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第3次全院委員談話會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8月18日(星期五)10時1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秘書長 林志嘉
主席:今天進行全院委員會談話會,處理本院委員柯建銘、葉宜津、李俊俋等66人及委員林德福、林為洲、李彥秀等30人分別提請召開臨時會,處理特定議案。
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提案內容。
柯委員建銘等提案:
本院委員柯建銘、葉宜津、李俊俋等66人,為106年8月15日因供氣中斷致大潭電廠跳機造成停電事件;為發揮公共支出提振景氣帶動需求,優先納入區域聯合治理的跨縣市建設,以及過去投入不足、發展動能較為不足地區的重要基礎設施,藉以促進區域平衡,並打造下一世代所需的基礎建設;為使全國性體育團體朝向財務透明、業務公開、組織開放、營運專業運作,爰依憲法第六十九條及立法院組織法第六條第一項提請召開臨時會,邀請行政院院長率相關部會首長就「815供氣中斷致大潭電廠跳機停電事件」至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並審議「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106年度至107年度)」案及「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等案(如附表);並自106年8月18日(星期五)至8月31日(星期四)召開第三會期第三次臨時會,8月18日(星期五)中午舉行程序委員會,8月18日(星期五)下午與8月21日(星期一)舉行第一次會議,並於8月21日邀請行政院院長率相關部會首長就「815供氣中斷致大潭電廠跳機停電事件」至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106年8月22日(星期二)、23日(星期三)、24日(星期四)、25日(星期五)、28日(星期一)、29日(星期二)、30日(星期三)及31日(星期四)為第二次會議。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柯建銘 葉宜津 李俊俋
連署人:蔡易餘 蘇治芬 姚文智 王榮璋 陳 瑩 許智傑 黃秀芳 陳賴素美 蔡適應 張廖萬堅 洪宗熠 賴瑞隆 鄭寶清 林淑芬 蔡培慧 陳其邁 劉櫂豪 尤美女 吳玉琴 管碧玲 王定宇 邱志偉 Kolas Yotaka 鍾佳濱 邱泰源 吳焜裕 鍾孔炤 施義芳 江永昌 羅致政 陳明文 莊瑞雄 蘇震清 林岱樺 鄭運鵬 趙正宇 何欣純 趙天麟 陳素月 周春米 吳思瑤 張宏陸 李麗芬 余宛如 陳曼麗 段宜康 吳琪銘 陳亭妃 邱議瑩 郭正亮 高志鵬 林俊憲 吳秉叡 黃偉哲 黃國書 林靜儀 蕭美琴 劉建國 蘇巧慧 李昆澤 呂孫綾 劉世芳 陳歐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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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議案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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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邀請行政院院長率相關部會首長就「815供氣中斷致大潭電廠跳機停電事件」至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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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106年度至107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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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黃國書等23人擬具「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委員何欣純等24人、親民黨黨團及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麗芬等20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一條、第五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啟臣等19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八條、第八條之一及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世芳等18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十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段宜康等23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國民體育法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楊曜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余宛如等22人擬具「國民體育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
林委員德福等提案:
本院委員林德福、林為洲、李彥秀等30人,有鑑於106年8月15日大潭電廠因人為疏失造成機組跳電解聯無法供電,竟造成全台17縣市、800萬戶民眾無預警大規模停電事件,為18年來最嚴重之災情。凸顯我國現階段電力供給系統脆弱不堪,備載容量已到捉襟見肘之地步,國人對蔡政府能源政策信心已澈底崩盤。爰依憲法第六十九條及立法院組織法第六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請本院召開臨時會,邀請行政院林全院長率相關部會首長就「如何重建及強化我國電力系統及檢討當前政府能源政策」至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及本院成立「0815大潭電廠跳電事件調閱委員會」(如附表),以釐清決策者之責任;並自106年8月18日(星期五)至8月31日(星期四)召開第三會期第三次臨時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連署人:廖國棟 黃昭順 王育敏 江啟臣 許淑華 費鴻泰 楊鎮浯 陳雪生 林麗蟬 賴士葆 鄭天財Sra Kacaw 陳超明 陳學聖 盧秀燕 張麗善 柯志恩 呂玉玲 王惠美 徐志榮 徐榛蔚 蔣乃辛 許毓仁 曾銘宗 蔣萬安 吳志揚 王金平 陳宜民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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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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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8月15日大潭電廠跳電事件引發全台無預警大規模停電,造成高達800萬戶民眾無電可用,瞬間造成人心極度恐慌、日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也重創台(外)商回台投資意願,直接衝擊經濟成長動能。蔡英文政府執政以來,為建構2025非核家園,一再保證「缺電不是選項」,供電備載容量無虞,現在國內備載電能遠低於10%,經不起天災及人為因素的考驗,一座電廠失靈就造成台灣整夜一片漆黑,供電系統備載容量已低到無法為意外事件預留空間。國際間重大天災、人禍或戰爭威脅,發電原料來源供給不及都可能造成缺電的危機再起,凸顯當前政府發電來源比重嚴重失衡,重創國人對蔡政府能源政策的信心,執政者當思如何在經濟發展、環境保育、發電可靠穩定間取得最大公約數及平衡點。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行政院長於本(第三)會期臨時會期間就「如何重建及強化我國電力系統及檢討當前政府能源政策」至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向國會及全民說明,釐清「0815大潭電廠跳電事件」相關決策者之責任,以穩定民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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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8月15日大潭電廠跳電事件造成全台無預警大規模停電,釀成18年來最嚴重停電災情,但政府第一時間宣稱是中油員工「誤觸」,隨即又改口是包商更換電源供應器時,未將自動模式轉換為手動模式,導致系統訊號異常,甚至演變成中油及包商互推皮球羅生門。對於政府說詞一日數變,不但重創政府威信,也讓國人對蔡英文政府能源政策產生疑慮。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當政治意識形態凌駕專業,將失去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因此,為釐清我國供電系統為何如此脆弱不堪,及棄部長保油電雙董之真相,並避免行政院成立之調查小組球員兼裁判、官官相護包庇卸責,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本院應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成立「0815大潭電廠跳電事件調閱委員會」,以釐清政府相關部門之責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主席:現在請提案委員進行提案說明,說明時間為5分鐘。
首先請李委員俊俋說明。
李委員俊俋:(10時5分)主席、各位同仁。在此,本人謹代表民進黨團提出本次臨時會的三項主張:第一,由於815停電,造成全國譁然,也讓我們再次感受到原來我們的電力網竟是如此脆弱!身為執政黨,我們很負責任地要求行政院林全院長到本院報告,並將此列為臨時會的事項之一。第二,有關前瞻計畫預算,雖經過討論,卻仍有一些不一樣的意見存在。現在預算已進行到二、三讀程序,而我們必須把這些預算審議完成,故列為臨時會討論事項。第三,有關國民體育法,由於各界對國民體育法期待良多,加上各單項協會所衍生出的問題,所以大家均希望能儘速修法落實。為此,我們希望能在這次臨時會中順利完成國民體育法的立法。
上述三項乃此次臨時會之重點,以815停電事件來說,我想大家都非常清楚,朝野協商時大家都認為應要求行政院必須就整體電力網及事件發生經過做詳細說明。至於前瞻計畫預算就更不用提了,理當繼續審核通過,而國民體育法部分則如同剛剛所說。
另外,國民黨的朋友希望能於此次臨時會成立815停電事件調查委員會或調閱委員會。由於憲法規定職權不明,致使立法院與監察院常會有職權衝突。在319事件真相調查委員會成立後,有了釋字585號、633號及729號解釋文,曾做出相關解釋,當中均提到,現在憲法上必須由立法院與監察院共同分享國會調查權。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所規定的國會調查權尚未修正,所以立法院歷次以來雖成立了很多調閱委員會或調查委員會,卻都未能發揮效果。在此我要提醒國民黨的朋友,國會監督本為我們應盡之責任,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對此亦有非常詳細的規定,我們也歡迎大家來監督並認真討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六條清楚規定,調閱委員會之成立必須在會期當中,據此,臨時會無法成立調閱委員會。但新會期馬上就要開始,屆時我們可以對此做充分討論。
在此,我要再次告訴大家,此次臨時會項目非常簡單、非常清楚,首先就是聽取行政院林院長及各部門對815停電事件的說明,其次就是完成前瞻計畫預算的二讀與三讀,最後就是在世大運舉辦期間,通過國人所殷切期盼的國民體育法。民進黨非常負責地提出上述三項議案作為第三次臨時會之議程,懇請大家予以支持,謝謝。
主席:請國民黨黨團代表王委員惠美說明。
王委員惠美:(10時9分)主席,各位同仁。國民黨有兩個意見,第一個提案是希望林全院長來報告,815導致全台17個縣市無預警大停電,事件發生之後,實際上人民對政府及執政黨有很大的信心危機,台灣目前的備載容量不斷下降,以致於有突發狀況時馬上就面臨限電、跳電跟停電的狀況,8月初的尼莎颱風造成和平電廠的高壓電塔倒塌,因為4%的電力無法輸送,造成用電的緊張。
這次中油因人為的疏失,嚴重到使800萬戶無電可用,438萬瓩的電力消失,讓人民跟企業措手不及,造成龐大損失。執政黨為了建構非核家園,蔡總統在選舉時一再跟我們保證當選後不缺電,但事實上備載容量一直低於10%,容易造成用電緊張,執政黨力推電力轉型,發展綠能,包括風力跟太陽能等發電,但這類的電力皆為不穩定電源,無法作為基載的電力,何況若最早的風力發電順利,還是要到2022年才能夠加入,但這類不穩定的電力無法作為基載,未來台灣的電力何去何從,令人擔憂。
工業總會的白皮書不斷指出,電跟水是攸關投資的兩大要素,歐洲商會跟美國商會近幾年來不斷提出這樣的警告。但8月接連兩個事故,和平電廠電塔倒塌及815大停電,不僅國內企業憂心,也勢必造成國外企業到台灣投資的信心受到影響,不可謂不嚴重。未來的電力發究竟是如何?我們只看到政府2025年非核家園、風力發電要達到4GW的目標,具體的執行上卻是如此的迷誤,根本無法讓我們相信政府能夠確保2025年的非核目標、我們擁有足夠的電力。我們不敢說、也不願意說的是,815事件是空前的,但也絕對不是絕後的。
行政院有必要把台灣電力的發展期程向國人說明,立法院有責監督,因此,行政院長應在第3次臨時會就「如何重建及強化我國電力系統及檢討當前政府能源政策」至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恢復人民及企業的信心,並對815大停電進行說明及釐清責任。
國民黨第二個提案是要求設立「0815大潭電廠跳電事件調閱委員會」,造成815大停電的真正原因一變再變,始終說不清楚、講不明白,特別是董事長還是待在他的位子上,每天上節目、每天說法都不一樣,立法院基於監督職責,應該要成立調閱委員會,將有關文件調閱至立法院來釐清事實的真相,給予人民一個明確交待,不知道民進黨到底在怕什麼?要讓事實釐清,讓人民更瞭解事實,既然你們常常在說,特別是董事長說:中油長期官商勾結,積習非常嚴重。我們為何不利用這個機會調查清楚,讓中油積習已久的惡習一併做改善?大家一起來,希望民進黨立委也能夠支持。
主席:謝謝王委員。報告各位委員,針對本次臨時會已有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所以就不再登記發言。
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時 間:中華民國106年8月17日(星期四)下午3時
地 點:議場三樓會議室
決定事項:
一、定於8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時,舉行全院委員談話會。
二、各黨團同意定於8月18日(星期五)下午至8月31日(星期四)召開第3會期第3次臨時會;8月18日(星期五)中午舉行程序委員會;8月18日(星期五)下午至8月21日(星期一)為第1次會議,8月22日(星期二)至8月31日(星期四)為第2次會議。
三、本次臨時會特定議案各黨團同意「邀請行政院院長率相關部會首長就815供氣中斷致大潭電廠跳機停電事件至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除上述1案外,全院委員談話會對委員柯建銘等66人及委員林德福等30人所提特定議案進行表決。
四、定於8月21日(星期一)邀請行政院院長率相關部會首長就815供氣中斷致大潭電廠跳機停電事件至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各黨團質詢時間1小時及順序如下: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親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政黨推派委員質詢完畢後,其餘非黨團推派之登記發言委員,每位委員發言時間12分鐘,並於當日會議時間全部登記委員質詢完畢為止。
主 持 人:蘇嘉全 蔡其昌
協商代表:林德福 柯建銘 葉宜津(柯代) 林為洲 李彥秀(林為洲代) 林昶佐 徐永明(代) 李俊俋 李鴻鈞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作以下宣告,106年8月17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定於8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時,舉行全院委員談話會。
二、各黨團同意定於8月18日(星期五)下午至8月31日(星期四)召開第3會期第3次臨時會;8月18日(星期五)中午舉行程序委員會;8月18日(星期五)下午至8月21日(星期一)為第1次會議,8月22日(星期二)至8月31日(星期四)為第2次會議。
三、本次臨時會特定議案各黨團同意「邀請行政院院長率相關部會首長就815供氣中斷致大潭電廠跳機停電事件至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除上述1案外,全院委員談話會對委員柯建銘等66人及委員林德福等30人所提特定議案進行表決。
四、定於8月21日(星期一)邀請行政院院長率相關部會首長就815供氣中斷致大潭電廠跳機停電事件至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各黨團質詢時間1小時及順序如下: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親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政黨推派委員質詢完畢後,其餘非黨團推派之登記發言委員,每位委員發言時間12分鐘,並於當日會議時間全部登記委員質詢完畢為止。」
報告各位委員,針對臨時會開會時間及邀請行政院院長率相關部會首長就「815供氣中斷致大潭電廠跳機停電事件」至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依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業經決定如上,柯委員建銘及林委員德福等提案,有關上開部分就不再處理。
現在處理提案,依提案先後,先處理柯委員建銘等提案審議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及「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等案,列為本次臨時會之特定議案,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現在請議事人員分發表決卡,並按鈴7分鐘。
(按鈴)
主席:針對柯委員建銘等提案,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柯委員建銘等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81人,贊成者56人,反對者2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柯委員建銘等提案照案通過,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106年度至107年度)及「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等案列為本次臨時會之特定議案。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56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費鴻泰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余宛如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李昆澤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姚文智
二、反對者:25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羅明才 賴士葆 許毓仁 蘇震清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馬文君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黃昭順 陳學聖 王惠美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繼續處理林委員德福等提案,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立法院成立「0815大潭電廠跳電事件調閱委員會」案列為本次臨時會之特定議案,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林委員為洲:(在台下)沒有電,沒有前瞻!
(台下:沒有電,沒有前瞻!)
主席:針對林委員德福等提案,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林委員德福等提案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蔣委員萬安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台下:要真相!不要黑箱!)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84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52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林委員德福等提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2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黃國昌 徐永明 李鴻鈞 周陳秀霞 廖國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黃昭順 陳學聖 王惠美
二、反對者:52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管碧玲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李昆澤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台下:要真相!不要黑箱!)
主席:報告各位委員,本次談話會處理事項均已處理完畢。下午2時30分召開本會期第3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各位委員於下午1時30分起就可在議場簽到。現在散會。
散會(10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