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第3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8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時8分至9時27分
8月24日(星期四)下午4時32分至4時33分
8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時32分至12時4分、下午1時5分至12時
8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16分至29日(星期二)上午5時1分、9時1分至31日(星期四)上午1時13分、10時1分至12時59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陳歐珀 吳秉叡 黃偉哲 蘇治芬 蘇震清 鍾孔炤 李昆澤 管碧玲 劉櫂豪 張廖萬堅 許淑華 蘇巧慧 施義芳 邱泰源 郭正亮 陳素月 林為洲 洪慈庸 林淑芬 吳焜裕 蔡培慧 洪宗熠 羅致政 王榮璋 曾銘宗 李麗芬 林靜儀 尤美女 葉宜津 柯志恩 鄭天財Sra.Kacaw 呂玉玲 李彥秀 林德福 賴瑞隆 趙正宇 柯建銘 吳志揚 楊鎮浯 劉世芳 鄭運鵬 黃秀芳 陳賴素美 王育敏 蕭美琴 江啟臣 何欣純 劉建國 姚文智 莊瑞雄 羅明才 蔣乃辛 吳琪銘 陳曼麗 費鴻泰 余宛如 江永昌 呂孫綾 陳明文 黃國昌 高志鵬 賴士葆 孔文吉 蔣萬安 馬文君 張麗善 林麗蟬 陳宜民 蘇嘉全 鍾佳濱 許毓仁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黃昭順 段宜康 徐志榮 蔡適應 徐永明 林昶佐 徐榛蔚 蔡易餘 周陳秀霞 盧秀燕 陳學聖 王惠美 陳雪生 陳怡潔 李鴻鈞 李俊俋 張宏陸 高金素梅 黃國書 許智傑 陳亭妃 林俊憲 鄭寶清 顏寬恒 趙天麟 吳思瑤 蔡其昌 陳超明 王定宇 吳玉琴 林岱樺 周春米 邱志偉 陳 瑩 陳其邁 楊 曜 邱議瑩 廖國棟Sufin.Siluko 王金平
委員出席 111人
請假委員 Kolas Yotaka
委員請假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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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席 |
院長 |
蘇嘉全(8月22日上午9時8分至9時27分、8月24日下午4時32分至4時33分、8月25日上午9時32分至12時4分、下午1時5分至3時8分、6時8分至9時10分、8月28日中午12時30分至下午3時31分、9時35分至8月29日上午1時9分、9時1分至下午1時10分、6時21分至8月30日上午0時38分、7時22分至下午1時2分、10時18分至8月31日上午1時13分、10時1分至12時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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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長 |
蔡其昌(8月25日下午3時8分至6時8分、9時10分至12時、8月28日上午9時16分至12時30分、下午3時31分至9時35分、8月29日上午1時9分至5時1分、下午1時10分至6時21分、8月30日上午0時38分至7時22分、下午1時2分至10時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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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席 |
秘書長 |
林志嘉(8月22日上午9時8分至9時27分、8月24日下午4時32分至4時33分、8月25日上午9時32分至12時4分、下午1時5分至3時2分、6時8分至9時10分、8月28日中午12時3分至下午3時31分、5時16分至8月29日上午1時9分、9時1分至下午1時10分、6時21分至8月30日上午0時38分、7時22分至下午1時2分、6時18分至10時18分、8月31日上午0時21分至1時13分、10時1分至12時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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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書長 |
高明秋(8月25日下午3時2分至6時8分、9時10分至12時、8月28日上午9時16分至12時3分、下午3時31分至5時16分、8月29日上午1時9分至5時1分、下午1時10分至6時21分、8月30日上午0時38分至7時22分、下午1時2分至6時18分、10時18分至8月31日上午0時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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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 錄 |
議事處處長 |
高百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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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處長 |
郭明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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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 |
陳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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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 |
鄭雪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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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處處長 |
尹章中 |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3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一、本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七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106年度至107年度)」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在場委員74人,贊成者64人,反對者10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
決議: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106年度至107年度)修正通過。〔二讀時,
一、通案部分
黨團、委員提案第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第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第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第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27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第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第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7)】、第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8)】、第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9)】、第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0)】、第1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1)】、第1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2)】、第1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3)】、第1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4)】、第1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5)】、第1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6)】、第1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7)】、第1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8)】、第1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79人,贊成者22人,反對者5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9)】、第1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0人,贊成者24人,反對者56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0)】、第2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3人,贊成者26人,反對者5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1)】、第2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5人,贊成者26人,反對者59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2)】、第2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5人,贊成者27人,反對者58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3)】、第2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5人,贊成者27人,反對者58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4)】、第2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6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58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5)】、第2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6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58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6)】、第2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6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58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7)】、第2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6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58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8)】、第2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78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5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9)】、第2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6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5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0)】、第3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6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5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1)】、第3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9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59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2)】、第3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9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59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3)】、第3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4)】、第3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5)】、第3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6)】、第3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7)】、第3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0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8)】、第3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9)】、第3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0)】、第4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1)】、第4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2)】、第4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3)】、第4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9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4)】、第4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5)】、第4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6)】、第4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7)】、第4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8)】、第4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9)】、第4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0)】、第5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1)】、第5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2)】、第5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3)】、第5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4)】、第5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5)】、第5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6)】、第5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7)】、第5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8)】、第5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9人,贊成者27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9)】、第5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0)】、第6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1)】、第6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2)】、第6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3)】、第6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4)】、第6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5)】、第6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6)】、第6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7)】、第6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8人,贊成者24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8)】、第6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9)】、第6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70)】、第7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9人,贊成者26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71)】、第7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72)】、第7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73)】、第7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74)】、第7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75)】、第7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76)】、第7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77)】、第7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78)】、第7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7人,贊成者24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79)】、第7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80)】、第8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81)】、第8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82)】、第8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26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83)】、第8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84)】、第8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6人,贊成者23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85)】、第8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86)】、第8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87)】、第8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88)】、第8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89)】、第8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90)】、第9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91)】、第9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92)】、第9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93)】、第9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94)】、第9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95)】、第9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96)】、第9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97)】、第9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98)】、第9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99)】、第9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00)】、第10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01)】、第10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02)】、第10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27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03)】、第10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27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04)】、第10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05)】、第10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06)】、第10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07)】、第10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08)】、第10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09)】、第10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10)】、第11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11)】、第11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12)】、第11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13)】、第11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14)】、第11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15)】、第11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16)】、第11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17)】、第11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18)】、第11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19)】、第11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20)】、第12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6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21)】、第12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22)】、第12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23)】、第12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24)】、第12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25)】、第12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9人,贊成者26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26)】、第12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27)】、第12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28)】、第12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29)】、第12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30)】、第13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31)】、第13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32)】、第13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33)】、第13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34)】、第13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35)】、第13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27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36)】、第13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37)】、第13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38)】、第13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39)】、第13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40)】、第14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41)】、第14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42)】、第14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43)】、第14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44)】、第14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45)】、第14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46)】、第14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47)】、第14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48)】、第14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49)】、第14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50)】、第15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51)】、第15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52)】、第15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7人,贊成者25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53)】、第15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9人,贊成者26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54)】、第15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55)】、第15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56)】、第15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57)】、第15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58)】、第15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59)】、第15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60)】、第16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61)】、第16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62)】、第16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63)】、第16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64)】、第16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65)】、第16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66)】、第16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67)】、第16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68)】、第16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69)】、第16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70)】、第17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71)】、第17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72)】、第17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73)】、第17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74)】、第17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75)】、第17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7人,贊成者27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76)】、第17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77)】、第17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78)】、第17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79)】、第17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80)】、第18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81)】、第18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82)】、第18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0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83)】、第18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84)】、第18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85)】、第18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58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86)】、第18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58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87)】、第18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8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5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88)】、第18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5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89)】、第18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58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90)】、第19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58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91)】、第19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5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92)】、第19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5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93)】、第19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5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94)】、第19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5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95)】、第19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5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96)】、第19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5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97)】、第19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5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98)】、第19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5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199)】、第19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5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00)】、第20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9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5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01)】、第20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5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02)】、第20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9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54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03)】、第20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58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04)】、第20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58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05)】、第20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58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06)】、第20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59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07)】、第20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59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08)】、第20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09)】、第20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10)】、第21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11)】、第21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12)】、第21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13)】、第21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14)】、第213-1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87人,反對者7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15)】,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77人,贊成者0人,反對者77人,全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16)】。
二、歲出部分〔依款項及提案先後處理【在場委員99人,贊成者64人,反對者35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17)】〕
第1款 總統府主管
黨團、委員提案第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9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18)】、第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9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19)】、新增第1-1項及第1-2項均予以撤回。
第1項 國史館
黨團、委員提案第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9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20)】、第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100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21)】、第51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85人,反對者1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22)】、第80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100人,贊成者90人,反對者10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23)】、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66人,反對者30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24)】。
第2項 中央研究院
黨團、委員提案第11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102人,贊成者37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25)】、第138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4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26)】、第169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3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27)】、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100人,贊成者64人,反對者36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28)】,第1款第1項及第2項黨團、委員提案第51項、第80項、第138項、第169項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均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1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12人,反對者73人,棄權者6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29)】。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黨團、委員提案新增第2-1項及第2-2項均予以撤回。
第1項 行政院
黨團、委員提案第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100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30)】、第32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100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8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31)】,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100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32)】、第70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100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6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33)】,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100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34)】、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100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7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35)】,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100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36)】。
第2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
黨團、委員提案第33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105人,贊成者4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37)】、第329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4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38)】,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100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39)】、第331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3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40)】,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100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41)】、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100人,贊成者64人,反對者36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42)】。
第3項 國家發展委員會
黨團、委員提案第37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100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43)】、第410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3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44)】,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100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45)】、第449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3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46)】,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100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47)】、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95人,反對者3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48)】,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49)】。
第4項 原住民族委員會
黨團、委員提案第510項至第532項及第534項均予以撤回、第533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87人,反對者7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50)】,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3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9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51)】、第552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90人,反對者6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52)】,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100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53)】、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100人,贊成者68人,反對者3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54)】。
第5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
黨團、委員提案第676項至第679項、第681項、第682項、第684項至第701項及第724項均予以撤回、第72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101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7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55)】、第705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4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56)】,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100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57)】、第734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4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58)】,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100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59)】、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95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60)】,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100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61)】。
第6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黨團、委員提案第772項予以撤回;第77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100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62)】、第77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100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63)】、第82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102人,贊成者38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64)】、第82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102人,贊成者38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65)】、第826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3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66)】,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100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67)】、第875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68)】,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9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5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69)】、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3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70)】,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71)】。
第3款 內政部主管
黨團、委員提案第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72)】、第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100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73)】、新增第3-1項及第3-2項均予以撤回。
第1項 內政部
黨團、委員提案第2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100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74)】、第8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9人,贊成者35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75)】、第26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85人,贊成者81人,反對者4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76)】,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5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77)】、第28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86人,反對者4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78)】,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6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4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79)】、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88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80)】,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5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81)】。
第2項 營建署及所屬
黨團、委員提案第23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82)】、第257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83)】,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5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84)】、第259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85)】,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5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86)】、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90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87)】,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5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88)】。
第3項 警政署及所屬
黨團、委員提案第63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89)】、第664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90)】,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8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5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91)】、第679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92)】,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8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5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93)】、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88人,反對者3人,棄權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94)】,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4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95)】。
第4項 消防署及所屬
黨團、委員提案第78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96)】、第725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89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97)】,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8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5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98)】、第738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90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299)】,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2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00)】、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01)】,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8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5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02)】。
第5項 移民署
黨團、委員提案第883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0人,反對者2人,棄權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03)】,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6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3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04)】、第896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05)】,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4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06)】、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07)】,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4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08)】。
第4款 財政部主管
黨團、委員提案新增第4-1項及第4-2項均予以撤回。
第1項 財政資訊中心
黨團、委員提案第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5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09)】、第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7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10)】、第50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89人,反對者3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11)】,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89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9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12)】、第80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90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13)】,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4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14)】、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89人,反對者3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15)】,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4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16)】。
第5款 教育部主管
黨團、委員提案第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3人,贊成者2人,反對者62人,棄權者19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17)】、新增第5-1項及第5-2項均予以撤回。
第1項 教育部
黨團、委員提案第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9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1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18)】、第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4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62人,棄權者16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19)】、第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35人,反對者62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20)】、第41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3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21)】,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2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3人,反對者59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22)】、第43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23)】,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4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24)】、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90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25)】,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2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4人,反對者57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26)】。
第2項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黨團、委員提案第39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6人,贊成者19人,反對者60人,棄權者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27)】、第39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1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60人,棄權者1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28)】、第39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29)】、第39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7人,贊成者15人,反對者60人,棄權者1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30)】、第421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31)】,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2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2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32)】、第423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33)】,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1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34)】、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5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35)】,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2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36)】。
第3項 體育署
黨團、委員提案第61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59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37)】、第634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90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38)】,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1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39)】、第636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90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40)】,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1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41)】、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42)】,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2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43)】。
第4項 國家圖書館
黨團、委員提案第799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44)】,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1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45)】、第807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46)】,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1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47)】、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3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48)】,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1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49)】。
第5項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黨團、委員提案第847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50)】,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4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51)】、第858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52)】,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1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53)】、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54)】,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4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55)】。
第6款 法務部主管
黨團、委員提案新增第6-1項及第6-2項均予以撤回。
第1項 法務部
黨團、委員提案第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56)】、第48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57)】,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8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4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58)】、第64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88人,反對者5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59)】,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60)】、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61)】,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62)】。
第7款 經濟部主管
黨團、委員提案新增第7-1項及第7-2項均予以撤回。
第1項 經濟部
黨團、委員提案第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27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63)】、第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64)】、第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65)】、第28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66)】,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67)】、第29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68)】,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69)】、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70)】,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6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2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71)】。
第2項 工業局
黨團、委員提案第25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13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18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72)】、第25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18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16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73)】、第26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74)】、第26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2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75)】、第26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2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76)】、第288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89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77)】,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6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2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78)】、第289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79)】,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6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2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80)】、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90人,反對者1人,棄權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81)】,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6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2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82)】。
第3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黨團、委員提案第464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83)】,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2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8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84)】、第492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85)】,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6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2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86)】、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87)】,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88)】。
第4項 水利署及所屬
黨團、委員提案第52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22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9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89)】、第52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90)】、第52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2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91)】、第52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92)】、第52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93)】、第530項及第531項均予以撤回、第53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26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94)】、第53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2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1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95)】、第53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19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1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96)】、第558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97)】,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2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8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98)】、第559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399)】,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0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00)】、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01)】,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02)】。
第5項 中小企業處
黨團、委員提案第985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97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03)】,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04)】、第1030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05)】,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2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8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06)】、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07)】,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08)】。
第6項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
黨團、委員提案第107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09)】、第1113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10)】,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0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6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11)】、第1114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12)】,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13)】、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14)】,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1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7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15)】。
第7項 能源局
黨團、委員提案第117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27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16)】、第117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102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8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17)】、第1197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18)】,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19)】、第1198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20)】,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1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7人,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21)】、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22)】,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23)】。
第8款 交通部主管
黨團、委員提案新增第8-1項及第8-2項均予以撤回。
第1項 交通部
黨團、委員提案第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24)】、第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25)】、第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26)】、第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9人,贊成者35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27)】、第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28)】、第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9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29)】、第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19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1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30)】、第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2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31)】、第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24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1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32)】、第1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101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33)】、第11項、第112項及第209項均予以撤回、第1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34)】、第1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35)】、第1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36)】、第1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37)】、第1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38)】、第1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39)】、第1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40)】、第1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41)】、第2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42)】、第2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43)】、第2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44)】、第2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45)】、第2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46)】、第2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47)】、第2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20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1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48)】、第2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74人,贊成者13人,反對者6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49)】、第55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64人,反對者29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50)】、第60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51)】,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8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4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52)】、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7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53)】,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54)】。
第2項 中央氣象局
黨團、委員提案第1344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90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55)】,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56)】、第1355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4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57)】,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58)】、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0人,全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59)】,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60)】。
第3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
黨團、委員提案第137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61)】、第1399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97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62)】,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3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63)】、第1425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97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64)】,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65)】、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97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66)】,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67)】。
第9款 農業委員會主管
黨團、委員提案新增第9-1項及第9-2項均予以撤回。
第1項 農業委員會
黨團、委員提案第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23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8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68)】、第28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69)】,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9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70)】、第29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97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71)】,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1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7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72)】、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96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73)】,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3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74)】。
第2項 林務局
黨團、委員提案第142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97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75)】,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76)】、第143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97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77)】,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3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9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78)】、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96人,反對者1人,棄權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79)】,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80)】。
第3項 水土保持局
黨團、委員提案第235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97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81)】,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82)】、第240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97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83)】,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84)】、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85)】,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86)】。
第4項 漁業署及所屬
黨團、委員提案第302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87)】,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88)】、第316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89)】,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90)】、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96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91)】,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3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7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92)】。
第10款 衛生福利部主管
黨團、委員提案新增第10-1項及第10-2項均予以撤回。
第1項 衛生福利部
黨團、委員提案第3項予以撤回、第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20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93)】、第29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94)】,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95)】、第69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96)】,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97)】、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98)】,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499)】。
第2項 食品藥物管理署
黨團、委員提案第20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00)】、第20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2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01)】、第20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2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1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02)】、第20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14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19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03)】、第208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86人,反對者9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04)】,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05)】、第273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06)】,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2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8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07)】、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85人,反對者13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08)】,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89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5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09)】。
第3項 國民健康署
黨團、委員提案第41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29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10)】、第414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11)】,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12)】、第449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13)】,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14)】、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90人,反對者1人,棄權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15)】,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16)】。
第4項 社會及家庭署
黨團、委員提案第48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5人,棄權者26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17)】、第48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18)】、第48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16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18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19)】、第48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5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20)】、第48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21)】、第509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22)】,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23)】、第555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24)】,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25)】、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26)】,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8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27)】。
第11款 環境保護署主管
黨團、委員提案新增第11-1項及第11-2項均予以撤回。
第1項 環境保護署
黨團、委員提案第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28)】、第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12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19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29)】、第3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30)】,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2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31)】、第60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32)】,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3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33)】、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4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34)】,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3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35)】。
第12款 文化部主管
黨團、委員提案新增第12-1項及第12-2項均予以撤回。
第1項 文化部
黨團、委員提案第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11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2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36)】、第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2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37)】、第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38)】、第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39)】、第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2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40)】、第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9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26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41)】、第31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4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42)】,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3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43)】、第128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44)】,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2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45)】、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4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46)】,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2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47)】。
第2項 文化資產局
黨團、委員提案第32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48)】、第32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100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28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49)】、第352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50)】,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2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51)】、第361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4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52)】,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2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53)】、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0人,反對者5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54)】,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89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7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55)】。
第3項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黨團、委員提案第37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56)】、第38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2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57)】、第407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58)】,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59)】、第424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60)】,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89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5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61)】、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62)】,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63)】。
第4項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黨團、委員提案第44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64)】、第480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65)】,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66)】、第487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67)】,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2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9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68)】、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69)】,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3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29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70)】。
第5項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黨團、委員提案第49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71)】、第527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1人,棄權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72)】,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73)】、第538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74)】,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75)】、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76)】,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77)】。
第6項 國立臺灣博物館
黨團、委員提案第550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78)】、第582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79)】,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5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1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80)】、第592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81)】,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82)】、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83)】,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84)】。
第7項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黨團、委員提案第60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85)】、第635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86)】,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87)】、第644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92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88)】,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89)】、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93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90)】,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91)】。
第13款 科技部主管
黨團、委員提案新增第13-1項及第13-2項均予以撤回。
第1項 科技部
黨團、委員提案第1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13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2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92)】、第2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18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1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93)】、第3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14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2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94)】、第4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11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2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95)】、第5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11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2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96)】、第6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成者12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2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97)】、第7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1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98)】、第8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14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19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599)】、第9項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62人,棄權者2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00)】、第12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90人,反對者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01)】,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02)】、第14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03)】,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2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1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04)】、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05)】,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06)】。
第2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黨團、委員提案第376-1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90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07)】,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08)】、第384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89人,贊成者88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09)】,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10)】、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11)】,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6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2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12)】。
第3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黨團、委員提案第408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13)】,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14)】、第440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89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15)】,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16)】、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17)】,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7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3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18)】。
第14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黨團、委員提案新增第14-1項及第14-2項均予以撤回。
第1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黨團、委員提案第40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82人,贊成者64人,反對者17人,棄權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19)】、第61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83人,贊成者83人,反對者0人,全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20)】、其他刪減及凍結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5人,贊成者91人,反對者4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21)】,嗣經復議,復議不通過,維持原決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30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22)】。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另通案部分及歲出各款項黨團、委員所提之決議提案均照民進黨黨團提議通過,列入公報紀錄,不再宣讀,均予通過列為建請案【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64人,反對者28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23)】。
三、融資財源調度部分
黨團、委員提案第1項予以通過【在場委員84人,贊成者84人,反對者0人,全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24)】,嗣經復議【在場委員94人,贊成復議案通過者64人,反對者30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25)】,修正為「歲出所需財源1,089億2,476萬7千元(106年度為160億7,857萬元、107年度為928億4,619萬7千元),全數以債務之舉借支應。有關債務之舉借隨同歲出預算審查結果調整。」【在場委員96人,贊成者63人,反對者33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26)】。
其他收入提案不再處理【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64人,反對者29人,棄權者1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27)】。
三讀時:
一、歲出部分:原列特別預算數1,089億2,476萬7千元(分配數:106年度160億7,857萬元、107年度928億4,619萬7千元),減列18億5,392萬元,改列為1,070億7,084萬7千元(分配數:106年度160億7,857萬元、107年度909億9,227萬7千元)。
二、融資財源調度部分:歲出所需財源原列1,089億2,476萬7千元(分配數:106年度160億7,857萬元、107年度928億4,619萬7千元),隨同歲出預算審議結果,減列18億5,392萬元,改列為1,070億7,084萬7千元(分配數:106年度160億7,857萬元、107年度909億9,227萬7千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並依據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第7條規定,所舉借債務不受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7項有關每年度舉債額度規定之限制。
本案經在場委員68人,贊成全案通過者64人,反對者4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28)。〕
二、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黃國書等23人擬具「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委員何欣純等24人、親民黨黨團及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麗芬等20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一條、第五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啟臣等19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八條、第八條之一及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世芳等18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十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段宜康等23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國民體育法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楊曜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余宛如等22人擬具「國民體育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國民體育法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五章章名修正為:「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在場委員90人,贊成者86人,反對者4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29)】;第二十七條修正為:「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以下簡稱中華奧會)為法人,係經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以下簡稱國際奧會)承認之我國奧會代表。(第一項),中華奧會之組織、任務及成立宗旨,應符合奧林匹克憲章,並受中華民國法律之規範。(第二項),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三個月內,中華奧會應檢具會章、委員名冊及年會會議紀錄,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登記,發給法人登記證書;其解散,應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第三項),前項會章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名稱。二、會址。三、任務。四、專屬權利及義務。五、組織。六、會務人員。七、經費。八、申訴。九、解散後財產歸屬。(第四項),前二項會章或委員之變更,應檢具變更後之會章或委員名冊,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第五項)」【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86人,反對者5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30)】;第二十八條修正為:「中華奧會應本奧林匹克憲章賦予之專屬權利及義務,與中央主管機關合作辦理下列事務:一、發展及維護奧林匹克活動。二、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或其他國際奧會認可之綜合性運動會有關事務。三、實施及執行國際運動賽會禁藥管制規範。四、遴選我國申辦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或其他國際奧會認可之綜合性運動會之城市。五、我國單項體育團體申請加入國際體育組織之承認或認可。六、其他有關國際體育交流事務。(第一項),中華奧會辦理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事務、辦理原則、方式、所生爭議事項及處理程序之規定,由中華奧會擬訂,並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第二項)」【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86人,反對者5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31)】;第二十九條修正為:「中華奧會針對政府補助及受任執行政府活動經費,應於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將次年度工作計畫及預算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並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將前一年度已執行政府經費之計畫,製作工作報告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第一項),中華奧會之年度決算及財務報表,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公告之。(第二項)」【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87人,反對者5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32)】;委員張廖萬堅等提案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不予採納;其餘均照審查會章名及條文通過,並於第三十八條第二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填入「一百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並通過9項附帶決議:1.國民體育法第8條第1項既明定「政府應鼓勵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舉辦運動賽會。」則中央主管機關應作為表率,以身作則,於明年續辦中央盃員工運動大會。2.針對國民體育法第16條,除要求各級學校加強運動安全措施,並在不影響學校教學及生活管理之原則下,提供給社區民眾共同使用。惟城鄉體育資源落差,偏鄉地區學校長期面臨體育基礎設施資源不足,無法更新的困境。推動全面安心、安全的運動環境,應優先通盤檢視偏鄉校園運動設施安全,並提供相關補助以支援運動基礎設施更新與改善,方可達到立法目標。3.政府除保障人民使用運動設施及參與體育活動之權利外,應將各縣市地域差異納入國民運動推動之考量項目,降低國民體育資源城鄉落差,並重視區域特色如農村、部落等,發展出具在地性之友善運動軟硬體環境,以達滿足各族群(包括兒童、婦女、銀髮族及身心障礙者等)需求。另主管機關應每2年提出國民運動政策推動成效報告,以落實國民健全體能、健康長壽的國家重要政策目標。4.鑒於「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於民國93年發布後,迄今尚未修正。致使相關條文與當代體育改革價值有諸多牴觸之處,如對一般選手之邀請仍以「徵召」文字陳述,空白授權單項協會處分選手等文字。是故,為配合本次體育改革法制修正,爰請體育署邀集專家學者、青年體育從業人員與民間體育改革團體討論,於本法修正公布後3個月內公告本辦法修正,以落實民眾對於體育改革之期待。5.鑒於國家培養之男性優秀運動人才,其培養之黃金時期常落在役齡期間,為維持優秀選手訓練之一致性,體育署應就優秀選手之培養方式,所涉及役男出境限制者,輔導協會訂定培訓計畫,甄選推薦出國,未能如期返國須延期者,並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協助申請延期返國。6.有關「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第23條授權訂定之「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參加集訓或比賽致身心障礙或死亡發給慰問金辦法」,請教育部增列短期失能發給慰問金之相關規定,並於運動發展基金匡列適當額度納入本項費用支應依據。7.有鑑於現行關於參加國內外運動賽會成績優良之身心障礙運動選手雖有獎勵辦法,但目前針對身心障礙選手的獎勵與其他選手相較,仍有一大段落差,且培訓、照護、獎勵、生涯就業輔導等尚未建立完整機制。故要求教育部體育署立即檢討修正獎勵辦法,提高獎勵,並訂立完整健全的培訓、獎勵、照護、生涯就業輔導等機制,以照護身心障礙選手。8.第三十條,鑒於特定體育團體之教練與裁判之授證實務上嚴重影響選手退役後之工作權利,且現行制度中體育署對於體育團體之裁判、教練授證相關工作均未能進行直接之監督,為落實體育改革精神,保障運動從業人員之權益,避免各單項協會或其他中介團體造成不利之作為,針對特定體育團體之裁判與教練授證部分,體育署不得延續現行做法,透過子法訂定之方式將相關業務交由不受監督之第三方單位執行,規避相關監督責任。第三十一條,同一特定體育團體會員間其應享權利應一致,除另受其他法律限制情形外,均應享有發言權、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罷免權以及參加各該特定體育團體舉辦之各項活動或比賽之權利。第三十二條,鑒於體育改革之重點核心精神,即為透過落實政府對於協會監督考核之責任,以他律方式達成保障選手權益、促進體育發展之效果。為防再次發生類似今年中央主管機關之考評結果與社會觀感落差過大問題,後續考評中應納入民眾評比、影響選手權益事件、協會管理不良事蹟註記、募款能力等項目,避免中央主管機關再次出現以曲解條文設計原意方式,訂定子法並據以執行協會考評,使政府監督機制淪為虛設之狀況。9.為確保體育課正常實施,應由體育署會同國教署加強督導地方政府落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教學之正常化。地方政府及學校校長未落實者,應予究責。〕
其他事項
壹、本次會議議事日程照議事處編擬草案通過。【時代力量黨團、國民黨黨團及民進黨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分別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進行表決:
一、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原列討論事項第一案「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106年度至107年度)」改列為第二案,第二案「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改列為第一案,其餘均照議事處編擬草案處理,經表決結果不予通過。在場委員74人,贊成者23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7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33)。
二、國民黨黨團提議討論事項僅列「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黃國書等23人擬具『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委員何欣純等24人、親民黨黨團及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麗芬等20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一條、第五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啟臣等19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八條、第八條之一及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世芳等18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十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段宜康等23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國民體育法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楊曜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余宛如等22人擬具『國民體育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其餘均照議事處編擬草案處理,經表決結果不予通過。在場委員73人,贊成者27人,反對者46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34)。
三、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次會議議事日程均照議事處編擬草案處理,經表決結果予以通過。在場委員73人,贊成者46人,反對者27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35)】。
貳、一、民進黨黨團提議8月24日延長開會時間至24時,予以通過。
二、民進黨黨團提議8月25日延長開會時間至24時,經表決結果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63人,反對者29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36)】。
三、民進黨黨團於8月28日提議本次會議延長開會時間至討論事項第一案及第二案審議完畢,經表決結果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1人,贊成者59人,反對者3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37)】。
參、國民黨黨團於8月25日提議休息10分鐘,經主席宣告,因提案眾多,議事人員均採輪班休息,為處理相關提案,院會暫不休息。
肆、一、國民黨黨團提出散會動議,經表決結果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9人,贊成者35人,反對者64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38)】。
二、民進黨黨團提議「針對討論事項第一案之處理,院會業已決議進行處理,依序處理中,且院會業已決議本次會議延長至討論事項第1案『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106年度至107年度)』案及第2案『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案均審議完畢,爰建請本次會議不再處理散會動議。」經表決結果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4人,贊成者60人,反對者34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39)】。
伍、一、國民黨黨團提出權宜問題「有關『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引發眾多批評,雖經蘇嘉全院長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惟目前各黨團仍未取得共識,面對此一重大爭議性特別預算,國會議長應以更中立客觀立場主持協商會議,盡最大努力化解歧見,俾利朝野黨團針對議事程序或爭議條文達成共識,不宜採形式協商,以致有偏頗執政黨之虞,爰建請蘇院長針對『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繼續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未取得朝野黨團共識前不得強行表決。」經主席宣告,本案非權宜問題,不予處理。國民黨黨團對主席之宣告提出異議,嗣經交付院會公決本案是否為權宜問題,經在場委員85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為權宜問題者22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40)。
二、國民黨黨團提出權宜問題「因本次會議交付表決提案數量龐大,為維護立委及相關議事人員之身心得到適當之休息,每日表決時間不得超過晚間10時,以保障參與表決之立委及議事人員之健康。」經表決結果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41)】。
三、國民黨黨團提出權宜問題「有鑑於本次臨時會審議前瞻基礎建設預算,其中包含綠電之相關建設,本院應響應蔡政府用愛發電政策作為全國表率,因此建議院會本次臨時會期間使用電力之綠電能源配比應達總電力之百分之三十,未達此比例前,民進黨愧對國人期待能源政策改變,應立即停止預算審議,待達到佔比後始能開會。」經主席宣告,本案非權宜問題,不予處理。國民黨黨團對主席之宣告提出異議,嗣經交付院會公決本案是否為權宜問題,經在場委員91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為權宜問題者28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42)。
四、國民黨黨團提出權宜問題「有鑑於近來接連爆發食安問題,從之前戴奧辛雞蛋到現在芬普尼毒雞蛋風暴擴大,甚至昨再新增十個案例場,至今共五縣市十五個雞場驗出超標芬普尼,從彰化、南投、台南、高雄、台中等三縣市的雞場皆受波及。然至今執政黨無視國人健康及國內食安問題嚴重,立院民進黨團在臨時會更只想快馬加鞭通過前瞻預算,讓行政院去年所公布「食安五環」徹底淪為口號,使國人對政府食安政策完全失去信心。爰此建請院會立即停止審議「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並另行連署召開臨時會,邀請行政院院長針對食安問題向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經主席宣告,本案非權宜問題,不予處理。國民黨黨團對主席之宣告提出異議,嗣經交付院會公決本案是否為權宜問題,經在場委員92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議為權宜問題者29人,反對者63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43)。
五、民進黨黨團提議「針對討論事項第一案之處理,院會業已作成進行處理之決定,並已依序進行處理中,為維本院委員履行憲法所定立法權之行使,並使立法院會議得以進行,爰提請除符合會議規範所定權宜問題並經院會主席裁示者外,本次會議不再處理權宜問題、秩序問題、會議詢問等動議。」經表決結果予以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65人,反對者27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644)】。
六、國民黨黨團提出權宜問題「院會期間執政黨立委常無故叫囂,引發其他委員壓力,建請院方處理。」經主席宣告,禁止在場委員叫囂。
七、國民黨黨團提出權宜問題「對於議場應該維持議場全體或個人之權利,目前議場中有多位民進黨委員意圖干擾議事程序進行,為維護議程秩序,請院長裁示委員回原位。」經主席宣告,在場委員無論使用會場任一席位均勿干擾他人,且均不得逾越議事台工作人員之席位。
八、國民黨黨團提出會議詢問「針對前瞻預算經朝野協商已截止收案時間,請主席裁示退回民進黨今早14案提案。」經主席宣告,依議事規則第11條規定,二讀前均得提案,主席未宣告截止收案前均可受理。
九、國民黨黨團提出權宜問題「為維護提案人權益,請議事人員按照規定,每一案應逐案逐條逐字宣讀完整案由。」經主席宣告,本次預算提案眾多,爰循預算案處理例,簡要宣讀提案內容。
陸、國民黨黨團針對討論事項第一案歲出部分第4款第1項黨團、委員提案第50項及第80項提出擱置動議,經主席宣告,院會業已決議本次會議延長開會時間至討論事項第一案及第二案審議完畢,擱置動議均不予處理。
柒、國民黨黨團提出變更議程2案,提議先行審議討論事項第二案「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經主席宣告,院會業已決議本次會議延長開會時間至討論事項第一案及第二案審議完畢,刻正進行第一案之審議,且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經提報院會確認在案,變更議程提案均不予處理。
本次會議各項記名表決結果名單:
(1)「討論事項第一案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予以通過」部分:
贊成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反對者:10人
林為洲 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徐榛蔚 吳志揚
棄權者:0人
(2)「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1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33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棄權者:0人
(3)「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2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32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金平
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棄權者:0人
(4)「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3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3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王金平
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棄權者:0人
(5)「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4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27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棄權者:0人
(6)「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5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30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棄權者:0人
(7)「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6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30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棄權者:0人
(8)「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7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30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反對者:61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棄權者:0人
(9)「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8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30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棄權者:0人
(10)「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9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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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10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30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棄權者:0人
(12)「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11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30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棄權者:0人
(13)「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12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反對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棄權者:0人
(14)「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13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反對者:65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賴瑞隆 陳賴素美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棄權者:0人
(15)「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14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30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反對者:65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賴瑞隆 陳賴素美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張廖萬堅 蘇治芬 郭正亮 姚文智
棄權者:0人
(16)「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15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31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反對者:65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賴瑞隆 陳賴素美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張廖萬堅 蘇治芬 郭正亮 姚文智
棄權者:0人
(17)「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16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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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反對者:65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賴瑞隆 陳賴素美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張廖萬堅 蘇治芬 郭正亮 姚文智
棄權者:0人
(18)「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17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30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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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賴瑞隆 陳賴素美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張廖萬堅 蘇治芬 郭正亮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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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18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22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徐榛蔚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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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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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19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24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徐榛蔚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馬文君 陳 瑩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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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管碧玲 賴瑞隆 陳賴素美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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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20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26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徐榛蔚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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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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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21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26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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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張麗善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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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22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27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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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張廖萬堅 蘇治芬 郭正亮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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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23項不予通過」部分:
贊成者:27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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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張廖萬堅 蘇治芬 郭正亮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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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24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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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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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張廖萬堅 蘇治芬 郭正亮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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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25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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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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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張廖萬堅 蘇治芬 郭正亮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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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26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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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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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張廖萬堅 蘇治芬 郭正亮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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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27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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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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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張廖萬堅 蘇治芬 郭正亮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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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28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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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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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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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29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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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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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30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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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31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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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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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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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32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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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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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33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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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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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34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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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35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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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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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36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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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37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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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瑩
(39)「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38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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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40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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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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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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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41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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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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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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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42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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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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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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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43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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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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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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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44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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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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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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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45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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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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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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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46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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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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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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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47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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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48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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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49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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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昭順
(51)「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50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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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51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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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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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52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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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53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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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54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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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55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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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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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57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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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58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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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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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62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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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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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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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63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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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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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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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64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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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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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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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65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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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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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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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鴻泰
(67)「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66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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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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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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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67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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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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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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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68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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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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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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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69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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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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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70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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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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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71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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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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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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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72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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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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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73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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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74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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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75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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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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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76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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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77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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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78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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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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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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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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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美
(85)「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84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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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曾銘宗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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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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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85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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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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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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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86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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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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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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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87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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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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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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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88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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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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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89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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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廖國棟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賴瑞隆 陳賴素美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張廖萬堅 蘇治芬 郭正亮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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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90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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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 鄭寶清 劉櫂豪 蘇巧慧 鄭運鵬 李俊俋 柯建銘 葉宜津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何欣純 莊瑞雄 廖國棟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秉叡 吳琪銘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賴瑞隆 陳賴素美 陳歐珀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張廖萬堅 蘇治芬 郭正亮 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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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91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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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92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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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93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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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討論事項第一案通案部分黨團、委員提案第94項不予通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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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為洲 李彥秀 曾銘宗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廖國棟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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