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9日(星期四)9時4分至13時49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許委員智傑
主席:報告委員會,本週三、四是一次會,現在繼續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文化部鄭麗君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請文化部鄭部長報告業務概況,時間10分鐘。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之邀,就本部業務概況提出報告並備詢,深感榮幸。106年的預算在大院的支持下,較105年預算大幅成長,促成本部得以推動多項新興工作,例如召開全國文化會議、推動文化基本法立法、設立專業中介組織、建構文化保存的制度、以獎補助和投融資雙軌資金支持影視音產製等。
上述工作主軸在於協助文化治理及文化產業發展模式的整體轉型,在此代表本部,感謝各位委員對文化事務的鼎力協助與對文化施政的支持,以下謹就本部「105年施政重要成果」、「106年施政重點」提出簡要報告,敬請不吝給予指教。
壹、105年施政重要成果
一、完善文化法制及文化預算執行與編列
(一)完善文化法制
為保障公眾平等之文化近用權、實現文化公民權、確立國家文化發展基本方針與原則,本部刻正辦理文化基本法立法工作,業召開6場專家學者諮詢會,後續將召開草案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為促進我國語言多樣性、落實文化平權、打造友善語言環境,刻正辦理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並正同步積極辦理全國語言基礎資料調查及研析各國語言政策及法令,俾確立我國語言政策之整體規劃。
為強化文化經濟專業中介組織功能,以及透過明確的監督、績效評鑑機制,避免公共財產私人化之虞,研議將財團法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草案修正為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草案,聚焦於提升文化內容之應用與產業化,並業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據此研擬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七條修正草案,以及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刻辦理公告作業。
研擬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子法,包括施行細則等共37項相關子法之修訂,其中已發布施行者為公有文化資產補助作業辦法。另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9項子法,業於105年12月9日全數發布。
(二)文化預算
本部主管105年度預算數165.3億元,決算數156.2億元(含保留數29.3億元),執行率達94.49%。
本部主管106年度法定預算188.5億元(包括「基本運作需求及法律義務支出」108.3億元,「公共建設計畫」74.7億元,及「科技發展計畫」5.5億元),較105年度預算增加23.2億元,成長約14%。
二、推動文化治理轉型,提升文化創造與近用
(一)文化治理轉型
行政院業於105年9月召開行政院文化會報第1次會議,由行政院長林全擔任召集人並親自主持。現階段依任務需要設置五個常態性專案小組,作為跨部會溝通協調的平台,刻正針對「再造歷史現場專案計畫」、「文化內容產業策進院規劃方案」、「打造臺灣一站式國際影視產製服務生態圈」等議題邀集相關部會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共同研議。
籌備2017年全國文化會議,並鼓勵民間團體以審議民主會議精神,辦理常態性文化公共論壇,業訂定及公告文化部補助民間團體辦理文化論壇作業要點受理申請。
透過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建構將藝文資源分配的權力下放專業中介組織的模式。於105年8月將臺中國家歌劇院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建立北部及中部地區的國家級表演藝術場館指標,未來亦將納入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經由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北、中、南三館的成立,落實本部藝文中介組織之政策理念。
(二)提升文化創造與近用
整備文化設施:「北部流行音樂中心」、「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預定於108年完工。同時,藉由補助地方文化建設計畫之推動,如105年12月開幕營運之屏東縣演藝廳、預計於107年底完工之「臺南市美術館建設計畫」等,有效整合地方文化資源。
場館之提升及營運:辦理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計畫,105年核定補助15個縣市,補助金額計3,510萬元。辦理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本年核定媒合37個演藝團隊進駐各縣市、校園、社區及演藝場所,補助金額計1,458萬元。
建構藝術史料平臺:本部及國立臺灣美術館策劃編印「家庭美術館──美術家傳記叢書」,並持續執行「臺灣資深藝術家影音紀錄片」出版計畫,以藝術家個別的生命史作為主軸,透過平易通俗的筆調與影像,呈現二十世紀以來臺灣近代美術的重要開拓者。
落實文化平權:成立本部「文化平權推動會報」,執行文化平權政策。下設六組專案小組,透過業務分工具體落實各項施政目標,另修訂補助要點,挹注經費讓民間團體、地方政府主動參與並共同推動平權之文化活動。
促進原住民文化發展及協助保存傳統文化方面,自103年5月起本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業務合作平臺會議,至106年2月已召開6次會議。截至105年12月底,本部暨所屬機關共補助原住民族文化活動計287案;發揚客家文化方面,本部暨所屬機關共補助客家文化活動計117案;推廣新住民文化方面,本部暨所屬機關共補助新住民文化活動計28案。
三、再現歷史記憶,健全文化資產保存機制
「再造歷史現場」專案計畫第一階段核定10個縣市政府辦理11案計畫,第二階段辦理12個縣市17案現勘審查,目前已核定16案計畫。此外在無形資產方面,計有高雄市「高雄河港百年民渡文化」、宜蘭縣「宜蘭舊城歷史風華再現」暨新竹縣「泰雅爾族口簧琴與縱笛文化保存」等11個縣市政府提列18案計畫,刻正進行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口述傳統、民俗、傳統知識與實踐等無形文化資產保存與再生計畫提案審查。
依據新修正文資法擬訂文物普查列冊追蹤作業應注意事項、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及古物保存修護原則等規範,推動首次全國文物普查計畫,並輔助公(私)有古物保管機關(構)辦理古物保存修護、改善展藏保存環境及消防、保全等設備。主動簽訂學術備忘錄、修復合作、技術資源等方式串連,產、官、學、研資源,推動文保研發工作,以及提供文物保護交流平台,持續落實跨部會、跨專業及跨縣市合作。
四、建構地方知識學習網絡,促進在地文化發展
105年度由17個縣市共同推動地方知識與學校教育結合,鼓勵社區組織與國民中小學、大專院校及社區大學之課程或社區服務,將地方文史資料、社區繪本或文化深度旅遊等知識內容融合教育學習,另經由縣市政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等共同研議,進一步討論發展在地知識學與推動工作的執行策略,擴大引動民眾透過書寫、創作、記錄等方式,計產出202件社區教案或體驗學習教材,參與學校及社區大學計239所,共同合作推動計158件計畫。
核定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辦理「一百零五年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競賽」、社區營造青銀合創實驗方案等,持續促進跨世代族群對話與連結,共同關心地方發展的未來可能。
五、強化文化經濟發展體系,行銷臺灣品牌
(一)扶植文創產業
辦理文創產業創業圓夢計畫提供文創業者創業第一桶金50萬元,105年共補助60家新成立文創事業,總補助金額3,000萬元;透過多元資金挹注政策,提供文創業者所需資金,其中文創產業優惠貸款計審核通過35案,獲銀行核貸金額約3.29億元;共同投資機制審核通過計10案,核定投資金額2.6億元;推動「文創咖啡廳」媒合平臺,總計成功媒合558件,媒合成功率約50%。產業群聚面,105年通過21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文創產業發展計畫,及核定補助16個文創聚落計畫。五大園區共計辦理8,117場活動,吸引679萬參訪人次。
在產業拓銷方面,2016臺灣文博會計有20個國家或地區、697家國內外業者參展,觀展之買家及民眾達22萬7,000餘人次。海外參展部分,規劃以「Fresh Taiwan」臺灣館,徵集50家優質文創品牌參與海外5大展會,補助54案個別文創業者至海外參展。
(二)振興出版產業
106年2月舉辦第25屆台北國際書展共有59個國家、國內外621家出版社參與,持續促進國際出版業交流及版權交易。為拓增國內原創漫畫作品閱讀及圖文創作人口與促進漫畫產業發展,105年共核定補助出版發行類4件,推廣行銷類10件;補助數位出版品及創新營運或數位閱讀模式計22件,提升電子書質量與數位出版平臺品質。
(三)提升影視音產業
電影方面,補助辦理「2016金馬影展活動」,105年國片放映量總計66部、19部影片企劃案獲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總補助金額2億1,600萬元。共輔導377部次國片、144家發行商參加國際電影市場展、60部次國片參加國際影展,計獲12個獎項。電視方面,105年辦理各類電視節目製作補助,鼓勵電視業者製作高畫質節目,共計補助35件,總補助金額達2億0,645萬元。流行音樂方面,105年辦理流行音樂企製發行補助計畫、流行音樂星品牌經紀發展計畫、流行音樂產業輔導促進計畫、推動流行音樂展演空間數位發展補助計畫等。另舉行「2016世界音樂節@臺灣」,向國際市場輸出臺灣特色音樂,吸引近3萬7,000人次參與。
六、提升文化與科技結合運用,開拓文化外交
(一)文化科技
105年本部成功爭取創新產業領航計畫2.38億元,提出文化科技施政綱領草案,並成立文化科技諮詢會,徵詢跨界專家意見,以完備政策內涵。文化科技應用在產製文化創作方面,推動文化資產科技調查與空間資訊應用計畫,完成國定古蹟臺南孔廟、赤嵌樓、武廟、金門瓊林聚落等歷史場域、建築本體及特定文物之三維模型建置;在授權盤點及圖像授權方面,完成臺史博、傳藝中心、史前館、中正紀念堂及國父紀念館等重點典藏機關權利盤點筆數共2萬3,335筆。另辦理國立歷史博物館文創產值躍升計畫,成功授權156張數位圖像、圖像數390次及完成文創衍生性產品開發案計362件;在近用體驗方面,建構國立臺灣美術館微定位系統並應用辦理推廣活動及觀眾服務,並完成不同障別導覽語音或影片,計38則。
(二)文化外交
106年於泰國曼谷新設文化據點,並持續於美國華府、法國、西班牙、德國、英國、馬來西亞、日本、俄羅斯及香港等海外文化據點推動文化交流,106年預計將推動120項活動。辦理新南向政策「翡翠計畫」,105年計補助21個團隊23項交流計畫,邀請80位東南亞人士來台交流;106年共選出13項計畫,預計補助5團前往印尼、泰國及菲律賓交流;以青年文化園丁隊擔任深入東南亞國家國際藝文社群之文化交流先鋒,105年已補助7團隊、49位青年前往菲律賓、緬甸、馬來西亞、柬埔寨、印尼、泰國社區駐點。促進兩岸交流部分,辦理補助國內表演藝術經典作品大陸巡演計畫,105年計補助11個演藝團隊,以深具口碑之經典作品與市場接觸;並輔導廣藝基金會赴大陸揚州、南京及上海參加「2016江蘇/上海雙藝術節 三城三戲臺灣單元聯演計畫」等59件交流案,發揮文化交流效益。
貳、106年施政重點
一、推動文化治理變革與組織再造
文化是國家的根本,人民是文化創造的主體,為打造支持文化由下而上發展之體系,政府的文化治理方式不僅須變革,更要推動組織再造及建立文化治理法制體系。
(一)文化治理變革
為落實文化公民權,讓文化事務得以由下而上推動,自3月起啟動2017年全國文化會議暨分區論壇,以「21世紀臺灣文化總體營造」為主題,並以總統七大文化政見主張架構歸納之本部五大施政主軸為基礎,研擬六大議題,納入文化基本法草案,透過北、中、南、東、離島地區、青年及新住民文化等17場系列專題論壇,以及8月全國大會預備會議、9月全國文化會議,匯集各界意見,以為制定文化基本法與編撰文化政策白皮書之重要依據。此外,亦規劃建立常態性文化論壇,透過補助民間團體辦理文化論壇,建立民間參與文化公共領域的常設管道。
文化治理除由下而上參與外,亦應捲動各部會積極參與文化治理工作。本部刻正就3個議題與各部會召開專案小組會議,俟討論後即召開第2次行政院文化會報會議。此外,研定行政院文化會報跨部會專案推動合作事項實施計畫,作為行政院文化會報跨部會專案合作事項之推動及執行。現業有9個部會,17項提案計畫,刻辦理計畫審查作業,將有益於文化施政跨部會整合溝通協調。
(二)文化組織再造
政府除翻轉由上而下的文化治理外,再造政府之文化發展角色,確立政府公共責任及與專業組織間分工的文化組織再造,亦至關重要。政府應承負公共性責任,建立多元參與的文化環境,而涉及專業性事務則逐步過渡到專業中介組織處理,並引入參與、透明化,擴大公共課責。在政府組織面,本部因應前瞻思維、科技創新研發、著作權、與專業組織分工、附屬機關構定位、組織效能等,通盤評估檢討本部及附屬機關(構)組織調整。在中介組織方面,為讓文化資源得以下放,並賦予專業治理的功能,本部刻規劃成立文化內容策進院、文化資產專業保存專業法人、國家電影中心轉型及強化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功能等。
(三)文化法規研訂
因應文化治理變革、組織再造及未來文化業務推展,評估檢討文化法規,建立文化治理法制體系。以制定文化基本法為基礎,盤點文化法規體系,包括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文化資產保存法、國家語言發展法等;另因應專業中介組織設立,推動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立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七條修正、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修正等。
二、建構藝文創作自由支持體系與豐富全民人文素養
基於文化創造主體為人民,為讓人民擁有文化與藝術創作自由,政府須建構藝文支持體系,確保藝術文化的自主表達,並豐富全民人文素養。
(一)建構藝文創作自由支持體系
推動文化治理變革與組織再造,其目的即在於建構藝文創作自由支持體系,透過專業中介組織予以藝文創作自由支持。本部將推動藝術發展政策轉型,研議獎補助計畫,轉由中介組織執行,擴大其專業輔助功能,讓國家文化資源的分配能多元而持續。未來,則主要以催生藝術發展之生態系,與促進市場機制健全,作為推動藝術發展政策目的。
(二)豐富全民人文素養
對於國人文化藝術涵養與美感的提升,將透過文化體驗教育計畫的推動,逐步落實。規劃以民間單位為核心的文化體驗教育平臺,建構區域性的資源中心,盤整區域內政府機關及民間現有文化體驗教育資源,以教案輔導單位協助促使體驗內容設計更為完善,亦透過資源中心的媒合角色,嫁接相關資源的提供者與使用者。
同時,以建構國家藝術史、提升區域文化生活圈之文化服務、落實文化平權為目標,推動臺灣藝術史及館舍重建計畫,從藝術史料的典藏與保存、建置臺灣美術及音樂史研究知識庫、整建藝術史的數位平臺,並提升美術館及臺灣音樂館之能量。
三、連結與再現土地與人民的歷史記憶
文化是生活累積的過程,生活在當代的我們,隨時都在面對過去,也在創造未來。臺灣有著多元而豐厚的歷史記憶,應被妥善保存,這將會是未來重要的資產。
(一)歷史扎根
推動國家文化保存政策,執行有形、無形文化資產重建相關計畫。其中,以再造歷史現場專案計畫,透過有形文化資產保存,重建歷史脈絡和生活記憶。另為永續保存及活化臺北機廠鐵道文化資產價值與風貌,行政院業核定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執行期程為106年至115年,由本部與交通部以共同合作方式,推動成立臺北機廠鐵道博物館,將採「全區整備、分區修復、分區開放」的模式進行,展開古蹟活化各項工作。
再者,文化資產保存工作,需與地方政府協力,將協助建立中央與地方文資專業機構,不僅規劃成立文資專業中心,同時鼓勵及輔助地方政府成立專業服務中心,落實地方政府管理責任。
(二)面對歷史,促進轉型正義
臺灣社會對於推動轉型正義,期待殷切,本部刻積極籌備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研議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整理白色恐怖史料,期待有助於歷史真相的釐清,並成為臺灣人權教育的重要基地。此外,對於本部所轄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基於「面對歷史、正視傷痛、尊重人權」之必要,本部業成立「中正紀念堂轉型推動諮詢小組」,協助推動社會討論,針對為何轉型、轉型後用途、城市規劃等層面,透過社會的對話與反思來凝聚共識。後續將從法制面推動中正紀念堂轉型,研提「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修正草案。
(三)國家文化記憶庫及數位加值應用
規劃建置國家文化記憶庫,推動在地知識永續發展機制,鼓勵公眾書寫,運用科技蒐集人民的生活軌跡及記憶,讓每個人的生命都可以豐富這片土地,亦可重新認識自己;另整合各學術資料或美術館、博物館,加速將瀕危文物轉化為數位文資素材,透過科技及專業轉譯,讓民眾及產業都能更容易親近理解,並開放授權加值運用,延續人類共同文化資產。
四、深化社區營造,扎根在地文化
社區營造即將邁入第三個十年,過往透過在地居民參與、思辨、討論形成共識,改變所在社區,進而讓臺灣社會整體向上提升。本部規劃之新世代社區總體營造,不僅奠基於20年的社區總體營造經驗,更以在地文化為出發點,經由歷史、教育、在地參與角度,往下扎根。
(一)深化社區營造
持續推動社區營造三期計畫,以在地知識學為核心結合對文化資產的擴大投資、新科技的運用,與社區文化工作者、教育部門以及地方政府的串聯,透過全國民眾共同書寫行動,作為傳播與累積在地知識的量體,精進社區及教育機構推動合作方案,形塑系統性的在地知識學習網絡。
持續透過社區營造青銀合創實驗方案第二階段的提案,輔導青年積極投入社區公共事務,並促成與在地組織、黃金人口等共同合作,創造更多青年可返鄉、留鄉就業之環境。
(二)扎根在地文化
協力地方文化發展以「在地知識」為核心,利用現有之「MLA」(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資源,擴大到地方文化的不同領域,建構文化生活圈,增進大眾對於文化、歷史及生活環境等面向的瞭解,強化公民社會的文化基石。
五、豐富文化內涵提振文化經濟
文化經濟主體是振興內容、健全產業環境。內容的振興須透過歷史、教育、在地文化的扎根,呈現臺灣豐富的文化特色,同時帶動民間投資、金融體系支持,在產製端提供協助,提升文化產業的內容力。
(一)建構文化金融專業體系
本部將建構文化金融專業體系,引進至少120億元資金,成立「影視投融資專業協力辦公室」,並與金管會合作,支持影視產業發展納入社會企業責任推廣項目,鼓勵上市上櫃公司加強落實,挹注跨界資源,並規劃建立相關獎勵機制,促進金融機構對影視產業之投融資等資金挹注。
(二)內容產製與創新
研擬新媒體跨平臺內容產製計畫,主要包括ACG整體產業發展計畫、OTT內容產製創新發展計畫兩個子計畫,在ACG整體產業發展計畫項下,規劃漫畫基地,促進創作支援及交流、跨域媒合、展示行銷;辦理國家動漫史料及數位典藏調查研究、藏品徵集、購置及史料網站建置等事項;透過OTT內容產製創新發展計畫,確保數位新媒體時代的文化傳播權。
執行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產業領航計畫,發掘臺灣本土文化內容素材,打造IP、聯結消費市場、外銷國際,並透過科技與服務模式的創新應用與機制的建立,強化文化內容產品的市場聯結,以吸引投資,提升創作成品的質與量。
六、促進文化多元交流與輸出
不同文化間的交流,豐富了臺灣文化的內涵;跨文化間的相互理解與包容,讓臺灣文化發展更多元。文化價值及文化產業的輸出,讓世界更認識臺灣文化。
(一)文化交流
本年度推動之新南向文化外交計畫,包括辦理東南亞文化園丁隊計畫、翡翠計畫等,輔助國人對當地文化、歷史、社會發展之深度認識,同時串連國際平臺資源,逐步落實新南向政策。
(二)文化輸出
臺灣要走向國際,應要從在地出發,以我國在地文化的多元性及深度,與國際連結,輸出臺灣的藝術價值及文化價值。因此,本部推動國家品牌風潮計畫、辦理經典作品航行計畫、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計畫等,促進臺灣文化、品牌輸出,臺灣藝術及經典作品進入國際。
七、開展文化未來、人文科技與跨界融合
數位科技時代,讓文化內容與科技結合並加值運用,可提供民眾不同型式的體驗。再加入青年的創意發想、科技的創新,應可引領人文與科技的跨界融合,是以,本部刻推動文化科技施政綱領及打造文化實驗室,開啟文化未來的可能性。
(一)推動文化科技施政綱領
以科技如何促進文化發展、科技本身即文化兩大主軸思考,研擬文化科技施政綱領草案,以達到文化價值面及產值面的均衡發展。在產值面,將好的素材變成題材再變成IP,尋求多元加值機會;辦理超高畫質電視示範製作中心及創新應用計畫,強化影視音的流通傳播與加值應用,提高內容之普及率與競爭力。在價值面,透過科技技術整合、活化與加值博物館典藏內容;藉由科技給予文化藝術新能量,豐富民眾對於藝術文化的感受及體驗;結合影像處理科技,進行文化資產數位化轉製,促進後續典藏與未來應用。
(二)打造文化實驗室
以「展望21世紀臺灣文化」為定位,從現在到未來、在地到國際、文化與科技三大軸線出發,建構創作者「從0到1」的文化實驗場域、完善臺灣文化及創意的完整生態系、臺灣文化面向國際和國際文化走入臺灣的環境、首都文化和創意網絡的虛實樞紐。
文化實驗室將形塑產、製、銷的創新流程,包括建構及應用文化記憶庫、鼓勵文化創新實驗、提供資源輔導、展演及市場測試、國際合作交流等,此外,藉由青年文化萌芽計畫及高教創新體系的整合,提供青年及新創的萌芽環境,同時,也將成為開放公眾參與的創意樞紐。此外,藉由青年文化萌芽計畫及高教創新體系的整合,提供青年及新創的萌芽環境,同時,也將成為開放公眾參與的創意樞紐。以上報告,敬請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時間10分鐘,必要時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為8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如果委員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請陳委員亭妃質詢。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都很關心中正紀念堂轉型一案,也就是希望在組織法中可以做個修正,對於這部分的法案,請問何時會提出?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對外說明,對於中正紀念堂轉型一案,目前部裡有成立推動諮詢小組,大家已經有共識就是從促進社會討論開始,所以我們正在規劃這些討論舉辦的方式,希望經過討論之後,以大家討論的共識為基礎,由本部提出草案,而我們預計在下個會期之前提出。
陳委員亭妃:其實這是很重要的,而我們希望透過這個小組,廣納更多的意見,就像部長所說的,從促進社會討論開始,同時我們也希望透過這段時間的討論,呈現出我們是真正在面對歷史,而不是製造對立。相信我們的目標是非常清楚的,所以我們希望可以透過這次轉型正義的討論,真正讓中正紀念堂更為開放,而且更能尊重人權、更能讓所有的對立取消,然後讓中正紀念堂真正做為轉型正義的一個指標。部長辛苦了,從一開始提出到現在,相信大家會慢慢感受到我們並不是完全排除社會的討論,而是真正讓社會來討論,之後才會提出修正的法案。
另外,台南天馬電台是安南區非常重要的一個發展指標,尤其內政部已正式核准將其變更為文創產業用地,基本上,我們希望藉此促進地方文化產業的發展。而且安南區剛好跟台江國家公園、雲嘉南風景區是串連在一起的,而且它有一個很高的價值感,就是宗教及文化方面的價值感。天馬電台文創產業用地相關的規劃,我們希望是完整的、能夠推促的,而非只在一個原質點上一直不斷的規劃,所以這次我們很期待它是可以納入前瞻計畫之內,畢竟它所需要的預算為67億元。
從2010年開始要遷移天馬電台,雖然當時要遷移是有其困難度,但是最後在2011年,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教育部、央廣董事長不斷的爭取下,編列15億8,000萬元後把天馬電台遷移了;然後在2013年,土地方面也跟國有財產局談好移撥了,而今年3月2日已經正式完成移撥了。在此情況下,我們也提了一項計畫,就是雙城再現熱蘭遮城與普羅民遮城再造暨主題園區設置計畫,所需經費是67億元,整個時程從主題園區的先期規劃開始,執行是從106年到107年;主題園區的細部設計是108年到109年;雙城區域暨主題園區的工程執行年度是109年到112年;主題園區內部之展示規劃與施作,執行年度是111年到113年,所以整個計畫的期間就是從106年到113年,總預算是67億元。這麼大筆的預算,如果沒有納入前瞻計畫中,則我們很擔心這項計畫是推不動的,而且如果再加上安南區、七股、北門等,這整個帶狀、點、線、面的發展,對於我們的宗教、文化、遊憩,其實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指標。
部長,這項計畫真的非常重要,尤其它的預算高達67億元,如果沒有國家型計畫來支持,其實在推動上真的會有很大的困難,部長,可否麻煩支持一下呢?
鄭部長麗君:這項計畫先前央廣其實也非常積極在配合,包括遷移及相關土地點交、歸還國有財產署等。我也看了台南市政府提出的計畫,發現這是一個複合型的計畫,具有重現台灣歷史面貌、做為未來電影主題發展還有相關文化、休閒、休憩、觀光等多方面的功能。對此,文化部樂觀其成,不過這項計畫的規模很大,涉及了跨部會。基本上,文化部非常願意把這項計畫提給行政院,建議行政院納入前瞻建設計畫當中,但因為這需要跨部會進行共同的規劃及協力,所以我們會請行政院召集相關部會,大家一起來討論。換言之,我們願意提出此項計畫,建議行政院納入前瞻建設計畫當中。
陳委員亭妃:就像部長說的,這是跨部會的,所以必須以國家型計畫來支持,才有辦法做這樣一個延伸。從天馬電台的遷移到土地的移撥,然後到內政部的都市計畫變更,其實最困難的我們都已經完成了,現在只是希望在這塊土地上,如何讓其符合地方的發展。而且此處除了歷史再現之外,還有遊憩的功能在,如果再結合台江的宗教,整個發展是很完整的,尤其在四草這個區塊,有很多具遊憩性質的土地使用,如果能有一個重要國家型計畫來支撐,周邊將會吸引更多的投資或是產業的發展。總之,這對台南安南區的發展實在太重要了。據了解,前瞻基礎計畫大概在這個禮拜就關門了,關門之後就會開始進行討論,這個案子台南市政府也有送出來,但我們很擔心因為預算金額太過龐大,可能會排擠到其他的預算,所以希望部長能夠全力支持。
再來,若沒有前瞻基礎計畫的支持,未來可能就是用文化部的預算支持。的確,文化部是有幾個專案計畫,包括再造歷史現場專案計畫、文化內容策進院規劃方案、打造台灣國際影視服務生態圈等,但若我們的計畫也包括在裡面,則光是預算的部分就可能被吃掉了。
鄭部長麗君:非常謝謝委員提到預算的部分,方才我有提到,會透過文化部向行政院建議,將其納入亮點計畫,這樣就不會排擠到文化部的預算。因為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當中,關於文化部主責相關的計畫,未來就是由地方提出相關計畫的申請,但我們也可以將專案計畫建議行政院納入在文化部主導之外的亮點建設計畫中,而亮點建設計畫的預算就不會排擠到文化部的預算,所以並不會影響其他的計畫,而亮點建設計畫還是會由各部會協力推動。總之,預算是不會排擠的,而亮點建設計畫則更需要行政院整合相關部會後一起來推動,而我們也把相關建議送至行政院了,如果行政院支持,後續我們就會和各部會一起來努力。
陳委員亭妃:這件事情就拜託部長了,因為我們從2008年就一直在努力,然後不斷在突破,到現在就只缺一個政府支持的力量,所以再麻煩部長了。
另外,關於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我們都認為這是有必要去推動的。據說文化部已經開始在舉行相關公聽會了,這個禮拜將要進入第二場,而我們有接到中華民國聾人協會的陳情,即是否有可能將臺灣手語正式納入國家語言發展法當中?然他們有提到,這些公聽會中,並沒有安排語言翻譯員來進行翻譯,減少了他們參與的機會,所以未來這個部分是可以調整的,讓他們可以進入公聽會現場。換言之,現在是廣納意見的階段,文化部的草案也還沒有提出,是否可以讓他們有機會在未來的第二場、第三場,也能進到公聽會現場,若現場有安排手語翻譯員,那就更好了。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在第二場已經增加了手語的即時翻譯及聽打服務,歡迎所有身心障礙朋友也能共同參與,未來的國家語言發展法中我們也會思考來尊重手語,讓其做為一種語言的使用。
陳委員亭妃:全世界將手語定為官方語言的國家有紐西蘭,部分國家以法令認定手語的地位,包括澳洲、巴西、芬蘭、冰島、墨西哥、挪威、泰國等,就是在教育相關法令中來規範。而我們也很清楚,其實各國的手語跟一般語言一樣,是有一些差異性的,所以他們才一直強調要把手語正名為臺灣手語,因為臺灣手語跟其他國家手語真的有文化、歷史上的差異性。關於這部分,希望我們能夠協助他們把手語變成是臺灣手語,然後正式納入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範疇裡。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把手語當成是一種語言來尊重,同時在國家語言發展法中予以保障,但是目前該法對於國家語言在定義上不一定指涉官方語言,此外還有其他議題等等,這些都有待社會更進一步的討論。
陳委員亭妃:好的,希望屆時可以納入他們的意見。
鄭部長麗君:謝謝。
主席:請柯委員志恩質詢。
柯委員志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在文化部做了非常多的規劃,可是你在228那天決定閉館,其實大家就已經把焦點全部轉到你的轉型正義上了。今天本席質詢的重點在於影視投融資的政策發展,但是面對中正紀念堂的轉型正義,身為在野黨,還是應該要在此質詢一下。之前部長特別提到中正紀念堂一案主要不是要去蔣化,而是讓其中性化,但是部長開出來的轉型推動諮詢小組委員名單中,其中花亦芬教授公開飆罵吳思華,支持反課網;陳儀深,實踐台灣獨立建國為目標;陳銘城,他是黨外雜誌編輯;黃長玲,他是民間真相促進委員會理事長;蘇彥圖則是來自台灣守護民主平台;陳俊宏則是來自公民憲政推動聯盟;葉虹靈,台灣民間真相的執行長,請教部長,這樣的名單夠中性嗎?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這些學者專家都是長期關心轉型正義的,他們從過去戒嚴時期就開始進行真相追求,尤其在人權工作上,陳俊宏教授是東吳人權中心的主任,所以他們大多從事的是人權及轉型正義的工作。
柯委員志恩:我們應把重點放在文化,而且與人權跟轉型正義有關的,還是有非常多專家學者,現在你們是執政黨,加上很多人將這個過程標籤化。此外,我同意他們在人權上做了很多的努力,但也有一批人也在人權上做了努力,所以建議你讓諮詢小組名單能夠更擴大化,不要讓他們只在同溫層講話,而不去公開做對話。基本上,名單的選擇是非常重要的,否則就不是在公平的溝通平台上來進行。不過,我認為這樣的名單開出來,就是造成很多對立的開始,所以我只是建議部長擴大諮詢委員的名單,不要一開始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就充斥太多的政治算計色彩在裡面。
鄭部長麗君:這裡沒有政治算計,而我們提供給委員的資料中已經說明了,這是第一次會議出席的委員,在我們對諮詢委員的規劃當中,還有六大領域的委員我們會持續邀請……
柯委員志恩:謝謝。
鄭部長麗君:包含藝術類、城鄉規劃、行政……
柯委員志恩:好,謝謝部長,我們剛剛特別強調……
鄭部長麗君:公共行政……
柯委員志恩:可以了,部長……
鄭部長麗君:文化資產、博物館學……
柯委員志恩:好。
鄭部長麗君:各界委員,我們已經列出八大領域、數十位委員的名單,都在持續邀請。因為我們第一次是針對轉型正義的議題做討論,所以這是出席第一次會議的委員名單。
柯委員志恩:好,我只是……
鄭部長麗君:所以,對於您所希望的納入各界意見,我們已經在做了,未來這些委員我們都會持續邀請,委員的角色也不在做最後的決定,他們的角色在第一個階段是協助文化部規劃社會討論的方案,所以……
柯委員志恩:謝謝部長,你真的是耶!喂!我說我們不要花太多時間,你講的已經可以了!我只是告訴你我們建議能夠納入更多名單,我的聲音你也聽到了,我們到此結束!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
柯委員志恩:現在我們來討論一下真實的文化到底該怎麼樣去做。以部長曾經擔任立委的背景,真的該讓我們彼此之間有對話的空間,我們大家各自約束一下好不好?讓我們都有講話的空間。OK?
來,我們來看一下,我還是非常關心你們即將成立的這個影視投融資專案協力辦公室。說實在的,我非常高興能由總統的角度來帶領臺灣未來的影視文化達到打世界杯的水準,因為我們臺灣的影視產業在軟體的部分的確是備受稱譽。但我們還是要來瞭解一下你們的執行層面到底是如何。
影視投融資專案協力辦公室!天啊!部長,自從你上任之後,每一個辦公室的名稱都非常拗口、非常有文青味!你是打算讓我們看過就忘記嗎?不然為什麼每一個都這樣?我跟你說,真的是這樣,唸的時候要憋一口氣,否則會斷氣耶!
來,這個東西是你們文化部的正式編制嗎?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為什麼要叫做「專案協力辦公室」?我們是希望透過名稱就瞭解它的定位。
柯委員志恩:好,那它是正式編制嗎?
鄭部長麗君:它就是一個業務,我們的業務希望的這個團隊、專業的團隊。
柯委員志恩:所以它是委外的?
鄭部長麗君:對。
為什麼它不是「投融資專案辦公室」?也就是說,投融資包括在國發基金、文創基金,它有既有的基金投資審查流程,參與的各個金融機構也有它自己的評估審查流程,這個部分沒有辦法以文化部行政人員和專案辦公室來進行,所以設置專業協力辦公室,事實上,委員,我們是「專業協力辦公室」。它基本上是一個在相關的投融資審查的流程之前的一個前置的專業協力的角色,包括協助金融機構建立文化金融體系,也包括協助影視界提出更具有被投資評估價值的產製計畫,所以它是一個專業陪伴的機制。
柯委員志恩:好,那我請問一下,這跟你們過去在野時常常批評的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及融資服務辦公室的差別在哪裡?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委員資料上寫的辦公室是原來文創基金投資程序的一環……
柯委員志恩:它也是委外的,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它是整個投資作業委託的平臺,原有的這個審查流程,我們原則上是沒有異動的,因為我們希望尊重原來跟國發會合作的、有一個共同的審查平臺,它基本上委由民間來進行是為了尊重專業性,而不是由行政人員來決定要投資什麼、不投資什麼。
柯委員志恩:沒錯,尊重專業性,但是不要忘了,部長,這在過去是被你們罵得要死的,而且還是由同一家,也就是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得標,總決標金額也已經出來了!
你們的協力辦公室2月18日公告的採購金額是7,000萬元,我們也知道文化部向科技部要了2.5億元,也要成立專案辦公室,我今天所要強調的就是……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要向委員說明一下,那個專案辦公室不是2.5億元,這兩個數字是完全不一樣的。2.5億元是我剛剛在施政報告中提到的、文化部所爭取的科技旗艦計畫,它是文化內容、生態創新的旗艦計畫……
柯委員志恩:這還會有一個辦公室嗎?
鄭部長麗君:關於旗艦計畫本身,我們當然會徵求和民間很多專業團隊合作,其中有一部分的工作必須跟投融資專業協力辦公室連結,所以並不是以2.5億元來成立這個投融資專業協力辦公室。
柯委員志恩:好,謝謝你的澄清。但我還是要強調,部長在2012年的時候常常批評當時的龍應台部長,說他左一個辦公室、右一個辦公室,疊床架屋,完全在逃避監督,可是現在部長其實也成立了非常多的辦公室!
當時你還為此做成一個主決議,現在我完全同意你當時的看法,也就是必須避免跟正式編制同仁負責的核心業務重疊,因為你們有影視司、有非常多的部分有疊床架屋的狀況,可是你現在和過去的龍部長同樣成立這麼多辦公室,請問你認為自己的做法和他有什麼不一樣?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是不一樣的。對於過去我所監督的,如果您回到前面的畫面,可以看到我指涉的是文化部相關補助的核心業務……
柯委員志恩:沒有!你只有特別提到非常多的辦公室!
鄭部長麗君:我記得我當時針對的是,所有關於最核心的業務,像補助等等,我認為還是要留在行政體系裡面來進行……
柯委員志恩:你現在也還是啊!可是……
鄭部長麗君:我說的是應避免非編制同仁負責核心業務,所以指的是核心業務。我剛剛特別跟委員報告,投融資專業協力辦公室不處理投資審查,它不處理投資的核定,它也不處理融資的核定,像我們這次所整合的資金包括國發基金,還包括創投和民間投融資的機構,這些機構我們當然不可能……
柯委員志恩:部長,你這個投融資的概念其實很早以前就有了,它並不是一個新的創意,事實上從以前的新聞局到現在,對於很多影視行業融資部分的補助到目前為止,每年都還是有編列這個預算,所以投融資這樣一個概念並不是新的。其實文建會過去也有這個部分,只是它整個績效和整個給人家的感覺,還包括2014年被監察院糾正,表示很多投資都太過於草率,所以部長今天所講的投融資和過去比較起來還是一樣,它的概念並沒有太大的差別。我只是覺得,對於過去你所批判的部分,我同意影視行業需要有一個新的願景,但是你今天所提出的策略其實就是所謂的換湯不換藥!我覺得目前看來顯然是湯、碗都要,而且還要更大碗,這是我的感覺。
鄭部長麗君:是不是容我跟委員說明?基本上這跟過去投融資的做法是不一樣的,我們就是認為過去的確存在投融資的機制,在政府而言是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國發基金的投資,當時匡列了100億元,其實到目前為止大概投資了10億元左右,所以它的成效有限;第二是融資的部分……
柯委員志恩:從12家公司變成6個公司!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政府在融資的部分提供信保基金,但是只有提供財源是不足的,因為投資者和被投資者存在很大的鴻溝,所以我們現在投融資專業協力辦公室要正式縮減這個鴻溝、建立共同語言、協助金融體系建立文化金融體系、協助被投資者提出計畫……
柯委員志恩:好,那你認為你做了……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們做了這樣一個前置的陪伴作業,才能夠協助後續兩者之間的媒合,有好的投資計畫,投資者願意投資……
柯委員志恩:那你認為產值重不重要?透過這樣的協力,你覺得產值重不重要……
鄭部長麗君:產值必須在健全市場機制、健全投融資環境之後才會成長,政府光是拿出基金來投資,在過去幾年的執行底下,成效是有限的,所以我們成立投融資專業協力辦公室,就是希望建構專業陪伴的機制,來協助前置作業,之後才能夠讓投資機制來發揮它的功效。
柯委員志恩:沒有問題,但是我還是要請問部長,雖然你認為你提出了一個新的看法,但是這有一個問題,就是這些公司的選擇是由誰來決定?方才部長提到,如果要拍一部電影,就是政府跟民間各自有出資,此外,現在的戲劇幾乎都是採用買劇的方式,舉例來說,一部戲要80萬元,然後透過投融資要給電視台150萬元,所以電視台可能會撥20萬元給製作單位,如此一來製作費用從原來的80萬元變成100萬元……
鄭部長麗君:一部戲80萬元大概不夠吧?
柯委員志恩:我只是舉例。好,電視台可能會撥20萬元給製作單位,所以製作費用從原來的80萬元變成100萬元,剩下的50萬元就是電視台自己處理,所以這會不會發生所謂的綁標呢?換言之,選擇了這家公司、選擇的這個部分不行的話,其實還是有可能有圖利的狀況……
鄭部長麗君:方才已經說了,專業協力辦公室不處理投融資審查程序,它是一個專業協力的討論平台。
柯委員志恩:但最後該如何還是要有人做決定。
鄭部長麗君:容我向委員報告一下他們具體在做哪些事情,否則一直造成委員的誤解,以為這些投融資的審查是在專業協力辦公室裡來進行的。
柯委員志恩:可是之前我曾向文化部要求這方面的資料,結果他們只給我一頁報告,內容寫得比報紙新聞還不好,所以這不是我的問題,而是你們,像光是協力辦公室的部分,你們就只給了1頁的資料。
鄭部長麗君:我會請同仁儘速補充資料給委員,謝謝委員提出這個問題讓我有機會說明。基本上,專業協力辦公室是一個陪伴機制,主要負責的是兩部分工作,一個是協助投資者建立文化金融體系,包括授信人員的培訓課程、建立無形資產評等機制、無形資產擔保品制度、促進企業以CSR支持影視產業、相關保險機制的建立等,這些是要協助降低投資者的風險。第二個部分……
柯委員志恩:這個我們可以私下來討論,光是方才你說的無形資產、有形資產部分,我看我們還是要坐下來好好討論一下。
鄭部長麗君:好的。謝謝。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質詢。
蘇委員巧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你們談的剛好也是我要問的問題,所以請不要跟柯委員私下討論,因為我們也想知道這個答案。畢竟這是影響未來台灣影視產業的一個很大的變革,而且我相信在文化部及部長的心中,已經有一個很完整、明確的架構,也足以帶領台灣影視產業走出一條新的道路。不過,這是新的措施,大家難免搞不太清楚,所以不但是委員需要,相信業界也需要一份完整的報告,而且是愈簡單、愈清楚說明愈好,所以希望部長能夠提供給委員會一份既清楚又簡單扼要的報告。
另外,今天來了這麼多電視台,相信大家關注的就是轉型正義的問題,對此,方才兩位委員也都各自做了表述,而我要肯定鄭部長,願意處理、面對轉型正義的問題。其實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會把獨裁者的銅像放在市中心,也不會對獨裁者有歌功頌德的現象,這是一個通則。至於台灣的狀況、歷史定位是如何,自然會有全面檔案的揭露,讓大家來評斷,不過鄭部長願意跨出這一步,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我今天質詢的主題就是組織再造的部分,部長這次的業務報告特別寫到了文化組織再造,而且占了相當的篇幅,此外,部長提到文化部有相當多的業務,包括推動文化體驗教育、提振文化經濟、推動文化科技施政綱領等等,我相信這些業務難以憑文化部一己之力就可以完成,然關於部長所提組織再造應該只有部內的部分。的確,整個社會對部長的期待是相當高的,在此部長可否用一點時間,用更宏觀、長遠的角度來談談,如果現在要做組織改造,文化部應該要掌理多少的業務,甚至要有多少的職權呢?據了解,和我們有相當關係、往來互動密切的28個國家當中,像台灣這樣非常單一的,把文化都歸在文化部這樣的組織架構下的,其實例子是相當的少,大部分都還包含了文化通訊、文化體育、文化教育等,所以部長的責任非常的大。部長可否不要只談部內的改造,而是以宏觀的角度來談談文化部?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文化治理的組織再造,我們思考的是,從行政院成立文化會報,就要做為跨部會……
蘇委員巧慧:我也相信是文化會報,這是目前跨部會的機制,對吧?
鄭部長麗君:我認為目前跨部會機制應該已經啟動了,包括召開幾個專案小組會議,比方說最近召開了內容產業專案小組會議,跟NCC、經濟部、教育部等……
蘇委員巧慧:這些專案小組會議和文化會報當初設立的意旨是相同的嗎?根據其設立的意旨,是每半年要開一次會,上次會議是在去年9月7日舉行,表示今年3月7日,也就是前天,就要再開一次會,可是至今似乎沒有任何要召開的跡象。
鄭部長麗君:已經準備要召開了,因為我們希望5個專案小組能夠就跨部會議題在專案小組中先行協調,所以已經陸續召開好幾個專案小組會議了,因為他們有著很好的討論,所以行政院會報最後總其成就會有比較具體的成果。關於部裡的組織還有業務進一步的調整,我也正在思考相關的司局處業務的調整……
蘇委員巧慧:這是老問題,尤其從影視廳、影視司到影視局還有文策院等等,方才柯委員提到,這部分實在有太多的辦公室,但是誰掌理了什麼樣的權責,其實都是我們想知道的,也是業者想知道的,對此,部長多快可以提出相關的說明書呢?
鄭部長麗君:這部分我們正在研議中,其實有一部分已經提出了,包括第三層面中介組織的設立、文策院組織法草案、電影中心組織法草案……
蘇委員巧慧:可否在1個月內簡要的說明這些項目呢?至少讓業界能夠實際理解……
鄭部長麗君:可否讓我們在這個會期結束之前提出一個我們認為組織再造應有的圖像呢?
蘇委員巧慧:好,包括各新設或改制單位各自負責的業務是什麼,希望都能夠清楚的標示,讓大眾可以理解將來要找誰來做對口。
再來,對於剛剛結束報名的金曲獎,我知道部長非常關心所有的文化業務,去年所有指標性獎項的頒獎典禮,部長或次長都有全程參與,我相信這就是重視的表現。而這一些獎項從電視、電影、廣播、音樂到出版,其實絕大部分的給獎標準都是用類型來做區別,惟獨金曲獎,遺憾的是,因為有歷史脈胳的問題,所以是用語言來做區隔。相信部長一定非常的了解,正因為這個歷史脈胳,所以才衍生了用曲風來做為分類標準的金音獎。對於這次金曲獎,我一樣要予以肯定,因為文化部做了調整,增設了年度專輯的獎項。這是第一次我們有不分語言地都可以報名參加的獎項,相對於10年前林生祥拒領最佳客語獎,也許我們可以在今年階段性的、圓滿的說我們進入了下一個里程碑,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既然我們可以做到這點,甚至可以做到數位發行的專輯也能報名,那為何不能有更大的步伐呢?
鄭部長麗君:我們在這個議題上有過非常多的討論並徵詢各界的意見,由於各界對此仍存有許多不同的意見,所以我們就以漸進的方式嘗試建立共識。這次因應數位時代讓數位方面的作品也可以參與,同時增設最佳專輯獎,藉著年度專輯不限語言來跨出第一步,然後再持續與社會各界討論,凝聚共識。
蘇委員巧慧:本席認為獎項就代表政府的態度,設定哪些獎項就代表政府的資源放在哪裡、重視哪些項目,所以本席對這樣的改變非常肯定,可是要求步伐可以再快一點。其實相較於其他各國,只有我們的金曲獎是最不以曲風為分類標準的,如果我們仍企圖成為華人音樂世界的指標,本席相信這部分是可以跨出更大步伐的。不過我認為這些都是專業的累積,而專業則是建立在經驗上,這就衍生出另一個議題,那就是金曲獎是否能如同金馬獎有常設機構負責相關業務?請問部長對此的看法為何?
鄭部長麗君:我認為這個方向是好的,也在思考中。
蘇委員巧慧:要思考多久?
鄭部長麗君:這必須有相對應的組織。
蘇委員巧慧:其實不止是金曲獎,任何獎項都應如此。
鄭部長麗君:我剛才提到組織再造,我們的思考方向包括院級的、部會級的和中介組織以及中介組織與民間的共同合作,委員建議的方向會納入整體組織再造環節中思考,看看未來是否由中介組織與民間一起協議舉辦。
蘇委員巧慧:以本席對部長的熟悉和理解,我相信部長改革的決心,問題是有時開啟了太多改革方案,又有太多不同的名詞,就如同柯委員所言,若非我們每天浸淫在這個委員會、浸淫在這個部會,因此聽得懂這些,否則根本聽不懂,所以外界是聽不懂的,也不能理解你身為文化部長要帶領的文化高度為何,以致對部內失去信心。本席要求的其實和柯委員一致,那就是部內對社會的說明要能更為清楚和簡短,剛才提到要改進的部門則應加快改革的腳步。如果已經在進行、有想法了,即便無法明確說定幾月幾日,但是否能讓我們知道進度到了哪裡,這樣我們才有信心到外面跟人解釋說鄭部長領導的文化部已經在進行了。
鄭部長麗君:我個人的想法是改革需要系統化才會成功,其實一個問題並不僅有單一的解決辦法,委員剛才說的改革方向,我們已經踏出去了。
蘇委員巧慧:這點本席同意,現在提的是對外界的說明,我相信這是部長的強項,但是在做簡單、扼要、外界可以聽得懂的說明部分,文化部可能還需加強。
再者,既然文化部現在在研擬國家語言發展法,本席也同意這個法律必須制定,但是還有一些是必須、立即要保存的部分。雖然文化部也有在進行,但是臺灣有24種語言已被聯合國列定為極度脆弱、瀕危、亟需救援,這幾種從脆弱到已經滅絕各種程度的語言都是原住民的語言,連人口數最多的阿美族的語言也已經到了脆弱等級。本席的看法是與其等待制定國家語言發展法,文化部其實還可以做得更多。由於國家語言的保存是跨部會的事務,因此,我在此明確的希望部長能將此直接列為文化會報的議案,可以嗎?能否不要只靠文化部的力量來拯救國家瀕危的語言?教育部、原民會等部會其實都應該一起協助。
鄭部長麗君:沒有錯!這是跨部會協力的工作,應在文化會報中討論。
蘇委員巧慧:可以直接要求列入討論事項嗎?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建議,但還要跟行政院幕僚單位……
蘇委員巧慧:部長會建議吧?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建議,因為這的確是跨部會的事情,我們也特別跨部會成立了文化保存與文化多樣性小組,目的就是協助多元文化的保存與發展,我們有專案小組針對這些議題作討論。
蘇委員巧慧:雖然部長做了組織改造,但是外界卻不夠理解,你們需要有清楚的說明。
鄭部長麗君:目前我們正在做整體規劃,規劃完畢後當然會做說明,我希望能一次就改造完畢,不要多次修正組織法,會在本會期結束前將圖像提供給委員。
蘇委員巧慧:謝謝部長。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質詢。
吳委員思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與鄭部長可以說是姊妹情深,我非常支持部長的理念,也知道你辯才無礙,不過基於本席不至於扭曲或誤解部長的主張,所以希望能多留一點時間給我,我會提供一些非常正向、建設性的政策上的建議。
今日報載辜嚴倬雲女士批判新政府推動的轉型正義是私心,是對政敵的清算,我想辜嚴倬雲女士對轉型正義有非常嚴重的誤解。我們先來看看國際上的作法,南非成立了真相調查和解委員會,德國成立轉型正義基金會,大力在相關空間成立博物館和設立不義遺址紀念碑,東歐的波羅的海三小國之一的立陶宛甚至全面清除所有有關威權統治者的雕像,西班牙則制定了歷史記憶法,並全面禁止佛朗哥政權相關的紀念,包括全部的地名、紀念碑、雕像等,而且成立檔案中心。看看國際上的作法,就知道轉型正義就是這樣進行的,這不是清除政敵,也不是所謂的政治清算,本席認為這麼多人這樣的批判,真的都是誤解了轉型正義的實質內涵,我建議他們去看看國際的經驗。換言之,本席要在此大力支持部長開出的第一槍──將中正紀念堂轉化為中性的文化空間。這段時間,鄭部長拋出了文化部轉型正義全面啟動,並具體訴求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和中正紀念堂轉型,本席大力支持,這並不是為了某一政黨,而是為了臺灣,更是為了彰顯世界人權的意義,相信部長也會同意本席的說法。
促轉條例全文有21條條文,共有幾大任務,部長過去擔任過立委,您也非常熟悉,本席就不再贅述。要請問的是你認為促轉條例與文化部有什麼關連?文化部應扮演什麼角色?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在促轉條例裡面,除了追求歷史真相、釐清責任歸屬之外,也針對威權時期的紀念象徵,有一個單一的法條來處理。
吳委員思瑤:是。
鄭部長麗君:我想法的精神也希望落實人權教育,像我們國家人權博物館也都在朝這個方向努力。
吳委員思瑤:部長,你論述的是有關第七條?我們看下一頁,我非常具體地主張,我也清楚地在這裡點出,文化部應當在促轉條例裡頭爭取更多的參與,就是現在第七條裡頭規範了,我們追討回來的不義之財,包括不當黨產的追討用途,基於國家目前的需要,新政府的版本是用於長照,以及用於社會福利措施。但我個人認為,我們整個追討黨產用的,應當有非常大的部分就是用在轉型正義的工作本身,包括人權教育的深化、文化場址空間、不義遺產的所有保存、維護再利用,所以我個人會提出這樣一個版本,針對現在的第七條條文,吳思瑤具體主張,我們追討回來的這些黨產,由中央成立特種基金,作為推動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政策外,增加深化人權教育、保存不義遺址及文化空間之轉型正義之用。
部長,我這是為文化部找錢、找資源,我們未來轉型正義要非常多的預算,你昨天啟動了文化基本法,要全國來公共討論。我剛剛感謝你過去努力地爭取,增加了29億元預算,有史以來最高,但現在的文化種子預算只有0.97%,你昨天說努力,在文化基本法裡頭,讓它逐年到2%。這顯示了文化資源長期是非常貧瘠的,所以你要使盡洪荒之力去爭取文化預算,但是未來你要增加很大業務的工作,就是在處理這些不義遺址與文化工作空間的轉型正義,你需要更多的錢,這樣來的,不要排擠原來的文化預算,我替你找錢,你支不支持這樣的修法工作?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謝謝委員的這個想法!
吳委員思瑤:我為了找資源,讓你未來可以有更好的正向發揮。我們來看下一頁,這個不是我個人新創,德國就是這麼做,德國當初成立了一個財產獨立調查委員會,也就是同樣的組織,他們前前後後追討了大概臺幣600億元的不當資產,它怎麼分配?40%用於清償政府債務;30%用於振興地方經濟;當中就有20%用於修復古蹟與補貼文化活動,這當中就是所有不義遺址的活化、維護、再利用。德國就是這樣一個制度的設計,而我們的促轉條例追討回來的不義之財,就應當讓它更名符其實來做文化的轉型正義、來做人權教育。
我們看下一頁,德國剛剛我說它追討600億元回來,當中大概有臺幣40億元左右就成立了轉型正義基金會,它有很多的功能。我們看下一頁更具體,從1998年開始,他們怎麼用這40億元?
一、支持公、私部門的文化事務:前前後後資助超過2,200項的展覽、圖書出版、會議、紀錄片、工作坊。
二、進行學術補助:他們把這40億元用於進行學術補助,前前後後提供超過3,100萬元美金之學術研究補助。
三、設立專屬圖書館展示文物:他們拿這筆錢來做圖書館、展示文物,收藏超過4萬5,000本書、4萬份從未出版的地下書籍、4萬張歷史性照片、3,700項藝術作品。這就是你說的,我們擴大所有檔案的一個蒐集,然後可以做保存,德國做到了。
四、出版紀錄文檔:他們另外又拿這40億元來出版紀錄文檔,把全德國800個不義遺址做紀念性地標。
五、國際合作:當然他們做很多國際合作,前前後後與世界各地超過300所機構就針對轉型正義建立合作關係。
所以德國這麼做,40億元其實做這些都不夠,未來你要啟動的大概就是這些輪廓,轉型正義包括硬體的建置,與軟體的相關作為,需要很多的錢,所以我主張黨產拿來做這些剛剛好而已。
六、資助弱勢文化學習:德國在地方政府也來做,甚至有的選擇做資助弱勢文化學習,教小孩子音樂。
這些都非常值得我們借鏡,我們看下一頁,回到臺灣,現在時間已經開始討論、開始對話了,中正紀念堂的轉型、後續的用途,雖然你說了為何轉型?轉型後用什麼,然後轉型之後對於整個臺北市都市意象有什麼整體性扮演的角色?現在有人說要做立法院;有人說要做故宮;有人說要做歷任總統的文物館。我知道你希望多元討論後再決定它的用途,但是我還是要問,站在文化部部長立場,你個人或盤點過後臺灣的文化空間,這樣一個轉為中性之用的中正紀念堂,你個人傾向它可以用什麼樣的用途?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剛剛委員所提到的促轉條例,其實非文化部一個部可以推動……
吳委員思瑤:當然。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們屆時會尊重立法院的決定,至於中正紀念堂轉型之後做什麼?我認為交付社會討論有兩層意義,第一個是,這個討論過程就是來帶動社會面對過去的歷史,它本身就是一種人權教育;第二個是,對一個城市的想像,其實是希望能夠市民、公民共同參與的,也並不是只有學者專家的提案,我們期待能夠有共同的、更多的市民……
吳委員思瑤:你個人呢?文化部到目前對於這樣一個空間,有沒有比較prefer的用途規劃?
鄭部長麗君:站在文化部的立場,我們首先的責任是協助促進社會討論;第二個責任是,我們做最後的決定和草案的提出,所以我們還是希望能夠先尊重社會的參與。
吳委員思瑤:我也知道你的回答會是這樣,但我個人進一步認為,其實文化部應當有自己使用的想像,應當要有,因為你是盤點了所有的空間之後,這樣一個瑰寶在臺北市裡頭,它可以扮演什麼樣的空間、功能?
我們來看下一頁,我要具體建議,未來你要投入22億元預算擴大、提升國家人權博物館,也就是整合現在的綠島與景美兩園區房舍。其實我個人認為,你把22億元要在現在兩個園區裡頭修復,再做更好的,讓它服務再精進;另外還會再擴充博物館,這都應當做,現在兩個園區值得再擴充。但是事實上我認為,中正紀念堂就讓它成為一個國家人權博物館的總館,非常好,你覺得如何?
鄭部長麗君:歡迎委員在討論的時候提出來。
吳委員思瑤:好,我要說的就是,22億元你現在只要用在兩個園區的擴充,就要22億元,未來如果中正紀念堂要轉型,又要花多少錢?所以錢從哪裡來,我們從黨產去討來,我要樂助這件事……
鄭部長麗君:尊重立法院到時候的討論。
吳委員思瑤:我們看下一頁,現在的兩個園區需要再加油,需要給更多的支持,目前106年只有2.5億元的預算,其實我認為還要再加強,所以要有錢去跟黨產要。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的參觀人數我點出來,滿可惜的,其實綠島這麼遠,近便性很難,可是綠島的參觀人數每年有23萬8,830人,是我們景美園區的2倍,代表我們景美園區可以再強化,讓更多人來看這樣一個非常精彩的空間。
部長,45處的不義遺址你們已經盤點出來,其實會更多,這麼多的不義遺址再重新規劃、再維護、再保護、再活化都需要錢,所以去跟黨產討。
剛剛是硬體的,我要建議軟體不可偏廢,我們看剛剛德國的經驗,所以我具體建議,現在你已經啟動文物史料典藏的蒐集、徵集,跟其他部會來合作,現在我們只蒐集了26位政治受難者文物,大概只有3,600件,比起我剛剛說的柏林,光書籍就4萬5,000份,光這些沒有曝光的檔案就4萬份以上,我們要加強這個徵集的動作;它括鼓勵公、私部門進行轉型正義的文化工作──策展、出版、藝術創作都要鼓勵;支持研究─我們要支持轉型正義的學術、文化研究;人權教育─擴大與教育部合作來做人權教育的深化。最後一項,我們應該善用臺灣歷史的遺留;在國際轉型正義相關論壇的討論上,我們要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配合公眾外交,進行國際合作。可是目前我們還沒有看到這樣的規劃,所以我今天提出來的建議是,我們要爭取更多的經費來投入文化的轉型正義,硬體的建置和軟體的提升都需要資源,未來你在和行政院討論促轉條例和這些資源的來源時,也應當像你爭取文化預算一樣,使出雙倍的洪荒之力,來爭取文化遺址空間、不義遺址的轉化再利用。部長,你能否正面肯認這樣的主張?
鄭部長麗君:促轉條例最終還是要尊重立法院的審議,因為此法的主管機關並非文化部,但是不義遺址的統整,我們現在就已經開始在做了。因為我擔任立委時,就曾經提案請人權館籌備處去調查、統整不義遺址。關於這22億元,除了景美和綠島人權紀念園區之外,我們也會支持民間相關團體和統整不義遺址……
吳委員思瑤:但是都不夠啦!我希望不要排擠了未來的文化預算。
鄭部長麗君:是,但是我們會儘量利用現有的資源去做。
吳委員思瑤:所以你會尊重立法院的審議?
鄭部長麗君:對,尊重立法院的審議和討論。
吳委員思瑤:讓我們來為你使出洪荒之力,爭取更多的資源,謝謝。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質詢。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最近大家都在講轉型正義,剛才也有很多委員提到這個問題。就一個文化部長的角色,你對於過去的政治、文化、歷史及文化部主管之業務做了一些整理和盤點,這部分我個人也非常支持。不過這是一個非常漫長的路程,因為我們的政治改變其實是從選舉得到權力,如果臺灣社會有共識,其實解嚴之後應該就可以開始轉型,可是當時是國民黨長期執政,所以一直沒有做;2000年政黨輪替之後,本來也應該要做,可是當時國會並非多數,難以推動。這一次人民很期待,所以我們必須要推動轉型正義,為社會轉型盡一份力。
文化部的努力,我們予以肯定,不過在這個過程中會有很多壓力和誤解,必須要適時澄清。例如你說不是「去蔣化」,而是「去威權化」,我覺得這就是文化部應該講的,這是對文化價值、歷史的澄清;是對歷史價值的認定,而不是針對人。其實像中國那樣一黨專政的政府,他們從鄧小平時代一直推動自由經濟到現在,他們也在討論毛澤東的定位,甚至在有很多銅像的地方,他們也開始討論是否應該轉移紀念的方式。我想每個國家的發展都會面臨這樣的問題,臺灣已經慢了一些時間了。
今天我還是要請部長重視一下我長期關心的問題,也就是圖書出版業。過去我曾經質詢過,他們真的是出版「慘」業,今天部長的報告第22頁有提到要振興出版業,雖然部長上台之後有對出版業提出一些改革和振興的作為,也編列預算,看起來非常積極在做,可是在方向上到底有沒有評估,我是打了一個很大的問號。舉例而言,剛才部長有提到上個月舉行的臺北國際書展,展期6天,根據資料,有58萬名參觀人次、621家出版社參加了這一次的盛事,不僅創新高,而且還是亞洲最大的出版盛事。對此我們都不懷疑,可是我們也要看另外一個數字。
其實圖書出版種類還是在逐年下降,這個資料是滾動式的,國家圖書館一直在更正。它的趨勢就是圖書出版種類不斷地在萎縮,包括有聲書和其他出版物,從101年的4.1萬一直萎縮到去年的3.8萬,其中還包括一些比較新的出版產業;如果是紙類出版,那真的非常、非常慘。
而在產值方面,101年的書籍出版銷售額約有353億元,104年萎縮至192億元左右,我聽說105年剩下170億元左右。部長,這9個月你要面臨的事情當然很多,對於振興出版業,你擔任部長之後,部裡的同仁做了什麼努力?你印象最深刻的是什麼?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5月20日上任之後,我們首先在行政院會提出要避免公部門圖書採購低價搶標,這已經改了。但是我必須……
張廖委員萬堅:第一個是避免低價採購,可是真的有這樣做嗎?
鄭部長麗君:目前我們已經制訂相關辦法,請各公部門作為注意的基準。當然,我們也會逐一關心,如果有違反的情況,我們會進行協調。但是我必須回過頭來……
張廖委員萬堅:這開始實施了嗎?應該還沒吧?
鄭部長麗君:實施了。
張廖委員萬堅:已經實施了嗎?
鄭部長麗君:去年5月20日之後,我記得我在第2次行政院會就提出來了。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各縣市的圖書採購都有依照你這樣的原則嗎?
鄭部長麗君:去年9月就實施了,若有違反之情事,同仁都會立刻報上來給我,我們要進行協調。
張廖委員萬堅:你明天早上注意一下,明天早上好像有……
鄭部長麗君:我知道還有一些單位未參辦,例如臺北市議會好像就有反對的決議,不過當時我們也有對外說明,希望大家能夠遵循這樣的辦法。
張廖委員萬堅:部長,這有沒有強制性?
鄭部長麗君:它是一個行政院的通函,所以各機關應該要參與辦法……
張廖委員萬堅:沒有強制性嘛!各縣市政府可以說他的預算有限,所以要採最低價標,用削價的方式來增加採購數量。我知道你去年上台之後很努力地去制訂相關辦法,但其實各縣市還是這樣做。
鄭部長麗君:我想有一些機關還是會遵循這樣的做法……
張廖委員萬堅:已經改變了?好!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再逐一協調、溝通,包括局長會議,我們也會跨部會……
張廖委員萬堅:部長,你和很多出版業者經常有機會進行座談,我們也時常在思考要如何拯救出版業,讓出版業的產值能夠跟得上時代,把網路世代的影響降到最低,所以我們曾經委外研究,並於今年1月16日提出圖書定價銷售制度對出版產業影響評估研究結果。因為現在網路興起,像博客來那種網路書店,新書上架就可以打79折、8折,讓許多出版業、書店難以競爭,面臨生存上的問題,這我們之前都探討過。當時委外研究的議題之一,就是以後要不要實施FBP制度(圖書定價銷售制度),要求1年內出版的新書售價不得低於9折。在1月16日那天,我聽說部長全程主持參加,也聆聽了研究結果。讓我比較驚訝的是,該研究結果的結論提到,我們到底是期待一個自由定價所提供的文化銷售、文化消費的社會?還是一個可能包容更多元文化價值與發展的社會?我當然希望臺灣是一個能夠包容更多元文化價值的社會,因為我們的市場太小了,這樣競爭下去,出版業的產值不但會萎縮,很多獨立書店、我們在保護的這些店頭可能都會消失。所以部長,106年會實施這個制度嗎?
鄭部長麗君:請委員容許我花一點時間整體說明。我剛才向委員說明的是去年我們所做的事情,但是我個人認為,圖書出版產業的衰退是一個整體趨勢,它有外部環境和內部產業結構的因素……
張廖委員萬堅:這我們大概都知道啦!這要講很久。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們現在應該思考的是回到基本面,推廣閱讀是我們永遠要做的事情。第二點,今年臺北國際書展透露出一個趨勢,就是當我們更回歸閱讀的本質、更尊重讀者、更尊重知識的交流,就更能帶動業績的成長。今年臺北國際書展朝這個方向去做,對出版業界透露出一個訊息,就是以閱讀文化來帶動出版產業的發展是一個值得努力的方向。第三點,對於市場和環境的整備,包括圖書等價制,我認為可能定價……
張廖委員萬堅:那個過程我大概都有一定的了解,圖書定價銷售制度本來是規劃今年要實施,可是你知道該研究的結論是什麼嗎?它說這會有推遲效應。一開始定價只能打9折是為了避免出版業或小型書店關門,變成大型通路壟斷,對出版業者反而不利。可是它也在結論當中提到,它判斷這個效應之後會慢慢浮現,導致產值可能從170億元降至今年的140億元。
鄭部長麗君:圖書定價制的研究和當天座談會……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花了這麼多時間委外,今年……
鄭部長麗君:它的結論是,實施要有前提、要有配套,當前提條件和配套成熟的時候,比較能夠避免實施初期的衝擊,造成買氣反而下滑。關於這個結論,業界大多有此共識,所以我們目前正在進行前提與配套之研議。如果能夠研議出來,當配套和前提可行、時機成熟的時候,我們才會考慮,這是當天座談會以及這個研究報告的結論。
張廖委員萬堅:部長,如果是這樣的話,配套的研議當然要很慎重。
其次,很多業者都有提到稅的問題,購書能否減稅……
鄭部長麗君:這就包含在配套和實施前提內。
張廖委員萬堅:出版業不斷地要求提出稅制的配套,未來你們能否提出完整的專案?如果FBP制度委外研究的結論是這樣子,而部長全程參與之後也不曉得到底什麼時候實施,說實在話,我覺得出版業……
鄭部長麗君:我們並不是不知道什麼時候實施,當時我們在座談會上就有提到,關於這些配套的可行性,我們會在半年內提出說明。
張廖委員萬堅:部長,我每次質詢的時間都不夠,因為你都會解釋很多前因,其實這些我們大概都知道。
我們談最後一個問題,關於臺灣的文創,我每次都會講到韓國的坡州書城,我想你也知道,那是民間主動串連的。我覺得我們臺灣的出版業經常在舉辦座談,常常在談,可是都談不出結果;我們的公部門也常常在想辦法,最後還是想不出什麼辦法,所以產值一直在下降,圖書種類也持續萎縮。我想部長非常清楚韓國坡州書城的源起,它是由一個出版業的總經理去串連100家業者,他努力去了解各個公司有無投資計畫、困難是什麼、要不要減稅、投資金額多少、需要多少土地等等。他串連了100家之後,就去向政府要地,膽子很大!可是經過5年的努力和溝通之後,政府說他們成立協會,政府就支持。後來他們要到了一個廢棄的軍營,占地158公頃。現在臺灣有華山文創、臺中文創、嘉義文創等各種文創區,但是規模都不大,分別為坡州書城的二十八分之一、二十八分之一、四十分之一。它的成功有諸多理由,像那樣子由民間成立的書城,它可以集合生產與消費,形成群聚效應。而我們現在的文創產業,定位或許很清楚,可是對於整個產業的經營,我真的是充滿問號,它就是很單純的文創,臺灣的文創都是微型企業,規模非常小!所以我要請部長去思考一下,出版事業並非單一事業,我每次講到動漫就感慨良多,漫畫是由文化部主管,動畫是由經濟部主管,導致文創園區裡面就沒辦法跨部門做產業之間的連結,所以要拜託部長在文化會報上多所著墨。其實很多文化產業和事業是相關連的,可是我們現在做起來感覺還是各自獨立,像文創產業就是文資局在管理,似乎和電影部門、藝術表演部門或其他部門無關。我們有這麼好的地方,但經常是有活動時就聚集一、兩百人,之後就沒有人了,我覺得這種經營方式非常沒有效率!所以要拜託部長重視這件事情,可以嗎?
鄭部長麗君:我非常重視,但是我也想和委員交流一個觀念,我認為沒有單一政策是萬靈丹。
張廖委員萬堅:當然、當然!我剛才都是舉例。
鄭部長麗君:身為一個部長,我覺得這是很危險的。期待一個政策可以解決一個產業的問題,我覺得這是危險的。
張廖委員萬堅:當然,我都是舉例啦!
鄭部長麗君:我們討論它,不代表它是萬靈丹,但是它值得被討論、值得被重視。
張廖委員萬堅:對,它有一些成功的因素和背景。
鄭部長麗君:還是要整體來思考。文創園區的轉型確實是一個議題,我也認為文創園區需要改革、轉型,因此除了委員的建議之外,我們也會聽聽各界的意見。
張廖委員萬堅:我覺得都可以結合,像文化部主管的出版、藝術、電影、文創等等,其實都是相關的,不要各自為政,一個題目研究到最後就是沒有辦法解決。
鄭部長麗君:不會,我們所承諾的事情,我們都一步、一步在做。
張廖委員萬堅:好,謝謝部長,我們有機會再討論。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輪由本席質詢,請張廖委員萬堅暫代主席。
主席(張廖委員萬堅代):請許委員智傑質詢。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真是辛苦了,不過我看你當部長也當得很愉快,剛才很多人問你嚴肅的問題,我來問一個比較輕鬆的問題。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輕鬆的問題有時候不好回答。
許委員智傑:你知道投影片上這個美女是誰嗎?有沒有像鄭麗君?
鄭部長麗君:鄧麗君。
許委員智傑:到底是鄭麗君還是鄧麗君?
鄭部長麗君:鄧麗君。
許委員智傑:是鄧麗君。你知道這張是什麼證照嗎?在當時那個年代,這叫做歌手證,證明鄧麗君在民國65年3月12日第1次試唱合格,我們從證照上也可以看到她出生於42年1月29日,如果她還在世的話,現在也不過60歲出頭。她真的讓我們非常懷念,我以前和鄭麗君不熟的時候,聽到鄭麗君,我都會想到鄧麗君,所以我就特別把她的照片找出來。這張歌手證代表什麼意義呢?它證明你已經有足夠的專業,所以能持有歌手證照;另外一個意義是你可以去執業、可以正式去唱歌了。換言之,它代表的是專業和執業,也就是專家和管制的觀念,所以部長記不記得當時有一個民歌手叫胡德夫?
鄭部長麗君:知道,很喜歡。
許委員智傑:很喜歡他對不對?他也曾經被禁唱過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對。
許委員智傑:但是胡德夫被禁唱的時候其實他還是豪氣萬千,他說「沒關係,我既然被禁唱,但是我到處都可以去唱」,所以他在那個年代,其實到哪裡去唱,只要是一個公共空間,他就可以唱得很愉快,對不對?這個問題要問什麼呢?問街頭藝人!部長記不記得當時我問過部長,部長也回答說這個街頭藝人,事實上他在各縣市已經都很困難地過生活了,他只要越過一個縣市,他又要再來一遍,而且他又不知道能不能去,所以部長當時有答應我說要做一個整合嘛!不知道現在進度到哪裡?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剛剛司長給我的資料是他們有進行研議了,現在正在簽陳中。
許委員智傑:結果應該是如何?
鄭部長麗君:是不是請司長跟委員回答一下?
許委員智傑:司長先講一下結果。
主席:請文化部藝術發展司梁司長答復。
梁司長永斐: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我們有從鼓勵各縣市街頭藝人發展的歷史來做研究,還有公共區域環境管理的部分,每一個縣市限制的條件不一樣,另外每一個考照制度的比例……
許委員智傑:結果呢?結果?
梁司長永斐:比例都不一樣,有的80%、有的20%。另外一個是各縣市對街頭藝人相互認證的部分,其中有桃竹苗區跟嘉義縣市等地方政府願意共同來認證;再另外一個,可能就是有關於是否存廢街頭藝人考照會議制度的部分,我想目前因為我國各地方的環境差異,考量各種管理跟社會秩序的維護等前提,中央要尊重各地方政府的管理權限,所以我們要請各縣市來做處理,這個部分我想在部長批示之後我會親自向立委報告。
許委員智傑:好,所以……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這個是我們司裡面的研議,不過我做部長也可以有我的政策立場。
許委員智傑:請說。
鄭部長麗君:他們的研議在剛剛的報告中呈現的是,各地方政府有它的制度跟管理辦法,它有很多面向,但是我想從文化部的角度來說,文化的核心還是我們關注的重點,所以我是不是可以把這個議題納入到我跟文化局長的會議裡面來討論?
許委員智傑:我們看……
鄭部長麗君:因為我想現在的時代,我們應該有更新的思維來看待這個問題。
許委員智傑:請你看現在這一張圖片中的那個柵欄,這個街頭藝人怎麼會這麼因難呢?為什麼國家、政府要設這麼樣的鐵柵欄去把他圍住呢?胡德夫在當時那麼威權的時代都可以到處去唱歌,現在臺灣的民主難道比過去還不如嗎?為什麼要這樣子處理呢?為什麼要這樣子虐待我們街頭藝人呢?我想這是一個觀念的問題嘛!坦白講,我個人的意見是街頭藝人只要登記就好了,你看現在各縣市政府是各自為政,剛才司長也報告了,它可以花很大的力氣、苦口婆心地去做分區整併的工作,到底桃竹苗可以一起、到底誰跟誰一起?我認為其實應該要全面解制,政府管太多啦!我們現在是民主社會,我覺得臺灣的政府一直都認為自己太有能了,然後就管太多,管到最後又管不了!所以我覺得是不是建議部長這個可以好好地思考一下?這是一個思想的問題,不是一個行政的問題,如果從思想可以處理的話,其實全面解制大概就OK了。
那為什麼要登記呢?因為有時候公共空間不足,或者是你在公共空間如果發生什麼危險、發生什麼事情,我至少可以去找到人,那你來登記就好,這樣子是不是很簡單?這樣街頭藝人可以四處去發揮自由的、民主的自我技藝或各項不同的表演,就讓他們自由去發揮啊!地方政府怕出事的話,就讓他們登記嘛!這不是很簡單的問題嗎?為什麼要這麼複雜?部長你的看法呢?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的確,我覺得相對於現在的時代,當時街頭藝人制度它的出發點到底是什麼?它是基於什麼樣的觀念來做這個辦法?我想我們應該回到源頭來跟大家討論。
許委員智傑:是的。
鄭部長麗君:所以雖然現在在權責上它是地方政府的管理權限,但是我願意在局長會議的時候,我們跟各地方政府一起來討論,在觀念的層次上來進行討論。
許委員智傑:對,我如果說這是另外一種轉型正義呢?不要約束我們街頭藝人在街頭表演的權利,這樣可以嗎?這個希望部長研議一下。
第二件事我也問過部長,不知道現在進度如何,就是影視文化基金的部分。剛才很多委員提到那個「投融資專案協力辦公室」,這個跟影視文化基金有沒有關係?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未來希望是雙軌制,輔導金是獎補助,也就是雙軌制獎補助,一個是投融資,所以專業協力辦公室是促進投融資。
許委員智傑:我舉兩個例子。
鄭部長麗君:委員所希望的是,在輔導金裡面要針對補助的作業做一個檢視、要有回饋。
許委員智傑:第一個例子是「海角七號」,我們現在的政策是如果票房有5,000萬元以上,可以補助20%嘛!譬如說票房5,000萬元就可以補助1,000萬元,票房越多的話就依此比例類推;但是如果票房不到5,000萬元的,那就沒有補助。你用這個概念來看,「海角七號」可能賺了7億元,在賺了7億元的情況之下,我們的魏德聖導演還不錯,我們要給他公開鼓勵一下,他把他票房的補助金就全部捐出來,他是捐助公益,不是捐到文化部。
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徐局長答復。
徐局長宜君:主席、各位委員。補助金是成為他拍下一部片子的經費,並不是捐助,當初的規定就是按照他的票房的比例,就成為他拍下一部片子的經費,也就是他拍「賽德克.巴萊」的錢就是從這裡頭來的。
許委員智傑:捐出來做後面的經費?
徐局長宜君:對,下一部片子的經費。
許委員智傑:OK。
鄭部長麗君:再投入啦!
徐局長宜君:對,再投入。
許委員智傑:再投入?就是……
鄭部長麗君:它也是一個循環的概念,這是之前的規定。
許委員智傑:這至少是個循環的概念嘛!那其他的片子就不一定。
徐局長宜君:對,其實這個已經取消了。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剛剛局長說現在已經沒有這個規定了。
許委員智傑:那現在怎麼補助?獎勵金?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是不是讓我說明一下我對整體制度的想法?
許委員智傑:沒關係,細節方面我想時間不多……
鄭部長麗君:我說明一下我對整體制度的想法。
許委員智傑:對、對,你講制度的想法比較重要。
鄭部長麗君:委員這些建議是在當時只有輔導金制度的時候,我們必須要思考輔導金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許委員智傑:對。
鄭部長麗君:當時有人認為是對藝術文化的支持,有人認為是要催生產業。
許委員智傑:是。
鄭部長麗君:所以有些類似這樣的修正。但是我個人認為現在我們應該採雙軌,其實補助的機制很難真正催生市場機制!
許委員智傑:嗯!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認為補助金是一個對電影文化的支持,它回到基本面來補助;但是在催生電影工業跟市場機制方面,我們來擴大投融資的機制,用投資的概念來促進產業的成長,我認為這樣比較能夠真正達到目的。
許委員智傑:政府的錢算是投資?
鄭部長麗君:所謂投融資,包括政府的國發基金,是一個帶動點火的功能……
許委員智傑:沒關係。
鄭部長麗君:我們最重要的是要能夠建立文化金融體系,來帶動民間的投資……
許委員智傑:民間投資當然需要。
鄭部長麗君:包括投融資的機構、民間的投資跟融資。
許委員智傑:OK,這個很好。
鄭部長麗君:這個才是長期的、可長可久的一個市場的建立。
許委員智傑:這是事實,但是龍頭老大(政府)的錢算是投資還是補助?
鄭部長麗君:我們現在採雙軌制。
許委員智傑:嗯!就是……
鄭部長麗君:我們在補助的部分會特別重視要有政策性目的,例如它是為了促進電影文化發展,它培育了人才、它開拓了類型,或者是它有多元文化等等,我們來補助它,那……
許委員智傑:沒關係,你先聽我說,你有很多作法……
鄭部長麗君:請委員指教。
許委員智傑:要不然我的時間也都被你講光了!
鄭部長麗君:也希望讓委員瞭解。
許委員智傑:沒關係,我知道,你的這些作法我都很贊成,我們新的部長有新的魄力,我們給予鼓勵。但是我要的就是,我記得我之前也跟部長提過,我們高雄市也已經在做了,就是你只要有賣座、只要有賺錢,你要回饋、回來我這個基金,這樣我有更多的錢可以去補助,這也是政府的錢的循環運用。所以我要問的是,政府的錢補助出去到底有沒有回來?這也是在考驗我們公務員的能力呢!我補助出去之後,如果我這個影視文化基金越來越多錢,表示我公務員的眼光很好,投資進來它就回饋回來,而且還更多,那我就有更多的錢去補助更弱勢的。我要的是這個概念,而這個概念我不知道鄭部長、現在的文化部打算怎麼實施?
鄭部長麗君:有!報告委員,高雄做得非常好,其實委員講的高雄這個機制就是投資的機制。
許委員智傑:對,所以我剛才問了嘛!
鄭部長麗君:對,投資勢必要回來,它才叫投資;所以投資的機制是要回來的。
許委員智傑:對呀!所以政府的錢就是投資,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是。
許委員智傑:是不是這樣?
鄭部長麗君:是,現在有雙軌。
許委員智傑:你說的雙軌……
鄭部長麗君:雙軌是補助跟投資,投資它基本上是循環的,它要回來。
許委員智傑:對。
鄭部長麗君:但是現在是回到國發基金。
許委員智傑:那為什麼要多這個補助?就是我說的,你整個影視文化基金就是朝著扶植、培養嘛!如果真的是還不夠賣座的話,那就是沒有回來,沒有回來就是補助嘛!它如果變成海角七號賺了7億元,它就一定要有一定的%數回來,而這個就是投資嘛!所以是不是一併的?投資有賺錢、賠錢的情形,但是賠錢的我們不算是賠錢,賠錢的部分就是幫助弱勢,那都OK,但是賺錢的部分就可以回來了啊!文化部是不是有照這樣子的概念在處理?
鄭部長麗君:基本上委員所提的,背後其實就是一個投資循環的概念,所以我們就是希望採雙軌,擴大投融資的機制,讓這個概念跟方向可以來協助建立市場機制。
許委員智傑:那有沒有基金?
鄭部長麗君:但是這個部分我們就不是放在補助的機制上面。
許委員智傑:沒關係,那有沒有成立一個影視文化基金?
鄭部長麗君:我們未來希望這樣做,但是還有待行政院討論。
許委員智傑:不是,你這邊要有個機制,要不然投資回來怎麼辦?賺錢回來放哪裡?
鄭部長麗君:目前它是國發基金的投資,它會回到國發基金,我們目前是在國發基金匡列60億元,但是未來我們希望有屬於影視跟文化內容專屬的基金,目前我們正在努力中。
許委員智傑:好。最後,我就是希望這個基金可以成立,這個基金可以去幫助很多弱勢跟強者,強者賺錢可以再回到這個基金。
鄭部長麗君:是。
許委員智傑:也可以考驗我們的品質是不是越來越提升。
鄭部長麗君:是。
許委員智傑:也可以考驗我們公務員的眼光是不是瞄得很準,這個基金未來如果越來越多,表示公家的公務員越強、民間的影視產業越強;這個基金如果越來越萎縮,就可以看出來這個當然就是發展得不好。所以是一個很簡單、很容易鑑定的指標。
鄭部長麗君:這就是一個循環基金的概念。
許委員智傑:對。
鄭部長麗君:我們是朝這個方向在努力沒有錯。
許委員智傑:那什麼時候可以完成?這個我覺得很重要,不趕快完成就一直在拖。
鄭部長麗君:我們現在已經在進行,我們現在投融資的機制就是這樣在做,現在已經進行了。委員所提的是建置專屬基金……
許委員智傑:對。
鄭部長麗君:我們也在努力溝通。
許委員智傑:在溝通?好。
鄭部長麗君:跟行政院在討論中。
許委員智傑:如果需要──我們很贊成,我們可以跟你一起來溝通。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支持。
許委員智傑:看哪個單位不贊成,我們就去找它,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謝謝。
許委員智傑:謝謝。
主席: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很多委員關心部長您對中正紀念堂轉型正義的處置方式,事實上本席也是非常贊同您「去威權化」的作法,當然有一些委員他們認為那是現在著名的一個觀光景點,文化部這樣一個動作會不會讓觀光客不再來了?不過我倒是要再提出我自己個人的見解,如果臺灣在這麼一個民主多元的社會裡面,我們現在還要把所謂威權化打造出來的「偉人」,塑造成是我們的「觀光財」,我覺得這個也是國家之恥,也是我們自己在價值上面切切不以為然的一件事情。我相信臺灣要發展觀光文化,有很多可以發展的東西;臺灣要發展文創,也不是只有創造出來的「偉人」的文創!我們一定要去處理或面對,我覺得這是一個開放的市場、是一個多元的文化,我們是要打造一個真正自由創作的文創環境跟產業,那才是我們應該做的,對不對?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文化才是我們最核心關切的,我們也期待未來的觀光能夠以文化觀光,來提升我們觀光的內涵。
何委員欣純:對,所以在部長你所謂的歷史文化脈絡裡面,我們怎麼樣去處理中正紀念堂現在的空間?我知道有很多意見,有人說立法院也可以搬去那裡,也有人說那就把它當做中央公園,就是一個綠地啦!關於這些,未來在空間的規劃上部長有什麼樣的想法?
鄭部長麗君:是,分兩階段,現階段還沒有修法正式轉型之前,我們就逐步讓空間回歸「中性化」。
何委員欣純:嗯!
鄭部長麗君:其實中正紀念堂現行有六成以上的空間,本來就在做藝文的展覽;其實來客當中大部分的比例,有一半以上的比例、我想應該不只六成……
何委員欣純:部長、部長……
鄭部長麗君:大概有相當的比例是在參與這些藝文展覽活動,這是第一階段,所以我們逐步讓它回歸中性化,以擴大藝文使用為優先。
何委員欣純:這個我非常贊同。
鄭部長麗君:第二階段就是由社會來討論它轉型後要做什麼,我們也期待它轉型後的用途,能夠讓臺北這個城市更有創意、更具魅力,也可以帶動更多的國際觀光。
何委員欣純:部長,你的第一階段要把它中性化,回歸為它藝文展覽的本質跟空間的規劃,可是一走進去就看到那一尊這麼大的蔣公銅像,那怎麼辦?目前你要怎麼處理銅像?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關於它的堂體(主體)跟文物展示室,我們希望連同修法一起交由社會來討論……
何委員欣純:對,目前銅像……
鄭部長麗君:透過修法來正式進行轉型。
何委員欣純:所以目前你對於銅像要怎麼處置,沒有任何意見跟看法?
鄭部長麗君:我們希望把銅像、堂體、文物展示室跟法律,一起透過討論,然後提出修法來正式轉型。
何委員欣純:前兩天內政部已經宣示把銅像的設置辦法廢止了,那你未來要依據什麼來移動那一座銅像?
鄭部長麗君:內政部廢止的是銅像的實施辦法,它規定銅像該怎麼做、該怎麼立,因為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有組織法,所以我認為還是要循正式程序,提出草案修法來進行轉型。
何委員欣純:那什麼時候要提出?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有對外說明,就是在下會期之前我們會提出來。
何委員欣純:在下會期前?
鄭部長麗君:我認為還是透過社會來討論比較好。
我再跟委員修正:目前中正紀念堂來客的人數之中,相當的比例其實是來參加藝文活動的,不只是六成,我剛剛講的六成是……
何委員欣純:真正來參觀、紀念蔣中正的是少數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對、對,我剛剛跟委員講六成是有一點說錯了,六成是指空間,是指提供藝文使用的空間;其實對藝文使用展覽的人數,大概有397萬人,是來參加活動的。至於銅像大廳跟中正紀念堂外的訪客,基本上是還比參與活動的人少。
何委員欣純:我覺得文化部在這方面要說明清楚、呈現清楚,不然批評者──批評部長您最近這一連串動作的這些人,一直拿著所謂「損害我們的觀光」為理由來批評,所以我覺得這個要說清楚!這個我們絕對支持,因為相對於歐洲其他國家,我們的轉型正義算是很溫和的,尤其你剛剛說的這些階段性步驟,其實是很溫和的,一步、一步地回歸中性化、去威權化,我想我們全民都會支持你的。
接著我想請問部長,我跟你一樣是媽媽,我跟你討論過漫畫、動畫的議題,為什麼我們現在幾乎九成以上的產品都來自於美國跟日本?為什麼沒有臺灣本土的漫畫?我們的卡通好像也沒有。我舉一個例子給大家看,我連說臺語都要國、臺語交雜,所以很對不起哦!我們正在推「國家語言發展法」,目前正在辦公聽會,這個法是由文化部在主導,問題是我們的「母語」,我自己本人的母語是臺語,可能現場有些人的母語是客語、原住民語或是其他的語言,我只挑我的母語(臺語)來講,我們現在給孩子看的卡通當中,講臺語的也很少!我剛剛提到本土製作的產品也很少,而臺語發音的又更少,我現在抓下來的是教育部的影片,這個是從教育部的網路上面拉下來的閩南語卡通,它借用日本一個繪本漫畫的素材,但是用臺語去配音。
(播放影片)
何委員欣純:基本上這是給小朋友看的卡通,用來當做母語教材,這是日本的漫畫、動畫,我們給它臺語配音。現在出現一個問題就是我們花了400萬元購買版權也配好音了,但臺語有音無字,結果就是字幕湊來湊去,一般人看不懂,很多人反映說光用講的他們聽得懂,配上字幕反而看不懂。我之所以提出這個就是要拜託部長重視這個問題,現在臺中有動漫基地要培養人才、培養軟實力,我們會全力支持,但我們要扶持本土的漫畫家、動漫家,是否可以將母語的元素帶入?部裡是否有一些扶助、獎勵辦法讓本土創作人可以創作適合臺灣小孩看,而且可以讓他們學習母語、臺語的漫畫?
鄭部長麗君:委員的建議很好,我們未來會將委員的建議融入我們的工作中進行,包括扶植本地的文化,讓本地的文化內容有更多元文化與多元語言的呈現,同時也結合教育體系等等,我們未來會努力。
何委員欣純:我們母語的傳承發生很大的問題就在於沒有環境,國小一星期一小時的臺語課程是不夠的,我在這裡用北京語質詢部長,但回家後還是要試著用臺語和小孩交談,不然小孩完全不知道要怎麼和我交談。所以,母語的傳承非常重要,文化部除了積極的召開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從法制面推動外,更務實的是如何從從實質面去發展,這是更為重要的課題,而不是硬梆梆的硬塞給小孩或國人。母語的傳承要從內容著手,尤其現在的內容又非常的數位化,並不只有動漫可以融入母語,對於我們的App、遊戲以及大家關心的數位內容等等,部長是否可以提出一套比較周延、全面性的方案,而且採用多元素材以及各式各樣的方式呈現,部長可以給我們的孩子這樣的母語教學環境嗎?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協同教育部一起努力,我們從法開始做,法通過之後就會對各行政機關課以推動的責任,我們會跨部會的和教育部一起努力。
何委員欣純:在這部分,公視是否幫得上忙?
鄭部長麗君:大家都可以一起努力,我們會盡力,從法和行政面一起做,一起並行。
何委員欣純:我們從法和行政面一起努力,再來就是內容的扶植。
鄭部長麗君:產業面也一起做。
何委員欣純:產業面也要扶植。我之所以會提到公視是因為公視過去在兒童的區塊上有一些戲劇節目做得不錯,這些兒童戲劇、卡通、動漫都需要播出的平台,有了播出的平台,創作者或團隊才會有成就感。這方面當然需要公廣集團及公視協助,公視負有公共性的責任。講到公視,最近這兩天談到公視對立法院國會頻道的開價從1億3,000萬元降到3,000萬元,部長知道這件事嗎?
鄭部長麗君:我有看到這則新聞。
何委員欣純:部長有沒有詢問公視當初是怎麼開價的?為什麼會從1億3,000萬元降到3,000萬元成交呢?
鄭部長麗君:對於這部分,我們原則上尊重公視的辦理,當初國會頻道的設置,本部因為這符合公視法的公共精神所以給以支持,但如何設置都由公視董事會決定。
何委員欣純:雖然部長看到新聞,但還沒向公視瞭解這件事情的內容、當初提出的辦法、預算及執行方式嗎?
鄭部長麗君:當時本部是基於設置國會頻道合乎公視法公共性的精神,所以我們基於政策立場給予支持,但如何做法,原則上公視有其獨立的治理,我們尊重他們和國會的討論。
何委員欣純:我建議部長私底下去瞭解清楚,當然這是上一屆董事會和國會的協議內容,但國人不解的是董事長怎麼會支持1億3,000萬元的預算?這個預算提到立法院後,立法委員覺得怎麼需要這麼多錢,而且協商後竟然可以降到3,000萬元,少了一個零,1億元不見了,其間的落差之大讓大家納悶、不解。如果可以,我希望部長私下去瞭解,不要讓蘇嘉全院長這個豐功偉業的政績因為預算數字上的差距而有遺憾。我只是請部長私底下去瞭解一下並不勉強部長,我當然知道部長尊重公視董事會,但我覺得部長還是要私底下去瞭解一下。
最後,請部長在最近的時間內就我剛才提出的幾個問題給我一個書面報告。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
主席(許委員智傑):請蔣委員乃辛質詢,蔣委員及高金委員質詢完畢後休息10分鐘。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120億元救影視到底要怎麼救?成立一個專案辦公室又要怎麼成立?剛才部長說這120億元中有60億元是國發基金撥用,另外60億元是金融投資,將來這120億元的運用都是由專案辦公室做決定嗎?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不是,容我向委員說明。國發基金原本就匡列了100億做為文創投資,從前政府就開始進行到現在,這是既有的投資,都有審查流程存在,國發基金投資是和民間創投對等投資,所以有民間創投的資金參與,這是既有程序。我們現在建構的是一個專業協力辦公室,是在前置作業部分的陪伴機制,協助投資者──更多的是民間各金融機構的投融資授信人員,以及被投資的影視工作者影視製作計畫的研擬,所以是這兩者之間的一個陪伴機制,協助他們建立共同的語言。
蔣委員乃辛:不是由這個辦公室決定這120億元的運用嗎?
鄭部長麗君:對,不是由這個辦公室決定是否投資。
蔣委員乃辛:是由市場自己決定嗎?
鄭部長麗君:對,回歸國發基金審查流程或回歸各金融機構的授信審查。
蔣委員乃辛:其中的60億元是從國發基金撥過來,是從原有的文創投資100億元中撥出60億元,或是在100億元的文創投資之外,另外再編列60億元?
鄭部長麗君:在100億元中匡列60億元。
蔣委員乃辛:整個審查程序還是由國發基金審查嗎?
鄭部長麗君:對。
蔣委員乃辛:105年國發基金匡列了100億元,實際投資了多少錢?
鄭部長麗君:105年是2.6億元。
蔣委員乃辛:其中有關影視音產業的部分有多少?
鄭部長麗君:電影產業的部分占14%,流行音樂和文化內容占22%。
蔣委員乃辛:也就是說105年實際上投資於影視音產業只有9,600萬元,104年也只投資了1億元,由此可見,如果還是由國發基金中匡列60億元,到底有多少錢可以真正投入影視音產業?過去匡列100億元只投入了1億元、2億元,現在你們號稱120億元救影視,到底能夠救到什麼程度?如果仍然像過去一樣,到年底結束時也不過投資1億元、2億元,這樣能把影視產業救起來嗎?你們現在要成立一個專案辦公室做為投資和產業兩邊的橋樑,讓投資瞭解產業、產業瞭解投資,然後促成雙方合作,這樣的話,到今年年底可以投資多少錢?
鄭部長麗君:委員指出之前投資的問題正是我們現在努力的原因,我認為過去的投資成效有限,因為它設計的機制是倚賴創投開發案由,過去長期在輔導金的制度底下,影視工作者有些計畫也許不夠成熟去面對投資者、說服投資者,或者是不能向投資者提供比較完整的財務規劃等等,在這些投資者的眼光看來風險非常高,投資者會卻步,過去的機制仰賴創投、政府對等投資,導致投資成效有限。
蔣委員乃辛:你匡列了60億元,真正能夠投資下去的會有多少錢?
鄭部長麗君:我認為初步是要針對過去的問題先建立一個平台,協助投資者建立文化金融體系,也協助被投資者的計畫轉型,用更可被投資評估者理解的方式提出計畫,以縮減雙方的距離,建立雙方之間的語言,未來這個投融資的機制才能成長,同時也誘發市場投融資的發展,所以今年需要做平台及整備的工作,我認為過去就是缺了這一塊。
蔣委員乃辛:所以到今年年底大概還是只有1億元或2億元?
鄭部長麗君:我現在的確比較不傾向設定一個今年底的金額,我認為這還是要有一個投資審查的流程以及授信流程,但我們先把相關的前置作業做好。
蔣委員乃辛:即使不設定目標,但基本上一個新的政策、新的辦公室設立總要有一個目標,沒有目標的話,大家怎麼走法?你們對外宣稱有120億元,實際上的投資也只有1億元、2億元。
鄭部長麗君:不會,我們不會原地踏步,我們成立專業協力辦公室就是要克服過去投資不足、投融資有限、不易媒合的困境並加以改善。
蔣委員乃辛:你的意思是你們今年整年的重點在成立辦公室,這對產業、投資的媒合沒有多大幫助。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同步進行,我們正在進行整備的過程,我們從2月開始就陸續的在展開了。
蔣委員乃辛:如果是同步進行就要課以責任,同時也要設立目標,如果沒有目標也沒有責任,到今年年底還是只有1億元、2億元的投資。過去國發基金的成效不好,雖然匡列了100億元,實際投資只有1億元、2億元,現在成立一個辦公室就是希望能改進這種情況,讓投資更多以促進影視產業的發展,如果沒有目標的話,是否能真正的達到此一目的?不知道。現在這樣只是對外給一個大餅,對外說政府匡列了120億元文創基金,其中國發基金60億元、融資60億元,相對對等,事實上還是和以前一樣。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在整個系統建置比較成熟時再提出估算,我們認為應該先從基本工做起,過去沒有做這個基本工,導致長期以來這個投資機制在市場上是不成熟的,這件事情本身不是花多少預算的問題而是投入心力的問題,這也是我身為部長與同仁們在這段時間投入心力努力做的事情,我們有信心在這些系統建置之後能夠真正的建構一個比較成熟的投資環境且做專業的進行。
蔣委員乃辛:我們的影視音產業再不努力的話都會消失,其他國家已經迎頭趕上我們、超越我們。依據文化部的統計資料,我們影視音產業最大的市場在哪裡?電視節目最大的市場在哪裡?
鄭部長麗君:最近我們有一些戲劇節目的版權,包括在東南亞的銷售、日本的銷售都有在進行也有在增加。
蔣委員乃辛:依照文化部最新的統計資料,我們的市場大約還是有52%到53%在大陸。
鄭部長麗君:沒錯,有相當的比例在大陸。
蔣委員乃辛:我們製作出來的電視節目主要還是銷售到大陸。
鄭部長麗君:最近有在減少。
蔣委員乃辛:對,但超過一半還是在大陸。
鄭部長麗君:我們有一定比例的市場在大陸,但我們也有東南亞和日、韓的市場。
蔣委員乃辛:大陸本身在電影、電視的製作上所花的資金越來越大、水平越來越高,雖然部長說我們在東南亞有市場,但所占比例只有百分之零點幾,因為文化、語言等問題,要打入他們的市場是很困難的,在此情況下,我們的影視音產品有一半要銷售到大陸去,而大陸本身的製作逐漸在增加,如果我們連這塊市場都沒有了,那麼我們的市場從哪裡來?我們的影視音產業怎麼辦?部長要考慮到這個問題。臺灣影視音是文創產業很重要的一環,如果這個沒有了,我們的文創產業會受到影響。
前陣子我向部長建議如何在影視音內容上給予開放,韓國的影片可以做到這樣,為什麼我們的影片不能做到這樣?韓國的影片可以攻陷世界各國的市場,臺灣的影片只能侷限在這裡。既然有了120億元,我們應該好好的運用、好好的提升我們產業的品質與數量,開拓世界的市場,這才是部長應該做的事,也是這120億元應該做的事,所以我們應該定出目標、朝向定出的目標走。
你們今天的報告中也提到將來OTT和動漫這兩塊是最重要的,OTT的內容現在到底做得怎麼樣?NCC說他們不管,但實際上還是他們要管的。現在年輕人不在電視機前看節目,都是通過OTT在平板、手機上看,對於這一塊,我們要怎麼弄?除了內容以外,我們有沒有辦法要求硬體的部分?以4K來講,公視現在在做4K,但我懷疑等到我們把4K做出來時,8K已經出來了,因此,對於很多相關的配套,我們是否要提前設想?至少在將來網際網路的建置上,我們有沒有辦法增加、提升呢?我們現在只到4K,有到8K嗎?我們的電信公司有做到這個程度嗎?應該是還沒有吧!部長應該向行政院反映,提升這方面的相關配套措施,讓我們的影視音產業不僅是在台灣,也能在國際上占一席之地。
鄭部長麗君:剛才委員提到幾點:第一點有關海外市場,我們正在努力積極的拓展中。第二點關於因應新媒體時代的問題,我們也建請納入前瞻建設計畫,特別是對新媒體的產製加強努力,包括ACG、OTT等等。第三點有關4K的問題,4K的部分,除了內容產製以4K技術來進行之外,其實還涉及系統傳輸的部分,而系統傳輸的部分,包括無線衛星或數位有線等等,都需要跟NCC合作,行政院也已經召集文化部、NCC進行討論中,所以委員提到的整體的配套整合,我們都會積極努力來推動。
蔣委員乃辛:部長,你準備怎麼做,是否可給我一份資料?因為發言時間已屆,本來我還想繼續再問下去,可是召委已經站起來,所以就請你補充資料,好不好?下次有機會我再跟你請教。
鄭部長麗君:好,我們以書面資料向委員說明。謝謝委員。
主席:請高委員金素梅質詢。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請問部長,文化部是否要成立專責組織來實踐轉型正義?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應該不是文化部成立專責組織,文化部跟轉型正義有關的是我們轄下正在籌備的國家人權博物館,另外我們也希望推動中正紀念堂轉型。這裡所談的「專責組織」應該是指整體轉型正義是否需要有專責組織,但並不是設立在文化部。
高委員金素梅:好。所以文化部現在做的兩件事情很重要,就是保留不義遺址作為教育;然後清除威權的不當象徵,對嗎?
鄭部長麗君:威權的不當象徵該如何處理,我們先交由社會討論,不過委員講的大方向大致是對的。
高委員金素梅:好,如果要交由社會討論,那本席就要更瞭解部長您的意識型態,我要跟您討論「威權」的定義是什麼?威權時期算不算是威權?戒嚴時期算不算是威權?
鄭部長麗君:是。
高委員金素梅:戒嚴時期是威權不義,這一點本席也認為無庸置疑,那麼納粹主義算不算是威權?
鄭部長麗君:是。
高委員金素梅:好,謝謝。軍國主義算不算是威權?
鄭部長麗君:在民主時代以前,這些透過獨裁、專制或威權形態迫害人權的歷史事實,都是轉型正義的課題。
高委員金素梅:很好,換言之,你同意我說的,不管是戒嚴時期、納粹主義或者軍國主義,都算是威權,對嗎?好。釐清「威權」二字的定義之後,本席要跟部長討論的是,什麼該保留?什麼該清除?中正紀念堂該保留還是該清除呢?
鄭部長麗君:目前我們希望讓社會來討論。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您的態度是?
鄭部長麗君:我認為中正紀念堂過去在威權時期紀念威權統治者,現在是民主時代,它的存在會是一個爭議,民主時代也應該討論是不是應該進行轉型。
高委員金素梅:我瞭解,但是您的態度是要保留還是要清除?
鄭部長麗君:我當然也認為中正紀念堂的存在值得檢討並予以轉型,但是在民主時代,我們要透過一定的民主程序來進行,就是社會討論,然後修法,然後交由國會來形成共識。
高委員金素梅:那您自己呢?部長,我要提醒您,您身為中華民國文化部的部長,您的態度是很重要的。
鄭部長麗君:我個人也曾對外說明,我覺得在民主時代,我們可以來檢討。
高委員金素梅:所以您個人沒有意見?
鄭部長麗君:我個人認為應該檢討,應該可以來推動轉型。其實中正紀念堂現行有六成以上的空間是做藝文使用,所以我自己認為應該推動轉型。
高委員金素梅:我是否可以這樣詮釋您的想法,您認為不應該全面打掉,但是現在的結構主體要如何進行反思或是作為歷史教育,是否這樣?
鄭部長麗君:怎麼轉型,我還是希望先由社會來討論,委員也可以提出您的看法。
高委員金素梅:那要不要打掉呢?要保留或是清除?
鄭部長麗君:我認為應該先進行社會討論,我們的責任應該是在促進社會討論之後,我們來做最後決定,提出草案。
高委員金素梅:所以部長現在告訴我們的是你要聽大家的意見,您自己個人沒有意見,我可以這樣解讀嗎?
鄭部長麗君:我當然也不能跟委員說我心裡都沒有想過任何的可能……
高委員金素梅:那您心裡想的是怎麼樣?
鄭部長麗君:我認為個人想法是我個人的意見,但是今天我身為部長,我覺得還是應該要有一定的程序,經由社會討論之後來凝聚共識。
高委員金素梅:很好,謝謝部長,您這樣回答就對了!您不是某政黨的部長,您是支領中華民國人民稅金的部長。其次,蔣介石銅像該保留還是該清除?
鄭部長麗君:針對堂體跟堂體主要的部分,我們希望經由社會討論之後,連同修法一起來進行思考跟檢討。
高委員金素梅:那您個人認為呢?
鄭部長麗君:我剛才已回答委員了,身為部長,基本上我能處理的就是權責範圍內有關行政管理的部分,但是因為中正紀念堂有組織法,所以就其整體以及法制面上的處理,希望經過社會討論之後,透過修法來進行,而不是由部長一個人決定要或是不要。
高委員金素梅:好,所以我再幫您回答。您的高度就是您不是某黨的部長,您是中華民國的部長,對吧?好。請問部長,神社該保留還是該清除?
鄭部長麗君:這部分目前不屬於文化部的業務範圍。
高委員金素梅:我瞭解,我也預期你會這麼回答,但是請部長不要忘記您現在的身分,您現在是中華民國的文化部部長。在您回答之前,本席要提醒一下,星期一當天本席也在這裡質詢過教育部長有關神社的問題,現在本席也要跟您討論,神社在您腦海中的歷史座標上有何意義?
如果回答不出來,沒關係,我可以……
鄭部長麗君:對,我是不是能夠請委員指教,我也很想聽聽委員的意見,我怕我的認識沒有委員的完整。
高委員金素梅:很好,謝謝。教育部部長也不知道,然後文化部部長也不知道。
鄭部長麗君:我並不是不知道……
高委員金素梅:沒關係,我很願意藉著……
鄭部長麗君:但我可以請教委員的意見。
高委員金素梅:我很願意藉這個機會替部長以及您的團隊上一堂歷史課。
鄭部長麗君:謝謝。
高委員金素梅:1938年4月1日日本政府頒布「國家總動員法」,動員所有的人力、物力、財力跟設施去支援所謂的侵略戰爭,動員的範圍包括日本、朝鮮、台灣及庫頁島。
1939年2月9日日本政府成立「國民精神總動員委員會」,精神總動員的範圍同樣是日本、朝鮮、台灣及庫頁島,要求動員地區的人民效忠天皇,膜拜神社,凝聚對戰爭的支持,挺身接受戰爭的動員。當時規定膜拜神社的同時還要朝日本皇宮的方向遙拜天皇,因為天皇是神,神社就是護國神社,而護國神社所護的「國」就是發動侵略戰爭的那個軍國主義的日本國。
這幾個歷史事件很清楚地顯示,神社就是當年日本軍國主義發動侵略戰爭的工具之一,也是推動殖民地人民「皇民化」的一環,更是凝聚對戰爭支持的洗腦手段。部長,我相信在場有非常多的菁英,有許多博物館館長在場,我們聽到這一段歷史,而這一段歷史不是我自己亂編的,這是我們的教授整理出來的資料。部長,所以神社到底該保留還是該清除呢?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對這段歷史的說明。對我而言,人權價值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它是不分左右、不分統獨、不分族群,也不分統治者,在民主時代,我們就應該從人權價值的角度出發來看待所有的歷史……
高委員金素梅:對,所以我們看到這段歷史,尤其在台灣這塊土地上,我們應該怎麼樣對待神社?
鄭部長麗君:我認為在人權價值的理念上,我想委員剛剛透露出來的……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你可以大膽地說,不要扭扭捏捏,就直接說。
鄭部長麗君:我覺得這個的確可以交由社會來討論,我們也可以共同來反省,其實包括我個人……
高委員金素梅:連神社也要交由社會討論?部長,您要注意您的回答喔!我希望您的回答是站在歷史高度上,而不是某個政黨的既有的思想層次上。如同您剛剛所回答的,軍國主義、納粹主義跟戒嚴時期都是威權統治的代表,那麼神社您認為呢?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認為人權價值是最高的,神聖不可侵犯,所以面對過去這些歷史,我認為我們應該有一致的態度,大家應該共同來反省、反思。
高委員金素梅:好。在你的專責組織裡面只有保留跟清除這兩條路,所以面對重建所謂的威權不義遺址,你們沒有第三種方法。前一段時間台中市市長林佳龍重建神社,他重建神社的理由是為了促進觀光,如果重建威權統治的不義遺址,其目的不是用於教育,而是為了促進觀光,部長,你認不認為這是笑話一樁?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的確對於這些遺址的處理,不應該只有保留或是拆除這兩極的作法,重點是我們如何看待不義遺址,經過檢討決定保留不義遺址並非表示認同,不義遺址……
高委員金素梅:應該是要用來教育,對不對?而且還原歷史的真相,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對,它就是促進……
高委員金素梅:而不是只為了促進觀光就重建神社,我剛剛也說過,神社承載了這麼多台灣歷史的血淚。也不要忘記喔!去年學生扮演納粹的事件曾引發風波,這證明了什麼?這證明了我們歷史文化的教育是不足的……
鄭部長麗君:對歷史的不瞭解。
高委員金素梅:才會發生這種荒謬的事件,成為國際上的笑話。部長,你同意我的說法吧?
鄭部長麗君:是。
高委員金素梅:就是我們對於歷史文化教育的不足。
鄭部長麗君:是,沒有錯,所以我個人也認為……
高委員金素梅:現在我要再給部長看一下大豹社的忠魂碑,請問原住民族的林志興館長在場吧?謝謝,您可以坐著,好好聽一下這一段歷史。我想給部長看一看大豹社的忠魂碑,這是本席去年在520新政府就任以後,6月14日本席對林全院長提出的總質詢,我相信部長應該不陌生吧!我再為大家複習一下。
大豹社事件發生在1900年到1906年,當時日本政府為了開發樟腦事業而侵略大豹社,大豹社的泰雅族人跟日軍展開浴血之戰,一直到1921年左右,我們的族人被迫遷居桃園復興區一帶,原有的一千多位居民僅僅剩下25戶。部長,您知道這個「忠魂碑」是用來紀念殺害我大豹社泰雅族人的日本軍警,如果為了掠奪資源,以武力血洗大豹社的日本軍警是「忠魂」,那麼浴血捍衛土地的大豹社泰雅族戰士不就變成「奸匪」了嗎?所以當時我在質詢時就告訴院長,我說台灣到處充斥著這種荒誕怪異的現象。回到主題,對於大豹社的忠魂碑,我們應該保留還是應該清除?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對於不義遺址,我剛剛說最好的作法並不是兩極的保留或拆除,而是還原歷史真相,然後我們以同理心,以人權的價值,回過頭來去認識這段歷史,這樣我們才知道該用當代民主社會的何種民主價值來看待它。所以我覺得重點還是在還原歷史,瞭解人權迫害的過程,而後記取教訓。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講得很棒,謝謝部長。去年8月1日蔡總統向我們原住民族道歉,當天本席跟許多泰雅族人前往大豹社舉辦大豹社戰役建碑以及歷史現場的巡禮。我們要還原歷史真相,就是您剛剛說的,歷史真相就是原住民在日據時代遭逢有史以來最大的浩劫,我們的部落被日軍血洗,我們的土地被掠奪。光復到現在,政府仍然不願意面對原住民抗日的歷史真相,我們被掠奪的土地,到現在我們的政府還不願意還給原住民族。我要跟部長說,我們將在大豹社設置紀念碑以紀念我們大豹社的泰雅族戰士,並且我們要讓我們的後代瞭解歷史的真相,所以我們會保留忠魂碑,因為它印證了日軍侵犯掠奪殺光我們大豹社泰雅族人的歷史事實,而且我們會在忠魂碑的旁邊設置一個紀念碑,詳細完整地述說這段歷史,悼念我們當時死亡的族人,作為歷史教育的素材。呈現完整的歷史真相,這才是轉型正義啊!部長,你同意吧?
鄭部長麗君:我們應該以人權價值跟同理心來看待歷史,我想在這個價值觀上,我是……
高委員金素梅:可是您知道嗎?貴黨的轉型正義條例並沒有納入原住民這一塊,所以為什麼現在貴執政黨在講轉型正義的時候會引起這麼大的反彈?這麼多人覺得你們舉著轉型正義的旗幟,而忽略了這麼重要的台灣的轉型正義。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蔡總統的道歉就表示並沒有忽略,並沒有遺忘,針對這一點,我身為政府的一分子,我也跟委員表達我們一定會重視所有原住民族所遭遇的歷史,至於法案如何處理,基本上國會可以討論。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若是這樣,那麼促轉條例已經在等待二讀了,麻煩部長在你們開行政院會的時候告訴院長,轉型正義不能夠只包含你們想要的轉型正義,如果轉型正義去掉了原住民,去掉了殖民時代的轉型正義,全台灣社會都不能接受。
另外,我要提醒部長,希望您跟您的團隊回去好好規劃一下,所謂的轉型正義專責組織要怎麼處理這些事情。
最後,再給部長看一件事,我感到不可思議,前幾天我收到你們給我的這份資料,3月13日國立博物館要舉辦什麼「福爾摩沙美石特展」,部長,你覺得這個展覽的名稱有沒有什麼問題?「福爾摩沙」是帝國殖民主義者給台灣的稱號,帶有非常濃厚的殖民色彩,既然「福爾摩沙」是外來殖民者對台灣的稱號,號稱最本土也最強調台灣主體性的民進黨政權,不要每一次都用「福爾摩沙」這樣的稱號來沾沾自喜,這是自我矮化的名稱,而且也會貽笑國際。館長,你要注意,不要再用「福爾摩沙」的名稱了,可以嗎?謝謝。
主席:現在先休息5分鐘,等到6位委員質詢完畢之後再休息2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報告委員會,因為還有很多委員趕著回故鄉去服務民眾,希望能盡量提早質詢完畢,同時也徵得部長同意,所以中午原則上不再休息,繼續質詢。部長下午有一個重要的行程,後續跟總統府接洽好之後,視情況再向各位同仁報告。
現在請李委員麗芬質詢。
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要肯定部長這陣子所推動的整個轉型正義的工作,包括中正紀念堂要開始進行轉型,還有特別的是我們要推動三個人權博物館,包括台北市的二二八紀念館、中央的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以及在景美、綠島的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這三個館也簽訂了合作備忘錄,要整合彼此的資源,讓真相得以浮現。推動轉型正義的目的是要還原歷史真相,真的不是要製造人民的對立,我認為這就是我們政府也是文化部責無旁貸的一項責任與工作。我為什麼這樣講?記得在228那天我看到一則新聞,我知道當天部長陪同蔡總統去義光教會參加林義雄先生及其家人為他的母親及兩個女兒舉辦的追思禮拜,結果我們竟然看到外面有人抗議,抗議的民眾竟然舉著「拒絕消費228」的牌子。我看到這則新聞感覺真的很荒謬,因為我們社會還有人不知道台灣曾發生兩個二二八事件,一個是1980年的二二八林宅血案,另一個才是發生於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我看到這則新聞感覺又荒謬又難過,因此一定要趕快推動轉型正義的工作,因為我們的社會對於這塊土地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真的認識的非常非常少。在此謝謝部長願意承擔此一重任,也希望這個工作能繼續下去,因為我相信推動這個工作一定會遇到一些困難,可是我們應該要堅持走下去,所以在此我要向部長說「加油」。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李委員麗芬:接著我要跟部長討論一個事件,之前某個劇團邀請一位波蘭的劇作家來台舉辦工作坊,之後卻被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為名加以裁罰,也有可能因為違反法規而導致這位劇作家有可能因此被移民署管制3年不得再入台,我相信文化部對此案應該有所掌握吧?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勞動部下個禮拜邀請我們就未來政策面進行討論,至於這個個案本身,我們也向勞動部提供過意見。
李委員麗芬:好。我想針對此案跟部長一起討論,目前的政策面、法規面究竟出了什麼問題?目前國外藝文界工作者要到台灣工作,可以向勞動力發展署申請的工作類別有三類:第一類是A10類的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工作;第二類是C類的學校、教師工作;第三類則是F類的藝術及演藝工作。若要申請A10類,雇主必須是資本額500萬元以上的公司;若要申請C類,必須是學校單位才具有申請資格。因此我們就看到,之前許多表演團體採取的模式就是找一家公司替它申請或是跟學校合作,有些工作內容雖然符合F類,但是以F類申請來台後一定要表演,而像這一次的案例,來台的是個劇作家,表演並不是他的長項。我聽到一些藝文團體跟我反映,過去他們也常常面臨這種情形,因此他們往往會拗一下國外的講師,請他表演一次,好讓邀請者能夠交差了事,可見現行的規定確實非常不合時宜。
這次北市政府勞動局對邀請波蘭劇作家來台的工作坊及劇作家開罰,請問目前勞動部對此一處罰是否仍然堅持?這位波蘭劇作家是否會被管制3年不得入境?這件事文化部是否有再加以瞭解?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此事是勞動部業管範圍,當然我不能完全代替它回答,但據我們瞭解,目前尚未開罰。我們也反映意見表示,因為現行辦法的F類未納入工作坊,但要以A10類申請,雇主的資格門檻又太高,因此在技術上就個案的部分,也希望勞動部能進行補救。就文化部的立場,我們認為這整個辦法跟政策值得檢討,我們也同意委員指出的問題。
李委員麗芬:文化部跟勞動部下週就要開會討論,這段時間文化部有必要多方蒐集藝文團體的意見,既然有意修正法規,就應該要更符合現況,讓藝文團體以後能夠更容易邀請國外的講師或表演者來台授課或表演,不要因為制度的限制而阻礙了國際的交流,所以麻煩文化部再多蒐集各方的意見。
鄭部長麗君:是。其實之前我們已針對外國藝文工作人才來台進行過業界諮詢,我們會持續諮詢,並跟勞動部討論。
李委員麗芬:好,謝謝部長。不僅藝文團體邀請國際藝文工作者來台面臨困難,本席從民間團體來到立法院,深知民間團體在核銷方面確實也面臨很大的困難。我進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之後也接觸到很多藝文團體,他們認為向政府申請經費之後的核銷也是困難重重,所以就多方蒐集包括社福團體在內的民間團體以及藝文團體的意見,把他們所面臨的諸多問題呈現出來,並蒐集相關的資料,並在去年12月質詢了主計總處,現在我也就蒐集到資料再向部長作個說明。
藝文團體到底面臨哪些核銷上不合時宜、不易核銷的相關規定呢?第一,政府補助的時候是按照科目提供補助,不同科目之間的補助經費能否互相流用這部分,藝文團體希望能夠多一點彈性。第二,許多項目的補助額度是不合行情的,例如講師費都是偏低的。其次,有關電子機票這部分,我知道這方面已經通案整個解決了,將來電子機票的核銷不必再像以前那麼麻煩,只需相關的票證就可以核銷。另外,有關感應紙的問題,現在發票都是印在感應紙上,以前都會被要求必須再次影印,不但增加行政手續,也浪費紙張。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是核銷的流程太複雜、時間拖得太長。這些問題提出之後確實也得到一些解決,但整體來看,還是有補助項目運用不彈性,無法流用;單據要求不合理、流程太複雜以及撥款時間拖太長等問題,這是藝文團體的心聲。
剛才我也向部長說明,我曾質詢過主計總處,主計總處的回答是,其實這些所謂的核銷他們只有一個原則,就是根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去執行,所以他們並沒有規範到這麼細,他們只有原則性的規定,許多核銷細節其實都是各部會自行訂定的,所以主計總處建議回到各部會去檢視目前的補助辦法或核銷辦法是否有不合時宜之處。主計總處也承諾把我們所提的相關資料轉給各部會,請問部長,文化部得知此事之後,是否曾經針對文化部的補助辦法或核銷辦法做過檢討?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有關獎補助行政作業方面,我們做了兩項改革:第一部分,在去年11月已經提出,就是透明化,所以我們審查之後公布了審查委員以及審查結果,這是第一項。第二項則是簡化,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各個面向,我們都在進行檢討中,在不違背會計原則以及基本法規的前提下,盡量讓各項作業彈性化,像經費運用的彈性等等,我們也會請業務單位在訂定補助作業要點時加以思考;電子核銷這部分,則會配合行政院辦理;但是檢據核銷的部分,可能必須再回到會計相關法規中,在法規準則之下進行檢討;核銷期可能是行政協調的問題,這部分我們也會加以思考,或是說有些團體是否牽涉到單據取得等等問題,我們會協助溝通,但是整體的簡化,還是要在維持一定的會計原則之下來進行。
另外,我們主動思考的是針對年輕族群相關的補助作業要點有沒有可能採取無紙化,也簡化一些行政成本,因為對一些團體而言,要準備這麼多文件也是負擔,但是有些團體又希望以書面來進行,所以我們會針對族群對象來進行檢討。
李委員麗芬:好。我知道行政院也要求國發會就這方面進行規劃,所以他們優先要優化的對象是衛福部跟科技部,文化部並不在第一波的名單中,據我看到的整個規劃是,如果可以進行這樣的優化,以衛福部為例,可以縮短衛福部40%的核銷時間。本席也知道核銷有其一定的程序,不過藝文團體也特別提出核銷的流程、時間拖太長這個問題,可能在核銷的單據等等問題之外,文化部內部的核銷程序如何能夠更簡化以縮短整個核銷時間,所以文化部是否也可以看看國發會到底如何跟這兩個部會進行整個流程的優化……
鄭部長麗君:是,我們會來關注。
李委員麗芬:文化部可能不必等被行政院納入名單之後再來做,其實現在就可以做了。
鄭部長麗君:我剛剛也跟委員報告,其實在行政院的報告出爐前,我們早在去年就已經組成了改革小組,行政院目前的報告是擇定衛福部等部會先推動,並沒有文化部,但是我們早在去年就開始進行檢討,所以我們願意主動做。但是核銷的部分,還是要基於一定的會計原則底下來進行,核銷期過長,可能是因為過去整個核銷的要件、條件等等相當多,所以導致時間比較長,我相信做了一定的簡化之後,未來應該會改善。
李委員麗芬:好,謝謝部長。因為這件事如果能夠大大的改革、改善,我相信所有的藝文團體都會非常的歡迎跟高興。謝謝。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主席:請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質詢。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適逢二二八事件70週年,也是解嚴的30週年,228當天我人在花蓮鳳林張七郎的墓園,那時我想起張七郎一家遭遇滅門式屠殺的慘狀,我覺得台灣社會轉型正義的推動有其急切性。整個轉型正義的工程,包括了還原歷史真相、釐清責任、平反、賠償,甚至我們要落實人權教育等幾個面向,這部分我相信部長也非常同意。
在228前夕,部長宣示中正紀念堂必須轉型,甚至你們已經把有關蔣介石的威權意象下架停售,也把威權崇拜的文宣,甚至是蔣公紀念歌也停播了,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開始,而且要從文化生活中來除魅,要透過社會的對話來落實轉型正義。部長在2月25日表示即將提出「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修正草案」,同時也已邀請學者組成推動中正紀念堂轉型的諮詢小組來協助社會討論跟提出組織法的修正,針對未來要如何轉型、轉型後的用途、城市規劃等等層面進行研討。請問部長,「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修正草案」何時提出?有沒有具體的方向?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希望由小組協助我們規劃舉辦社會討論凝聚共識之後,文化部據以提出草案,希望在下個會期前送到立法院。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部長有沒有考慮將中正紀念堂改名呢?比如說改成「轉型正義紀念館」之類的。
鄭部長麗君:這些都在討論的範圍,我們歡迎社會各界提出看法。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請問成員有多少人?已經召開諮詢會議了嗎?
鄭部長麗君:小組目前還在組成中,其實去年就已開過幾次諮詢會議,正式以小組名義開會是2月10日,第一次開會是邀請轉型正義相關學者專家,但我們現在已經持續增加邀請八大類的委員,包括藝術、公法行政、城鄉規劃、文化資產等等,因為它涉及的面向非常多。但是我跟委員報告,不是由這個小組做最後決定,這個小組是一個諮詢小組,協助推動社會討論、凝聚共識,協助我們提出草案,但最後的行政責任當然還是在於文化部,由我們提出草案。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大概何時會提出草案?
鄭部長麗君:下一個會期前會提出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所以就不會超過半年?如果再超過半年,我覺得真的太慢了。
鄭部長麗君:下個會期立法院開議以前,我們會提出草案。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對於中正紀念堂,各界有非常多不同的聲音,就中正紀念堂轉型之後的用途及城市規劃方面,您個人有什麼樣的看法?因為你有說要找城市規劃方面的專家,但據我所知,你只是要針對為中正紀念堂裡面的分區,把它改成中性的名稱,其實中正紀念堂對於周遭及城市來說有很多意義存在,包括在轉型正義上也有特別的意義,在城市規劃部分你的看法是什麼?
鄭部長麗君:我們並不是只做一些商品或紀念歌的部分,那是本於行政管理權責可以調整的事項,但中正紀念堂的整體轉型需要以修法的方式來進行,因為現在有中正紀念堂組織法,對於整體該怎麼轉型,我們還是建議由社會討論,如果部長自己現在就有一個想法,就會影響社會討論的空間。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請儘快達成這樣的共識,讓社會能夠面對這樣的歷史,這也是社會的期待。
鄭部長麗君:好,這是我們的責任。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再來是國家人權博物館,根據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的網站資料,2011年12月就已經成立,裡面提到統籌辦理國家人權博物館的籌建和營運發展計畫,儘速完成國家人權博物館籌設事宜。我在此必須要提醒部長一件事,包括228事件及白色恐怖時期,有非常多的原住民受害,有關湯守仁,我想部長應該非常熟悉,但過去關於其叛亂及貪污的案子,是一網打盡原住民的菁英,包括湯守仁、高一生、林瑞昌、汪清山等。
下一張簡報,部長認識這個人嗎?他是杜孝生,可能大家比較不熟悉,他是一個非典型的受害者,不是政治犯,但一輩子都籠罩在白色恐怖的陰霾中,甚至……
鄭部長麗君:我跟他後代的家屬見過面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說杜銘哲先生?
鄭部長麗君:對,杜醫師的後代家屬。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這一次的模擬憲法法庭就以杜孝生為案例,因為它不只對部落造成寒蟬效應,甚至整個白色恐怖、228事件對其後代都造成影響。譬如湯守仁的姪子湯英伸的事件,不只是籠罩在白色恐怖的陰霾中,加上在社會中族群衝突的不確定性,也導致社會悲劇之發生,甚至他的兒子也在社會上流浪了一段時間。所以我們在處理轉型正義之際,所針對的不只是哪些人壯烈犧牲了,必須要全盤去檢討。根據師大范燕秋老師的調查研究,直至1980年代都還有很多原住民受到迫害。轉型正義的工程應該要完整的做到好,但去(2016)年10月,文化部的國家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才奉行政院核定,完成組織法的研議工作送行政院,請問國家人權博物館何時能正式成立?希望在正式成立之前,就白色恐怖時期的史料務必要完整,尤其是原住民受到迫害的部分更應該納入。
鄭部長麗君:的確過去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多年,我擔任立委時也非常關心,所以上任之後也積極研議其組織法,我們希望組織法完成之後,未來經立法院支持而能儘速成立。過去對於中程計畫,歷經多年行政院也沒有核定,但去年10月我上任後幾個月內就核定了中程計畫,給予22億經費以支持建構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經行政院核定之後,我們會送到立法院,屆時希望立法院支持。組織法通過了,在籌備的一些條件成熟之後,我們會儘速成立。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再來就是有關不義遺址的巡迴展,文化部於7月至12月會舉辦白色恐怖不義遺址的巡迴展,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全面地呈現各地白色恐怖的史蹟,根據國家人權博物館的統計,目前有45處,你可以告訴我這45處各在哪個地址嗎?以我自己的了解,只知道警備總部是在西門町獅子林大樓、保安司令部現在的位置其實是在喜來登飯店的這個地址。你們的列表中只有這幾個不義遺址,要怎麼完整地去呈現白色恐怖時期的史蹟?此外,只有這45個地方嗎?這裡頭沒有一處是在花蓮。可不可以公布現址,以及能不能更完整地去呈現不義遺址?
鄭部長麗君:這是人權館首次就不義遺址進行統整,當然我認為它還可以繼續進行,包括委員提到還沒有列入的部分,我們都請人權館繼續在努力。這些不義遺址各有其管理單位,也有一些並沒有好好地受到管理,我們會持續請地方政府一起來思考、討論未來怎麼樣進行管理。對臺灣而言,這就是人權教育在各地的基地,希望透過不義遺址,讓下一代了解過去在這塊土地上所發生的人權被迫害之歷史。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現在人權博物館所呈現的45處遺址,就很顯然地告訴大家花蓮沒有發生過事情,所以就儘量把這樣的史蹟……
鄭部長麗君:應該繼續擴大來進行。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對。
最後,有關人文司部分,這是106年全國閱讀日的規劃,我們看到的資料是,全國閱讀日活動是從4月23日至5月7日,為期兩週,活動內容是要做「書店串連計畫」和「名人領閱讀」,標案的預算金額是1,200萬元,而成案是1,00萬元。我要強調一件事情,對於獨立書店的支持,106年的預算,輔助獨立書店的部分只有編列1,950萬元,其中輔導是250萬元、普查計畫是400萬元,而且普查計畫仍在規劃中,尚未執行。這樣的數據對於獨立書店來說,是不是落差太大了?你們這兩週所花的錢,幾乎等同於輔助獨立書店一年的預算?
鄭部長麗君:105年度預算是之前編的,既有的對於書店跟相關的支持都繼續,而世界閱讀日是一個新的活動,所以不會影響。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但是不是不符合比例?因為只為期兩週,現在我們擔心的是,它會不會變成是一種嘉年華式、放煙火式的活動,兩週之後,對獨立書店有什麼幫助?
鄭部長麗君:不會,獨立書店原來的計畫都繼續進行,這是額外增加的、跟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同步的一個世界閱讀日活動,希望帶動閱讀,因為振興出版最終還是要推廣與帶動閱讀,所以兩者之間不會矛盾。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基本上對於獨立書店的推廣與支持,我認為需要更完整及面面俱到的規劃,希望文化部能認真思考和執行,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好。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謝謝部長。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主席:因為登記質詢的委員還有很多位,所以質詢時間一到就儘量不要再逾時了。
請陳委員學聖質詢。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的態度沒變過,就是「文化就從好好吃一頓午餐開始」,這點不會改變,所以待會兒也請主席給大家時間好好用餐。
在部長的心目當中,不要講尊敬啦!我還算是一個可以對話的文化立委嗎?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您不只是文化立委,您擔任過文化局長,長期關心文化,就您的很多經驗我非常重視。
陳委員學聖:好,那我非常挫敗,是因為你們自3月至6月要開始辦全國文化會議,全國20個縣市裡面,你們舉辦的對象是13個縣市,六都之中就只漏掉桃園,還漏掉了你的故鄉苗栗,那也是我太太的娘家,而離島全部沒有列入。文化有高度嗎?有平權嗎?
鄭部長麗君:離島應該是有。我們的整個計畫是委託臺灣藝術大學來規劃,離島有、總共有15場。
陳委員學聖:不是,你看一下這張地圖,為什麼這張地圖……
鄭部長麗君:我請司長跟您說明一下分區會議的規劃,如有不足之處,我們就會回應社會期待。
陳委員學聖:這張地圖上面全部都排出時間了,請問桃園、澎湖、金門、馬祖的部分在哪裡?
鄭部長麗君:我們請司長來回答一下。
主席:請文化部綜合規劃司洪司長答復。
洪司長世芳:主席、各位委員。離島部分由我們自己委託文化局來辦理的,所以是有的。因為臺藝大團隊辦的分區會議有太多場了,在人力的處理上比較困難,所以……
陳委員學聖:人力上有困難,所以委託當地文化局辦理,你們就是歧視了嘛!
洪司長世芳:沒有,我們……
陳委員學聖:為什麼你們全部都委託臺藝大辦理?人力為什麼不能分到離島去?心態上就是不對!
洪司長世芳:這部分是沒有問題的。
陳委員學聖:反正就是有一段班、二段班,有甲類、乙類!我要特別提出來!
鄭部長麗君:不會啦!針對委員的提醒,您放心,離島本來就有規劃,而且離島是本部直接辦理的,因為我們特別要借重地方文化局、關心離島的相關特殊議題等,所以一定有。臺藝大規劃的全國各區會議總共是12場,的確目前我們是沒有各縣市單獨辦一場,但是……
陳委員學聖:13個縣市有辦……
鄭部長麗君:比較是以區域的概念。
陳委員學聖:我跟你講了,六都之中就是漏掉桃園,很簡單!而離島也都沒有,請你們回去再好好規劃,我不要求特別,只要求平等,好不好?這是文化平權的開始。
鄭部長麗君:好,我們再整體檢視,好嗎?
陳委員學聖:好。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提醒。
陳委員學聖:接著要談的是,當時我要接文化局長的時候,有人問我:「文化局局長和社會局局長有什麼不一樣?」,我就說社會局局長是不要讓人家絕望;文化局局長是給人家希望。文化是在喧囂之後的一個沈澱,所以文化絕對不能做政治的急先鋒,文化也不要為政治服務。這些圖像給部長作為一個參考,文化可以做什麼?文化跟政治的對話應該怎麼做?這個是蔣介石的銅像,放在大溪的銅像公園,繼續看下去,部長看它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它是不是傷痕累累?10年前就是陳菊把高雄至德堂的蔣介石銅像拆掉,裂解為116塊,後來因為發現到這是毀損公物,拜託身為桃園縣政府文化局局長的我去接收,送到桃園大溪的銅像公園。當時就有兩派爭議,也有人願意出錢把它修到完全沒有裂痕、像是沒被拆解過一樣,但是我接受了另外一派藝術家的看法,不全部復原,要留下這個傷痕,所以有好幾片沒有補上去,呈現目前所看到有裂痕、鏤空的狀態。為了這個事情,蔣家還有兩派意見,有一派說:「你這樣子讓我坐不穩、有鏤空會影響我家風水」;但有一派就認為這是一個傷痕,大家到了那邊第一個就會問:「為什麼這個銅像跟別人不一樣?為什麼不把它修到完全沒有裂痕?」,大家就會去問這個事情、會問到高雄至德堂銅像為什麼被拆解的事情。你知道嗎?這個探索的過程才是文化人要做的事情,而不是文化人今天為政治服務、定於一尊地說:「我告訴你,這就是答案。」,請告訴我,文化部哪一個單位可以為我們解讀臺灣的歷史?你們哪一個單位是在研究臺灣歷史、可以為臺灣的歷史做詮釋嗎?不行!文化人就是要進行這個對話,讓不同的意見呈現出來。
我以這一個銅像為例,用意就在於告訴部長,當你在談轉型正義,包括一路而來對於中正紀念堂的理念,請記得這個案例,這個案例就是讓大家去思索為什麼它有傷痕、是怎麼開始的?蔣介石跟臺灣之間是不是也有傷痕?部長,後面再多兩個字,叫做「再生」,文化就是要讓大家能夠撫平傷口、凝聚共識、找到一個新的方向,文化不是為政治服務,不要做急先鋒。就轉型正義、未來你在處理的過程當中,在前面很多同仁講了話之後,這是我的肺腑之言,而這是一個真實、我所做過的實例,給部長作個參考,好嗎?
鄭部長麗君:身為部長,也必須要跟委員真的表達我內心的想法,文化就是表意自由的一環……
陳委員學聖:完全贊成。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是以人權的價值來參與轉型正義,希望大家真誠的面對歷史,至於面對歷史的過程當中,我們該做哪些事情以彰顯人權跟民主的價值,社會可以來討論,所以中正紀念堂如何轉型可以討論。但我必須跟委員說,文化部是一個以文化為職責的單位,繼續編列相當的預算、以一個紀念堂來紀念過去威權的統治者,我認為這才是文化為政治服務。應該回歸人權的價值,跟社會共同、真誠的來面對歷史,我覺得這是基於文化良知我們可以做的事情。委員所建議的……
陳委員學聖:部長可以讓我講話了嗎?
鄭部長麗君:如何面對,我覺得社會可以一起來討論。
陳委員學聖:改天我做部長,一定讓你多講些,好不好?我是提醒你,文化不要為政治服務,文化界的轉型正義涉及的不只是一個銅像,現在我就舉傳藝中心的例子給你參考,傳藝中心的搬家是不是就是一個錯誤的開始?傳藝中心也在轉型,但轉型之後有沒有正義?傳藝中心原本要設在高雄,後來因為游錫院長的關係,就擺到了宜蘭,現在來到了臺北這部分,我認為是一個錯誤的開始。但我要問的是,現在的傳藝中心被全聯接手之後,是不是真的以金錢掛帥?我舉幾個例子,主任可以回答,傳藝中心的同仁過去可以自由進出商業區域,現在進出還要買票;同仁到園區停車要買票;有人要來圖書館借資料也要買票,買票代表什麼?要花錢。部長,這個轉型之後有沒有正義?我認為沒有正義。
其次,它搬家到了臺北,蓋了一個臺灣戲曲中心,去年你、我和前任的洪部長在那邊、希望能趕快驗收啟用,預計是在今年10月。我告訴你,現在有很多問題可能你不知道,在你們優化的過程當中,可能沒有「優」,而是憂慮的「憂」,有人說那邊風水不好,走到裡面頭會暈;辦公大樓後面的地面水平不齊一,走到後面繞一繞了以後頭會昏;電力不穩,燈會一下子亮、一下子又熄;以及像是按甲房間的冷氣開關,結果甲房間的冷氣不冷,乙房間的冷氣卻冷起來;更重要的一個問題是舞台,這是你們最大的考驗,這個舞台一開始就設計錯誤,現在它沒有辦法再多承載其他的重量,包括要做反響板、升降設備也完全不行!如果今天你們要應急是可以演出,但以後要加裝設備時會有很大的問題,而且如果現在不處理的話,以後就不能處理。包括電力不穩的問題,所有做音效、布景的人現在都很擔心萬一電力不穩的話整個就都毀掉了。部長了解這些事情嗎?
鄭部長麗君:宜蘭傳藝中心園區重新開幕,目前是委託廠商,在我上任前已經簽約了,但重新開幕之後我也聽到各界的反映,大家擔心會不會偏離推廣傳統藝術的初衷與本質,所以我已經責成楊次長和主任成立一個協調小組,要跟現在的營運團隊進行溝通跟協調。
陳委員學聖:請他們不要太過強勢,文化部要記得當時這個園區的設立目的是什麼,我不是要它變成遊樂園,請部長要記得這件事情。
鄭部長麗君:我想這也是我關心的重點。
陳委員學聖:好,謝謝部長。
鄭部長麗君:我認為應該還是要回歸推廣傳統藝術的初衷。
陳委員學聖:至於現在的臺灣戲曲中心,我希望部長要記得,這個建築物雖然很有名,但部長可能不知道,我們補助去年年底落成的屏東演藝廳,這位建築師設計的屏東演藝廳裡面裝了一個管風琴,你知道這個管風琴是怎麼裝進去的嗎?因為設計錯誤,變成德國的設計家必須來到現場,把管風琴鋸掉以後才能配合建築物進去,你知道這個故事嗎?部長,這種建築師繼續在接我們的案子,我們還把他稱為大師,可是連續發生這樣的案子,這種轉型我不要!請部長好好去深究一下,這是硬體的部分。
因為我時間很短,我最後要替一些西樂的音樂家講幾句轉型正義的話,臺灣這麼多年來有臺語聖歌、聖詩、學校歌曲、清唱劇、藝術歌曲、鋼琴獨奏、室內樂、協奏曲、交響樂、歌劇,包括馬水龍的梆笛協奏曲、蕭泰然的1947序曲、賴德和的九二一安魂曲,其他很多臺灣當代作曲家的作品、西樂作家的作品,當然我們現在有做大師的典藏,但是部長,只有典藏塵封在倉庫裡面,它怎麼可能會變成臺灣的音樂呢?部長,這些人才是要被轉型正義的人,可是我們今天只看到政治。部長,在音樂上面,有很多你可以大大發揮的轉型正義,希望部長不要讓這些年輕的作曲家……
鄭部長麗君:跟委員簡單回應一下,我們正在進行重建藝術史的工作,包含視覺藝術史、音樂史以及相關館舍的擴建,對於您所提到的這部分,我們已經討論了一段時間,現在我們也正在規劃,等成熟的時候我們會跟社會來說明。
陳委員學聖:希望部長也能讓臺灣當代的音樂家發光發熱,不是只是收藏、典藏,就放在倉庫裡面,而是要讓大家能夠唱誦、能夠演出,甚至讓年輕一代的作曲家也能夠……
鄭部長麗君:這也是我們正在努力的工作。
陳委員學聖:這個轉型正義請部長能記在心裡面,我還是記得那句話,你的預算我全力支持,但我也希望在轉型正義上面,我們能夠一起有共同的目標,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蘇委員治芬質詢。
蘇委員治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轉型正義,我們看到文化部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有一些具體的作為,包括再造歷史的現場,還有要還原歷史現場等種種具體的作為。現在有準備要還原景美人權園區,請問部長覺得你們是不是有能力來還原當時的現場,預計能夠還原到多深的層次?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景美園區從世界各國的概念來看,其實本身就是一個不義遺址,裡面有白色恐怖相關的歷史真相需要重建,所以它本身就是一個不義遺址。我們思考的是,景美跟綠島本身是不義遺址,那我們在此建構的國家人權博物館應該是一個更高的概念,將不義遺址變成人權教育的基地,國家人權博物館也要支持全國所有不義遺址的重現歷史,都讓它發揮人權教育基地的概念,我們是這樣來看待。
蘇委員治芬:所以未來景美人權園區的功能是教育場域,而不是還原?
鄭部長麗君:景美人權園區是一個當代跟過去歷史對話的人權教育基地,但裡面會有國家人權博物館這個組織機構,這個機構本身要統整所有不義遺址,裡面會有白色恐怖史料的典藏研究、展示等等。
蘇委員治芬:我有去景美人權園區看過,距離我以前去那邊探望我爸爸的時候,其實現場已經被破壞很多,所以我覺得要再還原當時現址的話,是有相當大的困難。今天部長定調它未來是一個展示、教育的場域,包括歷史縱深都會在那邊,可是景美人權園區如果作為展示或歷史縱深的場域,我想要提醒部長,對每位受刑人來講,那邊應該是他們的最後一站,但他們也一定會有第一站或第二站,最後一站是一個回憶,但是之前的一站或是更前面的那一站,我覺得是否能把歷史縱深拉到那邊去。
以我爸爸的例子來講,他有待過警備總部,還有現在獅子林的不義遺址,還有新店安坑的軍人監獄,我要特別提醒部長,新店安坑的軍人監獄關了太多臺灣的重要人物,像是雷震先生,所以我覺得要討論景美人權園區歷史縱深的時候,可能要拉到新店安坑的軍人監獄。至於要如何去展示,可能就要看後續策展團隊的能量,可是我還是必須提醒部長,我們臺灣真的有這種策展能力嗎?因為好不容易民進黨可以執政,也好不容易有鄭麗君在當文化部部長,會關懷、關心這個問題,但是我一直覺得有關臺灣歷史縱深的策展能力其實非常地欠缺,所以這個部分要提醒部長,可能要花長一點的時間把策展做好。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我們會謹慎來推動。
蘇委員治芬:不用急於要把轉型正義的具體內容呈現出來,其實我覺得我們還是要更深一層去檢討它、討論它,到時候展現出來的力量才會夠。我也代表家屬的一分子特別謝謝部長,我們看到其實非常欣慰。
另外再提醒部長一點,有關轉型正義,其實每個縣市都會有一些不義遺址的地點,以雲林縣北港來講,北港溪在當年二二八的時候就槍殺不少菁英分子,要槍殺菁英分子之前必須先遊街示眾,遊街示眾完以後再到北港溪的某一個點,現在其實老一輩的人都還可以講得出來。我覺得部長能否以中央的高度跟地方的文化局好好談一下,我們也許沒有必要把很多點都臚列出來,但總是要有一兩個點,因為每年在辦二二八紀念會的時候,感覺就是很淺薄,我們對於歷史的檢討應該要每年更深一點,提升後一代對歷史的認知度,也能呈獻我們對歷史負責的態度。部長,每個縣市總是要挑一兩個不義遺址,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我們的確朝這個方向在努力,就是協助各地保存不義遺址跟使其作為教育的基地。
蘇委員治芬:因為轉型正義最主要還是要讓後代去認識歷史、瞭解歷史,那是最主要的。
鄭部長麗君:是。
蘇委員治芬:如果沒有去認識或接觸歷史,然後我們只是把現場還原出來,我擔心我們的下一代還是沒有感受、沒有感覺。以我的下一代來講,我就覺得他對於他的阿公、阿媽那一代認識太少,通常受苦的人不太願意再去談過去的點點滴滴,所以必須透過國家的力量讓下一代接觸、認識、了解這些歷史,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提醒。
蘇委員治芬:接下來,談到教育部提出自106年至108年運用180億元加速國中小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的計畫,其中的老舊校舍,教育部的立場就是拆除,但是在拆除的過程會不會讓文化有危險?會不會讓文化落入一個陷阱?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照新版文資法第十五條規定,只要滿五十年的公有建物,主管機關要拆除之前,必須進行價值評估。因為新版文資法已有這樣的規定,所以在老舊校舍的處理,五十年以上者必須進行評估,目前我們已經和教育部組成專案小組,正在進行普查。再者,我知道委員曾經提出相關提案,要求文化部和教育部關心,我們都有在進行。
蘇委員治芬:先請部長看看這一張照片,這棟建物不到50年,約48年,它是民國57年國民義務教育下的產物,這個產物是不是能麻煩部長特別關心?因為法規設定在五十年,會差一、二年……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五十年是法規規定,但是我們和教育部工作時,可以擴大普查的範圍。
蘇委員治芬:另外,部長可不可以再給我一個時間,你何時可以到雲林北港走一走?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好,我們再安排。
蘇委員治芬:上次你到虎尾,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是。
蘇委員治芬:因為北港農工還有一些遺址……
鄭部長麗君:好,我們會再安排。
蘇委員治芬:包括宗教古鎮整個都需要文化部來幫忙。
鄭部長麗君:好,委員期待,我們會安排。
蘇委員治芬:謝謝。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質詢。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鄭部長辛苦了!因為現在並非新聞密集採訪的時段,所以我們可以好好談點問題。
首先,從你擔任青輔會主委時,我對於國慶的金釵就很有意見,意見有二:其一,直至去年為止,國慶金釵的樣貌都非常固定、制式,譬如女生都要穿著旗袍,綁著包頭,連續數十年皆是如此,之前我曾經提過這件事情,今天已經是第三次就這件事情質詢,雖然這樣的設計不錯,可是連年如此便毫無文化創新;其二,有許多網友提到,每年國慶都好像看到中共大閱兵的接待人員,這樣對傳統形象不太好。因此,之前我曾經就此質詢過兩次。
直到去年,滿有創新概念,國慶接待人員的制服已經改成如圖所示;可是包括之前對青輔會主委的質詢,我還提到一個問題,不光他們本身的形象、印象和服裝的創新以外,很重要的是歧視的問題。何種歧視?因為你擔任過青輔會主委,所以我特別詢問,該項人員在徵選過程中都被要求身高、體重要符合規定的標準,不論男女,所以他們每一個都很標準;可是他們只是擔任志工,如果我們對志工也以貌取人,譬如納豆參加徵選,他可能徵選不上,小象隊參加徵選,他們可能也徵選不上,因為他們的身高、體重都不符合標準。這很可惜!以去年而言,雖然國慶接待人員的服裝有改變並注入文創的概念,可是徵選的條件還是沒有改變。當然徵選的主辦單位是立法院,可是部長擔任過青輔會主委,現在還擔任文化部部長,加上政府有橫向聯繫的機制,不管主辦是立法院或其他機關,也都是政府在主辦,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政府對體型的歧視一直都沒有改變,不知你有何看法?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委員的觀察,我個人表示同意、認同。不過,這個典禮的主辦單位的確是大院,行政院各部會除內政部有參與籌備之外,文化部參與的是國慶典禮以外的活動,所以過去國慶典禮都不是由文化部主辦,現在既然委員詢問,我個人是認為這的確可以重新思考。
盧委員秀燕:因為我們不能質詢蘇院長,所以我只是希望透過今天這樣的詢答平台,讓大家注意到,對於國慶的青年志工們,除服裝改變外,最重要是要取消對體型的歧視。
此外,去年蔡總統上任以後,曾經參訪巴拉圭,當時他穿的一件外套很受外界矚目,那是一件Burberry的經典風衣款。部長知道,國家元首、夫人的穿著代表著國家的形象,更重要的是他們對自己國家服裝設計方面的支持程度,這是我希望它賦予的內涵;因此,許多國家的元首、夫人、皇室家族或重要官員常常在重要的節慶或場合穿著自己國家服裝設計師或文創品牌的作品,以表支持;包括前任馬英九總統的夫人,雖然他非常不喜歡打扮,可是他在國慶活動都會穿上國內設計師設計的作品表示支持。
不曉得部長在今年的國慶典禮有沒有打算以身作則?你是文化部部長,是否要對國內的文創或服裝設計師表示支持,選擇他們的品牌或設計穿著?你能不能也幫我轉達這樣的意見給總統?
鄭部長麗君:委員的這個建議是正面的建議,我個人之前在金曲獎、金鐘獎晚會已經有選擇國內設計師的作品穿著,像去年金鐘獎的禮服,特別是由陳劭彥擔任顧問,帶領一位18歲的大學生設計師設計的作品,我想我個人會盡可能支持國內的設計師。
盧委員秀燕:因為部長和總統是閨蜜,所以可不可以把我這樣的意見也轉達給總統?其實我過去和總統也同事過,我們期待……
鄭部長麗君:我想委員的發言都是公開的……
盧委員秀燕:對,我借助這個平台表達這樣的意見是希望在今年的國慶活動上能看到我們的元首、文化部部長等官員支持我們的設計師。不過,因為總統的個性和你的個性都滿低調的,所以這件事情會有點為難你們,我可以理解,只是身為政府的政務人員,為表示對國家許多事項的支持,有時必須犧牲小我,這一點會為難你們,我也可以理解。
另外,長期以來,我國許多場館都有駐館藝術家,譬如台中歌劇院開幕以後也有駐館藝術家;不過,據我了解,長期以來,我們每個月只給這些駐館藝術家1萬元的生活津貼;既然他們已經達到駐館的程度,基本都要經過徵選,具有一定的水準,不管是畫家、藝術家、舞蹈家、戲劇家或文學家,那麼我們一個月只給他們1萬元的生活津貼會不會太少?雖然他們自己也會有其他販售創作的管道或表演的管道,可是一個國家對已經達一定水準可以駐館的藝術家或文學家一個月只給1萬元的話,會有兩個問題:第一個,這樣有點歧視、瞧不起的感覺;第二個,長期以來,我們都認為藝術創作是非常廉價的,難怪很多青年朋友要投入藝術創作成為藝術家時,他們的父母會告訴他們不要當文學家、藝術家,不然會餓死。請問部長,以政府的支持而言,你會不會覺得一個月給1萬元的生活津貼太少?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台中歌劇院、兩廳院或未來的衛武營都屬於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這個行政法人監督管理,行政法人是一個新上路的制度,他們有專業治理的獨立性,所以他們的行政辦法不是每一個都會上到文化部;原則上,他們有董事會,有自己的專業治理……
盧委員秀燕:我知道,但是我的意思是文化部辦理的是政策指導和國家方向,如果部長的答復要將這個部分推給各個場館自行營運之故,我覺得有點不負責任,因為我們對你的期許,對文化部的期許……
鄭部長麗君:委員,我還沒答完您的問題,因為他們是行政法人,有自己的董事會,所以我們會將立法院的相關建議轉給董事會參考;再者,以國家政策的大方向而言,每年國家還是會編列預算給行政法人,因此我們仍然可以就政策方向和行政法人進行發展方向上來討論。
盧委員秀燕:部長是留法的,請問國外駐點的藝術家大概可以拿到多少錢?
鄭部長麗君:關於這個細節,我現在無法一一回答,委員是否容許我們請同仁整理相關資料,並向國表藝了解他們的辦法,之後再將書面報告和分析給委員?
盧委員秀燕:你們是不是可以蒐集美國、英國、法國或日本、韓國的資料?一星期內可以提供資料給我們嗎?
鄭部長麗君:是,我們會蒐集相關資料,因為各個駐村的政策和辦法可能都不太一樣,我們會再提供委員更詳細的書面資料。
盧委員秀燕:不管是駐村或駐館,都是一樣的情形,我現在談的是概念性的問題,長期以來,我們一直貶低藝術家,給的是這樣的待遇,又要讓他們駐館,他們怎麼會有榮譽性?孩子們又怎麼敢走上這條路?因為我們的主管機關都不處理,而且這些場館的負責人也都是文化部推薦的,所以我希望……
鄭部長麗君:好,我們再補充書面資料,也會將委員的意見轉給國表藝參考。
盧委員秀燕:好,你們覺得多久時間內可以處理?今年這個狀況可以改善嗎?還是明年這個待遇可以提升嗎?
鄭部長麗君:一個月,我們會提供國外的相關辦法給委員參考。
盧委員秀燕:是,但是你有沒有決心要改善國內駐館或駐點藝術家的補助經費?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就委員的意見和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討論。
盧委員秀燕:好,我希望你們能做到,不要讓我失望。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蔡委員培慧質詢。
蔡委員培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鄭部長午安,在我要前來質詢文化部之前,曾經思考良久,總覺得文化部和我有何相關,但是後來我相信日常生活就是文化,特別是我非常敬佩鄭部長近來在轉型正義付出的努力。
此外,我也意識到我們忽略一些事情,好比南投埔里其實是二七部隊和國軍血戰的場域,但是我們可能沒注意到。我一直在想,事實上,我們忽略好好仔細探尋他們過去的生命經驗、過去的遭遇,雖然過去非常多研究228事件或轉型正義的前輩已經口述許多歷史,但是我覺得口述歷史的生命經驗和一個區塊面對的議題是兩回事。我會這樣講是因為在我很小的時候,長輩在討論政治時是非常惶恐的,記得他們說過,曾經看到有人跑到我們村子裡,之後被警察抓走,最後這件事情無疾而終,當時不知是白色恐怖時期或228事件,他們倒沒有講得很清楚,這是我小時候聽到且在印象中的事情。我會提起這件事情是想和大家說,我們忽略如何延續一個地域的文化、一個地域的記憶、一個地域的傳統。為何我會這樣講?舉例說明,最近教育部取消補助小學圖書館或地方圖書館的購書經費,結果屏東縣是由縣政府的文化處補助購書,不管是親子、學生或家庭主婦的閱讀需求量,都由文化處補助。或許很多人會說,讀書的事情應該由教育部辦理。這讓我想起在我國小六年級一個很值得講的經驗,當時我被老師指派中午守在圖書館,但是因為我們是鄉下學校,不見得有很多人前來借書,所以我中午就一直在那裡看書,在印象中,那裡有許多世界名著改編成兒童版的書籍,包括東方出版社或其他出版社的出版品,這件事情對我個人的影響很大,因為農鄉孩子的生活環境畢竟以農鄉經驗為主,他們是透過打開書本思索多元文化、面對社會差異的撞擊,它可以激發孩子的思考、熱情,也可以厚實他們的底蘊。我想這件事情恐怕要文化部幫忙,教育部做不到的事情,文化部可以做,辦理圖書館、購置圖書,很重要的並不在把書放在圖書館,而是要建立偏鄉地域的多元讀書計畫,甚至我們閱讀的繪本不一定只是台灣人的創作,還可以閱讀東南亞文化的繪本,如此可以刺激孩子們面對多元文化的思考。對於這件事情,不知部長的想法如何?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閱讀的確是一切的基礎,所以推廣閱讀一直是文化部尤其是人文及出版司致力的工作,譬如過去在地方的行動書屋等等,未來我們也會送好書到偏鄉,像是每年金鼎獎的好書推薦,也會支持地方政府辦理書展,推廣閱讀,未來我們還會將推廣閱讀融入社造的工作;但是辦理圖書館是教育部主管,目前文化部的確沒有編列預算用以補助圖書館,但是我們會相輔相成,透過推廣閱讀持續進行。
蔡委員培慧:這是很好的事情,但是如同我剛剛一開始講的愛蘭里烏牛欄事件(即埔里愛蘭台地一事),我們的內容恐怕也是要思考的,因為過去我們的書籍都太把都市生活當作重點,不管是翻譯書或創作書,皆是如此,所以許多偏鄉的孩子都嚮往都市生活,就像我小時候唸書時的夢想便是要到台北,因為農村似乎文化刺激很少,可是當我再度返鄉時,我發覺我們忽略農鄉文化的傳承。
現在請看這張照片,照片上有一個阿伯踩在花生上,請問部長,你覺得他在做什麼?
鄭部長麗君:他應該是在曬花生,
蔡委員培慧:對,但是為何他要踩在花生上面?
鄭部長麗君:請委員指教。
蔡委員培慧:這也不能講指教。坦白講,之前我曾經帶領一些國外農家拜訪過這個阿伯,我們知道,曬場後面有一些掃把、耙子,如果放大這張照片,便可以看到,可是他卻踩在花生上以自己的腳趾頭將花生翻面,我們簡直無法想像,可是這是銘刻在農民身上的記憶、銘刻在農民身上的文化、銘刻在農民身上的智慧。我覺得我們要來做這件事,想想現在不管是眷村文化、原住民文化、鐵道文化或文化創意等等,都無所不用其極耗盡文化部的預算,可是在台灣擁有悠久歷史的農鄉文化卻被忽略,我指的是內容的部分;為何我敢這樣講?因為我覺得文化來自日常生活的實踐與淬鍊,它不只是購買Hello Ketty或迪士尼的產品,這是外部文化對台灣的殖民。
其實我非常敬佩原住民,他們已經意識到自己的物質文化、顯性文化或哲思,並且讓這些都逐步到位,可是我們的農鄉文化依然被忽略;正因如此,所以像是那位阿伯以腳踩在花生上曬花生的農法應該被挖掘,又像我剛才提到我們村子流傳有人曾經跑來、之後被警察抓走一事,這樣的地域歷史不見了,為什麼?因為我們的口述歷史可能沒有注意到村史,事實上在過去,現在當客委會副主委的楊長鎮,就曾推過一個概念──大家來寫村史,這個也是當時的文化部在推的,所以我覺得現在是不是要開始來做這些事情。
這是砌石的照片,其實很多人會想說砌石是不是要弄水泥,其實真正的砌石是不用的,每一個石頭的外環都是圓形狀,這就是一個砌石的文化。日本對於工匠傳統比較尊重,他們就會把這樣的技藝延續,臺灣並不是沒有,可是臺灣比較注意的是顯型文化,比較忽略農法跟生活文化。譬如我們可能會強調廚藝、木藝、石藝,但對於一些日常生活方面,可能就會忽略了。
再來這是我們村子正在彩繪的照片,別的村子彩繪的可能是卡通人物,但是我們村子彩繪的是農村生活,而且是我們村子的阿伯在彩繪,我覺得這件事情就是我們應該要做的。然後這個拓印是直接拿樹葉去拓印的,所以確實是有些孩子、有些創意、有一些生命的本質慢慢地被在意,可是我必須誠實的講,文化部太注意所謂的文化創意,卻忽略了文化底蘊。
我要很誠實的講,不管是食農文化,不管是農法農藝,或是道法自然的哲思,或是生命的韌性,其實坦白講,昨天是婦女節,我覺得世界上最有韌性的大概就是婦女了,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要來做。現在用一些優雅、現代化文字的茶道、廚藝、生態農法、永續環境、藝術文創,其實是醞釀在我們生活的底蘊的,所以我很希望未來可以跟文化部長好好討論、商討,看看我們怎麼樣把農鄉的文化回復。
最後,我想把這個照片給您看,這其實是你們創作歌曲的頒獎,歌曲是引用在竹北璞玉的謝見祥,一個將近90歲阿伯的生命經驗,以及他面對這種土地抗爭的歷史所創造的一首歌,他得到了你們的獎,你們也去頒獎了。換句話說,一個歌手的生命或是歌詞的創造,也是從農鄉的這些前輩來的啊!這方面可能要麻煩您花一點時間,讓我們把來自日常生活實踐跟淬鍊的農村文化、農鄉文化可以綿延。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想不會只花一點時間,因為這就是我們文化政策的一個核心想法,文化是從土壤裡長出來的,所以文化部會支持最自然、最真實在地的文化發展,其實我們的概念還是會從地方自治學、從文化記憶來著手、來思考在地創造,不管是您提到的產業或是其他的藝術創作等等,我們都期待它是從土壤裡,站在這個基礎上發展,這就是我們的政策方向。對於這個部分,我們也會思考怎麼跟農委會一起來努力,事實上我們也認為部部都是文化部,其實我們在發展農業的過程,也是從文化的根基出發來思考,這個哲學我非常認同,我們會一起來努力,也請委員給我們指教。
蔡委員培慧:那我們就花點時間來開個協調會或是努力來創造。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
主席:先跟大家報告,後面我們可能就直接質詢到完,也拜託委員儘量不要超過時間。各位可以一邊用餐沒關係,但我們繼續質詢。
接下來請蕭委員美琴質詢。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上任文化部長以來,推動再現歷史記憶當中的再造歷史現場的重大公共工程專案計畫,現在行政院也已經核定幾個試辦範圍。目前這個計畫雖然都是回應各個地方政府的提案,但是有很多重要歷史記憶的歷史現場,事實上在很多中央單位手上,包括台鐵、台糖、台肥,甚至林務局、國防部等等,其實都有一些重要的文化資產,包括公共建設。
這張圖片是花蓮美崙溪畔的將軍府日式舊宿舍群,總共有七棟早期的日本將軍府歷史建物,這些歷史建物群聚在一起,市中心難得能看到這麼有特色的文化聚落。這個聚落除了其中一棟,好幾年前文建會有補助地方做修繕之外,其他幾棟就像現在這個樣子,經過颱風風吹日曬,一下子屋頂不見、一下子門不見,都遭到破壞。我覺得這個非常可惜,尤其它處於市中心的精華地帶,我希望能有一個機制能獲得中央的協助,在地方社區能夠參與的前提之下,來恢復古宿舍群的面貌,同時也確保它不再繼續被破壞。
我會特別把這個提出來的原因,是因為它沒有在地方政府再造歷史現場的計畫當中,因為它是國防部所屬的。國防部最近也花了相當多資源做了可行性的研究評估報告,報告已經出來了,結果是正面的,但是如果涉及產權要移轉到地方政府,可能就會有大額有償撥用的費用,那不是目前地方政府所能負擔的,然後容積移轉恐怕也要花一點時間。我們擔心的是在這個過程當中對建物的毀損,以及後續存在無法照原貌來修復的可能性跟風險,因此,我要請教部長,有什麼機制可以來協助相關歷史現場的保存,以及後續的活化,尤其是結合地方這些關心歷史、關心社區的地方志工,結合他們的力量跟參與來保護我們的文化資產跟古蹟?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機制是有的,再造歷史現場計畫以外,還是有相關的機制,像文資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公有文化資產,由所有人或管理機關(構)編列預算,辦理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予以補助。」,所以依照文資法第八條規定,我們可以跟主管機關來協力,如果所屬是國防部,它要編列預算進行這項工作的時候,文化部是可以來補助、協力,我們也會主動關心它做的情況。
蕭委員美琴:非常謝謝部長正面的回應,後續我會再協調國防部跟文化部共同來關心地方文化資產的保護。除此之外,現在全世界各個國家,尤其東南亞國家的電影產業非常興盛,泰國最近也通過了一個回饋機制,就是如果國際電影公司在泰國拍片,他們會給予在地方開銷20%的回饋金,很多國家也都有類似的機制。我查了一下,好像台北市政府也有這樣的地方型回饋機制,但並不是所有的地方政府都有這樣的財源,可以它的天然條件或在地人才來吸引國際級影視產業到臺灣來投資。
最近有一部叫「沈默」的電影,雖然我還沒有時間看,但是預告片中就有很多美景是取自於臺灣東部地區和陽明山,這是對臺灣最好的行銷,他們來拍片的期間也用了上百位臨時人員,包括製片、剪片、道具的製作,其實在台灣都有一定經濟上的效應。我們是不是能夠有一些全國性的incentive,就是除了現在文化部已經有的,包括器材進口免稅等相關稅則的施行辦法或是其他優惠,讓全國各地經濟條件可能沒有像台北那麼好的其他縣市能夠有機會爭取到,其實這是雙向的,一方面促進國內本土影視劇的發展,另一方面要結合全世界比較有規模及全球性市場的影視產業,從行銷台灣的角度來做地方產業的發展。
鄭部長麗君:委員所提到的部分我們也正在努力中,就是希望吸引國際影視團隊來台製作,及其相關的優惠配套和協拍機制。在優惠配套方面,過去文化部有提供相關補助給得到四大影展的導演,但上限是3,000萬元,我個人認為這是不夠的,所以我們在行政會報底下的專案小組已經由政委主持召開專案協調會議,考慮能否以加值型營業稅的退稅及返還現金的方式,提供比照其他國家一定的比例來降低成本,以創造誘因來吸引國際影視團隊人才,這是一部分。第二部分是,其實台灣相對是有優勢的,我們有豐沛的影視人才、多元的地景,這些都是優勢,如果我們再佐以優惠配套及各地方政府友善的協拍機制,我們有信心可以吸引到更多的影視計畫來台灣。
蕭委員美琴:現在在東南亞有很多的競爭對手,所以這個配套的行程恐怕要再加快。
最後,因為我們現在正努力讓我們的觀光客源更多元化,以創造不同的觀光價值,我一直相信台灣最吸引人的是我們獨一無二的東西,除了我們的地景、地貌、天然資源之外,其實就是我們的文化。也許有人相信比較破壞型的大型建設,但是我覺得我們不需要去跟杜拜、新加坡來比,我們可以創造我們在地的文化價值。但是當我們做了很多努力去保存或創造在地文化價值的同時,我們的國際宣傳其實是相當有限的。舉例來說,如果有外國朋友想要了解台灣,也許可以透過文學、小說,透過這些故事能夠體驗台灣文化,因為這個文化是存在每個人的生活當中,但是我們找不到一本完整的英文文學或小說來呈現台灣人的生活方式、台灣獨一無二的文化和生活型態,不管是挑一些有特色或具代表性的文學作品做翻譯,或是鼓勵國際寫手來台駐點,以創造在台灣的一些特有故事和他的文學價值,我覺得這些都是值得去推廣的,藉此可以讓更多的人、不同語系國家的人能夠認識台灣、了解台灣。
鄭部長麗君:這部分我們也在進行中,有關台灣文學相關外譯的工作,人文司和台文館其實都長期在進行,我也特別增加台文館在這部分的預算,讓他更擴大進行。此外,我們也考量到跟不同國家其實要有個別的交流計畫,譬如說跟馬來西亞雙方翻譯的交流,其實是可以更細緻地來進行。
蕭委員美琴:是不是有已經進行的成果?就是這些台灣的資料、書籍、文學、小說等的外語清單,也就是由政府所協助的個案清單,能不能以書面提供給我?
鄭部長麗君:好,我們再將書面資料提供給委員,謝謝。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質詢。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來,主要是想就教部長一位歷史人物。在二二八70週年當天,您就中正紀念堂的部分做了一些決策,好比說封館一天、將蔣中正相關商品下架等等,請問部長,您對蔣中正(即蔣介石先生)的歷史評價為何?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社會或學界對這部分都有許多的研究,我們推動中正紀念堂轉型不是基於蔣介石(即蔣中正總統)功過的評定,而是基於面對過去傷痛歷史的工作,所以兩者是不一樣的。
孔委員文吉:前幾天才剛過完二二八70週年,您認為蔣介石先生是二二八事件的劊子手嗎?
鄭部長麗君:其實民間對於二二八真相有相當的研究,包括1997年出版過一次,二二八基金會在2006年也出版過一次,民間有相當多的文獻研究,我們認為這部分必須要更全面地透過檔案的整理、史料的整理來整體的還原歷史真相,政府和民間要一起努力。文化部所轄的國家人權博物館內有白色恐怖的資料,所以我們只是其中一部分,整體不是文化部一個部就能完成的,而是政府各部會都應該協助來重新還原歷史真相。
孔委員文吉:不是,部長,所有歷史史料還沒完全公開嘛!現在有一個歷史真相轉型正義,民進黨執政後,都在推動轉型正義。我建議也支持國民黨要把它黨史會的所有資料公開,等公開後,再讓學者去做一個公正的歷史評斷,你認為我這樣的看法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我覺得轉型正義和功過評斷是不一樣的事情,轉型正義不等於對於蔣中正總統的功過評斷,功過評斷是一個歷史研究的工作,而轉型正義是面對過去威權統治時期人權受迫害的歷史,我們要去還原受迫害歷史的真相,對於受害家屬而言,問題不在於功過,問題在於真相,到底誰是加害者?加害的制度結構是什麼?在於我們社會是否能真誠面對,撫平他們的傷痛,同時也讓社會學習人權價值,避免以後再犯同樣的錯誤,要記取教訓,這是我認知的轉型正義工作,它並不等於功過的研究,功過的研究我相信社會會進行,以後或許政府會有其他的資料,也許國史館會對於過去歷任總統做相關的研究,這些都可以進行,但是目前文化部所轄國家人權博物館的工作以及中正紀念堂的轉型並不是在做功過的評定,我們是基於在轉型正義過程當中,希望能讓中正紀念堂的空間回歸中性化,表示對過去歷史的尊重,同時也讓社會來討論,其實這過程就是一個人權教育的過程。
孔委員文吉:我們看過資料,針對那天您決定要封館和下架蔣公公仔的政策,在民意上,有五成五的民眾是反對的,為什麼會有五成五的民眾反對呢?
鄭部長麗君:當時第一時間的命題讓社會解讀是去蔣化,所以做了相關的問卷,但是我必須說我們不是去蔣化,而是去威權化,因為蔣中正總統是中華民國總統,這是一個歷史事實,但是我們認為在民主時代以國家相當的預算來持續紀念威權統治者,在我們推動轉型正義的過程當中是矛盾的,所以我們認為有必要進行轉型。如果我們問社會的是去威權化,大家的支持度也許會有所不同,但我覺得這個過程是一個自然的過程,我們都接受,社會就是要來討論轉型正義是什麼、該怎麼樣進行,如果我們問說,民主時代是不是還要以國家……
孔委員文吉:但是你們在二二八70週年那天去蔣化,人家是說去中華民國化……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不是去蔣化,也不是去中華民國化,是去威權化。如果我們問台灣社會,民主時代還要不要以這麼大的資源繼續紀念威權統治者,我覺得社會應該要回到這個命題的本身來思考,也許答案是不一樣的。
孔委員文吉:我希望部長不要讓大家認為,明明轉型正義的法都還沒通過,文化部卻首當其衝當轉型正義的先鋒。
鄭部長麗君:這是我們無法迴避的責任,因為我們轄下就是主管正在進行國家人權博物館的籌備,我們轄下也管理中正紀念堂,作為一個部長,我認為我的文化良知從人權價值的出發必須一致,當外國人來台灣看景美、綠島園區的國家人權博物館時,他們又如何能理解為何中正紀念堂同時卻持續以國家的龐大資源、以法律明訂紀念威權統治者,所以我覺得身為部長,我必須理念一致。
孔委員文吉:我知道,但不要有這種意識型態的包袱,特別是在擔任文化部長這個職務,您剛剛講的我都支持啊!
鄭部長麗君:我也期待大家不要有意識型態的包袱,回到人權的價值來思考我們要做的工作。
孔委員文吉:蔣中正對台灣還是有功的,雖然大家覺得他是個威權統治。談到蔣中正對台灣的貢獻,大家都提到1949年派蔣經國將國寶黃金運台、土地改革、教育普及、經濟建設、地方自治和選舉等等,請部長看一下這張圖,這是中部橫貫公路,1959年他到了中橫,當時蔣經國先生是退輔會主委,要興建中橫公路,從東勢打到花蓮,造就了整個梨山地區的繁榮,這也是有照顧到原住民的。或許歷史對他可能有另一種評價,但是在他任內,他推動了地方自治及中部橫貫公路的興建。所以我覺得要褒貶一個歷史人物,不是只有貶,也要有褒的層面。您剛剛說這是個威權統治,但是我們不是要紀念威權,而是要給他一個公正的評價。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推動轉型正義並不是在進行功過的評斷,轉型正義不能加減乘除,不能記功消過。
孔委員文吉:對,你剛剛講過了嘛!
鄭部長麗君:社會自然會對蔣中正總統進行研究,而我們所推動的是面對過去人權受迫害的歷史真相。
孔委員文吉:但我希望所有歷史真相、史料全部公開了之後,大家再好好做研究嘛!不論是功過或褒貶,我是希望能有一個公正的評價。
鄭部長麗君:轉型正義不等於功過論定,轉型正義不能記功消過。
孔委員文吉:從文化部做的這些動作,老實說我們是看不出來,我是希望部長還是回歸到本身文化部要推動的電影、電視等業務。
鄭部長麗君:我們本來就是中正紀念堂的主管機關。
孔委員文吉:我知道。
鄭部長麗君:我們所做的是基於一個人權價值、文化良知在進行的工作。
孔委員文吉:部長,意識型態的包袱不要太重。
鄭部長麗君:我們希望各界放下意識型態的包袱,轉型正義不分左右、不分統獨、不分族群。在國家人權博物館白色恐怖的史料中,也有原住民的受害者,在這次白色恐怖時期醫師群像特展裡,有兩位原住民醫生在白色恐怖期間受害,雙方家屬當天出席活動的時候……
孔委員文吉:這個我比你更清楚,我兩位舅舅到新幾內亞、所羅門群島都沒有回來啊!那就不是二二八,那個是高砂義勇軍嘛……
鄭部長麗君:是,所以它是不分族群、不分統獨、不分左右的,這是一個跨越族群、跨越黨派……
孔委員文吉:我覺得我們在看台灣歷史時,要能夠縱覽所有歷史,對一個人物的評價不要太單面化,不要太意識型態。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黃委員國書及許委員毓仁均不在場。
現在請鄭委員天財質詢。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最近看到媒體的報導,也看到文化部報告裡特別提到要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制訂,其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的規劃、草擬,在早期文建會的時代就曾經提出這樣的草案送到行政院,部長知不知道當時為什麼在行政院沒有辦法繼續推動?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過去從1980年代到2000年間陸陸續續都有語言法、國家語言平等法等與語言法相關的草案,在立法院有許多委員的提案,但是最後都未能立法成功,所以這次我們希望先整合大院所有委員的提案,據我所知,包括原住民委員也有提出原住民族語言法等相關提案,整合之後,也加上學界建議的版本,我們先召開公聽會來理解過去沒有辦法立法成功的相關癥點及各界的意見,然後文化部再提出最後的草案,看這次能不能立法成功?
鄭委員天財: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是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特別授權要制訂的,過去曾經送到行政院,但當時的行政院考量到客家也要定,所以後來就決定其他的都不要定,只定國家語言發展法,這是發生在那個年代。但是後來卻無法達成,也許其中有很多的原因,而我所知道的其中一個原因,也讓部長了解。而且這段時間不管開幾場公聽會,最後還是要回到文化部,文化部要做政策的決定,不僅是政策的決定,做的時候也必須考量相關的意見。當時之所以無法完成,且在行政院就無法解決,最主要就是對於閩南語的稱呼,到底是要叫「閩南語」還是「河洛語」還是其他的名稱,當然也有人主張要用「台語」,但不論是站在客家人或原住民族的立場上,都認為「台語」不宜,因為「台語」是台灣的語言,台灣的語言就是在這塊土地上現在所有的語言,如果要更廣泛地講,如果還要考慮先住民的話,他們也都是。當然以現在的台灣語言來說,最起碼就有原住民族語、閩南語(或稱福佬話)、客家語等等,所以這也是必須去面對的部分。因此,在此我特別提醒部長,因為過去也有很多客家學者指出,現在很多學校的台語課就是指閩南語課,當然學術自由又是另外一個層次,就是大學自治,但是回歸到法律層面,回歸到國家要去制訂這樣的法律時,就必須要考量到這些問題。針對這部分,部長有什麼意見?
鄭部長麗君:我們在召開公聽會之前,也邀請過客委會、原民會、教育部、內政部等行政部會來會商,我們瞭解原民會其實已先行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我覺得這樣也非常好,各部會還是可以有自己的語言法,國家語言法就作為整體的母法,彼此之間並不矛盾,是可以一起協力進行的。
其次,目前文化部尚無自己正式的草案,對於委員所提的「爭點」各界都有不同的意見,這正是我們要召開公聽會的原因,因此可否容我們理解各界的意見之後,再來做最後的判斷,法律到了立法院,屆時我們也會尊重委員的看法。
鄭委員天財:非常感謝部長就這兩個部分的回應,前面關於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的部分行政院已經送到立法院了,本席亦提出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的版本,所以希望這個部分……
鄭部長麗君:可以先行,我覺得這樣非常好。
鄭委員天財:這樣很好。至於閩南語要如何稱呼,我認為要尊重各族群,不能只尊重閩南人,也必須尊重台灣原住民族以及客家族群的意見,所以這個部分非常感謝部長。另外,在國家人權博物館的籌建方面,有時候我們不得不思考國民政府到來後的人權,對於要如何追溯到很久以前的時代,這部分所涉很遠,就像今天許多原住民委員提到的中正紀念堂等。就我來看,若中正紀念堂要轉型的話,總統府就搬去中正紀念堂,因為總統府對我們原住民族而言,有著非常多的傷痛,許多事件都是從那裡發動的,不論是原住民族土地的流失、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變成官有土地(日本政府的土地),以至於之後很多事件,諸如早在日本尚未統治台灣時發生的牡丹社事件,以及日本統治台灣之後也廣為人知的霧社事件、太魯閣事件和七腳川事件等,這些都使原住民族的生命財產受到很大的侵害。當然部長可能會認為總統府要不要搬並不是你的權責,但在從事中正紀念堂轉型的時候,你也可以建議。
鄭部長麗君:轉型正義是全面的工作,我建議社會各界可以回歸其本質,從人權的價值出發,我還是呼籲各界要真誠面對它。
鄭委員天財:原住民族的人權恐怕要追溯得遠一點。
鄭部長麗君:我認為轉型正義是不分族群與統獨的,我們文化部也非常支持阿嬤的家人權博物館的籌建,包括慰安婦過去的歷史,之前我個人也出席了成立時的相關活動,對此也非常支持。基於人權的價值,對於在台灣這塊土地上每一段人權受害的歷史,我們都應該要真誠地面對,因此呼籲各界要回歸這個基本的價值來看待轉型正義。
鄭委員天財:希望能朝這個方向努力,謝謝。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之鍾委員佳濱、曾委員銘宗、李委員昆澤及江委員啟臣均不在場。
現在請徐委員榛蔚質詢。
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來看看一段文創園區的影片。
(播放影片)
徐委員榛蔚:部長,文創園區現在的狀況是這個樣子,西部如此,花蓮更是如此。文創園區在多年經營之下,真的是前人耕耘,如今換了團隊以後,就由後人收割。所有的工藝團體與文創業者去租場地的時候,租金根本不能談,就連簽約都是照著商業的模式來做,傷了文創的真義以及所有的文創人士,因此針對全國的文創園區部裡是不是要有所檢討?扶植創意產業是最大的,尤其這也在部長的報告中,我認為部長非常用心,這點我們非常支持。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組成檢討平台,有些協調也都在進行中了。
徐委員榛蔚:關於文化部以同樣標準在照顧國寶人物方面,在台灣的工藝家中有位做燈籠的大師,就參加過許多國際的展出,他後來過世了,但我們平常對他卻沒什麼照顧。再以花蓮的紋面老人來說,方阿妹阿嬤於今年1月30日辭世,政府之前也沒有什麼照顧,之後也完全不聞不問。紋面國寶全國現在只有6名,而花蓮縣又有2名去世了,我們對於目前還在世的紋面老人是不是可以給予照顧?
鄭部長麗君:這部分可否請文資局局長答復?
主席: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施局長答復。
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本來有6位,如今還剩5位,實際上他們去年一整年的長照費用就是由文化部文資局出錢的。
徐委員榛蔚:我瞭解,但這些卻很微不足道,就以花蓮的方阿妹來說好了,她一個月只有5,000元,但卻已臥床,對於全國只剩幾位的紋面老人來說,您覺得這樣夠嗎?我們花了非常多的錢去做許多建設以及文化事宜,但是卻對在世的國寶並沒有給予尊重及周全的照顧,貴部在盤點時,對這些在世的國寶應多給予一點關懷及照顧。
鄭部長麗君:我們努力來做。
徐委員榛蔚:由於技藝的傳承非常重要,除了紋面老人之外,花蓮的新社部落還有香蕉絲編織,部長知不知道全國只有花蓮新社有,目前只剩下幾位工藝師,也沒有人要來學習。現在除了採集以外,是不是要保存此項工藝呢?還有富里鄉的萬寧部落是秀姑巒溪唯一會織魚網的部落,現在老師父已經八、九十歲了,如果不將這些工藝留下來,未來可能只有在博物館才看得到。除了盤點的紙上作業以外,實質上的照顧及培育新人來做文化傳統的部分,也請部裡要多加努力。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盡力來做文化保存。
徐委員榛蔚:我們希望爭取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能來花蓮,為什麼花蓮要爭取呢?因為花蓮縣是全國唯一有208個實體部落,而且一年四季還在舉行歲時祭儀及祭典的縣市。如果是不尊重原住民族,並認為活的文化不能支撐原住民族博物館,我們絕對不能接受這樣的論點。另外,包括人口特性及文化多樣性等等,我們希望文化部都應該要來支持,雖然這部分屬於原民會的業務,但是文化部也注入很多經費,何況您的報告書中也提到要協助原住民族博物館。
鄭部長麗君:雖然主管機關是原民會,不過我們也會來關心。
徐委員榛蔚:以上是保護原住民族文化的部分。其次,本席多次提到花蓮是石頭的故鄉,原來的老案還是要重提,就是石藝博物館的興建。另外,我們在進豐營區有提一個親子動漫基地,而漫畫大師敖幼祥等也在此營區,加上還有動畫基地,這兩者是結合起來的。我們有送案子請文化部支持,因為這是將動及漫整合起來,何況全國也還沒有這麼完整的動漫基地,所以請部裡面能予以支持。
鄭部長麗君:讓我先來解瞭這個計畫。
徐委員榛蔚:最後,有關將軍府的文資部分,現在只整修一棟,由於我們的志工團隊非常強,每年都舉辦很多活動,因此可不可以多增加一點經費,以維修將軍府及完成其他的部分呢?
鄭部長麗君:剛才我已經回答過蕭委員美琴,依據新文資法的條文,我們可以支持其他主管機關管理下的文化資產修護。
徐委員榛蔚:請部裡面能支持花蓮縣,謝謝。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主席:請徐委員永明質詢。
徐委員永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轉型正義及中正紀念堂的事情,最近都引起滿多的注意,今天很多委員也有討論到,本席也趁此機會就教部長一些相關的事宜。我們從媒體得到的消息,文化部希望在半年內提出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的修正草案,這個時程是不是很確定?如果是半年的話,那就是下會期9月時會送進行政院,或是……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希望下會期前能提出草案,之後還要送行政院核定,再送立法院審議,所以我們主觀上是希望能夠順利。
徐委員永明:至少部裡要提出來。
立法院會很樂見部長提出草案,之前本席也提出,不如將其轉型成卸任元首或前任國家元首的紀念館。部長在報告中表示會先成立諮詢小組,然後再進行社會討論。部長還提到先讓中正紀念堂的空間中性化,看起來是兩階段,即中性化之後再來討論。我比較擔心的是228那天關起來也只有一天而已,之後還是會開放,雖然相關的紀念品不會繼續賣,這樣就能達到空間的中性化嗎?你又將如何在第一階段達成所謂空間的中性化呢?
鄭部長麗君:我們當時是說逐步達到空間中性化,長期關心轉型正義的學者專家在第一次諮詢會議時,我們的討論還是認為中正紀念堂的轉型要從法制面來進行。因為它有組織法,所以要向委員會提出修法,根本之道還是要從法制面來轉型,而法的提出則需要社會討論。在這之前,我們本於權責可以逐步讓一些空間中性化。我必須誠實說,由於它有一個組織法,關於堂體、組織機構等必須以法制面來推動。目前我們的確只能就現有行政權責來進行局部的調整,也只能逐步讓空間中性化。
徐委員永明:部長講到一個重點,除了提出組織法的修正之外,不論是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或部裡面,其實有些事情是可以做的,本席建議除了提出修法之外,你們應該多做一些事情。另外,我覺得中性化很奇怪,什麼叫做達到中性化呢?我講不慣中正紀念堂,因為我們平常都是說「中正廟」,到底是哪個比較中性化呢?其次,今天諮詢小組的成員也已經出來了,你還提到以後會儘量擴大。
鄭部長麗君:其實本來就要擴大,原來研提的是八大領域的學者專家,第一次會議是邀長期研究轉型正義的學者來參與,之後也會邀請各領域的學者專家來組成。
徐委員永明:這不是政治上的考量,我認為有必要邀請蔣家相關的人士及家屬等,比如我們院裡就有與蔣家有直接關係的委員,相信他也很關心此事,因此相關家屬的納入是有必要的,我相信有人也樂意或願意來參與,請部長能加以考量。
鄭部長麗君:這個小組是協助我們規劃社會討論如何進行,其實社會討論是開放的平台,因此各界都可以來參與,我們最重要之處就在於搭建這座平台。國會是辯論的最高殿堂,所以也可以進行討論,因此不一定全部都要邀請到小組裡,畢竟小組成員還是有限。
徐委員永明:我比較擔心的是在推動社會討論時,會不會變成下一個衝突的場域?
鄭部長麗君:因此我們才需要學者專家來協助舉辦一個良好的社會討論,這對台灣的民主也是一個考驗,我們可不可以放下不同黨派、不同主張的立場及不同族群的立場,大家真誠共同來面對過去受害的歷史呢?過去人權受害的事實,這是不分統獨、左右、族群、世代及統治者,在不同階段都有這樣的歷史事實,因此我們覺得我們的價值立場應該是一致的,而這也不是政黨生態的比例問題而已。
徐委員永明:如果能將一些蔣氏家族的成員納入,這也不是從政黨來考量,他們有人會覺得好像都是在討論他們家的事,而他們似乎沒有什麼發言的空間,我也認為他們不一定希望那些東西要繼續在那裡,這對他們是非常大的一種壓力,尤其是對新生的一代而言。
部長有在做人權三館,我比較關心的是國家人權博物館,現在的籌備處是在景美,未來館址也是設在那裡嗎?
鄭部長麗君:目前中程計畫是規劃在景美,這也是行政院核定的,不過我要強調,我們對國家人權博物館有做一些修正,除了管理景美及綠島以外,也要去支持其他相關的人權團體及組織。因此簽署MOU是第一步,我們應該支持二二八基金會、紀念館或全國不義遺址的保存及歷史真相統計的工作等……
徐委員永明:應該不是文化部的機構而已,也應該能夠主動去支援或資助,就是他們會有自己的一個基礎來支持其他的活動等。
鄭部長麗君:我們在組織法中列入一項任務,除了統整史料、管理綠島及景美以外,它還要支持其他人權的相關團體及組織。
徐委員永明:我建議部長要讓它更大一點,除了文化部編預算之外,也讓它變成比較大的且社會可以參與贊助的組織,如此可以辦的活動及引納進來的,就不只是上述兩個國家行政機構之一環而已。如果更大一點,那也會更有意義,我個人認為,未來能擴張國家人權博物館的話,如果能夠放在「中正廟」,相信也不是一件壞事,這會產生一些新的意義。
部長還提到資料整理的部分,國發會也有國家檔案局,你們要如何整合呢?我相信很多任務及資料都會重疊,你會著重某一塊去區隔嗎?
鄭部長麗君:各機關可能都有相關的檔案,國發會這邊是在統整,我個人也期待如果能有政治檔案法的立法,各機關在訂定史料整理辦法時就可以有法律的基礎,這是更制度化的作法。有關文化部手上的史料,我們會進行整理及研究,也會配合國發會的統整工作。
徐委員永明:大家都很期待新政府在轉型正義上能有更積極的作為,「中正廟」很有象徵意義,有這麼大的銅像及象徵,不是只有台灣在看,全世界也都在看,大家都在看台灣會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是幸或不幸,這個責任都在你身上,因為這部分是你主管的。我們很期待你去做更大的作為,也相信這對台灣未來的發展將有很大的幫助。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努力,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張委員麗善、劉委員世芳、王委員惠美,邱委員志偉、劉委員櫂豪、鍾委員孔炤、黃委員偉哲、林委員俊憲、陳賴委員素美、黃委員昭順、吳委員焜裕、呂委員玉玲、周陳委員秀霞、羅委員明才、吳委員志揚及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
今天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林委員俊憲、許委員毓仁、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李委員昆澤、鍾委員孔炤及徐委員榛蔚提出書面質詢。
林委員俊憲書面質詢:
一、中正紀念堂廢止古蹟登錄
因為今年228事件70年,讓中正紀念堂的存廢議題再次受到關注。有很多人都提出他們的想法,有想要改成立法院、公園、博物館,當然也有人覺得蔣介石很偉大所以不能改。文化部在上個月提出要推動「中正紀念堂轉型」,請問是否有轉型的方向或目標?部長贊不贊成拆除,或是改建、移作他用?
不管是哪個方案,都一定會遇到「中正紀念堂是古蹟」這個問題,因為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6條,除了國防安全、重大公共安全或國家重大建設之外,古蹟不可以遷移或拆除。部長知道完工至今有多久了嗎?(37年)一個30幾年的建築物可以被登錄為古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部長知道中正紀念堂是怎麼被指定成古蹟的嗎?
中正紀念堂是在阿扁政府執政期間,要推動轉型正義,在2007年打算拆除中正紀念堂圍牆,把中正紀念堂改成「台灣民主紀念館」,當時的台北市長郝龍斌,與他的文化局長李永萍,為了阻止轉型正義的落實,就搶先把中正紀念堂列為「暫定古蹟」,後來民進黨政府為了拿回中正紀念堂主導權,讓當時的文建會接受古蹟登錄,但是改為國定古蹟,這樣一來主管機關就回到中央政府。
所以說,中正紀念堂會變成古蹟,完全是因為政治因素,因為國民黨不願意面對轉型正義,還不斷阻撓。中正紀念堂登錄為古蹟完全沒有道理。登錄古蹟之後,依照《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6條,除非毀損、天災或是其他原因喪失古蹟價值,否則不能廢止古蹟登錄。本席在此建議,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中,針對中正紀念堂來做個案處理,只要促轉條例公布施行,中正紀念堂的古蹟登錄就直接廢止,或是行政院和主管機關提出轉型的具體方案,就可以由文化部逕為廢止古蹟登錄,不必適用《文化資產保存法》。請問部長同不同意?
二、電競替代役
文化部上個月通過增設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本席認為值得贊同,目前台灣的電競產業已經慢慢開始發展,預期可以透過電競來帶動電子產業發展,而從文化部說工作內容可能包含電競推廣或是幫忙電競的教育訓練,想請問文化部,電競替代役的服役單位是在文化部?還是電競協會?或是在他們原本所屬公司或職業戰隊?
當初增設電競替代役是為了能夠延續電競選手的職業生命,不會因為兵役問題而中斷。但其實很多的專長替代役,常常最後都只是做行政工作,甚至打雜,所以請問部長,在電競替代役的執行與落實方面是否有提出具體的辦法,讓電競替代役不會變成只做一般的行政工作?
許委員毓仁書面質詢:
Q1台灣的古蹟常常會產生無名大火,尤其是如果遇到都更或是財團需開發古蹟周邊地區,古蹟都會慘遭祝融。對此文化部有沒有因應對策?或是加強巡邏古蹟或是定期安檢?
Q2去年11月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政府應立法規定遭遇火災資產及其用地,百年之內不做修復古蹟原狀外用途。但文化部至今未回應網友提議。請問文化部對於此有何看法?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書面質詢:
文化部規劃「106年度全國閱讀日」系列活動從4月23日到5月7日為期兩周,活動內容包括全台書店串聯、名人領閱讀等行銷宣傳活動,該案於106年度文化部公務預算中於人文及出版司─出版產業振興方案中編列1,000萬(資本門100萬),開標預算金額1,200萬元,成案金額1,100萬,由TVBS和關鍵評論網得標。
文化部106年公務預算中,於輔助獨立書店發展項目共編列1,950萬,其中輔導計畫編列250萬,普查計畫編列400萬,補助實體書店維運算編列1,300萬(實際發放1,093萬元),另查目前普查仍在規劃中尚未執行。推廣閱讀及振興出版為文化部之重要政策,爰就全國閱讀日規劃及推廣閱讀預算編列特向文化部提出質詢,請文化部回覆說明:
一、106年度公務預算中,實際補助全台獨立書店一整年維運經費1,093萬元,和舉辦兩周的106年度全國閱讀日活動1,100萬元相較,就達「推廣閱讀」及「振興出版」等目標,預算配置比例是否失當?
二、全國閱讀日活動使用預算為「出版振興方案」項目,文化部是否有針對該活動就「推廣閱讀」、「振興出版」等目標做過效益評估?其評估結果為何?
三、全國閱讀日專案計畫中,規劃建置全國閱讀日粉絲專頁作為多元串聯推廣平台來擴增新的目標族群,請文化部詳細說明其目標如何達成,及該平台如何將網路觸及率轉化進而提升實體書出版及實體書店消費?
李委員昆澤書面質詢:
「真相探究」:擴大檔案開放、聘請「歷史專業人員」,為追查真相奠定基礎
轉型正義的工作包含真相探究、釐清責任歸屬、平反賠償、人權教育,文化部可以著力於「真相探究」與「人權教育」。真相探究方面|檔案開放是最重要的工作,部長曾表示人權博物館「首要任務便是檔案的整理、研究、調查與建立管理與應用制度。」
人權博物館收藏「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檔案,基金會解散之前,各界就盼望要將這批資料對外開放研究,但到目前僅開放「判決書」,但申請者相當少(因為檔案局也申請得到)這批檔案真正有價值的是審查過程中的會議記錄、家屬提供佐證資料及基金會的內部研究報告,這些才是檔案局收藏的檔案中沒有的,也是理解白色恐怖歷史的重要史料。補償基金會檔案移交迄今2年半,遲遲未開放應用,能否有具體時程?部長今年3/1主持國家人權博物館與台北二二八紀念館、二二八事件紀念會三單位簽署備忘錄,宣示推動將三單位所保存的檔案資料進行整合,有沒有具體作法?
檔案局長久被人詬病的就是沒有「歷史」專業人員,因此,對於檔案的建檔、徵集沒有sense,因此,漏洞百出。人權博物館也要肩負「研究」責任,但正式職員僅13人,其他都是「專案人員」、「委外派遣」,難怪自身幾乎沒有研究能量,只能成為「發包單位」。本席要求未來人權館正式成立後的人員編制應有一定比例的臺灣歷史專業人才,已提升自身的研究能量,另請提供組織法草案供本席參考。
「人權教育」:串連白恐遺址、作為人權教育的教材
部長擔任立委時曾提案要求文化部協助地方,參考美國波士頓「自由之路」建構「臺灣民主人權之路」,見證台灣人權發展,牢記歷史教訓。目前調查出全臺45處與白色恐怖有關的歷史遺跡。在德國內,納粹時期的集中營、各種紀念遺址、博物館是觀光客到訪的重要據點,官方網站也不避諱介紹,但在臺灣,觀光客會去「中正紀念堂」、「慈湖」,卻不知道蔣中正在白色恐怖時期的作為,解說告示牌通通迴避這段歷史。這些白色恐怖的遺址應該視為「負面文化資產」,是「人權教育」的「活教材」。本席要求建立遺址紀念碑,將遺址串連起來,建置成「白色恐怖人權地圖」,並納入學校「校外教學」行程,深化人權教育請儘快提出具體作法。
鍾委員孔炤書面質詢:
文化部推動轉型正義,需戮力進行、戰戰兢兢、如履深淵、如履薄冰、亦步亦趨、堅定地向前邁進,本席在此誠表敬意。
欣聞文化部編組「國家語言發展科」業已為國家語言發展法的推動與執行進行相關作業。惟轉型正義中,族群團結、共融、共榮亦不可偏廢,而語言的保存與發展,以落實文化平權、推動多元文化、打造友善語言環境,並且要從法制面上去研擬比較各國法令,以上措施則為溫和漸進推動轉型正義過程中的首要任務。
身為客家子弟,「寧賣祖宗田、莫忘祖宗言」,傳承自己的客家文化,使其不至於流失,國家語言政策的推動,本席一直認為是一種態度的問題,是一種「意識形態」(Ideology)的問題。
我們在重新思考客家語言保存與發展時,除了加強與客家事務委員會的橫向聯繫外,更要讓我們的子弟,都可以自自冉冉使用客家語言,國家推廣語言使用精髓,大夥沉浸在其中,一同為客家語言發展,勾劃出更好也更寬敞的將來。
徐委員榛蔚書面質詢:
(主席煩請文化部 鄭麗君部長 上台備詢)
部長好,文化部作為統籌規劃國家文化建設施政的最高機關,在全國性和地方性的文化發展工作上,扮演政策規劃與推動者的角色。以下本席就針對近來大眾所關切文化部管轄的事項來請教部長。
一、漢本段考古搶救作業何時結束?
1.我們先來看看老問題,關於蘇花改漢本段的進度,本席知道今年的1月14日,漢本高架P3S墩柱已進行了基礎混凝土的澆置,對此,非常感謝文化部的協助。但另外尚未復工的P3N墩柱,請教文化部可有具體交還復工時間表?預計什麼時候考古發掘會告一段落?
二、追求語言平權也要避免喪失國際競爭力
1.再來新政府一向以標榜追求各項平權著稱,包括性別、婚姻、族群、文化平權等,近來因為長期資源分配不均,導致各族群傳統使用的本土語言,面臨流失甚至消亡的重大危機,因此文化部著手立法建構多元語言環境,賦予各族群語言具有國家語言的定位,同時也可以在正式場合使用族群母語的權利,所以3月初起要在全台的台北、中部、南部、離島,召開「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希望在今年6月底前,將草案內容提報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本席對此立法目的和進度的理解應該正確吧?
2.本席對文化部在保存族群母語的原意和努力,表示高度的肯定,但不免還是要提醒部長一下,有關語言的保存與發展是台灣多元文化的體現,所以應該著重在實用性與差異性,千萬不要再流於意識形態的操弄與對抗,像是現在最多人使用的國語,又叫做普通話、北京話;而台語,則是來自福建南部泉州府和漳州府居民所使用的方言,所以又叫做閩南語或是河洛話;客語則接近於廣東話,因此國家願意花心力來保存與推廣各式語言的立意雖然很好,可是不要到最後造成族群意識形態的對抗或是讓我們的下一代承受強迫學習的壓力,增加學生的負擔,可以嗎?
3.根據全球最大私人國際教育組織EF國際教育機構在去年底公布的全球英語能力指標報告,台灣在全球72個國家中排名第33名,較去年的31名下滑2名,落後於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南韓、印尼以及越南,所以本席擔憂如果台灣再陷入保存本土語言的迷思,屆時會讓台灣的國際語言競爭力越來越落後,關於這點建議提供給部長參考。
三、勿假轉型正義之名造成族群對立
1.最近鬧得風風雨雨的中正紀念堂轉型活動,部長您不是說要「面對歷史、正視傷痛、尊重人權」嗎?為何您可以片面認定中正紀念堂有必要進行轉型,只憑您一句話就要展開中正紀念堂轉型工作,提出「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修正草案,究竟是誰告訴您這樣做是社會期待呢?您有做過民調嗎?
2.就在部長您宣布中正紀念堂要進行轉型之後,有媒體做了民調,結果顯示有超過五成的人,明確表示反對相關展示和商品的移除和停售,同時有更高比例認為這種作法會造成社會的對立,扣除掉不表示或沒意見的,只有兩成五左右的受訪者贊成您現在的做法,您這樣動輒以國家公器用強制力來達到少數人政治期望的做法,到底哪裡符合您「面對歷史、正視傷痛、尊重人權」中的哪一點?
3.更何況在您轉型言論一出,就即刻將紀念堂商店中威權統治者意象鮮明商品(公仔、文具、生活用品等)下架停售;個人剪影logo不再使用,改用堂體意象logo;停止發放涉及威權崇拜之文宣品及簡介;開閉館停止播放「蔣公紀念歌」;展廳、藝廊、演藝廳更名,回復原先使用之1展廳、2展廳、一樓藝廊、演藝廳等中性名稱等諸多措施,這又哪裡符合民主社會、法治政府的作法?更遑論要用專制高壓的手段來達到正名為台灣民主紀念館的目的,這豈非要貽笑國際?
4.部長您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曾說,如果因中正紀念堂轉型,引發族群爭議,您會為自己的政策,負起政治責任,請問您要如何來負起這個挑起社會對立的責任?還是妳從頭至尾就對所謂的改名、去蔣化,就抱持著「沒甚麼了不起,大不了下台負責」的想法?
5.您還提到為了進行轉型正義,在中正紀念堂更名之外,還要積極推動國家人權博物館的設立,請問部長,政府歷來對228受難者及家屬,陸續給予的72億元補償金,加上目前已有台北二二八紀念館、國家二二八紀念館以及45處所謂的白色恐怖不義遺址,這樣對於二二八的追思、反省以及還不夠嗎?還有再特別設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的必要嗎?政府這樣選擇性的做法,對那些日據時期受日本屠殺高達3、40萬的台灣人(含原住民)情何以堪?與其投入那麼多的資源在紀念時代的悲劇、挑起共同生活族群的對立,倒不如真的好好想想我們有什麼亟待保存、發展與推廣的文化,部長您說是嗎?
四、請文化部以同樣標準照護國寶人物
1.在今年1月30日,彰化有位製作傳統燈籠的國寶大師吳敦厚逝世,部長應該還有印象,他曾於1988年榮獲國家薪傳獎,被譽為「文化國寶」,其作品更曾獲美國知名藝人LADY GAGA收藏,1982年10月蘇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索忍尼辛來台也曾慕名拜訪,2004年獲文建會所屬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認證為「台灣工藝之家」,其燈籠彩繪技藝於2009年被彰化縣登錄為傳統藝術文化資產,作品也屢次遠赴法國巴黎、美國紐約等地展出,弘揚台灣燈籠工藝文化。請問我們文化部對於所謂的國寶大師除了生前名譽上的榮獎之外,身後可有相關的協助?
2.本席知道吳大師仙逝後,部長您有指示所屬按現行的文化績優人士急難補助及慰問作業要點予以慰問,但就補助以及慰問的實質來和國寶大師的尊榮相對照,就顯得名不符實。就以我們花蓮的紋面國寶─太魯閣族的方阿妹阿嬤為例,是國內紋面老人僅存的六位之一,在今年四月份,前部長洪孟啟才來花蓮探視她,還允諾要推動文化傳統保存計畫,但阿嬤七月初過世後,新政府的文化部和原民會卻都沒有人來探視,這讓親友相當不滿。部長,紋面老人要的是尊嚴,政府卻連喪禮都無法幫她們辦得莊嚴,冷清的喪宅讓人不勝唏噓,難道這就是文化部對國寶應有的重視嗎?
3.部長,對於實質的國寶、遺址,政府編列大筆維護經費來保護,使其可以永續的保存流傳下去,但是對於這些活生生卻逐漸凋零的國寶,難道不應比照,規劃周全的生活照護措施來予以協助,非要等到他們百年凋零之後,再以致贈形式上的褒揚狀或慰問金來表示尊重嗎?關於這個部分是不是請部長可以好好思考一下?
4.先前文化部允諾推動的「紋面傳統與紋面耆老保存維護計畫」,現在的進度呢?如果這些國寶耆老都先後辭世了,這個計劃還有實益嗎?紋面傳統的消逝將是我們文化上巨大的損失。您說是不是?
五、地方保存文化、打造文創基地不遺餘力
1.部長,您有聽過漫畫大師─敖幼祥嗎?他去年獲行政院文化部推薦,成為我國首批赴法國安古蘭村的駐村漫畫家,現在於花蓮的進豐營區成立漫畫教室。部長,花蓮的進豐營區除結合敖大師之外,目前還有市立兒童圖書館、陶藝教室、兒童育樂公園等,就是要將之打造為親子動漫基地,最近縣府也提了一個要將進豐營區打造成大型的動漫基地計畫給文化部,部長是不是可以多多給予協助呢?
2.另外,美崙溪沿岸聚集了花蓮市日治時期重要文化資產,其中以將軍府為首的日式宿舍群,是花蓮縣政府的縣定古蹟,地方還每年辦理浴衣節來吸引觀光並傳達文化保存的意義,但目前因為維護經費人力有限,還有其餘的七棟建物亟待修復,這點請文化部能來多加了解協助,好不好?
3.還有自民國100年開站,花蓮港的維納斯藝廊是花蓮市第一個圖書旅行驛站,因相關設備受到海風侵蝕,為了提供民眾更好的閱讀環境與藏書空間,在修繕後,將原本的書箱升級為書屋,主要服務客群為遊客、單車族及一般休閒散步民眾等,配合該地特色,特別挑選觀光旅遊、休閒養生、藝術類書等共600餘本供民眾行動閱讀。部長你看看,地方對於文化的推廣不但全面而且非常用心的在落實。
六、請支持國立原住民族與石藝博物館
1.本席曾在上會期對東臺灣各縣市文化場館的面積統計,指出單就藝文空間所佔的面積來看,臺東縣為花蓮縣的9.5倍,宜蘭縣更是花蓮縣的13.5倍。換個角度來看,花蓮縣縣民每人所分到的文藝空間僅約0.008坪,遠較東部三縣每人的平均值0.068坪為低(臺東縣0.076坪/人,宜蘭縣0.108坪/人)。進而提出希望文化部可以朝提升花蓮縣藝文空間的方向來協助的要求,部長應該還有印象吧?
2.本席十分感謝部長在質詢後,隨即指示文化資源司的陳司長立即針對花蓮縣的石藝博物館的提案前來交換意見,司長允諾將會提供縣府專業的修改意見及方向,以利後續通過審查,因而現在本席想請教部長,該案目前的進度?
3.還有,目前花蓮縣政府正在全力爭取的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由於花蓮縣原住民族不但人口數居於全國之冠,擁有全國最多的207個部落,更是原住民族16族中六大族群的原鄉及最富原民歷史、文化及精神的縣市,如此條件就算把原民會遷來花蓮也不為過,因此在文化部與原民會為促進原住民文化發展所成立的業務平台上,是不是請部長可以來大力促成?
4.最後本席要向部長懇切拜託,自520以來,陸客來台的觀光人數減少,新政府一直強調要拓展日、韓及新南向的觀光客源來彌補和取代,所以促進觀光相關建設的腳步還是要持續向前,不容懈怠。所以請部長能在此結合產學資源來開拓藝文空間及塑造觀光新亮點的興建案,全力協助讓地方可以感受新政府對於資源均衡分配的善意與用心,好不好?
劉委員世芳書面質詢:
案由:
查高雄市為國內軍事重鎮,陸軍官校、海軍官校、空軍官校等各軍種軍事訓練學校均坐落於此,轄內並有多處重要軍事基地。為安置軍事人員及眷屬,早期政府設立多處眷村,其中不乏具有深刻文化意義之歷史聚落。然經歷多次眷村改建及遷建,以致高雄現存只有26座眷村。
文化部與國防部於2012年公告全國選定13處「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區」,其中高雄市有「明建新村」、「黃埔新村、前鳳山新村十巷及原海軍明德訓練班」兩處獲選。眷村文化見證台灣戰後歷史發展,屬國家豐富多樣文化之一環,且近年因眷村文化空間之特性,屢成為流行影視題材,為珍貴文化寶藏,文化部作為主管機關,實應以更積極政策態度延續眷村文化保存。
尤其,文化部為推動文化平權政策,更在民國106年起籌組「文化平權推動會報」,對於促進原住民族、客家、新住民等各族群文化傳統之保存及發展,給予更多系統性支持。本席認為文化部應同時考量眷村文化沒落之困境並予支持。爰此,建請文化部於一個月內以書面報告具體說明下列資訊:
一、文化部於「文化平權政策」及下設之專案小組之具體分工及執行,以及研議納入眷村文化之規劃期程。
二、文化部於眷村文化保存區登錄後,於文化資產保存之具體作為及相關預算為何?
三、針對其餘未登錄保存區然具有歷史文化意義之眷村,文化部是否有其他作為以保存眷村文化資產?
主席:今日會議作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2案。
進行第1案。
1、
有鑑於近年來出版產業面臨蕭條,政府必須增加圖書採購預算,不要再帶頭砍殺業者的折扣,建請文化部與教育部共同研議推動「公閱版」價格採購圖書,對公共圖書館進行獎勵及促請教育部增加對地方公共圖書館補助之可行性,以維持價優質佳的出版環境。
提案人:何欣純 許智傑 李麗芬 鍾佳濱
主席:請文化部丁次長說明。
丁次長曉菁:文化部敬表同意。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2案。
2、
台灣有許多珍貴的校園文化空間,見證台灣教育和文化的軌跡。有鑑於教育部提出「加速國中小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與文化部文化資產保存業務如何扣合,避免因為這計畫加速毀掉很多的校園文化資產。因此,在校園文化資產保存議題方面,校方(校長、老師、學生)對文化資產的認知教育,以及校園文化資產普查(校舍、校園裡的遊戲空間(例如:大象溜滑梯、涼亭、動物造型、校園景觀等)。為避免校方因爭取到經費,忽視校舍是否為文化歷史價值。建請文化部與教育部針對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共同研議校園文化資產保存模式與方案SOP,並提出校園文化資產觀念建立推廣方案,於一個月內送交評估報告至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許智傑 蘇治芬
主席:請文化部丁次長說明。
丁次長曉菁:請委員同意能改成「三個月」內送,因為我們還要與教育部商議。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改為「三個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各提案如有委員補簽,請議事人員詳細刊載於議事錄。
今天的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3時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