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文)發展法草案」公聽會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4月27日(星期四)14時31分至17時5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姚委員文智
主席(Kolas Yotaka委員代):現在開會。
現場所有的老師、官方代表、媒體朋友、委員同仁及關心原住民族語言發展的朋友們,大家好。不管是在現場或目前在線上正透過網路轉播收看的人,我們都共同參與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歷史時刻,因為這一年我們有可能要為原住民族的語言權、文化權,實質進行立法討論,而且要完成立法,所以今天這個公聽會,除了具有很重要的歷史意義外,也具有很重要的實質意義,因為學者專家來到這裡,所有發言紀錄都會成為內政委員會在近期之內審查原住民族語言(文)發展法草案非常重要的依據及參考。
首先,我要向大家報告今天的會議程序,原則上,我們會按照簽到先後,依序請學者專家發言,如果行政機關要做回應,我會在學者專家發言完之後,請相關的行政機關代表發言;每位發言時間是8分鐘,第一輪發言結束之後,所有學者專家如果還有其他高見,我們會再進行第二輪發言。
今天我們要討論的題綱總共有7點,分別如下:
一、原住民族語言文字化,是否有入法的必要?
二、教育行政系統應如何與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接軌、併行或合作?
三、原住民族語言(文)發展法草案要保障的權利內涵為何?
四、原住民族語言能力納入原住民族特考錄取標準之可行性?
五、如何推動原住民族地區公文書雙語書寫?
六、如何培育族語師資及推動族語教師專職化?
七、如何建構完整的族語推動組織?
所有在場與會人員,都可以針對以上7個題綱有所發揮,或者也可以只針對自己專長或有興趣的部分,深入的表達意見;也就是說,對於這7個題綱,不必然每個人一定都要提到,但我們當然歡迎大家針對這7個題綱表達意見。
現在請南投縣仁愛鄉清境國小詹素娥校長發言。
詹素娥校長:主席、各位委員。我是賽德克族,目前在清境國小任教,過去我一直服務於語言相關的工作,曾經擔任南投縣本土語言的輔導員、指導員,甚至擔任教育部的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
今天我想要針對題綱第六點及第七點提出個人淺見。首先,是有關第六點的師資斷層問題,其實我們站在第一線,認為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本土語言教學從90學年度開始實施,迄今已有15年,在這段時間當中,它在國小階段是屬於正式課程,可是到了國中、高中,就變成選修。雖說目前大學有原專班的學生,他們過去都有接受過從90學年度開始的本土語言課程,但目前在教育現場裡面,有關族語的師資都是經過原民會認證通過的,而在10年後,這批人將因年齡關係逐漸凋零,所以我們勢必要培養年輕學子來從事這樣的工作;當然,也因為這樣,除了國小有正式課程之外,我希望在國中、高中,也能讓學生有學習原住民族語言的機會。
其實我本身目前也在暨南大學的原專班擔任教學工作,暨南大學已將語言這部分列入原專班的必修課程,所以就我了解,許多學生對於未來有機會擔任族語教學的工作是樂觀其成,也很希望有機會能夠到學校裡面從事族語教學。還有,現在像中教大這類師培中心的學校,也是鼓勵學生一定要拿到中級認證資格,但是一般大學,針對公費生的部分,好像沒有強制把族語列入必修課程,所以我希望在整個師資的培育上,除了國小之外,國中、高中,甚至大學,都要開設系統性的課程提供學生修習,並鼓勵他們參加認證考試,再做一個學程的培訓。
另外,有關族語教師專職化的部分,最近東華大學陳張培倫副教授已完成這個議題的各區公聽會,其實我們族語老師真的非常期待有這樣的機會,也希望有意願的縣市能夠提出申請,因為只有專職化,才能讓我們的工作及生活更趨穩定。
接下來是第七點的「如何建構完整的族語推動組織?」依我來看,由下而上去成立組織是非常重要的,亦即各族群必須成立自己的語言發展研究中心或是學會,而且鄉公所可以比照過去推動國語政策時設置國語指導員一般,來設置原住民族語言指導員;還有,因為現在有原民會,所以除了教育單位之外,原民局也可以設置這樣的專職人員來推動屬於各族群的語言。當然,我們很希望原住民族語言文字化能夠儘快入法,我們族人真的非常期待這個法能夠趕快通過。謝謝。
主席:感謝詹校長。本席在這裡也要向大家說明,其實我們為立法所辦的公聽會,與會的行政機構代表大概都是副首長,例如原民會是副主委來、教育部是次長來;但是今天我們要特別肯定原民會,因為原民會主委主動要求,他本人即便公務繁忙,也要親自來聽聽老師們的意見,我想這是行政機關在面對原住民族語言文化權入法非常重要的態度。
另外,現在教育部次長也在這裡;不過,我之前就知道,因為今天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國民體育法,次長稍後要列席,可能會先行離開,所以本席在程序上做個通融,在次長離開前,先請次長發言,時間一樣是8分鐘,請次長就你做為教育部的副首長,針對原住民族的語言文化權,教育部的態度及立場作一清楚說明。
現在請教育部蔡次長發言。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教育部長久以來在推動原住民教育上,一直都是跟原民會共同努力。其實依照原住民族教育法的規定,民族教育這部分是由原民會負責,教育部是負責一般教育;但是針對語言這部分,誠如方才詹校長所言,為免師資斷層問題持續惡化,我們在師資培育上,一定要努力進行,因此,從101年開始,我們就邀請各地方政府提供公費師資名額,讓我們可以招收原住民的公費生進入各師資培育大學接受相關課程指導,這樣未來畢業取得教師資格之後,就可以分發到原住民的重點學校任教。這個名額從101年開始,原本1年只有15名,直到去年,已經增加為85名,所以目前在學校裡面接受公費補助的原住民學生,大概有300多人,我們預期這些學生在這幾年畢業之後,就能投入原住民的重點學校任教。當然,未來這些老師並不完全限於語言教學,也有可能是教數學等等方面;但不論如何,我們希望他們透過語言專長,能夠擔負起語言傳承的責任。
另外,剛才詹校長也提到族語教師專職化的問題,針對這部分,目前我們是跟原民會合作,委託陳張培倫副教授進行專案研究,而且這項專案研究在這個月底即將結束,所以我們會在5月中進行期末報告的發表。目前的話,我們大概會朝專職化的方向,如果是高中學歷,每個月的薪資大概是3萬2,000元左右,如果是大學學歷,他大概可以領到3萬5,000元至3萬7,000元之間。剛才校長提到目前族語教師是用鐘點費的待遇,比較沒辦法培養,針對這部分,我想未來應該會有改善。在整個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條例中,有相當多條文是有關學校裡原住民族語言教育的實施,教育部站在全國中央教育主管機關的立場,我們是責無旁貸,針對這部分,在此表達我們的立場。謝謝主席給我這樣的機會,謝謝。
主席:謝謝次長的說明。因為次長稍後要去參與國民體育法相關的審議會議,其實也跟原民滿相關的,所以次長離開之後,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及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的專委都還會留在現場。次長在另外一個委員會,開完會之後記得要回來,因為老師們都還在等你,可能我們還會蒐集到更多的意見。
請台東縣蘭嶼鄉朗島國小胡龍雄校長發言。
胡龍雄校長:主席、各位委員。我來自蘭嶼,我是雅美族,不知道我剛剛以族語說的那句話,現場的各位長官以及各位來賓,是否有人聽得懂?KoKay就是問候的意思。我第一段話的意思是,我今天非常高興來立法院參與原住民族語言立法的公聽會,我要提供我的意見,謝謝內政委員會提供這個機會讓我就原住民族語言法草案表示一些意見。原住民族語言是各個族群針對它自我跟他人以及環境互動的結果,也是各個民族的宇宙觀,以及它看待世界的一個方式,所以就我來講,各種語言是平等的,所謂的國語就是有武力做後盾的語言,但是為什麼其他的語言就稱為方言?那是因為這個國語用武力征服其他的族群,讓其他族群臣服在單一語言的統治下。所以這個原住民族語言法草案的入法,對於原住民來講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讓我們原住民的語言可以跟國語處於平等的地位,所以我非常樂見原住民族語言法草案能夠入法,保障台灣所有原住民語言的語言權利跟使用環境的方式,這是我針對第一個提綱原住民族語言文字化入法必要性的意見。我想原住民族語言的復振需要原住民自覺,原住民的母語是用來說的,不是拿來教的,所以就這個部分,我們原住民自己應該要有自己一個保存文化的決心,政府跟國家頂多能夠支持我們,但是對於文化,我們原住民需要身體力行,把傳統文化的教育,不論是語言或是文化,都能夠透過自身進行,國家只是提供適當的政治、經濟以及環境扶植原住民去做文化及語言的保存工作。
第二個部分,因為我本身在學校擔任校長的工作,所以在本土語言的教學上,我所看見的是,第一,教材的部分,在教材端這邊,政大有提供九階的教材,但是因為教材的編輯有時候跟當地的文化會有一些不相符的地方,所以我認為在教材的部分,不論是原民會或是教育部,各部會應該合作,提供各個族群編輯各族適當的教材來使用。在師資的部分,目前族語教師的鐘點費,在國小是一節課360元,我們學校的族語教師一個禮拜只能上6節課,請問各位,6節課是多少?能夠支撐他一個月的生活嗎?絕對不行!所以我們有些族語教師需要巡迴,但是即使是巡迴到20節,一個月也才7,200元,再加上交通費,根本不足以支撐他的生活,所以我非常支持族語教師專職化。剛才教育部長官提到族語老師要有高中畢業或是大學畢業,對此,我要說的是,在我們的現場裡,有許多耆老雖然是國小畢業、國中畢業,但是他們的族語能力是非常非常棒的,他們的教學也是非常好的,針對這些長者,我們如何透過立法的方式,讓他們能夠進到教育系統裡任職?我認為這個部分也是大家要思考的,讓擔任族語教師的人有穩定的收入,可以專心進行族語的教學。
至於在推動組織的部分,我有一個意見,剛才師資培育司提到我們有三百多位的公費生,其實這些公費生到現場之後,他們不一定會擔任本土語言的教師,所以我希望我們在師資培育的部分能夠更貼近各個族群的需求,公平看待各個族群的師資培育,因為在雅美族的部分,目前所培育的公費生是少之又少,對於未來雅美族語的傳承是一個危機。在這邊我要謝謝內政委員會給我這個機會來提供我的意見,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遠從蘭嶼來的胡龍雄校長。
繼續請實踐大學應用外語系黃美金教授發言,黃老師是南島民族語言研究的專家。
黃美金教授:主席、各位委員。所有在座關心原住民族語言發展的朋友們,大家好,lokah simu ga。語言的發展其實不要有太多法條、規範,你我開始使用,它自然就會發展、茁壯,所以有沒有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活在這個島上的你我,共同重視、尊重活在這個島上的族人及族語;只要你我共同使用、關懷,我們的語言就會發展下去,我們的語言就會茁壯。即使如此,通過語言發展法所代表的意義,及在於這個國家、政府對族語的重視,也因為他的重視,我們的族人會更以自己能夠講這個語言而感到驕傲,不是本族人也會講這個族語的話,他會更感受到族人的族語被你我關心。今天我們在這裡跟大家分享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要關懷的議題,也要讓在座的大家能夠更瞭解,為什麼要趕快讓原住民族發展法入法、通過。
大會提供給我們的議題很多,彼此之間也都有關聯,不過我先針對「七、如何建構完整的族語推動組織?」這個議題,跟大家分享我本身的經驗、看法。從事族語研究始自我剛回國的1987年,到今年6月15日就是整整30個年頭,30年一路走來,大家可以猜想我心中的感觸。我們有很多非本族人投入族語結構的研究,相對的,我們也發現敬愛的族人長者們不斷的凋零,所以你我再不趕快共同努力拯救族語的話,我們的語言真的會從你我的眼前消失。關於如何建構完整的族語推動組織,我想由上到下是一個階段,由下到上自我反省更是一個手段,分層負責,各司其職,大家共同分工合作,積極推動。政府中央部門針對族語議題,如何採取更有效、積極的措施,是你我所關心的。事實上,中央的原住民族委員會自1996年成立以來,在族語推動方面有很多措施,不需要我一一贅述;原民會的帶領,地方縣市政府中的原民局,其實也有每年編列預算,執行族語「復振」的相關活動、政策,有既定的經費、工作,這部分的努力執行正顯示出政府部門的關懷。
相對的,從族人方面來講,更要你我獨立起來,更要你我自覺,因為推動族語是靠你我。我們建議各族群要在自己內部組成推動族語的協會、基金會等組織,我希望各族群自發性的推動自己的族語。朱清義、波宏明先生等人其實都是從事各族語相關工作的族人,除了阿美族、排灣族之外,很多族群都已經開始成立族語推動的協會。中央有中央的作法,地方縣市政府也有推動的機制,再加上各族群也能夠推動的話,就形成政府、民間共同努力的狀況,這樣子就可以成立完整的族語推動組織。
除了在政府部門或是族群裡面推動之外,我們也建議學校等教育機構也要跟著配合。學前的幼兒園部分,原民會正在推動沉浸式幼兒園,讓幼兒學習族語及各族群的文化。國小、國中目前已經有學習族語的機制,包括必選或是選習,但是高中、大學則是我們後續要更積極努力推動的部分,使這些學校能夠廣開族語課程,只要族人或是非本族人有意願學習本島上的語言,學校就提供這樣的機會,讓他們都有機會學習。學校教育機構要廣開各種課程,這也是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條列出來的。
除了學校教育機構以外,我們也建議家庭跟部落要積極提供學習族語的機會,父母、阿公、阿嬤要努力教,讓小孩子、孫子輩能夠用力學。有這樣的機制,使族人時時刻刻都可以使用族語,如此一來,族語才能夠推動下去。再者,子女的父母因為過去的語言政策,造成他們的語言能力不夠好,所以除了阿公、阿嬤教孫子、孫女之外,我們也希望部落提供族語學習的機制、班次,讓他們在空閒的時間、週末、夜間,有機會學習本身的語言。大家攜手連心,積極營造族語的學習環境。
以上所述是個人就建構完整的族語推動組織提供一些看法,事實上,這些看法在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六條、第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都條列得非常清楚,可以看出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的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已經很完備。我們不需要太多口號,我們就是要起而行,讓我們早一點讓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入法,讓政府宣示他對我們族語的重視。以上分享,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Nnga'ay ho!kahemekan anini a romi'ad,mihilaten kita、mikingkiw kita、mipatireng to holic no caciyaw no mita. (中譯:大家好!今天是喜悅的日子,大家能在這裡,一起思考、一起研究、制定我們的語言發展法。)Tada'miaray to katayni no mafana'ay to mipadang kitanan to caciyaw no mita,ira ko教授、ira ko sinsi、ira ko行政機關. (中譯:非常感謝懂得我們語言的教授、老師、行政機關),來到這裡協助我們。今天我們抱持非常高興而且感恩的心參與這個公聽會。本日要研議制定非常重要的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事實上,在過去漫長的時間,台灣的原住民族語言開始有書寫系統,要追溯到很多神父、牧師等神職人員為我們書寫羅馬拼音。近十多年來,有很多專家學者,包括現場在座的林修澈教授、黃美金教授、中研院的齊莉莎研究員及許多教授陪伴我們,協助我們進行原住民族語言的傳承、發展及制度建立。從開始有學生的族語認證,還有成年人、一般人的族語認證,這些制度的建立,包括學生的族語教材,無論師大、政治大學、教育部或原民會,我們共同走過這一段非常長的歷史,使我們得以繼續傳承、發展我們的語言。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事實上很早就開始規劃了,從民國94年原住民族基本法通過之後就開始推動,距今已經有非常漫長的時間。非常謝謝夷將.拔路兒主委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很快地承接了過去林江義主委所完成的草案,把它送到立法院來,我們才能在今天召開公聽會,集思廣益,讓原住民族語言的發展和傳承得到更好的效果。
對我們的語言而言,基本上很重要的就是,Ano awaay ko sra no mita, Ano awaay ko niyaro'(中譯:若沒有土地、沒有部落),如果我們沒有土地、沒有家庭、沒有部落的話,我們的語言環境是非常困難的,現在很多族群還能將自己的語言傳承下去,就是因為有土地、有部落。所以,Pacomoden ko caciyaw no mita i loma、i niyaro'(中譯:讓我們的語言進入家庭及部落),對原住民族語言來講是非常重要的。
當然,我們有更多鄉親搬到都會區,在都會區裡面要怎麼樣去「創造」語言的環境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所以我獲得內政委員會的支持,特別在今年1月11日公布施行的住宅法第二條第四項規定,在都會區,為因應原住民族教育及語言文化傳承發展的需要,必須興建只有我們原住民可以居住的原住民族社會住宅。
針對整個相關法律的設計,我也提出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大家可以看今天這本資料,這裡面有很多版本,我的版本列在第三個部分。我們很多委員都很關心,也都提出相關的版本,我們要怎麼樣在這些版本裡面集思廣益?
我在第十二條和第十四條,尤其是第十二條,我們怎麼樣讓我們的孩子,即使我們的孩子在部落出生,譬如我的部落叫Fanaw,結果他看到的是「瑞良」;你的部落叫做真柄社區,結果他看到的是「真柄」,而不是Makrahay;你的部落明明叫Makotaay,結果他看到的是「港口」;或者他看到的是「建和」部落,而不是它族語發音的名稱。總之,對於我們的部落名稱,如果孩子從小看到的文字和聽到的話就是族語,當然就會傳承、就會發展,所以我在條文裡面就做了這樣的規定,而且原民會的版本也有這些條文。
另外就是大家很關心的專任族語教師。非常謝謝行政院林院長上任後第一次到立法院做施政報告時,就提到要建立專任族語教師的制度,但是原民會受到教育部的影響,一開始就在去年6月20日的業務報告中,表示要和教育部研訂「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那是錯誤的!因為這是非常重要的開始,所以我馬上和夷將主委交換意見,之後他們就瞭解不應該用師資培育制度,不然就要等四年以後、八年以後,而且會族語的人不見得考上這些大學,這個部分也是問題。我還特別提到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六條本來就有認證辦法的規定,所以原民會和教育部很快就調整了相關的方式,今年3月2日教育部潘部長還承諾會在這個月提出完整的族語教師制度。有關原住民族的專任族語教師制度,當然必須有更多的配套,所以我也提出了相關的條文,大家可以參考。
另外,要怎麼讓我們部落的老人家到鄉公所、縣政府接洽事情時能夠用自己的族語溝通?以及我們要怎麼樣讓公務人員學習族語?這方面也要有相關的配套。
對於這樣一個從學校一直到部落和家庭的族語學習,我們的原住民族電視台更要扮演非常、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我認為電視的部分和未來的廣播也都應該要配合。
還有課綱,有關課綱的部分,我的版本和行政院原民會的版本不一樣,我認為是課綱要配合我們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而不是我們要去配合課綱,角色要異位,這點我也特別提出來了。
接下來是大家都很關心的各部會的問題,我認為各部會都有自己的權責,並不是全部歸責於原民會。怎麼樣讓相關的部會,包括教育部、中研院和地方政府通力合作?無論是職責或預算編列,都應該要共同努力。
今天因為時間有限,無法暢所欲言,如果各位有時間,希望大家能看看鄭天財Sra Kacaw所擬的條文。以上,謝謝。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書面資料:








主席:請原住民族青年陣線葉王靖代表發言。
葉王靖(Kuliw Taljalan)代表:主席、各位委員。Djavadjavay a mapuljat, ti kuliw lja taljalan a ku ngadan, maleva aken tucu tua uri pasemarav tjanumun ta ku vinarungan tua aicu a ku kinituluan a pinayuanan a kemaaicuay patjemaza. a sangasangasan,masalu aravac tua mareka sinsi tu na kiljivak aravac tjanuaken, nu inika tiamadju a temulu tjanuamen ta pinayuanan, inianan a macaqu aken a penayuanan tucu. a sika masan musalj maljimalji lja ku taqumaqanan uta, papupicul sakamaya tiamadju tjanuaken a kitulu ta pinayuanan. (中譯:大家平安,我是Kuliw Taljalan,今天很開心能在這裡分享我學習母語到現在的一些想法。首先,我要先向老師以及默式母語團隊獻上感謝,沒有他們就沒有現在會說母語的我,我也要感謝我的家人,我的vuvu,我的爸爸媽媽,他們是我學習母語的最大的動力。)
大家好,我是原住民族青年陣線代表葉王靖Kuliw lja Taljalan,透過剛剛的母語,是要先謝謝我的族語老師以及我的家長,在我的母語學習上給我很大的支持和鼓勵。
其實我一直到18歲的時候,才知道自己具有一半的原住民血統,我是四分之一的排灣和四分之一的魯凱,我魯凱族的名字叫做Ciamalre Lralralraonga。我也是透過這3年的學習,才把我真正的名字和我們家真正的部落文化找尋回來。
在我18歲那年改了身分的時候,我才第一次接觸到我學習的母語,那時我一句母語都不會講,也沒有聽過,我的爸爸、媽媽也不會講,他們就是失根的那一代。我的vuvu(中譯:祖父母)就算會講,可是因為我們只會講中文,所以他們也只能跟我們講中文。
那個時候我透過「族語E樂園」的學習,很順利地考過族語認證,但是其實我非常地空虛,因為我不知道該如何使用族語課本上面的字句跟我的vuvu(中譯:祖父母)對話,就算我好不容易跟他說了一句問候語,他也會用很奇怪的眼神看著我說:你為什麼會這樣跟我講話?這好像不是我們部落會講的話,這好像不是日常生活中會出現的字句。他覺得我很奇怪,那個奇怪更加深了我對原住民貌合神離的那種感覺。我一直覺得我好像只要換了身分,努力學習文化,努力學習母語,我就可以成為原住民,但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我覺得vuvu(中譯:祖父母)給我的眼神告訴我,不止於此,我們還要做的努力真的太多、太多了。
一直到很幸運,我就讀大學得時候,遇到一群志願教我們母語的老師,在學習的過程裡面,老師不斷透過日常生活的語彙告訴我們,其實母語跟我們的生活是非常地靠近,跟我們的文化生活是非常息息相關的。也因為在那個環境之下,我們才有辦法在族語課的時候用很簡單的族語開始進行對話,即便是很簡單,我覺得這對我來講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因為我是第一次能用族語去跟身旁的人對話,這也讓我意識到了環境對原住民青年的重要性。
我承認我很幸運,因為我是一個都市長大的孩子,很多人會說我們享有這麼多資源,在學習母語上面,我們似乎會學的更好;但事實上我並不覺得如此,因為母語的學習即使有更多的資源,如果沒有認同,或是沒有環境的刺激,我覺得都是學不來的。就像我身旁其實也有不少原住民的同學一直跟我說,他們覺得學習母語很困難、很有障礙,我在想:為什麼我們的語言反而變成了一種障礙?或者好像到了我們這個世代,中文才是我們的母語,到底我們是誰?我覺得這是一個原住民青年不斷要問自己的問題,而今天會造成這樣的問題,其實很多時候都來自於我們的爸爸、媽媽在他們受教育的時候,就已經受到日本人、中華民國的教育,開始被同化,所以他們已經變成不知道怎麼講他們自己,到了我們這一代,我們更不知道我們自己是誰。
今天原民會或國家開始進行轉型、復振,但是我覺得整個速度都非常地慢,也跟不上我們vuvu(中譯:耆老)的速度,甚至我覺得忽略了年輕人在學習母語會遇到的很多困難,以及真正要去面對、處理的事情。
我們剛才說生活就是文化,文化脫離不了我們的生活,在座的前輩們都提到這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我也非常地認同,可是今天我們在大聲疾呼復振母語或制定這個法案的時候,有想過要把多少東西落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沒有族語生活化的實踐,我們的語言永遠不會活起來,永遠只是中央研究院或國家機關在做調查,它都是死的語言、是課本的語言,沒有辦法進入我們的生活,沒有辦法跟我們的vuvu、kama、ina(中譯:祖父母、父親、母親)、老師、同學做對話,它就不會是我們真正在使用的母體語言。
我很幸運,剛好有遇到一群排灣族的kaka(中譯:兄弟姊妹)們,我們在聚會的時候都會儘量說母語,儘量把母語穿插進去。其實在那個不斷穿插中文與母語的時候,我們也在此之中獲得很多的火花,例如我們會額外創造一些新創詞,甚至會把一些名言加進去,或者把一些成語從中文翻成母語。在那個過程之中,我們發現了一件事情,就是當我們從中文翻成母語的時候,需要vuvu(中譯:耆老)的世界觀,需要我們文化上面的宇宙觀,才能夠真正地把那個東西轉譯到當代的社會、去跟社會對話。我覺得我們青年傳承母語很重要的任務,就是除了認真傳承文化以外,也要轉譯給社會大眾、國家政府,讓我們的vuvu(中譯:耆老)們、老師們的努力不能夠因此白費,我們要變成當代的語言,活在當代的世界。
今天我想用自己的生命經驗告訴大家,母語傳承當然需要各個世代的努力,年輕人的學習也需要前一輩的教學,我們才有辦法在我們的文化上面繼續生根發芽。尤其像我們大學生要面臨的選擇或這個世代給我們的環境,真的太複雜、太混亂了,我們要如何在已經好不容易接受中華民國的教育制度,直到現在我們還能夠回頭去學母語?我覺得整個語發法的落實都非常忽略了原住民青年的聲音或者貼近他們的視角,不論是製造我們與族語接近的機會也好,或是設立更多的獎勵制度,都能讓我們青年能夠開始接觸到文化、母語,對我們來說,這些並不是非常地遙遠,它跟我們的生命是息息相關的。就像我前面講的開場白一樣,它其實很簡單,它其實就是我們老師平常教的好幾句話拼湊在一起的語言,甚至只是把我們想要講的話講出來。所以我希望我們在強化自己內部認同的同時,更需要去落實生活化及日常生活中的實踐,整個母語才會有真正存活的價值。以上,謝謝大家!
主席:請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林修澈教授發言。
林修澈教授:主席、各位委員。我今天要講的話可能與今天拿到的兩個題綱有一點點出入,我把範圍放的比較大一點,原因是我對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的印象很深刻,我的記憶如果沒有錯的話,這應該超過10年了。這個案子在去年12月8日也經過行政院第2526次會議決議通過要送立法院,結果今天又召開這場公聽會,應該是這項法案裡面被人認為有很多地方還不夠周延,所以我非常用心地把草案的25條條文都讀完。讀完以後我發現全部25條條文大概可以分成5個部分:
第一個部分是原民會內部就可以執行的,包括第七條訂定書寫系統新詞,第八條調查族語的使用狀況及使用能力,第九條訂定族語發展的政策、優先復振瀕危語言,第十條要建立族語認證免收費用,第十五條法令要出現族語的版本,第二十二條要有獎勵研究,這些條文都是原民會內部自己可以做的事。
第二個部分是創造就業機會,包括第五條要設置族語的推廣人員、設置族語的推動組織,第二十條要培育師資、聘任專職人員,第二十三條要設法優先保障僱用有族語能力的人,這些是創造就業機會。
第三個部分是創造學習環境,包括第十六條幼兒學族語,國小要有族語的課程,大學要開設族語課程,地方政府要開設族語課程,這些都是屬於創造學習環境。
第四個部分是推廣族語會涉及其他部門,包括在公共場合要播族語,要有族語的標誌,在法院裡面可以講族語,族語要公文化。
第五個部分應該是原民會最迫切需要的,包括第二十一條要成立一個財團法人族語研究發展基金會,第二十四條要寬列預算。
以上第一個部分是原民會可以自己做得到,其他第二至第五個部分則是需要其他部會幫忙。既然這個草案在行政院都已經通過,看來內部問題應該不會太大。
從前面提及原民會可以執行的條文來看,其實現在原民會都在做,問題是做起來的結果怎麼樣?我們的感覺是有成效,但是都不如理想。一方面是原民會努力推動族語的力量,另一方面是族語在整個社會下墜的力量;原民會是提升、上升的力量,但是族語在整個環境是下墜的力量,看起來是下墜的力量超過上升的力量。所以整體上來看,以目前政府的條件,我們對於族語的將來是比較悲觀的。為了改變這樣的情況,我們來看看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到底能不能扭轉這樣的局面。
雖然這個法還沒有推行,但是從整個部會上上下下的努力看起來,已經有一點希望了,這個希望就是族語教師專職化,現在已經露出曙光了,這是一件好事。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原民會的業務將來的引爆點會是族語滅亡,族語滅亡有個很明顯的例子,就是邵語,這是所有語言中消失速度最快的。以目前政大編輯的族語課本來說,最重要的兩個編輯委員分別是邵族的長老與平地人簡史朗教授。簡教授學邵語,他會拼寫,但年老的耆老─石阿松羅馬字看不懂,要給他看邵語必須用「あいうえお」翻譯過來,再透過「あいうえお」來了解那個句子要表達出來的聲音是什麼。石阿松耆老今年2月去世了,享年95歲,他死了以後,邵語就只能靠本族以外的人來幫忙傳承。我們可以去查一下歷次的族語認證考試,邵族有來報名沒有來考,這個情況就是,邵語的消亡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會看到了,這種就應該要趕快去挽救。
有關於原住民族的語言,一般的說法是16個民族有42個語別,語別往往被寫成方言別,這是不對的,應該要稱為語別。如果去做歸併,把阿美語的5個語別合成1個語,把布農族的5個語別合成1個語,歸納到最後,原住民族語言大概有20種,其中被原民會列入瀕危語言的就有10種,也就是說有一半是瀕危語言,其中最嚴重的是邵語。對於這個情況,如果沒有再注入更多的經費,這語言必死,原民會以後有可能會變成社會的焦點、報紙的頭條。
在這樣的情況下,這部法律如果能夠趕快通過,對挽救原住民語言的幫助非常大,如果對於這部法沒有太多的爭議,應該就要趕快通過。為什麼這樣說?因為後面有一個干擾,這個干擾就是國家語言法,國家語言法與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一樣嗎?名稱很相似,但位階不相同,國家語言法所談的與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所談的內容並不相同,如果再拖延下去,一定會與國家語言法混在一起,然後就不知道要拖多少年了,到時候我們可以看到的是原住民族的語言一個一個消滅,而這不是我們所樂見的。所以我們希望這部法律能夠趕快通過,原民會需要錢,需要注入大量的金錢來拯救原住民族的語言。以上是我的看法,提供給大家參考。謝謝。
主席:所有與會者桌上都有一本資料,這是這會期由行政機關、黨團或個別委員提出的原住民族語言或語文發展法,共計7個版本,即將在今天公聽會召開完畢後進行討論,剛才林修澈老師提到的是行政院的版本。
接下來請台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白紫.武賽亞納老師發言。
白紫.武賽亞納老師:主席、各位委員。我原本在台北市金華國中服務,105學年度借調到台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推廣、推動協助台北市原住民族語言與文化教育工作。我在84年進入台灣師範大學就讀,我進入這個學校後參加了一個原住民族社團,這個社團是讓我民族意識覺醒的社團。當老師是我從小的志願,所以我去考師範大學,但是在大學的這四年階段,一直有一個聲音告訴我,我最想要教的是原住民族的語言與文化,但是師大沒有一個科系可以培養我去完成我內心的這個夢想,所以讀完四年的大學,我跟一般老師一樣的分發,然後在中學教了17年與原住民族的語言文化都沒有關係的科目。當我與同事一起編教材時,我很想編原住民語文或文化的教材,但是我面臨到的環境並沒有給我這樣的管道與環境。當我在這學年轉到台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工作時,我內心快20年的願望好像找到了出口。其實現在很多現職老師也很想從事原住民族語言文化的工作,但我們有沒有提供這樣的管道給現職老師呢?
另外,我二姊的小孩今年讀大三,他是公費生,他知道在接受公費培育後要去原住民部落教授原住民孩子,但是有關於錄取公費生的資格,我曾問他是以什麼標準被錄取為公費生?他說就是考一般的國、英、數,能力越好就越容易得到公費資格。我們想要培育的公費生只需要這樣的能力嗎?其實我們需要的是具有族語能力的人,具有原住民族語言能力的新一代,但是甄選過程中有納入這個能力嗎?所以可能是很會考試的公費生,但不是認識原住民語言文化的公費生。以後在徵選公費生時,原住民族的語文能力是不是應該列為必要能力?如果是,就應該列為考試項目,成為師資中很重要的生力軍。
我有參加陳張培倫教授的族語教師專職化計畫公聽會,在整個過程中,我所聽到的族語教師專職化的聘用方式是類似現在的代課老師,我們都知道學校有學校的文化,代課老師在學校裡與正職老師相比是不太受到重視,有一些正式會議代課老師是無法進入參與的。剛才鄭委員說師資的培育要由原民會來主管,其實我覺得這部分應該要多元化,原民會要培養族語師資,但是教育部系統性的培養族語正式老師也是非常重要。既然國小的本土語言、原住民族語言是正式課程,為什麼不能比照國語、英文、數學的師資去培養呢?現在的耆老、族語老師應該成為培養老師的老師,應該多元的讓願意推廣族語教育的老師或新一代年輕人可以進入,如果用專職化教師的話,假如有一個孩子可以教族語與數學,在他拿到教師證後,因為族語工作與代課老師一樣,他就可能會選擇當正式的數學老師,他可能會捨棄所喜愛的族語老師工作,因為那個待遇是不太一樣的。
事實上,現在有很多事情是立即可以做的,台北市103學年度國小教師聯合甄選即甄選了4位閩南語正式老師,105學年度甄選3名閩南語正式老師,進入校園教授閩南語課程。學生的老師是正式的老師,是在學校裡面經常可以看到的老師,不像鐘點老師經常跑來跑去。另外,105學年度台北市甄選了1名原住民籍正式老師,而且是有族語教學資格的28歲太魯閣的年輕老師,這位老師進入台北市之後,協助台北市原住民教育資源中心推廣原住民遠距族語教學,這位老師非常認真,我們可以有更多類似的管道讓年輕人進來嗎?
我的學校一般學生有2,000多人,原住民學生有20名,這20名學生中,目前學習族語的只有4位,2位學排灣族族語,2位學阿美族族語。國小學生是有必修課可以修習,可是到了國中就變成選修,因為國中的課業壓力很大,學生會選擇不去上族語課程,因此建議國中和高中還是把族語課程納入必修,讓孩子有延續性的課程學習,因為族語不是短時間就能夠養成,應該長期讓學生有學習的管道。謝謝。
主席:希望在場教育部的代表尤其是國教署副署長能夠把白紫老師的意見聽進去,因為本席始終堅持教育部是非常重要的機關,責任不是只在原民會而已。
繼續請台北市原住民族教師協會洪艷玉老師發言。
洪艷玉老師:主席、各位委員。
inava ta mapiya!大家好!
semangal ku mupana kani madayadar kanta ngai kumudayar ta purekedang kanta ngai,非常高興今天有這樣的機會來到這裡跟大家一起分享語言,談及如何強化族語,讓語言快快入法,而不是冰凍十年至今還沒有落實入法。
我從事國小教育,服務了35年,我在102年退休了,但是因為自己無法回到自己的部落服務,所以我用補償的心態在台北市都會區推動族語教育,在這段時間真的非常辛苦,但是也看到了一些成果。以下即針對第六個議題──如何培育族語師資和推動族語教師專職化,我提出個人的看法。
我在102年退休時,為了提升自己更多元的能力,我參加了原民會的原夢計畫前往夏威夷,我看到夏威夷推動族語沉浸式教學,讓我在40年前所習得的英文,在短短時間內浸淫在他們的沉浸式教學。回來之後,我在原住民族教師協會慢慢的加以落實,雖然有公部門的協助,但也有其他人在旁觀,我依舊堅持著自己的理想。
以台北市而言,族語教師的平均年齡是70歲,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危機感,因為在台北市看得非常清楚,這些族語老師不是在單一學校服務,而是由東到西、由南到北,他們在各個地方從事教學,只為了1節課,如果他沒有使命感,我想這些族語老師不可能持續教下去。我非常期盼的是,在語言發展法落實之前,比較急切的是讓都會區的師資能夠穩固,而且也讓年輕學子在這樣的機制下即早入門,正因為師資迅速老化,期盼能夠採師徒制,否則以專職化或是用培訓的方式,這些都要4年時間以後,而我們的耆老老師們沒有時間等,是否能夠用師徒制來進行族語教學?讓族語教學在都會區不會因為沒有老師而斷層。
另外,很多族語教育工作的相關議題,包括原民會或是各鄉鎮的公文進到學校之後都是存查,並沒有辦法協助族語教師或是現職的原住民籍老師,因為學校所看待的只有教育部的公文才是公文,才有急迫性,才有必須落實的一天,而原民會公文經常會被擱置。因此,我要大聲疾呼,請教育部協助第一線的老師在公文上能夠得到應取得的相關權益。
再者,我到夏威夷時發現他們對師資的培訓是從幼兒園一直到國小、國中、高中、大學、博士,各個層面都有兼顧,而台灣是南島語的發祥地,可是我們體制內的教育,卻只有在國小才有設必修課程,國中、高中階段是最有機會、最有能力可以發揮的,可是沒有受到重視。語言發展法入法之後,是不是能夠強制讓這樣的機制成為制度化,讓所有老師受到法的保障,所有的行政業務在依法行政時也能夠兼顧到族語老師,讓他們無後顧之憂在自己的崗位上,就如同體制內的老師一樣,能夠準備課程教材,甚至能夠好好發揮專長,落實族語教育。
另外,我們經常感慨考試引導教學,當學生考取族語認證之後,老師就沒有學生可教了,問題出在哪裡?我想這值得大家深思。如果今天可以職業化,也就是讓職業引導年輕人學習族語,那就會有更多的年輕學子在他工作需要之前就會先取得族語認證資格。所以我在此疾呼,希望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能及早落實,如果沒有辦法及早落實的話,至少有一個替代的,在這一、兩年之內趕快把師資培訓做最好、最周全的配套措施,以上,謝謝大家!
主席:感謝洪艷玉老師。聽完幾位老師的發言,本席想要稍微微調一下程序,因為我發現多位剛才發言的老師,對於教育部、原民會有非常多疑慮或建議,所以在進行下一位老師發言之前,我想先請原民會及國教署副署長,針對剛才老師所提出的疑問以及要求改善等提出你們立場的說明。時間為8分鐘,稍後請官方回應時,你們還是要發言,可是現在本席要聽到原民會及國教署的回應。
首先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發言。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主席、各位委員。方才聽了7位專家學者及鄭委員的指教,委員和族語老師、專家學者都希望加速讓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完成立法工作,這個跟原民會的目標是一致的,我們也希望大家一起為這個目標來努力,剛才有很多指教,未來內政委員會在審查各版本包括行政院的版本時,這些都會納入審議法條之重要參考。原民會透過行政院送出的這個版本,各位手上也有相關書面資料,請各位參閱。方才7位專家學者的發言中,幾乎每個人都提及族語老師專職化的議題,所以我先就這部分作一回應,我要特別跟大家分享的是,關於這個條文,蔡總統在兩年前參選總統時,我特別建議他將原住民族語老師專職化的部分列入其重要參考,後來有納入他的政見。
我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建議?之前我在新北市曾擔任過近六年的地方議員,跟許多新北市的族語老師有非常多的溝通,包括在座的波主任以及族語老師,我聽到他們許多聲音,就是族語老師的待遇是非常沒有保障的,其實到今天為止也是一樣,我相信全國的族語老師都是鐘點費老師,在我擔任議員時特別提及,我們的族語老師在寒假、暑假時的勞保、健保是停掉的,寒、暑假完全沒有待遇可支撐他們的生活,而且人口愈少的鐘點費老師的待遇就愈低,像鄒族、邵族、拉阿魯哇族以及其他人口較少的各個族群。當時教育局提供給我們的資料中,許多族語老師的待遇平均每個月是5,000元左右,有的是七千多元,有的是一萬多元,有的因為節數很多,這個族群的學生數很多,他的待遇可能有兩萬多元或三萬多元,但普遍來說,待遇都是在基本薪資以下,我發現這個問題非常嚴重,所以我們特別在總統參選期間把這部分列入政見。
方才鄭委員也特別提及,林全院長的施政報告有提及、承諾要落實專職化這個構想,方才幾位族語老師有提到教育部正在研擬的這個版本,透過原民會前副主委陳張培倫正在研議這個部分,可能都有參與討論,我想這個版本應該不是最後的定案,這只是一個廣泛聽取大家意見的研究報告。原民會版本第二十條特別提及,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培育原住民族語言師資,並協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專職方式聘用為原則。而第二項提及,原住民族語言師資資格及聘用辦法,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這個條文的意思是什麼?就是未來若立法院可以順利通過這個版本時,族語老師專職化整個制度的建置要由教育部和原民會一起會商,之後才會公布這個作法。
方才大家也擔憂只有用高中程度、大學程度來面對目前專職化的問題,我想這部分應該還有調整的空間,對我個人來講,未來我們跟教育部研商時,我覺得族語老師專職化應該要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先讓現有的、第一代的族語老師有一個穩定的、專職的、月薪制的收入,讓第一代的族語老師更有尊嚴,讓我們的族語老師有一個基本的生活待遇來傳承我們的語言,這是很重要的。而這個部分是用高中程度、大學程度?方才也有人指教說,有的耆老很會講族語,但他不一定有高中畢業的程度,這部分未來我們會跟教育部進一步研商,相信我們跟教育部會有更周延的方式來處理、解決第一代族語老師的部分。
此外,我特別要讓現在正在職場上教學的族語老師能夠放心,我昨天還聽到一位族語老師在說,專職化之後,現在的鐘點費老師會不會反而被排除?我想這是完全不對的,我們現在是要保障現有族語老師的待遇,這是很重要的,未來的第二階段就會進入到剛剛幾位專家學者所提到的,我們希望用國家的體制、教育的體制,把第二代的族語老師透過師資培育的部分,讓更多年輕人投入族語教學的工作,這是很重要的,因為目前在職場上有將近一千位族語老師,他們非常辛苦,有一天他們也會老,我們希望第二代的族語老師能很快透過教育部跟原民會師資培育的部分,完成族語師資的培育,這是很重要的,我就先作以上的回應,謝謝大家!
主席:繼續請國教署副署長來作一回應,老師們可能知道,國教署負責的業務幾乎就是你們第一線會遇到的國民學前教育、國高中、幼兒園的老師課程之規劃,幾乎老師都是歸他們管,請國教署儘快作一說明,方才多位族語老師對國教署有非常多期待。
請教育部國教署許副署長發言。
許副署長麗娟:主席、各位委員。國教署針對兩個部分作一回應,方才與會的先進有在關心學校如何去推動有關族語的部分,這個部分其實包含從幼兒園到高中職,屬於國教署業管範圍。目前不論是公立或私立幼兒園,如果要在幼兒園推本土語(閩、客、原),都是國教署可以整體協助的。原住民語的部分,不管是私立幼兒園或公立幼兒園,都有部分幼兒園把國教署補助的經費融入平常課程中推動;另外,國教署也和原民會合作沉浸式族語,主要規劃是由原民會處理,國教署則是經費分攤協助,這是有關幼兒園的部分。至於國小、國中及高中部分,目前推動的十二年國教新課綱,總綱已於103年11月發布,現正在審議領綱,總綱裡已有規定時數,國民小學是在閩、客、原當中選擇一種做為必選,國中部分仍然是選修,但是裡面提到,對於原住民族重點學校,或者調查過後有學生要修,學校就一定要開課。就國教署立場來看,領綱發布之後,我們要做的是學校怎麼樣落實領綱及總綱規定,一經調查,只要學生有需求,學校就應該開課,這是國教署應該做的,國教署也會研議如何協助學校及縣市推動課綱授予他們應該執行的事項。國中小部分,除了剛剛提到課綱規定國小必選、國中選修之外,我們也知道,語言學習若一週只有一堂課,對孩子的接觸來講,時間放得太久,學習效果未必會好,而這也是原住民族委員會推行沉浸式最主要的目的。國教署分別在國中小組及語言特組推動夏日熱學業務,夏日熱學也是希望透過語言集中式學習、沉浸式學習,所以在暑假大概有80節讓國民中小學可以進行本土語的學習,當然,原住民語也是我們推動的主軸範圍。
主席:抱歉,打斷一下,你現在講的都是現況。其實,老師們都很清楚現況,就針對剛才老師提出來的疑問,包括師培的部分,你可不可以說明?還有師培的專委有沒有什麼需要補充的,也可以上來一起討論。就是對於未來、對於老師提出來的版本、對現在7個有關師培的版本,你來說明就好了。
許副署長麗娟:是,委員,我大概提到國教署的業務範圍,至於師培的部分,等一下再拜託師資藝司。
因為委員有提到課程的部分,雖然國中是選修,但國教署在夏日樂學儘量引導,讓學生有更多機會。至於剛剛提到專責化的部分,國教署委託陳張培倫老師協助研訂,會協助我們研訂原住民族語教學資源人員多元聘任制度試辦方案,透過陳教授的協助,我們在4月11日、17日分別完成4場座談會,目前也蒐集了縣市政府的意見,正在撰寫最後的總成果報告,報告裡包括族語專責化聘任模式,到底應該用什麼方式聘任、甄選制度、薪資、待遇,以及未來族語專責人員專業進修等等,要專責化還牽涉到預算經費,以及相關法令規定等問題。原則上我們在5月會邀請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共同參與期末報告的審查,今年8月試辦計畫就會啟動,透過這個試辦計畫,協助我們進一步了解試辦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困境及解決方案,也讓我們在未來全面推動專責化時可以做得更周延。
主席:請教育部師藝司劉專門委員發言。
劉專門委員家楨:主席、各位委員。剛才許多先進已經提到,要保持原住民語言,師資是最重要的,我們能夠深刻體會。原住民族語言教學應該分成幾個部分,第一,教育現場有教師資格的老師,我們會請其進行第二專長的培訓,取得原住民族語言教學證照或能力。第二,我們現在做很多公費生的培育,尤其原住民公費生,我們要求所有原住民公費生除了修習原有學程之外,在畢業之前、取得師資之前,一定要具備原住民族語的學分。第三,實際上原住民語的教學,有一些耆老或原住民雖然沒有相關學歷,但是有教學支援的能力,這又是另外一個部分。至於方才有先進提及專責化的部分,剛才也說到我們和東華大學有一原住民族語言專職教學研究案,我想等到計畫出來之後應該可以再進行後續推廣。以上簡略報告有關師資培訓的部分,謝謝。
主席:老師們也很關心師培問題,這也是此次立法的重點內容之一,稍後第二輪再請專門委員針對師培問題回應。
繼續請台南市西拉雅族部落發展促進會段洪坤理事長發言。
段洪坤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日安,我的朋友們!很高興認識大家,我的族名叫Alak Akatuang,我來自西拉雅吉貝耍部落,我的漢名叫段洪坤。今天很高興能夠出席,也很感謝高潞委員爭取到讓平埔族群能夠參加語言發展草案公聽會,因為我們長期都被忽略,大家也認為平埔族群應該都不會講母語了,其實這是大家對我們的誤解。剛剛我就是用我們的母語做自我介紹,西拉雅語其實沒有死掉。剛剛聽到原青陣帥哥講的那段話,我感慨更深了,其他法定原住民族語言在短短的50年之內已經遭受這麼大危機,你想想看,平埔族群400年來經歷了多少殖民統治?但我們還是很努力的在這塊土地上延續我們的族語、努力做我們族語該做的事情,所以我們理事長在文章中寫到:語言斷了,文化就會滅了,族群就會絕了。400年來,我們這樣的族群在這塊土地上,不是只有語言沒有了而已,我們的土地也沒有了,我們找不到我們祖先的足跡,我們的語言沒有了,我們聽不懂祖先的教誨,在這塊土地上,我們的腳跟、我們的舌尖已經失去了靈魂,那是誰剝奪了我們的靈魂?是誰剝奪了我們的語言權?絕對不是我們自己放棄的。剛剛聽到我們的青年朋友所說,對我們這個族群長期被誤解、被汙名,我的感慨更深了,所以當場就講了這些話。這幾年我們在做族語復振時,經常遭受外界訕笑、質疑,這就好像一個貧窮孩子在社會上努力往上游,努力讀書,卻被一些老師及大人說他沒辦法,他的條件不夠,以後不可能會有什麼出息,這幾年來我們忍受這樣的質疑,但是我們都沒有放棄。因為我今天是臨時被叫上來的,本來邀請的是Kaxabu的一個年輕人,因為他要出國,就跟我聯絡說能不能臨時上來,我目前也是西拉雅小學第一線的族語老師,所以有一些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夠在這邊替我們的族群發聲。
大家可能對平埔族群的語言發展跟復振的狀況不是很瞭解,我簡單講一下,目前Pazeh跟Kaxabu這兩個族群都還有老人家會在部落裡面用自己的族語交談,政大在好幾年前就已經出了Pazeh跟Kaxabu的九階教材,每個禮拜的教會主日崇拜後會有一個小時母語教學時間。第二個是西拉雅族,西拉雅族也已經自立更生的出了族語教材,因為沒有學者幫我們做,這是我們族語老師、在座清華語言所的博士施朝凱以及李淑芬老師編的,現在因為台南市政府還有支持我們,所以我們目前有在21所的中小學進行族語教學,部落大學也有開這樣的師資培訓課程,更可喜的是,清大語言所還有開相關西拉雅語的課程。另外一個族群是道卡斯族,雖然他們沒辦法像前面三個族群做一些比較有系統的語言復振,但是至少他們有上一些簡單的族語課程,在他們的社區、部落裡面的一些地標也都用族語去標示,這是我們目前的狀況。
接下來,今天所討論的這些題綱,基本上我都非常贊成,因為我們剛入門,這幾場公聽會我們都沒有參與,所以我們都不知道,這一次能夠來參加,我認為我們教族語的前輩已經給了一些很好的討論,只要能夠讓我們進來,我們也會努力,大家共同努力讓原住民的這些語言、文字能夠入法,我僅針對入法及教育行政系統裡面如何跟原住民語接軌跟並行合作的兩個議題提出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們一定要盡洪荒之力趕快讓它入法去保障,為什麼?以西拉雅族來講,雖然台南市政府非常支持西拉雅族的語言復振,但是我們每次要去要求一些事情的時候,他們總是會說我們不是法定原住民族,所以政府的經費沒辦法用在西拉雅族相關的族語教學上面,以我在第一線來講,我們的族語課程都是在夾縫中求生存,像我目前在吉貝耍教族語,都要跟學校講,然後學校配合擠出一點時間,都是早上8點的時候上課30分鐘,學校如果有活動又不行,因為我們在整個鄉土母語的教學體系裡面沒有受到保障,只能在一個非常小的空間裡面好好去教育我們的孩子,所以沒有入法對所有原住民族的語言發展,實在有很大的傷害。
另外,像我手上的教材,台南市政府雖然支持我們,可是我們沒辦法印教材給學生,因為他們沒有給我們經費,我們族語老師要自己去印這個彩色的教材給學生,一本要500元,你叫這些族語老師以後怎麼有熱誠繼續支持下去,所以我說台南市政府是為德不卒啊!我們爭取過很多次,我還是教育局的本土語言推動委員,我在局裡建議很多次,可是教育局說西拉雅族有各種不同的拼音書寫系統,各部落講的也不同,所以他們沒辦法幫我們出這個教材,推託啊!
我們的族語如果能夠去入法,對我們來講是一個很大的保障,民國100年,我在原民會的平埔小組裡面也提出建言,要教育部趕快把我們這幾個族群的語言列入鄉土母語裡面,讓孩子可以選擇我們的鄉土母語教學,以及師資的培訓等等,可是一直都沒動,因為他們的說法也是我們不是原住民族,一直到了103年,我們才開始進行族語拼音書寫系統的建立,但是原民會做了以後,我們卻不知道現在在哪邊,也都沒有看到,大家沒有共識,還是各做各的,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儘快讓我們成為法定原住民族,我相信我們這幾個族群在族語努力上面,絕對不會再讓大家對我們產生這麼大的質疑及訕笑,以上,謝謝。
主席:請國立清華大學語言學研究所許韋晟博士生發言。
許韋晟博士生: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我是花蓮秀林鄉的太魯閣族,今天很高興能夠來這邊發表一些意見,我主要針對兩個意見提出一些建議。
首先,針對今天會議議程的第七點「如何建構完整的族語推動組織?」剛才有一些老師已經提到了,院版第六條為「中央主管機關應輔導原住民族各族設立族語推動組織。」我覺得這一條應該更積極、更積極、更積極,因為我們不只是輔導或是協助而已,還要非常積極的去推動,甚至補助各個族群成立一個語言學會或是語言社團組織,目前已經有台灣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學會、台灣阿美族語言永續發展學會,以及台灣布農族語言學會等等,太魯閣族在今年4月初也由我們的耆老、牧師、校長、老師、各個縣市的族語老師,甚至還有年輕人,一起成立太魯閣族語言發展學會,我們成立的最大的目的,是要呼應、協助未來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的落實及推動工作,如果未來有機會儘快將各族群的組織推動起來的話,我們可能會有一個比較完整的組織圖,而中央主管機關就是原住民族委員會,因為它底下之後會有一個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基金會,在鄉鎮市公所也會有一個族語推廣人員,他們是相輔相成的,這個基金會就可以跟各個族群的語言學會做一個合作、互動、推廣,甚至是語言復振的工作,因為我們可以在各個語言學會或是語言組織裡面結合各方言、各部落的族人一起加入討論,如果擴大一點,可能就可以成立分會等等,這是從語言發展法裡面看到的初擬架構,我覺得條文的修訂應該更積極一點,而且要儘快成立,這樣一定有助於語言復振工作的推廣,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主要是針對原住民族語言學習體系到底是什麼?語言復振涵蓋的對象到底是什麼?我今天要談的是學齡前教育,因為這個部分被很多人稍微的忽略了,院版第十六條提到主管機關應提供原住民幼兒學習原住民族語的機會,我們覺得對象應該更明確、更落實,即向下扎根到0─6歲的嬰幼兒,也就是我們剛才提的學齡前教育,為什麼要這樣呢?根據原民會103年到108年的語言振興計畫,事實上裡面有,第一個就是0-3歲語言扎根計畫族語保母,第二個是3-6歲沈浸式幼兒園補助計畫;但到目前為止,這兩個都是補助或獎助的方式,而我們今天要推的是真正培育人才的方式。
族語保母真的很重要,目前分親屬保母(三等親)和一般保母(非三等親)兩種;根據106年度的調查,親屬保母目前有191位,一般保母卻只有6位,雖然培訓中還有86名,但是我們族人要在其他地方找到族語保母,是非常非常困難的。基本上,保母可有全日託─24小時、日託─8至12小時,如果我們的保母能確實做到族語傳承的話,我們的小孩在托育之後,一天當中就可以有這麼多時間沈浸在族語環境裡面。根據原住民語發中心105年的調查報告及黃淑貞104年的碩士論文,他們都做過調查,即族語保母照顧的嬰幼兒,他們的族語能力在短短半年內,尤其是聽力部分,增加非常非常多,所以他們建議一定要推行這個計畫,而且要擴大培育我們的人才。
另外,高潞委員上次在審議會中也提到,不只是族語保母的部分,族語托嬰中心也是未來可能要推動的方向;若能以此二者為基礎,給予完善的規劃並長期培育的話,它對都會區的族人在加速語言復建的過程中,將極具關鍵。我請大家看一個數據,目前原鄉的總人口有29萬5,000人,約占53%,都會區的總人口有25萬8,000人,約占47%;驚人的數字來了,原鄉0-6歲的孩童有2萬2,900人,約占46%,都會區0-6歲2萬7,000人,約占54%。該數據代表都會區0-6歲嬰幼兒的人口,已經多於原鄉區的0-6歲的人口,不知10年、20年後怎麼辦?這個數據會不會愈拉愈大?所以我才說這是個關鍵數據!
因為我自己目前也住在都會區,40歲以下年輕族人的族語能力真的不太好,甚至完全不會說,代表他的小孩根本就不可能學習,如果能有完善一點的制度,將有利於這些在都會區的人口。剛剛提到的沈浸式就是要長期,尤其是保母或托嬰中心,都可以讓他們長時間在族語環境中去營造這樣一個新的沈浸環境。
根據很多幼兒教育及心理學所做的研究,可以發現0~6歲是學習語言的黃金時期,也是學習母語的重要階段。各位老師可以想一想您在0~6歲說的語言是什麼,它應該就是你的母語,所以我們真的不能忽略0~6歲這個重要階段,我們若要扎根,就要從0歲開始,建立完整的體系。如果0~3歲有這樣一個體系在延續上核的沈浸式幼兒園,並配合12年國教的話,整體來看就有一個雛型,有一個體系,所以這是未來應該在法條上做微調或補充的部分。
譚光鼎教授在1998年說過,原住民未來的發展一定是繫在教育這一端,教育的傳承與維繫則繫於語言的保存及永續這一端,所以大家都很期待這個法律能夠儘快通過,我們一起加油!
主席:請台北市西松高中杜珞琳老師發言。
杜珞琳老師:主席、各位委員。很高興重視我們所有母語的人,今天都在這裡關心。我是一位母語老師,聽完委員們的建議,我還能說什麼,因為他們的意見就是我的意見,但是我也要說說自己這一路走來的故事,也許你們沒有聽過,我要說的是,族語老師若沒有兼具使命,他無法持續到今天還能站在這裡。你們同意嗎?同意的話,請給掌聲。
我很贊同許同學剛剛講的,0~6歲確實是很重要的關鍵,我出生的時候,就開始講族語,上學之後卻不能講,以致於到現在,我們還坐在這裡為我們本身本來應該會說的語言,繼續研究如何去推動,如何去發展。我覺得不論是哪一族的族人,都應該大家一起努力。
講到族語學習、族語教學,我在這裡特別要說的是,一個族語教師擁有十幾本的存摺,裡面卻沒有錢,你們相信嗎?他每個月都在等待─想著月初該有了吧?月底該發了吧?我是一個單親的婦女,從事這項工作是很艱難的,就是一個使命感,讓我堅持走到底。這一路走來,每次參加會議,也聽了很多,就是改進再改進!好多的寶貴意見,究竟推動得如何?我們自己心知肚明。
有關專職化的部分,來此之前,我也問過很多族語老師對專職化的看法,有什麼樣的期待?尤其是台北都會區的族語老師,我覺得應該分兩個層面來探討,一個是都會型的族語老師,另一個是部落的族語老師。都會型的老師常常要回去部落請教耆老,可是每一次回去的時候,就聽說某某老人家走掉了,根本就來不及,真的讓人很痛!至於現在討論的這個議題,我們期待已久,只有立法才能更加落實、更加確實。
我目前在學校教學,國小、國中、幼稚園,甚至高中、大學,一直到成人,我都教過。唯一缺點就是不穩定─薪資不穩定,碰到運動會時,有時候老師沒有被告知運動會隔天補假,老師白跑了一趟,學生都補假沒來上課,結果老師詢問警衛,警衛告知當天學校補假根本沒有人在,他只好回去,不然又能怎麼樣?這是一件很可怕的問題。因為我們的老師不是走到隔壁就可以上課,大家都必須東、南、西、北四處跑,實在是非常的辛苦。我認為如果老師1個禮拜只有1節課,在1個月4個星期中,若適逢學校運動會、親師懇談會或戶外教學等活動,就會去掉兩節課,這兩節課無法上課,我們還足以維生嗎?這真的很辛苦!我一直期待原住民族語言教師專職化,真正能夠顧及經濟層面,唯有教師生活安定,我們在教學上才會更好。
對不起!我稍微激動了一點。剛剛我看到原住民族語言教師專職化之後,高中畢業者薪資為三萬二千多元;大學畢業者薪資為三萬五千多元至三萬七千多元。我將此區分為兩部分,如果在都會地區生活的教師月薪三萬二千多元至三萬七千多元,大家根本沒有辦法生活。我們要如何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教師專職化?除了專職化之外,原住民族語言教師上課20節課,台北市實屬高消費地區,我們可以生存嗎?不可能!我們根本無法生存,因此,依本人之淺見,在薪資面向上可區分為都會型與部落型,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如此一來,都會教師也不願意待在都會區,大家會很想回到部落好好過生活,這不是更好嗎?
我想要講的許多,但囿於時間的關係,最後我要提出的建議是,在足以推動的預算建議,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應該給予保障;也就是說,在國家教育文化預算中,應該占一定的百分比,唯有經費穩定,族語的推動才能永續發展,也才能夠安定老師們的心,讓他們的心思專注於教學。以上是我的分享。謝謝。
主席:請臺灣阿美族語言永續發展學會朱清義理事長發言。
朱清義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我要用阿美語表達:
salo afang no cecay a finacadan Ko sowal. pirayray ato plpalowad to serangwan sowal no kasafinacadan hawl,
totayatayalen aca no kitatit konini a tayal.我所說的意思是,語言是一個民族的靈魂,維護及發展各民族的語言文化,本來就是一個民主國家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由於公聽會每位出席者發言時間只有8分鐘,所以我僅針對討論提綱第七個議題進行說明,即是如何建構完整的族語推動組織?在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第六條中也有提及這部分,但我想要說明個人的想法。第一、請中央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能夠輔導各民族成立語言發展協會或族語推動的組織,由各協會的族人召開各民族的民族議會,由各族決定自己的語言發展,成立各民族教育資源中心,由資源中心負責籌備成立民族學校、人才師資培育、教材研發及遴選甄試合格的族語老師,以提供各級學校及民族學校擔任教職的工作者。
大家都知道,醫師資格是經由政府教育機構認定之,但是,醫師的專業能力證書不是由衛福部頒發,而是由學會頒發,譬如心臟科專業證照是經由心臟科學會的授課、訓練、評鑑之後,才由該學會頒發專業證書。因此,本席提出下列建議:一、請教育部鬆綁原住民族教育,寬列預算,正如同政府過去推行國語運動時一樣,以國家力量拯救原住民族的語言。二、請問在座各位:多年來,政府表示要復振臺灣原住民語言,我個人認為這樣的誠意似乎不足,只給1週1小時的族語課程,事實上,這也不算是1週1小時,小學1節課只有40分鐘而已。我們爭取國中、高中也給1週1個小時,最後原住民族語課程只能選修,不能必選。如果教師無法配合上課時間,那麼學校也不必開設相關的選修課程。你們認為1週1小時的時數要復振原住民族的語言是否足夠?平心而論,個人認為學校安排1週1個小時要復振民族的語言實在是mission impossible。三、我們希望教育部應讓原住民各族自己決定自己的語言教育及語言發展,不要再像過去採用由上而下的政策,其實各學會或各組織團體都是在做國家應該做的事情,所以我們希望除了要發展原住民族的語言文化之外,我們希望政府確切成立民族教育體系。教育部與原民會於民國94年12月15日公布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符號系統,這套書寫符號系統僅對外公布,並未教導我們如何使用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符號系統,因此,現今不管是阿美族或其他各族的語言書寫符號如同戰國時代一般,你教你的、我教我的,許多老師在網路上建立群組相互交流,大家都不知道要如何使用拼音教導學生,結果是他拼他的、我拼我的,正因為未成立教師專責機構,像師資培育機構一樣,有一個品管機制,讓所有老師都是經過這個機制出去的,他們的教學才會標準化,就像過去師範體系一樣。結果我們等了10年,等教育部,沒有!等原民會,也沒有!那麼由誰來教?當然是由各民族的學會或各民族的推動團體來推動並教導這些符號系統,也就是由各民族的專責機構負責擔任這些重要工作。
最後,我期盼這個法案可以快速的三讀通過。謝謝。
主席:請社團法人台灣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學會波宏明理事長發言。
波宏明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Djavadjavay a mapuljat,nu kaka-aken a ti puljaljuyan a lja kalevuwan kemasi-kacedas a paiwan. 我是台灣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學會理事長波宏明,本學會在去年辦過全國各縣市15場次的論壇說明會,沒有跟政府或企業要一毛錢,完全是自發性的,途中我曾經跟某位立法委員開玩笑的說,哪個原住民籍的立法委員如果反對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對連任的影響可能會很大。雖然這是開玩笑的話,但我今天很高興8位原住民籍立法委員都非常支持「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感到非常欣慰。
所謂「語言斷、文化滅、民族亡」,在紐西蘭的毛利人曾經講過,消滅一個語言只要一代,復振一個語言卻要三代以上,而且還不見得成功,我擔心即使我們爭取到民族學校及民族自治區,如果我們的族人都在那裡講華語,會是多麼諷刺的一個畫面。我們期待這個語言發展法絕對不是一種懲罰性的,而是讓人覺得會說族語是一種榮耀、一種認同,同時也是創造學習的機會、創造族語的環境、創造就業的機會。透過我們的民間組織、相關機構及更多的預算,我對此非常有信心,也非常感謝原民會長期推動族語發展的法制工程及原住民立委的積極推動。
本學會前一陣子行文到貴院,希望召開本場次的公聽會,我們沒有要阻擋、反對或延誤法案的意思,而是希望透過更多專家學者跟我們相關各界有更多機會做為溝通平臺,讓法案在逐條審查之後能更順利、更周全。
「語發法」的依據為憲法增修條文及原住民族基本法,在此我還想提供要從工具論、根基論、多元論、同心論、生態論來看待一個語言,它不只跟民族有關,而且是國家資產。
個人對「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的7個版本有下列幾點建議:
一、今天的公聽會之後,我誠心建請原民會再召集原住民籍立法委員辦公室及本會等相關民間社團,能夠有個逐條討論的共識會議,然後再送到內政委員會,我想到時候會更周全。
二、本法牽涉的相關法案非常多,本法公布施行後,是否於二年內完成修訂相關法令,並另訂施行細則,並希望今天相關的20個列席單位能同意並全力支持本法案。
三、預算最重要,政府應以濱危滅絕語言與民族存亡危機做為國家民族重大緊急災變及搶救之事由,提出「原住民族語言十年發展計畫」,並開立「教科文捐」為財源,以特別預算編列,其比率不得少於當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教科文預算之2%。
四、台灣少子化的人口問題及原住民族語言濱危的現況,應同樣納入國安問題。聯合國已將此一語言列為極度危險語言,而原民會本身委託之調查顯示,目前90%的族人都以國語為溝通語言,試想,我們的下一代還有沒有這個機會說族語?因此,政府應以基本人權之保障、歷史轉型正義之實踐、國家語言之平等、文化多元之落實,訂定原住民族語言的法律地位及權利不得遭到禁止、限制、歧視、排斥;族人應該有權以自己的語言接受教育及自由使用自己語言的權利,並有責任傳遞族語給下一代,而政府應支持、建立友善的原住民族語言環境。
五、這個法案的前銜標題是「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但現在所有族語的狀況是不平等的在發展,所以希望整個法應依平等與發展的角度去鋪陳,我們建議將前銜修為「原住民族語言平等發展法草案」。平埔族群為台灣傳統民族,我們希望將其語言納為濱危語言或是得適用本法。
六、希望我們族人將族語成為個人、家庭、部落的生活通用語言,凡是族語認證通過者,可獲得全額補助及相關優惠。
七、當族語成為公共服務語言時,應結合族語認證及其他配套措施同時推行,凡依原住民身分而享有優惠或保障、服務原住民族地區機關(構)、學校及相關研究單位的相關人員,包括應考人、受益人或服務人員,應該將族語列入考科或提出族語同等認證證明,做為進用、聘任、考核、陞遷、獎勵之重要機制。
我的發言時間快到了,請主席再多給我一點時間,因為今天原本要參加的汪秋一告訴我,他由於眼疾無法到場,所以我希望利用這個時間將他要講的話加以補充。
主席:好,那就再延2分鐘。
波宏明理事長:我繼續剛才的發言:
八、為了傳播媒體的族語化及多語言服務,原民台應設立全族語的第二頻道,而即將開播的原住民族廣播電台亦應有小功率地區電台,每天的新製全族語節目不得低於50%。
九、大眾運輸,應該加強從業人員的處理能力,並提供當地的語言廣播。
十、原教法第二十五條之三分之一條款及培育公費原住民師資,應該在修習職前專門課程時,就要求具備族語能力或同等能力,確保將來分發的時候,原住民族語言是他的教學能力之一。至於現職的老師們,如果認定他的教學語言是族語的話,應該給予專案津貼。關於師資的部分,剛才談到族語老師應以多元聘任的方式聘任之,另外還有鐘點制、勞保聘任月薪制及公保聘任專任制,做為未來師資的聘任方式。
十一、學前教育的部分剛才大家有提到,我就不再贅述。國民教育的部分,我們應該積極爭取原住民學生在國民教育階段將族語納入必修,高等教育的部分應該廣開族語課程,還有族語師資的學程以及相關系所。至於社會教育的部分,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設立原住民族語言學校,讓我們的族人和主流社會、國際人士都有學習的機會,並能夠明訂一個原住民族週,讓各級政府一起推動,並辦理展演比賽、國際合作和交流。
十二、我們應該有翻譯的機制。
十三、語言發展應該進入文字化階段,所以我們應該建立一個16族語言統合標準系統。
最後,專責機構和專責人員非常重要,基金會、社團組織也非常重要,我們建議定期舉辦全國性語言會議,並且對語言進行普查而不是抽查,以上是我的建議,謝謝各位,馬上做就對了!
主席:現在完成專家學者和族語老師第一輪的發言,接下來要進行機關、政府代表的第一輪回應,本席現在點名幾個單位一定要上來說明。原民會是一定要的,針對剛才沒有說明完的部分,尤其是段洪坤老師非常關注的平埔語言議題,請原民會一併回應。再來是教育部,請負責師資培育的劉專門委員,以及國教署許副署長,針對師培和老師們提出的一些意見進行回應,這兩個機關的說明時間都是8分鐘。
本席另外要特別點名幾個機關或單位,一個是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因為包括老師、本席和鄭天財委員都有提到,電視和廣播必須成為語言傳承的載具,所以請原文會的執行長也上來說明,你們的想法和回應是什麼,時間是5分鐘。另外還有內政部地政司,因為眾多版本都提到要回復傳統地名,請教內政部地政司的想法是什麼。
本席另外還要請考選部特種考試司說明,因為很多版本都提到原民特考未來要加考原民語,考選部的想法是什麼。通常辦公聽會時,我們都是在聆聽各界的意見,委員比較少發言,不過鄭天財委員特別表示,因為剛才老師發言的時候,有針對鄭委員的版本提出一些意見,所以鄭委員要做一些回應,不過我們給立法委員的發言時間比較短,只有2分鐘,最後會請鄭天財委員針對剛才族語老師的一些疑慮做回應。
很關心原住民族語言發展的孔文吉委員也來到現場,所以在鄭天財委員發言之後,接著由孔委員發言。
首先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發言。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受邀的專家學者有超過十個人次發言,我也有仔細聆聽大家的建議,我覺得很高興的是,今天內政委員會擬定的這七大討論題綱,所有人的發言內容都是正向的,好像沒有專家學者對這些題綱持反對的意見,至少我聽到的是這樣。今天我本來覺得會有人提出質疑,例如公聽會題綱的第四點,因為原民會的版本並沒有把原住民族語文能力納入原住民族特考錄取標準,這部分並沒有納入第二十五條的條文中。
當時我們沒有納入是因為有兩個考量,一方面是因為原基法本來就已經規定要加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再加上客委會的客家特考也落實了這個部分。另外還有一個原因,原民會過去也有不同聲音,就是原民特考到底要不要加考族語?不管是用哪個方式,之前的確有不同聲音,可是今天的公聽會好像沒有人反對。因為有不同委員的版本,所以未來大院審議這個條文時是否要納入?這也是原民會非常重視的條文,這是第一個回應的部分。
此外,剛才有兩位專家學者特別提到,包括段洪坤、波宏明理事長,就是有關平埔族語言的地位和推廣,我要特別向各位報告,即便目前語發法還沒有通過,但是原民會在民國97年就已經逐年編列相關預算,我們第一次編列是在民國97年,當時就已經編列包含語言和文化復振的預算,雖然不多,那時候是編列五百多萬元,在今年之前,也就是民國101年到去年,每年都編列1,700萬元預算,就是為了復振平埔族人的語言和文化事務。
也就是說,即便它現在還沒有納入所謂的法定原住民語,但是原民會已經在做推廣工作,尤其是今年,我們還特別增加預算,從1,700萬元增加到21,00萬元,就是為了落實平埔族的語言和文化復振工作。我們要建議段洪坤老師,雖然它現在還不是法定的原住民族語,但是我們有這筆預算,包括教材的編輯等等,只要你願意提出計畫,原民會願意補助這方面的教材編輯工作,這是我們要特別提出的部分。
未來語發法通過以後,到底要不要推動平埔原住民的語言復振工作?其實對原民會來說,不管什麼時候會納入平埔原住民,讓它成為法定原住民,我們都有責任復振、搶救瀕危的平埔族語言,這是我們的責任,也是大家的責任。
最後,各位手上有很多版本,大家剛才也提出很多指教,尤其是各版本都有提到的,也就是行政院版本的第五條,未來這個法律通過以後,我們會確實落實。
至少要比照當時設置國語推廣員的方式復振我們的語言,也就是每個鄉鎮公所都應該設置原住民族語言的推廣人員,我們也希望這個版本通過之後,未來每個鄉都有族語推廣員,這部分是列在第五條。至於第六條,剛才也有很多專家學者提到,有關如何推動族語的組織,我們在第六條有明定,不管是用哪一種形式,例如民族議會也好,或者設置什麼樣的推動組織,每一個族群都要有族語的推動組織,所以我們希望立法院最後通過的版本也有包含這個部分。
另外就是這次行政院版本的第十四條,我要特別向各位報告,這也是我們前年的版本和這次的版本不一樣的地方,我們會鼓勵原住民族地區的政府機關,包括公營事業機構,用當地的族語書寫公文,例如蘭嶼的達悟族,我們希望未來蘭嶼鄉公所可以用國語和達悟族、雅美族的語言發行當地的公文,並以此類推到其他地方,我們希望這個部分可以推廣。我們很高興的是,雖然這個條文還沒有通過,但是今年開始試辦時,已經有15個鄉鎮市主動提出計畫,希望優先推廣用雙語書寫公文。
我們認為以語言的復振來說,如果公部門不加入復振的行列,那個力道會不夠,所以我們現在是採用鼓勵的方式。雖然孔委員上次質詢時提到,他擔心現在還沒有人才,這部分到底要怎麼推動?我們第一個階段就是先編列預算,只要任何公所願意推動雙語公文,我們都可以提供相關預算補助,讓公所推動雙語公文,這部分是以鄉鎮市為單元,以上條文特別向各位說明。
最後,對行政院、對原民會來說,我們希望各版本的語發法能夠順利完成審議,不管最後的結果是什麼,我們主觀期待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這個會期就可以把語言發展法三讀通過,讓我們的語言復振工作加速推動、加速完成,謝謝大家。
主席:因為原民會和教育部一樣重要,所以兩個機關的說明時間都是8分鐘。
請教育部師藝司劉專門委員發言。
劉專門委員家楨: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族語師資的部分,我剛才有提到,一個是現職教師的增能,一個是公費生的培養,講話是一種方式,但是教學是另外一種方式,例如我會國語,但如果要教國語,那是另外一回事。因此我們特別在北中南東,也就是臺北的國北教大、中部的臺中教大、南部的屏東大學和東部的臺東大學,特別開設族語教學的學程,讓大家學習怎麼去教族語,這是針對師資培養的部分。
另外,目前原住民的公費生大部分集中在國中、國小,剛才有先進提到,我們已經注意到幼稚園的部分,未來也會協調縣市政府,當他們培養公費生的時候,能不能也把幼教老師納入,這樣才能達到從幼稚園就開始教學的目的。剛才也有先進提到保母的部分,就是從襁褓的時候開始教育,我們覺得那個概念很好,因此就師資培育來說,我們會協調縣市政府納入幼教公費生的部分。
另外剛才也有先進提到,原民公費生的考試是否要先具備族語的能力才能報考?目前公費生是先考進來,但是畢業時一定要具備族語的能力,關於這件事的先後,我們可以再做研究,以上報告。
主席:請教育部國教署許副署長發言。
許副署長麗娟: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剛才大家還是很關心專責化的問題,我們也相當認同師長們提到的,生活安定,教學才能夠更深化。我剛才也有報告過,國教署目前是請陳張培倫教授協助研擬有關專責人員的規範,我們也是採多元聘任的方式處理,今年8月1日就會開始試辦,編列107年度預算時,我們也會進一步爭取這部分的預算。原則上我們初期會做這樣的處理,因為他不會占到學校的正式員額編制,我們會鼓勵、協調縣市政府參與辦理。
另外國教署也會協助、補助縣市政府相關經費,當然,學校聘任的時候可以是自聘,也可以合聘,因為有時候學校規模太小沒有辦法自己聘任,所以自聘和合聘都是我們未來鼓勵的方向。同時,對於這些專責化的伙伴,有關他們帶班的相關在職進修,國教署也會予以協助,目前規劃中的計畫也是朝向月薪、年薪制,這樣應該會貼近於剛才各位師長所提到的專責化概念。
另外,關於保險機制以及授課節數等等,也都是這次整體規劃的範疇,我剛才也有報告過,陳張培倫教授幫我們規劃好之後,5月份我們會再廣聽大家的意見,也會儘速找縣市政府協商,希望8月1日可以讓這個專責化試辦計畫順利實施。剛才伙伴們還有提到有關教材的部分,目前除了委託政大在處理的九階之外,我們也會配合十二年國教新課綱再做整體的修整。
當然伙伴們剛才也有提到,除了目前請政大協助的部分之外,現場的一些老師可能也在做開發,會後國教署會進行了解,我們也可以和師長們做進一步的相關合作,或許可以讓第一線老師在執行相關課程和教學時更順暢,以上補充,謝謝。
主席:接著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Yedda Palemeq執行長說明廣播與電視如何成為族語傳承的載具。
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Yedda Palemeq執行長發言。
Yedda Palemeq執行長: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屏東縣排灣族,今年2月擔任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的執行長,在這之前,我是擔任原住民族語言發展中心的執行長,所以就個人的立場而言,我認為勢必要支持語發法,這個法案一定要通過。我個人學習族語已經很久了,我深信語言就是一個民族文化的根,語言如果死亡的話,我們也就死了,所以就個人的立場而言,懇請大院努力通過語發法。
就組織文化的立場而言,原文會的設置宗旨就是為了傳承原住民的文化與教育,原住民的文化以語言為根,所以在推行、保存語言方面有責無旁貸的責任。到目前為止,其實我們的設置條例並沒有明確規定各語言要占多少比例,只有在節目製作準則當中提到,製作節目的時候要使用相當比例的族語,希望能夠照顧到各大族群的需求。
因此在製作節目的時候,我們會鼓勵製作人或是委製單位運用大量族語,原民台最明顯的節目就是族語新聞,我可以提供大家幾項數據,這部分一年大概是690小時到720小時,它的比例大概是整個新聞製播時數的40%左右,事實上以臺灣多元的原住民族來看,我們有16族語、42語別,其實是相當不足的,例如我們目前還沒有會說邵語等語言的主播,這是我們的現況。但是我們也很積極,因為原文會這個機構就是要協助族語復振,這是我們的責任。
從剛才的分享來看,或者是我自己的想法也好,我們都知道環境的營造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們要提高台內族語節目的製播比例,不論是電視或是廣播的族語頻道,所以目前我們正在積極籌組全區型的原住民族廣播電台開播作業,這個廣播電台是全區型的,所以在全臺灣的各個部落都可以聽到。關於全區型的廣播電台,就其他國家廣播電台設置的經驗來看,以澳洲為例,有一位耆老說過,1950年代當廣播進入他們的社區時,他們很高興,可是久了之後他卻發現這是神經毒氣,因為裡面都說英文,沒有族語。
所以在籌劃廣播節目的時候,我們就強調要有相當比例的族語節目,甚至要求至少要有四成到五成,至於節目的類型如何承載這樣的比例,這部分我們還在研擬。在我們未來的工作當中,一直很希望能夠做到剛才波理事長提到的,因為語發法牽涉到相關法律的修正,所以我們很希望大院和各位先進能夠支持我們推動原住民族文化傳播發展法,或者是Kolas Yotaka主席提到的原住民族廣播電視法,進行這樣的法令修正和推動。
因為制定了這個法,我們就可以規範族群頻道要使用多少種族語,例如在我們的傳播法第二十四條就提到要使用相當比例的族語、要照顧多語別,在主席的廣播電視法裡面更明確提到,就是第七條、第十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九條,不只是語言,不只是傳播節目的比例,另外還要做語言資料庫,所以在未來的工作當中,不只是節目製播時要提高族語的比例,我們也希望大家能夠協助推動傳播法的制定和通過,協助我們儘量把媒體變成保護族語、保護族群文化傳承的載具。
最後要向委員撒嬌一下,因為我們原文會合併原民台之後的編制一直是160人,只有4億3,800萬元預算,現在我們的族語新聞編制是14人,其中9人是正職,其他5人是非正職,平均年齡是55歲,這對我們推動族語比例提高是有難度的,所以我們希望以後如果有機會的話,可以調整我們的法定員額和經費,謝謝,以上報告。
主席:其實不管是廣播電視法,或是我們這次要訂定的原民語言法,就可以解決剛才執行長擔憂的問題,因為大量增加族語教學預算才是釜底抽薪的解決方法之一。接下來給內政部地政司5分鐘時間,討論院版的第十二條或是本席提案的第二十條,這些條文都有說到,原住民族地區的山川、古蹟、部落街道、公共設施、地名,都要以原住民族的語言譯寫,地政司的回應和看法是什麼。
請內政部地政司王專門委員發言。
王專門委員成機: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剛才主席提到的院版條文,內政部非常支持這樣的看法,原住民族地區的山川等等要回復原住民的標示,我們非常贊同。我要向各位說明一下,事實上在標準地名這一塊,內政部非常努力在做,例如國土測繪法第二十八條就有提到,標準地名應該尊重地理、歷史、語文及風俗習慣定之。
我們還有訂一個子法,就是標準地名審議及地名管理辦法,其中第三條提到,地名具有歷史、地理、語言、風俗習慣、原住民族傳統或地方特色,為政府機關統一使用者應定標準地名,標準地名訂定時以中文為之,如果沒有文字的話,就是以拼音的方式為之,這些我們在法規裡面都有明定,其實當時就是考慮到原住民族地區的地名。
另外還有一條規定,就是標準地名訂定以後不得更改,但是為了回復原住民族傳統地區的標準地名,這部分是可以更改的,這些我們在法規裡面都有明定。向各位報告,事實上訂定標準地名的權責機關是直轄市、縣市政府,這部分內政部是輔導的角色,現在部分縣市政府也陸續在做標準地名的訂定,尤其是花蓮縣政府,他們在標準地名的訂定方面做的非常好,已經依照一些規定在做處理了。
再向各位報告一下,有關標準地名的譯寫準則,事實上法規是這樣規定的,標準地名的譯寫是以音譯為原則,也就是把真正的音抓出來。非常感謝主席上個會期就針對標準地名的譯寫準則和原住民地區如何譯寫的問題,請我們盤點各縣市原住民地區的譯寫方式,所以我們在委員提案以後,已經行文各縣市政府配合辦理。
目前各縣市總共有55個原住民鄉鎮區,關於部落、道路等等,他們認為應該要回復原本原住民拼音方式的部分,這些資料已經送到內政部了,下個禮拜二,也就是5月2日,內政部會邀請原民會、相關部會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討論如何標示原住民傳統地區,如何用原來的母語讀音把它標示出來,這個部分我們下個禮拜會召開會議討論,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非常感謝地政司更新目前的進度,內政部非常積極地協助我們,找回我們的語言就從更改地名開始。接下來請考選部特種考試司說明,因為很多版本都提到原住民特考要加考原住民族語,請考選部說明你們的想法。
請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簡副司長發言。
簡副司長名祥:主席、各位委員。本部辦理各項國家考試時,都是秉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辦理,應考人只要符合應考資格規定,未具備應考人消極資格、條件,我們都准予應考。現在原民特考的舉辦,就是要透過考試保障原住民族朋友任公職的機會,如果我們將原住民族語文列為原住民族特考的考試項目,或是以原住民族語文能力認證取代的話,可能會對應考人造成很大的影響,這部分本部建議要審慎評估。
理由說明如下,第一個,原住民族特考是我們專門為原住民朋友所舉辦的考試,如果加考族語的話,可能會增加原住民子弟參與公職的限制,因為我們本身的應考類科和考試科目的門檻就不低,而且有總成績50分的限制,如果再加考族語的話,很可能會提高原住民族特考的困難度,這個部分先做以上說明。
目前原住民特考的舉辦,應考人不分族別,只要符合個人的志趣、應考資格就可以報考各類科,我們是按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目前原住民族有16族、42種語別,如果我們加考原住民族語文的話,以後應考人考試時如果能夠自行選擇語言別應試,由於各種族語的發展程度不同,恐怕會集中在使用範圍較廣,或者是較為普及的族語,對其他族語形成排擠的效果,反而無法達到保存各類原住民族語的用意。
我們統計近10年的原住民族特考,報考和錄取人數最多的四個族別分別是阿美族、排灣族、泰雅族和布農族,這和各族人口的排序很接近,如果加入原住民族語文考試,恐怕仍然會集中在這四大族群之間。第二個,原住民特考因為應考人來自不同族別,總共有16族,而且有不同的語系、語音和語言系統,考試的時候,如果不分應試的族語計算考試成績或是訂定錄取標準,可能會影響考試的公平性,但是如果我們按照應試的族語分別計算成績和訂定錄取標準,恐怕又會造成提報職缺的困難,以上向各位報告。
主席:簡副司長,本席稍微說明一下,因為您可能有一點誤解。現在這幾個版本的意思是說,他在報考原住民特考的時候,就要先取得原民會已經施行多年的族語認證,這等於是他送出報名表時的其中一個要件,並不是在進行國家考試時,由你們出題目加考,這部分本席要先說明一下。因為就你剛才的說法聽起來,你的理解好像和我們的法條有一點誤差,請你繼續說明。
簡副司長名祥:謝謝委員。剛才有特別提到族語認證,不管是加考族語或是加上族語認證這個條件,就考選部來說,我們是擔心這樣會不會影響原住民朋友的權益?因為從應考人的角度來說,這樣他的考試負擔可能會加重。我們有做過一項統計,原民特考應考人年齡在30歲以下的占了六成,錄取名額也占了64%,表示能夠考上特考的原住民朋友,大部分都集中在年齡層比較低的部分。
這幾年原民特考的報名人數只有三、四千人,有些類科有錄取不足額或是報考人數較低的問題,如果把這個條件當成應考資格之一的話,可能也會限縮應考人報考的慾望,並加高它的門檻,所以錄取不足額的情況可能會更加嚴重。關於族語認證的部分,我們建議原民會是否可以針對這個部分再審慎評估,這麼做對原民朋友可能會造成什麼衝擊?會不會使得優秀人才無法報考?因為他沒有族語認證的資格,所以沒有辦法通過考試。
最後,剛才各位學者專家有提到,語言的發展在於有沒有對談的環境和使用的頻率,如果把這件事列為考試資格之一,這樣會不會對原住民朋友造成困擾?因為考試的門檻會變高,所以我們認為這部分應該要審慎評估,謝謝。
主席:接著請鄭天財委員回應,時間2分鐘。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剛才有提到族語專任教師,這部分在本席提出的草案第二十一條就有明確規定,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六條,這一條本來就已經明文規定,原民會要訂定族語認證辦法,教育部應該尊重族語認證辦法,並且做為聘任原住民族專任教師的依據,至於師資培育的部分,那是另外一個管道,這兩個部分其實可以雙管齊下,這是本席的補充說明。
另外,專任族語教師的預算當然要由教育部專案編列,如果交給地方政府的話,他們可能會因為財政等相關因素,找很多理由不去實施,所以必須由教育部處理預算,並且要全面辦理,不應該再分階段試辦。另外,關於原住民族電視台的部分,原民基金會必須先看清楚自己的設置條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一條就明定,基金會是為了傳承原住民族文化教育。
語言當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所以不必等語言發展法,也不必等其他的法令,你們現在就可以在政策上做決定,原住民語言的比例應該占多少,其實只要回歸你們的設置條例就好了。另外,關於原民特考的部分,如果條文只是這樣規定,大家會以為是不是只要通過族語考試就可以報考公務人員?這樣絕對會被質疑。
學生的族語考試就像考高中、考大學,但其實這兩者也不太一樣,所以你要去當公務人員的話,是不是要有一個不同的族語考試、認證制度?這部分必須由原民會做通盤考量。要考量什麼呢?第一個是建立認證的機制,第二個,這也是最重要的,本席當初在規劃學生的族語考試時就很清楚一件事,就是升學率不能受到影響,因為我們的學生還要唸高中、大學,所以要怎麼規劃學生的族語考試就非常重要了,我們並不是要透過這個部分去限制他們,而是鼓勵他們去學習族語,同時也能讓他們繼續升學,甚至是當公務人員,以上。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發言時間5分鐘。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真的很抱歉,因為下午主持一場協調會,所以到現在才來參加公聽會。關於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本席有提出一個版本,也被列為這次審查的版本之一。關於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本席認為這次公聽會結束之後,就不要再開公聽會了,應該要儘快推動、實施,為什麼呢?因為維護語言的發展有它的急迫性。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評估,目前我們有16種語言,其中撒奇萊雅族的語言被評定為極度危險,賽夏語是嚴重危險,卑南語等九種語言是脆弱等級,所以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刻不容緩。我們族人在交談時,例如在家庭裡面,90%都是用國語交談,穿插族語的比例是64.62%,這些在本席的版本裡面都有說明,所以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一定要通過,現在是牽涉到幾個細節,本席也藉這個機會和大家分享本席的主張和立場。
第一個,本席非常支持行政院原民會推出的版本,希望原住民八百多位教族語的老師能夠比照專職化的待遇處理。目前他們都是領鐘點費,國小是320元到360元,國中是360元到400元,教多少鐘點就領多少鐘點費,增加的這40元,是本席在立法院好不容易爭取到的鐘點費。但是他們之後不再領鐘點費,而是專職化處理,這樣就可以保障族語老師能夠領取固定的薪給,大概是32,000元到36,000元,本席希望教育部對這方面能夠多加支持,請教育部思考怎麼和原民會一起推動。
第二個,剛才談到原住民語是不是要納入原住民特考,本席個人比較支持剛才考試院所說的立場,當然要有族語認證,但是剛才考試院也表示,阿美族、泰雅族等比較好拿到的族語認證,但是我們不能拿這個作為考原住民行政特考的必要條件,我倒是比較建議所有參加原住民行政特考的考生,不管是哪一族,應該考英文才對,就像我們現在所推動的法學知識和英文,英文的比率是40%,我認為我們要推動原住民的語言發展,但是我們也不能忘記國際的語言─英文,我們要有國際觀,這一點還是要好好考慮。最主要就是剛剛考試院講的,如果把族語認證當成是報考原住民行政特考的必要條件,沒有族語認證就沒有辦法報考,就剝奪了原住民的權益。這部分等到審查法案時要好好討論一下,因為大部分取得族語認證的是為了擔任族語老師,學生有沒有族語認證、比率有多少,我們要查清楚。
最後,原民台既然是政府所支助的公共電視台,成立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要傳承語言、發展文化,這是世界各國少數民族電視台的第一要務,而不是只有報導新聞,所以要有一定比率的時間用於每一族語言的發展,謝謝。
主席:在此補充一個訊息,104年10月1日考試院院會審查通過了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七條,公務人員高普考的客家事務行政類,從105年開始分兩階段考試,第一試是筆試,第二試是個別口試,以客語進行。或許客家和原民的狀況還是有些歷史、文化上的不同,但是考試院院會已通過客家行政事務類別是要考客語的;另外,原基法第九條第二項也明確規定:「政府提供原住民族優惠措施,或辦理原住民族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的時候,得於相關法令規定受益人或應考人應通過前項之驗證,或具備原住民族語言之能力。」以上只是訊息的提供,本案近期內即將進行逐條討論,屆時我們還會針對許多委員寶貴的意見、考試院的意見,進行比較細緻的逐條審查。
現在要再介紹幾位老師,首先是新北市8個國小的鄒族語老師陳春源老師,他從頭到尾都坐在這邊,但是因為我們的名額已滿,他沒有辦法發言,待會如果各位老師允許的話,我們請他發表意見,時間3分鐘。另外還有一位是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中心戴佳豪研究員,原住民族語發中心其實是現在我們傳承族語非常重要的智庫,裡面有非常多認真的研究員。另外是國立清華大學語言學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施朝凱老師。
我想徵詢在座老師們和機關代表的同意,因為稍早我有宣告,如果時間允許的話要進行第二輪發言,不過,我看時間已晚,所以徵詢各位的意見,大家是否依然要進行第二輪的發言?或者我們可以特別邀請我剛才介紹的三位老師各自發表意見3分鐘,最後,我們再請原民會主委作5分鐘的結語?如果大家同意這樣的流程安排的話,我就請陳春源老師發言3分鐘。
陳春源老師:主席、各位委員。今天非常高興能夠與大家一起探討今天的議題,我現在要講的是個人的經驗、想法,關於專職老師的資格,在我來說,其實我只有國小程度,但是我經過認證考試及格,然後在師範大學受訓好幾次,每年都參加台北市政府的研習,雖然作為老師,但是學習是我們應該繼續努力的事情,我也很高興去年在台北教育大學舉辦的族語老師學分班獲得了8個學分。一般來說,通常學歷要高中、大學才有資格擔任專職老師,但我在台北市教族語已滿10年,雖然我已經到退休年齡,現在只要找到接班人,我就可以休息了,不過到目前都找不到,我已經73歲了,所以我還是認真的在工作中,幾位老師也鼓勵我不要退休,新北市政府也說:「你是國寶級的,幹嘛要退?」在此我就把我最簡單的意見提出來,就是我有沒有資格擔任族語老師?我是經過族語認證的,但是還有一些前輩擔任族語老師是沒有經過認證的,所以,我想問以我的年齡是不是還可以做?
主席:陳春源老師提出的是非常嚴肅也非常重要的師資認定問題。
請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中心戴佳豪研究員發言。
戴佳豪研究員: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就簡短的談一下我們中心的一些想法,其實我們一直很期待本法能夠通過,所以我們進一步去看未來可能會遇到哪些問題或我們可以掌握的方向,例如本草案第十三、十四、十五條提到通譯、公文雙語書寫、族語出版、原住民族事務法令的問題,但是這個概念應該和族語認證是分開的,因為通過族語認證是對基礎的聽說讀寫的能力進行評量,但是族語的翻譯會有口譯與筆譯的差別,這部分就還要再看課程如何設計。這部分要講到族語與中文的對譯嗎?還是不同的族語之間的對譯?目前這部分並沒有研究成果可以借用參考,這可能是未來會遇到的問題,也是未來要去掌握的動向。再者,目前的族語教材有沒有審核與分析的成果可以讓我們借來運用,讓我們的教材可以進一步更完善?
又,族語專職化的部分,如果一個專業的族語教師必須有一定的專業職能,一定有一些課程是需要共同去規劃的,我們是建議由教育部與原民會共同來規劃,列出哪些是必須要上的課程,每科課程至少要上足36小時,這些課程包括:語言結構、教學教材、評量分析、族語發音、族語聽力、口說、閱讀、寫作、第二語言習得、族語文化教育、族語文學,林林總總,每一項都應該仔細逐項討論,方能紮實地完善我們的族語教師專職化內容。以上。
主席:繼續請清華大學語言學研究所施朝凱助理教授發言。
施朝凱助理教授: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各位給我這個機會上台講一點我自己的看法。這一次原住民語言發展法立法化是非常好的,像剛才非常多的老師同意族語教師要專職化,我今天看到的這個題綱非常具體,但我有幾點憂慮,例如改為公聘專任的部分,在實施之後,各級學校是否都能夠聘到專任族語老師,如果是學校共聘的話,薪水的部分到時候會不會發生問題,所以我認為或許可以考慮在每個縣市設立一個專責的族語語言中心,其內不僅有專責教師,薪水部分是否可以由中央直接支應而不是依靠各級學校專職任聘?將來這樣的語言中心是否也能擔任師培的工作?
第二,前面大家提到的都非常具體,包括地名、公文書寫上的部分,但我擔心的是我們似乎把族語限縮在外語的範圍,我認為母語的使用情況基本上還是要進入民族教育裡面。因此,以後如果進入完全的族語教育,之後要接軌到大學教育時,這部分的考題在族語的翻譯使用上,有無考量到以後的入學考能夠使用到族語的部分?以上是我個人的見解。
主席:今天在場的族語教師們均已發言完畢,繼續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發言。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主席、各位委員。(原住民語)真的很高興,今天來自各領域的專家學者、族語老師對我們提出了很多的指教。我還是忍不住用自己的母語跟大家做回應,主要是因為若不是今天公聽會的主題跟我們的語言有關,我們大概很少會願意或有勇氣在這樣的場合用我們自己的語言,這是很令人感動的地方。過去幾個月,我有幾次機會接待來自紐西蘭的貴賓,剛開始我很不習慣,因為他們一開始跟我講話時,至少會有3分鐘全部都是用毛利人的語言跟我講話,當時我完全聽不懂,但我後來越來越敬佩其作法,因為我們就應該要讓聽不懂我們這些語言的人開始學會尊重我們的語言,但目前這樣的客觀環境,我們還沒有做到。希望透過這樣的立法讓我們在公共場合可以更有尊嚴地使用我們的語言,此乃我們推動語發法很重要的一個目的。
此外,剛才鄭委員也特別提到,他在立法說明中也跟我們做了歷史的回顧,語發法並不是這一、兩年才提出來,而是在94年原基法通過的隔年,原民會就提出一個語發法的草案,但誠如已經離場的林修澈教授剛才也說,我們當時就被國家語言發展法條文的討論卡住,一卡住就是12年。所以,雖然所有版本可能不盡完美,我們還是要拜託大院,無論將來通過的版本為何,相信所有原住民立法委員會快速地讓這個法案通過,也希望所有的立委都可以支持這樣的一個版本。
此外,剛才考選部提到原民特考的部分,到底報名之前先取得認證好還是要不要列入考科的科目,考選部有不同的見解,我注意到他們的見解也不是沒有道理,可是,我剛才也聽到鄭委員提到,有時候考試的加列,用鼓勵的方式也可以,像原住民族學生的考試,我記得是取得認證資格者加分分數會更多,沒辦法取得認證資格者,他參加原民考試還是有加分的,只是加的分數比較低,我想教育部比我們更清楚。我的意思是有很多配套方式可以同時考量,我們每年有三千多個唸過高中、大學的知識份子報考,為了要競爭原民特考為了要競爭原民特考,就會有動能學習並取得原住民族語言的認證,更何況鼓勵的方式並不會剝奪每位原住民考生的資格。取得認證的配套可以做得很多,這部分是可以再和考選部、考試院多作溝通的,相信委員會能給我們更多的指教,讓我們落實這個重要的精神。再者,身為原住民族,除可參加原民特考外,還可參加警察特考以及高普考,因此並不會被剝奪擔任公務人員的資格,只他夠聰明就能考上任何考試,以上是我的補充,謝謝大家!謝謝!
主席:今天真的是美麗的一天,的確,相信在座的,包括我的前輩鄭天財委員應該很少,甚至幾乎沒有在立法院以那麼長足的時間聽見那麼多種不一樣的語言,我的阿美族語要多努力跟加油。我要跟老師說,我們都要以身作則,不管是老師、立委還是想考特考與聯考的人,我們都要以身作則。各位今天寶貴的意見與發言,議事人員都會作成會議紀錄並儘快送給各位。不過,我在這邊也要特別拜託老師們,剛才我們的議事人員非常緊張地奔走,因為大家都使用了各自的族語講了一段話,但我們立法院的會議紀錄很嚴謹必須逐字打出,所以他們現在很緊張,擔心老師離開後要怎麼辦,畢竟我們並不會所有的族語,還請老師們再留下來一會兒,回憶一下自己剛才開場時所說的,並寫下中文的翻譯交給議事人員,他們就會把你們所說的意思逐字地作成正式的會議紀錄。就算是用原住民族語言講出來的話,也是重要的意見,要納入立法院正式的公文書中,因此還請大家稍微翻譯一下。
本席聽完之後也覺得今天誠如大家的共識,大致上說來,對於不同的版本以及諸多法條,我們並沒有很大的分歧,甚至我看見了大家有著非常多的共通性,也是大家共同的期待。其實我們還滿樂觀的,希望能在今天這場公聽會之後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可以儘速排審,進入實質審查。過去這十幾年來,立法院從來沒有過這樣的場合,所以今天在一開始的時候我就跟老師們說,今天我們大家都共同地參與了原住民族權利發展歷史很重要的一步,因為原民語發法從來不曾進入實質審查,因此也從來不曾有過那麼正式、由立法院舉辦的公聽會。剛才包括孔委員、鄭委員以及本席自己,都一直希望可以力促,甚至可以在這個會期就趕快讓它三讀。畢竟,沒有法就什麼都沒有,在這部法裡面,我們要求增加族語教學的預算,也賦予相關機關更多的責任與義務,要全方位地推展、拯救、搶救我們的族語。剛才聽到老師說,這樣的會議開過好多次,我相信包括立法院以及行政機關可以拍胸脯地跟老師說「這次我們是玩真的,並不是只聽聽大家發表意見就回家了」,希望能儘快進入實質審查的階段以力促我們的語言權,讓它全方位地擁有法定的地位,進入法制化為我們的語言權立法。
今天再次感謝大家的參與,謝謝大家!
散會(17時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