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20日(星期一)9時5分至15時3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彥秀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6年3月16日(星期四)9時4分至 12時12分

14時31分至16時41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蔣萬安  陳宜民  陳曼麗  李彥秀  吳玉琴  黃秀芳  邱泰源  許淑華  周陳秀霞 陳 瑩  林淑芬  徐志榮  楊 曜  劉建國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吳秉叡  賴士葆  曾銘宗  鄭天財  江啟臣  林俊憲  呂玉玲  蔣乃辛  劉世芳  許智傑  徐榛蔚  蔡易餘  蘇治芬  蕭美琴  陳賴素美 鍾孔炤  吳焜裕  羅明才

   (委員列席18人)

請假委員:林靜儀

列席官員:

衛生福利部

部長

陳時中

 

 

政務次長

何啟功

 

            中醫藥司

司長

黃怡超

 

            中央健康保險署

署長

李伯璋

 

            食品藥物管理署

署長

吳秀梅

 

 

副署長

林金富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所長

顧記華

 

勞動部  勞動力發展署

組長

游明鑫

 

經濟部  技術處

代理處長

羅達生

 

        工業局

科長

李佳峰

 

教育部  高等教育司

專門委員

倪周華

 

        綜合規劃司

專門委員

傅瑋瑋

 

科技部  生命科學研究發展司

司長

蔡少正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農糧署

副署長

蘇茂祥

 

                  農業試驗所

組長

楊佐琦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場長

范美玲

 

                  苗栗區農業改良場

秘書

施佳宏

 

考選部  考選規劃司

副司長

彭鴻章

主  席:陳召集委員瑩

專門委員:趙弘靜

主任秘書:劉錦章

記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江文宏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江建逸

科  員 楊蕙如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衛生福利部部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技部、經濟部及教育部就「中(草)藥的發展願景(含健保給付制度)管理」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由衛生福利部陳部長時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蘇副署長茂祥、科技部蔡司長少正、經濟部羅代理處長達生及教育部倪專門委員周華報告後,委員蔣萬安、陳宜民、陳曼麗、李彥秀、吳玉琴、黃秀芳、邱泰源、許淑華、周陳秀霞、蘇治芬、楊曜、陳瑩、蕭美琴、鍾孔炤、林淑芬及劉建國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陳部長時中、教育部倪專門委員周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蘇副署長茂祥、科技部蔡司長少正及經濟部羅代理處長達生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

決定:

一、本日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徐志榮及徐榛蔚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書面答復。

三、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11案:

一、日前爆發「冠脂妥」偽藥、遠東油脂涉嫌使用過期和回收原料再製成「乳瑪琳」等產品超過900公噸,影響民眾身體健康,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面對上述事件,偽藥退換貨一團混亂、民眾最關心過期產品的流向、是否滲透學校營養午餐中,也沒有掌握情況。食安事件一再爆發,衛生福利部的危機處理與態度讓民眾毫無信心。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於1週內針對爆發「冠脂妥」偽藥、遠東油脂涉嫌使用過期和回收原料再製成「乳瑪琳」事件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加強與中央其他部會的橫向聯繫及與地方衛生單位垂直聯繫,保障國人食用安全,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蔣萬安  陳 瑩  陳宜民  許淑華

二、中藥材為中藥製劑與中草藥保健產品的原料,同時也是食補的主要品項,我國中藥材以進口為主,進口藥材主要來自於中國大陸,由於中國是許多種類藥材的單一進口來源國,因此我們對中國藥材的依存度過高。基於「台紐經濟合作協定原住民合作專章」及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會同相關部會,評估配合新南向政策,尋求紐西蘭、澳大利亞、馬來西亞、印度……等國家之合作,派員勘查共同開發合適中草藥種植之無污染土地,研議發展中草藥種植之可行性。

提案人:陳 瑩

連署人:黃秀芳  邱泰源

三、有鑑於傳統固有藥方若干透過丸、散、膏、丹及煎藥進行服用,爰建請衛生福利部應先調查民眾常用哪些丸、散、膏、丹方劑,以作為日後相關精進之佐證。

提案人:陳宜民  陳 瑩  李彥秀  蔣萬安  許淑華

四、有鑑於傳統固有藥方、藥典,歷經歲月演進其藥效有待科學檢驗。爰建請衛生福利部應先針對民眾經常使用之固有成方進行科學化的試驗、動物臨床前療效評估,並將結果資訊公告,讓民眾有充分瞭解的權利,以維護國人健康。

提案人:陳宜民  陳 瑩  李彥秀  蔣萬安  許淑華

五、有鑑於藥食兩用中藥材(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中藥材及原料彙整一覽表)歷經歲月演進,若干中藥材實不合時宜,如:熊膽、麝香、海狗、海豹……等保育類動物之器官、組織或分泌物。爰建請衛生福利部應全面檢視,與時俱進,共同維護生態。

提案人:陳宜民  陳 瑩  李彥秀  蔣萬安  許淑華

六、因藥事法在82年修法,賦予既有從業人員就地合法的執業權,法律明訂修法後,考試院應辦理特考,以建立專業證照以確保使用中藥之專業及安全。

惟自87年2月5日至今已過19年,考試院卻遲未辦理特考,造成中藥管理專業人才嚴重斷層,損及民眾使用中藥之權益。

為保障中藥用藥人安全、健全中藥發展專業之管理制度,以及培育中藥專業人才,發展中藥產業,請衛生福利部提出中藥師職業管理法律,明定應經考試及格始能執業。考試院再依據藥事法第103條第5項會同行政院研議辦理中藥師特考,並定出落日條款,及另辦理中藥專業科系畢業人員之高考。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吳玉琴  陳曼麗

七、有鑑於紅棗為國人最常用之中藥材之一,同時亦是國內進口中藥材的大宗,顯見國人對於紅棗用於藥補、食補需求量之大,惟日前竟有大陸紅棗偽冒、混雜苗栗公館紅棗,影響農民權益至鉅。為避免有農藥或重金屬殘留之大陸偽劣紅棗銷台,爰建議衛生福利部應加強中藥材邊境查驗制度,針對紅棗等進口量大之中藥材,提高檢驗密度,以保障國人使用中藥材之安全。

提案人:徐志榮  李彥秀  陳 瑩  陳宜民  蔣萬安  許淑華

八、衛生福利部除現行「臺灣中藥典」外,應加強台灣原生本土藥用植物研究,配合行政院「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政策,投入台灣原生種藥用植物相關研究,並會同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進一步提昇至經濟生產規模,建立台灣本土藥用植物生產履歷,作為台灣未來生技藥物之原料來源,建立台灣本土藥用植物供應鏈,提高相關產業產值。

提案人:黃秀芳

連署人:吳玉琴  楊 曜  蘇治芬

九、尊重「生物多樣性公約」之精神,並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3條政府對原住民族傳統之生物多樣性知識,應予保護,並促進其發展之規範。為促進及鼓勵對保護生物多樣性之認知與運用,同時維護原住民族傳統智慧。爰要求行政院各機關針對原住民族傳統之生物多樣性資源運用、技術研究與發展、生產等,應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因而產生之惠益,應同時回饋原住民族。

提案人:陳 瑩

連署人:楊 曜  黃秀芳

十、依據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業務職掌,明訂有關中醫藥人力培育、中醫藥用藥安全、衛生教育方案、中醫藥產業創新研究發展、國際與兩岸中醫藥事務之推動等均為其法定職掌。惟查,衛生福利部中程施政計畫(106至109年度)第貳、關鍵績效指標內僅監測市售中藥(材)及高風險中藥(材)異常物質合格率;另,第參、未來四年重要計畫(104-108年度)項下提及「中藥品質與產業提升」與KPI關聯也只是重複做監測市售中藥(材)及高風險中藥(材)異常物質合格率,對於中醫藥產業提升毫無著墨,顯有失職之嫌。請衛生福利部於3個月內會同相關部會,研擬中醫藥及中草藥產業未來之願景、施政方針及發展策略。

提案人:陳 瑩

連署人:黃秀芳  許淑華

十一、為提升全民就醫及用藥之可近性,建請衛生福利部在全民健康保險中醫總額「專款專用項目」之試辦計畫內,研議安全、療效無虞之水煎藥、飲片之健保給付。

提案人:陳 瑩

連署人:黃秀芳  許淑華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原住民族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長照2.0、長照ABC試辦計畫、原鄉長照服務據點推展情形及落實出院準備及推動醫養合一規劃」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三、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就「食安、藥安連環爆─食安五環破功、藥品履歷制度建立規劃」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請機關首長報告。首先請衛福部陳部長報告。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邀至貴委員會報告,深感榮幸。謹就「長照2.0、長照ABC試辦計畫、原鄉長照服務據點推展情形及落實出院準備及推動醫養合一規劃」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不吝指教。

壹、前言

我國整體人口結構快速趨向高齡化,使得長期照顧需求人數也同步增加。為發展完善的長照制度,本部97年起即分階段建立長照制度,第一階段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以下簡稱長照1.0)。

隨著人口老化及照顧服務需求多元化,為因應失能、失智人口增加所衍生之長期照顧需求,提供從支持家庭、居家、社區到住宿式照顧之多元連續服務,建立以社區為基礎之長照服務體系,本部於105年規劃推動長照十年計畫2.0(以下簡稱長照2.0),且於11月起試辦社區整體照顧模式,並自106年1月起實施,以回應高齡化社會隨之而來的長期照顧問題。

貳、長照2.0推動辦理情形

一、推動現況

(一)加速長照人力資源發展

1.補充照管人力、調升薪資等級:因應推動長照2.0,本部已核定106年照管人力971人,較105年新增618人(其中包含照管專員、照管督導及行政人員),並調整照管專員薪資,由3級提升至7級以積極留住人才。另因應長照對象及服務項目增加,將研議就政策、評估實務及在地文化特色等面向,修正訓練課程,以推動優質照顧管理服務。

2.培育醫事專業人力投入長照:為充實長照醫事專業服務人力,本部已結合各地方政府及醫事專業相關團體,擴大辦理培育計畫,105年已培訓長照醫事專業人員共計4萬4,406人。106年持續擴大長照專業培訓,預計培訓1萬5,000人。

3.照顧服務人力:長期照顧服務人力最迫切需要的照顧服務員,自92年至105年累計培訓11萬8,176人,實際任職長照服務提供單位者計3萬5,286人,爰此,本部就強化人才培育及培訓、促進產學合作及提升薪資待遇等面向,積極充實照顧服務人力,說明如後:

(1)強化照服員訓練:為強化訓用合一,提升參訓及留用意願,勞動部與本部合作規劃自106年5月1日起,將照顧服務員訓練業務由地方政府辦理,以利因應在地需求培訓所需人力。

(2)提升薪資待遇與工作條件,鼓勵人才久任:「居家服務給付及支付制度」全面推動前,先行增列轉場交通津貼、偏遠地區獎勵金、一例一休加班費差額補助及調高督導費及偏遠地區交通費,將全職居家照服員每月平均薪資提升至3萬元以上。另預定於本年度第二季推動之居家服務給付及支付制度,係以全職照服員平均薪資3萬2,000元之水準為目標,將相關人事成本一併納入估算。

(3)鼓勵學校開設實務課程,促進產學合作交流:業邀集相關部會、長照服務提供單位及長照相關科系學校召開會議,說明長照政策推動方向及人才需求;並研議鼓勵學校結合在地長照服務提供單位開設實務課程,由業師教授實務,並規劃調整照服員訓練課程及大專校院長照相關科系之學校課程模組,配套研議修正照服員從業資格,以引導學校積極配合業界開設實習課程,強化學用合一機制,培育實務需要之人才。

(4)提供照服員職涯升遷管道並提升職業價值:為提供照服員多元升遷管道,本部業自104年推動施行照顧服務實務指導員計畫,及規劃輔導資深照服員擔任業務負責人或創業。另積極透過各種宣導管道,強化照服員職業形象。

(二)改善服務支付與給付

為落實在地老化之理念,在長照十年計畫(1.0)已發展一定基礎下,提出居家服務給付及支付制度之變革「長照的希望工程」,說明如後:

1.發展能評估各種失能樣態之評估工具,藉由評估工具資訊化,提高評估效率及公平性。

2.配合包裹式給付之設計,支付服務提供單位費用將採定額支付,另針對特殊服務對象(如體重較重或有抗拒照護情形等),則額外支付加成費用,以回應不同照顧負荷。

3.居家服務給付及支付改革達一定成效後,將鼓勵服務提供者多元整合各項服務,先從照顧服務(包含居家服務及日間照顧)整合為基礎,再延伸至跨專業整合,如居家護理、居家復健、交通接送、輔具或居家無障礙環境等自由混搭,達長期照顧及醫療之跨域整合,落實以個案為中心之社區整合性照顧之目標。

(三)規劃辦理創新服務

1.設置失智共同照護中心與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為提供失智者完善照顧服務,減輕家屬照顧負擔,長照2.0將50歲以上失智者納入服務對象,推動失智照護服務計畫,以增強失智照護資源布建及個案服務管理機制,並結合地方政府及連結醫事、長照及社區機關(構),創新設置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及廣設失智社區服務據點。預定106年4月上旬啟動。

2.開辦預防及延緩失能、失智之服務

因應我國人口老化所致失能及失智人口快速增加,長照十年計畫2.0擴大服務對象,以衰弱老人及輕、中度失能(智)老人為主,推動預防及延緩失能(智)等創新服務。

將結合社區在地資源及產官學合作共同推展,由醫事及相關專業團體針對引發失能及失智危險因子,設計有效、有趣的多元照護方案,並以具實證應用及在地創新發展者為優先。採團體方式進行,每期以12週為單位,每次2小時,每週1至2次;照護方案內容包含:肌力強化運動、生活功能重建訓練、社會參與、口腔保健、膳食營養及認知促進等。

由地方政府盤點社區現有在地資源,進一步與社區之服務單位進行特約,提供上述照護服務。本計畫預定於4月底前啟動服務。

(四)簡化核銷制度

1.現階段為協助地方政府加速進行審核及撥款作業,透過與縣市交流以及互相學習,朝向簡化其行政流程與運作策略。

2.另為加速整體運作效能,長照給付及支付整體流程,將陸續配合給付及支付新制予以資訊化,提高整體行政效率,有助於長照服務整體之發展。

二、未來規劃

(一)完成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立法及長期照顧服務法相關子法公告施行。

(二)人力資源:

1.調整照管專員及醫事專業人員長照訓練課程內容。

2.持續強化培訓及產學合作機制,辦理就業博覽會招募青年投入。

3.持續提升照服員薪資待遇及職業尊榮,輔導單位強化人才留任機制。

(三)賡續推動給付及支付新制,研議日間照顧服務與居家服務共用之額度及流用方式。

(四)資源布建及服務發展:

1.持續布建失智、預防及延緩失能服務據點,提供社區式長照服務。

2.積極協同縣市政府及民間資源,發展居家式及社區式(日照服務、小規模多機能服務等)服務資源。

參、長照ABC試辦計畫推動辦理情形

一、推動現況

(一)105年度辦理成果

為落實在地老化的政策目標,建構以社區為基礎之整合式服務體系,增進長照服務提供單位分布之密度,讓民眾獲得近便、多元的服務,本部規劃資源開發以優先擴大居家服務供給量與普化日間照顧中心為原則,自105年11月起試辦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整合各項服務,建構以社區為基礎之整合式照顧服務網絡,落實在地老化政策目標,105年計結合20個縣市、146個單位辦理,布建17A-44B-85C。

(二)組織輔導團隊至試辦縣市實地輔導

為穩健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本部業辦理縣市行政說明會,邀集試辦縣市、服務單位舉辦共識營,透過中央、地方政府、服務單位以及專家學者多方討論與交流,廣為蒐集各方意見,凝聚共識,發展務實作法。並結合專家學者及民間單位代表組成輔導團隊,至縣市實地訪視,了解及協助解決實務推動困境,奠定實務基礎。

(三)辦理社區長照體系論壇

為使社區組織及民間單位了解長照十年計畫2.0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本部於106年3月起結合台灣社會福利學會分別於北、中、南、東辦理4場次長照2.0與社區長照體系論壇,邀集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社區組織代表共同參與,鼓勵社區組織單位共同參與廣設C級巷弄長照站。

二、未來規劃

本部本(106)年度賡續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並積極廣納各界意見,做為標準化服務流程以及修正計畫內容之參考。本年度規劃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修正年度試辦計畫:輔導ABC試辦服務單位修正年度計畫內容報部核備。

(二)編撰巷弄長照站營運手冊:編撰巷弄長照站營運手冊,督請縣市政府輔導社區基層組織參與辦理,達到廣佈C之政策目標。

(三)優先於資源不足地區廣佈照顧資源:鼓勵地方縣市政府優先於偏鄉、資源不足地區廣為發展BC模式,並發展ABC服務流程,預計於第二季啟動第二階段試計畫書徵選。

肆、原鄉長照服務據點推展情形

一、推動現況

鑑於原住民族地區長照資源相對不足,本部自99年起推動獎勵偏遠地區(含山地離島)設置在地且社區化長期照護服務據點(迄105年底補助建置47個據點);服務民眾約1萬5,089人,較建置據點前成長115倍;其中包括原住民族地區設置21據點,服務5,493人。為規劃符合原鄉環境之長照服務體系,長照十年計畫2.0由原民會撰寫專章,並由該會及本部共同規劃原住民族地區照管中心分站,提供在地長照服務,發展因地制宜之照顧管理模式,充實在地長照人力,以利偏鄉長照服務的推展。

二、未來規劃

1.分年完成原住民族地區照管中心分站布建:除已設置之21個據點外,106年新增10處、107年新增10處、108年新增14處,以穩定在地長照人力,建立完善之支持環境,連結資源系統,以提高長照服務之普及性。

2.照管人力員額配置:調整照管專員與服務對象比為1:50;每7位照管專員配置1名照管督導,並每3分站再增列1名督導;新增行政人員,照管專員及督導每10人配置1名,協助處理行政事務。

3.積極培育原住民族地區長照人力並納入原住民族之多元文化課程訓練,以保障原住民獲得適切的照顧。

伍、銜接出院準備服務及居家醫療

一、推動現況

(一)出院準備服務

1.自85年出院準備服務已納入醫院評鑑基準,地方政府衛生局亦將出院準備服務納入督導考核。本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為鼓勵醫院做好出院準備及出院後追蹤諮詢優質服務,減少出院病人短期內之再急診及再住院,紓緩醫院急診壅塞,於105年4月1日起,於支付標準新增「出院準備及追蹤管理費」,每次住院支付1,500點。

2.服務內容:醫院將評估病人屬照護資訊及資源不足,可能導致其短期再急診或再入院,有出院準備服務需求者,訂定出院準備服務計畫,進行一次以上之跨團隊溝通,評估個案需求,協助轉介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社區醫療群、各類居家照護、居家醫療整合照護試辦計畫或長照機構等後續照護資源,出院後進行一次以上電話追蹤及提供電話諮詢服務。

3.申報概況:統計105年4月至106年1月,「出院準備及追蹤管理費」申報家數為165家,件數計6.7萬件,點數計1億點。

(二)居家醫療

1.為改善健保不同類型居家照護片斷式的服務模式,提升行動不便患者之醫療照護可近性,健保署於105年2月15日起實施「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推廣社區化之居家醫療整合照護。預期效益為降低急診率、降低住院日數及可避免住院數。

2.分階段推廣策略:

(1)促進團隊合作:

A.鼓勵居護所與原合作院所或家醫群共組團隊,提供患者「居家醫療」、「重度居家醫療」、「安寧療護」三階段之連續性居家醫療服務。

B.截至106年2月底,已有122個團隊、931家醫事服務機構參與。50個次醫療區域均有服務機構,近9成為基層診所及居護所,可就近照護社區行動不便患者。

(2)提升服務量能:

A.截至106年2月底,已照護10,034位行動不便患者,其中86%為65歲以上長者,讓長者可以在家安老。

B.與照管中心、社會局、衛生所合作,發掘社區中潛在照護對象。

C.強化出院準備服務,使患者順利轉銜至照護團隊收案照護。

(3)提升照護品質:降低急診率、住院日數及可避免住院數,縮小區域間之差距。

二、未來規劃

(一)為使出院民眾及時獲得所需長照服務資源,本部刻正規劃於4月初啟動「出院準備友善醫院獎勵計畫」,期藉由縣市政府照管中心連結醫院出院準備服務的專業醫療團隊,創新出院準備流程研發提供有長照需求的服務對象,出院前完成評估並轉介照管中心,使病人及其家屬獲得完整性及持續性的長照服務。

(二)健保署將持續輔導醫院提升出院準備服務品質,包括觀察各醫院申報情形、病人出院後轉介流向、觀察「同一疾病出院後3日再急診率」及「同一疾病跨院14日內非計畫性再入院率」等指標,並辦理績優單位標竿學習。

(三)健保署將促請原居家醫療服務院所,參與組成整合照護團隊,並與照管中心、社會局、衛生所合作,發掘社區中潛在照護對象,提升照護人數。此外,將辦理績優團隊觀摩會,提升整體照護能力。

陸、結語

感謝各位委員對於長照2.0業務的關心,因應失能、失智人口增加所衍生之長期照顧需求,更應積極向前發展各類延緩失能之預防性服務措施,且向後銜接出院準備及居家醫療等服務,以期達成以人為本之多元連續性服務體系。

以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支持。謝謝。

繼續本人就「落實食安五環、藥安及藥品履歷制度之建立規劃」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落實食安五環

一、前言

為落實「食安五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教育部及本部已共同提出方案,精進食品安全管理,就「源頭控管」、「重建生產管理」、「加強查驗」、「加重惡意黑心廠商責任」及「全民監督食安」等五大面向,作為我國食安改革之推動方針,並據以積極規劃、執行與落實。

二、遠東油脂事件說明

民眾檢舉遠東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東油脂公司)涉嫌違法,經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下稱桃園市衛生局)及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聯合稽查。現場查核發現部分逾期產品,疑有流入製程,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規定,故要求業者針對有疑慮之有效日期106年3月8日至9月30日乳瑪琳等18項產品下架回收。

三、扣合食安五環之具體作為

本案自民眾檢舉、政府聯合稽查、重罰業者等過程,均扣合食安五環政策內容,並透過食品雲之「非追不可系統」追蹤產品流向及「非登不可系統」通知食品業者,說明如下:

(一)第一環「源頭控管」:

1.透過食品雲之追溯追蹤系統,快速釐清業者下游流向,控制影響層面,經非追不可系統查詢遠東油脂公司105年原料進貨3,060公噸,產品出貨2,995公噸,並未顯示原料來源有疑慮。

2.應下架回收之產品計906公噸,其中以合法原料產製者佔絕大多數。

(二)第二環「重建生產管理」:

強化輔導食品業者應遵循食安法相關規範,確保使用符合食安法之原料進行產製,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登錄制度、建立追溯追蹤制度、實施強制性檢驗、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等相關規定。

(三)第三環「加強查驗」:

本案經檢調單位及衛生機關聯合稽查,加強查驗而發現遠東油脂公司疑似違反規定。

(四)第四環「加重惡意黑心廠商責任」:

1.現場立即命業者暫停作業。

2.桃園市衛生局立即封存現場5座油槽,共計43公噸。

3.要求業者針對有疑慮之有效日期106年3月8日至9月30日之乳瑪琳等18項產品下架回收。

4.桃園市衛生局發布新聞稿,依食安法裁處遠東油脂公司新臺幣240萬元罰鍰。

(五)第五環「全民監督食安」:

利用非登不可系統,通知43萬食品業者,不再使用疑似違規產品。透過民眾檢舉與政府稽查,協力發現疑似違規情事,顯示已具有全民監督食安,共同打擊犯罪之共識。

四、未來精進作為

(一)加強業者對逾期產品之控管

強化食用油脂製造業者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之實施,加強業者建立逾期產品或回收產品之控管機制,防止逾期產品再流入食品鏈。

(二)加強勾稽及加重查驗:

1.利用食品雲之五非系統,有效運用平台資料勾稽,加強食品業者產品進銷存資料之比對,提高預警能力,先期發現違規業者,防堵不法。

2.就進銷存資料有異常情形者,依風險管控原則提升稽查強度。

3.結合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及檢警調單位跨部會跨縣市聯合稽查,以有效遏止食安事件發生。

(三)增進縱向及橫向聯繫協調機制:

持續與地方政府縱向聯繫及協調;並透過單一窗口與教育部等機關橫向溝通,建立即時通報及回報機制,共同把關食品安全,掌握食安資訊。

(四)多元風險溝通:

持續運用多元監督食安管道,如「1919」全國食安檢舉專線、「闢謠專區」破除食安謠言,強化風險溝通,全民監督食安。

(五)加強網路平台販售食品之責任

要求網路平台業者加強對上架食品之審核及控管。

貳、藥安及藥品履歷之建立規劃

一、前言

藥品自研發至上市採取藥品全生命週期之管理。上市前必須檢送安全療效品質資料經審查通過,製造必須符合藥品優良製造規範(GMP),上市後仍持續進行包括抽驗、查廠及稽查等品質監測措施,以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食藥署於106年3月2日接到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阿斯特捷利康公司)通報冠脂妥(r)(Crestor 10 mg)膜衣錠盒裝疑似有假冒品,隨即函知所轄衛生局儘速處辦,並針對相關銷售通路,兵分多路展開稽查。

二、衛生機關執行情形

(一)立即啟動稽查、採取策略並移請檢調辦理:

於事件發生後隨即針對相關銷售通路展開調查及進行產品抽驗,食藥署取得關鍵事證後,已於106年3月4日將全案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二)產品收回:

食藥署協調阿斯特捷利康公司主動進行地區醫院、基層醫療院所及藥局冠脂妥膜衣錠產品之所有批號全面收回,並進行換貨,並於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進行全面盤點清查。截至106年3月16日已送達全省區醫院、診所及藥局,計達2,969家次,約計151,540盒,並於該公司網站持續公布取得新品之機構名單,以利民眾查詢。

(三)擴大市售產品檢驗:

食藥署另針對「力清之」、「維妥力」及「佳糖維」3項藥品,已完成全國市面抽驗,截至3月17日已全數完成檢驗計451件,其成分與含量均與原廠規格相符。

三、藥品履歷建立規劃

(一)加速GDP推動,強化藥品供應鏈品質管理:

1.為確保藥品在儲存與運輸的品質與安全,本部於105年2月18日公告「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三部:運銷)(GDP)之施行項目及時程」,規定國內西藥製劑廠及持有西藥製劑藥品許可證之販賣業藥商自105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並於107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部並研擬修正藥事法,新增第53條之1條文,將所有供應藥品之藥商納入GDP強制實施之對象,修正案已送立法院審議。

2.藥品優良運銷規範(GDP)之目的係延續藥品GMP嚴謹的品質管理精神,確保藥品在儲存、運輸與配送的過程中,品質及包裝完整性得以維持、有效處理緊急藥品回收事件、在合理時間內正確運送給顧客及預防偽藥進入合法供應鏈等。

3.GDP要求藥商買入及賣出之藥品都由合法藥商取得及供應,供應須留有運銷紀錄,以供追溯。當辨識出疑似偽、禁藥及回收情形時能立即通知主管機關及處置。食藥署執行定期及不定期檢查,以有效監督業者落實GDP作業。

(二)建立藥品追溯追蹤系統:

1.應用大數據分析進行預警監測:

應用大數據分析就源頭、業者及消費者等三方,針對藥品邊境輸入量、藥廠銷售量及健保使用量資料,進行總量分析及交叉比對,以達早期預警監測之目的。

2.建立追蹤追溯系統

(1)本部於105年9月6日依藥事法第6條之1第3項授權訂定「藥品追溯或追蹤系統申報及管理辦法」,明確規範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類別之藥品,其製造或輸入許可證持有藥商及從事批發業務之藥商須依規定內容,建立藥品來源及流向之追蹤系統,並至建立之系統申報藥品相關資訊,相關資料須保存5年備查,違者最重可罰新臺幣200萬元。

(2)追蹤追溯實施品項除原已規劃以風險較高的血液製劑、疫苗和肉毒桿菌毒素列優先實施的藥品類別,為防止類似偽藥案件發生,於藥品追溯或追蹤申報系統平台建置完成前,將先就健保使用量大且單價高之前十大品項藥品,要求藥品許可證持有藥商及批發經銷商提前試辦進行來源及流向申報。同時依照本部原規劃於藥品雲架構下建立非登不可及藥品追溯或追蹤申報系統,預計於106年底完成平台之建置。

(三)強化藥品重大偽藥事件處理流程及藥品下架回收辦法:

本部依據藥事法第80條及藥事法施行細則第37條訂定藥物回收處理辦法,並依風險等級分為三級,其中偽藥回收屬於第一級回收。

(四)建構偽藥假藥鑑定技術平台與檢驗量能,包括:

1.建立藥品成分圖譜資料庫供偽禁藥之比對。

2.開發偽藥假藥鑑定之多重分析檢驗技術平台。

3.建立快篩鑑定技術,以利現場稽查快速檢測,擴大稽查抽驗量能,遏止偽藥流竄。

參、總結

本部針對食品安全管理,持續落實食安五環改革方案,建構綿密嚴格之監測系統,以有效控管食品產銷鏈之衛生安全,並遏止業者違規行為及不法情事之發生,邁向信任的食安消費環境。

針對藥品管理,將更強化管理機制,朝五大策略方向作為,分別為「加強藥品通路管理」、「藥品使用量大數據分析」、「查獲偽藥後之下架回收模式」、「偽藥通報獎勵機制」及「與檢調建立互通平台」,以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主席:請退輔會呂副主任委員報告。

呂副主任委員嘉凱:主席、各位委員。輔導會今天應邀列席報告,至感榮幸,謹致最高的敬意與謝忱。現謹就輔導會配合長照2.0,落實出院準備及推動醫養合一規劃執行現況,擇要報告如下:

一、執行現況

本會3所榮總、12所榮總分院及16所榮家保健組建構三級健康照護網,提供預防保健、急(慢)性醫療、高齡整合性醫療、急性後期、長照及安寧療護等整合性照護服務,增進退除役官兵(眷屬)及民眾健康。另結合榮民醫療體系高齡照護與榮家優質的長照環境及軟、硬體設施,建立醫養合一的長照服務網絡,提供榮民(眷)安老照顧及健康照護。同時開放長照資源,與一般民眾共享,擴大提供高齡長者之長照需求。

(一)落實長照政策推動,促進在地健康老化

本會配合長照2.0政策,於去年10月成立長照專案推動小組,迄今已完成全般規劃作業準備,督導所屬機構推動長照業務。並擇定臺北榮總員山分院、高雄榮總、岡山榮家推動長照試辦計畫及實務作業,並同步要求各分院依據試辦階段性成果,次第完成相關軟、硬體設施,建立本會長照服務模式;臺北榮總員山分院去年12月21日開辦日照中心提供服務,臺北榮總桃園分院、臺中榮總灣橋分院、高雄榮總及所屬臺南分院,已獲地方政府核定設立日照中心,期以建立整合健康促進、醫療、復健及長照之全方位服務。

各級榮院已培訓長照醫事人力2,129人,並提供居家護理及居家安寧照護;各榮總分院開設護理之家2,566床,佳里等6所榮家建置失智症照護專區。本會補助醫療輔具3萬5千餘人次,提升身障及孱弱榮民生活品質。建立榮民體系安寧緩和醫療全程照護網絡,提供安寧特別門診、住院及安寧居家照護服務,以維護榮民善終尊嚴。

(二)加強預防保健服務,預防及延緩失能

各級榮院加入「世界衛生組織健康促進醫院國際網絡會員」,醫院角色從治療擴展至健康促進及疾病預防,臺中及高雄榮總分獲健康促進醫院全國典範獎。各級榮院通過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認證,臺北及高雄榮總更榮獲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全國典範獎。3所榮總設立高齡醫學中心,各級榮院開設高齡整合性門診。臺北榮總桃園分院等10所榮總分院提供急性後期照護,協助病患回復獨立生活功能,降低後續因失能需入住長照機構或短期再住院風險。另本會已發展預防衰弱及延緩失能服務模式,在白河榮家等14個社區據點,提供營養、運動、認知訓練等服務。

(三)完備出院準備服務,無縫接軌醫療與長照

高雄榮總於105年8月成立長照整合服務中心,將出院準備服務、居家護理、居家安寧、與居家醫療整合,提供病患出院後失能照顧與居家醫療護理之單一窗口。為增加病患與家屬利用居家式長照與減少急性醫療銜接長照服務之空窗期,與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社會局合作,辦理無縫出院準備服務流程,將居家照顧,居家復健等長照服務於病人出院後及時送達,家屬與病人均有滿意之回饋。

(四)推動醫養合一,提供全人照顧

本會16所榮家設置8,230總床數,其中安養床5,063床、養護2,643床、失智524床,去年平均占床率83.9%。於榮家設立保健組及健保特約診所,並由榮總暨所屬分院提供醫療資源與支援,建構醫養合一服務模式,使榮民獲得周全性照顧。

配合政府長照政策,擴大榮家資源共享政策,奉行政院核定實施「榮譽國民之家辦理自費入住業務試行計畫」,最高提供榮家總床位5%計412床,並以占床率未達90%之榮家優先配合收住有安養、養護及失智需求之一般民眾長者自費入住,以達資源有效運用,充分照顧弱勢族群之目標。

二、結語

配合長照十年計畫2.0政策,本會整合所屬機構之健康促進、醫療、復健、長照、安養、養護

及服務照顧,提供優質及可近性的長照服務,協助榮民/眷及民眾健康老化及在地安老。

冀望各位委員、先進不吝給予指教,本會將依各位委員的指導,持續努力精進。最後,敬祝各位委員、先進健康、如意。

報告完畢

恭請指導

主席:請原民會社福處王處長報告。

王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本人代表原民會列席報告,可能這中間有一些誤解,所以我們沒有提供書面報告。

針對原住民在長照的議題裡面,衛福部根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只要涉及到原住民長照的相關事項,應該會商由原民會制定。去年3月9日、4月6日、8月11日以及3月17日,原住民族長照業務合作平台以及長照人才培育跨部會業務協商溝通平台舉行過幾次的協商,在成果的部分,行政院已經核定長照計畫2.0第六章為原住民族長期照顧計畫。

其次,在文化敏感度的訓練方面,我們已經協商,也提供給衛福部。勞動部在1月24日已經發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用人單位自訓自用訓練計畫,相關細節部分還在繼續滾動做協商。

以上報告,謝謝各位。

主席:王處長,我們有要求原民會要做一份報告,特別是陳瑩召委對於你們相關的議題都非常關注,請下次要記得。

現在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委員若有書面質詢,請於本次會議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我們在12時半左右處理臨時提案。

首先請陳委員宜民質詢。

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仍然針對食品與藥品安全的部分提出質詢。食藥署在上週三我們忙於黑心乳瑪琳事件時,突然就發布了調整農藥殘留容許量,有兩份報告,請問部長知道這個公告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也不知道。

陳委員宜民:你不知道這個公告?為什麼要在這個時機點調整農藥殘留容許量?

陳部長時中:請食藥署長向委員報告。

陳委員宜民:好,署長,為什麼要在這個時機點做這個事情?有召開過專家會議嗎?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答復。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有,是在開過專家會議之後,決定先預告再公告。

陳委員宜民:請把資料提供給本席,不曉得你們的專家會議是怎麼開的,做這樣的公告,當然對農民使用農藥上是有些放寬,但本席也有很大的憂慮,因為放寬之後,食安五環可能就會破功了。

請教許主任,你們知道這件事情嗎?

主席:請行政院食安辦公室許主任答復。

許主任輔:主席、各位委員。知道。

陳委員宜民:你知道之後有做怎麼樣的宣導嗎?

許主任輔:衛福部公告之後會送一份副本到行政院……

陳委員宜民:你們準備做什麼樣的措施?

許主任輔:宣導消費者……

陳委員宜民:消費者吃什麼東西時要注意?

許主任輔:現在是有一些不同領域的農藥……

陳委員宜民:哪個?到底是什麼東西?公告了什麼東西?

許主任輔:就是讓它相同……

陳委員宜民:讓誰相同?

許主任輔:不是,就是有一些……

陳委員宜民:沒有關係,請繼續看本席的資料。在公告裡面有幾個重點,一個就是「達滅芬」的問題,達滅芬是常用的農藥,它對植物根莖葉的黴菌污染有消滅的作用,尤其是對於葉子的部分。在2009年,農委會從不准有殘留量放寬到0.5ppm,那時消基會就出來講話,說這是違背公平正義,因為衛生署的讓步,讓原本葉菜類不得檢出有殘留的達滅芬,結果放寬到0.5ppm。請問許主管,你知道現在公告是增加到多少嗎?增加到10ppm!

達滅芬是我們菜農經常使用的東西,原來是不得驗出,2009年放寬到0.5ppm,在2012年又調升至2.5ppm。我們看現行的規定,更放寬到不結球萵苣類可以至6ppm,不知道這是什麼時候發生的,不知道啦!但是在上個禮拜三又放寬上升到10ppm。

達滅芬會危害到我們人體,尤其是對神經系統的危害,甚至可能會導致不孕,而且長期攝取累積過量會對肝臟和腎臟造成影響,而且可能也會對生態造成影響,它對蜜蜂的毒性是很強的。就在上個禮拜三的公告來看,難道新政府解決食安問題就是提高農藥殘留標準嗎?這實在很荒謬!部長有何看法?

陳部長時中:大家對於農業的殘留量都非常關心,基本上,還是要以人體安全為考量,我相信這樣的開放數值是經過專家的研究和大家的討論,訂出符合人體安全的……

陳委員宜民:這個有和國際接軌嗎?

陳部長時中:所以我們要再查明,國際基本上就是走向這樣的方向,不過,委員有疑慮的話,我會請食藥署再跟專家們做一次討論。

陳委員宜民:麻煩部長再給我們報告。其實不是只有達滅芬,本席今天還有另外一個重點,就是「氟派瑞」,這是比較新的農藥,2014年的國際期刊已經指出,經過小鼠、大鼠動物實驗,小鼠的實驗證明長期食用會造成甲狀腺腫瘤,大鼠的實驗發現在母鼠會造成肝腫大和肝癌,所以長期攝取是會造成身體很大的影響。

我們在網站上看到澳洲的資料,日本的資料則是因為時間關係而沒有秀出來。在澳洲,他們規定茶葉不得使用氟派瑞,且所有的食品可以含有氟派瑞農藥殘留的濃度都很低,核桃類是0.05ppm,香蕉是0.1ppm,最高是乾的葡萄,可以到15ppm。至於歐盟和WTO對於茶葉的規範,他們要求氟派瑞的濃度是0.05ppm到0.1ppm,而我們現在把茶葉裡面的氟派瑞殘留量提高到6ppm,這會不會影響到我們茶葉的出口?會不會弄巧成拙?

陳部長時中:對於這次所公布的相關品項,我們會再跟專家研究,以期能跟國際接軌,謝謝。

陳委員宜民:部長不要用這麼制式的回答方式,我問你,從邏輯上的推理就可以知道了,不是這麼樣回答嘛!已經給你一個邏輯了,本席講歐盟的規定是不能超過0.1ppm,現在我們開放到6ppm,當然有可能會影響到我們茶葉的出口啊!我們食藥署的規定高出這麼多,我們的茶葉怎麼可能進口到歐盟這些國家去呢?茶葉是我們非常重要的一個農產品品項,如果是要討好我們的茶農,但是茶農可能不清楚歐盟的規定,這樣反而可能會有弄巧成拙的情況。

另外,本席要談及FDA追溯追蹤管理系統,你們說這個系統非做不可,而且其實也建置滿久的,整個專案有1年的預算,請問建置這個系統花了多少錢?目前已經成立幾年了?民眾是不是上去key in就可以使用這個系統呢?理論上應該可以吧?對不對?本席就做了這件事情,我就試了一下,我們知道茉莉茶園─蜜茶這個飲品很有名,我不是在替它打廣告,但是民眾經常喝,我也會擔心,所以我就key in進去,結果查無資料。這是民眾經常會喝的飲品,但是卻查無資料,當然消費者也可以在包裝上看到資訊,現在你們希望大家用這個系統去查,但是查無資料,這個系統建置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潘組長答復。

潘組長志寬: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追溯追蹤,我們依照食安法,經我們公告類別和規模的業者要進行追溯追蹤……

陳委員宜民:我建議你們要回去好好檢討這個系統,花了這麼多錢,甚至花了多少錢都講不出來,結果到最後,民眾沒有辦法查到資訊。

最後,本席要再提及黑心乳瑪琳文件事情。本席在上個禮拜發現很多知名的通路還在販賣中,食藥署副署長還跟我吐槽,說我買到的乳瑪琳一定不是那個時間做的,問題是消費者也搞不清楚、也不會記得你們所說的什麼3月幾號到9月底啊!你們是查到了這個不良廠商是同正公司,也罰了3萬元,可是只處理了小蝦米,沒有處理大鯨魚。請問你們對於像閃電購物網這個網路平台有任何的處罰機制嗎?

陳部長時中:如果是在國外,我們就很難處罰得到它。

陳委員宜民:國外是真的處罰不到嗎?他們的倉庫是在台灣啊!這些購物中心B2C有這麼多的單位,很多是國外廠商建立在台灣的平台,倉庫是設在台灣,怎麼可能沒有辦法罰呢?當然應該要去罰,而且出包的廠商為什麼不用全面下架?你們上個禮拜告訴我,本席買到的可能是沒有問題的,就是出在你們沒有先讓產品全面下架,應該要讓它全面下架,讓消費者安心,等清查完2個月之後,沒有問題了再讓它上架,你們沒有要求它全面下架的情況下,消費者以為買到的應該就是沒有問題,結果就是有問題!之前外商和本土銀行之前也曾發生過個資法洩密的問題,當時他們怎麼做?就是外商銀行兩個月停發信用卡,這兩個月的時間他們損失很大,但是他們得到教訓。

今天食安的問題層出不窮,你們都是站在業者的立場去幫業者想,你們有沒有想到民眾受到的傷害?個人的健康是無價的,本席在此強烈要求你們要檢討食安的SOP,而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雖然網路上的40家你們已經全部通告了,可是過去你們連這個也做不到,而現在連罰也罰不到。請食藥署要檢討,同時也請部長監督他們,現在的食安政策可說是漏洞百出,小英說要食安五環,光就這一點,行政院食安辦公室也完全沒有出面作任何宣導。農藥殘留容許量公告出來之後,食安辦公室也沒有提醒民眾將來買做生菜沙拉的結球萵苣時必須多清洗,因為你們所訂的標準已經從0.5ppm上升到10ppm,等於增加了20倍,這是一個很可怕的狀況。食品和藥品的安全是不能輕忽的,出包的東西一定要全面下架,等到調查完畢後才能重新上市。另外,請不要隨意調整農藥殘留容許量的標準,為廠商護航,謝謝。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指教,有關農藥的部分,我們會和農委會再詳談一次。未來對於網路業者,我們也會研議該如何處分及追蹤。針對藥品及食品,將來我們都會有精進的作為,在此謝謝委員的關心。

陳委員宜民:謝謝部長。

潘組長志寬:報告委員,有關追溯、追蹤的部分,從104年到現在為止,每年大概是1,000萬元的預算,謝謝。

主席(陳委員宜民代):請李委員彥秀質詢。

李委員彥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部長提到你們還要再跟農委會繼續討論農藥殘留容許量的問題,請問你們是在上星期三就已經公告了是不是?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對,基本上,這樣的事情我們兩邊都是同步來做,當然我們的專家……

李委員彥秀:你剛才已經看到問題了對不對?如果按照這樣的標準,那麼我們的茶葉出口可能會有問題,包括剛才所提到的達棉酚,它對於神經系統的影響非常大,雖然國際上有一定的標準,但是最近藥安和食安的連環爆,包括我在日本、新加坡、香港時,都有看到新聞媒體在報導這件事情,也就是我們食安五環的破功已經丟臉丟到國外去了,如果這些問題不處理好的話,我相信將會為台灣食品在國際上帶來負面形象,所以我特別要請部長注意,請問上個星期公告的部分會撤回嗎?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我們在行政上和農委會已經密切合作,不過剛才委員所言也有道理,我們會就委員所提出來的相關資料做進一步研究,看看有什麼樣的缺失,然後再向委員提出報告。

李委員彥秀:請對本委員會提出說明。另外,剛才在專案報告中特別提及利用雲端系統追溯的制度,但是從這次的遠東乳瑪琳事件當中,本席還是看到一些問題。你們在專案報告當中說105年的原料進貨是3,060公噸,出貨是2,995公噸,你們還說這些原料並沒有疑慮,但本席關注到這次有問題的乳瑪琳之保存期限是從106年3月8日至106年9月30日,其實乳瑪琳的保存期限是一年,換算製造日期是在105年3月8日,半年內的產品其實都有可能是回收過期原料所生產的,而105年3月8日的過期產品,它的製造日期應該是再往前追溯一年,我這樣講部長應該同意吧!

陳部長時中:同意。

李委員彥秀:雖然我知道食藥署署長非常忙碌,既要處理藥品問題,又要處理食安問題,但我還是認為後續整件事情的處理是避重就輕,如果把105年3月8日的過期產品之製造日期再往前追溯一年的話,那整體的追溯系統是不是應該針對104年,甚至還要針對103年的資料進行追查,這才是真正處理事情的方法?在我看來,你們處理這件事情的態度是避重就輕,處理完就結束,後續就沒有下文了。剛才陳委員曾詢及現在還有很多地方在賣,包括網路上也一樣,請問遠東油脂你們到底有沒有追出來?中下游還有哪些地方在賣?據本席所知,包括烘培業、早餐店都很習慣用乳瑪琳,現在台灣人都習慣在外面買早餐,請問這方面你們到底追溯了沒有?

陳部長時中:關於追溯方面,提出3,060公噸及產品2,995公噸……

李委員彥秀:這樣的數據我剛才已經說過,我們就是不滿意嘛!我認為包括103年及104年的部分都應該要繼續追蹤,所以我才會提出這些數據來和部長討論。我覺得食藥署的處理態度是避重就輕,所以我才會用這些數據來和部長討論,想讓你知道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在哪裡。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它的進出貨量並沒有差距太大,當然再往前追溯有其必要性,根據我們查獲的數量,大約有1,700公克的空罐子……

李委員彥秀:本席的質詢時間有限,我就不再和你兜圈子了,你已經知道本席所說的問題在哪裡,這絕對不是單一事件,不肖廠商、不肖業者絕對不會只有在這個時間點出問題,它出問題的時間點不知道已經多久了。遠東油脂的下游、中盤到底有哪些地方在接收?我希望你們能夠全面稽查,對於遠東油品而言,開罰240萬元只是小事,沒有辦法換回的是國人的健康,而且我們要喚起大家對台灣食品國際形象的重視。

陳部長時中:當然讓這種逾期產品進入市場是不對的,不過我們有比對市場的相關產品進行抽驗……

李委員彥秀:今天我有兩個議題要質詢,現在我只是想凸顯你們處理這件事情的態度是避重就輕,它絕對不是單一事件。誠如蔡英文總統所言,針對食安五環,從農場到馬桶都要管,就像剛才陳宜民委員所講的,你們已經有好幾個地方破功,包括降低農藥殘留容許量的標準,以及本席所說有關後續追蹤的問題,其實你們是漏洞百出。

另外,有關日本輻射食品進口的問題,你們曾說人力要增加十倍或檢驗量要增加十倍,不知北區稽查人力現在的狀況如何?當然我們希望日本輻射食品不要進口,但是當時你們曾經承諾要有十倍的檢驗量對不對?這樣的數據沒有錯吧!也就是說,對於現有的食品管理,你們要增加十倍的檢驗量。

主席:請行政院食安辦公室許主任答復。

許主任輔:主席、各位委員。根據總統的政見,大概是針對風險的部分要加強控管。

李委員彥秀:增加10倍的檢驗量!你們回去追媒體的數據,我都有看到。

好,現在的檢查人力只有71人,其中北區在職的檢查人力有50人、中區有8人、南區有13人,總共71人。我相信北區的管理稽查人數有達到應有的數量,而南區的人比中區還多,但是檢驗批數事實上卻呈反比!這點我要提醒部長注意,照理說,人力多,檢查的數量就應該更多才對。對於現有的食品管理和稽查人力,在好幾次公聽會當中,以及如同林全院長所講的,都有要用10倍的人力或10倍的檢驗量來處理的承諾,所以我要提醒部長,雖然您剛上任沒多久,但是這點到今天為止還是沒有做好,人力的部分也沒有達到,而且根據本席的數據,檢驗的人數仍舊沒有增加,所以人力的負荷還是非常不平均,全臺灣只有71人!部長,因為本席今天要質詢的議題很多,所以我就不在這邊多說,希望您能注意。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指教。

李委員彥秀:後續要如何達到人力均衡,包括北、中、南區的平均,希望部長能做一些處理,包括當初在公聽會中承諾的檢驗人數。

本席接下來要請教的是今天特別提到的醫養合一的部分。3月10日家總辦了一場公聽會,內容包括出院準備服務,相信部長對此非常重視,因為你到我辦公室時還特別跟我談到這個部分。但是經過調查,只有8.3%的民眾透過醫院協助,獲得照管中心的連結,也只有38%左右的民眾有聽過住院準備的服務,其中近半數是由病房護理師說明返家後的照顧。根據長照法第八條第三項的規定,有一個醫師意見書,我們希望未來能把出院準備的評估和照管中心結合為一。此外,護理師經過半天的訓練就可以同時具備照管專員的資格,我們也希望他們協助這樣的工作。

本席現在要針對這個部分提出第一個問題點,我非常重視住院服務,不希望他們出院的時候找不到人,最後又變成是由移工去做看護的工作。但是現在醫院護理師與病人的比例是1比13,而國外的標準是1比6,所以我們護理師的負荷已經很重了,如果要再增加他們的工作量,他們有沒有這個能力?做這件事情會不會令他們疏忽原有工作的照顧面向?第二個問題點是,我們要求醫院提供出院準備服務,但是目前總共有1,500個健保給付點,如果沒有足夠的誘因,醫院是不是願意配合來做?因為這會增加它的業務量。所以,要如何不讓它占掉醫院的總額?我要提醒部長,這1,500個點要另外撥出來,不然他們為什麼要特別花時間去做這件事情?我們還是希望長照能夠做得好,所以一定要提供足夠的誘因,以上是本席要提的和醫院有關的兩個部分。

還有一個和照管中心有關的問題,譬如一個人住在臺南或屏東,但他有可能到臺北的臺大醫院來開刀,而照管中心大部分都是連結北部的照護中心,所以,要如何在他出院回到台南或屏東時可以直接做更多的連結?本席覺得到目前為止衛福部還沒有思考到這點,這也就是跨區就醫的部分要如何和照管中心結合的問題。就如同本席剛才所提到的,我不希望因為這些地方做得不好,而影響到後面必須靠移工、外勞去照顧,務必要讓出院準備服務看得到、找得到、用得到,我覺得這是重點。

此外,我覺得衛福部可以運用大數據的分析,結合醫事司、照護司和健保署,找到譬如中風、骨折、插管的病人,他一出院就可以被你們找到,而不是由他來找你們;應該是衛福部結合這3個系統和大數據分析,就可以找到這些高風險的人。請問部長同意我的說法嗎?

陳部長時中:我同意。我們會在4月份公告一個友善的出院準備計畫,希望可以根據各種樣態的出院準備,然後提出它的模式。

李委員彥秀:部長,本席希望可以做到看得到、找得到、用得到,不是由病人主動,而是由衛福部運用現在每年都有編列預算的大數據分析資料庫,結合醫事司、照護司和健保署,知道哪裡有這些病人,主動去聯繫他們,瞭解他們後續需要的照護服務是什麼。現在很多需要照護服務的都是獨居老人,或是只生養了一個小孩,而且這個小孩還有可能在國外,所以我希望衛福部可以整合相關系統找到他,並瞭解他後續需要的照護是什麼,即使他住在屏東,但是來臺大醫院開刀出院後,屏東那邊的照護中心就可以透過你們的大數據分析,連結起來找到這個人。

今天的質詢時間非常有限,有關醫養合一的部分,本席知道退輔會榮總系統在出院部分有一個照護中心的單位,而且做得非常好,我願意花一點點時間,請退輔會羅處長說明一下你們現在的做法,將這個經驗和衛福部做更多的分享。

主席:請退輔會就醫處羅處長答復。

羅處長慶徽: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在高雄榮總試辦的這個計畫,衛福部已經邀請我們全部到部裡面開會。基本上它是這樣做的,就像委員講的,病人還沒出院之前我們就去幫他做需求評估,看他出院以後需要什麼服務,是居家護理或居家醫療,我們會主動幫他安排和評估,跟照管中心合作,如果快的話,病人一出院,就已經有他需要的服務在家裡等他。

李委員彥秀:因為榮總有自己的醫療系統,所以照管中心和醫師的意見書是整合為一的……

羅處長慶徽:報告委員,現在榮總的服務也開放給社區民眾,而且是跟衛福部配合的。

李委員彥秀:我知道。

本席最後還要提醒部長一件事情,我當然還是希望醫師的意見書可以加總在裡面,因為我不認為單靠一項資源,也就是照護的部分就可以把長照做好。要如何把這個餅做大,讓民眾在半年之後真正感受到政府長照的好處?我覺得醫師的角色是勢必要進來的。請問部長同意我這句話嗎?

陳部長時中:我同意,醫師的角色當然不可或缺,不過現在整個系統是圍繞在我們的照管中心,不管是病人的進來或是需要服務的,或是我們的評估量表,都要經過它,然後提供一定的……

李委員彥秀:你們的量表不是需要經過醫師意見書的專業才有辦法嗎?

陳部長時中:我們希望這部分……

李委員彥秀:民眾還是希望能有醫師的意見書吧?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所以我們希望能有一個友善醫院,再來參考各方意見,看怎麼樣來修訂這個量表和服務品項之間的連結。

李委員彥秀:本席最後要提醒部長,今年6月之後長照才會上路,所有的民眾可能還不清楚現在醫師的角色還沒有進入我們的長照系統裡面。出院之後照管中心的醫療專業是不是足夠?我覺得你要思考清楚。你自己是醫界出身的,在這整個長照系統裡面,醫界必須要有一定的角色在裡頭,如果長照沒有醫師的角色在裡頭,我覺得民眾會非常失望,長照也不可能做得成功。

陳部長時中:報告委員,有!

主席(李委員彥秀):請蔣委員萬安質詢。

蔣委員萬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有關過期的乳瑪琳現在的流向,請部長以目前衛福部所掌握的進度跟委員會說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我們認為逾期產品的部分依法應該都已經下架,至於是不是有漏網之魚,我們會繼續查核。

蔣委員萬安:所以到今天為止,總共追查到多少公噸的黑心乳瑪琳流入市面?目前已經下架的有多少?

陳部長時中:我記得總體下架是61公噸。

蔣委員萬安:目前就你們查到或是和教育部橫向聯繫所掌握到有多少學校使用逾期的乳瑪琳?

陳部長時中:根據教育部調查的結果通報,只有47所學校可能有流入。

蔣委員萬安:這些流到學校的逾期乳瑪琳,經你們跟教育部合作協調後是如何處理?

陳部長時中:立刻停用。

蔣委員萬安:你們有沒有掌握到這次黑心乳瑪琳是否有流到軍隊中的團膳,他們有沒有使用?

陳部長時中:他們還是要根據我們規定將應該要下架的品項禁止使用。

蔣委員萬安:所以這部分你們有沒有跟國防部做任何橫向聯繫?

陳部長時中:據我所知,目前是沒有。

蔣委員萬安:是沒有查到還是沒有聯繫?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這個橫向聯繫並沒有建立。

蔣委員萬安:所以衛福部也沒有主動向國防部瞭解目前軍中團膳部分有沒有使用任何查到的黑心乳瑪琳?是沒有掌握還是沒有聯繫?還是你們在等國防部主動通報?

陳部長時中:有規定依法要下架不得使用。

蔣委員萬安:你們目前掌握的只是一開始工廠源頭的部分,後來再追查到零售業者,不管是早餐店、烘焙坊,接下來我們再問到校園,你們才趕快跟教育部橫向聯繫,瞭解到目前為止有47所學校。

針對大宗團膳的部分,一方面是校園營養午餐,另外一方面是軍隊的團膳,即軍中伙食的部分有沒有使用到任何逾期的乳瑪琳?

陳部長時中:應該是我們規定下架後他們都禁止使用。

蔣委員萬安:所以是有還是沒有?

陳部長時中:我們是全部同步通報,但是沒有一個直接聯繫的平台。

蔣委員萬安:萬一這些逾期乳瑪琳用到任何食品上面,然後是由軍中部隊所食用,或是他們之前採購進來的,不管用在麵包上或任何其他食品,衛福部需不需要跟國防部瞭解?

陳部長時中:我們應該要對大宗使用的相關單位一併瞭解,並建立聯繫的平台,將來的通報會更有效率。

蔣委員萬安:對,所以剛才部長說目前是沒有建立?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潘組長答復。

潘組長志寬: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食安的新聞稿,其實我們有一個系統叫做TIFSAN(國際食品安全快速通報系統),我們會通知國防部的副食供應中心,基本上他們會收到我們通報有這樣的衛生安全事件,他們收到訊息後,會透過他們的系統查詢,如果有任何使用到而且需要我們協助的部分,他們會回報給我們,所以這件事到目前為止,實際上是他們沒有回報,但是一開始我們是有通報他們的。

蔣委員萬安:這就是我要請教部長的答案,的確有這樣的通報系統,但目前為止國防部沒有回報,所以衛福部所掌握到的消息,應該是沒有逾期乳瑪琳流到軍中的團膳,是不是?

潘組長志寬:當時是國防部副食供應中心要求我們用這樣的方式通報給他,之後他們就會按照自己的系統去處理。

蔣委員萬安:目前是沒有回報嘛?所以沒有回報的意思是什麼?

潘組長志寬:因為畢竟這個系統的精細度跟一般的PMDS(產品通路管理資訊系統)是比較不一樣的系統,所以當時就是協調要通報他們,有任何需要處理的部分,他們會再回報給我們,所以到目前為止是沒有接收到他們的回報。

蔣委員萬安:沒有關係。今天本席既然提出這一點,照規定通報之後是屬於你們的責任,當然你們也要等國防部回報才能掌握,但本席希望衛福部可以主動詢問國防部,讓他們確實追查是否有黑心乳瑪琳流到軍隊團膳中,希望衛福部可以在這個角色上更主動、積極,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好。我們會更積極來辦理。

蔣委員萬安:另外,有關遠東油脂公司的部分,就衛福部在進行相關調查之後,他們是否有違反食品安全管理法相關規定?

陳部長時中:應該是有,所以我們開罰240萬元。

蔣委員萬安:好。另外,在長照2.0上路之後,本席比較關注的是出院準備服務這個項目。部長可能也瞭解,包括家總(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之前的記者會也談到目前從出院開始到銜接照管專員這部分,可能會有所謂的「斷鏈」問題,這部分未來有沒有任何具體的補強計畫?

陳部長時中:聽過社會大眾對原來系統的批評之後,我們也進行了一些精進的作為。現在規定在出院前3天以內就要完成出院準備,然後針對基本的5項,包含居家服務、居家護理、居家復健、喘息以及一些輔具,其中至少要提供3項,並且要讓民眾出院時1至7天內能夠得到這些服務,我們的目標是要一出院就能夠得到這些服務,但是可能考量到照管人力需求和點的布建關係,所以目前先規定1至7天,但我們希望將來能夠到無縫接軌。

蔣委員萬安:本席這邊有一些數據,也是家總或一些民間團體之前所做的調查,目前一般民眾出院之後,沒有聽過出院準備服務的有6.2成,是否有專人主動向它們說明的部分,基本上有3.4成的民眾說沒有,所以本席認為這部分在醫院端其實並沒有做得很好。

基本上,我們希望出院準備服務是有一個團隊,由復健師、營養師、看護、醫師等人員所組成,能提供相關的媒合或是轉介的資訊而且後續能持續追蹤。但據本席瞭解這部分並沒有做得很好,當然有幾個原因,包括部長提的人力不夠,以及現在提供的誘因是完成一個個案後提供1,500點的健保補助。

基此,本席有幾點建議要給部長,因為每家醫院提供的項目及所訂的標準是不一致的,未來有沒有可能先從需要長照2.0的服務對象開始,比如說針對65歲以上失能老人、55歲以上失能者等對象先要求必定要提供他們所有出院準備服務的資訊,以及具體的轉介服務,從這部分先來做可不可行?

陳部長時中:我們當然是要往這個方向來做,下個月會公告出院準備的友善醫院,希望大家能精進自己的作為,結合照管中心和醫院的專業人員,讓病人能最快速的得到相關服務。

蔣委員萬安:出院服務涵蓋的項目很多,民眾瞭解的就有預約回診、復健、用藥等方面,現在為了因應長照2.0,對於長照服務出院準備後續的轉介、媒合和追蹤的人力其實是不夠的,因此本席具體建議先主動強制、積極地針對服務對象給予相關資訊,同時訂定一套基本的標準作業流程(SOP),在衛福部人力不足無法一一稽查時,至少可以讓各醫院遵循此一流程訂出作業標準,包含組成團隊成員名單,公布在網站上,同時也通報衛福部,各家醫院即可在病患出院後,依此標準主動提供相關資訊,請問衛福部是否可以做到?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正在訂定相關的SOP,委員提醒說在人力未完全布建前,應針對風險高和需求高的優先強制他們進行,我們會朝這個方向辦理。

蔣委員萬安:長照2.0已經上路了,我們希望能儘快落實。

最後本席要提出一個有趣的數據,依據每家醫院住院人數、申報出院準備人數及申報出院準備醫療點數觀之,有的醫院住院人數為四千多人,但申報出院準備人數僅有三十七人,有的醫院住院人數為一萬多人,但申報出院準備人數僅有一百多人,也就是說雖然事實上有這麼多人住院、出院,但實際受到出院準備服務經醫院完成個案向健保署申請補助的比率僅約1%,實在非常少。

陳部長時中:比率約在2.5%左右,現在正在慢慢提升。

蔣委員萬安:為何比率會這麼低?

陳部長時中:觀諸我們的醫療環境,醫院基本上是站在急性醫療的角度,對於後續照顧的理念,礙於人力關係,都疏於顧及,因此健保署才研議了這個出院準備計畫並給予1,500點,鼓勵大家將出院之後的銜接醫療做得更好。在一開始,由於相關系統尚未建立完全,且大家對照管中心相當陌生,因此兩個單位間需要間接、橋接,所以我們現在想了很多辦法,希望能將橋接做得更好。

蔣委員萬安:部長也承認目前這部分還做得不夠,本席認為衛福部應設法積極補強,之所以如此的原因,到底是源於民眾不知道可以主動申請還是應主動提供相關資訊的醫院未主動提供資訊?不願意提供的原因是否是基於點數誘因不足?你們有沒有對此進行瞭解?是否要加以補強?

陳部長時中:跨團隊的磨合需要時間,我們現在正在以獎勵的方式,設法建構一個出院作業準備的高齡友善醫院,這個計畫預定時程是到107年底,不過我想半年內應該就會有很好的效果。

蔣委員萬安:部長希望半年內能從2.5%提高到多少?

陳部長時中:10%。

蔣委員萬安:那就半年後再來檢視。謝謝部長!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主席:部長加油,包括那1,500點健保點值不要放在總額內,本席認為提供足夠的誘因,才能達到讓長照後續做得更好的目標。

請林委員靜儀質詢。

林委員靜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首先要花一點時間和食藥署釐清偽藥混入的問題,根據我們現在得知的訊息,偽藥的藥品原料來自中國,而在其間居中送貨、批貨到藥局和診所的則是裕利公司,所以食藥署目前找到有問題的是裕利的員工,對不對?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答復。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偽藥的部分,原廠阿斯特捷利康公司從去年開始將臺灣代理權交給裕利,而裕利公司則有自己的下盤商,也就是如嘉華等更小的中盤商,現在看到的是從嘉華出去的一些藥品也都摻有偽藥,而裕利公司內有一位業務員有經手過這些藥品。

林委員靜儀:也就是這位裕利公司業務員下線小型廠商藥師的問題?

吳署長秀梅:這位業務員本身有涉入,但我們有行政稽查到還有一部分業務員也有涉入,檢調都在偵查中。

林委員靜儀:意思是他們提供給平常就與其合作的藥局和醫療單位假的藥品,而這些藥局和醫療單位無從得知?

吳署長秀梅:對,因為這些藥局、診所平常進的量不多,都是透過這些業務員調貨,這些偽藥有可能因此進入基層醫療院所和藥局。

林委員靜儀:因為基層醫療院所和藥局無從查證,所以問題還是出在裕利的業務員。

吳署長秀梅:是的。

林委員靜儀:裕利其實承包了這方面多數的由上到下的業務,請問還有其他承接這類業務的公司嗎?

吳署長秀梅:裕利是個跨國公司,公司本身架構是很好的,只是有這些不良業務人員,這次的偽藥事件距離上次「脈優」摻假事件已將近十年,過去的偽藥多半都是中藥摻西藥或含有不合格的碳酸鈣、碳酸鎂的問題。

林委員靜儀:對,這次是比較重大的事件,因為是以其他藥品矇騙。你們在報告中提及GDP時程,也就是如何在中間加以一定的控管,比如原廠只出了5,000顆藥,結果市面上出現1萬顆藥,顯然其中的5,000顆藥是有問題的,健保署針對藥商及醫療院所有定期的監督機制,對不對?

吳署長秀梅:過去健保署可能就直接給付,但我們現在要求廠商出貨量應與健保署給付量做勾稽。

林委員靜儀:這樣的勾稽過程有無漏洞?

吳署長秀梅:就以這次的冠脂妥為例,勾稽之後發現給付量比原廠出場量高,而市面上確實有發現偽藥。

林委員靜儀:所以除了對藥局和醫療單位主動監測之外,健保署也可透過勾稽來發現問題?

吳署長秀梅:可以的。

林委員靜儀:你們的GDP要到107年才能全面實施嗎?

吳署長秀梅:目前針對有許可證的部分,已經有615家……

林委員靜儀:這615家占全部藥廠多少比率?

吳署長秀梅:有許可證的是818家,到108年1月1日會全面正式上路,這是有許可證的部分。但是很多販賣的藥商本身沒有許可證,只是中間的盤商而已。

林委員靜儀:就像剛才講的裕利或是以下的嘉華嗎?

吳署長秀梅:對。我們會同步再要求,但是第一階段只是針對這818家有許可證的藥商。

林委員靜儀:簡單說,接下來我們的GDP會給予合法藥廠優等生更嚴格的規範,但是針對中間這些本來就有可能做手腳的部分,目前還沒辦法用GDP向他們做這麼嚴格的勾稽?

吳署長秀梅:在我們的藥品追溯握追蹤系統申報及管理辦法第五條,其實是有規範藥品許可證以外的所有販賣業者,但是我們還要同步再修藥師法,讓這些全部都要進來登錄,以後要追蹤其實就可以……

林委員靜儀:2018年12月太慢了!我們提前好不好?有沒有機會在今年底把你剛才提到的修法提出來?

吳署長秀梅:相關的修法已經開始要送到立法院了。

林委員靜儀:好,謝謝。

接著我要請教部長,大家一直提到出院準備服務,部長知道我們的出院準備服務是從何時開始在當時的衛生署試辦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104年……

林委員靜儀:在24年前,1993年就重點試辦了。

陳部長時中:以前的話,我記得是民國85年就開始辦理了。

林委員靜儀:部長知道何時列入評鑑嗎?

陳部長時中:在我的印象中是85年。

林委員靜儀:我看到論文資料是公元2000年列入醫院評鑑,現在已經是2017年了,列入評鑑17年後,這些評鑑的醫院都已經拿到好處了,結果完成率還是只有2%。我這樣說好了,我也了解這裡面不全然是醫療院所的問題,我們剛才有提到照管,在這個流程中,如果醫生說可以出院了,這個病人會面對什麼問題,我想部長也很了解,今天也有很多委員質詢。這包含這個個案或家屬提出申請,如果個案中風、太太失智,那不就要等照管專員自己來找?

陳部長時中:本來確實有空窗期的問題,這也是我們這一段時間積極努力的一個重點,所以我們會橋接照管跟醫療機構,規定在出院3天前就要主動完成相關的照護計劃,提供一個簡易型的措施,以前有爭議是因為整個評估有相當的專業性,包括居家照顧的支持者等等都要完整做好評估,那樣的評估就會比較複雜,所以我們現在使用一個比較明確的方法,譬如就5項基本粗略……

林委員靜儀:就是初篩,對嗎?

陳部長時中:對,初篩。根據初篩結果,把所需要的服務儘快規劃出來。我們希望出院時就有,但是考量到人力的問題,所以目前我們是訂1至7天的範圍。

林委員靜儀:部長剛才講到一個重點,就是照管跟醫療端的平行整合,有關這個部分,我還是必須說你們存在著門戶之見,所以照管和醫院彼此之間的合作狀況不是很好,根據我們調查,最快是16天,最慢可以到一個月以上。

陳部長時中:那是以往的情形,未來不會了,我們不會接受這樣的情況。

林委員靜儀:我再詢問部長,我們上個會期就問過,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劃收案的收案單有10頁,我必須說這是社家署跟照護司的工作,是不是?但是健保署很好心,他們說要替大家把這個表單做平行整合,可以跟我們說明這個部分目前進度為何嗎?

陳部長時中:容我請健保署沈主秘回答。

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沈主任秘書答復。

沈主任秘書茂庭:主席、各位委員。10月時已經把收案單簡化為3、4頁左右了。

林委員靜儀:平行整合的部分呢?亦即剛才所提到包含其他社福的資源提供以及照管專員的部分,這些整合的進度到哪裡?

沈主任秘書茂庭:剛才有提到,出院準備服務的部分,現在比例還是比較低,但是有在增加,因為在醫院裡面要跨團隊,包括營養師、護理師、復健師等一起來合作,所以會比較慢,但是一直在增加中。

林委員靜儀:主秘這樣說,我們也了解,當然有些是比較簡單的,譬如盲腸開完刀之後要出院,那就不需要這麼多人來處理,有的就如同剛才部長講的,它很明確,那幾個基本款的項目初篩之後,一定會需要服務,基本上大概都知道照管專員開案都不會問題。我也覺得要求全部出院準備服務都要到一定的量並不合理,因為很多都不需要,結果要求這個部分之後,卻造成醫療院所端的麻煩。但是我也要要求部裡要把你們認為當前最無爭議的部分,譬如我剛才提到的失智、中風、重大手術、幾歲以上或是獨居等幾個基本條件,這些必須列入出院準備服務的優先個案。

我們再談到一個問題,關於出院準備服務,1,500點是否足夠?

陳部長時中:1,500點是經過健保署的評估,也考慮財務的因素之後,所做出來的判斷。

林委員靜儀:這樣好了,我們不要齊頭的平等,1,500點過去只有2.5%的實施率,這有兩個可能,一個就是大家不知道要做什麼事,另一個就是計算之後覺得不划算,找了一群人,包括照管專員、復健、心理、營養、社工,1,500點不知道怎麼分。所以你們是否可以評估,在給付上重新做調整?譬如只是盲腸開刀,不需要這種團隊處理的,他的出院準備服務只需要幫他處理下轉跟回診,把這種情形的點數往下拉,因為醫院就可以解決,而且我還要提醒你們,出院服務包含往下轉,民眾到這個醫院開刀,可是回到地區醫院回診,這是社區醫療配套。所以衛福部及健保署是否可以評估,把這1,500點重新做整理,如果是很單純的出院準備,不需要照管專員、復健或心理等等,點數可以往下拉,那比較簡單嘛!醫院要執行也比較容易。至於需要整個團隊服務的,給付往上拉,比方拉到2,500點,因為這包含社工、心理、營養等等都要進來,如果採齊頭平等,該做的做不到,不該做的卻輕鬆的拿到這1,500點,這樣沒有意思。針對這部分,可不可以重新調整?

陳部長時中:當然我們會做這樣的調整,所以分這幾個面向,第一,在概念上要轉變,出院時是以其緊急需求為重,時間是最重要的因素。

林委員靜儀:滿足他的緊急需求,是不是?

陳部長時中:概念上要這樣轉變,如果要到100分才要開始做,那沒辦法。第二,我們有一個出院準備的友善獎勵計畫,我們希望運用這樣的計畫能夠讓它有基本的成本考量,創造出一些模式出來,我們請健保局根據這樣的模式的複雜度,再來修改我們的支付表。

林委員靜儀:我認為要蘿蔔,也要棍子,大家都很好心的說要用鼓勵的方式,試辦了十幾年、評鑑了十幾年,也是這種結果。既然長照是刻不容緩,麻煩部內重新整合,第一,部門之間的平行整合一定要出來。第二,我們講的出院準備服務,根據剛才部長所講的,我覺得很有道理,緊急的、難易度的、給付狀況及團隊需求都分開來,那麼目標值也必須分開要求。可不可以做到?

陳部長時中:我們朝向這樣的目標努力,而且時間要快。

林委員靜儀:對,時間要快。所以拜託部長,這是大家都很關注的業務。

陳部長時中:這是我們目前最重要的一件事情。

林委員靜儀:既然時間要快,那麼半年內完成這個整合應該沒問題吧?

陳部長時中:半年內就是剛才幾位委員提到的,我們在分嚴重度跟高需要性的這部分,我們一定要把它完成。

林委員靜儀:好,謝謝。

主席:稍後吳委員玉琴質詢完畢,休息5分鐘。

請吳委員玉琴質詢。

吳委員玉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有幾個議題要先跟部長討論,待會針對長照2.0的部分,再請呂次長來協助。有關身心障礙機構人事經費的問題,因為實施一例一休之後,針對社福團體這邊,我想衛福部也都做了一些溝通,也發現成本事實上是有增加,因為這真的是人力密集的產業,所以一例一休之後,整個人事成本是有上漲的情形。但是身心障礙機構的收費標準不像老人機構,老人機構還有一點彈性,可是在這20年來,身心障礙機構從1萬8,900多元、2萬元,一直到104年1月份的2萬1,000元,調整的幅度其實很慢,所以才要特別為身心障礙機構說明,當然老人機構也面臨到同樣的問題。補助最大的成本是在人事費用,過去在相關的補助要點中,針對甲、乙、丙、丁、戊五類人員給予人事費用的補助,金額在3,200元到1萬2,000元之間,這部分平均大概就占了二成左右,當然各單位的人事費用還是要自己負擔80%左右,至於優等機構在你們的補助要點中規定可以增加10%,甲等機構是增加5%。今年各單位都反應成本在增加,但106年的補助要點已經公告,所以今年到底要怎麼辦?這些人事成本的增加是要團體自己再去募款支應,還是部裡有新的政策?在一例一休溝通的過程中,團體和機構都有提出來,但部裡好像都還沒有什麼答案,不曉得部長對此有何想法?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正積極爭取經費,因為一例一休是在我們訂定計畫之後所產生的新問題,我們希望爭取經費對人力做專案補助。

吳委員玉琴:今年可以嗎?有可能嗎?

陳部長時中:對,今年,針對一例一休的部分。

吳委員玉琴:好。

陳部長時中:長期對於這樣的收費可能還是要向老人機構的方向看齊,以維持彈性,不過對於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的補助,我們可以考量增加。

吳委員玉琴:身障機構與老人機構確實不同,家屬的負擔是真的有困難,所以一直會有天花板的限制,這個部分還要小心處理。畢竟這一、二十年來只要談到收費標準,都會有兩方的力量在拉扯。在補助方面,尤其是在一例一休之後人力的增加,希望部裡可以採用專案的方式處理,由於現在正在編列預算,所以我也希望107年的補助要點可以反映這個部分,讓補助的預算可以順利編列,還請部長一起幫忙。補助要點也包括老人,所以針對老人的人力也有相關的補助,衛福部是不是可就明年預算的編列也一併思考?

陳部長時中:編列預算是對整體機構的服務,我們會一起思考,看要如何讓問題得到比較圓滿的答復。

吳委員玉琴:團體是希望還能再成長10%的補助,但簡署長似乎是面有難色,請你們回去再檢視,畢竟這涉及到預算的編列和檢視,還請部長要求社家署在預算方面進行審慎地評估好嗎?

陳部長時中:好。

吳委員玉琴:接下來我要請教呂次長,長照2.0將於今年上路,但ABC自去年11月上路至今已5個月了,團體方面有些實務操作上的問題要與您來討論。首先是小型機構參與長照2.0的部分,小型機構因有老福法第三十六條三不原則的限制,故無法接受補助,因此小型機構多有抱怨,雖然長照要把他們納進來,卻不是很友善。另外,在實務上,他們可能已加入了ABC的B級服務,但因為有補助的問題而無法接受補助,變成A級的單位要去幫他處理人事和相關補助的項目,這就有點畸型了。不曉得部裡會如何處理小型機構的加入?目前大約有九百多間小型機構,但另外也還有護理之家,這些小型機構最大的問題就是這九百多間小型機構,不曾接受政府補助,請問衛福部有沒有什麼策略可以讓他們加入?

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

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當然也希望小型機構可以提供很多照顧,也希望他們可以擴充功能,加入長照2.0是我們樂見的,也是我們鼓勵的,此其一。其二,補助的規定受原本三不原則的限制,我們想用專案的方法處理。其三,未來是朝向不用委託,而是用特約的方式辦理……

吳委員玉琴:所以會解套嗎?

呂次長寶靜:用特別的方式辦理後,這個問題就能解套了。

吳委員玉琴:這部分大概要等多久,或是何時才有解套的策略出來?

呂次長寶靜:我請社家署答復。

吳委員玉琴:我要的是時間點。

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答復。

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由於特約尚有給付和支付的制度,也還有法規要處理,所以……

吳委員玉琴:所以還沒有辦法確知何時可以嗎?

簡署長慧娟:因為現在有些已委託出去,地方政府希望特約可以在107年……

吳委員玉琴:所以是明年開始要全面性的……

簡署長慧娟:對,現在都已經委託了,也都簽約了。

吳委員玉琴:我瞭解現在要補助,或要招標的都已經出去了,但還是希望可以儘快釋出善意。

另外,服務契約的簽定是和誰簽的?現在有A、B、C,如果要使用居家服務的話,可能就是B級的,所以我現在是要和A簽呢?還是和居家服務的B簽?

簡署長慧娟:和B簽。

吳委員玉琴:請你們確認一下,因為A、B、C的單位都搞不清楚服務對象到底要跟誰簽。應該要跟提供服務的單位簽才對,因為之後會涉及責任的問題。

呂次長寶靜:對,因為照管中心將來有支付的問題,所以當然要跟提供服務的單位簽,這部分並沒有轉包到A的身上。

吳委員玉琴:所以這點要釐清,因為很多單位搞不清楚,如今已試辦了5個月,但仍有很多單位不清楚。另外,有關社區復健方面,這其實滿重要的,我知道醫事司已針對外展(outreach)的部分簡化了物理治療所的設置,未來職治所也可能簡化。如果現在要提供社區式的復健,請問這種社區式的服務是只要找個地方,有機構、有點就可以嗎?還是一定設置物理治療所或職能治療所才能實施?這部分衛福部有沒有個方向?

呂次長寶靜:長照2.0原本就分成兩個部分,其一就是以居家復健和社區復健為主。社區復健是設在特殊的地區,只有偏遠地區才能做社區復健……

吳委員玉琴:所以都會區就以居家復健為主嗎?

呂次長寶靜:是的。

吳委員玉琴:醫事司簡化了物理治療所outreach的設施和設備後,也許就能鼓勵更多的物理治療所和職能治療所出來做外展。

呂次長寶靜:能不能在社區成立物理治療所,這是醫事司的問題。

吳委員玉琴:這個沒問題,這是可以成立的,只是簡化而已。

呂次長寶靜:只是他們成立之後要做居家復健的部分,就要看照管中心了,只要照管中心有評鑑,而他也有需要……

吳委員玉琴:社區復健的部分到底是要由長照2.0方面支付,還是由健保方面支付?你們分得清楚嗎?

呂次長寶靜:分得清楚。

吳委員玉琴:所以都是由長照2.0支付嗎?

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司長答復。

蔡司長淑鳳:主席、各位委員。長照2.0支付居家的復健。

吳委員玉琴:只有偏遠地區才有社區復健嗎?

蔡司長淑鳳:對。

吳委員玉琴:好,這樣就釐清了,因為我發現有很多民間團體還是非常混淆,搞不清楚到底是誰要付這個錢。

另外,我也一直疑惑的就是C的部分,C的定位到底是什麼?部裡提到C級的單位是提供短時數的托顧、喘息服務、預防失能、延緩失能惡化以及供餐服務。請問C級到底可不可以收費?政府有補助人事費用、設施設備費用,但C級到底可不可以收費?這一定要決定,因為已經實施5個月了。

呂次長寶靜:最近C巷弄站的工作坊馬上就要在下個禮拜召開了,會把這裡面的事情講清楚,希望該負部分分擔的部分,對方還是要負擔。

吳委員玉琴:好,請趕快確認,因為C級的單位大概有85所……

呂次長寶靜:對。

吳委員玉琴:這部分應該要趕快訂定,另外我要特別提醒的是,對於衰弱個案的定義,是不是至少也要把IADL一項的失能納進來,而一到兩項的衰弱指標也要再作確認,至於你們在訂定收費標準方面,也期待可以儘快制度化。另外本席也要提醒你們,因為剛才部長報告過,有關創新服務的部分,針對失智症會設置共照中心及社區的服務據點,主要是為了預防和延緩失能、失智,這部分的計畫四月底也要推出。說真的,這麼多方案的執行單位都在衛福部,一個在社家署,一個在照護司,你們各做各的,各自提出不同方案,請問提供服務的單位是誰?就是那一群人。

除非你們能夠開拓更多服務團體,否則,就是原來那一群人在接這些工作,也就是社區關懷據點或是原來的照顧服務單位,你們這些方案加進來之後會形成他們的壓力,不知道到時候會不會變成各吹各的調。你們不要為了讓服務量、數字比較好看,結果就各吹各的調,可不可以讓大家專心做事,讓服務資源充足、到位就好?

至於內部的整合,這部分應該由衛福部自行整合,不要一會兒提出共照中心的計畫,然後又來一個預防失智、失能的計畫,這些團體真的會疲於奔命,一個點可能要掛好幾個牌,讓這些團體非常痛苦。

呂次長寶靜:是,我們當然希望資源的布建速度加快,所以不能只停留在原來的服務提供單位,而且我們也希望用更多元的方式提供服務。剛才說的那些問題,上禮拜部長已經交代的非常清楚,在General這一塊,也就是C的部分,照顧的對象儘量是多元的,至於A級的部分,如果能夠結合共照中心,也可以提供有關失智方面的服務。

以整個中心來說,其實我們也意識到這個問題,但是一開始我們總是希望能夠創造更多機會,讓不同的團體進來,只是現在地方的資源還不夠,我們會繼續努力。這一波計畫到3月底、4月底結束,如果進來的proposal不夠多,我們就會再繼續開放,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努力,讓更多的人進來,而不是一直由原來的人提計畫,這個政策、方向,我們希望……

吳委員玉琴:如果你們的失智症共照中心可以開拓更多人參與,本席不反對,本席擔心的是把原來的人再分出去,而且沒有做好整合。因為我們原本談的照管中心或是共照中心,其實都是以個案為中心的個管,所以不要分失智、失能,其實不用這麼分,應該是做整體的照顧。

呂次長寶靜:是的。

吳委員玉琴:這部分衛福部真的要好好思考,尤其是衛福部各單位,包括剛才健保署提的出院準備計畫,都應該整合,不要讓民眾端或是服務提供端覺得非常困擾,這部分也請部長幫忙,謝謝。

主席:謝謝吳委員的答詢,現在休息5分鐘,5分鐘之後由邱泰源委員質詢,謝謝。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邱委員泰源質詢。

邱委員泰源: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也是要談長照2.0的部分,去年開始實施A、B、C三級制,總共有146個單位,不曉得大家工作時是否快樂?這些據點執行業務時,有沒有發現比較一般性的問題?他們對工作的滿意度如何?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已經布建起來的單位,因為相關的制度比較完整,所以就我看過的幾個單位來說,工作情緒好像都滿高昂的。至於還沒有進入體系的,因為他們對體系怎麼運作並不熟悉,所以會有一些焦慮感。

邱委員泰源:如果從地方來看,不管是一般地區或是偏鄉、原鄉,他們反映的問題好像都偏向指揮系統不一致,衛福部怎麼處理這樣的情況?

陳部長時中:以長照服務體系來說,我們原本就希望能夠具備多樣性,所以就目前看起來,布建的單位和名稱似乎非常多,之後我們會把相關單位做一定程度的整合,讓它能夠在體系上單純化,但服務是多樣化的。

邱委員泰源:我們還是要鼓勵一下衛福部相關單位,過去幾十年來,基本上社區就是各自為政,連一個衛生所的業務都很難統合,因為本席當過衛生所主任,所以本席了解這個狀況。讓長照以社區為基礎,這也是你們過去多年來為長照設定的方向,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方向,但是一定會碰到很多問題,因為各有各的觀念,各有各的專業,但是你們要把它整合起來。

其實對世界各國來說,這都是一件困難的事情,但是這對我們的長照很重要,要避免像健保一樣,一下子就大規模投入,結果產生很多我們沒有辦法控制的因素。本席認為應該要一步、一步的從社區做起,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但是也很困難,所以你們的工作非常辛苦,因為一直在整合,但本席覺得你們還是要隨時注意地方的反映。

陳部長時中:對。

邱委員泰源:請教呂次長,這是本席常和你們切磋、研究的問題,105年試辦146個單位,仔細分析起來,這裡面大概只有31家醫療院所、1家診所,本席等一下會提到相關的問題。醫療部分為什麼沒有加入這個體系?因為在全人的照顧政策之下,不能發生失能或是快要臨終了,我們就不去照顧,基於醫者情懷,其實大家都非常願意參與,即使是無名無利,這都是基於醫者情懷。

臺灣現在的診所有一萬一千多家,你們知道四大便利商店嗎?臺灣的便利商店總共有多少家?七、八千家而已,可是卻有這麼多診所,如果再加上部長的專門領域牙醫,就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家了。本席認為這些資源如果沒有好好利用的話,真的是暴殄天物。今天早上有一場記者會就在分析這件事,臺北市的西醫基層診所,一天看超過30個病人的不到一半,其實衛教的部分就可以讓他們去做。

現在臺北市的居家醫療也做得很好,有一個老醫師做了幾次居家醫療以後深深被感動,因為他重新拿起40年前結婚時,老丈人送他的醫用公事包,居家醫療讓他重新拿起這個公事包去做往診。本席認為現在的形勢在改變,我們要趁著對社區關懷這樣的趨勢,重新拾起我們關懷人、關懷社區的情懷,這個部分一定要全民總動員。請教呂次長,未來你們是否打算結合這麼大量、具有醫者情懷的診所、醫療院所一起努力?

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

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在我們的規劃中一直很重視這個部分,誠如剛才委員的指示,例如出院準備計畫的團隊,其實就包含到社區做在宅醫療的醫師,為了準確銜接出院準備和在宅醫療,基層醫師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最近我們在推動的兩個方案,有關失智症的照護服務部分,我們也希望這些診所能夠加入。

同樣的,針對預防失能和延緩失能,這部分比較類似復健、職能治療、物理治療、復健,這些工作也都能讓診所負責,之後會有越來越多銜接社會照顧和醫療照顧的工作,讓診所找到他們的位置,讓大家一起加入。

邱委員泰源:非常佩服次長有這麼宏觀的理念。再請教一個問題,在部長的報告當中有提到訓練的人數,你們有沒有過去幾年來的數據?因為我們要預作準備,培養相關的人才。例如醫護,因為護理的部分本席不是很了解,所以我們先說醫療的部分好了,有多少醫師接受過這方面的訓練,未來你們動員時可以加入?你們有沒有這樣的計畫?

呂次長寶靜:根據長照服務法的規定,必須受過訓練才能成為長照服務人員,我們的level 1、level 2、level 3訓練就包括醫事人力,醫事人力包括醫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等16類,就目前的狀況看起來,受過相關訓練的已經有四萬四千多人,106年也會繼續做。

邱委員泰源:請教一下,完成level 3訓練的醫師有幾位?

呂次長寶靜:這部分可能要回去查一下。

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司長答復。

蔡司長淑鳳:主席、各位委員。細項的部分可能還要再查一下,不過目前……

邱委員泰源:可能很少。

蔡司長淑鳳: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共同通論,第二個階段是由各個……

邱委員泰源:這些你不用解釋,因為這是本席幫忙設計的。問題是通過level 3其實是很困難的,這部分要加緊腳步,不然會跟不上時代,因為通過level 1、level 2的部分可能有幾千人,但是沒有人通過level 3的訓練。

呂次長寶靜:好,我們會留意level 3的狀況,依據長照2.0的情況……

邱委員泰源:而且level 3辦理的時間要配合醫師,如果在平常的時間辦理,這時候他們要服務民眾,根本不可能來參加,所以這部分一定要配合他們的時間。本席覺得這時候應該要大開放,我們只要照顧品質,時間方面可以配合受訓者,這是非常重要的,部長也是有雄才大略的人,你們要認真做這件事情。

接下來請你們看一下這個圖,本席上次也請教過,105年10月28日,我們發現你們對診所、社區的邀請消失了,當時本席也非常嚴肅的表示,這是很可怕的事情,第一個,不知道為什麼對他們的邀請消失了,第二個,我們本來就是要以社區為主,後來卻變成醫院可以加入,反而是基層的醫療機構無法加入,次長那時候也答應下次要檢討,本席相信你們有檢討啦!但下一次開放是什麼時候?就是第二批。

呂次長寶靜:第二批就是在第二季,3月底檢討完,4月會開始call for proposal。

邱委員泰源:3月底檢討之後,會不會讓這些閒置的基層醫療人力加入?

呂次長寶靜:我們現在是先針對已加入的部分,討論相關的反映事項,了解他們遭遇到什麼困難,將來如果要讓更多人加入的話,我們也會找他們來談。

邱委員泰源:你們上次已經答應要做這方面的事情。我們很快的看一下這些圖,現在光是分級醫療、醫療改革,大家就快忙死了,因為健保用了6,500億元,但今年的長照才2.7億元,所以醫療人力光是單純從事醫療就已經很忙了,就像本席剛才說的,會來參加這些計畫的,都是因為理念相同,才願意和社區結合。

所以本席還是要重複提醒,你們要以人為基礎,他們做的醫療服務關係到健保,他們做的社福服務關係到長照,這個部分大家可以放心,一切都以病人為主,只要病人需要什麼服務,我們就擴大範圍提供。你看,每年健保要花六千多億元,但是除了健保費的收入之外,還少了455億元,這是健保方面的數據。其實這也是我們醫療界一直在努力的事情,施行長照必須全民總動員,這是一定要努力的事情,我們一定要拋開所有成見一起努力,只有全民總動員,長照2.0才能成功,謝謝。

呂次長寶靜:是的,謝謝委員。

主席:請許委員淑華質詢。

許委員淑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長照2.0的服務項目從八項增加到十七項,服務人數也要從51萬人增加到73萬人,還要特別建立A、B、C三級整體社區服務體系。上個禮拜我們通過二個稅法,再加上公務預算330億元,第一個階段的長照預算算是備齊了,也就是說財源找齊了,這也是我們樂見的。

長照法6月要正式實施,但是它的相關配套,我們到現在還沒有看到,包括子法、施行細則、評鑑等制度,到底什麼時候才能讓我們清楚的了解?什麼時候會公布?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們現在在做的長照2.0都是依照長照服務法的規定,未來會依照機構式、法人法以及相關子法進行。

許委員淑華:所以這些子法、細則什麼時候可以讓我們知道?因為你們已經在評估了。

陳部長時中:子法的部分,基本上我們已經可以提供給委員了。

許委員淑華:都擬好了嗎?麻煩你提供給本席,因為本席沒有看到,謝謝。既然錢有了,我們再來說說人的問題,就長照體系來說,其實我們最擔心的就是人員不足,依照衛福部目前的統計,光是基層照服員的人力缺口大概就有1萬2,000人到1萬3,000人左右,另外現有人力也有年齡斷層的問題,現在55歲以上的中高齡照服員比例是多少?

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答復。

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在線上服務的這些照服員,大部分還是以中高齡者為主。

許委員淑華:65歲以上的有多少?

簡署長慧娟:現在我手邊沒有數字。

許委員淑華:給本席一個大概的比例就可以了。

簡署長慧娟:50歲和65歲以上的不少。

許委員淑華:超過一半以上啦!部長,為什麼本席會提出這個問題?目前我們的政策就是鼓勵中年失業的人加入這個體系,因為這樣可以幫他們解決問題,另外我們也一直不斷鼓勵年輕人進入這個職場服務,但事實上我們看到的是,現在好像是用這些中高年齡層的人,來解決超高年齡層的問題,這是我們目前最大的困難。

光是從這些數據來看,92年服務員的照護訓練總共培訓11萬人,但是實際投入這個行業的只有三萬多人。部長也有看到這個問題,在你們的報告中提到,未來的計畫包括辦理一些博覽會招募青年等等,其實這幾年我們就是這樣推動的,未來的計畫也沒有改變,但是這也顯示一個問題,就是過去推出的這一套是沒有用的。

所以到底要怎麼把人員落差補齊?這是我們現階段首先要做的事情,因為光從資料來看,今年的缺額大概會增加5,000人,明年可能還會再增高,像高雄市,他們今年辦理的相關培訓課程,總共培訓了1萬2,000人,但是最後投入的只有三、四千人。就我們目前看到的數據,發出的結業證照和實際投入職場的比例極為懸殊,表示過去花費的資源都浪費了,未來要怎麼加強呢?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我們還是持續歡迎中高齡者投入這個市場,不過我們更歡迎年輕人投入。我們有幾個大的策略,第一個,提高年輕人對老人的關懷,第二,提高照服員的工作形象和專業品質,希望他們將來有可能變成「照老闆」,讓大家對未來存在希望。原本是由我們提供訓練服務的機會,現在回到地方政府,由他們做相關的訓練,他們可以根據地方的需要,培育地方需要的人才,最重要的,關於薪資的計算基礎,這部分我們也準備要提高。

許委員淑華:對,沒有錯。其實說到最後還是薪資不足的問題,因為現在的薪資大概是落在2萬7,000元到3萬1,000元之間。除了照服員之外,例如照顧服務專員106年的缺口就有528人,按照原本的規劃,每一位照服專員要處理200名失能者,但是數據顯示現在每位專員平均要照顧510位左右,本席覺得既然要檢討,也應該把這個部分一併納入探討,不知道這……

陳部長時中:我們希望朝向1比200的目標前進,現在是用這樣的比例做人員規劃。

許委員淑華:好,既然6月份要實施了,我們期待相關的配套可以做好,這部分我們還是要多給予鼓勵。本席接著要探討的是,除了從薪資部分檢討這個制度之外,其實照服員的工作也有一些的潛在風險,有時候還會有一些危險性,但是從目前的資料看來,我們對這方面的職業安全保障是不夠的。請部長告訴本席,現在長照法有哪個章節是規定長照人員的權益?

陳部長時中:關於長服法,我們在……

許委員淑華:部長不用問了,本席可以告訴你,沒有。本席看了一下長照法,其中有專章提到接受長照服務者的權益保障,這是針對接受服務的人,但是對另外一端的照顧者,我們並沒有給予任何保障,不管是中央或是地方,本席都沒有看到你們訂定相關規範。也就是說,在我們一開始制定這個法律的時候,這些人的權益就被忽略了,這部分要怎麼補強?這個部分提供給部長參考,既然要做,兩端都應該要照顧到。

陳部長時中:勞動部有相關的勞動權益保障規範,不過我們會再回頭檢視,針對他們的一些特殊性,和勞動部進行相關討論。

許委員淑華:畢竟這是你們主推的政策,不管他們那邊要怎麼做,可能還是需要衛福部的協助,因為你們對這件事情更清楚,這樣才好對照。另外,除了服務提供者到病患家中提供服務之外,我們也希望能夠落實在地化、去機關化,這是最終目的。所以我們希望在居服的照顧過程當中,他們也能相對受到政府保障,而且薪資的部分也能夠提高,本席認為這對長照2.0的計畫推動是有益的,他們也能受到比較完整的保障,但是目前看到的,都是關於規劃、宣導、執行、評鑑等作為。

再來我們談談照服員的女性比例,就目前的狀況看起來,女性的比例大概是九成左右,很多人在問,當我們到病患家中提供照顧服務時,一定會有一些身體上的接觸,如果案主是男性呢?照管中心也曾經通報過一些案件,數量雖然不多,但我們不曉得是不是照服員為了工作,不願意讓事情曝光,所以對這些事情就隱忍不說。但是這些問題有可能真的存在,這是相對性的,不一定是指照服員可能會被侵害。請教部長,針對這個部分,我們要怎麼保障雙方的權益?未來要怎麼預防?

陳部長時中:我們的確有一些相關的法規,在私人寓所的可能接觸或親密接觸等問題,確實有可能發生,風險相對來說是比較高的,所以關於委員提醒的,對於他們的勞動安全保障,我們也應該針對這一塊思考。

許委員淑華:如果既有的法規能夠保障,為什麼還會有這類的問題?事實上就表示這部分沒有辦法真正落實。再來,當我們推動這個政策時,只要我們做的面向更廣,那麼它的風險就會提高,所以本席覺得你們應該要考量更多因素,例如案主可能都是一些失能者,但是狀況都不同,萬一案主發生意外的時候,正好在進行一對一照護,而且現場也沒有監視器,這時候就會形成各說各話的狀況。

如果只能透過訴訟解決的話,本席覺得對彼此都是一個困擾,所以本席有一個建議,但不知這樣是否可行,就是能不能要求雇主為照服員投保第三責任險?這是一種做法,或是我們在這方面要怎麼加強、補足,消解可能的爭議?

陳部長時中:對於雙方的保護,還有避免未來糾紛的形成,這些問題的確都應該預先思考,例如委員提醒的,關於保險的相關保護,這部分我們會研究看看。

許委員淑華:好,謝謝。今天部長在這邊答應要給本席的資料,還有你們要做的一些研究,希望你們事後真的能夠提供資料給我們,因為我們希望能夠看到完整的數據。再來,本席要談一下南投的問題,因為時間的關係,所以A、B、C據點和原鄉的部分一起談,目前長照2.0規劃每三個村要設置一個C級照料點,等於是有點像傳統 仔店的概念。

本席覺得這個想法很好,但是每個縣市的條件不一樣,例如南投縣的腹地大、人口老化程度嚴重,而且人口凋零,可能從這個村到另外一個村就需要20分鐘到40分鐘,如果考量這樣的情形,你們現在的做法就不符合偏鄉地區的需求,雖然三個村設置一個C點是一個基準,但是對偏鄉地區,你們必須要另外思考,可不可以?

陳部長時中:對,三個村設置一個C點,這是指最低的標準,我們希望能夠廣設C點,尤其是偏遠地區,我們會優先規劃、補助。

許委員淑華:部長,本席有看到你們未來對原鄉部分的規劃,106年要新增10個點,請你告訴本席,這10個點有沒有包括南投的部分?因為南投縣也有兩個原鄉,就是信義鄉和仁愛鄉。

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司長答復。

蔡司長淑鳳:主席、各位委員。有的。

許委員淑華:兩個鄉都有嗎?

蔡司長淑鳳:對。

許委員淑華:好,謝謝。最後再請教你,現在是三個村最少要設置一個點,我們希望偏遠地區能夠每一個村都設置。而且這部分還要回歸到它的本質,就是這個站的設備、人力,這才是我們的重點,而不是像 仔店一樣,只要有人顧店就好了,關於這個部分的照護點,它的人力、設備如何規劃?

陳部長時中:我們對這部分的設備和人力都會優先規劃、補助,至於相關的細節,是不是請社家署答復?

簡署長慧娟:因為在原鄉或是偏鄉比較難發展出A加B加C,大概都是B加C。針對B的部分,其實我們對它的設施、設備、人力是有補助的,我們對B點的補助標準大概是300萬元,當然這部分包含人力和設施、設備的改善等等。

許委員淑華:你剛才提到的經費,是對照管專員的補助嗎?有沒有針對這個部分?

簡署長慧娟:不是的,這是針對據點設置,是對服務提供單位的補助。

許委員淑華:好,本席了解。最後,剛才部長說的沒有錯,因為偏鄉地區的資源本來就少,需要照顧的人可能行動不便,而且交通也不便,所以針對這方面,例如我們南投縣的照服人員、照服專員也不足,目前南投縣一個照服專員要照顧600人。

在比較偏遠的地方,其實都必須靠照服員去發掘這些案件,進而提供服務,但是在他們服務的過程中,以這麼少的人去照顧這麼多人,例如一個人要面對600人,所以偏鄉或是偏遠的原住民鄉很可能就會被忽略、被放棄,這就是我們在乎的地方。所以未來不管怎麼補強,本席希望部長能針對人口老化、人口少的偏鄉、原住民鄉優先補強人力,可以嗎?

陳部長時中:可以,針對偏鄉的部分,我們分站一個照管人員是管50人,比都市的稍微少一點。

許委員淑華:這是我們的目標啦!但是現在還沒有落實。

陳部長時中:對,還需要努力。

許委員淑華:所以本席就說了,如果未來我們要達到這個目標,那麼偏遠地區一定要優先補強,這才是醫療普及化的最終目的,謝謝。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陳委員瑩質詢。

陳委員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陳部長,政策應該有延續性,您是否同意?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當然。

陳委員瑩:部長,你在委員會承諾過的事情,當你卸任之後,衛福部是不是應該要繼續執行?

陳部長時中:應該,不過我現在沒有想那麼多。

陳委員瑩:既然是肯定的答案,那麼不管是哪一任部長在委員會承諾過的事情,就是衛福部全體同仁要努力的方向,你們要努力去執行。

陳部長時中:應該的。

陳委員瑩:請問日照中心和日照服務有什麼不一樣?這兩者是一樣的?還是不一樣?

陳部長時中:委員是指日照中心和我們的托老、喘息服務有什麼不同嗎?還是……

陳委員瑩:對啊!因為你們上會期提出的計畫是設置日照中心,現在卻提到日照服務。需要請呂次長回答嗎?

陳部長時中:日照中心就是一個提供日照服務的地方,也是負責分派的單位。

陳委員瑩:你是說日照中心嗎?

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

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日照中心是一個據點的概念,所以會設置一個據點,而日照服務則是指方案,可以在很多地方提供。這兩者有可能是一致的,例如日照中心可以提供日照服務。

陳委員瑩:有沒有差別?

呂次長寶靜:有的地方是多元服務,例如醫院也可以辦理日照服務。所以服務是指一個方案,中心是一個據點,有些據點只做日照服務,但有的地方因為有相關設施,所以也能提供這樣的服務。

陳委員瑩:再請問你,日照中心和日托據點是否相同?

呂次長寶靜:不一樣。日照中心的對象主要是經過照管中心評估,是長照1.0和2.0所指的失能對象,日托則是針對亞健康的老人,亞健康是我們創造的名詞,事實上就是指稍微衰弱一點的老人。

陳委員瑩:去年11月3日,那時候次長已經上任了嘛!

呂次長寶靜:是的。

陳委員瑩:11月3日本席在委員會質詢林奏延部長,當時本席要求55個原住民鄉鎮,每一個鄉鎮都要設置一個日照中心,你們原本計畫一鄉一日照要花10年的時間完成,可是10年過去,搞不好都有長照3.0了,所以那時候列席的原民會副主委鍾興華表示,如果有經費的話,他們也希望能夠儘早完成,林奏延部長也覺得10年真的太久了,所以他承諾4年完成這個計畫。

現在衛福部理應完成前部長的承諾,結果卻又自創一個日照服務,85個日照服務據點,其中有55個日照中心以及30個日照據點。本席的要求和部長的承諾,是在4年內完成一鄉一日照,所以本席想請教你們,你們2020年要達到55處,到底是指日照中心還是日托據點?這55個據點是怎麼分配的?

呂次長寶靜:這部分請社家署說明。一鄉鎮一日照這個原則是確定的,我們也不希望10年才完成,上次我們也有在這裡表態。

陳委員瑩:對,這部分沒有問題,但是你剛才說日照中心和日托據點不一樣,所以這55個據點只是用來充數的嗎?還是只是為了應付大家,只為了趕快達到目標值。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我們的目標是希望能夠成立55間完整的日照中心,但有時候因為地方的設施、設備問題,恐怕沒有辦法布建得那麼完整,不過我們的目標就是希望設置一個完整的日照中心。

陳委員瑩:本席知道,你們說希望4年完成日照中心的設置,但實際執行時卻可能拖到10年,這樣又回到原來的問題了。

陳部長時中:我們不會拖延,不管是服務據點的擴大,或是日照中心的建置,這兩個部分我們都會努力。55間是一個目標值,在55間日照中心還沒有完成之前,我們也希望相關服務據點的日托服務能夠滿足原鄉的需要,如果有不足的地方,我們一定會努力把日照中心建置起來。

陳委員瑩:不是的,部長,你們並沒有解釋4年內要完成55處什麼?如果做不到,那日托據點和日照中心的比例到底要怎麼分配?這一點你們也要說清楚,本席覺得……

陳部長時中:我們一定會努力,關於比例的部分,是不是請承辦單位說明清楚?

陳委員瑩:對,這部分要說清楚,因為這很奇怪,如果你們2020年要成立40間或60間,本席還不會覺得你們是在糊弄,或是應付本席,但你們提出的數字就是55間,剛好是本席提議設置的日照中心數,結果現在卻跑出一個日托據點。

呂次長寶靜:不是的,我們一樣是要設置日照中心。當初我們的構想是說,因為日照中心對設備、設施、建物的規定比較嚴格,為了能夠儘快提供服務,所以我們就創造另外一種不同的對象,也就是日托,我們希望這兩類加起來之後,服務的人數可以更多。

陳委員瑩:請問你,2020年有沒有辦法完成日照中心的設置目標?

呂次長寶靜:我們在努力,讓這55個……

陳委員瑩:有沒有辦法?有沒有可能?機率高不高?

呂次長寶靜:關於資源的布建,我們正在努力中,因為和建物等……

陳委員瑩:你們覺得和這個目標的差距會很大嗎?是不是要多寬限你們一點時間?

呂次長寶靜:只要建物、用地都能夠盤整出來,我們就會積極布建。

陳委員瑩:但是日照中心的部分,4年內到底能不能做到?有困難嗎?因為本席現在搞不清楚,之後的日托、家托……

呂次長寶靜:我們希望能夠多提供一些服務,所以有的是在日照中心做,那就是長照2.0當中規定比較嚴格的部分。另外,我們希望亞健康的老人也可以得到照顧,所以我們在……

陳委員瑩:這樣好不好?能做到的,你們就承諾,做不到的就說清楚,這樣本席就不會覺得你們是故意弄一個相同的數字敷衍了事。

呂次長寶靜:這件事情希望大家能夠一起做,我們還是要和原民會一起合作。

陳委員瑩:對,所以本席要請教你們,根據你們的保守評估,日照中心到底什麼時候可以完成?

陳部長時中:我們原本的規劃方向是設置55間日照中心,不過我們也有一些擔憂,因為用地取得不易,原住民方面也有相關限制。但是委員既然說得這麼明白,我們會和原民會討論,盤點既有或可能的相關設備,也會把預算編列好,至於詳細、完整的數字,之後再向委員報告。

陳委員瑩:所以現在沒有時程表?沒關係,我們……

陳部長時中:目前的時程表還是依照林部長答應的時間,不過因為您說要更明確,所以我們會去盤點。

陳委員瑩:就是4年設置55處,請你們再去盤點。要撥給原民會的長照預算到底是多少?上次說8億元可能沒有辦法處理55間。現在還是維持6億元嗎?

呂次長寶靜:在我的印象中,我們同仁說應該是六億多元,這部分包括資源的布建等等。

陳委員瑩:有確定就好了。

陳部長時中:這部分的費用我們並沒有做特殊匡列,這就像是一個大水庫,我們是以優先辦理、優先補助的概念執行,所以至少會有這些經費,但我們可以用的,可能比這個數字更多。

陳委員瑩:請教原民會王處長,你第幾次來立法院報告、備詢?

主席:請原民會社會處王處長答復。

王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第三次備詢。

陳委員瑩:官員來立法院備詢時,隨時都會被點到。你沒有來過內政委員會嗎?每次討論原民會的議題時,你應該都會來吧?因為你在原民會待很久了。

王處長慧玲:是的。

陳委員瑩:所以出席次數應該數不清了。請教你,你們今天沒有準備書面資料是因為什麼原因?

王處長慧玲:應該是有一些誤會,是不是請本處負責國會聯絡的羅副處長說明?

陳委員瑩:你可以請國會聯絡人上來做說明嗎?

王處長慧玲:可不可以?

陳委員瑩:不行。你搞不清楚原因嗎?

王處長慧玲:這是我們透過國會組表示……

陳委員瑩:你當立委夫人6年了,立法院開會狀況你會不知道?你覺得長照不重要嗎?還是你根本就不重視?

王處長慧玲:我有請同仁應該要寫,可是同仁說原民會好像只要列席,不用提書面報告,這個訊息我一再確認……

陳委員瑩:處長來這邊要擔負起所有責任,不要什麼事情都搞不清楚。

王處長慧玲:不會不清楚,謝謝。

陳委員瑩:文化健康站前半年使用公彩基金的經費有多少?

王處長慧玲:1.3億元。

陳委員瑩:後半年的長照經費有多少?

王處長慧玲:希望增加1.1億元。

陳委員瑩:所以今年全部是2.4億元的經費;去年文化健康站總共有幾站?

王處長慧玲:121站。

陳委員瑩:今年有幾站?

王處長慧玲:先核定121站,繼續105年度的部分,我們的目標是185站。

陳委員瑩:文化健康站過去的審核都是由地方報給中央,再由原民會邀集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委員會聽取簡報,105年、104年都是如此,沒想到106年修改計畫,不找專家學者,直接由原民會內部組成審查小組來審核。今年1月13日一天核定121個案件,全部都是照案通過,不再請專家學者是誰做的決定?

王處長慧玲:104年度我們曾委託專業輔導團隊,連查核都是由這個專業團隊處理;105年度因為其他因素,原民會沒有委託專業輔導團隊,所以年底的時候,就由我們自己召開五區的查核工作,各區都有邀請社會福利及長照專家來查核……

陳委員瑩:不需要專家學者會比較好嗎?

王處長慧玲:查核工作都有專家學者參與……

陳委員瑩:既然有,又為何要特別在這個計畫裡面將專家學者拿掉?

王處長慧玲:我們沒有……

陳委員瑩:文字上已經拿掉了,你不知道嗎?

王處長慧玲:查核工作……

陳委員瑩:不要跟我說查核,我現在問的是這個計畫……

王處長慧玲:審查……

陳委員瑩:審查是審查,最後一個會議,是你們內部自己開會決定,這也衍生出一個問題……

王處長慧玲:這121站在這過程當中,是沒有專業團隊來輔導,查核是為了銜接106年的長照工作。這121站有些可能執行得不太好,地方政府自己也提出半年的補助契約,我們希望……

陳委員瑩:你們的盤算是不論這121站做得好不好,都先讓它通過,後續再去輔導它?

王處長慧玲:105年度沒有請專業團隊去輔導,所以我們的查核工作應該要再加強,這是我們應該要再努力的地方。

陳委員瑩:看看你們自己去打的分數,三個人去查核,結果還有人缺席,整個過程就是在混嘛!對於這個計畫的審核,你們把專家學者放進去,有何不好?還有259個站要設,你們是不是要預留上下其手的空間?本席也是執政黨的委員,我不想……

王處長慧玲:委員,我們沒有這樣的想法,我們真的希望原住民自給自足、自己管理的文化健康站能夠……

陳委員瑩:我再跟你講審查!

王處長慧玲:是,審查是要協助族人……

陳委員瑩:協助族人是沒有錯,但本席要求按照過去兩年的處理方式,將專家學者在放進計畫裡面。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曼麗質詢。

陳委員曼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主題是食安五環和長照,本席先從食安五環這個議題開始,謝謝吳署長上禮拜到我辦公室來溝通,因為她沒有帶任何資料過來,所以我又請她再溝通一次。從最近的乳瑪琳問題中,本席看到一個狀況──當通報機制和橫向溝通不夠時,有些問題可能無法快速處理,3月10號發生事情,3月12號到達教育體系,3月16號衛福部才得到教育部的回覆,總共有47所學校;也就是說,10號發生事情,12號教育部系統啟動機制,16號教育部才提供資料,部長覺得這樣的時效掌握是可以的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這樣的平台將資訊發出去,這個時間應該是好的,但是沒有建立雙向溝通和後續追蹤系統,這部分是可以改進的。

陳委員曼麗:本席去查了一下,其實教育部的校園食安事件作業流程圖也提到,各級教育主管需要在通知學校後,兩個小時確認學校使用情形,並要清查、下架、回報,兩個鐘頭是一個非常有效率的做法,後續資料會傳到平台上。假設衛福部和教育部可以互通,衛福部就能立即得到資訊。另外,為什麼12號開始布達,16號才能將資料提供給衛福部?這個狀況會讓衛福部在處理時,可能處於瞎忙的狀態。

陳部長時中:我後來的了解,教育主管單位有報到食安辦,我想雙向的溝通我們需要加強。

陳委員曼麗:應該要三向甚至多向溝通,他報到食安辦,食安辦是否將資料傳到衛福部?食藥署無法掌握情況下,大眾就是一片罵聲。本席覺得這三個單位都非常重要,所以橫向溝通機制要建立起來。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陳委員曼麗:再者,長照在這五年有五起比較大的意外發生,造成23人死亡,包括去年的新店到最近桃園龍潭都發生意外,本席認為後續處罰太輕,像龍潭的愛心長照中心,社會局只對它罰款36萬元,因為地方政府並沒有制裁的法令可以使用,只能先要求改善,若無改善才能要求停業並撤銷執照,他們說會跟中央協商。但本席認為,按照老人福利法應該將罰則提高,而且要有吹哨條款,讓它能夠在這部分多做努力。本席想了解中央對這部分的態度是什麼?

陳部長時中:中央認為應該將相關機構廣泛納入管理,因為現在有很多是合法掩護非法,我們會加強查緝;未來在撤照等相關行政裁罰方面,我們會訂定得更清楚。

陳委員曼麗:其實有很多民眾會有疑惑,為什麼死了那麼多人,他們都不用被關?本席希望……

陳部長時中:他們還是有刑事責任,業務過失致死的相關刑罰罪責還在,只是有些案子審判的程序比較長,大眾以為沒有刑罰,事實上是有的。

陳委員曼麗:因為很多人將家人送到長照機構,所以大家會特別重視消防安全,可是我們只有老人福利法和消防法能夠控管安全,像美國的照護機構都會有專章來規範消防安全標準,包括避難規定,硬體部分有防火、灑水、泡沫、逃生梯等等,如果這樣還有問題發生,他們也會立刻去究責,事後也會做檢討。反觀台灣這五年來發生了五起重大事件,本席覺得我們真的太疏忽了,如果我們要推行長照制度,恐怕很多民眾都會有疑慮,針對我們長照機構的設立,本席認為有三個法需要再加強,包括許可、設立及後續的評鑑等等。本席想了解我們在安全部分有什麼樣的檢討和作為?

陳部長時中:我們會加強聯合稽查;另外,在消防和相關的建築法規裡,因為有不溯及既往的規定,所以既有老舊機構不符合規定的地方,我們除了在稽查的時候請它改善之外,也會衡量機構的需要,並跟內政部一起討論如何讓消防安全檢查更落實。

陳委員曼麗:這也是本席想說的,因為我看到內政部去年12月有一個長照服務機構防火避難安全改善調查結案報告之後,我真的希望能像部長剛剛講的,衛生福利部和內政部一定要將這個法律訂定得更周延。我們看到新聞報導這些機構無法逃生時,死傷都非常慘重,尤其是住在機構裡面的人,身體狀況不管是失能或是其他原因,如果我們不能落實它的安全,這種案例會層出不窮,本席想知道我們對長照機構有沒有評鑑、分級、分等這樣的作為?

陳部長時中:有評鑑,不過,我覺得目前第一步,還是要對合法掩護非法這部分加強稽查,因為非法部分不管是各項標準、設施甚至人員都不足,要先把不合法部分確實做好,至於合法的部分,我們會一步步精進我們的管理作為。

陳委員曼麗:對於非法部分,衛福部掌握到的情形如何?既然有可能是合法掩護非法,非法的部分如果我們都沒能掌握的話,就沒辦法知道合法掩護非法的嚴重度到哪裡。

陳部長時中:雖然無法將未立案的完全納入管理,但是我們掌握到有9個縣市11家,至於掩護的部分,情形就比較廣泛,我認為第一步還是應該從這裡開始阻斷。

陳委員曼麗:因為台灣的地下經濟非常猖獗,如果現在就讓人覺得長照有一些不安全的地方,就會對長照扣分很多。本席希望未來也能有分級,讓老百姓知道政府也有在管理這些機構,如果它們沒有好好作為的話,該勒令停業就勒令停業,該撤照就撤照。本席希望能做到這樣的高規格,否則這真的會破功。

陳部長時中:相關的行政作為,我們會朝著委員所指示的去做,評鑑也是有的,未來社家署在這方面,一定會做得更好,畢竟安全是最重要的。

陳委員曼麗:謝謝部長。

主席:請黃委員秀芳質詢。

黃委員秀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長照的出院準備,本席在地方服務的時候,曾遇過一位中風病人,住院幾天之後,醫院認為他應該可以轉至其他養護中心,於是他就在醫院和養護中心這樣轉來轉去將近一年,未來在實施長照2.0之後,這些需要被照護的病人在出院之前,都會先做評估;像本席提到的中風病人出院之前,醫院會由誰來評估?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醫院方面大概有兩個管道,一是由醫院內部專業社工或護理人員做評估,另外有一些醫院跟地方政府連繫得比較好,直接請照管中心來評估。

黃委員秀芳:若由醫院的醫務社工來評估病人未來是不是要去照管中心,照管中心與醫務社工要如何連結?也就是醫院的評估和照管中心的評估,你們是不是有一套系統,經醫院評估之後,直接轉照管中心?

陳部長時中:系統現在是有的,問題是兩個不同單位的磨合,現在並不是很順暢;我們也正在對出院準備計畫精進作為做一些獎勵,讓雙方可以磨合得更好。目前我們希望規定這些高風險、高需要的病人出院前三天,醫院就能將照顧計畫做出來;因為完整的照顧計畫需要更精細的評估,所以我們先要求三天前能有一個最基本的照護計畫──5項基本需求裡面至少要有3項,如居家服務、居家護理、居家復健等相關輔具、喘息;也就是在他出院的時候,就能夠得到基本的長期照顧。

黃委員秀芳:這是從4月開始?

陳部長時中:這部分我們會徵求友善、受獎勵的醫院,希望大家能創造出更順暢、更有效率的模式出來。

黃委員秀芳:我們希望醫院到照管中心的評估標準都應該一致化,讓家屬不要像無頭蒼蠅似的飛來飛去,很多人會去尋求民意代表的協助,但我認為這樣是不對的,應該由醫院來協助他是要去養護中心還是復健醫院。未來長照出院準備若能落實的話,定能減輕家屬的負擔。

陳部長時中:這也是長照裡面最重要的一條路,非要做好不可。

黃委員秀芳:就部長剛剛講的,從醫院到照管中心、日照中心或其他養護中心,你剛剛說評估需要3天的時間?

陳部長時中:就是出院前3天,希望能完成我們的計畫及所要提供的服務,出院後1天至7天服務能夠到位。之所以訂定1天至7天,是因為人力上的考量,我們的目標是要無縫接軌。

黃委員秀芳:我們也希望能夠無縫接軌;但是照管人力不足的問題真的很嚴重,從以前開始探討長照2.0的時候,即已發現照管人力、照護人力的不足,未來我們在這個部分要如何解決?

陳部長時中:我們會將人力編足,今年編了971人,其中439人屬於照管人力,我們規劃的目標是1比200,現狀卻是1比500、600,我們希望他的負擔不要那麼重;另外在薪資方面,本來是3級,現在改為7級,由3萬3,000多元至3萬7,000多元,改訂為3萬3,000多元至4萬5,544元左右。我們望讓等級變高,薪水變好,工作負擔也相對減輕,變得更有效率。

黃委員秀芳:長照2.0已開始試辦,但是因為你們的經費還未核撥下去,以致一些C級照護點的負責人有疑慮……

陳部長時中:相關經費因為現行的核銷體系,效率確實相對的低……

黃委員秀芳:從1月份開始到現在,你要他們運作,卻又不給經費,經費究竟何時可以到位?

陳部長時中:經費的遲到,不僅是地方C級單位的痛,地方政府的痛,也是我們的痛。這樣的核銷體系確實會造成這樣的情況,我們希望改變支付制度,朝簽約並以電腦核銷的方式進行。

黃委員秀芳:從1月份到現在,已經三個多月了,這些C級照護點的負責人都很急,本席希望衛福部能儘速對這些負責人說明,不要讓他們不知所措。

陳部長時中:我們最近會舉辦相關的說明會、工作坊,讓大家明白這件事情;最重要的還是儘快讓這個支付體系變得更有效率,如果繼續使用這個行之有年的核銷制,那麼這個問題就永遠在那裡。

黃委員秀芳:希望部長能儘速解決這個問題。

上星期南投縣一家少年安置機制機構發生性侵案,讓我們覺得兒少安置機構真的有很多問題,事實上這家兒少安置機構早被評為丁等,為何還能收容這些少年?

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答復。

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發現它有違規超收,所以它現在是在輔導改善當中,也有請它……

黃委員秀芳:它的違規超收也不是這一兩年的事情……

簡署長慧娟:我們一直……

黃委員秀芳:原本只能收19人,但它甚至超收到100多人,你們難道都不知道嗎?

簡署長慧娟:我們知道,因為它現在收的是司法轉向的孩子,基本上是法院法官裁定他到那個機構去,因為我們不能直接下令要法院不要再送,所以我們從源頭去跟司法院溝通,將合法的機構名冊送給司法院,請他們轉給地方法院的法官,法官知道後就儘量不裁到那邊去,所以他們也陸續在減收。

黃委員秀芳:全台有101家的安置機構,有兩家被評為丁等,爆出性侵案的是其中一家,它都已經被評為丁等,你們還陸續將少年送到那邊。本席要求未來評鑑結果也要給安置機構和法院。

簡署長慧娟:我們都有給……

黃委員秀芳:給法院、給地方政府,垂直連繫、橫向連繫都很重要,不能再發生這種事情!都已經知道這個安置機構是丁等了,該停的時候,就要讓它停,不要再讓它收。

簡署長慧娟:因為它是去年評為丁等,依照法令要給它輔導改善期,複評機制如果沒有通過,可能就會廢止它的許可證。

黃委員秀芳:不論是矯正機構或是安置機構,衛福部做完評鑑之後,應該將資料提供給這些機構,讓他們知道青少年送到這個地方,這個地方的評鑑是否為優良、甲等?還有,安置機構的專業人力是否足夠?我們看到矯正機構的輔導人力是不足的。

簡署長慧娟:就該機構來講,這也是被要求改善的缺失之一。

黃委員秀芳:所以,未來你們在評鑑專業人力或是專業輔導這個部分,是不是也要輔導地方政府針對專業人力的補助,讓更多的社工投入這個區塊?

簡署長慧娟:基本上,對於機構的補助,我們也有補助它的專業服務費,也就是它的用人費用,這部分當然要跟地方政府合作,我們會持續跟地方政府討論。

黃委員秀芳:我們剛剛談到照管人員、照護人員不足,還有安置機構專業人力也不足,希望衛福部能真正去重視、落實,將經費用在需要的安置機構上面,尤其是專業人力不足造成青少年的傷害,在在都需要衛福部多加努力。

陳部長時中:未來在社會發展裡面,社會工作者的工作,將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台灣的社工人員在整個制度上是相當不足的,要發展這一塊,需要相當的經費,但這也會在相關經費的編列上形成競合。不過我們還是會努力,因為這一塊關係到社會安全網的架構,我們會努力來做。

主席:請周陳委員秀霞質詢。

周陳委員秀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含瘦肉精的美豬進口,因為牽扯到食安及風險評估等問題;根據中時與中天的報導,國內「川普上任祝賀團」與美方官員談及美豬進口的衝擊時,張花冠縣長說「農民都準備好了」;並且說在嘉義各地方召開過多場美豬進口公聽會,其他綠營執政的縣市也是。部長之前說過,如果政策要往解禁方面來思考的話,源頭、邊境管理都要預作準備。部長這樣說的意思,是不是要開放美豬了?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有關任何食品的開放或進口,本部只有一個態度,就是安全第一。

周陳委員秀霞:當然要安全第一。

中華民國養豬協會與各縣市養豬協會對張縣長不實的言論,也提出非常嚴重的抗議,重申「堅決反對含瘦肉精的美國豬肉進口」,堅持豬肉瘦肉精一定要零檢出,還說不排除發動大規模抗爭。政府之前承諾,在公開健康風險評估及科學數據資料前,不開放美豬進口,現在這個立場有改變嗎?

陳部長時中:這樣的安全系統,它仍然是存在的。

周陳委員秀霞:所以立場還是一樣?有疑慮就一定不能……

陳部長時中:我們不能說是有疑慮,這是一個科學的驗證,我們會在安全第一上來做所有的考量。

周陳委員秀霞:希望民進黨不要在國民黨執政的時候就說反對、不能開放,自己執政的時候,就說要開放。

陳部長時中:我想,食安沒有國民黨或民進黨的問題,我們都是人民,人民的健康要放在第一。

周陳委員秀霞:我們不希望有意識形態,也不可以背棄這些豬農。

衛福部推動臺灣368照顧服務計畫,原定去(105)年底要在368鄉鎮布建多元日間照顧服務,達成「一鄉鎮一日照」之目標。現在這個計畫進行得如何?

陳部長時中:我們繼續在推動,我請簡署長來說明推動的狀況。

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答復。

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已經有205家在提供日照服務……

周陳委員秀霞:目前達成率有多少?

簡署長慧娟:包括多元的部分,像日托服務的點就已經達到368個……

周陳委員秀霞:多少百分比?

簡署長慧娟:如果是涵蓋率的話,鄉鎮市大概是7成左右。

周陳委員秀霞:長照分為居家式、社區式、機構住宿式。請問部長,楠西、南化、玉井、左鎮、龍崎、山上,這些地方有居家式嗎?

陳部長時中:這幾個地方雖然比較偏遠,但居家式的應該都有,都已經簽約了,相關的服務可能都已經到位了。

周陳委員秀霞:目前都到位了嗎?

簡署長慧娟:因為居家服務是到個案也就是長者家裡服務,縣市政府會分區,委託一個單位去提供這樣的服務。

周陳委員秀霞:但據我所知,不管是居家服務、喘息、護理、復健統統都沒有!你確定到位了嗎?

簡署長慧娟:居家服務一定有。

陳部長時中:我想應該這樣說,就是點的布建已經有了,服務也提供了,但服務的多樣性可能還沒有完成,基本的服務,大家都還在努力,我們會與地方政府溝通,增加服務的多樣性以及它的強度、密度,以符合地方的需要。

周陳委員秀霞:機構社區式的部分呢?

簡署長慧娟:對於資源比較不足的地區,我們會優先發展相關的社區式的資源;現在縱使有ABC級,對於資源不足的地區,也會再積極來布建,比如B加C的部分。

周陳委員秀霞:就我剛剛所提到的幾個鄉鎮,只有玉井有日照服務,其他鄉鎮不論是機構社區式或機構住宿式的,統統都沒有。

簡署長慧娟:它可能是資源比較不足的地區,我們會積極來布建。

周陳委員秀霞:因為偏鄉與山區原本醫療資源就很缺乏,對於現在推動的長照2.0計畫,拜託部長一定要特別關注偏鄉與山區。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我們對於原住民、偏鄉、離島是優先布建、優先規劃、優先補助。

周陳委員秀霞:請問部長,台南市有長期照護型機構嗎?

陳部長時中:據我了解,台南市布建得相當完整。

周陳委員秀霞:但是據我所知,台南市雖是五都之一,目前仍然沒有長期照護型機構,你要不要去了解一下?

陳部長時中:我跟他們的衛生局談過,他們應該布建滿完整的。

周陳委員秀霞:台南市是五都之一,為何連一個失智症老人團體家屋都沒有?人口老化的問題很嚴重,對我們正在推動的長照2.0計畫來說,這是非常重要的議題,希望部長要特別關心。

陳部長時中:有關失智症者相關的據點及共同照護中心的布建,將是我們下階段的重點。

周陳委員秀霞:為了長照,我們建置全國單一長照專線,部長知道它的號碼嗎?

陳部長時中:4128080。

周陳委員秀霞:這個專線是全年無休,還是有週休二日?

陳部長時中:上班時間會配合週休二日。

周陳委員秀霞:所以和公家單位一樣?

陳部長時中:對,不過我想這條專線在休息日的時間恐怕有開放的必要性。

周陳委員秀霞:你知道一個月大概有幾通電話?效果好不好?你們有沒有評估過?

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司長答復。

蔡司長淑鳳:主席、各位委員。本來是星期一到星期五的上班時間,前4個月也曾試辦過晚上及假日時間,目前白天時間每天有36通,晚上與假日是8通。

周陳委員秀霞:前天我打了好幾次電話都是忙線中。

蔡司長淑鳳:這通電話一打下去,直接到縣市。

周陳委員秀霞:用手機和用市內電話是不是一樣?

蔡司長淑鳳:都一樣;打手機的話,要加02。

周陳委員秀霞:我們現在來試一下,好不好?你看這要浪費多少時間?打這麼久了,不要打好了。有時候真的很難打,我打過好記幾次都打不通。照服計畫的問題還是存在,這個部分部長仍然要再加把勁。

陳部長時中:好,我會努力看看。到底要設分線還是統一,事實上各有優缺點,不過從剛剛的實驗看起來,效率確實有一點問題。

周陳委員秀霞:浪費我很多時間。

陳部長時中:但是很有價值,提醒了我們這個問題的重要性。

周陳委員秀霞:謝謝。

主席:謝謝周陳委員的質詢。請徐委員志榮質詢。

徐委員志榮: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們可以嘗試撥打037看看。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對,撥037可能比較好一點。

徐委員志榮:我講的也不算是題外話,因為與「日照」有關。

其次,鄉下有農路,沒有那麼多紅綠燈,一條是南北向,一條是東西向;我有一位鄉親沒有喝酒,他在路上騎摩托車被車子撞,那個時候他的年紀還滿輕的,可能30、40歲,接受開刀等治療後變成植物人。他們有跟肇事者談好和解,後者也有賠償一定金額,詳細的數字我不知道。我到醫院看過他,感到很悲哀,因為他的兩個眼睛會張開,手會稍微動一下,會按原子筆,但是可能都沒有意識。他跟人家和解了,他也算滿有良心的,但是這等於是賭博一樣。據我所知,他拿到的和解金在好幾年前就已經用掉了,現在可能都是自己家裡負擔。我講的重點是,類似的病患在那邊住的時間長的話,政府補助的費用是不是可以慢慢增加,讓家屬的負擔能夠稍微減少一點?他很年輕,身體本來很健朗,要叫他快點走也走不了,又不能安樂死,因此我建議對於很多長年臥床的病患,政府的補貼比例可以偏多一點。我建議而已,部長覺得有道理嗎?還是很難處理?

陳部長時中:這個真的有它的必要性,也讓人相當同情。他形成家庭的負擔,造成家裡其他的工作機會及量能都降低,社會……

徐委員志榮:雖然這是個案……

陳部長時中:這也不算是個案,我們從王曉民變成植物人的案件就可以知道,他們對家庭造成的負擔有多大。我們應該思考國家要怎麼支持他,怎麼樣在家庭進行相關的居家服務,以及特殊的個案以及有特殊的需要才到機構裡,還有怎麼樣讓它衡平。這確實是很難解的問題。

徐委員志榮:沒有關係,可以的話,你們再幫他們考量。事實上,長照2.0是很有必要的,因為我們面臨少子化、老齡化。除了失智、失能以外,現在還將衰弱老人列入擴大服務的對象,請問試辦計畫推動以來都還順利嗎?

陳部長時中:剛才我也跟委員報告過,我有參觀過幾個新設或是以往做得有經驗的團體,得知大家都工作得很高興,而且去的人也得到相當的服務,但是我們在布建的時候設得相當廣泛,相關的營運跟經驗或許還不足,所以有些人覺得焦慮,但是我認為在現有體系服務的部分都做得還不錯。

徐委員志榮:這樣推動之後,6月就要正式上路,如果沒有什麼大問題的話,就是照試辦計畫的規劃進行;根據規劃的內容,要區分為A級的社區整合性服務中心,B級的複合型日間服務中心,再來是C級的巷弄長照站。衛福部的報告也有說要培植A,擴充B,廣布C,現在有一個問題是誰才能夠成為A級的服務中心?北榮高齡醫學中心的陳亮恭醫師講,在長照2.0中要成為A級的服務者必須是基金會,非營利的公家醫院不是由基金會設立,所以沒有辦法申請。在這樣的情況下,長照A級的服務中心會不會讓人誤解是特許行業?

陳部長時中:我們必須澄清,因為這件事情被質疑好像有一段時間了。醫療機構對這個問題有相當的誤解,認為有將部分醫療機構排除在外。事實上,我要很清楚的跟委員報告,我們相當希望他們能夠投入醫療資源。現在在146個點裡,有31個醫療機構投入,目前我們在推動試辦計畫中,所以對於相對的申請者是採取競爭型的計畫,我們取其優,取需要的以及在布點上的;未來廣設的時候,我們會讓各個機構儘量參與,絕對沒有採取不希望醫療機構進來的立場。

徐委員志榮:這樣質問是讓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謝謝。

徐委員志榮:105年兩次審查的結果,就如同陳亮恭醫師所講的,沒有一家非營利的公立醫院被列入。我擔心衛福部的試辦計畫若排除公家機關,用民間整合政府的機關及資源,會給人衛福部奇怪的印象。

陳部長時中:不會,我們會注意相關分配的衡平性。

徐委員志榮:謝謝部長。總統去年有參訪退輔會下面的榮民之家,並提到他們對於長期照顧榮民累積了非常重要的經驗,因此在建構長照制度的時候,退輔會絕對不會缺席,會加入長照的行列,但是我們看到、知道的是衛福部做衛福部的,退輔會做退輔會榮民之家的工作。

陳部長時中:我們要來……

徐委員志榮:總統講得很正確,退輔會可能有很好的經驗,因此衛福部應該好好的跟退輔會合作,互相交流經驗。我相信退輔會不單是服務榮民兄弟,為滿足國人的需求,你們應該也很樂意提供經驗給衛福部參考。

陳部長時中:如果有更詳細的資料,可能要請退輔會幫忙跟我們報告。政府是一體的,退輔會跟衛福部在醫療教養上都是共同努力的。我知道退輔會好像有撥出5%的床位給一般民眾使用,而且高榮有非常成功的經驗,所以我們可以互相吸取這樣的經驗。另外,我們也有透過照管中心進行相關的分配。榮眷、榮胞們對榮民醫院有感情,所以他們能夠提供整合性的服務,我們非常歡迎大家一起合作。

徐委員志榮:退輔會義不容辭,一定會協助,提供長處及經驗給衛福部。

主席:請退輔會呂副主任委員答復。

呂副主任委員嘉凱:主席、各位委員。誠如剛剛部長說的,其實我們有一直不斷的聯繫,也不斷的互相配合。

徐委員志榮:這樣子很好,謝謝。

其次,報紙提到溯源追蹤的相關稽查員才30名,可是你們要到國內100多家藥廠,還要到國外的原廠稽查,我認為人力不足。食品也有稽查員,他們處理乳瑪琳的問題都還要經過1個禮拜,由此可見,30名稽查員要管國內外這麼多藥廠,員額可能會有所不足,因此我建議部長增加稽查員的員額。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徐委員志榮:藥師公會說要提高刑責,罰金要更多,跟我上個禮拜提出的臨時提案不謀而合。我的提案內容提到,要提高偽藥廠商或是來源部分業者的刑責跟罰金,這樣比較有一點嚇阻作用。我認為30名稽查員不夠,你們應該多增加一點。

陳部長時中:好,我們會研究。

徐委員志榮:謝謝。

主席:謝謝徐志榮委員的質詢。我提出幾點,部長稍微注意一下,請你們確認稽查員的人力及之前承諾10倍的檢驗要如何落實、遠東有問題的油脂到底有沒有流向國防部,以及有沒有追查中下游及盤商。我希望你們後續給我們一份資料,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我們剛剛已經跟國防部聯繫過,他們清楚告訴我,產品並沒有進入他們的食品鏈。

主席:好。中間盤商的部分,因為銷貨量很大,可能都已經用掉,但是業者銷貨到哪些地方,我希望你們有清楚的掌握。

陳部長時中:有。

主席:請劉委員建國質詢。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簡單扼要的問一下。請問陳部長,假鈔跟真鈔經過化學檢驗,驗出來的成分是什麼?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都是紙。

劉委員建國:所以真鈔跟假鈔的重點在於源頭可能不一樣,一個是國家製造,一個是犯罪者透過仿冒,或以相似或極盡相同的成分、材質製造出來的。那偽藥跟合法藥品驗出的物質是不是相同成分代表的意義是什麼?

陳部長時中:代表他們沒有依照GDP、GMP的規範製造,基本上,它就是偽劣藥,我們不應該服用,但是如果經過檢驗,沒有從成分裡發現異常物質,就代表風險相對的低。

劉委員建國:真藥跟偽藥的成分一樣,連療效都一樣的話,業者不需要做千面人,用恐嚇取財的方式,而是會圖利、販售。假如檢驗出來的結果,成分都一模一樣,足以代表傷害沒有這麼大,因此向民眾宣告病人吃了之後不會造成人體傷害的話,還是有一點矛盾。

陳部長時中:只要是列入偽劣藥,我們絕對不替它背書,基本上,它就是不應該吃的東西。

劉委員建國:藥品這一行是國家的特許行業,必須特別加以規範、限制。衛福部FDA在藥物食品安全週報裡的報告寫得很清楚,「通常在事件曝光後,都會以檢驗的結果加以說明,讓許多人誤以為,可以經由檢驗確保產品的安全,卻忽略了檢驗非萬能。檢驗的項目通常會透過學理或過往的經驗,針對極有可能出現的指標或危害物質進行檢測,通常是針對已知的純物質做檢驗。或許大家會問為何不檢驗全成分?由於已知化合物的數目多達數十萬種,要檢驗出所有成分是非常困難的工作,需要使用到的精密儀器花費的檢驗成本相當龐大,有時候甚至不知道產品被添加何種物質而無從檢驗,無特定目標物的探索性檢驗所需的人力、物力更可觀。」,最後的結論是,「業者落實自主管理,確保源頭、製程到顧客端各個環節的產品安全,才是較積極的解決之道。」,所以檢驗非萬能,這是你們自己講的。如果檢驗並非萬能,你們講目前未發現問題是否妥適?我上個禮拜就提醒過了,剛才部長有修正講法,我還是可以認同,但是你們18日的新聞稿提到,「食藥署及各地方政府衛生局自106年3月7日至106年3月17日間針對『佳糖維』、『維妥力』及『力清之』三項藥品進行市面抽驗,總計抽驗451件藥品,目前已全數完成檢驗,其成分與含量均與原廠規格相符。」,這是要跟消費者、食用者講什麼?

陳部長時中:這部分我們查察的結果,源頭、產銷鏈到最後的消費者都沒有相關的問題,跟Crestor的情況不一樣,Crestor在產銷鏈產生了破口。基本上,偽藥的來源是錯的,無論對偽劣藥如何的檢驗,我們都絕對不會替它背書。剛才您提到有三個可疑的產品,經過我們從源頭、產銷到市場檢查的結果,並沒有發覺任何問題,因此我們佐以對成分的判定,並認為它應該是真藥,而不是偽劣藥。

劉委員建國:你們判定的基礎、作法就是檢驗嗎?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答復。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還有針對原廠。

劉委員建國:我沒有質疑你們提到的「佳糖維」、「維妥力」及「力清之」等三項藥品是偽藥,只不過你們用這樣的檢驗方式,要證明成分相同,檢驗出來的結果一樣,再追蹤到原廠,然後跟消費者、使用這些藥品的病患講這都是真的,不是假的……

陳部長時中:我跟委員報告……

劉委員建國:你們自己的週刊提到的報告又講檢驗非萬能。我是要提醒你們這個問題。

第二個,如果抽驗的451件藥品,其成分與含量均與原廠規格相符,我真的不曉得這些廠商花大筆錢做PIC/S、GMP有何用處?

陳部長時中:結果就是安全。

劉委員建國:只要檢驗合格,內容物都是一樣,依照你們的檢驗,這451項統統是一樣的,你們再從製造廠商去追蹤,double check,就可以說這些都是真的,這樣就足夠嗎?

陳部長時中:可能有我們沒有思考完全的地方,還要請委員給我們指教,不過這裡面沒有發現違法的事證。

劉委員建國:我不知道抽驗451件藥品這個idea是誰想的?人家是抽驗3項,你們是抽驗451項,又認為成分都一樣,代表這些都是真的。你們自己說,檢驗非萬能,那檢驗要到什麼程度?請把檢驗方式告訴消費者、病患,說這些都是真的,這樣就夠了,我不知道這是怎樣的思考。

陳部長時中:以這篇文章來講,沒有一件事可以稱作萬能的,這是一個通則……

劉委員建國:我在第一次已經提醒預告了,我在9日質詢時建議貴署,檢調提供不法集團的帳冊,從帳冊中知道偽藥製造、販賣的流向,貴署再全面通知各相關地方衛生機關、衛生局一起啟動稽查,回收下架。你們到底有沒有做?當時你的答復是有,請問帳冊掌握了嗎?

陳部長時中:我們行政單位應該要掌握帳冊,也交給了檢調單位,我們行政查處就是根據相關資料,所以才查出賴姓及陳姓兩位嫌疑人交給檢調單位偵訊。進而查到源頭,交保兩人、收押兩人,進入正式檢調查核的系統裡面,同時也因為這樣才能很快地啟動下架、回收程序。

劉委員建國:我不要以我的建議為建議,我和一個過去與FDA曾實際配合過的調查官員通電話,他說他和食藥署及更早之前的藥政處合作專案破獲十幾起偽藥,他很驚訝為什麼一件事會搞到草木皆兵、人心惶惶。他說當初和你們專案合作辦案時,藥政處只要一個科4、5個人配合,司法調查加上行政檢查的運作,可以在一天內破獲偽藥集團,並由帳冊中知道製造偽藥的販售流向。衛生署再直接全面通知各相關地方衛生局辦理立即啟動稽查回收下架事宜,兩、三天內就可以把產品全部回收下架。他講這樣有問題嗎?

陳部長時中:在藥政處的時代,我不認為他們可以在兩、三天讓產品全部下架。現在我們可以做到在兩、三天內下架,但是在藥政處的時代,雖然我那時候不在,但是我們同仁都在這裡,我不認為那時可以做到兩、三天就下架,因為電腦通知系統及追溯、追源系統並沒有那麼完整。現在相關系統是完整的,電腦資訊也是完整的,當然有些個別違法行為不願下架回收,我們據以處罰之外,其他在時間上不會比藥政處時代來得慢。

劉委員建國:你們檢驗451項產品是誰決定的?是你下令的還是署長下令的?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答復。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451項藥品是我們分的批次,發到22個縣市政府衛生局全面蒐集得到的相關檢體。

劉委員建國:是誰做這個決定的?

吳署長秀梅:我們不是限制只能451項。

劉委員建國:檢驗451項藥品這個決定是誰做的?

吳署長秀梅:是我決定的,因為我們需要做相關的行政稽查,大家已經開始擔心市面上有別的偽藥,所以我們一定要全面普查。

劉委員建國:你們自己說檢驗非萬能,這是在FDA刊物第509期,時間是在去年。

吳署長秀梅:不能因為檢驗出來是正確的,我們還是要懷疑它,因為非法製造的藥品就是偽藥。但是今天我們針對市面上大家擔心的藥品去蒐集並檢查,然後配合原廠作相關的辨識……

劉委員建國:如果檢驗出來的成分是一樣的,你就不需要懷疑。我的意思是說,如果今天你們能掌握帳冊,就會知道偽藥的流向,可以節省很多的時間和人力,迅速掌握偽藥廠商的通路、販賣了多少種的偽藥。這會比你們動用這麼多人力檢驗451件藥品,來得更有效果、更為具體。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的提醒,我相信能掌握帳冊就能確實地辦案,這次行政查處也有這樣做,並且把帳冊提供給檢調。未來我們在這方面會加強,把事情做得更好,符合委員的期望。

劉委員建國:帳冊是你們提供給檢調的?還是帳冊被檢調扣押,你們向他們提出要求?

陳部長時中:我們這邊掌握了帳冊,才有辦法掌握那兩個相對的嫌疑人,並且把名單和帳冊提供給檢調。

劉委員建國:副署長向署長、部長回報說,帳冊全部都掌握住,都沒問題了?

吳署長秀梅:其中有一家藥局的帳冊不讓我們copy,所以是用照相的方式來蒐集資料。之後在3月4日就由檢調接手,後續追蹤相關的帳冊,我們就無法再做這一部分。

劉委員建國:檢調掌握的是製造偽藥廠家的帳冊,而不是某家藥局的帳冊,你們有沒有向檢調要求提供帳冊,讓你們從源頭追查?

陳部長時中:我們掌握的是相關嫌疑人的帳冊,所以才抓到上頭的人,而委員是希望我們直接扣取帳冊,根據帳冊的資料……

劉委員建國:你們不一定馬上扣取到帳冊,但是檢調掌握到製造偽藥廠家的帳冊,我在兩個禮拜前就提醒你們拜託檢調把帳冊提供給你們,讓你們從源頭和通路去追查,你們到底有沒有做這個動作?

陳部長時中:我們很清楚地表達希望,但是站在偵查不公開的角度,檢調……

劉委員建國:這不是偵查不公開,我第一天就講,這件事涉及這麼大公共利益。現在我只是再問一次,你們有沒有向檢調要求提供製造偽藥廠家的帳冊,讓你們做行政調查,縮小打擊的面向?

陳部長時中:我盡了所有的力量去連繫這件事,但是沒有達到效果。

劉委員建國:所以就是沒有啦!可是部長你說有。

陳部長時中:我們有把帳冊照相起來交給檢調,他們抽查帳冊,我們要向他們拿帳冊裡面的相關資料,檢調站在偵查不公開的原則下,雖然經過我們多方的溝通,但是都沒有達到效果。

劉委員建國:那個帳冊是你們提供給檢調,還是檢調辦案時直接扣住的?

陳部長時中:他們直接扣的,但是我們有查到那個帳冊,才查到源頭,並且把資料提供給檢調。

劉委員建國:帳冊整個都copy出來了?

陳部長時中:沒有copy,只有照相。

劉委員建國:所以有全部照相?

陳部長時中:在Crestor這一塊。

劉委員建國:如果檢調扣住的那個偽藥廠家帳冊,你們全部都照相起來,然後依帳冊去追源頭,追查偽藥成品的流向,那麼以這項藥品來說,市面上應該就沒有偽藥了。因為double check時就全部下架了,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我們可以作這樣的假設,不過不法廠商的帳冊是不是把所有的帳都登錄得很完整,這也是疑問之一。不過我相信上面有登錄的都是來源和去向,根據帳冊來追查是相當有效率的,因此我們才能很清楚地掌握相關嫌疑人。

劉委員建國:本席最後再提醒部長,我很誠懇地提醒和建議,如果你們真的有掌握到帳冊,今天處理的SOP應該不是這個樣子。如果你覺得現在這樣沒有浪費太多人力,沒有用「檢驗非萬能」的流程來處理,那我還是樂觀其成。但是如果那個製造偽藥的廠家確實還有很多偽藥在市面上,事後被追出來,那你們今天的答復就是在欺騙我,也會對FDA及衛福部造成嚴重的傷害。

陳部長時中:我們絕對不敢欺騙委員,更何況我們有我們的社會責任。有幾點必須向委員報告,第一個,這樣的文章是要提醒大家,廠商的自主管理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事後的查驗只能達到一部分的效果,這需要一個網狀的體系來做好。所以我們在藥品的各種管銷,從GDP、GMP到……

劉委員建國:我們現在是說偽藥製造廠家,你怎麼跟我說廠家要自主管理,難道偽藥廠家也要自主管理?

陳部長時中:當它自主管理之後,周圍不合法的廠商或藥品就會被凸顯出來;如果納入管理的是安全的,那麼對管理以外的,我們就能管理得更好。

劉委員建國:今天這個偽藥並不是以部長回答我的方式去發掘到的,而是一個社區藥師發掘到的,然後跟製造真品的廠家確認,再通報FDA,才讓事情顯現出來。你現在答復我有關自主管理,我搞不太清楚。

陳部長時中:您講的意思,我……

劉委員建國:我是好心提醒……

陳部長時中:我不知道吸收得對不對,委員應該是認為我們行政查處的功能可以更好,只要把帳冊掌握清楚,循著這樣的管道來做,行政效率和人民安心都能更好。這一點我們會謹記在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劉委員建國:謝謝部長的答復,但是你們實際上的做法和本席的建議好像不太一樣,食藥署檢驗451件藥品,然後公告說這些藥品的成分都是OK的,這樣就足以證明這些藥是真品。我覺得這有很大的落差,而且也不需要做到這種程度,反而是從製造廠家的偽藥流向去做源頭管理更為清楚,沒有那麼複雜。我不希望你們做到最後,還有問題一直跑出來。假如你們覺得你們的做法都正確,我也沒有意見,謝謝。

陳部長時中:這種事情永遠都沒有全對的,我們儘量精進。

劉委員建國:這個不是全對不全對,剛才我說偽藥製造廠家,你卻回答說自主管理;我說偽藥帳冊,你卻說偽藥廠家也有可能在登錄上出了問題。事實上,這些偽藥就是被社區藥師發現的才通報原廠,再通知FDA,流程就是這麼清楚。假使廠家有AB帳,你們只掌握到原來的帳冊,另一個沒有掌握到,我不會怪你們。我只是善意地提醒,對於原有的帳冊,你們應該跟承辦檢察官要求提供,才能作源頭的追溯,讓地方衛生局配合你們作稽查。這樣是最快、最有效的做法,我不知道為什麼這麼難處理?

陳部長時中:我最後向委員報告,你跟我講的事情,我已經聽進來,而且我整理的應該跟你所述說的很接近,未來我們會再更努力。

主席:任何一個偽藥流入市面上,都不是消費者和慢性病患所能接受的。所以你們可以根據這些帳冊資料和檢調儘速連絡,並追查流向。

至於醫養合一的部分,我覺得榮總做得非常好,你們應該找機會去看看。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請一一宣讀再逐案處理。

1、

據查「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作業參考原則」,有關醫療費用之收費標準,依第三條規定之原則核定,其中,「2.非健保特約醫療機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健保支付標準(醫學中心等級)2倍以下之範圍內核定收費」。

然該規定,僅限制健保給付項目,卻無從對於其他自費醫療品項有任何管控,無疑是本末倒置。其次,此規定亦無助於醫療院所定價空間。最後,對於外國人或返國僑民等無健保者,容易誤用廉價健保之錯誤觀念導致醫療資源浪費。

爰提案要求衛福部,應於一個月內,修正該項規定之。

提案人:林靜儀  陳 瑩  吳玉琴

連署人:楊 曜  陳曼麗

2、

據查中央健保署公布統計數據,近五年來高診次人數仍居高不下。然而健保署著手進行高診次的改善已行之多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進行關懷輔導,也投入大筆經費進行改善計畫,但仍不見具體成效。惟醫療資源有限,實不應過度浪費。

爰提案要求中央健保署,針對民眾高診次就醫之狀況,於一個月內,應提出更為有效之解決方案,以杜絕醫療資源浪費。

提案人:林靜儀  陳 瑩  吳玉琴

連署人:楊 曜  陳曼麗

3、

案由:乳瑪琳使用過期原料事件持續延燒,溯源追蹤形同虛設,並未發揮數據分析找出風險食品的功能。查驗人力依然不足,比較北中南區,各區間的查驗人員負荷量也不平均,將來如何檢討改進?建請食藥署應檢討現有人員配置落實10倍查驗及現有溯源系統漏洞,並於一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彥秀  蔣萬安  許淑華  徐志榮

4、

案由:經民間團體調查只有8.3%需要長照服務的住院民眾,也只有38%的民眾聽過住院準備服務。建請衛生福利部整合健保署及醫事司資源,利用大數據分析,提前找出高風險的長照患者,並以電腦連線通報方式通知照管中心,讓照管中心主動去找失能者,才能讓長照2.0不僅是找得到,還要讓失能者「被找到」。並應思考如何水平整合醫療與長照機構的功能與資源,請衛生福利部於一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

提案人:李彥秀  蔣萬安  許淑華  徐志榮

5、

有鑑於我國部分鄉鎮地區及原民地區幅員廣大,醫療機構與長照機構設置不易,現行衛生福利部於制定「失智照護服務」時,未考量城鄉差距,如未能與長照社區整體照顧模式ABC整合,恐致部分地區因機構地點難尋而有窒礙,進而影響失能、失智患者權益。爰此,衛生福利部應於一個月研議修正「失智照護服務」計畫,使失智、失能照護機構與長照社區整體照顧模式,可因地制宜調整,俾確保政府推行長照2.0之效益。

提案人:李彥秀  王育敏  蔣萬安  陳宜民  許淑華  徐志榮

6、

有鑑於長照2.0已經上路,惟出院準備服務相關資訊仍缺乏,據民間團體調查有56%的出院民眾需要居家服務等長照資訊,僅只有8.3%獲得醫院協助連結照管中心,導致長照2.0服務恐會從醫院斷起。目前醫療機構與長照體系媒合平台尚未整合,使醫療機構需增加人力應付相關流程與手續,進而影響到政策推行的效益。爰建請衛生福利部,於一個月內提出醫療端與社福端系統整合平台計畫報告,減化作業流程,俾利推動出院準備服務機制,健全長照制度。

提案人:李彥秀  王育敏  許淑華  陳宜民  蔣萬安  徐志榮

7、

針對衛生福利部日前(15日)修正公告「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其中達滅芬(Dimethomorph)與氟派瑞(Fluopyram)容許標準調高至10與6ppm,嚴重影響民眾健康!爰建請衛生福利部應提供歷次討論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相關會議資料,並說明行政院食安辦公室於此修正標準歷次會議之角色功能;且將相關資訊公告上網,讓民眾有充分瞭解的權利,以維護國人健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宜民  蔣萬安  許淑華  徐志榮

8、

本次桃園長照機構大火意外,造成4死悲劇,鑒於台灣長照機構意外頻傳,經查內政部已經進行「長照服務機構防火避難安全改善之調查研究」,因照護機構內照護人員、老人避難能力不足,為避免悲劇重演,爰提案要求衛福部與內政部積極合作,依據報告建議,於三個月內改善長照服務機構環境安全維護項目評鑑指標,並要求所有長照機構,加強長期照護機構防火及避難安全風險自主檢核、改善建築設施與消防設備,並將實質改善成效向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曼麗

連署人:陳 瑩  邱泰源

9、

日前遠東油脂涉嫌使用過期和回收原料再製成「乳瑪琳」等產品超過900公噸,嚴重影響民眾身體健康。本次食安事件凸顯爆發後之問題產品處置標準作業程序尚未建置妥適,才會發生網路賣家於事件發生且已公布產品全面下架後,仍在網路販賣問題產品之情況;以及問題產品流向掌握資訊不足,例如:是否流入學校營養午餐及軍隊團膳?食藥署需等教育部、國防部回報才能掌握。食藥署身為主管機關,應有更積極作為主動瞭解並公布相關資訊。爰要求衛福部食藥署於一週內針對日後若再發生食安問題,建置「問題產品處置標準作業程序」以及「加強與中央其他部會的橫向聯繫及與地方衛生單位垂直聯繫」,以便第一時間將問題產品全數下架並追查問題產品流向,以保障國人食用安全,並向本席及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蔣萬安  陳宜民  李彥秀  徐志榮

10、

文化健康站是原住民長照2.0的主力,過去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以公彩基金作為長照經費所設置之文化健康站,年度「實地勘查」作業,皆委由外部單位進行客觀公正之查核(104年由慈濟大學),最後審查作業亦是由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決議。但在長照2.0準備上路之際,原民會卻便宜行事,修改文化健康站計畫,「實地勘查」作業不再公開委任第三單位評鑑,本由學者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會」,亦改由原民會自行組成「審查小組」,有違公正、公開、社會參與之精神。爰此,建請委員會決議,要求原住民長照2.0計畫正式上路前,原民會應修正文化健康站計畫,將文化健康站勘查與評審恢復原有專家學者參與之機制,查核內容須包括評鑑照服員之勞動環境與條件,修正後計畫應送本委員會備查,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 瑩  陳曼麗  李彥秀

主席:首先處理第1案。請衛福部醫事司廖副司長說明。

廖副司長崑富:主席、各位委員。可否將「一個月」修正為「三個月」?

主席:本案將「一個月」修正為「三個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處理第2案。請衛福部健保署沈主任秘書說明。

沈主任秘書茂庭: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高診次輔導的議題,我們建議也給我們三個月時間來提出解決方案。

主席:好,三個月。

處理第3案。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第3案我們建議將倒數第2行的部分改為「……人員配置落實高違規產品10倍查驗」,也就是增加「高違規產品」等文字。謝謝。

主席:署長,什麼是高違規產品?

吳署長秀梅:目前我們對高違規產品的界定比方在農藥殘留方面,茶葉就屬於高違規產品,常常都會驗到;對於幅射的部分,像日本的食品也都屬於這個部分。其實我們目前都儘量朝10倍檢驗進行。

主席:署長,本席倒不希望只有針對高違規產品,因為像前一陣子冬瓜茶磚使用工業石灰的問題就不在這個範圍內,對民眾來說,大家還是希望所有的食品都能高度檢驗,而且之前辦公聽會的時候,我也覺得你們對食安五環都應該想辦法,人力的部分我不去介入,我當然希望人力越多越好,不過我不知道你們現在要怎麼去處理人力的問題,可是檢驗量勢必要達到過去的10倍,至於你們要檢查哪些部分,我覺得你們自己應該有一個抽檢的機制,所以,就不要再去加那幾個字了,因為對民眾來講,大家會希望吃進嘴巴裡的每一樣東西都是安全的。

吳署長秀梅:但是全面的……

主席:你們是抽檢嘛!我沒說你們一定要是高風險或低風險,因為怎麼界定是你們提的嘛!在我看來,你們對所有食品檢驗的量就是要出來,你瞭解我的意思嗎?當然,我希望你們人力增加,也希望部長多給你們一點人去做事,好不好?

吳署長秀梅:好。

主席:謝謝。本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4案。請衛福部健保署沈主任秘書說明。

沈主任秘書茂庭:主席、各位委員。建立這個平台確實很重要,但是要醫院和照管中心,或者是健保署和照管中心以電腦連線,目前還有困難,因為醫院是在病人出院以後才向健保署申報費用,所以要等他出院我們才會拿到資料……

主席:但是按照部長今天早上的回應,「被找得到」其實是很重要的。即便它只是一個目標,我今天提出來的方向仍然是對的,所以我還是希望你們在一個月內提出解決方案。或許沒辦法立即達到,但是你們要告訴我如何達到的步驟,譬如中期、長期。這個方向是沒有錯的。部長,對不對?

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大概要從不漏接病人到發掘病人兩端……

主席:對,我沒有要你一個月之後就達到這個目標,但是呂次長,我認為你們在一個月內提出如何做到的方案,時間應該是足夠的。長照準備了那麼久,要如何做到「被找得到」?我並沒有要求你們一個月之後就要做到,或者是今年6月上路,7月就要做到。

請衛福部呂次長說明。

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如果要在服務系統當中把流程畫出來是比較容易,但這牽涉到資訊系統,資訊系統可能有infrastructure……

主席:好,沒有關係,我懂。這個方向是對的,我想你也可以認同。

呂次長寶靜:是的。

主席:問題是資訊雲端要怎麼去整合。因為醫療資源不平均,所以很多中南部的民眾會到北部來開刀。我要提醒你,「找得到、看得到、用得到」的口號是你喊的,所以必須有這個目標。如果你們需要3個月的時間,我也可以給你,但我就是要一個可以出來的時間點。

呂次長寶靜:好,資訊系統要給我們時間,服務流程我們會趕快來建立。

主席:沒關係,我就給你3個月的時間。

本案改為三個月。

繼續處理第5案。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司長說明。

蔡司長淑鳳:主席、各位委員。第5案和失智照護的規劃有關,其實橫向溝通的部分在計畫本身就已經有要求,所以我們建議將倒數第4行以下文字修正為:「針對失智照護服務計畫如何促進失智、失能照護機構與長照機構社區整體服務模式可因地制宜……」。

主席:好,文字修正之後通過。

處理第6案。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7案。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7案,我們建議在倒數第3行的「且」字之後加上「研議」二字。

主席:好,改為「且研議」,修正通過。

處理第8案。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說明。

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8案,我們建議將倒數第4行的「衛福部與內政部」修正為「衛福部、內政部及地方政府」,因為這還涉及地方政府。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處理第9案。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9案,我們建議在最後面的「報告」二字前面加上「書面」二字。

主席:好,修正通過。

處理第10案。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席的提案也讓徐志榮委員簽一下。

蔡司長淑鳳:(在台下)第6案有一個字是錯的,就是倒數第3行「減化」的「減」字應該是「簡」。

主席:好,請議事人員將文字做一下修正。

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蕭委員美琴質詢。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長照是政府要新推的一項公共政策,同時在過去的基礎之上升級為長照2.0,而目前是有幾個試辦點的選擇,但是我們比較關心的是,未來長照服務是否能夠全面的普及化,除了這幾個少數的試辦點之外,其他嗷嗷待哺的地區、有長照需求的地區,我們也希望能夠儘快上路。

關於偏鄉地區的長照資源,像花蓮的部分,是有分成A、B、C等3種不同層次的長照服務,雖然我們有幾個比較大型的醫療機構,但是對於A級的長照服務,很多鄉鎮是望塵莫及,據了解,你們的目標是每個鄉鎮至少設置一個,所以大部分就是從B及C級的角度來出發,的確,只要C級做得愈好,則進入B級或是A級機構型服務的需求也會愈來愈少,所以C級的普及性是非常關鍵的。我們都知道,目前有一些社區已設有福氣站、關懷據點等,但普遍也面臨資源不足的問題,然目前長照在人力或是相關資源的提供上,是全國統一標準,但很多的縣市或鄉鎮,其自有財源相對來說是少的,若是偏鄉的話,像地價稅、房屋稅等稅收本來就收不到多少,在這麼少的資源下,他們又跟都會區有著同一的補助標準,所以在建置上會有很大的困境。

第二個問題,現在的關懷據點、福氣站等目前已經存在的機制,很多都是在早期蓋好的教堂、宗教聚會所或是一些老舊的空間,可能連建照、使用執照都找不到,所以要他們找到符合無障礙空間的要求、老人服務所需要的消防、安檢標準空間的要求,事實上是沒有的,若沒有這樣的空間,是否就要新建?可是地方自籌財源就已經不足了,還有負擔配合款,造成大家就整個僵在那裡,所以中央政府推出此項政策若要真正落實到基層,恐怕是有一段距離,所以希望衛福部能夠正視這些問題,像一些偏鄉自有財源是有問題的,甚至連交通都有問題,不像都會區的老人只要搭個公車就可以到達醫院,反觀偏鄉地區的民眾,若沒有一些交通工具,他們就沒有辦法出門,所以這些問題要如何克服?如何落實讓B級、C級真正是普及的,而且大家是有感的、看得到、用得到,本席希望能針對各地區不同的需求來做一些調整。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針對補助款的部分,對於偏鄉、原住民、離島等相關區域,我們是採用財力分級的方式予以加強補助,所以並非全國都一致。

蕭委員美琴:但是目前的補助還是跟實際的需求有很大的落差,比方說你們補助一個據點100多萬元,這對一個沒有建照、使用執照的建物,讓他們來做相關的改善,甚至是重建,那是沒有辦法的,是不可能做到的。

陳部長時中:如果有需要,我們會就個案再做考慮,至於沒有建照的部分,應該會有一些變通的方式,比方說提供結構安全證明。

蕭委員美琴:你們是用結構安全的角度來看,這的確很關鍵,我們不希望任何公共建物,尤其是提供公共服務的,是有任何的危險性。可是進一步要面對的是無障礙設施、無障礙空間、消防設備等等,其實這些都是問題,而且很多設施都是早期傳教士來台時所蓋的,好幾年前一些偏鄉的幼兒園就有碰到類似的問題,所以應該因地制宜,畢竟各地狀況不太一樣,方才部長有提到個案處理,而我們也樂見這樣的處理方式,但我擔心的是這些個案恐怕不是少數,而是很多偏鄉都有這樣的問題,而這些地方偏偏又是老人照顧資源及人力最缺乏的地方,那裡不僅青年人口外流,而且願意留下來照顧這些老人的人力也是非常的不足。

現在關於人力的部分,相關的訓練、人才留用、薪資等,很多的配套也都沒有到位,所以我今天除了反映問題外,也希望衛福部能夠正視偏鄉自有財源不足等問題,然後給予一些特別的配套,讓我們的長照能夠確實上路,而且能夠確實普及。

陳部長時中:對於原住民、偏鄉、離島等地區,我們還是秉持著優先規劃、優先補助的精神,至於交通上的問題,我們會設有一些交通車;人力的部分,偏鄉關於轉診等費用的補助有比平地多了3,000元,然後也有獎勵的津貼,就是再加3,000元,希望能夠吸引更多人力的投入。

蕭委員美琴:希望這些特別對偏鄉的設計、資源能夠早日到位,個案上若有不同的需求、配套,希望你們能夠竭盡所能的協助他們。

陳部長時中:好的。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曜質詢。

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關於冠脂妥偽藥一案,這跟我上次質詢中藥材的問題有一點像,即問題已經發生一陣子了,請問這是原料進口還是成藥進口?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應該是有一種不法的原料從中國那裡空運進來,所以並不是以藥品原料的名義進口的。

楊委員曜:所以是走私進來的?

陳部長時中:是。

楊委員曜:那就很嚴重了,請問量大嗎?

陳部長時中:我們查到的原料有10公斤,那是在工廠裡找到的。

楊委員曜:已經流出來的成藥有多少?

陳部長時中:目前還很難掌握,不過現在換掉的藥有15.2萬盒。

楊委員曜:如果是走私的,則在源頭的控管上沒有辦法做到預警的處置,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是很困難的。

楊委員曜:偽藥進入供應鏈已經多久才被發現?

陳部長時中:根據嫌犯的供述是今年2月。

楊委員曜:這次藥品追蹤、追溯系統、通路的管控,是否反應太慢了?因為藥品進入市場,其實跟一般食品是不一樣的,照理是比較容易掌控的。

陳部長時中:我承認。

楊委員曜:所以流通一陣子才發現會不會太慢了?警示系統有沒有出問題?

陳部長時中:我們在追源、追蹤系統上是有斷鏈的情況,依照規定,應該要跟合法的藥商來做買賣,但中間有斷鏈,所以針對這個破口我們會加強管理。

楊委員曜:斷鏈的部分要趕快補起來,畢竟藥品出問題比食品出問題還嚴重,從3月9日開始,各縣市的衛生局也都針對力清之、維妥力等進行聯合稽查及抽驗,請問何時可以完成呢?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已經完成了151件,基本上都沒有發現違法的事證。

楊委員曜:所以關於藥品的源頭控管,像走私就是屬於非正常通路,這時跟衛福部的關聯就沒有那麼大,可是部長也提到,整個供應鏈有斷鏈的情況,所以斷鏈的補強要趕快去做才是,而且是平常就要做的,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好。

楊委員曜:據了解,現在可以拿可能是偽藥的東西來換真藥,期限是到3月8日,是嗎?

陳部長時中:3月18日。

楊委員曜:為什麼?若3月18日後才發現持有偽藥,則該如何處理?

陳部長時中:3月18日以前拿到偽藥的,基本上要予以通報。

楊委員曜:可是一些長者可能反應較慢、相關資訊不足或是與外界的接觸比較欠缺,所以若是3月18日以後才發現,就不能夠換了?

陳部長時中:就是將3月18日當作是一個截止日期,但若個案有其需要,我們會協調廠商來辦理。

楊委員曜:本席認為應該還是可以換,因為使用這種藥的很多都是老年人,他們有時跟社會的隔離是很大的,可以嗎?

陳部長時中:好。

楊委員曜:還有,我們準備了7萬0,600盒嗎?

陳部長時中:現在已增加至15萬盒。

楊委員曜:所以足以應付病患的需求?

陳部長時中:應該。

楊委員曜:接下來本席要和部長探討原鄉、原民的長照問題,在此也謝謝召委有注意到離島、原鄉、偏鄉的特殊性,所以在今天安排了這樣的議程。請教部長,去年開始推動長照ABC示範計畫,請問原鄉申請的數量有多少?

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答復。

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原鄉原則上是B加C,因為資源比較不足,所以目前有6個鄉鎮是B加C。

楊委員曜:所以申請的案子有6個,這樣的數字是多還是少?

簡署長慧娟:17個案子裡面有6個,這是第一階段的部分。

楊委員曜:全國有17個申請案。

陳部長時中:應該這麼說,去年建置了17個A、44個B、85個C,所以原鄉有6個B加C的案子。

楊委員曜:這樣的數量還是不多,原鄉、偏鄉跟離島中傳統聚落、社區的形態是很強的,若整體的原鄉才申請了6案,表示還有很多是連申請都沒有,請問,原鄉、偏鄉或離島申請的數量沒有那麼多的原因是什麼?

陳部長時中:當地有一些資源的不足,還有土地、建物建照取得等相關問題,不過我們都已開始協助解決這些相關問題了。

楊委員曜:像土地、設施不足以外,人力資源的欠缺也是不敢提出計畫的主要原因之一。

陳部長時中:對。

楊委員曜:像澎湖就有這樣的現象,事實上,長照在離島、偏鄉、原鄉的需求量是很大的,這些地區的共通性就是就業機會少,青壯年多數都是外出的,所以當地只剩下老人,但這些地區的需求量為何一直展現不出來呢?是因為連替他們提出需求的人力都不足,所以這部分你們打算如何處理?

陳部長時中:原來是由地方政府提出申請,是因為我們認為地方政府對於當地的需求是最了解的,但若是因為人力的缺乏或是設施取得的不易,則相對來說提出申請的數量就比較少。

楊委員曜:地方政府提出需求之前還是會詢問特定的社區或是聚落,看他們需不需要提,但就算他們想要享受長照的資源,可能連提的能力都沒有,所以希望衛福部社家署能夠多多鼓勵一些社團下鄉,這樣他們才能踏出第一步,要不然他們連提計畫的能力都沒有,又如何能夠享受這個資源呢?

陳部長時中:有關提出計畫這一部分,我們有安排一些工作坊,幫助大家如何來進行營運及申請。

楊委員曜:原鄉跟離島在這方面的人才太少了,有能力幫他們規劃、提出計畫的人又很欠缺,所以他們連第一步都踏不出去,若你們不在短期之內先幫他們做解決,那他們可能永遠都沒有辦法享受長照的資源。

陳部長時中:好,我們會加強輔導的措施。

楊委員曜:除了鼓勵社團下鄉外,還有想辦法讓目前在原鄉、離島從事社會工作的人,其薪資要有所保障,要不然就很容易將離島、原鄉當作是訓練人才的訓練中心,每當訓練完畢,一碰到其他地方提供較好的薪資,他們可能就離開了,如此只會讓離島、原鄉陷入惡性的循環。謝謝。

主席:請高委員金素梅質詢。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上任大概有1個月的時間,但事實上本席對於原住民、偏鄉還有離島的長照,已經關心將近有1年的時間,一直以來上述這3個地區都沒有享受到我們的長照,所以我們才要求在長照法當中,特別把原住民專章列進去,然後也獲得通過了,而部長上任1個月以來,有沒有針對偏鄉、離島、原鄉的長照問題開過相關的會議呢?

主席(楊委員曜代):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對整體長照問題有開會……

高委員金素梅:只有整體,沒有我剛剛說的!我花一點時間爬梳了所有在地方上實際操作的長照團體、專家學者以及各部會討論過的幾個問題,顯然衛福部的基層團隊不行喔,我來幫你們做作業,讓部長知道。

我在1月13日邀請衛福部、原民會、營建署、公路總局和勞動部的代表開會,因為未來的長照會跨到這幾個部會,而不是只有衛福部。這場會議針對了幾個問題,第一是為了考量原鄉、偏鄉,包括蕭美琴委員等人剛剛都談到原鄉、偏鄉因為文化、地域環境的不同,絕對是有差異的,所以我們希望衛福部、原民會、勞動部和內政部針對原住民地區或偏鄉地區提出因地制宜的政策規劃,這是我們在會中做的第一項決議。

第二,原鄉有700多個部落,針對這些部落當中有長照需求之人員的交通問題,我們也請衛福部、交通部和原民會進行規劃,尤其是交通部公路總局的DRTS,它是可以來支援、整合的。部長,這點你也要知道。

第三是目前衛福部原鄉試辦計畫的輔導團必須考量族群的問題。我們原住民不同族的文化都不一樣,你們不能全部適用,排灣族和泰雅族的話絕對不一樣,泰雅族和排灣族的區域也絕對不同,所以我們當時要求衛福部原鄉試辦計畫的輔導團必須考量到族群、文化、區域的不同。

第四,原鄉的長照分站必須要有具體的執行方案和辦理期程,這部分我們也要求衛福部在一個月之內提出原鄉長照的需求和服務發展的策略計畫,可是到現在都還沒有給我們。

第五,長照法的原住民專章提到每個原鄉必須設立至少一個長照分站,並且要配置一個以上的專員和一個督導人員,針對這個部分,我們也請原民會和衛福部在一個月內提出辦理期程,但是目前也都還沒有看到。

第六,針對照管專員的能力培訓內容,我們也要求原民會和衛福部討論,可是目前也還沒有告訴我們。

第七,有關原鄉土地建物的問題,我們也要求在106年6月底子法公告之前,要密集並完成討論長照建物的問題,是不是可以比照護理人員的結構安全證明,取得執行方案的流程?這點等一下部長要確切地回答。

第八是請衛福部、原民會針對地方政府長照預算的執行、撥付的情況提出控管機制,避免地方政府因為財政差異,造成長照服務人員薪資遲發的現象。

第九,我們也請衛福部和原民會針對原鄉長照體系研議成立專管中心,可是我不知道這個專管中心成立了沒有?

第十,長照法規範資源不足的地方要有特殊的補助計畫,這也就是剛剛蕭委員所講的,不能夠說有需求的地方才提出來,這是不可以的!所以我們希望衛福部和原民會定義出什麼叫做資源不足的地方,這個標準必須訂定出來,而且要針對所謂資源不足的地方提出執行的方案,不能夠說地方有需求了再提出來,這絕對不是現在執政黨、這麼負責任的執政黨、這麼重視長照2.0的執政團隊該講的話!

針對以上這十個部分,本席不知道部長到底知不知道,你能回答的有哪些?還沒有做的有哪些?請你回答!

陳部長時中:105年底我們大概布建了47個分站,未來3年內我們要布建131個分站……

高委員金素梅:好,我請問一下,現在衛福部的分站和原民會之間的分工是不是就按照部落文化健康站?對不起,分站我知道。照理說,我們總共有55個原鄉,部長知道吧?

陳部長時中:是的。

高委員金素梅:這樣就必須要有55個分站,是不是?

陳部長時中:現在已經布建了21個,今年預計再布建10個,但是需求有17個,我們今年都會……

高委員金素梅:幾年之內要把55個布建好?

陳部長時中:應該是4年內。

高委員金素梅:重點來了!預算由誰負責?

陳部長時中:預算編列在衛福部。

高委員金素梅:確定?

陳部長時中:對。

高委員金素梅:部落據點的文化站呢?

陳部長時中:部落據點的文化站還是比照……

高委員金素梅:請原民會的列席代表來說明一下好不好?我知道衛福部在各個部落會有一些據點,這個據點是不是按照原民會現在的部落文化健康站來設置?

主席:請原民會社福處王處長答復。

王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原民會在這10年當中布建了121個文化健康站,這跟衛福部所設的關懷據點並沒有重疊。因為我們的目標值是今年要達到185站,對於要增加的64站,我們5月份就要公告了,所以這個部分我們一直在持續進行。

高委員金素梅:錢由誰出?

王處長慧玲:這個經費按照去年長照專章的設定,是希望由長照基金來支應,但是……

高委員金素梅:你們有跟衛福部溝通嗎?現在部長就在這邊啊!

王處長慧玲:我們3月17日有開會……

高委員金素梅:現在到底怎麼分工?

王處長慧玲:這個還是請部長……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您看到了嗎?本席1月13日才試圖幫你們釐清所有的問題,我剛剛一直在強調,長期以來,衛福部和原民會並沒有負責任地把這些東西弄好,本席和專家學者以及部落裡面的實際執行者爬梳出這十項問題,可是到目前為止,你們對於錢要從哪裡來都還沒有分工!

陳部長時中:文建站是編在原民會這邊。

高委員金素梅:原民會,你們可以嗎?

王處長慧玲:沒有,因為……

高委員金素梅:對啊!

王處長慧玲:因為我們原來一直是用公彩計畫,所以……

高委員金素梅:對!部長,您清楚知道了嗎?

原民會所謂的部落文化健康站其實就是衛福部現在推動長照最好的巷弄計畫!按照蔡總統說的,巷弄計畫是要每巷、每弄都有長照,原民會的部落文化健康站就是最好的據點,你們為什麼不用原民會的,卻要自己另外弄出一個東西來?

陳部長時中:我們也希望原民會能擴充文健站的功能,如果他們擴充功能之後符合我們的項目,我們就可以出這個費用。

高委員金素梅:好,很好!所以部長,原民會如果要擴充部落文化健康站的功能,你們是不是要好好探討一下?原民會總共有700多個部落,按照蔡總統說的巷弄裡面就有長照的話,就要有700多個,而不是只有180幾個!部長,你同意嗎?

陳部長時中:那要看他們的人口分布和可近性,儘量朝這個方向前進。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偏鄉、離島和原鄉地區是幅員遼闊的問題、是距離的問題,而不是人口的問題!

陳部長時中:對,所以我們有編列一些交通的相關費用。

高委員金素梅:例如尖石鄉的司馬庫斯到新光部落,你知道要多少時間嗎?

陳部長時中:我不清楚。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你要加油了!我希望你能知道。司馬庫斯到新光部落最起碼要一個半小時,如果按照長照的概念……

陳部長時中:跟委員報告,我在民間的時候,也跑過非常多山地離島,以前我做了一些原鄉服務……

高委員金素梅:很好,所以您知道距離的差異性和交通的差異性絕對不是用人口來算的,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我知道非常不容易。

高委員金素梅:時間有限,我剛剛說了,本席已經幫衛福部、勞動部、交通部和原民會這幾個部會建立了一個平台,因為長照的問題絕對不只是衛福部的責任,而是要跨這麼多部會,譬如人力的訓練,勞動部也要加進來,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對。

高委員金素梅:譬如交通的問題,交通部公路總局要不要進來?所以部長,本席要求你一個月之內搞懂我剛剛說的那十項問題,可以嗎?趕快開一個決策會議,把我幫你們爬梳出來的問題、看到的問題,在會議中做個解決。你同意嗎?

陳部長時中:上個禮拜我們兩邊有開過會,有關剛才委員提到的結構,我們現在是有一個結構安全證明,至於其他相關的……

高委員金素梅:所以這部分OK了嘛!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對。

高委員金素梅:好,這個OK了,再來是預算的問題,這部分你們還是沒有解決!還有健康分站的問題,到底是幾年內要弄完?

陳部長時中:我上任以來,一再強調的就是對於……

高委員金素梅:人力怎麼培訓?

陳部長時中:對偏鄉、離島的經費補助,我們都優先辦理。

高委員金素梅:不只優先辦理,最重要的是,你們的政策是什麼。不能像你剛剛回答蕭委員的,採取個案補助,何況各縣市政府的財力也有問題。部長,我剛剛已經爬梳這麼多,希望你一個月內回覆本席,有沒有問題?

陳部長時中:沒有問題。

高委員金素梅:好,謝謝。

主席:請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質詢。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長照ABC現在正如火如荼地進行,這個大變革讓基層有一點措手不及,不管是評估、服務、核銷或個案管理,大家都需要一些時間去消化、了解,尤其是原住民社會,原住民的地理環境、人文、人力及資源比較特殊,對長照的需求也不太一樣,最近媒體報導,有些原住民因為不符合資格、經濟能力也不太理想,採取以物易物方式換取長照服務,這也是一種因地制宜模式,就是因為有這麼多不同的需求,才需要很重要的輔導團成員,請問輔導團成員有沒有熟悉原住民事務的代表?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有。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成立輔導團,就是要借取他們的經驗,因為這樣的經驗非常重要,借由他們的經驗才能達到原住民對長照的需求。對原住民來說,長照2.0最大的亮點就是有原住民專章,這個專章到底能不能落實,才是我們比較關心的問題。原民會和衛福部有合作計畫,據了解,2017年文化健康站要達到185個,目前總共有121個文健站,剛剛原民會社福處表示這個資源是用公彩基金支應的,如果用公彩基金支應,怎麼會有資源?怎麼做得到?王處長,你們剛剛表示,目前是用公彩基金支應,沒有跟衛福部合作,在此情況之下,怎麼達到185站?

陳部長時中:現在文健站是由原民會負責,主要是針對健康及亞健康者,我們非常希望把文健站的功能、服務項目、服務對象擴及到長照2.0,這樣長照2.0的經費就可以參與文健站的建置,讓它辦得更順暢。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當時推動原住民專章時,我們就希望文化健康站能和衛福部的長照結合,並延長服務日數,由3.5日提高到5日,多出來的工作、資源及人力支出,如果還用過去的公彩基金支應,怎麼做得到?

主席:請原民會社福處王處長答復。

王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過去因為資源少,所以我們用很少的經費……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只想知道你們要怎麼達到185站,這64站真的能在今年完成嗎?

王處長慧玲:增加的64站確實沒有任何經費可以挹注。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沒有經費,怎麼辦?

王處長慧玲:希望由長照基金支應。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們只要做文化健康站,沒有要跟長照2.0結合,也沒有要跟衛福部合作嗎?

王處長慧玲:3月17日我們已經做過討論。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沒有嗎?如果沒有,你們怎麼從3.5日增至5日?你們的人力、服務人員的聘僱要怎麼增加?現在基層反映一個問題,文健站和衛福部的C級巷弄站在原住民地區已經互相競爭了,因為沒有資源,他們只能二選一,由於文健站也只有3.5天,所以最後他們都選擇衛福部的,可以這樣嗎?既然要符合老人和失能者的需求,就要把餅做大,如果要把餅做大,兩個部會就應該合作,不是嗎?

陳部長時中:我們非常樂於做一些努力,但還是要符合我們服務的項目和服務的對象群,我相信合作對雙方都好,因為有既有的點……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現在原住民地區連建物都會出問題,要找到一個場所、一個空間都很困難,必須衛福部和原民會一起合作,原民會不能自己做自己的,希望原民會的資源能挹注在健康、衰老的長者身上,衛福部則專注在失能者的照顧,如此一來,既有衛福部的資源,也有原民會的資源,不要有二擇一的情形,否則恐怕會做不好。

陳部長時中:我們的目標是希望能合作。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們到底要怎麼合作,可不可以定一個期程?

陳部長時中:要伸出手的,應該是原民會,我們都準備好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們都準備好了?

陳部長時中:對。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麻煩你們近期提出一份有關合作模式和機制的報告給本席。

最後,本席想請教家庭托顧問題,現在一個托顧家庭只能照顧4個人,無法把服務量能填滿,家庭托顧和日間照顧不一樣,日間照顧的服務規模是每日同一個時間至少能提供多少人的照顧,可是家庭托顧是每一個服務提供者服務的人數(含失能家屬)不得超過4個人,部長了解我的意思嗎?

陳部長時中:我知道。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如果這樣,就沒有誘因讓家托者持續進行,因為他只能照顧4個人,根本賺不到錢,能不能調整社區式服務長照的標準,以提升服務量能?沒有誘因,人家也不願做家庭托顧。

陳部長時中:這個問題需要研究一下,看看服務量能、income是不是能平衡,這個問題我們會持續注意,如果可以,我們會調整。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何時可以給本席一份評估報告?

陳部長時中:這要持續做、取得實際的經驗……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計算一下就知道了,一個家托員只能照顧4個人,這4個人不能把他的服務時數填滿,一個月領不了多少錢,他就不會想做,所以你們要思考現在所面臨的問題,設法提升服務量能。

陳部長時中:一個托顧家庭照顧4個人可以拿多少錢,金額是算得出來的;至於能不能照顧好,可能需要一點經驗,整體加起來以後,到底要增加密度還是強度,要有實際的數目,我們才能做這樣的考慮。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要等一年後嗎?

陳部長時中:一年後,如果實際的數目……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這樣不行,這樣會讓他們沒有興趣做,這一、二個月請你們考慮看看如何提升量能,讓家托員得到很好的誘因去做這樣的服務。

陳部長時中:我們會遵照委員的方向做,不過還是要有實際的數據才能據以更改。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謝謝。

主席(李委員彥秀):今天委員提出很多建議事項,請陳部長統計哪些東西、哪個時間點可以改善、後續如何執行。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王委員育敏及盧委員秀燕皆不在場。

請吳委員焜裕質詢。

吳委員焜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遠東油脂逾期重製的問題,到底是怎麼回事?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答復。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遠東油脂的問題,是本署會同衛生局查核時,在添加原料的旁邊發現過期的乳瑪琳,屬於主動稽查發現。

吳委員焜裕:逾期屬於衛生的問題,當然違法。但是相關產品的期限訂定是否合適?過去食藥署是否曾經做過相關的調查?

吳署長秀梅:乳瑪琳自己訂定的期限是製造後的一年。

吳委員焜裕:乳瑪琳屬於無水的原料。逾期這個名詞比較不明確,因為與儲藏的條件有關。因此我們需要輔導廠商如何制定逾期期限,否則這個問題會永遠存在。另一個解決的方法就是HACCP。油脂業目前不在強制執行HACCP的管制範圍內,目前只有五個行業在管制範圍內。因為國內近年包括假油在內,發生很多問題,建議食藥署考慮把油脂業或製造飲用油的相關產業列入HACCP,比較能提早預防油脂的相關問題。

吳署長秀梅:107年7月1日起,我們將對食用油脂的製造業實施HACCP。

吳委員焜裕:好,落實衛生管理的重點在於關鍵點的管制,如果能做好關鍵點的管制,至少就能避免類似的事件發生,以防微杜漸。另外大倉久和的問題比較麻煩,除了使用發霉食品之外,還牽涉到如何保障員工工作權的問題。他因為對內檢舉導致被開除。保護對內檢舉人員的工作權很重要,我們往後是否鼓勵員工對外檢舉?避免因為對內檢舉而受到不公平對待。但是如果他對外檢舉,又會對他所屬的公司會造成很大損失。因此這對員工來說是兩難的困境。看起來無論是對內或對外,他都很難保有工作。我們該如何保護員工的工作權?

吳署長秀梅:員工基本上應該先跟自己的公司反映相關問題,大部分老闆應該都會接受並改善的。

吳委員焜裕:但是這個員工被開除了,我們是否需要加重處罰廠商的相關刑責?

吳署長秀梅:如果員工因此被開除,依照食安法第五十條,雇主不得因勞工向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揭露違反本法之行為,而有相關不利的處分。

吳委員焜裕:食藥署有沒有對此進行開罰,甚至加重處罰?

吳署長秀梅:罰則的部分後續應該會有配合的作為。

吳委員焜裕:既然把員工開除了,就違反食安法,這部分你們要處理。目前國際觀光飯店都有做HACCP的認證,但是五星級飯店沒有。

吳署長秀梅:目前有六家五星級飯店參與HACCP認證。

吳委員焜裕:這些屬於自願參加,多數還是沒有。未來是否可以將五星級飯店強制納入HACCP的管制內。

吳署長秀梅:是,我們有規劃1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五星級旅館強制做HACCP認証。

吳委員焜裕:五星級飯店的觀光客很多,必須強化食安的管理。另外,我要請教偽藥事件,這次是中盤商出了問題,中盤商看起來是比較難管理,食藥署說要從大數據去管理,但是這似乎有點困難。署長有沒有評估可能遇到哪些困難?

吳署長秀梅:大數據的勾稽可以讓我們比對,廠商的出貨與健保付出去的量。除此之外,我們還是會有其他的管理方式,包括藥品的追蹤系統申報的機制。

吳委員焜裕:這會有一個困難,如果診所或藥局不是用健保藥,而是用自費藥,就上不了系統,這要怎麼處理?

吳署長秀梅:不論是藥局或是醫療院所,在買賣藥物時,都應該經由合法的藥商,要有購買的憑據。

吳委員焜裕:這次也是經過合法的中盤商,但是問題是假藥進入了合法的中盤商。這要怎麼預防?

吳署長秀梅:就我們所知,這次的事件,如果不是在合法的藥品裡面加入偽藥,就是利用現金交易。因此,如果能夠要求要有合法的憑據,包括發票等等,都可以協助我們稽查。

吳委員焜裕:我們都有藥證可以稽查,如果查到,該不該加重處罰?畢竟這是對病患的健康有很大的影響。未來在藥事法裡,要不要加重處罰?

吳署長秀梅:目前屬於製造或輸入的行為,已經有相關的刑責,並且可處以1億元以下的罰金。如果委員認為這樣的處罰太輕,可以請委員針對刑責的部分提出修法。

吳委員焜裕:你覺得多重的罰則是大家可以接受的?有人建議無期徒刑,不知道你們覺得如何?

吳署長秀梅:這部分可能要請大院委員參酌立法。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鄭委員天財、蘇委員巧慧、曾委員銘宗及余委員宛如均不在場。

請鍾委員佳濱質詢。

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目前在長照供給面的部分,照服員的薪資一小時200元,缺乏彈性,無法刺激供需。因此本席曾經建議,考量城鄉的經濟及交通上的差異,由各地因地制宜,並依照產業薪資行情,比如說偏鄉案源案量較少,不能用單一的單價,案量少的地方,單價應該提高。再參考長照的人數跟占比的定價進行調整。同時為了提高照服員的待遇,偏鄉地區尤其需要額外的補貼。同時為了刺激需求,我建議要增加拓展案源的專案人力,以專案的方式給付,並且簡化核銷程序。看到今天衛福部的報告,發現你們有改善了,本席要表示肯定。你們改進措施的重點包括核銷規定鬆綁了,我給你按一個讚。還有像加速審查與撥款,這也是過去很多社福團體的困擾,所以部長應該給次長加個薪。此外,改進的推動辦理措施裡面有提到,項目可以整併簡化,改善支付制度等等,這些都是我在報告裡面看到的。另外,在補充照管人力方面,你們也將照管員從三級薪資改成七級,這是對的!同時你們也提高了照服員的薪資待遇及工作條件,其中包括了很重要的轉場交通津貼,真的是有達到重點,所以這個部分署長要加薪!除此之外,還有偏遠地區的獎勵金與改善居家服務支付及給付。但是,接下來本席還是要與你討論目前一些結構性的問題,針對長照2.0上路,報紙的標題就是缺萬名人力,從2007年以來,我們培育了14萬7,000多人,然而,經過盤點之後,實際投入的專案人力只有3萬8,000人,差不多是兩成左右。部長,問題發生在哪裡?為什麼這些人不投入呢?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它的專業形象以及工作辛苦,讓年輕人望之卻步。

鍾委員佳濱:是,你都說對了!沒錯,到目前為止,年輕人不會把它當成想要投入的產業,正如我們看到的,現在的居家照護大部分都是由外勞監護工,也就是來自東南亞的移工擔任,其中最大宗的印尼移工即將沒有了,針對這些從居家服務、社區型服務或進住機構釋出的需求,我們的產學合作要把大專生納入長照人力,根據統計,有65個系所、40個學校、4,700名學生投入長照工作的培育,部長,估算一下,這些學生未來畢業後會有多少人實際投入長照?請估算一下,你希望能有多少人?你認為四千多人中會有多少人投入?未來你希望有多少人?一成?

呂次長寶靜:(在台下)三至四成。

鍾委員佳濱:三至四成?現在單單是最基層的照服員都只有兩成左右,你希望這些大專青年唸完4年大學之後擔任照服專員嗎?當然不是嘛!他們應該要擔任督導、擔任居家服務的管理、擔任經營管理者,但是,他們沒有做過第一線,如何能變成管理呢?怎麼辦?本席告訴你問題出在哪裡?根據目前所看到的情況,本席認為這些青年學生在產學合作的過程中最有效果的就是延緩失智老化,這也是你們在報告中提到的。本席去過許多社區關懷據點,老人最喜歡看到大專青年去教他們跳one more、two more,那些阿公、阿嬤都好開心地跟著跳,不過,這些都不是失能的老人,而是健康或亞健康的老人,因此,在延緩失能的部分,本席認為,產學合作的大專青年是有貢獻的,然而,你真的希望他們去照顧失智、失能或在機構裡的人嗎?本席持保留的態度,因此,本席必須再次重申,為什麼要招收產學合作的東協生補充做為輔佐的照護人力?上次本席已經提過,當東南亞的移工退出擔任居家服務的外籍看護工之後,針對這些居家的、社區的或是機構釋出的需求,可以轉由招收這些國家的學生,作為他們在台灣讀書期間的打工方式之一,因為他們未來畢業之後不能在台灣居留,所以他們不會成為另外一種非法的逾期勞工,尤其是按照我們這樣的做法引進,未來回國後也有工作機會等著他,在台灣讀書的這段期間去照護機構擔任輔佐的人力,這是有可能的,坦白說,以台灣目前的時薪標準而言,這個待遇對他們是有吸引力的。部長,有沒有要考慮一下?這是本席第二次在你面前提出這個建議了。

陳部長時中:我認為這樣的方案應該相當有吸引力,不過,必須看教育部那邊的規劃如何,我們這邊都會配合。

鍾委員佳濱:也就是說,本席接下來得去問教育部,如果教育部願意的話,你們就一起做嗎?

陳部長時中:沒有錯。

鍾委員佳濱:接下來本席要談的產學合作預防延緩失能,現在有4所學校著手進行,但是,其中有一個問題,目前的儲備照護人才的補助費是以時薪133元計算,剛才本席已經講過,你們把對人的給付矮化、窄化成人的時薪,事實上,學校做這件事情不是只有學生的工讀費,還有整套的專案費用,希望你們未來能用專案的方式核銷,透過整體的實務訓練,提高服務的品質。部長,你是否同意考慮配合一下?

陳部長時中:同意。

鍾委員佳濱:最後是關於次長最常說的ABC,詳細內容就不再贅述,因為時間有限,現在有幾個問題,本席就在此一併提出。

首先,A級的部分,目前的資格必須是公立機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社福機構,但是,有許多成效卓著的護理之家也是做得不錯,未來是否有可能讓它們擔任A級的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這個問題不需要現在回答,請你們帶回去研究一下,好嗎?

第二個,B級的複合型日間服務中心規定,根據老福法第三十六條,老人福利機構不得接受政府補助,但是,許多這類的小型機構很適合擔任B級單位,可是這樣卻與法律有競合,當你們要用他們的時候,他們自己又擔心違法,針對這個部分,你們是否能就法令方面思考一下,有沒有什麼解套或解釋的方式?署長,你對這個部分很熟,應該可以吧?

最後,我們發現原鄉真的還是缺乏,本席就直接告訴你原因,原鄉有許多原住民朋友投入照護,卻都被都會裡的機構、醫院吸走了,他們反而不會在部落裡就業,為什麼?既然要工作賺錢,當然就要去錢比較多的地方嘛!今天本席感到很惋惜,有那麼多的原住民朋友、同胞實際投入照顧我們國家共同的老人,結果部落裡的老人卻在那裡孤單的老化,部長一定要把這個部分當成一個非常重要的重點,那麼多的原住民朋友投入照護產業,自己家裡的長輩卻沒人照顧,請多多照顧我們的原住民長輩,可以嗎?

陳部長時中:可以。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你。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顏委員寬恒、孔委員文吉、黃委員偉哲、吳委員志揚、林委員德福、張委員麗善、王委員惠美、徐委員榛蔚、邱委員志偉、吳委員秉叡、劉委員世芳、呂委員玉玲、陳委員歐珀、李委員昆澤、簡委員東明、賴委員士葆、羅委員明才、Kolas Yotaka委員及廖委員國棟均不在場。

現在請林委員淑芬質詢。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今天許多人提到遠東油脂乳瑪琳事件,這是有人檢舉或是你們查到的?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答復。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我們會同衛生局去檢查到的。

林委員淑芬:你確定嗎?

吳署長秀梅:是啊!

林委員淑芬:本席記得是有人到檢調單位檢舉,所以檢調單位才與衛生機關進行聯合稽查。

吳署長秀梅:當時他們稽查的是其他食品添加物的事情,但是,這個部分並沒有違法,至於過期乳瑪琳則是我們的人發現的。

林委員淑芬:對啊!他們是要去稽查違法添加物,反而查獲過期的乳瑪琳,本席要問的是2016年你們是否有執行食用油脂製造工廠的稽查專案?

吳署長秀梅:有。

林委員淑芬:2016年有沒有?

吳署長秀梅:有。

林委員淑芬:2016年你們執行時是否有查到遠東的不法?

吳署長秀梅:遠東在多次稽查的過程中都有一些不符合規定之處。

林委員淑芬:什麼不符規定?

吳署長秀梅:包括環境的衛生等等。

林委員淑芬:遠東相當有名,2013年發生棉籽油事件,2014年則是採購頂新黑心油事件,你們在2015年也去檢查過,對嗎?

吳署長秀梅:是。

林委員淑芬:2016年也有,對嗎?

吳署長秀梅:對。

林委員淑芬:結果都是合格的,對嗎?

吳署長秀梅:沒有,它有許多違法之處。

林委員淑芬:沒有很多違法啦!

吳署長秀梅:不是,應該是違規,也都限期要求他們改正。

林委員淑芬:抓小放大!違規的理由除了食品添加物沒有專櫃存放之外,另外就是清掃用具未專區儲放,大概就是這類的違規,是嗎?

吳署長秀梅:是,大概就是類似這種的。

林委員淑芬:類似這種的?

吳署長秀梅:對。

林委員淑芬:清潔用具譬如掃把之類沒有在一個地方統一放好,或者是沒有將東西放於置物架上,原料就放在砧板上,大概都是這類的小事。真正的問題、真正的大事是你們沒有發現逾期的部分,2016年去檢查時沒有發現逾期的原料還放在那裡嗎?

吳署長秀梅:對。

林委員淑芬:雖然你們有去稽查,卻沒有發現,你可知道乳瑪琳的儲存年限是1年?

吳署長秀梅:對。

林委員淑芬:你們表示今年3月8日至9月30日到期的都要下架,往回推1年,其實是去年3月至去年8月就已經製造、就已經使用了逾期的原料?

吳署長秀梅:我們之所以要求下架,因為它表示去年6月有添加過一次逾期的乳瑪琳。

林委員淑芬:去年6月就添加過逾期的原料,然而,你們去年檢查時都沒有發現,只發現到他們掃把亂放或是原料僅放在砧板上卻沒有放在架子上,除了這類的小違規之外,你們都沒有發現逾期的部分,這是去現場稽查的?

吳署長秀梅:對。

林委員淑芬:還是看不到他們的違規違法,但是,當時早就已經違規違法了。本席再問你一件事情,在你們去稽查之後是否有回頭去看你們的追溯追蹤系統?你們的非追不可、非登不可是否看得出來?你們現在都沒有看到它賣給誰嗎?非登不可、非追不可應該看得出來、也可以勾稽出它的過期情形,有沒有去勾稽過、有沒有去看過?

吳署長秀梅:有。我們將去年的原料加以比對,大概是將近3,000噸,產品則是2,900多噸,所以整個添加的原料……

林委員淑芬:你的意思是它登錄的原料是3,000噸、賣出了2,900噸的產品?

吳署長秀梅:製造的。

林委員淑芬:兩者相去不遠,所以你們的非登與非追是看不出所以然的?它真的是一年只進口3,000噸,賣出2,900噸嗎?

吳署長秀梅:這是上面登錄的。

林委員淑芬:上面登錄的與實際生產的到底有沒有落差,你是否有實際勾稽過?

吳署長秀梅:因為進口的原料以及在國內購買的原料加起來就差不多是3,000公噸,這是經由購買登錄所計算的。

林委員淑芬:所以你要告訴我們,非登不可與非追不可是沒有用的?其實,非登不可與非追不可最重要的核心功能是能夠預警,整個制度的設計是不能夠讓它不安全,當問題已經產生之後,我們再回過頭去追溯,可以看得出法律責任。但是,這個東西更核心的價值是希望能達到預警的功能,才會去建立非登或非追不可系統,問題是我們現在看到預警制度無法發揮預警的效用,你要如何改善?

吳署長秀梅:我們以後會再加強這類的勾稽。

林委員淑芬:如何加強?

吳署長秀梅:不能因為一個違法業者就將這個制度全盤抹滅掉,事實上,我們……

林委員淑芬:本席是問你如何加強?從這個違法的個案看出,你們的非登與非追沒有達到預警的效果,只能在事後追究責任時表示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可是你們現在甚至看不出端倪。你表示逾期的數量是906公噸,但是登錄數字卻少了1,000公斤,它是進了3,000公噸嗎?

吳署長秀梅:逾期的900多噸,是推算15個月內應該有的產量,所以我們要求全部下架。

林委員淑芬:也就是說,這個逾期是你們推估的,並不是業者承認的?

吳署長秀梅:那是沒有辦法計算的,是業者把18項產品算出來的一個總量。

林委員淑芬:它在追與登的登錄是多少?你剛才說它進了多少?

吳署長秀梅:原料的部分差不多進了3,000噸。

林委員淑芬:賣出去2,900噸?

吳署長秀梅:製造出去的產品差不多是2,900多公噸。

林委員淑芬:反正它只少了100噸,但是,它現在告訴我們製成的大概有900噸、不是100噸?

吳署長秀梅:這是那18項產品的……

林委員淑芬:我們現在搞得「霧嗄嗄」!本席並不是要檢討這個個案,而是要檢討你的非登不可與非追不可,目前非追不可已經登錄了幾筆資料?非登不可有幾筆資料?

吳署長秀梅:到目前為止,非登部分有43萬食品業者。

林委員淑芬:43萬?非追的部分呢?

吳署長秀梅:非追的部分有4,500家業者。

林委員淑芬:對於這4,500家業者,你們無法一一勾稽,平常也無法去注意、經常勾稽有無違法,還是要有人檢舉,到現場去稽查時才看到,否則,即使是2016年平時去加強稽查也沒有稽查出來。對於非登不可的43萬筆資料,你們平常有沒有在勾稽?

吳署長秀梅:對於43萬家業者,我們會隨時告知他們,需要做的事情以及相關的規範,如果有像這樣的違法……

林委員淑芬:所以你們是道德與法律告知,到底登錄的43萬家業者有無不法或違規,你們有沒有抽查、有沒有勾稽?沒有?那就是全部都登錄上去,等到出事之後再來處理?

吳署長秀梅:固定的稽查都會持續進行。

林委員淑芬:針對去年非登不可的部分,你們稽查了幾件?

吳署長秀梅:去年我們稽查了1萬多件。

林委員淑芬:43萬分之1?

吳署長秀梅:有10萬多件。

林委員淑芬:10萬多件或是1萬多件?

吳署長秀梅:對不起,應該是10萬多件。

林委員淑芬:4分之1?

吳署長秀梅:對。

林委員淑芬:4分之1,不合格率有多高?

吳署長秀梅:那個時候需要改善的部分是4萬多件。

林委員淑芬:這只是書面上的勾稽,是否會像你們在2016年與2015年實際查廠一樣,根本沒有查到遠東的不合格,即使是2015年及2016年親自到遠東查廠,也都沒有查出逾期的部分,直到人家檢舉之後,與檢調單位再重新查廠才發現,也就是跟著檢調單位一起去才看的到,自己去查廠就看不到?你們在書面上所提25%非登的勾稽,是否也會像這個樣子?你們有沒有主動在非登或非追上查到資料不齊全需要補登者?有沒有查到弊案或真正違規違法的?有沒有?

吳署長秀梅:很多都是要靠稽查,上面的這些資料……

林委員淑芬:問題是親自去查廠都沒有查到。

吳署長秀梅:有查到很多違規的部分。

林委員淑芬:在2015年及2016年你們都親自到遠東油脂去查廠,卻都沒有查到啊!

吳署長秀梅:我們以後會加強稽查。

林委員淑芬:跟著檢調單位一起去才查到逾期的產品,這該怎麼辦?怎麼一回事?食用油脂製造工廠稽查專案是列為風險最高的、最重點稽查的項目之一,既然是重點稽查的項目,而且都已經到現場稽查,還是沒有查到不法,最後是檢調跟著去才查到,本席認為,這個東西確實是有問題!既然非登與非追的預警制度失靈,那要如何解決?現在都已經出事了,我們不能再依靠吹哨條款,媒體報導希望再多訂一點吹哨條款,難道政府沒有能力勾稽也沒辦法查廠,統統都要靠吹哨檢舉才有辦法嗎?如果真是如此,這個政府就該關門了。現在是不是運用吹哨就可以彌補政府無法勾稽與到現場查廠也看不出所以然的弱點,我們才會鼓勵吹哨?到底吹哨是做為整個食安的主力,或是做為政府執法的補充力量而已,這就是我們現在所要問的問題!

吳署長秀梅:吹哨本來就是一個協助的力量。

林委員淑芬:問題是現在怎麼都是依靠吹哨呢?

吳署長秀梅:再來我們會加強不通知的稽查,因為過去有許多稽查都是先通知的。

林委員淑芬:本席最喜歡聽到你講的這句話,真的是講到了重點,因為你們通知了嘛!所以你現在承認2015年及2016年、甚至是全台灣各廠進行工廠稽查時都是事先通知,所以業者都把不法的部分藏起來,難怪要跟著檢調單位,而且不通知才看得到。

吳署長秀梅:我要更正一下,我們同仁表示都是不通知的稽查。

林委員淑芬:一樣是不通知,你們去稽查就看不到,跟著檢調單位去就看得到,這樣就是檢調單位比較厲害。事實上,最近發現一些過期海鮮的案子,都是經由檢舉而來,法務部也表示要增訂許多吹哨條款,環保的部分也一樣,過度依賴吹哨條款,好像是免除了非登與非追的制度,難道政府都沒有辦法從裡面勾稽出來?更何況,你們也有去查廠,到了那裡還是看不出來,你們離開後人家才去檢舉,不斷依靠吹哨條款,於是吹哨條款就變成了主力,這就是令我們感到相當害怕的事情。因為時間的關係,下一次我們再繼續討論。

主席,請容許本席再提問關於老人照護機構超收的問題。

主席:好,可以。

林委員淑芬:次長,大家對於長照問題都非常的關心,事實上,目前住宿型機構並不屬於長照體系,它沒有被整合進入這個體系,對嗎?

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

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這樣的講法並不是很真實,入住長照機構的老人及其家庭,如果是重度失能者、經濟有困難者,我們都會給予補助。

林委員淑芬:重度失能、經濟困難的占總體住宿機構的百分之多少?

呂次長寶靜:我們只知道一年要在這群人身上花十億元左右。

林委員淑芬:所以你們根本不在乎這群人,你只要告訴本席,現在重度失能住在住宿型機構的總共有多少人?

呂次長寶靜:這個部分是由地方政府來支應。

林委員淑芬:不知道?你們不知道?應該要求地方政府統計後提供相關數據讓你們有所了解吧?

呂次長寶靜:8萬人中大概有6,000人左右。

林委員淑芬:所以8萬人裡面有6,000人接受你們1個月將近1萬8,000元左右的補助,對嗎?

呂次長寶靜:是。

林委員淑芬:事實上,根據監察院的調查報告,經營住宿型機構的財團法人,他們必須精算住進住宿型機構的每一床每個月的必要收費大概是多少錢才能夠損益平衡。

呂次長寶靜:現在的統計有兩種數字,小型是2萬5,000元、財團則說是2萬6,000元,應該與計算項目有關。

林委員淑芬:無論是2萬5,000元或是2萬6,000元,你們補助住宿型機構多少錢?

呂次長寶靜:1萬8,000元,但是今年開始提漲為2萬1,000元,因此,缺額的錢……

林委員淑芬:不是啦!2萬1,000元應該是居家補助的吧?

呂次長寶靜:沒有,今年長照2.0實施之後……

林委員淑芬:以前是1萬8,000元,現在最高到2萬1,000元,但是,根據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若是要達到損益平衡,至少都要2萬5,000元,請問,這中間的落差由誰支付?

呂次長寶靜:我們有兩種管道,第一個就是我們希望能夠讓沒有進來被補助的人依據其經濟狀況獲得補助,這是一種思考。

林委員淑芬:根據你現在所講的,最高的補助就是2萬1,000元?

呂次長寶靜:對,第一個就是要擴大讓更多人可以獲得補助。

林委員淑芬:本席現在並沒有問你那個問題。依照人家的評估,照護重度失能者一床的經營成本若要損益平衡,必須要2萬5,000元,而你們之前對於低收入者的補助是1萬8,000元,現在則是調高至2萬1,000元,問題是中間大概還有數千元的落差,這個落差是否要由經營住宿型機構的經營者去吸收?

呂次長寶靜:有兩種可能,在財團法人的部分,因為我們補助他們的設備、設施與人事的專業服務費,其他的錢也都攤掉了,至於小型機構的部分,可能就沒有計算出來,一般我們都是優先安置在財團法人。

林委員淑芬:雖然小型機構自行吸收不足的錢,但是,你們知道小型機構如何吸收這個成本嗎?現在本席要講一件事,每次都是發生火災死了人,或是有人不滿去檢舉,我們才會發現這些小型機構超收的狀況,然而,超收這件事情就是機構經營的隱憂。以桃園龍潭愛心長照服務中心的大火為例,為了能夠損益平衡或是有盈餘,它就必須要超收更多,甚至還擴大至不合法的二樓,二樓裡面沒有照明,無論是停電或原本就沒有照明設備,反正就是不合乎規定,因為沒有照明設備就點蠟燭,才會發生火災死了那麼多人。事實上,超收的問題就是最大的安全隱憂,該怎麼辦?

呂次長寶靜:這一次我們會面對這個問題。

林委員淑芬:怎麼面對?方法是什麼?

呂次長寶靜:第一個,我們當然希望能夠加強查緝,聯合稽查……

林委員淑芬:加強查緝?加強查緝是要查到什麼樣的程度?以剛才說的低收入戶為例,你們要求小機構自行吸收政府補助不足的部分,羊毛出在羊身上,它要如何吸收?節省人力成本、苛刻照服員,不然就是把安全標準降低,而你們要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就是查嚴一點,但是,結構性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啊?

呂次長寶靜:是,我認為是很多的問題促使這樣的狀況發生,也不是一下子……

林委員淑芬:許多綜合性的問題就是政府根本不想去管理那些住宿型的小機構,本席必須要誠實的說,大家花很多力氣談論長照,但是,目前8萬多名重度失能者中有將近95%的人是自費住在住宿型長照小型機構,那些人竟然是不被政府關愛的、不被政府長照系統cover的,而且又有超收的問題,必須要超收才能創造更多的盈餘、創造出經營的利潤,因此,這一群人被照護的基礎可能有許多事情必須違反法規,這個問題在結構上要如何改變?我們不想每次都等到發生火災後才發現有超收的情況,這樣的例子真的很多,每次都是出事了才發現是超收。

呂次長寶靜:財團法人的部分已經在修法,機構設置標準也會配合修訂,我們將來……

林委員淑芬:我們並沒有看見你解決這個問題啊?

呂次長寶靜:補助計畫也在做改變,我認為……

林委員淑芬:我們沒有看到你解決這個問題啊?我們看到的是沒人想管小型住宿型機構的問題。

呂次長寶靜:而且我們也希望它能轉型。

林委員淑芬:為什麼你不告訴本席,它合併收幾床?實收幾床?變換名稱要公告,譬如我的家屬送到這一間機構,我如何能看到自己的家屬是不是屬於超收的部分?如果它必須公開藉由網路查詢,家人的名冊都公布在上面,強制公開上網,我們就可以看見床位是不是屬於被超收的部分,也可以確認自己是不是被超收的。

呂次長寶靜:其實,簽約時都要告訴他哪些是核定的,哪個空間是可以訂的,將來我們甚至要公告在他進了……

林委員淑芬:你們的配套是什麼?既然你們要求它公告,那麼配套是什麼?你們的做法是不符合規定就罰錢,問題是他們的經營就是這樣來的,如果降低違法超收的誘因,不只是獎處罰的機制,它的誘因是什麼?讓它的成本支出與收入面在合理估算中可以cover過去,如果收入與成本支出是不合理的,即使嚴懲,這群人的事情也永遠無法解決。

呂次長寶靜:誠如我剛才所講的,這是一個錯綜複雜的問題,我們的對策當然是資訊公開,讓消費者更知道自己的權益,這也是一種方式。

林委員淑芬:那只是一種。

呂次長寶靜:五、六種都要同時做。

林委員淑芬:之前提到結構的問題,你們也表示會回去檢討,於是本席聽完之後就下台了。

呂次長寶靜:我們也會檢討收費標準。

林委員淑芬:我們要的是具體、有配套的措施,真的要讓它的成本與支出是適當的,那麼你的補助是否要再進去?你的長照要怎麼進去?要不要也關愛一下他們?

呂次長寶靜:好,依照委員的建議,我們會來做改進。

主席:次長,這也是上次本席在9樓聯席會議時提出的,這部分應加強管理。其實,多數住在機構裡的都是經濟弱勢者,除了剛才部長所講的在費用補貼,未來也要加強稽查,現在的醫院評鑑,都是為了應付評鑑而用其他假方式逃避稽查。本席認為,你們要思考出各式方法來處理今天林淑芬委員提出來的問題。

接下來請鍾委員孔炤質詢。

鍾委員孔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兩次委員會本席都是針對社福人員的部分提出質詢,除了社工,人力短缺、基層人員的反應、他們的薪資結構外,還包括政府的一些委託案。最近本席收到社工人員的一個訴願,即使是白紙黑字明訂的待遇,他們也未必能夠拿得到,譬如年終獎金,委外的方案裡面寫的是1.5倍,但是,實際上他們領到的只有1個月。請問衛福部,如果你是當事人,你能夠接受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不行。

鍾委員孔炤:不行?他們的薪資核銷時是否有落差?如果有落差的話,是不是有造假情形?你們查察機構委外的部分,只看它呈出來的核銷單子,請問你們有看過他們真的領到1.5個月嗎?

陳部長時中:前一段時間確實有這樣的爭議,基本上是用回捐的方式,所以單據上面是合法的,不過,我們非常不鼓勵用回捐的方式。

鍾委員孔炤:為什麼我領到這筆獎金卻要回捐給承辦單位?部長,你會把你的薪水回捐給你的同仁嗎?

陳部長時中:上次在內部會議中我特別指示,將來這些人有善心的舉動時也不能捐給自己的單位。

鍾委員孔炤:捐給自己的單位很奇怪啊!政府委外時核定的錢明明是1.5個月,但是,我拿了錢之後又要回捐半個月給自己的單位。次長,你領到年終獎金會回捐給部長半個月嗎?

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

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部長不需要我回捐啦!

鍾委員孔炤:他比你還有錢。

呂次長寶靜:其實,根據部長指示同仁的方向,我們一直都有發公文要求他們不可以這樣做,但是,實際上就是一直抓不到,因此,我們現在就禁止將來不可以領薪水後就捐給自己工作的團體。

鍾委員孔炤:不要放任這些機構假愛心、奉獻之名,行剝削勞工之實。

呂次長寶靜:是,部長已經有指示。

鍾委員孔炤:針對這一點,未來你們在查核上一定要有更積極的作為。

陳部長時中:我們在合約上就會直接這樣訂定。

呂次長寶靜:是。

鍾委員孔炤:你們的合約都寫1.5個月啊?

陳部長時中:要寫明禁止回捐。

鍾委員孔炤:即使不能回捐,他們也會用其他的名目啊!本席的意思是要讓這些工作人員能夠實質領到當時委外合約上白紙黑字訂定的酬勞,不能因為禁止回捐就再改個名目。

呂次長寶靜:是,我們都很嚴格的在做這件事情的說明,也讓兩方都知道,接受委託的不可以這樣做,這些受聘的員工也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

鍾委員孔炤:現在你們已經正式行文給相關機關?你們要如何確保這些社工人員可以領取完整的薪資?

呂次長寶靜:我們現在先做的就是當初說的不能回捐,而且我們內部開會還在想各種不同的方式,譬如剛才講的不能捐給自己的單位,若有更清楚的禁止行為,我們都會一波、一波的發出公文。

鍾委員孔炤:不能用任何的名目回捐給該機構。

呂次長寶靜:是,現在部長已經指示要這樣做了。

鍾委員孔炤:這個部分要請衛福部特別注意。

呂次長寶靜:是。

鍾委員孔炤:接下來是關於長照ABC的部分,其實,C級巷弄服務站就是從社區關懷點所做的轉型,原本關懷中心的目的就是訪視、餐飲的服務與活動,但是之前並沒有任何照顧的功能,現在有了長照之後,我們就把照顧的功能性放進去,其中也特別提到,提供短時數看顧,照顧比較衰弱或輕度失能者,然而,長照的C級巷弄服務站需要更多新增的專業人力,因為現在新增了許多的服務項目。剛剛有多位委員也提到,偏鄉的人力的缺口到底要怎麼補?當我們廣設C級服務站而增加許多相關業務及工作量時,這些人力缺口該如何補足?

陳部長時中:這可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是增加經濟誘因,基本的薪資及服務費用都會增高,至於偏鄉的部分,除了基本的轉場費用5,000元之外,還增加了偏鄉的轉場費3,000元與津貼獎勵3,000元。雖然經濟誘因不多,但是,可以吸引大家回流,我們是有這樣的考量。

鍾委員孔炤:除了薪資之外,還應該讓這些社福員或照服員有尊嚴、有榮耀感,本席認為,這個部分非常重要。

陳部長時中:對。

鍾委員孔炤:有些人並不在意薪資,卻在意自己在工作上的尊嚴、工作上的對等待遇,可以讓自己很光榮、很大聲、很驕傲的說出「我就是社工、我就是照護服務員」,你要讓他們有這種光榮感。我們的主席是國會剛選出來的優秀委員,她在衛環委員會當然會有一種光榮、驕傲感,不然你可以問問她!同樣的,你也要讓這些工作人員有光榮、驕傲感,也許他們不在乎增加的薪資或津貼,但是他們更在乎自己的尊嚴、社會給予的支持力量,所以衛福部要面對、幫助及照顧他們。上個禮拜本席特別詢問部長,這些照顧者的心理諮商,是不是也非常重要?

陳部長時中:對。

鍾委員孔炤:更何況現在有這麼多的技術與輔具可以改善照顧工作的品質,不斷的精進,甚至藉由開發新輔具獲得成就感,對於這些工作人員而言,他們可以很大聲驕傲地講出「我就是服務員」。

陳部長時中:在委員的指示下,對於老人的關懷、專業形象的提升,讓他們將來有可能從照管、督導一直往上變成照老闆。剛剛我也想到,或許我們可以發動一日照服員的志工活動,可能選擇一個適當的時間,我帶領衛福部的同仁一起做一次服務,試著做看看,我的意思是要嘗盡許多方式來提升這個行業的形象。

鍾委員孔炤: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也無法與部長做太多的討論,其實,讓這些照服員對自己工作有驕傲感及光榮感,並且提升他們在工作上的尊嚴是非常重要的。

陳部長時中:好,我們會多面向的努力。

鍾委員孔炤:請部長多用心一些,謝謝。

陳部長時中:好。

主席:如何提升照服員投入這個產業的意願,包括讓年輕的學生們願意投入這個產業,其實,我們在上個會期與這個會期都討論了很多,雖然投入志工的部分在C級站是有機會,但是,對於比較專業的部分,該如何去接受訓練,特別是現在護理師也即將加入,一般照服員也需要經過2年的訓練,而一般志工只能扮演協助的角色,不過,本席認為台灣最可貴的地方就是志工系統,如何借用志工系統在短時間內解決部分人力的問題,確實可以思考一下,但是,本席相信專業的部分還是需要由專業的照服員處理,人數的部分如何增加,希望部長能好好的思考。

接下來請黃委員昭順質詢。(不在場)黃委員不在場。

今天的詢答均已結束,林委員俊憲、徐委員榛蔚、王委員育敏、廖委員國棟及李委員昆澤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兩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林委員俊憲書面質詢:

1.請教衛生福利部陳時中部長、食品藥物管理署吳秀梅署長,食安政策是小英總統相當重要之政見,本席也相當重視國人健康安全的把關。因此想請教兩位,延續之前本席在司法法制委員會所提的組織改革問題,請教署長,現在我國的雞在農場裡、魚在魚塭裡歸哪個單位管理?(答案是農委會),那雞離開農場、魚離開魚塭後呢?(答案是衛福部食藥署)那請問您覺得這樣的切段式責任劃分合理嗎?最近,又新增了一個也是為了食安問題而設立的「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但是卻放在環保署下轄,那請問如果未來在攤商手中發現其所販售之雞肉含有動物用藥量的問題時,應當誰負責?農委會、食藥署、環保署?台灣的食安管理就是如此破碎,所以食安每次爆發大家都互推責任,一個案子涉及兩個單位就推不動,現在食安問題可能會涉及到三個單位,所以食安的執行就毀了。倘若持續將管理食安的權責劃分出去的話,那我們的組織改革只是在徒增麻煩而已,尤其請教兩位,食安的主事機關應當屬於衛福部食藥署,因此貴署有相當大之義務必須整合食安問題,爭取將農委會之源頭管控、毒物局等業務重新整合回食藥署,學習美國FDA的一條龍管理方式,當然物力、人力也應當集中給食藥署,並朝小英總統所說『從泥土到餐盤』一整套的食安把關。

2.再來,對於食安未來如果要事責統一由食藥署來管理,首先應當要來檢視食藥署在食安案件中扮演的角色。請教署長,去年初發生的全國性案子─"鮮洋食品公司"大量使用過期原料的案子,食藥署做了什麼?這個案子從北到南整個連鎖餐飲都中標,台北、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都有業者使用到鮮洋公司的原料,而且過期原料加成品多達23種,高達10幾公噸的過期物品,不知道多少已流人業者手上並進到消費者肚子裡,請問署長,你知道這麼重大的案子最後對鮮洋公司的處罰是什麼嗎?(署長你不用找資料了)本席告訴你,就是由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作出裁罰15萬的行政罰鍰而已,地檢署最後是不起訴處分。這樣合理嗎?一個搞得全台烏煙瘴氣、由北到南人心惶惶的案子,最後罰了一間縱橫全台的公司15萬元,請問部長、署長,你們是公司老闆,你會怕嗎?

所以本席一直認為,衛服部食藥署在食安案件的處理上相當不積極,這個案件至少涉及六個不同行政區,結果最後就是轉到該公司設址的台北市,由台北市罰了個不痛不癢的數字。署長你們身為食安的中央主管機關,對於這種跨縣市的案件是否應當要站出來勇於承擔責任?是否應當肩負起統合各不同地方食安單位的責任?而不是你們出來陪地方查一查,然後最後就放給地方去處理,如果這樣的話,要食藥署幹什麼呢?要一堆人出來陪同稽查幹嘛?乾脆就把食藥署裁撤就好了呀!因此,本席嚴正要求食藥署,對於這種跨縣市的案件,應該要肩負身為中央主管單位的責任,不要簡單的撿起來自己做,複雜的丟給地方單位。

3.最後本席再舉一個例子,本席選區的台南市,前陣子因為日本核輻射區禁止進口的產品案件吵得沸沸揚揚,就是有民眾利用將禁止地區的產品利用是要自用的方式閃過邊境報關的檢驗,但是進來後卻自己拿去販售。這樣的問題本席想請教署長,這是中央應該負責?還是地方單位?照理說這種沒有報驗的問題應當是中央的權責才對吧?地方衛生局根本無權去管理邊境是否報驗的問題。但是相當慘的是,貴署的南區管埋中心收到這樣的案子居然丟給各地方政府,要他們自己裁罰,以前陣子台南市吵得不可開交的一個“廣裕興食品行"為例,就是上游在高雄、下游在台南的跨縣市案件,兩市衛生局都有把案件轉給食藥署,結果食藥署又丟回去叫地方衛生局自己罰,署長這樣合理嗎?重點是相同類型案子,有個"九野食品行"是個上、下游都在台南的案子,食藥署卻撿去自己從"查"處理到最後"罰",這不是擺明食藥署只處理簡單的案子嗎?

本席前陣子請助理向貴署南區管理中心詢問,得到的答案是,“因為當時九野的案子我們覺得應該由我們來辦,食安法第55條規定,處罰由地方單位為之,必要時才是中央介入",本席甚感好奇,只涉及一個縣市的案子叫做有必要?所以你們食藥署介入?然後像鮮洋案涉及六個縣市、廣裕興案涉及兩個縣市的都沒有必要?你們都丟給地方衛生局?署長,請問這標準在哪裡?不要食藥署專處理簡單的案子,照你們的邏輯,只涉及台南市一個行政區的案子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就可以作了阿,那食藥署是不是就乾脆把南區管理中心精簡掉好了?反正都在做地方單位可以做的事。

署長你看,這次乳瑪琳事件也是,竄流全台的案子,結果現在抓到前幾天陳宜民委員買到的賣家了,也是丟給地方衛生局裁罰。為什麼食藥署不能秉持身為中央主管機關的身分直接處理案件?一定要把責任推給地方才滿意嗎?大案不處理,專門處理一堆小事情,那不如把食藥署的人事精減掉一半,撥給地方衛生局去執行食安業務,不然我們花一堆錢讓食藥署把工作丟給地方行政機關,這合理嗎?

請署長對於這個橫跨行政區域、全國性案件的問題回去檢討,明確定位食藥署必須介入的時間點以及介入的程度後,惠復本席檢討狀況,也請食藥署不要規避責任,身為食安中央主管機關,跨縣市案件該站出來處理時就不要閃躲,倘若食藥署繼續無視這個問題,本席也會針對食安法第55條進行修法,將跨縣市案件直接明訂為食藥署權責,避免食藥署每次都用"必要時"來規避責任,只辦簡單的,閃開困難的。

(補充)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55條

本法所定之處罰,除另有規定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之,必要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但有關公司、商業或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之廢止,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勒令歇業處分確定後,移由工、商業主管機關或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之。

徐委員榛蔚書面質詢:

主題: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原住民族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長照2.0、長照ABC試辦計畫、原鄉長照服務據點推展情形及落實出院準備及推動醫養合一規劃」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二、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就「食安、藥安連環爆─食安五環破功、藥品履歷制度建立規劃」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 煩請衛福部長 陳時中上台備詢)

一、花蓮長照機構的困境,失智照顧機構相對缺乏

1.陳部長,我們都清楚台灣人口老化問題日漸加劇,根據國發會今年2月份統計數據顯示,14歲以下幼年數為313萬3699人,佔總人口比率13.31%。65歲以上老年數則高達313萬9397人,佔總人口比率13.33%,正式超越幼年數量。若僅僅觀察老年人口對青壯年人口的扶養負擔,推算出2016年約每5.6個青壯年就須撫養1個老年者。往後推算至2061年,每1.3個青壯年就須面對老年撫養負擔。跟國際比起來,台灣的老化速度是日本的1.6倍,美國的2.8倍,更是英國的7.3倍,台灣面對的是一個誰都無法阻擋的銀色巨嘯。

2.同樣的問題,在我們花蓮更是越趨嚴重。花蓮老年人口在1993年突破7%,成為老人國度,3年前更上升到14.5%,超越全國平均數,已進入世界衛生組織界定的14%老年人口為高齡化社會的標準;不只如此,花蓮還有多個超過20%的超高齡鄉鎮,包括鳳林鎮23.3%、富里鄉21.8%、光復鄉20.8%、豐濱鄉20%。目前花蓮縣65歲以上的老人就有4萬8千人,占人口比率14.5%,等於平均每7人就有1名老人,所以我們花蓮真的迫切需要長照資源的挹注,部長您認同嗎?

3.目前老人福利機構分類,依據業務性質、收容對象可區分為三種,包括: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其中長照機構又可分為: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失智照顧型。

4.然而,由於長期以來醫療資源分配的失衡,以致我們花蓮不論在醫療設備、人力、專才部分皆相對缺乏,更遑論相關老人社服機構的設立。本席初步檢視我們花蓮的老人福利機構,大多是以長照、養護及安養功能為主,幾乎沒辦法可以為失智老人成立專責照顧的機構,直到去年六月我們縣府與台北市士林靈糧堂合作,設置全台第七間、東部第一間的「花蓮市美崙失智症老人團體家屋」,才終於有針對失智老人照護的機構。現在長照2.0上路,增加失智症照顧的服務,對於長期缺乏失智症照護資源的花蓮來說,更猶如雪上加霜,不是嗎?

5.陳部長,您知道目前失智症急需照護的迫切性嗎?根據國際失智症協會統計,至去年底,台灣失智症人口超就過25萬人,未來平均每天增加約40人;而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管理系統顯示,截至今年1月,花蓮縣失智症確診人數就有1089人,實際上依長照2.0失智人口數推估,約有1610位個案(約佔花蓮長照所需服務對象1萬3819人的12%),陳部長,您有看到問題的嚴重性嗎?

6.目前我們地方針對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正在13鄉鎮積極布建服務據點,以及共同照護中心,並規劃發展多元失智症社區創新照護模式,來照顧失智症患者及減輕家屬照顧壓力,但地方的資源真的非常有限,本席在這裡拜託陳部長,不論在經費、醫療人力、或是建立據點,都能儘速來協助花蓮的失智照護服務,好不好?

二、長照社區照顧模式A、B、C級的設置標準不明確

1.長照服務法於106年正式施行,去年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與衛福部於8月9日至9月30日期間,至全國22縣市舉辦「長照十年計畫2.0」說明會,目的是要聆聽各縣市的聲音與建言,並說明政策內容。

2.然而,僅透過各縣市一次的說明會來說明整個長照十年計畫,坦白講,地方是有聽沒有懂,衛福部也並未能充分的回應地方的疑問。本席要請教陳部長,現在長照2.0服務體系是要透過A級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B級複合型服務中心、以及C級巷弄長照站來建構沒錯吧?

3.究竟A級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B級複合型服務中心、C級巷弄長照站的設置標準為何?所需具備的條件又是為何?

4.畢竟在衛福部的規劃中,要廣設C級巷弄長照站,以提供具近便性的照顧服務及喘息服務,這也是最貼近社區民眾需求的據點,如何兼顧品質與普及化相當重要,不是嗎?

5.此外,不論是鄉鎮市區或是村里皆會有衛生所的存在,而衛生所在體系中的定位為何?應如何來配合長照進行轉型?業務應如何來調整?相關人員又應如何編制?

6.再者,我們原鄉地區過去因應長照1.0已設置「部落老人文化健康站」(以前的部落日間關懷站),全國有121站,其中花蓮有21站,可照顧920名老人,能否升級成B級或C級據點?倘若要升級,其設備與資源是否足以支應相關服務?

7.目前我們花蓮首波試辦在玉里及卓溪,主要還是門諾醫院已於當地辦理多年山地巡迴醫療服務,加上門諾於卓溪鄉設置長照據點,提供長者共餐、社區及居家復健等服務,深耕地方已久,未來仍有更多的長照據點需開發,部長,倘若沒有具體的標準,這叫地方如何適從?本席希望衛福部儘快提出具體標準與條件,以供地方參考;並能協助地方與原鄉來開發及升級服務據點、提升長照品質,好不好?

三、偏鄉照服人力嚴重不足,何解?

1.陳部長,長照法今年開始施行,雖然財源的部分在短期內已透過遺贈稅與菸捐來緩解,但還有另一個更嚴重的問題亟需解決,那就是照服人力的不足,特別對於偏鄉來說情勢更是嚴重。

2.目前國內取得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明書大概有11萬多人,但實際去從事長照相關工作的,只有2萬6千多人左右,而這樣的服務能量,只能涵蓋到失能人口的35%,其他的65%大概50萬名的失能者都是倚賴家屬和外籍看護工在做照護的工作。

3.根據衛福部的推估,今年106年照顧服務員仍尚需補足4525人至1萬2211人;而社工人力仍須補足9070人,顯見人力缺乏的問題相當嚴重。而我們花蓮的情況也相當嚴峻,自從欲推動長照2.0以來,服務對象已從6908人預估增加至1萬3819人,近兩倍之多。

4.然而,我們花蓮目前照服人員僅有330人,依長照2.0的需求推估需600多人左右,照服人力顯然不足。因此,現階段我們地方僅能透過社區志工來協助。但卻也發現另一個問題,那就是年輕志工因工作因素,僅能利用假日撥空至社區服務,所以導致一些服務站與關懷據點多是「老人服務老人」的情形啊!

5.陳部長,今年對於照服照人力的缺乏,究竟衛福部應如何來解決?特別是針對偏鄉補足青年長照人力的缺口部分,在短期內又應如何來協助偏鄉呢?

6.本席認為,我們花蓮原住民有9萬2406人,是全國最多原住民的縣市。由於部落文化與語言的差異,原住民朋友非常希望能讓族人照顧族人,建立屬於自己的長照服務網。其實,這部分原民會、衛福部等相關單位可以協助訓練青年原住民回部落照顧,以落實在地訓練、在地服務,並創造就業機會。

7.另一方面,我們在服務供應面應建立產學合作,讓長照相關科系人員能及早接觸長照服務,並有健全的職涯發展;最重要的是要能提升其薪資結構、提升其社會地位,讓年輕人願意長期留在長照事業,如此才是解決人力問題的根本之道。本席希望中央相關部會能夠跨部會合作,一起來協助花東長照的發展,好不好?

四、落實藥品藥廠原盒包裝給藥

1.近日的冠脂妥偽藥風波不僅讓民眾人心慌慌,也凸顯出我們衛生管理單位對於藥品管制的漏洞與缺失。陳部長,據了解目前衛福部為因應偽藥事件,預計在年底前建立更完善的藥品追溯或追蹤系統,是嗎?

2.本席認為,建立完善的藥品履歷與追溯系統確實有其必要,但如何在後端建制配套措施,協助我們最後一道防線的門診藥師辨識偽藥亦相當重要,部長您認同嗎?

3.雖然這次偽藥事件是由藥師比較藥丸色差,才引起重視調查,倘若藥品沒有原盒包裝,而是拆除外包裝,甚至是裸錠,如果藥師不夠細心的話恐怕也難以辨識。

4.因此,業界建議,門診藥局是否在給予病人藥品時,落實以藥廠原盒包裝給藥,不要拆開藥品原包裝,對於一次性處方量也能仿效歐洲,讓藥廠製造適合一次處方量的包裝,部長您認為是否可行?

5.除此之外,亦有人提出針對容易製作偽藥的藥品,請食藥署規劃課程進行學分研習,以增加藥師辨識專業,您認為是否有其必要?

6.本席認為,雖然藥品附上履歷或是落實藥廠原盒包裝給藥會增加藥商本,但為了民眾的用藥安全,避免相關情事再度發生,能否請衛福部儘速加以研議與推動,好不好?

王委員育敏書面質詢:

一、近日接連發生黑心乳瑪琳、冠脂妥偽藥事件,以致國人對我國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充滿疑慮。然而政府官員針對黑心食品流向、通路下架等相關問題仍無法有效掌握,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對於黑心乳瑪琳有無流向校園竟然不同調,顯示政府部門橫向聯繫出現斷層,負責跨部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之「食品安全辦公室」形同虛設,未能發揮效用。本席要求,針對本次黑心乳瑪琳所衍生之問題,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應於兩周內提出相關檢討報告,落實跨部會整合,以確保國人健康。

二、長照2.0上路至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對於目前照顧機構之設備、資源充足與否並不同調,高雄、台南、台北、嘉義、雲林、屏東等各縣市皆提出照顧人員缺乏之問題,幅員廣闊的鄉鎮地區更有照服機構地點難尋的狀況;日前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亦召開記者痛批「出院準備服務」資訊不清,讓長照服務恐會「從醫院斷起」,顯示政府在醫政、社政、衛政並未有效整合。本席要求,衛生福利部應針對現行照顧人員缺乏及出院準備不足部分,於兩周內提出相關檢討報告,以提升政策推行的效益。

廖委員國棟書面質詢:

長照2.0、長照ABC試辦計畫、原鄉長照服務據點推展情形及落實出院準備及推動醫養合一規劃

原鄉長照患寡也患不均

臺灣原住民族的平均餘命無論在兩性、男性或女性,皆比全體國民之平均餘命來得低。進一步比較不同地區原住民之差異。山地原住民較全體國民兩性平均餘命少10.22歲;男性少11.84歲.女性則少8.88歲。至於平地原住民較全體國民兩性零歲平均餘命少6.06歲;男性少6.9歲,女性則少5.31歲(表1.1.2,內政部統計處,2014)。原住民族平均餘命較短的問題,必須經由改善其經濟條件、生活環境及公共衛生等方面來著手,尤應致力改善偏遠山區的醫療衛生水準,以消弭族群之間的差異。不只缺錢也缺人

長照2.0上路後,原住民族專章定案版本也出爐,原住民族專章中考慮到交通、人力、經費等問題,卻看不到土地爭議如何解決,尤其缺乏基礎服務據點情況下,如何擴大服務規模?

1.地方或者是部落的長照,需要的建築服務的那個需要的一些空間,都是需要合法的、安全的、有執照的建築。但原鄉建地不足,許多建物都尚未取得建照、使用執照,甚至是公家單位的建物也是如此,沒有合適據點就無法吸引更多人投入服務,如何協助據點就地合法化,甚至修法改善據點設立條件,才能為目前缺乏服務據點的原鄉部落找出解決方案。

2.另外在部落從事長照服務的族人指出,原住民族專章中雖然強調文化敏感度,但不同族群、部落、家族仍然有不同文化慣習,很難用14小時課程就能全面了解其中差異。

3.專章中有考量交通問題,給予每月1,500元補助未來也會用GPS公里數支付交通費,但對原住民族地區來說仍然不夠。原民會曾經表示,未來會採取滾動式不斷進行修正,解決長照實務面難題。但預算編列是採年度,如果該年度預算支出用罄,請問部長、主委.缺額的部分怎麼補?

4.根據勞動部最新統計,截至去年底,來台工作的外籍移工,已經多達62萬人,其中「社福類」移工,就有23萬多人,大多都是看護工。而單看社福移工人數,和104年相比,就增加了1萬2千多人,是104年和103年相比的3倍,創下11年以來的增幅記錄,社福類移工從去年底到今年1月底,又增加2,000人。長照2.0強調在地老化.跟自己人照顧自己人,這個政策的走向,跟現在外勞的聘僱增加是背道而馳的,主委,原住民長照一直都強調族人照顧族人,你能容忍外勞照顧族人嗎?

5.中華民國原住民老人長期照顧暨婦幼受暴緊急安置發展關懷協會,去年一月向新竹縣政府承接長照業務,以尖石鄉為服務範圍在六十五個照顧個案中,多達四十戶繳不起自付額,有個甚至連一個小時六十元也拿不出,只得以物易務、以工代賑換取長照服務。協會知道很多案主有難處,不忍催繳,有的就拿菜或雞來,或是當協會中心需要人手時家屬主動來幫忙當做「交換」。新竹縣政府長照管理中心表示,希望透過中央原民會提議修法,原鄉地區減免自付額。這種現象不僅僅只有在山地鄉,偏遠的平地鄉也是如此。部長,衛服部允諾一月完成修法檢討,原鄉地區減免自付額目前的規劃出來了嗎?

6.3月6日衛福部部長來台東視察,依據台東衛生局台東縣有22萬多人口,平均每萬人只有13位醫師,遠低於全國每萬人有18位醫師的醫療服務,尤其在一例一休後,醫護人力不足,而且公費醫師服務期滿,都留不住,政府在台東縣推展多年的遠距醫療又受限醫事法、設備和健保給付規定,根本不能滿足民眾需求。醫院如此,療養中心更是如此,在薪資與生活條件比其他地區差的情況下,誰願意來台東?誰願意去條件比較差的原鄉?

7.一例一休施行後,台東縣府都社福機關都無法支應相關人力的加班費,縣內許多計畫聘用的照護人員是用愛心來照顧失能人口。

這情況不只台東縣,3月17日新聞有報導,中華民國原住民老人長期照顧暨婦幼受暴緊急安置發展關懷協會總幹事陳芸溱,原是護理人員,發現很多原住民長輩無法受妥善照顧,辭職返鄉加入長照,結果卻面臨經營困難,至今仍堅持走下去,因為他「若放棄誰來顧?」原鄉幅員遼闊,照顧難度高,加上政府補助有限,民間照護協會常賠本倒貼,面臨經營困難。「空有熱忱還不夠,資金才是最大問題!」

李委員昆澤書面質詢:

長照需求急速增加

高齡化社會的來臨,老人的長期照顧問題越來越受重視,但台灣長期照顧服務人力卻始終不足,必需仰賴外籍看護工補足缺口。

目前台灣失能人口約76萬人,依據衛福部國民長期照護需要調查推估,2021年台灣失能人口將達89萬人,2031更將達到120萬人。未來長照需求人口將急速增加,是否有足夠的人力來因應,衛福部必須加緊腳步。

根據衛福部估計,目前全國大約還有1萬2千人左右的人力缺口,其中六都長照人力也嚴重不足,相關缺額約5千人,目前台灣人口老化指數創新高,潛在服務對象也跟著增加,未來缺額只會持續上升。衛福部必須積極協助地方政府補足相關人力,讓長照服務能夠順利推行。

要解決長照人力問題,要先了解問題出在哪裡,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長照工作的薪資太低,工時太長,而這部分還可以分本外勞來討論。

照顧體系本國勞工薪資:經常薪資約27K

依據勞動部薪資調查統計,我們的長照人力,也就是健康照顧人員(看護),平均的經常薪資是27,297元。依據相同統計資料,全國整體勞工的平均經常薪資是38,869元,我們照顧體系勞工的薪資竟然只有全國勞工薪資的7成。這樣的薪水要怎麼養家活口?要如何讓大家願意投入這個職場?

長照過度依賴外勞,家事外勞條件差

討論長照人力問題,也必須討論我們外籍勞工的處境。依據勞動部105年外籍勞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統計結果,發現外籍家庭看護工平均薪資為1萬9,643元;雇主未規定工作時間者占8成4,平均每日實際工作時間9.8小時;更有34.5%的看護工完全沒有休假日。

而這是我們帳面上的調查資料,實際狀況只會更慘烈,我們對待外勞,根本是把人當奴工來用。依據學術界的調查,22萬家庭看護工每天工時高達17.72小時,44.7%來台之後從不曾休假,這樣的勞動條件非常惡劣。

解決長照人力問題,本外勞條件應同步加強福利條件

要解決長照人力問題,就要解決這個產業低薪的問題,而這問題的重點就在於提高產業薪資,並且研議家事外勞適用勞基法的可行性。

因為有外籍家事外勞可以用,大家就不會去找本國的長照人力,在這種情況下本國勞工的薪資根本抬不上來。

而且現在我們對家事外勞的保護真的非常不夠,我認為要最根本的解決問題就是要讓家事外勞適用勞基法,否則他們條件沒有提升,勢必擠壓本勞的薪資。

除此之外,照顧產業的薪資待遇也必須要提升,政府必須在薪資及福利條件做總檢討。衛福部應提出具體的補助策略|協助提高照顧員的待遇。

主席:今天會議到此結束,大家辛苦了,謝謝!散會!

散會(15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