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第7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3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9時41分、下午1時58分至5時36分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曾銘宗  陳歐珀  王定宇  林岱樺  江啟臣  黃昭順  施義芳  柯志恩  陳賴素美 呂玉玲  邱泰源  王榮璋  王育敏  王惠美  吳焜裕  鄭寶清  許毓仁  吳玉琴  林德福  陳宜民  葉宜津  陳曼麗  張麗善  許智傑  吳志揚  趙正宇  蔣乃辛  賴士葆  洪宗熠  陳素月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蔡培慧  蘇震清  吳琪銘  陳亭妃  馬文君  盧秀燕  李鴻鈞  蔣萬安  顏寬恒  林麗蟬  林為洲  許淑華  徐志榮  鍾佳濱  費鴻泰  楊鎮浯  廖國棟Sufin.Siluko 陳雪生  莊瑞雄  蔡易餘  江永昌  羅致政  林淑芬  吳秉叡  鄭天財Sra Kacaw   陳學聖  羅明才  賴瑞隆  邱志偉  郭正亮  李麗芬  邱議瑩  Kolas Yotaka    管碧玲  何欣純  蕭美琴  黃國書  張廖萬堅 劉櫂豪  劉建國  吳思瑤  余宛如  蘇巧慧  林靜儀  陳明文  張宏陸  黃秀芳  李昆澤  黃國昌  尤美女  段宜康  李俊俋  蘇治芬  林昶佐  呂孫綾  劉世芳  蔡其昌  周陳秀霞 鍾孔炤  蘇嘉全  姚文智  周春米  鄭運鵬  徐永明  陳其邁  洪慈庸  蔡適應  黃偉哲  陳怡潔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楊 曜  高志鵬  趙天麟  陳 瑩  王金平  陳超明  柯建銘  高金素梅      

委員出席 109人

請假委員 李彥秀  徐榛蔚  林俊憲  孔文吉       

委員請假 4人

  席

院長

蘇嘉全(下午1時58分至5時36分)

 

副院長

蔡其昌(上午9時至9時41分)

  席

秘書長

林志嘉(下午1時58分至5時36分)

 

副秘書長

高明秋(上午9時至9時41分)

  錄

議事處處長

高百祥

 

秘書

陳小華

 

科長

鄭雪甄

 

公報處處長

尹章中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8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之二、第六十六條之四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本院委員段宜康等20人擬具「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四、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訂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稅捐稽徵法增訂第五條之一及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六、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8人擬具「替代役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林靜儀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本院委員林靜儀等20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刪除第十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2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十、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9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二、本院委員郭正亮等17人擬具「決算法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委員尤美女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委員尤美女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十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委員尤美女等16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十六、本院委員Kolas Yotaka等17人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2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八、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6人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之二、第三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9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三、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十四、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五、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十六、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八、本院委員吳思瑤等24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九、本院委員吳思瑤等23人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十、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教育基本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一、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四十四條之十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二、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三、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海洋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本院委員郭正亮等19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二條之二及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本院委員蕭美琴等18人擬具「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本院委員蕭美琴等20人擬具「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本院委員姚文智等17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本院委員姚文智等17人擬具「都市再生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9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十、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民法繼承編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及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7人擬具「軍人保險條例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四十二、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8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三、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7人擬具「公務人員撫卹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本院委員江啟臣等20人擬具「平均地權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五、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0人擬具「海洋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六、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七、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6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八、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6人擬具「規費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6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一、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6人擬具「菸酒稅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二、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6人擬具「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益揭發保護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四、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規費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五、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菸酒稅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七、本院委員陳亭妃擬撤回前提之「日治時期日本政府國庫券及債券處理條例草案」案。

決定:同意撤回。

五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教育部組織法第六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

決定:依協商結論交經濟、財政、內政、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審查。

六十、交通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高鐵公司評估採取差別費率原則調整之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六十一、交通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57項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交通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64項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六十三、交通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65項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六十四、交通部函送「檢舉未申請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案件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六十五、交通部函,為修正「客船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相關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六十六、交通部函,為修正「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第二條、第六條、第九條條文及第三條附件三,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六十七、交通部函,為修正「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六十八、交通部函,為「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名稱修正為「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修正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六十九、交通部函,為修正「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七十、交通部函送公告「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妨礙港區安全行為」,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七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西班牙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美國田納西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會選舉罷免辦法」第十一條及第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七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會考核辦法」第四條條文及第二條附表一、附表二,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會選舉罷免辦法」第十一條及第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七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對外漁業合作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船位回報漁獲回報海圖及監督管控中心設備管理輔導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一款禁捕魚種名錄」,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非我國籍漁船進入我國港口許可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遠洋漁業漁獲物或漁產品出口業者核准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一定金額或比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九款第二目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遠洋漁業漁獲證明書核發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八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漁船赴北太平洋從事秋刀魚漁撈作業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漁船從事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許可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刺網為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九款禁止使用之漁具」,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犬貓及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檢查規則」名稱修正為「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檢查規則」,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廢止「沿近海漁船捕撈鯊魚限制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藥理化性及毒理試驗準則」第三條附件一,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九、經濟部函送106年度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蓄水建造物更新及改善計畫第三期(106-110年)」,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經濟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決議第17項「工安管理機制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經濟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決議第12項「工安管理機制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經濟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再生能源發電經費配置檢討改進方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三、經濟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兼任司機改善方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經濟部函送「中華民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史瓦濟蘭王國商務、工業暨貿易部法規暨品質基礎建設研發處間技術合作瞭解備忘錄」中、英文約本,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一○五、經濟部函,為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輸往北韓及伊朗敏感貨品清單」,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經濟部函,為廢止「經濟部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教育宣導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經濟部函送「礦災災害緊急應變警報訊號之種類、內容、樣式、方法及其發布時機公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攜帶式卡式爐用燃料容器及其燃料等三種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經濟部函,為修正「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第二十一條附表三 ,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經濟部函,為修正「電業及公用天然氣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一、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推動研究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一二、勞動部函,為修正「勞資爭議調解辦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三、勞動部函,為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四、勞動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應釐清「勞動派遣」及「勞務承攬」二者差異並訂定相關規範,且研議逐年下降比例,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五、國家安全局函送「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六、法務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施用第三、四級毒品罰鍰應專款專用於毒品危害防制」之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特殊族群照護績效計畫」說明及改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九、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認證及驗證收費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預防接種作業與兒童預防接種紀錄檢查及補行接種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三、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告「食品原料阿拉伯樹膠規格之檢驗方法(MOHWO0010.02)」,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四、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告「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安保寧之檢驗(MOHWV0025.01)」,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六、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告「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安保寧之檢驗(二)(MOHWV0046.00)」,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八、內政部函,為修正「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二九、內政部函,為修正「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甄試具特殊專長人員入學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三○、內政部函,為廢止「警察機關查處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獎懲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三一、內政部函,為修正「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三二、內政部函,為修正「風災震災火災及爆炸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三三、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規則」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四、教育部函送「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三五、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六條、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六、教育部函,為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七、教育部、科技部函,為修正「科學工業園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學生入學辦法」第四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三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水中總氰化物與弱酸可解離氰化物檢測方法-流動注入分析比色法(NIEA W441.51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水中總氰與弱酸可分解氰之流動注入分析法-比色法(NIEA W441.50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原物料及產品中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方法-平衡狀態頂空進樣氣相層析質譜儀法(NIEA M735.71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原物料及產品中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方法-平衡狀態頂空進樣氣相層析質譜儀法(NIEA M735.70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空氣中真菌濃度檢測方法(NIEA E401.15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空氣中真菌濃度檢測方法(NIEA E401.14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空氣中六價鉻檢測方法(NIEA A309.11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空氣中六價鉻檢測方法(NIEA A309.10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飲用水處理藥劑次氯酸鈉中不純物含量檢測之樣品製備法(NIEA D406.45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飲用水處理藥劑次氯酸鈉中不純物含量檢測之樣品製備法(NIEA D406.44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飲用水處理藥劑聚氯化鋁中重金屬不純物含量檢測之樣品製備法(NIEA D417.44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飲用水處理藥劑聚氯化鋁中重金屬不純物含量檢測之樣品製備法(NIEA D417.43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公告「事業廢棄物毒性特性溶出程序(NIEA R201.15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五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事業廢棄物毒性特性溶出程序(NIEA R201.14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水中多氯聯苯檢測方法/液相-液相萃取/氣相層析儀/電子捕捉偵測器法(NIEA W601.52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水中多氯聯苯檢測方法─固相萃取/氣相層析儀電子捕捉偵測器法(NIEA W602.51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飲用水水質標準」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五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二批公告場所」,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五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銀行函送「銀行淨穩定資金比率實施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五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公司法第177條之1第1項授權訂定之公司股東會應採電子投票適用範圍相關規範發布令,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五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第五條及「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前說明契約重要內容及揭露風險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五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及「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九條格式一、五之四,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六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二、原住民族委員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人體研究計畫諮詢取得原住民族同意與約定商業利益及其應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一六三、文化部函,為修正「金鼎獎獎勵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六四、文化部函,為修正「文化部獎勵出資獎助文化藝術事業者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六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之二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六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入住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六七、國防部函,為修正「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六八、國防部函送105年「全民國防教育執行成效暨精進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六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供公眾收視聽播送平臺之範圍」,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公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資本額達新臺幣二億元以上者,應向證券主管機關辦理股票公開發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一、財政部函送「106年度花生、紅豆及食米等14種農產品實施特別防衛措施之種類基準數量及基準價格」,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二、財政部函送「105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三、財政部函,為修正「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四、司法院函,為修正「家事事件審理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七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六、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送「各部會所屬委員會委員任一性別比例已達三分之一情形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七七、行政院函,為廢止「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8項「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凍結2,257萬6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七九、交通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95項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八○、交通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航港建設基金「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購置固定資產-購置機械及設備」凍結預算五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八一、交通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新興計畫「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相關建設計畫」預算凍結四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八二、交通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臺灣鐵路管理局「票務系統整合再造計畫」分年性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凍結四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八三、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第12款該部主管通過決議第(一)項,凍結各地方檢察署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八四、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六十七)項,凍結該部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八五、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六十八)項,凍結該部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八六、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第12款第1項通過決議第(一)項,決議凍結「一般行政」300萬元,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八七、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七十)項,凍結該部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八八、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七十一)項,凍結該部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八九、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八十)項,凍結該部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九○、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八十二)項,凍結該部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九一、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八十三)項,凍結該部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九二、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八十五)項,凍結該部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九三、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八十六)項,凍結該部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九四、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第12款第1項通過決議第(二)項,凍結該部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九五、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第12款第1項通過決議第(三)項,凍結「法務行政」500萬元,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九六、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七十五)項,凍結該部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九七、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七十六)項,凍結該部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九八、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七十七)項,凍結該部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九九、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八十七)項,凍結該部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九十)項,凍結廉政署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一、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九十一)項,凍結廉政署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二、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九十二)項,凍結廉政署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三、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九十四)項,凍結廉政署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四、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第12款第4項通過決議第(一)項,凍結廉政署「廉政業務」100萬元,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五、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九十八)項,凍結矯正署及所屬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六、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九十九)項,凍結矯正署及所屬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七、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第12款第5項通過決議第(一)項,凍結矯正署及所屬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八、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第12款第8項通過決議第(一)項,凍結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九、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第12款第37項通過決議第(一)項,凍結調查局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一○、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六十五)項,凍結該部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一一、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六十九)項,凍結該部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一二、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七十二)項,凍結該部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一三、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第12款第3項通過決議第(一)項,凍結法醫研究所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一四、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九十五)項,凍結廉政署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一五、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九十六)項,凍結廉政署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一六、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一○三)項,凍結矯正署及所屬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一七、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一○四)項,凍結矯正署及所屬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一八、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一○五)項,凍結矯正署及所屬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一九、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第12款第5項通過決議第(二)項,凍結矯正署及所屬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二○、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六十六)項,凍結該部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二一、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七十九)項,凍結該部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二二、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八十一)項,凍結該部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二三、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八十四)項,凍結該部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二四、法務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九十三)項,凍結廉政署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二五、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南院文物管理研究項下大陸地區旅費予以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二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凍結「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項下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二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南院文物展覽」分支計畫凍結10,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二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文物登錄與科技研析」凍結預算15,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二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凍結1,5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三○、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北部院區安全管理維護」分支計畫下「業務費─一般事務費」凍結4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三一、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凍結5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三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凍結1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三三、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20,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三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水電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三五、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臨時人員酬金」、「一般事務費」預算各凍結百分之十,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三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凍結「書畫管理研究及展覽」項下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三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一般行政」凍結2,0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三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臨時人員」業務費凍結1/1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三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一般行政」項下南部院區水電費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四一、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凍結20,檢送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四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部分決議,凍結「文物管理及展覽」中「展示服務與社教推廣」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四三、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部分決議,凍結「文物登錄與科技研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四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部分決議,凍結「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1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四五、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部分決議,凍結「安全管理維護」中「北部院區安全管理維護─文物庫房氣體消防設備汰舊改善」2,7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四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部分通過決議,凍結「一般建築及設備」中「營建工程」四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四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凍結「器物管理研究及展覽」項下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四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南部院區安全管理維護」保全業務相關費用凍結15,6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四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書畫管理研究及展覽」中「書畫展覽」項下「大陸地區旅費」凍結1/2,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中「南院文物管理研究」項下「大陸地區旅費」凍結1/2,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一、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部分通過決議,凍結「一般行政」中「人員維持」5,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部分決議,凍結「業務費─一般事務費」及「業務費─臨時人員酬金」各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三、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部分通過決議,凍結「業務費─國內旅費、大陸地區旅費及國外旅費」1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部分通過決議,凍結「文物管理及展覽」中「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南院文物管理研究」1,7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五、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部分決議,凍結「資訊管理維護」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南部院區安全管理維護」凍結15,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器物管理研究及展覽」中,「器物研究」項下「大陸地區旅費」凍結1/2,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部分決議,凍結「文物管理及展覽」中「器物管理研究及展覽」、「書畫管理研究及展覽」及「圖書管理研究及展覽」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部分決議,凍結「文物管理及展覽」中「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2,0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部分通過決議,凍結「一般行政」5,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六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預算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11目項下「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之「業務費」中「一般事務費」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2目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8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中「一般事務費」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4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五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4目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國外旅費」預算五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2目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4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一般事務費」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4目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之「獎補助費」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4目項下「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之「獎補助費」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4目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之「獎補助費」3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6目項下「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之「獎補助費」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6目項下「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服務」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8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設備及投資」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11目項下「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11目項下「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之「獎補助費」中「差額補貼」5,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預算五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預算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2目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4目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預算五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4目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預算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7目「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預算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11目項下「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之「人事費」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2目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一般事務費」1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3目項下「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4目項下「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1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5目項下「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之「業務費」1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5目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5目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6目項下「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8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民健康署「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委辦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二九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民健康署「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全人健康促進科技政策研究」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二九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民健康署「國民健康業務」預算凍結1,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二九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民健康署「科技發展工作」項下「高齡健康飲食及營養監測分析研究」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二九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民健康署「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建構智慧健康生活圈」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二九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精進我國食品安全科技研究」之辦理食品標示管理精進等相關計畫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二九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精進我國食品安全科技研究」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精進我國食品安全科技研究」之辦理查驗登記食品管理精進等相關計畫預算凍結13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項下「精進我國食品安全科技研究」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項下「精進我國食品安全科技研究」之委辦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精進我國食品安全科技研究」之辦理食品中危害物質及非傳統食品原料之安全評估等相關計畫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項下「食品安全巨量資料系統建置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邊境查驗及國內外稽查業務」業務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業務」委辦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邊境查驗及國內外稽查業務」預算合併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邊境查驗及國內外稽查業務」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藥粧業務」之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一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委辦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健康醫藥生技前瞻發展計畫」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一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項下「食品安全巨量資料系統建置計畫」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食品業務」預算合併凍結1,0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食品業務」業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一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食品業務」之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邊境查驗及國內外稽查業務」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安新秩序-食安網絡計畫」預算凍結3,873萬6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一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及管制藥品業務」下「辦理相關藥物濫用防制等業務」預算凍結10,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粧安全風險管理業務」下「辦理藥品、醫療器材等查驗登記相關工廠製造品質審核及實地查核業務」預算合併凍結1,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粧業務」之「藥健康─精進藥物全生命週期管理計畫」預算合併凍結二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獎補助費預算凍結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一般行政」預算合併凍結3,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粧業務」之「藥健康─精進藥物全生命週期管理計畫」預算凍結5,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粧業務」之「藥健康─精進藥物全生命週期管理計畫」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二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項下「食品安全巨量資料系統建置計畫」預算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業務」之「食安新秩序-食安網絡計畫」預算合併凍結2,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二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業務」之「食安新秩序-食安網絡計畫」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二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央健康保險署「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永續提供高品質醫療服務」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央健康保險署「科技發展工作」項下「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健康智慧活動躍升計畫」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央健康保險署「科技發展工作」項下「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健康智慧活動躍升計畫」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央健康保險署「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永續提供高品質醫療服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健康醫藥生技轉譯臨床推動計畫」預算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際衛生業務」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業務」項下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央健康保險署「科技發展工作」項下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業務」項下「醫審及藥材業務」業務費預算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業務」項下「企劃業務」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政業務」項下「健全醫療衛生體系」之安寧緩和醫療觀念推廣計畫預算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醫衛生命科技研究計畫」預算凍結3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公費生培育」項下「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預算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推動中醫藥科技發展計畫」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政業務」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醫藥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家中醫藥研究所「中藥養護植栽」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政業務」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科技發展前瞻規劃與績效管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老人福利服務」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業務費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疾病管制署「科技發展工作」項下「食媒性傳染病及其病原監測防護網研究計畫」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疾病管制署「科技發展工作」項下「防疫雲2.0計畫」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疾病管制署「防疫業務」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疾病管制署「防疫業務」項下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疾病管制署「防疫業務」項下「慢性傳染病防治業務」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疾病管制署「防疫業務」項下「疫苗基金補助」預算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家中醫藥研究所「中藥養護植栽」預算凍結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蚊媒傳染病防治研究聚落之合作體系」預算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政業務」項下「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預算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之委辦費預算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際衛生業務」項下「參與多邊國際性組織活動」預算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院營運業務」項下「醫院營運輔導」之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數位資訊醫療之推動與整合」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國民心理健康計畫」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項下「長照十年計畫2.0」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科技發展計畫」項下「中醫藥輔助治療之實證研究」預算凍結76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綜合規劃業務」預算凍結1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規費收入」項下「使用規費收入」之「場地設施使用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七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發展計畫」項下「醫藥衛生產品與技術之研發」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七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社會保險行政工作」項下「全民健康保險管理」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七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補助新北市設置627燒燙傷專案方案管理中心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七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政業務」項下「醫療業務督導管理」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七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項下「建立衛生及社會福利志願服務制度」預算凍結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七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健全醫療衛生體系」之召開醫院評鑑諮詢或審查小組會議及推展醫院評鑑改革業務預算全數凍結,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七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政業務」項下「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預算凍結2,8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七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辦理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等相關計畫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七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獎補助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際衛生業務」項下「雙邊國際衛生合作與交流」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八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補助「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之歷史建築調查研究及修復計畫預算凍結466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八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社會及家庭署「科技業務」項下「福利服務行動躍升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八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老人福利服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八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老人福利服務」獎補助費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八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獎補助費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八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八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家庭支持服務」業務費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八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家庭支持服務」獎補助費凍結2,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八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老人福利服務」預算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家庭支持服務」預算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九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疾病管制署「防疫業務」項下「慢性傳染病防治業務-愛滋防治第6期5年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九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疾病管制署「防疫業務」項下「疫苗基金補助」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九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綜合規劃業務」項下「政策規劃」預算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九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際衛生業務」項下「國際醫衛人才培育及醫療衛生援助合作」預算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九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健康醫藥生技轉譯臨床推動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九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蚊媒傳染病防治研究聚落之合作體系」預算凍結3,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九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政業務」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九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規費收入」項下「使用規費收入」之「資料使用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九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醫衛生命科技研究計畫」預算合併凍結二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捐助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執行「以醫療科技評估建置衛生資源分配機制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社會保險行政工作」項下「國民年金保險管理」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四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政業務」項下「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預算合併凍結六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政業務」項下「健全醫療衛生體系」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辦理第八期醫療網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政業務」項下「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政業務」項下「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全數凍結,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預算合併凍結5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國民心理健康計畫」預算凍結2,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一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項下「強化護理人力培育與提升專業知能」預算凍結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醫藥業務」項下「中醫藥事規劃及中醫藥政策發展」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凍結三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一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綜合規劃業務」項下「衛生福利人員訓練」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醫藥業務」預算凍結6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政業務」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一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療藥品基金」項下「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預算凍結三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一般行政」(人事費除外)預算凍結六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醫藥業務」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一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政業務」項下「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預算合併凍結1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綜合規劃業務」項下「政策規劃」預算合併凍結1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政業務」項下「醫療業務督導管理」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物質成癮研究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政業務」之「提升醫事機構服務品質」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政業務」項下「醫療業務督導管理」及「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推展社區發展」之參加兩岸基層社區發展業務考察交流預算合併全數凍結,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二六、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派員出國計畫」凍結20之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二七、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5目「聯合服務業務」項下「東部聯合服務中心」預算凍結10,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二八、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9目「消保及食安業務」凍結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20,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二九、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9目「消保及食安業務」凍結1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三○、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9目「消保及食安業務」項下「食品安全業務」預算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三一、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凍結2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三二、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科技發展研究諮詢」凍結1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三三、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5目「聯合服務業務」凍結5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三四、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6目「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凍結1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三五、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7目「災害防救業務」凍結4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三六、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8目「性別平等業務」凍結1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三七、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9目「消保及食安業務」凍結2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三八、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0目「資訊管理」凍結1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三九、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1目「新聞傳播業務」凍結2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派員出國計畫」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一、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6目「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項下「國土安全規劃」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二、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9目「消保及食安業務」項下「食品安全業務」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三、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9目「消保及食安業務」項下「食品安全業務」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四、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0目「資訊管理」項下「政務大數據創新應用計畫」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五、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1目「新聞傳播業務」項下「法令政策溝通」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六、行政院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12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七、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目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之「業務費」凍結9萬5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四八、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目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之「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四九、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項下「委託舉辦民意調查及就當前外交施政重要議題進行深度研究等委辦經費」凍結1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五○、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項下「製作國情資料」預算凍結700萬元,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五一、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3目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五二、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3目項下「駐外原子能科學發展業務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3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五三、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目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之「國內外各項資訊及週邊設備、資料庫與系統維護等經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五四、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目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中「公文辦畢歸檔委外服務與所需場地及檔案庫租金等經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五五、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項下「辦理國慶酒會、場地佈置及國慶彩牌架設等費用」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五六、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3目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2,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五七、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3目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五八、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3目項下「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五九、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3目項下「駐外漁業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六○、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項下「訪賓接待」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六一、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5目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六二、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5目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六三、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領事事務局第2目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六四、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領事事務局第2目項下「印製申請證照表件及須知」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六五、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200,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六六、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1目項下「人員維持」人事費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六七、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領事事務局第2目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預算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六八、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目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分支計畫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凍結10,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六九、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目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分支計畫「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凍結72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七○、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目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分支計畫資訊服務費中「NGO雙語網站」維護營運經費凍結預算3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七一、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項下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業務費2,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七二、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之「業務費」-「委辦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七三、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凍結2,827萬1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七四、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北美司凍結5,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七五、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預算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七六、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3目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凍結10,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七七、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項下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編列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經費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七八、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凍結預算1,08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七九、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八○、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之「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有關亞協行政委託等經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八一、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預算1,000千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八二、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之「獎補助費」預算凍結565萬4千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八三、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八四、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項下「訪賓接待」預算凍結2,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八五、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凍結3,000萬元,檢送相關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八六、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凍結282萬7千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八七、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5目「國際合作」預算5,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八八、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3目項下「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4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八九、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項下之「業務費」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九○、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目項下「業務費─水電費」凍結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九一、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2目第1節項下「外交使節會議」分支計畫之亞太地區使節會議或工作會報凍結646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九二、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項下「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九三、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項下之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所需經費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九四、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九五、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目項下「業務費─資訊服務費」凍結1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九六、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目項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事務管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九七、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相關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九八、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5目「國際合作」編列數億元預算委由國合會辦理友邦技術合作計畫,凍結該預算20,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九九、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所需經費凍結1,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一、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5目「國際合作」預算凍結2,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二、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物品」預算凍結2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三、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2目第1節項下「外交使節會議」分支計畫關於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使節會議凍結69萬4千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四、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對外之捐助」5億元(主要針對「國際合作」項下之「對外之捐助」),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五、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領事事務局第1目項下「汰購本局辦公設備及資訊軟硬體設備等經費」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六、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領事事務局第2目項下「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七、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3目項下「駐外金融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14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八、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之國外旅費凍結5,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九、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該部預算項下關於駐日代表處全年預算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一○、(密)外交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目「國際事務活動」凍結1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一一、福建省政府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計畫項下之設備及投資預算1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一二、福建省政府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省政服務」計畫項下之輔導金馬地區業務經費1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一三、福建省政府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一預備金」預算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一四、臺灣省政府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除人事費外2成,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一五、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五分之一,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一六、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事費十分之一,檢送如何增加原住民族於該會就業機會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一七、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十分之一,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一八、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十分之一,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一九、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二○、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選舉業務」項下「選務策進」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二一、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選舉業務」項下「選務策進」國外旅費凍結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二二、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項下「人員維持費」之「業務費」凍結四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二三、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其他設備」項下「購置辦公設備」之「設備及投資」凍結五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二四、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1目『一般行政』1,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二五、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7目第2節『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二六、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2節中『獎勵科技校院教學卓越計畫』二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二七、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中『引導學校多元發展及提升大學產學研合作能量』二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二八、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3目第1節中『教師專業發展』3,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二九、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中『推動大學評鑑制度』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三○、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中『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1億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三一、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中『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3,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三二、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家圖書館第1目『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三三、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1目『一般行政』中『人員維持費』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三四、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7目第2節『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3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三五、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5目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1,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三六、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1目『一般行政』中『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1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三七、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2節中『補助高中職及技專校院學生增加職場體驗機會、學習傳統技術技能及協助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等』3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三八、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中『引導學校多元發展及提升大學產學研合作能量』之『新南向政策』2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三九、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1目之『環境清潔所需人力』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四○、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1目之『辦理教育永續發展、建立教育溝通及諮詢平臺、落實推動人才培育、辦理提升青年學生全球移動力計畫問卷施測、線上系統管考及成果展現等相關業務及活動經費』66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四一、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1目『一般行政』中『人員維持』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四二、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1目『一般行政』1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四三、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2,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四四、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中『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四五、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中『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1,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四六、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第4目中『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1億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四七、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體育署第4目中『改善國民運動設施計畫』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四八、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第4目中『輔導臺中市政府籌辦2019東亞青年運動會』1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四九、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第4目中之『輔導各體育團體積極爭取並提升主辦國際運動賽會及體育會議等級』10」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五○、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第4目中『改善各奧亞運單項協會之訓練中心運動科研與訓練環境』20」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五一、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第4目中『推展競技運動』1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五二、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第4目之『輔導縣市政府相關機關團體組織辦理全民運動推展計畫活動』新增編部分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五三、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第4目中『推展全民運動』之『委辦費』新增編部分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五四、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第3目中『體育行政業務及督導』之『獎補助費』新增編部分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五五、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5目第1節中『學生公費及獎助學金』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五六、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第1目中『新建、修整建學校足球場地』新增編部分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五七、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中『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2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五八、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第1目中『籃球等各項球類發展計畫』3,5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五九、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中『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1億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六○、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中『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1,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六一、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第1目之『充實學校體育運動器材設備,包括改善體操(含動作教育)基礎能力教學器材設備』新增編部分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六二、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第1目之『輔導辦理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新增編部分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六三、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第1目之『輔導辦理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新增編部分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六四、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中『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5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六五、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第1目之『推動學生游泳與自救教學及水域安全教學』新增編部分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六六、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第1目之『高中職體育班巡迴運動傷害防護員』新增編部分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六七、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之『推動補助食品安全人才培育相關經費』3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六八、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第1節中『一般教育推展』之『投資』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六九、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第1節之『辦理補救教學實施方案』1,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七○、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第1節之『辦理兒童與少年未來發展帳戶計畫』20」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七一、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中『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七二、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第1節中『國民中小學教育』1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七三、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之『推動大專校院試辦創新計劃』5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七四、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國民中小學教育』5,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七五、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中『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1,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七六、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一般事務費』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七七、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1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七八、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1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七九、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中『推動大學評鑑制度』5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八○、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6目第2節中『邀請國際教育人士來臺訪問計畫』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八一、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6目第2節中『邀請國際教育活動業務』2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八二、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之『創新試探計劃』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八三、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6目第1節之『校園學術倫理教育與機制發展計畫』1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八四、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中『引導學校多元發展及提升大學產學研合作能量』二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八五、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6目第1節之『科技教育計畫』1,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八六、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1節之『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1,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八七、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5目第1節之『辦理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經費』1,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八八、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5目第1節之『規劃推動學校校園安全工作』2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八九、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4節中『輔導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整體發展』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九○、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2節中『獎勵科技校院教學卓越計畫』10」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九一、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2節中『強化技職教育學制及特色』2,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九二、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2節之『補助高中職及技專校院學生增加職場體驗機會、學習傳統技術技能及協助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等』20」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九三、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2節之『編列補助高中職及技專校院學生增加職場體驗機會、學習傳統技術技能及協助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等』2,5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九四、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2節中『技職教育行政革新與國際交流及評鑑』1,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九五、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2目第2節中『技職教育行政革新與國際交流及評鑑』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九六、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項下人事費四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九七、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三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九八、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飛航安全業務預算三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九九、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該會預算20,檢送書面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六○○、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派員出國計畫預算1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六○一、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預算20,檢送書面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六○二、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新增通過決議第(十)凍結「一般行政」預算20,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六○三、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該會所屬通過決議(四)凍結「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預算三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六○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三)凍結經費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六○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新增通過決議(十九)凍結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預算20,檢送書面改善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六○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新增通過決議(十四)「近年採購稽核比率呈下降趨勢」凍結相關預算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六○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新增通過決議(十六)凍結資訊服務費20,檢送書面改善計畫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六○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新增通過決議(十七)凍結委辦費用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六○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新增通過決議(十八)凍結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預算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六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新增通過決議(十三)相關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六一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新增通過決議(一八八)「自101年度以來採購件數稽核率有下降趨勢」凍結該預算5,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六一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新增通過決議(十五)凍結經費3,185千元之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六一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凍結經費1,0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六一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凍結經費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六一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新增通過決議(十二)凍結經費2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六一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新增通過決議(十一)凍結業務費二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六一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服務』7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等10案,業已處理完竣,請查照案。

六一八、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陳威良君為地球暖化要節能減碳,陳請立法,嚴禁燃燒冥紙及燃放鞭炮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六一九、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中華民國洗衣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檢送商業團體法第23條修正案,建請委員協助完成修法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六二○、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1人於第9屆第3會期第1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二一、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2人於第9屆第3會期第1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二二、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6人於第9屆第3會期第1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二三、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2人於第9屆第3會期第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二四、本院人事處函送本院委員徐志榮等15人於第9屆第3會期第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質詢事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顏委員寬恒就大客車駕駛疑因疲勞駕駛造成交通事故,主管機關應全面進行通盤檢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顏委員寬恒就客運業者表示在七休一及一例一休等勞動新規影響下,決定調整票價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陳委員超明就鑒於偏鄉地區交通不便,建請修訂《公路汽車客運偏遠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審議及執行管理要點》以利公共運輸業者配合照顧偏鄉之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建議要求國外菸商採購一定比例之國產菸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鑒於我國罹患腎臟病人數逐年成長,盛行率及發生率亦排名全球之冠,而罹病須長期接受透析治療人數及耗費健保醫療費用亦日漸增加,要求行政院針對國人高罹病率檢討原因,以減輕健保財務負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衛生福利部106年度將「推廣安寧緩和醫療之觀念,建構友善臨終照護環境,以提升相關照護品質」納為施政重點,爰要求衛生福利部建立該項施政重點之達成指標,俾確實衡量施政成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為改善護理人員工作環境,建立友善執業環境,及於法規明定三班護病比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台商協會擬於大陸地區設立台商銀行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報導性情兇猛的外來種「魚虎」,在南投日月潭大量繁殖,不僅危及本土魚類生存,恐怕也會為『萬人泳渡』日月潭活動帶來安全威脅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為洲就「勞動部除確保雇主應給予生育假外,針對就業環境也必須提供適當的托兒措施及服務,藉此解決女性因結婚、生育而無法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為洲就針對醫療用血供應之穩定建立監測制度及加強宣導國內醫院合理使用醫療用血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為洲就「細懸浮微粒監測數值居高不下,嚴重影響民眾之生活健康權益,環保署等相關部會應研議解決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為洲就中央健康保險署(以下簡稱健保署)三月上線之「電子轉診」系統推廣率甚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一例一休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惠美就引進至少120億元資金,成立「影視投融資專案協力辦公室」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應儘早針對可能出現的限水、限電問題擬妥因應對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建請中央應與地方共同合作行銷會展活動,以擴大參與提高效益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應合理檢討臺灣的稅負環境與獎勵投資政策,並兼顧行政效率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張委員麗善就鑑於國家文官學院自99年3月26日迄今業已成立6年餘,其培訓功能不彰,延宕政府執政成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行政院推動前瞻基礎建設及運用客觀數據輔助環評審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劉委員世芳就國軍毒品犯罪防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積極掌握物價波動趨勢,審慎因應可能之通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面對全球物聯網時代,政府應協助企業轉型及創新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四、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為洲就國防事務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五、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為洲就飲用水鋁含量檢出標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六、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國防事務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七、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談判即將完成,政府如何因應並營造優質經營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提振我國投資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臺美產業合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蝶戀花旅行社翻車事件造成三十多人死亡,應務實檢討政策制訂與執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行政院環保署超額人力檢討運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二、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為洲就「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實施成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三、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為洲就應研擬大眾運輸配合連假運輸之補助方案,改善每逢連假交通堵塞之狀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四、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為洲就加強腸病毒之防治宣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五、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道路駕駛考驗相關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六、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Uber已暫停在台服務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七、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農業缺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八、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機場捷運A7站票價調降一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針對吸毒成癮者的戒治、復歸社會、就業等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推動太陽能發電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105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之洗錢防制法,其中有關金融機構大額通貨交易申報與可疑交易申報義務之落實可能引發民怨,應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法務部協商建立「白名單客戶資料庫」免作申報,締造銀行、客戶、法務部調查局三贏的洗錢防制環境乙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引才、留才、育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三、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桃園市觀塘工業區海岸藻礁保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四、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觀光局為因應國內品質低劣之一日遊而擬訂之「國內旅遊團一日遊產品合理行程規劃及檢視注意事項」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五、行政院函送鍾委員佳濱就第9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六、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惠美就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余委員宛如,有鑑於台灣社會企業發展仍處於萌芽階段,大眾對社會企業普遍認知與理解不足,建議政府應參考英國運用Buy Social(購買社會企業產品)活動,積極促進社會大眾認識社會企業,並讓消費為社會創造正面影響。社會企業指以商業模式來解決社會所面臨的問題與挑戰之公司;Buy Social則是指個人或組織,藉由消費為社會創造正面影響,一旦購買社會企業產品,所付出的費用將再投入改善環境、經濟及社會議題。根據英國統計,透過Buy Social的推行,大眾對社會企業的認知從37%上升至51%,此乃支持社會企業、擴大社會影響力,最直接了當的方式。建請政府推行Buy Social活動,讓每一筆消費都能對社會產生正面的效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美國國務院於三月初公布2016年度各國「人權報告」,報告中指出臺灣有工時過長、剝削外籍勞工等問題。由報告可得知,我國尚不重視勞工權益的保障,不論本國勞工或外籍勞工之勞動所得與工作條件之提升,是我國政府在未來勞動政策上的首要課題。爰此,本席要求行政院通盤檢討並提出改善政策,以保障外籍勞工在我國工作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三八婦女節剛過,又適逢美國人權報告指出我國政府在42位內閣成員中,只任命了6位女性閣員,女性竟僅占內閣成員比率約14%,是自1997年以來新低。新政府在選前主打性別平權,但在各種人事任命與內閣調整上,未見女性比例增加,可見政治考量仍居多;更有女性委員批評,內閣名單出爐後,第一時間就對女性閣員太少感到遺憾。爰此,本席要求行政院通盤檢討提出報告,以捍衛我國女性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王委員惠美,鑑於舊鹿港溪是早期進出鹿港重要的運輸河道,貨物交易興盛,是孕育鹿港歷史的起點,但歷經時代變遷,家庭廢水排入、堆積垃圾、廢棄物,導致長期水體不流通,形成惡臭污染的臭水溝。為重現當年鹿港溪河道景觀,創造民眾親水空間,爰此,建請盡速改善舊鹿港溪水質,建立污水處理設備,打造舊鹿港溪新樣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林委員俊憲,有鑑於臺灣租屋產業不健全、租屋市場不透明,造成弱勢租客租屋困難、多數房東未申報租賃所得稅等問題,導致租屋產業成為地下經濟,故建議應立即全面檢討現行租屋產業,並配合政府社會住宅目標,建構弱勢居住安全網及建立專業租屋仲介體系,以期真正落實居住正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林委員俊憲,針對政府於1972年推動「客廳即工廠」政策,鼓勵許多工廠直接蓋在家附近的農田,因後續缺乏管制,使得如今台灣農地上違章工廠林立,惟工業用地被不當炒作、囤積,造成中小工廠無處可去、進退兩難之困境,故建議政府應積極擬定政策,解決工業區失靈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林委員俊憲,有鑑於收容動物「零安樂死」於2017年2月實施,惟部分縣市收容所之人道處理率和所內死亡率相加仍高達60%,顯見部分地方政府仍未針對零安樂死政策作好因應措施,故建議應立即督促各縣市政府確保收容品質及執行相關配套措施,以真正落實「零安樂死」之立法目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林委員俊憲,有鑑於勞基法修正後,一例一休上路,社會許多行業皆以勞力成本上漲為由,而以漲價來因應,根據修法內容,一例一休新制應對服務業造成影響最大,惟部分行業並非勞力密集型產業,卻以此為由,藉機調漲售價,故建議政府應於勞基法新制正式實施之同時,立即介入市場調查是否有聯合行為、哄抬價格等損及消費者權益等行為,並應嚴格查緝並處分,以維護交易市場秩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本院林委員俊憲,針對國內登山人口日益增加,卻也為山林帶來了許多垃圾,導致破壞山林景觀、造成環境汙染等問題,有鑑於此,基於生態保育與維護山林的責任,政府應立即研擬措施以改善此問題,並加強環境保護宣導以提升登山山友之自律意識,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本院林委員俊憲,針對近年來飛行傘活動盛行,參與活動的民眾人數日益增加,世界盃國際飛行傘巡迴賽也於105年度在我國舉行臺灣分站賽。惟該活動之順利進行,不僅需要完善的準備,更受到氣流及地形等自然因素限制,是具有一定危險性質之活動,尤以近來發生多起事故顯示,政府應全面檢討飛行傘之規範,以提升民眾從事活動之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一、本院林委員俊憲,針對近年來政府推動農產有機認證,例如4章1Q等,為了深化食農教育,農委會於106年起試辦學校營養午餐使用國產有機食材,惟農產有機認證已推廣多年,多數民眾對於有機認證標章卻仍有諸多疑慮,甚至具備有機認證之蔬菜,仍檢出農藥殘留。有鑑於此,故建議政府應立即檢討現行有機認證制度,並加強宣導有機認證,以解決目前有機食品認證制度混亂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二、本院林委員俊憲,針對新竹光復中學於校慶活動「聖誕感恩變裝秀」中複製納粹德國武裝親衛隊制服、舉著納粹德國旗幟、軍徽遊行,導致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譴責及讓德國在台協會之遺憾,引起社會紛擾及我國歷史教育之檢討,故建議政府應以該事件為鑑,研擬措施加強歷史教育對於提升學生歷史素養及人文素養,以避免教育之目的淪為僅剩應付考試之價值,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三、本院林委員俊憲,針對106年1月份接連爆發禽流感事件,集中於雲林縣,包括莿桐、斗南、麥寮、台西及元長共發生5場禽流感,建請行政院應加強各項防疫工作,呼籲業者若發現感染現象應確實通報防疫機關處置,並應視情形考量成立「緊急應變小組」,以避免疫情擴大,將傳染的可能性降至最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四、本院委員林俊憲,針對臺灣一級保育類動物石虎,因棲息地遭破壞,如今瀕臨絕種,目前全台數量僅剩約500隻,因其棲地與人類活動區域有高度重疊,石虎面臨人類非法獵捕和殺害等威脅,增加滅絕危機,有鑑於此,建請政府應嚴格取締違法捕殺石虎者,並加強管理措施以保護石虎生存之生態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五、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目前行動應用程式普及性廣大,然市面上許多應用程式於下載時都會跳出一頁面,描述各項須知並設同意或不同意按鍵,倘若要下載該應用程式,則形同被強迫選擇按同意鍵,業者將可從中蒐集手機電話簿、手機圖片等資料,且蒐集前無附註說明消費者也無選擇權利,明顯有違個資法之虞;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院盡速進行改善,保障民眾個人隱私,不得受到侵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六、本院劉委員世芳,有鑑他國駐臺使節係拓展我國外交之重要推手,臺灣在地文化及人文風情得藉由舉辦各種活動,並邀請駐臺使節參與,達到國際文化交流及提升外交能見度之目的。查外交部主辦之使節團活動,多屬參訪性質,較欠缺深入體驗臺灣在地文化之行程,如高雄一日農夫、宗教民俗繞境、原住民族節慶活動等。爰此,建請外交部於規劃駐臺使節團活動時,得參酌上開意見,並與地方縣市政府或民間團體合作,俾利駐臺使節對臺灣有更多的認識及體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財政部為促進稅賦公平,決定將快遞進口電商貨物免稅門檻由三千元調降至二千元,以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此一規定的調整,除了是為防杜貨物化整為零避稅的弊端,另一層面則顯示跨境電商交易模式快速的趨勢。跨境電商在全球已風起雲湧,進出口貿易產業已受到很大的影響,下一階段電子商務平台業者勢也將受到衝擊,要求行政院應責成所屬主管機關要有新思維、新對策加以因應,並將相關法令制訂得更為完備。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自去年十月以來,我國政府所公布的出口、生產、訂單恢復成長,連五紅、連六紅的捷報聲聲不絕,日前景氣燈號也亮出連續七個月的綠燈,台灣如今最嚴重的是經濟問題,以近二十年來這一成長失速的趨勢估計,再不於近年力圖改善,不消十年台灣在亞太經貿版圖上將落至邊陲,非僅薪資繼續下滑,被迫赴海外就業者也將快速成長,民怨烽起,社會動盪,去昔日四小龍榮景遠矣。要求行政院及其所屬應力圖改善我國經濟,提振我國景氣復甦下的經濟危機。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大陸2月份外貿表現失常,進口金額年增率驟然飆升近4成,以致當月驚現3年來首見的外貿逆差。這時就需要政府掌握好兩岸關係分寸,不要讓兩岸關係更惡化,以免政治因素阻礙陸企對台採購。另方面,建請行政院應以寬容態度,開放台灣廠商加強和陸企緊密合作,甚至建立堅實的兩岸產業鏈;這是穩住台灣對陸出口優勢的根本之道,俾維護台灣應得的兩岸經貿利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在《保防法》引發軒然大波後,仍有重要人士不屈不撓要求法務部提出《反滲透法》代替,以確保國家安全。行政院如果覺得五千共諜潛伏威脅太大,請依法逮捕。若覺得法律仍有不足,建議行政院及其所屬主管機關就既有法令修改補強,而不是另訂新法去管制人民。何況,檢視上述法令歷年修改的痕跡,都是不斷走向追求人權及自由的保障,並減少政府的侵權擴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一例一休從去年12月下旬上路後,勞動部所謂「宣導期」即將屆滿,接著是輔導期,再來就是查核開罰的「檢查期」;但台北市長柯文哲抱怨,一例一休天怒人怨,南投縣長林明溱大動作指示縣府法制人員研議「南投縣能否不施行」,其他縣市亦表態要求中央檢討修訂。推動勞工全面周休二日,是來得已晚、絕對正確的政策,勞工歡迎,企業也接受,但為之訂定的一例一休則是錯誤的惡法,讓整個勞動市場與企業運作失去彈性,勞資與社會都成為政策的「受害人」。當其危害已現,勞資同樣哀鴻遍野時,是到了該檢討修改的時候了。再次建請行政院立即暫停一例一休的實施,另訂更有彈性、真正合乎勞工利益、讓企業能運作的法令吧!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二、本院劉委員世芳,有鑑於世界大學運動會將於今(2017)年8月19日於台北市舉行,屆時將吸引全球超過150個國家、至少1萬2千名運動員與眾多遊客蒞臨台灣。然近年恐怖主義攻擊頻繁,其中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IS)更在多國發起「孤狼式恐怖攻擊」,而國安局於立法院專案報告時亦曾指出,恐怖攻擊有本土化、孤狼化之趨勢。是以,於世大運舉辦在即、恐怖主義攻擊猖獗橫行之際,建請我國國土安全相關單位,應規劃周全嚴密之反恐攻計畫並加以演練,以維人員安全及世大運賽事順利進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三、本院劉委員世芳,有鑑於高雄市積欠勞、健保補助費,乃根源於欠缺公平原則之歷史制度因素,首先於88年財政收支劃分法將營業稅改隸國稅後,89年至99年中央補助「非設籍」部分,北、高即相差288.90億元;復以98年底高雄縣市合併後,中央又繼續對台北市補助100與101年度非設籍保費共計68.44億元,高雄僅獲勞保補助1.9億元。上述制度變革皆致使高雄市積欠費用日益增大。然考量區域發展公平原則,並參照大法官釋字第550號解釋,法律之實施須由地方負擔經費者,於制定過程中應予地方政府充分之參與,並視對其財政影響程度,賦予適當參與地位之精神,爰此,建請衛生福利部體察高雄市面臨之不公平制度的歷史癥結,積極溝通,俾使高雄市政府擬定合理可行之還款計畫,始為中央地方雙贏之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行政院近日推出近兆元的前瞻基礎建設方案,以提振經濟與奠基未來的經濟發展。擴大公共投資無論以國際潮流或國內需求觀點而言,都有其正當性與必要性,具有高度共識;然而,即使天時地利人和皆備,一次推出這麼大規模的公共預算,就算能避免蓋出一堆蚊子館的覆轍,中央及地方政府有能力順利消化執行嗎?過去幾年來,各級政府的施政在各種壓力下,已顯得左支右絀、力不從心,如今再加上龐大建設推動壓力,不免令人對執行力產生懷疑。因此,如何促進民間共同參與公共建設便成為重要關鍵。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為了「戰區高空防禦系統(THAAD,通稱薩德反飛彈系統)的設置,中國大陸與南韓爆發史上最嚴重的經濟報復,首當其衝的樂天集團受到嚴重的衝擊,建請行政院必須掌握到,在中美新型態大國關係的架構下,中美雙方「不衝突、不對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贏」是所有政策的主軸,台灣不可能、也沒有能力居中挑釁,實際上也不存在靠邊的選項,只有掌握到這個主軸,才能看清大國外交與經濟發展的主流趨勢,避免錯誤的押寶,為台灣長期的經濟發展爭取到更為寬廣的空間,這正是薩德事件的經濟報復所教給我們的寶貴經驗。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行政院規劃以推動基礎建設之方式,帶動景氣,推動及促進經濟轉型,乃於日前推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惟本計畫部分項目例如烏溪鳥嘴潭人工湖計畫等,係延續馬政府「愛台十二建設」的內容,本計畫一推出立即引發多項質疑,究竟本計畫是真正的前瞻計畫,還是基礎建設計畫?配合本計畫推出的特別條例,是否會淪為通通有獎的肉桶立法?要求行政院對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必須探討它是前瞻計畫或是基礎建設計畫的重要性,因為只有具備前瞻意義的計畫,才能真正具有推動及促進經濟轉型的作用,對此類計畫以特別預算編列,就是舉債籌措財源也在所不惜;若是一般基礎建設,本來就應該在一般預算的資本門裡編列。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近來國內兩家重量級企業投資美國的新聞,引起國人相當大的關注。一是台塑企業預計投資近新台幣5,000億元,包括規模最大的路易斯安納州94億美元投資案。另外,台積電也傳出有意赴美設立最新的3奈米製程技術晶圓廠,投資額也高達5,000億元,如今台灣面臨最大的問題,不僅是企業在國內投資金額衰退,更嚴重的是台灣企業根本不投資,即使海外投資也乏善可陳。投資嚴重不足已是台灣經濟與產業成長受限的最大原因。建請行政院努力要在財政拮据下,推動前瞻基礎及數位等建設時,別忘了企業大量配息,真正有錢的是在民間,如何讓民眾恢復信心,願意加碼投資,而非現在大部分資金都流向海外,或是放在固定利息的定存。台灣的產業投資已經落後,未來的衰敗已隱約可見,若不對產業困局有感,拿出辦法創造實績,恐怕才是真正災難的開始。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近年大陸P2P網路借貸平台快速崛起,這是一種不同於傳統銀行的授信模式,利用科技解決借貸資訊落差,以滿足無法從銀行體系取得貸款的個人或企業資金需求,同時填補既有借貸市場的缺口。大多數新創企業仍需靠其他管道來取得營運所需資金,其中P2P網路借貸平台就是普遍被拿來籌資的一個管道。要鼓勵新創企業發展,不能只畫大餅。建請行政院應思考如何多方提供融資管道,讓亟缺資金的新創業者可以有效率、便利地取得資金,並協助金融科技業者,如P2P網路借貸平台稱職扮演中間媒合角色,將市場機制導入,才是最重要的。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行政院長林全日前在立法院表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最快7月中送立法院審議,修法後營業稅將百分之百透過統籌分配回到地方政府。營業稅百分之百統籌分配地方之後,財政狀況本已捉襟見肘的中央,將沒有其它理想的稅源可資挹注,所得稅已沒有進一步調降的空間。在豐盈地方財政的同時,如何避免中央財政困境,要求行政院亦應一併妥善規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內政部役政署日前公布今年度產業訓儲替代役用人單位核配的員額,最受到社會注目的是竟然有鍋貼業者「四海遊龍」及便利商店連鎖業者「統一超商」等納入產業替代役。兵役制度變革或志願役士兵制度的缺失,對我國國防安全具有關鍵性的影響,不能由單一部門在簡單政治考量下決策,必須綜合考量國防與社會需求。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一、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教育部、勞動部去(105)年7月研議後,考量具本職者工作有相關保障,優先將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納勞基法,卻因又引發社會爭議而暫緩,特表芻議。上端立意或許良好,但部分大學卻認為窒礙難行,淡江大學日前還傳出擬解聘200名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致驚動教育界上下!經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大專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部分專案報告後,再使原來的政策緊急煞車,教育部決定研擬採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方式。令人相當質疑的是去年到現在我們的政府在做什麼?期間許多教育團體多次向教育部陳情提醒,但政府無感、裝睡或是髮夾彎都被滾動式實驗精神的政策一語帶過,所有的民怨都變成威權時代的想法,這是否顯示政府在決策過程缺乏縝密思考,過於淺碟式的施政邏輯才會造就不斷的滾動式修正,過程中所付出的社會成本與代價著實不易量化,更使民眾對於政府失去信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二、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法務部近年全國毒品查緝貨量統計發現,從96年1,637.4公斤,逐年攀升至105年查緝數量為6,596.9公斤,再次提醒政府正視!從這個怵目驚心的數據背後顯示,台灣社會正被毒品一步步的侵蝕,尤其是未成年者首次使用毒品的平均年齡竟只有12.5歲;而12到17歲的未成年者,第一次在學校吸毒有23%,學校顯然是一個很容易獲得毒品的場所,本席再次要求,政府將反毒工作列為重要施政不能只是口號,教育部亦應對此儘速尋求解決之道!讓孩子擁有一個純淨的求學環境,如何降低學生使用毒品人數?目前教育部的反毒工作,似乎一籌莫展而只能僅限於宣導!而毒品檢驗作法雖較能具有嚇阻作用,然礙於成本與人權關係有所窒礙,相關部門是否應檢討足額預算建立充沛檢驗能量,另教育部是否也可考量,校園開放學生自願接受毒品檢驗,以精簡司法查緝能量,且較易區隔躲藏暗處之吸毒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三、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太陽花學運3週年,民進黨重回執政近10月,台灣民主政治卻不進反退,籲請政府正視國家發展潛存的危機!民主制度的最大優點在能以最平和的方式,處理爭議與權力的輪替,但是三年前的太陽花運動卻打破了民主尊重的底線,讓反對政府政策的人,可以憑一己好惡,以「公民不服從」否定民主投票選出的政府。但人民既然以選票做出了選擇,就民主的真諦言只有尊重跟接受,但由事實的呈現,不可諱言;至少迄目前止,這場運動雖是台灣政治民粹化的高峰,卻也造成了今日民主體系運作的許多困難,激化了不同政治立場者的對立,讓民主政府威信受到根本性地斲喪。更嚴重的是,面對愈來愈多的陳抗,政府原本依法可擁有的公權力已受傷,不再是合法權利者的後盾,陷人民權益被侵害於無形。太陽花運動的核心動力,是政治人物鼓動的恐中與反中情緒,情緒之火助燃了政黨輪替,也將兩岸關係鎖進了冷凍冰櫃,除了直接衝擊台灣的經濟發展,更造成兩岸民間情感的裂痕。蔡政府的全面執政結果,從去(105)年520到今(106)年2月,光是在總統府及立法院前大小陳抗事件,就居然高達468件,平均每天發生1.7件,這對自詡為最瞭解民意的政府,是何等的諷刺!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奉勸蔡政府,如果不能對這些憤怒,做出真正的回應與解決,今日之載就是明日之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四、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國防部日前發布「台澎防衛作戰」的戰略指導從「防衛固守,有效嚇阻」改變成「防衛固守,重層嚇阻」,質疑將「有效」改成「重層」的戰略涵義為何?孫子兵法始計篇:「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即意簡言駭的說明了國防軍事關係國家存亡的重要,台澎防衛作戰的構想和戰略指導並不是玩文字遊戲,所有的作戰想定、戰略指導和作戰計畫都必須是依據主客觀的事實、能力、兵推反覆再三驗證而得,絕不是興致而來的隨意改變。【重層】不是「戰略指導」而是『戰術作為』,不論從國軍在聯合作戰的空優、制海反登陸排序,到軍種作戰依武器及監偵能力所形成的縱深配置,那樣不是依據重層攔截的作戰指導?本席可以體諒國軍在兩岸不對稱的態勢,及軍人在台灣現實的弱勢地位、募兵制推行不順等等因素,與又缺乏新武器系統獲得的支援下,國防部為因應層峰懿旨,要有宏圖新猷也實在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但軍事戰略攸關國軍整體作戰指導,是動一髮牽全軍的大事,「防衛固守,有效嚇阻」是個守勢作戰的概念,但當把「有效」改成「重層」後,是否就等同告訴國軍及國人,今後建軍的戰力,只要有戰術的「重層」嚇阻作為即可,至於是否「有效」那已並非重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五、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我國出口已出現連七個月成長,經濟景氣燈號也連續亮出七個月的綠燈,行政院主計總處又預測今(106)年GDP的成長率為1.87%,似乎意味著台灣經濟的春燕已悄然來臨,但耐人尋味的是?似乎大多數的民眾卻對經濟好轉不但無感,反而憂心著;一例一休施行後可能帶動的物價上漲、薪資繼續倒退嚕的剝奪、美國貿易保護對台灣的出口影響,以及兩岸關係惡化與國家前途不確定的茫然?本席籲請政府;為使民眾、企業對經濟的復甦有感,增進對未來經濟成長的信心,政府的施政除了應符合現實、貼近民意外,更要讓人民感受政策的可預測性,直白的說就是讓「人民有感」,尤其是與民生經濟有關事務。爰此;提醒政府應儘快採取更積極有效的作為,從法規鬆綁結合促進投資、就業機會,透過品牌、通路、系統輸出提高出口附加價及提振內需輔導創新產業等等,都應有嶄新而有效的立即作為。林全內閣政府日前宣布的前瞻基礎建設投資,不管是否舊瓶裝新酒,從國家整體經建發展言都是值得肯定,但當看到相關政策推行的部會首長,對全盤計畫重要內容的支支吾吾時,卻又不禁讓人擔心,是否又是一次雷大雨點小的口惠不實政策?甚或是為選舉綁樁的變相利益輸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六、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台積電傳出不排除要將最先進的3奈米晶圓廠投資計畫移往美國,籲請政府應重視,這不只是台積電要移地投資的單一問題,而是應該思考;「為什麼連模範生都要陳抗」?本席以為;環評、電力與空汙政策,並非單純只是台積電的困擾,也是台灣所有企業抱怨多年的共通性投資障礙,其實;企業並不擔心政府嚴格的制度及標準,因為任何企業若真有心投資、永續經營,一定會想盡辦法去符達要求,更何況嚴師出高徒,對企業來說,政府的嚴審嚴核把關,反而是正面有利的!但是;企業最在意的是「不確定性」,讓渠等不曉得該何去何從?尤其在這全球化競爭的分秒必爭中,沒有一個企業禁得住,連一個最基本的環評都要不確定個三、五年,更遑論不穩定的能源需求、不安定的開發環境,甚至政治干擾,因為這其中任何一項出狀況,就足夠讓企業疲於奔命心驚膽跳。爰此;政府應儘快端出可靠、可信的制度及公權力,莫讓過高的不確定性阻卻了企業投資。本席寧可相信,台積電的發聲是試水溫,但對政府來說,就應該當作暮鼓晨鐘的警惕,一個能留得住世界級企業的政府,才能真正做到親商、招商;否則不僅本土企業難留,恐怕就連外來企業也將不易落地生根。那麼;喊的再震耳欲聾的前瞻計畫,恐怕以現有蔡政府的經濟戰鬥力?將是勢必無力能實現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七、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近年韓國遊客劇增以及政府觀光推廣相關問題,籲請政府應予重視改進!韓國遊客這幾年來台人數大幅提升,然而對於遠道而來的韓國遊客言,我國是否提供了足夠的友善環境?韓語翻譯人員、導遊支援服務是否足夠?韓國遊客熱點景區的解說牌是否皆附有韓文?又現今韓國旅客大多停留在北部和近郊城市,鮮少到中南部,更別提大高雄內更深入的城鄉,即算是有也多是到阿里山、日月潭等這種較著名景點,難道觀光局在推動觀光上也「重北輕南」?中南部除了阿里山和日月潭,其他景點就乏善可陳嗎?觀光局「以台北看天下」的行銷策略實在可議!上端所說只是以韓國為例,新南向政策力邀的東協國家,對台灣來說相關資源甚或更是貧乏!政府的觀光政策上,到底還要故意忽視大高雄到何時?「重北輕南」的緊箍咒究竟何時可以真正取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八、本院黃委員昭順,獲悉情資,透露美國川普新政府將於華人農曆春節過後,以台灣對美軍購及台美雙邊談判自由貿易協定FTA為籌碼,企圖逼迫台灣接受含瘦肉精美豬進口,特要求蔡英文政府必須堅守國家尊嚴與確保國人健康之立場,嚴拒美豬大舉叩關,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九、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政府在防制偽藥工作上,直來績效乏善可陳,致嚴重影響國人用藥安全乙節,籲請政府應予檢討改進!2007年疾病管制局即言稱;將積極規劃建立藥品履歷制度,但為何至今還處在呼籲衛福部建立「藥品履歷制度」的口號?過去10年,衛福部在建立藥品履歷制度這件事情上到底碰到甚麼問題,而致如此的窒礙難行?過去食藥署不是也有委託台灣臨床藥學會,進行藥品包裝及條碼的研究計畫嗎?其目的不就是希望能夠進行產銷履歷管理?如今進度又是如何呢?現在毒品猖獗,是否毒品的製造也都是循類似的模式取得製造設備?具製藥技術與設備者雖然不易管理與察覺,但針對銷售製藥設備者,主管機關是否也應考慮列入管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本院呂委員孫綾,針對台電核一、二、三號電廠周邊民眾,行政院應儘速實施全身計測,並建立追蹤管理機制,以利周邊居民健康安全之維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討論事項

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交黨團進行協商。

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刪除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第八十三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並將第四十條、第八十四條、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第八十九條及第九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第八十三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均予以刪除;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政治獻金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政治獻金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四、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羅致政等24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蔡適應等19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刪除第二十條條文草案」、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刪除第二十四條條文草案」及委員劉世芳等17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二十四條條文;並將第二條、第十七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二十條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第二十四條條文,予以刪除;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五、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林為洲等19人、委員李俊俋等26人、委員陳亭妃等19人分別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五條、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並將第二條至第四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委員林為洲等提案第四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第五條、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條文,均予以刪除;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十一條均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組織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與「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交黨團進行協商。

七、本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交通部鐵道局組織法草案」案。

決議:交黨團進行協商。

八、本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葉宜津等20人擬具「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草案」案。

決議:交黨團進行協商。

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陸海空軍刑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陸海空軍刑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十、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組織法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組織法草案照案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名稱及條文通過。)

十一、(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陳學聖等28人、委員許智傑等17人、委員黃國書等16人分別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案。

(二)行政院函請審議「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案。

(以上二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依協商結論照協商名稱、章名及條文通過;並通過7項附帶決議:1.為安定教學現場,兼顧幼兒受教權益,公立幼兒園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以契約進用之教保員、助理教保員之遷調應與教師介聘於每年同時程辦理,以避免造成學期中因調動而更換教保服務人員之情形。2.請教育部檢討修正現行教學演示審查機制,得由開設幼教專班之師培大學組成審查小組辦理,審查委員並應廣納幼保相關領域學者專家與教學現場實務工作者參與。另請於新制實施一年後就執行情形檢視分析,再予檢討。3.為維護教保服務人員之勞動權益,教育部應於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時,考量於幼兒教保服務諮詢會納入勞動主管機關代表。4.為保障全國任職於公立幼兒園(校)之三千餘名契約教保員、助理教保員服務權益,鼓勵資深者持續投入幼教服務工作,配合本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立法,主管機關應研擬相關辦法,針對契約教保員、助理教保員累計年資調升待遇之部分(附表一、二),准允契約教保員、助理教保員轉換任職於不同公立幼兒園(所)時,其過往公立幼兒園(所)年資得以累計(即「公幼年資可攜」),並寬列相關預算補助,鼓勵各地方主管機關採用此一原則辦理。

5.為鼓勵原民教保員、助理教保員,持續投入原鄉幼教服務工作,配合本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立法,主管機關應研擬修正原民教保員、助理教保員甄選之加分採計條件,將現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7條第5項:「第3條第2項鄉(鎮、市)立幼兒園位於原住民族地區者,其為推動族語、歷史及文化教育之需,於辦理第1項人員甄選時,得就經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族語認證通過並有證明文件者,酌予加分,並不超過總得分之百分之十,且應明定於甄選簡章。」刪除前述「……,並不超過總得分之百分之十」文字。6.主管機關應評估各縣市教保服務人員需求,於每年、每季開足基本救命術訓練、安全教育相關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等課程,予以各地教保服務人員自行選擇參加場次;並於3個月內研擬出教保服務人員進修法令規定,對於指派參加之研習幼兒園應核予以公假。7.教保服務人員草案第22條所定進用程序,包括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助理教保員之調動;另未來訂定子法應考量地方政府因地制宜之需要,給予訂定補充規定之空間。

十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案。

決議:由蘇院長召集協商,協商後再行處理。

其他事項

壹、106年3月31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各黨團同意「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交經濟、財政、內政、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審查,並不提出復議。

二、本條例草案付委後,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審查時,舉行6場公聽會(1天1場次),邀請相關人員出席表達意見。

三、行政院依本條例所編列之特別預算案送至本院後,各黨團同意由財政委員會為主審委員會,其召集委員均得排定審查,不受輪值排定議程限制。

四、各黨團同意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及行政院函請審議「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增列為本(第7)次會議討論事項第11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增列為討論事項第12案,並由蘇院長於下週召集協商。

五、本次會議不處理其他變更議程之提案及臨時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