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29日(星期三)9時4分至12時47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議瑩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6年3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3時13分、下午2時30分至4時52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岱樺 高志鵬 王惠美 黃偉哲 蕭美琴 徐永明 蘇震清 管碧玲 孔文吉 張麗善 邱議瑩 蘇治芬 邱志偉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陳亭妃 陳怡潔 曾銘宗 黃昭順 廖國棟Sufin.Siluko 林德福 鍾佳濱 鄭天財Sra.Kacaw 余宛如 郭正亮 黃國昌 吳志揚 蔣萬安 鄭運鵬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盧秀燕 陳曼麗 江啟臣 呂玉玲 賴士葆 陳歐珀 賴瑞隆 蔣乃辛 何欣純 劉世芳 徐榛蔚 鍾孔炤 陳雪生 蔡培慧 吳焜裕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周陳秀霞 劉建國 陳賴素美 羅明才 Kolas Yotaka 許毓仁 尤美女 林淑芬 劉櫂豪 顏寬恒
委員列席41人
列席人員: |
經濟部部長李世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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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委員會執行秘書鄭國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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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局代理局長呂正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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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務局局長朱明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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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處副處長林美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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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委員會科長劉起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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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龔明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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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處科長陳彥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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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翁章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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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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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秘書邱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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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局副局長孫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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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合計畫處處長劉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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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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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署副署長顏春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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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署組長吳雅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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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伊萬‧納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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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長杜張梅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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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地政司專門委員周文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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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蔣欣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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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科長朱偉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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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產學及園區業務司司長邱求慧 |
主 席:高召集委員志鵬
專門委員:黃中科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程谷川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楊雅如 專 員 曾淑梅
速 記:公報處記錄人員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經濟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財政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內政部及科技部等代表,針對「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礦業法各修正草案等之立(修)法方向、評估」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經濟部李部長世光、國家發展委員會龔副主任委員明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翁副主任委員章梁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伊萬‧納威報告後,委員林岱樺、高志鵬、王惠美、黃偉哲、徐永明、蕭美琴、蘇震清、邱志偉、管碧玲、孔文吉、張麗善、蘇治芬、鄭天財、余宛如、廖國棟、曾銘宗、賴瑞隆、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陳曼麗、鍾孔炤、尤美女、吳焜裕、Kolas Yotaka及林淑芬等24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李部長世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翁副主任委員章梁、國家發展委員會龔副主任委員明鑫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伊萬‧納威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二)委員陳明文、邱議瑩、陳超明、徐榛蔚、簡東明、江啟臣及許毓仁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資料,請提供予本會全體委員。
通過臨時提案15案:
一、華語教育對國人而言,是一種責任與義務,它協助國人溝通與了解歷史及文化,提升素質與水準;但是華語教育對外國人而言,它是一種產業,可以帶動地方經濟、促進國際間的文化交流。因應「產業創新條例」第四條規定而擬訂之「產業發展綱領」明示:「本綱領所稱『產業』,包含農業、工業與服務業中可產業化之相關產業」。然而,細查我國華語教學產業發展的現狀,不難發現,不論在政策指導與政府資源挹注上,都是相當的短視與缺乏,更遑論整體產業鏈的建立,實有違產業創新條例立法之目的及其綱領設立之精神。爰此,建請經濟部依據產業創新條例之精神,運用該條例之資源,參考教育部「邁向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大國八年計畫(102至109)」,主動會同教育部等單位,研擬相關專案、獎助計畫,以吸引民間補教產業投入華語教學之工作。
提案人:蕭美琴 高志鵬 邱議瑩 王惠美
二、查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有關租用原住民保留地興辦礦業、土石、觀光遊憩、工業資源開發等,應檢具開發或興辦計畫圖說,申請該管鄉(鎮、市、區)公所提經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層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惟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對於前述興辦礦業等開發案,卻以行政規則授權地方政府核定,顯有違反前述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爰建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應修正停止授權地方政府核定,並依前揭辦法自行核定。
提案人:王惠美 張麗善 黃偉哲 徐永明 鄭天財 廖國棟
三、查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地開發……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復依法務部90年(90)法律字第032276號函釋:礦業權之展限「實為採礦權之更新,與新設定之採礦權相同」。從而,原住民族基本法於94年公布施行後,依前述法務部函釋,礦業權展限案件,自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踐行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有關經濟部(礦務局)於106年3月14日核准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礦業權展限案,既屬違法未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諮商同意權即予以核准展限之情形;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對於展限案之礦業用地(原住民保留地)續租案,應本於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及原住民族土地主管機關立場,要求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應先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諮商同意權,研議不予同意續租礦業用地(原住民保留地)。
提案人:王惠美 張麗善 黃偉哲 徐永明 鄭天財 廖國棟
四、查法務部90年法律字第032276號函釋:礦業權之展限「實為採礦權之更新,與新設定之採礦權相同」。再者,礦業法2002年修正首將礦業權展限於法明定之立法理由(礦業法2002年第三十五條之一),係將礦業權展限之實務運作程序於法明定,其準用礦業權設定之內容與修法前完全相同,顯見不改前述法務部函釋之性質。基此,縱經濟部准予展限函謂:「礦業權有效期限自礦業權設定之日起」云云,仍無涉「展限」本即是「另一新設之採礦權」之性質,於此合先敘明。論礦業權之展限,本於平等原則應有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與環境影響評估程序之適用:(一)礦業法第30條規定:「礦業權展限之程序,準用第十五條及第十八條規定。」同法第15條第2項規定礦業案件應考量環境維護(探礦或採礦對環境之影響)……等永續經營事項。基此,自應依現行環境影響評估法為辦理。(二)原住民族基本法2005年公布施行,凡公布施行後位於原住民族土地之申請礦業權展限案件,自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踐行原住民族或部落之諮商同意權。惟經濟部(礦務局)依行政院「研商礦業案件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之時點會議結論」:「礦業權展限階段尚無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云云,前述結論顯屬違法錯誤,逸脫依法行政原則。基此,對於「亞洲水泥公司展限礦業權,未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原住民族或部落諮商同意以及環境影響評估程序一案」,建請經濟部會同法務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依法檢視上開礦業權展限之處分,包括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諮商同意權與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如有違反規定,應撤銷或廢止已核准之展限案。
提案人:王惠美 張麗善 黃偉哲 徐永明 鄭天財 廖國棟
五、去年經濟部草擬產業創新條例修法時,原擬將閒置工業用地買回的修法方向,因各界疑慮未有共識,今年行政院提案之修法版本中也未納入上述閒置工業用地之處置。作為暫時性的配套方案,經濟部表示將以產業用地精進作為,提高閒置工業用地負擔,避免企業囤地。其作為包含地價稅回歸一般用地、工業區維護費提高五倍、以及與金管會研商列管閒置工業用地,降低企業貸款成數或年限。然而閒置工業用地若本身尚未開發,自始自終皆以一般用地稅率課稅;工業區維護費的金額並不足以作為解決閒置工業用地的推力;而降低企業貸款成數或年限的方式恐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之虞,對業者的衝擊也可能過大。因此,在「閒置工業用地強制買回」的政策構想目前喊停,而配套方案仍有成效不彰之疑慮狀況下,建議就「強制買回而只租不售」的方向重新研議配套方案,並評估是否納入產業創新條例修法方向。以上提案及相關研議結果請於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前回復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林岱樺 蘇震清 蕭美琴
六、所謂「赤道原則」乃根據國際金融公司和世界銀行的政策和指南所建立,於銀行業進行授信時,融資對象在對社會及環境方面須符合一定條件才能取得貸款,目前該原則已廣泛運用在國際間。去年越南台塑河靜鋼廠所排放之污染物造成該國中部魚群大量死亡,次月份由華南銀行主辦之「台塑河靜開曼有限公司七年期聯貸案」共25家國內銀行參與,聯貸金額高達21億美元。台塑公司做為我國銀行之貸款對象及根據產業創新條例第22條之「公司從事國外投資者」,其所受約束之投資或融資等相關規範應體現赤道原則之精神。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偕同財政部、經濟部研議就赤道原則之實踐、推動(公股)銀行簽署赤道原則、產業創新條例之修正以涵蓋赤道原則之宗旨,於二週內送交評估報告至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蘇震清 邱志偉
七、國發基金設立目的乃加速產業創新加值,促進經濟轉型及國家發展,為協助我國產業創新加值、研究發展及自創品牌,經由投融資方式或協助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有關計畫。有鑑於我國國民赴國外進行鉅額投資者,影響層面甚廣,若有侵害被投資國權益之情形,諸如勞動、環保、食品安全、智慧財產等,其對我國國際形象之斲傷難以估計。爰此,建請國發基金應將相關可能影響我國形象之因素,納入投資評估機制,於2週內送交書面報告至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蘇震清 邱志偉
八、有鑑於行政院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九條之一規定之意旨,國營事業應編列預算進行研究發展,其進行合作或委託研究而辦理採購,不受政府採購法限制,以提供排除法規及行政管制之誘因,但本於預算應受立法院監督之精神,爰要求經濟部應於該條例草案三讀通過之日起,每月將所屬國營事業為研究發展進行合作或委託研究而辦理採購之業務辦理情形,提出報告於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蘇震清 邱志偉
九、現行產業創新條例第27條第2項:「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經認定符合前項規定之綠色產品。」另外,行政院版本之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第27條第4項:「政府機關(構)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經認定符合第一項規定之創新及綠色產品或服務。但不得違反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為體現政府機關(構)於推行政策之示範角色,爰建請經濟部評估按政府機關(構)別統計曾於所辦理過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創新及綠色產品或服務其數量並定期公布統計結果,於2週內送交可行性評估報告至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蘇震清 邱志偉
十、礦產為我國公共財,其探勘、採取之權利申請與展限應受公眾監督。爰此,建請經濟部礦務局應每季公布當季申請探礦與採礦權,以及展限之申請人資料,其資料內容包含申請人名稱、礦場名稱、礦區所在地、礦種、礦區面積、礦業用地面積、探採權利之有效起始日與有效截止日、探採之申請展限日與展限核准日。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蘇震清 邱志偉
十一、國有林地分區係我國林業配合森林生態系經營政策,規劃合理化之林地利用區位,以達生物多樣性保育、國土保安、生態旅遊、自然教育、林木永續生產等森林多目標利用之功能。我國運用第三次台灣森林資源及土地利用調查所得之林地土壤及坡度資料進行評估分級,並配合國有林事業區經營計畫及檢訂調查資料,以及相關計畫區劃等,進行國有林地之適宜分區,將我國林地區分為國土保安區、自然保護區、森林育樂區及林木經營區等四區,依據農委會資料,目前國有林礦業用地租約件數約有129處共655.2985公頃,請農業委員會依照該四類分區,盤點礦業用地租約之分布情況,並研議各區之因應方案,請農業委員會於2個月內提送專案報告於立法院經濟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高志鵬 蘇震清
十二、我國礦業之發展近年因環保意識抬頭,引發諸多爭議,為顧及生態保育及經濟發展,請經濟部即刻盤點目前我國公部門公共建設及各產業水泥需求、業者採礦量、生產量及進出口量,以儘速釐清國內各地礦業權展延與否,以及礦區面積範圍之檢討。此外,為符合現今「循環經濟」的潮流,經濟部應鼓勵水泥替代品之研發及相關產業發展。以上請經濟部於2個月內提送相關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高志鵬 蘇震清
十三、依據農委會資料,目前林務局礦業用地租約件數約有129處共655.2985公頃,而位於保安林範圍之租約件數約有15件共149.4856公頃,其中仍施工中則有6處約110.9167公頃。保安林地質環境條件特殊,若持續採礦將對生態環境之影響甚鉅,嚴重時更可能影響國土安全,請經濟部儘速研議優先適用於保安林礦場之退場機制,以上請經濟部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提送相關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高志鵬 蘇震清
十四、有鑑於新礦業權核定後應依礦業法第四十三條進行礦業用地核定程序,然實務上對於礦權展限,便宜行事未進行礦業用地之核定程序。爰要求經濟部應在礦業權展限後,進行第四十三條礦業用地核定程序。
提案人:高志鵬 蘇震清 林淑芬
連署人:孔文吉 余宛如
十五、礦業法第二十八條明定:「主管機關認為設定礦業權有妨害公益者,不予核准。主管機關為探勘礦產、調整礦區時,得指定一定區域內之礦,停止接受申請。」「礦業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十八條第二款及第五十七條第一項妨害公益之認定原則」也明定:「礦業申請地之探礦或開採構想對地區居民生命安全、飲水及灌溉、排水、主要交通、河川疏導、防洪及其他相關設施,有傷害或破壞之虞者。」經濟部指亞泥公司新城山礦權展限一案於2016年12月1日礦務局函請14個機關查告;2017年1月12日各機關已意見回復完畢。1月25日礦務局即邀集內政部營建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花蓮縣政府及花蓮縣政府文化局,會同亞泥公司前往實地勘查,2月23日各機關回復會勘意見,3月14日經濟部核准該礦展限。然而此展限過程中,卻從未見經濟部對於「設定礦業權有妨礙公益者」進行實質審查及認定。礦務局甚至不予公開含有「(一)水土保持措施。(二)環境維護措施。(三)礦場安全措施。(四)礦害預防措施。」之開採構想書。未經礦業法第二十八條實質審查即許可展限,顯有瑕疵。爰要求經濟部應依相關行政程序法、礦業法其他法條及國土計畫法等法律,檢視亞泥公司新城山礦場展限許可之處分,並依礦業法第二十八條,主管機關需認定此礦業權未妨礙公益者,且包括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諮商同意權,如有違反相關規定,應予撤銷或廢止展限許可。
提案人:高志鵬 林淑芬
連署人:管碧玲 蘇震清 余宛如
散會
主席:因在場委員人數不足,上次會議議事錄稍後再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衛生福利部首長針對「農藥殘留容許量之訂定機制及檢討」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報告。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感謝邱召委特別針對國民關心的農藥殘留標準召開本次會議,這次開放相關品項部分,讓社會產生一些疑慮,我在此針對整體「農藥殘留容許量之訂定機制及檢討」向貴委員會提出報告。
我國農藥管理法規定,農藥的製造、加工或輸入一定要經過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並核發許可證;生產、販售的相關登記也有一定的機制。除了相關農藥登記使用有一定程序,我們與衛福部也有分工,所有的受理過程,藥毒所都要經過嚴謹的驗證,同時也要做一定的田間試驗。至於對人體的影響,除了參考國際規範,也會有國人健康的風險評估。我們與衛福部分工是由我們訂定相關使用許可內容,最後會把一套驗證資料送給衛福部,作為最後殘留量標準的檢驗機制與公告。
這次訂定的標準受到各位所質疑的是新藥部分,尤其是氟派瑞的殘留標準,我們從媒體上看到了社會的疑慮,我們開放了很多的農藥與品項,有一部分在國際已有標準,有一部分在國際尚無標準,臺灣的作物非常多元,品項數量也非常多,而且臺灣處於亞熱帶的不同氣候條件,所以我們訂定的標準,從過去到現在,所有受理登記、檢驗流程都採取比較制式的方式,最後再由專家學者會議作最後審定。這次的爭議是因為國人的飲食習慣,尤其是茶類,因為這支新藥國際沒有標準,臺灣訂定出6 ppm的殘留標準引起了社會大眾的不安。對於這個部分,農委會與衛福部一定會遵守國人對食品安全的價值觀,對於大家有疑慮的部分,雖然經過相當的程序,但衛福部也因為大家對於這支新藥的新標準有所疑慮,最後採取暫緩實施,同時要進一步進行相關評估與溝通。
在此要向各位報告,現有茶樹所使用的農藥品項,從一開始核准到現在已經有數十種農藥可以使用於茶樹來進行病蟲害的防治。對於社會上大家所關心的農產品殘留標準,農政部門與衛福部的平台一定會保障大家的食品安全,農政單位最重要的就是從農場、餐桌到大家食用的食物、食品,不要有健康上的疑慮。臺灣過去整個農業發展過程,讓社會對我們相關機制產生疑慮,對於後端的管理,尤其是田間管理、後端用藥安全部分,我們必須要加強消費者的信心。在這次的爭端後,我回顧內部所有法令規範,這些規範的訂定都是沿用過去的機制,從制度面來看,後面的過程,與衛福部在未來政策風險評估及風險溝通方面要加強機制上的準備,否則事務體系就是依法行政,依照流程做完相關程序準備就會公告,這可能會造成社會不安,也容易讓單純事件變成政治事件。
對於未來農藥管理與訂定出各種作物品項,我們只有一個重點,長年來在農地上所使用的舊有農藥,如果毒性比較高,我們希望透過新藥的審定及新藥的引進,降低國人在農藥殘留標準上的毒性危害,這是最重要的基礎。未來我們會將這個基礎回饋到每個面向,做全面性的評估與檢討。原本103年所訂定的相關田間試驗與延伸用藥的規範,如果還有不足,我們也會進行全面檢視。另外,農藥管理法從61年制定至今,雖然經過多次修訂,但是否符合現在公民社會、開放政府的需要,也可以從法令與制度面作全面的檢視。以上簡要報告,謝謝。
主席:請衛福部何部長報告。
何部長啟功: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大院經濟委員會召開會議,邀本部就「農藥殘留容許量之訂定機制及檢討」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首先說明農藥殘留容許量之訂定機制,本部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會商農政機關訂定「農藥殘留容許標準」,該標準訂定來源有二種,一種是配合前端行政院農委會核准農藥使用需求與規定,這部分方才林主委已經做過相關說明,二為因應業者進口食品需求所提出的申請,此部分由本部處理為原則。本部評估原則與國際規範一致,依據科學原理、各項農藥之毒理資料、農作物殘留消退資料、配合農作物用藥需求及國人飲食調查,同時亦考量國人對各類農作物取食總量之累積風險,進行整體評估,如可能對民眾健康產生風險者,則不予訂定。
本部依照農委會建議之殘留容許量草案,確認攝食量未超過總量管制後,提送本部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審查,並會商農政機關,依行政程序法辦理預告60天廣徵各界意見後,始正式發布。
在未來檢討辦理事項部分,本部評估增修訂食品中殘留農藥容許量標準時,均以保障國人飲食衛生安全為最重要考量,審慎評估其總攝取量之安全性無虞,不致危害人體健康者,始會增訂其容許量規定,亦持續加強邊境及市售產品查驗,為民眾食的安全把關。
未來研訂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時,除了考量食品安全外,亦需加強多方溝通。除加強說明標準訂定原理及流程外,對所執行之風險評估及風險管理相關資訊的揭露必須更透明,舉例來說,未來公告時,如有調升至調降或與國際差距較大,必須說明相關理由,同時加以註記,讓民眾瞭解特殊族群,以增加大家對其之認識。讓民眾了解政府所做的把關,減少不必要的誤解,讓民眾安心。
衛生福利部將以維護國人健康為首要目標,嚴格把關食品中殘留農藥之安全衛生,以確保民眾食的安心,承 大院各委員之支持與協助,對業務之推動,有極大之助益,在此敬致謝忱。尚祈 各位委員,繼續給予指教。謝謝。
主席(蕭委員美琴代):現在先處理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依慣例,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發言時間為5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如有臨時提案,上午11時30分左右進行處理。
首先請邱委員議瑩質詢。
邱委員議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有關農藥殘留容許量一事引起軒然大波,剛剛主委報告時提到,你們經過很多的審查程序,是不是可以請你簡要說明?包括這一支新藥是什麼時候送審、其審查程序經過哪些階段,讓大家可以清楚了解農委會對於農藥檢驗是怎麼處理的。
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大家爭議的氟派瑞,其實是在102年元月23日就向農委會提出申請了,藥毒所受理後就依照相關法令進行程序準備,這個部分包括103年進行田間試驗,在這個過程中,也進行過非常多次的技術諮詢會議。有關技術面的部分,如果邱委員要進一步詢問,我可以請藥毒所與防檢局……
邱委員議瑩:沒關係,有關技術面的部分,再請你們提供資料給我。
主委,這一支藥從102年就已經送審,到現在由衛福部正式公告,已經經過了4年的時間,是不是這樣?
林主任委員聰賢:是。
邱委員議瑩:這一支新藥引起比較大的爭議是用於茶葉的部分,這個過程的轉折可否請你說明一下?
林主任委員聰賢:依照現行農藥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新藥可以延伸使用,所謂的延伸使用就是考慮到臺灣多元的作物,必須在相關的機制上給予更多的品項。
邱委員議瑩:你們有去檢測其延伸使用是可以放在茶葉上?
林主任委員聰賢:這就是我剛才特別向貴會報告的,103年原本農委會有依照第十一條規定而訂定延伸使用的相關作業規範。
邱委員議瑩:我再進一步請教,你們檢測過這個新藥可以延伸使用,但是對於農藥殘留量的標準,是由你們訂定還是由食藥署訂定?現在引起大家爭議的是6 ppm,國民黨誇大的說民進黨政府放寬毒物到幾百倍,這個容許量是你們訂定的還是食藥署訂定?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相信委員也同意農藥用藥與各種用藥都一樣是非常的嚴謹,就國際的規範來說,不管是美國或是歐盟,都有毒物分級,也就是農藥分級。我們毒物所會受理,是因為過去臺灣多年來使用於茶樹上的農藥非常多,這些農藥的等級都是毒性比較高的C級或D級,而新的農藥在國際規範中是落在比較低毒量的E級,我們覺得如果新藥可以用於茶樹上,未來就可以降低這些毒性較高農藥的使用,讓它們能夠退場,所以農政單位應該要受理,讓它延伸使用,當時的用意是這樣。
邱委員議瑩:主委,你很清楚的講到你們把新藥延伸使用於茶樹,就是因為要用市場機制去淘汰那些毒性比較高的舊藥,是不是這樣?
林主任委員聰賢:某種程度來說,我想行政單位有這個想法。
邱委員議瑩:某種程度你們是這樣的用意,是不是?
林主任委員聰賢:是。
邱委員議瑩:但是這個6ppm的制定就會引發一些風暴,這個6ppm是你們訂定的,還是衛福部?
林主任委員聰賢:應該是說在實驗的過程裡面,我們看到全世界在不同作物上使用這種農藥,和茶葉比較相近、在國外直接食用的就是類似香草或是果乾之類的東西,而我就是參考他們的資料,但國外的標準還是很高,又因為這是新訂的標準,所以我們就建議了這樣一個基準,讓食藥署再做另一階段的審核,因為他們是負責審核的。
邱委員議瑩:剛剛農委會主委特別提到的這部分,他們做過很多檢測、很多實驗,然後送到衛福部,衛福部公布的6ppm這個數字看起來很嚇人,過去公布的農藥殘留容許量都是零點多少,頂多是1,現在衛福部食藥署突然公布了一個氟派瑞在茶樹上的容許量是6ppm,引發軒然大波,我要請問衛福部次長,你們到底能不能很負責任的告訴國人,這個6ppm的標準是如何制定出來的?對人體的影響到哪裡?我們現在一直在談食安、一直在談無毒,突然之間有一種新藥,農藥殘留容許量竟然可以到6ppm,衛福部總要對大家有一個完整的說明吧?
主席:請衛福部何次長答復。
何次長啟功:主席、各位委員。誠如方才林主委所說,在農委會的階段,包括田間試驗及嚴謹考量用藥濃度在最低且有效情況下,將建議量送到衛福部食藥署,食藥署會以國際總攝取量為前提,開始計算ADI(每日攝取總量)的標準達到多少百分比,一般會訂在80%以下,也就是安全量的80%以下,以此為要求。實際上,這次計算氟派瑞,是以一個體重60公斤的人在台灣平均一日攝取的茶葉量乘上剛剛建議的標準濃度,之後得到一個數據,再加上所有國人在其他不同農作物都有攝取的前提之下結算總量,我剛剛說了是ADI的80%,但這次結算出來大概只有33%左右,就是30%到40%左右,經過專家諮詢會議認為這是在健康沒有疑慮的情況下訂定的。
邱委員議瑩:所以這是經過專家的會議。我再進一步請教,如果依照專家會議認為6ppm對人體健康無害,為什麼你們現在又要公告暫緩實施?你們是不是自己打臉專家?其次,既然有專家會議的報告,衛福部都不敢公開大聲幫自己辯駁,我不是說你們可以訂這麼高的數據,我的意思是如果你們事先都能夠有一些政治敏感度、有一些政治判斷正確的話,你們會知道一開始提到這樣的數字,其實是會引起軒然大波的,難道你們不能多方考量嗎?
何次長啟功:跟委員報告,這部分也是我們內部最後在部長指示之下必須要檢討的,誠如我剛剛在報告中說的,以後在預告的同時要把所有相關透明資訊及程序說明清楚;其次,只要增加的倍數比較急遽或者比國外高,必須特別說明是根據什麼,讓民眾在60天的預告期可以充分了解、反映意見。
邱委員議瑩:所謂60天的預告期是在哪裡預告?
何次長啟功:在我們的網站。
邱委員議瑩:現在說的氟派瑞,我們問過很多茶農,他們都不知道有這支新藥,所以,你們到底是放在哪裡預告?
何次長啟功:一方面是我們的網站,還有包括外面連結的網站,更重要的是我們在預告期間都會發給各地方政府衛生局、相關單位及民間團體,一共122個單位,有紙本送出去。
邱委員議瑩:你們有沒有發給茶農?你們發給這些團體,又說在網站上公告,但我其實很想知道到底有多少茶農會上網?
何次長啟功:因為茶農數量很多,所以我們會給……
邱委員議瑩:茶改所呢?
何次長啟功:那是透過農委會。
邱委員議瑩:茶改所知道嗎?
何次長啟功:也有,我們在公文上都有標記給哪些單位。
邱委員議瑩:據我的了解,好像茶改所連這個東西都不曉得。所以,是不是你們在通知、公告上出現漏洞,以至於今天引起這麼大的軒然大波?包括被在野黨委員拿出來作新聞、被見縫插針,甚至引起很多農民、茶農的恐慌,他們對於你們公告的新藥毫無所悉,以及對你們的審查過程也毫無所悉,在處理這件事情上,我覺得參與安全會議的防疫專家更是受傷慘重,以後他們都不需要提供專業意見了。
何次長啟功:首先跟委員說明,剛剛提到的茶葉改良場有在我們寄送的名單裡,而且是紙本,就這次事件來說,有些人可能拿到公文不會特別注意。
邱委員議瑩:對嘛!
何次長啟功:所以,就這次事件,我們會虛心檢討,希望針對民眾比較關心及專家的意見能夠充分溝通、表達,未來我們在預告60天的行政流程上會儘量做到被通知者能夠清楚接到訊息。
邱委員議瑩:我想再進一步請教,現在你們暫緩實施,接下來要怎麼做?
何次長啟功:我們還是會預告60天,吸收各方面意見,如果沒有其他特別的部分,我們就先暫緩,等到國際上有其他使用比較時,我們再重新考量。
邱委員議瑩:農民現在到底能不能用氟派瑞這支藥?
何次長啟功:從過去公告起有9天的期間是可以,但是我們暫緩以後就不能使用在茶葉上。
邱委員議瑩:在茶葉上不可以用這個藥?
何次長啟功:不可以。
邱委員議瑩:那是不是要再回頭去用那個50年的毒性比較強的老藥?而那個老藥的農藥殘留容許量對人體會造成比較大的危害,食藥署要怎麼處理?
何次長啟功:關於這部分,包括茶農及農改場,如果在我們公告的60天期間,對於完全禁止使用或有其他意見可以提出新事證,或者針對濃度,都可以提出意見。
邱委員議瑩:次長,我覺得你們和農委會應該儘速就此事召開跨部會會議,不管是氟派瑞還是其他的藥,我認為應該鼓勵農民最好不要使用農藥,但如果真的非得用農藥不可,應該鼓勵他們使用毒性比較低、對人體不致造成危害的藥,但是,殘留量還是要在一個非常緊縮的範圍之內,我們一直強調食安、一直強調安全無毒,我覺得在這個部分,食藥署及農委會都責無旁貸,你們不能因為現在引起軒然大波就停止使用氟派瑞,而讓大家再回頭使用那個50年的老藥,毒性其實是更強,到底傷害的是誰?傷害的還是消費者、傷害的還是國人的健康。關於這個部分,可能要請兩個部會加緊協調處理。
何次長啟功:委員建議的很好,如果能夠不使用農藥是最好,若要使用也要用毒性最低的農藥,而且使用量要越低,我想這是我們考慮的原則。
邱委員議瑩:好,謝謝。
何次長啟功:謝謝。
主席:請王委員惠美質詢。
王委員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都很努力在爭取世界第一,但是我們很不希望看到開放茶葉用藥也是世界第一,外國在馬鈴薯的標準是0.01ppm,而且氟派瑞是用在葉柄,畢竟馬鈴薯吃的部分是根莖,不是葉片,但是放在茶葉上的話,爭議性就很大。國外是0.1ppm,臺灣一開放就是6ppm,讓人不禁懷疑是不是圖利這些農藥廠商?一下多了60倍的額度。你們在報告中提到因為這個藥屬於脂溶性,幾乎不會溶出,問題是我們泡茶的溫度都在90度、95度,甚至是100度,真的不會溶出嗎?這是很多民眾覺得很恐慌的事情,而且臺灣現在很多人都隨手一瓶飲料,裡面放的都是茶葉,對於民眾食的安全,我們要怎麼保護?是不是請林主委說明一下?
主席(邱委員議瑩):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謝謝王委員,我們的農藥容許殘留不是世界第一,委員說的可能是……
王委員惠美:茶葉。
林主任委員聰賢:委員也知道,真的有產茶的國家不多,新的農藥,尤其是這次新的農藥……
王委員惠美:全球第一,我們現在是全球第一。
林主任委員聰賢:它是第一個在臺灣申請登記,所以這個標準……
王委員惠美:因為看到臺灣市場大嘛!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是臺灣市場大。
王委員惠美:臺灣過去沒有用過這個藥。
林主任委員聰賢:王委員,你要知道氟派瑞之前就已經同意使用在水果上面,用來防治炭疽病,所以,自103年農委會訂定的延伸使用……
王委員惠美:主委,你們之前有在用,但是用在水果上,面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聰賢:102年就申請了。
王委員惠美:最主要是治療葉子,不是果實,而我們吃的部分不是直接在這個區塊。
林主任委員聰賢:沒有錯。
王委員惠美:問題是茶葉就是直接在這個區塊,這就是我一直在質疑的。這段時間以來,從日本核食到瘦肉精,一直到現在我們開放農藥標準,在在都讓我們看不出來執政黨過去在野時捍衛食安的決心。
林主任委員聰賢:王委員應該是誤解了,我們成立食安辦公室,又推食安五環,就是要做這件事。
王委員惠美:在評估的過程中,除了專家評估物理性安全的意見,其次就是要評估心理性的恐慌,主委,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聰賢:你說的沒有錯,我們現在制度面檢討,過去……
王委員惠美:今天你站在消費者的立場、站在國民的立場、站在過去你當縣長的立場,你認為這一連串的作業……
林主任委員聰賢:你說的我都同意,就是我們要去檢討制度面,過去沒有政策風險評估,也沒有像你剛剛講的消費者最關心的農藥殘留風險等等,所以你說的這個部分,我覺得我們應該正視。
王委員惠美:我想業者考量的還是商機,當然是以獲利為主,業者當然希望公部門放越寬越好,這樣他們才會有錢賺,不是嗎?但是農委會要考量農民利益和食的安全,我們現在就很擔心,我們好不容易才把日本、澳洲、美國、歐洲的市場打下來,現在這部分一年有5億多元的產值,一旦放寬過多,會不會造成農民辛辛苦苦血汗做出來的東西沒人要?
林主任委員聰賢:王委員,所以大家在下註解或下標題就要很小心,我們希望國民黨團不要說「喝茶配農藥」,這樣會引起消費者恐慌,也會影響……
王委員惠美:主委,你們一定是有讓人家可以見縫插針的地方嘛!虛心檢討就好……
林主任委員聰賢:王委員,我這邊有一張表……
王委員惠美:今天如果沒有委員提出來的話,我相信你們就過關了啦!不是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是過關。你說的沒有錯……
王委員惠美:還有,我要再說,現在新藥檢驗法還在研議中,是不是?
林主任委員聰賢:你講的可能是衛福部將來要建立一個比較完整的風險評估機制,你說的這個部分,我們都同意從制度面來看,我們現在……
王委員惠美:不要再辯了,你就說:「我們會努力朝SOP做!」。
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是辯,你也清楚,所有相關法令制度就是要延續,我們覺得有問題,那就重新面對檢視。
王委員惠美:再來,日前食藥署署長吳秀梅表示,將來農藥要採取一條鞭審核方式,由農委會全權負責。我要問主委,對於食藥署建議的農藥一條鞭審核方式,農委會的態度是什麼?日本現在是農政單位,歐盟則有部分在環保單位,針對食藥署所說的一條鞭,你的看法怎麼樣?
林主任委員聰賢:王委員認為對消費者最有保障的做法應該是一條鞭,還是要分工?
王委員惠美:你們長期以來就是這樣啊!
林主任委員聰賢:沒有長期以來,現在臺灣……
王委員惠美:每當出問題的時候,農委會就說這是食藥署制定的,食藥署又說這是農委會給的標準,到最後受苦受難的就是民眾,不是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會啦!
王委員惠美:過去的問題就是這樣產生的。
林主任委員聰賢:只要大家沒有政治性的……
王委員惠美:不要都歸類在政治,這是食物的問題,今天你們也是覺得不妥才喊卡的不是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對,就是你剛剛講的,因為消費者不安……
王委員惠美:那就是你們的過程真的有問題嘛!
林主任委員聰賢:現在市面上販售的很多農產品對於用藥的安全和標準,我們希望重新做好。
王委員惠美:我再請教主委,食藥署前幾天說明,農產品出口必須符合對方國家的規定,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聰賢:當然是啊!
王委員惠美:請問主委,目前美國、日本、澳洲都沒有訂定容許量,歐盟的規定只有0.05ppm,未來6ppm在我國是合法,但使用這些農藥的茶農,最後能不能讓茶葉出口到美國、日本、澳洲?請說明。
林主任委員聰賢:王委員講到重點,現在臺灣出口的農產品各種品項和國際殘留量標準不一定要一樣,但是以茶葉來說,臺灣訂定的標準都比較嚴……
王委員惠美:人家國家會不會接受我們的農產品?你只要告訴我他們可不可以接受。
林主任委員聰賢:王委員,只要是出口的品項,農政單位就會輔導……
王委員惠美:要不要符合對方的條件?
林主任委員聰賢:當然要符合。
王委員惠美:還是我們國內同意了,他們就同意了?
林主任委員聰賢:不可能,我們一定要符合……
王委員惠美:對嘛!
林主任委員聰賢:所以我們出口的規格……
王委員惠美:好了,現在放寬的6ppm到底能不能外銷?
林主任委員聰賢:你講的這個……
王委員惠美:重點嘛!就是不能!
林主任委員聰賢:跟現在臺灣所有水果、蔬菜的標準……
王委員惠美:你回答我「可不可以」嘛!
林主任委員聰賢:要出口的就開紅單、綠單、黃單,我們就照這個標準輔導農民,要接受這個規格。
王委員惠美:人家一定不接受的嘛!過去打下來的基礎,這5億多元的外銷訂單就沒了嘛!就因為你通過這個,就沒了嘛!
林主任委員聰賢:你說的這個是兩件事情,現在臺灣的水果、蔬菜……
王委員惠美:我講的是茶葉。
林主任委員聰賢:一樣的道理,出口品項中,茶葉只占一部分,我們還有很多品項占比很高。
王委員惠美:我們有一個SPS的協定,現在6ppm這個訂下去之後會變成世界主要貿易體系中標準最低的國家,我們也很擔心別的國家傾銷到我們這邊來,對於我們茶農的生計也是一個很大的威脅,不是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這支藥當然是新藥,到目前為止,其他國家還沒用在茶葉上。
王委員惠美:對嘛!所以會有疑慮嘛!
林主任委員聰賢:你說的這個疑慮……
王委員惠美:我們現在很高興看到你們的髮夾彎,暫緩了!
林主任委員聰賢:現在衛福部考慮消費者覺得對這個新的東西……
王委員惠美:你們現在先暫緩嘛!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聰賢:溝通上面沒有讓大家有信心……
王委員惠美:未來還是要繼續?繼續硬幹下去?
林主任委員聰賢:王委員,我說的是要溝通,要告訴大家在各種農作物上有很多農藥殘留標準,這都已經有公告了,關於毒性,我們要告訴大家,請農民選用毒性最低、對人體安全影響最少的。
王委員惠美:我們常說「一筆不畫,要畫一百二十筆」,可以從源頭管制的東西,你們不從源頭管制,卻告訴農民用比較沒有毒的,不要讓它進來就好了啊!這麼簡單的事情,但你們就是要讓它進來,然後叫農民不要去用。
林主任委員聰賢:王委員,你說的這個就是我們要說的重點,如果臺灣現在沒有新的、毒性比較低的農藥進來,用舊的農藥毒性比較高,請教你,我們要不要讓……
王委員惠美:我會建議你多花一點時間讓民眾用有機的、無毒的才對,不要教民眾一直用農藥,不是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當然,這就是我們現在要推動有機促進條例……
王委員惠美:另外,你們現在的制度是一種、一種審核,那些審核過的,我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再拿出來,了解它們的毒性到底強不強、到底能不能繼續使用,我希望你們可以建立一個制度,包括以前的農藥,若已經不適合現在使用了,還有什麼農藥對環境是有影響的,像這些該禁止的就予以禁止。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對食品安全、用藥安全的態度是一致的。
王委員惠美:加油啦!趕快建立SOP,畢竟很多食安的標準是要靠農委會來建立的。
林主任委員聰賢:是。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岱樺質詢。
林委員岱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是要符合國際標準還是高於國際標準?」,針對這篇新聞報導,也就是衛福部食藥署公告的農藥殘留容許量,在第一段提到食藥署和農委會防檢局召開專家會議,做出了幾項結論,而且還提到這不至於對人體有害,且符合國際標準;第二段,據防檢局表示,農藥使用範圍和容許量,會因各國的風土、病蟲害不同而有差異;第三段食藥署表示,我國為WTO會員,除非有科學證據顯示國人需要更嚴格標準來保護,否則應儘量與國際標準調和,避免造成貿易障礙。綜合以上的談話,本席要請教主委幾個問題,首先,何謂風土?我查了一下教育部的字典,並沒有查到這個詞,而網站上有的解釋則是鄉土的風俗,那風土有科學證據嗎?
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防檢局講的就是氣候條件及各種作物種植技術的層面。
林委員岱樺:所以這是主委的解釋。
林主任委員聰賢:就農方來說,這就是根據不同氣候條件……
林委員岱樺:這部分請食藥署解釋一下。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答復。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國人飲食習慣不一定跟國外一樣,所以我們會考量到每天的攝食量,並依此訂定一個農藥的殘留量標準。
林委員岱樺:防檢局提到,會因各國風土、病蟲害不同而有差異,光是農委會和衛福部食藥署兩個部會對風土的解釋就不一樣,所以我們要聽食藥署還是防檢局的?還有,我們要符合國際標準還是高於國際標準呢?這些問題就請你們好好思考一下。
林主任委員聰賢:關於林委員說的這部分,如果是站在為國人健康把關的角度,相信衛福部採用的一定會符合國人的需要,若國人對食安的要求比較高,我想無論是Codex或國際標準,都還是有一定程度的要求,但那個只是參考,如果只是談到農產品,因為有進有出,所以整體而言,過去可能是有兩種標準,而這幾年訂定的標準則都是一體適用的,所以應該還是要視項目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標準。
林委員岱樺:所以沒有高於國際標準,也沒有低於國際標準,就是以國內國情來訂定標準,主委的意思是這樣吧!
第二個,關於農業相關申請的流程,這是我從農傳媒取得的表格,其申請的流程如下:廠商提出申請後繳交相關試驗費用,委由農委會試驗單位進行相關的測試並編寫報告,之後再由農委會召開專家審查會議決定是否予以通過,如果通過了,再來訂定殘留標準,然後交由衛福部審議,如果沒有疑慮,之後衛福部就會提出預告,60天內若無異議,就可以正式公告。在這樣的流程當中,原來公告開放的農藥,食藥署在23日晚上9點宣布暫緩實施,有人質疑,這是不尊重程序、霸凌專業,對此,主委有何看法?
林主任委員聰賢:因為在這個過程當中,就算媒體問我,我也是會這麼說,因為農方主要是針對用藥安全以及農民在生產過程中能夠提高產量,但是生產的部分一向的目標都是要給消費者使用,所以食用的風險評估,我們尊重衛福部,為了考慮國人的健康,比方說專家覺得多少的ppm是可以容許的,可是衛福部覺得基於國人的健康,可能要求把殘留的標準降低,所以有這樣的疑慮時,我們當然會尊重衛福部的考量。
林委員岱樺:開放農藥氟派瑞使用於茶葉最高限量為6ppm,遠高於歐盟、WTO僅0.1ppm的規範,為何差距這麼大?而且這樣不會影響台灣茶葉的出口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關於新訂定的標準,本人請黃局長代為答復。
主席:請農委會防檢局黃局長答復。
黃局長㯖昌:主席、各位委員。殘留容許量(MRL)的訂定標準是有一個國際通用的計算公式,在Codex或其他國家並沒有訂定茶的部分,它不是禁用,而是因為廠商沒有去申請許可。
林委員岱樺:我問的問題是台灣的茶葉出口會不會受到影響?也就是說,如果台灣的茶葉完全沒有農藥,而這樣的高品質,在歐盟等市場中,相信是很有競爭力的,後續的產業端、促銷端,就是以沒有農藥為口號來打進市場,即這是該項產業在市場布局時所做的產品定位。
再來,達滅芬原來訂定的是0.5ppm的殘留量,我不曉得你們改變的理由是什麼,因為到2012年的時候調升為2.5ppm,現在則調升為10ppm,其實每一次的調升都在打臉前一次的專業,對此,主委有何看法?
林主任委員聰賢:達滅芬的部分,稍後我會請食藥署來說明。至於此舉是否影響茶葉的出口,我這裡有一張表,稍後可以提供給委員參考,現在台灣所有的茶葉上面容許殘留量的標準、品項有十多種,其實只要是出口導向的產品,不管是茶葉或其他農產品,我們這裡會有一個輔導機制,如果已經符合輸出國的標準,就會開給他綠單;如果標準差不多,我們會有一個黃單,提醒他要注意;若是高於其他國家標準,我們會有一個紅單,換言之,在這種田間的管理上我們就有一套輔導機制,所以出口的部分並不會受到影響。
林委員岱樺:好,如同主委說的不會受到影響,所以我們就一起努力。
這邊要提醒的是,關於農藥殘留標準,民意之所以會有這麼高的期待,是因為它對嬰幼兒、孕婦、肝病及洗腎的病患等是有影響的,所以在食安過程中所使用的農藥,我們會施以非常高的監督,關於食藥署農藥使用研商會議的結論,你們現在予以喊卡,在此之前的這一段時間,你們表示已公告實施的法規,如外界仍有意見,可檢具科學資料;第二個,未來對農藥使用及訂定標準時,除病蟲害防治及食品的考量外,應多考量與產業溝通、國際貿易的面向;第三個但書是,將來農委會防疫局與衛福部食藥署討論的資料要透明化。
針對這三點,第一,如果外界有意見,可檢具科學資料,這是多高的門檻啊!一個家庭主婦認為某個藥品有疑慮,覺得吃起來怪怪的,或是家人吃了以後身體產生狀況,我還要自己檢具科學資料,你們根本就是在為藥商把關嘛!這就是人家會批評你們的地方,你們喊卡之外還下了這個但書。第二,你們要多考慮產業溝通及國際貿易,你們要怎麼做?農委會主委信誓旦旦地表示,我們對農藥都已經規範了,我們的市場非常好。對於你們的產業溝通及國際貿易面向,我也很好奇你們會怎麼做。再來,你們表示要透明化,你們要怎麼透明化?
我會針對以上三點做成臨時提案,也請有關單位回覆,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偉哲質詢。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簡單幾個問題請問林主委。首先,這次大家對於農藥殘留的變動有兩個疑慮:一、氟派瑞被抓出來當成一個標靶,是因為好像臺灣是第一個訂出標準的國家,而且用在茶葉上面比較明顯,大家覺得比較奇怪,但是其他還有好幾十項,事實上,大家認為問題在於為什麼是慢慢放鬆,而不是越縮越緊?因為隨著科技越來越進步,農藥或藥劑的使用應該越來越精準,而且隨著健康醫學越來越進步,以前認為對人體殘留的影響沒有關係,現在卻覺得可能是致癌物。所以現在對於這種殘留標準越來越嚴格,但是為什麼感覺起來卻是越來越放寬?我想請問主委,是真的越來越放寬嗎?還是不盡然?
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黃委員,這是一個好問題。最近預告品項的項目非常多,多數叫做延伸使用……
黃委員偉哲:什麼叫延伸使用?你說明一下。
林主任委員聰賢:根據我們農藥申請的機制,針對哪一種農藥用在哪一個作物,農藥商一開始是這樣申請的。農藥管理法第十一條又有一個規定,因為臺灣的作物非常多元,譬如剛剛講的,這是治療葉子有效……
黃委員偉哲:舉個例子,像氟派瑞以前是用在別的作物,現在要用在茶葉。
林主任委員聰賢:對,以前是用在芒果,用藥一段期間以後,大家覺得這個可以延伸到什麼作物上面,一樣去治療葉面的病害。所以在制度面來看,大家看那個容許值不一定是對的,要看那個開放的個別作物……
黃委員偉哲:個別作物的容許量。
林主任委員聰賢:還有不同藥的普及。
黃委員偉哲:主委,你的意思是,它對於原來的作物並沒有放寬,可能是放在一個群組延伸使用,本來是使用在A作物,譬如5ppm,現在延伸使用到B作物,認為B作物也可以試試看,但是B作物的標準可能變成10ppm,是這樣子嗎?對A作物並沒有影響嗎?還是A作物也放寬了?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跟黃委員報告一個案例,就是最近在檢查蔬菜農藥殘留的時候,在莧菜中檢驗出原來沒有在這個蔬菜使用的農藥,結果就被認定為違規、變成超標,可是我們去檢驗它原來用在其他葉菜類是可以用的,所以我們就放寬到這個可以延伸使用,因為就算是不同區的葉菜類,噴農藥的時候也可能會噴到其他區域的葉菜類,所以殘留值不是叫放寬,其實很多叫做新訂的標準。就大家疑慮的部分,你說得對,這個就是風險溝通沒有說得很清楚,
黃委員偉哲:所以你可以藉著這個機會向社會大眾再說明一下,就是你們並沒有對原來某一種農藥放寬。今天審的除了氟派瑞之外,還有滿多的農藥,就算是氟派瑞,你們也沒有針對氟派瑞在原來物種的蔬菜種類的使用予以放寬?
林主任委員聰賢:沒有放寬。
黃委員偉哲:所以在你們現在的列表中,其他的農藥使用在原先農委會所頒布的作物標準也沒有放寬?
林主任委員聰賢:沒有放寬。
黃委員偉哲:只是在新的作物上……
林主任委員聰賢:延伸使用。
黃委員偉哲:人家如果拿A作物與B作物相比就會覺得,剛剛也有提到WTO對氟派瑞的標準是0.1,但是這個0.1的標準可能是用在某一種作物,可是你們對氟派瑞使用在茶葉的標準是6ppm,不能把某一種作物與茶葉相類比,因為茶葉的標準是新的,是不是這樣說的?
林主任委員聰賢:是。
黃委員偉哲:我想請問,大家對農藥的感受是非常極端、負面的,尤其臺灣許多農產品的農藥殘留又是滿多的,與世界各國相較,不管是單位面積或人均比,臺灣的農藥使用也是滿高的,所以我們應該樂於看到農藥使用的標準越趨嚴格、容許量越來越低才對,怎麼會變成這裡也延伸使用,那裡也延伸使用,一大堆都延伸使用?我想請問一下,原因是在哪裡?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想黃委員說得非常有道理,其實在臺灣我們還要看一個最重要的面向,就是毒性的分析,因為過去早期舊的農藥,毒性比較高,臺灣的規模不大,新藥進來不容易,門檻也比較高,所以我們就碰到一個比較現實的問題:新藥的引進是基於什麼原則?毒物所的門檻是一定要是毒性最低、效用最高,而且對農民在整個作物的保護上面是最有用的,要符合這個原則,我們才會接受。同時,你剛剛說的延伸使用也是基於這個原則,我們對社會的說明可能少了一項,就是我們應該訂一個期程,在幾年內讓毒性很強的農藥退場。
黃委員偉哲:譬如分A、B、C、D級,A級農藥是不能用的,B級農藥在幾年內要停止使用。我看過那個標準,以茶葉來講,茶葉是要泡水的,我們現在容許的標準裡面還有B級的。
林主任委員聰賢:少數。
黃委員偉哲:A級的是確定會致癌、致腫瘤,B級的是很可能會致腫瘤,C級的是可能會致腫瘤。請問主委,氟派瑞是哪一級的?
林主任委員聰賢:它目前在國際的分類是屬於E級的。
黃委員偉哲:E級的定義是什麼?
林主任委員聰賢:就是對人體沒有致癌的證據。
黃委員偉哲:但大家就是打擊氟派瑞,問題是如果氟派瑞能取代,或是農委會能夠禁用使用B級、甚至C級的農藥,或者逐步減少使用,你願不願意做承諾?
林主任委員聰賢:這個我們一定要做承諾。
黃委員偉哲:因為這個是審核的標準。不管是Codex、世界動物衛生組織或WHO,已經訂定了有些B級的農藥是可能會致癌的,但是這些居然出現在臺灣可以容許的列表裡面,農委會要不要把關?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在制度面,黃委員說的意見……
黃委員偉哲:原先可能是10年前、20年前還不知道這款農藥這麼毒……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同意應該要全面來檢討。
黃委員偉哲:所以你們把它列在可以使用的農藥裡面,隨著科技進步,世界各國或我們自己研究發現這個農藥的確有致癌性,而且被列為B級,你要不要訂下一個期程,對於這些B級(很可能致癌)、C級(可能致癌)的農藥,都逐步緊縮使用,讓他們退場?
林主任委員聰賢:謝謝黃委員的意見……
黃委員偉哲:做個承諾吧!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明天會召開專家會議,就把這個議程列進去。至於期程的部分,我們會訂出一個時間表讓大家放心。
黃委員偉哲:我告訴你,這樣才是真的替農民、食安把關。
林主任委員聰賢:替所有消費者把關。
黃委員偉哲:世界各國都禁用的A級部分就不用提了,你們去盤點一下,現在政府許可使用的農藥中是否還有A級農藥,如果還有,明天開始就不要再用了。
林主任委員聰賢:都已經禁止了。
黃委員偉哲:B級、C級的還有多少?是不是可以有個落日條款?以後大家使用的農藥都屬於D或E級,這樣可以讓百姓覺得台灣政府至少在食安方面有些作為,而非一直都在延伸使用,沒有致癌物的農藥予以延伸使用,我們還可以理解,含有致癌物的農藥也同意延伸,我們就無法接受。最後要談的是制度,請問這個制度是何時訂定的?要不要檢討?
林主任委員聰賢:這個制度分成兩個部分,農藥管理法是61年訂定的,當中的標準經過修訂,不過是否符合現在公民社會及開放政府關心的相關制度的改善,我們需重新檢視。另外是103年訂定的延伸使用規範,對於其中大家認為不安的部分,我們也願意重新檢視。
黃委員偉哲:個案和制度都要檢討,好嗎?謝謝主委。
林主任委員聰賢:是的,謝謝委員。
主席:請徐委員永明質詢。
徐委員永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直接切入制度問題請教主委,有人說不要因為所謂的一條鞭造成農委會和食藥署雙邊互踢皮球,所以本席就把流程做了一番整理,藥效安全性的審查是由農委會負責,農藥殘餘容許量的審定則是由衛福部公告,可是農委會會在審定時對此提出建議,而藥證又是防檢局發出的,假如現在要採一條鞭模式,請問是將衛福部的工作都交給農委會負責嗎?
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原來在設計制度時就希望能有不同的分工並互相制衡,站在農政的立場,當然希望從農場到餐桌的食物都是安全的,但是最後一道防線──國民健康應該是由衛福部做最後的把關。
徐委員永明:請問衛福部在這件事上的立場為何?希望交給農委會嗎?
主席:請衛福部何次長答復。
何次長啟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沒有這樣直接的想法,只是認為參考國際作法,大家可以提出來討論,本部部長的意思是,所謂的一條鞭是指不論農委會或衛福部,整個政府是一條鞭的。
徐委員永明:不要講官話!本席問的是衛福部是否認為農藥殘留量的審定還是應該由衛福部處理?你們的立場為何?
何次長啟功:目前是維持現在的狀況。
徐委員永明:整個制度不會改變?
何次長啟功:目前不會改變。
徐委員永明:之前說什麼一條鞭,兩邊互推,現在呢?和好了?
何次長啟功:有些是在不同場合說的話,結果在披露出來時產生了這樣的效應。
徐委員永明:所以不會有一條鞭的問題,未來還是維持現制?
何次長啟功:我們會就現制機制上、制度上儘量來溝通。
徐委員永明:對於農委會建議的6ppm,衛福部如何處理?
何次長啟功:該建議量經過專家審查和詳細的計算,雖然會議中的專家都認為如此,但是我們在24日特別又開了一次會,基於國人有疑慮且國際上無新的使用案例,所以現在是暫緩實施,等到……
徐委員永明:衛福部決定暫緩實施,請問農委會的藥證已經發了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其實氟派瑞已經使用在17種果樹上,現在則是延伸使用到茶樹,發出藥證意思是在台灣可以使用,不過委員也知道,坊間農民使用農藥有時並非只用在許可作物上,不過只要食藥署沒有公告,那就是不得檢出。
徐委員永明:現在衛福部決定暫緩,請問農委會如何因應?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也會要求防檢局這個品項不得用在茶樹上。
徐委員永明:如何約束?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在各地都有產銷班,現在的制度是農民採購農藥時採用類似處方箋的方式。
徐委員永明:這就是一種制衡,你們提出6ppm的標準,但若衛福部不接受,還是不能用在這個項目上,所以目前的制度會維持下去,不會有所謂一條鞭的問題,對吧?
林主任委員聰賢:是的。
徐委員永明:據本席所知,之所以准許使用氟派瑞是根據你們106年農藥技術諮詢會議中就「是否解除其限制,擴大登記使用」討論後所做的決定,可是氟派瑞一開始並非主委所說的E級,而是被界定為B級,也就是含有致癌物,雖然後來你們提出一些資料將級別往下調,會議紀錄第三點提到「美國環保署最新清單已將其腫瘤性B級調為E級」,所以是根據美國資料作的決定,請問我們自己有做試驗嗎?
主席:請農委會防檢局黃局長答復。
黃局長㯖昌:主席、各位委員。沒有,就是照國際的評估。
徐委員永明:我們並未做本土試驗,只是根據這些資料,看到他們從不能用的B級調為可以用的E級,可是這是美國的決定,你們有無考慮在本土使用的問題?
主席:請農委會藥毒所費所長答復。
費所長雯綺:主席、各位委員。國際上開發的新藥、所有的動物實驗,都是依據國際上的研究單位做出的結果。
徐委員永明:本席問的是有無進行本土試驗?
費所長雯綺:沒有。
徐委員永明:本席看過這個諮詢會議的出席紀錄,發現有一半委員不在場,16人中有8人請假,可是防檢局這個農藥技術諮詢會議是很重要的,它可以決定這些是否要擴大使用,請問當有半數委員不在場時,這個會議具正當性嗎?在這樣的情況下,只根據美國將B級降為E級就決定我們可以延伸使用,這樣的過程嚴謹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確如委員所說,我們要從制度面和機制進行檢討,我剛才已經說過,所依據的就是103年通過的延伸使用規範,現在加以檢視,可以看到其中少了政策風險評估和相關的風險溝通,我們現在就是要把這些補起來。
徐委員永明:你們最重要的把關就是農藥技術諮詢會議,可是在一半專家不在場的情況下,該會議中的決定是「可暫解除其限制,擴大登記使用」,決議「照案通過」。你們對外聲稱這是經過專會議評估,防檢局有在把關,可是實際狀況卻是未進行本土試驗,僅根據美國的決定就決議可以延伸使用,但是美國使用茶葉的狀況和我們不同,這樣的專家會議可以接受嗎?主委說只有5%受到影響,可是根據你們的資料,每年茶葉及其製品的出口量將近20億元,也就是茶不只是泡來喝,還加工製成食品,直接被人吃下肚,氟派瑞延伸使用後若出口到日本或歐盟,是可能發生問題的,這可能不是一半學者專家不在場情況下開的會可以處理的。另外,今天有一則新聞提到北農要換董事長,請問主委知道此事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知道北農今天要開董事會,議程中只列有總經理辭職案,董事長選舉應該沒有在這個議程裡面。
徐委員永明:農委會現在有掌握嗎?之前發生監察人問題,農委會不知道有沒有要換董事長,現在名單還出來……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這個都持續跟臺北市政府有一個平台在做密切的聯繫。
徐委員永明:所以沒有換董事長這個事?
林主任委員聰賢:應該沒有這個問題。
徐委員永明:還是林秋慧繼續擔任常務董事,韓國瑜總經理今天會辭職?
林主任委員聰賢:應該是這樣子,它在董事會的議程裡面。
徐委員永明:他選黨主席跑那麼多時間了,他這麼忙,現在才要辦辭職,農委會會不會覺得太慢了?
林主任委員聰賢:要尊重董事會的權責,所以我們特別……
徐委員永明:總經理會由誰來接?
林主任委員聰賢:目前臺北市政府跟公司那邊的協調是由主秘來代理。
徐委員永明:主秘是誰?
林主任委員聰賢:路主秘。
徐委員永明:路主秘代理,所以韓國瑜今天確定會辭職,會產生新的總經理,董事長的人選不會變?
林主任委員聰賢:應該跟臺北市政府原來協調的默契是這樣。
徐委員永明:還是今天真的開會就會翻盤,農委會現在對於北農狀況的掌握如何?
林主任委員聰賢:應該跟徐委員說明,我那天特別盤查了一下,以目前的結構,我們大概就是跟臺北市……
徐委員永明:你們是多數,你們跟臺北市政府合起來是多數。
林主任委員聰賢:你講的是股權多數,可是現有的董監事名單,你也知道這個過程裡面,在我還沒有上任之前,它已經……
徐委員永明:那時候農委會有做投資,所以才有股權?
林主任委員聰賢:當然。
徐委員永明:臺北市接下來幾個案子包括環南市場、果菜市場和魚市場改建案,農委會會投資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這個部分要看它的內容,因為農委會著重關於農產品運銷的末端,尤其這是最大的市場。
徐委員永明:我知道,因為我的時間有限,我真的不想耽誤其他委員的時間。
林主任委員聰賢:這個部分是臺北市政府全部投資。
徐委員永明:你們不會投資?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就要看它提的需求,未來譬如我們對於農產品……
徐委員永明:我的意思是,農委會花錢,結果對公司一點影響力都沒有,今天我問你,也不太確定你的答案是不是對的,我覺得這樣的情況以後不要發生,如果真的要投資,把股權確保,確保農委會的主導性,好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是,謝謝!
徐委員永明:謝謝!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質詢。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主委,我想農藥殘留影響國人的健康,大家非常關注,所以非常謝謝召委今天安排這個議程。我覺得很多資訊是有必要更透明、公開,讓國人可以共同來瞭解,同時也強化我們在立法院的監督。
首先針對氟派瑞的新藥,過去臺灣已經有在使用,最近所公告的是增加茶葉的使用項目。如果照你們過去,不管是書面或今天的口頭答復也好,若新藥跟已經在茶業上使用中的舊藥相比,對人體的整個風險評估是相對比較小的情形之下,用風險比較小的新藥替代毒性更強的舊藥,聽起來是很合理,可是國人關心的是,新藥容許量、使用方式與國人本身的飲食模式,是不是確實如同各種數據所顯示的,來降低各種農藥對人體的影響。剛剛主委也有提到,這些舊的藥可能在過去各種檢驗報告和數據來看,是相對對人體影響更大的。我想要瞭解是,也許大家可以接受一個相對毒性比較不強的新藥來替代舊藥的概念,為什麼這些毒性更強的舊藥沒有立即的退場機制?主委也有提到,市場用自然的市場機制來做淘汰,但是我們從對國人健康把關的角度來看,既然有新的產品,是相對風險沒有舊藥這麼高,這是你們自己的各種科學數據,和國際標準所提出來的數據,你們可不可以制定一個退場機制?不是只讓市場自然的淘汰,畢竟很多使用習慣與市場整個存量、農民接觸的程度來講,你要要求農民的使用習慣做調整,也需要一點時間,在這個時間當中,是不是國人繼續要承受一些毒性更強的舊藥對身體的風險呢?
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其實蕭委員說得非常正確,我們在過去這些相關的管理規範跟制度面,大概都是有一個標準的SOP在進行,其實應該回應到現在國人關心的食安,或者我們要推動的農業永續。所以你說得沒有錯,在長期的農業發展,你也在農業最重要的生產基地看到一個現象,農民有很多農藥的資訊是來自我們的輔導或藥商,在用藥安全和用藥方法,最後再生產出來,現在市面上還有很多檢驗出來超標,所以形成複雜的消費者心理不安的問題。今天任何的放寬或新定的標準,會讓社會不安,一定是這種累積、演進的結果,今天謝謝委員會能夠安排這樣的機會,讓農委會與衛福部一起來面對在民意端給我們的回饋。我們要從制度面來看,過去的管理法和規範,其實有很多就是經過專家會議,或者經過嚴謹的驗證程序,我們就可以來做的,不過缺少社會溝通,也缺少機制上讓大家信任的這種透明度,這個部分我們會來重新檢討,對於蕭委員說的……
蕭委員美琴:謝謝主委!但是毒性比較高的這些藥品退場機制……
林主任委員聰賢:退場機制,過去也沒有這樣完整的定,大概只有讓新藥進來,當然我們在禁用的部分,過去曾經有……
蕭委員美琴:也曾經有,像DDT或毒性比較強的,曾經退場過的。
林主任委員聰賢:對,曾經對人體危害最高的都有禁用,我們應該要再做比較嚴謹的風險評估以後,覺得對國人健康影響的、幾種毒性強的,我們要讓它有一個退場的機制,這個我們同意來做。
蕭委員美琴:我想退場機制的建置是非常重要的,這個就像現在的肥料,農委會與台肥公司研發出新的有機質肥料……
林主任委員聰賢:有機質比較高的。
蕭委員美琴:如果大家認同,有機質肥料效果好,用量比較節省,我們以儘量少施化學肥料的角度,用新的有機質肥料替代舊的化學肥料的轉型過程當中,需要有一個逐步淘汰和退場機制,同時要有非常嚴謹的風險評估流程,以及農民的宣導和教育,這是一整個配套。
另外我要瞭解的是,我們現在把在茶葉上許可的容許量定在6ppm,相較於國內已經允許使用的農產品,像芒果是0.8ppm,楊桃、蓮霧是2.0ppm,我們大家都知道,國人使用茶葉的習慣,我的很多朋友每天都喝茶,而且每天泡好幾壺茶葉,但是他不會每天吃楊桃、蓮霧與芒果,所以在茶葉的食用量是比較高的,為什麼我們的茶葉農藥殘留容許量是6ppm,相對於其他作物的農藥殘留容許量反而更低?雖然你們的資訊提出,美國蔬菜農藥殘留容許量是50ppm、加拿大於草藥作物達到400ppm,這個非常高,也比我們高很多,但是加拿大、美國人不是像我們這樣每天喝茶,你說農藥用在薰衣草,他們不會每天喝薰衣草茶,只有臺灣人的生活習慣。所以這些因素到底有沒有考量在裡面?我知道這是衛福部的權責,但是我希望,這些依國人飲食習慣、風土民情所需要的,農藥殘留容許量在制定的過程中能夠考量進去,這才是一個比較嚴謹的風險評估,就像我們對豬肉含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的風險評估一樣,都是考量國人對於內臟、不同肉品的飲食習慣,有別於其他國家的食用模式。
除此之外,國人也關心國內現有的農藥檢驗機制,我們現在有農委會認證的農藥檢驗機構以及實驗室,全國很多地方都有,這已經成為農藥殘留跟食安基層第一線把關非常重要的環節。主委來自宜蘭縣,宜蘭現在有3間農委會檢驗核可的檢驗中心,此外,在全國的實驗室當中,台中有6間,台南也有6間,但是花蓮縣連1間都沒有,以前慈濟大學有實驗室,但是縣政府不再支持無毒農業推動之後,因為量能縮小,所以慈濟大學的實驗室也無法繼續營運,因而關門,到現在整個花蓮縣都沒有1間核可的農藥檢驗中心。我一直希望推動國立東華大學能夠建置這樣的檢驗中心,否則農民的農產品送到外縣市,無論是運輸成本或是人力等各方面成本,其實都比其他縣市還要高,這對於花蓮的農民非常不公平。我們不能因為一個地方政府施政的優先順序跟喜好,而影響到所有縣民的農藥殘留標準跟使用安全的把關。所以這個把關機制在第一線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農委會能夠儘速輔導,讓花蓮縣能夠設置檢驗中心,因為畢竟農業對我們太重要了,現在只能夠讓蔬果運銷合作社從自主管理的角度,聘了幾個實驗室的研究員做一些初步的篩檢,可是這個初階的篩檢跟農委會所認證的完整檢驗體制,落差非常大。離我們鄰近的台東縣也有1間,但是花蓮縣南北這麼狹長,如果對照西部的地理位置,大概是從苗栗下來,包括台中、彰化、雲林、嘉義以及台南這麼多縣市的地理空間,卻連1間檢驗中心都沒有!農委會可否儘速輔導,當作我們整個食安以及農藥殘留把關上,一個非常重要的基層檢驗機制,儘速將它建立起來?
林主任委員聰賢:謝謝蕭委員,你的意見非常好,我們應該全面輔導,因為在建立重視食安五環的機制中,我們如何協調地方政府跟當地的學術機構以及學研機構都一起納進來?針對這部分,我們會一起來努力。
蕭委員美琴:希望農委會能夠積極、儘速,不能讓台灣有某一部分縣市的農民做農藥殘留檢驗的成本比其他縣市還要更高,這是對於農民的不公平,不能因為成本過高而相對讓檢驗的量體、檢測以及突擊檢查是較少的,導致影響到所有縣民的健康跟安全。針對這個部分,請農委會儘速執行,好不好?
林主任委員聰賢:好,謝謝。
主席:稍後於蘇委員震清質詢完畢後,我們休息5分鐘。
請張委員麗善質詢。
張委員麗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議題非常重要,我們在討論整個農藥殘留標準放寬的情況,我認為我們應該重視農民的權益,包括所有農產品的調節機制有沒有失靈,或是農藥殘留標準放寬,陷農民於不義,我想今天是非常重要的,有關整個食品安全做一個嚴格的把關,希望不要有太多的政治,也不要有太多的口水。所以針對北農的事件,我認為不宜多加討論,而是應該把心思放在為什麼農委會可以這麼放寬農藥的殘留標準,如果不是國民黨的立委陳宜民揭爆,那麼今天全民都被蒙在鼓裡了,而且農委會跟衛福部食藥署進行黑箱作業,所以今天我特別要請教主委,到底這個農藥殘留標準的放寬是誰該負責?是農委會該負責,還是衛福部食藥署該負責?可以說是推來推去,而且中央現在是民進黨完全執政,兩個單位應該合縱連橫,而不是區分是誰的事情,這應該要有一個統一的窗口,並且應緊密的合作,因為農委會扮演的角色跟食藥署扮演的角色,我相信都是非常重要的,針對這一點,請教農委會主委,食藥署認為自己很無辜,也認為為什麼任何事都是罵食藥署,那麼農委會要不要負責?應該由農委會一條鞭運作才是。請問主委有何意見?
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張委員來自農業大縣,非常清楚農委會跟衛福部的分工,所以委員剛才說得沒錯,現在不要淪為口水,因為口水比農藥還毒。
張委員麗善:對,沒錯。
林主任委員聰賢:對於委員剛才所提的,其實我們沒有什麼放寬標準,在農業區的現場都知道,譬如很多葉菜類會檢驗出超標,委員也知道我們整個蔬菜的產區,雲林是最大宗,如果在產地檢出,那就是整批銷毀,農民在生產的過程中就血本無歸了。我們跟衛福部的分工很簡單,針對這些農作物可以容許使用什麼樣的化學物質來防止病蟲害,而且對人體的影響最少,我們會提出建議,譬如這些不同的農藥在什麼作物上面可以容許多少,但是衛福部要有一個把關,譬如對於人體是不是照我們這些標準,要放寬到這樣的容許殘留量。根據國人的飲食習慣,標準要高還是要低,我們會尊重衛福部站在國民健康的立場,所以基本上不會推來推去,當然有壓力的是,這一次公告的品項有很多內容,其實針對這個內容,我們也不能說這是根據103年訂定的標準,SOP就這樣做了,可是政府都是延續的,剛才委員講的是我們應該來檢討這個制度面,過去做的可能是對的,現在做的要更公開透明,而且要讓農民使用的成本更低以及更安全,因為農民最重要,農民在現場,如果不安全……
張委員麗善:好,主委已經占用我很多時間了,你一講就講這麼久。我現在要講的是,氟派瑞是新藥沒錯,但是你們要參考國際的標準,如果你們今天沒有參考國際的標準,那麼在全球上,我們是嚴重影響國家形象的,因為包括Codex、歐盟以及日本,對於氟派瑞幾乎都是要求零檢出的,現在從0.01ppm開放至6ppm,總共是600倍,那麼我要告訴主委,今天不論你說農藥殘留是怎麼樣,一旦放寬,民眾就不安心。但是在這個部分,我倒是要肯定食藥署,他們立即見風轉舵,因為民意可用,他們知道很多民眾是不安心的,而且現在是沒有急迫性的,所以食藥署馬上暫緩。我今天要講,我們不要再打口水戰了,我要講的是追溯源頭,剛才主委也談到一個重點,當民眾把所有菜送到果菜市場,他們會進行抽檢,但是抽檢的過程中是用非常初步的生化法,抽檢完20分鐘之後,如果發現有問題,必須進一步用化學法,化學法需要14天,在這14天之中,萬一這批蔬菜有問題而民眾已經吃下去的話那就來不及了。今天我要告訴主委的就是源頭的追溯管理,本席來自蔬果最大的供應產地,請你們不要陷農民於不義,農民並不樂於放寬農藥的標準,因為他們擔心消費者不安心而影響蔬果的輸出。我也合理懷疑,你們現在提倡新南向政策,所以放寬標準的目的是不是要讓這些東南亞國家的蔬果進來,打擊所有農民的權益,影響農民的生計?
林主任委員聰賢:張委員,應該不能用這種導向……
張委員麗善:好,回歸正傳,我要求……
林主任委員聰賢:農藥放寬是針對毒性的分級,您在農業的產區也知道,過去農民都用了毒性很強的農藥,由於過去沒得選擇,現在我們就是要讓農民……
張委員麗善:主委,我們現在講的是「有機無毒」,我們雲林縣是非常標準的。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就是要以導正的方向……
張委員麗善:而且台北市所有學童的營養午餐完全都吃雲林縣有機無毒的蔬菜。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現在要推的食安五環也有這個用意,所以對於現在的開放,各位要去看的另一個重點就是,我們要逐漸禁止使用毒性強的農藥。至於各位提到我們做得不夠完整的制度面,像是需要預告的部分,我們會予以補強。
張委員麗善:主委,我給你一個建議好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至於毒性比較弱的,我們要把農民的用藥習慣,以及大家擔心的殘留量累積……
張委員麗善:我想你們都在宣導該如何安全用藥……
林主任委員聰賢:對,消費者的健康一定是我們最重要的考量。
張委員麗善:主委新官上任,我希望你能做到源頭管理,我剛剛講的流程是到最後沒有辦法了的亡羊補牢之計,所以你們是不是可以加強田間的檢測,檢測完20分鐘之後如果沒有任何農藥殘留,整個封存之後就送到市場去……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現在在做溯源標章就是這個道理。
張委員麗善:把它送到市場去,讓所有民眾能夠安心,因為在田間管理的時候,檢測的結果就是沒有,所以……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有認證標章。
張委員麗善:主委,氟派瑞如果放寬成600……
林主任委員聰賢:您說的600是指什麼?
張委員麗善:放寬600倍,也就是6ppm。
林主任委員聰賢:你說的那個倍數也不一定有科學的基準。
張委員麗善:從0.01ppm到6ppm就是600倍。
林主任委員聰賢:歐洲沒有種茶,所以委員講的應該不是基準。
張委員麗善:如果農委會無法跟上食藥署腳步的話,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喝著立法院為我們準備的茶,假設農藥殘留真的放寬了600倍,主委,你敢喝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張委員,請你不要舉這個例子,這樣會害了茶農。台灣茶農的農藥容許量都在衛福部過去公告的標準內……
張委員麗善:我是要特別提醒你。
林主任委員聰賢:你剛剛講的新藥,現在也還沒有用,所以希望口水不要比農藥還毒,不要讓人民以為現在是「喝茶配農藥」,因為並沒有這樣的事情。
張委員麗善:我沒有這樣講,我只是要提醒你。
林主任委員聰賢:但是黨團的新聞就是這樣寫,這樣是不對的。
張委員麗善:主委,今天我只是要提醒你,無論是茶農還是農民都非常辛苦,我們希望能種出高品質低農藥殘留的東西,讓民眾都能安心食用。
林主任委員聰賢:無毒有機也是我們現在正要推動的。
張委員麗善:如果你們就這麼開放的話,我得說一句話,不要陷農民於不義,農民其實是不願意的,所以你們也不要因為放寬標準就一竿子打翻了所有農民的辛苦。
林主任委員聰賢:委員,我要這麼說,只要不是農民所要的農業生產,農委會絕對不會放寬。
張委員麗善:主委,請繼續推有機與無毒。
林主任委員聰賢:沒問題。
張委員麗善:好,謝謝。
主席:剛剛主委回答得非常好,你們一定要清楚地強調,否則被渲染下去就好像台灣茶農種出來的茶全都是有毒的茶,這對台灣茶葉的影響可是非常大的,如果這個藥現在都還沒開始使用的話,我覺得我們自己的委員是不是也要保護我們的茶農?不要為了要打擊官員,就告訴大家台灣的茶都是有毒的,我想這樣不太好。
張委員麗善:(在席位上)我說,我們的茶農和農民……
主席:我認為主委剛剛的回答非常好。
接著請陳委員明文質詢。
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食藥署在3月15日公告了氟派瑞在茶葉中的殘留量,經過一個禮拜,大家都講得霧煞煞,於是3月24日陳吉仲副主委便召開了記者會。對此請主委再答復一下好嗎?是不是已正式宣布茶葉中氟派瑞的殘留容許量要暫緩實施?
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由於這次新藥訂定的標準讓消費者產生不安,衛福部考慮到我們現在正在做風險溝通,大家現在對風險的不信任,尤其是還有很多農產品有超標的問題,因此衛福部就與我們農委會商量,覺得在時間上沒有急迫性,而且這是新藥,於是就先暫停實施,準備下一波的……
陳委員明文:是何時宣布的?
林主任委員聰賢:是在3月24日。
陳委員明文:我看國民黨黨團在3月27日還召開「喝茶配農藥,蔡政府好毒」的記者會,你有看到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有。
陳委員明文:也就是說3月24日宣布茶葉暫緩實施氟派瑞這種新農藥的內容,國民黨是不知道的,所以他們才會在3月27日召開記者會。主委,是不是這樣?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不是很瞭解他們的用意。
陳委員明文:不是很瞭解的話就是你們和衛福部的責任了,你們都已經宣布,好歹也要打個電話或正式行文給他們才對,結果他們在3月27日還召開這個記者會,這到底是什麼意思?這是什麼意思我也不瞭解,這樣看來不是蔡政府好毒,而是國民黨黨團好毒。我的選區在嘉義縣,當地是農業縣,那裡可是茶葉的故鄉!這件事情發生之後,我也問過地方上的茶農這件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他們說是為了要放寬氟派瑞,但詳情他們也不知道,可見農委會是宣傳不夠也溝通不夠。不過他們都知道這一個禮拜以來國民黨和民進黨兩邊都在開記者會,最後的結果好像是不再實施了,所以他們也鬆了一口氣。他們鬆了一口氣之後,想不到國民黨好像覺得台灣的茶農死不完似的,還繼續打壓,這可是會影響台灣茶葉出口的,是不是這樣?
林主任委員聰賢:其實不只會影響茶葉的出口,因為台灣茶葉的產值非常高,長期有品牌信任,如果說這是「喝茶配農藥」,我就不能忍受,也替茶農感到不安。
陳委員明文:我是覺得國民黨黨團好毒,明明知道已宣布不實施了,還繼續打壓,用假議題繼續殘害台灣的茶農,情何以堪啊!不能因為政治鬥爭就害了台灣茶農和農民嘛!我是覺得,有什麼事情都可以在國會殿堂談,但是不要影響台灣的茶業,不是嗎?我們嘉義縣的梅山和阿里山都是台灣高山茶的主要產區,主委應該也很清楚。坦白講,我們嘉義的茶農可能也不清楚你們為什麼宣布容許茶葉的氟派瑞殘留量達到6ppm,但是本席剛才聽到你答復委員說新藥是經過很嚴謹的審查過程通過的,舊藥就是用市場機制把它淘汰掉。也就是說,你們沒有用行政手法淘汰舊藥,沒有錯吧?是不是這樣?
林主任委員聰賢:是的。
陳委員明文:你能不能再說明一下,讓我們更加清楚,舊藥和新藥的淘汰機制現在到底是什麼情況?
林主任委員聰賢:謝謝委員讓我們農委會藉由這次委員會向大家說明清楚,現在開放在任何作物上面使用的農藥,包括衛福部公告可以容許殘留的標準,目前還有一百多項。其實我們毒藥所,也就是農政這邊,對於這種新藥的要求就是要毒性較低,要有防治的藥效,同時要讓農民以比較低的成本取得,符合這個原則才會開放。但是現在還少一個機制,就是這些毒性比較強的舊藥如何退場,我們檢討之後發現,過去好像都只靠市場機制,目前沒有比較完整的退場機制。
陳委員明文:現在沒有退場機制?到目前為止都是這樣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對,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應該再加強。
陳委員明文:這次的農藥風波讓本席覺得很奇怪,一開始是先由國民黨的立委針對這一款即將驗證通過的新藥發動攻擊,而且國民黨好像又要提出一個很奇怪的決議,要求政府禁止使用這個新藥。聽你們這麼一說明之後,我們才知道舊藥並沒有退場機制,所以這是不是一個政治操作,或者幕後有什麼經濟利益,所以利用政治操作讓舊藥不用退場,讓新藥不能上市?這個部分防檢局局長是不是要去了解一下?現在市面上的農藥到底有多少種?是不是有這種情形發生?不要讓立法委員被農藥商玩弄了,會不會有這種情況?因為本席覺得很奇怪。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不敢臆測啦!不過剛才說到制度面不完整,所以我們應該要訂定完整的退場機制,包括這些老藥或是毒性比較強的藥,我們都應該重新盤點,這部分我們願意訂出時間表。
陳委員明文:主委,就我們看起來,其實新藥的審查方式也是很科學的,不是嗎?要經由藥毒所預審,然後經過田間試驗,得到許可之後才能上市,你們接受案件受理審查之後,包括審查新藥、出示核准公告等等,這些事情都有一定的流程,所以這件事很清楚,就是一個單純的科學問題,怎麼最後卻變成政治風暴呢?原因何在?主委,到現在為止,你不覺得這是很奇怪的事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覺得現在要從制度面和機制來看,我們過去的SOP就是這樣做,大家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見,不過我們還是應該要檢討,過去做的可能是對的,可是現在我們也應該再把整個機制重新盤整一遍。
陳委員明文:本席還是覺得這件事情發生以後,農委會和衛福部應該要跨部會整合一下,橫向溝通還是很重要的。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有檢討。
陳委員明文:不過本席要提醒你,這次國民黨政府大敗,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食安問題崩盤,所以人民才用選票懲罰他們,讓民進黨政府順利上台,所以新政府對人民的食安問題應該要非常重視。不只是重視,這一點本席要特別提醒主委,食安的保證是民進黨政府對人民非常重要的承諾,本席覺得這個部分的重要性超過其他事項,所以不管是主委也好,或是衛福部也好,本席希望你們務必重視這件事。另外本席也要特別提醒你們,既然世界各國都還沒有開始使用氟派瑞,臺灣也不需要搶第一,好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茶葉的部分嗎?
陳委員明文:對,就我們看起來,如果全世界都沒有使用這款農藥,那我們也不需要使用。最後,本席還是要說明清楚我們的基本立場,基本上我們不反對新藥的審查,但是我們反對放寬農藥殘留值的標準,這一點你應該也很清楚。
林主任委員聰賢:是的。
陳委員明文:關於這一次的風暴,國民黨黨團操作單一藥品氟派瑞這個問題,這一點讓本席覺得很奇怪,但是我們的立場很清楚,因為我們對人民的食安有所承諾,所以我們反對放寬農藥殘留值的標準,這一點本席希望農委會、衛福部能夠謹記在心,好不好?謝謝。
林主任委員聰賢:是,謝謝陳委員。
主席:請蘇委員震清質詢。蘇委員震清質詢之後,休息5分鐘。
蘇委員震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主委,剛才本席聽到你的回答時,本席感同身受,因為你說了一句話,所以本席也要問你,什麼最毒?
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要問毒物專家。
蘇委員震清:你剛才的回答讓本席感同身受。什麼最毒?其實是人的嘴巴最毒,如果對你好就能把你美化,如果對你不好,就把你批評得一文不值、無法入耳,而且還刻意操縱,那才是最要不得的心態。今天針對農藥的容許殘留量,本席認為這是政府的好意,但是缺乏普遍的溝通,沒有讓全民了解,所以才會讓別人刻意見縫插針。
國民黨委員開記者會,其實我們看了很感慨,嘴巴上說希望臺灣的產業好,但光是一句「喝茶配農藥」就完了。其實大家都知道,就像生病時也是一樣,因為人難免會生病,例如感冒時去看醫生,醫生開給你的就是藥,對不對?農藥其實也是藥,認真說起來,如果用得好就叫做藥,用得不好就是毒,你同意本席的看法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民間普遍的看法也是這樣。
蘇委員震清:對啊!所以隨著環境、時空的轉變,現在的農藥甚至包含人體使用的藥物,其實都一直在研發、改進,怎麼做才能對植物、對人體的傷害減至最低,對不對?現在光是需要查驗的農藥就有14種,每一種都有不同標準。剛才主委說到一個問題,就是我們沒有完善的退場機制,以前的農藥,例如DDT,因為它不容易分解,對環境生態有很大的影響,所以最後才慢慢淘汰,對不對?
現在一些新的、比較好的藥,對環境污染、對人體損害是最低的,因為我們要配合時代潮流前進,所以才會開放,對不對?但是開放新的農藥,剛才陳明文委員說了一句話很對,我們贊成開放新的藥,但是我們不一定要開放它的容許殘留量標準,你是否贊成本席這番話?
林主任委員聰賢:蘇委員的意見和我們現在的政策立場是一致的,當然,這次會引起誤解,就是因為延伸用藥。
蘇委員震清:對,所以剛才說的問題,食藥署也占了一個部分,就是所謂的前端,農委會是站在消費者立場的後端,其實橫向的溝通是最重要的,本來是好意,但是經過別人有意操作之後,卻變成民進黨政府故意陷害我們的產業、消費者,其實這是一個錯誤的邏輯觀念,本席覺得不管是農委會也好,食藥署也好,應該要說清楚、講明白。
剛才主委說到一個很重要的觀念,舊農藥的毒性可能很強,殘留量標準可能也不適合,所以應該要有一個退場機制,對不對?其實我們的農藥管理法就有農藥許可證的規定,許可證的期限是5年,每次可以展延5年,所以我們不是沒有行政程序可以處理,針對這部分,希望主委可以請相關單位多用點心。如果我們真的重視這件事,就要把舊的、不好的、對環境會產生污染的、對人體損害比較大的,想辦法儘量讓它淘汰,讓一些不會污染環境及損害人體、符合規範的、好的藥慢慢取代舊藥,新藥可以寬列,但是容許量的部分,本席認為我們應該要更加審慎處理,主委,你贊成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蘇委員的意見非常好,在現有的制度和法令層面,我們可以做更嚴謹的規範,讓它更符合現在的狀況,將來我們還有一部有機農業促進條例要推動,臺灣在農業永續、土地永續利用方面,應該要符合現代的標準。
蘇委員震清:但是食藥署和農委會在說明的時候只有簡單三句話,第一個,程序都合乎標準,第二個,容許值都低於國際標準,要不然就是說容許值不會對人體產生危害。你們不要再說這種官方語言了,你們應該要說一些實際作為,讓消費者感受到政府有在替我們嚴格把關,對所謂的種植者,也就是農業生產者,他們會覺得政府有制定一套標準,讓大家生產的農產品可以更好。
我們要創造多贏,而不是只回答制式化的語言,這樣消費者是聽不進去的,不只消費者聽不進去,農民也感受不到政府的美意,所以才會產生這種解釋不清楚的狀況,風波像雪球一樣越滾越大,再加上有人刻意見縫插針,這是我們最不樂意看到的,一個產業要成長是不簡單的,但是要讓一個產業毀滅只要幾句話就夠了。
本席還是要呼應陳明文委員所說的,我們可以寬列,讓更多新藥加入,這麼做符合時代潮流,也符合環境規範、不損害人體,這些都是可以做的。但是在容許殘留量的部分,本席覺得我們應該要更加審慎,甚至是更嚴謹,不是國外有這樣的標準,我們就一定要跟著他們走,我們可以制定更嚴謹的標準,這樣會更好,而且這麼做也沒有什麼,對不對?我們一直在推動有機、無毒的產業,可以往這個方向邁進,這才是最重要的工作。
主委,針對今天這個事件,本席再給你一些時間,請你好好的向臺灣人民說明清楚農委會的立場是什麼。
林主任委員聰賢:農委會一向的立場,就是希望從農場的種植現場,一直到送到消費者餐桌上的產品都是安全的,我們一貫的立場就是和衛福部分工,做到讓民眾信任。所以剛才蘇委員提到的,以殘留標準來說,我們要看毒性的強弱,如果是毒性強的,我們要慢慢讓它退場,毒性弱的、藥效比較好的,就可以做為植物保護之用,我們要慢慢讓比較多元的防治方法進入農作現場,保護農民的生產。
同時,我們在食安方面要建立一套讓消費者信任的制度,也就是我們現在要推動的食安五環、認證、溯源,因為過去的田間管理比較粗放,我們現在要用現代的科技工具和目前在推動的標章、認證等機制,以及衛福部制定的農產品農藥殘留標準,建立一個科學、穩當的制度,這是我們要發展的方向。
蘇委員震清:好,主委,你說得非常清楚,本席認為農委會和食藥署要更積極,原本的舊有農藥,既然已經許可,因為5年就要檢討、核可一次,我們可以藉這個機會好好審視,如果已經不符合時代潮流,而且毒性太強了,我們就想辦法在符合政府法令的規範之下讓它退場,要讓臺灣人民看到政府確實有在做這些事情。開放新農藥是對的,把舊的、不好的都淘汰,這樣人民、生產者才能感受到政府的美意,大家要與時俱進,這樣才能創造多贏,你們不要讓別人隨意修理,一個產業被弄得快倒了,自己卻只是在這裡「目睭金金人傷重」。透過你的說明,本席相信大家應該都很清楚了,關於嚴格把關的部分,本席覺得政府可以再多加一把勁,好不好?謝謝主委。
林主任委員聰賢: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農產品農藥殘留檢測,農委會和衛福部都有針對農藥殘留進行抽樣檢測,農委會是針對田間、集散場,衛福部主要是針對賣場和餐廳,過去10年,從95年到105年,我們先看105年的數據,其實兩個部會的農業殘留檢測結果有極大差距。
先看農委會的資料,過去10年的平均不及格率很少有兩位數,大概居於2%、6%、7%,最多是7%,民國99年的時候,平均大概都在5%以下。我們看一下衛福部的資料,衛福部檢測的不合格率普遍都比較高,每年都是兩位數,也就是10%以上。是不是可以請衛福部、農委會說明一下,為什麼農藥殘留監測結果會有那麼大的差距?同樣是依據311項農藥殘留的標準進行檢測,而且抽樣件數大概都是1,000件以上,當然農委會做的抽樣件數比較多,但是為什麼同樣的標準,不合格率卻相差那麼多?衛福部每年檢測不合格率都是兩位數以上,為什麼有這樣的差距?
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兩個部分向邱委員說明,第一個,農委會和衛福部就像你剛才說的,一個負責前端,一個是負責上架的所有品項,這裡面會有差距,是因為衛福部這幾年把檢驗品項從202項逐步提升到現在的311項,因為品項增加,所以不合格率就會增加。
邱委員志偉:農委會也是311項。
林主任委員聰賢:但是農委會檢測的點沒有像衛福部那麼普及,因為我們負責田間管理和所有的拍賣市場,這是在農委會相關的系統,當然還有一些比較專業的產銷班。你也知道我們現在小農非常多,所以物品上架或在坊間市場販賣的時候,衛福部有相關稽查人員配合進行抽檢,所以抽檢的普及率比較高。
邱委員志偉:主委,如果不合格率只差1%、2%,本席沒有什麼意見,也許只是因為抽樣的關係所導致,但是以衛福部的數據來看,103年以後,你們的檢驗項目是252項,104年增加到311項,衛福部和農委會檢驗的項目一樣,但抽檢結果的差距卻是兩倍,以105年來看,農委會抽驗的不合格率是4.7%,衛福部是10.9%,差了二倍多。
主席:請衛福部何次長答復。
何次長啟功:主席、各位委員。衛福部食藥署抽驗時會配合各地方縣市政府、衛生局,有時候是針對不合格率高的品項進行抽驗,這是第一點。第二點,除了本國產的之外,我們也要抽驗進口的相關東西。第三個,針對你所談到的重點,我們在三署的聯席會議上也有特別提出,有的時候是因為我們抽檢的量少,只要有一個不合格,它的比例就會上升,所以我要求所有同仁要和農委會密切合作,如果比較之後確實有出現差距,就要去了解原因。
邱委員志偉:這一差就差了兩倍。主委,你們檢測的主要是產地、集貨場,衛福部是針對消費者可以直接購買的賣場和餐廳,結果他們抽驗的不合格率是兩位數。
林主任委員聰賢:剛剛向邱委員說明過,也就是何次長所說的,其實我們這幾個單位有一個平台,針對風險比較高的品項,我們會加強抽驗,所以就會出現你剛才提的那個不合格率較高的狀況。何次長是說,因為他們和我們普遍進行的盤檢數比不太一樣,所以不合格率看起來會高很多。
邱委員志偉:這個解釋本席不太能夠接受。
林主任委員聰賢:待會我們會補充書面書料給委員參考。
邱委員志偉:你們檢驗的標的物一樣,品項也一樣,抽驗的件數……
林主任委員聰賢:起點有一些不一樣。
邱委員志偉:這部分因為時間的關係,所以沒辦法聽你們做太多說明,是不是可以給本席一份書面資料?
林主任委員聰賢:好的。
邱委員志偉:另外,有關農民職業病的問題,民國100年農保加保對象的平均醫療支出,大概是每人3.38萬點,104年增加到4.02萬點,增幅是19%,也就是農民每年必須增加4%的支出。以農民十大疾病來說,腎臟病的醫療支出最多,針對這部分,你們要怎麼透過教育或者研究,降低農民的職業疾病罹患率?
何次長啟功:基本上我們可以利用健保的相關醫療資料,針對不同族群進行分析,例如把農民的部分抽出來做比較,了解病因之後,如果確實是非一般因素造成的,我們和農委會會加強進行改善。
邱委員志偉:特別是腎臟疾病,這可能和農藥有關係。
何次長啟功:根據腎臟醫學會的說法,目前臺灣腎臟病罹患率高是因為三高比較高的關係。至於剛才您談到的,是不是因為接觸的化學物質多所造成的,這部分我們會再請腎臟醫學會,包括健保署和國健署,一起做進一步的了解。
邱委員志偉:所以這部分不見得和農藥有關係嗎?
何次長啟功:這是可能的因素,但是就我們目前所知,主要是因為三高。
邱委員志偉:農保每年腎臟疾病的醫療支出是最高的,比第二大疾病類別的支出高出一倍以上。
何次長啟功:以全世界來說,事實上臺灣的腎臟疾病本來就是排名第一。
邱委員志偉:這是以農保加保的對象來說,勞保是否也是這樣的比例?
何次長啟功:我們可以分成不同族群、生活習慣、居住地區等因素做進一步的分析。
邱委員志偉:另外,你們3月24日針對氟派瑞做了什麼處置?廢止嗎?
何次長啟功:當時9點是宣布暫緩,但是經過大家跨部會的細部討論,目前是……
邱委員志偉:可是你們3月15日就公告了。
何次長啟功:我知道,所以我們已經由食藥署簽公文出來,我們要再重新……
邱委員志偉:你們公告過,但是現在又要把它廢止,必須經過什麼程序?
何次長啟功:我現在向委員解釋,就是必須重新做一次預告,需要60天,如果沒有其他意見……
邱委員志偉:預告的內容是什麼?
何次長啟功:就是維持其他品項的使用,但就是把氟派瑞這部分……
邱委員志偉:這樣就沒有6ppm的問題?
何次長啟功:是的。
林主任委員聰賢:沒有這個項目,也沒有這個……
邱委員志偉:所以不是廢止,現在只是暫緩,要再重新公告,就沒有6ppm的問題?
何次長啟功:如果60天預告以後沒有其他意見,我們就會再重新確認公告,6ppm的部分就先不使用。
邱委員志偉:剛才很多委員提到,日本、歐盟都沒有相關標準,我們不宜貿然實施。所以針對這部分,前端是由你們受理初審、複審,然後送到衛福部做最後審查,本席覺得兩個部會的協調一定要非常密切,也要注意產業的反應、對國民健康的風險評估、對社會人心的影響,這些都很重要。
林主任委員聰賢:是,針對邱委員說的,今天這個專題就是為了檢討現在的制度和機制。委員也知道我們的事務體系都是依法行政,如果是認為我們未來也應該把風險評估和政策評估加進去,那我們就會從兩個部會的層級提升到食安辦公室,這個機制現在正在檢討,以後我們會很嚴謹的做。
邱委員志偉:好,謝謝。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同時請教農委會林主委和衛福部何次長,不知道兩位是否贊同這段Q&A的描述,我們目前用於防治赤葉枯病的藥劑已經用了三、四十年,甚至是五、六十年,這個老藥的單位面積用量大,每公頃需要三百到五百公克,相較於氟派瑞,它對於人性的毒性較強,且因為抗藥性問題讓農民需多施灑舊藥。而氟派瑞作用新穎,無抗藥性問題,且單位面積用量每公頃只需100克,換句話說藥量變成是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而且藥劑是脂溶性,泡茶幾乎不會溶出,因此用這個藥反而是照顧農民、保護農地和消費者安全。這三者是我們最關心的,這一次會引發風暴,都是為了照顧農民、保護農地和消費者安全。用新藥反而更安全,兩位是否贊同這句話?
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原本的前端準備就是如此,食藥署的專家會議也認同,所以今天才會提出這樣的標準。
管委員碧玲:何次長是否也同意?
主席:請衛福部何次長答復。
何次長啟功:主席、各位委員。是,這部分我們經過和農委會……
管委員碧玲:如果是這樣,你們為什麼無法堅持?為什麼風暴出現的時候,你們沒有在第一時間告訴我們,這個目標是為了以低毒性取代高毒性用藥、是為了讓我們的茶葉更有競爭力?為什麼你們不是這麼說?
何次長啟功:對於以後所有預告的說明我們都會慎重處理。我們必須先針對幾件事,首先,和國際標準差距比較大的,或者是新用的,如果會讓民眾產生比較大的疑慮,我們就會加強這部分的說明,這是我們需要改善的地方。
管委員碧玲:所以到今天為止,兩位都還認為沒有錯,這是一個更進步的做法,是嗎?我們容許、開放這個新藥用在茶葉上……
林主任委員聰賢:這些制度和機制,過去也是這樣做,現在就少了一個程序,就是風險溝通,也就是說……
管委員碧玲:所以是溝通的問題,不是事實的問題?現在大家擔心的,全部都是主觀的問題,而不是事實的問題?
林主任委員聰賢:應該都是溝通的問題。所以現在我們覺得……
管委員碧玲:主委剛才也說了一句話,你說不影響出口。
林主任委員聰賢:就是因為我們現有……
管委員碧玲:就我們聽起來,所謂的不影響出口,是指我們開放6ppm的殘留量,即使歐盟可接受的殘留量是零,歐盟還是會照買、沒問題,是這樣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現在我們出口的農作物商品,包括茶葉,很多農……
管委員碧玲:我們是用證來管理,對不對?雖然開放容許量,可是每一批貨要出口的時候,還要看它是拿到紅單還是綠單,是那個問題嘛!
林主任委員聰賢:對。
管委員碧玲:所以我們開放容許量和茶葉能不能出口並不相干,是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那是兩回事,因為現在的……
管委員碧玲:不對吧!連我們執政黨立委都開記者會罵你們,結果你今天卻來這裡告訴我們說我們都錯了。是這樣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是,大家關心的是消費者端,因為這是新藥,而且是用在茶葉。
管委員碧玲:這是用在茶葉的新藥,但這個藥不是新藥,是嗎?因為這個藥已經用在其他蔬果上。
林主任委員聰賢:果樹,但對茶葉的部分來說是新藥。
管委員碧玲:可是你們一直說這是新藥,這樣就會讓所有人都認為這個藥在全球上是新藥,但事實上它已經用在臺灣的蔬果上。
林主任委員聰賢:現在我們盤點出來的,大家覺得有疑慮的地方,是因為目前還沒有其他國家在茶的產區用這個藥,所以我們現在這個新的標準讓社會覺得不安,而且對比的數據都是拿別的品項來對比。我們同意衛福部考慮國人擔心食品安全風險的意見,而且這個新藥也沒有急迫性,所以他們要來做容許值不放寬的……
管委員碧玲:主委,這已經是第二次你們兩個部會之間的步調不一致,上次是否開放日本核災區域的相關食品,農委會和衛福部的步調也不一致,衛福部不願意背書,可是農委會在推動,這次是第二次,本席不知道你們的步調是否一致。到今天為止,你們的步調一致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應該是一致的,上次的情形我不是相當理解。
管委員碧玲:可是衛福部專家會議說要維持原議,農委會又說是暫緩,這樣算步調一致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是這樣的,關於這個過程,農委會一向是建議衛福部容許殘留值的額度,但這次是由兩個單位的相關專家學者召開諮詢會議。
管委員碧玲:主委,本席為什麼要追究這個問題?因為今天在這裡,國會和行政部門的步調還是不一致,行政部門讓我們覺得,你們已經溝通好了,之後還是會重新啟用、還是會開放,你們今天說只是暫緩,只是需要做風險溝通,這個藥反而是進步的,而且不影響出口,可是委員們無法接受這個容許量的標準,所以這中間是有落差的。再請問你們,你們的暫緩措施在行政院公報刊登了嗎?還是只有開記者會而已?
何次長啟功:我們任何一個改變都必須重新預告,然後再公告,所以我們會……
管委員碧玲:所以目前還沒有改變嘛!
何次長啟功:公文已經從食藥署送出來,現在在部裡面。
管委員碧玲:什麼公文?
何次長啟功:就是重新預告,把氟派瑞使用於茶葉這部分取消。
管委員碧玲:所以現在還沒有暫緩喔!因為還沒有完成程序。
何次長啟功:24日是宣布暫緩,正式的……
管委員碧玲:可是你們那個宣布並沒有法律基礎,現在命令還是有效的。
何次長啟功:現在還在進行流程,今天下午應該就會送到……
管委員碧玲:下午會送到哪裡?
何次長啟功:到部裡面的話就會重新預告。
管委員碧玲:就算是重新預告,但是這時候原來的命令並沒有撤銷。必須從預告開始,一直到審查完、決定之後,才涉及到原來的命令會不會撤銷的問題,是不是?
何次長啟功:對。
管委員碧玲:所以還沒有暫緩嘛!
何次長啟功:現在是要把程序完成。
管委員碧玲:對啊!沒有錯。
林主任委員聰賢:管委員擔心的應該是現在這個藥有沒有用在茶葉上,所以你擔心……
管委員碧玲:如果有人用,你們不能罰。
林主任委員聰賢:應該是這麼說,因為現在這個藥已經在其他果樹上使用,你也知道臺灣的……
管委員碧玲:是,但是如果有人用在茶葉上,你們現在沒有辦法處罰。
林主任委員聰賢:但是它不能驗出有殘留量,也就是說,我們這一端也會請農改場……
管委員碧玲:因為這部分沒有容許量,所以他們即使用了,也不能驗出殘留量?
林主任委員聰賢:對,因為它還沒有上架到茶葉的相關領域。
管委員碧玲:但事實是它可以驗出殘留量,因為那個命令目前還存在,仍然生效中,而你們的暫緩……
林主任委員聰賢:目前還沒有人用。
管委員碧玲:對,但是如果有人用了,他並沒有違法,這樣就等於開放了。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這一端就會去要求。
管委員碧玲:本席覺得很奇怪,你們的暫緩不是用一個命令去撤銷、變更原來的決定,然後重新提出新的命令,你們所謂的暫緩是重新啟動預告程序,把整個程序再跑一遍,在這個過程中等於沒有暫緩命令,法律和行政程序上都沒有暫緩,本席現在談的是這個問題,你們了解吧?就法律和行政而言,現在的命令還是持續有效中。你們的預告程序重新走一遍需要多久時間?
何次長啟功:一樣是二個月。
管委員碧玲:對啊!而且預告二個月之後還要審查,所以至少要二個半月,對不對?二個半月之後,說不定你們覺得風險溝通已經完成,所以還是維持原案,有沒有這種可能?
何次長啟功:重新預告就是要把它拿掉,並沒有維持原案的意思。
管委員碧玲:即使專家會議做了結論,你們在政治決定上還是要暫緩,既然這樣,就不需要再重新進行預告程序了,還要再折騰專家一次嗎?專家如果還是維持原案呢?
何次長啟功:這部分我們也考慮過,但是必須要……
管委員碧玲:因為這明明是政治決定,所以不應該走這個程序,本席是這個意思。本席只是要提醒你們,你們所謂的暫緩,必須等到六十幾天以後才有可能做決策,而這六十幾天內都是開放的。
主席:請陳委員超明質詢。
陳委員發言結束之後,我們開始處理臨時提案。本席順帶宣告,今天中午不休息,一直到登記質詢的委員發言完畢為止。
陳委員超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農委會林主委,早上本席聽到很多執政黨委員說在野黨委員對於農藥的殘留量,尤其是……
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氟派瑞。
陳委員超明:對,還說我們見縫插針,而且你也這麼附和。以往本席很欣賞主委,但現在本席發覺你會隨風轉舵,缺乏謙虛的態度,你以為我們在野黨都隨便亂說,在見縫插針嗎?難道執政黨的委員說話就像聖旨嗎?其實這裡面漏洞百出,本席希望以後不要聽到官員這樣說話,因為我們是屬於監督的單位,他們是屬於護航的單位。我今天就是純粹要見縫插針,讓你了解,整個過程中疑竇重重,講的話都冠冕堂皇,做的卻是一些狗屁倒灶的事。首先,請教農委會林主任委員,氟派瑞是美國拜耳公司提出的,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聰賢:德國拜耳公司是在102年申請進口台灣,藥毒所也在當年就受理了。
陳委員超明:好,不管是德國、美國還是台灣的,都是拜耳公司提出申請的,對不對?趕快回答!為什麼不多給我這個在野黨委員講話的時間?趕快回答!
在核准氟派瑞登記為農藥之前,根據中央主管機關所訂的農藥規格,如果要檢驗合格,必須先經過理化性及毒理試驗、田間試驗、資料嚴格審查通過後始得上市,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聰賢:沒錯。
陳委員超明:我得到一份資料,當中顯示,德國拜耳公司申請的時間是民國102年1月23日,經過芒果炭疽病的實驗,103年7月18日通過田間試驗許可。通過田間試驗許可的地點在拜耳公司的田間實驗所,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是。
主席:請農委會藥毒所費所長答復。
費所長雯綺:主席、各位委員。拜耳的田間試驗,區分為病蟲害防治之藥效實驗……
陳委員超明:是不是在拜耳公司的田間試驗所試驗的?你不要這樣解釋來拖延我的時間。
費所長雯綺:他們有2種田間實驗,一是試驗藥效的,一是殘留量的實驗。
陳委員超明:是不是拜耳公司的嘛?
費所長雯綺:殘留量試驗是藥毒……
陳委員超明:是不是在拜耳公司裡面進行田間試驗?
費所長雯綺:那是病蟲害防治藥效試驗,在拜耳公司……
陳委員超明:對,在拜耳公司試驗的第一個問題是球員兼裁判,你們都不會迴避。而且,拜耳公司是以芒果炭疽病做田間試驗,竟然充作殘留量試驗結果,代表這根本是球員兼裁判嘛!你們以往質疑國民黨與財團掛勾,但我現在發覺,民進黨與財團掛勾得更厲害、更嚴重啊!
林主任委員聰賢:陳委員怎麼這樣講?當時是在103年耶!
陳委員超明:但是從103年到現在,國民黨都不敢推出,反而是民進黨勇敢推出。
林主任委員聰賢:而且你說的那項田間試驗分為2個部分,當時就是103年啊!
陳委員超明:可是你們竟然引用103年的試驗結果,執政黨不是更厲害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沒有錯,如同你說的,過去這麼做是對的,現在認為不對,所以我們來檢討。
陳委員超明:話不是這樣說,你們今天就是敢讓這個通過,要是國民黨當初有錯誤,你們就要改正啊!不然我要怎麼見縫插針!講話不要那麼難聽,你們做的就是對的嗎?
費所長雯綺:藥毒所不會自己審,也要是外審……
陳委員超明:還有,通過程序也很快。你們用拜耳的實驗資料,結果通過了,剛才管委員也提到氟派瑞屬於脂溶性農藥的問題,這份報告是從哪裡來的?這種農藥屬於脂溶性的結果是從哪裡來的,你給我說清楚!還是拜耳公司的報告嗎?有沒有中文報告或資料?你們都強調這種農藥很安全喔!
費所長雯綺:是,這種農藥的內在殘留量實驗報告必須包括茶乾,也要做茶糠,都是在殘留量實驗中做的。
陳委員超明:那是哪一個單位做的?
費所長雯綺:藥毒所。
陳委員超明:藥毒所做的?
費所長雯綺:對,殘留消退試驗是藥毒所做的,因為我們獲得全國認證基金會的GLP認證,而依照規定,這種試驗要在GLP認證的實驗室才可以做,與田間藥效試驗不一樣。田間藥效試驗必須是防檢局認可的實驗室才可以做,殘留量則一定要由通過GLP的實驗室試驗。
陳委員超明:所以,田間試驗是在拜耳公司做的,而藥效試驗是在藥毒所做的,再把資料合併在一塊?
費所長雯綺:不對,藥效試驗是拜耳公司做的,殘留量試驗是藥毒所做的。
陳委員超明:田間試驗是誰做的?
費所長雯綺:田間試驗分為2種,一種是藥效試驗,與病蟲害防治有關,另一種是殘留量試驗,與安全有關,而安全部分的試驗是由藥毒所做的。
陳委員超明:你說得讓我感到一團亂,你們就是沒有嚴格把關。
林主任委員聰賢:陳委員,有一個很簡單的概念,就是藥效試驗結果必須由公司本身出具、處理,至於藥物毒性會有何影響,則要由我們官方認定。我們當然不能證明藥效,要由廠商自行證明。
陳委員超明:那脂溶性研究是誰做的?
林主任委員聰賢:也是藥毒所做的。
陳委員超明:那你們有沒有做?
費所長雯綺:有做,因為在殘留量實驗中,採收後必須檢測茶菁變成茶乾後……
陳委員超明:那脂溶性研究時間是多久?是只泡1次,還是天天泡?
費所長雯綺:要觀察6克茶泡在300c.c.水中的情況,而且要用沸水泡30分鐘。
陳委員超明:用沸水泡30分鐘就能證明?如果泡的剛好是沒有殘留的茶葉,會怎麼樣?
費所長雯綺:一般來說,喝茶不會泡30分鐘,但我們是以最高風險、最嚴格的方式把關。
陳委員超明:誰說泡茶不會喝30分鐘?你泡過茶嗎?我都是把一壼茶就這樣一直泡下去耶!怎麼可能不到30分鐘?
費所長雯綺:我是說把茶葉泡在水裡30分鐘。
林主任委員聰賢:對啦!委員說的是重複泡。
陳委員超明:重複泡才會溶解出來啊!
林主任委員聰賢:費所長說的長久浸泡和您說的重複泡意思一樣啦!費所長說的浸泡得久是指泡半個小時,但一般人喝茶,茶葉不會浸泡到半個小時。
陳委員超明:我曉得你們在強辯,我再把資料蒐集一下,以免你們說我們講得不對,一種日本和歐洲都不敢用的農藥,你們怎麼可以開放呢?
林主任委員聰賢:陳委員,您也知道……
陳委員超明:我不知道!
費所長雯綺:每個國家都有自己適用的農藥。
陳委員超明:外銷與內銷,自己訂得那麼嚴……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想,陳委員最關心的是不要讓農民用錯藥,甚至因為產品有農藥殘留,影響市場對農民的信心,所以,我們現在說的都是同一件事。如果你覺得現行機制或過程不夠周全,我們都可以審慎……
陳委員超明:你很英明、你很勇敢,日本人不敢訂、歐洲人也不敢訂,只有林主委和衛福部勇敢地訂出殘留標準,你知道這會害死農民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會,我們的原則都一樣。
陳委員超明:怎麼不會?要是我不提醒你們,就會這樣!現在是因為我們見縫插針,你才不敢啦!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有一張非常清楚的對照表,也可以提供給委員了解,我國對茶葉中所有農藥的殘留容許量標準都比鄰近的日本更嚴格,我可以把這份資料提供給大家參考。
陳委員超明:怎麼說我國的標準比較嚴?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國對於茶葉中各種農藥殘留容許量的標準都比日本茶還要嚴謹。
陳委員超明:那依照日本的設計,農藥殘留容許量是多少?
林主任委員聰賢:日本訂出殘留標準的農藥品項很多,以台灣來說,容許使用的農藥也有100種左右,較常用的……
陳委員超明:你從哪一點認為我國的標準比日本嚴格?你告訴我!你們都學外國人,日本人……
林主任委員聰賢:陳委員,你知道苗栗有「膨風茶」吧!
陳委員超明:我知道。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在防治茶葉枯病時常用的農藥有14種,基本上,毒性都有世界標準分級,我們希望國民吃下肚的農藥總量愈來愈低,我想,對於這一點,我們都有相同的用心。這次因為是新藥,大家有疑慮,所以我們同意衛福部的意見……
陳委員超明:但為什麼只針對新藥訂了6ppm的標準,其他農藥呢?
林主任委員聰賢:每種藥都有標準,過去也都通過了。這次則是因為大家在開放品項中看到這款農藥,覺得在食安風險上有顧慮,我們也同意……
陳委員超明:依我看來,農委會特地為這款農藥訂出容許量,就是為了跟財團合作,這樣講就嚴重了,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聰賢:對,這樣講就嚴重了。
陳委員超明:確實很嚴重!你不要滿口仁義道德,因為這款農藥通過的時間實在太快了,包括衛福部,涉及國民安全健康的問題!
林主任委員聰賢:不,這款農藥已經在市面上,而且用於17種果樹。
陳委員超明:反正,你們就是要推廣氟派瑞,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我們沒打算推廣。
陳委員超明:你們鼓勵農民使用,都是要為財團服務。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也不會鼓勵,農委會現在的責任就是鼓勵安全生產,如果陳委員選區內的農民想做無毒、有機農業,我們也會全力支持。
陳委員超明:還談什麼無毒、有機農業!你們只補助南部、不補助苗栗,我還沒跟你算帳,你還說得冠冕堂皇。
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會啦!
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請宣讀。
1、
衛福部與農委會針對「農藥殘留容許量之訂定機制」未能公開透明,黑箱作業枉顧全民健康,有關106年3月15日公告之「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應立即撤銷,並由本委員會邀集專家、學者、農民團體、民間代表辦理公聽會,取得社會共識後,再行檢討。
提案人:高金素梅 張麗善 陳超明 王惠美
2、
農藥審查研商會議建議,「未來研訂農藥使用標準時,除考量病蟲害防治及食安問題外,也應考慮產業溝通及國際貿易」。請農委會就未來如何與產業溝通及兼具國際貿易擬定具體計畫,以上計畫請於兩週內(106年4月12日週三前)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林岱樺 黃偉哲 徐永明
3、
農藥審查研商會議建議,「將來農藥審查時,農委會防檢局及衛福部食藥署討論資料要透明化」。請農委會就未來如何「透明化」擬定具體計畫,以上計畫請於兩週內(106年4月12日週三前)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林岱樺 黃偉哲 徐永明
4、
為顧及農產品食用者包含嬰幼兒、孕婦、肝病及洗腎者等病患,因此農委會未來制定農藥殘留標準時,應以民眾的健康做第一考量,採較嚴格標準審查;請農委會在此前提下重新檢討目前農藥審查程序。以上檢討結果請於兩週內(106年4月12日週三前)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林岱樺 黃偉哲 徐永明
5、
近年來,食安問題已經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食品安全管理政策也是目前我國重要的政策之一。農業是花蓮重要的經濟來源,農藥殘留問題成為花蓮面臨的重要問題。目前,花蓮地區除了果菜運銷合作社設有自行抽檢實驗室之外,沒有TAF認證的農藥檢測實驗室,農產品若要檢測農藥殘留,勢必須外送至其他縣市做檢測,如此作為,不僅緩不濟急且無形中增加檢測成本。爰此,建請農委會加速輔導東華大學成立花蓮地區農藥檢驗中心,強化農藥殘留檢驗機制,並且提升花蓮農產品食用之安全性。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邱議瑩
6、
目前國內用於防治茶樹赤葉枯病的農藥約有十多種,其中大部分農藥為三十年以上的老藥,部分農藥甚至是五十年以上的老藥,不但毒性強,單位面積的使用量也大,再加上老藥容易產生抗藥性的問題,爰要求農委會儘速建立老舊農藥淘汰機制,以維護農民健康與土地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明文 陳曼麗 蘇震清 蕭美琴
7、
國內生鮮蔬果農藥殘留之監測乃由農委會及衛福部負責執行。農委會之抽測乃針對生產者端,如:田間、集貨、理貨、加工、分裝或貯存等場所無償抽取農作物或農產品。衛福部之抽測乃針對消費者端,即:市場或賣場。惟農委會抽測之農藥殘留不合格率,約略在5%左右,而衛福部則大約在10%左右,兩部會監測結果相差一倍,並不甚合理,請農委會會同衛福部就該差異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8、
農民接觸農藥之護具關係農民健康甚鉅。噴灑和調配農藥之急性中毒症狀,包括瞳孔縮小、眼睛痛、結膜充血、睫狀肌痙攣、視力模糊、鼻漏及呼吸道相關症狀的呼吸困難、胸悶等。嚴重時,甚至會因呼吸肌肉麻痺而停止呼吸。長期慢性農藥接觸的傷害,有噁心、頭痛、頭暈、視力模糊、腹痛、胸悶、呼吸急促,並因而日積月累所造成之腎、肺、肝或神經系統之慢性疾病等。請農委會針對市面上現有各類護具,例如:農用口罩、手套、衣著、帽子、設備……等,對於其防護效果、是否在田間適用及農民是否便於採購等,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送書面評估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9、
有鑑於我國農民平均醫療費用逐年增加,其中腎疾病相關醫療支出比例最高,甚至比其他疾病醫療支出高出一倍以上,據了解農民罹患腎病之最大成因與農藥噴灑息息相關,是典型的職業傷害。農政單位應針對此現象積極尋求解決之道,避免龐大醫療費用支出及農業勞動力折損之情形發生。請農委會就如何輔導農民減少農藥使用量、加強農藥噴灑防護宣導以及編列預算補助農民購買符合安全標準之護具等作為進行可行性評估,並於2個月內提送相關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陳明文 蘇震清
10、
農業嚴重缺工的問題可以替代役的方式來協助,根據役政署統計,產業替代役今年至少就有500名額,而105年農業服務役的人數卻只有451人,106年名額更少,農委會卻只有提出303名需求,此與農業缺工現狀背道而馳,可見這些替代役並非用於協助各地區之農業,而是在補充農政單位人力之不足,農業依然缺工。請農委會增加農業替代役與其從事農業服務之地區和項目之規劃及評估報告,於一個月內提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11、
農戶的平均醫療費用逐年增加,農保加保對象的平均醫療支出從100年的3.38(萬點/人)升到104年的4.02(萬點/人),5年之間,增加了19%,平均每年農民增加4個百分點,可見農業的經營環境非常的惡劣,使得農民健康體質愈來愈衰弱。再者,農民的十大疾病中,每一年都以腎相關的醫療支出為最高,比第二大疾病的支出高出一倍以上,此疑似接觸農藥所造成的。請農委會就:如何改善農業經營環境及提昇農村的醫療水準,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送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12、
為推行植物醫師,農委會防檢局已在美濃、莿桐兩地進行試辦計畫,選定連續採收的菜豆與小黃瓜等作物為標的,由植物醫師介入,幫助農民正確用藥。另與台大、中興、嘉義大學、屏科大四所學校合作培養人才,因應農民的需求。農委會早在2009年開始草擬「植物醫師法」,但沒有持續推動;為了讓「植物醫師」證照制度有法源依據,爰建請農委會儘速盤點該草案,於一個月內邀集相關學者業者專家召開公聽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蕭美琴 管碧玲
13、
為降低農藥對土地、水、動植物及人體之損害,除新開發之農藥宜朝低毒性之方向研發,另應淘汰高毒性、相同功能之老舊農藥。爰建請農委會防檢局針對老舊農藥研擬退場機制,成立完善之去化管道,於二週內送交可行性評估報告至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蕭美琴 管碧玲
主席:處理第1案。
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的修正從第3行開始,第3行改為「之『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爰建議由本委員會邀集專家、學者、農民團體、民間代表辦理公聽會,檢討是否撤銷或修正。」
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同意。
高委員金素梅:再念一遍好嗎?
主席:請提案委員們聽清楚,食藥署建議修正的內容對你們來說是好的。
陳委員超明:沒有好的啦!
陳委員明文:反對……
陳委員超明:應該撤銷啦!
主席:你們要求開公聽會,我們也遵照辦理啊!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我雖然不是經濟委員會的委員,但我有共同提案,請再念一遍文字修正的部分,好嗎?
主席:請再念一遍,也請大家注意聽。
吳署長秀梅:第3行開始改為「之『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爰建請由本委員會邀集專家、學者、農民團體、民間代表辦理公聽會,檢討是否撤銷或修正。」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我們希望撤銷。
主席:這必須等公聽會結束之後再決定要不要撤銷,不是我們自己在這裡就可以決定撤銷,還須尊重專家意見,因為還涉及防檢方面的意見嘛!
陳委員明文:在舉辦公聽會這個過程中,如果有人建議撤銷,那就撤銷。如果現在就決定撤銷,那就不用辦公聽會了。若是不需要公聽會,提案就直接要求立即撤銷,再加上句點,之後的文字就不用再寫了,就看你們的意思如何啊!
高委員金素梅:既然你們說氟派瑞的殘留容許量標準可以撤銷,我手上有一份資料顯示,其實農委會還新開放了22種農藥,我們希望農委會也本著同樣的原則先撤銷,然後開始辦理公聽會,所以不是只針對氟派瑞。
陳委員明文:我們是立法機關、民意機關,他們則是行政機關,而這是行政機關的職責啊!
主席:我們尊重委員的提案,既然委員希望召開公聽會,就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澈底檢討,那我們就同意召開公聽會。至於標準應該暫緩還是撤銷,是第2個層次、第2個階段的問題。所以,我們就尊重高委員的提案,先召開公聽會,好嗎?
第1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2案。
王委員惠美:台下還有聲音,你們要讓委員講完嘛!
陳委員超明:應立即暫緩,並由本委員會邀集專家、學者、農民團體……
王委員惠美:可以啊!「撤銷」改「暫緩」可不可以?
陳委員超明:「暫緩」……
吳署長秀梅:因為已經公告了,所以就是要看我們的程序。
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已經公告暫緩,所以他們……
請陳委員明文發言。
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已經公告了嘛!3月24日不是就已經宣布現在暫緩實施了嗎?你們3月27日還在開記者會、還在罵是「喝茶配農藥」,好毒喔!
高委員金素梅:我可不可以了解一下,你們所謂的暫緩公告是只有針對氟派瑞,還是包括其他你們新增的22種?
吳署長秀梅:只有氟派瑞。
王委員惠美:對嘛!
陳委員明文:本來就是氟派瑞啊!
高委員金素梅:不是,目前他們公告的還有22種新的農藥,不是只有氟派瑞,所以我們是希望他們暫停所有的……
陳委員明文:這些農藥的一些審查規範都是前朝制定的,所以我是建議,你們還是回去全面討論一下,再拿來講啦!不是針對……
王委員惠美:完全執政,完全負責!
主席:好,大家請不要激動,完全執政,完全負責。請坐下,好不好?
陳委員超明:公布22項……
主席:我建議,現在的公告暫緩是只有針對氟派瑞,但是我們要求召開公聽會,檢討農藥殘留的容量標準,其實是包含非常多品項的農藥,可能不只這100多種,包括剛剛農委會提出來30年、50年的老藥,它的毒性是很強的,那些部分也可以在公聽會裡頭讓大家一起討論,就這些藥是不是要有淘汰機制?之後陳委員明文也提到,要針對毒性強的老藥做一個淘汰機制。所以請大家稍安勿躁,我們就讓氟派瑞的部分先暫緩,但公聽會舉辦之後,可能接下來被撤銷或暫緩的藥會更多,不會更少,好不好?
陳委員明文:好。
主席:所以請大家稍安勿躁,好嘛?那我們就遵照委員的提案,舉辦公聽會,這樣子處理。
陳委員明文:好。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我可以發言嗎?
陳委員超明:現在是要求,新政府公布的22項全部暫緩。
主席:現在不是只有22項啦!
陳委員超明:目前公布的22項啦!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我可以發言嗎?
主席:其實我告訴大家,我們更希望要求就那些毒性更強的老藥,全部不能實施、噴灑啦!那個不在現在的公告裡面,你們要不要在公聽會讓這些東西公諸於眾,然後我們再來決定要不要撤銷、暫緩?你們現在針對氟派瑞,我覺得只是幫氟派瑞打廣告啦!如果毒物試驗的報告出來後,氟派瑞是毒性小、使用量少、對病蟲害的殺菌力更強的話,到時候大家要怎麼自圓其說?你說你們是不是幫氟派瑞打廣告!
陳委員超明:全部暫緩啦!
主席:請張委員麗善發言。
張委員麗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的提案不是只有針對氟派瑞。
主席:是啊!
張委員麗善:我們的提案上面不是只寫氟派瑞啊!我們寫的是,你們現在公告的這22種、農藥殘留容許量有疑慮的部分,必須要經過一個公聽會,讓大家非常清楚以後,再來進行所有的撤銷或暫緩。但現在還沒有經過公聽會的程序,那是不是先暫緩目前要公告的這22種,你們只有針對氟派瑞,是因為氟派瑞引起民眾的反彈非常大,而且它是新藥,但今天無論是高金委員、陳委員超明或王委員惠美,我們是希望針對你們現在公告的這22種就完全暫緩,透過公聽會的機制,讓專家學者、所有的農民一起來表達意見,這樣好嗎?
主席:請高委員金素梅發言。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報告主席,不好意思,我也發言一下。我非常同意邱委員和陳委員明文說的,對所有的藥我們都要考慮、討論,但是我不同意你們只針對氟派瑞……
主席:沒有啊!
高委員金素梅:因為我們現在所針……
主席:沒有啊!
高委員金素梅:不是,你們只針對氟派瑞、要暫停嘛!剛剛陳委員明文說,這個是事務官跟政務官、公務部門要做的事情。既然氟派瑞可以,現在你們所公告新的22種藥,是不是也一併先讓它暫停?暫停之後,我們才能夠再開公聽會嘛!你們不能夠只選擇其中的一項,不要忘記喔!你們還多增加了22項新的農藥喔!在這邊,經濟委員會的委員不要把它導向是政治傾向,全民的食安問題絕對不分政黨,好不好?謝謝。
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都同意食安的問題絕對不分黨派,我要跟各位委員報告,因為有農業縣的委員,新藥只有1種,其他的都是舊藥,不是各位講的22項,有關係的是128個品項。各位委員要知道,三個月就開放一次,如果要求每三個月都要講這個,那各位要去看看,現在這128個品項裡面,所有的農產品都有關係,所以我同意你們1個月內要開公聽會,把所有大家關心的食安問題一起拿來談,否則每次開放都要開一次,農民就會受不了。加強食安的立場我們都是一致,但機制上面,國會是監督,而制度上面……
主席:高金委員,你可不可以回座?你請回座。你不是本委員會的委員,我讓您發言一次已經算很尊重你了,請回座好不好?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要維持一個穩定可靠的制度,所以我們都願意公開透明、接受各位……
高委員金素梅:主委,你胡說八道!本席還沒有質詢,我拿到了非常多的資料……
主席:請回座。
高委員金素梅:如果今天大家不同意,我也認了,但是待會兒我的質詢會爆料出更多的東西……
主席:我們尊重高金委員的質詢。我是不是具體建議,就照食藥署剛剛修正的提案,我們要求他們來開公聽會,公聽會必須針對所有這些農藥的品項來做報告……
陳委員明文:對。
蕭委員美琴:還有舊藥。
主席:包括舊藥的淘汰機制,在後面陳委員明文也有一個提案。我想這部分是不是就不分新舊,我們來檢視所有的農藥殘留部分,甚至我們希望最好都不要使用農藥,這個才是終極目標嘛!沒有針對哪一個藥可以、哪一個藥不行……
陳委員明文:對。
主席:我們希望能夠這樣子處理,好不好?
陳委員明文:好。
主席:如果沒有意見的話,第1案修正通過。
王委員惠美:現在不接受了啊?
主席:對,我們已經唸過了。
處理第2案。
高委員金素梅:第1案我們不同意,我要撤銷,表決……
主席:請王委員惠美發言。
王委員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換我講個話。主席,我們委員會什麼時候變成提案講完以後就不再接受提案了啊?
高委員金素梅:我不要按照你們的,我要撤銷連署。
王委員惠美:以前我們的各召集人,我們委員會什麼時候變成這樣啊?
主席:沒有啦!你尊重主席的職權,好嗎?
王委員惠美:主席,互相尊重嘛!對不對?我們有一個提案發下去,你唸一唸,看大家有什麼意見,這麼簡單的事情,你就拒絕我們的提案喔!一黨獨大就一黨……
主席:沒有啦!
陳委員明文:不是,有收案期間啦!
主席:就尊重主席的職權,好不好?
王委員惠美:不是啊!我們提案出來,也不能接受了喔?
陳委員明文:明天也可以提啦!
王委員惠美:什麼叫「明天可以提」?
主席:已經唸完提案,已經做處理了啦!
王委員惠美:以前沒有這個案例嗎?
主席:以前是誰嘛?我主席就不喜歡你這樣子硬要插隊、硬要蠻幹嘛!那你就尊重一下主席嘛!我主席的職權也不過就這麼一點點而已啊!
王委員惠美:主席,你一直口口聲聲說你們顧食安,這個東西叫你們檢驗,就這麼簡單的東西你就不處理!
主席:我們就已經有宣告了啊!你們硬要這樣插隊,我覺得這樣子……
王委員惠美:那是在討論的過程中,大家討論出來的新問題,對不對?下次要再討論到有關農藥的問題會是什麼時候?
主席:修正動議處理啦!好嗎?
王委員惠美:你看這個有問題嗎?
陳委員明文:問題是不大啦!但他的意思是,已經截止收件了,11時30分開始要處理臨時提案。
王委員惠美:你們提出來的案子都可以收,我們提出來的案子就不能收喔!
主席:這樣好不好?議事人員看一下,或者是請主管機關看一下,如果王委員惠美所提臨時提案沒有問題的話就列為第1案。
王委員惠美:現在我們立法委員的提案要等主管機關看過說可以才接案嗎?我們現在是立法局嗎?
主席:我是說請他們看一下,如果實施沒有問題,我們就接受做為主決議,王委員這麼生氣,一天到晚罵主席,這樣很快就會變老。
王委員惠美:如果本席不是這麼生氣,主席根本都不會接受。
主席:我知道大家肚子餓,所以火氣比較大一點,不過還是要心平氣和,不要這麼生氣。
現在處理第2案。
林主任委員聰賢:遵照辦理。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3案。
黃局長㯖昌:第2案和第3案可否均改為「二個月內」?因為體制要改變,需要一段時間。
主席:好,照修正意見通過。
現在處理第4案。
黃局長㯖昌:本案也是改為「二個月」。
主席:本案照修正意見通過。
現在處理第5案。
林主任委員聰賢:遵照辦理。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6案。
林主任委員聰賢:遵照辦理。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7案。
林主任委員聰賢:遵照辦理。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8案。
黃局長㯖昌:建議也改為「二個月」。
主席:本案照修正意見通過。
現在處理第9案。
林主任委員聰賢:遵照辦理。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10案。
林主任委員聰賢:遵照辦理。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11案。
林主任委員聰賢:遵照辦理。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12案。
黃局長㯖昌:建議將「一個月」改為「二個月」。
主席:本案照修正意見通過。
現在處理第13案。
黃局長㯖昌:建議將「二週」改為「二個月」。
主席:本案照修正意見通過。
現在處理第14案,即王委員惠美等之提案。
14、
針對3月15日公布「新農藥檢驗法」目前還在研擬中要求農委會、食藥署應於二週內儘速訂定。
提案人:王惠美 陳超明 張麗善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吳署長秀梅:建議將文字修正為「針對3月15日公布之『新農藥檢驗法』目前還在研擬中,要求農委會、食藥署應於一個月內儘速訂定。」。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現在繼續進行質詢,請蘇委員治芬質詢。
蘇委員治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看到一則報告,其中提到主委表示未來會將申請流程全部公開,台灣要相信專業,這個過程不希望導向政治議題,未來大家對食安不信任,整個國家社會的機制都將失效;台北榮總楊主任也表示政策如此快速轉彎,可能會影響未來參加類似專家會議的意願,相關安全資料目前看來沒有問題,應該要維持原來決議,但是政策決定不可能只考量科學證據,政府單位還要考量其他面向。請問主委認為楊主任所說的「考量其他面向」是指哪些方面?
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按照SOP來說,現在整個機制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但是過去的機制少了風險評估這個程序,這當中包括溝通以及經過專家會議後讓所有消費者看到機制產生一定的信任,所以我們不是否定專家的意見,而是要讓社會對我們這兩個單位對前端和末端的管理產生更大的信任,這次事件其實也讓我們學到一個經驗,我們會重新檢視前面訂定的機制和作業規範。
蘇委員治芬:中興大學曾教授表示整個評估和法令都已完備,學者能做的就是科學證據的檢視,最後卻有這樣的結果,實在很可惜。剛才林主委也說過,現在的形勢更為艱險和複雜,請問你認為風險出在那裡?只有溝通這一項嗎?我們在基層若遇到這樣的事,就會去請問茶農他們對氟派瑞的看法為何,但是我們也無從得知這個消息,只能看媒體報導得知社會有哪些意見,看得大家觸目驚心!所以除了溝通之外,主委認為還有哪些是今後可以檢討的?
林主任委員聰賢:剛才蘇委員提到很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在受理和審議的過程中,生產端方面的資訊無法讓大家有足夠的瞭解,也就是資訊不對稱,除了專家會議和驗證程序,如果能一開始就讓所有相關的人和應該使用的農民都清楚知道這個要進入市場,那麼從過程到結果就不會產生如同現在一般的混淆,委員提醒的就是我們要面對的機制不足的部分。
蘇委員治芬:在SOP中訂有農藥登記和殘留容許量申請流程,且必須有田間試驗場域,過去這部分都是由藥毒所負責,那麼可不可以與民合作,找一位茶農就這方面進行試驗?
林主任委員聰賢:因為藥毒所本身沒有農場,所以都是與民間合作,指定一個相關作物產區,委員提醒的是未來在過程中也讓農方參與,也就是針對農民用藥的專業和安全或習慣上,還需要有一套機制使其更為完整,比如當水稻有新的作法,其實都有田間試驗,例如坪割制度、新品種、新技術等,如果驗證時還是如過去一般太過專業,大家就會覺得框架不夠清楚,產生有黑箱作業的疑慮,這是我們應該改進的。
蘇委員治芬:到了農藥登記和殘留容許量申請流程已經是走到末端,是成品已經出來需要對消費者負責的時候,這時候是由衛福部處理,檢視拜耳公司有關氟派瑞申請的大事紀可得知2013年即已開始預審,一直到2017年,經過三、四年才對茶葉殘留農藥容許量訂出這樣的標準,就如同你剛才所說,民間的參與度不夠,否則經過這麼長的時間,民眾應該已經熟悉會有一種新的藥,屆時反而可能是茶農會因為這種藥價格便宜、使用量少、可以節省環境負擔、減少成本而要求政府使用,所以本席的看法是在這次事件中,行政機關的處理過程雖有一定的SOP流程,但是專業就是專業,行政上該負的責任就要行政單位扛起來,既然社會對此有疑慮,我們當然要儘量溝通,滿足社會上對資訊的期待,但是,該堅持的還是要堅持。說到堅持,請問主委看過「寂靜的春天」這本書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沒有看過,不過很清楚其中的價值觀。
蘇委員治芬:這本書中提到為了噴灑農藥除雜草,社區對於噴灑的範圍、噴灑的量及是否對當地花草造成影響分成兩派意見,當時有位法官說「山野在美學上的價值,就像丘陵中的銅礦、金礦和山林中的森林,都是天賦的資產」,所以當我們討論農藥容許量時,可能也要反思一個問題,即台灣應該逐漸退出農藥的迷思,至於如何退出,本席認為這涉及集團的生產、建構安全的基地及使用其他非農藥防制方法對付病蟲害等,因此相關單位必須啟動許多作為,由農委會就整個區域進行思考,而非由個別、單獨的農民去進行防制,此時我們還要探討另一個問題,即使用農藥後該何時採收農作物,這就涉及農民是否有使用農藥的專業知識,請問他們的專業知識從何而來?
林主任委員聰賢:長期以來,我們都是透過農改場和相關產銷輔導機制的協助處理此事,我知道蘇委員關心的是希望能有如同樹生病了有植物醫生一樣的概念,但是過去對植物的保護都是使用比較傳統的機制,此時的確應該進入現代化,在結構上有個比較完整的制度,我們目前正在推動的以處方箋診斷用藥的方式與蘇委員建議的植物醫生概念還有一段距離,我們會朝這個面向努力。
蘇委員治芬:還有一個要請主委特別注意的問題就是農藥行的管理,可以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好的。
蘇委員治芬:謝謝主委。
林主任委員聰賢: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曼麗質詢。
陳委員曼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農委會和衛福部是分階段對農藥進行審查,且有一定規範,本席相信你們一定有進行國人攝食安全評估,歐盟等國對於一般族群都訂有容許量標準,而我們則只對一般人訂出規範,根據本席的瞭解,食藥署的食品安全衛生及營養諮議會有20位專家,在審查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但卻一年只開兩次例會,每個月進行一次書面審查,本席認為如果都只透過書面進行審查的話,可能會讓大家有「不夠嚴謹」的感覺,雖然審查後會公告60天,但由這次氟派瑞事件,我們看到許多民眾會去搜尋和閱覽相關資料,這次的公告是在12月13日預告發布,到了2月13日也就是60天後即撤下,之後民眾就無法再找到那天公布的相關資料,只剩下一則有關醫療清單的公告,本席認為如果無法讓民眾或關心的立委再查到相關資料的話,會讓人覺得非常不友善。同時讓本席覺得很奇怪的是,既然2月13日已經撤下公告,大家都找不到資料了,為何到3月21日還會有委員可以取得資料提出質詢?公部門有無流出資料之嫌?
主席:請衛福部何次長答復。
何次長啟功:主席、各位委員。去年2月13日的預告,我們除了公布在網站外,還以書面通知120多個單位……
陳委員曼麗:包括立法委員嗎?
何次長啟功:立法委員部分是我們認為以後要補充的。
陳委員曼麗:所以立法委員是沒有收到這份資料的?
何次長啟功:沒有,一般是針對地方縣市政府的衛生局及相關的產業團體。
陳委員曼麗:由此可見在3月21日提出這個案子的立法委員真的是神通廣大。
何次長啟功:之前2月13日公布的是預告,以60天的時間蒐集各界意見,然後正式公告,他是根據3月15日的公告提出質詢。
陳委員曼麗:目前對農藥殘留是依據總量進行評估和試驗,歐洲食品安全局在2013年後就開始採用雞尾酒效應,相信我們的農藥專家對此也非常熟悉,請問我們是否也可對於食物鏈下人體健康所產生的交互作用進行試驗?不但要相加,還需相乘。
接下來本席要提的是蜜蜂消失不見的問題,現在不論是生態界或農業界都已發現沒有蜂蜜,原因就出在蜜蜂不見了,這就涉及「益達胺」,台大李教授有一篇曾在國際期刊「Nature」和台灣「科學月刊」刊登過的研究報告提到,蜜蜂消失是使用農藥造成的影響,只要使用益達胺0.001ppm就會造成這樣的影響,因此歐盟、日本、美國都對一些農藥比如可尼丁、益達胺及賽速安等訂有一些禁用或使用限制,甚至是改善對策,這些東西都有一些禁用或限制的規定,甚至有一些改善的對策。我們在3月13日看到政府公告,以類尼古丁這個大項來說,包括可尼丁、益達胺以及賽速安,其實又預告24項了。而在3月15日公告中,放寬賽速安的量,從2ppm放寬至3ppm,也增加益達胺0.5ppm。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在評估時是不是能夠更加精準,在法令上也希望能夠有更多限制?另外,我們希望公部門跟公眾溝通時,應該要以消費者、民眾的立場來做考量,說明要「易懂」,做了什麼努力也要讓民眾知道,而且也要透明化。此外,如果真的要朝這個方向進行,你們也應該讓擔心的民眾了解政府如何做相關的處理。我想這就是我今天為什麼一定要在這邊爭取發言的原因,因為這非常重要。
何次長啟功:謝謝陳委員。委員所說的部分,之後召開學者會議時,我們會將委員擔心的這些問題都列進去。那些都是舊藥,我們會一起列入做風險評估,一起對話。
陳委員曼麗:非常感謝。
主席:請蔡委員培慧質詢。
蔡委員培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農藥管理,我們確實要做一些制度性的盤整,為什麼我這樣講?我在記者會上特別強調,除了特定的農藥之外,我們不能只看個案的問題,我們應該思考整個管理機制是否出現問題了,所以要做制度的盤整。這幾天我大概花了一些心思來看日本跟歐盟,不過我想歐盟是世界的高標,所以今天就以日本的機制來做為考慮。日本整個農藥登錄的管理制度有獨立的行政法人,雖然是設在農林水產省,亦即農委會,但是它是獨立的行政法人。換言之,它在做登錄檢查時,不只是做藥性及毒性的分析,還花很多心思去看它對於人、家畜、土壤、水及環境等的影響,以及作物溶解的過程,在這時候,農林水產省的消費安全局會反覆的指示,當然日本機制中的消費安全局跟我們的有點不太一樣。然後它還會跟厚生勞動省,亦即衛福部,以及環境省反覆的協議。請注意!在這個意見聽取的範圍是制定農藥的使用基準,也就是該如何使用這個農藥,看起來這個農藥牽涉到食安、環安,但是不要忘記,他們有一個機制是跟諮詢機構合作,亦即內閣府,也就如同行政院的食品安全委員會。但是我覺得我們現在的食安會並未擔負起這個職能,這就是我提到制度要調整的部分。請大家注意看,他們在諮詢答覆時所設定的是農藥的殘留基準。換句話說,農藥的施用跟農藥的殘留是兩回事,它影響的可能是對作物成長的影響,另外一個影響就是對於人體健康的影響。針對這件事情,我認為在主委跟次長的專業中,你們應該要好好評估這個機制。
我們來看台灣,過去的機制是用藥毒所來接受申請及檢核,不論是它的管理層級或是協議的機制,以及有沒有做使用跟殘留的差異分析,事實上跟日本都有很大的不同,譬如管理層級,藥毒所要承擔這麼多責任嗎?食藥署是否有好好的做評估?我先問到這裡,稍後我再談食藥署或是衛福部該做的事情。
我要請教主委跟次長,你們看了日本的農藥登錄制度,再來反思台灣現行的檢驗機制,你們覺得哪裡要改善?如何改善?如何開始進行?
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委員整理的資料,我們內部幾個單位都在做盤點,其實管理法或是延伸使用的規範,都是過去長年的基準,那就跟台灣農業結構的生產模式一樣,我們一向都沒有與時俱進。所以今天這個事件可以讓我們兩個部會開始針對國人關心的食安,以及農產從產地至餐桌,整個完整的制度跟機制,我們可以重新面對,因為我們要讓社會各界信任,我們應該建立一套可持續運作的、穩當的、專業的制度,有關這個部分,我們會重新面對,否則現在就是零零散散訂定植物醫生法或是什麼檢驗法,其實還是沒有從系統性的結構來改變。所以委員提的意見,大概就是我們兩個部會或者未來還要把環保署納進來,因為我們過去在地方為了水源的保護,餘毒的部分就優先考慮了。
蔡委員培慧:農安、食安跟環安環環相扣。因為時間的關係,我要請問何次長,次長會怎麼做?
主席:請衛福部何次長答復。
何次長啟功: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從剛才委員所舉的日本來說,大概有增加兩項是我們目前可以再考量的,一個是跟消費者的溝通,另外一個就是除了農委會自己的專家委員會跟衛福部食藥署的專家委員會,還有第三個專家委員會去認定的部分。大概是這兩個重點。
蔡委員培慧:不論是對消費者、食品安全或是環境,我認為你們都要努力。另外我要特別針對衛福部以及食藥署,這個也是我找了日本的資料然後翻譯的資料,我必須要講,日本在曝露評估時並不是講國民的平均值,他們會針對小朋友、孕婦以及高齡者做評估,這也是我要提醒食藥署跟衛福部的事情,你們不能做統整的平均值,而是要針對不同的飲食習慣、不同的消費需求以及不同的年齡層來做仔細的評估。
何次長啟功:謝謝委員的建議,其他的品項或其他的部分,我們都有做考量。
蔡委員培慧:好。我再次強調,農安、食安、環安是環環相扣,這件事情不容妥協,制度調整應該立即展開!謝謝。
何次長啟功:謝謝。
主席:請高委員金素梅質詢。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談的雖然是農藥殘留容許量的機制和檢討,但是本席發現今天不只是氟派瑞的問題,近日食藥署放寬農藥殘留的容許量,我在想這是怎麼回事呢?是不是如其他執政黨立法委員說的是黑箱?還是如同很多人所說的行政團隊是豬隊友?其實我要提醒經濟委員會的所有委員,這次的問題不只是氟派瑞的問題,我們來看本席整理的所有資料,這一份是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的資料,所以其實不是只有農委會,而是要拉高到整個經貿的問題。2014年美國對台貿易的障礙報告中提到台灣制定農業殘留容許量緩慢及繁瑣的程序,已導致農業殘留容許量申請案大量積壓,並且對美國農產品的出口造成嚴重的不確定性。2015年又來了一份這樣的公文,它提到台灣制定農業殘留容許量的程序緩慢,以及零檢出的政策,已經對美國輸台農產品出口造成限制。所以美國在2014年5月提供台灣一份制定農業殘留容許量優先清單,這份清單總共有276種化合物,它說美國將持續跟台灣合作,以利早日訂定相關農業殘留容許量,並且排除農產品輸入台灣的障礙。2016年又來了!台灣對還沒有制定農藥殘留容許量的零檢出政策,已對美國的農產品出口造成限制,美方將持續與台灣主管機關合作,以利早日訂定相關農藥殘留容許量,俾排除農產品輸入的障礙。這三張公文非常清楚,這就是我們現在才談的農藥事件的背景,很顯然早就有訊息了,美國連續三年壓迫台灣要放寬標準。
2012年至2016年520之前,馬前政府說,牛豬分離、內臟排除,絕對不碰觸植物性農藥。當時在野的民進黨立法委員誓死抵抗,我們也拍手支持,2016年政黨輪替,4月2日民進黨的準農委會主委曹啟鴻已經預告,哪有能耐不開放美豬?然而520後正式上任、現在的執政黨政府怎麼應對?2017年1月9日執政黨的宜蘭縣縣長林聰賢陪同蔡總統過境美國,當時縣長林聰賢被公認為最適合出任農委會主委或衛福部部長,很恰巧這兩個部會就與這次農藥事件的主管機關密不可分,所以我合理懷疑主委身為當時的縣長,你過境美國時與美國談了什麼?承諾了什麼?交換了什麼?
1月20日執政黨的嘉義縣縣長張花冠代表台灣出席川普就職典禮,針對瘦肉精美豬,他向美方官員說,嘉義縣的農民準備好了!3月13日衛福部食藥署預告放寬農業殘留容許量標準,我剛剛聽到時代力量的徐委員也說,諮詢委員有一半沒有出席,你們就讓它通過了,3月15日公告增修四氯異苯腈等22種農藥及128項殘留容許量。我要提醒大家美國在2014年5月提供台灣一份制定農藥殘留容許量的優先清單,這份清單總共有276種化合物的要求,我們現在要增加22種新農藥,也就是當時美國要求276種化合物的其中22種。
3月23日蔡總統出席美國商會活動,他說台美貿易已準備好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台灣也做好調適的準備。同一天民進黨有8位立法委員召開反對政府放寬農藥殘留標準,請問這是巧合還是演戲?如果民進黨這8位立法委員沒有持續監督,就是在打假球!我相信執政黨政府準備好了,因為看到我剛剛所講的這些,但是本席要問的是,2,300萬人民準備好了嗎?準備好迎接瘦肉精的美牛、豬嗎?準備好迎接大量農藥的美國產品嗎?本席要再透露一件事,2016年更可怕,對台貿易障礙報告中多了一項有機產品,當時他告訴我們,依據台灣法規規定,如果經檢驗有任何化學殘留這項產品就不可以標示為有機產品,此舉已經影響美國有機產品銷台。我要告訴大家,此後有錢人吃的有機產品可能就是美國有大量農藥的有機產品。
最後我要講的是,執政黨不要忘記你們在野時誓死抵抗。本席在此呼籲你們不要欺負事務官,政策是政務官擬定的,你們可以隨時下台,可是真正執行的人是事務官,事務官要幫你們擋子彈、背黑鍋,我覺得非常荒謬。在此我要求林主委,你當時是縣長,還有在場的4位官員,我相信國際處副處長非常清楚,我相信食品藥物管理署吳署長也最清楚,因為你們兩個都是事務官,不是政務官,所以我要求你們兩位憑著良心做事。我手中拿的資料是你們公告的,對於現在公告的有22種增、修訂農藥,請問主委能夠唸出來嗎?
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高金委員,我非常佩服你的想像力,把它們都連結在一起。不過農委會、衛福部或現在所有的行政團隊,對國人的食品安全及健康不能拿去交換,因為你剛剛提的很多數據或相關過程與我們現在正在進行的……
高委員金素梅:請主委回答我的問題,你們現在公告長達34頁的資料,增訂農藥有22種,你唸出來,好不好?有哪些?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相信沒有一個主委可以答出現在所有的農藥。我們現在公告的只有1種新的農藥……
高委員金素梅:你已經公告了,麻煩一下!
林主任委員聰賢:其他的都是舊藥延伸,沒有新的……
高委員金素梅:你們修正的第三條附表1─農藥殘留標準量容許表,增、修訂的農藥有22種,麻煩一下,請你說你知不知道?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剛剛也報告了,每3個月就會公告一次,所以在過去的標準作業流程,我們都願意檢討。
高委員金素梅:主委,希望不是我剛剛所預期的那樣,但是站在2,300萬人民的食安及健康問題之上,你絕對有責任與義務!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的政府一定會站在國民健康的安全……
高委員金素梅:雖然剛剛本席所提的你們增訂的部分要撤銷卻無法通過,但是我的眼睛會盯著你們。
主席:請陳委員宜民質詢。
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就農委會最近一週來吵得沸沸揚揚的氟派瑞及相關農藥殘留問題就教主委,因為這是第一次有機會能夠請教主委關於這方面的問題。今天我們看到駐義大利特約記者報導一則新聞,氟派瑞在歐洲已經惹禍,2015年歐洲開始使用在很多的農作物,例如葡萄,瑞士、義大利等多國葡萄及農產受損,因為使用氟派瑞本來是要預防霉菌污染等疾病,結果現在生產量大減,導致損失數十億元,拜耳已經低調賠償。我剛剛非常高興聽到高金素梅及之前幾位委員的高論,尤其是點出很多問題,我深信真理愈辯愈明。陳曼麗委員剛剛也問及我怎麼拿得到這項資料,這不是官商勾結的結果,而是我辦公室的助理非常認真地看了所有食藥署的公告,上週一踢爆時,陳時中部長都答不出來,他甚至不曉得原來已經公告了,所以他是蓋了橡皮章,自己卻不曉得是怎麼一回事。氟派瑞與去年農委會公告的三氟派瑞非常類似,也是用了三氟派瑞之後會衍生、分解出的一種農藥,這種農藥會造成很多狀況,我們最擔心的是它致癌的風險。眾所皆知,林杰樑是毒物學專家,他生前說過一句很經典的話:「農藥一定要很嚴格,能夠不用就不用」,因為它其實會造成人體很大的傷害。
目前茶葉方面有93種農藥可以使用,請教林主委,你剛剛提到氟派瑞可能是因為茶農有對抗疾病的需求,如果是這樣,用了氟派瑞之後,目前規範的這93種可以用於茶類的農藥,哪種會被撤銷?
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我相信陳委員知道現在的制度設計……
陳委員宜民:你告訴我,哪種會被撤銷?
林主任委員聰賢:目前的法律沒有……
陳委員宜民:如果這是一個trade-off,意即你要用一種低毒性的農藥取代一種高毒性的農藥,我肯定你,但是你如果答不出來,就是亂講話!
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是亂講話。
陳委員宜民:那你告訴我!
林主任委員聰賢:就是現在制度面與原來的法令沒有這樣的規範……
陳委員宜民:你告訴我你們有規範出來,還是你們的說帖有告訴我們不會使用哪一種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就是覺得現在這個機制有問題,應該重新面對。
陳委員宜民:所以你沒有資料!如果有一個需求來自茶農,為什麼在我踢爆了之後,台灣區製茶工業同業公會全員反對提出異議,而且認為此舉徒增業者行銷的困擾,將來也可能造成很多後遺症,他們說在這個少藥的年代,我們根本沒有這個需求,既然不是業者的需求,為什麼會做這樣的事?這次我們一直行文向農委會索取資料,好不容易資料逐一到來,最後我們看到一個重點,你們在裡面提到,三氟派瑞的申請案中,你們說我們是自己做的,但是你們是不是委託拜耳的田間場所做了另一份報告?
林主任委員聰賢:那就是剛剛費所長所說的藥效分析。
陳委員宜民:對,沒錯!換言之,你們有委託、採用及接納拜耳公司提出的藥效田間試驗,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聰賢:應該是所有的農藥受理都是這樣的過程,所以我們回饋去看這個制度……
陳委員宜民:沒錯,但問題是全台灣有30家田間試驗的場所,為什麼讓拜耳用自己的?此舉不就是球員兼裁判嗎?沒有利益迴避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最重要的是,剛剛那個是藥效,我們講的是毒物殘留的影響,這由藥毒所來做。
陳委員宜民:藥毒所的人為什麼會讓這件事這樣做?同樣的道理,這張圖是整個容許量的資料。你們自己講田間殘留消退測驗所用的是廠商完成的報告,林岱樺委員要求你重視風土民情,14場的報告、單劑的驗試是在拉丁美洲做的,3場混和劑的驗試是在泰國做的,所有報告只有一場試驗是針對台灣芒果(檬果)做的。這樣採用拜爾公司提供的數據,18場報告只有1場在台灣做,而且是球員兼裁判,你還用他們的數字,更別說6ppm是怎麼訂出來的?國外都是以那麼低的量在訂,日本、美國都沒有,歐盟則是0.05ppm,為什麼你們會訂6 ppm?我洗耳恭聽。
主席:請農委會藥毒所費所長答復。
費所長雯綺:主席、各位委員。茶葉的殘留消退實驗在國內做3場,照我們的規範做完全實驗……
陳委員宜民:6 ppm怎麼來的?
費所長雯綺:6 ppm是根據殘留消退,到第14天……
陳委員宜民:殘留消退到最後不是只剩3 ppm嗎?
費所長雯綺:超過3 ppm。
陳委員宜民:那你為什麼訂6 ppm呢?
費所長雯綺:因為我們必須有一個實驗數據區間的誤差,所以我們訂在6 ppm。
陳委員宜民:不要忘記了,林杰樑有講愈低愈好!
費所長雯綺:一般我們是以2至5倍來訂它的容許量。
陳委員宜民:這不是茶農要你們訂的,你們有沒有想過,訂得愈高,拜耳公司的銷售成績就會愈好,所以官商勾結的是你們!
費所長雯綺:不是,容許量的訂定是政府要管制農產品的行動值,真正對消費者安全與否要看ADI每人每日可接受量,現在才超過37ADIμg。
陳委員宜民:為什麼是6PPM?這也是你們提供出來的報告,上面提到田間要害試驗綜合報告書,委託單位是台灣拜耳,試驗單位也是台灣拜耳作物科學事業群農藥田間試驗站,台灣有30個試驗站,你卻准許拜耳球員兼裁判這樣做!
費所長雯綺:藥效報告從98年就開始實施,防檢局認可的單位都可以做。
主席:時間到了。
陳委員宜民:主席,請再給我一分鐘。
主席:我已經多給你兩分鐘了。
陳委員宜民:上週五召開的食品安全與諮議會議,請問在哪裡召開?請問衛福部次長,你主管這項業務,這個會議在哪裡召開?
主席:請衛福部何次長答復。
何次長啟功:主席、各位委員。在農委會防檢局。
陳委員宜民:請問被邀請的專家是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的委員嗎?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答復。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兩邊的委員都有。
陳委員宜民:亂講,怎麼可能兩邊的委員都有!
主席:時間到。
陳委員宜民:這樣的會議怎麼可以召開?
主席:請陳委員尊重一下,時間到了!
陳委員宜民:新的委員都還沒聘任,怎麼會是兩邊的委員都有?2017年的委員名單根本還沒出來,孫璐西教授告訴我還沒接受你們的聘任,你們3月16日以email邀請他,我踢爆了之後,你們邀請他,至今他還沒有答應擔任委員,什麼叫做兩邊都有?明明全部的委員都是農藥技術諮議會的委員,怎麼會用農藥技術諮議會的委員來審理食藥署的委員會?
主席:時間到,請陳委員尊重一下,好嗎?
陳委員宜民:從這樣的委員會名單來看,你們哪有用到他們的委員?你不是兩邊都用,怎麼會用到他們的委員?
主席:時間到,請回座!
陳委員宜民:請農委會的主委及衛福部部長承諾,是不是應該立即重新召開食安諮議會議?而且這個標準不要訂得那麼高,如此一來可以避免日本茶葉傾銷到台灣,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葉委員宜津、江委員啟臣、廖委員國棟、何委員欣純、蘇委員巧慧、鄭委員天財、陳委員亭妃、鍾委員佳濱、鍾委員孔炤、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蔣委員乃辛、黃委員昭順、林委員德福、吳委員焜裕、林委員為洲、劉委員櫂豪、周陳委員秀霞、簡委員東明、陳賴委員素美、林委員淑芬及羅委員明才均不在場。
陳委員宜民:你就讓我問完,為什麼你要這樣做?
主席:大家要互相尊重,我已經提醒你了,你又一直說,你都不尊重主席了,我為什麼要尊重你?
本日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另有高委員志鵬、李委員彥秀、劉委員建國及江委員啟臣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高委員志鵬書面質詢:
放寬農藥殘留朝野抨擊,急著開放原因何在?
◆衛福部日前預告「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宣佈開放茶葉使用農藥「氟派瑞」引發輿論譁然,食藥署3月24日緊急找專家背書強調無害人體,卻又臨時宣佈暫緩。衛福部長陳時中於3月25日坦言有3因素,包括民心、茶葉外銷及不急迫等,但沒有行政院壓力。
◆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馮海東說,實務上國內農業若一直用舊藥,也會產生抗藥性,效果會減低,進而農民藥劑使用量會增加,對食安不好,有了新藥輪替、混合運用,效果好,劑量才不會加重使用。
◆食藥署長吳秀梅表示,現行農藥政策是「雙頭馬車」,權責分屬農委會及衛福部,近期會在跨部會議提出農藥採取「一條鞭」核准,盼由農委會全權負責,「否則出事,各界都只罵食藥署。」
1.衛福部3月15日公告調整22種農藥在各蔬果的殘留容許量,其中開放氟派瑞用於茶葉,及提高「達滅芬」在萵苣的殘留上限最引爭議,農委會為此在3月24日開專家會議,討論此二農藥調整後風險,原決議仍放行,當晚9時卻又宣布暫緩氟派瑞開放,引起朝野立委抨擊。開放新藥的原因,根據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馮海東表示,實務上國內農業若一直用舊藥,會產生抗藥性,效果會減低,進而農民藥劑使用量會增加,對食安不好,有了新藥輪替、混合運用,效果好,劑量才不會加重使用,所以如果有其必要,在容許的殘留量內是可以接受的。然而,衛福部陳時中部長在接受採訪表示,此事並沒有實施急迫性;農委會林聰賢主委也表示,農藥的使用要符合公益性與必要性,如果產業不需要,就沒有開放的必要,他個人反對無限制的開放。事情爆發之後,兩個首長受訪時都表示認為不需要開放,那開放到底是誰做的決策?認為有開放必要性的原因何在?讓人覺得是不是又是兩個部會在互踢皮球?最後會不會變成是下面的人,如食藥署、防檢局來背黑鍋?農委會跟衛福部目前對於此事的最終看法為何?到底是都不要開放還是現在先不要開放?
2.未必是全然不能開放,但許多人質疑的是為什麼要此時開放,產業是否真有這樣的需求?且質疑農藥放寬的標準比國際寬鬆,以爭議最大的氟派瑞用於茶葉來說,日本、澳洲、歐盟等國是規定零檢出,台灣規定為6ppm,是世界搶先開放。農委會防檢局長解釋,氟派瑞是原本已經核准在芒果及其同大群作物如木瓜、釋迦等果樹上,沒有所謂針對特定廠商,只是該廠商是第一個申請將氟派瑞用於茶樹上的。此事顯示政府對外說明嚴重不足,事實上,不同地區對於不同農藥用於不同農產品上的容許殘留量都會不同,食藥署認為,國外沒有這樣的標準,是因為沒有這樣的產品使用需求,所以沒有開放的問題,那台灣茶農是否有這樣的需求?還是開放之後,又變成根本是兩面不討好?陳部長與林主委不斷強調開放需有急迫性,此次開放氟派瑞用於茶葉,及提高「達滅芬」在萵苣的殘留上限的需求性到底為何?衛福部表示,未來預告時,擬把「殘留量大」、「與國際標準差異大」等項目,依風險強度分類並說明調整理由,調整理由上要如何評估是否具有急迫性與如何說明?
3.農藥的殘留容許量管理,同時涉及到農委會跟衛福部兩個部會,此次發生開放爭議,衛福部食藥署提出希望未來能由農委會採取一條鞭管理,並舉如美國農藥僅由環保署訂定標準。但針對這點,農委會防檢局則認為現行制度沒有什麼問題,前端和後端分別由防檢局和食藥署負責,甚至還多了一層把關,並舉鄰近國家日本的農藥管理方式為例,前端農業使用是由農林水產省訂標準,後端產品上市的農藥殘留容許量則由厚生勞動省管理。此事上看到兩個部會意見不一致,而且頻頻都在媒體上放話,事實上對於政府的一體施政是很大的危機。甚至在對於未來是否該維持由農藥廠商或改由農民申請農藥開放的政策上,防檢局馮海東副局長跟農委會林聰賢主委的態度也不一樣,馮海東認為實務上申請農藥需要提出龐大資料,不是一般農民、個人做得到的;但農委會主委林聰賢則指出,未來將考慮討論是否可由農民申請。本次是針對「農藥殘留容許量之訂定機制及檢討」進行專案報告,但光是一個農委會的上下級政策態度就不一樣,機制到底要如何訂定?會不會在本次會議後農委會上下態度又轉變了?
4.此次農藥議題引發社會關注,其實最基層的農藥販售管理也有不少漏洞,包含私下換照、推薦偽藥、劣藥、管制與取締不力等問題,在在都使得台灣農藥混用情形嚴重,且單位面積用量高居世界前幾名,在農產多樣化的前提下,病蟲害更無法得到解決。有多位學者都指出希望未來能推行植物醫生制度,由專業的農藥管理人員來管理農藥的使用與販售,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並指出,目前農委會正力推植物醫生制度,也就是未來農民使用一些農藥,必須有植物醫生的處方簽才能購買,以增加用藥安全,目前法規已經預告,且草案也已經完成研擬,近期就會送至立法院審議。但對於此法案,防檢局長黃㯖昌認為,現行規定已有「農藥登記管理系統」,業者必須將農藥賣給誰、用在哪通通要上網登記,在制度上已經很完備,對於法案態度消極。而對於《植物醫師法》的推行,防檢局副局長馮海東則認為,由植物醫師來督導用藥將是較為合適的路。一個《植物醫師法》,光是農委會副主委、防檢局長、副局長,三個人就有三種說法,農委會的態度到底為何?會不會最後主委又跳出來說了一套完全不一樣的版本?會不會跟《農業保險法》一樣最後又被行政院否決?農委會施政總是口徑不一致要如何令人信服與適從?
解除歐盟黃牌警告,農委會須更積極進步
◆屏東東港籍的東聖福27號漁船,3月8日在菲律賓周圍海域作業時數度侵入菲律賓的經濟海域,漁業署監控中心雖多次以衛星電話和公文通知,仍持續違規;農委會主委林聰賢於3月24日親自宣布開罰船主一百萬元、船長廿萬元。
◆歐盟於104年10月舉我遠洋漁業黃牌,3月底將第三次檢視改善實況,農委會主委林聰賢於3月24日表示,4月中旬副主委陳吉仲將率團赴歐盟總部俶商管理現況,至於被問及年底能否解除黃牌?他說,努力看看。
1.歐盟執委會在104年10月將台灣列為「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漁業」,並將台灣列為黃牌的警告名單,且一度傳出不排除祭紅牌,全面抵制台灣的海鮮產品。受此壓力,立法院在105年7月火速完成「遠洋漁業條例」立法並三讀通過「漁業法」與「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等修正案,盼以重罰管制台灣漁船以及他國國籍船隻未經申請進入我國漁場捕魚。歐盟的黃牌警告一直是台灣漁業非常大的壓力,日前農委會曾表示將在4月中旬,由副主委陳吉仲率團赴歐盟總部協商管理現況,就農委會目前掌握的資訊來說,認為此次前往歐盟斡旋是否有望能於近年來完成黃牌解禁?此次的訪團是否期望能達成如何的短期目標?
2.關於黃牌解禁的目標,根據漁業署的說明,歐盟共要求台灣要做到四個構面、共十一項重要工作任務,包含修完漁業三法及訂定十五子法、成立監控中心、國際漁業合作要達二十國、完成漁獲追蹤系統,就漁業署的規劃中,已達成目標的共有幾項?剩下項目預計達成的時程為何?另外,歐盟希望我國隨船的觀察員覆蓋率達到百分之五,人數要達到一百三十人,但目前已公開招募三次,仍缺二十多人。上個會期審查106年度農委會預算時,曾做出主決議要求漁業署應盡速檢討與調整觀察員人力配置,漁業署也當場允諾將遵照辦理,至今已逾近半年,遲遲達不到目標的原因為何?是否顯示漁業署態度仍不夠積極?此外,歐盟希望台灣國際漁業合作能夠達到二十個國家,根據漁業署資料,目前已有十八個國家完成合作,近期也會有幾個國家和台灣洽談,這幾個可能與台灣洽談的國家為何?是否有希望在近期內完成國際漁業合作?
李委員彥秀書面質詢:
鑒於農業委員會於105年11月29日公告核准三氟派瑞使用於山茶科作物之茶赤葉枯病病害,衛生福利部嗣於106年3月15日公告氟派瑞於茶類作物中之殘留容許量為6.0ppm,前開公告雖經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將暫緩實施,惟查上揭政策擬定之過程,不見主管機關審慎考量評估可能對農民產生之衝擊,貿然以寬鬆於國際間其他國家殘留容許量之方式開放,恐斲傷我國茶葉出口,更可能遭致其他國家含農藥之茶葉不當傾銷。甚者,目前雖稱暫緩實施,然農業委員會就農藥管理之態度為何,尚有未明,往後是否仍將遽為開放,致保護農業生產、增進農產品安全之農藥管理法立法目的淪為具文,皆待釐清。特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出質詢。
說明:
一、緣農業委員會於105年11月29日公告核准三氟派瑞使用於山茶科作物之茶赤葉枯病病害,衛生福利部嗣於106年3月15日公告氟派瑞於茶類作物中之殘留容許量為6.0ppm,惟該行政作用形成過程中,雖曾依法進行田間、毒理等試驗,然保護農業生產、增進農產品安全乃農藥管理法之立法目的,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SPS協定)亦僅要求各國調和防檢措施標準,避免造成不必要貿易障礙。是以,核准使用氟派瑞於茶類作物,是否確有助於農業生產,是否反損害農產品安全,以及有無評估對國內農業發展之衝擊與綜合考量國人飲食習慣等,均不無疑問。
二、申言之,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US EPA)固曾將氟派瑞歸類為對人類無明顯致癌性(Evidence of non-carcinogenicity for humans.),然此既係以致癌性高低作為區別標準(Carcinogenicity Classification of Pesticides),自無從逕認氟派瑞對人體並無其他健康風險。況參酌國人之飲食習慣,慣於飲用茶飲者並非少數,如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等國外標準是否足比附援引,要非無疑,倘逕以上開論述作為開放之依據,益徵開放決策之不足。
三、再者,揆諸歐美主要國家對於茶葉中氟派瑞殘留容許量之他山之石(詳如附表),亦僅有歐盟因囿於機器測量極限,始訂定0.05ppm之標準,何以我國需躁進「毒」步全球,自應有更多科學證據以供支持。況據財政部關務署關港貿單一窗口中出口貨物數量、價值查詢系統之資料可知,105年度我國茶葉出口至美國、歐盟、日本及澳洲之總值高達新台幣5.47億(詳如附表),貿然開放茶葉使用氟派瑞,恐影響他國對我國茶葉食品安全之信心,致波及影響未使用氟派瑞之農民。此外,更恐因我國農藥標準較為寬鬆,另其他國家將問題茶葉產品傾銷來台。如此,對我國農民生計影響至為重大,農業委員會當應承擔保護農民之組織設置初衷,並貫徹該會106年度施政計畫中所擬定之「建構農業安全體系─提升糧食安全,強化農產品溯源頭管理,確保食的安心」。
四、爰此,農業委員會自應勇於捍衛與保障農民權益,於美國、日本、澳洲許可於茶葉中使用氟派瑞前,暫緩實施茶葉中氟派瑞之殘留容許量及核准氟派瑞使用於山茶科作物等案,待他國開放許可後,應再行檢視其殘留容許量重為規劃。
我國 |
美國 |
歐盟 |
日本 |
澳洲 | |
殘留容許量 |
6.0ppm |
— |
0.05ppm |
— |
— |
105年出口總值 |
— |
約3.24億 |
約6千萬 |
約1.2億 |
約4千萬 |
劉委員建國書面質詢:
一、農委會所提施用農藥氟派端所採茶乾樣品之殘留量資料及建議值6ppm,經估算國人由食品攝入之農藥氟派瑞總量在安全範圍內,故訂定農藥氟派瑞在茶類之殘留容許量6ppm。
然而林全院長指出,台灣目前是第一個制定氟派端在茶葉上殘留量的國家,既然民眾有疑慮,他認為台灣應該「再等一下」。
請農委會盡速整合國內民眾意見及跨部會整合,再行研議。
二、關於減少農藥飄散一事,農委會有選用低飄散機具及架設防護設施之政策,然而相關機具設施之經費,農委會應成立專案補助計畫,並協助農民進行減少農藥飄散之相關措施的教育及輔導。
相關輔導計畫、補助計畫,請農委會於二週內提交委員會及本席辦公室參考。
三、關於減少農藥飄散,農委會提出「在『微風速』下進行農藥噴灑」,然而何謂「微風速」?依中央氣象局採用的標準,台灣關於風速一共有17級,農委會要民眾如何判斷何謂「微風速」,應有具體指標,如提供網路即時、APP通知等,讓農民有所依據。
江委員啟臣書面質詢:
一、農藥管理與使用,是否推廣有機?為何背道而馳
針對農藥殘留容許量爭議,衛福部食藥署和農委會3月24日下午舉行「農藥使用及殘留容許量研商會議」,專家會後強調農藥放寬標準的科學證據完備,退回再議需法定程序,維持已發布施行的法規。不過就在四小時後,食藥署晚間九時宣布暫緩實施茶葉中氟派瑞的殘留容許量,原因是「重視民意」。
傳出食藥署翻盤是來自行政院壓力,但政院否認。不是行政院的壓力,請問是什麼壓力、關鍵,讓農委會的決策翻盤?請問主委,在政府的施政決策中,仰賴的是專業判斷,還是民意調查的結果?還是國際標準?行政機關老是拿「國際標準」當依據,日本福島核災地區食品如此、美豬如此、現在農藥也是如此,但試問,與「國際標準」相同,是一種先進還是不先進的立法?外國的月亮比較圓,這種心態,何時才能摒棄?如果一切都是國際標準,國人的農產種植習慣、飲食習慣,反而被摒棄?難道其他國家吃什麼,台灣人就必須吃什麼?這種崇洋媚外的思考邏輯,不應該出現在關係民眾身體健康安全的食安問題上面。對於食安,,一切可能的危害政府都應該嚴格把關,把風險降至最低,如果只是拿國際當擋箭牌,政府沒有自己的想法或擔當,要這個政府有何用?
食藥署說暫緩實施是考量民眾感受,希望加強各界溝通,減少不必要的誤解,確保國人食安。請問主委,什麼時候施行?會不會施行?如果只是暫緩,是不是如同現在日本核災地區食品的操作一樣,再找個什麼大人物來施壓、背書,就要台灣民眾吞下去?
到底「農藥」是什麼樣的存在?農業種植上能不能用藥,該如何用藥,農委會有沒有一套標準?農委會一方面推廣有機無毒,降低農藥殘留,但一方面又放寬農藥殘留容許量,消費者覺得矛盾,農民也覺得這個政府到底怎麼了,甚至有農藥商也告訴本席,他們反對再放寬農藥殘留量。面對食安要求,農委會對於農藥的使用、革新措施又是什麼?
二、天然災害救助
冬天結束,春天來臨,回顧去年冬天,冷嗎?好像沒什麼印象,在幾波高低溫交錯下,東勢高接梨,二月時被認定為受到低溫寒害,但同樣地區甚至更高海拔的新社桃子,種植面積約2百公頃,甜桃、福壽、紅玉等多種品種,今年因氣候異常,多波冷氣團帶來低溫交替高溫,低溫量不足,導致桃花不開花,著果率不到3成,農民血本無歸。
本席為農民提出申請,要求給與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但是經過農委會和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的現勘小組,勘查的結果是「低溫不足」,換句話說就是「暖冬」。為什麼「暖冬」的氣溫,可以讓東勢高接梨被認為受到「寒害,」同一個季節,同一個時期,同一個地區,對高低溫的認定,主管機關似乎自我矛盾。
暖冬是不是一個氣候異常的類型,如果氣候異常,算不算天然災害?地球暖化的問題越來越嚴重,面對暖冬造成的災害,為什麼不能夠給與農民補償?如果現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四條第一項所列天然災害類型中不包含:「暖冬」,可不可以修法?農委會不可以也不應該拿農委會88年的函釋當理由,88年的時空背景,自然環境與現在是截然不同。
再進一步說,在還沒修法明列為天然災害類型,主管機關就無法救助嗎?可以的阿,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前項以外之天然災害發生且有救助之必要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專案認定之。」換句話說,因為暖冬造成的天然災害問題。農委會還是可以依法依職權進行專案認定,給予救助,過去新社地區葡萄也曾因為暖冬受到專案補助,但今年對於桃農,本席要求至今仍沒有下文,是桃農比較不重要嗎?農委會何時才會有答覆?
三、山坡地回饋金
全國有5處工業區位於山坡地,台中工業區面積最大、家數最多、產值最高,已開發約40年;而農委會在102年修正「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後,廠商為了產業升級而必須擴大廠房規模,在申請建照時,卻被政府要求繳納回饋金,每坪地需繳1萬多元,面積越大,繳得越多,廠商索性停止再投資。
這個問題本席持續追蹤,經濟部同意、希望免收,但林務局在山坡地保育的角度,基金收入來源,無法同意不收,但兩個機關角力,沒有讓步空間的結果,倒楣的是夾在中間的民間企業廠商。
「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的主管機關是農委會,上週問林務局,只說還在研討,方案還在呈核,到底要等什麼時候才會有答案?
主席:書面質詢與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對於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資料請提供予本會全體委員,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2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