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9日(星期四)9時2分至16時2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彥秀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6年3月8日(星期三)9時7分至12時29分
13時12分至15時35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宜民 李彥秀 蔣萬安 陳曼麗 邱泰源 劉建國 吳玉琴 林靜儀 許淑華 黃秀芳 徐志榮 周陳秀霞 林淑芬 陳 瑩 楊 曜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蘇巧慧 柯志恩 張廖萬堅 吳思瑤 鄭天財 鍾佳濱 吳秉叡 黃國昌 賴士葆 盧秀燕 徐榛蔚 李昆澤 曾銘宗 江啟臣 黃昭順 吳志揚 黃偉哲 廖國棟 黃國書 張麗善 何欣純 蔣乃辛 劉世芳 邱志偉 鍾孔炤 簡東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呂玉玲 吳焜裕 王惠美 陳賴素美 羅明才 顏寬恒 劉櫂豪
(委員列席34人)
列席官員: |
勞動部 |
部長 |
林美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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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局 |
局長 |
羅五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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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力發展署 |
署長 |
黃秋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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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金運用局 |
局長 |
蔡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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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署 |
署長 |
鄒子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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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
所長 |
劉佳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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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司 |
司長 |
王厚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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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司 |
司長 |
王厚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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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險司 |
司長 |
石發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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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福祉退休司 |
司長 |
孫碧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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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司長 |
謝倩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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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務司 |
司長 |
王尚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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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處 |
處長 |
羅怡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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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
政務次長 |
姚立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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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署長 |
邱乾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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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
司長 |
楊玉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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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司 |
專門委員 |
王淑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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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處 |
專門委員 |
羅敏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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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僑生處 |
副處長 |
呂素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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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組長 |
林暉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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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移民署 |
專門委員 |
蘇慧雯 |
主 席:李召集委員彥秀
專門委員:趙弘靜
主任秘書:劉錦章
記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江文宏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江建逸
科 員 楊蕙如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勞動部部長、教育部針對「技術生、實習生勞動權益及『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落實」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由勞動部林部長美珠、教育部姚次長立德報告後,委員陳宜民、李彥秀、劉建國、蔣萬安、邱泰源、林靜儀、陳曼麗、林淑芬、許淑華、黃秀芳、徐志榮、周陳秀霞、吳玉琴、陳瑩、鍾佳濱、楊曜、黃國昌、徐榛蔚、吳思瑤、蘇巧慧、鍾孔炤、黃國書、李昆澤、呂玉玲、吳焜裕等25人提出質詢,均經勞動部林部長美珠、教育部姚次長立德、僑務委員會呂副處長素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林組長暉程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
決定:
一、本日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張廖萬堅及徐榛蔚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書面答復。
三、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6案:
一、有鑑於醫師尚未納入勞動基準法之保障,致血汗醫師過勞傷亡事件屢見不鮮,不僅危害醫師權益,更有礙醫療體系之健全。爰建請勞動部應於2個月內會同衛生福利部,提出醫師未納入勞動基準法前對於其工時過長等身心健康保護方案,以維護醫師權益。
提案人:陳宜民 蔣萬安 徐志榮 李彥秀 許淑華 周陳秀霞
二、我國為銜接產學落差,推動實習課程、產學合作計畫等,雖有助於學生提早適應職場,並培養職場能力,惟學生社會經驗不足,又受限於學分壓力,若遇職場勞動權益侵害時,往往因不瞭解自身權益而隱忍吞聲。日前「永采烘焙坊」實習生超時上班、離職遭索賠案件即為一例。目前教育部雖設有《技術及職業教育法》、《專科以上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等法規就實習課程、教師訪查等事項規範,惟教育部並未掌握實習生因實習受傷或死亡之情形、未制定校外實習契約範本,對於實習課程之教師亦未提供勞動基準法相關培訓,消極放任各校分別與實習單位協調,教師亦因勞動法規專業不足未能於第一時間掌握學生實習情形,造成大專院校實習生實習亂象。爰要求教育部就實習課程研擬實習生傷亡回報機制,並偕同勞動部訂定實習契約範本及教師勞動基準法培訓等相關政策,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蔣萬安 許淑華 李彥秀 徐志榮 周陳秀霞
三、我國為銜接產學落差,推動實習課程、產學合作計畫等,惟就實習生與單位間是否成立僱傭關係均以「個案認定」為標準,往往於勞動糾紛爆發後方得事後檢視,不利學生判斷其權益保障。查美國及英國對於實習生均有明文條列勞動基準法是否適用大學實習生給予條列式具體指引,有助於學生簡易判斷其權利性質。爰要求教育部會同勞動部就實習生是否就實習內容涉及勞動權益共同研擬指導原則等相關政策,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蔣萬安 許淑華 李彥秀 徐志榮 周陳秀霞
四、鑑於高雄餐旅大學實習生於校外實習場所勞資爭議引發社會議論,現有大專院校綁定學分之實習制度,學校及政府監管不足,建請教育部與勞動部重新檢視目前大專院校實習課程的問題。應比照高職學生的建教生權益保障,增加學校跟政府的角色比重,不能讓學校只淪為袖手旁觀的仲介,甚至成為剝削學生的角色,請教育部要求學校將實習課程主動向地方勞動主管機關知會,避免類似的爭議一再出現。
提案人:李彥秀 陳宜民 蔣萬安 許淑華 徐志榮 周陳秀霞
五、目前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24條規定,每2星期受訓總時數不得超過80小時,且不得於午後8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接受訓練。及建教生受訓期間,每7日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本法制定時,是以當時勞動基準法雙週84小時,週休一例的狀況下,比照或部分優於勞動基準法的立法制定。勞動基準法在修正後,已經改為單週40小時,並且有一休一例的規定,建教生權益反而低於勞動基準法,建請教育部與勞動部主動提出修法意見,維護建教生權益。
提案人:李彥秀 蔣萬安 許淑華 徐志榮 周陳秀霞
六、根據《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及《勞動基準法》等規定,招收建教生人數不得超過其所僱用勞工總數四分之一,此規定雖立意良善,避免不肖機構將建教生視為企業的主要勞動力,扭曲建教合作之精神。但依照2011年普查資料,95.8%美容美髮為一定人數以下機構,因礙於僱用勞工與建教生4:1之規定,導致建教生減少建教之機會。爰要求教育部偕同勞動部於2個月內,研議提出美容美髮業建教科別之「僱用勞工與建教生」適合比例,並提出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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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5人以下 |
5~9人 |
10~19人 |
20~29人 |
30~39人 |
40~49人 |
家數 |
34,432 |
33,001 |
1,138 |
201 |
45 |
16 |
15 |
比例 |
100.0% |
95.8% |
3.3% |
0.6% |
0.1% |
0.0% |
0.0% |
50~99人 |
100~199人 |
200~299人 |
300~499人 |
500~999人 |
1000人以上 | |
家數 |
10 |
1 |
2 |
1 |
2 |
0 |
比例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提案人:陳 瑩
連署人:周陳秀霞 邱泰源 許淑華 李彥秀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三、邀請衛生福利部、勞動部針對「醫療業從業人員勞動環境現況」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本日會議的議程為邀請衛福部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另一個為專案報告,即邀請衛福部、勞動部針對「醫療業從業人員勞動環境現況」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陳委員宜民:(在席位上)本席要求程序發言。
主席:請陳委員宜民程序發言。
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同仁。這幾天冠脂妥偽藥案越演越烈,大家都知道台灣民眾一年要吃掉23億元的冠脂妥,結果偽藥案爆發到現在,到底賣到哪裡去?有多少國人吃下這個偽藥?我們看到偽藥的圖,說冠脂妥的「妥」最上面的一劃,偽藥是比較橫,真藥是比較撇,對於民眾來講,怎麼可能分得出來呢?他們難道還要把這張圖印下來,在那邊比來比去,更不要講什麼藥的刻痕比較深,如果旁邊沒有一個偽藥,怎麼去比較?更不要講吃這些的人很多都是老人家,都老花眼了,怎麼有辦法去分辨真偽?
所以本席在這邊做程序發言的要求,是否請衛福部及食藥署署長針對這個偽藥的部分先做一些答復,再進行今天的議程?因為兩個不太一樣,差太遠了。
主席:請蔣委員萬安程序發言。
蔣委員萬安: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排的是業務報告,但是從上個星期開始爆發偽藥的事情,造成民眾非常的恐慌,第一時間我們看到衛福部食藥署在處理上不夠積極,因為到現在為止,包括地方很多藥局基層的藥師都反映整個退換藥的制度一團亂,衛福部食藥署已經下令要全面回收,但是基層的藥師反映廠商或中盤商只是去調查數量,而且也只是說先把這些下架,但是重新要換藥的商品,卻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給這些藥局。
民眾的用藥權益是不能中斷的,但是爆發這個事情之後,我們看到整個危機處理荒腔走板,到現在為止,包括整個源頭、追蹤及相關的追查,其實民眾還是非常不瞭解,甚至陸續爆出可能還有三家是偽藥,但是衛福部食藥署說還要再去釐清,何時才能夠盡快的告訴民眾不是偽藥,甚至應該要告訴民眾怎麼樣來評斷哪些是偽藥跟真藥?有很多的醫師跟藥師這幾天一直反映,其實連他們也都很難從外觀上來判斷,更不要說民眾要怎麼樣來辨別拿到的是偽藥還是真藥,我相信即使他們現在知道這個新聞,他們回去藥局找到藥師,或是回到原本開處方箋的醫院找到醫師,也不是為難他們,他們其實從外觀包裝盒上面,甚至拆開以後從藥片上面也很難分辨,即便有色差,如果沒有經過很仔細的一切檢查,瞭解它的成分,他們也很難很確定的告訴民眾這個是真藥還是偽藥。
所以主管單位針對這個事情到底能不能夠一次的公布給民眾,讓大家瞭解你們的評斷標準、回收制度,以及什麼時候可以完全解決這個偽藥事件,我希望今天是不是能夠先請部長及署長針對偽藥事件做一次完整性的答復,再來進行接下來的業務報告?
主席:偽藥事件延燒一個禮拜到現在,雖然昨天夜裡食藥署有針對全面回收的部分,今天應該包括在基層醫療的醫院跟藥局都會有鋪貨的狀況,但是不是今天9點開始所有的藥局也都會有貨可以兌換,我相信這是民眾所關注的焦點,因為這影響到60萬人、用量20萬盒民眾的權益。
第二,禮拜一我從媒體上看到,包括力清之、維妥力、佳糖維也都是民眾關注的,現在很多人在用這三種藥,到底查出來是不是偽藥?有沒有問題?雖然今天我們沒有排這個項目,但是這都是國人關注的焦點,等一下在業務報告時,我再多給部長5分鐘,請你同時針對這個部分去做說明,我相信這都是今天媒體跟國人關注的焦點,好不好?
主席:請陳委員瑩程序發言。
陳委員瑩:主席、各位同仁。部長今天第一次來本委員會就遇到偽藥案,我想偽劣藥的問題並沒有分藍綠,所以待會你上台報告的時候,也麻煩部長可以具體的告訴我們所有的委員,衛福部要在多久期限內快速的來解決處理這樣的問題,因為剛才陳宜民委員有特別提到要民眾怎麼去分辨真假藥,真的有困難,這個藥丸、膠囊這麼小,我們怎麼去判斷?這是大家都非常關心的問題,所以本席在這邊要求除了對這個議題做回應之外,我們也具體要求你們在限期內完善的處理這件事情,謝謝。
主席:謝謝,我想這是今天所有在現場委員關注的焦點,那就請部長把偽藥後續的處理,包括禮拜一從媒體上看到的力清之、維妥力及佳糖維這三種藥,目前到底食藥署驗出來有沒有偽藥的狀況?因為這已經造成用藥人的一些心理恐慌,這兩點請衛福部跟食藥署並列在一起做說明,今天給你們的業務報告時間本來是10分鐘,如果有需要我們可以再延長。
現在就依序請衛福部、勞動部報告,報告完之後我們再開始進行今天的答詢。
請衛福部陳部長報告。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是大院第九屆第三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本人承邀前來列席報告,深感榮幸。首先,對於大院委員對本部的支持及指教,致上最高的敬意及謝忱。
有關本部105年下半年主要施政作為及未來施政規劃資料,已編印成書面報告送達大院,以下謹擇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剛剛有很多委員關心現在偽藥的問題,所以我在做報告之前,先跟大家來報告偽藥事件。整個事件的開啟是3月2日原廠來跟我們做通報,3月3日食藥署全面動員下去查緝,3月4日我們驗明成分確定是偽藥,所以中午我們就通知所有的醫療院所跟藥局全面下架。就如同剛剛在講的,這個藥其實是很新型的犯罪,這一次的製藥不管是包裝或是裡面的樣子,都跟以前有很大的不同,它非常像,不但是民眾難以辨認,醫療機構也難以去辨認真偽,當然我們有看出一些的差異,所以這是造成查緝或通報困難的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到禮拜六當我們在通知下架之後,接下來檢調就進駐了,那天晚上我們都沒有睡覺,陪著偵訊到清晨5點,也因為檢調及早的進入,所以我們在清晨6至9點就把這些源頭製藥的工具都予以查扣,避免整個事件的擴大。
接下來大家傳言也有其他的藥品,這些目前都在檢調的掌握之中,就我們看到的,它做得很不像,跟這一批冠脂妥偽藥有很大的不同,所以流通的可能性很低,但為了避免真的有流出來,食藥署也在這幾天加強抽驗,事實上在市面上也沒有看到相關的產品。
另外,健保局有宣布要收回的費用,但事實上在這一次原廠全面更換藥品,不管真假,全面下架、回收,所以從今天起在市面上所看到的都是新的藥品,我們非常感謝原廠願意這樣做,但是我們也覺得未來在下架、回收上面應該有更精進的配套措施。
經過這一次的教訓,我們未來有幾項精進的作為,第一個,我們要做藥品通路的管理,並落實優良藥品的運銷制度。第二個,我們要做一個數據的分析跟預警制度,強化我們的檢舉通報,跟檢調加強合作,當然也要包括未來在下架、回收時相關的配套,讓它做得更有效率,減少我們的損害。以上跟大院做這樣的報告。接下來繼續進行業務報告。
壹、推動長照十年計畫2.0,建置社區整體照顧服務模式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於106年1月起全面實施,服務對象由原先4類增加至8類;服務項目由原先8項擴增至17項。預估符合資格受益對象自長照1.0的51萬餘人增至近74萬人,成長44%。截至105年底失能老人服務涵蓋率為37.7%(較97年成長16.3倍),共服務19萬2,250人。105年總計結合20縣市,計146單位,佈建17家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44家複合型服務中心(B)及85家巷弄長照站(C)。另截至105年底止,已佈建失智社區服務據點計102處。
為更積極回應失能家庭需求、擴大長照服務經費,長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於106年1月26日經總統令公布,該修正條文中增加遺產及贈與稅、菸稅為長照擴大財源,並保障現行長照機構營運模式,強化長照2.0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發展,且長照服務法將於106年6月正式施行,將再積極研議其授權子法,計1部法律及8項子法規。
貳、保障醫護勞動權益,進行醫療改革優化醫療服務品質
為提升照護品質並減輕醫療人員之負擔,進行醫療衛生評鑑制度改革,簡化醫院評鑑條文,評量項目減少56%,並自106年1月1日起實施;整併醫療衛生評鑑,總項目由40項減少為24項,未來醫院一年只接受一次評鑑或訪查為原則。
推動醫師納入勞基法,規劃於108年9月1日實施,以改善醫師勞動條件、維護民眾就醫權益、確保醫療體系健全發展為原則,擬定10大配套措施包括:發展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制度、調整PGY及專科醫師訓練計畫、增加醫療輔助人力、訂定醫師工時參考指引等。
為減少醫病爭端,推動醫病決策共享溝通模式,強化醫病事前溝通,輔導醫院事故後即時關懷,並推動多元調處機制及試辦計畫。另為建構安全醫療環境,持續推動所轄醫院急診室五項安全防暴措施,並要求衛生局一旦接收醫院依「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案件通報與處置標準流程」通報後,如涉及刑事責任,必須正式去函地檢署舉發,並積極追蹤查處情形。
未來將積極推動八期醫療網計畫,發展以社區為基礎之健康照護體系,連結急性後期照顧、長照體系與社區及居家安寧照護。
參、持續健保及國保改革,確保健康照護體系及財務永續
為改善不同類型居家醫療照護片段式的服務模式,提供以病人為中心之整合照護,105年2月15日公告實施「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使住院個案順利轉銜至社區照護,105年底,計有106個團隊、803家院所參與,累積照護人數7,677人。為逐步推動分級醫療,已擬定「提升基層醫療服務量能」等6項策略及24項配套措施,除加強與各界溝通,短期內將朝壯大基層醫療實力、微調定額部分負擔等方向努力,讓基層提供民眾優質的照護服務,亦可減輕大型醫院之負荷。
推動健保審查制度改革,自105年10月開始,先就醫院總額部門6個科試辦,再評估試辦方案結果,並參採醫院及審查醫師之意見,調整專業雙審之作業方式,於106年1月開始實施。另外,規劃推動C肝全口服新藥納入健保給付,106年健保專款20億元,約8,000人受惠。
依105年9月完成之國保財務精算結果,現行國保費率(8%)遠低於最適保險費率(20.1%),又精算評估日基金餘額不足以支付未來20年保險給付,故依法公告自106年1月1日起,國保費率由8%調整至8.5%。
肆、落實食安五環政策,打造中西藥全面性安全用藥環境
為精進食安管理並落實總統政見,積極推動食安五環措施,包含源頭管控、重建生產管理、加強查驗、加強惡意黑心廠商責任和全民監督食安。落實三級品管,其中三級品管,截至105年底,稽查抽驗GHP稽查約11萬家次;輸入食品查驗,完成十倍查驗率12品項,農產品及加強風控產品共計抽驗2萬3,340批。
在藥事管理部分,加強檢視並修正藥事法及化粧品相關法規,建構與國際接軌之經貿藥事法規環境。並輔導國內自行研發之醫療器材案件,105年輔導國產第一件搭配智慧型手機之「血糖監測系統」及全球第一件協助醫生進行子宮頸癌篩選之「甲基化癌症基因檢測試劑」等2項產品核准上市。
為落實中藥材之管理,106年1月1日擴大中藥材實施邊境查驗品項為21項;截至105年底,查處違規中藥廣告,核予行政處分468件,罰鍰計1,314.5萬元。
伍、持續嚴密監測流行疫情,降低傳染病對國人健康衝擊
自105年7月1日至106年3月5日,流感併發重症確定病例計350例,與流感相關死亡47例;針對106年2月國內禽場陸續發生H5禽流感疫情,進行禽隻養殖、撲殺及環境清消等人員之監測健康;為辦理各項流感大流行整備工作,已開始執行「我國因應流感大流行準備第三期計畫」;105年共採購600萬劑公費流感疫苗,截至12月21日止,疫苗已全數完成接種,涵蓋率增至25.5%。另腸病毒疫情,105年總計有33例重症確認,1例死亡病例。
為推動愛滋診斷即刻治療策略,引進抗愛滋新藥,提高感染者用藥比例及順從性,自105年11月15日起推動「愛滋病毒篩檢與暴露愛滋病毒前預防性投藥(PrEP)前驅計畫」,估計至106年底,可增加2萬名高風險行為者接受篩檢和1,000人接受預防性投藥服務。
推動「潛伏結核全都治」計畫,提供國際推薦之短程治療處方「速克伏」(3HP),105年共計提供3萬4,811人次之檢驗服務;106年起將再擴及104年(含)以前高傳染性結核病病患之接觸者,另針對高風險族群辦理潛伏結核感染治療前驅計畫。
陸、增進兒少、身障、老人福利,減輕育兒及托老之負擔
為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截至105年底,托育費用計補助14億8,619萬餘元、逾8萬名幼童受益;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計補助51億9,337萬餘元、逾26萬名0歲至2歲幼童受益。另建置「社會/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提供家庭相關福利服務諮詢窗口,綿密家庭支持服務網路,截至105年底共設置105處,共服務78萬1,743人。
積極推動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國內法化,將規劃辦理兒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促進我國兒童少年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與國際接軌。
柒、推動社會救助扶貧自立,充實社區之地方性照顧量能
為完善社會安全網,推動實(食)物給付服務,以食物券、實物倉儲、資源媒合等方式,提供飲食、衣物及日常用品等,105年度計有54萬餘人次受益;另研修社會救助法,增訂實物給付專章。發布「積極自立脫離貧窮實施辦法」,協助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脫貧自立,105年計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48案,核定金額3,115萬8,000元。105年截至9月底止,依社會救助法核發低收入戶家庭及就學生活補助費,逾72億元,計32萬8,336人受益。辦理「馬上關懷專案」,擴大關懷弱勢,截至105年底止,計核發逾1億7,000萬元、協助1萬2,400個弱勢家庭。
將開辦「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投資弱勢兒童及少年未來,避免貧窮的世代循環;繼續完備社會救助法;完善社工專業制度;提升社區互助機制;開創多元志願服務;強化公益勸募活動的透明度。
捌、優化預防保護體系,周延法制加強落實保護扶助措施
為提供單一通報窗口及專業諮詢服務,113保護專線於105年度共計接線16萬餘通電話,其中透過113保護專線通報至地方政府,包含家庭暴力案件計2萬4,312件、兒少保護案件9,838件、性侵害案件數計627件。推動暴力安全防護網計畫,105年度共接獲5萬292件親密關係暴力案件,其中實施危險評估件數占94.3%。另辦理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多元處遇模式及庇護安置服務,105年計提供家庭暴力被害人保護扶助服務計129萬餘人次、5億7,000萬餘元;提供性侵害被害人保護扶助計21萬餘人次、1億餘元。本部於105年7月27日發布「性侵害案件通報及分級分類處理辦法」,將性侵害通報案件先進行分級分類,使有限的社工人力優先運用在緊急及危急案件上,強化保護及協助被害人取得服務資源。
為優化保護服務體系,將完善性別暴力防治體系及推動兒少保護體系互聯網計畫。
玖、落實全面性健康政策,積極營造健康友善支持性環境
為加強社區民眾及長者對失智預防之認識,結合地方政府衛生局、社區關懷據點,105年度共辦理1,047場次之失智症預防教育講座或活動;並將失智症納入「基層醫事人員成人預防保健服務訓練」課程,提升醫護人員對失智症的注意,共計1,323名學員完訓;針對衰弱前期之社區長者,整合健康促進、社會服務及社區等多場域跨部門資源,規劃辦理健康促進介入。另105年度已召開防範電子煙氾濫跨部會會議、工作小組會議及菸害防治法規討論會,以強化電子煙之管理與稽查,並持續推動菸害防制法修法。
為預防齟齒,推廣食鹽加氟,於105年10月上市加氟食鹽。另為強化心理健康服務方案及自殺防治策略,提供24小時免費安心專線,105年累計服務6萬7,773人次,及時阻止自殺個案449人次;補助各縣市衛生局聘任自殺關懷訪視員,提供關懷訪視服務18萬9,744人次。
拾、強化衛福科技研發,持續推動國際合作並提升能見度
於105年10月舉辦「臺灣全球健康論壇」,計有15位衛生部部次長與會,共29國69位高階衛生官員與國際醫衛專家共同參與。另積極發展衛生醫療資訊,至105年底止,計402家醫院、5,700家診所及352家衛生所可進行電子病歷交換調閱。
未來將採用新一代語言,發展所屬醫院二代醫療資訊系統,快速取得並整合病患相關資訊。另配合行政院推動「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發展我國生醫藥產業。
本部於第九屆第三會期以來承大院協助與支持,就多項重要議題與法案召開公聽會或進行法案審查,對本部重要業務之推展有莫大助益,本會期預定請大院優先審議之法案為「國家藥物審查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條、第104條修正草案」。尚祈大院鼎力支持優先審議,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以嘉惠全體國人。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陳委員宜民代):謝謝部長的業務報告。接下來就請部長針對「醫療業從業人員勞動環境現況」做專案報告,時間3分鐘。
陳部長時中:醫療業務具有相當的特殊性,所以雖然87年將醫療保健服務業納入勞基法,但醫事人員及技術人員就是適用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但在103年之後,就把除醫師以外的人員都排除於第八十四條之一的適用範圍。在此情況下,整體的勞動條件事實上就有了相當大程度的改善,尤其就護理人力來看,從以前的大量流失,執業人數從大約12萬多人一直增加到15萬人,空缺率從7%降到5%,離職率也從13%降到10%,根據我們的調查,薪水也增加了8.08%。所以在多項措施的配合之下,目前護理人力已經趨於穩定,但是未來還有很多精進作為尚待繼續推動,譬如我們要加強護理費的支付,如何把勞動的職場環境改得更好,這是我們需要去做的。
至於在醫師方面,因應一例一休制度,當然對於醫師這個行業來講,要實施一例一休非常困難,因為基本上醫療服務具有專業性、公益性、強制性以及急迫性,所以要將醫師納入勞基法有相當的困難,但是站在維護醫師的身體健康跟病人安全的角度下,我們仍然認為應該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不過時程會稍微晚一點。目前本部正跟勞動部積極互相討論合作,看看如何把這件事做好,預定在民國108年9月1日起實施。為了要將醫師納入勞基法,我們也提出了相關的配套,譬如醫院整合醫療系統的建立,增加醫療輔助人員,從今年8月起,我們會訂定一個工時指引,透過醫療法進行試辦,相信未來在推動醫師納入勞基法的過程中,醫療院所能夠諒解,也要站在維護病人的就醫權利跟醫師的身體健康做整體的考量,大家互相合作把這件事做好。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接著請勞動部廖次長也針對「醫療業從業人員勞動環境現況」主題做專案報告,時間5分鐘。
廖次長蕙芳:主席、各位委員。今日承蒙 貴委員會邀請,就「醫療業從業人員勞動環境現況」提出報告,至感榮幸。本部謹就此議題說明如下,敬請 指教。
一、醫療業從業人員勞動環境現況:
(一)背景說明:
醫療保健服務業之醫療從業人員,除醫師及公立醫療院所依公務人員法令進用之人員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外,其餘受僱者皆已適用勞動基準法。
(二)勞動環境權益現況:
1.工時權益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醫療從業人員,其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醫療保健服務業係屬得以適用2週、8週及4週彈性工時之行業,惟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之法定程序,方可實施彈性工時。
醫療保健服務業如實施4週彈性工時,有關例假與休息日之排定,仍應依新修正之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2週內至少應有2日之例假,每4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8日」;即勞工亦同享「週休二日」(每4週休8日)之保障。
2.工資權益
受僱於醫療保健服務業之工作者工資權益與一般勞工相同。雇主給付之工資應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且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另延時工作、於休息日或休假日出勤者,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所定標準給付延時工資或休假日出勤加倍工資。
3.已廢止醫療保健服務業工作者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
本部曾於87年9月15日核定公告醫療保健服務業之部分場所及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為維護醫療從業人員之勞動權益,本部已於101年起分兩階段廢止醫療保健服務業工作者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爰自103年1月1日起,全面回歸勞動基準法一般工時規範,以保障醫療從業人員之勞動權益。
4.勞動條件檢查情形
近3年(103年至105年)期間,針對醫療院所計已實施勞動條件檢查7,775場次,違反件數計751件,累計罰鍰金額達2,801萬元。主要違反態樣為勞動基準法第24條(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第32條第2項(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第30條第5項(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及第39條(假日工作未依規定給付工資)。對於違反法令規定者,除依法處分並通知限期改善外,涉及衛生福利部業管部分,並移送該部督促處理,俾使醫療院所改善,保護醫療業從業人員勞動權益。
5.推動陪同檢查制度
考量各行各業從業人員勞務提供之多樣性及差異性,包括出勤紀錄方式、工作時間、休息時間等,增加勞動檢查之複雜度,爰本部已訂定「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勞動條件檢查邀請專家學者陪同作業處理原則」,推動「陪同檢查制度」,希望透過該業相關專家學者及具有一定經歷的第一線醫療業從業人員參與,並請醫療院所設有工會者派員會同,以落實勞動檢查制度。
6.主動協助輔導強化勞工身心健康保護措施
本部除藉由強化勞動檢查外,已透過所委託建置之北、中、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與區域服務網絡,主動對於需強化辦理勞工身心健康保護之醫療機構,提供臨場健康服務輔導,以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所定之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肌肉骨骼疾病等勞工身心健康保護規定。
二、結語:
勞工從事工作之開始及終止時間、休息時間、例休假及輪班制之換班等有關事項之約定,均不得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尤其是護理人員輪班、休息時間及加班等常見的勞資爭議問題,醫療機構更應謹慎處理,本部亦將持續加強醫療院所之勞動檢查,督促各醫療機構確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以維護從業人員權益,進而確保醫療品質。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蔣委員萬安代):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若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今天仍依慣例於12時開始處理臨時提案,中午原則上休息40分鐘。
第一位請李委員彥秀質詢。
李委員彥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此次的偽藥事件,除了不肖廠商跟不肖盤商之外,可說是全民皆輸。除了失去民眾對於藥品安全的信任,包括合法的醫界跟藥界都部分地失去了民眾的信賴,我覺得短時間之內,衛福部整體要做些處理。從3月2日爆發冠脂妥事件至今,直到昨天晚上我才看到食藥署的新聞稿,表示將全面進行回收,包括基層醫療院所及藥局。我當然希望受影響的60萬用藥的民眾從現在開始就能立即換藥,請問現在可以換藥了嗎?已經都鋪貨完成了嗎?過去這一個禮拜,我從媒體上看到、聽到的,包括打電話進來陳情的民眾說,很多藥局也在陳情表示,藥商說除了MV503及MK479這兩批貨回收之外,其他批次的藥品沒有問題,不願意回收。經過一個禮拜,在民眾的陳情或是抗議之後,我們才看到食藥署要求全面回收藥品,我覺得在這件事情上,食藥署的動作跟速度確實是慢了。
後面這張照片是冠脂妥跟假的冠脂妥的外表對照,我們都知道持慢性處方箋的民眾分辨真偽藥的能力有限,因為用藥民眾多數是有老花眼,年紀又比較大的人,他們沒有能力去分辨真偽藥。請問到目前為止,你們有沒有做過類似的宣導,過去這個禮拜,食藥署有拿出類似的照片去教育民眾如何分辨真藥跟假藥,有嗎?署長,有沒有?你有照片嗎?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答復。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有,我們都有相關的照片,也公告給所有的衛生局,告訴他們這件事,但事實上現在……
李委員彥秀:民眾有收到嗎?你覺得民眾有能力辨認嗎?
吳署長秀梅:針對藥品的辨認,我們有很多社區藥局,藥師們很樂意為民眾服務,不應該是讓民眾自行辨認。
李委員彥秀:這一次的偽藥事件,其實是藥局揭露的。其實我今天還關注另外三項藥品:力清之、維妥力跟佳糖維,剛才部長回應說這三種藥做得很不像,所以市面上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但是部長,還沒有看到是不是代表一定沒有?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抽查的結果,目前是沒有看到。
李委員彥秀:抽查的數量有多少?
陳部長時中:詳細的數量要請署長回答。
李委員彥秀:部長、署長,我現在問的這個問題就是民眾的疑慮,你們抽查的母體數有多少?如果這3種藥確實有偽藥,即便它做得再怎麼不像,但不是每個民眾都有辨識的能力,所以我們不能確定一定沒有。我要提醒部長,我知道你們這個禮拜處理這件事情已經人仰馬翻、雞飛狗跳,但是這3種藥即便做得再怎麼不像,對於後續流通的部分跟後續的處理,我認為你們有義務和責任儘速公告給民眾,包括如何去辨識,可以嗎?
另外,WHO公告全球大概有10%的偽藥,我們在104年即要求對於藥品要溯源,包括生產履歷都應該要要求,這才是減少偽藥的根本方法,這樣的作法或許會增加藥商的成本,我們在104年通過之後一直沒有實施,部長是不是可以在此承諾,包括藥品的生產和藥品的履歷可不可以立即做?即便會增加藥商的成本,但可以把關國人的用藥安全,部長可以給本席一個時間點嗎?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的指教,委員的看法其實跟我一樣。
李委員彥秀:什麼時候可以做?請給本席一個時間點。
陳部長時中:通路管理是最重要的,我們現在對於追溯和追蹤已經開始做一部分了,只限於肉毒桿菌、血液製劑,還有疫苗,未來我們會擴大範圍,而且會加速辦理。
李委員彥秀:未來的時間點是什麼時候?我要的是時間點,因為104年立院也有提出來,但到現在一直都沒有實施,今天既然這個事情影響60萬人的權益,我不知道是不是還有其他的偽藥,我希望沒有,但我覺得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對藥品的溯源儘速做處理,請給本席一個時間點。
陳部長時中:我們以106年底來做努力。
李委員彥秀:好,部長,雖然我對這個時間點不是很滿意,但請你儘速去做溝通,我知道它會增加藥商的成本,但是能夠為國人的用藥安全做把關,我認為衛福部包括食藥署是責無旁貸。
另外,有關醫院評鑑改進的部分,誠如部長今天所報告的,除了用勞動法規來保護醫護人員在職場上的安全和過勞情況,另外一個最好的方法就是醫院評鑑,因為它會影響後續的資源分配,所有醫療院所都非常重視醫院評鑑。我也關注到醫院評鑑有分為必要項目和非必要項目,上個會期本席舉辦公聽會時,蔡次長有來參加,他說了一句話讓我感受非常深刻,現場所有醫藥界包括各科別醫師都認為這是對的,他說:在醫院的團隊裡面,每一個人都很重要,沒有誰是特別不重要。部長是否認同這句話?
陳部長時中:當然認同。
李委員彥秀:目前的醫院評鑑有針對醫師、醫護人員、藥師人員、醫事檢視人員等,而列為非必要項目的有呼吸治療師、心理師和社工人員,這3項是非必要的。我再次提醒部長,在重症病患的部分,包括葉克膜使用的情況,請問呼吸治療師的角色重不重要?
陳部長時中:我想這些專業人力都是非常重要的。
李委員彥秀:你認為這些是否應該列為醫院評鑑的必要項目之一?
陳部長時中:我會把這樣的意見交給醫策會討論。
李委員彥秀:部長,你為什麼要推給外圍呢?你自己就可以做決定的事情,就像剛才你所講的,在醫院裡面的每個團隊和每個成員都很重要,為什麼不能列為必要條件?因為這是最基本的門檻,當醫院來了重症病患,而醫院裡面連一個呼吸治療師都沒有,那是什麼樣的狀況?
衛福部有一個函釋,就是呼吸治療師24小時提供服務,就是以on call的方式為之,我知道醫界很多醫師都是on call,這個函釋裡面說所謂on call是以30分鐘能夠達到醫院為限。我們前陣子在討論蝶戀花遊覽車翻車事件,就是休息30分鐘內算不算過操?請教廖次長,現在要求呼吸治療師要在30分鐘內到達醫院on call,這是所謂on call的概念,請問這樣算不算休息?算不算工時?
主席:請勞動部廖次長答復。
廖次長蕙芳: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勞基法所定義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即是不是受雇主的指揮監督,這是我們這幾天一再強調的。
李委員彥秀:那on call算不算?規定要在30分鐘之內到醫院,所以他不能走太遠,那這算不算工時?還是算休息?on call的概念在醫界經常用。
廖次長蕙芳:這要看當時這個場所怎麼約定,如果是要求……
李委員彥秀:我現在就是講在30分鐘之內要到嘛!這是衛福部在102年解釋的函釋。
廖次長蕙芳:如果規定30分鐘之內一定要到,如果不到的話會處罰,那我們會認定這是工作時間。
李委員彥秀:這叫工時,因為他不能做完整的休息。
廖次長蕙芳:對。
李委員彥秀:如果要裝葉克膜會是緊急的狀況,所以這不叫休息。
廖次長蕙芳:對,如果後續有連帶說明,如果不到就會給予處罰等等。
李委員彥秀:部長,我認為這個函釋是有問題的,因為讓所有需要呼吸治療師的醫療院所不需要聘請人員,他必須為醫護待命,事實上這是違反勞基法。我不知道醫界有多少諸如此類有關on call的概念,這或許就是造成醫院五大皆空的原因,很多人都覺得醫界的勞動環境非常惡劣。所以,本席剛才會提及社工人員、醫護人員、呼吸治療師,包括在救護車上也有緊急裝葉克膜的情況,其實呼吸治療師是不夠的,我要你們去檢視到底有多少類似這樣的狀況。依照剛才勞動部的解釋,事實上這是違反勞基法的,雖然我們現在還沒有納入勞基法的概念,到109年8月才要納進來,但我覺得這是需要好好檢討的地方。像蔡伯羌醫師,他之前工作時每週的工時超過80幾個小時,在醫師還沒有納入勞基法之前的這段空窗期,我們可以對職業災害做什麼樣處理嗎?他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他就是過勞,我想部長應該很清楚。
陳部長時中:今年7月之後會訂定一個工時指引和勞動權益保障,會把這部分列到裡面,我們先試辦工時指引,用醫療法的相關規定來試辦,讓大家有一個練習的機會。
李委員彥秀:我要強調的是在法律位階上的補救措施,我不願意看到任何一位醫護醫療人員因為過勞而產生職業災害,但如果不幸發生了,我們如何在法律位階上加以協助?蔡伯羌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如果衛福部有相對的法律位階,可以對他們有更多的保障,至少我們還可以留住一些醫療人員繼續為醫界貢獻,繼續服務病人。所以,在法律的位階上,包括在職災上,我希望在還沒有實施勞基法的這兩年空窗期,我們可以做更多的事情,部長,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我們在勞動權益上……
李委員彥秀:在函釋上,包括我剛才提到把醫療評鑑的部分納進來,包括心裡治療師,能不能納進來?
陳部長時中:現在我們在醫療機構的設置標準裡面是有,但在評鑑裡面是列為非必要項目,醫策會可能會進行相關的檢討。
李委員彥秀:部長自己的看法呢?
陳部長時中:我認為專業人員都相當重要。
李委員彥秀:你認為應不應該?我要提醒你,不要把它推給醫策會。你的專業意見也非常重要!
陳部長時中:醫策會會很專業,在想法上面,我們認為……
李委員彥秀:譬如心理治療師,你認為要不要納進來?部長,不要轉來轉去地迴避我的問題,你的主觀意見對於這件事情很重要,要不要納進來?
陳部長時中:我還是講,專業人員都很重要,我們應該要適當檢討現行法規,讓更專業的醫策會來訂定相關規定。
李委員彥秀:剛才我已經提到心理治療師,包括用葉克膜、重症病患的部分,第一時間沒有的話,用on call的概念是有問題的,醫界到底有多少類似像on call的概念?心理治療師、社工人員都非常重要,希望他們立即納入醫療評鑑,不要等到107、108年,明年度就可以去處理這件事情。醫界對部長有很多期待,雖然你是牙科出身的醫師,在醫院評鑑的改革上我覺得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希望你不要走回頭路。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李委員彥秀):請蔣委員萬安質詢。
蔣委員萬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簡單先問幾個問題,希望部長簡短回答。針對這次的偽藥事件,包括今天早上藥師公會也跟我講,到現在為止,地方上的社區藥局都還沒有收到更換的藥品,到底這些更換的藥品什麼時候可以送到、鋪貨的時程如何?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早上10點都會到貨,可以持續更換至18日。
蔣委員萬安:今天早上10點就會全部送到?
陳部長時中:對,出貨。
蔣委員萬安:包括地方區域的醫院還有基層藥局,都會拿到更換的藥品,鋪貨全部都到位?
陳部長時中:時間上會有一點點落差,根據運送距離的遠近,但10點起就開始送貨。
蔣委員萬安:至少今天就開始陸陸續續地、會全部到貨,是嗎?
陳部長時中:是,應該會。
蔣委員萬安:這一次在處理這個事情上面,凸顯出衛福部食藥署費了很大的心力,當然也看得出來整個團隊的危機處理不足。剛剛部長報告的時候也承認從這次事件中得到了教訓,希望未來一旦發現任何偽藥,至少你們能夠及早建立相關的標準作業流程,包括整個藥物追蹤、源頭和流向的管控,以及退換藥的這些SOP都能夠儘快建立。而不要像這一次一樣亂糟糟地。部長談到今天10點開始這些更換的藥品就會陸續送到藥局,鋪貨的時程也確定了,之後我們會再來檢視,看是不是還是一樣,因為自食藥署宣布全部回收後,之後的狀況都還是非常混亂!既然今天部長已經宣布了,希望衛福部建立起公信力,儘速落實危機處理,能有些改進。
此外,對於這次偽藥的事件,很多地方上的藥師反映,主要的原因可能是醫院為追求利潤而壓低藥價,讓偽藥的不肖廠商有機可乘,所以有「以藥養醫」的說法。到底這是不是原因,部長可不可以在這邊做個說明?
陳部長時中:整個來講,沒有以藥養醫的問題,現在健保是總額支付制度,藥費和醫療費用是在一起的,扣除掉成本之後,其他都是醫療院所的收入,所以這是混在一起的,沒有以藥養醫的問題。
蔣委員萬安:有很多原因,當然最主要還是因為一些不肖的廠商為追求利潤而將不合乎標準的偽藥摻入、和真藥混在一起,透過中盤商或物流業者販賣給地方藥局。最核心的問題,前面我提到藥物流向追蹤的機制,部長之前的報告中也講到,希望能儘快落實,所以我認為透過大數據系統進行藥品販賣流向的稽查及分析,才是最快速、最關鍵的解決方法。去年底食藥署根據藥事法第六條之一之授權,修訂了藥品追溯或追蹤系統申報及管理辦法,這個非常重要,未來會建立起藥品來源及流向的追蹤系統。這部分目前的進度如何?去年底就已經修訂,現今發生偽藥事件,到底這樣的一個追蹤溯源系統建立了沒有?
陳部長時中:這個辦法我們在去年9月就公告了,因為藥品非常多,管理上有其繁雜性,所以我們先公告了3項,我剛才講過是疫苗、肉毒桿菌及血液製劑,根據其危害性和嚴重性來決定哪一些項目要先予以公告。不過,經過這次的教訓之後,我們認為要加快腳步,剛才也跟李委員報告了,這個系統要在106年底建立完善。
蔣委員萬安:有沒有辦法把時程提前?現在冠脂妥的部分可能只是個案,但也可能是冰山一角、事實上還有很多偽藥在市面流通而我們不知道,因為這次事件是新北市的一個藥師發現後主動通報,你們被動去追查後才發現的確是偽藥,一直追、追查到不肖業者。今天發生這樣的事情,既然食藥署已經修訂了此一管理辦法,也計劃在年底前建立追蹤溯源系統,有沒有辦法將時程提前,在今年年中甚至更早就把它建立起來?比照食材登錄系統,也許可以先試辦,我知道藥品有非常多項,但國人非常關注,包括之前講到被懷疑的還有3項偽藥,甚至可能更多,人心惶惶,在這樣的情況下,部長能不能有決斷力、很果斷地要求提早把系統建立完成?或是先試辦,將相關藥品的成分放上系統,我想這是可以先做的,至少把這部分的進度提前,可以嗎?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我們來完善現行的系統,對於追溯、追蹤的系統,大概會根據其風險性分期、分類,儘快建立相關機制。
蔣委員萬安:所以還是要到年底才可以建立起系統?
陳部長時中:當然是儘快,因為我們更急。
蔣委員萬安:儘快,能不能以年中做為一個標準、努力的方向,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年中的時候我們可以跟委員做一個報告,看進度是怎麼樣。
蔣委員萬安:希望如此,好不好?部長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陳部長時中:好,謝謝。
蔣委員萬安:接下來,國人也非常關心的是日本核災食品的部分,您剛接任這個位置,不知道您對於這個議題熟不熟悉?最核心的部分,我就簡單問一個問題,包括韓國都派員直接去採樣、檢驗,然後訂定自己的規範。美國也是,過去食藥署提出的報告裡面都表示,假如日本禁止了,美國也禁止,但事實上美國有派員到日本去實地考察以查驗、檢測,然後才訂定自己的標準,台灣什麼時候可以派員去檢測,然後做出自己的自主報告?
陳部長時中:事實上,在實地查驗部分,食藥署已經去過了,未來對於這樣的食品,我們大概都秉持著一個風險評估、風險掌控、風險溝通的原則來辦理。
蔣委員萬安:衛福部派人去的那次,我有拿到報告,基本上,他們只是去參訪、拜會相關的政府部門或是實地的農產地,根據的資料都是日方提供的數據。目前衛福部是否已經派員去日本採樣、檢測,然後提出自主報告?如果沒有,何時或是有無計畫派員去做實地採樣、檢測,完成我們自己標準的一個報告?
陳部長時中:委員講得很好,但我們要通盤考慮。目前我們是沒有自己去採樣,但有關任何要開放準備的所謂風險管控的事情,我們都會做完全。
蔣委員萬安:目前沒有,但有沒有計畫要做這樣的自主報告?
陳部長時中:現在在做一些跨部會的討論……
蔣委員萬安:衛福部終究還是主管單位,要由你們主導這一切。當然,我知道派員到國外去還要偕同其他部會,包括外交部等,但你要做一個決定,你要非常果決,到底我們要不要告訴國人?未來一旦決定要開放,或是我們要挑戰國際標準時,我們要拿得出一份強有力的數據及科學證明,才能做為我們跟國際之間談判的籌碼,如果我們連自主報告都做不出來,如何去跟其他國家談判?如何去挑戰國際標準?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朝這方面努力。
蔣委員萬安:每年5月左右都會召開世衛大會,今年也不例外。過往的例子,一般是3月就會收到邀請函,請問目前收到邀請函了嗎?
陳部長時中:還沒有。
蔣委員萬安:如果沒有收到,部長還是會組團或率團去世衛大會嗎?
陳部長時中:我們目前努力的方向是積極爭取,全力準備。
蔣委員萬安:如果沒有收到,衛福部有沒有其他備案?
陳部長時中:我們會跟外交部討論。
蔣委員萬安:如果收到邀請函,像去年一樣有幸能夠由部長率團參加世衛大會,在世衛大會上發表演講,當然去年很可惜,在這個難得的機會中,我們的演講稿並沒有提到台灣,但是如果部長有機會到世衛大會發表演講,會不會提到台灣?
陳部長時中:我非常喜歡把台灣掛在我的口上,不過基本上這要根據外交部及國安會相關的討論來進行。
蔣委員萬安:如果他們最後評估說不適合,部長你就不說?
陳部長時中:我會在適當的時候說。
蔣委員萬安:如果收到邀請函,有這樣難得的機會面對世衛大會會員演講,結果你還要聽其他部會與國安單位告訴你能不能說,你自己無法決定你要不要講「台灣」嗎?你是代表我們國家的衛福部部長,參與這麼重要的大會,你沒有辦法決定?
陳部長時中:有關這個國的關係問題,事實上是總統的權責。當然我是非常想要講,而且非常尊重台灣的民意,在有可能的地方我都會儘量把替台灣發聲的事情掛在心上。
蔣委員萬安:我對部長這樣的回答滿失望的,因為去年林奏延部長很可惜地沒有把握這樣的機會幫台灣發聲,講出「台灣」,這次部長如果能有機會進到世衛大會發表演講,希望你能堅持你剛才說的話。你說在很多場合你很希望把台灣掛在嘴上,如果有這麼難得的機會,希望你把握住。
最後,關於具名審查健保核刪制度,之前很多媒體報導過,你在上任之初也談到過,現在你的立場到底如何?
陳部長時中:我必須澄清,健保的審查都是具名的,只是這個具名有沒有對被審查者公開,現在大家講的具名審查指的好像是對被審查者公開姓名。其次,對於此一審查制度,健保署當初訂定時就已經有一些相關評估及機制在,4月初就會進行相關討論,我們會根據醫界討論及健保署的討論訂定後續辦法。
蔣委員萬安:你上任之初講到可能要改成匿名,後來改口說只是要檢討此一制度,其實很多醫生朋友反映,既然醫療改革要往前走,從去年10月開始上路到現在,希望不要回頭走黑箱的制度,而能夠具名審查。我覺得這個討論之後,最核心的問題是如何建立一個明確的核刪制度,不知道部長是否同意?
陳部長時中:真的是如此。
蔣委員萬安:未來如何建立一個具體核刪制度很明確的標準,來告訴這些醫師或是專業人士在進行核刪審核時有一定的標準可以遵循,再也不用擔心今天被公布時是具名或者未來是匿名,讓大家都有所依循,你們有沒有這樣的具體作法?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是由醫學中心來討論審查標準的一致性,我認為未來比較精進的作為應該是就醫療行為申報上做一些分析,來判定醫療行為的正確性,然後做精進的審查。
蔣委員萬安:我想這部分不用再爭論,主要是大家都瞭解核心問題就是要有一個明確的標準,制度建立後,大家都可以依循,就不用擔心該刪的不刪、不該刪的卻把它刪掉,所以這個標準應該儘快建立。這與之前我們提到如何建立一個SOP,把藥品回溯追源的制度建立起來是一樣的,大家有標準可以遵循,相信就不會再有很多目前所發生在危機處理上一團亂的情形,希望部長朝此方向努力。
陳部長時中: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許委員淑華代):請陳委員宜民質詢。
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早上一開始我們針對偽藥的事情做了一些討論,其實聽了部長的報告,本席有點不太滿意,部長知道當初這個偽藥是如何被發現的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大概是一個社區藥局的通報及原廠的通報。
陳委員宜民:這個社區的藥師其實很有警覺性,可是你們對外講的時候,都說醫學中心沒有這個偽藥的問題,只有區域醫院及藥局、診所才有這個問題;為何會有這樣的說法?
陳部長時中:至少我個人沒有這樣講過,經過查驗之後才會知道……
陳委員宜民:所以你現在是鼓勵民眾都要到醫學中心去看病,一般診所最好不要去,免得拿到偽藥,否則為何在一開始宣導時都說這個偽藥鋪貨的地方只有社區藥局及一般診所?
陳部長時中:我們並沒有這樣講。
陳委員宜民:昨天本席詢問勞動部林部長時,也提到醫師入勞基法的問題,她說只要衛福部行文,她可以馬上在今年9月就提前二年公告,所以現在球又丟回到你們這裡,你們可以馬上行文嗎?
陳部長時中:我想應該是說兩年內的一個預告吧!
陳委員宜民:對。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我們……
陳委員宜民:勞動部可以先公告,然後在108年,亦即2019年9月實施。其實像長照服務法也是一樣,在104年先公告,並在公告後兩年實施;國土計畫法也是一樣,105年由總統公告,107年實施。所以部長是否可以承諾會行文給勞動部,這樣勞動部就可以據以公告?
陳部長時中:可以,我們預計在108年9月1日開始上路,若由勞動部先行預告,也可以宣示我們配合勞基法的決心,所以我們會配合辦理。
陳委員宜民:我們知道,目前有3類醫師具有潛在過勞的危機,包括新制的6年制醫學系學生,可能就會淪為值班人力,而且公立的住院醫師因為服務偏鄉醫院,也可能面臨跨科低薪的困境,如此勢必加劇「醫療肝鐵人」的現象,所以提前公告是有必要的,因為很多配套措施都必須要去實施。不過,如果是兩年後才要實施,那麼我記得前任林奏延部長在黨團協商時曾經答應可以先修醫療法,納入職災的部分。請問林前部長有沒有跟你交接到這一點?
陳部長時中:如果需要修醫療法,才能讓職災有保障,那我也不反對;不過,現在我們有要求在契約裡面要訂定一些權益保障跟工時制。
陳委員宜民:對。有關醫療法的部分,是否請石司長補充說明?因為當時你在場,對不對?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石司長答復。
石司長崇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在前兩天公告了一個醫師勞動權益及工作時間指引,那裡面有要求醫院要跟醫師訂立勞動契約;同時我們也公告了這個契約裡面的應記載事項,包括職災……
陳委員宜民:有關職災的部分,我們講的是要修醫療法……
石司長崇良:在我們這個指引裡頭,已包含職災的部分……
陳委員宜民:對,但是醫療法應該也要修正才能落實吧?光是靠這個指引,有辦法落實嗎?有罰則嗎?
石司長崇良:依照這個指引,如果沒有辦法執行,教學醫院的資格會被取消,它就不能夠……
陳委員宜民:就是從醫院評鑑上去著手?
石司長崇良:對。
陳委員宜民:好,謝謝。
另外,過去司長提到的綜合型專科醫師制度,在這次報告中隻字未提,請問現在狀況到底如何?
陳部長時中:現在在專業的報告裡面,我們是推動整合型的醫療照顧制度……
陳委員宜民:整合型的專科醫師?
陳部長時中:我們在報告裡面提的是一個整合型的醫療照顧制度……
陳委員宜民:對,但是整合型專科醫師這個制度會繼續推嗎?也就是Hospitalist……
石司長崇良:Hospitalist是一個方向,但是剛才部長指的是整合……
陳委員宜民:所以你們決定不推了嗎?
石司長崇良:要推,但是……
陳委員宜民:但是這次報告都沒有提到啊!
石司長崇良:在我們這個報告裡面有提到,它是一個整合型的照顧制度……
陳委員宜民:整體制度裡面沒有提到專科醫師啊!
石司長崇良:所以其他的……
陳委員宜民:你不要魚目混珠,這樣講法就沒有意思了嘛!
石司長崇良:不是,有關專科醫師的部分,我們在專科醫師甄審委員會有通過;另外,其他的專科也可以做……
陳委員宜民:好,我就是要聽到這個。謝謝。
請看下一張。部長,你覺得醫師納入勞基法之後,住院跟急診室的醫師,現在的工時會不會過高?以現在的工時來看,很多都是血汗醫師耶!
陳部長時中:對。
陳委員宜民:請看下一張。你們在這次報告中提到,規劃自108年9月1日起,要把受雇醫師全面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同時要依照第八十四條之一的議定工時來維持彈性。既然如此,為什麼現在不能立即實施,一定要等到兩年後?
陳部長時中:因為對於議定工時的整個結構,到底醫院要怎麼配合變化,必須要有一些小型的……
陳委員宜民:這只要由醫院及受雇醫師自行議定就好了,不是嗎?為什麼還需要兩年?不能提前1年嗎?兩年時間實在太長,醫勞盟非常不滿意這樣的狀況,其實在黨團協商時,我們本來是希望提前在今年9月,至少也要是明年,結果一直弄到後年去,時間上真的拖太久了!
請看下一張。部長,你覺得高工時是否會損害勞工的健康及福祉?如果會的話,你們的醫院評鑑有關住院醫師的部分,是否還是維持88工時?有準備要做改變嗎?本席在上個會期就一再強調,為什麼不能從88小時降為80小時?當時醫事司司長王宗曦也一再公開表示,根據調查,除了少數一、兩個科別(例如神經外科)之外,大部分科別都已維持在80小時以內。但到目前為止,你們在醫院評鑑的規範,還是訂為88小時,而且規定延長執勤期間不得超過32小時,這實在太長了,我們都建議應該縮短為24小時,這點部長可以同意嗎?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指教,我們從8月起要實施的工時指引裡面,就如同委員所說的,88小時會縮短為80小時;至於32小時,也會變成28小時。
陳委員宜民:為什麼不是24小時?這樣有點為德不卒哦!
陳部長時中:事實上,我們非常希望站在醫師權益的立場來配合勞基法……
陳委員宜民:正因事關醫師權益,所以才應該要降低,否則就會有過勞醫師啊!
陳部長時中:但是也必須考量醫療不中斷的問題、病人服務的問題,所以我們會找出一個最佳化的工時……
陳委員宜民:你要國際接軌啦!在美國,規定連續值班不得超過24小時,希望部長不要為德不卒,只有縮短為28小時。
請看下一張。我要跟部長溝通一下有關健保給付這個議題,依照健保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在排除健保給付的範圍裡面,有一項是預防接種;還有一項是藥癮治療,我們先來討論藥癮治療的部分。我們知道,新政府上台之後一直在講,毒癮者其實是一個病人,不是犯人,所以法務部也是朝著這個修法方向在進行,而在這個過程裡面,需要的配套措施,就是健保應該要部分給付藥癮治療。大家可以想見,這些有藥癮的人,如果接受治療必須自費,他們怎麼會接受?他們有錢,可能就去買毒品了,怎麼會接受治療?更何況現在你等於是歧視性的把藥癮治療排除在健保給付之外,殊不知相較之下,其他項目,諸如美容外科手術等等,這些東西是可做可不做,但對一個有藥癮的人來講,他的家人要面對的是多大的問題?其實除了藥癮之外,酒癮亦然。我有一個非常認真的學生最近告訴我必須休學,因為他的父親酒駕,就要入監服刑1年,所以家庭生計斷了,他要回家去工作。這讓我想到,藥癮治療這一塊,有沒有可能納入健保給付,俾讓這些有藥癮家人的家庭擁有一線生機?部長看法如何?
陳部長時中:我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
陳委員宜民:好,感謝部長在這點上面能夠回應小英總統的政見。事實上,目前全國有100多萬名藥癮者,占總人口的1%以上,其中包括注射毒品者及口服者,如果健保能夠回歸照顧全民健康的本質,不要歧視有藥癮的民眾,那麼給他們一線生機,是非常重要的步驟。
請看下一張。最後,我要談的是偽藥的問題,過去衛生署有一個健保藥品品質監測計畫,每年花費1,500萬元委託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針對上市後的藥品進行安全監測。請問食藥署,你們花這麼多錢來做監測,結果還比不上一位熱心的藥師,到底這個監測制度發生什麼狀況?為什麼監測不到這些偽藥,反倒是由一位熱心的藥師來發現?你們在整個計畫的實施上,是不是碰到什麼問題?
陳部長時中:我想在整個管理上,我們應該要做思考,像我們對於合格上市的藥品,一直有嚴密的監控,而偽藥這部分變成漏網之魚,這點我們要好好檢討。
陳委員宜民:那你們對這位藥師會不會給予一些獎勵?將來是否要有一些獎勵措施?畢竟他們是站在第一線的工作者。像對於食安問題,你們也有獎勵,不是嗎?對於偽藥的舉發,是不是也應該要有獎勵措施?
陳部長時中:對,我們……
陳委員宜民:這點請部長回去研議一下。
本席的結論是,針對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我們建議在藥事法中提高罰則,並追回不當利得,而且要制定吹哨者保護條款,然後提供檢舉獎金。謝謝。
主席(李委員彥秀):報告委員會,稍後王委員榮璋質詢完畢後休息10分鐘。
接下來請吳委員玉琴質詢。
吳委員玉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在今天的業務報告中有提到居家醫療的問題,其實本席在民間團體健保會時,就跟立法院的陳節如委員、劉建國委員等一起推動在宅醫療的概念。這個概念滿重要的,我們是參考日本的經驗,認為醫療不能一直停留在醫院的系統裡面,因為很多失能的長者或是身心障礙的朋友,根本出不了家門、到不了醫院,這群人可能就被醫療給忽略了,尤其是在都會區,他們最大的障礙就是樓梯;至於偏遠地區,包括山地、離島等等,則是醫療資源非常不容易到達的地方,所以我們希望能夠重新思考一個問題,那就是過去我們的醫療目的是強調治癒,可是現在面對高齡化、超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從前醫療強調的治癒可能要改成照顧。我們必須從這個觀念來做改變,結合醫療及長照,以因應超高齡的社會型態。
去年12月17日,本席曾經舉辦居家醫療社區整合及科技整合研討會,在過程中,有很多實務界的好朋友,提出推動在宅醫療時所遇到的實際問題,所以我也請健保署協助簡化相關的行政作業,相信健保署針對這部分應該也有做一些檢視。不過,我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居家醫療可不可以慢慢擴大其他專業的參與?因為目前只有醫師、護理人員及藥師參與其間,其他諸如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呼吸及語言治療等等相關專業人員,未來有沒有可能一起加入?畢竟這是一個跨專業合作的議題,未來有沒有可能廣納不同專業人員加入?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在醫療照顧上,這些專業有其必要,當然是會讓他們進來;不過,相關費用的來源不同,也許是健保,也許是長照,我們會把它整合好。
吳委員玉琴:對,不管是健保或是長照,反正都在衛福部,所以部裡可以協調;但是怎麼做一個整合性的照顧?我們從民眾的立場來看,希望大家能夠一起關心這個議題,因此,相關部分預定的納入時程,要請健保署以及掌管長照業務的照護司或社家署一起來思考,也就是怎麼樣讓這樣的服務銜接起來。從民眾端來看,我不管是誰在付錢,但是整個整合性的服務,可能更需要。
另外,我們在研討會中也提到一個問題,亦即居家醫療有沒有可能開放給機構住民使用?有些機構住民可能沒有家屬,尤其是身心障礙或智能障礙者,如果父母過世或是沒有能力給予照顧,那麼他所居住的這個機構已經是他最後的家了,因此,在家的概念上,在宅醫療、居家醫療有沒有可能放寬到機構裡面去服務?對此健保署一直擔心會有資源重複使用的問題,因為在機構裡,不僅有門診,也有一般居家醫療醫師的訪視,所以這個部分好像沒有必要;可是在宅醫療的醫師告訴我們:「其實在宅醫療的概念跟平常的門診不同,如果他是我的特約病人,我就知道他的情況;一旦有緊急狀況,我也可以往診。」,相信蔡副署長很熟悉這個業務,因為我已跟你溝通多次,你的嘴巴很緊,一直沒有鬆口,其實我們希望這個部分可以試辦,畢竟據我們了解,機構內許多身心障礙朋友就醫時通常需要2、3人陪同,不僅家屬,包括照顧人員都要跟著。既然如此,何不讓醫師進入機構內給予協助?
主席:請勞動部健保署蔡副署長答復。
蔡副署長淑玲: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機構的部分,我們現在已提供門診服務,主要是由醫師到機構裡頭去排診,而且視機構大小,也有1週達3診次的情形,這樣的規定已行之有年。因此,醫師到機構裡面提供門診,如果無法解決機構住民的問題,那麼我們必須依個案來做了解,若是還有問題,再啟動居家醫療會比較有道理。因為我們現在的居家服務,基本上是到住家……
吳委員玉琴:剛才我已強調,機構最後會變成身心障礙朋友跟老人的家,是他們的最後一站……
蔡副署長淑玲:沒有錯,我可以理解;但是對於這種集合式的機構,目前1週已有3個不同科別的醫師去排診,其實這更勝於定期居家醫療的頻率。對於委員關心的這部分,我們會去個案了解,如果這樣還無法解決他的問題,當然可以考慮請居家醫師進去。
吳委員玉琴:希望健保署能夠繼續關心及了解困境在哪裡,若有需要,我建議採行試辦方式,尤其要針對喪失家庭功能、沒有家庭照顧者或是中低收入戶的對象群給予一些協助。
再者,有關居家牙科也在健保總額給付裡面,而居家醫療是在其他部門。基本上,現在牙醫的收案對象跟居家醫療的收案對象只有一點小差異,那就是有關呼吸依賴的部分;也就是說,牙醫不能收呼吸依賴的個案。其實到宅醫療如果是民眾端的需求,那麼兩者標準應該一致才對,可是現在牙醫跟我們反映,有呼吸依賴者要申請牙醫看診是不行的,因為沒有列入適用對象。有關這部分,請健保署一併檢視,畢竟居家醫療就是到宅,一定是有困難才有這個需求。既然兩者都是健保給付,為什麼標準不一樣?
蔡副署長淑玲:有關居家醫療,今年我們已經要把它介接到牙醫,換句話說,西醫的個案如果是有牙醫需求的……
吳委員玉琴:可以轉介給牙醫,如果有牙醫需要的就轉介給牙醫?
蔡副署長淑玲:對,就是轉介過去,就是互相要轉介,而且這部分我們已經啟動了。
吳委員玉琴:那你的辦法可能要修訂一下嘍!
蔡副署長淑玲:可以。
吳委員玉琴:因為辦法上就是有匡了一些項目是不能服務的。
蔡副署長淑玲:對,我們會配合來做修正,事實上這個東西,本來同樣一個失能的病人就是可能同時會有西醫的需求跟牙醫的需求,所以這是相互要轉介的。
吳委員玉琴:是,好,謝謝!我想健保署是有注意到這個問題,所以我們一起來解決這個問題。另外一件事就是出院準備,我想請部長休息一下,因為總質詢的時候我已經有問過你了,細部的部分我要來問健保署跟照護司。
在出院準備計畫上面,我在總質詢的時候也有問過,這個出院準備計畫現在健保署是有給付出院準備相關的費用,現在要怎麼樣來跟長照做銜接?這部分不知道2個部門有沒有做好溝通?因為部長在總質詢的時候是說你們已經研議了,但是細節的部分我沒有辦法在總質詢的時候問得那麼清楚,所以你能不能說明清楚,現在在出院準備計畫上面你們是要怎麼樣來做銜接?尤其是在長照資源的銜接上面,什麼時候我們的照專可以進到出院準備計畫這個環節?
主席:請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蔡司長答復。
蔡司長淑鳳:主席、各位委員。關於衛福部的作法,第一個原則就是我們會公告一個參考指引,讓各醫院可以因地、因醫院的不同做一個不同的SOP,而這個SOP裡面有幾個重點,第一個重點就是,我們希望這個住院的個案如果有長照的需求的話,他可以在出院前完成評估,這是第一個重點。第二個重點就是,在出院前就完成評估也完成核定計畫的,那我們就希望一週內這個服務可以到位,這是目標,所以在這個目標下面,這個流程的改善就包括了評估的人是誰,然後還要受過相當的訓練。第二個就是評估工具。
吳委員玉琴:所以你們的照專就是會有這些相關的訓練?你們兩邊都會同時訓練嗎?
蔡司長淑鳳:對,我們兩邊都會同時,也就是兩邊的人都可以做評估。第二個是評估工具的一致;第三個就是資訊系統的建接。
吳委員玉琴:是,所以資訊系統也會做嫁接?
蔡司長淑鳳:是,針對評估。
吳委員玉琴:因為我們也不希望醫院評估完了之後,回到社區又要評估。
蔡司長淑鳳:不用。
吳委員玉琴:未來這個部分資訊上也會再做一個整合?
蔡司長淑鳳:是。
吳委員玉琴:我是很想問健保署,我們現在給出院準備計畫的錢才1,400元嘛!
蔡副署長淑玲:1,500元。
吳委員玉琴:那有沒有誘因?在這樣一個整合性的服務上有沒有誘因?
蔡副署長淑玲:我們提供的是1,500元,這也是透過協商後才決定的。我們提供的服務當然就是出院後的病人所需要的一些追蹤、管理或是轉介到適當的機構,是幫病人做這樣的安排,還有出院後電話的訪視等等。
吳委員玉琴:我要提醒健保署,出院準備計畫不是今天才開始出現的。
蔡副署長淑玲:沒錯。
吳委員玉琴:這已經非常、非常久了,但真的沒有好好的落實,當然我樂見健保署有這樣的誘因,就是有給付1,500元,但是要怎麼樣讓它落實?相關的誘因其實那天部長已經有提到了,這對醫療機構其實也有獎勵的措施,所以我覺得,長照要做得好,這個環節就要勾稽起來,因為失能的人就是從醫院裡面出來的,如果我們沒有去銜接,那長照這邊就會漏接了。或是如果我們沒有事先進入評估,那可能等待的時間就會高達3個禮拜,這對民眾端來講,他可能就急了,他可能就去找別的資源了,所以我想這個部分是非常重要的。出院準備計畫關係到長照2.0整個服務的個案或服務的銜接,所以拜託2位、2個部門,尤其是在部長的指導下能夠好好的把它落實,好不好?謝謝!
蔡副署長淑玲:好,謝謝!謝謝委員!
主席:請王委員榮璋質詢。
王委員榮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次長,我想2位應該都知道,上個禮拜有部分的社福團體和機構的代表召開記者會,提出一例一休實施之後對社福團體和機構的營運造成了很大衝擊,所以他們主張目前勞動基準法裡有關的條文不適合用在對人的服務上面。這裡面主要有3個相關的條文,第一個是第三十條之一,他們認為社會服務團體跟社會福利基金會也要一體適用,就是要一體適用勞基法第三十條之一相關的規定。至於第二個,他們認為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有關每天12個小時的工時上限這個部分會造成服務上有相關的困境跟問題。第三個是第三十五條,每工作4小時要休息30分鐘的規定,這部分很難達成、做到。
我想請教廖次長,你認為依照目前勞動基準法現行的規定,這對社會福利服務這個行業會有這麼窒礙難行的地方嗎?我要特別提醒,這樣一個鬆綁的訴求已經引起很多基層社工的反彈,今天早上社工人員職業工會也出來開記者會了,我知道近日社工師公會跟職安連等等也會召開記者會來對這樣的訴求表達相關的反映,站在主管勞動基準法最高行政主管機關的立場,你認為這個有鬆綁的可能嗎?
主席:請勞動部廖次長答復。
廖次長蕙芳: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剛剛委員所講的社福團體的這個訴求,大概就是針對那幾個條文,其實我要先澄清一下,那幾個條文跟一例一休沒有關係。
王委員榮璋:那其實是長期的規定。
廖次長蕙芳:也就是說,那是原來就有的規定,但是不管怎樣,因為現在一例一休還在宣導期,在宣導期這個期間,我們發現有很多不盡然是一例一休的問題,但是他們都會在這個時間點來跟我們講。當然,我們會先傾聽各方面的意見,尤其剛剛委員也把這個條文引出來了,其實它都是法條的規定,如果是法條的規定,那當然就要用法條去解決,至於是不是要修法或是鬆綁等等,在我們來看現在都言之過早,所謂的言之過早是說,我們還要蒐集各方面的資料,因為現在只有聽到社福團體這一方的聲音,我們其實還沒有聽到勞方的聲音,所以不管怎樣,第一個,它不是一例一休所引發的問題。第二個,如果這個行業要適用勞基法在條文上會有什麼難行之處,這些聲音我們都會去蒐集,但是我們不會……
王委員榮璋:好,所以這個部分並不會在短期內就做出修改,要的話也會有整體的配套來做處理?
廖次長蕙芳:是,還要再蒐集意見。
王委員榮璋:好,謝謝!再來我要請教陳部長,其實團體所提的這些解決的方法,固然對從業人員、對勞工這個部分來講是很難以接受的,這樣的方法可能是不對的,但這些問題是存在的,我必須要這樣說,這些問題是存在的,而衛福部做為社會福利的最高主管機關,部長你認為這些問題我們可以有什麼樣的對應跟處理、解決的方法?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我先回答王委員的詢問,衛福部基本的態度是,保障勞工的權益是我們衛福部最高的原則,所以遵從勞基法的精神來處理下面的事情是我們應該要來做的。至於衛福相關的團體長期都跟我們有合作的關係,他們也是社會非常重要的基石,所以我們處理的方式大概分成兩個時間點,一個時間點就是在實施長照2.0之後,我們支付的費用跟支付的標準都會根據一例一休的影響來增加加班費,所以我們在配套上會增加這些支付的費用來解決這個問題。
王委員榮璋:好,所以我們在支付這個部分會重新來做檢討跟檢視,我想非營利的這個部分,就是我們不以營利為目的,不賺錢,但是合理的營運、合理的服務成本應該要照實的來做給付。我們現在面對服務單位在人力上的不足、聘不到人、從業人員低薪過勞,這些部分我想主管機關責無旁貸,我要特別提出來的就是「低薪」這樣一個普遍的情況,我們今天在談醫療人員,但事實上社會工作人員這個部分更是如此,我認為其實這就是政府造成的,不只是我們社政單位,包括其他各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我們在這裡面所訂定的薪資標準,不單單是中央訂了標準,地方比照引用,還有其他補助的單位也會用這個標準來核薪,包括聯勸這個部分也會用這樣的標準來核薪,所以如果我們不能按照實際的工作要求、專業職能的要求、就業市場薪資的水準來與時俱進的做調整,那它其實就是造成低薪的元凶,部長認為如何?
陳部長時中:未來在長照2.0的給付上面我們絕對不會再造就一個低薪族,會維持一個希望工程,至於目前的問題,就是有關加班費增加這個問題,第一個,我們會輔導各個機構跟團體對於人力要依照勞基法的規定來做最佳化的配置,但如果加班費還是有增加,那我們會專案來補足。至於原來訂的契約如果在這樣的新制實施之後會遭遇到困難,3月中社家署還有我們的工程會、地方政府跟勞動部都會一起開會來研議跟改善。
王委員榮璋:好,部長,我想以這個部分來講,對於我們未來新標準的訂定,本席要求,我們不止是要邀請服務單位來做討論,我們應該還要邀請專業人員的公會和職業工會一起來討論這樣的標準。我要特別強調,這不是只有加班費或是加給這個部分,我們應該要誠實來面對他們的本薪,就是原來的薪資,最基本的在他們薪資這個部分,能不能夠符合相關的要求?對於我們能不能夠建立一個吸引優質人力投入的工作環境,本席在這邊要要求,衛福部應該要跟勞動部緊密合作、配合,也要求其他法規所規定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要一起來做一個澈底的檢討,要不然就是我們在剝削這群工作人員,至於元凶,事實上我相當程度的認為就是我們所造成的、是行政單位所造成的,好不好?
最後,對於剛剛2位所說的這些內容,我想除了你們今天在委員會裡面的說明之外,是不是今天也可以發出新聞稿,因為現在基層的工作人員事實上是群情激憤的,希望在新聞稿裡面能夠讓他們清楚了解政府未來會怎麼樣面對這些問題跟需要,是不是可以在今天內,無論你們是否要召開記者會,最少也要用新聞稿的方式來對外公開的做說明,這個可以做到嗎?
陳部長時中:這個我沒有問題,我想我們會跟勞動部一起來對大眾說明這件事情,讓大家的心理能夠更安適一點。
王委員榮璋:好,謝謝2位。
主席(陳委員宜民代):謝謝王委員。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許委員淑華代):現在繼續開會。請徐委員志榮質詢。
徐委員志榮: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部長辛苦了!部長,首先我要請教有關今天貴部業務概況書面報告第58頁第4項,早上我有聽到你的報告,首先我要先謝謝政府的德政,因為志榮曾經為了C肝患者的這個用藥跟林全部長請命過,但是我後來有稍微的聽到一點,當然,礙於經費的關係,所以民國106年有編列20億元的專款要來給病情比較急迫的8,000個人使用,但是後來我有聽說,當然,這個我不是行家,C肝好像有分好幾型,好像我們現在所給付的這個藥並不是每一型都可以適用,所以聽說我們本來擔心經費會不夠,所以我們只有編列要給8,000個人使用,但是我聽說到現在好像連8,000人都沒有排滿是不是?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對,現在的使用量稍微的偏低,我們這個對象群的適應症是肝纖維化已經達到第三期,然後長效型干擾素跟雷巴威林(ribavirin)的治療都失敗,加上是基因型第一型的病人。
徐委員志榮:好,部長,我主要要講的是,有一些C肝的患者反映,他們很感謝現在有給付,但是我這個型又不見得是適用有給付的這個型,所以他們有一個要求,就是請醫院、醫師可以釋出處方箋,當然,他們自己要拒絕,那他們自己的安全他們自己就要負責,他們拿到處方箋之後,聽說就是要去用那些學名藥,那些學名藥好像要五、六萬元,到底是多少錢我不知道,但第一,他們就不會用到我們的健保費用,然後安全他們又自己負責,對於他們這個反映,我們是不是可以接受?
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李署長答復。
李署長伯璋: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我跟委員簡單的做一個報告,因為C型肝炎是國家重要的公共衛生政策,所以衛福部的態度是正面的支持,剛才你提到的是,原先是一型的用干擾素治療後又復發的,我們才會給他用,根據學者分析,這部分應該會有8,000個病人,但是我們目前發現並沒有8,000個病人出現,到目前為止只有1,600個復發的病人來做治療,所以我們會把條件再做調整。
徐委員志榮:我的用意、重點是說,希望醫院、醫師可以釋出處方箋來讓他們可以不用去買原廠的藥,去買學名藥。
李署長伯璋:可是二型的話,因為二型……
徐委員志榮:他們自己會去找他們自己要用的藥,他們的反映是這樣,然後還不用政府負擔這個健保費,我是這樣反映而已啦!這個我們私底下再來做討論就好了。
再來,部長,我講一段朋友講過的話,這是他到大陸去訪友探親後回來講的故事,當然,他去那邊,親友就招待他吃飯,但是吃到快尾聲的時候,出了一盤青菜,所以我這個朋友就問他大陸的朋友說,你們這個青菜有沒有噴過農藥?他的親友就說,當然有噴過農藥啊!所以他就不敢夾來吃,但他的親友卻大口、大口的在吃,他覺得很訝異,為什麼青菜有噴過農藥你還這麼大口、大口的吃?結果他的親友說:你放心!我們這邊有很多假的東西,這個農藥也是假的。就是吃也沒有關係的意思啦!這個涵意是什麼大家自己體會就好了。
接下來本席要講一個比較夯的議題,不知道貴部有誰可以幫我拿去看一下,我手上這個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我要老實的跟部長講,我比較沒有什麼醫學常識,但是我有這個概念,所以每年都有去做身體健康檢查。所謂的「冠脂妥」,是不是三酸甘油脂高的人用的藥?本席看過健康檢查報告,它的英文名稱是寫TG,這是不是讓TG高的人吃的藥?
陳部長時中:對。
徐委員志榮:本席手上的藥不知道是真是假,請你們幫忙看一下,因為本席的三酸甘油脂也偏高。當然,因為本席比較不重視生命,而且數值也沒有高出很多,所以本席沒吃藥,但如果藥是真的,那本席就要吃了,這當然是開玩笑啦!因為發現偽藥,所以目前衛福部的政策就是要求全面下架,但問題是一開始抽驗的七個批號裡面,只有MV503這個批號發現有問題,至於MK479,本席的藥好像就是這個批號,但MK479並不在抽驗的七個批號裡面。
本席的意思是說,既然經過抽驗、檢查之後發現藥物有問題,為什麼一開始只提到MV503批號,現在又說MK479這個批號也有問題?這讓人覺得你們的抽驗是否有所miss、有所疏失,這一點要請貴部多多檢討。藥品全面下架以後,現在市面上的藥是否都安全、沒有問題?
陳部長時中:現在在市面上的都是安全的。我們也承認這樣的抽查必然有漏洞,所以將來會加強溯源和行銷通路的管理,把它的範圍縮小,這樣抽驗的強度和密度都會增加,漏查的可能性也會相對變低。
徐委員志榮:部長,這件事發生之後,剛才有很多委員說了,還有其他幾款藥可能也有問題,這部分本席就不再重複,因為那些藥品也可能有偽藥,所以抽驗更加重要。我們覺得這次也是一個教訓,既然查驗機制破功,我們就應該好好檢討,以後不要讓這些事情重複發生,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我們會努力。
徐委員志榮:部長,現在聽您這麼說,醫院體系好像沒有這個問題,主要是社區藥局才有偽藥的問題。
陳部長時中:現在我還不知道詳細的資料,不過我們有做全面的清查。
徐委員志榮:事情已經發生了,最好是只有社區藥局有問題,如果連醫院都有偽藥的話,不光是社區藥局的公信力沒有了,連到醫院拿藥都不放心,這樣大家會更惶恐。所以本席希望這件事只發生在社區藥局,最好不要發生在醫院,但是現在聽部長這麼說,好像還不能確保只是社區藥局有這些偽藥而已,診所、基層醫院或是大醫院是不是也有問題?
陳部長時中:這次Crestor的偽藥事件,我相信來源已經全部都斬斷了,尤其是下架回收制度建立起來之後,大家應該可以安心。
徐委員志榮:部長,還有一點要提醒你,雖然那個藥吃了不會傷人體,只是對疾病的治癒效果沒有那麼好,但畢竟有人還在吃這個藥,雖然新聞鬧得那麼大,可是有些老人家不見得會看新聞,所以也不知道自己的藥是真是假。
一盒28顆藥可以吃四個禮拜,事情已經發生一個禮拜了,但有些病患家裡可能還有兩、三個禮拜的藥量,這個病人取藥的源頭是否可以主動告知?因為他不見得知道自己吃的是不是偽藥,所以是不是需要告知他,剩下的藥不要吃了,請他拿回來換新藥?有沒有主動告知的需要?
陳部長時中:主要是高齡者啦!也許像您說的,如果可以這樣識別的話……
徐委員志榮:如果做得到的話,本席希望你們可以這麼做,因為他可能還要吃兩、三個禮拜才會再去拿新藥。
陳部長時中:對,我們會請健保局加強這方面的通報,但我還是要強調一點,我們應該對醫療界有信心,不管是藥局或是基層醫療診所、醫院,大家對他們都要有信心,因為這次是新型態的犯罪,所以才沒有即時阻斷。
徐委員志榮:部長,大家要對醫院、藥局有信心,這一點沒有錯,但是很多事情還是需要衛福部做好管控,把相關機制處理好,這樣大家才會有信心,而不是光要求老百姓要有信心,衛福部也應該有所作為,這樣才能讓大家放心,您說是不是?
陳部長時中:未來五大精進的政策作為,我們會好好的做,謝謝。
徐委員志榮:好,謝謝部長。
主席:接下來輪到本席質詢,請徐委員志榮暫代主席。
主席(徐委員志榮代):請許委員淑華質詢。
許委員淑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部長,首先針對偽藥的事件,本席再簡短的做個說明和請教。根據健保署2月份的統計顯示,在健保給付藥品前十名當中,「冠脂妥」名列第一,花了新臺幣23億元左右,一盒成本大概是一百多元,賣到藥局的價格是400元到500元之間,所以它的獲利是很高的,顯見製作偽藥的廠商在選擇藥品種類的時候,通常會選擇單價高,而且是健保給付的前幾名,就這件事看起來是有這樣的狀況。
前年藥事法修正之後,本席記得當時已經把藥品追溯、追蹤系統等相關規定入法,所以本席認為我們應該強制特定類別的藥廠,將生產線的進量、數量等紀錄,包括批號、流向等等,全部上傳到雲端,不曉得現在這部分有沒有併入食藥署的雲端系統?你們怎麼做防範、追蹤?這一點先請教部長。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做的主要是針對高風險的部分,剛才有報告過,包括疫苗、血液制劑、肉毒桿菌,現在是有列入這個系統,經過這次的事情,我們應該也要儘快把高利潤、高使用量和高風險的部分一併併入這個系統。
許委員淑華:也就是說,經過這次的事件之後,你們會把一些比較熱門、暢銷的藥品列為優先實施的對象,是嗎?
陳部長時中:是的。
許委員淑華:我們不能每次都等到發生事情,再對某些藥品進行管制,未來我們的資料庫要怎麼擴大,怎麼慢慢的把這些藥品的資訊都建立起來,這才是最重要的目標,這一點再次提供給部長參考。
陳部長時中:好,謝謝委員。
許委員淑華:另外,您是第一位牙醫出身的衛福部部長,請教你,你拔一顆牙齒大概需要多少時間?
陳部長時中:根據困難度不同和病人的情況不同,當然時間會有所不同。
許委員淑華:最快呢?
陳部長時中:我年輕的時候曾經幫小姨子拔牙,當時她的反應就是怎麼這麼快,我那時是說:你可以再坐下來,我慢慢幫你拔。
許委員淑華:部長,拔一顆牙需要幾分鐘?
陳部長時中:拔牙最快可能是10分鐘吧!
許委員淑華:那你很厲害。最久呢?
陳部長時中:最久也有拔過兩、三個鐘頭的例子。
許委員淑華:所以剛才部長特別提到,因為醫生經驗、病人條件不同,會導致拔牙時間不一樣,不能單純以一個醫師的個人狀況,做為看診的平均時間。為什麼本席會這麼問呢?因為前幾天有一篇新聞,有一位牙醫師拔牙時用了8分鐘,當他照實填寫健保給付紀錄時,健保署質疑他,因為健保署認為少於半小時是不合理的狀況,所以拒絕他的給付申請。但是剛才聽部長說了,你曾經4分鐘就拔完牙,所以如果是你申請……
陳部長時中:10分鐘啦!
許委員淑華:8分鐘或10分鐘都算非常快。所以我們不能量化醫生的醫療品質,因為這確實和醫療品質無關,但是這樣的事情還是發生了,健保署拒絕了他的給付申請。你覺得這部分要怎麼改善呢?因為這確實和醫療行為無關,我們不能用這樣的方式量化。
陳部長時中:在我們的審查基準裡面,似乎沒有用時間來做判斷的例子,以前勞保對拔牙的規定是分為難拔牙和一般拔牙,但是沒有設定任何基準。
許委員淑華:事情就是發生了。
陳部長時中:健保實施之後,我們對難拔牙有做清楚的定義,但是其中並沒有時間這一項。
許委員淑華:部長,這部分要請署長再確認,健保署給這位醫師的回復就是少於半小時是不合常理的,而且他們還要求每一筆看診都要審查,治療完每一個病人都要交作業、要附上工時表,你們是怕醫師吃飽太閒嗎?怎麼會這樣?
陳部長時中:你說的這個部分和拔牙沒有直接關係啦!
許委員淑華:那這個個案呢?
陳部長時中:這樣的個案是在做檔案分析,在牙醫審查的部分,我們的檔案分析做得相當完整,以這個檔案分析來看,他們是覺得這樣的整體醫療行為有其不合理性。
許委員淑華:所以你們拒絕這位醫師的給付申請,但是您剛才也提到,如果這是一個分析的話,照理說不應該對這位醫師做出這樣的懲罰,是吧?但是現在健保署已經回絕他了。你說這是用個案認定,可是現在的狀況就是已經單純用個別的個案,去懲罰這個醫師的醫療行為,以後是不是都是這樣?如果這個牙醫的看診時間沒有超過半小時,他就必須拖足時間,因為這樣才符合申請的條件?
關於這一點,因為您是牙醫出身的,應該非常了解相關的醫療過程。本席現在要說的是體制方面應該怎麼調整,我們要如何重視醫療品質,不能量化醫生服務的過程,這才是本席的重點,如果每次政府都採用個案認定的方式,因為現在就是對個案做不同的判別,那標準到底是什麼?因為現在確實就是用個案做認定。
陳部長時中:沒有,這部分還是有補救措施,醫療院所可以提出申復和爭議審議,我認為整體的審查結果……
許委員淑華:的確是有救濟的管道,但本席覺得不能每次發生事情了,就寄望這個醫生自己提出訴求,或是循救濟管道處理,這不是政府應該有的作為。
陳部長時中:在第三者付費的前提下,事實上也很難避免這樣的情況。
許委員淑華:部長,請你再重新回答一次,衛福部著重的應該是醫療的品質,因為未來我們還要討論醫師納入勞基法的問題,對於醫生提出的現實狀況,其實你也非常清楚,如果我們都用這樣的態度處理,那麼很多事情是沒有辦法解決的,你知道嗎?
陳部長時中:這一點真的需要大家一起努力,讓審查的標準……
許委員淑華:這件事的確是需要大家一起努力,但你是主管機關的首長,你要怎麼推動這樣的政策,並且檢視現階段的漏洞,這些都是你應該做的,我們也期待你們能夠有所作為。
陳部長時中:對,就審查方面來說,就我看來還是要做資料分析,判斷醫療行為的合理性,繼而做個案的分析。
許委員淑華:好,這件事情先到這邊。請問部長,你上任的時候也主張取消具名核銷,這麼做當然是因為你們認為審查醫師的壓力過大,所以您才會提出這樣的主張。但是有很多醫界人士認為,這對整個體制來說是在走回頭路,也會回到以前黑箱核刪的情形。如果可以的話,部長會不會重新檢視一下這個主張,並且快速回應醫界的擔憂?
陳部長時中:這分為兩個部分,事實上全部的審查都是具名的,只是公開的對象不同,現在醫界在談的具名審查是針對醫事人員,也就是對被審查者公開,大家認為這麼做能夠表現出負責任的態度。
許委員淑華:本席知道,但是因為你上……
陳部長時中:原來的審查也是具名,但是是對健保署公開。其實兩個體制各有優劣點,醫界長期處於審查的壓力之下,所以希望這些事情能夠有一個更明確的辦法,表達對審查這件事情的負責任態度,所以去年健保署也開始試辦這些相關計畫,針對既定的行程也會做相關檢討,大概4月就會開始檢討。
許委員淑華:4月1日之後就會檢討嗎?好的,謝謝。陳部長,蔡總統上任之後推動了很多改革,從各種民調顯示,有八成五的民眾非常關心醫療改革的問題,而且政府大概花了6,500億元在健保方面,所以如何守護醫療品質的第一線人員,也是大家關心的議題。因為勞動部和衛福部規劃在108年要把所有受僱醫生都納入勞基法,衛福部也研擬了十大項配套措施,其中一項就是增加醫療輔助人力。
這大概分成兩個部分,第一個是專科護理師,預估每一年可以增加600名到800名。另外一個是修改醫療法第五十八條,納入臨床助理的制度,協助醫生執行醫療業務。請教你,目前是不是確實在研擬相關制度,考量往這個方向走?
陳部長時中:對,這是我們現在正在規劃的方向。
許委員淑華:部長,是否可以請你簡單回答一下,專科護理師和臨床助理這兩者,未來要怎麼協助醫生執行醫療行為,怎麼區隔他們的服務內容?
陳部長時中:如果是執行面,是不是請石司長答復?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石司長答復。
石司長崇良:主席、各位委員。專科護理師是屬於護理人員的一類,所以他還是具有獨立執行業務的能力,臨床助理的部分則是一定要在醫師的指導之下執行醫療業務。
許委員淑華:因為現有的第五十八條本來就這麼規定,不能由臨床助理執行醫療行為,主治醫師必須在旁邊指導。現在這個法案正在研擬,我們也知道醫師納入勞基法之後,未來會產生很多醫師不足的狀況,所以我們希望透過不同方式,補足現有醫療資源的不足嘛!
本席知道你們未來會把很多和醫學相關的專科也納入,當然這是好意,基本上他們也有一定的基礎,但還是要在醫師的指導之下進行。不過我們也會擔心一件事,本席覺得衛福部也要做一些考量,既然醫生數不足,基本上應該是要補足醫生人力才對,如果沒有辦法把人力補足,只是一味的用替代人力,這就和現在很多企業一樣,為了降低成本,所以請了很多工讀生,這是一樣的道理。
未來會不會產生一個狀況,就是大量助理進來之後,結果真正的醫師反而減少,然後就讓這些人就地合法,一直沿用下去,這是我們未來要考量的問題。以實際狀況來說,本席要和部長一起研究一下這個問題,我們現在的規定是希望未來實際操作時要由醫師指導,但是如果真的面臨醫生不足的情形,現場就會發生一些狀況,畢竟這些助理都是醫科出身的,未來還是希望自己有正式的醫生執照。
當他們在醫院服務時,或是受醫師指導的過程中,一定會發生一個狀況,就是經過醫生指導之後,這些人也上手了,如果現場有狀況,可是醫生不在現場,留下助理在現場執行業務,這時候會不會因為家屬的要求,或病人有急需,就要求助理做一些立即治療,這種時候就很容易產生醫療糾紛了,這幾點提供給各位參考,針對這方面,希望你們能夠提出一個適當的處理方式。
陳部長時中:以目前的規劃來說,關於未來人力的問題,我們從今年8月起會做工時指引,最主要是要操兵,看醫院醫師人力的量能是否足以擔負起未來的需要。至於剛才提到的,執行時如果遇到一些特定情況,例如主治醫師不在場的時候,助理是否能夠執行相關業務,以及未來可能會引發的醫療糾紛、醫病關係不和諧,這部分要請醫事司做進一步的研究和規範。
許委員淑華:針對這部分的規範,不曉得你們打算什麼時候提出?對於各種可能會面臨的現實狀況,你們都要一併考量。最後請教一個問題,南投縣的醫療資源是比較貧乏的,不只是南投縣,偏鄉地區都是如此,關於條件、過程等等,本席就不說了,以部長來看,怎麼樣再次協助偏鄉地區醫療資源,讓其有所提升呢?南投縣人口老化程度在全國排名第3,這是非常嚴重的,像腦中風、失智老人、小兒等科別醫師,都是我們非常欠缺的,所以如何幫助我們偏鄉地區,讓我們的醫療能夠有所提升呢?
陳部長時中:就廣泛面而言,政府做了很多,但總是會有不足的地方,現在我們可以分幾個面向來看,首先,醫療發展基金就提供了醫學中心人力支援計畫,主要是補助專科醫師,讓地方各別專科醫療水平能夠提高。此外,我們還推動了醫療不足區域改善方案,像南投魚池、日月潭、清境等就設有急救站……
許委員淑華:現在都是一些支援計畫,但還是回到部長所說的,如何提供一些誘因,讓這些醫師願意來第一線服務,而這需要全面來考量,進而將全體醫療品質做一個提升。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部長,我們苗栗縣的醫療也很缺乏,拜託也關心一下。
陳部長時中:會的。我們會全面來考慮。
主席:請陳委員曼麗質詢。
陳委員曼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好像今天是第一次跟你碰面,是不是?
主席(許委員淑華代):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之前我們曾經吃過飯。
陳委員曼麗:是嗎?真不好意思。
陳部長時中:不過那時你是委員,而我還沒當上部長。
陳委員曼麗:那今天就是你上任後我第一次跟你碰面。關於這次冠脂妥案的軒然大波,首先我要肯定藥師體系,其實2月的時候藥師系統就發現有問題了,然後3月就覺得這真的是問題了,而且本來只是在網路上討論,後來就被提出來了,換言之,這是藥師系統發現的,不曉得這部分有什麼獎勵機制?據了解,嘉義、新北都有發現這樣的情況,而且這件事情影響深遠,包括連健保給付第一名的廠商都出了問題,甚至昨天、今天都是有類似的情況被發現。基本上,衛福部在處理上應該是要全民皆兵,可是一般老百姓並沒有這方面的專業,不見得可以分辨得出來,所以部裡是否有獎勵機制,當專業人員察覺有異常時可以舉報?
陳部長時中:這次專業的辨識是很重要的,獎勵的機制目前是放在地方政府,而我會請食藥署研議,看看未來要如何加強這方面的機制,總之,這部分我們會來進行。
陳委員曼麗:從其網絡系統來看,現在幾乎就是全台灣流竄,所以這部分不應該放在地方政府,而是應該放在中央,因為不見得只有一個地方發現,可能是跨縣市的發現。
另外,其實一般老百姓對於這種事情是很難發現的,所以現在病人很擔心,若吃下了這種藥,無效是一回事,但這個藥會不會讓病人病上加病呢?也就是病情會愈來愈嚴重,甚至還有一些副作用嗎?所以對於這個偽藥的成分,你們有去做分析嗎?如此才能讓民眾知道自己到底吃了什麼東西、會不會病上加病。
陳部長時中:基本的成分我們有所掌握,而大家是可以安心的,因為其風險度相對來說不是那麼高,不過我們不能再多說什麼,以免有替偽藥宣傳之嫌。
陳委員曼麗:像有人說用粉紅色或深粉紅色來區別,可是若沒有常常看到這些藥,老實說還真的看不出來,所以未來關於偽藥的查察,你們要如何處理呢?
陳部長時中:大概有5個方向,第一,進行通路的管理,把優良藥品的運銷規範予以落實;第二,數據上做一些分析,以建立一個預警的系統;第三,獎勵舉報;第四,建立一個下架回收的配套措施;第五,將來也要跟檢調建立合作的機制。
陳委員曼麗:像現在若發現食品有問題,是可以採取所謂的預防性下架,所以這部分若發現有一些狀況,可能也是要採取預防性下架的動作,要不然這些偽藥可能繼續在市面上流通,總之,關於這部分,希望在部長的領導下可以更為加強。
陳部長時中:好。
陳委員曼麗:這次發生這樣的事情,大家覺得很震撼,可是在2015年、2016年其實也都有類似的狀況發生,甚至在2016年有一個號稱是GMP優良廠商,說它拿到了240張許可證,但後來發現它整個系統中,除了本身是華昌製藥公司,但華美公司也是它的,然後他們透過華美來行銷,所以就算是號稱優良廠商,但它還是在做偽藥,所以關於這部分要如何處理?
陳部長時中:在我們的GMP廠、PIC/S廠中,經過食藥署這幾年的努力,我們的藥廠基本上都是GMP廠、PIC/S GMP廠……
陳委員曼麗:你們會將其GMP的證照沒收還是做其他的處置?
陳部長時中:我們對GMP廠商的管理還算良善,所以目前是沒有這樣的問題,但是如果真的有問題,我們當然是會予以取消。
陳委員曼麗:據統計,現在GMP廠商有216家,所以我們希望你們能夠嚴格把關,請問除此之外還有非GMP藥廠嗎?
陳部長時中:現在都是PIC/S GMP廠。
陳委員曼麗:所以全部都是?
陳部長時中:是。
陳委員曼麗:所以若有人拿到240張許可證,就表示是很優秀的,因此,本席還是希望能有一些後續的追溯才比較好。
另外,藥品出包主要原因就是稽查人力不足,據了解,全台只有35位稽查人員,其中百分之六十都是約聘僱,所以關於這部分到底要怎麼做才能做一個妥善的處理呢?今天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的是國家藥物審查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可是該中心是不管偽藥的,此外,該中心希望能設有300名人力,可是在此次藥品出包一事上,我們發現稽查人力才只有35位,對此,未來我們有何對策呢?
陳部長時中:執行面的問題,本人請食藥署代為答復。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答復。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有關二十幾位人力的部分,那是針對藥廠的稽查,而我們平時的稽查人力,包括衛生局、區管中心等等都是,所以人力不會只有二十幾位。
陳委員曼麗:所以你們定有目標嗎?能夠讓人力和品質有所提升嗎?
陳部長時中:整體來說我們在五大精進作為落實之後,再來詳查我們在查驗上的人手到底需要多少,然後再做整體的規劃。
陳委員曼麗:好。
另外,假藥之所以形成,是因為有黑心的廠商,但也有人提到,會不會是藥價的議價出了問題,即大家一直想要砍藥價、一直想要賺錢,若用了假藥,利潤就會比較高,所以這個部分除了藥廠本身的問題外,再來就是藥品的去處,即醫院的部分了,因此,衛福部或食藥署對此是否有予以掌握或是進行檢討呢?
陳部長時中:在獲利上,醫療院所跟藥局大概都不會有這個問題,主要問題是出在這中間的運銷。
陳委員曼麗:所以要對行銷單位進行管理?
陳部長時中:未來優良藥品運銷規範要予以落實,然後追溯、追蹤兩端都要做好,此外,發票電子管理等等,這些都要一併來做。第二個,關於藥價的本身,我想未來台灣在發展生技產業上,在藥價上應該要有一個合理的計算基礎,這部分我們會來努力。
陳委員曼麗:另外,關於醫療從業人員的勞動環境,像我們就有看到醫護人員過勞的情況發生,然後現在又實施一例一休,所以現在醫護人員可能覺得更過勞,甚至在排班的時候也有很多時數上的變形還有互相填滿班表等情況發生,所以排班表變得非常複雜,換言之,如此一來並沒有解決他們工作很辛苦的問題,所以關於這部分部長打算如何處理?
陳部長時中:在這段時間排班會稍嫌混亂,這是免不了的,因為醫界在排班上是有一些行之有年的慣例及習慣,如此才能應付現狀同時把病人照顧好,而今有了一例一休,必然在排班上大家要開始練習,如何讓效率提高,無論如何,我們的原則還是基於配合勞基法、保障勞動權益、注重病人健康權益等精神來處理這個事情。
陳委員曼麗:好,希望能讓醫護人員過勞的情況做一些改善。
其實衛福部有推動醫療分級,對此,本席是支持的,的確,小病去小型醫院或診所看,大病再去大醫院看,然後今年也執行了線上的電子轉診,但這中間會有一個問題,如果病人希望醫生能幫忙電子轉診,此時有無一個保證讓病人可以在幾天內就看到病?甚至當他想指定醫生時,他是可以指定的嗎?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大概做到的是指定醫院、指定個人醫生,詳細的部分,本人請李署長代為答復。
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李署長答復。
李署長伯璋:主席、各位委員。電子轉診一個重點就是基層診所轉到大醫院時是可以指定醫院、指定科別,同時被指定的醫院會很快的回覆給病人,以安排就診,所以有可能是當天就診,也有可能另外安排一天就診。
陳委員曼麗:好,據了解,第一天這部分是有25位,後來的情況是漸入佳境嗎?請問到現在有多少人適用了?
李署長伯璋:目前有100多人,不過這個轉診並不是只有電子轉診這一個系統,目前實際運作的系統也包括書面轉診以及傳統的轉診,這些都還是在繼續進行,像這個禮拜六邱泰源立委所屬醫師公會會安排一場研討會,本人、副署長及相關的組長會跟全台醫療院所來對這個概念進行宣導。
陳委員曼麗:最後,關於長照,其照顧模式有分所謂的A、B、C級,而且還要通過一部法及8項法規命令,請問這部分的進度如何?
陳部長時中:本人請照護司代為答復。
主席:請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蔡司長答復。
蔡司長淑鳳: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這9部法的草案已經完成了,也已經進到對外界說明的階段,而且其中有兩部法已經預告完畢,預計3月底就會出衛福部到行政院了。換言之,法人法草案的部分要先送到行政院,然後再送立法院,至於其他8項則是屬於辦法,我們會於6月3日予以公告。
陳委員曼麗:希望進度能夠加快。
還有,關於長照人力、財源及空間等問題,衛福部是否有一些解套的對策?
陳部長時中:整個長照要做好,在供給面即人力上是很需要的,如何把人力、機構或是相關服務團體架構起來,則資源的配置就很重要了,所以未來在人力的計算上及機構的營運上都會予以寬列,同時鼓勵民間參與。
陳委員曼麗:還有國際參與的部分,今年5月份將會舉行WHA國際會議,不知目前衛福部準備如何?畢竟現在已經3月了。
陳部長時中:我們跟外交部正積極的配合,然後積極的準備。
陳委員曼麗:希望今年能夠順利成行,畢竟大家都很期待台灣在國際醫療系統的場合是不會缺席的。
陳部長時中: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瑩質詢。俟黃委員秀芳質詢完畢後處理臨時提案。
陳委員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婦聯會從2月17日就發出新聞稿,要捐160億元給政府負責長照業務的主管機關專款專用,60億元要捐給各個社福機構,另外再捐60億元給他們自己的財團法人振興醫院,而這部分就等於是自己捐給自己、等於是左手拿給右手,所以我們就笑一笑,不要在這裡討論了。而昨天他們又再一次的高調發布新聞稿,表示要捐款給你們,請教部長,這160億元捐款的函文你們有收到嗎?衛福部的態度又是如何呢?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收到這份函文。
陳委員瑩:部長有打算接受這筆捐款嗎?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婦聯會仍有一些相關疑義尚需釐清,而主責的單位在黨產會,所以俟黨產會釐清相關問題後,我們再來考慮是否接受這樣的捐款。
陳委員瑩:如果調查之後發現捐款的來源是不正當的,衛福部就不會接受這筆捐款,是不是?
陳部長時中:以我的權責來看,我無法表示這是正當或不正當
陳委員瑩:我不是問你這筆捐款正不正當……
陳部長時中:黨產會如果確認那有需要釐清的物件,則我們就不接受,如果釐清後是沒有問題的,則這是可以增加財源的。
陳委員瑩:所以就是依據黨產會的調查,不管是什麼樣的單位,只要捐款來源是正當的,衛福部就會接受;如果黨產會調查之後,這筆160億元捐款來源是不正當的,你們就不接受不正當的捐款。
陳部長時中:對,不正當的捐款我們就不接受。
陳委員瑩:另外,部長是否認為這樣的捐款行為很高調?他們2月17日發出新聞稿說要捐款;3月6日又發了一次;昨天下午又再說一次,也就是一直說要捐款,不停的敲鑼打鼓,告訴大家他們要捐款160億元,這樣是不是很高調呢?
陳部長時中:我們很難評論捐款人的行為。
陳委員瑩:但是一般要做善事、要捐款,會不斷、數度發布新聞稿告訴全世界嗎?
陳部長時中:有的人會,有的人不會。
陳委員瑩:大部分的人會這樣嗎?你自己會不會?
陳部長時中:我不知道,因為我沒有那樣的錢,所以我不是那麼清楚會不會這麼做。
陳委員瑩:沒關係,若捐個5萬元、10萬元相信部長應該還可以承擔,可是,若你要捐這樣的款項來賑災、救災、救濟一些貧困人士或是拿來做善事,你會不會發新聞稿告訴全世界你要捐款呢?
陳部長時中:不會,如果是捐那樣的錢,我大概會跟太太說。
陳委員瑩:好。謝謝部長。對此,本席認為他們非常的高調,而且很快的狐狸尾巴就跑出來了,即捐款歸捐款,他們還高調表示自己並非政黨附隨組織,也就是花了160億元強調自己不是政黨附隨組織。本席認為,如果婦聯會不是政黨附隨組織,他們可能就不會捐款了,否則這麼長的時間以來,他們怎麼都不會想到要捐160億元呢?再來,有很多文獻紀錄顯示,他們拿走的勞軍捐有數百億元,甚至有人估計可能超過700億元,因此,這樣高調的捐款應是一種斷尾求生的行為,想要證明自己並非附隨組織,基本上,拿政府的錢然後再捐給政府,以賺取美譽,我們並沒有很肯定這樣的行為,甚至會讓人質疑這是一種偽善,所以婦聯會應該趕快交代清楚所有資金的來源、流向,以免社會大眾對此有所質疑。
另外,部長的背景是牙醫師出身,所以我要跟部長討論牙醫師PGY的問題,其實我一直覺得很困擾,因為我常接到這方面的陳情,然後就要去跟你們拜託,可是每一次都要這樣拜託,還不如現在好好探討一下這個問題。首先,醫科PGY容額有914位,年平均畢業生有1,350位,大概缺額倍數是1.47倍;牙醫部分PGY容額是200位,但是年平均畢業生卻有400位,所以其缺額倍數高達2倍,這是一個相當大的問題。此外,牙醫PGY補助部分,一年大概8,300多萬元,但是一般西醫則高達11億5,800多萬元,兩者差距很大。而醫界曾流行這樣一句話,即一般的醫師、醫科是主流,牙醫師是中流,而中醫師則是不入流,因此,本席希望,第一,你們能夠正視這個問題,然後能有足額的牙醫PGY容額;第二,衛福部可否比照協助醫科醫師,負起協助牙科醫師PGY媒合的責任?第三,我們希望能協助相關人士取得牙醫師執照,讓這些陳情人不用耗時、耗錢甚至是耗青春,然後又要到處流浪,以報考PGY。
陳部長時中:這部分回去後我會請心口司來研議辦理。
陳委員瑩:1個月內可以完成嗎?
主席(李委員彥秀):請衛福部心口司諶司長答復。
諶司長立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回去後會立刻去做,不過這裡還是牽涉到經費的問題。
陳委員瑩:這部分稍後我會臨時提案,再請你們給本席一個比較詳細的回覆。
請問部長認為中醫藥在台灣、在整個醫界來說重不重要呢?你個人是否重視呢?
陳部長時中:不但我很重視,憲法上也非常重視這一塊。
陳委員瑩:談到憲法,確實在第十條第五項明確提到,國家應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的研究發展,可是關於中醫的培訓及養成,據統計,國內目前中醫學系的規模總共是4校5系,長庚大學位於北部,是私立學校;中國醫藥大學位於中部,也是私立的;義守大學、慈濟大學分別位於南部及東部,也都是私立的,其實歷屆的部長都回復我說他們是很重視中醫學的,但我卻看不到有任何具體的行動及證明,因為從預算上來看,103年這部分預算占衛福部整體預算的0.112%、104年降至0.072%、105年只剩下0.061%、106年為0.06%,這樣表示你們很重視中醫嗎?因此,我希望可以有一個比較具體的行動,現在不但中醫學系很少,連中藥學系更是少得可憐。本席認為,國家資源的挹注上應該要公平,的確,人數比例上西醫比較多,但是中醫方面資源的挹注真的是少得不像話。部長才剛剛上任,所以在明年度的預算上,希望能在比例上做一個調整,我們不敢奢求你們會提高很多,但至少不要再降了,好嗎?
第二點,本席具體建議,同時也要大力推動,就是在國立研究型大學內設立中醫學系,這是第一個階段;第二個階段則是設置國家級的中醫藥大學,對此,部長有何看法?
陳部長時中:委員提到的這個問題牽涉層面滿廣的,從學校的設立到與教育部的關係、整體醫事人力的培養等等,這些都是環環相扣的,的確,委員的想法是可以提高中醫師整體的環境及地位,但是如何配套以及發展的方向,恐怕要……
陳委員瑩:部長這樣的答復很空洞,因為每位部長每次都這樣就給我糊弄過去了,甚至一直到卸任也都沒有什麼具體作為,請問,中醫藥發展條例是否已著手開始規劃?請回答我有還是沒有。
主席:請衛福部中醫藥司黃司長答復。
黃司長怡超:主席、各位委員。相關的白皮書,我們有漸漸在著墨,而所謂的發展條例,可能相關的研究計畫要開始推動了。
陳委員瑩:所以就是還沒有。部長,在你的任內、在這個會期,是否可以開始推動中醫藥發展條例?因為這個白皮書很久以前就有了。
陳部長時中:委員對這個問題很關心,我想對於中醫的部分我們會有一些策進的作為。
陳委員瑩:對於中醫的推動,我希望能夠有一個比較具體的回復,然後我就可以結束今天的質詢了。
陳部長時中:關於具體的部分,其實現在做的這些計畫,我們都會很具體的將其做好,同時視中醫界的需要,進而發展一些計畫,確實對中醫的發展有一些策進的作為。
陳委員瑩:該發展條例就是一項很具體的作為,我們就從這個會期開始行動,稍後我也會臨時提案,也希望你們藉著剩下的一些時間,趕快有一些具體的回復。
陳部長時中:好的。謝謝。
主席:請周陳委員秀霞質詢。
周陳委員秀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此我要為婦聯會講一句公道話,其實婦聯會對國家社會的貢獻真的非常多,而方才陳瑩委員對該會則是有很多的意見,事實上,過去無論在濟弱扶貧上、社會公益上或是對婦女團體的幫助上,他們的貢獻真的非常多,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另外,婦聯會主動捐贈160億元給衛福部,部長應該知道吧?文件收到了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收到函文了。
周陳委員秀霞:你打算怎麼用這筆錢呢?
陳部長時中:就是經過黨產會釐清相關問題之後,我們才會考慮接受還是不接受以及如何處理這筆費用。
周陳委員秀霞:希望這筆錢能夠好好利用,的確,長照需要大筆的費用,也歡迎各界能夠多多挹注資金。
疾管署日前召開專家會議,決定將男同志永遠不得捐血禁令,放寬為5年內無男男間性行為即可捐血,已經報部核定。部長知道這件事情嗎?
陳部長時中:知道。
周陳委員秀霞:你會同意嗎?
陳部長時中:這還是要經過大家的討論。
周陳委員秀霞:疾管署放寬的理由是什麼?
陳部長時中:本人請周署長代為答復。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署長答復。
周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這在愛滋權益保障會中有進行討論,因為如果終生捐禁,有人可能心裡不舒服、產生報復性心態進而去捐血,這對整個血液的安全反而更不好,所以經過討論之後,大家認為可以參照國外的經驗,適度酌予放寬,以保障血液的安全。
周陳委員秀霞:疾管署支持放寬的理由是,禁止男男性行為者捐血侵犯同性傾向族群人權,是一個歧視的作法,其實應該以用血人健康風險為最高考量,不是嗎?
周署長志浩:是,最主要還是基於用血安全來做適度的考量。
周陳委員秀霞:這還是要慎重,不要輕易同意,否則未來用血人健康難以預料。
現在連偽藥都連環爆!除了冠脂妥外,還有佳糖維、力清之、維妥力等都有偽藥,嚴重戕害民眾健康,造成人心惶惶,民眾分辨不出哪顆是真藥,哪顆又是偽藥。除了這些之外,還有其他未爆彈嗎?
陳部長時中:所有相關的訊息檢調都在掌握之中,這幾天食藥署及地方衛生局也都有出動去查核,目前尚未看到委員所提相關的偽藥。
周陳委員秀霞:所以目前沒有發現其他的偽藥?
陳部長時中:目前沒有。
周陳委員秀霞:原本是正常合法經銷過程為什麼出現漏洞?這些偽藥又如何透過經銷管道獲取利益?藥品與藥商管理上是不是出現漏洞?衛福部與食藥署責無旁貸要說清楚、講明白!未來到底上游、下游如何監控管理,才不會再出現偽藥事件呢?藥本來是要救人的,不是來害人的,請問未來要如何做好監控、管理呢?你們是否已提出一套機制了?
陳部長時中:我們有5項主要作為,包括對通路會加強管理,落實優良藥品管銷規範,換言之,就是把發票上下游的追溯做好;運用一些數據的分析,做出預警的機制;提高舉報的獎勵;下架跟回收要有一個配套的措施;跟警調要有充分的合作,以上作為希望從預防端到結果端都能對人民有一個交代。
周陳委員秀霞:要確實去做,不是只用嘴巴說說而已,那是沒有用的。
全世界偽藥有個共同特點,就是只偽造原廠藥,因原廠藥價高,病患容易信賴,利潤高。冠脂妥類的降血脂用藥去年已成為健保醫療支出冠軍,金額高達23億元,這個商機這麼大,也難怪偽藥趁機而起!事實上,104年藥事法修正後,已規定要執行藥品追溯及追蹤,可是到現在還沒有落實。
陳部長時中:因為整體藥品品項非常的多,所以在去年公布之後,食藥署已經很積極的針對高風險藥物,比方說肉毒桿菌、疫苗、血液製劑等,確實將這套方式予以落實。接下來我們會針對高風險、高利潤、高使用量的,分層分類的積極進行管理
周陳委員秀霞:何時要開始執行?
陳部長時中:現在其實已經開始在做了,進一步的部分大概預計會在106年年底完成,因為每項藥物都是持續的滾動進來,而且方才我也提到,高風險、高利潤、高利用的部分,我們會選擇分層分級讓其及時進入這套系統。
周陳委員秀霞:要確保民眾的用藥安全,關於這些追溯、追蹤,衛福部、健保署一定要認真做好查緝,而且對於這些上游原料供應商、紙盒製造商、下游經銷商要繩之以法、要重懲,讓偽藥集團無利可圖。請問供應原料、製造紙盒的嫌犯查出來了嗎?
陳部長時中:現在這些相關的嫌犯都已經在檢調的掌握之中。相關的用品、製造工具也都已經查扣了,換句話說,整體的損害已經得到控管了。
周陳委員秀霞:好。
另外,除了在藥價差、進貨管道上防堵偽藥外,如何讓民眾對學名藥更有信心,我想這也應該是你們要去思考的方向。因為學名藥沒有利潤沒有人會去偽製,所以如何提高國產學名藥的品質,讓醫界信服、讓民眾更有信心?
陳部長時中:我們實施了PIC/S GMP之後,最主要就是要提升相關學名藥的品質及研發能力,政府是有責任向外界說明廠商的優良性及製造流程的安全性,這部分將來我們會有進一步的宣導作為。
周陳委員秀霞:應該要多多宣導,因為國產的學名藥國人接受度比較高,而且它有一個好處,就是比較不會去偽製,因為價格不高,所以偽製也不會有什麼利潤,因此,這方面你們應好好的加以宣導。
去年軍聯標藥品採最有利標,藥界反映,這樣獨厚國外藥廠,對台灣藥廠不公平,也不利台灣生技醫藥產業的發展。所以針對部聯標藥品的部分,部長要不要做個解釋?這部分今年是否仍採用最有利標?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要採用什麼標,就是依據醫院相關專家的建議,基於其需要的品質、數量及價格,做一個最適當的處置。
周陳委員秀霞:為何不採最低標而是採軍聯標呢?
陳部長時中:大家都知道最低標有一個價格因素,合理標可能是有一個品質的因素,基本上就是這兩個因素在拉扯中,需要取得平衡,平衡點是由專家和醫院視需要訂定相關招標的辦法,詳細的部聯標方式,我請醫管會說明。
主席:請衛福部醫管會徐執行長答復。
徐執行長永年:主席、各位委員。部聯標有一個委員會,該委員會參採台灣地區包括軍聯標、台北市聯標和輔導會聯標的優點,來選擇對部聯標最有利的方式。當然其中最重要的是,品質必須達到一定的水準。
周陳委員秀霞:因為軍聯標採最有利標,只有公布總分,沒有公布4項的評分,業者認為不夠透明,建議應該公布各分項評分,所以,希望未來部聯標能夠有一個公開、透明的公平方式。
陳部長時中:好。
主席:報告委員會,我們修正處理臨時提案的時間,徐委員榛蔚詢答結束再處理臨時提案。
請黃委員秀芳質詢。
黃委員秀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衛福部補助各社團或補助幼兒園、小學兒童牙齒塗氟,請問對於偏遠地區的認定是什麼?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是依據醫療網計畫中醫療不足地區來設定。
黃委員秀芳:譬如你們補助啟智協會長照2.0交通車,你們對於交通偏遠地區的認定是什麼?
陳部長時中:一般是山地區域、原住民地區等,和醫療網計畫的認定是一樣的,但是在山地區域會相對比較……
黃委員秀芳:交通偏遠地區全部都在山區嗎?
陳部長時中:沒有,我說主要。
黃委員秀芳:主要都在山區?
陳部長時中:我是講比較多,還有一些偏遠區域。
黃委員秀芳:偏遠區域的認定是什麼?
陳部長時中:根據醫療網計畫對偏遠地區的認定,那是正面表列。
黃委員秀芳:好,之前我有跟部長和心口司司長提過,針對學童塗氟的部分,你們原來是根據內政部對於偏遠地區的認定,而內政部對偏遠地區的認定和現在是有一些落差的。譬如南彰化,有幾個鄉鎮幾乎沒有牙醫診所,現在你們要取消牙醫師到學校塗氟會造成滿大的影響,之前司長表示,你們會以衛福部所認定的偏遠地區來認定,對於醫療資源不足的地區,你們還是會派牙醫師到學校塗氟,我現在要問的就是,彰化縣啟智協進會申購交通車,社家署認定不符合第一點「交通偏遠地區」的資格,請問社家署社工在評估個案時,很重要的一環是服務的輸送,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對。
黃委員秀芳:服務能否送達個案、個案能否取得服務是重點,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是。
黃委員秀芳:現在彰化縣政府對於身心障礙小朋友,雖然有交通費補助,問題是如果這個小朋友沒有辦法自己搭公車,現在的日照也沒有公車可以接送,那你教這些人如何得到服務?
陳部長時中:應該有復康巴士可以搭乘。
黃委員秀芳:復康巴士是不夠用的,而且復康巴士優先服務的對象是肢能障礙、送醫服務,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整體來講,委員指教得極是,不過,資源有限,我們必然會作一些分配,如果有些個案我們照顧不足,隨時反映,我們會隨時檢討改進。
黃委員秀芳:我剛剛講的是,服務輸送是最重要的一環,即使今天有這個資源,可是有需要的人無法到達日照中心,就沒有辦法得到服務。我現在講的雖然是個案,但是我也相信全國應該有很多這樣的個案,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對,個案我請社家署說明。
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答復。
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當然資源會優先分配到資源不足地區是政府的原則,如果經費還是比較充裕,我們會再視申請的案件量作整體考量。
黃委員秀芳:是。雖然國內服務、福利輸送都會面臨這樣的問題,明明有資源,但是因為交通因素,身心障礙者無法得到這樣的服務,我認為對於偏遠地區或交通偏遠地區,最重要的就是醫療資源是否不足,其次是服務是否具有可近性,服務是否能夠送達被服務者,所以,我希望衛福部社家署能夠針對偏遠地區或交通偏遠地區的認定重新再作評估。以彰化為例,彰化地區交通比較便利的就只有彰化市,其他地區公車可能是一小時甚或兩小時才一班,身心障礙的小朋友要自己搭公車實在不方便,而且家長也不放心,你看到的是可能是整體或市區的部分,可能是彰化市、鹿港鎮、員林鎮這些交通比較便利的地方,所以你們應該整體考量。希望社家署對這部分可以再作斟酌,而且是全國整體考量。
另外,最近有很多偽藥的新聞,食安方面有食安五環的機制,那藥品安全難道沒有類似的機制嗎?
陳部長時中:有,只是這個網的布建不全,我們會積極來改善。
黃委員秀芳:是什麼樣的疏漏?
陳部長時中:譬如現在有定期和不定期的查驗,查驗的密度、強度和針對性,到底能不能發現偽藥,我們可能要來研究一下。
黃委員秀芳:現在有藥品流向追查機制嗎?
陳部長時中:有,現在有一個優良藥品運銷規範,針對追溯、追蹤我們訂有相關辦法,但是目前實施的成效不足。
黃委員秀芳:以前的追蹤、追溯都沒有強力要求嗎?
陳部長時中:這個辦法是去年9月才公告的。
黃委員秀芳:好,我們希望訂了之後,能夠加強藥品流向的追蹤。
另外,衛福部、法務部之前計劃在醫療法增訂吹哨者條款,提供舉報人獎勵的機制,好像後來是不了了之,我不知道目前的進展如何?
陳部長時中:藥事法、食安法都有規定,這部分的獎勵編列在地方,未來可能就整個制度通盤考慮之後,提高獎勵額度。
黃委員秀芳:其實藥師和販賣藥物的人本身最清楚,如果增訂了給與舉報人獎勵的機制,相信應該可以鼓勵一些人協助揪出偽藥和劣藥。
除了冠脂妥之外,另外還有一種治療糖尿病的藥品,這幾天也查獲了偽藥。
陳部長時中:相關訊息都在法務部調查單位掌握中,這幾天我們出動查核的結果並沒有發現這種情形。
黃委員秀芳:還有另外一種暢銷藥品佳糖維,是否也是其中一項?目前還在確認當中,是嗎?
陳部長時中:市面上沒有查到。
黃委員秀芳:目前沒有?
陳部長時中:對。
黃委員秀芳:那前幾天的新聞為什麼會報導降血糖藥也傳出有偽藥,食藥署在確認當中?到底是有還是沒有?
陳部長時中:訊息傳出來很多,食藥署確認就是到市場上作相關查核,但是市場上並沒有看到相關的藥物。
黃委員秀芳:所以確定沒有?
陳部長時中:我們查核的範圍是沒有。
黃委員秀芳:所以確定沒有?
陳部長時中:查核的範圍沒有。
黃委員秀芳:3月6日有一則新聞報導食藥署確認中,如果是這樣,我想食藥署也應作一澄清,避免民眾產生恐慌,也許有民眾正在服用這樣的降血糖藥,他會擔心吃到的是不是偽藥或劣藥。所以,如果有這樣的訊息出來,如果食藥署確定沒有,那麼就要在第一時間發布新聞澄清,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好,謝謝委員指導,不過,相關服藥的問題,還可以請教基層的醫療院所和藥師。
主席:不過,我還是要提醒陳部長,你今天早上的答覆是做得很不像,包括力清之、維妥力、佳糖維,只是你們目前沒有查到,但是並不是沒有,這有差異。剛才我辦公室還接到電話說藥局有這三種藥,但是他們不知道到底是不是,不敢賣也不能賣,不知如何處理。所以我還是希望食藥署公布這三種藥的樣貌及更清楚的辨認方式,讓藥局和基層醫療院所能夠供民眾諮詢。今天即使做得很不像,你們也要讓大家都知道吧?你早上答覆我是說做得很不像,目前沒有看到在市面上流通,但是並不是完全沒有,你也沒有把握說完全沒有流出去,所以,你們勢必要把這件事情交代清楚,我待會會提出臨時提案,特別要求衛福部提供辨識方法。
請劉委員建國質詢。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剛才答覆幾位委員都特別強調,已經掌握冠脂妥偽藥,避免最大的損害,剛才還有幾位委員提出另外幾種媒體特別報導的藥品是否也有偽藥,部長可否明確說明一下?因為你們已經有所掌握,是不是可以向國人說明一下到底這三種藥品有沒有偽藥?這是第一點。第二,既然已有掌握,又避免了最大的損害,代表部長和FDA有一定的信心,是不是可以跟國人講清楚?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說的有所掌握是檢調單位已經掌握住了,基本上,偽藥流出的可能性相對的低,FDA也到市場上作相關的查核,並沒有看到相關的偽藥流出。
劉委員建國:所以,在整個查緝偽藥的過程中,是以檢調調查的方向為主要方向,那FDA的功能是什麼?
陳部長時中:在犯罪的部分是由檢調負責,行政的查驗是由我們負責。
劉委員建國:不是,你們已經掌握了,你們是怎麼掌握的?
陳部長時中:在冠脂妥的部分,我們掌握了銷售通路和可疑人士,通報司法單位,由檢察官作進一步的調查,再由檢察官率領相關人員去查扣相關的製造機器。
劉委員建國:提供冠脂妥的藥廠叫做AstraZeneca,然後是一位社區藥師跟AstraZeneca說有偽藥,AstraZeneca才通報食藥署,食藥署就開始瞭解此事,然後聯絡檢調開始查緝。可否簡單說明一下,你們到底怎麼查?
陳部長時中:詳細的情形待會請同仁向委員說明。3月2日我們接到訊息之後,3月3日我們就到市場上取得相關藥品進行查驗,經過一天我們確認是偽藥,然後就通知媒體並公告。
劉委員建國:所以,就是只有到市場上取得架上的藥品,確定是偽藥以後,就下架,就這樣?
陳部長時中:沒有,我們要公告停止使用,第二,我們通知檢調單位,當天晚上檢察官就進駐,然後我們把所有掌握到的相關資料交給檢察官。
劉委員建國:所以現在換檢察官在偵辦中,那FDA現在扮演什麼角色?
陳部長時中:專業諮詢、行政稽查。
劉委員建國:FDA有沒有要求檢調查緝偽藥製造商帳冊?查他提供給多少個下游?他的供應源頭是誰?FDA有採取積極的處理方法嗎?部長,做壞事絕對不會只做一件而已,會做成偽藥的也不會只有這個品項嘛!他們會做原廠藥是因為利潤比較高,但是我不瞭解現在FDA扮演什麼角色,如果只是提供專業諮詢,我覺得不夠,應該要求被查緝的這家廠商提供帳冊,讓你們去追查上下游,瞭解到底還有多少原料藥成分、做出多少藥品,這樣你們才叫做真正掌握嘛!否則,以後市場上不斷出現偽藥,部長如何向國人交代?
陳部長時中:我們有要求查扣相關帳冊,但是在行政上我們無法這樣做。
劉委員建國:行政上面為什麼沒有辦法這樣做?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答復。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當時我們到懷疑的廠商和藥局去查核時就有查看他們的帳冊,後來是發現有確實的事證,才趕快移轉給檢調單位。
劉委員建國:對,所以,只有這一種藥而已?他們的帳冊有沒有顯示上游廠商、他們有沒有提供給別家廠商去做這些偽藥?
吳署長秀梅:不是,當時通報懷疑為偽藥的是冠脂妥,所以是針對這個調查。
劉委員建國:好啦!你們只有針對冠脂妥這個品項,並認定是這一家廠商做壞事,未考慮是不是有其他的品項,也沒有留意提供原料的供應商,是否有再提供原料給其他做偽藥的廠家,用來製造其他的偽藥。你們做到這邊叫做完全掌握,還是完全沒有掌握?請你明確說清楚。
陳部長時中:我要強調檢調已經完全掌握。
劉委員建國:我現在在問依FDA的專業,面對偽藥的時候該怎麼處置,源頭的管理及追蹤是FDA、衛福部應該做的事,跟檢調有什麼關係?
陳部長時中:它是一個犯罪行為。
劉委員建國:你要跟我講偵查不公開嗎?牽涉到公共利益的時候,跟偵查不公開有什麼關係?我沒有問細節,只問有沒有往上追。該不該由你們追?請有辦過偽藥的人講清楚。
陳部長時中:它是從中國寄過來的。
劉委員建國:請看一下我的圖表,偽藥製造廠商的下游你們確定了嗎?廠商只有做冠脂妥,其他都沒有嗎?你現在答覆我,你有掌握吧?提供偽藥廠商原料的供應商,你們有往上追嗎?他還有再提供給誰?有沒有一樣做出其他偽藥?你們有掌握嗎?
陳部長時中:原料供應商來自中國,原料是從中國購買的。
劉委員建國:好,所以上頭追不到了。
陳部長時中:我們有可能經過聯繫後到中國去看。
劉委員建國:你們到底有沒有掌握?
陳部長時中:有檢調……
劉委員建國:你們是新任的部長及署長,不要明天再爆出偽藥,後天又爆出偽藥。做偽藥的廠商不會只做一件,這是很清楚的事情。你們說全部都是檢調處理,檢調會去查這些事情嗎?FDA從2010年成立到現在,陸續發生食安問題,藥品的事情好像不是這麼嚴重,但是1、2年前確實真的很嚴重,偽藥摻雜其他成分的事件,一件、一件一直爆出來。事實上,偽藥不是現在才發生的事情,以前就經常發生,是有抓到或沒抓到,以及你們有沒有去源頭抓,還有針對幾個品項去抓的問題。如果有掌握的話,你跟我講清楚,他只有製作這個藥而已嗎?你們有沒有掌握?供應商提供廠家做偽藥的原料還有用來製作其他偽藥嗎?你們有掌握嗎?沒有吧?
陳部長時中:依檢調掌握……
劉委員建國:你們清楚嗎?
陳部長時中:流出的部分現在已經沒有,但是人不在我們手上。
劉委員建國:你們可以跟檢調拿他們的帳冊,應該有吧?你們有沒有要求檢調提供帳冊,然後進行專業的分析、判斷?這個你們可以做。請過去查過偽藥的人出來講一下,部長跟署長可能不是很清楚,不要現在說有掌握,明天爆出一件,後天又爆出一件。我是適當的提醒,你們卻是這樣處理。
有關「佳糖維」、「力清之」、「維妥力」等三款藥品也有偽藥,你們的副組長說檢調已經在偵辦,那是媒體自行報導的。還有一個更奇怪的,你們表示目前未發現偽藥有有害人體的物質,請問這是可以吃、不會有傷害的意思嗎?你們怎麼可以發這個新聞稿?是誰寫的?偽藥就是偽藥,真品就是真品……
吳署長秀梅:我們一直強調偽藥就是偽藥,但是很多人追問裡面是什麼成分,所以我們告訴他們那是Atorvastatin──降血脂藥Lipitor的成分,但是我們不承認偽藥是合法的藥品。
劉委員建國:那為什麼說「目前未發現有害人體的物質」?
吳署長秀梅:我們經由儀器分析之後,除了賦形劑之外,只有看到這個成分。
劉委員建國:底下的人有沒有建議或提醒你,去要求檢調提供這一家製造偽藥廠家的帳冊,以便分析、判斷,並追下游及上游?
吳署長秀梅:我們有建議檢調單位,另外,我們到現場的時候,真的就是追冠脂妥。
劉委員建國:只有追那一項,其他的就不用追了。這一家……
吳署長秀梅:對,因為在市場上沒有看到其他的。
劉委員建國:你現在要很明確的在委員會講,到目前為止你們掌握的狀況是,做冠脂妥偽藥的廠家只有製造這個品項,其他都沒有嗎?你可以這樣答覆我嗎?
陳部長時中:委員這樣講之後,我們會馬上開始進行這三種藥品的查驗。
劉委員建國:你們兩位都是新上任的官員,我是適度提醒你們,這件事情不能這樣處理。底下的人是不是要跟上面的人講?李組長,這方面你內行吧?我說錯的話可以糾正,沒有關係,我虛心接受。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風險管理組李組長答復。
李組長明鑫:主席、各位委員。其實當時我們有提供供應商的相關資料給檢調。
劉委員建國:帳冊也是你們提供的嗎?
李組長明鑫:應該說我們當然看了他們買原物料的帳冊。
劉委員建國:你們有看到嘛!你們很有把握底下都沒有嗎?要換健保署講嗎?
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李署長答復。
李署長伯璋:主席、各位委員。部長前幾天就有指示,要針對被申報的藥量、IMS系統裡顯示的量,還有原廠的藥品每年到底賣多少顆……
劉委員建國:這是末端通路的比對。
李署長伯璋:我們會知道什麼東西……
劉委員建國:我現在是說帳冊可以往上追,也可以往下追,有沒有做?這不是健保署可以答復的,因為你們是處理後面的事情。我有說錯的話請糾正,沒有關係。
吳署長秀梅:當時到現場的時候,其實我們有看那些帳冊。
劉委員建國:你們有把握製造偽藥的廠家只有針對這一項而已,其他都沒有嗎?
吳署長秀梅:針對的是盤商,因為盤商的藥品非常多,那個時候沒有辦法全部比對。
劉委員建國:從事發到現在應該可以比對了吧?你們應該有具體掌握,所以署長跟部長在委員會答詢的時候,才可以說有掌握,這間就是到這裡而已,下面沒有,上面也沒有了;你們可以答覆我,下面沒有其他品項,偽藥是從這一家廠家製造出來的,或者是從原料供應商提供,專門用來製造其他品項的偽藥。你們可以這樣答復我,為什麼不敢?祁代理副組長抓過偽藥,你說我講得對不對?有講錯嗎?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祁簡任技正代理副組長答復。
祁簡任技正代理副組長若鳳:主席、各位委員。對。
劉委員建國:我不希望明天再爆出一件,後天又一件,結果你們在這裡「雞喙變鴨喙」,這樣不好,我希望你們趕快因應。謝謝。
主席:謝謝劉建國委員的質詢。
請徐委員榛蔚質詢。
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衛福部善加處理因應偽藥的工作。
其次,我們真的很關心部長用心以走動的方式傾聽東部醫療缺乏的情形,聽說禮拜一您也到臺東去了。相信部長非常瞭解,花蓮因為人口結構、交通不便、地理特殊以及社經狀況,用西部配比東部的健保及醫療護理的資源,會導致醫療正義的缺乏。本席之前也有跟李署長討論過。
我們進入主題好了,我們來看看西醫醫院總額各區占率,今年臺北是35.6%,東部之前都是2.9%多,今年剩下2.9%,少了0.06%。我們用100塊來講,如果臺北的35.6%少了0.06%,減少得很少,可是花蓮只有2.9%,若少了0.06%,其實是減少得非常多。假如減少東部的健保總額拿到別的區域,對後者的助益不是很大,對花東兩縣的損失卻是非常大的,尤其是這裡有55萬人,還有很多從外來長住花蓮的精神病患。李署長是不是可以針對健保總額占率給花東協助?
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李署長答復。
李署長伯璋:主席、各位委員。上次跟委員報告的時候提到,這個牽涉到健保總額的分配,所以會有這樣的情形。當時我們就是希望重視東區還有偏鄉離島,並由風險基金處理,不過這一部分還在跟健保會溝通。3月的時候,有鑒於R值及S值改變的話,北區就有增加、成長,所以我們跟北區的院所同仁溝通,希望今年增加的錢能夠撥一部分過來,幫忙及填補東部的資源。
徐委員榛蔚:解決了嗎?
李署長伯璋:因為那一天……
徐委員榛蔚:我們現在的缺口是比去年少9,000萬元的部分。
李署長伯璋:我們在跟他們溝通,我們會盡力。3月15日,北區的醫院共管會議會討論,我們去溝通的時候,他們算是很配合我們的政策。其實北區在健保總額分配裡是排第5。
徐委員榛蔚:上次您到我辦公室也是這麼說,但是今天我們必須確定這9,000萬元的缺口是不是能夠補足,這樣我們對今年花蓮的醫療才能夠放心。您或部長今天可以給我答復嗎?部長就是因為瞭解這個嚴重性,以及醫療穩定性的要求,所以在禮拜一移駕臺東,並跟當地衛生局直接討論,相信您心中已經有腹案。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這個牽涉總額分配的相關公式,我們只能盡力協調相關單位配合。
徐委員榛蔚:剛才本席講了很多,在分配總額的時候,你們有沒有考慮花東兩縣的社會經濟結構、人口結構、人口急速老化,以及原鄉的原住民族平均餘命只有55、56歲的狀況?他們需要儘早用到醫療資源,另外,到花蓮跨區就診的精神病患比例非常高,這些都要消耗健保。如果你們用一個公式在全國分配的話,東區的醫療正義是說不下去的。今年9,000萬元的缺口可不可以克服、補足?
陳部長時中:我們可以盡力溝通,不過也要看北區的態度怎麼樣,畢竟是大家一起共管的,並不是我們直接下命令,但是我們可以考慮讓公式更合理。它有兩個地方不合理,譬如精神病院;事實上,不是跨區就診的比例高,應該是在當地落籍的比例高,如果是跨區的話就還好,會把醫療資源帶到裡面;因為在籍所以使用量高,因此排擠到其他的費用。
徐委員榛蔚:部長已經點到關鍵,您知道整個公式是不對的,對東部的醫療是不正義的。今年既然這樣分配,明年起進行健保總額分配的時候,東部是不是就固定占比為2.96%,用來照顧偏鄉,其他的由全國來做?這是我們明年要做的,請部長研究,這樣東部的偏鄉醫療正義才有辦法翻轉。其次,今年9,000萬元的缺口一定要補足,否則醫療品質會降低,醫療院所也完全沒有辦法永續的服務下去。您本身是醫師,我相信您一定知道健保總額對偏鄉是多麼重要。
其次,你們從3月1日起協助基層醫療提高診察費用,但是花東兩縣的醫師公會及相關民間團體都認為診察費用不足,沒有辦法提升服務能量。部長如果沒有辦法移駕到東部的話,是不是讓相關團體到衛福部,請您聽聽他們的聲音?
陳部長時中:這個沒有問題。
徐委員榛蔚:拜託部長協助,因為現在非常缺乏醫護人員,你們是不是檢討公費醫學生的限制,還有瞭解偏鄉醫師慌的問題?我建議你們放寬選擇五大科的限制,並檢討公費醫師薪水非常低的問題。你們是不是可以給來花蓮的公費醫師很多福利及協助,讓他們能夠真正在花東兩縣安定下來?其實現在能夠留在花東兩縣的公費醫師,大概本身的戶籍就在花東兩縣,所以才會留下來。為了提升醫療品質,我們必須讓醫師及護理人員能夠長住花蓮。這個部分可不可以請部長協助?
陳部長時中:會,我們現在在訂定相關的留任獎勵辦法,希望能夠提高他們的待遇,達到留任的目標。
徐委員榛蔚:好,謝謝。另外,在這幾年經濟非常不景氣的情況下,原來部裡都有協助社福機構改善老舊設施,但是從去年開始一直不斷降低。東區有收留身心障礙孩子們的社福機構──黎明、畢士大及美崙啟能,本席要求你們針對這些機構的老舊設施及設備予以協助、補助,因為設備年年老舊。
陳部長時中:我們在長照費用裡撥付相關的款項。
徐委員榛蔚:好,謝謝。衛福部好像要設置中藥材管理技術士,這個部分後來好像有一些委員已經撤案。其實癥結在要讓中藥調劑權回歸專業,這個影響到所有民眾的健康及用藥安全,如果您要推動的話,請審慎為之,好嗎?
陳部長時中:好,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處理臨時提案,今天的臨時提案較多,我們先一次宣讀完畢,若有文字需要修正或有意見的部分請儘速與委員們溝通。
請宣讀臨時提案。
1、
有鑑於冠脂妥偽藥事件影響層面甚廣,除了用藥人的健康安全受影響外,也重創社區藥局公信力!我國長期以來所推動之醫藥分業,鼓勵醫生釋出處方箋,方便民眾能到社區藥局領藥,但偽藥事件後讓國人擔憂,社區藥局對偽藥的把關能力是否足夠?爰此,建議衛福部應加強對第一線藥師之訓練,如類此事件再度發生時,可以儘速發現並進行通報,以避免民眾吃下偽藥,並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提案人:徐志榮 李彥秀 蔣萬安 陳宜民
2、
有鑑於目前各區健保基層總額預算分配,係以各區標準化死亡比校正後之人口占率及轉診型態比為主要變項之函數,但東部與西部不論在交通便利性、族群結構與社會經濟因素有根本上之差異,無法如實反映東區的族群與醫療特性。花東地區長期以來處於醫療資源缺乏的狀態,未來隨著人口加速老化與外移,健保預算總額分配勢必會有逐步減少的可能性。此外,根據106年度的健保預算總額分配參數調整,預估東區預算將減少9000萬。爰建請衛福部儘速補足106度之預算缺口,並將106年度東區健保總額分配,採固定佔全國總額2.96%比率計算(以95-104醫療點數平均佔率計算),以維持東區民眾的醫療品質與東區院所永續經營。
提案人:徐志榮 徐榛蔚
連署人:許淑華 李彥秀 蔣萬安
3、
緣全民健康保險署所建置之電子轉診平台業於本月1日上線使用,該平台有助於醫療資源有效使用,並利於落實轉診制度等,均值讚許。然平台上線之初,尚可資改善之處,如如何強化醫療院所內既存系統間之介接,以避免醫師重複作業、又如改善系統操作便利性,以選單取代文字輸入、抑或研議增加其他醫事人員使用平台之權限,俾利護理人員代為操作使用等。爰建請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署於一個月內,藉電子轉診平台教育訓練或說明會之機會,廣納醫師對該平台之各項建議,迅為改進平台之缺漏,並使醫療人員熟悉操作之流程。
提案人:李彥秀
連署人:許淑華 蔣萬安 陳宜民 徐志榮
4、
緣強化醫療人員勞動權益、改善其執業環境,衛生福利部責無旁貸。惟揆諸目前醫院評鑑標準,固有將醫師、護產人員、藥事人員、醫事檢驗人員、醫事放射人員、營養師、物理治療人員、職能治療人員、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等十類人力列為必要項目,然呼吸治療師、心理師及社工人員等卻未遭列為必要項目,兩相比較顯失均衡。而醫療行為既多仰賴團隊合作,彼此間不應偏廢,是以衛生福利部應於108年開始之新一輪醫院評鑑中,將呼吸治療師、心理師及社工人員等列為必要項目,俾符公平原則。
提案人:李彥秀
連署人:許淑華 蔣萬安 陳宜民 徐志榮
5、
查監察院於102年8月20日即曾以102財正52號糾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對於住院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之適用已有共識,卻因未能積極處理工作時間予以限制之問題,使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之時程一再延宕」,鄰近之日本,其最高裁判所於2005年6月間,便已肯認雇主若與醫師具指揮監督關係,自屬該國勞動基準法中之勞工,進而有該法適用。詎多年來,我國醫師勞動環境仍未見顯著改善,更有愈加過勞之趨勢,其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自刻不容緩。是衛生福利部及勞動部至遲應於108年9月1日前將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之適用,不得延宕,期間並應逐步使醫師勞動權益與勞動基準法之保障齊一。
提案人:李彥秀
連署人:許淑華 蔣萬安 陳宜民 徐志榮
6、
鑒於邇來迭傳偽藥事件,造成民眾、醫界、藥界三輸局面,其中醫療院所與藥局等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嗣更可能遭中央健康保險署追扣醫療(藥事)費用。惟揆諸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機構服務合約第17條第1項追扣之依據,衡酌其中各款約定既與「其他應可歸責於乙方(按:即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之事由者」並列,可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對保險對象之診療(調劑)不屬全民健康保險法給付範圍者此一構成要件,應限縮解釋限於可歸責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始足當之,方為合理。退步言之,追扣依司法實務見解(如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1年訴字第370號判決),性質上為公法上不當得利,故依行政程序法第127條第2項準用民法第182條第1項,對於善意、不知買受偽藥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追扣請求返還之範圍亦應僅限於現存之利益。爰建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日後倘欲向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追扣醫療(藥事)費用,應審慎依據上開法律解釋之意旨為之,更需詳加釐清「醫療院所是否已盡相當之注意義務,而確實具不可歸責之情事」,宜不予逕為追扣。
提案人:李彥秀
連署人:許淑華 蔣萬安 陳宜民 徐志榮
7、
鑒於近來偽藥事件頻傳,除冠脂妥(Crestor 10mg)膜衣錠產品遭仿冒外,力清之、維妥力及佳糖維等產品亦傳出有遭仿冒之情形,致民眾、醫師、藥師與製藥商惶惶不安。爰建請食品藥物管理署迅為查明上開各項商品是否確有偽藥於市面流通,若無即應向民眾澄清,倘有亦應向製藥商說明、商討後續處理事宜。
提案人:李彥秀 許淑華 徐志榮
8、
有鑒於近日有不肖業者仿冒「冠脂妥」之偽藥牟利,恐造成國人恐慌與危害健康,請衛福部三個月內做出損害評估的檢討報告與提出國人心理與生理之賠補償管道或機制,送交衛環委員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宜民 李彥秀
連署人:徐志榮 許淑華
9、
有鑑於日本核災食品是否進口議題去年引發極大爭議,考量食用安全為國人關心的議題。爰要求我國政府派員實地赴日本福島、群馬、櫪木、千葉、茨城等核災5縣實地採樣、抽驗及檢測當地食品、水產品及其生產環境之輻射數值,並提出完整調查報告。
提案人:蔣萬安 李彥秀 許淑華
10、
鑒於PGY愈來愈競爭,僧多粥少,查西醫PGY係由衛福部肩負起中間媒合角色及功能,但牙醫PGY卻無法有同等待遇,以致落入猶如流浪牙醫(師)的困境。爰此,建議委員會決議要求衛福部於一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並且提高PGY容額。
(以100年為例,醫科PGY容額914位,年均畢業生1,350位,缺額倍數1.47;牙醫PGY容額200位,年均畢業生400位,缺額倍數2倍。補助牙醫PGY一年預算約8,356萬7千元,補助西醫PGY則是一年約11億5,825元)
提案人:陳 瑩
連署人:周陳秀霞 陳曼麗
11、
日前紐西蘭毛利國王His Majesty Kiingi Tuheitia GCLJ Hon Doc.指派其幕僚長率團訪臺拜訪衛福部,對於衛福部在國民健康促進、緊急醫療服務、公費生偏鄉服務、中醫藥人才培育及洗腎等相關醫療制度及政策印象深刻及肯定,希望有機會與臺灣做更進一步之交流,改善毛利人之健康。
今年2月本席赴紐西蘭與紐西蘭之原住民─毛利人,為臺紐自貿協議第19章原住民專章之原住民合作平台作更進一步之交流。對紐西蘭毛利人平均餘命僅約55歲,且較當地其他民族之平均餘命低之情況,心有戚戚焉。主因臺灣原住民平均餘命亦較全體國民平均餘命低約10歲,惟值得慶幸之部分是與民國93年原住民平均餘命68.14歲相較,近年原住民平均餘命已呈現緩步上升之情況,政府在原住民健康促進部分,確實有所成效。
根據學者研究報告指出,毛利人800至1000年前居住在臺灣,臺灣是毛利族的發源地,臺灣原住民之DNA和紐西蘭毛利人之DNA,約有百分分之六十成分相吻合,基於此基因上之關聯,臺灣政府改善及促進原住民健康之政策,對紐西蘭毛利人而言可說是相當值得學習之對象。為協助紐西蘭毛利人改善其健康,爰建議衛福部應會同外交部與紐西蘭毛利國王辦公室建立醫療政策交流之管道,建請衛福部會同相關單位赴紐西蘭進行交流並提供協助,以落實臺紐自貿協議第19章原住民專章原住民合作平台之內涵及促進台紐交流。
提案人:陳 瑩
連署人:周陳秀霞 陳曼麗
12、
毛利人祖先於700年前自「哈瓦基」(Hawaiki)先飄洋過海到紐西蘭,而「哈瓦基」正是台灣東部的高山縱谷,同為南島民族的毛利人,與台灣原住民族擁有密不可分的親緣關係,基於如此,應積極推動雙方傳統醫學、文化、農業產出、語言推廣、觀光……等交流。
依據臺紐自貿協議第19章原住民專章所建構之原住民合作平台不單僅指經貿間之合作,亦包含醫療之部分。日前本席曾運用此平台赴紐西蘭進行我國中草藥及毛利草藥之交流、研究與開發,惟毛利人雖擁有許多特有之毛利草藥,卻無屬於自己之毛利草藥典,將這些珍貴之藥材特性記錄保存下來。為確實落實臺紐自貿協議第19章原住民專章之原住民合作平台,爰建請衛福部會同相關單位於今年內赴紐西蘭傳承我國中草藥典編撰之經驗,並指定專人成立小組專案協助,俾利毛利人完成其草藥記載,保存原住民族珍貴的傳統智慧,並促進台紐友好外交。
提案人:陳 瑩
連署人:周陳秀霞 陳曼麗
13、
鑒於中醫傳統醫學之運用愈獲世界各國重視,許多西方國家甚至前來亞洲取經。亞洲發展中醫傳統醫學以臺灣、中國大陸及韓國最受矚目,其中韓國對其韓醫傳統醫學之行銷手法結合醫學美容、韓劇等等,更是於近年迅速竄起,不容小覷。
臺灣中醫傳統醫學雖師承自中國,惟因台灣經濟起飛較早,中醫藥等相關技術領先於中國,深受其他國家之認同。但今非昔比,中國大陸及韓國韓醫之陸續崛起,臺灣之中醫傳統醫學備受威脅。
檢視衛生福利部總體預算分配,在中醫傳統醫學中醫藥司部分,103年至106年度之預算分配比率分別占整個衛生福利部預算之0.112%、0.072%、0.061%及0.066%,顯見國家對中醫傳統醫學之漠視,爰要求衛福部自編列107年度預算起,徹底檢討總體預算之分配比例,調整中醫傳統醫學負責單位、相關政策及人才培育等之經費比例,以避免臺灣在中醫傳統醫學崛起之洪流中喪失原本領先之地位。
提案人:陳 瑩
連署人:陳宜民 陳曼麗
14、
紓緩大醫院壅塞一直都是醫療實務上的一大問題,因此在「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的基礎上落實分級醫療,視病患的狀況加入的評判標準,綜合醫療人員客觀的評估以及訂定合理部分負擔更顯重要。依據健保法第43條規定,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20%,但不經轉診,於醫學中心應負50%。同法也規定,得依診所及各級醫院前一年平均門診費用及所定比率,以定額方式收取,並每年公告其金額。醫學中心平均每件門診費用約為3,050元,依照健保法民眾應負擔1,525元(50%),但過往11年的部分負擔費用並未依法進行調整,根據衛福部公告4月15日開始實施新制,未經轉診至醫學中心看病,門診部分負擔將調漲至420元。調漲部分負擔為一重要政策工具,分級醫療實施迫在眉睫,爰此,衛福部應於一個月內提出新制調漲的計算方式與各級醫療院所前一年平均門診費用及所定比率,並將門、急診部分負擔調整評估計畫送交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提案人:陳曼麗
連署人:周陳秀霞 黃秀芳
15、
食品藥物管理署已於106年3月7日與臺灣阿斯特捷利康公司開會協調,讓該公司同意全面對有冠脂妥藥品之地區醫院、診所、藥局及藥商之所有效期內批號藥品進行收回,並允諾自106年3月9日起開始提供民眾進行換貨,而食品藥物管理署雖已發新聞稿,並於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屬之「食用玩家」同步公布自3月9日起,民眾可至原取得藥品之醫療機構及藥局退換,但本席國會辦公室仍接到民眾陳情電話表示原取得藥品之藥局不予換藥,爰要求衛福部應即刻加強宣導,並落實民眾可至原取得藥品之醫療機構及藥局退換之良政美意。但美中不足的是,該措施請民眾在106年3月18日前至醫療機構或藥局進行換藥,而有鑑於目前宣導可能不足的情況,恐有不少民眾還不瞭解可換藥或換藥期限到3月18日就截止,爰另要求衛福部應合理延長換藥截止時間。
提案人:周陳秀霞 李彥秀 蔣萬安 許淑華 陳宜民 李鴻鈞
16、
陳時中部長於今日詢答中,表示力清之、維妥力及佳糖維等三款藥物被不法集團仿冒,只是未仿冒的唯妙唯肖,流通的可能性很低,且目前市面上抽驗並沒有看到相關偽藥。但為了保障民眾用藥安全,避免民眾恐慌,爰要求衛福部即刻公布抽驗結果,並針對這三項藥品擴大抽驗及公布結果,以安民心。
提案人:周陳秀霞 許淑華 李彥秀
主席:首先處理第1案。
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將第四行「社區藥局對偽藥的把關能力是否足夠?爰此,」等文字刪除。
主席:這個部分應該沒有問題。
處理第2案。
請衛福部健保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伯璋:主席、各位委員。第八行「爰建請衛福部……」的文字建議修改為「爰請衛福部『研擬』如何儘速補足106年度之預算缺口,並將107年度東區健保總額分配,採固定佔率2.96%比率計算」,希望這裡能讓我們用研擬的方式,基本上我們會朝向跟健保會的委員多做溝通的方向。
徐委員榛蔚:(在席位上)你們現在在研擬,針對9,000萬元的部分還是會儘速研擬將缺口補上嘛!
李署長伯璋:到底能補多少一方面我們要跟部長報告,另一方面也要跟別區脫鉤。現在已經不是從R、S裡面去拿,而是他們所得到總額的款項如何做……
徐委員榛蔚:(在席位上)剛才我質詢時,東區的部分今年是分配2.9%,從95年至104年的平均是2.96%,其實0.06%對花蓮來說是很多的,但對其他地方很少,以100元來說,0.06%才只有6分,但是對花東兩縣及蘭嶼、綠島是差很多的,所以對於偏鄉醫療正義的部分,既然你們今年已經算了,占比也定了,我們姑且接受,但是我們少的那9,000萬元要看部裡如何撥補給東部。另外,有關107年的部分,你們有一年的時間可以討論占比的部分,因為站在醫療正義的角度,偏鄉地區就是需要多加照顧,所以在未來100%的大餅中應該先把花東兩縣及兩個離島的固定比2.96%畫下來,之後再由其他五區來分,這樣可以嗎?
李署長伯璋:我們會朝委員建議的方向努力。
主席:針對徐榛蔚委員的提議請你們儘速去看預算如何支應,私底下再找機會跟徐委員溝通。第2案加上二字,後續請將修正文字送上來。
處理第3案。
請問各位,有無意見?沒有,第3案通過。
處理第4案。
請問各位,有無意見?沒有。
處理第5案。
請問各位,有無意見?沒有,第5案通過。
處理第6案。
請問各位,有無意見?沒有。
處理第7案。
請問各位,有無意見?沒有。
處理第8案。
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第二行建議修改為「請衛福部三個月內研議偽藥防制精進機制,送交衛環委員會。」
主席:沒有意見。
處理第9案。
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第二行建議修改為「爰要求我國政府跨部會規劃與日本協商,派員實地赴日本福島……」,其餘文字不變。
主席:好,但衛福部的角色一定要在裡面。
處理第10案。
陳委員瑩:(在席位上)第10案文字修正為「查西醫PGY係由衛福部肩負起中間媒和角色及功能,但牙醫PGY卻無法有同等待遇,且預算比例落差甚鉅。爰此,要求衛福部於一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比照醫科增加牙醫PGY之補助費用。」
主席:好,我也連署了這個提案。
處理第11案。
陳委員瑩:(在席位上)第11案有文字修正,將第三段第三行「成分」二字刪除,這是筆誤。
主席:如果衛福部沒有意見,到時候請將文字修正的部分一併送上來。
處理第12案。
請衛福部中醫藥司黃司長說明。
黃司長怡超:主席、各位委員。建議倒數第五行文字修改為「為確實落實臺紐自貿協議第19章原住民專章之原住民合作平台,爰建請衛福部會同相關單位擇期赴紐西蘭,並建立合作諮詢窗口,傳承我國中草藥典編撰之經驗,並視其需要指定專人成立小組專案協助相關研究及合作事項,俾利毛利人完成其草藥記載,保存原住民珍貴的傳統智慧,並促進台紐友好外交。」
主席:好,沒有意見,通過。
處理第13案。
請問各位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瑩:(在席位上)部長有答應嗎?這不是中醫藥司處理就可以了,要看部長。你OK啦?好,謝謝。
主席:這是預算比例調整。
處理第14案。
陳委員曼麗:(在席位上)沒有問題。
主席:處理第15案。
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第15案最後一句話建議修改為「請衛福部通知醫療院所及藥局主動協助民眾換藥事宜。」
主席:請問周陳委員可以嗎?可以。
處理第16案。
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本案建議修改為「有關力清之、維妥力及佳糖維等三款藥物……爰要求衛福部食藥署針對這三項藥品擴大稽查,以安民心。」
主席:請問周陳委員可以嗎?我再次提醒食藥署,如果你們手邊有這三樣偽藥的版本,請你們儘速公布照片讓大家比對。
吳署長秀梅:市面上完全沒有。
主席:但是部長今天早上說仿得非常不像,我就聽不懂你們到底在講什麼。
吳署長秀梅:是我們在市面上稽查到……
主席:你一直回應市面上沒有,但是今天早上陳部長回應的是仿得非常不像,你們兩邊的講法是矛盾的,所以我不知道到底有沒有。現在我們接到很多電話在詢問能不能賣、到底是不是等等,對於另外這三種藥大家有很多的疑慮,建議你們要儘速對外說明清楚,因為大家都在關注後續的發展。
今天的臨時提案到此結束,修正後的臨時提案文字請衛福部務必要送到主席台。
現在休息,下午2時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邱委員泰源質詢。
邱委員泰源: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吃過飯有力量了,辛苦了!我們非常感動衛福部相當合作,召集所有醫事團體,所有醫事團體也共體時艱,列出8點工作方向來因應一例一休施行,請問進行這8項有沒有困難?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石司長答復。
石司長崇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最擔心的還是偏鄉醫療資源不足之處,所以我們召開過會議,非常感謝偏鄉衛生局及醫師公會派代表出席,藥師公會全聯會、護理師公會全聯會也都有出席。目前各衛生局回報的情形是並未明顯受到一例一休的影響而減少開診,如果有需要時,目前衛生局也訂有計畫來媒合衛生所或其他單位輪流開診,不會讓一例一休過於影響民眾就醫權利。
邱委員泰源:李署長非常有創意也做了很多創見,譬如App,後來使用的情況如何?
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李署長答復。
李署長伯璋:主席、各位委員。有關App,的確上次醫改會有人向我們反映有些診所App的登錄不實,這部分我們一定會更澈底地讓民眾妥善利用。事實上,過年期間上App的人特別多。
邱委員泰源:至於宣導民眾就醫觀念的部分進行了嗎?
李署長伯璋:原則上,4月15日分級醫療會全部上線,3月中很多資訊透過上媒體、汽車廣告等等一路宣導下去。
邱委員泰源:署長要睡飽一點,因為你常常要上電視。
接著,立法院有幾位委員很關心一例一休是否影響醫療照護品質,也召開公聽會並提出幾項訴求。首先請教勞動部次長,目前尚在輔導期,可是各地傳出有取締、處罰的現象,輔導期可不可以長一點?請問勞動部目前的情況如何?
主席:請勞動部廖次長答復。
廖次長蕙芳:主席、各位委員。第一點,我們是宣導3個月、輔導3個月,日後才會檢查,但期程是滾動式,屆時我們再看實施的狀況。第二點,我們宣導、輔導只針對一例一休新法的部分,原有規定的部分還是會進行勞檢,無論如何,宣導、輔導期間關於一例一休新法規定的部分,除非有重大違規或民眾申訴等個案情形才會進行勞檢,否則就是以宣導、輔導方式處理。
邱委員泰源:這部分再拜託勞動部聽進去,實際上,醫療院所也願意配合,但有很大的困難,你們輔導當中還是要注意有哪些困難可以幫忙,譬如法規適用上是不是可以多點彈性?
廖次長蕙芳:這部分就是我們現在正在做的,我們目前在盤整各行各業關於一例一休適用上有何困難,或法令有疑義、不清楚的部分,這些都是我們現在進行的事。
邱委員泰源:上次公聽會結論中,大家很擔心偏遠地區醫療、藥品會中斷,司長答應要與食藥署談一談,有些法規是不是可以考慮偏遠地區並以人為中心來鬆綁,請問司長有談這些事嗎?
石司長崇良:我們已經有召開會議,邀請包含食藥署、藥師公會全聯會、醫師公會全聯會,當天協商討論的結果是,以目前情況而言,尚可因應,必要時藥師公會全聯會會媒合藥師來報備支援。
邱委員泰源:報備支援是做不到的事,台北市也曾經努力做過,大概很難成功,所以你們還是要真的去面對問題。尤其這次的偽藥事件,你們更應當痛定思痛,整個醫療照顧體系不要各守門戶,要以民眾權利為優先,自然很多事情就可以做,大家會很有成就感。這部分拜託司長繼續努力,這是考慮偏遠地區民眾的權益。以上建議,部長有何補充?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沒有。不過推動勞基法、尊重勞基法的精神,時間上有一個空窗期,所以我們應該要有一個練習期,處罰不要那麼重,並要求醫院進行最佳化人力安排,如果有不足的薪水,或是人力費用需要增加,希望健保署在明年總額時要予以考量。
邱委員泰源:謝謝部長。部長解釋後,我就順便請教部長受僱醫師入勞基法一事,衛福部預計108年納入,部裡有沒有要再調整這樣的腳步或是按照這樣的目標努力?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我們現在朝著這個方向來努力,今年8月我們會先議定工時,從88小時降到80小時,連續值班32小時降到28小時,先以這樣的範圍讓醫院運作看看。
邱委員泰源:有一個核心問題,因為12所醫學院校的院長、校長,全體決議反對醫師入勞基法,在此之中,誰可以來當平台、溝通非常核心的問題?如何讓事情做得下去?可是教育家不是站在醫院的經營,而是站在民眾是不是能夠得到好的照顧的角度,在此之中有非常核心問題要磨合,對此部長有何看法?
陳部長時中:我認為醫院院長還是站在醫療品質及教育延續來看這件事,因為時間變短之後,教育的時數可能會不夠。昨天張上淳院長來跟我溝通這件事,也表達他們盡量用by case來看實習,而不是by hour,就是練習或教育的內容的病例足夠就可以,所以他們也願意盡力配合,他們知道固然教育很重要,但是年輕學生的身體健康及勞動權益也是重要的一環。
邱委員泰源:我個人最近跟一些醫界前輩討論,我認為要尊重醫療勞權,這種趨勢大概避免不了,但是民眾的醫療品質要鞏固,所以我們建議教育訓練應該加入人倫關懷因素,隨著勞權重視的趨勢而改變。如此一來,我們就會更關懷民眾,責任感自然就會出來,而老師們又了解到醫療醫權的重要性。我昨天也跟勞動部部長分享這樣的想法。
接下來,醫師納入勞基法有十大配套,整個流程中,對於Hospitalist,請問醫事司目前進度如何?
石司長崇良:今年我們會延續整合性照護制度,不限於單一專科,目的希望……
邱委員泰源:一直在進行,對嗎?現在美國又轉變為Transition medicine,我建議衛福部還是要隨著國際趨勢趕快變化。
石司長崇良:今年有調整,往年的計畫會調整……
邱委員泰源:單單醫師公會的兩個委員會就為此比拼了!
公費的問題在侯勝茂前署長任內就提出檢討,我們也參與檢討,部長當時應該在衛生署。因為現在台灣的醫師人力不是患寡是患不均,台北市醫師平均一天看不到30位患者的有一半以上,為什麼不給55歲以上,已經進入空巢期的醫師們好的待遇,讓他們到台東、屏東?他們都會去,反正他們在台北沒小孩,小孩也不回來,像這樣的情形衛福部為什麼不去突破?而是養公費生,像養一隻牛,到最後他可能去當地服務幾年後,又跑到台北市開業,這是醫療體系非常重要且必須思考的問題。鍾佳濱委員每天為南向努力,我們也在思考很多配套措施,你們真的不要養一些到時候可能不會在偏遠地區服務的人!
李署長非常用心推動分級醫療,如果有困難我們一起來努力!分級醫療還是必經之道,也是未來要走的方向。
主席:請楊委員曜質詢。
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第一次來委員會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對。
楊委員曜:衛福部長的工作範圍很大,是一個高風險的工作。接續剛剛邱委員講的一些醫師納入勞基法問題,先與部長探討,這部分預定108年9月1日開始實施,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目前的期程是這樣安排。
楊委員曜:目前根據統計,OECD國家每萬人國民分配到的醫生數大概33位,台灣每萬人只有20位,還有一段差距。我先表明,醫師不納入勞基法可能會有過勞的現象,這對於醫生本身或病患都不對,還是必須讓醫師充分休息。執政者的能力展現在推動一項政策必須想到其他可能發生的問題,對吧?
陳部長時中:是。
楊委員曜:現在全台醫師人力有增加的空間嗎?人力就這麼多,休息時間更長,是不是每個人服務的總時數就短了?部長有何因應對策?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我們推動分級轉診來提升醫療體系效率,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策略。
楊委員曜:部長,我不覺得分級轉診是這一題的答案,因為分級轉診是現在就要做的,分級轉診的醫師總人數及服務時數不會增加。
陳部長時中:但效率會增加。
楊委員曜:部長只有這個想法嗎?
陳部長時中:一例一休還有其他相關的部分,像是整合醫學照顧體系,還有增加……
楊委員曜:醫師納入勞基法面對的不只一例一休而已,還有目前醫師通常是工作超時,之後工時也會縮短。我剛剛看到你們的十大配套,大概還有公費醫生的養成與培養、擴大,可是那個緩不濟急!
陳部長時中:我再跟委員說明分級轉診,現在整體醫療人力在醫院裡面非常吃緊,病人都集中在醫院。
楊委員曜:當然吃緊!部長,OECD國家平均每萬人可以分配到33位醫生,我們是每萬人只能分配到20位醫生,所以從數據就看得出吃緊了!我現在問的是,你或衛福部面對這個重大政策即將實行有沒有對策?配套對策要出來!
陳部長時中:有關配套對策,我們相對地提到工時指引與勞動保障。
楊委員曜:這部分我不為難部長,不過這確實是馬上要面對的問題,不要任何政策搞到最後都跟一例一休一樣,你要先設想好一個政策要推動時可能遭遇的問題,特別是醫療的部分,因為這是救命的,事先不弄好,到時候這個醫生休假、那個醫生也休假,這樣會影響廣大民眾的就醫權益。我也直接點出台灣醫療人力已經不足了,離島、偏鄉更為不足,聽說部長有到台東、花蓮走過,你會去澎湖、馬祖嗎?
陳部長時中:如果時間安排的出來,我都非常想去。
楊委員曜:你來看看醫事及護理人力的不足,有時我們會接到投訴,兩家醫院找不到一個耳鼻喉科醫生,這不是我今天執行的重點,我只是點出現狀已經是這樣,你要把醫師納入勞基法,如果相關配套措施不做得完整一點,思路不縝密一點,問題會很大!
剛剛談到落實醫療分級,你們現在設想到的就是門診的部分,是不是?
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李署長答復。
李署長伯璋:主席、各位委員。還有急診。
楊委員曜:你們有沒有想過真正的轉診?你們應該鼓勵從診所或地區醫院轉診到區域醫院,不要全部往醫學中心擠。部長及署長,你們相信嗎?澎湖沒有一床到高雄及台北的病床不是我處理的,很痛苦!有些病例明明是區域醫院就可以處理,可是被轉到醫學中心,大家在那邊擠、在那邊排隊。譬如一個個案只是因為澎湖沒有這個設備,在台灣可能算是已經普遍的小手術,卻被轉到醫學中心,光是在急診室就待床5天,若去區域醫院可能已經出院回澎湖了,這部分你們有沒有想法?
李署長伯璋:在我們思考過程中,我們並不認為從基層診所就要轉到醫學中心,基層診所轉到地區醫院、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必須看病人的病況如何。
楊委員曜:醫療分級就是這樣,我現在講的是實際操作面與目前醫療的分級轉診落差很大!
李署長伯璋:當然。
楊委員曜:我相信很多病例真的不必要轉到醫學中心,去區域醫院對病患來講,其實是一個福音,因為他不必等那麼久,對不對?
李署長伯璋:對。
楊委員曜:也不會造成醫學中心的業務量這麼龐大,你們知道這部分的問題在哪裡嗎?
李署長伯璋:一方面是民眾的想法,另一方面是基層醫生的轉診方式,3月中以後我們就會陸續對民眾大量宣導,我們希望4月15日以後能夠完全落實分級醫療業務。
楊委員曜:你們怎麼宣導?
李署長伯璋:這很多。
楊委員曜:開轉診單到哪個醫院是醫生還是病患寫的?
李署長伯璋:除了一般書面轉診及傳統轉診方式,現在又有電子轉診,以電子轉診而言,譬如病患要轉到哪個醫院,醫生會以專業來判斷這個病人要到哪個醫院看,同時會斟酌病人的意思,假如可以轉到哪個醫院哪個科別時,未來那個醫院就會主動告訴病人掛號號碼,對病人而言,省掉很多不必要的時間。
楊委員曜:分級轉診在台灣本島更應該落實,有時離島偏鄉居民的觀念是路途遙遠,很不方便,所以他可能反而往更上一層轉診,還情有可原。台灣本島真的要很嚴格執行,不要讓醫學中心有這麼龐大業務量及這麼多的待床人數,處理病床真的很困難!
最後請教部長,衛福部現在有「重點科別住院醫師津貼補助計畫」,希望這個計畫能給予離島偏鄉特別照顧,這個計畫實行於全台,可是離島偏鄉的資源缺乏。部長不必回答這個問題,你聽了回去做不好,再來這裡備詢就好!離島偏鄉的醫療資源比較貧瘠,我們希望能夠延長補助的時間才能留住好的醫生,醫師長期進駐最重要的是可以建立醫病關係並減少不必要的轉診,部長應該有這個觀念吧?
陳部長時中:有,這個觀念很好,如何讓偏鄉留任的時間變長,進而產生感情及增加服務品質,這是一個努力的方向。
楊委員曜:假如醫生的留任時間不夠長,他說的話病患不敢相信,一旦時間久了,病患覺得可以信賴他的醫德醫術,才會相信他說的話。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質詢。
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是我第2次請教部長,請教的問題跟上次總質詢一模一樣,不過我先呼應一下邱泰源醫師。在我家的家鄉屏東,真的非常缺醫師。尤其是衛生所,要找到一位醫生兼主任都非常困難。因此建議儘量培養家醫科的醫生,比較好用。另外上次跟部長請教過,有關未來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這是大家都關心的議題。目前醫學院學生每年畢業只能限制在1,300位以下,不能超過。如果超過,開業的醫師公會會反彈,因為會分散市場。但是目前專科醫師訓練容額還有1,776個。上次在院會,部長告訴我,這些容額不是全部用來容納住院醫師。但是事實上,在醫院的現場,都是用接受專科醫師訓的醫學系畢業生來擔任住院醫師。雖然主治醫師也可以當住院醫師,但實務上很少這樣,因為主治醫師薪水太高了。勞基法改制後,我們的住院醫師會缺2,092個。這是很大的缺口。部長對此有什麼想法?
除此之外,現在前有猛虎,後有追兵。上次你也跟本席提到,這個問題是目前的健保給付造成。因為目前基層醫療診所,可以從門診給付拿到整個健保給付的42%,其他的醫院可以拿到約58%。基層醫療診所分得越少,能夠維持的醫師就越少;醫院越多,需要的住院醫師就越多。因此,目前的醫師供需狀況,醫師訓練出來1,300個畢業生,不足以應付未來需求的2,092個住院醫師。這是問題所在。
我們來看馬來西亞怎麼解決這樣的問題,馬來西亞的人均GDP不到台灣的一半,花100萬元的高薪來挖台灣的醫師。2012年開始,馬來西亞開放100%外資可以開設醫院,同時承認台灣8所醫學院的學歷。台灣很多學校有來自馬來西亞華人的僑生。他們過去念的醫學系,因為有本國人的身分,在台灣可以開業。現在因為他們有馬來西亞的國籍,可以回馬來西亞開業,因此馬來西亞的醫院從台灣挖了17個醫師,都是有經驗的醫師。這還不打緊,我們繼續看,為什麼馬來西亞的醫院會挖走我們的醫師,台灣的主治醫師月薪大約30萬元,每日工時約12個小時,一個小時要看很多病人,我們人均GDP大約2萬2,000元,馬來西亞只有9,000多元,我們的所得稅要扣到45%。如果你到馬來西亞,一個月可以領到將近100萬元,工作時間下午5點半準時下班,一個小時看2到3人就好,所得稅率只要15%。請問兩位醫師要不要過去開業?部長要不要過去開業?會不會心動?
我們接著來看,更嚴重的問題是,台灣的彰化基督教醫院去年開了專科醫療中心,部長知道在哪裡嗎?就在馬來西亞。同時彰化基督教醫院在全世界有60個這樣的醫學中心。台灣的醫療人才素質這麼好,好到周邊國家都在挖,我們怎麼守得住?馬來西亞人口有3,000萬人,是台灣的1.3倍。特別的是有四分之一是華人,約750萬人,相當於三分之一的台灣人口。看到馬來西亞這樣的人口特質,我們發現,馬來西亞沙巴大學現在有30個醫師在我國的榮總受訓8個月,部長知道嗎?為什麼來台灣受訓,因為台灣的醫療教育品質非常好,所以他們才來台灣受訓。
台灣與馬來西亞在大學的醫學教育一模一樣,都是六加一。馬來西亞特別的地方在於,畢業後要到公立醫院服務2年後,才能接受4年的專科醫師訓。為什麼要到公立醫院服務2年?因為馬來西亞的公立醫院非常便宜,看病拿藥只要1馬幣,大約7元台幣。局長跟署長聽了快昏倒,7元台幣的醫療品質會有人去看診嗎?雖然有,但是大多數人都會去看私人醫院。因此馬來西亞的私人醫院非常興盛,因為市場很大,大家都想當醫生,導致於馬來西亞一年要培育高達2,500個醫學系畢業生,還有3,000人是從大英國協等海外國家受訓回去。這總計5,500人,當要進入專科醫師訓時,全部要到公立醫院「當兩年兵」。結果馬來西亞竟然一年只能收5,000人到公立醫院服務,接受專科醫師訓。這代表有500人排隊排不進去。這500人到處想辦法要到公立醫院完成兩年公共服務,但是找不到。馬來西亞只好同意他們到大英國協國家的醫院,去就算兩年,所以可以繼續專科醫師教育。回到馬來西亞後,就可以開業當專科醫師。你們知道哪個國家因此受惠最大?就是新加坡。
馬來西亞的吉隆坡,有個地方叫柔佛州,離新加坡最近。有馬來西亞人在新加坡開醫院,專門收馬來西亞的畢業生到當地醫院服務,前門就從柔佛州的新山收病人進來。我們現在有個可能性,台灣如果可以接受來自東協國家的合格醫師,來到台灣的教學醫院,接受專科醫師訓,剛好可以充當我們的住院醫師。別忘了,如果來自馬來西亞,他們還會華語。大家可以放心,他們完成訓練後不會留下來,因為他在台灣不能開業,因此他們會回去馬來西亞開業。這當中有一個部分是需要部長去努力,就是爭取到跟馬來西亞簽訂協定,比照大英國協,他們來到台灣接受專科醫師訓的過程,視同公共服務,回去就可以直接開業。如果能夠談成,以後馬來西亞需要的醫生,不用從台灣這邊拉,只要來我們這邊訓,來台接受專科醫師訓的這四年,還可以幫我們解決住院醫師不足的問題。部長,你覺得這筆生意划算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這還是有風險存在,還是要評估。
鍾委員佳濱:還是要評估。我的意思是,台灣的醫療品質跟醫療教育真的是物美價廉,但是我們的住院醫師短期內確實存在不足的問題。長期來看,要改變健保給付,讓開業醫師與住院的需求能夠拉平。短期來看,這個缺口如果能夠因雙邊國家的需求,藉由合作獲得滿足。在維持醫療品質不下墜的前提下,請部長在一個月內,提供書面評估報告給本席。
陳部長時中:好的,我們一個月內提出書面評估報告。
主席:請林德福委員質詢。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委員同仁、各位列席官員。部長應該在今天的詢答過程中,很多委員都針對冠脂妥偽藥事件提出質詢。部長應該也知道,冠脂妥去年是健保給付中金額最高的,約23億元。2006年也發生脈優偽藥的事件,你認為是否需要針對健保給付前十大的藥品,進行專案稽查?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應該的,我們也正要做。
林委員德福:上中下游都要做檢查,尤其是針對藥局、醫院等等,最重要的是保障民眾生命安全。因為藥量大,如果沒有作專案的稽查,是無法杜絕的。請問部長,何時可以啟動?
陳部長時中:現在已經開始啟動,開始進行各種數據的比對。
林委員德福:十大健保給付藥物都應該做,一點都不能疏忽。另外請教部長,針對醫療法規定,醫院不能拒收患者,但民眾更習慣去大醫院看診開刀。最近就看到有兩位護理師要照顧27位病人的新聞,讓大眾對醫療護理人員的勞動現況感到擔憂。台灣的全民健保是全球聞名,但是不應該拿醫護的血汗來維持健保。無論是護病比,或是醫病比,衛福部有責任建立公平合理的制度,以保障病患與醫護人員的權益。對於護病比入法的訴求,部長有什麼看法?
林委員德福:台灣全民健保全世界聞名,但不應該拿醫護血汗來維持健保,不管是護病比或者是醫病比,衛福部有責任來建立公平合理的制度以保障病患。護理人員、醫生的權益部分,有護理師也希望護病比入法的訴求。部長,你有什麼看法?
陳部長時中:首先,我對個案先做解釋。個案來講是在地區醫院。基本上,地區醫院的醫病比是1比15,現在2個人照顧27個人是符合評鑑的需要。第二,當天是護產科,相對清出的病人比較多,一時的負擔也比較重,不過這家醫院它平常的醫病比是維持在1比11,還尚稱可以。至於未來對於護病比相關的入法,我們現在是放在評鑑裡面,現在從1比15、1比12到1比9,白天要1比7,這樣子我們逐步往前放在評鑑裡面一定要評鑑的項目。
林委員德福:這些也要讓醫護人員了解。
對於登革熱和腸病毒防疫工作的準備,本席要特別提醒部長提早因應,因為歷次緊急疫情都動用第二預備金。其實,當初中研院院士陳建仁,也是現在的副總統,批評說,他認為政府要成立200億元到300億元的國家防疫基金,迅速取得這些緊急處理疫情所需的經費。本席也提出傳染病防治修法第27條的修法,希望朝野能夠共同來支持。部長,你有什麼看法?
陳部長時中:防疫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尤其在經費跟相關的整備,基本上是要跨部會來合作,要是有一個基金能夠隨時把相關的疫苗、後續的病毒跟疫情監測一條鞭做好,我認為對防疫應該是非常有幫助。
林委員德福:登革熱疫苗和腸病毒疫苗最新研發進度到哪邊?何時可以通過衛福部的審查來讓國人試打?
陳部長時中:登革熱疫苗目前在國外已經有疫苗上市,但是很可惜的只能用到9歲到45歲,跟國內這些族群是不相匹配的。因此,我們跟美國打算要合作,針對50歲以上的族群來開始實施第2期的臨床試驗。至於腸病毒疫苗,目前在國內第2期的臨床試驗已經結束,現在正在討論進行第3期的臨床試驗。
林委員德福:WHA慣例都在每年3月開始寄邀請函,今年我國有沒有收到?
陳部長時中:到目前還沒有。
林委員德福:2008年以來台灣已經有8度受邀請,如果今年沒有被邀請,陳部長是否一樣會去日內瓦參與場外的活動?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仍然在積極準備。
林委員德福:會不會舉辦外交酒會?
陳部長時中:這要到那邊再看情況,我們現在準備參加、做一個有貢獻的參與,這樣的方向來努力。
林委員德福:本席一直認為若要去舉辦外交酒會,主要是我國的友邦,如美國、日本都不參與的話,交流效益就令人存疑。你的看法呢?
陳部長時中:當然,我們有舉辦這樣的活動,都希望這些友好的國家盡量能夠來參加。
林委員德福:2017年第5屆台日醫藥交流會議,預計將由我國來主辦,何時可以舉辦?你們都不知道嗎?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署長答復。
周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跟日本是每一年都有大家一起交流的會議,今年是在日舉行,預計在9月。
林委員德福:我了解。最後我請教食安的問題,國人很重視食安的議題,先前有立委也關切到濃縮果汁是否有農藥殘留問題,衛福部當時回文承諾進口濃縮果汁原料將列入105年度抽檢的專案,以瞭解果汁原料是否有農藥殘留。請問食藥署吳署長,是否有進行濃縮果汁的專案抽檢?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答復。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請潘組長來答復。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潘組長答復。
潘組長志寬:主席、各位委員。進口蔬果類食品包括這些果汁都會有邊境查驗的抽驗,抽驗到的話,基本上農藥產品是一個重要的檢驗項目。
林委員德福:對啊!濃縮果汁沒有嘛!我們質疑濃縮果汁裡面要是有農藥殘留,為什麼該抽檢,你沒有去進行抽檢?
潘組長志寬:基本上,農藥產品是針對生鮮蔬果,所以說……
林委員德福:蔬果果汁就……
潘組長志寬:也是要。但是蔬果果汁檢驗後當然會回歸到它的原料是什麼果汁,然後按照比例去算……
林委員德福:原料跟果汁!你進口原料跟進口果汁是不一樣,它是濃縮果汁,我剛剛講得很清楚!
潘組長志寬:濃縮時是濃縮幾倍……
林委員德福:你不要跟我講幾倍,我是希望你們一定要去抽檢。
潘組長志寬:有。邊境本來就有這個抽驗的機制。
林委員德福:部長,下一次給我一份抽檢的資料。我認為這個要列入管考,為什麼?因為這跟國人健康有關係,濃縮果汁稀釋以後就喝,裡面要是有農藥殘留,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陳部長時中:我會把查驗的報告交給委員。
林委員德福:謝謝。
主席:謝謝林委員德福的質詢,下一位請鄭委員天財質詢。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長照2.0計畫經過衛福部會同相關機關,也聽取很多原住民族立委或其他各界的意見,對於長照2.0計畫裡面特別要成立原住民族長照分站以及推動委員會,這部分進程、相關的辦理期程希望能夠加速。在過去長照1.0時,我們就落後很多,既然長照2.0已經把它納入了,希望能夠加速期程。部長,可以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可以。
鄭委員天財:另外,在原鄉地區的照管員跟督導員,現在的規定是要具備護理師或者是社工師的資格。事實上原住民在這個部分,尤其是社工師資格部分通過考試院考試的非常少,在這樣一個需求上,就必須讓原住民族能夠參與照管員跟督導員的工作,所以,我在上會期建議以具備2年以上長照實務經驗者能夠替代所謂的社工師的資格,這部分是否趕快納入?不曉得有沒有新的進度?
陳部長時中:已經在研議放寬認定能夠符合這邊的需要。
鄭委員天財:好。原鄉的日照中心家庭托顧服務及居家服務的人力需求,就是直接服務的人員,希望以原住民族團體為優先。因為通常依照一般的政府採購法相關的公開招標,原住民族團體大概很難去競爭,事實上在原鄉地區,我們還是回歸到政府採購法,但是在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就可以直接在招標細則裡面明定,為了考慮原住民族群相關的文化敏感度等各方面,可以以原住民團體做為招標的對象。這是政府採購第二十二條所授權的,但是很多機關都比較沒有採用,衛福部是否能夠往這方面去努力?
陳部長時中:我們會往這個方向去努力,但我們要跟地方政府協調,整體而言,這個方向是對的。
鄭委員天財:要跟地方政府協調,因為地方政府對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認知不足。希望衛福部能夠加強協助相關的地方政府,尤其是原住民分布較多的花蓮、台東及屏東等地方,如果有一個地方政府開始做,其他地方就可以比照辦理,因為有一個模式之後,他們就會參考這樣的工作方式。
另外,有關結構安全鑑定部分,因為原鄉地區有很多的建築物都是違章建築,而這些違章建築有的是早期的建築物,有的是受限於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下的建築物,這些都是屬於違章建築,這些要完全符合相關長照機構的條件是很難的。像護理機構相關的施行細則已經改了,可以以結構安全鑑定,還有教育部的教保中心也可以適用,這些都有案例可循。相關長照機構部分的子法完成了嗎?
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答復。
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這部分已經在我們的子法裡面把結構安全文件納入了。
鄭委員天財:在哪一項法規?是不是長照機構?
簡署長慧娟:長照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鄭委員天財:這很好,有因應我們整個原鄉實際的狀況,而且原住民立委在上會期一再反應,尤其社會各界也都有反應。如果這部分的問題能夠解決,接下來我要談的原鄉地區的閒置空間經過盤點之後,就可以往這個方向去努力。當然有很多地方需要透過相關機關去協調,因為人口少子化的關係,有很多學校變成閒置的空間,如何協助這些學校是很重要的。在台東地方有件事是社家署比較清楚的,就是在台東縣海端鄉服務的修女,本來一開始並不是在海端鄉服務,而是要在成功、長濱的東海岸地區服務;本來她有找到地方,結果相關機關又不同意,事實上現在這個地方還是閒置在那邊,這樣就很可惜。針對這部分的問題,尤其需要衛福部積極去協助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事實上我們已經積極在做了,也請地方政府盤點,長照2.0是我們的前瞻計畫,也有編列相關的經費。
鄭委員天財:好,謝謝部長。
陳部長時中: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盧委員秀燕及廖委員國棟均不在場。
請林委員淑芬質詢。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今天大家談了很多有關阿斯特捷利康公司的事情,整個新聞看了這麼天我一直看不清楚,有如霧裡看花,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到底誰在做偽藥?到底是誰的責任?我只問你一件事情,如果偽藥全面鋪貨,連基層醫院、藥局、地區醫院統統全面鋪貨,這是不是阿斯特捷利康既有的鋪藥網路系統在鋪的藥?偽藥的鋪貨是不是透過阿斯特捷利康公司既有的鋪貨管道在鋪貨?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從最後的結果看起來,似乎有一部分是透過這樣的通路在進行的。
林委員淑芬:這個偽藥是阿斯特捷利康公司透過自己既有的通路管道在鋪貨是不是?
陳部長時中:他們的下游廠商有些是合作的廠商,並不是他自己鋪貨的管道。
林委員淑芬:合作的廠商就是他們鋪貨的管道,顯然這個貨的生產是阿斯特捷利康在掌握的,他們鋪貨給下游廠商、中盤商,再由中盤商往下鋪貨,所以是阿斯特捷利康的鋪貨系統,這樣的說法也沒錯。
陳部長時中:廣義的來說是這樣。
林委員淑芬:這個事件是阿斯特捷利康自己出來舉發的是不是?。
陳部長時中:是的。
林委員淑芬:我之所以提出此事是因為親民黨黨團召開記者會將提案修法加重偽藥刑責,可是我們看到藥事法第二十條規定,本法所稱偽藥,係指藥品經稽查或檢驗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才稱之為偽藥。構成要件要由你們稽查檢驗出來,所以如果是藥商自己出來舉發就沒有偽藥這項刑責了是不是?
陳部長時中:這是兩件事,基本上……
林委員淑芬:我在問的是就法規而言。從法規來看,他們做偽藥,可是藥事法法條有漏洞,法條規定不管偽藥、禁藥、劣藥都要經稽查,所謂的稽查是指由誰來稽查?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答復。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做行政稽查。
林委員淑芬:如果不是行政稽查,是藥商自己出來舉發?
吳署長秀梅:他們可以檢舉。
林委員淑芬:藥商檢舉?
吳署長秀梅:對。
林委員淑芬:那跟藥商就沒有責任了!
吳署長秀梅:不會。
林委員淑芬:藥商沒有責任?
陳部長時中:不是,如果有做偽藥自然就有相關的刑責。
林委員淑芬:偽藥商還有偽藥責任?我是在懷疑這一點。
陳部長時中:如果不是他們做的,當然就不是。
林委員淑芬:依據藥事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藥商不得買賣來源不明或無藥商許可執照者之藥品或醫療器材。」,藥商必須自主管理,藥商出來的貨必須經過嚴格的監管,包括藥證許可與核准藥證之材料相符才能夠出貨,如果藥商對其所鋪出來的貨,不知道要鋪多久,也不知道讓人家用多久,顯然他們違反第四十九條,因為不能買賣來源不明的藥,阿斯特捷利康在賣來源不明的藥是中國製的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應該不是。
林委員淑芬:那是哪裡製造的?
陳部長時中:是另外做偽藥的人在賣的。
林委員淑芬:做偽藥的人交貨給誰?
陳部長時中:他們透過相關物流流進來的。
林委員淑芬:是哪一家廠商鋪貨的?
陳部長時中:應該陳性貨……
林委員淑芬:這是賣藥,不是在賣皮包,也不是在賣衣服或賣食品。
吳署長秀梅:報告委員,台灣阿斯特捷利康公司把在台灣整個銷售的經營權授權給裕利公司,裕利公司再將他們的藥鋪貨到下盤,這些下盤包括嘉華公司,嘉華公司又將他們的貨分布給下面的……
林委員淑芬:從最上游層層鋪貨出去,最上游原始的廠商不用負最終責任嗎?
吳署長秀梅:阿斯特捷利康公司並沒有賣偽藥。
林委員淑芬:阿斯特捷利康把藥交給裕利,裕利再鋪貨給嘉華,一路鋪下去,到最後你們卻說跟阿斯特捷利康無關,這樣的鋪貨系統……
吳署長秀梅:在這中間的業務,他們利用合法來掩飾非法,所以有些業務人員是不肖的,他們自己去拿別的貨進來……
林委員淑芬:譬如這些供藥的藥商委託人家代為製造,出現了偽藥,如果藥商出來檢舉,就與藥商無關,或者藥商鋪貨的管道出現漏洞,被人家挾帶偽藥,這也跟藥商無關,而你們也沒有管理,藥商自主管理也破洞,那我們吃到偽藥、劣藥是活該嗎?所以我要問責。整個制度,不管是鋪貨廠商出問題,難道最終藥商不用扛責嗎?
吳署長秀梅:有,裕利公司一定有責任,因為他的員工有涉入這個案件。
林委員淑芬:那是直接涉及到刑責。我在問的是,藥商沒有違反藥事法第四十九條嗎?你們表示阿斯特捷利康給裕利鋪貨,裕利再去挾帶假藥,難道阿斯特捷利康不用把關也不用隨時抽查裕利會不會有漏洞嗎?難道藥事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藥商不得買賣來源不明的藥品只是在規範裕利而已嗎?不用規範別的地方?我再告訴你,藥事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經許可製造、輸入之藥物,經發現有重大危害時,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除應隨時公告禁止其製造、輸入外,並廢止其藥物許可證」,看起來好像是如果他們做了偽藥,但如果他們鋪了偽藥,所以我一開始就跟你強調是鋪貨系統出現瑕疵,難道他們也不用負連帶責任?何況據健保署統計此單一用藥1年達23億元,他們都不用負任何責任?都可以推卸給鋪貨公司,就這麼簡單嗎?這對國人情何以堪!更不要講阿斯特捷利康最近發生什麼事情,你們都跟人家講全面接受退貨,但我有位朋友今天去春天藥局換貨,店員宣稱只接受MV503、MK479等批號換貨,而且是今年開的藥品才可以更換,他們不讓他退藥。然後他又打電話去藥廠,但阿斯特捷利康表示可以全面更換,不限於這兩款,也不分去年或今年開的藥,只要沒有過期就可以,對吧?
吳署長秀梅:對。
林委員淑芬:你們的新聞稿也是這樣寫的,他又到藥局跟店員藥師、店長再次確認,但該店表示他們沒有收到任何通知,並告知最好去大醫院更換,如果時間拖得太久可能藥品就會過期,因為有一盒藥在今年8月就要過期了。
吳署長秀梅:民眾可以直接跟藥廠反應,不是民眾不能夠直接跟藥廠反應。
林委員淑芬:對啊!藥廠說可以啊!但藥局不給民眾退貨,現在怎麼辦?
吳署長秀梅:有投訴專線:0800-888-633。
林委員淑芬:你以為民眾吃飽閒著,連新聞都出來了,你們宣布退藥、換藥所有的配套統統不可執行,上午僅有中盤商、業務代表到各藥局回收「冠脂妥」藥品,或由各縣市藥師公會發出數量統計表,但更換藥品何時可以送到,沒有時間表,退換貨機制一團亂。
吳署長秀梅:今天早上11點已經可以開始去拿貨了。
林委員淑芬:這是1個小時以前我的朋友,而且是現在政府部門裡面的高層拜託我質詢的,我不好意思講出他的名字;1個小時以前有位藥師抱怨藥廠承諾「冠脂妥」會全面換貨,但是部分的中盤商只告訴藥局只能退兩批號,藥廠和中盤商不同調,食藥署卻聲稱完全沒有回收的問題,但基層感覺「就是沒有」。所以人家才講說,連這件事情的善後都處理得不好。這是政府高層官員拜託我質詢的,因為他覺得,既然衛福部都這樣宣布了,藥局人員卻還無動於衷,藥局在怕什麼?藥局會不會擔心如果接受換退貨,屆時阿斯特捷利康不跟他們算這筆帳,就像當初彰化頂新黑心油、大統假橄欖油事件,大統發現盤商讓民眾退換貨以後,大統就擺爛不讓盤商換了。我在懷疑藥局是不是怕這樣子,他們要去跟嘉華、裕利請款,結果嘉華、裕利撒手不管,然後責任又不及於阿斯特捷利康,到時候會血本無歸。恐怕他們是怕這樣子吧!你們以為解決一個善後的事情,事實上是沒有的,你們說的和實際落差很大。
我現在跟你談藥事法,我覺得整個國家對藥商是滿寬容的,這與藥事法有關。藥事法的確漏洞百出,對於藥商要負所有各廠鋪貨的最終責任,這些都沒有規範。然後還鎖定偽藥、禁藥要經稽查,如果不經稽查,大家都習慣自首、自己檢舉,事實上是被發現偽藥了,這個在兩、三年前FDA在三千多項的免BE測試,每個學名藥廠商、各大藥廠,現在的藥廠公會、藥商公會、藥劑師公會,從理事長到理事都違反法令,衛福部帶頭包庇都已經發生過了,架空藥事法,大家都學著我來自首,因為自首就可以免責,本席認為應該大幅修正藥事法來保護用藥人的安全才對。
吳署長秀梅:報告委員,當時那個案件是因為有些廠商需要重新換證,所以是因為要重新換證的問題,不是他們沒有原先的藥證。
林委員淑芬:你確定知道這三千四百多項違反藥事法規免BE測試是透過什麼機制來免除刑責和法律責任嗎?你不知道就不要亂說!這件事情我研究過,而且罪證確鑿,只差沒有移送法辦。你們透過找專家會議的方式,說這是免BE測試的藥,已經用了5年,沒有接受到不良反應,就等同BE測試,就地合法,我看食藥署要改名字了,看來你們的藥物審查和管理大概已經「兩光」了。也沒有能力把關了,乾脆就變成食品局就可以了,整個國家對藥物沒有在管理,部長應該要大刀闊斧地改革。
陳部長時中:林委員,我們當然要改革,不過也請體認我們食藥署同仁的辛勞,他們也是盡心盡力要把事情做好。如果在法規上有什麼不足之處,我們可以修,以前沒有做好之處,我們也會改進。不過不要讓我們同仁的辛勞被踐踏。
林委員淑芬:同仁的辛勞被誰踐踏?用藥人吃了這麼久的偽藥,難道這些人是活該嗎?你們縱放三千多項免BE藥品,透過違法的專家會議,而且是藥商、藥廠去開會,只要用了5年沒有人投訴不良反應就等同做完了BE測試,顯然這是違法的。你們縱放這些學名藥廠免BE測試,這件事情跟你們辛不辛勞有什麼相關?
陳部長時中:那是已經發生過的事情。
林委員淑芬:但沒有人負責、沒有人究責。
陳部長時中:我們來討論這件事情。
林委員淑芬:沒有人究責,我要求懲處。
吳署長秀梅:我們有審查,而且學名藥分為兩種:一種是需要BE;另一種是不需要BE。
林委員淑芬:你對這件事情一無所知,你們審查什麼?你當署長以前不負責這項業務,對於過去所發生的事情一無所知,你要審查什麼?你知道這是誰主持的嗎?署長說他審查過,請問這件事情發生在哪位署長任內?你當時擔任什麼職務?你怎麼說你們有審查?
陳部長時中:報告委員,這是以前發生的事情,我們並不清楚,會後我們將會事情弄清楚,並將調查報告送給林委員。
林委員淑芬:部長,過去發生這麼重大的違法違規事件卻沒有究責,所以一路下來整個體系對於藥品的管理始終有很大的漏洞,因為免責、不負責,發生事情不用被懲處,所以大家都繼續擺烏龍,這是本席要提醒你們的重點,回去要好好檢討,可是署長不知道還強硬說知道。雖然部長說他們很辛苦,我也沒有否認,說他們不辛苦,請你們回去看整個藥證的管理和法規都出了很大的紕漏,難道你不同意藥商將藥物經過鋪貨系統出去要連帶負所有的最終品質保證責任!你是否覺得需要?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的指教,我也承認整體在藥證的處理上面,有部分落實度恐怕還不足。我們有提出五大方向的改革,希望委員容許給我們一點時間作改革,對於以前所做的我們也會提出一份報告給委員,再加強……
林委員淑芬:好,可以。謝謝。
主席:請部長就藥證管理有關藥品以及藥事法有漏洞的部分要儘速補破網。我們從早上問到現在,針對「冠脂妥」偽藥到底能不能全面接受民眾退換貨,可能還有疑義,雖然你們的新聞稿已經發出來了,這也是今天早本席問過的議題,所以也請衛福部食藥署儘速瞭解民眾在地方藥局、基層診所在換貨部分有沒有任何的問題。
請洪委員慈庸質詢。
洪委員慈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去年有一些時代力量很關注的案子,今天我藉這個機會和您就教現在的情況以及後續的辦理狀況。昨天勞動部長提到將於今年9月先行預告醫師納入勞基法公告的問題,108年9月1日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這應該是確定的吧?有沒有機會再提前?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108年9月1日是我們既定的時程,但我們知道這件事情是急不得,有兩個部分需要平衡:一個是醫療的不中斷,要維護醫療品質;另外是我們的勞動與健康權,所以我們需要有一點時間來做準備,我們在今年9月會公布工時的指引,將88小時變為80小時;32小時的連續值班變成28小時,先用這樣來操兵看看,希望醫院裡面同時維持人力的配置又能夠對醫療品質維持衡平,所以我們需要有一段時間來演練,如果要提前,我認為太冒險了。
洪委員慈庸:你們將在今年9月提出工時指引?
陳部長時中:8月1日就可以提出。
洪委員慈庸:要讓大家有時間因應,做相關的處理。我希望能照部長所言,如期送出來,讓大家看你們所做出來的工時指引。雖然我們對於醫師納入勞基法的時間並不滿意,去年大家討論了一整年,也不是很滿意,但至少讓人家看得到時程。
請問你們在目前的執行上,有沒有遇到什麼困難?因為你們去年洋洋灑灑提出很多配套,在這段期間,你們在做相關的施行時,有沒有遇到什麼困難?
陳部長時中:相對我們對於勞動保障和工時指引,大致上共識度還算滿高的,針對一些醫療體系上的改變,有不同的專業意見,不過我們會持續努力。
洪委員慈庸:剛剛我問的是有關醫師部分的問題,現在要請教部長有關護理師部分。本席在上會期曾多次質詢前部長及署長有關護病比的問題,我們在審查預算時有提案,他們承諾在3月前提出相關的規劃,但截至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收到,進度似乎有點落後,你們何時可以正式提出?
陳部長時中:我請照護司蔡司長向委員答復。
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司長答復。
蔡司長淑鳳: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護病比入法的可行性分析,我們目前已經委託護理師全聯會邀請相關護理代表、法律代表以及職場環境相關代表陸續召開會議,此計畫在8月會結案。
洪委員慈庸:我們在上個會期不管在審查基金或預算時都不斷提到此事,當時你們答應會在3月前提出來,現在又改口在8月結案,時間上已經delay了,我們還要等5個月。
請問部長對於護病比入法的看法如何?它的方向如何?
陳部長時中:我們在人力上有列入評鑑,其實已經很確實在執行這件事情,每個月都有公告出來,如果入法,我相信它也是相對可行的。
洪委員慈庸:要入什麼法?要入醫療法還是設置標準?你自己的想法如何?
陳部長時中:當時你們決定要設什麼法?
蔡司長淑鳳:由我來講好了。目前在共識上有3個方向……
洪委員慈庸:我想聽比較可行的方向。
蔡司長淑鳳:目前我們看起來比較可行的應該是醫療法第六十二條。
洪委員慈庸:請你唸一下。
蔡司長淑鳳:第六十二條是針對規範醫院應該建立醫療品質等制度,我們從醫療品質的需要來看看護病比訂定的可行性。
洪委員慈庸:司長剛剛說的是什麼法?
蔡司長淑鳳:醫療法第六十二條。不過之前大家比較有共識的是,可不可以從護病比和健保支付的連動。
洪委員慈庸:但是入法也是一部分。本席一直在催促這件事情,因為這並不是去年我們當選立委才討論的,這已經討論非常久了,但都一直拖延,本來3月要提出,現在已經3月了又無法提出,我希望這件事情能夠儘快。
另外,有關健保連動給付一事,我知道你們有在做,從過去3個等級,包括9%、10%、11%的加成,現在我看到你們提出的草案預計改為5個等級,最低的級距降到3%的加成,基本上這個方向我是認同的,但是我認為這個獎勵的門檻可以再提高一點,因為你們現在所提出來的方案,在醫學中心的護病比1比8.5至8.9的級距是加成3%,可是依照現在的資料所有的醫療中心早就符合了,既然符合了你們幹嘛還要編這樣的加成?所以我認為這個級距沒有真正的必要性。等於大家都有,大家都發,其實沒有那個必要性。我認為如果醫院更願意照顧員工,我們多給一點也沒有關係,可能在護病比比較低的部分,我們再多點一點,我覺得這是更合理的。部長的方向如何?
陳部長時中:我覺得擴大級距、擴大獎勵是需要的,況且這並沒有浪費,因為它已經發生了,所以我們的獎勵是跟著來,所以醫院在這樣的信心的情況下,才會願意增聘人力,這樣才能夠滾動得了。
洪委員慈庸:因為你們還在討論當中……
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李署長答復。
李署長伯璋:主席、各位委員。今天下午會定案。
洪委員慈庸:我的意見是,大家都已經達到的,就沒有必要再浪費這個錢。應該補助在更願意照顧員工的醫院上,我覺得這是大家更能認同的。
最後,當給了錢之後,你們如何確認這項機制是真的有發揮它的效果,有真的照顧到護理人員?
李署長伯璋:報告委員,剛剛有提到級距會拉大,剛及格的並沒有特別的優待,不過表現很好的會給予比較大的支付標準。我們有拜託護理師公會、全聯會幫我們追蹤他們的登錄是否實在。
洪委員慈庸:我的疑慮是,你們給了之後是否真的發揮效用?有沒有真的獎勵到這些護理人員?這是我們所在乎的,你們如何稽查?針對這部分我希望衛福部能夠真正做到,因為以前是專款專用,你們還有辦法去追蹤,如果現在是健保連動給付的情況下,不是專款專用,那這些錢是不是進到這些人的口袋裡面?我覺得這部分更需要做後續的追蹤,所以本席要再次提醒。謝謝。
李署長伯璋:好,謝謝。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質詢。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最近幾天好像有去台東?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禮拜一。
孔委員文吉:你去台東看到當地整個的醫療資源後有何看法?
陳部長時中:當然我知道台東的醫療資源是相對的不足,不過我在那邊看到一些長照服務的點所做的服務讓我很感動。
孔委員文吉:台東比較需要衛生福利部幫忙的是哪一方面?
陳部長時中:我想最重要是人力還有相關醫療儀器的補助。
孔委員文吉:之前可能有委員提到,我還是要針對原住民公會醫師人員養成訓練提出看法,最近幾年衛生福利部推動的成效如何?就原住民地區的公費醫師部分,剛剛部長也講過台東的人力資源可能不足,在原住民地區可能更不足,我想知道衛福部對此有無新的作法?
陳部長時中:應該是說原來這樣的制度,在地公費的養成,教育是相當成功的制度,從它的結果面來看,我們在山地區域有7成衛生所的醫師都是由這種制度養成出來的,而且這些醫師的留任率又相對高很多,大概有7成都會留下來做更長的服務,顯然這項計畫是成功的,所以我認為這項計畫將來我們可以研議讓它擴大辦理。
孔委員文吉:今年有沒有再辦?
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司長答復。
蔡司長淑鳳:主席、各位委員。有
孔委員文吉:這兩年是每年辦1次還是兩年辦1次?
蔡司長淑鳳:每年都有招生,現在已經進入第4期了。
孔委員文吉:原住民地區和離島地區都有辦?
蔡司長淑鳳:對的。
孔委員文吉:現在公費醫師人力確實非常少,你們有沒有調查?每個山地鄉都有原住民醫師嗎?
蔡司長淑鳳:有的。
孔委員文吉:我在此要特別肯定原住民地區的原住民醫師的養成計畫,他們從學校畢業之後必須回鄉服務10年,現在這項規定還是沒有變嗎?
陳部長時中:現在是7年?
蔡司長淑鳳:對,7年。畢業後先訓練3年,服務7年。
孔委員文吉:希望部長能夠重視原住民地區的醫師人力和醫療資源方面,特別是在長照方面,在原住民地區可能有地理環境及各方面的限制,所以希望部長能夠重視。
另外,現在衛福部是否有推動原鄉家暴及性侵的社工計畫?這項計畫已經實施多久了?
主席:請衛福部保護司張司長答復。
張司長秀鴛:主席、各位委員。滿長時間了,滿多年了。
孔委員文吉:南投縣政府已經針對信義鄉編列了配合款,本來有兩名的社工師要從今年1月份開始進用,人員也找好了,縣政府也編了配合款,但是中央衛福部沒有核定,現在變成信義鄉和仁愛鄉的這項計畫中途停止,你們怎麼推動?
張司長秀鴛:家暴的部分有核定,但是他們今年又送了一個性侵害,就整個南投縣仁愛鄉和信義鄉的性侵害案例人數不會超過10名,因此個案量不多,我們比較建議南投縣能夠再回去思考,有沒有可能將家暴和性侵害一起合併,這樣的人力安排也比較妥適。
孔委員文吉:剛才我聽到你說原住民地區的性侵害案件不多,我當然是很高興,可是中央都已經請他們來要推動原鄉家暴及性侵害社工計畫,但最後你們卻沒有核定,他們的人員都已經找好了,你們讓南投縣政府無所適從。
張司長秀鴛:目前有在處理,如果有進一步的狀況再跟委員說明。
孔委員文吉:因為這項計畫你們在前面有公告推動家暴及性侵害社工計畫,我希望這項計畫能夠繼續,而且地方政府也編了配合款。剛剛你提到仁愛鄉和信義鄉性侵害案件不到10名,這跟一般的比率比較算高還是低?
張司長秀鴛:沒有特別明顯的突出,是跟一般非原住民地區是非常接近的。
孔委員文吉:在家暴部分的比率如何?
張司長秀鴛:在家暴部分,的確在原鄉原住民的受暴率是高於非原住民。這是本國籍的。
孔委員文吉:高出多少?
張司長秀鴛:約3倍左右。
孔委員文吉:表示很嚴重?
張司長秀鴛:是的。
孔委員文吉:我想針對原鄉家暴的性侵害問題,衛福部也要重視好不好?
張司長秀鴛:好的。
孔委員文吉:雖然我們性侵害的案例少,但你們也不能因此就不核定社工師。也許你們認為要轉移到家暴部分,因為家暴的倍數比較多,你們有沒有去探究原鄉家暴比率較高的主要原因?
張司長秀鴛:當然我們不能輕易講說可能是跟酒有關,這樣又污名了原鄉,但是我想這跟在地的文化是有一些關聯的。
孔委員文吉:部長能不能研究原住民地區家暴和性侵害情況?這項社工計畫你們已經在推動了,但能不能比較具體的研究一下?
陳部長時中:這個數目字既然顯露出有3倍之多,我們就做個研究來澈底瞭解其原因,我相信是有必要的。
孔委員文吉:可不可以做個專案研究?
張司長秀鴛:好的。
孔委員文吉:最後我要在此拜託,仁愛鄉翠巒部落是仁愛鄉最偏遠的部落,衛福部在仁愛鄉翠巒部落的老人健康站服務好像在去年就已經停止了,今年是不是可以繼續辦理?
陳部長時中:我們會請社家署研議。
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答復。
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想了解一下,這個到底是部落文化健康站還是社區關懷照護據點,之後再跟委員回報。
孔委員文吉:好,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靜儀質詢。
林委員靜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有很多委員針對這次的偽藥事件提出指導,我們也期盼衛福部快點將一些資訊調查清楚,也比較不會造成我們現在一直想要力推的居家藥局以及分級醫療制度的傷害,我想這個部分真的要麻煩部長,大家要多加用心,也辛苦大家。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好,謝謝委員的指導。
林委員靜儀:部長,你是否用過醫事人員的IC卡?
陳部長時中:很少,我有用過,大部分都是請小姐幫我使用。
林委員靜儀:都是請護理人員幫忙,對嗎?
陳部長時中:對。
林委員靜儀:醫院通常都是要用這個卡片看診,所以護理人員會幫你按密碼,每隔一陣子還要請你改密碼,這是唯一的麻煩。部長,根據你的了解,醫事人員看診或進行醫療業務過程中所使用的IC卡,目前的持有率大概是如何?
陳部長時中:根據我獲得的資料,大概是三至四成。
林委員靜儀:三至四成?主要是在基層醫療院所或大型醫療院所?
陳部長時中:大型醫療院所的持有率會比較高,以大型醫院為主。
林委員靜儀:大部分就是區域醫院以上的醫學中心會使用醫事人員IC卡,部長,你能否做個說明,根據衛福部的了解,這張卡實際的用途是什麼?
主席:請衛福部國際合作組許技監答復。
許技監明暉: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醫事人員IC卡,最主要是所有的健保醫師看診時必須將它放入卡機中,一方面可以做為就診的證明、一方面有包括讀取雲端藥歷等等的作用,這是在醫師這部分的主要用途。如果是護理人員的部分,現在有許多醫院的護理紀錄是使用電子病歷,所以他們用這張卡片做為電子簽的用途。
林委員靜儀:電子簽章,也就是說,尤其是在大型醫療院所,醫事人員使用這張醫事人員IC卡,一方面是保障病患的資訊是被照顧他的人員讀取,這是對於病人隱私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則是確認醫事人員目前正在照顧哪些病人,也就是說,從電子病歷的紀錄可以知道該名醫事人員現在或這個月內經手過哪些病患,應該是這樣,沒錯吧?
許技監明暉:是。
林委員靜儀:除此之外,醫事人員這張身分IC卡還有其他功能嗎?
許技監明暉:比較少。
林委員靜儀:這張卡片已經運作多久了?
許技監明暉:就是IC卡上線之後,因為要配合IC卡看診,於是IC卡上線之後就開始發行醫事人員卡,剛開始的用意就是如此,所以它是超過10年左右了。
林委員靜儀:超過10年以上,它與健保勾稽的部分有關係嗎?
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李署長答復。
李署長伯璋:主席、各位委員。有,現在醫事人員看診時使用的仍舊是專屬卡機,那個部分必須完全使用特殊的卡機,不過,做為電子病歷的簽章時不需要專屬卡機,只要一般的mini ATM就可以使用。
林委員靜儀:簡而言之,如果這家醫療院所是依照我們所期盼的在病患資訊保全以及執行醫療業務過程中的權責,包括電子簽章的部分,相當於身分的識別,因此,如果這張卡片在大型醫療院所確實是有照實使用的話,我們是有機會利用,譬如我們一直在談的,本席相信衛福部這一年來也遇過非常多委員質詢這件事情,我們也非常感謝大家都非常關心醫護人員的工作情況,不過,本席一直相當疑惑,或者應該是說我們一直很想知道一件事情,目前出現了兩邊的說法,在評鑑這一邊,譬如以護理師而言,護理界的主管都會表示有按照標準、都有符合評鑑的護病比,但是,回過頭來,基層的護理人員就會說那是假的,下班打完卡之後還要再回去上班、再回去寫紀錄,或是加了2個小時的班都沒有計算等等,現在就是出現了這樣的差距。部長,我們是否有可能運用這張可以確認醫事人員身分的卡片,在一些比較大型的醫療院所先試辦看看?本席知道衛福部一直都有統計,而且每隔一陣子就會公布哪些醫院是護理人員的血汗醫院,但是,就算是血汗醫院,還能通過評鑑,才真的是厲害!有沒有辦法答應本席試試看?前一陣子你們公布護病比最糟糕的那幾家血汗醫院,你們可以利用護理人員的醫事人員IC卡,正確的去勾稽它的護病比到底是多少?護理人員一個白班、一個夜班,到底有多少人員在上班?在評鑑中規定病房要有多少護理師,然而真正使用護理人員IC卡去照顧病人的到底有多少?有沒有機會使用這個方式,針對前一段時間你們統計出來的血汗醫院,利用醫事人員的身分識別去勾稽出這個部分,部長?
陳部長時中:我認為委員指導的方向應該是非常好,事實上,以前也沒想過這個IC卡可以用來做為更精進的用途,我們可以選擇有血汗醫院之虞的醫院做為研究案的對象,也許我們能夠突破也不一定。
林委員靜儀:好,本席認為這是一個很明確的辦法,既然上班時要登錄,照顧病人給藥時也都要記錄,而且現在電子簽章都已經上線,8個小時內有幾床病人是從該名護理師那邊給藥,護病比就清清楚楚了。我們就從前一段時間衛福部公布的血汗醫院開始試辦,可不可以?
李署長伯璋:我們就照這個方向去做。
林委員靜儀:好,本席非常期待能看到成果。
部長,前一陣子健保署也公布了所謂的看病王,今年公布的看病王才31歲,他一年就醫503次,根據我們的調查,從101年到現在,每年的看病王就醫次數差不多都是500次左右,一年就醫500次就是平均一天就醫將近2次,以前有一個笑話,有人在醫院問今天怎麼沒看到老王?結果有人回答因為他今天身體不舒服,所以沒有來醫院!大家都聽過這個笑話,因為身體不舒服才沒來醫院,不然,他都會在醫院出現。本席要請教部長及署長,針對高診次的病人,這十年來到底做了哪些處理的方法?本席看到你們寫的都是輔導?
李署長伯璋:這十年來主要都是輔導與限制就醫的兩個方向。
林委員靜儀:今年開始不鎖卡,因此也就沒有限制就醫,是嗎?
李署長伯璋:對,現在不鎖卡,全面……
林委員靜儀:我們不鎖卡了,為了保障病患的就醫安全,所以只剩下輔導。根據我們的調查,去年的高診次,根據你們的定義,所謂高診次是90次以上的前5個百分位,65歲以下的占一半、65歲以上的也占一半,這樣看來,其實並不是年紀大身體不好必須看比較多次病,並不是如此。再者,每個人花費的醫療費用計算起來是十二萬多元,每次都這麼多啊!本席上星期在國防及外交委員會詢問過退輔會,他們的回答也是會去關懷,除了關懷與輔導之外,我們還有什麼比較積極的做法嗎?
陳部長時中:積極的做法都會牽涉到限制人民的權利,我們在這方面可能要更謹慎一點。
林委員靜儀:署長,你們有社區醫療群,對嗎?
李署長伯璋:對。
林委員靜儀:請問社區醫療群是全國各地都有嗎?
李署長伯璋:社區醫療群?
林委員靜儀:對,你們有一個社區醫療群,本席在你們的網站上有找到,還可以查詢譬如台北或台中南區的哪裡有社區醫療群的醫師,確實是有這樣的機制。
李署長伯璋:對,不過,並不是全部每個地方都有。
林委員靜儀:不是每個縣市都有,本席順便補充一點,你們應該要修改一下,因為網站上寫的是全省社區醫療群,本席看了之後嚇一跳,既然是全省,我們台中市與台北市就都不在全省社區醫療群之內了,改一下,好嗎?你們的網站上應該修改為全國社區醫療群,而不是全省社區醫療群?
李署長伯璋:好。
林委員靜儀:本席建議衛福部,其實,我們都知道高診次病患不是真的那麼愛去醫院,大致有幾個狀況,一個是有一些特殊的問題、一個是不信任當天去看的醫生,另外一個就是有慮病等等的特殊狀況,當然也不排除還有一些管制藥品的問題,本席知道之前李署長使用雲端藥歷就是想要處理很多管制藥品濫用的問題。健保署對於高診次病患都有做過統計,每一季高診次病患的關懷並不是寄一張卡片告訴他,看診次數太多,不要再看了,這樣的做法是不可能有效的,既然你們有社區醫療群,而且李署長也在推地方的基層醫師,包括家庭醫師制度及社區醫師制度,在這個部分能否麻煩你們與各縣市衛生局合作,每一季的高診次病患由地方衛生局協同你們現在規劃出來的社區醫療群、居家醫療的醫師或地方基層家醫科的醫師,直接到病患家裡好好的輔導病患就醫,了解他的問題到底在哪裡?究竟是不知道應該看哪一科?或是他認為沒有找到自己信任的醫師?既然衛生局的局長都親自拜訪,表明可以為他尋找最好的醫療,並不是不讓他就醫,我們就假設他是不知如何就醫,有沒有可能試著在未來這兩季,麻煩健保署在統計出高診次的病患之後,將這個資訊交給地方衛生局,請衛生局帶著社區醫療群去拜訪,本席相信一定有非常多熱心的地方基層醫師願意幫忙,直接到病患家中協助病患尋找適合的、可以好好照顧他、讓他能夠信任的醫師,可不可以試著做看看?
陳部長時中:我們會從個案來發掘通案的問題,做為我們在限制就醫的一些參考,主要是能夠澈底了解其中的原因是什麼,再做一些態樣的分析,找出一條可以解決的路。
林委員靜儀:所以現在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態樣分析,為什麼一年看診次數可以高達500次以上,究竟是怎麼回事?
陳部長時中:不是那麼的清楚。
林委員靜儀:不是很清楚?可見過去的關懷或許就是卡片或電話,我們就請地方衛生局帶著熱心的基層醫師,直接到病患家中了解他們的需求,可不可以?麻煩部長及署長,謝謝。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主席: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李委員昆澤、徐委員永明、吳委員志揚、張委員麗善、王委員惠美及蔣委員乃辛均不在場。
請李委員麗芬質詢。
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昨天是三八婦女節,衛福部身為性別基金會的主要幕僚單位,昨天舉辦了一個婦女節的活動,本席看到你在大會上的致詞很短,雖然那個場合並不適合談太多政策的話題,但是,因為部長才剛上任,應該藉由三八婦女節這個活動讓許多婦女朋友了解衛福部對於性平政策或婦女政策有什麼樣的新作法或新重點?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社會及家庭署從家庭的觀點來看未來的婦女政策,對於將來在婦女托嬰托育等相關方面,我們都願意給予支持,最重要的是讓婦女能夠走出來、能夠在就業上公平的發展,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李委員麗芬:謝謝部長。昨天你應該也有聽到,總統蒞臨這項活動的致詞中也提到,現在台灣有許多婦女因為結婚生子等因素,為了照顧小孩必須離開職場,所以政府應該要提供婦女托育的相關措施,讓婦女在就業職場上能夠無後顧之憂,本席認為,這個部分確實是台灣婦女最希望政府能一起解決的問題。
首先,本席要與部長分享日本的做法,其實,過去日本婦女的勞參率不是很高,後來鼓勵婦女走出來的方式就是解決托育的問題,至於他們的做法,包括將消費稅提高至8%,再將收入的大半經費用來解決托育的問題,像是從增加托育機構及提高托育人員的待遇著手打造好的托育環境,讓他們的婦女能夠走出家庭回到職場,這是日本的經驗。剛才部長也提到要提供托育的服務,至於衛福部主責的托育政策就是0至2歲的公共托育政策,目前的主要做法是什麼?
陳部長時中:我們有托育的津貼,當父母都有工作時就享有托育津貼,另外還有一個友善托育環境。
李委員麗芬:本席看到衛福部的做法就是採取補助津貼的方式,也就是用錢補助他們將孩子交給保母、交給公辦民營托嬰中心或私立的托嬰中心,這是我們目前的作法。但是,有一點令本席感到比較好奇,在新政府上台之後,不只是衛福部有托兒方面的政策,其實教育部也提出106年至109年要投入62億元的經費,協助各地方政府增設公共幼兒園總共1,000班,預計可增加3萬名幼兒就讀公共化幼兒園的機會,同時也增加了2,450名教保服務人員及450名廚工的就業機會,希望能提供家長更多評價優質的公共化教保服務。但是,衛福部似乎仍然只是延續過去的做法,並沒有出現新的做法,你們有任何新的政策嗎?
陳部長時中:關於這個部分,能否請社家署說明?
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答復。
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關於友善托育環境,除了托育費用的津貼補助之外,其實,我們還有一些服務面向,譬如托育資源中心、公私協力托嬰中心與友善保母等等的支持系統,這是從整體面向來看,我們也希望無論是在居家環境、機構式的照顧或減輕家長照顧及經濟負荷等等都有一些處理。
李委員麗芬:本席大概了解衛福部的做法,但是,本席比較期待在所謂托育供給量的部分能否想辦法再提升?根據你們的報告,其實,所有的供給量加起來只有18.47%,至於教育部所提的計畫,他們希望在109年2至5歲的入園率能達到60%,也就是要開始增加2至5歲的供給量,但是,在0至2歲的部分,我們並沒有看到比較積極的作為。另外,相關費用的問題也要與部長做個討論,大家都知道立法院的托嬰中心才剛成立,結果一下子就爆滿了,為什麼所有的父母親只要抽中公立托嬰中心就像中大獎一樣?請部長先看一下這個表格,家長負擔的費用差距非常大,只要是公辦民營的托嬰中心,以台北市與台中市而言,其實有中央補助的經費、有地方加碼的經費,相較之下,你就會發現一旦能夠進入公辦民營的托嬰中心,花費的金額可能是私立托嬰中心或聘請保母的二分之一,同樣身為爸爸媽媽,只是因為沒有抽中公立托嬰中心的名額,必須付出的費用卻相差這麼大,部長,你認為對這些家長而言是否公平?
陳部長時中:我第一次看到這個資料也認為似乎是有一點衡平性不足,不過,就基本的大方向而言,我們對機構式托兒還是有一些疑慮,希望在家的相關托育能發展得更好,總之,我們願意做一些相關的研究,看看該如何給予補助。
李委員麗芬:部長,在家托育就會讓媽媽無法走出去、就是要媽媽留在家裡照顧小孩。
陳部長時中:不過,也很難說。
李委員麗芬:現在我們要鼓勵母親也能夠出來工作,因此,今天本席最主要的要求就是我們是否應該重新思考,現在提供的服務量能是否足夠?此外,目前無論是送去公私立機構或是交由保母照顧,家長要負擔的金額差距這麼大,是不是有公平性的問題?因此,本席希望衛福部能否慎重的檢討?本席也真的希望你們能提供更多友善的政策,包括經費上的友善,能夠減輕父母的負擔,而且讓我們的婦女能夠無後顧之憂的在職場上打拚,可以嗎?衛福部能否研擬相關的政策?需要多久的時間?6個月可以嗎?
簡署長慧娟:我們盡力啦!不過,這個涉及到整體的經費,如果要把補助提高,可能也就需要增加經費。
李委員麗芬:既然需要爭取,教育部都能爭取到60億元,衛福部為什麼就沒有經費?關於這個部分,你們可能要規劃出好的方案,並且積極的爭取,好嗎?
陳部長時中:這麼大的案子要一下子規劃完整是有其困難度,不過,我們會在短時間內研擬一個初步的方案,提供給委員討論,看看未來要怎麼走,我們再來定奪,這樣可以嗎?
李委員麗芬:好,謝謝部長。
陳部長時中:謝謝。
主席:關於這個議題,我們後續也將找機會舉辦公聽會,這也是少子化之後全立院女性委員所關注的議題,而且本席也提出了相關的法案,到時候也歡迎你一起參與公聽會。
接下來請邱委員志偉質詢。(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請鍾委員孔炤質詢。
鍾委員孔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辛苦了!本席大概是最後一位質詢的委員吧!還有一位嗎?不好意思,本席以為自己是最後一位質詢的委員,大概可以講久一點!沒有啦!本來以為本席是最後一位質詢的委員,可以提早讓大家下課!
部長,今天是衛福部相關業務的業務報告,包括未來的優先計畫,也包括了一些相關勞動權益的報告,譬如醫護人員或社福機構人員工作條件的相關業務報告,現在本席要針對這兩個部分就教於部長。
部長,你在報告書中特別提到,為了全面檢視相關執行的服務過程,包括各項資源的需求,希望有相關的充實經費預算,維護相關的服務品質,以上是不是部長在業務報告書中特別提到的內容?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有。
鍾委員孔炤:關於社福機構人員的工作條件,尤其是在勞基法方面,大家都說新制上路之後,無論是青少年的機構或老人的安養機構、相關的NGO或NBO的團體,多多少少都會開始面臨人力的問題或相關的經費問題,因為2016年年初的勞基法。其實,我們都知道勞基法規定工時的下降是在2015年5月1日就要開始實施,只是當時第三十六條尚未修正,每週工時只修為40小時,每7天應有1天為例假日,因此,相對的,大家都把問題的焦點放在40小時的工時及一例一休,好像都是從去年12月下旬修法通過所衍生出來的問題。修法之後可能無法在今年的預算中呈現出來,因為預算書是在9月份就送到立法院進行審查,相對的,對於這些社福機構而言,它承包的可能是明年的業務或今年的業務,當時它是以當時的人事費用去做規畫,現在發現人力不足,於是在結構上就出現了問題,對於這些社福機構碰到的這些困難,請問衛福部在這幾個月下來是否做過相關資料的統整?
陳部長時中:這幾個月我們的社家署也非常辛苦,不斷的在這些資料上進行統整及試算,基本上,我們對於勞基法的精神是全力的支持,因為整個政府是一體的。我們也與相關的社福機構研究如何以調班或各種的方式進行人力的最佳配置,至於增加的人事費用或增加的加班費,我們應該會編專案予以補助。
鍾委員孔炤:你們要用專案的方式補助,因為年度的預算都是在去年編列,所以在相關的法律修完之後,包括它的員額及加班費等等,必然都會增加。在增加的過程中,整體的人事預算可能就會排擠到部分相關的服務量,這些你們都有考量到嗎?
陳部長時中:對於相關的服務量,我們當然希望服務能夠不中斷,並以此做為基本的精神。至於事先已經簽訂的契約,真的有需要做一些改變的,我們會邀請地方政府、勞動部及工程會一起討論解決的因應方案。
鍾委員孔炤:其實,我們應該要去思考,如何讓社會福利能走得更遠,未來的經營發展可能不是透過愛心或道德口號就剝奪了社福機構人員的相關勞動條件,是否應該趁這個機會進行人力的改善、進行薪資待遇的調整,因為接下來要面對的是長照的問題?關於這些人力的問題,包括他們的薪資結構,無論是在補助方面、在外包審核機制方面、在評鑑機構方面,請部長認真的面對這些基層工作人員的工作條件,並且訂定出如何改善的方向,部長,做得到嗎?
陳部長時中:關於這一點,我們已經在努力進行了。雖然在勞基法實施後,對於社福團體或機構在人力方面都造成相當大的壓力,不過,危機也是一個轉機,未來在長照2.0的時候,我們會寬列人事的經費,同時增加營運費,希望各種機構都能夠永續經營。
鍾委員孔炤:部長,你的意思是我們沒有悲觀的權利,所以要樂觀往前看、向前走?
陳部長時中:對,因為我們希望未來長照是一個希望工程。
鍾委員孔炤:部長,你在今天的報告書中也特別提到相關醫療人員的勞動問題,同時也提到101年的護理改革制度,已經在相關的護病比方面做了改善,但是,還是有許多委員提到關於護病比的問題,因為護病比就牽扯到醫療人員相關的勞動問題。然而,勞動部可以去做的、可以去查的,訪視的結果就是違反第二十四條延長工時的加班費用沒有給、違反第三十九條的國定假日出勤加班費沒有依據國定假日的出勤加班費給予,被抓到的幾乎都是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九條、第三十條或第三十二條,至於內容都是違反工資或工時的部分,顯示出這些醫療人員勞動人權的問題,因此,衛福部必須要積極面對並且加以改善。尤其是你們在報告書中也提到接下來的一些展望或是一些積極的相關作為,但是,面對這些醫療人員的勞動問題,包括現在都還有所謂排花花班的問題,這些或許都是醫院人手不足而造成護理人員的班表就以花花班的形式安排,但是,長期健康上的風險是不能用這種方式做處理的。衛福部與勞動部應該是結合在一起,未來無論是醫師納進勞基法或是規範在醫療法內,不過,你們在報告書中表示未來將把醫師納入勞基法做為他們未來在勞動人權上的保障,部長,你們提到日期是108年9月1日?
陳部長時中:對,目前我們訂定的方向及目標是在108年9月1日納入勞基法實施,但是,之前有一些相關的配套,因為有一些工時的指引需要演練,所以我們需要有一點時間讓醫療機構能夠將這一套時間的方式演練過來,如果有太大的困難,我們也會與大家一起討論再研議。
鍾委員孔炤:昨天也在這裡與衛福部討論過關於建教合作與實習生的相關勞動權益問題,其實,許多的源頭都在教育部管轄的法規或行政命令,現在已經不只是勞動部的事,而是主管機關在這個部分就應該要有所應對。你們面對醫院常用的工具大概就是健保的支付、評鑑的成績,這些都是醫院該重視的,而不是動不動就要勞動部去做勞動檢查或其他相關的勞動業務,如果你們把相關的配套措施都做好,醫護人員的離職率就不會這麼高。你們在報告書中還提到,從101年到現在離職率已經沒有那麼高,因為已經做了一些改善,但是,你們認為這樣的改善足夠嗎?
陳部長時中:我認為隨時都有一個改善的空間,我們的勞動檢查從以往42%的全合格率到現在已經進步到85%的全合格率,當然還有15%需要改善的空間,至於護理人員……
鍾委員孔炤:剛才部長提到勞動檢查合格率達到85%,主席,你相信嗎?
陳部長時中:這是勞動部做的查核,並不是我們自己查核的。
鍾委員孔炤:勞動部長是否要說明一下?
主席:請勞動部廖次長答復。
廖次長蕙芳: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我們的勞動檢查,醫療業從業人員違法的情形大概是10到20,反過來講,陳部長講的85是高了一點,但是,10到20是有違法的狀況。
鍾委員孔炤:10到20有違法的狀況,其他的都沒有違反任何相關的勞動法令?
廖次長蕙芳:根據我們所做的勞條檢查統計,醫療院所的部分大概就是這樣。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主席:勞動檢查還是嚴重不足,在比例上還是差太多了,與一般人的認知實在是有太大的差異性,因此,部長,雖然你們將日期訂在108年9月份,不過,在中間這一段空窗期,包括職業災害的部分以及相關法規在法律位階的部分,如何保障醫療人員相關的勞動權益,本席還是希望你們可以做一些處理,不是等到108年9月份才開始做。
陳部長時中:我們會盡快處理。
主席:謝謝部長。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林委員俊憲、陳賴委員素美、林委員為洲、黃委員昭順、吳委員焜裕、呂委員玉玲、羅委員明才、江委員啟臣及黃委員偉哲均不在場。
請尤委員美女質詢。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是你們的業務報告,根據我們簽署的兩公約,也就是公民及社會權利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政府要請外國的專家學者到國內審查我們的國家報告並提出建議。在2013年的時候,兩公約的第一次國家報告中第60點特別提到,監所內所謂監獄醫療服務的部分應該要改善。我們知道監所的醫療人員不足、設備也都不足,經常發生保外就醫的最後結果就是死亡,這樣的比例高達50%以上,由此可知,當他們必須要保外就醫時,往往都是已經出狀況了,於是就趕快送醫,但是,有50%以上都是以死亡作為保外就醫的結案。今天無論是受刑人或被羈押者,受刑人是已經判決確定,而被羈押者則是連是否有罪都尚未確定,在這樣的情形之下,他們享有的國民健康權利應該與外面的人是一樣的,不應該因為受刑或是被羈押而在監獄內過著不人道的生活,這樣對吧?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當然。
尤委員美女:應該是如此,對嗎?
陳部長時中:對。
尤委員美女:但是,我們知道這些人被關在監所、被羈押在看守所或戒治所及技訓所等等,有各種不同的類型,通常進去之後就是由矯正署負全責,但是,我們也知道矯正署只有戒護的人力,他們學的是法律、學的是警政,沒有學習醫療這一塊,說實在的,他們對於醫事完全沒有概念,即使有也只是非常初步的概念。現在是因為有健保介入,然而,在以前沒有健保的年代,經常都是由赤腳醫師隨便弄藥給他們吃,反正以前認為只要被關進監獄就是社會的渣滓,即使死了也是死無餘辜,所以沒有人去管他們,但是,現在大家已經開始重視人權,因此,一個國家的文明度就看它的監所設備如何、它對於監所受刑人的對待如何,即可看出這個國家的文明程度。我們也知道監所的各種類型非常複雜,醫療資源的需求也不盡相同,目前醫療與衛生的相關業務都是交由矯正署處理,事實上,根據兩公約的報告,無論是在2013年或2017年都明白的指出,應該移由衛生署負責,也就是監所的醫療服務及醫療設施等等,應該要由衛福部負全責,並做為主責的機關,不知道衛福部是否有可能這樣做?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石司長答復。
石司長崇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分為三點說明,第一點,目前所有的受刑人在二代健保時都已納入健保,所以在健保的部分並沒有問題。第二點,目前所有的監所也都有特約的醫院承作,包括看診及協助轉診保外就醫的部分。第三點,我們對於過去在監所內的醫務室較少進行稽核,現在也都納入衛生局平常的年度督導考核,必須符合我們醫療機構設置的相關要求及規定。至於委員特別重視的一些特殊科的需求,譬如精神科的需求,現在也都已經進去了,但是,因為疾病的樣態很多,我們不太可能在裡面提供像醫療院那樣全科的部分,不過,我們會再努力改善,雖然仍是由矯正署主責,但是,這幾年來衛福部已經提供了全力的協助。
尤委員美女:本席知道這幾年尤其是健保進去之後你們已經提供了一些服務,但是,我們之所以希望由你們擔任主責的機關,事實上是因為你們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我們知道監所的類型非常複雜,包括監獄、看守所、技職所、戒治所、輔育院、矯正學校及少年觀護所等各種不同的類型,而且裡面的需求也不一樣,有關小孩子的、有關大人的、有關老人的、有關精神病患的,總之,各種情況通通都有,但是,今天我們就是整個一條鞭下去,只是給付健保及設置衛生所,事實上,根本無法看到它的全貌。我們之所以希望由你們擔任主責機關,那是因為你們有這方面的專門知識、你們知道多少人口需要有多少醫護人員、應該有多少醫療資源。同時你們也會分析裡面關了多少老人,我們都知道目前整個社會逐漸老齡化,事實上,監獄就是整個社會的小型縮影,因此,當整個社會逐漸老齡化的時候,監所的年齡層同樣也邁入了老齡化,然而,老齡化受刑人面對的問題與年輕人並不一樣,他們有高血壓、糖尿病或關節不好等等的疾病,又被關在那種濕熱的地方,坐在地板上、睡在地板上,這些對於他們的健康都非常不好,因此,我們應該依照他們的需求,重新做一個完整的評估,在標準方面當然可以稍微低一點,但是,你們還是應該做一個整體的評估,究竟他們的年齡層是如何以及他們的性別等等,而且我們也看到有許多受刑人是攜子入監,甚至這些孩子中有一些是有早療的需要,因此,我們希望你們擔任主責機構去做整體的規劃,並與矯正署一起合作,針對所有監所的態樣、所有人的性別、類型及各種不同的需求,提供一個比較符合人道標準的醫療服務及醫療設施,應該要如何去建構,這就是我們所要的。否則,2013年的國家報告提出這樣的要求、2017年同樣再抄一次,下一次是否又要再同樣抄一次?這樣對我們的國家也是很傷的!其實,我們不是沒有那樣的資源,你也知道目前網路盛傳台灣的醫療是傲視全世界的,結果人家提出的國家報告卻顯示出我們的監所受刑人是如此的被對待,因此,是否可以請衛福部針對這個部分與矯正署一起做出完整的規劃,並提出報告給我們?
陳部長時中:可以,我們會這樣做。
尤委員美女:好,我們也希望你們能成為這個部分的醫療服務主責機關。
陳部長時中:關於主責機關的部分,必須要再做考慮,不過,在監獄中包含了我們的藥引,其實在許多人背後是有心理的疾病,如果衛生單位能夠介入得再深一點,也許能把態樣分析得更清楚,無論是醫藥資源的分布或給予都能更有效率,從這樣的矯正觀念而言,應該也是一種進步。
尤委員美女:說實在的,這些人不是無期徒刑,他們絕對會再踏入社會,如果他們進去時是一個健康的人,然而出來的時候卻是生病的人,甚至是慢性病的患者,這樣還是會用到我們的健保資源,因此,我們要在前面源頭的地方好好處理,或是要在後面背負更多的負擔,本席認為這個部分是很清楚的。
陳部長時中:我們會努力去做,謝謝委員。
尤委員美女:那就麻煩部長了,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曾委員銘宗及吳委員秉叡均不在場。
林委員俊憲、徐委員榛蔚及李昆澤委員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以書面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補充資料者,請於兩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林委員俊憲書面質詢:
1.請教衛生福利部陳時中部長、食品藥物管理署吳秀梅署長,食安政策是小英總統相當重要之政見,本席也相當重視國人健康安全的把關。因此想請教兩位,延續昨天本席在司法法制委員會所提的組織改革問題,請教署長,現在我國的雞在農場裡、魚在魚塭裡歸哪個單位管理?(答案是農委會),那雞離開農場、魚離開魚塭後呢?(答案是衛福部食藥署)那請問您覺得這樣的切段式責任劃分合理嗎?最近,又新增了一個也是為了食安問題而設立的「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但是卻放在環保署下轄,那請問如果未來在攤商手中發現其所販售之雞肉含有動物用藥量的問題時,應當誰負責?農委會、食藥署、環保署?台灣的食安管理就是如此破碎,所以食安每次爆發大家都互推責任,一個案子涉及兩個單位就推不動,現在食安問題可能會涉及到三個單位,所以食安的執行就毀了。倘若持續將管理食安的權責劃分出去的話,那我們的組織改革只是在徒增麻煩而已,尤其請教兩位,食安的主事機關應當屬於衛福部食藥署,因此貴署有相當大之義務必須整合食安問題,爭取將農委會之源頭管控、毒物局等業務重新整合回食藥署,學習美國FDA的一條龍管理方式,當然物力、人力也應當集中給食藥署,並朝小英總統所說『從泥土到餐盤』一整套的食安把關。
2.再來,對於食安未來如果要事責統一由食藥署來管理,首先應當要來檢視食藥署在食安案件中扮演的角色。請教署長,去年初發生的"鮮洋食品公司"大量使用過期原料的案子,食藥署做了什麼?這個案子從北到南整個連鎖餐飲都中標,台北、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都有業者使用到鮮洋公司的原料,而且過期原料加成品多達23種,高達10幾公噸的過期物品,不知道多少已流入業者手上並進到消費者肚子裡,請問署長,你知道這麼重大的案子最後對鮮洋公司的處罰是什麼嗎?(署長你不用找資料了)本席告訴你,就是由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作出裁罰15萬的行政罰鍰而已,地檢署最後是不起訴處分。這樣合理嗎?一個搞得全台烏煙瘴氣、由北到南人心惶惶的案子,最後罰了一間縱橫全台的公司15萬元,請問部長、署長,你們是公司老闆,你會怕嗎?
所以本席一直認為,衛福部食藥署在食安案件的處理上相當不積極,這個案件至少涉及六個不同行政區,結果最後就是轉到該公司設址的台北市,由台北市罰了個不痛不癢的數字。署長你們身為食安的中央主管機關,對於這種跨縣市的案件是否應當要站出來勇於承擔責任?是否應當肩負起統合各不同地方食安單位的責任?而不是你們出來陪地方查一查,然後最後就放給地方去處理,如果這樣的話,要食藥署幹什麼呢?本席嚴正要求食藥署,對於這種跨縣市的案件,應該要肩負身為中央主管單位的責任,不要簡單的撿起來自己做,複雜的丟給地方單位。
3.最後本席再舉一個例子,本席選區的台南市,前陣子因為日本核輻射區禁止進口的產品案件吵得沸沸揚揚,就是有民眾利用將禁止地區的產品利用是要自用的方式閃過邊境報關的檢驗,但是進來後卻自己拿去販售。這樣的問題本席想請教署長,這是中央應該負責?還是地方單位?照理說這種沒有報驗的問題應當是中央的權責才對吧?地方衛生局根本無權去管理邊境是否報驗的問題。但是相當慘的是,貴署的南區管理中心收到這樣的案子居然丟給各地方政府,要他們自己裁罰,以前陣子台南市吵得不可開交的一個"廣裕興食品行“為例,就是上游在高雄、下游在台南的跨縣市案件,兩市衛生局都有把案件轉給食藥署,結果食藥署又丟回去叫地方衛生局自己罰,署長這樣合理嗎?重點是相同類型案子,有個"丸野食品行"是個上、下游都在台南的案子,食藥署卻撿去自己從"查"處理到最後"罰",這不是擺明食藥署只處理簡單的案子嗎?本席前陣子請助理向貴署南區管理中心詢問,得到的答案是,"因為當時丸野的案子我們覺得應該由我們來辦","食安法第55條規定,處罰由地方單位為之,必要時才是中央介入",本席甚感好奇,只涉及一個縣市的案子叫做有必要?所以你們食藥署介入?然後像鮮洋案涉及六個縣市、廣裕興案涉及兩個縣市的都沒有必要?你們都丟給地方衛生局?署長,請問這標準在哪裡?不要食藥署專處理簡單的案子,照你們的邏輯,只涉及台南市一個行政區的案子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就可以作了啊,那食藥署是不是就乾脆把南區管理中心精簡掉好了?反正都在做地方單位可以做的事。請署長對於這個問題回去檢討後,惠復本席檢討狀況,也請食藥署不要規避責任,身為食安中央主管機關,跨縣市案件該站出來處理時就不要閃躲,本席也會針對食安法第55條進行修法,避免食藥署每次都用"必要時"才出面來規避責任。
(補充)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5條
本法所定之處罰,除另有規定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之,必要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但有關公司、商業或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之廢止,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勒令歇業處分確定後,移由工、商業主管機關或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之。
徐委員榛蔚書面質詢:
一、請陳部長來花蓮,傾聽地方醫療的心聲
1.陳部長,日前您帶領了2署3司近一半人力到台東聽取各單位業務簡報,以了解台東醫療需求及長照2.0發展的困境,部長您說,面對台東偏鄉醫護人力缺乏,希望傾聽在地聲音,不以都市角度思考鄉村問題,並強調新政府「也許會跟以前不太一樣」。
2.本席很開心部長剛上任關心東部醫療的困境,但花蓮同樣因為地形與交通限制,間接導致醫療、社福機構規模限縮、專科醫師爭取不易及服務量能不足等醫療與人口老化照護的困境,請問部長,您會不會來花蓮訪視?什麼時候才要來花蓮傾聽我們地方醫療人士的需求與心聲?
二、保障東區健保總額比率,以維東部民眾就醫權益
1.談到偏鄉醫療的缺乏,並不是光靠地方政府就能負荷的,中央政府資源的挹注更是必須到位。我國的全民健保可謂台灣之光,但卻因給付制度的不公平產生許多醫療問題。近年來常可以看到醫護人員缺乏,以致長時間工作導致過勞的現象,對於具有充分醫療資源的都會區來說都會發生這種現象,更何況處於劣勢的偏鄉地區。花東地區長期以來處於醫療資源缺乏的狀態,在缺乏醫護資源注入的情形下,還必須與西部各區適用同一健保總額分配公式,陳部長您認為這樣合理嗎?
2.目前各區基層總額預算分配,係以各區標準化死亡比校正後之人口佔率及轉診型態比為主要變項之函數,但東部與西部不論在交通、族群結構與社會經濟因素有根本上之差異,無法如實反應東區的族群與醫療特性。例如:花東地區人口老化、原住民平均餘命較低需提早使用醫療資源,以及精神病患跨區就診比例等皆高於西部地區,在原本資源缺乏的情況下,造成花東健保所需支應的醫療費用又將更為沉重。
3.陳部長,您知道由於106年度的預算總額分配參數調整,預估東區預算又將減少9000萬左右嗎?今年東區總額短缺的部分又該如何解決?(據了解將由健保總額的「風險基金」撥補)我們都清楚,倘若持續以同一計算方式分配,將造成東部偏遠地區醫療預算逐年嚴重流失,拿東區縮減的健保總額去分配其他地區,請問院長,這樣偏鄉的醫療正義到底要怎麼實現?難道東區民眾是次等公民嗎?
4.本席認為,未來隨著人口加速老化及花東的特殊醫療型態,健保預算總額分配勢必會有逐步減少的可能性,倘若有短缺就透過風險基金撥補,這也只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況且未來還有長照2.0要施行,東區醫療資源的投注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腳色。部長能否承諾,未來健保總額經費,能夠採固定比率計算,以維持東區民眾的醫療品質與東區院所永續經營嗎?
三、有效提升基層醫療服務量
1.陳部長,既然談到健保總額的問題,現在衛福部為了壯大基層醫療服務,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從三月一日開始,調整西醫基層診所的部分門診診察費,分為一般與山地離島2類,前者每名醫師的平均門診量若在30人次以下,將可多得20點(一點約等於1元)的診察費;後者若每日診察人數在50人以下,則可多得52點,沒錯吧?
2.我們都清楚民眾通常為了獲得較完整與充足的醫療診治,往往都會往大醫院跑,所以導致醫學中心、區域醫院的醫療費用占率不斷攀升。根據衛福部統計,1996年至今,醫學中心、區域醫院的醫療費用占率由58.8%升至破60%,但地區醫院、基層診所則由41%降至35%,倘若這樣的趨勢不變,2020年將降到32%,恐造成小型診所撐不下去,所以這次透過提高西醫基層診所的門診診察費來協助地方醫療。
3.本席肯定衛福部為了協助基層醫療服務能量的努力,但醫師公會普遍認為整體的給付診察費還是偏低,這次小幅調整恐怕仍無法有效提高基層醫療服務量,請問部長您怎麼看?尤其是我們東區健保總額給付已經偏低,加上東區的族群與醫療特性較為特殊,恐更不利地方診所的經營與維持,未來若東區健保總額採固定占率之後,衛福部能不能協助再提升給付診察費用?
四、檢討公費醫學生限制,以解偏鄉醫師人力荒
1.花東地區醫療人員的缺乏,除了歸因於交通的不便之外,相關的薪資福利與工作環境較差也是主要原因。而衛福部為了解決偏鄉醫療資源不足及五大科醫師人力不足現象,在104年重啟醫學系公費生制度,但同時也提出畢業後必須選5大科(內、外、婦、兒及急診醫學),還要到偏鄉服務6年,若不履行義務,則要償還在學期間所享受公費總金額10倍罰款,最多1,500萬元。
2.然而,從該制度實施以來似乎未能達到當初所預設的那麼理想。雖然醫學系公費生制度,已陸續培養出約5000名公費醫師,但是根據衛福部統計,下鄉服務期滿後,還繼續留下來者,僅有2.7%。去年公費生在大學個人申請階段的招生甚至還爆冷門,出現了14個缺額。為何公費生制度的施行會那麼不理想?其原因就在於制度本身有過多的限制。
3.在各界抨擊天價賠償金之後,衛福部於今年調整賠償金,從違約須賠10倍公費、最高賠1,500萬元,下修至只需賠4倍,約400萬元;且原本規定是計算偏鄉服務年資,只要違約就得全賠,也修正為按服務年資比率計算賠償金額。(例如:1名公費生至偏鄉服務滿3年,卻因故不能再服務,則按比率須賠剩餘需服務的年資3/6【3年】,不必全賠。)
4.本席肯定衛福部為解決偏鄉醫療人力的努力,但本席認為,目前對於公費生的種種限制依然讓醫學系學生望之卻步。醫學系的學生常常私下討論,公費生制度短期內或許可以緩解五大科的醫生人力荒,但志向不在五大科者,反而會失去工作熱忱,從醫期間只會想逃,對於偏鄉醫療的長期發展及醫療品質而言,不是更為不利嗎?
5.除此之外,提供合理的薪資與相對應的成就感亦非常重要。我們常常可以看到相關報導,說我們東部偏鄉的醫師,在包含值班費、加班費等津貼,無限輪迴的爆肝工作之後,月薪只有將近5萬多元,部長,請問這樣的薪資條件如何吸引優秀醫師留下來服務?這樣的薪資合理嗎?
6.因此,本席認為,公費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是不是請衛福部研議給予更大的彈性,例如放寬五大科系選擇的限制;或是公費生的薪資待遇應該達非公費生多少比例;遇到特殊情況能否給予調聘機制,相關賠款也能符合比例原則;此外,從過去公費生服務期滿的身分當中,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出身者,服務期滿後仍留任可以達到七成,可以考慮因此增加原住民、離島生的名額等等,以增加醫學系學生選擇公費的誘因,對此,衛福部能不能來加以研議?
李委員昆澤書面質詢:
一例一休,|社工既期待,又怕受傷害
現在週休二日正式上路,但是基層社工對一例一休是既期待,又怕受傷害。
依據勞動部的工時規定統計資料,過去社工的約定工作時間狀況只有38%是固定週休二日,其他高達62%的情況是沒有週休二日,甚至有高達18%的社工是只有週休一日。
現在雖然法令通過一例一休,也就是要落實週休二日,但是基層社工反映根本沒有落實,導致現在社工根本沒有實質降低工時,而過去社工也多用換休的方式來替代加班費,現在新法上路,工時沒實質減少,加班費也很難拿到,請衛福部跟勞動部儘速處理相關問題,不要讓社工對政府失去信心。
五都社工聯合記者會:要求保障社工權益
包括高雄市、臺北市、桃園市、新北市社工會,以及來自台中的社工團體,今天早上這些來自五都的社工到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這群基層社工朋友的訴求很簡單,只有三點,堅守工時上限、傾聽勞工聲音、充實社福預算。衛福部針對基層社工朋友的訴求你應有相關的回應與作為。
社工許多勞動權益問題:依據社工專協及社工工會等單位的調查統計,社工的勞動條件存在「4高,1低,3沒有」的狀況
高工時、高風險、高案量、高流動率
社工平均每日工作時間超過9.5小時,時常面臨需要單獨家訪、夜間家訪、遭受暴力、被跟蹤、以及交通意外等風險,康健雜誌調查9成曾遭到各式各樣恐嚇騷擾。社工們又都背負著非常高的服務案量(美國等先進國家認為,每位社工處理15-25案,最能提供完整服務,但是台灣社工的平均案量是60-80左右,花蓮一位社工甚至要服務200以上的案量。)
以人口負荷比來說,美國一名社工服務504人,香港則是1:636,台灣則是1:1842人,是美國3.6倍、香港2.9倍。再加上其他勞動條件的問題,讓社工的流動率非常的高(10人以下機構離職率44%,民間單位平均離職率22%,51%的社工時常有離職的念頭)。
低薪資,依據勞動部統計資料,社工平均薪資落在3萬至3萬6千之間,這個薪資,遠低於全國平均薪資(約4萬6千)
沒有加班費、沒有正常休假
社工在勞基法多次修改後,除了公務社工與公務機關的約聘雇社工之外,都已經適用勞基法。
社工面對的這些勞動條件的問題,希望衛福部能夠與勞動部合作,解決社工的困境,「不要讓協助弱勢的工作者,變成弱勢的工作者」。
主席:本席要提醒衛福部,以後在處理臨時提案時,如果你們沒有表示要做文字的修正,在處理完畢之後就不要再做修正,不要等到最後再提出來修正,這樣會增加議事人員的困擾。
今天會議到此結束,大家辛苦了,謝謝大家!散會!
散會(16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