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5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5時2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議瑩

主席:出席委員13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6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5分、下午2時45分至5時51分

地  點:群賢樓9樓大禮堂789

出席委員:徐永明  高志鵬  孔文吉  張麗善  黃偉哲  管碧玲  蘇震清  邱志偉  邱議瑩  蕭美琴  陳超明  王惠美  蘇治芬  林岱樺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鄭天財Sra.Kacaw 費鴻泰  陳曼麗  余宛如  江啟臣  蔣乃辛  劉世芳  施義芳 廖國棟Sufin.Siluko  黃昭順  陳怡潔  周陳秀霞 陳賴素美 羅明才  呂玉玲

   委員列席15人

列席人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林聰賢、副主任委員黃金城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曾煥棟

主  席:高召集委員志鵬

專門委員:黃中科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程谷川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楊雅如

 專  員   曾淑梅

速  記:公報處記錄人員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大陸地區旅費」凍結5%,檢送書面報告案。

三、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外旅費」凍結5%,檢送書面報告案。

四、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科技研究發展」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五、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管理」項下「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六、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管理」項下「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七、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發展」項下「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案。

八、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補助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之「補助農業發展基金」凍結5億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九、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林業發展」項下「厚植森林資源」凍結1億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十、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有林整體治山防災及林道維護」凍結2,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十一、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林業發展」項下「國家自然保育」凍結2,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十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糧署及所屬「農糧管理」凍結20%,檢送相關報告案。

十三、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糧署及所屬「農糧管理」項下「發展花卉產業與推動國際花卉博覽會」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十四、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委辦費」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十五、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科技研究發展」凍結10,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十六、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下「畜牧業科技研發」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十七、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下「畜牧業科技研發」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十八、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下「食品科技研發」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十九、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下「國際農業合作」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二十、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下「農業科技管理」之「物品」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二十一、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下「農業環境科技研發」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案。

二十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下「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二十三、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下「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案。

二十四、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下「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二十五、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下「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之「業務費」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案。

二十六、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推動農業生物經濟與智慧科技農業」凍結20%,檢送相關報告案。

二十七、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推動農業生物經濟與智慧科技農業」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二十八、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推動農業生物經濟與智慧科技農業」之「業務費」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案。

二十九、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推動農業生物經濟與智慧科技農業」之「國外旅費」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三十、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推動農業生物經濟與智慧科技農業」之「獎補助費─對特種基金之補助」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三十一、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五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三十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三十三、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物品」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三十四、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加強新媒體農業傳播計畫」凍結2,072千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三十五、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管理」之「大陸地區旅費」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三十六、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管理」項下「企劃管理」凍結20%,檢送相關報告案。

三十七、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管理」項下「企劃管理」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三十八、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管理」項下「畜牧管理」凍結5%,檢送書面報告案。

三十九、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3目項下「獎補助費─畜牧場污泥清理再利用、減少畜牧廢水排放量因應水污費徵收衝擊、加強畜牧場節能及沼氣利用、強化畜牧場斃死畜禽管理等計畫」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四十、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管理」項下「畜牧管理」之「推動畜牧場永續資源管理及再利用計畫」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四十一、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管理」項下「畜牧管理」之「強化動物保護行政效能計畫」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四十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管理」項下「輔導推廣」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四十三、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管理」項下「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凍結四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四十四、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管理」項下「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凍結5%,檢送書面報告案。

四十五、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管理」項下「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之「教育訓練費」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四十六、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管理」凍結20%,檢送相關報告案。

四十七、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發展」項下「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四十八、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發展」項下「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案。

四十九、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及「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凍結10,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五十、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及「加強農田水利建設」之「獎補助費」凍結20%,檢送相關報告案。

五十一、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發展」項下「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五十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發展」項下「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案。

五十三、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發展」項下「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案。

五十四、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補助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凍結10%,檢送相關報告案。

五十五、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項下「補助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之「補助農村再生基金」及第5目項下「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之「農村再生基金」凍結3億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五十六、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執行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核發業務」凍結十分之一,檢送相關報告案。

五十七、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林務局「國內旅費」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案。

五十八、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林業試驗研究」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案。

五十九、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林業試驗研究」之「委辦費」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案。

六十、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林務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資訊服務費」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案。

六十一、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林業發展」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六十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林業發展」項下「厚植森林資源」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六十三、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林業發展」項下「厚植森林資源」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案。

六十四、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厚植森林資源」之「國有林造林及林產產銷獎補助費」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六十五、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公私有林經營及林產發展」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六十六、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林業發展」項下「公私有林經營及林產發展」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案。

六十七、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公私有林經營及林產發展」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案。

六十八、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公私有林經營及林產發展」之「獎補助費」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案。

六十九、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發展森林遊憩與環境教育推動」凍結20%,檢送相關報告案。

七十、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辦理國家森林遊樂區規劃檢討等工作之業務費」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七十一、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林業發展」項下「國家自然保育」凍結4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七十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整體性治山防災」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案。

七十三、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整體性治山防災」凍結10%,檢送書面報告案。

七十四、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水土保持局各分局轄區工程品質委託抽驗計畫」凍結5%,檢送書面報告案。

七十五、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七十六、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凍結10%,檢送相關報告案。

七十七、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家畜衛生試驗所「動物衛生試驗研究」凍結500萬元,檢送相關報告案。

七十八、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家畜衛生試驗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七十九、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高雄區農業改良場「人事費」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八十、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臺東區農業改良場「人事費」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八十一、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漁業署及所屬「漁業管理」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八十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漁業管理」項下「遠洋漁業管理」凍結20%,檢送相關報告案。

八十三、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養殖漁業管理」之「獎補助費─漁民及漁船保險補助計畫」,凍結20%,檢送相關報告案。

八十四、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養殖漁業管理」之「獎補助費─漁船保險」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八十五、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休漁獎勵」之「核發漁民自願性休漁獎勵金」凍結20%,檢送相關報告案。

八十六、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漁業發展」項下「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凍結7.5%,檢送書面報告案。

八十七、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漁業發展」項下「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凍結10,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八十八、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漁業發展」項下「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八十九、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人事費」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九十、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大陸地區旅費」凍結5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九十一、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動植物防檢疫技術研發」項下「全球衛生安全」凍結20%,檢送相關報告案。

九十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動物防疫業務」之「業務費」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九十三、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植物防疫業務」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九十四、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植物防疫業務」凍結5,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九十五、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動植物防檢疫管理」項下「屠宰衛生檢查業務」凍結20,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九十六、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金融局「人事費」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九十七、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金融機構管理」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九十八、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糧管理」項下「企劃管理」凍結334萬8千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九十九、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糧管理」項下「農業資材管理」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案。

一○○、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資材管理」凍結20,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案。

一○一、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資材管理」之「獎補助費」凍結十分之一,檢送相關報告案。

一○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資材管理」之「獎補助費─有機相關計畫」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一○三、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資材管理」之「獎補助費─有機相關計畫」凍結10%,檢送相關報告案。

一○四、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糧署及所屬「農糧管理」項下「運銷加工管理」之「獎補助費─辦理夏季蔬菜滾動式倉儲」凍結20%,檢送書面報告案。

決定:

(一)第二案另定期繼續處理。

(二)第三至第十三案,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三)第十四至第一○四案預算得以動支。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科技研究發展」凍結5%,檢送報告資料案。

(本日討論事項併案詢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報告後,委員徐永明、高志鵬、王惠美、蘇震清、黃偉哲、邱志偉、邱議瑩、蕭美琴、管碧玲、陳超明、張麗善及孔文吉等12人提出質詢,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陳明文、蘇治芬及林岱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下「農業科技產業化」之「獎補助費」凍結10%,檢送專案報告案。

三、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下「農業政策與農民輔導」凍結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案。

四、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下「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凍結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案。

五、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下「推動農業生物經濟與智慧科技農業」凍結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案。

六、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案。

七、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特別費」凍結10%,檢送專案報告案。

八、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管理」凍結5%,檢送報告資料案。

九、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管理」凍結2,0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案。

十、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管理」項下「農田水利管理」凍結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後案。

十一、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田水利管理」之「業務費」凍結10%,檢送專案報告案。

十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3目項下「獎補助費─加強動物保護行政效能、強化動物福利管理等計畫」凍結3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案。

十三、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管理」項下「畜牧管理」之「推動畜牧場永續資源管理及再利用計畫」凍結3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案。

十四、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發展」凍結5%,檢送報告資料案。

十五、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發展」項下「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及「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凍結2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案。

十六、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凍結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案。

十七、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發展」項下「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凍結10%,檢送專案報告案。

十八、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發展」項下「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凍結2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案。

十九、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計畫」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案。

二十、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發展」項下「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計畫」凍結5%,檢送專案報告後案。

二十一、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業發展」項下「補助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凍結5億元,檢送專案報告案。

二十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4目項下「補助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之「補助農村再生基金」凍結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案。

二十三、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補助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之「補助農村再生基金」凍結10%,檢送專案報告案。

二十四、

(一)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林務局「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1,0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案。

(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林務局「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1,000萬元,該會重新備妥報告資料,請惠予抽換案。

二十五、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1,0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案。

二十六、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林業發展」之「大陸地區旅費」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案。

二十七、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林業發展」項下「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凍結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案。

二十八、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林業發展」項下「厚植森林資源」凍結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案。

二十九、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有林整體治山防災及林道維護」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案。

三十、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有林大規模崩塌防災治理」凍結1,0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案。

三十一、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林業發展」項下「發展森林遊憩與環境教育推動」凍結20%,檢送相關報告案。

三十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林業發展」項下「發展森林遊憩與環境教育推動」凍結20%,檢送相關報告案。

三十三、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水土保持發展」之「大陸地區旅費」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案。

三十四、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凍結50,000千元,檢送專案報告案。

三十五、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凍結20%,檢送相關報告案。

三十六、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畜產試驗所「人事費」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案。

三十七、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畜產試驗所「一般行政」之「人事費─獎金」凍結456千元,檢送專案報告案。

三十八、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漁業科技研究發展」之「獎補助費」凍結3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案。

三十九、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漁業署及所屬「漁業管理」之「大陸地區旅費」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案。

四十、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遠洋漁業管理」之「委辦費」凍結2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案。

四十一、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漁業管理」項下「遠洋漁業開發」凍結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案。

四十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漁業發展」項下「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之「業務費」凍結10%,檢送專案報告案。

四十三、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糧科技研發」之「獎補助費」凍結3,000千元,檢送專案報告案。

四十四、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糧管理」之「大陸地區旅費」凍結20%,檢送專案報告案。

四十五、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糧署及所屬「農糧管理」項下「企劃管理」之「業務費」凍結10%,檢送專案報告案。

四十六、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農糧署及所屬「農糧管理」項下「運銷加工管理」凍結4,0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案。

決議:除第一至第九案、第十二至第十四案、第十七至第二十案、第二十四案、第二十五案、第三十四至第三十七案、第四十案、第四十一案、第四十三案、第四十五案及第四十六案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外,其餘均另定期繼續處理。

通過臨時提案1案:

一、按新修正「禽鳥之輸入檢疫條件」規定,自106年4月1日起,自國外進口之觀賞禽鳥類皆需隔離檢疫。查目前禽鳥類隔離檢疫處所僅設置於桃園觀音,自實施後卻發生隔離場舍不足問題。經濟委員會曾於106年3月15日做出決議,要求農委會應研議於南部設立新隔離處所,然研議中之屏東、嘉義等地設立新場計畫,卻毫無進展。爰要求農委會應積極辦理,於3個月內在南部地區評估新場處所,並提出具體計畫,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震清  邱議瑩  高志鵬

散會

主席:因目前在場委員人數不足3人,因此上次會議議事錄暫不確定。

繼續報告。

二、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一般行政─通訊費」預算凍結5%專案報告案。

三、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促進產業發展」預算凍結10%專案報告案。

四、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促進產業發展─強化國際創新創業連結」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專案報告案。

五、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研審及協調推動人力資源規劃運用培訓及社會安全相關政策」項目編列預算國內旅費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案。

六、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健全資訊管理,提升應用效率」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

七、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項下新增業務,如何整合、推動時程內容及成效評估,應適時檢討等。」預算凍結20%檢討報告案。

主席:因目前在場委員人數不足3人,因此報告事項第二案至第七案暫不處理。

繼續報告。

八、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委辦費預算凍結10,000千元書面報告案。

九、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委辦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獎補助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一、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獎補助費」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

十二、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預算凍結20%書面報告案。

十三、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

十四、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委辦費」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

十五、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經濟、景氣情勢分析』編列10,124千元,凍結10%」檢討報告案。

十六、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經濟、景氣情勢分析』資訊服務費編列2,100千元,凍結10%」書面報告案。

十七、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經濟、景氣情勢分析』─業務費─委辦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八、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促進社會發展及計畫審議協調02政府服務及營造國際環境」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

十九、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促進產業發展─強化國際創新創業連結」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

二十、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促進產業發展─強化國際創新創業連結」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一、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促進產業發展─強化國際創新創業連結」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

二十二、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促進產業發展─推動創業生態環境發展」預算凍結20%書面報告案。

二十三、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促進產業發展─推動創業生態環境發展」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

二十四、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研審及推動人力資源規劃、運用、培訓及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政策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討報告案。

二十五、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研審及推動人力資源規劃、運用、培訓及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政策」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討報告案。

二十六、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及相關重要議題研究」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七、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及相關重要議題研究」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八、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歲出預算科目第2款第7項第7目「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案。

二十九、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辦理公共建設計畫之研審」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案。

三十、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討報告案。

三十一、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管制考核」項下編列「施政計畫管制」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案。

三十二、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管制考核」項下編列「施政計畫管制」之資訊服務費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案。

三十三、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管制考核」項下編列「行政機關及國營事業考成」預算凍結78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四、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健全資訊管理,提升應用效率」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

三十五、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項下,有鑑於政府已砸下數十億元推動相關計畫成效不彰,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

三十六、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所訂績效目標值偏低等缺失,提出檢討報告及解決方案」預算減列80萬元,其餘凍結10%書面報告案。

三十七、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推動迄今,國內民眾運用情形偏低,滿意度未見提升,整體推動成效欠佳,應重新檢討改進,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討報告案。

三十八、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項下『數位政府服務整合推動計畫』,整體計畫推動電子化政府服務滿意度未見提升,又國際評比下滑等績效不彰。」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

三十九、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強化經貿競爭力」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強化經貿競爭力」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一、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所屬檔案管理局「文書檔案數位變革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二、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所屬檔案管理局「深化國家記憶第1期計畫」項下「01強化辦理民國38年以前國家檔案徵集、編整保存及研究加值」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主席:報告事項第八案至第四十二案均為提出書面報告後預算即可動支的案子,目前行政機關已經提出書面報告,因此上述各案預算均准予動支。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委辦費預算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案。

二、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委辦費預算凍結10%專案報告案。

三、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國外旅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案。

四、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獎補助費」預算凍結30%專案報告案。

五、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預算凍結5%專案報告案。

六、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會「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預算凍結20%,檢送「如何有效提升我國經濟成長潛能」專案報告案。

七、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編列19,169千元,凍結20%」專案報告案。

八、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經濟、景氣情勢分析』編列10,12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案。

九、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就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經濟、景氣情勢分析編列10,124千元,凍結10%專案報告案。

十、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經濟、景氣情勢分析」編列10,124千元,凍結5%專案報告案。

十一、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編列資訊服務費2,100千元,凍結10%專案報告案。

十二、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促進社會發展及計畫審議協調作業」項下「社會發展計畫及先期審議作業」預算凍結402千元專案報告案。

十三、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促進社會發展及計畫審議協調─04民意調查分析」項下編列資訊服務費用20仟元,凍結半數專案報告案。

十四、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促進產業發展」預算凍結20%專案報告案。

十五、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促進產業發展─強化國際創新創業連結」預算凍結20%專案報告案。

十六、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專案報告案。

十七、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專案報告案。

十八、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國土、區域、離島與城鄉發展計畫及政策之研審及協調推動」項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

十九、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國土、區域、離島與城鄉發展計畫及政策之研審及協調推動」項下「國內旅費」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

二十、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國土、區域、離島與城鄉發展計畫及政策之研審及協調推動」項下「國外旅費」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

二十一、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項下編列「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預算凍結30%專案報告案。

二十二、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0%專案報告案。

二十三、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管制考核」項下編列「施政計畫管制」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專案報告案。

二十四、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應加強協助地方政府縮短數位落差,而非讓落差持續擴大,宜允檢討改善。」預算凍結3%報告案。

二十五、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項下預算凍結20%專案報告案。

二十六、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所訂績效目標值偏低等缺失,應適時檢討修調。」預算凍結20%專案報告案。

二十七、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所屬檔案管理局「文書檔案數位變革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案。

主席: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合併詢答。

現在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報告。

陳主任委員添枝: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向各位委員就本會及所屬檔案管理局106年度預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非常感謝各位委員給予本會施政及預算的關心與支持。大院審議本會及所屬檔案管理局106年度預算,對部分計畫作成預算凍結並俟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之決議,以下謹就各業務規劃內容及辦理情形,提出簡要報告,敬請指教。

壹、本會「委辦費」預算1億3,677萬3千元,凍結10%等2案,計1,367萬7千元

有關大院決議文對本會預算編列委辦費應檢討將重大工作委外辦理之合理性及必要性之意見,說明如下:

一、國發會委辦計畫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一)深化研究能量以提升政策規劃品質

為深化同仁專業能力,培養快速資訊研析能力,並不斷注入創新思維,本會103年訂定自行研究獎勵作業要點,鼓勵同仁每年進行業務相關自行研究,103至105年本會自行研究占研究總件數(自行研究加委託研究)之比率平均為74.9%。考量資訊日新月異,部分議題實有必要善用外界專業人力,委託智庫與學界專業團隊進行研究,並提供政策諮詢,一來可增進政策擬訂效益,二來本會同仁藉由委託研究,與專業學術機構雙向交流,大幅提升業務分析與研究能力。

(二)委辦費預算覈實編列並加強執行

本會委辦計畫之辦理,皆審慎評估各項議題之重要性與政策關聯性,並秉持撙節支出原則,覈實編列預算。自104年度起委辦費預算編列已逐年減少,106年度委辦費法定預算數為1億3,677萬3千元,較105年度減少2,168萬6千元。為落實委辦計畫之執行,每年度均按季辦理進度管控作業,督促各單位落實執行委辦計畫,預算執行率已由103年度之79.0%,提升至105年度之89.6%。

二、提升委辦計畫執行成效做法

(一)提升研究成果採行及運用價值:審慎選定議題進行研究,提高研究成果納入相關政策採行,並將研究發現及政策建議登錄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及本會網站,供政府機關及社會大眾參考。部分前瞻性、基礎型政策議題研究成果可能無法直接採行,實質上仍具啟發或間接參考應用價值,結合同仁自行研究成果,適時納入政策建議或計畫實施。

(二)提升委辦計畫與業務配合度,促使研究成果納入計畫、業務推動;同時,計畫執行過程,詳細審查計畫目標、內容及經費配置等,與受託單位隨時聯繫溝通、協調,邀請專家學者參與審查,以期確實符合委外研究之預期效益,期提升委辦計畫品質及政策實用性。

三、預算解凍之必要性

面對國內外局勢的嚴峻挑戰,國家發展各項重大政務之推動刻不容緩。106年除積極推動「擴大投資方案」、「亞洲.矽谷推動方案」等重大方案;另方面,前瞻規劃基礎建設計畫,以及產業創新、人力資本等政策,期能加大經濟成長力道,加快結構改革步伐。同時,強化計畫協調、審議能量,深化業務治理,各項業務均有賴預算之配合,106年度委辦費編列1億4,235萬9千元,各項計畫支出實屬必要,案經大院刪減558萬6千元後為1億3,677萬3千元,若再凍結預算,將影響各項政務推動。

貳、本會「國外旅費」預算905萬元,凍結十分之一,計90萬5千元案

有關大院決議文對本會「國外旅費」計畫變更頻繁,致使預算編列流於形式而影響預期效益之疑義,說明如下:

一、本會工作職掌與重大政策

(一)工作職掌

本會為行政院重要政策規劃機關,擔負國家整體發展之規劃、設計、協調、審議及管考等任務。面對急遽變遷的國內外情勢,需從國家永續發展、資源統籌規劃的視野與高度,秉持「勇於創新、敢於突破、善於主動、長於效率」的理念,協調推動經濟、社會、產業、人力、國土、政府治理等重大政策,開創國家發展新格局。

(二)重大政策

衡酌國際發展趨勢及國內重要課題,本會當前戮力推動重大政策計有:推動國家發展計畫四年計畫、亞洲.矽谷推動方案、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擴大投資方案、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推動財經法制改革及電子化政府計畫等施政重點項目。

二、有關計畫變更頻繁之說明

查本會103至105年度出國計畫變更主要原因如下:

(一)配合會議主辦國變更會議地點、召開會議期間,因而調整原訂計畫所列交通往返時間、人次及經費預算。

(二)相關政策方向改變或其他情事變更,致影響原考察、訪問計畫等行程。

三、問題解決方案

為解決上開出國計畫變更頻繁問題,未來擬採下列做法:

(一)依施政主軸及業務推動需要覈實編列預算

本會將持續調查國際會議相關議題,依當前施政主軸並配合國際重大議題覈實編列預算,並於預算額度內支應出國經費,妥善辦理各項計畫進度之規劃,以有效管控提高預算執行。

(二)加強掌握國際相關會議與活動資訊

1.關注國際機構舉辦研討會及論壇之訊息,選擇適當且符合計畫效益之行程,儘早規劃,以利相關計畫之規劃、預算編列與執行。

2.事先掌握當年度會議地點及時間,儘可能準確預估出國行程所需時間,避免變更計畫內容,並加強與相關國際組織之聯繫,提前瞭解會議臨時變更之地點與時間,俾利即時因應。

四、預算解凍之必要性

面對嚴峻的國際經濟情勢,以及國內經濟結構轉型課題,本會一向秉持前瞻、創新原則,密切掌握國內外經濟情勢,引領產業結構轉型升級,並有效掌握社會發展議題。本會106年度編列國外旅費預算905萬元係配合當前國家主要政策規劃,已致力撙節支出原則覈實編列,各項計畫支出實屬必要,若再凍結預算,將影響各項政策推動。

參、本會「獎補助費」預算1億2,041萬6千元,凍結30%,計3,612萬5千元案

有關大院決議文對本會106年度預算案編列補助費之計畫、對象及金額等資料有欠明確,且近年補助費執行率偏低之意見及預算解凍之必要性,說明如下:

一、106年度補助費規劃推動內容說明

本會106年度預算編列「補助費」主要包括「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項下編列「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補助費9,302萬元,以及「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項下編列補助費1,725萬4千元,相關規劃推動內容分別說明如下:

(一)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部分

考量本會職司國家整體發展規劃,有關「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之推動需因應當年度經社情勢發展需要及配合政府重要施政政策議題,設定相關補助重點項目以引領地方政府規劃辦理,如104年度為配合「地方氣候變遷調適計畫」,105年度配合「智慧國土」等重大政策推動。106年度編列補助費9,302萬元,預定辦理重點將配合刻正規劃之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就地方亮點建設部分提供地方政府辦理相關跨域整合計畫之先期規劃,並賡續辦理跨縣市區域合作類計畫、「設計翻轉、地方創生計畫」、「海洋經濟整合發展」等項計畫,以鼓勵地方政府推動相關城鄉建設及產業發展之跨域整合行動。近期本會於規劃定案後將儘速辦理計畫提案及審核作業,後續並依「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作業』經費補助及執行管考要點」辦理,有關年度補助計畫資訊並將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主動於本會網站公布。

(二)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部分

本會106年度推動「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補助費,經大院審議後,法定預算數為1,725萬4千元(中央政府475萬元,各縣市政府1,250萬4千元),將配合「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與「離島永續發展規劃暨離島建設基金計畫補助原則」及各縣市政府提報計畫需求,預計可協助縣市政府經費如下:

1.花蓮縣政府353萬8千元。

2.臺東縣政府329萬元。

3.澎湖縣政府333萬4千元。

4.連江縣政府150萬元。

5.屏東縣政府84萬2千元。

本會業於105年8月24日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之「各機關編製106年度單位預算案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請受補助機關將106年度本會補助經費納編年度預算,並依期程辦理工作項目,後續將按季進行計畫檢討,以利計畫執行。

二、「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補助款近年預算執行情形說明

「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係包含推動區域資源整合與部門資源整合兩大重點方向,自101年起補助地方政府配合「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產業有家、家有產業」、「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智慧國土發展」辦理相關計畫之總合評估規劃作業,至104年止已辦理122項計畫,其中含括諸多跨縣市之區域性合作議題規劃,以及各別縣市或鄉鎮之跨部門、跨領域整合式建設與治理類型計畫,對於引導地方政府推動跨域合作與資源整合工作已逐步發揮成效。

有關補助預算執行方面,103、104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為54.93%、55.97%,影響預算有效執行之主因係部分地方政府提案未符本會補助主軸與方向,致計畫核定率較低,產生經費結餘。另因補助計畫核定後,部分地方政府因無法如期完成納入預算程序,以及招標流標等因素影響計畫及預算執行。

為改善前開預算執行不佳之情況,本會105年度透過舉辦相關補助計畫說明會以及專案輔導等方式,加強輔導縣市政府提案及計畫執行,執行率提升至87.73%,較103、104年度預算執行已有明顯改善。

三、預算解凍之必要性

「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為落實區域合作與跨域治理之重要工作,攸關區域整體發展與國家整體競爭力的提升,而「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為推展花東、離島縣市政府之電子化政府資訊建置所必需,各該計畫支出實屬必要,相關預算業已覈實編列,若再凍結預算30%,將影響業務有效推動。

肆、本會「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預算2,167萬3千元,凍結20%等2案,計433萬5千元

有關大院決議文對我國投資環境仍有改善空間之相關意見,說明如下:

一、有效提升我國經濟成長潛能

依「國家發展計畫─106至109年四年計畫暨106年計畫」規劃,未來四年政府將全力提振國內經濟,以加強投資臺灣與落實結構改革兩大主軸來推動臺灣新經濟成長模式,提升成長潛能,縮小產出缺口,翻轉臺灣經濟。

(一)主軸一:加強投資臺灣

在半導體等既有優勢產業基礎上,投資「五+二」產業創新、數位經濟創新、晶片設計與半導體產業創新,以及文化創意產業科技創新,打造下一世代臺灣產業主力。同時,積極投資前瞻基礎建設,以因應新產業、新技術、新生活的需求。

(二)主軸二:落實結構改革

為迎接數位化時代的到來,政府將針對法規制度、人力素質提升、國土空間改造、金融市場創新與稅制改革等面向進行制度改革,使人盡其才,地盡其利,資金盡其用。

在政策效應帶動下,設定106至109年臺灣經濟成長率目標平均每年2.5%至3.0%,高於香港2.1%、新加坡2.2%,並有機會超越南韓2.7%。

二、積極擴大國際參與

臺灣屬小型開放經濟體,經貿與產業發展深受外在環境影響;透過積極參與APEC國際會議活動、國際知名智庫舉辦「全球經濟論壇」(GES)等,有助及時掌握國際最新局勢脈動,及時研擬妥適措施因應。尤其APEC為我參與國際事務重要場域,透過該機制平臺與各國合作,可擴大我國際參與、提高國際能見度,並營造利我經貿發展之國際氛圍。

「推動國際合作及交流相關業務」包含:赴國外參加APEC、GES及總體經濟研討等會議及活動,與駐華單位及外國商會溝通聯繫,辦理國外訪賓接待等涉外事務。106年度出國計畫編列國外旅費263萬6千元,較105年度減列31萬7千元。

三、預算解凍之必要性

本項預算經費主要係規劃推動國家發展計畫,適時檢討推動情形,以促進國家發展目標之達成。另本會為強化財經幕僚機制功能,適時掌握國內外經濟趨勢,瞭解各國相關政策,爰依實際需要出國赴各地出席會議。本項預算經費已致力撙節支出原則覈實編列,各項計畫支出確屬業務推動實需。

伍、本會「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預算1,916萬9千元,凍結20%等5案,計383萬4千元

有關大院決議文對我國外人直接投資金額為亞洲四小龍中最低,顯示投資環境仍有改善空間等意見,說明如下:

一、「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工作重點

本會為行政院重要財經幕僚,肩負研擬前瞻性重要財經政策措施,以及隨時掌握國內外經濟景氣動向之責,重點說明如下:

(一)因應國際及國內經濟情勢,適時研擬及協調推動各項總體經濟政策及經濟景氣因應方案等,促進整體經濟穩定成長。

(二)掌握景氣動向,蒐集研判國內外及兩岸經濟情勢變化,迅速提供景氣及經濟情勢資訊,並針對景氣動態及重要財經議題,進行研析及對策研擬,強化經濟氣象台功能。

(三)辦理行政院專案小組幕僚作業,協調推動重大經濟政策方案,並配合全球經貿發展趨勢,掌握經濟脈動與契機,前瞻規劃、研究財經新策略,善盡財經幕僚角色。

二、業務推動情形

(一)研擬及協調推動重要財經政策措施

因應國內外經濟情勢,適時研提重要財經政策措施,並協調各部會落實推動,舉如:綜整研提「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為我國新階段的經濟發展,尋求新的方向與動能,並重新定位臺灣在亞洲發展的角色,與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協力,建立「經濟共同體意識」,期共創區域的發展與繁榮,後續由相關部會據以提出具體工作計畫,落實推動。

又如:綜整研提「擴大投資方案」,提出工業區土地前2年免租金優惠、調降科學園區土地租金,以活化工業區及科學園區土地使用;加速汰換自來水管線、加強國營及泛公股事業投資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以刺激國內投資。

(二)掌握經濟景氣情勢,發揮經濟氣象台功能

編製發布景氣相關指標及概況,並蒐集研判經濟情勢變化,提報行政院院會「當前經濟情勢」報告等,以利各部會掌握景氣動態與經濟情勢變化,俾適時提出刺激景氣措施及長遠發展策略,民間單位亦可據此掌握景氣動向,調整投資計畫或經營方針。

此外,本會並與中華經濟研究院共同發布採購經理人指數,藉由按月調查企業的生產、採購、庫存、銷售、價格等環節,以及每半年一次的營運展望調查結果,均獲各界重視與媒體大篇幅報導,已成為各界判斷未來景氣的重要參考指標。

(三)強化「物價資訊看板平臺」,整合財政部、經濟部、行政院消保處、行政院主計總處等相關單位物價資訊,提供多元物價查詢、即時交易價格資訊及公開回應民眾提議,並提供歷史價格開放資料及查詢功能,促進物價透明化。

(四)更新資源利用模型,完成重要議題之經濟影響評估,有助於掌握各項措施對經濟衝擊;未來並將配合我國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及階段管制目標,進行溫室氣體減量對GDP、物價、就業人數等整體經濟之影響研究。

(五)借重國際重要資料庫能量,取得OECD、經濟學人等權威機構的完整分析報告及統計數據等資訊,有助於及時掌握主要國家的經濟及政策作為,俾供研擬相關政策之參考。

三、預算解凍之必要性

為因應國際經濟情勢詭譎多變,及國內經濟結構轉型等挑戰,本工作計畫相關之經濟景氣情勢分析、財經新策略規劃研究,以及經濟政策之研擬與協調推動等業務益形重要,相關預算已秉持撙節原則覈實編列,各項支出確屬業務推動實需。

陸、本會「促進社會發展及計畫審議協調─03推動社會發展計畫及先期審議作業」預算300萬元,凍結40萬2千元案

有關大院決議文對本會考察丹麥積極性社會政策之意見,說明如下:

一、我國社會福利制度

失業、弱勢就業等重大社會問題為我國社會長期關注議題,涉及社會福利與教育制度能否與勞動政策相輔相成,而目前我國社政、勞政與教育政策欠缺整合,社會福利制度以經濟扶助補貼措施居多,社會福利支出逐年增加,至104年度已占政府支出之20.1%,長期發展恐排擠政府其他支出項目,進而影響前瞻政策之規劃及推動。

二、考察丹麥積極性社會福利政策

我國稅率和時空背景雖與丹麥不同,惟丹麥政府以社會投資發展積極性社會福利政策,整合社福、就業服務及職能教育相關政策,有效降低失業率,具豐富推動經驗,值得我國後續推動社會投資與積極性社福及勞動政策之借鏡,未來逐漸以主動積極之整合性政策取代消極性的現金給付,兼顧經濟安全及勞動力市場,以符政府當前有關社會投資之施政主軸。

三、預算解凍之必要性

本項考察有助相關權責機關通盤檢討並整合社政、勞政與教育等資源及政策,進而規劃跨部門整合面向之社會發展政策,相關預算已秉持撙節原則覈實編列,各項支出確屬業務推動實需。

柒、本會「促進社會發展及計畫審議協調─04民意調查分析」項下「資訊服務費」預算2萬元,半數凍結,計1萬元案

有關大院決議文對本會「促進社會發展及計畫審議協調民意調查分析」項目下編列「資訊服務費」,沒有編列理由及經費運用情形之意見,說明如下:

民意調查為瞭解民眾對當前重大議題看法之重要工具,需賴電話訪問相關軟硬體設備正常運作,方能確保民調業務順利執行。為使執行電話訪問作業時,得以順利排除可能發生之技術障礙與問題,以確保民意調查的順利進行,本項民意調查資訊服務費2萬元有其必要性,並將本撙節原則覈實辦理。

捌、本會「促進產業發展」預算7,737萬元,凍結20%等2案,計1,547萬4千元

有關大院決議文對我國產業創新加值、結構優化、國際創新產業連結等之相關意見,說明如下:

一、推動產業創新轉型

針對台灣未來發展需要,政府刻推動「亞洲.矽谷」、「智慧機械」、「綠能科技」、「生技醫療」、「國防」、「新農業」等產業創新計畫,期以創新驅動經濟成長及產業轉型。

其中,本會規劃「亞洲.矽谷推動方案」已於105年9月8日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此外,本會亦協調推動其他產業創新計畫之推展,經濟部「智慧機械產業推動方案」、科技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方案」、「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及農委會「新農業創新推動方案」已分別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未來本會將持續協調推動相關計畫,並促進產業創新投資,以支援產業創新轉型。

二、推動創業生態環境發展

本會負責「亞洲·矽谷推動方案」,為統籌資源整合等事宜,於105年12月成立「亞洲·矽谷計畫執行中心」,並於106年1月在美國矽谷成立辦公室,積極鏈結國內外創新資源。方案初步推動成果如下:

(一)健全創新創業生態系:協調推動「科學技術基本法」、「產業創新條例」等法規修正,鬆綁學校師生參與創業規範,並提供創投及天使投資人等租稅獎勵,以利新創事業募集資金;「創業天使計畫」匡列10億元,由原本補助性質轉為投資模式,提供新創事業早期擴展資金。此外,協調推動創業家簽證,吸引更多外籍創業家來台。

(二)連結矽谷等國際研發能量:透過執行中心之國內及矽谷據點,整合外貿協會、台矽基金及台灣創新創業中心(TIEC)等駐外資源,積極促成國內外企業合作,並吸引多國籍公司在台設立物聯網研發中心。

(三)軟硬整合建構物聯網價值鏈:「亞洲·矽谷物聯網產業大聯盟」於105年12月啟動,截至106年4月底止,已有國內外知名大廠、中小企業、新創社群、產業公協會等超過140位成員加入,透過「以大帶小」策略,加強跨領域軟硬整合實力,建構物聯網完整供應鏈。

(四)打造智慧化示範場域:本會正協助整合業者、地方政府及相關部會,加強智慧交通、智慧醫療、IOT創新等應用計畫。同時,協調經濟部推動AR/VR體驗及應用示範創新場域,期匯集法人、學研機構及產業能量,共同推動AR/VR產業發展。

三、強化國際創新創業連結

為加速推動創新創業國際鏈結,本會推動台灣新創競技場(Taiwan Startup Stadium, TSS),提供新創團隊軟性服務(如:國際品牌、拓展市場、國際參展、業師服務等),未來將擴大鏈結矽谷等國際創新聚落,協助我國新創事業拓展全球市場。重要成果如下:

(一)鏈結國際資源:與美國舊金山、紐約及新加坡政府、國際逾16家知名加速器建立合作關係(如:美國TechStars等),並串連全球逾50位業師(如:陳士駿、郭建甫、簡立峰、鄒開蓮等)。

(二)協助新創團隊拓展國際市場:已協助9家新創團隊成功申請海外加速器(UXTesting通過美國TechStars評選)、6家獲得1,500萬元以上資金(如勝義科技),並與美國Silicon Dragon、500 startups、Facebook、Google及法國硬體加速器Hardware Club、台灣虛擬及擴增實境產業協會(TAVAR)等合辦各式創業活動。

(三)強化國際行銷宣傳:以國家館方式,率新創團隊赴美國Disrupt、Media Lab 16 Summit、香港RISE、日本Slush Asia參展,獲得Forbes、Tech in Asia、Nikkie、e27、NHK、TechCrunch及數位時代等國際知名媒體正面報導。

四、預算解凍之必要性

以創新、結構性改革措施,為經濟尋找新成長動能,是近來世界主要國家努力的方向,台灣也不例外。惟推動產業轉型及結構優化並非一蹴可幾,需要長期投入與累積。爰此,本會將以過去的推動成果為基礎,除持續協調推動創新產業及重點產業發展外,並建構完善的產業創新生態體系,加強與重點國家技術、人才、資金、市場的合作與連結,以帶領台灣產業轉型升級,進而打造創新驅動的新經濟模式。106年度相關預算均秉撙節原則覈實編列,確屬業務推展實需。

玖、本會「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全制度」預算1,758萬6千元,凍結20%,計351萬7千元案

有關大院決議文對我國青壯齡高學歷者失業問題及國內旅費編列情形之意見,說明如下:

一、我國青年高學歷者失業問題辦理情形

針對我國青年高學歷者失業問題,本會已於「106-109年國家發展計畫」中,訂定宏觀策略及具體措施,說明如下:

(一)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

1.協助青年依性向潛能發展,提升傳統技藝及產業技能;

2.提撥津貼及準備金,協助未來就學、就業或創業之所需;

3.拓展青年國際及生活體驗機會並提升國際競爭能力。

(二)強化青年職涯發展

1.促進青年適才、適性之職涯發展,鼓勵參與職場體驗,並輔導參加職業訓練或就業,縮短學用落差;

2.整合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創業及職涯規劃等多面向的服務,提供多元化之職涯服務資源;

3.配合國家重點產業政策與發展及勞動市場需求,提供多元化及實務性之職訓課程,運用產、學、訓資源,提升15歲以上、29歲以下青年之就業技能;

4.推動工作卡制度:整合「職涯輔導體系」、「就業媒合體系」、「職業訓練體系」三大專業體系之服務歷程記錄,以提供完善的就業媒合及職涯諮詢服務,協助失業青年就業。

二、預算解凍之必要性

106年度本會將積極持續推動「完善我國留才環境方案」、「完善生養環境方案」及「改善所得分配具體方案」等相關政策,以促進國家永續發展及經濟果實由全民共享。本會將持續強化計畫協調、審議能量,深化業務治理層面。相關預算已秉持撙節原則覈實編列,確屬各項政務推動實需。

壹拾、本會「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項下「03辦理公共建設計畫之研審」預算1億1,506萬4千元,凍結30%等6案,計3,451萬9千元

有關大院決議文對我國公共建設計畫資訊公開及一般事務費、國內外旅費編列情形等之相關意見,說明如下:

一、加強公共建設計畫審議資訊公開

為提供民眾便於查閱及方便表達意見之管道,本會已建置「行政院政府計畫資訊檢視平臺」,圖形化呈現政府計畫資訊,期達到擴大民眾參與、呈現施政績效、提升資訊加值、促進政府與民眾雙向互動與落實公開課責之目標。其中,公共建設先期作業係以政府財政狀況及執行情形,分配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次一年度預算及審議之工作,並於政府資料公開平臺提供近5年公共建設計畫各次類別之中央公務預算立法院核列數。後續並將於網頁增列106年度各機關提報個案計畫之需求、審議機關增刪情形及次類別優先順序排列及地區別預算分配、綜合審議意見等資料。

二、健全公共建設計畫管考機制

工程會針對公共建設計畫(含項下工程標案)於執行階段,定期召開會議及實地訪查,即時掌握並協調解決困難問題;本會則為社會發展類及公共建設類之「行政院管制」計畫,進行管制及評核作業,管控計畫目標及績效達成情形。兩會管考機制確有區別且具相輔相成作用,可有效落實促進國土、區域、離島與城鄉發展。另為提升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及個案計畫績效管理,本會亦刻正試辦公共建設計畫全生命週期績效管理機制,透過系統性之個案計畫事前、事中及事後評估,鏈結回饋各階段作為檢討策進之參據,期能進一步提升計畫執行效能。

三、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推動跨域合作及資源整合

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計畫係包含推動區域資源整合與部門資源整合兩大重點方向,在區域資源整合方面,係由本會補助經費鼓勵縣市透過區域合作平臺,整合協調區域內各方資源與行動,推展相關區域型整體發展計畫。此外,本計畫亦從國家部門資源整合的角度,鼓勵縣市政府規劃推動各項跨部門、跨領域之合作行動方案,透過地區整體規劃以引導各政府部門資源作互補式、整合式的共同投入,可有效提升公共建設綜效。基於以上原則,本會自101年起補助地方政府配合「愛台12建設」、「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產業有家、家有產業」、「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智慧國土發展」辦理相關計畫之總合評估規劃作業,至105年止已辦理122項計畫,其中含括諸多跨縣市之區域性合作議題規劃,以及各別縣市或鄉鎮之跨部門、跨領域整合式建設與治理類型計畫,對於引導地方政府推動跨域合作與資源整合工作已逐步發揮成效。

四、推廣國土空間發展與資訊系統成果

於105年度執行「國土空間發展特展」及「國土資訊成果暨空間發展規劃展」,展覽期間同時舉辦各項富有知性與趣味性活動,如:國土空間發展特展之各縣市政府的主題週、論壇、繪畫比賽、特色小火車、地方特色市集、五星級行動餐車等;國土資訊成果暨空間發展規劃展之地圖知識通、守護大自然、飛行者聯盟、永續海洋發展和便利生活等,皆成功推廣國土空間發展與國土資訊系統成果,並深化民眾對環境保護和永續發展之意識。

五、一般事務費及國內旅費預算之編列說明

(一)本項經費係為審議交通、環保、水資源、土地、產業園區、文教設施等部門公共建設計畫;研擬前瞻公共建設相關計畫;以及協助花東及離島地區推動永續發展之需要,需綜整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相關資料所需經費,以加速各項重大計畫之推動。

(二)為能讓行政院各項交議案件、本會政策推動、區域合作、國土空間規劃與花東離島相關計畫協調等相關業務順利推動,需印製分析資料、會議說明資料、計畫書、簡報等書面資料,並視推動狀況赴各地區辦理現場勘查、行政協調、地方溝通及政策說明等會議,爰編列相關業務印刷及會議雜支費用等一般事務費,及依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編列國內旅費以支應相關支出。

六、國外旅費預算之編列說明

為實地了解並蒐集國外相關政策研擬與執行經驗等資料,本會規劃參加國際重要會議,期能透過會議與世界各國及重要城市對話與經驗交流,以做為我國政策研擬與執行之重要參考,包括:

(一)參加國際都市發展協會(INTA)年會:國際都市發展協會(INTA)為聯合國所承認之國際性組織,歐洲地區都市發展規劃及治理專業事務之交流平台。藉由參與相關國際會議,學習歐盟空間規劃創新策略與趨勢,作為政策規劃參考,提升國家競爭力。

(二)參加氣候變遷及永續發展國際會議:本會負責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及資訊平台,及國土空間策略發展計畫之規劃與推動,參加氣候變遷及永續發展國際會議,觀摩歐洲先進國家因應環境災害潛勢地區與氣候變遷,及推動永續發展相關措施,期能借鏡國際經驗,有效研擬相關策略,以提升台灣的調適能力。

(三)參加臺日韓越都市計畫國際研討會:該國際研討會匯聚東亞地區空間規劃領域相關專家學者,透過專題演講及研討會議方式廣泛交流各國最新發展趨勢及理念,足以作為我國研擬國家空間發展政策重要參考依據。

(四)參加2017年國際博物館協會(ICOM)年會:參與國際博物館協會(ICOM)研討會,透過都會博物館設施升級改善的規劃與經營管理,促進文化創意與觀光產業發展,作為我國未來各項文化建設規劃與經營管理之參考。

(五)考察美國推動圖資資產管理制度:瞭解美國聯邦空間資訊推動委員會推動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圖資資產管理情形,考察內容包括組織架構、政策內容、法制及實務推動經驗等,以作為我國建立圖資資產管理制度之參考。

七、預算解凍之必要性

國土空間發展規劃涉及領域廣泛,實質公共建設之審議亦涉及跨部會協調以及與地方政府之溝通。本會將透過國際合作交流,持續了解世界各國空間發展經驗,推動辦理前瞻國土空間規劃;建立各部會與地方政府暢通之溝通管道,以落實相關重大計畫之推動與執行。相關預算皆已致力撙節原則覈實編列,實屬必要。

壹拾壹、本會「管制考核─02施政計畫管制」預算324萬3千元,凍結20%,計64萬9千元案

有關大院決議文對本會101至104年度公共建設類院管制計畫數量偏低且逐年下降;相較公共建設預算先期作業審議,對計畫後續執行之管理考核重視度似有不足之意見,說明如下:

一、現行公共建設計畫管制機制

本會係針對社會發展類及公共建設類之行政院管制計畫(105年度計40項計畫)進行管制及評核,列管計畫目標及績效指標達成情形,並於年度結束辦理評核,俾回饋至計畫全生命週期各階段績效管理,著重計畫目標及績效管理。本會管考評核業務與工程會公共建設督導會報之協調解決困難問題方式,相互配合,共同協助部會推動計畫,爰就行政院層級之公共建設類管制計畫件數每年約200件並無減少,合先敘明。

(一)分級管制,分層負責

行政院為落實個案計畫管理,已建立「行政院管制」、「部會管制」及「部會所屬機關自行管制」三級管考。在分層負責及自主管理精神下,以「部會管制」及「自行管制」為主,行政院則選定重要案件進行管制,以驗證部會自主管理成效。

(二)走動式管理機制

針對現行三級管考制度中之行政院管制計畫,本會除每月透過年度作業計畫進度檢視、預算及里程碑之執行情形進行管制外,並機動搭配實地查證之走動式管理,積極掌握及協助各部會推動施政。另就部會管制計畫及部會所屬機關自行管制計畫,持續督促及協助各部會強化計畫自主管理,落實達成計畫執行目標。

本會自103年以來,計辦理院管制計畫實地查證42件,提出相關建議及協助計畫執行單位解決問題,並將查證結果提報行政院後公布於網站週知。

(三)本會配合工程會透過公共建設督導會報,管制1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

工程會列管1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本會與該會密切合作,除參與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協助工程主辦機關提升公共建設計畫執行績效,並互相提供資訊系統查詢權限,以利共享相關管考資訊,發揮相輔相成之功效。另工程會104年、105年亦針對重大建設或民眾關切案件進行訪查,協助解決計41項計畫之困難問題。

二、提升公共建設計畫管考作法

本會除持續配合工程會管制1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外,將秉持「減、併、簡」管考作業簡化三原則,推動中長程個案計畫全生命週期績效管理機制,透過系統性之個案計畫事前、事中及事後評估,鏈結回饋各階段作為檢討策進之參據,進一步提升計畫執行效能。

三、預算解凍之必要性

本會將持續推動變革創新施政計畫管考機制,精進公共建設計畫績效管理效能,並會同工程會協助各主管機關,適時採行前述強化公共建設執行效能之推動策略及做法,協助解決法制面及執行面相關問題積極加速推動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本項預算已致力撙節原則覈實編列,確屬業務推動實需。

壹拾貳、本會「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預算3億1,804萬4千元,凍結20%等3案,計6,360萬9千元

有關大院決議文對於我國電子化政府國際評比結果呈現下滑趨勢,整體推動成效欠佳及編列「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項下辦理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情形之相關意見,說明如下:

一、電子化政府服務辦理情形

電子化政府計畫之推動,旨在提升政府運作效能、創新為民服務內涵、助益公共政策達成,各機關在逐年遞減的經費限制下,仍戮力推動相關工作,現行政府多項e化服務均獲得民眾好評,對提升國人福祉已發揮顯著效益,在行動化服務面、政府資料開放面及社會關懷面,皆有領先其他國家提出創新作為,具體成效如下:

(一)提供民眾免費無線上網服務

推動iTaiwan免費無線上網服務,於全國建置逾1萬個熱點,提供民眾免費上網服務,地理位置涵蓋全國並包含偏鄉及離島等地區,相較其他國家而言,更重視熱點設置之城鄉發展衡平性及普及性,截至106年4月底,已逾2億1千萬使用人次,註冊人數逾450萬人。

(二)落實推動行動電子化政府

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規範各機關應以「開放資料優先、精選服務內容、加強推廣利用及定期績效評估」等4項原則辦理行動化服務發展事宜,並於「政府入口網」統一集中蒐錄各級政府機關行動化服務資訊。

(三)擴大政府資料開放

透過「主動開放,民生優先」、「制定開放資料規範」、「推動共用平臺」及「示範宣導及服務推廣」等4大焦點策略循序推動政府資料開放工作,截至106年4月底,已開放超過2萬7千項資料集,瀏覽超過2千4百萬人次,下載逾643萬人次,整體推動成效榮獲開放知識基金會(Open Knowledge Foundation)2015年資料開放評比(Open Data Index)全球第1名。

(四)推動公共政策網路參與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供政策形成前的「政策諮詢(眾開講)」、供各界監督的「重大施政計畫(來監督)」、徵集群眾智慧的「國民提議(提點子)」及便利民眾反映意見之「首長信箱(找首長)」等4項服務,逐步建立符合我國國情及政府體制的網路提議機制,促進公民參與,協力擴大施政能量,截至106年5月10日,已逾559萬人次造訪:其中「眾開講」有90個政策議題及244個「法規及法律命令草案預告」開放徵詢;「提點子」有1,477項提議(60項成案)。

(五)縮短數位落差

為加強協助地方政府縮短數位落差,提高在地化服務品質,本會編列資通訊補助經費,配合離島建設基金、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等,輔導各地方政府推動相關應用服務。其中縣市政府資訊計畫之15%由本計畫編列,75%由基金編列,縣市政府自籌10%。資通訊補助經費主要以推動具整合性、創新性或示範性質的資訊建設及應用,例如:鼓勵地方政府應用ODF開放資料格式、發展行動資訊服務以及整合建置資料中心等。

二、後續精進作為

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係以打造領先全球的數位政府為願景,以資料治理之資料驅動、公私協力、以民為本為政府服務的核心理念,運用巨量資料(Big Data)、開放資料(Open Data)、個人資料(My Data)為工具,透過「基礎環境數位化、協作治理多元化、產業營運智能化、數位服務個人化」等四項推動策略,達成「便捷生活」、「數位經濟」及「透明治理」三大目標,包含:

(一)提供便捷生活:以民眾生活為中心,將各類資訊聯網化、行動化進而智慧化,打造便捷安心之一站式數位服務。

(二)發展數位經濟:運用數位資源及法規調適,協助企業資訊化、知識化、智能化,翻轉經營服務模式,創造產業新價值。

(三)落實透明治理:擴大政府資訊透明公開,建立公民網路意見多元參與管道,促進政府與全民共同治理。

有別於以往以公共服務為主之電子化政府服務,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著重以資料治理為核心提供數位政府服務,同時,所有的服務也將盡可能運用公私協力方式完成,以滿足民眾需求,本會將協同各部會依實際值滾動精進績效指標。

三、預算解凍之必要性

面對國際比較與競爭加劇之現況,電子化政府的發展攸關國家競爭力,且涉及全國各機關,本會負責統籌協調及推動,在節約公帑及資源共享的原則下,協同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發展各項便民服務,完備政府機關可信賴之電子化政府基礎環境,達成資料共享、資訊互通、業務流程再造,提高民眾滿意度,亟需持續且充足之經費挹注,始確保永續發展,相關預算已秉持撙節原則覈實編列,各項支出確屬業務推動實需。

壹拾參、本會所屬檔案管理局「文書檔案數位變革計畫」預算9,819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計981萬9千元案

有關大院決議文對本會所屬檔案管理局「文書檔案數位變革計畫」未依預算法規定揭露計畫完整資訊,且內容過於簡略。較105年度大幅增加晉用非典型人力經費。其出國考察、訪問、開會,計畫變更頻繁,致使預算編列流於形式而影響預期效益之疑義,說明如下:

一、未依預算法規定揭露計畫完整資訊之說明

「文書檔案數位變革計畫」係屬本會「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之分支計畫,業依循「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規定辦理,並奉行政院核定。本計畫預算依「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等規定編製。

二、較105年度大幅增加晉用非典型人力經費之說明

因應公文電子交換系統資訊安全監控之需,106年度亟須增加1名資安專業人力,並遵依行政院主計總處104年10月間訂定「資訊服務委外經費估算原則」之直接薪資方式重新覈實估算,致本項預算數略為提高。

三、有關出國計畫變更頻繁之說明

檔案局因公派員出國均覈實編列預算,如有變更計畫,係受參訪當地之限而調整行程或出國天數所致。

四、問題解決方案

檔案局執行本計畫之相關事項,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招標及履約管理,並於「行政院政府計畫管理資訊網」進行計畫執行管考。有關出國計畫變更,業責成該局爾後應提前辦理相關前置作業,以避免變更出國計畫。

五、預算解凍之必要性

本計畫預算係提供全國各級機關共用之公文電子交換、文書編輯製作、機關檔案目錄彙送公布及相關資訊安全等持續維運之必要經費,檔案局已秉持撙節原則覈實編列,各項計畫支出確屬業務推動實需。

壹拾肆、結語

以上謹就本會及所屬檔案管理局預算凍結案作扼要報告,詳細情形於本會所提書面報告均有具體說明(已納入大院之「議案關係文書」),敬請各位委員參閱。本會及所屬檔案管理局預算編列均本撙節原則及實際需求辦理,敬請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有關預算凍結部分,懇請同意解除,俾利本會及所屬依既定施政計畫及業務內容推動執行,謝謝!

主席:目前在場委員人數已足三人,現在先回頭來確認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報告事項第二案到第七案均屬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預算始得動支的案子,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二案到第七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另報告事項第八案到第四十二案均為提出書面報告即可動支的案子,行政機關已經提出書面報告。因為剛才主席宣告時在場委員人數不足,所以主席現在再補宣告一次,報告事項第八案到第四十二案均屬提出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的案子,現在行政機關已經提出書面報告,因此預算准予動支執行。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在委員發言之前,援例做以下幾點宣告:本會委員每位發言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6分鐘;至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如果委員有臨時提案,我們會和討論事項一併處理。

現在先請登記第一位的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520即將到來,總統上任就快屆滿一週年,檢討這一年來總統施政的表現,各種的民意調查機構或媒體所做的民調也都紛紛出爐,對於政府施政滿意度的調查,其中,對蔡總統各項表現有評比高一點,也有評比低一點,在這當中最不滿意的就是經濟的部分,經濟部作為一個執行機構,若執行不力,就應負起該負的責任,至於規劃整體國家發展,你們國發會實責無旁貸,針對民眾對於總統或林全內閣的經濟表現是不滿意,而且不滿意的幅度相當高且相當明顯,請問陳主委,面對這樣的狀況,你怎麼解釋?

主席: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添枝: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從一上任就對這件事持續關切及追蹤,民眾對政府施政的經濟表現最不滿意,從一開始就是這樣,到現在快要一年的時間……

黃委員偉哲:一開始因為你們都還沒有表現,即使民意呈現不滿意、沒有信心,我們還可以對民眾講:請多給政府一點時間來讓政府表現。但一年過去了,不滿意度還是這麼高,還是說民意對你們有誤會,其實你們做的也滿多的,只是大家不知道而已,是嗎?還是你們宣傳不夠,跟社會溝通不良,如果是,那就是溝通上出了問題。請問陳主委,你覺得事實如何?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不是在推卸這部分的責任,我們非常嚴肅地看待這件事情,也非常努力想要來做好這件事。我們感覺國內經濟確實是有變好,各種數字都顯示經濟變好,大家對此也都不用質疑,但是民眾還沒有什麼感覺,因為民眾還沒有真正感受到經濟變好所帶來的好處,這部分我覺得需要一點時間,我們會繼續努力,只要我們讓經濟景氣能夠持續較長一段時間之後,我相信那個結果就會展現出來,譬如在薪資方面,我覺得這是最重要的一塊,如果大家的薪水提高了,民眾就會開始有感覺。

黃委員偉哲:薪資上我們不能立法說一定要給多少,因為包括最低工資的調整,事實上政府都相當謹慎,也不能用強迫的方式,可是為什麼還是會造成今天這樣的低薪環境?請問陳主委,你有解藥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一開始跟行政院長討論,覺得解決這個問題最根本的辦法就是要振興國內的投資,所以國發會所規劃的工作,這一年以來也多以振興投資為主,並增加投資、增加工作機會,這樣薪水才能夠上來,因此,我覺得目前已經走在正確的方向上,投資也已經有一些起色。

黃委員偉哲:例如哪些?事實上,人民還沒有感受到。

陳主任委員添枝:去年的投資率已經比前年稍微好一點,至少止跌了,我們希望今年的投資能夠比去年更好,我覺得這需要一點時間,如果投資能夠持續的擴張,進而讓薪資改善,民眾就會開始有感覺,但這真的需要一些時間……

黃委員偉哲:請問陳主委,要達到你說的境界,你覺得需要多少時間?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覺得目前這個景氣……

黃委員偉哲:因為我們也是跟著全世界景氣的波浪隨波逐流,如果世界各國的景氣都往下走,惟獨台灣逆勢上漲,人民就會說是政府厲害,但如果世界景氣往上走,偏偏台灣是往下走,或是往上走的幅度低於平均水準,人民就會覺得政府做的不夠好,要不然怎麼會連世界潮流跟起來都這麼吃力,為什麼我們總是在後段班?這部分我們是應該這樣來看,而不是看第一季經濟成長多少,或是外貿出口增加多少,就像韓國第一季那麼動亂,最近才剛選完總統,但他們外貿的部分成長了41%,剛好跟文在寅總統得票率差不多,成長了4成,台灣就相對沒有成長那麼多。

其實,對陳主委剛才提到說要帶動投資來提振經濟這個立場,我們表示支持。但應該給多久的時間或多長的觀察期,才能看出政府在這部分已有真正的效能出來?

陳主任委員添枝:假設景氣可以再持續一年的時間,我相信民眾就會開始有感覺了,差不多是明年這個時候……

黃委員偉哲:明年這個時候?

陳主任委員添枝:只要景氣能夠持續到明年這個時候,我相信民眾就會感覺得出來,的確,我們需要有一段時間讓它能夠滲透,尤其是基層的民眾,才能讓他們感受得到經濟發展所帶來的恩惠。當然,關鍵在於我剛才提到的結構性問題,就是我們投資太少了,投資率是要讓它逐年拉升,這跟景氣沒有關係。

黃委員偉哲:你說景氣綠燈的情形能夠持續到明年,可是看景氣對策信號以及分數卻是往下跌的,即便在綠燈區,1月的時候到29分,2月的時候28分,3月的時候跌到24分,所以雖然還在綠燈區,但已經接近綠燈的下緣了,更何況像是M1B、工業生產指數、製造業銷售指數、批發零售業營業額指數,皆變成黃藍燈了,請問陳主委,你們感受到了嗎?又或者你們預警到了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感謝委員對這部分的關注……

黃委員偉哲:趨勢如果這樣走下去,是很快就要回到黃藍燈,請問這還能延續到明年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也關注到這個問題,並檢視了其他的一些指標及國際上的指標,我們的判斷是委員剛才講的幾個指標3月份表現較差,應該大概是短期的現象,因為經濟不可能……

黃委員偉哲:短期的現象是多短?陳主委剛才說要提振投資,需要長期觀察……

陳主任委員添枝:黃藍燈應該是不會持續太久,可能一、兩個月,兩、三個月應該就會過去,比如說製造業的部分,有基期的問題,因為它是跟去年3月同期相比,去年基期剛好比較高,今年的數字就會比較差,雖然有點……

黃委員偉哲:那相對來講,我們看到綠燈,會不會也是因為去年或前年的基期太低了,現在看是不錯的綠燈,但只是因為基期太低,導致成長率像以前年來講,2015年的成長率只有零點多,到2016年變成一點多,其實是先前基期太低了?所以我覺得……

陳主任委員添枝:就像委員剛才講到民眾沒有感覺的成長,所以我們需要有比較好的成長,民眾才會開始有感覺。

黃委員偉哲:可是以經濟成長來講,世界各國今年預計的經濟成長全球的平均是3.1%,我們才2.1%。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是低於平均值,所以我們努力要超過全球的平均值!我想政府施政目標一定要定在這裡。

黃委員偉哲:因為大家對於政府推動經濟的看法,也許是民眾耐心不夠,也許是民眾愛心不夠,但事實上大家不滿意程度已經蠻高的,以經濟表現來講,高達63%的民眾不滿意,只有28%的民眾滿意,任何不管是統計學者,甚至路邊的小孩,看了都找不出一個理由來解釋這樣一個懸殊的數字,說這是抽樣錯誤或是其他理由,所以我們真的很期待,你們國發會是肩負規劃的重責大任,規劃整體經濟成長或規劃整體經濟發展,如果不能帶給人民真的有感的話,我們還在掙扎在1.5%、2.0%、2.1%這個部分,坦白講,對國家、對人民、對內閣、對總統都不是好的。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我完全認同。經濟問題就是經濟的病灶已經很久了,所以我們一定要正視這個問題,但它真的需要一點時間,大家才會有感覺,這個我們是瞭解的,而且我們非常極度關切,從我就任第一天就看到這個數字,表示民眾感覺是正確的,他們不滿意是有道理的,這個經濟問題實在是壞得太久,但是我們需要一些時間。謝謝。

黃委員偉哲:好,謝謝陳主委。

主席:請陳委員明文發言。

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5月14日有一份民調數字公布,值得我們去作一探討,即蔡英文總統的支持度達到55.9%,不支持度是38.5%,但是我們再細究這份民調,滿意蔡英文表現的民眾占40.8%,不滿意的竟然是占54.8%,這顯示民眾支持蔡英文卻又不滿意其表現,請問陳主委,你覺得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落差?你可以從這個數字上,簡單作一說明嗎?

主席: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添枝:主席、各位委員。應該要省思是我們內閣做得不好!非常清楚地,這是對於總統的實際執行……

陳委員明文:從這個數字我們是應該要來檢討一下整個行政團隊,在執政的大方向上,基本上大家還是支持蔡英文政府的,但是從整個節奏、幅度、魄力等各方面來看,民眾民眾卻顯得不耐煩,他們認為行政團隊在這一年內的表現不是很滿意。我為何要在這裡提民調數字跟你做討論,我們很清楚台灣人民基本上是非常期待新政府上來以後能把經濟搞好,所以我們如果能把台灣帶到一個正確的經濟軌道上發展,其實台灣人民是會給蔡政府一個正面的回應,回顧這一年來,我們在推動就是如何讓經濟成長,從我們如何去投資台灣、建設台灣、促進台灣的經濟,另外一方面,就是如何引進外資來投資台灣,我們是雙軌在進行的,看到最近的前瞻基礎建設,事實上我們的條例在立法院的審查過程中,接受到國民黨百般杯葛、刁難,我想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政府在這裡做什麼,人民其實都看在眼裡,從這一份5月5日民調數字顯示,其實民眾是贊成政府來推動前瞻基礎建設,民眾支持度高達68.8%,這是相當高的,26.3%的民眾是不贊成的,至於民眾是否支持國民黨杯葛前瞻基礎建設,74.6%的民眾是不同意國民黨這樣做,14.9%的民眾則是同意,還有46.1%的民眾認為國民黨是為反對而反對,所以從這個數字我們可以看的很清楚,就是政府對前瞻基礎建設應該要好好並認真地向台灣人民做說明,告訴他們:我們推動台灣前瞻基礎建設,未來台灣將會發展成什麼樣的願景,應該讓台灣人民更瞭解、更清楚這個部分,我相信人民是站在新政府推動前瞻計畫這一邊的。蔡英文總統也特別提到台灣長期以來資源的分配是相當不均的,造成城鄉發展落差相當大,人口也嚴重流失,尤其是南北發展不均衡,即使六都在升格以後,都市發展仍不均衡,所以總統也特別提到:國家的發展要看的是鄉村,不是看城市。關於這一點,請問陳主委,未來前瞻基礎建設推動以後,你認為對台灣會有什麼不一樣的發展?請簡單作一說明。

陳主任委員添枝:其實,前瞻計畫內有兩個非常大的重點,第一個是我們要做一些國家未來發展所需要的前瞻性建設,第二個則是要平衡區域的發展,尤其是南北及東西部之間的差異發展,所以這次前瞻建設計畫就是以這兩個主軸來展開的,我覺得台灣的經濟如果要往前繼續發展,一定要在南部地區有更多的建設,他們才有這樣的能力向前發展。

陳委員明文:我要特別提的是,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是要平衡城鄉的,未來你們要向台灣人民說明清楚8年8,800億元是1年才1,100億元,分成8年執行。在預算的內容中,軌道建設大概就占了將近整體預算規模的一半,亦即四千多億元,是相當高的預算,但南部縣市比較重視的城鄉建設,大概編列了1,370餘億元,這筆預算該如何讓城鄉均衡發展,國發會在整體的資源分配上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我們希望這次預算丟下去以後,應該要好好地管控,明白核心價值在哪裡,要真正地達到均衡發展,希望國發會能進行整體的盤點並好好地掌握,如此才不致使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在推動上有所偏頗,對此主委同意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同意,非常感謝委員的鞭策,外界對這次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軌道建設編了較多的經費有些聲音,所以我們要向外界說明,將來前瞻基礎建特別預算和年度的一般預算是互相搭配的,把較多的經費放在軌道建設,就是希望能進行較為長期的規劃,不要像過去那樣一年一年地進行。

陳委員明文:沒有錯。

陳主任委員添枝:將來的年度預算,軌道建設的經費就會比過去少,我們會把經費放在公路及其他建設上,所以大家不須擔心。

陳委員明文:沒錯,軌道建設中的鐵路高架化,過去長期是從台北、高雄、台中等大都會做起,有些是已地下化,有的則是高架化,現在許多縣市,譬如像嘉義、雲林等經濟弱勢地區在這方面都沒有推動,所以我們現在希望可以有個整體性。嘉義市已確定要在年底動工,嘉義民雄水上也希望可以一次核定儘快通過,這對地方的發展確實是有所幫助的。對於這一點,我要一再地強調並提醒國發會及各相關部會,我們都希望能均衡城鄉的發展,過去國民黨長期執政的時候,重北輕南是很清楚的發展趨勢,如今民進黨執政以後城鄉的均衡發展就會成為我們執政核心的理念價值,主委應該要好好掌握。

最後,為了拚經濟,我們除了要投資台灣以外,還要引進外資。1月時看到鴻海宣布要到美國投資,2月台塑也要在美國投資94億美元,聽說台積電也要在美國設立3奈米晶圓廠,光是這3家加起來就上兆元了。如果我們讓這三大廠商到美國投資的話,就等於是讓我們的資金外逃,這是很嚴重的問題。我曾問過經濟部部長到底有沒有掌握到這些資訊、未來有無因應、他們為何不願意投資自己的國家,但我一直百思不解,我們要引進外資投資台灣,但我們自己的3家上市公司卻都不投資台灣,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站在國發會主委的立場,你不瞭解這個問題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當然是我們嚴重關切的事情,就我對這3家公司的瞭解是,所有政府部門都在與他們接觸,希望他們能夠增加對台灣的投資,所以這些案子也都還沒定案,即使他們在美國有投資,相信他們在台灣的投資也不會縮小。更重要的是,我們要吸引……

陳委員明文:為什麼他們會想到外國投資?

陳主任委員添枝:您是指他們到美國投資的原因嗎?台塑的理由很簡單,因為他們想取得比較便宜的頁岩油(shale gas),至於台積電的部分只是傳言……

陳委員明文:台積電也好,台塑也罷,他們對台灣國內的環評制度確實有許多微辭。今天我看到報紙,李應元署長也回應了,環評的初審限於一年內完成,似乎就是要修正現階段無限期延後、開會與討論的環評制度,甚至很多環團也太民粹化了,站在台灣經濟的發展上,這個部分也應該要被正視,並好好地做番調整。並不是說環評不好,也沒有人反對環評,但對於過於冗長的流程,也應該要有所修正,希望這些大企業看到環保署對經濟發展的回應後能夠繼續根留台灣,也希望國發會能扮演這個角色好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我們在努力中,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岱樺發言。

林委員岱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延續剛才陳委員提到企業外移的問題,原因無非就出在台灣的土地、水、電、人才、資金以及行政效率等6項投資條件。並不是只有這幾間企業,國內的企業就算要根留台灣,當他們要進行擴廠或增加公司業務時,就會遇到這些問題,而且目前所有的中小企業就算很痛苦,也實在沒得選擇必須留在台灣,會遇到的也是這6個問題。因此,我要呼應陳明文委員,針對此事,我個人認為現在的政府是比過去的政府進步了一點點,算是有重視,但也進步得太慢。

今天本席與主委討論的重點是在投資環境當中的人才面,有關人才供給不足之因,包括了吸引國際人才的外在環境競爭激烈,以及吸引外國專業人才的誘因不足,使得現今人才外流及人才短缺的問題非常嚴重。根據國際上對2021年全球人才預估的研究報告指出,距今4年後,我國因人口老化趨勢及教育預期提升有限,被預測為2021年人才供給赤字最高的國家。看到國發會對此所做的努力,我真的要給主委一個掌聲,自您上任後就很積極,當時的發想是按照您今年3月1日在本委員會業務報告的第16頁所示,要放寬外國專業人才配偶及子女的停(居)留限制。在您當時的業務報告中提到兩點,其一是對於取得永久居留之外國專業人士,其成年子女符合延長居留條件者得申請工作,或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得於居留一定期間後申請永久居留;其次,報告指出你們要研議外國高級專業人士(前面指的是一般專業人士)申請永久居留時,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得隨同申請永久居留之規定。

如今你們的草案出來了,這個草案與你當初在3月1日業務報告的發想有什麼落差?在您的草案中提到,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必須是諾貝爾獎、奧運獎項得主等才具備高級專業資格,其配偶及子女才可申請永久居留不受其他限制,請問主委,台灣目前有幾位符合這樣的條件?

主席: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添枝: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的人數確實是不多,不過我們會逐步開放。其實除了剛剛講到的高級專業人士之配偶及子女可以同時申請之外,我們也希望可以放寬對一般專業人士的限制。

林委員岱樺:重點還是一般性的專業人士。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是先從高級專業人士的鬆綁做起,至於一般性的專業人士方面,恐怕大家會有點顧慮。

林委員岱樺:沒有錯,其實主委也講到重點了,一般外國的專業人士才是比較大量的。再來看看草案中開出的條件,必須以取得永久居留許可者,且須同時是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適用對象,光是這兩項條件要花多久時間才能達到?因為他必須是「取得永久居留許可者」同時又要是「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適用對象」,一名外國專業人士要兩者俱備需要花上多少時間?「其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得申請永久居留」這句話有出現在草案的發想當中,但外國專業人士之成年子女符合延長居留者得申請個人工作,這部分在你們的草案中卻被拿掉了。即使對方是外國專業人士,他的成年子女也無法工作,因為在你們的草案中沒有規範到這一點,草案只提到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得申請永久居留,請問一般專業人士光是要符合上述兩項條件大概要多久?

陳主任委員添枝:現在送到大院的法案與我們原本的規劃是一致的,剛剛委員講到的內容,並不是我們法條設計的規定。我們現在的規定是,外國專業人士如果已經取得永久居留,原則上,只要其子女是在台灣出生的,或是在台灣居留的時間夠久,比如他在很小的時候就來台灣,基本上就會讓他一直留下來工作,而不會在他20歲大學畢業時就把他趕走,這是我們現在的草案設計。

林委員岱樺:好,我們再次……

陳主任委員添枝:將來專業人士拿到永久居留權後,我們對於他的小孩及配偶取得永久居留權的條件也都已經放寬了。如果委員還沒收到相關法案的話,也許我們再送一份到您辦公室。

林委員岱樺:好,沒關係,我就是提醒你這一點。

陳主任委員添枝:謝謝,這部分已有相當程度的鬆綁了。

林委員岱樺:我們想想自己就好,如果我們因為工作單位之需要而被外派的話,我們到國外後一定會考量什麼?第一一定是薪水,第二就是生活的保障,這是兩項最高的原則。對每位我們要吸引的外國人才來說,或是以我們自身的立場來看,當我們奉派到國外去的時候,大家一定會考量那邊有什麼條件可以讓我安定下來,最重要的就是高薪和生活保障。對於這個法案,我認為各國的作法都可以參考,以我們鄰近國家的城市─上海來講,今年4月15日深圳舉辦了第15屆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大會,會中揭曉了外籍人才最心儀的十大城市,大家的首選是上海。調查顯示,上海備受外籍人才青睞的主要原因就在他的國際化氛圍與多元文化的融合度、子女教育的環境、權益保護和醫療衛生環境等方面相當出色,在薪酬待遇、工作及創業環境、城市發展規劃、升遷發展機會和引進及評聘政策上也高於平均水準。其中的「引進及評聘政策」是政府可以100%主導的,因此我要提出一項臨時提案,請你們比較我國與鄰近國家的大城市上海在延攬外國人才方面的狀況。在與世界各國競爭的過程中,我們是不是真能把好的人才延攬到我國來,而不是處於現在的窘境,任由我們培養的技術與人才為外國人所用?我們花了那麼多錢,不管是我們的薪資結構,還是產業升級的緩慢,都導致我們培養的人才為外國所挖角,人才外流的問題實在是太嚴重了。整個國家的體系,用了那麼多資源,竟然是在為外國人培養人才與技術,我覺得這個問題實在是太重大了。

接下來是關於資安的議題,資安即國安,我只簡單點出兩點。第一,在行政院提出的法案中,行政院院本部並無統籌的層級,在目前的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中所提到的都是行政院,但到底是行政院的哪一個層級?行政院院本部有無進行統籌的層級?若如蔡總統所言「資安即國安」,現在各部會的資安單位都是各部會的附屬機關,之前就提到勒索軟體肆虐,但資安單位對各部會來講,是在輔導的層級,仍須層層呈報,還不一定會到首長,部長或副部長還不一定會知道,且由各部會自己去做,請問這樣真的是資安即國安嗎?

再者,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中還提到,要帶動資通安全產業的發展,可惜在你們的法案中完全沒有新立的條文。在此,本辦公室要提供一份資料,芬蘭對購置資安設備的民間企業會給予減稅;以色列在2009年到2014年每年都撥出GDP5%到8%的國家預算投入國內的資安產業,造就國內資安的新創業者;美國自2016年9月歐巴馬便任命首位聯邦資訊安全長;日本前年也將資安政策委員會的層級提升到網路安全戰略總部,並直屬內閣管轄。因此當草案提出來的時候,資通安全管理法第一條雖明定要扶植產業,但在之後的條文中卻完全沒有規範。總而言之,在我要提醒你的兩點中,第一點是關於行政院院本部的層級,第二點是有關產業的扶植,謝謝。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會注意。

主席:請徐委員永明發言。

徐委員永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審查前瞻基礎建設條例時,我沒有機會和主委講到話。

主席: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添枝: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還是有對話。

徐委員永明:對話?我還跑到你前面去,希望你們能回應,但我真的很難想像,委員在委員會中的詢答竟會如此困難,今天終於等到你,讓我有機會問了。

其實一開始我對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比較大的質疑是,你們到底有沒有好好做研究?後來我查了一下,發現你們有國家發展前瞻規劃。對此,主委有印象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有。

徐委員永明:103年花了2,400萬元,105年到107年花了四千多萬元,光是105年我拿到的這一本就要一千多萬元。相關的資料有好幾本,我覺得國發會有做國家發展前瞻規劃,但國發會為什麼不拿出來跟大家說「我們有規劃,不是突然做出來的」?結果你知道研究的題目是什麼嗎?一本是「因應TPP數位經濟規範之臺灣策略研析」,可是現在TPP已經沒有了!另外一本是「中國大陸產業政策對臺灣產業發展影響之研究」,這好像不在我們的前瞻計畫裡面。還有一本比較厚,有200多案,就是「中國大陸四大自貿區發展趨勢對臺灣的影響與因應」。主委,這個前瞻顯然跟你們現在要推的前瞻計畫不一樣。

陳主任委員添枝:跟委員報告,這幾項研究都是我們綜合規劃處的委託研究案。

徐委員永明:那為什麼這個研究案的名稱是「國家發展前瞻規劃」?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是有關總體經濟的部分,這些題目都是比較屬於總體經濟政策方面的研究。

徐委員永明:對,有的是總體經濟,可是像TPP已經不見了,那還要做嗎?在107年還有繼續用1,500萬元在做。

陳主任委員添枝:已經沒有在做類似這樣的議題了。

徐委員永明:前瞻計畫裡面的軌道建設有編4,000多億元,在過去5年你們有沒有任何一個計畫是跟軌道經濟有關係,例如軌道對社會和城鄉發展的影響?本席有用關鍵字去搜尋,可是在過去5年對軌道連一個計畫都沒有。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來問一下我們的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

徐委員永明:編列了4,000多億元,就算尾數也有好幾億元,拿個幾千萬元來進行軌道研究,是不是比較有說服力?可以跟大家說真的準備好了,而不是突然拿出這些研究報告,此前瞻非現在這個前瞻,你們花了多少錢?多達4,900多萬元,有些現在根本就不能用,本席有算過,你們研究報告總計畫所花的經費除以頁數,每頁平均要花1萬元。你們有好多的前瞻研究報告,但是很多跟我們現在要審的前瞻計畫和前瞻條例都沒有關係。

主委,前瞻計畫裡面的水資源建設編了多少預算?

陳主任委員添枝:應該是2,000多億元。

徐委員永明:在過去5年,國發會有幾個計畫跟水資源建設有關?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對這部分有一些著墨。

徐委員永明:本席有查過了,只有一個地下水的計畫。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有在關注水資源這個部分。

徐委員永明:你們花了多少錢?

陳主任委員添枝:有一些比較小的計畫,像解決自來水的漏水問題、對無自來水地區的供水設施,我們有在做這方面的業務。

徐委員永明:主委,我們希望國發會在前瞻計畫裡面所扮演的角色是做好研究然後推出來,你們之前也有一個「國家發展前瞻規劃」研究案,可是方向是往中國走。現在要推動前瞻計畫,你們對軌道連一個計畫也沒有,水資源的部分也很少,只有地下水的部分有幾個計畫。

陳主任委員添枝:跟委員報告,因為軌道主要是由交通部主政。

徐委員永明:我知道主要是由交通部負責,但是你們不必進行評估嗎?這對於社會經濟會產生什麼影響難道跟你們沒有關係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對,我同意這確實是值得關注。

徐委員永明:像我們時代力量很關心對青年就業和對下一代的影響,可是你們卻連一個計畫都沒有,你們每年編列那麼多預算,對這個部分卻連一個研究計畫都沒有。

2009年振興經濟方案應該跟你有關係,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

徐委員永明:你可以說愛台12項建設跟你沒關係,可是振興經濟方案跟你有關係,跟前瞻計畫比起來,2009年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是由國發會審核通過,請問國發會有沒有審核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陳主任委員添枝:目前提到貴院的這個計畫本身是經行政院審核,不是由國發會審核。

徐委員永明:是行政院審核的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

徐委員永明:這是列在報告事項裡面。

陳主任委員添枝:對,是報告案,所以沒有經過國發會……

徐委員永明:而且是原則同意,請問什麼叫原則同意?

陳主任委員添枝:就是說整個架構原則上是行政院同意。

徐委員永明:那以後可不可以修正?

陳主任委員添枝:本來在條例裡面就列了可以修正的部分,所以是可以修正的。

徐委員永明:這個計畫的規模那麼龐大,在立法院委員會審查時又有這麼多的意見,本席實在是不懂,你說很嚴謹,那為什麼是列在報告事項?像過去都是列在討論事項裡面。

陳主任委員添枝:像這類型的發展計畫在院裡面向來都是採列在報告事項的方式。

徐委員永明:你說原則同意、可以修正……

陳主任委員添枝:就是細部的內容都是可以修正的。

徐委員永明:你們所提出來的那幾百頁以後可以修正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因為還要經立法院審議。

徐委員永明:所以不是像部長所講的已經關門了?

陳主任委員添枝:所有的預算都要經立法院同意才可以執行,所以一定是可以修正的。

徐委員永明:國發會的前身是經建會,主委在經建會待過,所以你也參與過很多大型的計畫,本席想問的就是前瞻計畫可不可以更嚴謹一點?我問你國發會有沒有審核,你並沒有回答我,所以我還是有問號啊!像2009年這個計畫你們國發會就有審核通過,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跟委員報告,這次的程序稍微有點不一樣,就是我們當初……

徐委員永明:所以是更嚴謹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不是,我上次也有在委員會跟大家報告過,國發會有提出4項計畫,除了城鄉之外……

徐委員永明:對,本席那個時候還問為什麼你們的4項跟行政院講的5項不一樣。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第5項是行政院後來……

徐委員永明:你們有一個副主委專門在做城鄉的部分。

陳主任委員添枝:行政院要求再加一項,所以後來就變成5項,這所有的計畫都是由部會所提出,然後在院裡面請政務委員輪流審查。

徐委員永明:主委,你讓人家覺得這比你過去幫馬政府弄的計畫還更不嚴謹,本席為什麼要講這個?物聯網基金有20億元,本席後來發現你們有一個6,800萬元的大型計畫,,就是要做亞洲.矽谷物聯領航創新驅動計畫,基金有20億元,你們國發會就要先用6,800萬元來做這個研究,這個金額這麼龐大,本席很擔心又只是做出幾本研究報告,1頁所花的經費是1萬元,未來可能1頁高達10萬元,請問你們想用這6,800萬元達到什麼樣的效果?

陳主任委員添枝:跟委員報告,這6,800萬元是目前我們在推動亞洲.矽谷計畫執行中心的業務費用。

徐委員永明:我們不是一個國家級的投資公司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

徐委員永明:那不能由這家公司去做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還沒有成立。

徐委員永明:這家公司的董事長不是已經確定是吳榮義了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對,目前董事長已經確定了,但是公司還沒有成立。

徐委員永明:你們找亞洲.矽谷的執行長來兼總經理,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他將來會持續這個亞洲.矽谷的工作來專心做投資公司的事情。

徐委員永明:編列了這些錢,又要成立公司,未來經濟委員會也不一定監督得到這家公司……

陳主任委員添枝:可以監督得到,只要將來我們的國發基金有投資這家公司,就應該要受立法院監督。

徐委員永明:你們過去的研究其實跟前瞻計畫一點關係都沒有,只是名稱裡面有前瞻兩個字,軌道建設計畫編列了這麼龐大的經費,可是你們過去沒有做任何相關的研究,所以才會讓人家質疑這是突然間生出來的。我們現在更擔心一個問題,就是你們就亞洲.矽谷列出很多的指標,也花了很多錢,未來成效會是怎麼樣?最後本席只問主委一個問題,國發會已經提出政治檔案法了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現在好像院裡面……

徐委員永明:在本席之前質詢的時候,你有跟我講你們已經提了。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有提了一個草案到院裡面,現在應該是在行政院裡面,還沒有出行政院。

徐委員永明:大概什麼時候會審定?所以政治檔案法的拖延並不是你的責任?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已經將這個草案送到行政院審查。

徐委員永明:這關係到轉型正義,如果國發會都已經提了,院裡面應該要趕快審查,至少要讓立法院知道內容到底是什麼,是不是可以先將相關的草案提供給委員看?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來反映委員的意見好不好?希望能夠快一點審查。

徐委員永明:主委,我們覺得國發會對前瞻計畫應該要更積極一點,不要只是兩手一攤,什麼相關研究都沒有做,就編了4,000多億元,有一些研究做了卻一點用處都沒有,這才是我們委員會對國發會的預算有這麼多意見的原因。

陳主任委員添枝: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王委員惠美發言。

王委員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聽到剛才徐委員對主委的質詢,我想不是只有我們在反對前瞻計畫,實際上真的是整個前瞻計畫都不清不楚,也沒有進行相關的研究。主委在回答的時候好像非常的無奈,你不只氣不壯,顯然很多東西都不是出自於你們國發會,才會造成這樣的結果。

我們現在先來談一下別的問題,之前都只聞樓梯響,好不容易才看到我們國家級投資公司的董座終於確定了,當時林全院長說我們希望國家級投資是由民間主導,所以號稱我們要找張忠謀、施振榮來擔任董事長,可是最後槓龜了,結果是由吳榮義來出任。主委,你認為吳前副院長是最好的人選嗎?還是因為大企業都看衰了而紛紛的婉拒,才不得不做這樣的決定?

主席: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添枝: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他是一個很適合的人選,第一,因為董事長負有一點政策性的任務,就是要協助臺灣的投資;第二,因為吳前院長……

王委員惠美:你們當時說要由民間來主導只是嘴巴講一講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現在還是由民間來主導。

王委員惠美:最後還是由官方色彩很濃厚的資政來當董事長,到時候到底是民間說了算還是官方說了算?

陳主任委員添枝:吳董事長必須要向民間募款,所以將來還是以民間的資金為主。

王委員惠美:我們所謂的國家級投資公司當然是希望投資全球,讓臺灣能夠獲利,是不是這樣?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的。

王委員惠美:這其中當然也包括中國的市場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不排除。

王委員惠美:這家公司未來所掌握的資金是不是會依照所謂的市場法則來投資中國大陸?從過去的經驗來看,這個董座的意識形態顯然是大於專業判斷,未來國發會如何確保經營者的意識形態不會凌駕於專業判斷之上?本席有查了維基百科,他是獨派大老,那他的意識形態會不會凌駕他的專業?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家公司將來會是一家民間的公司,我們一開始設計的時候就希望它是民間的……

王委員惠美:可是董事長錯了就什麼都錯了!

陳主任委員添枝:他必須要按照市場的法則來執行。

王委員惠美:當這個董座讓人產生高度的質疑時,未來這40億元有沒有可能又像前瞻一樣?

陳主任委員添枝:不會,因為他必須要去募資,所以就必須要受市場的檢驗,請委員不必擔心。

王委員惠美:臺灣從80年代開始邁向所謂的自由化和民營化,可是這家國家級的投資公司顯然是希望引導臺灣產業的方向,要走回頭路而重回到過去的官僚和國家資本主義,不是嗎?這是不是偏離了現在所謂的全球經貿投資自由化而與此相違反?

陳主任委員添枝:不會,這是一家民間的公司,所以政府不會去主導它要投資哪一家公司,它必須要按照市場的法則。

王委員惠美:這樣我們就更擔心了,你說這是民間投資公司,但是停損點到底在哪裡?你們未來的監督機制到底在哪裡?因為投資還不到一半,只有4成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對,不會到一半,我們投入的資金是愈少愈好。

王委員惠美:因為不到一半,所以不受國會監督,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但是政府出資的這一塊必須要受立法院監督。

王委員惠美:那停損點是設在哪裡?你們的監督機制是怎麼設計的?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將來會來委員會報告。

王委員惠美:所以你們現在根本就還沒有一個底嘛!

陳主任委員添枝:因為公司都還沒有設立,我們也不知道……

王委員惠美:這樣不對,你們應該要先有一個方向然後才設立公司嘛!整個監督機制都還沒有,你就跟我們說要丟40億元下去,我們很擔心會就像丟到水裡一樣咚的一聲又沒有了!

陳主任委員添枝:還沒有到那個階段,當然我們要看民間的投資……

王委員惠美:所以你們現在是且戰且走就對了?有可能想要朝這個方向做,不過隨時可以調整就對了?

陳主任委員添枝:對,有方向,因為還要募到民間的資金,民間的投資人……

王委員惠美:如果沒有募到要怎麼辦?這40億元是不是照樣先投進去?

陳主任委員添枝:如果募不到錢,就不會成立這家公司。

王委員惠美:募不到100億元就不成立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如果募不到應該達到的目標,這家公司就不會成立。

王委員惠美:那可能又是畫一個大餅,跟大家說會有一家國家級的投資公司,結果到最後不知道會怎麼樣。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要非常努力的來做這件事情,不能只畫大餅。

王委員惠美:這樣實在是有太多的不確定性了,你們不要常常這樣在畫大餅,像前瞻計畫也是一樣,跟我們說有這麼多建設,可是未來會不會做還不知道,真的會做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會,請委員放心。

王委員惠美:沒有做可行性評估,沒有做財務評估,沒有做環境影響評估,現在甚至有的縣市開始說路線可不可以往東或往西,這樣要怎麼做啊!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一塊都會做,如果沒有做的,將來也一定都會全部做完,請委員不必擔心。

王委員惠美:之前你不太有機會對前瞻計畫表示意見,我們現在就來討論一個問題,依預算法第八十三條規定,行政院在發生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等四種情況得提出特別預算,主委,請問我們國家現在有發生什麼重大事故、災變或戰爭而需要提出緊急的特別預算條例嗎?還是這個重大的事故、災變就是我們的新政府?

陳主任委員添枝:跟委員報告,我們是根據預算法第八十三條第四款的規定,如果我們有重大政事的需求,可以不定期或數年一次提出這個預算……

王委員惠美:另外,外傳內閣可能會在7月有異動,主委可能會動,林全院長可能也會動,過去林全院長嚴守所謂的財政紀律,那經濟建設不是只有看財力,還要看執行力對不對?一旦發生了異動,如果前規後不隨的話,那要怎麼辦?再者,在8年8,890億元都已經卡住之後,所有的資源都被綁死了,接任者如果有其他的計畫,那要如何來推動?被卡住的部分又要如何處理?

陳主任委員添枝:跟委員報告,財政紀律因為是規定在前瞻基礎建設條例裡面,所以不管是誰當行政院長,都必須要遵守。

王委員惠美:那如果前規後不隨呢?

陳主任委員添枝:不可能,因為有規定在法律裡面。

王委員惠美:如果院長換人了呢?如果新的院長要推動其他計畫呢?沒有錢啊!錢都被你們卡死了啊!

陳主任委員添枝:不會,有關預算的部分,因為是分年分期編列,如果換了行政院長,就可以重新編列。

王委員惠美:如果重新編列,那過去的計畫等於又完了!

陳主任委員添枝:因為有一個法律規範可以做的範圍,如果新的執政者有新的想法……

王委員惠美:好啦!你們有一個從106年到109年的國家計畫報告,除了城鄉的部分以外,其他的四大建設幾乎都羅列在這裡面,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

王委員惠美:本來你們打算要編列預算,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國發會本來就規劃要做這四件事情。

王委員惠美:那為什麼一定要舉債?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就是我們的主計部門對於目前財務規劃的結果,他們算出來……

王委員惠美:我們看到你們缺乏明確的成本效益評估,沒有可行性評估、環境影響評估等,也沒有考慮營運管理的問題,那現在就有問題了,像新竹市說自籌款有問題,要你們再多給錢,你們要如何處理?

陳主任委員添枝:關於地方分攤的部分,我們是按照預算法等相關規定來執行。

王委員惠美:可是沒有錢啊!他們沒有配合款,你們要如何處理?這是很實際的問題,請主委回答。

陳主任委員添枝:如果他們沒有配合款,那可能這個計畫就無法推動了。

王委員惠美:所以你們就是亂開支票,隨便騙一騙,只要騙到票就好了,地方的配合款不足,怎麼辦?中央就不給他們了,可是你們現在講得很好聽,跟大家說要在哪些地方做,百姓都覺得很奇怪,不是說要做嗎?可是到最後卻沒有了!

陳主任委員添枝:關於這一塊,在規劃上還是要切割,計畫本身的可行性和預算、財源方面的籌措還是要相互獨立,也不能因為我們希望他們做建設就多給他們一點錢,這兩者還是應該要獨立處理。

王委員惠美:最大的問題就是出在這裡,現在連高雄的舉債都可能已經達到最上限了,那他們的配合款要怎麼來?這些都有很大的問題,所以有很多部分你們都要再回去深思一下,前瞻是必須要透析全球化、了解世界經濟的局勢,可是我們這一次的前瞻計畫根本就跟全球無法接軌,對不對?也沒有看到你們解決未來的問題,像少子化的問題解決了沒有?年輕人的未來解決了沒有?食安問題解決了沒有?都沒有啊!這就是我們的前瞻計畫嗎?跟未來的子孫借了這麼多的錢,結果我們根本就沒有去解決未來的問題,這就叫前瞻嗎?主委,本席要請你們在下班之前將相關資料送給本席參考,包括前瞻計畫裡面綠能、數位、水環境、軌道、城鄉這幾個計畫的公務預算、特別預算、中央基金的預算、地方預算和泛公股各項的統計數字,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應該有這些數字,我們會提供給委員參考,謝謝。

主席:主委,我覺得你在回答跟前瞻建設相關問題的時候要先三思,因為你剛剛這樣的回答聽起來就是表示前瞻建設有很多是不用做的,那我們上個禮拜在幫你們打架是打假的啊?地方沒有配合款,你們就考慮不給錢然後就不做,是這樣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來說明一下,我剛剛的意思是說,我們這個計畫的規劃跟預算方面的處理是獨立做的,那當然地方缺款,行政院一定會處理,但是這一塊不是在我們規劃的時候……

主席:你剛剛沒有這樣講嘛!我覺得地方有需求,尤其是中南部都嗷嗷待哺,希望能夠進行前瞻計畫的很多建設,你剛剛應該要回答行政院要全力來協助嘛!就你剛剛的回答,國民黨黨團回去一定馬上大作文章,如此,前瞻基礎建設也不用推了,畢竟各地方配合款出不來的話,什麼都不用談了啊!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謝謝主席指教,如果我講得不對的話,我收回。

主席:行政官員這樣回答問題,我看前瞻基礎建設也不用推了。說是投資未來,請問何謂投資未來?真是氣死我了!請主委回座!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剛剛有宣告10時30分休息,所以孔委員發言後休息。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延續早上黃偉哲委員問主委的問題。過兩天就是蔡英文總統就職一週年紀念,聯合報民調特別提到,施政滿意度只有30%,遠不及陳水扁總統當初就職週年的45%,更追不上馬英九總統的52%!重點是,有接近六成的民眾對於蔡政府推動經濟發展的表現不滿意,當然,這是最高的,至於兩岸關係,則有超過五成民眾搖頭。可否請主委解讀一下何謂經濟發展表現?因為後天就是蔡總統就職一週年紀念了。請問經濟發展表現是否包括人民對前瞻急就章的不滿意?主委認為因素何在?

主席: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添枝: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所提的幾個數字,並不包含民眾對前瞻急就章的反應……

孔委員文吉:不一定,而且最近立法院都在打群架……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剛剛回答黃委員時提到,民眾確實對經濟不滿,這點我們承認。我也解釋了,經濟確實有變好,但民眾還感覺不到,這是需要時間的,而且與前瞻無關。

孔委員文吉:當然還有很多非經濟因素,譬如九二共識、大陸全面打壓我們參與國際組織會議等。最近大陸舉行一帶一路峰會,並與越南簽訂協議,至於斐濟,則撤走駐台代表處,還跟習近平保證堅守一中原則,在這種情況下,請問我們以後要如何推展新南向政策?要如何到越南呢?請問要如何推展?主委,這些都是非經濟因素,而非經濟因素會影響到我們的經濟表現。主委,你不能只告訴蔡總統經濟因素,而是要講非經濟因素,譬如兩岸關係該如何突破,如何推展?對於改善經濟,主委有何建議?

陳主任委員添枝:現在施政的主軸就是加強對臺灣的投資,希望以增加投資來帶動經濟成長,這是已然確立的方向。這一年以來,投資狀況有在改善,經濟成長率亦在上升中,若能繼續往前走這條正確的路,最後民眾就會慢慢有感覺。

孔委員文吉:前瞻計畫的8,824億元花下去後,我們的經濟表現會好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當然有幫助,我們在評估報告中有提到前瞻計畫對經濟與GDP的可能貢獻,相關數字都有呈給委員參考。

孔委員文吉:報告何在?哪裡有評估報告?其實不僅沒有經濟效益的可行性評估報告,連環評計畫,土地徵收計畫等都沒有,就先編了一大筆錢放在那裡。我認為「莫讓前瞻條例敲響財政喪鐘」一文講的沒錯,當中提到,馬英九一年只編列1,958億元,而民進黨就批馬英九大肆舉債。問題是,馬英九很守規矩!以四年5,000億元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為例,當時你也是主委,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

孔委員文吉:那時提的是四年5,000億元,現在當了蔡英文政府的國發會主委,竟然編了八年8,000多億元!

陳主任委員添枝:情境是完全不同的!當初的四年,乃肇因於亞洲金融風暴,為了救急並振興景氣措施所編的。此次的前瞻基礎建設則是為了國家未來長期發展需要而編列的,兩者在性質上有著相當的差異。

孔委員文吉:不能換了政府就換了腦袋!當時你是經建會主委,且四年5,000億元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與消費券,都是在你任內施行的,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

孔委員文吉:現在蔡英文上台,你卻編了八年!為什麼國民黨會反對?因為一個只有四年任期的總統,怎麼會編了個八年的特別預算?

陳主任委員添枝:其實這和四年5,000億元一樣,採逐年編列預算,所以每年編列預算,每年送立法院審查,故而沒有連任的差別。

孔委員文吉:那就先編列四年,等連任後再編另外四年啊?

陳主任委員添枝:因為水建設與軌道建設需要長期規劃,故而編成八年。

孔委員文吉:難道水建設與軌道建設今明兩年做下來後,下一任總統會不繼續做?一定繼續做啊!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是比較長期的,不過有時行政院長更換就會做修正,因為預算不是每年編列就是分期編列。

孔委員文吉:當時馬政府是一年1,958億元,這次蔡英文總統的八年8,824億元,一年將舉債1,318億元,但民進黨要做的除了前瞻計畫以外,還有長照2.0,這部分蔡總統承諾一年至少要花330億元!至於國防自主,國防部規劃690億元買教練機,海軍則擬定4,700億元預算打算國艦國造。最重要的是,蔡總統表態要購買的F-35每架高達36億元,總計下來,恐怕得再舉債2,000億元!8,824億元是前瞻,至於我剛剛講的後面幾項,恐怕都得以特別預算來編列,請問要怎麼辦?到底是哪一個總統舉債多?蔡英文舉債比較多吧!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已在條例中寫明,不管前瞻計畫預算將編列多少,將來的舉債上限都不會放寬,絕不會增加政府負債。

孔委員文吉:8,824億元是特別預算,但後面幾項將來不會用特別預算編列嗎?因為公務預算根本不夠編,只能用特別預算啊!

陳主任委員添枝:如果不在前瞻條例中的話,將來也不會有特別預算,一定是在年度公務預算中處理。

孔委員文吉:前瞻建設中,原民會編多少錢?

陳主任委員添枝:原民會有單項的城鄉建設20億元,其他項目是在別的地方……

孔委員文吉:20億元只占8,824億元的0.022%!

陳主任委員添枝:但是像無自來水地區的供水改善計畫一共有117億元,我想有相當部分是在原民地區。至於數位建設,當中的提升偏鄉衛生及巡迴醫療網站建設也一定有偏鄉。另外,8億元的偏鄉寬頻上網環境也一定是在原民地區,並非只有委員講的20億元。

孔委員文吉:但不能把花東鐵路雙軌化及南迴鐵路算成原住民地區預算啊!

陳主任委員添枝:那個沒有,我剛剛沒有列這部分。

孔委員文吉:可是無自來水供水改善計畫並沒有原住民啊!其實我們現在最需要的是農路!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次農路沒有納入前瞻計畫,所以會在年度公務預算中處理,請委員不用擔心。

孔委員文吉:年度公務預算就那麼多!那天我問原民會主委,他說原住民地區的相關預算是874億元,但我看到的卻只有20億元,偏偏他說是874億元!請問大家相信嗎?沒有農路預算,也沒有水庫預算,因為你們只做曾文與南化水庫,高山水庫是沒有的!德基水庫與霧社的碧湖水庫我講幾年了?但這次還是沒有編列任何一毛錢,老是做曾文、南化水庫,花了多少錢嘛!所以我覺得你們的前瞻沒有前瞻到整個原住民地區的未來,以及整個臺灣的貧富差距、城鄉差距,都沒有前瞻到嘛!

陳主任委員添枝:委員還是要把這一次的特別預算跟年度預算一起看待啦!這樣才能看到整個全貌,尤其是您關切的原民地區的發展建設需求,那一塊我們是不會……

孔委員文吉:前瞻因為只做軌道,沒有做公路、農路,所以我的結論是擴大城鄉差距、擴大貧富差距、擴大本島與離島的差距,這是我的結論。

陳主任委員添枝:不會啦!

孔委員文吉:會貧者越貧富者越富,到最後只有做都會區的軌道建設,那我們原鄉地區的農路在哪裡?你們只做輕軌連,農路預算都沒有!

陳主任委員添枝:都會在公務預算裡面來處理啦!因為我們現在是把軌道很大一塊放在……

孔委員文吉:全國農路的公務預算不到9億元,你怎麼從公務預算來處理?

陳主任委員添枝:因為軌道預算現在是放到前瞻計畫裡面,公務預算就會有比較多的空間,所以如果真的有需要的話,那一塊就可以來增加。

孔委員文吉:公務預算老是用9億元、8億元在做全國的農路,結果你一直說要用公務預算來處理,你為什麼不從特別預算來編列80億元或多少錢來做偏鄉、全國的農路?因為現在我們原住民還要跟其他地區一起爭農路經費耶。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一塊我們在公務預算裡面再來檢討,好不好?

主席:孔委員,你的時間到了。

孔委員文吉:你老是講公務預算,沒有一個解決方案,到最後即使用公務預算解決也只有8、9億元啊!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經費如果真的有需要增加,我們再和部會來做商討,好不好?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超明發言。

陳委員超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我是很務實的人,所以剛才我聽到你講農路要編列公務預算,我坐在底下,心中是一股悲哀而起,公務預算農路部分一年大概只編列9到10億元,以前甚至只編列6億元,我一直要求必須增加到15億元,現在又減為大概10億元左右。其實農路在非六都的縣市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對於公務預算我是不抱持樂觀的態度,但是從這裡面我可以發覺你沒有真正深入基層,所以我覺得很遺憾,你也當過國民黨執政時的經建會主委,現在又擔任民進黨執政的國發會主委,你是在這兩個比較之中。

這一次的前瞻基礎建設條例,我看到兩個人從頭坐到尾,一個是陳主委,另一個是賀陳旦部長,是不是請你把你內心的感受很實際的講出來,但你講話必須要很實在,例如你剛才提到地方的配合款、軌道建設的時候,我看起來是非常困難,所以你講出來又要被人家罵。以前經建會主委的權力很大,任何重大法案都要送到經建會、國發會審查以後才能報到行政院,但這一次的公路我卻沒有發覺到,難道你這麼喜歡當官嗎?尤其經建會、國發會主委是一位必須具備道德骨氣的人,因為你是經濟建設的總舵手,所以我相信你現在心中感觸很深,但我發現國發會現在只是替行政院、總統蓋章而已,林全院長找你來的時候,曾表示國發會是要做大的國發會,過去經建會是召集各部會來開會,所以碰到主委就要低頭,但現在完全不一樣了。

主席: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添枝: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期待,我想我的感受是這個樣子,從經建會到國發會這段變化,就整個公共建設上的功能,其實並沒有改變。這一次前瞻計畫在籌劃過程中,跟過去比較不一樣的是,政委參與討論確實是比較多的,原因是這一次的計畫內容確實比較多元,例如涉及到科技、水建設、軌道的部分,所以各部會的角色會比較重,但整個程序其實是一樣的,將來預算程序也是相同的。

陳委員超明:預算程序不相同,你被架空了啦!民進黨的委員都罵你是老藍男,怎麼會跑到綠軍那邊去呢?難道你這麼喜歡當官嗎?不過我現在不跟你討論這個問題,畢竟我對你的能力也是頗為賞識的,但如果搖擺不定的話,就會讓我們覺得你模糊不定,雖然你是為了臺灣的經濟發展。其實講起來,前瞻基礎建設也沒有人說要怎樣,但它是一個小確幸的政策,只是為了獲取選票而投資的建設,你說它是為了投資未來……

陳主任委員添枝:都是為未來投資啦!

陳委員超明:我跟你講,軌道建設裡面有幾個朋友是自己來的?你要建立自己的自主管道,本土性就要做出來,我只強調一點,編列42億元去買那個系統是跟日本買的,早就套好了,臺灣軌道公司有幾家公司投資在裡面?你們講得冠冕堂皇,但我只先點到這裡,預算審議時我們再來討論。所以這一次通過的時候你應該要覺得很心虛,曾巨威寫了一篇文章特別討論這個議題,請你務必去特別注意,我覺得那篇文章講得很有道理,他說現在的基礎建設是第一,炒短線、好大喜功。第二,違法亂紀、破壞預算制度。第三,無評估基礎、不尊重專業。那篇文章我很仔細去讀過了,裡面提了很多修正條文,其實執政的民進黨應該要學會傾聽啊,人家為什麼會反對?反對理由在哪裡?但你們卻是一味的否決、一味的忽視、一味的排斥,不聽人家的話,自己說的才算數。你們說要傾聽、傾聽、傾聽,謙卑、謙卑、再謙卑,請問在哪裡?

再來,我為苗栗發聲,結果民進黨中央黨部卻在抹黑我們,前瞻計畫的總經費是8,800億元,依照人口比例,苗栗縣應該要分到220億元,結果裡面只編列一個天花湖水庫,我不但拿不到建設經費,還替我扣帽子,難怪徐志榮委員會說這個一弄下去他一定會落選,請問你是愛我們還是害我們?這表示什麼?表示你們沒有瞭解地方實際的狀況就隨便亂編、亂列。

今天我在這邊要特別提出來,如果你能反映,而且我會堅持,有拿到軌道建設預算的非六都縣市,不能跟我們搶城鄉建設的經費,而且要從軌道建設再抽5%放到城鄉建設裡面,這樣城鄉差距才會平衡。不然現在這種前瞻基礎建設是什麼?是劫貧濟富的政策!讓有錢人更有錢,讓沒有錢的縣市只能乖乖坐在那邊,倚靠中央的施捨。在國發會的工作任務中,解決城鄉差距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你卻完全忽視它,所以我覺得你必須講出真心話。投資當然要投資未來,這一點我贊成,但是未來在哪裡?其實我們現在是六缺,缺地、缺土、缺人才,現在只有Apple 8的生意比較好,臺灣的經濟只有靠外銷,臺灣是靠Apple手機在生存啊!所以你要做出一個大的宏觀計畫,領導我們的未來,列出幾項計畫就全力去執行,而不是提到這邊來亂,選舉要到了,我們也不希望牽涉到這樣的問題,實際的效益要評估出來,不反對都市在做,不是你有我就有。

剛剛主席說我對他很不好,我不是對他不好,我對他很好,我們不反對,但你們要做評估嘛!因為這是全民舉債而來的錢,一個都市計畫的形成絕對有其因素,今天為什麼都市有,但我們鄉下卻沒有?你必須說出個道理出來。今天我把幾個很重要的基本原因、道理,說給主委瞭解一下,你身為經濟的總舵手,你要有全面的眼光、全面的宏觀,還要有道德勇氣,為臺灣的經濟找出一條正確的道路。

陳主任委員添枝:剩下的時間是不是讓我來回答一下?

陳委員超明:你等一下再說明,關於新南向政策,你們沒做過生意,所以不知道困難點在哪裡,你們說越南的制度會比中國大陸還要好嗎?馬來西亞是差不多,因為我都跑過,泰國現在有比較好了,但仍然一樣,菲律賓、印尼、柬埔寨、寮國、緬甸、孟加拉、印度、斯里蘭卡、尼伯爾、不丹、巴基斯坦的政治環境、社會狀況會比中國大陸有秩序嗎?你們是怎麼批評中國大陸的?批評中國大陸還有最起碼的管道,但上面這些地方我都跑過、走過了,他們講的,我們不一定聽得懂,而中國大陸講的,至少我們還聽得懂。現在我們在一帶一路上碰到問題,TPP也碰到問題,所以主委現在必須煩惱的問題實在太多了!主委,我尊敬你,所以請你綜合回答,一般我是不給回答的!

主席: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添枝: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委員。以國發會的角色,加上我自己是政府的政務官,所以我們一定會講真話,更不會在國會殿堂說假話,也許我的回答在有些地方不甚完整,或者不……

陳委員超明:我勉強接受,但不怎麼同意。

陳主任委員添枝:但是我不會說假話,這點請委員放心。這次計畫本就是投資未來,平衡城鄉差距,一定不會忽視發展較落後的城鄉需求,這點亦請委員放心。這計畫對台灣未來發展是好的,既然由我們提出來,我們就會負責,也請委員支持。

陳委員超明:主委,土地問題非常重要,如果到處做土地重劃,以後會發生問題的。我認為六都的能力很差,其財政來源是什麼?不就是劃土地賺錢,跟中國大陸差不多!而且還把工廠設在鄉下,這些工廠只會拉雞屎,不會生雞蛋,所以根本沒有誰比誰強的問題,也無須洋洋得意,無非是靠著人多,得到地利之便罷了。既然你是國發會主委,就請多多照顧非六都縣市,其實前瞻基礎建設條例我每一條都看得很清楚,所謂的自來水、軌道計畫我都一清二楚,誰在做什麼我也一清二楚,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尤其非六都都沒有,請主委好好考慮這問題。

陳主任委員添枝:瞭解。

陳委員超明:否則審查預算時,我會強烈杯葛。

陳主任委員添枝:瞭解。

陳委員超明:不要劫貧濟富,淨往選票多的地方跑,選票少的則棄之不顧,讓我們像棄兒一樣!我希望不會發生這種事!請主委多關心、多關照,謝謝。

陳主任委員添枝:不會,我們沒有這種想法,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在審前瞻基礎建設條例時,本席也痛罵過國發會一頓,因為身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綜合規劃者,但主委對外的說明,卻讓我們一直覺得做的不好也不夠。今天召委在此再度指出這一點,以致主委在回答時很驚嚇地說,如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各地方的配合款籌不出來,那麼前瞻計畫就不給、不做。請問主委的本意到底是什麼?因為這問題非常嚴重,是失言嗎?

主席: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添枝:主席、各位委員。很抱歉,因為時間的關係沒講清楚。依據預算法規定,必須有地方配合款,如果地方籌不出配合款,那麼計畫自然無法執行。但前瞻計畫是為了平衡城鄉落差而規劃的,而中央政府向來有義務協助地方政府,尤其地方政府財政困難、配合款有困難時,必須協助其處理問題。既然前瞻計畫是為了平衡城鄉差距而設計的,那麼對於財政困難地區,或將來在配合款的籌措上比較困難,中央政府一定會極力協助,我想這樣說應該比較清楚。

管委員碧玲:所以這是中央協助到何種程度的問題,也就是經由中央的協助,讓地方在籌措配合款時能有比較好的財務環境與條件,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

管委員碧玲:因此,中央有非常大的責任與決心來協助地方處理配合款的困難,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對。

管委員碧玲:這點請主委務必要宣示,也一定要這樣做。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些平常都有在做,也在其他預算中做這樣的處理。我剛剛意思是說必須依法辦理,只是沒有太多時間解釋,如果地方將來有特別困難之處我們會協助辦理。

管委員碧玲:其次,外界一直說四年編了八年預算,本席記得馬總統時代原來編的是三年5,000億元,後來變成四年5,000億元,是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如果嚴格去看這四年5,000億元,期程其實超過520的任期……

管委員碧玲:所以會延續到下一任,很好!

陳主任委員添枝:本來就有這樣的前例……

管委員碧玲:為什麼要讓國民黨用這麼一個概念來責難我們?還不願意很簡潔明瞭地告訴大家,馬總統當年做的也是跨任期的事?他當年的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不就是跨任期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計畫結束的時間是超過任期,但因為是分年編列預算,所以沒有侵犯執政權的問題。

管委員碧玲:因此有沒有侵犯下任總統職權?沒有!這次我們承諾兩年一編,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現在條文寫的是分期編列。

管委員碧玲:既然是分期編列,那就可能是分四期,而四期就是兩年一編,所以大家在乎的可行性評估、環評等必須先做的先期綜合規劃作業,如果在第一年、第二年沒通過,甚至做不好,那麼第三年、第四年會不會繼續編預算?不會!換句話說,8,900億元是一個上限概念,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

管委員碧玲:所以要講清楚啊!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點在條文寫得很清楚。

管委員碧玲:但外界不清楚啊!以年金改革為例,連我的親哥哥到上禮拜都還不知道18%是含在所得替代率的上限之下,這些外界都不知道,都以為18%是加在所得替代率,也就是退休俸之外的,故而非常反對我們的年改,說我們太保守,沒讓18%在第一年結束!事實上,絕大多數的18%在第一年就結束了,因為是在所得替代率之下。簡單說,整個內閣對於外界的疑慮完全無法對焦,也完全無法說明!當外界絕大多數的疑慮是建立在錯誤的認知上時,導致內閣民調積弱不振,因此,請務必好好對外說明。另外,馬總統八年任內的舉債是否超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舉債範疇?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塊我們好像……

管委員碧玲:有,總共舉債一兆五千多億元,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添枝:數字我還要查證一下。

管委員碧玲:馬總統八年舉債了多少?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還要查一下數字。

管委員碧玲:由你們掌舵半年,從去年520上任,到去年年底為止,請問財政表現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添枝:去年的財政狀況其實很棒,所以……

管委員碧玲:棒在哪裡?說啊!怎麼都不講?對外說啊!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有請他們查……

管委員碧玲:有沒有節省更多錢?

陳主任委員添枝:中央政府總預算的赤字比原來……

管委員碧玲:原來預估的赤字是多少?1,500多億元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去年法定預算赤字是1,535億元……

管委員碧玲:換句話說,應該要舉債1,500多億元,對不對?以去年來講,只是掌舵半年,結果你們的財政表現多好,這要讓全國人民知道!本來法定的預算赤字是多少?1,500多億元啊!最後是多少?

陳主任委員添枝:最後是450億元……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們節省了多少?

陳主任委員添枝:節省超過1,000億元……

管委員碧玲:你們記不記得民進黨初次執政的最後一年收支已經平衡了?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記得有這個事情。

管委員碧玲:大家都不知道,民進黨執政的時候,年度預算、公務預算的財政表現是可以達到收支平衡的。如果將來我們在公務預算的表現,照去年下半年你們執政時這麼好的表現─做半年就可以省下1,000億元,全年做下來也可能不必赤字預算,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現在確實是有機會可以大幅度改善財務。

管委員碧玲:今天民進黨執政8年舉債8900億元,如果我們做到公務預算不用赤字預算,甚至可以還債的時候,那麼我8年執政的總體表現,用特別預算的方式,明明白白的讓大家知道我舉債做了什麼,我的總舉債量是馬總統時代舉債量的三分之二,還有什麼可以罵成這個樣子?你們懂不懂得去說明啊?去年法定赤字預算原本是1,500多億元,變成400多億元,意思是原本要舉債1,500多億元,最後只舉債400多億元,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

管委員碧玲:那是我們才執政半年(520至12月底)發生的,所以要對自己有信心,也要對社會說明,讓大家廣而周知。民進黨舉債用特別預算進行前瞻基礎建設,它在公務預算的部分,用第一個半年的財政表現讓全國人民安心,民進黨絕對是把錢用在刀口上,只會替國家省錢,不會浪費錢。這也是民進黨執政特色,大家真的都不知道──我們第一次執政,在陳水扁總統時代,我們的財政表現是乖寶寶,最後一年是收支平衡,甚至還有一點點盈餘,我們是可以做到這種地步,而且建設成果還那麼多。所以主委扮演的社會說服角色,需要再加強,因為你的民調支持度落後總統的支持度很大一截,等於是總統揹著你們踽踽獨行,這樣是不可以的。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我們來努力。謝謝委員。

主席:請張委員麗善發言。

張委員麗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發會這次扮演前瞻基礎建設的領航者,以主委現在的處境要講真話,也很困難;事實上,馬英九執政的時候,因為104年的健全財政方案,省下8,000億元的舉債空間,今天之所以能提出前瞻基礎建設,就是因為有舉債空間,可以借錢了。

記得林全院長去年年底還說因為財政不佳,所以預算編列要保守,可是今年2月蔡英文總統發現還有8,000億元的舉債空間,為什麼我們不要把它一次花完?3月10日主委的書面報告說,為免經常性採用,欠缺實質效益的短期政策及一次性的措施,所以你們擬訂了106年至109年整個國家發展4年計畫,作為政府未來中長期的施政藍圖,由投資台灣與結構改革著手,致力建構永續發展的新經濟模式,報告最後還說未來四年將因應國際經濟情況的變化,協調推動整體國家發展政策。主委,3月10日的關係文書裡面寫的是4年──106年至109年,可是後來並沒有再修正你們的文書,行政院馬上推出一個8年計畫,突然從4年變成8年,究竟發生什麼事情,我們非常不解,透過今天的委員會可否請你詳細說明一下?

主席: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添枝: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說明,委員剛剛提到的報告是國發會做的國家四年發展計畫,該計畫的執行已有一段時間,也都按照這樣的程序在做;新政府執政的時候,有一個四年發展規劃,內容包括所有的國家建設,不只是經濟,其中有一塊涉及到相關的公共建設,我們在公共建設部分也提到將來要著力於軌道或是水資源相關建設,確實有這樣的描述,但它屬於國家四年發展計畫裡面所描述的內容;至於公共建設計畫要提多少,跟我們那個四年計畫的期程是沒有關係的。後來在規劃這些內容的時候,行政院覺得軌道建設和水資源建設都需要較長期的規劃,才能將計畫做得更完善,於是就提出一個八年計畫,所以這是兩件事情。

張委員麗善:怎麼會是兩件事情?請問主委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那個四年國家發展計畫是有一份報告的,說明政府在這四年內計畫做什麼事,那是法定的……

張委員麗善:主委,你的關係文書中也寫到前瞻基礎建設,只差了一個城鄉建設,你這當中所謂的軌道建設、數位建設、綠能建設、水環境建設都在這個關係文書當中……

陳主任委員添枝:因為我們看到將來都要做這些事,所以就寫在四年的國家計畫裡面。

張委員麗善:請問你在變更計畫的時候,有沒有開過會?有沒有跟相關部會討論?決策者是誰?

陳主任委員添枝:四年國家中期發展計畫很早就做完了,做完計畫以後,我們就送到行政院,行政院也通過了,作為各部會未來四年施政的指針,它有這樣的功能,跟前瞻計畫的規劃是兩件事情。

張委員麗善:主委,今天大家的問題都在軌道建設,但就日、韓來說,已經不符現在使用,因為人口結構的改變,少子化、高齡化的結果,日本甚至在拆除軌道,他們從2000年到現在已經拆除754公里的軌道,而我們現在的整個軌道建設占所有前瞻基礎建設一半的預算,加上年度預算,將近上兆元的預算要做545公里的軌道。日本都已經在拆除軌道,韓國甚至說軌道建設就像無底洞一樣,怎麼都餵不飽;柯文哲也說,軌道建設會讓人虧得不醒人事。所以剛剛你的回答是非常正確的─除了特別預算之外,地方自籌款不足的話,你要如何因應?我要提醒你,現在高雄市政府的自籌款就要七百多億元,但他們的舉債空間卻只剩下五百多億元,高雄市政府告訴所有的媒體,因為未來土地開發、土地炒作可以圖利財團,所以他們就會有盈收,此為一說。第二說是,很多縣市都在圖軌道建設一旦開始就一發不可收拾,也無法停止,屆時就可以告訴中央政府自己沒錢了,地方自籌不足,當頭都洗一半的時候,請問中央到底還要不要建呢?還要不要繼續下去?因此中央就被迫要繼續蓋下去。

以主委今天所說的,國發會針對台灣未來人口的預測可以從105年到150年,畢竟要建構的是未來,但我們要知道,在你們的比例圖中所呈現的人口環境,馬上就出現了拋物線式的下降,150年的人口數比105年減少了390萬人到670萬人,減少了17%到27%,亦即你們非常清楚台灣的未來就是少子化、高齡化。連日本人都說年紀這麼大,如果交通非常方便就在門口的話,他們就去坐了,何必大老遠地坐車去搭輕軌?

主委,所有建設都要瞭解真正的需要在哪裡以及是不是非常實務。台灣不應該再有更多蚊子建設或蚊子車廂,這就是今天為什麼有這麼多人會對軌道建設提出這麼多質疑與詬病。我在想國發會的角色是什麼,由於國內的經濟成長是衰退的,因此你們不得不擴大內需,以國發會的角度去看現在大陸的一帶一路,會不會覺得我們既走不出去,又無法與國際接軌,人家與國際的接軌是接到歐洲,我們卻還在台灣這個小島裡面做軌道建設,地這麼小、人這麼少,就好像在這裡扮家家酒一樣,我真的覺得有點汗顏。國發會能不能以非常大的格局來看,台灣要有產業的環境,但內需市場太小,因此我們要的是國際的出口市場,然而,我們走得出去嗎?我們一點都走不出去,你們不在產業發展的環境中努力,而是一直做非常小的內需市場,甚至去做所謂的「軌道建設」浪費這些錢。今天同意的委員,未來勢必要向全民道歉,因為這每一分的納稅錢都是民眾的辛苦錢。請看看現在的一週年民調,台灣人民不是沒給民進黨機會,而是已經給民進黨機會了,但蔡英文總統執政至今的民調已破了六成,因此現在的執政黨要深自檢討。對於這麼多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的意見,一言一語你們都聽不進去,還要一意孤行,因此我要奉勸陳主委,你也是台灣的一份子,台灣未來的發展都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沒有任何一人可以置之度外,因此請珍惜台灣民眾繳納的每一分納稅錢,不要浪費公帑,讓民眾怨聲載道,謝謝。

陳主任委員添枝:請委員給我1分鐘回應,這次的軌道之所以做得比較多是因為現在是高鐵、台鐵、捷運的軌道建設都有了,但卻非常零散,並未發揮整體運輸的效果,造成區域落差,有些地方可以接近鐵路,但有些地方沒有,所以希望這次可以把它做好,因為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建設。之所以要用8年,就是怕會且戰且走,先拿到這筆預算之後就開始做,但做到最後卻沒錢了。我剛剛也報告過,地方配合款雖然一定要自籌,但如有困難中央政府也會協助解決,希望能做一個財務上可以支持且有意義的計畫。謝謝委員。

張委員麗善:主委,4年到期後,如果你能順利連任的話再繼續延長你的計畫,這樣會比較務實。

主席:請蘇委員治芬發言。

蘇委員治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會給「前瞻」兩字什麼樣的定義?

主席: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添枝:主席、各位委員。當時會用這兩個字就是希望能看到國家比較長期的發展需求,而不是只侷限在4年。因此像剛剛講到的軌道及水資源的部分,當初的設定其實是希望能夠看30年,尤其是在軌道方面的建設。行政院給我們的指示是,要考慮未來30年之後台灣會過著什麼樣的生活,以及有著什麼樣的人口結構。

蘇委員治芬:我們常在報章雜誌上看到,某些事件、某些政治人物或某些藝人會受盛名之累。本席也深入瞭解這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因為計畫名為「前瞻」,因此每個人會「前瞻」自己在10年、20年或30年以後的生活會展現何種面貌,或是希望未來30年後會有個什麼樣的台灣,大家對此都有不同的詮釋。軌道建設計畫的經費在這個高達8,000億元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占了超過一半,請問在預算占所謂「前瞻」計畫超過一半的軌道計畫中有沒有新的計畫?在你們臚列的四千多億元中,有些計畫是新長出來的,有些是國家早在十幾年前就開始規劃的,也不斷地在走程序,有些是環境影響評估都做過了,可行性評估也做過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把這些產物或建設案都納入軌道建設的四千多億元裡,請問其中有哪些是新長出來的計畫?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次軌道建設的方案大部分都是舊計畫,其實很多都已經核定了。

蘇委員治芬:你所謂「大部分都是舊計畫」是指什麼?

陳主任委員添枝:就是已經核定的計畫,但因沒有經費……

蘇委員治芬:是在何時核定的計畫?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在不同時期核定的,有些是已經核定很久了,有些則是在最近這些年核定的,但就因為經費不足,每年都只用一點點的錢在慢速推動。這些占了這次計畫中的大部分,有些不太成熟的新興計畫,這次都只有編列規劃的預算,並未真正列入建設中,像是高鐵要不要延伸到屏東等。

蘇委員治芬:請問新竹的軌道建設算是新案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新案。

蘇委員治芬:高雄市的捷運黃線算是新計畫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算新興但還沒完成核定的計畫。

蘇委員治芬:基隆的也算是新興計畫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也是新興計畫,還沒核定。

蘇委員治芬:這3個計畫的預算占四千多億元的軌道建設計畫多大的比例?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要請同仁算一下,稍後再答復委員。

蘇委員治芬:好多人都覺得這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是民進黨上台一年多後突然冒出來的,但事實上並不是這樣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的,大部分的計畫……

蘇委員治芬:剛才本席詢問的計畫是以前的老計畫,因為經費沒有到位,站在國家整體發展的角度來講……

陳主任委員添枝:對,經費……

蘇委員治芬:它占多少比例要讓國人知道,使民眾清楚瞭解,其實前瞻計畫是行政體系基於國家需要而擬定,而且有些項目是已經走了很久的老案子,許多程序、評估都已經走完,缺的就是經費到位。請問比例等數據算好了沒有?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等一下再提供給您。

蘇委員治芬:8,000多億元的前瞻計畫,我們剛剛談完軌道,再來是談水環境建設,它占了2,500多億元,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

蘇委員治芬:是滿高的一筆金額,這2,500多億元有哪些是延續性的,每年在公預算已經逐年編列?

陳主任委員添枝:有相當多項目是延續性的,細項可能要再算一下,我們再提供資料給委員。

蘇委員治芬:剛才管委員不斷的提醒主委,遊說、為政策辯護或是解釋的時候,要讓國人很清楚的知道,國發會掌握的前瞻計畫的面貌是怎麼樣。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算不算延續性的計畫?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有公務預算,算不算延續性的計畫?加強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算不算?還有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工程,算不算是在公務預算裡頭,然後又納入前瞻計畫?

陳主任委員添枝:剛才委員舉的幾個項目都是經核定的計畫。

蘇委員治芬: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工程計畫嘉惠大臺中市,這個公務預算也有編列,但是從整個公務預算的分配來講,在有很多計畫要執行的情況下,分配到各個細項的話,執行起來太慢,不符合營運需求。石門水庫的防淤隧道工程計畫嘉惠桃園、新北,還有支援新竹。再者,如果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早一點完成的話,每天可以供應15萬噸的水源,嘉惠彰化,而且可以透過這個計畫改造地景。你們要講這個。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

蘇委員治芬:水環境計畫在前瞻建設列了2,500多億元,但是延續性的公務預算牽涉我剛才講的4項,占了其中的百分之多少?如果逐年編列公務預算的話,老百姓要等多久?但是放到前瞻計畫裡的話,就能夠讓經費到位,只要公務單位有能量、能力,就可以執行這些計畫,儘早讓它完成。是不是這個意思?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這個意思。

蘇委員治芬:如果將「前瞻」兩個字定位為加速公共建設的話,前瞻計畫就是加速公共建設的計畫;其中有新的,也有老的計畫,原來政府應該做的,我們就加速,讓經費可以早一點到位。這樣子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

蘇委員治芬:你要不要再解釋什麼是前瞻基礎建設?你要怎麼定位前瞻基礎建設?

陳主任委員添枝:國家長期發展所需的建設,我們希望能夠在臺灣的經濟狀況還比較好的時候加速執行,為後代子孫投資,讓他們能夠享受。我們現在建設……

蘇委員治芬:當這一代的執政團隊還有能力去尋找經費、舉債的時候,我們要把錢用在公共基礎建設,讓它加速進行。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這個意思。

蘇委員治芬: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現在已經出了委員會的大門;其實在審查本條例的時候,本席有提出修正動議,只是委員們沒有機會坐下來討論,不過我還是要在這邊提醒主委,我們通過的行政院版第五條雖然規定「視計畫性質就其目標、執行策略、資源需求、財務方案、營運管理、……,及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分別擬具可行性研究……等報告。」,但是其實除了這個以外,你們還必須設定評量標準,我希望主委可以研究一下;在規劃階段、營造階段及後續影響部分,以後要執行預算的時候,主委也要在內部作業納入評量。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來考量。

蘇委員治芬:謝謝。

陳主任委員添枝:委員剛才要的數字,我請同仁等一下交給委員。

蘇委員治芬:我希望主委能夠記起來。

陳主任委員添枝:剛剛那三個鐵道新興計畫大概占總經費的10.7%。

蘇委員治芬:1成多一點,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對,900多億元。

蘇委員治芬:水環境的部分呢?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還在算。

蘇委員治芬:公務預算那個是占多少。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等一下再提供數字給委員。

蘇委員治芬:好,謝謝主委。

陳主任委員添枝:謝謝。

主席:謝謝蘇治芬委員。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發會是花東基金的主管機關,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對主委針對這個基金的使用、地方需求、地方建議的回應非常不滿。去年新政府上台的時候,我曾經提出,對東部產業來講,我們從五大創新產業看不到未來,後來在我們爭取之下,好不容易加入農業創新產業。主委身為花東基金的主管,應該知道在國發會自己通過的花東產業六級化計畫中,東部發展最大的障礙是在二級加工的領域。這個問題我們已經跟國發會開過數十次的會議,還跟副主委到現場去看,你前任的管中閔主委也曾被帶到現場看。蔡英文總統把它列入競選政見,現在農委會要提案執行了,結果農委會的提案到國發會之後,你們完全背離中央跟花東基金之間預算分配的原則。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中,有納入綜合發展實施方案的案子,或者是沒有納入,在滾動式檢討當中的案子;事實上,農委會有提案。對於這些案子的分類有A、B、C、D、E等5種,我先不講D、E類還不成熟的案子,只談A、B、C類的部分。整合、輔導青農設置區域型加工設施的案子要拿到花東基金討論,是因為這是花東專屬的,是由於它是東部產業發展及農業的困境所面臨的問題。相對的,西部就沒有這個問題,工廠、食品加工設施一大堆;因為西部沒有這個需求,公務預算當然就沒有編列這一項,所以拿到花東基金討論。主委請看,花東基金裡面的C類目前沒有這個計畫,這是一個新的計畫。C類的經費編列原則、比例,是「原則中央與地方合計負擔25%,其餘視花東基金額度補助之」,結果到了主委手上,變成花東基金不能補助過半,我不知道這個態度是從何而來,是你對農業的不重視嗎?你難道不知道有多少個青農好不容易滿懷著理想回到故鄉想要從事農業,但是他要生存,他的農產品需要加工、包裝、行銷,你以為一個青農能夠以一己之力做整體產業鏈的規畫嗎?青農帶著理想、新的創意,好不容易由農委會出面整合,這麼多青農一起編織的夢想,結果到你們手上就不能執行!我不知道你是用什麼態度來面對的,你是以都市的傲慢來看待嗎?主委,你有下鄉去了解地方的需求嗎?

主席: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添枝: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可以讓我說明一下嗎?

蕭委員美琴:你說啊!我已經等你說明等了一個多禮拜了!你們這個案子通過之後,我打電話給你,你不接!不回!

陳主任委員添枝:沒有啦……

蕭委員美琴:你到底要怎麼處理?到底要怎麼解決?

陳主任委員添枝:跟委員報告……

蕭委員美琴:這個是總統的政見啊!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我們是支持的,所以已經通過了,沒有問題。委員關切的……

蕭委員美琴:所以這是經費的問題嘛!

陳主任委員添枝:委員關切的是我們與農委會、基金與農委會之間負擔比例的問題,因為過去沒有這樣的案例,過去都是補助地方政府,但是這次是與中央政府合作,所以當天有很多委員發言表示,針對補助的比例,農委會既然支持這個計畫,就應該多負擔一點經費,我們也贊同,所以我那天做了裁示、裁決,最後大家討論,我表示原則上請農委會能夠多負擔一點,如果農委會有困難,我們基金再跟它協調。

蕭委員美琴:今天農委會就是有困難,才會拿到花東基金來嘛!不然他們自己做就好了,還要拿到花東基金幹什麼?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了解,但是這個比例當然是屬於中央政府中間不同的預算分擔。

蕭委員美琴:主委,我們在這個問題上也討論過很多次,我也在這邊質詢很多次,中央各部會不能夠被動地等待地方政府去提案啊!

陳主任委員添枝:對。

蕭委員美琴:地方政府所提的每一個提案都有地方自籌款的壓力,他們的財政也不是那麼容易,我們是不是應該鼓勵中央其他部會就花東所需要的問題多提案?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個我是認同的。

蕭委員美琴:今天部會提案了,結果你們的補助標準卻是中央、地方又不一致,你要讓這個案子怎麼做得下去?接下來的路怎麼走得下去?好不容易青農都整合起來成立合作社,到內政部立案了。

陳主任委員添枝:跟委員報告,案子既然已經通過了,我們一定會讓它可以實現。至於分擔款的部分,委員不用擔心,我們一定會與農委會協調,會有足夠的經費按照原來的預算提列的部分……

蕭委員美琴:我希望你們積極協調。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

蕭委員美琴:而且最後分攤的原則是不得排擠到現在原來農委會在地方進行的其他案子,包括農村再生的案子。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我們會跟農委會協調,委員請放心。

蕭委員美琴:你們不能排擠到其他的案子,包括農災損害、農糧署在地方已經在進行的案子,你不能夠排擠到其他的案子啊!為什麼案子會到花東基金來,是有原因的,你有沒有去了解?你不了解,就去做這樣的裁示!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還是跟委員說明,那天是考量當天委員的發言,所以我做這樣的裁決,但是我已經說了,我們一定會讓這兩個經費有充足的經費可以進行。至於我們與農委會、基金與農委會中間如何分擔,會後我們再跟農委會商量,所以是這樣的結論。

蕭委員美琴:那你們要多少時間商量?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想應該一個禮拜就可以做把這件事情做完,所以委員不用太擔心,好不好?既然通過了,我們一定會……

蕭委員美琴:好,請你們在一個禮拜內把接下來中央部會的提案後續要如何執行、經費的分擔比例,趕快與相關部會確認出來。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最重要的就是這個分擔比例,因為這個案子已經通過了。

蕭委員美琴:主委,花東地區幾乎只剩下觀光及農業。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了解。

蕭委員美琴:觀光現在受害很深,你也知道我們面臨的國際情勢是非常困難的,地方需要更多的資源來挹注,整個產業也需要轉型。我們不能只依賴過去陸客一條龍、零團費這種廉價消費的模式,我們一定要轉型。我們需要觀光產業的挹注,也需要農業的升級。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了解,包括觀光的案子,我們也都支持,所以雖然會議當天委員有些不同意見,我們還是說服大家支持這個案子。這個沒有問題,好不好?後續我們會再來督促……

蕭委員美琴:既然主委說一個禮拜內要解決經費的問題……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我們會跟農委會協調出來……

蕭委員美琴:請在一週內回覆到底接下來下一步要如何執行。

陳主任委員添枝:好的,謝謝。

主席:主委,我想建議一下,既然花東基金有錢,我覺得這是做好事,不是到誰的口袋裡去,所以應該放棄本位主義。你們現在要去跟農委會協調,如果協調不成的話,花東基金就應該擔起這個責任,你不能說你現在要去跟農委會協調,到最後你還是只出49%,其他都要丟給農委會,如果是這樣,我覺得今天蕭委員的質詢就一點意義都沒有了,好不好?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如果順利的話,前瞻條例大概在本會期第1次臨時會就會通過,通過之後就是特別預算的審查;如果一切都順利的話,我們希望在今年暑假的臨時會中把預算審查的工作完成。針對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我想請教主委幾個問題。每個委員手上都有這一本,上面寫著「(核定本)」,也就是最後的版本,請教主委,這個真的是最後的版本嗎?還有可能再調整、變更嗎?

主席: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添枝:主席、各位委員。這些項目都是核定的,就是我們現在所提出來的,送給大院的報告裡面都有把這些項目臚列出來。

邱委員志偉:很多人鑑於面臨少子化的問題等等,而提出其他的建議,還有可能再新增……

陳主任委員添枝:如果立法院做成決議,我們就要跟著立法院的決議走,所以現在提出來的是這個版本,就是我們已經排訂、院裡核定的計畫,除非立院……

邱委員志偉:所以它不會改的是主要的項目,就是包括軌道建設、水環境、數位、城鄉等等5項,都不會改變?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個不會改變。

邱委員志偉:金額也不會改變?

陳主任委員添枝:金額有上限,我們有提一個上限在條例裡面。

邱委員志偉:一般都是用這個標準在做預算的規畫。

陳主任委員添枝:對。

邱委員志偉:而且你們是把這5項計畫在8個年度所需要的預算金額加總起來才得出8,900億元,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

邱委員志偉:這是未來8年台灣最重要的國家經濟發展戰略,沒有錯吧?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

邱委員志偉:像一帶一路就是中國未來10年、甚至20年的國家經濟發展戰略,與區域國家、甚至沿線的國家都有結合,所以前瞻計畫的方向絕對是正確的,我們絕對支持。前瞻基礎建設雖然由交通部、經濟部及相關的部會在執行,但是國發會作為一個統合者,宣傳、溝通就非常重要。目前我們的訊息都從這一本得來,國會議員在審查特別條例、特別預算的時候,對於整個計畫的概括或內涵等等訊息都不是那麼清楚,更遑論一般的社團、縣市及國民。我最近看到電子媒體有一些你們刊登的廣告,但是這個還是不夠,而且你們早就該做了,因為宣傳與溝通應該是前瞻基礎建設能否成功的最重要關鍵。

此外,前瞻基礎建設經濟效益的評估、分析要很清楚,包括能夠帶動多少投資、提升台灣經濟成長多少個百分比,譬如第1年帶動多少、第2年帶動多少,都要有經濟模型出來;但很可惜地,老百姓都不曉得這些訊息。這個部分非常重要,可是你們在執行過程中的溝通、協調及宣傳真的不夠,我希望在未來預算審查的過程中,你們能夠把這項計畫的內涵、內容多向社會大眾做一些說明。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謝謝委員。

邱委員志偉:過去我們運用貨幣政策,但是貨幣政策大概已經用到極限了,結果就考慮運用財政政策,而財政政策最直接的就是公共建設的投資。台灣的FDI是世界倒數,那天我和幾位財經界的朋友開會,他們說我們只有贏過巴基斯坦,甚至連北韓都不如。這本核定本總共有366頁,以8,900億元的經費來計算,等於1頁要25億元,所以每一個細部計畫都要提出來,要有一個很詳細的政策說帖,告訴大家為什麼我們需要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對台灣未來十年或二十年的影響是什麼、對FDI會有哪些帶動效果、對於南北平衡、產業升級又會有哪些正面效應,雖然這些部分你們都有寫,但是寫得不夠,雖然你們有宣傳,但是宣傳還是不夠。在此本席要提醒主委,一項好的政策如果執行面做得不好,就會變成不及格;規劃起來是一百分,但如果沒有執行好、沒有溝通好、沒有協調好,就會變成不及格。小英上任將近周年,根據民調顯示,對於總統這一年來的表現,大家最不滿意的是經濟方面的表現,許多民眾覺得經濟收入並沒有增加,而且大家對於國家未來的經濟前景是悲觀的,問題出在哪裡?當然政府要負最大的責任。未來我們在審查預算的時候,我希望你們能夠提供更多的資料,針對每一項建設,請提出你們之前所作的評估,其實這並不是突然在幾天之內所完成的計畫,而是過去各部會已經作過評估,然後把它整合起來所提出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你們應該要讓大家有信心,讓大家知道你們曾經作過詳細評估,執行時也一定會很澈底,民眾的信心真的很重要。

剛才有許多委員詢及中央和地方出資比例的問題,地方政府必須要有自籌款,而自籌款和目前各縣市A、B、C三級的財政補助比例是不是一樣?我也聽說對於每一個案子,中央只出資70%,地方必須自籌30%,像這些訊息各縣市政府都不知道。各縣市政府的財政能力有差別,財政能力好,當然地方政府就要負擔多一點;如果財政能力不好,那麼中央就要多出一些。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主委說明一下?

陳主任委員添枝:對於公共建設中央與地方的分配,本來預算法當中就已經有相關規範,我們會針對這方面提供資訊並加強說明。對於財政比較困難的縣市,中央一定會極力予以協助。

邱委員志偉:你講得太抽象了,就分擔的比例而言,過去是88%比12%及80%比20%,是不是按照過去的分配比例……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些都有既定的規則。

邱委員志偉: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還是按照中央與地方既定的分配比例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原則上是這樣,我們……

邱委員志偉:怎麼還在說「原則上」?遊戲規則必須要很清楚,我們才會知道地方政府必須負擔多少嘛!

陳主任委員添枝:在這次我們送請大院審議的條例當中,並沒有特別針對預算分攤的部分作改變,所以還是要按照過去的預算程序來處理。本來我們就希望能夠幫助比較困難的地區,如果真的有財務上的困難,中央再來設法協助,我們一定會極力協助。

邱委員志偉:過去大家都認為我們的建設是重北輕南,所以有許多軌道建設、水環境建設及城鄉建設的提出,目標就是為了平衡南北差距,想要把過去南北差距的狀況拉平。一般來講,南部縣市、花東及離島地區的財政狀況會比較差一點,針對這部分,條例當中是不是有規範明確的遊戲規則、明確的分擔比率?

陳主任委員添枝:在原來的預算程序當中就已經把地方政府的財政能力分級……

邱委員志偉:你們打算用哪一套標準?是用原來中央補助地方的那種方式,按照A、B、C三級的各縣市財政狀況作為補助標準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的,目前的狀況是這樣子。

邱委員志偉:這方面的訊息真的很混亂,我還聽到有人說這是中央全部出錢、由中央買單,我記得我在其他會議質詢部長的時候,部長竟然說這是由中央全部買單,我說他搞錯了,其實地方政府也要出錢。連重要部會的部長都是這樣回答的時候,我就覺得你們內部協調的工作並沒有做好。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方面確實有混亂的狀況,因為有些計畫是可以由中央全額負擔的,某些計畫卻不是,這在預算法當中都有相關規範。

邱委員志偉:地方必須要有自籌款,他們到底要準備多少資金來配合?你們必須讓地方政府有個準備啊!

陳主任委員添枝:按照計畫的性質其實有不同的規範,相關資訊我們會再加以整理並提供給大家參考。

邱委員志偉:需要多少時間?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應該很快吧!其實這些都是現有的規範,可能在一、兩個星期之內我們可以針對這方面整理一下……

邱委員志偉:你們真的是論述不夠、宣傳不足,這是你們應該立即改善的部分。

陳主任委員添枝:謝謝委員指教,我們會加強,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鄭委員天財、黃委員國昌、鍾委員佳濱、林委員德福、陳委員曼麗、林委員俊憲、黃委員昭順、廖委員國棟、徐委員榛蔚、鍾委員孔炤、陳委員亭妃、呂委員玉玲、蔣委員乃辛、何委員欣純、周陳委員秀霞、劉委員世芳、李委員昆澤、劉委員櫂豪及吳委員志揚均不在場。

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邱委員議瑩及高委員志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與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邱委員議瑩書面意見:

「新南向政策」是我國推動產業轉型及經濟再造的重要施政,對於提升台灣對外經濟的格局及多元性,重新建構台灣與亞洲的連結,國人具有相當大的期待。

為確切落實推動,國發會須按季管考各部會績效,以及滾動式調整新南向國家的個別工作計畫。

協助我國廠商赴東協、南亞及紐澳國家投資,或從事貿易拓銷產品,對於該區域國家之政治、經濟與金融現況等風險能有進一步瞭解,以便能做出最佳投資與拓銷策略之布局。因此,實應善用及整合當地台商及台商會的力量,讓台商成為我國行政部門與當地政府、民間網絡,進而深化、穩定彼此間的夥伴關係。為此,各地台商會多次提出撰寫各國商會白皮書,有效向當地政府反映台商在當地經商所面臨的限制並提出具體改善建議。據悉,目前台商的第一本新南向經商白皮書「台商經貿投資白皮書─越南篇」其資金乃來自於經濟部投資業務處提供,而今年八月可望推出第二本白皮書則由外交部經費挹注。

既然南向政策是我國重要施政重點,台商經貿投資白皮書具備專業、深入且對個別國家國情、產業及金融情勢分析是我國應戮力協助在外經商的台灣業者必要的資源,已降低貿易及投資風險。其次,新南向政策國家包括東協十國(新加坡、越南、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柬埔寨、汶萊、緬甸、寮國),加上南亞六國(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尼泊爾、不丹、巴基斯坦)、紐西蘭及澳大利亞。若必須讓台商為了撰寫白皮書等相關研究經費耗心勞神,則為我不力之處,何況新南向國家為數眾多,請問國發會對此是否有相關規劃?

高委員志鵬書面意見:

E化政府變成E直原地踏步?

由行政院及所屬部會、機關設置的行動軟體APP,共有一四四個,但有多個官方APP因軟體設計不當,潛藏高度資安風險,行政院最新清查結果顯示,在一四四個官方APP中,僅廿個通過所有的弱點檢測項目,有廿三個被檢測出具有四至六個弱點,另有一○一個被檢測出一至三個弱點。

近年民眾運用政府網頁資料情形偏低,對電子化政府服務滿意度未見提升,又電子化政府國際評比逐年下滑。據國發會近年辦理「民眾對電子化政府相關議題的看法」民意調查結果,國內民眾對政府提供電子化服務知悉程度逐年提高,104年已逾9成,惟曾到政府網站找過或下載資料者比率卻由99年34.63%下滑至104年31.82%,對政府機關網站提供資料及服務之滿意度則多年未見提升,104年僅68.9%,低於計畫績效指標70%註2;關於電子化政府服務平臺,104年聽過「我的E政府」或「政府入口網」且使用過者僅8.5%,對「我的E政府」或「政府入口網」滿意度僅80.1%,均較99年為遜,顯示其推廣情形欠佳。

另依世界經濟論壇(WEF)公布之全球資訊科技報告,我國2015年整體網路整備度綜合排名為全球143個國家中第18名(詳附表2),較2010年至2011年第6名下滑12名,其中與電子化政府相關指標「政府整備度」由2010年至2011年之第5名降至2015年第15名,「政府使用度」由第2名降至第21名,排名逐年大幅滑落;另早稻田大學發布「2015年全球電子化政府排名」研究報告,針對全球63個國家進行調查,我國排名為第17名,雖較2014年提升1名,惟較2012年及2013年分別退後7名及9名,顯示我國電子化政府之推行在國際上有逐漸落後他國的情形。

1.主委知不知道最近台灣遭受勒索病毒「WannaCry」肆虐,藉由加密電腦檔案勒索比特幣,甚至是全球第二大受災國。未來物聯網的時代來臨,資訊安全問題將會越來越顯著,也是政府不可逃避的課題。提到資安問題,主委您知道我們由行政院所屬部會及機關設置的144個APP中,有多少個通過所有的弱點檢測嗎?20個,144個裡面只有20個通過資訊安全檢測,比例不到15%。這些政府單位的APP涉及公務機密、民眾個資與財產安全等相關問題,一旦受到惡意攻擊甚至是入侵,後果可能不堪設想。國發會當時要求各部會要在五月中旬前改善,請問主委,這些APP目前改善進度到哪裡了?如果沒有如期改善,有多少APP必須下架?有沒有評估過會有多少日常使用的民眾會受到影響?

2.國發會過去一直都有編列預算來執行電子化政府服務相關計畫,未來政府的服務模式應該要越來越E化,但在資料指出:近年民眾運用政府網頁資料情形偏低,對電子化政府服務滿意度未見提升,又電子化政府國際評比逐年下滑。只有10%不到的民眾用過電子化政府服務平臺,國發會這個推動計畫認為最大的問題出在哪裡?應該做如何之調整?

「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101年至105年)」推動迄今耗資頗鉅,惟推動以來國內民眾運用情形偏低,滿意度多年未見提升,且國際評比結果呈現下滑趨勢,整體推動成效欠佳,國發會這邊是否有研究推動成果欠佳的改善措施?

3.在前幾天本席收到國發會的「如何有效提升我國公共建設計畫資訊公開」書面報告,其中提到國發會已經建置「行政院政府計劃資訊檢視平臺」網頁來提供民眾便於查閱及方便表達意見之管道,期待達到擴大民眾參與、與民眾雙向互動等目標,但昨天(5/17)本席點進這個「行政院政府計劃資訊檢視平臺」發現一些問題,這個網站的線上人數只有一個人(應該就是我自己一個人),而且一般民眾並不能看到這個網站的點擊率及總觀看人數,不知道國發會花這麼多錢做這個美輪美奐的網站到底有多少民眾會有知道?並且點擊進去瀏覽?還是國發會怕這些國家發展的計畫被民眾知道呢?國發會是不是能夠提供這個「行政院政府計劃資訊檢視平臺」推動的統計數字給我們大家參考?

「民眾對電子化政府相關議題的看法」民意調查近3年比較表

單位:%    

因此如何提振服務業的生產力,儼然是政府施政當前需正視的重點工作。但目前政府限於重工輕商之組織結構與預算分配,政策仍以提振工業為主要思維(30年前,工業佔GDP近47%降至目前之約33%,整體服務業佔GDP約47%升至目前之64%),對於如何提昇服務業生產力;產官學界未有共識,故未見積極對策。

4.2016年台灣整體服務業佔GDP比率為64%,扣除軍公教、銀行、金融服務業GDP比率後,占比仍達45%,顯示服務業是台灣最重要產業。但根據主計總處「薪資及生產力統計資料」及「人力運用調查」,對台灣橫跨工業及服務業93個行業進行資料分析後發現,該年度最忙、最窮的行業就是服務業,務業的利潤普遍較低,雇主為了降低經營的壓力,往往拿勞工薪資開刀。但不巧的是這些低薪的工作往往是由年輕人來做,讓現在的青年面臨即使有工作,可能也是勉強餬口的低薪,造成所謂的「崩世代」或是最近年輕人常講的「厭世代」。因為他們在這些工作以及目前的薪資水準上看不到未來。但目前政府限於重工輕商之組織結構與預算分配,政策仍以提振工業為主要思維,許多補助和獎勵政策都集中在製造業。請問主委,國發會有沒有將服務業的轉型也視為未來重點發展的項目之一?有哪些能將服務業產值提升的對策?

5.陳主委在剛上任之際,重點工作就是所謂的「三駕馬車」,其中包括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國家級投資公司以及五大創新產業°今年年底前國家級投資公司可以如期成立對嗎?我們期待三駕馬車會分進合擊,而不是變成「三頭馬車」各自走各自的路,亂了陣腳°這一次景氣的回升對於台灣經濟發展來說是一個很重要的契機,不能只是追求短期效益,而要考量長久發展的趨勢。所以也更期待三駕馬車也可以有對於新創產業的幫助,讓新創事業可以走得更久、更遠。

主席:目前鄭天財委員已經到場,等一下鄭天財委員詢答結束之後我們就休息,下午再進行預算的處理。因為今天有萬安演習,下午1點半到2點之間車輛都無法通行,因此我們下午2點半再繼續開會。

現在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主委所提的業務報告當中提及你們每年都會去參加博物館協會年會對嗎?請問到目前為止參加過幾次了?

主席: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添枝:主席、各位委員。這應該是明年度的計畫,也就是今年預算所要執行的項目。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們以前都有參加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過去沒有參加過。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是第一次參加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博物館非常重要,台灣目前並沒有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本席從上一屆一直努力到現在,104年制定了博物館法,特別把興建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的部分納入規範當中。後來原民會提出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先期推動計畫,經過國發會多次會商審核之後,陳報至行政院,行政院在105年2月17日核定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先期推動計畫。到現在已經有一年多的時間,因為各種因素,原住民族委員會在這方面不只完全沒有進度,而且還有倒退的現象。

國發會對於政府的重大施政計畫必須管制考核,針對這部分,是不是可以督促原民會儘速加快進度?

陳主任委員添枝:可以,這方面我們本來就有在管考中,所以我們會特別來關注……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已經一年多沒有管考了。針對這部分,請國發會積極加以督促。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會請管考處特別成立專案來瞭解這件事情。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可以在兩個禮拜之內將管考的狀況提出來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好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相關資訊我們再向委員報告。

另外是有關前瞻計畫的問題,行政院在102年就已經核定南迴鐵路電氣化相關計畫,同時每年都編列公務預算予以支應。當初國發會及行政院核定南迴鐵路電氣化相關計畫時,就是要以公務預算來執行,現在你把後面幾年本來要納入公務預算的部分放在前瞻計畫裡面,然後編列特別預算,這樣妥適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因為想要讓它比較快執行,公務預算裡面就是每年受限經費的分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沒有比較快喔!主委,沒有比較快,期程還是一樣啊!你只是把原來行政院核定,102年核定是公務預算,為什麼我會這樣講?我不是說不做,也不是反對納入在裡面,我的意思是說,那個原來就已經用一般的公務預算來核定要編列,也已經編列了幾年了,後續應該繼續用一般的公務預算,因為一開始你的財務規畫就規劃好了,所以這些多出來的錢,我們更需要啊!

然後我們的蘇花改,蘇花改的第二期就沒有把它納入,蘇花改第一期正在進行中,馬上就要結束了;蘇花改第二期的非常,有3個路段是一個瓶頸的路段,蘇花改第一期完成之後,第二期沒有接續的話,就會造成更大的瓶頸,就塞在那邊,這個等於沒有前瞻啊!你不該放的你放了,該放的沒有放,這個部分主委是不是可以重新檢討?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是,我想委員也同意這個計畫是應該要做的,原來放在公務預算裡面,當然每年受到公務建設總經費的限制,所以那個期程雖然規劃這樣,是不是能夠如期執行?其實不一定有把握的。放在這一次特別預算裡面……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行政院核定的沒有把握,那就不要相信這個國家了嘛!

陳主任委員添枝:就是因為每年還是有政府財務狀況的這些……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可是你現在借得更多,原來的……

陳主任委員添枝:放在特別預算一定更有把握,確定它能夠如期完成,我想這是一個好的選擇。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個沒有辦法,這個沒有辦法說服一般所有的全國國民,更重要的蘇花改第二期,務必要把它納入,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添枝:好,那個事我想請交通部來考量,好不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是請交通部,你是一個國家發展的。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我瞭解,但是因為這一次前瞻計畫沒有公路,公路在公務預算那一塊,我們會去關注這個事情,好不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現在還沒有三讀通過,你可以要求要列入,我們也要求要列入,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添枝:瞭解,謝謝!

主席:剛剛林委員德福也提了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林委員德福書面意見:

問題一、

林全院長日前對外表示,「短期可能雖沒有辦法讓低薪問題得到充分解決」此外,民間團體昨天發布調查,蔡英文總統在努力改變年輕人的處境,創造年輕人的未來方面,僅獲45.49分。

除了青年創業貸款外,短期內國發會是否會另外推出青年有感政策,以提升青年朋友對政府滿意度?

問題二、

宏碁創辦人施振榮表示,台灣應積極參與制定「物聯網」標準,要在「物聯網」中利用「人工智慧」「大數據」,創造附加價值。對此,國發會是否會與「高通」共同合作「物聯網」標準制定?未來「國家級投資公司」,所鎖定投資的「物聯網新創公司」是否會與「高通」有關?未來若採用高通技術標準,傾全國之力進行物聯網相關實驗計畫,要如何避免對國內產業帶來負面衝擊?

問題三、

完善我國留才環境方案,是國發會重點工作項目之一。但從德國來台十八年、在高雄擔任軟體研發工程師的外國朋友雷傑森,感嘆他在台灣土生土長的子女,受限法令關係,一家六口被迫四散世界各地。

該名外國朋友認為「台灣一方面吸引外籍人才來,另一方面卻把他們的子女往外推」對此,針對外籍人士「在台久居」之「成年子女」,未來政府會如何處理他們的居留問題?

問題四、

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批評,小英政府給外界印象是把錢花在效益不明的硬體建設。學者建議,政策應要聚焦在解決年輕人低薪及就業問題、解決企業缺水、缺電、缺工、缺地、缺人才等「五缺」問題。專家認為,國內缺乏軌道技術,四千多億元預算恐落入外國企業手上,國人只能分得一些土建工程,對帶動台灣就業機會相當有限。

國發會身為「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主管機關,有何具體目標與規劃,以讓絕大部分的預算、工作機會與軌道技術留在台灣?

主席:接下來請黃委員國昌質詢,詢答時間為5分鐘。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陳主委,延續上一次我們討論的話題,這個是馬政府在2009年到2016年整個國債舉債的狀況,其中包括有列入債限跟沒有列入債限的,整個金額從3兆7,781億元到5兆3,447億元,這是過去8年留下來給我們的東西。

我下一個問題是,在這一次行政院所提出來的前瞻基礎建設條例裡面,特別排除掉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七項規定的限制,也就是每年舉債15%的上限。

我現在的問題是,我們現在每年預算總規模大概一年2兆元,如果再加上這一次的特別預算會2兆出頭,那個債限算起來有3,000億元,你現在看到這個藍色的bar,是我按照行政院目前所提出來,在八年8,800億元裡面,他們平均每年希望能夠舉債的數字。我看了這個數字以後,我的第一個狐疑是,一年讓你舉債3,000億元還不夠嗎?為什麼還要把年度的舉債上限拿掉?

主席: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添枝:主席、各位委員。雖然我們拿掉每年不得超過15%的舉債上限,但是8年起來平均數,還是不得超過15%,所以總數,就是總的給它一點彈性……

黃委員國昌:你這樣子說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就是你用8年平均去攤,是有彈性沒有錯,但是我擔心的是什麼?我擔心的事情是,如果前4年財政紀律就不好的話,你在前4年舉債的特別高,接下來的4年要怎麼辦?你懂我的意思嗎?也就是,我把每年舉債的上限拿掉了以後,前4年你可能借得特別多,你接下來後4年該怎麼辦?你懂我的意思嗎?我講得比較極端的狀況,是我前4年可能舉債舉到6,000億元,後4年統統都沒有任何舉債的空間,這樣規劃對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瞭解委員的關切,所以為什麼會有每年……

黃委員國昌:我問一個比較具體的問題,跟我剛剛的問題直接相關,你們在做整體國家建設計畫評估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到財政嘛!

陳主任委員添枝:對。

黃委員國昌:你們到目前為止有沒有算過,4年你打算要留多少債?我用每年3,000億元上限來給你算,4年留下債務超過1兆2,000億元還不夠嗎?還要再打破這個限制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其實主計處有試算,就是我們加了8,900多……

黃委員國昌:沒有,請你先回答我的問題,你們算過沒有,4年要留下多少債給大家,還是這個數字你們並不清楚?

陳主任委員添枝:就是特別預算本身8,900億元,剛剛有年度預算,那邊所產生的新債務我們是知道的,但是現在政府的財政狀況在改善中,像今年決算的時候,債務只有四百多億元。

黃委員國昌:這樣很好啊!如果政府的財政狀況在改善當中,就更沒有舉債的必要啦!一年3,000億元的額度就更夠用了。

陳主任委員添枝:就不一定會增加舉債,這是我們大家所希望的。

黃委員國昌:我現在只具體地問,就是我剛剛給你看的,馬政府那8年的經驗,那個經驗帶給我們什麼啟示,我相信大家心裡面都有解讀,你今天或許沒有答案,但是我下一次不管遇到你,還是遇到主計長,我還是會再問同樣的問題,4年打算要留多少債?這是這個政府在面對嚴肅問題的時候,這是一個很合理的問題,有必要讓全民知道,你們4年打算留下多少債?這個問題非常重要。

第二個問題我想要請教的是,過去在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的整個骨架的設計裡面,都會要求中央主管機關,事實上過去是經建會,現在就是你國發會的位置,對於公共建設的投資計畫進行統籌規劃及審議,但是在這一次行政院所提出來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裡面,把國發會的角色拿掉了,這樣子差異化的規定有什麼特別考慮嗎?是過去由經建會,也就是現在的國發會地位來加以統合,根本效果不彰,所以現在要改變執行的方式,還是有其他特別的考慮?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一次的前瞻計畫裡面,有兩項是屬於科技預算,就是數位和綠能這一塊,大部分是科技預算,將來按照政府預算程序,這一塊就是由行政院科技會報負責審核,因為有科技會報的角色,所以這一塊裡面寫的就是剛剛委員指示的方式,差別是這樣。

黃委員國昌:你剛剛所講的理由,可不可以正當化國發會在這一次角色的消失?我下一次碰到的時候,還是會再次請教你,因為現在主席站起來了,我要尊重主席的時間。

陳主任委員添枝:角色沒有消失啦!就是有些工作是……

黃委員國昌:下面的這個問題,就是現在核定的計畫,到底是確定方案,暫定方案,還是建議方案?請主委就A、B、C給我一個答案就好。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現在寫在法條裡面那幾個大項目是完全確定的方案。

黃委員國昌:是確定方案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確定方案,只要立法院通過,就是這樣。

黃委員國昌:這個確定方案有經過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有,有,當然。

黃委員國昌:什麼時候?把時間告訴我。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有一個院會的時間,到時候再提供給委員參考,好不好?

黃委員國昌:好,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榛蔚質詢,詢答時間為5分鐘。

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陳主委,剛才很多委員就前瞻基礎建設部分提出質詢,有一些是屬於公務預算本來就有的,你說因為公務預算不足,所以希望把它放在前瞻,讓它提升速度對不對?

主席: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添枝:主席、各位委員。是。

徐委員榛蔚:剛才孔文吉委員對於無自來水地區非常重視,所以提出來了,這個在每一年的年度預算也有,現在普及率要提高,所以放在前瞻建設對不對?很多委員也提了,所有全國的農水路要去改善的部分,農水路每一年的預算是非常非常少的,所以為什麼很多委員會說,農水路一定要趕快一次提升、一次改善,讓所有的農民幸福有感,因為農水路就是農民的活路,也是全國飲食、食安的活路,所以在這裡為什麼沒有納入前瞻計畫,我們感到非常訝異。

另外你說的地方政府配合款的部分,本席在財政委員會一直不斷地質詢主計長,對於前瞻基礎建設部分,如果地方政府財源有限,完全拿不出配合款的時候,前瞻基礎建設是不是跟它絕望也無緣了?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一塊中央會來協助。

徐委員榛蔚:會來協助?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

徐委員榛蔚:因為主計長一直跟本席說,要用財政分期的部分來做配合款,所以請行政院趕快提出方案跟地方政府來說明,好嗎?好,謝謝!

國發會是花東基金的主管單位,我們來討論一下花東基金為什麼執行率這麼低。國發會說,5月10日會開會討論,讓審查的程序簡化,請問現在簡化得如何?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開過會了,將來預算金額比較少的,我們就讓它的程序可以簡化,不需要報到委員會來核定。

徐委員榛蔚:預算金額比較少的是多少?

陳主任委員添枝:會議決定好像5,000萬元。

徐委員榛蔚:程序怎麼走?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可以請處長來說明也許比較適當。

徐委員榛蔚:沒有關係,處長,我們會後再來說,好嗎?很高興,你為了執行率非常低落召開會議,現在要加速提升,但是花東基金基本上是因為補足花東建設及其他基礎不足的部分,是由地方政府提出、由下而上,但是我們現在看到的,有一些例子是由上而下的,如果是由上而下,主管機關來做的話,其實主管機關應該是全國所有帶領花東或照顧鄉親的領頭羊工作才對,必須在年度的中央預算來執行才可以,不能再把手伸進花東基金來,是不是?因為花東基金的計畫本來就是由下而上。原來各部會的年度預算都有,對於花東地區必須更加重視,這也是小英總統說的,中央部會一定要解決花東的交通問題、城鄉問題、區域發展問題,所以中央本來年度預算就應該編列,怎麼可以把手伸進花東基金?這個跟花東基金的設立辦法相違背。

陳主任委員添枝:花東基金當然是要把這個錢用在花東,中央政府是可以提案,也可以執行,但是他們做的事情一定要跨縣市,是這個原則,並不是說它不可以執行。

徐委員榛蔚:瞭解,好,謝謝!本席請教一下,包機補助的部分,臺東縣政府提出了包機補助,在花東基金通過了;花蓮縣政府參考,因為花蓮縣政府從去年開始送件,送了非常多次一直沒有通過,所以花蓮縣政府參考臺東縣政府的計畫,還是沒有通過。到現在交通部自己來提一個專機補助,當然照顧到花東兩縣的鄉親,對於花東地區發展的部分,中央政府來重視,我們都非常歡迎,但是本席強調,程序上是有問題的,因為花東基金小組是一個合議制。

另外,你們為了要提速,剛才你也講要簡化程序,但是現在有人提出說要辦聽證會,聽證會的程序有多麼繁瑣?如果樣樣都要辦聽證會,本席想,前瞻基礎建設要不要辦聽證會?要不要辦?每一場都來辦啊!主委,要不要?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的瞭解,有關聽證會那些事,貴院做決議,這一塊如果大家覺得有……

徐委員榛蔚:如果我們真的……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時常在委員會的時候,幾個地方政府也擔心很難執行……

徐委員榛蔚:如果我們真的要讓它執行非常順利,公聽會、座談會或協調會不能用嗎?現在中央各部會也都是舉辦公聽會、座談會啊!今天在南澳、東澳要辦的也是公聽會、座談會啊!聽證會的要求在哪裡?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那一天開委員會的時候,確實委員跟地方政府都有反映,執行上可能不能,所以這個要請大院考慮。

徐委員榛蔚:主委,所以你要說明,你要提出說明,如果這樣子在做的話,花東基金來執行就更窒礙難行,我們本來5月10日開了會決定簡化程序,就是要讓花東基金推動得順利,現在加了聽證會以後,層層關卡、層層卡關,根本沒有辦法做,跟你的本意背道而馳,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一塊我們已經聽到這個聲音了,是不是我們再檢討一下,然後再考慮……

徐委員榛蔚:本席還是那一句話,中央如果重視花蓮、臺東兩縣的話,就應該在我們的年度預算編列,不要再把你的黑手伸進花東基金裡面來,這才是真正傾聽民意,這才是由下而上,讓很多建設、民眾的需求能夠落實,為什麼這一次前瞻基礎建設全國譁然、輿情猛烈?也是因為沒有溝通,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一塊我們作為一個審核機關,雖然是合議制,但是我們至少一定會確定這個計畫是好的計畫,而且它的利益是放在花東的經費,這一塊我們會來把關。

徐委員榛蔚:好,謝謝!兩個重點,第一個,花東基金的執行,有關聽證會部分請提出說明。第二個,地方地府財源有限,配合款在前瞻計畫的部分,地方政府的配合款,我們行政院是不是要拿出解決的辦法來?讓它不要真的變成永遠是城鄉差距,愈來愈大,剛才陳超明委員也提過,孔文吉與張麗善委員也提過,所以財政的問題一定要解決,好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好,我們兩案都來提說明。

徐委員榛蔚:謝謝!

主席:詢答結束,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徐委員榛蔚提出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徐委員榛蔚書面意見:

1.主委好,在5/1財政委員會,本席曾就花東基金執行成效提出質詢,因為除了在計畫審核時,會發生預算排擠導致主管機關配合意願不高,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還要經花東小組審查,待審查通過等待行政院核定,也是一個大關卡,所以讓花東基金幾乎淪為看得到吃不到的花瓶基金。當時本席向龔副主委有請教,關於國發會將大幅簡化相關計劃審查及核定層級與程序的具體措施,副主委回覆說要5/10開完會後才知道,那麼現在請問您其具體的簡化措施為何?預計可以縮短多少的行政流程?

2.主委,就在我們積極想要簡化花東基金的審核和行政流程,極力提升花東基金執行成效,謀求地方福祉最大化的同時,有人郤不是這樣想。在三月底時經濟委員會有個臨時提案,要求國發會應督促花東基金提案單位每案須依行政程序法辦理專案聽證會,才能提報審查,開展後續相關流程,請問主委您認為這樣會不會讓花東基金的計劃推行更有延宕之虞?

3.在行政程序法第107條中載明行政機關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舉行聽證:1.法規明文規定應舉行聽證者。2.行政機關認為有舉行聽證之必要者。請問主委,花東地區發展條例是法規,但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和綜合發展實施方案是法規嗎?如果不是為何要依行政程序法舉辦聽證會?難道舉辦說明會或公聽會就不能達到公眾參與的目的嗎?

4.所以本席真的搞不懂,為什麼在中央與地方政府都在為了促進地方發展不遺餘力的時候,怎會有人卻大開倒車,為了謀求自己的政治利益來想方設法,拖延計畫建設的進度,還說自己是在為地方人民爭取福利。

5.我們整個花東面積雖然佔了台灣近1/4大,可是近十年來所獲得中央政府重大公共建設的投入金額只有684億,佔全台灣1兆4千億的5%不到,若再縮小範圍來看,花蓮縣更只佔了全部的0.34%,為東部縣市最後一名,全國倒數第四。就連現在蔡政府所欲強行通過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也依然是輕東部重西部的發展規劃,請問主委,您可有注意到台灣本島區域發展嚴重失衡的現象嗎?

6.主委,現在坊間及LINE都在發送一份所謂反對前瞻基礎的委員名單,說反對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就是不支持地方建設。如果這個邏輯成立的話,那本席先前有向國發會和交通部提出應該在五項計畫外,再增加環島高速路網建設的要求,所以屆時國發會沒有照做增列,是不是代表蔡政府反對建設花東?國發會不重視花東?

7.現在蔡政府一面大喊財政困難,大砍公教退休年金,宣稱每年可以省下八百多億元支出,但另一方面又編列八年8,800億元的特別預算。雖然目前政府有一兆兩千億元的舉債空間,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就耗去8,800億元,況且國家重大工程建設通常都是不斷追加預算,因此這次的前瞻基礎建設是未來八年唯一可以推動全國各地重大建設,更是我們花東可以追趕上西部其他縣市的機會,如果主委和本席易地而處,您會閉著眼睛、悶不吭聲,就讓含混不清、頭痛醫腳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就如此草率通過嗎?

8.主委,關於前瞻基礎建設,總不能在六場公聽會辦完就沒有下文了,不然請那麼多專家學者、縣市首長來參與說明的意義在哪裡?我們的蔡總統不是自詡要打造一個最會溝通的謙卑政府嗎?結果昵?唯一傾聽民眾心聲的是我們院區外的拒馬鐵絲網,主委,我們地方的需求、吶喊,您到底有沒有聽見啊?

9.如果主委您有聽見,請問您什麼時候會對本席及地方政府所提出,包括環島高速路網、蘇花改延續的瓶頸路段改善以及台鐵七堵站增設第三第四軌以解決運量調撥問題等建設需求來做出具體的回應?不要在全國其他縣市都在為爭取新建設搶破頭時,對花東卻只拿出前朝既定的舊計畫來充當新政績唬弄東部人民,目前政府如此的作法,擺明要讓花東偏鄉的建設福祉陷於萬劫不復的地步,不是嗎?

10.另外由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並未區分前瞻或基礎建設,但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有先後順序和是否必要的問題,況且如果沒有基礎何來前瞻,所以必須明確界定基礎與前瞻建設的差別,否則牛驥同一皁,這樣下去只會擴大區域發展落差,主委您說是不是?

11.由於交通基礎建設對於均衡區域發展,帶動地方經濟具有廣大效益。但中央政府之各項交通建設,長期以台灣西部地區為主,導致台灣東西部長期區域發展失衡,台灣東部之相關交通建設發展大幅落後於台灣西部,以致東部地區長久以來都市、經濟、產業、醫療等各項發展皆受到限制。請主委可以支持將花東偏鄉的長期落後的交通建設一次到位,可以嗎?

12.另外,還有本席自上任來,一直在向主計長、國發會反映,因為花東交通運輸不便,建設成本遠較其他地區高,致使工程發包多有流標、工期延宕的問題。本席建議將來東部的工程建設應從寬且額外編列百分之十五的交通運輸費用,以提高誘因並減少延宕,當時主委您也認為這是可行的方向,不要每次都在這裡問問講講後,就沒有下文,請問究竟何時能落實這樣的做法?

鍾委員孔炤書面意見:

壹、國發會的任務是什麼?應否定位為國家最高治理平台?

國發會為前經建會與前研考會所合併成立。就法論法來看,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負有辦理國家發展之規劃、協調、審議、資源分配業務。」併掌理經濟發展,人力資源發展,國土、區域及離島發展與永續發展等各種政策之綜合性規劃、協調、審議及資源分配。

而國發會委員由行政院政務委員、秘書長、財政部部長、經濟及能源部部長、交通及建設部部長、勞動部部長、農業部部長、衛生福利部部長、環境資源部部長、文化部部長、科技部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中央銀行總裁及相關部會首長來組成。準此,國發會可以說是行政院長重要的左右手,既然是左右手,那麼對於各項國家重大發展計畫應知之甚詳。

報告中提到從101年度的12項建設到最近的跨縣市補助計畫等等作為,這就是施政延續性的表現!主責研究考核的任務,對於哪些過去執行發生問題,而哪些可以繼續執行皆有通盤了解。當我們努力來審議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條例時,國發會應該自我期許定位成治理的上位平台,縱使非主責機關,也要一同擔負起最終的政治責任。

當前我國整體基礎建設需要加速補強與更新,因為只有健全的基礎建設,有可靠的能源政策,還有各類防免極端氣候發生的工程,才可以讓民間穩定投入資金。而世界主要大型企業都宣布即將要優先採購使用再生能源的產品,所以綠色能源、再生資源儼然成為未來產業趨勢。諸此種種,皆有賴於國發會來擘畫未來台灣的新產業,讓我們國人可以在明確的目標與道路上繼續往前。

貳、當前各類經濟數字正向成長,出口貿易增加,惟經濟成長果實應公平分享,在此也要與主委討論台灣當前的困境與因應對策:

由於勞工出身的緣故,我深深的了解到年輕朋友與勞工朋友的困境。所以站在勞工的立場,我們希望勞工可以擺脫長工時,低工資,過勞的職場現況。但是經濟發展歷程與產業發展現況也是需要關心的重點,物聯網、AI人工智慧、大數據分析運用層面十分廣泛,從我國公私部門乃至地球村,將來都會得利於台灣領先世界的晶圓製造製程,經濟成長皆能逐步提升。但是我們不會忘記初衷,畢竟只有勞工才是推動產業上升的根本,而這些經濟果實,一定要適當的回到勞工身上,這才會形塑出我們社會穩定發展的基礎。從科學園區的台積電研發工程師,到基層工人與超商工讀生,都是我們要關注的對象。

我們了解到:

(一)台灣現在面臨工業、服務業、農業缺工的情況,有人說年輕人無法吃苦,但也有人認為與其當窮忙族,不如到國外投入相較於我國薪資結構較高的行業或去海外打工度假從事服務業或農牧製造業等等……。

(二)但未來我國少子女化問題開始浮現,人口紅利優勢不再。青壯年人力資源漸趨減少。

(三)雖然台灣現在經濟數字不錯。但是「數字是冷冰冰的,好好到民間接地氣,感受人民表現出來的溫度,才是真實的」。當前所得分配不均,富者越富,窮忙者更窮更忙。

綜合上述三點,我們可以得知:

(一)勞動基準法新修法,落實周休二日(一例一休)與特休假新制,這可以讓勞工朋友的工時下降,而讓薪資提升,改善過勞與窮忙的困境。雇主或企業成本雖然增加了,但勞工加班費增加了,雇主考量之下多聘人手也能降低失業率。

(二)台灣面臨產業轉型的當口,當前重要的策略,必定是薪資結構提升。產業轉型的關鍵在於,經濟政策上,我們不能再當一個只重視出口額,大量製造,薄利多銷,成本降低的經濟體,而是要讓產品附加價值提升,把焦點放在失業率高低,每個人民就業條件與情況的改善。

(三)推動產業轉型政策已經超過十年了,只是我們可能仍訴求迅速獲利,成本降低,而過去政府的政策讓產業錢進中國,製造業無法提升研發效能,貧富差距迅速惡化。產業轉型無法跟上世界開發中國家應然狀況,而實然的情況是:薪資結構無法提升,物價房價上漲,換算成實質購買力,甚至倒退到數十年前。

所以,我們拋磚引玉,盡速完善台灣各地基礎建設,在這個穩固的基礎上,成為產業轉型的後盾。我們相關部門一定要竭盡所能,讓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各項措施如期如質步步到位,政府一定要擘畫出紮實穩固的產業前景,才能讓國內民間豐富的資金,投入進行產業轉型,達成薪資結構提升的目標,使得青年朋友與勞工朋友過得更好。

國發會需要多多努力,勞工值得更好!謝謝。

主席:請宣讀委員所提附帶決議及臨時提案。

附帶決議:

有鑑於我國國家級博物館甚多,卻無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經質詢及提案立法,104年7月1日公布施行之博物館法第6條明定:「為蒐藏、保存、研究原住民族文獻、歷史與文物,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設置原住民族博物館,推動原住民族文化永續發展。」105年2月17日行政院核定原住民族委員會所報「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先期推動計畫」。惟上述計畫核定迄今已1年3個多月,原住民族委員會完全沒有執行進度。爰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本於管考政府重大施政計畫之立場,應加強督促原住民族委員會積極辦理,並將管考結果於2星期內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孔文吉  王惠美  陳超明

臨時提案:

1、

高雄興達漁港整體規劃乃為我國公共資產活化之重要指標之一,其成敗與否,動見觀瞻,高雄市為有效活化該港,重新檢視周邊有利條件,調整發展定位,已投入疏濬、舖面、路燈、拍賣場整修、碼頭設施改善、碼頭修復……等多項工程,耗資約1億伍仟萬元,該漁港預定規劃為近海泊區、海洋觀光遊憩區、修造船產業區及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等四分區,請國發會就近海泊區之整修與美化,和海洋觀光遊憩區之建置與開發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於二週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2、

依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估計,目前進入小學就讀的兒童,65%將從事的新形態工作目前並不存在,另有25%的工作者未來工作機會,約有50到70%會因自動化被取代;顯示未來人才培育除著重工作專業技能養成,更應培養運用科技解決問題的數位技能。針對未來可能消失的職類、新興的職務及其所需技能,我國如何進行長期人才培育事關國家長期競爭力,請國發會就如何與日俱進之少青壯年之知識與技能的培育策略提出書面報告,於二個月內提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3、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帶動GDP成長,乃依據主計總處總體計量模型,政府名目投資每增加100億元,將使名目GDP增112億元、實質GDP增108億元。國發會計算,前瞻基礎建設計畫106-113年政府直接投入8,824.9億元,帶進總體經濟計量模型估算後,8年名目GDP規模約增1.1兆元,實質GDP約增9,759億元,平均每年經濟成長率約可提高0.1個百分點。國發會表示:特別預算投入後,可直接帶動公民營企業投資共17,777.3億元,其中以數位建設與綠能建設產業為最重要兩個項目,尚有因生活品質提高、產業競爭力增加及基礎建設提升等非貨幣價值可評估的效益,請國發會就生活品質、產業競爭力及基礎建設妥善度因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而變化之指標提出書面報告,於二個月內提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4、

現代醫學發達,國內民眾平均壽命逐年提高,依內政部統計,2015年國人平均壽命達80.2歲,國發會發布的人口推估報告更指出,2026年國內65歲以上人口將逼近500萬人,如何未雨綢繆,建構活躍安康的老化社會乃為國家當今的重要課題。我國科技工業發達,運用通訊科技以進行智慧健康照護甚具發展潛力,英、日兩國已有相關成功案例,例如:英國倫敦紐漢市政府為關照弱勢及獨居民眾的居家安全,開辦收費低廉的自費遠距照護服務,提供行動不便、有跌倒風險、獨居的民眾申請,每週最低繳交約2英鎊,就能享有緊急求救、跌倒、煙霧偵測、財物安全等家庭偵測設備服務;而日本新瀉縣、福島縣則組成智慧全人健康城市聯盟,針對民眾試辦健康評估及提供運動、體重控制規劃等指導,並利用資訊系統、步數計等設備追蹤管理參與者的健康促進成果,結果顯示參與者的體適能在短時間均顯著提升。請國發會針對國內衛生醫療領域已有之資通訊科技的應用基礎,包括電子轉診交換平台提升轉診順暢度、雲端藥歷協助醫事人員查詢民眾跨機構間的用藥紀錄、健康存摺使民眾掌握就醫紀錄等,參考英、日的推動經驗,評估結合政府與民間多元產業及健康資料加值應用,以提昇個人化智慧健康管理面向,鼓勵國人積極參與,減少高齡者醫療支出,推動更優質的國民健康策略的可行性,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5、

行政院版本之「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中,第一條條文即寫道:「為積極推動國家資通安全政策,加速建構國家資通安全環境,帶動資通安全產業發展,以保障國家安全,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法。」然而後續條文中卻完全不見有關引導資通安全產業發展之相關規定,請國發會於2017年6月1日()前,研擬國家資通安全政策下,參考本席整理有關各國資安政策重點之資料(如附件),以輔導與獎勵等方法,帶動資通安全產業發展相關配套。

提案人:林岱樺  陳明文  王惠美

6、

在全球資安威脅逐漸升高下,當務之急,應先將政府內部的資安管理系統完善統籌,甚至,應進一步設立行政院本部層級之資安事務統籌主管機關,對於民間的資安需求,更應以輔導代替處罰思維,才能真正做到政府把關的職責。請國發會於2016年6月1日()前,提出對此提議的相關研究報告。

提案人:林岱樺  陳明文  王惠美

7、

中國上海已連續五年蟬聯中國最吸引外國專業人才的城市,根據調查,上海在引進及評聘外國專業人士的政策上也高於中國其他城市平均水平,為爭取外國專業人士來台工作,國發會應於2017年6月19日()前,研擬本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與上海引進及評聘外國專業人士的政策之差異報告,並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林岱樺  陳明文  王惠美

8、

目前國發會所送出之計畫預算匡列,僅提供各項子計畫之預算數字,請國發會於明日下班前提供前瞻計畫依綠能、數位、水環境、軌道、城鄉計畫提供依公務預算特別預算中央基金預算地方預算泛公股預算各項數字統計表。

提案人:王惠美  黃偉哲  孔文吉  陳超明

主席:現在進行預算之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處理討論事項第一案、第二案,這兩案都是委辦費。

陳委員明文:委辦費沒意見啦!

張委員麗善:我先確認一下,討論事項第十案,針對整個前瞻基礎建設是擬訂106年到109年的計畫,我想要先瞭解一下,國發會目前的意見是什麼?

主席:我們先處理討論事項第一案、第二案,還沒有討論到後面。

張委員麗善:我先談一下第十案,因為目標要先確認一下,才能夠繼續談下去。

陳委員明文:我覺得應該是從第一案逐案往下討論才對。

張委員麗善:先把第十案抽出來討論啦!請主委先明確的講一下國發會的態度。

陳委員明文:這是什麼意思?

張委員麗善:我想先瞭解一下,第3目的第十案,請大家看一下報告的第371頁。

陳委員明文:我覺得應該依照順序做討論,你的問題等討論到該案時再來討論,好不好?

主席:照順序處理,比較不會亂掉啦!

張委員麗善:我想要先確認一下嘛!因為國發會是這個案子的主導者,我們先確認一下,才能夠繼續往下談。

邱委員志偉:張委員,解凍案與國家前瞻基礎建設是無直接相關的,今天是針對國發會年度預算被我們凍結的部分是否准予解凍做討論。

張委員麗善:大家看一下第374頁,國家發展計畫─106至109年四年計畫,這部分先看一下。

邱委員志偉:審查預算沒有在設定前提的啦!

主席:這是公務預算的部分,而你要他們表態的前瞻計畫部分則是特別預算的部分,這兩個是不太相關的東西。

張委員麗善:今天我們是審查國發會的預算,應該先確立一下國發會的角色,他們究竟是主張4年?還是8年?

邱委員志偉:應該是針對凍結案來做討論,看看是不是要解凍嘛!而且他們的預算是上個會期就審完了,前瞻計畫則是特別預算,這與他們的態度有什麼關係?大家理性一點啦!

主席,我們就依照順序來進行啦!

主席:我們先看一下討論事項第一案、第二案,請問各位對委辦費的部分有沒有意見?

孔委員文吉:先簡單說明一下嘛!

陳委員明文:你要知道什麼是委辦費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因為我們有些研究案是委託外面的學者專家或智庫辦理的,而委辦費就是用於這方面的經費,其實每年的經費都很少,大部分的政策研擬、相關計畫都是會內同仁自己辦理的,但難免有些議題我們比較不熟悉,或會內同仁因為業務的關係沒辦法進行研究的,這部分就會委託外面來辦,而這筆經費就是用於這個用途上面。

主席:我們是不是就同意動支?

孔委員文吉:好啦!同意。

主席:第一案、第二案均同意動支。

處理第三案國外旅費的部分,請問大家有沒有意見?

孔委員文吉:國外旅費各部會都是通盤檢討嘛!

陳主任委員添枝:對,這是國發會整體的旅費,用於出國開會等的費用。

孔委員文吉:那是不是等到圓桌會議時再通盤檢討。

主席:這些預算都通過了啦!今天是處理凍結的部分,我們必須同意,他們才能動支啦!不會再送到圓桌會議了。

孔委員文吉:好,解凍。

主席:如果各位沒有意見,第三案就同意動支。

處理第四案獎補助費,請問大家有沒有意見?

主席:如果各位沒有意見,第四案就同意動支。

處理第五案、第六案,這兩案是第2目「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的預算,請問大家有沒有意見?

主席:如果各位沒有意見,第五案、第六案就同意動支。

處理第七案至第十一案,這幾案是第3目「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的預算,請問大家有沒有意見?

張委員麗善:這就是我剛剛講的,這些都是同一目的預算,是不是先請主委明確表述國發會的角色及立場,你們到底是4年還是8年的計畫?因為國發會應該很清楚才對,是不是請主委針對第十案做個說明。

陳委員明文:這跟前瞻有關係嗎?應該沒有關係吧!

陳主任委員添枝:沒有關連,這部分是會內的業務費用。

陳委員明文:這和4年、8年沒有關係,就是今年要花的經費嘛!年度預算就是今年的預算。

張委員麗善:主委,你看一下第375頁,上面寫「投資前瞻基礎建設:投資包括軌道、水環境、綠能、數位及地方城鄉發展亮點建設」,這是你們寫的啊!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部分上一次做業務報告時也有向貴院做過報告,因為國發會是負責未來整個國家經濟發展的規劃,其中我們覺得基礎建設方面應該要強化這方面的投資,所以這是我們在做業務報告時提出來的,並不是做預算規劃時做的事情。

張委員麗善:所以你就是疊床架屋嘛!年度預算要編,特別預算也要編,而且你的年度還沒辦法非常明確,4年到底是怎麼變成8年的?我們的質疑與懷疑就在這裡!

主席:張委員,你可能誤會了,這邊是經濟情勢分析。

張委員麗善:我是問主委,好不好?

主席:雖然你問主委,但我是主席,我可以回答你,這是經濟情勢分析,而且是他們的報告案,您剛才講的第374頁是他們的施政重點報告案,可是我們現在要審查的是他們在經濟情勢分析部分,也就是第3目的預算,它並不是前瞻計畫的預算,前瞻計畫的預算還沒有編列啊!

孔委員文吉:主席,國發會在第374頁是寫「國家發展計畫以提振投資為施政重點」,又說「本會研擬的『國家發展計畫─106至109年四年計畫暨106年計畫』,以『全力提振國內經濟』為國家發展之要務,未來四年,政府將以兩大主軸來推動臺灣新經濟成長模式」,表示當時的計畫是4年。另外,第375頁第1行也是寫投資前瞻基礎建設,表示你們當時規劃前瞻基礎建設是以4年,從106至109年為目標啊!我現在要問的是,為什麼到最後前瞻會變成8年?這裡面寫得很清楚哦,是寫「投資前瞻基礎建設」,請問是什麼時候轉變的?什麼時候變成8年的?

陳主任委員添枝:第374頁的「國家發展計畫─106至109年四年計畫暨106年計畫」,是政府例行性的,每4年就要做一次的國家發展整體規劃,裡面包括所有的建設,不是只有公共建設,所有建設都在裡面,這份報告已經做完了,也送到行政院,各部會就是按照裡面的內容來規劃施政目標,例如裡面有衛福部的議題、社會安全的議題等等。我們在這個計畫裡面是有提到未來國家的建設應該要重視有前瞻性的基礎建設,例如:軌道、水環境、綠能及數位等等,可是在這個計畫裡面並沒有去做預算規劃,它只是提示國家未來的發展要重視這些建設,這樣而已,我們可以把四年計畫的報告書拿給委員看。

孔委員文吉:你現在還是沒有說清楚,因為你們這份報告是規劃4年,但最後怎麼會變成8年,當然你說這是未來景氣分析,可是你並沒有講清楚啊!

陳委員明文:怎麼會沒有講清楚,我都聽懂了啊!

主席:他現在跟你談的是國家發展計畫,那是4年的國家發展計畫,而你講的8年是前瞻建設計畫,那是另外一個不同的發展計畫,兩個是不同的東西,不是由4年變8年,好嗎?

孔委員文吉:這上面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前瞻基礎建設」!你看第375頁第1行,上面寫「前瞻基礎建設」啊!你們本來是4年的規劃嘛!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有帶國家計畫來,也許可以提供一部給委員參考,這是政府每4年都要做的工作,它是整個國家的中期發展計畫。

主席:你們現在是覺得他們應該要把國家發展計畫─前瞻基礎建設拿掉嗎?是這樣的意思嗎?

張委員麗善:不是,我們非常清楚的看到國發會編的是4年的計畫。

陳主任委員添枝:當初不是編計畫,我們是說在這個計畫……

主席:那是一個規劃。

陳主任委員添枝:在這個規劃案中,我們建議行政院將來要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是這個意思。

張委員麗善:當初你們送到行政院的是什麼樣的計畫?

陳主任委員添枝:那個版本在這裡,等一下可以提供委員一份。

張委員麗善:既然送到行政院了,就要依照4年計畫去執行嘛!而且是當屆的4年,不應該是現在就去審8年的預算,除非你現在告訴我們,軌道建設一定要延伸,所以在所有可行計畫當中是要編列8年的預算,因為你是國發會嘛!

主席:張委員,我跟你說明一下,國發會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編定國家發展計畫,所以在這一任的任期裡頭,他們必須制定一個4年期的國家發展計畫,訂出一個大方向,而在這個國家發展計畫的大方向裡頭,有包含一個希望要去投資前瞻基礎建設的規劃,而這個投資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的規劃是以8年為期,這樣你瞭解嗎?

張委員麗善:你有看到哪個字眼寫8年嗎?

主席:不管是不是8年,就是在那個國家發展計畫的裡頭,有另外一個投資未來的規劃,叫做投資前瞻發展計畫……

張委員麗善:你們的關係文書都沒辦法確認,卻突然在這當中變成8年,而且你的計畫是從關係文書拉出來軌道、水環境,這是你們本來就有編列的,那現在怎麼會突然變成8年呢?那我們這些立法委員是在幹什麼的?國發會送出來的是4年計畫,行政院馬上編列一個8年計畫,請問國發會知不知道計畫變成8年了?國發會知情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當然知道,因為在討論過程中我們都有參加,還是要跟委員說明,國發會的角色……

張委員麗善:最後有任何紀錄載明是誰主持的會議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大部分的會議都是院長親自主持。

張委員麗善:院長親自主持,所以國發會的位階是什麼?你們的規劃完全不被採納?

陳主任委員添枝:有啊!委員剛才不是有提到「前瞻基礎建設」,表示我們當初的規劃有被行政院採納,才會產生今天這樣的預算案嘛!

張委員麗善:你的意思是說,你寫的這些東西只是照表操課而已?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個規劃案是指標性、方向性的規劃,至於細節的預算安排,相關的東西,後面當然是由各部會及行政院去處理,我們的角色是提示未來4年國家應該做什麼事。

孔委員文吉:那為什麼後來變成8年?

陳主任委員添枝:因為在預算的安排上,行政院覺得8年來規劃是比較好的,所以這個計畫……

孔委員文吉:這樣做是違反預算法第八條的規定,預算法第八條規定,政府機關於未來四個會計年度所需支用之經費,立法機關得為未來承諾之授權。所以預算法第八條是寫4年,結果現在行政院突然說這樣不行,然後改成8年,行政院是不是違反預算法第八條的規定?

陳主任委員添枝:將來預算會分期編列……

主席:我們現在還沒有談到前瞻基礎建設的預算,預算還沒有編列,而且將來的預算編列,根據上一次的朝野協商,即使是被你們推翻的朝野協商,行政院也同意2年編列一次,不是一次編列8年,而是2年編列一次前瞻基礎建設的預算,可是這個預算現在還沒有編列哦!因為立法院連條例草案都還沒有通過,現在不需要去談前瞻基礎建設的8年計畫。而且我剛剛也講過了,這是國家發展建設這個大方向下,投資臺灣的各項子計畫,前瞻基礎建設只是投資國家發展計畫裡面其中一個子計畫,它叫做前瞻基礎建設。

張委員麗善:我想你們是企圖脫勾啦!沒有關係。

主席:我們沒有脫勾,這是公務預算,而你講的前瞻基礎建設是特別預算,跟公務預算是不一樣的!

張委員麗善:現在是跟8年的計畫完全不符,所以這筆預算就繼續凍結就好了。

主席:沒關係,我沒有意見啦!

孔委員文吉:主席,你怎麼知道2年編列一次?預算怎麼會2年編列一次?

主席:那叫特別預算,不是公務預算。

陳委員明文:特別條例的審查是屬於我們的立法權,而之前經濟委員會的聯席會議也審查那麼多天,主要是因為行政院將草案送到立法院來審查,然後我們已經審查完畢送出委員會了。關於特別條例的部分,是立法院負責審查的,不過今天早上我也聽主委提到,國建4年計畫本來就會將未來的施政重點都放進去,所以這部分是很清楚的。而且我們今天審查的是預算凍結案,例如國家發展計畫的內容本來就在報告中,但它跟特別條例的前瞻計畫是不一樣的,這部分是很清楚的。因為特別條例是前兩天才剛完成審查的,目前案子已經送出委員會,將來院會進行審查時,大家對於計畫的時間是要4年還是8年,如果仍有意見,都可以在協商中去做表達,本席建議我們現在趕快處理預算解凍案。

主席:張委員,我們知道大家對於前瞻建設計畫都非常關心,不過現在這一案是國發會年度的公務預算,並不是前瞻基礎建設的預算,所以我覺得你們現在爭執的點是不存在的,因為這是它的年度預算,它總是要去做未來國家的經濟政策之情勢分析等等,這是它的公務預算、年度預算。

張委員麗善:我們很清楚什麼叫公務預算、什麼叫特別預算,什麼叫做……

邱委員志偉:換我講一下好了。

張委員麗善:你們還預估107年預留伏筆的一個追加預算啦!

邱委員志偉:不是……

張委員麗善:所以也就是說,這個跟前瞻基礎建設是國發會可以上下其手的,左手換右手、右手換左手嘛!所以你現在等於就是疊床架屋地編列嘛!既然有了你所謂的特別預算,其實這條預算就不用花啦!

主席:不是,我覺得這樣啦……

邱委員志偉:我來講一下啦!沒有什麼上下其手的問題啊!不要用情緒性的發言!

張委員麗善:沒有情緒性的發言啊!

邱委員志偉:這個預算是審過的,有一些預算我們認為他必須充分說明,所以被凍結……

主席:是啊!

邱委員志偉:今天他們是對被凍結的原因加以說明、提出報告,跟前瞻基礎建設預算哪有什麼關係嘛!那個預算都還沒有審、條例也還沒有通過,跟那個有什麼關係?

張委員麗善:那你清楚當時……

邱委員志偉:現在是解凍案,我們就事論事、理性討論。

張委員麗善:對、對、對,就事論事。

邱委員志偉:所以我告訴你,我們覺得剛剛已經充分討論,不要再花那麼多時間在文字上的爭執。主席,如果真的不行、我們沒有辦法達成共識,就表決吧!

孔委員文吉:不是表決啦!這個……

邱委員志偉:沒有共識……

孔委員文吉:這個我們現在……

那我說我們針對這一筆嘛!大家就事論事,這一筆我們有意見嘛!

陳主任委員添枝:委員我可不可以來說明一下?這個是研擬經濟政策的業務費用,就是我們國發會今年度要做的各種政策規劃,所需要的費用一共是1,916萬元,這是日常的業務費用;沒有這個業務費用的話,我們將來就沒有經費可以做這些政策的規劃。所以這跟前瞻計畫真的是完全沒有關係啊!

陳委員明文:沒有關係啦!

孔委員文吉:那這個繼續凍結5%嘛!

陳主任委員添枝:跟委員報告,這個一共只有一千九百多萬元。

孔委員文吉:不是,這個是我們比較關心啦!

陳委員明文:我反對啦!

孔委員文吉:關鍵的問題啦!

陳委員明文:你們剛剛是要反對前瞻計畫,主委已經跟你們說明得很清楚,就是跟前瞻計畫沒有關係嘛!

張委員麗善:那個……

陳委員明文:對不對?所以這個如果……

張委員麗善:我們不是反對,我們是反對當時在預算編列的時候,你已經有預留這個伏筆了嘛!是現在拿出來解凍,才發現原來你們在3月10日就已經說是4年計畫,為什麼現在變成8年的計畫?這個是要讓我們大家很清楚的,對不對?

陳委員明文:什麼時候4年變8年?沒有啊!

主席:好啦!我想這個是不是能夠在……

陳主任委員添枝:那時候沒有在規劃這個……

主席:這個是不是能夠在審前瞻預算的時候來做充分說明……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對啦!

主席:因為……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個請委員理解,我們國發會現在一共有8個處,這是其中一個處的整個年度的總預算額度,這個是經研處的同仁每年在做這些政策相關研究探討的經費,總的額度就是一千……

陳委員明文:哪一個處?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是經濟研究處嘛!

在場人員:經濟發展研究處。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是經濟發展研究處啦!

主席:對啦!

陳委員明文:經濟發展研究處在做國家……

陳主任委員添枝:而且經濟發展研究處從來不參與前瞻建設規劃啦!

陳委員明文:經濟發展處啦!

陳主任委員添枝:經濟發展處的計畫。

主席:我覺得是這樣啦!張委員麗善及孔委員文吉兩位委員,你們自己本身也有提了「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你們提的也是8年的計畫,跟行政院的施行日期都是一樣的,到……

張委員麗善:對不起,我們提的是減半的計畫,不是8年的計畫。

主席:啊?

張委員麗善:我們是減半的計畫。

主席:減半嗎?

張委員麗善:我們是4年的計畫。

主席:哦!是嗎?

張委員麗善:8改4,預算改一半。

主席:對、對、對,你的是4年啦!但是孔委員文吉的是8年,而且他提的預算是9,050億元啊!

邱委員志偉:預算更多耶!

主席:孔委員文吉提的是更多哦!

孔委員文吉:不是,因為我那個是針對原住民地區嘛!就是外加的203億元是原住民地區。

主席:所以你的9,000億元是全部做在原住民地區就對了,沒有做其他的地區?那這個我們到審前瞻計畫的時候再來討論,好不好?這個是公務預算。

陳委員明文:好。

孔委員文吉:可以啦!

陳委員明文:好。

孔委員文吉:但是現在就是你投資前瞻基礎建設,你講的這個前瞻基礎建設,跟我們講的那個是不是一樣的概念?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當初在做國家四年發展計畫的時候有提出這樣的概念。

孔委員文吉:嗯!

陳主任委員添枝:後來被執行了,在執行之後院裡頭當然又把這個內容做了一些修正……

陳委員明文:沒錯。

陳主任委員明文:期程也因為計畫的需要所以他們去設計,我們當初在做的這個計畫裡面,並沒有說這個計畫應該要做多少年啦!

陳委員明文:沒錯。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不會做這個,很多四年計畫推動出來,比方說有食安的計畫在裡面,這個規劃可能要做20年、30年,但是我們也是放在四年計畫裡面,因為現在的體制就是我們國發會只負責未來4年的施政規劃,可是這個計畫可能一直推,20年、30年都可能繼續做,少子化的問題等等都是一樣的啦!

張委員麗善:主委,最重要的是說這個……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不會在那裡面特別提示說這個計畫應該要做多少年啦!

孔委員文吉:那你就不要講4年,我們就是編8年啊!就不要講是106年到109年。

主席:現在還沒有講到前瞻嘛!好啦!因為大家有意見,我們是不是第十案就保留?

張委員麗善:保留協商啦!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不是可以不要保留?因為只有2,000萬元,我們的同仁都在這裡,我們的處長在這裡,國發會的預算真的是非常少!

孔委員文吉:主委,我們是很想支持你啦!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

孔委員文吉:前面那幾個我們都沒意見。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些都是業務的費用。

孔委員文吉:但是這個意見是我們黨團有一個基本立場,我們現在……

陳委員明文:這個立場?這沒有影響你們的立場嘛!

主席:現在所有東西都跟前瞻卡在一起啦!

孔委員文吉:我們現在要釐清楚嘛!到底你們當初提的……

陳委員明文:主席,我反對啦!他這樣講我就不支持,本來這個已經講得那麼清楚了,這個是經濟處的預算嘛!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些同仁也都沒有參加前瞻基礎建設的規劃啦!

陳委員明文:這個是國發會經濟處的年度預算,對不對?講得那麼清楚,跟前瞻計畫沒有關係,但是你們……

張委員麗善:主委……

陳主任委員添枝:因為現在景氣變動……

陳委員明文:這樣講得夠明白了,這樣還要保留?我反對這邊保留啦!來啦!快一點啦!

張委員麗善:主委,其實你們在這個說明裡面是前後不一啦!

陳委員明文:像這樣是故意聽不懂的啊!真的聽不懂?

張委員麗善:在你早上的關係文書裡面,上面只有軌道、水環境、綠能跟數位,你現在又增加了一個城鄉,跟你原本的規劃也不太一樣,所以你在這個地方就會增加,為什麼你的年度沒有配合現在行政院的版本,對不對?你在城鄉都增加了,所以你到……

陳委員明文:哎喲喂!

主席:這位姊姊,這個年度預算是去年編的、去年審過的。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可以來說明。

張委員麗善:對啊!去年審過的只有4項哦!去年審過的只有4項,沒有什麼……

主席:前瞻是今年送出來的計畫。

陳委員明文:本來就4項啊!本來就是……

張委員麗善:那……

主席:他哪有辦法未卜先知,去年就幫你寫城鄉?他如果能夠這麼神的話……

張委員麗善:他現在寫的,來、來,看一下。

主席:他如果能夠這麼神的話……

張委員麗善:請主席看一下第375頁「數位及地方城鄉發展亮點」……

陳委員明文:哦!你這樣麻煩、這樣……

主席:這個是公務預算啦!如果……

張委員麗善:我現在的意思就是說,為什麼主委你之前說的4項,突然無故又多了1項出來?

主席:要不然這樣好不好?要保留還是要表決?

陳委員明文:表決啦!

主席:要保留還是要表決?

陳委員明文:表決啦!

張委員麗善:突然又多了1項出來,對不對?

孔委員文吉:保留啦!保留啦!不要表決啦!大家有意見。

陳委員明文:表決啦!表決啦!

張委員麗善:你沒有那麼神啊!你沒有那麼神、沒有預估,為什麼你現在突然多增加了1個城鄉出來呢?

陳委員明文:表決啦!快一點!

主席:好啦!不然我們就表決。

陳委員明文:不是,因為這樣就是故意不想聽懂的,不然他都說得那麼清楚了,這是連小學生來聽都聽得懂的東西。

邱委員志偉:這個再淺顯不過、太容易理解了嘛!

陳委員明文:對啦!

邱委員志偉:我們真的不是在審前瞻嘛!我們是解凍案而已,何必跟那個莫名其妙的掛鉤呢?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張委員,我們那個4項計畫是做得比較早的,所以我們這個計畫在今年1月的時候大概就提給行政院了。而行政院去研擬前瞻基礎建設的規劃,後來內容有擴大或是時間有變動,都跟我們沒有關係,因為我們是做國家施政未來的展望,所以這兩個是沒有關聯的。

陳委員明文:主席,表決!

孔委員文吉:這一案保留啦!

主席:好!第十案張委員麗善有意見,那第十案就繼續保留啦!

張委員麗善:保留協商、保留協商。

孔委員文吉:先保留。

主席:剩下的第七、八、九、十一案這4個案都讓它過啦!

陳委員明文:好啦!

主席:好不好?保留下次再處理啦!

邱委員志偉:下次什麼時候?

陳委員明文:不要啦!需要這樣嗎?

陳主任委員枝:我們是不是可以來跟張委員說明一下?

主席:現在先這樣啦!

陳委員明文:不然這一案暫時先保留,剩下的就先讓它通過;第十案就最後回來再討論。

主席:好,第十案先保留,等一下再處理。

處理第十二案及第十三案。這是第4目的部分,請問大家有沒有意見?

邱委員志偉:沒有。

主席:沒有意見,那我們就同意動支。

處理第十四案及第十五案。這是第5目的部分,請問大家有沒有意見?

邱委員志偉:沒有。

主席:沒有意見,那我們就同意動支。

處理第十六案。這是第6目的部分,請問大家有沒有意見?

邱委員志偉:沒有。

主席:沒有意見,那我們就同意動支。

處理第十七案到第二十二案。這是第7目的部分,請大家看一下有沒有意見?

孔委員文吉:「國土」那個部分請說明一下好不好?我最關心的是這一目。

邱委員志偉:孔委員,你要說明哪一案?

孔委員文吉:「國土」那個是第幾目?

主席:第十七案是嗎?

陳委員明文:你們關心哪幾個案子就拿出來講……

孔委員文吉:「國土」啦!

陳委員明文:剩下的就全部讓它過,這樣比較快啦!

孔委員文吉:現在是討論第幾案?

陳委員明文:看你是關心哪一案啦!

邱委員志偉:第十七案到第二十二案,你是要說明哪一案?

孔委員文吉:第十八案說明一下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個我請處長來講可能比較清楚,就是他們的錢是用在哪裡。

郭處長翡玉:報告委員,第十八案的部分是有關區域離島與城鄉計畫的研審及協調,也就是院裡頭會把重大的建設計畫請我們審議,這個經費就是用在相關審議的費用;第十八案裡頭就提到一般事務費的部分,也就是在審議過程中我們可能需要召開會議等等,這些事項都需要一些經費。

孔委員文吉:你們這個是一般事務費?

郭處長翡玉:是,一般事務費。

陳委員超明:第十七案?

主席:第十八案。

郭處長翡玉:第十八案。

孔委員文吉:現在怎麼是第十七案?

主席:第十八案這個是凍結1%,大家如果沒有意見,我們是不是就同意讓它動支好不好?

關於第十七案,大家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超明:第十七案是「1億3,360萬8,000元,凍結20%」,這個要說明一下。

郭處長翡玉:是。

陳委員超明:這個一凍結下去差不多是二千六百多萬元,這個原因是為什麼?

陳主任委員添枝:說明一下。

陳委員超明:那個是細目嘛!這個是總的嘛!

陳委員明文:快一點啦!沒有意見就不要勉強。

陳委員超明:你們也讓我們哼一下、講一下。

郭處長翡玉:是,報告委員,我們總共有3目,第1目剛剛有說明,是關於我們研審的時候相關的協調經費;第2目是關於永續發展的部分,也是有相關計畫的研審;第3目有1個辦理公共建設計畫的部分,是關於國建總合規劃的計畫,那個計畫是在協助地方政府進行相關規劃的工作,那個部分有一億多元的經費。

陳委員超明:討論事項第二十一案關於「辦理公共建設計畫研審」的1億2,100萬元是用在哪個地方?這個錢的數目不少,請讓我瞭解一下。這個等於是第7目裡面支出最大的一筆,是用在哪個地方?是補助地方的還是怎樣的?

郭處長翡玉:報告委員,我們是補助地方政府進行規劃,這些規劃有的是……

陳委員超明:國發會有補助地方的?

郭處長翡玉:是。

陳委員超明:請把項目給我。

郭處長翡玉:好,我們……

陳委員超明:補助在哪裡讓我們瞭解一下,還有是什麼樣的項目。

郭處長翡玉:好,我們把……

孔委員文吉:補助相關的什麼項目?

郭處長翡玉:就是在各個項目上,不管是地方的產業發展或觀光或運輸規劃等等,如果是地方認為對地方發展有必要的一些項目就納入,當然這是由下而上的;不過也有一個部分是在我們有一些政策之後,我們會協助地方政府配合這些政策方向去進行規劃,所以它每個年度都有一個不一樣的重點。

陳委員超明:這個等於是規劃費。

郭處長翡玉:是,我們提供的是規劃費用。

孔委員文吉:這個類似規劃費嗎?

郭處長翡玉:是。

陳委員超明:等於是規劃費用。

郭處長翡玉:對,協助地方的規劃費用。

主席:委員需要的資料你們再提供給他們好不好?這樣我們就來同意動支啦!好不好?

陳委員超明:看各位委員有什麼意見,不是我的意見。

主席:大家沒有意見啦!你是老大,你只要說好就好了。

陳委員超明:什麼我說好就好?你要害我嗎?你怎麼這樣講?

主席:沒有啦!我是在幫忙你。

陳委員超明:大家都有意見的。

主席:第十七案就同意動支。

第十八案也沒有意見。

第十九案是不是大家也同意?

邱委員志偉:他們剩下的都一樣嘛!

主席:都一樣?好!那我們就全部同意動支。

接下來處理第二十三案。考核規劃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我們考核處年度的業務費用。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明文:沒有意見。

主席:沒有意見,那我們就同意動支好不好?

陳委員明文:好。

主席:接下來處理第二十四案到第二十六案。這是第10目的部分,是關於資通訊方面的資管業務,我想這個我們不要凍啦!因為這個資訊安全……

張委員麗善:沒有、沒有,這個要說明、這個要說明。

陳委員超明:要給我們說明一下,讓我們瞭解一下三億多元的預算,我現在知道你錢藏在哪裡了。

陳主任委員添枝:說明一下、跟委員說明一下。

潘處長國才:跟委員報告,第二十四案是對地方政府資通訊的補助,特別是在花東還有離島的基金,地方政府如果來申請的話,我們公務預算另外有15%的配合款來做補助。第二十五案及第二十六案就是國家基礎建設的部分,國家基礎建設像是政府的網路建設,所有公務機關的網路都是由這邊的經費在支出,包含電路費等等,從中央政府一直到鄉鎮公所的電路費都有相關的支出;另外像iTaiwan這些建設的經費,也都是在這裡支出。以上報告。

陳委員超明:請你再說一遍,讓我瞭解鄉鎮公所、縣市政府如何申請。

潘處長國才:不是,這個……

主席:這部分請處長私底下去向陳委員超明報告好不好?看看地方的縣市政府、鄉鎮公所要如何申請,你們去指導、說明一下好不好?

陳委員超明:只有這一條我沒有碰過,所以現在你說完之後我才瞭解。

主席:我們先同意他們,私底下我們……

張委員麗善:等一下、等一下哦!我還有意見哦!

孔委員文吉:我有一個問題,剛才你說的那個15%地方政府的配合款,那個是你們補助地方政府?

潘處長國才:地方政府申請資通訊計畫的時候,我們這邊的經費支出15%。

孔委員文吉:你們15%的經費補助給地方政府?

潘處長國才:依照它所申請的經費裡面,我們另外再提出15%的經費在這裡面。

孔委員文吉:補助地方政府?但是地方政府也要編配合款,是不是?

潘處長國才:地方政府、花東基金還有這一個裡面……

孔委員文吉:對啊!

潘處長國才:總共3個部分組成1個計畫。

孔委員文吉:哦!哦!

陳委員超明:是地方政府要配合85%、你們補助15%?還是說你們補助85%、地方政府配合15%?這個我要搞清楚啊!

潘處長國才:這裡面的經費是補助15%,然後花東基金和地方政府出另外的85%。

孔委員文吉:資訊設備嗎?還是什麼?

陳主任委員添枝:就是整個資訊相關的設備,只要是網路相關的。

潘處長國才:資訊相關的。

孔委員文吉:相關的資訊設備?

陳主任委員添枝:政府的網路啦!

孔委員文吉:政府網路?

陳主任委員添枝:是、是、是,地方政府有一些網路設備。

張委員麗善:主委,我想基本上在整個電子化政府方面,你們現在的效率不是很好,尤其是剛剛講的iTaiwan的註冊人數,我提供數據給主委參考一下。請你看到第249頁,你們現在註冊的人數是395萬哦!然後你再翻開第265頁,是414萬哦!另外在早上你的專案報告裡面的第36頁,你的註冊人數是450萬哦!也就是說針對iTaiwan這一個數據,出現3種不同的數據,所以你國發會這本所有的解說報告,我覺得你是數據失真啊!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來說明一下好不好?

張委員麗善:為什麼同樣一個iTaiwan,你的數據完全不一樣?

潘處長國才:跟委員報告,因為iTaiwan非常受到歡迎,而且目前iTaiwan也布建得越來越多,目前全臺灣已經有一萬多個點,所以註冊的人數不斷地在增加。

張委員麗善:嗯!

潘處長國才:很抱歉!因為我們資料提供的時間點不太一致,所以我們最後、目前剛剛查到的是四百多萬人。

陳主任委員添枝:他們的數字要增加啦!

張委員麗善:那你現在iTaiwan是在哪裡查得到?你說有一百多個熱點,我們現在上網都查不到。

潘處長國才:一萬多個熱點。

張委員麗善:一萬多個熱點,但是我們都查不到。

潘處長國才:在我們iTaiwan的網站上面,還有Open Data的網站上面,都有相關的資料。

張委員麗善:嗯!

主席:等一下你們去把那個熱點的資訊給張委員看好不好?

潘處長國才:我們那個資料再給……

主席:大家如果沒有意見的話,我們這個是不是就准予動支好不好?

孔委員文吉:還有剛才我問的那個15%的資料,也給我們好不好?

主席:如果大家沒有意見,這個我們就同意動支。謝謝。

接下來我們處理第二十七案。這是檔案管理局的部分,請問大家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我們就同意動支。

我們現在先處理附帶決議。處理第1案。

孔委員文吉:第1案有沒有問題?

陳主任員添枝:沒問題、沒問題,我們……

主席:第1案,沒有問題就遵照辦理。

孔委員文吉:沒問題嗎?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現在是處理這個嗎?還是……

主席:附帶決議,對!你們有沒有看啊?

陳主任委員添枝:有看、有看,我這邊有兩個「1」的提案,所以我不知道是哪個「1」的提案。

主席:附帶決議,第1案。沒有意見的話就照案通過了。

接下來處理臨時提案第1案。有沒有意見?

陳主任委員添枝:沒意見。

主席:好,照案通過。

處理第2案。

陳主任委員添枝:第2案可不可以做文字修正?邱委員提案的倒數第2行中「國發會」這邊修改為「國發會會同教育部、勞動部、經濟部」好不好?

主席:好。

陳主任委員添枝:時間「二個月」是OK啦!

主席:好。要「協調」還是要「會同」?

陳主任委員添枝:「協調」好了。

主席:「協調」好了。那就照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3案。

陳主任委員添枝:第3案遵照辦理。

主席:好,照案通過。

處理第4案。

陳主任委員添枝:第4案也是文字修正,就是倒數第7行的「國發會」可不可以改成「國發會協調衛福部」?另外「二個月」可不可以改成「三個月」?這個案子可能需要多一點時間,好不好?

主席:可以嗎?好,那就照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5案。

陳主任委員添枝:第5案比較有點問題,我稍微講一下,因為這是資安處的業務,所以可不可以把後面的文字改成「請國發會於二個月內協調行政院資安處辦理相關業務」,好不好?

主席:好,那就照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6案。

陳主任委員添枝:第6案也是資安處的業務,所以第2行提到「進一步設立……資安事務統籌主管機關」,事實上已經設立了,可不可以改成「強化本部資安統籌事務主管權責」?另外最後一行的「請國發會」可不可以改成「請國發會於二個月內協調行政院資安處提出相關報告」?

主席:第6案在第1行的「全球資安『威協助漸』升高下」中,應該是「威脅逐漸」,「脅」跟「逐」都打錯字,這個要一併修改。

陳主任委員添枝:「協」字改一下,然後「助」字不要了。

主席:是「逐」漸升高,不是「助」漸升高。

處理第7案。

陳主任委員添枝:第7案也是文字修正。

主席:你們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已經送到立法院了。

陳主任委員添枝:已經送來了。

主席:我建議是不是撤案?因為他們已經送來啦!

陳主任委員添枝:已經送來了。

主席:已經有案子在立法院,只是還沒有付委、還沒有排審而已,好不好?那這個案子大家是不是就同意撤案?

本案就不通過好了。

陳主任委員添枝:已經送來了。

主席:處理第8案。

陳主任委員添枝:第8案遵照辦理、沒有意見。

主席:但是第7案不通過要請你們跟林委員岱樺說明哦!因為行政院已經有案子送到立法院了。

陳主任委員添枝:好,我們……

主席:不要讓她以為我們把她的案子退掉。

邱委員志偉:這個案子最後倒數第2行有寫到「與上海引進及評聘外國專業人士的政策之差異報告」。

陳主任委員添枝:她是要我們比較啦!有點像是比較研究,可以做啦!是可以做。

主席:不是,除非就是把「研擬本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那段文字刪掉。

陳主任委員添枝:對,那段文字刪掉就可以辦。

主席:因為那個草案已經送立法院了,只是還沒有付委,就把那段文字刪掉,但是他們還是做一個從上海引進的差異報告,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陳主任委員添枝:這個可以。

主席:好不好?那第7案就照這樣的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8案。

陳主任委員添枝:第8案沒有意見。

主席:好,照案通過。

陳委員超明:關於第8案,你那個資料要提供給各位委員,不要只有提供給邱委員一個人,好不好?要提供給各位委員。這個案子提得好!

主席:我們現在再回來剛剛的討論事項第十案,請問大家有沒有意見?因為那個只有凍結50萬元啦!

孔委員文吉:那個就保留嘛!

主席:你們確定要保留嗎?

孔委員文吉:我們剛剛討論很久,保留好了。

陳委員超明:好啦……

主席:好啦!好啦!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的錢不多,是不是委員……

孔委員文吉:其他都過了嘛!現在就保留這個。

主席:好啦!他如果要保留就保留啦!

邱委員志偉:不是,會不會影響到你的業務推動?

陳主任委員添枝:經研處的同仁……

邱委員志偉:雖然是50萬元,但是……

陳主任委員添枝:我們那個金額真的每年都編得非常的少、非常緊啦!所以……

邱委員志偉:再跟張委員、孔委員說明一下啦!這個可以等你一下,跟陳委員再說明一下。

陳主任委員添枝:他們堅持。

主席:堅持那就不要啦!沒關係啦!50萬元影響不大、問題不大啦!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度預算凍結案,其中討論事項處理如下:除第十案另定期處理外,其餘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討論事項第二、三案通過附帶決議1案。本日議程另修正通過臨時提案8案。

主席:報告委員會,報告事項所列第二案到第四十二案、討論事項所列第一案到第九案及第十一案到第二十七案,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其餘各案另定期繼續處理。

本日議程處理完畢,散會。謝謝。

散會(15時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