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誤:                                              

立法院公報第106卷第35期【總號4435下冊】勘誤表

更正前

更正後

備註

 

第825頁8行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回頭處理第六案。請提案人王委員育敏說明提案旨趣。

王委員育敏:(17時7分)主席、各位同仁。鑑於早產兒為國內新生兒第一大死因,占新生兒死亡率八成,且從其出生後的評估追蹤發現,仍有三成的極低體重的孩子需要轉介接受早期療育,目前國健署雖已有提供7歲以下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惟未能涵蓋早產兒所需要之特殊檢查項目。再者,兒童預防保健不具強制性,一旦家長輕忽,易使這些極低體重早產兒錯失治療黃金期。爰建請衛生福利部,建立早產兒之國家型追蹤檢查計畫,採取「主動追蹤、主動通知」,以助其獲得及時且足夠的醫療資源。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六案:

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3人,鑑於早產兒為國內新生兒第一大死因,占新生兒死亡率八成,且從其出生後的評估追蹤發現………

 

第825頁8行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回頭處理第六案。請提案人王委員育敏說明提案旨趣。

王委員育敏:(17時7分)主席、各位同仁。鑑於早產兒為國內新生兒第一大死因,占新生兒死亡率八成,且從其出生後的評估追蹤發現,仍有三成的極低體重的孩子需要轉介接受早期療育,目前國健署雖已有提供7歲以下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惟未能涵蓋早產兒所需要之特殊檢查項目。再者,兒童預防保健不具強制性,一旦家長輕忽,易使這些極低體重早產兒錯失治療黃金期。爰建請衛生福利部,建立早產兒之國家型追蹤檢查計畫,採取「主動追蹤、主動通知」,以助其獲得及時且足夠的醫療資源。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六案:

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3人,鑑於早產兒為國內新生兒第一大死因,占新生兒死亡率八成,且從其出生後的評估追蹤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