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開會(19時6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處理第十條。

宣讀審查會條文。

第 十 條  退撫基金之運用及委託經營,應由專責單位進行專業投資,並按季公告收支及運用情形。

本法所定退撫基金之收支、管理、運用事項及前項專責單位型態,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另以法律定之。

主席:現在依登記順序發言並截止發言登記,首先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19時6分)主席、各位同仁。針對第十條關於退撫基金之運用及委託經營管理方面,四大基金之投資管理及運用一直為外界所詬病,政府運用軍公教勞的退休金護盤始自1995年的台海危機,那是個非常時期的設計機制,2000年為因應科技網路泡沫引發的全球股災,當時的政府公布了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將非常機制法制化,其立法目的在因應國內外的重大事件,維持資本市場及其他金融市場之穩定,並確保國家安定。然而,這與四大基金的設置管理和立法的目的有潛在的衝突,因此外界不斷地質疑,以軍公教勞所有,目的在保障其退休生活之基金,於非常時期不計損失地護盤股市不但違法,更直接侵害了憲法保障軍公教勞的生存權及財產權。當然,基於國家的安定,這些基金的使用與操作已獲得法制化的立法,但重點在,將基金投資效益和全世界各國的年金投資效益相較,不管是與國家比還是與私人機構比,台灣的排名總是倒數,顯示基金的管理和監理機制都有問題。

前幾年曾經出現基金委託操作,結果受委託的業者卻有弊端,因此針對本條的立法本席要再次強調,基金投資應該公開,更要防止內線交易,亦不應進行高風險性的投資,基金更不該為政府護盤股市的工具。如果基金的管理與投資效益沒有辦法達到一定水準時,年金改革不管再怎麼改,都等於是把大家的錢砸到水裡面,沒有任何效益。如此,再過幾年之後我們是不是又要回來重新思考,因為財政以及投資效益不彰的問題就要繼續砍?這會是個永無止境的循環,因此希望本條能照國民黨所提修正動議通過。我們再次要求基金操作應該要透明化,而且按季公告收支及所有運用的情形,以維護所有軍、公、教、勞辛苦提撥出來的薪水,這樣才有辦法維護所謂的公平正義。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19時10分)主席、各位同仁。第十條談到基金操作的相關做法,朝野協商最後是採取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委員的版本。

各位,這麼好的協商氣氛,我第一天全程參加公保的部分,以為那樣的氣氛可以持續,但是沒有想到突然之間急轉直下,18%優惠存款利率本來是6年歸零,現在變成2年就要歸零。

我看到最新的新聞是,蔡英文主席不知道是不是睜眼說瞎話,還是吃錯東西講錯話,他告訴民進黨的立委不要離年改會的版本太多,但是請問:6比2有沒有差很多?差很多喔!一丈差九尺喔!3倍喔!要是往下推的話呢?所以民進黨是怎麼樣?是欺負蔡英文現在民調太低、滿意度剩下21%,所以不甩他了嗎?你們要一直這樣往下推,以為越兇狠就有票嗎?

我告訴各位,大家都瞭解退撫基金只要增加1%就是六、七十億元,增加2%就增加一百多億元,公保,也就是今天講的退撫基金就都回來了,不用像現在這樣砍得「流血流滴」啦!

我們看到吳榮義要成立一個一百億元的基金。現有的基金不好好去弄,卻要自己另起爐灶,我們不服的地方就在這裡!老百姓不服就在這裡!現有的機制為什麼不好好做,就要另外創位子?為什麼?因為綠色的執政之後,綠營想當官的人太多了,位子搶不到就自己創!

大家都很清楚嘛!根據今天的最新民調,蔡英文的滿意度是21%、不滿意度是63%,所以民進黨黨團的立委「隨人顧性命」,可能是這樣啦!但是我也要提醒,年金改得越兇狠,可是基金的操作卻是這個樣子,跟真理越差越遠。任何事情的改革要符合常理、符合常規和法理,差這麼多是不得人心的啦!

對於年改,我們在野黨已經完全配合了,大家可以看到一定會過嘛!但是過了之後,就是民進黨政權正式衰敗的時候!謝謝。

主席:許委員毓仁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19時14分)主席、各位同仁。第十條主要是規定退撫基金的收支、管理與運用需要以法律定之,看起來是沒有什麼問題的一個條文,但其實退撫基金的操作卻是基金瀕臨破產的主要因素。退撫基金在過去的金融風暴、全球股災中,市值大幅縮水,又遭遇幾次委託操盤管理人的經營不當,導致一再虧本,而且幾次股市震盪,四大基金進場護盤,其實就是退撫基金屢屢扮演國家金融的救火隊,但救到現在已經是元氣大傷,甚至瀕臨破產。單單就公務人員的退休,龐大的人事支出被責怪是退撫基金破產的元兇,其實忽略了這些客觀的事實,是非常不公平的。

其次,年金改革的原因並不是國家破產,而是年金基金的短收,但是民進黨政府卻在民間及基層公務機關的宣導上都說是因為政府的財政困難,所以我們的改革是不對的。上午民進黨的委員已經說的很清楚了,讓基層的民眾及基層的公務人員都以為政府的財政是很困難的,年金不改革,政府就會破產;但是事實上政府的財政根本是不會破產的,而是公務人員的基金有短收的問題,所以根本解決退撫基金的虧損問題才是最重要的。

現在年金改革的各項版本,包括考試院、各黨團、甚至各委員的版本都清楚明白地指出朝向繳多、領少的方向去改,希望朝向節流的方面去減少退撫基金的虧損。可是除了節流以外,開源也是非常重要的。為了減少虧損,除了降低支出以外,更要增加收入,才是最重要的。

此外,投資的績效也要提高,這應該是這次年金改革的重點之一,但是很遺憾的,在年金改革的修法過程中,各黨皆有提出提升基金投資績效的建議,並鬆綁退撫基金相關投資的法規,但是我們的政府卻忽視不見,只想一味地削減退休公務人員的領取、增加現有公務人員的提繳,死板板地朝向節流的方式去修法,對於基金投資績效的改進依舊視而不見,我們希望政府不要影響公務人員辛苦付出了一輩子。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毓仁發言。

許委員毓仁:(19時17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在討論基金運作的時候都忽略了一個重點,就是今天年金面臨破產的重大因素之一,其實是目前基金的報酬率是underperform、非常糟糕的,但是這個結果或這樣的原因在年金改革裡面並沒有被提出來。

政府要積極推動年金改革,關鍵在於各退休基金都面臨不一程度的財務危機,而決定退撫基金財務狀況的參數除了收支比例、提撥率、退休金額數、退休人員平均餘命,基金長期收益率也是影響財務重要的因素,但是檢視政府,都聚焦在多繳、少領及延退這3個因素上。所以我們把重點、焦點都放在多繳、少領及延退上面,卻很少提及如何積極地提升基金運作的績效。以各國pension的基金投資效益來看,譬如在美國國家退休基金的表現評比上面,臺灣也是名列倒數的,但是在這次的基金改革裡面,並沒有提到這部分任何的改革方案,顯示基金的監理及管理的機制都有問題。對於這個政府的盲點,我們一定要加以注意,因為如果我們花了時間完成年改,只是延後基金的破產,到時候就沒辦法讓既有的池子生出更多的水,帶來更多的財源,重新投資在國家所需要的財政上面,這是非常重要的。

我想退撫基金運作績效不彰才是年金虧損的原因,故不應將財務缺口完全賴給軍公教。國外退撫基金投資報酬率可以達7%以上,但我們退撫基金的投資報酬率卻只有1.5%至2%,對此,我認為政府應該提出附帶解決方案。遺憾的是,這點未見於目前我們對年金改革所做的各種討論上。若想真正解決年金問題,就不能不從年金中找出新的財源來,惟此點在我們當前所討論的各種版本中亦付之闕如!過去國發會曾經想整合四大退休基金和央行外匯存底,好成立主權基金,如先進的新加坡與沙烏地阿拉伯;可是多年來政府對此依舊停滯不前。臺灣外匯存底名列世界前茅,可惜這些錢未能好好管理、運用,以致現在面對這種狀況,只能割肉填補,但被割肉的地方卻再也無法經由身體的自我機制來恢復,我認為這是我們必須重新思考之處。謝謝。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不在場)馬委員不在場。

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第十條停止討論。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3條第2項、第59條規定,針對本條文之逐條討論,提出停止討論,逕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請問院會,對民進黨黨團提議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那就進行表決。現在按鈴七分鐘。

柯委員志恩聲明下午所有表決係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記錄。

(按鈴)

主席:陳委員亭妃聲明對第七條至第九條之表決係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特此更正,列入公報紀錄。

現在針對民進黨黨團提議停止討論進行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李俊俋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提議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0人,贊成者66人,反對者2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第十條停止討論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6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蔡培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Kolas Yotaka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蘇治芬  姚文智

二、反對者:24人

廖國棟  王育敏  林為洲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盧秀燕  蔣萬安  柯志恩  江啟臣  黃昭順  王惠美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請問院會,第十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審查會第三節節名。

第三節  退撫年資之採計及其相關事宜

主席:針對第三節節名,各黨鞭均同意已登記發言之委員撤簽,所以就不發言。

第三節節名照審查會節名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審查會第十一條條文。

第十一條  公務人員依本法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時,其所具下列退撫新制實施前之未曾領取退離給與之年資,得予採計:

一、曾任編制內有給專任且符合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之公務人員年資。

二、曾任編制內有給專任之軍用文職人員年資,經銓敘部登記有案,或經國防部或其他權責機關覈實出具證明者。

三、曾任志願役軍職年資,經國防部或其他權責機關覈實出具證明者。

四、曾任編制內雇員、同委任及委任或比照警佐待遇警察人員年資,經原服務機關覈實出具證明者。

五、曾任公立學校編制內有給專任且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之教職員,經原服務學校覈實出具證明者。

六、曾任公營事業具公務員身分之編制內有給專任職員,經原服務機構覈實出具證明者。

七、其他曾經銓敘部核定得予併計之年資。

公務人員於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五日以後退休、資遣生效或死亡,其退撫新制實施前曾任義務役年資,未併計核給退離給與者,得採計為退休、資遣及撫卹年資。

公務人員於退撫新制實施前,曾任工友、駐衛警察、職務代理人、學校代理(課)教師或其他非經銓敘審定之年資,均不得採計為退休、資遣或撫卹年資。但本法公布施行前,經銓敘部核准採計者,於未重行檢討停止適用前,仍得依原核准規定辦理。

主席:現在依登記順序發言。

報告院會,現在截止登記發言。第一位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19時33分)主席、各位同仁。第十一條主要是針對公務員年資採計的部分,有七款內容列入年資採計。當時在黨團協商時,大家比較沒意見,本席在此要特別提出,我們年金改革的目標、原則和方向應該是沒有錯,第一要健全退休制度,確保退休基金永續經營;第二要符合社會公平和世代正義;第三要溫和漸進改革,配套務求可行,兼顧信賴保護原則,追求國家永續及全民公益。這是各黨奮鬥努力的方向,這是沒有錯的。但是,剛才我們通過了第四條,即最低樓地板,通過了民進黨多數的決議,最低樓地板為3萬2,160元。很多軍公教人員對此不甚滿意,他們守候在青島東路上,當聽到第四條通過時,很多人都聲嘶力竭,情緒非常高亢激昂,他們覺得32,160元要如何維持一個基本生計?所以我們今天應該換位思考,站在軍公教人員的立場來看待這個年金改革。蔡英文總統曾說過,他是軍公教人員最大的靠山,可是今天立法院在審查時,大家都砍得非常重,明天還有很多重要條文要審查,最低樓地板的部分已經通過了,大家可說是叫苦連天,這樣以後要怎麼樣讓公務員為政府做事?要怎麼樣讓老師教導學生?要怎麼樣讓警察維持勤務?要怎麼樣讓軍人為國家效忠?大家都感到心寒。政府應該照顧軍公教人員基本的飯碗、生計,政府是責無旁貸的。原本軍公教是鐵飯碗,今天有很多人考上警察,本來都要貼紅榜並且要慶祝,但現在已經沒有這樣的心態,大家都不想當軍公教人員了。

主席:林委員德福聲明對方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接下來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林委員為洲:(19時36分)主席、各位同仁。國民黨在此有2點要澄清,第一,我們有提出我們的年改版本,今天在此逐條發言就是在講我們自己提出來的版本,所以本席要再次澄清,民進黨的朋友一直說,你們都沒有自己的版本,我們的是叫做各委員的綜合版本。在整個協商過程中,我們把各個版本都提出來跟民進黨委員一起協商;第二,我要再次還原過去6天協商的過程,原來我們提出來的綜合版本是接近考試院版本的內容,相對於民進黨的黨版,民進黨的黨版就是年改會版,我們期待的是,在考試院溫和漸進改革的版本跟民進黨黨版、年改會版本之間,有沒有機會在這個協商過程中找到一個平衡點,我們抱著很大的期待。這6天我們一再協商、全程參與,但是到前兩天我們看到的結果是,民進黨的黨版、年改會版被推翻,愈協商跑得愈遠,原來年改會的版本是十八趴6年歸零,他們提出來的是2年就要歸零,超越了年改會的版本,也就是他們的黨版;至於所得替代率,年改會的版本是15年歸到底,他們提出來的是10年甚至5年就要歸到底,我們跟他們協商是想在這中間取得平衡點,結果愈協商離我們愈遠、愈砍愈爽、愈說愈故意,我們有誠意跟他們協商,結果卻愈講愈遠,你說這樣的協商過程,我們要如何協商?我們希望能夠找到平衡點,苦口婆心,在考試院版跟年改會版之間希望能夠取得共識,但我們完全沒有機會,他們是超越了年改會版,讓我們永遠追不上他們的腳步,這樣是誠意的協商過程嗎?我們還是堅持,希望這樣子的溫和漸進改革能夠取得被改革者及其他民眾的同理心,一起凝聚共識,讓臺灣在改革過程當中的撕裂降到最低,能夠繼續前進。謝謝。

主席:請王委員惠美發言。

王委員惠美:(19時40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現在討論的第十一條是規定關於退撫舊制年資採計的範圍,也就是退休公務人員退休年資之採計,係以經銓敘審定之編制內、有給、專任職務為原則;至於駐衛警察、職務代理(包含兵缺代課教師等)年資,因非屬編制內專任職員,自不予採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但是駐衛警察、職務代理等一樣都是在政府機關內做事,難道就因為他們不屬於編制內專任職員,就應該承受同工卻不同酬的待遇,這樣是對的嗎?這樣公平嗎?銓敘部過去不也准許少部分未經銓敘審定之特殊年資得以併計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年資嗎?譬如,過去的援外技術團隊年資、倉儲查核員及61年以前臨時人員年資,或納編前保育員年資得准予併計退休年資。

其次,監察院在2012年所做的調查報告,當時中央二級機關及所屬機關派遣人力占職員預算員額比例竟然高達5至7成,而且派遣有長期的現象,其中又以派遣5年以上人數最多。這幾年非典型人力的運用幾乎占了現有公務人力的2成,像這樣的年資不僅無法併計,勞動條件甚至還比工友更低,我們要問,這樣的情形,政府難道不應該好好檢討與改進嗎?

公務人員是政府的基石,讓公務人員有舒適而且友善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可以讓公務人員更充分發揮能力和善盡職責,為國家和人民服務。我們身為在野黨,我們不反對年金做合理、適切的改革,民進黨不需要用抹黑的手段逼迫在野黨放棄爭改追求合理性,反是民進黨政府應該要有更寬闊的心胸聽取各方的意見、採納合理的意見,改革不能倉促,改革更不能粗糙,應該多加討論,讓年金改革能夠更完整、更合理。儘管在朝野協商過程中,我們看到民進黨政府一意孤行,寸土不讓,根本不理會在野黨或社會的聲音,讓整個協商成為形式的過程,這樣的修法過程讓人民遺憾。雖然這幾天的協商是如此,但身為監督和應盡的立委職責,本席要在這裡期待民進黨能夠懸崖勒馬,在條文上多做討論,聽取和採納合理的意見,讓條文的訂定能夠更合理、更完整。

主席: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林委員麗蟬:(19時44分)主席、各位同仁。辛苦了!國民黨與軍公教勞站在一起,本席要為我國年輕的公務人員請命,也特別凸顯這次年金改革的問題,因為年資併計和年資保留是有利於不同職業的轉換及年金的權益,也是減少行業的不平、促進職業流動的重要手段。執政黨可以拋棄軍公教勞,但國民黨不能隨著執政黨起舞,我們要和軍公教勞站在一起,看守好最後這一刻。

民進黨假改革,讓臺灣變得又老又窮。隨著老年人口快速增加,根據調查,在2040年扶養比會達到69.8%,而到2060年更將增加到97.1%,這代表100位生產者就要扶養97.1人,其中幼兒只有19.4人,老年人占了77.7人,各位想想,那時候的年輕人都已經60幾歲,還有能力養那麼多的依賴人口嗎?

今日的年輕人將會生活在明日的老化世界裡,年輕的公務人員對於政府的信賴已經瓦解,我國面對人口及財政雙重壓力,民進黨一刀砍了年金改革,讓臺灣陷入又老又窮的深淵中,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國民黨永遠跟軍公教勞站在一起,也請民進黨要三思。

主席:顏委員寬恒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報告院會,現在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第十一條停止討論。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3條第2項、第59條規定,針對本條文之逐條討論,提出停止討論,逕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請問院會,對第十一條停止討論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李俊俋

主席:贊成民進黨黨團提議停止討論之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張廖委員萬堅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3人,贊成者66人,反對者2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第十一條停止討論,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6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蔡培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二、反對者:27人

廖國棟  王育敏  林為洲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林德福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盧秀燕  蔣萬安  柯志恩  陳雪生  江啟臣  黃昭順  顏寬恒  王惠美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請問院會,第十一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審查會第十二條條文。

第十二條  公務人員依本法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時,其所具退撫新制實施後之任職年資採計,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應以依法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之實際繳付日數計算。

二、曾經申請發還退撫基金費用本息、曾由政府編列預算或退撫基金支付退離給與之年資,均不得採計。

三、退撫新制實施後,曾任政務人員、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或軍職人員且已撥繳退撫基金費用之年資,於轉任公務人員時,應由退撫基金管理機關將其與政府共同撥繳而未曾領取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移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帳戶,以併計年資。

四、具有退撫新制實施後之義務役年資,未併計核給退離給與者,應於初任到職支薪或復職復薪之日起十年內,依銓敘審定等級,由服務機關與公務人員比照第七條第二項規定之撥繳比率,共同負擔並一次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後,始得併計年資。

五、由公立學校教育人員轉任公務人員者,其所具退撫新制實施後之義務役年資,應依轉任公務人員前適用之退休法令規定,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並依第三款規定辦理移撥後,始得併計年資。

六、公務人員所具下列未曾領取退離給與之退撫新制實施後任職年資,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得於轉任公務人員到職支薪或復職復薪之日起十年內,依其任職年資及等級,對照同期間相同俸級公務人員之繳費標準,換算複利終值總和,由申請補繳人一次全額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後,始得併計年資:

(一)依其他法律規定,得予併計之年資。

(二)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六款規定,辦理留職停薪之年資。

七、依法停職而奉准復職者,其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補發停職期間未發之本(年功)俸(薪)額時,應由服務機關與公務人員比照第七條第二項所定之撥繳比率,共同負擔並一次補繳停職期間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以併計年資。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截止發言登記。

現在依登記順序發言。請第一位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19時51分)主席、各位同仁。從早上跟大家說早上好,到現在是晚上好,我覺得一整天大家要思考一個問題,那就是年金會破產,根本就是個假議題。本席在立法院大概快20年了,從以前就喊了,但是中華民國還在,年金也沒有破產!今天我們也談了很多,我比較擔心的是小英總統的民調,從一例一休也好,巴拿馬斷交也好,所有事情都出了問題,小英總統的滿意度也不斷下降,幾乎是斷崖式的跳水,從28%到現在新的民調出來,只剩下21%,我覺得立委是立委,總統是總統,大家應該分割清楚,不見得上層的觀念就一定是對的,這就好像當初馬英九一樣,他想改革做什麼,結果落選了,國會也大洗盤。

今天這個期間,大家有緣在這裡,就應該互相鼓勵,只要是對人民好的,我們就支持,可是和人民作對的,我們千萬不要盲目支持。我舉個例子,今天早上從樓地板金額出來以後,還有即將處理的18%二年歸零問題,這些都是很嚴重的問題,因為你沒有深入基層,是不曉得人家的痛苦,有的人的生活預算都已經編列好了,生活習慣也都固定了,有房貸要付、小孩學貸要付,更有甚者,有的人爸爸媽媽可能中風或臥病在床,請問,收入減少以後,他要怎麼面對未來茫茫不知的生活?怎麼辦?從人民口袋裡拿錢,減少人家的收入,就是擋人財路,與民作對!

雖然第十二條是討論有關任職年資採計問題,不過我還是要跳脫出來,因為最主要的觀念,還是在年金會破產這個假議題,我們長期在財委會都知道,只要好好經營,收益多一點,很多事情都是可以cover掉的,所以在此我還是要呼籲各位,應該三思而後行,將心比心,如果你是公務人員,你要怎麼面對這個問題?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19時54分)主席、各位同仁。從早上開始審查年金條例一直到現在,很多退休的軍公教人員,甚至在職人員,都是一片罵聲,因為他們不能接受這樣的操作方式,他們認為這一刀砍下去,比年改會的版本甚至考試院的版本,都還砍得更嚴重。

本席認為,國家要安定,政府就要給人民希望,就要守信用,所以信賴保護原則是很重要的。首先這個國家必須是一個法治國才能成為自由民主的國家。在法治國裡面,法律規範必須穩定,使得人們得以預見自己的行為將發生何種法律效果,此即法安定性的一個原則。法安定性原則分為「法明確性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所以信賴保護原則是人民對於國家之法秩序存有信賴,此一信賴應受到保護。信賴保護此一原則僅在規範變動對人民不利益時始得運用。所以政府凡事能夠順利運作,沒有理由當然的事情,看似平凡的順利,都是公務人員努力的成果。

公教人員是人民的公僕,也是推動國家進步、社會繁榮及人民幸福政策的主要執行者,更是社會安定的一個很重要的力量;可是執政黨這樣的操作方式,本席相信未來很多在職的軍公教人員,會存著過一天算一天的心情而怠惰,反正政府就是這樣對我們。而且這一次的改革,在過幾年之後,下一代也一樣領不到錢。何況公務員及教職員經過這次改革之後,也只省下200億元,我們卻編了8,800億元要進行前瞻計畫,裡面有的都是亂花錢,人民不能接受,專家學者也不能接受。兩相比較之下,他們會認為政府亂花錢,又來砍他們的年金,他們如何能接納?本席認為,這部分需要好好省思,怎麼做才最理想。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19時58分)主席、各位同仁。第十二條有關公務人員年資採計以繳付退撫基金為前提及相關年金之併計事宜,本席沒有意見;但我要利用這個場合,再次跟大家說明年金改革配套措施的重要性,否則未見其利,先見其弊。

例如:可能會造成經濟的緊縮,大家看到國發會最近一再調升整個經濟成長率,出口成長率持續增加;可是國內消費卻一直處於低迷的狀態,主要是受到年金改革緊縮效果的影響。又例如:今年高考報考人數46,000人,比去年減少4,700人;還有,陸軍官校今年原本要招生330人,經過兩次的招生,只招到170人。本席相信這些都是因為公務人員未來退休條件大幅緊縮,所帶來的預期效果。

所以我要向各位報告,也呼籲執政黨,立法院在今天或明、後天整體年金改革法案通過之後,務必採行相關配套措施,譬如在財政許可範圍之內盡量加薪,希望能夠彌補對經濟產生的緊縮效果,也能夠提高所有公務人員的生活水平。我再向各位先進報告,其實其他國家年金改革是採用漸進的方式,也都採行相關的配套措施,比如日本進行相關的經濟改革與租稅改革,然而台灣此次僅單獨進行相關的年金改革,因此,我們呼籲執政黨必須做好配套措施,避免相關改革完成時,不但斷送經濟成長的動能,也為國家帶來許多負面的效應。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報告院會,現在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第十二條停止討論。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3條第2項、第59條規定,針對本條文之逐條討論,提出停止討論,逕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提議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進行表決。

現在針對民進黨黨團提議第十二條停止討論進行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李俊俋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提議第十二條停止討論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4人,贊成者66人,反對者2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通過,第十二條停止討論。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6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蔡培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二、反對者:28人

廖國棟  王育敏  林為洲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林德福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李彥秀  盧秀燕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江啟臣  黃昭順  顏寬恒  王惠美  

三、棄權者:0人

主席:報告院會,對第十二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條就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孔委員文吉及李委員彥秀聲明對方才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現在宣讀審查會第十三條條文。

第十三條  公務人員依前條第四款、第六款及第七款規定,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時,自初任或轉任到職支薪或復職復薪之日起算,逾三個月後始申請者,應另加計利息。

前條及前項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期限之計算,不因公務人員離(免)職而中斷。

公務人員撥(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之標準、期限、申請程序及其他有關事項,由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擬訂,報銓敘部核定。

主席:現在依登記順序發言。報告院會,現在截止登記發言。

第一位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林委員為洲:(20時4分)主席、各位同仁。國民黨針對年改有自己的主張,我們參酌考試院版及其他的版本後認為所得替代率應該在60%至70%之間最為恰當,這也符合OCED的標準。因為我們在年改的過程中採計年資,無論年改會或考試院都有不同的版本,均以10年至15年的薪資採計標準,所以我將所計算出來的所得替代率要向各位說明,這樣的採計標準,金額已經比現制降低,是要用過去10年或15年的薪資做為採計標準,所以當替代率在65%至70%時,實質替代率是會往下降的,這樣的替代率也接近OCED國家的標準。

關於18趴的部分,我們認為應用6年的時間歸零,這也跟年改會的版本一致。因為18趴的制度有過去的歷史背景,而現在最為人詬病的新舊雙制一起領退休金這部分,經過6年時間就會逐漸歸零,也就是6年之後就看不到那種所謂替代率超過80%、90%,甚至超過上班時所領薪資的替代率。這樣的改革方向,大家可以接受,問題也可以解決,這就是我們一直堅持的溫和漸進,而且可以解決問題的改革方案。

關於退休年齡方面,針對相關的危勞、警消、醫護人員,以及今天沒有談到但將來會談到的中小學老師這些特殊職業,有必要降低他們的退休年齡這部分,我們認為應酌予考量,這不是為了維護他們既有的權益,而是要讓他們的工作能夠符合他們的年齡,我認為這樣的方向是一個非常溫和、漸進、理性,且能解決問題的改革方案。但在協調過程中反而聽不到這樣理性的聲音,我們非常遺憾,但我們還是會堅持這樣的立場。

主席:趙委員天麟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請陳委員學聖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20時7分)主席、各位同仁。現在討論的第十三條是有關公務員年資計算需要補繳退撫基金費用的規定,雖然我們在委員會中對此部分並沒有太大異議,但實際檢視其中的文字,你會發現它對公務人員是比較嚴苛的條款。舉例來說,當公務員留職停薪或轉任其他公營事業,要復職、採計年資時,政府是用最高利息來收取費用;然而當公務員因為種種原因要離職時,政府卻用最低利息支付給他。收費時要用最高利息,給付時要用最低利息,反正政府是絕對不會吃虧的。問題是利息之所以較低,是因為政府操作基金的績效不太好,由於績效不好,反而拖累了公務員。絕大多數的公務員對此都是鼻子摸摸就算了,政府規定怎麼繳,他就怎麼繳,毫無討價還價的餘地。我們在此也要特別提到,不管是藍綠政府,過去常常把這些基金當作護盤使用,而長期以來操作這些基金的錯誤及無能,也完全沒有任何賠償的責任,這難道不應檢討改進嗎?要是私人基金的話,早就被撤換了。本席在4月針對退撫基金管理條例,特別是對於委員會的組成,提出了修正草案,但我們要問的是,蔡政府的對案到底在哪裡?我今天要特別提出來,既然年改已經大大砍了公務員的退休金,那又何必在乎這些枝枝節節?對公務員錙銖必較、用最嚴格的條件來對待他們,如果這不叫懲罰、什麼叫做懲罰?本席還是認為,多數公務員尤其是在職的公務員都是盡忠職守、安守本分,無論年改怎麼改,他們也只能接受。所以,在這樣亂砍的氛圍之下,他們的心情只有兩句話形容,就是既憂心、又憤慨。雖然第十三條在委員會審查時沒有太大的爭議,但是對於再任薪資的給付及離職時的利息給付部分不公平所凸顯的現象,我們還是希望有機會在這一次的討論中做更公平的處置。以上,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報告院會,現在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第十三條停止討論。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3條第2項、第59條規定,針對本條文之逐條討論,提出停止討論,逕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請問院會,對民進黨黨團之提議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李俊俋

主席:贊成民進黨黨團提議停止討論之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6人,贊成者67人,反對者29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第十三條停止討論,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7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蔡培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Kolas Yotaka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二、反對者:29人

廖國棟  王育敏  林為洲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林德福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李彥秀  盧秀燕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江啟臣  黃昭順  顏寬恒  王惠美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第十三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第十四條,請宣讀協商條文。

第十四條  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公務人員,於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均有任職年資者,應前後合併計算。其中屬於退撫新制實施前之任職年資,最高採計三十年;退撫新制實施後之任職年資可連同併計,最高採計三十五年。

本法公布施行後退休生效公務人員,其退撫新制實施前之任職年資最高仍採計三十年。退撫新制實施前、後之任職年資可連同併計;擇領月退休金者,最高採計四十年;擇領一次退休金者,最高採計四十二年。任職年資併計後逾本項所定年資採計上限者,其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之採計,由當事人自行取捨。

前項人員不依前項規定取捨年資時,由退休案審定機關逕予取捨審定之。

主席:現在依登記順序發言。報告院會,現在截止發言登記,首先請陳委員雪生發言。

陳委員雪生:(20時14分)主席、各位同仁。時間已經很晚了,今天看到綠軍朋友燦爛的笑容,其實我的內心非常難過。我是贊成年金改革的,但我希望年金改革是緩和的、循序漸進的,我今天也不想罵人,大家都是從全國各地選出來的立委,可說是有緣份。在國會殿堂上,我們希望能夠和諧,即使國民黨執政時,當時我是無黨籍,我也看到柯總召跟王院長也協調得非常好。今天軍、公、教、勞,尤其是軍、公、教已經做了強力的抗爭,軍、公、教是我們國家施政的基礎,我碰到很多公務員朋友們以及軍人朋友們,但是他們講的話跟民意的調查及各位綠營朋友所講的似乎有落差。我剛才還碰到很多年輕的警察,他們並沒有占到便宜,我也碰到很多年輕的公務員,在立法院也碰到很多立法院公務的同仁一直要我加油,當然我也知道。年金的改革完成以後,政府大概可以省多少錢?我想應該是200億元左右,但是全國民眾也看到,前瞻計畫需要8,900億元,所以我希望在能夠省的地方節省一點,而這個改革能夠緩一點。以長照為例,它要吸菸者每包香煙多付20元,我昨天坐飛機回來,在中正機場看到「吸菸有害健康」的標語,我認為應該改為「吸菸是愛國者的表現」。我在交通委員會常講抽菸、喝酒應該看病打8折,我甚至這樣想。

公教朋友是國家推動政務的基礎,昨天我在政論節目看到有一位退伍的將軍,如果「軍人不作為,退伍軍人不回軍」,將來我們這個國家該怎麼辦?最近一例一休有很多的問題,各位身為民意代表,在街上也應該聽到很多意見,但是我也拜託大家,這一個改革能夠循序漸進、能夠緩和。我也以個人為例,個人服務公職42年,從科員一直當到縣長,連續服務,沒有間斷。我退休以後領6萬7,000元,沒領多久,之後又轉任立法委員,我剛才還跟段宜康委員報告……

主席:謝謝。陳雪生委員,發言時間到了,下一輪再讓你發言。

陳委員雪生:讓我講完,好不好?我很少上來講話。我跟段委員報告,我把立法委員做完,你們把18%歸零,真的是送我「歸零膏」這個禮物,我真的是一毛錢都沒有了!我拜託大家,時間很晚了,我送大家一句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夜已深了,在午夜夢迴,我希望能夠以緩和漸進的方式來處理,拜託大家,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榛蔚發言。

徐委員榛蔚:(20時19分)主席、各位同仁。第十四條是討論公務人員退休年資採計的上限,對於退撫新制施行的前後,年資可以合併計算的部分,本席沒有意見,但是從早上到現在,我們感到很遺憾的是,執政黨完全沒有誠意,經過一週的協商到早上、到現在,完全沒有一絲商量的空間,而且一字不讓,尤其是在最低保障的樓地板部分,國民黨要求3萬6,155元,也沒有被接受;對於非常友善與先進的修法,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年資繳庫的部分也不讓。

待會兒要討論的第二十七條,有關平均投保薪資的採計,以及第三十七條,關於所得替代率的規定,國民黨是採用考試院版的規定,相信這一切都涉及現職與退休公教人員的實質權益,還有政府要遵守的信賴保護原則。現在執政黨明顯要強硬的闖關,根本就是過河拆橋,無視於公務人員對國家的貢獻。這是公教人員退休的老本,對於已退休者來說,他們已經完成提供服務而退休,其依退休時規定的所得、退休給與規劃生活,如今因為溯及既往的規定而減少每月的所得之後,很難再另為自己的生活規劃;對於屆齡退休者的影響更加明顯。年改過度侵害退休者受信賴保護的利益及法律的安定性;再者,政府變更退休給與,嚴重影響了政府的誠信。除了已退休者外,在職者也可能考慮未來的退休保障不足而提前退休,並領取一次性的退休金,以防政府一改再改、變更規定,到時候將會更大程度衝擊政府的財政,這樣的年金改革對於財政的改善根本毫無益處。

其次,最低保障的樓地板─32,160元實屬偏低,對於年老而逐漸需要醫療照顧的退休人員來說,根本不足以因應生活所需。

再來是投保薪資採計的部分,因為各類公務員的薪資結構不同,採計長達15年的薪資,對於基層公務人員相當不公平,也嚴重打擊基層公務人員的士氣。適度的改革,將現行的5年過渡到10年,並將月退休金的起支年制,從現行的八五制逐漸延長到九零制,警消人員採七零制,相信是公務人員普遍都可以接受的方式。我們希望改革必須兼顧實際、被改革者的感受以及財務的健全,否則為改革而改革的躁進方式,會導致失敗,也會導致人民的反彈。

主席: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20時23分)主席、各位同仁。現在已經是晚上8點半,今天一整天,國民黨的立委都站在這邊,我們要持續的為民喉舌,我們要持續為軍公教的朋友發出不平之鳴。我希望目前在收看國會頻道的所有朋友們要瞭解,國民黨的立委不放棄每一個條文,我們針對每一個條文爭取發言的時間,因為執政黨已經放棄他們的發言權,現在國民黨─最大的在野黨願意持續為軍公教的朋友發聲。我從上午就講過,這次的年金制度改革有過去的歷史因素及制度上的因素,絕對不是軍公教朋友造成的錯誤,所以聽到有些朋友、立委講得慷慨激昂,覺得要殺到底的時候,我心裡其實非常難過。進行任何的改革時,請大家發揮一點同理心,站在被改革者的立場好好想一想,如果是歷史的錯誤、過去制度的錯誤,沒有道理用這麼狠的方式對付他們,甚至在改革的過程中抱持非常欣喜、快樂的心情,而且講得非常激昂,覺得砍到底才是真正的正義。

我從來都不認為,這樣的改革我們國民黨要站在完全的對立面反對,所以我們一路上願意跟著參與討論,因為我們要爭取的是一個溫和的、漸進的改革方式。但是非常遺憾,第四條的最低保障金額,我們提出的的確是一個溫和的方式,在各版本中最中庸,卻完全在表決的過程中被否決了。我們很想問民進黨的朋友們,為什麼要反對36,155元的方案,可不可以告訴大家一個理由?

另外,第七條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以及由政府負擔50%,也是在各版本當中最中庸、最溫和,而且不會讓政府負擔過重的一個方案,比較起時代力量提出的方案,100%由政府負擔,比較起考試院的版本,100%由公務人員負擔,我們提出的就是各自負擔50%。這樣的方案還要反對,我真的不知道民進黨政府現在成立少子化辦公室做什麼?如果在今天這個關鍵條文你們的表態就是反對到底,那麼少子化辦公室是不是一個空殼辦公室?你們根本只有口號,而沒有行動,也沒有政策。

討論到目前為止,我們真的非常失望,也就是因為執政黨一意孤行,我們看到蔡英文總統的民調已經破紀錄了,是有史以來最新低,再低下去恐怕就掉到18%了。我希望執政黨不要一意孤行,要適度傾聽在野黨的聲音,適度地站在軍公教朋友的立場,這次的改革才不會造成未來社會持續的動盪。

主席: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報告院會,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第十四條停止討論。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3條第2項、第59條規定,針對本條文之逐條討論,提出停止討論,逕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請問院會,對民進黨黨團之提議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針對民進黨黨團提議第十四條停止討論進行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贊成民進黨黨團提議停止討論之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67人,反對者2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第十四條停止討論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7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蔡培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Kolas Yotaka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二、反對者:28人

廖國棟  王育敏  林為洲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林德福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李彥秀  盧秀燕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江啟臣  黃昭順  顏寬恒  王惠美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請問院會,第十四條照協商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十五條協商條文。

第十五條  公務人員曾依法令領取由政府編列預算或退撫基金支付退離給與或發還退撫基金費用本息者,其再任公務人員時,不得繳回原已領取之退離給與或退撫基金費用本息;其依本法重行退休、資遣或辦理撫卹時,不再核發該段年資之退撫給與。

前項人員所具由政府編列預算或退撫基金支付退離給與或發還政府撥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或離職儲金本息之下列年資,應與依本法重行退休或資遣之年資合併計算;合計總年資不得超過前條所定最高年資採計上限,且不得超過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所定給與上限:

一、公務人員年資。

二、公立學校教職員年資。

三、政務人員年資。

四、公營事業人員年資。

五、民選首長年資。

六、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退撫新制實施後轉任之軍職人員或其他公職人員年資。

前二項人員重行退休或資遣時,其再任職年資之給與,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曾領取退離給與之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應接續於前次由政府編列預算支付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之退離給與年資之後,按接續後年資之退休金種類計算標準,核發給與。資遣者,亦同。

二、再任年資滿十五年者,其退休金得就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定退休金種類,擇一支領,並按其審定退休年資,計算退休給與。但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時,應分別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所定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規定辦理。

主席:現在依登記順序發言,並截止發言登記,首先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廖委員國棟:(20時31分)主席、各位同仁。這一條談到如何處理離退再任公務員的年資、撫卹,甚至是資遣的相關議題。最近我們看到郭台銘董事長把他企業中的人才送到學校及其他不同職域參與訓練、自我磨練,甚至是擔任教授,這是一種非常好的人生歷練,可提升個人專業。做為一個公務員其實也是如此,也須經歷他種職域的歷練,當今天擔任公務員沒有吸引力時,他當然就離開了,如果離開之後到別的企業不斷地自我磨練,讓自己鍛練出一套企業的思維,培養企業的文化,待公務員的職域愈來愈好,愈來愈吸引他時就會再回任,這是應該要予以鼓勵的。如果對方能在公務系統或企業系統,甚至是在教育系統多加磨練後再回任公務體系的話,相信他所能展現的能力和歷練必定會有助於擔任公務人員的本職或學能,因此我個人認為,對於離退再任公務員的年資採計、未來退撫的相關權利應予放寬,這樣才是正確的。目前各方提出的條文都有各自的立場,但我個人認為應該要讓公務人員有更寬鬆的離職與再任之權,如此才是正確的作法。

過去我長期擔任公務員,今天我也擔任立法委員一段時間,也很想知道我又回去當公務員的話,相關的年資採計會是如何,這席話就是在鼓勵大家在職域之間的轉任,並訓練及鍛練自己。

主席: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林委員為洲:(20時34分)主席、各位同仁。首先要致個歉,本席前一輪的發言將OECD誤言為OCED,特此更正,不好意思。

今天來談年改,我們看到幾個版本,從年改會的版本到考試院的版本、到比較激進的段宜康版本、到時代力量的版本,其實每個版本都是在延後基金的破產;大概可以比現在的制度延後十幾年,也就是往後延十幾年破產。但是如果比較這幾個版本,從最溫和的考試院版本到最激進的段宜康版本,其實破產的時間相差不到5年,也就是說,遲早在二十幾年後都會面臨基金用完、所謂破產這樣的情形。砍得這麼用力,只是延後3年到5年破產,比較溫和,其實也可以讓基金往後延大概10年左右,所以,我們到底在做什麼?

對於國家來講,不管採用哪一個版本,到二十幾年後都要重新改革!不管採用哪一個版本,現在40歲左右的公務人員到了退休的時候,都要同樣面臨領不到錢的問題,但是他現在要先多繳、他要被延退、他要被要求付出更多;但是你告訴他,今天不管我們通過的是最激進的段宜康版本、時代力量版本、年改會版本或是考試院版本,對不起,你現在40歲,等到你退休的時候,你要重新被改革一次、你領不到,哪一個版本都沒有差別。

我們為什麼會花了一年的時間,做出這樣的改革,讓現在年紀在40歲左右的所有公務人員都看不到未來,然後一方面有人號稱他是改革的先鋒,當我們提出溫和漸進的版本時,卻說我們在阻礙改革呢?問問這些現在年齡40歲的人,每個版本都是一樣的,我們在做什麼?對於國家差別不大,6年之後,所有的不合理、替代率百分之八、九十,甚至超過百分之百的情形統統不見,可是對於那些被改革的人,他們每個月都受到很大的影響。這麼多人!80萬人!有的是現在就受影響,有的是將來會受影響,然後你們告訴現在四十幾歲的年輕人,將來他們都領不到退休金!我們到底在做什麼樣的改革啊?我們要深思啊!

主席:請吳委員志揚發言。(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

請楊委員鎮浯發言。

楊委員鎮浯:(20時38分)主席、各位同仁。在整個年改的過程當中,各界的意見其實一直都有提出來,但是我們絲毫看不到執政當局的同理心。為什麼我這麼說?其實第十五條是和回任有關的,在這個過程當中,有關回任的部分我們聽到什麼樣的話?我們聽到,如果讓這些人再回任的話,會阻礙其他公務人員的升遷管道。我們還聽到什麼?我們聽到如果讓這些人再回任,會造成整個文官體制運作的混亂。我們聽到很多很多,甚至還聽到他們如果回任,領的不會比他們之前的退休金好。當我聽到這些的時候,我只有一個感覺,就是他們是我們的人民,怎麼能夠視之為芻狗,完全沒有同理心?你只考慮到這些人如果再回任會對現行的行政單位造成什麼困擾,怎麼沒有想想看,當時他們在國家的承諾之下退休了,而今條件改變了,他們再回任,這是他們應有的權利?怎麼不想想看,他們在被國家欺騙而退休的這幾年重新進入職場,他們的心有多忐忑?怎麼不想想看,在被國家欺騙的這幾年,他們的生活型態全部改變,而今因為國家又再次欺騙他們,他們又必須回任?有想過這些嗎?全部都是從政府的角度來指責人民、忽視人民!

今天我看到一則報導。我們常常聽到很多執政黨的同仁說:退休金是要拿來養自己,不是拿來享受優渥的生活或養家。今天有一個案例,就是一位85歲的退休國小老師要扶養2個中度殘障的兒子,由於他有退休金,他的兒子就不能領取殘障津貼補助,而今我們要是砍掉了他的退休金,他的退休金雖然被砍掉,但還是有退休金,他的兒子還是一樣不能領取這些津貼補助,教這一家三口、一老二殘怎麼活下去?而且老的已經85歲,中年的都是中度殘障。我們為了防止資源的排擠,所以設定了很多條款是相互牽制的,在這個情況之下,你只有單方面的考慮,沒有全面地考慮有多少人的權益、生計及賴以維生的退休金全部都要被犧牲掉!

所以我再一次地呼籲,在我們審查的過程中,要多一點同理心,不要視人民為芻狗。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報告院會,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第十五條停止討論。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3條第2項、第59條規定,針對本條文之逐條討論,提出停止討論,逕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提議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針對民進黨黨團提議第十五條停止討論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李俊俋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提議第十五條停止討論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67人,反對者2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通過,第十五條停止討論。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7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蔡培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Kolas Yotaka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二、反對者:28人

廖國棟  王育敏  林為洲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林德福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李彥秀  盧秀燕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江啟臣  黃昭順  顏寬恒  王惠美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請問院會,對第十五條照協商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十五條照協商條文通過。

宣讀第二章審查會章名。

第二章  退休

主席:因為各黨鞭均同意已經登記發言之委員撤簽,所以本章就不發言。第二章章名照審查會通過之章名通過。

孔委員文吉聲明對方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宣讀第一節審查會節名。

第一節  退休種類及要件

主席:由於各黨鞭均同意,登記發言委員均撤簽不發言。第一節節名照審查會節名通過。

現在進行第十六條。宣讀審查會條文。

第十六條  公務人員之退休,分自願退休、屆齡退休及命令退休。

依法銓審定之法官,不適用第十九條屆齡退休及第二十條命令退休之規定。但合於本法所定退休條件者,得申請退休。

主席:現在依登記順序發言,並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李委員彥秀發言。

李委員彥秀:(20時45分)主席、各位同仁。第十六條討論的是退休方式。在此,本席要再次提醒民進黨,這次討論完年金,乃至最後表決通過後,就年金制度的改革與變革而言,除了可以讓退撫基金多延續幾年外,對於軍公教、勞保的整體影響與社會衝擊,民進黨到底思考清楚沒?民進黨過去這一年來的執政,做了很多政策與決策,如一例一休。當時你們說這是個好政策,但現在基層的里長、議員到部分委員,已經醞釀要修法了!可見在決策過程中,未能思考清楚,以致現在才來後悔所面臨的衝擊。在野時的民進黨理想非常清楚,色彩非常鮮明,不論去中國化或非核家園皆然;現在的民進黨卻可以親中愛台,現在因為夏季電力不夠,所以可以重啟核電機組,加大火力發電,試問你們過去的理想與理念究竟何在?我用這些例子提醒民進黨,在討論完退撫基金後,你們還有三年的執政時間,這些時間到底會對社會造成何種衝擊與影響?軍公教是國家最穩定的力量,在此之後,還會有多少優秀青年願意投入這種職場?做這種工作還剩下多少尊嚴?這點我希望民進黨能思考清楚。除了你們所堅持的一些條文外,其實還有部分條文仍有機會重新思考清楚,雖然我們今天已經討論這麼多條條文,但剩下的你們仍有機會重新想清楚。

這次還討論到基礎年金,民進黨說五年、十年後才會討論到基礎年金,但我認為不該將基礎年金獨立出來討論,也不該讓所有國民都接受同樣待遇,更不能只存在職業年金一種。值此時刻,我們是不是應該回頭討論,交代清楚?雖然這是五年、十年後的事,可屆時會是誰執政?不清楚!所以現在立法院應該把基礎年金討論得比較完整,這才是這一屆立法院就基礎年金職業類別對國人所做的交代。

我希望不要等到五年、十年後,現在應立即討論基礎年金中職業類別應如何處理的問題。謝謝。

主席:羅委員致政聲明今天所有之表決係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現在請許委員淑華發言。

許委員淑華:(20時49分)主席、各位同仁。本條明訂公務人員退休種類,第一項參照原退休法第三條明列公務人員辦理退休之種類。基於法官有限定終身職之考量,參照原退休法第二十八條,於第二項規定法官不適用屆齡及命令退休規定,但符合本法所定退休條件者可申請退休。這次民進黨所主導的年金改革引發對軍公教的全面追殺,甚至對憲法保障終身職的法官也毫不留情,法官的退休金分為三個部分,其月退俸來源共有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息及退養金,最大的差別在於退養金,也因此成為外界的討論重點,這讓法官也感到相當的焦慮。對於退養金的由來是由於憲法保障法官為終身職,而退養金與退休金的屬性不同,國安會諮詢委員林正也表示要在司法國是會議上討論,雖然現在提案八字還沒有一撇,但是已經讓很多法官產生相當的焦慮感。

法官與一般公務人員在法律層次上還是不太一樣,如果刪除退養金,所得替代率將下滑到4成左右,不但難以招募很多好的A咖律師,更可能逼迫菁英司法官為了生計乾脆轉任律師來賺錢,反而會造成反淘汰的效果。大部分的法官會願意留在這個體系當中,其實是有一份使命感及一份安定的工作,如果制度改變,必定會引發法官的退休潮,而且退的會是很多優秀有戰力的法官。在國家財政困難的時候,司法官其實也願意與國家共體時艱,但就事論事,退養金不能與年金改革混為一談。此外,行政、立法、司法的權力屬於三權分立,三種權力並立而且是各自獨立,退養金若由行政系統來進行改革,等於是拿司法官的生計掐住脖子,變相戕害司法獨立,甚至有可能會引發憲政爭議。

雖然我們今天討論的是公務人員的年金改革,但如果民進黨抱著頭過身就過的心態,往後將會更肆無忌憚的對軍官、軍人及勞工的退休金制度全面改惡。憲法不僅是保障法官的終身職,憲法第十五條也保障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憲法第二十二條明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之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公教人員依法請領的退休俸屬於雇主的承諾,而且簽訂的契約是在案的財產,在職期間並未妨害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如今國家卻是企圖掠奪人民的財產,是否違憲,一槌定音容易,以民進黨完全執政的優勢強勢通過法案也不難,但是若因為如此而激起對立,將是執政者無法承受之重。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不發言)鄭委員不發言

請蔣委員萬安發言。

蔣委員萬安:(20時53分)主席、各位同仁。第十六條主要是討論退休的種類與要件,公務人員退休種類分為自願退休、屆齡退休及命令退休,本席在此要談一下屆齡退休,尤其是之前我提過,在這次修法中有非常多的爭議條文,但有些真的是具有亮點,包括之前已經討論過的育嬰留薪,以及接下來會討論到的危勞部分,在危勞部分,警察、消防人員、公職護理人員,也就是所謂的危勞職業,他們擔任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但現今這些職業的環境對這群辛苦的公職人員其實並不友善,警消人員不但勤務繁重,且具有高度的危險性,但常常沒有受到應得的尊重,例如警察出勤是冒著生命危險追捕嫌犯,非常辛苦,但執行的時候往往沒有配戴安全裝備,消防人員更是要處理民眾的大小事,有時被濫用也是時有所聞。過了50歲之後,這群危勞人員的體力、反應力都大幅下降,但職業環境不會有任何的改變,造成職業風險大幅提高。我認為草案中維持危勞人員年資15年、年齡55歲才能領月退休金的規定,對他們來說其實並不太公平,也沒有體恤到他們對國家和民眾的貢獻,更無法讓他們安享晚年。所以我呼籲危勞人員領取月退休金的條件,只要年資滿20年、年齡滿50歲,也可以領取月退休金,更重要的是,政府也應該積極改善這群危勞人員的職業環境,讓民眾安心,也讓這群危勞人員的辛勞真正獲得國家的照顧。

綜觀此次年金改革整個修法,我認為整個協商過程原本可以透過理性、充分的溝通,讓雙方儘量追求一個折衷,能夠緩和漸進式的改革方式,但很可惜的是,在最後一刻協商破局,而淪為政治鬥爭,甚至是政治算計的工具,非常的可惜,無法讓這次的改革成為一個好的改革。我希望對於有亮點的條文,執政黨應該要予以認同。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志榮發言。

徐委員志榮:(20時56分)主席、各位同仁。逐條討論進行到第十六條了,年金改革勢必就要強行通過了,在此本席要提醒執政黨以下幾點。第一,軍公教是國家穩定的基礎,鬥垮軍公教並不會讓我們國家更好,只會讓國家更趨於不穩定。小英政府的兩岸關係不睦、經濟不振、外交失守、內政不修,但是我們沒有看到執政黨對這些迫切的問題提出有力的改革或是施政的方法,反倒是優先鬥爭軍公教,這樣的施政邏輯真的是令人匪夷所思!

第二,如果能夠有尊嚴、不被汙名化,我相信許多軍公教朋友應該也願意配合改革,但執政黨對於改革的手段、方法卻是如此拙劣、粗糙,所以我認為身兼執政黨主席的小英總統欠全國軍公教人員一個道歉。

第三,上午有委員提到,情勢變更原則應優於信賴保護原則,但是我要問的是,現在的狀況是否已經到了情勢變更?如果沒有,信賴保護是不是應該優先遵守?

最後,這次修法的影響層面太廣了,也有許多法律上的疑義,為了避免社會以及世代間更加衝突,執政黨應該接納在野黨以及社會各界的意見,溫和漸進的改革方為上策,才是國家之幸。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現在民進黨黨團提議第十六條停止討論。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3條第2項、第59條規定,針對本條文之逐條討論,提出停止討論,逕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請問院會,對民進黨提議有無異議?(有)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針對民進黨黨團提議停止討論進行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李俊俋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提議停止討論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開始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67人,反對者2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第十六條停止討論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7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 Yotaka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二、反對者:28人

廖國棟  王育敏  林為洲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林德福  許淑華  羅明才  楊鎮浯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李彥秀  盧秀燕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江啟臣  黃昭順  顏寬恒  王惠美  

三、棄權者:0人

主席:請問院會,對第十六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第十七條,請宣讀協商條文。

第十七條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任職滿五年,年滿六十歲。

二、任職滿二十五年。

公務人員任職滿十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出具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以下簡稱合格醫院)開立已達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以下簡稱公保失能給付標準)所訂半失能以上之證明或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為重度以上等級。

二、罹患末期之惡性腫瘤或為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稱之末期病人,且繳有合格醫院出具之證明。

三、領有權責機關核發之全民健康保險永久重大傷病證明,並經服務機關認定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

四、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且經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之一所定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出具為終生無工作能力之證明。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以下簡稱危勞職務)者,應由其權責主管機關就所屬相關機關相同職務之屬性,及其人力運用需要與現有人力狀況,統一檢討擬議酌減方案後,送銓敘部核備。但調降後之自願退休年齡不得低於五十歲。

前項危勞職務之認定標準,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另定之。

前項危勞職務之認定標準及依第三項規定送銓敘部核備之危勞職務範圍、年齡,應予公告。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具原住民身分者,降為五十五歲。但本法公布施行後,應配合原住民平均餘命與全體國民平均餘命差距之縮短,逐步提高自願退休年齡至六十歲,並由銓敘部每五年檢討一次,報考試院核定之。

前項所定原住民身分之認定,依其戶籍登載資料為準。

第三項所稱權責主管機關,於中央指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以上機關;於直轄市指直轄市政府及直轄市議會;於縣(市)指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

主席:現在依登記順序發言。報告院會,現在截止登記。

第一位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21時4分)主席、各位同仁。大家晚安!其實我們站在這裡感到非常心酸,方才王委員育敏在發言的過程中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大家,不管是樓地板或是育嬰條款,在協商的過程中,柯總召都一再釋出善意,表示有協商的空間,但是事實擺在眼前,從早上到現在,所有條款在民進黨大軍壓境之下,也可以說是鐵板一塊,一字不改。可是,當王育敏委員在發言的過程,我看到的是民進黨委員在後面發點心、嘻笑的畫面,我覺得非常非常諷刺;相較於在外面抗爭的所有軍公教朋友,他們的心裡又有什麼感想?

本席要在這裡提醒所有民進黨委員,最近的民調顯示蔡英文政府民調是往下掉的,而且掉的幅度相當大,更嚴重的尤其是年輕朋友這一塊,我想這是民進黨在這一年來以國會多數不斷在這裡剝奪大家的發言權、不斷用鴨霸的方式在這裡欺壓大家所顯示的一個成果。雖然這個條文最重要的是鄭天財委員所提有關原住民退休年齡往下調的部分,關於這部分,國民黨是全力支持。可是我也要提醒大家,就算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年金改革法案,但我們只改革了5%的年金人數,如果另外95%這些人是民進黨鐵板一塊、傳統票倉,甚至是投鼠忌器不敢碰觸的話,那麼,未來真正的年金改革還有更艱辛的路要走。

我們在這裡提醒大家,如果基金的效能能夠從現行的3%提高到7%,退休撫卹一定可以延長到29年以後才會結束,比起現在我們單方面做這些改革要有效率的太多了。我在這裡提醒民進黨,整個年金改革的問題就在基金績效,我們為什麼到今天都不去討論績效?為什麼民眾在外面大聲呼喊的時候,我們不給他們任何回應?這是在外面的軍公教朋友永遠無法原諒大家的地方,我們希望大家能夠冷靜的在最後這個階段有一點點回應他們的心聲。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席、各位同仁。憲法第七條所定的平等原則是為保障人民法律上地位的實質平等,也就是法律得依事物之性質,就事實情況之差異及立法目的而為不同之規範,立法上應斟酌具體案件、事實上的差異而為合理的、不同的處置。近年無論是在立法或釋憲的實務上,漸漸重視優惠性的差別待遇,也就是透過優惠性積極改善結構性的弱勢,國家必須有所作為才能達到真正的平等。立法院在2007年制定國民年金法的時候,也考量到原漢平均餘命的差距,因此,當時就將原住民請領國民年金的年齡降為55歲。我們看到此次銓敘部提供的資料,原住民平均退休年齡恰好就是55.88歲,且平均支領退休金的年限比一般公務人員少了6.08年。在這樣的立法時刻,非常謝謝各黨團都能夠在最後協商時達成共識,也非常謝謝所有立法委員能夠因著這樣的事實情況而有了立法特例,在此特別表示感謝之意。

主席:請顏委員寬恒發言。(不在場)顏委員不在場。

請王委員惠美發言。

王委員惠美:(21時10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公務人員的退休種類分為自願、屆齡、命令退休三種,相較於自願退休出自於公務人員本身的意願,屆齡退休是因為公務人員即將屆滿特定的年齡,而命令退休則是在符合特定條件之下,由公務人員服務機關為其主動申辦退休,因為會造成剝奪公務人員身分之舉,命令退休之要件涉及公務人員重要權利。依照考試院版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第十七條第一項中,明定公務人員經服務機關同意後得自願退休條件,第一是任滿五年,年滿六十歲;第二是任職滿二十五年。本席相信在現在的氛圍下,任職滿二十五年,服務機關同意自願退休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然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中規定,每多任職一年給與兩個基數,最高年限上採三十五年,而至第三十六年開始,每年增加一個基數,最多到第四十年為止,也就是不論在公務人員崗位上服務多久,年資最高上限只有採計四十年。進一步來說,依照現行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具有應考資格,因此只要年滿18歲,經過國家考試通過,就可以擔任公務人員,如果18歲就通過考試,擔任公務人員四十年之後才58歲,還得多任職兩年才能夠退休,可是這兩年等同做了白工,未來延長到65歲才能退休,等於做了7年白工,因此根本就不列入退休金的年資計算,對於從年輕開始為國家服務的人,政府竟然連公平的保障都不願意給。蔡英文總統從在野到執政,始終強調的就是公平正義,然而對於這些從年輕時就奉獻自己青春給國家的公務人員來說,年金改革對他們卻是不公不義,因為踏入公職年齡低,就必須多做幾年的白工,這是不公;國家推動改革年金,卻無法給與足夠的保障,這是不義,一個缺乏公義的改革,對這群從年輕付出到現在的公務人員來說,情何以堪!

最後,本席還是希望朝野委員同僚們能夠站在這些從年輕時就踏入公職的公務人員們的角度來設想,同意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第十七條中,新增公務人員任滿40年得自願退休,讓這些一生奉獻給國家的公務人員,不需要等到年滿65歲才能期滿退休,還給他們應有的權益,並給與他們妥善的照顧。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21時13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很痛心,剛才鄭天財委員發言時,不知道是哪一位民進黨的委員要求他要對民進黨要公平一點。在此,我要跟各位報告,我本身也參加過4次黨團協商,這個版本鄭委員是非常堅持,所以我真的很欽佩我的同學能夠提出這個版本,考量到原住民比一般人平均餘命少了十幾歲,所以我們應該要支持,最後一次黨團協商幾乎是已經要通過了,我想在場的民進黨、時代力量都很認同,因為那個時候大家幾乎已經有共識,幾乎要通過鄭天財委員的版本,可惜當時王榮璋委員說國民黨黨團已經退出協商,這個就不算數,所以等一下要看民進黨的表決態度如何?如果民進黨支持我們這個版本,那我們要感謝。

我要跟各位報告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提案,鄭委員要求原住民自願退休年齡要降為55歲,他提出這個是於法有據,因為我們跟銓敘部要資料,銓敘部當時也講得不清楚,而我手邊的資料是拉20年的平均,我們平地原住民平均餘命是69.93歲,山地原住民是64.01歲,一般平均死亡年齡是77.16歲,一個是差13.72年,一個是差8.31年,平均支領退休金的年限,一般是16.34年,平地原住民是領13.72年,山地原住民是領8.31年,所以跟16.34年差很多,所以在這邊我要特別感謝親民黨也提出了版本,原住民族公務員自願退休年齡部分,主管機關應參考國人平均餘命與原住民平均餘命的差距,把退休年齡降為55歲。在此我要懇請大家,這次鄭天財委員的版本,希望民進黨能夠支持,我們希望原住民公務人員自願退休年齡可以降為55歲。謝謝。

主席:跟孔委員報告,這是朝野協商的共識,各黨都是支持的,所以不用表決,大家都支持。

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請周陳委員秀霞發言。

周陳委員秀霞:(21時17分)主席、各位同仁。關於第十七條修正的部分,親民黨團有兩個修正重點:

第一部分是關於危勞職務調降退休年齡的方案,應該由權責主管機關,就其所屬相關機關職務的屬性,統一檢討,擬訂方案後,送銓敘部核備。畢竟危勞工作屬特殊工作,與一般公務人員有所差異。而銓敘部主管所有各類公務人員的退休事項,往往在考量職業別的差異上,有欠周延。因此,親民黨團認為,唯有權責主管機關,才應該負起責任,擬訂方案後,送銓敘部核備。

第二部分,則是朝野各政黨在協商期間,一再討論有關原住民自願年齡退休的相關規定,親民黨團也認為,好不容易談出來的成果,不應白白浪費。況且原住民的平均死亡年齡,也確實比一般公務人員死亡年齡來的提早,因此確實有必要把原住民之公務人員自願退休年齡降為55歲。以上,謝謝各位。

主席:第十七條朝野各政黨都同意,請問院會,對第十七條停止討論,照協商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協商條文通過。

宣讀第十八條協商條文。

第十八條  公務人員配合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經其服務機關依法令辦理精簡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任職滿二十年。

二、任職滿十年而未滿二十年,且年滿五十五歲。

三、任本職務最高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滿三年,且年滿五十五歲。

主席:現在依登記順序發言。

報告院會,現在截止發言登記。

請江委員啟臣發言。(不在場)江委員不在場。

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21時20分)主席、各位同仁。第十八條公務人員配合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經其服務機關依法令辦理精簡,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但在年改過程中,不需要上述的這些條件,就已經有非常多的軍公教人員一窩蜂的辦理退休。過去在軍公教的體系裡面,不論公務人員、教師或投入軍旅的軍人,大家都擠破頭希望可以得到這份穩定的工作,甚至還有人辛苦的去補習,為的就是要進入軍公教體系,因為他們認為政府有提出最大的保障,在工作的穩定度上,甚至退休後都可以受到非常好的照顧。然而這次的年金改革在這麼粗暴的情況下,誠信整個瓦解的情況下,很多人都想報退,雖然這次軍人改革還未放進來,不過在公教體系裡面也讓很多團體人心惶惶。

這個問題最大的隱憂,除了未來人才經驗的傳承及人才的斷層會造成很大的衝擊之外,今天早上許委員毓仁也提到,最近新加坡到台灣徵求300位警察輔佐,協助新加坡警察處理非核心的業務,原本預計要在台灣3天招募300名員工,結果1天就達到這樣的人數,1天就全部爆滿,這300名警察輔佐可以獲得6萬元的薪資。為什麼國內的年輕人要放棄台灣的工作機會?為什麼他們不願意在台灣的警察體系或其他公務體系從事這樣的工作,想要離鄉背井到新加坡?除了薪資的考量外,政府的誠信保護原則已經崩解是最大的因素。所以就年金改革來說,並非只看表面,大家認為應該要改革,以為這樣就成功了,其實我們輸得非常非常多,所以我們希望能再做最好的溝通,在這方面能夠整體的維繫下去。謝謝。

主席: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21時23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現在討論的第十八條,公務人員配合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經其服務機關依法令辦理精簡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國民黨委員的意見與民進黨及時代力量委員的意見不太一樣,如果依照國民黨委員設定的版本是「應」的話,民進黨委員與時代力量委員的版本則是「得」,「應」與「得」之間的差別,實在是天差地遠。如果說依照民進黨及時代力量版本所設定的「得」,那麼當所有公務人員依法要提出自動離職申請後,還要經過主管機關審核,如果依照國民黨委員的版本設定為「應」的話,那麼主管機關就要尊重當事人的意見,給予這一份的尊重。本席也認為本法在條文上先設立好申請自願退休的條件,限定任職的年資與年齡的限制已經是非常的嚴苛,不應經過再一次的查核。公務人員一生都在為國家鞠躬、奉獻,而我們設立的組織改造與自願離職,就是要鼓勵所有的公務人員在完成其所負任務之後能夠功成身退。為了提倡公務人員可彈性退休,本席建議應該為這些服務國家一輩子的公務人員給予一份尊重,凡是願意參加彈性退休的公務人員,應該同意他們的退休申請,並且不須再次查核,因此,本席再次呼籲,請大家給他們一份尊重。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毓仁發言。

許委員毓仁:(21時26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希望特別藉此機會討論現今勞工的狀況,目前台灣有220萬名退休勞工、農民與資深國民,其實這220萬人民大概占台灣人口結構的十分之一。我想今天大家都沒有注意到這其中有一個現象,那就是這十分之一的退休人口每個月領不到1萬元的退休所得,這正遠低於臺灣基本的生活需求。也就是說,現今臺灣大多數退休者屬於老年貧窮的情境,今天我們在此討論退休公教人員的處理情形,其實我們還有很大的部分是看到整個台灣經濟分配呈現非常不平均的現象。如果我們不解決老年貧窮的問題,這樣的年金改革是不是真的有辦法永續,這樣的改革是不是真的改革?我想好的年金改革要讓所有的退休資深公民能夠享有基本的經濟保障,要讓老人遠離貧病交迫的恐懼,這正是所謂基礎年金改革的概念,要先做好基礎年金改革的基礎規劃,所謂的年金改革才有希望,也才有目標。

其次,今天我們在此討論公教人員退休事宜,係因在過去的歷史共業中,我們必須做出這樣的決定,但就整體而言,正如同我剛才的發言,我還是對於這個國家如何不要透過分配的方式去解決國家長遠的問題?因為我們或許可以在短期內透過財政的重新分配,讓國家社會獲得公義、公平的短暫快感,但就長遠來看,目前我們是不是有辦法在這次年金改革裡面去討論何謂年金永續?還有這次在四大基金中的處理手法,會不會影響到社會大眾對將來要執行軍人及勞保年金改革的觀感?這些都是我認為在立法院占多數的執政黨必須思考的問題。

再者,我還是要特別強調,在面對未來這個世界的變化,其實我們不能夠透過單純的分配以製造這個社會財富的流動,基本上,這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但是,如果以一個國家政府的責任來說,它有責任也有義務要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我希望在此次年金改革有機會讓我們看到何謂真正的年金永續?又如何用我們的年金可以創造出更多可能、可持續的財源出來。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報告院會,因為第十八條與方才第十七條的修正屬於同一個連動,所以第十八條停止討論,照協商條文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十九條協商條文。

第十九條  公務人員任職滿五年,且年滿六十五歲者,應辦理屆齡退休。

前項所定年滿六十五歲之屆齡退休年齡,於擔任危勞職務者,應由其權責主管機關就所屬相關機關相同職務之屬性,及其人力運用需要與現有人力狀況,統一檢討擬議酌減方案後,送銓敘部核備。但調降後之屆齡退休年齡不得低於五十五歲。

前項危勞職務之認定標準,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另定之。

前項危勞職務之認定標準及依第二項規定送銓部核備之危勞職務範圍、年齡,應予公告。

第二項所稱權責主管機關,比照第十七條第八項規定認定之。

公務人員應予屆齡退休之至遲退休生效日期(以下簡稱屆退日)如下:

一、於一月至六月間出生者,至遲為七月十六日。

二、於七月至十二月間出生者,至遲為次年一月十六日。

主席:現在依登記順序發言。報告院會,現在截止發言登記。

第一位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21時32分)主席、各位同仁。經過一整天冗長的討論,我們慢慢發現大家的眼睛大概都紅了,這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因為年金改革砍到刀刀見骨,所以殺紅了眼;另一種是因為講得很認真,在年金改革時為了保障公教人員的權益,大家辛苦的做。雖然有這兩種人,未來的發展卻只有一個,就是國家最根本、最安定力量的這一群,就慢慢的消失殆盡。很多人本來的第一志願就是要當公僕,他人生的第一個想法就是在這樣安定的環境裡面能夠安穩做事,可以培養他的下一代,有很好的發展。但是現在看起來,這種不確定性不斷的改變,這次改完之後,也許過幾年又再改。有句話說「人無信不立」,國家如果沒有信用的話,就要小心了,可能會動搖國本,所以我現在講的這是一個很嚴肅的議題。

大家都知道,退撫基金大概每年要補充200億元左右,而去年、前年、大前年這三年,國家的稅收就超徵4,000億元。大家沒有想到一點,所有軍公教人員的薪水都是跑不掉的,每年都要如實申報,繳納稅金。台灣有多少的地下經濟?那一塊去認真課稅的話,一年下來可能會多出5,000億元。我們看到政府對待大財團是輕輕放過,大家都很清楚,台灣前十大財團的有錢人,每次他們繳納的遺贈稅是多少?都是1億元,甚至只有幾百萬元。你們對大財團都不用力課稅、不去向他們要錢,對於那些可憐、跑不掉的軍公教人員,每一毛錢都算得死死的,所以我在此要為軍公教人員叫屈。

主席:請陳委員超明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請王委員惠美發言。

王委員惠美:(21時35分)主席、各位同仁。第十九條條文中規定了屆齡退休的要件,其中關於擔任危勞職務者,為了兼顧不同職業別、性質之差異,第三項規範各機關從事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的職務,包括警察、消防、海巡等,其最低退休年齡不得低於55歲。就以警察為例,它是一個需要長期、24小時輪服勤務,直接面對歹徒的高風險、高暴力之危勞行業,高壓加上作息不正常,致使罹患疾病及發生意外之頻率高於一般人,平均死亡年齡更遠低於同期國人的死亡年齡。依照警政署的統計,屬於危勞職務的基層巡佐、警員等在職死亡及退休後死亡的平均年齡約在62.49歲,因此,本席強烈支持警消等危險勞動者的退休年齡應予降低。然而,本條第一項中規定公務人員任職滿5年且年滿65歲者應辦理屆齡退休,本席則表質疑,以拿到特定年齡作為雇主強制退休之要件,一般認為是考量年齡之增長與工作能力之適任度成反比的因素,除了保護退休者的身體狀況外,也顧及組織之新陳代謝機能。由於並非個人生理方面的實際評估結果,加上個體身心狀況發展差異,並非每個人達到同樣的退休年齡均無法從事工作。故其本身具有某種程度獨裁的性質,有國家認為屬於年齡歧視的一種形式,例如,美國在1967年即制定了「職場年齡歧視法」,排除年齡歧視,在該法的規範之下,以到達一定年齡為理由之強制退休規定尚不被容許,如果達65歲以上,但身體方面允許,為什麼要強制其無法繼續從事工作呢?所以,本席認為65歲屆齡退休的規定應該要有更多的彈性,方能因應不同性質職務及不同個體身體狀況發展之差異。

主席:請徐委員榛蔚發言。

徐委員榛蔚:(21時37分)主席、各位同仁。第十九條中對於危勞職務的認定標準不是很清楚,在公務體系中,除了警消一般普遍被認為是危勞之外,其實還有其他職業屬性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者有危勞特質,不適宜太長工作,應予以特殊考量。我們看到各黨團都有危勞必須特殊考量來降低退休年齡之共識,國民黨希望、也發出強烈訊息,告訴執政黨,希望危勞職務可以採70制,滿50歲即可退休,但我們看到民進黨版是異常、異常嚴苛,要求危勞要55歲才能退休。試想,警察、消防人員到了55歲還能追20歲的現行犯嗎?所以,在此我們看到了民進黨對警察、消防人員的嚴苛,甚至於在協商時,有委員表示50歲左右的警消基本都是坐在辦公室內,讓國民黨非常、非常不能接受。

另外,在條文中也沒有對危勞的職系做明確的列舉,或者明文規定一個讓主管機關可以依據認定的標準,甚至法律授權制定認定標準及方法,全部推給公務機關自行提報,再由銓敘部認定,根本是不合實際。且也沒有一套公平的認定標準,這樣對於具有危勞性質的公務職系而言相當不公平,尤其公立醫院服務的人員,根據本席了解,目前初步認定為危勞可提前退休的只有公職的護理師,但是具有危勞性質的放射師、醫檢師、呼吸治療師同樣需要三班輪班,感染性又非常高,近年來相關的人力嚴重不足。在法律的條文中,如果不能明確列舉危勞的職系或是明文規定一個認定的標準,主管機關如何明確認定危勞呢?具有危險性的公務職系,如何能留住人才呢?如何能促成新陳代謝呢?怎麼能讓這些危勞做到55歲才能退休呢?本席提醒各位委員同仁,危勞提前退休條文立意非常良善,但是莫讓條文徒具形式,既然要依據民進黨版70制55歲退休,也應該要具體把危勞的職系明確列舉,還要有把認定的標準明確入法,才能讓主管機關確定的來施行,否則整個條文是徒具形式!

主席: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陳委員怡潔:(21時41分)主席、各位同仁。關於第十九條,親民黨團針對這部分的主張與剛才第十七條條文修正的重點相同,第一個部分也是關於危勞職務調降屆齡退休年齡的方案,應該由權責主管機關,亦即所屬相關機關的職務屬性應該要一併統一檢討,擬訂方案之後,再送銓敘部核備。第二個部分,我們認為權責主管機關應該負起責任,幫所屬機關的危勞人員爭取應有的退休條件,而不是讓危勞職務者去負擔比一般公務人員更高的過勞與高壓,而在退休上卻沒有任何職業別的處理方式,我認為這對他們來說是沒有任何的公平正義。第三個部分也是跟第十七條一樣,在朝野協商的時候,有關原住民自願退休年齡的相關規定,親民黨認為在這裡也應該一併修正,謝謝。

主席:鍾委員佳濱聲明對今天晚上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院會,第十九條跟第十八條及第十七條是連動,我們是不是就停止討論,依照協商條文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第二十條。請宣讀協商條文。

第二十條  公務人員任職滿五年且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其服務機關主動申辦命令退休:

一、未符合第十七條所定自願退休條件,並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二、有下列身心傷病或障礙情事之一,經服務機關出具其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之證明:

(一)繳有合格醫院出具已達公保失能給付標準之半失能以上之證明,且已依法領取失能給付,或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為重度以上等級之證明。

(二)罹患第三期以上之惡性腫瘤,且繳有合格醫院出具之證明。

服務機關依前項第二款第一目規定主動申辦公務人員之命令退休前,應比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提供職業重建服務。

第一項所稱服務機關,於人事、政風及主計人員,指具有考核權責之機關。

主席:費委員鴻泰聲明對今天所有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陳委員學聖聲明對今天所有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現在依登記順序發言。報告院會,現在截止發言登記。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21時44分)主席、各位同仁。本條是針對命令退休的部分,我當時有提出修正動議,這是根據立法院法制局的建議,就是命令退休應該增列情緒不穩、言行異常致影響機關聲譽或業務績效,而且有具體事證的狀況;第二個是針對身心罹病,連續請假逾三個月而無法銷假上班,或於年度內請事假或病假計達六個月以上者,而且在送考績委員會初核時,要給予當事人陳述跟申辯的機會。那個時候只有本席針對這一條提出修正動議,只是在黨團協商的時候,有委員說很難鑑定什麼叫「情緒不穩、言行異常」,所以本席的修正沒有通過。當時本席沒有堅持,但是我覺得很可惜,因為每一個政府機關都會有公務人員情緒不穩、言行異常,致影響機關聲譽的情況,可是銓敘部說很難認定。事實上,這個條文也是針對類似郭冠英這樣的人,因此我們才提出這樣的修正動議。沒有通過,本席也沒有堅持,但是我希望未來能夠針對機關內部公務人員的狀況予以考量,不只是繳有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為重度的證明,或是罹患第三期以上的惡性腫瘤,且繳有合格醫院出具的證明等兩種事由,才可以符合申辦命令退休的要件。我特別提出來,是因為本席曾針對第二十條提出修正動議;我是尊重當時黨團協商的結果。謝謝大家。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21時47分)主席、各位同仁。年改失當會動搖國本,我們都知道軍公教是政府的骨幹,民進黨在全面執政以後推動改革,站在在野黨的立場,我們不反對改革,但是改革改到骨子裡,除了卸任的公務人員以外,在職的人現在不吭聲,但是他們心裡非常不滿。其實這次改革,公務人員跟教員的部分,一年也只不過省下不到200億元。誠如剛剛本院的委員同仁提到的,這幾年稅收超收將近4,000億元,假如每年省下不過200億元的話,在國家一年的總預算差不多2兆元的情況下,等於是只有區區1%,但是政府改到現職人員及退休人員都感到非常不舒服。我相信現職人員未來會過過一天算一天的生活,採取陽奉陰違、怠惰的作法,每天的薪水一樣照領。

政府要重視的最重要部分就是政府的骨幹,政府的骨幹就是軍公教,國家的效率要是不好、不彰的話,我相信我們的競爭力會一直往下降。其實從民進黨執政這一年多來,我們看到整個國家的經濟及兩岸的問題等等,政府幾乎都沒有辦法處理,甚至於我們的外交,一國一國與我們斷交,在很多世界組織我們也走不出去,這才是我們憂心的。若是今天經濟好,我相信不會衍生這些問題,這就要看國家領導人的智慧。其實我們不反對改革,只要是漸進式的改革,不要這麼強烈的讓這些退休軍公教感覺無助,也讓在職的人員覺得未來他們會受到很大的衝擊,甚至讓下一代的年輕人認為看不到未來,你說這樣的國家還有希望嗎?我們呼籲民進黨應該要好好思考這個問題,而不是砍了就好。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21時51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談到年金改革,改革沒有人反對,大家都想改革,而且政治人物常常想要改革,因為大家以為改革就是先進,改革可以得到選票。可是大家都知道,改革要改得好,不能夠亂改,那麼我們怎麼知道是改得好或是亂改?我剛才從外面回來時發現,外面的人愈來愈多,現在時間已經這麼晚了,大家也該休息了,但外面的圈子卻愈圍愈大。為什麼這些人還不服?我們政府的溝通做夠了嗎?年改號稱會有20場的溝通,這樣跟外界的溝通夠了嗎?跟在野黨溝通好了嗎?很顯然的是有溝沒有通,很顯然溝通是假的。

我們經過幾天冗長的協商,執政的民進黨說他們已經讓了很多條,但是我們都很清楚,套一句柯總召講的話,那叫做「爆香」,讓一些蔥、一些蝦米沒關係,但是它的骨幹,最主要的牛肉,絲毫不讓、一點都不讓、一滴都不讓、寸土都不讓,連我們總召提到,60%能不能多1%、多2%,都不行。大家都很清楚,這叫唬弄式的協商,對在野黨是糊弄,對百姓、對被砍的軍公教也是糊弄,這個社會當然就不安定。

這麼晚的時間,我們看到這麼多人在外面,心裡真的很難過,他們和你我一樣,也在這塊土地打拚、納稅、繳稅。大家都瞭解真正的問題在哪裡,不管今天我們年金怎麼改,幾年後還要再改,沒有辦法一勞永逸,要一勞永逸的方法是多生小孩,這才是國安問題,這才是釜底抽薪的辦法。生之者眾,食之者寡,這樣年金就可以穩定,但現在是生之者寡,食之者眾,那當然撐不久,過2、3年後還要再改,所以這是頭痛醫腳的問題。

很遺憾的,下個禮拜我們就要討論前瞻的問題,前瞻沒有解決,什麼叫前瞻?要如何回應前衛福部長林奏延所說的,6歲以下小孩的花費統統由政府支付?好好解決人口的問題,才能找到年金真正合理的改革方案。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21時54分)主席、各位同仁。其實站在這裡發言我也很無奈、很心痛,我們講的很多話在各種場合也講了很多遍,今天上午的發言,我談到信賴保護原則和法不溯及既往,其實現在這些都已經發酵了。看到這兩天的報導,在高普考的報考人數中,高考比去年減少10%,這10年將近少了50%。當然,除了人口的問題外,這幾年針對年金的改革,對軍公教各種誣衊以及摧殘,相信絕對也對他們產生很大的影響。警官學校在三、四十年前我唸大學的時候,去唸書的人絕對可以考上國立大學,前幾年甚至都是可以考上台、清、交或政治大學的程度,比我任教的台北大學的錄取分數都還要高,可是今年卻下滑得非常嚴重。我們也知道去年陸軍官校招生是嚴重地不足,只要體格檢查通過後就全部錄取。為什麼身為國家骨幹的軍警公教會變成這個樣子?我要很誠摯地和所有委員們分享,除了台灣以外,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會誣衊、詆毀自己的軍公教警。過去我在台北市議會服務過10年,認識很多中、高階的警官,我在一個多小時前進來的時候,看到有兩人都無奈地搖頭,所以我真的要很誠摯地向各位報告,當政府摧毀軍公教警的時候,某種程度就是摧毀了國家的中堅,國家不就是靠這些人在執行政策和政務的嗎?如今已屆最後關頭,我誠摯地呼籲執政的民進黨,請好好地思考這樣的問題,最後受傷害的不會只有那些軍公教警,而是整個國家、全體的老百姓,請大家好好深思。

主席: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報告院會,已經接近22時,第二十條是不是可以停止討論,並照協商條文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已屆晚上10時,本日會議進行到此為止,明日6月23日(星期五)上午9時繼續開會,現在休息。

休息(21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