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公聽會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5月4日(星期四)9時10分至12時29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彥秀

主席:現在開始公聽會。本次公聽會主題為:「改善少子女化政策方向─產假合理天數、育兒留職停薪津貼制度及托育多元公共化」,感謝今天蒞臨的諸位學者專家代表及列席的行政部門官員。改善少子女化政策是當前社會上所關注的議題,而年金所遭逢的最大問題即來自我們的人口紅利減少,必須創造更多的人口紅利,以增加勞動參與率及勞動力,故而舉行公聽會,希望各位學者專家能在政策上給予行政部門及立法委員更多建議,從而成為預算或立法、修法的參考與指導。

今天討論提綱為:

一、合理產假天數及產假薪資公共化可行性。

二、友善生育職場規劃與提高婦女勞參率。

三、育兒留職停薪制度與女性職涯發展衝突。

四、托育多元公共化量能提升困境與解決。

五、提高公共幼兒園比例之困境與挑戰。

六、公共托育與幼兒園銜接空窗期解決。

七、現行各項育兒經濟支持措施(如生育、托育補助、育兒津貼等)之檢討。

希望經由大家的討論來集思廣益,以獲得更多的寶貴意見,作為改善少子女化政策的修法方向。

鑑於今天下午另有一場會議,所以本次公聽會預計於12時左右結束,請各位儘量把握時間發言。

現在開始請學者專家發言,第一輪每位6分鐘,之後再視時間看是否登記第二輪發言。

首先請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陳秀惠理事長發言。

陳秀惠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台灣婦權會的陳秀惠。少子女化危機連神明也著急!5月1日勞動節時,彰化聖明宮王爺遶境,允諾讓六對夫妻推著幼兒車跟隨一起遶境,似乎與十年前送金鏟子一樣,將希望寄託在神明身上。特別是晚婚者或不孕夫妻求子心切,故藉此祈求夢想成真,但真正能讓人夢想成真的應該是國家!一個多月前,上任未久的衛福部陳時中部長設置了少子女化辦公室(應稱之為「少子女化」而非「少子化」),引起社會的關注,並成為話題,顯見這已經成為國安問題。何以如此?因為臺灣女性在25歲至29歲的就業率達到高峰,在結婚生小孩後,女性即因必須養育孩子而退出職場。在這十年當中(29歲至39歲),女性的勞動力滑落了15%,以致臺灣成熟女性勞動力低於其他國家,形成高教育、低就業又低生育的窘境。我是行政院的性平委員,執行行政院推動的三合一照顧政策,此亦為小英政策之一,希望能經由女性就業來促成女性願意生產的前提。我認為最能發揮影響的關鍵力量在於公共托育,若能普遍於各地方成立平價且優質的公共托兒所,相信可以解決很多女性就業時的困境,同時將低就業、低生育率提升為高就業、高生育率。

今天有一項提綱為育嬰假,國際勞工組織(ILO)早已建議各國產假應為14週,但台灣只有8週,所以這是我們必須優先努力的目標。由於兩個月產假的薪資全由雇主支付,對小企業而言確是一項負擔,故我們贊成一部分公共化,由國家資助、補貼,小孩子畢竟是全民資產,至於所增加的6週產假,至少要有8成薪。

此外,我們也希望產假能由現行的8週擴增至14週,以符合國際勞工慣例。目前全世界有51%國家的婦女至少都有14週的產假保障,以往臺灣在婦女參政或公共事務上都是領先的,唯獨此項不是如此,所以希望能透過此次公聽會、在各位委員的關心下來達成。

最後,我們希望產假也能有合理的薪資替代率,且應鼓勵爸爸們請育嬰假,參與育兒,這畢竟是很正面的。想提高生育率很重要的一點是,讓所有家長都付得起哺育費(養育費),如此方可以讓每一個具生產力的女性都能養得起兩個孩子,好在生育率上急起直追。我們希望這願望可以在未來的日子裡達成,謝謝。

主席:陳理事長支持延長產假,至於薪資公共化,也是我們想推動的方向。

請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劉毓秀召集人發言。

劉毓秀召集人:主席、各位委員。對於此次公聽會議題,我感到非常佩服,因為能真正找出問題讓大家來討論,所以我也很努力地就這些問題來提出看法。

首先,根據跨國比較研究,在新世紀,能夠提升生育率且保障女性權益的唯一有效政策手段,乃平價優質普及、能夠普遍支持父母(尤其母親)兼顧工作與育兒的公共化托育,故我國政府應著重採行之。

對台灣而言,此有效政策手段(即托育公共化政策),應遵循四大原則:

一、支持父母兼顧工作和育兒,畢竟單薪家庭是養不起兩個小孩的。

二、讓家長負擔得起養兩個小孩,否則不足以解除低生育率。願意生的,至少要生兩個;不願意生的,就得減掉,而要提升生育率,一定要有托育措施使家庭養得起兩個小孩,前兩點均為如此。

三、讓政府負擔得起普及提供,譬如以前公幼,既患寡又患不均,因為政府負擔不起。

四、托育人員合理薪資,政府妥善管理品質。以5歲免學費政策為例,這是民進黨先提出的政策,國民黨延續下來,並非馬英九總統的錯。問題在於,這項政策沒有辦法讓政府妥善管理品質,徒然落失政策目標。

於此四大原則下,建議針對0至2歲及3至6歲托育推行下列措施:

0至2歲部分:

(一)遴選優良保母,政府加強管理,廣為提供「居家式公共托育」。現行採保母登記制,任何人只要受了訓就可以當保母,不僅政府完全無法say no,其保母品質也不可靠,家長更無法信賴。

(二)創建小型「社區式公共托育」,這是政府應該做的,以達到平價目的,因為保母費實在太貴了,又不可靠,成為年輕人生養小孩的第一大障礙。

(三)廣開「專業保母培訓班」,爺奶保母津貼實施5年以來,各地保母培訓班為爺奶保母擠爆,專業保母受訓無門的窘境,以解決保母人力缺乏的問題!上個月國北護開了一班保母培訓班,還勞動派出所警察前往維持秩序。因為這5年來沒有新保母產生,致使保母奇貨可居,家長也找不到保母,繼之以品質不可靠,所以一定要改善,務必設立專業保母培訓班,讓欲成為專業保母者可以受訓,學習如何照顧孩子,這點希望衛福部社家署能優先努力。

公共托嬰中心在現階段並無普及設置之可行性,且其托育模式是否符合嬰幼兒成長需求也仍受質疑,因此不建議制訂為中央政策,免得患寡又患不均,看得到吃不到,徒然增加民眾的相對剝奪感。

3至6歲部分:

(一)根據幼教法第九條,廣設「非營利幼兒園」。

(二)公幼若考慮於偏鄉之外的地區擴增,則應先確定公幼應調整定位與做法,以符合前面揭櫫之四大原則。

(三)在提高公共幼兒園比例之困境與挑戰方面,由於非營利幼兒園服務模式符合幼兒、家長、教保人員等各方權益,也是現階段政府負擔得起廣設的模式,符合前述公共化托育四大原則,各方支持度持續提高,而教育部、各縣市也已逐漸突破非營利幼兒園設置之瓶頸,應可期待將逐步於全國各縣市廣設。

(四)有關公共托育與幼兒園銜接空窗期解決問題方面,公幼花費國家龐大的資源,公幼卻不肯設置幼幼班,這是什麼意思?我認為應於非營利幼兒園及公幼增設幼幼班,且前述0至2歲公共托育措施之廣推(即「廣為提供居家式公共托育」+「創建小型社區式公共托育」+「廣開專業保母培訓班」),可發揮於全國各地社區容納2至3歲幼兒之功效,應能緩解0至2歲與3至6歲托育之間的銜接問題。

以上意見,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召集人很清楚看到政府在預算編列及政策面上的許多問題,我希望衛福部能在前瞻建設發展條例中編列相關預算來做處理。

請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簡瑞連理事長發言。

簡瑞連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我代表基層教保工作者,今天有幾點托育意見表達。剛才劉毓秀召集人已經提了一些,其實我們也有相同看法。

第一,就幼托公共化量能不足而言,我認為0至6歲的托育政策仍舊便宜行事,以津貼補助為主要政策思維,且不管是中央或地方均如此。誠如劉召集人所言,很多爺奶搶著上保母課,很多與我年紀差不多的高中同學,尤其是要退休的,都已經在等著去上爺奶保母班。問他為什麼要上課?他說為了照顧小孩。但他是讀幼保科系的,為何還要去上課?因為上了課後就可以替自己的孩子照顧孫子。我說既然如此,大可以當社區保母,也可以好好照顧小孩,他又說沒興趣,只是想去上課好照顧孫子領到津貼。因此我們的建議是,對於爺奶津貼,希望未來能對此作一檢討或是取消,針對親屬保母補助的訓練機制,要能夠擴大辦理保母的部分,然後運用社區資源中心來協助,不要只亂花錢,也希望對於城鄉差距的托育資源能夠做一個良善的檢視,因為保母的部分有很大的城鄉差距,在都會地區大概有一些需求,可是在我們的鄉鎮卻怎麼辦都辦不起來。

第二,有關幼托公共化量能不足的部分,目前托育服務措施不足,無法滿足各種家長的需求,像0至2歲這個年齡層只有公共托嬰可以上,因此會有斷層。最近我有在幼兒園招生,當孩子從公共托嬰畢業之後,很多媽媽會非常擔心,因為他找不到比較平價的幼兒園可以就讀,私立的就是很貴,而且他已經習慣一個公共的、互助、協力照顧的模式。他還告訴我們,如果到私立就讀的話,第一,費用貴;第二,他沒有辦法就讀這樣的機制,那天那個媽媽淚流滿面的告訴我,他覺得政府就是沒有這樣的機制可以提供給他,所以他只好離職,重新回到家庭去照顧2至3歲的孩子,因為他1個月的薪水只有兩萬五、兩萬六千元左右,如果到私立就讀的話,托嬰2至3歲大概要花一萬五千元左右,他負擔不起,因此我們建議要提供多元性的公共服務,即平價、近便性,類似社區公共家園、公共保母來提供家庭的需求。

關於2至6歲的部分,其實公立幼兒園非常少,目前有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兩種公共托育服務,無法落實教保合一的概念,像公幼的課後托育,只要是讀公幼,很多家長一定要趕著4點去接小孩,除非他是爺爺、奶奶在照顧的,有部分鄉鎮的公幼認為,4點以後因為沒有幾個孩子甚至沒有人需要課後托育,所以就沒有課後留園。因此我們建議教育部應落實教保合一的精神,完整規劃2至6歲的幼托政策,不要僅以專班的方式來做。方才劉毓秀召集人有提及,我們應該在公共托嬰、在學校、非營利幼兒園等等,儘速擴大增設2至3歲年齡層的部分。

此外,我有看到一個嚴重的狀況,即私立幼兒園的超收情形,因此我們建議檢討幼兒教育照顧法2至3歲不得混齡之限制,我在私立幼兒園有看到很嚴重的現象,即2至3歲的幼兒部分超收,本來1個老師帶8人,現在都是1個老師帶10人、20人,甚至有一個老師告訴我,他一個人帶40名幼幼班2至3歲的孩子,你可能不相信,學校給他1位美容科的助教,但是私立幼兒園的門關起來,外界看也看不到,家長進也進不去,這是私立幼兒園非常嚴重的狀態,因此我們認為2至3歲不得混齡之限制需要作一檢討。未來在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2至3歲混齡班的部分,一個幼兒園裡面有大有小,並不是不好照顧,其實混齡對孩子是一個很好的狀態。

關於公共化托育政策,我們非常推崇教育部在這部分的政策,即4年要設置1,000班,這個煙火效應的確是有的,但我要告訴大家的是,公幼很少、非營利幼兒園又不足、沒有辦法普遍、私立的費用很高。最近我在做非營利幼兒園的招生,現在適逢招生期,南部每所幼兒園都排了250至300名,而學生名額卻只有30至50名不等,可說是錄取率比考試還難,對於政府的政策方向,我們希望學校能全力配合,把空間提供出來。其次是分析各級學校空間實際需求量比,要求學校去衡酌情況,而不是不願意把空間放出來。

另外,在推動非營利幼兒園的過程中,不管是托嬰還是非營利,立案法規的變更其實是非常繁瑣也很耗時,一所非營利幼兒園從委辦的資格到開園可能要歷經1年的時間,學校跟承辦單位都被搞得頭昏腦脹,很多單位不見得那麼願意進來,我想這大概也是原因之一。

免學費政策上路之後,我們投入這麼多國家的經費,但私立業者還是不斷的提高收費,前一陣子還說要提高40%等等,所以我們認為要提高公共托育,而不是一直補助,甚至提出公私共好政策,應該專心去推動公共化政策。

關於幼教老師現場的問題,我是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我們有去了解幼教老師的薪資,2004年到2017年並沒有太大的改變,關於薪水,有人會說這是南部現象,但我們不這麼認為,因為最近我們收了薪資條,我們發現這個狀況是非常差的,過一陣子我們會把薪資條的部分作一整理與公布,幼教老師整個薪資是兩萬一千元至兩萬四千元左右,平均年資是10年左右,所以幼教老師低薪資、低福利是一個非常難堪的狀態,而且特休假的部分,有25.5%的幼教老師都沒有特休假。我們希望不要再加碼托育補助與公私共好,托育要公共化,人民才會好,您的孩子跟我們的孩子才會被照顧。因此,我們認為必須兼顧4個原則,一、支持家長兼顧工作、育兒;二、讓家長負擔得起兩個小孩;三、要普設非營利跟公共的托育設施;四、托育人員的薪資能夠合理化。非營利幼兒園是介於公立與私立之間,我想廣設這部分是一個值得政府儘速去思考的政策,謝謝!

主席:謝謝理事長,內容非常精彩,只是發言時間比較短一點,希望有機會能讓您進行第二輪發言。

請部落互助托育行動聯盟廖貽得專員發言。

廖貽得專員:主席、各位委員。我是部落互助托育行動聯盟的成員,今天很榮幸能夠受邀參與這場公聽會。今天的議程中有一個主題是「托育多元公共化量能提升困境與解決」,我想在此分享,什麼是多元?什麼又是公共化?「公共化」等於普設公立幼兒園嗎?我想從我們在屏東陪伴5個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的經驗,來跟大家分享我們實際的想法。

大家都知道,民國101年幼照法通過,其中第十條規定:「離島、偏鄉於幼兒園普及前,及原住民族幼兒基於學習其族語、歷史及文化機會與發揮部落照顧精神,得採社區互助式或部落互助式方式對幼兒提供教保服務」。也許大家會好奇,為什麼會有「普及前」這3個字作為一個條件?對我們的政府來說,只要在鄉內的國小有設立國幼班,就是叫作普及,就已經滿足偏鄉和部落的需求了。但現實狀況是,很多的偏鄉社區、很多的原住民部落距離國小很遙遠,社區內的國小分校因為人數過少,所以被裁撤,家長必須要讓小孩坐校車去國幼班就讀,很多家長在這樣的狀況下,寧可選擇自己在家帶小孩。

大家都知道,台灣擁有豐富而多元的族群跟文化,這是我們的優勢,但我們在規劃政策時,常常會忽略不同地方的條件跟環境。在原鄉部落或是偏鄉社區,我們並不需要大型的私立幼兒園所,不需要外來的高學歷教師,更不需要非常新穎昂貴的設施或設備。我們需要的是:了解社區文化跟親屬關係的組織,雇用在地的、對社區公共事務投入的青年,運用現有社區內的公共空間,以部落的長輩為師、以環境為教材,來就近照顧跟教導我們社區跟部落的孩子。

我們在屏東多年來的實踐經驗,5個不同的部落,按照不同的文化脈絡,開展出非常多元而豐富的照顧圖像。有種紅藜的魯凱族部落,老師帶著孩子,到田裡跟部落的長輩學習採收紅藜;也有靠海的阿美族跟排灣族混居的部落,老師帶著孩子到漁港,跟作漁夫的部落家長,了解漁船的構造跟漁網的用途。家長放心把孩子送來教保中心,鼓舞更年輕一代的年輕人勇於生產跟安心就業,也讓孩子無形間,用身體學習與傳承上一代的文化。其實這些寶貴的經驗,就是「多元照顧」的價值跟力量。

我們多年來在屏東的經驗也證明了,社區互助的照顧方式,得到了社區家長和居民的認同跟肯定。像屏東縣瑪家鄉的美園社區教保服務中心,長期都沒有對外招生,但是社區內排隊想將孩子送入教保中心的家長,從來就沒有中斷過。像這樣社區居民無形的支持,撐起了教保中心的運作,形成了一股社區凝聚的力量,為社區帶來了許多生機與活力。教保中心的老師帶著孩子,參加部落的婚喪喜慶,也帶動了部落家長對部落事務的反思跟參與。教學跟照顧其實不只是在園所裡面發生,部落裡面的每一個人都可以是孩子的照顧者,這就是照顧的「公共化」。

「公共化」不等於設置很多的公立幼兒園,而是社區裡面的所有人,大家一起討論如何照顧我們自己的孩子。社區互助托育實質促進社區的公共化,但這一點往往不被我們政策的主事者看見,主事者只看見我們的老師是否夠「專業」、園所硬體環境是否像外面一樣「合乎標準」,但專業跟標準到底是誰說了算?社區居民的凝聚和互助,孩子對社區的認同感,這些東西在當代的台灣社會中,是如此難能可貴的價值,我認為它不應該只出現在我們的公民課本裡,而是具體落實在社區中的生活。社區互助教保服務,正是能夠落實這種公共化價值的最佳媒介。

目前我們看到教育部針對公立幼兒園跟非營利幼兒園有提出具體的設置目標,但很可惜的是,尚未看到針對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的明確宣示。我們希望政府在提升公共化照顧比例的決心能夠有更多的行動,例如:積極盤點現在離島、偏鄉及各個原鄉部落的托育照顧需求、主動邀請偏鄉的社區發展協會和原住民的民間社團來參與教保中心設置的說明會等。另外,我們建議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應有常態性的預算編列,並提高目前申請計畫的年限到三年以上,讓教保中心的發展能更加穩定。我們也希望讓教保中心能夠培養自己下一代的實習生,讓社區能夠有更多的能量和機會,培育在地的教保老師。

我們希望未來將要開始運作的「少子化辦公室」,也能夠看見偏鄉跟部落的需求,有明確的目標、穩定的經費跟充足的人力,這樣社區的大人們才能無後顧之憂照顧自己的孩子,我們期待這樣小而美的種子能夠在台灣的這片土地上遍地開花。謝謝大家!

主席: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李宏文主任發言。

李宏文主任:主席、各位委員。很高興今天有機會代表兒福聯盟來參加公聽會,請大家看看今天的與會名單,兒福聯盟可能是唯一一個兒福團體,我會特別站在兒童權益、兒童發展的觀點來談今天的主題,所以我今天自己下的主題是「從兒童最佳利益觀點看政府少子女化對策之檢討與建議」,因為時間的關係,第一輪發言會先著重在現行政策之檢討。

關於少子女化對策,從衛福部長在媒體上宣布要成立辦公室之後就開始沸沸揚揚了,我來之前還特別搜尋相關新聞,「6歲以下兒童由國家養」是目前這個辦公室召集人、衛福部林前部長所提出來的,而這要考驗的是,有多少資源、經費可以投入由國家養這件事?這是我們很好奇的,也是我們非常關注的部分。

其實兒福聯盟早在2010年已經出了一本專刊,就是在探討我們國家少子女化一事該怎麼辦。最近我又看到一些新聞,有些首長提及要找懷孕兩胎以上的藝人來代言,連剛新婚的立委也成為他們的邀請對象,我就開始擔心,若少子女化已經被認為是國安問題,我們的對策有沒有國安規格?還是停留在所謂的口號治國或口惠不實的狀態?

今天在座有很多前輩、先進,就學理上來講,高齡化的原因跟少子化有非常大的連動,新政府上任即將滿1年,我們很高興看到他們在高齡化的議題上有推出長照10年計畫2.0,姑且不論這個計畫未來的成效如何,但至少政府是重視這件事情的。關於少子女化這件事已經喊了那麼久,據我的了解,衛福部的規劃是,相關政策計畫在六、七月的時候,會有比較明確的牛肉端上來。我們好奇的是,又是新瓶裝舊酒嗎?還是會有新的政策?新的亮點是什麼?如何讓家長有感?我們期待的是一個名實相符、符合國安問題、有國安規格的少子化政策之規劃。

另外,在談少子女化的問題時,兒童的照顧很重要,我要把兒童這個主體放大。兒權公約第十八條明確規定:父母負育兒共同責任。這一條談的是父母的責任還有國家協助的義務。我們的兒權公約施行法於2014年11月20日正式上路,雖然我們不能連署,因為我們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但是去年衛福部公布了第一本正式的國家人權報告,今年是要請外部的國際專家來審查。這裡面有提及兒童最佳利益,何謂兒童最佳利益?簡言之,對孩子有利的要最大化,對孩子不利的要盡可能最小化。過去社福界對這個議題有些紛爭,比如說,可能我要托育、要公托,我就不要津貼,在我們看來,其實我們都是要的,因為就全人的觀點,孩子跟育兒家長都需要這些服務,國家適當協助的義務也是在公約裡面明定的。甚至它也提及,家長就業之子女有權享有符合他資格的托兒服務及設施,這都是公約所明定的。

什麼叫做「適當協助」?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對此有明確的定義,第一塊是現金給付,我要澄清的是,現金給付不是毒蛇猛獸,重點是你要怎麼發、怎麼設計,如何符合人口群之需要而去提供?是否搭配一些相關配套機制以提供其足夠的經濟支持?另外,當然也包括住宅的部分,今天好像沒有邀請營建署人員到場,因為我過去也在立法院待了4年半的時間,我們要推的這一塊就是友善育兒的住宅政策,這部分政府一直端不出政策。大家也看一下國發會的報告,好像即將要推出的政策裡面有考慮提供一些優惠、優先入住社會住宅等措施。有很多先進國家提供房貸的優惠利率,甚至連搬家、喬遷都有相關的津貼補助,特別是針對有多胎子女者,此外還包括實物給付(in-kind)及相關諮詢服務。民間團體CRC在推動權利公約國內法化的過程當中,我們認為高品質、平價,甚至是免費的兒童照顧是很有必要的。在友善育兒勞動職場的部分,育嬰假和相關津貼也是很重要的輔助措施。

回應一下我之前所講的,6歲以下兒童由國家來養,我查了最新的數據,6歲以下兒童目前高達126萬7,745人,我們自己算了一下,如果孩子在0歲至6歲期間分別送至公幼或私幼體系托育,6年下來包括生活費、保母費、相關的教育及托育費用,夯不啷噹加起來大概要花100萬元至125萬元之間,這麼大的一筆金額乘以126萬人的話,大家可以算一下,那是一個天文數字,在政府財政困窘的情況之下,這個部分要怎麼解決,可能會是一個很重要的議題。

在結束第一回合的發言之前,我說明一下所引用的是行政院「完善生養環境方案」當中對現行友善育兒政策盤點之資料,大家看到有這麼多政策,但我要請問的是,為什麼家長還是無感?因為設了太多排除的門檻,有太多雷聲大雨點小、看得到卻吃不到的機制,導致育兒家庭無感、不覺得政府是真心和全方位地支持家庭育兒,兒福聯盟非常期待6、7月政府即將推出的少子女化改善對策。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先做個開場白並提出我們的觀察意見,後面有一些對策的部分,等到第二回合的時候我再發言,謝謝。

主席:謝謝李主任,那個表格我們應該會做成會議紀錄,到時候希望能拿到您的這些資料。

請前政務委員、國立臺灣大學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馮燕主任發言。

馮燕主任:主席、各位委員。李彥秀委員及在座的陳委員宜民,很高興有兩位立法委員在這邊聆聽我們花時間用心準備的報告資料,我看到行政單位也有很多代表,尤其是衛福部次長親自過來,非常令人敬佩,從老到小都要顧及,真的很辛苦,另外也包括在座的各位朋友。桌上有各政府單位的書面資料,剛剛李宏文主任談及目前我們的政策為何,在此借用國發會於2015年提出、2016年1月經行政院核定的「完善生養環境方案」,就現行措施,在文獻上也看到最主要的有教保環境、友善職場、經濟支持三個主軸,包括非經濟支持的措施等等。文獻中還包括國人意向調查,政府提出政策前一定要了解民意為何,當然有人會說如果問民間需要什麼,大概他們什麼都需要,但當中還是看得出來托育設施、5歲幼兒免學費補助對象向下延伸2-4歲等措施很重要,而5歲幼兒免學費措施是否會鼓勵民眾生育,調查結果也占65%以上。我想跟大家分享的是,受訪者對「政府為鼓勵民眾多生小孩而增加補助或設施,將需要額外加稅或舉債」,近七成表示不同意,換句話說是希望政府就現有財源去做調整。

我們看到最近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政府這麼地有魄力、八千億元多可以籌出來,也規劃用190億元推動一些新的策略,所以我們相信政府一定能找到財源,新政府也認為這是一個國安層級的重要政策。2016年行政院通過的方案中有設定目標,包括逐步朝提升生育率至2030年1.4人的目標邁進;希望企業協助;檢討及研議各項補強減輕育兒經濟負擔之措施,以支持家庭育兒。

的確這也花了1年的時間研究,現在研究中心也持續在研究、跟追,看看主要國家的作法為何,大致可以分為經濟支持和非經濟支持,世界上沒有什麼事情是朝夕就可達成的,尤其政策大都需要配套來執行。剛剛李宏文主任談到CRC,那是以歐洲人為主的國際公約,他談的是除了現金給付之外還要有這個、那個,是我們要努力的目標。我國的現金給付起步比較晚,但這些年來在經濟支持上,臺灣跟所有國家相比,其實我們是最周延的、每一樣都有,但我們要檢討之處,就像剛剛李主任說的,每一樣都有,但都是點到為止,有太多的排除門檻。不管是經濟支持或非經濟支持,要讓年輕人願意生、有信心能養小孩,但門檻過高或者我們對需求對象的界定太狹隘,以致於在這方面的效果不夠大。世界主要的國家也都花了多年的時間把這些政策提供出來,法國是最好的模範,能夠維持2.0%以上的生育率,法國做了些什麼,我大概沒有時間細講,可以看到其經濟支持或非經濟支持皆有。在非經濟支持裡面,大家都有的是「增設公共與職場托育等教育設施」,現在政府也希望勞動部能夠重拾企業托兒的部分、好好地做,我覺得這是非常棒的一個方向。檢視國外的生養措施,2016年就曾經評估過,有一些作為是我們可以加以考慮的。

最後,我國歷年生育率的部分,2010年最慘,生育率低於1%,但在2011年(建國百年)就回復至1%,甚至於去年是1.2%。我國提升的速度雖然慢,剛剛劉毓秀教授講過,自2004年還是2005年的教育券開始就進入了現金給付階段,開辦的經濟性育兒政策包括2010年的托育費用補助;2011年的5歲免學費;2012年的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這些有沒有發揮效果,大家一看就知道了,我們的生育率逐年在增加。我要說的是,讓年輕人願意結婚最重要,要讓他們有信心、敢生小孩其實需要「養孩子是獲得支持的」此一印象,能獲得政府的支持、獲得社會大眾的支持,所以我認為在國發會原來的「完善生養環境方案」這三根支柱,一柱都不可以少。我看到這份文獻後非常擔心,在國發會新的政策方向與修正方向中,對於第一點與第二點我都完全贊成,但第三點除了賡續辦理優先住宅補貼或優先入住社會住宅相關措施外,同時研議以實物給付為主的育兒政策及將現金給付移轉至服務建置之可行;我認為這種事情當然可行,這是什麼意思?就是在同樣一個派裡面,把這一塊切給另外那一塊,但政府這真的是一個有良心的政策嗎?

兒福聯盟不像國發會是做普遍的survey,兒福聯盟每年都會針對母親做的survey,就是歷年來政府提供什麼樣的政策,媽媽才會考慮多生孩子?結果大概都是以發放兒童津貼、減免幼兒學雜費及所得扣除額為優先,所以現金給付不但不是毒蛇猛獸,還是讓民眾覺得實質拿到手上比較安心的一種作法。類似這種作法,希望國發會可以考量把餅做大,而不是切東牆補西牆。

主席:針對少子化議題所需要做的,我相信不論是由藍綠不同政黨執政,在方向上應該都是一致的。誠如剛才馮燕前政委所提到的,我們現在一些想讓年輕夫婦感受到政府支持的做法,很多都是在點上,如何能做到面上,包括患寡與患不均上如何做更好的鋪陳等,我們希望執政團隊在前瞻預算上有更多著墨。至於國發會部分,等一下有機會我們會請國發會代表就討論提綱第三點做說明與回復,我們也可以瞭解一下你們的方向打算做什麼樣的細節處理。

請臺北市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莊喬汝委員發言。

莊喬汝委員:主席、各位委員。我的title雖然掛的是臺北市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但我不是代表臺北市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發言,因為我自己在裡面擔任了幾屆委員,所以想就我觀察的狀況做一些分享及建議。今天的討論提綱是個非常廣的範圍,從婦女懷孕、生產到育兒的狀況都含括在內。前面幾位發言者也提到,現在的生育率之所以這麼低,我想跟普遍低薪、高工時、高生活成本(包括物價及房價)這些情況都有關。一對新婚夫妻或是結婚幾年的夫妻,他們的薪水擠不出養小孩的費用,這是很常見的情形,所以我今天發言的方向希望從婦女懷孕、育嬰到托育所面臨的困境來做一個討論。

第一個是懷孕階段,性別工作平等法從民國91年立法開始,雖然法令內對懷孕歧視有些相關禁止及申訴規定,但由部會的相關統計來看,各個地方主管機關都設有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來處理申訴歧視案件,可是實際上除了雙北之外,其他縣市申訴案件量的低落讓我們難以想像,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到現在已經有15、16年的時間,可是有些縣市的總申訴案件量比法律生效施行的時間還短,有些縣市還掛零。像這種申訴案件掛零或是個位數的狀況,我們很難說服自己這是因為環境友善的關係。出了雙北之外,其實我相信即便在雙北也有這樣的狀況,我們仍然面臨非常多婦女在懷孕過程可能受到雇主一些不合理待遇、差別待遇或是刁難,可是卻不敢提出申訴,或是在提出申訴過程中又撤案。但是多年來我們的相關政策並沒有對申訴量非常低落的縣市加以檢討或改善,我認為相關部會應該建置完整、貼近民情及事實的生育環境統計。我剛才也提過,我們非常難說服自己許多縣市沒有申訴量或是沒有歧視案件處理是因為沒有需求,我想大家都明白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第二是育嬰部分,性別工作平等法之中有育嬰假的設計,也有育嬰津貼的發放,可是育嬰期間的保費問題,由於平常期間的勞保費用是20%由勞工負擔、70%由雇主負擔,法律規定育嬰假期間這70%雇主負擔的保費由國家補助,可是20%勞工負擔的部分仍要由勞工支付。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奇怪的設計,我們為了鼓勵雇主不要歧視請育嬰假的婦女,所以給他一些獎勵措施,跟他說如果讓員工請育嬰假,原本他要負擔的保費就不必負擔。但是對於真正在生養孩子的勞工,保費卻還是要他自己負擔,造成實務上有些勞工不知道育嬰期間可以繼續加保,所以就退保;也有些勞工可能不想負擔保費,所以就退保;而他可能無法順利復職,需要失業給付的請領,可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勞工的權益就被損傷了。我們想請相關部會或是立法院研議看看,當年我們為了鼓勵雇主不要歧視請育嬰假的婦女而提出獎勵措施,但對於真正生養的勞工,有沒有給他支持?

育嬰假方面還有一些問題,我們面臨的是很多勞工的勞保被高薪低報的問題,所以60%的津貼給付對他來說根本不足以支持他養育小孩,只要生了兩胎以上的婦女,幾乎都被迫要在家照顧孩子。我們在實務上看到這些生了兩胎以上的婦女,常常都面臨一種對職涯完全沒有選擇的狀況,這個沒有選擇來自於低薪、也來自於公共托育不普及。我自己最近也在找托育,我問了我家附近的托育中心,他說今年5月報名、7月抽籤,我就問他有多少名額?他說今年沒有名額;我又問他,既然沒有名額,為何還要抽籤?他說形式上還是要抽籤;我問他7月會有名額產生嗎?他說不會,就已經確定額滿了。我相信這個問題對很多生了小孩的婦女來說常常碰到,而且連私幼也要排隊,有時候就跟你說先登記,再看看7月有沒有名額。政府有義務建置一個公共托育的服務,而這個公共托育服務應該普及,讓生小孩的家長是有信心的。很多家長不是不願意生小孩,而是生下來後不知道該怎麼養,尤其對媽媽來說必須面臨一個選擇─是不是要留在家裡,就是跟職涯衝突的選擇。衝突的選擇常常來自於:第一,社會文化上我們仍然期待母職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我常常聽到大家稱讚說「你先生很好,孩子哭,他半夜會起來。」可是我從來沒有聽到大家會讚美媽媽說:「媽媽好偉大,孩子哭,她半夜會起來。」第二,男性的薪水普遍比女性高,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照顧孩子的責任仍然落在媽媽身上。在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我們發現有鼓勵雇主的措施,但是支持生育或養育的部分較少,譬如今年修了性平法第二十三條有關企業托育的部分,雖然企業設置托育設施之僱用受僱者的人數從250人降低至100人,可是我們仍未看到相關罰則,目前對於企業托育還是採取鼓勵措施。回應我剛剛提到的部分,我們對資方採取鼓勵措施,相對地,並未給真正生養孩子的勞方安心生養的環境,應該建置公共托育的服務,並且必須普及、平價與優質。

主席:請生產改革行動聯盟成員邱宜君小姐發言。

邱宜君小姐:主席、各位委員。我目前是照顧兩個學齡前幼兒的全職媽媽,也就是並沒有在工作。對於剛剛莊喬汝的報告,我心有戚戚焉,其實沒有選擇,不過在此不談我個人的部分,我今天代表生產改革行動聯盟到此,發表本聯盟對於少子化政策方向的建議。

前部長林奏延醫師日前登高一呼之後,少子化辦公室就在衛福部底下成立了,4月30日林前部長也在聯合報的民意論壇投書,他提出9點政策建議方向,基本上,對此我們同意。既然召集少子化辦公室的林前部長,他自己投書的內容都已經很明確地列點,我們就從列點的內容來提出建議。我向大家大致報告投書的9點建議如下:第一、宣示進行部會整合;第二、產科醫師與助產師的共同照護制度;第三、改善低薪及長工時問題;第四、提高生養相關補助;第五、保障產後就業;第六、完善托育、教育制度;第七、配合社會住宅政策;第八、更加普及技職教育與提早就業;第九、不孕與單身族的生養方案,整體的建議非常進步。少子化辦公室在衛福部底下,哪一點衛福部可以完全作主?全部幾乎都沒有辦法!只有第二點,也是我們林前部長列在最前面,即宣示完馬上列出頭號建議,就是產科醫師與助產師的共照制度,生產改革行動聯盟希望行政院做好跨部會層級該做的事,至於衛福部,我們很高興看到衛福部有一些方向,希望這次衛福部至少澈底做好一件事,也就是產科醫師與助產師的共照制度,這就是由醫師與助產師各司其職、照顧產婦的一個多元、友善的生產模式。

這一點重要的原因在於,現在台灣平均的生育率很低,低到不能再低了,平均只生一個小孩。如果希望提高到兩個小孩,就是讓生一個的人願意生第二個小孩,假如你生產的經驗讓你覺得很脆弱無助,產檢的過程都很草率,沒有得到很全人的照顧,而且在生產過程中受到很多驚嚇,感到很恐懼。請問你會很想要再經歷一次這樣的經驗嗎?任何正常人都不會想要再生第二個小孩!共照制度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很多生育率比台灣高的先進國家,他們好像每個人都很重視個人生活,為什麼要生小孩?可是英國、法國、紐西蘭、澳洲、丹麥及瑞典,統統都採共照制度,所以他們的生育率都比我們高。衛福部也曾經在6家醫院試辦過,成效非常好,照顧的品質非常高,而且成果報告顯示,不但是醫學上實證的客觀數據品質非常高,接受共照的產婦有90%都願意再生第二個小孩。本聯盟想要提醒大家這件事,我們覺得很失望,因為今天衛福部的報告完全沒有提到共照制度,雖然這是林奏延前部長在自己投書裡面最先提出的政策建議,衛福部的報告卻一個字都沒有提及。共照制度不就是少子化危機的一道曙光嗎?我們不是應該排除萬難、擴大辦理且愈普及愈好嗎?可是沒想到試辦半年後,可能因為經費不足等等原因,竟然隔年縮水到只剩3間醫院,受惠的人愈來愈少,這不是很不合邏輯嗎?一再宣示要改善少子化問題的政府,卻出現這樣的方向,這是很荒謬的事!

我們非常認同前部長將共照制度放在少子化的頭號建議裡面,並認為這是衛福部現在最該做、最責無旁貸的任務。我們希望衛福部大量重用助產師,讓台灣無論是富裕或貧窮的女性,當各階級的女性踏入婦產科,從產檢、待產到產後,都可以得到助產師專業的諮詢及照護,讓助產師與醫師各司其職,一起照顧他。我們也希望藉由這次的公聽會要求衛福部能夠具體提出時程,並且按照進程接受檢驗,有效率的普及共照制度。

光靠衛福部改善共照一事很難改善少子化,所以今天邀集各部會。身為一位媽媽,你可以把我看成是少子化議題的第一線工作者,除了改善生孩子這件事本身以外,如果其他沒有改真的很難,薪資、工時、托育、教育、住宅、年金,甚至長照、環保,這些事統統不利於生育,其他人愈不生,對我們這些生的人而言,我們的小孩將來就會愈慘。無論如何都看不到變好的契機,我們如果不生小孩是不是才比較符合良知?如果這些都不會變好,我們會想要把我們的孩子放在不會變好的明天嗎?我們希望關部會都要通盤的從家庭生活去思考,不要再以一些很可笑的數據去逃避人民真實的困境。我們每年看到新聞報導那些數據,我們就會想那是誰、跟我有關嗎?每年家庭可支配所得有近百萬、平均月薪將近5萬元,請育嬰假的人有9成都可以恢復原職,太好笑了!我從來不知道育嬰假是什麼?這些數據看在受薪勞工眼裡,會覺得政府完全看不到我們的存在,為什麼要讓我們再增加一份托育的壓力?我們是神經病嗎?

你們知道全職媽媽與職業婦女在聊天的內容是什麼嗎?就是公幼沒資格、私幼非常貴、房貸付不起、老家還有雙親以及升職、加薪都沒有媽媽的份、加班沒有加班費,還要貼錢送小孩去安親班,講完一輪後,媽媽們按一按計算機,每一個人都很想哭。在這樣的氣氛下,哪個女人會好想再生第二個小孩?哪個還沒小孩的女人聽到自己的姊妹淘說了這些之後,會覺得我也好想當媽媽?這真是不可能的事!少子化議題已經喊了很久,每次都是趁選舉時,發一發、灑一灑錢,從來沒有真正從根本解決問題。我們同意林前部長講的那9個方向,一定要解決問題,如果再繼續互踢皮球,我們這些生育年齡的婦女有很多基於自己的良知,只好看著自己的卵巢慢慢萎縮、衰老而已,因為我們光是背著自己的人生就已經太沈重了!

主席:請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覃玉蓉秘書長發言。

覃玉蓉秘書長:主席、各位委員。我接著邱怡君小姐的發言,台灣面臨少子化問題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職場環境的低薪高工時,如果是低薪的話,勞工就會花更多時間去賺加班費,當然就會導致工時過高。如果要生養小孩,時間是基本的需求,可是現在年輕人卻沒有時間來生養小孩,而這也是最基本的問題,就算是生出來也沒有足夠的薪水可以支撐養育小孩的支出。針對這個問題,在此次相關部會的報告中,並沒有看到政府提出相對應的策略。如果不解決低薪高工時的問題,政府還一再呼籲年輕人去生育的話,其實這是很霸道的一種壓迫,尤其是在這種情況之下,女性所面臨生存的壓迫與生育困境,又比男性更為嚴峻。

我這裡有幾張數據要與大家分享,比如台灣女性與男性的薪資差異,女性的平均薪資只有男性的8成。勞動部每年都會公布同酬日,即男性工作一整年所賺到的薪水,女性則是要每年多工作幾天才可以賺到同樣的薪水,2017年台灣女性必須多工作52天方能領到與男性一樣的薪水。在這種兩性薪資不平等的狀況之下,就如剛才莊喬汝所講,當家庭中有育兒需求時,家人就會要求「誰」要犧牲工作,其實都是女性,因為會被認為賺的錢比較少。其次,更殘酷的現狀就是女性的薪資比男性少,而且有生育女性的薪資還比未生育女性的少,可見女性身上背負非常大的壓力。目前0至2歲小孩的家庭中,大概有八、九成都是家長自己帶小孩,對此有一種說法,就是台灣傳統文化使然,即家長自己比較喜歡帶小孩。根據最新研究,這種說法是有疑問的,中正大學社福系王舒芸及鄭清霞老師在2014年做了一項調查,其實並非家長都喜歡自己帶小孩,而是有性別及階級的差異。

目前0到2歲的幼兒照顧,包括了自己照顧、爺奶照顧、保母或其他親屬照顧等,如果分開為不同群體的話,就可分為三個群體,即父親所得高於母親的所得、母親的所得與父親的所得相當、母親所得高於父親的所得,最後一種群體從統計來看是非常少的,而托育選擇也會非常平均。如果是母親所得低於父親的所得時,多數家長只能選擇自己照顧,可見其間是存有性別的差異。其次,階級差異也同時存在,如果我們將家庭分為低所得、中所得到高所得,高所得家庭在選擇各種托育方式也非常平均。如果是低所得家庭的話,就只能選擇自己來照顧小孩。今天家長要選擇什麼樣的方式照顧小孩,其實不是由傳統文化來決定,而是某種程度要看該家庭能有多少資源可以運用,以及媽媽經濟獨立的能力,可見家長自由選擇的空間是被限縮的,即便目前台灣已經有實施各種政策,但是這種現象還是存在的。

在上述的情況之下,對於收入比較低的女性,他們會有更大的壓力,就是必須放棄自己僅有的收入,然後回家照顧小孩,所以在經濟上也會更為依賴家庭。雖然我們現在都在談年金改革,可是這些女性在晚年卻沒有足夠的保障。目前女性平均餘命遠高於男性,我們可以預期未來這群女性的經濟風險是非常高的,這種現象在其他國家也已經發生了。如果政府要降低女性因為生育而承受的經濟風險,那就可以做很多積極的政策,包括縮減兩性薪資差距,其實勞動部每年的作法就只有公布同酬日而已,對我們而言,這樣做完全是不夠的。美國在前幾年也大力去談這方面的相關政策,包括OECD及ILO也有整理各國政策的實踐方向,這也是我們研究台灣兩性薪資差距成因可以參考的方向。

其次,政府應該儘速建立優質、平價與普及的公共托育服務,由於提升托育品質需要成本,這也是很現實的問題。還有保障教保人員的勞動條件也一定要做,不過這還是需要成本,由於普設優質托育服務本身就需要成本,如果今天政府提供的資源就是那麼少,因而大多數成本都壓在家長身上時,我們發現不平等的狀況就會一直持續下去。如此會讓小孩從一出生開始,在選擇托育方式時,就有含著或不含著金湯匙的差異,當然就會延續社會的不平等。

我們必須強調公共托育的主要目標,就是讓各有所需的家長及幼兒都能取其所需。關於推動托育政策的重點,不在於已經吃得起牛肉麵的家長繼續吃牛肉麵,而是要讓連吃陽春麵都吃不起的家長,他們都統統可以得到優質的服務。特別是0至2歲的托育政策,衛福部至今還沒有提出具體明確的目標,他們會說已經有各種服務措施,但是卻是讓地方政府各自去選擇要如何去推動,這已經在各地造成明顯的城鄉差距。由於每個縣市都有不同的政策,當家長的戶籍地、居住地及工作地不同時,這對幼兒與家長都會造成非常大的困擾。六都被認為是資源比較豐富的區域,不過因為首長對公共托育建制的重視與否而有很大的差距,這對低薪高工時的年輕家長而言,當然就無法滿足他們迫切的托育需求。我們在此呼籲中央政府,應該提出價值與目標都很明確的托育政策,並與地方政府一起來分攤托育成本,以使家長能夠安心送托。大家也有談到前瞻計畫,政府可以拿出八千多億元,其實每年0至2歲的公共托育政策還花不到15億元。從這樣的對比可以得知,政府在國家資源重分配的圖像上,並沒有看到家長有支持政府的誠意,我們非常強調此點。另外,有關薪資不平等之外,剛才莊喬汝也有提到性別工作平等法有很多友善生育職場的措施沒有落實,我在此跟大家分享一份婦女新知基金會在2015年所做友善生育職場大調查,我們問了女性以下幾個問題,包括:根據職場經驗是否曾經遇過雇主要求員工簽署或承諾對懷孕員工不利的約定?這在性別工作平等法是明文禁止的,但是仍然有12%的受訪者表示遇過,比例最高的是雇主跟他約定,如果懷孕須接受主管進行職務調動而不得拒絕。我們也看到其他很扯的規定,比如要求員工們不得同時懷孕,要排隊輪流;產假復職後工作量要加倍,理由是新手媽媽要補償懷孕期間減少的勞動。這些都很明顯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再者,有50%的受訪女性表示,自己、同事或親友曾因懷孕在職場受到刁難,其中最大宗的就是因懷孕導致考績、升遷、調薪受到影響,所以男性和女性的薪資差距是其來有自的。雇主也會以各式荒誕理由刁難員工,包括加重懷孕員工的工作量,甚至加重至有早產危機,再以考績不合格為由解雇,不給資遣費,甚至以言語暗示懷孕員工拿掉小孩!我們也訪問受訪者:以現在的工作經驗是否擔心自己會遇到懷孕歧視?受訪女性高達57%擔心受到職場懷孕歧視,而讓她們最擔心的就是考績會受影響,這是最直接的。

關於育嬰假的部分,其實家長請育嬰假也不是這麼平順,雖然據政府調查有高達8、9成家長是可以返回原職,但我們看到很多女性在請育嬰假時就遇到困難,而政府的統計完全沒有呈現這個部分。當我們問受訪者:自己或是同事、親友是否曾經因為想請育嬰假而受到刁難?高達48%的受訪女性表示有,最多遇到的狀況是雖然可以請育嬰假,但被要求必須自己找職務代理人。其實我們所說的找職務代理人應該是負起責任,而不是加在員工的身上,變成請育嬰假的條件。甚至有27%的人是直接被拒絕,但這明明就是法律保障家長的權益,但卻是直接被拒絕了,雇主還會提出很多奇怪的方法來刁難員工請育嬰假。我們也問受訪者:就自身的工作經驗,未來如果打算請育嬰假是否會擔心被刁難?高達65%的女性表示很擔心被刁難,甚至準備要丟工作,也就是很多員工其實不是不想請育嬰假,而是根本不敢跟雇主開口說要請育嬰假,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我們完成以上調查,在開記者會時就向勞動部提出幾個要求:第一,勞動部應針對友善生育職場現況進行定期統計調查,作為政策檢討依據。第二,中央及地方政府應檢討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管道,改善申訴案件量過低,甚至有掛零的情況,而且是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十幾年來都掛零,我們希望政府能夠檢討掛零的原因,且主動進行勞動檢查、採取措施,確保勞工不因申訴而遭報復、提升申訴機制的處理效能等等。第三,勞動部應加強雇主及勞工的性別平權意識,將消除職場性別歧視、促進職場性別平等列為勞工教育補助必要項目,讓雇主了解自己有依法防範懷孕歧視、提供托育服務的責任,如編列經費開設職場性別平等課程,要求違法雇主、主管、人資出席。

我們希望勞動部能夠針對以上訴求做出回應,因為我們看到目前勞動部提供的資料似乎沒有針對這個部分有太多著墨,謝謝。

主席:本席希望行政部會稍後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出的問題直接回應,如果行政部會還是沒有針對問題回答的話,第二輪就針對問題,這樣才有機會聚焦到大家的問題上。

請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劉梅君教授發言。

劉梅君教授:主席、各位委員。大部分今天發言的民間代表比較focus在托育部分,我認為他們講得非常好,我也完全同意,我在此就省略這部分,我會針對勞動部分多做一些說明。在說明之前,我想先談談少子化的成因,剛才有談到薪資過低,這的確是一個事實,現在正值生育年齡的年輕世代,他們的確面臨普遍低薪的狀態,那我們就要去瞭解到底是什麼原因促成普遍低薪的狀況,有些事情我們可能沒有辦法立即去做,但有些事情是政府要不要做的問題。比如在公部門和大型企業裡面運用派遣人力的比例是最高的,大家都知道派遣人力大概都是以基本工資付薪水,我們很多年輕人初入社會的前幾年都是從事派遣工作,我要提出的是,公部門是否能夠日漸減少派遣?其實現在為了規避,派遣變成叫作承攬、外包,他們說外包不是派遣,但對我而言都是一樣,事實上就是一樣,對於勞工而言就是低薪。如果公部門能夠降低派遣人員的比例,大型企業只給予一定的比例,不能超過若干比例,這是第一個我們可以做到的地方。

第二,有一些企業不會因其是中小型企業就利潤不高,還是有一些行業的利潤很高,公部門是否能夠去關切這些企業?幾年前金融風暴時我們有加薪四法,鼓勵企業賺錢要為員工加薪,但這個法訂定之後,我們不知道進行的狀況如何,公部門有沒有查核這件事情?還是講完就算了?這是針對低薪的部分,我們能夠做的就應該趕快來做。

另外是什麼樣的政策最能夠鼓勵生育?至少公托確實有助於鼓勵生育,我自己指導碩士論文,同學去做這個研究時就發現果然是這樣,生了第一胎的媽媽很幸運抽籤抽中公托,這位媽媽表示第二胎還可以送到公托的話,她就願意再生一個孩子,可見這確實有效果。另外,因為可以放心把孩子送到公托,家長在工作上沒有後顧之憂,他們職場上的工作表現和發展性比私托不穩定的狀況來得好很多,所以我覺得應該要大力推動公托。

再就懷孕歧視的問題,其實這個問題非常嚴重,台北市和新北市的比例很高,不過也都是冰山一角,更多遭到懷孕歧視的例子可能不為人所知。為什麼雇主看到懷孕的人就採取一些不利他們的措施?這就是今天討論提綱的第一點,就是產假薪資還沒有公共化這件事情,因為勞基法規定兩個月的雇主責任,很多雇主一看到員工懷孕就會想盡各種辦法刁難來讓員工知難而退,其實在好多年前勞動部也曾經提出雇主責任可以用勞保的生育給付,將生育給付擴張到3個月,以2個月來抵充雇主的責任,這樣雇主看到員工懷孕時那種不舒服的感覺可能就會降低,我覺得這是應該要做的事情,也許我們可以針對產假工資這個部分進行調查。

至於育嬰假部分,我不建議再予以延長,因為育嬰假延長的確會對婦女的就業造成一些不利的影響,台灣好像並沒有做這方面的研究,可是在西方國家就有研究指出期間不要太長。過去在立法院也有立法委員建議提高育嬰津貼、延長育嬰假,這對我們鼓勵婦女的勞動參與可能會產生不利的結果,所以我覺得對這個部分要再考慮。當然,這也需要由勞動部進行相關的調查和研究分析,因為提出任何一個提議,可能看起來好像對勞工很好,可是另外可能會對勞動參與產生負面的影響,所以就必須要更加謹慎。

由於時間已經到了,我就不再占用大家的時間,等一下在第二輪發言時我再提出其他意見,謝謝。

主席:我相信每項政策的推動都有不同的面向,當然行政單位會做最完整的評估之後,會再做處理,這正是今天我們召開公聽會最主要的原因。請平價托育家長權益協會籌備召集人蔡宜珊發言。

蔡宜珊召集人:主席、各位委員。我今天來到這裡感到很汗顏,主要是因為兩個原因,第一,我自己在學生時代就很關心性別和婦女權益,所以我深知今天在場的每個團體都花了很多年著力於深耕這一塊,有很強的論述、有很豐富的資料,這是我們這個協會在初創的時候所沒有的。第二,從我當學生以來,我以為我們婦女團體很強、很努力,有很大的進步,台灣是亞洲女性平權很強的一個國家,可是在我結婚、生小孩以後,我看到現況,我覺得很遺憾,也非常的汗顏,我要如何面對我的女兒?她在30年以後結婚後要生小孩的時候,是不是還是像我現在一樣?我感到憤怒與生氣,所以才跟幾位家長跳出來一起創立這個協會。

我先跟大家說一下我自己的經歷,當我懷孕以後,我就很有前瞻性的開始打電話,在郝龍斌市長在任的時候有五星級的托育中心,每家報紙都大幅報導,在台北市12個行政區裡面,我大概打了6個,每一個行政區的公托中心人員都跟我說「請排隊。」我是排在100多名,並且我深知以我的身分,我是不可能排上的,因為我既不是弱勢,也不是低收入戶,所以我是絕對排不到的,我在結婚以後準備生小孩的時候就已經有問清楚了。等到我小孩長大了,去年我帶小孩去抽公立幼兒園,爺爺、奶奶、爸爸和媽媽全家總動員在外面不怕日曬的排隊,而且因為一次只能登記一個學校,我們派不同的人分別到好幾個學校,在最後3秒鐘才決定要抽哪個學校。在有意願抽公托的家長裡面有7成是抽不到的,而且我們好幾位家長一起算出來2歲到3歲的幼童只有1%的錄取率,在100個家庭裡面只有一個幸運的家庭可以抽到,所以教育部可能要回應一些問題。並不是每個人都有去抽過籤,在松山區大概只有7個附設幼兒園,像松山附幼對3歲到5歲的幼童是開31個名額,對2歲的幼童只有14個名額,對3歲的幼童只有10個名額。在大安區大概有2萬多名小朋友要抽籤,但是只有不到300個名額,而且2歲通常都不開班,也就是說2歲以後如果沒有請保母,那他要被送去哪裡?就會中斷了,從0歲到6歲並沒有一條龍的托育機制,完全沒有做好。想去抽公幼的家長有很多都是公務人員、醫生、律師,有非常多人是所謂的中產階級,或是從中產階級掉到已經不中產的階級,因為現在很多人都是低薪、經濟條件不好,像這樣的家庭也要來抽公幼。

政府明知民眾有這麼大的需求,這兩、三年一直在加速推動長照,要在全國成立幾百個據點,我不知道為什麼公托沒有,我們一直覺得很怪,我們想要問教育部,教育部有非常多的閒置空間,譬如說台北市很多國小都已經有設公立幼兒園了,但是國中、高中職的校園空間其實都因為少子女化而逐漸減班並有條件的在釋出空間。我舉一個例子,像蘭雅國小一個年級就從30個班級減到12班,減了一半以上,像這樣的學校,為什麼不能釋出1樓的空間?像總務處、家長會辦公室因為有很多人要出入,我們就讓這些單位留在1樓,但是像社團辦公室、專科教室、音樂教室、器材室等,是不是可以從1樓撤出而釋出1樓的空間來成立公立幼兒園?或是讓非營利幼兒園有空間可以來成立?而且依現行法規,2樓和3樓的空間都是可以合法做為幼托的場所。可是目前以台北市來講,設在2樓和3樓的公立幼兒園不超過5間,這是教育部官員提供給我們的數字。在2樓和3樓的空間一樣可以使用、一樣可以修繕,所以是很安全的,為什麼不做呢?請教育部的官員等一下可以做一點回應。

另外,現在政府的政策是要加速普及非營利的幼兒園,請問有沒有時間表?對公立幼兒園有列出時間表,可是對非營利的幼兒園有沒有時間表?因為在台北市和各縣市政府現在非營利幼兒園都遇到了阻力,在剛才也有講到,可能由於法令的規定,沒有民間團體願意承辦,請告訴我,你們要做非營利的幼兒園,那承辦的團體和空間在哪裡?否則你們怎麼可以告訴我們不做公幼,而要讓民間團體來做非營利的幼兒園?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曼麗發言。

陳委員曼麗: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今天看到很多關心幼兒的夥伴來到會場,可是以女性居多、男性很少,好像還是比較傳統的觀念,比較關心這個議題的還是以女性為多。當然,長期以來女性在家庭裡面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所以大家都會覺得照顧小孩是女人的事情,男人介入比較少。我們一直在講是不是能讓更多的女性繼續在職場工作而不要離開職場?可是當他們懷孕生子之後,我們發現這是一個很大的女性離職潮,差不多是在29歲上下,為什麼這段時間有這麼多人離職呢?因為很多女性在這段時間結婚或生小孩,而職場是不是對女性很友善?我們曾經提過,公司、工廠或機關的員工人數超過100人就要設置照顧小孩的公共設施,這個立法院好像已經修法通過了,可是我們也看到,很多單位說不需要、根本沒有這樣的需求,所以就不做。立法院這個會期有幾位比較年輕的立法委員,他們都碰到需要托嬰、托兒的情形,所以我們立法院也有自己的托嬰中心,照顧0歲到2歲的孩子,因為立法院可能沒有那麼高的生育率,所以有多餘的名額就會開放給社區鄰居使用。

我認為這非常重要,工廠或公司可能認為自己的員工並沒有這樣的需求,可是如果能做非營利的托嬰、托兒設施,我認為會讓婦女在結婚懷孕之後不用離開職場。另外,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提到應該要普設、推動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或部落的互助教保服務中心,這個在法律裡有訂定,可是目前臺灣公立的托嬰、托兒設施大概只有30%,剩下70%是營利的;以歐洲來說,公立的有70%,非營利的有30%;在美國,公立有10%,但是非營利也有60%。臺灣公立和非營利的比例只有百分之三十幾,非常低,這也讓大家覺得就像方才邱宜君小姐和蔡宜珊召集人提到的,希望這個對小孩的照顧措施是平價、大家能用得起,而不是貴族式的。尤其現在小孩子生得少,所以我們都很希望小孩有玩伴,進到這個體系裡就能結交到很多相似的孩子、父母、家人。

本席在這邊也特別提醒衛福部,因為小孩常常會罹患呼吸道感染,有10萬人就診率、大概有10萬人次,這顯示小孩子的抵抗力不是那麼強,其實不要說是很弱,但可能不是那麼強,所以當小孩在幼兒園或哪裡生病的話,他的父母怎麼辦?事實上是需要一些短期的托育設施,而這個設施最好是社區化且小型化、甚至是多元化,如此應該可以照顧到一些0歲到6歲小孩的爸爸、媽媽,當他們的小孩突然有生病的狀況時,能有一個讓他們喘口氣的托育設施。甚至如果小孩子不適合到人群中的話,爸爸媽媽是不是可以請假,好讓孩子能在家休息,這都是大家可以努力的。

最後,本席想提的是,現在衛生福利部照顧的大概是0歲到2歲的孩子;教育部照顧的是3歲到6歲的孩子,所以我們應該要盤點一下量到底是怎麼樣,如果沒有好的規劃,很多父母、很多女性會不太願意生小孩,因為生小孩都是他的責任,或者女性生了小孩,萬一碰到狀況時不見得有幫手能夠幫他,當然最好的幫手是自己父母,可是現在的小家庭,他們的父母不見得就在身邊,所以我們也希望這部分能用國家的力量,基本上這也是小英總統的政策,他希望結合托育、長照和婦女就業,如果這樣的照顧措施能照顧的好,那麼女性在臺灣的生活可能會覺得更加幸福、有被照顧到。以上,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宜民發言。

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其實少子化問題非常、非常重要,大家還記得嗎?有關生育這部分,過去在五○年代、六○年代時是「兩個孩子恰恰好」,現在則可能是「三個不嫌多、四個不嫌少」,真的是不可同日而語。當一個國家的女權開始平權,而且女性的教育程度開始普及的時候,其實就是覺醒的開始。女男平等的結果,女性就業人口數一直增加,因而造成晚婚、生育率降低,我並不是把責任推到那邊,因為這是一個社會、國家在進步及工業化過程所要面對的問題。

少子化有很多面向,本席今天聆聽很多專家學者的意見,其實深有所感。像我跟我太太之前就是生不出來,也是經過人工生子,那是一個很痛苦的經歷。所以我覺得少子化的面向很多,是多層面問題(multiple layer),行政院少子化辦公室真的要多聆聽當事人的聲音。今天邱宜君小姐講得非常好,我想應該要邀請他當committee member,因為很多committee就是要有當事人,像我之前在衛福部愛滋病房研究,對愛滋病的諮詢委員會我們都訂有感染者代表,我們當然不會說他是感染者,只說他是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的成員,用一個讓當事人可以現身說法的方式,讓政策可以更完整。

今天本席聽到馮燕前政委對於國發會一些政策的comment,希望國發會有聽進去。在少子化進行過程中那三個重要支柱,其中很重要的部分就是是否一定要把現金給付移轉到服務建置?這可能真的會影響到婦女的生育意願,這部分請國發會要聽進去,再好好評估一下,不要貿然實施。

邱宜君小姐方才表示,生產改革行動聯盟的成員提到一個很重要的議題,就是衛福部林前部長奏延讓婦產科醫師跟助產士共照,從試辦實施到現在參與的醫療院所降低的問題。衛福部王主秘宗曦離開了是不是?沒關係,本席剛剛有看到他在座。這個制度很重要,應該要促成、更大力推廣,是不是可以透過醫院評鑑的方式,讓更多醫學中心能把這個當做一回事處理,婦產科醫學會跟助產士學會是不是也能一起做一樣的事情。

不瞞大家,其實我是早產兒,我爸爸在當intern時,媽媽在臺北雙園國小教書,那時他每天騎著腳踏車去學校,因為出了一個小車禍而早產,所以我算是「落胎仔」。不過我爸爸很厲害,當時他在臺大醫院當intern,他馬上去找呂鴻基院長,因為他的岳母是助產士,向他借了助產包回家把我接生出來,所以我不是在臺大醫院出生,我是7個月就出生的早產兒,是由我爸爸接生,這是我爸爸一輩子最驕傲的事情。所以我覺得助產士非常重要,以前叫做「產婆」,其實助產士真的可以協助孕產婦condone下來,在過程安慰他、讓他可以順利生產。所以婦產科醫師跟助產士共照制度如果這麼好,而且已經有邱宜君小姐這樣的經歷,我覺得應該要大力推廣。拉拉雜雜講了這些,不管怎樣,今天各位專家學者、還有我們同仁分享這些重要經歷,這件事情真的是不容小覷。

之前質詢時,我們為甚麼會上網抓資料,industry country國外的經驗,查查除了可以做的長期規劃以外,在短期部分有沒有甚麼刺激的策略,像送冰箱、vacation program、丹麥的「Do it for Denmark」廣告等,無非是要刺激我們的少子化辦公室有多一點的想像力(imagination),大家集思廣益來做這件事情,因為這是全民要面對的問題,少子化問題是個國安問題。

本席真的很高興今天聽到大家分享,我們國民黨黨團也一定把這件事當做是重要的事情,虛心地得到大家的input,並監督行政單位好好推動這件事情。以上,謝謝。

主席(陳委員宜民代):請李委員彥秀發言。

李委員彥秀: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本席特別感謝今天到現場的所有學者專家和民間團體,提供很多方向跟建議,確實沒錯,打造一個優良的養育、教育、生養環境一直都是現在很多年輕父母希望能做到的。剛才主秘跟我講,在場行政官員全部都是女性,今天在現場關注的幾乎有99%是女性,除了媒體之外。

方才聽到陳曼麗委員說小英政府希望在生育、養育、長照的部分從出生到老都關注,但是我們看到,過去一年來在預算編列上令人非常遺憾,當然每一塊我都認為很重要,但是打造良好的生育、養育環境,似乎都是停留在……如果按照接下來四年的方向,在長照的部分好像照顧得比較多。

剛才在場者針對年輕夫妻提出的所有問題,本席深信在場官員都非常清楚,但是要如何落實?接下來三年,從政策上、預算上如何鞭策處理少子化問題是我非常期盼的,誠如最近大家從媒體上看到,衛福部之下成立了一個專案辦公室,方才陳宜民委員也提到一些建議,我倒是非常希望未來定期把現場所有學者專家邀請成為少子化辦公室諮詢會議的對象;另外,對於立法院所關注的幾個成員,我也希望可以列入邀請,如此一來我們就可以定期追蹤、了解我們所關注的進度到底如何,我覺得這樣在接下來這三年預算的呈現上……

我相信少子化議題應該不是政治問題,所以藍、綠應該可以共同支持,但是我不希望抽不到籤、0歲到2歲小孩永遠找不到學校、女性在職場上留職停薪一直受到歧視刁難、或者產假不夠長等這些問題永遠停在原地踏步的狀態,所以我覺得未來少子化辦公室不管是成立在行政院之下或衛福部之下,在橫向聯繫上都應該把民間單位列入定期諮詢的方向,這樣落實去做才有機會不致淪為只是口號式、只是過場,而是有機會聚焦大家的問題,進一步把問題逐步解決。

現在不論公幼也好、公托也好,教育部在前瞻計畫的預算上似乎有一些著墨,特別是公幼的部分,但是0歲到2歲公托的部分好像沒有,即便現在有了、慢慢多了,但是這四年如何建置、布置,能讓外界感受到這是一個好的、友善的育兒環境,而不是永遠抽不到籤,這四年要如何去落實到哪一個階段?我覺得行政院應該要更清楚交代這項數據。

另外,本席在進立法院前就有一個很重要的政策,就是我認為現在的產假不夠長,OECD一直都是14週,我們則是8週,鄰近幾個國家如香港、韓國、日本,他們的經濟條件都比我們好,他們的產假也比我們長。如何逐步把產假延長,讓產婦有足夠的休息時間、跟小孩有足夠的親密時間,讓他做最好的準備後再回到職場,這一直是我很重要的目標。上個會期因為一例一休的爭議,而這個會期雖然有排過勞動部的議程,但是一直沒有機會在法案審查上逐一落實,我還是希望這個會期能有機會討論到這點。

方才有幾位教授提到,勞動市場上會不會因為產假或育兒部分增加而讓女性受到排擠?我也顧慮到這點,因此才會推動產假公共化這個制度,我覺得這個制度應該要做更多思考。此外人口紅利也是,包括勞參率、年金等,其實人口紅利確實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方法,無論是政府多補貼一點在產假薪資公共化,或跟雇主共同協商如何負擔,我覺得都是可以探討的方向。但是如果政府不跨出這第一步,今天大家提出這些問題就永遠都沒有辦法解決,大家所提的0歲到2歲孩子抽不到籤、女性在職場環境永遠比較弱勢及被歧視、產假期間不夠等等問題會永遠存在。因此,今天不管誰執政,我認為都務必要跨出第一步,政府對長照議題都可以有這麼大的決心,我們要初步跨出第一步,在長照推動初期,我們覺得還有很多修正的必要性,但是針對今天大家所提出的這些問題如果不跨出第一步,那麼女性在職場上永遠是弱勢,臺灣的少子化、生育率永遠是全世界倒數第一,這些問題都沒有辦法解決,所以我才會提出來、陳宜民委員也提出來,基本上大家的意見都非常好,因此我才會認為今天現場的學者專家都應該被邀請進入少子化辦公室,定期與他們開會、去了解他們的進度跟政策方向,我覺得這才是真正協助政府做好生育、養育、教育的環境。這個會期我一定會把產假薪資公共化這個議題排進來,我希望解決女性產假不足的問題,因為好多人都到我的臉書關注這個問題,並希望有進一步討論。

本席再次感謝今天所有到立法院的朋友,等一下我希望留時間給官員做一些回應,對於回應不足、沒有直接針對問題回應的部分,我希望大家在第二輪發言時就直接提問,由他們直接回答,我們不要浪費太多時間,而是有機會聚焦他們如何做,讓立法院所有委員可以直接做後續的監督,謝謝你們。

主席:不好意思,既然我站在主席臺上,請李彥秀委員讓我占用一分鐘,可以嗎?我剛剛漏掉一點,因為我看到衛福部社家署簡慧娟署長在場,就想稍微講一下這件事情,我想向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慧娟陳情一下。

上個會期關心的是領養的問題,臺灣現在滿多小孩失親成為孤兒被寄養或領養,可是臺灣很多小孩都是出養到國外,換句話說,每年出養到國外的小朋友人數是大於留在臺灣被領養的人數,這件事情一直沒有解決,我們在思考這個問題。

有些寄養家庭跟我們陳情為什麼他們不能優先領養?如果瞭解過程的人都會覺得整個程序太繁複,當然一方面說是要保護這些小朋友,可是我必須坦白講,能被家庭照顧的小孩是最幸福的,在機構裡的大家庭收養方式是比較痛苦的,對於生不出來的新手家庭而言,如果可以領養一個小朋友其實是很幸福的事情,請問只有一胎或兩胎的新手家庭不也是從頭開始學嗎?對領養家庭的父母來講,為什麼要經歷這麼複雜的程序才能收養一個小孩?難道不能有其他更好的簡化策略讓有愛心的家庭可以很快的領養到小孩?更不要說寄養家庭有這麼多經驗,是不是還要經歷這麼繁複的程序才能領養小孩,甚至還有發生訴訟的問題,屏東縣就有個還在訴訟中的案已經到高等法院,寄養家庭的媽媽想要留下這個小孩,不想要讓小孩出養到國外。有人生不出來,有人生得出來但沒有辦法去養育這個小朋友,像有些家庭因媽媽吸毒,被關在監獄,小朋友就需要人家照顧。

少子化的問題面向非常廣,有沒有可能拜託社家署好好針對這個部分,在committee裡把這個當作重要議題,事實上你們有個「兒少權益促進委員會」,好好想一想有沒有其他的策略能讓有愛心的家庭可以很快速的領養到小朋友?

我那天上「東森新聞雲」,主持人楊文嘉說他也是一個有愛心的家庭,但經歷好漫長的過程才能領養到一個小朋友,大家其實應該將這個面向列入思考。以上跟簡署長陳情一下,謝謝。

主席(李委員彥秀):謝謝大家,我先請官員回應,大家再聚焦進行第二輪發言。

請衛福部呂次長發言。

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看到大家來這裡開會,我看這個議題應該可以逐步解決,將促進、提高生育率作為目標。

今天有幾個議題,我就第一個來回答。第一是托育人員訓練課程的開班,我們都持續在辦理中,每年大概有500班,可以供給2萬人受訓,在托育開班的班制、時間上更有彈性部分我們會更努力,讓更多人參加,目前為止,每年會有500班。

第二是廣設托育中心的部分,特別是托育公共化,即公共保母,係由3個婦女照顧10個孩子,這種小型社區式的公共托育,我們正在研議要怎樣推動會比較順利、可行性會比較好。

第三是關於我與馮燕老師、前政委、也是我的學妹,在討論的現金給付與實物給付,研究少子化或生育率議題的學者都知道,全世界各國沒有一個政策可以解決這樣的問題,它要有很多的政策來搭配,希望能乘加來產生加乘效果,我相信我們應該是朝這個方向,不一定是其一,亦即不是這個就是那個,而是希望兩個都有,能搭配得恰恰好,讓孩子生得多一點,這是一個原則,所以現在處理的部分分散在津貼、補助不同的對象上,我們已經在國發會的建議下朝整合方向討論、檢討,這是現金的部分。前面的一與二都是在談論0歲到2歲間嬰幼兒的事情。

第四是關於大家關心的,謝謝陳委員分享這麼多生命經驗,本部過去推動產科醫師與助產師「雙師共照多元生產計畫」已於105年停止,方才王主秘宗曦也談到,我們正在檢視之前試辦計畫的結果,再研議怎麼推動,這麼好的美意怎麼會在105年從6家剩1家,最後變成不推了?是不是在配套措施的設計上不盡理想?我們也會啟動來討論。

第五是關於「少子化辦公室」諮詢委員的名單,我們盡量不只以專家、學者為主,也會找團體負責人,將身歷其境且願意為社會參與、發聲的人選列入考慮聘為委員,在相關的議題上一定會請大家一起來參與。

最後,有關陳宜民委員關心的收養制度,我們都是以國內收養為優先,到底目前收養制度上有什麼樣的問題,我們希望納為議題做討論,我們一再澄清收養制度是以國內收養為優先,可是還很多的老百姓覺得並沒有,我們會來改進。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呂次長的回應。

請勞動部福祉退休司孫司長發言。

孫司長碧霞: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謝謝主席安排今天的公聽會,今天公聽會的議題對勞動人力與勞動環境的提升,這兩者是息息相關的,我們會一一記錄各位學者專家提供的寶貴經驗,這是我們後續要努力去處理的地方。現就幾項大家所關切與勞動部相關的議題做補充說明。

第一是關於產假由8週延長至14週以及薪資公共化的問題,針對這個議題,主席曾多次向勞動部建議,我們去年也開過2次學者專家會議,並且得到一些很寶貴的建議。基本上,我們知道各國對於產假的定義不太一樣,有些國家的產假包括照顧子女的育嬰假、親子假等,我國雖然只有8週,採分項定義,我們把照顧子女的部分放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育嬰留職停薪以及就保法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做處理,所以在定義上不同。但我們的產假比較特別之處在於薪資部分,很多國家對於產假或親子假的薪資有不太一樣的給法,有些沒有全部給,在給付方面有些是雇主提供,大部分是社會保險或政府稅收的方式,我們的產假在勞基法的規定是由雇主依原領工資照給,另外勞工保險有生育給付,此項給付於103年由1個月增加到2個月,所以在討論薪資公共化時就會牽涉到產假的定義,產假應該要怎麼定才會比較適宜、工資的給付到底要由誰來負擔?這需要考慮到勞資衡平。不過大家比較多提到的是勞保的生育給付,最近因為勞保年金改革的議題,大家知道現在勞保財務比較艱辛,這個部分加進來所牽涉的範圍就會比較廣,因此有關這議題我們會繼續研議,這牽涉到友善的生育環境非常基本的設計。

第二是剛才提到育嬰留職停薪的制度,性平法的留職停薪制度在當年訂的時候並不是育嬰假的概念,而是讓家長在子女3歲以前可以因為照顧子女而育嬰留職停薪。後來在就保法裡增加津貼的提供,有了津貼提供之後,申請的人數年年增加很多,大家所關心的是育嬰留職停薪之後是不是能回到原來的職場,勞動部也每年追蹤這樣的數據。目前能重返職場大概有9成,有7成多是回到原來的地方,但是大家關心是不是看得到、吃不到或有些受到歧視,這就回到性平法的落實,剛才委員提到,有些譬如懷孕歧視、不敢請育嬰假或職務調動問題,勞動部目前有二個主要的調查去追蹤大的層面,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制的落實,每年有一項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是針對雇主是否提供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設施的調查,另外一項是僱用管理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係針對勞工本身的調查,有這二個調查就可以去追蹤雇主提供的比例,還有勞工在職場上接受的待遇。當然這只是個大調查,比較重要的是機制,現在我們要求地方政府要設申訴專線,對於整個申訴流程我們有相關的SOP,每二年做一次地方政府的評鑑,徒法不能以自行,我們還有做很多宣導,譬如地方政府的種子訓練,還有民眾、企業主在性別平等方面概念的建立,經過十幾年來這部分我們自覺有進步,但還是有改善的空間,所以剛才非常多寶貴的建議是我們要繼續處理的地方。

最後提到低薪與工時的問題,這個部分牽涉非常廣,除了產業提升之外,勞動部會在人力培訓與就業服務方面精進。以上。

主席:謝謝勞動部孫司長做的回應,我覺得後續這樣的回應方式可能還沒辦法達到大家期待的目標與方向,身為立法委員,我會持續著墨這一塊,跟他們做更多的討論。

請國發會林處長發言。

林處長至美:主席、各位委員。我想國發會在少子化問題的角色主要是邀集各部會怎樣去完善生育、養育的環境,以提升生育率。其實我們在104年就已經開始研擬方案,歷經一年包括盤點現有的措施,也做過民調及邀集許多專家學者給我們建議,所以在105年行政院也通過完善生養環境方案。過程中非常謝謝馮燕前政委給予很多指導,針對這個方案我們在今年2月做了第一年的檢討,剛剛委員提到第三點實物給付的修正方向為什麼要有這樣方向的調整,我想先跟大家報告,基本方向並沒有改變,還是從三大面向,就是怎樣去建置友善職場的環境、強化安心的托育以及家長的支持,不管是經濟或非經濟方面,我們也會朝向公共化、非營利化、社區化及多元化來滿足不同家庭型態的需求。在實物給付的部分,一方面我們還是會努力去檢討整合目前各種不同的現金津貼或給付,因為不管是中央或地方政府,給付的標準、條件都不一樣,所以行政作業上花了很多的行政成本,現在的想法還是朝公共化、非營利公托設施方向走,我們希望未來強化的部分不要再用現金的方式給付,並對此一部分做盤點與檢討,而是強化實物給付,其實現金與實物給付沒有絕對的分野,要看政策的目的來做,所以我們開始研議怎樣滿足不同家庭,其實是因為沒有好的公共服務體系,所以才會有家長覺得拿現金好了,如果公共服務體系做得好的話,家長會寧願有這樣體系的服務,這是回答剛才先進質疑的部分。

其次要補充的是,除了衛福部積極努力成立少子化辦公室之外,行政院整體的政策中有一個人口政策會報,主要是要解決人口問題,其中很重要的點是如何提升生育率,所以去(105)年12月,我們在會報之下成立提升生育率的政策小組,其明確的目標是怎樣讓生養環境更好,讓國人願意生育,我想這部分各部會都共同在努力。提升生育率政策小組由國發會主委擔任執行長,已開過1、2次會議,關於人口政策會報,副院長在5月也會召開第1次會議,若需要協調的話,屆時可以用行政院層級透過衛福部少子化辦公室平臺做各部會之間的資源整合,以上報告。

主席:針對國發會回應,要提醒林處長,剛才你提到你認為要用公共化取代現金給付,但服務建置並不是一步到位,或許方向上可以討論,但服務建置普及化什麼時候可以一步到位?過程中現金給付是否這個月就要全部停止?我覺得要做更多考量,如果服務建置沒辦法一步到位,現階段就將現金給付全部減掉,中間還是會有斷層,你們還是要再去做評估,好不好?服務建置是全部都一步到位嗎?已經到了嗎?

林處長至美:沒有!報告委員,我們是建議維持現在的現金給付制度,只是因為未來一定要強化這樣的資源,未來的重點就放在公共化,並不是將那個全部縮減而完全用實物給付,我不是這個意思。

主席:要如何把餅做大,而不是只在這區塊挪預算,這是我們很大的目標,後續細節我們還是可以持續做討論、探討,謝謝。

請教育部國教署許副署長發言。

許副署長麗娟:主席、各位委員。教育部針對剛才各位先進所提出,與本部業務權管相關之事項提出回應。第一,關於公共化教保服務,為了落實總統之教育政策,讓家長減輕負擔、擴大提升公共教保服務,教育部提出計畫,行政院也在今(106)年4月24日核定教育部之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這項計畫是以辦理非營利幼兒園為主,公幼為輔。根據目前政策規劃,在106年至109年這4年之間增設公共化幼兒園1,000班,預計這1,000班可以增加3萬名幼兒接受教保服務,同時也可以增加2,450名教保服務人員在公共化幼兒園工作。目前計畫已經獲得通過,原則上,我們規劃在今年6月左右,會將這4年內、1,000班分布在各縣市與區域的狀況向社會大眾說明。

為了推動、落實剛才所提的4年期計畫,教育部分年編列預算,同時,為了讓地方政府按部就班在這4年期間進行細緻規劃,我們也督導各地方政府訂定中程計畫。在盤整空間方面,如同剛才幾位與會先進提到的,教育部目前請地方政府盤整的學校空間不限於國民小學,而是包含各級學校,還包含政府機關的空餘校舍。同時,我們也與內政部協調,未來在規劃集合型社會住宅時預留空間,作為非營利幼兒園之用,並且就辦理公共化幼兒園之用地與使用執照變更流程如何簡化,取得共識。用地、建物的部分,其實一直以來也是我們在辦理公共化幼兒園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在我剛才提到的4年期計畫中,也都落入相關部會要執行的策略。如果有地方政府盤不出空間、但當地又一定得增加公共化幼兒園等場域,我們也透過前瞻計畫爭取,可以在需要的地方興建公共化幼兒園的園舍,這個部分,剛才委員也有提到。

再者,我們也補助地方政府增加增設公共化幼兒園的經費,我們也研議現行幼照法以及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為了讓公共化幼兒園相關辦理單位簡化流程,我們修正幼照法,目前正在進行,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也已在調整。針對如何支持非營利幼兒園辦理者,我們目前正在進行一項輔導與支持架構。在4年的點都出來之後,一定是要按部就班、依序提出,所以我們每個月也召開縣市政府列管會議,掌握所有進度。而縣市政府辦理此事所需人力,教育部也額外協助縣市政府加置辦理之相關夥伴。對於非營利團體,我們也透過要點訂定相關獎勵機制,希望有更多團體願意與我們一起辦理非營利幼兒園。

還有與會者提到銜接問題,根據現行幼照法,各階段銜接是以學齡劃分,但在幼照法施行細則中,也有條文規範如何從托嬰中心銜接至幼兒園。教育部目前也鼓勵各縣市政府,針對2至3歲幼兒之班級,應衡量地區需求設置,教育部在這個部分也會給予縣市政府額外經費補助。也有與會者提到社區互助教保服務,其實,設立與人員部分的規定確實已經比幼兒園放寬了,教育部目前是希望協助這些要辦理社區互助與托育互助的夥伴,所以也訂定相關補助經費。當然,我們的夥伴還是反應他們面臨一些困境,教育部正在全國進行5場次座談說明會,在座談說明會之後,我們會匯集相關意見,接下來再研修社區互助中心辦法,希望可以讓有意願辦理的夥伴得到一些支持。

主席:謝謝教育部的回應。

登記第二輪發言時間為3分鐘,各位可以就教育部剛才的回應表示意見,也可以提出各位覺得行政單位還有需要回應的部分,請大家盡量聚焦討論、說明。

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李宏文主任發言。

李宏文主任:主席、各位委員。我要提出一些疑問,首先要檢討的是現行育兒經濟支持政策標準不一,剛才國發會也提到了,以爺奶津貼為例,阿公、阿嬤上課可以領2,000元,爸、媽之中如果有一方沒有就業,可以領取的育兒津貼是2,500元,送托給保母可以領取3,000元,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距?其實政府一直都沒有把相關政策邏輯說明得很清楚。再者是不同地方之間的差距,其實剛才幾位媽媽講得很有道理,相對剝奪感實在太重了,譬如說,大家都知道,台北市的育兒津貼可以發到5歲,我有朋友一家掛了4至5戶的孩子戶籍,就是為了搶領育兒津貼,隔了一座橋到新北市之後,對不起,就沒有了。這種區域之間的不平衡就會導致家長產生相當大的相對剝奪感,剛才提到的托育也一樣,我認為這一塊是在整合時要特別關注的。

我們剛才講的是開源,也就是育兒得到經濟支持。而接下來要講的是節流。現在要報稅了,正好可以看一下今年的狀況。針對這個問題,我們大概在四、五年前就在講,兒福聯盟也已經在關照了,也就是說,為什麼撫養老人與撫養幼兒的稅負減免是不一樣的,甚至永遠都是撫養老人的減免多於兒童。根據財政部規定,目前撫養70歲以上直系尊親屬可以享有12萬7,500元的免稅額,如果是撫養5歲以下子女,免稅額則是8萬5,000元,雖然有增列5歲以下幼兒的學前特別扣除額2萬5,000元,但8萬5,000元加上2萬5,000元之後是11萬元,還是有差別。

這些都是小確幸,國發會應該注意。我要幫衛福部講話,在規劃相關政策時,我認為國發會的角色經常未被凸顯,彷彿鼓勵生育、生養孩子都是衛福部的事,這非常不妥,在相關政策規劃上,前述小確幸其實都可以讓育兒家長有感。另外是爺奶津貼問題,大家都講很多了,我自己在幫以前的社區保母系統,也就是現在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學堂上課,根據我在每次上課前進行的調查,全班學員高達7成以上都是阿公或阿嬤,已經明顯排擠了專業保母或職業保母,甚至也導致其他後果。從101年開始,爺奶津貼上路之後,親屬保母從四千多人一路增加到二萬五千多人;反觀專業保母、也就是培訓出來的專業保母,到了104年,已經少於親屬保母。這項政策早就應該停止與調整,卻一直沒有廢除、也不轉型,原因是什麼?

在非營利幼兒園方面也一樣,針對剛才教育部的回答,我要提醒一件更嚴重的事,就是業者開始非營利化。他們不是真的非營利化,而是他們知道4年要達到開設托育1,000班不容易,所以業者開始組成協會,投標、搶著承接非營利幼兒園,這對於托育品質的衝擊如何,以及園內工作人員的薪資等相關待遇與勞動條件如何,都是教育部必須關心的議題,如何避免非營利幼兒園最後淪為商業化,都亟需關切。

另外,我很想糾正勞動部孫司長。針對企業托兒問題,比起衛福部投資幾十億元,勞動部在企業托兒領域的相關經費投資實在太少了。這是勞動部曾提供的資料,從99年至104年,勞動部補助企業相關托兒設施或措施,了不起575家,而且大量集中,其中313家都是員工規模250人以上的大型事業單位,到了104年,仍有106家,在105年、也就是去年,昨天的報紙已經報導,勞動部也補助了129家,但請大家看一下台灣的產業結構,中小型企業才是多數,但這些企業都得不到勞動部企業托兒補助這類支持,這都是必須強化的部分。至於整合式等其他部分,我就不多講了。我要舉個例子,我國生育率大概只贏新加坡,而從新加坡、日本及南韓到剛才提到的法國、德國、挪威、瑞典及澳洲,都提供普及式的育兒津貼,甚至帶薪育兒假津貼,同時不是只有直接發給,我剛才提到了,其實可以研究發放這類現金給付的手段與配套機制。因此,如何建構公平、普及式的兒童照顧津貼制度,其實是相關單位、特別是國發會在規劃時必須特別注意的部分。

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件可以做的事。衛福部在剛才的報告中提到共照服務,也就是針對育兒支持,除了現金以外,還有所謂的服務部分。大家來看一下芬蘭育兒箱,2013年,英國威廉王子與凱特王妃結婚時,芬蘭代表送上的就是這個禮物,這是芬蘭政府提供給每對新婚夫妻或新生兒爸媽的禮物。這個育兒箱裡有50幾種東西,包括衣物、包屁衣,而且長袖與短袖都有,甚至很貼心的是,溫度計、指甲剪、童書、繪本也都在裡面,這是一份禮物。搭配的還有很多服務,例如夫妻要領取育兒箱可以,但在生產前幾個月,就要開始到政府合作醫療院所接受產檢,在此同時,就與社政單位的服務掛起來了。在幾十年前,芬蘭的新生兒死亡率是很高的,之所以能夠改善,即是透過這個機制找出弱勢、需要協助的家庭,提供足夠資源,不論是衛教也好、營養補助也好,甚至是家庭問題的協助。從這個部分可以看到,一個小小的小確幸,卻可以讓家長很有感。2013年,國健署提出健康新世代計畫,也針對弱勢家庭提供協助類似育兒箱的服務,後來卻中斷了,我覺得非常可惜,希望能再加強這個部分。

另外是針對前瞻計畫,但何謂前瞻?美國加州有一項「First 5」0至5歲幼兒的家庭訪視方案,研究認為,0至5歲是攸關孩子一輩子的重要發展階段,所以要投資孩子的健康與教育。他們透過課徵菸稅來做,針對每包菸抽美金5角,用來增進孩子的全能發展。為什麼取名「First 5」?就是因為納入所有育兒支持,針對新生兒家長、新手爸媽所不知道的部分,也包括剛才講的,這個系統串聯了公衛護士及兒童支持體系,包括社政、社工人員,甚至護理、醫事人員也都投入、支持這個體系,不只社工在做家訪,還有很多形式,可能每周訪視幾次、也會提供具體建議、到宅服務,甚至組成類似互助支持的團體,讓新手父母可以聚會、定期分享經驗。這些都不需要政府砸大錢,只要透過機制的串聯,就可以做得更好。這個系統還有正向育兒計畫,甚至告訴家長,如果家裡多了第二胎、第三胎,要如何安撫哥哥、姐姐的焦慮或手足競爭的議題。這些都是我們看到的,也呼應我在前面所講的,不用花大錢,但先進國家的經驗,都可以讓我們在育兒家庭的支持面得到很大的幫忙。

最後,我要提醒,台灣的學齡前幼兒以親屬照顧居多,但我希望政府在規劃相關政策時,要避免因為政策落差引發嚴重相對剝奪感的問題,譬如說,不論是親自照顧孩子或交給阿公阿嬤、送託保母或機構,甚至如同剛才提到的社區或部落互助式的教保服務,我們都發覺,因為業務分散在各部會,而大家投入的力道、資源與人力都不一樣,導致成效有很大的落差,就像我剛才提到企業托兒的部分,友善勞動職場不是只需要做企業托兒設施補助,要做的更多,但是我記得,光是勞動部這麼大的部會,投注在這部分的經費就連1,000萬元都不到,為什麼會這樣?希望政府在推出少子化對策時,各部會都要動起來。我也想提醒教育部,為什麼非營利幼兒園一直開不出來,到目前為止只有50家,命運好像沒有比公幼好?就是因為有學校抗拒釋放閒置校舍,讓非營利幼兒園進駐。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阻力,教育部要去了解。教育部甚至說,未來教保人力還短缺2,450位,那他們在哪裡?其實跟長照的照護人員是一樣的,如果勞動條件仍然沒有改善、仍然放任業者主導整個市場,坦白講,對於這塊要成功,我們真的很難樂觀。我要語重心長地呼籲,各部會在做這些規劃時,首先是要看到家長真正的需要,不要各做各的,彼此沒有串聯,剛才呂次長提到要加強各部會的整合,我希望能真正落實。我還是要提醒,兒童是公共財,但國家有沒有拿出相對應的政策?如果政府也認為孩子不是家長的個人財產,而是國家財產的話,那就應該做更多投資,儘管少子化,但每個孩子也應該得到更好的照顧才對,不會因為其生長環境、區域不同,遭受差別待遇。以上是兒福聯盟要呼籲的。

主席:由於下午還有另一場專案報告,待會兒可能沒有機會再讓官員回應,我視狀況處理,好不好?

請蔣委員萬安發言。

蔣委員萬安: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謝謝主席今天針對少子化這個議題舉辦公聽會。我想很簡單地講,其實,我們在過去幾次質詢也都點出了一些問題,第一,我們主要是認為,台灣要解決少子化問題,不能單單只由一個部會,也就是在衛福部成立一個少子化辦公室,以為問題就能完全解決,因為這牽涉到的不只是生養問題,而是整體台灣社會都要面臨的問題,其中經濟是最主要的,因為現在的年輕人不是不能生,而是生不起,前面有很多朋友都點出來了。同樣的,我們要如何透過諸多政策工具鼓勵生育,包括照顧年輕朋友的未來,例如透過社會住宅,讓他們買得起房子,可以成立小家庭,這可能要就要由內政部研究。接下來是孩子的教育問題,這牽涉到教育部;此外,年輕夫妻可能因為雙方都有工作、工時長,還有普遍低薪等問題,因此勞動部也必須跳進來解決。所以,我相信這不只是單一部會就能處理的。

其實我自己也提案,包含延長產假。我想,大家可能也討論了很多,根據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基本上,婦女的產假好像只有8週,而我的提案是希望拉長至14週。另外一點,我自己的感受也很深刻,就是陪產假,根據現行規定,配偶的陪產假只有5天,但新加坡從2017年開始,將陪產假延長為2個星期,英國與法國男性則分別享有1星期至11天之陪產假。為什麼我覺得陪產假非常重要?就我自身的經歷而言,我太太生了孩子之後,我其實也花了滿多時間,除了幫忙我太太坐月子以外,應該說她負責坐月子,我幫忙分擔、照顧孩子。OECD調查父親育嬰參與和兒童發展是否相關,結果OECD四成員國的實證研究報告指出,父親參與照顧新生兒有助於聯繫家庭的連結、提高幼兒認知能力與健康發展,也就是說,另一方、大部分是父親這樣的角色,如果能陪伴新生兒,這樣的bonding、也就是紐帶,對於幼兒身、心上的成長都非常好、非常有幫助。台灣目前雖然有陪產假,但其實大部分還是只有女性在請產假,比例大概是9比1。當然,這與整體結構性問題,例如男女薪資比例及政府願意給予的補助有關,所以大部分仍然是由男性留在工作崗位上,儘管女性分娩完,需要休息、被照顧,但還是多由女性請產假照顧幼兒,所以,我其實也在思考如何提供誘因,讓男性也能分擔一定的照顧時間。

少子化問題最重要、根本的原因還是在經濟。根據主計總處2014年的數據,收入排行前20%的民眾用於支出的比例大概是66%,也就是66%收入都用在支出,後20%收入的民眾用於支出的比例是106%,因為還包含社會補助等。最重要、大家也最關心的是中產階級,也就是收入排行40%至60%的民眾,他們的收入用於支出的占比是80%,也就是說,台灣大部分民眾儲蓄得很少,用於支出的則非常多,不管是衛福部或相關部會,給予經濟支持的措施都相對較少。我認為,除了從最前端給予許多補助措施,例如相當的產假、陪產假、育嬰津貼等,在後段,孩子終究會長大、要上學,首先面臨的就是剛才談到的公托、幼兒園問題。其實,我自己的感受很深刻,去年每逢準備幫孩子抽公托的時間,很多選區家長就會來找我,問我怎麼辦,因為他的孩子在我的選區、也就是大直抽不到公托,家長還告訴我:「我抽到的號碼牌是幾號,你知道嗎?800多號。」我第一個懷疑的是,都排到八百多號了,怎麼還給家長號碼牌?第二個念頭就是他的小孩根本不可能進去就讀。但家長很著急,因為附近私立幼兒園的費用要二萬多元,對他們來說,負擔真的太重,所以他們真的很擔心。這絕對是造成許多年輕夫妻不敢生、或者生了一胎之後,不敢生第二個的原因,而這是連動的,除了幼兒園以外,後續還有小學、中學,都會面臨學費問題,還有補習班等費用,所以是社會整體的問題,相關部會都應該一起研究如何透過照顧孩子,讓年輕夫妻願意生、敢生、多生,這才是整體行政部門應該共同思考、解決的問題。

最後我想講一個自身的例子,除了前面講了很多的例子以外,我現在只有1個孩子,而我和太太其實很想再生第2個小孩,但卡在什麼問題?就是我和我太太現在都很忙,我在立法院,而她自己也有工作。其實,我們真正擔心的是,如果生了第2個孩子,由誰照顧?我們的第1個孩子基本上是由爺爺、奶奶及阿公、阿嬤幫忙,但一般家庭如果要生孩子,或者多生第二胎、第三胎,據我從周遭朋友了解,就有一方必須辭職,就我的接觸,大概有9成以上是媽媽可能要辭職。這些女性有很多在自身工作崗位上都有很好的職務,例如在科技公司任職,也擔任很高的位階,卻因為希望照顧孩子、多花一些時間,或者考量到一旦要請保母,第一可能不放心,認為自己照顧比較好,第二可能是與其花請保母的錢,還不如自己辭職帶小孩,所以,重點是在婦女工作上給予適度的保障,而且要避免讓任何一方為了照顧孩子被迫在工作與家庭之間做出選擇。對於女性朋友來講,這其實滿殘忍的,我認為這也是個問題,就看行政部門要怎麼解決。以上是簡單報告,希望行政部門好好為台灣社會解決少子化問題。

主席:請國立臺灣大學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馮燕主任發言。

馮燕主任:主席、各位委員。非常謝謝李委員、陳委員、衛福部呂次長、國發會林處長都回應了我剛才提出來的疑慮,而且都提出非常友善的方向,我希望這是一場好的討論。但是我還是有點憂心,因為國發會的意見是要整合現行標準、條件、行政成本,但兒福聯盟李主任也提出,要整合的其實有條件不一、標準不一等問題。而我想提出另外一個問題,包括今天討論提綱的第3點育兒留職停薪制度。其實研究已經顯示所得替代率太低的問題,所以,我希望針對現在的現金給付政策,包括中央與地方之間等不同方向,進行整體檢討,標準拉至齊一,更重要的是,如果能提升婦女留職停薪的所得替代率,這個現象應該會讓大家安心很多。因為這些政策在執行與設計上的錯誤,使得現金給付效果沒有那麼明顯的問題,也還是可以改善的。這是第一點。

第二,本日討論提綱第4點提到托育多元公共化量能的提升。我特別想提一下「多元」,因為剛才好像只有部落托育提到多元化問題。就現況來說,多元化包括親自帶孩子、保母帶和機構帶。我們因為把「child care」翻譯成「托育」,彷彿一定要孩子「托」出去,其實不見得,「child care」應該是指幼兒照顧,而幼兒到底應該由誰來照顧比較好、或者國人的意願是什麼?在學理上,就兒童發展理論來說,2歲以前在團體內成長的時間其實不適合超過3個小時,不要說傳染病、其他行為或個人分化無法受到照顧了,如果再加上照顧者不是專業人員,對於孩子的成長來說,傷害其實很大。我也想與各位分享,除了學理上認為2歲之前其實不適合在機構裡成長之外,我們也看到,最近一次全國兒童生活狀況調查是在民國103年11月執行的,報告第34頁的表格呈現了100多萬受調查對象認為0至5歲兒童最理想的托育方式。對於0至2歲最理想的托育方式,有8成受訪者認為是在家中,由孩子自己的父親或母親帶,其實還有差不多1%認為最好是父親帶,不過當然還是主張由母親帶的最多,大多數都認為應該由母親、父親或其他家人、包括爺爺、奶奶帶。至於3至5歲,也有6成認為由家人帶比較好。換句話說,不論是從學理或國人意願來看,0至2歲孩子都不適合在機構裡成長。所以,如果我們認為公托就是萬靈丹、對於所有學齡前孩子都是最好的照顧方式,其實這不是標準答案,希望大家能再思考。

主席:請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覃玉蓉秘書長發言。

覃玉蓉秘書長:主席、各位委員。我是第二次發言,剛才大家談到現金給付與實物給付的問題,其實我有一些建議要向大家提出,首先呼應剛才兒福聯盟李主任談到的,津貼其實有很多不同種類的發法,不單純只是給錢,而是可以搭配不同的方式。育兒家庭的需求大致上可以分為2種,其中一種就是經濟安全的需求,另一種則是托育照顧的需求。這兩種不同的需求可以用不同的政策工具來滿足,通常單純發錢的時候,其實只對應到經濟安全的需求,而無法解決托育照顧的需求,因此我們可能要先釐清這一點。補償經濟安全需求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種,第一種可能就是單純地發放津貼,但是以台灣的狀況來說,若單純發放津貼的話,每個月發的錢不多,只有兩、三千元。剛才一直談到年輕人低薪的問題,他們的收入與生活所需費用可能會差到上萬元,如果每個月只多出兩、三千元,其實只是小小的錢而已,對許多家長來說並不具生育意願的指標,所以這對他們來說可能就是,生了小孩後剛好這裡有一筆天上掉下來的小禮物,但對生活卻沒有非常大的幫助。家長不會因此決定生不生小孩,但卻會令他們勤快地遷戶口,他們會努力將戶口遷到會發很多津貼的地方,不過小孩人數卻不會增加。

另外,在經濟安全這個部分,除了單純發錢之外,也可能會以發放消費券的方式為之,或是在育嬰留職停薪的時候發津貼,這些都是對育兒家庭經濟安全需要的補償。然而,就算我們把這些錢都發了,托育照顧的需求還是很多的,剛剛很多家長其實都提到,我們的公托可以抽到幾百多號,等小孩都長大了卻還是等不到,這是令許多家長很痛苦的部分。

我們在看這些事情的時候,近年許多針對女性不願意生育的調查都顯示,其主要原因就是在經濟上無法負擔,這就牽涉到我們的勞動條件不好,房價、物價都很高,托育費用也很高等結構性因素。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單純發津貼的政策無法解決這些結構性因素,但若我們能建置完善的公共托育體系,至少可以減少家長照顧的負擔,讓小孩受到好的照顧,這點是明確的。再者,政府發放津貼後,我們也很難評估政府的津貼被用在什麼地方,因為單純發錢時,我們不會知道家長把這筆錢拿去作其他之用,但若把資源投注在公共照顧的話,成果是可以很明顯的,我們可以馬上知道,這個waiting list會馬上減少,甚至也不會有waiting list。

老實說,我也同意剛才李彥秀委員所言,我們要做的事就是把餅做大,但現在台灣的狀況是,過去太習慣以單純發錢的方式解決問題。舉例來說,我們現在已針對0歲到2歲發放未就業育兒津貼,家長每個月就是拿到2,500元,但這筆錢每年就會花掉國家60億元。就像我前一次發言所講的,我們花在公共托育的部分不到15億元,這就是60億元和15億元的差別。誠如剛才談到的,花60億元的效用其實並不明顯,但花這15億元卻很明顯是不夠的,家長就一直說,waiting list還是很長也完全等不到,我們要把錢花在目標明確的地方。

我要show一張圖給大家看,過去很多人的看法可能是,現在的少子化與女性就業率太高有關,認為女性想就業所以反而不生,但這其實是1980年代的狀況,當年的國際趨勢確實是如此,亦即女性就業率愈高,所生的小孩愈少。然而,自1990年代到2005年之後,兩者的關係反而是反過來的,目前全世界的趨勢是,女性就業率高的地方生育率才高。現在台灣遇到的狀況是,我們常在談女性就業率的時候,政府會說台灣女性的就業率不錯,但這是與日本、韓國比。台灣、日本與韓國這幾個國家,現在其實就是處於女性就業率低,生育率又最低的地方,這樣的趨勢到2014年都沒有改變,而且短期內也都不會改變。如果我們今天要談該如何滿足育兒家庭的經濟安全,其實可以把重點放在該如何讓女性留在職場,保障其經濟自主。

今天我們也談到育嬰留職停薪的制度是不是能做些改革,我也很同意剛剛蔣委員萬安提到的,要讓爸爸也能盡量參與。其實我覺得育嬰留職停薪制度可以嘗試做些改變,因為育嬰留職停薪的津貼本來就是希望女性不會因為生育而必須暫時離開職場。根據國外的經驗,他們是如何以此制度增加父親的參與呢?首先就是增設爸爸的專屬月,其次就是提高育嬰留職停薪的所得替代率,因為我們在傳統上還是認為男性有養家的壓力,如果讓男性請育嬰假,一請下來他的薪資就被砍了一大半,這對很多家庭來講都很難以承受,所以如果今天有一筆錢可以用來保障家庭的經濟安全,最好的方式就是放在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所得替代率上。我們認為短期內不須延長育嬰假或是延長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期間,因為在女性較多請育嬰假的狀況下,會造成女性特別容易離開職場,所以重點應該是讓所得替代率可以提高,但這又會遇到剛剛莊喬汝談到的問題,因此要提高之前,得先處理高薪低報的問題,因為現在有很大一部分的薪資並不是我們的投保薪資,我們的投保薪資可能是很低的,家長實際拿到的並不是六成或八成,可能只是兩成或三成,所以這樣還是不夠的。在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制度上,我們可以朝提高所得替代率的方式進行。對此,我們也不建議繼續使用就業保險的財源,畢竟這確實也會擠壓到其他重要的給付,因此對於制度上的改革,我們建議在勞保或就保中增加一定比率的費用是專款專用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發放,這部分由雇主和國家分擔,不會增加勞工的負擔,以上是我的建議,謝謝。

主席:我要向後續所有想發言的各位道歉,因為我們下午2時30分還有另一個專案報告,1點時委員馬上就會向議事人員登記,所以議事人員休息的時間可能還不到半個鐘頭。我今天原本是答應他們會在12時結束,請各位儘量在時間之內發言,不然議事人員休息的時間不到20分鐘,吃完飯後馬上就要準備下午的專案報告了,還請大家稍微控制一下時間,因為我必須讓他們有半小時到40分鐘吃飯與休息的時間。

請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劉梅君教授發言,並截止發言登記。

劉梅君教授:主席、各位委員。我有三點補充,首先是關於育嬰留職停薪的部分,我一直都覺得這在女性的就業上不應該是first priority,因為育嬰留停對企業主和勞工來說都是雙輸的局面,畢竟女性如果離開職場稍微長一點時間,她之後可能就會真的不再進入就業市場,或對未來的就業生涯發展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因此這是second priority。我覺得更好的辦法就是公托,剛剛大家都講了很多,所以我就補充育嬰留職停薪這一塊,我覺得不宜再去強化它。

其次,關於產假薪資公共化的那一塊,剛剛聽勞動部所言,好像是因為目前勞保財務吃緊,所以能不能在勞保生育給付方面再予以強化,甚至是取代勞基法的雇主責任。他們似乎說得滿保守的,但我認為如果此事一直都使很多懷孕婦女勞工的就業被迫中斷的話,甚至是被不當調職或遭知難而退,這一塊其實就很重要的。勞保有很多給付,為什麼其他給付的重要性會高過生育給付?除非有很具說服力的理由,不然對我而言,我就認為不能因為勞保現在有很多給付、有財務上的困難,所以生育給付就暫時不能動。我們甚至要考慮到此事係關國安政策,所以就像是職災那樣,能不能夠匡出0.5%的保費,專門用作生育給付?

另外,有關薪資過低一事,我還是覺得公部門和大型企業濫用派遣人力或臨時人力的問題應該要被重視,但因今天人事行政總處人員沒有來,所以不曉得國發單位能不能把這個意見帶回去。業務費用和人事費用沒有道理因為兩者的出處不同,業務費用就要以採購的方式處理,造成那麼嚴重的低薪問題。以上是我的補充,謝謝!

主席:請平價托育家長權益協會籌備蔡宜珊召集人發言。

蔡宜珊召集人: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我第二次發言,剛剛教育部國教署許副署長說的其實就是報紙報得很大的「4年62億,政府要增加公共幼兒園1,000班」。剛剛我在第一次發言的時候就提到,政府現在的政策是以非營利幼兒園為主,公立幼兒園為輔,但我想請問教育部,在現在的這1,000班裡,公立幼兒園大概占多少比例?會有幾班?非營利幼兒園又會有幾班?我們很好奇的是,承辦非營利幼兒園的團體在哪裡?台灣目前只有50所非營利幼兒園,我不曉得台灣的NGO有多少,在這1,000班中真正承辦得起要占相當大比例的非營利幼兒園團體在哪裡?有沒有可能像剛才兒福聯盟李主任提到的,現在很多幼兒園會跑去立案,但承辦者卻非真正是具有非營利教育觀念的團體。政府有這麼多的空間和資源,為什麼他會把自己應盡的責任推給民間,要民間去成立非營利幼兒園?教育部為什麼不能管一下台北市的敦化附幼?為什麼他們可以2歲不開班,3歲也不開班?民權附幼2歲不開班,而3歲也只給10個名額?在我呈現的整張表中,整個台北市的幼兒園對於所有2歲的幼兒都不開班,每一所3歲的專班也只給10個名額,為什麼政府可以這樣?公告不是讓我們可以抽籤嗎?為什麼名額可以是0、是10?為什麼政府要把這個責任推給非營利幼兒園?這些非營利幼兒園的民間團體在哪裡?請告訴我,你們的目標要在幾年內成立多少?

另外,我其實也很好奇,4年要增加62億元,一年就要增加15億元投入公幼,但是接下來的這則報導卻指出,一年要增加二百多億元去做長照,這樣的數字比例是合理的嗎?我們現在的人口結構就已經出問題了,要增加二百多億元去做長照,至於用在公共化幼兒園的卻只有15億元,這樣的比例是不是可以請政府單位,包括國發單位說明一下?再者,今年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改善育兒空間的部分只有19億元,大概只占了0.22%,這是一個有前瞻性的計畫嗎?謝謝!

主席:請生產改革行動聯盟成員邱宜君小姐發言。

邱宜君小姐:主席、各位委員。我非常簡短地問一個問題,我只想請問衛福部,不曉得現在少子化辦公室的主要負責人是誰?他現在是不是不在現場?是主秘嗎?少子化辦公室放在這裡,但我不曉得你們的態度為什麼會是這樣?在第一輪發言還沒有結束前,少子化辦公室的負責人就已經消失了,我們現在在這裡是要講給誰聽?我真的覺得很悲哀,但我還是要問,生產改革行動聯盟講共照制度已有很多年,而且你們說會回去再研議檢討報告。我明白剛剛的衛福部呂次長應該不是相關領域的,所以他完全不瞭解這個部分的內容,但是我們其實都已經很瞭解了。我現在只是要再問一句,也希望能藉著這個公聽會的寶貴機會,把它列入紀錄。請問衛福部何時可以進一步報告產科醫師和助產師共照制度的檢討分析?什麼時候可以提出後續推動普及共照的時程表?我只有這個問題。謝謝!

主席:稍後我會就共照制度的時間與時程表,請衛福部呂次長回應好嗎?今天因為時間的關係,真的沒有辦法再讓大家進行後續的發言登記,1點就會有另一個專案報告要上來。

請劉委員建國發言,發言時間為5分鐘。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我不用5分鐘,特別感謝許多專家學者和團體代表,剛才前一位的發言已經代表了我的發言。少子化辦公室到底是由誰主責?國發會人員剛才的答復更妙,未來少子化辦公室成立後可能會由副院長統籌各部會。昨天我們討論到食安辦公室的問題,這個辦公室位在行政院底下、各部會以上,食安辦公室對發生問題的雞蛋有沒有辦法統合指揮,並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今天少子化辦公室的位階到底在哪裡?主責是誰?什麼時候要成立?預算規模多大?占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預算多大的比例?國發會又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國家發展中如果完全沒有關於小朋友的部分是要發展什麼?國發會只會跟我們說,許多津貼的給付,到目前為止,有很多區域上的落差,所以未來可能要在整合之後以實物給付取代現金給付才會比較實際一些。對此,剛才許多專家學者代表也提出一些不同的意見、擔憂與看法。

我必須要說的是,從我擔任第7屆立委至今,屢次歷經少子化的狀況,如今已是第9屆立委了,我還是站在這裡,有勞召委又排了個少子化的公聽會。新政府又特別強調要成立一個少子化辦公室,請問今天少子化辦公室的主責是誰?有誰可以告訴我?它的位階在哪裡?其預算規模到什麼程度?過去吸取各界專家學者代表與團體代表所提供的相關意見之後,做了一個很清楚明瞭的差異分析,別的國家諸如北歐,出生率可以從1.5%拉到2.0%,他們少子化的策略比我們早因應了8年。我們慢了8年,如今我們1.5%的出生率可能還在持續下降中,公部門有誰可以很清楚明確地告訴我,政府成立這個少子化辦公室會有什麼具體的作為?

今天有很多專家學者代表及團體的先進都提出了許多面向,甚至還有相關的細節,國會當然也可以掌握大原則、大方向,但我看到國發會薄薄的兩張報告,第一張的第一段講到他們現在在做的事情,這部分與衛福部在做的其實是疊床架屋。國發會可以抓原則,但你們的原則到底是什麼?你們的大方向到底是什麼?少子化到底是由政府的哪個層級、哪個機關要檢討過去、面對未來,並提出具體有效的方案?預算的規模又要如何處理?今天開這場公聽會最起碼也該有個粗淺的回應,相信召委剛剛應該有看到我在後面坐了滿久,也聽了相關部門人員的答復,和一些團體代表和專家學者提出的建言,所以我還是很期待,也要特別提出警示,政府既然要因應少子化,其作為就要更具體,速度也要再拉快一點。就我所知,政府要成立少子化辦公室,還不曉得要到民國幾年,內部也還紛擾不已,到今天也還有很多人一直在討論少子化辦公室,所以我必須很明確地希望政府能給委員會一個交代,告訴我們少子化辦公室的主責是誰,其位階又是到什麼程度?如果是在衛福部底下設少子化辦公室的話,到時候是不是就如同剛才國發會處長所講的,是由行政院副院長統籌?政府的架構曾幾何時變得如此錯亂?謝謝!

主席:請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簡瑞連理事長發言。

簡瑞連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我第二次發言,剛才大家提了滿多低薪的事情,我要提出幾點,我提出來就是希望能有機會獲得後續的一些回應。我一直在談低薪,低薪的確在各行各業都有,但是我們看到在托育部分的低薪,低落的狀態是非常不堪的,希望勞動部未來對於所有女性密集的行業加強勞動檢查,檢查後應該要有一個公開透明的機制讓大家看得到所有的數據,避免加劇對女性就業的歧視。另外,從剛才大家一直講,講到現在,除了少子化辦公室之外,還真的沒有一個明確的解決方法,讓我們覺得我們所提出的這麼多問題,一個少子化辦公室到底能夠解決什麼?但是我還要重新談一件事,如果我們要談孩子的托育問題,從以前我們就一直在講,幼托整合後,2至6歲歸到教育部,0至2歲則歸在衛福部,其實就完全切割了。我們今天談的所有問題是涵蓋0至12歲所有孩子的托育,因此也才能支持婦女就業的議題,讓我們整體經濟或者少子化能夠提升,但是我們看到各部門還是只有報告他們自己的東西,我覺得關於這個部分未來應該重新再啟動更多的整合,譬如0至6歲要整合時,不是只有2至3歲的專班,那個專班如果出來了,好像就從公共托嬰直接踢給教育部了,教育部似乎就要吸收這個2至3歲的專班,可是我們是否可能同時在閒置的國小空間裡,包括公共托嬰和幼兒園中都設立這些機制?那麼更應該做跨部會的整合。

對於社區互助的部分,我想這個條文不是只有部落,目前部落在實施都非常困難,但是我覺得鄉鎮的問題也滿嚴重的,如果無法設置那麼大的非營利幼兒園,是否也可以用社區互助這樣的條文,在比較沒有那麼大的需求,不是要開到90個、100個幼兒名額的地區,也可以有社區互助的部分進來?另外,許副署長也提到政府4年要增加1,000班公共幼兒園,大家不斷在詢問到底公幼要幾班、非營利要幾班,但是我覺得公共化不是只有設公幼,我們非常支持有公幼,可是如果在有限的經費下,我認為非營利要能夠出來,可能必須重新定位,在法裡面,我們應該要有公立幼兒園,也要有非營利幼兒園,但是也還要有私立幼兒園,當時在法規的部分,我們就在談了。現在家長分不清非營利、私立及公立幼兒園,我覺得這部分應該要重新定位,再來做討論,謝謝。

主席:請呂寶靜次長針對方才幾個問題,包括共照制度、少子化辦公室的位階、預算及主責單位,到底怎麼做?從上次我們排專案報告到現在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我們覺得少子化辦公室的位階可能不夠、層級拉得不夠,呂次長有沒有新的資訊?剛才簡理事長提到公幼、非營利幼兒園及私立幼兒園的部分,未來政府的方向到底為何?比例如何做處理?又該如何逐步到位?麻煩次長就這幾項做出具體的回應。

請衛福部呂次長發言。

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第一件事,衛福部所成立的少子女化的辦公室,一貫的對策就是它是任務的編組。第二,這個編組所成立的辦公室是由相關業務的同仁所兼任的,按照目前的規劃,相關的單位包括國健署、社家署、保護司、社工司以及醫事司,幕僚則是綜規司,一起來做相關的業務。第三,最近我們也試著把我們自己本身各個業務單位所成立的事情,如同剛才馮燕主任所畫出的表,生命周期裡的不同需求有何方案,我們也在進行盤點,看看是否有哪些部分遺漏了,亦即我們認為有,但其實並沒有的部分。所以我們最近也試著先把本部的東西,用孩子長大的生命歷程畫表去做,除了我們之外,也對照其他部會所做的事項,我們也有一張表在做。有關這件事情,本部就先整理自己的部分,再提出相關規劃跟對策。第四,大家都是人口學家,或是關心生育率的團體,我們都知道整個問題的對策不能完全放在衛福部身上,所以我們是啟動,我們開始關心這個議題,可以從我們自己本身開始,然後向行政院報告我們打算做哪些精進的作為,這樣的氛圍可以啟動,讓行政院和其他部會也可以一起來做,我認為少子化對策絕對不能只由衛福部自己來做,衛福部只能引起大家對這個議題的注意,我們自己要先開始做整合,接著能夠帶動整個國家及相關部會共同來重視這個問題。這是我的第一個答復。

第二個答復,我們希望有婦產醫師與助產師之雙師共同照顧的部分,我想大家也知道在本部裡有主辦單位,上面還有監督、核稿或督導的次長,今天有關醫事的部分並不是我的專長,但是不表示我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麼,因此今天有關的問題,我們部裡會儘速開會,剛才王宗曦主秘也答應了,明天在討論少子化的對策中,我們會把這個議題提出來,讓陳部長知道這是大家關心的議題,我們會儘速來做一些些檢討,如同剛才提到的,立意非常好,為什麼要辦的醫院這麼少?到底哪裡出問題?我想我們必須面對它,並處理這個問題,再看看下一波要做的時候該怎麼進行。有關期程的部分,剛才王宗曦主秘離開之前,他已經發出LINE的訊息,請醫事司以及醫福會明天要對這件事情提出相關的報告。另外,在我們委員中,包括郭素珍老師等好多委員都是相關領域的代表,在兒童組、性別組裡面都有助產士代表,也有關心生育環境的代表,我們會把大家所關心的議題儘速研議出來,並提出相關報告。以上,謝謝。

主席:有關這個部分,到時候我也會有一個窗口出來,直接對外去做一些回應,好不好?當然,我們有一些會議紀錄會出來,但是因為你們私底下都有一些機會拿到對方的資訊,如果有進一步的資訊,也歡迎大家提供這些資訊,讓大家能夠清楚了解。

今天公聽會的目的還是希望聽取大家的意見,當然這是第一個階段,做為未來改善少子女化的政策,包括婦女相關的產假議題,其實面向非常多,我再次感謝大家從9時5分到現在,將近三個半鐘頭的時間,大家提供非常多寶貴的意見,未來無論是行政院的少子女化專案辦公室或是衛福部底下的辦公室,我們也希望透過一個諮詢會議的機會,讓大家的建議能夠不斷的提供給行政部門,對於未來少子女化的相關問題與層面,我們持續的關注跟推動。今日大家所提出的會議建議和許多寶貴的意見以及王委員育敏所提書面意見,未來也會列入立法院的正式公報,當作我們未來審查法案的參考。

本次公聽會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作成書面報告分送給全體委員及出席者,公聽會的報告將會作為未來立法院的參考。

王委員育敏書面意見:

近年來,由於經濟發展及社會人口結構變化,少子女化與高齡化現象,成為我國的主要隱憂;生育率持續下滑,造成一個國家社會人力資源減少,進而影響經濟發展及整體國力。本席認為,少子女化不單單只是社會問題,而是國安層次的重要議題。

國發會「中華民國人口推計(105年至150年)」報告指出,2021年到2024年間,我國人口成長率將出現衰退,到2061年時,勞動人口僅為2015年的半數,勞動力將嚴重不足。我國104年的總生育率是1.175人,長期以來,遠低於維持世代交替、穩定人口結構的2.1人標準,甚至被美國《世界概況》調查報告列為是全世界總生育率第二低的國家;根據衛福部統計,我國今年14歲以下人口,將正式低於65歲以上人口。因此,少子女化的議題,不僅是衛福部的責任,如何提高生育率,是一個國家的職責。

少子女化問題,涉及的部會橫跨衛福部、財政部、教育部、內政部、交通部等,例如托育政策,就分為托育中心及幼兒園,托育中心屬衛福部權責,幼兒園則歸教育部,因此,僅在衛福部設立辦公室,無法指揮各部會,本席主張,應將現行「人口政策會報」轉型為「少子女化辦公室」,提高層級至行政院,並於衛福部設置兒童局,以展現政府解決少子女化問題的決心。

依據兒福聯盟的調查指出,3歲以下幼兒媽媽會考慮再生1胎的有效誘因,首推發放兒童津貼,其次是減免幼兒教育學雜費、提供賦稅減免、提供有給薪的育嬰假、增設公立托育機構、提供充足的托育管道、提供租屋或購屋補助等。

增加各種家庭社會福利政策,是改善少子女化趨勢的關鍵因素。我國目前雖然有育兒津貼政策,不過都有條件限制,例如低收入戶,或是父母未就業等等,並非所有育兒家庭都能領取,雙薪家庭也被排除在外,導致有近五成2歲以下幼兒家長領不到補助。本席認為,育兒津貼的補助,應以育兒事實為主,有育兒就補助,保障所有全國育兒父母都能受惠,有助於解決生育率過低的情形。

台灣女性五成以上都是職業婦女,托嬰是育兒家庭最迫切的問題,然而我國目前托育中心和幼兒園公私立比例嚴重失衡,公立比例過低,私立費用又動輒上萬元起跳,導致父母在育兒支出上負擔極大,也是導致我國生育率節節下滑的原因之一。本席主張,為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提高父母生育意願,解決我國少子女化問題,政府應增設公共托育中心、公立幼兒園,提高公立比例,增加可收托的幼兒人數。

當前房價高漲,普遍低薪的時代,年輕家庭要靠自己的薪水與存款買房實屬不易,內政部在98年提出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是唯一針對新婚和育兒家庭的住宅補助政策。然而,此項政策已於103年底停辦,等同於我國目前沒有任何針對育兒家庭優先的住宅補助措施;我國鄰近的國家新加坡、日本及韓國,皆針對育兒家庭提出優先購屋、配屋、租屋等補助計畫,以提高國家生育率。本席要求,政府相關部會須盡速研擬提出有關育兒家庭住宅補助的相關政策,以減輕家庭養育兒女的負擔。

本席認為,養得起、有地方住,為一個育兒家庭生活的必備條件,政府應全面檢討現行的育兒補助政策,對症下藥,避免資源浪費。「支持兒童,就是支持國家的未來」,這句話絕不能淪為口號。

主席:在此跟委員會報告跟說明,稍後於1時開始進行下午專案報告的登記。

感謝大家,也感謝今天列席的專家學者,再一次謝謝大家。現在散會。

散會(12時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