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復議案不通過,照原決議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復議案之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復議案不通過,照原決議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柯委員建銘等所提復議案不再處理。
現有李委員彥秀等針對方才通過之第10款第4項第555案提出復議案。
李委員彥秀等所提復議案:
本院李彥秀委員等人,針對民進黨黨團所提部分第10款第4項第555案之決議提出復議,建請院會另作決議:本案各款項全數凍結,俟本院全體委員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公決。
提案人:李彥秀
連署人:孔文吉 柯志恩 徐榛蔚 費鴻泰 王育敏 徐志榮 黃昭順 王惠美 馬文君 楊鎮浯 江啟臣 張麗善 廖國棟 吳志揚 許毓仁
呂玉玲 許淑華 蔣乃辛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陳學聖 林麗蟬 陳超明 賴士葆 陳宜民 羅明才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復議案之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復議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復議案不通過,照原決議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復議案之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復議案不通過,照原決議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柯委員建銘等所提復議案不再處理。
李委員彥秀等所提復議案:
現有李委員彥秀等針對方才通過之第10款第4項「本項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之決議提出復議案。
本院李彥秀委員等人,針對民進黨黨團所提部分第10款第4項後續刪凍結案不處理之決議提出復議,建請院會另作決議:本案各款項全數凍結,俟本院全體委員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公決。
提案人:李彥秀
連署人:孔文吉 柯志恩 徐榛蔚 費鴻泰 王育敏 徐志榮 黃昭順 王惠美 馬文君 楊鎮浯 江啟臣 張麗善 吳志揚 許淑華 蔣萬安
呂玉玲 許毓仁 蔣乃辛 陳超明 鄭天財Sra Kacaw
陳宜民 陳學聖 賴士葆 陳雪生 顏寬恒 羅明才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0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復議案之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復議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復議案不通過,照原決議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復議案之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84人,贊成者20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復議案不通過,照原決議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0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柯委員建銘等所提復議案不再處理。
現在進行第11款環境保護署主管部分。依登記順序發言,第一位請王委員惠美發言,時間3分鐘。
王委員惠美:(14時43分)主席、各位同仁。前瞻基礎建設條例是民進黨政府號稱要打造國家未來30年發展需要的基礎建設,計劃提出的時候,即被專家學者批評得體無完膚,認為這樣的計畫根本無法打造台灣的未來發展,當時國民黨黨團也苦口婆心希望政府收回計畫,重新編列,這次臨時會開始之前國民黨團提出大量預算案,就是希望指出各個計畫的缺失,讓行政單位能有所調整,把錢花在刀口上,不要債留子孫。從星期一開始到現在,民進黨先刻意曲解大法官的解釋,又再以會議規範強壓立法院制定的議事規則,又以一事不二議來阻擾憲法賦予立法委員的提案權利,用包裹表決的方式毀壞民進黨30年來所標榜的民主價值,我相信從星期一到現在民進黨的所作所為全民都看在眼裡,這一刻民進黨或許贏了前瞻預算,或許逞了一時之快,但是民進黨卻將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制度破壞殆盡,現在這個時間已經進入不斷電表決第三天,離8月31日的底線越來越近,我們看到這幾天民進黨的審查速度越來越急,審查態度也越來越硬,種種跡象告訴我們民進黨著急了,只是民進黨著急的不是打造台灣未來30年國家發展基礎建設,而是著急有沒有辦法趕在8月31日的大限之前通過預算,為英皇慶生,讓工程能夠順利發包,好在2018年縣市長選舉時能夠把樁綁滿、綁好。回到本款,我們都知道台灣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重,依照民進黨行政組織再造規定,環保署將成為全國最大的部會,掌管各種永續發展事項,但是從前瞻建設可看出,環保署配合其他部會,編列了改善水庫集水區的水質、改善河川水質汙染這2項與環境保育有實質關係的計畫,但是包括空氣汙染、土地汙染、海洋汙染的問題,沒有看到環保署有任何想法及做法,難道除了水汙染以外,其他問題都不重要嗎?難道這些問題都不是攸關台灣未來30年發展的關鍵嗎?追根究柢,這就是所謂的前瞻!所謂的前瞻只是為了滿足一黨之私,只是為了達到政治權力的最大化,什麼台灣未來!什麼民主價值!從執政黨的做法來看,什麼都不是,坐實了民間講的一句話「癢的不抓,痛的卻抓到破皮流血。」希望執政黨把人民的錢當錢看,把錢用在刀口上。
主席:請陳委員宜民發言。
陳委員宜民:(14時46分)主席、各位同仁。有關前瞻特別預算第11款,環保署項下有建構民生公共物聯網,編列2億3,500萬元;經濟部項下有建構民生公共物聯網,編列4,000萬元;科技部項下也有9,600萬元空氣品質分析預報計畫,連中研院也編列1,000萬元建置空氣品質監測站,空污監測在環保署106年度的空污基金已經編列了建置空品物聯網專業服務費1,200萬元,現在前瞻預算突然又出現這麼多項目,請問這符合前瞻條例的精神嗎?沒有重複編列的問題嗎?針對環保署建構民生公共物聯網,本席提案凍結6,000萬元,但是在民進黨顢頇強力主導的「一事不二議」下統統不見了,完全不符合民主預算審查的機制,也無法為人民的納稅錢把關。各位委員,只要主持過會議的人都知道,要讓議事運作順暢,一定要遵守議事規範,但這次民進黨以會議規範強壓立法院的議事規則,用「一事不二議」強壓國民黨提出的上萬個議案,這個做法只會讓民進黨贏得一時,卻贏不了一世,並將讓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制度破壞殆盡。根據大法官釋字第520號解釋文,預算案不能僅視之為行政行為,應視為法律行為,預算案經過立法院決議通過,即應視為法律案件,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條規定,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通過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由此可知,預算案等同於法律案,如果執政黨以傲慢、蠻橫的行為蠻幹,做錯誤的示範,開民主倒車,不顧全國民眾的感受,不只會造成立法院各黨派之間喪失互信,也會破壞穩定台灣民主的國會機制,請在場的所有民進黨委員深思。
主席:請張委員麗善發言。
張委員麗善:(14時50分)主席、各位同仁。國民黨的賴士葆委員、費鴻泰委員以及曾銘宗委員從昨天晚上到現在,已經絕食將近20個小時,但是我們並沒有看到立法院院長、副院長親自去慰問,這些都是我們立法院的同仁,難道院長、副院長這麼冷血嗎?都沒有去正視為什麼他們今天要絕食抗議。他們是因為所有立法委員違背憲法賦予我們的責任,自我閹割我們的職權。今天國會殿堂自我解釋,用內政部的會議規範來套在我們的議事規則之上,一下子說預算案不等於法律案,但是又拿法律案的原則來解釋「一事不二議」。
從28日開始審預算到現在,國民黨所有的提案都被淹沒,甚至現在要談的環保署提案,我先跟大家預告,等一下就會通過的第3案,這是民進黨的提案,環保署總共編列23億8,549萬元,他們意思意思的把零頭刪除,只刪除3,500萬元,等一下就會因為多數優勢,依照民進黨提案通過這個前瞻基礎建設環保署的提案。我要試問,整個環保署23億元的預算,其中有96.6%、96.7%是委外辦理,這樣的委外辦理,印證這次的前瞻基礎建設完全是大分贓,是14個部會大分贓,它跟所有的年度預算疊床架屋,1,089億元當中,有672億元都是獎補助,也就是委外辦理。我們要試問,這是特別預算有迫切性、重大性,因國家面臨重大災變、重大事故所必須要做的嗎?全體的鄉親!為什麼國民黨一再主張,所有的前瞻基礎建設就是一個綁樁計劃,就是中央把所有資源下放到綠營執政的縣市?環保署,你正業不做,你在做什麼?現在空氣污染已經「紫爆」,你現在抱著「非核家園」的神主牌,不管空氣汙染品質有多嚴重,已經影響到全民的健康,你統統都還不自覺嗎?全部的錢編到哪裡去了?都是委外處理嗎?這樣合理嗎?以上。
主席:依協商共識,3人均已發言完畢,現在處理第11款環境保護署主管部分。
民進黨團提案新增第11-1案、第11-2案均已撤回,不予處理。
現在進行第11款第1案。
親民黨黨團提案:
數位建設
─建構民生公共物聯網計畫
──環境品質感測物聯網發展布建及執法應用計畫
第11款第1項第2目第1節
有鑑於「環境品質感測物聯網發展布建及執法應用計畫」106年度業已編入環保署主管之環保基金,且與預算法第八十三條規範之特別預算編列之意旨不符,應繼續由環保基金編列相關預算,爰提案全數減列第一期107年度225,490千元。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徐志榮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7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3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徐志榮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徐志榮代)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第11款第2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單位名稱:環保署 單位預算書冊/頁次:第89頁
科目:第11款第1項第2目第1節7260010201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
【】一增列
【】歲出一【】減列:【●】凍結:凍結235,490千元
案由: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原公務預算即已針對空氣品質監測規劃與測站管理之業務,編列有「新世代環境品質監測及檢測發展計畫」(總經費367,399千元,分8年辦理);並於106年度再新增「環境品質感測物聯網發展布建及執法應用計畫」(總經費1,047,600千元,分4年辦理),前兩項計畫各年度公務預算之數額,總計已編列預算近14億元之多。
又前述「環境品質感測物聯網發展布建及執法應用計畫」原年度編列公務預算之執行成效仍未彰,再查行政院於106年度至107年度之「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卻仍賡續編列由環保署主管之「環境品質感測物聯網發展布建及執法應用計畫」及以前述計畫為基礎發展之「空品物聯網產業開展計畫」等計畫之特別預算,並編列高達2億3,549萬元。為避免預算重複浮濫編列,建議本項預算全數凍結。待環保署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徐志榮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表決,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2人,贊成者12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19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2人
孔文吉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蔣萬安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二、反對者:61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19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馬文君 柯志恩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主席:現在進行第11款第3案。
民進黨黨團提案:
第11款第1項
針對「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歲出第11款環境保護署主管第1項環境保護署原列23億8,549萬元,提請減列3,500萬元,科目及年度分配數自行調整。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1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1人
葉宜津
主席:現在針對本案進行表決。
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64人,反對者3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照民進黨黨團提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二、反對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針對本案進行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照民進黨黨團提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1人
林德福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第11款第60案委員會保留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進黨黨團提案:
針對「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歲出第11款環境保護署主管第1項「環境保護署」項下計畫預算(如下表),除予凍結百分之十外,其餘不再凍結,並俟就各計畫辦理情形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 歲出機關別表(106年度至107年度) | |||||
|
科目 |
預算數 | ||||
|
款 |
項 |
目 |
節 |
名稱 | |
|
11 |
|
|
|
環境保護署主管 |
|
|
1 |
|
|
環境保護署 |
2,385,490 |
|
|
1 |
|
水環境建設 |
2,150,000 |
|
|
|
1 |
水與發展 |
150,000 |
|
|
|
|
2 |
水與環境 |
2,000,000 |
|
|
|
2 |
|
數位建設 |
235,490 |
|
|
|
|
1 |
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 |
235,490 |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徐志榮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徐志榮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64人,反對者3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照民進黨黨團提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二、反對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徐志榮代)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4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照民進黨黨團提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顏寬恒 陳學聖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1人
林德福
三、棄權者:0人
主席:報告院會,民進黨黨團之刪減提案及凍結提案業經通過,其他刪減提案及凍結提案就列入公報紀錄,不再處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採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徐志榮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徐志榮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7人,贊成者65人,反對者32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5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徐志榮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二、反對者:32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徐志榮代)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4人
林德福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第12款文化部主管部分,依登記順序發言。
首先請柯委員志恩發言,時間3分鐘。
柯委員志恩:(15時22分)主席、各位同仁。雖然剛剛吃了民進黨的冰淇淋心裡有涼快一點,但是從星期一到現在還是一大把火。各位同仁,從星期一開始的不斷電表決到現在大家都已經非常疲累了,然而在群賢樓外還是有3位立法委員不僅非常疲累,還要忍受酷暑和身體的飢餓與痛苦。他們用禁食與自殘的方法表達對民進黨濫用多數暴力破壞議事慣例以及正副院長違背民主的最大抗議。雖然執政黨不斷地說我們提了一萬案,為了避免我們癱瘓議事,所以用了很多不同的方法詮釋自己違反議事規則的行為。然而,提案權本就是每位立委的天職,不管我們用什麼方法與杯葛的方式,這就是我們可使用的正常方式。今天站在這裡,我要嚴正地控訴,我們的民主以及我們所建立起來的規範,這些在今天都已澈澈底底地被毀滅了。
說到文化部的預算,請各位看看,只要仔細看了就會發現,即使其中編了很多數位發展的文創,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和文化生活圈的建設,但這些主計畫和子計畫在文化部及其所屬的影視局和文資局中已經編列了公務預算,且已在持續執行當中,這些計畫都不是非常重大緊急的,根本沒有必要讓全民舉債、大搞前瞻的特別預算。看看他們的文化生活圈,真是零零落落,完全分散在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以及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及其管轄的博物館中,讓人完全無法一窺全貌。
30年前當我從事影視行業時,韓國其實是會到我們這裡取經的,曾幾何時我們已被韓流文化打得滿地找牙!台灣絕對有最好的人才,也有很好的影視資產,我們也願意在前瞻中助他們一把,但看看他們所提出的計畫,沒有一項是符合前瞻條例的,完全不是緊急必須要做的事情,所以這就是我們為什麼要擋非常多的前瞻預算,我們要非常合理的審視每一項預算的不合理性,我們要嚴正地指出,為發展影視行業絕不是如文化部所編列的條款那樣。
在這有限的時間裡,我還是要再強調一次,民主是最可貴的資產。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我們的蘇院長與蔡副院長在當選時辭去了民進黨的中常委,為的就是要保持議事的中立。我們十分期待他們有非常中立的表現,但是到目前為止,他們為了讓前瞻過關,在在地挑戰了民主的界線,在此我要澈底表達我們真的是非常失望,即使吃了這麼多冰淇淋和冰棒,還是非常地生氣,謝謝。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15時26分)主席、各位同仁。前瞻可說是立法院有史以來多黨政治最不良的示範,就因為執政黨對權力的傲慢。首先,我們已經創下了兩黨耗費最多的時間來審查條例和預算;其次,兩黨因為前瞻也發生了最多的肢體衝突;其三,還通過了「一事不兩議」的違法決議,而且民進黨還是用多數暴力,以包裹表決的方式封殺、杯葛國民黨所提出的一萬多個提案,閹割了立法委員的提案權和發言權,這真可說是「民主之恥、國會已死」。
看到立法院這幾天的通宵大表決,院長和副院長以超快的方式快速通過黑箱綁椿的法案和預算,而沒有經過經濟效益的評估,也沒有經過地方徵詢民意的機制。之前開的公聽會邀請了學者與縣市長與會,他們都提供了很多意見,但大家卻都置若罔聞。這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預算就是在浪費公帑、債留子孫、違反程序正義,可以說整個會議的決議都是無效的,所以本黨逼不得已只好上法院狀告院長與副院長瀆職。
本席也想在此談談原住民的權益與法案,當蔡英文總統在去年8月1日向原住民道歉的時候,本席一直以為台灣原住民在民進黨的執政下可能會比國民黨執政時更有希望,但是一年下來本席非常遺憾,也非常失望。我看到蔡英文的總統府和民進黨的立法院黨團就像兩部火車對撞,撞毀了原住民的希望,這代表蔡英文的承諾沒有兌現,對原住民就是一種欺騙。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是第一個摧毀、背棄總統對原住民承諾,是違背總統原住民政見的急先鋒。
我只舉一個例子,在文化部48億元的預算中,文化生活圈的建設以及提升超高畫質電視中有哪一項是花在原住民身上的?沒有!整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年的預算,原住民只有6億5,000萬元,只做「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這樣區區的預算是重視原住民嗎?我希望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要真正的重視、平等地對待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任何一個族群和任何一個階級的人民,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15時29分)主席、各位同仁。首先要向同是天涯淪落人的時代力量同仁喊話,最起碼在這次的表決大戰中,只要看到時代力量的案子,我都會按「贊成」,因為我們都是少數,但是對於像坦克車一樣碾碎過我們的民進黨,為何時代力量至今都不吭聲、不講一句話?您們是接受了什麼條件?還是已經默許這樣的多數暴力?當然我在處理科技部預算時的發言還會繼續請教時代力量的夥伴,難道少數不該團結一起反抗這樣惡劣的多數嗎?國會的文化難道就要這樣被民進黨破壞嗎?時代力量難道默不吭聲、一句話都沒有嗎?你們沒有怨言、沒有一句該說的話嗎?這是我很納悶的地方。
今天的少數也許是少數,但是因為堅持,可能成為明日正確的多數,過去民進黨是少數,今天你們成為執政黨,正是如此。但是在編列前瞻預算時,你們有真正考慮到台灣真正少數需要做前瞻的項目嗎?以文化部而言,這次的預算如同散財童子、雨露均霑,看不到任何亮點,我舉數個簡單案例說明,屏東的鍾佳濱委員介紹我,屏東魯凱族、排灣族的石板屋具有世界遺產文化競爭的影響力,為何我們不願意做它?屏東的勝利新村是那麼美好的眷村,為何我們不恢復它?高雄有這麼多要選市長的民進黨委員,對於高雄鳳山的黃埔新村,為何我們不一次到位完成它?台南也有要選市長的委員,對於熱蘭遮城,文資法都幫它打開了屋頂-沒有上限的徵收價格,就是希望能恢復台南過去的舊觀,我們都已經準備好,只欠缺一個亮點,因為沒有經費,但是這次文化部在前瞻預算獲得那麼多經費,為何你們悶不吭聲?那麼怕小英!包括剛剛在旁邊要選台北市市長、牛棚投手當很久的委員,台北的機場位在如此的精華區,這難道不能一次到位,要讓它繼續荒廢嗎?
在座有那麼多圖大位的人,難道不能讓我們在這次前瞻預算的文化部預算看到文化部對於少數的關心和用心,找到台灣真正有文化競爭力、有競爭潛力的地方,一次讓它到位嗎?我們都沒看到,我們失望了!因此,我反對這次的前瞻預算,最起碼從文化來說,我們應該百分之百反對到底,因為它是在當散財童子,雨露均霑,謝謝!
主席:依照協商共識,三位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在進行第12款文化部主管部分。
民進黨黨團提案新增12-1案、12-2案均已撤回,不予處理。
現在進行第12款第1項第1案。
林委員昶佐等提案: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數位建設」項下「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第一期共編列預算780,000千元,近年公視製播多元類型節目,均獲得社會不少回響,對於發揚本土文化精神貢獻不少,然在製播多元語言節目之部分,此計畫著墨甚少,保護弱勢語言乃文化建設之基礎,對於提升不同語言在節目使用之比例,推動多語節目內容,甚至成立民間積極推動之臺語公共電視台,主管機關應重新思考公共電視在國家語言發展中之定位,並將其納入此計畫。爰此,凍結預算數150,000千元,待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林昶佐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黃國昌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2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9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0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86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16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人
廖國棟 鄭天財 蔣萬安 柯志恩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16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羅明才 徐志榮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7人,贊成者1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22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1人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鄭天財 陳宜民 蔣萬安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22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徐志榮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王金平
主席:現在進行第12款第1項第2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科目名稱:0061010000文化部5361011100數位建設5361011120發展數位文創
計畫別:數位建設
預算書頁次:P91
新媒體跨平台產製計畫
【V】歲出 【 】歲入
【V】凍結:50,000千元 【 】刪除:
案由: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數位建設」項下「新媒體跨平台產製計畫」第一期共編列預算400,000千元,計畫內容是發展跨平台數位文創產業,例如動漫─遊戲等,臺灣數位消費的能力是全球榜上有名,市場潛力大有可為,然而此計畫不僅要培訓台灣人才,更要延攬海外人才,尤其跨平台的數位產業已在歐美、日本、南韓等國逐漸成熟,漫畫遊戲等產業更是不用說,借助他國的經驗與商業模式,建立臺灣本土的新文化娛樂事業,此計畫應要再加強評估。爰此,凍結預算數50,000千元,待向立法院教文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林昶佐
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黃國昌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吳委員琪銘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2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66人,棄權者2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人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鄭天財
二、反對者:66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廖國棟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王惠美
三、棄權者:20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徐志榮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27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人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鄭天財 王惠美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27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許毓仁 徐志榮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金平
主席:現在進行第12款第3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單位名稱:文化部
預算書頁次:205
12-1-1
科目或業務計畫名稱:數位建設─發展數位文創
預算數:17,500千元
建議:全數減列
案由:
文化部「數位建設─發展數位文創」獎補助費項下編列1,750萬元補助台北市政府辦理2017世大運開閉幕4K轉播所需經費。按我國政府發展數位內容多年,但與競爭對手差距越來越遠,其問題出在內容,而非畫質,且從計畫中看不出此一補助對於相關產業有何助益。再者,世大運將於8月舉辦,而本預算屆時恐仍未完成三讀程序,預算提出之際即無視國會審查程序,建議1,750萬元全數減列。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黃國昌 周陳秀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8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羅明才 楊鎮浯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6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9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廖國棟 徐榛蔚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6人
許淑華 羅明才 楊鎮浯 蔣乃辛 盧秀燕 黃昭順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3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廖國棟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1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3人
蔣乃辛 盧秀燕 王育敏
主席:現在進行第4案。
親民黨黨團提案:
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1項第1目第2節「發展數位文創─02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科目編列780,000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查文化部自101年度至104年度於公務預算推動高畫質電視推展計畫,105年度及106年度續以年度預算形式編列推展高畫質電視相關計畫。其中補助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公共電視)6.7億元製播高畫質電視節目一項,因公共電視自製節目能量不足,致使政府以補助方式推動高畫質電視相關計畫存有諸多缺失,再按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乃與前開文化部及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年度公務預算所推動之計畫互有連貫或相關性。爰提案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1項第2目第2節「發展數位文創─02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科目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主席:請問院會,對第4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2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3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1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9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1人
陳宜民
主席:現在針對本案進行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7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7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第5案。
親民黨黨團提案:
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1項第2目第1節「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科目編列1,699,210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第一條為本條例的宗旨:為帶動整體經濟動能,因應國內外新產業、新技術及新生活趨勢,推動促進轉型之國家前瞻基礎建設,特制定本條例。另查文化部暨所屬各機關近年於公務預算推動政策計畫諸如: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計畫(105-108年)、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105-110年)、藝術浸潤空間計畫(103年)、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計畫(100-105年)、以及自91年度至104年度連續推動兩期地方文化館計畫,緊接著105年度起接續推動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等,均與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主要工作項目雷同或具關連性。爰提案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1項第2目第1節「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科目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陳宜民
主席:請問院會,對第5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7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4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針對本案進行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6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3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7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2人,棄權者1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2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1人
吳琪銘
主席:現在進行第12款第6案。
徐委員永明等提案:
有鑑於「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核定本所列之四大主要工作項目中,「文化保存」及「地方館舍升級」,與106年度文化部單位預算已編列510,000千元之「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協力發展計畫」及文化部刻正推動「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計畫(105-108年)」等文化保存工作工作項目雷同,似將原公務預算推動之工作改於特別預算辦理,恐有公務預算編列不足或工作重疊致預算重複編列之虞。
再者,「文化生活全建設計畫」核定本中頁17「預期績效指標及衡量標準」中將「召開督導工作會議(場)」之會議場次數列入「文化保存」之績效指標,其與文化保存目標之關聯性、具體成果及相關效益並不明確。
爰提案凍結1,699,210千元中之三分之一,待文化部就以下事項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公務預算與「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重疊工作項目之預算列及執行情形檢討。
二、公務預算與本期特別預算中,工作目標重疊計畫之具體工作內容比較、績效指標檢討及改進方案。
三、公務預算與本期特別預算內容相關計畫之有效合併控管機制。
提案人:徐永明 黃國昌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吳委員琪銘聲明方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4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4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表決。
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3人,贊成者14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16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4人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鄭天財 蔣萬安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王惠美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16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呂玉玲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吳志揚 馬文君 顏寬恒 陳學聖 王金平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26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10人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鄭天財 蔣萬安 馬文君 陳學聖 王惠美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26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王金平
主席:現在進行第12款第31案。
民進黨黨團提案:
針對「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歲出第12款文化部主管第1項文化部原列30億7,589萬元,提請減列4,600萬元,科目及年度分配數自行調整。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2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9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0人,贊成者27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7人
孔文吉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7人,贊成者63人,反對者3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照民進黨黨團提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二、反對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6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照民進黨黨團提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2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4人
林德福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第12款第1項第128案。
民進黨黨團提案:
針對「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歲出第12款文化部主管第1項「文化部」項下各計畫預算(如下表),除予凍結百分之十外,其餘不再凍結,並俟就各計畫辦理情形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 歲出機關別表(106年度至107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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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預算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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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
項 |
目 |
節 |
名稱 |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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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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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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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部 |
3,075,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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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數位建設 |
1,376,680 |
|
|
|
1 |
推動資安基礎建設 |
21,680 |
|
|
|
2 |
發展數位文創 |
1,355,000 |
|
|
2 |
|
城鄉建設 |
1,699,210 |
|
|
|
|
1 |
文化生活圈建設 |
1,699,210 |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0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4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7人,贊成者63人,反對者3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照民進黨黨團提議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二、反對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4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2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照民進黨黨團提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2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柯志恩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2人
林德福 陳雪生
三、棄權者:0人
主席:民進黨黨團之刪減提案及凍結提案業經通過,其他刪減提案及凍結提案就列入公報紀錄,不再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7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7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表決。
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64人,反對者3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二、反對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之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4人
林德福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第12款第2項第320案。
陳委員怡潔等提案:
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2項第1目「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科目編列1,400,000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第一條為本條例的宗旨:為帶動整體經濟動能,因應國內外新產業、新技術及新生活趨勢,推動促進轉型之國家前瞻基礎建設,特制定本條例。另查文化部暨所屬各機關近年於公務預算推動政策計畫諸如: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計畫(105-108年)、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105年-110年)、藝術浸潤空間計畫(103年)、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計畫(100-105年)、以及自91年度至104年度連續推動兩期地方文化館計畫,緊接著105年度起接續推動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等,均與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主要工作項目雷同或具關連性。爰提案106年度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文化部第12款第2項第1目「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科目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怡潔 周陳秀霞 陳宜民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第12款第2項第320案之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第12款第2項第320案之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第12款第12項第321案。
徐委員永明等提案:
有鑑於「文化生活圈建設」核定本所列四大工作項目中,「文化保存」項下「再造歷史現場」,與106年度文化資產局單位預算頁37-43中據以推動「再造歷史現場專案計畫」之「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三期計畫」(含文化資產多元永續發展計畫、古物遺址及水下資產活化發展計畫及文化資產跨域發展計畫,共計已於105年度編列997,312千元、於106年度編列1,473,264千元。計畫期程105年至108年,計畫總經費不含地方配合款共計4,728,000千元)工作項目雷同,恐有公務預算編列不足或工作重疊致預算重複編列之虞。
再者,「文化保存」項下再造歷史現場計畫採競爭型補助方式辦理,文化部應規劃相關補助規範及計畫執行之控管機制,以達補助資源能合理配置並獲得最隹運用效益。爰此,提案凍結1,400,000中之三分之一,待文化資產局就以下項目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文化資產局單位預算「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三期計畫」105-106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及檢討。
二、文化資產局單位預算「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三期計畫」107-108年度預算預計編列詳細情形、預期工作項目、預期績效指標等。並詳細說明前述與「文化生活圈建設」本期特別預算中「文化保存」項下再造歷史現場計畫之具體內容、工作項目、績效指標等之比較、配合方式及合併控管機制。
三、再造歷史現場競爭型計畫補助規範及計畫執行之控管機制。
提案人:徐永明 黃國昌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第12款第12項第321案之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26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人
孔文吉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徐榛蔚 鄭天財 王惠美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26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金平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第12款第12項第321案之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0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64,棄權者28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8人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楊鎮浯 鄭天財 王惠美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28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金平
主席:現在進行第12款第12項第352案。
民進黨黨團提案:
第12款第2項
針對「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歲出第12款文化部主管第2項文化資產局原列14億元,提請減列2,100萬元,科目及年度分配數自行調整。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第12款第12項第352案之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64人,反對者3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照民進黨黨團提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二、反對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照民進黨黨團提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1人
林德福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第12款第2項第361案。
民進黨黨團提案:
針對「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歲出第12款文化部主管第2項「文化資產局」項下計畫預算(如下表),除予凍結百分之十外,其餘不再凍結,並俟就計畫辦理情形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 歲出機關別表(106年度至107年度) | |||||
|
科目 |
預算數 | ||||
|
款 |
項 |
目 |
節 |
名稱 | |
|
12 |
|
|
|
文化部主管 |
|
|
2 |
|
|
文化資產局 |
1,400,000 |
|
|
1 |
|
城鄉建設 |
1,400,000 |
|
|
|
1 |
文化生活圈建設 |
1,400,000 |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第12款第2項第361案之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65人,反對者30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照民進黨黨團提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5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楊鎮浯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二、反對者:30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照民進黨黨團提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1人
林德福
三、棄權者:0人
主席:報告院會,民進黨黨團之刪減提案及凍結提案業經通過,其他刪減提案及凍結提案列入公報紀錄不再處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採點名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案建議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王惠美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徐志榮代)
主席: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7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邱泰源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針對本案進行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70人,反對者2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0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許淑華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楊鎮浯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二、反對者:28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徐榛蔚 羅明才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議本案重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徐志榮代)
主席:現在針對本案進行重付表決。贊成本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90人,反對者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90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林德福 李彥秀 孔文吉 張麗善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莊瑞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羅明才 楊鎮浯 徐志榮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王惠美 王金平
二、反對者:5人
林為洲 何欣純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三、棄權者:0人
主席:何委員欣純聲明對方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立場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院會,休息10分鐘,休息之後繼續開會。現在休息。
休息(16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