,提供一份專案報告給本席辦公室,可以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可以。

陳賴委員素美:本席想要了解,從發生一銀盜領案一直到證券業遭到攻擊案,經過不到1年,為什麼還會有這樣的狀況發生?媒體報導的跟你們說明的也有出入,為什麼對於新聞報導提到的狀況,你們沒有平台可以聯繫媒體?或者,媒體報導不正確,你們卻沒有馬上澄清,就這個部分,你們是不是有需要檢討與改進的地方?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分三方面說明。第一,一銀盜領案與DDos攻擊是不相關的,是兩件事。

陳賴委員素美:是兩件事,但都是涉及我國的金融資安,不是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但這次是外來的攻擊,而且這次好像是駭客從越南發動,透過國外系統入侵……

陳賴委員素美:這種事不分國內或國外,在一銀事件中,也是國外車手來台犯案啊!不管攻擊來自國內或國外,都是我國資安的問題啊!資安問題應該不限於國內發動吧!

李主任委員瑞倉:世界各國都受到攻擊,也都跟我們一樣……

陳賴委員素美:對啊!而本席要講的是,你們對於情資的掌握似乎不太足夠,包含我現在問你,你也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馬上給我答復,所以我覺得你們在這個部分的效率不夠。

李主任委員瑞倉:情資我們有,在事情發生之後,我請證交所出面邀集相關業者,召開專案會議。

陳賴委員素美:像你們這樣的通報系統,要如何做到聯防、如何預防?對於這個問題,你們好像無法回答。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請臺灣證券交易所施董事長答復。

主席:請臺灣證券交易所施董事長答復。

施董事長俊吉:主席、各位委員。我只能就證券方面向委員報告。在證券與期貨方面,不需要業者通報,我們可以從證交所直接看到券商的下單系統是否遭到攻擊,一旦遭到攻擊,我們就會周知所有券商,關於這個部分,他們都有通報,而且我們也都能監看得到。今年2月9日,我們已經特別召開了DDos攻擊應變的緊急專案會議……

陳賴委員素美:由於我的質詢時間有限,關於這個部分,也請您在會後一、兩個禮拜提供報告到本席辦公室。

施董事長俊吉:好的,證交所大概在兩天內就可以把書面報告送到您的辦公室,說明我們怎麼做。

陳賴委員素美:好,這樣很棒!

再請教金管會李主委,針對立法管理融資公司,行政院陳添枝政務委員指示金管會研議,對不對?

李主任委員瑞倉:對。

陳賴委員素美:而在實務上,台灣目前已經有相當多公司在經營廣義的融資業務,具有外國融資公司之雛形,以台北市租賃商業同業公會來說,會員數已經達到36家,租賃業龍頭中租迪和租賃公司,資本額更高達50億元,甚至將租賃債權辦理證券化,以募集更多資金,提高資金之使用效率,並創新金融商品。請教李主委,金管會對於融資公司會不會推動另立專法?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正在推動。

陳賴委員素美:正在推動的是立專法還是就目前的法案加以修正?你們會朝向哪個方向?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會加以研議,假如行政院在政策上希望我們制定法律,那我們就會定。

陳賴委員素美:所以你們是採取被動態度,要你們定,你們才定?不要你們定,你們就不定?

李主任委員瑞倉:不是被動,不是這樣說。

陳賴委員素美:所以我現在才要問你,依你的看法,你認為應該另立專法還是以現行法律稍作調整?

李主任委員瑞倉:根據現行法律,他們吸收存款的來源並非向社會大眾大量吸收,所以也沒有違背銀行法相關規定,目前也沒有違法或適法問題。

陳賴委員素美:可是現在有很多是向私人募集。

李主任委員瑞倉:平常也有公司法可以管理。

陳賴委員素美:可是現行公司法就是有很多漏洞,所以才會有很多金融詐騙機構,不是如此嗎?所以我才希望回歸金融監管單位處理,陳添枝政務委員也才會指示由金管會做監督管理與立法的工作,意思不是這樣嗎?我問你會不會另立專法,但你現在也沒辦法給我答復,是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還要研議。

陳賴委員素美:好,沒辦法給我答復、還要再研議?

接下來,我要請教銀行利率與融資利率的關係。在日本,銀行融資放款利率上限原本是29.2%,2005年訂為20%,而美國等其他國家的各種法規也都不太一樣,請問主委,如果台灣未來要開放融資公司設立,您認為利率上限應該訂在多少?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可以回歸民法的規定。

陳賴委員素美:民法的規定?那是20%,是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現在是20%。

陳賴委員素美:您認為利率上限可以依照民法的20%規定比較合理。

另外,融資公司辦理融資交易業務必須有承受風險之能力,也就是說,必須有充足的資本。美國對於融資公司之經營管理,在資本上採取低度管理,也就是說,他們對於資本額的限制不會設立太高。請問主委,未來台灣如果開放融資公司,對於最低資本額的門檻,您認為設定為多少比較合理?

李主任委員瑞倉:假使真的要立法,我們認為應該採取比較低度的管理。

陳賴委員素美:你也傾向採取低度管理啊?

李主任委員瑞倉:對,而且可以分級管理。

陳賴委員素美:從加強保護消費者以及授信金融角度來看,我認為訂定融資公司專法勢在必行、非定不可,因為市面上已經有那麼多業者在做這個生意了。我也希望金管會勇於承擔、不要推託、加快進行。針對這個部分,也請召委安排專案,請相關單位來向財委會報告。

主席(余委員宛如代):本日中午不休息,會議繼續進行至本日議程結束為止。

請羅委員明才質詢。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金管會李主任委員,今天是什麼日子?

主席: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李主任委員瑞倉:主席、各位委員。婦女節。

羅委員明才:是國際婦女節。現場坐在台上的,每一位都是女性,坐在台下的有4個局,包括銀行、證券、保險等,局長也全都是女性,連總統也是女性,代表男性要多加油,否則恐怕要成為保護動物了,男性要多努力,希望以後在金管會各局之間的性別比例上可以獲得適當分配。

主委,我們常常去保險局、證期局或OTC等機關考察,發現辦公室裡整片都是女性,你們是不是在用人上有什麼考量?還是女性比較優秀?重點在哪裡?

李主任委員瑞倉:以我在行政機關這麼久的觀察,行政機關在用人上是不會考慮性別的,只有一些功能上的委員會希望單一性別者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但是這不專指女生,而且這也與進用及升遷毫無關係。

羅委員明才:希望要男女平權,對男性的工作保障也要多一點,現在時代已經改變……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覺得目前還不必要,我們要激發男生更努力一點。

羅委員明才:男女一起共同為台灣的經濟多加油一點。接下來,談到現今整個市場的變化,我們看到,美國川普總統上任之後,他們的股市牛氣衝天,而現在台灣的股市可謂像今天的天氣一般─「冷吱吱」,量也萎縮,要上市的量也減少;面對這樣的情況,主委是不是贊成建立比較友善的環境,讓這個市場可以起死回生?這個方向是不是主委要支持推動的?

李主任委員瑞倉:就整體觀察,去年年底以前,我們的股市確實不好,今年1月延續去年不上不下的景氣,可是2月之後,景氣便改觀;有人推測這和外資有關,但是經過我們分析比較外資和內資在股市投資的比例,發現外資部分由原來約32%降至27%,不過,它的數字還是增加的,內資部分尤其是國內自然人部分則是提高的,它取代外資的地位,由27%漲到33%。

羅委員明才:最近外資還有持續匯入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今天我還沒看……

羅委員明才:兩天前的情況呢?

李主任委員瑞倉:兩天前,外資有減少匯入。

羅委員明才:請問今年外資的累計匯入是多少?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詠心: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外資整個累計匯入量是2,047億元,自1月1日至3月6日的淨匯入是58.6億元。

羅委員明才:我看外資是「強強滾」,最主要原因是台股都沒有漲到;再者,現在1,700家上市櫃公司中,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就是它的淨值可能很高,股價卻低於淨值,而且我們的本益比也非常低;若是國際行情都只考量安全因素,政治因素都不談,台灣大概會有四分之一的公司被併購;簡言之,這是便宜又大碗,而且它的殖利率又高,對不對?

李主任委員瑞倉:對。

羅委員明才:配股配息又好,這完全由於制度面的因素,讓整個市場不正常、不健康地發展;想想從前,過去是2,000億元日均量的環境,看看現在,今不如昔;因此,相關制度都應該調整,包括兩稅合一的股利扣抵減半,還有莫名其妙的2%健保補充保費等相關制度,我們希望台股能恢復到過往2,000億元日均量的水準。

以金融方面為例,我覺得現在台灣的銀行還不錯,可是要更加強的話,他們可以作為整體企業的後盾,我們知道,穩定的銀行是經濟成長非常重要的動能。請問主委,目前我們的金融營業稅是5%,如果調降至2%,不曉得您的看法如何?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個利息還是要由銀行自己……

羅委員明才:我不是指利息,而是指金融營業稅。

李主任委員瑞倉:關於這個部分,財政部已經統籌規劃……

羅委員明才:不是,我是問你,站在銀行主管機關的立場,如果金融營業稅從5%調降至2%,主委的看法如何?當初金融營業稅會從2%調至5%是考量國家財政的問題,但是那是騙人的,大家都知道,這三年來國內的稅收超徵4,000億元,經費足足有餘。因此,如果金融營業稅從5%調降至2%,主委的看法如何?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可以將羅委員的意見反映給財政部。

羅委員明才:好,謝謝,也希望主委支持。再者,大環境的改善除剛剛這些問題之外,還有剛剛委員提到的當沖降稅,我也希望這個部分趕快推動;大家不要只看一時,一時可能會恢復到1,200億元、1,300億元的量,但是這樣還不足夠;當下最重要的是健全好整個資本市場,之後可能影響到讓更多企業願意到台灣這個市場IPO,也可藉此鼓勵員工等等,這個影響是十年,甚至二十年,當企業成長強壯之後,他們還可以擴大投資,聘僱更多員工,也會加薪。不知主委覺得這個方向如何?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贊成羅委員的意見,而且金管會也是朝這個方向努力。

羅委員明才:好。

李主任委員瑞倉:至於那個法案,行政院已經送至大院,屆時請各位委員支持。

羅委員明才:好,我會趕快安排這個議程,但是我還是希望當沖的證交稅是千分之一,雖然千分之一與千分之一點五只差零點五,但是光按計算機計算,那是多多少的數字!而且不這樣的話,無法展現政府真正要衝量的意圖,希望主委也能多多支持。

李主任委員瑞倉:關於這個百分比,我們再和財政部協調。

羅委員明才:好,請多加協調。另外,請問現在我們的上市上櫃公司到大陸投資的總金額大概是多少?這一年來他們到大陸投資的比例、金額是增加的趨勢,還是減少的趨勢?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知道這個趨勢是減少。

羅委員明才:那麼減幅大不大?可是我們從所有報表看來,台灣將近有四分之一還是靠在大陸那裡的收益,譬如傳產、食品或造紙等等,皆是如此,如果大陸那裡明顯萎縮,會不會影響到未來台灣股利分配的情況?

李主任委員瑞倉:整體上,暴險的比率已經在降低。

羅委員明才:這是不是一個警訊?

李主任委員瑞倉:相關數字是不是請我們局長說明?

羅委員明才:請王局長說明,說個大概即可。

王局長詠心:據我們的統計,105年第三季上市上櫃公司在大陸投資的金額是2兆1,467億元。

羅委員明才:我們投資他們有2兆多,是不是?

王局長詠心:對。

羅委員明才:那麼大陸投資台灣的金額有多少?

王局長詠心:這就沒有統計。

羅委員明才:這是明顯的失衡,我們投資他們的很多,他們投資台灣的卻很少。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再請經濟部提供這個數字。

羅委員明才:我想這要充分了解,有往有來,禮尚往來才是禮。另外,提醒主委,現在我們的資本市場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國內在檢查內線交易等相關的監視制度可能太久沒有調整,這是不是需要調整?我們看到日本的市場那麼大,他們移送檢調的案件一年才五件不到,台灣的案件卻超過百件,嚇得投資人、業主寧可不動。

李主任委員瑞倉:關於這個部分,請施董事長說明。

羅委員明才:好,請施董說明。

主席:請臺灣證券交易所施董事長答復。

施董事長俊吉:主席、各位委員。跟羅委員報告,上市和上櫃公司監視系統的作業要點是每半年會檢討一次,但是當股價有異常譬如解盲失敗致連跌十餘天時,它的交易便很容易觸發監視的警戒標準,所以不管證交所或櫃買中心,都會持續檢討修正這些法規,這些法規每半年都會檢討一次,並不是數十年沒有檢討過。

羅委員明才:提醒你們,照監視制度辦法第四條規定,連續二、三天買進該股票當日成交量的20%可能就觸法。請教董事長,在現在的殭屍股中,一天成交不到100張者有幾家?

施董事長俊吉:大概有100多家,這確實很容易觸發……

羅委員明才:換言之,連續二天買十張可能就會被監視制度辦法牽制住,或許便要被移送法辦、移送檢調。

施董事長俊吉:不是移送檢調,而是我們會開始了解這種狀況的發生原因;我想之後我們應該進行一些分級管理,讓它比較不會打擾到發行公司……

羅委員明才:市場的安定、安全是很重要的。

施董事長俊吉:是。

羅委員明才:這是不是應該比照日本或美國的管理制度辦法,朝向比較寬鬆的方向處理?

施董事長俊吉:我們會朝寬鬆、合理及有效管制的方法進行修改。

羅委員明才:好,謝謝。

施董事長俊吉:謝謝。

主席(陳賴委員素美代):請江委員永昌質詢。

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李主委,在您的業務報告中列為近期重點工作的「支援產業拓展新南向商機」這點,請問你們所做到底為何?我是問未來的工作方向,不是第六頁那短短幾行字而已,請您談談看?

主席: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李主任委員瑞倉:主席、各位委員。新南向嗎?

江委員永昌:是。

李主任委員瑞倉:關於新南向的業務,站在金管會的立場,大概只能鼓勵銀行去做。

江委員永昌:那我講一下,至少就金融監理的合作,去年520之前,針對南亞6國、東協10國及紐澳兩國,我們大概與哪幾國簽訂了經濟夥伴協議或MOU備忘錄?主委有沒有一個方向、認知與了解?

李主任委員瑞倉:應該有很多國家跟我們簽訂,但具體數字我要查一下。

江委員永昌:我跟你講總共跟哪些國家簽訂了,2007年跟菲律賓簽訂的是銀行監理方面的;2007年跟澳洲簽訂的是銀行和保險業方面的;2014年在馬來西亞那閩島跟他們簽訂的是保險、證券、期貨及銀行方面的;2015年曾委員銘宗任主委期間,也與越南簽訂了銀行的MOU;前金管會主委王儷玲在去年3月11日也跟印尼簽訂,是銀行、證券及保險方面的。

丁克華主委任內,那時候是措手不及,由於有重大的金融事件,主委一職就換手了、換成了你,你有訂定自己的計畫嗎?我也不知道主委的任期會有多久,但光陰似箭、每天都在催促,針對新南向,現在你們的具體作為是什麼,你有什麼規畫、布局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當然這方面是我們繼續要推動的……

江委員永昌:如果要繼續推動,南亞6國的巴基斯坦、不丹、尼泊爾、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東協的緬甸、寮國、越南、泰國、柬埔寨、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汶萊、菲律賓,你現在的重點放在哪幾個國家、有布局了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最主要是,國內銀行有在對方國家設據點的,或對方國家有來臺灣設據點的,我們當然都希望……

江委員永昌:不是,你這樣講是被動的。我這樣子講好了,如果簽了MOU的話是有幫助還是沒有幫助?比方說當時印尼政府規定,如果要參股當地的金融機構,股數超過25%,雙方母國的監理機關必須簽署MOU,所以有簽署就有這個機會。比方越南,我們雙方簽署了備忘錄之後,百分之百地銀行業和保險業可以併購當地的銀行,後續他們就會談到,我們的銀行或保險業去到那裡之後是做放款、存款還是去吸收資金回到臺灣來投資,或是去那邊賺取他們的利潤。而現在保險業的資金都往外去投資,我們的保險業如果能夠經由所簽訂的MOU擴張到新南向的國家,在當地至少也可以服務臺商,我是問你有沒有這樣的一個規畫、布局及理想?否則新南向政策在財經單位當中永遠都是空談。現在你們有布局的是哪一個國家,或有哪些實際的作為,而有實踐之可能?

李主任委員瑞倉:現在我們跟幾個國家正在談,但我不方便公開宣布,他們希望是比較低調來處理。

江委員永昌:好,那你告訴我是哪個時間點?即使不方便公布是哪個國家、彼此之間要簽的是哪一種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至少可以告訴我什麼時候你們會有一個重大的消息可資宣布?外交部也可以啊!他們可以定一個時間,說是會有重大的外交突破、在哪一年或哪個月份可以宣布,但可以先不講是哪一個國家或地區啊!那你這邊哩?

李主任委員瑞倉:不是,等他們正式簽了,我們就會公布。

江委員永昌:不是這樣子,萬一遙遙無期,等到您任期滿了或是……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個要由雙方所設的對口單位來詳細談,因為一個MOU要談出來是非常、非常地……

江委員永昌:雖然我是執政黨立委,聽到你這樣講也會覺得是空談!你的這本報告就只有短短的幾行字嘛!這個討論多久了!就幾行字,裡面你們就什麼事項還要訂為關鍵績效耶!明年我再聽你的業務報告,翻看書面報告時,有關新南向的部分會不會還是這樣子?我沒有說下個會期,很有可能就是這樣啊!前幾天我在質詢審計單位的時候,比照今年跟去年的業務報告,就106年的建議部分他們又重抄一遍!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方面我們會繼續努力。

江委員永昌:我不斷提醒,也還會再繼續追問下去。

接下來的問題,保險局等跟保險有關的單位都可以主動幫主委回答。我要問一件事情,汽車發生竊盜事件,保險公司理賠了,會不會導致所有汽車竊盜險保費的提高?就任何一家產物保險公司而言,有人保汽車竊盜險,結果車子也真的失竊,他們理賠了,下一次在跑模型的時候,去那家產物保險公司投保的所有民眾之保費會不會提高?

主席(羅委員明才):請金管會保險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滿治: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基本上費率的訂定都是從損失的經驗而來的……

江委員永昌:分攤風險。

李局長滿治:對,但並不是說任何一件發生之後就會去調整。

江委員永昌:如果很多件的話呢?現在有一種狀況,它不是一般的犯罪、偷車案件,從2010年開始,不管是媒體揭露或所有的來源資料都顯示,就有詐騙集團、故意去買名貴的車嘛!他們可能買中古車或新車,跟保險公司投保的金額甚至比買車的價錢還要高。很奇怪,他們向警察報案,三聯單開出來是寫竊盜,保險公司理賠之後,居然有善意第三人跑出來,原車主說車子找到了,當天警察跟監理單位一連線之後,他們馬上又去辦過戶,而保險公司居然不知道這個事情。保險公司理賠之後,就轉嫁到之後所有的保費上面,他們對此也莫可奈何。

這種事情發生了這麼久,對不對?我就已經講了,他們去投保,買車的費用最後是用保險公司理賠的錢去付的,他們假裝是賣給善意第三人,這是過戶制的,保險公司又不能加以對抗,他們就從中牟取了不當利益啊!

李局長滿治:關於失竊車的部分,我們已經跟內政部、交通部一起做一個協調的動作……

江委員永昌:還需要多久,就這個事情你們才可以透過跨部會機制加以處理?

李局長滿治:這個已經差不多可以做了,以後他們會在這上面做……

江委員永昌:「差不多」的話就給個時間嘛!剛剛問新南向的部分,就這麼大的一個項目,主委沒有辦法說出在哪個時間點會有具體成績,現在所說的則是攸關民生、保費節節上升的問題!而且這個也不對,事實上保險公司有能力,這樣的詐保行為跟一般失竊是不一樣的狀況。2010年就開始有報導,有的是拆零件去賣、有的就用整台車來操作以詐領保費。我不必為保險公司講話,但我關心的是,不管哪一家產險公司,汽車竊盜險的保費金額是逐年升高的,這不對啊!你們還需要多久的時間?1個月把這個事情完成,讓……

李局長滿治:其實我們很努力在做,牽涉到警政單位和監理所的問題,所以可能不是金管會單方面可以處理的,但我們有積極在處理這一塊,應該很快、有進度的話是不是我們馬上就跟委員報告?

江委員永昌:我當然同意不是你們單方面就可以做的,但如果警察只是把它當作一般的竊盜案,這個事情辦得出來嗎?牽涉到你們的業務耶!你們的業務報告裡面寫「加強保障金融消費者權益」,其中也提到保險業!這都應該跨部會去做啊!

李局長滿治:目前應該是差不多可以了。

江委員永昌:如果警政署、監理所不能夠配合,直指他們的缺失啊!這也能有效地抑制詐保犯罪、對臺灣人民是有利的!

李局長滿治:是,謝謝委員。

江委員永昌:不要只說你們單方面不能做。

李局長滿治:我們已經跟警政單位,已經差不多……

他們可以在上面做註記。

江委員永昌:給我一個時間。

李局長滿治:我們必須再確認最後警政單位和監理站的部分,可以配合完成的部分我們馬上就跟委員說明。

江委員永昌:我給你1個月的時間。

李局長滿治:我們會馬上跟……

江委員永昌:1個月以內,假如你不能完成,我要知道……

對整個行政院,我來質詢也可以啊!看跨部會來做到底是哪個單位,對不對?罔顧人民權益,放任此種犯罪之發生,這樣可以嗎?如果就這部分可以做好的話,犯罪集團就不會循這個管道去犯案了。

李局長滿治:其實這個我們已經差不多快完成了,會再跟委員報告。

江委員永昌:「快完成了」?但你不肯給我一個時間啊!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會催內政部和交通部,好不好?你剛才說1個月嘛!假使1個月內沒有完成,我跟你報告。

江委員永昌:好,我要有人負責。

另外,我請你們去研究有關長期和短期租賃保費的部分,今天來不及問了,我再提出書面質詢,希望你們給我一個詳盡的報告。

李主任委員瑞倉:好,謝謝。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質詢。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過去幾年金融業的獲利創歷史新高,103年是5,428億元;104年是5,614億元,包括銀行、證券及保險,105年的總數是多少?

主席: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李主任委員瑞倉:主席、各位委員。比104年少一點,是5,400億元……

曾委員銘宗:105年大約是多少,有沒有5,000億元?

李主任委員瑞倉:4,750億元。

曾委員銘宗:整個銀行、證券及保險的部分是4,750億元,少了將近800多億元!106年您預估會是怎麼樣的情形?

李主任委員瑞倉:應該會比較好。

曾委員銘宗:有沒有可能達到5,000億元?

李主任委員瑞倉:因為過去幾年,103年、104年都有,當然我是希望如此。

曾委員銘宗:所以106年預估可以有5,000億元左右。

我看了主委的施政報告,有很多施政重點,假設要你列舉出一、二、三項,最重要的是那一項?講一項就好了。

李主任委員瑞倉:金融科技業的創新實驗條例。

曾委員銘宗:好,這符合未來的發展趨勢,我也非常贊同。假設有第二項,第二個重要的項目是什麼?

李主任委員瑞倉:第二項就是希望引導金融業,尤其是銀行業來支持經濟發展。

曾委員銘宗:好。那第三項呢?

李主任委員瑞倉:第三項當然就是希望整個金融業的業務能向上提升。

曾委員銘宗:好,這是未來一年您的三項施政重點。

接下來,主委有沒有聽過老虎證券?網站上是寫:您好!老虎證券,最懂華人的國際券商。他們現在已經登陸臺灣。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以前沒聽過。

曾委員銘宗:局長有沒有聽過?這一家公司登錄在哪裡?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詠心:主席、各位委員。它是登陸在境外的……

曾委員銘宗:哪個國家?

王局長詠心:是哪個國家,我可能還要查一下。

曾委員銘宗:紐西蘭。局長可能要掌握狀況喔!他們現在已經在臺灣,只是透過一個App簡單登錄之後就可以開戶、買賣股票,買賣股票的標的包括美股、A股及港股。他們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非常流行,現在已經侵入臺灣的整個市場。

主委,老虎券商有沒有經過金管會核准?

李主任委員瑞倉:當然是沒有。

曾委員銘宗:對,因為主委沒聽過,局長好像也不太清楚。局長所了解的情況是怎麼樣,可不可以說明一下?

王局長詠心:現在是有App的管道,投資人可以透過這個管道買賣境外的有價證券。這部分其實我們也在蒐證,因為涉及到非法經營證券商的業務,違反證交法而有刑責問題。因為現在一直找不到一個明確的事證,我們是先發布了一個警訊給投資人,告知如果老虎證券來招攬的話,這個是非法業者。我們也跟國外的金融主管機關聯繫,據我所知,老虎證券在其他國家從事類似的行為。

曾委員銘宗:沒錯,尤其是在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局長有沒有發現他們在國內招攬相關業務?

王局長詠心:目前一直沒有掌握到具體的事證。

曾委員銘宗:局長,假設發生投資糾紛,適用哪一個法律?消費者如何確保權益?

王局長詠心:他們是非法的業者,首先,他們已經違反我們的證交法,違法經營證券業務,依證交法第四十四條會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至於投資人如果跟非法業者產生糾紛,因為不是跟一個經我們核准的正當業者做交易,沒辦法得到相關的金融消費保障,所以我們也一直在提醒投資人千萬不要跟非法業者進行交易。

曾委員銘宗:如何進一步查緝?現在你們查不到,但是網站上很清楚,假設金管會沒辦法查,就移請檢調或警政單位,你們移給警政署去查啊!你們不能自己查,現在查不到,但上網就看得到!你有沒有上網去看?我上網看過啊!第一個頁面就有,他們已經公然登陸臺灣、在做業務啦!也有一些民眾透過他們在買賣國外股票啊!沒有錯,你講的是違反證交法第四十四條,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證交法不是只有放在那邊好看而已!假設金管會沒辦法查,希望動員相關的券商去查,或者是請警政署一起查,你們不能自己查啊!你們沒辦法查、沒有工具啊!

王局長詠心:我們會積極來辦理。其實之前我們就已經對外發布警訊了,而且把這個警訊提供到IOSCO的平台,就是證券主管機關的國際組織,告知他們老虎證券的問題。

曾委員銘宗:你們只有發布新聞稿,要大力推廣訊息,外界不知道啊!比如我上網去查一下金管會到底有沒有發布新聞稿讓外界知道,連我都查不到喔!你們有沒有掛在網站上面?發了新聞之後,隔天有些報紙有登,而有的沒有登,也沒有人知道這個事情耶!是什麼時候發布的新聞稿?

王局長詠心:我們是有發布一個警訊,由券商公會通知相關的證券從業人員。

曾委員銘宗:警訊?那有沒有告知投資大眾?

王局長詠心:在我們例行的記者會中有對外說明過,會再加強這方面的宣導。

曾委員銘宗:他們還在中國大陸招攬生意,這張簡報是中國證監會網站的資料、也提出告示,廣為宣導讓所有人知道。我希望金管會能夠採行相關的措施。

另外,你們要如何防堵這樣情況?第一個,他們違反證交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如同你講的可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個,他們侵害國內券商的業務。第三個,對國內的投資人而言沒有任何保障。而且這種情況會愈來愈多,由於整個FinTech的發展,跨境業務會愈來愈多。請教主委或局長要如何防範?類似的情況會愈來愈普遍,查辦歸查辦,你們可能要有一套措施,以後跨境、類似的業務會愈來愈多,所以提醒主委或局長要有整體性的措施。比如前一陣子針對跨境電子商務的課稅,財政部就拿出來一套課稅的措施,現在這部分也涉及到業務的部分,希望你們提出總體的措施,該查辦的就查辦。

李主任委員瑞倉:就這個個案我們再重新做一次,下午我們就發布新聞,我們會通知所有的公會和業者,然後我們會統案考量,研究怎麼防範。

曾委員銘宗:因為整個金融科技的發展,這種跨境類似老虎證券的事情,基本上會非常普遍。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也會移請檢方去偵辦。

曾委員銘宗:對,因為金管會偵查的工具有限,你可能要請警政署協助,因為他有追查IP的相關警察,要追查是很容易的。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下午回去就做。

曾委員銘宗:謝謝。

主席:接下登記質詢的徐委員榛蔚、江委員啟臣、黃委員昭順、吳委員志揚、廖委員國棟及黃委員偉哲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泰源質詢。

邱委員泰源: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的問題算是很重要的,因為前2天剛好有個企業非常成功的前輩跟我講說:「錢賺再多也沒用,如果沒健康什麼都不用說了。」所以我們還是要關心一下健康跟醫療的事情。其實去年10月28日我就請教過主委醫師、醫療責任保險的事情,回去以後我想貴會跟保險局應該已經有所討論,不曉得是否有新的進度?還是還在研議當中?

主席: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李主任委員瑞倉:主席、各位委員。我請李局長來說明。

邱委員泰源:好,請局長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滿治: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醫療保險的部分,委員關心的是醫師業務的責任險、醫療機構的綜合責任險或是其他相關的部分,其實目前在市面上,這些相關的產品都是有的。

邱委員泰源:好,謝謝。為什麼要再次提它的重要性?因為現在有一個醫療危機是五大皆空,常常醫師要背負很多刑責跟調解、賠償、補償等等問題,病人未來可能會面臨沒有醫師可以開刀,這是對民眾權益相當重要的事情,所以現在已經分為ABC三塊在進行。首先,在法的方面是促使醫療刑責合理化,不能隨便就對醫療不確定性以刑責來施壓;其次,對於要如何調解得更好,法務部也很努力在進行;最後要請大家幫忙的是補償機制的合理跟完善,這點相當重要,其中很重要的一塊就是醫療責任保險的事情。請問現在臺灣的商業醫療責任保險,大致上有哪些?

李局長滿治:大概有醫師的業務責任保險,或是醫療機構的綜合責任險,譬如公共意外責任險,或是醫療的疏失險。目前的商品大概都有公會的版本,所以其實是有點類似示範條款,是比較一致的。

邱委員泰源:有公會版本?

李局長滿治:對。

邱委員泰源:我們看下一張,臺灣在這個部分好像牛步化,上次也有檢討過了。可是澳門卻很認真,用政府的力量在推動這個,因為他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不論是民眾的權益,或是能讓醫療團隊很放心去照顧病人,所以他們有提出強制責任保險等等的制度,他們也有把醫療專業分類,如果有三家業者拒保的話,金管局就會介入,當然也有一個統一的基本規定為基礎,聽說新加坡有把它做得更好,所以看起來這是時代所趨,尤其臺灣最近在推ABC同時併進,如果C這塊沒有做好,AB就會功虧一簣,真的很希望你們能幫忙。

李主任委員瑞倉:邱委員是醫師,應該很瞭解,您剛才這個建議非常好,但是要推這種制度的話,應該在醫師法裡面去訂一個條文,然後金管會就可以來配合。

邱委員泰源:好,謝謝主委的建議。我們再看一下,昨天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剛好在開會,我把它照下來,因為已經公布在比較了,所以跟大家分享一下。乙類、丙類、丁類和戊類的保費可以差這麼多,從四家公司的比較來看,可以有5,000元、6,600元、21,600元和16,200元的差別。因為我是理事長,我不曉的要選哪一個,會不會因為比較便宜就上當,然後比較貴的又划不來,如果局長是理事長,你要選擇哪一個?

李局長滿治:跟委員報告,這個可能會跟保險的契約內容與保障有關。

邱委員泰源:內容應該都一樣。

李局長滿治:因為基本上它的費率會依照保障的項目內容去定價,所以這部分可能還是要看實際內容有沒有差異性。

邱委員泰源:它不會把丙類弄到乙類來啊!乙類、丙類、丁類這些保險局有制定嗎?還是公會有制定?還是隨便人家寫?

李局長滿治:這個部分要看……

邱委員泰源:這樣就很亂啊!也會很累。

李局長滿治:就像我們車險也有……

邱委員泰源:變成我們還要看它的內容,這樣的話我們也要請你們來當顧問了。

李局長滿治:跟委員報告,就像車險的部分,也是有不同的情形,就是看你保障的範圍有多大,費率也會跟著不一樣,所以還是要檢視保險合約本身的保障內容。看個人的需求。

邱委員泰源:那我們都不是專家怎麼辦?

李局長滿治:如果有需要的話,也可以詢問……

邱委員泰源:有沒有求救電話?

李局長滿治:公會的部分可以諮詢,有需要的話我們同仁也可以幫忙介紹……

邱委員泰源:現在市面上在流行偽藥,至少食藥署還有一個電話可以諮詢該怎麼辦。這個部分到時候我們會陷入困境,醫師團體有四萬六千多個醫師,不曉得要怎麼辦。

李局長滿治:我想公會都可以提供協助。

邱委員泰源:再來看現況問題,以目前來講,保費混亂,看起來也有點高,當然這個東西大家可以再評論。還有就是沒有統一的企業版本,對於可能高風險的科別,很多都有拒保的現象,不保的項目多。還有一個比較嚴重的是一定要醫療人員承認有醫療疏失才會去辦,才可以有賠償,這對於很認真的醫生來講,可能是醫療未確定性所產生的問題,或是產生醫療爭議等等的問題,還要先叫醫師承認自己的錯誤,那不是很慘嗎?局長覺得這樣合理嗎?

李局長滿治:我覺得這是觀念的問題,因為如果覺得是面子的問題,可能就覺得……

邱委員泰源:這不是面子的問題,可能是下一步會吃官司的更慘問題。

李局長滿治:從保險的立場來看,所謂責任保險其實就是轉移他民事上的責任,至於刑事上或其他的行政責任,保險這一塊確實是沒有辦法處理的。責任保險大概就是免除他負損害賠償責任……

邱委員泰源: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最後還是拜託保險局找公會和相關業者,甚至是醫界的部分,研發一個符合臺灣需求的醫療責任保險的模式或契約,讓我們可以遵循。因為這幾類很重要,但卻是目前還沒有做好的事情,不曉得主委最後有沒有指示?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來媒合一下,讓保險業者和醫界能有一個平台來溝通。

邱委員泰源:好,那就一起努力吧!謝謝。

李主任委員瑞倉: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張委員麗善、何委員欣純、蔣委員乃辛、邱委員志偉、劉委員世芳、鍾委員孔炤、簡委員東明、呂委員玉玲及周陳委員秀霞均不在場。

請吳委員焜裕質詢。

吳委員焜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能夠承擔這個工作,我予以肯定,真的很不簡單,但還是要針對業務的部分,看看有什麼積極正面的作法。你的報告第4頁有提到對綠能產業的鼓勵,但是對於可以來借錢或貸款的產業,不管是用保險基金或是其他什麼東西,都是針對比較成熟的技術。可是因為綠能是政府很重要的政策,未來我們還要廢除核電,所以要怎麼促進綠能產業的發展就很重要。2013年我去加拿大訪問的時候,我就感覺人家在綠能技術開發的階段,就有很多銀行在幫助做綠能研究的人,在他們剛開始有新技術要出來的時候,就協助他們去借貸或是得到經濟上的資源,讓他們可以去發展新技術。我們是否也能朝這方面來規劃,或是現在有什麼工作或計畫已經在進行了?

主席: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李主任委員瑞倉:主席、各位委員。綠能產業已經列入目前政府在積極推動的五加二產業之一,各部會在政策上,尤其主管機關對於綠能發電的部分,經濟部也是非常重視,其他的下游產業也是要一起上來。至於我們金管會能做的大概就是協助他們取得貸款。

吳委員焜裕:現在能取得貸款的可能是風力發電或太陽能等成熟的產業,但如果是在實驗室做出一項技術,然後有潛力發展出一個新技術的話,我們是否有可能在這個時候幫助這些研究者發展新的綠能產業技術?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方面需要政府各部會一起來做,以金管會的業務範圍來講,大概很難去扮演這樣的角色,最主要譬如經濟部,如果能有這樣的一個平台,看要怎麼去鼓勵這些研究人員或是實質給他們資金方面的協助,只要是談到資金方面的協助,我想金管會就會找銀行來幫忙。

吳委員焜裕:主委,這樣可能太保守了點,因為國際上的作法並不是這樣做,我剛剛說過,我在2013年去加拿大訪問的時候,現場我就看到他們有很多銀行在跟研究者說要如何借錢,或是剛剛在實驗室發展成功的技術,未來要如何一步步的發展,以後可以商業化等等。人家國外是這樣在做,是這樣在獎勵研究者,讓他們的新想法或新技術可以發展出來。可是我們臺灣,尤其現在政府要發展綠能產業,這對我們來講是非常重要的政策,你們為什麼沒有辦法想一個方法來幫助、鼓勵這些研究者,讓他們的新技術可以發展成功或可以商業化,這也可以促進經濟的進步,是不是可以這樣做呢?

李主任委員瑞倉:對,現在已經成熟的……

吳委員焜裕:不是成熟的,現在是說剛在實驗室做出來,然後這個技術有可能發展為成熟的技術,可是因為研究者本身沒有資本,沒辦法放大做大規模的生產,他們沒這種本錢,然後經濟部又比較保守,需要很冗長的審查計畫時間,所以常常會趕不上時機,如果他們要跟金融機構借錢的話,是否有什麼機制可以來幫助這些研究者?

李主任委員瑞倉:目前經濟部下面有一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這種通常是中小企業的業者來跟中小企業保證基金申請保證,這樣的話是可以貸的到款的。

吳委員焜裕:這個都太被動了,其實我在加拿大看到這些銀行和能源廠商都在那裡主動跟研究者說,看看有什麼技術可以讓他們協助或鼓勵研究者發展,我是在想金融機構是否有辦法做到這樣。

李主任委員瑞倉:臺灣的金融業者也會願意做這樣的事情,就是不知道平台在哪裡,現在是不是能辦一個展覽,或是研究者公開……

吳委員焜裕:好,主委,你有承諾要這樣做嘛?

李主任委員瑞倉:是。

吳委員焜裕:現在的能源技術國家型計畫,每年都有辦展覽耶!你如果承諾會這樣做,我會告訴他們以後要邀請你們銀行界、金融界來參與,這樣好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就是要讓他們有一個平台能接觸。

吳委員焜裕:這樣很好,我會跟他們講。再來,我們很肯定金管會推動綠色金融發展,包括加強資訊揭露、強化企業社會責任等方面,因為我的背景是環境方面,所以我很注意這方面的事情,我發現每間公司都說他們做得很好,可是主委認為這樣有反映出實際的現象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綠能……

吳委員焜裕:在第14頁這邊,你有寫加強資訊揭露,推廣綠色永續理念。我看到很多大公司像是中鋼、台塑、日月光等等都說他們的CSR做得很好,可是主委覺得這個能相信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他們都有在做。

吳委員焜裕:報告都有寫,但是實際是否有做,我們不知道耶!你們有去現場看過他們怎麼做嗎?因為他們的報告都寫得很漂亮,這種問題該怎麼來解決呢?

李主任委員瑞倉:公司如果有揭露這些消息,但是沒有做的話,事實上就有詐騙之嫌了。

吳委員焜裕:沒錯,但是你們有去實地看過嗎?因為他們的報告都寫得很漂亮。另外,CSR還有獨立董事的問題,就是獨立董事是否有發揮獨立董事的功能?

李主任委員瑞倉:所以講起來就是公司治理、CSR治理的事情,這也是我講的他們自己要自律又自強。

吳委員焜裕:如果他們不自律,我們有什麼辦法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假使有重大違規事項的話,只要是屬於金管會的權責部分,我們當然會去處理。

吳委員焜裕:如果沒有違規,只是沒有發揮功能或是酬庸,這樣可以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些公司有一千六百多家,將近1,700家,如果要全面去查察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們可以……

吳委員焜裕:我是建議針對CSR能有一個評鑑機構出來,但是現在評鑑機構不夠健全,是屬於私人的評鑑而已,我認為應該落實去現場實地調查,可以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覺得吳委員提供一個很好的方向,就是從公司治理的CSR這方面去查,看能不能……

吳委員焜裕:對於違反CSR的廠商,或是沒有落實CSR的廠商,是否可以請他們不要投資,我記得我們辦公室有提出這樣的提案出來,甚至我們會修改法律來限制這些基金不要去投資CSR做得不好的公司。

李主任委員瑞倉:去查了以後,如果這些消息是確實的話,當然我們可以將它揭露。

吳委員焜裕:像日月光就是明顯違法,但是法律找不到證據,然後它又是不錯的公司,還是繼續再投資,這樣也會讓民眾感覺金融機構是不是有盡心在發揮其功能。

李主任委員瑞倉:是。

吳委員焜裕: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王委員惠美及顏委員寬恒均不在場。

本日登記發言委員均已詢答完畢,做如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本次會議議程均已進行完畢,登記發言之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現在散會。

散會(12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