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團協商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9月21日(星期四)10時12分至11時43分

地  點 本院議場3樓會議室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協商主題 研商本(4)會期開議日等相關事宜。

主席:4個黨團都已經到現場,明天就是我們開議的日子,所以特別邀集4個黨團一起依過去往例,針對一些程序問題來進行協商。第一個就是過去週五及週二視為一次會,這也是方便各位委員一週簽到一次就可以。第二個就是行政院院長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之報告並備質詢,過去一開始都有按照人數,由政黨代表質詢,第一天讓各政黨都有機會在質詢台上來詢問行政院院長。第三就是總預算案與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特別預算案,後者是第3期的特別預算,院長應該來立法院報告並備質詢,我們也稍微抓了一些時間,各黨團是不是同意9月29日及10月3日進行這兩項預算案的報告並備質詢?至於質詢人數,我們大概依照過去慣例來分配,就是每個人15分鐘,由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黨團及親民黨黨團各推派15人、11人、2人、2人來進行,推派之後若有黨團要放棄,也是黨團各自的事。第四是中選會人事同意權付委案,因為中選會委員任期11月3日就到期,如果我們沒有在明天付委,11月3日中選會的人事案恐怕就會有問題。最後一案拜託各黨團能夠支持,軍公教調薪3%,公費助理是不是就依往例也跟著增加3%?這一點我們也要跟各黨團達成共識。因此,今天我們要協商的大概有這5點,現在就請各黨團表示意見,首先請民進黨黨團。

柯委員建銘:院長、各位協商代表。今天所列的5項協商重點,事實上,依往例都是非常簡單、基本的,至少我在這裡20幾年來都是再平常不過的議事作為,這只是讓整個議事能夠有一個基本原則。過去都是利用朝野協商先把它確定下來,譬如五、二一次會,若協商沒有結論,動用表決也不是很好,假如五、二一次會要拆開變成一天一次會,五、二都來簽到,都有國是論壇,我想很多委員在選區經營上會有一定程度的困難;長期以來,國會五法修正以後就是如此。

對於第二項,院長明天就要來施政報告了,這個必須趕快確定。

第三項是有關總預算付委以及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尤其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是馬英九時代編的最後一期,有兩百多億元,這也要一併報告、備詢。這個會期是總預算的會期,我想大家都知道這是很基本的、法定的。

第四是因為中選會委員11月3日就要卸任,當然不可能在那一天,而是在10月左右就要處理了,換句話說下個月就要馬上處理,所以這點也懇請各黨團能夠支持,這些都是憲政體制上的法定職權。

第五項是調薪的問題,大家應該沒有意見才對。

以上今天院長所提的都是立法院能夠維持基本運作、大家長期以來共同遵循的遊戲規則,我們民進黨黨團絕對沒有任何異議。

主席:謝謝民進黨黨團,請國民黨黨團林委員為洲發言。

林委員為洲:院長,不好意思,我們要表達我們不同意明天就是這個會期的開議日,這件事我們不同意,也沒有經過合法的程序。職權行使法第二條規定地清清楚楚,憲法規定立法院院會有兩個會期,一個是2月到5月,另一個是9月到12月,至於會期中什麼時候開始開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寫得清清楚楚,我唸一下第二條給大家聽:「立法委員應分別於每年二月一日及九月一日起報到」,是「報到」,不是「開議」,接下來是:「開議日由各黨團協商決定之」。我想這是延續憲法所規定在這一段時間要開會,但是開會日期是由各黨團協商決定之。因為明天要開始開會這件事沒有經過各黨團協商,所以程序不完備,最少我們國民黨沒有參加那一次的協商,也沒有同意,所以為什麼明天是開議日、要違反職權行使法第二條?我們反對明天是開議日!

主席:好,沒有關係。國民黨建議哪一天開議比較好?

林委員為洲:協商!按照協商!

主席:因為……

林委員為洲:今天來協商我們願意。今天就是一個正式的協商,我們願意!我們也不會違背憲法要我們在9月到12月開會,這個我們當然要遵守;然後新任的院長在兩週(15天)內來報告,我們也願意接受他的報告;審查總預算也是立法委員最重要的職權之一,我們也願意來執行這樣的業務。但是拜託院長,我覺得這個程序,我們已經經歷過前瞻基礎建設整個開會的過程、審議的過程、表決的過程,都已經產生很多爭議了,我們希望在最基本的法律規定的程序正義方面,形式的程序正義都沒有辦法維持,就是多數黨要怎麼樣就可以怎麼樣,發個公文,就說明天開始開會,這樣可以嗎?我們沒有辦法接受!

主席:不是啦!是這樣子啦!……

柯委員建銘:說明一下。

主席:我們會說明。上一次我們是有協商,親民黨、時代力量跟民進黨黨團都同意9月22日開議,那時候當然國民黨黨團是不願意簽名……

林委員為洲:我們沒有參與!

主席:我現在是講事實,因為那一次林委員德福也在現場……

林委員德福:我沒來啦!

主席:等一下,我先講完。

因為協商三個黨團都不反對,所以我就拜託秘書長親自跟國民黨黨團知會,說:「如果我們這一天開議,你們有沒有意見?」我請秘書長說明一下。

林秘書長志嘉:跟各位委員報告,因為三個黨團除了國民黨之外都有簽名,但是開議日牽涉到許多委員的行程安排,所以我們認為至少開議日還是要有一個定數。那時候院長有請我去與國民黨黨團溝通,我親自打電話給林德福總召、林為洲書記長及李彥秀首席副書記長,並告知三黨都同意22日的日期,所以我們是不是就用22日來當成開議日,如果你們對其他部分還有意見,原則上是不是先同意由院長針對開議日來確定?有關其他的部分,我有跟林德福總召說,我們在開議日之前還會再召開一次朝野協商,將其他日子來確定,因此才會有今天的朝野協商,還有院長為什麼將9月22日的開議日先定下來,是這樣的過程。以上報告。

主席:我還是要跟各黨團報告,我們處理開議絕對是要提前並知會每一位委員,所以當三個黨團都同意之後,我就要求秘書長務必要取得國民黨黨團的同意,開議的通知單才可以發出去。開議日定了之後,在開議日之前當然還會針對細節來做一些討論。秘書長向我回覆,包括德福兄、為洲兄及李彥秀委員都有同意讓我們劃這個開議日,可是細節沒有明確訂定要如何處理,所以我們才通知9月22日為開議日。當然,如果國民黨黨團覺得只有口頭回應,並沒有簽名,這樣不算數,也沒有關係,現在我們就可以來討論。

請李委員鴻鈞發言。

李委員鴻鈞:誠如院長所講,我們就把開議日訂為今天的第一項協商重點;至於國民黨質疑的部分,包括程序的問題,大家就互相尊重一下,補足就好了。就將開議日期列為第一項,這樣就好了!上會期臨時會的過程很複雜,也沒有誰對或誰錯的問題,我們就從善如流,把協商重點的第一項訂為開議日,今天就來討論,問題就都解決了嘛!好不好?

主席:看國民黨黨團願不願意?

李委員彥秀:時代力量先講一下。

黃委員國昌: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大家協商開議日期,我們本來就沒有什麼意見。既然9月就一定要開始履行立法院監督行政權的工作,不管是程序的尊重或合法性,透過這次的協商來共同決定,時代力量黨團表示尊重,並沒有其他意見。

主席:請李委員發言。

李委員彥秀:院長,我要表達的是第一點,有關開議日的決定,我覺得不要違法院長做習慣了,什麼事情都便宜行事!國民黨從來沒有拒絕哪一天要開議,但是我認為所有的程序應該是完備、正當,怎麼會一個開議日不是用立法院的公文,而是用院長辦公室的公文發出來的?剛才林為洲提到,按照職權行使法第二條,開議日的決定包括開會一定要錄影錄音,即便是9月22日的開議日也應該是簽名完備來處理,這是我要表達的第一件事。國民黨不會反對9月22日開議,但是我覺得現在立法院的院長什麼事情都以為你是國會最大黨,所以什麼事情都便宜行事,我針對這一點提出抗議。對於今天協商提出的5個重點,國民黨總召等一下可能會有不同的意見或想法,但是對於這次開議時間不是經過朝野協商、公開錄影錄音,而是打幾個電話就要各個黨團簽名這件事,我嚴正表達抗議,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院長剛才講說上個會期是怎麼樣,所以我們大概就決定怎麼樣,過程很複雜。但是院長,在過去這一年多以來,我看到你在立法院主持議事,其實我是很有意見的。我認為國民黨黨團從今天開始,未來對於院長在朝野協商講的每一句話都應該持保留態度。你在院會常說,朝野協商時大家都沒有意見,曾經講過,那就照這樣進行。我認為未來朝野協商的決定除非有白紙黑字,不然我不是要每天都要坐在這邊很仔細地聽你講每一句話嗎?從現在開始,國民黨針對你在朝野協商講的每一句話都持保留的態度。而且我認為未來所有的重點應該白紙黑字,大家都簽名,朝野協商才算數,我想這並不為過。

主席:對,當然。

李委員彥秀:院長,請你以後不要在院會講說,這在朝野協商大家都講過,沒有意見啊!

主席:好。

李委員彥秀:有時候李總召不在,也是陳委員上來嘛!有時候黃國昌委員不在,是徐委員上來,這都不一定嘛!但是我覺得朝野協商要拿去院會宣讀的重點一定要有朝野協商的白紙黑字,請你不要再說朝野協商都已經講過,我們就照這樣子。

主席:好。

李委員彥秀:這是我要講的第二點。院長,我覺得今天一定要講清楚,這次開議時間沒有經過正常程序,當然對明天開議國民黨其實不會有意見,只是對院長處理開議日的便宜行事,我們是有意見的。

第三點,針對前瞻,我們得到了教訓,我覺得院長今天要在這邊公開地講清楚。上次你說前瞻預算民進黨在7月21日已經送案,請你今天透過國會直播在朝野協商講清楚、說明白,以後不管是總預算送案的先後順序、是在哪裡送,包括院會議程議案到底在哪個時間點送案才算數、在哪一個樓送。不要說我們在前面乖乖地排隊、在財委會乖乖地排隊、在議事處乖乖地排隊,結果你們配合民進黨在後面收案!我覺得院長你今天要在這邊透過國會直播講清楚。

主席:好,謝謝李委員的指教。開議日是有協商,不是沒有協商,有3個黨團都同意、簽名,但當天國民黨黨團不願意簽名。我們也試圖要找時間來協商,但是那時國民黨黨團拒絕協商,所以一直沒有辦法協商。總之,3個黨團都不反對9月22日開議。因為要安排行程,各委員包括國民黨黨籍的委員一直在問,也打電話到我們辦公室問我本人或秘書長到底哪一天要開議,所以我們才請秘書長趕快徵詢國民黨黨團的意見。如果剛才秘書長的回覆沒有錯誤的話,包括總召、書記長……

李委員彥秀:當然有錯!我從來沒有同意秘書長說的開議日這件事情。我必須再次澄清,我從來沒有同意!更何況國民黨從來沒有說不參加朝野協商,如果針對開議日要進行協商,那就請發出公文。

主席:有、有、有。

李委員彥秀:試問休會這三個禮拜當中有沒有發出任何一張公文說要針對開議日召開朝野協商?沒有嘛!

主席:因為我們協商開議日,三個黨團都有簽名,所以我們絕對是有開議日的協商,不然怎麼會有三個黨團的簽名文件。

李委員彥秀:是在三樓這邊的會議室開會協商簽名的嗎?

主席:是在這邊沒有錯。

林委員為洲:協商沒結論啦!

主席:我們一直拜託,如果大家覺得9月22日可以,那麼能不能簽名?但國民黨黨團一直都不簽名,現在應該都還有這份文件,可以拿出來給大家看一下。

剛才李鴻鈞委員也有提到,為什麼要用辦公室的名稱來處理?就是因為沒有協商結論,所以必須在開議之前再確認開議日期的協商共識。今天急著趕快召開協商的原因,就是要確認9月22日開議的協商,這一點必須向國民黨黨團報告一下。

現在親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及民進黨黨團都在這裡,絕對不會是他們沒有簽字,而我卻在這邊說他們有簽字,想用這樣的方式來騙國民黨黨團,不至於啦!畢竟當事人都在現場。之所以沒有提早開會,主要是因為我剛好帶隊到日本去參加APPU,所以就延到今天來確認。能不能就請國民黨黨團同意我們的協商結論?誠如李鴻鈞委員剛才所提,我們就訂在明天開議,將此列為今天協商重點的第一點,這樣的我們的程序就能完備,是不是能夠這樣做?

林委員為洲:我來補充說明一下,因為我是當事人。我們沒有參加那一次的協商,所以當然就沒有簽名,後來那一張文我們都有看到,就是有三黨簽名、關於開議日期的協商結論,這在法律效果上來講就是協商沒有完成。並不是政黨過半同意就叫做協商完成,我想這是基本的法律概念。協商就是政黨都要簽名,這樣才叫做政黨協商完成,並不是說三個政黨簽名、一個政黨沒有簽名,三比一,所以就是你們獲勝、就是協商完成,協商完成是指大家都要同意並簽名。我所瞭解的是這樣,也因此後來秘書長才會打電話徵詢我們。

我現在來還原當時秘書長打電話給我的徵詢字句,你說你們已經政黨協商了,雖然我們沒有參加,但是希望22日能夠召開會議,然後問我們是不是同意?我說我們不會去參加協商,也不會簽名,至於開會日程的訂定,我記得清清楚楚,我告訴你說按照規定辦理就好。我有講這一句,我百分之百有講這一句,我說按照規定辦理就好。政黨協商如果沒有完成,其實並不會因此而不開會,後面還有其他程序可以來完成開議日期的訂定啦!

我們今天就開始來協商,因為你們那個協商沒有完成,所以今天就來協商嘛!就按照程序規定來完成,把這個過程完備,我們願意啊!我們只是要告訴你,不要便宜行事。沒有協商完成,然後打個電話,這樣你聽到的可能是自我解讀,你說有,但我說沒有同意,因為沒簽名!如果政黨協商可以打電話解決,那我們也不用來三樓了,以後都打電話就好了,所以協商當然沒完成!總之,我們同意今天來談開議日程,若等一下協商完成,那就確定;若沒完成,後面還是有程序可以走,我們就依照程序來走。

主席:為洲講的也有道理。

柯委員建銘:我也是當事人,我講一下。我還是要懇求,拜託大家,一開始大家不要……

林委員德福:現在是颱風回南。

柯委員建銘:不要說……

林委員德福:颱風回南啦!

柯委員建銘:就算是颱風回南還是得回來啊!大家不要翻臉啦!我也是當事人,記得那天是8月31日,大家說要協商,但國民黨不來。相信你記得,林為洲也記得,就是我拿到各黨團給大家簽。我拿給李鴻鈞簽,要拿給你簽時,你要我拿給為洲。你看到我拿文要給你簽,嚇得說:老大,我不敢看你,因為不知道你會出什麼怪招。所以你拒絕收。我說這很簡單,我也跟李彥秀講,這只有開議日期,沒什麼。沒錯,當天氣氛很差,所以大家沒來協商。

立法院所有狀況都有啦!後來秘書長也因此不斷進行溝通,院長也親自去溝通,而我自己也很care這件事情,畢竟有很多委員要出國,有時程安排的問題。

回到法律上來講,今天已經是deadline了。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是兩週內,所以明天是最後一天。現在大家都把彼此之間的狀況及那時特殊性的善意講出來,我聽說是你說沒有意見,但是不會簽,就這樣沒關係;大概是這樣的意思。如果你們有意見的話,大可以退回啊!所以今天不要再講這些了!那天的情形確實比較特殊,也比較不好意思。

林委員德福:院長,我表達一下,因為事出必有因。在整個前瞻的處理過程中,身為國民黨黨團總召,在院會處理過程當中,我還特別跑到院會主席台前跟蘇院長說,針對一事不二議,最起碼要請議事人員、議事處長或副處長,甚至高副秘書長來做闡述與說明。但你堅持不肯讓他們說明,說由主席裁示。問題是,主席權力沒那麼大!議事人員是事務官,本來就有義務、有責任針對我們的疑義做說明,而且是針對問題來闡述,來說清楚講明白。但你硬是把它閹割掉,不讓他們闡述與說明。說實話,站在在野黨立場,我們認為你身為院長主持議事卻偏頗不公,對此我們無法接受!你們不能說事情已經過去了,若是過去了,那現在就是颱風回南!

何委員欣純:過去就不要再講了……

林委員德福:不能不講……

何委員欣純:誠如李鴻鈞委員所說,就回歸今天朝野協商所要處理的主題……

林委員德福:憑什麼說不講?處理過後就不講了?話都是你們在說!

李委員鴻鈞:讓院長處理就好了。

主席:其實我們在黨團協商前瞻的會議上都有請法制局、議事處針對處理的程序……

林委員德福:院長,你要在院會上有錄音、錄影時講……

主席:這邊也有錄音、錄影……

林委員德福:不是這裡!

主席:協商也有錄音、錄影。

林委員德福:不是這裡,而是院會裡的闡述與表達!

主席:我知道。

林委員德福:因為你說一事不二議來做包裹表決,我們的提案就不做處理……

主席:可以調當時的錄音帶來聽,我們沒有講包裹表決……

林委員德福:我們要求把一事不二議的內容闡述清楚,要求院長請議事人員包括處長、副處長來做說明,但你堅持不肯!

主席:不是啦,因為貴黨也去法院提出告訴了嘛!

林委員德福:這是兩碼事,在當下是兩碼事。

主席:沒有關係,有關於過程,慢慢的我們可以從錄影錄音的影像來還原整個處理的過程,這個沒有關係,但是整個國會也不能停滯不動啦,我覺得這不只是哪一個政黨會得利或是損失……

林委員德福:我們並沒有說不動,我們剛剛講得很清楚,沒有不動的。

主席:因為針對前瞻計畫的整個流程,貴黨要提出釋憲,也已經訴諸法律了,我們就依照法律的規範來處理,我現在跟你在這裡辯來辯去反而會模糊焦點。

李委員彥秀:院長,我再補充一下,剛才我提出幾個重點問題,你還是沒有回應我。

第一,院長一定要交代清楚,包括我剛才提到的,國民黨對於接下來的所有朝野協商,如果不是白紙黑字大家有簽名的,我希望你不要在樓下說朝野協商有提過、大家都沒有意見,這是第一點,我要確認、透過錄影錄音。秘書長,我希望能列入會議紀錄。

第二,對於議案的送案,包括總預算的送案,到底要在哪個門送案、時間點到底是哪一點,大家公開透過國會直播把它講清楚,不要所有在野黨乖乖地在那邊排隊送案,民進黨從後門隨便交給一個議事人員,或是財委會的議事人員說人家他們7月21日就送案了。院長,我們今天就把遊戲規則講清楚,大家都希望這個會期是一個好的開始,特別是新的院長上任。但是之前有關於前瞻的部分,大家對於你處理議事的公平公正性有所質疑,所以特別針對這件事情,我希望透過今天的國會直播,你能交代清楚,這是我的第二個訴求。

第三,今天的協商重點你們提出了5點,特別是第三點有關總預算的部分,包括後續的質詢時間及各黨團推派人選的部分,國民黨不能同意,因為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每個委員都有權利進行質詢,所以對於這一點我們是持保留意見。至於第四點有關中選會同意權的部分,看等一下總召有沒有其他意見。

針對以上這兩點,我希望院長透過國會直播交代清楚。院長,你裁示權宜問題,包括那天我提的擱置問題,你都以表決方式不予處理,我這裡整理出了你的十大違法重點。權宜問題在內政部的會議規範中,包括散會動議,其實都沒有所謂的次數限制;黃國昌委員對於法律很清楚,他應該知道。

主席:這個要討論。請黃委員發言。

黃委員國昌:我是不是可以建議我們就針對焦點事項來討論,第一個事情是今天中國國民黨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條的規定,認為開議日期必須要由黨團協商來加以決定,從法律的角度來講這當然沒有問題,我覺得與其花這麼多的時間去講當初這一張紙的整個簽署過程,是不是直接回歸到法律面,今天就坐下來談,看看什麼時候開議。我覺得這件事情決定了以後,不僅僅讓行政部門能有所準備,對於各黨團所推派的立法委員進行總質詢的準備應該也是有幫助的。

第二,這件事情決定了以後,對於剛剛李彥秀委員所講的,也就是各種議案送案的方式,我必須老實講,我們之前也有過困惑,就是並不是很清楚到底是怎麼收的。不管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造成這樣的結果,其實我覺得院長就很簡單的跟大家講清楚,我們以後在什麼地方、按照什麼樣的規矩來收案……

李委員彥秀:要錄影、錄音,在哪個大門……

黃委員國昌:把這個規矩定清楚就好了。

第三個部分,針對前瞻的審議過程在議事上所產生的爭議,我是不是可以提出建議,如果這個問題大家想要討論的話,再另外找個時間坐下來好好討論,這都沒有問題,但今天比較重要的問題是馬上要開議的事情要先決定好,這樣大家都比較好準備。

主席:請柯委員發言。

柯委員建銘:我想要還原一些事實,大家冷靜來談,所謂送案是什麼時候送案的?有關於7月21日,絕對不是像李彥秀委員所談的,說我們是從後門送的,我們不是去做這樣的事情。那天早上6點,我與我們幹部站在門口……

李委員彥秀:對啦,所以以後要錄影錄音啦!

柯委員建銘:請看我們的臉書……

李委員彥秀:柯總召,我現在沒有在質疑你,因為那時候沒有錄影錄音,所以院長……

柯委員建銘:送案怎麼錄影錄音?

李委員彥秀:院長,你要把送案的程序交代清楚。

柯委員建銘:我現在就是要說明嘛,你不要講話!不是你插話就是院長插話,這樣要怎麼朝野協商?民進黨都不用說話,就在這裡讓你們隨便罵嗎?這個不對嘛!政黨的公平性大家要稍微維持,我們可以客氣一點。

我來還原一下,我們每次都是6點鐘就去排隊,曾經慢了15分鐘,許毓仁委員排第一個,造成上會期你們讓院會空轉6次。你們也是這樣去排隊的,什麼只有我們這樣排隊!7月21日也是如此,我自己6點鐘以前就到了,和二、三個幹部一起,吳秉叡都坐在主席台旁邊,你們有沒有注意看?你們也曾這樣送過,甚至比我們還早送!送案並沒有什麼錄影錄音啦!那一天我還押上日期與時間,你可以把資料找出來,院長應該有看到,我們就是要做到不會讓你們挑戰,我們絕對不會做偷雞摸狗的事情,你放心,一定要按照規矩來,再辛苦也要依照規矩來處理。

至於你說要錄影錄音,委員立法院走來走去要錄影錄音嗎?

李委員彥秀:沒有啦!我希望還是請院長講清楚,因為大家對於收案的順序與地點……

柯委員建銘:時間一到,9點鐘就一定會收案!

李委員彥秀:要在哪一個門排隊,大家把話講清楚。

院長,我還是希望能聽到你的解釋。

柯委員建銘:李彥秀委員,讓我先講一下。你們也曾這樣處理過,我們輸了就算了,那一次許毓仁委員比我早了15分鐘,我很清楚,那是廖國棟擔任總召的時候,所以大家都知道遊戲規則嘛!

坦白講,今天在吵很多事情,我希望能回到比較重要的核心價值上,以後什麼事情都以朝野協商的方式好好來說,我不希望立法院以後是大家都用極端武器來對壘,這樣不是很好啦!當時是沒有辦法,因為你們要提案,要怎麼解決這件事情,所以才會有預防性措施,這種是非常態性的,我們也不希望這樣。我們希望立法院能夠朝野和諧,那天我們去看王院長,就是希望朝野能夠和諧,蘇院長也一直主張這樣,大家都能坐下來談。

今天要講的都是程序性問題,是很簡單的事情,希望立法院這個會期來,剛剛李彥秀委員也提到,賴院長上任後,我們新的會期也能建立新的秩序,我們大家好好來說沒關係。

李委員彥秀:新的秩序?好,那就院長講清楚,包括總預算的送案與一般議案的送案,我們要送到哪裡?要送給哪個……

主席:好嘛,我來講啦!

李委員彥秀:沒關係,院長,我就把我的問題都提出來,我現在也不是質疑你,我們就把話講清楚,包括總預算的送案要送到哪裡?要交給誰?哪一個窗口才算數?

柯委員建銘:……

何委員欣純:……

李委員彥秀:我現在不是在質疑嘛!我講話為什麼換你們要插嘴呢?

院長,議案的送案要送到哪裡?要交給誰?如果是送到大門口,是不是要蓋上戳章才算數?因為大家對於立法院之前處理前瞻的前車之鑒,大家對於你處理議事及收受議案的順序都有不信任感,所以希望能透過朝野協商的直播把話講清楚。

主席:好,針對委員的第一點質疑,黨團的協商結論才是我們要向院會報告的重點啦,沒有協商結論,我們就不會向院會報告說這個是有結論的,這一點沒有問題啦。所以以後黨團協商的結論,我們可能就不能用一些文字輕描淡寫表示大家都接受,應該很縝密的把每一個細節都要寫清楚,這樣比較不會有爭議,不然我們都覺得反正已有錄影、錄音,有些話已經都確認了,為了簡便地陳述協商結論,所以很多內容沒有寫在協商結論中,以後我們就比較慎密地處理協商結論,這一點沒有問題。

第二點,到底收案怎麼收?這點應該由議事處回應,我們就照議事處從以前到現在的規定來處理……

李委員彥秀:那就請議事處人員說明清楚,今天一定要透過麥克風講清楚,在幾樓、哪一個門收案?送給誰收案才算數?時代力量黨團及親民黨黨團也在場,請講清楚。

高處長百祥:跟委員報告,過去像預算案的部分……

主席:包括法律案都一樣。

高處長百祥:對。都是透過協商之後會有相關的最後結論,所以院會定期處理時的狀況比較少。依照相關的議事規定,院會在進行時,主席台是一個位置,前面會有工作台,原則上委員做為憲法立法權的主體,相關的案子當然就是由委員遞到主席台的前面。每個議案、預算案的進行都先在院會一讀,之後交付委員會,然後再從委員會回來;法律案也都是一樣,有一、二、三讀的程序。無論在院會或是委員會,都會面臨剛剛李委員所講的,就是做為一個立法權的主體,我是立法委員,面對你們行政幕僚的體系,我應該去向誰遞出我的案子,然後再交由主席幫忙處理,所以重點在於何時可以向誰遞出案子。

法律案跟預算案在每個階段的狀況不一樣,好比一讀時是宣讀標題,因為一讀只是單純的宣讀標題,所以如果有相關的修改意見,當然在那個時候應該不存在所謂「收案」的概念,而是在付委之後到委員會,委員會的幕僚跟委員會的召委(主席)會有一個何處收案的規定。至於收案的時間點,到底要從開會的時間還是從案子列到議程上的時間起算,委員會有委員會的自律,院會也有院會的狀況。過去確實在實務作業上,有時候黨團的黨工在院會主席台的後方,他可能要拿案子給委員,所以有時候會打電話請我們工作人員到後方去,這時可能就會產生很多誤會,令人質疑到底統一的收案地點在哪裡?甚至有時候委員一大早就會來排隊,或者就直接坐在工作台的附近,這些都是每個委員常遇到的狀況。

我現在有一個建議,院長也常常告知我們要中立處理相關的事務,對於這些實務執行面的部分、技術面很細節的東西,是否可以容許我們院會跟委員會的幕僚先研析一個正確的時間、正確的地點,之後再告訴所有的黨鞭以後就這樣處理?是否可以給我們一段時間整理出來,包含法律案跟預算案……

李委員彥秀:都要講清楚,譬如說若是在議場的大門口排隊,那就設一個牌子,清楚標明排隊的位置,大家就在牌子前面依序排隊……

柯委員建銘:就像劃設一個陳抗區一樣。

李委員彥秀:誰第一個到就排在第一個,不要前面也排,後面也排,你們民進黨剛好從後面送,剛好有爭議點,大家不知道怎麼……

高處長百祥:之前在院會早上7點開門的那一剎那,外面有人排隊,可是比方說要在主席台送案,他們早上7點就到,很多人在那邊,有時候排隊,有時候沒有排隊,門打開的一剎那大家衝進來推擠,有時候不小心還會跌倒……

柯委員建銘:對啊,許毓仁跟吳秉叡兩個人還推擠。

高處長百祥:對,類似這種情形……

李委員彥秀:我們現在就把它講清楚。

高處長百祥:讓我們幕僚先研析,若能有一個正確的地點、和諧的狀況,這樣是很好的,所以是不是可以……

李委員彥秀:處長,我想你不要講「和諧」,你今天回去之後,最好下午就把它定出來,看看在哪裡,立一個牌子,以後大家就在牌子前依序排隊,讓朝野各黨派都搞清楚,這樣我們以後都不會有爭議。

按照剛才處長所講的,可見以前確實有模糊地帶,也有可能造成大家都要衝第一的時候,會有難以判斷的狀況。院長,為了讓以後送議案的先後順序不要有任何模糊的空間,包括未來在財委會送案,包括一般的議案送案,我建議你們今天下午就把它擬定清楚並發給朝野黨團,因為這件事並不是很困難。財委會收案原則上是在財委會的大門口,如果8點財委會的議事人員才進來,我們是不是就排在大門口,看是哪一個門,大家就在那邊排。如果是法律案的送案,看是不是排在左側的大門,不要這邊也排,那邊也排,大家都說自己排第一,那就會有模糊。院長,我現在不是在跟你爭論過去,而是想把這件事情講清楚,今天既然要在這邊好好談,就把它講清楚。

主席:請劉委員發言。

劉委員櫂豪:當然,我們都尊重每個人不同的意見,但我還是呼籲大家先處理明天要開議的事情。憲法規定9月1日開始開會,明天已經是9月下旬;過去的就不講,今天我們就把相關的程序給補足,先把這件事情確定下來。

第二,國會的議事運作當然有法律等等相關規定,但它一定是建立在基本的信任和理性基礎之上,有關送案的地點和時間,坦白講,無論是議事規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或是大法官釋憲,表決的方法有兩種,一個是送案時間的順序,一個是遠近,這兩種都有可能。但無論如何,它就是為了讓議事進行所設立的規定,大家如果是在理性的基礎上,那並不會影響表決的結果,因此大家都理性嘛,比如有10個案件,我要支持哪一個案件,其實我非常清楚。另外,如果這件事情原本不會成為問題,但有人很在意這件事情,諸如什麼時間送件以及地點在哪裡,其實他就是預告他會用量來讓議事比較無法順利進行,不然如果大家都在一個理性的基礎上,黨團對法律案會有統一的意見,或是對預算案本來就有理性的基礎,而不會用從刪減0.1開始,到0.2、0.3、0.4,一直加上去,這樣的方式……

林委員德福:……

劉委員櫂豪:林委員,請你讓本席把話講完,你發言的時候我也沒插話啊!你要表達意見就要留下錄影、錄音,你認為很重要的事情,你講,我認為很重要的事情,我也講,我們在這裡處理很多國家大事,希望都是如此啦!但是,如果有人要爭執那些原本不成問題,大家在理性的基礎上、互相信任的基礎上根本不成問題的問題,如果要爭執這件事情,只不過是在預告他將來有可能再一次用量來拖延或是壓垮整個議事的運作。

本席還是要再次強調,議事的進行還是要建立在大家彼此理性的基礎上來討論事情,這樣才會有意義。

林委員德福:本席簡單說一下。

主席:好。

林委員德福:我對劉委員剛才那樣的講法有意見,我們還沒有運作,你怎麼知道?這好像是有罪推定論。這個很奇怪!尤其你做過法官,你那是什麼思維?今天為什麼在野黨有這種想法?你們自己去研究看看。從520到現在為止,幾乎在野黨要求的任何事情,你們都使用多數暴力,以表決方式處理,幾乎都如出一轍。

林委員為洲:我們今天要解決問題,我也希望是解決問題。如果把剛剛我們首席副書記長提的再講細一點,其實院會的提案先後比較沒有問題,就賽跑嘛!6點鐘排在門口,開門的一剎那,大家就衝進去,這行之多年,就繼續這樣做。問題是這次的前瞻預算是發生在財委會,我不知道院長是不是真不知道,就是出委員會的那一刻。出委員會的時候,後面的提案要在哪裡送?如果是委員會的提案,那當然沒有問題,就跟著委員會出委員會,出委員會之後會有政黨協商的期限,政黨協商完,有協商結論才會到院會處理。那在出委員會之後,我們針對預算案要提出修正動議、刪減案,到底可以在哪個時間點送案?以前瞻來講,是在出財委會以後、7月21日那一天就可以開始送件,還是要在這邊開完政黨協商以後?那個時間點就會很模糊。如果是在院會排隊送案、是要在院會裡面處理的,那個比較沒有問題,大家就是來排隊等開門,你們這方面的經驗都比我們更豐富。這一次發生爭議的是在這裡啦!柯總召也很清楚,因為在我們去財委會送案的時候,卻聽說你們在7月21日的時候就已經送案了,就是要在院會二、三讀處理的修正動議,你們就已經在那邊說送案了!你們這些不是在委員會裡面討論的案子,而是在出委員會之後的案子,出委員會之後的案子到底可以在什麼時間點送?問題就是在這裡。

柯委員建銘:林委員,我說明給你聽,7月20日出委員會,7月21日我們6點鐘去排隊。7月21日那天我們為什麼安排開院會?因為院會要確定審查報告、然後交付朝野協商,就是在7月21日那天確定議事錄、交付朝野協商,我們是在那天才送的,我一直排隊而且等到9點鐘。

林委員為洲:講清楚就好了,以後我們就按照這種模式嘛!出委員會之後的案子就是要在那一天……

柯委員建銘:在出委員會以後,我們特別安排在21日開一次院會,就是要在院會確定議事錄以後交朝野協商,我們是同步送的,就是這樣嘛!所以你到8月20日以後才交財委會……

林委員為洲:這一點講清楚就好了,以後在委員會之後要送的案子,就是在出委員會以後,只要開院會的時候就可以去送案,你的意思應該是這樣嘛!

李委員彥秀:院長,現在有進行國會直播,我們還是宣告清楚,然後是不是請處長說明?萬一發生像剛才所說的模糊情形,剛好兩個都往前衝的時候,誰一誰二?還有,在左側門排隊、在右側門排隊,包括在財委會……

何委員欣純:沒有在右側門跟後門排隊的啦!

李委員彥秀:我們要講清楚,我沒有在質疑過去的事情,過去就算了,我們從今天開始把這些事情講清楚。

柯委員建銘:好,我就來講清楚,我們不贊成在門打開之後大家比賽跑百米,那一次吳秉叡和許毓仁兩個人因為拉扯結果跌倒了,我跟吳秉叡說人家比我們早來,我們就認了,就是他先,不必跟他賽跑。過去立法院常常有這種情形,黃國昌委員最清楚,財委會的委員都是很早就去排隊了,以前都是先排的先簽名,時間都貼在門上面,那一天就是許毓仁先到,所以我沒有辦法,就陪他在那邊聊天,所以他第一個送案,吳秉叡……

李委員彥秀:柯總召,我們只是要確定不能開後門讓別人進去。就大門口

何委員欣純:從來就沒有開後門!

李委員彥秀:我們就是確定這件事情,以後就是如此,好不好?開院會的時候就是在大門口,那財委會大概是什麼樣的程序,大家都把話……

柯委員建銘:10幾年來都是這樣子,委員會都是這樣,院會當然也是這樣。

主席:好,關於院會送案的先後,我們請議事處在這一兩天擬好,但是我們還是要知會各黨團,大家再來討論一下會比較好。至於委員會,各委員會的確是不一樣的,因為院會沒有辦法管到委員會,我們也會請委員會召集一個會議,看能不能有一個統一的送案方式,我們就定一個時間再來針對這個部分進行討論,好不好?不要說我們下午就直接公告,讓你們覺得這樣好像不太對,應該是在大家確認之後,我們就依照那個辦法來處理。

我要特別跟國民黨黨團道歉,就是我們為什麼會用院長辦公室的函而沒有用院會的函,就是因為還沒有協商結論,所以才用院長辦公室的函來通知開議,因為這沒有協商結論,我們就不能用院會的函,所以今天的確是要先補足各黨團同意定於9月22日(星期五)舉行第9屆第4會期第1次會議(開議日)之程序,我覺得這個程序還是要補啦!我們能否於明天開議?大概委員也都知道,行政單位也知道,我們把這個程序補足,我們就確認明天開議,這樣好不好?

林委員為洲:我們有兩個選擇,第一,協商沒完成要怎麼處理?我想院長也知道,那就要開全院的談話會,談話會之後就確認議程、開會的時間,這也是完成法定程序,並不是說協商沒完成就不能開會了。若開完談話會還是沒結論,那就做一個議決,那也是一條路,讓這個程序完備了。至於哪一天,那就是按照談話會之後,院會做了決議,這是一個選擇,我們現在講的就是要讓那個程序完備,這是一種方式。

另外一種就是我們現在所進行的朝野協商、政黨協商有結論,而你們現在的結論就是要我們硬吞你們已經寫好的結論,就是明天開始開會,雖然那次開會的政黨協商沒結論,然後你們就已經預告22日要開會,現在再來補這個程序,要我們吞下去,就是明天開始開會,這個我很難接受啦!這會變成什麼樣的結果?這意味著前面沒有完成的政黨協商,我們今天來補足、完成那次政黨協商。做為一個在野黨,我們要如何接受?

主席:我們都不反對啊!但是當時……

林委員為洲:你們先發文,再來補程序……

主席:當時之所以會發文已一再重複說明,這都有口頭徵詢,只是我們沒有行諸文字。德福兄也在這裡,我們大家都在立法院這麼久的時間,有時候一句話的承諾會比文字寫10遍都還有用,所以如果沒有取得國民黨黨團初步的同意,我們不會用辦公室的函來預告9月22日要開議,我們絕對不會這樣做的。現在是這樣,賴院長是9月8日就任,根據「兩週內」的規定,明天也是最後一天……

林委員德福:如果協商好……

主席:我們現在就是在協商啊!能不能9月……

林委員為洲:第一,新院長上任15天內要到立法院來報告,這是他的義務,不是他的權利。我們這裡要不要接受?立法院可以做決定。時間的部分也是我們政黨協商完就可以做決定,不管是早一天或是晚一天,只要政黨協商有結論都OK,這也不違背任何法律,這一點我先做這樣的說明。再來是時間的部分,等於說你明天一定要來報告,只要我們這裡決定了,政黨協商達到一個結論,也不會受到那個限制。

柯委員建銘:我在此很懇切的拜託大家,今天我們已經講這麼久了,其實今天要協商的5項都是很基本的,方才李委員彥秀說一、二的時間OK啦!那我們就來談下面的部分,坦白說,8月31日大家的氣氛就不好了……

林委員為洲:氣氛很差!

柯委員建銘:我拿給你簽,你不簽,又拜託林德福,也不簽。我請葉宜津委員拿給時代力量簽,大家都簽了,親民黨也簽了。而且你也口頭答應說,沒關係,沒有意見,只是現在要在朝野協商簽名,你們有困難,那是在非常的狀況底下去處理這件事,所以我一再詢問林秘書長是不是真的沒問題,他說,沒問題,口頭都答應了,發文就好了。發文之後若有意見,你應該要退回嘛!而且922是每位立法委員都知道,不只每位立法委員都知道,全國都知道,就是922開議嘛!所以已經到了今天,我們就不要再回頭了,而且明天就是底限、最後一天,若有意見早就要反映了嘛!何況媒體已經報導這麼多,你們也收到文了嘛!針對今天協商重點的第一項、第二項,如果沒有意見,我們就先簽名,讓立法院明天能順利開議。這是基本的,不要連這些都弄不好,而必須加以表決,實在沒有這個需要,所以就這點要拜託大家一下,第一、二項如果沒有問題,就請大家先簽,然後我們再來討論第三、四、五項。

主席:第一項還是要補足,要各黨團同意,還是要有這樣的文字啦!

柯委員建銘:都把它補一補。那時是非常時期,我也一直跟你們拜託,對不對?

主席:所以現在國民黨黨團能否同意我們今天協商大家同意明天開議,我們現在就補足這項程序,把它列在協商的結論裡,這樣程序就完備了,好不好?

林委員為洲:如果依照程序要召開談話會,在召開談話會之前必須要先書面通知委員,我估計先發通知召開談話會,然後再作成決議,並將召開談話會召開的議程及時間通知所有委員,所以預計下週五才能開議;因為政黨協商沒有結論,這是大家要先說清楚的。我們也知道整個情況,但我們並非一定要這樣做,所以才來協商,不然的話,我們今天不參加協商,那就是開談話會,今天如果我不來3樓協商,大家就去開談話會,你們就去做,就像之前臨時會的議程就是這樣排。我之所以來,就是要講……

柯委員建銘:這有它的原因,非常時期嘛!

林委員為洲:就讓你們決定啊!如果你們要開談話會,那就按照程序來,我們今天就沒有協商結論,那就書面通知委員來開談話會。

主席:那現在國民黨黨團的意思是能否同意明天召開第一次院會?你們是否同意?

林委員為洲:不同意。

主席:不同意?

林委員為洲:我們打算提出一個方案……

柯委員建銘:不同意的話,你們那時就要講。

林委員為洲:那時候就跟你們講不同意,你們卻還發文……

柯委員建銘:你們那時都表示同意,說發下去沒關係……

林委員為洲:沒有!我當時是說要按照規定,你問我說要不要簽名,我說不簽名,我們也不承認有協商結論,所以請你們按照規定去做,所以不要再講那些了,我們明明沒簽名……

主席:請黃委員發言。

黃委員國昌:今天既然要正式踐行這個程序,中國國民黨黨團也清楚表達他們的意見,他們不同意透過協商的方式達成明天開議的結論。那我想請問院長,今天還有其他的協商事項要談嗎?今天我們大家來此本來就是希望按照黨團協商的方式,就程序性的事項能夠達成一致的共識,不過現在會議也進行一段時間了,就我們剛才聽到的第一件事是就明天開議這件事,中國國民黨黨團是不同意的,他們希望能依照職權行使法、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來進行,我現在的問題是:我們還有沒有其他的議題要討論?

柯委員建銘:他剛才有在說除非等一下有共識,所以大家來談一談啦!不要這樣子,這樣不好……

主席:現在國民黨黨團希望怎麼做要讓大家知道,你們現在不說,我們就不知道到底要……

柯委員建銘:林總召,這件事情很簡單……

林委員德福:我不是說過下星期五?

柯委員建銘:沒有,不要這樣說啦!

主席:來不及了啦!

柯委員建銘:賴院長前去拜訪王院長時,你和李彥秀委員都在場,我們當時就拜託說22日開議,你若有意見,當時就要提出來,不能說當時答應的事,到後來卻不算數,這樣不好啦,不要這樣子。這是最簡單的事,明天要開議,之前大家都問過何時開議,以便安排出國,這是全國都知道的事,報紙也報導過,如果你們有意見,早就應該要反映,不要等到最後一刻才說你們說的都不算數,不要這樣子。今天這件小事情大家先處理,後面大條的事情該如何做,我們再來商議,不然這樣對大家不好,對整個立法院也不好。

主席:新任行政院院長應於就職後兩週內……

林委員德福:這個我知道。

主席:如果我們再拖到下禮拜,感覺也不好。

柯委員建銘:拜託一下,不要再用這一條,沒意思啦!這樣不好。

何委員欣純:剛剛蘇院長講得很清楚,新任行政院長上任後兩個禮拜應該來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我想全國人民也都很期待,也想知道賴清德院長上任之後要如何施政?重點在哪裡?尤其大家對他拚經濟都有所期待。我是希望國民黨能夠和大家協商一下,既然有兩個禮拜的期限,全國人民也那麼期待,立法院應該要呼應民意、回應民意,所以也不要過度設下很多門檻讓議事拖延,而且憲法也明定9月就是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的開始,拖到9月22日已經算很晚了,我們就不要一再浪費時間、虛耗時間,讓議事空轉,我覺得這樣是無法對全國人民交代的。

所以,我還是呼籲國民黨,既然其他3個政黨都已經同意在明天開議,就不要無謂地用其他理由來拖延開議時間,以上。

林委員德福:院長,針對這一點,我來表達一些意見。我們並不是抵制賴院長,但也不是像你當初這樣裁示,甚至就由院長自行發文說了就算。所以,今天我們針對的是,你的議事處理程序確實有一些枝枝節節讓我們不能接受。今天並不是院長講的就算,這一定要透過朝野協商,經過錄音、錄影,甚至要大家都簽名才算數。有關今天國民黨黨團要表達的,相信剛剛大家都已經講得很清楚了,要是你們不能接受,那就照談話會的方式處理,這是照正常程序在走。

其實,我們也知道賴院長就任後兩個禮拜內要來報告,他來報告是義務,本來他就有這個義務在上任後兩個禮拜內來報告,但是,權利是在立法院,只要朝野協商,大家就可以決定他哪時候來報告,我想我們已經闡述得很清楚了。

主席:到底國民黨黨團的意見是怎麼樣?

林委員為洲:兩個選擇!如果按照程序,那個協商並沒有完成。我們現在在爭的是程序要完備,不能說程序沒有完備就馬上要我們簽名,我們做為一個在野黨,要監督整個程序。將來我們都會再一次面臨程序問題,所以,我們一定要有一些自己的訴求。我都是很直白的,按照程序,下禮拜五開始開議,這是第一個程序;如果你們同意,那就沒有問題。第二個,如果沒有辦法,那我們就再協商看看有沒有其他的可行性。總之,我們的訴求就是禮拜五開始開議,這樣程序就完備了嘛!

柯委員建銘:我們今天在講的其實都是很簡單的事情,我覺得國民黨在這個事情上太堅持也不是很好,怎麼說呢?當時是有這個過程,我也拿去給你們簽名,林秘書長也去拜託,這個過程有尊重,也有答應─林德福總召也答應說這樣發文沒關係。大家都有打算,全世界都知道了,也有發文,假如有問題就要退回,其實有很多時間你們都可以表示意見,要院長在、要簽名才能算數等等。假如我作為在野黨,我會明天趕快將賴院長叫過來問一些問題,讓他答不出來,這才是正式的攻防。

這件事還是要拜託大家。當時我也拜託過你們,拿給你們簽名,可是你們卻不簽名,要我去問他,我那時也有找林德福總召。當時院長在台上也一直說已經是最後一天,要趕快處理,不然大家不好安排;林志嘉秘書長也非常緊張。這件事搞了2天,我們不斷地徵詢及詢問,確定、再確定林德福總召有答應,既然答應就算數了,口頭表示就是一諾千金,拜託大家不要再糾結下去。如果我是在野黨,巴不得趕緊將賴院長叫過來把他問倒,這才是比較重要的事,枝節上的糾結不好吧。拜託大家。

主席: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陳委員怡潔:院長、各位同仁。其實我們是支持國民黨所說的整個開議期間的程序是需要完備的,這必定是一個法定程序,我們也支持。但如果真要將開議日期延至下星期五,老實說,外界的觀感必然不佳,因為這真的說不過去。如果院長今天可以在這裡承諾,至少說下一次會將所有的法定程序都做到齊全完備,不再發生類似這次的情況,那我們就可以接受。若為彌補此次的程序使之完備,而將會議開議日期延至下星期五的話,因為就現況看來,會議勢必要延至下星期五才得以開始,我覺得這樣給外界的觀感一定不太好,有關這部分大家能否有一個處理的模式?

柯委員建銘:拜託大家,拜託啦。

主席:這個我們沒有問題。

柯委員建銘:說真的,過去王院長時代,我擔任總召,我說話就算數,沒有簽也算數。現在說沒有簽就不行,這就變成要過2關,這樣不好,這是已經答應的事,日後大家都會面臨這種事。

林委員為洲:雖然答應,可是沒簽名,這怎麼能算數?

劉委員櫂豪:林委員,歹勢啦,我說一下。其實在野黨在議事攻防上有很多議題,有關開會日期這件事,以往大家協商說定後再補簽的例子十分常見,那時大家說好就算數,這是基本的信任,這種事要如何攻防?包括李彥秀委員說送件這部分要訂出規則,我們同意要趕快訂出一個明確的規則,我們大家應該去爭執在野黨可以發揮的議題。現在全台灣、全世界,連CNN都已經報導我們9月22日即將開議,您剛才提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新任行政院院長應於就職後兩週內,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之報告,雖然那是他的義務,但那也是我們權利的行使,所以規定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不然日後朝野協商叫他都不會來報告就好,可是可以這樣做嗎?不行嘛。所以我認為我們應該把握我們自身的職權行使。

李委員彥秀:前瞻院長也沒有報告啊!

劉委員櫂豪:我建議可以在其他議題上進行攻防,大可以去發揮,至於開議日期這件事,以往都是說好哪天開議就定下來了。拜託大家啦。

主席: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黃委員國昌:我將我們的立場說明一下,我們支持明天院會開議,主要的理由是因為有很多案子,包括法律案、法律修正案,都希望能儘速處理。不過在程序上,就看中國國民黨黨團是否同意,如果中國國民黨團真的不願意在明天開會的話,那我們就按照程序去處理。其次,若在這個基礎上,我只想請問今天的協商還有其他議題要談嗎?還是就沒有了?

主席:這個問題解決後,才能處理第二個問題。如果大家對第三個問題有意見,可以先保留,下一次再協商。

柯委員建銘:坦白講,親民黨代表說的話也有道理,這樣社會觀感也不好。

主席:第三就是總預算及流域治理等議題,這還有時間可以討論,沒有關係。

柯委員建銘:那今天只要決定第一和第二就好了。

主席:大家對公費助理調薪這件事應該不會有意見。

林委員為洲:我們提一個建議,希望可以形成政黨協商的結論,因為政黨協商沒有結論就會走回談話會的程序,所以如果要在下星期五之前開會,唯一的方法就是政黨協商有結論。我現在就提一個建議,我們也不是就一定要刁難大家,因為在那個過程當中,我們真的沒有同意,在那個氛圍之下嘛!好啦!這個不要再講了!我再講一次而已!我們沒有同意那個政黨協商的內容嘛!所以22日開議那個原來的政黨協商內容我們並沒有同意!

好,我提一個建議,明天開議,但是請賴院長下禮拜二來報告,因為明天還是有其他的報告事項要處理,我是說讓賴院長在下禮拜二報告然後開始詢答,但是明天還是開議。我這樣訴求的目的是什麼?不是要拖他一天的時間!不是!這不是我的目的!我的目的是要讓這個程序是真正經過政黨協商,我們有表達自己的意見,而不是按照原來沒有協商結論的一成不變的結論去執行,我要的只是這樣而已!我們提出來,我們能接受的就是這樣!不然就照談話會……

柯委員建銘:現在往前進一下,把它處理得圓滿一點啦!過去王院長的時候,我當黨鞭當了17年,都有先答應後來補簽名的情形,答應了就算數嘛!在這次的過程當中,8月30日的時候氣氛很不好,國民黨根本不來協商!所以是個別簽!也有去拜託你們,你們也給林德福總召一個面子,最後他說沒關係,他答應,但是不簽名!我們在社會上講話要算話,以後大家還要做一輩子的朋友,都會離開這個地方嘛!坦白講,再這樣搞下去,對立法院也不好啦!當然對你們絕對不好啦!剛才親民黨講得很懇切,就……

林委員為洲:我們願意接受明天是開議的日期。

柯委員建銘:開議就來報告,明天下午再讓他上台也沒有關係!明天下午才來備詢……

林委員為洲:我只是要證明我們今天的協商是新一次的協商,而不是跟上一次協商一模一樣的結論。我要證明的是這樣,表示我們回到尊重政黨協商結論的程序。我們做了些微的變更,這一次的協商內容跟上一次你們發文的協商內容有所變更,但是也不影響開議的日期。

主席:這樣明天開議要做什麼?

柯委員建銘:開議又不是領書包、領資料就回家了啊!

林委員為洲:唸那些條文啊!

主席:那樣大概70分鐘就結束了!不然明天下午再請他來報告好了!

柯委員建銘:大家各退一步啦!也是要處理啦!如果我是在野黨,我絕對趕快來開議!

劉委員櫂豪:林為洲委員,我們明文寫下請他下午來報告,這也是新的結論啊!寫下去就好了啊!就是我們唸完也不馬上備詢報告啊!下午再來報告啊!

柯委員建銘:以後你怎麼要求,我們就照你的要求去做嘛!

陳委員怡潔:如果改成院長下午報告,就有點多此一舉!因為議案唸完大概就一個小時……

柯委員建銘:早上11點就可以報告了!

陳委員怡潔:我的意思是,寫成院長下午來報告就多此一舉了!不需要因此而另外寫一張早上處理,下午來報告。

何委員欣純:那在議事安排的程序不一樣,對他們來說,那就是協商的新結論啊!

主席:國民黨黨團希望這個是協商的共識,本來是明天早上,但是因為大家協商就是完備明天開議時間的確定,那就明天下午來報告。明天早上就開議,我們就處理報告事項。

陳委員怡潔:這就是我的意思,如果要這樣的話,就變成其實明天早上就可以處理好的事情,為什麼還要弄到下午?所以我的意思是就二個選擇,要就明天處理,不然就下禮拜二!

柯委員建銘:不要啦!不要拖到下禮拜二……

林委員為洲:我們現是在跟你們協商,我們最希望的是下禮拜二開始開議,這樣你要排報告、排詢答都OK,現在只是我們讓一步,同意明天開始開議,但是禮拜二開始報告。

柯委員建銘:你們也給林德福一個面子,口頭答應就要算數,以前都是答應就要算數。坦白說,立法院從這屆開始,大家喪失彼此的信任感,我們要改善立法院的文化,大家要有信任感,包括重新建立協商文化。以前都是口頭答應就算數,甚至補簽的情況都有發生過,包括這個會期也有李鴻鈞委員沒辦法來,授權院長簽名也可以,很多東西是維持在大家的誠意度上面,既然答應就要算數,這個地方並不是一個主戰場。拜託大家!如果是我的話,我要很懇切地說,我巴不得明天趕快請院長來備詢,把他問倒才有場面!這種事情沒什麼好堅持,也給林德福一個面子,過程中我也一直去拜託你們……

林委員為洲:實質質詢是監督的一種,堅持程序正義也是在野黨很重要的一部分。

柯委員建銘:程序正義的部分沒有問題,中間過程……

林委員為洲:過程有瑕疵嘛!

柯委員建銘:我們有尊重,也有拜託,現在用這一點來卡不好啦!

林委員德福:這樣就很順了啊!如果這樣還不好,要怎麼樣才好?

柯委員建銘:這樣啦,下午進行報告,早上開個場進行報告事項,11點先休息好不好?大家先顧一下立法院的基本尊嚴。

陳委員怡潔:大家各退一步,本來是禮拜五,就改為禮拜二啦!好啦,禮拜二啦!

柯委員建銘:陳怡潔,不要再翻盤啦!拜託啦!

林委員德福:星期五早上報告完,接下來就質詢……

陳委員怡潔:不要這樣啦!

主席:現在我來整理一下國民黨黨團的看法,看看各黨團的意見。國民黨黨團還是覺得禮拜五及禮拜二是一次會,明天是開議日,先處理報告事項,報告事項儘量處理多一點;賴院長於禮拜二9點開始報告、詢答,國民黨黨團同意禮拜二、五是一次會。第二點,質詢人數4:2:1:1,既然已經接受院長來備詢,你們應該不會反對。第三點先保留好不好?第四點是在報告事項上面,這要依照程序,這個部分一定會列入報告事項,因為這個是法律案,明天都會報告……

李委員彥秀:就按照程序來……

主席:第四案國民黨黨團原本希望能夠優先處理中選會的案子,但是如果大家覺得中選會的案子要依照程序……

柯委員建銘:中選會委員的任期到11月3日……

主席:就依照程序,這個還要經過委員會審議……

林委員為洲:第四點其實是依照程序辦理的意思,「儘快」是沒有明確定義的!

柯委員建銘:第四點的用意是中選會任期到11月3日……

主席:明天可以付委,若同意付委,依照規定辦理就好。

柯委員建銘:一定會提早。但是我拜託一下,不要復議好不好?

李委員彥秀:院長,我們讓朝野協商單純化,今天是處理開議的事情,不要一次夾雜這麼多的事情,讓各黨團的幹部來簽,這個責任很重大,今天處理開議日的事情就好,其他的就照程序來處理,隨時召開朝野協商,我們都尊重,後面我們看事辦事,好不好?

柯委員建銘:第四點中選會的同意權依程序來,但是我要拜託一件事情,因為這有時間壓力,而且這是立法院的法定職權,拜託一下,不要復議就好。

林委員德福:你若說有時間壓力,我跟你講,上次張博雅中間就有懸一段時間,那時中選會的委員中間一段幾乎都是空的,你可以去查紀錄……

柯委員建銘:那是監察委員,中選會沒有啦!

林委員德福:不是,以前張博雅就是中選會的主委,那時候有空懸一段時間,你們可以去調查,那時候我是書記長。

柯委員建銘:那時你們國民黨占多數,但是沒有處理好。

林委員德福:他來拜託,最後我跟他說:好吧,不然就找個時間排進去。所以哪會有問題!

柯委員建銘:那件事是你們自己的問題,我們並沒有搗亂。

主席:那這樣子啦,今天還算有一些方向……。

柯委員建銘:中選會的案子不復議,請大家同意。

林委員為洲:那個另外再……

主席:沒關係,我們這樣子處理:第一點修正一下,明天還是開議並先處理報告事項,報告事項大概就有一、兩千案,裡面有各黨團提出的法律案,明天趕快處理讓它們付委;第二點就依照協商重點所列,在星期二上午,由民、國、時、親各黨團推派4:2:1:1人依序進行質詢,接下來的時間便授權議事處辦理,這些流程在過去都有經驗;第三點保留;第四點依照程序辦理;第五點公費助理調薪的部分,大家應該不會有意見。

那就趕快把第一點、第二點及第五點寫好。

林委員為洲:院長,請問賴院長來報告的時間也會寫在上面嗎?

主席:就是星期二上午9點。

林委員為洲:會寫在上面嗎?

主席:會寫在上面。

好,就這樣各退一步,趕快寫下來。明天進行報告事項,可能會排多一點案子,因為有太多提案需要趕快付委。

可以了嗎?好,我們的協商就不敬禮解散。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主持人:蘇嘉全  蔡其昌  

協商代表:陳怡潔  李鴻鈞(代)  林德福  林為洲(代)   李彥秀(代)              黃國昌    劉櫂豪   柯建銘  何欣純