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誤表二

 

立法院公報第106卷第69期上冊(總號4471)勘誤

 

頁數、行次及更正文字

更正前文字

更正後文字

第134頁第24行

「攸文」更正為「條文」

鄭天財 Sra Kacaw 委員等所提再修正動議攸文:

鄭天財 Sra Kacaw 委員等所提再修正動議條文:

第135頁第7行

句末增列「條文」二字

民進黨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

民進黨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條文:

第135頁第9行句首

「,」更正為「、」

一,任職滿五年,年滿六十歲。

一、任職滿五年,年滿六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