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第2次臨時會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7月19日(星期三)9時至12時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王委員榮璋

主席:好,請各位委員和媒體朋友們大家就座。

請各位就座!

(台下:程序發言啦!我們有程序發言啦!)

黃委員昭順:(在台下)違法開會!違法開會!抗議!抗議!違法開會!違法開會!

主席:好,請媒體朋友們回去原來的位子,好不好?我們會議要進行,請大家不要圍在前面好不好?

請媒體朋友們退回後面的採訪線,好不好?

請媒體朋友和助理統統退回,也請各位委員回座。好不好?

請議場幹事協助,導引媒體朋友能夠回到後面,讓我們的會議可以進行。

好,現在開始程序發言,第一位請林委員為洲發言,時間為3分鐘。現在截止登記。

請媒體朋友退到後面去好不好?不要擠在前面。

各位媒體朋友,你們這樣子也干擾了我們的國會議事轉播。很多在網路前面和電視機前面的朋友昨天一再打電話來,表示這樣子的採訪情況妨礙也干預了他們瞭解國會議事的進行。好不好?請各位媒體朋友們自律,請大家回到後面的採訪線,好不好?不要干擾會議的進行。

林委員為洲:好啦!我們可以開始講了,可以嗎?主席。

主席:林委員,等一下好不好?

林委員為洲:好。

主席:我們先把會場秩序恢復。

請議事人員協助好不好?我們請議事人員現在就執行。好不好?趕快!

林委員為洲:主席,我不介意啦!雖然現場有一點亂,但是我不介意。

主席:我瞭解,但是我們為了包括在電視和電腦前面觀看轉播的朋友,希望能先恢復秩序。好不好?

各位媒體朋友,這樣子的話會造成危險;造成我們同仁、同業的危險。好不好?議事這樣子也沒有辦法進行。

林委員為洲:主席,我看就開始講了吧!

主席:各位媒體朋友,你們站到桌子上面,我們的直播、會議轉播就沒有辦法進行,在電視機、電腦前面觀看的民眾朋友,也無法看到會議進行的情況,而且你們這樣也會造成危險,所以請媒體朋友不要站到桌子上,請下來好嗎?站在桌子上的3位媒體朋友,麻煩請下來,不要站在桌子、椅子上面,好不好?

葉委員宜津:(在台下)媒體朋友,還有陳宜民委員,你們擋住攝影的鏡頭了,請你們下來好嗎?你們這樣影響到直播了。

(台下:請陳宜民不要站在桌上,最壞的示範!)

主席:各位媒體朋友,你們這樣我們無法開會,請各位不要干擾國會議事的進行,我們希望可以維護國會的尊嚴,請不要用這樣的方式採訪,這並不是一個好的方式,民眾也不會願意在這樣的情況下讓議事來進行。

邱委員議瑩:(在台下)你站在桌子上,你來啊!你根本沒有膽啊!

主席:陳宜民委員,還有媒體朋友們,請你們不要站在桌子上面,因為你們後面的鏡頭正在直播,昨天已有很多民眾打電話來,表示他們要有知的權利,所以請攝影記者、媒體朋友還有委員都不要站到桌子上面,好不好?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你為什麼不下來?你葉宜津有什麼資格叫我下來?你是主席嗎?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來、來、來,我主持一下公正,召委的話,我才是召委,你不是召委,你應該下來呀!對不對?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對呀!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上面的大家都下來呀!大家要理性嘛!對不對?我們現在宣布要開始程序發言,不是王榮璋召委講了就算了,一定要確認誰是今天的主席,對不對?不是霸占主席台的地方……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維持會場的秩序,好不好?我想這個問題國民黨的委員已經提出來非常多天,現在請各位媒體朋友……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其他人都下來啊……

主席:媒體朋友,拜託各位,好不好?不要擋在前面……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你不做主席了,你還有什麼資格進入……

主席:請各位媒體朋友不要再擋住我們的直播,好不好?你們這樣子,我們的會議沒有辦法進行。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你們要下來啊!不要這樣干擾議事啊!你們為什麼不下來?你們這樣干擾是什麼意思?好好審預算嘛!不要干擾!剛剛是葉宜津叫我下來,是葉宜津在干擾啊……

主席:各位媒體朋友,如果是這樣子的情況,事實上這樣子的干擾,在電視機前面、在網路前面收看直播的朋友真的很難能夠看到實際議事的情況,好不好?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這是你們的問題啦!一大早就霸占主席台,已經第3天了,真的很難……,是你們民進黨的問題啦!

主席:好,陳宜民委員,我們現在讓林為洲委員做程序發言,發言時間3分鐘。請林為洲委員發言。

鍾委員孔炤:(在台下)來,媒體來看這邊!

王委員惠美:(在台下)照過來!

賴委員士葆:(在台下)清場以後再講話啦!

莊委員瑞雄:(在台下)林為洲,你到底要不要講啦!

林委員為洲:我要講啊,但是都沒有人要關注我,所以請主席稍微清理一下。

主席:好,請大家安靜,林為洲委員要發言。林為洲委員,請發言。

林委員為洲:我要再一次強調……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主席台的人都先下來吧!你為什麼不讓主席台上面的人都先下來?還霸占主席台!我們要審預算耶!

主席:林委員,請發言。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是葉宜津先開動的啊!是葉宜津叫我下來,你們為什麼不下來?叫我下來怎樣?你們自己都站在主席台,還叫人家下來!

主席:林委員,請發言。

林委員為洲:我都尊重各位委員,不管你在……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葉宜津,你現在是在干擾議事啊!你站在主席台就是在干擾議事啊!

林委員為洲:我都尊重每個委員在任何一個位子的發言。你在主席台也好,你在下面也好,對於你的發言,我都尊重,為什麼?因為我們的會議主席未定,所以我們還沒進入會議程序。到底是誰該擔任主席還不確定,所以現在任何的發言,包括我自己,都只是代表個別委員的發言,但不代表我在這個發言台,就是我在做會議程序的發言,不是如此!就像陳宜民委員站在桌子上,他站的位子跟我站的位子完全是平等的,因為我們現在還沒進入會議程序,主席還沒有產生,所以就還沒進入會議程序。現在是在9樓大禮堂,所有的委員在任何的位子自由地發言,所以我當然不會去制止其他委員現在的發言。

我在這邊還是再一次強調,就是這個委員會自始我們不承認主席是由誰來擔任,因為106年3月31日政黨協商的內容清清楚楚地寫明,寫的很清楚,這個聯席委員會是由財委會的召委擔任主席,但是財委會的召委有2位,到底是由王榮璋委員,還是羅明才委員擔任主席?其內容是寫到不受平常每個人輪值一個禮拜的輪值表限制,而是兩個人都能夠排定審查,也就是說,兩個人都可以擔任這次審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預算案的排定審查,至於是否可以同時由兩個人排定審查?看起來技術上是很難,因為不可能同時有兩個辦公室、兩個會議室,2位召委一起來審查,因為委員出席必須簽到,同時委員同仁也很難兩邊出席,因此意思就是,據我們所了解,既然沒有辦法兩個人同時召開審查會議,也沒有辦法兩個人同時擔任主席,這時候兩個人就應該要協商,或是由當初政黨協商結論的主席,也就是蘇嘉全院長,由他再次召集這兩位召委與當時一起政黨協商的幹部,一起協商預算的審查到底應該由誰來擔任主席?我認為應該要經過這樣一個程序。

主席:謝謝林委員,發言時間到了。

林委員為洲:我還沒講完。主要現在還沒有經過這個程序,我尊重程序,這樣才符合程序正義,這個程序有可能是用表決的,也許是用抽籤的,還有可能是用猜拳的,各種方式都有可能,以前在立法院當無法決定時就抽籤決定由誰來擔任召委;當兩位召委誰先輪值亦無法決定時,也可以用抽籤的,重點是今天並沒有經過程序,執政的民進黨就直接自認為自己是主席,發公文開委員會,所以我們自始不承認今天、昨天與前天……

主席:接下來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王榮璋召委、各位委員同仁。民主國家最重視其合法程序,大家要互相尊重,立法院有113位立委,每個人都平起平坐,也都受到相當的保護與尊重,今天不能因為一黨獨大,就變成一黨獨霸,如果一黨獨霸,因為人數多,就可以為非亂來,違反程序正義,這樣就不是民主國家所該有的,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一共有兩位召委,這是經過合法程序選出來的,在我們的資料裡面,主持朝野協商結論的應該是蘇嘉全院長,包括柯建銘,以及各黨派的代表,像是親民黨的李鴻鈞、時代力量的徐永明,還有葉宜津之前也都有簽名,上面寫得很清楚,亦即由各黨團同意由財政委員會為主審委員會,其召集委員均得排定審查,不受輪值排定議程的限制,這裡白紙黑字已經寫得非常清楚。把白紙黑字寫的那麼清楚的東西硬拗成這樣還不叫硬拗的話,請問什麼才叫硬拗?這就是硬拗!為了保護合法權益,我們必須積極捍衛。現在朝野已經無法就議事在此理性開會,所以本席主張會議暫停,大家休息,並召開召委會議,由王榮璋委員及羅明才召委兩人一起坐下來共同協商,好好理性問政。雖然現在會議仍在進行,但其實昨天、前天的議程都有問題,因為這是違法審查。既然是違法審查,那麼審查當然無效!本席主張現在立刻停止開會,請王榮璋召委與本席共同召開召委會議。我要再次強調,現在正在進行的會議是無效的!會議無效!

(台下:會議無效!)

羅委員明才:會議無效!

(台下:會議無效!)

羅委員明才:民主國家所需要的就是彼此互相尊重,就事論理。但依這兩天朝野的氣氛來看,恐怕很難讓議事理性進行。不論時代力量或親民黨均對此大聲疾呼。我們希望民主國家不要走到民主倒退這一步,甚至讓專制時代再次來臨!為了王榮璋召委的歷史定位,請你一定要站出來。平常我對你很尊重,也認為你很理性,希望你不要為了護航而護航,為了民進黨的黨意,忘記了民意的存在……

主席:謝謝羅明才委員。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各位現場朋友,大家好。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從委員會一路到院會,又再到委員會,始終爭議不斷!在此,我要提醒民進黨委員們,不知你們是否曾冷靜想過,為何這個特別條例提出、預算送出後,社會上出現的不是支持的聲音,反而湧現更多質疑聲浪?昨天有很多民進黨委員講得慷慨激昂,但在慷慨激昂的背後我想請問民意何在?為什麼民意反對?到目前為止,社會對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質疑與爭議從未停止過!我希望民進黨以多數席次執政後不要一意孤行,把社會所有的聲音與意見好好聽進去。前瞻條例經過在野黨很用力地修改,終於讓八年8,900億元預算改為四年4,200億元,但民進黨政府不肯依法行事,也不肯依照條例內容編列預算,而我們所要求的四年4,200億元整體計畫書仍舊沒有送來,也不敢送來,為何?答案只有一個,因為條例雖然寫四年4,200億元,但民進黨政府就是要違法,就是要做八年8,900億元的事,所以不敢提出四年4,200億元的計畫書供社會檢驗!想要公然違法、暗渡陳倉,作為在野黨,我們當然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而且全國民眾當然也都知道民進黨的意圖。今天所編列出來的預算,少子化這麼重要的議題竟然只編列20億元,竟然只編列少少的20億元,而大家批評最多的軌道建設一毛都不減,還是想要如期上路!我們認為民進黨在整個前瞻計畫,包括條例與預算的審查過程中,到目前為止都不知道要傾聽民意,也不知道要反省,面對這樣的情況,今天在野黨的杯葛是不得不的手段。如果在野黨在這麼關鍵的時刻還不強力杯葛,我們就要眼睜睜的看著現在的執政黨將這輛前瞻列車就這樣開過去了!

主席:謝謝王育敏委員。接下來請李委員彥秀發言。

王委員育敏:所以無論如何,在野黨在這裡要表達我們的意見與抗議的聲音。請目前坐在主席台上及現在還持續霸占主席台的委員們想一想,為什麼前瞻的爭議這麼多?身為民意代表,對於各界的聲音你們都聽到了嗎?

主席:請李委員彥秀發言。

王委員育敏:對於各界的聲音,你們都有聽進去嗎?立法院是民意殿堂,如果有高達6成的民眾反對前瞻,請問身為執政黨的立法委員,你們又做了什麼?除了護航之外,你們還做了什麼?你們有善盡監督的職責嗎?你們真的認為行政院編列的預算合理嗎?少子化議題只敷衍了事的編列20億元,可以解決這個國安問題嗎?

主席:王育敏委員,您的時間已經到了。請讓李彥秀委員可以發言。

王委員育敏:難道這樣不當編列的預算不應該退回重擬嗎?我相信如果今天行政院願意提出一個合理、符合人民期待的前瞻計畫與預算進來,我們不必這樣開會,也可以很快的在立法院達到朝野共識,進而通過。這件事情為什麼民進黨不好好想一想?這件事情是做得到的,如果你們提出合理的建設與預算,而且受到民意超過7成、8成的支持,我們作為在野黨,有任何反對的理由嗎?我們還需要杯葛嗎?所以對於這件事情,我在這裡不斷的提醒,不斷的提出說明,就是希望包括蔡英文總統、林全院長及最大執政黨黨鞭──柯建銘總召,請你們想清楚,為了臺灣好,今天在野黨所做的杯葛也是為了臺灣好。

好的建設我們一定支持,但是外界各界一直不斷批判、質疑的聲浪,特別是軌道建設計畫,少子化編列這麼少的預算,難道不可以退回去重改,改得更合理一點,讓全國民眾一致肯定執政黨的前瞻計畫,而不是在爭議中要強行、鴨霸的通過。對於這件事情,我覺得朝野各界真的要再想一想,我們作為在野黨,也不希望一天到晚都在杯葛,如果不是為了民意,不是這麼多民眾反對前瞻計畫,我們不需要每天這麼辛苦。這件事情可不可以解套?當然可以!只欠缺執政黨的反省與決心而已。

對於今天這個會議,我希望稍後可以先緩下來、先停一下,讓二位召委也想一想。也請蔡英文總統、林全院長及柯建銘總召冷靜的想一想,強行鴨霸的通過,真的對你們的執政有利嗎?恐怕只是社會衝突爭議的開始。所以我誠懇的建議,待會的會議先暫時休息,讓大家都冷靜下來,我們希望可以找到一個在朝野衝突當中,為中華民國好、為臺灣社會好、為整個下一代好,一個更好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可以重新產生。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彥秀發言。

李委員彥秀:主席、各位同仁。有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從條例的討論到今天違法付委,對於立法院接到的這本預算書,我個人根本認為秘書處是不應該接受這本預算書的,因為它違反了基礎條例的精神。

這幾天我又連續反覆的把這本預算書仔細看了一遍,裡面有100條以上都是每年固定在行使的公務預算,又重複編列在今天的特別預算裡面,更有將近60條以上的項目是沒有完整的評估計畫,我不知道條例送進來之後,為什麼必須急著在不到一個禮拜,我們只有4天的時間就要把4,200億元審查完畢,立法委員如果不清楚、不了解實際的內容是什麼,請問要如何審查?現場所有官員,包括前幾天我叫進辦公室詢問的幾位官員,我問他們食安大樓到底在哪裡、要蓋幾年、坪數有多大、人員什麼時候要進駐?因為人事費已經編列了,公務車的經費也編列了,請問什麼時候要買車?會有多少人?但是到現在為止,很多項目部會根本就沒有辦法回應。

從2004年到今年為止,將近20年的時間,都有特別預算的編列,但是從來沒有一次像這一次這麼急,在通過條例之後不到一個禮拜就把預算送進來,預算書的資料不完整,但我們卻只花4天的時間就要審查完4,200億元,這比我們平常審查公務預算的時間還要短,讓我們根本就來不及準備資料。

民進黨說要建設臺灣,但如果要舉債,把原本要用於救災的錢,被民進黨以這種沒有做詳細預算評估就要編列預算來使用,我們如何對下一代的子孫交代?國民黨不反對建設,但是絕對反對民進黨綁樁!真正的前瞻絕對不是像這樣編列預算的方式,不是去拚整修摩鐵,絕對不是像民進黨白天說愛臺灣、晚上拚整修摩鐵,這種編列預算的方式,這樣的蠻橫無理,在立法院違法霸佔委員會的方式!民進黨在野的時候就是這種蠻橫無理的心態,現在完全執政之後,從行政院到立法院院長,再到今天用人數多數霸佔整個委員會的主席台,這樣的方式讓國民黨忍無可忍!

對於這4,200億元的預算,或許今天民進黨就會拚著通過了,讓國民黨35席立委更感覺到民進黨完全執政之後比在野更蠻橫無理。也因此,我希望透過今天國會直播的時間,透過現場及所有觀看直播的人民,我們自己的聲音要發出來,也呼籲民進黨不要用多數暴力,你們的暴力行為,都絕對會留下影片,也會留下紀錄,是誰蠻橫無理?是誰債留子孫?全國人民都在看,全國人民都在看,我只希望……

主席:謝謝李彥秀委員,時間到了。

李委員彥秀:王榮璋召委,不要忘記你今天坐在主席台是違法的,蘇嘉全院長還沒有裁示到底誰才是真正的主席。我呼籲民進黨,摸摸你們的良心,這一、兩百條跟下個會期馬上要送進來的公務預算是重疊的,是重疊的……

主席:李委員,您的時間已經到了。

李委員彥秀:它也不符合預算法的精神。我呼籲民進黨,摸摸你們的良知,4天要花掉人民的4,200億元,民進黨是包藏禍心,民進黨絕對是包藏禍心,也絕對是債留子孫。

主席:好,謝謝。也請各位不要妨礙國會議事頻道的直播,讓電視機前面跟網路前面的朋友也能夠看到我們整個議事的進行,我們讓國會能夠透明,請各位就不要干擾、干預直播的情況。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今天的會議無效,會議自始至終到現在還沒有合法的開始……

主席:接下來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所以不是誰請誰的問題。如果要請,我可以請教,費鴻泰委員你願意發言嗎?

費委員鴻泰:我願意接受你的邀請。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好,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在場的女士、先生。請各位先來思考一下,自從去年520蔡英文上台以後,柯建銘跟民進黨黨團把臨時會當成常態化,我在立法院十多年了,沒有任何一個休會期連開3次臨時會,開那麼長時間的臨時會,究竟為了什麼呢?為了一個4,200億元綁樁的錢,用4,200億元掩護了8,800億元去債留子孫的錢。各位想想看,有任何一個時期,我去年、前年用公務預算處理的業務,今年用特別預算來處理的嗎?何謂「特別預算」?尤其是行政院主計長朱澤民先生,我覺得你真的很丟臉,你們可以用這樣的方式破壞財政紀律嗎?我們每年年度預算中的債務流量不可以超過15%,可是用特別預算的方式就會破壞流量15%的規範,讓你們花錢很方便。我再跟大家報告一遍,可以去年、前年用公務預算處理的業務,今年用特別預算來處理,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破壞財政紀律嗎?

一開始就明定是4年4,200億元的預算,要把8,800億元砍一半以上,特別條例上寫得很清楚,你就應該編列一個母計畫,寫明4,200億元的預算要做哪些東西,然後把細項的子計畫交代清楚。民進黨違法編列預算莫此為甚!你們嚴重地在破壞財政紀律。林全跟朱澤民都是政大財研所的,我真是替政大財研所覺得丟臉啊!因為你們了解,你們竟可以公然地用這種取巧的方式去破壞財政紀律,你們好不好意思啊!你們的書念到哪裡去了!林全當過主計長,當過財政部長,朱澤民是他的同學,你們居然真的這麼大膽地在破壞財政紀律!

第二件事情,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八條很明白地規定,任何預算,包括年度預算、特別預算,甚至碰到戰爭的緊急預算等等,都一定要到立法院接受委員的質詢,從來沒有未曾經過立委的質詢或者經過政黨協調就可以跳過這一關,有嗎?民進黨,你們又在破壞議事紀律,留下可恥的歷史記錄。在3月底我們審前瞻計畫時,協商結論明明白白地說兩個召委都可以排案子,也就是說,必須經由協商、談判之後才推出主席,結果民進黨就是為了護航這4,200億元,甚至8年8,800億元,為了債留子孫,為了綁樁,搞出這些很丟臉的事情。柯建銘、民進黨黨團,你們摸著良心,我剛才所講這三點:編列預算違法、程序不合法、破壞協商制度,民進黨,你們到底要幹什麼?你們要欺騙全台灣老百姓,你們以為拿了4,000億元、8,000億元來綁樁,你們就會贏嗎?你們腦袋裡面只有選戰嗎?我真的覺得民進黨偉大的政治家們,你們要想想看,你們走在民主的十字路口,你們留下了太多很丟臉的紀錄,麻煩你們真的要認真思考,我們不能破壞民主。解嚴30年,民進黨以前是如何的捍衛民主,現在你們執政了,完全執政了,又開始走回頭路,又要開始搞戒嚴,要破壞法制,民進黨,你們好意思嗎?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台灣是我們大家的,我是財委會的召委羅明才,我要請在主席台的同仁們,民進黨的委員們……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占據主席台的委員同仁,請大家下來,大家好好來講理、來論述。我是財委會的召委,請大家共同維護議場的秩序!

主席:賴委員士葆,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議會是大家的,大家應該共同理性探討。好,現在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主席:羅委員,請讓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謝謝羅明才召委的指示,他叫我發言,我就發言。我本來不要講話,因為這是非法主席所主持的非法會議,但是各位請看底下牌子寫的「抗議中」,郭婉容部長以前參加亞銀時,台灣被稱為「中國台北」,他採取的作法就是以「抗議中」(under protest)的標籤貼在「中國台北」,我不滿意、我不承認,但是我要發言。本席今天就是這樣的心情。

我在這裡向各位報告,政治使人瘋狂,政治使王榮璋瘋狂啊!王榮璋原來是社會清流人士,被民進黨納為不分區立委,為了要向蔡英文討功就變成另外一個人,一直往前衝,完全不給我們發言的空間,時間一到就切掉麥克風,像劊子手一樣,把這列火車開得要撞山了!就是要把我們子孫的錢拿來撒,錢撒在哪裡?撒在王榮璋唆使的民進黨的縣市,就是為了選舉綁樁!各位,這就是王榮璋的目的,他要確保第二任不分區立委。悲哀啊!悲哀啊!悲哀啊!王榮璋,你想一想,昨天從上午9點到下午4點,你毫無人性,不休息。請問王榮璋,當你指著媒體說要清場,指著在野黨立委說要清場,請問你有沒有指著你們執政黨的立委說要清場?這樣子的會議怎麼進行?王榮璋主席,我還稱你為主席,你不是主席,王榮璋是違法主席,請你先清場,王榮璋違法主席,請你先清場,你說要別人清場,先請你下主席台,你不下台也可以,你旁邊的民進黨立委通通下台,你不下台,本席在這裡就不下台,各位,我也不下台,因為你非法霸占主席台,那我就站在這裡!

各位,我們看得很清楚,在王榮璋的心目中,沒有法制,他只有使命必達,開了一列失速的列車到處衝撞,簡直是赴死,讓台灣赴死,因為我們這個錢撒下去,子孫萬劫不復每個人多了3萬8,000元的負債,還是在所不惜,為的就是民進黨要永遠執政、為的就是民進黨要用暴力多數。蘇嘉全院長在立法院院會就已經開了惡例,用多數、違法的付委,然後在委員會又要違法,林全違法不編4年4,200億元,法律規定得這麼清楚,就是4年4,200億元,可是他們硬拗是8年。王榮璋又在這裡硬拗著當主席,已經當了2天的主席了,還要繼續賴在那裡,恬不知恥啊!不然你也跟羅明才委員討論一下,羅明才召委就在這裡,他還比你資深,難道連商量一下都沒有嗎?各位,這樣像在開會嗎?你有臉講人家,沒有臉講自己,你們的人統統都霸占主席台,為什麼不清場?為什麼不清場?我不接受,沒有這種事,現在換羅明才委員講,因為他是主席。

主席: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我想大家要理性的來探討,如果要清場,就全部都清場,這樣才是公平的。

主席: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王召委,如果我當主席的話,要在這種情況之下開會,我都會覺得不好意思,我會覺得很內疚。

主席:請各位讓陳委員怡潔有機會發言。

黃委員昭順:(在台下)丟臉啊!王榮璋丟臉啊!

羅委員明才:你看你一輩子念了那麼多書,大家那麼尊敬你,結果你為了護航而護航,那你當立法委員的意義在哪裡?政治是不行的,留下紀錄是永遠的。

主席:我想這件事情都有社會公評,現在請讓陳委員怡潔發言,應該要讓小黨的委員也可以有發言的機會。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我要求現場所有的議事人員協助,現在要開會,我們需要的是一個理性、安靜、真正和平的議事空間,所以請進行清場,包括台上和台下,要有秩序的進行會議,如果不能理性的話就不開會。

主席:羅明才委員,請讓陳委員怡潔有發言的機會。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而且也沒有召開召委會議,我也不是說我就一定是主席,但是應該要召開召委會議,我跟王榮璋委員協商以後,我們兩個人輪流當主席,你和我各當2天主席,這樣才公平啊!我也願意接受,對不對?你要好好的和我討論一下嘛!大家要有一個公平的機制,因為你是召委,我也是召委啊!

主席:林德福委員,是不是能夠協助安排讓陳委員怡潔可以發言?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陳委員怡潔要不要來講講話?因為這個會議無效,其實講了也無效,但是我們禮貌性的請親民黨的陳委員怡潔發言。

陳委員怡潔:兩位主席好,我們親民黨黨團還是要再呼籲一下,就是請國、民兩黨好好的坐下來討論,因為在蘇院長所主持的朝野協商裡面,有請國、民兩黨回去好好的想一下看到底由誰擔任召委。我們都想要審查,可是到底要由誰來當主席這個會議才會真的沒有瑕疵、才可以讓大家來進行審查,讓全民知道這個前瞻計畫到底有多麼的荒謬,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我們親民黨黨團也有正式召開記者會表達,如果今天執政黨還是要繼續像以前一樣採全案包裹的方式,讓前瞻第一期的預算就這樣子送出委員會,那親民黨將提案要求把前瞻第一期的特別預算全數刪除。我們絕對站在在野黨嚴厲監督的立場反對這個備受質疑、包藏禍心、債留子孫的計畫就這樣得逞了,我們身為在野黨的委員,本來就應該要幫人民把關,不應該讓在野黨來背這整筆壞帳。我們在這裡也要再次譴責執政黨,你們不要告訴我們前瞻一定要過,好像前瞻沒有過的話國家就沒有希望,今天如果執政黨是仗著拳頭跟人頭的優勢,一而再、再而三的霸凌國會並藐視民意,那就是相對的用前瞻去綁架人民,把國會當成提款機。你現在讓國會的預算審查機制形同虛設,高興編多少就編多少、高興花多少就花多少,今天的前瞻基礎計畫要帶給全民的是幸福,不是幸福的句點,今天的前瞻計畫,我們要看到的是它是真金不怕火煉,我們光用放大鏡就可以看出這麼多荒謬的地方,更不用說我們如果是坐下來好好的用顯微鏡來看。

另外還有一點我覺得稍後執政黨應該要好好作一說明,我感到非常訝異,今天前瞻計畫還沒過,林全院長就說這是林全的政績,為什麼是他的政績?是你覺得在野黨是「細漢」?還是對全民「食人夠夠」、橫柴入灶?這個部分要說明清楚,前瞻計畫絕對要禁得起考驗。

本席在此最後一次呼籲,執政黨不要用這樣的心態,覺得「別人的囡仔死袂了」,好像花民眾的血汗錢一點都不心軟,我們要看到的是,說清楚、講明白,幸福跟著來,而不是大家一起跳河自盡。民進黨也不要想再複製過去,以「再怎麼野蠻也不能擋預算」來扣在野黨帽子,這樣的計謀是不會得逞的!對於現在荒謬的前瞻預算,民意是站在要強力監督的一方,請執政黨好好傾聽民意、民眾的聲音,就算你們今天不聽在野黨的聲音,請你們打開你們的耳朵,不要只活在自己的政黨裡面,好好傾聽全民的聲音,不然接下來的反撲是你們無法承擔的。

主席:謝謝,接下來請周陳委員秀霞發言。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真理是愈辯愈明,這麼多委員不分黨派也都稱兩位是主席,所以今天的主席是未定論,因此到現在為止,會議是無效的,因為主席是誰仍然尚未選出,召委會議也還沒有確定、還沒有召開,但是為了尊重不同的聲音,由我來代理主席,現在請周陳委員秀霞發言。

主席:請周陳委員秀霞發言。

周陳委員秀霞:謝謝兩位主席。各位委員同仁、各位媒體記者,大家早安,大家辛苦了!這幾天民進黨這樣鴨霸的護航,國民黨抗爭無方,在委員會我們根本沒有辦法好好理性來討論這個預算到底合不合理、有沒有問題,民眾也看得「霧嗄嗄」、不知所以然。前瞻預算的內容跟審查的過程根本就是一個荒唐的預算,是一團混帳、荒謬至極!前瞻預算根本沒有詢答,也沒有實質的審查,如果民進黨繼續這樣無視民意的存在,執意要將全案包裹表決來送出委員會,方才怡潔委員也說過了,我們未來會全案予以刪除,如此草率、不負責任的行為是我們所不容許的!台語有句俗諺:「無好地基,就起無好厝。」,如果沒有程序正義、沒有實質的審查,我們將力阻,不讓這個荒謬的預算通過。

林全院長多年前曾在「我國財政狀況的回顧與展望─兼論民進黨八年執政的財政努力」的論文裡面痛批,特別預算浮濫擴編,實在是我國財政困難的原因之一,並且也提到過度舉債,增加後代甚至當代年輕人的負擔,毫無世代正義可言。現在為什麼要用舉債來拚經濟?根據行政院3月份前瞻計畫記者會的資料顯示,到113年底為止,推估歲收將增加958億元,但是中央政府的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則由去年底的5.36兆元增加到113年底的6.41兆元,林全院長曾說過絕對不會債留子孫,可是8年增加了1兆元,這不是債留子孫,什麼才是債留子孫?這個前瞻基礎建設關係到臺灣未來30年的重大發展,7月7日這個特別條例正式公告施行,7月11日就急就章非常草率的編列特別預算送到立法院來,只給我們2天的時間就要全部看完,我們認為這實在是故意的、是強人所難,更有逃避監督的企圖,謝謝各位。

主席:請鄭委員寶清發言。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現場有曾銘宗委員、盧秀燕委員,兩位委員發言完畢請鄭委員寶清發言。

主席:請鄭委員寶清發言。

鄭委員寶清:照登記順序來,拜託!拜託!

林委員為洲:(在台下)為什麼照你們的順序?

鄭委員寶清:你們要登記啊!我們照登記順序發言的,哪有這樣的?

主席:曾委員,我們照順序來好不好?

何委員欣純:(在台下)照登記、照登記。

主席:各位,我們照順序、照程序進行。

鄭委員寶清:只有你們可以說,不讓別人說,這沒有道理嘛!就是照登記順序發言,不然你們過去那邊講也可以啊!

曾委員銘宗:(在台下)我來就登記了啊!

鄭委員寶清:我們是照登記的,你們過去那邊講。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我當主席,每個人要講,我都讓大家充分發揮。

鄭委員寶清:對啦!對啦!這是原則。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但是因為剛剛曾銘宗委員先來的……

鄭委員寶清:沒有那種事……

何委員欣純:(在台下)照順序啦!照王榮璋召委登記的順序。

主席:曾銘宗委員也有登記,但是在第12號。後面還有王惠美委員、蔣萬安委員等人。

鄭委員寶清:不要這樣,不要這樣,你們要讓人家講話,不能你們說完了就不讓別人說,你們說到死都會維護別人講話的權利,但你們都是說一套、做一套。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好,我們禮讓啦!讓我主席好做人,現在請鄭委員寶清發言。

鄭委員寶清:你們站旁邊一點讓我講好不好?讓我拿個牌子!

我希望國民黨任何抗爭都是從心出發,真的照顧到全民利益,他們口口聲聲說會債留子孫,各位!我們的軌道建設裡面,馬英九時代批准的是2,373億元,現在要編入前瞻,我告訴大家,如果是債留子孫,國民黨要負更大的責任。你們知道嗎?桃園的綠色捷運本來是1,000億元,現在民進黨還把軌道延伸到陳學聖的選區──中壢,我請問大家,這是在為民進黨綁樁,還是在為國民黨綁樁?

拜託、拜託,讓我講一下!

所以,沒有所謂的綁樁!國民黨口口聲聲說會債留子孫,但是馬英九時代編了3兆7,900億元的預算,這些錢遠遠超過8,000億元。各位,如果建設要被扭曲成綁樁,我們為了下一代子孫卻要被扭曲成債留子孫,這是不公道、沒天良的說法。各位,我們桃園的綠色捷運是吳志揚的政見,現在民進黨在替他實現,而且這個案子是馬英九時代批准的,這個可以怪民進黨嗎?國民黨說軌道建設是落後的,但是全世界都在做軌道建設,馬英九批的錢裡面也有2,400億元在軌道建設。石門水庫一直都在淤積,新北和桃園常常沒有水可以喝,所以馬英九時代編了一個石門水庫疏浚隧道,這是馬英九批的,更離譜的是,我們的流域整治計畫要經過3任總統才會完成,這也是馬英九批的。為什麼國民黨口口聲聲說一定要4年?

建設,把未來留給子孫,我們希望臺灣真正有建設,我們希望國民黨任何抗爭都要秉持良知良能,人民都在看。你們的抗爭沒有道理,百姓一定會給你們更多的唾棄,如果今天我們執政沒有照顧人民,我們也接受檢驗,請大家給臺灣一個未來,給子孫一個未來,給我們下一代一個未來!謝謝大家。

主席: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謝謝鄭委員,我想大家都是要理性來探討,至於剛剛內容對不對,大家請自己做解讀、做判斷,下一位換曾委員銘宗了吧?一人一個嘛!

主席: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何委員欣純:(在台下)他有登記啊!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好,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這不是協商,現在是照登記順序發言。王榮璋主席,還有我在發言時,旁邊有多位國民黨的委員要幫我護駕,所以我要講今天是程序發言,事實上國民黨講了這麼多的問題,但是大家都很清楚,立法院有立法院的規則和慣例,就是說一個召委輪值當召委可以當一個禮拜,如果一個禮拜後就是下一個召委繼續輪值,一個召委做一個禮拜,這是立法院長久以來的一個慣例,我們不知道國民黨現在到底在吵什麼?他們一直說3月31日的協商會議中有說前瞻基礎建設的預算不受到召委輪值排定的限制,但當時協商的目的應該是說兩個召委輪流,第一個召委在第一個禮拜可以排前瞻預算,第二個召委在第二個禮拜也可以排前瞻預算,但你們為什麼要這樣硬拗?到現在為了抗議而抗議,所以現在看國民黨抗議到第3天,全臺灣的人民都在看,沒有中心思想、沒有目的,大家只看到國民黨為了反對而反對,為了抗議而抗議,這實在是很漏氣的一件事。

甚至我們還知道整個前瞻基礎建設,國民黨真的反對嗎?國民黨的委員到了地方之後,真的反對前瞻嗎?大家都在說為什麼第一年編的預算中軌道沒有那麼多,這就是林全院長跟大家講的,如果軌道沒有通過可行性的評估,就不會納入前幾期的軌道計畫裡面,所以第一期重點放在水環境,因為臺灣有很多地方,一樣都是臺灣人,有些人住的地方還是會淹水,我們的前瞻計畫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針對這個問題從民進黨陳水扁當總統時有編8年800億元的治水預算,馬英九當總統時也有編一個6年660億元的治水預算,這兩次的治水預算都超過4年,而當時民進黨不曾反對,當時國民黨提出時,民進黨也是支持這樣的治水預算,所以我們現在搞不清楚國民黨到底是在反對什麼?你現在所反對的只是會導致臺灣人民繼續受到淹水的痛苦!所以我們在這邊希望國民黨真的要適可而止,不要再這樣反對了,好好來討論預算,不要將程序發言淪為情緒發言,謝謝。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謝謝蔡委員。我想大家都要理性來探討,國民黨也講、民進黨也講,如果我來當主席,大家都公平來進行。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葉委員宜津: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前瞻基礎建設是建設臺灣、投資未來,其實國民黨心裡面是樂觀其成的,怎麼說呢?在整個提案裡面,國民黨提出的有徐榛蔚委員的版本8年1兆元、賴士葆委員的版本5年8,900億元、許毓仁委員的版本7年8,800億元、孔文吉委員的版本8年9,050億元,以及曾銘宗委員、黃昭順委員、馬文君委員、陳宜民委員的版本都是8年8,900億元,所以國民黨心裡面還是支持建設臺灣、投資未來的。但是我們覺得非常遺憾,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們新的主席吳敦義上來,所以就反悔了,但是我相信國民黨心裡面……

莊委員瑞雄:(在台下)人家在發言,黃昭順在擋。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協調一下啦!

葉委員宜津:是黃昭順在擋我,不要擋我。

何委員欣純:(在台下)黃昭順拿牌子在擋。

黃委員昭順:(在台下)我沒有擋她。

主席:請委員尊重其他委員發言,好不好?等會還有國民黨的委員會繼續發言,所以現在請尊重發言的葉宜津委員。

葉委員宜津:你擋到我的光線,這樣拍起來不好啦!

林委員為洲:(在台下)沒有,我沒有擋到啊!

費委員鴻泰:(在台下)請大家不要去擋人家!

莊委員瑞雄:(在台下)現在是我們的委員在發言!

主席:請其他委員不要妨礙正在發言的委員,好不好?我們理性,等一下還有國民黨的委員會繼續發言,所以請不要阻擋葉宜津委員的發言。

莊委員瑞雄:(在台下)國民黨瘋了!我們在發言,你們也擋!是在擋什麼?無聊,你們整天作秀,都不膩哦!

林委員為洲:(在台下)民眾支持我們擋你們的預算,杯葛、杯葛、再杯葛!

何委員欣純:(在台下)好啦!葉委員要發言,請尊重啦!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繼續發言。

葉委員宜津:其實我相信國民黨心裡面還是支持前瞻基礎建設的,所以我希望國民黨能夠冷靜下來,恢復理性審查,讓我們可以一起投資未來、建設臺灣,至於主席的爭議非常清楚,我們在……

陳委員超明:(在台下)莊瑞雄發瘋了!

莊委員瑞雄:(在台下)我站在這裡,你喊我的名字,是喊什麼意思?你腦袋有問題,我在這裡!

陳委員超明:(在台下)不然你在講什麼?

莊委員瑞雄:(在台下)有本事你來!

陳委員超明:(在台下)有本事啊!

主席:莊委員、陳超明委員!時間暫停。請大家不要推擠!

莊委員瑞雄:(在台下)我有講到你嗎?我有給你點名嗎?我有給你點名嗎?你現在是在招惹我嗎?我有給你點名嗎?你們是誰給我點名?我有給你點名嗎?他給我點名耶!

葉委員宜津:這樣擋到我了!

莊委員瑞雄:(在台下)你們黨的陳宜民點我的名字,沒你的事!你去旁邊!你叫他來,要找我就來嘛!跟你什麼關係!我又沒有點到你「陳超明」三個字!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莊瑞雄,我可以講話嗎……

莊委員瑞雄:(在台下)來!大家都閃開去旁邊!我們兩個人來!大家都閃去旁邊!

(現場一片混亂)

主席:莊委員瑞雄,不要再吵了!

各位委員請保持會場的肅靜。

蘇委員震清:(在台下)林為洲,我們兩個到旁邊去!

林為洲,你不是要找我嗎……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你蘇震清什麼東西!

蘇委員震清:(在台下)沒有你們的事!你現在在說什麼!你們要發言也讓你們發言了!你們……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就是──怎麼樣……

蘇委員震清:(在台下)立法院不是國民黨的啦!不要這樣……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立法院不是民進黨的啦!暴力犯!你下來啊……

主席:好,請其他委員協助,我們都不要再講了!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我告訴你,立法院不是你們開的啦!在法院上跟你和解是看在你跟我道歉的份上,是看在蘇嘉全的份上!你們民進黨應該把你送紀律委員會去懲罰!你們叫暴力黨啦!紀律委員會應該要懲罰你,都沒有懲罰!紀律委員會16個委員中,11個是你們民進黨的,你們有好好去處理嗎?什麼東西啊!民進黨就是暴力黨──李彥秀都受傷了!那麼多人受傷,王惠美也受傷耶……

主席:除了發言委員以外,其他委員請不要再發言。葉委員宜津還有19秒的發言時間,請讓葉委員宜津發言完畢,請不要再擋了!各黨的委員除了自己帶的手牌之外,其他黨的委員在發言的時候,其他政黨的委員請不要再阻擋!

黃委員昭順,等一下國民黨的委員發言的時候,民進黨的委員也不會用手牌做任何的阻擋,好不好?黃委員昭順,各黨委員發言的時候,其他黨的委員都不要再用手牌……

黃委員昭順:(在台下)你為什麼不把這個楊梅潑婦趕走?

主席:你不要再用手牌阻擋發言的委員,好不好?接下來是曾委員銘宗,請不要再罵人……

黃委員昭順:(在台下)楊梅潑婦在那裡做什麼……

主席:黃委員,請不要再罵人,請不要人身攻擊,好不好?

葉委員宜津:主席,我還沒講完喔……

黃委員昭順:(在台下)你是違法主席……

主席:現在各黨在發言的時候,其他黨的委員請不要用手牌去阻擋……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陳明文躲哪裡去了……

葉委員宜津:手不要亂遮……

主席:我們讓葉委員宜津可以完成發言……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陳明文在哪裡……

葉委員宜津:主席,我要發言……

主席:陳委員宜民,我們讓發言可以繼續,好不好?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陳明文出來道歉啦!暴力黨!

主席:等葉委員宜津發言完之後,就是曾委員銘宗發言,好,請安靜。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陳明文躲哪裡去了?

主席:陳委員宜民,我們讓會議可以繼續進行……

葉委員宜津:我是請他幫我拿,沒有請你幫我拿……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陳明文躲在哪裡?

主席:陳委員,您是副校長,您有非常多的學生,請您不要干擾會議進行,社會會有公評的,好不好?我們有直播。我們讓會議可以進行,接下來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還是沒有辦法發言……

主席:請大家安靜,好不好?葉委員宜津發言之後,就是曾委員銘宗……

葉委員宜津:主席,我覺得我的發言受到干擾,特別這是公開直播,但是有人擋住鏡頭,沒有辦法讓人民清楚地看到會議進行……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民主風度,好不好?讓所有的委員發言,即使您不同意他的發言內容,也要尊重他的發言,所有委員都有相當民意基礎,要向選民負責,要向全民負責,所以,即使您不同意發言委員的發言內容,也應該維護他發言的權利,這是民主基本的知識,也是基本的尊重,請大家不要干擾正在發言的委員。

葉委員宜津:我要給各位再看附帶決議,這是審查前瞻基礎條例的時候,國民黨就行政院所提出來的預算還不斷加碼……

何委員欣純:(在台下)好了啦!

葉委員宜津:時間暫停,我沒有辦法繼續……

(台下一片混亂)

黃委員昭順:(在台下)楊梅潑婦打張麗善!

主席:黃委員昭順,請不要人身攻擊,請保持風度,委員之間要有適度尊重,請不要人身攻擊。

陳委員宜民:(在台下)陳賴素美不要打張麗善,葉宜津下台了,時間到了。

葉委員宜津:主席,我的前面擋一堆人,我沒有辦法講話。

主席:抱歉,葉委員,您的發言時間已經到了。

葉委員宜津:主席,我的發言時間還沒到,我還沒有講完。

何委員欣純:(在台下)黃昭順打人。

主席:好,我們先保持會場的安靜,先恢復會場的秩序。

(台下:三條線的立委在罵人,三條線的立委講髒話,全臺灣都在看!)

(現場一片混亂)

葉委員宜津:主席,我還有19秒,請排除我的困難。

(台下:誰打你啊!攝影機在拍,誰在打你啊!)

(現場一片混亂)

葉委員宜津:主席,我的發言時間還有19秒,請主席排除發言台四周的障礙。

主席:請恢復議場的秩序,請媒體退後,讓議場的秩序可以恢復,請委員們自重。

葉委員宜津:我還有19秒啦!

主席:葉委員,等一下我再給你10分鐘,因為你的發言受干擾,對不起,我再給你10秒鐘的時間,但是我們會先讓議場恢復秩序。

葉委員宜津:主席,我還有19秒,不是10秒。

主席:好,我們先把議場的秩序恢復,請兩黨的委員協助。

葉委員宜津:為什麼在計時啊?我還沒開始講。主席,不能計時啊!我又還沒開始講。

主席:請葉委員等一下,時間要倒回剛才到那個時候。

何委員欣純:(在台下)三條線的立委……

黃委員昭順:(在台下)楊梅潑婦啦!

(現場一片混亂)

主席:好,請大家退後,媒體朋友們請退後,我們讓程序發言可以繼續進行。

黃委員昭順:(在台下)民進黨囂張到這種地步,要全面暴力,欺騙台灣的老百姓……

葉委員宜津:主席,發言台前面的委員沒有撤退前,我沒有辦法講。

主席:請議場幹事和議事人員協助。請媒體朋友們往後退,讓議事可以繼續進行。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好,大家都往後撤,維持議場秩序。

葉委員宜津:你的手遮到我了,請你的手不要遮到我。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請前面的委員不要干擾葉宜津委員講話。來,大家都撤。

葉委員宜津:前面的委員沒有撤之前,我不能講啦!

主席:請各位委員讓出空間來!請各位委員回座,讓出空間,讓會議可以繼續進行。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維持秩序,請葉宜津委員繼續發言。

劉委員世芳:(在台下)沒有排除啊!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請保持現場秩序。後面退一步,好不好?

劉委員世芳:(在台下)那個錄影根本看不到講話的人啊!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請葉委員繼續。

葉委員宜津:主席,這樣錄影看得到我嗎?前面還是沒有排除!

主席:國民黨的委員、民進黨的委員及在質詢台前面的委員,請大家讓出空間來,好不好?請大家讓出一些空間來。各位,在葉宜津委員發言之後,還有曾銘宗委員、王惠美委員、蔣萬安委員等等要做程序發言,所以請大家要讓出空間,讓委員的發言可以繼續進行。

葉委員宜津:主席,我的發言沒有辦法繼續進行,因為我的前面有手板,這個手板上面的文字不是我的意思表示,所以我希望你能夠排除。我沒有在抗議,我是在發言,所以請排除!這跟我質詢的意志不同。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互相尊重,好不好?我們互相尊重每一個委員發言、表達意思的權利。

葉委員宜津:這跟我的意志不同。

主席:所以請不要干擾其他的委員,我們不要用肢體、也不要用手牌等等干擾其他委員發言的進行。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好,其他委員的手牌放下,不要干擾發言者的意志。請……

主席:黃昭順委員麻煩您,好不好?謝謝,麻煩您將手牌暫時先拿下來,等一下曾銘宗委員發言或國民黨委員發言的時候,您再繼續,好不好?

黃委員昭順:(在台下)我沒有占他的位置,我站在旁邊而已……

葉委員宜津:好啦!好啦!好……

黃委員昭順:(在台下)我站旁邊……

主席:黃昭順委員,大家彼此尊重,好不好?我們互相尊重一下,拜託!黃委員拜託一下,好不好?

黃委員昭順:(在台下)你大概誤會了,我站在旁邊而已……你沒有看到我站在旁邊而已嗎?

主席:我有看到,我看到您在發言台的旁邊。

黃委員昭順:(在台下)違法主席,請不要違法糾正!

主席:黃委員,拜託一下,好不好?葉宜津委員還有19秒鐘的發言時間,拜託一下……

葉委員宜津:好,謝謝主席,我還是再一次地說,國民黨對行政院整個前瞻基礎建設,他們不但支持而且還加碼,在整個委員會的提案裡面,還有林德福委員、羅明才委員不斷地幫新北市加碼,曾銘宗委員、林為洲委員都有加碼的提案。很好!可以!但是不能「只有北部有,中南部就不能夠有」!你們要加碼你們自己的,但是也不要阻擋中南部的發展,謝謝。

主席:好,謝謝葉宜津委員,接下來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好,支持建設,但是不要讓前瞻變錢坑。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謝謝羅召委。各位同仁,大家好。我首先回應剛剛幾個委員提到,像是剛才葉宜津委員提到我們也有加碼,但是項目很重要,比如說軌道建設在台灣地區的支持率只有6.4%,我當然不支持!

另外,鄭寶清委員,您可能要認真一點,為什麼不會債留子孫?你仔細看財政部的報告,地方政府的舉債額度只有5,500億元,這5,500億元裡面包括臺北市2,500億元,剩下3,000億元的舉債額度。各位想想看,只剩下3,000億元的額度,前瞻基礎建設裡面的軌道建設,依照預算中心的評估,它的配合款就有3,700億元,所以舉債建設完成,就是地方政府破產之際。鄭寶清委員,你認真一點!有興趣的話,我隨時吃飽飯接受你挑戰,來辯論,敢不敢辯論?你敢不敢接受辯論?敢不敢?吳秉叡,你也可以來辯論!我跟你講,會不會造成債留子孫?我接受你,要不要辯論?吳秉叡,你也可以!你們看看,你們民進黨,我接受,我接受辯論,你們敢不敢辯論?敢不敢?敢不敢?我接受!來辯論,來辯論,辯論,辯論,你敢不敢?

(現場一片混亂)

主席:好,現在時間暫停。

曾委員銘宗:債留子孫,扣掉時間!扣掉時間!來辯論,來辯論,來辯論敢不敢?接受辯論,敢不敢來辯論?

黃委員昭順:(在台下)扣掉時間,時間重算。

曾委員銘宗:來辯論,接受你辯論敢不敢?

黃委員昭順:(在台下)大家看清楚民進黨就是這麼囂張,民進黨就是這麼「壓霸」,民進黨就是這麼野蠻,大家看清楚,請臺灣人民看清楚。

曾委員銘宗:債限會不會破表?吳秉叡或鄭寶清也好,敢不敢接受我的挑戰?來辯論,好不好?吳秉叡、鄭寶清敢不敢?不敢、不敢、不敢。

主席:接下來請王委員惠美發言。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我們這是很良性的發展,大家是講理、論理,接下來請王委員惠美。

王委員惠美:王榮璋委員等一下,我可不可以要你那一支麥克風,這一支麥克風效果不好,我要我們的無線麥克風,這一支麥克風常常會效果不好,發言效果不好。

何委員欣純:(在台下)黃委員昭順就有一支了!

王委員惠美:那一支沒有錄音,對不起!

黃委員昭順:(在台下)可以要求,這一支沒有錄音。

王委員惠美:還有第二支,有3支啦!有3支麥克風,這個東西就是會閃爍啊!我們連要求品質也沒有,立法院現在都這樣喔?這樣不會很吵嗎?拿那個給我們啊!我們要那個麥克風,你那支麥克風有效果啊!連麥克風都要不到是不是?這樣的效果好嗎?

王委員惠美:你們議事人員應該快來修理啊!就已經有一點損傷,我們講話已經不太清楚了。

主席:王惠美委員請發言。

王委員惠美:主席,我這樣要求有過分嗎?

黃委員昭順:(在台下)主席,你不能偏心,王惠美委員……

王委員惠美:我這樣的要求有過分嗎?發音閃閃爍爍,主席,難怪人家不承認你是主席,做事就是不公平,說真的,所以我們的鄉親就知道你「壓霸」,今天前瞻國民黨沒有反對建設,今天國民黨如果反對建設,前瞻條例不會讓它通過,可是為什麼現在這麼多的聲音出來?這麼多過去支持民進黨,甚至連各個黨派大家都跳出來反前瞻,為什麼?因為我們只有看到它亂撒錢!剛剛講得很好聽,我們的少子化預算編列多少?少子化不過才編列20億元,裡面做什麼?買尿布,這樣年輕人會敢生孩子嗎?也是無效;你看食安多重要,現在罹患大腸癌的比率有多高?可是只有編3億元;另外再看人才的栽培,只有42億元,臺灣優秀的人才快走光了耶!我們的政府還不思檢討;再來,你們講綠能很重要,但這次前瞻計畫才編列81億的預算,連零頭都不到!還有,你們說數位建設很重要,但你們在這方面卻僅編列一百多億元,如何能讓臺灣跟得上世界腳步?接下來是水資源的部分,你們也只編列207億元,口口聲聲說臺灣會淹水的地區何其多,講得很可憐,但你們又編列了多少預算?今天金管會也派人前來,因為他們在原來資安的預算中編列1,500萬元,居然被你們挪到前瞻計畫項下,這筆預算跟前瞻建設計畫有什麼關係?害金管會的官員白白在這裡坐了兩、三天!

再看水資源的部分,你們講得很好聽,編列了207億元,但事實上,綜合流域治理計畫還有兩年沒有執行,由此可見,行政院現在只是把一些還沒有執行完的計畫再丟到前瞻計畫裡面,這就是現在大家看到的前瞻計畫,然而國人所希望的前瞻計畫乃是把未來我們會遇到的問題作一解決,所以,請蔡英文總統好好想一下,當初剛上台七十幾%的高民調,如今民調快速下滑,現在你花這些錢並不見得能把你的民調拉起來!

真正的前瞻計畫,比如一例一休,請你們一定要趕快處理好,現在大家已經被這個制度搞到民不聊生,不僅欠錢的沒有辦法去賺錢,想要工作的你們卻不讓他們去做,眼前這麼重要的問題,你們不想辦法做個妥適處理,只顧著這樣毫無章法地撒錢,為什麼不趕快設法解決經濟上的問題,只要經濟的問題解決了,什麼事情就都沒問題了。但事實上,我們所看到的蔡政府就只能一直放任國內的經濟走上崩潰之途,你們知道嗎?這是很嚴重的事情!

台灣現在中小企業平均缺乏三、四十%業績量的大有人在,勞工朋友每人每月收入平均減少5,000元至2萬元,這種情況若繼續發展下去,我們可以預見未來半年一定會出現通縮的惡果,畢竟在人們普遍缺錢的情況下,是不太可能想去做消費的,如果大家都不願多消費的時候,試問台灣的經濟怎麼會好轉起來?你們今天只是運用過去經濟發展的動能,再把錢投資下去,以獲得較高的GDP,可是……

主席:謝謝王委員的發言,妳的發言時間已到!

王委員惠美:主席,這樣的前瞻計畫對台灣的經濟、產業發展到底有什麼幫助?請民進黨好好想一想蔡英文總統現在的民調為什麼會呈現雪崩式的下滑,從上台之初的七十幾%的,到今天只剩下一、二十%,可以說已幾近於崩盤的局面!你們一定要去思考這個問題,同時,也請蔡英文總統一定要將心比心、要「民之所欲,常在我心」啊!

主席:王委員的發言時間已到,接下來請蔣委員萬安發言。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王委員的發言講得非常好,台灣現在很可憐,所以,有很多問題要請大家以理性的態度來討論,需要花時間好好來思考一下,接下來請蔣委員萬安發言。

蔣委員萬安:主席。我現在正在想一個問題,就是:我們還要讓這種違法狀態持續下去多久?今天現場來了非常多的部會首長、政務官與事務官,是否請大家再把7月5日通過的特別條例翻出來,並仔細看看第五條、第八條的內容,其實,第五條的內容跟行政院當初送進來的條文已經不一樣了,依該條規定,各執行機關在辦理前瞻計畫時,必須提出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及替代方案成本效益分析報告等提報行政院院會。接下來再看條例第八條的規定,行政院編列特別預算時,必須附具第五條書件、相關報告送立法院審議;結果今天我們立法院完全沒有收到相關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替代方案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所以,今天我們所要審的完全是一個違法編列的預算,我們看到裡面所編列的37項軌道建設經費當中,有21項必須經過可行性評估,行政院竟然連這部分都要我們通過預算好讓他們做可行性報告,殊不知按照條例的規定,應該是行政院先做好這些研究分析與評估報告,提報院會核定後再據以編列特別預算,最後才送來立法院審議,這樣的顛倒程序,這樣的順序混亂,違法亂紀!我們究竟要讓違法狀態持續到什麼時候?而且這21項軌道計畫的評估經費就要4億元,是要我們蒙住眼睛審查預算嗎?甚至是要我們在這邊蒙著眼睛,任由違法狀態持續下去嗎?

蔡英文總統之前說一例一休的修法,法學博士的她看不懂,我的白眼都快要翻到後腦勺了!你看不懂,卻還要民進黨團執意推動?現在的前瞻計畫,我相信你也是連看都沒看,就要民進黨團開坦克車似的壓過去!你忽略外界各種批評的聲音,不顧台灣下一代的未來,舉債,加上地方的配合款1.5兆元,這些都要人民吞下去,我想這些都不是民眾所期待的。我跟各位報告,預算裡面有關食安建設部分,甚至還編了5,280萬元的臨時人力費用,為什麼不聘僱正職人員?你們還要讓臺灣的血汗勞工被壓榨到什麼時候?不僅如此,還編列購買公務車輛的費用2,500萬元。民眾希望你們把錢花在刀口上,結果你們花錢去買公務車,這能解決食安問題嗎?今天就要這樣稀哩呼嚕的通過!不要以為你們是多數,就可以這樣鴨霸,欺負我們的人民!欺負少數黨!欺負各界的聲音!你們編列的預算是如此草率,立法院違法亂紀,莫此為甚!我們絕對反抗,絕對為民眾看緊荷包,為民眾擋下前瞻計畫!

主席:蔣委員的發言時間到了。現在請楊委員鎮浯發言。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謝謝蔣萬安委員,大家真的要好好思考一下。下一位請楊委員鎮浯發言。

楊委員鎮浯:謝謝主席羅明才召委的裁示與邀請。其實這兩、三天來,我們也看到很多民進黨的委員在台上講了很多臺灣現在所面臨的問題,包含水環境、數位環境等等,以臺灣現在存在的問題來告訴國人,我們應該讓前瞻預算通過;但是我也要告訴大家,這正是蔡英文總統一貫的作法,是包著糖衣的毒藥,用文青的語言、用一個願景來包裝其實是藏污納垢的東西。今天國民黨並非反臺灣的建設,今天國民黨也認同臺灣存在著這麼多的問題需要解決,但也不能扛著一個美麗的願景,就把所有藏污納垢的東西包裝在這裡面,國民黨反對的是這個內容。我們只是要求行政院可以很務實的拿回去重擬!

我們來檢視一下這個前瞻建設,就拿金門來說,按照國發會的資料,金門可能分配到的大概只有4-5億元,其中治水預算2,700多萬元,還是延續型的治水計畫,是本來就要處理的延續型預算,其他部分都是所謂的競爭型預算,也就是要核定之後,才能提計畫,還不一定會給你!連這種未定的競爭型預算,也不過4億多元至5億元。我跟大家報告,其實金門才最應該多編列一點,要講前瞻的話,金門最符合前瞻!前瞻的重點在哪裡?第一個,少子化。金門是模範,每年的人口成長率是臺灣最高的,現在已經是14萬人口,預計2020年時可以有17、18萬人口,但是在鼓勵金門少子化政策往前走的時候我們卻沒有看到任何給金門的政策。其次,有關兩千多萬治水預算方面,金門嚴重的水問題,行政院幾乎完全忽視置之不理。在數位方面,金門跟臺灣都存在嚴重的數位問題,可是這些離島居民所切身需要的,沒有一項被行政院採納,統統都不予採納!如果行政院只喜歡做軌道,乾脆我們要求陸委會交通部讓金門編列預算做一條軌道連接廈門,這才是金門人要的,這樣才能帶動金門的發展!如果前瞻行政院只能給軌道,就乾脆給金門一條接到廈門的軌道,讓金門自己來發展!

我再一次強調,國民黨不是反對臺灣建設,而是反對這個藏污納垢、粗糙的行政院版前瞻計畫,我希望國人能夠把眼睛張開,不要被那些願景給騙了!既然已經點出臺灣的問題,我們就要務實解決這些問題,而不是用問題來包裝他們要的綁樁跟利益分配,只要看看金門、馬祖等離島偏鄉,就知道他們所說的「走出臺北,均衡全國」全部都是騙人的謊話,這些數字都非常地清楚,全部都可以讓大家檢驗,金門、馬祖、澎湖以及臺灣,臺澎金馬難道只有臺灣本島需要均衡嗎?金門面臨這麼多困境,你們可以視而不見嗎?將近15萬人口,難道是少數嗎?我希望大家能夠正視這個問題,讓我們一起監督前瞻,不要讓我們的政府假借臺灣問題來遂行自己的目的,讓我們為下一代的子孫負責,把關!謝謝。

主席:請馬文君委員發言。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還有沒有委員要發言?要登記發言的委員,請來我這邊登記。下一位請馬文君委員發言。

馬委員文君:我們必須透過今天的發言表達,為什麼這次我們會這樣強力反彈?因為我們聽到執政黨一直說我們的口號是鬼打牆,大家都知道,如果今天我們選到一個好政府,就是全國人民碰到貴人,但現在偏偏我們碰到的是「鬼」,所以我們沒有辦法不鬼打牆!今天我們必須一再重複地告訴全體人民,立法院現在是什麼狀況,然後再來,談談前瞻,我們並不是不懂,大家都是從基層出身的,我們不會擋有意義的預算,可是這幾天大家聽到很多執政黨委員說,我們的前瞻要做什麼?我的選區南投縣有兩個原住民鄉鎮,我們都知道原住民鄉鎮需要很多特別預算來照顧,因為他們幅員廣大,需要農路、廁所,需要很多治水預算及公共建設、基礎建設等等。如果你要做這些,在公務預算裡面就可以做,如果政府不要把很多錢拿去補貼外國人來臺灣遊玩;不要把很多錢去做無謂浪費,這些錢可以做很多原住民鄉鎮的廁所。今天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編了很多農路、排水設施、野溪整治的預算,也統統可以做好。如果執政黨認為這些錢對這些偏鄉的照顧不夠,如果你覺得農路是必要的,大家記得農路的預算是在什麼時候被刪掉的?是民進黨執政的時候有「矮黑人」的說法,當時認為不能夠破壞水土保持,所以把農路預算全部刪除,直到國民黨再次起來時,才又編列農路的預算。大家都承認農路對偏鄉農民的進出以及農產品的運輸非常重要,所以我們不會去杯葛無謂的預算,可是,如果你在公務預算可以動支的經費,就不要放到前瞻裡面來欺騙大家,讓大家以為前瞻就是要幫他做很多的事情。我想,這裡面有很多的內容,我只要舉出一個例子來說明,今天有許多位執政黨委員都提到軌道建設的部分,譬如德國、美國、英國與法國都可以興建軌道,這些國家只有二百多萬的人口即可興建軌道,為什麼我們卻不可以?大家不妨思考看看,日本與韓國在興建軌道之後賠了很多錢。當我們看人家穿迷你裙時覺得很漂亮,自己非常的羨慕,但事實上,你的腿比較粗,明明就不適合穿迷你裙,只適合穿長褲,那你穿長褲就好。臺灣應該發展觀光或其他適合發展的事業,不要逼走內資,然後外資卻又進不來。你說前瞻是未來臺灣發展的希望與機會,這簡直是鬼話連篇……

主席:馬委員文君質詢時間已經到了。

馬委員文君:我們希望全體人民睜大眼睛看一看,我們會全力捍衛,更希望政府不要隨便浪費這些錢。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羅委員明才:(在台下)請林委員麗蟬發言。你慢慢走沒關係,我們的時間很充分,讓你在安全的情況下能夠輕鬆陳述自己的理念。

林委員麗蟬:感謝羅主席,各位媒體、各位同仁,大家早!我們看到這幾天有蠻橫、粗暴、違法的召委帶著議事人員自行宣布開會,我只能說為何立法委員可以這樣的違法,卻又限制媒體不能往前?對此,我真的是無解,你們是「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當然這是題外話。我要講的是前瞻基礎建設,大家都是立法委員,事實上,惟有國家遭遇特別狀況時,才能編列特別預算,正如同醫院急診室與一般診所並不一樣,如果我只是小感冒,只要到診所看診拿藥即可,但當我遇到急難亟需救命或災難來臨的時候,才需要送到醫院急診室就醫,否則我可以隨意濫用救護車嗎?就是不行嘛!

現今臺灣不是不需要建設,國民黨的每位委員不管是不分區或區域立委,即使是不分區的立委也需民眾支持政黨票,這些都是民意,所以我們對於人民的相關需求或地方建設都非常重視,但是我們的前瞻基礎建設屬特別條例,每年度我們編列1兆9,000多億的公務預算,難道臺灣每年要花費1兆9,000多億元卻沒有在建設嗎?

各位現場的民眾及記者們,大家賺錢都有繳稅,難道現今執政黨有遭遇所謂的國防緊急設備或戰爭嗎?有遭遇國家經濟重大的變故或災難嗎?之前發生921大地震及88風災時曾編列特別預算支應,難道民進黨執政一年多,臺灣就遭遇到什麼樣的重大災難?就算民進黨不知持家、不會執政,現今政府表示推動前瞻基礎建設是為了臺灣好,但為何這些錢卻是花在保險、廣告、影印、郵票、電話、水電費、清潔費等等?這些事務都算是前瞻建設嗎?不要說委員反對建設,事實上,每位委員都有自己的選民,每位委員背後都需要……

羅委員,我的發言時間必須再延長2分鐘,因為我要講的這8,400億元無法在3分鐘內講完,可以嗎?

羅委員明才:好,你繼續講啊!

林委員麗蟬:我要講的是,請問蔡政府和林全院長,您們高為總統和院長,就前瞻基礎建設可以允許你們的計畫不用改,其中有保險、廣告、影音、郵票、電話費、水電費……

主席:謝謝林委員麗蟬,您的發言時間已經到了。

林委員麗蟬:人民是不是要聽我講?

(台下:要!)

林委員麗蟬:我是要再幫人民講2分鐘,可以嗎?

(台下:可以!)

林委員麗蟬:為什麼不行?

(台下:可以啦!)

(台下:你繼續發言沒關係啦!)

林委員麗蟬:是你們亂花錢,不行啦!我們是要為人民講話。我必須要再問一下……

主席:林委員,現在進行的是程序發言……

林委員麗蟬:這些都是程序!沒有主席……

主席:在程序發言中,你對於預算的問題,等一下在相關預算審查跟提案討論的時候可以提出來,我們也會請相關部會首長一一做相關的回答。

林委員麗蟬:對每一家、每一個人民而言,家裡生2個小孩,共4個人的家庭,每個人要為特別預算多繳15.5萬元。你們大家願意繳嗎?

主席:您的發言時間已經到了。

林委員麗蟬:還花水電費!年度預算每一年有1兆9,000多億元,為什麼還要這樣?執政黨不會持家,還要編特別預算!臺灣是這樣子的嗎?各國都在進步,如果要編這種特別預算的話,我覺得也要看一下人民需要什麼特別預算,不是這種東西,水電費、影印費……

主席:好,登記發言之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在進行討論事項之審查及處理提案。

(台下:抗議!)

主席:請議事人員宣讀「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之委員提案,一共有126案。

(台下:抗議!我們不承認王榮璋主席,我們承認羅明才主席!我們有登記發言,我在羅主席這邊登記發言,怎麼可以剝奪立法委員的發言權!)

主席:請開始宣讀。

(台下:這段時間很清楚地看到為什麼蔡英文的民調非常、非常地低……

民進黨居然用暴力的方式要通過這個預算……)

(台下:違法宣讀!)

1、主決議

案由:

按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規定,該特別預算舉借之債務,存量部分列入債限,每年度舉借債務流量則排除公債法限制,惟與近年特別預算相同,未指撥財源償還債務。查政府編列特別預算均有其特殊目的,或為災後重建、或為振興經濟,但政府收支仍應求得經濟循環周期之財政平衡,如淪為以債養債勢將導致財政災難。

本次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雖較以往特別預算重視財政紀律,惟未規劃償債財源。鑒於我國非屬聯合國及國際貨幣基金(IMF)之會員國,尋求外援較其他國家相對困難,面對財政失衡狀態,更需謹慎應對,爰此提案,應於一周內研擬規劃償債配套措施,並送至立法院送審以維財政紀律。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洪慈庸  林昶佐  徐永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黃國昌

2、

數位建設

建構公教體系綠能雲端資料中心計畫

(通案刪減)

綠能定義是指低碳燃料(Low Carbon Fuel),從燃料取得到利用都排放出較少的溫室氣體二氧化碳,可以減緩溫室效應的燃料,經查「建構公教體系綠能雲端資料中心計畫」中之「綠能」實際上為節能,且該計畫與預算法第八十三條規範之特別預算編列之意旨不符,爰提案全數減列第一期107年度500,000千元。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3、

數位建設

建構民生公共物聯網計畫

──空品物聯網產業發展計畫

(通案刪減)

104年全國共受理27萬7,393件公害陳情案件,發生地點集中於6大都會區,高達21萬7,424件占78.4%;另案件類別上,以噪音、空氣異味及環境衛生類等3類污染案件就高達24萬4,930件占88.3%,顯示環境噪音及空氣品質問題感善刻不容緩,但環保署及科技部竟然不苦民所苦及尋思解決之道,還將此視為發展產業之商機,且與預算法第八十三條規範之特別預算編列之意旨不符,爰提案全數減列第一期107年度203,000千元。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台下:抗議!)

(台下:違法宣讀!)

4、

通案決議

案由:鑒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係為我國未來三十年之基礎建設打下根基,且舉債數額高達數千億元,政府在編列特別預算,補助各縣市政府之際,應妥善評估,對於計畫之規劃、計畫目標、計畫內容、預期成效、過去計畫執行績效,以及編列配合款、自籌款或回饋機制等項目,擬於審查作業規範中訂定審查指標及評分標準,前揭項目允宜向社會公布,以符合外界對政府資訊透明化之要求。爰提案要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中,舉凡屬競爭性計畫者,均應建立明確具體之競爭性評比項目與標準,並將審議結果與執行成果上網公開,俾利透過公開透明之評選機制篩選最具可行性及效益性之計畫,並利全民監督。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5、

國史館單位預算案

案由:總統府主管第1款第1項第1目「數位建設」科目編列51,350千元,提案刪減26,350千元,改列為25,000千元。

說明:國史館本次編列特別預算係供辦理「國家文化記憶庫及數位加值應用計畫」項下之「厚植數位內容及服務建設」,規劃將所典藏之重要國家檔案史料寶藏與歷任國家元首相關珍貴文物,納入國家文化記憶庫及促進數位加值應用。然本次計畫所辦事項為該館法定職掌事項,每年皆有編列數位典藏相關業務公務預算,顯有重複編列之虞,且按105年國史館「史料圖書採集整編典藏閱覽」之預算編列數為2,663千元,最終決算數僅為1,614千元,顯示即使給予該館增加預算,也未能如期完成,爰提案總統府主管第1款第1項第1目「數位建設」科目編列51,350千元,刪減26,350千元,改列為25,000千元。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6、

科目名稱:0002000000總統府主管0002300000國史館

計畫別:數位建設

預算書頁次:103

發展數位文創─業務費─設備及投資費

【V】歲出 【 】歲入

【V】凍結:20%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國家文化記憶庫及數位加值應用計畫─厚植數位內容及服務建設計畫」項下第一期「發展數位文創」編列預算 5,135萬元,惟該預算欲辦理之項目,如建置檔案整合協作系統,辦理檔案委託研究、建檔、解讀編稿及資訊系統開發,辦理珍貴文物數位化,辦理檔案修護、拍攝、整編、權利盤點等內容,均屬國史館之法定職掌之項目,似無編列特別預算之必要。國家資源有限,經費應撙節使用。爰此,提案凍結預算數20%,待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徐永明  黃國昌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7、

單位名稱:中央研究院 預算書頁次:104

科目或業務計畫名稱: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

預算數:10,000千元

建議:全數凍結

案由:

中央研究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科學支出項下「數位建設」建構民生公共物聯網─空品物聯網產業開展─微型空品測站布建編列10,000千元。經查環保署業已推動空品測站物聯網計畫,兩者計畫內容是否重疊?再者,此一微型空品測站之功能為何,其精確度是否具有學術研究或政策參考之價值頗有疑義。建議本項預算10,000千元全數凍結,提出專案報告後,經聯席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8、

行政院單位預算案

案由:行政院第2款第1項第1目「數位建設」科目編列456,423千元,提案刪減112,000千元,改列為344,423千元。

說明:行政院本次編列特別預算,主要係辦理「行政院新聞影音資訊系統提升、實體隔離網路系統統合更新、資安強化及備援作業集中化等」及「汰換基層機關7年以上之資訊軟硬體設備」等作業。然在106年度總預算中,行政院已編列6,223萬元,辦理行政資訊系統與設備之建置、更新、維護及資通安全防護,並建置政務大數據應用系統等,實無重複編列的必要性。且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若僅用來更換地方政府公務用之電腦設備,屬地方政府年度預算應編列事項,顯然無法讓外界有需要舉子孫未來的債,來做前瞻投資的必要性,爰提案行政院第2款第1項第1目「數位建設」科目編列456,423千元,刪減112,000千元,改列為344,423千元。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9、

科目名稱:0003000000行政院主管0003400000國立故宮博物院

計畫別:數位建設

預算書頁次:106-107

發展數位文創─業務費─設備及投資費

【V 】歲出 【 】歲入

【V 】凍結:9,868萬元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國家文化記憶庫及數位加值應用計畫─故宮重要文物數位化基礎建設及公共化教育應用計畫」項下第一期「發展數位文創」編列預算1億4,100萬元,惟該預算於計畫核定本中之細目,除「人事費」已列明共4,232萬元外,「其他費用」及「儀器設備」之費用均未定。國家資源有限,經費應撙節使用。爰此,提案凍結未列明細目之預算數額共9,868萬元,待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黃國昌

10、

國家發展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案由:國發會第2款第3項第1目「數位建設」科目編列101,000千元,提案刪減85,000千元。

說明:國發會推動為強化資安防護作業,於此次特別預算中編列「強化國家資安基礎建設計畫─政府骨幹網路資安防護擴充計畫」。然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基礎環境數位化」項下子計畫「電子化政府雲端基礎建設計畫」工作項目中,即已包含強化政府骨幹網路資訊安全縱深防禦機制,並在106年度預算「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電子化政府雲端基礎建設計畫」編列預算,實無重複編列之虞。爰提案國發會第2款第3項第1目「數位建設」科目編列101,000千元,刪減85,000千元。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台下:違法宣讀!)

主席:各位委員,請不要再丟,現在天花板上面的燈具有可能會墜落,請大家小心!現在媒體正在報導,我們的國會也正在直播,這樣子的行為不是人民所樂意見到的。各位,請保持冷靜,我們天花板上的日光燈有可能會掉落,請小心大家的安全,現在地面及在場人員身上都有水,一旦電線掉落……

11、

科目名稱:0003640000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城鄉建設5303640500

計畫別:城鄉建設

預算書頁次:p.112

城鄉建設─

【V】歲出 【】歲入

【V】凍結:459,960千元 【】刪除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城鄉建設」項下「客家浪漫臺三線計畫」第一期共編列800,000千元,其中「藝術村與大地園藝建置」一項共編列459,960千元,佔第一期計畫57%。顯為客委會本期計畫中之重點項目。客委會日前具體指出將於竹北、竹東兩地設置藝術村、音樂村。惟經查新竹縣境內已設有功能相似之「文創藝術村」,長期遭指使用率低落;客委會轄下「客家文化中心苗栗園區」亦曾因浪費公帑而遭監察院糾正。本次計畫內亦未見任何對新設園區之相關規劃報告。爰此,茲提案凍結「藝術村與大地園藝建置」一項共計459,960千元預算,待向本院提出相關園區使用狀況之盤點報告、及預計新設園區之規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城鄉建設」項下「客家浪漫臺三線計畫」第一期共編列800,000千元,其中「藝術村與大地園藝建置」一項共編列459,960千元,佔第一期計畫57%。客委會指出將於竹北、竹東兩地設置藝術村、音樂村。

2.惟經查竹東縣政府自2015年斥資上億設立「動漫藝術村」,惟經營不善,多次經報載使用率低落,據此,2017年2月新竹縣政府甫將之改做「文創藝術村」並重新招標委外經營。據客委會本期計畫描述,該藝術村與客委會擬新設之藝術村功能相似,是否有新設藝術村之必要?尚待盤點現有資源後釐清。

3.另,根據監察院「099教正0019糾正案文、099教調0045調查報告」,客委會轄下「客家文化中心苗栗園區」當初以特別預算,因前置作業時程較短或人力不足,而未能妥適規劃執行,導致浪費公帑之情事。客委會本次再度擬支用特別預算新設園區、藝術村,但計畫內未詳列相關之評估規劃報告,如何避免上述情事?新設園區功能如何與現有園區區隔?尚待釐清。

4.因計畫內擬新設園區,恐有資源重複配置之疑慮。爰此,茲提案凍結本計畫全數預算,待向本院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黃國昌

12、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案由:通傳會第2款第6項第1目「數位建設」科目編列522,503千元,提案刪減100,000千元。

說明:通傳會編列特別預算辦理普及偏鄉寬頻接取環境業務,以推動偏鄉固網及行網基礎建設,並優化偏鄉之網路涵蓋率。然電信法明定交通部得指定電信事業提供對偏遠地區之電信普及服務,並由被指定電信事業依規定分攤普及服務所生虧損及必要之管理費用,使全體國民得按合理價格,公平享有一定品質之必要電信服務。為鼓勵電信業者加速建置偏鄉寬頻基礎設施,已給予無線電頻率使用費不同程度之折扣數。再者,通傳基礎設施建設事務之監理,以及射頻與資源業務之審驗監理等,屬通傳會法定員額之例行業務範疇之一,現又因為編列特別預算執行需增加人力,顯然有擴編人力之疑。爰提案通傳會第2款第6項第1目「數位建設」科目編列522,503千元,提案刪減100,000千元。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13、

科目名稱:0003850000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6003851000數位建設─6003851010

推動資安基礎建設

計畫別:數位建設

預算書頁次:P114

強化防救災行動通訊基礎建置計畫─業務費

【V】歲出 【 】歲入

【V】凍結:50%    【V】刪除:30%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強化防救災行動通訊基礎建置計畫」項下第一期「業務費」編列預算11,434千元,其中聘用會外專業人力6位,第一期(106.9.1~107.12.31)人事費總計7,745.625千元,含差旅費(含會外審查委員交通費)2,281.520千元。惟國家資源有限,經費應撙節使用。爰此,提案刪出預算數30%,凍結預算數50%,待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林昶佐

14、

預算提案

案由:有鑑於過往兩次4G頻譜釋照讓國庫進帳共計1465.75億元,為求普及偏鄉寬頻接取環境,改善數位落差問題,未來頻譜釋照所得拍賣金應優先作為改善偏遠地區數位建設或改善通訊品質之用,無須透過政府舉債支應相關建設費用。此外,通傳會即將進行第三梯4G頻譜釋照,應以該次釋照所得做為普及偏鄉寬頻接取基礎建設之用。爰此,提案刪除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第2款第6項第1目第2節「保障寬頻人權」預算數270,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台下:違法宣讀!)

主席:請各位委員保持冷靜,我們的民眾都在看,各位都是有民意基礎的民意代表,這難道是你們代表的民意所樂於見到的嗎?

15、

科目名稱:0003850000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6003851000數位建設─6003851010推動資安基礎建設

計畫別:數位建設

預算書頁次:P114

普及偏鄉寬頻接取環境─普及偏鄉寬頻接取基礎建設─業務費

【V】歲出 【 】歲入

【V】凍結:50%    【V】刪除:30%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普及偏鄉寬頻接取環境─普及偏鄉寬頻接取基礎建設」項下第一期「業務費」編列預算26,777千元,其中含成立專案計畫辦公室第一期(106年9月至107年12月)之人事費用12,604千元;經常支出其他費用14,173千元(含差旅費(含初驗、複驗)、審查費及出席費、雜支費用元)。惟國家資源有限,經費應撙節使用。爰此,提案刪出預算數30%,凍結預算數50%,待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林昶佐

16、

單位名稱:通傳會   預算書頁次:114

科目或業務計畫名稱:數位建設─保障寬頻人權

預算數:270,000千元

建議:全數減列

案由:通傳會主管數位建設項下─保障寬頻人權編列2億4,322萬3千元補助電信業者辦理普及偏鄉寬頻接取環境業務,以推動偏鄉固網及行網基礎建設,並優化偏鄉之網路涵蓋率。按現行電信普及服務機制明定由電信事業分攤普及服務之虧損,對偏遠地區之網路建設,為業者營運寬頻網路系統之必要責任,此為電信法第二十條明文規定。且為鼓勵電信業者加速建置偏鄉寬頻基礎設施,通傳會於106年1月19日預告修正「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依偏遠地區網路人口涵蓋率及使用頻率範圍,給予無線電頻率使用費不同程度之折扣數,其效果與補助相同,實無給與過度補助與優惠之必要。另外,此項業務為通傳會日常業務,並非新增業務,新增業務費用26,777千元亦有浮編之嫌,建議此項計畫預算2億7,000萬元全數減列。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17、

數位建設

強化政府基層機關資安防護及區域聯防計畫

第3款第1項第1目第1節

內政部正研擬晶片國民身分證換發計畫,將朝「自然人憑證、國民身分證」二合一方向規劃,內政部預計最快今年底、明年初報行政院核定,預估經費為30億元,換發期程則由規劃的2017年延至2019年。而在7月14日在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辦研討會的結論中,內政部戶政司長張琬宜公開表示要找文化部來公開徵求晶片國民身分證卡面設計,顯見在還未修改相關法令前,內政部已認為「勢在必行」,為避免資訊系統重複採購浪費,且該計劃(一、強化政府基層機關資安防護及區域聯防計畫─內政部(戶役政之基層資訊設備汰換整體計畫)與預算法第八十三條規範之特別預算編列之意旨不符,爰提案全數減列第一期107年度840,002千元。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台下:違法宣讀!)

18、

內政部單位預算案

案由: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內政部第3款第1項第2目第1節「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科目編列146,000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第一條為本條例的宗旨:為帶動整體經濟動能,因應國內外新產業、新技術及新生活趨勢,推動促進轉型之國家前瞻基礎建設,特制定本條例。惟旨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未能符合該條例制定宗旨;另查該計畫已由該部施行多年且皆編有公務預算支應。爰提案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內政部第3款第1項第2目第一節「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科目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陳宜民

19、

內政部單位預算案

案由: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內政部第3款第2項第1目第1節「城鎮之心工程」科目編列2,500,000千元,提案凍結50%,待內政部向本院財政及聯席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旨揭計畫係活化老舊社區,強化舊城區對氣候變遷適應力、提升公共設施服務品質及營造在地的魅力城鎮。但城鎮改造並非只有硬體的興建及升級,更重要的是如何凸顯各城鎮獨有的特殊氣味,城鎮的文化內涵就如同是城鎮的靈魂,就如同一部電影的精隨是劇本。經查,該計畫係由內政部所提出,該機關轄管業務及專業領域乃著重於硬體建設及規劃,缺乏該計畫所需的人文及藝術涵養及訓練,故提案凍結凍結二分之一,待內政部向本院財政及聯席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20、

警政署單位預算案

案由: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警政署第3款第3項第1目第1節「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科目編列434,000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第一條為本條例的宗旨:為帶動整體經濟動能,因應國內外新產業、新技術及新生活趨勢,推動促進轉型之國家前瞻基礎建設,特制定本條例。惟旨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未能符合該條例制定宗旨;另查該計畫已由內政部施行多年且皆編有公務預算支應及補助各單位。爰提案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內政部第3款第3項第1目第1節「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科目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陳宜民

(台下:違法宣讀!)

21、

消防署單位預算案

案由: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消防署第3款第4項第2目第1節「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科目編列340,000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第一條為本條例的宗旨:為帶動整體經濟動能,因應國內外新產業、新技術及新生活趨勢,推動促進轉型之國家前瞻基礎建設,特制定本條例。惟旨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未能符合該條例制定宗旨;另查該計畫已由內政部施行多年且皆編有公務預算支應及補助各單位。爰提案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內政部第3款第4項第2目第1節「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科目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22、

案由:106年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第4款第1項第1目,財政部主管財政資訊中心所提出數位建設項下之推動資安基礎建設565,575千元,減列305,775千元。

說明:財政資訊中心於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案數位建設項下之「建構公教體系綠能雲端資料中心」計畫中,為強化資安防護汰換老舊之高風險資訊設備共編列415,575千元。經查,「建構公教體系綠能雲端資料中心」計畫與財政資訊中心年度預算執行中之「建構財政雲端服務網」計畫內容相近,皆有編列資訊軟硬體之設備費用,故恐有重複編列之嫌。且汰換老舊之個人電腦與路由器等硬體設備屬各公務機關年度預算所例常編列之支出項目,與預算法八十三條規範之特別預算編列之意旨不符,爰提案減列415,575千元。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23、

科目名稱:17000000財政部主管0017600000財政資訊中心4017600000財務支出4017601000數位建設4017601005推動資安基礎建設

計畫別:數位建設

預算書頁次:P125

推動資安基礎建設─設備及投資

【V】歲出 【 】歲入

【V】凍結:30%或數額 【V】刪除:20%或數額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建構公教體系綠能雲端資料中心─財政部資料中心設置整體計畫」項下第一期「設備及投資」編列預算488,815千元,與說明所敘細目「擴增財政部共享平台及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之儲存容量及硬體效能,增購資訊軟硬設備並建置資料中心資通訊網路服務及強化資安防護等所需經費181,040千元」以及「財政部及所屬機關汰換老舊(高資安風險)之資訊設備,強化資訊安全防護,所需經費305,775千元」加總之486,815千元顯不相符。

且查財政部104年度增列建構財政雲端服務網計畫總經費821,438千元,分四年辦理:「逐步辦理本部各機關備援機房雲端化,自106年起逐步移入電子發票、國產、財訓等備援機房」,106年仍有經費支應相關設備更新。

爰此,提案刪除預算數20%,凍結預算數30%,待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台下:違法宣讀!)

24、

科目名稱:0020000000教育部主管0020010000教育部

計畫別:數位建設

預算書頁次:129

建設下世代科研與智慧學習環境─業務費─設備及投資費─獎補助費

【V】歲出 【 】歲入

【V】凍結:30%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建置校園智慧網路計畫」項下第一期「業務費、設備及投資、獎補助費」編列預算8億752萬7千元,惟該計畫核定本中,並無說明該筆預算各項經費之細目,亦即無法得知及評估為達成計畫之目的是否確需該筆經費之額度。

且根據計畫核定本第十頁之「目標實現時間規劃」,雖該計畫之主要具體目標皆預計於109年達標100%,但具體達成各項目標之進度期程、投入預算於特定學校之順序及相關辦理細節亦未載明於計畫核定本中。查全台各地高中職以下之學校,其數位建設基礎環境及教學人力之程度不一,以前瞻基礎建設之特別預算目的,理應優先將特別預算之經費投入於對於相關智慧學習網路需求最切之學校,方得最大化特別預算之效益。爰此,提案凍結預算數額30%,待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黃國昌  

25、

科目名稱:0020000000教育部主管0020010000教育部

計畫別:數位建設

預算書頁次:129-130

建設下世代科研與智慧學習環境─業務費─設備及投資費─獎補助費

【V】歲出 【 】歲入

【V】凍結:30%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強化數位教學暨學習資訊應用環境計畫」項下第一期「業務費、設備及投資、獎補助費」編列預算13億847萬9千元,惟根據計畫核定本第十六頁之「目標實現時間規劃」,僅提及該計畫之第二及第三項子計畫之目標實現時間規劃,並未提及第一項子計畫「普及中等以下學校新興科技之認知」之目標實現時間規劃。雖於計畫核定本第二十五頁中有提及該子計畫之目標值及評估方法,然卻未有任何期程之說明。

且評估該計畫三項子計畫之目標值及評估方法均為量化指標,例如「參加數位學習活動累計學生人次達880000名國小生、472000名國中生」,或是稱「更新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室資訊設備,營造有利於智慧學習環境累計比例達100%」,然單從該類指標,並無辦法適切評估本預算之經費是否確能達成本計畫欲達成之各項目標。爰此,提案凍結預算數額30%,待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黃國昌  

26、

單位名稱:教育部 預算書頁次:130

科目或業務計畫名稱:城鄉建設──校園社區化改造

預算數:41,100千元

建議:減列1,800萬元

案由:

校園社區化改造計畫項下編列1,800萬元辦理開放校園資訊應用空間作為社區資訊站,提供民眾就近使用資訊設備及上網學習。按中央及地方政府平常即編列大筆預算提升學校資訊網路設備,此次前瞻建設亦有建置校園智慧網路計畫,提升高中以下學校數位環境。校園社區化改造計畫應善用現有之校園資源,而非另行投資設置社區資訊站,建議減列1,800萬元。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台下:違法宣讀!)

27、

單位:教育部

預算書頁次:47.50頁

【V】凍結:50%

案由:

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共編列23億8,500萬元。查計畫書內容,並未明訂預定促進就業人數,鑒於經費龐大,應謹慎評估研議規劃,爰提案凍結50%,請於一周內提出增加就業人數之辦法,待送至立法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永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黃國昌  

28、

科目名稱:0020000000教育部主管0020100000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計畫別:數位建設

預算書頁次:132

建設下世代科研與智慧學習環境─設備及投資費─獎補助費

【V】歲出 【 】歲入

【V】凍結:30%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建置校園智慧網路計畫」項下第一期「設備及投資、獎補助費」編列預算1億1,247萬3千元,惟該計畫核定本中,並無說明該筆預算各項經費之細目,亦即無法得知及評估為達成計畫之目的是否確需該筆經費之額度。

且根據計畫核定本第十頁之「目標實現時間規劃」,雖該計畫之主要具體目標皆預計於109年達標100%,但具體達成各項目標之進度期程、投入預算於特定學校之順序及相關辦理細節亦未載明於計畫核定本中。查全台各地高中職以下之學校,其數位建設基礎環境及教學人力之程度不一,以前瞻基礎建設之特別預算目的,理應優先將特別預算之經費投入於對於相關智慧學習網路需求最切之學校,方得最大化特別預算之效益。爰此,提案凍結預算數額30%,待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黃國昌  

29、

科目名稱:0020000000教育部主管0020100000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計畫別:數位建設

預算書頁次:133

建設下世代科研與智慧學習環境─設備及投資費─獎補助費

【V 】歲出 【 】歲入

【V 】凍結:30%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強化數位教學暨學習資訊應用環境計畫」項下第一期「設備及投資、獎補助費」編列預算7億7,952萬1千元,惟根據計畫核定本第十六頁之「目標實現時間規劃」,僅提及該計畫之第二及第三項子計畫之目標實現時間規劃,並未提及第一項子計畫「普及中等以下學校新興科技之認知」之目標實現時間規劃。雖於計畫核定本第二十五頁中有提及該子計畫之目標值及評估方法,然卻未有任何期程之說明。

且評估該計畫三項子計畫之目標值及評估方法均為量化指標,例如「參加數位學習活動累計學生人次達880,000名國小生、472,000名國中生」,或是稱「更新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室資訊設備,營造有利於智慧學習環境累計比例達100%」,然單從該類指標,並無辦法適切評估本預算之經費是否確能達成本計畫欲達成之各項目標。爰此,提案凍結預算數額30%,待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黃國昌  

30、

科目名稱:0020000000教育部主管0020100000國民及學前教育署5120103000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

計畫別: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校園社區化改造計畫─營造友善育兒空間)

預算書頁次:p.135

【V】歲出 【】歲入

【V】凍結:585,000千元 【】刪除

案由:

去年2016年10月,教育部向行政院會報告「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相關規劃,該計畫為2017至2020四年期共62.16億,預算分年編列支應,希望達到四年增設1000班的成果,而今年度(106年)已編列4.99億元,明年度(107年)預計編列14.67億元,總計19.66億元。然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計畫」核定本中提及,因於閒置用地規劃盤點中發現,現有空間不足因應1000班之需求,必須於學校空餘建地或老舊校舍拆除後未重建之基地,新建公共化幼兒園園舍,因此仍需額外爭取特別預算經費19.4億(106.9-110.8)支應。

解決少子化問題,增加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確實為刻不容緩之任務,但應先針對現有已盤點出可增設800班之對應空間(教室),進一步修整為符合相關建物法規之幼兒園,並開始著手進行現有軟體資源之媒合並儘速設立,如:可承包幼兒園之非營利機構、現有教保服務人員數量等人力是否足夠……等,在落實計畫之過程中同步進行滾動式檢討,而非一再編列預算僅先做硬體、班數等帳面上之達成率。爰此,凍結預算585,000千元,待200班順利營運並將執行狀況向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黃國昌  

(台下:不要這樣,燈快掉下來了。)

31、

科目名稱:0020000000教育部主管0020010000國民及學前教育署512104000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

計畫別: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

預算書頁次:p.135

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

【V】歲出 【】歲入

【】凍結 V 】刪除910,000千元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項下「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第一期共編列1,110,000千元。經查,該計畫挪移自教育部一般公務預算,應編列一般公務預算,不應以編列特別預算方式支應。爰此,茲提案刪除本計畫910,000千元。

說明: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項下「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第一期共編列1,110,000千元。其中,「補助學校充實基礎教學實習設備等所需經費600,000千元」、「補助學校改善實習教學環境及設施等所需經費300,000千元」、「補助學校發展多元選修、跨領域、同群跨科等務實致用特色課程需求之教學設備等所需經費10,000千元」等項目,均挪移自教育部一般公務預算中,待核定之「第三期技職教育再造計畫」經費,相關預算應以一般公務預算支應,不應再以編列特別預算方式支應。爰此,茲提案刪除本計畫910,000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台下:民進黨鴨霸!)

32、

教育部單位預算案

案由: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教育部第5款第3項第2目第1節「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科目編列3,600,000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體育署刻正推動多項重大施政計畫,其中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項下之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計畫經費116.6億元,係補助地方政府興建國民運動中心63.74億元及充實其他運動設施52.86億元;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經費12億元,串聯北、中、南、東部各縣市間未能連結之自行車路線,辦理期程自102年度至107年度(原定102年度至105年度);又近4年度「國家體育建設─推展全民運動」分支計畫項下編列輔導各縣市政府辦理水域活動等相關經費分別為103年度1,542萬2千元、104年度1,542萬2千元、105年度2千萬元及106年度1,140萬元。是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編列之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與前揭年度施政計畫實施範圍雷同。爰提案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教育部第5款第3項第2目第1節「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科目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陳宜民

33、

法務部單位預算案

案由:法務部第6款第1項第1目「數位建設」科目編列20,000千元,提案刪減20,000千元。

說明:法務部為辦理法務部資料中心整體計畫,整合法務部檢察、矯正、行政執行及廉政等三級機關共用集中化系統,建構雲端運算資訊資源動態部署基礎環境,使機房有效節能及提高運作效率,早在105年已編列46,721千元,謀求整合改善。然此次又以特別預算作為後續改善經費來源,恐不符合預算法第83條對於特別預算使用之規定,爰提案法務部第6款第1項第1目「數位建設」科目編列20,000千元,刪減20,000千元。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台下:不要丟電燈!不要丟電燈!)

(台下:違法宣讀!)

34、

單位名稱:經濟部 預算書頁次:144

科目或業務計畫名稱:數位建設─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

預算數:40,000千元

建議:全數凍結

案由:

經濟部辦理「建構民生公共物聯網─空品物聯網產業開展─研發PM2.5 及CO感測元件技術計畫」編列4,000萬元補助工研院建置空氣品質感測元件模組國產化。經查政府歷年來補助工研院、國家實驗研究院等財團法人進行環境感測之相關計畫,相關計畫之整合與成效是否落實恐有進一步檢討之必要,建議本項預算4,000萬元全數凍結,向聯席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台下:違法宣讀!)

35、

單位名稱:經濟部 預算書頁次:147

科目或業務計畫名稱:數位建設─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

預算數:35,000千元

建議:全數凍結

案由:

經濟部辦理「建構民生公共物聯網─空品物聯網產業開展─研發PM2.5 及CO感測元件技術計畫」編列3,500萬元補助廠商開發相關感測元件。鑑於政府已補助相關學術及研究單位進行研發,而民間廠商研發能量不足,為使計畫順利進行,應有效整合公部門研發成果,避免資源浪費。建議本項預算3,500萬元全數凍結,向聯席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台下:強暴民意!違法宣讀!)

36、

經濟部單位預算案

案由:經濟部第7款第1項第2目「城鄉建設」科目編列513,000千元,提案刪減200,000千元。

說明:經濟部為改善公有零售市場建築物耐震能力,研擬「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公有零售市場計畫」,編列特別預算來補助各縣市政府辦理公有零售市場耐震能力初評、詳評、補強、修(改、增)建、拆除重建等作業所需。然「公有建築物補強方案」自民89年實施迄今已逾16年,截至106年3月15日,各級政府機關已完成耐震能力初步評估2萬7,482件,補強加上拆除僅6,600餘棟,需補強或拆除之建築物約占列管案件之40%,已列管的不去解決,反而繼續評估新增公有零售市場,顯有消化預算及成為獎補助各縣市政府的手段工具之一。爰提案經濟部第7款第1項第2目「城鄉建設」科目編列513,000千元,刪減200,000千元。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台下:強暴民意!違法宣讀!)

37、

經濟部單位預算案

案由: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經濟部第7款第1項第2目第1節「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科目編列513,000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第一條為本條例的宗旨:為帶動整體經濟動能,因應國內外新產業、新技術及新生活趨勢,推動促進轉型之國家前瞻基礎建設,特制定本條例。惟旨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未能符合該條例制定宗旨;另查該計畫已由內政部施行多年且皆編有公務預算支應及補助各單位。爰提案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經濟部第7款第1項第2目第1節「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科目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台下:強暴民意!違法宣讀!)

38、主決議

據經濟部推估,為達114年地面型太陽光電裝置容量為17GW之目標,所需之土地面積共計2.55萬公頃,然目前台灣可供設置之土地僅約0.9萬公頃,尚不足1.65萬公頃。

惟太陽光電技術平台兩年推動計畫等投資於太陽光電技術開發之計畫有提升太陽光電效能之可能,降低需用土地之面積,故太陽光電效率之增減及是否縮小土地面積之需求應為本計畫之績效評估之一。

爰此,要求經濟部每年提供「該年度所提升之太陽光電效率」、「所降低之土地需求」,及「尚短缺之土地面積」之報告,並公告於行政院全球資訊網之前瞻基礎建設專區。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黃國昌

(台下:強暴民意!違法宣讀!)

39、

科目名稱:0026100000工業局5226101000數位建設5226101001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

計畫別:數位建設

預算書頁次:P146

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業務費

【V】歲出 【 】歲入

【V】凍結:50% 【V】刪除:30%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項下第一期「業務費」編列預算300,000千元,辦理計畫行政作業及補助審查相關工作,以及鼓勵國內業者參與。惟支出項目不清,考量國家資源有限,經費應撙節使用。爰此,提案刪除預算數30%,凍結預算數50%,待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台下:強暴民意!違法宣讀!)

40、

工業局單位預算案

案由:工業局第7款第2項第2目「城鄉建設」科目編列4,500,000千元,提案刪減1,000,000千元。

說明:工業局擬編列特別預算,補助新設置平價產業園區。雖補助範圍以開發費用為限(包含園區調查規劃及申請設置費用、環境影響評估及環境監測費用、園區工程設計、監造及開發費用等),但據工業局調查全國工業區閒置土地,截至106年5月全國工業區閒置土地面積約724.4公頃,其中北部區域94.4公頃、中部區域258.4公頃、南部區域255公頃、東部區域116.6公頃;其中地方政府及民間編定已開發工業區閒置產業用地為175.32公頃,再編列預算設置新園區,恐有持續浪費閒置之虞。爰提案工業局第7款第2項第2目「城鄉建設」科目編列4,500,000千元,刪減1,000,000千元。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台下:強暴民意!違法宣讀!)

41、

單位名稱:經濟部 預算書頁次:148

科目或業務計畫名稱:城鄉建設─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業務費

預算數:66,000千元

建議:減列3,300萬元

案由:

經濟部「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強化地方工業區之公共設施補助方案及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編列45億元,係因應國土計畫法施行增設適地性產業用地及產業在地化、城鄉發展需求,透過補助既有與開發中工業區之公共設施興建,及補助地方政府規劃設置平價產業園區所需經費,本項計畫所辦理業務均為經濟部現有業務,且預算均為補助地方政府,卻編列6,600萬元設置專案辦公室,恐有疊床架屋、浪費預算之虞,建議減列3,300萬元。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42、

科目名稱:0026100000工業局5926101000城鄉建設5926101001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

計畫別:城鄉建設

預算書頁次:148

工業局─城鄉建設─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獎補助費4,434,000千元

【V】歲出 【 】歲入

【V】凍結:三分之一【 】刪除:

案由:

有鑑於「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核定本頁10以下,「110年各直轄市、縣(市)之產業用地需求推估面積」統計為101年都市及區域發展統計數據,為五年前之推估數據;其估計110年各區域產業用地需求總量為2,211公頃(經盤點102年至105年底報編完成之產業園區,面積總計323.9公頃,至110年尚有1,887.1公頃產業用地缺口),然其中所需用地之統計項目除工業區用地外亦包括都市計畫中商業區之用地,與本計畫所探討之工業用地缺乏問題不同,恐無法反映工業用地需求之實際狀況。且根據工業局工業區開發管理105年度年報,105年二月民間企業對用地需求為285公頃,和前述之統計有巨幅差距。

爰提案凍結「工業局─城鄉建設─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獎補助費」4,434,000千元三分之一,待經濟部重新統計工業區用地之需求,向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黃國昌

(台下:強暴民意!違法宣讀!)

43、主決議

有鑑於產業用地閒置為台灣目前產業用地發展存在的課題之一,為避免出售產業用地後,因無買回機制相關機制等原因所造成產業用地閒置之問題,爰提案要求經濟部工業局主管,城鄉建設項下之開發在地產業園區計畫中「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應納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產業園區土地只租不售之補助評選必備條件,以杜絕產業閒置用地之問題。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黃國昌

(台下:強暴民意!違法宣讀!)

44、

科目名稱:0026550000水利署及所屬5826551000水環境建設5826551001水與發展

計畫別:水環境建設

預算書頁次:152

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390,000千元

【V】歲出 【 】歲入

【V】凍結:20% 【 】刪除:

案由:

查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為延續性計畫,原已編列公務預算,預期於107年後列入特別預算,然卻未包括已執行部分之成效、執行之進度等內容。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二點:「各機關應依歲入、歲出分配預算及計畫進度切實嚴格執行,並適時以成果或產出達成情形,辦理計畫及預算執行績效評核作業,以核列以後年度預算之參據。」故已核定並開始執行後始納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之計畫,應檢附計畫執行之成果,作為次年度預算編列之參據。次查同計畫之核定本,未明確標明特別預算使用之各該年度數額,實無審查之可能。爰提案凍結「水利署─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項下390,000千元之20%,待經濟部向經濟委員會為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之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黃國昌

(台下:強暴民意!違法宣讀!)

45、

水利署單位預算案

案由:水利署第7款第4項第2目「水環境建設」科目編列14,850,000千元,提案凍結7,200,000千元。

說明:烏溪鳥嘴潭人工湖計畫總經費199億元,原核定期程自104至112年止,需用地面積約283公頃;由於本計畫範圍內土地約有60%為私有地,相關協議價購、分區變更及徵收作業時間冗長,且按照水利署所提出之「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可行性規劃」中提到,土地所有權人有近3成的所有權人並不贊成該計畫,顯然在協議價購上,勢將產生民怨,甚至有可能產生違背「土地居正正義」之虞。爰提案水利署第7款第4項第2目「水環境建設」科目編列14,850,000千元下,凍結「烏溪鳥嘴潭人工湖計畫」7,200,000千元,俟水利署取得該計畫範圍內之全體土地所有權人之協議價購同意書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46、

科目名稱:0026550000水利署及所屬 5826551000水環境建設 5826551001水與發展

計畫別:水環境建設

預算書頁次:152

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7,600,000千元

【V】歲出 【 】歲入

【V】凍結:20% 【 】刪除:

案由:查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為延續性計畫,原已編列公務預算,預期於106年9月後列入特別預算,然卻未包括已執行部分之成效、執行之進度等內容。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二點:「各機關應依歲入、歲出分配預算及計畫進度切實嚴格執行,並適時以成果或產出達成情形,辦理計畫及預算執行績效評核作業,以核列以後年度預算之參據。」故已核定並開始執行後始納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之計畫,應檢附計畫執行之成果,作為次年度預算編列之參據。次查同計畫之核定本,未明確標明特別預算使用之各該年度數額,實無審查之可能。爰提案凍結「水利署─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7,600,000千元之20%,待經濟部向經濟委員會為烏溪鳥嘴潭人工湖計畫之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黃國昌

(台下:民進黨強暴民意!)

47、

水利署單位預算案

案由:水利署第7款第4項第2目「水環境建設」科目編列14,850,000千元,提案凍結2,050,000千元。

說明:經濟部水利署編列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縣市管河川、排水及海岸防護之防洪綜合治理工程及用地徵收、應急工程、規劃及檢討、非工程措施及生態檢核等工作所需。然查過往利用特別預算來治理水患之預算經費,原則由河川局及水規所執行,少部分經同意後,才委託地方。但此次前瞻計畫之治理工程,已規劃全部改以補助方式交由地方政府執行,地方政府根本無人力來處理,反而會使預算虛耗。爰提案水利署第7款第4項第2目「水環境建設」科目編列14,850,000千元下,凍結「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2,050,000千元,俟水利署修正計畫,至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台下:違法宣讀!)

48、

科目名稱:0026550000水利署及所屬 5826551000水環境建設 5826551002水與安全 400獎補助費

計畫別:水環境建設

預算書頁次:157

水環境建設─水與安全─獎補助費1,950,000千元

【V】歲出 【 】歲入

【V】凍結:20% 【 】刪除:

案由:本次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一期編列53億元,補助地方進行治水工程,查同樣以特別預算編列之「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尚未執行完畢,第三期預定於107至108年編列234億,持續辦理治水相關業務,有重複編列預算之虞。爰提案凍結「水環境建設─水與安全─獎補助費」1,950,000千元之20%,待經濟部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及前瞻計畫之治水執行規劃、效益之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黃國昌

(台下:違法宣讀!)

49、

水利署單位預算案

案由:水利署第7款第4項第2目「水環境建設」科目編列14,850,000千元,提案凍結70,000千元。

說明:經濟部水利署所規劃興建「臺東深層海水低溫利用及多目標技術研發模廠」(總經費4.435億元),已於100年12月3日竣工,101年3月完成驗收,101年5月2日正式移交經濟部技術處負責管理,並更名為「經濟部東部深層海水創新研發中心」;惟該中心取水設施甫完成驗收後啟用營運,101年5月6日旋即發生取水異常,導致供水中斷,迄今仍無法恢復供水,主要係規劃設計階段工址調查及資料蒐集皆未臻周妥等因素所致,嚴重影響供水效益。爰提案水利署第7款第4項第2目「水環境建設」科目編列14,850,000千元,凍結「深層海水取水工程計畫」70,000千元,俟水利署詳加考量工程特性、取水規模、取水深度及施工風險等因素,至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台下:違法宣讀!)

50、

單位名稱:經濟部 預算書頁次:157

科目或業務計畫名稱: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

預算數:70,000千元

建議:全數凍結

案由: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項下「深層海水引水工程計畫」編列70,000千元辦理深層海水取水管工程及進行試驗管運作觀測,以供應深層海水創新研發中心之研發試驗用水需求。經查,經濟部及農委會於94年度研擬推動深層海水資源利用及產業發展實施計畫,總經費18.732億元,執行期程95年至98年,而後因規劃及執行不當,不斷修改計畫內容,「經濟部東部深層海水創新研發中心」101年始完成驗收並交經濟部管理並營運,但僅營運4天即發生取水異常,導致供水中斷,迄今仍無法恢復供水,總計整個計畫耗費23億元,毫無效益,亦未檢討懲處。此次又於特別預算編列4億元,其中第一期7,000萬元辦理先期作業及工程費用,恐又重蹈覆轍,浪費公帑。建議本項預算7,000萬元全數凍結,向聯席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台下:違法宣讀!)

51、

單位名稱:水利署及所屬 預算書頁次:154

科目或業務計畫名稱: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

預算數:58,000千元

建議:減列5,800萬元

案由:水利署及所屬「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項下「推廣水資源智慧管理系統及節水技術計畫」編列58,000千元辦理產業大用水戶輔導節水。有鑑於台灣工業用水成本長期偏低,造成部分產業或廠商不願提高用水效率或設置水回收設備,且經濟部輔導多年,多數大型工廠早已設置完成,再耗費大筆補助效益不大,應根本檢討產業結構及用水資費,而非不斷補助鼓勵或辦理績優表揚。建議本項預算5,800萬元全數減列。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台下:違法宣讀!)

52、

單位名稱:水利署及所屬

單位預算書頁次:157

7款4項2目1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十分之一

案由:台灣東海岸具有發展深層海水產業之潛力,經濟部曾於2006年於台東部管研發,但多年以來成效有限。據了解,現行台東的深層水研究大多抽取自花蓮,且據研究顯示,花蓮地區海域亦適合發展深層海水。然多年來有關機關卻忽視這項優勢,前瞻計畫中的深層海水取水工程亦只提及台東地區,未提及、評估花蓮深層海水產業之發展。為整體深層海水產業發展之考量,宜予檢討。

爰此,經濟部水利署項下第2目水環境建設第1節水與發展中說明9之深層海水取水工程計畫經費計70,000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待經濟部水利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黃國昌  徐永明  林昶佐

(台下:違法宣讀!違法宣讀!)

53、

單位名稱:水利署及所屬

單位預算書頁次:155

7款4項2目1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十分之一

案由:

水是維持人類生命不可或缺之資源,而水庫係目前貯存水資源最主要之方式。經濟部於2006年曾提出水庫集水區保育綱要,為水庫保育措施之指導,但十多年來水庫淤積情況並未有效減緩,顯現有關政策及措施有改進必要。又近年來氣候變遷及極端氣候情況加劇,水資源保育措施勢必就此加以調整。惟查「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其內容與上述2006年保育綱要之內容大同小異,因應氣候變遷之成效令人質疑,亦不符合經濟部公開對外表示以韌性治水之概念,應予檢討調整。

爰此,經濟部水利署項下第2目水環境建設第1節水與發展中說明7之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經費計250,000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待經濟部水利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林昶佐  徐永明  黃國昌

(台下:違法宣讀!)

54、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單位預算案

案由: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第7款第6項第1目「城鄉建設」科目編列250,000千元,提案刪除250,000千元。

說明: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編列該項計畫,擬引用楠梓園區已推動有成之廠房週轉制度,採先建、後拆、再搬方式逐步更新老舊建物。惟本項特別案預算性質屬公務預算範疇,依照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第22條之規定,基金用途包括了加工出口區之開發、擴充、改良、維護及管理。因此相關更新加工出口區內之老舊建物,應該以作業基金來支應,而非編列特別預算來處理。爰提案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第7款第6項第1目「城鄉建設」科目編列250,000千元,刪除250,000千元。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55、

科目名稱:0026960000能源局5926961000綠能建設5926961001完備綠能技術及建設

計畫別:綠能建設

預算書頁次:162

綠能建設─完備綠能技術及建設─設備及投資1,927,500千元

【V】歲出 【 】歲入

【V】凍結:20%【 】刪除:

案由:

「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計畫」本期所需經費為2,200,000千元,占本期綠能建設經費超過四分之一,卻未建立該建設完成後所欲帶來之效益指標。爰此,提案凍結「能源局─綠能建設─完備綠能技術及建設-設備及投資」預算數1,927,500千元之20%,待評估並建置效益指標(如:業者進駐數量、與學界合作所培育人才人數等),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黃國昌

(台下:違法宣讀!)

56、

科目名稱:0026000000經濟部主管0026960000能源局5926961000綠能建設5926961003前瞻技術驗證及健全綠色金融機制

計畫別:綠能建設

預算書頁次:p.165

區域性儲能設備技術示範驗證計畫─

【V】歲出 【 】歲入

【V】凍結二分之一 【V】刪除90,000千元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綠能建設」項下「區域性儲能設備技術示範驗證計畫」第一期共編列300,000千元。惟本計畫書中經費需求表第一期部分僅列出「人事費」、「材料費」及「其他費用」及其數額,並未具體說明任何費用細節,從而無法知悉本計畫預算之實際內容及用途,已嚴重違反預算編制原則。爰提案減列本計畫預算90,000千元;並另凍結前述經費二分之一,待向本院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台下:違法宣讀!)

57、

預算提案

案由:針對台鐵成功追分段鐵路雙軌化新建工程計畫,其效益僅為增加兩倍路線容量及平均旅次縮短2分鐘之用。有鑑於台鐵成功追分段目前每日上下行僅各有11班次,除通勤時間之外,客座率偏低,顯無新建雙軌化與增設班次之必要性。爰此,提案刪除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1目第1節「高鐵台鐵連結成網」項下「台鐵成功追分段雙軌化新建工程」本期預算數300,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台下:違法宣讀!)

58、

預算提案

案由:依據高鐵公司統計,高鐵彰化站今年前5個月平均每日到站38班次,平均每班次進站人數為101.98人、出站人數為102.53人。目前高鐵彰化站與台鐵田中站間每日有對開30班次的接駁巴士,兩站之間3公里距離車程僅為10分鐘,目前接駁巴士載客率不佳,尚無增班需求。高鐵彰化站與台鐵轉乘接駁計畫完成後,僅是為旅客於兩站之間接駁時間降低為六分鐘。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舉債編列18.92億興建高鐵彰化站與台鐵田中站的軌道工程顯然毫無效益可言,日後通車後勢必造成台鐵營運虧損加劇。爰此,提案刪除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1目第1節「高鐵台鐵連結成網」項下「台鐵彰化站與台鐵轉乘接駁規劃作業」本期預算數15,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台下:違法宣讀!強暴民意!)

59、

預算提案

案由:有鑑於台鐵票務系統整合再造計畫早己在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附屬單位預算中分年編列預算執行,無須將該計畫轉移至前瞻計畫中進行,應按照原先計畫在台鐵預算中持續編列民國107、108年預算因應即可。爰此,提案刪除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1目第2節項下「票務整合再造計畫」488,854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台下:違法宣讀!強暴民意!)

60、主決議

案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第1期特別預算,有關台鐵於各市區所進行鐵路地下化或高架化計畫,均需耗費政府鉅額出資,必造成未來台鐵營運費用增加。有鑑於台鐵累積虧損已達1,218億元,爰此,提案要求上述該案完成後,台鐵鄰近土地經都市變更之後,應全數作為台鐵資產或是進行活化打消台鐵負債之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台下:違法宣讀!)

61、

營業基金—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

案由: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第8款第1項第2目「完備綠能技術及建設」科目編列500,000千元,提案刪除500,000千元。

說明:交通部編列特別預算投資「營業基金─臺灣港務公司」5億元,用以辦理臺中港離岸風電產業專區計畫。然該公司105年度自編決算年底現金餘額高達125.46億元,較預算數25.69億元增加99.77億元,顯示該公司自有資金充裕,實無舉債編列預算投資之理。即使政府要完備綠能技術及建設,要求台灣港務公司自有資金負擔即可,避免政府因過度舉債而債留子孫。爰提案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第8款第1項第2目「完備綠能技術及建設」科目編列500,000千元,刪除500,000千元。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台下:違法宣讀!)

62、

科目名稱:0029000000交通部主管6029012000營業基金─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6029012010完備綠能技術及建設

計畫別:綠能建設

預算書頁次:170

營業基金─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完備綠能技術及建設─設備及投資500,000千元

【V】歲出 【 】歲入

【V】凍結:20% 【 】刪除:

案由:

「臺中港離岸風電產業專區計畫」核定本中所列之效益指標僅有「工程興建後,將碼頭以及後線場地、設施提供承租廠商進駐及使用。另近期已進行臺中港工業專區招商風電產業相關業者,預定至少進駐3家以上之投資業者」,並無明確效益指標,恐未能有效監督該建設之成效。爰此,提案凍結「交通部─營業基金─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完備綠能技術及建設─設備及投資」預算數500,000千元之20%,待評估並建置效益指標(如業者進駐數量、與學界合作所培育人才人數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徐永明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63、

科目名稱:0029000000交通部主管6029011000營業基金─台灣鐵路管理局6029011020台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

計畫別:軌道建設

預算書頁次:p.168

台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

【V】歲出 【】歲入

【】凍結二分之一   【V】刪除119,000千元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軌道建設」項下「台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第一期共編列873,000千元。惟本計畫與台鐵106年度預算中新興專案計畫「台鐵電務現代化提升計畫」之內容相同,總經費亦同為306.1億元。台鐵亦已於106年度預算中編列119,000千元之預算進行此專案計畫,為維持計畫經費編列之完整性,本計畫第一期經費中已於台鐵年度預算編列部分應予以刪除。爰提案減列本計畫預算119,000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連署人:林昶佐  徐永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64、

交通部主管預算部分

案由:106年度至107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3目第2節「臺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項下「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計畫」編列之496,765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臺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項下「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計畫」為交通部既有計畫,此計畫為106年年中央政府總預算交通部新建案,預定期程為106-110,總經費為4,165,824千元,分五年辦理,故此計畫不符合預算法八十三條授予編列特別預算「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之精神,應回歸一般預算編列,以免排擠未來政府提出重大經濟建設之舉債額度,爰針第8款第1項第3目第2節「臺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項下「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計畫」編列之496,765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65、

科目名稱:0029000000交通部主管0029010000交通部6029013020台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

計畫別:軌道建設

預算書頁次:p.170

台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

【V】歲出 【】歲入

【V】凍結:全數  【 】刪除或數額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台鐵升級改善及東部服務」項下「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計畫」第一期共編列496,765,000元。惟軌道技研中心之建設計劃於本院第9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通過之臨時提案已要求交通部於本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解釋上述疑慮後,始得編列相關預算。惟交通部迄今尚未進行任何專案報告,又再度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中編列,明顯違反本院決議。爰此,茲提案凍結本計劃全數預算,待向本院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本院於今年一月三讀審理中央政府106年度總預算時已將交通部「鐵路建設計畫」項下新增「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計畫」編列第一年「辦理興建工程 綜合規劃與監督管理等工作之經費4,810萬元全數刪除。在交通委員會討論期間該會許多委員已提出諸多質疑,包括組織疊床架屋、自償能力及蚊子館等疑慮。

2.本院於第9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2017年4月26日已通過「鑑於交通部於辦理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之可行性研究暨綜合規劃時並未釐清財源部分之可行性,亦未提出評估未來產業所提昇之產值或其他國家之成功案例,更未檢討另設財團法人之必要性。爰要求交通部對於上述疑慮於本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編列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相關預算」,然相關疑慮尚未獲得釐清且未曾至交通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取得同意。

提案人:黃國昌

連署人:徐永明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66、

提案:

對於成立軌道技術研究驗證中心計畫,該計畫係源於20年前高鐵籌建時之構想,早已不符合台灣軌道發展現況。再加以該中心實際係以驗證零組件為主,但對於鐵路發展之零組件仍持續研發發展中,若制定相關規範,反將使國內鐵道相關零組件技術固步自封,而無法與世界競爭。再加上鐵道建設為講求安全之事業,其相關零件之運用,必定經過實測而無安全之虞方可使用,絕無經過實驗室認證即可確認安全之道理。再加以軌道中心之組織成立及資金來源仍需配套修正相關法規始得推動,並無法在啟動前瞻計畫執行期間,廣納民業者之投資,強化產官學界之合作機制,並同步有效帶動我國軌道產業之提升。同時成立本中心,反將使得現有官民機構之相關實驗室遭受排擠,反而浪費國家原有資源。爰提案刪除軌道技術研究驗證中心計畫之所有預算。

提案人:葉宜津  施義芳  陳素月  余宛如  郭正亮  周春米  陳歐珀

(台下:違法宣讀!)

67、

案由:106年度至107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3目第1節「高鐵台鐵連結成網」項下「高鐵延伸屏東案站址規劃作業」編列之8,000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高鐵台鐵連結成網」項下「高鐵延伸屏東案站址規劃作業」僅編列8,000千元辦理站址規劃及評估(評估案),並無編列後續工程預算,囿於展現區域均衡分配假象才列於此,不符合預算法八十三條授予編列特別預算之「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精神,應回歸一般預算編列,以免排擠未來政府提出重大經濟建設之舉債額度,爰針第8款第1項第3目第1節「高鐵台鐵連結成網」項下「高鐵延伸屏東案站址規劃作業」編列之8,000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68、

案由:106年度至107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3目第2節「臺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項下「北宜鐵路提速工程計畫」編列之12,000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臺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項下「北宜鐵路提速工程計畫」僅編列12,000千元辦理公共運輸整合綜合評估(評估案),並無編列後續工程預算,囿於展現區域均衡分配假象才列於此,不符合預算法八十三條授予編列特別預算之「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精神,應回歸一般預算編列,以免排擠未來政府提出重大經濟建設之舉債額度,爰針第8款第1項第3目第2節「臺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項下「高北宜鐵路提速工程計畫」編列之12,000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69、

交通部主管預算部分

案由:106年度至107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3目第2節「臺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項下「南迴鐵路台東潮州電氣化工程建設計畫」編列之6,903,000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臺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項下「南迴鐵路台東潮州電氣化工程建設計畫」為交通部既有計畫,於102年行政院核定,計畫工期為102-111年,總經費為27,613,233千元,截至105年已編列1,773,600千元,106年度編列3,456,300千元,不符合預算法八十三條授予編列特別預算「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之精神,應回歸一般預算編列,以免排擠未來政府提出重大經濟建設之舉債額度,爰針第8款第1項第3目第2節「臺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項下「南迴鐵路台東潮州電氣化工程建設計畫」編列之 6,903,000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70、

交通部主管預算部分

案由:106年度至107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3目第3節「鐵路立體化及通勤提速」項下「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計畫」編列之129,000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鐵路立體化及通勤提速」項下「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計畫」為交通部既有計畫,於95年行政院核定,計畫工期為9年,106年中央編列公務預算87,000千元。不符合預算法八十三條授予編列特別預算「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之精神,應回歸一般預算編列,以免排擠未來政府提出重大經濟建設之舉債額度,爰針第8款第1項第3目第3節「鐵路立體化及通勤提速」項下「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計畫」編列之129,000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71、

預算提案

案由:有鑑於桃園都會區鐵路從高架化改為地下化,導致建設經費從原訂308億元暴增為964.09億元。完工之後該路段台鐵營業成本將提高3至4倍。從高架化改為地下化之外,除了增加經費,工期延長、徵收土地面積與沿線拆遷戶數增加,卻無改該路段鐵路基本運能,顯有浪費公帑之嫌,且至今尚未通過環境評估,即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執行,頗為不妥。爰此,提案刪除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3目第3節「鐵路立體化及通勤提速」項下「桃園都會區鐵路地下化計畫規劃作業」50,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72、

預算提案

案由:有鑑於台中鐵路山海線計畫第一階段(大甲─追分、大慶─烏日)暨第二階段彩虹線系統型式選擇評估計畫,至今尚未通過交通部可行性報告,該案未來預計花費932億元。然而目前該路線平均每小時僅有兩班車次,客座率不高,也無增班需求,本計畫高架化之後,亦無助增加客源,本案亦無合理效益評估計畫可供參佐。爰此,提案刪除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3目第3節「鐵路立體化及通勤提速」項下「大台中地區山海線計畫第一階段(大甲─追分、大慶─烏日)暨彩虹線系統型式選擇評估規劃作業」本期預算5,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73、

第一期特別預算案審查提案

交通部主管預算部分

案由:106年度至107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3目第4節「都市推動捷運」項下「機場捷運增設A14站」編列之50,000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都市推動捷運」項下「機場捷運增設A14站」為交通部既有計畫,於93年行政院核定,為配合機場第三航廈工程施工期程,工程至今尚待完成,此計劃案為政府過去計劃賡續案,應循經費追加程序辦理,不符合預算法八十三條授予編列特別預算「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之精神,以免排擠未來政府提出重大經濟建設之舉債額度,爰針第8款第1項第3目第4節「都市推動捷運」項下「機場捷運增設A14站」編列之50,000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74、

交通部主管預算部分

案由:106年度至107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3目第4節「都市推動捷運」項下「淡海輕軌系統」編列之160,188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都市推動捷運」項下「淡海輕軌系統」為交通部既有計畫,於102年行政院核定,計畫工期為102-115年,總經費為15,305,590千元,截至105年已編列475,105千元,106年度編列464,058千元,不符合預算法八十三條授予編列特別預算「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之精神,此外即便改由特別預算支應也無法加速工程提前完成,因此本案應回歸一般公務預算編列,以免排擠未來政府提出重大經濟建設之舉債額度,爰針第8款第1項第3目第4節「都市推動捷運」項下「淡海輕軌系統」編列之160,188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75、

交通部主管預算部分

案由:106年度至107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3目第4節「都市推動捷運」項下「安坑線輕軌運輸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編列之317,597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都市推動捷運」項下「安坑線輕軌運輸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為交通部既有計畫,於104年行政院核定,計畫工期為104-112年,總經費為16,632,117千元,截至105年已編列500,000千元,106年度編列28,600千元,不符合預算法第八十三條授予編列特別預算「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之精神,此外即便改由特別預算支應也無法加速工程提前完成,因此本案應回歸一般公務預算編列,以免排擠未來政府提出重大經濟建設之舉債額度,爰針第8款第1項第3目第4節「都市推動捷運」項下「安坑線輕軌運輸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編列之317,597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76、

交通部主管預算部分

案由:106年度至107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3目第4節「都市推動捷運」項下「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三鶯線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編列之1,661,754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都市推動捷運」項下「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三鶯線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為交通部既有計畫,於104年行政院核定,計畫工期為104-114年,總經費為50,199,944千元,截至105年已編列1,454,000千元,106年度編列496,100千元,不符合預算法八十三條授予編列特別預算「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之精神,此外即便改由特別預算支應也無法加速工程提前完成,因此本案應回歸一般公務預算編列,以免排擠未來政府提出重大經濟建設之舉債額度,爰針第8款第1項第3目第4節「都市推動捷運」項下「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三鶯線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編列之1,661,754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77、

交通部主管預算部分

案由:106年度至107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3目第4節「都市推動捷運」項下「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暨土地整合發展計畫」編列之1,605,000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都市推動捷運」項下「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暨土地整合發展計畫」為交通部既有計畫,於104年行政院核定,計畫工期為105-119年,總經費為98,264,000千元,截至105年已編列600,000千元,106年度編列1,466,000千元,不符合預算法八十三條授予編列特別預算「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之精神,此外即便改由特別預算支應也無法加速工程提前完成,因此本案應回歸一般公務預算編列,以免排擠未來政府提出重大經濟建設之舉債額度,爰針第8款第1項第3目第4節「都市推動捷運」項下「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暨土地整合發展計畫」編列之1,605,000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78、

交通部主管預算部分

案由:106年度至107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3目第4節「都市推動捷運」項下「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第一階段)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編列之389,000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都市推動捷運」項下「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第一階段)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為交通部既有計畫,期程自核定年度後4年(預計106年至110年)完工通車,總經費為3,151,000千元,106年度編列25,000千元,不符合預算法八十三條授予編列特別預算「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之精神,此外即便改由特別預算支應也無法加速工程提前完成,因此本案應回歸一般公務預算編列,以免排擠未來政府提出重大經濟建設之舉債額度,爰針第8款第1項第3目第4節「都市推動捷運」項下「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第一階段)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編列之389,000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79、

交通部主管預算部分

案由:106年度至107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3目第5節「中南部觀光鐵路」項下「雲林糖鐵延伸雲林高鐵站評估規劃作業」編列之8,000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中南部觀光鐵路」項下「雲林糖鐵延伸雲林高鐵站評估規劃作業」僅編列8,000千元辦理規劃(規劃案),前瞻基礎建設八年期間並無編列後續工程預算,囿於展現區域均衡分配假象才列於此,不符合預算法八十三條授予編列特別預算之「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精神,應回歸一般預算編列,以免排擠未來政府提出重大經濟建設之舉債額度,爰針第8款第1項第3目第5節「中南部觀光鐵路」項下「雲林糖鐵延伸雲林高鐵站評估規劃作業」編列之8,000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80、

交通部主管預算部分

案由:106年度至107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3目第5節「中南部觀光鐵路」項下「嘉義蒜頭糖廠五分車延駛嘉義高鐵站評估規劃作業」編列之8,000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中南部觀光鐵路」項下「嘉義蒜頭糖廠五分車延駛嘉義高鐵站評估規劃作業」僅編列8,000千元辦理規劃(規劃案),前瞻基礎建設八年期間並無編列後續工程預算,囿於展現區域均衡分配假象才列於此,不符合預算法八十三條授予編列特別預算之「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精神,應回歸一般預算編列,以免排擠未來政府提出重大經濟建設之舉債額度,爰針第8款第1項第3目第5節「中南部觀光鐵路」項下「嘉義蒜頭糖廠五分車延駛嘉義高鐵站評估規劃作業」編列之8,000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81、

預算提案

案由:有鑑於交通部所提出恆春觀光鐵道計畫,預計從內獅站興建單線非電化鐵軌至恆春,路線查約37.7公里,沿線合計8座車站,恐無區域運輸功能。此外,該線完工後,從台鐵新左營站發車前往恆春,車程預計140分鐘,比起現行墾丁快縣從高雄前往墾丁的接駁巴士120分鐘更不具競爭優勢。且有鑑於旅客抵達恆春之後,前往墾丁尚待其他交通工具接駁,該路線設計恐難獲得觀光客青睞,勢必步上恆春機場後塵,爰此,提案刪除前瞻基礎建設第1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3目第5節「中南部觀光鐵路」項下「恆春觀光鐵路計畫規劃作業」本期費用30,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82、

預算提案

案由:昔日東港鐵路因為不具客運功能,已於民國80年停止客運業務。為配合國發會推動之「海洋經濟發展構想」,建構便利之交通網,預計推動北起潮州南至東港的觀光軌道,其實未受地方人士所認同,也不符民眾旅遊路線,日後恐淪為蚊子軌道,爰此,提案刪除前瞻基礎建設第1期特別預算案第8款第1項第3目第5節「中南部觀光鐵路」項下「東港觀光鐵道計畫規劃作業」本期費用25,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83、

單位名稱:交通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70

8款1項3目

【 】歲入─增列:

【V】歲出─【】減列: 【V】凍結:二十分之一

軌道建設係為強化區域間之聯絡網路,以提升地方之產業發展、生活水準等。然地方交通除軌道建設本身,仍需要地方內部其他大眾運輸運具之串聯,方能使軌道順利發揮城際間的運輸功能。否則,空有軌道及場站本身,距離車站較遠之居民缺乏使用軌道之誘因,抑或是外地旅客到站後也不知如何前往其他地點,如此一來,恐無法轉變民眾使用私人運具的習慣,無法達到軌道運輸節能減碳、縮短區域落差等效益。因此,交通部應就各區域之軌道建設,提出如何其他大眾運輸工具連結之規劃與說明,以符合軌道建設之發展目標。

爰此,交通部第3目軌道建設經費計15,062,224千元,提案凍結二十分之一,待交通部向立法院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黃國昌  徐永明  林昶佐

84、

單位名稱:交通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70

8款1項3目(軌道建設)

【 】歲入─增列:

【V】歲出─【】減列: 【V】凍結:二十分之一

案由:

軌道建設涉及大規模土地使用,引發公民團體質疑迫遷人民家園之問題。按公共設施用地取得不僅有土地徵收,尚有土地重劃、價購、聯合開發等多種方式,而行政院院長、相關部會首長多次公開表示軌道建設不會有區段徵收,且土地徵收應為最後的用地取得手段,會盡量避免爭議情況發生。惟查軌道建設中多個子項之經費涵蓋用地取得費用,為解社會之疑慮,交通部應就軌道建設之用地取得方式具體詳細規劃,以為後續建設之指導原則,其中應涵蓋不得進行區段徵收,且土地徵收為用地取得最後手段之方法。爰此,交通部第3目軌道建設經費計15,062,224千元,提案凍結二十分之一,待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黃國昌  徐永明  林昶佐

85、主決議

案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第1期特別預算,有關基隆輕軌捷運建設計畫,預計將台鐵第三軌往南延伸至南港展覽館,該路段不得採用路上輕軌,以避免造成南港地區平面交通壅塞。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86、

特別預算:前瞻數位建設

執行期間:106年9月─110年8月

計畫名稱:建構民生公共物聯網計畫之分項計畫「海陸地震聯合觀測網」

執行單位: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主決議

臺灣地處菲律賓海板塊與歐亞板塊之碰撞擠壓交界區域,地震活動頻繁且常造成社會大眾生命財產的威脅,其中規模6以上的中大規模地震約有將近70%分布於東部海域,規模7已上更高達8成,其餘發生於陸地上之地震,其災害之慘烈更是有目共睹,如921地震和105年0206美濃地震,都是我們曾經經歷過的痛,因此如何防範地震和海嘯的傷害便成為我國社會大眾無法迴避的問題,也是政府必須設法克服的難題。

該計畫完成後,除了可以增加10至20秒的東部海域強震預警時間、增加20至30分鐘的東部海域海嘯的應變時間,更重要的是增加5至8秒的陸地強震預警時間,且縮小地震預警盲區至30公里以內,依據日本學者研究結論,可以比現行作業方式減少70%以上的傷亡人數,其效益豈可以金錢來加以衡量,所以該計畫完整性的重要是絕對無可取代。尤其以東部海纜監測系統來說,建置海纜的長度與經費並非成正比,建置長度越長所需單位成本越低,例如建置50公里需經費約5億元,每公里建置費用達1,000萬元,但建置450公里費用約需12億元,每公里建置費用只需265萬元,分段建置將比一次完整建置費用高出3-5倍。

因此請行政院對該計畫在108年度與109年度的預算編列應給予高度支持,讓該計畫能夠完整的執行,其執行效益對社會人民的防災貢獻將是非常巨大且可預期的。

提案人:葉宜津  劉世芳  何欣純  陳素月  余宛如  郭正亮  周春米  陳歐珀  施義芳

87、

公路總局單位預算案

案由:公路總局第8款第3項第2目「城鄉建設」科目編列4,900,000千元,提案刪除4,900,000千元。

說明:公路總局於擬編列特別預算補助地方政府停車場整體規劃及可行性評估作業。惟交通部歷年補助興建停車場計畫尚未結案案件,截至105年底尚有9件,原始補助金額達13.73億元,均為延宕多年未能結案,顯示交通部補助停車場興建案之事先審查機制有欠周延。再者,興建停車場是否為具有前瞻性之基礎建設,不無疑義。爰提案公路總局第8款第3項第2目「城鄉建設」科目編列4,900,000千元,提案刪除4,900,000千元。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88、

單位名稱:農業委員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186

9款1項1目1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十分之一

案由:

水是農業發展相當重要的資源,但近年來農業用水污染時有所聞,多是起因於農業灌溉系統與排水系統未完全分離,使得其他用水流入灌溉系統中而污染農業用水。此外,農田之排水也相當重要,去年(2016年)莫蘭蒂颱風重創花蓮,農田內水無法順利排出,淹水情形嚴重,遂有農民小劍劍影片引發熱議,當時有關機關也到現場會勘了解情況。事實上,農田排水系統產權相當分散,導致管理事權不統一,進而無法有效控管排水源頭,致有污染、淹水情況。因此,於強化農業排水建設之際,有關機關更應先評估如何協調或統一農田排水管理事權,以利未來農業發展。

爰此,農業委員會主管第1項農業委員會第1目水環境建設中水與安全之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建計畫經費計1,000,000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待農業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林昶佐  徐永明  黃國昌

89、

單位名稱:衛福部 預算書頁次:190

科目或業務計畫名稱: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

預算數:1,315,340千元

建議:全數凍結

案由:

衛福部「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編列13億1,534萬元辦理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包括整建長照ABC據點、照顧服務中心照管分站及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有鑑於長照計畫已有特定財源,且主管機關一再宣示預算沒有問題,反而是擔心執行不佳。在公務預算已經編列相關長照據點預算,且執行率偏低之情況下,又編列大筆特別預算,其妥適性及執行能力非無疑義。建議本項預算13億1,434萬元全數凍結,向聯席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徐永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90、

單位名稱:衛福部 預算書頁次:193

科目或業務計畫名稱:數位建設─保障寬頻人權

預算數:75,000千元(補助電信業者)

建議:全數減列

案由:

衛福部「數位建設─保障寬頻人權」項下編列7,500萬元補助電信業者辦理擴展網路頻寬、盤點衛生所網路效能,強化網路管理與資訊安全之維護。按電信法第二十條及相關法令規定電信普及服務所生虧損及必要費用應由電信業者負擔,過去偏鄉巡迴醫療點、衛生室、衛生所等網路原係由電信業者負責建置,衛福部僅編列每年之網路使用通訊費。然而通傳會卻以業者虧損增加為由,免除業者責任,改由衛福部負擔。經查105年度三大電信業者盈餘合計高達685億元,均超出財務預測。因此,電信業者營運虧損地區網路線路基礎建設經費應回歸電信法之規定由業者負擔,避免以後業者要求援例辦理,建議全數減列本項預算7,500萬元。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徐永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91、

食品安全建設

一、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及教育訓練大樓興建計畫

第10款第2項第1目

經查所謂教育訓練大樓實為食藥署將來會將所屬行政單位搬遷進去辦公之用,且通過特別預算第一期到第三期,還須再另外編列後續滾動修正之29億,方能不淪為蚊子館,且與預算法第八十三條規範之特別預算編列之意旨不符,爰提案全數減列第一期106年度至107年度27,000千元。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92、

科目名稱:0057000000衛生福利部主管0057150000食品藥物管理署7157150100食品安全建設

計畫別:食品安全建設

預算書頁次:p.194

食品安全建設─

【V】歲出 【 】歲入

【 】凍結 【V】刪除27,000千元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食品安全建設」項下「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及教育訓練大樓興建計畫」第一期共編列27,000千元。惟「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及教育訓練大樓興建計畫」總經費即編列20.9763億元,佔整體食安預算高達67%,嚴重排擠食安五環政策中各項應行之重要措施所需之經費。且就計畫書內容觀之,此二棟大樓興建完成所需經費竟高達50億元,遠超過20.9763億元甚多,超出部分顯已預留追加預算之伏筆。基此,本興建計畫之預算編列顯無其必要性,爰提案減列本興建計畫預算27,000千元。惟若事後經審慎評估計畫必要性及預算需求數額後,認有興建之必要性時,待向本院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再行編列。

說明:

1.就食品安全之把關,根據行政院所提出的食安五環政策中,最重要的是「強化源頭控管」,全面管理化學物質,阻絕環境污染物進入食品供應鏈,整合跨部會對化學物質流向進行分析,從源頭控管有毒物質。然而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整體食品安全建設計畫四年總經費編列31.3263億元觀之,本興建計畫總經費即已編列20.9763億元,佔整體食安預算高達67%,已嚴重排擠食安五環政策中各項應行之重要措施經費。

2.再就計畫書中之細項進行計算,此二棟大樓興建完成所需之經費需花費50億元,單就工程建物費用竟列26億元,均已嚴重超出此計畫經費總額甚多,顯已預留追加預算之伏筆,與有限財政資源之最有效率利用之精神不符。

提案人:黃國昌

連署人:林昶佐  徐永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93、

科目名稱:0057000000衛生福利部主管0057150000食品藥物管理署7157150100食品安全建設

計畫別:食品安全建設

預算書頁次:p.194-195

食品安全建設─

【V】歲出 【 】歲入

【 】凍結 【V】刪除20,000千元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食品安全建設」項下「子計畫三、強化邊境查驗快速通關管理系統效能提升」第一期共編列40,000千元。惟該計畫第一期預算(106年9月至107年)所擬定之目標「執行食品雲(含戰情中心)平台軟體汰換與效能提升」,其中「食藥戰情中心」之相關軟體購買及系統建置,亦曾列於106年度政府採購公告及決標公告中,顯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先前已編足預算支應相關計畫。其中,購置電腦軟體花費80萬元,另「衛生福利部戰情中心資訊系統建置專案」預算金額則花費4千萬元,2017年5月24日第一次公告招標(限制性招標)流標後,於2017年7月13日進行第二次招標(詳細資訊見說明),食藥署規劃與食安相關之資訊系統建置皆已進行中。國家財政資源有限,預算重複編列實屬浪費,爰提案減列本計畫第一期費用20,000千元。

說明:

標案名稱

狀態(決標金額)

106TFDA-R-024

106年度「食藥戰情中心─電腦軟體採購案」

已決標,決標金額803.5千元

M06A4064

衛生福利部戰情中心資訊系統建置專案

106.05.24第一次招標,40,280千元,流標。

106/07/13第二次招標,40,280千元,公告中。

 

提案人:徐永明  黃國昌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94、

科目名稱:0057000000衛生福利部主管0057150000食品藥物管理署7157150100食品安全建設

計畫別:食品安全建設

預算書頁次:p.195

食品安全建設─

【V】歲出 【】歲入

【】凍結   【V】刪除50,000千元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食品安全建設」項下「購置液相層析高解析度串聯軌道式離子阱質譜儀、超高解析液相層析四極桿串聯飛行質譜儀等」第一期共編列50,000千元。惟此類強化中央食安藥安與毒品檢驗量能之檢驗儀器設備,於歷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均已編列固定預算購置,縱有儀器老舊或擴編之需求,亦應於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編列,始有總體汰舊換新之規劃。爰提案減列本計畫預算50,000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95、主決議

食品安全建設

三、強化衛生單位食安稽查及檢驗量能

第10款第2項第1目

地方衛生局申請本計畫補助臨時稽查人力經費,應提出此計劃結束後,臨時稽查人力如何以地方政府經費續聘之計畫。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96、

科目名稱:0057000000衛生福利部主管0057300000國民健康署7157300101公共服務據點整備

計畫別:城鄉建設

預算書頁次:196

【V】歲出 【 】歲入

【V】凍結:五分之一 【V】刪除:5%

案由:

「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中,本期特別預算編列570,000千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衛生所修繕及重(擴)建,由各地方政府向國民健康署提出衛生所修繕及重(擴)建計畫,經該署審核通過後補助經費。申請獲准之地方政府必須配合編列自籌款,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最新公告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分級表」而定,其中自籌比率為「第一級:65%。第二級:20%。第三級:15%。第四級:10%。第五級:5%。」(核定本頁36)雖各縣市政府申請時尚無須編列自籌款項,惟申請獲可後即須編列自籌款項。

根據核定本頁33所列,該計畫經費需求三期合計為1,340,000千元,為國民健康署彙整各地方政府估列之經費需求。由於計畫通過審核之地方政府,既須依財政分級配合編列自籌款項,倘以財力第五級自籌款比率5%計算,則1,340,000千元須由地方政府配合編列之自籌款項至少為67,000千元,亦即,國健署負擔之補助金額可從原1,340,000千元減少為1,273,000千元,目前特別預算編列方式恐有浮編之虞。

爰此,提案刪除本期特別預算編列570,000千元中之5%、其餘凍結五分之一,待國建署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就第一期特別預算編列情形之細項、說明及檢討及第二期、第三期特別預算編列計畫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後使得動支。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黃國昌  林昶佐

97、

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

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

提供育兒百寶箱

第10款第4項第2目

在衛福部社家署的「擴大六歲以下兒童托育公共化政策規劃報告」中,有提到:根據近30年行政院主計總處婦女婚育及就業調查資料,已婚女性親自照顧比率從84.71%下滑到51.82%;祖父母或親屬照顧比率從12.91%上升至38.08%;托育人員照顧比率從2.17%上升到9.07%。而同一份報告也引用主計總處2014年的調查,提供生育(育兒)津貼或教育津貼,與6歲以下托育費用補助,是讓適婚及適合生育之女性想再生育的主因,由此可見平價公托是職業婦女迫切需要!但目前由衛福部負責編列的少子化前瞻特別預算的計畫,卻無視職業婦女真正的需求,只想用新瓶來裝衛福部自己想要的舊酒,且媒體採訪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時,副署長表示:「百寶箱內要放置哪些物品還有待跟民間團體、家長討論。」簡直將舉債來特別預算編列當作兒戲,爰提案全數減列「提供育兒百寶箱」第一期107年度2億元,並要求將這2億元累積框列為第二期之預算,直接使用在活化地方學校閒置教室,活化為公托,以解決公托缺乏之問題。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98、

單位名稱:社會及家庭署 預算書頁次:198

科目或業務計畫名稱: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

預算數:200,000千元

建議:全數減列

案由: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項下編列2億元提供育兒百寶箱,考量特別預算財源係舉債而來,應為最大效益之利用,主管機關應致力於改善育兒環境,而非分散資源用於此類補貼或政令宣導,且此一預算亦與「友善空間建設」計畫原意不符,建議全數減列2億元。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黃國昌  周陳秀霞

99、

單位預算書頁次:199

【V】凍結:50%

案由:

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其中提供育兒百寶箱,協助新手父母準備新生兒照顧物品及瞭解政府相關支持政策等所需經費共編列200,000千元。特別預算案乃基於重大政策、緊急事件等因素,另外,查計畫內容說明簡略,內容空泛,爰此提案凍結50%,待向立法院提出計畫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黃國昌

林委員為洲:(在台下)違法的會議,我們不承認,全案退回!8,800億元未來的額度一次就給你們花光光。所以我們在這裡強烈的訴求,今天的會議是無效的!今天的委員會是無效的!我們完全不承認今天的委員會。全案退回!

(台下:全案退回!)

林委員為洲:(在台下)錢坑法案,全案退回!

(台下:錢坑法案!全案退回!)

林委員為洲:(在台下)一毛錢都不應該過,所以我們希望全案退回!

退回重編!

(台下:退回重編!)

林委員為洲:(在台下)錢坑法案!退回重編!

(台下:錢坑法案!退回重編!)

100、

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

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

──增修或改善區域型家庭(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第10款第4項第2目

在衛福部社家署的「擴大六歲以下兒童托育公共化政策規劃報告」中,有提到:根據近30年行政院主計總處婦女婚育及就業調查資料,已婚女性親自照顧比率從84.71%下滑到51.82%;祖父母或親屬照顧比率從12.91%上升至38.08%;托育人員照顧比率從2.17%上升到9.07%。而同一份報告也引用主計總處2014年的調查,提供生育(育兒)津貼或教育津貼,與6歲以下托育費用補助,是讓適婚及適合生育之女性想再生育的主因,由此可見平價公托是職業婦女迫切需要!但目前由衛福部負責編列的少子化前瞻特別預算的計畫,卻無視職業婦女真正的需求,只想用新瓶來裝衛福部自己想要的舊酒,簡直將舉債來特別預算編列當作兒戲,爰提案全數減列「增修或改善區域型家庭(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第一期107年度1.45億元,並要求將這1.45億元累積框列為第二期之特別預算,直接使用在活化地方學校閒置教室,活化為公托,以解決公托缺乏之問題。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101、

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

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

──整建綜合社會福利館

第10款第4項第2目

在衛福部社家署的「擴大六歲以下兒童托育公共化政策規劃報告」中,有提到:根據近30年行政院主計總處婦女婚育及就業調查資料,已婚女性親自照顧比率從84.71%下滑到51.82%;祖父母或親屬照顧比率從12.91%上升至38.08%;托育人員照顧比率從2.17%上升到9.07%。而同一份報告也引用主計總處2014年的調查,提供生育(育兒)津貼或教育津貼,與6歲以下托育費用補助,是讓適婚及適合生育之女性想再生育的主因,由此可見平價公托是職業婦女迫切需要!但目前由衛福部負責編列的少子化前瞻特別預算的計畫,卻無視職業婦女真正的需求,只想用新瓶來裝衛福部自己想要的舊酒,簡直將舉債來特別預算編列當作兒戲,爰提案全數減列「整建綜合社會福利館」第一期107年度2.28億元,並要求將這2.28億元累積框列為第二期之特別預算,直接使用在活化地方學校閒置教室,活化為公托,以解決公托缺乏之問題。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102、

數位建設

建構民生公共物聯網計畫

──環境品質感測物聯網發展布建及執法應用計畫

第11款第1項第2目第1節

有鑑於「環境品質感測物聯網發展布建及執法應用計畫」106年度業已編入環保署主管之環保基金,且與預算法第八十三條規範之特別預算編列之意旨不符,應繼續由環保基金編列相關預算,爰提案全數減列第一期107年度225,490千元。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林委員為洲:(在台下)錢坑法案!退回重編!

(台下:錢坑法案!退回重編!)

林委員為洲:(在台下)民進黨不要以為……

103、

單位名稱:環保署   單位預算書冊/頁次:第89頁

科目:第11款第1項第2目第1節 7260010201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

【 】歲入─增列

【 】歲出─【 】減列:   【V】凍結:凍結235,490千元

案由: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原公務預算即已針對空氣品質監測規劃與測站管理之業務,編列有「新世代環境品質監測及檢測發展計畫」(總經費367,399千元,分8年辦理);並於106年度再新增「環境品質感測物聯網發展布建及執法應用計畫」(總經費1,047,600千元,分4年辦理),前兩項計畫各年度公務預算之數額,總計已編列預算近14億元之多。

又前述「環境品質感測物聯網發展布建及執法應用計畫」原年度編列公務預算之執行成效仍未彰,再查行政院於106年度至107年度之「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卻仍賡續編列由環保署主管之「環境品質感測物聯網發展布建及執法應用計畫」及以前述計畫為基礎發展之「空品物聯網產業開展計畫」等計畫之特別預算,並編列高達2億3549萬元。為避免預算重複浮濫編列,建議本項預算全數凍結。待環保署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林委員為洲:(在台下)不是靠著你們票數比我們多……

104、

文化部單位預算案

案由: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1項第1目第2節「發展數位文創─02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科目編列780,000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查文化部自101年度至104年度於公務預算推動高畫質電視推展計畫,105年度及106年度續以年度預算形式編列推展高畫質電視相關計畫。其中補助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公共電視)6.7億元製播高畫質電視節目一項,因公共電視自製節目能量不足,致使政府以補助方式推動高畫質電視相關計畫存有諸多缺失,再按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乃與前開文化部及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年度公務預算所推動之計畫互有連貫或相關性。爰提案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1項第2目第2節「發展數位文創─02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科目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林委員為洲:(在台下)現在大家認為這是錢坑!我們的計畫、我們的建設,我們有太多可以用年度預算來做,年度預算量入為出,不要舉債,現在通過了……

105、

科目名稱:0061010000文化部5361011100數位建設536011120發展數位文創

計畫別:數位建設

預算書頁次:P90

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

【V】歲出   【 】歲入

【V】凍結:150,000千元   【 】刪除:

案由: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數位建設」項下「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第一期共編列預算780,000千元,近年公視製播多元類型節目,均獲得社會不少回響,對於發揚本土文化精神貢獻不少,然在製播多元語言節目之部分,此計畫著墨甚少,保護弱勢語言乃文化建設之基礎,對於提升不同語言在節目使用之比例,推動多語節目內容,甚至成立民間積極推動之臺語公共電視台,主管機關應重新思考公共電視在國家語言發展中之定位,並將其納入此計畫。爰此,凍結預算數150,000千元,待向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林昶佐  黃國昌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林委員為洲:(在台下)剛剛你們的委員說以前就編了,說以前在馬英九時代就編了,我們正式要……

106、

科目名稱:0061010000文化部5361011100數位建設5361011120發展數位文創

計畫別:數位建設

預算書頁次:P91

新媒體跨平台產製計畫

【V】歲出   【 】歲入

【V】凍結:50,000千元   【 】刪除:

案由: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數位建設」項下「新媒體跨平台產製計畫」第一期共編列預算400,000千元,計畫內容是發展跨平台數位文創產業,例如動漫─遊戲等,臺灣數位消費的能力是全球榜上有名,市場潛力大有可為,然而此計畫不僅要培訓台灣人才,更要延攬海外人才,尤其跨平台的數位產業已在歐美、日本、南韓等國逐漸成熟,漫畫遊戲等產業更是不用說,借助他國的經驗與商業模式,建立臺灣本土的新文化娛樂事業,此計畫應要再加強評估。爰此,凍結預算數50,000千元,待向立法院教文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林昶佐  黃國昌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林委員為洲:(在台下)我們沒有辦法接受!所以我們要求全案退回!退回重編!

(台下:退回重編!)

107、

單位名稱:文化部   預算書頁次:205

科目或業務計畫名稱:數位建設──發展數位文創

預算數:17,500千元

建議:全數減列

案由:文化部「數位建設─發展數位文創」獎補助費項下編列1,750萬元補助台北市政府辦理2017世大運開閉幕4K轉播所需經費。按我國政府發展數位內容多年,但與競爭對手差距越來越遠,其問題出在內容,而非畫質,且從計畫中看不出此一補助對於相關產業有何助益。再者,世大運將於8月舉辦,而本預算屆時恐仍未完成三讀程序,預算提出之際即無視國會審查程序,建議1,750萬元全數減列。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黃國昌  周陳秀霞

108、

文化部單位預算案

案由: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1項第2目第1節「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科目編列1,699,210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第一條為本條例的宗旨:為帶動整體經濟動能,因應國內外新產業、新技術及新生活趨勢,推動促進轉型之國家前瞻基礎建設,特制定本條例。另查文化部暨所屬各機關近年於公務預算推動政策計畫諸如: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計畫(105-108年)、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105-110年)、藝術浸潤空間計畫(103年)、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計畫(100-105年)、以及自91年度至104年度連續推動兩期地方文化館計畫,緊接著105年度起接續推動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等,均與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主要工作項目雷同或具關連性。爰提案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1項第2目第1節「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科目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陳宜民

林委員為洲:(在台下)錢坑法案,退回重編!

(台下:錢坑法案!退回重編!)

109、

科目名稱:0061000000文化部主管0061010000文化部5361010000文化支出5361011200城鄉建設5361011210文化生活圈建設

計畫別:城鄉建設

預算書頁次:92

【V】歲出   【 】歲入

【V】凍結三分之一   【 】刪除

案由:有鑑於「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核定本所列之四大主要工作項目中,「文化保存」及「地方館舍升級」,與106年度文化部單位預算已編列510,000千元之「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協力發展計畫」及文化部刻正推動「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計畫(105-108年)」等文化保存工作工作項目雷同,似將原公務預算推動之工作改於特別預算辦理,恐有公務預算編列不足或工作重疊致預算重複編列之虞。

再者,「文化生活全建設計畫」核定本中頁17「預期績效指標及衡量標準」中將「召開督導工作會議(場)」之會議場次數列入「文化保存」之績效指標,其與文化保存目標之關聯性、具體成果及相關效益並不明確。

爰提案凍結1,699,210千元中之三分之一,待文化部就以下事項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公務預算與「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重疊工作項目之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檢討。

二、公務預算與本期特別預算中,工作目標重疊計畫之具體工作內容比較、績效指標檢討及改進方案。

三、公務預算與本期特別預算內容相關計畫之有效合併控管機制。

提案人:黃國昌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林昶佐

110、

案由: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2項第1目「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科目編列1,400,000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第一條為本條例的宗旨:為帶動整體經濟動能,因應國內外新產業、新技術及新生活趨勢,推動促進轉型之國家前瞻基礎建設,特制定本條例。另查文化部暨所屬各機關近年於公務預算推動政策計畫諸如: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計畫(105-108年)、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105-110年)、藝術浸潤空間計畫(103年)、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計畫(100-105年)、以及自91年度至104年度連續推動兩期地方文化館計畫,緊接著105年度起接續推動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等,均與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主要工作項目雷同或具關連性。爰提案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2項第1目「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科目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陳宜民  

(台下:錢坑法案!退回重編!)

111、

科目名稱:0061000000文化部主管0061100000文化資產局5361100000文化支出5361101100城鄉建設5361101110文化生活圈建設

計畫別:城鄉建設

預算書頁次:92

【V】歲出 【 】歲入

【V】凍結三分之一【 】刪除

案由:

有鑑於「文化生活圈建設」核定本所列四大工作項目中,「文化保存」項下「再造歷史現場」,與106年度文化資產局單位預算頁37-43中據以推動「再造歷史現場專案計畫」之「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三期計畫」(含文化資產多元永續發展計畫、古物遺址及水下資產活化發展計畫及文化資產跨域發展計畫,共計已於105年度編列997,312千元、於106年度編列1,473,264千元。計畫期程105年至108年,計畫總經費不含地方配合款共計4,728,000千元)工作項目雷同,恐有公務預算編列不足或工作重疊致預算重複編列之虞。

再者,「文化保存」項下再造歷史現場計畫採競爭型補助方式辦理,文化部應規畫相關補助規範及計畫執行之控管機制,以達補助資源能合理配置並獲得最佳運用效益。

爰此,提案凍結1,400,000中之三分之一,待文化資產局就以下項目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文化資產局單位預算「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三期計畫」105-106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及檢討。

二、文化資產局單位預算「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三期計畫」107-108年度預算預計編列詳細情形、預期工作項目、預期績效指標等。並詳細說明前述與「文化生活圈建設」本期特別預算中「文化保存」項下再造歷史現場計畫之具體內容、工作項目、績效指標等之比較、配合方式及合併控管機制。

三、再造歷史現場競爭型計畫補助規範及計畫執行之控管機制。

提案人:徐永明  黃國昌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112、

文化部單位預算案

  案由: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3項第1目第1節「發展數位文創─01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科目編列100,000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查文化部自101年度至104年度於公務預算推動高畫質電視推展計畫,105年度及106年度續以年度預算形式編列推展高畫質電視相關計畫。其中補助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公共電視)6.7億元製播高畫質電視節目一項,因公共電視自製節目能量不足,致使政府以補助方式推動高畫質電視相關計畫存有諸多缺失,再按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乃與前開文化部及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年度公務預算所推動之計畫互有連貫或相關性。爰提案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3項第1目第1節「發展數位文創─01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科目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台下:錢坑法案!退回重編!)

113、

科目名稱:0061200000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5361202100數位建設5361202110發展數位文創

計畫別:數位建設

預算書頁次:P93

新媒體跨平台內容產製計畫

【V】歲出 【 】歲入

【V】凍結:10,000千元 【】刪除: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數位建設」項下「新媒體跨平台內容產製計畫」第一期共編列預算180,000千元,其中「影視投融資專業協力辦公室」立意良善,然缺乏細節規畫內容;而開拓海外演銷市場方面,則須提出針對主要目標市場提出分析及開拓策略。爰此,凍結預算數10,000千元,待向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林昶佐  黃國昌  徐永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114、

文化部單位預算案

  案由: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4項第1目「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科目編列1,920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第一條為本條例的宗旨:為帶動整體經濟動能,因應國內外新產業、新技術及新生活趨勢,推動促進轉型之國家前瞻基礎建設,特制定本條例。另查文化部暨所屬各機關近年於公務預算推動政策計畫諸如: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計畫(105-108年)、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105-110年)、藝術浸潤空間計畫(103年)、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計畫(100-105年)、以及自91年度至104年度連續推動兩期地方文化館計畫,緊接著105年度起接續推動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等,均與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主要工作項目雷同或具關連性。爰提案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4項第1目「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科目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陳宜民  

115、

文化部單位預算案

  案由: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5項第1目「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科目編列10,1000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第一條為本條例的宗旨:為帶動整體經濟動能,因應國內外新產業、新技術及新生活趨勢,推動促進轉型之國家前瞻基礎建設,特制定本條例。另查文化部暨所屬各機關近年於公務預算推動政策計畫諸如: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計畫(105-108年)、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105-110年)、藝術浸潤空間計畫(103年)、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計畫(100-105年)、以及自91年度至104年度連續推動兩期地方文化館計畫,緊接著105年度起接續推動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等,均與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主要工作項目雷同或具關連性。爰提案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5項第1目「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科目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陳宜民  

(台下:錢坑法案!債留子孫!)

116、

文化部單位預算案

  案由: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6項第1目「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科目編列35,000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第一條為本條例的宗旨:為帶動整體經濟動能,因應國內外新產業、新技術及新生活趨勢,推動促進轉型之國家前瞻基礎建設,特制定本條例。另查文化部暨所屬各機關近年於公務預算推動政策計畫諸如: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計畫(105-108年)、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105-110年)、藝術浸潤空間計畫(103年)、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計畫(100-105年)、以及自91年度至104年度連續推動兩期地方文化館計畫,緊接著105年度起接續推動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等,均與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主要工作項目雷同或具關連性。爰提案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6項第1目「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科目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陳宜民  

117、

文化部單位預算案

  案由: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7項第1目「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科目編列18,770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第一條為本條例的宗旨:為帶動整體經濟動能,因應國內外新產業、新技術及新生活趨勢,推動促進轉型之國家前瞻基礎建設,特制定本條例。另查文化部暨所屬各機關近年於公務預算推動政策計畫諸如: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計畫(105-108年)、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105-110年)、藝術浸潤空間計畫(103年)、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計畫(100-105年)、以及自91年度至104年度連續推動兩期地方文化館計畫,緊接著105年度起接續推動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等,均與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主要工作項目雷同或具關連性。爰提案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7項第1目「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科目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陳宜民  

(台下:錢坑法案!債留子孫!)

118、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冊/頁次:第96頁

科目:第13款第1項第1目第1節5265011110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

】歲入─增列

【】歲出─【V】減列:減列12,000千元 【】凍結:

案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原本即已針對空氣品質監測規劃與測站管理之業務編有年度公務預算,並建立「空氣品質監測網」的公開平台行之多年。惟行政院於106年度至107年度之「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仍另編列12,000千元之特別預算,由科技部再建立「空品物聯網運算服務營運平台」,查該等營運平台預算編列之目的不明,預期之效益亦有限。為求預算之撙節使用,建議本項預算全數減列。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119、

單位名稱:科技部 預算書頁次:221

科目或業務計畫名稱:數位建設─青年科技創新創業基地建置

預算數:270,000千元

建議:全數凍結

案由:

科技部「數位建設──青年科技創新業基地建置」編列2億7,000萬元建置國際級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有鑑於包括國發會、經濟部、教育部均有推動青年創新創業之計畫,且各地方政府設置之青創基地不在少數,外界對於設置大型基地引進新創產業早有疑慮,且此計畫與前述各部會之相關計畫如何整合亦未著墨,恐有資源重置之虞,建議2億7,000萬元全數凍結,向聯席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黃國昌  周陳秀霞 

(台下:掏空國庫!)

120、

科目名稱:0065000000科技部主管0065010000科技部5265012140青年科技創新產業基地建置

計畫別: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

預算書頁次:p.221

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

【V】歲出 【】歲入

【V】全數凍結 【】刪除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項下「青年科技創新創業基地

建置計畫」第一期共編列270,000千元,該計畫內容與103年8月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出之「創業拔粹方案─策略三:打造國際創新產業園區」概念多有雷同之處,實有組織疊床架屋、資源重複配置之疑慮。爰此,茲提案凍結本計畫全數預算,待向本院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項下「青年科技創新創業基地建置計畫」第一期共編列270,000千元,內容包含建置及維運國際級創新創業基地、輔導養成國際級新創團隊、引進國際級創業輔導機構進駐基地等。

2.惟103年國家發展委員會曾提出「創業拔粹方案─策略三:打造國際創新產業園區」內容包括建物整修、協助經營團隊引進/轉介新創事業、協助經營團隊引進國內外育成中心、加速器、業師、專業服務及資金籌措等,國家發展委員會自104年起亦編列相關公務預算,成立「台灣新創競技場(TSS)」。

3.兩計畫之概念多有雷同之處,實有組織疊床架屋、資源重複配置之疑慮。爰此,茲提案凍結本計畫全數預算,待向本院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121、

科目名稱:0065010000科技部5265012100非營業特種基金─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5265012140青年科技創新創業基地建置

計畫別: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

預算書頁次:P99

青年科技創新創業基地建置

【V】歲出 【 】歲入

【V】凍結:46,200千元 【】刪除: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項下「青年科技創新創業基地建置」第一期共編列預算270,000千元,計畫內容提及「共同創業空間」之設置,歐美已長年實行「共同創業空間」之理念,其租金、空間、管理皆人性化且符合國內青年可負擔之成本。前瞻計畫中此建置是否適切提供青年創業之需求,是否仍採用過去以來台灣對於「產業園區」之規劃方式,及與青創基地功能之資源重疊性,應提出更詳盡的「共同創業空間」規劃,以及更深入的比較性分析,避免建置出乏人問津的設施。爰此,凍結預算數46,200千元,待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連署人:洪慈庸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黃國昌  徐永明

122、

單位名稱: 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冊/頁次:第99頁

科目:第13款第1項第2目第2節5265012120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

】歲入─增列

【】歲出─【ˇ】減列:減列96,000千元【】凍結:

案由:

依照行政院各級機關權責分工之原則,以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條等相關法令之規定,環保署乃我國空氣品質預報及分析之中央主管機關,設有「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與「環境監測及資訊處」等專責單位,並有「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進行相關空氣品質管理等多項業務。惟行政院於106年度至107年度之「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未依據前述部會權責分工之原則,又另編列96,000千元予科技部進行「空氣品質分析預報計畫」,為避免機關間業務重疊且有浪費公帑之虞,建議本項預算全數減列。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台下:錢坑法案!債留子孫!)

123、

科目名稱:0065000000科技部主管0065010000科技部5265012130推動國際產學聯盟

計畫別: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

預算書頁次:p.221

推動國際產學聯盟─

【V】歲出 【】歲入

【】凍結 V 】全數刪除

案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推動國際產學聯盟」第一期共編列150,000千元。經查,今年度申請科技部補助國際產學聯盟計畫已於106年6月9日截止收件,不應再編列特別預算處理其補助費用。爰此,茲提案本計劃106年編列預算全數預算。

說明:

科技部已於106年5月18日核定《科技部補助國際產學聯盟計畫作業要點》,並同步函告週知國內各大職專院校,該要點自即日起生效,並受理申請專案計畫,至106年6月9日截止收件,申請機構應於106年6月30日前依審查意見提具計畫書,備函送達本部云云。足見,今年度申請科技部補助國際產學聯盟計畫已於106年6月9日截止收件,不應再編列特別預算處理其補助費用。

提案人:黃國昌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徐永明

124、

單位:科技部

預算書頁次:99頁

【V】凍結:50%

案由:

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推動國際產學聯盟計畫,共編列6億5,000萬元。查計畫書內容,至110年預計促進2,000人就業,平均一年促進500名就業人數,鑒於106至107年度預算耗費6億5,000萬元,應謹慎評估,避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凍結50%,請於一周內提出增加就業人數之辦法,待送至立法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永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黃國昌

125、

單位:科技部

預算書頁次:100頁

【V】凍結:50%

案由:

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重點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共編列4億。查計畫書內容至110年僅預計促進667人就業,平均一年僅預計促進166名就業人數,鑒於預算應謹慎評估,避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凍結50%,請於一周內研擬提升就業人數辦法,待送至立法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永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黃國昌

126、

單位:科技部

預算書頁次:100頁

【V】凍結:50%

案由:

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年輕學者養成計畫,共編列5億。查計畫書內容並無明定預計促進就業人數,鑒於預算應謹慎評估,避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凍結50%,請於一周內增加「就業人數估計」作為計畫目標,待送至立法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永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黃國昌  林昶佐

(現場一片混亂)

莊委員瑞雄:(在台下)徐榛蔚,你神經病啊!你丟我幹什麼啦?

主席:各位委員,預算審查提案126案均已宣讀完畢,我們現在協商處理,請各位委員保持冷靜,大家回到座位上,我們處理提案,好不好?

(台下:違法宣讀!)

(台下:幹什麼?)

主席:各位委員,現在處理提案,是前瞻特別預算第一期預算,在審查之前最後一次可以討論的機會,請各位冷靜。我們在審查條例,以及在院會及委員會的審查都沒有辦法好好的討論,我們從預算報告說明一直到討論、質詢都沒有辦法好好的進行。本席很遺憾沒有辦法進行協商。

本席現在宣布做如下決議:「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全案保留,送院會處理。另債務之舉借,隨同歲出審查結果調整,歲出政事別預算,隨同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本案業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補充說明」。請問各位委員,對以上決議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我們就點名表決。

(台下:有異議!)

主席:登記委員出席人數為94人。

鄭委員寶清(贊成)

林委員淑芬(贊成)

余委員宛如(贊成)

陳委員曼麗(贊成)

吳委員玉琴(贊成)

吳委員思瑤(贊成)

林委員靜儀(贊成)

葉委員宜津(贊成)

何委員欣純(贊成)

李委員麗芬(贊成)

邱委員志偉(贊成)

鍾委員孔炤(贊成)

邱委員泰源(贊成)

趙委員天麟(贊成)

蔡委員培慧(贊成)

周委員春米(贊成)

蘇委員巧慧(贊成)

陳委員歐珀(贊成)

陳委員明文(贊成)

鍾委員佳濱(贊成)

高委員志鵬(贊成)

張委員宏陸(贊成)

陳委員亭妃(贊成)

鄭委員運鵬(贊成)

吳委員秉叡(贊成)

郭委員正亮(贊成)

施委員義芳(贊成)

李委員俊俋(贊成)

洪委員宗熠(贊成)

陳賴委員素美(贊成)

Kolas Yotaka委員(贊成)

蕭委員美琴(贊成)

柯委員建銘(贊成)

邱委員議瑩(不在場)

許委員智傑(贊成)

李委員昆澤(贊成)

陳委員素月(贊成)

陳委員瑩(贊成)

劉委員櫂豪(贊成)

曾委員銘宗

尤委員美女(贊成)

黃委員秀芳(贊成)

黃委員國書(贊成)

張廖委員萬堅(贊成)

江委員永昌(贊成)

楊委員曜(贊成)

賴委員瑞隆(贊成)

鄭委員天財

黃委員國昌

徐委員永明

黃委員偉哲(贊成)

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

蘇委員治芬(贊成)

蘇委員震清(贊成)

洪委員慈庸

吳委員琪銘(贊成)

管委員碧玲(贊成)

陳委員其邁(贊成)

劉委員建國(贊成)

陳委員怡潔

王委員育敏

林委員麗蟬

林委員德福

賴委員士葆

陳委員超明

陳委員雪生

楊委員鎮浯

徐委員志榮

林委員為洲

吳委員志揚

盧委員秀燕

蔣委員萬安

蔣委員乃辛

張委員麗善

李委員彥秀

徐委員榛蔚

林委員俊憲(贊成)

黃委員昭順

柯委員志恩

陳委員宜民

王委員惠美

孔委員文吉

周陳委員秀霞(反對)

許委員淑華

趙委員正宇(不在場)

高委員金素梅

費委員鴻泰

陳委員學聖

林委員岱樺

蔡委員易餘(贊成)

顏委員寬恒

羅委員明才(反對)

廖委員國棟

陳委員歐珀(贊成)

(台下:會議無效!)

(台下:有異議!)

(台下:不要護航!)

(台下:會議無效!不要護航!)

(台下:抗議!)

王委員育敏:(在台下)全國民眾要記住這一幕──民進黨鴨霸的醜態,全國民眾都要記住這一幕,面對前瞻的爭議,他們就是這樣強渡關山!

(台下:強渡關山!拒絕背書!)

(台下:掏空國庫!債留子孫!)

主席:向聯席會報告點名表決結果:同意者55人,反對者2人,不在場及未表示意見者37人。

(台下:掏空國庫!債留子孫!)

主席:周陳委員秀霞表示反對,現在更正表決結果:同意者55人,反對者3人,不在場及未表示意見者36人。

(台下:不要護航!回頭是岸!)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除林委員昶佐以外均表示反對,現在更正表決結果:同意者55人,反對者7人,不在場及未表示意見者32人,我們照案通過。

(台下:會議無效!拒絕背書!)

主席:現有委員施義芳、陳賴素美、鄭寶清、高志鵬、郭正亮、余宛如針對第9屆第3會期第2次臨時會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等7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審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案所作各項決議,提出復議,並請本聯席會隨即以點名表決方式,處理本項復議動議。

施委員義芳等復議提案:

針對第9屆第3會期第2次臨時會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等7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審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案所作各項決議,提出「復議」,並請本聯席會隨即以「點名表決」方式,處理本項復議動議。

提案人:施義芳  陳賴素美 鄭寶清  高志鵬  郭正亮  余宛如

主席:現在以點名表決方式處理復議動議。

施委員義芳等提案:

請採點名表決。

提案人:施義芳  陳賴素美 鄭寶清  高志鵬  郭正亮  余宛如

主席:登記出席委員94人。

鄭委員寶清(反對)

林委員淑芬(反對)

余委員宛如(反對)

陳委員曼麗(反對)

吳委員玉琴(反對)

吳委員思瑤(反對)

林委員靜儀(反對)

葉委員宜津(反對)

何委員欣純(反對)

李委員麗芬(反對)

邱委員志偉(反對)

鍾委員孔炤(反對)

邱委員泰源(反對)

趙委員天麟(反對)

蔡委員培慧(反對)

周委員春米(反對)

蘇委員巧慧(反對)

陳委員歐珀(反對)

陳委員明文(反對)

鍾委員佳濱(反對)

高委員志鵬(反對)

張委員宏陸(反對)

陳委員亭妃(反對)

鄭委員運鵬(反對)

吳委員秉叡(反對)

郭委員正亮(反對)

施委員義芳(反對)

李委員俊俋(反對)

洪委員宗熠(反對)

陳賴委員素美(反對)

Kolas Yotaka委員(反對)

蕭委員美琴(反對)

柯委員建銘(反對)

邱委員議瑩(不在場)

許委員智傑(反對)

李委員昆澤(反對)

陳委員素月(反對)

陳委員瑩(反對)

劉委員櫂豪(反對)

曾委員銘宗

尤委員美女(反對)

黃委員秀芳(反對)

黃委員國書(反對)

張廖委員萬堅(反對)

江委員永昌(反對)

楊委員曜(反對)

賴委員瑞隆(反對)

鄭委員天財

黃委員國昌

徐委員永明

黃委員偉哲(反對)

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

蘇委員治芬(反對)

蘇委員震清(反對)

洪委員慈庸

吳委員琪銘(反對)

管委員碧玲(反對)

陳委員其邁(反對)

劉委員建國(反對)

陳委員怡潔

王委員育敏

林委員麗蟬

林委員德福

賴委員士葆

陳委員超明

陳委員雪生

楊委員鎮浯

徐委員志榮

林委員為洲

吳委員志揚

盧委員秀燕

蔣委員萬安

蔣委員乃辛

張委員麗善

李委員彥秀

徐委員榛蔚

林委員俊憲(反對)

黃委員昭順

柯委員志恩

陳委員宜民

王委員惠美

孔委員文吉

周陳委員秀霞(贊成)

許委員淑華

趙委員正宇(不在場)

高委員金素梅

費委員鴻泰

陳委員學聖

林委員岱樺(反對)

蔡委員易餘(反對)

顏委員寬恒

羅委員明才

廖委員國棟

(台下:拒絕背書!會議無效!)

主席:向委員會宣告表決結果:反對者55人,棄權者4人,贊成者2人,不在場及未表示意見者33人,復議不通過。

(台下:違法亂紀!會議無效!)

主席: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如有登記發言之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現在散會。

散會(12時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